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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夜深人静, 芙蓉殿烛火长明。

    檀华在书房里,在书桌后,她坐在一张高背木椅子上, 两条腿在椅子前垂下来。

    低着头,手里握着一支毛笔, 在桌面上的纸张上写写画画,

    不知道坐了多久, 她都有些习惯这张新打的黄花梨木椅子了。

    除了手里正写着的这一张, 她旁边还放着一沓写满黑色字迹的纸张,满满的都是蝇头小楷, 她写了一些防疫的知识,关于用水卫生还有疫情隔离。

    眼下写的是一些药方,她不是学医的, 是上辈子在网上闲逛看到的一些流传广泛的药方, 这些药方不只是一个人发出来的, 有的是一些知名的中医,有些是官方发布的,还有的是一些个人分享的有效的药方,她那时躺在病床上,虽然将死, 却觉得长日光阴,漫漫无边, 不知如何渡过才好,就用这些药方训练一下自己的记忆力,大约是记得太用力, 直到今生,此时此刻, 仍能回想起**成来。

    一边写一边仔细回想,当初是死记硬背的东西,过了许久再写下来难免有些错漏。

    檀华记得是这样,她不能肯定自己百分之百没有写错。

    检查一遍,改了个错别字,再从头至尾浏览一遍,觉得八九不离十了,她把刚刚写好的几张药方单独放在一边用镇纸压好。

    蘸了蘸墨水,在下一张纸上写一些人员安顿要注意到的事情,她上辈子没做过任何类似的工作,所写的全是一些从网络新闻和科普中得到的经验。

    救人是天大的好事,这也是一等一的,容易被人忽视的要事。

    若是因为组织避难管理不当,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岂不可惜?

    这是最后一部分,写完之后檀华放下笔,想要直起腰离开座位,微微一动发觉坐得久了腿有些麻,便弯下身子,握拳轻轻敲了敲了几下小腿,随着敲击酸麻感更加明显,敲过几下,感觉麻痹感轻了许多,才直起身去洗手。

    夜深了,她这段时间睡眠还算规律,屏风上的海棠花花默默舒展,帘帐低垂,宫殿外传来一声声响亮的蝉鸣和若有若无的鸟叫。

    檀华打了个呵欠,看手上的墨迹在水流中融化,随着水流消失。

    她又洗了把脸。

    水是温的,她昏昏欲睡。

    想着明天拿着药方找太医看看,有没有问题。

    从柜子里取出睡衣换上,檀华解开床帐上了床,钻进被子里,略微整理一下,闭上眼睛,她低声说:“明天记得提醒我找一枚扳指还给姓燕的。”

    今天自外面回宫,檀华一直在写东西,写得脊僵腿麻,也没空去找什么扳指。

    一直到现在,才算是想起来。

    一声清朗干净的声音应道:“是。”

    十七记下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忘记的,檀华放下心,放空思绪,专心入睡。

    今天出门惦记着回来的事情,檀华从集市上出来,和燕归问过刺客的情况就直接回宫了。

    燕归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一直跟着檀华。

    也是奇怪,他一见到永寿公主便难以移开目光,她很美丽,但给他带来的感觉却不仅仅是美丽,他一见到永寿公主,就像是一只离开水的鱼儿第一次见到水,从小生活在牢笼里的鸟儿第一次见到天空,又或者是饥肠辘辘的野兽第一次见到血食。

    这感觉既可爱又残酷,又复杂,对他而言确实难以言喻的温情脉脉。

    种种细微的感情与感觉,明晰的时候只有刹那,稍纵即逝。

    但他见到永寿公主的时候心里只有她的一颦一笑,怎么会有闲暇分辨自己细微的感情?

    关于他们最后的谈话,其实是不了了之。

    燕归什么也没有说,他低垂着一双眼睛,一言不发。

    檀华也没有非要知道这个问题,这件事没什么所谓,她不爱花时间琢磨别人的思想,很多时候也不关心别人想什么。

    一句话,问过了就问过了,不说话也是一种回答。

    随后燕归说有事,就离开了。

    檀华想到这里笑了笑,这些回忆像是云雾一样浮在脑海里,又混成一团混沌,她就在这混沌之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鸟鸣声才起来,没用人提醒,檀华还记得自己欠了别人一个扳指。

    和彩萍说:“库房里有扳指吗?不是戴着玩的,是射箭用的。”

    彩萍说:“奴婢记得是有的,应该有几个,只是时间久了没用过,要得翻翻账册。”

    “公主怎么想起找扳指?是要学射箭吗?”

    檀华才发现一觉睡醒手指有些酸疼,她揉了揉自己的手指,说道:“不是我用,是一位皇兄的扳指叫我弄丢了,你随便找一个我赔给他,找不到就让人买一个。”

    若是直说给一个男人,或是给一个侍卫,只怕是要节外生枝。

    索性就说是一位皇兄,反正她皇兄有好几个,彩萍也不可能一一去问。

    彩萍一听是哪位皇子,问道:“是哪位皇子,二皇子喜欢朴素的,三皇子喜欢华丽的。”

    回想起那枚燕归从手上摘下来的扳指,深深的石青色,都已经接近墨色了,当时看着不怎么起眼,现在回想起来,那枚扳指上有一些划痕,并不多,却绝不像是被人小心翼翼好好养护的样子,应该是本身质地坚硬。

    燕归使用这枚扳指,没有像对待宝贝一样爱惜把玩,他物尽其用,不在意它会破损,也不介意上面有破损。

    檀华能想到假如这枚扳指不能用了,他可能随手直接丢在哪里,而不像她的一些爱好玉石的哥哥一样,让人把喜爱的扳指装在带有丝绸内衬的盒子里,小心看护,任是哪个奴婢搞坏了都逃不脱一顿责罚。

    那天燕归截住刺客来的箭矢用的就是戴着扳指的手,昨天檀华注意到,那枚近似墨色的扳指上有一道横着擦过的细长锐利的划痕,假如这枚扳指再脆弱一点,可能直接就被切成了两半。

    那支箭上涂着幽蓝色剑血封喉的毒药,差一点点,这个人就要性命不保了……

    “不拘是什么样的,找一枚结实耐用的。”

    檀华交代完,转身到书房拿了自己放在桌上的几张药方就匆匆出宫了。

    她没有出门一定要带个奴婢的意识,出门就是直接出门,宫里的人也是习以为常。

    到了太医院,宫里的太医院檀华是熟悉的,这些年就没变过。

    正好碰到一直负责为她看病的王太医,对方正在药房里拿着医书敲徒弟的头,“让你做蜜丸怎么偷懒?觉得这不是正经手艺,你小小年纪不要嫌弃这个看不上那个,就看看常去问仙殿的那位仙师,你去问问人家门下那些弟子,从高到低,哪个不会做药丸子?”

    “可是师父,道士炼的是丹药,和咱们不一样。”

    “管它什么丹药红药紫药,大差不差,都是药,得用心。”

    徒弟心道既然如此师父怎么不去问仙殿炼丹,而是在这个冷冷清清的太医院写方熬药。

    有道是棺材铺子盼死人,他们这些个太医若想得到重用,也非得哪位贵人身上染病。皇上那边是不敢想的,陛下自登基以来身体健康,龙精虎猛,连得风寒的时候都极少有,有时候刚得了风寒,还来不及吃药,转瞬就好了。

    后宫里只有个一直身体不好的,是永寿公主,只是贵人的病,若是一直治不好也不好。

    王太医看见檀华,撇下徒弟,迎上来行礼,“微臣见过公主,药房杂乱,还请移步。”

    两人到了一间茶室,没有人,王太医亲自给永寿公主倒了杯茶。

    推到永寿公主面前,说道:“茶水粗陋,还请公主见谅,不知殿下今日亲自至此有何贵干?”

    柔贵妃重病的时候,永寿公主总是来太医院跟着人一起挑拣药材,熬制汤药,除此之外,后来这些年,这位公主再也没有来过太医院。

    别人得了病,病得久了要么是说换大夫,要么治好了我的病重重有赏,要么则是说,治不好我的病小心你的项上人头。

    永寿公主却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太医这个职位,最高官至四品,在朝中是微乎其微,真正的微臣。

    不是王太医在自谦,他在太医院半辈子了,在给永寿公主诊病之前就已经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微臣了。

    在他眼里,永寿公主却不太一样,不是因为她本身的不一样。

    在这个宫里有太多与世不同的女子,这世间是名花奇珍皆是汇聚于此,不知有多少奇女子好女子。

    永寿公主的不同,是因为她对他不同。

    不是什么男女之情,初见时她还是个三岁的孩子,正在让人为曾经帮她治病的已故的老院判送丧仪。

    据他所知,老院判也没有治好永寿公主的病,她不嫌弃对方,也不怪罪,甚至也不轻视他这个被老院判推荐,当时刚刚官居七品的普通太医。

    小小的一个人,号脉之前对他说:“不要紧张,也不要有压力,治不好也没关系,我父皇不会治你的罪。尽你所能医治我,我也尽我所能活下去,至于其他的,人有生死祸福,顺其自然,剩下的就交给天意吧。”

    当时王太医年纪大得已经差不多够做三岁大的永寿公主的祖父了,他自以为已经在皇宫混成了老油条,王太医不想承认,他竟然被一个三岁孩子安慰到了,甚至还相信了一个三岁孩子的承诺。

    这多荒谬?但不管事后什么时候回想起来他都感受到自己得到安慰后平静的心情,还有得到保证后的安心,真是不可思议。

    御医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行当。

    在很多人眼里,百官之中的御医的地位和价值和刀笔吏差不多。

    永寿公主对医者有种和所有人不同的宽容和……尊重,这是她和很多其他人都不一样的地方。

    第32章

    檀华从袖子里抽出自己写的药方递给对面的王太医。

    王太医不明所以地接过永寿公主递过来的纸张, 低头看了起来,他这一看就再也移不开眼睛,全副心神都投入进去了, 纸张翻得哗哗响,是不是停下, 思虑一番, 口中连连小声称妙。

    过了一会儿, 他才从药方中抬起头, 双眼发亮,目光狂热。

    檀华问自己关心的事情:“这些药方对疫病有用处吗?”

    王太医说:“大有用处, 微臣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药方,尤其是这是篇,不知公主此方何人所书。”

    王太医从中抽出一张药方。

    檀华摇摇头, 在王太医强烈的求知目光中无奈地笑了笑, “都是偶然得来几张药方, 至于开方之人,却是未曾见过。”

    的确是没有见过,也不能算是说谎,王太医只当永寿公主是从哪里收来的几张残卷医稿,摘抄或是默写下来给他看。

    王太医曾在为永寿公主诊病的时候见过永寿公主的字迹, 不止一次。

    早在永寿公主幼年之时,字写得还不像样子, 柔贵妃把永寿公主练得稍微好些的字裱起来挂在墙上,他那时每次去给永寿公主或是柔贵妃去请平安脉都能看到永寿公主的字迹。

    后来随着永寿公主长大,也时不时能看到永寿公主的笔迹, 他是能认出药方上面的字是永寿公主的字迹。

    笔迹硬朗,还带着她前段时间练习过柳体的痕迹。

    “王太医可否试验一下, 这些药方是否堪用,效用如何,若是有用,还请替我将其送给皇上。”

    这件事是大功一件,便是皇帝如今不理朝政,还有百官和太子,总能看到献上药方的人。

    更何况身为医者,王太医家里也是世代行医,他献上药方若有所作为必然能够振作家中的名声。

    “殿下何不自己献上药方?”

    “我非医者,献药不能使人生信,恐延误时机。”

    若是她自己献上药方,也许会被人当做是二世祖胡作非为贪功邀名,便是被人验证药方有用,有人得知药方是从她这里来,她又说不出来处,恐怕还是惹人生疑。

    医患关系,最重要的就是两者之间的信任。

    便是医生医术再高,病人把医生开的药倒掉也是徒劳。

    王太医握着手里的药方,作为一个医者,他觉得自己比永寿公主更明白这几个药方的价值。

    若以自己的名头献上去,百年之后,医典之上必有他王某人的名字,他的家族也必定可以借此发展起来,也许到时候会有很多天资聪明的弟子跟在身边善解人意或是勾心斗角,不像现在这样,费时费力地调教自己的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弟子。

    只是犹豫了一瞬间,王太医说:“位卑者难为上听,微臣这些年极少能有机会面圣,此等大事,不敢延误,还请劳烦殿下屈尊引见。”

    檀华明白王太医的心思,事情有时候不是谁做的就算是的,往往是谁说的才算谁。

    就是这样不公平。

    王太医不愿意贪功。

    “也好,还请王太医尽快试验,试验完成之后立刻来找我,到时候我同太医一起去面圣。”

    谈完正事,檀华就离开了太医院,王太医去找弟子,找了几个房间找到正在翻看医书的弟子,问他:“你跑到这儿来做什么?”

    徒弟说:“师父,我在研究做蜜丸。”

    “别管什么蜜丸蜡丸的,跟我走。”

    “师父我们这是去哪儿?”

    “出宫。”

    “院判去给皇上请平安脉了,还没回来。”

    “为师知道。”

    “院判一会儿就回来了。”

    “为师知道。”

    即将和师父跨出太医院门口的弟子提醒了一句:“您还没有和院判告假。”

    “为师留了假条。”

    所以是强行告假吗?

    弟子认命,背着药箱和师父离开太医院,又见师父走得比自己快,一边走一边小声念什么药草名字,听不真切,是什么药名?什么方子?

    “师父,刚才永寿公主来太医院,是有什么不舒服吗?”

    在前头脚步如飞的太医回身伸手打了徒弟一下,瞪自己这个越来越不机灵的徒弟一眼:“公主殿下好得很,你不要乱说乱问!呸呸呸!”

    他打了徒弟脑袋一下,“快说呸呸呸。”

    “这和小孩一样。”

    王太医手刚扬起来,徒弟立刻低头:“呸呸呸!”

    “这样一来不吉利的话就算是没说过,下次开口说话前用心想想!”

    檀华回到了芙蓉殿,她心情略好一些,刚进来,还没进书房,彩萍就迎过来,和檀华说:“公主您要的扳指找到了,在库房里找到了好些,奴婢挑了几个结实的,您可要现在就看看?”

    “先放到书房吧。”

    檀华走到书房,找到装起来的信纸,那东西就放在书桌上的抽屉里。

    是她昨天写的除了药方之外的东西,厚厚的一沓,塞在信封里鼓鼓囊囊的。

    檀华想了想。

    去外面招来彩萍,和她说:“你让人都下去,你们去玩一会儿。”

    彩萍没问什么,带着起眼不起眼的宫女依次退出宫殿,又将门关好。

    救灾救人,光有理论方法不行,还得要真金白银。

    穿衣吃饭,吃药治病,建房种田,样样离不了钱。

    檀华关起门来到处找钱。

    作为公主,檀华在芙蓉殿有个单独的库房,里头存着历年来皇帝的赏赐,还有母亲留给她的遗产,母亲给她准备的一些嫁妆,还有历年来各种节日或是生病的时候,兄弟姐妹和一些宫妃,皇亲国戚送的一些礼品。

    多半是绫罗珠玉,也有古琴香料,她知道自己有几册账册,全是厚厚的蓝色软皮线装书。

    每一年彩萍几个婢女都要去库房里核对查看一下,看看有没有遗失的东西,有没有哪里的绸缎木器被虫子蛀了。

    因为保养得宜,这些年,檀华尚未听到谁说库房里有什么东西被虫子蛀了老鼠咬了。

    里面的东西大多是硬邦邦的,连金子银子也都是一块块的砖块,或者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元宝。

    便只在用钱的时候让彩萍取一些银子,拿去用剪子绞成小块,或是直接拿银票用。

    她还有些私房,是自己偷藏的银票,在宫里各个地方。

    梳妆盒抽屉的夹层、博古架上的花瓶里面、一些自己不常看的书里面、一块松动的瓷砖下面的脂粉盒里、床架子的上顶……

    总之各种各样,有时候彩萍和彩画偶尔收拾东西能看到檀华塞起来的银票掉出来,她们又默不作声的给塞回去,这样的事情檀华自己都看过好几次。

    其实最初她藏私房的时候会注意着不让任何人发现,那时候刚了解到自己的身份是一个公主,自己的父亲是皇帝,她觉得皇帝是个古代高危职业,有人当皇帝,有人每天都在准备谋反,这两件事常常是同时发生的。

    也许还有和自己一样的穿越者,几年之后大喊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揭竿而起,高举德先生赛先生两杆大旗,一路杀到洛京皇宫。

    檀华认认真真偷偷藏钱,只为了将来如果哪一天真的发生不好的事情,自己最好不论在哪儿都能掏出钱来带着父母跑路,能不能真跑掉另说,先准备好再说。

    后来,了解的多了,发现大昭是一个政权相对稳定的王朝,也安心不少了。

    钱还是到处塞,只当做一个习惯,也不太介意会不会被人看到自己藏起来的钱,同在一个宫殿生活,奴婢总会知道一些主人的行为。

    大约没人能想象到,皇上最宠爱的永寿公主,一直在准备着某年某月,家逢巨变,跑路逃亡。

    宫里的人,只当这是檀华的一个癖好。

    人有什么癖好都不足为奇。

    檀华这里翻翻,那里找找,将自己所能找到的银票都找到。

    白色或是深深浅浅黄色的银票在桌上堆成一座小山,檀华将自己捆好或是折好的银票一点点展开。

    她一边展开一边计算,算好之后发现这些银票一共有两万八千一百二十六两。

    看着自己数出来的结果,她十分惊讶,自己到底是怎么存下这么多钱的?

    没忍住,又重新算了一遍。

    还是这些钱。

    银票的面值大一些的是一两千,小一些的就是几百,也有十两五两,还有一两的。

    有很多都是从外面换回来的。

    她把这些银票都收起来,单独装在另一个信封里面,将信封封好。

    “十七。”檀华叫了一声。

    十七从房梁上跳下来,落地几乎没有声音,真像一只猫。

    “请你帮我把这两封信交给太子哥哥,里面的东西很重要,交给别人我不放心。”

    十七看着公主手里的两封鼓鼓囊囊的信,信封里的内容他不清楚,但里面写好的信是十七看着檀华写的,他刻意避开视线没看里面的文字,却也知道她强忍着困意写到大半夜才写完。

    但也明白里面的东西都是很重要的,更何况收信的人是太子。

    另一个信封里的钱,是檀华多年的“积蓄”,不可谓不重要。

    “敢问公主打算如何安排身边?”

    檀华一听就知道,十七愿意做信使,但不放心她身边。

    “平常我会带着侍女,若是出宫也会带着侍卫随行,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还给陆都统的扳指,也请让十七在临行前为公主送回去吧。”十七接过两封信存放在胸口,微微行了一礼说道。

    “你不说我差点忘了。”

    若是十七不在送这个东西还真是有点麻烦,装扳指的盒子就放在书房桌面上,檀华伸手摸过桌面一角的盒子,打开盒盖,只见盒子里铺了一层黄金色软布,上面放着几枚扳指。

    形制差不多,只有颜色不同。

    一枚鸽血红、一枚翠绿、一枚是羊脂白玉、还有一枚是墨色。

    檀华扫了一眼,从里面取了那枚墨色的扳指递给十七,“就这枚吧。”

    十七行了一礼,接过扳指,消失在檀华面前。

    第33章

    十七即刻出发, 他带着两封信件,还有永寿公主让他带上的盘缠:一包银子,一包小黄鱼;还有一把他惯用的剑, 一些防身的暗器,再有就是要给燕归的墨玉扳指。

    和平常一样离开了皇宫。

    他先是去到燕归的宅院, 对方住在洛京北桥附近的葫芦巷子, 这里距离皇宫不算很远, 也不算近, 住在这一片的多是贩夫走卒,做什么行当的都有, 是出了名的鱼龙混杂。

    十七是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年轻男子,他径直走在这条不算宽敞的街道里,路边有些杂物, 别人家用旧了的箩筐, 丢了一只车轱辘的破旧骡车, 还有一堆发了霉的稻草,马路中间有孩子的脚印,还有不知是鸡还是鸭子从路上经过留下的白色羽片。

    路边墙角有几个衣着随意的男子用一只坏了角的破茶杯玩骰子,这些人抬腿伸手,脖子伸长看被中间的人在半空中叮叮咣咣乱摇一通的骰盅, 眼珠子随着骰盅一通乱晃。

    有从街角跑过的小孩儿被别人家墙头抛出来的土砸了肩膀,喊一声:“谁呀, 管管自己家的墙,什么都往下掉!”

    一个穿着一身水杏红衣裳略带风尘气的女子在门口和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打情骂俏。

    “赵公子,好久没见你了, 奴家想死了。”

    男子握住女子挥动帕子的手,一边抚摸女子的手, 一边说:“是想我的钱还是想我的人?”

    “当然是想您的人。”

    油头粉面的男子被撩动了色心,一脸轻浮笑容,揽住那女子的肩膀,说道:“小贱人,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每次你们那个姓陆的街坊经过,你那对儿眼珠子就直勾勾地看过去,都要黏到姓陆的身上了,要不是看人身上带了剑,不得扑上去。”

    “唉,赵公子,你怎么能这么冤枉奴家!”

    十七一阵风一样的经过,陆家的大门是一张破旧的木门,他轻盈地翻进去,落地无声,耳边听见了马儿愉悦地嘶鸣。

    燕归在马厩喂马。

    还有个十几岁的少年郎和他禀告,“马儿这两天能吃能喝,我按您说的,喂了些炒豆子,胃口特别好,陆大哥你看这鬃毛是不是又滑又亮?”

    十七在门口站了站,侧耳倾听,里头没人。

    他直接把扳指放在燕归内室的桌子上就跳窗跳墙离开了。

    本来正在和帮着喂马的少年说话的燕归眼神一厉,那个见他面容一变就被吓了一跳,立刻闭上嘴,半句话断在嘴巴里差点把舌头咬掉。

    他几步回到前院,明明听见有声音,又来到室内,他在窗边仔细查看,刚才发出细微声音的地方应是这里,但却看不到什么痕迹。

    帮燕归喂马的少年跟在燕归身后往前走,一边警惕地左右张望,一边问:“是什么人?街上的闲汉小贼吗?他们怎么敢闯到陆大哥的家里?”

    燕归说:“他已经走了,此人轻功卓绝,绝非街头鼠辈。”

    年轻的小子说:“陆大哥你看看家里有没有丢什么东西,我去街上问问,附近三条街上没有我李石头不认识的人,青天白日的,只要他从街上走过,我就不信没人看见过他,葫芦巷子多小个地方,便是放进来一条花色不同的狗,大家也能认出来。”

    李石头说完就跑出去了,他自小在这儿长大,那些个叔叔伯伯阿姨姐姐哪个都认识他,他说两句好话,人家若是不忙也愿意帮着好好想想。

    燕归并没有翻箱倒柜找东西,他没有什么所谓的贵重物品,金银珠玉有的时候随手丢在箱子里,也不记得还有多少,没有的时候也就没有。

    就算有小贼偷拿了,他也分辨不出来。

    也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秘密,既不怕对方偷走什么,也不怕这人了解他什么。

    这房间里有两只红漆发暗脱落的半旧木箱,里头装着他的衣物鞋袜,他的一张弓挂在墙上,还有一件深棕色的油纸雨衣。

    在室内转了一圈,他视线掠过吃饭写字所用的小桌子,发觉上面有个多出来的东西。

    他走过去看了看,一只墨色的玉扳指,仔细看墨色像是墨水在水中扩散融化的图像。

    明明是深色的东西,看着又很干净,仔细看的时候给人一种清透澄亮的感觉,不仔细看只会觉得是一枚普通的深色扳指。

    一点也不显眼。

    永寿公主昨天说过,她欠他一枚扳指,那时候他不认可这件事,但显然,永寿公主不赞同他。

    燕归从桌上拿起这枚扳指,入手微凉,玉质光滑细腻。

    品相、重量、触感,都能证明这一枚扳指不是俗物。

    他低下头,正要将扳指戴到手指上试一试,却听见门口传来的一阵杂乱带着喘息声的脚步,李石头回来了。

    燕归将扳指别在腰带里,转过身看向李石头。

    李石头说:“我出去问了,巷子里玩骰子的张富说不久前有一个人从街上经过,他玩得认真没有注意对方的长相,也没正面看人,只记得对方一身黑。巷子口的暗娼桃红说是也看见一个人经过,她只记得对方是个男的,还有个小孩儿看见过对方,说不出来对方是什么样。”

    那孩子说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一个嘴巴。

    这话说的和没说毫无区别。

    “不必再问了,我没有丢东西,也知道来的人是谁了。”

    直到夜里,燕归坐在床边,窗户打开,他借着洒进来的月光细细赏玩手上的扳指。

    在右手大拇指上试戴了一下,很合适,拿起放在膝盖上的箭微微拉开,六石重的长弓被他轻而易举地拉开,他一点压力都没有,手上的力气富富有余,像是玩着一个轻巧的玩具,弓被拉到极限的时候发出细微的嘶哑声音,他放松力道,慢慢让弓弦回去,自始至终,扳指都好好的卡着弓弦。

    这的确是一枚好扳指。

    看到这枚扳指,燕归就会想起永寿公主。

    夜里,睡觉的时候,他把扳指放在床的里侧,石枕旁边。

    第二天,他照旧守护在问仙殿,看见永寿公主带着个老太医进了问仙殿。

    皇上正用温水服食丹药,丹药是朱红色的,颜色深而饱满,盛放在莲花纹的白玉盘子里。

    萧翀乾吞下丹药,慢慢喝了一杯水。

    这些天,最近这段时间萧翀乾又有了一点早些年在朝堂上孜孜不倦的样子,他早几年就疏于朝政,如今也没有兴致。

    想提拔几个人分担朝政,却被百官阻止,盖因不久之后便是科举考试了。

    萧翀乾便划出一张纸,命一些人兼领一些职位,多做些事情。

    兼职的俸禄在原来的俸禄上加一些,却不多。

    说好了让这些人替补一段时间,等科举考试结束,会让他们卸掉多余的职位,将事情交给新人去做。

    这次文武百官没有再反对,事情总要有人做的。

    萧翀乾虽然是皇帝,却指望不上。

    只是萧翀乾不愿意做,他还是皇帝,百官若是强求,皇上什么都不管了,直接撂挑子大家也没办法。

    从前也不是没有过先例,但那时候天塌下来冯老丞相和太子一人能扛起来一半,现在冯老丞相在养病,太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大家还是谨慎为好。

    将多余的工作分担出去,萧翀乾又开始不上朝了,朝堂上发生什么他也不太关心。

    他生性冷漠,即使当了几十年的皇帝,也不能说他是多疼爱这些百姓。

    宫里的许多人都知道,皇上没有心疼人的习惯,早些年在宫里,有妃子开玩笑,不知她怎么把手指刺了个小伤口,里面流出来的血还是紫黑色的,她告诉萧翀乾,自己被毒蝎子蛰到,就快要死了。

    萧翀乾当时在看一本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后来那位妃子心有不甘,问萧翀乾为什么不看她,不说话。

    萧翀乾说:“生死之事,一在鬼神,二在医者,三在汝身,与朕何干?”

    大家说,萧翀乾有一颗冰做出来的心,比起他宠爱柔贵妃时候的场景,宫里的嫔妃甚至更适应现在这个笃信仙道的他。

    皇帝本身就是冷的,没有人得到他的温暖才是正常的。

    自知者明,萧翀乾知道自己的冷漠,他没想过自己会生出来一个活泼善良的女儿。

    他看着带着王太医进入问仙殿的檀华想道。

    檀华去过一些寺庙或是道观,里面燃着的香火总是有些呛人,但问仙殿里的香火却没有给人这种感觉,铜鼎里面燃着好几根线香,香火味飘散,甚至让人感觉到怡人。

    她微微皱了皱眉头。

    今天她带着王太医来到宫里,把事情的背景大略介绍一下,该模糊的模糊,专业的部分让王太医介绍。

    王太医说的话,檀华听不明白。

    萧翀乾却能从头听到尾,还提了几个问题,王太医一一回答了,心里想,若不是今日被永寿公主带着进来,未必能够见到皇上,即使见到了,恐怕也还是和别的大臣一样,被赶到一边去,过了多长时间才能再说话,万一皇上想不起来,也没什么开口的机会了。

    “药方不错,这件事朕会安排妥当的。”

    王太医从来没听过皇帝用这种溺爱保证的态度对哪位子女这样说过话,从前,孩子大了皇帝说孩子大了心思多,若是太小的孩子,他则会说小孩儿幼年不通人性,近乎野兽。

    那时候,没有哪个儿女能讨他欢心。

    檀华习以为常了,行了一礼,“谢过父皇。”

    看见事情已经说妥了,王太医行礼告退,他知道永寿公主和皇上大约还要说几句。

    萧翀乾说:“一个暗卫终究有些少了,真要做些什么安排不开人手,朕再给你挑两个人吧?”

    “前两天出去玩了?”

    檀华说:“女儿还有一整个宫殿的宫女太监,他们都是好的,怎么会支应不过来,再添人芙蓉殿就要放不下了。”

    檀华摇摇头头。

    萧翀乾问:“洛京不好玩吗?”

    檀华说:“洛京很好,只是最近不适合游玩。”

    萧翀乾摇摇头,“你呀你呀。”

    在问仙殿待了一会儿,檀华便走出了宫殿,她始终不喜欢这座宫殿。

    第34章

    檀华站在问仙殿外面, 阶梯自脚下延伸。

    她看着殿前的空地,皇宫里的人都知道,问仙殿门前的空地是建造之初专门留出来用于祭祀的道场, 有时候道士会在问仙殿前卜算祭祀。

    因为这座宫殿最初建造的时候便是为了寻仙问道,故事里的仙宫总是辽阔高邈, 脱凡出尘, 这座宫殿高且广。

    据说负责营造问仙殿的工部侍郎看了很自古传来的道教典籍和仙道传说, 同他设计建造问仙殿的还有两个人:一位擅长丹青的宫廷画师, 还有另一位擅长天文的钦天监官员,这三个人一起设计建造了问仙殿。

    当初为了建造这座占地广阔的问仙殿还拆了两座冷宫, 那时被驱逐出冷宫的妃嫔和宫女们是哭着走的,她们之中有些人还带着孩子,大人哭, 孩子哭, 宫女嬷嬷也哭。

    檀华记得那些哀婉的哭声。

    像是杜鹃啼血。

    送她们离开的太监和那些冷宫出来的嫔妃说:“娘娘们, 离了这冷冰冰的地方还不好吗?以后皇上在这儿建神仙道场,今日诸位这一走,也算是积福了。”

    假如神仙来了人要避退三舍,那神仙来了又有什么好呢?偏偏有人舍了凡俗还不算,舍了命都要求仙求神。

    殿前宽广庄严的道场, 铺着一层整整齐齐的深灰色天然打造的砖石,有一道身穿白色道袍的男子远远走来, 白色道袍上用金线绣着仙鹤,仙鹤头上一点重重的朱砂红,长腿高脚。

    他身后领着两个道童, 两个童子灵秀非凡,气质纯净, 一个穿红褐色衣衫,一个穿新绿色,二人头顶是一样的发型,都绑了两个小小的圆圆的发包,绑头发用的是和衣裳同色的两根发绳,脑后垂髫,这两位童子年少,生的唇红齿白,眉间一点朱砂,灵动秀美,难辨男女。

    不过想也知道,太虚观里都是男道士,没有女子,这两位男女莫辨的小道童也都是少年男子。

    那两个道童手里捧着托盘。

    看不清是什么。

    檀华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好像起了大雾。

    今天阳光不盛,地面蕴藏的水汽浮动了起来,在半空中浮浮沉沉,就像是起了雾气一样,半空中像是有一层薄纱若隐若现。

    故而她看不清道士身后两个道童手里端着的东西。

    还会是什么呢?

    檀华想道。

    除了丹药不会再有别的了。

    她看向穿着一身白色广袖道袍的太虚观观主,对方身上的银色纹路在薄薄的雾霭之中散发出柔和的光晕,他整个人像是披了一重乳白色朦朦流光做成的衣裳。

    这人有一双幽深的像是寒潭一样的眼睛,中原之人很少有这样天生的黑眼睛,大家的眼睛里多少有一些杂色,有的是偏于琥珀色的棕色,有的是偏于咖啡色的棕色,很少有人天生有这样一双纯净的黑色眼睛,檀华第一眼看这个人就记住了对方的这双眼睛。

    第一次见到这个道士,是在柔贵妃去世的第二年。

    记得柔贵妃刚去世的时候,萧翀那段时间他消瘦了很多,本来不是很爱笑的人,几乎不会笑了。

    他借酒消愁,醉了之后便握着柔贵妃从前和他定情时换给他的一缕青丝入睡。

    不喝酒的时候彻夜不眠。

    也许是身体太好了,安神香对萧翀乾几乎没有作用。

    他不见大臣也不见皇子,清醒的时候只是长久的像个木雕一样坐在充满回忆的定坤宫内。

    檀华那时十一二岁,也不能算是一个太小的女孩子。

    人与人之间是需要有点距离的,她毕竟身体里是个大人,一个已经习惯独立生活的大人,知道人与人的关系不是越近越好,也要留出一些时间和空间让柔贵妃和萧翀乾培养感情。

    她当时已经独立住在芙蓉殿很久了。

    因为担心父亲,那段时间檀华经常在定坤宫陪伴萧翀乾,有她在身边萧翀乾就不会喝酒,若是正巧赶上到萧翀乾喝酒的时候,她把萧翀乾手里的酒杯拿走,他也不会生气。

    他这个人既不会醉酒,也不会耍酒疯,他酒量很大,一直喝到差不多可以酒精中毒的量才能入睡。

    檀华担忧他的身体,就常常陪伴他,那时候她偶尔也会随便捡一本什么书,和萧翀乾说一些书里的事情。

    她以为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都会接受这样的事实:

    ——她失去了母亲,父亲失去了爱人。

    等痛苦和平融入生命的时候,萧翀乾就可以继续生活下去了。

    第二年的时候,萧翀乾的精神已经好很多了,他偶尔会开开朝会,处理一些政务,有精力的时候,会把太子萧恒到跟前教导。

    那个时候萧翀乾很少喝酒了,其他过分的事情他已经做过了,檀华那时以为萧翀乾的生活已经在走入正轨了。

    只要生活的滚轮轻轻一转,他就会像一根错位的皮带一样,顺着滚轮的方向转上去,生命这一台大型机器也会继续轰隆轰隆地继续如火如荼地工作。

    第二年,萧翀乾出城骑马在山里散心,他走入了一座不出名的小山,身上的兽皮水袋被荆棘勾破了,没走几步正好看到山中一座不起眼的道观。

    便敲门进去,欲要讨一碗水喝。

    就在那一天,萧翀乾见到了太虚观的观主,檀华不知道他们到底谈了什么,只知道那一年冬天,问仙殿开始兴建,挖裂冻土,推倒旧墙,新宫殿建得如火如荼。

    她冷冷地看着从远到近,带着两个道童拾阶而来的太虚观观主。

    对方经过她身边,做了个子午诀,说道:“见过公主,公主金安。”

    两个童子一个在左,一个在右,跟在观主身后对永寿公主行礼。

    檀华没有理会这个道士,对方神色如常,双方错身而过。

    彩袖轻扬,只听一声清脆声响,有木制品落在地上的声音。

    木制的盒子落在地上,摔成两半,里面殷红圆润的丹药顺着台阶滚下去,一路不知道滚到哪里了。

    小道童看着眼前的永寿公主有些没回过神来,刚在永寿公主经过的时候,一挥衣袖,直接将丹药扫到地上了,盛放丹药的盒子是木头的,一落在地上就摔开了,丹药也丢了。

    这可是在问仙殿门口,永寿公主她怎么敢呢?

    檀华说:“不小心碰掉了仙师的东西,还请见谅。”

    “无碍。”太虚观的观主说道,他脸上没有和小道童一样的惊慌之色。

    从门口走出一段距离,檀华遇见了一身甲胄的燕归,檀华看了他一眼,燕归注意到了,他话音一顿,放走了面前两个护卫,走到了檀华身边。

    檀华慢慢走,燕归落后她半步。

    “太虚观的观主,那位仙师,你在这里经常见到他吗?”

    观主,仙师,这两个词檀华说的不重,这两个称呼,从别人口中说出来往往都是崇敬的,燕归却能感受到一些永寿公主言语之间流露出来的嘲讽。

    是不是他听错了?

    燕归顿了顿,他是个对宫里许多事情都不关注的人,那些流言蜚语如同耳旁风,听过也就听过,从不往心里去,现在他却忽然想到,宫中流言永寿公主厌恶佛道,所以她也很少来问仙殿,这也是他这些年没有遇到过永寿公主的原因。

    燕归说:“没有别人想的那样多。”

    在一些大臣的认知中,皇帝将太虚观的仙师留在宫中,还专门为对方建了一座小道宫,如此圣眷,别人可从未有过。

    皇帝刚开始求仙问道的时候大家都以为那个道士不过是个哄皇上开心的江湖人,过不了多久便会原形毕露,性命不保。

    一年两年,许多年过去了,皇上与对方相处融洽,将人引为知己,推至高位,甚至在宫里还为对方留了一座小道宫。

    大家都以为,皇帝与太虚观的观主必定日日见面,有许多话说。

    “太虚观观主常在小道宫中研习道术,看书卜算,炼丹修行,每三日或是五日来见一次陛下。”

    比冯老丞相入宫面圣都要频繁很多。

    “那个道士每次来,我父皇都见他?”

    听出永寿公主不太高兴,燕归实话实说:“每次都见。”

    几乎没有意外,每次都见。

    这比一些个皇子公主还有后宫妃子见到皇上的次数都要多。

    “你知道的这么清楚,看起来很关心那个道士,莫非你也信道?也想长生修仙?”

    檀华可知道,不说远处,只在洛京,凡是有个什么道士说手里的丹药是从宫里流传出来的,便要比其他的好卖一些。

    若是会装神弄鬼,故弄玄虚,手里的丹药不一会儿就能卖光,莫非眼前这个看上去如狼似虎的男人也想要求一丸长生药?

    道家讲究清静无为,兵戈难近。

    看他不像是这样的人,坚硬冰冷的一张脸,浑身煞气,说这也是杀人狂魔都比说这人是道家信徒更可信。

    但也难说,鼠兔苟且偷生,得过且过,虎豹龙蛇在百兽之巅,身居高位,难逢敌手,举目四望,目之所及要么是臣服的脊梁,要么是不堪一抓的猎物,可谓处处坦途,欲望无边无际地蔓延,只有他们的野心才能滋长到能真正渴望长生不老的地步。

    燕归说:“微臣不信,也不想。”

    他侧脸沉默,没有更多的表情。

    檀华知道自己的心情又不好了,每次来问仙殿,她的情绪就要低落下来。

    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乱发脾气,或者咄咄逼人。

    他信什么,不信什么,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她不愿意再想那些事情,也不去想那些事,为了防止说什么不好的,干脆一言不发。

    走了一会儿,也忘了身后还跟着人,她差几步就走出问仙殿的大门了。

    稍微回过神,发现身后还跟着一个人,对方脚步很明显,身上带着的兵器和甲胄相互碰撞,有些金属碰撞的声音随着他的走动发出来,男子脚步落下,一个一个脚步踏踏实实干干脆脆踩在地面上,十分清晰。

    “还跟着我?”

    檀华转过头笑了笑。

    “你是迷路了吗?”

    第35章

    檀华的话是笑着说的, 她觉得这个人一次两次跟在自己身后一直走有点有趣。

    燕归低下头,他能看到檀华笑起来上翘的唇角,弯弯的眼睛, 她笑起来的时候,总是有些无忧无虑的神采。

    “公主应该多笑笑。”

    永寿公主从问仙殿出来的时候, 神色平静, 目光却久久停在这座宫殿上, 但是当她看到太虚观的观主带着两个道童出现的时候, 脸上的神色就转为了不悦。

    她生气的时候也很可爱,但当她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想要让她永远快乐欢喜下去。

    永寿公主的笑靥停留在燕归脑海之中。

    “快宵禁了, 今天我在你这里住一晚。”

    一个白衣男子推开燕归在葫芦巷子宅院的破旧门扉,他穿一身华贵的白色衣衫,毫无顾忌地坐在燕归这间简陋破旧的屋子里的竹榻上, 一只胳膊肘撑着榻上裂了纹的木桌, 一点都不怕这一身上等的衣料会被这简陋粗糙的桌面上的木刺勾破, 这个一身贵重的公子身上散发出上等的香料和上等的好酒的味道。

    他慵懒随意,看向燕归。

    对方坐在一张胡凳上,前些年大昭一直和胡人关系和谐,开放互市,接待来宾, 那是最热闹的时候,现在也过去好几年了, 胡人带来的一些东西流行了一段时间,现在许多人家里都还有一些当初的胡风物件。

    比如说燕归这张胡凳,前些年还都是新鲜又热闹的东西, 不过很多人还是更习惯坐榻,比如说他, 也比如说这间房子原本的房主。

    对方搬家,舍下了坐榻是因为坐榻有些旧了,而且笨重,搬家不便,舍下了胡凳则是因为家中人坐不惯。

    这位贵公子很习惯坐坐榻,他自小便用这样的坐具吃饭喝茶,有时候也用这样的坐具读书写字。

    而对面的燕归则是更习惯用胡凳。

    坐榻被他闲置,几乎变成了这位贵公子在他家的专用床铺。

    对于他今夜会不会在这里过夜,燕归什么也没说,这个小巷不算安静,邻居家的狗在吠叫,巷子口的暗娼的妈妈在家里咒骂是谁偷了她的衣服,还有一家在打孩子,狗叫声、中年鸨母污言秽语的叱骂声、孩子尖细的哭声响成一团。

    这种混乱的环境并不会打扰到燕归,在这里生活很久了,早已适应,可以在杂乱的环境中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年轻的贵公子揉了揉耳朵,问燕归:“你这儿有棉花吗?”

    太吵了,他想把耳朵堵起来。

    这已经是不知道他第多少次问这个问题了。

    燕归照旧说:“没有。”

    他将自己的箭矢还有刀剑整齐摆放在桌上,旁边一块磨刀石、一只装着清水的土陶碗,他手上拿着一块粗糙的黑色抹布在擦拭长刀。

    眼睛里面映着刀刃反射的一抹雪亮。

    他的刀剑武器,大部分都是从皇宫里来的,有的是从宫里领来的,有的是皇上上次给他的,除了这把刀。

    这把刀刀身不算很宽,和两把剑的剑身宽度差不多,刀刃轻薄锐利,他的手轻轻从刀刃上拂过,能感受到细薄的刀刃像是在发抖一样。

    那个年轻人说:“我早就听人说霍家有一些武器收藏,都是极好的,等闲不示人,许多人想见都没无缘得见,你当初离开怎么没多带几把?”

    燕归说:“这是最好的,我带着它便胜过其他千万。”

    年轻人坐在软榻桌边说:“好东西总是不嫌多的。”

    “我有这个最好的就已经够了。”

    换做往常贵公子总要说一下自己的想法,他这样出身的人习惯身边有好几样好东西,若是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可以同样的做十件八件,若是愿意,几十件也做得。

    各种各样的酒,洛京的千日醉、女儿红、西域的葡萄酒、匈奴人爱喝的马奶酒,各有各的风味。

    笔墨纸砚品质各有高低,各有特色,好的坏的积攒了不少,从来不觉得多,只觉得少,现在还在收集。

    像这样得到一把刀就觉得满足的事情,他是绝不认同的。

    燕归的主要心神放在刀上,他手上换了细细的白绸布摩擦刀身,有些人血液粘稠似胶,往往会粘在刀剑上,很不容易甩掉,容易让人暴露行踪。

    打磨之后,用丝绸抛光后的刀身会格外光滑,不容易沾染脏污。

    他注意话说到一半走神的友人,他们两个是两种人,本就有很多很多的不同,从小的生活处境也是千差万别。

    各自之间,也不必多理解,有时候就像现在这样互相沉默就很好,也是他们之间的习惯。

    “七月十六那天,我好像遇见了一个女子。”

    燕归说:“大昭的女子不是不可以出门。”

    每天街上的女人虽然不多,但总是有几个的,见到女子不足为奇。

    他一向不爱多管闲事,就算友人和哪位女子有什么风流韵事他也不甚关心,更没有探听和品评的欲望。

    故作不解其意。

    他不说,对方这段时间实在是心事无处诉说,也不管燕归是否不通感情事,直接打开话匣子:“不知道是真的见到了那位女郎,还是在梦中见过,我只记得见到对方时候的感觉,就像是早晨看到太阳从朝霞中升起的感觉,却不记得对方的容貌。”

    “所以你这几天都在山上喝酒看日出?”

    “我在醉仙楼等了两天,没再遇见那女子,相思难解,只好去了空山。”

    “你母亲前两年一直说要给你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若有这样一个人必定愿意连夜为你托人请媒,登门说亲。”

    男子摇摇头,说道:“哪有这么容易?”

    “我酒醒了之后问那天在我身边的仆僮,那童子说我那天醉酒后一直在店里喝酒,他怕出意外在我醉酒后把门窗锁了,我并没有见过哪位女郎。”

    这话让他说的颇有几分失落。

    “母亲对我婚事的焦急我也知道,若是能再真遇见那位女郎成婚也是一件幸事,若是遇不到,也只是无可奈何。”

    “照仆僮的话来说,我看到那女子应该是喝酒喝多了生出的幻影,这两天我又喝了几天的酒,醉仙楼的千日醉,开云楼的女儿红,长春楼的烧刀子,饮酒之前想着美酒在怀若是再有美人在侧实在是再好不过,只可惜酒喝了好几天也没有再见到那位女郎,醉了也只是醉了而已。”

    他一只手掩住额头,长叹一声,“也许我这辈子就没有成婚的缘分吧。”

    一位出身世家,自小养尊处优,作为家里排行靠后天资聪颖,被父母兄长百般宠爱的人竟然会这样说。

    燕归也只能当做笑谈,这样的家世,怎么可能成不了婚,只是他父母过于疼爱他纵容他,不愿逼迫,要不然他早就被绑起来联姻了。

    他思绪忽然顿了一下,垂着眼睛,不动声色地问道:“你刚刚说的是哪一天?在哪儿遇见的女子?”

    “七月十六,陛下与仙师在洛水旁祭祀的那天,醉仙楼,朱雀街上的醉仙楼,我在二楼喝酒。”

    燕归知道那一天,陛下在朱雀街遇刺,永寿公主应召而至,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永寿公主。

    那一天的朱雀街上的确再没有其他的女子了。

    当天的事情,因为涉及皇上遇刺,讳莫如深,对朝政不关心的人不知道也情有可原。

    年轻人眨了眨一双桃花眼,看向刚刚将抛光好的刀收回刀鞘的有人,笑了笑,“怎么,你是不是要帮我找一找?”

    燕归点点头,却只是说:“我会留意的。”

    年轻人从榻上跳下来,拍了拍燕归的肩膀,“还是你够朋友,只是我没有画像,要难为你了。”

    “谈不上为难。”

    巷子里骂骂咧咧的鸨母不知道什么时候收了声音,不知道谁家的小孩子被父母哄着睡着了,狗大约也累了,隔了好长时间才叫一声。

    呜嗷呜嗷呜嗷——

    像是一声声狼叫,被踹了一脚的狼。

    年轻人也不觉得这些声音令人烦躁了,因为燕归的话,他心情好了些,看着桌上一个个被磨刀石磨过,又被丝绸擦过的利器,问道:“怎么大晚上的收拾这些东西?”

    “白天没空。”

    “我记得你是护卫首领,最近有什么事吗?”

    燕归说:“无可奉告。”

    年轻人笑了笑,也不在意,知道友人是侍卫,常年陪侍在皇上身边,所做的事情多半涉及皇家,的确是无可奉告。

    两个人随意聊了几句,各自睡觉了。

    燕归睡床,年轻的世家公子把竹榻上的桌子撤掉,直接睡在竹榻上。

    夜里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声音,狗偶尔就要叫一声,蝉鸣在院墙外头,墙壁上,一声又一声,总也停不下来。

    夜深了,燕归在夜幕低垂中起身,他带了一副弓箭,一把自己最锋利的也是最好的长刀,他头上袋了一个箬笠,半遮住脸,穿了一件黑色斗篷掩住身形。

    经过竹榻多看了一眼,长着一双桃花眼的友人其实家教很好,睡着之后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也不会发出鼾声。

    他推开门,走出陋室,几步之间,高大的身影与夜色融为一体。

    更夫昏昏欲睡地敲梆子。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当走到外面,燕归从更夫身后掠过的时候对方也没注意到,照旧用自己拉长变形的声线喊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他一路奔到城墙,用五爪勾勾住城墙的顶端,他直接顺着墙壁落下。

    这一串行动没有惊到任何人,连守着城墙的人也没有看到有人从城墙上滑下去,燕归其实也会脚步轻轻的走路,可以不被任何人发现。

    床上的贵公子还在睡觉,直到他醒了才发现对方早就回来了,正在吃路边买来的炊饼。

    桌上有打包好的两个小菜,盛在油纸包里,还带了一壶热腾腾冒着热乎乎的豆香的豆浆。

    年轻人在这儿睡了一夜意外地睡得不错,他一边慢条斯理地吃东西,一边问这个燕归,“起这么早?你什么时候起的?”

    “天不亮的时候。”

    年轻人不太相信,“你今天休沐。”

    “我忘了。”燕归说。

    这两天发生了一件事。

    彩诗和檀华说自己新听到的消息:“太虚观的观主在回道观的时候遇到了刺客。”

    “那个道士怎么样了?”

    “被人砍了一刀。”

    第36章

    芙蓉殿书房寂静无人, 桌上摆了个黄色陶瓷笑脸猫笔洗,一砚台磨好的墨水,旁边放着一座挂了几只笔的笔架, 还有三排练好的字。

    檀华微微俯身对着字帖练字,她练了整整一个上午, 有的写得好, 有的写的坏。

    好一些的留下来, 坏的有规律的也留下来, 留下来用作参考学习,用不到的就在旁边摞成一小叠, 稍后宫女会拿去烧掉。

    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人练字,今天彩诗匆匆跑过来, 她是个活泼的姑娘, 喜欢热闹, 爱交朋友,有空会和人一起聊天踢毽子,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交换一下宫里的情报。

    比如哪一位娘娘去问仙殿吃了闭门羹,哪两位娘娘宫里狭路相逢, 二人皆是争强好胜之人,犯了口舌。

    平时几乎都是类似的事情, 没什么大事儿,碰到有意思的彩诗会说一说,若是没意思的, 她听过也就罢了,不会再说。

    今天本该她轮休, 都换了一身旧衣裳,准备找几个姐妹一起踢毽子,才出门就被人拦住说了这事儿。

    彩诗来的匆忙,这句话也说得匆忙,檀华刚好临摹完一张,尚未来得及收起笔听见了彩诗的话,因这句话在练字页空白的地方划出一小道墨痕。

    她看了眼一眼痕迹,再看一眼练字的结果,相比从前,这一笔字已经大有进步,这张字要好很多。

    彩诗看檀华刚刚写好的字,稍微冷静了一些,行了一礼,说道:“奴婢冒失,还请公主恕罪。”

    “免礼吧,没关系。”

    字已经写完了,檀华将最后一张纸放在比较满意的那几张上面,抬手在绘制着小猫的陶瓷笔洗中涮了涮笔,将笔挂在竹木笔架上。

    想到刚刚听到的话,檀华抬眼,目光疑惑,问对面的彩诗:“此话当真?”

    她是一直都觉得这些道士死有余辜,也不只有她一个人这样觉得,朝堂上从前有过几个非常激进的反道教文化人士,坚决反对皇上求仙问道,不赞同当初萧翀乾大兴土木建造问仙殿,讽刺萧翀乾吃丹药求长生的行为,还说皇帝所作所为影响深远,他可以封个国师给自己欣赏的道士,但不该把对方的身份抬得太高,甚至让对方入宫久居。

    国师这个官职其实历代有之,前朝盛行佛教,出过很多有名的和尚,国师的职位多半落在和尚身上,偶尔也落在道士身上。

    这个称号,更多的只是一个荣誉头衔,领了称号的人多半本身就已经是有名的僧人或是道士了,荣誉锦上添花,大多数人还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太虚观观主在受到封赏以前几乎是查无此人。

    这也是很让大臣们不能接受的点。

    那个反对的臣子还断言说长生是个骗局,萧翀乾劳民伤财,最终什么也不会得到。

    这位臣子在萧翀乾请太虚观观主入宫的时候反对态度激烈,很是说了些不尊敬的话,也因此被萧翀乾发配到了岭南为官。

    南方瘴疠之地,蛇虫遍地,民风剽悍,十里不同俗,在这样的环境里,这些年那位姓张的臣子也做出了一番成绩,也算是个能臣。

    对方临走的时候还留下奏折说,萧翀乾是在被小人玩弄,那个道士来到洛京和皇宫只是为了荣华富贵,过不了多久就会露出本来面目。

    他当初的话不是完全预测对的,萧翀乾信重道士,对朝政影响很大,对近些年的民风和学风也都有影响。

    但那个道士,和他想的不一样,这些年大家也发现了,太虚观的观主并非贪图享乐之人,若说荣华富贵,他有,但绝对不多。

    皇上要给太虚观赐金银珠宝,太虚观的观主拒绝了,皇帝要给对方赏赐良田,对方也拒绝了,皇上给太虚观的观主赏赐的奴仆,他也没有留下。

    这些年,这个人非但没有露出本来面目,反而因为所在的平台更大,骗到了更多的人。

    甚至朝堂上一些原本排斥他,不信任他的人,都渐渐接受他了。

    尤其是这次连绵多日的大雨在对方的祭祀过后如期停止,放在对方身上的质疑的目光已经很少了,甚至有些转化为了敬畏。

    檀华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做到的。

    总之,这个人正处于一个稳定的向上的发展阶段,突然有人说对方被刺客攻击,檀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怀疑。

    是哪里传来的乌龙吗?

    彩诗说道:“千真万确!告诉奴婢消息的人是宫里的小慧,据她说这个消息已经传开了,不止是宫里,洛京城内许多人都知道。”

    檀华偏头看看窗外的艳阳天,好好的天,还是蓝的,没有变红也没有变紫。

    两人正说着,小福子跑进来,行了一礼,他跑得满头满脸的汗,肩膀都是湿的。

    檀华说道:“免礼,这是有什么急事?”

    “奴婢有一件大事儿要禀告公主,太虚观的仙师被人刺杀了,刀子从身上划过去,差点没了命。”

    “这事儿是奴婢从问仙殿那儿听来的,就是昨天晚上的事儿,仙师有事儿回了道观一趟,清早回宫的时候,直接被等在半山腰的刺客砍了一刀。仙师本来和陛下说好了上午一起研习道法,讨论经书,结果到时间了却还没来,陛下就派了人去山上,这才知道这位仙师遇刺了。”

    “皇上派了太医给仙师看伤,刚走不久,仙师伤的怎么样还不确定。听到奉命去太虚观找仙师的太监说,其实找到那位仙师之前他们就看到了地上的血迹,只是心里急于完成皇命,没有多想,只当是野兽叼着猎物经过留下的血迹,没人想到太虚观的仙师会出事儿,越走越远发现血迹的方向和大家的路线大致重合,血迹时有时无,太监们心里不安,等到了山上,就听山上的几个道士说观主受了伤,人已经昏厥。”

    “那时候是几个粗通医术的道士帮观主看病,他们医术算不得精通,只是帮着止了血。听说那道伤口极为骇人,刀口在腹部,伤口切面顺滑,横在腹部,若是伤口再往下,便要伤到五脏肺腑了,再深一些,就能砍到人的脊椎了,挥刀的刺客可能是想直接将仙师整个人斩成上下两半。”

    小福子说到这里觉得有些悚然,后背汗毛站起来,不自觉擦了一把额头冒出来的冷汗。

    这个杀人的手法未免有些过于残酷。

    前段时间陛下遇刺,刺客用的是利箭,在小福子心里,刺客都是这样的,毒酒利箭,怎么会有刺客直接想把人砍成两半?

    檀华说:“他还活着。”

    小福子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仙师的伤并没有伤到脏腑。”

    因为心悸,小福子也无法说太多的话。

    彩诗接过话头说:“仙师伤的如何还要等太医回宫才能知道,现在大家都在猜刺客是谁。”

    檀华也试着猜了一下,听说太虚观的路人缘不错,从没有和人结下过什么仇怨,太虚观很多弟子略通岐黄之术,平时经常下山帮人看病,在山脚那片地方有些善名。

    太虚观的观主,现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受到满朝文武质疑和否认的仙师了,甚至有一部分人将他看做是真仙师。

    而当初那个因为劝谏被萧翀乾看不顺眼赶到岭南的臣子,本身是一个光明正大,格外有原则的人,所以敢于劝谏,不怕触怒皇上。

    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人离开洛京的时候都没有砍人现在怎么会砍人,只是对方的性格就不可能买凶杀人。

    檀华想了一会儿,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太虚观里,遇到刺客的观主闭眼躺在床上,他面如金纸,昏睡不醒,弟子给他喂了参汤,又给用了百年老参的参片,流了太多血,全靠这几片参片才保住了性命,撑到太医过来。

    来的太医是擅长治疗外伤的周太医,对方掀开被子,见对方腹部的伤口狭长,用银针固定,略微一愣,一是为那道极长的伤口,而是为这样的手法,非常之时,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

    “这伤口是谁合上的?”

    陆观鱼站出来一步说道:“正是小道,小道学过些粗浅的医术,看师父伤口太深,又极为干净,为止血就暂时用银针将伤口合拢了。”

    周太医点点头,他说:“做的不错,还请你为仙师将这些银针拆掉,我要为仙师缝合。”

    在陆观鱼为师父拆掉银针的时候,周太医洗了手,从随身的药箱中取出一只短针,一条细细的羊肠线。

    看见被观中弟子拆开银针后张开的伤口,饶是见多识广的周太医也有些吃惊,这道伤口倾斜在观主上腰腹部,伤口干净丝滑,光是看到这伤口就能想到对方刀口的锋利,还有下刀之人的力道。

    差一点点,这位仙师就要被人劈开成两半,但显然,对方的刀劈到一半被迫停下了,要不然差一点,也会伤到仙师的脏器。

    他深吸一口气说道:“现在我要为仙师缝合伤口。”

    葫芦巷子——

    “接着。”

    接过友人从半空中抛过来的酒,燕归眉毛不自觉紧绷了一些,对往日的他来说轻而易举的动作,今天却有些滞涩,好在长了一双桃花眼的友人正在看手中的酒,在掌心掂了掂。

    “三十年的女儿红,醉仙楼的老板使人送给我的,差点忘记喝了。”他拍开泥封,说道:“酒是好酒,我都闻到香味了。”

    燕归不动声色将拿着的小酒坛换了只手,

    肩膀传来一点点疼痛。

    今天就没有一件事情顺利。

    意外之处在于对方会用剑,他一出现,对方便感到了杀气,立刻退了一步,从腰间拔下软剑。

    杀人最重要的就是快,而防守也是。

    他们的交战只在一个呼吸之间,燕归的刀斜劈过去,对方的剑也刺过来一半,谁也没有停手,也没有收势。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太虚观的观主早就领会到了这个意思。

    哪怕燕归的刀差一点就要劈开他腹中的腔膜,他也没有收手,剑尖刺入燕归胸膛。

    第37章

    有一双桃花眼的贵公子在和燕归就着桌上的菜一起喝了一小坛女儿红, 他一觉睡醒又喝了酒,不见半分醉意,双眼湛然, 神清气爽,准备告辞, 临出门前问燕归:“你今天兴致不高?这么好的酒才喝半坛。”

    燕归说:“已经吃过饭了。”

    陈年好酒的醇香飘满陋室, 门前经过之人引颈张望, 而眼前的友人竟是如此暴殄天物。

    友人摇摇头, 说道:“不懂品酒的男人和不解风情的男人都令人难解。”

    “你饱食之后还能饮下一坛酒也是令人不解。”

    朋友笑了笑,说道:“酒与饭不入同一个胃。”

    这话纯属是酒鬼的狡辩, 人有没有两个胃。

    对方就此告辞。

    燕归在友人离开后起身合上门,坐在桌边的胡凳上解开衣衫。

    他的友人虽然是一个喜爱饮酒游荡的纨绔子弟,到底出身名门, 从小严加培养, 虽然长大后添了些纨绔气, 但有些习惯是从未改变的,他每天卯时从床上起身,更衣洗漱,吃饭散步。

    便是头一天饮酒到三更第二天卯时也会睁开眼睛起床洗漱,实在困倦才会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燕归回来的时间已经接近卯时了, 他一路匆匆,照旧是翻越城墙进来, 守门的士卒没有发现。

    赶着时间,多次活动,被草草裹起来的伤口开裂了, 却也来不及重新处理,只换一身衣裳, 像往常一样去附近的酒楼买了两人份的饭食。

    怕对方闻到血腥味,生出怀疑,特意要了一个味道重的花椒炒羊肉。

    看对方刚刚的样子,应是没发现什么端倪。

    燕归解开衣带,他胸前缠绕着的白色绷带渗出了点点血迹,像是前阵子下雨时宫里海棠花瓣落地的点点残红,这道伤口经过一个早晨的奔波,其实已经开裂了,再加上他适才陪朋友饮了半坛女儿红,血液沸腾,血流得更多了些。

    如果对方再晚走一时半刻,就能看到他外衣渗出来的血迹了。

    他脱掉上衣,解下身上的绷带,里面渗出很多血,到了最后一层,眉都不皱一下,直接撕掉和污血粘连在一起的绷带,伤口上匆忙之间抹的药已经被鲜血冲掉了大半。

    他拿起喝了一半的三十年女儿红陈酿浇在左胸上微微渗血的那道剑伤上,微凉的混合了血液的烈酒,顺着他的胸膛往下滑,哗啦啦地往下流。

    室内霎时间弥漫起浓重的酒香味,其中混合着一点淡淡的血腥味。

    随着清亮醇香的酒液冲洗,燕归左胸混合着血和药乱七八糟的伤口露出原本的模样。

    那是一道纤细的伤口,只有一寸多长,作为一道利刃施加的剑伤他毫不狰狞,甚至有些清秀,但这其实是一道很危险的伤。

    若是持剑人的力道再大一些,剑尖再深一点就能刺穿他的肺了,若是稍稍歪斜一点,还能划到他的心脏。

    不管朝向哪个方向,动手之人只要再用力些,均可一击致命。

    燕归回想起交手时的场景。

    他的长刀世所罕见,削铁如泥,如果那位观主的软剑是迎着他的长刀去格挡,必然会被他的长刀将对方连剑带人一起劈碎。

    那位观主的剑法十分精微,甚至比很多从小就练习刀剑的人都要好很多很多。

    毕竟练剑的人常有,天资不凡的人却少见。

    而且,他没有拿着软剑迎击长刀,而是选择攻击持刀之人,并不是巧合,而是因为这个人观察十分敏锐,反应迅速。

    他在疼痛的时候,手也很稳,没有半分的脱力和颤抖。

    燕归闭了闭眼睛。

    那个观主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从各个角度来讲都是。

    他低头用牙齿咬开装装着金疮药瓷瓶的红色盖子,浅棕色的药粉洒在已经被冲洗干净只是微微渗血的薄窄伤口上。

    重新一道道缠上干净的绷带。

    他换了身干净的和刚刚换下来的衣裳相差无几的黑衣,打理整齐,然后将沾了血和酒污的赃衣裳、赃绷带一起丢到火盆里。

    轻轻吹了吹火折子,点了手里的一段不知何时沾了酒污和血污的绷带,火焰倏忽燃起,猛地窜高,燕归松手,燃烧的绷带坠入火盆,将里面的衣裳腰带和脏绷带都点燃了,火焰烧得老高。

    屋子里的酒香一下子消失了一大半。

    “当当当——”

    有人在门外敲门,“燕首领,我是梁小顺。”

    外面传来梁小顺压低的声音,他声音尖细柔和,薄薄的一层门板,人说话的声音几乎没怎么改变。

    同在御前行走,燕归认识梁小顺。

    他打开门,梁小顺行了个礼,“见过燕首领,仙师遇刺,性命垂危,陛下动了雷霆之怒,小的传皇上口谕,请您立刻去捉拿刺客,一定要将对方捉拿归案。”

    梁小顺能闻到燕归身后飘来的酒香,猜想燕首领是休沐饮酒,想到打扰了对方喝酒,梁小顺多说了一句:“若是您顺利将刺客捉拿归案,陛下一定重重有赏。”

    “还请替微臣向陛下回禀,微臣领命,这就去搜查刺客。”

    因这刺客的事情,皇上在问仙殿大发雷霆,臣子们战战兢兢,无人敢再去问仙殿拜见,后宫嫔妃无人敢去献媚,听说魏惠妃本来已经带着自己做的糕点走到了问仙宫门前,打听到里面的人说皇上脸色不好就又带着人离开了,连东西都没敢留下。

    檀华听见皇帝发怒的消息,眼睛都没有抬,她手里握着柳先生的字帖,站在河畔却没有什么心情看下去。

    宫女们知道十七走了的事情,彩萍和梅香在身后几步远看着檀华,她们两个点了一炉苏合香,梅香用扇子轻轻煽动,香气从河边一路飘到水面。

    河水里的锦鲤钻出头来,气泡咕噜噜吐出来,吸进去的是香气。

    檀华将字帖放在膝盖旁边,她侧坐着。

    今天听见道士遇刺的事情,看不下书,她带了一叠自己写错的练字纸,来水边散心。

    她真希望萧翀乾能够停止服用丹药,古代的丹药里面有很多重金属,人类服用之后人体很难自然代谢出去,久而久之便会重金属中毒。

    檀华没研究过这些,她过去几乎不接触重金属,距离她最近的重金属是水银温度计里面的水银,隔着一层圆润的玻璃被她夹在腋下测量体温。

    也从没想过有一天身边会有一个重金属药丸成瘾的亲人。

    她不知道太虚观的观主从一个小道观里进入皇宫,不求名不求利到底是为了什么,若说是信仰,也不可能,这个人这些年没有为道教的发展做出什么贡献。

    不愿意花时间琢磨这个人,檀华常常觉得,对方还是直接死掉的比较好。

    这次他会死掉吗?

    总觉得那是个命大的人。

    檀华用自己练过字的废纸折了一只小船推到水里,看波痕荡漾,小船在水波中摇摇晃晃,远远飘走。

    脑海里乱七八糟想着东西,一边想一边折了小船放到水里,如果小船走得远一些,她会更高兴些,如果没走多远就落入河水里,她就会不高兴。

    就这么一会儿高兴,一会不高兴,檀华放着纸船。

    不一会儿,彩诗提着裙子拿着一封信快步走来,脸上带着笑意,和檀华说:“太子殿下的信到了。”

    檀华撕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

    先看了一眼最后一张信纸上写的日期,是她让时期送信之前的日期,这封信是十多天之前写的,在这个时代,不算是慢了。

    在水畔,有风过来将手里打开的信纸吹得哗哗作响,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按住信,卷起来放在袖子里,檀华带着宫女回宫看信。

    在信里,萧恒问她最近身体怎么样,过得好不好,又说自己一切都好,叫她不要担心。

    道士求雨停的事情,是小事,无论成功与否,都让她不要花费心神在这样的事情上。

    檀华能感受到萧恒是在关心她,他一直都不希望她介入朝堂或是皇家的一些争斗之中,最好永远不要接受这样的事情,但怎么可能呢?

    萧翀乾是她父亲,小时候他抱着她哄她入睡,在床头慢慢给她讲各种各样的故事,成语里面的故事、神话里面的故事。

    他也会担心她的身体,不让她吃这个吃那个,很细心地说吃这个好,哄着她吃饭。

    檀华即使知道这是在做无用功,也无法不为萧翀乾担忧。

    大约萧恒也知道这句话是没用的,檀华不会听,他在后面写让她多做一些快乐的事情。

    他还和檀华说了一些出门在外遇到的有趣的事情。

    哗啦啦,檀华意犹未尽地翻完了,看到末尾,上面写着,萧恒说他处理完这次的堤坝就能回来,让她在宫里好好的,好好照顾自己。

    下意识拿了一张纸要写回信,想到自己刚刚派了十七区送信件,这会儿应该也快到了,檀华又放下了手里的信件。

    也不知道自己让十七送过去的钱够不够用。

    那边情况怎么样,自己送过去的钱是不是杯水车薪,最近她又整理偶尔一些钱出来,还把自己写的古代真假千金的爽文拿去书局投稿了。

    檀华没有写完整个故事,这两天发现已有厚厚一沓,差不多够一本书了。

    檀华放回没写字的纸张,和身边的人说:“不知道太子哥哥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身边的彩萍安慰她说:“太子殿下此番出行从者甚多,公主还特意让人准备了些东西,都是有用的东西,不必过于担忧。”

    她笑了笑,“还是希望哥哥早些回来。”

    第38章

    高阳县, 太子萧恒步行江渚之上。

    他穿一身白色带着淡黄色织锦纹路的锦衣,腰上是一条干净朴素不加纹饰的纨素腰带,腰间悬着一枚白色蟠龙玉佩。

    江水涛涛, 白浪翻滚,风声烈烈, 和波涛声音混在一起。

    千百名附近郡县应召而来的民夫正在远处修筑堤坝。

    岸边土石堆积成山, 人员往来频繁。

    萧恒沿着近两个朝代容易发生水患的几座郡县一路走访, 大雨不止, 郡县的路不像洛京的路好走,往往越是偏远的地方路况越差, 再加上下雨,只有越来越差。

    出了洛京没多久,他就弃马车改为骑马。

    一路上, 所带的人有的病了, 所带的马匹, 也有的病了,不得不让一些生病的人停下休息,他为了继续赶路,也多次在停留的驿站或是郡县换马。

    一路上多有波折,走得不算快。

    来到高阳县的时候雨势正大, 难以行路,萧恒只能留下, 便向高阳县令了解此地的情况。

    他与高阳县令一起查看了此地堤坝,黄河的主要支流渭水自此地穿过,年景好的时候, 因为取水方便,百姓丰收, 安居乐业,但一旦大雨,附近就有水灾的危险。

    渭水波涛之大,他地无有,水坝截住波涛,陈旧的大坝依稀可见当初建立时的巍峨,如今却陈旧破损,上面有些粗陋的修补痕迹。

    萧恒看得皱眉。

    县令是个四十多岁的黑瘦男子,姓王,王县令对萧恒说:“这些年高阳县风调雨顺,大坝为前朝所建,最后大修补是在十年前,最近几年只在春季挖河沟的时候征召民夫做些简单的修补,这次大雨,实在令人难以安心。下官派人日夜查看,水坝旁堆放了一些砂石,希望没有用到的时候。”

    萧恒一直认真听着,对比因为连日忧虑沧桑憔悴,双眼遍布血丝的官员,他显得格外年轻,也格外冷静,他对那官员说:“大坝之事,你该早些奏报。”

    在官场上,讲究言语婉转,点到即止,萧恒的这句话听在官员耳中已经是十分严厉的一句话了。

    他立刻请罪,“下官糊涂,只想着近些年风调雨顺,这两年大约也没有大雨,心存侥幸,又恐徭役劳民伤财,实在糊涂。”

    “王县令,你现在还等着雨停吗?”听见萧恒的话,王县令略有犹豫,“大雨天工事难做,只怕会生出事端。”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王县令,这便征召民夫修建堤坝吧。”

    王县令听从太子的话将征召民夫的事情安排下去了,让人立刻去买石料沙土,明天就可以修建堤坝,这一夜确实辗转反侧,反复难眠。

    而第二日,被雨天征召而来的民夫多有怨气,却畏惧官府威严不敢多言。

    大家心想,许多年不修建的堤坝怎么非要在雨天修补。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王县令真是后悔没有早点上书修堤坝,否则也不会有现在这纷乱繁忙的局面。

    就在大家聚集在大坝旁边之时,水流极其凶猛地冲击着大坝,猛地一下,大坝被冲破了一道口子,洪水怒吼着冲过。

    不用王县令命令,应召而来的民夫们立刻扛着装了砂石或是木头的麻袋上了堤坝缺损处修补。

    一个个用尽全力。

    高阳县的田地大多在河水下游,这次征召而来的民夫大部分也都是从下游而来,附近的人沾亲带故,这些人又或许在下游有亲属。

    为保全家里田地和房屋,大家各个拼尽全力。

    这道口子顺利补好。

    幸好有惊无险。

    王县令每每想到那天的事情都后怕不已,他为县官,不能无令大批征召民夫,必须要上报州郡。

    而他没有征召的原因还有一个,没有州郡批下来的银两,便是他能征召来人也没办法买来材料修补大坝。

    只靠县里的银子,是不够的。

    而州郡还要报请朝廷,一来一回,已经来不及了,故而他也只能心存侥幸了。

    幸好太子来了。

    要不然真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王县令远远看着行走于江畔的太子殿下,连日的大雨之后,水边似乎还有未散去的冷意,高涨的河水在风过之时漫漫翻滚着小小的波纹,它们前几天还是狂怒的样子,今天就驯服地流淌在了那人的衣摆之下。

    “太子大有储君之风。”王县令和身边的师爷感慨一句。

    “明公所言甚是,据说在今上诸子之中,太子也是最优秀的一个。”

    王县令笑了笑,他久不入京,也知道近些年皇帝年纪渐长,人也有些糊涂了,无心朝政,整日痴谈道法。

    朝堂上的事情多半是冯老丞相操持,想到冯老丞相,王县令心里感叹,陛下老了,冯老丞相比陛下还要年长许多,冯老丞相也老了。

    他们这些臣子,便是外官,每每想到这些便忧心不已,顿觉前路茫茫。

    王县从前令未曾见过太子,多少听过一些朝臣对太子的夸赞,其实是不大信的,以为当中多有虚言,这次亲眼所见却觉得太子比传闻之中更加贤德。

    大昭未来有望,他心下安稳。

    “本官昨夜写的请罪折子文志你可有看过?”

    “小人看过了,略微改了些字句,无事发生,明公何必请罪?”

    “险些酿成大祸,必要写成折子递闻洛京,向圣上请罪,也请百官引以为鉴。”

    重点在最后一句。

    师爷余文志作为一个幕僚,只是点点头,在他看来请罪有些多此一举,但王县令作为一个父母官也有自己的想法,这种想法细说其实有些过于敦厚,人无完人,善良敦厚已经胜过很多人了。

    江边太子一边走一边和身后的一个黑衣男子说话,那人看起来既像是个少年又像是个青年,难辨年纪,面容俊秀又普通,腰上带着一把没有花纹的长剑,一头黑发整整齐齐地束起来,走路无声。

    这人自洛京而来,一来就请见太子,百忙之中的太子亲自见他,并留其在自己暂居的宅院之中。

    外人对此人的身份多有猜测,有人自作聪明派了人过去试探,结果派过去的人愣是分不清对方是哪个。

    这件事儿被师爷当做笑谈讲给王县令听。

    王县令听罢摸了摸胡须,看向江边两人,摇摇头,感慨道:“早闻洛京龙虎之地,人杰地灵,多有奇才,亦多有异士。去过洛京的人皆说,天下风流,洛京独占八分,今日有幸,得窥一角,果真名不虚传。”

    跟在太子身后的人便是从洛京赶来的十七,他用八天时间赶到了太子萧恒所在的高阳县,当时太子政务繁忙,只是一目十行看了永寿公主写的信,便让他暂且退下。

    这两天,萧恒的事情少了很多,大雨停止多日,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

    他便经常把十七叫到跟前问一问永寿的近况。

    萧恒让十七说一下永寿这些天在做什么,用没有遇到什么事情。

    听到十七说永寿换掉了为她讲经的道士,他问:“换了谁?”

    “陛下说等到科举考试之后再定人选。”

    萧恒点点头,对于换掉讲经的道士,他一点都不意外,在宫里,檀华对道士的讨厌毫不掩饰,姓徐的道士却能在芙蓉殿讲好几年的经,已是意外。

    那个道士是有几分真才实学,若不是个道士,对方就算走科举这条路也会有所作为。

    当个道士才算是埋没,只是徐道士的诗书经意都是太虚观的观主传授的,也不能说可惜。

    心中多少为对方的才华有些惋惜,萧恒多问了一句:“徐道长还在宫里炼丹吗?”

    十七说:“徐道长自太虚观出走,不知去向,有人说他身在洛京久居繁华不堪其扰,远遁山林,隐居去了,也有人说他是有了喜欢的女子,同对方私奔了。”

    这样一件热热闹闹的事,自十七口中说出来平淡了九分。

    萧恒点了点头,说道:“仙道渺渺,世俗多乱,于一个真正的修道人来说,皇宫不是什么清修的好地方。”

    这件事说完,萧恒说:“你整理一番,明日便出发回宫吧,永寿出门不爱多带人,你不在身边皇妹多有不便,恐怕近日都没出门,在宫里闷坏了。”

    “是,小人今日便出发返京,殿下可有什么话要小人要带给公主?”

    “孤这几日也要回宫了,不用带什么话。”

    十七应了一声,低头行礼告退。

    “明公,那个黑衣小子走了。”

    等在一边的王县令点点头,“文志与本官同去。”

    那个黑衣年轻人走后,太子在江边看漫漫江水,王县令带着师爷在太子身后行礼,“下官见过太子。”

    萧恒回身,说道:“王县令不必多礼,请起。”

    王县令说,“听闻殿下将归洛京,大坝已经将要竣工,百姓听闻修建大坝所用金银皆是出殿下之手,乡民无以为报,请求将此事勒石于堤坝之旁,民意拳拳,还请殿下万万不要推辞。”

    王县令再三请求。

    萧恒看了一眼渺渺江水,脸上露出了一个在王县令看来有些温和的笑意,他说:“既是如此,孤便不再推却,只是乡民感激错了人,这些银钱是我妹永寿所施,勒石之时还请写上舍妹的名字。”

    王县令微微一愣,再次深深行了一礼,说道:“下官代本县乡民谢过殿下,谢过永寿公主,洛京路远,还请殿下在归京之后替下官向永寿公主殿下转述高阳县上下百姓的感激与谢意。本县士人楚家四子楚东阳笔法绝佳,下官欲以其为勒石题字之人,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可。”

    堤坝修好第十日,河堤旁立起来一座石牌,上面文字篆刻,内填墨漆,金石坚固,石刻深深,文章清朗,题字之人笔法风流雅致,其文曰:

    永平二十六年,大雨,渭水涨潮,高阳县堤坝年久失修,将破。

    皇帝之女,东宫之妹,永寿公主舍银四万六千两复修此坝,高阳县民上下老小受公主活命之恩,永不敢忘,勒石于此,以告后人。

    ……

    第39章

    外面的事儿, 檀华让人打听得到。

    洛京的事情很好知道,外地官员上奏的一些折子也不是秘密,比如说山西某地因为泄洪, 两个村子发生了械斗,一个说往你那边泄一个说往你那边泄, 县令成功泄洪却得罪了一个村子的乡老, 发奏折到洛京汇报兼诉苦。

    又比如说某地地势较高, 赖于地利, 没有因为大雨受到太大损失,未受天灾却遭了人祸, 当地却来了一伙商贩,哄抬物价,欺骗百姓, 骗百姓们低价卖了粮食, 又高价卖给百姓, 当地的父母官将这一行人收押,请示该怎么办才好。

    还有一个地方说山贼趁着大雨天下来作乱,却在泥淖中崴了脚,被几个出来放羊的乡民毫不费力地捉住了。

    ……

    一切都在变好,赈灾救人, 各种各样的事情被百官安排得井井有条。

    萧翀乾早年锐意进取,攒了许多本钱, 再加上一些自先代留下来的基业,大昭国库充足。

    金钱能够解决的问题应该不是问题,粮食能解决的问题也还不是问题。

    多日没有出过芙蓉殿大门的檀华, 带了几个宫女在宫里找了片空旷的绿草地放风筝。

    问仙殿里。

    萧翀乾点燃一支香,插入三清神像前的香炉, 看着端坐于高台的神像,背对着燕归,问他:“刺杀仙师的刺客还没有找到?”

    “微臣无能,尚未找到。”

    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燕归日日带人搜查,一直没有结果。

    也不可能有结果。

    萧翀乾说:“继续搜查,他中了一剑,总有露出行迹的时候。”

    燕归垂在身侧的手指不经意间微微动了一下,萧翀乾没有看到,宫殿内人少,小太监垂手低头,宛如木石雕像,老太监梁闻喜老眼昏花,许多东西都看不清了。

    只有地上一团黑色的影子略微动了一下,复而又平静了下来。

    三清像前的香炉里是燃不尽的香火,一根根红色线香,刚刚插进去的顶端燃着一点红色的火星,随着火星向下燃烧,室内的香火气隐隐地浓了起来,火星上燃烧过的地方出现一条渐渐弯曲的灰烬,香炉里有很多这样一点点的灰烬。

    燕归禀告过追查刺客的事情,从殿中走出来,他扶着刀,身上还沾着一些三清像前供奉的香火气,这味道清淡宜人、味道悠远。

    问仙殿内常年萦绕着这样的味道。

    这香叫绮云香,是几年前长公主送来的,不知从何时起问仙殿只用这一种香了。

    据说此香配合陛下服用的丹药另有妙处。

    护驾多年,燕归已经习惯了绮云香的味道,最近几日他却觉得有些不适应这香火味,这些天每当闻到绮云香的味道他总觉得正在愈合的伤口有些痒痛。

    大约是伤口太深,正在愈合的伤口在长肉芽,所以才有痒痛。

    细细麻麻,像是被蛇虫啃噬过一样。

    他走出问仙殿,应该按皇帝的命令查找刺客。

    对于皇上的命令,燕归向来都执行的一丝不苟,他极少有失败的时候,是以深得皇帝信赖。

    上次在朱雀街遇到的刺客,皇上并未对他有所责罚,这次遇刺的是太虚观的观主,皇上动了雷霆之怒,听值守的太监说,那一天听到消息许久没有动怒的皇帝摔碎了一只茶盏。

    太监宫女战战兢兢,无人敢打扰,几个人端盘子都要你推我我推你。

    那时候他们说:“若是永寿公主在就好了。”

    “是呀,要是永寿公主在就好了,永寿公主在的时候皇上轻易不会动火。”

    “便是动火也不会有谁倒霉。”

    萧翀乾不是一个以慈惠闻名的皇帝,他未登基时先有杀伐之名,军中信服,百姓信之却也畏之。

    他擅长打击敌人,也擅长御兵,登基之后对宫中的内侍宫女也有几分对待兵卒的态度。

    不苟言笑,常年端肃,令如铁石,毫不留情,宫人常常战战兢兢。

    听说永寿公主一点都不怕皇上,有她在的时候皇上的目光总会柔和很多,性情也会变得更加宽容一些。

    永寿公主——

    燕归其实听人提起过许多次永寿公主。

    尤其是他刚入宫的时候,那时候柔贵妃深得圣眷,永寿公主其实也总是出入定坤宫,但那时的燕归还不像现在这样得萧翀乾的信重,常常活跃在宫外,做一些类似于现在这样的搜查工作。

    无法靠近皇帝,自然也就没有机会见到永寿公主。

    洛京戒严,他带人在城中搜查刺客。

    五城兵马司蓝将军与燕归协同,他摇摇头说:“这人受了伤,事情又发生在城外,不好找啊不好找,燕首领您也知道城外的荒山野地那么多,那人随便躲在哪儿,藏个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可能早就走得无影无踪了。”

    蓝将军连连叹气。

    二人坐在距离城门口不远处的茶水铺子,面前各是两碗粗茶。

    士卒正在检查进入城门的人,一个个检查一个个放行,凡是男子都会被士卒在胸口左右拍两下。

    另有一人负责看被拍之人的面色,若是没有异常便放行。

    若是露出痛色则会被人抓到一边解开衣领检查。

    正好将要拍到一个被人搀扶下了板车的男子,两个男子扶着他,其中一个扶着他的男子说:“官爷,我这兄弟前两天帮族亲上梁摔断了肋骨,这次进城是要来找回春堂的大夫。”

    那小兵一指,“去那边解衣检查。”

    “是是!”

    蓝将军看不清情况,只看见一个男子被一个两个男子扶着去检查,不到片刻,人就走了。

    他吩咐身边的士兵:“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看见对面的燕归喝了一口苦茶,纹丝不动,蓝将军说:“这些天连个刺客的影子都没见着。”说着,他又叹了口气,压低声音说:“燕首领,你说刺杀皇上的刺客和刺杀仙师的刺客有没有可能是同一人?”

    看样子蓝将军已经有这个想法很久了,他一边说,一边推测:“上次刺杀圣上的人在三百步外射箭,力道惊人,听说燕首领您当时徒手接箭也崩裂虎口,可见三百步外仍是箭势不减,射箭者必定力气极大,臂力惊人,恐怕只有燕首领才能与之匹敌。而这次刺杀仙师之人,据说凌晨骤袭,一刀砍过去若是没有及时收回来能直接将人劈成两半。虽说也是刀兵锋利,但若不是力大无比,如何能这样有恃无恐?”

    有人说这是山贼野人的手法,很多人没见过刺客,在这些人印象中刺客是隐秘的,他们也许会搞美人计、或是用毒药、又或者是像上次在朱雀街一样暗箭伤人。

    但行伍之人皆知,杀人不是比斗,不论是刺脖子还是刺心口,只要把人杀掉就是成功。

    刺客是最讲究效率的,其次还有隐秘。

    蓝将军猜测,假如仙师真的被杀死,对方会将仙师的死伪装成山贼或是大盗所为,然后逃走,到时候只要没有人看见,只能不了了之。

    可谓是既有效率又隐秘,但只有一点意外,那位仙师的剑法好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经过这一番细想,蓝将军越发怀疑这二人是同一人,他说:“有没有可能是刺客刺杀陛下失败后恼羞成怒,索性刺杀仙师来泄愤报复?”

    众所周知,陛下这些年仙师深得圣心,又因修道之事得陛下重用。

    燕归目光平淡,发问:“不知将军有何证据?”

    蓝将军笑了笑,说道:“只是些猜测而已,让燕首领见笑了。”

    “没有证据的话,还是不要乱说为好。”

    蓝将军心中略有不平,想着,我又不是你手下的兵,用得着用这种口气与我说话?

    但想到燕归是得皇帝信重,是皇帝跟前的红人,便笑笑打了个马虎眼,说道:“此地只有你和我,也是揣测一下,找找方向,找找方向嘛。”

    不一会儿去城门口的小兵回来禀告:“报!”

    蓝将军:“怎么回事儿?”

    “那男子是附近村民,族叔家里建造新房,他帮着上梁,不小心掉下来摔断了肋骨。”

    蓝将军说:“以前怎么就没发现有这么多摔断肋骨的人,我都要怀疑是那个刺客把他们打成这样的了。”

    那小兵多问了一句,“蓝将军,燕大人,城门口的队伍看样子得排到午后,还继续查吗?”

    蓝将军和燕归对视一眼,说道:“查,怎么不查!接着查!”

    查完城门,燕归又独自到别的地方搜查,这些日子的行动,也不只是为了追查刺杀太虚观观主的刺客,还要搜查刺杀陛下的刺客,这件事一直都是暗中进行,正好借此机会在明面上查一查。

    燕归去了最后发现刺客踪迹一栋五层花楼。

    那是一家教坊,叫做清韵坊。

    清韵坊中有许多出名的妓子,她们擅长琴棋书画,平日里来往的多是达官贵人和书生士子。

    这家教坊楼高有五层,以高闻名,与之相比醉仙楼还要略输一筹。

    常有士子在清韵坊五楼饮酒吟诗,偶有文斗,清韵坊是洛京有名的热闹地方。

    因为出事,这家教坊被暂时查封。

    往日花阶柳市、急管繁弦,内里莺声燕语,姹紫嫣红一片。

    今日寂寂然一片,红粉帐幔垂地,杯盏倾倒,各色香巾绣帕凌乱丢在各处。

    刺客当日所在的地方是五楼楼顶的屋顶上。

    燕归自阁楼上了楼梯,推开天窗走上五楼屋顶,人在高处风都是清的,从这里看过去,越过几条街道能清楚地看清朱雀街上往来的人影,王孙贵人,贩夫走卒。

    朱雀街通向皇宫,远远地,能看见朱红宫墙,黄金屋顶。

    燕归看着看着,发现一只风筝断了线的风筝飞过头顶,下意识伸手一抓。

    那是一只漂亮的彩色燕子风筝,画风筝的人将风筝描绘得极为细腻精致,他将风筝抓到身前,忽然发现燕子左侧翅膀角落有一个小小的、规规整整的,几乎与缤纷色彩融为一体的彩色人名。

    ——檀华

    第40章

    燕归知道, 檀华是永寿公主的名字。

    他一直跟在皇帝身边,皇帝身边还有一群很熟悉永寿公主的宫人,有意无意, 他得知了永寿公主的名字。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国中献上一批贡品,里面有各色的珠玉宝石, 绫罗绸缎, 应有尽有。

    他当时刚到御前护卫, 见了这些东西只觉得珠光宝气甚是耀目, 只道皇帝果然富有四海,和眼前所有的相比, 从前看人争夺的一些东西不过是个笑话。

    一样样贡品由太监送到一身明黄龙袍的皇帝面前,大多数时候他既不说话也没有动作,很明显, 他看到的东西不能打动他, 捧着托盘上前的太监略微停留一下便离开。

    价值连城的宝物如水一般来了又来, 去了又去。

    燕归都不知道皇上为什么让太监展示这些东西,因为看得出来,他对大多数东西其实是兴致缺缺的,偶尔叫人把东西送到跟前查看一下,才看一眼就挥挥手, 让人带东西下去。

    直到碰到一盒子东珠,东珠多做首饰, 或是有些贵人流行将珍珠磨成粉末敷脸。

    这东西多少有些女儿气,皇帝却让人把东西送到眼前查看,红缎匣子里的东珠颗颗饱满圆润, 光泽柔和温润。

    皇帝说:“吾女檀华应该会喜欢这些。”

    很普通的一句话,燕归的印象却很深。

    一国之君, 万人之上,统御九州,威震四海,这样的人也要考虑别人喜欢什么吗?

    永寿公主喜欢什么呢?

    燕归带着风筝回家去,他看见路边有小孩子缠着父母要吃的要玩的,有个荆钗布裙的女子握着一支素色银簪犹豫不定,还有一个年轻士子正在搬家,他嘱咐仆人说:“仔细点,书画都在车里,路上慢一点,不着急赶路,路上若是遇到对面来车马不要争先,车里的书画万万不能有失。”

    ……

    他一路回到葫芦巷子的简陋房子里,想要将手里的风筝挂到墙上,却发现墙面不知有多久没有粉刷过了,白色泥灰颜色不均,他在眼前一块墙壁摸了摸,指腹略有粉腻,看看指腹,指腹沾了一层白色。

    燕归没有将风筝挂上去,阳光透过白色窗纸打进来,照射在风筝上,色彩鲜艳的风筝像是又要飞起来了,燕归将风筝断掉的丝线打成了一个小小的绳结,缠在风筝的骨架上。

    “檀华”两个字因为是彩色的,在光线的照耀下看上去和那些斑斓的颜色相互映衬,看起来流光溢彩。

    他又看了看手上漂亮的风筝,忽然发觉自己的房子其实已经很破旧了。

    今日的风不大,檀华放风筝时选的风筝也不大,才二尺长上下。

    现在住的地方连这样一只不算大的漂亮风筝都放不下。

    他中箱子里取出半匹干净的白绢布,展开桌面上,将风筝放白绢布上。

    随后从打来的箱子之中,翻出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花的银钱来,打开盒子略微点了一下,便带着钱出门。

    走出门,看见李石头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坐着削竹篾。

    这一阵雨水过去许多植物都生长得格外茂盛。

    连竹子也长得格外青翠。

    石头是隔壁家里最小的儿子,平日顺便帮燕归照顾一下马匹,燕归每个月给对方一吊钱,偶尔也会请他做些跑腿的事情。

    “石头,帮我看一下家,不要让人进去。”

    “燕大哥你放心,绝对没问题。”

    燕归抛过去一小块银子,李石头也不多客气,伸手接住,笑了笑。

    李石头心里觉得奇怪,他常年在葫芦巷子里外,帮燕归喂马,对方给钱大方,他平时也顺便帮燕归看看家,对方给钱的时候也会多给一些,他便一直这么做下去了。

    今天燕归会主动让他帮着看家。

    真奇怪。

    李石头一边劈竹篾,一边看隔壁的门。

    有个小孩儿过来,蹲在李石头旁边,眼巴巴看着隔壁的大门,说道:“石头哥哥,你家隔壁的凶人适才拿了个好漂亮的风筝回来。”

    李石头和那小孩儿说:“早说燕大哥不是什么凶人,你们几个一边玩你的陀螺去。”

    “风筝?没有。”

    李石头刚刚是没看见,他是真不相信隔壁有什么漂亮风筝,燕归和这种花花绿绿可可爱爱充满童真的东西根本不能联系在一起。

    他和这帮小孩子认识久了,知道这帮孩子平日里看着乖巧可爱,其实最会捉弄人。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天都黑下来了,李石头已经编好了竹篓。

    他才看见燕归回来,“诶,燕大哥你回来了!”

    却见燕归自黑暗中朝他招招手,李石头过去,说道:“燕大哥,你家没有人来,就几个小孩儿转来转去的,非说你家有个漂亮风筝。”

    他见燕归递过去一个东西,对他说:“以后不用帮我喂马了。”

    说完这句话,燕归就回去了。

    李石头拿着手里沉甸甸的东西,估摸着是一块银子,他摸了摸脑袋,赶忙回家里。

    点了油灯一看,却原来是块金灿灿的小金子。

    他咬了一口。

    着眼一看,上面出现一个清晰得牙印。

    他娘喊他,“怎么点了灯?”

    他说:“这就熄灯。”

    李石头从这天起就没在见过燕归,他连对方是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偶尔他还会偏头看看隔壁,空房子没人来卖掉,东西也几乎没少,其实本来也没什么东西,只是有人住的时候,就算房子里什么也没有,瞧着也有些热闹,人走了,宅子里的人气儿一日比一日淡,原本的萧索样子就掩藏不住了。

    燕归走了几日,经常有小孩子探头探脑的,还有人问:“石头哥哥,你家邻居这些天怎么都没回来?”

    石头说:“出门办事去了。”

    小孩子颇为失落地走了。

    过些天,石头又撵走了几个偷偷爬墙的孩子,抓着一个小孩儿的耳朵说:“都说了燕大哥家里没有风筝,你怎么还不死心?”

    “石头哥哥饶命,石头哥哥饶命,这回我信了,我以后都不来了,石头哥哥,求你饶过我吧。”

    李石头松开手,气这孩子撬了窗子,抬脚踢了一脚小孩儿的屁股,说:“你最好说到做到,再让我发现你们几个过来可不轻饶。”

    小孩挨了这一下默不作声跑得无影无踪。

    李石头觉得有点怪异,一抬头见有个年轻的贵公子立在那儿,他长得俊雅,身上有种李石头说不出来的气质,一身素白色,和此地格格不入的锦衣长袍,腰缠玉带,一侧佩剑,一侧佩玉,桃花眼带着笑意看着李石头。

    刚刚对几个小滑头得心应手的李石头一下子有些紧张起来了,相处久了他不是很怕燕大哥,但对这个偶尔来燕大哥家里喝酒作客的年轻公子却有些紧张。

    对方一看就是他这样平民百姓惹不起的贵公子。

    那位贵公子知道百姓多畏惧权贵,直接问道:“你身后这家住的人呢?适才听那孩子说不在这儿了。”

    李石头讷讷道:“燕大哥搬走了。”

    “那小孩儿说的风筝是怎么回事儿?”

    “你知道这家人搬到哪儿去了吗?”

    李石头摇摇头。

    “没有风筝,只是一群穷巷稚童,游手好闲,见燕大哥走了想去宅子里探玩,随便找的借口。”

    年轻公子抛给他一块银子,说:“拿去买些吃的玩的罢。”

    李石头接过来,见是一枚圆圆的银裸子,上面一片漂亮的团花纹样,不知为何,却没有太多欢喜,刚才的诚惶诚恐不减分毫-

    燕归搬了家,谁也没告诉。

    他知晓收藏名画书法不能暴晒,也不能受潮,纸面竹骨的彩画风筝也应当是如此,便让人打了个二尺来长的樟木箱子,轻轻摸了摸燕子风筝的左侧翅膀,在檀华名字旁边微微停了停,将那只漂亮的风筝放在箱子里。

    而他自己的生活还是和从前一样,护卫皇上,搜查刺客。

    在朱雀街刺杀皇帝的刺客没有抓到,在琅镜山刺杀太虚观观主的刺客也不可能抓到。

    他所换的新居是一户人家刚刚搬走的房子,十几口的大家子,带着奴婢,一起住着个三进的房子,走的时候锅碗瓢盆,箩筐箱笼一样样的全带走了,倒是留了个干干净净。

    每日晨起,他都会在空旷的大院中挥刀练武。

    招式是固定的,习以为常,只靠身体本能习惯就能自如完成。

    隔壁人家种了许多花木,听说两家靠墙的地方邻家有个花园,他练武的时候有花香悠悠漫过来。

    介绍房子的牙人说:“这边的房子,闹中取静,去哪儿都方便清静得很。左邻右舍也都是安静的好人家,东边的房子是一家一家几口子的读书人,良善知礼,西边是哪家贵人的别院,偶尔来住一住,大多数时候都是空着的,平日是些仆人看护打理。”

    隔壁的邻居,一直没见过,只是偶尔见着他家仆人奴婢出门采买。

    燕归搬来几日,习惯了这边的安静。

    练武的时候能听见隔壁家传来的微风吹过花丛的瑟瑟之声。

    “我见过你,那个姓燕的侍卫。”

    燕归听见檀华的声音几乎要以为这是一个尚未醒来的梦。

    他抬起眼。

    见檀华穿一身胭脂红色留仙裙,坐在两家人中间的院墙上,两手扶着墙,两条腿垂下来,长长的裙子也垂下来,花瓣一样柔软的裙裾在风中微微飘荡。

    她两手扶着墙头,微微侧着头,一丈多高的石灰色院墙上,看向下面的燕归。

    这么高的墙,不知道她是如何上去的。

    檀华看上去一点都不怕。

    “诶,你怎么不说话,看着我做什么?”

    燕归见她笑靥如花,衣袂飘飘,恍若仙女,不自觉有些晃神。

    又看她身形纤细,柳腰削肩,又怕她掉下来。

    不敢吓着她,默不作声卸了身上的力道,垂下刀,抱拳行礼:“下官见过公主。”

    太阳高升,阳光越来越亮,檀华伸手挡了挡光线,眯了眯眼睛,看着下方的燕归,懒洋洋地说了句:“免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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