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耶!”丰元思兴高采烈地拿着文件夹,“能出去执行任务啦!”
时灿生无可恋地趴在桌子上,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冷笑:“呵。”
丰元思问:“搭档,你不高兴吗?”
现在是五月底,也是镇魂井和地府破封的第五个月。
五个月来,天城已经重建得差不多了,而且有奶茶店,有甜品店,还有超市,再也不是那个古董一样的岛城。时灿如愿地喝上了他最喜欢的霸王茶姬,吃上了刚刚出炉的面包和蛋糕,但他一点也不高兴。
因为地府的鬼差重新开始活跃,灵师们的任务量直线降低。任务会优先派给正式灵师和高年级的见习灵师,在时灿所在的四年级里,也就只有一班还能接到正儿八经的任务。
时灿算是一班里最常参与任务的。
但他的任务搭档是丰元思。
至于他的原搭档林逐月……
林逐月从凌渊澈那里继承了凌家余留下来的资产,但她完全不会打理。凌渊澈愿意帮她打理,但他又好像很想过上和朋友打打高尔夫球的退休时光,所以林逐月不太想勉强他。所以,为了不把这些资产搞到资金链断裂然后破产的荒唐局面,林逐月需要学习管理学。
所以,她销掉灵师学院的学籍,自愿封存灵力,离开天城,前往不列颠了。当然,上面现有的封存灵力的手段对她来说不那么好用,她随时可以打破,只是她愿意配合罢了。
时灿倒是也能理解她的选择……
她本来就是被迫来到灵师学院的,地府解封,仇人被抓的被抓,死的死,她已经没有继续做灵师的理由了。
但任务搭档从心上人变成一个傻叼东西,时灿的心理落差实在是太大了,五个月都快过去了,他还是没能适应。
而且……异地恋很容易死情缘啊……
这时,时灿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在教室里的时候,手机一般都调震动。
又是哪个破软件在推送广告?
时灿叹着气按亮手机屏幕,然后整个人像是突然充满了电一般,唰地坐起来,眉目间染上笑意。
闻觅烟侧头问道:“怎么了?”
时灿笑得像条傻狗:“我女朋友要回来了!”
“啊?什么时候?”
时灿回答道:“下个月,差不多是端午节那时候。”
然后,时灿就开始了度日如年的等待。
林逐月回国的当天,时灿申请外出的手续批下来了。
他开着车,从临海市赶往沪市,在机场出站口等了很久,才接到林逐月。
林逐月带了很多行李,还有一个猫包,猫包里是闻觅烟托她在英国买的猫,本来是要空运回来的,但林逐月正好要回国,就带着猫一起上客舱了。
林逐月苦巴巴地看着时灿,说道:“我想吃炸猪排。”
因为经济条件还算不错,林逐月可以自由选择食物,没有受太多白人饭的苦。但不列颠的猪肉是真的难吃,林逐月已经很久没有吃到不腥不臭的猪肉了,她发誓回来要把和猪肉有关的美食吃个遍。
“好,炸猪排,吃厚切的吧?”
时灿接过林逐月的行李,问,
“我订的酒店附近有一家网红炸猪排店,很好吃。”
林逐月顿时喜笑颜开。
时过境迁,年龄增长,她竟然变成了能被炸猪排哄开心的人,可恶的日不落帝国。
他们直接去了酒店。
时灿订的是宠物友好酒店,进了酒店后,时灿把小猫放了出来。他知道林逐月要带猫回来,开车来的时候在车上带了粮碗水碗猫砂盆,还有好几袋冻干,甚至准备了猫咪费洛蒙喷雾。
闻觅烟买的是只蓝白猫,正八字刘海,圆脸,小铃铛已经摘了,性格很好,出了猫包就往人身上蹭。它年纪小,还没开始掉毛,所以时灿由着它蹭了好几下,才把它放进猫砂盆,让它认一下猫咪方便装置。
它进了猫砂盆,呆滞地思索片刻,俯下脑袋去。
“喂!”时灿捏住它的后颈,“你怎么吃猫砂啊?搅屎棍啊?”
猫砂的口感显然不太好,它吃了几口之后,彻底放弃了,转头去吃猫粮了。
炸猪排店离酒店很近,时灿添加店员的账号,付了钱后,等了一会儿,炸猪排就直接送进酒店,再由酒店工作人员送到套房里。
时灿却在这时往短裤里装手机和钱夹。
林逐月问:“你不吃吗?”
时灿点点头,说道:“出去买点东西,你先吃,我一会儿就回来。”
对在不列颠待了好几个月的林逐月来说,炸猪排显然比时灿更具有诱惑力,她也没多在意时灿,只说了句早点回来,就开始享用炸猪排了。
时灿出门一共十七分钟,回来时手上拎着个售价高达一块五的环保塑料袋,天气有些热,他徒步出门出了不少汗,把塑料袋放在床上,就去浴室冲澡了。
林逐月咽下嘴里的肉,嘀咕道:“买了什么啊……”
她站起身来,走到时灿的床边,打开塑料袋。
冈本。
林逐月把塑料袋合上。
她又打开瞅了一眼。
不止有冈本,还有杜蕾斯。
还混着点清口糖,有草莓味的、橘子味的、青提味的,品类还挺丰富。
林逐月把塑料袋摆回原样,坐回桌边,魂不守舍地吃炸猪排。
时灿已经冲完澡了,浴室里传来嗡嗡的响声,大概是他在用吹风机。果然,他穿着浴衣出来的时候,头发已经是干爽的了。
他坐到林逐月对面,开始吃自己的那份食物。
吃完饭后,时灿把塑料袋、纸巾、打包盒扔掉,拿了包冻干,拆开喂小猫。这只名叫Lily的英国佬不是很会吃冻干,咬了半天,冻干也只受了皮外伤。
林逐月洗澡刷牙,坐在床边等。
时灿耐心地把冻干掰碎喂给Lily吃。
林逐月盘起腿来。
时灿抱起Lily亲了好几口。
林逐月倒在床上,叹了口气——
他大爷的,天都黑了。
林逐月爬起来,推了时灿一下:“我想吃巧克力,给我去买。”
时灿回头看了看她,问道:“晚上还吃巧克力啊?”
林逐月点点头:“吃,你去买。”
时灿放下猫,站起身,也不管自己不久前刚洗过澡,重返超市去给林逐月买巧克力。好在夜幕降临后天凉快了起来,时灿没出汗,在超市里的时候甚至觉得有点冷。
还待在酒店里的林逐月拿起酒店提供的陶瓷杯子,接了一杯水,泼到自己的床上。
她放好杯子,躺到时灿的床上,和塑料袋躺在一起。
时灿回来后,看见林逐月在他的床上,问:“你不想住靠窗的那张床了?”
林逐月否认道:“不是,床上溅到水了,没法睡。”
时灿把巧克力放下,手伸向床头柜上的座机:
“我给前台打个电话,让酒店处理一下。”
林逐月:“……”
林逐月薅住塑料袋,用力一扯、一甩,清口糖和小雨伞掉了一地。
时灿:“…………”
时灿:“不是……你听我解释……”
“解释什么?”林逐月大字型躺回床上,怒道,“买这种
东西,你还有什么好解释的?”
时灿沉默了一会儿,他弯下身,把糖盒和小雨伞捡起来,然后走到自己的床边,爬到了床上,说道:
“早知道就订大床房了。”
林逐月抬起头,说道:“这个床也不小。”
时灿确认过猫在客厅那边之后,锁好门,打开糖盒,倒了两粒糖,吃进嘴巴里,嚼碎。他俯身,吻上林逐月的嘴唇,清新的草莓薄荷味弥漫在林逐月的口腔里。
林逐月说道:“我新手上路,你温柔一点。”
时灿撩开林逐月的头发,说道:“我也新手上路。”
一轮酣战过后,两人去了浴室,时灿叫了客房服务,从浴室里出来时,房间已经收拾好了,他们俩就窝在床上,翻恐怖电影看。
普通人看恐怖片是寻求刺激,灵师看恐怖片就纯粹是鉴赏了,和鉴黄师看小黄片小黄文有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林逐月指了指床头的小雨伞,问:“为什么不用那个?干嘛去超市买?”
“没见过那个牌子。”时灿拍了拍林逐月的脑袋,说道,“怕是劣质品。”
林逐月翻过身,趴着看床头柜上的盒子,说道:
“明明也算是中等档次的酒店了……”
他们窝在一起看了会儿恐怖片,只有鬼怪突脸的时候恐怖,其余时候他们俩困得打哈欠。
林逐月问:“对了,我家翻修好了吗?”
时灿嘴角垮了下来,说道:“本来是翻修好了的。”
林逐月疑惑道:“本来?”
时灿咬牙切齿道:“之前已经刨完竹根灌完水泥铺好地砖了,但你家的竹子长到了周围无人居住的邻居家,今年开春下雨后又长回了你家,地砖被顶起来了……现在还在往外冒笋呢……”
林逐月噗嗤一声笑了,说道:“你好像经常过去看。”
“毕竟是你家。”时灿又补了一句,“也是我家。”
林逐月点点头:“嗯,对,是家。”
时灿说道:“要回来啊。”
林逐月应道:“会回来的,离别是暂时的,我们的未来,还来日方长。”
END
第167章 二十三岁
时灿给林逐月拨了个电话。
没几秒,电话就被接通了。
时灿问:“还没睡啊?”
“睡?刚加完班。”
林逐月左手提着高跟鞋,右手拎着电脑包,脚上蹬着双粉白的运动鞋,手机塞在兜里,耳朵里戴着个和手环配对的蓝牙耳机,朝着时灿抱怨道,
“现在的职场啊,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畜生使。都凌晨四点了,想吃个夜宵都买不到。”
林逐月在国外读完了本硕,然后回国,在凌渊澈的建议下进入了基层,好好了解她的家族企业。虽然领着加班费,一个月能拿超过两万甚至三万,但林逐月还是在这种凌晨四点下班,早上八点上班的极限牛马生活中濒临崩溃。
“你怎么还醒着?”
林逐月拉开车后座的门,把高跟鞋和电脑包丢进去,又关上门,上了驾驶座,
“别说,让我猜猜,刚执行完任务。”
时灿夸赞道:“真聪明。”
林逐月开着车回了自己的单身公寓,用钥匙打开门锁后,就看见了穿着浴衣,躺在她的懒人沙发上,手里握着她的高脚杯的时灿。
林逐月:“……?”
“任务执行地点在沪市。”
时灿摇了摇杯子里的红酒,说,
“所以就过来看看你。”
林逐月问:“你怎么进来的?”
林逐月看了看桌子上的酒瓶,这瓶葡萄酒是凌渊澈送她的,价值大约十五万,时灿没醒酒就喝了,暴殄天物。
但林逐月没发飙——
时灿本身也是个用钱堆出来的天物,比葡萄酒值钱太多了,天物被天物暴殄,也算是……物有所值?
“撬锁啊。”
时灿轻描淡写地说道,
“你们这里竟然没有门牌号,幸好我没撬错门,不然可能要被警察抓,让你半夜去警局捞我了。”
“想吃什么夜宵?你这里好像没什么食材,我给你煮碗面条行吗?”
“我回头就换指纹锁。”
林逐月把自己的东西放起来,说道,
“等会儿直接点外卖,买个早饭。”
时灿问:“你不睡觉吗?”
林逐月把问题丢回去:“你让我睡吗?”
时灿还没有这么不人道,他没折腾凌晨才下班的林逐月,只是在她洗完澡后抱了她一会儿,抱着抱着,林逐月就睡着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幼时缺爱,林逐月长大后很喜欢拥抱,拥抱时她会感到充实、安全,也会感觉到自己被爱着,疲惫的精神很快就会彻底松懈,像是吃了安眠药一样。
时灿替她点了粥,等外卖到了,他把林逐月摇醒。虽然她很困,但还是稍微吃点东西比较好,不然胃会坏掉的。
林逐月一边喝粥,一边拿着手机打字。
时灿问:“就那么放不下工作吗?”
林逐月把手机倒扣在桌子上:
“不,我在请假。”
时灿知道林逐月是因为他才请假的,他忍不住笑,但又勉强绷住了表情,问
:
“才入职不到一个月就敢请假?”
“是啊,要是普通职员,肯定要被炒。”
林逐月悠闲地喝粥,说,
“少爷还挺懂职场上这些事的嘛,明明从未碰过家族的企业。”
时灿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过了一会儿,时灿不太高兴地说道:
“你回国之后也不先来看看我,就直接去过这种每天都要加班的日子了。”
“少爷,清醒点,我在灵师学院上学、在特殊部门当特勤的记录都被消了,我根本进不去天城,我怎么去看你?”
林逐月把还没拆盒的那碗粥推到时灿面前,说道,
“我想再进天城,只能是和你领结婚证以后的事情……真荒唐啊,为了我的记录干净,凌家老宅的房产证,竟然要写你的名字,我连回去给我的列祖列宗上根香都不行。”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时灿没忍住笑了出来。
林逐月恼火道:“你还笑?”
时灿坐在桌前,说道:
“那就快点和我结婚嘛,到时候老宅还给你,我名下所有的房产都加你的名字,我家的家族企业也归你。”
“多划算啊,对不对?”
林逐月今年二十三岁,林琅觉得太早了,还是再拍拖几年比较好。
时家的态度就不太一样了,崔怡巴不得林逐月立即就成为她家的家庭成员,她和时英韶已经搬家到分岛了,宅子都给时灿和林逐月空出来了——
这年头不流行新人和长辈一起住了。
在沪市也买了栋新房子,三百多平,目前还没建好。
林逐月喝着粥,问:
“对了,我听觅烟说,你打算当老师?”
“嗯,灵师府那边跟我谈了谈,说我懂得的东西很多,希望我能在灵师学院任职,尽可能不保留地教授给学生。”
时灿一手托着脸,说,
“多离谱啊,我这脾气,让我当老师……”
林逐月也觉得很离谱。
时灿随着年纪增长,脾气稍微好了一点,没有以前那么拧巴了,但相较正常人而言还是很拧巴。他要是当了老师,不得天天揍学生?没事打一顿,有事打不止一顿。
喝完粥后,两个人躺在床上,双双闭眼睡觉。
直到下午,他们俩才陆续醒来。
意识比较清醒了之后,林逐月就开始啃时灿的嘴巴,她刻意用虎牙去咬——她的虎牙比较尖,咬起人来很疼。
原本还在昏昏欲睡的时灿硬生生给被她给啃醒了,他伸手去摸早就放在枕头底下的小雨伞,翻过身把林逐月压在下面。
折腾完之后,他们双双去洗澡,洗澡的时候又开了一把。
林逐月觉得腰有点酸,等时灿滚蛋了,她得去买点生蚝补补。
至于为什么不在时灿在的时候买——
那样做的话,被补到的就不知道是谁了,她的腰恐怕只会更酸。
晚上,他们出去吃饭,顺便逛商场。
林逐月在爱马仕看上一只包,但她没有刷自己的卡,也没有直接去要时灿的卡,而是清了清嗓子,对时灿说:
“你记得,我刚转学到学院的时候,你是怎么对待我的吗?你说,‘校长是你亲戚吗?’”
时灿:“……”
时灿倒吸一口气,立刻对柜员说:
“要这个包,包起来。”
林逐月拿到包后,心满意足地笑了。
时灿松了一口气。
吓死他了。
林逐月这几年在不列颠读的是世界一流名校,学习压力非常大,尤其是期末的时候,她能在图书馆连续待好几天,不吃不睡,完全靠咖啡活命。
每个学期的那几天,时灿都不敢给林逐月打电话,因为电话打着打着,林逐月就会问他在做什么,如果他说在吃贝果或者喝奶茶,林逐月就会因为她那丑陋的嫉妒,冷笑一声,然后开始翻旧账。
时灿试图通过在期末期间不给林逐月打电话来规避这种情况。
但他又怕林逐月死在图书馆里。
他不得不经常打电话,或者发个消息,来确认下林逐月是不是还活着。但电话和消息一来,正在认真学习的林逐月就想发疯。
叶阳嘉、宫永元和丰元思有几次撞见时灿坐在楼梯间,拿着半个贝果或者一杯奶茶啪嗒啪嗒地掉小珍珠。灵师学院有史以来最校霸的校霸,竟然是个和女朋友一吵架就只会掉眼泪的软包子,笑死人了。
然后他们就被时灿修理了。
被揍了一顿的叶阳嘉问:
“你就不会告诉她,你也在为了期末而拼命地在翻书吗?”
时灿问:“你觉得这符合人设吗?”
叶阳嘉:“……”
时灿每逢考试,从来都是游手好闲,他闭着眼睛、梦游去考,都能考出满分来。他在这段时间里唯二有可能会忙的情况,就是出临时紧急任务,或者揍了学长学弟要写检讨书。
“而且,谈恋爱得坦诚点。”
时灿擦干净眼泪,说道,
“喝奶茶吃贝果只会导致吵架,撒谎的后果是分手。”
他这辈子就只想谈这一次恋爱,只想去爱这一个人。无论她脾气好不好,喜不喜欢翻旧账,他就是喜欢她,无药可救的那种。
所以他永远不会对林逐月撒谎。
他要为这个人,付出真挚且长久的爱。
时灿转头看着拎着袋子,满脸笑容的林逐月,终于反应过来,他绷着脸,说道:
“你故意的。”
“是啊,故意的。”
林逐月从自己的包包里翻了个小巧的礼盒出来,放在时灿手上,说道,
“礼尚往来嘛……领针,纯金的,还镶了钻。”
时灿:“……”
他拿着礼盒,撇过头去。
他不得不承认,他已经被哄好了。
他们去坐了商场楼顶的摩天轮。
大城市的夜景很漂亮,但林逐月的目光却落在时灿的脸上,眼睛都不怎么眨。
时灿问:“不看夜景吗?”
“嗯……怎么说呢?”
林逐月歪了歪头,轻轻笑着,说,
“你比夜景好看多了,男朋友。”
时灿:“……”
过了一会儿,时灿说:
“其实,我这次来沪市,也是准备好了礼物的。”
他掏了掏衣兜,从里面拿出一枚铂金钻戒,单膝跪在林逐月面前,说:
“或许真的有点早了,短时间内用不上它……但是,我在逛珠宝店的时候,看见它就挪不开眼睛了,满脑子都是把它送给你的画面。”
“林逐月,你愿意接受它吗?”
林逐月怔愣片刻,她伸出了手。
时灿有些无奈地笑了:“笨蛋,伸右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