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

    老黄头就要死了。


    在场所有人都对此心照不宣。


    有人闭上了眼睛不忍看,有人愤怒的瞪大眼睛咬牙切齿,有人浑身哆嗦地数出买命钱。


    也有很多人在笑。


    他们哄笑着,对着老黄头指指点点,像看到了一只滑稽的老狗。


    他们说:


    “这老头儿疯了吧。为了点儿钱,连命都不要了。”


    “喂,老头儿,你儿子托生在你家,活着也是受罪,下辈子托生到有钱人家享不完的福。”


    “砍了他的头,扒了他的皮,看谁还敢抗税不交!”


    空气里有白浪翻滚。


    毒辣的太阳灼烤着大地,也煎烤着趴在地上的老人。


    如果不是他的身体还在缓慢的起伏,他看起来就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鞭子抽在他身上,绿头苍蝇们飞了起来,又舍不得飞远,黑压压的烟雾状绕着老人的身体盘旋。


    拿鞭子的人影扭曲着拉长,拉长,吞掉了老黄头的身体。


    江明熙想,简直像老故事里的鬼怪张开了血盆大口。


    老黄头似乎还在有气无力地叨咕着什么事,距离太远,江明熙听不清,但是也大概能猜到。


    左右不过是苛捐杂税、家破人亡之类的事,这些事千篇一律,老生常谈,多到都让江明熙感到厌烦了。


    所以,她上辈子就明白了。


    这世道是不给穷人活路的。


    无论她多努力,无论她多驯服,无论她多善良本分,都是没用的。


    羊的温驯,只会激发捕食者更加野蛮的兽性。


    江明熙凝望着趴在地上的老黄头,冷静的想,这是个陌生人。上辈子,她在老黄头的摊子上买过几次龙骨。但是也仅此而已了。


    他不是沈蔓歌。


    她和沈蔓歌一起长大,虽是主仆,却情如姐妹。


    她愿意为沈蔓歌豁出命,也愿意为她冲动一回,哪怕这让她成为了被通缉的杀人犯,她也不后悔。


    因为上辈子,沈蔓歌正是这么做的。


    没错,老黄头很悲惨。


    但是,在这广袤的神州大地,比老黄头更悲惨的人遍地都是。他能活到这个年纪再死,已经是一种幸运了。


    可是,龙骨就在老黄头手里。


    江明熙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笑了,笑容苦涩,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释然。


    她就知道。


    她怎么可能会突然运气那么好。


    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她啊。


    从来都是这样。


    命运赏她残屑,却要她投以骨血。


    宪兵队长气喘吁吁地放下鞭子,咳出一口浓痰,吐到了老黄头稀疏的白发上。


    “妈的,这样都不死,老家伙命真硬。”


    江明熙突然动了。


    她迈开脚步,向前走去,一开始不疾不徐,然后越走越快。


    一如昨夜,她攥着刀走向了张楠。


    也一如那无数个日日夜夜,她孤身走向了战争、洪水、饥荒和死亡。


    ......


    最先发现那个小少爷的,是个变戏法的江湖人。


    他长了一脸麻子,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麻,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叫自己老麻了。


    老麻诧异地看着小少爷,就像看到了一只鹤飞入了野狗群。


    小少爷看起来年纪不大,身材清瘦纤长,穿着那种挂在西洋百货大楼里的高档驼色大衣,笔挺的衬衫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没有一丝皱褶。


    他走起路也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闲庭信步,如平稳掠过湖光山色的轻风,带着一种赏心悦目的静谧从容。


    他越走越快,衣摆翻飞,好似轻盈的白鹤,悠然漫步在沼泽泥潭。


    只看他闲适风流的姿态,看他笔直的背,看他那引而不发、如剑锋利的骄傲眉眼,就知道他一定来自于一个和在场所有人截然相反的世界。


    他一定有个体面富裕的出身,被整个家族如珠似宝的养大,从小到大遇到的全是好人,所走的路也皆是坦途。


    很快,宪兵们也发现了这只不怕死地向他们走来的白鹤。


    一道又一道狰狞的目光向小少爷射去。


    老麻的心也随之提了起来,担心里混杂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幸灾乐祸。


    这样金尊玉贵的小少爷,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里,何曾见过这样的威势?


    他在心里想,他肯定会被吓哭,说不定还会尿裤子。


    一个脸上带疤的宪兵皮笑肉不笑地凑近,他故意把腰间的盒子炮撞得哗啦响:“呦呵?这是谁家没拴住的小少爷啊?跑俺们这脏地界儿来干啥?你这身细皮嫩肉的,可经不起磕碰。”


    小少爷冷冷瞥了他一眼,又扬起昂扬星眸扫了一圈其他凶神恶煞的兵痞,语出惊人道:“让方凤台滚出来见我!”


    老麻尚在迷糊“方凤台”是谁,拦路的兵痞眼珠子瞪得溜圆,仿佛听见了天大的笑话,猛地踏前一步,唾沫星子都快喷到小少爷脸上:“操!哪来的小野种?县太爷的名儿也是你叫的?还……还‘滚出来’?你脖子上有几颗脑袋?!”


    大清的皇帝退位了五年,但是朗陵城的“皇帝”还在。


    一股战栗电流从老麻脊梁骨上窜了出来,他瞠目结舌,鼻息也跟着粗重湍急起来。


    那些耀武扬威的宪兵,以及抽鞭子的宪兵队长,是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啊!


    他们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让在场所有下九流家破人亡。


    因为他们握着枪,那么就自然成为了支配在场所有庶民命运的主人。


    可是,即便是像老麻这样的睁眼瞎也知道,在县太爷眼里,宪兵老爷们也不过是听话的狗而已。


    现在,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不客气的直呼县长大人的名字,并不客气的要县太爷“滚出来”......


    老麻大脑已经被吓成了一团浆糊,他糊涂极了,暂时无法想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他只是睁大眼睛,激动又渴盼地看着那个小少爷。


    说点什么吧!


    ——你既然敢直呼县太爷的名讳!


    老麻憋着一股气,在大脑因此晕眩之际,他终于听到了小少爷清凌凌的声音。


    “到底是个乡瓜头儿,手底下个人也上勿来台面。”


    这口音听起来也怪,不是当地口音,老麻听的半懂半不懂的。


    就见这小少爷抬脚径直向前走,就跟眼前的兵痞不存在一般。


    被当空气的兵痞一张黑脸膛“腾”地涨成了猪肝色,他“呸!”地一口浓痰啐在脚边黄土地上,唾沫星子飞溅,蒲扇般的大手“啪”地就按在了腰间的盒子炮皮套上,手背上青筋暴起,瞪着一双牛眼吼道:“站住!小兔崽子!耳朵塞驴毛了?!我叫你站住听见没?!”


    那团在老麻胸腔里鼓动着的情绪,瞬间冷却下来。


    老麻沮丧的想,不管这个小少爷有什么依仗,也只是肉胎凡躯。


    小少爷却看也不看兵痞一眼,他骄矜地挑高下巴,自顾自地说:“我叫大哥同大总统讲一声,朗陵县今年考评垫底好了。”


    老麻愣住了。


    拦路的兵痞愣住了。


    一同愣怔住的,还有站在死狗状的老黄头跟前握着鞭子的宪兵队长。


    对于生活在朗陵县的所有人而言,县长方凤台就是他们的天,是主宰所有人性命的土皇帝。


    而大总统,那就是近乎神话传说里的人物了。


    直到现在,朗陵县仍然有算命的信誓旦旦地说,大总统身上有龙气,是真龙天子,承载着要终结乱世的天命。


    而在这个小子嘴里,大总统仿佛是他可以随口吩咐的人似的。


    “我滴个亲娘哎!”


    兵痞眼珠子瞪得溜圆,足足愣了好几息。


    紧接着,他猛地回过神来,刚才按着枪的手猛地松开,转而用力一拍自己大腿,爆发出震天响的、带着浓痰黏连感的狂笑,“哈哈哈!你们听听!这小鳖羔子说啥胡话?!他大哥?!跟大总统‘讲一声’?!哈哈哈!哎呦俺滴个老天爷啊!”


    他指着小少爷,对旁边同样傻眼的同伴嚷嚷,唾沫横飞:“瞅瞅这熊样儿!毛还没长齐吧?怕不是得了失心疯!他大哥?他大哥是玉皇大帝座下的弼马温啊?还是阎王爷炕头的烧火棍?!还‘讲一声’?俺看你是屎壳郎打喷嚏——满嘴喷粪!还考评垫底?你当你是谁啊?!”


    老麻也彻底心灰意冷。


    他还真以为这小少爷有什么依仗。


    真是的,他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会期待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


    钦差微服私访、王孙体察民情,这是只有话本里才有桥段,现实生活里可没有这种好事。


    老麻木然地看着那个天真孱弱的小少爷。


    这么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崽子,弄死他不比弄死一只鸡难。


    拦路的兵痞笑够了,用脏兮兮的袖子胡乱抹了把脸,把笑出来的眼泪鼻涕都蹭在袖子上,一只蒲扇般的大手带着汗臭和油腥味儿,像拎一只不听话的鸡崽子似的,又快又狠地就朝小少爷那细溜溜的脖颈子抓去,“滚你奶奶个腿儿的疯话!跟俺走!局子里凉快地方多,够你醒醒脑子!回头让你那‘能和大总统说话的大哥’揣着现大洋来领人!少一个子儿,你就在号子里过年吧!”


    老麻面无表情地低头,重新变成泥胎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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