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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第31章 金簪 “天下在等明君,故我死不得。”……


    谁都不知道那天, 被施莺莺赏了个闭门羹吃的厉无殇究竟有过怎样的心理活动;也无人知道,施莺莺究竟对燕飞尘说了什么,才导致了大燕国长公主从四进院子里出来的时候, 还带着神思恍惚、魂不附体的神色:


    活像被什么具有巨大冲击力的事情给吓飞了三魂六魄似的。


    直到和厉无殇狠狠迎头撞了一下, 燕飞尘才缓过神来。她刚揉了揉自己被撞得泛红的前额, 就听见厉无殇相当不客气地对她说:


    “长公主且看着些路罢。”


    明明燕飞尘所属的皇室才是大燕正统,可厉家世代拥兵自重,早就不把大燕皇室放在眼里了,连带着刚得了个区区少将军官职的厉无殇,都敢把长公主燕飞尘当做他的囊中之物,对她颐气指使起来:


    “朝云国长公主今日怎么不见客了?她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 燕飞尘的身上再也没有了往日里展现出来的,对他情深似海的执着感,只淡淡开口道:


    “朝云国长公主近些日子经历的险事太多,耗费心神,不安惊惧,常有忧悸之象;我为了安慰她才来看她的,顺便和她说了点家常话, 再没什么。”


    厉无殇不疑有他, 便将拜帖递交给了专门派来照看施莺莺的人,柔情万千道:


    “那本将军改日再来拜访,还请朝云国长公主好生休养心神。”


    燕飞尘真想给他表演一个当场反胃。


    不过她要是真的这么做了, 估计会被礼仪官捉回去罚抄《女诫》一百遍的吧?


    毕竟几乎在每一个大燕国的人的传统概念里,女人都是如琉璃般脆弱易碎的,舞刀弄枪的燕飞尘是特例中的特例:


    要不是燕飞尘身上还有个长公主的名号镇着,她偏偏又是眼下仅有的两个活到了成年的大燕皇室血脉之一,另一个还背着“不祥”的名号与皇位绝缘, 很难说现在弹劾燕飞尘“毫无妇德”、“有伤风化成何体统”的奏折会不会把她居住的东宫给淹没成海洋。


    反观只有一江之隔的朝云国,再结合一下施莺莺和她的对话……


    燕飞尘突然神色恍惚地对厉无殇发问:


    “你觉得女人能当将军吗?”


    厉无殇废了好大的劲儿,才控制自己不要嗤笑出声来:


    “当然不能。”


    他原本对燕飞尘那一点可有可无的喜爱,也随着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而迅速转变成了厌恶之情:


    “长公主怎么会有这种离经叛道的想法?”多半是脑子不正常,打一顿就好了。


    燕飞尘又问道:“如果有一天,大燕国不得不献出所有平民女眷才能保平安;男人们又齐齐失去了战斗能力,上不得马拿不动刀枪,本宫也不能当将军么?”


    厉无殇终于笑出声来了,不屑道:


    “长公主多虑了。我大燕国国祚绵长,定不至于有这种荒唐离奇的灾祸。”


    燕飞尘眼睛里的火光明灭了一下,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听说小将军年纪轻轻便精通十八般武艺,更是手握兵权,练兵有方,一呼百应下无人不顺从,真是令人好生羡慕。”


    “按照我大燕国的律法,若小将军婚后多有不睦,甚至到了不得不和离的地步,夫妻二人可是要平分所有的钱权地契的,这珍贵的兵权又要怎么分呢?”


    厉无殇漫不经心地应付道:“现在谁还真的执行这条律法?大理寺的人都不爱掺和家务事,总归给点钱随便打发了就是。”


    剩下半句虽然厉无殇吞回了肚子里,但燕飞尘“苦恋”他多年,自然明白他没说出口的是什么:


    打发不走的,便弄死好了,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太危险了,断不能让她存在于自己身边。


    得到了果然与施莺莺预料中一般无二的答案后,燕飞尘深一脚浅一脚地从这里离开了。刚一上马车,她的侍女就急急迎上来,问道:


    “殿下为何今日对厉小将军如此不假辞色?我等不是谋划过么,让他先尚了公主,不必真洞房,只要找准时机等个机会与他和离,就能顺利拿到他手中的一半兵权。”


    “等拿到兵权后,殿下再恢复真实身份,就是名正言顺的……”


    “算了。”燕飞尘脸色很不好地比了个手势,让侍女闭嘴:


    “我们能想到的这些事情,人家朝云国长公主也想到了。”


    “怎么会?!”侍女惊恐地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尖叫出声来:“那她是不是也发现了殿下的真实身份?”


    燕飞尘疲倦地点点头:“估计是的。”


    “人家还给我堂堂正正地下了战书,让我提前做准备呢。”她低咒一声,握紧右手锤在了马车车厢上,怒道:


    “可笑,我却半点准备都做不得!”


    说是这么说,但燕飞尘的心底却涌上一股刺骨的寒意来:


    明明两人只相处了半日时间,朝云国的长公主,便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她知道燕飞尘只想要厉家的兵权,知道厉无殇会怎样见招拆招将燕飞尘逐下堂去,更把厉无殇对这些问题的答复全都提前告诉了燕飞尘。


    燕飞尘一试之下,果然半字不差,当即对施莺莺心生惧意:


    就好像人人在她面前,都半点隐私也没有,都是透明人似的,心里的所有小九九都能被她隔空料中,把人的皮肉骨头全都拆开来含笑品评!


    大燕国与朝云国仅有一江之隔,最大的民风民情仅有对女性态度的不同,施莺莺就能从这里入手,做好几十年的规划,蚕食鲸吞大燕国:


    这些举措不仅能够瓦解大燕国的人口构成、权力结构、经济体系、传统道德架构和小家庭的稳定,甚至还能不流一滴血,不费一兵一卒。


    别看她提前告诉了燕飞尘自己会怎样动手,让燕飞尘早日准备;可燕飞尘丁点办法也没有,只能浑身冷汗地听着施莺莺谈笑间便拆解了她的国家,半句话都反驳不得。


    最可怕的是,这甚至还是施莺莺用来对她示好的办法,是真的示好,也是真的吓人:


    好一个恩威并施,好一个朝云国长公主!


    这边的燕飞尘浑身冷汗,在苦苦思索着要怎样才能破除死局,那边的系统也很好奇,对施莺莺问道:


    “你和大燕国长公主定了什么约定下来?我刚刚去查资料了,没听清。”


    恰好这时,下人将厉无殇的拜帖送了上来,施莺莺只扫了一眼,便温柔地笑了起来,那双暗蓝色的眸子里似乎噙着来年的万里春水:


    “我告诉她,看在今日她与我赤诚相待的份上,日后等我率大军挥破大燕国都之时,只要她愿意举族来降,让我少费点心安抚大燕遗族,我便不屠城,不灭族,请她看一场盛世太平。”


    “在此之前,我将我所有的计划都提前告知,看看她能挣扎到什么程度好了。”


    系统瞬间哑口无言:


    太狠了,这真的是只有施莺莺才能干出来的事。


    ——燕飞尘得罪过她吗?


    身为厉无殇正妻的她折辱过原主,身为大燕国长公主的她又对施莺莺拔过刀,不管哪边都得罪过。


    ——燕飞尘是个好人吗?


    在原文中不管是谁站在燕飞尘的位置上,都会对原主那么做,总归不是厉无殇那种狗男人;而且她还是大燕正统,是枚有利用价值的棋子,所以施莺莺可以饶她一命。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燕飞尘是难得的清醒人,对清醒人来说最痛苦的是什么?就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


    于是施莺莺就要将所有的布局都提前告诉她,看着燕飞尘如何凭一己之力奋斗、挣扎、痛苦和绝望,百般苦楚下也无法拯救自己的国家。


    不被任何人理解,得不到任何帮助的努力,是最无望、最痛苦的。


    甚至因为只有燕飞尘知道施莺莺的计划,别人还都不信她,就算信了也不可能让一介女流执掌大权:


    于是不管燕飞尘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延缓屠刀斩下来的速度。


    每天从睁眼开始,她就要劳心劳力力挽狂澜,每晚都要在担惊受怕忧心忡忡中入眠,梦寐不安,真的是最最诛心。


    果然从那一日的拜访过后,燕飞尘回到东宫便闭门告病,终日不出;从宫人的小道消息中还能听说,长公主燕飞尘与大燕皇帝爆发了好几场争吵,大多都是关于“律令”、“正统”、“命数”和“皇室体面”的。


    那边吵得要翻天了,施莺莺在这边买东西倒买得很开心,半点“凭一己之力让大燕皇帝和大燕长公主几乎决裂”的迹象都没有:


    流水也似的绫罗绸缎、金银珠宝,颇具大燕当地风土人情的瓷器、竹编、风筝和糖画等小玩意儿,被人排着队送入她所在的别院。


    反正朝云国皇帝都决定要咬牙接回她,打肿脸充胖子让外人看看“朝云国有情有义”,那所有的账肯定都要记在国库的公账上,花自家的钱理直气壮还不用还,美哉妙哉:


    于是今天,施莺莺带回了一支放在檀木盒子里的金簪。


    连见多识广的大燕宫廷侍女们见到了这支金簪后,都情不自禁地发出了赞叹声:


    “好漂亮!”


    这支金簪的样式过于精巧和具有匠心,一看就不是大模子里刻出来的,倒像是手工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簪尾细长,簪头嵌着数朵由不知名宝石攒成的桃花,颗颗半透明的宝石都是温润的粉红色,在阳光下还会折射出红黄双色的彩晕,通体遍布丝绢般的光泽,好不可爱。


    施莺莺立刻将盒子收了起来,佯作小气道:


    “这是我要带回去给母后的,可不能让你们多瞧呢。”


    侍女们纷纷善解人意地赞美起了施莺莺的孝顺,同时也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


    “听说朝云国的文书已经到了,公主明日便能启程归国,真是可喜可贺呀。”


    施莺莺笑道:“那感情好。我在贵国叨扰了这些时日,也该回去了,只恨大燕国戏曲天下闻名,我竟从来没有听过。”说到这里,她还真情实感地低叹一声:


    “说好的班子是只有请,才能上门来唱的,可贵国长公主今日来无暇与我交游……哎,我竟是连借着赴宴的名头去听上一听,也不得了。”


    她略一思忖,便继续道:


    “不如今日就在这里开一席,我做东,也让诸位放松一日,吃吃喝喝,玩玩笑笑,我只听个曲儿便可,如何?”


    别人出钱自己吃饭,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哪里有拒绝的道理?


    再加上朝云国长公主又这么平易近人,半点传说中“木讷内向”的样子也没有,可亲可善,一时间众位侍女齐齐出力,还真为施莺莺请来了两位有名的、卖艺不卖身的清水歌女。


    当晚,别院里觥筹交错,歌声悠扬,舞姿翩跹,好不热闹,就连厉家专门派来监视她的人也摇摇头,笑着把情况如实汇报了回去:


    “朝云国长公主还是小孩心性呢,贪玩,小将军也未免太不放心了。”


    “要不要延迟下计划?”


    厉无殇冷声道:“不必。”


    这位原本的男主果然不负施莺莺所望,凭借着“明明这么普通却能这么自信”的神奇脑回路,得出了这样一番结论:


    “她能与燕飞尘交好,能和这些下贱的侍女一同嬉闹,却独独不看我一眼,分明是想引起我的注意。既然如此,我便会上她一会。”


    “明白。”报信的人连忙低头,恭敬道:


    “既是如此,那么明日,便会有人在朝堂上临时提议,让二皇子和她一同启程。”


    “二皇子身中剧毒,双目失明,想要得到解药,就只能听从我们的命令,将朝云国长公主从车队中掳走!”


    次日施莺莺临行的时候,表现得对这两个清水歌女的歌喉恋恋不舍,便带着她们一起上了马车,还要了点丝线打算翻花绳解闷;而燕飞尘也一改这些天来闭门不见客的架势,竟是亲自来送施莺莺了。


    施莺莺笑着与她一握手,道:“劳烦你来送我了。”


    燕飞尘神色复杂地看了施莺莺好一会儿,才冷声道:


    “朝云国长公主,你很好,是个能耐人物。既如此,我便在大燕,看看你能做到何等程度。”


    “只是你可千万小心,别半点抱负也没实现,就死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了。”


    她们正说话间,便有一辆马车从她们身边不远的地方经过,依稀还能听见马车周围的人正在苦苦劝里面的人呢:


    “二皇子殿下,请小心!”


    “殿下要找什么东西,直接告诉我们就好了,何苦出来摸索呢?”


    “殿下,这是在马车上,外面除了朝云国长公主的车队外,再没别人的,别找啦……殿下莫要掀帘子,这眼疾见不得光和风!”


    施莺莺在这一片乍然经过的吵闹声里,只来得及看见一只修长的手正抓着马车帘子,用力得指节发白,青筋凸起:


    奇怪,明明马车里的人不能见光,可是他为什么忍受着这么大的痛苦,也要往外看一眼呢?


    于是她疑惑问道:“那是谁?”


    “是我弟弟,大燕国二皇子,全名一个‘谢北辰’。”燕飞尘神情复杂地看了施莺莺最后一眼:


    “今日厉家在朝廷上提议,让二皇子去朝云国感受一下他国的风土人情,多加历练。父皇无法拒绝厉家,便答应了,这一路上他会跟你一起走。”


    施莺莺答应得很爽快:“没问题。”


    ——只恐怕这个二皇子不仅仅是个不受宠的皇子那么简单。施莺莺心想:


    那只手在忍着疼痛抓紧马车帘子的时候,几乎都要将上好的、能遮光的布料给拆破了,这么个力道,得只有专门习武之人才做得到吧?


    而她的猜想当晚也得到了验证。


    是夜,无星无月,寒风席卷,施莺莺正坐在马车里慢悠悠地默一首词呢,系统就突然报警了,而且这次的警备级别比任何一次都要高:


    “敌袭,是不会被外人发现的绝密高危敌袭!”


    施莺莺终于正色起来了:“很好,我就在等这一手。”


    “不可能的,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系统惊怒交加:


    “朝云国长公主回程的阵仗这么大,再加上还有大燕国派来的御林军亲自护送你,哪个小毛贼吃了熊心豹子胆要来杀你?他们连御林军的防线都攻不进来!”


    “或许不是‘外面来’的小毛贼呢?”施莺莺已经在马车里端坐了一天,哪怕有两个歌女唱歌解闷,也该累得很,可她的身形依然挺直而端正,与她腰侧佩着的金错刀*一般华美锋锐:


    “大燕国国姓为‘燕’,长公主燕飞尘随其父姓;那为什么她和她的弟弟不是一个姓氏?除非二皇子的姓氏‘谢’是随其生母。”


    “‘流水惜花’这个名号第一次出现,是在大燕国的宫闱里吧?”施莺莺放下了手中的笔,静静地等待着这个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的刺客杀入她的马车:


    “那可是皇帝的后宫,宫室三千,佳丽如云,更有精兵把守,日夜巡逻不休。”


    “流水惜花在原著里,面对有着同样规格守卫的厉无殇军队之时,连自己的儿子都救不出来,只能向原主求助;而武功这东西,只要在身体机能没有达到极限之前,都是与日俱增的。”


    “数十年后名扬天下的‘流水惜花’侠盗,连自己的儿子都救不出来;那么数十年前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女贼的她,就能真的从外面攻入大燕国的后宫,还在里面放一把火么?”


    答案只有一个——


    施莺莺一锤定音:“‘流水惜花’十年前,是从大燕后宫诈死逃出来的,她便是那位被牵连着带有了‘不祥’传闻皇子的生母。”


    她询问系统道:“十年前被烧死在大燕后宫里的那位妃子叫什么?”


    系统果然给出了她预想中的答案:“谢成芳。”


    施莺莺轻轻吹干了面前的纸笺,一首簪花小楷写的《谒金门》历历在目:


    “‘弱絮欲成芳茧,流水惜花流不远’,好名字。”


    “把车窗打开,让歌女和所有守卫都退下,我和这位伪装成刺客的大燕国二皇子说说话。”


    她话音未落,一道黑色的身影便破窗而入了。


    这位二皇子的确挺好看的。


    与施莺莺多情的桃花眼截然不同,他生得一副清俊的好模样,长眉入鬓,丰神俊朗;如果不看他的双眼上横系着一根三指宽的黑色布条,布条下的双眼也始终紧闭,患有见不得光的眼疾,更能称得上一声神仪明秀*。


    “‘流水惜花’十年前成功诈死,从大燕宫中出逃。”施莺莺扣紧了身侧的金错刀,飞快地和系统核对了一下她推测出来的情报:


    “虽成功让她的孩子借着‘不祥’的名头提前出宫建府,远离了争斗;但很明显,厉家人并不想放弃这么好的一个练武的苗子,便用药物控制住了他,并‘说服’大燕皇帝,让他混入了我的车队里。”


    “他看似是要去朝云国给我当玩伴的,等五年期满后再回来;实则要将我朝云国长公主半路掳走,送回大燕国给厉无殇!”


    她对系统解释得行云流水,对谢北辰也没有停下,一心二用得特别熟练。


    于是施莺莺笑了一声,如夜露拂过叶尖般轻柔,对谢北辰轻声道:


    “殿下,手下留情呀。”


    “我胸怀大志,有经世之才,家国天下都在等这般不世出的明君;况我心有余恨,万万死不得。”


    施莺莺面上说得那叫一个好听,手上实则已经扣好了金错刀:


    她白日打着“解闷”名头要来的丝线,已经提前铺陈在了这架小小的马车里,牵系着无数细小的首饰改造成的暗器,布下了天女散花的架势,也难为施莺莺装作醉心于首饰逛了这么多天的街。


    珍珠玳瑁,珊瑚美玉,珐琅琉璃……无数昂贵的金钱化身在这一刻,不再是装点于发间的珍宝,而是能顷刻间刺穿人肌肤与血管的利器,也果然符合施莺莺的性子:


    她好美衣华服,金银珠宝,香车宝马,美味珍馐,但凡有条件,便要穷奢极欲,甚至连杀人自保的局,都要花费数万金来布置!


    在这烁如满天星子的绝杀局正中,唯有施莺莺周身一点地方是安全的,因此她才会端坐其中,就这样枕戈待旦地等着来刺杀她的人出手。


    这番话不该有任何杀伤力的。


    可施莺莺话音刚落,她便发现,这位得了“流水惜花”侠盗真传,身手奇佳,能够在无数御林军高手的无知无觉下持刀杀入马车内部,看似病弱的大燕国二皇子,便实打实地僵硬在了她的面前:


    只一听朝云国长公主如呖呖莺啼般的声音,他手里的刀,就再也下不去半分。


    宛如故人久别重逢,赴一场哪怕只有一个人记得,也永远不会失信的陈年旧约。


    “二皇子要治眼疾的话,为何不与我联手?”也就是他这一个恍神的功夫,施莺莺眼见着有说和的可能,便放弃了启动天女散花的暗器大局,转而拉动了马车里的第二重机关——


    这架马车刚交付到施莺莺手上的时候,大燕国工部对着自家列祖列宗的脸面发誓,它真的只是个正常的运输工具。


    然而从来没有任何一种东西能够在施莺莺的面前保持正常太长时间,马车也不例外:


    于是从施莺莺登上这辆马车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六个时辰,就把马车改造成了一大座机关集合体。


    她叫歌女上来唱了一天的曲儿,实则是在用她们的歌声掩盖她改造东西和加装机关的声音;她还是堂皇正大地在所有人眼皮子底下完成这些事的,因为人人都觉得她只不过是“小孩心性”。


    无数坚韧透明的鱼线激射而出,勒住了来袭者的四肢各关节,成功将大燕国二皇子反制得踉跄跪倒在她面前;同时,一把锋利的黄金桃花簪也抵在了大燕国二皇子的喉咙处:


    天女散花的最中心处没有半点机关,真的只是为了保证施莺莺本人的安全么?


    怎么可能。


    或者说,什么时候施莺莺能知道求稳了,系统恐怕会感动得当场泪洒长河。


    ——因为在暗器杀阵最中间坐着的她本人,才是最后一道绝杀。


    她亲手打造的那支黄金桃花簪的末尾,镶嵌的根本不是什么宝石,而是红信石。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砒/霜的原材料。对一个在轮回世界里历练过的人来说,把原材料送到她面前后,根本不用担心后续炼制问题——


    作者有话说:*《梁书·陶弘景传》:神仪明秀,朗目疏眉。


    *金错刀:


    ①:装饰华美的刀剑。


    《金错刀行》 陆游  宋


    黄金错刀白玉装,夜穿窗扉出光芒。


    丈夫五十功未立,提刀独立顾八荒。


    ②:一种字体。


    《谈荟》:南唐李后主善书,作颤笔摎曲之伏,遒劲如寒松霜竹,谓之金错刀。


    《宣和书谱》:后主金错刀书用一笔三过之法。


    ③:古代钱币名,王莽摄政时铸造,以黄金错镂其文。


    《饮刘原甫家原甫怀二古钱劝酒其一齐之大刀长》 梅尧臣  宋


    次观金错刀,一刀平五千。


    精铜不蠹蚀,肉好钩婉全。


    《东观汉记·邓遵传》:赐……金错刀五十。


    *炼制砒//霜,施莺莺固有技能,参考第10章作话。


    【小剧场1·白给】


    燕飞尘:观望情势,试图白给。


    厉无殇:自视甚高,正在白给。


    施莺莺:别白给了,等我几年就打过去平了大燕国……等等,你们二皇子呢?


    谢北辰吧嗒吧嗒吧嗒吧嗒摇尾巴:莺莺,莺莺!我光速白给!!!


    【小剧场2·姓名】


    施莺莺:大燕二皇子姓谢。


    系统:太好了,看来你不记人名的症状得到了妥善的治疗,我死也瞑目。


    五分钟后,施莺莺面对着来刺杀的谢北辰:殿下。


    谢北辰:啊呜呜呜嘤啊呜呜?!?!?QAQ?!糟糕,莺莺都不知道我的名字我怎么白给!


    *看到了吗,我们谢北辰哪怕眼瞎了看不见施莺莺,也能认出她的声音来,说一秒投敌就真的一秒,多一秒都不算好忠犬!古早文里的男主都有两重身份,一边是将军一边是江湖大侠,一边是王爷一边是暗杀组织首领,生活充实得就像会分/身术一样,实打实地自己为自己007,我悟了,我学到了——


    谢小狗子!你的光辉时刻到啦!


    感谢在2020-09-27 08:00:12~2020-09-28 00:00:1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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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章 绕路 借道黄山郡。


    施莺莺的逻辑捋得很顺:


    “流水惜花”谢成芳在厉无殇拥兵自重后, 与他势不两立;堂堂大燕国二皇子谢北辰也受制于厉无殇,身上的毒还是这位原男主下的。


    综上所述,敌人的敌人可以发展成盟友。


    结果她的逻辑捋得顺, 谢北辰的逻辑比她捋得更顺, 虽然两人用的逻辑很有可能压根儿就不是同一套, 正所谓“殊途同归”是也。


    施莺莺话音落定后,这杀机四伏的僵持连一息时间都不用,谢北辰便全线溃败了下去,半点反抗挣扎的意思也无。


    马车里的机关线只是缚住了他的四肢关节,并没有使他受伤或脱力,他却早早便主动松开了手里的刀, 一道冷光坠地,发出不大不小的一声响来,以行动表明了自己偃旗息鼓的投诚之意。


    他半跪在地上,挣扎着抬起头来,凝视着施莺莺。


    如果不是他一双招子不能视物,见不得光也见不得风,只能用黑布遮挡着, 那么施莺莺一定能看见他的眼神灼热, 如天坠星火:


    “愿为朝云国长公主鞍前马后,任君驱使。”


    施莺莺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在随身的荷包里翻找起了东西, 搞得系统比她都要着急:


    “他都表示要对你效忠了,怎么说都得给人点甜头安抚人心吧?”


    “谢北辰身中厉家的独门秘毒才不得不受制于厉家,你要是从这里入手,保准能事半功倍,要不要我帮你兑换万能的解毒丹?”


    “如果怕谢北辰拿了好处就跑路的话, 你可以把丹药拆成两半,先给他吃一半安安心……”


    “不用。”施莺莺又一次婉拒了系统的帮助,也终于从荷包里找到了她要的东西:


    在用红信石炼制砒/霜,再继续用砒/霜调和成见血封喉的剧毒的时候,她也没浪费边角料,顺手搞了个万能解毒丹出来。


    虽然药效肯定没有系统出品的好,也不一定真的能解除谢北辰身中的厉家独门秘毒,但这配方也是君一臣三佐五,君臣有序,相与宣摄,能缓和不少痛苦和发作时长。*


    等谢北辰真的投诚之后,再给他对症下/药彻底解毒也不迟。


    一颗乌黑的药丸被她拈在指间,半点光泽也没有的黑色与她欺霜赛雪也似的肌肤一对比,便愈发有种用价值千金的汝窑白瓷,供着松香徽墨的感觉了:


    白者愈清,乌者愈沉,清贵之气迎面而来。


    施莺莺用了下巧劲,捏住了谢北辰下巴迫使他张口,随即把解毒丸利落往前一送,塞进了他嘴里,拍拍手笑道:


    “先把解毒丸的定金给你,大燕二皇子。”


    “好些了么?”


    解毒丸一入喉,谢北辰顿时便觉得好受多了,自他幼时起,便永远都受着千针万砭之痛的双眼泛上一股清凉之意,不多时便成功缓解了疼痛:


    别的不说,光说这一手制药的本事,就足以让施莺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能得到万金虚席以待的座上宾的待遇。


    施莺莺看他的神色就知道她的解毒丸没出什么问题,便笑道:


    “好叫大燕二皇子得知,在结盟这件事上,我可比厉无殇要有良心得多。”


    她俯下身去,挽起长袖,亲手为谢北辰解除了肩膀和双臂上的机关束缚,好让他在不至于暴起伤人的同时,抬头和她说话的时候舒服些,恩威并施的手段用得那叫一个驾轻就熟:


    “二皇子殿下,且听我一言。你可是大燕国嫡系正统,只因为背了个‘不祥’的名号,便无法学习帝王之术,与王位彻底绝缘,不觉得不甘心么?”


    “大燕长公主既是女身,终其一生都与王位无缘,唯一的正统理当是你;可厉家早有不臣之心,拥兵自重多年,都敢对堂堂二皇子下毒,便是早就不把你们放在眼里的铁证了。”


    “既如此,何不与趁此机会我联手?”


    系统抓紧时间吐槽了施莺莺最后一句:


    “之前还口口声声姐姐妹妹的,叫得那叫一个亲热,怎么现在就又叫回‘大燕长公主’了?你该不是又把人家的名字给忘了吧。”


    施莺莺避而不答:“诶嘿。”


    系统悲愤控诉道:“施莺莺,你没有心!你这才走了一天都不到啊,真的是前脚刚走后脚就把人给抛到脑后,用完就扔,燕飞尘知道了会哭的哦,弓马娴熟、流血不流泪的东宫之主真的会把自己埋在被子里偷偷哭的!”


    施莺莺冷酷无情道:“朕已阅,下一位。”


    按常理来说,这时候刚刚被给了甜头策反的人都该抓紧时间表一下忠心,施莺莺也深谙这个道理。


    于是她打点起精神来,打算和谢北辰来一番礼节上的你来我往,虚与委蛇,可没想到谢北辰半点跟她说假话的意思也没有:


    她在轮回世界历练多年,练就一身操控和看透人心的本事,连系统这种代码数据集合体都骗不过她,更别说区区人类。


    可想而知,当她听得谢北辰竟然还带着点委屈的意思开口说话的时候,该有多震惊了:


    “……我不是大燕国二皇子,我是谢北辰。”


    “朝云国长公主,你要是能记得住我的姓名,我便把这条命抵给你了!”


    ——区区一个姓名和一条人命来说,哪个更重?


    当然是人命更重。


    这个换算从本质上来说就不可能成立,更别提谢北辰身份特殊:


    于公而言,他是大燕国二皇子,即便再不受宠,也是名正言顺的皇家子弟;于私而言,他是名满天下的“流水惜花”侠盗之子兼亲传,使用得当,便会是最利的一把刀。


    但凡今日坐在这马车里的不是施莺莺,这剧情就又要被厉无殇给掰回虐恋情深的原著线上去,谁敢说这把刀不好使?有这份价值压秤,便使得谢北辰的身份更尊贵,命数也更重更值钱了。


    但最要命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真的打心眼里,想用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作交换,把自己送给施莺莺。


    电光火石间,施莺莺的心思转了又转:


    莫非这是别样的投诚,意思是以后他不会再把大燕当成家了?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大燕国从上到下都对这位“不祥”的皇子没什么好脸色。


    既然如此,叫他一声名字以示好,换来一个助力,也不算亏——


    岂止不亏,区区一个姓名,能换来敌国皇家正统的名头做“友好往来”的筏子,能换来一流武学高手护卫在侧,还能换来未来进攻大燕国的时候最好用的人质,简直是无本的生意,赚翻了!


    施莺莺心里的金算盘打得噼啪响,险些要飞上天去,便含笑重复了一遍他的名字:


    “谢北辰。”


    她在大燕国客居的这段时间,终于把原身养出了一些这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娇憨模样,哪怕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无法对她说出半点不客气的话。


    再加上她的声音呖呖如莺啼,天籁之声也莫过于此,连句末的一点气音,似乎都带着兰麝般馥郁的暖香:


    这使得她哪怕说着最无情的言语,也能够让人心荡神驰,更何况她刚刚还发自内心地呼唤了、记住了谢北辰的名字呢?


    真情与假意虽不好分辨,可当一个人的全副心神都牵系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便很好分辨了。


    于是大燕国二皇子谢北辰,原本打算来掳走朝云国长公主的这位刺客,他……


    他脸红了。


    脸红得很彻底,绯红如霞云的颜色从他清俊的脸上一路蔓延到脖子根和耳后,简直就像是被什么豪门贵胄调戏了的良家少女似的。


    施莺莺便下意识地往后避了避,自觉弄明白了谢北辰的脑回路:


    他们两人差不多大,一方近及笄之年,一方近舞象之年,虽不至于真就能谈婚论嫁,但在人均早熟的古代,情窦初开和定娃娃亲也足够了。


    深夜马车里,孤男寡女独处,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无意的话,的确要避一下嫌。


    谢北辰是大燕国的二皇子,哪怕愿意暂时与她联手合盟,估计对朝云国的人也没什么好感,那她避个嫌也没什么。


    结果她万万没想到,她这往后一避,大燕国二皇子立刻就跟经了霜的茄子似的大受打击,脸色也不好了起来,头都沮丧得要低下去了:


    如果说刚才他满身杀气持刀冲到施莺莺面前要对她动手的时候,是一头孤狼,那么现在的谢北辰就是冲着她不停摇尾巴的哈士奇,还是拆了家后乖乖坐在面前汪呜汪呜讨饶的那种。


    系统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施莺莺!你辣手摧花地对人家大燕二皇子做了什么!”


    施莺莺诚恳地摆摆手:“……我什么都没做,谢谢,这次是真的没有。”


    然而“狼来了”的故事终于在施莺莺身上变成了既定事实,她说谎说得太多了点,以至于现在她难得说句真话都没什么说服力。


    系统:“真的很难有半点说服力呢,莺莺。”


    施莺莺:“不,不是我,我没有。”


    “这会不会是你在上一个世界的旧识?”系统推测道:


    “甚至更早,是你轮回世界里的哪一位队友,或者干脆在你进入轮回世界之前,你们就已经是星际时代的旧友了?”


    施莺莺抽出腰侧的金错刀,为谢北辰挑开了身上所有的机关束缚。


    所有束缚一解开,这位大燕国二皇子便仓皇逃窜了出去,可施莺莺愣是从他那没惊动任何大燕御林军、如白鸟掠水般的好身手里,看出了一点狼狈的意味:


    要不是看他把惯用的佩刀连刀带鞘地留给了施莺莺以示投诚,这逃跑的速度简直跟见了狼的兔子似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便突然心情好了起来,将金错刀铿然归鞘,发出一道冷冷的金属撞击之声:


    “不可能。”


    “我只是被消除了所有含有‘知识’的记忆,不得不在轮回世界中从头历练起来而已,又不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


    但也正是托了她纯然白纸一张的状态,才使得她能够在轮回世界里,汲取到更多的知识,也算得上因祸得福:


    “我的本能告诉我,能照顾我的人,已经全都死了。”


    “再说了,我在上一个世界有没有旧相识,你不知道么?”


    “……我也不知道哦。”系统为难道:


    “为了更好地完善每位原主的命运,每离开一个世界,你我所有与上个世界相关的人物记忆就都会被清空一次,以达成‘互不干涉’的目的。”


    施莺莺轻轻挑了挑她秀气的细眉,一针见血地问了个让系统装死了一整晚的问题:


    “你消除了我的记忆,那么谁能消除你的记忆呢?毕竟这种事是要操控者对被/操控者下手的吧?”


    遂一夜无话。


    次日施莺莺刚从马车里醒来,便接到了来自朝云国使臣的请安。朝云国老皇帝为了对天下展示自己的仁爱之情,特意派来了自己的心腹迎接施莺莺:


    “给长公主殿下问安。”


    “前方路段突发山洪,桥梁垮塌,山民受灾,死伤无数,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呢?”


    一旁的大燕国随行的使臣也附和道:


    “如果要等桥梁修好,便要在这里安置数日。朝云国长公主千金之身,理应坐不垂堂,不该以身犯险,但连日赶路也委实疲惫,休息一下也未尝不可……”


    施莺莺从马车帘子的缝隙往外看了看,发现周围有好几个被强行带来的村民,个个衣衫褴褛,身上还沾着泥浆,怕是还在抢修房子就被捉来,忐忑不安地等回话了:


    朝云国长公主到底要不要在这里暂时落脚?如果这种贵客要在这里落脚的话……先不说招待不周可能会获罪,就光说支出,他们也很难负担得起。


    施莺莺心念一动,扬声道:


    “本宫的确乏了,累得很。”


    她这话一说出来,不少山民的脸色就瞬间更不好了,却只能咬着牙低下头去,准备硬着头皮大出血招待这位贵客落脚,却又听见施莺莺开口道:


    “但此处山民刚经了灾,何必额外铺张,与人多添烦恼?还是不必停留了,直接绕路即可。”


    大起大落,大悲大喜,莫过于此。


    瞬间周围的山民们喜极而泣,自发齐齐跪倒在地上对施莺莺行大礼,要么交口称赞着朝云国长公主的仁爱之情,要么就一言不发,只能用拼命叩首的动作表达感激:


    朝云国老皇帝的仁爱之名还没传出去呢,倒是先给她女儿做了个踏板,可真是个美妙的巧合。


    半晌后,朝云国来使和大燕国的护送队伍合计了一下,就规划出了新的路线:


    借道黄山郡。


    当然这个路线的促成也有施莺莺出的一份力:


    她分明记得,按照《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剧情,就在数日后,便会有意欲拥戴她的好弟弟上位的大臣,造了个吉兆出来。


    这人弄来了一株高两米的莎草,将草叶上写出了“天意在仲”四个字,让本就有意让小儿子继承皇位的老皇帝愈发龙颜大悦,当即册立了太子。


    所以她一定要去趟黄山——


    作者有话说:*《素问》: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


    《脾胃论》:君药分量最多,臣药次之,使药又次之。不可令臣过于君,君臣有序,相与宣摄,则可以御邪除病矣。


    *系统上面还有个上司,详见28章,施莺莺刚用法律通关上个世界,就有东西修改了这个世界的法律设定。


    【小剧场·什么叫殊途同归啊】


    施莺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要把这个盟友搞到手。


    谢北辰:是莺莺,我光速白给。


    施莺莺:为了让他听我的,先给他解一半毒吧。


    谢北辰:莺莺给我解毒了,莺莺爱我!


    施莺莺:再把他母亲的信息放给他安心。


    谢北辰:呜呜呜呜呜太好了,我们已经见过家长了,我从此生是施莺莺的人,死是施莺莺的鬼!


    施莺莺:(我都给你这么多好处了我还是个不错的搭档至少比厉无殇要好那不如)结盟吧?


    谢北辰:(有爱就什么都没问题别说结盟了命都给你也)没问题!


    系统:什么叫殊途同归啊?【战术后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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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章 吉兆 银鬃金毛,足踏祥云。


    徐霞客曾在他的游记里颇费笔墨描写过黄山风光, 有道是“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云海漫卷, 奇松怪石, 端的是壮丽独绝的景象。


    再加上昨晚谢北辰这一遭失败的刺杀没能惊动任何人, 因此落在别人眼里,就是“对音律戏曲颇感兴趣的朝云国长公主听了一天的歌”,人人都觉得她果然还是小孩心性,贪玩:


    既然这样的话,绕路黄山郡的时候,她想在山脚多停留一下, 看看风景,也很能说得通。


    数日后,施莺莺一行人果然在黄山郡落脚。


    因着她格外强调过“勿要扰民”,再加上朝云国长公主的失宠已经有了苗头,所以黄山郡的官员也没搞什么“净水洒街、铺陈香花、十里相送”的大场面,只专门给她清了一条街的路和体面院子出来,让她在黄山郡暂时休整几天。


    由大燕御林军和朝云来使一同构成的车队规模壮观得很, 车辚马嘶的动静自然也不小, 在他们从山脚下经过,打算入住别院的时候,当即便惊起了不少还在山间吃草的动物, 鸟飞兽跃得好不热闹。


    这一热闹,便闹出了施莺莺想要的东西:


    一声长鸣过后,不少人就都看见,有一头后颈和背部覆盖着长长的白色鬃毛的动物,被朝云国长公主的车队动静惊动到, 随即在山间敏捷地跳跃起来了。


    立刻就有见多识广的当地人叫出了这东西的名字:


    “‘银鬃金毛,足踏祥云’,能在山间来去自如……是黄山天马!”*


    不管是大燕国还是朝云国,都颇信奉鬼神之说,但那也都是“信奉”和“听说”,还真没多少人亲眼见过这种事。


    因此,当这个实打实的吉兆,从远处咻咻咻地接连蹦过无数嶙峋乱石,隐没在荒林中后,众人皆惊。


    他们面面相觑之下,对朝云国长公主的信服和敬重之情便如不竭的泉水般,汩汩涌上来了:


    莫非……这位长公主才是朝云国的天命所在?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她才是最正统的朝云国嫡长!


    最后还是朝云国的来使脑子转得快,反应了多来这个吉兆有多珍贵:


    不管朝云国长公主受不受宠,这吉兆一出来,她就必不会再失宠了!


    于是他立刻匍匐于地,高声喊道:


    “长公主远行归来,平安无事,是吉人天相,自当有吉兆相迎!”


    此人一言既出,周围无数附和声便随之而起,都在交口称赞施莺莺这一路上的平易近人和爱护子民:


    “不愧是朝云国长公主,连老天都偏爱此等钟灵毓秀之人呢。”


    “长公主仁爱之情可感天地,黄山有灵,特命天马相迎,护送长公主平安归国。”


    直到这时,系统才终于明白了,施莺莺之前为什么一定要格外强调“勿要扰民”:


    一部分原因是她要借这个机会表现自己的“仁爱体贴宽厚爱民”之情,另一部分、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要借助这帮看热闹的人的八卦心理,把她的“吉兆”也传达出去。


    要不然人人都被拘束在家里,等着朝云国长公主的车辇过去后,才能从家里出来,又怎么能看得到专门为了迎接她而出现的“天马”呢?


    也正是当晚,施莺莺终于体会到了有个武功高强的同盟的好处:


    她还在忙着画捕捉“天马”的陷阱,就听见有人在她的窗边轻轻敲了三下。


    在吉兆出现后,黄山郡的官员们对施莺莺的态度瞬间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对她愈发恭敬和客气了起来,还送来了数目可观的军队驻守在她的落脚别院周围,和大燕国的军队一起,把这处小院子包了个严严实实:


    里里外外三层,换岗巡逻,按时打更,铁桶似的水泄不通。


    能在这种程度的严防死守下,不惊动任何人来到她面前的,还能有谁?


    只有谢北辰。


    于是施莺莺放下了手中的炭笔,刚支起窗,便看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她白日刚刚见过的“天马”,此时已经乖巧地躺在院子里了,还在吧嗒吧嗒地吃着一簇新鲜的绿叶草,半点旁的动静也没发出来,自然也就没惊动任何人。


    清光辉映下,穿着夜行衣,手腕和小腿上都打着绑带的谢北辰在她窗边坐了下来,递给她一株还带着夜露的嫣红的山花,八成是他刚刚上山去捉“天马”的时候,顺手捎下来的东西:


    “你要这个?给你提前捉来了。”


    施莺莺接过花来,彬彬有礼一点头,脸上半点心动的娇羞神色都没有,就好像被年纪相仿的英俊少年送花这件事带给她的悸动,完全不如她见到她心心念念想要的“吉兆”的半点满足:


    “多谢,真是帮了大忙了……”


    可是谢北辰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就像要等施莺莺说出最关键的某个语句,才能开启让他离去的开关似的。


    系统痛苦地举起了人物提示牌,打算让从来都不记人名的施莺莺临时抱佛脚一下,可别因为区区一个名字的小事就弄丢了这么个靠谱的盟友:


    想想看,在你最需要某样东西的时候,你还没开口要呢,人家就双手给你送到面前来了,如此暖心又体贴的搭档多难得,过了这村可就真没这店了!


    ——然后它刚举起来的人物提示牌,就在精神世界里被施莺莺按了下去。


    她凝视着面前分明比她大不了几岁,却比她高了一个头都不止的少年:


    服用过解毒丹后,他的眼疾已有所改善,便将脸的密不透光的蒙眼布换成了薄薄一层黑纱;再加上他眉眼已经长开了十有八/九,在清风朗月映衬之下,愈发能看出原本剑眉星目的俊秀模样来了。


    更别提他常年练武,举手投足间有着与寻常男子截然不同的利落感,紧贴着身体的黑色衣裳正好勾勒出他流畅的肌肉形状,怎么看都颇能博得女孩欢心。


    而不是只能像现在这样,背负着“不祥”的虚名,行走在暗夜之中。


    于是施莺莺便叫出了他的名字:


    “谢北辰。”


    谢北辰心满意足地对施莺莺一笑,便轻快地跃下了她的窗户,向他原本应该在的次院奔去,不多时,次院的灯火便亮起来了,正好与施莺莺这边遥遥相望,就好像一句无声的、催她早些安寝的关心。


    于是施莺莺也准备睡下了,反正吉兆都被送到了门口,也不必再操心去画陷阱。


    临睡前,她随手将这朵嫣红的花拭净了露水,压在了买来解闷的闲书里,却恍然间想起……


    是不是曾经也有人,送过她一模一样的东西呢?


    这都是后话了。


    总之次日清晨,伴随着朝云国的官员们大喜过望的喊声,这道吉兆便被关入了笼子,准备和施莺莺等人一同启程。


    人类社会里传播速度最快的东西是什么?


    不论古今中外,总归是八卦新闻。


    再加上这可不是一般的八卦新闻,它兼顾了“吉兆天命”和“皇位继承权”等多种要素,更加精彩,还有实体的证据在呢!


    于是施莺莺等人回国的车辇还在路上,与她相关的传闻便已经像长了翅膀似的,传播到了朝云国的每个角落,还个个都说得那叫一个绘声绘色:


    有的说朝云国长公主智勇双全,不愧是皇室正统;有的说她小小年纪就能够巧施计谋令贼人落网,还让一江之隔的他国以礼相待并好生护送回来,十二岁便封相的甘罗也莫过于此的。


    有的说她一颗宽厚之心感人至深,路遇遭了山洪的村民,便专门为他们绕了路去黄山;立刻便有人符合说果然是她仁爱之心可动苍天,车辇方行至黄山,便有天马相迎,这正是天命所望啊!


    不管最后这些传闻把这件事美化成了什么样子,总之这个吉兆传来得太是时候,也太不是时候了:


    “黄山天马”的吉兆,比二皇子的“香花异草”的吉兆更快一步抵达了京都,堪堪将见风使舵的大臣们“立贤不立长”的谋划给堵了回去。


    有珠玉在前,那么不管他们再弄什么出来,就都有点瓜田李下的模仿之嫌。


    而这一吉兆的抵达,也让不少脚跟不稳的人又站回了中立的墙头上去:


    他们都觉得长公主没有自己给自己造吉兆的这个脑子,也知道自己阵营里的人有给未来的太子造吉兆的打算。


    这样一来,两个吉兆齐齐出现,二皇子的一方是人力促成的,可长公主的那一方却是实打实的天意……


    果然还是再观望一下吧。


    ——这便是施莺莺的吉兆来得是时候。


    而另一边,宫中皇帝突发重病,卧床不起,太医院的医生换了一波又一波,却没有一个人能对皇帝突发的重病做出个像样的诊断来。


    更要命的是,朝云国皇帝竟然把自己重病的消息封锁了好多天,直到瞒不下去了,才放出信息来,刚好撞上了两位皇储的吉兆:


    这个时候,谁造吉兆,谁就是在火上浇油。


    ——这便是两位朝云国皇储的吉兆,来得都不是时候。


    但是再细细衡量一下,施莺莺竟然还能占据上风!


    未来的朝云国太子,现在的朝云国二皇子久居宫中,借着吉兆上位的可能性最大,再加上他消息灵通,要造个假的出来也不是不可能,毕竟这套就是朝云国老皇帝以前玩过剩下的:


    谁也不用跟谁装,大家都是弄虚作假的一把好手。


    两厢一对比,便衬得还在归国途中,消息不灵通,不可能知道“皇帝病重”这个大好机会的长公主的吉兆,分外没有威胁力,也分外真实。


    冥冥中的权力天平的指针,正在悄然往施莺莺的方向倒转第一格——


    作者有话说:*《黄山志》:银鬃金毛,四足皆捧以祥云,须臾跃过数十峰。


    ——其实就是鬣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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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莎草 二皇子的吉兆被吃掉了。


    随着长公主和二皇子两方的吉兆一前一后抵达朝云国国都, 朝堂上的气氛也愈发诡谲了起来,无数墙头草反而在这一刻齐齐站稳了脚跟,打算看看这位向来不显山不露水的长公主能有什么表现:


    有她智斗贼人的例子在前, 大燕国又以礼相待在后, 没准她真的是内秀型的那种人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那他们之前岂不是站错了队?


    如果领头人太烂泥扶不上墙,他们也不会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倒不是说朝云国二皇子就是个庸才,只是他这些年来的无所事事和长公主近日来的惊艳表现一对比,便宛如萤火之光之于皓月朗日。


    如果有更好的选择的话,谁还会委屈自己退而求其次呢?


    于是,当唱礼官拖着长腔喊出了“恭贺长公主平安归来, 请长公主上殿觐见——”这句话后,朝堂上百官齐齐翘首以盼,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双眼擦得雪亮,尽可能从这次觐见里看出长公主究竟是不是个值得投诚的人物。


    唯一对施莺莺的归来表现得不太感兴趣的,就是正病恹恹地坐在龙椅上的朝云国老皇帝了。


    他的双颊深深地凹陷下去,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青黄色,黑底嵌金丝的垂珠冠冕下是一头蓬乱而花白的头发, 怎么看都是灯枯油尽、命不久矣的模样。


    这是原剧情里没有出现过的新变故, 毕竟按照原剧情,朝云国老皇帝在得知自己女儿失踪的消息后,立刻就生龙活虎地把小儿子立成了太子, 连系统都疑惑道:


    “不该啊,原著里没有这个情节,我这就查一查……”


    “不用查了。”施莺莺一边拜见这具身体名义上的“父亲”,一边制止了系统试图查看老皇帝身体状况的行动,在脑海里反驳道:


    “我赌一个大燕二皇子, 他肯定是装的。”


    系统的心头奔跑过万语千言也难以尽述的吐槽:“人家叫谢北辰啊,给我好好记住人家的名字!还有你为什么要用他来当赌注!”


    施莺莺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为只有他才是我的东西啊。”


    她这一番玩笑话说得相当轻描淡写,可细细想来,这句话里却又蕴藏着一点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


    在她展露出值得被帮扶的天资之前,哪怕遭了几年灾也依然丰盈的朝云国国库不是她的;朝堂上根本没有人站在她这里,人人都在观望;甚至连这具身体的血缘父母,都将一颗心完全偏去她的“弟弟”、朝云国二皇子的身上了。


    只有谢北辰,这个一见面便在她面前溃不成军、弃刀投诚的人,才是独属于“施莺莺”的。


    系统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恰好这时,朝云国的礼部官员发话了,打算把跟在施莺莺背后一同上殿来的谢北辰给请走:


    “大燕二皇子远道至此,定已十分劳累了,不如先去驿馆稍事休息如何?日后再为您接风洗尘。”


    “这可不行。”施莺莺突然开口,为谢北辰挡住了这不轻不重的一下试探:


    “大燕二皇子因渴慕我朝风土人情,才不远万里前来求学,我朝向来求贤若渴,怎能真的让贵客在区区驿馆落脚?”


    朝云国的官员们面面相觑,谁也没想到这个下马威竟然被自家人给挡回来了,礼部官员只能强笑道:


    “虽是如此,但我们在接到大燕国的国书后,就在马不停蹄地翻修驿馆了……”


    施莺莺沉吟片刻后,精准地报出了一系列数字,惊得礼部和工部众人面面相觑,再不敢接话:


    她这一报数,就把驿馆的现有规制,往日的翻修次数和规模,甚至将正常的工部干活的效率都计算了出来!


    而这个效率很明显,是无法在接到大燕国国书后,就立刻将驿站给由内而外地完全翻修成功的:


    “如果本宫没有记错的话,哪怕翻修过驿馆,这样的规制也太怠慢了些,委实不适合接待大燕皇子。”


    “是的是的,长公主所言甚是。”礼部官员拼命擦着头上的汗,陪笑道:


    “那就另择一出体面的六进院,给大燕二皇子落脚罢。”


    施莺莺这才微微一点头,而她背后跟着的谢北辰已经开心得要飞上天去了,虽然从他的表面上依然看不出半点不对劲来,但除了施莺莺以外,没有人的情绪波动能骗得过系统的监控,没有人!


    系统终于明白了施莺莺神奇的脑回路了:


    爱情这东西是靠不住的,她觉得她和谢北辰之间没有爱情,两人是互相利用的盟友关系,于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格外靠得住。


    谢北辰帮她捉来了她想要的东西,那她就在朝堂上维护一下他的面子,互利互惠,没毛病。


    因此在和系统说无伤大雅的俏皮话的时候,她会第一时间把谢北辰推出去背黑锅——


    但如果真的讨论起正经事情来,她就要对着胆敢觊觎和轻视她的小狗的人,露出令人胆寒的爪牙来了。


    就是这个操作……


    系统:“我怎么觉得借房子给人住的这个操作有点眼熟。”


    施莺莺谦虚道:“是的没错,就是从原男主那里学来的。毕竟再没有什么示好,比在你没有地方住的时候借给你一幢房子更有说服力了吧?”


    系统:“人家叫厉无殇不叫原男主啊!而且厉无殇好歹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借给你了,你怎么又在借花献佛走国库,你甚至都不自己出钱啊!施莺莺,你好狠的心!”


    施莺莺:“诶嘿。”


    这番小交锋连半炷香的时间都没用,再加上老皇帝的精神不济,连听施莺莺上前请安的时候都有一搭没一搭的,自然也就不会去管他们都说了什么。


    上面人一展现出精神不济想要偷懒的架势,下面人也就熟练地自己议起事来了,人人都知道朝云国老皇帝为什么要今天上朝:


    他真的是一颗慈父心发作,为了接自己失而复得的女儿而强撑着病体上朝的吗?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不可能,他就是想亲眼看看这两个吉兆,看完就走绝不纠缠的那种。


    因此要是有什么事的话,一定要在吉兆被呈上来之前解决掉,要不接下来就又十天半个月的见不到老皇帝人影了!


    施莺莺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她抓紧时间往旁边看了一眼,果然看到了一个……


    一个肉团。


    一个年纪小小便有着横向发展趋势的,满脸横肉的肉团,正在趁着没人看见他,对施莺莺拼命做鬼脸和翻白眼呢。


    他浑身的肥肉都被强行拘束在皇子规制的衣袍中,可见宫女们为了把他装扮出个人样来有多努力:


    结果同样是皇子规制的衣服,穿在谢北辰身上就能衬出他肩宽腰窄腿长的好身材,是十二万分的潇洒倜傥;穿在这个肉团身上,就活像块捆了布的五花肉,还是九分肥一分瘦的那种。


    这便是原身的亲弟弟,朝云国的二皇子。


    在找到了她想找的人之后,施莺莺便放心了,和系统继续着之前“朝云国老皇帝究竟是真病还是假病”那番谈话:


    “一个年事渐高的男人,真的能容忍得了,名下的两个孩子都对皇位有觊觎之心吗?”


    ——显然不可能。


    “在原剧情里他愿意册立太子,那是因为他觉得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偶尔从手指缝里漏下一点好处来给自己儿子也不打紧,是美谈。”


    “但如果两个孩子都造了吉兆,都有来抢的苗头,这就是失控了,是不把他放在眼里,是对君臣父子的传统制度的挑衅。”


    ——可以由我赏给你,但你不能来抢。


    “所以他这次生病必然是装病,就为了看看哪个不长眼的小兔崽子真的要对他动手。这次谁要借着吉兆动手,谁就要失去圣心。”


    ——天家无情,果然不假。


    正说话间,礼部官员再报,长公主带来的黄山天马和二皇子带来的香花异草,已经全都抵达殿前了。


    一直都在打盹的老皇帝终于打点起了精神,眼皮抬也懒得抬地哼道:


    “呈上来罢。”


    皇帝一声令下,便有两个硕大的金笼被推了上来:


    揭开蒙在上面的绸布后,一边是卧在笼中的“黄山天马”,还在低着头旁若无人地吃东西呢;另一边是两米高的莎草,草叶上还有朱红色的“天命在仲”的字迹,排列成扇状的花朵娉娉婷婷,甚是可爱。


    单从视觉效果上来看,果然还是香花异草更讨人欢心。


    于是朝云国二皇子立刻大声嗤笑了起来,对施莺莺不屑道:


    “你说这是天马?天马可不会吃人间的草,你该不是随便找了个什么东西就来应付吧?”


    施莺莺微笑着一点头:“是的呢,天马可不会随意吃普通东西。”


    她的这个笑容太温和无害了,以至于周围不少人都觉得这是她示弱的迹象,只有系统知道,施莺莺要动手了——


    她话音未落,朝云国的大殿上,便出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能写入史书的乌龙一幕:


    黄山天马从笼子的间隙里探出头去,啊呜一口,把另一边的莎草给连根拔/出来并折断吃掉了,咀嚼咀嚼,吧唧吧唧,吃得好开心。


    刹那间二皇子的所有话语就都被卡在了喉咙里,发出了风箱般难听的声音,原本站在他那边的人脸色也诡异得很:


    长公主货真价实的吉兆吃掉了二皇子伪造出来的吉兆。


    那岂不就意味着,天意不在二皇子身上,而在长公主身上?!


    施莺莺将双手拢在袖子里,对面色铁青的二皇子继续温言软语道,可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标准模板:


    “果然就像二弟说的那样,天马不吃普通东西呢,真是多谢指点了。”


    二皇子怒道:“你胡说——”


    但他的这句愤怒的指责没能说完,因为他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自己又踩入了一个怎样的陷阱:


    要么承认这株莎草是弄虚作假的普通莎草,然而这样把施莺莺拉下水的同时,他就不得不也肩负起“欺君之罪”;当场获罪失宠,就意味着他与朝云国皇位更远一步。


    要么忍气吞声地承认,自己的吉兆就是没有人家的强;但这样一来贻害无穷,肯定会有人被表面现象骗到,觉得长公主身上的天命更重一点,于是投靠施莺莺去了。


    一个是短痛,一个是长痛,但都是挺要人命的痛。


    这就是施莺莺一定要去黄山的理由:


    向来被误认为“天马”的鬣羚,向来以莎草为食,更别提谢北辰从一开始就弄明白了她的意思,从捉来这头鬣羚开始,就一直给它喂莎草,在送入皇宫前又饿了它好几天。


    它一看见莎草,管你吉兆不吉兆,先开饭再说。


    于是这株莎草再也不是二皇子的吉兆了,反而是他的催命符。


    在满大殿惊疑不定的窃窃私语声里,施莺莺上前一步,朗声道:


    “儿臣途经黄山,路遇天马吉兆,想来是上天也愿意见着父皇早日康复,便特此捉来,愿父皇身体康健,福泽万年。”


    至此,老皇帝在看见“天意在仲”四个字后,就一直不太好的脸色终于好看了起来,半真半假地试探着问她:


    “好孩子,难为你一片孝心……你想要什么奖励?”


    施莺莺回答道:“我要一把剑。”


    老皇帝顿时便有了兴趣,追问道:“你不会武功,要刀剑做什么呢?”


    施莺莺端端正正地行了个礼,她抬起眼来,那双隐藏着一抹幽蓝色的桃花眼底,便有着刀剑般的冷冷清光,让她说的话格外有说服力:


    “我要提剑出门去,让老天把无病无灾的寿数还给父皇。”


    “有御赐宝剑在手,上天想必也要让人间天子几分的。”


    ——不得了,这么说可真是不得了。


    刹那间满殿哗然:


    既感念了君父的身体,又不着痕迹地捧了一下至高无上的皇权;可关键是因着施莺莺的年纪在那里摆着,这番话听来,便格外有种真心实意的稚气感。


    根本没人能拒绝她,连最偏心的朝云老皇帝也不能。


    他终于神色复杂地看向了这个从来没被自己放在正眼里的长公主:


    没想到这一试,试出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来。


    于是他有气无力咳了几声后,下了自朝云国长公主诞生以来,第一道与其相关的圣旨:


    “着长公主施莺莺……即日起,入宫学就读。”


    数日后,朝云国二皇子不知为何惹得龙颜大怒,与风光入宫学就读的长公主形成了鲜明对比。


    人人都被这陡然翻转的态势弄得一头雾水,暗中观望的人多,但立刻转投去长公主一方的人,果然更多:


    这就是二皇子的吉兆被吃掉了的后遗症。


    “他把你当做继承人了!”系统欢欣雀跃道:


    “太好了莺莺,我相信你,只要你正常发挥,一定可以成为朝云国女皇,毕竟之前也不是没有女皇的先例嘛……”


    “朝云国女皇?”施莺莺很漫不经心地笑了一声:“太轻了。”


    她已经搬入了专门为迎接长公主平安归来,而重新翻修了一遍的宫殿。春意渐浓,芳菲次第盛开,她斜倚玉砌雕阑,自最高处向下闲看宫苑中的风景,衣角一只栩栩如生的黄莺,几乎要在从她身边拂过的暖风里振翅欲飞起来:


    “我要做天下共主。”


    而这个能让施莺莺一展身手的机会来得分外快:


    就在她奉命进入宫学就读的半个月后,古往今来令无数水利专家头疼过的黄河,它又决堤了。


    快马来报黄河决堤这一噩耗的次日,朝云国老皇帝便召集了六部要臣,连带着把施莺莺和二皇子都一起捎带上了,说要看看他们两人在宫学里都学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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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章 加封 永平长公主入六部协理国事。……


    朝云国的内阁多少年都没这么热闹过了。


    六部官员齐聚一堂, 和长公主、二皇子两位皇储一同站在皇帝桌前,除了施莺莺之外全都一头雾水,搞不懂老皇帝的用意。


    但架不住施莺莺随大流装得特别像, 看起来别提多清白无辜, 天真懵懂了, 在朝云国老皇帝看来,就是他的臣子和子嗣全都不明白充满智慧的他的用意:


    这是要做什么?


    老皇帝得意地在心里叹了口气,心想,他果然还是这么足智多谋,自己的谋算不可能有任何问题,他的装病成功骗过了所有人。


    ——既然如此, 为何不借着这个机会继续试探一下?看看谁才是有不臣之心的那个。


    为了布这个局,将他并没有真正生病的信息瞒下来,已经有无数嘴不严的、看不懂皇帝眼色的太医冤死在了刀下。


    于是老皇帝便装腔作势、撕心裂肺地咳嗽了好几声,才虚弱道:


    “你们两人已经在宫学里就读不少时间了。”


    施莺莺和二皇子齐齐低头应声道:“是。”


    “择日不如撞日,那今天就给你们加一道试题,看看你们究竟在宫学里学到了多少。”老皇帝一抬眼,便有近侍将两份笔墨纸砚送到了他们面前, 他这才继续道:


    “将来要为人君者, 必要能知人善任。我年事已高,怕是将来……不说了。正好黄河决堤,水患又犯, 现在六部官员都在这里,我就把这件事放给你们来做。”


    “诸位爱卿,不管他们问你们什么问题,只要与此次黄河决堤之事相关,便不得隐瞒, 要尽数相告。”


    “时限一个时辰,把你们对人手的安排罗列在纸上。谁能赢下这一场比试,把人员全都安排好,谁就跟着工部的人一同去治理黄河,也好让你们长长见识。”


    他说完这番话后,二皇子的眼神便亮了起来,好一副满怀雄心的有志少年模样;而老皇帝就像没看见这个已经迫不及待了的儿子似的,在近侍的搀扶下,踉踉跄跄便往后面行去,把“气力不逮、万分虚弱”这八个字演绎了个十成十。


    老皇帝前脚一走,朝云国二皇子便在六部官员中活动了起来。


    他一会儿问问这边“某事某事理应如何”,一会儿跟那边套套近乎“按照旧例诸位应该去哪里”,要是不看他那怎么看都颇感抱歉的外表,还真有点皇储关心下级的架势,与一动不动坐在座位上的施莺莺形成了鲜明对比。


    系统有点急了,催促道:“你不去和他们说说话吗?这可和之前的驿馆问题不一样,万一你在从来没和六部官员打过交道的前提下,就能安排好他们的去向,老皇帝一定会以为你有不臣之心的。”


    “好歹去和几个人做样子交谈一下,为你能拿出的满分答卷打基础,让它看起来合理一点啊!”


    施莺莺终于动了,可她的脚步却没有往户部、礼部和吏部这样的热门地方去,而是足下一转,冲着工部去了:


    “你以为他是真的要考较我们安排人手的能力?”


    她的眼神不易被人察觉地往后面一飞,果然凭着过人的好眼力,一眼就看见了隐藏在重重纱帘后的那道模糊人影:


    老皇帝根本就没去休息,他就在这里看着呢!


    于是施莺莺立刻专逮着工部的人讨论起了河堤的问题,俨然一副“我不擅长安排人手但我能专精水利”的模样:


    “你错了,他这是在看谁更有野心。”


    系统终于明白了过来,今天临时加的这一道试题最阴险的地方在哪里:


    它只看到了第一层,皇帝的确想要借着这个机会试探一下两位皇储的才能;但它没看到更深的一层,那就是皇帝对两位皇储又有忌惮之心。


    没看见老皇帝盯着在六部中如鱼得水的二皇子的眼神,已经阴沉得要打闪打雷了吗?


    如果像二皇子那样,和六部官员们打交道的时候表现得太熟练,交上去的答卷果然至臻完美,就会被认为“有不臣之心”;但表现得太畏首畏尾,藏拙过分的话,又会被老皇帝认为是不可雕的朽木:


    这份答卷难就难在,要把握好一个“度”。


    系统一边感叹“真想不到古代人类的心里竟然有这么多弯弯绕绕”,一边试图给施莺莺提供场外支援:


    “我这就给你调工部往年治理黄河的资料出来……”


    施莺莺终于结束了和工部官员的交谈,反手就把系统在精神世界里试图举起来的提示牌给按了下去:


    “不必。”


    二皇子还在那边抓紧机会发展人脉的时候,她就已经率先结束了谈话,并顶着隔壁礼部吏部户部刑部等各位官员好奇的目光,回到了座位上,取蘸了墨的笔,略微沉思一下便笔走龙蛇了起来。


    不少人对她写的东西很好奇,便装作不经意地来看了一眼,随即就有不少原本站在二皇子那边的人若有所思地退下了,但也有些人低声嗤笑而去,对二皇子拍马示好:


    “她根本不会安排人手,净在那里写水利问题呢,二皇子,你赢定了。”


    也有一点微弱的声音试图劝告二皇子也藏拙几分,但自视甚高的二皇子半点也没有要参考这人意见的意思,甚至还低声斥责了让他韬光隐晦的人:


    “你未免也太胆小了,这样畏首畏尾,何日能成大事?”


    但也不是没有站在施莺莺这边的人,一道温和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低声道:


    “长公主,这……你是不是写跑题了?”


    系统和施莺莺的配合已经默契到了某种境界,施莺莺还没问呢,系统就叹着气,自觉地举起了人物提示牌:


    “这是朝云国老皇帝钦点的上一任状元,出身簪缨望族,文章动天下,三元及第周明德。”


    “他的老师们个个都是文章大家,但是在教导过他之后,便众口一致说,‘此子日后定胜吾等百倍’,‘不需三十年,世人便不再论我等文章,唯记此子’。”


    “当今文坛品评文章,以典雅流丽者为最佳,过分追求对仗、用典和韵脚;但周明德在工于词藻的同时,更难得地做到了言之有物,令人耳目一新,开文坛新风。”


    “别看他现在还是礼部员外郎,数年后便会凭着一手好文章被破格提拔,成为礼部尚书。再过几年走到原剧情的时间点的话,他就是在朝云国战败之后,率先以身殉国的丞相。”


    它说着说着,竟然情不自禁地替施莺莺开心起来了:


    “他这是在支持你!这是个好现象啊莺莺……”


    施莺莺冷静道:“不,他支持的不是我,是‘朝云正统’。”


    或者说,古往今来这么多贤臣良将,这么多能够在国破之时毅然以身殉国的义士,都是有大义、有大德之人:


    这种人是不会被区区“正统”和“天命”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折服的,除非这位“正统”顺承天命,又有贤才。


    原著里的周明德会效忠二皇子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最正统的朝云国长公主失踪了,皇帝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别的孩子,他没有别的选择。


    但现在施莺莺并没有失踪,二皇子也没有被加封为太子,大家都是中宫所出,她更是近日来的天命吉兆所在,周明德会站在她这一边就格外顺理成章。


    于是施莺莺抬起眼来,很柔软地看了周明德一眼,低声叹道:


    “多谢先生提醒。可惜我入宫学时日尚浅,哪里学得了识人辨才的本事呢?只能做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


    “总归都是为朝云国黎民做事,哪里有什么输赢之分?我不在乎这个。”


    她这一番话果然说中了周明德的心事,这位未来名满天下的文坛大家再也说不出半句话,只认真地看了好久她面前快写满了的宣纸,才低声笑道:


    “长公主果然有仁心。”


    然而施莺莺的这番“以退为进、不争输赢”的话,也实打实地落在了藏在帘子后面偷听的老皇帝耳中。


    他脸上的神色晦暗不明,就连跟随了他许多年的近侍都不敢贸然上前来开解,半晌后他才冷笑一声:


    “朕养得个好儿子。”


    自两位继承人的吉兆同时出现后,他心里便落了个不大不小的心病。


    然而朝云国二皇子被泡在蜜罐里太久了,连带着对危险的感知力都接近于无,更不可能体会到老皇帝九曲十八弯的心思:


    他既期望自己的继承人争气,这样百年后把偌大一个国家交到新皇帝手里才能放心,才有脸到九泉之下去见列祖列宗;但同时,他又不想让继承人太争气,至少在他还没真病到要死前,不要对王位有觊觎之心。


    而“不会辨明人才、只会就事论事研究水利”的长公主施莺莺,好巧不巧地刚刚踩在了他心坎里最舒服的一块地方;和还在拼命与吏部的官员们打听情报和求教的二皇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真是不怕上面人想多,就怕同行衬托。


    两份试卷收上来之后,对比便更为明显:


    这边簪花小楷字迹娟秀,言之有物,通篇一心治水,半点旁的心思都没有;那边歪七扭八,横不平竖不直,却掂不清自己几斤几两,野心勃勃。


    老皇帝为了装病装到底,并没有当场给出答案,只推托“精神不济”把卷子带回去看了。


    然而次日,便有消息灵通的宫女战战兢兢地来告诉施莺莺,皇后和皇帝用午饭的时候大吵了一场。伴随着杯盘碗碟摔碎的声音响起的,还有将纸张一并摔在桌子上的响动,以及皇帝的怒斥:


    “你教得个好儿子,翅膀还没硬透呢,就半点君臣父子之情都记不得了!”


    这一声怒吼之下,便奠定了这次突发的考核最后的胜者,朝云国长公主,施莺莺。


    胜负已定的数日后,就又有一波明白人偷偷离开了二皇子的阵营。


    现在还没离开的,要么是前期投资太多,已经和二皇子彻底捆在一条船上的倒霉蛋,要么是还在观望的墙头草;但不管是倒霉蛋还是墙头草,都在苦苦相劝,希望能借着这次失败让二皇子长点教训:


    “殿下未免也太敢出头了。”


    “皇上近日来身体状况欠佳,为人子者理应侍疾在侧,再不济也要小心着些,怎么就偏偏急在这一时了呢?”


    “明明我等看她通篇都在写水利的时候,就已经来告诫过殿下藏拙了。”


    二皇子自知理亏,只能强撑着嘴硬道:


    “你没听见父皇说吗?谁这份卷子答得好,谁就要跟着工部一起去修黄河河堤。‘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里有我亲自去的道理?你们也不怕我病死在路上?”


    二皇子阵营里的大臣们面面相觑,心想,的确是这个道理:


    水灾过后,大批流民无家可归,蚊虫滋生,瘟疫横行。先不说能不能修好河堤,金尊玉贵的皇储能不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活下来都不好说。


    但是这个事情,是要结合具体状况具体分析的啊!


    在场众人面不改色地悄悄打量了一下二皇子横向发展永不止步的身躯,腹诽道:


    这话谁说都有说服力,除了你。明明是你身娇体弱的皇姐看起来更受不得这份罪吧?


    施莺莺自然也知道这一点:


    人人都觉得她受不得这份罪,吃不得这种苦,那她就更要做好这件事,将近来已经在私底下偷偷传开的“吉兆”彻底落到实处,为自己造势。


    于是黄河决堤的十五日后,来自朝云国国都的工部官员,御林军,以及领受了谕旨特地来监工的朝云国长公主施莺莺,便齐齐以最快的速度抵达了受灾的地点。


    周家在黄河附近是有名的望族,尤其这一任的黄河总督,还是本朝独一位三元及第、栋梁之才周明德的父亲。


    此刻正率全郡官员出城接旨的周总督,都做好按部就班地接受和往年一样的安排的准备了,结果没想到前来宣旨的礼部官员实打实地给了他个惊喜:


    “……另着长公主施莺莺为总监,督修黄河河堤。”


    老皇帝觉得对皇储而言,这是次不错的历练,顺便还能对周总督表达一下上位者的关切,是个一石二鸟的良策:


    看看,我都把自己孩子派来给你干活了,感动吗?


    但猝不及防地接收了这份惊喜的周总督很明显不是这么想的。或者说,他一听见“朝云国长公主”的名号就有点头疼:


    不敢动不敢动。


    朝云国老皇帝多年来即便后宫佳丽三千,可子嗣也照样艰难得很,活到成年的只有从皇后肚子里出来的一子一女。


    虽然近日隐隐有“吉兆”相助的长公主,多年来低调得很,不在人前露面,但毕竟她与二皇子同父同母,周总督对二皇子可熟得很,这位野心勃勃却愣是没什么才干的皇储已经想拉拢周家很多年了。


    周总督便理所当然地心想,根据二皇子那盛气凌人、特别讲究排场的作风,便也能推测得出,这位长公主应该也是差不多的架势,毕竟血脉传承和耳濡目染的家庭环境的影响还是很强大的。


    于是周总督下意识就准备带着身后的官员再行一遍大礼,同时目光也在习惯性地往军队中部逡巡过去,想要找到浩浩荡荡一呼百应的长公主的车辇……


    等等?长公主制式的豪华车辇在哪里?怎么除了押运着赈灾粮的车马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车辇了?


    他还没完全拜下去呢,一双柔软的手便挽住了他的衣袖,以微弱却不容拒绝的力度,将他从地面上扶了起来。


    周总督这才发现,自己的身边不知何时已经站了个小姑娘:


    也不能怪周总督眼神不济,除去年纪越大便越老眼昏花之外,委实也因为这个小姑娘太不起眼了些。


    她的身高甚至只比周总督的腰高上一点,多半是幼年时期受到了冷遇所致的;而且她穿的衣服也不怎么出彩,随便哪个普通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都能穿得比她富丽体面,更别提她风尘仆仆,神色倦怠,脸上和身上都沾满了因为赶路太急而激扬起的烟尘。


    可当她认认真真地看过来的时候,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却有着异于常人的坚定和明亮,将她和周围所有人都区分开来了:


    “我便是朝云国长公主。”


    “大事当前,不必多礼,先带我们去看看受灾的地方罢。”


    周总督恍惚间竟真的被说服了,都走出了好远,工部的队伍里才有个周家一脉的官员悄悄跟了上来,低声将京中传来的信息全部告诉了他,包括那两份截然相反的答卷,以及施莺莺这一路来的安排:


    “是长公主下令,事急从权,轻装出行的。她就这么跟我们一同急行军了整整半旬,只有太困了撑不住的时候,才会去运粮草的车上小睡一会。”


    “公子有家信传来,已经送到总督府上了。”


    周总督神色复杂地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感叹道:“幸好这里不是大燕国。”


    到了总督府之后,周总督有心再试探一下,便也不按照惯例招待这一行人了,当即开门见山道:


    “我等已将灾民迁去高处,同时开仓放粮,召集民工准备重修河堤。”


    “诸多事宜已安排完毕,也未曾想到圣上如此爱重我等,竟派了长公主亲自前来。事发突然,没有安排接风洗尘的宴会,倒是我们失礼了。”


    施莺莺抬了下手,制止了周总督打算继续客套下去的言辞:


    “没有虚礼最好,人力要花在刀刃上。”


    一干官员面面相觑,难以相信,好好的接风洗尘的宴会竟然真的就被长公主这么轻描淡写地取消了;可他们再对视一眼,却又感受到了难以自抑的羞惭之情:


    连这么个小姑娘都知道的道理,他们却因着久在官场,而做了太多的违心事、太多的不必要的事情了。


    施莺莺继续道:“既然没有别的事要办,那就带我去看看决口的河堤究竟是怎么被冲垮的罢。”


    她话音未落,便有人心虚地抢着开口道:“长公主何必以身犯险?只要说一声,我们给殿下把灾情总合成折子送来便是……”


    施莺莺一扬眉,半点让步的意思也没有:


    “偷工减料有偷工减料的垮法,水势太大有水势太大的垮法,总要亲眼见个明白。”


    她是长公主,又是被皇帝钦点来名正言顺赈灾的,除了某几位心虚的官员之外,一时间竟真的没人拦得住她,任凭她和一干官员实地考察去了。


    而这位长公主也成功用行动说明了她是来干实事的:


    在抵达黄河郡的当天,她便带着一行人对决堤处的黄河堤坝来了个突袭式的实地检查,让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人半点弥补的空都没有,就被她捉住了一干证据,并投入大牢。


    一开始还有人想狡辩的来着,毕竟长公主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展示出半点才干,万一她其实什么都没看出来,只是诈他们的呢?再加上小女孩心软,只要他们能在数据上糊弄过去,再多哀求几声,就肯定不会有太大事的吧?


    结果施莺莺根本不吃这套。


    这帮蠹虫官员甚至还没来得及把假数据给编好,她就在河堤上凭目测直接报出了八/九不离十的数据:


    哪里的石料用量不足,哪里的木头没有选好;当年朝廷拨下来的修河堤的钱有几多,报上去的实际花费又有多少;再对比一下这处河堤的质量,不光把贪墨了的数额给心算了出来,甚至连他们为了省钱,虚报的和实际用的什么地方的材料,全都口述出来了。


    只要一眼。


    更令系统难以置信的是,这些全都是施莺莺不借助提示牌就能自己看出来的。


    它悲愤地心想,估计以后自己在施莺莺这里的作用就是给她举人物提示牌了:


    “你为什么知道得这么多啊?”


    施莺莺回答道:“我之前经历过丧尸围城的世界,又正好负责督修防御工事,要是修不好的话,早就没命了吧?这可是在生死关头磨练出来的监工经验哦。”


    系统:“辛苦了。”


    施莺莺:“啊,我骗你的。”


    系统:??!!


    总之不管最后系统究竟怎样怀疑统生——我真的太难了堂堂一个高科技产物竟然完全看不出来她在说实话还是说假话——施莺莺这边的动作片刻未停,把一干竟然敢偷工减料的人下了大牢,引发了黄河郡和朝云国都城里的好一阵动荡:


    因为这批人里,有相当一部分是二皇子的党羽。


    施莺莺收集到的证据太铁板钉钉了,以至于二皇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往外捞出一个人来,于是慢慢地,又有一批人悄然离开了他的阵营:


    大难临头了,你却一个人都救不出来,这不行。有福可享固然不错,但那也得有命去享受。


    然而施莺莺对自己引发的权力动荡似乎一无所知,实打实地展现出了“醉心于兴修水利不愿进行政治倾轧”的形象,并在将这帮人给下了狱的数日后,就召集了黄河郡上上下下的所有官员,提出了全新的治水理念:


    “黄河连年决堤,盖因泥沙淤积,抬高河床所致。堤坝愈高,而泥沙愈滞,以至极其淤塞处,河床堤坝高于平地尺丈有余。一旦决堤,水势本已汹汹,兼以自高而下之势,则水患愈难平。”


    这番话说得很是道理,不少经验丰富的治河工面面相觑,心想,能说到这个份上,已经很不错了,他们自然也考虑过这一点,但问题不是出在理论上,而是出在实践上:


    “但现在恰逢丰水期,无法派人下河去清理泥沙。”


    “若要等到枯水期的话,数日内黄河便会冰封千里;即便未能冰封,寒日入水劳作也极为困苦,即便以重金相酬,也难以募到足够的人手。”


    毕竟黄河郡是位于交通要道旁边的郡县,想弄到足够的钱的方法多得是:


    要么卖力气去码头扛包,要么去酒楼给人帮工,实在不行拉下脸去跑商也可以,为什么一定要在数九寒天下水去掏泥沙呢?又累又苦,到老了还会落一身的病。因此就算能短暂地募到人,这些人也多半做不久,根本无法把河道给真正清理出来。


    “那便不用人力好了。”施莺莺想了想,在纸上画了个草图出来,将黄河郡历年来惯用的“分流防洪”的理论暂时搁置在了一边,转而提出了全新的“合流”的理论:


    “不如以河治河,以水攻沙。”


    “筑堤束水,水合则势猛,势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


    她这番话一说出口,便在黄河郡大小官员中一石激起千层浪。


    向来支持和见惯了“分流”理论的人对这个方法嗤之以鼻,但凡提出这个办法的不是朝云正统长公主,只怕现在已经被他们给口诛笔伐得不像样了:


    “这个方法真是……太奇诡,太剑走偏锋了,老夫在此治水十余年,从未听说过这样的办法,只有分流防洪才是正途!”


    “长公主对水利之事一无所知,怎敢在此信口开河?还是让我们来吧。”


    “把堤坝修窄的话,万一冲垮,水势加大,岂不更贻害无穷?百姓的性命都在这一句话上呢,长公主从来没经过事,不过纸上谈兵罢了!”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看懂了草图的示意后,站在施莺莺一边的人也愈发地多了起来:


    “可我觉得这个办法也不无道理,顺应地利,就地取材,的确可以试上一试。”


    “只要修筑的堤坝足够结实,就能赶在它被冲垮之前,先借助水势把泥沙冲走。河床一低下来,能承载的水流量就会变大,堤坝的压力就会变小,最难的地方无非就是抗住一开始的水流而已,妙啊,值得一试!”


    一片喧嚷声中,周总督在案桌地下终于拆开了自家幺子的最新一封来信。


    自周明德年纪轻轻便连中三元,成为了朝云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礼部员外郎之后,周家在很多事情上的决定便都倚靠他的决策了:


    他年纪轻轻就能走到这个位置上,足以见其目光长远,听一听他的意见,总比跟着年纪越大就越固步自封的人钻进死胡同里的好。


    前几封信都中规中矩的,没有什么偏向,最多只是把都城里近来的大事和走向全都整理了一遍发了回来而已;只有这封信里半个字也没有,可蕴藏在其中的信息,却比之前的任何一封信都要多:


    能够连中三元的才子,在书画上也擅长得很,寥寥数笔便勾勒出一只振翅欲飞的莺鸟。


    ——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周总督沉吟良久,终于下定了决心,跟在自家儿子的身后赌上这一把,拍板决定道:


    “且按照长公主的说法试上一试。”


    “但若此事不成,便要长公主一力担责;若此事成功,也是殿下一人的功勋。”


    “这个自然,若有不妥之处,我一力承担便是,绝不牵连诸位。”施莺莺一点头,笔下动作紧跟上,竟是将每处的数据都一一写上了,安排得滴水不漏,就算让周总督这帮和黄河斗智斗勇了多年的人来安排,也无法做得更好:


    “数日后于黄河决堤处,效仿前人‘瓠子堵口’先例,以竹木为桩,充填草、石和土,层层夯筑,无论官兵与平民,一概前往堵住豁口;待水流被堵住后,抓紧时间抢修并束拢河堤,用水流将淤积的泥沙冲开。”*


    系统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有它这个外挂在的正常宿主,多半会在这个时候借助它的力量调取和验算数据;可只有施莺莺一个人,是实打实地自己把这些数据给看出来、算出来,把这些工程的草图构思出来的。


    ——也不知道这是对系统的不信任,还是对自己的实力有足够的信心。


    周总督立刻拟好了公告,层层传达下去。


    和以往只选择性招募民工的告示不同,这次的公告上,赫然将所有官员也一并征召进去了,颇有种“长公主都来干活了那你们也别闲着”的拉人下水的感觉,一时间还真调动起了不少人的积极性:


    官民同心,何愁水患不平?


    再加上长公主本人以身作则,身份如此贵重之人都亲自到场,负责监修水利,半点不假手他人;还在洪水未能完全褪去的时候就亲自实地考察了一番,逮了一干蛀虫下狱,大大地振奋了民心:


    数日内,一支规模空前壮观的队伍便成功地募集了起来。


    再十五日后,万众齐心之下,艰难地堵住了决堤口;工部派来的人手和御林军更是马不停蹄地抢修着堤坝,将原本宽大的堤坝向里收束了数丈,终年泛滥的黄河终于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崭新对策:


    束水冲沙。


    至此之后二十余载,有束水冲沙之法在前,辅以分流防洪在后,又年年额外拨款加固旧堤坝,增设哨台,在上游植树造林,即便黄河的水位曾数次逼近过高危红线,也再未决堤——


    这些都是施莺莺留下来的主意。


    哪怕她只在这里停留了数载,做出的改变也足以长久地存续下来。


    不过那也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滚滚江水裹挟着泥沙飞速冲下,原本高处地面的河道竟然真的一点点低了下去,这个名为“束水冲沙”的法子以毒攻毒、就地取材,将困扰了黄河郡数十年的问题成功解决了,连就任多年、治水经验丰富的周总督都不得不赞叹一声:


    “这个办法真是太妙了,不知长公主得到了什么人的指点?”


    “快说是你自己想的!”系统怂恿道:


    “他们这么多年都没能钻研出个子丑寅卯来,就说明能想出这个办法的原主没有被这个世界的知识体系收纳进来,你正好可以趁此机会扬名——”


    “闭嘴。”施莺莺在精神世界里残忍地把系统大头朝下种进了地里,同时在明面上对黄河总督等人一点头,微笑道:


    “潘季驯。”*


    周总督大喜,继续问道:


    “不知这位潘先生现在人在何处?能有此等精妙对策,定然是个治水高手,如果能聘他前来的话,定能保黄河再无水患!”


    “这种高人怎么可能轻易就见到?更别提人家还是大燕国的人,能将这个办法传授给我,都费了我好大的功夫呢。”施莺莺失笑道:


    “要不是大燕国的士农工商壁垒不甚严明,我也不会有幸认识此等人才。”


    这番话说得半真半假,却格外有说服力,更别提还是在信息交流不甚发达的古代:


    大燕国对传统的士农工商四等人的划分不甚严明,这是真的;但要说她能认识这样的治水高手,那就是胡扯的了。


    是不是胡扯的,只有施莺莺自己知道,只要让这件事看起来足够可信就行;而很明显,她的确成功了。


    亦或者说,连系统都很难辨别施莺莺说的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普通人类就更不可能分辨的出来,当场就被施莺莺带跑偏去了她想要的路线上。


    以周总督为首的老成官员们面面相觑,不得不在心底暗叹一声,果然还是别家的月亮比较圆,以至于都能造就这样的人才出来。


    于是回去后,不少官员便明里暗里纷纷上书,委婉地劝诫朝云国老皇帝,咱们习惯的那一套已经不适合现在的世道啦:


    看看隔壁大燕国,不声不响地造了这么个人出来!我们是不是也该摒弃一下考核的时候只考八股、看文章只看辞藻工不工整流不流丽的习惯,试试周家向来提倡的“言之有物”那一套?


    这才是施莺莺想要的结果:


    她需要一批实干家,而不是只有文章写得好看的文人。


    但在年轻官员们的眼里,这便是长公主的功劳:


    连大燕国的人才都愿意与长公主倾心相交,还把这么精妙的治水方法都告诉了长公主,这才是真正有帝王气象的皇储吧?果然之前的吉兆是实打实落在长公主身上的,她便是天命所归!


    于是施莺莺这一番黄河治水,不仅没有像二皇子预想的那样染上疾病、惹得一身麻烦也没能成功,还实打实地收获了好一番美名:


    整整两年后,她离开黄河郡之时,万人空巷相送,更有万民伞相赠。


    一条条一缕缕写满了黄河郡子民姓名的彩带,缀在伞盖边缘参差披拂。有的伞被御林军收了起来,但更多的伞被装在了长公主车辇上,一任那些彩色的长绦拂过她的长发与裙角。


    乌发雪肤的少女已渐近及笄之龄,当她带着温柔婉约的笑意,将双手拢在长长的袖中,对着自发跟在她的车辇后久久不散的百姓微微一点头之时,便恍然让人觉得,天下如果有十成的美色与贤才,那么至少有九分,都被她一人揽尽了。


    ——朝云国长公主的贤名远传千里,朝云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系统情不自禁地感叹道:“……万万没想到。”


    施莺莺谦虚腼腆地一低头:“还好还好,毕竟不是我自己研究出来的东西,要是冠上自己的名字就拿来用,未免有点不好意思,还是冠上本尊的名字来的安心。”


    系统愤而反驳:“你胡说,你从来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而且我更没想到你竟然记住了发明束水法的本尊的名字!”


    施莺莺柔声道:“你乱说什么呢?我的记性向来很好。”


    结果给施莺莺举人物提示牌都举出经验来了的系统根本不吃她这一套:“好,那我把人物提示牌给你关掉了,请问现在率工部和礼部齐齐出城迎接你,准备当场给你颁圣旨的这个人是谁?”


    施莺莺看着站在官员队伍之首那位穿着礼部的红袍,手拿圣旨,清风朗月温润如玉的年轻人,十分可疑地沉默了一下:


    “是周总督的儿子吧。”


    系统痛苦地给她打开了提示牌:“……人家叫周明德啦。他好歹也是一代诗词歌赋流传千古的文学大家,赤胆忠心可动天地的文臣,本朝迄今为止第一个三元及第的天才,给我好好记住人家的名字。”


    不管施莺莺到最后有没有记住周明德的名字——十有八/九是没有的——总之周明德对此一无所知。


    他只知道,此刻骑在马上黑发高挽的少女,于公,是他带着整个周家参与这场豪赌、倾尽全力帮扶的明君之材;于私,是他拼着得罪无数试图给他做媒的亲眷、谢绝了多少赏花宴和诗会也要等的人:


    她终于回来了。


    于是周明德轻轻呼出一口气,眉眼都舒展了开来,那颗一直都在半空里悬着的心在看到施莺莺平安归来后,也终于安妥地放了回去,朗声宣旨道:


    “有请长公主就地接旨。”


    “皇帝诏曰,朝云国长公主治理黄河有功,有常人不能及之才,特此册封永平长公主。择吉日出宫立府,入六部协理国事,钦此。”——


    作者有话说:祝大家国庆快乐,中秋快乐,双节快快乐乐~吃月饼要喝茶助消化!


    【小剧场·施莺莺不记人名的状况愈发严重了还是改善了】


    系统:这一位,是诗词歌赋流传千古的文学大家,赤胆忠心可动天地的文臣——


    施莺莺:周总督的儿子,三元及第的天才。下一个。


    系统:这一位,是太子手下的死士,马上就要来刺杀你却被策反了从此保护你——


    施莺莺:护卫二号。下一个。


    系统:这一位,是《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男主,大燕国少将军——


    施莺莺:死亡名单一号。下一个。


    系统:这一位,是大燕国东宫之主,弓马娴熟,胸怀大志却不得施展——


    施莺莺:人质一号,下一个。


    系统:这一位,是大燕国二皇子,你的护卫一号,人质二号——


    施莺莺秒答:谢北辰。


    系统喜极而泣。


    施莺莺:你哭什么,这是我的盟友一号,记不住盟友的名字多没诚意。


    看穿一切的谢北辰:QAQ哎,我就知道。


    *潘季驯,字时良,号印川。著有《宸断大工录》、《两河管见》、《河防一览》、《留余堂集》等书,曾四次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前后持续二十七年。发明“束水冲沙法”,深刻地影响了后代的”治黄”思想和实践,为中国古代的治河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西方河工专家曾对潘季驯表示叹服:“潘氏分清遥堤之用为防溃,而缕堤之用为束水,为治导河流的一种方法,此点非常合理。”


    *《河议辩惑》: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尺寸之水皆有沙面,止见其高。水合则势猛,势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寻丈之水皆有河底,止见其卑。筑堤束水,以水攻沙,水不奔溢于两旁,则必直刷乎河底。一定之理,必然之势,此合之所以愈于分也。


    *瓠子堵口:西汉时黄河上一次大规模的堵口工程。汉武帝亲临黄河决口处指挥,朝廷上下官员自将军以下皆参加堵口。这一著名的黄河堵口以竹为桩,充填草、石和土,层层夯筑而上,最后终于成功。汉武帝作《瓠子歌》悼之,并在堵口处修筑“宣防宫”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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