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早上八点半,程域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亮了,他缓缓踩下刹车,手指搭在方向盘上,目光随意地扫过车窗外。
街边站着一个女生,背对着他,长卷发波浪般披散在身后,穿着一件浅色的长连衣裙,斜挎着一个非常小的银色包包,正盯着前面的红绿灯。
程域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瞬。
不知什么时候,他开始养成了闲暇时习惯观察路边女生的习惯,同时揣测现在的施重重会是什么样呢?
她会不会也留了长头发,会不会也穿这种她以前从来不会穿的长裙子?
现在的程域只能从过去的记忆中极力搜罗她的喜好,再推测她的将来。
可由于那时候确实漫不经心,印象深刻的不多。
只记得施重重不喜欢吃猪蹄,不吃葱,水果喜欢吃草莓,印象中很喜欢吃榴莲千层,不太喜欢吃苹果和香蕉,芒果似乎也喜欢。
她喜欢多汁类的水果,应该也喜欢火龙果,有一回在他家吃火龙果吃得蹭手指上,故意张牙舞爪,凑到他身边说自己是猫妖,幼稚得可怕。
印象最深刻的是初中,施重重那时候尤为穿背带裤,买了好多条,交叉的、平行的,甚至给程域买,款式花里胡哨。
因为她认为背带裤方便,不太喜欢穿长裙,喜欢蹦蹦跳跳,穿长裙她总觉得麻烦,所以她要么穿裤子,要么穿短裤,要么穿短裙。
可穿短裙的时候她有时候喜欢叉开坐或者盘腿坐,容易走光,后来她就会穿打底裤,有时候那打底裤已经跟一条短裤一样长,乍一看像是穿了两件似的。
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跑步。以前他们一起去钓鱼,他坐了两下就没耐心了,可施重重却能在河边待很久,像是那些安静的事情她也做得住,只是她在他面前总是表现得很闹。
他记得她似乎不喜欢跳舞,以前参加过一个舞蹈社团,没两天就退出来了,说跟不上节奏,气呼呼的,很好奇为什么有些女生能那么轻易地跨一字,而她跨不下去。
程域大三的时候,有一次跟朋友一起去肯德基,碰到一个在那里当点餐员的女生,大概是大学生,年龄跟他们差不多,负责点餐、叫号。
模样竟然有几分像是施重重,令他差点恍然以为碰到她了。以至于程域在跟别人说话的时候,目光总忍不住往她那边飘。
那些男生们私下里传他是不是喜欢那个女生。
后来他再去肯德基的时候,总能碰到那个女生。
有一次他点餐的时候,那个女生直接问他:“你要加我的微信吗?”
程域愣了一下,这个女生可能误会了,连忙摇头,说:“抱歉。”
甚至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道歉。
好像过去的事情令他一瞬间长大了。
人是要为自己的幼稚付出代价的,人是要为自己的不在乎和不懂付出代价的,人是要为辜负别人的真心付出代价的。
绿灯亮了,那个女生慢慢地往前走去。
走路的姿态和施重重不太像,可程域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施重重还会回来吗?
这么多年,她不仅没有跟程域联系,甚至连跟她父亲施明华都没有联系过。
施明华肉眼可见地越来越老了,他偶尔会提起施重重,很少说什么。
程域不知道施重重家里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施重重跟她妈妈肯定跟她爸爸关系不好,否则她们不会一声不吭地离开,连联系都没有联系过,哪怕逢年过节都没有再打来一个电话。
他微微叹口气,如果当时他再多问一些就好了。
红灯过了,程域踩下油门,开车去公司。
大三的时候就已经在公司实习,从市场部一路实习、助理,一路升上来。
今年年初刚刚成为总经理,正式管理家里的公司事务。
腾晖巨大办公楼在市中心的位置像披盖鱼鳞的银鱼一样闪烁发光,程域开车到地下停车场,乘坐高管专用电梯到九楼,刚走到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立刻站起身,递过来一份文件:“程总,这些需要您签字。”
程域很轻地应了一声:“嗯,拿进来吧。”
他接过文件,翻开,低头签字。
日复一日的工作、生活,为自己、别人、公司负责,真正地去成为一个成年人。
施重重经过那个红绿灯,一路往前走,到了医院。
她直接上了心理科室的楼层,距离叫号还有十分钟,施重重没有去候诊区坐下,而是径直走到604科室门口,确认了一下旁边挂着的医生资料。
照片上的黄唯宜穿着白大褂,戴着一副细框眼镜,嘴角微微抿着,简直就跟前世一模一样。
她抬手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进来。”
施重重推开门,黄唯宜正坐在办公桌后面,穿着白大褂,手里握着一支笔,正在低头写着什么。
听到开门声抬起头,那张脸比她记忆里瘦了一些,头发剪短,不像高中时那样染烫,全黑的,但依然很时尚很温柔。
这么多年,施重重没有跟任何人联系,反而跟黄唯宜无意间联系上了。
有一天她给他发了一条消息,黄维宜回复,两个人就此建立了联系。
从那以后,他们经常聊天,交流彼此的情况。
他上大学的时候本来想选别的专业,可后来觉得自己还是放不下,最后还是报了心理学,成为了一个心理医生。兜兜转转这么多年,黄唯宜最终还是读了心理学系。
看到施重重进来,黄维宜笑了笑:“舍得回来了?”
施重重走进来,在他对面坐下,把包放在膝盖上,这几年她留了长头发,波浪卷垂在身后,穿了一条长裙子,看起来很文静,和她以前那种蹦蹦跳跳的样子判若两人。
黄唯宜看着她:“你妈妈怎么样?”
施重重摇摇头:“状况不太好。”
她是因为凌兰才回来的。
凌兰在自己的老家,都几乎没怎么出过门,骤然跟施重重去了外地,很不适应。
施重重大学期间没有住校,跟她妈妈在外面租房子住,可她大部分时间都在上课、打工,真正能陪凌兰的时间并不多。
凌兰没有交际能力,物业或者保洁跟她说话她也不搭理,大部分时间一个人待着,这么多年也没交到朋友,施重重实在很担心她,虽然抑郁症也一直在看在吃药,总不见好转,因为这件事才联系上黄唯宜,跟他咨询了很多关于抑郁症治疗的事。
再后来,凌兰生了病。施重重带她回到这座熟悉的城市。
哪怕这里依然没有什么熟悉的人,但有熟悉的乡音、熟悉的地貌,是凌兰小时候生长过的地方。
黄唯宜问:“你妈妈的药还在吃吗?”
施重重点了点头:“还在吃,一直在吃。但效果不太稳定,有时候好一些,有时候又回去了。而且现在也不知道要不要停。”
“你今天是来调资料的?”
“是。不知道能不能调。”施重重说,“我妈妈二十多年前在医院大出血生的我,那时候资料不齐全,很多记录都是手写的,录入系统的时候可能漏了不少东西。我需要找到她当年输血的具体记录,不然现在配型结果出来了也说不清楚那些抗体的来源。”
顿了顿,施重重又说:“医生跟我说,她现在的情况能做亲属移植是最好的,越快越好。可如果找不到当年的原始病历,就没办法确认那些抗体到底是她身体自己产生的,还是当年输血带进来的。后面走的流程完全不一样。”
黄唯宜听完,点了点头:“我已经跟科室老师打过招呼了,不过二十多年前的病例,确实难找。那时候的档案室还在老楼那边,后来搬过一次,很多资料都堆在仓库里没有完全入库。”
“我也知道。”施重重说,“但总得试一下。谢谢你。”
黄唯宜看着她,点点鼠标,忽然说:“你调完结果告诉我一声,中午我请你吃饭,再顺便帮你问问情况。”
施重重微微怔了一下,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瞬。
黄唯宜一直挺单纯直率的,不太懂得遮掩自己的感情。
这么多年他们聊天非常多,而上个月她一回来,他便更加主动,帮了不少忙。
这一世,方萱还是考去了北京的大学,分数很高,依然是全校第一。
高考后的聚餐上喝了不少酒,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酒精过敏,可能是不好拂当时的气氛,不舒服也不说,后面整个人过敏严重被医院。
医生说再晚一点送过来就很危险了。
施重重从黄维宜微信消息里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心里面还是不可避免地被钟摆撞了一下。
命运有常吗?仿佛是个无形的推手,依然让整个世界线尽力地朝着前世的发展收束。
方萱还是在高考结束后差点死了。
黄唯宜最终还是当上心理医生。
施重重本来在前世的那天帮程域避免了那场车祸,可两天后他还是差点被一辆小面包车撞了,施重重依然救了他,只不过代价更小而已。
而现在,凌兰又生病了,尿毒症,且因为当年她产后大出血输过血,导致体内hla抗体太高,能找到的匹配供体本来就非常少,即便找到了,也需要交叉配型阴性才能做手术。
如果花钱雇人捐肾,需要筛查至少三十到五十人才能找到一个匹配者,配型费、营养费、法律风险,加起来大概一百五十万以上,耗时起码三个月。
钱倒不是问题,问题是时间。
施重重没有继续想下去,抬起头,点了点头:“行。那我中午找你。”
“好。”黄唯宜笑了笑。
51、第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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