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时候尚未天亮, 尖锐的电话铃声响彻整个房间。
盛嘉宜不得趿着毛绒拖鞋从床上下来,跑到客厅去接电话。
“嘉宜?”通话那头传来模糊的声音,似乎有大风刮过, 呼啸着钻进电话,尖锐的鸣叫使得盛嘉宜将手机拿远了一些。
“良西哥?”
“是我。”那边不得不扯着嗓子大声说话。
“我听得见。”盛嘉宜嫌弃道, “你们在哪里,这么吵?”
“山里。”他含含糊糊道。
“山里?嵩山?华山?泰山?你们不是去拍爱情电影了么?”
“富士山。”他咳嗽了两声。
盛嘉宜明智地闭嘴。
“和你开玩笑的。“他大笑,”正在东南亚一个偏僻的村子里, 周围都是雨林, 信号很差听说你最近过得不太好。”
“东南亚的报纸也要报导我?“
“听我经纪人打电话的时候提了一句, 说你跟富豪牵扯不清。“」“阿华哥真会用词。“盛嘉宜讥讽道,“你是要打电话跟我闲聊?”
“对前辈尊重一点。”程良西笑道, “多少人想跟我说话都说不了,出了个大问题,想请你江湖救急。”
“什么事?”
“佳慧的合约到期了, 要回香江拍另外一部电影,但是她的戏份没有拍完,你反正现在也没片约,不如过来补上。”
“香江现在没有导演敢找我拍电影,你们倒是敢顶着风上来请我, 勇气可嘉。”
“反正在国外拍,怕什么?”
“拍完了未必能上院线。”
“有我在,你怕什么?”这位亚洲巨星级人物低声轻笑, “有本事把我们两个连同佳慧、郑安容都封杀了, 光是粉丝的口水都足够淹没他那个集团。“
盛嘉宜想了想:“我拍佳慧姐剩下的戏份, 她怎么办?”
“你不是接着她的角色往下演,郑安容说剪成两部分, 她那部分基本结束了。“
“我们谁是主角?”
“这重要吗?”
“当然重要。”盛嘉宜说,“这决定了提名的时候我是最佳女主还是最佳女配。”
程良西无奈:“你已经是最佳女主了,再说了你也不在乎这个,不要给自己找借口。”
“周佳慧也是最佳女主,还是三次。”
“ok,ok。”程良西没办法,“我叫郑安容来和你说。”
那边一阵悉悉簌簌后,一个浑厚的男声插入:“嘉宜?”
“郑导。”
对着一手捧红自己的郑安容,盛嘉宜倒是一向乖顺敬重。
“我已经把剧本传真给何总,你要是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尽量这周就来剧组,机器开在那里挺费钱。”
“我也没说我要去……”
“就当帮个忙,佳慧急着赶第二场电影,她拍出来的戏份不够。”
“你们当时签合约的时候没定好时间?”
“定了……剧本问题耽误了半年……”
盛嘉宜轻哼了一声:“我就知道。”
“先说好了。”她强调,“我拍不了那么久,最多一个月。”
郑安容拍戏喜欢拖延已经不算秘密,正是因为这样盛嘉宜和他合作了两次之后,第三次坚决辞演。
同样是一百万,在何季韩那里最短七天就能赚到,郑安容这里要赚大半年,甚至他还开不出这么高的片酬。
如果不是因为他这个人的电影连拍两部都横扫各大奖项,香江没有演员想上他这条贼船。
“我保证一个月拍完。”郑安容在那边拍着胸脯。
盛嘉宜半信半疑:“在哪里拍?”
“高棉。”郑安容说,“吴哥窟。”
**
吴哥窟位于高棉暹粒市当地还没有机场,只能从金边转车前往。
来机场接盛嘉宜的是剧组在当地聘请的向导团队,与盛嘉宜同行的则是她的助理赵彩香。
阿香24岁,看起来瘦瘦小小,却是个金刚芭比,武馆世家出身,能以一挑三,是个打架的好手。
她扛着盛嘉宜的行李塞进黑色的商务车内,吹了吹手掌心,便见自家那容貌倾城的艺人裹着一层薄薄的米色披肩,穿着清爽的白色衬衣与蓝色牛仔裤,长发扎成高马尾,脸上带着一副淡褐色墨镜,正站在台阶上喝矿泉水。
青春靓丽,美的像一幅广告大片。
“嘉宜。”阿香招手叫她,“走啦。”
盛嘉宜把她那只黑色香奈儿手袋往肩上提了提:“来了。”
车载收音机里放着BBC广播。
盛嘉宜在颠簸的车上翻看剧本。
其实郑安容这部电影的剧本最开始先到她手中,然后才给到三冠影后周佳慧,如果盛嘉宜没有记错的话,原始剧本和吴哥窟没有半点关系。
这部名叫《夏夜浓情》的电影,起初是讲一个关于初恋的故事。
郑安容声称要带着盛嘉宜和程良西到台北市去拍一场风花雪月。
然后这个提议就被盛嘉宜无情拒绝。
盛嘉宜不是程良西,她没有那么多艺术追求,她进娱乐圈不是为了拍出名留中国电影史的好作品,她是为了红,为了赚钱,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她过得很好,甚至于如日中天。
郑安容的电影延期起来没有下限,盛嘉宜跟他合作的第二部影片就是如此,原来计划两个月的拍摄时长被拖到五个月,因为拍摄地点在香江,盛嘉宜从第三个月开始被迫轧戏。
如果是在台北,盛嘉宜觉得自己恐怕也要同周佳慧一样,提前杀青解约。
她也想不通台北的故事怎么拍着拍着来了高棉。
这电影满打满算应该已经拍了九个月了。
盛嘉宜翻了没一会,就合上剧本,靠在车窗上。
阿香担心道:“怎么了,嘉宜?是晕车了吗?”
盛嘉宜摇了摇头,柔声道:“没有,只是看了乱七八糟的剧本有点恶心。”
阿香:
嘉宜经常用温温柔柔,甚至于有些嗲的声音说出讽刺的话,攻击性不强但侮辱性绝对满分。
“是角色不满意?“
“不是。”她说,“是根本看不出来他在写些什么东西。”
阿香:
“我们不会要在这个地方呆上半年吧。”盛嘉宜轻声道。
她好看的侧颜盛放在灿烂的阳光下,隔着透明的玻璃,那一栋栋矮小的楼宇飞速后退,窗户如同画框,框住涂抹得七零八碎的世界。
金边市区有着东南亚国家常见的破旧混乱,老旧的电线密密麻麻交缠在道路上空,街上挤满摩托和突突车,打雷般从川流的车辆人群中呼啸而过,卷起的灰尘和尾气引起一片叫骂,混合着各种语言一起,仿佛八千只麻雀齐鸣。
直到去年,高棉才刚刚完成大选,420万人民参与投票,成立以西哈努克为国王的联合政府。联合国的官员常驻金边,督促国内多方停战,红色高棉的军队退居至国境北部,就在吴哥所在的暹粒,依然还有少数高棉军队驻扎。
当地政府原是不允许任何电影剧组进入吴哥拍摄,但不知道郑安容用了什么手段,使得多方同意了他这个史无前例的想法。郑安容也不准备在这里停留许多天,受局势影响,他此前都停留在泰国,因此才会这样急促地希望盛嘉宜尽快赶来,一周内完成高棉境内的所有拍摄。
金边到暹粒车程七个小时。
司机会说一些中文,能比比划划讲一些英文,大部分时间他讲高棉语。副驾上坐了另外一位向导,充当保镖的角色,是华人,倒是能说流利的广东话。
“我们的国王信印度教。”他翻译着司机的话给盛嘉宜听,“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几百年前那位国王想要建一座神庙,后来被荒废了,就成了吴哥窟,1992年它被选入世界文化遗产,但是来看的游客很少,因为交通很差,而且那边有太多红色高棉的军队,我们很害怕到那里去,我们只在金边,绝大多数高棉人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你们是第一个来拍电影的“
盛嘉宜再次为自己未来一个月的生活而担忧。
她隐约理解了周佳慧为什么急急忙忙跑掉,要知道她是个非常有野心的女星,这个评价不带任何贬义的色彩,在这个圈子里最需要像她那样的女人,为了名气能豁出去一切,如果没有这股锐气,周佳慧不可能在三十五岁前就拿奖拿到手软。
论星光她比不上李丽霞,但论影坛地位,她是实实在在的第一人。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宁愿放弃唾手可及的荣誉与女主角的地位,毅然决然跑路,足见郑安容这个决定有多么可怕。
除了程良西那个疯子,没有人想在这种地方呆着。
这个国家才刚从长达百年的动荡中恢复,进入岌岌可危的和平的状态中,治安是个未知数,出了市区,车窗外就只剩下荒凉的平原,远处山丘起伏,到处都是断壁残垣,红蓝相间的旗帜飘摇在砖缝中,盛嘉宜看到有干瘦的小孩坐在石头上,脖子上挂着一条巨大的蟒蛇。
“the toy,they like to play。“司机比划着道。
“snake?”盛嘉宜问。
“yeah!”司机不住点头。
盛嘉宜扯了扯嘴角,没有再说话。
直到日暮,她才到达暹粒。
程良西在酒店门口接她,他穿着白色T恤,灰色短裤,踩着一双黑色布鞋,给了风尘仆仆的盛嘉宜一个贴面吻。
“欢迎来到高棉,Ana。“他笑道,桃花眼眯做一条。”记住是你把我骗到这里来的。“盛嘉宜也给了他一个回吻,”希望我能平安回到香江。“
她的唇带着炎热的湿意,划过他的脸颊。
花样年华
“郑导呢?”
“他还在外面拍素材, 谁都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热不热?”
“有一些。”
盛嘉宜额头沁出微汗。
“暹粒还好,至少被法国殖民了许多年, 设施还算完善。而且郑安容找到地方才叫你来,你不用跟着我们在热带雨林钻来钻去。”
她听到这话沉默了一会:“我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程良西扛着她的行李箱走在狭窄的楼梯上, 木头缝隙之间透出微弱的白光,人影闪动,彩色玻璃窗外是茂密的棕榈树林。
这是一座法国高级官员宅邸改建的酒店, 也是整个暹粒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住处。
“你看了剧本?”
“看了。”
“觉得怎么样。”
盛嘉宜摊手:“分到我手上的就两页纸, 我们都不是第一次拍郑导的戏, 你知道的,最后拍出来的东西和剧本可能没有多大的关系, 所以我没办法评价。”
“他需要一种感觉。”
“感觉。”
“没错。“
“至少我这一次终于不用演喜欢你的清纯少女或者被你喜欢的清纯少女。”盛嘉宜感慨,她对上程良西的目光。
两人相视而笑。
“是。”程良西大笑,“这一次你演……”
“小三。”盛嘉宜接话。
“旅行中的恋者。”
“程老师你真的很会讲话。”盛嘉宜感慨, “你会对你未来的老婆这样讲吗?你在旅途中遇到一个漂亮姑娘,她是你的旅行恋者,你们之间存在三天的热度,在吴哥窟,你爱她, 但是在清醒过来后,这样的爱就消失了,你仍然爱你的老婆你的家庭。”
“我不会。”程良西头也不抬, 从口袋里掏出卡片给她刷开房门, “我过了当浪子的年龄了。”
“三十四岁的男人, 也还好吧。”
“你才多大?”程良西睨她,“二十, 我比你大了十四岁。”
“谁跟我比都是个大人呐,成名太早了就是这样不好。”
“大小姐,好歹搭把手,您可是一直就在边上站着呢。”
盛嘉宜懒散伸手,帮他推开那扇厚重的大门。
宽敞的胡桃木鱼骨纹地板上一张黑色四柱床,四周挂着白色纱帘,雪白的墙,角落里放了两张编藤椅子,看起来略有些破旧,空气里有淡淡的霉味,但整体上宽敞整洁。
程良西进去,帮她打起百叶帘,推开窗户散味,楼下是占据大半个庭院的长方形泳池,池面散发蓝色幽光,没有人在游泳,四周安安静静,椰树在炎热的夜里纹丝不动。
“酒店一共三栋建筑,这边一小片被剧组包下来了,泳池也是私用的,放心。”程良西敲了敲墙壁,“我在你隔壁,有什么事叫我。”
“我会叫阿香。”盛嘉宜懒洋洋靠在墙上。
“吃了晚饭吗?”
“没有。”
“我陪你出去吃一点?”
“只吃一点。”
盛嘉宜学着程良西换了白色T恤,牛仔短裤。他在楼下花坛边等她下来,看到她露出修长白皙的双腿,吹了声口哨。
“你要涂防蚊虫叮咬的药膏。”
“我带了雙妹嚜花露水。”
“香江的没有用。”程良西拿出一瓶绿色的药膏,“本地人都用它,很有效果,这里登革热流行,蚊虫很毒。”
盛嘉宜接过他手里的绿色小瓶子,挖出一块,细细涂在腿上,刺鼻的草药味顿时掩盖住她身上香水的芬芳。
“Enzo呢?”她问,“跟着郑导在外面?”
“他先回香江了,筹备红馆的演唱会,这边没有他的戏份,在这里呆着耽误他挣钱。”
“他演谁?”
“我的好兄弟。”
“想照顾你老婆的那种?”盛嘉宜半开玩笑。
Enzo中文名李泽阳,和郑柏辰、谢嘉诚、高栎民一起被称作四大天王,都是影视歌三栖的当红巨星。他是加拿大国籍,家里做生意,相当富裕,唱歌唱得没意思了便准备征服电影圈,被郑安容一通游说上了这条贼船。
只不过再怎么鬼迷心窍,被折腾了几个月,也该醒悟过来了。
程良西失笑:“你很了解郑安容的风格嘛。”
“那当然,外面不是都传说我是他的灵感缪斯。”
两人穿过郁郁葱葱的庭院。
这间精致的欧式官邸建于1934年,1970年正式改造成酒店,内部装修过两次,但依稀能找到些岁月的痕迹,走廊顶棚上垂下藤草编织的灯笼,白墙上挂了一幅法属印度□□的地图。
“这里比我想的要好。”盛嘉宜说,“我以为会住得很艰苦,比如没有热水洗澡,或者连抽水马桶都没有。”
“街上有很多小旅馆是这样,但是这一片是过去法国人度假的地方,鬼佬都懂享受。”
“你怎么学着叫白人鬼佬?”盛嘉宜瞪他。
程良西这才醒悟过来:“抱歉,跟着那些华人向导叫习惯了,忘了你也流着一半白人的血。”
“但你不觉得自己是白人,对吧。”程良西说,“我很少意识到你是个混血儿。”
“这样讨论我的血统常常让我觉得自己是只宠物,虽然配种了很多品类但是说到底还是得确定一个对吧。”盛嘉宜幽幽道。
程良西一愣:“你没生气吧,妹妹。”
盛嘉宜在《霓虹》中演他的远房堂妹,程良西有些时候就会顺口这么叫她。
盛嘉宜摇摇头:“没有。”
“这里是不是离暹罗很近?”
“还可以,不远,只有一百多公里,怎么了?”
“没什么,我随口问问,其实我还没又见过湄公河呢。“
“那就是一条很长的河,没什么特别的。“
“哦,好吧。“盛嘉宜有些闷闷不乐。
“出去吃还是在酒* 店吃?”程良西没有察觉她情绪的变化。
“酒店吧,出去担心吃坏肚子。”
“酒店的阿莫克鱼很好吃。”
“那是什么?”
“就是香茅草烤鱼,放高棉咖喱酱和各种各样的生姜,高棉独有的味道,和泰国越南都不太一样。”
“那就吃这个。”
酒店的餐厅在露天的花园小花园中,藤蔓编成的的网下,摆放了几张桌椅。
侍从不出所料是法国人,东南亚到处可见欧洲人,这里就是他们的后花园,物价比起南欧地中海一带更加便宜,而且红灯产业发达,到处都是漂亮的亚洲女孩。但暹粒还是有些不一样,当地统一使用美元货币,物价不低,一条烤鱼要六美金。
“你跟那个宋元是什么情况?”程良西目光注视着侍从拿一把小锤子敲开青椰壳,把透明的椰水倒进透明的玻璃杯里,嘴上却用粤语低声问道。
“其实这种事在香江也很常见,女星被富豪骚扰,不就范就不让你拍戏……佳慧之前也是,我后来托了关系给她帮忙……”
“没什么。”盛嘉宜低声道,“他爸爸是我妈妈从前的情人。”
程良西花了几十秒钟才听明白她的意思。
“那你们两个?”
“不是兄妹。”盛嘉宜一脸淡然,“我是我妈咪跟她的英国情人生的。”
程良西震惊到失语。
“你……你……”
“我们两有点私仇,据说我妈从他爸那里拿走了点东西,还有2%的股份,被转到我妈咪名下然后被她塞进了信托,我想这两样东西对他而言都很重,所以他这么些年下来不依不饶想要找我们母女。”
“然后呢?”程良西还没从这段豪门密辛的震撼中醒来。
“他还有个孩子,他跟一个越南女人生下来,那个男孩对于他来说也算是一桩丑闻了,有这个男孩在他再想娶那些名门小姐不太可能。”
“他很喜欢自己那个情妇,既不想放弃她,又不想公司股价因为这种事受影响。你知道的他自以为自己拿捏住了我的把柄,所以想要我来接手他的糟心事,顺便拿回来钱。”
“你说这可能吗?”盛嘉宜喝了一口椰青水,把杯子重重放在桌上,“他想一石二鸟,我不是傻子可以随便他利用。”
“他做那种生意,也很适合找个女明星。”程良西说,“帮忙洗白他糟糕的名声。”
“说不定呢。”盛嘉宜拄着脸。
“你这个问题确实麻烦。”程良西苦笑,“我之前想得太简单了,他跟你渊源太深,你们两个注定牵扯不清。你对媒体可从来没提过这事……”
“谁会跟媒体说我妈咪是专业做情妇的。”盛嘉宜不耐道。
“何希月给你出了什么主意?”
“我没跟她说这些。””你应该跟她说。“程良西严肃起来,“她算是你的老板兼经纪人,任何事情你都应该第一时间告诉她。“
“她其实很少管我。”盛嘉宜有些烦躁,“而且我骗了她。”
“那你为什么和我说。”程良西问。
盛嘉宜顿了顿:“我不知道。”
对方英俊的面容看得她有些晃神。
程良西是盛嘉宜进入演艺圈后合作的第一个男演员,那个时候她十七岁,对方已经是巨星中的巨星,他从二十二岁便红遍亚洲,名气不缺、商业价值不缺、奖项更加不缺,放眼整个影坛,他都是能坐三望二的存在。程良西从万千个剧本里挑中了郑安容这只菜鸟的作品,虽然背后有何希月的运作,但以他当时的地位,何希月也不能逼他接《霓虹》这部电影。
如果没有程良西,以盛嘉宜的容貌她大概也能走红,但那一夜爆红的几率又有多少呢?大概微乎其微。
拍完《霓虹》后,他们原班人马又拍了一部姊妹篇《夜色》,卖出了文艺片中相当高的票房。
盛嘉宜一直知道自己可能对程良西是有那么一点依赖,无关乎爱情,他们之间更像是牢靠的同伴、亲密的兄妹,只不过因为拍戏需要拥抱接吻,又让这份兄妹情变得更加暧昧了一些。但无论怎样,他们之间的亲情都要大于别的东西,盛嘉宜如此,程良西同样如此。
“其实我也会害怕。”在这个湿热的夜晚,身处东南亚偏远小城,周围只剩下茂密的树丛与时不时燥起的蝉鸣,盛嘉宜终于说出她一直想说的话,“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要跟橙禾签合同吗?”
程良西沉思片刻:“因为橙禾当时缺年轻女星?“
盛嘉宜摇头:“不是,当然不是。”
她打响指叫来waiter,请他去柜台上取那瓶显眼的Martell Cordon Bleu L'Or(马爹利蓝带)下来。
花样年华
服务生欣然上前为两位大明星服务。
琥珀色白兰地注入装满冰块的玻璃杯中, 橡木的馥郁浅浅浮动。
盛嘉宜第一次同旁人讲起她十七岁那个雨夜。
“我花了一个小时去思考,当时留给我的时间不多,凌晨六点, 我从警局出来,我继父的尸体就摆在里面, 直到现在,我脑海中都挥之不去他被海水泡肿的脸。”
“我知道只要踏出那栋大楼,就会被无数藏在暗处的目光窥伺。“盛嘉宜转动着手上的玻璃杯, 让它折射扭曲的光线, 落在红色地砖上, “很可怕,你不知道那些人在那里, 但是你知道他们一定存在。”
程良西是一个很好的听众,盛嘉宜知道讲把过去给他听,他一定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只身一人走在街上, 像游魂一样,其实当时我很害怕,但是我装得很冷静,我意识到我不能再回学校念书了,因为那样的我太默默无闻, 我已经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就算有一天我真的死掉了, 死在没人知道的地方, 也不会有人想起我。”
“但是我不能去死。”她耸了耸肩, “如果我死了,我继父的死就成了一桩悬案。”
“那一个小时过后, 我决定来做明星。”
“对我来说这是完美的职业,拍戏可以赚到很多钱供我挥霍,我红了后,会有许多人认识我,我会有我的粉丝,我的公司我的团队会保护我,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出了什么事,那一定会轰动整个香江。”
盛嘉宜声音压得很低,但一字一句都无比清晰。
“在几家规模大一些的娱乐公司里,只有橙禾的背景最薄弱,89年刚刚经历股灾,赵士荣亏损严重,橙禾那些女星要么出走别家,要么退圈嫁人。何希月是他的情妇我在这里对她说声抱歉,她知道后一定会很生气我这样讲她,但事实就是如此,当时她的地位摇摇欲坠。他们两个有地位,却又不够多,可以保护我,又不至于阻碍我,所以我选择了橙禾。”
盛嘉宜将杯中的高度威士忌一饮而尽。
到后来她不说了,只是喝酒。
程良西沉默着,陪同她一起,他烟瘾犯了,就当着盛嘉宜的面点烟,一根接着一根,抽得差不多摁在烟灰缸里,用酒浇灭。
盛嘉宜从始至终面色如常,她不常喝酒,但是很能喝,程良西也是,这些在娱乐圈里混迹数十载的人都是海量。
吧台后头的白墙上趴着两只壁虎,一动不动,影子被光扭曲,怪兽一样可怖。
“那现在你准备怎么办?”程良西问她。
“希月姐要我找个男人。”盛嘉宜伸出手指,“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
“她给你介绍了谁?”程良西笑了起来。“贺建廷?贺若琳的弟弟?”
“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她是有这样的意思。”
“她就不怕你找个有钱人脱离她的掌控?”
“她自信觉得我不会抛弃橙禾,她知道我不喜欢被约束,更不会老板低伏做小……但是贺家不会知道,他们说不定会为了得到我而帮我。”
“所以你跟着她去了贺若琳的生日party?还跟贺建廷跳了一晚上的舞。”
“程先生你的消息很灵通嘛,在这种地方都对香江了如指掌。”
“贺若琳跟我关系不错。”程良西轻笑,“她其实一直很喜欢你,几次想让你来拍亚影投资的电影。”
“只是我还有一个问题。”他夹了两个冰块放在盛嘉宜的杯中,“何希月不担心利用完贺家后拍屁股走人,你又得罪了贺家?”
“她怕啊。”盛嘉宜笑眯眯,“所以她也在挑挑拣拣,我猜她最开始看上了沈家俊。”
“长河集团的少公子?”
“这就是个无底洞,不仅仅是男女之情那么简单,那些男人都不是蠢材,个个出生商业世家,怎么可能被女人哄得团团转?”
“因为何希月自己得过好处,她原来还是个歌女的时候认识了赵世荣,之后被赵世荣带在身边,甚至让二十岁出头的她进入集团,一路做到管理层。上一辈的想法和你不一样,她们见了太多类似的事情,歌舞厅舞女、医院护工、赌场荷官……跟□□纠缠不清又能成功上位豪门。”
“走一步看一步。”盛嘉宜把酒杯倒满,和他碰了碰,“其实宋元也没找到更好的办法对付我,他同样担心跟我撕破脸后我把他家里那些事情抖出来,而且他忌惮我妈妈带走的东西,他不确定我是否知情。”
“我担心的是他这样追根溯源查下去……”她声音低了下来。
“不会的,别往最坏的结果去想。”程良西安慰她,他察觉到她还隐瞒了许多事情没有说出来,不过他不愿意问。
每个人都有秘密,如果是酒后都不愿意吐露一个字的秘密,那一定真的给她带来过巨大的痛苦。
“别喝了。”他说,“明天还要拍戏。”他把盛嘉宜的杯子拿走。
“其实所谓的封杀,宋元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天元集团只不过控股东方传媒和恒星电影,他能做的就是利用媒体影响力恐吓投资商,谁请你拍戏他就抹黑那部电影,编造谣言,制造恐慌,让对方亏钱。”
“但是电影终究是人来买单,每个人都在观望,看你是不是会一蹶不振,他手再长也伸不到每个角落,单就玩弄舆论的本事,他不如何希月,搞不好还会阴沟里翻船。”
“如果咱们这部戏能拿奖,很快香江的投资商就会意识到宋元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程少讲来讲去还是劝我安心拍电影。”盛嘉宜托着脸笑盈盈看着他,“你不当演员说不定能去当个外交官,口才一流的嘛。”
“我是为你好。”程良西说。
“是,你是为我好。”盛嘉宜漫不经心地把玩着一片叶子,那是她从身边木植上随意摘下来的。
“你一路走来太顺,轻而易举就得到了不多数人奋斗一生却遥不可及的荣誉与名利,因为太早满足,所以从来不觉得这条路也是坎坷的曲折的。”程良西缓缓道,“你总要给自己的生活找点其余的调剂,对吧。”
盛嘉宜沉默不语。
不远处池塘里扑腾一声,一池睡莲摇晃几下,空气闷热潮湿。
高棉在北回归线以南,赤道以北,常年经受热带季风的吹拂,每年一半雨季,一半旱季,大雨总是来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时候。
廊上摇晃的提灯下方聚集了成千上万蚊虫,像一团黑色的龙卷风,拥挤着盘旋出波浪的形状。
在香江她是没有空注意到这些细节的,香江这座城市就像是永远不会停止的机器,人人都是机器上的齿轮螺丝,排列在高楼林立的大街小巷,井然有序地向前滚动。
街边信号灯无时无刻不在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那是没有尽头的倒计时,时间在香江总是可以被感知到的,像水流一样飞速流逝。
香江有着全世界最繁忙的空港与海港,承接整个世界对亚洲的交易,一城国民生产总值占据整个国家的五分之一,和香江的繁华程度比,高棉的微笑——暹粒,是那样不值一提。
远空忽有闷雷响起,盛嘉宜从恍惚中回身:“很顺利吗?”她低声道,“也不算吧,其实一开始我准备去美国,你知道我很会念书,我的老师愿意为我推荐到普林斯顿,我是想彻底到美国去,然后就不再回来了。”
“但是你没有走,你不能因为自己留在这里就觉得生活得过且过,有一天算一天,对吧?很多人都说过你很有天赋,这话你是不是自己都听腻了。”
“我有天赋,是因为我见的多。”盛嘉宜淡淡道,“什么人我都见过,我知道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所以我能演出来。”
“你是在英国长大吧?”程良西忽然问。
盛嘉宜默默看着他,她那双眼睛幽深极得可怕,程良西意识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话。
“佳慧姐都拍了些什么?“盛嘉宜主动转移了话题。
程良西松了口气:“我们最早在香江,郑安容觉得那里没有他想象中的感觉,就去了台湾,在台北,佳慧拍了一些片段,不过郑安容剪掉了很多,他觉得佳慧的戏份都缺少戏剧张力,然后提出要来东南亚拍,佳慧不愿意,一个是考虑到不安全,另外一点她的合同到期了,后面还有别的电影等着她拍。”
“是你喜欢她,还是她喜欢你?你是个商人对吧。”
郑安容的剧本什么都没有说清楚,盛嘉宜不得不找程良西求证,以免她拍完整部电影都没有搞清楚自己到底是在做什么。
“实际上我是个“程良西努力转动着大脑,酒精麻痹了一部分神经,他有些反应不过来,“不那么有钱的商人。”
“不那么有钱?”盛嘉宜眨了眨眼,“好了,我知道了,佳慧是你的老婆什么的,Enzo说不定是你的兄弟或者别的什么,跟你老婆搞到了一起,而你遇到了我,我勾引你出轨引你犯错误,你纠结着要不要和我搅和到一起,跨越道德的边界。”
程良西不免想到郑安容总是会在拍戏的空隙夸奖盛嘉宜领悟力强,一直说到周佳慧在旁边止不住翻白眼,他也没有意识到。其实想想盛嘉宜未必有多少艺术的感知能力,她就是单纯的聪明,脑子比别人赚得快一拍,观察力很强,擅长模仿,于是便成了别人口中灵气四溢的天赋派演员。
“是,但也不是完全是你讲的这样。”他叹了口气,“谁知道郑安容的剧本会怎么改,也许今天是这样,明天就是另外一个样子,希望他能早一些敲定下来,我们尽早离开这个地方,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担惊受怕原来我觉得暹罗不好,来了这里以后,忽然觉得暹罗也还不错,你也不想留在这里吧?”
盛嘉宜当然不想。
又是一道雷声,由远及近,天边隐隐发白,那是厚重的云层低沉着压在天空上。湿润的水珠落在手臂,盛嘉宜抬头的瞬间,那雨便如碰倒了一壶温热的水,滴滴答答落了下来。
侍从小跑着过来,为两人撑开雨伞。
程良西接过来,挡在盛嘉宜头上。
花园外头隐约传来嘈杂的对话声,广东话,应当是郑安容一行回来了。
“我们走吧。”程良西说。
花样年华
第二天早上起来, 雨已经停了。
地上还有残留的水迹,花坛里种着鸡蛋花树和槟郎树被雨打掉许多叶子,落了一地, 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味道,混合着泥土与草的气息。
盛嘉宜换了件Versace白色衬衣下楼, 穿过走廊到昨晚用餐的花园中,剧组人员已经坐了一圈,在用早饭, 见她进来, 都站起来向她问好。
郑安容带的人不多, 但导演组和摄影组凑在一起二十多人,还是坐得满满当当, 剩下还有几十位工作人员自然也不可能跟着两位大明星住在这么好的酒店里,他们大部分就在街上的小旅馆住宿,剧组还聘请了一大票安保团队, 每天花销都如流水一般源源不断。
“嘉宜。”程良西穿着花衬衫,带着黑框墨镜,拉开他身边的椅子,“这里。”
“郑导。”盛嘉宜过去坐下,先跟她对面的郑安容问好。
郑安容是个浑身上下写满艺术气息的中年男人, 身材高长消瘦,中长的头发微卷垂在耳边,鼻梁高挺, 架了一副金丝边框眼镜, 下巴留了不明显的短须。
他看到盛嘉宜, 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垂眸看手上的报纸。
盛嘉宜习惯了他这幅样子, 不以为意,自顾自往桌面扫视了一圈,从那碗铺了牛肉的河粉碗中略过,把程良西面前一盘三明治拿了过来。
“怕胖?”程良西看她这个眼神就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你吃一口,我帮你吃剩下的。”
盛嘉宜粲然一笑:“好啊。”
程良西就拿了一个小碗给她夹了一勺。
郑安荣掀起眼皮看了一眼两人的动作,没有作声。
盛嘉宜不紧不慢往三明治上抹蓝莓果酱,抹完每个边边角角后又重新放回盘子里,伸手端过程良西留给她的一小碗河粉,针尖挑刺般挑挑拣拣。
程良西看不下去:“倒也不用这样挑挑拣拣,你多少吃点。”
“吃多了碳水脸上会浮肿,拍戏就不好看。”盛嘉宜喝了一口咖啡,“你也少吃点。”
“我健身。”
“健身跟发胖的关系不大。”盛嘉宜放下咖啡杯,认真道,“良西哥你的脸我很喜欢,目前在我心中排名前三,千万不要长胖走型。”
程良西问:“前三是第几?”
“第二。”盛嘉宜说。
“第三是谁?”
“谢嘉诚。”
“原来你喜欢他那种谦谦如玉的贵公子类型?”
“你也不差,都是同一款。”
“那下次你找他去拍电影,别跟我拍。”程良西讥讽道。
“你当我不想和他合作?”
“那第一呢?”程良西不甘示弱。
盛嘉宜一顿,似笑非笑瞥了他一眼:“你猜?”
“你这是笃定我猜不到。”程良西并不上她的当,“我猜不中,那就不是圈内的,是谁?哪位少公子不仅多金,还比我英俊?”
盛嘉宜有些头疼。
男人总是对排名格外感兴趣
“郑导,什么时间拍?”盛嘉宜转头问郑安容。
“急什么?”郑安容慢慢翻过一页报纸,“继续说,我也想听。”
盛嘉宜:……
“把我叫来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盛嘉宜指着小声抱怨,“你说机器停在这里,每一分钟都在亏钱。”
“你不是带资进组了?”郑安荣笑道,“何总一次性给剧组投了三百万,她对你好的没话说对吧?她要不是女的,你们两的绯闻能传到天上去。”
“所以我要督促着你们不要挥霍她的钱。”盛嘉宜拍了拍手掌,“开工开工!”
年轻的影后站起来,她难得将头发盘在头顶,清爽靓丽,一张脸未施粉黛,五官处处完美,石破天惊。
“开什么工?先来围读剧本。”郑安容说一不二,“在暹粒的拍摄很紧急,没有那么多时间给我们浪费,现在政府和红色高棉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打起来,为了避免我们成为撤侨人员,我希望大家都尽快进入角色,所有的戏码不说一遍过,至少三遍内要结束,嘉宜,你先讲你的理解。”
这就好比念书时候讲师随意点名起来回答问题,而被抽点的学生毫无准备,只能临场发挥:“我饰演的是一个酒吧唱歌的粉红女郎陈曼仪,她母亲是个暹罗的红灯女,父亲是高棉的一位地产商,只不过她从生下来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母亲去世后她在酒馆中认识了男主角安明,安明当时因为醉酒和她产生了一夜情,醒来后两人相约一起来吴哥,我认为曼仪愿意来到吴哥,是因为她身上保留着寻根的情结,她对自己的生父怀有一些特殊的情感,也许是恨,也许是怀念,这样的感情促使她来这里。”
盛嘉宜没有尝试着在第一时间低头去翻桌上的剧本,这个动作让郑安容暗自点了点头。
毕竟盛嘉宜刚拿剧本不久,什么也不清楚的情况下从香江飞到金边,之后又匆匆忙忙来到暹粒,指望她对人物有什么深刻的理解多少有些为难人。郑安容不奢望盛嘉宜已经能够掌握全片最复杂的人物的内心,但他希望盛嘉宜至少记得住自己是要做什么。
“在吴哥,陈曼仪和安明度过了还算美好的三天,然后陈曼仪发现了安明钱包里的照片和一张照片,那是另外一个女人,安明随后和她说了实情,照片中的女人是他的妻子,而当被问道他是否愿意同自己的妻子离婚时,安明拒绝回答。”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曼仪对这安明丧失了感情,她独自回到香江。直到有一天,在自己的公寓中,曼仪接到了安明的电话,叫她在7月24日那一天前往港口,曼仪到了,但是她在踌躇中放弃了离开的机会。”
“这就是陈曼仪在电影中的故事。”
盛嘉宜讲完,桌上一片寂静,她环视一圈,见众人神色严肃,有些奇怪:“怎么了?”
“没什么。”郑安容迅速接话,“挺好的,整体上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你的理解我不能说有错,但是有个问题我要问你,为什么曼仪会在看到照片后放弃对安明的感情?”
“因为他已经有妻子了,而且并不愿意离婚。”
“那为什么她后来还是去了港口?”
“那是因为”
“为什么要提前离开?”
盛嘉宜也沉默了,她回答不上来。
“如果是你盛嘉宜,有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同那个男人一起走?”
“不会。”盛嘉宜摇头,“我从一开始就不会和他有这段故事。”
“因为你是一个理性至上的人?”
“也可以这么说吧。”
“那你的意思是陈曼仪是一个感性的人?”
“不是吗?”盛嘉宜忍不住辩驳,“她会因为和一个男人的一夜来到吴哥,难道不是一个被感情驱使的人?”
“可是你自己说的,她是想来寻根,安明只是其中一个理由。”
这下盛嘉宜是真的不知道该讲什么,跟不上郑安容思路的时候她就会放弃去理解他。
“良西你觉得呢?”郑安容转头问起了程书渐,“为什么拒绝和陈曼仪在一起。”
“因为责任感。“
“可是你老婆都已经出轨了。”
“我认为我不能成为她那样的人,而且对曼仪不够爱。”
“那为什么之后又要打电话给她,叫她去港口?而且既然觉得不能像你老婆那样,为什么还是要和陈曼仪发生关系?”
程良西也被他问住了。
“良西的角色好演一点,嘉宜的角色难演一点,你们两个的区别在于一个人的故事与爱有关,一个人的故事只和自我有关,当然我们从文字和情节设计上来看,曼仪爱安明要多一些,剪出来的成片也会体现一种这样的效果,但是实际上来讲呢,只有安明一个人陷入了爱情,那些感情是滞后的、缓慢的、潜移默化影响着他,所以安明会给曼仪打那个电话,你们在演的时候,就不能按照这种错误的方向去代入。”
“至于曼仪,你是被邀请来的吴哥,但吴哥这段故事确实是为你而写。我希望你们两个在拍摄的时候能逐渐理解到这种感情,因为各种原因我们没有办法慢慢拍摄找感觉,你们两个都是香江最优秀的演员之一,有限的时间里,我希望你们可以交给我一套完美的答卷。”
郑安容拍摄进度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没有固定的剧本,也许这一天内他见到了许多好的风景,赶上了最美的霞光,那么这一天他能拍掉上百组有效素材。
霞光、天空、鲜花、亲吻,都要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镜头下,早一秒不行,晚一秒也不行。
如果没有他心目中的镜头,就算拍上一个月,也许能用的东西也寥寥无几。
现在他要用七天拍完半部电影,对盛嘉宜和程良西来说,压力都有些大。
“我们现在出去拍第一条。”郑安容大手一挥,把一群人往外赶,“让我们祝愿这是一部能在国际电影节上大放异彩的影片。”
暹粒的房屋很矮,大部分都只有三四层高,地上到处都是泥泞和污水,本地女人赤脚踩在地上,身边跟着幼童,见到他们一行人,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慑于周围那群从军队里借来的安保人员,并不敢上前。
程良西租了一辆Tutu车,两美金,可以开一整天。
身为安明的他载着陈曼仪从街头驶过。
有年纪大一些的女人蹲在台阶上卖花,程良西停下来,从车里伸出手,夹着钞票:“give me one。”
对方迷茫地抬头,看到了他手中的纸票。
金钱总能顺利跨越全球交流障碍,她递过来一大把玫瑰,被程良西接过塞到盛嘉宜怀里。
“谢谢。”曼仪说。
她漂亮得明显不像是本地的女孩,她皮肤过于白皙,嘴唇红润,头发盘在头顶,露出修长的脖颈。
形容她是招摇的玫瑰又没有玫瑰那样成熟,似含苞待放的百合又比百合多了几分女人的韵味。在热带她是冷的,但她冷淡的骨血里有抑制不住的勃勃生机,让她看起来脆弱又坚韧。
曼仪接过玫瑰,轻嗅中间最大那一朵,娇嫩的花瓣上面还挂着清晨露珠。
“去亲他。”郑安容冲盛嘉宜比划,她的电影感实在太过强烈,当她仰起头的时候,完美的面部线条暴露在阳光下,仿佛雕刻出来的塑像。
她听到后嘻嘻哈哈,有些不好意思地在安明脸侧吻了一下,如蜻蜓点水,郑安容本来想叫她停下来重拍,两个人来一场法式深吻,蓦地又觉得这样也不错。
天空是澄澈的湛蓝色,几朵白云如洗净的衬衫,晾在空中。
花样年华
“喺我, 如果有多一張船票,你會唔會同我一齊走?”
——王家卫《花样年华》
陈曼仪生在香江,她父亲陈升红的名字听起来像是个华裔, 但实际上他身上流淌的有关华人的血统已经微乎其微,陈升红在暹粒有两条街区的地皮, 为了做生意,他总说自己是个华人——华人控制着东南亚的经济命脉,在暹罗、大马、缅甸、印尼、新加坡, 最富有的几个家族几乎都是华裔, 这样的讲法能让他拉近自己和其余富豪的关系。
他年轻的时候常常来往于柬泰之间, 赚了不少钱,因此有机会在不同的地方花天酒地, 高棉自己的姑娘比不上暹罗的好看,所以他最喜欢去曼谷之类的城市,约会不同的粉红女郎。
陈曼仪从来没有见过她的父亲, 到十八岁,她的母亲去世的那一年,这个女人才第一次对她的女儿讲出实情。
她讲她在香江做售货员之前,曾经在曼谷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常常来往柬泰之间的陈升红, 并得到了他的帮助——这个帮助自然指的是经济上的帮助,慷慨大方的陈红升给了她许多钱,让她不必再从事低劣的工作, 而她在怀上陈曼仪后, 陈升红又给了她两万美金。
后来爆发了战争, 她带着这些钱,跟随七十年代大批难民来到香江, 从此定居在这里。
那几年香江被迫接纳了一大批战争难民,因为没有地方安置,所以她们之中许多人都聚集在九龙城寨或者重庆大厦这样的地方,她的生活当然很辛苦,光是抚养陈曼仪长大都花费了自己所有的力气,在她死后,十八岁的陈曼仪失去了自己唯一的亲人。
陈曼仪长得很漂亮,她在一家酒吧唱歌,唱的不好也能收着最高的价格,在那里她遇到一个酒后失意的男人,他给她一百美金,请她唱一首印第安组合“红番吉他”的《always in my heart》(注1)。一夜风流之后,那个男人沉默着在窗前抽烟,窗台上的相框里有一张照片,巨大的石块堆积成小山,孤独伫立在浩瀚的星河的下方。
男人问她这是哪里,陈曼仪说那是高棉的吴哥窟,听说他父亲是那里一个很有钱的富商,说不定会愿意给她出下半生的生活费。
男人听完后嗤笑道:“那里能有什么富商?高棉是东南亚最穷的国家,这个国家打了很多年的战,先是独立战争,然后内战,内战结束后继续内战,人口从七百多万锐减五百多万,随* 后又是对外战争,直到去年,在国际的压力下,国内才恢复到和平状态。”
他旋即眼神一动:“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吴哥窟看一看?”
陈曼仪选择跟安明走也是一时冲动,她认为这个男人十分英俊,身上有着放荡不羁的魅力和若隐若现的隐忍,他像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一边强调守序,一边在失衡。
1994年,吴哥还驻扎着红色高棉的军队,联合国官员留在金边,每日敦促国内停战,除了密林中偶有枪声,全国各地都接近恢复到和平的状态。
陈曼仪就这样跟着那个名叫安明男人来到暹粒。
她问他为什么要来,他说因为他是浪子,浪子就应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安明又问陈曼仪为什么答应和他一起过来。
陈曼仪问他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鸟,叫做无脚鸟,这种鸟终其一生都在飞翔,直到死亡的那一刻才会落地,她就是那只无脚鸟。
安明说她在胡说八道,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种鸟,所有的鸟都要停下来休息,如果它们一直飞,不停地在天空上游荡,又怎么会繁衍后代?这种鸟在一开始就灭绝了。
他们两个一个是因为太需要自由,另外一个是太恐惧没有约束的自由。
最后却相遇在这里。
吴哥窟建在一片巨大的沼泽上,山林与湖泊在此交汇,穿过布爬满藤蔓的密林,平原荒莽辽阔,巨大的庙宇残骸就耸立在平原上,庙山重重叠叠,石板上依稀可见残留的刻痕。
上世纪五十年代欧洲曾经流行一个传说,一位传教士声称他在高棉北部密林中发现神迹,十年后,法国人找到这座荒废的古城,当他们发现它的时候,树种已经深入岩层之下,肆意在石墙缝隙中蔓延生长,残颓的庙宇被藤蔓树枝缠绕,战争留下的弹痕深深嵌在石壁之上。
战争结束后,即便形式依然动荡,但来往吴哥的旅人已经多了起来,他们在执抢人员的注视下匆匆到来,又匆匆离去,这里本来不是什么适合长期停留的地方,而且见到的只是一大堆石头。
懂过去那段历史的的会觉得这很赞,不懂的也许会觉得石头堆还算得上好看,也就仅此而已,除了国际上那些停留在这里的文化遗迹修复师,谁都没办法讲出更多神乎其神的话。
陈曼仪从踏入这里的第一步开始,心中不由涌起巨大的震撼与恐慌。
她震撼于这一切都是那样的不真实,和落后的国家相比,这处遗迹是如此的灿烂辉煌,就仿佛这一瞬间一瞬间间犹如从沙漠踏足绿洲、从混沌的蛮荒进入灿烂的文明!
安明站在他身边,正仰望着石窟顶上雕刻的三千仙女像,精美的线条飘逸灵动。
到处都是参天的古树,黄土之上只有风的声音,穿越倾颓的古庙,吹得叶子哗哗作响。
“国王使用30万工人和6000头大象来建造吴哥窟,只用了三十年就建造完成,比起欧洲那些花费几百年都未修建成功的教堂,吴哥窟是真正的神迹。“和他们一起进来的本地向导介绍道。
曼仪问安明想到了什么,安明说:“中国有长城兵马俑,埃及有金字塔拉美西斯神庙,都是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却没有用上很多年就修建完成,和其他那些知名的文明遗址相比,吴哥也算不了什么,它是很美丽,但在历史的长河里,它也只能算是沧海一沙砾。”
陪他们一起来的向导忍不住笑了起来。
曼仪问他笑什么。
他说:“没有长城兵马俑,中国依然是一个强大的东方古国,同样没有金字塔,埃及作为北非霸主也不会寂寂无名,但没有吴哥,就真的没有人会听到高棉的声音。对你们来说,文化古迹太多没有什么是特殊的,但对我们来说,吴哥窟的的确确是高棉人的骄傲。”
曼仪的心就像被密密麻麻的针扎上去一样,透着细密的疼痛。
他们漫步在长满灰褐色的台阶上,沿途路过多断肢残臂的神像,有些是因为时间太长,没能熬过风雨的摧残,还有些是在殖民与战乱中遗失的。
陈曼仪落在后头,她身边走着那位本地向导。
那真的是一位本地人,剧组从当地请他过来参加拍摄,他没有任何演艺经历,在镜头面前显得十分局促。
“您是暹粒人?”曼仪问。
“是,是的。”
“您在这里很多年了吗?”
“我从生下来就住在这里。”
“您认不认识一个人,他叫陈升红,据说也是暹粒人,十分富有。”
向导瞪大了眼睛,脖子胀得通红。
“他他”
“你认识他?”陈曼仪呆住。
“听过。”
“他在哪里?”陈曼仪焦急地问道。
向导低下头:“他死了。”
“死了?”
“是的,死了,过去死过很多人,他也是那些人之一。”
陈曼仪没有说话。
风声更大了一些,呜咽着穿过石墙。
“您认识他?”
“不,不认识。”陈曼仪说,她低下头,任由烈阳晒在自己的头顶。
吴哥王城中央是巨大的须弥山,金刚佛塔耸立,1860法国人亨利乘坐水上竹艇从泰国的尖竹汶府到达高棉,自金边一路向北来到这处密林,在丛林深处他发现了这处瑰宝,回到巴黎后他公布了自己的周游手迹,从此吴哥才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样恢弘的神庙不是因为别的原因废弃,恰恰是高棉的国王不再留恋它。
曼仪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她心里其实谈不上为那个陌生人而悲痛,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连他的名字都是刚刚才知道,无论生与死他在她的生活中能起到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怀着什么样的感情,也不知道这些话可以对谁说,对安明讲当然毫无意义,她和他认识不过几天,他们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同样的肤色同样的脸,但是实际上根本不一样,这种巨大的差距只有曼仪站在庙山下才能明白。
如果一定要说,她选择把自己的心事讲给树洞听。
“你在说什么?”安明远远看到了曼仪的动作,他走过来,随意地问道。
“我在说这里真美,如果有机会,我以后还想再来一次。”
“这还不简单?”安明失笑,“想来就可以过来。”
“哪有那么简单。”曼仪淡淡道。
他那一句想来就来,她母亲终其一生都没有等到。
“如果时间可以凝固就好了,你说对吗?”曼仪笑道,她声音轻盈,仿佛飘散在风中,“如果时间不会这样残忍地往前流逝,吴哥窟就不会被废弃,它依然如从前那样金碧辉煌,雄伟壮观。
安明笑道:“不,我不想,如果时间一直停滞在某一个点,就像你讲的那样,那人生也会枯燥无味,我没有办法去看最好的日出和夕阳,也不会有机会见到你。”
曼仪弯起的唇角慢慢落了下来。
“是吗?”她自嘲地笑了笑,她的语气有些冷,有那么一瞬间站在她身边的程良西从她身上重新看到了盛嘉宜的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