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时间是一条长河, 那回溯就是逆流而上,去追寻过往发生的事。
过往之事犹如画卷,在奥斯汀眼中快速重现。奥斯汀看着发生的一幕幕, 神情专注, 想要找到不对劲之处。
“你们很幸运,”一旁的老师轻声开口,“因为你们是道格拉斯的学生,所以校长会使用这种级别的魔法。”
这个世界并不算太平, 无论是杀人还是放火, 都不算罕见。
所以,如果不是触碰到了奥斯汀的底线, 她也不会亲自动手去查明真相。
画面上,白歌行和云深从一个门吃到另一个门, 手上提的东西越来越多。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两人看上去好像还变得圆润了一点。
这也算正常现象, 毕竟很多食物都由魔法烹制, 一下子吃太多了魔力堆积,难免会显得胖一点。
“救命,”白歌行喃喃自语道,“没想到还有当吃播的一天。”
“我一生行善积德,为什么会碰到这种事。”
早知道有这么多事, 他今天就不出门了。
虽然情况紧急, 但他还是听到, 有老师已经忍不住笑起来了。
那边奥斯汀已经筛选出了几个画面, 她将这几个画面抽出来, 封印进一块石头里。
“交给警察吧,”她说, “我能做的已经做完了。”
“也辛苦几位同学了,”奥斯汀转过身,和颜悦色地对林斯他们说,“感谢你们为保护同学做出的贡献,剩下的就交给我们。”
林斯点点头,带着谢知走出了行政楼。
云深理所应当地被留在了那里,他现在太危险,出去了就很容易被吸血甚至囚禁。
云深战战兢兢地待在行政楼里,弱小无助。
“白歌行!”他恨不得涕泪俱下,“你要来看看我!”
“大哥,”白歌行快给他跪了,“你小声一点,我丢不起这个人。”
“我不管,”云深抓着白歌行的衣服,怎么都不放手,“你一定要来看我。”
“你不来看我,谁给我带西南门门口好吃的无骨鸡爪?”
白歌行:“……”
白歌行:“你就在这给我好好待着,等我有空就来看你。”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白歌行还是比较守信用的,说会来看云深,他就一定会来。
云深得了白歌行这句承诺,终于肯放他走,他依依不舍地把白歌行送到门口,再三嘱咐他别忘了无骨鸡爪。
“同学路上小心,”老师也向白歌行挥挥手,“下次少吃一点。”
白歌行闭了闭眼,点点头,转身就走。
……晦气啊。
另一边,林斯正带着谢知往门口走。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两人也没有了再逛的心情,林斯就把谢知送到学校门口,两人就此分别。
“今天很感谢你,”林斯说,“如果不是有你,事情也许会变得更糟糕。”
“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和其他人不同,谢知看上去对这件事没有丝毫在意,他依旧笑得温和,像是柔软的云。
“那位同学也是受了无妄之灾,”谢知说,“希望他可以早日摆脱危险。”
虽然他怎么说着,但那双含笑的眼睛中没有半分担忧与同情,这让它看上去如同颜色漂亮的玻璃珠,虽然好看,却透着没有感情的漠然。
林斯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在和金主甲方聊天的同时,还在想另一件事。
说实话,这个迷幻术让他回想起了一些东西。
比如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有轻微麻醉作用,能制人发笑。
林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会想起这个,毕竟更接近迷幻术的,应该是那些致幻剂。
但致幻剂比较危险,林斯还没有动它们的打算。
而笑气则不同。
作为一种辅助麻醉剂,它的镇痛作用强而麻醉作用弱,常用于牙科手术等局部麻醉。
从迷幻术身上,林斯看到了弄出笑气的希望。
两者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改一改,说不定就能行了呢?
但改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点,别真的吧致幻剂弄出来,都没办法处理。
林斯暂时记下这一点,等之后有空再研究研究。
除此之外,林斯总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
但他一时又想不起来了。
直到教务处老师给他打了电话。
“同学,”老师说,“你的黑尾鸟还在行政楼里,你看你什么时候把它带回去?”
林斯终于想起来了。
他放出来搅混水的黑色大鸟,当时被一起带到了行政楼。
现在他回来了,但大鸟还没回来。
“……很快,”林斯说,“我现在就去带它走。”
挂了电话,林斯看向一旁的谢知:“我有东西落在行政楼了,需要现在去取回来。”
“那你先去吧,”谢知非常善解人意,“不耽误你时间了。”
林斯告别谢知,匆匆往行政楼赶。
等他到的时候,黑色大鸟还待在魔法铸成的笼子里,嘎嘎直叫。
“抱歉老师,”林斯变出一条铁链,套在黑色大鸟的脖子上,“我现在就带它走。”
他拖着铁链离开行政楼的时候,还听见后面老师在感叹。
“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养个宠物都这么活泼。”
虽然被驯养过一段时间,但黑色大鸟到底是个智商不高的东西,动不动就喜欢自己瞎晃悠。
关键是它还飞不动,只能在地上跑,东跑跑西跑跑,但凡哪里有点声音都喜欢去凑热闹。
林斯拽着铁链,感觉身心俱疲。
这样下去不行,林斯想。
他果断停了下来,一手拽着铁链,一手把电话拿出来。
“沈喻时,你现在在哪儿?”林斯问。
“过来把你喂胖的黑鸟拖走。”
沈喻时来得很快。
据他自己所说,他接电话的时候就在旁边的甜品店里,正在纠结买哪一款小蛋糕。
“它不是胖,”沈喻时拽着铁链,和林斯据理力争,“它只是羽毛多,显得虚胖。”
“但它已经飞不起来了,”林斯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个事实,“你再喂它,它连走都走不动了。”
谁想到呢,林斯只是没去管沈喻时喂黑色大鸟一个月,沈喻时就把它喂成了一个球。
林斯觉得沈喻时应该去养猪。
或许是沈喻时天天给黑色大鸟吃的,导致黑色大鸟对他格外亲近,到了沈喻时手上,也不乱跑了,乖乖跟着沈喻时往回走。
林斯在旁边看着,冷笑一声。
“不要对它这么凶嘛,”沈喻时跟林斯撒娇,“它就是怕你,毕竟你天天拿它做实验。”
林斯也知道自己在黑色大鸟眼里是个什么形象,因此也没再说下去,只是揪了揪黑色大鸟的羽毛,得到了对方不满的注视。
“好傻。”林斯评价道。
黑色大鸟听不懂人话,不然又得扑上去啄林斯一顿。
两人一人轮流拖,终于把黑色大鸟拖回了它的屋里。
林斯站直身体,松了口气。
“哥哥接下来准备干什么?”沈喻时转过头,问林斯。
“准备回去睡觉。”这几天事故频发,即使是林斯,也有些疲惫。
“那我们走吧,”沈喻时笑弯了眼,开开心心拉着林斯往回走。
林斯任由他拉着,等碰到魔动车,就扫了一辆,沈喻时骑,他坐在后面。
之所以不扫两辆,是因为沈喻时说林斯太辛苦,坐在后面发呆就可以了。
虽然林斯不觉得自己连骑个魔动车的力气都没有,但他觉得沈喻时的提议不错。
于是,林斯便坐上了后座,暂时闭目养神。
轻柔的风拂过他的脸颊,带来细微的凉意。他很难得地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在单纯地放松。
这个状态只持续了两分钟。
两分钟后,林斯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吸血鬼强大的平衡感让他站稳了脚步,林斯皱了皱眉,抬眼望去。
魔动车倒在地上,底下还压了个沈喻时。
而魔动车上面,一只毛茸茸的白色生物一边摇着尾巴,一边抖着耳朵傻乐。
林斯仔细辨认了一下。
按照他上辈子的叫法,这个生物叫萨摩耶。
只不过是巨型版。
“……我们商量一下,”沈喻时虽然被压在魔动车下面,但还是非常顽强地和萨摩耶沟通,“你先下去,然后我再陪你玩。”
萨摩耶认真听着沈喻时讲话,不时还哼两声,似乎是听懂了。
沈喻时满怀期待地看着萨摩耶。
半分钟后,萨摩耶动都没动。
“……过来。”林斯终于看不下去了,他冲萨摩耶招招手,语气散漫。
但萨摩耶很兴奋。
它似乎是找到了新的目标,以魔动车为踏板,直接向林斯扑去。
林斯一把把它抱了个满怀。
白色的长毛差点将林斯埋进去,林斯制止住兴奋乱动的萨摩耶,想让它下去。
作为一只热情的大狗,萨摩耶不仅没下去,还继续往林斯身上拱。
“你已经不是一只小狗了,”林斯试图讲道理,“我抱不动你。”
萨摩耶摇着尾巴,不动如山。
沈喻时终于站了起来,他将魔动车扶起停好,然后有些好奇地摸着萨摩耶柔软的白毛。
这只萨摩耶跟谁都亲近,沈喻时愿意陪它玩,它就窝在林斯怀里,用毛茸茸的头追逐沈喻时的手。
林斯看一时半会儿挣脱不掉,干脆坐在地上,让自己轻松一点。
坐了几分钟,他突然想起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我问你,”林斯拍了拍萨摩耶的头。
“你疫苗打全了没有?”
第027章 萨摩耶
人不能指望一只萨摩耶告诉自己它的疫苗打了没有。
吸血鬼也不行。
林斯说完了, 才意识到自己问了也是白问。
林斯:“……”
最近跟兽人打交道太多,总觉得这只萨摩耶也会说话。
这只萨摩耶是在太大,站起来能到林斯的肩膀, 仅凭林斯一个人, 确实也弄不动它。
最后还是沈喻时从后面拽,才终于把萨摩耶从林斯身上扯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萨摩耶。”沈喻时摸了摸萨摩耶的头,上下打量着。
林斯快速变出一根狗链,给萨摩耶绑上。
还好这只萨摩耶看上去智商不高的样子, 它还没反应过来, 林斯已经完成了绑狗链的全部动作。
等萨摩耶终于回过神来,只能看着脖子间的黑色狗链, 委屈地哼哼两声。
然后就被林斯惩罚性地拍了下头。
萨摩耶瞬间连哼都不敢哼了,只敢用头蹭蹭林斯的黑袍, 蓬松的尾巴摇得欢快。
“还挺可爱的。”林斯评价道。
这只萨摩耶被养得很好,白色的长毛柔软而富有光泽, 眼睛乌黑发亮。它的身上虽然沾了些土, 但能看出来,它的主人平时又在好好为它做清洁。
“你的主人在哪里?”沈喻时弯下腰,握了握萨摩耶的爪子,“有没有跟在你后面?”
萨摩耶开心地看着沈喻时,一脸天真。
“站这里等一会儿吧, ”林斯对沈喻时说, “它的主人可以还在找它。”
两人站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 还把萨摩耶的照片发到了校园集市上, 除了收到一堆“耶耶姨姨亲亲”之外, 没有得到任何有用消息。
没有办法,两人只能把萨摩耶带到了学院的动物保护歇会。
“这只萨摩耶走丢了, ”林斯将狗链解开,“我们找不到它的主人,就把它送过来了。”
“好可爱的狗狗!”值班的兽人学姐一把抱住萨摩耶,揉了几下,“放心,我们会管好它的。”
林斯看没什么事了,就带着沈喻时准备离开。
他们还没走出协会的门,就看到一道白色的影子窜了过来。
后面还跟着兽人学姐担忧的声音:“狗狗你去哪里!”
林斯眼疾手快,一把抱住飞奔而来的萨摩耶。
“怎么跑过来了?”他垂下眼,低声问道,“刚刚还跟人家玩得好好的。”
萨摩耶把头使劲往林斯怀里埋,不时发出委屈的叫声,像是在控诉林斯把它丢在这里。
沈喻时有点心软。
他看向林斯,眨眨眼:“哥哥我们要不然把它带回去吧。”
“宿舍不能养宠物。”林斯提醒了沈喻时这个事实。
“那就不养在宿舍里,”沈喻时认真计划,“就养在黑尾鸟旁边,反正那里还有很大空地。”
兽人学姐也终于走了过来:“它好像不太想离开你们……你看要不先放你们那儿?”
林斯看了看还在摇尾巴的萨摩耶,又看了看沈喻时期待的眼神。
“那就养在那里,”他做出决定,“反正也不差那块地方。”
“但是,”林斯瞥了一眼兴高采烈的沈喻时,“我提供地方,你来照顾狗。”
“再给它喂成猪,你就不用回宿舍了。”
“给你在那儿安个棚子,你陪着它们减肥。”
“这次不会了,”沈喻时欢呼一声。
“哥哥最好了!”
林斯也懒得再走了,他又扫了辆魔动车,让萨摩耶蹲在前面,自己载着它走。
等到了他的那块地,林斯将一脸兴奋的萨摩耶赶下车,开始和沈喻时一起组装围栏。
“我觉得这一块是拼在这里的。”沈喻时笔画着,拿着一块围栏就像往上装。
“等等,好像颜色不对,”林斯皱了皱眉,握住沈喻时的手腕,“这两个蓝色之间应该有个过渡。”
他又在旁边的栅栏里找了找,终于找到一块颜色差不多的:“应该是这个。”
等拼上去,果然一次成功。
“哥哥好厉害。”沈喻时蹲在一旁,眼睛亮晶晶的,给林斯提供了足够的情绪价值。
两人就这么你一块我一块,终于把围栏拼好,可以把萨摩耶放进去。
“我还给你圈了块小树林在里面,”林斯抱住萨摩耶,警告它,“不要乱跑,我不一定找得到你。”
萨摩耶进入一个新环境,一点也不怕生,刚才还扒拉着林斯不放,现在直接进小树林里撒欢去了,只留下一个欢快的背影。
“哥哥,”沈喻时站在原地,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哥哥你想一个。”沈喻时兴致勃勃地拉着林斯想名字。
林斯动用他贫瘠的取名能力,认真想了一会儿。
“就叫棉花糖吧,”过了一会儿,林斯说,“都是白的,都比较蓬松。”
至少从林斯的角度看,这个名字还挺贴切的。
沈喻时也深表赞同,并在接下来的五分钟内持续性夸林斯起名有水平。
“这是一个很好的名字。”他说。
林斯差点以为自己真的很会起名字。
于是,萨摩耶便正式得名棉花糖,并在接下来的日子成为了林斯和沈喻时锻炼的动力源泉。
没办法,这狗实在是精力太旺盛了。
就算每天在小树林里瞎蹿,都消耗不了它的精力,一定要有人带着它出去玩,而且一玩就是一个小时。
林斯长时间在卷,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沈喻时带着萨摩耶出去玩。
沈喻时一度认为这是对他天天摸鱼的报复。
但偶尔林斯有空,也会跟着一起。
比如现在,他刚上完下午的课,从教学楼骑车到这里。
“糖呢?”林斯走到围栏前,问沈喻时。
棉花糖这个名字确实贴切,但时间一长,林斯就懒得喊全,直接简化成糖。
“棉花糖还在里面玩,”沈喻时给林斯指了指远处一个白色的影子,“它找到一只兔子,现在正在和兔子一起玩。”
林斯看着里面撒欢的身影,看了半天,都没看到那只兔子在哪儿。
直到棉花糖跑过来,林斯才终于看见,一只雪白的幼兔正趴在棉花糖的背上,耳朵还随着棉花糖的动作晃动着。
“慢一点,”林斯摸了摸棉花糖的头,“别把你朋友甩下去。”
他将狗项圈套到棉花糖脖子上,开始和沈喻时一起在学校外围转悠。
棉花糖很亲人,不仅不吵不闹,而且特别喜欢别人摸它,一路上,两人停了好几次,等着棉花糖和路人玩耍,然后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条商业街上好多店主都认识棉花糖,一看到它,就招呼它过去,给它点吃的,或者陪它玩一会儿。
“棉花糖过来,”一位精灵阿姨向棉花糖招手,手里还有一个小碗,里面装着狗粮,“玩累了吧?来吃点东西。”
棉花糖屁颠屁颠地拖着林斯过去了。
“走慢一点,”林斯看着棉花糖背上一晃一晃的幼兔,有点无奈,“没有不让你去。”
他也没想到,就这么半个月的功夫,棉花糖在人家那里连碗都有了。
“以后给它少喂点东西,”林斯对沈喻时说,“它在外面还有食物来源。”
沈喻时严肃地点点头,表明不把棉花糖喂成猪的决心。
他们说话的功夫,棉花糖已经吃了起来,精灵阿姨看着它,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它特别可爱,”阿姨忍不住跟他们分享起了自己对棉花糖的喜爱之情,“眼睛圆溜溜的,见人也不叫也不躲,还知道跟你撒娇。”
“确实可爱。”沈喻时赞同地点头。
比起林斯,沈喻时照顾棉花糖要更加尽心尽力,他真的很喜欢这只黏人的萨摩耶,有事没事就来找它玩。
而对林斯来说,情况有些不一样。
他确实不讨厌棉花糖,甚至说还会经常性地纵容它,但如果说到喜爱之情,他也许会比沈喻时淡很多。
对他来说,喜爱上什么,是需要花时间的。
所以说,他其实不太能理解沈喻时为什么会对棉花糖这么上心。
不过既然沈喻时喜欢,那养着就养着,也不是什么大事。
那边棉花糖已经吃完了狗粮,正在和精灵阿姨玩,它向对方展示自己背上的小兔子,并如愿得到了精灵阿姨故作夸张的赞叹。
“好可爱的小兔子,”精灵阿姨“哇”了一声,“棉花糖好棒,还知道带着小兔子出来兜风。”
棉花糖如愿以偿听到了夸奖,更开心了,恨不得绕着对方转圈圈。
“好啦好啦,”沈喻时看了一眼时间,蹲下来对着棉花糖说,“该回去了,明天再来玩。”
棉花糖默默看了一眼沈喻时,转了个方向,装作没看见对方。
沈喻时:“……”
出息了啊,都知道装看不见了。
“这样不乖哦,”沈喻时拍拍手,“快过来,再不过来就要打你了。”
虽然是这么说,但沈喻时的脸上依旧带着笑意,而那些金色纹路如同狭窄的河流,在夕阳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缓缓流淌。
棉花糖早就摸清了沈喻时的性格,只要不想,理都不带理的。
沈喻时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走过去,轻轻松松地把棉花糖抱进怀里。
“我们先回去了,”沈喻时跟精灵阿姨打招呼,“阿姨再见。”
“再见,”阿姨笑着挥挥手,“明天再带它来玩啊。”
两人一狗走出门,开始往回走。
走到一半,林斯突然开了口。
“问你个问题,”林斯说,“其实棉花糖还是挺重的,而且你也没有用魔法。”
“你为什么抱它抱得这么轻松?”
第028章 问题
沈喻时动作顿了一下。
下一刻, 他便恢复了正常,冲林斯甜甜一笑:“哥哥在关心我诶。”
他眨眨眼,语气轻快:“算是一个……不太能说的秘密?”
“哥哥能理解的吧, ”沈喻时抱着棉花糖, 手指在空中艰难地笔画,“就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
魔法世界里经常存在一些家族传承,不方便对外人透露,林斯可以理解。
所以, 他没有继续问下去, 只是点点头,换了个话题。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沈喻时悄悄松了口气。
好险,哥哥差点就要起疑心了。
在他们养狗的这一段时间, 云深依旧待在老师身旁,得到了贴身保护。
根据奥斯汀的计算, 大概一个月后, 云深的血液就会恢复正常,到时候他也就可以回去了。
白歌行也去看了云深,顺便给他带去了换洗衣物和无骨鸡爪。
“警方已经确认了几个嫌疑人,”白歌行对林斯说,“现在就等下一步继续调查了。”
嫌疑人魔法能力很强, 警察也不能轻举妄动, 所以事件推进有些缓慢。
但再怎么缓慢, 它还是在推进的。
林斯也就暂时不再管这件事, 一是他也帮不上什么忙, 二是他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困难。
前几天刮大风,他的小棚子终于不堪重负, 光荣倒塌。
由于这块地是在学校附近,又靠着一大片树林,大部分施工团队都没办法进来,所以林斯上次只能自己搭了个小棚子。
结果风一大就塌了。
而这一次,林斯痛定思痛,决定直接一步到位,建一个砖瓦房。
但问题在就在,他真的不会建房子。
术业有专攻,以林斯的水平,这个房子只要建成了,那就是危房。
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林斯决定寻求他人的帮助。
他打开手机,打开地图。
“土木与建筑学院……”,林斯辨认着方向。
在魔法世界,这两个专业名字都没变,土木还是土木,建筑还是建筑。
这也方便了林斯找到合适的人选。
外面的施工团队进不来,那么就靠亲爱的同学们了。
这个学院有点远,林斯骑着自行车,一边跟着地图左拐右拐,一边想着到底要找谁。
最终,他还是点开消息栏,向土木的学长请教。
土木学长非常热情,给他推荐了另一位据说非常厉害的学长。
此外,学长还给他推荐了一位建筑专业的学姐。
“相信我,”学长说,“土木那个我知根知底,建筑的那位学姐模型做得特别好。”
林斯选择相信学长的话。
他加上两人的好友,就站在原地等他们。
二十分钟后,两人都到了。
“是林斯同学吗?”学姐热情地冲林斯挥挥手,手里还拿着纸板。
林斯点点头:“学姐辛苦了。”
土木的学长拿着三个安全帽,给他们一人发一个:“戴好帽子,我们先去实地看看吧。”
三人骑着车,林斯给他们讲述这个项目的基本内容:“我需要建一个小房子,大概两层楼高,正常大小即可,里面要有较多的储物空间。”
“另外,”林斯想了想,继续说,“阳光不要太好,要有足够的避光区域。”
这个要求听上去有些难以理解,不过在众多奇怪甲方要求里,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
所以,两人都只是点点头,没有半分异议。
“所有的书面材料我已经全部办好,”林斯也算是有备而来,“你们可以到时候可以检查一下。”
三人说话功夫,目的地已经到了。
树林前的空地上,一小片地方养着黑色大鸟,后面一块是棉花糖的地盘,而在中央,一个小棚子凄凄惨惨地倒在地上,不时从里面滚出个玻璃瓶。
感谢魔法,林斯想,玻璃瓶也能造得这么结实。
不然现在早就是一地溶液了。
“就是这里,”林斯将地上的玻璃瓶捡起来,“有些乱,我会把它收拾干净的。”
土木学长淡定地扶了扶安全帽,上前查看。
建筑学姐看着倒塌的小棚子,神情有些悲伤。
“真是熟悉的场景,”学姐轻声说道,“当年我的模型也是这么塌了的。”
“我怎么就想不开,为了好看,就把模型建风口上了呢?”
林斯:“……”
林斯:“学姐节哀。”
虽然模型死得悲惨,但起码这一次,学姐有了挽回遗憾的机会,她重燃激情,和土木学长一起实地查看去了。
林斯对他们的工作热情非常满意。
学长学姐们开始工作,林斯也没有闲着,他走向小棚子,开始整理里面的东西。
将棚顶移开,林斯扶好架子,把地上的东西往架子上搬。
容量瓶、显微镜、玻璃棒、临时装片……
林斯的动作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就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
事实证明,只有在这种时候,一些很久没见过的东西才会奇妙地出现。
比如那瓶荧光绿色的溶液。
林斯终于想起来,当时他在课上一不小心配出了一瓶奇怪溶液。
后来他反复尝试,终于又配出了这个荧光绿。
但很可惜,从它被配出来以来,林斯就没有想到任何它能够派上用场的地方。
于是,它就被塞到柜子的角落里,瓶身都落上了一层灰。
直到今天,小棚子倒了,它也终于重见天日,被林斯找了出来。
林斯看着这瓶溶液,有些手痒。
这么好的荧光绿,很适合给棉花糖染个蝴蝶结,然后戴在它的耳朵上。
省得棉花糖一天到晚乱跑,不听话的时候找都找不到。
但考虑到溶液效用不明,不适合随意使用,林斯有些遗憾地放弃了这个想法,继续收东西。
等林斯全部收完,学长学姐也差不多完成了初步考察,并开始了长时间的争论。
一个说对方不懂艺术,一个争辩说是方案不切实际。
战况之激烈,林斯都没能插得上话。
终于,林斯找到两人争论的间隙,适时开口:“两位可以再讨论一下,我不参与整个过程,只需要最后看到符合我上面说的要求就行。”
魔法世界的房屋建造比起林斯上辈子要简便很多,时间也大大缩短,根据林斯原本的估计,他大概只需要一周就可以收到新房子。
但没想到,时间直接比他预估的要长了一倍。
“我就说她设计得不行,”学长抱怨道,“那个飘逸的弧形,根本建不出来。”
“你还好意思说,”学姐不逞多让,“这房子漏水难道不是你的问题?”
“它看上去好像有些不对劲,”林斯抱着棉花糖,冷静指出,“它的左右不一样高。”
两位都是第一次真正建房子,没什么经验,于是中途问题频出,好不容易建成了,才发现问题有点大。
房屋不仅漏水,还左右不一样高,屋顶上更是有几道诡异的弧形。
没办法,只能大改,于是又花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后,三人站在房子前,感慨万分。
“它真好看,”学姐喃喃自语道,“我要把它写进我的简历里。”
“终于建成了,”学长推了把黑框眼镜,“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
林斯看着两层楼的小房子,也生出一种“不容易”的感觉。
为了感谢林斯为两人提供的实践机会,两人还给林斯抹了个零头,满意地拿着钱走了。
林斯走进自己的新实验室。
到底是专业的,虽然过程坎坷了一点,但两人还是发挥了出色的专业水平,建造出来的房子完美符合了林斯的要求。
巨大储物空间,载物台面到处都是,还有两个房间背光。
有足够的空间来给林斯放他的瓶瓶罐罐,还能让他好好做实验。
林斯体会到了实验资金充足的快乐。
虽然魔法师塔还要依靠甲方金主,但一个普通实验室他还是建得起的。”
他操控魔法,将原本放在小棚子里的东西一一放进新实验室。
刚放到一半,沈喻时就过来了。
“哥哥的新实验室终于建好了?”沈喻时熟练地帮林斯放东西,嘴里也不闲着,叭叭地和林斯聊天。
最近天气转冷,他穿上了白色的薄毛衣,看上去乖巧又生机勃勃。
林斯“嗯”了一声,还没等他继续说话,就看见沈喻时拿着那瓶荧光绿色的溶液,好奇地晃了晃。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瓶溶液不知道为什么,瓶口的盖子有些松动,此刻差不多是摇摇欲坠。
林斯来不及思考,直接伸手想把溶液从沈喻时手上拿下来。
但已经太迟了。
林斯眼睁睁地看着溶液从瓶口倒了出来,给沈喻时的白毛衣染了个颜色。
林斯:“……”
没给棉花糖染蝴蝶结,倒是给沈喻时染了个毛衣。
他收回手,有些无奈地看着一脸茫然的沈喻时。
“把毛衣先脱了,”林斯说,“脱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碰到。”
沈喻时乖乖点头,把毛衣脱了下来。
“那哥哥,”沈喻时问林斯,“这件毛衣该怎么处理呢?”
林斯思考片刻,给出了答案。
“先用个清洁咒,”林斯说,“然后直接扔掉。”
林斯不保证里面有没有什么魔法残留,还是扔掉比较保险。
沈喻时点头,出去把毛衣丢了。
林斯则给沈喻时找了件他的黑袍,让他先穿上。
没办法,林斯的大多数衣服对沈喻时来说都有些小,只有黑袍,顶多是短了一点。
沈喻时难得穿黑色,此时垂眼整理衣袍,背脊挺直,倒也透出几分沉静来。
但林斯知道,沈喻时和这个词没有一点关系。
沈喻时黏人又爱撒娇,喜欢吃甜食,委屈了会抱着人不放手,开心了也会叭叭地说个不停。
他还很擅长照顾人,什么家务都会做,给林斯的水果知道要削皮切块,饮料会记得加三块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林斯很感谢自己能有沈喻时这样一个室友。
即使他偶尔会弄出一些小插曲,即使他好奇心过于旺盛,有时候会对林斯的实验仪器做出一些不必要的事。
等等,这个不行。
“沈喻时,把我的显微镜放下。”
“想玩?到时候我教你,现在先把它放下。”
“立刻就放。”
……果然,不要带大型犬进入实验室。
第029章 戒指
时间过得很快。
林斯已经在魔法世界待了靠近三个月, 也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期中考。
众所周知,医学生的期中考格外要命,就算换个世界也是一样的。
林斯考完期中考, 感觉命都没了一半。
最后一门是微积分, 林斯从考场上出来,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往宿舍去。
他前一天还在熬夜复习,现在难免有些困倦,反应也比之前要慢了一些。
所以, 当男孩热情洋溢将他拦住的时候, 林斯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这位同学,”男孩的声音充满活力:“我能耽误你几分钟, 采访你一下吗?”
林斯:“你说。”
“好的,”男孩翻开手中的笔记本, 有看了看林斯的脸上:“同学看上去状态不太好,是遇到了什么问题吗?”
“不是, ”林斯握着车把手, 半死不活,“刚从微积分考场上下来,睡一觉就行。”
谢知站在林斯斜后方,听到对方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来同学很热爱学习呢, ”男孩面色不变, 继续问下一个问题:“那请问同学有对象或者前任吗?”
林斯思考片刻。
“没有。”他说。
谢知的笑容淡了一些。
“那有暗恋对象吗?”男孩继续问道。
“也没有。”林斯这次倒是回答得很快。
谢知脸上的笑容彻底没了。
他打开手机, 发了条消息。
谢知:“你不行。”
两分钟后, 对方回复了他。
沈喻时:“?”
沈喻时:“等晚上记忆互通, 让我看看你抽什么风。”
那边,男孩又问了几个问题, 林斯回答后,男孩才合上笔记本:“感谢这位同学的配合,祝你学业有成!”
“谢谢。”林斯礼貌回复道。
等男孩走后,林斯再次骑上车,准备回宿舍睡觉。
“林斯,”他的身后,谢知叫住了他,“可以等一下吗?”
“谢知?”林斯有些意外,“你怎么再这里?”
虽然应付甲方金主很重要,但林斯现在很困,只想回去睡觉。
“只是耽误你两分钟,”谢知笑了笑,贴心开口,“后天你有空吗,我们可以去买订婚戒指。”
这段婚约过于没有存在感,林斯已经快忘了,他和谢知其实算未婚夫夫关系,而不是甲方乙方。
“可以,我有时间,”那天正好是周末,林斯思考片刻,给出了肯定答复,“到之前半个小时给我打电话就可以了。”
“好,”谢知也知道林斯现在很困,略微加快了语速,“那么后天下午两点,我在学校门口接你。”
林斯无所谓地点点头。
“那现在就不打扰你了,”谢知向林斯挥挥手,“后天见。”
“后天见。”林斯说。
他告别谢知,回了宿舍,直接睡了一个下午。
等下午林斯醒过来的时候,沈喻时也正好考完最后一科,刚刚打开宿舍的门。
“是我吵醒哥哥了吗?”沈喻时外套刚脱到一半,抬起头,轻声问道。
林斯摇摇头:“正好睡醒,已经睡了一下午了。”
一下午的睡眠让林斯终于从半死不活变成了还能再活两天,他有些懒散地靠在枕头上,不太想起床。
林斯虽然卷,但他并不排斥休息,如果他感觉自己需要的话,他也是会休息的。
当然了,感觉这种东西,一向不是很靠谱。
不然他上辈子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到猝死。
既然不太想起床,林斯干脆就靠在枕头上,继续看他的小说。
弱小的恶魔一朝遭到退婚,悲愤之下拼命修炼,在地下室里收获机缘……
林斯看了个开头,就知道这本小说后面要讲什么。
果然,退婚流无论在哪里都十分受欢迎。
作者文笔太差,林斯不感兴趣地关掉页面,顺便切换软件点了个外卖,让沈喻时帮忙把一瓶血液从冰箱里拿出来。
无论如何,饭还是要吃的。
林斯就这样过了一天半的休闲生活。
除了正常上课写作业,他这一天半什么都没有干。
第三天,林斯和谢知一起去挑戒指。
毕竟不是两心相悦,林斯也没有太多的打算,只要有个不算丑的就行。
但谢知似乎不是这么想的。
他提前做好了计划,准备带林斯一家家去看。
林斯看着计划纸上的十八家珠宝店,有些沉默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
十八家,也不知道谢知是怎么想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少看几家,”最终,林斯还是开了口,“戒指这种东西,长得都差不多。”
以林斯浅薄的审美,根本看不出那些工艺和宝石有什么区别。
谢知看着林斯,温柔地笑了笑。
“不行,”他说。
“我不允许丑的戒指出现在我的手上。”
林斯:“……”
行吧,忘了这是个有艺术追求的富二代。
既然谢知想认真挑选,林斯也没有意见,跟在谢知后面走进一家家珠宝店。
说实话,不是今天要来选戒指,林斯都不知道有这么多种宝石种类。
刚开始的时候,林斯还是会认真听一下,顺便给两句建议的。
但随着时间逐渐过去,他的眼睛越来越无神。
到后来,他干脆把这项工作全部交给谢知,自己只负责伸手,把戒指套到中指上。
林斯的手很漂亮,手指白皙修长,精致却依旧有力。
用一句常用夸奖话来说,这是一双很适合弹钢琴的手。
导购连夸奖都真心了些。
这个试戒指的过程大约持续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后,谢知看完了十八家珠宝店的戒指,陷入沉思。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眼睛亮亮的。
“我决定了,”谢知愉快地说。
“我们就买第一家选定的那一款吧。”
林斯第一次庆幸自己情绪还算稳定。
所以,在这一刻,他还能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
“这真是一个好主意。”
毁灭吧,真的。
等他们最终买了戒指,也差不多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了。
“一起去吃饭吧,”谢知明显心情很好,“我知道有一家很好吃的餐厅。”
林斯也没跟他客气,点点头,坐上车后不动声色地甩了甩手。
戒指试多了,手酸。
找到好吃的餐厅,是不学无术富二代的基本配置。
谢知当然也不例外。
他这次选的是一家不算有名的家常菜馆,不太符合他的人设,但符合林斯的口味。
林斯不太能吃辣,口味也比较偏清淡,但无论是哪种食物,他都可以吃。
所以大多数人即使和他吃饭,也不是很了解他的口味。
但谢知这次点的菜,却完美满足了林斯的所有要求。
林斯吃得满足,对试了两个小时戒指都没多大怨念了。
吃饭的间隙,谢知和林斯聊天。
“听说你还有个室友,”他装作不经意地问道,“我好像还没有见过。”
“他叫沈喻时,”林斯说,“也是个天使。”
面色如常地说完这句话,林斯便低下头,接着喝了口汤。
林斯对沈喻时的介绍太短,表情也没什么异样,谢知根本没办法从中推出,林斯对沈喻时到底是什么感情。
或者说,他无法判断,林斯对由他们两个共同构成的“祂”有没有好感。
谢知一时没有说话,林斯喝完汤,继续说道:“他和我关系不错。”
说完这句话后,林斯便没有再开口。
但谢知瞬间就开心起来。
他笑弯了眼,浅棕色的头发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温暖。
“再喝一碗汤吗?”他笑着问林斯。
谢知这边还在开心,林斯却对谢知的心情变化不太能理解。
自己和室友关系好,关谢知什么事?
不过人心向来是难以揣测的,林斯选择尊重。
他点点头,任由谢知把自己的碗接过去,又剩了一碗汤。
林斯很喜欢这种碗里有汤的感觉。
这样,当别人聊天的时候,他就可以慢慢喝汤,从而避免加入讨论。
谢知点的是玉米排骨汤,清爽又好喝,林斯已经喝了三碗了。
而那边,谢知其实没怎么动筷子,在大多数时候,他都在给林斯夹菜。
林斯没有注意到,他吃得开心,暂时还管不上别人。
说起来他来到这里之后,一直吃得不错,无论是谢知还是沈喻时,都很擅长找好吃的餐厅。
除了食堂。
吃完饭,谢知送林斯回学院。
时间有些晚了,谢知不能进学院里,他将林斯送到校门口,与他告别。
考虑到日常生活的不便,林斯没有把戒指戴在手上。那个谢知精心挑选两个小时的戒指被放进了戒指盒,安稳地放在林斯的口袋里。
所以,只有谢知一个人带着戒指。
“注意安全。”谢知帮林斯打开车门,轻声嘱咐道。
林斯点点头,和谢知挥手再见。
他看上去毫不留恋,黑袍随着他的脚步微微晃动,逐渐融入了黑夜之中。
谢知看着林斯的背影越来越小。
过了半分钟,黑夜中传来一声清脆的机械音。
“学院提醒您,安全骑车,遵守交通规范。”
看来林斯扫到车了。
林斯骑着自行车,思考着自己即将到期的季卡。
季卡固然优惠,但这学期只剩一个多月了。
所以林斯觉得,应该有更加优惠的购买方式。
所以该怎么买呢?
第030章 资料
等到林斯回到宿舍, 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先买张月卡,然后再买个十五天。
根据他的计算,应该刚好可以撑到放假。
林斯一边买着月卡, 一边将戒指盒从口袋里拿出来, 放在了一个抽屉里。
“哥哥,”沈喻时从上铺探出一个头,“有你的信,我放在你的桌子上了。”
林斯:“?”
虽然他们每个人确实都个信箱, 但这个年代居然还有人写信。
林斯扣心自问, 他应该是没有这个闲情雅致的。
他拆开信封,看到了寄信人的名字。
奥罗拉·英格尔斯。
林斯了然。
如果是奥罗拉的话, 那倒也不算奇怪。
奥罗拉的这封信有些长。
她首先感谢了林斯对她的关心与帮助,然后表达了自己对生物这门学科的热爱, 以及继续研究下去的计划。
当然,在最后, 奥罗拉也委婉地表明了自己的来意。
“生物是一门有些深奥的学科, 虽然林斯同学已经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但有些知识我还是无法理解。
所以,不知道林斯同学能否再给我一些帮助,让我能有更多相关资料来学习生物?如果可以的话,我将感激不尽。”
林斯懂了, 来要资料的。
虽然说学习热情高涨确实是一件好事, 但问题在于, 林斯也没办法给她变出个资料来。
没办法, 他也不是专门学生物的, 很多生物方面的文献他也不会去看。
所以,思考片刻, 林斯只能给奥罗拉发了条消息。
“抱歉,需要你自己探索。”
如果说生物学习是一场开放大世界游戏,那么林斯就像个毫不负责的指路系统。
没有箭头标识,也没有相应提示。
只有一个粗糙的地图,还没有分层。
林斯毫不心虚地关掉和奥罗拉的聊天框,突然发现瑞恩也给他发了消息。
瑞恩:“我找到傅里叶了。”
瑞恩:“明天晚上八点,你带着八十页资料来赎他。”
林斯:“……”
一个个的,怎么都这么好学。
林斯能记得的化学知识不算多,而且大多数都没有写在纸面上。
别说八十页资料了,就是八页他都拿不出来。
林斯:“算了,傅里叶就放你那了。”
林斯:“祝他好运。”
两分钟后,林斯接到了瑞恩的电话。
“堂弟!”傅里叶在电话那头鬼哭狼嚎,“你不能这么绝情!”
“想当年,我们彻夜长谈,”傅里叶开始忆往昔,“我们曾经那么默契,而如今呢,你就这么抛弃了我!”
“堂哥,”林斯离电话稍微远了一点,“我们没有彻夜长谈过。”
“这不重要,”傅里叶说得理直气壮,“总之你快来救我。”
到底是自己的堂哥,林斯叹了口气,问瑞恩:“分期付款可以吗?”
瑞恩想了一下:“有利息吗?”
“没有,别想,”林斯面无表情地说,“不要得寸进尺。”
瑞恩也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也不执着于利息,他和林斯约定:每三天,林斯要给他八页资料。
订下约定后,傅里叶终于欢天喜地地被放回去。
“你是不知道他有多可怕,”傅里叶在电话里喋喋不休,“他在公寓门口蹲我,从早上六点蹲到了傍晚五点。”
“你中间都没有出门?”林斯有些奇怪,据他了解,傅里叶不会做饭,外卖也送不到公寓门口。
一顿不吃固然饿不死傅里叶,但以他的性格,不是会让自己吃不好的人。
“是啊,”傅里叶说,“我凌晨四点才吃了烧烤,然后早上七点睡到下午四点。”
阴间的作息让他成功避开了瑞恩十一个小时。
林斯觉得自己对傅里叶还是不够了解。
拯救了傅里叶,林斯就要付出相应代价了。
八十页资料,即使用电脑打出来,也需要花很久的时间。
所以林斯直接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翻了半天魔法书,终于找到一个有用的魔法。
林斯花了五个小时,熟练掌握了这个魔法。
透明的水流在他的面前汇聚起来,逐渐形成了一只笔的样子。
“氢氧化钠,属于强碱……”林斯快速说道。
同时,水笔也在纸上悬浮着,一行行字开始出现在白纸上。
果然,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用声音操控水流,堪称魔法世界的语音输入。
当然,这样的输入也会犯很多错误,需要之后再进行修正。
不过即使这样,它也比单纯地打字要快很多。
这个魔法的限制就在于,它需要说出口,还需要驯服一段时间的输入法。
比如“氢氧”一词,不属于日常常用词,就需要提前设置。
还有,它对环境的要求也很高。
不能有噪音,不能移动纸张位置,空气湿度不能过低。
所以,这个魔法的普适性不强。
但对要写八十页资料的林斯来说,它已经很有用了。
感谢魔法版语音输入,林斯成功在一个半小时里写完了十五张资料。
当然,林斯刻意调大了字体大小。
林斯非常庆幸,和给了奥罗拉一大本笔记不同,他只给了瑞恩一张元素周期表,还有少量的相关知识。
不然八十页,他都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按照现在的速度,林斯甚至可以先睡一觉,然后再花一个早上弄完所有资料。
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林斯选择先睡觉。
沈喻时早就睡得不省人事,他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着玩偶,将脸颊压在玩偶上,会压出一个小小的弧度。
林斯放轻了动作,爬上上铺睡觉。
他闭上眼,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一只小香猪和一只狮子狗在林斯的实验室里吵架,吵得不可开交,差点就要打起来。
林斯想上去劝架,结果被猪踹了一觉,还被狗咬了一口。
“愚蠢的人类,”狮子狗冷笑道,“你必须要献上八十页资料来补偿我。”
下一刻,林斯就醒了。
梦境还未从他的记忆里褪去,他还能清楚地记得狮子狗飞扬跋扈的神色。
果然,瑞恩是真的狗。
今天是星期天,不需要上课,林斯也就没设闹钟,他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早上十一点。
他偏头看了一眼对面床铺,发现沈喻时还在睡觉。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沈喻时昨天晚上十一点半就睡觉了。
所以他半夜到底干了什么,这会儿都没醒。
林斯有些不放心,他下了床,站在沈喻时床铺前面。
“十一点了,”他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脸颊,“醒一醒。”
沈喻时下意识将脸颊在林斯手上蹭了蹭。
“早上好,”沈喻时还有些迷糊,露出一个困倦的笑意,“昨天过得很开心,下次我们还可以一起去那家餐厅。”
林斯的手顿住了。
“沈喻时,醒一醒,”他摸了下沈喻时的额头,“没有发烧。”
没有发烧,怎么都开始说胡话了。
沈喻时缓慢地眨了眨眼,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哥哥早安,”他坐起身,伸了个懒腰,“这一觉睡了好久。”
“我做了一个梦,”沈喻时软声说,“梦见我和哥哥一起去吃饭。”
“是好梦还是噩梦?”林斯看沈喻时状态不错,也就放下心来,他走到自己的书桌旁,准备拿杯子洗漱。
“是好梦。”沈喻时语调欢快。
“那就好。”林斯拿着杯子,先去洗漱。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沈喻时的笑容淡了下来,脸上露出几分无奈的神色。
刚刚互通完记忆,祂有那么一刻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自己是谢知。
沈喻时在床上又坐了一会儿,直到林斯洗漱完,才下床做事。
林斯已经坐在书桌前继续写资料了。
“哥哥午饭想吃些什么?”沈喻时打字问林斯,“我马上要出去,给哥哥把午饭带回来。”
“随意。”林斯暂时分不出神,只能简略地回沈喻时。
反正沈喻时对他的口味很了解,怎么买都不会出错。
沈喻时:“小猫咪比心心.jpg”
门被轻轻带上,林斯再次回过神,接着写资料。
即使瑞恩不主动要,林斯也早晚会把这些资料给他,只是时间问题。
不过,为了防止瑞恩太过沉迷学习,林斯还是选择慢慢给他,一次就给八张,一张都不多给。
当天下午,瑞恩便收到了林斯给他的资料。
不知道是不是林斯不想见到他,对方甚至都没有亲自给他,而是用了“校园飞鸽”系统,让专门培养的信鸽给他送了过来。
瑞恩心情非常愉快地接过资料,并拿出手机,无情地取消了下午的三场约会。
或许是怕中途出现损耗,林斯还特地用了文件夹,将这八张纸包好。
出于种族原因,瑞恩住的是单人间,他洗手焚香,在书桌前坐好,虔诚地打开了文件夹。
资料的第一页只有两句话。
“越弱越水解,越热越水解。”
“酸去羟基醇去氢。”
虽然瑞恩没有看懂,但能被林斯用这么大字写在封面上的,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怀着这样的心情,瑞恩翻开了第二页。
“第一章:物质的性质”
他全身心投入了化学的学习之中。
而另一边,沈喻时看着资料的复印件,有些好奇:“哥哥为什么要把这两句话写得这么大,还独占一页?”
“因为顺口,”林斯在写作业,头都没抬。
“而且,它们看上去很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