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阁看着远处熙熙攘攘的人群, 脑子里突然想起当日救下他的画面,“仲宣,你救武县尉家小郎君, 不正是想让他欠下人情,他无以为报又见你武艺非凡, 起了惜才之心定会举荐于你, 而都尉府是最好的选择。”
“哥哥怎么确定他会举荐我去都尉府?”
“他武人出身, 甘州县平时本来就与都尉府打交道比较多,他定会认识都尉府那边的武官。而且那夜你的壮举那么多人看到也会大肆宣扬, 就算他不举荐,都尉府也会听说这件事。”
到时自有人过来打听。
谢谌有些认命般说道:“一切都瞒不过哥哥。”
“仲宣,明日都尉府属官会和我们一起去打猎,你把握机会。”说完不再看他, 转身朝东街走去。
“哥哥, 我有必须做的事情,但我不想骗你。”
“所以必须要去投军?”林书阁轻声问道。
“是,从军攒功劳是最快的, 我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往上爬。”谢谌眼神坚韧,带着破釜沉舟的勇气。
“我明白了。但是仲宣,你还有我呢。”林书阁看着谢谌,他总有感觉, 谢谌此举似有孤注一掷的决绝。
“哥哥,我其实还是舍不得你。”他声音低沉,像是溺水之人紧紧抓住救命稻草般一把抱住林书阁, 两人现在差不多一样高,林书阁被抱住只能安抚似的拍了拍他的背。
谢家惊变,他一路颠沛流离, 遇到林书阁之后才可以停下喘口气,可谢氏一族荣辱皆系于他一身,他日日不得安宁。
“仲宣,既然下定决心了,就去做吧,但切记再不可以命作赌。”林书阁温柔地摸了摸他的鬓角,惹得谢谌轻轻用脸蹭了蹭他的手。
他的动作像一只大猫,林书阁看着他,不由得眼角染上笑意。
“哥哥不生气了?”谢谌抓住他的手,笑着问道。
“走吧,阿远和阿萱还等着吃饭呢。”他想把手从谢谌手中挣脱出来,谢谌却幼稚地勾住他的小拇指晃了晃。
夕阳西下,晚霞布满半片天空,整个街道都被照得金灿灿的,细碎的光影落在林书阁眉眼上,显得格外好看。
谢谌站在他背后,只觉得他恍若神明。
次日清晨,林书阁起了个大早,昨夜休息得不错,今日要出去自然得早点起来准备东西。
而且出去打猎,自然要野餐烧烤。
他想摊点煎饼带上,刚洗漱完走进厨房,就听到有人跟了进来。
“仲宣,怎么不多睡会。”
“哥哥怎么知道是我。”谢谌好奇道。
“你们脚步声不一样,起了就过来帮忙。”他将一把青菜递给谢谌。
谢谌笑着接过,乖乖择起来,“哪里不一样?”
林书阁倒了一碗水,“阿远走路很急,有时候会咚咚作响,阿萱走得慢声音小一些,你嘛,走路十分沉稳但步子迈得大,声音重一些。”
“哥哥好生厉害。”他朝林书阁眨了眨眼,托腮笑道。
林书阁却没理他的夸奖,“菜择好了吗?”
谢谌只好低头择菜。
旭日东升,林书阁将做好的煎饼和调料一一装进食盒,林清远和林萱已经洗漱好等着了。
谢谌接过食盒放到马上,回头却看到林书阁回屋穿上了一件白狐裘,眉目如画,如月光般轻柔,似玉树生于阶前。
林书阁看着他一脸发呆的模样,“看什么?这不是你送的狐裘吗?”
“哥哥怎么今日穿了这件?”
“今日出去跑马,狐裘挡风。”林书阁道。其实是平时上班要么官服要么随意套件棉服,今日要出门,不得穿件好的。
“哥哥真好看。”谢谌不吝夸奖。
林书阁却有些不好意思,他咳嗽一声,准备叫林清远和林萱出来,要出发了。
“等等,哥哥,”谢谌突然靠近,双手拂过林书阁胸前,将他没系好的带子重新系好,“这样就好了。”
他唇角勾着一丝笑意,眸如星光,一动不动地看着林书阁。
看他一副求夸奖的样子,林书阁拍了拍他的肩以示安抚,却没看到谢谌瞬间失落的样子。
“大兄,我们好了,可以出发了。”双胞胎今日也穿得光鲜,林清远还戴了谢谌送的兔绒帽。
“大兄快看我的帽子,好不好看,二郎送我的。”林清远一出门就向林书阁炫耀。
林书阁帮他把戴偏的帽子扶正,点了点他的鼻尖,“好看,走了,林小郎君。”
“大兄今日也好看,大兄的狐裘怎么没看你穿过,是新衣服吗?”
林书阁还没回答,林清远就被林萱拉走了。笨蛋,看不出来是二郎送的吗?
“走吧,仲宣。”林书阁对谢谌说道,阳光正好,照在他脸上,似是要融化的冰雪。
谢谌跟了上去,将林书阁手上的食盒放在马上。
马是昨日二人出去租借的,因林清远和林萱不太会骑马,专门挑的性格温顺的。
谢谌关好院门后,谢谌和林书阁牵着马,出了县城后向着城郊飞驰而去。
林书阁带着林萱,感受风驰电掣般的感觉,空气清新,视野开阔,身心都感觉到放松了,就是有些冷。
“阿萱,冷吗?”
前面的林萱摇了摇头,大兄用狐裘裹着两人,自己不冷。
“那就好,我要加快速度了,仲宣和阿远已经超过我们了。”林书阁抽动马鞭,□□马嘶鸣一声,向前边疾驰。
到了城郊,周度已经到了,远远地看到他们,边喊边招手。旁边站着一人,身形高大,不苟言笑,应该是那位竹马。
林书阁下了马,“二郎,你们到得好早。”
周度朗声一笑,“对了,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都尉府校尉袁回。”
林书阁向他见礼,袁回点头回应,看着确实生人勿近,和周度所说一致。
又指着林书阁道:“这是我好友兼顶头上司,林书阁林县丞,旁边是他弟妹。”
“至于这位嘛,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斗恶狼的勇士卫仲宣了。”
袁回问道:“你可是在兵营待过?看你的身形步法似乎是军中的路子。”
谢谌回道:“不曾,以前跟人学过几招。”
袁回似乎对谢谌很感兴趣,想接着问,却被周度打断,“你干什么呢,说好了出来玩,我们这些人可不是你手下的兵卒,还要你一一盘问。”
袁回轻飘飘看了他一眼,却也不再说话了。
“好了,我们开始吧,卫小郎君,要不要先和我比一比马术?淮亭兄马术一般般就让他做裁判,我虽然比不过我身边这位,但马术也是响当当的。”
“淮亭兄,我今日可帮你带了两匹好马,你可不能偏袒于他。”
“当然。”
谢谌不置可否,足尖一点上了马,给了周度一个眼神。周度接收到信息,二人一先一后跑了出去。
晨光熹微,阳光穿过林子照在地方,是一片片斑驳的树影。林书阁半眯着眼睛看着周度和谢谌在前方幼稚地跑马。
只见周度骑着马在前面飞奔,疾风迅雷般飞驰而去,谢谌倒是有些慢悠悠地在后面跟着。周度激动地朝这边大喊大叫,吵得林书阁耳朵疼。
与其看两个幼稚鬼,还不如教弟妹骑马呢。
“阿远,阿萱,你们先上去,”林书阁扶着弟妹上马。这个时代还没有马鞍和马镫,上马都有些困难。
“我来吧。”旁边坐在马上有人伸出手,将林清远和林萱一把拉了上去。
“多谢袁校尉。”
林书阁带着双胞胎慢悠悠地骑着马,袁回看着远处已经领先周度的谢谌,突然问道:“林县丞和卫郎君并非亲生兄弟吧。”
“仲宣他父母双亡,流落异乡被我所救,我见他年少孤苦,又人品一流,便认他做了弟弟。”
“看来你们感情十分好。”
林书阁抬头看着已经赢了比赛,意气风发的谢谌,“自然。”
“你们聊什么呢?”袁回这么冷的性格你竟然能和他聊得下去?
林书阁秒懂周度的意思,好笑道:“随便聊聊,你们比完了?”
“比完了,算他厉害。”周度嘟囔道。
谢谌骑马蹭了过来,“哥哥,我赢了。”他额间带着汗珠,一双眸子极亮。
“一会奖励你,我带了调料,咱们一会吃烤肉吧,不过猎物可得自己打。”
“烤肉,这主意不错,那不然比比谁打的猎物多。”刚刚输了比赛,周度还想扳回一局。
看着林书阁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那就我和袁回一组,你和小卫郎君一组,如何?”周度笑道。
“可以。”
“那就说好了,两个时辰后这里会合。”周度率先骑马而去,袁回看了谢谌一眼,也跟着过去了。
“哥哥,不怕我输吗?”谢谌问道。
“我相信你,不过输了也没事,尽力就好。”
“大兄,我和阿远在这边等你们吧,我们马术不好,就不过去了。”林萱道。
“也好,你们不要往林子里去,注意安全,仲宣我们走。”林书阁扬起马鞭,骏马奔驰,鬃毛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
二人骑着马来到林子深处,一只灰兔正旁若无人地觅食,冬日这些小家伙毛发都厚了一层,林书阁刚想拉弓试试,却不想后边传来利箭刺破空气的声音,兔子被射中。
“淮亭兄,承让。”周度发出嚣张跋扈的声音,说完竟然还拍马走人了,后面跟着的袁回捡起猎物向他们抱拳示意。
“哥哥,我们去那边。”
“好。”
第27章 分离 谢谌其实有时候并不希望他如此聪……
林间静谧, 只能听到野雀的啾啾声。突然一只野鹿出现在二人视线里,这是一只已经成年的公鹿。
林书阁向谢谌示意,他不由得屏住呼吸, 生怕惊跑了它。
谢谌早他一步看到了鹿,已经搭起弓箭准备良机。公鹿没注意到二人, 正低头觅食, 只见谢谌一手扶箭, 一手拉弓,箭矢带着寒光而去, 公鹿应声倒地。
“射中了。”林书阁激动道。
“哥哥,我们去看看。”
谢谌从马上下来查看,公鹿已经毙命,不过鹿角完好, 可以拿来给哥哥装饰房间, 他将公鹿绑在马上。
“哥哥,下次你来。”
“好。”
说话间看到一只野鸡在远处闲庭信步,几根尾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哥哥。”谢谌提醒道。
林书阁搭起箭, 拉弓射了出去,箭却直直落在了脚边。
空气突然有些寂静。
“哥哥,你不会射箭?”
“不会啊。”林书阁理所当然道,反正是出来玩, 有谢谌在,又不担心没东西用来烧烤。
“那我教哥哥。”他身形一动,便跃到林书阁马上。
林书阁只觉身体被揽住, 他身体微动,“哥哥,别动, 手要这样放,”他扶着林书阁的手搭在弓上,另一只手用力,箭便飞了出去,射中了那只野鸡。
林书阁激动地从马上下来,跑去捡起那只鸡,回头却看到谢谌脸色有些奇怪。
“仲宣,又中了,怎么了?”他奇怪道。
“没什么,这只野鸡算哥哥的。”
“好啊,那我可就收下了。”他开开心心地将野鸡挂到马上,催促谢谌继续往前走。
谢谌看着他的背影,手指无意识地搓了搓,叹了口气。
那边周度和袁回却运气不太好,除了那只野兔,还没其他收获。
“咱们得抓紧,不然要输给他们了。”
袁回慢吞吞点头,看他雷打不动的表情,周度气急,正要开口。
“嘘,不要出声。”袁回做了一个手势。
只见远处草木零落,堆积出半人高的树叶,里面有东西在动。
周度一急,拉箭射了出去,没想到惊扰了那东西,它抖落身上的树叶,露出粗壮肥大的身躯,是一头熊。
“阿回,冬天熊怎么会出来?”周度问道。
“可能是饿急了出来觅食。”袁回说话间已经拿起弓箭射了出去,黑熊虽然身体粗笨,速度却快,咬合力和爪力更是惊人。
黑熊被射中胸口,竟朝这边冲了过来,周度赶紧驱马躲开,袁回目光沉静,手指却有些抖,继续拉弓射箭,却被黑熊灵活一躲,射在黑熊脚上。
眼见黑熊已经直冲过来,他从腰间抽出长刀准备近身搏斗,他驱马朝黑熊冲了过来,黑熊一掌拍了过来,他拿剑格挡,连人带剑却被黑熊震落在地。
眼见黑熊又要落下一掌,周度心急如焚,急急射出一箭,却射偏在地。千钧一发之际,一支箭射中了黑熊的眼睛,黑熊发出痛苦的哀嚎,紧接着又是一箭,正中黑熊心脏,黑熊被射中要害,“轰隆”一声倒了下去。
周度喘着粗气,跑过来扶起袁回,“阿回,你没事吧?”
袁回起身,看向射死黑熊的谢谌,“好箭法。”
林书阁急忙下马查看二人,“你们有没有事,刚才太惊险了,怎么会有熊出没?”
周度抬头擦了擦汗,他其实有些腿软,“淮亭兄,扶我一把。”
林书阁连忙伸手扶住他,“我们先回去。”发生这样的事,几人也没了打猎的兴致,纷纷点头。
周度缓了一会,又恢复了往日的活力,“你这弟弟没白捡,箭术了得,他今年也才十四,不到十五,等再过几年,不知和养由基相比如何?”他心服口服道。
养由基是春秋时神射手,“百步穿杨”这个典故就是说的他。
林书阁回头看了一眼落后他二人一段路的谢谌和袁回,笑道:“你不是整天跟他斗气,怎么现在突然开始夸赞他了。”
还是拿第一神射手相比。
“还不是看他整天摆着个一副冷脸,跟他开玩笑呢。”
“仲宣性格冷淡,你别跟他计较,况且我看他平日十分乖巧……”
林书阁还没说完,就被周度大声打断,惹来后面两人奇怪地一瞥,“乖巧,也就你看他乖巧,好了,不说他了,我都饿了,快快快,我们去烤肉。”
他驱马跑在前面,招呼后面三人快些。
林书阁摇摇头跟上了。
几人带着猎物回来,林清远和林萱已经将柴火烤具都准备好了。
林清远提着野鸡过来,对谢谌说道:“仲宣,野鸡和兔子一起处理了吧,鹿的话切几块好肉用来烤。”
谢谌乖乖点头,提着兔子和野鸡去溪边处理去了,袁回也拎着周度打的野兔跟了过去。
“大兄,你们还打了鹿。”林清远好奇宝宝,围着鹿转了一圈,还伸手摸了摸鹿角。
“二郎打的,我们还碰到了熊。”
看林清远和林萱兴致勃勃,林书阁挑了一些绒草生火,周度在一边挑重点跟他们说了一遍。
看双胞胎很感兴趣,周度夸大其词地跟他们说情况有多危急,谢谌那支箭多么及时,听得林清远连连惊呼。
绒草很快被点燃,林书阁趁机将木柴放了上去,看着木柴燃烧起来,起身把包袱中的东西拿了出来。
里面放着两把刀具,还有一些瓶瓶罐罐的调料以及定制好的长短相同的签子。
“你准备得可真齐全。”周度从精彩绝伦的故事中分出神来。
“那当然,我可是好早之前就准备好了。”本来是想着过年来一次家庭版烧烤,不过户外烧烤也不错。
耳边传来脚步声,谢谌和袁回拿着处理好的猎物回来了。
林书阁接过谢谌手中的猎物,“你们先去烤烤火。”冬日的溪水寒冷渗骨,还是烤烤火暖一下比较好。
“哥哥,我不冷,这些我来吧。”谢谌拿起刀,十分熟练地分条切块,林书阁在旁边给兔子撒上各种调料,又指挥他将兔子整个插入签子上,野鸡切成块穿好,加上鸡蛋调料腌好。
一切准备就绪,才放到火上开烤。
兔子肥硕,不一会便烤得汁水直流,香气四溢。
周度首先忍不住,“淮亭兄,你放了什么料,怎么会这么香?”
“就普通的料啊,可能是我手艺好吧。”林书阁无辜道。
周度推了他一把,“少来,骗谁呢。”他出身富贵,什么好吃的没见过,还没闻过这么浓郁的香味。
其实是加了孜然,这个时代孜然还没传入中原,林书阁也是偶然从西域商人手中高价买到的。
那商人说是贵重熏香,在现代吃惯烧烤的林书阁一闻就知道是孜然,好说歹说那商人才卖给他一些。
“等我回去送你一包,我专门配的。”林书阁一边转动兔子一边说道。
“这才对嘛。”
没过多久,兔子吱吱冒油,香味扑鼻,看得人垂涎欲滴。林书阁将烤好的兔子用刀分好,让他们自己拿。
周度和林清远眼疾手快,一人抢了一条腿,林萱和袁回各自拿起一块肉吃了起来。
“别急,不还有一只兔子吗?不够了再烤。”林书阁好笑道。
他让林萱帮忙看着火,拿起一只兔腿走到谢谌跟前。
“仲宣,尝尝我烤的兔子。”林书阁笑意盈盈。
谢谌接过兔子咬了一口,外皮酥脆可口,孜然的香味在口中绽放,与肉香味相得益彰。兔子柔嫩多汁,咬一口汁水在口腔中浓厚鲜香。
谢谌眼睛亮了亮,不由得多吃了几口。
林书阁看着他露出少有的少年人神态,“不够了那边还有。”
谢谌点点头,不再说话。
“跟袁校尉说好了?”耳边传来周度连连夸赞的声音,他望着西北苍茫大地,轻轻问道。
谢谌其实有时候并不希望他如此聪明,如此洞察人心。
他咬了一口兔肉,点了点头。
“那何时出发?”
谢谌声音艰涩,不敢看林书阁,“袁校尉让我这几日就去都尉府,我想后日出发。”
林书阁愣了一下,后日?这么快吗?
“马上过年了,那岂不是过年也回不来?”
“袁校尉说这段时间匈奴蠢蠢欲动,只怕年关之际也不会太平,到时候只怕回不来。”谢谌吃完最后一口兔肉,“哥哥,一会我来烤吧。”
林书阁看他刚刚动作熟练,点头答应。
谢谌起身,声音轻快,“哥哥试试我的手艺,我少时常常跑出去和朋友打猎,烤肉也是常做的事。”
“好。”林书阁眸子微阖,淡淡说道。
金乌西垂,傍晚的阳光温度不高,一行人趁着天亮准备早点回去。
林书阁和谢谌骑马并行走在后面,“明日我早点下值,你跟我去街上买些东西吧,这一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一些常用的衣物药品都得备上。”
“都听哥哥的。”
“魏使君当日赐了我几块金饼,你走时带上,以备不时之需。”
“我不……”
“仲宣,听话,我会担心。”
“好。”
“去了之后千万小心,你虽武艺高强,但匈奴人生性残忍好杀,切忌麻痹大意。若遇到同僚排挤打压,你刚去人微言轻,可暂且忍下来,徐徐图之。”
谢谌眼圈发红,回道:“好。”
“记得常来书信。”林书阁抬头望天。
“哥哥,我今晚能不能和你一起睡?”
林书阁轻声道:“好。”
第28章 花样 周老板可以弄点新花样,比如将羊……
天刚擦亮, 浩然斋门前就已经站了好些人,细看其实泾渭分明分成两派,一份身穿粗布衣衫, 看着像是仆从;一派身着长袍,看着像是读书人, 但衣着简朴, 有的甚至打着好些补丁。
西北温差极大, 冬日的早晨冻得人直打颤,众人只好一边搓手一边跺脚来驱散一丝寒意。
太阳渐渐升起, 街道的商铺也一个个开门了,有勤快的小贩挑着担子沿街吆喝,浩然斋的伙计也打开了书斋大门。
一时之间,所有人开始往进挤。
“让我先进, 我先来的。”
“我家郎君要郑本《尚书》。”
“我先来的, 我要一整套五经。”
伙计只好大声喊:“都别挤,买书的排左边,应聘抄写的排右边。”
另一名伙计赶紧上前招呼众人开始排队。过了半晌, 终于让一众人等排好队,才开始有条不紊地售卖起书籍。
伙计擦了一把额头的汗,自从县内各家商户造出纸后,自家书斋作为县城最大的书店, 自然被林县丞选中售卖。主人听从林县丞建议,搞了一个什么“促销活动,”又在各个书馆宣扬书斋售卖纸质书籍, 数量有限,早到早买,自家书斋便每天从早到晚生意火爆。
因为县衙已经带头使用更为方便携带的纸来办公, 书馆夫子们教书也用的纸质书籍,那些书生们一看官府和老师都在用,也都跟着开始使用纸质书籍,自然而然都来浩然斋买书了。
但买的人太多了,每天只能限制数量,这也是那位林县丞出的主意,说是“饥饿销售。”
刚开始售卖的书籍大部分都是由一些书生抄写完成的,这也就催生了一个行业——抄书郎。
一些家境贫寒的读书人囊中羞涩,买不起纸质书,林县丞便建议书斋主人招聘能书写且有一定文化的书生抄写,按照书册付给他们银钱。
也有书生实在贫困,买笔墨都是问题,只能先赊给他们笔墨,抄完之后从工钱里扣,这也成了多数贫家子弟挣钱的途径。
故而每日也有好些人过来应聘。
伙计招呼人进去,心想道:得,不愧是林县丞,花样真多。
“要应聘的先登记姓名籍贯,都不要挤。”伙计大喊。
林书阁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一名书生打扮的人站在浩然斋外张望,他神情拘谨,冬日天寒地冻,身上却穿着单衣。
他主动询问,“为何不进去?”
书生有些怯懦,小声道:“我听说这里招人抄书,过来看看。”说着将露出半截手腕的袖口往下拉了拉。
林书阁温声说道:“里面是在招人,你进去只需要写几个字,再向伙计展示一下你对经书的理解便可,不必害怕。”
书生点点头,跟着他走了进去。
伙计一见是林书阁,立马要过来行礼打招呼,林书阁对他摇了摇头,伙计便知道他不想声张,识趣地没再说话。
林书阁带着书生走到伙计面前,“这位郎君是来应聘的,劳烦带他登记一下。”
书生面色窘迫,手忙脚乱朝伙计行了一礼,伙计连忙阻止,“这可不敢当,这位郎君姓甚名谁,哪里人士,可读过什么书?”
书生一一回答,伙计拿着纸笔让他写几个字,他小心翼翼地摸了摸纸,然后提笔写了几个大字,字迹工整,笔锋俊逸秀美,伙计赞叹了几句,他便脸皮通红。
“行了,这位郎君在这契书上签字画押就好,这是定金,等你抄好小店检查完之后便给你整本书的工钱。”
书生喜不自胜,连忙道谢,伙计这几日见多了这种情况,叹了一口气,嘱咐他几句,让他回去好好抄写,不可涂抹错漏太多,更不可逾期。
书生连连点头,珍惜地拿好纸笔,转头想找刚刚带他进来的人,却发现早已不见踪影。
林书阁进了内堂,里面坐着一人,面容清秀却长着一双桃花眼,嘴角噙着一丝笑意,正在悠闲地品茶。
“许老板倒是惬意。”林书阁笑道。
这人是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浩然斋老板,林书阁没想到将这偌大书斋经营得风生水起的人竟然这么年轻。
“哟美人,哦不林县丞,小人这厢有礼了。”许郁起身朝林书阁行了一个礼。
林书阁嘴角抽了抽,“许老板,不必如此多礼。”
林书阁更没想到他竟然是这种画风。
“托林县丞的福,我这书斋可以再进一步了。”
林县丞想起门口偶遇的书生,“许老板宅心仁厚……”
“停,别给我戴高帽子,你上次这么说就是为了拉我入伙,这次又有何事?”许郁给他倒了一杯茶,打断他的话。
林书阁将杯子放在桌上,“好事,我看到许多贫寒子弟来你这边抄书挣钱,这些书生已经读书多年也算学有所成,但我想仍有许多家中贫寒买不起书的贫家子弟。”
“我想着书斋可以将书租借出去,收取租金,既可赚一份钱,对于这些贫家子而言也算一份功德。”
这也算是有图书馆性质,但书斋属于许老板,不然强行让人家免费借书,可以适当收一些钱也不算亏本。
许郁低头思索。
“可与借书者约法三章,规定借书条件,损坏丢失双倍赔偿,县衙帮你追究。”
许郁神思微动。
“造纸坊前些日子造出一批有花纹的纸,可以做成书签卡片售卖,我可以跟造纸坊说一声,让书斋先行售卖。”
“林县丞真是太客气了,这点小事又怎会让林县丞为难,我答应了。”许郁眉间带着笑意,一双桃花眼眨呀眨,朝林书阁抛了个媚眼。
可惜林书阁完全没意会到,“那此事就说定了。”
他来便是想看看新书籍的售卖情况,虽有小插曲,但也已经解决了,县衙还有事要处理,便起身道:“县衙事忙,我也不便叨扰,告辞了。”
许郁朝他行礼:“送林县丞。”
林书阁刚回县衙,周远就派人请他过去,他跟着仆从来到周家的庄子。
庄子房屋众多,里面摆放着好几张织机,织工正在将羊绒织成布,有些织工心灵手巧,竟然能织出斜纹提花和平纹提花。
这些羊绒取的是羊身上最柔软的毛发,因而相比羊毛,更加珍贵,制成的布料也是细腻柔软,十分保暖。
周远陪着林书阁参观 “林县丞,这批羊绒质量不错,”他示意林书阁上手摸一下,“可惜一只羊产不了多少羊绒。”
羊绒取自山羊最柔软的细绒,织成之后也是价比黄金,这些只能走高端奢侈品,自然不是面向普通百姓售卖的,毕竟被称为“软黄金”。
林书阁摸着柔软的羊绒,“周老板可以弄点新花样,比如将羊绒制成毛领坎肩,或者披风领子、棉衣袖口都可以加上羊绒,既保暖又美观。”
羊绒披肩当时可是风靡整个欧洲的,林书阁所在的时代都能看到一些欧洲贵族王室穿戴羊绒披肩的照片,法国皇帝拿破仑就是羊绒披肩的忠实粉丝,他将一条披肩送给妻子后,直接成为贵妇圈子的时尚奢侈品。
周远听得心潮澎湃,“这样好,我立马让人去办。”
林书阁看着稳重的周大郎略显活泼的身影,忍不住勾唇一笑。
“林县丞?”
林书阁回头,是上次在造纸坊遇到的妇人。
“果真是林县丞,妾身黎氏拜见林县丞,我远远瞧着像是您,没想到还真是。”黎婉行礼道。
“黎娘子不必多礼,多日不见,黎娘子风采照人。”上次见黎婉她还是一身布衣,穿戴打扮也是普通妇人的样式,今日却神采奕奕,打扮得光彩照人。
黎婉扬唇一笑,“那日听了林县丞的话,妾身便领了一批毛线回家织造衣物,因妾身还算手快,织得几件得了主家的赏钱。主家又见妾身手巧,便让妾身来这边当织工了。”
没想到这边挣得更多,她和姐妹们合力织出一匹挣的钱都够全家几个月吃喝了。
“大人之恩,妾身铭记于心。”她当日领回毛线后,尽数将针法教授给同村人品良善的娘子们。
这些娘子在闲暇时织造毛衣换来了钱,改善了家中生活,一些有脾气的娘子既不用再受家里的气,家中因为她能挣钱还会将她供起来,再也不敢责骂。
至于那些性子和软的娘子也因挣了不少银钱免受打骂。
她有些不好意思,“妾身无以为报,这双护手是姐妹们一起织的,内里选的是好羊绒,还望大人收下。”
护手做完后,她其实一直带着,只盼林县丞会来这边,果不其然,他来了。
林书阁看着绣工精致的护手,没想到这些妇人心灵手巧,手套都已经织好了,还在内里放的羊绒,真是心思灵巧。
“黎娘子不必客气,这些是我应该做的,这护手我却不能收,不过黎娘子,你们既然有这手艺,等攒够本钱,不如合起来开店售卖,也省了一番操劳辛苦。”林书阁劝道。
“妾身怕……”黎婉看着林书阁,目光中带着些期望,又有些忐忑。
“怕什么?黎娘子如此手艺,还怕织的东西卖不出去?”林书阁笑着安慰道。
“那妾身听大人的。”
林书阁朝她安抚一笑,他眸光清正,带着些赞许,“那就祝黎娘子生意兴隆,心想事成。”
他朝黎婉告辞。
黎婉手中握着柔软的护手,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第29章 火锅 羊肉裹着满满的酱汁被送进嘴里,……
寒风阵阵, 窗外飘着细碎的雪,冷得人瑟瑟发抖,狂风卷着细雪掀起了厚厚的门帘, 雪花被吹进来屋子里却瞬间融化。屋内烧着暖炕,又供着炉子, 和室外相比, 竟有些温暖如春。
万欣招呼丫鬟进来, 她今日设了宴,准备邀请交好的小娘子聚一聚, 顺便展示一下自己新买的衣服。
“春果,快将前日阿父送的新衣拿过来,我今日要穿,再帮我梳个好看的发髻。”
万欣父亲是甘州富户万卢, 家中也算是小富之家, 自从父亲慧眼独具,干起了造纸的买卖,家中可真是日进斗金。这不, 县城最时兴的“月绒”她都要穿上身了。
这月绒是用绢制成的直裾,袖口和衣领上却加了一层羊绒,摸着细腻柔软,穿起来更是显得贵气逼人。
再套上羊绒制成的披肩, 衬托柔和的背部曲线和纤细的腰际,显得袅娜多姿。
这衣服因色白柔软似月色溶溶,又是羊绒制成, 因而名为“月绒。”
丫鬟服侍她穿好衣物,又梳好发髻,点染曲眉, 万娘子看着镜子里明眸皓齿的小娘子,不由得抿嘴一笑。
“春果,今日发髻梳得真好。”
丫鬟笑着说:“是娘子生得好,今日娘子这一身,刘娘子和付娘子肯定得羡慕娘子得了这套新衣。”
这话一说完,万娘子心中十分得意,连忙让仆从去催两位娘子,等不及要向她俩炫耀了。
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声音,“春果,出去看看。”
春果掀开门帘一看,果然是两位娘子,“娘子,刘娘子和付娘子到了。”
万娘子嫣然一笑,“快请。”
刘薇和付悦一进院子,便看到万欣临窗而立,窗外飘着雪,她一身月绒服俏生生立着,显得轻灵可爱。
“这是谁家小娘子啊,可真是风姿绰约。”刘薇一进门就打趣道。
“你们可算是来了,快看我的新衣服,好不好看?”万欣起身转了一圈,裙裾翻飞,婉约柔美,十分好看。
“这可是最近时兴的月绒?”付悦问道。
万欣骄矜道:“正是,我阿父排了好久的队都没买到,后面还是借着跟周家有亲才提前订好的。”
刘薇伸手摸了摸,果然触手细腻柔软,“是那家新开的周记成衣吧?这批月绒都卖脱销了,可惜我去晚了没赶上。”
“你们说这周家何等巧思,往常县里成衣店制成的冬装都显臃肿,穿着不显身形,你这件却衬得身形更加好看呢。”付悦接着道。
“我脱了你们试试这披风,阿薇配你今天穿的裙子肯定好看。”万欣大方道。
刘薇笑道:“这可是新衣服,不怕我弄坏了?”
万欣气得打了她一下,“咱们什么关系,再好的衣服还能比得过我们的情谊。”
“好好好,是我的错,我这厢多谢万娘子的美意了。”
“就你贫。”万欣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
三人轮流试了衣服,又互相梳了发髻,其乐融融,一片欢声笑语。
“我听说这衣服的样式是林县丞想出来的。”万欣喝了一口蜜水,有些不经意说道。
“林县丞?”刘薇惊诧出声。
“是啊,那位林县丞。”万欣轻念了一声,不觉红了脸。
付悦将她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打趣道:“我们万娘子这是有了心上人啊。”
万欣羞红了脸,“不许胡说,林县丞何等人物,平白无故坏了人家名声……”说着捂住了脸。
刘薇却道:“我其实远远地看过林县丞一眼。”
“你见过林县丞?”万欣和付悦齐声道。
“你没见过?”这次换刘薇和付悦惊奇。
“哎呀,我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听说他长得芝兰玉树,为人也十分温和有礼,年纪轻轻已经是县丞了。”
少女怀春,知慕少艾而已。
“阿欣你别打岔,让阿薇继续说。”
“我记得那天下着雪,我和阿父阿母去舅家探亲,偶遇林县丞和卫小郎君……”
“还有卫小郎君……”付悦惊呼,卫小郎君一人单杀狼群的事迹没人不知道。
刘薇瞪了付悦一眼,吓得付悦举手求饶,“你继续说。”
“阿父因受林县丞提携才参与的造纸生意,为此阿父一直对他心怀尊敬感激,所以看到林县丞,便上前行礼。”
“我远远看着,他和阿父聊了几句,帮卫小郎君拂开肩上的雪,动作温柔,我只觉得似春风拂面,卫小郎君朝他展颜一笑,又似冰雪消融。两人都长得好看,我竟一时不知看哪个的好。”
付悦扑哧一笑,“果然还是看见好看的郎君阿薇才会露出这副表情,唉,不知道二人以后便宜了谁。”
“不说他们了,听说周记成衣店过几天要出新年时装,这次我肯定要抢到。”万欣道。
三人相视一笑,又闲聊起来。
而被他们念叨的林书阁却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一想二骂三感冒,难不成有人想我不成?
他今日下值早,准备回家做顿简易的火锅和弟妹一起吃,下雪天最适合吃一顿热腾腾的火锅了,再次感叹没有辣椒的火锅没有灵魂。
他去肉铺买了肉,肉铺老板和他相熟,帮他将羊肉切成了薄片。
有妇人也来买肉,肉铺老板笑着问:“娘子又来买肉?”
那妇人喜道:“我家三郎在书铺做活每日能赚一些银钱,我这几日织了几件毛衣也换了不少钱,大家都劳累许久,这不买点肉补一补。”
林书阁听着二人的交谈,微微一笑,转身和老板告辞。
昨晚已经交代了阿远和阿萱,把吃火锅需要的菜洗好,他回来再炖个汤调个蘸料就可以吃了。
他推开院门,院子里积了一层雪,林清远和林萱正拿着笤帚扫雪。
雪天路滑,不扫的话第二天结冰踩上去很容易摔倒。
“阿远,阿萱,我回来了,你们冷不冷?剩下的我扫吧。”
“大兄,不用你,我俩马上扫完了。”林清远躲开他要抢扫帚的手,林书阁摸了摸二人的手,还算暖和,就让他们扫去了。
他进了厨房,灶间还蓄着火,得抓紧炖个火锅汤底,天冷的话就炖个猪骨汤底吧。
他将猪棒骨和葱姜放入冷水中焯好水,待捞出来之后洗干净后,再放入干净的水和猪棒骨,加入葱姜蒜和花椒大料,接着熬半个时辰之后撒上一把盐就好了,熬好的汤底又白又浓,闻着清香无比。
他倒出半盆汤底进炉间的小锅里,直接把炉子搬到了堂屋,一家人围着炉子吃火锅才有感觉。
林清远和林萱把准备好的蔬菜和切好的肉端了过来。
“阿远,阿萱快来吃饭,我想这顿火锅好久了。”他率先下了一盘羊肉片,煮了一会边招呼二人赶紧夹着吃,不然要煮老了。
林萱夹了一块羊肉片,蘸了一下蘸料,羊肉裹着满满的酱汁被送进嘴里,只觉得鲜香麻辣,令人食指大动。
“试试这个蘸料,我特意买的芝麻磨成的芝麻酱。”
林清远往碗中加了几勺,捞了一筷子鹿肉,入口醇香,和茱萸的辣油相辅相成,惊叹道:“大兄,你怎么做的,太好吃了。”
旁边的林萱埋头苦吃,嘴里塞着东西,只能狂点头来表达自己的激动。
“好吃吧?冬天最适合一家人坐在一起吃火锅了。”他笑道,不期然间想起了谢谌。
红彤彤的肉片和绿油油的蔬菜在锅中翻滚,煮得热气腾腾,林书阁的眉眼也在一片氤氲中有些模糊不清。
“唔,要是二郎在就好了,他最喜欢吃辣口了。”二郎打的鹿肉他自己都没吃呢。林清远放下筷子,一脸苦恼,却被林萱踩了一脚。
“大兄,你别担心,这几年整个定远郡一直太平,二郎定不会有事的,说不定能过年回来跟我们团聚呢。”林萱安慰道。
家中突然少了一个人,大家都不习惯,总觉得空荡荡的,林萱甚至觉得说不定二郎过几天就回来了,会在大兄跟前撒娇,会冷着脸帮她和阿远复习功课。
“嗯,但愿吧。”林书阁温声道。
其实谢谌不在,最不习惯的要数林书阁了,以前一回来就有个小尾巴跟着他,乖巧懂事地帮他干活。
他有时候还会下意识地叫仲宣,可面对着空荡荡的房间,没人回应的时候才反应过来仲宣已经走了几日了。
忙起来还好,这一闲下来就开始担心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外面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臭小子长本事了,一封信也没来,我们吃我们的,不管他。”
谢谌离开几日,本来说好的一到都尉府便会来信报平安,林书阁这几日一直在等,可惜没等到来信。
仲宣一向守信,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林萱瞅了一眼林书阁的脸色,忙道:“大兄,二郎可能被什么事绊住了,他刚去很多事情都不熟悉,得花功夫熟悉公务,和同僚部下相处,一时没工夫写信也未可知。”
林书阁夹起一筷子菌菇,“但愿吧,来阿萱,吃这个。”
“好,大兄。”
林书阁望着窗外的雪,微微叹了一口气,他这兄长当的。
雪越下越大,隔绝了林书阁的视野,他回过神来,继续和双胞胎吃起了火锅。
第30章 对联 原来思念就是辗转反侧间想的是他……
北风卷地, 平沙莽莽,将天空染成一片赭白色。终古燧是定远郡抵抗匈奴的最前线,刚经历了一次小规模的冲突, 几名戍卒抽出随身带的木杖,将昨日作战弄得乱七八糟的“天田”恢复原样。
天田是边境防御的基础工程, 由戍卒用细沙或细土在地面上披上平整的一层, 一旦有人或马经过就会留下痕迹。
戍卒通过查看天田上的痕迹, 便可知道是否有匈奴探子到过此地。另外,边境十分艰苦, 一些士卒耐不住西北苦寒,可能会越境逃亡,通过“天田”便可检验是否有戍卒逃走。
观望烽燧,巡查天田, 几乎是每个戍卒的日常任务。
一名戍卒掏出随身带的“日迹簿”, 将今日的巡查情况一一记了下来。
“日迹簿”是戍卒每天巡视天田的记录,相当于每天的工作记录,要交给上峰检查的, 如若完不成任务,就会受到惩处。
戍卒仔细记下这块天田的情况,对画天田的戍卒说道:“走了,今日已经巡视完了第五隧和第六隧, 回去休息,今晚还要轮流守烽燧呢。”
另一名戍卒收起了木杖,“走吧, 昨日那场仗打得真过瘾,今天都风平浪静了不少。”
“那还不是我们这位新上任的隧长有本事,要我说还得跟对人, 就北峰隧那次大战,我有堂兄弟就差点死在那场战役里。”
他又压低声音道:“那隧长看到匈奴前锋,竟然冲动冒进,连队伍被匈奴打散了,结果他自己呢,竟然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要不是部下得力,打退了匈奴主力,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要说还是咱们这位隧长勇猛,小小年纪临危不惧,还带头冲锋陷阵,听说啊他曾一个人打死好几头狼呢。”
“这么厉害,我昨日远远望了一眼,看着像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不过气势慑人,眼神有杀气。”
“你就吹吧,还眼神有杀气,走走走,不知道今日伙食怎么样。”
“我可没胡说,真有杀气。”
“行,有杀气,快走,不然早就被那群饿死鬼投胎的抢光了。”
二人勾肩搭背,加快速度回营了。
营地里,士卒虽然来来走动,但纪律严明,井然有序。到了饭点,众士卒开始排队打饭,边境苦寒,伙食多为粟粥配胡饼。但因前几日打了胜仗,这几天伙食着实不错。
士卒一看今日竟然有肉汤,虽然看着寡淡如水,但对这些守边的戍卒来说已是美味。他满意地端上自己的饭菜,和同僚坐在一起吃去了。
正中心的一座帐篷里,军医小心给谢谌抹上药,又拿绷带仔细绑好,叮嘱道:“隧长这几日注意不要沾水,也不要做剧烈的动作,过几日伤口结痂便好了。”
谢谌穿上衣服,“多谢,你先下去吧。”
他来这终古隧已多日,当日被举荐到都尉府,自然免不了要试探一下他的实力。
在他接连打败了几位属官之后,赵都尉直言他更适合去真正的战场,于是便被派到了终古隧,这里是最靠近敌人的地方,也是最能积攒军功的地方。
不巧刚来便遇到敌袭,来了一小股匈奴队伍侵扰。幸好巡查的戍卒机警,及时示警,他立马组织士卒应战。
匈奴马上民族,极擅骑兵作战,他率领一小队士卒冲破了敌人的阵形,将其首领斩下马来,其余匈奴士兵一看首领被杀,乱了阵脚,被谢谌手下士卒击溃。
此战虽取得胜利,但谢谌却在和首领对战的时候胸口挨了一刀,幸亏他反应快,不然估计伤重难治。
夜幕星河,在空阔的塞外显得更加廖远。帐外箫声呜咽,吹得是一首古诗,写的是征人思妇抒的是思乡之情。
他怔怔听了一会,风了吹进来,桌上烛火燃烧发出“呲”的一声,他挑了一下灯芯,灯火葳蕤。
离开多日,本来答应哥哥一到就写信报平安的,可惜在这里,书信往来不易,只能先写完,待有机会再送出去。
谢谌浸染笔墨,铺开纸张,心中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
“大人,晚饭好了。”有士卒在外面说道。
“进来吧。”他放下毛笔,回道。
士卒将晚饭放在桌子上,俯身向他行了个礼,便退出了帐外。
戍卒劳苦,他虽大小也是个军官,但伙食也差不多,他也不过一碗粟粥,一碗肉汤。不过他素来对吃食没有太高的要求,因而这戍边的生活也算习惯。
不知道哥哥他们怎么样?有没有想我?
谢谌望着帐外一轮弯月,素华如练,在广袤的天空中显得更加皎洁,眼前浮现的却是他和林书阁以及林清远、林萱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吃饭的情景。
原来思念就是辗转反侧间想的是他,明月当空想的也是他。
……
林书阁今日却有些忙,西域有个小国要与大燕交好,特派了使者过来送了国书,说是年后他们国家皇子要出使大燕。
这两国互派使者人数、来往礼节、出行准备自有燕都那些朝廷肱骨操心。
可是使者既然来到大燕,作为连接西域咽喉的甘州县,自然得负责来使及其随从的衣食住行。
林书阁从早上开始便一直陪同使者在甘州城游玩。那使者贵族出身,身上珠宝闪得林书阁眼睛疼,人也算品性纯良,就是有些单纯爱玩,要不是他看着,一不小心就被“老实”的商贩连蒙带骗地将东西全买了。
林书阁一边拦着兴致勃勃要花大价钱买一看就不值钱的瓶瓶罐罐的使者大人,一边还要示意身边差役注意他的安全问题,直忙得精疲力尽。
好不容易哄得他开开心心回驿站了,他才稍微喘口气休息一下。
众商贩倒是一见冤大头走了没钱可赚,便一哄而散。
众人吵吵嚷嚷,林书阁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还是穿着当日的长衫,有些短的袖口上还带着几个补丁,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支着一个摊子。
林书阁走近一看,原来他在帮人写信,不过据林书阁观察,已经半天了,也没见一个人光顾他生意。
书生感觉到头顶的阴影,抬头一看,惊喜道:“怎么是你?上次的事还没谢你呢。”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不过你这是?”
书生搔了搔头,不好意思道:“养家糊口而已。”
林书阁了然,估计就算是有了抄书的活,估计钱还是不够用。
见林书阁没有说话,他自顾自说道:“家母病重,大夫说要用药养着,她供我读书日久,积劳成疾,我没什么本事只能支个小摊给人写家书挣钱,可惜没什么生意。”
古代医疗不发达,现代人看来的小病也会成为无法医治的大病,而且对普通百姓来说,日日吃药再厚的家底也撑不住。
“我看你字写得不错,不如帮我写一份,如何?”
“当然可以啊,你要写什么?是写给谁的?”书生问道。
“你稍等一下,我去去就来。”林书阁丢下一句话,转身跑向了旁边的浩然斋。
书生等了许久,还以为要被放鸽子了,抬头却见林书阁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两张红纸。
“你便在这纸上写,写什么呢?让我想一想。”
“就写新年纳馀庆,佳节号长春。”这是古代后蜀皇帝孟昶让人写的,据说是最早的对联。
这个时代目前春节人们会贴“神荼”和“郁垒”的桃符画像来驱邪避鬼,还没有出现后世过年家家户户会贴的红彤彤的春联。
书生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说什么,按照他说的提笔写了起来。
他将写好的字小心翼翼提了起来,看着红字黑字相印,竟然喜庆又好看,“我写完了,你看一下怎么样?”
“笔酣墨饱,行云流水,写得不错。”林书阁夸赞道。
“哎,老板,你这写得卖不卖?”有路人看着新奇,出口问道。
书生急急道:“这个不卖,已经是这位客人的了。”
“那你给我再写一份。”来人固执道。
林书阁笑道:“这叫做对联,是这位郎君写给我春节时用的,将它贴在门上,看着也喜气洋洋,红红火火,保你财源广进,紫气东来。”
路人闻言立马要求书生也帮他写一份,旁边行人听到这边的声音,纷纷围了过来,一听说是春节贴在门上可以除祟纳福,看着也喜气,纷纷拿了银钱要买。
书生目瞪口呆地看着林书阁,林书阁朝他眨眨眼,他会意,对众人说:“诸位稍等,在下去买些红纸来。”
他急忙去浩然斋买了一批裁好的红纸,有客人等得急了脸上还有怒气,他急中生智说可以免费送他几个字,客人这才作罢,老老实实等着他的对联。
他在纸上挥毫落墨,笔走龙蛇间一副字便写好了,客人十分满意,高兴地付了钱。
书生写得手酸,终于写完了所有顾客要的对联,转身想和林书阁道谢,却发现人早已经走了,只留下银钱压在纸下。
他拿着银钱,心中万分感激。猛然想起,他又忘了问恩公名字,不知道下次还能再见到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