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在沈妙的医馆忙完,姚恒和何曼茹就急着走了,明天下午何曼茹要参加湖省电视台的试镜,所以今天就要提前赶过去。
经过一番治疗,她的嗓子好了不少,唱歌是没什么问题,但平常还是要多注意休息,想着她跑来跑去地饮食不规律,沈妙还特意给她开了一些养胃的汤饮。
“下午给开的茶饮和汤饮再多包几副吧,等我们过两天回去了给你钱。”
到了晚上,姚恒又给沈妙打了个电话,“汤饮多开一点,明天就有人去拿了。”
“汤饮不能天天喝,”沈妙回答说,“我下午不是跟你说了嘛,两三天一副就好,喝得太多了也会伤身的。”
姚恒解释道:“不是曼茹要喝,是曼茹帮她朋友买的。”
“晚晚?”沈妙试探地问。
“嗯。”
下午在医馆闲聊的时候,何曼茹没少提到这个“晚晚”。
高慧芬给她炖的乌鸡汤,留给了晚晚喝;
前两天从海市带回来的漂亮耳钉,给晚晚送了一副;
这次去湖省,她还说晚晚爱吃辣,要带点泡椒酱回来给她……
听她提起晚晚的语气,她们好像是很要好的朋友,虽然沈妙很好奇何曼茹一直挂在嘴边的晚晚,但这毕竟是人家的隐私,所以她并没有主动去问。
知沈妙者莫过姚恒,沈妙既然都猜到是晚晚了,姚恒也就主动跟她说了关于晚晚的事:“晚晚是高阿姨的女儿,她和曼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是关系很好的发小。”
晚晚跟着高慧芬的姓,名叫高知晚。
她的父亲是个不敢负责任的王八蛋,把高阿姨的肚子弄大后就人间蒸发了,还好雇了她的何家好心,并没有因为她意外怀孕就辞退她。
也正是念着这一份恩情,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高慧芬对待何家一直是尽心尽力,把何家人当成自家人,把何曼茹当成自己的亲女儿。
而对自己的女儿呢?
高慧芬当初是准备打掉她的,可是月份大了,手术有风险,不得已才把她生下来。
没结婚就带着个孩子,谁还敢娶?
就因为高知晚的降生,彻底毁了高慧芬的一辈子。
高慧芬原本也有一个追求音乐的梦,想着先在何家做工赚钱,等攒够了钱就去大城市打拼,但因为高知晚的拖累,她只能磋磨了自己的一辈子。
所以对待这个女儿,高慧芬没有爱,只有恨。
何曼茹和高知晚同岁,从小一起在何家的屋檐下长大。高慧芬十分疼爱主人家的孩子,事事以何曼茹为先,但对于自己亲生的孩子却是十分刻薄。
何家人觉得孩子是无辜的,跟高慧芬讲了许多次道理,希望她能够对自己的女儿好一点,毕竟她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可高慧芬每每说起这件事,都会说只要看到她,就会想起那个王八蛋,是她的出生耽误了自己的一辈子,还说自己心里苦、自己……总之,哪怕对高知晚的态度会有所缓和,但过不了几天又会变成老样子。
幸好,何家一家子都是大善人,不仅对高慧芬好,对高知晚也好。
当初高知晚出生后,是何先生帮着解决了户口问题,后来到了上学的年纪,也是何先生帮忙安排着进了何曼茹的学校。
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甚至是同一个大学,她们俩就像是亲姐妹一样,何曼茹是姐姐,高知晚是妹妹,她们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几乎一样,直到大学毕业后,她们的人生才有了不同。
何曼茹选择当歌手追逐自己的梦想
,高知晚选择工作赚钱,赡养自己的母亲、报答何家的恩情。
尽管从小就受到母亲的苛待,但高知晚从来没有恨过高慧芬。
她知道,是自己拖累了母亲,让母亲失去了追逐梦想的机会。
毕业后,高知晚和姚恒一起找了份销售的工作,看他们的工作那么累,何曼茹原本是让他们一起来给自己当运营的,还说可以给她多发工资,不过高知晚拒绝了。
最后是何太太再三坚持,她才同意到商场当楼面经理。
楼面经理的工作强度不比销售小,尽管工资很高,但是加班是常有的事。
何曼茹向来惦记着高知晚,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所以在从沈妙这儿拿到好的药方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她。
姚恒:“那啥,这两天要是高姨去你那看病了,你也别收她的钱,都先记在曼茹的账上。”
高慧芬的身体向来不太好,或许是操劳了一辈子的缘故吧,所以何曼茹也把沈妙家的地址告诉了她,让她有空的话就来检查检查身体。
沈妙应了一声,“好。”
说曹操曹操就到,晚上九点多,沈妙正在收拾着药房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口有人在敲门。
“这是沈氏医馆不?”
是高慧芬。
擦着手里的火罐,沈妙下意识瞥了眼挂钟上的时间:九点五十二……
她还真会找时间的,白天不来,大晚上快要关门的时候来了。
不过既然是来看病的医患,沈妙自然没有要赶人的道理,便还是拉开了椅子招呼着她坐下,“阿姨,好久不见啊。”
“欸?你是那天晚会上帮我的那个姑娘?”
顺势将挎包放在桌子上,看到这张熟悉的面孔时,高慧芬的脸上也堆满了笑意,“曼茹跟我说这儿的医生我认识的时候,我还不信呢,想不到是你啊!”
沈妙浅浅一笑,把收起的脉枕又拿了出来,问道:“这么晚来,是身体哪里不舒服吗?”
高慧芬:“现在倒是没啥不舒服的,不过平常的血压和血糖一直高,曼茹说你这儿看得好,我就想着来看看,能不能开点降压降血糖的药,没事了喝一副。”
提起何曼茹的名字,高慧芬的眼里满是笑意。
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手机,同时拿出一张写满了拼音的纸,对照着编辑起了要发给何曼茹的短信:
——我已经到医馆了,谢谢你,曼茹!
高慧芬用手机还不是很熟练,每打一个字都要在嘴里念叨一遍拼音。
她不像是来看病开药的,倒像是来打卡签到的。到何曼茹介绍的地点才重要,至于这个地点是干什么的,她完全不在意。
她的手机上也挂着一个和何曼茹手机一样的吊坠,只是这个看起来要陈旧一些。
“想不到您还有手机啊。”沈妙随口说了一句。
一说手机,高慧芬不禁又拿起来炫耀了一番,“曼茹之前给俺妞的,俺妞用不上,就交给我了。说是家里没装电话,联系我方便。”
高慧芬手机里的号码不多,加起来只有五个:曼茹、曼茹家、太太、曼茹工作、办公室。
五个电话里只有最后那个“办公室”代指着高知晚的办公室,其他四个都是和何曼茹有关的。
而且说着方便联系,但高慧芬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里最多的,也是“曼茹工作”和“曼茹”,数十条的记录里,只有四五条是“办公室”,并且还都是对方呼入。
高慧芬认真地编辑着短信,担心时间太晚会打扰到何曼茹,所以她一般都会给“曼茹工作”这个号码发信息,平常也不会轻易拨通何曼茹的电话。
等了半天也没见她把短信写好发出去,沈妙便委婉地提醒道:“阿姨,要不咱先看看?时间不早了,我们医馆也该关门了,或者你明天来也行。”
“你们这儿太远了,我走都得走一个多小时呢,还是今天看吧,省得再折腾,”高慧芬的语气挺快,手上的速度却还是慢的要死,“快了快了,再有几个字就完事了。”
嘀嘀噔~嘀嘀噔~
好不容易快把字打完了,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屏幕上也显示出一个陌生的号码。
啧!
高慧芬嫌恶地咂了一声。
这该死的电话,她的短信还没发出去呢!这下又要重新写了!!
“喂?谁呀?”接通电话,高慧芬没好气地问了一句。
电话那头是个低沉的男人声音:“这里是省人民医院,请问你是高知晚的家里人吗?”
是医院?
高慧芬皱起的眉头倏地松了一下,“是,我是,俺妞咋了?”
“高知晚营养不良晕倒了,这会在医院打点滴,请你来医院一趟接她回家。”
“哦。”
挂断电话,高慧芬刚刚缓和了几分的脸色又耷拉了下来。
她不知道沈妙其实已经听到了电话那头的内容,把手机收起后,高慧芬忿忿地埋怨道:“天天都是一堆破事,一点都不让我省心,真是恨不得把我给气死啊!”
沈妙:???
那可是你女儿,在医院打针不关心就算了,当妈的,怎么还能这么说她?!
*
沈妙再次听到高知晚的名字,是在临过年的前几天。
过年忙啊,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准备年货。
这几天来看病的人很少,趁着天气不错,沈万山和沈妙正想着好好大扫除一番,把这些吃饭的家伙事儿们好好地擦洗一下,结果上午正忙着,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小轿车火急火燎地停在了楼下。
来的是何曼茹和高知晚,听说前两天陈秀兰要回来过年了,所以姚恒没有陪着一起来。
“不用看了吧,我平时喝点枸杞就行。”
“哎呀!听我的,必须得好好看!”
都来到楼下了,跟在何曼茹一旁的女生还是心有怯怯,好几次想打退堂鼓都被何曼茹给拉了回来。
为了彻底断了她想逃跑的念想,何曼茹又朝楼上喊了两声搬救兵:“沈大夫?妙妙?你在吗?我又来了~!”
“哎,在呢,来了来了。”
听到是何曼茹的声音,沈妙连忙放下了手里的抹布开门去接。
看到何曼茹今天还带了一个女生来,上楼时,两条手臂关心又急切地缠在她身上,沈妙一下就猜到了她应该就是高知晚。
高知晚穿着一套商场的制服,胸前的铭牌都没来得及摘,看样子应该是正在上班的时候被何曼茹给拐来的。
高知晚长得不算漂亮却很干净,梳起的马尾被发带固定着,鼻梁上顶着一副金丝眼镜,虽然穿着统一的工装,但她却将制服熨烫得很平整,里里外外都找不到一个褶子。
乍一看,不像是商场的楼面经理,倒更像是大学校园里教书育人的高级教师,就是脸色不太好。
尽管长相不同,性格也是一个像冰、一个似火,不过她们靠在一起时的亲昵模样还真像是一对亲生姐妹。
“妙妙,这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晚晚,”扶着高知晚的肩膀把她推到了楼上,何曼茹又补充了一句,“我妹妹。”
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已经被推上梁山的高知晚只得放下心里的顾虑,叹了一口气后,礼貌地伸出手向沈妙打招呼道:“你好,我叫高知晚,知识的知,夜晚的晚。”
“你好,我叫沈妙。”
因为爷爷还在药房里打扫着药架子,屋里有些乱,于是沈妙便带着她们暂时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瞧着你脸色泛黄,这两天是不是睡醒后身子很沉,没什么精神?”沈妙在倒水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
“对。”
把水放在桌子上后,沈妙又说:“手脚冰凉?睡觉容易做噩梦?嘴里也经常发苦发涩?”
高知晚惊讶地点点头,“嗯。”
“应该不止是营养不良吧,上次你妈接到电话说你在医院打针,医生有没有跟她说你贫血?还有些神经衰弱?”沈妙又问。
高知晚被沈妙的这番话彻底震惊了。
不是说中医都要摸脉吗?怎么连碰都没碰自己,就能知道自己身体哪里不舒服?!
扭头看向身旁的何曼茹,不等她开口,何曼茹就说:“我说得没错吧,沈大夫是神医,你身体有点什么不舒服她都能知道。”
说完,她又再次叮嘱道:“所以啊,一会沈大夫问你什么你都得说实话,咱们来是要给你调养身体的,可不能再瞒着掖着了。”
高知晚点点头,“好。”
听沈妙说起上次医院打针的事,何曼茹又问道:“那天高姨是从你这儿去的医院吗?”
沈妙:“嗯。”
“难怪,我妈说高姨快十一点才到医院,估计又是走着去的。”
身为晚辈,不好背地里说长辈的坏话,更何况高慧芬以往一直把她放在手心里宠着,对她比对待高知晚还要好,所以更不能说她的不是。
但抛开这层关系不说,一想到当妈的毫不顾忌女儿的身体,何曼茹就气得不行。
高知晚是加班加到晕倒的。
过年前的这一个月是商场最忙的时候,楼面经理的本职工作并不多,只需要跟各个商家沟通,保证他们的收入,同时达成自己每个月的业绩就够
了。
但是高知晚为了能够多拿一些奖金,每天都自愿留下来加班,而且不止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连不是她分内的事情她也会主动包揽。
于是这么连轴转了快一个月,她的身体终于是扛不住压力,在晚上去仓库帮忙的时候晕倒了。
送她去医院的是搬运工,搬运工当时第一时间通知了上司,考虑到她是董事长何太太安排来的,于是上司又赶紧给何曼茹的母亲魏本霞打了电话。
听说高知晚出事,魏本霞赶紧来了医院看望。
原本高知晚是不想通知高慧芬的,怕她年龄大了会担心,是魏本霞坚持让医院给高慧芬打电话,说是要让当妈的体谅女儿的不容易。
结果可倒好,高慧芬不仅来晚了不说,来之后还把高知晚劈头盖脸地教训了一顿。
“营养不良?我是哪点亏着你了?”
“好吃好喝地供着你长大,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都留给你,是你自己挑食不爱吃,现在身体不舒服倒怨上我了。”
“能不能体谅体谅我,别天天没事找事了,我身体本来都不好,让恁娘省省心,多活几年行不行?”
总之,高慧芬并不觉得高知晚是真的病了,而是太娇气。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哦对,丫鬟的身子小姐命,穷人爱生富人病。
这样的话,高知晚从小就常听她念叨,早就没什么感觉了。打完针后,医生原本给她开了一些药,但是因为太贵了,高知晚一盒都没买就回家了。
女孩长大了都有自尊心,魏本霞不好再像小时候那样,直接把东西买来塞给她,这才让何曼茹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帮到她。
高知晚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尽管亲妈不疼她,但还有别人心里有她。
接着,沈妙给高知晚把了把脉,和她的面色一样,她的脉象虚浮,确实是气血两虚型的贫血,而且营养不良,再加上最近的工作压力太大,精神也很紧绷。
“你的情况不算特别严重,但也不能耽误,”从隔壁拿来纸和笔后,沈妙一边写药方一边叮嘱她道,“从今天开始你需要好好休息,补充营养,尽量别熬夜了,多让脑子休息休息。”
“你现在的情况就像是花盆里缺乏肥料的花,赶紧浇一浇肥水还能补过来,要是拖得太久了,枝干一直缺乏营养,那中间可就空了,到时候再补就来不及了。”
“这么严重啊?!”何曼茹惊讶道。
眼神在她们俩只是打转了一圈,沈妙又说:“你们都太拼了,不过一个是在拼嗓子,一个是在拼身子。”
拼身子?年纪轻轻的,有什么可拼的?
何曼茹看向高知晚,问她道,“晚晚,你这么拼,是不是很缺钱?”
高知晚淡声回答说,“我妈的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小时候一直在照顾我,身体落下了不少毛病,所以我得多攒点钱,好给她养老啊。”
何曼茹:“那也不用这么急吧,我记得我妈当初不是给了你妈十万吗?养老还不够吗?”
高知晚没搭茬,只是笑着回道:“那是魏姨的心意,我这个当女儿的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拉着何曼茹的手,高知晚安慰她说:“好了好了,大夫不是说了嘛,我好着呢,就是最近过年事情有点多压力大,等过年放假我好好歇几天就好了。”
高知晚没告诉她真相,但沈妙或许能猜到原因:
追星可不是什么省钱的爱好,高知晚没日没夜地这么努力挣钱,八成就是为了满足高慧芬给何曼茹当粉丝的心愿。
想想上次联欢晚会的票,少说也得几百块呢,而且之前听姚恒说,高慧芬为了支持何曼茹,几乎每场在豫市的线下活动都会去,
这么多门票钱加起来,想想就知道肯定不可能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就像高慧芬年轻时念叨的那样,都是因为生了高知晚,自己才失去了追求梦想的权力,所以,假如能在何曼茹熠熠发光的舞台下实现当年的心愿,那高知晚愿意成全。
满足高慧芬追星的行为,也算是间接成全了她年轻时的梦想吧。
“晚上你有事没?跟我去一趟商场吧?”
何曼茹假装绷着脸,“怎么?不会是要我跟你一块加班吧?我可不要。”
“不是!”
高知晚戳了一下她腰间的痒痒肉,“魏姨上次说想吃信市的糕饼,正好我们办公室的小李前两天去信市出差,我就托她给带了几盒,还带来你爱吃的椰蓉酥。”
听到有吃的,何曼茹的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了一点,说:“好吧,那我就跟你去一趟。”
“快过年了,我给我妈买了一副新的手套,你能替我送给她不?”
这才是高知晚喊她去的真正原因。
快过年了,就算再忙,高知晚也没有忘记给身边的人准备礼物,有些礼物她能够亲手送出去,但有些礼物还是假手于人比较好。
“为啥不自己送?”何曼茹反问道,“这是你的心意,你得亲手送。”
高知晚苦涩地抬了下唇角,“好久没见你了,她挺惦记你的,如果知道是你送的话,她肯定会很高兴的。”
高慧芬向来不喜欢自己,比起自己女儿的心意,怕是“偶像”的关心才会让她高兴吧。
第102章 好一个大义灭亲
大年二十八那天,好多商场都举办了春节大酬宾的活动。
趁着过年的优惠力度大,沈妙一家也去了亚西亚商场采购,想着多买几套全新的布艺,等着来年开了医馆,好把医馆布置一番。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几个月前城边村拆迁,大家全都搬到了同一个区,在逛商场的时候,沈万山见到了好多的熟人。
牵着孩子、抱着孙子,逛累了就坐下聊聊这几个月的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在村里生活的日子。
他们大人们逛大人们的,沈妙在碰到村里的几个姐妹们后,就和她们去了卖女装配饰的二楼。好几个月没见,大家都憋了一肚子的八卦急着相互分享。
沈妙过去的半年只顾着学习了,不像她们,个个的怀里都揣着大瓜。
谁家的儿子不争气,刚拿到拆迁款就做生意,结果短短几个月就赔得血本无归,还欠了人家两套回迁房,把老爹气得当场晕倒送去了医院;
谁家的女儿识人不清,以为嫁给了城里的体面人,结果扯了证后才发现对方是婚骗,离婚硬是分了对方一半财产,一家人悔得肠子都青了。
还有那个谁家的大哥,想着小弟在南方打工,就在拆迁时偷偷换了两家房产的名字,以为能多占十几个平方,结果房产连带着地产一起换了,白白把家里的半亩地给了小弟……
沈妙吃瓜吃得不亦乐乎,只恨自己少长了两只耳朵,不能一口气把她们的八卦全部听进去。
“妙妙?”
正聊着,忽然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一扭头,就看到姚恒正拎着两只鼓鼓囊囊的购物袋站在不远处跟她打招呼。
商场二楼卖女生配饰的比较多,很少能看到什么男人出现在这一层,余光看向他左边那只敞开口的购物袋,最上面放着的是两条丝袜,还有一条深色的打底裤。
“恒哥?你怎么还买丝袜啊,不会是要……”
沈妙指了指那条渔网的丝袜,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死丫头,想什么呢!”姚恒戳了她一眼,“谁说买丝袜是要自己穿了,我是给曼茹买的。”
“哦~”
“是买给别的女人啊~”
这下轮到沈妙身旁那些姐妹们瞎想了。
姚恒又疲惫地叹了一口气,解释说:“曼茹她总是丢三落四的,这不是马上快过年了嘛,我得经常给她备着点。”
姚恒现在真的和她的经纪人差不多了,不仅要安排她的工作,还要照顾她的私人生活。
除了丝袜、发带、打底裤这些东
西之外,姚恒还买了许多,比如白色的打底衫和抹胸,全都是何曼茹平常要穿要用的。
何曼茹每次上台前都要换演出服,可演出服毕竟不是自己的,在她之前不知道有多少人穿过,所以她会带几件自己的打底来穿。
每次穿完就扔,就不怕沾上什么不干净的细菌了。
姚恒陪着她的时间最久,所以这些贴身衣物的尺码,他比公司里的任何人都要清楚,何曼茹没时间来逛商场,这采购的重担自然就落在了姚恒的肩上。
瞥了一眼沈妙敞开的口袋,姚恒用购物袋轻轻碰了一下,嘲讽道:“还这么把钱放浅兜里?大过年的,你是真不怕被小偷惦记。”
沈妙下意识摸了一下口袋,刚才聊得太投入了,叠在一起的几张票子果然从口袋里露出了一小截。
见其他人也跟着摸了摸自己的钱,姚恒好心提醒她们说:“最近出门尤其得小心着点,现在的小偷猖狂得很,前两天曼茹刚丢了一块好几万的表,你们也注意点。”
沈妙:???
“啥情况?”
具体情况姚恒也不清楚,当时公司里都忙着排练晚会节目,曼茹记得把表摘下后放进打底裤的口袋了,结果换完衣服就发现打底裤和手表都找不到了。
打底裤丢了没关系,反正每次穿完她都会扔,可她的表是去年魏本霞送她的生日礼物,三万块钱呢。
公司里都是内部人员,东西都能在众人的眼皮底下不翼而飞,更别说是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商场了。
过年家家户户都图喜庆,所以更要注意好自己的口袋。
“对了,初二咱们市电视台要办晚会,想来看不?”姚恒又说。
“好啊!”沈妙忙不迭地把手伸了出来,“是前排吗?这次有没有花生瓜子可以吃?会发什么东西吗?”
姚恒抬手在她脑门上敲了一记暴栗,“你还挺贪,我们发的内部票都是靠后的,前场票都是得掏钱买。能进去看都不错了,还想发东西呢?发你两个嘴巴要不要?”
沈妙失望地撇撇嘴。
唉,果然第一次参加晚会的起点不能太高,一旦去过内场前区的位置,就不想坐后排了。
不过人嘛,还是要懂得知足的,都已经有免费的票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呢?
“好吧,后排也行,只要能看得到就行。”沈妙再次把手伸了出来,“票呢?”
姚恒:“你等会,等晚晚一会把票拿来就给你。”
沈妙愣了一下:“她给我?”
今天商场的人多,高知晚负责的是四楼,等到各个商家巡视一番后,这才抽空来到了二楼约定的地方找姚恒。
“不好意思啊,等得久了吧。”
快步朝着姚恒跑来,高知晚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张票和一沓钱递给他:“麻烦你了,还特意跑一趟。”
姚恒接过她递来的票子和钱,把钱抽出来收下后,将那两张票交给了沈妙,同时又从胸前拿出一张新的票子交还给她,“不麻烦,反正也要来商场帮曼茹买东西,顺道的事儿。”
姚恒早几天就给高知晚送过一次票,虽然是比较靠后的位置,但因为晚会是在演播厅里进行,能容纳八百人的大厅,所以哪怕是坐最后一排,也能看到台上的人。
偏偏高慧芬不乐意,说什么也要买前排的票去支持何曼茹。
高知晚不想她去买高价的黄牛票,只能联系姚恒想想办法,看有没有什么便宜的渠道。
尽管姚恒买的票一张也要五百块,可总比高慧芬从黄牛贩子那买得便宜。
两张免费的票变成了一张五百的高价票,看到高知晚接过票时心满意足的表情,沈妙不解地问:“高阿姨想见曼茹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你们两家都认识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一定要买高价票去看呢?”
高知晚也不清楚母亲是怎么想的,只能靠着自己的理解来解释:“嗯……可能是觉得身份不同吧。”
平常和何曼茹见面,是长辈和晚辈;在舞台上见面,是偶像和粉丝。
或许只有后者,才能让高慧芬更有走向梦想,一点点实现梦想的感觉吧。
“可是这代价也太大了。”沈妙还是不太能理解。
高知晚微微一笑,“没事儿,只要我妈能高兴就好,前几天我们刚发了年终奖,这张票就当做给我妈的新年礼物吧。”
提起新年礼物,姚恒又说:“对了,你说的DVD我已经让俺爸找人买了,年前就能送到你家里。”
“谢谢啊!麻烦你这么多次,一定要好好请你吃顿饭。”
姚恒摆摆手:“客气,都是同学,没什么谢不谢的。”
这也是高知晚要送给高慧芬的礼物。
高慧芬之前录了好多光盘,都是何曼茹的一些演出片段。
买一台DVD回来,她就可以时常在家看了。
今年的年终奖她拿了一千三百块:五百块给高慧芬买票,六百块买一台南方最时髦的DVD,剩下两百块,正好等大年三十给她包一个大红包……
一千三百块,每一分都花得刚刚好,每一分都花在了高慧芬的身上。
而她做了这么多,不过是希望高慧芬能够高兴而已。
想想她,再看看自己……沈妙也决定给王冬梅买几样像样的新年礼物。
口红?护肤品?沈妙不太懂这些,只好拜托高知晚带她去楼上看看,请她帮着挑上几样,最好是能拼成一个大的礼盒。
正在卖化妆品的专柜挑着,就看到几个穿着和她同样制服的人快步朝这边走来,身后还跟着几名神情严肃的警察。
“晚晚,警察找你。”
“你好,我们是清风路派出所的民警,”亮出证件之后,警察继续道,“我们接到举报,说你涉嫌几天前河盛娱乐公司的一起盗窃案,我们是来找你了解情况的。”
周围的人不少,一听说盗窃两个字,纷纷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看她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嫌弃。
“盗窃?什么盗窃?”
高知晚看向了身旁的姚恒。
何曼茹正是河盛娱乐的艺人,姚恒也是河盛娱乐的员工,何曼茹的表是在公司丢的,所以公司格外重视,并以公司的名义报了案。
姚恒也纳闷了:“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高知晚不可能是小偷,她和何曼茹是认识了二十多年的好朋友,而且高知晚最近也没来过我们公司。”
两名警察面面相觑,解释说:“我们是接到了群众举报,说是有盗窃案的线索,所以才来问一下情况。”
“请问,高慧芬跟你是什么关系?”
听到“高慧芬”这三个字时,高知晚的喉咙莫名被堵了一下:“是,是她报的警吗?”
警察没有回答,但他们的反应已经告诉了高知晚真相。
小偷?自己的亲妈竟然觉得自己是小偷?
不止是高知晚,警察同志在接到报案时也有些惊讶。
亲妈状告女儿是小偷,这么“大义灭亲”的举动不像是开玩笑,所以警察才特地出警一趟来了解情况。
商场里的人有点多,为了避免误会,高知晚带着警察去了办公室协助调查。
回办公室的路上,不少人都侧目看她,好几次她都差点没忍住眼泪,但深吸了一口气后,还是把眼眶的湿润给收了回去。
“你妈说你最近新买了一部手机?但是你的工资每个月都上交,买手机的钱是哪来的?”
“手机不是我买的,是曼茹送给我的,说是新年礼物。”
“衣柜里的新衣服也都是何曼茹送的吗?”
“对,不信的话,你们可以给曼茹打电话确认。”
“既然是好朋友送的,那为什么不直接跟你妈说?”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她就……”
高慧芬从小就教育高知晚,做人要有骨气,不能总伸手接受何曼茹的礼物,过去的十几年里,何家已经照顾她们很多了,再拿东西就是厚脸皮。
前几天何曼茹好不容易休息半天,碰巧也赶上高知晚休假,想着好久没有出去逛街了,于是何曼茹就带着高知晚好好地玩了一圈。
高知晚每个月赚得钱全都给了高慧芬,平常她的兜里只有几十块的应急钱,别说是买新衣服了,就算吃一顿饭都要好好考虑一下。
见她还穿着去年的旧衣服,脚上的鞋子也旧了,何曼茹便拉着她去店里买了好几身衣服,又重新给她买了一部新的手机,说是以后方便联系。
高知晚当时推辞了,她坚持着不肯收下这些东西。
可何曼茹的态度同样强硬,还说如果她如果不肯收下,那她们以后就不再是姐妹,再也不跟她联系了,高知晚没办法,这才不得不收下。
想着快过年了,高知晚就暂时把新衣服和手机都收起来,这样等到新年那天就可以说是何曼茹送自己的新年礼物。
没想到她都藏在衣柜的最下面了,还是被高慧芬给翻了出来……
何曼茹手表丢失的事,高慧芬也听说了,看看这些均价几百上千块的衣服,还有时髦的翻盖手机,她认定了是高知晚偷的。
因为高知晚的工资都在自己手里攥着,她不可能买得起这些衣服和手机。
她是小偷,一定是!
弄清楚是个误会后,警察们纷纷有种很无语的感觉。
来之前,他们还以为碰上了“大义灭亲”的正直母亲,结果现在只觉得高慧芬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
当妈的不先了解情况就状告自己的女儿,确实有点不像是正常人的脑回路。
合上手里的笔,警察对她说道:“你也别怪你妈,可能她也是太急了,怕你走上歧途做什么违法的事。出发点是好的,就是行为欠妥当。”
高知晚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点了点头。
这话也只有警察会说了,像了解她们家情况的姚恒就不会这么想。
出发点是好的?
呵,以高慧芬的性子,她巴不得偷东西的人是自己的女儿吧,这样她就真的能为何曼茹讨回公道了。
“给你妈打个电话吧,我们帮你跟她说明一下情况。”另一名警察建议道。
高知晚:“好。”
嘟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嘟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一连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
高知晚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来到办公室外面,用其他人的座机又给高慧芬打了过去。
嘟嘟……嘟嘟……
“喂?”
这次,高慧芬接了。
“妈,你为什么跟警察说是我偷了曼茹的东西?你觉得我是个小偷对吗?”
高知晚实在受不了了,满腔的委屈让她没有办法冷静下来。
原本她还想着过年要给母亲一个惊喜,要给她准备一份新年礼物,但是还不等礼物送出手,她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送自己一双银手镯。
“妈,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可以直接跟我说,我改,我会改,但你为啥要跟警察胡说八道?咱们都一块生活这么多年了,你但凡问我一句,我有啥话会不告诉你吗?”
那一刻,高知晚把这些年憋在心里的委屈,全部倾吐了出来。
可是,高慧芬似乎并不想听下去,不等她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嘟嘟……嘟嘟……
高慧芬急着逃避的反应让高知晚彻底崩溃了,忍了又忍的眼泪还没没能控制住,哗啦啦地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她也顾不得周围那些人的眼光了,只想着把憋闷的情绪一股脑地宣泄掉。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她这样的母亲?
她真的是自己的母亲吗?!
*
大年初二那天的晚会,沈妙在演播厅又见到了高慧芬。
和上次不同,这次高慧芬没有带什么荧光棒和应援板,只带了一束鲜花。因为这次的晚会要更加正式,所以会对台下观众的管控更严格一点。
不过对高慧芬来说,能来现场近距离地听何曼茹唱歌,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阿姨,过年好啊~”
散场的时候,沈妙主动跟一同离开的高慧芬打了个招呼。
高慧芬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她似乎不太想跟沈妙说话,点头应了一声后,就急匆匆地走了。
她的态度让沈妙有些懵。
奇怪,上次见面还好好的,对自己也十分热情,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冷淡了?
拿着姚恒给的工作证来到后台,沈妙见到了正在收拾东西的姚恒,何曼茹还在更衣室里换衣服,要等一会才能出来。
沈妙来后台,是想跟着姚恒要签名的。
沈妙不追星,但是听说她来市里的电视台看晚会,身边好多人都请她来帮忙要明星的签名,她这才来找姚恒,看能不能要到一两个。
沈妙把刚才的事告诉了姚恒:“恒哥,我刚才看见高阿姨了,我跟她打招呼,她竟然没理我。”
姚恒撇撇嘴,回了两个字:“正常。”
高慧芬已经知道了沈妙和姚恒的关系,而姚恒又是高知晚的大学同学,姚恒向来是瞧不上高慧芬这副做派的,自然以为沈妙和他是一路人,也是偏帮高知晚的。
余光看向桌子上摆放的配饰,那一条镶嵌着钻石的表在其中格外显眼。
“这是曼茹之前丢得那块?什么时候找回来的?”沈妙随口问道。
提起这块表,姚恒也有八卦要告诉她。
“准确来说,不能算是找回来,应该是还回来的。”
偷表的人不是外人,正是之前负责带何曼茹的经纪人。
而经纪人一
开始的目标,也并不是何曼茹的表,是她原本就打算丢掉的穿过的打底衫。
只是因为他当时拿得太急,没有发现里面装着一块表,等到后来发现的时候,公司已经报案了。
几万块的东西,够他蹲好几年的牢了,经纪人又不敢随便处理掉,就想着找个机会放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装作是不小心掉在地上了。
结果就在他放回去更衣室之后,紧接着就被后来进去的人发现了,偏偏那天就他们两个人进去了,于是偷表的人自然就锁定是经纪人了。
“他不偷表,偷衣服?唔……不会是变态吧?”沈妙猜测道。
姚恒想了想,回答说:“应该算是变态吧。”
经纪人偷衣服是要卖的。
有那么一类特殊的人,就喜欢别人穿过的衣服、丝袜,用上面的味道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那经纪人的手下有好几个女艺人,于是他就趁着工作的便利,经常顺走一些她们穿过的衣物、丝袜,然后高价卖给那些变态的人,以此来牟取暴利。
不止是衣物,有时候还会拿一些艺人们用过的口红、唇膏,但凡是跟艺人们相关的小物件,都能成为他高价贩卖的噱头。
要不是这次不小心把衣服里的表给拿走了,怕是没有人会知道他这么“变态”的行径。
虽然他偷拿的衣物不值钱,也把何曼茹的表还了回去,但他的行为恶劣,公司还是把他给开除了,并让姚恒升做经纪人,代替了他的位置。
事情,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那晚晚怎么样了?高阿姨有跟她道歉吗?”沈妙又问。
“道歉?”姚恒哼了一声,“她可一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还说是晚晚不跟她解释,说是晚晚的问题才导致了她误会,什么事都是别人的错,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
“至于道歉……别做梦了,你觉得像她这样的人,她会低头跟晚晚道歉吗?”
第103章 这不就是一大片瓜田吗……
过完年后,沈家开始继续寻找合适的门面来开医馆。
有医师证在手,沈妙有底气多了。
原本想着在城中村开一个五六十平的小馆就够,后来想想,还是应该开一个大的医馆,才能担得起沈家这超过百年的老招牌。
可等她真的开始找之后才发现,不管是大是小都不太好找。
面积太大的门面太偏僻,基本都是在七拐八绕的犄角旮旯里,要转半天才能找得到;面积差不多的门面房租又太高,地处黄金地段,周围都是饭店和商店,开医馆怕是要亏本……
更何况近几年豫市发展得越来越好,好多人都想用手里的钱做一些小本生意,门面房更是成了比住宅楼更抢手的香饽饽。
所以啊,想要找一处靠近居民区、周围没有其他中医馆、面积一百多平、房租合适的门面房,难度还是很高的。
“这次咋样了?”
老远看到沈妙朝这边走来,坐在收银台后面的男人主动从旁边的保温锅里拿出一瓶热豆奶,用起子轻轻一撬,瓶盖就掉在了那一只塑料盒里。
接过男人递来的豆奶,沈妙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随后“咕咚咕咚”地喝了好几大口,身上的寒意这才散去了几分:“不太行,那家的户型有点别扭,开医馆不合适。”
“不会吧?我看里面就半堵墙,敲了不就中了?”男人又说。
沈妙摇摇头,“那是承重墙,敲不了。”
“这样啊……”说着,男人就拿出了抽屉的小本子,用笔把那条信息给划掉了,“不急,等老三一会来了我再跟他说说,让他再帮你寻摸几家。”
沈妙笑着说道:“中!谢谢哥~”
喝着手里的那瓶豆奶,沈妙不禁又打量起了他家的这间超市。
这家超市差不多有一百八十多平,距离最近的马寨就隔着一条马路,平时来往的人又多,更重要的是距离警察局也近,有警察在附近坐镇,绝对是最安全的门面。
而且警察局天天有打架斗殴、惹祸犯事的人……
唉,可惜啊,要是能用来给她开医馆就好了。
“咋?还想着我这地界呢?”男人打趣道。
沈妙也不隐瞒:“是啊,你这门面实在是太好了,而且是越看越好。”
男人又撕开了一包面包递给她:“那你可得再惦记惦记了,我们租了十年,这才刚过了四五年。”
接受着男人的投喂,沈妙咬了一大口的面包,把心里的羡慕嫉妒一同给咽了下去。
男人姓魏,沈妙没问他真名叫什么,只知道他超市里的那几个兄弟叫他大哥,所以沈妙也就跟着叫他魏老大。
他家兄弟多,从老大一直排到了老八,沈妙庆幸自己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大哥二哥三哥这样的称呼可比他们的名字要好记得多。
沈妙跟他们认识一个多月了。
听说马寨这边空置的门面房比较多,所以沈妙经常往这边来,每次从马寨出来都会来他家的商店买一瓶热豆奶。
有一次来的时候,正好碰到魏家老三在搬货的时候,几十斤的箱子把胳膊被压脱臼了,沈妙便顺手给他正了个骨,于是就这么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魏家的这八个兄弟,各个生得五大三粗,面相也瞧着不是好惹的主,一开始沈妙还有些害怕,但认识之后才发现其实他们人还不错。
他们的商店开得挺大,经常要进货、送货地跑,听说沈妙想租个店面开医馆,就顺便帮她的忙,留意着市里各处空置的门面,有什么合适的就会告诉她。
“上次给你拿的药,你照着喝了没?”沈妙问道。
“喝了,开始那几天确实是好了点,但是吧……”男人面露难色,“也不知道是为啥,感觉效果不是很大。”
魏老大今年快四十了,晚上总是睡不好觉,沈妙上次给他把脉发现他肝火和心火都很旺,就给他开了一点降火安神的药。
按理说只要喝上几副就能调过来,怎么会没什么效果呢?
沈妙又搭上了他手腕上的脉,仔细摸了一下。
嘶……好像确实没有什么变化?
“不应该啊,”沈妙自言自语道,“你真的每天都喝吗?一定得是饭后喝。”
魏老大点点头,“是啊,担心熬药的时候串味,我还特地拿了个新锅。”
沈妙:“……不会是铝锅或者铁锅吧。”
“是啊。”
沈妙把手收了回来,“难怪呢,熬药哪有用铝锅的?得是砂锅才会有效果。”
很多味中药在熬煮的时候都会和铁、铝发生反应,所以一定要用砂锅才能保证药效。
继续吃着手里的面包,沈妙又说:“明天吧,明天你来拿药的时候顺便拿个砂锅走,刚好前几天俺爷买了好几个新的,以后你们再熬药也好有个家伙事。”
“中啊。”
魏老大一边说一边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几包烟,“正好,昨天来了点南方的新烟,一会你回去了给咱爷带回去。”
“不用不用,他抽不惯这商品烟,就好抽点自己剪的烟丝。”沈妙推辞道。
魏老大:“那中,那过两天我再给咱爷找点好的烟丝。”
这会儿回家有点早了,沈妙想着干脆先在商店里坐着看会电视,一会再去马寨后面的那条街转转,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再回家。
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电视,沈妙坐靠在椅子上的时候,简直像是在自己家一样随意自然。
“这是警察局!你再动手试试?”
“咋了!别说是警察局,就算是到法院我也得揍你个鳖孙!”
“停手!都赶紧停手!”
“我看今天是谁想在拘留室过夜!”
魏家的商店确实是块看戏的风水宝地,沈妙这才呆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到几个打架的人相互扭扯着被带进了警局。
唔,瞧着还挺严重的。
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几个一同来的家属灰头土脸地从警局里出来,左顾右盼后,径直来到了魏家的商店。
魏老大:“买点啥?”
男人:“拿包红旗渠。”
见男人的脖子上有一处划伤,沈妙主动帮着推销道:“大哥,你的脖子伤了,要不再拿个创可贴?”
男人伸手摸了摸脖子,果然手指上沾上了一抹殷红。
“好。”
拿了烟后他们并没有急着回警局,而是点了根烟后,站在商店门口聊起了刚才的事。
为了能够听得清楚,沈妙默默用遥控器把电视的声音调小了一点。
听着他们话里话外聊得那几句,好像是和女人有关:
两个男人同时跟同一个女人交往,发现彼此后,都以为彼此是小三。一个恼羞成怒后把女方给打了,另一个则是为了替女人出口气,把对方也暴打了一顿。
来商店买烟的几人都是动手打人的那男人的家属,一提起这事儿,几人就直叹气。
分明他才是感情中的受害者,又是先动得手,偏偏就属他伤得最重……一会他们还得想办法,赶紧找个医生来给他看看。
唉,真晦气!
“这位大哥,你们要找大夫吗?”沈妙主动出来自荐道,“不如让我去?我学的是中医,最擅长治疗跌打损伤了。”
见几人狐疑地打量着
自己,沈妙又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医师证来自证。
瓜还得是一手的才好吃,难得有这样能近距离吃瓜的机会,沈妙怎么可能放弃?
看到沈妙有医师证后,他们也放心不少,于是在吸完手里的那根烟后便带着她一同去了警察局。
等沈妙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瞧沈妙走路轻快,脸上还挂着喜滋滋的笑容,魏老大还以为她赚了多大一笔钱呢,结果刚坐下沈妙就说自己又吃到了一个大瓜。
“我跟你说,那个女的有脏病,但是那俩男的没有,你知道这意味着啥不?”
“那个动手打人的男的也是挺惨的,给那个女的花了几千块,全被那女的用来养别人了。”
“那个替女人出头的男人,知道真相的时候哭得那叫一个惨啊,啧啧~”
乐呵了半天,魏老大这才问她:“那你给人家看病赚了多少?”
“六七十吧,”沈妙从口袋里拿出了二十块的订金,“男的身上的伤不重,回去给他拿贴膏药就行,女的除了脏病还有点妇科病,一会回去给她配点洗剂。哦对,还有刚才旁边那个偷家里钱被发现的小孩,屁股也被打烂了,也得弄点药给抹抹。”
魏老大:“这也不多啊,还高兴成这样?”
数着手里不多的钱,沈妙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唉~你不懂。”
赚钱不重要,吃瓜才是最有趣的!
谁不想快快乐乐地把钱给赚了?尤其是在现场一边帮人正骨,一边听着他声泪俱下的哭诉……
抬头看向商店的天花板,沈妙越发觉得这儿的地理位置好了。
要是真的能把他家商店改造成自家医馆,那她岂不是相当于守着一大片瓜田吗?
唉!要是这附近能有多余的门面房就好了……
*
“今天中午买了啥?”
“老蔡家的蒸饺和捞面条。”
“嗯,真香哎~他家是在哪?下午回去我也跟俺爷捎一碗。”
“三大街知道不?三大街往右拐几十米,绿色那个招牌就是。”
帮着从屋里拿出几个碗出来,又拉来几张椅子,顺手还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头蒜,沈妙完全把老魏家的商店当成了自己家,他们的东西放在哪,自己比他们记得还要熟。
吃面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还有蒸饺,得蘸着醋和辣椒油才香呢。
商店的后面除了仓库外,还有一个用来做饭的小房间,可沈妙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醋在哪,想着应该是在下面的橱柜里,结果柜门是锁着的,拉了半天都没拉开。
“找啥呢?”
“你们把醋放哪了?厨房里咋连瓶醋都没?”沈妙指了指空荡荡的灶台道。
“前天吃完了,我再去开一瓶,”魏老三把她从厨房带出来后,随后往货架那走,“快坐那吃吧,再不吃面可就坨了。”
今天在店里看着的只有老三和老六,其他几个人好像是去进货送货去了,一上午都不见人。
沈妙刚认识他们的时候,一直很纳闷,平时来店里的客人不算特别多,整天进那么多的货难道不会积压吗?
后来才知道他们接批发的活儿多,常在市里各处跑,商店收入的大头也是在批发上,就像是厂家到零售中间的一个中转商,赚得就是差价。
“一笼够吃不?”见沈妙那笼蒸饺吃得快,魏老六主动把自己的那笼倒给了她一半。
沈妙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口齿不清地回答说:“够了够了。”
把自己剥干净的那几瓣蒜放进他的碗里,还没等反应过来,魏老三又给她的碗里夹了一大筷子的面条。
完了,这下是真吃不完了……
魏老三:“一定得吃饱啊,天天到处跑不多吃点会行?”
说着,他又把自己碗里的肉挑了几块丢进她的碗里。
看着重新被面条装满的碗,沈妙无奈地笑笑,“我吃的饱,哪天我在恁这是空着肚子走的啊?”
“对了,我昨天给你说的那几个地界去了没?咋样?”魏老六调了几个台,随口问道。
沈妙摇摇头:“柳林里面的那个不错,但是租金太贵了,水电要改不说,还不让还价。”
“租金贵?那不是事,”魏老三咬下一半蒜,说话时,像是在嚼肉似的,太阳穴的青筋都一下一下地凸了起来,“回头我让老大去帮你谈,一个月降个一两百不成问题。”
魏老三那随口一句说得轻松,在沈妙听来却像极了嘿社会老大那种无所谓的语气,好像谈个租金对他们来说是什么很容易的事。
“不了,我还是再看看吧,反正那周围的环境也不太行,就是面积看着可以。”
沈妙找医馆的门面一找就是小两个月,一开始她还一天跑两三个地方,巴不得早点找到早点结束任务,最近却没这么急了,一天就去看一个地方。
上午去看门面,中午在魏家的商店吃顿饭,下午有事儿就忙,没事儿就回家坐诊,这样的生活节奏也挺惬意的。
毕竟这医馆一旦开起来至少也得几年起步,自然要好好地比较比较。
当然,找门面的事儿自然少不了魏家的几个哥哥们帮忙,他们简直比房产中介还要万能,好多连中介都找不到的门面,他们都能拿到房东的联系方式。
作为回报,沈妙则会经常给他们带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膏,或者调理身体的中药,他们整天做体力活,关节和肌肉难免会损伤,这样一来,也算是各取所需。
不过沈妙倒觉得,他们的关系要比普通朋友更好一点,更像是兄妹。
“嘶……”
咯!
魏老三起身时,腰好像扭着了,离得两米远沈妙都听到了骨头传出来的那一声响。
腰疼的这一下让魏老三彻底不敢动了,生怕动一下自己的腰会断掉。
“昨天又搬重东西了?”沈妙戳了他一眼,质问道,“不是说了嘛,正完骨的这几天得静养。”
放下手里的碗筷,沈妙顺手掀开了他的上衣,前天还好端端的腰上,一下子多了好几块淤青。
“这是咋回事?被人打了?”沈妙惊讶道。
魏老六帮忙扶着他慢慢坐下,“没,昨儿晚上老四跟他闹着玩,结果俩人打急眼了,老四就给了他几拳。”
沈妙:……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跟十几岁的小孩一样爱打架玩呢?
魏老三刚才起得太猛了,再加上腰上本来就有伤,才会猛地一下拉伤腰椎附近的肌肉。
“我的针放哪了?”捋起袖子,沈妙用纸巾擦了一下嘴巴问道。
魏老六:“放仓库里了,我去拿。”
魏老三有点害怕:“啊……得扎针吗?”
沈妙慢悠悠地从柜台下面拿出一只打火机,试了打了打火,“针灸好得快,你现在这情况已经没法按摩了。”
把桌子清空后,沈妙示意他趴上去
,说道:“放心吧,一点都不疼,不信等二哥回来你问问他,上次我给他的腿扎了几针,你看他现在的腿脚多利索。”
魏老三虽然有点害怕,但还是相信沈妙的医术的,于是便像白条猪那样,老老实实地趴在了用来吃饭的桌子上。
这是魏老六第一次看沈妙针灸。
啪,咻!
啪,咻!
沈妙的手法极其娴熟,用打火机燎一下针头消毒,随后就刺在了魏老三的腰上,一根接着一根比下田插秧的速度还要快。
看着每一下都刺在了皮肉里,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疼痛,只有一些酥酥麻麻的感觉,类似于蚂蚁咬在了麻筋上,非但没有不舒服,还有一点点的爽。
“沈妙?沈妙在不?”
沈妙正在收针的时候,对面警察局的人急忙朝商店跑了过来。
以前他们来商店都是买水、买零食,现在来商店十次有八次都是找沈妙的。
看到沈妙在,警员这才松了一口气:“幸好有你在,有个犯人好像发羊羔疯了,又是抽抽又是吐白沫,你赶紧来帮忙看看吧!”
这就是沈妙平常需要“忙”的事。
沈妙最近经常在魏家的商店呆着,警察局里闹出点什么动静她都能知道。
一般能闹到警察局的,大多都是打架斗殴这样的事,也有受了伤要为自己讨个说法的,这样的事情最需要医生来帮忙鉴定伤情。
可是警察局离医院的距离并不近,未免来回折腾浪费时间,以往都是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两头劝。
但自从这段时间沈妙经常在警局门口晃悠,帮着他们处理了一些事后,他们就像是找到了“救命恩人”,不管是谁有个头疼脑热都会立刻来找她,让她帮着判断一下病情如何。
离得又近,收费又不高,有时候甚至是免费……好几个警员都想把她收编,单在警局里给她开个医务室了。
“好,”把针收起来后,跟着警员离开时沈妙又对魏老三说道,“你先休息会,我去去就回。”
跟着警员来到警局的审讯室,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还在抽搐个不停,旁边有三四个人又是按着他的腿,又是扶着他的脖子和嘴,生怕他在发癫的时候会咬到自己的舌头。
“我们就是偷了点东西,你非得把我们逼死是不是!”
“今天我男人要是有个好歹,你们,你们都给我等着!”
门口那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应该是那男人的老婆,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是他们偷东西的时候被抓住了,而且还是惯犯,于是警察就对他们分别进行了审讯。
可是男人的身体似乎不好,还没审几句就开始犯病抽搐。
见男人又是翻白眼、又是蜷着手,沈妙随手抓起一块桌子上的毛巾叠成卷,眼疾手快地塞到了他的嘴里。
刚想着帮他检查,就在手触碰到他肩膀的那一刻,心头的紧张瞬间就消失了。
装的,不用检查都能确定他是装的。
犯羊癫疯的人应该会肌肉痉挛才对,但他手臂的肌肉明显是由自己控制的,还有他翻白眼的动作……怎么还带暂停的呢?
沈妙没说话,只是看了一眼身旁的警员。
警员也明白了她的意思,叹了一口气后,随后回她一个眼神,示意说:你看着办。
有了警员的同意,沈妙也就不客气了,拿起桌子上的那根圆珠笔,朝着他手臂内侧的曲池穴戳了下去。
“啊!”
突如其来的一阵疼让男人瞬间“清醒”了一下,可也只是片刻而已,随后他又抽得更夸张了,还象征性地发出了几声“咿咿呀呀”的怪叫。
嗯,看来他的戏瘾还挺不好治。
站起身后,沈妙对那几名警员吩咐道:“大家都按好了啊,这个病可不好治呢。”
他们也明白沈妙的意思,于是默契地压住了男人的四肢,异口同声道:“好!”
举起男人的小腿,此时的沈妙,如同屠夫揪住了待宰羔羊的蹄子,它踢踹得越激烈,沈妙握着圆珠笔的手就越兴奋。
找到三印交穴的位置,瞄准,用力,戳!
“嗷!哇!啊啊啊!!”
刚才听他吱哇乱叫的动静怪难听的,可现在……唔,莫名还挺顺耳呢。
第104章 自由万岁!
礼拜三的早上,天气不错,沈妙收拾好东西刚准备出门去看门面,就听到楼下传来几声车笛声。
顺着窗户往楼下看去,在看到是骆嘉麟的车子时,隐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不会是来找爷爷告状的吧……?
这两个星期,她去警局的次数比他这个副局长都勤,吃过的瓜怕是比他吃的饭还要多。
听警局里的警员们说,骆嘉麟每天都很忙,上次见他是礼拜六,他也只是远远地看了自己一眼,又跟几个组长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爷爷向来很反对自己掺和病人们的事,治病就是治病,除了治病之外任何事都不要管。
闲事莫理、闲言莫听、闲话莫说……这些话她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同为长辈,沈妙隐隐觉得骆嘉麟的想法和爷爷是一样的,肯定是觉得自己在警局管闲事管太多了,所以跑来跟家里人告状来了。
沈妙在屋里犹豫着是直接出门,还是去隔壁跟骆嘉麟问声好,结果还没十分钟,就听到隔壁沈万山叫了声自己的名字。
“妙妙?醒了没?来我屋里一趟,恁骆叔找你有点事。”
沈妙:……
沈妙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只能认命地应了一声:“好,这就来。”
沈万山的教训她从小听得多了,早就免疫了,只是不知道骆嘉麟会用什么样的口吻来训斥自己逾矩的行为。
来到沈万山的房间时,沈万山正在烧水准备沏茶,看他的表情似乎心情不错,而坐在椅子上的骆嘉麟也不像是来兴师问罪的。
沈万山放下手里的布,淡淡地道:“你直接跟她说吧。”
骆嘉麟点点头,随即从桌上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我听说你最近经常来警局帮忙?治了不少的病患?”
“唔,算是吧。”沈妙点点头道。
治病是治,整治也是治,差不多嘛。
说着,骆嘉麟便把那份文件递给了她:“我们分局准备筹备一个医务室,你有没有兴趣来?”
“医务室?”难道不是来跟爷爷告状的吗?
沈妙只是愣了一下,并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出来。
低头看着那几张A4纸钉起来的文件,原来是一份拟定好了的合同。
沈妙没有注意里面密密麻麻的条款,只看到了薪资那一栏是空着的,好像是在等着自己往里面填一个心仪的数字。
“不止是我们分局,市里的其他五个分局都要组建医务室,以防应对一些特殊情况。”
“警局离医院不算近,有点什么事去医院折腾路上容易出问题,不如在警局设一个医务室,不管是警员还是谁都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治疗,也能及时给出一些伤情的判断。”
这个项目其实豫市的警局早就在着手计划了,只是因为涉及到医护人员的调配,所以一直没有完全落实。
毕竟医务室不是只有一间房、一张桌子和几个人就够的,还要能对一些紧急的突发情况进行快速地处理:
比如斗殴的两人突然再次动手,一方受伤后要进行包扎;比如像上次,碰到装病的嫌疑人要及时应对;甚至在扣留一些受了伤的凶犯时,也要确定他们有没有别的不适……
分局的医务室原定是五个人,每天三个人轮流值班,而沈妙手里的这份聘请合同,不止是骆嘉麟一个人的意思,也是警局好多警员共同点头的结果。
骆嘉麟继续说:“民办组的小刘上周就跟我提了,说你不仅医术好,脑子还灵,那两家人吵个不停,你三两句话就帮他们把事情理清楚了。”
“还有重案组的老王,也说多亏了你,才把装病的人给制住了,要不真的折腾着去医院肯定要耽误不少破案时间……”
说着警局那些警员们对沈妙的夸奖,骆嘉麟的眼里满是赞许。
爱吃瓜怎么了?他可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八卦是人的第六大本能,只要不耽误正事,甚至是能帮得上忙,那有瓜的话该吃就吃嘛,也算是一举两得的事。
听到沈万山的屋里有骆嘉麟的说话声,王冬梅和沈山生也跟着来了。
在看到沈妙手里的那一份合同时,两人都像是看到了金元宝一样,两眼冒光。
“进警局的话,是算体制内的还是劳务派遣?”
“干满三年的话,是可以有正式编制的。”
“工资待遇应该不错吧。”
“目前定的基础工资是七百块一个月,还有奖金和绩效,。过要是觉得少可以加,毕竟妙妙学的是中医,更全能一点。”
“平常工作时间怎么样?需不需要值晚班?”
“上三休一,平常下午六点下班,有时候需要值夜班,早上八点下班。”
在警局工作,干上几年就能拿到编制,可以说是个铁饭碗了。
而且警局离得也不算远,平时骑车也不过二十来分钟,每个月七百块的工资更是比自己开医馆要赚得多,想想之前一年到头才能赚几个钱?
真要进了警局,生活
基本就很稳定了,将来找对象也能……
王冬梅和沈山生想得长远,沈妙还没答应呢,两人就想着看不见摸不着的以后了。
“怎么样?还有什么问题吗?”骆嘉麟又问沈妙道,“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于公于私,骆嘉麟都希望沈妙能够来警局的医务室任职,所以不管有什么问题,他都会帮忙解决。
看着薪资的那一处空白,沈妙微微一笑后,把合同又推了回去:“谢谢骆叔,医务室的工作确实很好,但是我不想去。”
这话一出,沈山生和王冬梅都愣了一下。
这可是公安局的医务室,工作肯定不像医院那么忙,也不用经历科室之间的勾心斗角,算是一份美差了。
拒绝?
为什么?
“为什么?是觉得待遇不好,还是……?”骆嘉麟问道。
沈妙摇摇头,悠长地舒了一口气,回答的语气依旧轻松:“待遇是很好,是我单纯不太想去而已。”
沈妙从小跟在沈万山身边,早就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即使之前每天也要在医馆坐诊看病,但她的时间是自由的,生活是自由的,她可以随时安排自己下一步想要干什么。
如果去了警局……
上三休一的福利是不错,但也意味着她的生活被框住了,她只有在固定的时候才能休息。
早上八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这样的生活是很规律,可并不是她喜欢的。
比起无拘无束的自由,她允许自己赚的少一点,反正家里现在不差钱,就算以后开医馆后每个月赚不到七百块,她也不用担心饿肚子。
沈妙稍稍颔首,向他道歉:“谢谢叔,这么好的差事第一时间就想到我,可我还是要不得不辜负你的好意。”
看着沈妙推回来的合同,骆嘉麟有些意外,不过还是接住了。
他以为沈妙每天往警局跑,不止是想吃瓜,也是需要一个更安稳的地方可以呆着,不过现在看来……嗯,是自己想多了,没有那么地了解她。
“爸,你觉得呢?”沈山生又向沈万山问道。
沈山生支持沈妙学医,但身为父亲,他更希望女儿能够稳定。
开医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是找个合适的门面房她都忙活了快两个月,以后的装修呢?后续的接诊呢?
沈妙才二十多岁,这么多事情她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的,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小姑娘。
沈家的招牌太重了,以她现在的肩膀肯定挑不起来,倒不如先在警局的医务室丰富几年经验,长长见识,等到年龄大一点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了、家庭稳固了再出来单干。
沈万山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沏好的绿茶倒进了不同的杯子里,最后闻了闻壶里的茶香后才轻描淡写地说:“随她吧,她都二十多岁了,知道自己想要的是啥。”
和沈山生想得不同,沈万山倒没有太操心沈妙的未来。
俗话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就算当长辈的替她把未来的路都规划好了,也是会出现意外的情况,倒不如放开手,让她自己闯闯。
反正有家庭给她做后盾,就算摔倒了,她也会有能力重新爬起来再选一次。
骆嘉麟赞同地点点头,虽然有些遗憾,但还是笑着回她说:“好,那这份合同我就先带走了,你也可以再考虑考虑,要是哪天想来警局了,还是有机会的。”
沈妙:“嗯嗯,谢谢叔!”
坐下又聊了一会天后,骆嘉麟就准备去警局了,沈妙也准备出发去看门面房。
和他一起下楼时,骆嘉麟随口问道:“听说你和老魏家的那几个兄弟处得不错?每天都在他们的店里呆着?”
“嗯,那几个哥对我都很好,我找门面房的事也都是他们帮着操心。”
“他们是一块开商店的?”骆嘉麟又问。
“是啊,不过瞧着应该不是一家的,只是亲戚。”沈妙又问,“怎么了?”
骆嘉麟想了想,还是没继续问下去,只是回了一句:“没事,就是随便问问。”
今天骆嘉麟来请她去警局的医务室任职,倒是提醒了她,总是这么一天天地耗着也不是个办法,得快点找个可以开医馆的门面才行。
好在魏家的那群哥哥们有的是本事,当沈妙把每一项要求都细化之后,他们还真的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找到了一处门面房:
面积在二百平左右,最少有三间房,能开到四间房最好;
可以接受复式,但楼上的空间不能太逼仄,最好能放下四五张病床;
朝向不重要,一定要有窗户,能保证屋里能晒到阳光;
在不在城中村都无所谓,位置不能太偏僻,方圆三四公里最好没有别的中医馆
……
最后找到的门面房,是在桐花区的一处居民区里,是个开商店的二房东。
因为他的生意做不过周围那些小卖部,便想着去别处开个更小的店面,至于现在这个二百平的店面,要是能租出去的话最好,起码能回一些本。
也多亏了魏家的哥哥们消息灵通,沈妙这才能第一时间来看看店面。
商店的位置确实不错,紧挨着的就是砖厂家属院,往东走一个路口还有一个小区和烟草局的家属院,这条路上有不少做生意的门面,却没有一家是中医馆,只有一个比较小的药店。
马路两边的绿化也好,种的是两排桂花树,不是一到春天就会飘白絮的法桐,开在这里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妙循着地址找到“白鸽超市”时,二房东正在写着特价甩卖的告示。
附近的每个家属院门口都会开一个小卖部,什么粮油零食都应有尽有,所以他的生意瞧着确实不怎么好。
“大哥,你的店面是要转租吗?”沈妙试探地问道。
“嗯,”男人放下了手里的笔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你要租?”
沈妙点点头,“对,我们家世代行医想找个地方开中医馆,是魏家老四介绍我来的。”
沈妙表明了身份后,男人随手把那张告示放在桌上,招呼着她进来:“要开中医馆啊,那我这个地界还挺合适的,来,我带你各处看看吧。”
超市的内部空间被分割成了三部分,像是葫芦一样,由外向内、由大变小,最外面的房间摆满了货架,卖的是常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掀开里面的帘子,则是一些枕头、拖鞋、痒痒挠这些日用百货,再往里则是一个带门的仓库,旁边还有一个洗手间。
而从仓库出来,还有一个十米见方的小院子,院子通向砖厂家属院,大早上的,还能听到墙壁那头孩子们追逐打闹的声音。
在超市里走了这么一圈,沈妙的脑海里都跟着规划好每个空间要怎么用了:
外面最大的那一间无疑是接诊看诊的地方,西面靠墙的地方可以放药架子和药具;中间这一间可以放几张床,让艾灸、针灸或者拔罐的病患有个可以休息的地方;最里面的仓库不变,至于这个小院子,可以用来煮药,这样味道能散得更快一点……
看了这么长时间的门面,这绝对是沈妙最满意的一处。
“租金的话,大概多少一个月?”
从仓库回来时,男人拍了拍手上粘着的灰,“我当初租的话是两千一个月,剩下还有不到两年的合同,你要真想租的话……一个月两千二吧,等合同到期的话,你再跟房东继续谈。”
沈妙:???
“两千二?”
她还以为从别人手里转租会便宜一点,怎么还贵了二百块钱?
男人一边洗手一边解释说:“妹妹,我这价真不贵,你也看到了,我这个地段是真的好,每天来来往往都是人。我也是租得早才有两千的价,换成现在,房东能给你两千才怪呢。”
话是这么说,这房子也确实对得起这个租金,可……
沈妙一开始的预算是一个月两千块,一下子多了二百块,一年下来相当于要多付一个月的租金。
“哥,能便宜点不?我是诚心租的,要是能降点,咱立马都能签合同。”沈妙试着同男人还价道。
竖
起一根手指头,沈妙忽闪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轻声地央求道:“你也不用降太多,两千一,就降一百块,你看可以不?”
看着沈妙那张干净的脸蛋儿,男人动摇了。
男人咽了咽口水,试探着往前迈了一小步,“想便宜的话,其实也不是不行,不过……”
“不过什么?”
沈妙起初还没明白他的意思,可她的话音刚落,男人的手就握住了她方才竖起的食指。
一瞬间,沈妙仿佛被雷击了一般,浑身一阵痉挛后,赶忙把手指头收了回来。
她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在把他当成可以讲价的二房东时,在对方的眼里,她却是一只主动跳进虎口的猎物。
看着对方那张恶心的脸,沈妙瞬间没有了想谈下去的想法。
不租了不租了,哪怕这个地方再好,她也不想租了。
沈妙向后退了几步,没有说话,而是低着头快步朝门外走去,生怕走得慢一点,这个猥琐男又会做出什么更恶心的事。
“别走啊,咱们可以再谈谈。”
“两千一也行,还租不?”
“喂,你别怕啊,我也没什么别的意思。”
沈妙才不想听他在说什么,甚至还做好了他要敢再碰自己,就扇他一耳光的准备。
从超市跑出来后,沈妙在路上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来平复心情。
这段时间她看过的门面房不少,也接触过不少房东,却没有一个像他这么猥琐,竟然……
呕!
沈妙不敢再回想,越想越恶心。
她有点后悔了,刚才就应该在他伸手的时候,立刻扇他一个嘴巴子才对,最好再给他来上一脚。
可是如果真的打他了,那他会不会再倒打一耙,把事情给闹大?
真的恶心,不能报警发泄这口气,又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就像是吃了一只苍蝇,是死是活都恶心。
回去的路上,沈妙的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件事了,完全没听到身后有人在喊自己。
嘀嘀!嘀嘀!
开车的人按了几下车笛,沈妙才回过神来。
“想什么呢?叫你几声都没应。”手臂搭在车窗上,魏老五嘴里叼着一根烟对沈妙说道。
沈妙还以为又是哪个不长眼的耍流氓的,回头一看是魏老五,这才松了一口气:“没什么,就是刚才租房的事。”
“上车吧,正好顺路送你回去。”
沈妙没有拒绝,“嗯”了一声后就拉开了车门。
见沈妙的脸色不太好,坐在副驾驶的魏老七问道:“怎么?不顺利?”
上车后,沈妙咬了下唇,犹豫片刻后还是把刚才被那男人行骚扰的事告诉了他们。
嗤!
刚过完红绿灯,魏老五就一脚踩在刹车上,随后调转车头拐向了另一条街。
这不是回家的路,是去警察局的方向。
沈妙:“要去警察局吗?算了,不用去了,他就是摸了一下我的指头,警察也没办法说啥。”
魏老五没说话,只是继续踩着油门。
他们没有去警察局,而是将车子停在了商店门口,沈妙原以为他们是要回来搬什么货,结果魏老五进去没一会,魏老大和魏老二他们就出来了,随口把嘴里的口香糖一吐,就坐在了驾驶座的位置上。
“碰你的是白鸽超市那小子?”魏老大向沈妙询问道。
“嗯。”
沈妙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还不等她开口问他们想干嘛,就看到魏老二从袖口里溜出的半根甩棍。
沈妙:!!!
“哥哥哥,没必要吧,要是给他打出个好歹,他报警了咋办?”沈妙拉着魏老七的袖子劝说道。
魏老二哼了一声,“报警?我借他几个胆子这鳖孙也不敢报警。”
魏老七:“我们介绍的人都敢碰?必须得给这孙子长点记性!”
车里的气氛稍微有点不太对,他们是为了自己出头不错,但从他们的字里行间,沈妙却又品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意味。
沈妙平时以为他们只是长得凶,毕竟平常在商店闲聊时,每个人对她都是客客气气的,也从来没有跟什么人发生过口角。
可此时此刻,她才隐隐觉得他们好像真的是那种不太好惹的人物,有种撕掉了身上伪装的羊皮,露出一直隐藏着的锋利獠牙的即视感。
十几分钟后,他们的面包车停在了白鸽超市的门口。
打折促销的公告已经写好挂在外面了,只是老板却没在收银台坐着。
几人陆续从车上下来,只见魏老二慢步走上前,“咚”地一脚将促销的摊子踹翻。
“谁啊?!”
听到外面传来动静,男人急忙从卫生间出来想找人算账,但在看到来人是魏家的那群兄弟后,脸色立马“唰”地一下子变白了,像是一只想要守护领地的公鸡碰到了天敌。
别说是驱赶了,连说句话都不敢。
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塞进嘴里,魏老大笑着问他道:“听说,你刚才碰俺妹了?”
第105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
具体发生了什么,沈妙并没有看到,只听到了男人被拖进卫生间后,里面“砰砰乓乓”的动静,还有接连不断地几声哀嚎。
还好来商店买东西的人不多,就算门口放着搞促销的牌子,路过的人也没怎么在意,所以并没有发现商店里的事。
最后,当沈妙听到男人的哭声时,想进去劝一劝,却再次被魏老六拦在了外面。
几个人轮番揍他一个,男人少说也得伤筋动骨,弄不好还得去医院躺上十天半个月,沈妙倒不是担心他的伤情,主要是怕男人报警,万一真鉴定出个轻伤,魏家的哥哥们怕是要负责任。
不过等几位哥哥们出来后,他们倒一点都不怕,说男人绝对不会报警,还说以后再出来看房子,一定要跟那些房东说自己是他们兄弟们的小妹,这样才能避免麻烦。
沈妙没有追问原因,但隐隐也猜到了他们估计是市里比较有声望的“地头蛇”。
虽然在想到他们的身份时,心里多少有些不安,可想到魏家的哥哥们平时对自己这么照顾,也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下午,魏老三、魏老五和魏老八三人来到了沈妙家做理疗。
一个拔火罐,一个做针灸,还有一个在用艾条熏腰……看到沈家坐着三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个个身上还有青龙白虎的纹身,好几个医患都不敢进门,往里面瞥一眼就赶紧走了。
有几个倒是胆子大,去了沈万山的屋里让他给把脉,但也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生怕惹得这几个人不开心。
“轻点轻点,疼疼疼!”
“你别动,要不该走针了。”
“瞧你那样吧,扎两针就受不了了?”
“还笑,等你扎你两针,看你疼不疼!”
接受了他们的身份后,沈妙感觉跟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更近了一步。
魏老大再三叮嘱她,不要问太多、不要有好奇心,知道太多对她不好,她也是难得听了一次话,并没有细问下去。
不过她之前就看到过他们身上有不少的刀伤,再加上今天上午的事,沈妙也猜到了七八分,所以其实根本不用问。
地头蛇又怎么样?他们没有带坏自己,也没有强迫自己做坏事,甚至平常还特别照顾自己,和他们做朋友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掀开魏老八的衣服时,沈妙看到一块膏药被“贴”在了腰上。
不是普通的那种贴,而是用透明胶带贴着。
沈妙“噗嗤”一下笑出了声,一边说一边把膏药撕了下来:“八哥,哪有你这么贴膏药的?不闷得慌吗?”
“不这么贴它光掉。”
下意识摸了摸后腰,突然没了那块膏药,他只觉得皮肉变凉了不少。
膏药一直被透明胶带封着不透气,里面捂出了不少汗,药膏混合了汗水后,味道也变得更加刺鼻了。
沈妙:“这个膏药是晚上贴的,你白天贴在身上又是干活、又是搬东西,一出汗它肯定会掉,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往腰上一放就行。”
“白天不用贴吗?”魏老三问道,“你这膏药挺治的,我们拿回去后都是一贴贴一天,没劲儿了再揭下来。”
沈妙解释说:“不用二十四小时贴,贴一晚上药效就能维持一天了。”
这药膏是沈家秘制的,药方从来不外传,也正因为是秘制的止疼膏药,里面放了很多种不常用且少见的药材,所以效果极佳,刚敷上去皮肉就能感受到药效在向身体里扩散。
虽然表面上说膏药贴一段时间就可以扔掉了,但这么小小的一片,其实贴两天都还能有效果。
魏老八这一片估计贴了都一天多了,腰上那块皮肤都染上了一块黑。
沈妙用镊子夹了块酒精棉球,一边帮他清理着腰上的膏药,一边说:“觉得有用的话,等会多拿几片走,赶明我再多做点。”
“中,”魏老三没有拒绝,“我看里面有好几种药都挺不好买的,要是买不到记得给我们说,我们帮你找。”
沈妙有些惊讶,“这你都知道呀?”
魏老三:“小时候俺村里也有个郎中,看他治病多了,也认得几味药。”
膏药做起来不容易,要把所有的药材碾碎成粉,有的要熏蒸、有的要煮,
最后还要调和到一起加入其他的药水混合,最后再晾晒……
秘方里有几位药材的味道比较冲,份量也比较多,所以依稀能闻得出来,不过并不是不好买的那几味。
真正难买的是硬塑壳,不过加进其中后是没有味道的,他说的难道就是这一味吗?
那天骚扰沈妙的男人果然没有报警,他伤得不轻,当天就去医院躺着了,商店也暂时关了门。
未免再发生这样的事,尽管魏老大交代了她要表明自己和他们的身份,但后来的几天,每天上午沈妙出去找门面的时候,都是由魏家的兄弟开车去送,等到房东和她聊上了,才会去办自己的事。
接触的次数多了以后,沈万山和沈山生也逐渐意识到,魏家的这群兄弟不是什么善茬儿,可他们对沈妙不错,时常又来家里帮一些小忙,所以也就慢慢不介意他们地头蛇的身份了。
直至那天……
早上八点,沈妙正在洗手间刷牙洗脸,就听到有一串急促地脚步声赶了上来。
“等我一下,马上洗好了。”
附近的门面房沈妙几乎看得差不多了,所以今天她要去北边的梧桐区看门面,魏老七说今天要开车顺带送她去的,想着可能是他们来了,沈妙就赶紧漱了漱口出来。
可是,等在外面的人并不是魏家的兄弟,而是骆嘉麟和两名正装革履的警察。
“骆叔,这一大早的,你怎么来了?”
“嗯,有点事。”
骆嘉麟勉强抬了下唇角,因为有正事要办,所以他的表情十分严肃。
招呼着他们来到客厅坐下,沈妙一边给他们倒了杯水,一边问道:“怎么了?是警察局那边需要我帮忙吗?”
骆嘉麟没说话,是他旁边的警员从包里拿出了一只透明的证物袋。
“这膏药是你们家的吗?”
沈妙接过来看了一眼,又打开闻了闻味道,“对,是我们家秘制的止疼膏药。”
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把沈妙的话记下后,又问:“那你还记得,你都把这些膏药卖给过谁吗?”
“唔……那可太多了。”沈妙想了想后,回道。
之前在清河村的时候,沈家最出名的一共有三样:针灸、推拿正骨、膏药药贴。
尤其是膏药,就算是身上没什么不舒服,也一定要来买几贴回去。
把那厚厚的一本病历拿给他们,几乎每隔几页都会看到有止疼膏药售出的记录。
警察面面相觑,似乎刚找到什么线索就又走进了死胡同。
早上骆嘉麟拿到证物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了这是沈家的膏药,本来以为顺着这个线索可以挖到什么,没想到……
“是发生了什么吗?”沈妙又问。
具体案件骆嘉麟不方便跟她明说,只告诉她说:“这起案件很恶劣,影响很严重。”
再次把那片膏药拿过来,沈妙又仔细研究了一番。
膏药是从泥水里捞出来的,大部分的药膏都被弄脏了,里面粘了不少碎石子和灰尘,已然不能用了,但是却还能闻到上面浓郁的药味。
“这膏药像是我给魏家哥哥们的。”沈妙用镊子挑了挑,说道。
骆嘉麟:“你确定?”
沈妙点点头,“魏家的那群哥哥们腿脚经常不舒服,我之前给了他们好多膏药。他们知道膏药制作起来不容易,所以用得很省,我也跟他们说,可以掺一点白酒进去,药效会更持久一点。”
沈妙闻到了这膏药里有淡淡的酒味,所以猜到这应该是自己给他们的那些。
得到沈妙肯定的答案后,骆嘉麟和那两名警察当即起身准备离开。
见他们的神色有异,沈妙便问道:“叔,是他们犯什么事了吗?”
“他们……”
在案件勘破之前,骆嘉麟还不能跟她说,可沈妙既然帮了这么大的忙,他又不能一丁点信息也不透露,只好用食指做了个在脖子上划过的动作。
沈妙:???
送走他们之后,沈妙仔细想着这个动作的意思。
完了完了,骆嘉麟不会是要把他们都鲨了吧!因为他们是为非作歹的地头蛇?所以警察要替人民除暴安良?
不对不对,他好像不是这么个意思。
仔细想了想那片膏药,沈妙又想起跟着骆嘉麟一同来的警察,好像都是警察局里重案组的成员……
他的意思,应该是有一场出了人命的案子,跟贴了这片膏药的人,也就是魏家兄弟有关。
那天上午,说好要一起去梧桐区的魏家兄弟一个都没有来,在家一直等到了中午,沈妙这才听到了房东从外面带回来的八卦。
“天老爷哎,出人命了!”
*
沈妙再次来到魏家兄弟的商店时,店已经被封了,兄弟八人全部被带去了警局调查。
不止是他们八个,连带着还牵扯出了不少人,有的是卖牛奶的、有的是当裁缝的,还有几个是在家属院里开小饭桌的妇女……乍一看每个人都毫无关联,但却有一根无形的线把他们都串在了一起。
因为这件事情重大,沈妙不能像之前那样面对面地了解,只能从警局里几个相熟的警察口中打探情况。
确实出人命了,但是,是一场意外。
魏家的八个人除了老大之外,其他人都不姓魏,只是都从同一个村子里出来,有着过命的交情才跟着他的姓。
他们表面上是开在商店,实际上却是放高利贷的,不过是为了方便了解警察的动向,才把一个幌子开在了警察局的门口。
当然,这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商店,而是豫市各个放贷人的据点,有什么信息和情报都会汇总在这里然后再分发出去。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话算是被他们贯彻到底了。
魏家的八个兄弟,既是放贷人也是打手,所以每天都要在豫市到处奔波,能还得上钱,那他们就好言相待,可要是还不上钱,那他们就会对其拳打脚踢使出非常手段。
放高利贷犯法,借高利贷同样是犯法的,再加上魏家兄弟头上有人罩着,那些借了高利贷的人就算因为还不起钱挨了打,也不敢声张。
原本日子也算是风平浪静,偏偏前段时间有不干净的东西流进了豫市。
那是从南方传来的,在各大舞厅和KTV流通,原本这也挨不上魏家兄弟什么事,偏偏有一个欠债的人是个小毒头,没有现金能够还债,就只能用脏东西来抵债。
没办法,魏家的兄弟只能暂时收下,而那一包脏东西,就一直放在他们的商店里。
账期往后推了一个月,等到魏家兄弟再次向他要钱时,等着他们的,却不是把东西压给他们的小毒头,而是小毒头背后的大毒头。
这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这包脏东西是小毒头偷来的,在知道自己还不上钱也赎不会东西后,小毒头就已经溜之大吉了。
一个要钱,一个要物,两边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打了起来,打着打着就……
魏老四死了,大毒头的手下也没了两个人。
原本警察接到报案后,只在现场发现了一截断指和洒在地上的脏东西,是沈妙靠着那一片意外掉落的膏药,帮着警察把目光锁定到了魏家兄弟的身上。
于是两伙人就这么全部抓了起来,因为不止牵扯到这么一起案子,那些偷偷放高利贷的人,也在魏家兄弟被逮捕后被抓走了不少……
魏家剩下的七个兄弟被判刑了,魏老大的刑期最久,被判了十六年,魏老七的刑期最短被判了八年。
而那些贩卖脏东西的人,因为性质更加恶劣,有三人被判了死刑,剩余那些人的刑期最少也是十年。
沈妙来看守所探望魏家兄弟的那天,天空飘着小雨。
好歹是认识一场,他们也关照过自己,就算他们再怎么十恶不赦,起码没有亏待过自己。
想着以后可能没什么机会能见面了,来看望他们的时候,沈妙特地带了一锅饺子,希望他们以后能够好好改造。
“是
韭菜大肉的吧。”
刚打开盖,魏老大就闻到了锅里的那股香味。
用手捏起一只放进嘴里,这独属于家里的味道,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能够吃到。
“哥,我……”
“不用,什么都不用说。”
沈妙开口想要跟他说一声对不起,毕竟如果不是自己给骆嘉麟指明了方向,警察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他们,可当那三个字快要说出来的时候,却被他给挡了回去。
“就算没有你,出人命的事儿我们也瞒不了多久,”再次往嘴里塞了只饺子,魏老大苦涩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我们倒希望是你,起码你还能拿点奖金。”
他们也知道放高利贷是非法的,即使没有这次出人命的事,将来被抓到也是要判刑的。
所以他们不怪沈妙,只怪自己的命不好,当初没有选择一条更好的路。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魏老大话锋一转,又问她道:“你呢,最近怎么样,还在找门面吗?”
沈妙:“嗯,最近在往北边找,随便看看吧。”
沈妙也不想找得离家太远,可没办法,家附近方圆六七公里的门面沈妙几乎快看遍了,只能往更远的地方找找看。
而且帮忙找房子的中介可不像他们这么实在,带着她踩了不少坑,所以……
魏老大:“不用麻烦找了,用我们的店面吧。”
沈妙:???
“啊?”
继续吃着饺子,魏老大笑着说道:“我们的租房合同还有好几年,房租也都交过了,空着也是空着,不如转给你开医馆,总比白白浪费了好。”
魏家兄弟们被抓走后,好多人都想要接手他家的商店。
实在是因为这地界儿太好了,不仅交通方便还挨着警察局,不管是开什么店都不怕亏。
而面对那些蜂拥而来的租户,房东也表示很为难,他们之前签过合同了,房租也是一次性付清的。
一码归一码,魏家兄弟即使现在全都进了看守所,房子的使用权也是属于他们的,所以……
“那太好了!”
沈妙激动地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引得看守的警察都跟着侧目。
沈妙:“你放心,租金我一定一分不少地给你们留着,等你们出来后就还给你们!”
“你先用吧,钱的问题不用着急,”把剩下的饺子推回去,魏老大笑着说道,“只要下次来看我的时候给带碗卤面就中。”
“想吃卤面啊?中!下次我做一大锅给你们带来!”
有了魏老大的允许,商店的钥匙很快就交到了沈妙的手上,而沈妙也找律师签了一份转租合同,约定着把每个月的租金都按期打给看守所的魏家兄弟。
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在看守所里买一些平时能用得上的东西。
商店里的东西沈妙也没浪费,而是按照魏老大的吩咐办了一场清仓甩卖,按照进价全部卖了出去,换来的钱沈妙也都打给了他们。
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沈妙的脑海里,已经可以想象到未来医馆的样子了。
定下了地点,接下来就是要忙装修了。
装修的事情沈妙不擅长,还是得沈山生找人来干活,不过其实也没什么难的,只需要简单地粉刷一下,然后置办中医馆里需要的东西就好。
工程队的装修速度很快,按照现在的进度,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够全部完工。
一眨眼,又到了第二次去探监的日子。
想着他们在看守所里的物资不是很多,所以这次沈妙除了带卤面来之外,还给他们带了好几样水果。
原本打算每个人都见一面,陪他们聊会天的,可只见了两个人沈妙就被警察给挡回来了。
沈妙不是他们的直系亲属,所以探望的时间有限,不管是见几个人,加起来就只有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这怎么够?
沈妙想跟他们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再宽容一个小时,却被那一纸规定给挡了回来。
从看守所回来时,沈妙想起了骆嘉麟,他是警察局的副局长,要是他能给自己开个证明,或者写个条子什么的,或许以后就能多看望他们一些时间了。
不巧的是,骆嘉麟今天去开会还没回来,想着这会回家还有点早,于是沈妙就留在了正在施工的超市,一边检查着工人们的施工情况,一边等着他回来。
Wiwer~wiwer~
Wiwer~wiwer~
看见警车停在了门口,沈妙兴冲冲地走过去,以为是骆嘉麟回来了,结果下车的却是个穿着西装的男人。
害,白高兴一场。
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男人的家属来了,风风火火的一共有六七个人,其中一个竟然还是高慧芬。
高慧芬的亲戚闯祸了?
隔着一条马路,沈妙没办法看到所有人的表情,但高慧芬的脸色绝对是那一行人里面最难看的。
虽然沈妙瞧不上高慧芬,但一想到有瓜吃,她还是控制不住地往警察局伸了伸脖子。
好久都没见到高慧芬了,姚恒偶尔来帮何曼茹拿药饮和茶饮的时候,倒是会时常提起高知晚,也会给她送一些晚会或是活动的赠票,但沈妙最近一直在忙,而且那些活动看着也不是很有意思,所以她就没有去参加。
又过了半个小时,一辆白色的小轿车也停在了警局门口,这次从车上下来的人是高知晚和何曼茹。
高知晚的表情是忧伤,何曼茹的脸上是愤怒,进警局时,何曼茹一直揽着高知晚的肩膀,似乎是想要保护她。
陪着她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个模样五十出头的中年女人,女人穿得雍容华贵,一看就是位富家太太,如果没猜错的话,她应该就是何曼茹的母亲。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但不知道四个女人,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第106章 妈可是为了你好
“沈妙?”
警察局里有熟人就是好!
沈妙还以为这次的瓜可能吃不上了,正想着等完事找谁打探一下情况呢,警察局里的小李就来找她了。
“是刚才的那一群人?”沈妙试探地问。
小李没说话,只是点点头,同时意味深长地撇了撇嘴。
小李平常和沈妙来往最多,最了解沈妙爱吃什么样类型的瓜了:家长里短,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儿,最好还能涉及到两代人的恩怨……
这样的八卦热闹啊,吵起来的时候,那场面都能乱成一锅粥了。
今天这瓜算是精准地踩在了沈妙的“爽点”上,她绝对爱吃!
顺手拎起屋里放着的那只医箱,沈妙屁颠屁颠地就跟着小李去了警局。
调解室里的人沈妙想象
中要多,沈妙记得刚才只看到了六七个人,可此时此刻,调解室里的十张椅子全都坐满了,负责调解的警察只能站在旁边。
“是哪位阿姨不舒服?大夫来了。”领着沈妙进来后,警察向那一群人问道。
高慧芬弱弱的举起了手:“我,我的心口疼……”
偷偷瞧一眼警察带来的大夫,高慧芬前一秒还半睁半闭的眼睛倏地顿了一下。
四目相对,沈妙虽然有点无语,但还是拎着药箱走到了她旁边,像往常给普通的病人诊病一样将手指搭在了她的手腕上。
不止是高慧芬,何曼茹和高知晚也认出了她,但此时此刻她们还有更棘手的事要处理,实在是提不起心情同她打招呼。
短短几秒钟的功夫,沈妙就知道了高慧芬的身体情况。
不出所料,她还是在装病。
高慧芬的脉象正常,没有丝毫异常的波动,脸色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而且不用沈妙开口,她自己就有点装不下去了,下意识地想要躲避沈妙的目光。
“说说吧,这事儿准备咋处理?”
“什么怎么处理?不合适就是不合适,难道出去玩几次,就非得嫁给你们了?!”
“欸?这事儿跟你有关系吗?你一个小姑娘,掺和别人家事干啥?”
“就是!你又不是高家的人,这儿可没你说话的地方。”
“那你们现在是想怎么办?高知晚必须嫁进你们家?”
“肯定啊,我们彩礼都给过了,日子也定好了,这婚必须得结!”
……
房间里的气氛刚安静不到五分钟,很快就又被那些七姑八婆给搅和了起来,甚至比刚才更加地剑拔弩张。
还好沈妙吃瓜经验丰富,就算没有什么前情提要,也能从她们的话里听出是什么情况:
高知晚被逼婚了,逼婚的就是这个名叫许恒的男人。
不对,其实不能说是逼婚,因为他们其实已经订过婚了,只是主张订婚的人是高慧芬,高知晚本人完全不知道而已。
事情发生在两个多月前。
在过完年后,高慧芬一直念叨着高知晚没有谈对象,念叨着她的年龄大了,念叨着只有家庭才是女人的依靠……
高知晚现在心思全在赚钱上,完全没有想过找对象,不过为了让高慧芬放心,还是答应她说一定会找个对象让她放心。
结果她还没开始找,高慧芬就主动推了一个男人到她跟前。
许恒,今年二十九,比高知晚大了三四岁。
许恒不是豫市本地的,是隔壁凤城的,只是在豫市的一家公司上班而已。他的工资不算高,职位也没什么发展前途,不过许家在凤城可不差钱,不仅有几套房子,还有好几亩的地呢。
高知晚对许恒没感觉,倒不是因为长得一般,完全是没有谈恋爱的心思,她也跟高慧芬说过,她不想跟许恒相亲,但高慧芬坚持着让他们先接触接触,高知晚这才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过去的两个月里,两人吃了几次饭,压了几次马路,看了几次电影……可事实证明,高知晚还是没办法喜欢上他,顶多是个有几分共同话题的普通朋友。
高知晚不喜欢许恒,可高慧芬却对他很满意。
每次高知晚跟她提出说想要断联,高慧芬都说再接触接触试试,直到今天……
今天许恒来商场探望高知晚,还给她带了一些吃的,两人在楼梯间聊天时,许恒一时情动就亲了她。
高知晚被吓了一跳,赶忙将他推开,没想到,许恒误把她的惊吓当成了“欲拒还迎”地害羞还想要用强,幸好高知晚叫来了人,这才没被他占到更多便宜。
许恒因为员工报警说耍流氓被带到了警察局,很快,许家那些在豫市的亲戚接到通知后也纷纷找到了高慧芬,一同来到了警察局。
双方合计一番后,这才再次联系了受到惊吓的高知晚,最后高知晚也在何曼茹和何太太的陪同下,来到了警局配合了解情况。
把事情捋顺后,警察向高知晚确认道:“你对你妈收彩礼的事真的不知情?”
“真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高知晚有些哽咽地对警察说道,“一开始我跟他接触的时候,我妈只说他是朋友的孩子,说他人好让我接触着试试,从来没说过什么订婚和彩礼的事。”
高知晚话还没说完,前一秒还说自己头晕血压高的高慧芬就“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你,你就这么冤枉恁妈?!”
“我从一开始是跟你说跟小许接触接触,可后来不是你跟我说他人不错,让我跟人家谈结婚的事,我才收下他家的彩礼的吗?”
高知晚:???
高知晚被高慧芬的一句话震惊得不知该作何表情:“结婚?我什么时候让你谈结婚了?我一直跟你说的都是,我跟他不合适,我不想再跟他见面了,什么时候说要结婚了?”
“就那天晚上,那天你下了班,你说小许人不错,觉得可以嫁。”
“我没有!”高知晚的音调又提高了一个八度,“我没有说过!我从来都没有说过!妈,你为啥,你为啥!!”
真正要血压高的人是高知晚,原本她就红着眼睛,被亲妈往身上泼了这么一盆脏水后,差点就要晕厥过去了。
还好她的身边有何曼茹帮忙撑着,才不至于被那些人的目光给压倒。
“你看你看,恁妈都这么说了,恁妈还会骗人不成?”
“妞啊,做人可不能这样。”
“俺许恒对你够不错了,你还有啥不满意,非得冤死他不可?”
高知晚想要解释,可高慧芬刚才都那么说了,她又能说些什么呢?
说什么她们都不会相信的,因为她们不会相信当妈的会坑自己的女儿,更不相信高慧芬会撒谎。
但……沈妙信。
虽然沈妙和她们没有打过太多交道,但高慧芬是个什么样的母亲,沈妙心里清楚,高知晚是什么样的女儿,沈妙心里也有数。
如果两个人之间必有一个人撒谎,那一定是高慧芬。
因为高知晚没有理由说谎,反倒是高慧芬……她可是有个很烧钱的爱好,几万块的彩礼对她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砰!
一直坐在高知晚旁边的何太太没说话,只是拿起包重重地磕在了桌子上,用一声闷响堵住了那些七嘴八舌的动静。
“兰姐拿了你们多少彩礼?”
“六万六千六。”
从包里拿出一沓支票和一支笔,何太太写下一串数字后,撕下最上面的那张拍在了桌子上:“我给你们七万,这笔钱就当做芬姐找你们借的,剩下的钱当成这两个月的利息。”
女人愣了一下,“你什么意思?”
慢悠悠地把支票簿放回到包里,何太太轻描淡写地说:“意思是高知晚不嫁,不管有没有订过婚,都不算数。”
许家的另一个亲戚嫌恶地睨了她一眼:“你是谁啊?高家的事儿,你说的算?”
“你不用管我是谁,”何太太笑了一声,“高家的事我说了不算,但钱说了算。要是觉得七万不够,那我可以再给你们加五千。”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
何太太宁愿多花一点钱,也不想听这些人在这儿斗鸡似的瞎扯皮,浪费时间。
“何姨,别……”
“没事,这事儿你不用管。”
高知晚伸手想要阻拦,却被何太太温柔地挡了回去。
随即又重新写了一张七万五千块的支票放在桌子上,“现在可以了吗?”
比当初给的彩礼多了八千块啊……
看着那张支票,几个女人顿时噤声,相互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了起来。
而就在她们商量着该不该收下时,何太太的目光却定定地看着坐在她们旁边的高慧芬,眼神里除了有嫌弃外,更多了几分的厌恶。
好歹高知晚也是她的女儿,她竟然和外人坐在了一起。
“好,那今天的这事儿算了了。”
将桌子上的支票拿过来,许恒的大姑替她们做出了这个决定。
“那你们这就算是私了了。”警察向她确认道。
“对,私了了。”
警察
:“不告她们是婚骗了?”
“不告了不告了,都是一场误会。”
纠缠了半天的事情总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尽管过程搅得一团乱,也没有分辨出个对错来,但重要的是这件事总算是用钱摆平了。
许家的人走了,调解室里只剩下高家和何家的两对母女。
“大夫?”
刚才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吵架上,等到结束后,只有何太太想起了一直像透明人一样的沈妙:“芬姐她的身体怎么样了?需不需要去医院?”
沈妙看了眼高慧芬,没有戳穿她装病的事,“没什么大碍,就是刚才情绪太激动了而已,不用去医院。”
何太太没有要责怪她的意思,只是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何太太和高慧芬相识二十多年,早在何曼茹出生前,高慧芬就在何家做工了,两个孩子接连出生后,出身高贵的何太太不会哄孩子,也是她一个人没日没夜地照顾。
是高慧芬手把手地教她如何成为一个母亲,也是她陪着自己度过了许多个没有丈夫的日夜,她早就把高慧芬当成了自己的姐姐。
尽管这个“姐姐”做了很多她不能理解的事,但……或许是因为她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苦衷吧。
收起那一沓支票簿后,她淡淡地说:“好,既然没事儿,那就回家吧。”
“嗯,好。”
当高慧芬从椅子上站起来时,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桌子对面那一束责怪的目光,好不容易松下的那口气,再次提到了嗓子眼。
“曼茹,我记得你这两天活动挺多的,怎么还有空跑来警察局?”
高知晚当然是怨恨高慧芬的,但她没有表露出来,因为她知道,就算再怎么跟她掰开揉碎了说,她也不会觉得自己有错。
只有何曼茹,会毫不掩饰地用埋怨的目光看着她,哪怕她是长辈。
何曼茹快被她的这个问题气笑了。
她想来吗?
原本她今天给商场打了个电话,想给高知晚的上司偷偷通个气,让他在周末给高知晚不要安排太多工作,她要跟高知晚一起吃个饭。
结果打完电话她才知道,高知晚今天差点被人渣给欺负了。
何曼茹知道高知晚向来是个不爱惹事的性子,于是第一时间从公司赶来要替她出头,没想到来商场视察的何太太碰巧也知道了这事,她们便陪着高知晚一起来了。
挽起高知晚的手臂,何曼茹阴阳怪气地讽刺她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没人陪她,我总得陪着吧。”
高慧芬脸上的笑意稍稍黯淡了几分,“你也觉得这是我的错吗?”
何曼茹:???
分明是高慧芬才是罪魁祸首,但是此时此刻,她的语气却成了那个被委屈的受害者。
“我这么做不也是为了晚晚考虑?我可是她的亲妈,我还能害她不成?”
“我年龄大了,总不能照顾她一辈子吧,现在不趁着年轻赶紧找个男人嫁了,以后咋办?”
“感情都是慢慢培养的,现在觉得不合适,结婚以后慢慢适应就醒了,我们那一辈不都是这样?”
刚才还尖着嗓子吵架的高慧芬,此时此刻仿佛一位命苦的母亲,分明自己是在全心全意地为女儿考虑,不仅得不到女儿的理解,还……
何曼茹明显没有把她的话听进去。
乍一听是有几分道理,可就算是为了女儿好,也不能强迫她吧?更何况还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收下彩礼。
外人或许会信高慧芬的这套说辞,但是何曼茹明显不信。
她就是为了钱!
眼看着高慧芬的情绪又要变得激动,何太太便说:“算了算了,事情都过去了,就别提了。”
“芬姐,咱们年龄都大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们的事咱们还是别管了。咱们这个年纪,也该为自己多考虑,没事多出去玩玩。”重新拿出支票簿,何太太又写了一张支票交给她,“听说你经常支持曼茹的演出活动,晚晚赚钱也不容易,以后你需要买什么票了,找我就行。”
看着何太太递过来的支票,高慧芬没有去接。
高慧芬似乎听出了何太太的言外之意……
“不用不用,我,我有钱。”拿起身侧的包,高慧芬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家里还有,还有点事。”
说完,她又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高知晚,“走啊?”
在得到高慧芬的示意后,高知晚刚要站起来就被何太太给拉住了:“不急,你先回去吧,我跟晚晚还有点话要说。”
高慧芬目光在她们之间兜转了一圈,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等高慧芬和沈妙都走后,何太太这才拉过了高知晚的手,温声道:“你妈这事儿办得是不对,没有尊重你的意见,不过……”
何太太本想替高慧芬说几句好话,可一张嘴却发现没有什么话能帮她说。
这件事就是高慧芬的错,包括她一开始的“良苦用心”都根本站不住脚。
何太太做不到昧着良心说谎,只得沉默。
“以后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说,”何太太换了方式继续说道,“你妈这辈子不容易,做事难免有点偏激,你多担待着点。”
说完,她又把那张写好的支票塞给她。
“我……”
“拿着。”
高知晚想推回去,却被何太太给按住了,“你妈平时为了支持曼茹,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这钱不该让她一个人出。”
高知晚摇摇头,回答说:“她喜欢曼茹,支持曼茹也是支持自己曾经的梦想。姨,这钱我不能收,她也一定不希望我收。”
“那你就别告诉她,偷偷放好了,”何太太坚持道,“等她需要买什么了你再给她,别说是我给的不就行了?”
何太太心疼她,尽管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却也是她看着长大的,她做不到眼睁睁看着高知晚为了一点小钱整天加班。
高慧芬就算想支持何曼茹,也不该消耗女儿来之不易的一点血汗钱。
“你就收下吧。”何曼茹也跟着说道,“只要你不说,我不说,高姨不会知道的。”
既然她们都这么说了,何曼茹只好把支票收下,以免被高慧芬翻找出来,她特意放在了包包的夹层里。
三人一同从警察局出来时,高慧芬还没有走,而是特意守在门口等着她们。
“芬姐,那我和曼茹就先走了,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
“哎,好,今天的事麻烦你们了,路上注意安全。”
目送她们的车子离开,短短几秒钟的功夫,高慧芬的脸色就变了。
再次转过身,高慧芬又是那副阴沉沉的表情。
分明在何太太面前,她还是一副知错就改的模样,但现在……
“她跟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把支票给我,让我以后给你花。”
“你留下来了?”
“没,没有。”
“做人要有骨气,咱们已经不在她们家干活了,就不能收她的钱,这个道理你懂吗?”
“嗯,我知道了。”
高慧芬好像会变脸。
在提起何太太时,在她的脸上看不到感激、看不到几十年的姐妹情,有的只是对她好心好意的不屑,好像她对高家伸出援手不过是高位者的施舍。
而看着她脸上那一副忿忿的表情,高知晚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是嫉妒?是羡慕?
高慧芬经常这样,表面上同何太太一团和气,但是背地里却会说些她的坏话。
高知晚小时候不懂事,真的认为她是希望自己有骨气,希望自己不要接受她们的施舍,真正地直起腰板来。
直到现在她才隐隐发现,真相并不是自己想得这样。
高慧芬就是羡慕嫉妒何太太,所以会把何太太的每一次好心当成施舍,曲解她的每一次付出。
可她怎么都想不清楚其中的原因……
“这个姓许的不行,过几天我再给你找一个。”
走在前面,高慧芬又提起了相亲的事,“这次你给我好好表现,感情是慢慢培养的,只要人没什么残疾缺陷也是可以解除的,先把婚结了,以后什么不好说?”
“妈,我现在不想谈。”高知晚弱弱地回了一句。
高慧芬瞬间停下了脚步:“现在不结婚,你想等到啥时候?等到你三四十了?还是想干到经理干到老板?”
“咱没有这个命,你再咋努力也没有用!还不如找个人嫁了,在家好好享福!”
高知晚为难地皱了皱眉:“可是我……”
“好好好,长大了就不听我的话了……行行行!那我活着也没啥意思了,干脆死了算了!我死了,就没人管你,你就清净了!”
说着,高慧芬就作势朝着马路冲了过去。
“妈!”
高知晚眼疾手快,她的脚刚要迈下马路牙子就赶紧拉住了她,“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没想赚多少钱,只是,只是……”
轻生?她才没这么傻。
不过是逼她的手段罢了。
见高知晚妥协,高慧芬这才继续苦口婆心地劝她道:“没有啥只是的,恁娘会害你吗?不也是希望将来我老了,有人能对你好吗?”
拉着高知晚的手,高慧芬长叹了一口气,“放心,这次妈肯定好好挑,找个条件更好的。”
第107章 她跟你不一样
再次见到高知晚是在一个月后。
医馆那边快装修得差不多了,比预计的还要提前了半个月,为了感谢装修队的工人们,沈妙早上正准备买点糕饼送去,结果就在去的路上,被一辆车堵住了路。
嗤!
那辆黑色的小轿车几乎是瞬间停下来的,后排的车窗还没完全放下来,里面的人就急吼吼地问道:“沈大夫,这么早出门是有什么事吗?”
等到车窗放下一半,沈妙才看到里面那张脸,是何曼茹。
沈妙倒不算是有事,可看何曼茹的表情,她一定是有事才来找自己。
“没什么事,就是准备去买点东西。”
何曼茹面露难色,试探地问:“可以晚一会吗?我有点事想请你帮忙。”
这时候,沈妙才看到她旁边还坐着高知晚,不过她的脸色不是很好。
沈妙点点头,“行,那咱们回我家再说吧。”
回到家,沈妙给高知晚做了个检查,发现她有一些腰肌劳损,这会正腰疼得厉害,根本没办法直着坐好,只能佝偻着身子。
沈妙不用问也知道其中原因,无非是工作太累,每天都要连轴转上十几个小时,其实过年那会她就有点疲劳过度了,只是没想到过了那段最忙的时间后,她还是没办法休息。
“你最近做什么体力活了吗?”
高知晚看了眼身旁的何曼茹,摇摇头:“没有。”
“说实话。”沈妙又问。
见没办法隐瞒,高知晚只好叹了一口气:“我,我最近晚上偶尔在家附近的饭店兼职。”
“兼职?”何曼茹的音调瞬间拔高了一个八度,“高姨这么缺钱吗?你怎么还需要兼职?!”
“不不不,跟我妈没关系,这次不是她要花钱。”
高知晚连忙替母亲解释道:“只是我晚上下班在家也没什么事,就想着干点兼职,给我妈多攒一点养老钱。”
高知晚心里一直在想,高慧芬之所以这么急着把自己嫁出去,很可能是担心自己年龄大了,以后没办法陪在自己身边。
是因为恐惧、害怕,才会想要把自己推到一个家庭里。
尽管她从小对待自己就十分严厉,但心里一定是爱自己、惦记自己的。
于是高知晚就想着多攒一些钱,想要用钱弥补她的安全感,让她能够放心,让她知道就算自己现在不嫁人,也能够赚很多的钱,不仅能照顾好自己还能照顾好她。
当然,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只要晚上兼职不在家,她就可以不用再相亲了……
高慧芬没有放弃,那天回去后,她根本没有反省反思过自己,第二天就又开始给高知晚安排相亲。
高知晚原本就没有想谈恋爱的想法,对待相亲自然表现得十分消极。
相亲对象的条件都不错,即使都不是豫市本地的,但家庭条件很好,不是家里有宅基地,就是在市里有好几套房子,反正绝对是吃喝不愁的水平,嫁过去后也不需要她再工作,安心带孩子就好。
而那些相亲对象的优点,也仅仅只有有钱而已了。
有的长得丑、有的年龄大,有的说话结结巴巴,甚至还有的身体有残疾……不知道是不是金钱的光芒太刺眼,总之每一个人在高慧芬的口中都是“好男人”。
六个?还是七个?
高知晚记不太清自己相亲过几个了,因为有时候会一天见两个人,所以为了逃避相亲,她索性又找了一份兼职,这样她就没有什么空余的时间了。
她的腰肌劳损是因为重复性地上下端盘子,确实不是被高慧芬逼的。
但话说回来,她赚钱是为了给高慧芬养老,找兼职是为了躲避高慧芬安排的相亲,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跟高慧芬有关系。
“情况严重吗?医生那边说要按摩吃药什么的。”何曼茹帮高知晚问道。
今天何曼茹去商场找高知晚,看到她身体好像不舒服,立刻就带她去了医院检查,要不是她,高知晚不知道还要硬抗多久。
沈妙写着病历和药方:“不算严重,一会我给她按摩一下再灸几个穴位,回去好好休息,每隔两三天来按摩一次,配合内服的药,差不多半个月就能缓过来。”
脊椎的伤痛是最难恢复的,还好高知晚年轻而且伤得不算重,否则怕是要好长时间才能恢复了。
稍稍准备了一番后,沈妙先给何曼茹安排了艾灸,随后才在旁边的一张床上给高知晚按摩。
“好舒服啊~”
悠长地舒了一口气,艾草燃烧的味道虽然不像香料那么好闻,但浑身上下暖呼呼的感觉却比香料更能让人放松,偶尔喝两口姜茶补充水分,这感觉真是比桑拿房还要得劲。
何曼茹:“沈大夫,听姚恒说,你家的医馆快装修好了?”
沈妙:“对,差不多八月份就能开业了。”
“那就行,到时候一定要安排几张这种艾灸床,我多给你介绍些人来。”喝一口旁边放着的姜茶后,何曼茹又挪了挪身子,“你的医术这么好,以后医馆的生意一定特别火爆。”
沈妙的笑容有些尴尬,“害,毕竟是治病救人,生意差不多就行,也不要有太多的病人了。”
“不一定是给人治病,也可以养生啊,”何曼茹解释说,“就比如按摩、艾灸、泡脚,就算不生病也可以做的,现在人注重身体健康,冲着养生这两个字,客人就一定少不了。”
嘶……这倒是个好主意?
沈妙之前只想着治病,却忽视了更重要的养生。
生病了能快速痊愈当然是好事,但要是能避免生病,靠平常的保养拥有一个好身体才是更重要。
光是给人看病开药的话,收费太低顾不上房租、收费太高良心又过不去,倒不如按照何曼茹的建议,再多加一些养生的项目,这样就可以多一些收入。
嗯,等会可以跟爷爷商量一下,看看他的想法。
如果爷爷也同意的话,那确实可以试试看。
一直趴在桌上的高知晚温声道:“要不休息一会吧。”
“怎么?是按得哪里比较疼吗?”沈妙问道。
高知晚解释说:“不是,是你一下子都按了快半个小时了,我担心你吃不消。”
“没事儿,习惯了。”
沈妙从前给人按摩,一次都是一个小时起步,早就习惯了,区区半个小时还累不倒她。
不过高知晚的关心却让沈妙觉得很暖,因为之前给人做按摩时,即使会和病患们聊天,也很少会有人关心自己。
想想高知晚,再想想高慧芬……真的很难想象,这样性格迥异的两人,竟然是一对亲母女。
嗡嗡,嗡嗡!
何曼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
她正
沉溺在艾灸的舒适之中呢,倒是旁边的高知晚,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嗡嗡,嗡嗡……
伸手把手机拿过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何曼茹刚才还轻松的表情倏地皱起了眉。
难道高知晚有特异功能?竟然知道打电话的人来者不善?
“喂,高姨?”
接通了电话,尽管何曼茹心里有埋怨,但还是装出一副客气的语气。
“刚才给晚晚打电话她没接,给她商场打过去,她同事说你把她带走了?”
何曼茹:“嗯,晚晚的身体不舒服,我带她来医馆看看。”
一听说高知晚身体不舒服:高慧芬的语气这才多了几分着急:“啊?不舒服?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啊,她是怎么了?”
“还行,就是腰不太好,这会正在让沈大夫治呢,一会还要针灸。”
高慧芬也故作松了一口气:“我就说嘛,她的身子向来很好,怎么可能会不舒服呢?不用针灸了,浪费那个钱干啥?回来躺躺就好了。”
何曼茹:……
她遮掩是不想让高慧芬担心,没想到她这个当妈的竟然真的一点都不担心?!
“躺不好,医生说了都是累的,又是上班又是兼职,把腰给累坏了。”何曼茹没有明着怪罪,但字里行间都在说她的不是。
“我也希望她不用上班,早点嫁人多好?”
说了半天,高慧芬这才说到了关键上,“你们啥时候结束?结束了让晚晚回来吧,中午还有事呢。”
何曼茹猜到了高慧芬可能是安排了相亲,于是替高知晚回绝说:“中午不太行,下午我这儿还有事让晚晚帮忙呢。”
“这样啊……”高慧芬停顿了一下,“那我就跟人家说晚上吃饭了。”
何曼茹:“晚上也不太行。”
“啊?晚上都赶不回来吗?人家挺忙的,就今天有时间,再约可就得等好几天了。”
何曼茹真的很想发火,可高慧芬毕竟是长辈,她只能深呼吸把那口气给咽下去:“高姨,能不能别给晚晚安排相亲了?她现在不想谈恋爱,能不能别在逼她了?”
何曼茹已经很克制不把话说太重了,但高慧芬还是感觉心口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捶了一下。
“我逼她?我难道不是为了她好吗?我也……”
何曼茹不想再听下去,以防自己按捺不住火气,索性挂断了电话。
高知晚刚才隐隐听到了她们说的话,于是不安地问道:“我妈她……”
“放心吧,你不用管,”闭上眼睛重新躺好,何曼茹不想被这些事影响到心情,“要再打电话交给我来处理就行,你就好好按摩吧。”
何曼茹以为挂断电话就没事了,就算高慧芬再打过来,她装作听不到就行。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高慧芬接下来没有再打电话,而是直接找上门来了。
沈妙给高知晚做完针灸后差不多快中午了,两人正商量着一会去哪吃饭呢,高慧芬就找上门来了。
“咋样?身体好点没?”
拎着一兜跌打损伤的药来到高知晚身边,高慧芬有模有样地替她按了按腰,“没伤着骨头吧?”
沈妙瞥了眼她手里的塑料袋,有一瓶用了一半的红花油,还有小半瓶正骨水,应该是盖子坏了吧,所以用一小片塑料膜帮忙封着,最后还有一包拆开的麝香正骨贴……
乍一看还以为她是从药店买来的,没想到是从家里带来的。
高知晚对她的关心有些不太适应,只是干巴巴地扯着唇角:“没事儿,沈大夫给我针灸了一下,现在好得差不多了。”
“那就行,”高慧芬松了一口气,继续道,“既然没啥事,那咱回家吧?我中午熬了骨头汤,正好给你补补。”
事出反常必有妖。
见高慧芬对高知晚这么关心,何曼茹隐隐觉察到了不对劲,于是说:“高姨,我刚订了饭店,人家菜都已经做好了,要不咱们一块去饭店吃吧?骨头汤,晚上再喝。”
“不用不用,”高慧芬连忙拒绝,“晚晚这不是腰不得劲,还是应该吃点清淡的,我们回家吃就好,不用去饭店。”
这下不止是何曼茹,身为局外人的沈妙都觉察出不对劲了。
高慧芬不是何曼茹的死忠粉吗?哪有粉丝会拒绝偶像请自己吃饭的?
不正常,这太不正常了。
可就算何曼茹和沈妙觉察出了其中有诈,也没办法直接提醒高知晚,更没办法替她做决定,只希望她能够自己发现。
“妈,我下午和曼茹有点事要办,中午就不回去吃了。”
轻轻推开高慧芬挽在她胳膊上的手,高知晚用最温柔的语气反抗着。
这是高知晚第一次违逆高慧芬的意思。
或许是刚才何曼茹劝了她不少,现在耳边萦绕着她为自己好的那些话;或许是她发觉高慧芬另有所图,回家吃饭不过是个幌子;或许是她真的生出了“反骨”,不想再被高慧芬摆布……
总之,这个说出口的“不”字对她来说十分地难得。
高慧芬的唇角微微抖了一下,她没想到高知晚会这么不听话。
但是当着外人的面,她还是勉强挤出了一丝笑,“那就下午再忙嘛,乖,中午还是回家吃饭吧,下午再去忙也是一样的。”
“妈,我不想相亲了。”
从床上站起身,高知晚主动挑破了这一层窗户纸:“我现在真的没有心思谈恋爱,我想通过自己的双手赚钱,靠我自己的本事,让咱们过上好日子。”
高慧芬的脸色本就难看,高知晚的话彻底把她最后的那一点伪装也扯掉了。
耷拉着的嘴角、阴沉沉的眼光,还有紧闭的唇……高慧芬正憋着一股气,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来。
“我是……”
“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高知晚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已经长大了,我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更适合我,这次……这次我想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
是失望?是愤怒?还是恨铁不成钢的悲苦?
那一刻,高慧芬的眼神里积蓄了太多的情绪。换做是平常,她绝对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毕竟她是可以在排队时装病、在警察局装晕的,但是现在,她却想给自己保留最后一点体面。
高慧芬:“你上次是咋答应我的?这么快就变主意了?嗯?!”
高知晚没说话,只是低下了头。
见高知晚沉默,高慧芬重重地把手里的塑料袋丢在了地上,随后扭脸就走。
“妈,妈!”
高知晚试图去拉她,却被高慧芬甩开了手,“别叫我妈,你不是长大了吗?翅膀硬了吗?还叫我妈干啥?!”
从楼上跑下来,高慧芬简直跟个撒泼的孩子似的,想要用这种方法逼得高知晚认错。
“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这么大,做的哪一件事不是为了你好?好啊,现在长大能赚钱了,都敢这么跟我说话了,那以后是不是还得逼死我啊?!”
“既然是这样,那我还活着干啥?早死早超生!”
说着,高慧芬就要跑出去“寻死”。
还好城中村里的马路不像外面的那么危险,来往的大多都是三轮车和自行车。
看到有人突然冲出来,骑自行车的人被吓了一跳,赶紧握紧刹车,这才没有撞到高慧芬。看到她那张怨念极深的脸,还有后面追过来的几个人,他也不想耽误时间,于是骂了一句“神经病”后便走了。
路边坐着的人不少,高慧芬这样冲出来的行为引得不少人侧目。
见那辆自行车就差十几厘米就要撞到高慧芬身上,吓得高知晚脸色“唰”地一下就变了,赶紧把高慧芬从外面拉了回来。
“妈,你这是干啥?!”
在母亲的生命安全面前,她那点想要反抗、想要自立的想法根本不值一提,有的只有对她的担心和害怕。
分明自己的腰还很不舒服,但高知晚还是第一时间检查了高慧芬的手脚和身上,生怕有半点磕着碰着。
再次甩开她的手,意识到自己重新夺回话语权后,高慧芬的腰板都不由得挺直了几分,“你管我呢?你不是长大了,不想让我管了吗?那我死了正好,死了你就不用操心了!”
虽然高慧芬没有真的被车撞到,但刚才那么一瞬间的事,确实把何曼茹和沈妙都吓了一跳。
毕竟她的年龄大了,就算是自行车也容易撞出来个好歹。
所以何曼茹也不敢再像刚才那样说话,和高知晚一样,摆出了谦卑顺从的作态。
“高姨,晚晚没有别的意思,她就是单纯不想相亲了而已,又不是说不会孝敬您,您这么做是干啥?”何曼茹解释道。
高慧芬:“你年龄小,还不懂,这家庭啊,是女人一辈子的依靠,晚晚的年龄不小了,得赶紧找个男人嫁了,要不以后该咋办?”
何曼茹又说:“谁说家庭是女人的依靠了?我和晚晚一样大,我妈就不催我结婚,而且我是您从小看着长大的,要是这么说,那您的意思,是不是我也该放弃梦想,找个男人结婚?”
何曼茹的一句话,直接堵住了高慧芬的嘴。
是啊,都是她从小一起看着长大的孩子,她分明是觉得追求梦想最重要,才会一直支持何曼茹的,怎么到了高知晚的身上,就只想着让她早点嫁人了呢?
高慧芬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好几次张口,都说不出一个字。
“晚,晚晚和你不一样。”
憋了半天,高慧芬才回了这么一句话,“要是晚晚有你的本事,我也不会强迫她,重点是她没有啊,她啥都不如你,又有啥资格跟你比?”
看似是句不经意的话,实际上却狠狠刺痛了高知晚的心。
她当然知道自己比不上何曼茹,但当这句话从自己的亲妈嘴里说出来时,却十分地刺耳。
有那么一瞬间,高知晚差点没有控制住眼泪。
“高姨,话不是这么说的,”揽住高知晚的肩膀,何曼茹替她说道,“晚晚哪里差了?她凭自己的本事考上大学,又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已经比好多男的都强了,她怎么就没本事了?”
高慧芬再次被她的话堵住了嘴。
她有本事用三两句话刺痛别人的话,何曼茹偏偏也有本事用三两句话怼得她哑口无言。
真是奇妙的关系,就像是斗兽棋里老虎克老鼠、大象克老虎、老鼠克大象一样。
意识到自己嘴皮子上的功夫说不过她,高慧芬也不想再这么纠缠下去,索性再次使出了自己耍赖的本事,故技重施。
高慧芬:“说到底,你们就是觉得我老了嘛,不该管你们,不该管那么多。”
何曼茹:“???当然不是,我们不是……”
“不用说了,我去死就好了,我死了你们就清净了,就没有人管你们了,你们就自由了!”
说着,高慧芬再次像刚才那样,猛地冲了出去。
可是这次,她却不像刚才那么幸运……
嘀……!
就在高慧芬冲出去的一瞬间,外面的马路上碰巧有一辆载货的面包车快速驶过。
看到突然有人从楼栋里冲出来,开车的司机吓了一跳,他慌忙地想要踩刹车,可已经来不及了。
咚!
碰撞的一瞬间,发出了一声沉重的闷响,高慧芬来不及发出任何叫喊,就像被保龄球撞倒的瓶子一样,摔在了六米之外的地上……
第108章 她本可以活得更好,但……
“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啊,我正开着车,她自己就冲过去了。”
“不信你问她们,我第一时间就踩刹车了,真的不是故意的。”
“警察同志,能让我打个电话不?得先让人来把货拉走,都是冻货,拖得时间太长可就该坏了。”
急诊室外,肇事司机正在接受警察的询问。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无妄之灾,司机也表示很无语。
谁能想到呢?开车开得好好的,竟然有人会突然冲出来。
都市村庄的街不比外面的柏油马路宽敞,城中村大部分的住楼又紧挨着街,所以住在城中村的人都知道出门要小心,更是时刻叮嘱着自家孩子小心汽车。
沈妙家门口的那条街算宽了,司机这才敢把车速提高到五六十迈,可谁也想不到会有人故意朝着行驶的汽车冲过来。
了解完事情的情况后,警察暂时把责任划分了一下:
司机要付两成的次要责任,一方面是出于人道主义,一方面是因为他车上拉的货物超重,所以在刹车时由于巨大的惯性,才导致撞击高慧芬的冲击力也被加倍。
高慧芬要付八成的主要责任,虽说是她“自寻死路”,但她目前正在手术室里急救,总不能说这些风凉话。
坐在手术室外的长椅上,高知晚内疚极了,一遍遍抬头看向急救室亮起的红灯,她一方面希望母亲能够平安无事,另一方面也在自责自己闯了祸。
都怪她,如果她没有刺激母亲,又怎么会弄成这样?
如果她一早就听话,乖乖地跟她回家吃饭,或许……
嗒嗒嗒,嗒嗒嗒。
走廊的另一边,接到电话后的何太太正快步朝这边走来。
她的身后跟着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是专门来帮忙处理后续事情的。
“妈……”
何曼茹被吓得不轻,在看到母亲走来时,空白的大脑瞬间又浮现出高慧芬满身是血,倒在地上的模样。
一头扑在她的怀里,何曼茹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
可她并没有只顾着自己发泄情绪,而是再次看向了那边陷入深深自责和担心的高知晚。
亲眼看到母亲倒在血泊里,她才是最难受的那一个。
放下手里的包,何太太小心翼翼地走到高知晚身边坐下。
此时的高知晚如同一座分崩离析的大楼,随时都会倒塌成一片废墟,何曼茹已经没有办法支撑她破碎的情绪,只有何太太的肩膀和怀抱能够暂时稳住她。
靠在何太太肩膀的那一刻,高知晚的眼泪:“都怪我,何姨,都怪我……如果不是我,我妈,我妈她也不会……”
“嘘,不怪你,这件事跟你没关系,”搂住高知晚的肩膀,何太太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试图帮她疏解心头的自责,“这只是个意外,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何太太在来的路上听说了今天发生的事。
高慧芬今天的车祸,本质上不过是她的一次“撒泼”,只是没想到她玩脱了手,才会导致一场伤害了所有人的无妄之灾。
不过现在这个情况也不能再怪她了,只要
命能保得住就好。
又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急救室上的红灯没有灭,但两名护士却急匆匆地从里面出来了。
“家属?谁是伤者的家属?”
“我,我是!”高知晚赶忙从长椅上站起来,“我是她的女儿。”
因为害怕再加上坐得时间太久,高知晚的腿有点麻,还好有何太太和何曼茹及时扶着,这才没有摔倒。
护士:“伤者目前失血过多,急需输血,而且因为内脏受损严重,情况也不太乐观,必须要进行风险比较大的开胸手术,这个通知单需要家属来签个字。”
听到高慧芬的情况严重,高知晚的腿脚一软,差点晕过去。
高慧芬的年龄大了,哪里经得起这么一撞?更何况还飞出去那么远,不仅撞断了两根肋骨,折断的肋骨还压迫到了更加脆弱的内脏。
“我来。”
高知晚没有力气去承担母亲的生死,关键时刻,还是何太太帮着她签下了这个字,同时特意交代护士道:“请你们一定要尽力,花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不是钱的问题,是现在血库没有那么多的血。”另一名护士说道,“伤者是O型血,只能接受同型的血,你们有什么亲戚或者朋友是O型血吗?”
“我是!”
高知晚、何曼茹和何太太三人异口同声道。
护士看了看她们,又对何曼茹跟何太太说:“那你们谁跟我去一下?”
除非是特别特殊的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直系亲属献血的,以免出现更严重的意外。
所以在三人都是O型血的前提下,高知晚是首先被排除献血的。
“我去吧,”何曼茹对何太太说道,“我年轻,献点血没事的。”
尽管有些担心,但何太太还是点了点头,“好,那你去吧。”
“谢谢,谢谢你曼茹!”
高知晚没忍住,差点给何曼茹跪下,还好何曼茹拦得及时,才没有让她的膝盖磕在地上。
拉扯着高知晚重新站好,何曼茹皱着眉道:“我们之间说什么谢啊?高姨出事我也有责任,既然能帮,我肯定是要帮的!”
为了不耽误时间,说完,何曼茹就跟着护士快步去了采血室。
不到十分钟,护士就又折返了回来。
“还有谁是O型血?刚才那姑娘的血不建议用。”护士对她们说道。
何太太疑惑道:“怎么了?是我女儿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吗?”
“女儿?”
护士感觉自己的脑子倏地被烫了一下,低头看看手里的验血结果后,又说:“不对吧?刚才那位何曼茹小姐不仅伤者的血型一致,化验后,她们的亲缘率超过了99%,她们才是母女关系。”
说着,护士就把刚才的化验单交给了她。
何太太:???
化验单上检测的项目很多,基本上都看不懂,只有最后那一栏的亲子关系里“99.999%”的数字格外刺眼。
何曼茹跟高慧芬是母女关系?这怎么可能?
如果何曼茹是高慧芬的女儿,那自己的女儿呢?去哪了?
抬起头看向身旁的高知晚,何太太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不止是何太太,高知晚也愣住了。
不过她现在没有时间来重新组合被震碎的思绪,救人要紧,她来不及弄清原因就赶紧跟着护士再次去了采血室。
同时,何太太也缓了缓神,决定重新做一次检查,把事情的真相给弄清楚……
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高慧芬终于保住了一条命,手术很成功,尽管她的情况凶险,但还是从死神手里逃了回来。
不过她的伤势很重,短时间内还要继续留在重症监护室里,负责看护的护士也说,以她目前的情况还没有办法苏醒。
高知晚跟何曼茹、何太太已经拿到了真相,但是她们想亲口听高慧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告诉她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所以之后的每一天,她们都守在病房外,时刻等着高慧芬能醒过来。
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了普通病房,差不多半个月后,高慧芬的情况终于稳定了下来。
哪怕三人已经等得焦头烂额了,但为了能够完整地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何太太再三向护士确定高慧芬已经可以跟人沟通,并且不会影响到身体情况后,这才推开了她病房的门。
高慧芬其实早几天就醒了,是何太太交代了,要保证她的伤情稳定,所以之前的几天即使允许让人探望,也没有人跟她说话,包括护士。
以至于那天何太太带着她们一同进来时,被憋坏了的高慧芬心情大好,感觉都快能从床上坐起来了。
“你,你们来了……”
高慧芬像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尽管醒来的时候浑身疼痛,但在看到何曼茹的那一刻,心口还是生出了几分欣慰的暖意。
只是何曼茹却做不到像她那样开心,四目相对,她的眼神里有的只是责怪和怨恨。
深吸了一口气,何太太试图平静地问道:“芬姐,我有件事在我心里憋了好几天了,我想听你跟我说一句实话。”
尽管经过了这半个月的思考和冷静,但在看到高慧芬的那一刻,她还是差点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生活中的她,沉着冷静、风云不惊,但一想到自己被欺骗了二十多年……
高慧芬:“你说?”
往她的床前走近了些许,何太太一字一顿地向她问道:“曼茹和晚晚,到底谁才是我的亲生女儿?”
一句话,直接让高慧芬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她以为这个秘密自己可以瞒一辈子,怎么都没想到,当她死里逃生后,真相也跟着浮出了水面。
嘀嘀……嘀嘀……
心电图仪此时变成了测谎仪,随着屏幕上数字的升高,哪怕高慧芬没有说话,她的心跳也告知了何太太她想要的答案。
——
从妇产科做完B超出来,郑柔一眼就注意到了坐在花坛歇脚的那个女人。
“彦恒,你看那是不是芬姐?”
顺着郑柔指的方向看去,何彦恒也认出了她,“还真的是她。”
何家富了好几代,从老太爷那一辈开始家里就聘请佣人来做工,虽说改革开放后,再没有“仆人”、“奴隶”这些称呼了,但何家还是请了不少“阿姨”在家工作。
何家的阿姨不少,但郑柔却对高慧芬的印象最深。
高慧芬唱歌很好听,在打扫房间时总会哼一些她之前从没听过的小调,刚怀孕的头两个月,郑柔一直很焦虑,可每每听到高慧芬的歌声心情都会安稳不少。
三个月前,高慧芬从何家辞职了,当时郑柔还很可惜,觉得以后再也听不到她好听的歌声了,可高慧芬说自己也怀了孩子,要回孩子的父亲回家结婚。
郑柔没有阻拦,并且还多给了她半年的工资,希望她以后能过上好日子,可……
坐在花坛旁边,高慧芬一边喝着水瓶里的凉水,一边吃着早上刚热过的包子。
韭菜鸡蛋粉条馅的包子,是她前天包的,兴许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吧,即使热过了还是能尝到里面那股酸酸的变质味道。
她也不想吃,可她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她的钱要留下做孕检,实在没有多余的钱再买食物了。
出神地看着在楼梯上跑上跑下的几个小孩,高慧芬没有半点即将当母亲的喜悦,反而在幻想着他们在从台阶跳下时能落在自己的肚子上,这样她就不用再承受怀孕的痛苦……
“芬姐?”
忽然,她听到了一个熟悉又温柔的声音。
转过头时,她果然看到了那张人如其名的温柔面孔。
“何太太?”站起身时,高慧芬下意识地将手里的包子收起来,“好,好巧啊……”
高慧芬怀孕八个月了,肚子却比怀孕七个月的郑柔还要小。
没办法,她不像郑柔那样,成天在家养尊处优地休息着,有营养师、厨师为她精心安排着每一顿的食物。能让孩子平安地待在自己肚子里,已经是她身为母亲的极限了。
拉着高慧芬的手,郑柔好奇地问她说:“怎么就你一个人?你男人呢,没陪着你来吗?”
提到男人,高慧芬本就尴尬的唇角又僵了一下。
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尽管她知道郑柔这么问不是故意的,但还是被这句话狠狠地刺痛了一下。
何彦恒从高慧芬的表情中看出了她的苦,于是轻轻地捏了一下她的手臂,用眼神示意她不要再问了。
“没结成,他跑了。”
把刚收起来的包子从塑料袋里拿出来,高慧芬索性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实话:“当时哄我结婚的时候好好的,真要回家,他就人间蒸发了。”
男人名叫赵大宝,应该是他的真名吧,反正他是这么告诉高慧芬的。
赵大宝是个开车的司机,每天早上都会给何家送新鲜的菜肉,高慧芬就是在这每天半个小时的接触时间里,一点点陷入了他的甜言蜜语中。
赵大宝说她唱歌好听,说她瞧着有明星相,说她要是去南方发展一定会成为红头半边天的歌手,说想娶她,和她一起完成她的梦想……
可高慧芬的梦想还没开始,肚子就有了反应。
在告诉赵大宝自己怀孕时,他很高兴,还答应高慧芬要娶
她,结果高慧芬从何家辞职后,在准备跟他回家的那个晚上,赵大宝就把她的钱偷走,随后人间蒸发了。
高慧芬回过家,可在那个年代,名分对一个女人来说无比重要,尤其是在农村,结果她没在家呆半个月就被赶出来了。
高慧芬想过要打胎,于是她开始打零工赚钱,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医生却告诉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大了,打胎很危险,不能生育事小,万一骨头刺破子公,只怕是连她自己也会……
“既然如此……芬姐,回来吧。”
拉着她的手,郑柔轻声地说道:“你现在怀着孕,找工作不容易,而且生了孩子后还有更大的开销。回来吧,继续来我们家做,待遇还和以前一样。”
同为即将成为母亲的女人,看到高慧芬大着肚子的模样,郑柔能够感受到她心里的苦。
谁能保证自己的一辈子顺风顺水呢?
既然自己有帮她的能力,就算是为了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积福,也要拉她一把。
看向身旁的丈夫,何彦恒也明白了她的想法,于是接着说道:“是啊,回来后还是像以前一样,负责花园的花草就行。有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起码能让孩子平安的出生。”
面对何家夫妻的善意,高慧芬感动地眼眶“唰”一下就湿润了。
她现在最缺的就是一份工作,一份可以让自己和肚子里孩子活下去的薪水。
握着郑柔的手,高慧芬恨不得直接跪在地上给他们磕一个头:“谢谢!谢谢太太,谢谢先生!我,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为了感谢何家夫妻对自己的帮助,在回到何家后,高慧芬一直努力地工作。
可就在高慧芬怀孕九个月的时候,忽然早产了,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她用了十二个小时才把孩子生下来。
不过因为孩子在孕期营养不良,发育得不是很好,所以一生下来就被放进了育婴箱,由护士专门看护。
“再过半个月,半个月后孩子就能从育婴箱里转移出来了,要去看看她吗?”
那天郑柔来病房探望高慧芬时,对她说道:“是个女孩,护士说长得很漂亮呢。”
高慧芬侧过身子,冷冷地说:“还没一个月大,哪里能瞧得出来好不好看。”
“等她出来后看看不就知道了?”走到病床旁边,郑柔端起了床头柜上晾着的那杯温水,递给她,“放心吧,孩子的医药费、户口什么的,你都不用担心,彦恒会让人办好的。”
看着窗外树上那一片快要掉落的枯叶,高慧芬感觉看到了自己,眼泪不知不觉地就流了下来。
她并不是在哭孩子,而是在哭自己,哭自己还没开始就一眼望到头的后半生。
“太太,麻烦你把她送去福利院吧,我不想养了。”
高慧芬的话,让郑柔的表情顿了一下,“芬姐,你在说什么?她可是你的孩子啊。”
高慧芬摇摇头,“如果不是她,我不会是现在这样,是她,是她毁了我的一辈子,我不想看到她……”
如果没有孩子,她是自由的,或许她没办法追逐自己的明星梦,可还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去尝试。
但现在不一样了,有了孩子,她的一辈子就这么被“拴住”了。
就像是那片树叶一样,哪怕被风吹得摇曳,也没办法从树枝上脱离下来。
她恨!
恨赵大宝,恨自己,更恨这个孩子!
她本可以活得更好才对,但现在呢?
郑柔没说话,只是帮她掖了掖被角。
她并不赞同高慧芬的想法。
她觉得高慧芬现在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怀孕的时候吃了太多的苦,等到她见到自己的骨肉,心底里的那一份母爱就会觉醒,就会像自己一样,全心全意地爱自己的女儿。
郑柔相信,没有一位母亲会抛弃自己的女儿,高慧芬也是如此。
半个月后,就在高慧芬的孩子从育婴箱转移出来的第二天,郑柔的孩子也出生了。
那天,所有人都在病房里为郑柔庆祝,只有高慧芬拖着没有完全痊愈的身体走向了育儿室。
隔着玻璃,高慧芬找到了挂着1116编号婴儿床里的孩子。
那是郑柔的孩子。
小小的、嫩嫩的,身上包裹着一层洁白的布,仿佛是刚从天堂接来的小天使。
看着孩子睡得香甜,她的胸口隐隐有些胀痛,自以为没有的母爱似乎在寻找着可以发泄的出口。
来之前,高慧芬只是想帮郑柔看看她的孩子而已,并没有想看自己生下的那个“孽种”。
可是冥冥之中却有一股力量,引着她往另一个方向走。
1018
她前几天听郑柔提过,这是她孩子婴儿床的编号。
不过,即使没有号码引路,她也一眼认出了自己的孩子。
她好小、好可怜,分明已经出生半个多月了,却和郑柔的孩子瞧着差不多大……
这是她第一次看自己的孩子。
高慧芬笑了,眼眶却控制不住地湿了,她以为自己可以狠下心肠,可是她的身体、她的心不允许她放下肩上的责任。
那一刻,高慧芬真的好想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她,让她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
可她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别说是幸福,连一个像样的家都拿不出来。
不像郑柔,有疼爱她的丈夫、有花不完的钱、有那么多爱她的人。
她的孩子,未来也一定会像她一样,活得熠熠生辉,而自己的孩子,注定也会和自己一样,普普通通,毫无色彩。
想到这儿时,高慧芬的脑子里倏地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回头看向护士站的方向,几名护士正在核对着几份文件,婴儿室外也没有什么人。
于是,她壮着胆子拉开门走了进去,又在几分钟后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做到了,并且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她主动将那一闪而过的念头,变成了可怕的现实……
第109章 《明天会更好》
“呀,卡在花枝里了。”
“没事,我去拿张椅子来。”
“不用拿椅子那么麻烦,我扛着你呀,反正也不高,你坐在我的肩膀上,一下就够到了。”
“我?坐在你的肩膀上?”
“没事没事,来吧!”
花园的角落,两个小姑娘正在商量着,怎么把刚做的纸风筝从花枝里拿出来。
穿着朴素的小女孩正犹豫着去搬来椅子呢,另一位华丽的小公主就已经半蹲在了墙角。
“来吧,晚晚,我背你。”
双手撑在墙壁上,别看何曼茹才刚过完十岁的生日,那语气却像个小大人似的靠谱。
何曼茹身上那条粉白色的连衣裙是新买的,上面还缀有blingbling的亮片片,低头看看自己已经跑脏了的鞋,高知晚不由得抿了抿唇:“还是我背你吧。”
高知晚不敢弄脏她的裙子,尽管夫人不会责怪自己,但是母亲……
“哎呀,哪有妹妹背姐姐的?”
站起身,何曼茹把高知晚拉到墙根下,有模有样地拍了拍自己的肩膀,“来吧!姐姐背你!”
何曼茹的年龄比高知晚小了一个月,但何曼茹从小到大都坚持要当姐姐。
因为她觉得妹妹是需要被保护的那个,所以她想当姐姐,她不想被保护,她想保护别人。
见何曼茹这么坚持,高知晚只好坐在了她的肩膀上,像电视剧里那些上房揭瓦的男孩子一样,扶着墙一点点往上摸。
她的手好不容易碰到了纸风筝的线,身后那刺耳的斥责声,差点把她吓得从何曼茹的肩上摔下来。
“高知晚!”
在看到高知晚坐在何曼茹的肩上时,吓得高慧芬赶忙放下手里的花匠剪刀,朝这边跑了过来。
将高知晚从何曼茹身边拉开,瞥了一眼何曼茹裙子上多出的两块脏污,高慧芬的
脸色瞬间就变了。
“你看看你给曼茹弄的,这件衣服很贵的,你知不知道?!”扯了一把高知晚的肩袖,高慧芬厉声训斥她道,“你还让她背着你,你多大了?到底懂不懂事啊!”
高知晚料到了会是这样的下场,所以她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被花园里泥土弄脏的脚尖。
从小到大,高慧芬总会时刻提醒她,何曼茹是小姐,自己是保姆的女儿,要懂得尊卑有别,不要做逾越规矩的事。
“高姨高姨,你别怪晚晚。”何曼茹主动挡在了高知晚前面,替她解释说,“是我要背晚晚的。”
即使有何曼茹帮着求情,高慧芬的脸上还是不太好。
看了一眼身边的高知晚,在面对何曼茹时,她才露出了些许的笑意。
弯下腰,用手帕擦拭着何曼茹裙子上的脏污,高慧芬温声道:“曼茹,你是家里的小姐,晚晚是下人,以后不要背晚晚,让人看见了不像话。”
何曼茹:“小姐怎么了?爸爸妈妈说过,我和晚晚是一样的,是好姐妹,没有什么上人下人。”
郑柔和何彦恒从小就教育她,即使家里有很多做工的人,但大家的身份都是一样的,没有高低之分,他们是在完成自己的工作,所以同样需要被尊重。
可,高慧芬却不这么想。
帮她们把卡在花枝中间的风筝取下来,高慧芬笑着对她说:“阿姨知道你懂事,不过再怎么说,晚晚也不能够让你背着,她是姐姐,应该让她照顾你才对。”
看到自己的女儿这么有礼貌,高慧芬很高兴,可既然她如今已经是何家的小姐,自然要有小姐的模样,没必要多余这些无用的善良。
接过高慧芬递来的风筝,何曼茹遗憾地皱了下眉。
风筝破了个洞,正巧是画的那只小燕子的眼睛……
好可惜啊。
这只风筝是高知晚做的,上面的小燕子也是她画的。今天学校里的手工课比赛,高知晚就是用这只小燕子风筝赢得一朵小红花奖励的,没想到这才刚过几个小时就坏了。
见何曼茹的表情有些遗憾,高慧芬又稍稍躬下身,向她道歉道:“对不起啊,阿姨不小心把你的风筝弄坏了。”
何曼茹摇摇头,“这是晚晚做的风筝,只是她送给我了。”
一听说是高知晚做的,高慧芬的神色顿然缓和了不少,又说:“没事,那就让晚晚再给你做个更好看的。”
说完,她就又拍了一下高知晚的后背。
抬头看了一眼母亲,高知晚只得点头“嗯”了一声。
再过一会就要到吃饭的时间了,趁着何彦恒还没回来,把她们带去书房写作业后,高慧芬便继续开始打理花园里的花花草草。
叮咚~
过了半个小时,门铃响了。
是几个年龄二三十岁的家庭辅导老师,管家领着他们上了楼,没一会就听到了各种乐器悠扬的声音。
前段时间,郑柔给家里置办了不少的乐器,还把家里的几个空房间给重新装修了一下,想来应该是在为培养何曼茹做准备吧。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几名老师结束面试后便离开了,送走他们后,郑柔来到了花园,淡淡地叫了她一声:“芬姐?”
“哎。”
放下手里的花肥,高慧芬连忙向她鞠了个躬,“是有什么事吗?”
“害,咱们都认识十来年了,不用这么见外了。”坐在椅子上,郑柔随手指了一下旁边另一张空椅子,“坐吧,我有些话想跟你聊聊。”
“嗯,好。”
用围裙擦了擦手,坐下时,高慧芬的心里莫名有些紧张。
即使他们在同一屋檐下相处了十年,即使郑柔一直把她当成姐姐,但高慧芬始终没办法真的把她当成一家人。
因为她的心里压着一个秘密,只要一天没说出口,她就一天做不到坦荡自然。
就像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刀,哪怕刀柄被麻绳绕了一圈又一圈,还是不能百分之百地确保它不会掉下来。
“芬姐,我瞧晚晚画画挺有天赋的,有没有想过给她报个艺术班?”
何曼茹和高知晚都是郑柔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喜欢唱歌跳舞,也知道高知晚同样有艺术细胞。
上一年级的时候,高知晚就能画出很好看的简笔画了,还有每次学校里的手工课,她也总是能得到表扬的那一个。
郑柔的育儿理念是尊重孩子的兴趣,哪怕以后不能靠兴趣安身立业,也可以拓展一门技能,丰富自己的人生。
所以在知道何曼茹喜欢唱歌跳舞后,她立马就开始寻找声乐老师、乐器老师、舞蹈老师,满足何曼茹的艺术爱好。
郑柔给何曼茹报了好多兴趣班,因为课的种类多,所以没有固定的上课时间,只要等何曼茹什么时候想上课了,直接把老师叫来家里就行。
同样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郑柔也希望高知晚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没准以后也能成为一名出色的艺术家呢。
“不用了吧,我的工资养她还够呛呢,报班……”
“报班的钱你不用担心,我来出,”郑柔打断了她的顾虑,“给晚晚也报个班,这样以后曼茹上课的时候,也能有个伴儿。”
看着花园里修剪整齐的花,郑柔又说:“晚晚是个好苗子,要是能好好培养的话,以后也一定会很优秀的。”
听着郑柔说了这么多,高慧芬实际上根本没听进几句话。
她满心都想着自己的女儿能得到很好地培养,能够学习声乐、乐器、舞蹈,代替自己完成年轻时的梦想,完全没有在意她对于高知晚的好心。
亲生的女儿过得好就够了,又何必在乎“自己的女儿”呢?
高慧芬还想拒绝,但她知道,说再多也没有用,于是换了个方式,说:“要不这样吧,我去给晚晚说一下,看看她是怎么想的,如果她想学,那我肯定会支持。”
郑柔点点头,“好。”
高慧芬来到楼上,把正在写作业的高知晚叫出来。
下楼去花园的时候,她一直小声地对她说:“一会何阿姨说要给你报艺术班的话,一定要拒绝,知道吗?”
正在下楼的高知晚脚下停顿了一下。
高慧芬没在意,继续拉着她往下走,“报班是要花钱的,一个月要几百块,这太破费了。何家的叔叔阿姨已经照顾咱们很多了,咱们要学会知足。”
“记住,一会何阿姨问你想不想学画画,你就说不想,你想好好学习,懂了吗?”
看着高慧芬的眼睛,高知晚没说话。
是啊,人要学会知足,要懂得拒绝。
高知晚心里当然清楚,何家的叔叔阿姨对自己很好了,会让她跟何曼茹上一样的学校,参加一样的活动,他们对待
自己就跟对待亲生女儿一样。
可,她毕竟不是何家的孩子,妈妈也总会提醒她,自己和何曼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高知晚点点头,回答说:“嗯,我知道了。”
*
“妈~妈!”
回到家后,何曼茹随便把鞋往地上一踢,迫不及待地想往楼上跑。
上个月的元旦晚会,她在舞台上表演的节目很出色,学校老师让她过完年后参加区里的歌唱比赛,所以她才这么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从厨房端来一碗刚温温热的雪梨银耳汤,高慧芬代替了郑柔的角色回答她道:“你妈出去买过年的东西了,要晚会才回来。”
瞧她喜上眉梢的模样,不禁问道,“怎么了?是有什么好消息吗?”
何曼茹接过碗,两三口喝了个干净,毫不吝啬地跟她分享了这个好消息:“我要代表学校参加区里的歌唱比赛啦!”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此时此刻,高慧芬真想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可因为自己是“阿姨”的身份,她只是像普通长辈那样摸一摸她的头,“加油,阿姨相信你,别说是区里的比赛了,参加市里的、省里的都能拿个第一回 来!”
听着高慧芬的夸奖,碗里的梨汤似乎又甜了几分。
今天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好消息是她可以代表学校去参加歌唱比赛,而坏消息,是她期末考试成绩又考了倒数……
何曼茹的心思不在学习上,小学成绩还行,初中成绩也凑合,可到了高中后就成了班里的倒数。
不过她并不担心自己考不上大学,听说豫大有音乐特长生,只要拿了足够多的奖项,再参加提前批的艺术考试,就能降低文化课的录取分数。
何彦恒和郑柔对此也看得很开,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而她既然出生在了罗马,那她想怎么生活就行,只要能健康、能快乐,就够了。
放下手里的碗,何曼茹拉住了高慧芬的手:“高姨,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帮我选了那一首《明天会更好》,我能去参加比赛,有你一半的功劳~”
听何曼茹这么说,高慧芬的脸颊倏地红了一下,“害,我也没帮上什么忙,主要是你唱得好,唱什么都好听!”
回想起自己学音乐的这一路,高慧芬多少对她是有一些帮助。
上天给了她一副好嗓子,也让她有极强的音准,但是说起来,高慧芬才是她选择走这条路的启蒙老师。
从她记事起,她就总到高慧芬唱歌,听着听着她发现自己也能跟着唱出来,也正是听得多了、唱得多了,她在逐渐爱上了音乐。
所以,她是担得起自己这一句感谢的。
何曼茹:“等我准备准备,要是真能在比赛上拿奖,我就请您吃饭,好吗?”
“不用不用,不用请我吃什么的。”
“不行,一定要!”
高慧芬嘴上拒绝着,眼眶却控制不住地湿了。
她知道,老天爷一定是眷顾她的,所以才会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对自己这么好。
从小到大,何曼茹一直把她当成除了爸爸妈妈之外最亲最亲的长辈,她能感受到高慧芬对自己的那份偏爱,同样,她也不是个不知恩的人,所以也会时而反馈一些积极的情绪。
一方面是感激,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高知晚。
因为只有哄得高慧芬开心,她才能对高知晚宽容一点。
抬头看了眼钟表上的时间,何曼茹又说:“那我先上楼洗个澡,高姨,等我妈回来了你先别跟她说这个好消息,我想亲口告诉她。”
高慧芬:“行。”
上楼时,何曼茹补充了一句:“对了高姨,班主任今天要给晚晚和几个尖子生补习,所以要晚点才能回来。”
“嗯,知道了。”拿着碗回到厨房,高慧芬无所谓地回了一句。
她还沉浸在何曼茹即将要比赛拿奖的喜悦里,幻想着她会请自己吃什么东西,实在是分不出心去惦记自己的女儿要忙什么。
想着何曼茹一会洗完澡后,嗓子可能会干,回到厨房后,她又从冰箱里拿出了几样水果准备给她切一个果盘,补充补充维生素。
冰箱里的蓝莓有点软了,于是高慧芬便出门去重新买了一些,回来时,正巧碰上了放学回来的高知晚。
“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高慧芬问道。
何曼茹在一个小时前刚跟她说过,只是她没放在心上罢了。
高知晚:“老师给我们补习,所以放学后又加了一节课。”
得益于何曼茹今天带回来的好消息,高慧芬的心情不错,所以并没有责怪高知晚。
来到厨房把刚买的水果依次放进水池里,她随手把拿些准备扔掉的软蓝莓递给了高知晚,又问:“期末考试的成绩出来了吗?怎么样?”
“满分600,我考了564,全班第二,全校第二十九。”说完,高知晚才敢拿起一颗软掉的蓝莓放在嘴里。
虽然蓝莓已经软的,味道也没有新鲜的那么酸甜,但这本就不是她这样的家庭能够吃得起的,所以即使不那么好吃,她也没有说出口的权力。
高慧芬“嗯”了一声,继续清洗着水果,“这考得不是还行?怎么还要补习?”
“老师说以我现在的成绩可以冲一下更好的大学,所以想我再加把劲儿。”
高知晚的成绩向来不错,考个好的一本大学不成问题,老师也很心疼人才,觉得她如果能再努努力,或许还能去一个更好的高校。
“更好的大学?”高慧芬关掉水龙头,甩了甩手上的水,“就算去了更好的大学,出来后不还是要给别人打工吗?书念得再多又有什么用?”
高慧芬不在意她学习好坏,更不在意她的未来如何,只有一条:
——绝对不能盖过何曼茹的风头。
何曼茹配得上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但高知晚不配。
窗台上的阳光有限,既然她当初选择把手里的那一盆花放在阳光最盛的位置,那被替换的一盆自然要给它腾位置,这样它才能肆意地舒展枝叶,盛放出更加漂亮的花。
所以,别说是更好的大学了,如果不是何彦恒和郑柔再三劝她,她还打算让高知晚毕业后直接去打工赚钱呢,这样自己还能多攒一点钱。
可高慧芬没有说自己的盘算,而是苦口婆心地劝她:“晚晚,咱就是普普通通的人,没有那考状元的命,老老实实地上学、工作、成家,对咱们来说就够了。”
“你不像曼茹,有这么好的家世,所以啊,趁早也别做什么梦了,早点认清现实,才能早点脚踏实地,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高知晚没说话,嘴里的那颗蓝莓早就被嚼碎了,但她还是继续着咀嚼的动作。
高知晚不想认命。
尽管高慧芬从小就不停地强调,说她比不上何曼茹,说她是很普通的孩子,但她还是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未来让自己和妈妈过上更好的日子。
她的心里是有一股往上冲的劲儿的,只是在不停地被高慧芬打击罢了。
被打击的次数多了,高知晚也会对自己产生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很差劲,才会被自己的妈妈不断否定。
一棵正在发育的小苗,即使它有冲破泥土的能力,但在面对持续的压力时,也会抬不起头来,而且在未来的某一天,说不定还会彻底折了腰……
晚上的饭桌上,何彦恒和郑柔热烈地为何曼茹庆祝着,哪怕还没有参加比赛,但能代表学校出席就已经是很大的荣誉了。
丰盛的饭菜、昂贵的礼物,还有父母的祝福,那一刻,何曼茹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远远地看着何曼茹眼睛里的光,高知晚心里真的好羡慕她。
“晚晚,听说你期末考进了年级前三十?”
睡觉前,高知晚刚从洗手间洗漱完出来,就碰到了郑柔。
她好像是特意来找自己的。
礼貌地向她问了声好后,高知晚“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郑柔拿出一张卡片递给她,温声道:“送给你。”
那是一张图书馆的高级会员卡,里面的五百块钱可以用来买书,也可以用这张卡来借书,是郑柔送她的礼物。
“不不不,何阿姨,我不能收。”高知晚推辞道。
郑柔只是笑笑,随后将那张卡放在了她的口袋里,“你从小就是个聪明的孩子,好好学习,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一定要努力、要加油,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未来。”
她的话,不像是随便说说而已,而是真的相信自己可以做得更好。
“可是我妈她说……”
“不要在意别人说了什么,你要做你自己,也要相信自己。”说着,郑柔又伸手帮她理了理沾在脸颊上的头发。
从郑柔身上,高知晚再次感受到了那种从未体验过的爱。
和自己的母亲不同,郑柔从未说过她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因为自己是保姆的女儿有什么偏见,甚至还像对待何曼茹那样照顾自己。
从小到大,每每高知晚需要鼓励、需要安慰的时候,在高慧芬跟前得到的只有打压、贬低,反而郑柔会把那份属于母亲的疼爱交给她。
望着郑柔的眼睛,高知晚真的很羡慕何曼茹,羡慕她能有这么一个好妈
妈。
啊……要是她能是自己的妈妈,那该多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