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生平第一次读到这么有逼格的男主描写, 朱秋雨忍不住轻轻的用帕子捂了捂嘴。
不知不觉间,耳朵也可疑的变红了。
原来,世上竟然还有这样出色的男子么!
不同于以往市面上的那些话本儿和小说里, 以男性视角为主, 着重描写女子的美貌, 而忽略男主本人的容貌描写。
甚至, 时下大多数市面上的小说话本儿里。
男主基本都是单薄的文弱书生的设定,容貌都很少描写,甚至即使描写了, 也只是堪堪清秀中人之姿而已。
甚至,男主还大多还都是科考落第,穷的都吃不起饭的书生。
杨蔓娘笔下的这位男主, 可是历经时代考验, 并且经久不衰的霸总。
容貌,气质, 衣品,地位,身家。
都是顶配。
再加上出场时候神秘感。
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 是小说男主中的劳斯莱斯。
两者相比, 就好比一个是咸菜窝窝头,一个是鲍鱼龙虾。
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豫王爷虽然只是才刚刚出场,而且笔墨不多。
甚至,杨蔓娘都没有介绍其家世背景。
但只是一个简单的亮相, 整个人的逼.格就已经立来了。
他的尊贵威仪, 年轻俊美,冷酷多金。
都让第一次读到的朱秋雨忍不住为之着迷。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就像是炎热的三伏天里, 吃了一碗橘子碎冰冰酪。
又刺激又觉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就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让她突然发现。
原来,这世上的男子,还有这样完美的啊!
霸总这种生物的出现。
安全颠覆了一个北宋小娘子的想象!
但又不得不说。
他又偏偏就是那么的吸引人,精准的满足了小娘子对如意郎君的所有幻想。
以往话本儿里看的那些吃不饱饭的落第书生男主,顿时被强势的霸总一脚踹出了二里地。
让朱秋雨不自觉之间,就将自己带入女主白绾绾了。
越看越喜欢。
迫切的想要往下读下去。
“这个神秘的男子究竟是谁呢?他容貌那么出色,却又那么冷酷,也不知道他会救下白绾绾吗?”
朱秋雨在心底幻想期待着。
这位神秘男子会怎么对待白绾绾。
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
愣愣的看着背面的白纸。
才发现整整两大页的稿子。
不知不觉间。
已经被她看完了。
没有了。
她才正看到精彩处。
后面竟然就没有了。
“啊!”
朱秋雨真的很想骂人。
这么精彩的地方,这么关键的地方。
这么重要的时刻。
居然,居然就没有下文了。
这写书的公子墨瑾也太可恶了吧。
停在这种地方,这不上不下的。
不是在故意吊人胃口么!
这让自己晚上怎么睡得着啊。
实在是太可恶了,太可恶了!
不过。
朱秋雨的郁闷和吐槽,墨瑾公子注定是不会知道的了。
五更天。
南熏门,小鱼仔儿巷子。
杨家。
睡了一夜的杨蔓娘,早早的起来,披上半旧的羊皮裘,蹲在门外的排水沟前,拿刷牙子蘸着皂角浓汁刷牙。
昨儿个晚上,兄妹三人吃完夕食后,又兴奋的聊天儿聊的有些晚。
但是。
早晨到了点儿,依旧都准时的爬了起来。
两个小的甚至比杨蔓娘还早起了一刻钟。
因着外面还没亮,家里点起了油灯。
老二杨士林今天不用去卖报。
此刻,正在家里的水缸缸沿儿上磨菜刀,准备待会子切猪肉。
自从昨日买了猪肉回来,杨蔓娘就告诉两个小的,今天早上要吃顿好的补一补身子。
老二老三说到底也是个孩子,虽然心里觉得要节省一点儿才好,但是看着那一斤肥噔噔的猪肉挂在房梁上,还是被勾的流口水。
到底也没有勇气说出先攒着不吃的话来。
这大约也是俩小的今儿个不到五更天,就早早起床的一个因素吧。
今日杨蔓娘要去酒楼上工的,一起来就忙着洗漱打理自己。
早饭是老三杨盼娘掌勺。
杨盼娘的厨艺也一般,她虽然喜欢捣鼓吃食,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毕竟家庭条件有限,很多食材和香料都买不起,也没用过。
不过今儿个有肉,想来在怎么做饭也不会难吃。
点上灶台。
杨盼娘从米瓮里挖了大半碗昨天买的米焖了米饭。
老二杨士林已经磨好了刀,等着老三杨盼娘切肉。
“大姐,这一斤肉,咱们留一些,早晨就切半斤做爊肉就好了吧?”
临到割肉的时候,老三杨盼娘还是没舍得。
语气有些踟蹰的道。
毕竟,昨儿个晚上才吃了羊肉小葱饼。
那里面就有不少肉的,今儿个再吃肉,总觉得有些奢侈了。
再说了,大姐虽然昨天赚回来了八百文。
但买东西就花了一半儿。
下一次赚这么多钱,还不定什么时候呢。
对于突如其来的钱,杨盼娘高兴过后还是觉得不真实,觉得心里没底儿。
毕竟。
谁知道那报房的东主会不会变卦不愿意给了。
作为一个穷怕了的孩子。
杨盼娘一直都很懂得节省,也懂得什么叫细水长流。
“行,剩下的每天做菜都放一点,没了咱们再买。”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没有反对。
既然让老三杨盼娘负责掌勺,那怎么吃这种小事,自然由她说了算。
杨蔓娘倒是不担心报房变卦,毕竟双方都签订契约了。
报房那边儿要是违约,也要赔给自己五十两银子的。
而且。
她相信,有广告这个巨大的胡萝卜在前面吊着,也不用自己再去催促什么,报房那边儿应该比自己更急着发新刊。
毕竟,刊登广告这个法子,可不需要太多准备,朱旭那边若是速度不快的话,被别家报纸抢了先,那才要后悔莫及。
“卖炭咯!卖炭!”
正说着话儿,外面传来卖炭翁熟悉的叫卖声儿。
一般卖炭都来的很早,毕竟城里的小店大多都是早上定炭。
若是出来的晚了,很有可能一天下来都卖不完。
“老二叫一下卖炭翁,咱家也买点儿炭。”
杨蔓娘一边用温水洗脸,一边吩咐道。
“好。”
老二杨世林打开门叫住了牛车。
麻利的披上羊皮裘。
便走了出去。
因为杨蔓娘赚了钱。
所以,家里昨晚在卧室烧了大半夜的火盆儿。
兄妹三个在架子床上,头一回睡得暖和舒展了。
不过虽然暖和,但是木炭的用量。
也是极为的惊人,几乎是平时的一倍还多了。
所以家里剩下的炭火也不多了。
天气这么冷,自然还得再多买一些囤着。
爊肉熟起来很慢。
乘着空挡儿,老三杨盼娘拿出家里的红糖罐子。
舔了舔唇,央道:
“大姐,咱们喝糖水吧?”
昨晚化了一次糖水,想到那甜丝丝的滋味儿。
杨盼娘又有些馋了。
“想喝就喝。”
杨蔓娘一边拧干毛巾,一边笑着答应。
她买了来,本就是让大家喝的。
之前过的那种缺衣少食的日子。
家里就没有一个不馋的。
“太好啦!”
见她答应的爽快,杨盼娘拿小骷髅似的眼睛瞬间弯成一个月牙儿。
迅速的揭开放红糖的罐子盖子,麻溜的给每人挖了半勺,冲了三碗红糖水。
喝着甜丝丝的红糖水。
闻着锅里的爊肉香气。
瞧着坐在绣墩儿上,正在梳头发的自家大姐。
杨盼娘不由的想,现在的日子真是好啊,就像做梦一般。
自家大姐这般有才干,能用话本儿赚来银钱。
若是爹娘知道大姐有这样的能耐。
不知道得有多高兴呢。
正思量着。
门被推开了。
老二杨士林带着一股子冷风。
从外头拉着两大筐木炭进来了。
杨蔓娘起身,帮着他刚把买的木炭放到小杂物房,又把数好的银钱和筐子还给卖炭翁。
此时锅里的爊肉也熟了。
那香气扑鼻而来,弥漫着整个屋子,十分的霸道。
因为肉不多,杨盼娘在里面加了半颗冻白菜。
兄妹三个围着小八仙桌。
大口的吃着米饭配爊肉炖白菜。
“好香呀,这样的日子可真好。”
老三杨盼娘一边吃肉。
一边笑嘻嘻的道:
“若是能天天吃爊肉,给个神仙都不换啦!”
听着这孩子气的话。
杨蔓娘忍俊不禁。
伸出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
“傻气!若真让你连吃一旬的肉,再看到肉,你恐怕有多远就跑多远了!”
“才不会呢,肉多好吃呀!”
小娘子撇了撇嘴。
万分不相信自己会有朝一日不爱吃肉的。
杨蔓娘也不点破。
时候不早了。
她迅速的吃完朝食。
换上矾楼统一派发的青色交领襦裙,外面罩上羊皮裘。
便出门去了。
今儿个倒是没有下雪,北风依旧呼呼的刮的人脸生疼。
不过,大约是吃了肉,喝了红糖水的缘故,倒是不像之前那般总觉得冷了,反而感觉胃里暖暖的。
杨蔓娘捂着耳朵,顶着风一边快速往前走,一边暗自盘算着。
等自己手头的银钱再宽裕点儿了,就买个皮帽子戴在脑袋上,顺便再去胭脂店里瞧瞧,有没有什么可以护肤的东西,买来保护一下皮肤。
如今年纪小,还能撑得住。
等年纪再大一些,若还是这么天天风吹日晒的,恐怕皮肤会越来越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杨蔓娘自然也不例外。
进了矾楼。
刚走到更衣室门口。
便遇见了被几个一楼侍女簇拥着过来的侍女王巧娘。
原本王巧娘正眉飞色舞,一脸得意的对身边人说着什么。
待瞧见迎面而来的杨蔓娘,脸色顿时耷拉了下来。
也不说话了。
一副不高兴的模样儿。
就跟川剧变脸似的。
杨蔓娘自然没空儿理会对方高不高兴。
她还忙着要换衣裳换鞋。
“借过。”
几个围着王巧娘的一楼侍女迅速让开了路。
出来混的,自然没几个傻的。
她们虽然一个劲儿的巴结调到二楼的王巧娘,但却也犯不上为她去为难杨蔓娘。
毕竟,如今的杨蔓娘,可是在三楼伺候的。
想到之前大管事的警告,王巧娘到底也不敢在楼里争执。
望着杨蔓娘没有理会自己,径直离开的背影。
王巧娘呼吸一窒。
半晌。
撇了撇嘴。
语气悻悻的道:
“神气什么!”
不过,这些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换衣裳,换鞋。
点卯。
整理仪容仪表。
上三楼。
和两个守门的皇城司士兵打个招呼。
除尘擦灰,换灯笼。
杨蔓娘按部就班的做着每天该做的事儿。
在空无一人的雅间里忙碌了一上午。
中午饭吃的是南瓜水饭。
这种水饭是没有油脂的,若是往常吃这个,会觉得寡淡,但今天早晨刚吃了肉,反倒觉得正合适。
吃着碗里甜丝丝的南瓜块儿,杨蔓娘暗自思量着自己的小说。
朱雀门小报是七日一发刊。
之前朱旭告诉她,修改和印刷需要两日。
这次发刊的话,大概就在后日。
若是自己的小说,这次能打出名声,那往后只要能保证更新,收入就源源不断了。
一想到这,杨蔓娘心里不免有些激动。
恨不得马上就能下工回家,继续写存稿了。
吃罢饭,拿竹筒杯接了一杯热水。
正喝着,卢亚威和吕小娘端着打好的午饭,有说有笑得过来了。
这几日,杨蔓娘都在三楼做事,吕小娘一个人在二楼便有些孤单。
她又不怎么看得上新调来的王巧娘,所以便出入总和卢亚威一道。
“蔓娘!”
吕小娘自然的坐在杨蔓娘的旁边儿。
跟没骨头似的,靠在她身上。
撅了撅嘴抱怨道:
“你昨儿没来不知道,昨儿可累死我了,前儿晚上刮风,把东边飞廊上的那几个栀子灯笼吹的厉害,熏得可黑了,害得我光擦那些灯笼就花了大半天时间。”
“别忘了,我还帮你擦了好几盏呢!”
一旁的卢亚威笑嘻嘻的道。
“哼!你耳朵这么长,咋不去当包打听!”
吕小娘不满的翻了个白眼儿。
“对了,蔓娘,你今儿个在三楼如何,遇见那位客人了吗?”
吕小娘没有说名字。
而是用那位两个字代替。
不过,杨蔓娘明白她的意思就是了。
喝了一口竹筒杯里的水。
摇了摇头:
“没有。”
“那还好,你小心些伺候,可别得罪他。我这两日在二楼伺候,听到一个消息,前几日皇城司的一个校尉在家被人给杀了,杀人的是一个三品官的私生子,杀了人之后直接逃了。那位知道后直接派出皇城司一半的人手全城搜捕,生死不论,最后一直追到大名府,把人头带回来了,简直太可怕了。”
“我倒是觉得这是恩怨分明,大丈夫就该这样,不然又怎么能震慑宵小。再说,谁让那个三品官的儿子先随便杀人了?”
卢亚威消息灵通。
自然也明白两人说的是谁。
闻言不赞同的道:
“而且,皇城司本来就执行很多危险的任务,若是出了事儿,上峰不护着下面人,那谁还愿意再卖命?”
“哼。”
吕小娘瞪了他一眼。
显然有些不高兴。
不说话也不理他。
气呼呼的吃了一大口碗里的水饭。
卢亚威顿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好好的怎么就不跟自己说话了。
他挠了挠头。
有些茫然的道:
“蔓娘,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额,我吃饱了,先走了。”
这俩人之间的事儿。
还是自己内部解决吧。
杨蔓娘可不打算做裁判。
她还要回三楼去忙活。
虽然三楼客人不在,但一应事项还是不能怠慢的。
昨儿个休息了一日,灯笼里的灯油都需要再新添加些。
杨蔓娘跟大管事曹顺心拿了西楼的兑牌,从西楼二楼的飞廊走到东楼二楼,又下到一楼,去一楼旁边的油烛司,领了一罐子新的桂花灯油。
一路返回的时候。
二楼好几个雅间已经上客了。
隐隐约约听见,有乐女执红牙拍板儿,打着节奏。
婉转唱道:
“杨柳岸晓风残月”
杨蔓娘左右瞅了瞅。
没有瞧见吕小娘。
大约是在雅间里剪灯花儿了。
倒是在上楼梯的时候,瞧见卢亚威和二楼其他几个二楼跑堂的小二,脸带着笑容正在上菜,他们各个都是左手三个碗,右手二十个碗,像表演杂技一样轻盈的飘进雅间。
虽然,这种场景她这段时间总是能见到。
但。
杨蔓娘每次见到。
都忍不住怀疑这些人是不是脚底下装了轮子。
矾楼飞廊的灯笼,每天都是酉时统一点的。
杨蔓娘回到三楼,刚好到时间。
踩着凳子,从东面儿开始,挨个儿摘下廊上栀子灯笼,掀开灯罩儿,拿长柄油勺,小心翼翼的将领来的桂花灯油注入其中。
然后一一点燃。
远远的。
便瞧见从西楼和南楼相接的飞廊上,三个人迎面走来。
为首的是一个身披黑色鹤麾的瘦削男子。
男子看起来非常年轻,大约只有二十五六岁。
面容俊秀,皮肤稍显苍白,周身散发出的冷静与决断的气质。
眉骨之上,带着一条烟灰色的抹额。
在飞廊朦胧的烛光下,显出淡淡的神秘光泽,为他整个人平添了一种独特的魅力。
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闪烁着深邃的目光,仿佛能洞察一切,给人一种极具智慧的感觉。
他的身后面跟着四个穿着白水衣,外罩黑色暗纹紧身长袍,同色的皮革腰封护腕,脚上穿着黑亮马靴的皇城司士兵。
其中一个,杨蔓娘也认识,正是第一天给她指点的守门士兵。
杨蔓娘心里。
顿时对为首男子的身份有了猜测。
想不到。
被外界传言冷酷又杀伐果断的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外表竟然如此的斯文。
一点儿也不像武将,反倒有种文人的儒雅和斯文。
杨蔓娘心中啧啧称奇了一下,但表面并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的表情。
与此同时。
傅劲光自然也注意到了站在望舒阁门口的杨蔓娘。
脚步顿了顿。
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这个侍女似乎有些面生,并不是之前的那个。
作为皇城司指挥使,掌管着整个汴京城的安全防卫和内外监察。
傅劲光自然有不少仇家。
自从上任以来,他大大小小经历过三次刺杀。
所以对于周围蛛丝马迹的变化。
他一项保持着足够的敏感和谨慎。
轻抚腕上的袖箭,自然的放慢了脚步。
杨蔓娘对此当然一无所知。
按着矾楼的规矩。
无论在矾楼的哪个位置遇上客人,都要保持基本的礼数。
主动上前行礼问安。
杨蔓娘将手里的栀子灯笼放在地上。
走上前。
施了一个万福礼。
自我介绍道:
“小女子是三楼新来的侍女,官人可有什么需要效劳的?”
傅劲光瞥了她一眼。
一双细长的眸子往杨蔓娘身上一扫。
在那细瘦的手臂上停留了片刻。
语气淡淡的道:
“先掌灯吧,多谢。”
第24章
杨蔓娘发现。
这位住在望舒阁的皇城司指挥使, 是个非常好伺候的客人。
除了最开始来的时候,让她掌了书房里的灯。
要了一壶茶和一叠子炒蚕豆以外。
便没有再使唤过她。
杨蔓娘后面上工的一个时辰。
几乎都是在三楼最边儿上的耳房里呆着歇息。
一直到下工的时辰。
比原本在二楼做灯烛侍女的时候,轻松了好几倍。
回去的时候。
外面稀稀落落的下着小雪。
杨蔓娘裹着羊皮裘。
借着街道两旁店铺外的灯笼光亮。
一路小跑着回到小鱼仔儿巷子。
家门口儿。
老二杨士林正穿着羊皮裘扫门前的雪。
“大姐回来了, 快进屋暖暖吧!”
见着杨蔓娘回来。
杨士林嘿嘿一笑。
这样下雪的天气, 不光她家要扫雪, 南熏门这边儿, 好些人家晚上都要出来扫雪。
南熏门这边儿地势低,容易积水。
虽然下的只是小雪,但也要隔两个时辰, 就出去把小路扫开,还要及时的把房前屋后的雪也扫干净了。
一直以来,这一片儿家家户户都这么干的。
不然的话, 不但早晨出行就会很麻烦。
而且, 雪积在墙根儿,时间长了容易把房子泡塌的。
南熏门这边儿的房子, 大都是土木结构,不结实。
而且,不但如此。
天晴了, 还要及时扫房顶上的积雪。
不然, 房子被雪压塌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正在外间厨房做夕食的老三杨盼娘听到了动静。
推开屋门。
笑着道:
“大姐,你先进来换个衣裳烤烤火吧,饭马上就好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没有推辞。
她小跑儿了一路,棉布鞋的底子早就结了冰开始踩高跷了。
脱下身上的羊皮裘。
坐在外间儿的绣墩儿上, 费劲的把棉布鞋从脚上拔下来。
一边放在灶台底下烤。
一边心里暗暗发狠。
下次拿到稿费, 说什么要买双羊皮靴子!
这双脚,跟着自己实在遭罪了。
“开饭咯!”
今儿个的夕食并不复杂。
杨盼娘熬的是红糖米粥,贴了两个白菜素饼子。
这伙食, 虽不能和那些殷实人家相比,但在南熏门这片儿,绝对算的上不错了。
要知道,这一片儿。
好些艰难的人家,一天才吃两顿水饭。
“大姐,你喝这一碗吧!”
老三杨盼娘将米最多的一碗递给她。
笑嘻嘻的道:
“大姐今儿个在矾楼,有什么新鲜事儿吗?”
杨盼娘整日都在家里,虽然这两日有了羊皮裘,但下这雪,也没有机会去太远的地方。
所以。
对外面的事儿,总是格外的好奇。
几乎每次都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回到家,她都会问上一问。
杨蔓娘倒也不觉得不耐烦。
虽然在她看来。
矾楼是有钱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她本人在矾楼的生活,也不是多么有趣。
但依旧耐心的挑一些有意思的事儿跟她说。
两人正说着话儿。
杨士林从外面进来,抖了抖羊皮裘上的雪沫儿。
洗了手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
端起自己的那一碗红糖粥。
一边喝,一边问起了小说的事儿:
“大姐的小说,是后天上报吗?”
“对,是后天。”
说到这个,杨蔓娘顺便算了算日子。
如今的小报,不像现代的报纸那样每天都有,大多都是七天或者十天发刊一次。
朱雀门小报,就是七天发一次。
那下一次发刊,就是九天后。
除去印刷的两天时间,那就是七天,后续的存稿,也该早早准备起来了。
毕竟,她之前跟朱雀门小报约定的就是,七日交一次稿子。
这个年代商业发达,契约还是很严格的,当初签订的时候都在官府备了案,若是不遵守,吃官司挨板子都是常有的事儿,严重的还会罚没家产。
杨蔓娘并不是一个拖延症患者,总是事到临头才慌张。
相反,她做事情从来都很有规划。
给自己留足了时间和余地。
吃了夕食。
兄妹三个也没什么要出门的。
两个小的收拾打扫。
杨蔓娘便脱了鞋,披着被子,把闷柜橱放在卧室的架子床上,坐在床上写小说稿子。
家里如今宽裕些了,自然也舍得用炭火。
火盆儿红彤彤的火苗,让屋里暖烘烘的。
手也不冷了。
比之前写初稿的时候,条件舒服了不少。
《霸道王爷心悦我》如今该第四章 了,杨蔓娘对文章的脉络自然心里有数,接下来自然顺理成章的往下推进。
沾了墨汁,胸有成竹的往下写。
书接上回,女主被下药之后,在客栈遇到男主。
然后。
因为中了药的缘故,女主自然变得粘人主动。
迷迷糊糊的抱着豫王不撒手。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豫王攥着女主的手,语气克制的道。
但是此刻女主显然已经没法思考。
直接不管不顾生扑了。
然后,这一夜,男主豫王为了救中了药的女主白绾绾,自然和白绾绾发生了不可描述之事,然后顺理成章的发现女主虽然看着很瘦,实际上身材却很有内容。
让其欲罢不能。
并且在这过程中,成功的对女主白绾绾说出了那句,在现代也惊天地泣鬼神的霸总语录: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一夜之后,女主白绾绾醒来,回忆起昨夜的事情,面红耳赤,心情又慌乱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
所以,便乘着神秘男子还没醒来,仓皇逃跑了。
然后。
男主豫王醒来,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刀削斧凿般的脸上面无表情。
半晌。
冷冷的自语道:
“女人,你能逃到哪里去?”
杨蔓娘写的是清水纯爱文,自然不可能把一夜发生的不可描述的事情详细描述。
但这样的情节,在这个年代也是足够的逆天了。
老三杨盼娘忙完外间的事儿,也在一旁帮着研磨,风干收拢写好的稿子,顺便提前一睹为快。
读了两页之后,整个人脸都红彤彤的。
不过却一点没有放下的意思。
连续将杨蔓娘写的内容全部看完后。
瞪着小骷髅似的大眼睛,着急的看向自家大姐:
“后面呢,白绾绾都被被这样了,怎么能离开呢?大姐你怎么不往下写了?豫王爷会找她吗?白绾绾会再见到王爷吗?可是就算见到了,他们之间身份差距这么大,怎么可能呢?”
显然老三杨盼娘已经被杨蔓娘的小说迷住了。
开始自问自答的碎碎念。
为后续的情节着急的不行。
为了让杨蔓娘乘着时间还早再多写一些。
更是连地都不让她下,喝水都不用自己倒。
坐在旁边,不时地剪剪灯花儿。
还指挥老二杨士林往火盆儿里添炭。
杨蔓娘坐在架子床上一边写。
也一边顺便把女主的性格特征做了一个梳理。
不要觉得在现代被海量信息轰炸过就了不起,就一定能写出让古人买账的小说。
杨蔓娘深知,小说人物的性格,只有符合了本时代的审美,才会被大众所接受。
这个时代的人,就像现代刚刚网文兴起的时候一样。
都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白纸。
虽然现代网文,发展到后来,读者已经厌烦了千篇一律的傻白甜真善美的女主,转而开始多元化,出现了黑莲花,咸鱼,钓系,躺平,绿茶,女强男弱和abo生子的设定。
但那之间,也是经过将近十几年的演变。
对于一个北宋读者来说。
刚刚接触霸总文学。
无论男女。
他们自然不可能突然就接受一个黑莲花女主。
就像一个生活在六十年代的人,绝对不可能突然接受超短裙和杀马特一样。
所以。
想要目前的市场接受。
她笔下的女主白绾绾,就必须是一个傻白甜,真善美。
必须要足够绿色无公害才行。
又写了快一页纸的时候。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儿。
不紧不慢,非常的有节奏。
咚咚咚,咚咚咚。
第25章
“老二, 去开门吧!”
看了一眼窗台上的沙漏。
按着现代的时间来算,快晚上十点钟了。
杨蔓娘心里大概能猜到来人是谁。
门外的妇人年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匀称, 穿着一身儿深蓝色的对襟褂子, 外面罩着一件儿半新的兔皮裘衣。
很有福气的满月脸, 见着开门的杨士林。
未语先笑道:
“呵呵, 是二郎啊,你家大姐在屋里吗?”
“张家嫂子,大姐在屋里的。”
“外面冷, 嫂子进来吧,我在屋里呢!”
杨蔓娘在卧室里高声招呼了一句。
她对这位张家嫂子,也是极为熟悉的。
张家嫂子不姓张, 她原是姓刘的, 只是嫁给了开布匹店的张五哥之后,周围的人随夫家姓氏, 便渐渐叫她张五家的,小一辈儿的自然也就叫她张嫂子了。
杨蔓娘家如今住的这两间半的小屋,便是从对方家里租的。
杨蔓娘在里间儿收拾好笔墨纸砚, 穿好鞋子走了出来。
语气温和的道:
“难为嫂子跑一趟了, 我原还想着明日雪停了,就去嫂子家交下个月的房租钱呢。”
“蔓娘,不瞒你说”
张家嫂子面儿上,颇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 按着契约来算, 明日才是正式交租的日子,邻里邻居的,杨蔓娘家还都是这样的半大孩子, 本就日子艰难些,自家却这样着急,总是面子上有些过不去。
只是。
奈何她只是儿媳,在家里也做不得什么主,上头还有个婆婆,她婆婆担心杨家兄妹三个没钱再拖欠房租,万一明日付不出房租钱,大白天去赶人好说不好听的,还要再多耽搁一日。
原本婆婆一大早便催促她来收租的,说是若再拖延,就要撵出去另外租给旁人,她也实在不好违拗,便拖到此时方过来了。
“没事儿,这原就该给的钱,嫂子不必为难。”
欠债还钱,这是人之常情。
杨蔓娘倒是没有半点为难。
这张嫂子是个难得的和善人。
她们一家子,加上老太太和两个小郎君,五口子人住在前街自家布店后面的小院子里。
里里外外都是她在操持。
生活也不算特别的宽裕。
而且,杨蔓娘兄妹三个租了这边房子快一年了。
记忆里偶尔有什么要帮忙的,她也总会和气的帮衬一二。
所以,杨蔓娘心里,还是很感激对方的。
虽然都是邻居,但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
互相行了万福礼之后。
招呼张嫂子在外间的绣墩儿上坐下,让老二杨盼娘给对方倒水。
杨蔓娘便转身去里屋卧室。
从床底下的钱匣子里,数出一百五十文的房租钱给了张嫂子。
拿到了钱,张嫂子心里也暗暗松了口气。
她是个面皮儿薄,心又善的女人,还真怕这几个小的交不出这个月的房租,自家婆婆到时候再逼着自己来赶人。
那才是难作了。
左右看了看。
瞧见灶台底下烤着的几双还在冒气儿的厚底儿布鞋。
跟杨蔓娘道:
“对了,我瞧着你们几个兄妹几个都没有皮靴子,这冬天出门去,布鞋底子缝的再厚实,也冻脚呢。我们店里前几日收了一张陈年的老羊皮,暖和还是很暖和的,就是有一张被虫子咬了个洞,做袄子不成,不过做皮靴子还是成的,你若是愿意要的话,我五十文匀给你吧。”
她说这话儿倒不是为了占便宜,好的羊皮自然价值一百多文,但是,这种被虫子咬的卖不了高价,但是五十文也并不愁卖的,她是瞧着这兄妹三个没有爹娘,日子过得不容易,才想着能帮就帮一把。
“那自然好,可是我家也没有人会做羊皮靴子”
杨蔓娘才正想着要添置双羊皮靴子呢。
毕竟,这么冷的天,出去一次再回来,厚底儿布鞋就跟踩着高跷似的,中间冻上了厚厚的冰坨子。
只是她之前在潘楼那边问价,一双羊皮靴子就要一百八十文,讲价最低也要一百六十五文。考虑到这个月还有别的开销,怕不够用才暂时没有买。
“那没事儿,我家大郎在刘家靴子店里做学徒,倒是会做靴子的,就是做的不如外面卖的美观,你若是不嫌弃他是练手,那就不卖你皮子了,让他直接用这皮子做,一双靴子包工包料,就收你八十五文。你看怎么样?”
张嫂子到底是布店的老板娘,颇有些生意头脑,三下五除二便给出了合适的方案。
自家的羊皮没什么成本,而且自家儿子还能练手艺,最后做出来还能赚钱,怎么看很划算的,毕竟在靴刘家子店里,他家大郎这样的学徒可是没有机会自己做靴子的。
“那自然好。”
杨蔓娘自然也满意的答应了下来。
别的不说,二百五十五文能买三双羊皮靴子。
就这比市场上便宜一半的价格,就已经很划算了。
哪怕鞋子样式做的丑一些也没什么,她也不挑剔,只要能保暖就好了。
更何况,张嫂子的人品她信得过,邻里邻居的也不会坑了自己。
“那这钱怎么给?”
如今刚交了了房租,加上之前还买了炭火,算上前些日子杨士林发的六十文月薪,家里还有三百多文钱,若是一次性都给了张嫂子的话,还是有点儿压力的。
“你先给我一百文定钱,我这边儿也得买其他材料,剩下的一百五十五文,等靴子做好了,来拿的时候你再给我就成。”
“可以。”
杨蔓娘暗暗松了口气。
只支出一百文,倒是不影响家里的其他开销。
更何况。
再过七八日,就又能拿到下一笔稿费了。
杨蔓娘让张嫂子给兄妹三人量了脚的大小。
然后,麻溜的回卧室,从钱匣子里数了一百文钱给了对方。
一个得了银钱,一个得了便宜靴子。
双方自然都很满意。
这笔,算是双赢
日子过得很快。
转眼到了初十。
汴京城连续下了两日的雪。
今儿个天气总算是放晴了。
今天是《朱雀门小报》发新刊的日子。
杨蔓娘起来,洗漱过后吃了朝食,早早的便去了矾楼上工,路过潘楼南街的时候,在通安书肆花了两文钱买了一份最新的《朱雀门小报》。
一边走,一边迫不及待的翻看着。
第一页是广告和朝廷市井八卦消息。
杨蔓娘随意的看了几眼,便匆匆掠过。
在连载版面的第二页,杨蔓娘找到了自己的小说。
朱旭做事儿还是很讲究的,将杨蔓娘的小说的标题放大印刷了。
《霸道王爷心悦我》几个字,比旁的字大一倍,最底下还标注了她的笔名“公子墨瑾”。
非常的醒目。
只要看报纸的人,都很难不注意到。
一直以来,《朱雀门小报》的读者大部分是女子。
毕竟,这本小报原本就是靠写皇宫八卦和情感密闻起家的。
这个年代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也没有网络。
去瓦子里花钱听戏,听说书,看表演,来来回回就那些曲目,看多了也挺容易乏味的。
所以,看小报上的各种新鲜事儿,确实是个不错的消遣。
花钱少,信息多,也不拘在哪里,就是躺在床上也能看。
有种足不出户,却天下大事尽在掌握的爽感。
而且,看完之后,和人聊天也多了谈资。
所以,汴京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喜欢看小报。
初十这一日。
几乎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
都被改版的报纸给惊到了。
因为,今日的朱雀门小报,不光有市井八卦,还有五花八门的广告,有一篇新鲜的话本儿小说。
曹韵是曹家三小姐,她的家族曹家在大宋的地位极为显赫,是开国功臣曹彬的后人。
众所周知,大宋的开国皇帝是赵匡胤,也知道他杯酒释兵权的事儿。也正是因为杯酒释兵权的成功,他没有诛杀那些跟随自己一起起兵的功臣,没有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而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破除了开国皇帝大杀功臣的诅咒。
同时,也正因为太.祖赵匡胤没有大开杀戒,成就了曹彬曹半朝的功绩。
也成就了今天的曹家功勋世家的高贵地位。
曹韵的父亲曹琮,在家族排行老八,先后出任知邠州知州、秦州知州,如今改任陕西副都总管、经略安抚招讨副使,拜步军副都指挥使。
是典型的实权勋贵高官。
所以,曹韵作为其女,长的出色又有钱,自然可以说是典型的大宋白富美。
住在汴京城内城占地百亩的曹家大宅里。
家里的大宅子位置极好,离繁华御街只有一刻钟的路程。
每日不愁吃喝,不愁生计。出入有十几个丫鬟婆子相随,坐着四人抬的华美轿子,脚不沾地。
平时除了参加各种宴会赏花会,出入的也都是矾楼,朱骷髅茶馆儿,象棚这样的高端场所。
往来的闺中密友,也都是相国之女,侍郎之女,知州之女这样有身份的人。
但是骨子里,曹三小姐并不是一个喜欢喧嚣之人。
反而,她内心里喜欢安静,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宅女。
当然,此书非彼书。
曹三小姐喜欢的书,不是正统的四书五经,也不是声律启蒙和琴谱棋谱。
而是各类的话本子和小报。
不过,作为一个典型的大宋豪门闺秀,曹三小姐自然不能放飞自我。
对外还是要保持端庄优雅,要遵守家族的规矩的。
曹韵的祖父最是推崇儒学,所以,对家里的子弟的课业,无论男女,都要求很严格。
无论寒暑,每日必要早起晨昏定醒,按时和族中姐妹们一起跟着族学的先生读书练字,不服管教的,男的自然要打板子,女的就要罚抄经了。
所以,曹三小姐这颗想安静躺平宅着的心,也只能默默的放在肚子里。
每天按部就班,跟着族中姐妹们一起按时读书上课。
在先生上课的时候,曹韵也极为认真专心,从不开小差。
课业成绩自然也在一众姐妹中独占鳌头。
曹韵每天最舒畅最自在的时候,便是晚上回到自己院子的时候。
可以随意的歪在卧室的美人塌上,读一读丫鬟帮忙买来的话本子和小报,解闷儿的同时,顺便汲取一些让自个儿快活的能量。
今天的曹三小姐,像往常一样,下了课,去正院给祖父母请了晚安。
返回了自己的院子,喝了一盏蜂蜜梅花香引子。
便坐在绣床上,翻看小丫鬟红桃偷偷帮自己买的新话本儿。
她算是资深的书虫了,对话本儿的要求自然也越发的挑剔了。
翻来覆去找不到一篇好看的。
都是千篇一律的落第书生官家小姐才子佳人。
翻了两页,便随手撂在一边儿。
恰好,这时候丫鬟小红桃拿来今日发了新刊的小报。
《新闻》和《朱雀门小报》。
曹韵一眼便瞧见了报上字体加粗的加大的连载小说《霸道王爷心悦我》。
拿来一读之下,曹韵便被吸引住了。
这本小说,描述的角度很新奇,和以往小说大有不同。
它不是和以往的小说话本儿那样,以男子视角描写,而是以女子的视角叙述故事,让曹韵读来非常有代入感。
开头第一章 ,便是女主白绾绾凄苦的如同灰姑娘般的身世描写。
这个叫白绾绾的小娘子,生母早逝,被家里新娶的后娘和继妹迫害,每日里做饭洗衣,淘灰喂鸡,还经常要挨打,晚上睡觉也只能睡在灶台边儿灰扑扑的木板上。
曹韵是个锦衣玉食,不食人间烟火的官家千金小姐,平日里的衣食住行,都有专门的丫鬟婆子们伺候,亲手拿的最重的东西,大约便是绣花针了。
头一回知道,世上还有过的那般辛苦的人,尤其是读到白绾绾竟然住在灶台边的木板儿上的时候,让心地柔软的她,更是忍不住落泪了。
不禁暗自想着,若是自己认识这个叫白绾绾的小娘子就好了,那自己就可以让丫鬟把自己的月例银子给她送去,让她的日子好过一点儿。
曹韵一边拿手帕拭泪,一边继续往下看。
这毕竟是霸总文,不是娘道苦情文。
所以,杨蔓娘并没有一味的描写女主的生活苦难。
她的节奏,把握的很好。
之后,女主中春药,打伤无赖二流子。
逃跑,救小猫。
遇上男主。
节奏很快。
曹韵看的目不暇接,她的心情,也随着文章情节而不断的起伏变化。
一会儿为女主担心的长吁短叹,一会儿又忍不住拍了拍胸口松了口气。
直到。
男主豫王出场。
“璀璨的烛光下,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读到这里。
曹三姑娘的心里,就如同踹了一只小兔子一般。
忍不住砰砰直跳。
她几乎是反复的咀嚼着这一段儿的描写。
到最后。
目光不禁有些痴了。
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子吗?
曹韵今年十五岁,也到了说亲的年纪。
世家之间联姻的赏花会鹊桥会,她也已经参加了两场了。
祖母和母亲也已经开始为她相看人家。
所以,对于自己未来的夫婿,曹三姑娘心里自然是有所幻想的。
原本她还在纠结于自己是要找一个文人,还是一个武将。
但此刻。
不知道为什么,两者似乎都不想了。
曹三姑娘倚在床头的鹅绒青蝉翼靠垫儿上,把小报上仅有的这几张内容,来来回回的又读了两遍,越看越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晚上睡觉的时候。
曹三姑娘做了一个梦。
梦里自己被娘骂了,独自离家出走,遇到了一只白色的小猫,那只小猫带着自己,跑到了那家叫做悦来的客栈,遇到了那位身着玄色蟒袍的神秘男子
第26章
第二天一大早。
想知道小说后续内容的曹三姑娘, 便焦急的打发身边的小丫鬟出门去买报了。
等下午放学回到院子,丫鬟小红桃把买的各类小报送上来之后,她顾不上洗漱换衣裳, 便打开朱雀门小报, 急切的翻找《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版面, 不过, 曹三姑娘把几本小报都翻遍了,除了各路市井八卦消息,还有一些各家店铺的广告。
什么开店坐席卖酒的, 接生催产的,卖酒卖狗皮膏药的,保媒拉纤儿包打听的。
各种各样的广告, 五花八门。
偏偏就是没有看到自己最期待的东西。
曹韵忍不住沮丧起来, 这样好看的书,竟然没有后续吗!
她忍不住去翻看昨日自己看的报纸, 才注意到这个《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小说,是朱雀门小报连载的。
这家报房她倒是知道,离家不远, 就在大相国寺后门儿附近。
连忙打发丫鬟红桃去朱雀门小报的报房询问情况。
其实, 不光是曹三姑娘。
整个汴京城,这种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几乎从朱雀门小报发刊第二日早上开始,陆陆续续的,便有好多各家的丫鬟仆役们来朱雀门报房打听《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
这些丫鬟仆役的主子, 大多还都是汴京城有钱有闲的小娘子。
报房是一个都得罪不起。
毕竟。
这些有底气让家里下人们找上报房的小娘子们, 家里的祖父和父兄,不是朝廷官员,便是勋贵人家, 都是报房东主朱旭平常想求见都见不着的大人物。
对此,东主朱旭心里是又高兴又发愁。
高兴的是,自己的朱雀门小报,被这么多达官贵人家里的女眷记住,以后报纸不愁卖了。
之后的广告自然也会源源不断。
愁的则是这些小娘子们,都强烈的要求他明日就把这本书的后续刊登出来,让她们一次看个够。
可是。
朱旭手里哪里有后续啊,别说他了,朱旭疑心恐怕就是那位作者杨小娘子自己,多半也没有啊。
毕竟,当初签订的契约,就是让人家七天交两万字的稿子即可。
可没有这么赶时间的。
朱旭好声好气的给上门的人,解释清楚小说的情况。
之后。
便赶忙从大抽屉里拿出之前签的契约,找到杨蔓娘家的住址。
安排大掌柜朱贵去杨蔓娘家里瞧一瞧,看看对方的稿子写的如何了。
于是。
杨蔓娘从矾楼一下工。
才走到巷子口儿,便瞧见了停在自家门口的青布蓬牛车。
以及正准备下车的报房大掌柜朱贵。
“哎呀,杨小娘子,你可算是回来了!”
朱贵见着杨蔓娘。
眼睛瞬间一亮。
“大掌柜是专门来找我的吗?”
杨蔓娘停步笑着道。
她这两日虽然白天正常的去矾楼上班,回家就抓紧时间点灯写后续的写稿子,但是也一直都悬着心,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能不能在大宋有市场。
但此刻见着专程而来的大掌柜朱贵,杨蔓娘心里的隐忧,瞬间便消散了。
她做了个请的手势。
笑着邀请道:
“外边儿天寒地冻的,说话不便,大掌柜进屋里坐坐吧!”
“呵呵,也好。”
朱贵点点头,跟着杨蔓娘一道进屋,坐在外间厨房的绣墩儿上。
看着眼前这虽然收拾的很干净,却空间狭小,逼仄,连个像样的待客大桌子都没有的地方,朱贵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环境下,这杨小娘子是怎么写出来的话本子的?
虽然,上次在报房签约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杨家小娘子的家境不好,可也没想到会这么差。
一旁的杨士林捕捉到了朱贵眼中的诧异,脸色不禁有些赧然。
不过对此,杨蔓娘倒是很坦然。
也没什么窘迫和不好意思的。
她们一家就三个半大孩子,不偷不抢,自食其力,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让老二杨士林倒了水。
问道:
“大掌柜怎么突然来了?”
现在的杨蔓娘今非昔比。
可是东主朱旭心目中的摇钱树,朱贵作为大掌柜,自然也要拉近关系。
喝了一口水。
笑眯眯的道:
“杨小娘子若是不嫌弃,不妨唤我贵叔。”
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此,杨蔓娘自然从善如流:
“贵叔。”
“这位是令弟吧?”
朱贵笑着寒暄道。
杨士林对于家里来的陌生人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他也是经常在外面做事儿的,基本的待人接物的礼节还是有的。
上前行了一礼道:
“小子杨士林见过大掌柜。”
“小郎君可识的字?平日里做什么营生?”
朱贵没有让杨士林和杨蔓娘一般改口叫贵叔。
而是眼神一闪。
笑呵呵的问道。
杨士林看了一眼杨蔓娘,见她含笑点头。
便不卑不亢的回道:
“识字,平常在外头做小经纪,偶尔也给街坊邻居们写信读信。”
“倒是个机灵勤快的孩子,不知你可愿意来我身边儿做事?”
朱贵放下手里的粗瓷茶碗,随口抛出了一根橄榄枝。
“我”
杨士林踟蹰了一下。
以朱贵大管事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话,自然不可能让他去做底层杂役,多半是会着意培养他,跟着他将来在报房至少做个管事的。
这可比在街头做小经纪强了百倍。
若是往常,遇到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杨士林自然会欣喜若狂的答应。
可是此刻,这位大管事明显是有事儿来找自家大姐的。
老话儿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若是自己随意的答应了,那大姐恐怕会难做。
“我听我大姐的。”
半晌。
杨士林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而是抿了抿唇,轻声回道。
闻言,朱贵的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又很快化为赞赏。
其实。
他今晚是带着任务来的。
其一,是东家朱旭有意慢慢缩短朱雀门小报的发刊周期,从之前的七日一次,缩减为三日一次。
也就是说,杨蔓娘的小说,以后要三天连载一次。
其二呢,则是朱雀门小报发刊的这两日,小说的反响不错,不少高门贵女,都派了家中仆役来报房催稿,东主朱旭自然也意识到了杨蔓娘的奇货可居,所以便改变了主意,想跟对方签订长期契约。
古人云,要想取之,必先予之。
这也是大掌柜朱贵这么多年谈判做生意的心得。
朱贵原本也没有想好要怎么说服杨蔓娘签订长期契约,但是进了屋里之后,发现对方家里如此逼仄穷困,便临时起意,打算自己先给杨蔓娘的家人一些小恩惠笼络一下,可以拉近彼此距离,等会儿再提签订长期契约的事儿,想来对方也不好意思拒绝。
不想,这次却看走了眼,杨蔓娘的这个弟弟,虽然明明很心动,却依旧拒绝了自己的提议。
施恩不成。
让朱贵刮目相看的同时,心里倒是不免又有些为难了。
“贵叔有事不妨直说,可是我的小说出了什么问题?”
不光朱贵会算计。
杨蔓娘也通过对方进屋后的一言一行。
判断出了个大概。
若是自己的小说刊登后效果不好,以朱贵这样的身份不会亲自上门,也不会让自己叫贵叔,更犯不上第一次见面,就迫不及待的拉拢自己的弟弟杨士林。
想来。
一定是自己的小说反响不错了。
“不瞒杨小娘子,你的话本儿刊登后确实很火爆,所以,东家让老朽来看看杨小娘子是否写出后续的章节?另外,我们小报的东家打算以后三日发行一次,所以希望杨小娘子,最好能每次交一万字的稿子。”
“一万字?这可比之前契约里的定任务重多了?”
杨蔓娘皱了皱眉。
原本是七日两万字,平均下来的话,一天写不到三千字就可以。
可这三天一万字的话,那一日就是三千多。
杨蔓娘在现代用惯了手机和电脑,用钢笔铅笔写字都慢。
更不要说毛笔了。
要用毛笔多写出来这么多字,也是不容易的。
其实。
她最主要的,倒也不是怕写毛笔字。
多更新一万个字,对她来说,晚上下工之后,多熬熬夜,挤一挤时间还是可以做到的。
关键是待遇。
是多写的银子。
打工人忙忙碌碌的,为的就是钱。
银钱到位了,一切自然都好商量。
恰好。
朱贵就是个聪明人的生意人。
这一点倒是不需要她多说什么,见杨蔓娘皱眉不答。
朱贵很快便闻弦而知雅意。
主动说道:
“若是杨小娘子同意,东家愿意将千字的报酬提升到一百文,另外和娘子再签订一份长期的契约,而且,若是娘子以后但凡要出版完整的话本儿,东家这边儿都愿意包揽印刷的。”
千字一百文!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闻言,瞬间激动的瞪大了小骷髅眼儿。
那一万字,可就是一两银子啊。
三天一万字,一个月十万字,那就是十两银子。
天哪天哪!
这也给的太多了!
老杨家祖坟冒青烟了!
要发财啦!
“既然,朱员外愿意将千字报酬提升一倍,那我自然不是那等坐地起价之人,后续我会两天交一次稿子。”
对方愿意主动提价,这自然是最好的。
杨蔓娘想了想,便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让老三杨盼娘去里屋的闷柜橱上,将自己这两日写好的一万字稿子交给了朱贵。
得了一两银子的进账。
“那签长期契约的事儿”
朱旭再次旧话重提。
“在这这本小说完结之前,长期契约的事情,咱们先不谈。”
杨蔓娘摆了摆手,拒绝了。
她想的很清楚,按着现在的反响势头儿,着急着和对方签订长期契约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反而会被对方捆绑起来。
毕竟,现阶段她的小说《霸道王爷心悦我》虽然反响不错,但也只是三章试水阶段,她还没有完全在这一领域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和对方签订长期契约,对方肯定不会出价太高,更不可能同意给她分成。
若是一时谈崩了,反倒影响自己的小说后续的连载。
倒不如拉长战线,索性先不谈这事儿。
给彼此留下余地。
只要她能很好完成手头这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在汴京的话本儿市场上站稳脚跟,那以后,无论是出书还是连载,根本都不需要发愁什么。
自然会有无数家小报和书店来找自己。
到时候再和朱雀门报房谈长约,她才能占据主动地位,才有有提条件的余地。
毕竟。
杨蔓娘可是打算下一本书拿分成的人。
自然不会为了一点儿小恩小惠,就放弃自己未来的长远利益。
“额,那好吧,不过我家东主是很有诚意的,杨小娘子若是改变了主意,随时找我就是。”
朱贵虽然遗憾,但也看出来这位杨小娘子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个心里极有主意的人。
显然不是轻易能够打动的。
好在他此行的目的,也已经达成了一半。
便也没有再深劝。
反而笑呵呵的。
再次提起了之前的许诺:
“令弟的品行不错,我很中意。来报房的事儿,杨小娘子和令弟商量一下,若是愿意,老夫这边依旧随时欢迎。”
“多谢贵叔,我会考虑的。”
杨蔓娘笑着应道。
朱贵拿到稿子,自然也不多留。
很快便告辞离开。
坐上牛车,马不停蹄的返回了朱雀门报房。
才刚一进报房。
便遇到了东主朱旭的掌上明珠朱秋雨。
一见朱贵。
小娘子的眼睛瞬间亮了:
“贵伯,稿子拿到了吗?”
朱秋雨自从之前读了朱旭拿回家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初稿之后,便一直念念不忘。
一直软磨硬泡的央求着她爹把后续内容给自己看。
后来得知他爹手里也没有后续存稿之后。
便转而求其次,每日跑来报房里蹲点儿守株待兔。
尤其是知道她爹打发朱贵今日去公子墨瑾那里拿书稿。
小娘子就更是心急如焚。
呆在报房里不愿回家了。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
终于还是让她给等到了。
“额,拿到了的,小姐。”
朱贵点头。
语气有些踟蹰:
“可是,东家特意吩咐了,拿到稿子要马上送去排版,这小说明天就要见报的。”
“哦那,那你就送去吧。”
朱秋雨撅了撅嘴,有些不高兴。
不过,她也不是那不懂事的小娘子,自然明白自家报房的生意是最重要的。
毕竟,排版不等人。
自己想看倒是可以明天看。
反正也等了两日了,倒也不介意再多等一天。
不过,话虽如此。
朱秋雨却还是磨蹭着脚步没动。
显然是还有话要说。
朱贵见状,倒也不好马上离开。
遂问道:
“小姐还有什么吩咐吗?”
“额”
朱秋雨脸色微红,轻咳了一声。
半晌。
捏着压裙角儿的小金橘。
语气有些扭捏的道:
“贵伯,你你见到墨瑾公子本人了吗?”
说到最后。
期期艾艾。
几乎是声如蚊呐。
墨瑾公子,本人?
听到这个称呼。
又想到那灵秀的杨小娘子。
朱旭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又瞧见自家一向脾气爽利的小姐。
突然变得脸红扭捏的模样儿。
朱贵的一双老眼瞬间瞪大了。
他真的很想告诉自家小姐,她口中的墨瑾公子,其实是个和她一般大的小娘子。
但是,他又不能说。
之前,杨蔓娘在第一次和朱旭签订契约的时候,就已经在契约里商定好了,报房这边儿不可以对外透露她的性别和住址。
而且,今天一大清早,自家东主朱旭又再次下了严令,绝对不可以透露墨瑾公子的任何信息。
朱贵很理解自己东主的做法。
报纸行业竞争激烈。
所以,汴京城的各家小报,都是互相安插了探子在对方报房的,这种事儿虽然没摆在明面上,但大家也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根本很难杜绝。
若是一家小报火了,其他报房自然都会蜂拥而至,派人来打听消息。
复制对方的成功经验,用在自家的小报上。
自从昨日自家小报火了一把之后,今日汴京城的其他小报都闻风而动。
也模仿自家小报开始刊登起了各种广告。
不用说。
他们模仿了广告,自然更会下大力气打听《霸道王爷心悦我》的作者。
毕竟。
只要是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原本生意平平的朱雀门小报,能够峰回路转火爆起来,有一半儿是靠着广告,另外一半儿则要归功于这本新颖的连载小说。
所以,用不了多久,各家报房自然都会下大力气打听这个作者墨瑾公子究竟是谁。
想要来挖墙脚儿。
所以,东主朱旭才会让自己连夜让自己去给杨小娘子提高小说待遇,想跟对方签长期契约。
这么做,都是为了稳住这颗摇钱树。
让其长长久久的留在朱雀门小报。
所以。
为了自家报房的利益着想。
朱贵说什么也不会给任何人透露出墨瑾公子的任何信息。
哪怕这个人是自家小姐。
也不行。
朱贵的这些复杂的心里活动,朱秋雨自然是无从知道的。
不过。
瞧朱贵半晌不回话儿。
对面的朱秋雨心里着急。
倒是没了之前的扭捏。
炮筒子似的,打破砂锅问到底。
索性不停的追问起来:
“贵伯,你到底见着墨瑾公子没有啊?他家住在哪里,家里几口人,成亲没有,他长的是不是就像书里的写的那样儿的?”
“额”
面对自家小姐一连串儿穷追不舍的提问。
朱贵一把年纪,实在是招架不住,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大冬天的,愣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
半晌。
才张了张嘴。
尴尬的道:
“这个嘛,应该大概是吧。”
第27章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 自己起的笔名给东家小娘子朱秋雨所造成的误会。
此刻的她,正在召开家庭会议。
大掌柜朱贵虽然走了,但也留下了问题。
一家子自然也睡不着。
之前朱贵提出让老二杨士林去朱雀门报房当学徒的那件事儿, 杨蔓娘当时并没有回话。
而是说要考虑一下。
就是打算等朱贵走了。
再好好问问老二杨士林自己的意思。
“怎么样, 二郎, 你想跟着大掌柜做事吗?”
杨蔓娘坐在绣墩儿上。
把刚刚收到的铜子儿, 不紧不慢的穿再一起。
看着面色有些犹豫的老二杨世林。
笑着道:
“你可别说什么都听我的,你也是个小郎君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主意, 反正无论如何,大姐总是会支持你的。”
虽然,来到了这个时代要入乡随俗。
但杨蔓娘某些时候, 还是保留着一些现代人的思维。
不喜欢干涉别人的选择。
毕竟生命有限, 无论好坏,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力。
即使自己是大姐。
杨蔓娘也不觉得因为长姐如母, 自己就有资格决定弟弟妹妹的人生。
“大姐,我想去,我想多学一些东西, 将来能在报房做个管事。”
老二杨士林沉默了片刻。
一字一句的道。
作为一个出生汴京底层的小郎, 杨士林自然很清楚养家糊口的艰难。
他也不想一辈子,都只做个一个月赚六十文的小经纪。
也想学一些赚钱养家的真本事。
既然大姐愿意让自己去。
他自然也想抓住这个机会。
“可以啊。”
杨蔓娘也料到对方会这么选。
点了点头。
嘱咐道:
“那就等张家嫂子那边儿把羊皮靴子做好了,你就穿着新靴子去报房那边做事儿吧。”
说到张嫂子,杨蔓娘一时不免又想到自家如今租住的这个房子。
虽然租金上很便宜, 但是距离上工的地方太远。
每天来回的通勤时间, 就得一个多时辰。
而且,冬天上工路上又冷还很遭罪。
之前是实在穷没法子。
如今手里有了这一两银子的进账,倒是可以考虑换房的事宜了。
杨蔓娘一直都比较中意潘楼南街和马行街那一片儿的公租房。
虽然租金上是贵一些。
但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那边儿在汴京内城, 繁华治安好,而且离上工的矾楼近,通勤时间也缩短了。
那自己回家时间自然也早。
倒是可以挤出更多的时间写小说稿子了。
杨蔓娘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
说做就做。
晚上一道跟老二老三商量了一下。
第二日上工做完手头的活计。
中午便乘着午饭前不忙的时候,跟西楼大管事曹顺心请了半个时辰的假。
去了附近位于马行街的一家店宅务店。
汴京是个人口超级密集的大城市。
加上流动人口和军队,将近有两百万人,这些人中,基本上一半以上,甚至更多,都没有自己的住房。
都是靠租房过日子。
大宋对公租房的制度很完备。
所以,汴京基本上每隔两条街,都有一个专门的店宅务店。
所谓店宅务,便是朝廷设置的一个专门的管理公租房的机构。
店宅务专门负责管理和出租公租房,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店宅务里的从业人员,也算是有编制拿提成的中介人员。
这家马行街上的店宅务,是两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
杨蔓娘去的时候,两人正百无聊赖的坐在炭盆边儿,和隔壁店铺老板打着叶子牌。
见客人上门。
两人顿时也不玩儿了,均起身笑脸儿相迎。
一点都不因为杨蔓娘年纪小便有所怠慢。
“小娘子要租房还是买房?”
“租房。”
“小娘子可带了赁历?”
“自然带了。”
汴京租房,是绝对离不开赁历的。
所谓赁历,便是租房的履历。因为店宅务的公屋都具有廉租房的性质,价格比市场价便宜许多,所以,为了防止有房子的人钻空子贪便宜,让真正没房的人租不到房子。
朝廷对租赁店宅务公租房的人,都要有一道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
而且,为了防范店宅务舞弊营私,朝廷还规定,凡是在店宅务的管理和工作的人,是不准承租自己名下街道的公租房的,违者杖一百。
还有,在汴京城拥有房产的人,也不得承租汴京店宅务的公租房。而且,朝廷还禁止租赁店宅务公屋的住户转租房屋,也就是为防止有人当“二房东”。
所以。
凡是想租住店宅务公屋的住户,租房子的时候,都要拿出之前的赁历,以证明自己在汴京城没有房产,也不是二房东。
“好了,赁历没有问题,小娘子有租房的资格,不知小娘子打算租什么标准的房子?”
仔细看完了杨蔓娘递来的赁历。
男子笑呵呵问道。
“房子都有什么标准的?”
杨蔓娘虽然此刻浑身上下只带了一两银子。
却一点儿也不露怯。
“目前咱们这一片儿,御街,马行街,潘楼南街,保康门街,牛行街,租房是分三等,三大间大房两个耳房,带一个小院子,一个月租金一贯钱;中房两大间两个耳房不带院子的,一个月租金六百文;一大一小一个耳房,不带院子的,一个月租金四百五十文。”
“那就先看看带院子的大房子吧,要离矾楼近的。”
虽然。
杨蔓娘目前浑身上下才一两银子,但是按着跟报房的最新的契约。
她只要这一个月按时完成小说的字数,就能拿到十两银子。
所以。
杨蔓娘倒是不排斥去看一看大房子。
毕竟,一步到位的话,也就不用再搬了。
也省得家里添置的坛坛罐罐,以后再搬来搬去的麻烦。
哎呀!
果然人不可貌相。
这小娘子是个大主顾啊!
两个店宅务小哥儿闻言,顿时眼睛一亮。
杨蔓娘的房租越贵,他们拿到佣金提成自然越高,二人顿时劲头更足了。
一个倒茶。
一个连忙起身,从抽屉的名册里找出附近几条街可以租赁的房子。
“带院子的房子,目前御街和马行街牛行街都没有,潘楼南街和保康门街倒是各有一处,我带娘子去看看吧。”
做这一行儿的,查看名册只是处于职业习惯。
实际上,什么房子合适,原本就心里就有数。
店宅务很快便合上名册。
找出房子的钥匙道。
不知不觉。
对杨蔓娘的称呼从小娘子变成了娘子。
“也好。”
潘楼南街的房子,在巷子的最里面,虽然面积大,但是背靠二层的金银楼,几乎屋子的所有的阳光都被金银楼给挡住了,光线不好,杨蔓娘看了不是很满意。
之后,又去了保康门街。
保康门街的这一处房子,杨蔓娘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是一座一进的小院子,坐北朝南,光照充足,三间正房,两边儿各有一间耳房,专门用来放杂物和粮食木炭。
院子里还有两棵老杏树,虽然如今冬天杏树有些干巴巴的,但是透过这些长长的枝桠,依旧可以想见夏天杏子成熟时候的硕果累累。
店宅务小哥见她喜欢,笑着介绍道:
“这两棵杏子树,是这房子建成的时候就栽下的,上一任住在这屋子的,还是一位大理寺的官员呢!”
“唔。”
杨蔓娘点了点头。
她知道这话店宅务并没有说谎,大宋很多官员都在汴京没有房子,租住公租房,不算什么稀奇事儿。
她更看重的,是这里离朱雀门报房和矾楼都不远,走路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
可以说通勤方面是非常方便了。
而且,这房子的西边是州桥夜市和保康门瓦子。各种小食店和香引子店极多,卖小米水饭的、卖炙肉的、还有干脯、莴苣笋、羊肉小馒头,细索凉粉儿,芥辣瓜儿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还有那义塘的甜瓜、卫州的白桃、南京的金桃儿和水鹅梨,以及药木瓜、水木瓜、荔枝膏,也都是用青布伞,当街列床凳堆成高高的垛儿。
杨蔓娘之前一路过来的时候,还瞧见两边小店外摆着的那热气腾腾的灌汤包、烤生蚝、铁板烤猪皮、果木翅羹,鳝鱼猪肚汤,还有大名鼎鼎的酥油鲍螺。
还有那推着小车卖精品小甜食的商贩,沙糖菉豆、黄冷团子、水晶皂儿,鸡头穰冰雪、细料馉饳儿、麻饮鸡皮、脂麻团子、熟林檎、江豆碢儿之类的,各类吃食琳琅满目,放在漂亮的小碟子里,非常的精致可口。
可以说,住在这里,只要你手里有银钱,就不愁买不到想吃的美味小食。
而且。
这里出院子往北边儿走一刻钟便是大相国寺,大相国寺再往西就是太常寺和开封府衙。
再往北走一条街便到了御街,桑家瓦子,鼓楼,金银交易所,王氏染红胭脂铺,苏式金楼,还有高阳正店,中山正店,楼山洞梅花包子、曹婆婆肉饼铺、李家香铺、朱骷髅茶馆儿,李四分茶店,鹿家包子铺,以及各类羹店、酒店、分茶铺子、香药铺子,都在这一片儿。
可以说是生活便利,逛街娱乐也很便利。
这院子不光杨蔓娘自己觉得满意,她相信爱热闹的老三杨盼娘会更满意。
虽然,南熏门那边刚交了房租没几日,可以再住满一个月。
但是杨蔓娘却不打算再住了。
她知道,合适的房子是不等人的,虽然大宋的公租房很多,很多都没有租出去。
但是也分什么地方。
御街,甜水巷,潘楼南街,保康门街这些地方附近的公租房是真的不愁租。
狼多肉少,一个萝卜一个坑儿。
若是自己不抓紧,被别人占了先,想再找这么合适的,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只要自己节省下早晚的通勤时间。
多写一点小说,也就把那点儿房租的损失赚回来了。
所以。
杨蔓娘没有多耽搁什么,当即便跟店宅务签了租房契约。
按着朝廷的规定,她可以在契约签订之日起,享有免缴五天房租的权利,从第六天才开始收租金。
等于是第一个月,一两银子的房租可以住三十六天。
签好契约。
之后的事情,她也就顾不上管了。
搬家的事儿,都是杨盼娘和杨士林在做,两个小家伙雇了一辆牛车,几乎把家里的所有锅碗瓢盆儿,米面粮油,被子褥子,火盆儿,还有杂物间剩余的炭火都一并带来了。
唯一让老三杨盼娘觉得比较可惜的,就是家里刚给张嫂子交了一个月的房租钱。
如今不住了,那钱只能退一半儿。
不过。
很快她便顾不上纠结这些了。
东摸摸西看看。
这宽敞干净的院子,崭新明亮的堂屋,和每个人单独的卧室和床。
以及房子附近热闹的瓦子和夜市。
简直就像是做梦一般!
跟这里一比,原来南熏门住的旧房子,简直比猪圈好不了多少。
反正。
杨盼娘是打定主意。
再也不要回去了。
第28章
很快。
便到了朱雀门小报第二次发刊的日子。
相比于第一次发刊的时候, 还需要报房小经纪们的卖力推销。
这次,已经大大的不一样了。
很多喜欢的读者,都是一大早主动去书肆里买了。
曹三小姐这边儿。
第二日一大早洗漱收拾好, 刚到族学里。
就瞧见自己的死对头族妹, 三伯家的六娘子曹溪, 手里正拿着一本新出炉的《朱雀门小报》, 正跟开屏的孔雀似的,得意洋洋的跟周围的人炫耀:
“瞧见没有,墨瑾公子《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 一般人都还没有呢,我可是一早儿起来就让小丫鬟去买了。”
然后。
七八个族里的小姐妹。
便都好奇的围拢到了曹溪的身边儿,探头探脑的去瞧小报上的内容。
曹韵心里暗自嘀咕, 没想到《霸道王爷心悦我》还挺火爆的, 竟然连族里的其他姐妹们竟然都在看。
曹韵自然也很想看话本儿的新章节,可是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她的贴身丫鬟小红桃一向都胆子极小, 跟鹌鹑似的,出去买了报也只敢拿回自己院子。
是决计不敢把小报送到族学里来的。
至于去跟自己死对头族妹曹溪借。
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曹韵只能故作不在意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在心里无能狂怒。
哼!
这个讨厌的小妮子, 就爱显摆, 从来都不懂得尊敬自己这个姐姐。
神气什么,不就是仗着祖父祖母和大伯娘喜欢你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又不是只有这一份小报。
大不了我晚上回去再看!
白绾绾的声音本来就极为动听,这个时候,大约是中了春药的缘故, 白皙的小脸儿也变得潮.红, 她的声音急促中带着一丝魅惑和旖.旎的水色,让对面的男人忍不住眼神一暗,不禁低下头又看了一眼怀里的小娘子。
“哎呀, 这这写的是什么啊,这写的也太羞人了!”
一段儿在客栈的夜晚体育运动的简略描写。
直接让小娘子们目瞪口呆。
一个族里的小姐妹忍不住脸色微红。
拿随身的帕子捂着嘴低呼道:
“这,这也太白绾绾都没了清白啊!”
显然。
杨蔓娘的话本儿写的虽然不露骨。
而且基本都是各种隐喻。
但对于这个年代的大家闺秀来说,还是非常震撼的。
之后的情节。
自然就更丝滑了。
虽然,女主白绾绾还不知道。
但是,杨蔓娘在书中已经向读者点明了豫王的亲王身份。
而且冷酷的豫王在运动期间。
还不失时机的。
邪魅一笑。
说出了那句耳熟能详的霸总经典语录: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这两句让现代人脚趾抠地的油王金句。
在大宋第一次出现。
绝对没有什么油腻的感觉。
反而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调.情意味。
如同一句开天辟地的魔咒。
让这些曹家贵女们羞涩不好意思的同时。
不免有些心跳加速。
仿佛这句话不是对女主白绾绾说的。
而是冷酷俊美的豫王对自己说的一般。
心里蠢蠢欲动。
顿时。
便有人忍不住为豫王说话了:
“额,我觉得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吧,豫王爷原本都拒绝的,而且这也是为了救白绾绾小娘子啊!白绾绾她可是中了中了那个什么的,也没有别的办法啊!再说,也总比白绾绾被那个猥琐男子占便宜的好吧。”
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
无论古今,咱们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和折中的。
你说,这屋子里太暗,要在房顶上开一个天窗,那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强硬的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也愿意在屋子里开天窗了。
就像现在这样的情况。
让女主被一个猥琐二流子欺负,大家绝对是不愿意的,甚至愤怒咒骂。
但不得已的情况下,若是跟一位位高权重,年轻专一,俊美冷酷的王爷共度一夜,似乎也不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说这话的。
正是曹韵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显然这位也是豫王爷的拥趸。
一看有人说豫王的坏话。
顿时便毫不客气的反驳起来。
而显然。
这么想的人,可不止她一位。
很快,便有其他族中的其他姐妹跟着附和:
“就是就是,豫王可是王爷啊,配白绾绾这个平民女子,两人本身就不相配啊!要知道他可是位高权重,年轻俊美,还没有娶妻,甚至王府里连个通房侍妾都没有呢。”
看来无论古今中外。
男人的地位和专一,在女人的眼里都是加分项。
很快便有人屁股开始歪了。
“可是,我觉得白绾绾和王爷也不可能啊,不光身份上天壤之别,而且,白绾绾身上还是有婚约的啊,她都和那个陆家员外的儿子定亲了,万一到时候嫁过去”
“那怎么能算定亲,那陆家员外的儿子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呢,再说了,都没有三媒六聘,也没有交换庚帖婚书,又怎么能算是定亲?再说了,白绾绾的那个继妹白珍珍不是一直都想抢她的婚约嘛,正好就给她好了!”
“就是就是,那些男人和豫王爷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就算白绾绾瞎了,也知道怎么选!”
“可是,墨瑾先生不是最后写了吗,白绾绾醒来就逃跑了啊,还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再见到豫王爷呢。哎,好担心啊,她这个样子,就算现在想嫁给陆家员外的儿子,也不可能了。”
“哎,对啊,就是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这个叫墨瑾公子的实在可恶,关键时刻,怎么偏偏就不多写一点呢!”
讨论逐渐白热化。
不过奇怪的是。
大家心里虽然都对豫王的霸总语录面红耳赤,蠢蠢欲动。
却偏偏都不好意思讨论之前的不可描述之事的描写。
反而不约而同的。
你瞧着我,我看着你。
顾左右而言他。
谈起二人身份地位是否般配的话题。
颇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而随着族中的小姐妹们阅读到新的内容。
叽叽喳喳的,不时的发出惊呼。
曹三小姐坐在座位上,看似在认真的看书。
实际上,则跟只兔子似的竖着耳朵,努力的偷听姐妹们叽叽喳喳的蛐蛐声儿。
听到模糊和关键处,心里就着急。
恨不得自己能把族妹曹溪手中的小报抢过来一睹为快。
不过。
很快这些蛐蛐声儿便戛然而止了。
因为。
授课的时间到了。
严先生来了。
这位老先生,年纪五十出头,身材枯瘦,总是穿着一身儿青色儒袍,留着两撇长长的山羊胡子。
随身带着一副泛着油光的黄杨木戒尺。
他的脾气正好应了他的姓氏,待人可是出了名的严格,是族学里最严厉的教书先生。
即使是族中的小娘子们偶尔犯错,哭哭啼啼的认错,他也从不容情,该打手板儿也都是不含糊的。
所以。
大家都怵他,私下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严霸天。
他一到来。
学堂里大家都瞬间变得规规矩矩鸦雀无声的,没有人敢捣蛋。
今天是读《左传.曹刿论战》。
曹三小姐也只能默默的在心里遗憾了一下,便从书箱里掏出自己的书。
没精打采的跟着严先生一起读。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这一段儿。
曹韵早前儿就预习过的,就算不看书也能背的出来。
但读着读着,曹三小姐便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因为。
她眼尖的发现,曹溪这厮太大胆了!
她就坐在自己前面得桌子。
居然乘着严霸天不注意,偷偷的把朱雀门小报撕下来,夹在《左传》里读。
一堂课下来,这厮都没有抬头。
显然是小报里面的内容,让她痴迷至极。
曹韵顿时心里好奇的跟猫儿在挠似的。
没了读书的心思。
就像现代的初中高中的小姑娘,头一次接触青春恋爱小说一样,总是会很痴迷很上头,甚至会偷偷的带到学校和小姐妹分享,甚至在上自习课的时候偷看。
杨蔓娘自己当年读书的时候,就干过这事儿。
曹溪也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自然逃不过这个魔咒。
不过。
看着族妹曹溪偷上课看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曹三姑娘终于没有忍住。
拍了拍死对头的后背。
压低了声音道:
“怎么样,新出来的章节好看吗?”
曹溪对这位总是一本正经的书呆子族姐一向都不感冒。
闻声转头。
不耐烦的回答:
“没看着我正在看嘛,不外借。”
“哪个说要借你的了,只是问问好不好看罢了,小气什么。”
曹韵撅了撅嘴。
不高兴的道。
哼,一点都不尊重自己这个姐姐。
她还没说要借呢,死小娘凶什么凶啊。
话虽如此说,但那伸长了脖子,眼馋的模样儿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曹溪自然瞧得真切。
斜睨了她一眼。
“你真的不想看?”
“我”
这小说话本儿太过于精彩,曹韵到底说不出不想看的狠话。
半晌。
没骨气的哼了一声。
悻悻的道:
“我晚上也能看,神气什么。”
“你若想看,也不是不行。”
见她丧气的样子。
曹溪眼珠子一转。
笑嘻嘻的道:
“把你从姑母那儿新得的青玉貔貅镇纸,给我玩儿几日。”
曹溪和曹韵两姐妹。
那可是天生的死对头,一直以来,都互相瞧不上对方。
曹韵瞧不上曹溪的大大咧咧,和谁都咋咋呼呼的。
曹溪也瞧不上曹韵上课认真读书,觉得对方又不能考状元,就是假斯文,装文静,想在长辈面前讨巧儿卖乖。
所以,俩人平常在府里,都是王不见王的那种。
在族学里,虽然是前后桌,却也大多时候都是各自美丽。
所以。
曹溪手里的小报,自然不会平白给对头曹韵看。
不过。
现在自己也快看完了。
能乘机诓点儿东西也是不错的。
什么!
青玉貔貅,那可是她最喜欢最爱使的宝贝,是她跟姑母求了好久才得得呢!
曹溪这死小娘好大的脸!
还真会开口。
“不乐意就算了。”
见她半晌踟蹰不定。
曹溪翻了个白眼儿。
作势要转身。
“别。”
话本儿的魅力,实在是太大。
曹韵这两日,原本就很想知道《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想知道白绾绾和那个神秘男子后来究竟如何了。
再加上,之前课前又听了族中姐妹的各种一鳞半爪儿的嘀咕和剧透。
就更是迫不及待,心里痒痒的紧了。
最终。
曹韵到底还是没有抵住墨瑾公子小说的诱惑。
妥协了。
“喏,给你。你你可别给我弄坏了啊!”
曹韵咬了咬唇。
趁着严先生不注意。
将桌子上的青玉貔貅镇纸悄悄的塞给了曹溪。
换来了小报。
曹韵一得了小报。
便不再说话。
把小报夹在书里埋头苦读了。
一堂课上完了,曹韵没有抬头。
第二堂课完了。
严先生走了,也该午休的时候了,曹韵依旧看的入神。
曹溪看着看小说入迷的曹韵,诧异的同时,心里不免暗自得意。
哼。
整天在祖母跟前装乖,这下子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要知道过去的曹韵可是严先生心目中的好学生,上课最是专心,先生提的问题总是能第一个作答的,从不和她们一起讨论话本儿小报。
所以,曹溪才总是看不惯她那副样子。
毕竟,大家都是出来读书识字陶冶情操,不做睁眼瞎就罢了,又不是男人要去考秀才做官,偏她那般认真,显得自己多能耐似多与众不同似的。
谁知,如今却风水轮流转。
就连曹韵这个好好学生,竟然也和自己一样,看话本儿入了迷。
上课埋头苦读,连严霸天的课都敢偷看话本儿小说了。
简直不可思议。
但转而。
曹溪便心里就又得意起来:
“我推荐的书,当然好看,嘻嘻。”
于是。
之后的第二日。
曹溪便在勋贵世家的游园会上,将这本连载话本儿,推荐给了自己其他的闺中密友。
闺中密友读了之后觉得喜爱,又自发的推荐给自己的其他朋友。
就这样。
口口相传之下。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连载小说,迅速在汴京的贵女之中风靡了起来。
与此同时。
刊登它的朱雀门小报。
一时间也在汴京城也变得洛阳纸贵起来。
那些穿行在瓦子茶肆里的报房小经纪。
也总会被人抓住问一句:
“最近有什么小报,有什么新鲜的消息没有?”
“有啊,客官,最近朱雀门小报连载了一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很好看的,卖的极好,我早晨才领了一批报,现在就卖的剩下手里这几张了。”
“哦,是吗,真这么好看啊,那正好给我来一份儿。”
“您是要一人一份,还是两人买一份?”
“一份就行了,我们俩都闲着没事儿,轮流看。”
“好嘞,承惠您给两文就好。”
等收了钱。
小经纪一边走。
一边兀自嘀咕着:
“唔,这才半天功夫就卖完了,这朱雀门小报是要火了啊,看来明日还得多拿些才好。”
这样的情况。
在如今的汴京城,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不但杨蔓娘的笔名公子墨瑾有了名气。
被许多人讨论。
而且,朱雀门小报的出货数量。
也大大的增加了。
已经比以前加印了三版,每日卖出去的小报数量,就将近两万份了。
就这。
还供不应求。
乐的东主朱旭合不拢嘴。
第29章
保康门街。
细瓷巷子。
杨家。
今日难得的风和日丽, 又是休沐的日子。
一大清早儿。
原来南熏门那边儿的房东张家嫂子,便让她家大郎张琪送了来了三双缝制好的羊皮靴子。
按理说不该那么快的。
不过张大郎也解释了其中的缘由,这三双靴子, 可不光他自己做, 还有刘家靴子店的其他几个学徒也私下一起帮着做的。
之后, 他还要再匀给对方一些工钱的。
杨蔓娘倒不管这些, 只要东西做的过关,谁做的又有什么关系。
按着之前说好的价格,付给了对方一百五十五文的尾款银钱。
送走了张大郎, 兄妹三个都穿上了新靴子。
这年头的羊皮靴子,富人家的不知道如何,反正普通市井百姓穿的羊皮靴子样式都差不多, 就类似于现代的那种笨笨的雪地靴, 外表方面虽然不甚美观,但穿在脚上却是很保暖。
杨蔓娘穿着新得的羊皮靴子, 乘着天气放晴,花了一个时辰的功夫,和家里的弟弟妹妹一起, 把新家的房前屋后的雪除了才回屋, 脚底也不觉得冷。
如今的新家里,相比于刚搬来的时候,可以说是变化极大。
墙角儿立着扫雪的扫把和簸箕,院子里扫的干干净净的。
正房外面的台阶儿上, 铺着一层专门用来防滑的旧绒布。
门上也挂上了蓝布门帘儿。
掀开门帘儿, 一进屋便暖烘烘的。
外间儿的灶台里烧着炭,燃起的火苗儿红彤彤的。
灶台上面的铜壶里,烧着热水。
平常无论是喝还是用来洗脸洗手, 也都方便。
相比于之前木炭不够得时候,总是用冷水,可省事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原来的旧八仙桌放在耳房里使唤,正屋里又添置了一张方方正正新的老榆木八仙桌,虽不是什么名贵的料子。
但也净够使唤了。
平日里早晚用来吃饭,白天的时候,杨蔓娘还可以坐在这里写小说。
总是总是坐在架子床上写东西。
时间长了腰就痛。
里面的寝室,架子床虽然没有变,但也找人重新打了支架,如今晚上翻身的时候,也不吱吱呀呀的作响了。
原本上面铺着盖着的那些旧褥子和被子,实在年代太久,洗不出来了,索性也都一并换成了新的。
墙角增加了一个新的柏木浴桶。
这浴桶买回来的第一日,兄妹三人就烧了好几锅热水,还买了皂粉,彻底的做了个人卫生大扫除。
如今,屋里空气清新,再也没了之前的霉味儿,反而是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儿。
可谓是焕然一新。
此刻。
休沐的杨蔓娘,正站在外间儿的八仙桌前,写小说稿子。
相比于之前生活艰难时,内心总是隐隐的不安。
现在的她,因为稿费的提高,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
整个人从内到外,也变得越发的从容起来。
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未来的生活,都越来越有信心。
写东西自然也就越来越顺手了。
她如今每天写书的效率也快了很多,若是除了吃饭以外不出门,不做修改的话。
基本上,一天下来就能写四千到五千字字的稿子。
“大姐,咱们如今都有了羊皮裘和羊皮靴子,出门就不怕冷了。不如,今天晚上去夜市上玩儿吧?”
乘着杨蔓娘休息喝水的空挡儿。
在一旁帮着收拾稿纸的老三杨盼娘。
笑吟吟的央求道。
小妮子这段时间伙食吃的好,原本干干瘦瘦的脸上也长了肉。
那小骷髅似的大眼睛,镶嵌在圆圆的脸儿上,也不显得突兀了。
倒是颇有几分小娘子可爱的模样儿。
作为一个九岁半岁的小娘子,杨盼娘正是好奇,渴望出去疯玩儿的年纪。
之一直前不提,是因为家里没银钱,买不起羊皮靴子和羊皮裘,出去也要挨冻。
现在日子好了。
便渐渐显露出了活泼的少女天性。
“好啊。”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她虽然有些宅,但也想见识一下这个年代的夜市是什么样子的。
杨蔓娘穿越来了大宋这么久,一直都在忙着改善生计。
虽然经常从矾楼下工在晚上才回家,但却都是匆匆忙忙的,从来没有机会去逛过汴京的夜市呢!
如今有了机会,自然不会错过了。
大宋的汴京城,是世界上史无前例的不夜城。
大宋朝也是夜市最流行的朝代。
白天的热闹还不算。
晚上也要噪起来。
自从乾德三年,太.祖赵匡胤发了诏令,“诏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
从那之后,汴京的夜市,便不再受到时间的限制,甚至,朝廷还特地设置了街灯和桥灯,方便百姓夜晚出行逛夜市。
可以说。
夜晚的汴京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瓦舍勾栏,酒楼茶坊,通宵达旦,笙歌不停。
而这个年代的女子们,也并非现代人想象中的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躲在深闺无人识。
宋朝的小娘子和夫人们,出门并不难。只要有可靠的人跟着,不仅白天可以出门玩乐游园逛瓦子,晚上还可以出门逛吃夜市的。
晚逐香车入凤城,东风斜揭绣帘轻。
即使是冬日。
汴京城的夜,依旧是明亮的。
道路两旁的灯箱和灯火,几乎让天空中的月亮,都失了颜色。
尤其是位于开封州桥以南至龙津桥一带,吃夜宵最著名的去处州桥夜市。
街灯和桥灯以及商贩自己带的灯笼,照得天空如同白昼一般。
让躲在窝里的鸟雀,都以为天亮了。
夜市几乎每天掌灯时营业,至深夜三更甚至更晚时收摊儿,几乎与早市相衔接。
这里的夜宵也是丰富多彩。
经营着各种消费层级的夜宵。
在这里,甭管是豪奢的有钱人,还是普通的市井百姓,都能买到符合自己消费水准的小食。
杨蔓娘兄妹三人穿好厚衣裳锁上院门儿,一路直奔州桥夜市。
这会子,天已经黑了。
夜市里还是人来人往,摩肩接踵。
繁华热闹的摸样儿,比现代的夜市也不遑多让。
除了昼夜迎客的各色酒楼茶坊,夜市上还有各种饮食小摊儿,叫卖各色的美食。
街边小摊儿出售的各色水饭,用微火烤熟的爊肉和干肉脯儿,王楼前卖的獾肉、野狐肉和风干的鸡肉,还有来自梅家的用烧鹅、烤鸭、烧鸡、辣兔头、烤鸡皮、炙腰子,每份只要十五文钱,在这冬日里油滋滋的,冒着诱人的香气。
还有老秦家制作的各种甜咸的小食点心,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有鲊脯,麻腐鸡皮、麻饮细粉。
还有姜豉、红丝、批切羊头、辣脚子、姜辣萝卜。
两边的店铺里卖着各色的香茶异汤、煎耍鱼、罐里熝鸡丝粉、七宝科头、轻饧、余甘子、焦酸馅、千层儿。
行人摩肩接踵。
很多人走的累了,就随意找个小摊子,坐下来吃点儿美食,喝上一碗热香引子。
在这样热闹的氛围中,寒冷的空气似乎都被驱逐了。
一路走着都不觉得冷。
杨蔓娘打量着这热闹非凡的夜市,心里也不禁纳罕。
除了没有音响设备以外。
这里简直比她在现代见到的夜市,还要热闹喧嚣。
“大姐,这里人好多好热闹啊,味道好香啊!”
老三杨蔓娘抽了抽鼻子。
一脸陶醉的道。
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杨老爹没的时候,她才刚满七岁。
所以,根本就没来过夜市。
后来年纪大一些了,可以出门玩儿了,可是偏偏家里又精穷,买不起什么东西,自然也没必要逛夜市。
这会子出来。
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鸡仔子似的,东瞅瞅西望望,看着什么东西都觉得新鲜。
“梅家正店,烧鹅烧鸭烧鸡,用料考究,一份只要十五文嘞!”
“羊白肠儿,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尝一尝嘞您呐客官!”
“热蜂蜜玫瑰引子,酸甜可口,美容养颜哩”
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儿,此起彼伏。
有那个头不高的小贩头顶盘子,沿街叫卖自家做的姜豉、炙椒、羊脂韭饼、糟羊蹄和糟蟹的。
还有挑着担子卖的香辣灌肺、香辣素粉羹、腊肉细粉科头、姜虾、海蜇鲊、清汁田螺羹、羊血汤的。
如今是冬天天气寒冷。
虽然没有夏日里的各种消暑的冰饮子,但却可以买到热腾腾甜滋滋的豆蔻熟水和香花熟水。
还有现烤的猪皮肉、野鸭肉、煎夹子、滴苏水晶鱼会、须脑子肉这些杂嚼。
“大姐,咱们吃什么呀?”
三个人下午没有在家里吃夕食,特意的空着肚子出来,就想着在夜市上吃顿好吃的。
但此刻置身于这美食的海洋。
反倒眼花缭乱,一时没了主意。
杨蔓娘倒是没有选择困难症。
冬日里出来,还是要吃点儿热呼呼的东西最好。
带着老二和老三,来到一处干净的小摊子。
摊主是一对儿很年轻的小夫妻。
穿着皮袄子,外面罩着围裙儿。
摊子上的东西,也收拾的干净利落。
见着三人到来,老板娘热情的招呼道:
“两位小娘子和郎君要吃点儿什么?”
“你们这儿的招牌是什么?”
杨蔓娘没看见水牌。
也不晓得点什么好吃,索性让摊主来推荐。
根据她的经验,一般不知道点什么的时候,点招牌菜都不会出错。
“呵呵,如今这个季节,我们摊子上,卖的最好的吃食便是香辣素粉羹和羊血汤,还有清汁儿田螺羹。今儿个恰好还有现烤的野鸭子肉,最是鲜嫩的。可以配上现炸的酥黄独和馓子,好吃不贵,每一份都是十五文钱,小娘子要不要尝一尝?”
瞧出杨蔓娘是三人里做主的。
身材丰腴的老板娘在围裙儿上擦了擦手。
笑眯眯的推荐道。
“那就给我们来一碗香辣素粉羹,一碗羊血汤,一份烤野鸭子肉,再来一份酥黄独。”
既然出来了。
自然就吃个痛快,玩儿个尽兴。
这段日子,虽然添置了些常用的东西,但稿费也又入账了二两银子。
家里的银钱宽裕。
杨蔓娘出手自然也不小气,很快便点了四份小食。
那烤野鸭子肉和酥黄独都是现炸的。
老板娘很快便端了上来。
“大姐,这酥黄独,娘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做过哩。”
老二杨士林吃了一片酥黄独。
语气有些怀念的道。
这东西的做法并不复杂,芋头蒸熟之后切片儿,裹上加入香榧和杏仁的面糊儿,下油锅煎出焦脆的外壳,不但闻起来特别香,吃起来也很香甜酥脆。
杨蔓娘自然记得,记忆里好像是五六岁时候的事情了,那时候的老二杨士林也不过三四岁,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这么清楚。
“快趁热吃吧,这东西凉了就不好了。”
夜市上的各家摊子,为了挡风,大多支在墙边儿。
靠近沿街的铺子。
杨蔓娘她们坐的这个摊子。
背后正好是一家叫做通安的茶肆。
杨蔓娘正在吸溜吸溜的嗦着粉的时候,就听见里面的人正在高谈阔论。
讨论的内容,居然是自己的《霸道王爷心悦我》。
因为对方嗓门儿很大,声音便透过茶肆的窗户根儿。
断断续续的传了出来。
“嘿,列位知道不?看了那朱雀门小报上白绾绾小娘子的故事,这两日,有好些少年人跑去酒坊街,打听那位白绾绾姑娘了 。”
“啊?真有此事,这难道这故事不是杜撰出来的嘛?”
“这怎么会是杜撰,那墨瑾公子可是在报上写的清清楚楚,那白白绾绾姑娘家,就住在汴京城的酒坊街的。”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的耳朵灵。
闻言。
悄悄的凑到杨蔓娘耳边儿小声的道:
“大姐,他们这好像是在在说你写的书啊!”
“嗯,我知道。”
杨蔓娘听到自己的笔名。
也不由得放下了手里的酥黄独。
竖起了耳朵。
“我听说最开始去的,是李家和向家的小衙内,看了书之后想英雄救美,带了好些小郎君和家里的长随,专门跑去酒坊街那边儿,打听了一番,想要解救这位白绾绾的小娘子,还说要把她那后娘送去衙门里打板子呢。”
“你别说这后娘确实可恶的很,竟然这么作践一个小女娃子,实在是太不贤良了。不过,这姓白的男人也是个糊涂的,竟然娶了个毒妇,叫自己的亲身女儿生生的被那个毒妇那般作践,也当真是枉为人父了。”
此话儿一出。
倒是有不少人跟着应和起来。
“是啊是啊,那白绾绾被后娘磋磨至此,也是当爹的不做人,就该早早的休妻另娶才是。这般可怜的一个小娘子,不知道便罢了,若是知道了合该有人去救的,不过,那叫白绾绾的小娘子,家里究竟是哪里人士啊,我那二妹夫的七舅老爷家,便住在酒坊街那边儿,我还特地跟他打听了,可也没听说过那条街上,有哪一户人家是姓白的啊!”
杨蔓娘听到这儿,忍不住囧了一下。
又不禁有些庆幸的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冷汗。
她当初写笔下女主白绾绾的身世的时候。
并没有考虑这么多,只是为了让读者更加有代入感,便写她家住在汴京城。
不过具体的地方,她怕被人误会,便只是随便的杜撰了一条街的名儿。
谁想到,巧儿她妈给巧儿开门,巧儿到家了。
这汴京城里,竟然真的有一条街叫酒坊街。
这就相当尴尬了。
不过,也幸好她杜撰的女主是姓白,恰好这街上没有姓白的人家。
要是让女主姓张王李赵这种普通的大姓,那可真是一言难尽了。
杨蔓娘不由得警醒自己,这年头儿看书得老百姓很容易当真的,以后书里写各种地址的时候,还是要多注意一下了。
万一不小心被人扒了马甲可就不好了。
茶肆里关于白绾绾后娘可恶的讨论还在继续。
一个嗓门很粗的男人一拍桌子。
叫了一声:
“不过,我觉得这后娘也真是没脑子的紧,不知道笼络自家男人和闺女,她既然想让自己的女儿白珍珍也嫁过去,平日里就该好好待白绾绾才是。之后再给白绾绾他爹说说,让白绾绾给陆家员外家里做大,让那妹妹去做小就是。都是一家子的姐妹,关系处好了,以后嫁进去还能互相帮衬,何必闹出这样的事儿,让外人跟着看笑话哩,一家子和和美美的岂不好?”
男子此话一出。
竟然有许多人跟着应和。
“对啊,孙兄说的极是。妙啊!这世上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常事么,索性就让那陆员外的公子最直接娶了白家姐妹俩,娥皇女英多好。不是说那妹妹长得也不错么,那陆公子家又有钱,娶了的的话也就多双筷子的事儿,也不亏啊!”
“说的是啊。呔!就是这个叫什么墨瑾公子的,忒的不爽快,婆婆妈妈的,非要二选一。写的什么玩意儿,一点儿也不像个男人。”
杨蔓娘闻言。
顿时感觉膝盖中了一箭。
忍不住默默在心里吐槽。
老哥。
我哪里就婆婆妈妈不爽快了。
再说。
我本来就不是个男人啊!
“就是,要是是我的话,直接就把两个都娶了,哪来的那么些事儿。那白绾绾性子那般善良,路上遇到的猫猫狗狗都能救,肯定是个脾气大度的,以后娶回来,也必是能容得下自家妹子的。”
“就是就是,就该这么办。你看现在闹得,这白绾绾为了这么点事儿,就一个人从家里跑出来,现在丢了清白身子,陆家员外家以后也不会要的,那豫王爷地位那么高,肯定也不会要。以后,这小娘子的日子还不定得多惨呢。”
听到这儿。
杨蔓娘一口老血,瞬间哽在喉头。
这位老哥,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说什么呢。
救猫猫狗狗和容得下自家妹子,是一回事儿吗?
这都是什么鬼想法啊。
头给你打歪。
这可不是落地书生的歪歪爽文。
而是大宋女性向的霸总言情话本儿好吧。
还一大一小,娥皇女英,相敬如宾,姐妹俩和和美美。
你想的还挺美的。
这不是纯纯的给女主喂翔嘛。
就连一旁的老三杨盼娘听了,都气得直撅嘴儿。
杨蔓娘喝了一口粉汤。
默默安慰自己,可别跟他们计较。
这会子在这家茶肆里高谈阔论的,百分之九十九的都是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实际受益者,咱犯不上跟他们理论。
他们懂个鬼啊。
什么白绾绾善良大度脾气好,必定能容得下自家妹子,什么白绾绾丢了身子,陆员外家不要,以后就会过的很凄惨。
呵呵。
有霸总豫王在。
白绾绾才不会没人要,才不会过的很凄惨呢!
第30章
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 黄金万两。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 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 洗漱吃了朝食, 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 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 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 要主动一点儿, 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 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不过, 该有脾气也要有, 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 太缺乏攻击性了, 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 大姐。”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还是个半大孩子罢了,写出的东西又能多惊人呢?
当时的朱旭,更多的是把希望和注意力都放在广告上的。
谁知道,无心插柳柳成荫。
这次,竟然真让他给捡到了宝贝。
付费广告的点子,虽然一开始很火爆,也给他的朱雀门小报带来了不少收益和名声。
但是,很快便被其他各家小报给模仿了,不过两三日的功夫,汴京城所有的小报版面上都开始打广告了。
所以。
这一块儿现在收益,也不再像一开始那般夸张,而是渐渐的趋于饱和。
但是。
杨蔓娘的这本小说却不同。
它就像一匹一骑绝尘的黑马。
自从连载开始,就被很多的人所喜爱,尤其是格外的讨女人的喜欢,不但小娘子们对其趋之若鹜,就连很多后宅的夫人们,也在每日里追读。
尤其是书中,豫王爷情到浓时,邪魅一笑说的那两句话。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和“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如今已经是名动汴京。
其中前一句中的“玩火”两个字,被赋予了心照不宣的暧.昧的含义。
直接导致了家里的孩子调皮玩火,当娘的骂起来也不爽快了,还得专门换个词儿。
而后一句。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则更是风靡。
成了很多年轻小夫妻闺房办事必说的私密话儿。
就连朱旭自己。
都没忍住跟了一波风,在夜里回来,跟自家老妻调-情的时候,也说了一句。
不过,效果有些一言难尽。
他家婆娘太不解风情。
见他邪魅一笑。
居然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了凉脸抽筋了。
把朱旭气的,一宿都背过身子不想跟她说话。
当然。
这种糗事儿就不必提了。
最近在茶馆儿里。
有不少同行都在跟自己旁敲侧击,想要认识一下墨瑾公子。
不光如此,朱雀门报房这些日子,前前后后的,也来了不少人打听小说的后续,顺便打听作者公子墨瑾是何许人也。
动静自然不小。
所以。
就连报房里的撰稿人,闲了的时候,也也很喜欢聚在一起讨论话本儿的剧情。
讨论墨瑾公子这本话本儿,究竟和别个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偏偏才写了这么几章,就会这般的势头爆火。
“奇也怪哉!说起来,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哩,这书里的主角是个女子,而且,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平无奇的柔弱女子,这个叫白绾绾的也没甚特别的啊,不过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娘子,在后娘的手下日子过的可怜了些,长相方面嘛也只是清秀,也没有多么的貌美出众,诗书才艺也一般,除了心地善良点儿,似乎也无甚拿得出手的才华,怎么就突然火了呢?”
“就是叫人奇怪呢,这白绾绾小娘子,也不是那皇家的公主郡主,连个才女都不算,远不及岳阳老生写的《梁生志异》里那美女鬼周悦娘貌美,也不及清月散人笔下的周佩佩有才气孝顺婆婆,可这些小娘子们,为何跟着了魔似的,偏偏对这本书却都这般趋之若鹜,天天派下人来催稿子?”
“呵呵,常老弟的疑问,老朽或许能说上一二。老朽一直负责撰写街头消息,和后宅里的八卦秘闻,平日里也算看了不少的话本儿,倒是大概能明白这书为何这般火爆。这本书关键就胜在一个新颖大胆和写书角度上,主角不像以前一样是男子,而完全是从女人的角度,考虑设计话本儿的情节,所以,这书能讨后宅女人的喜欢,倒是也不奇怪,不过老朽可以预见,自墨瑾公子开了这个先河之后,往后,市面上肯定有不少人写这种女人家爱看的话本儿了。”
“女人的角度?那墨瑾公子怎么会从女人的角度写?堂堂男儿,为了区区几两碎银,这屁股可是歪的不像样子了。”
显然。
报房里大有看墨瑾公子不顺眼的。
闻言撇了撇嘴。
语气颇为不屑地道。
“哈哈,程兄,这你可就说错了。那可不是几两碎银哩,就这书如今虽然字数还短小,但是依着这火爆的程度,若是能再写长一点儿,想来,很快便会有书商愿意加印成册的,如此的话,那墨瑾公子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名号恐怕很快便会追上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那墨瑾公子便能收到汴京城那些高门大户的帖子,若是成为其座上宾,往后若是去参加各种宴会堂会,不知道能得多少打赏银子呢!”
“妙啊!如此说来,这连载小说,倒是大有可为哪,要比写普通话本儿出名还来钱快啊,我倒是听说,最近《小报》和《新闻》也开始筹备连载小说的事儿了,他们请的就是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听说光签订契约的时候,就给了六十两银子的车马费呢。”
“啊,这么多!这可比咱们做撰稿赚的多多了啊!”
一个身穿豆青色圆领袍子的中年撰稿人闻言。
一脸激动的接话道。
说来说去,还是真金白银的最动人心。
其他人闻言。
自然也不再矜持了。
纷纷开口:
“哎哟,那如此说的话,往后各家小报上可就更热闹了。不过,咱们这些人可都是报房多年的老笔杆子了,又熟悉小报话本儿的套路,可不比那位墨瑾公子差什么,咱们自己也可以写啊,发出来没准儿比那墨瑾公子的书还火呢”
“是极是极。”
“嘿嘿,梁兄莫非也要写了?”
“唔,有何不可,老弟你就没想法?”
“哈哈哈既然梁兄先带头了,小弟我自然也要凑凑热闹咯。”
“那就同写,同写。”
东主朱旭自然不知道底下这些撰稿人的议论。
他只看这些日子自家《朱雀门小报》的发刊量就行了。
自从这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开始连载,整个朱雀门小报的发刊量,比以往增加了三倍。
他腰间的银丝荷包儿,自然也是一并赚的鼓鼓囊囊的。
正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
如此,他自然也要投桃报李。
好好的对待手里的这颗摇钱树,提高杨蔓娘的待遇。
不过。
原本千字一百文钱的待遇,在话本儿圈子里已经很高了,免得同行议论,倒是不合适再增加了。
索性从别的方面做补偿。
朱旭原本打算,自己出银子,给杨蔓娘重新租个在内城的,面积大一些房子。
毕竟。
南熏门那边儿的离内城远,交通不便,环境不怎么样,而且鱼龙混杂,街面儿上还有很多市井小混混的。
他们兄妹三个人丁单薄,身边也没个大人护着。
若是一个不注意,再让人伤着了碰着了,那就麻烦了。
更重要的是。
如今,汴京的其他十几家小报,都在见缝插针的打听墨瑾公子的消息。
若是他还这般放任她们姐弟几个自己住在外面,那万一一个不注意,让人打听到了,再截胡把自己的摇钱树给连根挖了,那才是真的让朱旭后悔莫及。
不过,还没等朱旭打发人租房子。
今儿个早上,就听大掌柜朱贵说,杨蔓娘一家,如今已经搬了新家。
而且,位置离自家报房不远。
如此,他倒是不必再专门租院子了。
不过。
乔迁新居,正好要送礼的。
索性,便准备了一份厚礼。
朱旭能做东主,管着手下的几百号人,当然不是个婆婆妈妈扣扣嗖嗖的人。
既然已经决定给杨蔓娘更好的待遇,自然不会拖拖拉拉。
当天下午。
便打发了大掌柜朱贵,专门给杨蔓娘送来了一辆代步的牛车。
拉车的黄牛很健壮很年轻,也很温顺。
牛车也是用上等的青布蒙好了车架子的。
里面还贴心的挂上了马车帘子,放上了坐人的蒲团和绣墩儿。
都是直接就能用的。
可把老三杨盼娘开心坏了。
“啊啊啊,大姐,真是太好啦!天哪天哪,咱们竟然有牛车啦!”
朱旭才刚一走。
就兴奋的叫了起来。
她也不怕冷。
就在院子里。
笑眯眯的围着新得的牛车,转了一圈儿又一圈儿。
爱惜的摸了又摸拉车的黄牛。
嘴里还不时的碎碎念着:
“你这么黄,就叫大黄吧!嘿嘿,你以后就是我们家的牛啦,可要好好拉车呀!”
不要觉得小娘子这样的表现很夸张。
他们原来住的南熏门那一片儿,就只有三户人家有牛车,而且,还不是自己用,那牛车还是专门用来拉客赚钱的。
这年头儿,买一辆牛车可不便宜的。
光一头普通的牛的价格,就在五两银子到七两银子之间了。
可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承受得起的。
再加上牛车的钱和车上用的东西,怎么也得有个八到九两了,几乎就是杨蔓娘一个月的稿费。
这年头儿,出门可没有什么汽车。
有一辆这样的青布牛车,就极为体面。
相当于现代买了一辆普通汽车了。
杨蔓娘看着老三兴高采烈的模样儿。
摸了摸大黄牛毛茸茸的脑袋。
也不禁莞尔一笑。
嘿嘿。
如今她也算是初步脱贫,跻身大宋有车一族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