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0

    第31章

    就和现代的公司一样。

    年节前后, 走走留留,人事方面的变动,总是最多的。

    矾楼这边儿, 自然也不例外。

    西楼这边, 这两日走了两个人。

    一个是负责茶水间烧水的廖娘子, 一个是原本在三楼侍候的侍女苗翠儿。

    廖娘子离开, 是因为家里的小儿媳妇儿生了个双胞胎孙子,夜里孩子哭的厉害,儿媳妇儿一个人照应不过来。

    她要回家伺候月子, 照看双胞胎孙子。

    还没生的时候,便跟大管事曹顺心说好的。

    原本,刘西施想接替她的位置, 不过大管事没同意。

    如今在西楼负责茶水间的是蓝娘子, 她原是在中楼那边儿伺候的。

    是大管事曹顺心专门给调过来的,听说还会分茶点茶的手艺。

    杨蔓娘跟其接触的不多, 也就接水的时候搭过两句话,不过倒是能感觉得到,这是个性子极为温婉的妇人。

    而苗翠儿则不同, 她原本是因为病了才请的假。

    之后, 病养好了,也没来。

    大掌柜曹顺心打发人去问,她却又突然说不来了。

    杨蔓娘听吕小娘说,似乎是病好之后, 家里给安排了相亲, 还相成了。

    倒是暂时不方便再出来做活儿了。

    之后辞工拿东西的时候,苗翠儿本人也没来,而是她娘来随意说了一声儿, 还要提前把工钱给支走,大管事曹顺心不同意,说月底一起结账,她娘不依,还闹腾了一会子。

    可把大管事曹顺心给气的不轻。

    所以,原本只是暂时兼职三楼活计的杨蔓娘。

    倒是成了正式的。

    工钱也提升了一倍,一个月能拿五百文钱。

    这可把原本就看她不顺眼的王巧娘,给嫉妒的不轻。

    每每看到杨蔓娘,都忍不住要撇一撇嘴儿。

    反正,怎么说呢。

    就。

    有些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味道。

    杨蔓娘想,若是她当初刚穿来大宋的时候,一个月能赚到五百文的薪水,怕是做梦都能笑醒了。

    不过,现在这样也不错嘛也挺不错的。

    活计很清闲。

    三楼的两个雅间,西域苑长期都空置着的。

    望舒阁那边儿是皇城司的长包房,也并不难伺候。

    那位傅劲光指挥使,一个月里能住个十日就不错了。

    而三楼,一般人又都不能上来。

    所以很多时候,三楼都只有她一个人。

    是矾楼最清净的所在。

    干完了手头的活计,她甚至能够站在三楼的飞廊上,乘着没人的时候眺望眺望皇宫内院的景致。

    颇有一种凿壁偷光的感觉。

    照旧开窗通风,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书桌和书架上的浮尘都擦了一遍。

    又将烛台上前一天燃了一半的秉烛取下,准备换上新的。

    杨蔓娘打开灯烛匣子,才发现昨儿个领的秉烛竟用完了。

    倒是乘着还不忙,得去一楼的物资坊再领上几支。

    收拾好打扫用过的工具,关上望舒阁的门和窗户走了出来。

    杨蔓娘一路顺着楼梯,从三楼走到二楼,就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耳边的声音,也渐渐开始嘈杂了起来。

    小二和侍女们,忙着招呼客人。

    两边的雅间里,吟歌赋,行酒令。

    不时的,传来乐舞丝竹的声音和客人的高谈阔论声儿。

    杨蔓娘将用过的水盆儿放回杂物间,又去茶水间,从蓝娘子那里接了一竹杯子温开水。

    三两口喝完,便顺着楼梯,下到一楼的通堂。

    相比于二楼,西楼一楼的通堂完全称得是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杨蔓娘一路走来。

    穿着绸缎衣裳的酒楼客人们,三五成群,或吃着酒宴,或划拳行令,玩儿叶子牌,亦或者凑在一堆儿,意气风发的讨论着天下大事。

    每个桌子的周围,都围着一圈儿等着赚赏钱的人,有那卖小吃的,卖熟水的,跑腿儿取东西传话的,还有那附近街坊上的妇人,腰上系上青花布手巾,高绾发髻,主动抢着侍女小二的活计,为客人提供换汤斟酒的服务,来换取赏钱。

    不时的,还有厮波们借酒楼的场地,向客人兜售果子和香药。

    好些桌子前,还有那主动上前献唱的札客。

    热闹的如同一幅矾楼夜宴图。

    杨蔓娘一路穿过热闹的通堂,来到西边最里间儿的物资房。

    这里是没有客人的。

    “咚咚咚!”

    轻轻的敲了敲物资房的门。

    按说,一般领取秉烛这些东西,都要去北楼旁边的四司六局的。

    不过,事情总有个变通的法子。

    冬日里不比夏天,晚上本就冷,偶尔客人多顾不上的时候,有些东西也可以在一楼的物资房暂时先领了用。

    之后,第二日再去油烛司那边儿。

    多补一次兑牌就是了。

    “吱呀”一声。

    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头发花白,身材干瘦的老年男子,身上穿着一身儿闷青色的账房长袍,沉着脸面无表情。

    他叫元伯,是专门掌管西楼物资房的老账房。

    “元伯。”

    元伯没有应声儿。

    他是个高度近视,每次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凑很很近才能认出来。

    加上他又有些驼背,说话也总是面无表情阴沉沉的。

    侍女们平日里对他都有些怕的。

    杨蔓娘打了声招呼,便站在门口,神色如常的任由对方眯着眼上下打量。

    半晌。

    元伯方才认出了人,问道:

    “你是三楼的侍女杨蔓娘?来要领什么东西?”

    “是我,元伯。望舒阁里的富贵芙蓉纹秉烛用完了,您这儿给我先领上六根吧。”

    元伯点了点头,转身。

    让杨蔓娘进屋:

    “自己去拿吧,我记得那缠芙蓉纹的秉烛,就在最右边上面的木架子上。”

    元伯显然有洁癖和整理癖。

    物资房的面积不大,也就五十多平多米左右,里面却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各类物品没有一丝杂乱。

    三面墙的木架子上,虽然放着大大小小二三十样儿酒楼常用的东西,譬如,各自碗碟,秉烛,桌椅板凳,桌布,花架,窗帘儿,茶壶茶具,分酒的酒具等等。

    但却都摆放的井然有序。

    所有茶壶的壶嘴儿,都是统一向南。

    桌椅板凳,也是摞的整整齐齐。

    就连消耗最快的秉烛,也都码的规规整整,按着不同的花纹和规格大小,放在不同的木架子上。

    让人看着就觉得很舒服。

    元伯这么大年纪,保持这里的干净有序,自然是很不容易的。

    踩在准备好的小板凳上,小心的从架子上拿了六根雕了牡丹花的富贵芙蓉纹秉烛。

    期间。

    杨蔓娘很小心,没有弄乱屋子里的任何东西。

    元伯见状,总是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意。

    “在这里签个字,再把数量添上。”

    他拿出账簿。

    指了指最下面空白的地方。

    让杨蔓娘签字。

    末了。

    又不放心的叮嘱道:

    “我这儿账目可不能出错,你明儿个早晨可别忘了到油烛司补兑牌。”

    “放心吧,忘不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就捧着装秉烛的匣子出来了。

    通堂最大的桌子上,有客人点了茶博士在拉花。

    一群人都围在周围叫好。

    当然,拉花是现代人是说法。

    用宋朝人的说法,这叫分茶,叫茶百戏。

    只见那穿着圆领青袍的茶博士下汤运匕,轻轻拨动,汤水就呈现出了一只游鱼,纤巧至极。

    但瞬间就不见了。

    围观的人发出阵阵叹息。

    那茶博士却又巧手一拨,游鱼变作莲花。

    周围人又再次叫好。

    之后莲花又变成猫咪,兔子,老虎,山石,松树。

    就这么小小的一碗茶,被一双巧手给玩出了花样儿。

    连站在一旁的杨蔓娘,也不仅有些赞叹。

    这有钱人的休闲,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枯燥啊。

    杨蔓娘在现代的时候,也看过一些咖啡拉花,大多都是一次性简单的图案,比如爱心,树叶,天鹅,郁金香什么的。

    但是,拉好了的图案,就不会再变动。

    不像这个,茶碗中的图案,可以随着茶博士手中的的汤匙不断地变化。

    听周围的看客说。

    大相国寺里,有一位叫灵溪的大和尚,分茶的水平极高,甚至可以在茶碗里拉出一句完整的古诗。

    让杨蔓娘很感兴趣。

    暗想着以后有机会的话,她倒是要亲自去大相国寺见识一番。

    等拿了领取的秉烛回到三楼。

    此刻。

    三楼,望舒阁里,客人已经回来了。

    奢华素雅的外间儿客厅里。

    三个年轻的男子,正围坐在宽大的圆桌边儿上。

    昂贵的黄花梨木桌子上,摆着三碗清茶,一小碟子炒蚕豆和一份类似地图的文书。

    傅劲光脸色有些苍白,披着黑色的鹤麾,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

    食指轻叩桌面。

    望着面前的大名府水陆布防图上标注的几处朱砂红点。

    神色若有所思。

    两边的男子一胖一瘦,都只穿一件赭红色冬季皇城司制服。

    正是皇城司的两位副指挥使,姚小楼和罗斯年。

    微胖的罗斯年端起面前的青玉缠莲花纹茶盏,喝了一口。

    抬手指了指对面姚小楼的靴子。

    笑着打趣道:

    “将军,你瞧他那靴子,这大晚上出来,他那靴子都擦的能照亮儿,可比平日里洗头都勤快哪!”

    傅劲光闻言勾了勾唇。

    眼皮儿未抬。

    只从身前的白色瓷盘儿里,捻了一颗炒蚕豆。

    语气不在意的道:

    “他那是武学带出来的习惯,靴子擦不亮,怕毕不了业啊!”

    姚小楼闻言。

    往身后的凭几上靠了靠。

    嘿嘿一笑。

    语气有些得意:

    “还是将军懂我,老罗你还别说,我这都是血泪啊!武学可不像你们太学,当年在武学,徐教头最讲究了,谁在课上靴子擦不亮,骑射考试就给扣分,通过不了就毕不了业。原本大家都不明白啊,十箭八中给中上,怎么十箭十中还是给中上,不给上上,后来时间长了,才慢慢琢磨明白了他这个怪癖。从那之后,只要武学的出来的,比骑射之前,各个都把脚上的马靴擦的锃亮。这么些年下来,这习惯就这么慢慢保留下来了。”

    “咚,咚,咚!”

    三人正说着话儿。

    雅间房门被人有节奏的敲响了。

    “官人,需要点燃秉烛吗?”

    杨蔓娘站在门外。

    端着灯油匣子,语气轻柔的道。

    此刻。

    已经到了酉时,是矾楼每日统一点灯的时候了。

    这段日子,她几乎每天都这个时辰,都过来给雅间里点燃烛火。

    指挥使傅劲光有时候在屋里,有时候不在。

    “进来吧!”

    片刻。

    里面传来傅劲光温和的声音。

    杨蔓娘打开屋门,见还有其他人,微微诧异了一下。

    屈膝跟客厅的三人行了一个万福礼。

    然后便端着灯油匣子,给客厅四角的青白釉灯,都一一点燃了。

    之后。

    又把圆桌上的龙泉青釉花口书灯也点燃。

    才不打扰客人说话。

    行了一礼准备退出去。

    “哎,等等,那侍女。”

    就在她走到门口的时候。

    却突然被姚小楼叫住。

    他翘起二郎腿。

    撑着下巴上下打量了杨蔓娘一番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啊?”

    什么叫那侍女。

    杨蔓娘忍不住内心翻了个白眼儿。

    转过身儿。

    语气依旧恭谨:

    “客官,我叫杨蔓娘。”

    “哦,杨蔓娘,你”

    “好了,你先下去吧!”

    不等姚小楼继续说什么。

    被坐在上首的傅劲光开口打断了。

    杨蔓娘抬头对上傅劲光不容置疑的眼神。

    虽然觉得这没头没尾的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也没什么好在意的。

    矾楼里古怪的客人多了去了,这也不算什么稀奇。

    遂点了点头。

    端着手上的灯油匣子便出去了。

    姚小楼见她离开了。

    才嘿嘿一笑:

    “将军,你方才怎么拦着我啊?”

    “你话太多了。”

    “哎,我就是看那小娘子长得怪好看的,跟她说说话儿罢了。”

    傅劲光了解他喜欢口花花的性子。

    懒得听他再耍花枪。

    把手里的大名府水陆布防图直接扔了过去。

    不客气的命令道:

    “干点正事儿,我在上面标的四个地方,是在今年冬天新潜伏的西夏和金国的探子,两个在应天府,两个在大名府附近。马上就要过新年了,为了汴京的防卫安全,我考虑了很久,决定还是要派人去清除掉。”

    “可是,这样的话,风险会不会太大,那位会不会?”

    一旁的罗斯年看了一眼大名府水陆布防图上的位置。

    犹豫了一下。

    指了指西面。

    傅劲光自然明白他的意思。

    神色顿了顿。

    沉吟片刻。

    将手里的炒蚕豆放入口中。

    慢慢的咀嚼着。

    半晌。

    语气淡淡的道:

    “很多事情,瞻前顾后就会失去战机。长期以来,皇城司肩负着保卫皇城汴京的重任,又是官家直接指挥的主力,我肩上的担子很重,做事自然也要慎重,五六成把握的事情,风险太大,不能做。一般情况下,有了七成的把握,我就会出兵。”

    “那,为什么不等到八.九成把握再出兵呢?”

    一旁的姚小楼有些不解的道。

    傅劲光瞥了他一眼。

    慢慢的咀嚼着炒蚕豆没有说话。

    罗斯年是出身太学,头脑也更聪慧。

    自然能明白傅劲光说的意思。

    呼了一口气。

    给姚小楼解释道:

    “若真有八.九成把握,那岂不是谁都看出来了,就会失去战机,咱们根本没有出兵的机会。”

    “这样啊!”

    姚小楼顿时恍然大悟。

    “今晚,你和老罗带队,从皇城司各挑一千人,明日出发,一人负责端掉两个点子,不要出现任何纰漏。”

    傅劲光语气淡淡的命令道。

    “是!将军!”

    “带上信鹰,有变动随时汇报!”

    “明白!”

    第32章

    杨蔓娘出了雅间。

    将手里的灯油匣子, 放回了三楼耳房。

    便抽空儿去二楼飞廊的交接处等梁乐乐。

    上午的时候,梁乐乐就说有事儿要找她的。

    只是,杨蔓娘那会子实在有些忙顾不上, 所以, 两人便约在了晚上。

    梁乐乐也没有让她久等, 杨蔓娘才等了几分钟, 她便来了。

    不过,明显的哭过,眼圈儿红红的。

    楼梯处人来人往的, 说话也并不方便。

    杨蔓娘便将她拉到二楼的飞廊的背风处说话儿。

    “这是怎么了?梁姐姐,是有谁欺负你了吗?”

    杨蔓娘担心的道。

    她知道梁乐乐的那位师傅有点严肃。

    平常对底下的乐女学徒也不假辞色。

    疑心她这个样子,是被师傅打骂了。

    “没有, 大家都很好。我我就是有点想我娘了。”

    梁乐乐顿了一下。

    抿了抿唇, 没有说实话。

    看着比自己还矮半个头的杨蔓娘一脸关切的样子。

    她突然有些后悔来找她了。

    要知道,杨蔓娘可比她还小两岁呢。

    虽然, 两人关系很好。

    但她一直都是以姐姐的姿态和杨蔓娘相处的。

    委实不想太狼狈,破坏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

    “那不然,我陪你去跟你师傅请个假, 回家看看你爹娘和弟弟吧?”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梁乐乐心中所想。

    反而拉着她的手。

    帮忙出主意道。

    她以前在现代上上学的时候, 初中高中和大学,都是住校生。

    就很想家。

    所以。

    倒是能够理解梁乐乐这样想家的感受。

    “额,算了吧,师傅那里不好请假的。我就是就是”

    看着杨蔓娘如此真诚的帮自己想法子。

    梁乐乐顿了顿一下, 终于还是没忍住。

    未语先哭。

    眼泪跟珠子似的, 一颗颗从眼中落了下来。

    “别急别急,你慢慢说。”

    杨蔓娘抱了抱她。

    拿自己的帕子给她擦了擦眼泪。

    虽然担心楼上雅间会有事儿叫自己,可是看梁乐乐哭的这么伤心, 杨蔓娘还是不忍心丢下她一个人。

    毕竟。

    说起来在整个矾楼里,自己和她算是关系最亲近的了。

    “蔓娘,你说男人男人怎么会这么善变啊!”

    对上杨蔓娘真诚关切的眼神。

    梁乐乐终于还是没有忍住。

    抽抽噎噎的。

    说出了自己难过的真实原因。

    啊,男人?

    杨蔓娘没想到居然是这个缘故。

    “额,你,你有相好的人了?”

    “嗯。”

    夜色中。

    梁乐乐的脸红了一下,神色有些不自然的道。

    杨蔓娘倒也没有特别惊讶。

    矾楼里的乐女和侍女。

    很多家里的情况都很差。

    好赌的爹,生病的娘,爱读书的弟弟,懂事的她。

    不说百分之百吧,但至少百分之三十,都是这样的。

    所以,很多楼里的小娘子,到了嫁人的年纪,都不愿意让家里人随意安排,而是悄悄的给自己物色寻摸良人。

    而矾楼这样的地方,来的客人,不说容貌年纪方面,但是身家地位上,本身都是非富即贵的,是大宋婚恋市场上的顶级资源。

    所以,便有不少长相出众的小娘子,打算通过这样的场合,实现阶级的跨越,被纳进高门大户。

    过上好日子。

    杨蔓娘并不觉得,一个市井底层的姑娘,靠着这样的方式去追求好的生活有什么错。

    毕竟。

    每天吃不饱饭,还要没完没了干活的滋味儿并不好受。

    谁不想舒舒服服的过好日子呢。

    不过。

    梁乐乐的心上人会是谁呢?

    杨蔓娘顿了一下。

    思索片刻。

    半晌。

    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一个人。

    “额是不是,常来西楼的那个穿锦衣的胖子?”

    杨蔓娘前段时间,在二楼上工的时候,见到过一个穿着锦衣的圆脸男子,对方似乎是个读书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之乎者也的,还喜欢掉书袋。

    而且,这人每次问楼里的小二和侍女要东西跑腿儿的时候,态度都很居高临下,还不给赏钱。

    所以,杨蔓娘对此人很有映像。

    似乎,之前梁乐乐来西楼表演的时候,似乎就他来往有些频繁的。

    不过之前,杨蔓娘虽然心里有所怀疑。

    但是。

    这种事情事关女子名节,无论关系多好。

    当事人自己不主动说的话,旁人也不好多说什么的。

    所以,杨蔓娘便一直没提过。

    此刻。

    梁乐乐主动摊牌了,她便一下子想了起来。

    “额什么呀,人家江公子才不是胖子啊,人家只是长的稍微富态了一点儿,那叫有福气,有官相呢。”

    一听杨蔓娘这么形容自己的心上人。

    梁乐乐倒是一时也顾不上害羞了。

    连忙为对方说好话儿。

    额,好吧。

    一口一个人家人家的。

    果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古人诚不欺我。

    那江公子她又不是没见过,明明就很普通很抠搜好嘛。

    恋爱中的人,眼睛里的对方,都自带了十级美颜滤镜。

    明明是一头猪,还深怕别人抢走。

    杨蔓娘也不反驳。

    继续问道:

    “那,既然你俩在一起了,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你为什么哭呢?”

    杨蔓娘还是很关心梁乐乐这个朋友的。

    怕她被人骗。

    便耐着性子问道。

    梁乐乐闻言,眼圈儿顿时红了。

    抽噎着道:

    “其实,我们之前一直一直都很好的,他还说过要娶我回家的。可是,他最近几次来了楼里,对我也总是爱答不理的,反而反而跟南楼的那个琵琶姬陆瑶儿走得很近,我一瞧见,我心里真的好难过啊!”

    “额,那他就是移情别恋了。”

    杨蔓娘听完。

    言简意赅的总结道。

    “没有,没有!”

    梁乐乐显然不愿意接受这个说法。

    连忙摆手反驳道。

    一脸的虔诚和笃定:

    “他原来对我很好的。”

    “额,那他对你怎么好了?”

    杨蔓娘很想知道。

    这江公子有什么好的,打动了梁乐乐。

    “就是,他为人很贴心的,每次来矾楼的时候,总是会问我累不累,还嘱咐我天冷了要穿厚一点的衣裳,多注意身子别受凉了,晚上要多歇息一会儿。”

    “额,就这?这算什么对你好,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吗?与其这样嘘寒问暖,不如打比巨款靠谱点儿。”

    杨蔓娘有些不明白。

    就这么嘴上问个冷不冷累不累的。

    让多歇息一会儿,有什么可感动的。

    这江公子明显没有一点儿实际的。

    再说了,梁乐乐又不是个傻子,累了自己不会歇息,非要你说了才能歇息似的。

    反正。

    梁乐乐喜欢的这位江公子,杨蔓娘是越听,越觉的像现代某些低成本追女孩子的男人。

    早安晚安,在干嘛,吃了吗,睡了吗,饿了吗。

    起床没,冷不冷,下雨没,多穿点,姨妈来了多喝热水。

    每天就跟打卡似的。

    反正就是手机上说的热闹,日常生活里,实际行动那是一点儿没有。

    还有那些脸更大的。

    不光每天打卡,还要红口白牙不花钱支配你的生活。

    宝宝快去吃饭,这是命令!

    宝宝快去买杯奶茶,宝宝听话,快去穿羽绒服。

    我不许我的宝宝饿着肚子,不许我的宝宝着凉。

    听说话那劲儿,可老牛啤老霸道了!

    但是。

    大哥二哥一样low。

    都是干说,分币不花。

    而且,都是一过节过生日就现原形。

    生日七夕情人节,就装就不知道。

    要是你提出要节日礼物,他一咬牙一跺脚狠狠心,给你点一杯9.99的特价奶茶,然后过完节第二天还要你A回来,不A你就是物质拜金女。

    反正不管咋样,就是分币不花。

    主打一个自我感动外加纯陪伴。

    分手了还要道德绑.架一波儿踩你一脚。

    到处传你是渣女是拜金女,再顺便给自己立个被辜负的深情好男人人设。

    然后。

    收拾收拾。

    再去找下一个受害者开始每天打卡。

    “可是,他不一样的,他说过,在他眼里,矾楼所有的乐女中,我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额。

    杨蔓娘总感觉怪怪的。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

    哦。

    对了。

    这不就是现代那些海王追女孩子的基本话术嘛!

    杨蔓娘倒是没想到,居然大宋也这么先进了,都有这样的品种了。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儿。

    吐槽了一句:

    “对,最特别的。他遇见的每一个都是最特别的,比如那个陆瑶儿。”

    一说起陆瑶儿。

    梁乐乐就变得很纠结。

    欲言又止。

    最后,弱弱的辩解道:

    “可是,这事儿我也问过了他的,他说让我相信他,他对别人的好都是逢场作戏,心里最喜欢的还是我。”

    得。

    这男人成精了,话术咋还越来越像海王了。

    杨蔓娘无语。

    明明你们两个都是他鱼塘里的鱼。

    居然为了这么个low男,还开始互相比较上了。

    “对了,你没有给他花钱吧?”

    杨蔓娘看梁乐乐对这江公子的这着魔的劲儿,就有些无奈。

    总感觉有种北宋杀猪.盘的感觉。

    深怕梁乐乐被对方给骗了感情,又骗了钱。

    “哎呀,怎么可能啊。”

    见杨蔓娘这副不解风情,刨根问底的样子。

    梁乐乐语气有些嗔怪的道:

    “江公子可是个读书人,他在应天府书院读书呢,很有才华的。”

    呵呵。

    很有才华,还整这死出。

    跑到酒楼里花言巧语,来玩弄单纯的小姑娘的感情。

    杨蔓娘实在是听不下去了。

    恨铁不成钢。

    直接语气严厉的打断道:

    “他要是真的那么有才,就该好好的在书院读书,将来去考功名,而不是一把年纪了还在读书,身上也没个个功名,反而跑来矾楼里之乎者也,花天酒地的勾搭琵琶姬!他以为自己是八爪鱼啊,还到处劈腿,要我说这种到处留情,勾搭小娘子的货色,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不分了还留着过年啊,你还留恋他干嘛呢?”

    “额江公子他”

    梁乐乐闻言。

    怔了一下。

    真的是这样吗?

    江公子他,真的是所蔓娘说的这样得人吗?

    她很想找出一条理由,证明杨蔓娘说的是错的,证明江公子根本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她想了半晌,却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是啊,一个正经的读书人,会不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却每天来矾楼里喝酒吗?

    而且,还那样三心二意的勾搭别人。

    这样的人,以后,真的会对自己真心吗?

    梁乐乐的嘴角,挤出一丝勉强的笑意。

    但眼泪却扑簌簌,不受控制的,大颗大颗的顺着眼角儿滚落下来。

    她终于还是抑制不住心里的失望。

    抱着杨蔓娘的肩膀,呜呜的哭出了声儿来。

    梁乐乐之前一直是身处其中,当局者迷,从没想过对方是怎样的人,她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对方待她那么的温柔,还曾许诺了要娶她。

    所以,她就天真的相信了。

    爱情是盲目的,她陷入了其中,所以便看不见对方身上诸多的问题。

    但是。

    此刻被好朋友杨蔓娘这么严肃的一提醒,她才骤然之间发现。

    对方的内里,竟然是那样的不堪,那样的不可靠。

    一时间,不禁有些伤心。

    同时她又有些不甘心。

    忍不住哽咽的道:

    “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真的舍不得,要是没有他,我感觉自己都要活不下去了。”

    杨蔓娘见她虽然踟蹰,但也开始醒悟了一点儿。

    便轻轻的拍着梁乐乐的后背。

    好声好气的安慰道:

    “不会的,梁姐姐你坚强点儿,之前没有他的时候,你不是也活得好好的嘛?再说了,这个世界上,只有骗子是真心的,因为,他是真心骗你的。”

    杨蔓娘这不按常理出牌的安慰话儿。

    让梁乐乐顿了一下。

    瞬间便有些哭不出来了。

    半晌。

    抽了抽鼻子。

    不甘心的悻悻憋出一句:

    “可是,他说过对我是真心的,以后一定会给我一个交待的,我我可以等他的。”

    “还等什么啊,等他给你做四菜一汤吃呢!梁姐姐,想想王宝钏等薛平贵,你打算等着挖十八年野菜啊!承诺都是骗子说给笨蛋听的,就他那缺斤短两,还掺假的喜欢,有什么可等的。”

    杨蔓娘自然看出了梁乐乐的难过。

    不过这会子可不是怀柔的时候。

    恋爱脑想治好,就必须下猛药。

    眼看梁乐乐那副痴情的非君不嫁的样子。

    杨蔓娘真心发问道:

    “我看那个江公子年纪可比你大多了啊,你图他什么,是图他年纪大,图他不洗澡吗?”

    杨蔓娘这话促狭又犀利。

    让梁乐乐不由自主的开始发散思维起来。

    唔,江公子似乎头发挺油的,听曲儿的有时候,偶尔还会挠一挠后背,莫不是,莫不是真的不洗澡吧!

    不会吧,不会吧!

    梁乐乐可是很爱干净的。

    顿时,心里江公子那深情伟岸的形象开始崩塌了。

    一想到江公子可能会不洗澡,梁乐乐原本残留的那点儿多愁善感也没了。

    吸了吸鼻子。

    半晌,咬了咬唇。

    神色悻悻的道:

    “死小娘,被你这么一说,好像他也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

    男主的专用滤镜被杨蔓娘给关了。

    梁乐乐也不再情人眼里出西施。

    傲人的智商,也开始回归高地。

    仔细想一想。

    那江公子年纪,确实比自己要大许多。

    必定早就娶亲了。

    而且,他各方面似乎也没有多么出色。

    对自己也没有多好。

    就像蔓娘说的嘘寒问暖,不如打比巨款。

    他每次来了,就光是嘴上关心一下,对自己抠抠嗖嗖的。

    还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那当然咯。”

    见她终于彻底清醒,不再迷恋那位爱的劈腿江公子了。

    杨蔓娘自然也开心。

    嘿嘿一笑。

    不假思索的道:

    “这种男人啊,治好了将来也是流口水,下次换个靠谱的人喜欢吧!”

    梁乐乐先是一怔。

    然后。

    又想了想才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顿时。

    什么劳什子伤感也没有了。

    忍俊不禁。

    整个人咯咯笑的弯下了腰。

    梁乐乐这会子。

    早就没有了之前的多愁伤感和伤春悲秋。

    也不觉得蔓娘这么调侃那个江公子有什么要紧的。

    反倒整个人就像是通透了似的。

    甩掉了那些纠结。

    整个人目光温柔又清明。

    变回了之前的大姐姐模样儿。

    挽着杨蔓娘的手。

    修长纤细的手指。

    轻轻的点了点她的额头。

    目光盈盈:

    “你这个小娘呀,也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这般古灵精怪了!”

    “嘿嘿,梁姐姐,你能想明白就最好啦!三条腿的癞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矾楼里多的是呢。”

    杨蔓娘嘿嘿一笑。

    不在意的道。

    之后。

    因着梁乐乐还要去清中楼那边儿当值,还要跟着师傅去给素素姑娘伴奏琵琶。

    两人只又略略说了两句。

    梁乐乐也提起裙摆轻盈的跑开了。

    见着梁乐乐的身影,从楼梯的拐角处消失。

    杨蔓娘这才轻轻的呼了口气。

    转过身。

    往三楼飞廊的入口处走去。

    倏忽间。

    她脸上的笑意顿住了。

    飞廊上的栀子花灯明亮耀眼,在洁白的天地间,几乎和天上的月色相映成辉。

    一道高挑瘦削的人影。

    身披鹤麾,站在三楼的飞廊的廊柱旁。

    栀子花灯朦胧的光,打在他额头那条烟灰色的抹额上,显出淡淡的光泽。

    因为飞廊上的灯光有些晃眼,杨蔓娘看不清对方脸上的表情。

    也不知道自己刚才和梁乐乐说的话,对方听到了什么没有。

    不过。

    说都说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杨蔓娘也没管那么多。

    搓了搓有些发冷的耳朵。

    遥遥跟对方行了个万福礼。

    便心情愉悦的去耳房收拾东西。

    下工啦。

    回家继续写小说。

    赚银子喽!

    第33章

    杨蔓娘家新租的这个院子。

    正房和偏房都是一样是大屋。

    所以, 姐弟三人的居住环境,相比之前也大大的改善了。

    再也不用向之前在南熏门的时候那样,要三个人挤在一张架子床上了。

    如今, 老二杨士林自己单独睡在西屋, 杨蔓娘和和老三杨盼娘则一起住在正房。

    正房里外有布帘子做了隔断, 大家平常吃饭是在正房的外间儿。

    杨士林是个勤快的, 搬家之后,又特地乘着第一次休沐的时候,把向阳的没住人的那间东屋打扫干净, 布置成了书房,还很又很有心的在潘楼那边儿,去跟人淘换了一张二手的老榆木书桌和玫瑰椅, 擦的干干净净的, 一道放在书房里。

    后来,老三杨盼娘又跟卖花郎买了两支梅花, 插了瓶儿摆在书桌的一角儿。

    这么一收拾下来,书房倒是越发的赏心悦目了。

    所以平常杨蔓娘写书的位置,自然也从正屋的八仙桌上, 转移到了书房的书桌了。

    如今住在保康门街这边儿, 上下工走路也就一刻钟的功夫,每日里不光不用再早起,而且下午回家的时辰也提早了许多,所以写书的时间, 自然也大大的增加了。

    吃过了夕食, 让老三杨盼娘帮自己磨墨。

    杨蔓娘便拿毛笔沾上墨汁儿,继续每天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如今《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的的连载,已经渐入佳境。

    上回书写到, 女主白绾绾和豫王爷运动一夜之后,醒来六神无主,仓皇的从悦来客栈逃走了。

    让无数读者读了之后抓耳挠腮,担心白绾绾的命运的同时,又期待豫王爷之后会有什么样儿的行动。

    杨蔓娘自然不会让读者老爷们失望。

    这一章节一开始,便是豫王爷霸总气场全开。

    刀削面一样的脸上面无表情,对赶来伺候的大管家语气冷冷的吩咐道:

    “一个时辰内,本王要知道昨晚那个女人的全部消息。”

    “是,王爷,属下这就去办。”

    在真权势加持下的冷酷霸道王爷。

    说出这种话儿来,一点儿也不虚也不尴尬。

    反而苏的噌噌直冒火星子。

    把一旁正读稿子的老三杨蔓娘,迷的一脸星星眼。

    既然交代了豫王之后的反应,女主白绾绾那边的情况,杨蔓娘自然也不能落下。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女主白绾绾这个小可怜儿,从悦来客栈逃跑之后,才骤然发现天下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她在汴京城里不认识什么人,也没有别的亲戚。

    而唯一能让她依靠的爹爹,这会子又出了远门还没回来,而家里面,后娘和继妹还在家里等着算计自己。

    她虽然为人单纯善良,却也不傻。自然知道不能自投罗网,再回到那个满是豺狼虎豹,还算计过自己的家里去。

    所以,一脸茫然的白绾绾,出了悦来客栈之后,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默默的漫无目的的沿着甜水巷一路走。

    走啊走,走啊走,走的脚都累了才停下,不知不觉,白绾绾便一路走到了汴京城郊的一条小河边儿。

    这里有碧绿的草地,有清澈的溪水,河里还有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

    这些让白绾绾原本低落至极的心情,也莫名的好了许多。

    但是,很不巧。

    没一会儿的功夫,天空中突然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女主白绾绾此刻身无分文,却还穿着单薄的衣衫,不但没有厚衣裳,连把遮雨的伞都没有,整个人都冷的瑟瑟发抖。

    白绾绾原本想往城里跑,可是,她才刚跑了一段路,天上的雨就越下越大了。

    路面上也很快也变得泥泞起来,一不小心还还摔了一跤。

    裙子上都沾上了泥巴。

    白绾绾无奈的停下了脚步,举目四望。

    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脚下,竟然有一家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丛中的庄园。

    此刻,白绾绾也顾不得是否认识庄园的人了,便打着手帘儿一路小跑着到庄园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庄园上写着楷书“陆园”二字的匾额,抬手敲响了庄园的大门。

    没一会儿,大门便被从里面打开了,开门的人是一个穿着青布短打的干瘦老头儿,他是庄园的门房秋伯。

    “老伯,拜托你让我进去躲躲雨吧!”

    女主白绾绾连忙双手合十,可怜兮兮的请求道。

    此刻的她,已经被雨水淋成了落汤鸡,鞋子和裙角上还有摔倒的时候沾着的泥水,小脸儿也冻得惨白惨白的

    秋伯是个聋哑人,他听不懂白绾绾的话,只好比划着,带领女主白绾绾进了庄园。

    去见庄园的主人。

    一路上走来,白绾绾细心的发现,这个庄园生机勃勃,几乎每个角落里,都种满了各式各样或普通,或名贵的漂亮花儿,而且还养了许多的小动物,小动物显然和人相处习惯了,见着白绾绾这个陌生人竟然一点儿也不怕,都不躲开的。

    想来,这庄园的主人也是个热爱生命,崇尚自然的人。

    看到这里,虽然女主还不知道,但是咱们英明的读者老爷们自然知道了,这尿性,肯定是我们的男二要出场了。

    毕竟,霸总文里,怎么能没有男二呢?没有男二的争抢,霸总又怎么会珍惜女主哩?

    而且。

    霸总就像一盘上等的红烧肉,虽然肉香四溢,霸道诱人,很好吃很解馋。

    但是,咱们女主也不能光天天吃红烧肉啊,时间长了容易腻得慌,还容易得三高。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营养均衡,及时的加入一道清口的素菜,给女主换换口味儿,补充补充维生素什么的。

    所以男二的登场,自然就很有必要。

    杨蔓娘原本想的是,写一个健气忠犬型的男二和男主打擂台,比如男主的工作是皇家侍卫或者御医什么的,然后遇见女主,喜欢上女主,但从不表白,只是默默的暗恋女主,为女主白绾绾付出,解决各种麻烦。

    或者,是写一个阳光年下的男二,比如男主的弟弟和侄子什么的,也喜欢上了女主白绾绾,然后和男主争夺女主。

    但是,后来杨蔓娘又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侍卫和御医的话,在这个年代,地位上属于偏下位者,天然的再身份上受制于王爷男主,在感情上会很没有存在感,虽然深情,但是和男主做对手的话不够势均力敌,缺乏对抗和争夺的张力。毕竟君不见,甄嬛传的时候,痴情的温太医都暗恋的那么明显了,大胖橘都从来没怎么把他当回事儿过。而且,最后还落的那么一个凄惨下场,实在让人可叹,杨蔓娘可不想自己的男二最后成了无鸡之谈。

    而且,男二要是个侍卫的话,以后和女主白绾绾互动太多太频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王府的规矩那么严,多少双眼睛都在周围盯着呢,要是和女主互动的太频繁了,男二可是容易失业的。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

    这世上,真的有那样谪仙一般风姿出众,温润如玉的人物吗?

    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那样的白衣公子呢?

    朱秋雨忍不住低低的喃喃道。

    第34章

    西华门街, 寿昌坊。

    这里在皇宫的西面,离皇宫西边儿的西华门,只隔着一条启圣院街, 是汴京内城的最中心处。

    是汴京房价最贵的地方, 几乎称得上是寸土寸金。

    而且, 这里的宅子, 还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你还得有地位才可以。

    住在这里的人家,一半是皇室宗亲。

    另一半则是祖上就跟着太.祖起家的功臣家族, 而且,这些家族的后来子孙还要足够争气,一直能保持住家族的荣耀才行。

    不过房价虽贵, 但是这一片儿的宅子的面积却都极大, 两三亩的小宅几乎没有,十几亩的府邸只算一般, 大多都是动辄甚至几十甚至上百亩的,宅子里也房间众多,多的几百间, 少的也有几十间, 是大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

    大门上还铆着金钉,红色的屋檐,廊檐上镶着青绿色的瓦片,宅子里, 围墙、影壁, 回廊、假山,花园,亭轩、池塘一样儿不缺, 雕栏玉彻,端地一派富贵气象。

    曹府便是在这里。

    曹三姑娘曹韵一大清早洗漱换衣裳收拾停当,例行去正院寿安堂给老太君请了安,陪着老太君在屋里用罢了朝食。

    便带着丫鬟小红桃去族学读书。

    冬日里天亮的晚,这会子都快辰时了,天空也才不过蒙蒙亮。

    贴身丫鬟小红桃提着着一盏琉璃罩翠玉竹节灯笼,背着书箱走在前面照亮儿。

    见曹韵一路上打了好几个哈欠,没精打采的。

    便有些担心:

    “姑娘是昨儿个晚上睡得不好吗,刚才老太君还说姑娘眼圈儿发青,叫给姑娘涂些珍珠芍药粉养一养肤色呢。若是姑娘觉得身子不爽快,不如今儿先别去族学了,跟先生请上一日的假歇上一歇吧?”

    “唔,我没事儿,偶尔熬个夜没什么的,大不了等中午回来小憩一会子。”

    曹韵摇了摇头,还是没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

    自家人知自家事,请假自然是不可能请假的。

    她的身子并没有什么不适,只是昨晚熬夜看话本儿看的晚了,早晨又起得早,所以人有些困倦,眼圈儿才发青的。

    若是要为这事儿请假,那往后她恐怕每隔三天,就得跟先生请一次假。

    作为曹韵的贴身丫鬟,自家姑娘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小红桃自然是知道的,也自然知道曹韵昨晚什么时辰睡的。刚才那么说,也只是怕自家姑娘面子上过不去,才寥寥提了一嘴儿。

    但既然姑娘先把话说开了。

    小红桃索性便乘机劝道:

    “姑娘还是顾惜些身子吧,姑娘您不知道,老太君身边的宋妈妈,才刚出来的时候,可还说了我呢,怪我平日里伺候姑娘不尽心,还说再有下次,就要让账房扣我的月钱呢。天理良心,我可是大大的冤枉呢,我待姑娘可是再尽心尽力不过的了,还反倒被人拿了说嘴,可找谁说理去好呢!”

    “要我说,姑娘往后可改了吧。那墨瑾公子的书,难道就那么了不得,引的姑娘都等不到天明,非得大晚上这么熬着身子看了,若是把姑娘身子熬坏了可怎么好。姑娘若是再这样,下回我可不去给姑娘买那害人的朱雀门小报了。”

    “哎呦,好丫头,我不使唤你就罢了,你倒是学着排喧起你家小姐我来了。”

    曹韵闻言呵呵一笑。

    边走边顺口玩笑道:

    “说了半天,最后竟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好,你往后若不给我买朱雀门小报,那我就让珠儿贴身伺候我呗!”

    “姑娘!”

    一听曹韵这么说,小红桃顿时便一脸委屈:

    “姑娘怎么能这样,我,我这也都是为了姑娘好啊。”

    珠儿那小蹄子,本就整天都想着取代自己呢,若是姑娘真有这个心思,那自己往后可怎么办。

    还不被那小蹄子踩在脚底下了。

    见小红桃急的眼圈儿都红了。

    曹韵也不闹了,连忙好声好气的哄了起来:

    “哎呀,你这小妮子,可别哭别哭,我方才是在逗你玩儿呢,可别这么委屈啦,咱们俩打小就一起长大的交情,我不过就说说罢了,又怎么会舍得让别人替了你呢!再说了,若同我多情小桃红同鸳帐,又怎舍得你叠被铺床?”

    说到这里,曹韵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了。

    曹韵刚才这最后一句话,是改了戏曲西厢里的词,最完整的是出自元代王实甫创作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如今还没出世,按理说,一个宋朝的小娘子,自然是不可能晓得的。

    但是,曹韵平日里看书极杂,她看过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这书算是西厢记的前身,讲的也是张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忙下,两人冲破了重重阻挠,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所以,此刻说出这么一句倒也不奇怪。

    小桃红识字不多,自然是不懂这句话的出处的,不过,倒是不妨碍她听懂是什么意思。

    圆乎乎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

    抿了抿唇,臊眉耷眼儿的道:

    “这都是什么不正经的怪话呀,姑娘,可不要混说打趣我了。”

    “这算什么,你要是跟我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脸皮儿就不会这么薄了。”

    “哼,那书都快要把姑娘教坏了,我才不看呢。”

    小红桃撅了撅嘴儿,一脸的不乐意。

    曹韵也不强求。

    “好吧,不看就不看。我得去进去读书了,以后朱雀门小报你可要按时买,若是宋妈妈再要扣你月钱,你就给她扣就是了,她扣多少,事后小姐我双倍补给你就是。”

    老太君的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

    语气有些遗憾,又有些憧憬的道:

    “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

    “嗯嗯,我也想见。”

    “我也”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憧憬。

    曹溪是个急性子。

    忍不住将手里的小报又翻了一遍。

    一脸好郁闷的道:

    “这作者墨瑾公子,也实在是可恶,太吊人胃口了,每次就写这么一点点,根本不够看,而且这次到关键时刻了,这书里也不说多写点儿,光是这么短短的几句,都没有具体的讲讲这位白衣公子的事情,咱们光说人家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的,还都不知道,这新出现的白衣公子,究竟姓甚名谁呢?”

    “怎么会不知道姓甚名谁,墨瑾公子在书里可是写了的。”

    一道悦耳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正是三姑娘曹韵的声音。

    “哦,在哪里写了啊?”

    曹溪一脸的求知欲。

    自从上一次在严霸天的课上,俩人都偷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之后,曹韵和曹溪之间的关系,便初步破冰了。

    哦,不,准确的说,是曹溪单方面的看曹韵顺眼了。

    曹溪觉得这位三姑娘曹韵,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假正经嘛,居然喜欢和自己一样的话本儿,而且,在自己没有答应借给她之前,她都没告诉严霸天,自己上课看话本儿的事儿,还挺讲义气的。

    “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写了嘛,那淋了雨的白绾绾,在敲庄园门之前,看了一眼庄园上的匾额,是使用楷书写的‘陆园’两个字。我觉得,庄园既然是叫陆园,那这位白衣公子作为庄园的主人,自然也应该姓陆才是喽!”

    曹韵拿过曹溪手里的朱雀门小报,重新翻到中间第二页后半段儿的位置,指了指道。

    曹溪接过小报,看完之后。

    顿时哈哈大笑道:

    “哎呀,这里,我之前怎么没发现呢,还是韵姐姐你看书仔细呀。”

    一直都很倔,不愿意叫曹韵姐姐的曹溪,这一声韵姐姐,就这么水灵灵的叫了出来。

    “额”

    这突如其来的称呼。

    让曹韵愣了一下的同时,连曹溪自己也愣住了。

    半晌,还是有些尴尬的曹溪转过身儿。

    故作无事的干咳了一声。

    转移话题道:

    “你们说,这书的最后,那白绾绾见到白衣公子不是都脸红了嘛,她会不会是喜欢这位白衣公子啊?”

    “额,这个,应该不可能吧!”

    曹晴闻言想了想,语气迟疑的道:

    “白绾绾她都和豫王之前都那样了,若是,再喜欢这位白衣公子的话,那三个人,那不是就乱套了吗?”

    “嗯嗯,对对。”

    “晴姐姐说的对,我也觉得白绾绾应该不会的。”

    其他的小娘子们,闻言也七嘴八舌的各自附和道。

    人类,是不能凭空想象出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没有听说过的东西的。

    就像一个一直生活在四五十年代的人,你跟他说,一个小小的手机,只需要一个号码,用手指轻轻一按,就能跟千里之外的人随时通话是什么情景,他是不能明白的。而且也想象不出手机,平板,电脑,磁悬浮列车,飞机,还有宇宙飞船这些高科技的产品,是靠着什么动力运行,外形又是什么样子的。

    同样的。

    作为一群大宋土生土长的,受儒家传统文化教育的贵族小娘子,在曹家姑娘们的观念里,她们的个人婚姻,基本都是家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是此生,有幸能遇上一个彼此心悦的男子,一辈子相敬如宾,生儿育女,就已经是极为美满的令人羡慕的姻缘了。

    从来没有经受过现代电视和网络上的自由恋爱,二男追一女,虐身虐心暗恋明恋,优胜劣汰戏码洗礼的她们。

    委实想象不出,一个女人会同时喜欢两个男人,或者两个男人喜欢上同一个女人,会是怎么个情况。

    所以。

    曹家的各位姑娘们,虽然心里非常喜欢这位新出出现的白衣公子,却也都本能的天真的认为,未来的他,应该不会和女主白绾绾有什么感情上的瓜葛的。

    “对了,你们说,像白衣公子这样出众的男子,现实中真的会有吗?”

    倏忽间。

    不知道是谁,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额应该没有吧!”

    众人先是一静。

    想了想,然后便有人不确定的道。

    “我觉得有。”

    有人则语气肯定的道。

    “呵呵,我的好姐姐好妹妹们,别天真了啊!这怎么可能有嘛,咱们都这么大了,平日里咱们出门玩儿的时候,又不是没见过男人。呵呵,那些个男人,一个个的都是些须眉浊物,除了少数凤毛麟角的几个,大多只能算差强人意,勉强能有个人形罢了。又哪里能和光风霁月,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相提并论了?”

    曹绵看着模样儿娇小秀气,可说起话儿来,却一点儿也不客气。

    这话儿才一出。

    顿时便逗得周围的小娘子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族学里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呵呵,妙啊,那些男人确实都是有个人形罢了!”

    “绵妹妹说的没错!嘿嘿,就是绵妹妹这话,可不能让隔壁男子族学的那帮人听见哪!”

    “不错不错!”

    “嘘,低声些,这难道是什么光彩的事吗,我亲哥也在隔壁族学呢!”

    “哈哈哈”

    第35章

    话分两头。

    却说曹家族学这样富贵人家里发生的事情, 杨蔓娘自然是无法知晓的。作为一个勤劳的打工人,早上更夫的梆子声儿一响,还是要离开温暖的被窝儿, 准时起床准备上工。

    伴随着不知谁家的狗叫声和公鸡报晓声儿, 开始了一天的平凡生活。

    老三杨盼娘也早早的起来了, 正在生炉子, 老二杨士林披了羊皮裘,去东边儿的耳房里拿冻白菜和冻猪肉肉。

    今儿的朝食,是贴的红糖饼子, 和白菜猪肉粥。

    杨蔓娘洗罢脸刷了牙,涂上新买的护脸的茶油面脂。

    这所谓的茶油面脂,是这个年代的一种护肤品, 很受时下女子的喜爱。这是一种用茶油, 花子油,麻油、鲜花和香料等材料配制而成的护肤品, 因为加了鲜花香气浓郁,所以也叫茶油香脂。质地嘛,略微有些油的, 但是杨蔓娘也不嫌弃, 反而觉得这在寒冷的冬日里,用起来却刚刚好,涂到脸上也粉嫩自然,就像是给皮肤裹了一层薄薄的油膜, 保护皮肤不受冷风的侵袭, 颇有点儿现代以油养肤的意思。

    是的,继新得了一辆代步牛车后,杨蔓娘也终于用上面脂了。

    无论在哪个年代, 爱美都是女人的天性。

    不过,爱美也很费银钱就是了。这个年代的护肤品,价格都不便宜,不提御街王家染红胭脂楼,那动辄要十几两银子的上等水粉,口脂,胭脂,面花,熟脑和画眉七香丸。就只是那些中等的胭脂铺子里,卖的那小小的巴掌大的一罐儿茶油香脂,也要要价九十文哩。

    不过,这茶油面脂,价格虽然贵了些,但是却也很经用,买的时候据那老板娘说,这一罐子面脂要是细心些,用上三个月不成问题。而且就算不经用,杨蔓娘也是定要买的。

    毕竟,这东西如今这天气,不用也不行啊,夏天热了还好,冬天不用是真遭不住啊,如今可不像现代,冬天经常暖冬,有时候路面儿上都没什么雪。这个年代的冬天,那就是实打实的,一下雪都是没过膝盖的,每次下了之后,扫雪都是大工程,而且,越是接近三九天的时候,汴京城的天气就越冷,那风就跟刀子似的割的人脸生疼。若是洗了脸什么都不涂就马上出门,一两个时辰功夫,能把脸吹的通红皴裂。

    所以,在大宋,很多家里条件差,买不起铺子里面脂的妇人们,冬天过年的时候都会攒一点儿猪油,顺手涂在脸上保护一下皮肤。

    而那些稍有条件的家庭,就讲究一些。家里的女人都会攒钱,买上这么一小罐儿来使,也算是一种大宋小富裕娘子的消费习惯吧!

    杨蔓娘家之前的条件,自然是买不起面脂的,如今经济条件允许了,当然也要对自己好一点儿。

    这样中等价位的护肤品,还是要置办的。

    涂上茶油面脂,梳好发髻,吃朝食,换衣裳。

    出门上工,点卯。

    开始一天的打工生活。

    西楼三楼依旧是老样子,除了望舒阁门口,站着两个身穿皇城司冬季制服,负责守门的高大士兵以外,安静无人。

    换灯笼,补灯油,擦拭烛台,除尘,开窗户通风。

    一上午杨蔓娘都在三楼忙活,不知不觉,半天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和在二楼楼梯口儿等自己的吕小娘,一起去北楼吃午饭。

    一路上不紧不慢的,从西楼走到北楼,人来人往的,杨蔓娘总觉得哪儿有些不对劲。

    可具体是什么不对劲儿。

    却又说不上来。

    今儿个矾楼的员工餐是糯米饭,配一碗清的找不到蛋花儿的紫菜蛋花汤。

    吕小娘打了饭和汤来,见她神色有些呆。

    揽住她的胳膊,挤了挤眼儿。

    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儿,道:

    “哈哈,发什么呆呢,蔓娘,是不是觉得衣裳的颜色不对劲,好些客人都穿白的?”

    杨蔓娘闻言,顿时恍然大悟。

    知道是哪里不对劲了。

    对啊,是衣裳的颜色不对劲。

    往常这矾楼里的来客人,都是穿着绫罗绸缎和各色颜色张扬的彩衣,高谈阔论的。

    今儿个怎么感觉,客人的衣裳颜色都这么寡淡呢。

    十个客人里,就有两三个穿白衣的。

    当真是有些古怪了。

    “可不是么,今儿上午,来楼里吃饭的那些年轻的衙内们,一个个的就跟提前说好了似的,都穿着长长的白袍子,这么冷的天儿,就背着手在北楼垂花门前面的那颗红梅树下站着,也不怕着凉,好好的真不知道是在做什么妖儿呢!而且要我说,这白天穿成这样也还成,要是大晚上的再穿一身白的在外头站着,跟个鬼似的,不得给人吓出个好歹儿的。”

    曾老娘从后厨端着一大碗冒尖儿的糯米饭,和一碗紫菜蛋花汤,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

    一边吃,一边皱着眉头抱怨道。

    “嘿嘿,婶子你的消息也太落伍了,他们穿成这样,那都是墨瑾公子的功劳,他们这是在模仿朱雀门小报上那白衣公子的打扮哪!”

    吕小娘吃了一口碗里的糯米饭,笑眯眯的解释道。

    杨蔓娘刚端起手里的竹杯子,喝了一口水。

    听到吕小娘的话,便瞬间全部喷了出来。

    “噗咳咳咳。”

    然后,便是一连串儿的咳嗽。

    “哎呀哎呀,蔓娘,你这是怎么啦!”

    吕小娘见状,一边连忙帮她拍着背顺气儿,一边把自己的帕子递给她道:

    “你没事儿吧?”

    杨蔓娘接过吕小娘手里的帕子,擦了擦水。

    有些懵逼的道:

    “额,没,我没事儿。”

    就是,觉得太突然了。

    墨瑾公子的功劳?衙内们模仿白衣公子?

    杨蔓娘怔了一下。这事儿,居然是因为自己么?

    杨蔓娘委实没有想到会这样。

    而且,这话从自己的朋友和同事,吕小娘和曾老娘的口中说出来。

    总感觉有些怪,怪心虚的,怪羞耻的。就好像笔下的人物,突然从书里跑出来了似的。

    杨蔓娘莫名的,有一种北打破了现实和幻想之间壁垒的感觉。

    “蔓娘,你不会连墨瑾公子都不知道吧!”

    见她怔愣的样子,坐在对面桌子的卢亚威放下手里的饭碗。

    嘿嘿一笑道:

    “据墨瑾公子的书里说,男子穿白色袍子会显得玉树临风,我正准备今年过年给自己做件白色的新袍子呢!”

    “呵呵,就你?”

    不等杨蔓娘说什么,身旁的吕小娘先撇了撇嘴儿。

    毫不客气的打击道:

    “谁说穿了白袍子的,就是白衣公子了,没准儿是面口袋成了精呢!”

    “扑哧”

    吕小娘这话太促狭了,让杨蔓娘不由的想到那一句,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

    终究还是没忍住跟着曾老娘一道笑了出来。

    换来卢亚威一记哀怨的眼神

    不过。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更新开玩笑。

    正事儿还是不能耽搁的。

    毕竟,尊贵的读者老爷们,还都等着看她《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内容呢!

    忙完一天的工作,杨蔓娘下工回家,换了件家常的衣裳。

    洗漱罢,夕食配着一小碟子腌制的脆酱瓜,吃了一片烤的金黄的馒头片儿。

    略歇了歇,便点上油灯,在书房哩开始继续加班挑灯夜战存稿子。

    之前的那一章节,对于男二的身份,杨蔓娘留了一个悬念,今日的新章节里,自然要及时的解开悬念的。

    至于,女主白绾绾会不会被白衣公子收留的问题,就更不必说了。

    杨蔓娘之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天上下大雨,写白绾绾跑路摔跤,最后又写了一个满是鲜花的庄园,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女主和男二有一个合理的相遇和相识机会嘛。

    所以,毫无疑问,在最新的章节里,女主白绾绾自然被白衣公子好心的收留了。

    并且,收留之后,彼此还互相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我姓陆,名逸尘,姑娘往后就唤我陆公子就好了。”

    男二的名字,杨蔓娘构思的时候,也是费了心思的。她原本准备了五个名字,还有陆瑾年,陆景年,陆轻尘,陆飞白。

    都是非常典型的温柔男配的名字,还专门写在了稿纸上。

    但是,最后选来选去,还是选择了逸尘这两个字,她总感觉,这两个字给人一种身姿飘逸,超脱尘俗的感觉。

    更有意境,也更符合男二的人设一些。

    “陆公子,我叫白绾绾,这是我娘给我取的名字。”

    女主随后,也轻声对男二陆逸尘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想来,杨蔓娘写到这里,女主自己不知道。

    但是英明的读者老爷们,火眼金睛肯定是已经瞧出了一些端倪的。

    男主姓陆,陆这个姓氏,在这里可是很微妙的。大家肯定会想,这男主和陆员外是什么关系?

    不会是额,不会吧?

    嘿,您猜的还真没错儿!

    巧了,这位新出炉的男二陆公子陆逸尘,就是之前那个找去白绾绾家的陆员外的儿子。

    所以,陆逸尘,就是最初的时候,和女主白绾绾订立了婚约的对象。

    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个订立婚约的对象,女主被后娘和继妹疯狂的嫉妒,一路被陷害,最后,来到了他的面前。

    杨蔓娘到底还是没有辜负,自己在现代多年看小说和各种影视剧的深造经验。继之前女主中春药和霸总豫王春风一度跑路之后,又憋出了一个大的狗血。

    女主白绾绾避雨巧遇未婚夫,偏偏双方相见却不相识!

    嘿嘿嘿,一切就是这么的巧合,就是这么的丝滑,这么的狗血。

    不多说,就问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这是不是缘分,是不是有一场宿命般的相遇!

    杨蔓娘写到这里,忍不住满意的嘿嘿笑出了声儿。

    不过。

    大约是那会子夕食的那一碟子腌酱瓜味道有些咸了,杨蔓娘这会子突然觉得有些口渴,放下手里的毛笔,顺手端起桌边的茶水喝了一口。

    唔,茶水是温热的,入口刚刚好,这不用说,显然是老三杨盼娘的功劳。

    她每天晚上,总是会在杨蔓娘在书房写稿子的时候,安静的陪坐在旁边儿,一边追读新出炉的章节,一边及时的帮她给屋子里的火盆儿加炭,顺便给她的茶杯里续上热乎乎的茶水。

    这样的雪夜。

    屋子里很温暖很安静,静的只能听到两人清浅的呼吸声儿,还有炭盆儿里微微有些潮的木炭,燃烧时不时响起的噼啪声儿。

    让杨蔓娘莫名的,想到小时候,在农村的奶奶家里听着故事,度过的那些静谧的夜。

    不过,现在显然还不是怀旧的时候。

    杨蔓娘很快便收回了思绪。

    站起身身子做了几组扩胸运动,又在屋里绕着提了踢腿,活动了活动有些僵硬的脖子。

    期间,一旁的杨盼娘都没有抬头,显然,早已经习惯了自家大姐这样了。

    简单的拉伸锻炼之后,又吃了小半盏热茶。

    杨蔓娘便不再耽搁时间,拿起笔架上的毛笔,蘸了浓墨,继续开始往下写。

    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女主白绾绾的本性,就是很勤劳很善良的,很难让人讨厌。

    她自从留在庄园之后,很快便熟悉了,和庄园里其他的仆人,都相处的很好,还主动的照料起了庄园里的各类花花草草和小动物们,因为女主白绾绾心思很纯净很简单,所以,时间久了,这些庄园里的小动物们也很喜欢她。

    所以,慢慢的,女主白绾绾便常住在了陆家庄园里。渐渐的,因为众人的喜爱,她也恢复了之前被后娘压迫住的天真活泼的本性,无论做什么,都很乐观,脸上总是洋溢着开心满足的笑容。

    不过要说白绾绾每天最快乐的事情,那还是要数每次见到庄园的主人陆公子的时候。

    她的目光,总是不经意的追随着陆逸尘。

    而且,她很喜欢偷看对方,当陆公子在花园凉亭里看书的时候,她就会在不远处一边给花儿浇水,一边在偷看陆公子,察觉对方要转头的时候,便连忙提着裙角儿偷偷跑开。

    或者,明明正在屋里睡觉,突然,从窗户里看到陆逸尘从外面回来了了,女主白绾绾便一脸惊喜,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处屋子,躲在对方回庄园的必经的小径上花丛中。

    就那么,偷偷看上一眼对方,也不说话,便又心满意足的跑走了。

    可却殊不知,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桥上看你。

    女主白绾绾虽然不说话,但是这么整天的死盯着对方,男二陆逸尘又不是傻子,又怎么可能没有发现白绾绾呢。

    其实,男二陆逸尘早把女主白绾绾那像是小兔子似的,总是偷看自己的样子看在了眼里,最开始的时候,他也并不觉得怎么样,只是觉得这个新收留的小姑娘,行为之间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的,对自己也莫名的关注,但是性子还挺单纯挺有趣的。但是时日久了,总被这么一道目光追随着,陆逸尘的心里,不免有了一些好奇,对女主白绾绾也多了一丝关注。

    两人开始更多的接触起来。

    杨蔓娘的写文水平,还是很不错的,他在书里面,从来都没有正面描写说女主喜欢男二陆逸尘,却偏偏处处都写出女主白绾绾对男二陆逸尘的关注和在意,写一些两人之间有趣的小互动。

    比如,女主白绾绾正在树下吃一颗果子,突然看到陆公子过来,白绾绾一下子就紧张的噎住了,小脸儿憋得通红,最后对方问要不要紧,不然找大夫吧,她还硬是要装作没事,摆了摆手,蹦蹦跳跳的梗着脖子给果子咽下去了,让陆逸尘对这个白姑娘又好笑又无奈。

    再比如,白绾绾正在庄园里的小溪里捉鱼,突然,瞧见陆公子在阁楼上读书的身影,一袭白衣,干净美好的如同一幅画卷,白绾绾便忍不住看的发呆了,捞鱼的事儿也忘了。等之后陆逸尘走了,回过神儿来,才发现鱼篓里的鱼,早都被庄园里的猫猫们叼走了。

    杨蔓娘笔下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事情描写,把女主白绾绾这种明明偷偷暗恋对方,却还不自知,也不觉得对方会知道的模样儿,描写的非常可爱的动人,让人不由的对女主白绾绾心软又爱怜。

    所以,不光一旁的老三杨盼娘看完这一段儿,开始心疼爱怜女主白绾绾了。

    渐渐的,就连男二陆逸尘的心思,随着更多的和女主白绾绾的相处,之后也开始慢慢的变化了。陆逸尘看到了女主的单纯善良和有趣可爱之处,之后,和女主白绾绾之间的相处,也不自觉的变得越来越多了起来。

    虽然,女主白绾绾并不知道,这位陆公子就是自己之前定过亲的未婚夫,陆逸尘也不知道,白绾绾就是父亲之前给自己定的未婚妻。

    但是,两人慢慢的,还是命中注定般的越走越近了。

    开始一起种花草,一起喂庄园里的那些小动物,闲暇时间,男二陆逸尘还会耐心的教女主白绾绾读书识字。

    两人之间的互动,简直就是一颗颗酸甜度恰到好处的糖。

    甜的一旁的老三杨盼娘,一直咧着个嘴,露出不自知的姨母笑。

    不过。

    老司机杨蔓娘觉得这还远远不够甜,这才哪儿到哪儿呀。

    她笔下的男二,可不能这么没有牌面儿。

    男二和女主之间,怎么可以没有又甜又纯的摸头杀呢?

    杨蔓娘不记得是自己之前在哪里看过,说摸头杀是百分之七十五的女孩子,都无法抗拒的诱惑,说女孩子被喜欢的男孩子摸头杀的时候,心里会小鹿乱撞,有一种被对方宠溺的感觉。

    当然,这仅限于来自高一米八以上,身上有干净的洗衣粉和香皂香气,长相过关的男人的摸头杀。如果是个身高一米五的男生,跳起来给你一个摸头杀。

    那就,额,礼貌婉拒吧!

    不用说,我们的男二陆逸尘,个头儿当然有一米八了。

    杨蔓娘把文里的摸头杀的情节,描写像现代的小清新恋爱电影一样,非常的唯美和浪漫。

    非常的有氛围感。

    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在鲜花盛放的陆家庄园里。

    一袭白衣的陆逸尘,突如伸出手,轻轻的放在白绾绾的脑袋上,眼神中露出温柔的笑意。

    那一刻,白绾绾只觉心里小鹿乱撞。

    脸色通红。

    那没读过太多书的小脑袋,也开始发热起来。

    脑袋里面,那初见对方之时结下的小小海棠花苞儿。

    在这一刻。

    “噗”的一声,开出了花儿。

    第36章

    因着明儿是杨蔓娘十日一次的休沐日子, 早晨不用去矾楼上工。

    所以杨蔓娘写书到很晚,之后又修修改改,一直忙活到了子时一刻多。

    姐妹俩才吹了书房的油灯, 将完成的稿子包好油纸放在书桌上, 回到东屋睡觉。

    睡了个懒觉,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了。西屋早就没了人, 显然,老二杨士林已经带着她准备的稿子去朱雀门小报上工了。

    “大姐,咱们今儿朝食吃什么啊?”

    老三杨盼娘打了个哈欠, 她还是觉得有些犯懒,索性也不起来。

    围了一圈儿被子坐在床边儿上,一边拿梳子梳头一边问道。

    “今儿不做饭了, 咱俩出去吃灌肺。”

    难得的有一天休息日, 怎么能在家里窝着。

    那也太浪费大好时光了。

    “好呀好呀。”

    一听要出去吃灌肺,老三杨盼娘顿时来精神了。小骷髅眼儿一亮, 被子一掀,也不围在床上了,手头加快了梳头的速度, 三两下便梳了一个简单的双丫髻, 之后便穿上靴子,换好羊皮裘等着出门。

    灌肺是汴京的特色早点,做法也不复杂,将羊肺洗净, 把芝麻和杏仁碾碎调成糊状, 加上面粉、豆粉、生姜汁儿、肉汁儿、熟油,再和细盐一起拌匀了,然后灌到羊肺里头, 灌满了再煮熟,之后或炒或煮着吃随意就行。

    杨蔓娘姐妹俩要了一份儿香辣灌肺,宋朝还没有辣椒,所以想要吃辣味儿,一般都是加上茱萸,芥末和胡椒一类的辛辣调味品来做的,炒出来就是香辣灌肺。

    虽然不如辣椒味道那么刺激,但胜在这江家食肆是祖传老店,厨子的手艺好,且用料足够新鲜,所以吃起来口感筋道,外弹里酥,香辣可口,那滋味儿,一点也不比用了辣椒的差。

    “大姐,不如吃完了咱们去瓦子里逛一逛吧?”

    老三杨盼娘不太能吃辣,却又偏偏又好这一口儿。

    一边吃一边被辣的直吸气儿。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将在路上买的还热腾腾的七色烧饼掰给她一块,道:

    “好,正好顺便去买只猫儿!”

    随着搬了新家之后,慢慢渐渐适应了保康门这边儿的生活。

    杨蔓娘也在考虑买一只猫儿陪伴自己。

    作为一个猫奴,杨蔓娘在穷的时候,自然不想买个猫跟自己一起受苦,但是现在条件允许了,骨子里那颗爱猫的心,就又扑通扑通,变得蠢蠢欲动起来。

    尤其是刚才路上,和老三杨盼娘一起,去街口儿的姚氏小食店买七色烧饼的时候,瞧见店主家里的那只漂亮优雅的黄色大橘猫,在炉火边喵喵叫的模样儿,就再也按捺不住那颗想要也买猫儿的心了。

    心动,自然就要行动。

    既然想要买猫,杨蔓娘也不拖沓。

    吃罢了灌肺和七色烧饼,又和老三杨盼娘分喝了一盏不要钱的紫苏熟水,便一起步行去了附近的保康门瓦子。

    在大宋,瓦子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理想的购物和娱乐场所,汴京大大小小的瓦子,有五六十座,保康门瓦子规模不大,只能算是一个小瓦子。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里不光有很多的各种卖小食的店儿,还有说书听戏的地方。若是逛的冷了,还可以去店里坐一坐,花上几文钱就能听一场戏,还能喝一碗不花钱的热茶。

    这个点儿有些早,逛保康门瓦子的人还不多,不过里面的店铺和摊子都早早就开了。

    杨蔓娘花了一文钱,从挎着篮子的小贩那里,给自己和杨盼娘一人买了一串素签儿鸡皮,拿在手上,边吃边随着人群慢悠悠的逛。

    最显眼的,是一进门卖米面粮油的,卖鱼卖肉卖菜卖豆腐的。再往里走,是卖布匹卖斗篷的,做靴子的,卖胭脂首饰的,卖零碎小玩意儿和吃食的,西北角的两排铺子挂着迎客的幡子,显然都是唱曲儿和说书的小茶肆。

    再往前走,瓦子中间的空地上,还有各种杂耍的,吹拉弹唱,卖艺顶缸的。

    还有那披着斗篷变脸的,吞剑的,喝酒喷火的,周围围着一圈儿人,不时的高声叫好儿。

    尤其是那一边翻跟头一边喷火的,看的老三杨盼娘的小骷髅眼儿瞪得溜圆。

    捂着嘴儿,一脸惊奇的道:

    “大姐,好吓人,那人的嘴巴居然真的能喷火啊?他嘴不会烫到吗?”

    杨蔓娘在现代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这种喷火表演的解密视频,似乎在川剧中,喷火表演都用煤油这些易燃的物质。演员都嘴里含着装有松香末儿的小包,用嘴将其吹向火把,形成巨大火焰的效果。

    不过,这是人家卖艺人用来养家糊口的秘诀,杨蔓娘自然不会说破。

    拉着杨盼娘一边逛一边笑着道:

    “呵呵,这都是人家打小练就的吃饭功夫,有诀窍和技巧的,再说也肯定会小心的啊!”

    瓦子里的宠物店不少。

    吃完手里的素签鸡皮,才走了没一会儿。

    便瞧见瓦子最东边儿,一排排挂着彩色幡子的各种宠物店,猫食店,狗粮店和花鸟鱼虫店。

    店主们将笼子里的猫咪,狗子,鹦鹉,百灵,八哥儿,还有各色颜色漂亮的小鱼儿摆在店铺前的廊下,吸引着来来往往的逛街人的目光。

    “大姐你瞧,这里有好多猫和狗啊,你瞧那只白色的小猫,眼睛是水蓝色的,可真好看啊!”

    老三杨盼娘指着最边儿上,一家名叫“狸奴舍”的猫儿宠物店。

    一脸兴奋的道:

    “要不,咱们就买那只白猫吧!”

    不怪杨盼娘这般激动,这小娘子其实也是个猫奴,她一直都很羡慕别人家里可以养猫。

    以前在南熏门那边儿住的时候,家里没有猫,她夏天就常常去街口的皂角树下,和邻居家跑出来的小猫玩儿,很多时候都到了天黑才依依不舍的回来。

    其实不光老三杨盼娘喜欢猫,在大宋,喜欢猫的人很多。

    撸猫这样的时尚之举,也并非现代人所独有,而是在千年之前就有了。

    可以说,大宋几乎一半还多的人家都养猫。

    而且,人们宠猫儿的程度,比之现代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连邻居之间,互相串门儿说话的口头禅都是:诶,你们家的猫怎么样啊?

    可想而知猫儿在家里的地位。

    而且,不光普通的市井百姓养猫,时下文人士大夫也尤其爱猫,而且文人士大夫养猫,除了用来保护家中的藏书之外,还喜欢时不时地赏玩猫咪。

    士大夫们常常欢聚在一处,讨论猫咪的品种、或是谈论着猫咪的毛色瞳色,亦或者是赞叹猫咪的可爱,为猫咪写诗。甚至,毫不夸张地说,宋时养猫和赏猫这项活动,已经成为了一种文人士大夫之间交往的雅事。

    之前。

    在李氏小报上,还刊登了一则官家的红颜知己李师师养“狮猫”的轶事:

    “矾楼大家李师师者,方十六七岁,爱一狮猫。亡之,官家限令开封府访索。逮捕数百人,致猫百计,皆非也。乃图形百本,张茶坊、酒肆,竟不可得。”

    大概意思就是说,矾楼大家李师师丢了一只宠物狮猫,官家为此竟然出动了开封府协助寻找,而且,还真一下子找到了百余只和其相似的狮猫。

    单单一个模样儿相似的猫就有这么多,可想而知在汴京城里,养宠物猫的人家该有多少了。

    当然,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大宋,什么事情,最后都被经商头脑发达的宋人会变成一连串儿的生意,养猫之事自然也不例外。

    有人养猫,自然就有人卖猫粮啦。

    杨蔓娘姐妹在狸奴舍,跟店主讨价还价,花了一百九十文钱,定下了那只水蓝色眼睛的白色波斯猫。

    这还不算完。

    又花了六文钱,在对面的小张猫食店,购买了猫粮,小鱼干儿,还有逗猫棒和猫窝。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带猫儿回家了嘛?

    当然。

    不可以。

    在大宋,养猫,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呢。

    “小娘子已经下定了,那这只猫儿我就不会再拿出来迎客。后天便是个好日子,到时候您带上聘书和聘礼,来店里把狸奴接回家去就是。”

    聘书?聘礼?接回家去?

    瞧见杨蔓娘一脸吃惊的神色。

    胖乎乎的宠物店掌柜收了银钱,笑眯眯的解释道:

    “好叫小娘子知道,如今的人家养猫儿,和过去不同了,都要先从聘猫开始。要是想要养好猫儿,主人就得看一看,选一个好日子,写一封聘书,备上聘礼,再把它带回家。”

    杨蔓娘也是头一回知道这个规矩,但作为一个猫奴,她倒是并不排斥这些新奇的规矩。

    就像是玩儿养成游戏似的,反而觉得很有趣。

    便央着掌柜详细说一说。

    这会子时间还早,倒是没什么别的客人光顾店里,闲着也是闲着,掌柜的便耐心的给杨蔓娘解释起来:

    “这聘书便是纳猫契,大概意思呢就是主人与猫儿之间要有个约定,要让东王公和西王母做见证人。契约上要详细描述自家猫儿的长相和毛色瞳色,主人给猫儿起的名字,收猫的吉日,还有主人对猫儿的期望和要求,比如从此之后,要积极捕鼠,不伤害家畜,不偷窃食物这些。至于彩礼嘛,就是一串小鱼干咯。”

    杨蔓娘听着便觉得很有趣。

    这纳猫契怎么弄得跟现代的结婚证似的。

    不过,她倒是很乐意用这样的仪式去养一只小猫的。

    “那,之后还有什么讲究的嘛?”

    “自然是有的。等小娘子后日来带走小猫的时候,还要向我这个主家讨要一副碗筷回去。然后回家的一路上,若是有什么坑,娘子都要用石头填上。回家之后,要抱着猫儿去祭拜灶神,让灶神保佑猫儿和你们一家人能和睦相处。然后,便是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把一根竹筷子插进去,告诉猫儿以后就在这里便溺,这样,从此以后,猫儿便和你们是一家人了。”

    “唔。”

    杨蔓娘听完。

    不禁有些赞叹的道:

    “见识了,原来,养猫还有这么多讲究哪!”

    她倒是在大宋开了一回眼界。

    拱了拱手笑道:

    “那就依您所言,我们姐妹就后日再来聘她回去,这两日就麻烦掌柜的好好照顾她啊。”

    “那是自然,小娘子尽管放心便是。”

    虽然没有能一次性的带回小猫。

    姐妹俩却都很兴奋。

    辞别了店掌柜,便带着新买的猫窝,猫粮,小鱼干儿还有逗猫棒回家准备了。

    “大姐,不如,猫儿的聘书就让我来写吧。”

    一回到家。

    老三杨盼娘便笑嘻嘻的央求道。

    作为一个家里即将拥有猫咪的小娘子。

    她可是浑身干劲儿十足。

    “好。”

    杨蔓娘想了想,便点头允了。

    虽然她也愿意亲自为猫儿写聘书,但是她的时间不允许。

    出门玩了一上午了,等会儿还要继续赶小说的稿子。

    “对了,大姐,咱家的猫儿,以后要叫什么名字啊?”

    杨盼娘一边研墨,一边问道。

    毕竟。

    聘书上都是要给猫儿先取好名字的。

    “你觉得呢?”

    “不然叫白绾绾吧,毕竟她的毛色那么白,像雪一样,还又恰好是一只小母猫。”

    老三杨盼娘眼珠儿一转,笑眯眯的道。

    “噗”

    杨蔓娘出门回来本就渴的不行。

    才刚喝的一口水,闻言瞬间全部呛进嗓子里了。

    “咳咳你”

    杨蔓娘无语。

    少女,你在想什么。

    给家里的猫儿取这个名字,你问过豫王和陆逸尘的意见了嘛?

    话分两头儿。

    却说杨蔓娘姐妹俩这边儿回到家,正在兴致勃勃的讨论着猫儿取名的事情。

    那边的老二杨士林在报房里,可有些为难了。

    原本一大清早,他带着杨蔓娘写好的稿子来到报房,准备交给大掌柜朱贵。

    结果偏偏今儿个不巧的很,大掌柜朱贵家里的小孙子朱佑昨儿个晚上着了风寒,要请大夫,所以,大掌柜请了假今儿个没来报房。

    然后当杨士林和之前几次一样,敲响了二楼东侧的大掌柜的书房的时候,开门的便是穿着粉色襦裙,外罩橘红色夹袄,容貌甜美的东家小娘子朱秋雨。

    朱秋雨见他拿来了稿子,先是高兴,之后便开始好奇,追问杨士林跟墨瑾公子是什么关系,怎么会有他的新稿子的,又兴致勃勃的问他见过墨瑾公子本人没有,他长什么样子之类的。

    杨士林不擅长骗人,但又被大掌柜嘱咐过,无论如何都不许对任何人透露自家大姐的身份。

    所以,面对好看的东家小娘子的追问,只好默不作声装哑巴。

    偏偏朱秋雨小娘子,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子,见他一言不发的样子,心里倒是越发的好奇起来了。眼珠儿一转,转而开始笑眯眯的追问他家里的情况,问他住在哪,家里还有谁,怎么来的报房。

    这一连串儿不按常理出牌的追问,逼得杨士林大冬天的额头冒汗,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不过好在后面东家朱旭到了,直接打发杨士林去做事,才算把他从朱秋雨手中给解救了出来。

    “爹爹你干嘛啊,我就随便问问,你干什么打发他走呀?”

    见杨士林走了。

    自己还没得到想知道的答案,朱秋雨顿时撅着嘴儿,有些不高兴的道。

    “我早吩咐过,墨瑾公子的消息不许随意打听,就算就问他,他也不会告诉你。再说你问了也是白问,这样的事儿,报房里只有你贵伯知道,他一个跑腿的学徒,能知道什么。”

    虽然疼爱女儿,但事关生意,朱旭还是狠下心板着脸教训道。

    “哦知道了。”

    朱秋雨调子拉的长长的。

    显然是不服气的。

    朱旭对此视而不见,继续教训:

    “还有你一个东家小姐,怎么能跟报房的学徒同处一室,随意嬉笑,让人瞧见了成何体统!”

    想起刚进来的时候,看见自家的宝贝闺女,居然和一个穷小子共处一室。

    朱旭心里就不高兴。

    他自然知道杨士林是杨蔓娘的弟弟,但是,在朱旭的心里还是配不上自己娇养长大的女儿的。

    若是,杨蔓娘本人是个小郎君的话,朱旭倒是可以考虑把女儿嫁给他。

    但是弟弟可不成。

    “哎呀,爹爹你在说什么哪,这怎么可能嘛。他跟个木头似的,话都不会说,我怎么会,会哼!”

    朱秋雨虽然活泼外向,但到底是个女儿家,脸皮儿薄。

    说到最后,忍不住跺了跺脚。

    捏着刚拿到的稿子,红着脸儿跑了出去。

    被朱旭教训之后,朱秋雨也不想呆在报房了,索性跑下楼出了报房,坐上牛车回到家里。

    心里还忍不住埋怨自家爹爹凭白冤枉人,自己不过是想问话罢了,又怎么会看上一个木头似的傻小子呢!

    不管了,看书最重要。

    坐在柔软的绣床上,连丫鬟端来的茶都没喝一口,朱秋雨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一目十行的从开头看了起来。

    啊,果然和自己期待的一样,白衣公子收留了白绾绾。

    朱秋雨的嘴角不禁露出一丝笑意。

    继续往下读。

    什么?白衣公子他竟然是那位陆员外的儿子?是白绾绾的未婚夫?

    朱秋雨脸上的笑意顿住了,表情显出一丝纠结。

    额,这,这关系也太太

    如果朱秋雨上过网,那她此刻应该说“狗血”或者“抓马”。

    可惜她没上过,想了半晌,也只能瞪大了眼睛,喃喃的感慨了一句:“也太巧了吧!”

    算了算了,先不管了,继续往下看。

    天哪,白绾绾居然偷看陆公子,哎呀,她还真是个可人儿,又胆小又胆大的!

    嗯?陆公子居然也开始注意白绾绾了。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朱秋雨不由的摒住了呼吸,继续往下读。

    啊,陆公子他居然和白绾绾一起种花喂小动物,一起看书了。

    果然和她想的一样!俩人的相处也太甜了吧!

    朱秋雨那颗粉红色的少女心砰砰直跳。

    双手合十,脸上显出一丝梦幻的笑意。

    天哪,这,这是什么命中注定的神仙缘分啊!他们从来不认识,便被婚约栓在了一起,又被坏人分开,可现在居然这么兜兜转转的还是见面了,还彼此心相悦了。

    这是什么月老的安排啊,呜呜呜,这也太完美太曲折了,比朱秋雨自己活的这小半辈子还要精彩。

    简直就跟做梦一样,让她激动的想流眼泪。

    尤其是最后一页。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在鲜花盛放的庄园里,一袭白衣的男二陆逸尘温柔一笑,给了女主白绾绾一记甜甜的摸头杀。

    看到这里,大宋纯爱战士朱秋雨终于支持不住,应声倒地。

    倒在绣床上,抱着被子咕涌。

    一脸期冀的喃喃自语道:

    “好想和白绾绾一样,遇见陆公子那样的良人哪!”

    第37章

    不过。

    朱秋雨小娘子显然还是太天真, 高兴的有些太早了。

    她不知道作者都很坏的,喜欢用甜甜的糖,把天真单纯的小读者骗进来刀。

    也不知道, 按着言情小说的定律, 前面吃了作者发的糖, 之后一定会被刀的很惨的。

    而杨蔓娘此刻, 就正酝酿着刀读者老爷们一把。

    毕竟,男二陆逸尘和女主白绾绾再这么一路甜下去,就越来越般配了, 恐怕过几天就该考虑成亲事宜了,再过几天,伺候完月子, 孩子都该下地打酱油了。

    那怎么行。

    所以, 必须要给他们之间设置阻碍,让他们俩误会, 狠狠的误会,然后分开。

    毕竟,霸总豫王还在一边儿排队等着呢!

    至于怎么制造误会, 杨蔓娘早就准备好了。

    此刻驾轻就熟, 信手拈来,该男主那个打酱油的爹陆员外出场搞事情了。

    所以之后,在一个风和日丽,岁月静好的清晨。

    一辆马车风尘仆仆的来到了陆家庄园, 马车停下, 来人踩着马凳儿下车,一身儿蓝色交领锦袍,正是许久不曾出场的陆员外。

    却说这陆员外之前定下婚约, 给白绾绾的父亲留下了定亲信物之后,还没来得及跟儿子陆逸尘说,便因为家族生意上的事儿,匆匆忙忙南下去了一趟杭州。

    一来一回,路上就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如今总算是把事情处理完了,才又回到了汴京城。

    所以,当在陆家庄园的凉亭里,陆老爷突然把给他定下婚约的事情,告诉男二陆逸尘的时候,陆逸尘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整个人都懵了。

    毕竟,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都不知道,就会被定下亲事。

    但是,偏偏就是他这一懵,就有了时间差,然后,误会就这么水灵灵是产生了。

    却说,女主白绾绾原本像往常一样,在花园里给新开的芍药花浇水,后来觉得累了,便躺在花丛中的长椅上歇息一会儿,然后,她便巧合的听到了男主他爹说的话。

    “我给你定了一门亲事!”

    什么,陆公子她居然有未婚妻了!

    顿时,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让白绾绾整个人都呆住了。

    可不等她再往下听下去,却瞧见一个穿绿裙儿的丫鬟,手里端着一个茶水托盘儿,正好从小径上往自己这边走来。

    担心被人发现的白绾绾,连忙乘着对方还没瞧见自己,提起裙子跑开了。

    所以,她并没有听见陆家父子二人后面的对话!

    “爹,我还不想成亲。”

    对于老员外突如其来的定亲,陆逸尘惊讶过后,便摇了摇头拒绝道。

    当然,他不是不想成亲,是不想和别人成亲。

    只是这话,不好说出口。

    “这是为何?逸尘,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到了成亲的年纪,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和你娘成亲了。”

    陆员外闻言一脸惊讶,不过他妻子早逝,一直都是和儿子相依为命,所以,面对这唯一的儿子,陆员外还是很有耐心的。

    见陆逸尘不语。

    陆员外遂喝了一口茶,语气温和的介绍起定亲的对象来:

    “说起来当年,他家还是你爹的救命恩人呢,那户人家姓”

    “爹!”

    不等陆员外再多介绍,一向脾气温和的陆逸尘,罕见的打断了父亲的话。

    语气坚决的道:

    “爹,我是真的不想成亲,儿子不是那等忘恩负义的人,那户人家若是对爹有救命之恩,儿子以后一定会报答的,但若是为此就娶那家的女儿,请恕儿子无法从命。”

    “逸尘,你你不会是心里有”

    陆员外心里一惊,对上自家儿子纯澈而坚定的眼神。

    瞬间想到了一种可能。

    有些不可思议的道。

    “是的,爹,儿子心里已经有心悦之人了。”

    陆逸尘想到了女主白绾绾,眼中忍不住露出了一抹温柔的笑意。

    点头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是谁家的姑娘?”

    陆员外有些好奇的道。

    “额爹,我现在不能说,以后您就会知道的。”

    陆逸尘担心会损害女主白绾绾的闺誉,而且,他还没有正式的跟白绾绾表明心意,所以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对父亲说出自己的心仪之人是谁。

    哎,写到这里,连杨蔓娘自己都忍不住要感慨了。

    温柔深情的男二们背后默默做了那么多,却为啥总是得不到女主,原因就在这里了。

    就是因为性格的缘故,他们的性格太讲规则太温柔,太君子风度了。

    你看,明明大好的机会,就这么阴差阳错的溜走了。

    “好吧!”

    陆员外见陆逸尘不肯说,倒是也没有再勉强。

    只是他到底还不死心,想要再劝一劝儿子。

    “那我给你订亲的姑娘,你真的不打算见一见吗?也许,等你见了之后,发现这家的姑娘也合你的心意呢?”

    “不必了,爹,我心意已决。就算再好的姑娘,也不会见了。爹你别耽误人家姑娘了,还是明日就帮我退了这门亲事吧!”

    陆陆逸喜欢白绾绾,他已经打算好了,等爹走了就去找白绾绾表明心意,然后等退亲之后,就去白绾绾家提亲。

    所以,他语气坚定的对父亲道: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儿子已经有了心仪之人,这辈子非她不娶。”

    为了表现男二陆逸尘的才学,和对女主白绾绾的忠贞和专一,杨蔓娘在这里,特意用了曹雪芹先生红楼梦里,贾宝玉对林黛玉说的那句话。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别人再怎么好,都与我无关,我的心中只有她一人。

    感情里,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只这一句,男二陆逸尘的深情和专一的人设,就这么立起来了。

    杨蔓娘想,这一句赤诚动人的剖白,大约是男二人品和感情的高光时刻了,想来就算再怎么铁石心肠的读者,读到这里也会为之动容吧!

    蘸上浓墨,她正准备写后面的情节。

    “吱呀”一声。

    书房的门被推开了。

    老三杨蔓娘端着一碟子小蜜桔走了进来。

    “大姐,写了一下午,天都快黑了呢,先歇一歇吃点橘子喝口水吧!”

    老三杨盼娘关上房门,将碟子放在书桌边上,又从铜壶里倒了一盏温水给她。

    这是杨蔓娘在现代带来的养生习惯,少喝茶多喝温水。

    “好。”

    杨蔓娘放下手中的毛笔,才发现不知不觉都傍晚了,天都暗了下来。

    喝了一口水。

    又从碟子里拿起一个金桔慢慢的拨着。

    随口问道:

    “什么时辰了,你不是说要写纳猫契么,写完了吗?”

    “嘿嘿,刚写完。”

    杨盼娘把杨蔓娘用过的废纸,卷成一个筒儿。对着炭盆点了火。

    转身一边用它点燃书房里的油灯,一边拿起杨蔓娘钢刚写好的一沓儿稿子。

    笑眯眯的道:

    “哎呀,又有新章节可以看咯,嘿嘿,上一章俩人那么甜蜜的,这一章陆公子和白绾绾该在一起了吧!”

    “额,你自己看吧。”

    看着老三杨盼娘一脸期待,兴致勃勃的模样儿,杨蔓娘眼神闪了闪,有些心虚。

    含糊的回了一句。

    不管了,我先吃瓣桔子补充补充维生素C吧。

    唔,这橘子味儿不错,汁水充足,很甜哪!

    嘿嘿,橘子皮也是个好东西,可不能扔,正好顺便放在火盆儿上烤一烤,不光清香还能提神。

    额,记得早上出门子的时候,去东面放吃食的耳房里瞧了瞧,家里那半篓子蜜桔,还剩下十几个了,也就能吃个三五日的,若是改天遇上合适的了,倒是要再买半篓子来存着慢慢吃才好。

    “啊,天哪这,怎么会这样呀!”

    杨盼娘的看书速度不慢,杨蔓娘这边儿才吃完一个,才正准备剥第二个橘子呢。

    她便放下了手里的书稿子。

    一脸震惊和不可思议的低呼道:

    “陆公子他,也不多听一句,竟然就这么拒绝了吗!就差那么一丢丢啊,他哪怕多听陆员外说上一个字,答应了陆老爷去瞧一瞧这位和自己定亲的姑娘呢,也能知道家里定下的未婚妻就是白绾绾了,结果也不至于这样啊!大姐,这事儿也太阴差阳错了吧,陆公子他这样,岂不是要先跟白绾绾退亲之后,再去跟白绾绾提亲么?”

    “唔。”

    先跟白绾绾退亲之后,再去跟白绾绾提亲?

    杨蔓娘将剥好的橘子递给杨盼娘一半儿。

    歪头想了想,很严谨的道:

    “不出意外的话,是的。”

    有了刚才的阴差阳错,这会子老三杨盼娘也变得很警惕了。

    闻言便眉头一蹙,直接刨根问底儿:

    “那,大姐,什么叫不出意外?”

    “咳咳,就是嘛算了,你帮我磨墨,我写给你看就是了。”

    杨蔓娘是个i人,并不擅长用嘴巴讲故事,索性也不吃橘子了,拿湿帕子擦了擦手,便直接坐回桌边儿继续写。

    书接上回,却说,陆员外离开庄园之后,男主陆逸尘便迫不及待,满心欢喜的去找女主白绾绾,打算正式表明自己的心意。

    然鹅。

    这自然是不可能成功的。

    敲门一会儿,却都没有人开门,等陆逸尘推开门之后才发现,女主白绾绾不见了。

    是的,白绾绾离开了。

    之前在花园里,听到男二陆逸尘有未婚妻的时候,白绾绾内心先是震惊,接着便是满心失望和难过,回到屋里之后,便偷偷的趴在床上哭了很久。她很想去跟陆逸尘问个明白,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和立场,她只是对方好心收留的路人罢了,不感激就罢了,又有什么资格去问对方呢!毕竟,陆公子从来没有正式的跟自己表明心意过。

    所以白绾绾便觉得,陆公子其实并不喜欢自己,一切都是自己想多了,自作多情罢了。所以,女主白绾绾误会伤心之下,便趁着没人注意,悄悄的洒泪离开了庄园。

    杨蔓娘的文笔不错,这一段儿女主白绾绾的纠结难过,想问又不能问,小娘子家脸皮儿薄,自我怀疑之下,又纠结又自怜的心里活动,被她描写的很虐心,很详细,简直让人感同身受。

    可是,这一连串儿的阴差阳错,她自然是写的爽了,却把看书的老三杨盼娘给创着了。

    原本前面最开头,看到陆员外来庄园的时候,杨盼娘还是满心期待的,这下子俩人之间的身份要互相揭开了,还不知道说开了之后,这缘分得有多甜蜜呢!

    谁知道陆员外来了之后,居然没有揭开身份,反而给两人造成了新的误会,老三杨盼娘就有些傻眼了。而之后,当女主白绾绾以为陆公子有未婚妻,而一个人独自躲在屋里伤心哭泣的时候,杨盼娘也忍不住为她难过。可是又想到之前书里交代过陆公子的心里活动,知道他喜欢的是白绾绾,而且,马上陆公子就会正式和白绾绾表明心意的,那么到时候,两人之间的误会,自然就解开了。

    所以,杨盼娘虽然有点儿为白绾绾难过,心里却有希望,更多的是对接下来甜甜的互表心意的期待,是对两个人解除误会的场面的期待。

    谁知,等坚持到最后,才发现全白期待了。

    根本就是骗人的,还没等到陆公子表明心意,白绾绾居然就带着误会和伤心离开庄园了。

    老三杨盼娘看到这里,眼圈儿忍不住红了。

    这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太曲折,太阴差阳错了吧!

    不过,她到底还是不死心。

    觉得事情后续肯定有转机,毕竟,白绾绾才刚离开庄园,陆公子心里有她,完全可以去追的嘛!

    拿帕子擦了擦眼睛,杨盼娘继续往后看。

    然后就是,女主白绾绾走之前,居然给陆逸尘留了一封信。

    女主白绾绾自然是善良腼腆的,在信里她自然不好意思说陆逸尘未婚妻的事情,而是说了陆逸尘这段日子的收留,并且道了谢。之后话锋一转,又说他像一个温柔的大哥哥一样,让她这段时间再庄园里过得很愉快。在信的末尾,女主白绾绾还语气轻快的表明她要回家了,让陆逸尘不要担心自己,也不必找自己,两人有缘的话再见。

    然后,看完信的陆逸尘就愣住了。

    良久,轻呼了一口气。

    怅然若失的道:

    “原来,你并不是心悦于我,只是把我当哥哥么?”

    老三杨盼娘读到这里,简直郁闷的直拍桌子。

    这个结果,彻底把她给创飞了!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啊!一次次的,有话就不能当面说清楚吗,为什么每次都偏偏差那么一点点!

    之前的糖有多甜,现在突然被刀就有多难受。

    “啊,不要啊,不要误会啊,她才没有当你是哥哥,她心里明明也喜欢你啊!”

    杨盼娘急得跟个猴子似的抓耳挠腮,恨不得自己跳进书里,揪住陆逸尘的领子大喊,你别磨叽了,快去追白绾绾啊,白绾绾也喜欢你!

    可惜,她做不到。

    所以,只好软磨硬泡来缠杨蔓娘。

    又是捏肩,又是撒娇的:

    “大姐,好大姐,求求你了,你就改一改这章吧!让白绾绾别走啊,她怎么可以就这么离开了呢!就差一点点啊,他们俩明明明明那么好,而且都心悦对方的啊,眼看就要互相表明心意,若是,就这么阴差阳错的彼此错过了。等新章节发出来,大家看了得多遗憾哪!”

    杨蔓娘内心os:遗憾就对了,这就是我精心为他们准备的大宋意难平哪!

    第38章

    《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最新章节, 在朱雀门小报上匍一登出,便在汴京的闺秀圈引起了海啸级别的巨大反响。

    几乎每一位看了新章节的小娘子,都被平等的虐到了。

    曹溪是《霸道王爷心悦我》狂热书迷, 更是白衣公子陆逸尘的铁杆粉丝。

    所以, 每一次朱雀门小报发新章节, 她都等不及。

    拿到之后便忍不住想看, 所以,每次总是一边吃朝食一边读报。

    这样一心二用,心不在焉的吃饭样子, 显然不符合大家闺秀的规矩。

    但父亲曹玮经常忙的不在家,曹二夫人又是个极疼女儿的,所以在自己的院子里, 自然也由着她的性子。而且, 每回小丫鬟燕儿买了报来,曹二夫人还都会提前让伺候的下人拿熨斗把油墨熨烫一下, 再放到桌子上,免得女儿看小报的时候弄脏了袖子和手。

    原本,这样倒也相安无事, 偏偏就今儿个凑巧了。

    之前, 丈夫曹玮每天卯时便早早的就坐车去上朝了,他的朝食自然都是单独用的。

    可今儿个恰好是休沐日,曹二夫人又去正院伺候老夫人了。

    曹玮便难得的有了慈父之心,和自家女儿一道用朝食了。

    曹玮是满心的慈父情怀, 还想着好好跟女儿曹溪聊一聊最近的生活, 说一说在族学的功课,看看有什么不懂的,自己这个做爹的, 也能给讲一讲。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谁想女儿曹溪上桌之后,除了一开始行礼问安之后,便拿着一本小报兀自看的入迷,也不抬头说话,弄得曹玮的一腔父爱无处安放。

    这还不算,曹溪后面看着看着,便开始随手扒拉起碗里的粥来,最后,居然连袖子浸到汤碗里去了都没察觉。

    看的曹玮不禁皱了皱眉,不悦的咳了一声。

    偏偏曹溪被自家母亲宠惯了,也是个不会看眼色的,又正好看新章节的入迷。

    也没有注意到自家父亲的不悦,兀自在那看的津津有味。

    曹玮虽不是宰相,肚子里能撑船。但也官居从三品吏部侍郎,通奉大夫,又通晓儒学和音律,是个端方君子,基本的城府和涵养还是有的。

    所以即使对女儿的行为有所不满,但丫鬟婆子都在一边伺候着,却也给女儿留了面子,并没有当场没训斥什么。毕竟,食不言寝不语,想着之后私下里再好好教育女儿。

    可是,偏偏事情就是这么寸。

    今儿个朱雀门小报刊登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内容太过虐心,直接把曹溪给创了。

    那陆员外突然到来,还好心办坏事,在花园里说出了给陆逸尘定亲的事儿,让女主白绾绾误会了陆逸尘,甚至,阴差阳错的,都没有来得及听到对方表明心意,便伤心之下离开了陆家庄园。

    曹溪看到这儿的时候,心里顿时郁闷的不行,也忘了自家老爹还在桌子上呢。

    没忍住一拍桌子,骂了一句:

    “什么啊,这当爹的可真是够添乱的!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会子回来做什么!”

    “放肆!”

    这话一出。

    侍郎大人曹玮的脸,顿时黑了。

    做官的城府和涵养,此刻也飞到九霄云外了,直接重重的放下手里的筷子。

    “曹溪,你说什么,你给我再说一遍!”

    曹玮骤然发飙,给曹溪吓得一哆嗦。

    怎么回事啊,才好好的吃着饭呢,怎么突然就生气了呢。

    不过,自家老爹可不是娘,她娘发火是雷声大雨点儿小,嘴上说的厉害,但从来不打孩子的,大不了撒撒娇就过去了。

    他爹可不一样,他爹虽然平日里瞧着脾气温和,斯斯文文,对谁都笑眯眯的。但是发起火来那可不留情,若是惹到了他,可是会直接上家法的,别说撒娇了,就是老祖母求情都不管用。

    所以,曹溪在家里,不怕她娘怕他爹。

    这会子见曹玮脸黑生气了。

    曹溪也不敢得瑟,很怂的把袖子从汤碗里抽出来。

    很识时务的扑通一跪。

    一脸懵逼,弱弱的道:

    “爹,我没说什么啊!”

    “你还有脸叫我爹!”

    自己一旬就休息这么一日,还特地推了同僚的宴请,想着在家好好的陪一陪家里的妻子和女儿。

    自己辛辛苦苦的,还不是为了这个家,谁想这小妮子刚才居然说出那样的话,这明显是在讽刺自己哪!

    曹玮越想越气,一拍桌子就喷:

    “你给我说清楚,我这个当爹的怎么就添乱了!什么叫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会子回来?不知所谓,你的意思是,这个家你爹还不能回来了?”

    “额”

    曹溪这总算是明白了自己挨骂的缘故。

    顿时有些哭笑不得的解释道:

    “爹,不是啊,你听我解释,我这都是因为”

    曹玮此刻正在气头上,根本懒得听她说。

    “别狡辩,都是你娘惯的你,一天没大没小,还敢跟长辈吃饭拍桌子。简直是岂有此理,去给我跪祠堂里好好反省!”

    说完,给曹溪一个“敢不去的话你就试试”的眼色后。

    曹玮便绷着个脸,黑袍滚滚地离开了曹溪的视线。

    “姑娘,请吧!”

    曹玮一走。

    门口的老妈妈们便忠实的执行自家老爹的命令。

    一刻都不带耽误的。

    “哎呀我爹都走了,能不能不去啊!我荷包里有银子,我给你们赏钱呗!”

    显然,曹溪姑娘已经是老油子了。

    熟门熟路的解下腰间的荷包,试图耍赖行.贿妈妈们。

    讨价还价,逃避自家老爹的惩罚。

    不过,老妈妈们人老成精,虽然都很心动曹溪许诺的赏钱,但她们都分得清大小王,都更怕老爷曹玮回来怪罪丢了饭碗,所以这会子一个个的便宛如包公在世般,也不收银子,反而一脸的刚正不阿。

    “那就得罪了,姑娘!”

    说着,老妈妈们便一起抬手,就要把她架起来走。

    “哎呀哎呀好吧好吧,妈妈们别拉我我自己走。”

    曹溪连忙挣扎开来。

    “真是的,平常一个个的背后赌钱吃酒,也没见你们这么拾金不昧的,偏偏今儿个拿我做筏子

    贿.赂不成,曹溪郁闷的撇了撇嘴儿。

    没好气的的吐槽了老妈妈们一句。

    忿忿的道:

    “哼,跪就跪,反正也不是头一遭儿跪祠堂了!”

    一边起身,一边顺道把刚才没看完的朱雀门小报,塞到袖子里一道带走。

    末了。

    又想起今天本来要上学的事儿,转头高声跟贴身丫鬟燕儿叮嘱道:

    “对了,过会子可别忘了给我去族学告个假!”

    “知道啦,姑娘就放心去吧!”

    燕儿答应的格外爽快。

    话分两头儿。

    却说,这边儿曹溪被老爹罚跪祠堂不能来上学,让丫鬟燕儿去族学告假。那边的族学里,曹溪的位置周围,却已早早的聚满了人。

    这种现象,最近已经是常态了。

    因着今儿个学里的炭盆儿烧的迟了,有些冷。所以,来得早的姑娘们没有脱外头的大毛衣裳,披着颜色各异的名贵斗篷,拿着手炉儿,聚在一起,或站或坐,正兴致勃勃的讨论着《霸道王爷心悦我》最新的章节。

    “嘿嘿,我可太喜欢陆公子说的那句了!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我记得弱水二字最早的出处,是出自东坡先生的《金山妙高台》,诗里有一句“蓬莱不可到,弱水三万里。”

    “不错,晴姐姐说的是,不过东坡先生诗里的弱水,是泛指寻求仙境路上的阻隔,而陆公子这一句里的,则是指情爱之海。后面的三千是虚指,言其广、其远、其多也。这整句之意,便是说世间美人,虽多如弱水般浩瀚无垠,但是人之一生,所求不过其一,心有所属,便足矣。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陆公子是多么专情且有才华了。”

    果然,不出杨蔓娘之前所料。

    曹家的小娘子们都饱读诗书,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这一句来自后世名家曹雪芹的话,借男二陆逸尘之口说出,寓意深远,与宋人之智慧和审美相契合,仿佛一颗闪闪发亮的星辉,让小娘子们都赞叹男二的才华的同时,倒是越发的喜欢陆逸尘这个人物了。

    不过,莎士比亚曾说,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同样的一件事情,不同的人,便会各有不同的看法。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有人从中看到的是男二陆逸尘对于爱情之忠贞和专一。

    自然有人看到了别的:

    “我觉得这一句,也不单单可以说男女之情,还也可将其引申为人生之态度和选择。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我们或许会遇到无数令人心动之事物,然唯有明确心之所向,方能不为外物所惑,坚守本心。”

    曹三姑娘曹韵的这一番言论,颇有一种学霸做阅读理解升华全文主题的意味。

    众人听了,都不禁点头附和:

    “韵姐姐说的有理。”

    “嘿嘿,不光陆公子有才华,韵娘你也有才,竟能说出这样的一番宏论。”

    “呵呵,不是陆公子有才华,也不是我有才,而是写书的墨瑾公子有才才对。”

    曹韵摇头轻笑道。

    平生头一次,有了想跟某个人结交的冲动。

    感叹过后,话题很快便转回了书里。

    “不过,白绾绾也太过分了吧,陆公子都认定了她,还满心欢喜的跟她去表明心意,她怎么能在信里说自己把陆公子当哥哥啊,这也太伤人了,谁愿意给心悦之人当哥哥啊!真是的,我感觉陆公子最后说那句话的时候,心里好悲伤好失落啊!”

    说这句话的是曹绵,今儿个的她,穿着一身儿月白色云纹提花斗篷,梳着未婚女子常梳的双平髻,发髻两边儿坠着一样大的两颗明珠,晃动之间,显得极为俏皮可爱。

    小娘子一直都是陆公子的忠实拥趸,自其第一次出场,一袭白衣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的时候,曹绵便为之怦然心动。

    甚至爱屋及乌,对白色都情有独钟了。

    “就是,我也觉得陆公子好可怜,好心疼陆公子!”

    “就是就是,白绾绾真是太不知道珍惜了!”

    众所周知,男主是女主的,男二是观众的。

    尤其是温柔深情的男二,天然就是被读者怜爱的。所以,陆公子最后读完信那温柔落寞的样子,一下子就把小娘子们给拿捏了!

    大家纷纷屁股歪了,开始讨伐女主白绾绾。

    “就是,陆公子那么好,还那么有才华,这样的男人,一般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白绾绾怎么忍心让他难过嘛!”

    说这话的人,是小妹妹曹郁,梳着一对丫髻,穿着一身儿镶金边儿的玫瑰红斗篷。

    一脸不高兴的撅着嘴儿附和道。

    那表情就好像是一个饿的半死的乞丐,却瞧见同伴手里拿着一只烤的滋滋冒油的烤鸭,还吃一口扔一口。

    就,很不平衡啊!

    “哎呀,姐姐们,这最新的一章也太阴差阳错了,给我看的难受,尤其是写信那里,看的急死人了,当时,我真恨不得钻到书里给他们俩解释清楚。哎,可惜谁能想到,陆公子都直接给陆员外说自己有了心仪之人了,最后结果居然是那样。”

    《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情节,实在是太曲折太虐心了。它不像时下的话本儿,都是直来直去,人物性格非黑即白的,看上几张,就知道最后谁会和谁在一起,结局如何。

    这本书,几乎每一章的走向都出乎预料,之前众人看豫王爷和白绾绾都那样了,以为两人要冲破家世门第走到一起了,谁知白绾绾就走了。然后还没过两天,却又出了个同样出众的白衣陆公子,之后,又眼看着两人甜甜蜜蜜的互相喜欢,就要在一起了,偏偏又出现了新问题,把男二陆逸尘和女主白绾绾虐了一顿,又给分开了。

    反正这本书的情节,就是主打一个变化莫测,让人猜不出下一步。也一直都不断的刷新着读者的认知,让小娘子们的情绪,也跟着书里的情节而高低起伏,让她们欲罢不能,喜欢也不是,讨厌也不是。

    “是啊,确实很遗憾呢。不过你们知道吗,当我看到那里陆公子坚定的对他爹说,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非白绾绾不娶的时候,天哪,我心里也莫名的有种欢喜,感觉陆公子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连之前的豫王都不能跟他比。”

    说话的正是曹绵,小娘子说到最后,忍不住双手合十。

    脸上显出一丝梦幻之色:

    “我觉得白绾绾一定是被月老眷顾了,才能被陆公子那般出色的男子,这么坚定的选择。”

    “哎,只可惜她自己不晓得。也不知道,这两人以后会如何呢,现在这样,实在是叫人意难平啊!”

    一旁的曹晴托着腮,语气遗憾的道。

    “我倒不觉得遗憾。这白绾绾姑娘虽然不知道陆公子的心意,也无从得知二人以后如何。但是这一刻,她是被陆公子坚定选择的,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倏尔。

    一道温婉的声音,幽幽的感慨道。

    说话之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鹅蛋脸,皮肤白皙,眉眼儿柔和,画着时下流行的檀晕妆,身穿一件雪狐镶边儿青红染金舍利皮鹤氅,头戴华美的重楼子花冠。

    打扮和族学里的小娘子完全不同。正是已经出嫁的曹家大小姐曹娴,她今儿个难得回来一趟娘家,便顺便来族学瞧一瞧家里的姐妹们。曹娴几年前嫁给了向家的大公子,她家婆婆已经不理事了,所以作为长媳,曹娴要管理一大家子,自然很忙,倒是没有看过《霸道王爷心悦我》。

    不过听了半天,她倒是也听出个大概了,才发出之前的感慨。

    曹娴今年儿二十有一,是大老爷曹灿的长女,也是这一辈儿小娘子里年龄最大的。作为一个原来的世家之女,如今的世家之妻。曹娴从一出生起,周围所接触的所有男子,几乎都出生于高门官宦,家里富贵至极。而这些男子,几乎就没有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包括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们。

    通房丫头,小妾,姨娘,侍妾,良妾,贱妾,下妻,偏房,小星,继妻,从妻,平妻,正妻。

    男人们以各种各样的名目,把自己拥有的女人分成了各种等级,这些等级多的让人眼花缭乱,甚至比男人们在朝廷里的官职还要冗杂。

    而曹娴,就像所有大宋名门世家之女一样,从小时候就按部就班的管理身材容貌性情,大一点了,开始学习礼仪管家,读书女红,后来到了嫁人的年纪,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和自己门当户对的丈夫,一起生儿育女,再按着自己小时候被教育的那样,继续教育自己膝下的一双儿女。

    他的夫家和曹家一样,在大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丈夫膝下虽然没有庶子,但是身边的妾室却有三个,还有好几个通房丫头,甚至里面包括自己带的两个陪嫁丫头,亦或者,还有别的自己不知道的。

    之前曹娴不觉得如何,世人起小不都是这样,一路按部就班过来的吗?

    比如自己的老祖母曹家老太君,如今儿孙满堂,尽享天伦之乐,多么幸福。可她年轻的时候,祖父也有好多小妾和通房,但最后还不是和祖母一起过的。生则同衾,死则同穴。就算将来百年,俩人也还是要一起合葬的,这就是世人眼里的相敬如宾。

    在曹娴人生过去的二十一年里,都在被教导着要贤惠要大度。

    曹娴也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该是这样子的按部就班,年轻的时候,做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儿媳,好主母,好母亲。

    等到老了,儿女都大了,再成为一个像老太君那样的大家祖母。

    她从来不曾想过,世上竟还会有这样的两情相悦。

    更不曾想过,会有一个男人,这样坚定的选择一个女人。

    心里眼里只有她。

    这简直就是梦里才会的事情一般,太不真实了。

    但是。

    当她今日在娘家,在姐妹们的介绍下,读了《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

    看到陆逸尘和白绾绾的感情之后。

    再对比自己这在别人眼里羡慕的人生,曹娴就莫名的感觉心头一滞。

    她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就觉得很触动,又似乎有一丝遗憾。

    有些话儿她不好跟旁人说。

    但私下里,却还是忍不住跟自己的奶娘感慨道:

    “和那书里的白绾绾姑娘相比,我也算是锦衣玉食了。但可叹我这一辈子,竟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坚定的选择过。”

    第39章

    “天气晴明”

    伴随着更夫的梆子声儿起来。

    杨蔓娘照例洗漱梳头换好衣裳, 吃了朝食去矾楼上工。

    今儿个是腊月初一,是矾楼每月发薪的日子,点了卯, 杨蔓娘和吕小娘一道去中楼那边儿的账房处, 领了自己这月的五百文工钱。

    再有整整一个月, 便是除夕了。

    临近年关, 白天矾楼里的客人不多。所以,大家手头也都开始懒散起来了。

    回到西楼,路过茶水房, 正碰上一群二楼帮闲的妇人,正在里面聊着八卦。

    见她俩来了,众人都纷纷打招呼。

    “哎呀, 是蔓娘来了啊!是去领工钱了吧?”

    “是啊, 嫂子。”

    说话的是肥娘子,杨蔓娘笑着应对道。

    “呵呵, 蔓娘,你如今去了三楼,我怎么觉着好些日子没见你了!”

    正在喝茶的刘西施, 盯着上下打量了杨蔓娘一番。

    半晌, 笑吟吟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蔓娘这丫头最近变漂亮了!”

    “哎,你还别说还真是,蔓娘这是长开了啊!莫不是来了葵水了, 这小娘子一来了葵水, 模样儿就大不一样了!”

    “可不么,我家那”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打开了话匣子。

    慢慢的, 话题也越来越偏。

    从女人来葵水讨论到将来嫁人,再从嫁人讨论到生儿育女。

    叽叽喳喳的,杨蔓娘这个当事人都一时插不上话儿。

    索性跟蓝娘子要了一点茉莉茶粉,坐在一旁的绣墩儿上一边喝热茶,一边听众人八卦。

    其实,刘西施刚才说的也没错,她最近确实变好看了,不过却不是因为来了葵水。

    人都是自己生存环境的产物,一个人生活水平如何,都可以从脸色上看出来。

    这段日子,家里的生活条件变好了。

    吃饱穿暖了,营养充足,脸上还有面脂可以涂,所以,她也脸色红润了,瞧着自然是要比以前好看些的。

    其实,不光她一个人变好看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里的两个小的也长高长肉,便好看了。

    “哎哎哎,这都是干什么呢!一群人躲在茶水间里,手头的活儿都干完了啊?虽然是年下,也不能这么散漫啊!”

    西楼副管事常清年不知何时来到了茶水间,背着手站在门口,皱着眉毛不高兴的道。

    嘴边的两撇山羊胡也一翘一翘的,说出了那句总是挂在嘴边儿的口头禅:

    “哼,等扣工钱的时候,一个个的可别来找我,勿谓言之不预!”

    众人闻言,顿时作鸟兽散。

    杨蔓娘也随着大流,走出茶水间。

    一路上了三楼,跟两位守门的皇城司士兵打了招呼,便进了望舒阁开始每日例行的除尘。

    说实在的,自从写小说的收入,开始慢慢趋于稳定以后,杨蔓娘就开始考虑要不要继续在矾楼做工了。

    毕竟,如今她写小说的收入,可比在矾楼做侍女的收入高多了。

    只是,又一想如今搬了新家,离矾楼很近,没有了通勤长的烦恼。再加上这段时间,调到三楼的工作实在是太轻松,还提了一倍的工钱。

    每日说是除尘,实际上,所有雅间,都是被专门负责洒扫之人统一打扫过一遍的。到她这里就是个查漏补缺罢了,非常轻省。

    可以说比之前在二楼做灯烛侍女轻松了好几倍,是典型的钱多事少离家近。

    所以,杨蔓娘便有些犹豫,一直没有下决心辞工。

    望舒阁里很安静,显然,那位指挥使傅劲光并不在。

    杨蔓娘照例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卧室,客厅和茶室都擦了一遍。

    便开始打扫书房。

    因为每天都在打扫,窗边书架上的兵书都非常干净。

    杨蔓娘一边擦灰,一边重新将其摆放回原位。

    倏忽间。

    一张素筏从《孙子兵法》中飘出,掉落在地上。

    虽然,杨蔓娘无意窥探别人的隐私。

    但素筏上的字,还是自动的印入了她的眼帘。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杨蔓娘写小说这么久,对于毛笔字的好坏,还是能分辨的。素筏上的字迹行云流水,气息平和。每个笔画都沉稳有力,透露出毋庸置疑的权威的同时,又给人以宁静致远的感觉。

    果然是字如其人。

    通过杨蔓娘这段日子的观察,他发现这位威名在外的皇城司指挥使,私下里总是非常的沉默寡言,喜怒不形与色,他似乎从来没有失态过,明明说话的声调也不高,却让周围人莫名的想要服从。

    而且,他很喜欢安静和独处。虽然住在矾楼这样的顶级消金窟里,但他却从来不找乐女,不喝酒,不斗茶,不看歌舞,不去下注官扑,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这位指挥使唯一的爱好,大约便是吃炒蚕豆了。

    晚上回到望舒阁。

    一叠炒蚕豆,一杯清茶,一本兵书,便能度过一个晚上。

    “你喜欢王勃的文章?”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说曹操,曹操到。

    不知何时,傅劲光已经回来了。

    杨蔓娘顿时吓了一跳。

    看人家的东西,还被正主抓包。她顿时不好意思了。

    连忙道歉:

    “额对不住啊,是它自己掉出来了,我不是故意要看的。”

    “无妨。”

    对面的傅劲光显然没有在意,但也没有让她离开的意思。

    俯身捡起地上的素筏,随手放回书页里。

    “知道这句的意思吗?”

    想起那晚,无意间听到这位小娘子高谈阔论的诡辩。

    傅劲光也不知道为什么。

    就莫名的对其有了一丝好奇。

    所以,一向沉默寡言的他,难得的主动找了话题。

    “当然知道。”

    大名鼎鼎的课后背诵文《滕王阁序》,当年在学校,多少人也被折腾的死去活来,背不出来放学不许回家,杨蔓娘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俗话说,钱是人的胆儿。大约是最近腰间的荷包鼓了的缘故,杨蔓娘面对这位指挥使说话一点儿也不拘谨。

    思索了片刻道:

    “这一句,是出自唐代王勃的《滕王阁序》,高宗时,洪州都督阎某重修滕王阁,在上元二年的重九日,在滕王阁上宴请群僚和宾客。当时的王勃恰好南下探亲,路过了滕王高,也参加了这场盛会,即席赋诗,并写了这篇滕王阁序。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处境越是艰难,就越是要坚忍不拔,越是不可以丢失高远之志。”

    少女声音清脆柔和,眼神明亮,侃侃而谈。

    和平常那些知道自己身份后,变得战战兢兢的女子不同,言语间没有一点儿紧张和胆怯。

    就像一颗温暖的光球,不自觉的照亮人心。

    倏忽间。

    傅劲光那沉寂已久的心门里。

    像是突然飞进了一只彩色的蝴蝶。

    轻轻的扇了一下翅膀

    “嘘嘘~~白绾绾,过来。”

    到点儿下工,回家吃罢老三杨盼娘做好的萝卜酱瓜汤饼。

    杨蔓娘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

    瞥了一眼窗棂上晶莹的冰花儿,吹了个一点儿都不响的口哨。

    冲趴在窗台上的白色猫儿招了招手。

    “喵呜~”

    小家伙抬起头,水蓝色的大眼睛轻轻的瞥了她一眼。

    一个纵身,灵巧的跃到了她的腿上。

    没错,家里的猫儿已经聘回来了。

    姐弟三个一道,写了长长的聘猫契,准备了小鱼干儿聘礼,回来还专门祭拜了灶神。

    并且,在老三杨盼娘的一再坚持下。

    猫儿的名字就叫了白绾绾。

    杨蔓娘微微一笑,熟练的撸了撸白绾绾柔软的毛,这小家伙一点儿也不怕生,自从来到这个家,很快便习惯了。

    吃着小鱼干儿和猫粮,睡在专门准备的猫窝里,平常跟家里人很亲,尤其是喜欢围着杨蔓娘。

    每当她下午下工回来,在书房写稿子的时候,白绾绾便灵巧的掀开蓝布门帘儿走进来,跳上她的书桌,静静的坐在一角,一边舔着毛,一边不时的用蓝汪汪的大眼睛瞅着她,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儿。

    白绾绾的性子有些懒,还有些贪吃,也没有像纳猫契里所约定的那样,每天积极捕鼠。

    但杨蔓娘一点儿也不在意。

    这种岁月静好,能随意撸猫的日子。

    她已经很满意了。

    不过撸猫虽好,却不可贪杯。

    铺纸,蘸墨。还是要继续每日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霸总豫王也该出场了!

    最近几日得新章节,男二陆逸尘都快要把读者迷住了。

    这怎么行。

    这可是霸总文哪,霸总必须给高光!

    书接上回,女主白绾绾伤心误会之下,洒泪离开了陆家庄园。

    按着言情剧的套路,女主伤心,天空必然要下雨。

    所以,雨天自然是要安排的。

    至于怎么安排两人的再次相遇,杨蔓娘也早就有主意了。

    自然是女主助人为乐,霸总英雄救美。

    这套路,对于已经百毒不侵的现代读者来说,确实是老的掉牙了,但是在大宋,还是头一波儿,新鲜着呢。

    毕竟,时下的各类小说话本儿里,男主设定都是文弱书生的类型,武力值偏低,里面的男主,被山贼和流氓敲诈的桥段倒是有,至于男主英雄救美的桥段,目前还是没有的。

    女主白绾绾一路走到城门口。

    恰好遇上了之前后妈给她下春药的时候,安排的那个二流子侯五儿。

    此时,这二流子侯五正跟一帮子小混混在一起,推搡着街上的卖菜老汉,还掀翻了他的摊子,试图跟老汉索要保护费。

    女主之所以能做女主,就是因为她虽然性格天真单纯,却绝对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

    这种时候,女主白绾绾自然要阻拦。

    “喂,你们在做什么,快住手!”

    侯五正敲诈卖菜老汉呢,这听到声音一抬眼儿,便瞧见了被雨淋湿了的女主白绾绾。

    侯五的眼神儿顿时亮了,反倒放了卖菜的老头儿,直接就来强拉白绾绾。

    一边拉,还一边嘴里不干不净的:

    “小贱人,让你多管闲事,我看你这次往那儿跑!”

    白绾绾见状,顿时一个激灵。

    就要躲侯五,可是这一次和之前不同了。

    侯五没有喝醉,而且他周围还有一群二流子做帮手。

    侯五几乎没费什么功夫,便把女主白绾绾给抓住了。

    “听说这小娘皮性子烈,上次还打了咱们五爷,五爷快扒了她的衣裳,看她还烈不烈了!”

    “就是,就是,给她长长记性!”

    “侯五儿,你行不行啊!你倒是快扒啊,还是不是男人了,不扒就回家奶孩子去!”

    慢慢的,周围的二流子们也开始起哄。

    侯五本就不是个好东西,一被周围人激将,便呸了一声。

    顺势就去扒白绾绾的衣裳。

    原本按着一般的套路,这时候,霸总豫王就该出场英雄救美了。

    但是,杨蔓娘考虑再三,还是决定让霸总豫王缓一缓再出来,先为女主白绾绾加一段反抗戏,给女主增加加一个坚韧不拔的标签,让女主白绾绾的性格更丰满,更有闪光点一些,也让之后霸总豫王和她之间的对手戏,能更精彩一点。

    所以,这里霸总豫王没有出现。

    而是白绾绾自己不服输,直接狠狠一口咬在了侯五的手指上。

    “啊!”

    十指连心,侯五突然被咬了一口,顿时疼的直接跳了起来。

    气急败坏的指挥手下的小弟:

    “给我打!狠狠的打,打死这个臭.婊.子!”

    一群二流子闻言,顿时一起冲了上来,抓住了白绾绾。

    这么多人,白绾绾自然是挣扎不过的。

    想着自己这次怕是要死了,只是真可惜,自己都没有跟陆公子好好告别呢!

    眼看着冲在最前面的一个小混混就要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知道自己今日怕是逃不过了,白绾绾顿时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住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一道冷冷的男子声音,从旁边的楼上传来。

    不用说,读者老爷们应该知道了,这是我们的霸总豫王出场了!

    毕竟,他要是再不出场,女主白绾绾就该被小混混打死了!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用说,小混混们根本就不可能是霸总的对手,霸总豫王只需随意的轻轻一出手,小混混们自然是灰飞烟灭,全部领盒饭了。

    然后,所有炮灰和闲杂人等统统退场。

    男女主便再次相遇了。

    作为一个禁欲多年的冷酷王爷,豫王当然对和自己春风一度的女主白绾绾印象深刻。所以,在救人之前,豫王就认出了白绾绾,否则也不会果断的出手英雄救美。

    而女主呢,自然也认出了豫王,知道他就是那天晚上和自己度过一夜的男人。

    但是,女主白绾绾对豫王并没有什么想法。

    她心里的人是温文尔雅的陆公子,所以自然不想跟豫王有什么交集。

    所以,虽然心里有些慌乱,女主白绾绾还是打算直接装作不认识离开。

    “喂,你站住!”

    眼看女主又要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

    霸总豫王自然不能允许,直接开口叫住了白绾绾。

    女人的性格,从来都是多变的,面对不同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展现出不同的性格。

    这并不奇怪。

    比如杨蔓娘自己在现代的时候,面对父母亲人的时候,是乖巧孝顺的女儿,面对熟悉的朋友,又是一个天马行空的搞笑女,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则秒变社恐i人,一句话都不说。

    女主白绾绾,自然也是一样,面对家里的后妈和继妹的时候,是个逆来顺受的小可怜儿。

    面对欺负人的二流子的时候,又勇于反抗性格坚强。

    而面对喜欢的人陆公子的时候,白绾绾却又是温柔害羞的。

    此刻面对豫王,则又不同了。

    尤其是想到那一晚发生的事。

    白绾绾便不想面对。

    所以直接转身,不耐烦的道:

    “我不叫喂,我叫白绾绾!”

    英明的读者老爷们,此刻恐怕已经发现了,女主白绾绾面对霸总豫王的时候,性格就变成和杉菜一样的杂草女孩了,坚韧不拔却又充满了反抗意识。

    我不叫喂,我叫白绾绾!白绾绾这句话一出,不光让霸总豫王一脸性味的挑起了眉。

    还让发刊之后,拿到小说新章节的曹晴小娘子,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一直以来,女人在各种小说话本里的形象,都是温柔的,贤惠的,恭顺的。

    但是白绾绾这样的,还是头一遭。

    要知道,这不是别人,可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哪!白绾绾她,她居然敢这样跟他说话!

    这么出言不逊,就不怕王爷怪罪吗?

    但又不得不说,看着白绾绾这么对豫王的时候,曹晴的心里,是有一点窃喜和期待的。

    期待豫王会怎么做。会治罪白绾绾的吗?亦或者赦免她?

    以往的话本儿,就算是最出名的《梅花定情记》,男主也逃不过文弱书生的设定。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男主,或许便于那些落魄文人的自我带入。

    但对于女人而言,实在是杀伤力实在不足。

    远不如霸总来的刺激和浪漫。

    白绾绾再次和豫王爷相遇的时候,倔强的出言不逊的样子。

    让曹晴看的又是紧张又是期待。

    有种高空走钢丝的刺激感觉。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仿佛就是白绾绾一般,对高高在上的豫王爷出言不逊。

    心里又怕豫王会生气处置了自己,又期待豫王对她是特别的。

    这种矛盾的想法,当真是难以形容,让曹晴忍不住攥紧了手里的兰草帕子。

    当然,杨蔓娘也不会让读者失望。

    豫王作为高高在上的王爷,平日已经有太多女人对他献殷勤了。

    所以,面对白绾绾这种不耐烦的出言不逊的态度,豫王不但没有生气。

    反而充满了兴味。

    邪魅一笑道: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之后,便挥手让手下把女主白绾绾带上了楼。

    “额,你想干嘛!”

    一进雅间。

    见豫王高大的身躯向自己走来,白绾绾心里不禁有些心虚。

    她虚张声势的说了一句,忍不住退到了墙边儿。

    嘿嘿,能干嘛,当然是要壁咚你了。

    杨蔓娘现代小言没少看。

    在这里,把豫王对女主白绾绾的这个壁咚,描写的性张力十足。

    白绾绾后背靠在墙壁上,豫王慢慢的一步步的靠近,修长有力的双臂将她围在墙面和胸膛之间,呼吸之间,白绾绾甚至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龙涎香的气息。

    他的目光太强势,太具有侵略性,让原本跟她对视的白绾绾,不由自主的垂下了脑袋。但他却偏偏不肯就这么放过她,俯下身缓缓的凑近,挑起她的下巴。

    重重的吻了上去。

    第40章

    “啊这”

    读到这里, 曹晴忍不住捂住嘴。

    脸倏的爆红。

    这个接吻描写,在大宋,甚至在以往所有的小说话本儿里, 绝对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以往的香艳话本儿中, 男女双方两情相悦, 或是成亲之后,当然也有夫妻敦伦之事的描写,但是多半都是用入巷, 婉转,酣畅淋漓,娇啼, 酥软等等字眼的桃色描写, 香艳自然是香艳了,但终究缺乏让人脸红心跳的性张力。

    而霸总豫王的这个强吻, 却完全不同。

    曹晴不明白,明明这个情节,相比于两人第一次中春药见面那晚, 几乎就是什么都没做。

    但为何偏偏比做了什么, 还要让人脸红心跳,心慌意乱的紧。

    如果曹晴姑娘是个现代人,就会明白这叫“被征服感”。

    杨蔓娘给霸总豫王的高光,是绝对不掺一滴水的。

    如果说, 之前白绾绾和男配陆公子之间的相处, 是纯爱的小清新。那么和豫王之间,就是浓浓的性张力和荷尔蒙气息。

    小清新虽好,但, 荷尔蒙更得人心啊!

    所以,几乎所有读到这里的小娘子,都被豫王的魅力蛊惑了。

    不过,唯一不同的,便是看完之后读者的反应了。

    和之前每次新章节出来,小娘子们都叽叽喳,迫不及待的凑在一起热烈讨论不同。这一次看完了新章节,小娘子在自己屋子里脸红心跳,人前却都一反常态的端庄持重起来,反倒静悄悄的,不随意与人讨论了。

    小娘子们这边儿一静,倒是显出了衙内们来。

    原本杨蔓娘觉得,这样女性视角的小说,对于男人们来说应该没什么吸引力的。

    但实际上,杨蔓娘还是有些错估了霸总文的魅力。

    不但夫人们和小娘子们没法抗拒,衙内们也对这新鲜的话本儿颇感兴趣的。

    因为小说的火爆,杨蔓娘的小说新章节刊印出来之后,朱雀门小报几乎每天都被早早的一抢而空。

    然后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很多看了小说的衙内和小郎君们觉得有趣,开始模仿豫王爷的那句话。甚至阴差阳错的还引发了一种新的潮流。

    各家的大宅子别院里,书院学堂里,大酒楼茶楼里。

    越来越多的衙内们和小郎君们故作冷酷的背着双手,或一脸深沉,或邪魅一笑的来上一句:

    “xx,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如果杨蔓娘知道这个情况。

    一定会回一句:

    “食屎啊你!”

    但事实上,杨蔓娘不知道,自己将这句对现代人来说又油又尬,可以徒脚抠出三室一厅的霸道总裁语录引入大宋之后 ,竟然会引发这么大的影响力。

    自从霸总豫王爷邪魅一笑,对白绾绾说了这句话之后。

    这句“xx,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瞬间就成了汴京城的流行热词,迅速的从朱雀门小报延伸到了线下。

    先是由官家的女婿,宰相蔡京的三子蔡绦和一群衙内们,在矾楼装逼的时候,邪魅一笑,跟陪酒的歌女来了这么一句。

    然后被其他衙内们给引用过去,觉得这句确实很拉风,便开始跟风。

    大宋没有热搜,没有Q.Q个性签名和微信朋友圈,更不知道段子手为何物。

    一群有钱有闲的衙内们,偏偏又正是精力最旺盛的年纪。

    对于一切能装逼引领潮流,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新词新句,都毫无抵抗力。

    一群人把这句在未来都烂大街的梗,玩的不亦乐乎,乐此不疲。

    不过,这样的情况,倒是歪打正着,让杨蔓娘的小说知名度更大了一些。

    甚至,还有感兴趣的书商开始来朱雀门小报报房询价了。

    说打算等小说写到了十五万字,将小说集结成册,发售到外地去。

    当杨蔓娘从朱贵那里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情自然也格外兴奋。

    都有人询价准备出书了,那离提分成还会远吗?

    不知不觉中,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的飞快。

    转眼便已是腊月二十三,又是一个休沐日。随着离过新年的日子越来越近,老天爷下雪也越下越频繁起来。

    比如这会子,外面一场雪正在落着。纷纷扬扬的白雪,遮蔽了城外的田野,笼盖了村庄。

    但对于汴京城的人来说,日子并没有什么变化,商人们依旧每天要做生意,街道上的雪也早早的就被两边的店铺清理干净了。

    住在保康门这边儿,基本能满足一个现代人基本的需求。养猫养狗,写小说,上班,吃外卖,逛夜市,看瓦子演出。

    你没听错,是吃外卖。

    老二杨士林中午吃饭都在报房那边儿。

    每到休沐的日子,杨蔓娘都要忙着增加小说存稿。老三杨盼娘做的吃食,大多都是简单的水煮和烩菜,太复杂的也不会,吃久了也不爱吃了。

    所以,每逢杨蔓娘休沐的日子,姐妹俩懒得出门的话,都习惯直接定外会改善伙食。

    是的,在大宋外卖不叫外卖,而是叫外会。

    大宋的有钱人,对于舒适方便生活的追求,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尤其是对美食极其热爱的他们,又怎能少的了送货上门的便利服务呢。

    所以基本上,街面儿上的大多店铺中,都提供有点餐送货的服务,也就是外会,模式和现代也大致差不多,只是不能网上支付。

    虽然在这个年代,人们之间交流和交通并不如现代社会那般便利,但为了招揽生意,各家店铺还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每逢到了吃饭的时间点儿,各家店铺中的店小二们,都会一同外出,奔走于寻常巷里中大声的叫卖,以此来吸引顾客光顾。这时候,那些懒的自己做饭的人,便闻声而至,将自己想要的菜品告知店小二。

    然后,店小二再折回店中,将客人所点菜品做好用食盒儿打包好,重新返回送到顾客的手中,然后再收取费用。

    当然那些家中富裕的家庭,也时常派遣小厮前往店铺中点菜,再由店铺的“外卖小哥”送到家中。这些外会不仅品类丰富,也省去了自己做饭的繁琐。

    而且,不光寻常的市井百姓和朝廷官员家里喜欢点外会之外,就连住在皇宫里的官家也不例外。偶尔嫌弃皇宫里的饭菜索然无味,便会打发贴身太监去宫外寻找更多的美食。杨蔓娘之前还在向家小报上看到,说官家某次出宫微服私访的时候,吃了桑家瓦子里的南瓦张家圆子和李婆婆鱼羹,竟觉得比宫中的御厨还要做的好吃,之后便也学起了民间的法子,时常命贴身太监去宫外订外会回来吃呢。

    不过,杨蔓娘家里可没有小厮。所以,一般点外会都是到饭点儿,听见巷子里的店小二吆喝声音,老三杨盼娘便披了厚实衣裳,带着白绾绾,飞快的跑出去跟店小二点菜。

    “大姐,快出来吃饭啦,今天咱们吃素骨头面、煎肝儿和姜丝梅子。”

    杨盼娘提着食盒儿回到东屋,朝书房得方向喊了一声儿。

    随手将漆食盒儿打开,其间有四层,每一层放着一道菜,里面的面还冒着热乎气儿。这倒也不奇怪,如今虽然不如现代一般发达,有专门的食品保温的技术。但是,大宋市井的劳动人民自有其朴素的智慧。

    到了冬天,各家店铺中都会在食盒儿里换上温盘来运送食物。温盘是由上下两层瓷组成,上层瓷较薄,下层瓷较厚,中间的隔层是空的。需要送出的吃食都装置在温盘之中,在其间的隔层里注上热水,便可使得食物在一段时间内,都保持最初的温度,一点儿都不影响食客用餐。

    “就来了。”

    杨蔓娘写了一上午稿子,肚子也饿了,闻声将写好的稿子收起来。

    捏了捏有些发酸的眉骨,一边洗手一边道:

    “今儿的外会是买的哪家的?”

    这个年代的店铺,也有等级之分,有些店铺是可以提供外会的,而有些店铺,则并不需要以外会来招揽客人。

    卖贵细下酒,迎接中贵饮食。像那些规格较高的正店,主要承办的是达官贵人家中大型的宴请,是绝不会提供外送服务的,这也是正店对外营业的规矩。比如杨蔓娘上工的矾楼,就没有外会服务。而脚店一类的店铺,通常都会提供外会服务。

    不过,脚店售卖的菜品,大多都会设置起送价,而且,为了节省成本大多是送套餐,就跟现代的某基套餐似的,明明你只想吃汉堡和鸡块,不想要可乐,也不想要薯条,但点的是套餐,里面就不可能避免。所以,有起送价的脚店也不是汴京美食爱好者的首选。

    一般外会生意最为红火的,还要属分荣的店铺,这类店铺没有最低消费,没有起送价,顾客点菜也可以随心所欲点自己喜欢吃的。所以,大多数殷实人家都喜欢到这样的地方订外会。

    “自然是孙家荣店的,他家的素骨头面不是招牌么!”

    老三杨盼娘笑眯眯的回道。

    随着杨蔓娘给报房交的小说存稿越来越多,家里的经济也越来越宽裕。虽然还够不上小康的水准,也买不起汴京的房子。但在吃食方面,却大有长进,早就不像之前那么省着了。

    杨盼娘迅速的将菜品从食盒儿里拿出来,一一摆在桌上。

    然后便拎起食盒儿往外跑,毕竟,店小二还在外面等着拿食盒儿回去呢。

    “小孩儿小孩儿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炖大肉”

    伴随着炮仗声儿和外面闹哄哄的叫喊声儿。

    不一会子,老三杨盼娘捂着耳朵跑回来了。

    “这是叫什么呢?我怎么听着外面还有放炮仗的声儿呢?”

    杨蔓娘小心的将白绾绾抱在怀里,捂着耳朵,怕她被炮仗声儿惊吓到。

    “大姐你整天忙着做学问哩,都不记得今儿是什么日子啦?吃过腊八粥没几天,如今是腊月二十三啦,离过年也不远了,街上好些人家都在囤东西呢,对了大姐,咱们家是不是也要备年货了啊?”

    按着往年的规矩,过年期间,汴京城除了一些大酒楼以外。

    大小店铺从大年初一起关门,东家掌柜和伙计们都回家祭祖过年,一直要到正月初五才会开市。

    所以,市井百姓都会提前囤好年货,免得到时候临时买不到东西。

    “这倒是。”

    杨蔓娘端起瓷碗儿,喝了一口素骨头面的汤汁儿,不愧是招牌。还是保持着一贯的水准,味道很是鲜美。

    点了点头道:

    “那等后日二郎休息的时候,我也请一会子假,咱们三个乘着中午得时候去买,买的东西多不好拿,顺便还得赶牛车去呢。”

    这是她来穿越来北宋的第一个年,杨蔓娘也很期待。

    “也好。”

    老三杨盼娘点了点头,夹子一小块儿煎肝儿放到白绾绾的猫碗里。

    又笑着道:

    “大姐,你可得多存些稿子呀,矾楼过年都要歇五日呢,你也要好好歇一歇的。若是存稿跟不上,那报房东家又要亲自来催了。等到三十晚上的傩会,十五还有元宵灯会,到时候咱们也要去瞧一瞧呢!”

    杨蔓娘闻言勾唇一笑,没说话。

    前段日子,她想着快点攒够出书的字数,加上又正好写的顺手,就让老二杨士林把攒的两万的存稿都带过去了。

    原想着这下子可够六天用的了。正好晚上下工,可以好好的去瓦子里玩一玩儿。

    谁知道,东主朱旭也不知怎么的,被追读的小娘子和衙内门施加了压力,一下子就放出去了两万字,然后没有存稿了,朱雀门小报眼看就要开天窗了。把朱旭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之后,又百般的恳求,害的她只能挑灯夜战写稿子。

    从那以后,杨蔓娘就不想给自己找事儿,每次就雷打不动,不论写了多少,都只交给报房一万字。

    再问。就是没写出来。

    “对了,大姐,我要提个意见的。”

    一说起小说的事情。杨盼娘忍不住放下了手里的筷子。

    撅了撅嘴儿道:

    “大姐,你干嘛要写那个什么劳什子渤海公主,她好讨厌啊,明明豫王又不喜欢她,还一厢情愿的非要缠着王爷,她为什么不在自己国家好好呆着,非要来中原?为什么要破坏王爷和白绾绾的感情啊,她真的好讨厌,她就是个坏女人!”

    “额”

    杨蔓娘噎了一下。

    这段时间,在她辛勤的笔耕不辍下。《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已经更新了将近十三万字了,小说的情节,也在不断地向前推进。

    之前女主白绾绾被豫王强吻了,当然是不从的,挣扎之下给了豫王一耳光。然后被霸总豫王强取豪夺,进了豫王府。

    扇耳光这一情节实在是太带感了,简直比强吻还要劲爆十倍,要知道,那可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哪!

    所以,这一情节当初一在朱雀门小报刊登,不光在汴京闺秀圈里很火爆,甚至在市井之中也引起了不少人讨论。甚至还有好事之人去开封府衙告状,说墨瑾公子写的话本儿太过儿戏,藐视皇家威严,要府衙重责。

    可把听到消息的杨蔓娘给担心坏了,专门请假去了一趟报房。谁知东主朱旭却老神在在,一点儿都没当回事儿,反而笑着道:

    “娘子不必担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是其他眼红之人的诡计罢了,娘子放心写就是,咱们大宋可从没有以言获罪的。”

    杨蔓娘一想似乎也对,宋朝言论自由,太.祖赵匡胤给赵氏后代的指示,就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还说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所以宋朝对文人和文化都格外的宽容。各家小报上连官家本人都会偶尔被调侃,自己杜撰一个王爷又能有什么事儿。

    果然事情没几天就自己不了了之了。

    之后的情节,杨蔓娘自然就写的更顺手了。

    女主白绾绾来到豫王府之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期间杂草一样的小白兔女主白绾绾,被霸总豫王壁咚、床咚、马车咚、假山咚,总之就是眼花缭乱的各种咚。

    让无数大宋读者脸红心痒痒的同时,男女主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发生了变化。

    从一开始的陌生到慢慢熟悉。

    豫王也慢慢发现了白绾绾和其他女人不同,她的心地是那么的正直善良,单纯赤诚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算计。这让从小生活在宫廷的尔虞我诈之中,见惯了女人之间算计的豫王爷为之心动。

    而女主白绾绾呢,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了解了豫王,知道他虽然外表冷酷高傲,总是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但实际上面冷心热,从不恃强凌弱,而且私下里占有欲强很黏自己,还爱吃甜味儿的点心。所以,女主白绾绾也看到了豫王的优点,对男主豫王也从一开始的不屑和抗拒,到慢慢的接受和心动。

    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白绾绾心里原本陆公子的影子,也渐渐被豫王覆盖了,两人之间也有了一丝两情相悦的意味。

    而大宋的闺秀们,虽然不知道反差萌这个词儿,却也不约而同的被豫王这人前高冷,人后占有欲强黏人还爱吃甜点心反差给吸引的直咬手帕了。

    心甘情愿的吃着俩人苏苏甜甜的狗粮。

    如果按着这个套路发展下去。俩人之后肯定会越来越甜,齁甜。然后三年抱俩,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

    但是,杨蔓娘写的霸总文会这么简单嘛?

    当然不,当然要继续洒狗血了!

    女主和男主的生活,怎么可以如此风平浪静?这不科学嘛!

    要怎么表现出男女主是真爱呢,当然是有人抢了!

    所以,在两人眼看就要在一起的档口儿。

    便来了一位喜欢豫王的女配渤海公主。

    “大姐,你能不能把给那个公主给写死啊!”

    老三杨盼娘一脸郁闷的道。

    作为杨蔓娘的小助理兼忠实读者,每次杨蔓娘写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的章节,都是她帮忙整理收纳的,也都是她第一个看的。对于书里的女主角白绾绾,杨盼娘一路看下来,自然是极有感情的。小娘子甚至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磕cp ,一直坚定的站豫王爷和白绾绾这一边儿。

    现在突然冒出来个什么渤海公主,在两人之间横插一脚,制造误会,让白绾绾暗自流泪伤心,杨盼娘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图片
新书推荐: 攻略的反派竟是我自己?!(快穿) L.0-1 文案反诈,从我做起[快穿] 跳水,还是想要当冠军 汴京梦华 小阿飘被酷哥影帝强宠了 无限恐怖,但有猫猫 香江美人 小甜0和天选之1做室友后 医生今天找回魔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