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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虽然说的是苛责的话,但崔沅的眉眼神情都是放松的,语气也近乎温柔,显然只是对两个书童的一种调侃。


    叶莺自然也不会当真,她在竹苑当差这么久,多少摸出一点崔沅的性子。


    长公子瞧着面冷,但心地着实是好呢。


    对两个书童,也是教大于任。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俗话说鸡嫌狗憎,重云跟苍梧却一点也不顽皮,也不像别的书童那样,小小年纪,磨得没有自己的性子,还很机灵活泼。


    叶莺有时候就在想,白术口中的长公子,待她们十分严格,但唯独对苍梧重云两个书童宽纵些,可是在安慰以前那个小小的自己?


    苏合近来跟她讲过长公子许多从前的八卦,大多孩子还离不开乳母怀抱的时候,他就失去了双亲,之后跟着崔相生活。


    崔相严谨律己,公务繁忙,每日天还不亮就得出门,那时长公子年仅四岁,也跟着他的作息,鸡鸣即起,读书练大字,再去学堂,也没个乳母或年轻长辈关心。


    听说崔相又是很严厉的性子,有点像守旧传统的那种士大夫……怪不得长公子大多数时候都冷清疏离,随身缭绕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应该……心里也是有点委屈的吧?


    所以有了独立话权之后,才会把书童当作曾经的自己,在约束之外给予些许的宽容,不致于磨灭了孩童的天真。


    她之所以容易招人喜欢,就是因为有共情能力。


    就像起初因同病相怜而给公子做点心,希望能缓解汤药之苦,还有照顾玉露容易钻牛角尖的性子,为人十分柔软。


    这种柔软,使得她的心思溢于言表。明明是一点就透的玲珑心,压根不会被认为深沉。


    崔沅是个对情绪感知十分敏锐的人:“怎么了?”


    叶莺抿唇笑笑:“公子嘴上嫌弃两位小哥,其实心里还是很疼他们的吧?”


    “前几天,重云偷吃了一块木樨饼,公子只当没瞧见。”


    崔沅的嘴角抽抽,“孩子气罢了。”


    看吧,叶莺眼里闪过一丝温柔的促狭,“就知道公子会这么说。”


    因为年纪小,所以觉得凡事都还可以耐心教导——崔沅的确总是这么想。


    凌霄、白术、桑叶跟着他的时候,都还太小了,他护不住他们,教他们受过几次挺重的家罚。


    这一直是他心里比较介意的事情。


    叶莺喟叹:“公子还真是喜欢小孩呢。”


    崔沅其实没觉得。


    他甚至好奇她为何会有这样的看法,“何以见得?”


    叶莺道:“公子将他们教得很好。”


    教他们,这就叫做喜欢了吗?崔沅好笑,眉心柔和。倏尔却想到,其实真正称得上教的,应该是——


    叶莺与他同时产生了这个念头。


    尴尬蔓延。


    叶莺连忙把这乱七八糟的念头驱逐掉,轻咳一声:“早点睡吧,公子。”明天还得起呢。


    长夜漫漫,醒着也是难熬,崔沅重新躺回床上,听着外间窸窸窣窣的声响,之后最后一盏灯也灭了,就知她也困了。


    崔沅阖上眼。


    这一次入睡却很快,好像还做了梦。


    梦里回到年少时,考中了进士,一甲探花,府上张灯结彩,当真是喜庆。


    一转眼,有了孩子,一对双生胎,嘴巴肖他,眉眼熟悉。玉雪可爱,乖巧惹人疼。


    生活美满,身体健康,真是一场好梦啊。


    只是遗憾那新妻侧影模糊,梦醒也没瞧清楚是谁。


    次日醒来,天气大晴。阳光照进室内,光影细碎。


    换了衣鞋,桑叶进来挂起帐子,眉开眼笑:“公子昨个睡得安稳。”足足睡了四个时辰呢。


    她自是不知道,两个人晚上睡不着,又起来谈天打发了大半个时辰。


    下半夜她来换的时候,两人都睡沉了,尤其是莺儿,一双腿蹬开,薄毯都踹到了角落里,没个睡相。


    今日起得迟了,便没有旁的消遣,打坐后,饭食也布好了。


    打眼一看,一叠白面饼子,配上各样丰盛却家常的炒菜,炒豆芽炒鸡子炒干丝,还有夏天腌的酸菜炒肉丝……五花八门,琳琅满目。毫不夸张说,还没闻见味儿,食欲就都打开了。


    味道也果然如崔沅设想的那般,饼皮薄薄,又软韧耐嚼,炒菜滋味丰足,像春饼一样卷着吃,就着白粥解咸,间筷的醋瓜也很清爽。


    崔沅咀嚼着食物,想起她昨晚那番话,信了她是真的有在很用心对待每一顿饭食。


    那他若是不能用完,岂非白负这份用心?


    “咦?今天的碗碟这么干净?”叶莺稀奇极了。


    今天做得还不少呢,自己看什么都想吃,一不留神就准备了有七八种小炒菜。配卷饼吃,喷香。


    也不知是什么合了公子的胃口,春饼?醋瓜?


    ……难道是白粥?


    苏合道:“别想啦,我来收拾,你休息休息当差去。”


    叶莺笑着脱下围兜:“辛苦你啦,下午给你留点心。”


    在灶房里,也就有这点特权,什么好东西,厨娘都能先尝尝味儿。


    过去的时候,公子已经在屋后空地上过拳了。动作虽缓,却行云流水,配上晨练的白袍子,有仙风道骨那味儿了。


    叶莺看得津津有味。


    堪堪过完两套拳,崔沅便克制地停住了,虽然他觉得以今日的状态和精力还能再练会儿,但他一向是个听从医嘱的病人,不会盲目自信,给大夫添麻烦。


    身上微微发了汗,崔沅走过来,伸手从叶莺手里取了擦汗巾帕。


    相触的瞬间,手是暖的。


    之前也有一次,送点心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一起,飞快的一下。那时盛夏午后,手是凉的。


    叶莺心里一动,借着奉巾的动作抬眼。运动过后,崔沅颊上泛着绯红,看起来气血充足。


    叶莺倒不是有什么非分心思,只是觉得,这会的探花郎,“活了”。


    以前是没看过“会动”的探花郎,叶莺笑道:“想不到公子浑身的文人风骨,竟连拳法也这么好。”


    马屁拍得太过明显,崔沅坐下啜了口茶,“君子六艺,并不只是说说。”


    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也。


    其实很多士大夫都兼会些拳脚,近十年来,练剑在文人中益发流行。


    “公子也会剑术吗?”叶莺好奇。


    手边就有软剑,崔沅沉吟片刻,身形骤动。


    剑势起,寒光乍破,日光下,剑影连成一片。但见一团闪烁白光如虹,却难觅招式,唯有所到之处带起的剑气削落树叶,飘飘洒洒,如清风无形。


    “!”叶莺看得呆住了。


    有道是,一剑霜寒十四州。


    崔沅收剑,右手执剑负在身后。


    回头,见她一脸跃跃。


    “怎么?想学?”


    叶莺:“可、可以吗?”


    哇!这个她是真的想学!


    不为生计,也不为日后打算,就是觉得好厉害,好喜欢,所以想学的那种。这个应该就是,纯粹的喜欢。


    崔沅嘴角微翘,“不行。”


    叶莺一颗还在扑通扑通的心,瞬间凉透,跌落到了谷底。


    方才有多期待希冀,现在就有多失望。


    崔沅欣赏了一下这变脸后眉眼耷拉的丧气模样,好笑道:“浮躁。这就七情上面了,我可有说不教?”


    “方才的剑法对你来说太难了。”崔沅坐回椅子上,方才的茶凉了,又重新沏了一杯,“你毫无根基,须得从基本功练起。”


    茶香四溢,水汽漫腾。


    “先扎马步吧。”他啜了口茶,慢慢道,“日后……”


    好像,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她就知道,长公子有教无类,对好学的人十分有耐心。


    日后就可以跟着他学剑了吗?


    叶莺眉眼带笑,这个丫鬟当得划算,真划算!


    却不想,听见崔沅道:“日后,再给你寻个师父吧。”


    须得知道,习武是一门循序渐进的学问,短则四五年,才能有一定成效。


    四五年啊……已经长成是桃李之年的大姑娘了呢。


    他摩挲着茶杯,并没有看见,身后少女听见这话身体后有一瞬间的滞涩,原本粼粼的眼神,也随着他说出口的逐字黯了下去。


    她听懂了啊……


    他教不了她,不是因为吝啬。


    叶莺轻轻眨了下眼,忽然间很想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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