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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1章

    离开了邮局, 程英带着龙卜曦回到了她在镇上的房子里,将身上的邮包放在屋里,给他介绍说:“这是我买的房子, 我的家, 这两天你就住在我这里,以后我们结婚了, 你就跟我住这里。”

    龙卜曦站在院中,打量这她的房子。

    青砖修的老房子, 在阳光底下屹立着,墙面有些泛黄,屋檐有点徽式的翘角, 在阳光下傲立着,院子又大又宽敞,一颗葡萄树的树叶已经干枯掉落, 院子却收拾得干净利落,充满一种古朴陈旧的美感。

    这就是程英的家么?

    龙卜曦踏进她的客厅,又打量着她客厅的各种摆设道:“你们汉人的房子很大, 很宽敞,住起来,应该很舒服。”

    程英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壶里, 已经冷掉的白开水给他喝, “不是所有汉人的房子都这么大, 这么宽敞的, 很多城里人, 一家老小挤住在十几平米的狭窄鸽子笼里,睡觉都困难,更别提舒服。

    比如我爸妈住得地方, 就只有两个房间,来了客人,要么跟我们姐妹挤着住,要么去别人家里借宿。

    我买这套房子,存粹是想让自己睡得舒服点,也想让我妈、我妹妹过来住,你以后跟我住在这里,得做好跟她们相处的准备。”

    龙卜曦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接过杯子,将里面的水喝了个干净。

    程英站在他面前,仰头看着他。

    龙卜曦长得很高,身高最低都有一米八五,而她身高不过一米六五。

    她的身高在西南地界的女性中,都算高的了,但在龙卜曦的面前,脑袋只到他的胸口,看起来就特别的娇小。

    龙卜曦低头看着她,以为她想跟自己说什么,等了半天,她都没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打量着他。

    他看了她一会儿,伸手去摸了摸她头上被风吹凌乱的头发,帮她把头发理平。

    程英感受到他大掌的温度,以及发尖摩挲在颈子上的微痒感,收回目光,低下头将他喝光水的水杯放在桌子一旁。

    她刚想开口说话,忽然听到龙卜曦的肚子传来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声音挺大,在安静的屋子里,听得格外清楚。

    程英噗嗤一笑,再次抬头看他:“你饿了?”

    龙卜曦点点头,很坦荡的说:“饿了。”

    这会儿已经快到傍晚的饭点时间了,其实万淑慧是提前打了招呼,让他们一会儿回家里吃饭的。

    不过龙卜曦饿了,程英也没打算让他饿着肚子,就说:“我带你去饭馆吃点好吃的,正好让你见识见识我们汉人的饮食风俗习惯。”

    她拉着龙卜曦往外走,龙卜曦不动,说了两个字,“不去。”

    程英脚步一顿,忽然回味过来,龙卜曦应该是第一次出寨子,来汉族人的镇上,他还不习惯汉人的风俗,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接受别人异样的眼光。

    他的容貌太出色了,在来镇子的路上,沿路遇到的路人,都一脸惊奇地看着他。

    尽管那些人对他没什么恶意,可他一定觉得不舒服,自然就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

    程英松开他的手,万分抱歉道:“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你初来乍到,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那我们就不去了。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龙卜曦问:“你家里有什么吃的?”

    程英回答:“我时常跑邮不在家,家里就存放了挂面和大米,你想吃面还是吃米饭?如果要吃米饭,我得去供销社买些菜回来做饭。”

    龙卜曦言简意赅:“面条。”

    主要是不想麻烦她去买菜做饭,两人连走一天半的山路,他看得出来,程英其实很累了。

    程英笑了一声,“行,那我去烧火。”

    她往前院的厨房里走,龙卜曦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靠近前院的厨房大概十来个平方米,还挺小的,里面放满了锅碗瓢盆,炉子碗柜之类的用具,就显得厨房更小了。

    龙卜曦牛高马大,跟着程英进到厨房里,她走哪,他就跟在哪儿,两人挤挤挨挨的,显得厨房更加拥挤。

    程英无奈,对龙卜曦说:“要不你去客厅等着,我煮好面端给你吃,煮完面我再将就煤炉烧锅热水,咱俩都洗个热水澡?”

    龙卜曦没有动,“我站在这里,打扰到你了吗?”

    程英往煤炉里添了一把干柴,擦燃火柴,把干柴点燃说:“没有,就是觉得我们两个在厨房里,有点挤。”

    “没关系,我不觉得挤。”龙卜曦站在她身边说。

    程英:

    能说什么呢?他愿意呆在她身边,那就呆着吧。

    她算发现了,从出了普苍寨开始,他就像只黏人的小狗,一直黏在她身边,她走哪都要跟着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人生地不熟,他怕自己丢了的缘故。

    点燃火,烧燃煤炉,放上锅,加入水,程英看他闲着,指挥他:“你没事去前院的花坛边,给我掐一把小青菜,一些葱叶和蒜叶过来,我好煮面条。”

    前院和后院的花坛里,她都种得有各种蔬菜种子,过去了大半个月的时间,花坛里的蔬菜都长得郁郁葱葱,可以吃了。

    很多蔬菜还被虫子啃得全是洞洞,再不摘来吃,都要被虫子吃光了。

    龙卜曦顺着她指得方向看过去,从窗户边看到了花坛里的菜,也没说什么,拿起她放在灶台上的筲箕,去摘了一把嫩绿的小白菜到篮子里,又摘了一些小葱、蒜叶,蹲在院子角落里的水缸旁,拿起瓢瓜,舀水把菜洗了个干净。

    他蹲在水缸旁洗菜的时候,一直趴在墙上,从他进门开始,就一直密切关注他的黑猫,忽然从墙上跳下来,对着他这个闯入家里的不速来客的大腿,抓了一爪。

    龙卜曦像后背长眼睛了似的,回头一把抓住小黑的爪子,眼神阴冷地看着小黑,浑身杀气毕现。

    猫狗对人类身上的各种气息很敏感,能够分辨出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小黑能够感受到眼前的人类不友善的气息

    ,吓得喵喵叫,不停地在龙卜曦的手里扭曲挣扎。

    程英听到叫声,抬起头看向窗外,喊了一嗓子,“龙卜曦,放开小黑。”

    龙卜曦皱眉,放开了手中的猫,端起洗好的菜,往厨房里走。

    小黑比他更快跑到程英的面前,浑身炸毛地看着龙卜曦,喵喵叫个不停,像是在跟程英告状。

    程英弯腰,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安抚它,“别叫拉,他是我的对象,也是我未来的丈夫,以后会和我一起生活在家里。他不是陌生人,也不是坏人,你可不要抓他挠他,惹他不高兴哦。”

    又站起身对龙卜曦说:“它是这套房子前主人养得猫,现在由我来养,算是我的猫了,它不喜欢陌生人来家里,会抓陌生人,你不要往心里去,更不要对它下手,我不希望看到这只猫被你伤害。”

    一猫一人,听出她话里的警告之意,都沉默下来,没有再互相折磨闹腾。

    程英把面条下进锅里,又把洗好的葱叶、蒜叶放在菜板上,拿起刀笃笃笃地一阵切。

    龙卜曦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阳光从厨房窗户透进来,折射在窗前切葱花的程英身上,使得她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底下,浑身散发着光芒,看起来特别的温柔、漂亮。

    龙卜曦心里突然生出一种渴望,想将这温暖似阳光的人,紧紧拥抱在怀里,让她一辈子离不开他,独属于他,无法照亮别人。

    他心里这么想,也这么做了,三两步走过去,从程英后面,环腰将她抱住。

    程英被他突如起来的力道,撞得身体稍微往前倾了一下,她连忙稳住身体,放下手中的菜刀,无奈道:“你今天怎么回事,怎么这么粘人啊?”

    龙卜曦把脑袋搁在她的右肩上,闻着她身上的幽香气息,轻声问:“程英,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跟我在一起,不会离开我吗?”

    这个问题,程英没法回答。

    她对龙卜曦有好感,谈不上多喜欢,当初答应跟他在一起,也是受他要挟才在一起,后来跟他相处后,渐渐生出了好感,但离真心喜欢他,还是有一段距离。

    她是觉得跟龙卜曦在一起,有利无害,是应对魏牧成的最好解决方式,她对他,与其说喜欢,不如说,是对比魏牧成之后,利用和性价比更多而已。

    龙卜曦性情执拗,不惜一切手段,都要跟她在一起。

    她性情刚烈,不愿意再跟魏牧成纠缠,再受魏牧成钳制。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说白了,都是各取所需。

    要谈喜欢,要谈感情,那多少就有点不合适了。

    程英默默地掰开龙卜曦地手,转移话题:“面条要煮熟了,我得捞起来,再煮就得煮烂了。”

    她走到煤炉面前,把小青菜下到锅里烫一下,接着把面条、青菜,都捞进两个调了作料的大碗里,在面条上撒上葱花、蒜叶,端一碗面到龙卜曦手里,“走吧,我们去客厅里吃。”

    龙卜曦望着她端着面离去的背影,眼眸低沉下来,如深渊未知的水域,泛着不可预测的危险,默默端着面条,跟着她走进客厅里。

    两人面对面坐着,各自低头吃面,期间一句话都没有说。

    程英察觉到龙卜曦不悦的情绪,吃完面,洗完碗,轻声问他:“时间还早,水还烧没热,要不,我带你去我们小镇的码头转转,看看不一样的风景。你还没见过轮船吧?”

    龙卜曦眼神冷漠得看着她,目光森冷到像要撕开她的皮肤,看看她的心脏都在想什么。

    程英被他那样的冰冷眼神看得浑身发毛,觉得他现在就像一只激怒的野兽,只要一点火,就能把他彻底激怒,将她吃干抹净。

    她怎么忘了,龙卜曦本就是个喜怒无常,性情阴狠的怪人。

    他明明白白的向她求爱,想确定她的心意是不是跟他一样的,她却没有给他任何答复。

    这无疑就是在告诉他,她压根就不喜欢他,不爱他,她跟他在一起,就是被他胁迫所致,她对他,没有丁点感情。

    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

    可那又如何,他们最初在一起,不就是他拿她的性命,要挟她跟他在一起吗?

    要想让她对他产生更多的感情,真心的喜欢上他,接受他的爱,他势必得付出更多的感情才可以。

    程英抿了抿嘴,正打算开口跟他解释一番,他突然开口,“好,我们去码头走走,见见你说得轮船。”

    转身率先离开院子。

    程英一愣,没想到他会答应出去转一圈,连忙把房门锁好,追着他出去——

    作者有话说: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第82章

    青曲镇坐落在江边, 镇子很小,程英住得东大街距离镇子的码头不过两百米的距离,在东大街就可以看到江水的风景。

    程英带着龙卜曦, 一路顺着镇上青石板铺就的街道, 往码头行去。

    傍晚的小镇很安静,快到饭点的时间了, 很多人家都在家里做饭,街道两旁传来炒菜做饭的声音, 空气中隐隐漂浮着饭菜的香味。

    程英带着龙卜曦穿过两条街,来到一条小巷子,穿出巷子以后, 下面有成排的石阶,码头就在石阶下一条不到一百米长的水泥路尽头。

    两人下了石阶,顺着水泥路, 往码头走。

    傍晚的码头没什么人,镇上的人们还没吃晚饭,吃完晚饭, 街道上的人们会沿着江边的道路散步、闲聊,日子过得清贫,倒也清闲自在。

    临江的风景十分秀丽, 由于水泥珍贵的缘故, 临江两岸没有像现代一样用水泥修滨江路, 只是最原始古朴的土路, 岸边无人清理杂草, 使得岸边长了许多杂草和芦苇丛。

    如今到了深秋季节,芦苇丛开满了白色的芦苇花,如一片片白色的羽毛一般, 随着江风不断晃动。

    傍晚的霞光红得如火如荼,江水平静又暗藏汹涌,一群群白鹭、水鸟从江面上成群飞过,近处的码头停靠着两艘不大的轮船,若干狭小的乌篷船,轮船鸣着笛,示意即将轮渡,青曲镇的江水风景,美得像一幅画。

    龙卜曦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风景,他站在码头水泥路旁,好奇地看着滔滔不绝的江水,看着成群的白鹭从他头上飞过,也看着岸边飘荡的芦苇花,眼中满是新奇。

    江边的风还挺大,风吹着他的苗服,将他的衣服吹得有些鼓,让他的身形看起来更加的削瘦。

    他手上戴着的铃铛不知道为什么,被风吹响了,叮铃铃,叮铃铃,响个不停。

    程英连忙拉住他的手问:“你的铃铛怎么响了?”

    普苍寨的苗民说龙卜曦的铃铛是什么神铃,平时不会响,只有他施展蛊术,以血祭铃,铃铛才会响,怎么现在无端端的就被风吹响了呢?

    龙卜曦偏头看她,江风吹着他齐肩长的头发,将他那张俊美无比的脸遮住了一大半,让他看不见他的眼睛和表情,只听见他说:“起风了,铃铛喜欢风的味道。”

    程英:

    这是什么奇怪的比喻?

    他不愿意说铃铛为什么会响,周围没什么得罪他的人,想来他也不会对无辜之人下蛊。

    程英想了想,指着不远处的轮船说:“你没坐过船吧?要不要坐船试试,我们就坐一个来回,让你感受一下在江上漂泊的感觉。”

    龙卜曦没反对,点点头,跟着她往轮船走。

    码头边立了一个木牌子,上面写了轮船来回轮渡的时间,一般是半个小时一趟,票价为一毛钱一个人。

    一毛钱听起来不贵,但在这个年代,一毛钱可以买好几斤红薯之类的粗粮了,不是要去对面的人,压根舍不得花钱坐船。

    由于江对面全是绵延不绝的大山村落,没有什么平地集市,因此江对面的人,每逢1.4.7的日子,都会来青曲镇赶集,买

    日常所需的物品。

    镇上还有方圆几百里唯一的一所初中学校,江对面的人家如果有孩子考上了初中,都会把孩子送到青曲镇上来读书,于是除了赶集的日子,平时坐轮船的乘客,其实没有多少人。

    程英走进一个两面都漏风,只有铁栏杆围起来的铁皮轮船里,向里面一位穿着土布褂子的大叔买了两张船票,拉着龙卜曦坐在船舱里的板凳上。

    那大叔认识程英,往轮船后面的钱匣子里放着钱票道:“小程,你身边那位同志是谁呀?普苍寨的人吗?长得可真好看。”

    程英背靠在铁栏杆上,感受到江风吹着自己的后背,冷得缩紧了一下衣服,看着那大叔回答,“他是我对象,是普苍寨的人,我也觉得他挺好看的。”

    龙卜曦眉目间本来有股郁色,此刻心情忽然转好,偏头看着程英问:“你喜欢我这张脸?”

    程英点头,“当然,你这张脸是我看过得最好看的男人,别说我喜欢,就算是旁人看到你这张脸也会喜欢。”

    龙卜曦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低声道:“我阿妈说,一个女人长得太漂亮,不是一件好事,一个男人长得太好看,也同样如此。”

    程英道:“你阿妈说得没错,不管男女,长得太好看,出生在贫困家庭里,美貌就会变成一种原罪,会吸引许多险恶之人,对貌美之人下手,做出很多恶心的事情出来。不过,你不一样,你有很多蛊虫,有保护自己的本事,就算别人对你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只要敢对你动手,你就有能力解决他们。所以你不用担心,别人会觊觎你的美貌。”

    “那么你呢?你也是觊觎我的美貌,才答应跟我在一起吗?”龙卜曦放下手,看着她问。

    他的皮肤常年不见阳光,白到近乎透明的那种,能够清晰的看到皮肤下的细小血管,被江风一吹,他的脸就微微泛红,像经受不住江风吹拂一样,越发显得他俊美无双。

    程英看到他那近乎完美的俊美面容,有一瞬间的晃神,很坦然地说:“我答应跟你在一起,一大半是被你胁迫,一小半是利用,还有一小半,就是因为你这张好看的脸。你都拿我性命做要挟了,我总要从你身上图点什么,才对得起我自己吧。”

    漂亮的男人谁不喜欢,她是正常的女人,当然也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

    对于她的坦诚,龙卜曦显得很高兴,他嗯了一声,笑容惊艳道:“你说得对。”

    程英奇怪地看他一眼,怎么忽然之间,他又高兴了?

    这人的脾性还真是喜怒无常,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不高兴的,真难揣摩。

    渡船在原地大概等了一刻多钟,船舱里陆陆续续来了几个背着背篓,要赶回家的人上船。

    负责开船的大叔看时间差不多了,启动渡船,在一阵柴油机的轰鸣声中,转动着驾驶舱的轮盘,往对岸的码头开去。

    临江的水面在冬季大约有三十米宽,冬季的水不比夏季洪水湍急,水面相对平静,但行驶到了中间,水流还是有些湍急,使得整艘船也随之晃荡。

    龙卜曦是第一次坐船,被晃荡的船晃得一阵晕眩,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伸手握住程英放在腿上的左手。

    程英低头,看着握住自己左手的那只惨白修长的手掌,不知道是江风太大,吹得他有些冷,还是第一次坐船有些害怕,他的手掌有些微微颤抖。

    程英握了握他的手,在他旁边低语,“别怕,船不会翻的,要是翻了,我会游泳,我会在第一时间把你救起来。”

    龙卜曦手没抖了,睁开眼睛,看着程英似笑非笑,什么话都没说。

    程英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一句,你以为我害怕坐船?

    不害怕坐船,那他抖什么,程英没好气地收回自己的手。

    船舱对面坐着的几个乘客,正用好奇又八卦的眼神打量着他们俩。

    大庭广之下,她不能跟龙卜曦过多拉拉扯扯,就算他俩是处对象的关系,现在十年大动乱才结束没两年,乡下的人们风气还保守的很,见不得小年轻拉拉扯扯、黏黏糊糊的模样,一有这种现象,那种看猴子般的尖锐眼神,能从小年轻的身上剜块肉下来。

    很快,轮船停到了对面的码头,船里的乘客陆陆续续下船,上岸。

    距离下一趟开船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程英不能在船上干等着,就带着龙卜曦下了船,往岸上走了一段距离,来到一个码头边的青砖瓦房前,叫着龙卜曦吃烤土豆、烤肉串。

    这户人家的房子临近码头,建国以前就在自家院子里开了家小饭店,专门做来往乘客的生意。

    建国以后不能自己做生意了,这户人家又自己上山打猎抓野鸡野兔子,用自己家的瓜果蔬菜,土豆、红薯啥的,在院子门前烤。

    有那想吃的过路乘客,给个一两毛,就能吃不少东西。

    大动乱时期的时候,这户人家为了避嫌,摆在家里,有人问,才偷偷的烤着卖一点。

    现在大动乱结束两年了,上头的政策一天一变,曾经的红袖兵消失不见,这户人家的胆子也大了起来,直接在路边烤肉烤菜烤土豆,吸引着乘客和周围的邻居前往购买。

    程英小的时候随万淑慧坐船来过这边,翻山越岭看望一个亲戚,曾经在那户人家吃过几串烤肉,对那家的烤肉念念不忘,正好今天有空,就带龙卜曦过来吃了。

    夜色渐渐暗沉下来,那户人家的院子前搭了一个棚子,棚子上面挂了一盏昏黄的梨形灯泡,灯下放着一个圆盘烧烤架,一个年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正在架子上烤肉。

    看到程英两人,她热情地招呼:“两位同志看得有点眼生啊,是走亲戚,还是过来专门吃我家烤菜的?”

    程英道:“是来吃你家烤菜的,我小时候来你家吃过几回,念着你烤得肉。”

    女人笑了起来,“难怪我看你有些眼熟,女大十八变,你长得肯定跟小时候不一样了,长得越来越漂亮,我没把你认出来,你别介意啊。你看看想吃什么,跟我说,我给你烤,你先和这位男同志,到我家院子里坐着吃茶。”

    第83章

    程英带着龙卜曦走进院子里, 里面支了五张张小木桌,中年妇女的丈夫和两个孩子热情招呼他们坐下。

    等他们坐在左边能看到码头风景的位置后,男人询问他们喝不喝酒, 说他们这里有自己家里酿的农家白酒, 可以按两数卖。

    程英要了二两酒,她跟龙卜曦一人喝一两。

    一两就是一小杯酒, 喝起来有点辣,不过回味无穷。

    院子里还有其他顾客在吃东西, 看起来就是附近的邻居,还有刚刚跟他们一起坐船的一对背背篓的夫妻。

    他们边吃边聊,偶尔用一种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程英两人, 实在是龙卜曦身上穿得苗服太过打眼了。

    程英无视他们的目光,跟龙卜曦坐下,说着一些闲话。

    她要的东西很快烤了上来, 有两个烤土豆,一个烤秋茄子,十几串烤角瓜、烤玉米、烤蘑菇之类的素菜, 另外就是十来串烤兔子肉,一只烤鸡,几串烤猪肝、烤大肠之类的下水。

    烤鸡有点小, 不足两

    斤, 因为是野山鸡, 个头不大, 不过不影响味道。

    每一串烤串的份量都很大, 烤得滋滋冒油,放着简单的作料,比如盐味精、花椒粉辣椒粉, 没有其他作料,即便如此,闻起来依然很香。

    烤肉一毛钱一串,素菜五分钱一串,这一大份烤菜加两杯白酒,一只烤鸡,总共不过五块钱,不用给菜票、肉票,相当的划算。

    程英把烤串一个劲儿的往龙卜曦面前的小盘子里放,“吃吧,这叫烧烤,就是用炭烤烤得肉,跟你在山洞里烤得野猪肉差不多,都很好吃,你试试。”

    龙卜曦嗯了一声,拿起一串烤兔子肉,在程英期盼的目光中,吃相优雅的吃下那一块烤肉。

    “味道怎么样?”程英问。

    “不错。”龙卜曦放下竹签,“比起我烤得,差了一点。”

    程英正吃着一串烤猪大肠,闻言噗嗤一笑,“是啊,比起你烤得,是差了那么一点。”

    她还以为他内心风轻云淡,没有什么攀比嫉妒之心,原来也会在这种小事上进行比较。

    龙卜曦看她笑了,跟着笑起来,帮她把烤好的热乎乎土豆剥开皮,放在她的盘子里,“你让我来码头走走,是专门来带我吃烧烤的吗?”

    “是呀。”程英吃点了一口烤土豆,感受到土豆那绵软香甜的味道,她幸福地眯了眯眼睛,嘴里含糊不清道:“我说带你去饭馆吃饭,你怕生,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我也不好勉强你。但你好不容易来一回镇上,总得吃点我们汉族的美食,感受一下我们汉族的风情吧。怎么样,吃得还习惯吗?”

    龙卜曦嘴角噙着笑,“习惯,你们汉人的菜肴其实跟我们苗族差不多。”

    “那是,我们算是同宗不同族,都是华夏儿女,又是一个地区的,饮食习惯不会差太多。”程英举起白酒酒杯,朝他面前的酒杯碰了碰,“来,干杯,试试我们汉人的酒。”

    龙卜曦举起酒杯,学着她的样子,碰了碰她的酒杯,将酒喝了下去。

    那白酒喝下去的时候就有点辣喉咙,等喝完以后,喉咙跟身体像着火了似的,全身都暖和了起来。

    程英喝完感觉脑袋有点头晕目眩,心想这酒看着没什么度数,没想到这么烈,她挺能喝酒的,都受不住这度数,可见这酒有多厉害。

    不知道龙卜曦是酒量高,还是面上不显的缘故,一杯酒喝下去,他没有一点不适。

    等到两人吃完烤串,坐着船返回镇上,还是他搀扶着身形有些摇晃的程英,回到家门口。

    结果两人刚到后院门前,就听见一声阴沉沉的叫喊:“程英!”

    程英循声看过去,看到了穿着一身军装制服的魏牧成。

    魏牧成头发乱糟糟的,身上的军装也是皱巴巴的,眼里充满血丝,一副风尘仆仆,十分憔悴和狼狈的模样。

    两个多月没见,他好像瘦了很大一圈。

    程英皱起眉头,“你怎么又来了?”

    魏牧成目光停留在她因为喝酒,喝得脸颊绯红的脸上,又看着她整个挂靠在一个身形高瘦,长相俊美,穿着苗服的男人身上,拧着眉头道:“我说过,我会回来找你的。这个男人是谁?你怎么跟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像什么话!你赶紧松开他!”

    “我跟谁拉拉扯扯都跟你没关系吧?你别忘了,我们已经分手了,我现在爱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在一起,你管不着!”

    程英故意伸手抱住龙卜曦劲瘦的腰身,将脑袋贴在龙卜曦的胸膛前,一副小意温柔的模样,“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我的娃娃亲对象,我未来的丈夫。”

    她对着魏牧成莞尔一笑,“你来得正好,明天是我跟他的订婚宴,你正好可以来参加我们的订婚宴酒席。不过我不希望你去,毕竟以你那大少爷的脾气,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魏牧成瞳孔一缩,怒气上涌,“程英,你竟然真的敢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你就不怕”

    “怕什么?”程英冷下脸,冷冷看着他道,“你要用你家的背景关系,对付我的家人,逼我向你就范?”

    魏牧成被戳中心事,沉下脸来,目光在她和龙卜曦身上来回徘徊,眼里闪着寒光道:“你以为你找到一个苗族人做靠山,我就会放过你?听说你的父亲半瘫在床,你的母亲在照顾他,而你的妹妹,即将参加高考是吗?你说,你妹妹要是考上了大学,却没办法去上大学,她会不会怪你?”

    程英猛地转头,浑身杀气毕现,“魏牧成,我劝你想清楚,你要敢对我妹妹使手段,会是什么后果。”

    “你这反应,让我真不舒服。”魏牧成眼神冷冽,“你不过是个草根乡野出身,我要碾死你,碾死你的家人,跟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我看中你,是你的福气,我想不通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嫁给我不好吗?

    嫁给我,你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吃好的穿好的,过上人上人的富太太好生活,这不是你们乡下人梦寐以求的好生活吗?你为什么要这么折腾自己和你的家人?”

    程英听得怒火中烧,忍不住破口大骂:“收起你那副虚伪的嘴脸吧!你算什么东西,只不过生在京都大家族里,过了几天好日子,就真以为自己是根葱,看不上乡下人了,说话做事处处都透着优越,跟着傻叉似的!你吃的穿得用得,哪一样不是乡下人种得做得,你有本事不要吃喝粮食,不要穿衣坐车啊!

    正如你所说,我是一个乡下人,你一个城里人,为什么对我这个乡下人纠缠不放?

    你是不是有病!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副嘴脸,让我看见就觉得恶心!我恨不得杀了你泄愤,免得看到你就讨厌!”

    魏牧成听到这番话,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她眼中的不屑和轻蔑,跟前世他将她囚禁在地下室里,她的表情、目光一模一样。

    原来,不管前世今生,程英早就抛弃了他,她是如此的嫌弃、憎恶他,她目光的杀意不是假的,她就想离开他,就想让他死!

    血液往脑子里上涌,魏牧成脑袋被血液冲得又胀又疼,心口像被人用棍子狠狠敲击着,疼的他胸口窒息不已,却又倔强着忽视着内心的痛疼,上前去拉程英。

    “我还是那句话,我没同意分手,你就是我的对象,我的人。我不管你什么娃娃亲对象,你跟我回首都去,不想让你的家人出事的话,你最好乖乖跟着我走。”

    一直没开口的龙卜曦,此刻将程英轻轻推开,抬起纤瘦的手臂,往魏牧成脸上狠狠揍了一拳,冷着声音道:“我的未婚妻,你也配成为她的对象?”

    魏牧成不妨他出手,生生挨了一拳,反应过来以后,捏拳回打,“你一个乡巴佬也想跟我争女人,你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龙卜曦身姿轻盈地躲开他的手,眼里杀机四起,“我不跟你争,我只会杀了你。”

    程英心惊了一下,看向龙卜曦,他冷着一张脸,满脸肃杀之气,瞳孔变成血红色,浑身肌肉紧绷,眼中满是兴奋的杀戮之意,如地狱恶鬼一般,看着就让人心生恐惧。

    程英从来没有见过龙卜曦这副诡异模样,连忙开口:“龙卜曦,适可而止,留他一条狗命,不要把他弄死了,免得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龙卜曦侧头看她,面色冷清,“怎么,你是怕我弄死他,还是怕我打了他,你心疼?”

    程英气笑了,“你说什么呢!要不是他家有那样雄厚的背景,要不是杀人犯法要偿命,我早亲自拿刀把他捅死了,还用得着你在这里跟他动手?”

    龙卜曦笑了起来,“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魏牧成听得心在滴血,咬牙切齿道:“程英,原来你这么恨我,你是不是”

    也做了上辈子的梦,跟他一样,像在梦中过了一辈子,所以才突然之间跟他分手,突然对他这么恨之入骨!

    这样想来,程英的一切反常举动,就可以说清楚了。

    可他来不及问出后面的那句话,龙卜曦的长腿一脚蹬了过来,他不得不打起精神,应

    对眼前突然冒出来的情敌。

    两人瞬间扭打起来,在程英家后院门口,打得不可开交。

    程英害怕龙卜曦吃亏,一直站在旁边,焦急地看着两人打架,打算在龙卜曦不敌魏牧成之时出手。

    魏牧成是军人,哪怕是个纨绔子弟,在军中该受得训练都受了,该出的任务都出了,身手在部队一众军人中算是不错的。

    而龙卜曦,虽然有蛊虫傍身,但他显然没有下蛊的意思,要用拳头将一直欺压她的魏牧成打服。

    他就是一个普通的苗族人,没有受过什么系统化的格斗训练,如何能打得过受过训练的魏牧成。

    第84章

    没想到的是, 龙卜曦看着瘦弱,也没受过训练,竟然次次都能躲过魏牧成的攻击。

    魏牧成恼羞成怒地向他挥拳, 他面色如常, 头向一侧偏,轻松躲过他的攻击。

    魏牧成抬腿向他踢过去, 他不是往旁边一跨,就是把腿往后一扫, 总能躲避开他的袭击。

    龙卜曦似乎能预判魏牧成的每一步行动,在魏牧成接连出招没有打到他,气急败坏, 露出破绽之时,他抓住机会,削瘦的手臂抓住魏牧成的右手, 反手狠狠一拧,在魏牧成吃痛,龇牙咧嘴之时, 他一个侧身绕到魏牧成的身后,对着魏牧成小腿关节狠狠踹一脚,迫使魏牧成往下跪。

    魏牧成也不是吃素的, 他下跪之时立即一个后扫腿, 直接扫向龙卜曦的双腿。

    龙卜曦避之不及, 被他绊倒在地, 还没起身, 魏牧成跳起来,用手肘往他胸口狠狠一砸,龙卜曦不得不往旁边一滚, 跳起身来,双手勒住魏牧成的颈子,把他往死里绞杀,魏牧成又用手肘锤向他的胸口,进行反击

    两个人打成一团,动作之大,吸引了周围邻居的目光,纷纷前来查看。

    当看到程英站在两人不远处,皱着一张脸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时候,众人忍不住询问:“小程同志,怎么回事,这两人怎么打起来了?”

    程英实在不想提起自己两任对象,因为她争风吃醋打架的事情,只能挑着捡着说了一些事情。

    大家都是人精,之前魏牧成就来找过程英一回,程英不给他好脸色看,大家就八卦的很。

    现在程英处了新的对象,对方还是普苍寨的苗族人,明天就要定亲了。

    这个节骨眼儿上,程英的前对象来找人家现任对象搅合打架,多少就有些不知好歹。

    众人一窝蜂地上前拉架劝架,把打得不可开交地两个人给拉开。

    一整条街上的邻居都来看热闹了,两个人也不可能继续打下去丢程英的脸,都暂时歇了火。

    龙卜曦那张白玉绝美的左脸被打得青紫了一块,颈子上有一道抓痕,干净的苗服满是泥土灰尘,长发变得有些凌乱,看起来有些狼狈。

    魏牧成两边脸都被打得青青紫紫,颈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勒痕,左手胳膊不自然地下垂了,不知道是不是被弄骨折了,右腿走路趔趔趄趄,看起来伤得比龙卜曦重。

    程英心疼上前,伸手抚摸着龙卜曦被打得左脸颊,低声埋怨,“你干什么跟他硬打,他是军人,受过系统的部队训练,你不会军体拳,不会格斗术,打不过就放蛊虫咬他啊!只要不把他咬死,随便折腾他就好了,干什么拿命跟他拼。好好的一张脸,被他打成这样,一定很疼。”

    龙卜曦垂眸望着她,“不好看了吗?”

    程英无语,“重点是不好看吗?是你受伤了,我心疼!”

    龙卜曦幽暗的眼眸,顿时变得如水一般温柔,他伸出修长的双手,按住她抚摸在他脸上的手道:“我想跟他堂堂正正的较量,让你知道,我有能力与他对抗,也有能力保护你和你的家人,即便不用蛊虫,他也奈何不了我。谁知道他往死里打我,我的脸很疼,被你摸着,又不疼了。”

    程英楞了一下,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只听见自己的心脏强烈跳动了一下,麻麻的,热热的,酸酸的,有点想哭。

    她被魏牧成纠缠了大半辈子,这是第一次,有个男人,不畏惧魏牧成的身份背景,坚定地站在她这一边,为她出头,说要保护她和她的家人。

    对上龙卜曦那双温柔似水的眼睛,程英好似听到了自己的心脏,如脱缰了的野马一般,“噗通——噗通——!”疯狂加速跳动的声音。

    她在这一刻意识到了,她好像喜欢上了龙卜曦,不为别的,就为了龙卜曦明知道她面对的是什么人,什么样的困境,义无反顾地选择保护她。

    魏牧成在出轨之前,对她也很好,很多事情也会以她为主,但他骨子里的首都大家庭的出身优越感,总是会不经意之间流露出来。

    他总会跟她说,你们乡下如何如何,你乡下的爸妈、妹妹如何如何,这让她听着很反感,前世就因为这个问题,没少跟他吵架。

    魏牧成在她遇到一些事情上,总会以所谓的大局考虑为主,不会直接跟她站一条线,只会事后哄她弥补她,放马后炮。

    她遇到危险,他第一反应不是保护她,而是觉得她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女兵,她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

    他总是看戏一般站在一边,看她如何自救,如何跟他那些刁难她的亲戚、同事们周旋,有时见她实在气不过,才出来帮她说两句话。

    她受够了这样高高在上,随意践踏、掌控她情绪的魏牧成。

    她需要的爱人,从始至终都要以她为先,凡事不问缘由,无条件站在她这一边,有能力保护她,不让她遭受任何言语、肢体上的伤害,更不会拿她的家人做要挟,伤害她家人的人。

    龙卜曦在她上辈子的记忆中,好似在她嫁给魏牧成,他对她下蛊报复以后,他就一直呆在普苍寨的寨子里,再没有出过寨子,也没有娶妻生子,直到她五十多岁重生之前,他也依然孤身一个人。

    魏牧成却在三十六岁那年,抱回来一个私生子,美名其曰打发了孩子的母亲,养在她的名下,就是她的孩子。

    却不明白,他是在赤果果的羞辱、欺负她,将她的自尊心,碾碎一地。

    魏牧成光出轨背叛她这一条,就跟从始至终,只喜欢她一个人的龙卜曦不能相比。

    程英看着眼前的龙卜曦,对他温柔一笑,“以后别干这种傻事了,能智取的事情,就别跟人动手,伤着自己,多难受。”

    龙卜曦乖乖点头,“好。”

    魏牧成艰难地在诸多拉住他的街坊邻居手中挣扎出来,看到不远处举止亲密的程英两人,脚步一顿。

    程英脸上浮现的柔情蜜意,是在分手前经常对他露出过的神情,如今却对另一个男人露出那样的神情。

    他心中的剧痛和嫉妒,如火一般,烧得他整个心脏火急火燎,痛的他痛不欲生。

    他咬牙看着那个长相妖冶,俊美无双的男人,问程英:“你就是看中了他这张脸,才跟我分手,掰扯了一个什么娃娃亲对象的谎言?”

    “这可不是什么谎言,他就是我的娃娃亲对象。”程英斜倪着他,都不拿正眼看他,冷声道。

    魏牧成嗤笑一声,眼里满是讥讽,“谁信?他要真是你娃娃亲对象,他会放任你在部队里,跟我处对象?”

    龙卜曦直勾勾地盯着魏牧成,狭长的眼眸里,满是森冷戾气:“她就是我的娃娃亲对象,我一直在等她到寨子里来,履行小时候的承诺,跟我结婚。我并不知道她去了部队以后,变了心,跟你在一起过。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她现在回到了我的身边,明天我们就会订婚,很快我们就会结婚,她会成为我的妻子。你要不想死,最好离我们远远的,否则别怪我给你下蛊。”

    魏牧成跟龙卜曦交过手后,已经明白这个人有多可怕。

    这个苗民,没有受过任何系统化的训练,却能三番五次地躲过他的袭击,还能反手伤他,将他伤得比对方还重。

    对方只挨了他一掌,游刃有余的跟他对招,他甚至怀疑,对方是故意挨他这一掌,就是为了博得程英的同情心。

    这个苗民深不可测,身上还带着神秘的蛊虫,魏牧成再怎么看不顺眼他,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挑衅找死。

    他擦了一下嘴角渗出的血迹,脸上扬起一抹恶劣地笑容,看着程英道:“他还不知道,你跟我睡过的事情吧?”

    不等程英做什么反应,他抬脚大步离开。

    周围邻居听到这句话,都瞪大了眼睛,齐刷刷地看向程英,想看她做什么解释。

    程英很冷静道:“我跟他处对象的时候一直在部队里,根本没有时间,也不可能跟

    他单独出去睡觉,那样不符合部队规章制度,我不可能因为他,毁掉我光明的前途。他是在放狗屁!得不到我,就想用流言蜚语,毁掉我,真是一个垃圾、渣男!”

    邻居们一听,是这个理儿,少不了骂魏牧成几句,替程英愤愤不平。

    程英跟他们道了谢,等邻居各自散去后,拿着钥匙打开后院院门,拉着龙卜曦进到院子,锁好院门。

    刚把门锁上,龙卜曦突然上前,一把搂住她的腰身,将她拉到他的怀里。

    程英吓了一跳,下意识地伸手推搡他,“你干什么?”

    他没说话,一只手扣住她挣扎地手腕,眸光沉沉看着她问:“程英,你很喜欢他吗?”

    两人离得太近,龙卜曦又高程英很多,程英不得不仰头看他。

    他那张堪称完美的五官上,被魏牧成打青的地方,越发的青紫发黑,使得他原本冷峻的面孔,变得有些滑稽狼狈。

    程英当然知道龙卜曦嘴里的他是谁,她也不想骗他,很老实地说:“我在跟他处对象的时候,是对他动心过,喜欢过他,所以才跟他处对象。

    但我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对我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情,还背叛了我,伤害了我的家人,对我造成了不可抹灭的心理伤害,我醒过来之后就决定跟他分手,不再喜欢他了。

    正好我爸在那段时间出了事,我就选择退伍返乡,做起了邮递员,谁知道他一直对我纠缠不休,让我心烦。”

    第85章

    龙卜曦定定地看着她, 像是在分辨她说得这话真假。

    很快,他低下头,狠狠吻上了程英的红唇。

    他的动作很粗鲁, 像是在发泄他的情绪一般, 吻得程英嘴唇一阵刺痛。

    程英很不舒服,伸手使劲推他, 想把他推开,他死死拥抱着她, 两人的身躯紧紧贴在一起,让她动弹不得。

    程英来气了,不知道他在发什么颠, 干脆用手去掐他手腕,想让他吃痛松开她。

    没想到她越掐,他吻得越狠, 甚至将她整个人挤靠在院门门板上,发出哐得一声声响。

    她后背紧贴在门板上,龙卜曦大掌一只手紧紧扣着她挣扎的左手, 右手扣着她的纤腰,两人面对面得贴在一起,她能够感受到龙卜曦身体上的变化。

    程英蓦然睁大眼睛, 看着眼前眸色深沉, 面色沉静, 但其实已经气疯了的龙卜曦, 张嘴说:“我跟魏牧成已经是过去式了, 我不再喜欢他了,我跟他之前也是清清白白的,你不要信他的鬼话!”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暴怒的龙卜曦, 他的眼神泛着让她害怕的疯狂危险之意,像是要把她生吞活剥,将她就地正法,让她完完全全属于他。

    虽然她多活了一世,觉得男女那事儿,就算不结婚领证也可以做,她跟龙卜曦,算是两情相悦,明天就订婚了,就算做了也很正常,但龙卜曦在暴怒的情况对她有了反应,她还是有些意外。

    龙卜曦舒了口气,凑在她耳边,声音又低又沉:“程英,你要是骗我,你知道后果的。我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彻彻底底属于我,别逼我对你用强,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

    他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把不该做的事情都做了,震得院门哐哐作响。

    尽管两人隔着衣服裤子,程英还是被他的动作弄得震惊了,她想挣扎反抗,没想到一动,就让龙卜曦更加兴奋,院门震得声音更大。

    老张头听见动静,在外面询问:“小程同志,出什么事情了,怎么院门一直在响?”

    龙卜曦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相反听到有人来了以后,故意跟她作对似的,震得门更响。

    程英被迫承受着他的狂风暴雨,既羞又窘迫,还得强装镇定,对老张头说:“张大爷,没事儿,院门坏了,我正在修门呢,可能是门轴坏了,声音大了一些,我,唔——”

    话还没说完,龙卜曦低头,再次狠狠吻上了她的嘴唇,让她说不出话来。

    老张头在门前担忧的问:“你这门,要是修不好,我可以找镇上的王木匠帮你看看。”

    没人回答他,只有一阵剧烈的院门震动声。

    老张头原地等了一会儿,看程英不说话了,想起这女同志的脾气挺暴躁倔强的,应该是修门修得冒火,才有这么大的动静,也没再多话,惹人家生气,默默无声地走了。

    他走后不知道过了多久,院门震动的声音停了下来。

    程英仰着头,感受到抱着她的龙卜曦,身体一阵阵地颤抖,知道他得到了满足,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轻声问:“可以放开我了吗?”

    龙卜曦身体一僵,慢慢松开她,看向她的眼神是涣散的,眼睛还充斥着还没褪下去的泛红欲望,神情有些恍惚,胸口起起伏。

    很快,他回过神来,眼神渐渐清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他变得手足无措,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不敢看程英的脸,低声说:“对不起,程英,我,我不知道我怎么了。”

    程英打量着他,他那张漂亮俊美却又惨白无色的脸,因为她的缘故,变得朝红一片,使得他容貌更加妖艳,像五彩斑斓的毒蛇、毒虫,明明漂亮得让人觉得他有毒,有危险,还是会克制不住的会被他吸引,想向他靠近。

    程英知道,自己完了,无论这个男人对她做了什么,她大概都会原谅他。

    不为别的,就为了这张好看的要死的脸!

    程英笑盈盈地看着他,声音罕见地变得温和柔软,“男女之间,情到浓时,都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没事,很正常的,你第一次可以理解。你现在要做得,是先把我身上擦干净,再去洗个澡,把身上洗干净了。”

    龙卜曦沉默一阵,眼神无辜地问她:“擦哪里?”

    程英双手抱胸,没说话,低头看着自己裤子上的白色污渍。

    龙卜曦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白玉一般的脸颊、耳朵染上了红晕,连忙将她拦腰抱起来,走到客厅里,放在客厅里的红木沙发上,掏出之前程英给他用的手绢,细心地把她裤子上的污秽擦得干干净净。

    程英看他站起身来,要去洗那张手帕,开口说:“别着急去洗帕子,你先把澡洗了,等我也把澡洗了,你把我的衣服裤子一起洗了。”

    “好。”龙卜曦应下,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像是觉得,给女人洗衣服天经地义。

    不像这年头绝大部分的汉族男人,认为洗衣做饭之类的事情是女人做得,让他们洗一下衣服,跟要他们命似的。

    程英满意的勾唇一笑,又道:“下次别大白天这样了,让邻居听见,影响不好。”

    龙卜曦眼眸清澈地问:“哪样?”

    程英笑骂:“你装什么疯!你不要脸,我还要脸!”

    龙卜曦很认真的问她,“是怕我跟你的那个什么前对象打架丢你的脸,还是怕我刚才对你那样,丢你的脸?”

    程英脸唰地一下红了,恼羞成怒道:“你少废话了,去洗澡,然后我给你擦药!”

    **

    两人洗完澡,天已经黑了下来。

    程英从屋里拿出紫药水,往龙卜曦的脸上擦,那张白玉一般的俊脸,一下变得十分滑稽。

    擦完药,龙卜曦默不作声地拿着两人的衣服,蹲在院子角落的水缸旁,一阵洗洗刷刷。

    当看到龙卜曦拿起自己的内衣小裤,研究该怎么洗得时候,程英心里有些别扭不自在,想过去拿来自己洗,结果龙卜曦往盆里一放,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阵揉搓,压根不用她去洗。

    程英:

    她想说什么,突然发现龙卜曦洗衣服的时候,一直用左手洗,右手好像使不上力。

    程英连忙走过去问:“你右手怎么了?”

    龙卜曦把洗好的衣服拧干,面色平静道:“脱臼了。”

    程英瞪大了眼睛:“魏牧成把你手弄脱臼了?!你怎么不早说,怎么还在这里洗衣服?!”

    难怪他洗衣服的动作怪怪的,原来右手被魏牧成弄脱臼了。

    想想也是,龙卜曦没经受过任何格斗训练,跟军人出身的魏牧成一番缠斗,以魏牧成那神经病吃醋的德行,不把龙卜曦往死里整,他绝不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

    龙卜曦也是,手都脱臼了,还能若无其事地对她做那事儿,还洗澡洗衣服,这手难道不疼吗?

    “还洗什么衣服啊,你手都脱臼了,我们得去镇上的卫生所,把你的手复原!”程英心疼地把龙卜曦手里的衣服往盆里扔,拉着他往镇上的卫生所走。

    龙卜曦道:“不用去什么卫

    生所,我有自己做得药,一会儿我自己复骨上药,过一段时间,它就会好。”

    “不行,你必须去卫生所!”程英拉着他,直直往卫生所走,“你的医术再好,能比得过我们汉人日渐精湛的科学医术?我可不想看到你明天在订婚宴上,一只手像个残废一样使不上力。”

    卫生所在镇上的老街上,两人很快到达卫生院,找到值班的医生查看伤势。

    医生检查了一番说:“他的整条胳膊不仅仅是脱臼了,还骨折了,需要打石膏,好好的修养一段时间才行。”

    程英一听,十分生气地对龙卜曦道:“这个魏牧成真是太过分了!他是故意把你的胳膊弄骨折脱臼,目的就是扰乱我们的订婚宴,让你弄个石膏在订婚宴上,让你、让我们一家人都没脸!这个畜生,一如既往地让人讨厌!我真想揍死他!给你,给我出出气!”

    她说着,气冲冲地要往外走。

    龙卜曦拉住她,眉头微拧,眼尾泛红,露出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别去,我不想让你跟他私底下有任何的接触,那样我会很不开心。我的手好痛,你在我身边,帮着医生给我打石膏好不好?”

    程英心一软,心里对魏牧成的厌恶更甚,扶着他的胳膊,询问医生:“他这个手,必须打石膏吗?”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坐在她对面道:“小程同志,这是你的对象啊?你们明天要办订婚宴?”

    青曲镇不大,镇上的人们基本都认识,程英是邮递员,医生自然是认识她的。

    程英点头,“对,他是我对象,我们明天要办订婚宴。”

    医生道:“他这个手,你们不想打石膏也行,只要这段时间不再乱动,不再伤着它,按时吃药,养一段时间,伤口也能复合。”

    程英不放心,“那还是打石膏吧,我怕他乱动,又伤着手,一直都好不了,到时候骨头坏死,神仙难救。”

    龙卜曦拒绝,“要是我打了石膏,是不是会丢你的脸?那不打石膏了。”

    程英:“丢什么脸!我就是要让街坊邻居看看,那个魏牧成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一个前对象竟然把我现任对象打得手都骨折了,我就是要让大家看看,这个丧心病狂的东西,有多么让人讨厌!”

    龙卜曦嘴角微勾,“好,那就依你的意思,打石膏吧。”

    第86章

    医生很快给龙卜曦打好石膏。

    龙卜曦是第一次打石膏, 很好奇的动来动去。

    程英拉住他的胳膊:“老实点,一会儿又伤着了,又得拆开, 重新打石膏。”

    龙卜曦没事人一样甩了一下胳膊, “我现在没那么疼了,这石膏打在胳膊上很重, 我可以拆了吗?”

    “不行。”程英拿眼瞪他,“你以为打石膏是闹着玩呢, 想打就打,想拆就拆?那还要医生干什么!谁让你非要跟魏牧成打架,你早给他下些不致命的蛊虫, 让他动不了你不就行了,现在知道打着石膏难受了吧。”

    龙卜曦放下胳膊道:“还好,你之前让我不要给他下蛊, 怕我把他弄死,我看他不顺眼,只有跟他对拼, 没想到把自己弄骨折了。他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可以肯定,他的腿应该也骨折了, 比我还严重。”

    程英无语, “你还觉得你很厉害是不是?魏牧成那种人渣, 就不值得为他浪费半点心思!这次就算了, 下次他再敢跟你动手, 你就直接让阿蓝咬他,犯不着把自己搞伤。”

    龙卜曦乖乖点头:“知道了。”

    程英心里还是气不过,领着龙卜曦出了卫生所后, 又来到镇上的派出所,找到值班的公安报案说明了情况,要求公安把打人者抓进派出所,进行拘留赔偿。

    镇上的公安也不二话,当下连夜去到镇上唯一的一家招待所,找到魏牧成住的房间,出示了证件,说明来意:“我们接到群众报案,说你在下午五点左右,到程英同志家门口打架闹事,把程同志的对象给打骨折了,现在我们将依法将你拘捕归案,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跟我们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彼此魏牧成还在狭窄的招待所房间里,拿着请招待所工作人员帮忙买得紫药水,往右腿膝盖窝那里擦药,疼得龇牙咧嘴。

    他没想到,那个看似瘦弱的苗族年轻男人,跟身经百战的他对打起来,一点也不输于他,反而他还处于下风,被那个男人踹中膝盖窝,不知道是不是骨折了,疼得他冷汗直流。

    他还没想着去找那个男人算账,程英倒好,居然报警让公安拿抓他!

    魏牧成气得七窍生烟,心中的怒火和嫉妒,烧得他双目通红,恨不得立即冲到程英家里,抓着程英质问她,她就那么喜欢那个男人,为了那个男人,居然要抓他,不顾他的脸面死活?

    她真的是翅膀长硬了!以为找了一个苗族的男人,就能逃出他的手掌心?她真是做梦!

    魏牧成眼里闪烁着阴冷的光芒,看着面前两个穿着公安制服的公安道:“这其中有误会,我跟程英是处对象的关系,我打得人是破坏我们关系的第三者,他活该被我打!我可以跟你们去派出所,但我先要跟我的警卫兵说句话,另外,我还要打个电话。”

    两名公安面面相觑,倒也没说什么,纷纷让开房门,看着他走出房间,跟隔壁房间的警卫兵说了两句话

    这一晚,龙卜曦跟程英分开睡在不同的房间里,一夜相安无事。

    第二天一大早,程英从梦中醒来,听到厨房传来一阵细微的,锅碗瓢盆弄动的声音。

    她还以为家里遭贼了,又或者魏牧成卷土重来,翻墙到家里来作妖,她披头散发,不顾形象地冲进厨房里,看到龙卜曦在厨房里做早饭。

    龙卜曦穿着藏青色苗服,右手打着石膏,齐肩长的头发,用银铃铛发饰随意捆着,披散在左肩膀上,用左手单手煮着面。

    看到她跑进厨房里来,龙卜曦对她灿烂一笑,“醒了?我煮了面条,你洗漱好,我们就可以吃了。”

    程英被他的美貌和笑容晃得眼花,“大早上的,你不好好休息,起来煮什么面条,你还受着伤呢。”

    “换了地方,我睡不着,就起来煮面,我的伤没什么大碍。”龙卜曦用左手,把面条费劲地夹起来道。

    程英连忙过去,拿走他手中的筷子,“你一天天没事情做是吧?受

    了伤也不老实,你的伤口难道不疼?”

    龙卜曦没跟她抢筷子,站在她身后,看着她把面条捞起来,“挺疼的。”

    程英手一顿,忍不住回头看他,“那你还有那么大的劲儿,折腾别的事情!”

    龙卜曦微微一怔,很快明白过来她在说什么,眼眸变得深邃幽暗,声音淡淡道:“你都说了,那是我的正常生理现象,我喜欢你,想对你做那样的事情,不可以吗?”

    这下轮到程英怔楞,她面红耳赤地将他推开,“一大清早你胡说八道些什么,这种暧昧的话,不准在外人面前乱说,听到没有!”

    “嗯,听到了。”龙卜曦嗓音低沉,带着蛊惑人心的尾音,凑在程英耳边说:“以后我就在你的面前说。”

    程英耳朵红得更厉害了,把夹好的清水挂面往外端,“别说这些有的没得了,走,出去吃面。”

    龙卜曦跟着她走到客厅,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表情脆弱又委屈地看着自己打了石膏的右手,“我的手很痛,吃不了面。”

    程英抬头看他,“右手吃不了,就用左手,你刚才不是在用左手煮面。”

    龙卜曦眼神无辜,双眸清澈地看着她说:“我左手煮面没问题,但夹面吃,我夹不起来。”

    他说着,用左手抓住筷子,动作笨拙地去夹面碗里的面条,夹了半天,只夹了一根面条起来,还把手倒翻着往嘴里送。

    程英没招了,明知道他是故意装成这样,博她同情,可她还是没办法看他半天吃不进去面条。

    说到底,他受伤,存粹是因为她的缘故,遭受的无妄之灾。

    只能妥协,坐在他的身边,拿他的筷子,夹起碗里的面条,一点点的喂他吃。

    龙卜曦吃相优雅得吃着她喂的面条,脸上自始至终挂着一抹笑容,等吃得差不多了,他说:“已经很久没有人喂我吃过东西了,我很小的时候,只有我受伤或者生病的时候,我阿妈才会对我温柔,喂我喝药吃粥。可是自从她决定要我炼蛊之后,我生病了,她就变了,会当作看不见,继续逼我炼蛊程英,我很喜欢你,你身上有股让我感到温暖安心的味道,很像我没发病的阿妈。”

    程英心思复杂,她很理解龙卜曦对她的占有欲和偏执欲,是源于他不幸的童年,源于他那个诡异不和谐的原身家庭成员,以至于他在年少时见到了她,听到她说想嫁给他的话,就把她归纳于他的所有物,不顾她的意愿,也要把她强留在他的身边。

    其实龙卜曦跟她告白了很多次,她都不相信龙卜曦喜欢上她,认为他对她的喜欢,是不是就是源于她小时候的承诺,他还停留在小孩子的心性里,压根分不清承诺和喜欢。

    可是直到昨天,龙卜曦对她起了反应,压着她在院门口,做出了超乎常理的事情,她才真真切切感受到,他是真的爱着她。

    虽然他的感情来得莫名其妙,虽然他跟魏牧成一样偏执、固执,可是他对她的感情十分存粹,没有夹杂着任何物质和背叛,这样的他,哪怕有诸多问题,程英也愿意试着接纳他,跟他磨合多相处。

    程英拿出一张新的干净的手帕,递给他,让他擦嘴,“我也只喂你这一次,下次你再故意跟人打架,把自己弄伤,你看我管不管你。”

    “嗯,我知道,下次我不会再受伤了。”龙卜曦拿起她的手绢,看了看上面的方格子花纹,没有擦嘴,而是又默默揣进兜里,收藏起来。

    他低眉顺眼的样子,像极了逆来顺受的受气小媳妇。

    程英又好笑,又心疼,无视他的小动作道:“我也就说说气话,你要是真生病,真受伤难受了,我当然会照顾你。不然你死了,我到哪找那么俊的一个人,做我的丈夫啊。”

    龙卜曦笑了起来,黑亮的瞳孔闪着亮光,眸子里充斥着一股炙热的火焰,“我就知道,程英,你不会置我于不顾。”

    程英不自在的别开脸,“去洗漱吧,时候不早了,我们要早点回家里去,帮着我爸妈操持订婚宴,不然宾客都到了,我们饭菜还没做好,惹人笑话。”

    一个小时后,他们回到了清水村。

    程家热闹非凡,程家院子外面搭了三个新的土灶头,万淑慧请的相熟的邻居婶子大叔们,正用龙卜曦扛得那头野猪,在三个锅炉前,热火朝天的做着各种菜肴。

    一群群被万淑慧邀请的亲朋好友邻居们,或坐,或站在院子里,跟万淑慧聊天说话。

    万淑慧穿戴一新地站在众人中间,喜气洋洋地跟前来参加订婚宴的宾客们大声闲聊着,大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程建同今天也穿戴一新,坐在房屋门前的扶手椅上,脸上带着笑容,和邮局的支局长、两个特意抽出时间在今天休假的老同事说话。

    程雪还是以往的麻花辫,秋长裙的女学生打扮,拉着她的对象孙庆辉,还有几个跟她玩得比较好的两女一男三个知青,在院子里放得五张饭桌旁,端茶递水,洗碗抹桌子,时不时帮帮厨,忙得不可开交。

    反观一墙之隔的老程家一大家子人,家里安静的连根针都能听见。

    老程家的人,昨天就知道程英处了一个苗寨里的对象,扛了一头野猪回来。

    本来昨天黄翠芝婆媳三人,就分批来到程家这边打秋风。

    万淑慧自从程英返乡回来,有程英给她撑腰,她的腰板就硬气了起来,毫不客气地把打秋风的婆媳三人赶了出去。

    这三人打秋风不成,就开始在万淑慧面前说各种酸话、臭话、风凉话,话里话外,都是说程英眼瞎,什么好的男人不要,非要那种穷凶僻壤的穷苗族男人,以后嫁进山沟沟里,有她受得,她就是丢老程家的脸面!

    把万淑慧气得,好脾气的她,罕见地跟这婆媳三人厮打起来。

    程雪义无反顾地上前帮忙,利用自己这几个月从程英那里学得军体拳和擒拿术,母女俩人把这婆媳三人揍得鼻青脸肿,撒泼哭嚎都没用,躺在地上奄奄一息,这才消停下来。

    第87章

    万淑慧、程雪母女两人跟老程家人打架的事情, 程英是知道的。

    昨天傍晚,万淑慧带着程雪,在镇上采购今天订婚宴一切用品的时候, 顺道来她家里, 找她说了这件事情。

    程英没有生气,相反还很高兴, 因为她脾气温和,性格懦弱的母亲和妹妹终于立了起来, 知道反击跟人打架了。

    这代表着,即便以后她不在家里,她们也能自强自立起来, 再也不受别人的欺负,她为她们感到高兴。

    程英带着龙卜曦一走进程家院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纷纷上前来,围着两个小年轻说话。

    “小英啊,这就是你对象吧?长得可真俊呐!”一个本家大婶, 好奇地打量着龙卜曦道,“之前就听淑慧说她未来女婿长得俊,我还寻思怎么个俊法, 原来是真俊啊!”

    另一个大娘说:“我就说小英这么多年来都不愿意处我们介绍的对象呢, 原来是等着这位呀。这小伙儿, 长得比咱们十里八乡最有名的红花姑娘都好看, 果然苗族出俊男美女, 名不虚传。”

    “可不是,我之前就听别人说过,那普苍寨里的姑娘小伙儿, 一个比一个美,我还当他们吹牛,结果今天看到小英这对象,长得跟画上的仙人一样,配我们同样长得跟仙女一样的小英正正好!哎哟,他俩在一起,真是天仙配啊!”

    “不过,这小伙儿打着石膏是怎么回事?是摔倒了,还是跟人打架弄成这样的?”

    也有人不识趣,说一些难听的话。

    比如一个烧着旱烟的六十来岁大爷,不知道哪跟筋不对,吧唧着嘴道:“我听人家说,小英不是在部队里处了个对象,她说跑就跑了,人家还追上

    门来问她为什么。这才过去多久,她就跟这个姓龙的苗族小子搞上了,说定亲就定亲。这脚踏两只船,实在不像话。”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在场所有人都听见了,全都安静下来,一同看向他。

    那大爷发现所有人都在看他,也后知后觉地觉得自己不应该说这话,面上还嘴硬道:“我也是道听途说,听别人讲的,昨天我大侄子在镇上跑堂的时候,看到了之前找过小英的那个对象,在打这个姓龙的小伙子,听说后来镇上的公安还把那个对象抓去公安局问话了。小英这事儿闹得就不地道,你要不跟人家处了,早点跟人家说清楚啊,吊着人家干什么?人家是军人,还是首都那边来的,你把人家送去公安局,这算什么事儿!”

    “你倒挺同情那个军人的。”程英还没发飙,躺在扶手椅上的程建同,费劲地坐起身来,面色阴沉地看着那个人道:“她跟那个人明明确确地分手,断了情分,对方纠缠不休,不管不顾地对她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情,难道还允许她另找对象?你们以为对方来自首都,披着军人的皮,就一定是好人吗?我家的事情,还轮不到你一个外人在这里逼逼叨叨,我大女儿乐意跟谁处对象就处对象,谁都管不着!”

    万淑慧也沉着脸:“关大叔,今天是我女儿订婚的大好日子,你这种不知轻重,不分青红皂白就胡乱说话,当众抹黑我女儿的人,我程家不欢迎你!你赶紧走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以后不要再跟我家来往了,你这样的人,我们程家不屑结交。”

    夫妻俩这么一说,饶是脸皮厚成城墙的关老头,脸也青一阵红一阵的。

    关老头的妻子,平时跟万淑慧的关系还挺不错的,因为两家是邻居,以前没少在一起干活,万淑慧觉得关老头的妻子干活麻溜为人勤快爽快,才请她今天过来帮厨。

    关大娘也很烦自家老头子这说话不经脑子,没个分寸的行径。

    她拿着手中的锅铲,急冲冲地冲到关大爷的面前,伸手使劲去拧关大爷的耳朵,在关大爷疼得嗷嗷叫唤之时,大声怒叱,“你脑子是不是灌了浆糊?!人家大好的日子,你跑到人家家里来瞎咧咧些啥?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听风就是雨,嘴上没个把门的,啥话都敢说,老娘好不容易攒下的好人缘,都要被这老王八给败光了!老娘真想抽死你个王八犊子!你活着就是个让人糟心的废物!你赶紧给小英她们道歉!道完赶紧给我滚,下次再让我听见你说小英她们的闲话,看我不拿刀割了你的舌头!”

    关老头的耳朵都快被她拧断了,他也个要面子的人,他老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揪他耳朵,让他道歉,他就死活不愿意吭声。

    程英在旁边看着这两人,心里那点气愤感觉,一点点的消失。

    她知道这个关大爷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年轻的时候就好吃懒做,在村里游手好闲,东逛西逛,啥正经事儿都不干,还经常打他爹妈做主给他娶的关大娘。

    那个时候的关大娘还是个受气小媳妇,被打了也不敢吭声,只能自己默默流泪,天天背着孩子在地里干活,养着这个没用的老爷们儿。

    后来或许是心里受了太多的委屈,挨得打挨多了,孩子也都大了,某一天,关老头又打她之时,她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反击。

    她长年下地干活,练就一身力气,把长年不干活,身体虚得跟个葱的关大爷,打得鼻青脸肿,死去活来,甚至拿出了刀,想把关大爷的脖子给抹了,替自己出口恶气。

    周围的邻居见状,怕她闹出人命,纷纷上前阻拦,她才没下狠手。

    自此以后,她越战越勇,一个不顺心就把关老头往死里揍,关老头打不过她,骂不过她,孩子们还都站在她那边,帮她的忙,他还得依仗她和孩子吃饭,只能忍气吞声。

    关家就变成了关大娘掌家,关大娘的腰板也硬了起来,想干嘛就干嘛,在村里结交了不少同龄的妇女们闲话家常,没事儿就帮忙干活什么的,日子比起年轻那会儿,好了不知道多少。

    也正因为知道关大娘是个好人,程英才没有发飙,而是看着关大爷,敲打他说:“关大爷,这次的事情就算了,今天是我大好的日子,我不跟你计较,下次你再这样胡言乱语编排人,你可不要怪我翻脸不认人!我是什么样的性格,你是知道的,得罪我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至于你说我脚踏两只船的事情,我今天要当着诸多亲朋好友的面儿,说个清楚。

    我是之前在部队的确处了一个对象,对方是部队里的一位军官,又是首都大家子弟,家世显赫,长得也还不错,我起初还以为自己找了一个好对象,兴高采烈地跟对方处上对象。

    可真正相处下来,我才知道对方那副风趣幽默的面具之下,隐藏了一副让人毛骨悚然的可怕性格。

    别的我不多说,单说我明确跟对方提了分手,义无反顾退伍返乡接替我爸的工作,对方对我纠缠不休,看我坚决不复合,就用我的家人生命安全来威胁我复合,就足以可见,对方是个人渣。

    那人虽然有军人身份,也有首都大家族的背景,可是首都那些大家族看着光线亮丽,内里的苦楚,谁又知道?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咱们乡下人的家里都一地鸡毛,更别说那些有钱有权的大家族,里面的明争暗斗,哪是我一个乡下姑娘能吃得消的!

    我很有自知之明,不愿意去高攀,也不愿意折腾自己,更不愿意拿自己的亲人生命安全去妥协,我想过我自己想要的生活,有错吗?

    再者,我是回到家里以后,听我爸说的,我才知道,我小的时候,自己跟龙卜曦定下了娃娃亲,我跟他处对象,是理所当然,清清白白,怎么成了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嘴里的脚踏两只船?

    你们看看我对象打得石膏,那就是被我那个纠缠不清的前对象给打得!手不仅打脱臼了,还骨折了,我对象都没说什么,只是去卫生所打了石膏。

    他前天还特意去山里打了一头野猪,扛给我爸妈当下定礼,试问你们谁家的女婿,能做到这一步,敢去深山老林打头野猪,毫无保留地全给岳母家?

    他跟那个一言不合就打人,要人命的渣男,你们说我该选谁?”

    众人听完她说得话,了解事情起因经过,总算恍然大悟。

    跟万淑慧交好的王大娘道:“我就说那些谣言不可信,村里那些长舌妇,还有你们老程家的那几个老货传得有模有样,我听不下去,跟她们吵了几嘴,她们还得意的不行呢!”

    另一个赵姓大婶说:“可不是,咱们村儿的人,听风就雨,只顾得传闲话,也不分辨是真是假。咱们村儿的姑娘家,想处什么样的对象,是咱们的自由,要发现对方不好,咱又没跟人结婚,凭啥不能再找啊!”

    “就是,有些人别不是听人家说小英处了个首都的对象,结果两人闹掰了,觉得小英不知好歹,看她转头找了个苗族小伙子定亲,非得说些酸话出来,心里才舒坦吧,这不是纯纯膈应人吗!”

    “人小英爱跟谁处对象,就跟谁处对象,人家不要的首都垃圾男人,有人还当成宝似的,偏偏那男人还看不上她们,她们可不就抓脸挠腮,猴急的不行!”

    第88章

    程英接话, “各位婶子大娘说得是,那些见不得我好的人,无非是嫉妒我, 觉得我找到了一个有钱有背景的对象不要, 转头又找了一个俊得让大家伙儿都喜欢的男人处对象订婚,他们嫉妒我命好, 不四处编排我,他们就会难受, 会死!

    我说难听点,这些人都是吃饱了撑得!日子是我自己在过,不管嫁给穷的富的, 那都是我自己在过日子,关别人屁事!有些人在这里跳脚上火,不知情的, 还以为是他想跟人家处对象,想嫁给人家呢!

    我性格一向很要强,早前就跟我妈说过, 我要给她招个女婿上门。这年头,谁家男人愿意上门?那个首都来的男人愿意吗?他肯定不愿意,但龙卜曦就愿意!

    我要嫁的男人, 必然是以我为主, 我要过得不顺心, 对方要对我不好, 我敢嫁就敢离, 你们敢吗?不敢就别在我面前逼逼叨叨,再让我听见有人在我面前闲言碎语,信不信我撕烂你们的嘴!”

    她这话一出, 把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倒没想到,程英是奔着招上门女婿,跟那个苗族小伙处对象的,这么一想,那个首都来的男人,的确不适合跟程英处

    对象。

    万淑慧则不赞同的说:“你这孩子,怎么张口闭口提离婚的,今天大好的日子,你还没跟龙卜曦结婚呢,说这些话,让别人笑话你。”

    程英道:“妈,我说得是实话,没必要忌讳。我的性格你是知道,我离了谁都能活下去,龙卜曦要一直对我好,一直事事以我为主,日子过得好好的,我怎么可能跟他离婚?我这是在警告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别在我面前说些有的没的。”

    她说着,大步走到院子左侧,端起一盆洗碗的水,脚步匆匆走到她修得那堵土墙前。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她举起那盆水,刷得一下泼到墙的那一面,很快就传来黄翠芝婆媳三人的嚎叫声。

    原来她们一直趴在土墙那边,听程家这边的墙角。

    程英右手胳膊夹着木盆子,对着那面土墙冷笑,“我这人向来睚眦必报,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有些人别以为躲在暗处对我指手画脚,我就看不见,会忍气吞声。这次泼个冷水给你们涨涨记性,下次我直接泼开水,看谁敢嚼我舌根!”

    她说完,转头,眼神凌厉的看关老头一眼。

    明明她比关老头小了几十岁,关老头看到她那样看死人的眼神,就莫名地心头发憷。

    这下他不道歉也得道歉了,硬着头皮跟程英一阵支支吾吾道歉后,自己也没那个脸呆在程家了,麻溜地滚了。

    他一走,院子里又热闹起来,大家该干嘛就干嘛。

    亲朋好友们都围着程英,询问程英是怎么跟龙卜曦处对象的,龙卜曦真是苗族人吗?他的普通话为什么那么好?他会不会下蛊,那头野猪真的是他一个人打猎的吗?

    程英一一耐心回答大家的问题,龙卜曦时不时附和几句。

    眼看时候不早了,快到饭点了,万淑慧催促程英进屋里换一身她昨天给她新做的衣服,一会儿好出来接待宾客。

    程英便往屋里走,龙卜曦跟在她身后。

    万淑慧和其他人都拦着龙卜曦,说两人还没结婚,他不能跟进去,惹人笑话,留他一个人在院子,接受七大姑八大姨,大爷大叔们的各种问话。

    程英瞥见龙卜曦站在院子里,被一群人围着,脸上露出无助迷茫的表情,可怜兮兮地看着她的模样,心中一软,不忍心将他一个人留在院子里,接受亲戚们的‘拷问’。

    正打算开口,让他跟着自己进屋里的时候,程雪将她一把拉进姐妹俩住得屋子里,将房门关上,隔绝了她的视线。

    屋里,临窗的木床上,放着一件朱红色的斜襟民国风秋长裙。

    程雪把裙子拿起来,示意程英换上,“姐,这是咱妈昨天特意去找几个相熟的婶子借了布票,去镇上扯得最好的涤纶布,连夜赶工做得裙子。说是给你做一身红,你订婚宴穿得喜庆,结婚的时候还能再穿,到时候就不用再扯布做婚嫁衣了,结婚的时候再给你做两身日常穿的衣服,比较划算。”

    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一年多,上头的政策一天一变,□□彻底消失不见以后,人们不再局限于那十年里只能穿黑灰蓝白四种颜色暗布料,怕穿着颜色亮丽的衣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今已经有不少人大胆的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出现在街头各处,没有引来任何麻烦。

    渐渐地,很多地方的人们开始穿上那十年不敢穿得鲜艳颜色衣服,上班工作,四处闲逛什么的,张扬自己的个性。

    不过因为现在还是票据制度的年代,布票依旧很难得,很多人做衣服,都会往长远方向,适合任何场合穿的颜色布料考虑,像这种红颜色的衣服,一般就只用来婚嫁时候做一身,结完婚后偶尔穿穿,并不经常穿。

    一般乡下人都舍不得花布票、花大价钱,去做那红色不常穿的衣服,哪怕结婚,也是做寻常穿的颜色衣服,让新娘穿着新衣嫁到男方家,就算对新娘不错了。

    万淑慧是心疼自己的大女儿,小时候吃了那么多的苦头,长大工作了,又受了很多伤,现在终于要订婚,要结婚嫁人了,哪怕她手里没有多少布票,借也要借布票,来给程英做一身喜庆的红色衣服。

    程英知道万淑慧的良苦用心,把衣服穿上,在程雪面前转了一圈,“怎么样?好不好看?”

    她这段时间都在养伤,没有顶着大太阳跑邮,原本被太阳晒黑的皮肤,如今白了很多,那衣服又做得是掐腰的设计,下身做得有点百褶裙的样式,她穿着身上,凸显腰身纤细的同时,看起来五官精致漂亮,亭亭玉立跟一朵花儿似的。

    程雪看向她,毫不犹豫地点头:“好看。”

    说完又很羡慕地道:“姐,咱妈对你可真好,这一身红色的衣服穿在你身上,真的太漂亮了。不知道我到时候结婚,妈会不会也给我做这样一身红衣服?未来姐夫对你也很好,扛来那么大一头野猪来给你做订婚礼,咱妈可得意了,这两天走哪都喜气洋洋的。”

    程英安抚她,“咱妈对咱们姐妹一视同仁,之前妈就给我们攒了不少布料,就等我们姐妹俩结婚嫁人给我们做衣服,我有的,你都会有,你不用羡慕妈对我好。

    龙卜曦给我扛头野猪下定,是因为他是苗族人,拿不出我们汉族那么多钱粮礼金来,就只有打头野猪孝敬爸妈,这是他应该做的事情。

    你以后跟孙知青订婚、结婚,孙知青一定会按照咱们汉族的规矩,该给的东西都会给你,不会少你的。你放心好了,孙知青绝对是值得你托付终身的人。”

    程雪想起孙庆辉,脸上出现一抹红晕,双手绞着自己的衣角,扭扭捏捏地问:“姐,你真觉得,孙知青是值得我托付一生的人吗?”

    程英挑眉:“怎么,他对你不好?”

    “不不,他对我很好。”程雪连忙摇头,“就是对我太好了,我觉得有些不真切,感觉像在做梦一样。”

    孙庆辉的父母被打成下九流,被关在牛棚子里改造后,在那十年动荡的岁月,他和他的父母,饱受村里人一众排挤打压,他手里就没多少钱粮,自己都饿得瘦不拉几的。

    在跟程雪表明心意,两人在一起后,孙庆辉省吃俭用,宁愿饿着肚子,也要给程雪买女孩子们喜欢的雪花膏、发夹发绳之类的用品,买程雪喜欢吃的各种零嘴食物,半夜偷偷上山挖陷阱打野鸡野兔,弄得自己一身伤,带回一些野物回来,烤来给她和她的父母打牙祭,时不时还要拿工分换钱,请她去县里的电影院看电影,买她喜欢看的书籍等等。

    程雪回想起孙庆辉对她的好,简直好的过分,让她由衷的产生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程英坐在床上,拉着她一起坐下来道:“你有这种感觉很正常,绝大部分男女最开始处对象的时候,都很新鲜,都希望天天黏在一起,掏心掏肺的对对方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相处久了,对彼此的新鲜劲儿过了,整天围着家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孩子、老人转,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激起矛盾,夫妻吵架甚至是打架的事情屡见不鲜。

    这样下去,以前有再好的感情都会消磨殆尽,最终会演变成一对怨偶,离婚或者相互折磨着,过往后半生。”

    程雪懵了,“如果真是那样的结局,我现在该怎么办?”

    程英道:“无需紧张,我说得那种情况,也只是许多婚姻的最终结局罢了。要想避免这种结局,我们要从一开始,就要挑选好品行好,对我们很好,本身就很好的男人结婚才行。

    同时,我们也不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为了一个男人迷失自我,忘记自己的初衷和曾经的梦想。

    我们要自强自立,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工作、朋友、交际圈,做好失去丈夫,失去任何人,也能独自生

    活的准备。

    只有自己立住了,不管你未来的对象变成什么样,你都有自信心过得很好。

    那样才会让男人有危机感,从而不敢作妖,不敢做出背叛你的事情,想着办法讨好你,对你好,你们的婚姻才能长久。”

    她歇了口气,又继续说:“我之所以选择龙卜曦,除了是他苗族少族长的身份,能跟对我纠缠不休的魏牧成对抗以外,还因为龙卜曦不管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喜欢我,对我好是真的。

    我跑邮的这几个月,我受伤的好几次,都是他一直在救治照顾我,给我洗衣做饭啥的。

    就连我故意让他给我洗内衣内裤,他手都断了,也没二话就去洗,彷佛给我洗这些贴身的衣服天经地义。

    不像我们汉族的男人,让他们洗个衣服,他们能叽叽歪歪说出很多废话,就不愿意去做。

    更别说让他们洗内衣内裤了,他们只会觉得洗了丢人晦气。

    就冲龙卜曦愿意做家务,不用我开口,他就把所有的活儿做得妥妥帖帖,我就愿意跟他在一起。”

    程雪听得惊讶,“这么看来,未来姐夫人是挺不错的。”

    她从没有见过她姐这么夸一个男人,她还以为她姐突然跟那个苗族男人在一起,是被那个男人下了蛊,失去了理智头脑,才会在一起,现在看来,她姐分明是心甘情愿的。

    程英道:“孙知青是不错的,至少在我的梦中,他一直对你很好,你跟他在一起,应该不会吃什么亏。”

    程雪想起孙庆辉对她好的种种,脸上露出一丝甜蜜的笑容,“姐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再纠结了。你放心,我会把你的话听进去,专注我自己的事情,不会一门心思的放在孙知青的身上。

    我都已经跟他说好了,高考在即,我们参加高考,不管考没有考上,都会按照自己的原定计划,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要没考上大学,我会跟着他去首都寻找工作,那里是首都,机会会多很多,也能跟他在一起。

    同样的,他要没考上大学,也会在首都找工作,陪着我读书。”

    程英笑了笑,“你有想法就好,反正你到了首都,要受了委屈,或者过不下去了,只管回家来,姐养你一辈子。孙知青要是欺负,只管给姐发电报,看姐不揍死他,给你出气!”

    程雪听得心中一暖,走过去一把抱住她,在她怀里撒娇,“姐,这辈子能做你妹妹,我真的很幸福。”

    程英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能跟你做姐妹,我也很高兴。时候不早了,我们出去吧,别让宾客等急了。”

    程雪点头:“好。”

    第89章

    程英跟程雪走出了房间, 院子里的众人看到她,都惊呆了。

    实在是这几年,亲朋好友邻居们很少看到程英, 因为她一直在部队里。

    再次看到她的时候, 她就是一副黑皮,穿着邮递员制服的模样, 虽然看起来健康阳光,五官不错, 不过到底比起一直娇养在家里,皮肤雪白,容貌娇俏的程雪, 差了那么一点。

    这段时间程英受伤,把皮肤养白净了,本身就长得五官精致, 容貌不俗,今天穿着这身掐腰的民国风秋长裙出来,走路袅袅婷婷, 既妩媚,又自带一身英气,好看的要命。

    一下子惊艳了所有人, 都忍不住在心中感叹, 果然好摸样的万淑慧生的两个女儿都是美人, 难怪这俩姑娘一直被人惦记, 程英被两个男人争风吃醋呢。

    人群中, 龙卜曦听见众人不断称赞程英好看,他回头,看到了程英, 眼中满是惊艳惊艳,随即脸上带着笑容,从人群中一步步走到程英面前,向她伸手。

    程英听到大家夸赞她好看,有些不好意思,前所未有的乖巧站在屋檐下,等着父母说订婚事宜。

    龙卜曦突然走过来,朝她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掌,她楞了一下,抬头跟龙卜曦四目相对。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脸不争气地红了起来,将手放在他的手上,跟他并排着,从人群中,走到父母面前。

    龙卜曦撇见她骤然脸红的颜色,唇角微微弯了一下,紧紧握住她的手,站在万淑慧、程建同夫妻两人面前,向他们郑重地弯腰行礼。

    “阿叔,阿姨,今日订婚之事,来得仓促,我不太了解你们汉人的规矩风俗,没有准备充分,还请你们原谅。等今天回去以后,我会按照你们说得,该给程英的聘礼,全都准备齐全,交给程英。如程英所说,我自愿入赘到你们家里,但未来住不住进你们家,全听程英的。”

    万淑慧倍有面子的笑道:“其实你给我们家送得这头野猪,已经算是大礼了,咱们十里八乡这么多年来,可没有谁家女婿,给岳母家送过一整头猪的,这都够咱们吃一年了!

    你是苗族人,你爸妈都已过世,你不懂我们汉族人的婚嫁习俗规矩,我们也不怪你。

    给小英聘礼的事情,也是她爸随口一说,你要能做到就做,做不到我跟小英也不会强求。

    最重要的是,你跟小英以后结了婚,你要对她好,我们才会放心。”

    龙卜曦一下跪倒在地,向她和程建同重重地磕了一个响头,承诺道:“两位放心,我绝不会辜负程英,也不会背叛程英,我们苗族人一旦结下姻亲,生生世世都会跟对方在一起,绝不会做出任何伤害对方的事情。我会保护程英和你们,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

    万淑慧彻底放下心,招呼着自己请得村里两名德高望重的长辈,按照清水村的习俗,让两个小年轻走了一套订婚流程,接着在秋日高升的时候,说了一句开席,招呼大家吃饭。

    龙卜曦扛得那头野猪,有一百五十斤重,一大早就被相熟的邻居烫毛宰杀处理好,放在院子左侧放得成排木板上。

    这些肉和猪下水被做成了丰盛美味的菜肴,有四喜丸子、红烧猪肉、青红椒肉丝、粉蒸肉、猪下水混合的杀猪庖汤菜等等,一盘盘、一盆盆的端上桌,空气中满是肉菜的香味。

    万淑慧有心给自己大女儿撑脸面,让十里八乡都看看,她女儿订婚的男人是个有本事的男人。

    一整头猪肉,她没有藏着掖着,全都拿出来,让帮厨们做成好吃的菜肴,让今天前来参加订婚的宾客们,吃个够,吃个尽兴,眼馋死那些曾经欺负过她们母女,说她们母女坏话的人,给自己的女儿和未来的女婿,留下一段佳话。

    亲朋邻居好友们都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丰盛的菜肴了,往年,过年过节做上两个肉菜,都算家庭富裕了。

    哪怕有人家里办喜事,也顶多不过做三个肉菜,可舍不得拿一整头猪来宴请宾客,摆满满一桌的肉菜来招待宾客。

    程家这么大方,大家伙儿吃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满嘴是油,止不住地对万淑慧一家人、龙卜曦称赞,说万淑慧找了一个好女婿,就龙卜曦出手这么大方的样子,程英以后指定不会缺吃少穿,不会受委屈。

    万淑慧听得心花怒放,招呼起宾客们更起劲了。

    孙庆辉的父母坐在程家靠角落的一张桌子里,和几个知青,还有程雪几个相熟的小姐妹坐在一桌子吃饭。

    他们看到桌上如此丰盛的菜肴,孙母拉了拉丈夫和儿子的衣袖,跟他们两个人小声说:“以后庆辉跟程雪订婚,咱们家也得按照这个规模置办酒席,咱可不能比别人差,也不能委屈了程雪。”

    孙父点点头,“是这个理儿,程雪是个好姑娘,咱们夫妻被关在牛棚子的那些年,她没少照顾我们夫妻俩。要没她时常偷拿粮食接济我们,给我们送药送汤,我们夫妻俩说不定早死了。庆辉,你可得好好对人家程雪,你要是敢欺负她,辜负她,我跟你妈头一个不答应!”

    孙庆辉有些羞涩道:“爸、妈,你们放心

    ,我对程雪的心,天地可鉴,我要欺负她,辜负她,我不得好死!不过,爸、妈,你们的平反报告还在审核中,咱们家里的房产、钱财全都在那些年充公了,我要跟程雪订婚、结婚,咱们也没那个钱,置办这样好的酒席啊。”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孙母神秘一笑,“我跟你爸早就留有后手,咱们家明面上的房产、钱财是被充公了,但咱们家还有暗产,放在你宋伯伯那里。你宋伯伯是你爸的生死之交,虽然他人在国外,可是他把咱们家交付给他的暗产保管的好好的,我们想拿就能拿回来。你要跟程雪订婚、结婚,该置办的东西,咱们都能置办好。”

    “你妈说得对,咱家除了在你宋伯伯那里放了一笔暗产,爸还在咱们祖坟里藏了一些金银首饰,那些东西挖出来,也足够咱们一家人用了。”

    孙父推了推眼镜,说:“我们平反的事情很快就有结果,我跟你妈在首都的那些年,也不是白呆的,我们很快能回首都去,被没收的家产也回返还给我们。到时候你跟程雪不管是在首都读书还是工作,又或者是结婚,你们也有自己房子住。”

    孙庆辉一听,心中的大石头落了下来,遮掩不住脸上的喜气,转头去找程雪,说了这些事情。

    而隔壁老程家一家人,听到二房院子里传来的宾客吃饭说话的热闹声,闻到空气中传来的浓郁各种肉菜香味,一个个气得脸色铁青。

    刘桂芬被程英泼了一身水,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本就火冒三丈,这会儿闻到空气中那些诱人的香味,忍不住在将客厅饭桌上摆放得几样清汤寡水的粗茶淡饭一把推开。

    她发着火说:“爸、妈,二房那一家子也太过分了!不管咱们怎么跟他们闹掰,咱们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一家人,他们家办好事,不请我们过去吃席也就算了,程英那个死丫头,还泼妈跟我们一身水,让我们当着外人的面儿难堪。爸、妈,你们就甘心咽下这口气?”

    黄翠芝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她本就看二房万淑慧母女三人不顺眼,尤其是程英这死丫头片子,当兵回来以后,仗势着她退伍女兵的身份,屡屡跟她作对,偏偏她拿这死丫头没办法,因为她骂不过,也打不过。

    她原本打算做二房的主,把程英、程雪这俩丫头片子卖给一些老鳏夫,赚一笔丰厚的彩礼钱,补贴自己的大孙子们。

    谁知道程英回来以后,万淑慧的腰板就硬了,挺直了,直接跟他们老程家闹掰,让那死丫头片子自己做主订婚结婚。

    她一想到程英那死丫头,不知道哪里来的好命、好运气,能够谈上从首都来的军官,她就恨得牙痒痒。

    但凡大房、三房有个跟程英差不多年纪的孙女,她说什么都要使一些手段,拆散这死丫头的好姻缘,给自己的亲孙女。

    结果她还没怎么着呢,那死丫头就跟那个军官闹掰了,转头跟一个山沟沟里的苗族男人处上对象,还火急火燎的订了婚,让那个男人扛了那么大一头野猪过来做席。

    虽然黄翠芝看不上那个苗族男人,可不得不承认,那男人长得是真俊啊,她活了这么大的岁数,就没见过这么俊美的年轻后生!

    就算这后生穷了点,可人家有力气有本事,那一百五十多斤的野猪,可不是谁都能打到的!

    程英那死丫头的命是真好啊,没了一个好对象,又马上找到一个俊男人。

    黄翠芝是羡慕嫉妒恨,一想到跟她作对的死丫头片子桃花运不断,每一任对象都是女人们梦想嫁的对象,看程英日子过得好,她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刺挠似的,浑身都不得劲儿。

    她咬着牙道:“程英那个小娼、妇,跟她妈一个样,都是贱皮子,竟撺掇着老二跟我们作对,跟我们离了心!我要不给这死丫头一点教训,她还真当我是病猫,眼里没我这个当奶的了!”

    她啪得放下手中的筷子,急冲冲地往外走。

    程老头撩起眼皮,吼住她,“老婆子,正吃饭呢,你要跑哪去!一天天的不消停,尽给老子丢人!”

    “我又不去隔壁闹,你急个什么劲儿!”黄翠芝头也不回地说。

    她出了院子,直奔镇上,向一些熟人打听,程英的前对象,那个军官在哪里。

    在得知那个叫魏牧成的男人被关在派出所的时候,她一脸诧异地跑到了派出所,向里面的公安报上自己的姓名,说明来意,很快见到了魏牧成。

    在一间不大的审讯室里,黄翠芝不等魏牧成开口,着急慌忙地说:“我知道你喜欢我那个不成器的大孙女儿,她却不愿意跟你继续在一起,她被猪油蒙了心,不知道好歹!我有办法让她心甘情愿地跟你在一起,但是事成之后,你得给我一大笔钱,当做我帮忙的报酬。”

    “哦?你有什么办法?”魏牧成脸上带着青青紫紫的伤痕,坐姿懒散地靠在审讯室椅子上,漫不经心地问。

    黄翠芝四下看了一眼,见有个公安站在门口盯着他们两人说话,压低声音说:“我有办法,让她跟你生米煮成熟饭。女人嘛,再不愿意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她清白都没了,她不嫁给你,还能嫁给谁?她喜欢的那个男人,看她成破鞋了,再喜欢她,难道还能要她啊?到时候她不愿意嫁给你,也得嫁给你。”

    魏牧成低把玩着手里的勋章,目光凉凉地看着黄翠芝道:“你是她亲奶奶,你要对她做了这些事情,你就不怕她对你打击报复?”

    黄翠芝想起程英那凶狠火爆的脾气,心中有些怕怕的,不过为了自身的利益,她一脸无所谓地说:“我这是为她着想,她放着好端端的军官不嫁,非得嫁给一个穷山沟沟的穷男人,她脑子糊涂了!她要嫁给了你,跟着你去首都过上好日子,以后只会理解我,感激我,我怕她干什么。”

    魏牧成低头,冷淡的眼眸泛起了波澜,思索一阵后,吐出两个字:“成交!”

    程英既然不愿意再跟他在一起,选择跟别的男人订婚,想嫁给那个叫龙卜曦的男人,想彻彻底底的从他手里逃离,无论他怎么挽留她,她都不为所动,那就别怪他如梦中的上辈子那样,将她占为己有,将她困在首都郊区那栋老宅偏僻的地下室里,让她一辈子都离不开他!

    他看中的女人,他没得到,别人也别想得到!

    第90章

    程英跟龙卜曦定亲, 定的很顺利。

    顺利到程英心里十分不安。

    因为魏牧成一直没有出现,以魏牧成那疯癫的性格,她报警让公安抓他, 关了他一段时间, 他该暴跳如雷,不管不顾地从派出所逃出来, 破坏她的订婚宴,来找她算账才对。

    可她跟龙卜曦定完亲以后, 过去了好几天,魏牧成都安安静静的,没再出现在她的面前。

    不知道是还关在派出所里, 还是呆在招待所里,打算向她报复。

    程英不想处于被动的状态,前往镇上的派出所, 打听魏牧成的情况。

    镇上的公安告诉她,魏牧成这几天一直呆在派出所里,不接受任何调解, 也不愿意认罪,态度极其消极抵抗,按照目前的法律来说, 他这样最多关个十五天就会放出去。

    但魏牧成是军人, 还是军官, 他自述其中有误会, 如果军部那边有电联, 他其实想什么时候出去,就能什么时候出去。

    程英沉默着回家了,她不知道魏牧成为什么这么反常的不闹腾, 乖乖地接受关押。

    但她了解这个人的性格,事出反常必有妖,他不出来,指不定在憋什么坏呢。

    一时之间气闷不已,不断提醒万淑慧夫妻俩、程雪和孙庆辉等人注意安全,防备着魏牧成突然发难。

    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危,她跑邮都不带大黄了,就把大黄留在程建同夫妻俩的身边,保护他们俩。

    同时她也请求龙卜曦,在程家附近布下一些

    蛊虫,一旦魏牧成靠近程家,试图对她的家人下手,那些蛊虫就会对魏牧成进行攻击。

    做完这一切,她才安心的继续跑邮。

    十天后,魏牧成出了派出所,镇上的公安通知了程英,说魏牧成已经离开了青曲镇。

    程英不信魏牧成会这么容易放过她,一直小心行事,有时候跑邮,还会拉上龙卜曦跟她一起跑。

    龙卜曦也不能天天陪她跑邮,他这段时日,一直在普苍寨附近的深山老林里采药、打猎卖钱,给她攒彩礼钱。

    与此同时,普苍寨的老族长身体急剧恶化,赛兰变得疯疯癫癫,普苍寨需要他这个未来的族长操持老族长的事情,他的空余时间变得越来越少,只能让他的蛊虫跟着她跑邮。

    很快,龙卜曦就给程英凑够了五百块钱彩礼钱,交到她手里,让她去买她们汉人所说的三转一响彩礼,同时给她一个四四方方,很大的木箱子,说是给她的聘礼。

    程英打开那箱子一看,里面全是银子做得各种首饰,比如手饰、脚饰、项链、项圈,挂饰,头饰等等,满满当当装了一大箱子,光这些饰品,大概就有上百件。

    这些银饰中,有很多大件的连成一片的挂在胸口,或者头上、颈子上的大件饰品,还有用银子做成的全银苗服,东西之多,做工无比精细,一看就价值不菲。

    程英惊呆了,“这都是给我的?”

    龙卜曦点头,“这是我阿妈以前留给我的银饰,说是以后让我娶妻子用。里面有一半的银饰是她的,我拿来没用,全都给你。”

    程英从箱子里随手拿起一件全银做得苗服,捧在手里观看花纹:“好漂亮的衣服,这么多东西都给我了,你不留点自己用?”

    龙卜曦道:“我拿来没用,我很少出普苍寨,买不了什么东西,这些银饰拿给你就好。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所有的东西,都属于你。你拿去你的家里,让你爸妈高兴高兴,长长脸面。”

    程英心中一暖,“你就不怕我拿了你这么多东西,转头就悔婚,不跟你结婚,跟别的男人跑了啊?”

    “不怕。”龙卜曦漆黑狭长的眼眸里,泛着明显的冷幽光芒,看着她道:“如果你变心,背叛我,无论你跑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把你关起来,一辈子离不开我。”

    他的神情不像是在开玩笑,程英一下愣住了,她在龙卜曦说话的那一瞬间,恍惚看到了魏牧成说要把她关起来,让她一辈子逃不掉的影子,让她心里莫名地产生一种恐惧。

    程英咽了咽口水,放下手中的全银苗服,有些好笑道:“我要是真变了心,背叛你,跟别的男人跑了,你手上没什么钱,又没去过县级以上的城市,也不认识我们的汉字,不认识路,你要怎么找到我?”

    龙卜曦从箱子里拿出一串银色脚链出来,半跪在她的面前,将那串带有两个小铃铛的脚链绑在她的右脚踝上,“我要想找你,有的是办法,你是逃不出我的手心的。”

    “你的办法,该不会就是这条脚链吧?”程英低头,看着自己白皙的脚踝上,绑着一条蛇形纹状的银色小链子,链子上串着的两个铃铛,小的只有筷头大小。

    她试着晃动脚踝,铃铛不响,她又弯下腰,试着把那脚链解开。

    但无论她怎么解,怎么掰扯,都没办法把那脚链取下来。

    那条链子像是生在了她的脚上,跟她融为一体,无法取下来。

    她觉得心里怪怪的,那条银链一戴上,就好像被龙卜曦绑住、套牢了似的,永远无法解开。

    龙卜曦看见她的动作,面色平静地站起身,与她平视:“脚链的确是办法之一,一旦你遇到生命威胁,鲜血染红了铃铛,铃铛就会响动,我就能找到你确切所在的位置。这条脚链与其说是找到你的办法,不如说是用来保护你的。”

    “这么神奇?”程英又试着晃了晃脚踝,铃铛还是没有响。

    难道真的要用血染红铃铛,才能让铃铛响动?

    龙卜曦垂眸,“我不会骗你。老族长快不行了,这段时间我得在寨子里处理他的后世,没办法陪你跑邮。你跑邮的路上一定要小心,如果遇到危险情况,可以试着用血染红铃铛,我感应到铃铛响动,就会来救你。”

    程英点头,“知道了。其实你给我的两只你养得蝎子蛊虫,完全可以保护我,这个脚链铃铛应该是用不上的。”

    龙卜曦:“用不上最好,我一会儿让嘠羧找两个人,帮你把这箱银饰送到你家去。”

    程英盖上箱子,“不用送去我家,这么多银饰,要让别人看见,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嫉妒呢。送去我家,容易遭贼,还不如就放在你家。反正以后我跟你结了婚,会时不时在你家住,银饰放在你家安全,没人敢动你的东西。”

    想了想,她又道:“送出去也行,我爸妈是不会要我彩礼的,送出去让那些不长眼的人看看,我要嫁得男人,可不是他们眼中的穷酸男人。等我爸妈掌了眼,给我爸妈撑了面子,再把这箱银饰搬回来,放在你的吊脚楼里,有你的蛊虫守着,以后我想穿戴什么就穿戴什么。”

    “随你。”龙卜曦说。

    程英笑了起来,背上邮包,跟他挥手道别,跟着嘠羧找来的两个抬着银饰箱子的苗族男人,转身离开了龙卜曦的吊脚楼。

    当她走到寨子入口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向龙卜曦的吊脚楼,他还站在二楼外面的走廊上眺望她。

    程英笑着又跟他挥了挥手,大声跟他说了一句再见,说她很快回来,会给他带好吃的,这才彻底转身离开。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寨子的那一瞬间,龙卜曦抬起修长的手指,指向她的方向,一只翅膀几近透明的半掌大蝴蝶,从龙卜曦的手中展翅高飞,向着程英离开的方向追去。

    有风吹过,程英似乎听见了铃铛叮铃铃的脆声响。

    她低头一看,自己脚踝银链上的铃铛并没有被风吹动,她抬脚试着晃动了一下铃铛,也没有声响。

    难道是她听错了?

    一天半以后,程英回到了清水村,两位苗民把那箱银饰抬到了程家。

    程英故意让程雪叫上村里几个嘴碎的婶子到她们家里,‘观看’了那箱银饰,又看到了她拿出五百块钱,塞到万淑慧的手里,请万淑慧帮忙,给她置办三转一响彩礼。

    不出半天,程英的未婚夫,下大手笔给程英做聘礼、彩礼的事情,传遍了整个村子。

    现年头的普通人,上班一个月也就三十来块钱工资,还得负担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到了月底,能攒下的钱,不过五六块钱,一年到头,最多也就攒个七八十块钱。

    而乡下的人们,因为是靠种庄稼,拿工分兑换粮食吃饭,手头更不会有什么钱,一年到头,一家人能攒个五十块钱,都算是顶天了。

    五百块钱,乡下的人家,得攒个十多年,还得是家里不出事,家里人都平安,不娶媳妇,不结婚生子的情况下,才能攒到。

    龙卜曦能够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凑够五百块钱给程英买三转一响,那就相当的有能耐了!

    他还给了程英一箱银饰,银子虽然没有金子值钱,可是那满满一箱子的银饰

    ,要卖了,或者兑换成钱,至少也得卖个两三千块钱。

    龙卜曦一下给程英这么多钱和银饰,无疑给足了程英脸面,也是告诉众人,他是有家底,有实力挣钱的男人。

    这样长得俊美,又有钱有实力的男人,谁不羡慕啊!

    一时间,上程家门来看热闹,跟万淑慧拉扯家常,话里话外称赞她大女儿找了个好男人,想借钱,想打秋风的人,络绎不绝。

    万淑慧再次长了面子,那叫一个高兴,一个扬眉吐气啊,一天天乐呵呵的,直说她不会要女儿半分钱,也不会要女儿的聘礼,那箱银饰,会全部当成嫁妆,尽数拿给女儿。

    五百块钱,买了三转一响,要是有剩余的,也给女儿。

    另外,她还会掏出一些钱给女儿置办嫁妆,给女儿私房钱等等,主要一个不苛待女儿。

    那箱银饰,在第三天,就被程英抬走了,万淑慧是一点东西都没留下。

    那些人捞不着好处,这才打消了不好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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