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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盆洗手雇佣兵会梦见摇滚乐队美男子吗?

    1.

    如题。

    我是一名刀尖舔血的雇佣兵,上个月金盆洗手、原本正在准备回老家和竹马告白结婚。

    我的竹马名叫白厄,白头发、蓝眼睛的哀丽秘榭王子,阳光开朗、温柔细腻,是非常可爱的萨摩耶塑美男子。

    出门闯荡之前,我告诉白厄:我要去奥赫玛干票大的,等我赚到钱、发达了就回来找你。

    我以为他会在家乡等我。

    农村青年文学都这么写。

    但没想到的是,我居然在奥赫玛街头看见了他——和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黄毛在一起!

    那黄毛一看就是只万里挑一的肥羊,人高马大,穿金戴银,染一头花里胡哨的渐变色头发,还给自己编辫子。

    我如果还是雇佣兵,一定接下悬赏、取他狗头大赚一笔——让这个臭黄毛带坏我竹马!

    好好一个漂亮农村小伙子,被他忽悠着去搞什么摇滚乐队?吃了上顿没下顿,落魄时候睡桥洞。

    “你正常点。这是白厄的主意。”

    “……”

    “今晚想吃什么?”

    “要吃黄金蜜饼,女王陛下。”

    “闭嘴,去等着。”

    以上是我们的日常对话。

    万敌是一只漂亮精致的大猫猫,摇滚乐队大主唱兼主厨。现在兼职我们所有人的衣食父母。

    和白厄重逢后,我看他们黄金裔乐队实在落魄得很,便叫他们搬到我刚买的大房子里来练习——

    我本来就打算把白厄小伙伴接到奥赫玛来享福。当年分别,我们两个人死死拽着对方的衣服大喊“苟富贵,勿相忘”。无数人在有钱之后就变坏、抛弃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好朋友,相比之下我还是太有良心了。

    “这不好吧?”白厄假装很有良心,先推辞了一番。

    “知道不好就把家务给我包了,早点出名干活,这都是我的血汗钱。”

    别人流血我流汗,怎么不叫血汗钱?

    白厄瞬间答应,没有一点扭捏。

    ——原来他们早就揭不开锅了。

    关键时刻还得靠我的人脉。我领着他们一行五人往云石天宫去找场子演出。

    这五个人分别是:四处旅行的背包客丹恒和穹——两个人决定在奥赫玛停下脚步,来自某个知名死地禁地的遐蝶——这姑娘看着文静、居然打架子鼓,哀丽秘榭山村的淳朴小伙白厄,以及背井离乡的大少爷万敌。

    云石天宫浴场是阿格莱雅的地盘。阿格莱雅女士是万帷网大佬、我的大主顾。她发布的悬赏上到取人狗头、秘密情报,下到找猫遛狗看小孩,共同点是非常舍得出钱。

    我能在奥赫玛买房买车,阿格莱雅功不可没。得知我要金盆洗手,她很遗憾,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左膀右臂。

    但没关系,我又自己送上门了。

    我们六个人走到云石天宫来,门口的侍应生半点不会看眼色,一发现我露头就喜出望外地打招呼:“您回来啦!”

    “咳、嗯,回来了。我顺便帮朋友找份工作。我听老板说想开展新的浴场活动,光喝酒泡澡有点无聊了。这不巧了嘛?我朋友搞了一个摇滚乐队,我来找老板试试,看行不行。”我装出一副地头蛇的样子,应付对方。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事儿有希望:阿格莱雅把台子都搭好了,唯一不确定的是我不知道她后续打算怎么安排。

    但只要是人办的事就有的商量。

    白厄更是重量级,他问出了我最不想面对的问题:“欸,你现在在云石天宫干什么啊?我看这里的人好像都认识你。”

    我转身面向五张好奇的面庞,试图说服自己:“我在这儿当保安。”

    “阁下,这……”遐蝶难以置信。

    穹大受震撼:“保安工资那么高?”

    丹恒接话:“这恐怕……”

    穹:“丹恒——我不出道了,我也要当保安!”

    丹恒痛苦地闭上眼:“你冷静一点。”

    白厄表情很怀疑,看起来完全没信:“你说你要去干票大的,就是在这里当保安?”

    我面无表情:“你知不知道奥赫玛的日子有多难过?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你去问问万敌,为了不让你们一伙人饿死街头、他有多精打细算。保安怎么了?老板非常舍得出钱,工资高啊!阿格莱雅女士可是奥赫玛的首富。”

    白厄心虚地看一眼万敌,万敌哼了一声。白厄心虚地看一眼我,我鼻孔出气、冷笑一声。

    就在这时,白厄刚准备放下怀疑,向我道歉,阿格莱雅的金线便精准无误地发现了我。

    我听见阿格莱雅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几天不见,你还在云石天宫当上保安了?”

    我汗流浃背。

    “阿格莱雅女士。”我窝囊地低头,心虚地四处乱瞄。

    阿格莱雅双手环胸,带笑的面庞注视着排排站的几人,琢磨不透的目光扫过我们,最终落在我的身上。

    “不是说回老家结婚?”

    “呃……”

    “还是说结婚对象已经在这儿了?”

    “嗯……回来好、回来结。”

    “是谁呢?”阿格莱雅笑着。

    我两眼一闭,往旁边一指,一群人齐刷刷地退开了——只留下一个仍在状况外、一头雾水的万敌和一个脸颊泛红、不敢看我的白厄。

    阿格莱雅挑起一边眉毛:“两个人。奥赫玛的法律暂时不允许重婚。你最好想清楚一点。”

    我睁开眼睛,大惊失色。

    万敌!我果然和你这家伙八字不合!

    “阿……阿格莱雅女士,你听我解释。你是知道我的。我没有想和两个人同时结婚,我是守法公民,这种知法犯法的事、借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啊。”

    阿格莱雅的表情像是在说“你听听这话能说服自己吗”。

    我开始向阿格莱雅阐明来意,表达想帮竹马在奥赫玛找份工作的初衷,希望解除这个令人尴尬的误会。

    阿格莱雅不再就此话题打趣我,而是将目光转向我身后的五人乐队——非常好看、文静,比起热血的摇滚乐队更像是还未出道的偶像天团。

    她思量一番过后,告诉我们如果演出效果不错,可以邀请这支乐队常驻。过程非常顺利地走下来了。

    乐队的发展有了着落,每个人脸上都露出轻松的表情,就连一向冷言冷语的万敌也不例外、露出一个微笑来。我扬眉吐气,证明自己真的混出了名堂,高兴地表示要请所有人喝酒。

    只有白厄还耿耿于怀:“所以,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保安。”

    “一听就是假的。阿格莱雅女士都揭穿你了。”

    “好吧好吧。实话说,我算是她的左膀右臂。有些事不好摆在台面上讲,总之,你记住就行,在云石天宫遇到了麻烦,报我的名字很管用。”

    “这会不会给你添麻烦?”

    “你还会觉得给我添麻烦,怎么忽然这么见外……你终于会写客气这两个字了?唉,行啦行啦,是麻烦找上他们。”

    “我就说吧。”

    “什么?”

    “你小时候一直说想当救世主,怎么会忽然转性安心当保安了?我懂的,肯定是阿格莱雅女士交给你的工作很机密。”

    “你懂个鬼。”我顺口反驳,仔细打量白厄那张毫无心虚、只有假设得到印证的得意的脸。

    啧、瞧瞧这小子,就非得跟我贱这一下不可。这就好像小时候我跟他炫耀自己学习成绩很好,他大多数时候会乖乖顺着夸我,但偶尔也会故意在鸡蛋里面挑挑骨头、气得我想动手打他。

    “别生气了嘛。”

    我本来就没生气。

    谁会跟小时候主动帮你暖床、被嫌弃不如电热毯和暖气好用却还不生气的小狗竹马生气呢?

    小狗竹马的光荣事迹可以追溯到我们五六岁的时候:陪我逃课打游戏抄作业,顺老师的粉笔磨成灰加水砌墙;漫山遍野地疯跑、钻到别人家的果园里去瞎晃悠,鬼一样迎着夕阳大喊大叫、说自己要当救世主;夏天燥热的深夜里拿着一个塑料瓶就溜到黑漆漆的树丛去捉萤火虫,一起下田摘莲子、挖莲藕,跳进雪堆里打滚、堆雪人。

    不管是有多稀奇古怪的点子、白厄都觉得没问题。他一直是我的救世主。我怎么会和他生气?

    “我没生气。我什么时候气过你?走吧,去喝酒。”我伸手摸白厄的头发,他顺从地低头、眼睛笑得弯弯的,很开心的样子。

    2.

    “回来继续帮我的忙?”阿格莱雅问。

    “沾血的就算了。”我说,“摆平仇家麻烦得很。”

    “那你更有得忙了。”

    我和阿格莱雅坐在吧台前聊天谈事。

    ——云石天宫浴场会提供酒水服务,从不缺乏专业的调酒师。但我对品鉴美酒没有什么心得,认准一种好喝的酒就会在收工之后连点几个月、甚至几年。一点小习惯,似乎不太被人理解。

    乐队五人组体验云石天宫的浴场文化去了,爬出浴池后或许会去梦寐以求的舞台附近看看、摸个新鲜。

    我没跟过去,觉得自己不太适应这个属于他们团体的、即将实现梦想的美妙时刻。因此,白厄打算拉上我时,我以和阿格莱雅有事要谈拒绝了。没过一会儿,阿格莱雅找到我。

    “最近没闹出什么事来吧?”我问。

    阿格莱雅微笑了一下:“风平浪静,一切太平。”

    “他们没机会兴风作浪啦。你也放轻松一点吧,老板。”

    我们对奥赫玛曾面临的危机与某些永远沉眠的名字默契地略过不提,只谈起当下安宁的场面和奥赫玛“人类圣城”的声名。

    这个时代不太平,奥赫玛之外仍旧有地方战火连天、有人因此流离失所,难民们开始向繁华安宁的奥赫玛汇聚。阿格莱雅掌握着权力与财富,必须要为此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你才是最需要放松的那个人。你的工作完成得很好,是什么令你忧心忡忡?”阿格莱雅问。

    “……我担心他们是群热血笨蛋。”

    “哦?”

    “小灰毛就不用说了,自己一个人都能燃起来,大喊三声‘英雄可不能退缩啊’,白厄就在旁边搭腔……唉,总之,看着不是很靠谱的样子。”

    “我看用不着担心。”

    阿格莱雅的金线缓慢地缠住我的指尖,我们共享着浴场另一头的画面,目睹一场闹剧从兴起到圆满落幕。

    在辩论上大获全胜的白厄神气得很,正和万敌拌嘴。白厄说上五六句、万敌才冷冰冰地回上那么一句,很像小时候看的动画片里才会出现的没头脑和不高兴。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外走了,不知道又要去哪里威风。

    “我不是说这个。”我回答道。

    金线化作星点散开、消逝,我搓了搓指尖,仿佛还能感觉到丝线缠绕的冷与紧。

    “摇滚……我对音乐不太了解。但这种音乐总能唱出一个时代的心声,或者说,是呐喊。阿格莱雅,你我都很清楚奥赫玛现在面临的难题转变成了什么。也正因此,我很担心他们。”

    “我明白。”

    喉咙干渴,我一口闷掉杯中剩下的酒,身体的感觉由躁动与空虚转向了辛辣又苦涩的痛苦。真是种复杂又刺激的酒,我不喜欢,却早已习惯。

    “但我们无法拯救所有的人。”

    “他想。”

    “什么?”

    “那个热血笨蛋。”

    “你们真像。”

    “嗯?”

    “没什么。”

    没什么就没什么吧!一个人糊里糊涂的不也能活到时间的尽头吗?我没了交谈的兴致,和阿格莱雅道别,准备起身离开,却发现万敌从另一头走过来了。白厄没在。阿格莱雅微笑了一下,先我一步离开吧台。

    “白厄到处找你。”万敌开门见山。

    “不是说了?喝酒。”我举起手中空杯。

    “你喝的什么?”

    “今夜无人入睡。”

    万敌拉过菜单,指尖划过最角落的浪漫酒名。他看我一眼,像有点诧异似的。不过我仔细分辨,那大约不是诧异,只是一种多了解了眼前人一点的亮光在闪烁。

    万敌评价道:“最辛辣的酒。”

    相比浴场,这一头吧台的灯光昏暗而迷离。我们两个人坐在吧台前,中间还隔着一张高脚凳,交谈时甚至不看彼此。

    万敌没有要酒,转而点了一杯石榴汁,仿佛刚才的问询并不是为了索要熟客的推荐、而是一声类似“晚上好”的问候。

    “你很喜欢刺激的食物吗?”万敌问。

    “不。我的口味你还不清楚么?点这款酒只是习惯。”

    “习惯?如此伤身的习惯,还是早些摒弃的好。”

    “怎么摒弃?事先声明,我不喜欢喝石榴汁。”

    万敌深吸一口气,好像对这场面难以应付似的。但我想,他恐怕在忍耐出言讽刺、和我争论的冲动。

    毕竟这件事简单到放弃继续喝这款酒就能成功,他实在太清楚了:我是在故意和他抬杠。万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闭了闭眼,权当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改喝别的酒就好,我没有强.迫你和我一样喝石榴汁的打算。今夜无人入睡,这款酒对你身体不好,少喝为妙。”

    “今夜无人入睡……我第一次喝这款酒的那一夜,奥赫玛死了十三个人。

    “他们渡过冥河、去向彼岸,城内人心惶惶、无人安心入眠。

    “我刚到奥赫玛,没有工作,也没有钱,在天桥底下将就。但那天所有人都跑光了,怕死。我也不敢再一个人呆在那里,鬼使神差地走进云石天宫来,找酒喝。”

    ——因此改变了一生,也因此养成了喝酒的坏习惯;因此实现了人生价值,也因此坠入了无边地狱。

    “你到底在奥赫玛做什么?”

    “当保安呀。”

    “……白厄他、很担心你。”

    “是吗?我一点也不怀疑。”

    什么都和白厄有关吗,你就没有想说的话吗?我偏头看了万敌一会儿,他飞快地看我一眼、很快又移开目光。

    我自讨没趣,站起身结账,嘱咐工作人员往后浴场这支摇滚乐队的开销都记在我头上,随后便迈开步子,向明亮的浴场走。

    3.

    和阿格莱雅商量过后,我会担任奥赫玛新设置的治安官。如她所说,我有得忙了。连去云石天宫看乐队演出的时间都不太多。

    白厄不止一次在我耳朵旁边念叨这次演出会有多精彩、他们现在有多受欢迎,叫我一定要来看。

    我素来当他的话是耳旁风,却万万不敢得罪家里唯一的厨子。

    既然万敌也发出了邀请,我不好再推辞,只好把城内一部分事务转交给下属——

    解决家庭纠纷、破解悬疑案件的事,大多时候轮不上我。落在我手里的事务大多具有一定危险性,往往带着“果然只有交给你最放心”、“只要你来了,大家就都得救了”的意味。

    我只将“交给你最放心”的事转交一部分出去,这些任务,能力一般的圣城守卫小心些也能完成。而那些危险到“只要你来大家就得救”程度的任务,我排过时间表了,在看完乐队演出便要准备着收拾收拾、投入其中。

    我往乐队修整的后台走。

    遐蝶坐在化妆镜前做上台前最后的准备,她看见我来、微笑着打了招呼。

    穹和丹恒搂在一起说话,准确地说,是穹搂着丹恒的肩膀说话,丹恒一副“拿你没办法”的样子坐在旁边听。

    没有看见万敌,也没有看见白厄。

    这两个人……跑哪儿去了?

    不会是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偷偷吵架吧?

    疲惫始终坚持在与我的意志斗争,它终于胜利了。

    我放弃寻找这两个坚持邀请我来看演出却不知所踪的家伙,在后台找了个小沙发、缩进去就睡。

    我做了一个很漫长的梦。

    梦里,我其实有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竹马,姑且称呼他们为小白和小黑吧。

    小白是纯白萨摩耶,和白厄一个德行,不再赘述;小黑是黑化萨摩耶,从不出现在我面前,总是在阴暗的角落里偷偷盯着我,像个鬼一样。并且,小黑会半夜偷偷爬到我的床上抱着我一起睡、第二天清晨又偷偷溜走。

    后来,我发达了,觉得自己其实不太喜欢小狗。比起小狗,我更喜欢小猫。于是,我偷偷爱上了万敌。但因为担心家里的小狗闹,我迟迟没有把小猫领回家去……

    天呐!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我瞬间惊醒。

    睁开双眼,白厄和万敌两个人几乎贴到我脸上。白厄的外套盖在我身上,万敌翻了件折好的干净衣服垫在我脑袋后面。我大概真的累极了,两个人这么折腾一通,我完全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欸,你醒啦?演出已经散场了,原来你最近这么累嘛……我们都好久没在一起了,嗯,好好休息,我来背你回去吧?”

    “总算醒了。你睡了很久,饿了吗?走吧,早点回家,夜宵想吃点什么?”

    但话又说回来了……

    梦里的我难道不是犯了每个人都会犯的错吗?

    这完全是人之常情啊!

    我痛苦地闭上眼:“我今晚要出任务。”

    万敌皱起眉,表情很不赞同:“就算任务积压,也要养好精神再去完成。以你现在的状态贸然前往,遇到危险怎么应付?”

    天可怜见的,万敌头一回跟我说这么多话,居然是在关心我。他真是个好人。

    “万敌说的对。老实交代,你都多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白厄也一副不赞同的样子。

    “也就……半个月吧。还好。奥赫玛的难民越来越多了,”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把两人的衣服还回去,费劲地活动了一下坚硬的身体,“我忙得脚不沾地。”

    “怎么?奥赫玛无人可用,已经沦落到反复压榨一个劳动力的地步了?”万敌这时才开始卸妆。

    我抬眸看过去,发现卸妆棉上是一片斑驳的色彩与亮片。舞台的灯光照耀在这张年轻而夺目的面庞上时,那双漂亮又野性的瞳孔大约比折射着光彩的亮片还要耀眼。对方眼珠动了动,淡淡扫过来的目光像一头野兽正在漫不经心地审视贸然闯入领地的生者。

    “哑巴了?”

    这是有点不高兴的意思了。

    白厄没有打圆场,他双手环胸,靠在沙发旁,目光紧紧盯着我,同样一副不给一个说法就绝不放我走的样子。

    我举起双手投降,却不知道怎么解释事件的始末。

    我张了张嘴,还是只好说:“只有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最多的任务,解决大批量的敌人,却只需要付出疲惫的代价……

    “有的事,不是他们、我的同伴们办不到,而是交给我最稳妥。每一次差错,背后或许都有一条生命逝去,如果可以,我们希望最大限度地避免无谓的牺牲。仅此而已。

    “别担心了。这种程度的疲惫还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最近这段紧张的时间过后,我会报复性休假的。”

    这种回答,恐怕没有人能拒绝。

    “着急吗?”万敌问。

    我诧异地看他一眼,摇头:“最迟四点钟走吧。”

    “好。先回家吃夜宵吧。要战斗,饿着肚子可不行。”

    看万敌坚持的样子,我不找别的理由离开了。我看一眼白厄,他已经在非常自觉地收拾东西了,数量不多,装了一个小包,被他毫不犹豫地丢进万敌怀里。万敌从善如流地拎起包,显然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了。

    “跳上来,我背你。”白厄说。

    小时候,白厄也背过我。当时我们才十二岁,村里起大火,火源离我们家很近。我不小心扭伤了脚,白厄背着我逃跑。

    女孩子发育要比男孩子快一些。那时的白厄比我还矮一点,背起我很费劲,我却可以很轻松地把下巴贴在他柔软的发顶。

    逃跑的时候心慌意乱,后来回味却并不如此。只有温暖。时光冲淡了逃命限定的疲惫、慌乱、害怕与疼痛,只余下男孩子努力奔跑时剧烈的喘息,滚烫的、因过度疲惫开始发抖的身体,和一句句坚定的、安慰的话语:“别害怕,我们不会有事的。”

    “白厄,这些年,你还好吧?”我趴在白厄背上,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偏过头和他说话时脸几乎贴在一起。

    白厄笑了一声,没说话。

    我们三个人走夜路回家。万敌走在最前面,好像不想听见我们这对青梅竹马聊天似的。我和白厄两个人慢悠悠地缀在后头,以为走得慢一点就能留住这段闲暇时间。

    夜很深了,路灯撒下的光把道路拉得很长。我听见野猫在翻垃圾桶、窸窸窣窣的声响不断,双手搂紧白厄。

    “怎么不说话?”

    “路上太安静了。”

    “就是因为安静才要说话啊。”

    “嗯,那要说什么好呢?”

    他兴致不高的样子,好像被我的疲惫传染了。

    “我们走得好慢哦,万敌都走出去好远了。”

    “干嘛在意他啊。”

    “刚好梦到他了。”

    “……怎么不梦到我?”

    “也梦到你了。”

    “这还差不多吧。你梦到了什么?”

    “我梦里有两个你哦。”

    “欸?不可以。不管怎么样,另一个肯定是冒牌货……唉,你还是别讲你的梦了,我猜那多半不是什么好事。”

    我埋在他脖子旁边闷闷地笑:“骗你的。都是骗你的。”

    “你好坏,怎么能骗我呢?”

    “因为……”

    “什么?”

    我往他耳朵吹气,白厄下意识抖了两下,皱着眉毛、缩着脖子,很委屈地看我一眼,又默默地挪回来、怕我从他背上滑下去。

    我又往他耳朵旁边凑,他条件反射地缩着脖子往旁边躲。我却不如他意,只压低声音、悄悄地说:“因为,想你啦。”

    白厄眼睛一亮,赶紧凑回来:“你凑近一点,再说一遍嘛。”

    我把脸埋进他的头发蹭了蹭,怎么也不愿意再说了。白厄撒娇没用,威胁也没用,最后只好闷闷地往前走,但没过一会儿,他便开始傻笑。

    万敌停在前方,忍无可忍又很有公德地打来一通电话:“你们两个——准备走到明年吗?”

    4.

    等到了家,我便催促白厄赶紧去休息。他并不听我劝,但顶不住睡意、在客厅沙发上歪歪扭扭地睡着了。

    万敌在厨房里轻手轻脚地忙,我想进去帮忙,被他用“去休息,好了我叫你”的说辞给赶出来了。我不强求,但也没去休息,靠在厨房门上、双手环胸瞧着他。

    “你头发好像又变长了。”我说。

    万敌埋着头,发丝在他脸颊旁晃动,那双好看的眼睛时隐时现、倒没往旁边看过一眼:“你还关注这个?”

    “长了眼睛都能看见。”

    “嗯。”

    “做的什么?”

    “你前阵子天天念叨那个。”

    “你还特意学了?”

    “只是个人爱好。”

    “哦。我一点也不怀疑。”

    在认识万敌之前,我完全没办法想象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奥赫玛和悬锋城针锋相对,整个乐队把万敌是悬锋人的事瞒得死死的。我们从不谈起他的过去。

    偶尔,我也会有一点好奇,是什么让他宁肯到奥赫玛来也非要离开悬锋城不可?我没有问过,但多少有一点猜测。

    万敌和传统的悬锋人很不一样。

    奥赫玛传闻中的悬锋人喜爱与野兽搏斗,痛饮鲜血庆功,庆典是激烈的搏杀,性命是最不值钱的筹码,非要战死沙场的无谓牺牲、弑父弑王再成王甚至是传统……总而言之,是一群崇拜血腥与战斗的野蛮人。

    ——真假信息混杂在一处,奥赫玛人心中的悬锋人颇为妖魔化,并且百分百是他们的仇敌。

    因此如果不特意问起,万敌很难被认为是悬锋人。

    这不是说他没有悬锋人的标准特征,而是说他本人很难和妖魔化印象挂上钩。

    万敌他……喜欢烹饪美食,喝兑羊奶的石榴汁。身材高大强壮,但面容精致漂亮、像一只可爱的猫猫,有一头玛丽苏一样的金红渐变半长发——他甚至会早起给自己编一个顺滑的小辫子,称得上心灵手巧。

    与此同时,万敌像动画片里的公主一样,非常讨奥赫玛生命花园的小奇美拉们喜欢。

    哈哈、他恐怕是悬锋城在逃公主。

    我因此戏称万敌为“女王陛下”——他不仅漂亮,还很有王者气质。

    万敌一开始还会一本正经地反驳我的称呼,现在已经习以为常,学会了装作没听见并自然而然地继续炒菜。

    “做好了吗?”

    “急什么。”

    “饿了呀。”

    “冰箱里放了昨天做的雪花酥,有你喜欢的味道,去吃点垫肚子,我这里还有一会儿才好。”

    “我不。”

    “……别在这儿盯着我看。就非得让我这么说?”万敌深吸一口气。这大约是我们相识以来,他感到无助的第不知道多少次。

    “遵命,女王陛下。”

    “闭嘴——出去——”

    我从冰箱里翻出喜欢口味的雪花酥,仿佛通过这份精致的甜点看见万敌处理这些脆弱的食材时认真的神态,没忍住开始低声偷笑——万敌这张嘴可真够硬的。

    “吃饭。”过了一会儿,万敌端着盘子走出厨房,抬手拉拢厨房的门、没让油烟气外溢。

    我老老实实端坐桌前,嘴巴还在咀嚼清甜的雪花酥。我挥挥手,盛满食物的盘子便轻轻放在面前,香气扑鼻。

    “万敌。”

    “食不言……”

    “欸欸欸,我有要紧事要说。”

    “说。”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有什么大家伙不知道的隐藏身份?”

    “有。”

    “我觉得你很不一样哦……嗯?其实我是开玩笑的啦——”我原本只是打算吐槽他的言简意赅罢了,但这下不好收场了。

    “哪里不一样?”

    “好吧,我就说咯?你是悬锋人吧,不太认同‘宁战死,毋荣归’的理念,包括其他大众观点认为血腥的传统,你也持反对态度。但你认同悬锋城,也认同悬锋人的坚韧与荣耀。这不像抛弃故土的人,我总觉得,你总有一天会回家。”

    “你对悬锋人倒没什么偏见。”

    “都是人而已。”

    “嗯。”

    “你想回家吗?”

    “会回去的。但这无关念想。”

    我很快把美食解决掉,听见万敌说他一定会回悬锋,内心难得生出一点不舍来:“没有你我怎么活啊!”

    万敌看我一眼:“你是遗憾没人免费做饭吧。”

    “胡说!那乐队呢,乐队怎么办?”

    万敌不说话,恐怕还没想到顺利解决的办法。

    我工作忙碌,很少和乐队五人聚会,但大方表示过这栋房子随便霍霍。他们一定兴高采烈地一同庆祝过许多次演出成功,一同在深夜里诉说过对未来的期许和自己的摇滚精神——摇滚是呐喊,摇滚是反抗。

    “我是悬锋的王储……待时机合适,我必然会回到悬锋城,为族人举起反抗疯王的大旗。”万敌说,“至于乐队,我会和他们表明我的态度。”

    瞧瞧,这伟大的摇滚精神。

    “说话真文雅。”我瘪瘪嘴。

    白厄在睡觉,万敌在收拾残局。我要去上班,没空做梦。

    如果做梦的话,我希望不要和上次一样走向抽象:总而言之,不要再让我梦见摇滚乐队的这两位美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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