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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莫明珠,你爱我吗?

    “地宫里的石碑,你知道吗?”犹豫再三,莫明珠还是无法骗这个男人。

    萧煜辰轻轻一笑:

    “你是指关于那异世人传言的石碑?若你担心的是那传说,大可不必,这世上哪有什么异世人。再何况……”萧煜辰声音沉缓下来,眸光落在莫明珠身上,“我不会喜欢别的女人,你放心……”

    “我……”莫明珠头顶上炸开了一串闷雷,擂得心里乱哄哄。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爱上了萧煜辰,心里乱乱的。

    ‘那个异世人,就是我呀。’

    莫明珠终还是没有告诉萧煜辰真相,与萧煜辰告了别。

    虽然这个男人充满了魅力,也对她表示了好感。但,他们才见过数面,而且这个男人深不可测,贸然说出真相,太冒险。

    *

    夜里,夜色如浓墨,泼得莫府一片漆黑寂静,唯有一盏明月在天上,亮似宫灯。

    莫明珠辗转反侧,一闭上眼睛就是那半面残碑上记载的文字。

    碑文上说,会有个异世之人落于此处,与龙相会,还记录此人眼睛有异,能够透穿事物等。

    碑断裂了一半,一半碑文遗失,仅有的碑文上记载着,异世之人,会用异眼找到所用的宝藏,到时候龙-腾四海、九州各国会再掀血雨腥风,会有新的气象出现。异世之人,会和此龙一起沉浮红尘,会过着非凡的人生,未来未知……

    若要阻止这场浩荡,要改变命运,及早遏制,唯有用一种叫“天无香”的神奇东西,云云……

    还有一些古老文字,她看不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光凭这些信息,莫明珠也能确定,碑文上面所说的异世人,就是她!而那“龙”,应当是萧煜辰,若不然,她怎会那么巧的一下遇到他呢……

    碑文透露的信息太让人惊心,莫明珠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一团乱。

    ‘那上面所说,到底是真是假……若是真,那也太玄乎了,若是假……可那记载异世人,以及透视眼镜的讯息,又这么正确……’

    莫明珠正想着,忽然,闻到一股奇异的芳香!

    “谁?!”

    小窗嚯地被突如其来的风破开,“啪啦”!透过小窗,莫明珠乍见庭院中,一华服男人身修如竹,月光照亮浑身缠绕的七色香味。

    此人隔着窗户与他对视,双眸折射着月光,亮幽幽的。有种妖冶、危险的美。

    ‘是这几日跟踪他的男人!’莫明珠一眼认出。

    “唰”一下轻摇开折扇,墨非白无声轻扬了个笑:“看你这样子,应该已经知道那秘密。既然如此,就别劳烦我动手了,有透视眼睛的姑娘……”

    “你要杀我?”

    墨非白收起折扇,随着他的动作,莫明珠看见那五彩的香味轻轻漂游。常人也有抹香膏用香囊的,但香味都没有固定的形状,随意飘散,色泽也差许多,更谈不上任何优美的形状,没有什么美感。

    但,这个男人的香气仿佛丝带轻纱,缭绕着他!

    墨非白:“我找了你很多年了,却毫无头绪,本都以为那残碑说的是假的,却没想到真有此事。我的责任是保护宸王,让他安泰一世,所以,必须除了你这□□。”

    莫明珠已经捏紧了袖子里的暗器筒,手心都是冷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别装,我墨非白可不傻。从前的莫明珠痴蠢无用,却撞了回墙之后就又聪明又厉害了,显然,这前后并不是一个人。再者,你不偏不倚偏巧落在宸王之侧,地宫之中,就说明,你就是那异世之人。”

    墨非白皱眉嘶了一声——

    “别用透视眼看本公子,本公子上未娶亲,乱看了不该看的,可是要负责的……”

    心头一惊,莫明珠收回视线。这人竟然知道她有透视的眼睛。

    “你信不信,我只要喊一声,立刻就有护院来将你乱棍打死!你若识趣就速速离开!”

    墨非白似笑非笑,“那你信不信,我能立刻让你们莫府一个活口不留?”

    瞟了一眼莫明珠,见她脸色惨白,墨非白笑一声,“放心,墨哥哥我一般情况下还没那么冷酷,只要你乖乖纳命来,我一定不乱杀无辜!”

    说着,墨非白万香扇一收,眨眼便至莫明珠眼前。

    莫明珠大惊,只见墨非白指尖一划折扇、拉出一条暗红色香气,凌厉非凡,形状若刃,朝她刺来。堪堪一躲,莫明珠乍见自己那没来得及躲开的发丝,立刻化作粉末!

    这香气,不光锋利,而且还是毒香!

    莫明珠从未见过,应该说是想都没想过,香味,竟然可以化作雾气,美,而可怕!

    莫明珠躲避着,发现整个紫园竟然出奇的安静。看来,这个男人已经早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今夜是一定要除去她了!

    既然是因为残碑所记,那这人,一定是萧煜辰那边的……

    “萧煜辰让你来杀我的?”

    “你说呢?”

    莫明珠心头一沉。是她白天问的那个问题,泄露了秘密吧?

    她本以为这一场穿越,是巧合,却没想到冥冥之中竟有天意。

    碑文上说,若她与那龙在一起,龙便会腾飞四海,也就是说,萧煜辰会走上一条翻云覆雨的路,不会过平凡人生。

    莫明珠觉得,症结应该是在透视眼上,若无这透视眼,就找不到宝藏,他们会不会就能,就此平淡、平凡下去……

    莫明珠来不及多想,她哪里是墨非白的对手,躲开了两三回,便在院中井旁跌在了地上。

    墨非白指尖褐色毒香缠绕,朝莫明珠袭去。“莫姑娘,对不住了!为了挚友,我也必须除了你!”

    此香,闻之,立即封喉!

    暗香袭来,莫明珠躲不开,只能认命闭上眼,脑海里闪过萧煜辰的脸。

    ‘萧煜辰,你,当真要杀我么……’

    忽然,一柄长剑斩断月光,万香扇刹那破出一道裂痕!一袭黑影,横在墨非白与莫明珠之间——

    “谁准许你伤她!”

    真气刹那御起屏障,冲散毒香,墨非白猝不及防被击飞出去!

    莫明珠睁眼,只见男人漆黑如墨的衣裳和长发,在月光和夜风烈烈翻飞。

    “萧煜辰!”

    墨非白也不是等闲之辈,很快站起来,怒气乍起。“萧煜辰,你知不知好歹?!我这是在救你的命,这女人就是残碑上记录的女人,所有事情的开端,你可知道你和她在一起这一辈子的命数都会改变!”

    “胡说八道!”萧煜辰冷声,护在莫明珠身前,“命是我萧煜辰的,就算送在她手里,也是我自愿!”

    “简直无可救药了你!”墨非白向来优雅,这般动怒还是极少,当即从万香扇上抽-出七脉香,时而如剑锋利,时而如轻纱柔软、缠绕,厉害得紧,与萧煜辰战成一团。

    二人飞出府去。

    那含香男人如此厉害,莫明珠不由担心,从后门跟出去。整个莫府出奇的安静,仿佛没有一个活人一般,定然是被下了东西!

    这个浑身绕香气的男人,当真可怕!

    萧煜辰功夫了得,正如墨非白所说,若世上有谁能够杀了他,这个人一定是萧煜辰。所以,缠斗之后,他倒在了萧煜辰的剑尖下,呕出一口鲜血。

    萧煜辰冷声:“放弃杀她的念头,我放你一条性命。”

    “呵……”墨非白笑声含着低低的冷怒,“好,我不杀……”

    墨非白缓了口气:“但天无香,必须用!碑文上说了,只有天无香才能终结……”

    “碑文残破不全,那也不过是你的揣测!”萧煜辰道,“再说,这世上哪有什么异世人!”

    “没有?呵,你自己问问她,她究竟是谁!是不是莫府的大小姐,莫明珠!”

    萧煜辰身后,莫明珠一个心惊。

    碰上萧煜辰的视线,那样的清澈如泉,让她实在无法说出假话,欺骗。

    “……萧煜辰,他说得没错,我……我的确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也不是……从前的莫明珠。”

    说罢,莫明珠余光看见萧煜辰握剑的手紧了紧,绷得指关节泛白。

    莫明珠心拧作一团。

    ‘竟然,真有……’萧煜辰震惊,心绪沉浮。虽然早觉察出这个女人的言行和平常女子略有不同,但是,他从没想过,她就是碑文上说的异世人。

    墨非白:“听见没?听见没!残碑上说的不是假的,她就是那个改变你命数的异世人!呵呵,你看,她知道了真相都不敢告诉你,可见她心里,你并不重要。不如服了天无香,就此终结孽缘。你不信?”

    墨非白又道:“不信,你自己问她,到底是不是真心爱你!愿不愿意陪着你一辈子,走向未知的命运。”

    莫明珠隐瞒了真相,萧煜辰心里有些失望。

    “莫明珠,你……爱我吗?”

    “……我……”面对萧煜辰那双直视来的眼睛,莫明珠一时语塞了。喜欢吗?不喜欢吗?有喜欢到,可以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吗……她愿意就此跟着他一辈子吗?

    她不知道!

    他们发展太快了,她不知道自己对萧煜辰那份好感,有没有到爱的地步,甚至爱到可以拿自己的命去冒险的地步。

    她不是冲动的无知少女了……说出的话,是要负责的。哪怕萧煜辰再优秀,她也无法只见寥寥数面,就将自己身心一辈子,贸然交付出去,再何况,她给他带来的并不一定是好运,可能还是极度的厄运……

    “呵,看到没,她根本说不出来。”墨非白站起来,冷笑一声。“趁现在,一切才刚刚开始,及时打住还来得及。忘记彼此,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她做她的将军府大小姐,你做你的宸王走你的路,各自安好,这,才是彼此的幸福……”

    “不行!”萧煜辰一口打断。不能忘,他不想忘!

    莫明珠心头一跳,侧目看月光下的萧煜辰,而后,手便被他紧紧握住——

    “哪怕碑文是真,我也不会放手!命……”萧煜辰不屑一声轻哼,“我萧煜辰,从不信命!”

    墨非白:“你的‘不信’,就是拿自己的命和她的命在赌!你有考虑过她的意愿吗,她愿意豁出命和你一起大风大浪吗?她愿意跟着你一辈子吗,或许她更想要嫁个平凡的男人,平淡幸福的过一辈子呢?!”

    ☆、第26章 约定,一生一世

    萧煜辰一愣。他,确实没有想过,莫明珠是否愿意跟着他……只是单方面的,不想放手,并未考虑过对她的影响。

    墨非白终是心软了。其实,多年前他与萧煜辰就不是偶遇,他们祖上这几代人,都是为了这个使命活着,倒霉的是,前面几代人都没事儿干,在他这儿那可恶的异世人就出现了!

    “再者,服了天无香以后,你们或许能再相遇,到时候,我自是不会再阻止了,也没法儿阻止,天无香就此两粒,到时候你们要做什么我也管不着。一切,听天由命……”

    萧煜辰、莫明珠的眼睛同时亮了亮。

    ‘还能再相遇么……’

    碑文上说,只要服下天无香,就万事终结,是不是再相遇就没事了呢……

    “我给你们一夜的时间,日出之时,莫府之外,再见。”

    墨非白说罢,飞身离去。

    这世上,他只佩服一个人,那就是萧煜辰,只有他配做他墨非白的挚友,若他就这么没了,他就得重新去找新主儿了。他可怕麻烦……

    夜还长,墨非白一走,独留下萧煜辰和莫明珠两人。

    气氛,尴尬,冷凝。

    瞟了一眼一语不发的萧煜辰,莫明珠知道,他也一定在想方才,墨非白逼问她的那个问题——她,究竟爱不爱萧煜辰。

    她没答上来。

    可答不出,又何尝不是一种答案。

    莫明珠有点懊恼,低下头,不知怎么面对萧煜辰。月光将二人影子拉长,投在地上成一双。

    夜色微凉,莫明珠浑身的凉意直往身子里钻,而后忽觉有什么一下罩下来——是一件衣服,男人的衣服。

    “披好,别着凉。”

    莫明珠抬头,正见萧煜辰裸-着上身,替她披好衣裳。

    “你……不冷吗?”

    莫明珠捏着衣角,还能感受到上头残留着萧煜辰的体温,侵入她的肌肤,一阵暖。

    “我是男人,凉不着。”萧煜辰声音低而充满男声的磁性。

    夜晚的街道很安静,有萧煜辰在一旁,莫明珠倒不是那么害怕了。经过刚才的事,她想,这个男人应该不会伤害她。

    两人一路无言的朝莫府走,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本来,他们还没有到互相表白、承担彼此人生的地步,本来,是一切顺遂的发展着,却不想,突然来了这么一桩事,急着要让彼此做出一个选择,完全打乱了步骤,让彼此都不知如何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说是“突如其来”,然而细想,又仿佛是冥冥之中。总是那么巧,不偏不倚的,她掉下山崖就砸到了他,而后又是一次又一次的相遇、纠葛,那么顺遂、自然。

    莫明珠正怔怔出神,不小心碰着了萧煜辰裸-露的胳膊,浑身一颤——好凉,冰似的。

    “你胳膊好凉……”莫明珠略犹豫之后,拉开衣裳一角,“衣服很大,要不一起……一起披吧。”

    月色下,莫明珠那双亮亮的眼睛含着愧疚与羞涩,缓缓低下,萧煜辰心底仿佛有一泓甘泉轻轻淌过去,冲去阴霾,渐渐明了了些东西。

    “好。”

    于是,两人披着同一件衣裳,身体彼此靠近。萧煜辰从小舞刀弄剑、战场上长大,身材结实得很,现在裸-着上身,肌理线条分明,看一眼都叫人脸红。更何况,莫明珠还与他同披着一件衣裳。莫明珠身上只着了一件薄薄的夏裙,两人的身体隔着衣料、随着步子,轻轻的互相摩擦着……

    莫明珠甚至能感受到,萧煜辰那结实的腱子肉正灼灼地烫着她……那是一副和她女子的娇躯全然不同的身体,属于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男人,萧煜辰。

    脸红了红,莫明珠默默跟着萧煜辰的步子,只怕不小心,就会加剧这摩擦碰触,越发让人羞涩。

    萧煜辰抬手,在莫明珠腰间犹豫了会儿,最后落在她手臂间,收紧。莫明珠轻轻一颤,没拒绝,但也没有欣然接受,假意装作没注意。

    见莫明珠没有拒绝,萧煜辰心底微微一亮。

    “能给我说说你长大的世界吗?”

    莫明珠本以为萧煜辰开口会问她会怎么处理这事,却没想到,他竟想听她的故事。

    “好。”

    莫明珠便说了一些自己的经历,小时候如何长大,家里有什么人,又有什么趣事、不好的事,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等等……

    萧煜辰安静听着,偶尔会提问。

    来这个世界这么久,莫明珠还从未向人提起过这些故事。

    不敢,也不能。

    若让人知道,她定然会被当做妖魔乱棍打死!

    有时候,她甚至都要搞不清,自己到底是谁。而此时,有人在倾听真正属于她的故事,了解真正的她,莫明珠再也不用假扮、顾忌。这一刻,她才是真正的自己,莫明珠。

    “这就是我生活的世界……”莫明珠从回忆里抽-出,回到现实。

    “真是有趣的地方,难怪,你这么特别。”萧煜辰轻轻一笑。

    两人走着,已经到了莫府外

    “萧煜辰,我……”话到嘴边,莫明珠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一切太快了,她真的无法作出任何承诺,因为那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萧煜辰的不负责。

    或许,那碑文的意思是说,萧煜辰会成为几国的霸主,若她跟着他,爱上他,一定不会是寻常女子安静平凡的日子。她,真的还没做好准备去接受那样一个生活。

    生,死,不是开玩笑!

    “对不起,那个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觉得我们之间,发展太突然,也太快。我只是个普通的女人,你,你又实在太优秀非凡,我……”

    萧煜辰:“无碍,你不必有压力,也不必愧疚。其实……我也没有到那么爱你的地步,不过觉得新奇,有一些好感罢了。”

    这是他说过的为数不多的谎。

    闻言,莫明珠心里愧疚少了些,可是,无端升起些失落。尽管她心里也这么猜测过,但真正从萧煜辰口中听到,还是忍不住一丝难过……

    “不如我们打个赌,一起服下天无香,若你我就此无缘,我送你一个富贵荣华的完满人生,若有缘……若有缘,我们再相遇、相识,你陪我走完下半辈子的路,不管什么风雨你不能后悔,而我……而我也不会亏待你。你愿不愿与我赌这一把?”

    萧煜辰俯视来,两双视线相碰,莫明珠心底一荡。

    见萧煜辰那微微扬起的微笑,莫明珠阴霾的心底明了起来。

    “好,我赌。若,若我们再相逢、再相识……”莫明珠顿了顿,“我一定陪你一生一世,找到所有的宝藏,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天涯,海角。”

    既然自己无法决定,那便交给天来定吧!究竟他们应该各自安好,还是一起走向未知的、非凡的人生。

    两相对视,各自都是微微一笑。

    此时,正好东方天空破晓,亮起微光。萧煜辰笑容不多,却每一次都动人心魄,莫明珠暗暗望着,记着……

    天明,墨非白如约而至。

    他了解萧煜辰,看似冷酷,实际心思最周全、替人着想。在莫明珠当时犹豫的瞬间,他就已经知道了,一定会是这个结果。

    萧煜辰不会强迫她。而莫明珠责任感重,不会随便给承诺。

    “对了嘛,这才是欢喜大结局嘛。害我白挨一顿打……”墨非白叹气,看似不高兴,心底其实松口气。“再说,只要用了天无香,或许已经破了局,你们再相遇就可以过上平凡幸福的小日子也未可知啊。”

    见两人眼神相缠,墨非白轻轻一叹,他这只可怜的单身可怜虫啊。刚刚被打倒吐血,也不见有人怜爱半分。

    墨非白食指在折扇的一页扇骨上“咻”的一抹,一脉香乍然光剑一样出现,而后变软,如轻纱在他指间轻轻飘舞。

    “我只取你们几段回忆,放心,不会有危险……”

    在晨光乍起的时候,莫明珠见墨非白宽袖一挥,长指一弹,那浓烈的香,乍然铺散开来。万千颜色,千丝万缕,不断的渐变、流动,根本无法估计是由多少位香组成……映着黎明的苍穹,比七彩云霞还要美丽妖娆,叹为观止!

    天无香。

    多少制香师,毕生想求一见,都无法得愿的天无香!多少王侯君主,想要得到,却千金难寻的天无香。

    这是莫明珠见过最美、最丰富多彩的颜色!

    而后,忽然,绚丽无比的香味朝自己涌来,将她紧紧缠绕。从没闻过的沁人芳香,让感官突然产生无与伦比的舒畅、放松感觉,身体也舒服得没了力气,软软倒下,大脑一同放松下来,全然没了戒备……

    萧煜辰将她接住,紧紧搂在怀里。

    莫明珠意识飘忽,听见有个声音对她说——

    “……记住,你从没见过宸王,没见过萧煜辰,没见过我,更没有见过那些宝藏,不知道这所有的秘密,你的眼睛也不能透视,好好过日子,忘记这一切……”

    而后,仿佛谁,亲吻了她的唇。是一双,柔软、冰凉的唇,这样一双唇,却有着炽热灼人的吻。

    莫明珠在萧煜辰怀里,彻底昏睡过去。萧煜辰俯看怀中女人的脸,略显得沉默。

    这一别,今后一切只有天知道。究竟是彼此陌路,还是终究一起走上非凡的人生路,真的只有天知晓了……

    “照顾好她……”

    “放心,有我墨非白一日,就断不会让莫明珠受半点欺负。”

    “不是不受欺负!”萧煜辰冷看来,郑重道,“是保她一生富贵荣华,幸福无忧!”

    ☆、第27章 你,竟然背叛我?

    墨非白扇子挠挠脸,点头应承。‘这承诺,仿佛有点大呀……’

    冷情冷心的萧煜辰,竟然爱上个其貌不扬的女子。墨非白叹了叹,这若不是月老故意整萧煜辰,他都不信!

    总之,他是按照碑文上说的下了天无香。至于今后如何,他也不管了。若真的无法阻挡萧煜辰霸气不可挡的命格,他生死追随于他就是了。

    天无香钻进萧煜辰的身体,萧煜辰意识开始模糊起来,一直看着莫明珠的脸。“记得我们的赌约……”

    “你们在做什么!”

    忽的一声怒吼从那边传来!

    惊,墨非白一瞧——一皇子打扮的男子飞身奔来。

    ‘该死,这金贵主子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萧景凌。

    这个金贵皇子,可是个麻烦货!墨非白感觉托起已经昏迷的萧煜辰,不瞬间闪退,躲起来。萧煜辰被下令囚禁宫中,若是被认出出现在这儿,可不好。

    “明珠,莫明珠!……”

    墨非白在暗处看着萧景凌将莫明珠抱回府里。“这‘天无香’世间就两粒,多少制香大师毕生都见不了真容。今天用在你莫明珠身上,也是你荣幸了……”

    自言自语罢,墨非白带着萧煜辰飞身离去。

    *

    直到萧景凌抱着莫明珠冲进府里找大夫,莫府上下的人才如梦初醒!纷纷醒来,各自慌慌张张地起床。

    府里上百口人,都奇怪的睡迟了。

    莫明珠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有很多人在来来往往,但,她只注意着一个人,一个男人,他吻了她,她红了脸……

    时而,她听见身边有人叽叽喳喳的说话,其中有表达关心的,也有风言风语的,不过,听着都很空洞,关心也并非是真。

    紫园。

    因为是萧景凌亲自报莫明珠进府的,高氏等人不过来做做面子、探望探望,就显得不周到了。莫明珠躺在床上,一直昏迷不醒,令人摸不着头脑。

    众人面面相觑,想从萧景凌脸上看出些答案来。

    萧景凌怒沉沉,盯着莫明珠一语不发。莫明珠身上有着淡淡的香味环绕,应该是那个抱她的男人留下的。

    ‘可恶!’

    他这几日在宫中茶饭难思,这女人倒好,在街角和别的男人搂搂抱抱!不仅如此,那男人还裸-着上身,抱着她!莫明珠,还披着那男人的衣裳……

    ‘莫明珠,你还要廉耻吗,当我萧景凌是死的吗?!’

    许多疑问,和深深的背叛感在萧景凌心头缠得透不过气!可偏生,莫明珠昏迷着,就是醒不过来!

    难怪她突然这么决绝的与他退婚,是因为喜欢上了别的男人,所以迫不及待的想甩了他,与那男人双宿双栖吧?!

    “大姐怎么披着男人的衣裳啊,大清早的还在外头……”莫晓曼说得意有所指。

    柳姨娘立刻接下去。“是啊,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大小姐一整晚都在外头跟男人厮混呢,如此,大小姐是将三皇子殿下放在何处啊。唉,三皇子殿……”

    “衣裳是我的!”萧景凌冷声,终结了这个风言风语。

    既然衣裳是他的,那柳姨娘说的厮混整晚的男人,也就是萧景凌了。皇子的流言蜚语,几人敢传?

    一旁,莫雪兰恨红了眼睛,一会儿恨盯莫明珠,一会儿哀怨看萧景凌,捏着手绢的指头都要绞碎了。

    萧景凌当众将莫明珠抱回府,又如此维护,莫雪兰但看一眼萧景凌和莫明珠在一起的影子,她就心如刀割难受!

    实在气不过,于是莫雪兰给了一旁柳姨娘母女一个眼色。

    柳姨娘母女鉴于刚刚的吃瘪,本不敢说话,现在得了嫡女莫雪兰的支持,又开了口——

    “哎,大小姐这一直昏迷不醒的,看起来好严重。我看,十有□□是中了邪。咱们还是极早把这紫园锁起来,找两个道士来驱驱邪,免得到时候把咱们府里上下的人都传染了,可就糟了。”柳姨娘道。

    莫晓曼:“就是啊,其实咱们倒是不怕有什么,关键三皇子殿下身份尊贵,若是让三皇子殿下沾上大姐的晦气,那可就不好了。大姐这病恐怕不吉利……”

    “住口!都给我滚出去!”

    萧景凌怒声打断,狠狠盯了柳姨娘和莫晓曼一眼,突然觉得这两个女人说话声极为刺耳。他忽然觉得:若是没有这些长舌妇说长道短,或许,他与莫明珠不会走到一刀两断的地步。

    “滚!”

    萧景凌将所有人都赶了出去,包括莫雪兰。

    莫雪兰心里的油锅烧得噼哩噗噜的滚,却莫可奈何,只能默默地将莫明珠恨了个千遍万遍!‘该死的莫明珠,我就知道,什么退婚、什么替嫁,根本都是假的!反而让三皇子仿佛越来越在意她了。真是,好深的心计!’

    莫雪兰一边大恨,一边恐慌,来来回回踱步想法子。

    此时,屋里,莫明珠还沉睡着。

    “莫明珠,你究竟还有没有廉耻?!”萧景凌血红了眼睛,捏紧拳头。

    萧景凌怒吼,钳着莫明珠的双肩逼她坐起来:“那个男人到底是谁,你移情别恋的男人是谁?!我萧景凌,是大齐最尊贵的皇子,你得了我都还不满足吗?你有什么资格去红杏出墙,你说啊?!”

    可莫明珠昏迷不醒,在萧景凌手中,就像一朵失去精神的花儿,无力得软在他臂弯里。

    萧景凌憋着一口怒火,一下又发不出来了,只能闷在心头更加难受。

    前些日子,他们一同进宫退婚,他意识到自己喜欢上这个丑女时,已经够挫败,几日茶饭不思,本想近日来看看莫明珠是否可以挽回,却没想到撞见那么不堪入目的一幕!

    莫明珠的“移情别恋”,对萧景凌的打击,比意识到自己的心意时的打击,更严重。

    “你自小长相有陋,又不会读书、又没有学识,除了我萧景凌,哪个男人会愿意娶你?你竟然还如此背叛我。你知不知道,我萧景凌这辈子,最恨被人欺骗、背叛!我不会原谅你,你听见没有、听见没有?”

    莫明珠依然不醒。

    萧景凌没有呆多会儿,紧闭的房门外就传来了丫鬟,带着哭腔拍门的声音——

    “三皇子殿下、三皇子殿下,不好了不好了,雪兰小姐晕倒了,您快来看看呀……”

    ……

    沉睡中,莫明珠终于感觉耳边的嘈杂声清净了。心,就像在水中下沉,越沉越深……

    **

    莫明珠不吃不喝睡了好几日,莫府上下都以为她要死了,柳姨娘几个高兴得不得了。

    紫园莫奶娘更是哭肿了眼睛,其它奴才个个愁眉苦脸,这些日子来,紫园的丫鬟小厮们也是真真的喜欢上了自家主子,若是真的人没了,能不伤心么。

    不过,第六日,莫明珠就醒来了,还跟个没事儿人似的,半点儿病痛都没有!反而因为几天没吃饭,瘦了一大圈儿!

    “天啊,那,那真是大小姐?”

    “是啊,我、我简直认不出来了,她、她竟然有腰了……”

    “对啊,脸也瘦了……”

    莫明珠的衣裳穿在身上都空荡荡的,十多年来,这个圆胖的身子第一次有了线条感!

    莫府上下之人,无不嘀咕,‘简直是因祸得福’!

    莫雪兰见了,硬是气得两顿吃不下饭!

    柳姨娘母女才高兴得意了几日,一下又打回原形,哆哆嗦嗦的关在屋里藏着,不敢出来,就怕莫明珠因为这几天她们管不住嘴说的坏话,收拾她们!

    不过莫明珠这会儿没工夫管她们。紫园上下一片欢腾,准备了一大桌酒菜,好好庆贺莫明珠健健康康地苏醒过来!

    “大小姐,你几日没进米粮,吃些温软清淡的食物。”

    “是啊大小姐,吃这个,还有这个……”

    “我看咱们大小姐是因祸得福,看,这身段儿比之前真是玲珑了不少呢……”

    “就是,依我看,咱们大小姐要是完全瘦下来,指不定比二小姐身段还好,或许还是个美人……”

    “……”

    “美人”?十几年来,这个词儿还是第一次和莫明珠挂上钩。要知道,过去她可是无颜痴蠢专业户啊!

    莫明珠笑看了下铜镜,经过这次莫名其妙的晕倒,确实瘦了一些,不过还没有达到她想要的标准。这身材的基因底子其实很好,好在各部分的比例。

    若再瘦上一圈儿,估摸就差不多了。

    吃吃喝喝罢,莫明珠坐在窗前发呆,

    “为什么总觉得,脑子有点空空的……”

    莫明珠自言自语。

    莫奶娘进来刚好听见:“人睡久了都是这样的,大夫说是小姐你最近吃得太差、又太劳身,身子太虚了所以晕倒,要多吃鱼肉,少运动,才好。”

    莫明珠:“……”不必说,一定是高氏给请的大夫。多吃鱼肉,少运动,分分钟又胖回球!

    莫明珠觉得脑子有点儿断篇儿,有些稀里糊涂的,正思量着哪里不对,便见莫奶娘在收拾屏风上那件黑色男人衣裳。

    “这件衣裳是谁的?我屋里怎么会有男人的衣裳?”

    “哦,这是三皇子当日抱小姐回府时,披在小姐身上的。说来,三皇子还真是细心,仿佛比从前更体贴温柔一些了,真是好事……”

    莫奶娘话音未落就噤声了,小心看了莫明珠一眼。他们婚事要告吹,她还是不要乱夸的好。

    ‘原来当日落崖,大小姐穿的是三皇子的衣裳,如此看来,三皇子或许还真有点喜欢大小姐。’莫奶娘腹诽。

    “小姐,老奴把这件衣裳和你之前让我收好的衣裳放在一处吧,若是寻了合适机会,一起送还给三皇子。”莫奶娘道。

    “还有?!”莫明珠不可思议。她的闺房,有两件男人的衣服,恐怕传出去对她名声有损啊!于是当即让莫奶娘把衣裳都翻出来。

    这件衣裳藏得极好,在箱子的最里头。莫明珠翻开着这黑色缎子料,袍裾上缺了一块,像是撕烂的。

    奇怪,她何时收藏了这么个男人袍子?她怎么都不记得了。

    “拿去扔了吧,萧景凌穿金戴银,怎会要这烂衣裳,何况还是被我穿过的……”那个金贵高傲的皇子,不嫌弃死才怪吧!哼。莫明珠想着。

    *

    是夜,莫明珠早早洗漱了,用黄瓜混着中药汁敷了敷脸,便休息了。可是,夜里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

    总觉得,仿佛有什么等着她……

    想了许久,莫明珠终于想起件事来:对了,外祖父家的香料铺子还等着她帮忙,她稀里糊涂晕倒了几日,不能再耽搁了。

    接下来,她要好好研究香水,以及赶紧改良自己这副身子!要白,要瘦,要美!

    莫明珠侧身,瞟了眼窗台上的花儿,月光下,花儿散发出的香味是蓝色的,分外美丽。

    香味缓缓飘进屋,芳香沁人。莫明珠渐渐睡着。

    墨非白只猜到莫明珠的眼睛能透视,并不知道,她这双眼还能看见气味,所以,虽然暂时失去了透视的功能,识别香味颜色这功能却还在,甚至因为少了透视异能的干扰,对香气变得更加敏锐。

    ☆、第28章 那些记忆,不重要

    接下来几日,莫府上下很安宁,至少表面是这样的。没人敢再像从前那般,在莫明珠面前放肆。就算有放肆的,也都是背地里悄悄的,不敢如从前那般明目张胆。

    幸好莫明珠曾有个亲戚是搞香水的,莫明珠又翻看了几日的制香医书,终于研究出了眉目!

    于是今日一早,带着成品,以及制作工具、图纸,出府去找外祖父一家。

    莫明珠刚走到莫府门口,就碰到萧景凌和莫雪兰一同出府去。

    “二小姐小心脚下台阶……”“多谢三皇子殿下……”两人言笑晏晏,相谈甚欢状!

    真是冤家路窄!莫明珠扶额。这不打招呼不是,打招呼更不是了。虽然退婚是迟早的事,但到底现在莫鼎元还没回来、她还顶着萧景凌未婚妻名头不是?这分明是当众戴绿帽,不过,她倒是不在乎这绿帽子。

    ‘还是打个招呼吧,省得让人说她莫明珠连见面打招呼的礼数,都不懂。’

    莫明珠扯出个笑:“巧啊,三皇子殿下、兰妹妹,你们这是往那儿去啊?”

    萧景凌一早看见了莫明珠,心头想着那早上的事,怒火烈烈燃烧,紧捏着拳头,而后终是忍住,直接将莫明珠无视,转而体贴地笑请莫雪兰上马车。

    ‘这是……’莫明珠狐疑了萧景凌一眼。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男人的心,也是针呐。她都答应同意退婚了,这脸子摆这么大,给她看作甚?

    萧景凌还不曾这么亲自体贴过,莫雪兰受宠若惊!难掩喜色,上了马车,还不忘回头,“礼貌”地笑对莫明珠道:

    “大姐,真是巧,你也出府?三皇子邀我一同去龙额书院游玩,商量半个月后的‘踏青会’。哦,对了,我都忘了,大姐没上预学堂是不能参加的。实在抱歉,雪兰不是有心提起姐姐伤心事的……”

    “别与无关紧要的人费唇舌,走吧。”

    马车内,萧景凌冷声道,丝毫不给莫明珠面子。

    莫雪兰见状,越发暗暗欣喜得意,待马儿走起之后,撩开马车窗帘探出头来,对莫明珠露出个胜利的笑容。“大姐,再见。”

    ‘看吧,三皇子的心又回到了我的身上,莫明珠,你永远比不过我……’

    待那马车轱辘轱辘的滚远了,莫明珠才“呵”了一声。

    “好好约,千万别来烦我。”

    方才她是故意没反击,免得让莫雪兰丢脸,最好让他们越裹越紧!一想到萧景凌竟然体贴地脱了自己的衣裳盖在她身上,且亲手抱她回府,莫明珠就浑身上下起鸡皮疙瘩!

    不过,偶尔,她的身体还是会对萧景凌产生反应,比如刚才,看着那两人成双对,心口就不由自主地泛起酸苦,不过比起刚开始的时候,那酸堵算轻微些了。从前的莫明珠,真是很爱萧景凌呐……

    莫明珠上了马车,同行的还有个小丫鬟,是她近日在府上发掘出来的。这小丫鬟年纪约莫十二三,名叫云桃,之前当扫洒丫头的。

    选她,主要是这女娃娃极有特色,看起来柔弱单纯无害,可嘴,毒得很!

    “小姐,您别难过,蛤-蟆的眼睛生来朝天长,别跟她计较。”

    莫明珠忍俊不禁,笑点了云桃的鼻尖儿。

    “呵呵,就喜欢听你说实话!”

    莫明珠上马车,嘱咐云桃把香水都放好,千万别洒了。莫奶娘年纪大了,走哪儿都不方便。莫明珠挑云桃权当找个伴儿了。再者,十二三岁的年纪,正好方便培养!

    “小姐,你看,天上的云彩好漂亮。”

    莫明珠撩开马车窗帘往天空一瞅,果然,满天的朝霞,东边的天空是赤红,西边的是暗蓝,缓缓渐变,绚烂美丽……

    云随风动,朝霞变换。

    在这同一方天空下,另一处地方——皇宫内院,倾城宫。墨非白从满天云霞收回视线。

    最近几日倾城宫外多了些御林军守卫。圣旨曰,是怕宸王发疯跑出来伤到人。另外,倾城宫里伺候的奴才也减了大半,美其名曰,皇帝体恤奴才,为了减少死伤几率。现在,宫里上下无人不称颂皇帝宅心仁厚、连奴才们的安全都考虑得如此周到。

    人少了,尽管映着漫天-朝霞,倾城宫反而越发死气沉沉。

    墨非白收了折扇,进殿。

    空无一物的大殿,屋檐高阔,轻飘着几匹宽大的帷幔。萧煜辰正盘坐在地上,运功调养,

    “宸王殿下,今日身子可好些了?”

    闻言,萧煜辰缓缓睁开眼睛,眸光如星辉点点。

    “嗯……你的天无香,不若改为催眠香算了。”

    萧煜辰整整睡了九日!

    那记忆越深刻,所需要的时间越长,只能说明他把莫明珠记得太深了,可不能怪他呀。墨非白轻摇万香扇遮住似笑非笑的唇,斜眼偷瞄萧煜辰的神情。

    “宸王殿下,你真不要我告诉你,拿掉的那段记忆是什么吗?”

    萧煜辰冷瞟了墨非白一眼,又闭上眼睛。

    墨非白:“……”

    竟,被无视了!

    “你真不想知道,一点不好奇?”

    墨非白不甘心,引诱。

    “不想。”萧煜辰淡道。

    ‘呵呵,简直无法相信这是当时捏着女人的手,咬牙说不信命的宸王啊。’墨非白以万香扇扶了扶胸前那缕长发。

    “你就不怕忘记什么重要的人和事吗?”

    “你做事向来理智,我既允许你留在我身边,便不会怀疑你的做法。再者,我现在很好,便说明那段记忆可有可无,并不重要。不重要的东西,不值得费时间……”

    墨非白闪烁了下眼神。现在的萧煜辰,分明比和莫明珠在一起时冷情了不少。缺少人情味儿……其实,就算萧煜辰问,他也不会说。

    想起自己那承诺,墨非白暗暗叹了口气。他倒好,忘了干净,害他以后就要多照顾个拖油瓶莫明珠。萧煜辰说的,要他保莫明珠,荣华富贵、幸福无忧。

    墨非白想起莫明珠那黑胖的身子,以及脸上横七竖八的小伤疤,叹气连连。“有点儿难啊……”

    恐怕没人要啊……

    墨非白故意自言自语罢,瞟了眼萧煜辰,竟见他浑然当做没听见,继续练功,根本不理他。‘当真是,一点都不温柔……’

    残碑上的文字记载,异世人有能透视的眼睛,能够看穿宝藏所在,此人出现,关于宝藏的秘密会浮出水面。更重要的,是碑文上记载,异世人的出现,是萧煜辰掀起血雨腥风的开端。

    不成功,就是死。天下霸主,哪有那么好当的!再何况,究竟是开创出太平盛世,还是生灵涂炭、天下大乱、自取灭亡,还未可知呢。

    所以,最关键就在这“未可知”上。导-火-索异世人,究竟是福、是祸,无法预知。墨家祖上传下祖训,必须按照碑文上所说,阻止这场动乱。他也是照做而已。

    不能怪他。

    二十多年前,萧煜辰伴天象而生,被国师预言是霸气不详之命,煞气极重,会让大齐江山不保,当年,先皇和太后本欲将萧煜辰秘密处死了,由太后亲自动手,可是最后时刻,因为太后身边一陈姓女子的阻止,救了萧煜辰一命。

    萧煜辰十二岁,先皇、太后就把他送上战场,让他自生自灭,却没想到,反而造就了个“战神”宸王出来。

    这放常人身上是不可想象的,可萧煜辰他就做到了。

    尽管大齐上下称赞战神宸王勇猛无敌,乃护国之神,可对皇家来说,这根本是惊吓!

    只要萧煜辰在一日,只怕当今皇帝就一日夜不安枕。所以又是下疯药,又是禁军囚禁。

    “唉……”

    墨非白思量着这些前程过往不禁叹气,瞄了一眼萧煜辰——还在练功。仿佛什么腥风血雨,都不能影响他分毫似的。

    萧煜辰看似冷酷无情,实际心地,比这后宫中阴谋诡计之人都来得正直善良,重情重义。不然,他也不会顾念着母子情、手足情,忍耐这么多年了。若换做他墨非白,定做不到这忍耐。

    十几年战场生活,萧煜辰厌倦了杀戮,也无心天下。杀掉异世人,然后让“宸王”死去,萧煜辰将以龙额侯后人的身份,活在民间。不必再母子、手足相残,也可以从此摆脱不详的传闻,过上平凡的安泰日子。

    这是原本的计划。

    可是,莫明珠的出现,一下子,打乱了步骤!是一起走向或许是毁灭的未来,还是各自安好,过各自平凡安泰的日子,就是个问题。

    墨非白斜倚在榻上,姿势优雅地看了一会儿话本子,见萧煜辰还在练功不理他,实在无趣,就闪身出去走走。

    反正他已经尽力阻止了,接下来一切听天由命。其实嘛……天下大乱不大乱,他真是一点儿都在乎。

    说起来,他更好奇是谁立的那碑,真是可恨,害得他挑起了莫明珠这个大丑女拖油瓶。

    长成那样儿,怎么让她幸福无忧啊?难不成……他娶?

    想到这儿,墨非白一个激灵。不,他还不想死!萧煜辰一定劈了他……

    *

    且说莫明珠带着几瓶成品香水,往外祖父铺子那儿赶。铺子在西市头,西市是东南西北四大集市中最繁华热闹的集市,小摊小贩叫卖声络绎不绝。

    只要是女人,对买买买都有兴趣!所有,莫明珠忍不住,下来逛了逛,主要是了解了解市场上的芳香类物品的价格和种类,贩卖的情况。

    做买卖,最重要的就是调查清楚市场需求和特点,莫明珠虽然是学医的,但是父母却是经商好手,所以从下对这些就耳濡目染。

    “哎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上好的青铜面具,不是青铜不要钱呐哎!来来来,看看看呢~~”

    莫明珠正挑拣着香氛,一下子被旁边面具摊小贩叫卖声,吸引了过去。

    面具摊上挂着大大小小的面具,有木质的,有青铜的,也有纸糊的。或涂着七彩颜料,或贴着兽毛鸟羽。

    莫明珠挑选了几个,看了看,最后目光不经意落在角落里那张青铜面具上。青铜面具上了薄灰,大概是因为看起来狰狞了些,显得骇人了,所以估计不好卖,放在那角落里。

    “老板,这个怎么卖?”

    小贩:“哟,姑娘,您、您这眼光够独到的啊,这面具,一般人都欣赏不来呢。嘿嘿,我给你便宜价,一两银子!”

    莫明珠拿手帕擦了擦灰尘。青铜的质地立刻崭新,折射着阳光,不似刚才的灰蒙蒙难看了。莫明珠一时有些怔愣。

    小贩以为莫明珠嫌贵了,生怕这狰狞的面具卖不出去:“要不姑娘你再挑一个,我买一送一!”

    莫明珠回神:“好,云桃,给银子。”

    云桃唉了一声,找银子。

    莫明珠又挑选了个薄纱布料的面具,秀秀气气的,夏天戴着也透气。

    “呀,小姐,除了要给您外祖父的银子,碎银子都用完了!”云桃道。

    方才买了些小杂物。

    “老板,你若信得过我,就帮我把面具留着,我下午回府拿了银子,再来取。”莫明珠道。

    好不容易来个想买这面具的人,小贩忙不迭答应,端看莫明珠一身穿衣打扮,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不可能赖的。

    待莫明珠的马车走远,小贩才看见她的手绢儿给落下了——“姑娘,姑娘你的手帕……”

    人潮熙攘,莫明珠马车已经走远了。

    ☆、第29章 香喷喷,香喷喷

    西市头。莫明珠刚下马车,就看见外祖父门前的围满了人。

    “发生了什么事?”

    莫明珠忙拨开人群,一看——上回的伙计又在关门!

    上回是下午关门,这回,大早上就关上了!

    伙计一看,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来人是上回分辨香料的莫大小姐,明珠。现在莫明珠瘦了一圈儿,他差点认不出!

    伙计委屈脸道:“莫大小姐,这几天铺子里一点生意都没有,老爷说铺子生意就不做了,昨天已经把盘售店铺的告示都贴出去了。唉,这回,是真关门了……”

    “去,快把那些告示摘了!”莫明珠道。

    伙计本犹豫,在莫明珠的催促之下出门去摘告示。

    “云桃,把香水拿好,别洒了。”

    莫明珠大步往里走,进内堂之后便见屋子里的摆设物件儿都打包了好,打算搬迁。外祖父、外祖母正陪着个身宽体肥的胖子看铺子。

    这胖子人称“秦老板”,是做绸缎生意的,最近得知老两口这铺子做不下去,要卖,打算压低价来盘。这西市头最热闹,位置极好!

    才几日不见,莫明珠便见一双老人越加憔悴了,二老心疼不舍地看着自家铺子,却又满脸无奈。

    莫明珠暗暗心疼:“外祖父、外祖母,明珠来晚了。”

    二老循声看来,差点认不出来。

    “你,你是明珠?”

    自大睡几天苏醒之后,莫明珠便迎来了不少惊叹的目光,习惯了:“是啊,外祖母,我瘦了。”

    “天啊,外祖父、外祖母差点认不出你了,让外祖母仔细看看……”莫明珠转了个圈儿让二老看。瘦了,轻纱飘动,体态轻盈。“哟,瘦了,漂亮了。”

    只是比起以前乌七八糟的黑胖样子漂亮了些,还达不到莫明珠想要的地步。莫明珠但笑不语,任二老看。

    莫明珠来,二老又是欢喜又是难过。欢喜的是见到莫明珠可以话家常,难过的,是以后秦家是越来越穷,作为莫明珠唯一的娘家人,都不能照顾关心到她什么,比起高氏的娘家镇国公府,实在差太远。

    “明珠啊,快来,坐,坐。”外祖母拉明珠坐下,从怀中掏出一包绸缎包好的东西。“铺子是做不下去,外租父和外祖母年纪大了,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你,唯有这包‘浮月香’值些银子,权当做外祖母给你的礼物,你拿去好好收着。”

    莫明珠制作香水时,翻看过香料书籍,名贵香料上有记载这种浮月香,极为稀少,市面上找不到卖的。

    “外祖父、外祖母,这香你们收着。铺子不必卖了……”明珠回头叫了一声云桃。

    云桃“唉”的答应一声,忙取出一个长方形带盖盒子,红木的,打开来,里头齐齐整整的摆着十二只青花瓷小药瓶,顶头以红绸布包裹木塞,以密封。

    “这是……”老两口对看一眼,不明白,看向莫明珠。

    那侄子秦老板,本见莫明珠一个小姑娘,根本没上心注意,不经意一瞥,正好看见香水瓶,也被吸引过来目光。

    “这就是明珠这些日子研究的东西,香水。”莫明珠轻笑,取出一支来,拔开木塞,立刻有芳香溢出来!而瓶里,是透明的水,散着几许粉红的花瓣。

    二老接过——

    “这,这是月季花的香味?”

    “好香,没有一点杂味……”

    莫明珠点头。“是的外祖母。用此瓶子装着,每次打开里面的香水都是纯正干净的,比起一直暴露空气里的香珠香串子,气味纯正得多,挥发性也比香膏好。”

    莫明珠能看见香气,所以亲眼看着淡粉色的香味飘出来。

    “那其余的这些……”老两口又打开一支,“是兰花。”再开一支,“梅花……荷花……茉莉……”

    十二支,十二种花香。

    老两口闻完都略有诧异:

    “这浸水的芳香,仿佛更沁人心肺。”

    莫明珠:“正是。不过,香水的最大优点是这些……”

    莫明珠让云桃过来,当模特示范。

    莫明珠拿出了一套简易的喷头装置,用竹筒和木质机关做成,略显笨重,不过这是古代,比不得现代制造业发达,也算是很难得了。

    众人只见,“咻”一下,莫明珠拿着那“怪东西”往云桃的肩上一喷——水雾状的东西立刻飞出来一片。

    老两口以及铺子里的伙计奴才们,都惊呆了!‘这,这什么东西,竟然能够吞云吐雾??’

    莫明珠:“利用喷头,香水能够直接涂抹或者喷洒在身上任何位置,香味也更均匀,而香串子、香包,只能在固定位置。另外,香水可以根据不同的喜好,喷多喷少,调节浓淡,也可以随身携带、随时补充,而香包就不行,每次都要拆解缝合,很麻烦,挥发性也差。”

    云桃转了个圈,月季花的香味缓缓散来,仿佛那香味来自发肤衣衫,整个人都是香喷喷的,还会随着她一举一动带来香气,比挂在腰上的香包灵动得多。

    香包再香,也香不了身,这香水仿佛可以,最重要的是还可以随时补充,“吞云吐雾”的!

    “这东西,看着挺神奇啊……”老两口惊叹,本以为莫明珠只是说着玩儿,做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根本没有指望过,却没想到,莫明珠带来了这么神奇的东西!

    以前在现代,莫明珠还不觉得这喷头有什么科技含量,到了古代才知道,这真是智慧的结晶啊!这个拳头大的简易大喷头,是她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钻研出来的!

    头发都掉了好多根儿!

    而后,二老又是担忧。

    “明、明珠,这、这香水,真能救铺子吗?”

    “虽然这香水看起来不错,可是国公府的财大气粗,我们只怕不是对手啊……”

    “产品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包装它……”莫明珠取出图纸,上面画着一个花团锦簇的图案,有鸾鸟的形状在其中。

    “这是我设计的香水品牌图案。我们需要包装出个清晰的产品形象,打造特色品牌,让我们卖的东西与别人的不同。”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大写的“懵逼”。

    莫明珠:“……”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要给香水想个创意,起个名字,赋予它一系列的故事,让人们把香水与同类的芳香物件儿区分出来,记住它、喜爱它,哪怕以后别人模仿我们做香水卖香水,但是顾客也会选择我们的香水。这就是品牌形象的好处……”

    什么包装,什么品牌,什么形象……老两口听的是云里雾里、稀里糊涂!

    来盘铺子的秦老板,方才也凑了过来旁听,听了莫明珠的解释大声嗤笑:“哈哈哈……哎哟我说小姑娘,你从哪里学的这些咋呼骗人的本事?什么包不包、装不装,这香水除了拿瓶子装还能拿什么装?还啥、啥品牌,什么形象,呵呵,我老秦纵横商海几十年,还从没听过。简直胡说八道!”

    “我不是胡说八道!”

    莫明珠看秦老板,没有半点心虚、胆怯,倒是让那秦老板意外了意外。

    “呵,小姑娘,你可知道我是谁?我可是长安城里绸缎生意做得数一数二的秦老板,什么生意挣钱,什么生意不挣钱,怎么做生意挣钱,我老秦清楚得很!我说你挣不到钱,你绝对一个子儿挣不到!”

    “……”莫明珠无语。一口一个小姑娘,这种端着年纪和资历,来教训年轻人的老家伙,真是哪个时空都不缺啊。

    秦老板见莫明珠没有与他争论,越发挺起大肚子自豪,藐视莫明珠:“再说,你个小丫头,做过生意吗,赚过一文钱吗?年轻人,好好收起那些花里胡哨的理论,踏踏实实的跟我们这些见过大风大浪的前辈学习,才能长进,哼哼……”

    莫明珠刚才就没有与他争论,不过这回秦老板的话实在有些无礼了。

    莫明珠天真疑惑状:

    “……奇怪,我只听闻长安城里韩家、高府经商最了得,秦老板的名讳明珠怎么从没听过?哦,大概是明珠孤陋寡闻了。不过,纵使明珠孤陋寡闻也听人说过——‘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秦老板,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对谦虚二字,您还要努力学习啊……”

    “你……!”秦老板本以为莫明珠听了是个软柿子,却没想到这小姑娘伶牙俐齿,“好,我就看你们怎么办!二老,这铺子我可不要了,你们要是不做成几笔大买卖,赚个几百两,我老秦可要到处说你们笑话!哼!不知好歹!”

    二老:“秦老板、秦老板留步啊……”

    秦老板拂袖而去,留下老两口等一众人满面着急。

    “外祖父、外祖母,你们别着急。这秦老板一看就是想乘火打劫、低价盘铺子的,铺子给了他,咱们才是亏了。你们便信我一回,按照我说的做,虽然不是一定成功,但是至少有成功的希望。”莫明珠道。

    几十几百年来,从没人说过这种理论,何况还是从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口中说出来,再加上这秦老板是绸缎庄大老板,几十年生意人,他都说得那么绝对了,众人更是没有一个相信莫明珠能够将店铺起死回生的。

    二老听不懂莫明珠的话,自然也觉得不靠谱,再者,莫明珠哪怕没有过去那般痴蠢了,但终究只是个养在深闺的小姑娘家,连学堂都退了,又怎么可能想出什么了不得的大主意呢?

    “明珠啊,这些日子辛苦你了,不过,这些东西恐怕没用,国公府是下了决心要垄断长安的香料铺子,我们恐怕是以卵击石……”

    “是啊,不若就此算了,我们服输,唉,铺子,就给他们吧……”

    “……”莫明珠暗自头疼。这群人听不懂,不相信,这是个大问题!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合伙人,心要齐,才能做成事。

    就在这时——

    “啪、啪、啪……”

    拍手声从门口传来,莫明珠应声抬头,乍见门口来了个青衣男子,头上带着青纱斗笠遮面,他身修体长,身材十分匀称,比常人高许多。那身量,让莫明珠脑海里闪过个相似的人影子,却又捕捉不住……

    “真是好主意!爹、娘,长梵认为明珠的主意可以一试!”

    男子声音低沉浑厚,稳步走来,青纱飘动,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

    待他走近,莫明珠才想起来,这就是上次她没能见上的舅舅,秦长梵。而且,这个舅舅知道她眼睛有异,之前给她送了不少名贵药材,都是治眼睛的好药。

    秦长梵斗笠面纱遮着脸,看不清,莫明珠记忆里也没有见过秦长梵的样子。恐怕也跟她一样,是个长相不太好的人。

    一大早,秦长梵就出去找熟人来盘铺子,却碰了壁。毕竟不忌惮国公府的生意人并不多,没几人敢接手。

    秦长梵刚回来,就听见莫明珠在说香水,以及香水的一系列包装事宜,顿觉耳目一新、眼前一亮!

    他个性内敛沉稳,当即没有打扰、没有表态,而在外头听着、理解着,直到完全决定做,才一口说出。

    又快又果断。

    秦长梵处事稳重,二老见儿子都同意了,也就将信将疑的点了头,给与期限——一个月。

    秦长梵看了看左右,堂屋人太多,恐怕泄露出去,道:“明珠,咱们进屋慢慢聊细节。”

    “好。”

    莫明珠心情只能用云开见月来形容,在这儿盼来个理解她想法的人,真不容易!而且这个舅舅难得还有保密的意识,可见是个做事缜密之人。

    秦长梵听罢莫明珠的讲解和部署,沉默了,一语不发。莫明珠心头一凉,莫不是她说的这一通,把这唯一理解一点儿的舅舅,也说懵了吧?

    “明珠,这些主意真是你想出来的?”秦长梵道。

    “是啊舅舅,怎么了……?”

    “……”秦长梵沉默片刻——“妙!真是妙!这个买卖方式,新奇、周全!舅舅真是不敢相信,竟然是你想出来的。”

    秦长梵对着香水、喷头、图纸,以及莫明珠提出的销售计划,大感兴奋。莫明珠大松一口气!好在,还有这个聪明的及时雨舅舅支持协助。

    *

    秦老板从香料铺子里气冲冲出来,边走边嘀咕。一想起莫明珠那一席话他就满肚子火气!

    “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能玩出个什么花样来!哼……到时候求着我回去收铺子,我非把价钱再压低一半不可!”

    秦老板边嘀咕边走,没看路一下冲撞了个轿子,摔了个趔趄,抬头就骂道:“怎么走路的?!长没长眼呐!你……”

    话还没说完,秦老板便被轿子的惊了一惊!

    好一顶低调又华贵轿子。

    秦老板也算有钱人,懂行。虽然这轿子没有像大多数的有钱人家那样镶金镶银,更可以说是通体没有半点儿金银饰品,简单,朴素。

    可是细看,那轿杆子都是上乘的千金绿檀木所制,垫脚的踏板都雕刻得极为精细、堪比收藏品。连那轿帘子,是大齐没有的织锦云缎子,一匹就要好几百两,最主要的是,这等好货,这人竟然只用来做个轿子,可见根本没有将这些东西放在眼里……

    “发生了何事?”

    轿子里传来个沉缓醇厚的男声。立刻有随行的小厮到轿帘子边儿恭敬禀告:“禀侯爷,是个百姓不小心撞了轿子。”

    里头便没了声儿。

    秦老板让开,一行人继续走。

    这段儿路不太平整,轿子略显颠簸,轿子里,萧煜辰侧头从窗帘缝隙里,看见间香料铺子,飘出阵阵花香。

    “侯爷,是个香料铺子,要进去看看么?”

    放下帘子,萧煜辰闭目养神。

    “不必。”

    ☆、第30章 谁的,青铜面具

    萧煜辰现在的身份是弃官从商的龙额侯之后,韩沉。

    第一代龙额侯韩立,是两百年前大齐开国时的功臣,而后几代与皇帝关系都极好。因为受宠,所以争议不断,所以龙额侯一支退出官场,专心经商以及开办书院,只徒留了个侯爷的荣耀头衔。

    传到现在,已经是第九世。

    九世王侯,实在极少,可见韩氏一族的显贵,不过可惜,几代单传,香火稀少。

    传言而今的龙额侯,韩沉,眼睛有疾,出门不便,所以常年以黑帽披风遮挡,只露出半张脸,行踪神秘,见过真容的人少之又少。

    是以,除了墨非白几个极为亲近的人,没人知道,萧煜辰与韩沉,是一个人。

    萧煜辰的轿子最终在酒楼“琼玉楼”前停下来。酒楼里立刻有打扮富贵的上等奴才,上前迎接。

    “韩侯里面请,我家少爷已在里头恭候多时……”

    琼玉楼,是长安城最好最贵的酒楼,是官家子弟和富家子弟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之地。萧煜辰,并不常来这种地方。

    今日,是高府嫡长孙高骏锋宴请于他,先前已推脱两次,这次也不好再推脱。

    高骏锋是国公府长房大爷的长子,长安城有名的名流富家公子。传言才貌双全,也十分会做生意,做什么买卖赚什么买卖,传得神乎其神,是比较有名的人物,加上有国公府这颗大树当背景,勉强能与龙额侯,以及龙额书院的神秘制香大师齐名。

    一见萧煜辰,高骏锋笑迎上来。

    “韩侯爷您可算到了,高某想见您一面,还真是难如登天呐。”

    他穿着绫罗绸缎的阔肩衣,很气派,面相虽然不错,但眼神举止间,总透着股狡诈的犀利和精明。

    萧煜辰淡淡:“高公子久等。”

    萧煜辰身披金丝暗纹的带帽黑披风,半遮着脸。高骏锋知道龙额侯韩沉有这癖好,也就不在意,反而态度十分殷勤。

    萧煜辰刚坐下,高骏锋就让小二上菜,道道都是山珍海味,吃得考究、

    “侯爷,听说您经商手腕十分了得,不知有没有兴趣和高某合作?”

    “什么生意?”

    高骏锋笑挑了眉,高深莫测:“香料!我已经把长安城三分之二的香料铺子,收为己有。我打算先低价击垮别的香料铺子,而后彻底垄断香料铺子,到时候整个长安都得在我手里买香料,到时候我想卖多少价钱,就卖多少价钱!稳赚不赔!”

    高骏锋斟了一杯酒,双手捧过来给萧煜辰,热情殷勤,也难掩眉间得意之色。

    “怎么合作。”

    萧煜辰将高骏锋递过来的酒视若无睹,而是拿起了一杯清水。

    尴尬的缩回手,高骏锋眼中闪过丝不满、怒气,而后脸上笑意不改。“高某一向敬重侯爷,这等好买卖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独做了。侯爷与高某各出一半银子来做这些铺子,至于人手,都我来出,侯爷只需要让龙额书院里的制香师们出来帮帮忙,调制调制香料就是了,其余的就只需等着数银子。”

    “听起来,这笔生意韩某人是赚了。”

    “正是啊,侯爷,这笔买卖划算得很。”高骏锋说罢,心底冷笑——龙额侯富可敌国,盐茶丝绸各个领域都有涉猎,最重要的是龙额书院,还是这病鬼产业!如何不让人眼红?所以,才这么不将他高骏锋放在眼里吧……

    哼。

    他已经使了各种手段击垮了其它小富商,眼下长安城里最大的肥肉,就是龙额侯韩沉。到时候等了合作了,他先挖走制香师以及书院其它老师,制造混乱,再成绩挖空他的资金……到时他高骏锋,就是大齐第一巨富!

    “可是,我没兴趣。”

    萧煜辰淡声,放下水杯。

    “你……侯爷,当真一点兴趣都没有?”高骏锋仿佛,亲眼看见自己的巨富美梦被这句轻飘飘的话击碎,差点噎吐血。一个“没兴趣”,堵得他一点转圜余地都没有。‘可恶的韩沉!’

    哼,不过不怕,他还有后招。

    “没事,侯爷富可敌国,对赚银子不感兴趣也没啥。”高骏锋啪啪啪一拍手,进来三个罗裳美人,一个白裙,一个红裙,一个绿裙,纯美、性感、活泼,三种不同姿态。单挑哪一个都是大美人,不是一般的庸脂俗粉能比。

    高骏锋是下了血本儿了。

    “听闻侯爷还是只身一人,高某小小心意,送几个美人弹琴唱曲儿、给侯爷解解闷儿。”高骏锋道。他就不信,还有男人不喜欢闻香软玉的。

    萧煜辰瞟了一眼三美人。“多谢高兄美意,不过韩某……”

    萧煜辰推辞的话还没说完,门口就传来个女子焦急的声音——

    “堂兄!”

    来人是个俏丽的粉裳少女,头上梳着元宝髻,缀着珠串,见了萧煜辰立刻含羞带怯走来,而后嗔怪高骏锋:“堂兄,人家侯爷不喜欢庸脂俗粉,你别这样为难人家了……”

    来人是国公府二房儿子的女儿,高月,喜欢龙额侯韩沉已久,多次接近韩沉都没有成功。

    “哎哟,是是是,堂兄的错,侯爷莫怪莫怪。”高骏锋忙让几女下去,“女儿大了不中留,这人还没嫁出去,心思就已经飞到别家去了……”

    高骏锋混场子的人,没有长辈在,说话也混得多,有意撮合高月和萧煜辰。若是有个妹妹嫁过去,那可比安插几个眼线在韩府好得多。

    “堂兄,你,你不要胡说……”高月羞红脸,低眸的瞬间瞟了瞟萧煜辰的脸,无奈帽檐半遮着,实在看不清。

    虽然只见韩沉的半张脸,但那口唇下巴,已经足够让她心神荡漾。若能与他为妻,就是死了,她也甘愿!

    “侯爷,方才失礼了,您不要见怪……”

    高骏锋:“其实高某今日请侯爷来,除了说香料生意,还有一件事就是我这月儿妹妹的事。”

    “月妹妹是我二叔的掌中宝贝,咱们家一直都想给她安排个好前程,所以想让月儿妹妹到侯爷的书院里去学习学习,长长见识,还希望侯爷帮帮忙,您要什么东西,尽管开口就是。”

    高骏锋言下之意是走后门。

    高骏锋是想把高月塞到萧煜辰身边去,日久生情。只要女人足够劲,还怕攻破不了个龙额侯?

    高月扭捏羞涩又欣喜,娇声转了几个弯儿:“堂兄……”

    兄妹二人一唱一和,萧煜辰听得有些不耐烦了。

    “另妹聪明伶俐,想必定能通过入学考试。今日韩某还有其他事情,先告辞了。”

    说着,不顾高骏锋措手不及的大张嘴,萧煜辰起身,走人。

    高月依依不舍,娇声喊:“侯爷!”

    “高姑娘何事。”

    “我……我想请侯爷帮我选配一份香料,书院年宴时用,拜托侯爷帮帮月儿吧……”高月软声柔道,眨巴着眼睛可怜兮兮的。“您要是不帮月儿,月儿……月儿就……”

    余下的话,尽数化作眼睛里一汪眼泪。

    看了一眼已经面子挂不住的高骏锋,萧煜辰低声答了“好”。高家势力不小,也不宜太过扫面子。宁惹君子,勿惹小人。萧煜辰虽然不喜欢这些弯弯拐拐的套路关系,但说要真做起来,恐怕谁也算计不过他。他看得清清楚楚,只是,不喜欢、也不屑去做罢了。

    “多谢侯爷,侯爷慢走,下次月儿来找您取!”高月喜不自禁,望着萧煜辰走得背影,心醉神迷。

    高骏锋挨了萧煜辰的冷脸色,不解气,“一个病鬼瞎子,还敢给本公子脸色看,哼,等到时候我把龙额书院弄过来,看他还得意个什么劲儿!”

    “堂兄,人家龙额侯性格就是这样清高,对谁都这样,定不是故意给你脸色的。再说,我看他走路四平八稳,仪态生风,既不病、也不瞎,传言都是假的吧……”

    高骏锋:“堂妹,你这就开始维护上你的准相公了?”

    “堂兄,你别胡说了,人家……人家哪有什么准相公……”

    高骏锋混笑了声:“堂妹,你的美貌和本事堂兄深信不疑,好好把握……”

    当年高月的娘亲,就是使了手段,先将高家二爷灌醉了、生米煮成熟饭,而后才做上的夫人,十多年来风韵不减,是以高骏锋有此一说。高月深得母亲真传,看起来俏丽可爱,实则很懂男人那套。

    ……

    出琼玉楼,上轿子,萧煜辰往回走。再走过方才的香料铺子,径直朝另一头走。下午,阳光强烈,小贩叫卖声也小了。

    轿子里略有些闷热,萧煜辰便撩了撩窗帘,被一道光线折射了眼睛。

    萧煜辰下轿,拿起那角落里不起眼的青铜面具。

    小贩正昏昏欲睡,立刻来了精神。“您是来取这面具的吧?呐,还有这个薄纱的面具。”

    “多少银子。”萧煜辰抚摸着被擦得一尘不染的青铜面具。

    “还是说好的价儿,一两银子。”

    萧煜辰让随行的小厮给了银子,上轿子。

    小贩追上来:“公子留步,公子留步,这是上午那为姑娘遗落的手帕,您带给她吧。”

    十天半月都没人问津这青铜面具,是以,小贩以为上午的人和下午的人是一起的,于是将手帕送了上。

    萧煜辰皱眉看手帕。上头绣着颗宝珠图案,沾着不少灰。

    轿外小厮:“这是哪家姑娘这么不讲究,手帕这么脏。侯爷您别拿着,脏了手……”

    ……

    莫明珠终于和秦长梵商量完香水铺子的部署,等回府取了银子,去面具摊时,发现面具已经被人买走了,不由大失所望。

    小贩:“姑娘真是对不住,我以为那位公子是你叫来取面具的呢,毕竟这面具十天半月都没个人问津,实在对不住啊。您要是真喜欢,或许还能追上那位公子,他也刚走不久……”

    莫明珠循着小贩指的方向看了眼。

    大热天,跑起来多费劲。

    “算了,不必了……”

    面具而已,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

    再回府里,莫明珠见莫雪兰已经喜悦归来,好心情地在院中浇花儿、采花儿。看来今天她和萧景凌约得不错。

    回到紫园,莫明珠歇息了一会儿,喝了些调理身体的金银花药茶,换了身宽松好活动的衣裳,在园子里小跑步,练瑜伽,拉伸身体。

    运动对身体的保健作用,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不但可以加速肠胃代谢,还能让残留汗腺里的有害物质排出去,使得皮肤干净清透,加之内调,久之,白里透红不是梦!

    要白,要美,最基本的是保持一个健康的身体。里头好了,外面才能光泽剔透。

    紫园的奴才不是第一次见莫明珠做运动,渐渐习以为常。

    莫明珠正做腰部拉伸,便听有人从园子门口风风火火赶来——

    “明珠姐姐,明珠姐姐……”

    是莫醒初。

    “醒初,你怎么回来了?”莫明珠奇怪,“难道预学堂的人又欺负你了?!”

    高氏又动作了吗!

    莫醒初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是,这回不是。现在学堂的人对我都客气得很,没人敢欺负我。”

    莫醒初笑,纯真得没有半点儿杂质。莫明珠看着莫醒初,只觉眼睛里被莫雪兰之流揉进的渣渣,都被这笑容冲洗了干净。

    养眼。

    莫醒初说着拿了一封请帖出来,递给莫明珠,喜形于色,“明珠姐,这是堂官大人让我转交给你的踏青会请帖,说让你一起去参加踏青会。”

    “踏青会?”莫明珠想了想,貌似早上她听莫雪兰说,她与萧景凌就是去商量什么踏青会事宜的。“我不是已经被退学了么,为什么堂官还要送这请帖来给我。”

    莫醒初红了红脸,讪讪地顾及着莫明珠的面子,不好开口。“上次明珠姐姐在学院,在学院……”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儿,“在学院‘大放光彩’!堂官大人觉得大姐也应该参加这踏青会,所以让我专程送来请帖。”

    一听那“大放光彩”,莫明珠差点噗嗤笑出声来,是说她上回太剽悍,把堂官也吓着了吧,于是笑拍了拍莫醒初的肩膀,“我去了恐怕要惹旁人不开心,还是不去了。”

    莫雪兰之流的都在,她可不想去掺合。

    莫醒初本憧憬着和莫明珠一起出游,闻言失落不已。

    “大姐,你真不去吗?你不是对龙额书院的制香房很感兴趣么,这次一起去的不光有预学堂的学生,还有龙额书院的学生,我听说其中有一个就是龙额书院制香堂的制香师,很不得了的!”

    见莫明珠略有犹豫,莫醒初加把劲,“而且,说不定名冠长安的龙额侯也要去呢。这次踏青会说是踏青,指不定就是入学考之前,先考察下优秀学生的言行品性。大姐,你若不去实在可惜了啊……”

    龙额书院的制香堂她是很感兴趣,可是……莫明珠一想起要和莫雪兰、莫晓曼一同去,就觉得这趟旅行定不会多愉快。“算了,你好好去结交些朋友,大姐不想去。”

    莫醒初内心沮丧。他不想去攀龙附凤,只想和莫明珠一起出去游玩游玩。上次看莫明珠“累晕”,他就难受不已,想陪她出去玩玩散散心……

    莫醒初一路失落走出紫园。好想立刻长大,那样就可以保护、照顾莫明珠了。

    莫醒初在园子胡走散心,却无意发现大树下有个狗窝,母狗生了几只小狗,便过去瞅了瞅,却不想狗窝是两件衣裳垫成的。估摸着是这母狗要生产了,在旁边的堆放垃圾物品的小屋里叼出来的。

    “唉,这么好的衣裳用来做狗窝,也太浪费了。”

    莫醒初一看两件黑衣裳质地极好,觉可惜。

    高氏给莫醒初的例银不多,莫醒初向来勤俭,于是回去拿了不要的棉袄来,换走了黑衣裳。

    洗好,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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