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书以为周凌霄会生气、愤怒, 或是像之前一样,把她这样那样。
可周凌霄只是沉默地收起碗筷,去厨房洗好, 如常收拾好一切。
他的反常令苏锦书不安, 窗外的寒风呼呼地叫着,屋里烧着碳, 苏锦书莫名觉得有点冷。她坐在火盆前,伸出手取暖。
周凌霄从厨房走出来, 看见苏锦书在烤火,将自己的呢子大衣披在她身上,“最近新出了一种衣服叫羽绒服,据说轻便、保暖又不臃肿。我托同事弄到了外汇券,买到之后会托杨向松通过倪红玉带给你。”
苏锦书抬起头, 向来明媚张扬的脸上带着疑惑、不解,眼底流淌着她自己不能理解的酸涩。
“不管我们一开始结婚的目的是什么,之前我说我喜欢你,是真心的。”周凌霄直视着她的目光,眸底碎掉的宝石仍旧熠熠闪光。
苏锦书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能说出来。她清楚, 她没法确定自己对周凌霄的感情, 说什么都不对。
“我走了。”周凌霄没有纠缠,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几分钟后, 苏锦书猛然想起他的大衣还在自己身上,赶忙起身追了出去。
胡同里早已没了周凌霄的身影,雪花一片一片地落下,静悄悄不带一点声响,四周寂静无声。
苏锦书感觉脸上有凉凉的东西滑过, 一摸,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哭了。
***
接下来的时间,苏锦书如同往常一样,每天去卤味店上班,有课的时候去上学,一切如常。
唯一让她不习惯的是,每天回到家后没有做好的、热乎乎可口的饭菜等着她。也没有人给她暖床,晚上睡觉的时候,总要好一会儿被窝才能暖和起来。
借着这段时间,苏锦书望着天花板思考,她对周凌霄,到底是怎么想的。
周凌霄的执行力一向强,两天后,倪红玉给苏锦书带来了一件羽绒服。
羽绒服是亮面的鲜红色,面料摩擦时会发出沙沙的响声,绗线宽大。加上现在羽绒处理和加工技术不完善,散发着一股淡淡地腥味。
“哇,好漂亮的羽绒服。”夏秋月看见羽绒服,忍不住发出惊叹,“我听班里有位同学说,羽绒服可难弄到了。只有国外或是用外汇券去涉外商店才能买到。”
“这么珍贵,红玉你是怎么搞到的?”沈娇听了,稀奇地过来观摩问道。
倪红玉瞟了瞟苏锦书,“我可没这么大本事弄到羽绒服,这是周凌霄送给小书书的。”
“哦~”
夏秋月和沈娇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句,纷纷揶揄地看向苏锦书。
苏锦书低头摸着颜色鲜艳的羽绒服,悄悄红了耳尖。
“我说,你们小两口又在玩什么情趣?”只剩她们两个人的时候,倪红玉拉着苏锦苏问道,“周凌霄送个衣服,还要转两道手。”
苏锦书心情复杂,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倪红玉,“我觉得,我只馋人家身子,但是周凌霄好像是认真的。”
“既然这样,先分开一段时间想想清楚也好。”倪红玉安慰她道,“这事不难办,等过段时间,答案自然就会浮出水面。”
苏锦书点点头,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她穿上了新的羽绒服,在班上引起了许多人的羡慕。
上课的间隙,苏锦书却出了神,想起了周凌霄,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最近这段时间,周凌霄经常跟她说起自己的工作,尤其是以前抓间谍的事情,她总是听得津津有味。
连续几天上课总是想起周凌霄后,苏锦书来到了菊儿胡同36号大院,刚走进院子,就碰见元艳蕙。
“呦,小苏啊,你终于要搬回来住了吗?”元艳蕙热情地搂住她的胳膊,“我想死你了,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连个吃瓜的伙伴都找不到,憋了一肚子瓜呢。”
苏锦书讪讪地笑了一下,“我回来收点衣服。”
“收衣服啊,我帮你吧,小周出差去了,要十天后才能回来。”元艳蕙作势就要跟苏锦书一起进正间。
苏锦书出神喃喃道:“出差?”
元艳蕙不觉有异,继续说:“是啊,他去国外出差呢。不过,我们院里都知道,小周不是池中之物,说不定,这次去了,以后就在国外工作呢。”
“他他不回来了?”苏锦书的心像被一只手攥住了,揪得她生疼。
“哎,瞧我这张破嘴。”元艳蕙终于发现苏锦书的神色不对,作势打了一下自己的嘴,“你放心吧,他要是出国工作,肯定会带上你的。”
苏锦书勉强笑了一下,她推开正间的门,里面跟她走之前没什么两样。一张小沙发,苏锦书之前喜欢坐或躺在上面看电视。
书桌上的台灯静静地伫立在那里,苏锦书眼前浮现周凌霄端坐在桌前,认真工作的样子
“蕙姐,院里最近怎么样啊?”她不敢再想下去,为了转移注意力,问起了其他事情。
说起这个,元艳蕙可来劲,“咱们院里最近有两件事特别轰动,一件是古江是间谍被抓了,这事是小周办的,想必你清楚。另一件事,高婷跟她丈夫离婚了,连孩子都没要。黄飞为了不离婚,天天指着高婷的鼻子骂,还拿孩子要挟她,可惜都没用。据说,东城街道办,办离婚的她是第一个。”
京市的冬天总是避免不了大雪,苏锦书走出菊儿胡同36号大院的时候,天空又下起了鹅毛大学,跟周凌霄走的那天一样。
苏锦书想起,那天周凌霄走的时候,只穿着一件单薄的毛衣。她心里泛起密密麻麻的疼痛,应该早点追上去,把大衣还给他的。
自从苏锦书知道周凌霄去了国外出差,有可能不回来之后,她想起周凌霄的次数越来越多。不仅是上课,连在卤味店上班,她都开始走神。
几天后,有一次看见苏锦书在走神的你红玉忍不住问她:“我说,不是你说要分开的,怎么搞得跟失恋一样?”
苏锦书叹了一口气,“周凌霄出国了,不知道还回不回来。”
倪红玉:“你后悔了?”
苏锦书沉默着不说话,倪红玉实在看不下去了,“你说你只是馋他身子,我看舒飞昂和高扬样貌都不错,你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会馋他们身子吗?”
闻言,苏锦书仔细地想了一下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别说馋了,内心连一点波澜都没有。
“所以,你对周凌霄根本是生理性喜欢,说什么馋他身子呢。”倪红玉恨铁不成钢地用手点了点她的额头,“我看你是害怕吧,害怕喜欢上一个人。”
倪红玉的话,像一束强烈的光,照透了她的心。苏锦书原本混沌的脑袋在这一刻无比清明,她一直在思考的答案,就这样明晃晃地摆在眼前。
她只想要亲近周凌霄,喜欢和他呆在一起,哪怕是吃饭聊天这样简单的相处。只是她一直不愿意承认,她早就喜欢上了周凌霄。
苏锦书立刻就想去找周凌霄,可她起身的那一刻又想到,周凌霄已经出国了,她根本找不到他。
意识到自己可能就这样把周凌霄弄丢了之后,苏锦书的心情跌落到了谷底。
她走进友谊商店,买了一条红色的围巾、一双皮鞋、一块欧米茄的手表
苏锦书想起,周凌霄送了自己那么多东西,而她从没有送过周凌霄礼物。
一连六天,苏锦书每天下班或放学后就去友谊商店精心挑选礼物。很快,她给周凌霄的礼物就像小山一样,堆在东厢房。
顺远村养殖的猪已经卖出去了,现在在养第二批猪种,卤味店的生意蒸蒸日上,她现在已经不缺钱。
每次买礼物的时候,苏锦书都会想象,这些东西周凌霄戴上或是穿上,会有多好看。
这天苏锦书撑着伞回家的时候,在家门口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周凌霄穿着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没有打伞,头上和肩膀上已经落了稀稀拉拉的雪花。
夜空中一片白茫茫的,他身长玉立,站在胡同的中间,清冷如高山晶莹雪,带着摄人心魄的美。
“周凌霄!”苏锦书丢下伞,在漫天的雪花中,苏锦书毫不犹豫地扑进了他的怀里。
周凌霄紧紧地搂着她,恨不能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语气温柔地不像话,“你想我吗?”
“想。”苏锦书抬起头,又被周凌霄惊艳了一下。
不管什么时候,她看周凌霄都会觉得好看。苏锦书看着他缀满宝石的眸子,高挺的鼻梁,目光往下,落在他薄薄的粉色唇上。
她踮起脚尖,带着无数的想念吻了上去。周凌霄按住她的后脑勺,加深了这个吻。
她的伞一直静静地立在胡同里,不一会儿,上面就堆了一层厚厚的雪花。
他们在拔步床上翻来覆去,折腾到半夜才停下来。苏锦书没有忘记自己买的东西,她拖着酸痛的身子爬起来,“周凌霄,我给你买了礼物,你要不要去看?”
周凌霄眉眼间全是餍足,惊讶中带着一丝慵懒,“去。”
她穿好衣服,拉着周凌霄去东厢房,指着一堆小山一样的东西说:“这些全都是送你的。”
周凌霄走过去,一样一样地看着,每一样都价值不菲,贴合他的喜好。
“你,为什么送我这么多东西?”他并没有看太久,转身走到苏锦书面前。
苏锦书扬起笑容,“因为,我喜欢你呀。”
周凌霄愣住了,他凝视着苏锦书脸上的笑容,灿烂、明媚,一双杏眼弯成月牙,亮晶晶的,不像是演的。
他直接捧住苏锦书的脸,用力地吻了下来,饿狼一般吞咽着,像是要把苏锦书拆吃入腹。苏锦书热情地回应着他,刚刚穿上的衣服又一件一件地落在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