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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

    第41章 献城 “要好好相处哦?”


    大燕国举城来降的那天天气很好, 是个难得的大晴天。


    哪怕是在向来霜寒雾重的初冬清晨,今日的天气也晴朗得足以让朝云国的军队把对面的全体大燕臣民看得清清楚楚,自然也发现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按理来说, 当一个国家的都城被包围到了不得不投降求和的地步的时候, 带领着百官和城中大户出来献城以表诚意的人, 只能这个国家的皇室正统。


    他们这些年来,已经在施莺莺手把手的教导下安插了无数暗线进大燕都城,险些没把人家堂堂一座国度给插成筛子,对城中所有发生的事情自然也一清二楚:


    大燕国皇帝中风的症状愈发严重,不管如何延请名医都半点改善也无;谢北辰还被施莺莺软禁在他们朝云国的阵营里,那么唯一有资格以“大燕皇室正统”身份, 带领百官正式递交降书的,应该只有大燕长公主燕飞尘一个人才对。


    ——那么现在这个站在队伍前面的男人是谁啊?!


    和云里雾里的朝云军们不同,施莺莺半点疑惑的神情都没有展示出来,平静地从大燕皇子的手中接过了明黄色绢帛写成的降书,甚至还很温和地笑了一下:


    “诸位也不必这么紧张,我朝云国向来宽厚仁爱,不会苛待降臣的。”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平静得很, 一时间倒衬得周围一头雾水、瞠目结舌的人们失态了。


    在这若有若无的提示下, 众人纷纷收起了不自觉露出的吃惊神色,摆出一副“不就是男扮女装或者女扮男装的套娃嘛,我们什么没见过”的平静姿态。


    但装出来的平静, 和发自内心的平静完全是两码事,燕飞尘自然也看得出来。


    他今日清晨五更天的时候便起了个大早,在侍从的帮助下,艰难地梳头挑衣服挑配饰——毕竟让一个穿了这么多年女装的人突然恢复男装,有点太为难人了, 其艰难程度堪比让从未踏足过胭脂水粉店的男人给自己妻子挑胭脂。


    侍从一开始还没能明白燕飞尘的那点微妙的小心思,甚至还在宽慰他:


    “殿下无需过分担心,朝云国的永平长公主素有贤名,又率军按耐不动与我等对峙多年,想必也是因为不愿侵扰民生;我等又主动献城示好,她定然不会太苛求我们的。”


    “等日后诸事平定下来,或许她还会在朝云国内挑选贵女,让殿下成家以安抚大燕降民呢。”


    要不怎么说最戳人肺管子的总是无心之语呢,燕飞尘当即就被气了个倒仰:


    他是担心这种事吗?他就是很单纯地担心自己恢复男装后好不好看而已,为什么这帮人能想到那么远去。


    而且如果施莺莺真的要给他指婚来安抚大燕降民的话,保不准谢北辰要多幸灾乐祸,他真的能一头撞在施莺莺面前明志!


    可当他梳洗完毕,着玄色云锦袍,佩青玉冠,将那封写在明黄色绢帛上的降书递交到施莺莺手里的那一刻,施莺莺的反应也太平静了:


    不管是成功兵不血刃得到一个国家的喜悦,还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故友突然换了个性别的惊讶,亦或者是对他这份容貌的欣赏之情,都丁点儿也没有。


    ——不是燕飞尘自夸相貌,他的样貌虽然比不得施莺莺,可至少应该不难看:


    他难得在二十多年的人生中穿了次男装,不少首次见到他这幅装扮的大燕侍女们便纷纷双颊通红,目光呆滞,更有甚者直接摔了手里端着的东西;不少大燕臣子在见到了今日恢复男装的他后也都当场老泪纵横,纷纷感叹要不是天意弄人,他们大燕国有如此良才美玉在,何至于此耶!


    可施莺莺就真的冷静到半点反应都没有,这未免让人也太不甘心了。


    于是受降仪式结束之后,燕飞尘明明都开始发病了,却还是以大燕皇子的身份强撑着去私下见了一面施莺莺,问道:


    “你为什么一点都不吃惊?”


    结果施莺莺比他更茫然:“我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燕飞尘哽了一下:


    他想问的根本就不是“你知道我的真实性别”这个问题,而是“我比女装的时候好看吧”这个问题。


    他心里百转千回了好一顿,只能得出这么个结论,永平长公主也太心狠了,真是个薄情人啊:


    但凡这个套路换一换性别放在别人身上,怎么看都是话本子里最钟爱的那套“敌国将军发现旧日好友是女扮男装的公主后,求娶亡国公主以安抚降臣”,怎么施莺莺就半点也不接这个套路!


    ——但很可惜,施莺莺半点接他这套脑回路的意思也没有。


    而且跟脑回路神奇的人待在一起的时候千万不能有不必要的沉默,因为你在这边一沉默,那边的脑回路就会跑偏出十万八千里去。


    于是施莺莺耐心地为燕飞尘解释了起来她为什么会发现:


    “因为燕姐姐是难得的美人,所以我会多关注你一下也很正常吧?”


    她伸出手去,就像是对面的清俊男子还是当年那位明艳英丽的大燕长公主一样,亲昵地为他理了理衣领。纤长的手指在玄色的云锦上掠过,极素的白与极沉的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时间竟有种清艳至极的感觉了:


    “结果注视着你的时间一长,不小心就发现了秘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呀,男女的骨骼、肌肉、体态、说话的声调……就算经过了伪装,可不一样的地方还是太多了。”


    燕飞尘微微移开了一下视线,语气有点飘忽,耳根都染上了淡淡的粉色:


    “……不要这么对我说话。”


    ——很难说他想表达的真正意思究竟是“依然这样亲昵地跟他说话他会不好意思”,还是“自己不习惯以男性的身份与施莺莺相处”,亦或者是两者皆有。


    然而这份复杂的心情半点都没能传达到施莺莺心里,她甚至还立刻就调整好了自己的神态并收回了手,摆出一副“性别不同划清界限”的模样来:


    “哦,一时间没能彻底反应过来你是个男人,还在用对待女孩子的温和的态度来对待你呢。”


    “既然你都这么认真地提醒了我,好的,以后不会了。”


    系统:……这区别待遇也区别得太明显了点吧莺莺!瞬间就连语气词都没有了!你真的没有心啊,完全把人家大燕皇子的一颗初恋心放在地上蹦跶蹦跶踩没了,燕飞尘会哭的!真的会哭的哦!


    很可惜系统的呐喊并没能传到施莺莺心里,或者说传过去了也不会有什么用,大燕长公主——不对,现在应该是大皇子了——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果然还是有相似点的,那就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执着。


    于是燕飞尘不死心地继续试探道:“‘长公主’这个身份限制太多了,莺莺不喜欢现在的我吗?”


    施莺莺沉默了一下,诚恳道:“喜欢哦。”


    系统:“……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你的喜欢和他想要的不是一码事。”


    结果燕飞尘开心的情绪连半秒钟都没能持续得上,就听见施莺莺补充道:


    “因为有你这重身份在,所以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方便起来了。”


    她将面前的绢帛和笔墨推到了浑身僵硬的燕飞尘面前,继续道:


    “既然你是最正统的大皇子,那不如你来写罪己诏,昭告天下大燕降了朝云如何?也省了我去找你父皇动笔,毕竟让一个重病之人写东西很麻烦的吧?


    “你写罪己诏,我就从朝云国调来最好的御医医治他。”


    燕飞尘生无可恋地刚开始动笔,就又听见施莺莺对他吩咐道:


    “对了,等下再把你们工部的人找来,我要看一下大燕国的各地水利兴修程度和粮食近年来的收获情况。”


    系统:高看你了,之前真的太高看你了,这才是你。不愧是你啊施莺莺,手里都拿好了后宫和亲向剧本却硬生生在最关键的临门一脚打了个转,九十度直角回旋漂移去了隔壁基建兴国的剧本上!


    于是收获了“以男性身份示人就会重病”和“打出去的直球被完全忽视掉导致的急怒攻心”双重打击的燕飞尘刚从施莺莺那里回来,就重病了小半个月。


    那个云游道士说的事情果然不得不信,燕飞尘只是在率大燕皇室和百官集体献城投降的时候,穿了半天的男装,就被来势汹汹的急病打倒了,饶是他常年习武,也在床上躺了快半个月才好。


    结果他在这里病重如山倒,别人也不好受:


    他的重病放在大燕降臣的眼里,就是“大皇子不甘投降怒火郁积在心”的铁证;放在谢北辰的眼里,就是“我的皇兄好心机啊都知道用生病来邀宠了”,带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小半个月过后,好不容易从病床上爬起来的燕飞尘决定沿袭多年来的习惯,一心情不爽就去演武场练刀——


    然后他就在去演武场的路上,捡到了一只看起来比他还要不爽的谢北辰。


    很难说谢北辰是不是专门就埋伏在这里守株待兔的。但不管是有意为之还是巧合,他都成功逮到了久病初愈的燕飞尘。


    “皇姐?”谢北辰的这个称呼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看着面前依然做女子打扮,只不过在细节方面更加偏中性了一些、再也没有以前那么艳丽了的燕飞尘,冷笑道:


    “真是瞒得我好苦啊。”


    燕飞尘同样看谢北辰不爽,便一振手里的长刀:“不服?那就来打一场吧。”


    ——于是刚坐下来准备批阅公文的施莺莺,还没来得及进入工作状态,甚至都没拿起笔,就听见了来自系统的警报:


    “燕飞尘和谢北辰见面了!莺莺,你最好去看一下!”


    施莺莺很茫然,不仅没有动身的打算,甚至又要把自己埋进公文堆里了:


    “他们毕竟是姐弟……哦不对,兄弟,就算大皇子觉得谢北辰当了叛徒,应该也不至于下死手吧?而且谢北辰可是‘流水惜花’亲传,也不至于打不过。”


    她越说越信心满满地把自己给说服了,和能自我攻略的谢北辰形成了鲜明对比,一个是自我说服规避直球,一个是自我攻略创造直球:


    “再者,让他一个大燕皇子亲自献城投降,还写了罪己诏,的确挺耻辱的,也难怪他会病上小半个月。打一打如果能发泄郁火的话,便随他去罢。”


    系统:“又叫人家大皇子了,又忘掉人家名字了是吧?!总之你快去看一下,谢北辰已经被打到跪在地上了!”


    它话音未落,就看见施莺莺足下生风地冲了出去:


    谢北辰的身手有多好,被保护过无数次的她再清楚不过。


    可燕飞尘的身手竟然比谢北辰都好,能把人打得跪在地上?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么多年来,燕飞尘其实都在藏拙?而且要是他把自己最靠谱的护卫和盟友给给打坏了,她该怎么办!


    ——天可怜见的,燕飞尘真的没这么强,一切都是某条狗子的宫斗阴谋。


    施莺莺一到场,就看见了握着刀的燕飞尘和半跪在地上捂着腹部,面露痛苦之色的谢北辰。


    她轻轻一扬眉表示疑问,还没说话呢,就听见气得都要跳脚了的燕飞尘对她急急自辩道: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就很轻地用刀柄撞了他一下,他就半跪在那里了——谢北辰,你不要装了!大家都是习武之人,你怎么可能会被我这么轻的一下给伤到?!”


    谢北辰依然半跪在地上,紧皱着的眉一直没松开,半真半假地抱怨了句:


    “……我是真的伤到了。皇兄,你下手没轻没重。”


    言外之意就是,虽然不是什么致命伤,但真的很疼。


    施莺莺沉默了一下。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在原剧情里,燕飞尘会“一不小心”就重伤了原主:


    因为他是真的不小心,他的力气就这么大。


    他甚至还有可能因为知道对面的原主也是个身不由己、无家可归的可怜姑娘,而有意放轻了力道,所以原主才会只被“重伤”到而已。


    但凡燕飞尘下手的时候再认真一点,也不用认真太多,只要有今天他暴打自己这个弟弟的时候一半的力道,原主甚至都不用等到厉无殇后来灭了朝云国,就要先香消玉殒在燕飞尘手里了。


    一念至此,施莺莺很无奈地叹了口气,不知道是在感叹原剧情里,国破之后自高楼一跃而下的“大燕长公主”,还是在感叹被无意间磋磨得九死一生的原主:


    这就是阴差阳错,天意弄人啊。


    但她这段沉默和这一声叹气,却被面前的两人给齐齐误解了:


    糟了。莺莺在嫌他们麻烦。


    于是燕飞尘和谢北辰默契地对视了一眼,齐齐改了口风:


    “是我不好,我没想到他这么弱,果然在外面耽搁太多年了,身手都退步了。”


    但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在宫斗这件事上,最终还是谢北辰更高一筹,用茶里茶气的言语打败了缺席了宫斗教学二十多年的、名不副实的“长公主”:


    “是我不好,我没想到皇兄竟然能隐藏得这么深,武学造诣半点不输于武林中人呢。”


    施莺莺一头雾水:不是很懂你们大燕国的人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统一脑回路,明明刚才还打得要死要活,现在又站在一条战线上了,莫非这就是血缘的力量吗。


    但能让这两人暂时不闹内乱也是好的,于是她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来,象征性地安抚了一下两人:


    “没事就好,那两位可要好好相处哦?”


    系统:“啊这,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你现在拿着的剧本真的好像左手一朵红玫瑰右手一捧白月光的后宫男主剧本!而且你看,有一条狗子的画风还突然绿茶了起来!


    施莺莺冷酷道:“当你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就知道不当讲了,憋着。”


    系统:“嘤,那让我们说件别的事吧,你那位名义上的父皇给你来信了。”


    在施莺莺韬光隐晦多年,一朝轻取大燕后,再迟钝的人也该察觉到她的野心了,朝云国老皇帝也不例外。


    他终于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来自这位自己亲封的“永平长公主”对他的皇位的威胁,并对施莺莺投来了一株包含着杀气的橄榄枝:


    如果永平长公主愿意放弃她刚刚打出来的这些战果,回到朝云国去,那么她就可以被封为储君,百年之后便能继承大统。


    ——但至于施莺莺真的回去之后,朝云国国都里等待着她的,究竟是陷阱还是说好的储君之位,就不好说了。


    如果说这封信好歹还维持住了一国之君最后的体面,那么朝云国皇后的来信就是彻头彻尾的笑话了:


    她希望施莺莺将皇储的位置让给她的弟弟。


    为了打动素来和她不是很亲近的施莺莺,这封信的措辞甚至都摒弃了一贯的官方用语和文雅的词汇,如若不看里面过分厚颜无耻的要求的话,简直就和普通人家的家书一样:


    “莺莺,你把皇储的位置让给你弟弟吧?反正你都打下大燕国了,可以在外面就藩;但你弟弟如果不能做皇储的话,他就什么都没了。”


    “他现在名声不好,已经没有世家贵女愿意嫁给他了,大臣们甚至都在考虑将他从族谱上去掉……你是他的姐姐,血浓于水,总该帮帮他吧?”


    施莺莺露出个微妙的笑容来,随即提笔,先给她这位名义上的母后回信了。


    她在信中说得温柔又诚恳,说自己本来什么都不想要的来着,但是既然她的母后如此盛情邀请,那就直接在这里领受爵位好了。而且母后既然能写信来,那想必和父皇已经商量过了吧?不知道父皇的诏书什么时候会到呢?


    然后这封信在施莺莺的有意放水下——她几乎都要放水放出一整条黄河来了——这封信才终于抵达了朝云国老皇帝的书桌上。


    数日后,施莺莺便得到了她想要的消息:


    朝云老皇帝震怒之下,将他的结发妻子、朝云皇后,当即打入了冷宫。


    因为百余年来,朝云国最忌讳后宫干政。


    而且更因为朝云国是个男女地位趋于平等的国家,所以“后宫不得干政”的禁令就更有理有据了:


    前朝是前朝,后宫是后宫,都有同样的起点和条件,决定了要走哪条路就要走哪条路,从没见过半路跳槽的!


    ——此时某位对朝云国的国情不甚明了,想半路跳槽的前大燕皇长子突然有了微妙的危机感。 ——


    作者有话说:你们看这个狗子


    他的宫斗技能


    点满了点爆表了


    人不能,至少不应当


    但是狗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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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章 甘薯 试种新作物。


    然而不管燕飞尘的直觉再怎样警告他, 也都和施莺莺没有半点关系了,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施莺莺派出去的船队回来了。


    在和燕飞尘对峙的三年里,城内城外两拨人马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


    大燕国都里, 因为性别失衡, 天天都有暴/乱发生, 攒着一身多余的精力无法发泄的男人们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烧无所不作;仅有的没有被献出去的女人们都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哪怕趁夜泅渡护城河也要逃出去,生怕自己活不到下一次交换。


    结果这帮男人宁愿把一身的威风发泄在做生意的商人、开医馆的大夫、甚至是自己的家人身上,也不愿意应征入伍:


    因为他们觉得男子气概有损,肾虚体弱, 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证明自己还是个男人;拿起刀枪去打仗,那是万万不可的。


    内忧外患之际,最怕鲜明对比。施莺莺最擅长的手段从来就是杀人诛心,于是守城的士兵们站在城头往外一看,就能看到对面令人气到想要吐血的景象:


    那些素来被他们看不起的女人,被那个怎么看怎么邪门的永平长公主给编成了军队,不仅有模有样地操练了起来, 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地布巡, 甚至还在城外开辟出了农田来自给自足!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大燕国的眼皮子底下,征用了他们的码头出海了。看那个船的规模和携带的淡水和粮食的规模, 明眼人稍一动脑就能想出来,她要去的地方,必然是遍地蛮夷的远洋。


    而三年后大燕国国破,这支终于成功远航归来的船队也带回了施莺莺想要的东西:


    甘薯和马铃薯。*


    别看大燕国国破了,可这位永平长公主没有做出半点放火屠城灭族之类的大事来, 果然对得起她满天下的贤名:


    从一开始的海战就借用了谢北辰这个人质,避免了真刀实枪的交火,也避免了毁坏田地和耗费人力;后来更是打了三年的持久消耗战,杀人不见血。


    以至于城头飘扬着的都不是大燕国自己的旗帜,而是永平长公主得封“大燕王”的旗帜了,靠地吃饭的农人们也没什么感觉,依然该种地种地,该睡觉睡觉。


    结果今天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


    农人们刚一抵达田地,就看到了密密麻麻堆叠在田垄上的一堆筐子,还有带着一列工部官员,正在和老把式们讲怎么种这些新东西的施莺莺本人:


    “选用前两年种过谷子的田,若没有,那豆子也可以;再没有,葱、蒜、芹三者也可。”


    “挑壮实的熟果平铺两三层,隔两天翻动一次,避开下雨天,但也不能直射阳光,等出芽之后用擦过烈酒的刀切块。”


    “切刀要勤擦勤换,芽发在顶上的就竖切,其余的从脐部开始向顶部斜切,最后将顶部竖切,每个切块有一两个芽眼就行,切完放在通风处数日,待创伤愈合后就可以下种了。”


    “这个栽种方式没见过……只怕种不好哩。”农人们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领种子:


    “要是种不好,那今年就没得收成交税了。”


    “没事,且试着些,该种粮的依然种粮,只是用这个试一下而已。”施莺莺继续道:“愿意试种新作物的,可以免三年赋税。”


    ——三年赋税。


    对任何一个不算富裕的人家来说,这简直就约等于天降横财!


    于是第一批马铃薯的成果立刻被一抢而空,剩下不少没能抢到的人只能暗暗扼腕,追问道:


    “还有没有别的东西要试种?这些筐子里的也是要试种的新苗吧?也不用免三年,只要能免赋税就行。”


    “有的。”施莺莺指了指剩下的一列筐子:


    “这个就好种些了,原本也该从育苗的阶段开始,但船队带回来了足够用的幼苗,直接用栽插的法子种下去就可以。”


    “愿意来试种甘薯苗的,免一年赋税。”


    她轻描淡写之下就免了好几年的赋税,以至于被一大清早就叫起来了的工部官员跟在施莺莺身后亦步亦趋了半天,看她把种植事宜都安排好了后,终于忍不住提醒道:


    “可是免三年赋税的话,我们吃什么用什么呢?”


    “哎呀?您这话说的没道理。”施莺莺轻轻挑了下眉,笑道:


    “把豪强占地一废,不就能挨家挨户地收到足量的钱粮了么?总有不试种新作物的农户,只要能正常征收,那也足以支撑日常所需了。”


    “支撑日常所需是够的,但是内闱的开支……”工部官员还在努力打算盘呢,就听见施莺莺回答了他,半点给人找借口的余地都不留:


    “那就更不用你操心这个了,没必要,原本的大燕后宫已经尽数遣散了。”


    大燕老皇帝退位后,看在他这么配合的份上,又有当年将施莺莺送回朝云国的旧情在,于是他还得了个“安平公”的封号,年禄封地与朝云国亲王规格等同:


    “安平公年事已高,身体不便,就算全都遣散了也不要紧吧?”


    工部官员哽了一下,觉得他们说的好像不是一件事,永平长公主未免也太务实了些:


    我们说的是你的后宫,不是说安平公的啊!


    幸好还有礼部的官员跟在旁边,见此情状,赶忙上前补充道:


    “殿下是不是没有看今天的奏折就出来视察了?”


    施莺莺这才想起来,好像今天的确有一封折子等着她去看,但她一看是礼部官员递的折子就头大,要不然也不至于天光还没大亮就微服出城去视察了:


    朝云国和大燕国这两个国家在冗杂的礼节这件事上倒是达成了一致,天天递上来的罗里吧嗦的请安折子不知凡几。所以对于这封奏折,在问明了不是什么要紧事后,她依然按照旧例把它搁在一旁便出城了。


    “是又怎样?”施莺莺反问道:“难不成是什么攸关生死的大事么?”


    终于弄明白了这个乌龙是怎么形成的礼部官员哭笑不得:


    “虽说不攸关生死,可毕竟是终身大事,殿下还是回去看一眼的好。”


    至于这件事是怎么弄出来的,还要从施莺莺率大燕女子组成的军队,反过来击垮了大燕国讲起。


    被从根源上击垮过之后,大燕国往日的陈规陋矩顿时破除了大半,女人们一个个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好像那些往日里对她们指手画脚、非打即骂的“一家之主”,也没有那么厉害:


    看看隔壁朝云国,不论男女,大家都能一起求学一起出仕做官,凭什么只有区区一江之隔,你在这边就能作威作福了?


    再加上施莺莺在进攻大燕国的期间,大燕国的男人只为了“不举”这么个区区无关痛痒的毛病,就把往日的威风去了大半,更是让他们的颜面一落千丈,抬不起头来:


    这边是主动开城投降的废物叛徒,那边是在施莺莺麾下实打实操练了三年的兵士,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更不用说她接管了大燕国国都后,发布的一系列恢复民生、奖励耕织的措施中,还夹杂着为女子做主的律法,直接把朝云国的条例搬了过来:


    在“大燕国男人的威风被从根源上灭掉了”、“旧例在朝云国已实行多年没有大疏漏而且便于推广”的种种优势加成之下,大燕国的人们也迅速扭转起了固有的概念来。


    ——或者说,不扭转不行。人都是惜命的,不会拿掉了就再也长不回来的头挑战一下新法和新的统治者的权威。


    自然也有人不信邪。


    有个男人依然试图因为区区一点不顺心的小事就打自己的多年结发妻子,他的妻子立刻敲了鸣冤鼓把人给告到公堂之上:


    和大燕国传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导致无数女子被活活打死的旧法不同,在施莺莺雷厉风行推行的新法中,这是要抵命的重罪。


    在施莺莺的授意下,刑部当场开张,迎来了改换上司后的第一桩案子,甚至连她本人都到场监理了。


    大理寺判了两人和离后又继续往下严查,发现这男人的妻子竟然是他十几年前花钱买来的,虐待家室和买卖人口罪叠加在一起,当即就判了这人一个问斩,甚至都不必等到秋后,新上任的大燕藩王亲自动手,把人给一铡两半。


    在这样的威势下,原大燕国的百官也顾不得传统的男娶女嫁的理论了:


    别管谁娶谁嫁的问题了,赶紧来个人能笼络住她就行!要不按照她改革的这个架势,用不着多久就要革到我们的头上了!


    这便造就了今日,这封递到施莺莺案上的奏折,内容也很简明扼要:


    和亲。


    不知是不是被施莺莺的作风给吓到了的缘故,这封奏折的措辞那叫一个委婉,把身段放得那叫一个低,不仅在和亲的人选问题上模模糊糊,甚至都不给这位送来和亲的人求个正室之位,说随便给个名分就行。


    施莺莺沉吟片刻后失笑出声,伸出食指微微一屈,在桌案上敲了敲:


    “要和亲的是哪一位?带他过来。”


    燕飞尘已经在偏殿里等这一声召见好久了。


    他一度以为施莺莺没把他放在眼里,是因为她还没扭转过来性别转换带来的落差:


    毕竟燕飞尘曾穿过女装,又跟施莺莺亲如姐妹多年,有这么多年的姐妹情谊打底,就算燕飞尘长得再好,也让人很难往风月之事上想。


    恰巧这时,大燕旧臣们为了对施莺莺示好,正打算挑个人送给她呢,燕飞尘便自告奋勇地把自己给报上去了,毕竟短时间内还真的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


    他是大燕皇子,血脉纯正,出身高贵;再加上他相貌出众,眉目端丽,定然不会招致厌恶;而且他还和施莺莺相识多年,就算不能得宠,看在这层交情的份上也不会被苛待……


    大燕旧臣们对他挺身而出自愿和亲的行为交口称赞不绝,可只有燕飞尘自己知道,他究竟图什么:


    他根本就没考虑什么政治联姻、安抚民心、势力合并之类的问题,他只想让施莺莺看见,身为“大燕皇子”的自己。


    可出乎燕飞尘意料的是,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他也没能得偿所愿地在施莺莺脸上,见到任何正常姑娘在谈及自己的婚事的时候,会流露出的害羞的、腼腆的神色。


    她只是噙着淡淡的笑意低叹了一声,婉拒了燕飞尘的自荐:


    “我可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有人会伤心的呢。”


    燕飞尘隐隐明白了施莺莺话中的那个人是谁,却还是不甘心,便争辩道:


    “可自古以来长幼有序,如果长兄没有成家,后面的幼弟便不能越过长兄去提前结婚……”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施莺莺真的那么喜欢谢北辰,一定非他不可的话,也得捎带上燕飞尘这个添头。


    施莺莺立刻从善如流地改口道:


    “可我只喜欢年轻的,除此之外,别的都不想要。”


    燕飞尘尚不死心,努力争取道:“我也不算老啊!”


    施莺莺微一挑眉:“那我就喜欢蠢一点的。”


    燕飞尘终于被哽得再也说不出半句话来了。


    旁观一切的系统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谢北辰的一切对手都输在了太要脸上:


    如果换谢北辰来,他这种时候肯定就打蛇随棍上,说自己是天下第一的笨蛋了;但燕飞尘说不出口,毕竟这是个被当成女孩子养了二十多年的人,脸皮薄,要面子,放不下身段来。


    所以他只能无言以对地看着施莺莺慢条斯理放下手中批阅奏折的笔,拢起长长的衣袖,对他笑道: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大燕皇子。”


    燕飞尘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那种熟悉的鸡同鸭讲的感觉又回来了:不,我觉得你不知道。


    施莺莺没能察觉燕飞尘这点微妙的预感,继续道:


    “你在担心我接管了原本属于你的国家之后,会不会苛待你的臣民,会不会在未来的权力更迭中,因偏向朝云一方而有害于你们。所以你们才会如此急迫地想送人进我的后宫,以达成通过联姻平衡势力、稳定人心的效果。”


    燕飞尘瞬间有了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不,你想多了,莺莺,我真的只是很简单地想和你成亲而已。


    “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会如此目光短浅,只想通过削减大燕的国力来达成权力平衡。”施莺莺将她摊开在桌上的,只展开了一半的长卷一推,它便骨碌碌地滚下了案桌,一路展开,绵延到了燕飞尘的脚下:


    那是一副按比例精细绘制而成的堪舆图。


    万里锦绣绵延不绝,鱼米之乡,塞外风沙,十万大山,江河湖海,尽数凝聚在这一方长卷上了,依照这幅堪舆图的精细度和详尽程度来看,必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要不你以为,我在和你遥遥对峙的这几年里,专门派出船队去做什么?”施莺莺在燕飞尘震惊得险些连呼吸都忘掉的空当里笑道:


    “我可是要做天下共主的人,怎么会只着眼于两国之间的权力斗争呢?大燕的国力对我而言十分重要,我不会轻易出手的,你且放心罢。”


    燕飞尘心神激荡之下,无意间抬头一望,正好迎上了施莺莺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


    那宛如冰封深湖般的双眸里,有燎原的野心之火,有蓬勃的战意,有冷静睿智的光芒,甚至有着能着眼于天下的王者风范……


    却半点温柔的情意都没有,更罔论任何一个人的影子了。


    燕飞尘心惊之下甚至以为是自己看错了,理解错了,便试探着问道:


    “殿下一诺千金,自然是好的,可是我的皇弟他……”也喜欢你好多年了,你又该怎么办呢?


    系统唏嘘地看着欲言又止的燕飞尘,无限同情:


    小伙子,我能理解你不敢把话说完,生怕给情敌递台阶的谨慎心理,但你更要明白,你面对的是施莺莺啊!


    你跟她打直球地谈感情,她都能片叶不沾身地给你把球打回来,更何况你连个直球都不打,都不敢把话说完整,她分分钟就能给你把话题从感情戏跑偏到权力争斗的戏码上!


    施莺莺果然也不负系统所望地把燕飞尘这番话理解成了另外一个意思,回答道:


    “我自然理解谢北辰的抱负,要不当年,他就不会和我联手了。”


    燕飞尘:不,他没有任何抱负,你真的想多了。


    “他也在等天下明主,想看盛世太平,再加上他这些年来于我有功,你大可放心,就算不用联姻,我也不会为难他的。等事成之后,我自会送谢北辰离开大燕,和他母亲团聚。”


    她这番话说完后,燕飞尘眼里最后的一点光也熄灭了:


    哪怕在说到和她相伴多年、同进同退的谢北辰的时候,他这位皇弟的影子,也最终未能进入到施莺莺的眼底。


    ——也是啊,人类怎么可能以一己之力,撼动千年不化的深潭呢?


    于是他细细地看了施莺莺最后一眼,最终起身深施一礼后匆匆离去,没走出多远,就在走廊上逮住了探头探脑的谢北辰。


    燕飞尘这时候也顾不上什么争强好胜、争风吃醋的心思了,他一心想问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而跟在施莺莺身边这么多年的谢北辰就是个很好的询问对象:


    “你们这位长公主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回想起那个温柔的、却又十成十冷漠的眼神,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低声道:


    “她看所有人的时候,都不像是在看活人,她根本就没把任何人放在心上。”


    “你才发现啊?”谢北辰笑道:“我早就知道了。”


    燕飞尘难以置信地追问道:“那她为什么会在乎你?”为什么她能不对任何人动心,却又这么关注你、了解你?她甚至都记得你的名字!


    只是后面的这些话,已经没有必要说出来了,这对同父异母的兄弟在面对施莺莺的时候,终于找到了一点难得的默契,可惜这份默契来得不是时候。


    知道自己终于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的谢北辰笑了起来,优哉游哉地整理了一下衣袖。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跟在施莺莺身边多年的缘故,以至于这个动作他做来的时候留,都与施莺莺有着如出一辙的潇洒风流:


    “因为她说,她不会让我死。”


    ——她蔑视爱情,认为这是无常的东西,世间种种风花雪月,到头来都不如手中的权力能让她安心;所谓的“神仙眷侣”的相伴,也不如建立在冷冰冰的利益关系上的盟友关系来得牢固。


    对这样的心怀大志、心怀家国天下的明君之材而言,当年在江上的那一句“我不会让你死”,便已然等同于爱语了。


    他迎着燕飞尘难以置信的目光,得意地笑了起来:


    “你比不过我的,皇兄。”——


    作者有话说:*甘薯:地瓜。《农政全书》:甘薯所在,居人便有半年之粮。


    *马铃薯:土豆。《松溪县志》:马铃薯掘取,形有大小,略如铃子。


    *为了配合古代背景,本文一切种植活动均有所简化,不对任何实际种植生产活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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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章 宫斗 心头剖血,刀尖吻糖。


    燕飞尘怔立当场, 终于明白他的思路在哪里出错了:


    他就不该和燕国的旧臣们一起,上那封请求和亲联姻的文书。


    对施莺莺这样冷静得近乎残酷的人而言,越是对她表露爱意, 就越有可能被划入“过分情绪化不堪大用”的行列里;哪怕赌上全部的幸运值, 估计也只能换来一个“留用察看”的结局, 而并非传统该有的“两情相悦双宿双栖”。


    燕飞尘并不笨。相反,不管是在原剧情中,还是在眼下已经跑偏得十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剧情里,他都展现出了过人的才华:


    在原剧情里,厉无殇篡权后他以身殉国,直到下葬都没暴露身份;在现在的时间线上, 孤立无援的他能带着人心浮躁的臣民,面对施莺莺的大军压境坚持了足足五年。


    不管哪一条,都能说明这是大燕皇室里少有的聪明人之一,只是他运气不好,遇到了更聪明、更棘手、更不好对付的施莺莺。


    一旦反应过来之后,燕飞尘便稳稳地接住了谢北辰的挑衅,甚至还游刃有余地对他冷笑了一下:


    “可是你已经没有用了。永平长公主……不对, 现在应该叫燕王了, 她可从来不会注意没有用的人。”


    他一想到施莺莺对他的称呼又回到了冷冰冰的“大燕皇子”,就格外气不打一处来,仗着谢北辰这些天来还没见过施莺莺, 掌握的信息不对等,将自己受的委屈转移了出去,对谢北辰反向挑衅道:


    “皇弟敢不敢去莺莺面前问一问,她还记不记得你的名字?”


    谢北辰果然微妙地沉默了一瞬,他可太了解施莺莺了:


    别说, 就算是他,也不知道施莺莺接下来要做什么,在她接下来的计划中,还有没有自己的存在。


    如果没有,以施莺莺的一贯作风来看,保不准现在就要把“谢北辰”这个人还原成“曾经的一号盟友”。


    燕飞尘毕竟和谢北辰做了这么多年的塑料兄弟,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自己说中了他的痛处,一时间心头涌上了难以自已的酸楚:


    她明明记得你的名字,可你却畏首畏尾地辜负这份重视?你凭什么……凭什么能被记住,只因为你来得早一些吗?明明当初是我先来的!


    但这又是个难得的情报,谢北辰的犹豫证实了一件事,那就是连他这个跟随在施莺莺身边最久的人都不敢担保,自己能够得到她的心。燕飞尘立刻抓住机会循循善诱道:


    “不如我们联手如何?”


    聪明人和聪明人之间的交谈从来不需要费太多口舌,飞燕合德的前例还在那里摆着呢,眼下只是颠倒了个性别而已。


    在朝云国的人眼里,这根本就不是事,当皇帝的再娶一万个老婆,你该单身还单身,甚至都没“今天的白菜萝卜涨了三文钱”来得严重。


    换作大燕国的人来看,也只有那些一时间扭转不过来传统的“只有男人才能三妻四妾”观念的家伙会觉得别扭;可这更看出能第一时间适应过来,并很好地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开始寻找自己新位置的燕飞尘,是个厉害人物了:


    为了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谢北辰根本没有接招的打算,断然拒绝了他的提议:


    “不如何。”


    趁着燕飞尘被这干脆利落的拒绝给弄得有些懵的时候,谢北辰飞速欺身上前,低声笑道:“皇兄,你好像没弄懂我的意思。”


    “你求的是一世,可我只求一时。”


    他迎着燕飞尘茫然不解的目光笑了起来,那个狂气的笑容里有着迎面而来的杀意与骄矜,似乎从多少年前,他和燕飞尘在朝云国的大理寺中擦肩而过之时,便萌发了出来并始终澎湃着的竞争意识,终于在此时此刻有了个尘埃落定的结局:


    “对太薄情的人而言,只要能在‘一时’里打动她,就比什么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誓言都要真切,因为她根本不会对任何人许诺长长久久。一旦她这么说了,不用多想,肯定是骗你的。”


    燕飞尘难以置信道:“所以你就这么知难而退了?半点争取一下的勇气也没有?”


    “我不用争,因为我已、经、赢、了。”谢北辰将一字一句都拆碎了,在唇齿间吐露出来的时候,只觉他是在心头剖血、刀尖吻糖。


    甚至这一点仅存的甜意,都因为血的芬芳与刀刃的锋锐而变得更加真切了;连带着这份带着痛楚的愉悦,也能让他切切实实地打心眼里满足:


    “她是个薄情的人没错,但只要我在某一刻打动过她,那她就是个说话算话的重情义之人。”


    “从此往后,哪怕她忘了我的名字,哪怕我是她的失去了所有利用价值的弃子,她也会信守那个承诺,不会让我死的。只要我不背叛她,她就会永远站在我这一边。”


    谢北辰笑着扔下最后一句话,结束了这次短暂的交锋:


    “燕飞尘,皇姐,皇兄,请问你用什么和我争?你早就输了!”


    燕飞尘从来没被谢北辰这样挑衅过。


    君臣父子,师生兄弟,这些条条框框的规矩在大燕国根深蒂固多年,即使是燕飞尘,在这方面做过的最出格的事情也无非是因为他想要恢复皇子身份掌权,和爱子心切、生怕他因为那个预言而夭折的大燕老皇帝吵过几架而已。


    再加上他之前是真的一心想和谢北辰搞好关系,谢北辰对他虽然冷淡,但也从来没冒犯过燕飞尘的权威,以至于燕飞尘的示好被谢北辰打回来,还附赠了一份实打实的挑衅之后,他整个人都活像被从尾巴尖到头顶逆着毛摸了一遍的猫似的,炸开了,怒道:


    “谢北辰——”


    结果燕飞尘话音未落,就听见谢北辰用同样包含着惊讶、无奈、愤怒、失望等各式复杂情绪的声音,同样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燕飞尘,你欺人太甚!”


    就在这当口,耳尖的燕飞尘突然听到了从他们身后不远处传来的一道“吱呀”声:


    那是年久失修的窗轴活动的时候发出的声音。


    燕飞尘突然就有了种不好的预感,僵硬着脖子转过头去看的时候,果然和满目疑惑之色的施莺莺对了个正着。


    刚刚推开窗的施莺莺一看到这两兄弟竟然对上了彼此,就知道肯定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多半是谢北辰通过某种方式,打听到了他的皇兄打算和亲的消息,进而萌生出了对日后的权力分配的危机感,正在提前和燕飞尘争抢起来。


    系统:真的吗,你真的理解了他们究竟在抢什么吗?我不信!


    但卫楚即将从朝云国带回最新的情报,她无暇在这里细细究查这对大燕皇子兄弟到底因为是什么事起的争执,只能暂且无奈地选择和一下稀泥:


    “……你们又在吵什么?”


    然后施莺莺果然停顿了一下。


    系统刚叹着气准备给施莺莺举起牌子,一句“施莺莺你好狠的心啊,真的是把人用完就扔,连名字都不带记的”都卡在嘴边了,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施莺莺不仅叫出了谢北辰的名字,甚至还对他招了招手:


    “谢北辰,过来。”


    ——完全就是想也不想地就下意识地偏袒了谢北辰。


    目瞪口呆的燕飞尘完全搞不懂,为什么自己这个二皇弟这么精通宫斗手段:


    明明他们的父皇自先皇后故去后,就再没进行过大选;十多年前的冷宫走水这件事更是杜绝了他去后宫的心思,以至于一整个大燕后宫在知道自己没希望了之后,多年来佛系得很,半点勾心斗角的迹象都没有,连带着他一个男扮女装的长公主都没能学到宫斗的精髓。


    那么问题来了,谢北辰从什么地方学到这些东西的?他现在去问一下谢北辰的师承再去补课还来得及吗?


    燕飞尘在外面的冷风里站着怀疑人生的时候,书案边的施莺莺也没闲着,对风尘仆仆归来的卫楚问道:


    “有什么新消息么?”


    “是。”卫楚半跪在施莺莺面前,低头道:


    “安插在紫宸宫的近侍传来消息,说皇帝有心立储君,但冷宫里的皇后也得知了这一消息,上血书为二皇子求一条生路,所以人选迟迟未能决出。”


    ——朝云国帝后偏疼幼子,朝堂上的人见风使舵,因此与朝云国仅有一江之隔的大燕陋习,也最容易自上而下地传播开来。


    就好比这位朝云皇后,对小儿子的偏袒已经完全超过了正常范畴内的爱护,完全就是把他当成唯一能够延续香火的独苗在供着了。


    “真让人伤心。”施莺莺笑了起来,可她明明在说着“伤心”,那张花颜靡丽的脸上半点难过的神色都没有,就好像她早就料到了这点似的,只不过在言辞上走个过场罢了:


    “她也不想想,如果二皇弟他真的封了太子,在大燕这里拥兵自重的我,又会落得个怎样的下场?”


    “他在都城里碌碌无为太久了,可我不一样,我这些年做过的事太多了……自古以来,功高盖主的人,能有几个落得好呢?”


    “无非就是现在的皇帝提前对我动手,和未来的新皇与我日后算账的区别罢了。”


    一个能够在后宫佳丽三千里坐稳皇后之位这么多年,甚至还让朝云国皇帝仅有的两个孩子,都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人,会目光短浅得想不到施莺莺的下场吗?


    或者说,她想到了,但在她的眼里,大女儿的命还没有小儿子的前途重要。


    和大燕国愿意为亡妻冷淡后宫的皇帝不同,朝云国的皇帝就是单纯的有隐疾,不利子嗣而已——施莺莺进攻大燕国的时候用的毒便是从这里来的灵感——所以他就把二皇子这唯一的儿子,当成自己去照顾了。


    两厢叠加起来,真是要从道德高山上居高临下地把人给压垮: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有命,怎能不从?


    但是施莺莺就是不按常理出牌。


    于是在某个风雨如晦的下午,申时三刻,从燕王府里传来一道惊怒交加的悲声,让埋伏在燕王府的各方势力都听得清清楚楚:


    “卫楚!”


    “自你从二皇弟麾下转投我多年来,本王待你不薄,为何叛我?”——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


    燕飞尘: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谢北辰偷跑了,但我没想到他能偷跑得这么超前。


    谢北辰: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我皇兄有心思,我没想到他会直接递和亲文书,自己给自己加大难度。


    卫楚:我真傻,真的,早知道二皇子这么没头脑,当年就该来早早转投长公主,要不也不至于被另外两位落下这么远。


    施莺莺:我好聪明!我要开始大做文章给二皇子扣黑锅了!


    系统欲言又止:……不,这个,我觉得你们说的可能不是一件事……算了。


    施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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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章 救治 “救死扶伤,才是真正难为。”……


    埋伏在燕王府周围的诸方人马自然也听到了施莺莺的动静, 或者说,这一刻就是她为这些人准备的:


    不管有多少人埋伏在燕王府周围,也不管你是谁派来的人, 在这一刻也别分什么你我敌友了, 统统跳进她挖的坑里, 在坑底来一场你死我活的大团圆吧。


    在朝云国帝后派来卧底的人们眼里,这就是施莺莺被突然反水的手下刺杀了的铁证:


    只要施莺莺一死,他们就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封二皇子为太子,并且收回这位刚受封不久就能享誉颇深、引得敌国百姓都对她赞不绝口的大燕藩王的封地和军队,并且全都分给小儿子。


    剥削大的养活小的,好一笔划算生意。


    在尚不死心, 一有机会就私下和燕、谢二人接触,试图游说两位名正言顺的大燕皇子复国的大燕旧臣的眼里,这就是他们赶紧动手的绝妙时机:


    此时不反,更待何时?


    赌了赌了,这就去和燕飞尘还有谢北辰继续接触,劝说两人趁着施莺莺重伤无法分心的时候偷走兵符,来一场兵变光复大燕国!


    在朝云国二皇子派来的人眼里, 这就是“卫楚假装背叛二皇子, 在施莺莺身边忍辱负重埋伏多年一朝成功得手”的铁证:


    施莺莺终于要死了,这座压在他们这一派系头上多年的大山终于有了坍塌的曙光,卫楚一旦回来, 就必享头功!只要中宫皇后不再生个小的出来,那朝云国的太子人选,岂不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可世事往往不能如人所愿,或者说,只能如施莺莺所愿。


    最先出问题的是大燕旧臣这边。


    他们的探子刚把“施莺莺遇刺”的消息传出去, 便引得一干复国之心始终不死的大燕旧臣人心浮动。


    于是这一干大燕旧臣纷纷趁着当晚无星无月,夜色颇深,去往了燕飞尘与谢北辰两人府上,试图摇唇鼓舌,唤起两位大燕皇子的羞耻心:


    你们不仅是大燕皇子,更是男人!就这样屈居于敌国的长公主之下,做个没名分也没官职的俘虏,像话吗?要重拾男子气概啊!


    结果这帮大燕旧臣连两人的面都被见到,就被埋伏在周围的燕王府侍卫——一部分是跟着施莺莺从朝云国过来的御林军,一部分是施莺莺在大燕当地招募的尽数由女性组成的私军——给一网打尽了。


    被燕王府侍卫抓住后,有的人还不死心,始终怒吼和挣扎不休,场面一时间很难控制,燕王府侍卫不得不请谢北辰来,让他亲手断绝这帮人复国的念头。


    结果燕王府侍卫长在去请谢北辰的路上,一直都在纠结的“这会不会很尴尬”、“如果请不动他该怎么办”诸如此类的问题完全没发生:


    一听说能帮到施莺莺,他立刻求之不得地窜出去了。


    是真的用了轻功窜出去的,动作快得让武学造诣不佳的燕王府侍卫长都只能看见一道残影。


    当衣着散乱、很明显是被“大燕旧臣违反宵禁令即将被下狱”的这个消息给从床上惊起来的谢北辰,手持一支残烛出现在被捕的大燕旧臣们面前之后,这帮人就像是看到了救星似的,更大声、更理直气壮地狡辩了起来:


    “我等并无异心,为何要将我们捆缚起来,还要将我们下到牢里去?难不成之前说的‘以礼相待’都是假的?殿下,你要为我们做主啊!”


    谢北辰立刻后退了一步,皱起眉来看着面前的大燕旧臣,真是从面部神态到肢体语言都在竭尽全力地诉说着对面前这帮人的嫌弃之情:


    “……真稀奇,这是我十多年前从冷宫被逐出来之后,第一次有大燕的臣子管我叫‘殿下’。”


    大燕旧臣们顿时个个老脸一红,毕竟“用得到他的时候才想起来叫他殿下,用不到他的时候他就是个不祥之人”这件事的确有点损,但现在情势危急,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殿下明鉴,我们是来和您商讨永平长公主的伤情的。”


    谢北辰看了眼嵌在廊下的滴漏,道:“注意你的称呼,那是大燕王。”


    在大燕旧臣们难以置信的,“我们都以为你是在做戏,可你怎么还在为她说话”的目光中,谢北辰继续道:


    “现在是戌时一刻。”


    “大燕王申时三刻遇刺,我当时还在旁边侍奉着呢,亲耳听到了大燕王下令府中众人第一时间封锁消息,胆敢泄露半分者就地格杀勿论;可戌时一刻,诸位就得知了这件不该外传的事情,还能找到我府上来。”


    他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面前的这帮人,挑眉问道:


    “再说了,我又不是医师,不会救死扶伤,你们能来跟我讨论什么伤情?定是别有用心。”


    说罢,也不等大燕旧臣们试图做出的苍白无力的解释,对燕王府侍卫们说:


    “统统押进天牢里去,等大燕王亲自来处置这些乱臣贼子。”


    “谢北辰!”有血性的大燕旧臣目眦欲裂,对着谢北辰的身影嘶声喊道:


    “没想到你是这种数典忘祖,贪生怕死,狗苟蝇营之辈!”


    “大燕国今已国破,若来日正统断绝于此,你和你兄长二人有何面目去往九泉之下见列祖列宗?!”


    如果说这帮大燕旧臣之前在遭遇了谢北辰的无数次的闭门羹和当面拒绝后,还能心怀侥幸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二皇子为了避开施莺莺的耳目也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因而假意拒绝的伪装手段;今晚一过,就再也不会有人对他心存侥幸了:


    这是真真正正,名副其实、如假包换的白给之王。


    别说复国了,但凡当初被困在大燕国都里整整三年的不是燕飞尘而是谢北辰,那么连这三年的抗衡都不会有,这位身在大燕心在朝云的二皇子就能秒举白旗投降,甚至很有可能还会在投降的时候往自己脖子上扎个蝴蝶结。


    ——然而谢北辰离去的脚步却真的停了下来。


    在大臣和燕王府侍卫各色各样的复杂目光的注视下,谢北辰冷笑一声,面不改色地反诘了回去:


    “争名逐利之辈,也敢腆着脸来跟我说这些?那就让我们来算一算吧。”


    “大燕王当年尚未及笄之时,就能监修黄河大堤;后来永平长公主更是远赴湔山治水,化蛮荒之地为水旱从人的天府——”


    “请问,谁是贤君之才?”


    这个例子太有说服力了。


    别的不说,光是那条在施莺莺的治理下不再决堤的黄河,就让大燕国也受益良多,一时间大燕旧臣面面相觑,半个反驳的字也说不出来:


    什么正统传承,什么男女之别,在社稷民生的面前,都轻得不值一提。


    “她后来挥师大燕国,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下三城,足以说明她还是个用兵之才,想要直接攻破国都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她只占据了有水源处的那三城。”谢北辰冷声道:


    “明明占据了水源处,有着投剧毒的机会却依然弃之不用,选择与皇兄对峙长达三年,攻心为上,等乱民献城;期间更是严明军纪,奖励耕织,那三城的民生未受战争半点破坏,至今都是这附近最繁荣的城市——”


    “请问,谁是有大德的将才?”


    他英挺俊秀的眉目在飘摇的残烛光照下,一时间都有些阴鹜的意味了:


    “区区一国与天下万民,孰重孰轻,你连这个都看不清?”


    “纵使百年后,我无颜面对九泉之下的大燕国列祖列宗,可你更没有脸面去面对多年来的夙愿就是天下太平的、数以万计的百姓!”


    大燕旧臣面面相觑,一时间竟然真的被谢北辰给说服了:


    以往的和平只是短暂的和平,谁都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突然打过江来,以至于施莺莺动手的时候,他们常年悬着的心还落了地,第一反应竟然不是“糟糕”,而是“总算来了”。


    这就是常年与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隔江对峙的后果。


    即便国内欣欣向荣,好一派繁盛景象,可终究有一根细小的刺插在心里,让人难受得很。


    可如果……


    如果抛弃狭隘的国别之见,能拥有这样一位君主,该多好啊?


    在不少人的眼神都飘忽起来的时候,又有人低声叫醒了他们,心虚地低声道:


    “别被这小子给带去沟里了。就算永平长公主……就算大燕王她是个明君之才,那也得有命活下来对吧?”


    大燕旧臣面面相觑,心想,的确是这个道理:


    毕竟从燕王府里往外一盆一盆端的血水做不得假,从他们现在在的这个位置来看,还能看到不少人端着水盆和药碗,在燕王府里来来回回进出呢;在他们威逼利诱下不得不松口告诉了他们施莺莺伤情的医师,没有替施莺莺保密的理由;在个个探子都众口一词地传回来的消息里,大燕王施莺莺已经“面如金纸气若游丝地躺在床上等死”了,这也做不得假。


    ……做不得假吧???


    “有劳诸位为我圆谎了。”施莺莺端坐在燕王府底下的暗室里,对周围的医师们派来的学徒深施一礼:


    “为了不走漏风声,他们不会杀你们师傅的,最多问个话了事。”


    毕竟真正的医师们已经被施莺莺安排去了燕王府,救治一位面上擦了黄花汁、是真正字面意义上“面如金纸”的患者,做戏就要做全套:


    “把诸位召集到这里,不为别的,只想问一问,如果我想颁布新法,提高医者地位的话,除去‘重病之人若回天乏术不得迁怒医师’、‘不得在医馆寻衅滋事’这些条例外,还该注意哪些地方呢?”


    “毕竟我不是行内之人,还是请诸位小医师趁此空当与我说说话,我才能了解得更全面妥当。”


    医师们心有余悸地对视了一下,喃喃道:


    “朝云国向来轻贱医师性命,也难为殿下有仁心。”


    就像燕王府的侍卫里有不少是朝云国的御林军一样,这帮医师里也有不少是来自朝云国的人,自然也都想起了那些年冤死在朝云老皇帝手里的同僚和同门:


    只为了装病试探长公主和二皇子,他就能狠心将所有不会保密的太医全都杀死,还要给人冠上一个“学艺不精”的名声。


    所以他们一开始被施莺莺请来的时候别提多害怕了,却没想到……能收获这样的善待。


    大燕国的医师们也在交换着眼神:


    虽然大燕国多年来,对士农工商的界定没有那么严明。可“士农工商”终究是上九流,医师这个职业,则是次一等的“中九流”,要不然也不会有“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的说法了。


    连一代名医都说过“本作士人,以医见业,意常自悔”这样的话,因此,像施莺莺这样,真正以礼相待、怀有仁心的上位者,属实难得。


    一时间,偌大一个燕王府里好不热闹:


    天牢里骂声一片,正堂内一堆医师在救助假扮成大燕王的患者,真正的施莺莺本人则在暗室里,细细地聆听着小学徒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建议和抱怨,不多时,就将那份日后影响长远的新法给拟好了。


    ——或者说,新法之一。


    当写在纸上的新法草案逐渐完善了起来后,周围人讨论的声音也慢慢地低了下去,施莺莺这才拢袖站起,深施一礼,回答了他们之前“难为殿下有仁心”的夸赞:


    “悬壶济世,救死扶伤,才是真正难为。”


    “辛苦诸位了。”——


    作者有话说:*《三国志·方技传》:然本作士人,以医见业,意常自悔。


    第45章 血书 朝云二皇子被废黜。


    第二方察觉到不对的人马, 是朝云国老皇帝这边。


    比起能自动发现问题所在的大燕旧臣,这位越老越昏聩的一国之主似乎更需要一点提示,于是和“大燕王遇刺, 命悬一线危在旦夕”的情报一同传来的, 还有一封血书。


    一封来自燕王府的血书。


    还是伪装成了一封普通书信, 敲锣打鼓地放在明面上,用最大阵仗送来的。


    护送血书来的人是个眉目端丽的年轻男人,发如鸦羽,目似点漆,可他周身的杀伐之气和腰间佩着的长刀,又将这份貌若好女的颜色带上了十二万分的杀气:


    “大燕王有书信要递交与朝云国皇帝。”


    在这摄人的气势相逼下, 朝云国众官员一时间竟无人敢接话。


    最后还是已经升职成了礼部尚书的周明德越众而出,从他手里接过了这封明明只有轻飘飘一页纸,可在入了他手的那一刻竟重逾千钧的书信:


    “……多谢使者护送前来,我乃朝云国礼部尚书,自当代燕王转达书信要事。”


    来使轻笑一声:“你读完就不会这么想了。”


    等这位样貌好得近乎妖冶的男子离去后,周明德一拆开信封,便被里面的东西唬了一跳, 脱口而出:


    “这是大燕王写来的血书!”


    此言一出, 满座皆惊:


    对不明真相的朝云大臣而言,肯定是施莺莺那边出什么问题了,既然有问题, 那就赶紧说出来好当面解决;对昨晚刚刚收到密探快马加鞭送来的情报的老皇帝而言,这封血书就更得当面读出来了,毕竟是遗言嘛。


    皇帝与大臣有史以来终于在同一件事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可随着周明德的话语推进,老皇帝的面色也越来越不好看了:


    这天杀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遗书, 而是一封“二皇子不顾手足之情派人去刺杀施莺莺”的控诉书。


    更要命的是,她还把人都逮住了,留了个证据,抵赖都抵赖不得!


    而且施莺莺还是个特别擅长保密的人:


    二皇子肯定不会把自己私下蓄养刺客这种事捅到老皇帝的面前,没有一个上位者能容忍有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储备刺客,万一储备的刺客是为了对付自己的怎么办?


    于是这件事一朝爆发出来之后,对朝云国老皇帝形成的暴击就是百分百:


    你偏心的二儿子一直都在偷偷养刺客哦。今天他能派人来刺杀我,明天就能派人来刺杀你,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感动不感动?


    在朝云国老皇帝的脸色阴沉得能打雷下雨之前,周明德终于把这封血书的最后一段话读完了:


    “幼弟不悌……果朝云不容我耶!”


    他话音刚落,殿内殿外的所有人,不管是大臣还是近侍,都齐齐跪了一地:


    这个指责太重了。此等级别的皇室内部争斗、天家秘事,可不是他们能听的东西!


    “悌”,指的是弟弟对兄长的敬爱之情;那如果反过来,有兄长竟然对弟弟发出了“不悌”这样的感叹的话,可以说这就是在封建礼法的范围内,能做出的最重的指责了。


    左氏春秋第一篇里,便对不敬爱兄长的共叔段有过这样的指责,“段不悌,故不言弟”。即便后来史家以春秋笔法晦称庄公为“郑伯”,也只是说他没有教化好弟弟,半点没说他不该动手:


    因为有了共叔段“不悌”的罪名在前,不管郑庄公对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再进一步,如果施莺莺接下来能命大地养好伤,带着她那驻扎在藩王封地的百万之师,挥军长驱直入,反手攻打朝云国国都,让帝后交出二皇子,任凭她处置的话,她也完全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因为她千里迢迢寄来的这封血书里,主要的矛头只针对一个人,朝云二皇子,没看见她连“不悌”的罪名都搬出来了嘛。


    更要命的是什么呢,是谁都不敢说这支极有可能会打过来的军队,究竟由谁领军:


    万一来的主帅是施莺莺本人的话,那还能被勉强划入“家事”的范畴里,交出二皇子就能万事大吉;可问题就是,施莺莺的身边还有两位虎视眈眈的大燕皇子。


    虽然一个在朝云国客居多年,大家都知道他武艺精湛,并不是很擅长帝王权谋之术;但这不是还有一个男扮女装了二十多年,甚至都没人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模样的大皇子吗?这种不知根不知底的对手最可怕了。


    如果这两人在关键时刻反了水,从施莺莺的手里接管了军队,昨日惨遭灭国的大燕,就是明日的朝云。


    而且他们的下场只有可能比大燕国更惨,毕竟他们前脚刚攻破人家的国都,受过伤的狮子咬起人来是最狠的!


    朝云国老皇帝冷汗如泉涌,急急派人把还没来得及离开的大燕来使请上殿,问道:


    “那她……那莺莺……现在还好吗?”


    虽然这话没问完,但朝堂上的聪明人都听出老皇帝的未尽之意:


    如果施莺莺有一点重伤之下难以支撑、要英年早逝了的迹象,他就能当机立断效仿前朝徽宗弃国逃跑,留下大臣们慢慢思考怎么出兵的事情。


    “不太好。”来人回答道。


    这个从谢北辰的手里以“朝云国的人都认得你但是不认得男装的我”的理由,抢下了送信的差事的人,正是被他们如临大敌地忌惮着的前大燕皇子,燕飞尘。


    毕竟这封血书事关重大,换任何一个外人来送,施莺莺都不放心,就连交给燕飞尘来做,都是抱着考量他的忠心的心思的。


    燕飞尘自然也明白这一点:


    不成功便成仁,他能不能在施莺莺身边得到一个位置,全看这封血书能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了!


    于是他耐心地看着坐在皇位上的朝云老皇帝的脸色变了又变,活像打翻了调色盘后,才继续按照施莺莺教给他的那样,继续说了下去:


    “医师说燕王须得保持心情欢畅,切勿动怒,这样浊气才不会郁积于心。”


    这番话说得那叫一个诚恳,真切程度和施莺莺有心骗人的时候别无二致:


    “如能有大喜之事令她一开颜,附议针灸汤药、重金调理,则康复之日可得见矣。”


    说得通俗一点,这就是施莺莺站在道德制高点反杀回来的一手:


    我被我弟弟刺杀了,我把这事儿写血书闹开了,你看怎么办吧,要是处理不好的话,我真不担保你这边的民心还能在你这边。


    而且我一不开心,就可能会死掉;要是有件大喜事让我开心一下,那我就能好得快一些。只有我好起来,这两位前大燕皇子才不会夺我的兵权,不会突然从江对面又打回来。


    ——至于是真伤还是假伤,医师究竟是不是真的这么说过,还重要吗?


    都到了千钧一发的关头了,谁管他重不重要。朝云老皇帝咬着牙心想,就算这是不孝女的威胁,他们也只能生受着。


    就在今日下朝后,还在心想着要用怎样体面的借口把二皇子送到江对岸的朝云老皇帝,终于迎来了雪上加霜的一件事,也是“燕王遇刺”这件事里,最后一方被坑得人仰马翻的势力:


    二皇子在皇后的饮食里下避子药的当口,被皇后侍女逮了个正着。


    而这也在施莺莺的谋划之内:


    被朝云国帝后惯坏了的二皇子,在得知了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是被自己用阴鹜手段去掉的之后,定然会信心大增,觉得“只要够狠,那我做什么都能成功”。


    为了让自己“朝云国唯一继承人”的位置更加稳固,他就会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有可能生出对他的位置有威胁的人:


    即便朝云老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可从嫔妃的肚子里出来的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庶出,对他而言没有什么竞争力。那他要对付的目标就只剩一个了,只要让皇后生不出孩子来就行了!


    于是当日,皇后的侍女在去给皇后端养生汤的时候,便撞见了在小厨房里,鬼鬼祟祟地给汤盅里下/药的二皇子。


    即便帝后离心,朝云皇后被贬入冷宫,可该有的服侍她的人依然有,侍女惊慌得打翻了手里的托盘,尖叫声瞬间响彻冷宫:


    “二皇子,你在往皇后娘娘的汤里放什么?!”


    她一叠声地喊着从小厨房里跑了出去,当场就把这件事给闹开了:


    “来人,来人啊,二皇子意欲对皇后娘娘投毒,快来人去禀报皇上!”


    接到了急报的皇帝怒发冲冠得险些当场中风,不过他毕竟是一国之君,经历过大大小小的场面不知凡几,好容易撑了下来,匆匆赶过去,当即便对着被强行押住、只能跪在地上的二皇子一记窝心脚,怒道:


    “不孝子,白饶了我和你母后耗费心血养你这么多年!”


    他坚强地活了下来,没有中风,可常年生活在后宫的朝云皇后就没那么幸运了:


    在得知了自己最偏心的小儿子竟然要对自己下避子药,只为了稳固自己“朝云国唯一继承人”的位置之后,她无法接受这么大的打击,立刻昏死了过去。


    即便现在被强行掐人中、灌参汤地救醒了过来,曾经母仪天下的朝云皇后也已经口歪眼斜,流涎不止,话语模糊了。


    可即便如此,被捉了现行的二皇子也没有多少惭愧的迹象,甚至大言不惭道:


    “反正迟早都是我的,提前给我也不要紧吧?”


    这就是施莺莺的高明之处:


    这里是礼法为重的古代。就算她再怎么凄惨,可如果真要对这具身体的父母、朝云国的现任帝后动手,终究会犯下“不孝”的恶名。


    于是她选择了将这口迟来的黑锅扣在了一无所知的二皇子头上,并且扣得相当妙,一石四鸟:


    既解决了复国之心不死的大燕旧臣,又解决了想把她封藩封出去、立二皇子为太子的朝云老皇帝,使得他别无选择,只能等施莺莺好转过来,然后选择比较体面的方法——禅位——保存自己退位前最后的颜面。


    毕竟皇后已经中风了,二皇子不堪用,民心所向全都在这位燕王的身上,再不禅位,怕会有“烛影斧声”的旧事重演。


    不仅如此,她还借助朝云国老皇帝之手,解决了二皇子这块朽木;更是借助二皇子之手,将冷宫中的皇后给气到中风,形成了完美的套娃式呼应。


    不管是在原剧情里还是在现实的走向里,只是个区区傀儡的大燕皇帝和施莺莺无冤无仇,她也不介意卖个人情,为他延请名医,正好彰显一下她的仁爱之名;但朝云帝后的偏心,无疑是原主悲惨一生的开端,更是朝云国败落的开端:


    如果不是为人父母的有意忽视,哪怕一国公主被拐走了,他们这对好夫妇也一声不吭,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那么多事了。


    也正是因为他们后期因为偏心而颁布的一系列新法,硬是让好好的一个朝云国的民风,沦落到跟隔壁大燕国相似的境地:


    民风大改,则人心不稳。


    厉无殇后来能轻而易举地灭掉朝云国,除去新帝昏聩之外,人心浮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再加上朝云国国都内不知死过多少医师了,难以洗净的黑褐色陈年血迹还积在青砖的缝里呢,如果说“因为先帝将能用之人斩尽杀绝,致使先皇后病情每况愈下,药石无医而逝”,也很正常吧?


    反正跟清清白白的施莺莺半点关系都没有,她可孝顺着呢:


    老皇帝让她在外就藩,不封她做储君,她就老老实实地呆在了大燕;朝云皇后中风之后,她还摒弃前嫌要为母后延请名医,只可惜朝云国数得上名号的好医生都死完了,请不来而已,这是客观条件限制,她真的尽力了。


    眼下朝云国上上下下,一提到曾经的永平长公主、现在的大燕王施莺莺的名字,谁不打心眼里说一声,这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有大能大德之人?


    更妙的是,朝云国皇后之死,还是施莺莺要做的最后一件事的基础:


    她要颁布新法,提高医师的地位。


    朝云皇后,也就是她的生母,正是因为请不到医师而去世的,所以这道命令还反过来占据了“孝道”的至高点,文武百官再不服,也找不到堂皇的反对理由。


    在大燕国的百姓们的眼里,哪怕施莺莺和他们打完了一仗,攻下了他们的国家,可这一仗造成的伤亡甚至还没有大燕国每年因家庭纷争而死的女子人数多;她被封为大燕王之后,更是亲自下田教导推广新作物,免赋税,立新法:


    由此可见他们的燕王是个好人,新法要提高医师的地位,那就提吧,日常谁还没个头疼脑热的呢?活的时间一久,谁还没个生死关头打转的经历呢?如果能提高医师的地位,改善他们长久以来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的话,在看病的时候,也能得到更好的救治吧?


    在朝云国的百姓们眼里,就更不用说了,直到现在还在正常地运作着,没有决堤一次的黄河与湔山的大坝就是铁证:


    这样的人颁布的法令,自然没有不拥护的道理,燕王说什么都是对的。


    更别提在医师们的眼里,这道命令还是实打实的贤明君主才能做出的决定了:


    谁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谁就是贤明君主!


    ——从生死一线的轮回世界挣扎出来的人,能锻炼出的不仅是对危险的感知、仿佛刻在基因里的好身手、天文地理无所不包的海量知识储备,更有一副七窍玲珑心肠,让她做什么事都熨帖:


    哪怕要做最恶的事情,也要享尽最好的名声。


    好事全都由施莺莺一人占尽,坏事也全都是在她的操控下由别人做的,还要让她来“善后”以博取贤名,这才是真正的大获全胜。


    果然不日后,朝云国的来使就越江抵达了燕王府,并带来了朝云国老皇帝的手谕:


    来的人又是周明德,老熟人了。


    已经升职成礼部尚书的周明德一进燕王府,便看到头上搭着帕子的燕飞尘正病恹恹地靠在离施莺莺不远的榻上,正有气无力地对施莺莺邀功呢:


    “莺莺,你看,我为了你可豁出去了。”


    施莺莺叹了口气,给他调整了一下额头上的帕子的位置,耐心道:


    “你只是先天不足而已。我已经在给你召集名医配药了,以后也不会再有需要你穿男装的时候,谁敢对我身边的人的着装说三道四?你不会有事的,别怕。”


    燕飞尘闻言低叹一声,握住了施莺莺的手:


    “若我来日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忘了我。”


    两人的手都是一样的修长白皙,只不过燕飞尘的骨架更大一些,指腹上还带着常年练刀留下的薄茧;再加上燕飞尘恢复了男装后,就像受了什么刺激似的,更是去除了原本染着凤仙花的长甲和腕间的玉镯,从各种各样的小细节都在着力强调自己身为男人的这一事实:


    单看这只手、不看他那张眉目端丽貌若好女的脸,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认他的真实性别的。


    因此当这样的两只手交握在一起的时候,便有种近乎多情的绮丽感了。


    目睹了这一幕的周明德突然就觉得心里堵得慌。


    但他是个接受了二十多年朝云国传统的君子端方式教育的人,就算再怎么觉得这位前大燕皇子似乎正在以色博位,也不会当面给人脸色看。


    于是周明德有意低咳了一声,从怀中拿出明黄色的绢帛,对施莺莺道:


    “请燕王接旨。”


    在看见施莺莺含笑一点头,同时收回了与燕飞尘交握的双手之后,周明德才松了口气,继续道:


    “朝云国二皇子,邪僻是蹈,仁义蔑闻,疏远正人,亲昵群小。善无微而不背,恶无大而不及,即日废为庶人,褫夺皇子位,交由燕王管教,任凭处置。”*


    从头到尾,施莺莺都半点跪下的意思都没有,而素来最重视礼法的周明德也权当没看见,把好好的一封决定了二皇子日后悲惨命运的废黜诏书,用话家常也似的姿态,轻描淡写地读完了。


    周明德读完了诏书后,问道:


    “燕王如果大好了的话,那这就回去吧?皇上还在等着禅位给殿下呢。”


    “朝云国上上下下,一提起燕王的名字,谁不说一声嫡长正统,天意所归,万民所望?”


    施莺莺掐指算了算时间,婉拒道:


    “再等一等。”


    周明德疑惑道:“殿下有什么要紧事,不得不在大燕做么?”


    “是的。”施莺莺点点头,特别诚恳地说:“我要等我种的新作物长出来,看看势头如何。”


    “这……”周明德怔了好久,随即笑了起来,叹服道:“不愧是殿下。”


    “一国之君的位置竟然比不上地里要新长出来的菜重要”这件事,放在别人的身上,多半会有点天方夜谭的可笑与荒谬感;可一旦放在施莺莺的身上,便格外顺理成章,因为她真的是这种视权力于无物、真切地关心社稷苍生的人。


    于是他深深地望了施莺莺一眼,温声道:


    “当年圣上有心试探,借黄河之事考较两位皇储,可殿下只一心写水利之事,半点争权夺利的心思也无。自那时起,某便心想,这是有大才大德之人。”


    施莺莺怔了怔,缓缓笑起来,温声道:“啊,原来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可一想起和明德初见面的时候,便觉犹在昨日呢。”


    她对周明德遥遥一颔首,温声道:“这些年来,辛苦你了,明德。”


    她说这话的时候半点旁的心思都没有,只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说着“一起努力了这么多年,终于实现了我们曾经的理想”这样的感慨的话语,然而燕飞尘的脸色瞬间就更不好了起来,当然潜伏在暗处的谢北辰的神情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失算了,他们还有个这么强力的对手!


    周明德自然也看到了这位前大燕皇子的神态变化,于是他的心情就更好了起来,对施莺莺笑道:


    “我这就回去为殿下转述,并为殿下说合。殿下觉得什么时候合适,便派卫楚来送信与我,我与钦天监算好良辰吉日——”


    风华正茂的礼部尚书、未来的千古文章大家周明德,深深一揖到地,朗声道:


    “——便来恭迎新帝归国。”


    别说,施莺莺的确在等一个时间,只不过不是她所说的作物收获,而是《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著里的这样一个情节:


    失忆的原主和厉无殇遇到了燕飞尘派来的人的疯狂追杀,在逃脱追杀的过程中,两人不慎坠下悬崖后,又屋漏偏逢连夜雨地赶上了暴雨倾盆。


    两人随身携带着的火绒都湿透了,附近也没什么干柴。为了取暖和保持体温,他们不得不抱在一起取暖:


    有了这一次的肌肤相亲在前,失忆的原主才终于和厉无殇有了发展的可能。


    即便后来原主恢复了记忆,恨不得与厉无殇一刀两断,可想起他们曾经在悬崖下互相依偎过彼此,就又每每都心软了,这一心软,就给了发现了真相的厉无殇开启追妻火葬场剧本的机会。


    ——只可惜原主还没来得及进展到这个剧情,替她改变命运的施莺莺就来了。


    施莺莺看完这个情节后沉默了好久,久到系统都以为她宕机了:


    “你还好吗,莺莺?”


    施莺莺:“我没问题,我挺好的,就是我没弄懂,为什么每个虐恋情深的剧情都要安排‘失忆——共同躲避追杀——避雨——肌肤相亲’这么一段感情线。”


    系统:“啊,这个……其实说来我也挺惊讶的。”


    施莺莺顿时感觉找到了知音,欣慰道:


    “你也觉得这个安排不合理对吧?看来狗男人对自己的脾性还有所了解嘛,知道正常情况下的自己根本不配被喜欢。”


    “如果不是失忆再加上吊桥效应,有这样的好印象打底,他根本就不会有追妻火葬场的可能。”


    系统吐槽道:“不,我是惊诧于你竟然能看出来这是感情线。”


    施莺莺谦虚地摆摆手:“还好还好,毕竟我是一个明察秋毫的敏锐的人,十分擅长洞察人心,发现区区感情线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简单哦。”


    系统难以置信道:“?你再说一遍你是个怎样的人?你看着谢北辰燕飞尘周明德卫楚的眼睛再说一遍???”


    施莺莺:“?我的这些盟友们有什么问题吗?”


    她的警戒心立刻当场拉满,甚至还一一排除起这帮“盟友”的不可靠因素来了:


    “卫楚和谢北辰已经为我所用多年,应该不会再出事;我也已经派人监视了燕飞尘许久,他就算有复国的心思也做不得什么事;周明德就更不用说了,他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真正贤臣,遇到我这样的明君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固守正统?”


    在系统已经死掉了的眼神里,施莺莺继续问道:


    “还是说真的有人有不臣之心?毕竟你都这么警告我了,那我再继续观察一下他们?”


    系统有气无力:“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他们个个都好得很呢,你……算了。”


    施莺莺:“你倒是说明白一点啊!这帮人究竟怎么了!”


    总之在确认了种下去的第一批马铃薯和甘薯都长势良好之后,施莺莺果断地派卫楚给周明德送了信,把她回国的时间定在了那个暴雨天:


    但凡是暴雨天,就多半有雷击。


    更别提在原剧情里,失忆了的原主因为害怕雷声,下意识地往厉无殇的怀里靠了靠;厉无殇觉得瑟瑟发抖的原主颇有几分可爱,便对她上了心。


    也正是从这一刻开始,对原主上心了的厉无殇,才费心去调查当年原主是怎么来到他身边的。


    在他发现原主并不是居心叵测、而是被人贩子拐卖来之后,才终于对她生出了真正的怜爱与愧疚之情,两人之间黏黏糊糊你追我赶你进我退的感情戏有了新进展。


    现在虽然厉无殇死了,但天气是不会因为区区一个狗男人的死亡而改变的——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1·论宫斗没人打得过狗子】


    谢北辰:我打动过施莺莺,我赢了。


    燕飞尘立刻有样学样:莺莺,千万不要忘了我。


    谢北辰:在我面前耍花招呢,哥哥?我给你做个正确示范——莺莺,我死了之后,就忘了我吧,我希望你好好的。


    燕飞尘:???啊,这不该,怎会如此???


    【小剧场2·丘比特把爱情之箭天女散花撒向人间于是施莺莺第一时间举起盾牌防御】


    系统:你看看这帮人的眼神。


    施莺莺立刻进入一级戒备状态:怎么,是谁要造反了吗?!幸好我早有防备,谢北辰造反我就用卫楚牵制他,卫楚造反我就用燕飞尘牵制他,燕飞尘造反我就带着朝云大军再来打一次!果然只有周明德是我最靠谱的盟友!


    系统: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他们真的没有……他们只是……算了。


    施莺莺:?


    *《废皇太子承乾为庶人诏》:邪僻是蹈,仁义蔑闻,疏远正人,亲昵群小。善无微而不背,恶无大而不及,酒色极于沈荒,土木备于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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