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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0

    第46章 织金 燕王登基。


    二皇子自从抵达燕王封地后, 这么多年来都被朝云国的帝后当成心肝宝贝捧在手心里的他,终于实打实地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吃苦。


    因为他是被废黜了交给施莺莺的,所以在吃穿用度各方面, 不管他曾经怎样风光过, 此刻也只能待遇等同平民了:


    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不说, 甚至这顿饭里还掺了粗粮,哽得人嗓子疼;穿的衣服也不能是丝绸和锦缎,只能是粗布;住的地方床板都快朽烂掉了,墙角也全都是霉菌,还要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天扛着锄头等农具下地干活。


    在这样高强度的劳作下, 他的手上很快就磨出了水泡,水泡破掉还会流出满手血水,上药的时候钻心得疼,不多久,茧子就磨出来了。


    二皇子不是没崩溃过,他甚至还拼着不要脸在燕王府门口大闹过一场呢,可他越是闹, 就越发现不对劲了:


    为什么在听了他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后, 竟没多少人同情他,反而对他目露嘲讽和鄙夷的神色?


    他虽然和施莺莺关系不好,但正因为两人关系不对付, 他天天都在想着要怎么扳倒施莺莺,才对自家这个皇姐了解颇深:


    她好美衣华服,香车宝马,珍馐美酒,吃穿用度都特别讲究, 而且这种讲究还不是把最值钱的东西都陈列在面上的暴发户行为,可谓是花最多的钱,用最昂贵的东西,过最简单的生活。


    就拿她当年前往墨池学会的旧事来讲,她身上的白衣是天蚕吐丝,衣角的黄莺是周明德亲手绘就,由十二位绣娘紧赶慢赶地又纺又绣了整整一年,才得到了这么件浑然天成的无缝天/衣。


    那一把绘着连绵不尽的朝云盛世山水的纸伞,伞骨是可遇不可求的百年紫竹且不说,伞面更是前朝大家的传世之作,价值数千金。原本这幅山水图是被裱在画框里的,结果被施莺莺从自己的私库里翻出来后,立刻就拆了下来做成纸伞,真是暴殄天物得相当有水平。


    ——这样的人,在终于脱离了父皇的势力范围,拥有了完全受自己操控的领地和钱财后,还能忍得住不奢侈一把?他不信!


    然而世事总是能出乎人所料,施莺莺就是忍住。


    周围的人看他还在怔立原地,似乎还要揪着“待遇”的这事儿闹下去的样子,便个个都自发上前来劝阻他,要为施莺莺解决这个困难:


    “燕王遇刺之前,为了确保新作物试种成功,她有时候一天连一顿正经饭都吃不上呢,和我们一起拿着饭团,在田垄上就能匆匆解决掉。”


    “燕王都不讲究这个,你还这么挑剔?你该不会还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吧,劝你还是早早死了这条心!”


    一个生性喜好享受的人,如果能真的静下心来摒弃一切身外之物的浮华,那只能说明,她图谋的东西,绝对比眼前的短浅享受更大,也更能让她满足。


    甚至她曾经的穷奢极欲,也都是在抓紧最后的时光享受,因为施莺莺知道,一旦需要她胼手胝足、夙兴夜寐的时刻到来,她便要为了达成天下共主的目标,而远离这些东西很长一段时间了。


    但这个道理只有聪明人能明白,在前朝云二皇子的眼里,这无非就是施莺莺要找他的不痛快罢了:


    这个女人真狠啊,为了折磨他,甚至不惜把自己都拉下水!


    他过得越简朴,在心里积压的对施莺莺的怨气就越大,对往日锦衣玉食的生活的渴求,也就越旺盛。


    而这真是施莺莺想要的。


    于是在前朝云二皇子节衣缩食了将近半个月后,施莺莺终于把他叫了过去。


    二皇子一听到施莺莺要见他的消息后,就打点起了精神,生怕她要揪住他的什么不妥当的地方继续折磨他;可他万万没想到,施莺莺把他叫过去,似乎真的只想跟他说说话,甚至还为了和他话家常而专门停下了和官员们的议事:


    “我看你近来脸色很不好的样子,是在这里住得不习惯么?”


    被这么一问,二皇子都快哭出来了。


    要不是周围的官员都是施莺莺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还有不少是入过她的军队,被她从火坑里救了出来,因此对她格外死心塌地的女官,他真的好想告上一状,说大燕王苛待他:“当然不习惯——”


    “你能习惯真的太好了。”施莺莺对这番抱怨和诉苦声充耳不闻,往一旁堆满了衣服的桌子一指,笑道:“所以我给你准备了礼物。”


    二皇子这么多天来吃的苦太多了,本来只是粗粗扫了一眼那些被施莺莺随意地堆叠在桌案上的锦衣华服,便觉得身上的粗布衣服更粗糙、更难以忍受了起来;更何况施莺莺亲口对他说,这是给他准备的礼物,极大地弥补了他这段时间内的心里不平衡呢?


    他立刻立刻冲过去,翻检起了这些衣物,同时暗暗腹诽道,果然她还是那个生性奢侈的永平长公主,半点没变,虽然她表面功夫做得好,但她骗不过识货的自己:


    “这些云锦真好看,哪怕在朝云国,我也没能见过这么光华灿烂的呢。”


    “这是我雇佣了原来的大燕国最出挑的十二位绣娘,用真金白银压制成线,再纺进云锦里制成的织金云锦袍,足足做了一整年才完工呢,自然是好东西。”施莺莺仿佛没看见从二皇子眼里投射出来的嫉恨的光芒似的,从容地端起茶碗轻啜一口,把人的胃口给完全吊了起来之后才继续道:


    “你若是喜欢,就拿一件走吧,等过些日子父皇来接我们的时候穿上,也算是一份体面,别让外人以为我苛待了你。”


    她话音未落,二皇子便欣喜若狂地抱走了一整套织金云锦袍:


    明明施莺莺只说给他一件,但从小到大被惯坏了的人是不会在意这些东西的,真是给三分颜色就能开染坊的典型。


    二皇子前脚刚走,一直隐藏在书架之间的燕飞尘便替施莺莺打抱不平地出声道:


    “要我说,只有莺莺穿这种织金的云锦才好看,他也配?”


    他现在虽然不是大燕皇子了,但施莺莺也一直都没想好给他安排个什么职位,就把他塞进了护卫队里,正好还能让他和谢北辰互相牵制。


    ——结果互相牵制的效果出来是出来了,可和施莺莺预想中的权力制衡就是有那么点微妙的不同,好像还多了点别的什么牵制。


    就好比此刻,被抢了话头、夺去了第一时间献殷勤机会的谢北辰也不急,等燕飞尘话音落定才后发制人道:“莺莺穿什么都好看。”


    瞬间就在甜言蜜语的技能上被打败了的燕飞尘:?你吃了蜜来的吗,弟弟???


    周围一干陪同议事的官员也觉得这位前朝云二皇子实在太嚣张了,明明都是个庶人了,还敢对长姊这么不客气,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同仇敌忾了起来:


    “他现在可是个庶人了,就不怕他自己的命太薄,压不住这么贵重的衣服?”


    “殿下有爱护幼弟的心思,愿意把这么好的东西分给他,可是他半点感恩之心也没有,瞧瞧,半句谢也不说,就好像他还有多金贵似的。”


    “殿下日后还是莫要再与他来往了,这种人一看就是会生事端的大/麻烦,时间一久,老天自会收了他的。”


    施莺莺笑而不语:


    她花了这么多心思地做了这些货真价实的织金袍,又专门把回国的时间定在了雷雨天,就是抱着引雷的心思去的,纯金的导电性在一干材料里可是遥遥领先的。


    如果说出自燕飞尘之手的“罪己诏”还给大燕前皇帝、现在的安乐公留了最后一点体面的话,那么在众目睽睽之下,朝云老皇帝和被废黜的二皇子要是被天雷击中,就真的丁点脸面也不剩了。


    别说脸面,只怕连小命都不保。


    只可惜这个架空世界里的人还不知道这些原理,她只要把握住这位名义上的皇弟性喜奢侈的心理,稍加操控就能得到她想要的效果,更能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


    天雷这种东西,怎么可能会被人力操控呢?明明就是这两人自己失德得太过分,让上天都看不下去了。


    到时候,就算有人怀疑这是施莺莺做的手脚,今日这帮在旁的大臣也会自发地出来为她作证:


    殿下分明是爱护这个被废黜的弟弟,才给他做了新衣服,说等到回国那天再穿,结果他半点礼节都不晓得,当即就拿走了一整套,分明是逾矩!这难道不是他自己的贪欲招来的天罚吗?


    于是施莺莺很温柔地叹了口气,开口道:


    “哎,算了,我也不想跟他计较这个。比起这无谓的争执来……”


    她将朱雀大街的平面图在桌上展开,对周围的官员们笑道:


    “我们还是来说正事吧。诸位也知道,我的父皇不日即将来接我回朝云国,可这条朱雀大街的两边竟然没有松柏环绕,委实有些配不上他一国之主的身份。”


    大燕官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想,毕竟他们这么些年来行事风格便是如此,不管在用人还是审美上,都崇尚简洁利落,更偏重实用,和隔壁更推崇雕琢秀丽的朝云国截然不同。


    大燕王毕竟是个朝云人,会喜欢自家的风格也无可厚非,便立刻有人献策道:


    “这有何难?眼下正是移植树木的好时节,城外山林也多有松柏,只要专门派人去起苗,再同时派一队人提前挖好树穴,将起出来的树木连带着它原本的根系和泥土,一同栽种到树穴里即可。”


    这人一发话,周围的官员们也都争先恐后地补充了起来,生怕自己说得慢一点,就没法在施莺莺面前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安排甚妙,松柏绿荫如云,又有长青不衰的好寓意,即便殿下回朝云继承大统,也能将殿下的福泽绵延到这里。”


    “正好这些树也是要栽在朱雀大街两边的,到时候清空一下街道,再加派快马驾车,便能尽快将树木移植过来了。”


    “可以再从内务府征调一些草绳,将树苗的断根和土都包扎起来后往上面喷水,能大大提高成活率。”


    毕竟施莺莺得封藩王这么久以来,能自己做的事从不假手旁人;再加上她尚未婚配,每天都恨不得批折子批到深更半夜,搞得他们这些内阁全都跟个摆设似的,难得有机会表现自己,怎能不尽心竭力?


    等敲定了这番安排之后,施莺莺便特派了使臣,快马加鞭地将这些安排传回了朝云国,呈给老皇帝看。


    朝云老皇帝看完了这滴水不漏的妥帖安排后,一时间还有些欣慰,心想,这个不孝女终于知道给自己做脸了,那他这边的表面功夫也不能落下,便拍板决定道:


    “传内务府来,迎燕王归国的那日,我要用最高规制的金辇金盖,不能在她面前落了下风!”


    这样一来,在各方的努力下,等到朝云国的老皇帝亲自来接施莺莺回去的时候,那场面别提多壮观了:


    二皇子穿着一身簇新的织锦云锦袍跟在施莺莺的车辇后,那身织金的袍子真是华美得没话说,哪怕眼下是个阴天,甚至还淅淅沥沥、断断续续地下着小雨,也无法遮掩这身华服的半点光芒。


    迎面而来的朝云国的车马也分毫不逊色。


    先不说驾车的都是千金难求的塞外汗血宝马,就光看那雕琢精致的黄金车辇和巨大的金色华盖,就引人注目得很了,将风雨全都阻拦在外的同时,也引得朱雀大街旁前来自愿送别施莺莺的人议论纷纷:


    “看看这穷奢极欲的架势,该花费多少民脂民膏?要不是有燕王在,但凡朝云国的皇位落到这位庶人皇子的手里,便要造就个亡国昏君!”


    “这是示威给谁看呢?搞得就好像我们大燕出不起这些东西似的。要不是燕王心系民生,不愿大费周章搞这些东西,还轮得到他们在这里耀武扬威地炫耀好东西?”


    “燕王如果回去的话,真的不会被这种人穿小鞋使绊子吗?我好忧心啊。”


    这两厢对比之下,倒显得端坐在大燕制式的车辇上的施莺莺分外楚楚可怜:


    她只穿了一身最简单的白衣,黑色的大氅上丁点花纹也没有,木簪束发,不妆不饰,就好像一株开在雨中、将坠未坠的玉兰似的。如果说她的周身也有一点明快的颜色,好让她不至于在这两方人马过分富丽的架势前落下风的话,便也只有她衣角绣着的,一只振翅欲飞的黄莺。


    要不是有那姑射神人般清艳的容貌撑着,这身装扮可就不会有眼下这种仙气出尘的感觉了,怎么看都脱不开“寒酸”两字。


    “天可怜见的,那就是大燕王?”有个披着厚厚的蓑衣的老妪在雨里眯起眼睛,艰难地辨认出了施莺莺的身影后,一时间说话的声音都哽咽了:


    “我早年丧夫无所出,唯一领养的儿子也忙于公务,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要不是大燕王送来了高产的新作物,又免了三年赋税,我这把老骨头还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呢。”


    她的这番话引发了不少人的共鸣,立刻有人帮腔道:


    “燕王贤明,在知晓了我们这些累赘的困境后,还特意派人送来了过冬用的衣物被褥、炭火粮米,就连我身上穿的这件蓑衣斗笠,都是她送来的东西呢!”


    披着蓑衣,斗笠遮住了大半张脸的老妪也赞同道:


    “一听说她要被召回朝云国去,我就紧赶慢赶地想来看看她,等回去就给她造长生牌位供香火。就算燕王不知道有我们这么些受了她的恩惠才能活下来的人的存在,我们也想来送送她,聊表心意……”


    她难过地摇摇头,好像难以相信那个帮到了这么多人的、名满天下的燕王,在离开自己封地的时候,都是这么简朴得几近困顿的模样:


    “可她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年轻、这么瘦啊?我儿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可壮实着呢,这小姑娘平常该有多累,才把自己累成这么个架势?”


    结果这番话,不偏不倚地正好被耳力很好的施莺莺给尽数听到了。


    一时间她心底五味杂陈,因为她认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普通百姓,而是“流水惜花”谢成芳的声音:


    不,我不是,我没有。虽然很感谢您不远千里来给我撑场子,但我真的不是什么好人,我还把您儿子绑在船头当人质打仗来着,我心虚。


    可惜她自认不是个好人,可这么多年来,她关心民生的所行所为都是被两国的百姓看在眼里的:


    如果连这样的燕王都不是好人,那天底下就没好人了!


    于是谢成芳这一番话激起千层浪,越来越多的人都觉得,朝云老皇帝和他的这个儿子实在太过分了:


    “燕王是有大德的贤能之人,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我替她不平!”


    “说句不厚道的,就连我的继母都没对我这样过……不是我的错觉吧,燕王的车辇都要漏雨了!”


    “万民伞,我们带来的万民伞呢?快给燕王呈上去,当场就能用起来,也让对面的人看看,他们能用黄金车辇遮挡风雨,燕王有我们的万民伞!”


    立刻就有人拦住了施莺莺的车驾,在风雨中献上了一把又一把的万民伞,一时间就连两国的车队都被这些自愿前来给施莺莺送行的人阻拦住了,只得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些颜色各异、大小不同的伞,在雨中汇聚成一条看不到头的长河。


    和当年施莺莺离开黄河的时候收到过的、写着各家姓名的万民伞不同,这些伞上垂下来的长绦上最显眼的,是一个又一个明显属于女性的名字:


    她们原本连名字都没有,遵循着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祖训,将自己最好的年华耗在了无穷尽的磋磨中;甚至嫁人后连自己的姓氏都要泯灭了,只能将夫姓冠在前面,等着百年后变成一个“某某氏”。


    ——可施莺莺来了。


    她带来了新的作物、军队、法律与观念,就像和她们只有一江之隔的那个国家的名字一样,如天边霞光漫过彤色的朝云,赋予了无数人新生;而这些重获新生的人,也最终在漫天风雨中汇集在了一起,无数娟秀的字迹在长绦上留下自己的姓名,与高擎的万民伞一同庇护在年轻的燕王头顶。


    朝云老皇帝一时都目瞪口呆了,恨恨道:“不过是表面功夫罢了!”


    “可有人连表面功夫都不愿做呢。”随侍在旁的周明德终于忍不住了,抛弃了他坚守这么多年的君子之风,小声地抱怨了一句。


    结果正好在这时,天边滚过一道隆隆的惊雷,将他的这句话完全淹没在了雷声中,朝云老皇帝只能看得到他双唇翕动,便追问道:


    “周爱卿,你刚刚说什么?”


    周明德立刻收起了所有的不满,依照着施莺莺传来的密信的指示,引着老皇帝的车驾往朱雀大街两旁新栽的松柏下走去,同时不动声色地远离了这辆富丽堂皇的黄金辇:


    “走这边,陛下,这里通畅些。”


    朝云老皇帝欣慰地点点头,心想,还好有个世代忠君爱国的周家在这里顶着,不枉他这些年来着力提拔周明德,让他年纪轻轻就能官至礼部尚书,这不,关键时刻还是能给自己撑面子的。


    ——然而朝云老皇帝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


    如果施莺莺继位成为朝云女帝的话,周明德提前效忠于她,也称得上一句“忠君爱国”。


    就在朝云国老皇帝的车辇,从刚移植过来不久的松柏浓荫下缓缓路过的时候,仿佛上天都看不惯这偏心偏到没边儿了的老皇帝,陡然间天雷大作,将拉车的马都惊得踟蹰不前,昂首嘶鸣。


    在萧萧的嘶鸣声中,震耳欲聋的雷声浩浩荡荡滚过暗无天光的苍穹,就好像有万千天兵天将从云层上驾着战车踏过一样,引得不少人都心里发慌,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我活了大半辈子,好几十年,都没见过声势这么大的雷雨天呢,可千万别在燕王离开的这天出事。”


    “呸呸呸,不许你乌鸦嘴。燕王是个好人,好人是不会出事的,就算要出事,那也是别人出事!”


    然而真就应了这两人无意间的谈话,一道天雷猝不及防地从云层中劈下,直接击中了松树的尖顶,发出了好一阵浓重的焦糊味。


    随即这道雷电去势未止,在此起彼伏响起的尖叫声中,沿着当场焦黑了一半的松树传下来,正中黄金华盖下的朝云老皇帝,使其当场毙命!


    朝云国这边的人顿时惊得叫都叫不出来了:


    堂堂一国天子,本应是天命所在之人,却被天降雷电一击毙命,这已经不是区区“失德”能解释得通的了,再发一万份罪己诏都不管用。


    他们心有戚戚焉地交换着眼神,心想,难不成这真的是上天的警示,他们曾经的永平长公主、现在的大燕王,才是天命所归?


    还没等他们用眼神得出个结论来,第二道天雷便紧随其后地来了!


    而另一边,正穿着从施莺莺那里腆着脸饶来的织金云锦袍的前朝云二皇子,终于也感到了一阵令人胆寒的心悸。


    他下意识地拔腿便跑,都顾不得崭新的织金袍被淋湿了,可在劈头盖脸砸下来的豆大的雨点里,第二道天雷也宛如长了眼睛似的劈了下来,半点旁人都没有波及到,直直冲着浑身都是金银丝线的他去了——


    在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后,刚刚还神气活现的一个大活人,就变成了地上这摊声息全无的、完全糊透了的东西;再加上他身上还裹着一层沾了灰的织金袍,活像个土豆似的。


    这两道天雷的威势实在太大,劈死的又是两位朝云皇室的人,也太骇人听闻了,一时间都没人敢发出丁点声音,只能满怀畏惧地看着地上这两具尸体:


    刚刚还风光得让人牙根痒痒的两个家伙,就这么死了?


    原来在天命之下,人命就是这么轻如草芥的东西啊,就算是最尊贵的皇帝,人间天子,也不能与真正的天命抗衡。


    最后还是朝云国阵营里的周明德越众而出,提醒了一下随侍在旁记录帝王言行的史官:


    “继续写。”


    “好、好的……”两个大活人就这样在面前被活生生地劈死了,就算史官的胆子再大,他的手也在发抖。要不是周明德在旁边一字一句地提醒着他,这位史官的笔都落不下去,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写:


    “先帝失德,偏颇幼子,苛待贤才,故天降神雷惩之,意在肃正风气,恭迎明主。”


    说话间,有几丝殷红的鲜血从焦黑得已经看不出人形的尸身下汩汩流出,可在大雨的冲刷下,很快就淡得连颜色都看不出来了。


    周明德看着史官的笔落定之后,才松了口气,抬起头来,对远处白衣黑氅、乌发高束的施莺莺微微一笑——


    仿佛多少年前,尚未及弱冠之年的礼部员外郎,和只是没有封号却已锋芒初露的朝云长公主之间,那一道无声的契约最终尘埃落定。


    自此之后,她便是朝云女皇,是天下共主,是要带给这万里山川以太平盛世的明君;当年周明德编纂的《墨池录》里,那一句对永平长公主的盛誉也最终成真:


    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这段沉默并没有持续太久。


    起初只是一个人惊诧之下,无意识地脱口而出了“天命”这个词而已;但有赫赫天雷威势当面赐死了朝云先帝,又有施莺莺广施恩义在前博得人心,一人发声,数息间便有十人百人应和,以至于不消数刻钟,山呼海啸般的声浪便回响在了原来的大燕国都城上空:


    “燕王正统,当继皇位!”


    “如有神助,天命在此!”


    九天之上风雷席卷,自燕王规格的车辇上,从高处放眼望去,便能见到满目葱茏浓郁得几乎都要滴下水来的绿意。


    即便她的车辇朴素得很,不及远处那架快被天雷劈得散了架的黄金辇半点奢华,可有这人世间最尊贵的权柄加于其上,更有承载了无数人心意的万民伞随行,哪里还需要什么别的装饰呢?


    她只是站在那里,便已经是至美至尊贵的存在了。


    风雨潇潇,车马萧萧,年轻的燕王拢着衣袖微微一笑,果然是真正天意所归的人,才能有这般处变不惊的好风度。


    不日后,钦天监择吉日,恭迎大燕王登基。


    朝云老皇帝这辈子做的最聪明的事情,就是提前写好了禅位诏书。


    他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的这位嫡长女不是好对付的人物,与其冒着天大的风险留存下这点权力,还不如提前写好禅位诏书对她示好,还能顶着太上皇的名号去行宫颐养天年呢。


    结果他的构想有多美好,真正动起手来的施莺莺就有多残酷,连全尸都不给他留。


    不仅如此,施莺莺还要借着这件事大做文章,真是把每个人的利用价值都发挥到了极点,连死人都不放过:


    为什么天雷要专门击中先帝和前二皇子,让他们死无全尸?肯定因为他们这些年来的行为有不妥当的地方,那她身为继任者,自然要拨乱反正,继续推行新法。


    于是在施莺莺继位,成为了朝云女皇的那一年,数条新法被自上而下地推行了下去,并且还针对一江之隔的这两个地方的不同风土人情,各自量身制定了不同倾向的细则:


    对原本的朝云国而言,应继续推行科举改革,选拔实干人才;对曾经的燕王封地而言,则要继续推行新作物的种植,同时将女军、女学的各项新法继续坚持下去。


    而且不管是哪一边,都要着力提高医者的地位。


    “辛苦你了。”施莺莺在颁布新法的明黄绢帛上用了印,便宣告了今日议事的结束。她微微偏了下头,对跟在她身后的燕飞尘道:


    “你跟随我跋涉劳苦多年,容色都清减了不少,辛苦了。等捡个好日子,你便回江对岸去,做新一任的燕王殿下吧。”


    燕飞尘神色一动,握住了施莺莺的手,刚想说“让谢北辰去吧我只想在这里陪着你”,就听见谢北辰十分做作,十分故意地,在施莺莺背后用力咳嗽了一声。


    不愧是血脉相连的两位大燕皇子,哪怕燕飞尘和谢北辰之间的情谊已经脆弱得随时都会“彩云易散琉璃脆”了,他们也能在短暂的一个眼神交换和动作之间得知对方的意思:


    我这是为你好,兄弟。那可是大燕王啊,莺莺这些年来还把烂摊子给收拾了个七七八八,回去就能享福,你就不心动?


    我知道你要干什么。明人不说暗话,兄弟,你要是真的把我给丢回大燕,我就能当场化身水鬼把你也拖下去,咱们一个也别想跑,统统回大燕三振出局。


    于是燕飞尘都到了嘴边的话立刻换了个样子:


    “再过些日子,收到了莺莺登基消息的周边小国,就该来进贡了。我们还是暂时留一下为莺莺分忧,等这边的事情都结束了,再回去也不迟。”


    系统也在这个时候给施莺莺送来了最靠谱的第一手资料:


    “在这个世界,除了势力最强、风头最大的朝云国和大燕国之外,其余的都只是占婆国、吐火罗、大理、精绝,夜郎这样的弹丸小国。甚至都不必我们出兵攻打,他们就先自己内部争斗得十不存一二了,还要拖着这仅存的一点残留去应付周围小国的虎视眈眈,根本不足为惧。”


    “可以说自从你攻下了大燕的那一刻开始,天下共主的地位,便已成雏形了。”


    施莺莺闻言,却没有流露出半点喜色,因为她总觉得还有个麻烦没有处理:


    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著里,曾经登场过一位大胸长腿、细腰翘臀的西域美人。


    她虽然是被送来和亲的,没什么家世能倚仗,可她凭着那份迥异于中原人的妖冶的美貌,愣是在当时已经成为了大燕皇帝的厉无殇的后宫占据了一席之地,也成功地促进了原主和厉无殇之间的感情升温,或者说,虐恋情深。


    她简单地回忆了一下原著里对这位美人的描写,疑惑道:


    “但这位美人可不是区区小国能供养起来的。你看,‘她酥/胸半露,小麦色的肌肤上涂满了金粉,大块的宝石与黄金勾勒出天鹅般纤长的脖颈,赤足走在柔软的波斯地毯上,修长的大腿线条在白纱衣中若隐若现,浓郁的香气迎面扑来,宛如一朵盛开在大燕宫廷里的黄金玫瑰’……”


    “哪个小国能送上这种用黄金养出来的美人?”


    系统急忙补充道:“等我说完嘛——这帮小国不足为惧,只有月氏国是个麻烦。”


    “月氏国盛产香料和美人,历代都通过往朝云和大燕两个大国的宫中各自进献美人的方式,是个能横跨两大国的墙头却永远不会翻车的神奇国家。”


    这下系统给的情报终于与施莺莺的记忆对上了,于是她放心地出了口气:


    “那就好,不枉我费心费力着手改善医师的待遇。”


    她挽起袖子,往博山炉里斟酌着加了小半勺鹅梨帐中香,清甜馥郁的香气便愈发浓郁,一缕若有若无的香烟在空气中悠悠氤氲开来了:


    “毕竟自古以来,能用香料的国家,在医术上也必定有大造诣,月氏国会喜欢我推行下去的新法的。”


    施莺莺推行新法的原因,除去她是真心为冤死在朝云老皇帝手下的人感到惋惜,想要给这些人讨个公道外,也不排除“医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


    香料和医学,在某种程度上是息息相关的,《新纂香谱》里便专门有一节“香药”,青桂、鸡骨香、沉香等许多香料也都可以入药。


    而且月氏国更特殊的地方,在于他们实打实的将香料和医术结合在了一起:


    《瑞应图》载,天汉二年,月氏国进神香。后长安中大疫,宫人得疾众,使者请烧一枚以辟疫气,帝然之。宫中病者差,长安百里内闻其香,积数月不歇。*


    一个能拿得出可以治病的奇香的国家,能拒绝得了提高医师待遇的新法吗?


    必然不能。


    也果然如施莺莺所料,一年后,月氏国派来的使臣,带着一批上好的香料和他们送来和亲的小皇子,跋山涉水地抵达了朝云国——


    作者有话说:*节选自《新纂香谱》,有改动。


    原文:《瑞应图》云:天汉二年,月氏国进神香。武帝取视之,状若燕卵,凡三枚,似枣。帝不烧,付外库。后长安中大疫,宫人得疾众,使者请烧香一枚以辟疫气,帝然之,宫中病者差。长安百里内闻其香,积数月不歇。


    天汉:汉武帝时所用的年号。


    然:通“燃”。


    翻译:天汉二年,月氏国进贡神香。武帝取香来看,一共有三枚,看起来就像燕子的蛋一样,是枣的形状。武帝没有烧香,交给了宫外的仓库储存。后来长安城里有了大瘟疫,许多宫人都得病了,月氏使者请求皇帝烧一枚香来祛除瘟疫,武帝烧了神香之后,宫里的病人少了很多。长安城百里之内都能闻到它的香气,绵延数月都未曾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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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 月氏 阿史那多伽罗。


    在延续了数百年之久的丝绸之路上, 西域众国林立,王朝更迭迅速,可越是如此, 便越能凸显出在其中屹立多年不倒的月氏国有多特殊来了:


    这个盛产美人与香料的国家, 愣是靠着往大燕国和朝云国两大强国里输送源源不断的异国美人, 再靠着美人的裙带关系和枕头风,将月氏国的国力借势发展得一年胜似一年。


    结果正在他们准备像以往一样,分别往大燕国和朝云国送美人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晴天霹雳也似的消息:


    大燕国被朝云国灭掉了!


    对月氏国而言,这可真是个喜忧参半的好消息:


    喜的是新上任的这位朝云女皇后宫空缺,别说能主持中馈的人了, 就连个猫儿狗儿的都没有。如果现在能送去别具风情的异域美人并得到女皇青眼,那日后月氏国在西域众国中,还不是挑大梁的头一份?


    忧的却也正是朝云女皇后宫里空空荡荡的,看起来完全不像是能被美色打动的样子。


    月氏国的人哪怕远在塞外,可对于某些人的美名,也已经听闻不少了:


    譬如颇有大家君子之风、温文尔雅的周明德,曾极具传奇色彩地男扮女装过、容貌姣好绮丽的燕飞尘, 还有忠心耿耿跟在朝云女皇身边数年如一日、身手高超的大燕二皇子谢北辰……


    这么多人加在一起, 却还没有一个人能成功上位,要么是朝云女皇的眼界高,看不上他们;要么是这位明君拥有强大的自制力, 深谙“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很好地克制住了自己。


    不管朝云女皇登基后未广开选秀充实后宫是哪个原因,对月氏国而言都不是什么好消息,毕竟他们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如果她真是个对美色全然不动心的、能克制得住自己的明君,他们的美人也没倾国倾城到让人烽火戏诸侯的地步, 就定然无法取得预料中的、借助朝云的力量在西域众国中拔得头筹的效果。


    但他们又必须要让自家的美人趁着竞争对手前所未有少的这个良机得宠,这就很让人头疼。


    再三权衡之下,月氏国果然做出了施莺莺预料中的选择:


    他们不仅献上了容貌上最出色、身份上最高贵的小皇子,以此来表示自己愿意永远依附于朝云国的诚意,还把他们赖以立国的月氏神香都送了过来,可以说是十分努力——


    十分努力地跳进了施莺莺的谋划里。


    简直就跟她在前面扛着铲子明目张胆地挖坑,后面的这些萝卜就很自觉地一个萝卜一个坑地跳进去,争先恐后地把自己安排了个明明白白似的。


    等这行人终于抵达朝云国后,率先迎接他们的,除了新登基的朝云女帝按例设的款待来宾的宴席之外,还有足足一队的鸿胪寺译官负责翻译。


    如果说对他们的接待到此为止,便已经算得上热情而不失礼数的话,那么带着这一队鸿胪寺译官的领头人就很让人深思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朝云女帝登基后,在礼部兢兢业业了多年的周明德,也终于成功以女皇心腹的身份升成了丞相,并干起了这件根本用不着他出面的、招待西域使者的活计。


    一时间月氏国全体使者如临大敌,总觉得周明德亲自前来,必有深意:


    “朝云女帝竟然派了她的心腹来招待我们,可见对我们格外看重。快去告诉小皇子,让他再温习温习中原的礼数,今晚正式的洗尘宴上可万不能失态!”


    “这也有可能是给我们的下马威,要不她为什么要派全朝云最出色的男子来做本不用他做的事情?还不是借着周明德的身份警告咱们,这么出色的人她都看不上,让我们也自觉点,别打邀宠的主意。”


    “乐观一点,我觉得周明德也有可能是奉命来看看咱们的小皇子好不好看的;或者这干脆就是他自己的自作主张,陛下只是宽以待人地允许了他的小心思而已。”


    “你觉得可能吗?哎,等等,别说,或许还真有这个可能。毕竟失德而死的朝云先帝的后宫里就有不少我们的人,她们回来的时候说过,陛下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跟在这种德才兼备的女子身边,就算是周明德这样的谦谦君子,也很难不动心的吧?毕竟中原不是有句话,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吗?”


    ——很明显,在这堆或乐观或悲观的猜想中,只有最后的人猜中了周明德的心思:


    他的确是抱着一点私心来的。


    这种小事本轮不到他堂堂朝云丞相去做,结果他一听说来的是月氏,立刻在施莺莺面前主动请命带鸿胪寺的人前往驿所,搞得施莺莺都很是惊奇:


    “明德是我的股肱之臣,若让你去接待月氏来使的话,我诚然是一百二十个放心的,只怕委屈了你。”


    周明德一揖到地,笑道:“为陛下分忧,不委屈的。”


    结果他没在施莺莺这里受委屈,倒是在月氏使者的面前受委屈了,因为他们的小皇子无论如何都不肯摘下兜帽,甚至还拒绝了这队鸿胪寺的译官:


    “不用你们,我会说汉话。”


    虽然他的口音还有些生硬,带着独特的卷音和尾音,和佩在他腰间的刺绣香囊结合在一起,不管是从视觉上还是听觉上,就都有了种难以与中原风物调和的异域浪漫风情,但毫无疑问,这是一句中原话。


    月氏小皇子话音刚落,周明德脸上那终年令人感觉如迎春风的温雅神色终于几不可查地滞了一下,跟在他身边的那队译官也彼此交换了一下惊讶的眼神:


    月氏国太有心了。


    这还没完,月氏国的使者一招手,便有足足一队月氏美人迎上前来,为各位鸿胪寺译官泡茶,把殷勤做到了十成十。


    她们身穿飘逸的白纱长袍,露出修长的双腿和一抹丰腴的胸脯,纤细的腕间点缀着金链与宝石构成的精巧首饰,高鼻深目隐藏在珍珠构成的面纱后,笑起来的时候热情又大方,仿佛把西域烂漫的骄阳都带来了:


    “我们都是跟着小皇子来的,自然也会说汉话,让大人们白跑一趟真不好意思。”


    “各位大人辛苦了,且喝杯茶再走呀。”


    “我家世世代代都是做香药生意的,但这生意不好做呢,人人都能以药效不好的借口为难我们。幸好陛下颁布了新法,我们有依靠了,可不怕啦,等再过几年,我们一家人就都搬来中原受陛下的庇护,真是万分荣幸,且容我道个谢先!”


    做一行精一行的这个道理,在月氏国这队来使的身上体现得再明显不过:


    他们的使节能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话,这个倒还能解释得通;但他们的小皇子也能说得一口中原话,这就很说不通了。


    从施莺莺登基成为朝云国新帝的消息传到月氏国那一刻起计算,哪怕以最快的速度从从月氏国千里迢迢地跋涉过来,路上也没有遇到任何天灾人祸,满打满算也要花一年左右的时间:


    区区一年,就能让一个西域人精通中原的语言吗?那显然不可能。


    ——也就是说,这位月氏国的小皇子,早就被当成要送来中原的礼物在悉心培养着了:


    在朝云国和大燕国的权力争斗中,如果最后赢的人是随便哪一国的二皇子,那么送来的八成就是千娇百媚的漂亮姑娘;可如果真的让长公主赢了下来,那么月氏国也不是没有对策,他们便能送来这位更金贵的小皇子。


    然而就连横跨朝云大燕两大墙头多年,墙头草经验丰富的月氏国都没能想到,大燕国竟然就这样轻轻松松被朝云国的永平长公主给灭掉了:


    这样一来,他们再也没有了别的墙头能跨,为了表示自己合作的诚意,只能将月氏小皇子和足足一队的漂亮姑娘一起送来,前者是正餐,后者是添头。


    就连见多识广的周明德,都被月氏国火力全开进献美人的这幅架势给惊到了,委婉地提点了一下月氏来使:


    “今上不好美色,又崇尚俭朴,之前还遣散了一批宫人,说要削减后宫开支,好开源节流。你们贸然带这么多人来,只怕不好安排呢。”


    “不要紧,不要紧的。”只可惜这帮月氏国的来使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傻,反正就愣是拿出了“我们西域人都是有什么说什么直爽性子,完全听不懂你们中原人弯弯绕绕的表达方式”的架势来,豪迈地摆摆手,把周明德的婉拒给挡了回去:


    “陛下看不上也不要紧,这不是还有未曾婚配的两位前大燕皇子吗?”


    “听说女皇最近要封一位大燕王出去,那就更好了,我们的皇子送给陛下,这些美人就送给大燕王,让他带去江对面的领土上开枝散叶,大家都能各得其所。”


    周明德整个人都僵住了,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同情即将被这股不可抗的外力给强行出局的、虽然目前还不知道是哪一位的倒霉的大燕王,还是该先把月氏国这多少年来变都不变一下的裙带套路禀报给施莺莺。


    最后他还是选择以公事为先,把月氏国的打算回禀给了施莺莺:


    “陛下,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月氏国打着挑起大燕与朝云再次内乱的心思,派人埋伏在未来的大燕王身边挑拨离间。”


    施莺莺立刻在脑海里把各方势力的分布权衡了一下,这才放心道:“月氏国向来如此,爱卿不必太将他们的话放在心上。”


    她对身后挂在墙上的堪舆图伸手一指,周明德这才发现,那张精细得几乎要将天下风物都概括进去的地图上,近些日子来,除了一直都有所记载的船队出行路线之外,还额外多了不少大炮的标志,整整齐齐地分布在沿江一列与大燕国都的城头:


    “而且就算他们成功策反了某位大燕皇子,我已经命人铸造了红衣大炮镇在他们城头,区区余孽翻不出什么风浪来的。”


    周明德心悦诚服地叹道:“不愧是陛下,思虑如此周全。”


    但和周明德不同的是,系统更能明显地察觉到施莺莺的情绪变化:


    “……是我的错觉吗,你看起来好失望的样子?”


    施莺莺沉痛道:“不是,你没有出现错觉,我真的好失望哦。”


    系统心想让我看看我的好宿主又能吐出什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象牙来:“愿闻其详。”


    施莺莺有理有据道:


    “我都做好万全的准备了,打算好生养着原著里那个擅歌舞的大胸长腿细腰翘臀的黑皮美人,批折子批累了之后还能去要个西域特色的精油按摩,再一起泡澡消除疲劳,顺便说说话解解压。”


    这的确是月氏国的那位美人自带的技能,在原著中,她就是靠着这一手能让人飘飘欲仙的按摩技术留住了原狗比男主的心的。


    结果施莺莺半点也没担心这位多才多艺的异域美人会凭着这手本事把她麾下的人勾走,因为她的关注点很清奇地来了个跑偏:


    “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送来的是美人吗?不,是自带全套香氛的按摩师,是高级SPA,是可以在朝云国土上发展休闲娱乐一条龙的高级人才!”


    “如果让她来当只对女子开放的按摩培训师,类似于后世的高级私人会所,就能大力促进隔壁大燕国的女子就业率,还能顺便促进风气的进一步开放,结果他们突然给我送来了个男人,你看看,这像话吗?我的这么多规划全都落空了。”


    系统目瞪口呆,心想道理的确是这个道理,也难怪施莺莺会失望,但好像总是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汝闻此人言否——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人话吗?!人家月氏美人是拿着邀宠固宠的宫斗剧本来的,结果你这个无血无泪的资本家只想着让人家干活?不管来的是哪位美人,反正他的一腔深情全都要错付了,施莺莺,你没有心啊!”


    施莺莺:“诶嘿。”


    施莺莺刚从“痛失了一位高级按摩师人才”的失落里回过神来,就发现周明德在她案边欲言又止,好像要说什么的样子:


    “陛下……”


    结果周明德还没来得及狠狠心咬咬牙,把“只要陛下早日册立中宫,他们就不会有不该有的想法”说出口,就听见施莺莺恍然大悟道:


    “爱卿今日为何格外忸怩,莫非你也想见识一下月氏美人的风采?”


    她说着说着甚至还把自己给说服了,越想越是这个道理,因为周明德今年也二十有五六了:


    这个年纪放在未来的现代社会和她来自的星际时代,依然是正当嫁娶年龄的好时候,再拖几年也不要紧,反正他家里也没什么王位要继承;但如果放在人均寿命只有三四十岁的古代,那简直就是个奇迹,更别提他还没有妾室没有通房没有半个庶子庶女,再拖下去就真的要从黄金单身汉变成滞销货了!


    于是本着对下属的关心,不想让下属因为感情问题而影响工作效率的施莺莺大笔一挥,把周明德的座位又往前挪了下,并盛情邀请道:


    “那等今晚正式洗尘宴的时候,你坐我下席好了。听说月氏美人个个都能歌善舞,妖娆妩媚,他们肯定不会放着这么个巨大的优势弃而不用的,今晚必有一场献舞。”


    “届时你看上哪个,只管跟我说,我当场就赏给你。”


    周明德苦笑了起来,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只能挑了句无关痛痒的说:


    “……陛下真是博闻强识,连这些轶事都知道,那臣就先谢过陛下的美意了。”


    施莺莺又把月氏国呈上来的礼单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对周明德笑道:


    “可在看歌舞之前,少不得再劳烦爱卿你一趟。去把礼部的人叫来,我有事要问。”


    周明德把施莺莺的口谕带到后,礼部众人一时间都顾不得再端着往日的君子风度了,飞速往紫宸殿赶去,生怕自己去晚了会误事:


    这位女皇一般不会闲的没事儿就磋磨人,但如果她真的找到你头上,就说明肯定有什么地方出篓子了!


    果不其然,他们齐齐抵达紫宸殿后,发现施莺莺正在看那份月氏国的礼单,新上任的、接过了周明德担子的礼部尚书硬着头皮上前一拱手,问道:


    “陛下,是这份礼单有什么问题吗?”


    “也不是什么大事,诸位爱卿莫要太紧张了。只是我记得天汉二年的时候,月氏国曾经给大汉天子进贡过能辟瘟疫的月氏神香。”施莺莺若有所思地伸出手,在桌子上轻轻敲了敲,就像是在这帮礼部官员的心上依次敲打过似的:


    “怎么轮到要给我朝云国进贡的时候,就没有这物事了?万一以后有不太平的年岁,我总要给后人准备着些东西吧?”


    礼部尚书这才松了口气,对施莺莺解释道:


    “陛下明鉴,月氏国神香难得,再加上当地风气特殊,只能由他们的皇族来客护送,送给他的心上人……”


    礼部尚书微不可查地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一旁前任礼部尚书、现任朝云丞相周明德,一时间都对他有些同情起来了:


    “……当做定情信物。”


    周明德也上前解释道:“陛下如果担心的是这件事,那大可宽心。臣在前往驿馆的时候,已经见到了那位月氏小皇子,他身上确实有专门用以存放神香的锦囊。”


    “原来如此,所以天汉二年,月氏公主才会护送神香来汉。”施莺莺若有所思地一点头:


    “很好,有劳各位爱卿了,且下去吧。”


    和施莺莺合作多年的系统瞬间就明白了施莺莺打的哪门子如意算盘:


    月氏国只考虑到了他们皇族中人喜欢上什么人的话,对面也一定会看中他们的权势与美色,进而收下这份定情信物;可他们完全没考虑到,自家送来的这位小皇子可能会陷入单恋,哪怕将月氏神香献出去,对面也不想给他个名分啊!


    也果然像施莺莺预料的那样,当晚的接风洗尘宴上,有足足一队的月氏舞女的身影:


    乐声一起,胡旋舞作,觥筹交错间,美人们的身影在大殿上来回穿梭,华美的衣裙飞舞旋转出朵朵盛开的花的形状,缠绕在她们腕间与玉足上的铃音清脆作响。


    一旁的乐师自然也不甘示弱,铮铮的琴声响起,和着有节奏的、浑厚有力的鼓声,装饰在弦鼓上的牛角似乎也活了过来,发出鸣声应和,果然是“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


    这队久经训练的月氏舞女愈舞愈快,呈现出与中原舒缓的舞蹈截然不同、柔婉而不失力量的情态来,莹润的手臂提着层层舞裙左旋右转,千匝万周,衣裙翩飞,乐声悠扬,就在这气氛正当好的时候——


    坐在施莺莺对面的案列,却又囿于君臣之别而不得不坐在她下首的月氏国小皇子,突然起身了。


    始终都在留意着这位以兜帽遮面的小皇子的人有许多,更不乏谢北辰和卫楚这样精到、甚至连一个眼神都能带给人压迫感的习武高手。


    他这一动,刹那间无数人的眼神便齐齐朝他投来,但凡这位月氏小皇子的心态有点不稳,只怕被盯得当场露怯都有可能。


    结果这位月氏小皇子不仅没露怯,甚至端着酒来到了施莺莺的面前。


    他起身之时,胡旋舞也恰好到了结束的部分,在最后一道绵延悠长的弦鼓声中,为首的舞女将始终卷起握在掌心的双袖对天一展,在流云也似的长袖间,洒出纷纷的金粉,恰巧落在中央,为了展现胡旋舞而专门陈设的酒红色波斯羊绒毯上。


    华贵的金与浓烈的红交相辉映间,活色生香,更别提这位月氏国的小皇子大大方方走上前来的时候,紧随为首舞者后洒出的金粉正好簌簌落下,点缀在他深色的肌肤上。


    ——太精妙、太心机了,很难说这不是专门算计好的。


    不管是宫斗经验丰富的谢北辰,伪装女性经验丰富、但对宫斗八窍通了七窍的燕飞尘,潜藏在暗处保护施莺莺安全的卫楚,还是最端正守礼的周明德,都没想到这位异域来客的路子这么野,以至于还真让他得手了:


    一杯荡漾着葡萄香气的美酒,被价值千金的夜光杯盛着,由月氏国小皇子递到了施莺莺的面前。


    他修长有力的手执着夜光杯,深色的皮肤与浅色的玉形成了鲜明对比,直勾得人心里发痒,杯中葡萄色的美酒只轻轻漾开了一圈波纹,看起来别提多稳当了:


    “陛下平大燕,颁新法,仁爱之名遍及四海,我等即便远在西域也受益良多。”


    “感念陛下雨露之恩,以此为谢,当满饮此杯。”


    他说完这番话后,仰头便把这杯酒饮尽了,完事儿后还把酒杯倒了过来,残存的一滴绛紫色的美酒自夜光杯沿盈盈划过,落在他指尖,愈发显出西域人不拘小节的豪爽来了。


    一时间周围的人们也纷纷举杯敬这位年轻的朝云女帝,异口同声道:


    “陛下雨露之恩广施天下,仁爱之名遍及四海,功在千秋,当满饮此杯!”


    在这和乐融融的氛围里,坐得离施莺莺最近的周明德,却突然察觉到了一道近乎挑衅的目光。


    他不动声色地轻轻一皱眉,沿着这道目光反望了回去,果然和戴着兜帽的月氏国的小皇子对上了:


    很明显,这位月氏国的小皇子看穿了他当时特地去驿所的小心思,已经把他当成了最具竞争力的假想敌。


    周明德在想明白了这挑衅从何而来后,一时间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心想,这位小皇子只怕找错了人,若他真有心入宫争宠,那最具威胁的可不是他周明德呢。


    两人的眼神交锋一触即分下无人察觉,一旁的近侍还在忙着为施莺莺引荐呢:


    “这位是月氏国的小皇子,阿史那多伽罗。”


    “‘多伽罗’,好名字,怪不得这么香。”施莺莺的目光轻轻巧巧地在阿史那多伽罗腰畔盛有月氏神香的锦囊上扫过,随即合掌一笑,刹那间满室辉煌的龙涎香烛的光芒,都被这一笑的容光给生生压下去了:


    “‘菩提心者如黑沉香,能熏法界悉周遍故’,看来月氏国盛产香料的传闻果然是真的了?”*


    “正是。”阿史那多伽罗身上还带着没药与乳香的馥郁香气,他见施莺莺并没有按照他的老师们所说的那样,“人人都会爱你的,多伽罗,她会接过你的杯子,叫你近前去坐”,只得失望地把杯子放回桌案上,后退一步,垂下头恭恭敬敬道:


    “久闻陛下大名,愿留朝云,侍奉左右。”


    等到阿史那多伽罗退开后,燕飞尘和谢北辰这才齐齐从紧咬的牙关里挤出一个不屑的气音,这两位大燕的兄弟倒难得在此时达成一致了:


    “呵。”


    不知是不是因为月氏国多半是生在塞外,随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即便贵为一国之子也照样会经受日晒风吹雨淋,这位以名贵的香木为名的月氏国小皇子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光滑而富有肉/欲感的古铜色。


    更别提他还穿着件象牙白色的开襟袍子,腰间系着的却不是传统的缂丝腰带,而是将绿松石珠和黑曜石珠串在一起,在腰上紧紧地绕了好几圈,正好勾勒出他腰细腿长、肌理分明的身形来了。


    施莺莺沉吟了下,对一旁屏息以待的月氏使者笑道:“唔,好像是个美人呢?”


    月氏国的使者头上悄然滑下一滴冷汗来:


    这话谁说都有说服力,毕竟如果抱着联姻的心来,却送给对方一个丑八怪的话,这不是结亲,是结仇,还是不死不休的那种;但这话让施莺莺来说,就格外没有说服力了,她一人的容貌就能胜得过全场的月氏美人的总和。


    在她浅笑盈盈的注视下,来的时候明明信心满满的使臣们都变得没有把握了起来,更别提他们还听到了施莺莺的下一句话:


    “可如果是美人的话,又何须遮掩呢?名花虽好,也要有人欣赏才是。”


    她屈起食指在桌上轻轻一叩,用目光缓缓描摹着阿史那多伽罗兜帽上精巧的金线花纹,笑道:


    “你若真愿留在朝云,便摘下兜帽来,让我看看你罢。”


    月氏国的使者大惊失色,下意识便想阻止:“陛下请稍等!”


    在他们的规划里,阿史那多伽罗应该在月氏舞女都利落地退下后,在众人依依不舍的情绪中摘下兜帽,就会让人萌生一种“可算是留住了一个”的满足感。


    届时他们还会熄几盏灯,让这位小皇子迥异于常人的地方不那么明显,在朦胧暧/昧的光线下显出他在身形上的优势来。


    这都是月氏国的人苦心规划过的步骤,但凡乱一步,就都不能让阿史那多伽罗的特长尽数展现!


    然而晚了。


    阿史那多伽罗一见到施莺莺,在那双宛如含着万里春水的暗蓝色桃花眼的注视下,就半点自家使者的话都听不进去了,更罔论来的时候被耳提面命过的各个步骤——


    此时此刻,他的眼里,只有那位身着山河社稷纹理锦袍、头戴九龙冠的年轻女皇;而素来对中原的诗词歌赋都一知半解,只能硬着头皮囫囵吞枣的阿史那多伽罗,也终于明白了那些风花雪月的韵脚里蕴藏着的无限情思:


    我所思兮,高居庙堂,何以慕之?我心惶惶。


    当阿史那多伽罗听话地摘下兜帽后,几乎满室流动着的烛光都为他身上的奇异之美而停滞了一瞬:


    这位月氏国的小皇子,天生一头霜雪也似的银白色长发,在烛光辉映下便宛如一匹上好的银丝绸,丽色流转;更别提他还有双一黑一蓝的、相当漂亮的鸳鸯眼,眼尾上挑,带着西域人独有的不羁,也难怪月氏国会咬着牙把他送来赌一赌。


    刹那间大殿里布满了窃窃私语声,不管是天生白发还是鸳鸯眼,在朝云人的眼里都不太吉利,这也是月氏国的众人忧心的地方。


    可施莺莺半点介意的样子也没有,只对阿史那多伽罗笑了笑,问道:


    “月氏神香带来了吗?”


    本就一颗心全都牵系在施莺莺身上的阿史那多伽罗一听这话,当场就在脑海里完成了“她跟我要月氏神香,这是我们皇族的定情信物,她想要我”的神奇等式,立刻回答道:“带来了。”


    说话间他飞速摘下了佩在腰侧的锦囊,小心翼翼地递交到了施莺莺手中,那一缕沁人心脾的幽香也传到了座上众人身边。


    周明德和燕飞尘的脸色都几不可查地沉了一下:


    这缕香气……简直就像这个西域人堂而皇之地对他们下的挑战书似的!


    然而和这两人的面色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谢北辰。


    他之前的神色也一直不太好看,结果施莺莺和颜悦色地接过了阿史那多伽罗带来的月氏神香后,谢北辰的神色反倒放松下来了,引得燕飞尘困惑又好奇,压低了声音问道:


    “这月氏神香意义非凡,你就不担心?”


    “要是阿史那多伽罗懂得‘奇货可居’的道理,不肯立刻献上月氏神香,一定要和陛下相处久了才肯交出来,我才担心他会在长久的相伴中打动陛下呢。”谢北辰笑道:


    “但是你看他的眼神,分明就是对陛下一见钟情的样子。要是他无法展现出后续值得利用的价值,那他在莺莺心里的地位,也就至此而止了。”


    ——这可真是个薄情的说法。


    更要命的是,燕飞尘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谢北辰。


    果然正如谢北辰推测的那样,在拿到了月氏神香之后,施莺莺便挽住了阿史那多伽罗的手,将他引到了自己身边的座位上,笑道:


    “既然如此,便留下吧。”


    然而月氏国的来使还没来得及展露出高兴的神色,施莺莺便起身离席了,还伸出手在空中虚虚按了一下,制止了席上众人停杯投箸的动作:


    “有客自远方来,今日当不醉不归。诸位请自便,我不胜酒力,且退席了,不必顾及我。”


    说完,她又对忐忑不安、不知朝云女皇提前离席是喜还是怒的月氏使臣吩咐了下去,权算安抚:


    “‘人间物类无可比’,这胡旋舞端的是精妙万分,如果她们还能跳,便再叫一次歌舞来罢,我有重赏。”


    她又看了看周围本来就没看过瘾,乍闻此言,更是开心的众人,笑道:


    “只一条,不得唐突佳人。”


    那帮月氏舞女本就没完全退下去,甚至还因为阿史那多伽罗没有按照计划中的时机摘掉兜帽而倍感担忧,正花容失色地簇拥在偏殿呢。


    一听朝云女皇不仅没有因为阿史那多伽罗迥异于常人的容貌而生气,甚至还给了重赏,宣她们继续上殿歌舞,月氏舞女们便个个喜笑颜开地回到大殿上,好一列红飞翠舞的美人齐齐拜下,启朱唇,发妙音,娇声道:


    “多谢陛下。”


    施莺莺一走,一直坐在她近处的燕飞尘便正好能和刚坐下不久的阿史那多伽罗说上话了,试探道:


    “殿下应该是首次远离故土吧?月氏与朝云相隔万里,风土人情多有不同,可千万别待不惯才好。”


    “幸好陛下是有仁心之人,你若是不想留在朝云,且告诉我,我为你去向陛下求情,给你个回家的恩典。陛下如此喜欢你们的胡旋舞,想来不管是谁留下,都是一样的。”


    阿史那多伽罗之前说的那些汉话,是和月氏使臣们一同谋划出来后,又不知道背了多久的成果,那就是他的巅峰水平了,要让他立时听懂燕飞尘的试探,委实有点为难人。


    他慢吞吞地反应了好久,终于弄明白了,这位看起来漂亮得像个女人的前大燕皇子在赶人,在笑里藏刀地清除竞争对手呢。


    于是他干脆地摇摇头,拒绝了燕飞尘的提议:


    “不用,我很习惯。”


    燕飞尘二十多年来,何曾遇到过这种直来直去说话的对手。


    他弯弯绕绕地递出去的试探被骤然一记直球地打了回来,对方还半点情面都不给地当面拒绝了他,曾经的大燕皇子也是有脾气的,眼见着友好说服未果,便冷笑道: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看着莺莺没有册立正宫?”


    “不管是大燕国还是朝云国,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让外族人做正宫的前例,你且死了这条心吧。”


    燕飞尘缺席了十好几年的宫斗指数,在这几天和他的塑料兄弟谢北辰的斗智斗勇下被迫飞速增长。


    不得不说他这番话说得很有道理,这套逻辑就算施莺莺本人都挑不出什么问题:


    先是展现了作为主方的宽厚温和,劝说未果后又从朝云国和大燕国这两个庞然大物延续百余年的惯例入手,分析了阿史那多伽罗上位成功的可能性之低。


    除去后来说话的语气带上了陈年山西老醋的酸味之外,于情于理都很适合。


    阿史那多伽罗虽然没能听懂燕飞尘这么文绉绉地说了一大通,究竟在说些什么,但他是草原上顶顶好的猎手,月氏国的人都说,但凡是被这位小皇子那双鸳鸯眼盯住了的鹰鸟,就万没有能逃脱的道理。


    一个猎手最不缺的,就是潜伏下来等待一击致命时机的耐心,还有对周围环境是否友好的感知,阿史那多伽罗自然也能听得出来燕飞尘的来者不善。


    而且任何一种雄性动物,在要竞争配偶的时候,面对富有竞争力的同类之时的感触多半是同样的,人也不例外。


    于是阿史那多伽罗慢吞吞地抬起眼,用那双一黑一蓝的鸳鸯眼盯了燕飞尘好久,似乎在考量这个新冒出来的竞争对手的实力,半晌后才开口道:


    “你们汉人,都假正经,不行。我们月氏,谁抢到的东西就是谁的。”


    阿史那多伽罗是月氏人,哪怕在来朝云国之前紧急学过一些汉话,可这终究不是他的母语,自然也就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言辞来矫饰自己的内心想法。


    然而正因为他说出来的,是不加修饰的真心话,还因为有着一句一顿的生硬而分外不可转圜,听起来就格外耿直且气人。


    燕飞尘当即被阿史那多伽罗梗得面色铁青,原本意态悠然地端着酒杯的手都在抖了:“……够胆,果然够胆!”


    “皇兄又在跟人置气呢?何苦来哉。”谢北辰从另一旁绕过来,搭着燕飞尘的肩膀笑道:“生气伤肝,还老得快呢。”


    “把你的爪子从我肩上拿下来。”燕飞尘皱眉道:“别跟没骨头似的,站没站相,成何体统?”


    “哎呀,皇兄这就不懂了。”谢北辰掸了掸袖子,用淡然而不失炫耀的语气对自家这位塑料兄弟解释道:


    “你没听见吧?其实莺莺刚才离开的时候,叫我过去跟她一起清点月氏国进献来的香料,看看有没有稍加改造就能引入中原药用的品类。”


    “她这么信任我,我会格外高兴也是很正常的吧?”


    说完,他对这两人一点头,便跟着施莺莺的脚步一同退席,往库房去了。


    那穿着墨色锦袍的颀长背影明明看起来潇洒得很,但燕飞尘愣是凭着对自家这个狗里狗气的弟弟的深刻了解,从那里面读出了十二万分气人的感觉来。


    憋了满肚子火的燕飞尘刚一转头,就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刚刚还能面不改色跟他呛声、互怼得有来有往的阿史那多伽罗,现在却如临大敌,正色以待,浑身的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呈现出富有力量感的线条来,和蓄势待发的猎豹似的。


    正在燕飞尘茫然不解的时候,阿史那多伽罗发话了,沉声问道:


    “那是谁?”


    “是我弟弟,谢北辰,曾经的大燕二皇子。”燕飞尘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继续补充道:


    “跟在陛下身边时间最久的人呢。”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阿史那多伽罗想要争取到施莺莺的青睐,那么谢北辰就是他后宫升职记里的最大拦路虎,是天字第一号的竞争对手。


    然而阿史那多伽罗半点被这一长串的名头给挑拨到的意思都没有,因为他感受到的,不是加在这一长串名头上的荣华富贵地位之类的浅薄的威胁,而是来自“谢北辰”这个人的:


    他优秀猎手的本能,自谢北辰出声的那一刻,便在他的骨髓里发动了。


    阿史那多伽罗死死地盯着谢北辰的背影,将所有的警戒状态都拉到了满级,直到谢北辰真正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中后,他才收回了视线,难以置信地低声自语道:


    “……这是人吗?”


    阿史那多伽罗在近廿载的游牧生涯中,也不是没遇到过千钧一发的生死大关:


    遇到难以抗衡的猛兽,他能隐匿气息得以活命;若是到了不得不以命相搏的关头,他有弯刀在手,也有一战之力。


    但这些感觉,和刚刚他感受到的威胁,竟全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那是人类在面对某种更高级别的存在之时,必能感受到的本能的震悚与恐惧,甚至只要被这种存在凝视住了,就断然没有能逃脱活命的可能!


    哪怕谢北辰在这次短暂的谈话中,从没把他放在眼里,可从这一刻起,阿史那多伽罗便终于知道自己要面对的真正对手,是哪一位了:


    他警戒过的那位声名远至塞外的朝云丞相周明德,与这位容貌艳丽胜似好女的前大燕皇子燕飞尘,还有隐藏在暗中的某位不断对他投来不善视线的护卫,在谢北辰的面前,统统不堪一击!


    在当晚的接风洗尘宴临近尾声的时候,施莺莺又出来,敬了满朝文武一杯酒,也算是为这场无拘无束的宴会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


    满堂珠翠招展映着烛光煌煌,琼浆玉液衬着山珍海味,男女官员分别身着墨色长袍与绯色补服,整整齐齐分列长案两侧,暖风融融,香风阵阵。


    觥筹交错间,年轻的天下共主在百官之首遥一举玉觞,端的是繁华又气派的盛世景象。


    当晚周明德自宫中回府的时候,便已经有些薄醉了。施莺莺也看出了他有些不胜酒力,特地给自己的得力助手备了车,笑着吩咐道:


    “可得好好地把人送回去呢,要是我最信重的爱卿少了半根头发,我就唯你是问。”


    周明德得了“不必谢恩”的吩咐后,便一直倚在车壁上,半阖着眼睛醒酒。


    只是今晚的酒不知为何分外醉人,一时间他脑海里各式各样的念头纷杂繁乱地缠绕在一起,竟连他这般素日里被称作“才思敏捷”的人,都一时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了。


    等终于到家了之后,他还没来得及叫条热手巾来擦脸醒酒,就被周父急急叫去议事了,他强撑着醉意赶到正厅,便看见了已经从黄河总督的位置上退了下来的父亲。


    年岁渐高的老人两鬓斑白,却有赖于当年经常在黄河治水的锻炼,依然还是中气十足的样子,看到他这般失魂落魄的沉郁模样,不由得叹了口气,开口道:


    “明德啊。”


    周明德疲惫地接过侍女送上的热巾,匆匆一擦脸,道:“儿在。”


    周父斟酌着开口道:“我听说今晚,宫中为迎接月氏国的使者,特地设了接风洗尘的宴席,那想来你也见过他们送来的月氏小皇子了?”


    “自然。”周明德微一点头,温声道:“不愧是盛产美人的月氏国,各方面的准备都做得很详尽,陛下十分喜欢,已经决定要迎阿史那多伽罗入宫了。”


    周父心疼地看着他强颜欢笑的模样,前所未有地头疼了起来:


    他这个儿子,自小就相当有主见。


    要是周明德中意的人是随便别的一位高门贵女该多好啊,就没有这些麻烦事了:


    有周家在背后撑着,再加上他本人在相貌谈吐和功名方面,说全朝云第二也就没人敢称第一,怎会有人拒绝得了周家明德?


    ——还真有。


    周父终于一狠心,将今日的来意说了出来,这个方法虽然于周明德的仕途大大有害,却也是唯一能让他得偿所愿的办法了:


    “不想笑就别笑了,明德。”


    “要不是你当初慧眼识英才,选中了这位天下共主,周家只怕就要和站错队的前兵部侍郎那一家子似的败落下去了。但我也知道,你当初选择了尚且是长公主的陛下,也未必没有私心在里面吧?”


    陡然被点破了心事的周明德浑身一震,半晌后才哑声开口道:“父亲所言甚是。”


    周父长叹一声,继续道:“你对陛下的心,这些年来我们都看在眼里,奈何陛下一心勤政又素来薄情,你的这一腔心思,怕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如果一直走仕途的话,你已官拜丞相,再往上一步便有越权之嫌,终你一生,也不会被陛下放在心里的。事已至此,为何不试试走和月氏国的那位小皇子一样的路子?”


    周父深知他这话虽说得好听,看起来字字句句都在为周明德的情意着想,但在这番话的背后,隐藏的却是周家不少人的野心:


    他们已经在前朝走到了身为官员能达到的至高点,既然新帝后宫空缺,那为何不在内闱中也安插上自己的势力?


    这样一来,前朝后宫互相呼应,足以形成掎角之势,等百年后,偌大朝云江山究竟姓什么,还不一定呢!


    周父也知道这些人的小九九,他也不是没想过要制止,可自家儿子的一腔苦楚他也看在眼里,思前想后,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道:


    “如果你愿意辞官入宫,有我等在前朝为你造势,中宫之位非你莫属。等朝夕相对,自然日久生情,何愁陛下对你的情意不深?”


    “还是说你就甘心一直远远地看着,等陛下另择佳偶,成就良姻?我儿,且看开些,这不管对周家还是对你,都是个两全的好法子!”


    周父话音落定后,周明德沉默了好久好久,这才起身深深一揖,低声道:


    “父亲所言甚是,我不甘心。”


    周父合掌大笑道:“如此甚好!眼下正当用人之际,你辞官的折子便先缓一缓,不急,我们会为陛下拦住那些让她选秀充实后宫的折子的。”


    “等这段时间一过,我们便齐齐发力,送你入主中宫!”


    这位年纪轻轻便官至丞相的年轻权臣痛苦地闭上了眼,心想,谢北辰,果然我比不得你。


    ——我比不得你,在陛下身边耐心相伴多年也不露心迹,比不得你故国被灭、却阴差阳错更能得陛下怜惜,比不得你竟真的半点不求名分。


    ——但你若不争,我便要争了,就像阿史那多伽罗说的那样,谁抢到了,就算谁的!


    周父自然也察觉了自己儿子的不甘的神色,问道:“我儿为何依然有郁郁之色?可是有什么事情没想明白?不如说来,让为父也听听。”


    周明德将他对谢北辰的疑惑尽数讲给了周父听,这是他多年来都无法解开的一大谜题:


    “此人无欲无求太甚,我看不穿他的深浅。父亲,世界上真的有什么都不求的完人么?”


    “自然没有。”周父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正色道:


    “明德,你且记住,不管日后你要面对多少竞争对手,像月氏皇子、大燕遗民这样的家伙都不足为惧,最可怕的、最值得你戒备的,其实是这种人。”


    “他若是不求名分,不贪权势,便定然要求某种我们看不穿的、比这些身外之物更至高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本来想请假的!没想到又写完了哈哈哈哈哈,虽然有点短,但我保住了日更的名号!surprise~


    【小剧场·与正文走向无关】


    阿史那多伽罗·异瞳白毛波斯猫:这是人吗?


    燕飞尘·暴娇嗲精英短猫:虽然我们兄弟情谊很塑料,但你也不能骂人啊?


    卫楚:身手敏捷缅因猫:不是吧,他很狗的。


    周明德·美貌端庄布偶猫:不是吧,他很狗的。


    谢北辰·大魔王座下忠犬:谢邀,当然不是,我是你们这些猫党里唯一的狗。


    *《胡旋女》 白居易


    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


    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


    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


    人间物类无可比,奔车轮缓旋风迟。


    曲终再拜谢天子,天子为之微启齿。


    *对弦鼓的描写有实物参考,来自2017年龙潭公园民族艺术团仿制出的弦鼓,感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的匠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做出的贡献。


    *《华严经》:菩提心者如黑沉香,能熏法界悉周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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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章 争宠 “我只想看莺莺好好的。”


    自阿史那多伽罗在朝云后宫住下之后, 这里可结结实实热闹了好一阵子:


    燕飞尘的神经本来就在钢丝上走,在陡然有了这么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之后,就更不太好了, 朝云后宫近日来最大的矛盾和新闻就是“燕飞尘又去找阿史那多伽罗的麻烦了”, 和“阿史那多伽罗又用听不懂汉话的理由四两拨千斤地把燕飞尘给挡了回去”。


    在这两人的争斗渐趋向你死我活的时候, 谢北辰作为一只特别会看施莺莺眼色和找机会钻空子的狗子,当机立断地来到了施莺莺的身旁,帮她整理公文,排忧解难,实打实地刷了一波贤惠度。


    不得不说对工作狂施莺莺来说,这套谢北辰式的解语花技能比任何争宠手段都管用:


    比起要陪伴在阿史那多伽罗的身边, 教他说汉话和一同赏香而言,她更想多批一点奏折,顺便把要对月氏收的岁贡再核对核对。


    比起要和燕飞尘一同去演武场习刀而言,她更想亲力亲为地把大理寺拟定的新法典再过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太严苛或太宽松。


    于是不管是阿史那多伽罗还是燕飞尘,一时间竟然同时感受到了谢北辰带来的压力:


    对有心争宠的人而言,最怕遇到什么样的皇帝呢, 是不能明辨是非的吗?不, 是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十个时辰都在干活的工作狂。


    更要命的是,阿史那多伽罗甚至还没法说施莺莺对他不好,作为唯一一个被成功塞入了朝云女皇后宫的人, 他受到的待遇可是一等一的了:


    不光住处都被改成了月氏风格的,好让他住得更习惯;御膳房在传菜的时候也会遵从女皇的吩咐,专门照顾一下这位远道而来的月氏国小皇子;那帮一同前来的月氏舞女也自愿留下了不少好照顾他,以避免语言不通思乡情更甚的情况出现。


    但凡这些待遇里,能加个“晚间翻绿头牌留宿”的程序进去, 这妥妥就是月氏使臣们做梦都想看到的“后宫宠妃”的待遇。


    结果施莺莺会忙里偷闲地隔一段时间就抽出点空闲来看望阿史那多伽罗不假,结果每每来探望他的时候,多半只在说两件事:


    第一,阿史那多伽罗的汉话学习进度;第二,类比月氏国与中原地区的香药使用异同。


    阿史那多伽罗十分苦恼:不,等一下,我是拿着后宫剧本来的,不想走学习自强的路线。


    施莺莺自然也察觉到了阿史那多伽罗的抗拒。


    但她明面上什么也没说,只在某日的例行学习结束后,端丽不可方物的朝云女皇执着书卷坐在软烟罗的绮窗前,对可怜巴巴地睁着一双鸳鸯眼看她的月氏小皇子叹了口气,温声道:


    “多伽罗,我这是为了你好。”


    施莺莺本就生得一副多情又温柔的好模样,再加上此情此景相得益彰,宛如置身于江南的濛濛杏花春雨里,因此她不管说什么话,都能格外让人愿意听进去了。


    阿史那多伽罗的汉话在施莺莺的恶魔式补习下日益精进,眼下他不仅能感受得到施莺莺的语气,更能听得懂她究竟在说什么了:


    “你明明是一国皇子,却被远道送来朝云邀宠,想必在月氏,你的母族也不是很强,否则何苦背井离乡至此?”


    “若我未能百年寿终,中道崩殂,你届时回到月氏去,必不能善终;可若你留在朝云后宫,不过是个有名无分的质子,届时新帝也不会善待你,你又该如何保全自身呢?”


    “倒不如有一技之长傍身,这样即便我走得匆忙,也就放心啦。”


    阿史那多伽罗闻言大恸。


    他本就是性情中人,西域各国不拘礼法,干脆就扑到了施莺莺面前的桌案上,抓紧了她的衣袖,磕磕巴巴了半天后,才用尚且带着点几不可查的口音的汉话说了这么句劝慰之语:


    “陛下春秋鼎盛,肯定不会有事的,莫要乱说!”


    “这可说不准。”施莺莺优哉游哉地将手中的书卷翻过了一页,笑道:


    “生死悠悠无定止哪,多伽罗。”


    她的态度是难得的真诚柔和,一时间连系统都被她反常的态度给惊到了,试探道:“你为什么这么快就在给自己准备身后事了?”


    “我赏罚分明。”施莺莺表面上又意态悠然地翻了一页书,在脑海里对系统说:“既然阿史那多伽罗不是原著里为难‘我’的人,我又何苦为难他?”


    “再说原主的命运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也很快就要走了吧?不赶紧把事情安排好,可说不准以后会有多乱呢,我可不要让这些心血全都付诸东流。”


    阿史那多伽罗可不知道施莺莺的一番苦心不仅限于他一人,还以为这是朝云女皇专门对他的安排呢。


    他心神激荡之下,当即便半跪在了施莺莺面前,拉起她的手,正准备好生剖白一番自己的心迹,恨不能与她生同衾死同穴,就听见谢北辰的声音不早不晚正正好地从门外传来,就好像专门说给他听的似的:


    “陛下,我能进来吗?”


    施莺莺轻柔而不容拒绝地将手从阿史那多伽罗的手中抽了出来,顺便在他那一头月华倾泻般的银白色长发上好好摸了一把,就像是在宠爱一只具有名贵血统的波斯猫似的,随即毫不留恋地起身离开了:


    “我去正殿议事,你继续好生修习,不可有一日懈怠。”


    就这样,阿史那多伽罗满腔的柔情全都被谢北辰给一语截断,被迫中道崩殂。


    他低头按礼数送别了施莺莺后,立刻就趴到了门上,像每一条趴在门上、不甘心地目送着主人离开的猫似的,想看看这个总是能三番四次给他添堵的人这次又有什么新花招,就看到了这堪称戏剧化的一幕——


    坦白而言,就算是和谢北辰在这方面互为竞争对手的阿史那多伽罗,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人不作妖的时候其实很好看:


    剑眉星目,长身玉立,哪怕穿着正式的墨色长袍,也能看出来他可不是那种风一吹就倒的文弱书生,和他这样的猎手只怕都有一战之力还绰绰有余。


    因此会有大胆奔放的月氏舞女对他心生情愫,也实在太正常了;更何况谢北辰都这么多年了也没个名分,那她们试探一下,也算不上撬墙角。


    西域地区民风豪放,再加上还有个刚一见面,就丢盔弃甲地献出了一颗萌动的少年心与满腔爱意,连带着世代相传的月氏神香都送出去了的小皇子在前面顶着,这位月氏舞女就更没什么怕的了。


    她端着一叠帕子从谢北辰身边经过的时候,便非常真实地崴了一下脚,不堪疼痛地往谢北辰的身上倒去,娇声道:


    “哎呀——”


    这位月氏舞女的话没能说完。


    因为下一秒,谢北辰就叫得比她还委屈、还可怜、还楚楚动人了:


    “好痛!你为什么要撞我啊!”


    阿史那多伽罗:?你一个看起来这么危险这么能打的人,竟然说疼?


    这还没完。谢北辰一看到迎面走来的施莺莺,就梨花带雨——阿史那多伽罗用月氏神香发誓,这个人竟然真的哭了——地一边控诉一边把他的手在施莺莺面前摊平:


    “莺莺,我这些天来都在帮你整理公文,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看我的手,都累得伸不开了,脚上也没力气,好难受啊,结果她刚刚还要来撞我,呜呜,我心里苦。”


    阿史那多伽罗:??你放屁!你的手上和脚上都半点伤都没有,你骗不过我的!陛下明察秋毫,才不会被你的小花招给骗到!


    结果施莺莺还就真信了。


    她低头细细查看了一下谢北辰伸出来的手,无奈道:


    “以后给你在御案旁另加个椅子吧,早跟你说了你可以坐下,你偏不听。”


    随即施莺莺又轻轻地扫了一眼刚才那名故意撞上来的月氏舞女,在发现她已经吓得面如土色、抖若筛糠了之后,便叹了口气,无奈道:


    “你是月氏人,自然生性奔放些;可朝云有朝云的规矩,像你这样御前失仪,判个杖毙都不为过呢。”


    她话音刚落,这名月氏舞女便已经吓得昏死了过去,连带着周围不少人都惊得重重跪在了地上叩首不止,生怕自己被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连累到。


    阿史那多伽罗本想冲出去求情的,可他更相信朝云女皇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便硬生生按捺住了自己的脚步,等着施莺莺的最终判决落下,他才长出一口气,心想,自己果然信对了人:


    “念你远离故土至此,多有不适,又是初犯,正好我这里有些东西要送回月氏,你便跟着一起回去吧。”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若是有人后悔了,一起回去也未尝不可。”


    施莺莺话音刚落,围绕在昏死之人身边的月氏舞女便喜极而泣,不断叩首谢恩,把同伴给生拉活扯地给叫醒了之后,她悠悠醒转后的第一句话便是难以置信的“我没死?”


    “陛下开恩,免你一死,要把你送回月氏呢!”一旁的同伴赶紧提醒道:“还不快谢恩?”


    “免了。”施莺莺微一颔首,淡淡道:“只是回到月氏之后,你须潜心研习香药卷籍,不得懈怠,日后若有重返朝云之时,见闻有所增长后,便也不会犯今日这样的错了。”


    她半点都没有追究自己的东西被人觊觎了的意思,也没有发怒,因此这番娓娓道来的话就听起来格外有道理,宽宏得很,着实令人信服。


    一时间除了这位被强行遣送走的舞女,竟然没有一人愿意随行,或者说,连这仅有的一个要回家的人都后悔了,觉得自己真是猪油蒙了心,竟然做出这种蠢笨至极的事情来:


    朝云哪里不好?是男子与女子均可入学就读、同朝为官的制度不好,还是女皇颁布的重视医者的新法不好?她就不该轻狂成这个样子,硬是把能留在此等大国,感受太平盛世的机会给作没了!


    但她自己也知道能逃离死罪多不容易,便重重在地上叩首不止,哽咽道:


    “多谢陛下开恩。”


    系统突然越看越觉得这个姑娘眼熟:“……等等,这个姑娘我好像见过的,她就是原著里月氏国送来的美人!”


    果不其然,这位月氏舞女哪怕额上都磕出了一道红印,也巧合得就像是精心画上去的花钿似的,楚楚动人得很。


    只可惜她身前是容色更盛的朝云女皇,身后是肩负重任的阿史那多伽罗,旁边还有个半点不解风情、甚至还在借力打力争宠的谢北辰,倒浪费了这番好容貌,真是暴殄天物,媚眼抛给瞎子看:


    “虽然没有直接害过原主,可她留住了厉无殇后,无形间就给了惯会捧高踩低的下人一种错觉,原主是软弱可欺的,也算是间接为难过原主了。”


    “所以我没太针对她,我向来恩怨分明,要不燕飞尘怎么还跟在我身边?”施莺莺格外情真意切地叹了一声:


    “我这就把她送回月氏,让她潜心就读,看看能不能把一个热爱跳舞争宠的女配改造成善用香药治病的女医师。万一成功了,对后世人而言,也算是好事一桩。”


    在她和系统说话间,自然有不少有眼色的人上来,把人给带走了,搞得这位原本很体面的舞女钗环凌乱,鬓发蓬松,好不狼狈。


    施莺莺抓紧时间,浅笑盈盈地望了这位原本应该入宫为妃的美人最后一眼,对系统道:


    “可如果她罔顾劝告,再动我的东西——”


    说来也奇怪,明明她做的是十二万分宽和的事情,让那名月氏舞女都羞惭得恨不能掩面自尽,在这一眼里,却蕴含了无穷尽的杀机,几乎都要让被这一眼的余光波及到的人以为,自己也已经死过一次了。


    刹那间周围无人不噤若寒蝉,只恨不得把那位觊觎过谢北辰的冒失鬼给塞回娘胎里重造,也就没有这么多事情了:


    那是一头沉睡中的猛兽被挑衅了之后,才会露出的杀机满满的眼神。


    “——我便要她万死以偿。”


    最后还是谢北辰打破了这人人都大气也不敢喘的沉默,对施莺莺笑道:


    “我就知道莺莺最宽和了,有莺莺为我做主,我才不跟她计较。”


    在门后围观了全程的阿史那多伽罗刹那间目瞪口呆,觉得这人不要脸的精髓自己是一辈子都学不会了:


    这是什么狗里狗气的生物啊!


    等谢北辰下次来施莺莺案边帮她整理奏折的时候,果然发现旁边专门给他加了把椅子,高度和大小也正好适合他的体量。


    于是当天谢北辰干起活来格外积极,甚至还特别心机地在确认了燕飞尘在御花园练刀、阿史那多伽罗在自己屋内苦读不休之后,对施莺莺邀功道:


    “我比他们有用多了吧?”


    施莺莺失笑道:“你说谁?算了,不管你说谁,你跟他比什么呢。”


    她温柔地伸出手去,轻轻拍了拍谢北辰的发顶:


    “你比他们加起来都要好一万倍。”


    谢北辰一瞬间感觉自己被劈成了两个人:


    一个人是他的理智的化身,冷静地告诉他,施莺莺愿意对他这样说,无非是看中了他身上还未消失殆尽的利用价值而已;但另一个是他的感情的化身,正在双手捧脸地心想,他知道莺莺肯定是爱他的!否则也不会对他这么说!


    ……算了,就当这是爱吧,问题不大。


    结果好像就连老天都觉得谢北辰的这个想法有点天方夜谭,不可思议,于是下一秒,施莺莺就把他从幻想里给叫醒了:


    “为了安抚燕国旧部,我想把你分封回去,做新的大燕王。”


    在说出这个安排的时候,施莺莺完全没想到会得到否定的答案:


    毕竟和只能屈居在后宫,一身本事完全无法施展的憋屈相比,能在自己曾经的国土上重新坐上统治者的位置,也算是不错的安排了。


    于是在问出这番话的时候,施莺莺甚至都做好了后续的一系列准备。她将手里的竹简卷起来,在谢北辰的额间轻轻点了点,笑道:


    “看在你跟我的时间最久的份上,我给你开个后门,送你回去罢。”


    施莺莺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动作究竟有多大的问题:


    用普通人的标准来衡量,男人头女人腰,只能看不能撩;用一个习武之人的标准来衡量,不管你练的是多精妙的功夫,这个地方永远都是改不得的命门之一,随便让人碰这里的话,简直就跟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完全交到别人手里,没什么两样。


    更别提谢北辰虽然因着“前大燕二皇子”的这个身份,没能在江湖上闯出什么名号来;但他毕竟也是“流水惜花”亲传,要不是有精妙武学傍身,他早就在十几年前就死在厉家给他下的毒上了。


    对这种级别的高手来说,别说别人动他的头,就算在数十步开外盯他的时间久了,他都能有所知觉。


    然而谢北辰半点避让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还仰了下头迎过去,好让施莺莺的手能蹭到自己的脸,就跟在抚摸某种毛绒绒暖呼呼的小狗崽没什么两样,委委屈屈地开口道:


    “可我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情,万一不能上手怎么办?莺莺也太高看我了,我当不得此等重任。”


    施莺莺耐心地给他分析道:


    “我在大燕试种的作物已经收了好几茬,目前为止都没出什么问题。但有种叫马铃薯的作物不耐连作,需要隔三年就换一次地,我已经写好了农书,你带过去直接就能用。”


    “虽然免了三年的赋税,但是我也裁减了大燕原有的后宫和冗官冗兵;托老天的福,这些年那边风调雨顺得很,没什么要用钱的地方,国库也不至于太空虚。”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个完美的决策,于是谢北辰也就不推拒了,他换了个思路,很忧愁、很真挚地叹了口气:


    “我整条命都是莺莺你的,还能跟你计较去不去什么地方的事么?我只是有点不放心那位远道而来的月氏国小皇子而已。”


    “我们和月氏言语不通,不怕莺莺笑我,我连他的全名都记不住呢;可人家不远万里来到中原,对我们示好,又把他们国库里的神香带了过来,怎么看都是诚/心前来的样子。”


    施莺莺一听谢北辰的这番话,就觉得找到了知音:


    “系统快看,记不住名字的不止我一个人。”


    系统在内心大声嘶吼道:


    “谢北辰!你放什么厥词呢!前几天你和燕飞尘勾心斗角说‘区区一个阿史那多伽罗根本不值得被放在眼里,皇兄你也太小题大做了,看我马上就能解决他’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可惜系统和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不,岂止是不相通,简直就是风马牛不相及。


    于是系统的悲愤的喊声并没能传到施莺莺的心里,她甚至因为和谢北辰有着同样的小问题。看着面前之人的时候,就愈发觉得亲切了。


    于是这位真正的“记人不记名”症状的患者,在系统有气无力地举起来的人物提示牌的帮助下,面不红心不跳地装作自己就记得人家的名字似的,对谢北辰道:


    “他叫阿史那多伽罗。”


    “在我面前这么说也就罢了,当着人家面的时候,可千万不要叫错名字;要是真记不得的话,称他一声‘殿下’总不会错的。”


    谢北辰笑道:“还是莺莺对我好——所以说啊,阿史那殿下万一感觉自己受到了冷遇,岂不是辜负了他一片心意?莺莺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日日前去探望他,让他有宾至如归之感,对吧。”


    “他都来朝云这么久了,可终究还是没能完全学会中原话,多有不便,要不之前,莺莺处决那个和他一起来的舞女的时候,怎么不见他冲出来呢?”


    阿史那多伽罗万万没想到他人都不在跟前了,还能被谢北辰这条狗子疯狂坑到,坑得那叫一个有理有据,茶香四溢:


    “总不能是他薄情至此吧,我相信阿史那殿下不是那种人。由此可见,语言不通果然很不方便。”


    “可鸿胪寺的人也不能天天跟在他身边,现在全宫上下能说他的语言的,也就我一人了。如果我去了大燕,月氏的姑娘们又要避嫌,都没个人能跟他说话的。”


    施莺莺欣然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倒辛苦你替我排忧解难了。”


    谢北辰继续把绿茶工夫发挥到了顶级,对施莺莺恳切道:


    “再加上他毕竟是西域人,生性自然,不拘小节,要是长久拘在宫中还没个人陪他说说话解个闷,那未免有些不近人情了。”


    施莺莺想了想,觉得的确是这个道理,于是她把谢北辰放出去的想法便停了一下,转手就把燕飞尘给派去当大燕王了。


    陡然接到了这个从天而降的馅饼的燕飞尘并没有多开心。


    或者说他在接到了获封大燕王的圣旨后,唯一想干的事情就是把谢北辰给拖出来痛殴一顿,这才对得起自己的这次无故遭殃:


    你好狗啊!谢北辰,你真是我同父异母的好兄弟,但凡是个亲兄弟就干不出这么狗里狗气的事情来!明明说好给你个机会让你解决阿史那多伽罗,你怎么反手就把你兄弟也特么的给一起坑了!!你还是人吗你!!!


    ——不过那也是数日后的事情了。


    当下谢北辰只是含笑看着施莺莺用清丽娟秀的簪花小楷写完了那封圣旨后,刚打算起身离开,就听见施莺莺的声音不轻不重地从身后淡淡传来,还叫了他的全名:


    “谢北辰。”


    谢北辰整个人都僵住了,开始疯狂反省自己:


    是我刚刚磨墨的样子不好看吗?是我给阿史那多伽罗上眼药的时候逾矩了吗?还是我的小心思被看了出来?糟了糟了,莺莺很少这么叫我全名,我肯定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了,现在双膝跪地一路滑过去抱住莺莺的腿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施莺莺饶有兴致地望着谢北辰僵硬的背影,屈起食指在桌边轻轻一敲,问道:


    “刚才当着那么多外人的面,我没拆穿你,现在只有我们两人了,你说实话罢。你和刚刚那个漂亮姑娘有什么难以消弭的仇怨,才一定要送走她呢?”


    她又想了想,笑道:


    “如果我再慢一步赶来,她是不是就会在倒在你身上的那一刻猝死了?”


    谢北辰很茫然地转了过来,万万没想到施莺莺想问的竟然是这么件事,就好像有人质疑了“太阳是东升西落”的这个铁则似的。


    而铁则自然是不容置疑的,于是他回答得斩钉截铁、毫不迟疑:


    “因为她会让莺莺不开心。”


    施莺莺被这个回答给弄得怔了好一会儿,才失笑摇摇头:“你……”


    “我只想看莺莺好好的。”谢北辰又低声道:“这难道不是我毕生的道理么?”


    正在两人相顾无言的当口,刚练完刀回来的燕飞尘就推门而入了,很诧异地挑高了眉,本着被谢北辰坑出惯性来的惨痛经历问道:


    “陛下,最近有没有什么要我去做的事情?尽管派我去就好,我是为陛下排忧解难的最佳人选,可千万不要被我弟弟的花言巧语给骗到。”


    谢北辰一脸怜悯地看着自己把自己送进了坑里都不知道的燕飞尘,决定看热闹不嫌事儿大,良心一点也不会痛地在他背后狠狠推了一把,对施莺莺道:


    “是的,陛下,我也觉得我的皇兄比我更出色,还是优先考虑他吧。”


    燕飞尘:不,你等一下,但凡你开始夸我,你肚子里就一定没谋划什么好事,我后悔了,我收回我刚刚说的话。


    很可惜晚了,因为施莺莺已经对着自告奋勇地挑起了这个担子的燕飞尘露出了饱含鼓励之情的笑容,欣慰道:


    “我就知道飞尘最能为我排忧解难,那好,这个大燕王就交给你来做了。”


    燕飞尘:啊,这,怎会如此?兜兜转转来来回回还是没逃过离开莺莺身边的命运,事情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啊!


    ——然而许多年后,已经成为了朝云国名正言顺的中宫的燕飞尘每每回想起这段时光,都会觉得宛如置身梦中:


    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光了。


    谢北辰还活着,施莺莺还没有变成后来那个真的半点人气都没有的天下共主,周明德、卫楚、阿史那多伽罗还有他自己,所有人都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


    直到谢北辰突然用他的死,在施莺莺的心里留下了浓墨重彩、不可磨灭的一笔。


    这件事的起因其实说来也很简单:


    被关了这么多年依然贼心不死的燕国旧臣们,终于“不堪受辱”地反了——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


    燕飞尘:必须抓紧时间把人赶走,在这种独具风情的异域人面前,我们中原人都太没竞争力了!这布星!


    初级宫斗者·燕飞尘,对 月氏小皇子·阿史那多伽罗 发动了诱哄技能,【思乡】


    月氏小皇子·阿史那多伽罗 发动了防御技能,【不通汉话】,成功防御!


    阿史那多伽罗:各凭本事,谁抢到算谁的。


    月氏小皇子·阿史那多伽罗 对 满级玩家·施莺莺 发动了进攻技能,【没有人能拒绝黑皮白发鸳鸯眼和大胸长腿的组合】,魅力加成,百分之一千!


    满级玩家·施莺莺发动了防御技能,【名字太长不看】,成功闪避!


    谢北辰:班门弄斧,让我来,你俩在我面前全都是弟弟。


    资深宫斗者·谢北辰,对 满级玩家·施莺莺 发动了组合技,【不谈风月只谈工作】+【绿茶精通】


    满级玩家·施莺莺 的 debuff 【不懂爱情的工作狂】发作!防御力大幅降低,无法抵御组合技!


    资深宫斗者·谢北辰获胜!初级宫斗者·燕飞尘 暂时出宫!月氏小皇子·阿史那多伽罗 前往鸿胪寺学习语言!


    燕飞尘&阿史那多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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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落泪 迟来的悲伤如海潮般吞没了她。……


    施莺莺一开始听见这个信息的时候, 还真没怎么慌,毕竟在她的有意管控下,大燕封地衣食无忧得很:


    古往今来想要造反的人也不外乎如是, 如果能吃得饱穿得暖, 再加上统治者好相处, 还连年没有战事的话,谁会想不开去造反?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吗?


    而且朝云国的工部这些年来,在施莺莺有意的引导下,一直在努力研发当年在治水的时候大放异彩的火/药,甚至做出了红衣大炮,依次整整齐齐地陈列在城墙上, 就等着这帮搞事之心不死的大燕旧臣有什么异动就开炮。


    并不是任何人都有着面对“金门炮轰”都能继续搞事的勇气,旧臣们再闹,也翻不起实际意义上的水花来。


    大燕旧臣们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他们的造反这次就从很别出心裁的角度入手了:


    他们不搞热战争,他们搞舆论战,还说施莺莺始乱终弃。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再加上她这些年来推行的新法简直就是在传统的大燕男人的底线上来回蹦迪, 一旦当他们抓住了她并非完人的把柄后,这帮人的舆论狂欢就开始了:


    “朝云女皇明明已经接两位皇子入宫多时了,可为什么迟迟不肯给他们名分?难不成要仗着朝云势大, 就要背信弃义?”


    “这你也信?她还说日后要废妾制呢,还不是把那两人留在了朝云。”


    “难不成她身为新法的推行者,却要当第一个敢于与自己推行的法令相悖的食言之人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一招真的是天降神兵,终于把施莺莺给当场砸懵了:


    她纵横朝云国数载, 从来没见过这种无赖又无耻的招数!


    堂堂朝云女帝、未来天下共主的前半生,就是波澜壮阔的一个话本子,兼具了宫斗、官场、权谋、天意玄学等多种因素:


    能顶着偏心偏到恨不得她死的父母的苛待,掀翻了最受宠的她的弟弟,反杀了隔壁大燕国的狗比原男主厉无殇,顺手还把人家的国家给攻破了,逼得朝云老皇帝不得不禅位求生,可最后还是和老皇后一起下到九泉去死不瞑目——


    这样一位英杰人物,终于来了个阴沟里翻船,被大燕国的人竟然跟她打感情牌的这一手给打蒙了:


    我都做好了你们揭竿起义造反的准备,结果你们只拿出来了这一套?就这?


    做个类比的话,就好像你都做好了万全准备要去跟猛虎搏斗,苦练散打数年,能赤手空拳地把猛兽掀翻在地,结果进了斗兽场之后,迎面而来的,是一群毛绒绒的小猫咪:


    这对比也太大了,这谁能想到呢。在这种巨大的落差下,不小心被猫爪子给划一下也在所难免。


    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施莺莺什么招数没见过,就算一时间被猝不及防地打了个措手不及,她也立刻想出了对策,而且是个能敲山震虎、一劳永逸的办法:


    杀鸡儆猴。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谢北辰需要在这个当口去死一下。


    不管是出于“败坏新帝名声降低民心”的考虑,还是出于“只要能把随便一位皇子塞进朝云后宫里,让朝云的皇嗣身上有大燕血脉,我们就没完全输”的传宗接代式考虑,这些心有不甘的大燕旧臣们不管之前在政见上有多少分歧,此刻倒是达成了一致:


    得想个办法把生米煮成熟饭,月氏国能做到的事情,没有道理我们做不到!


    ——但如果谢北辰死了,他们的美梦就要尽数烟消云散:


    首先,是燕飞尘的存在尴尬。虽然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弓马娴熟还耍的一手好刀法,但在大燕旧臣们的眼里,他穿过女装就降了身价,不能随便扶持。


    其次,是谢北辰一死,施莺莺就可以再也不用装好人了,还能用谢北辰的死给大燕旧臣们敲响一记警钟:


    别多嘴,我也是有脾气的,看到了吗?你们二皇子跟了我这么多年,还不是照样得死?今天杀鸡儆猴,保不准明天就要对你们动手,我摊牌了,我根本不是个仁爱之人,小心明日的刀就要落到诸位脖子上。


    最后,大燕皇子一死,朝云国朝堂上进来愈发声势壮大的,要求女帝“立下中宫之主”的声音也就能歇一歇;同时以各种方式试图与她偶遇,通过家里的关系和她牵线搭桥,自月氏国开了这个头之后各方蠢蠢欲动的势力也就都能冷静下来了:


    这位朝云女帝可不是个长情的人。


    大燕二皇子跟在她身边这么多年,只为了断绝大燕旧臣复国的心思,他就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那来日她会不会为了名正言顺地对我们开刀,把我们送去的人拿来做筏子?


    她是个百年难遇的明君,但是她不是良人。


    现在天下太平,内外无战事,在慧眼如炬的女帝眼皮子底下,谁都不敢搞党争,没有了争权夺利的困扰之后,为什么还要把自家孩子送过去遭罪?算了算了,告辞。


    ——此处说的某些想要通过裙带关系把己方势力往更高峰再推一推的家族,不是别家,正是周家。


    周家虽是世代忠君爱国的簪缨之族,但他们从未站到过离权力中心这么近的位置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巨大的权力诱惑下,一时间周家内部倒是争权的激进派占了上风。


    能有这种想法的,自古以来要么是敢赌一把的疯子级别的聪明人,要么就是利欲熏心的小人。


    很明显,根据他们接下来做出的决策来看,还是后者的占比更多一点,毕竟并不是谁都能练就谢北辰那一身完美解读施莺莺的所思所想的本事的:


    他们不觉得这是个困局的前奏,压根就没发现“等谢北辰一死,他们的这些谋划就约等于送周明德去送死”的黑暗未来,甚至还觉得这是个不可多得的天赐良机呢。


    “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了,不能再等,迟则生变!”


    “就算陛下看在这么多年来相伴的情分上,愿意给那两位名分,亡国皇子终其一生也不可能问鼎中宫;再加上近来流言如沸,他们的位置只怕还会往下再降一降,更有可能不会受封。”


    “如果我们能趁着这个好时候,让陛下赶紧册立中宫以安定民心,男婚女嫁人之大伦,陛下肯定不会拒绝。”


    “只要周明德再主动把辞官的折子往上面一递,还有谁比出身望族、知书达礼的他更适合主持天下共主的中馈?”


    就在这各方势力暗自抗衡,人心浮动的时刻,周明德的态度无疑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递交了想要挂冠归隐的折子。


    不,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能算是他递交的,因为周明德只是有了这个心,在他多年求而不得的隐忍而滋生的痛苦促使下,暗地里写了这么个折子而已。


    但周明德好歹是个有底线的,知道克制自己的人。


    他接受了十数年的儒家君臣之说,明晓法度,心怀大义,知道“事有可为更有不可为”的道理。


    所以周明德就算再怎么为自己的求不得而辗转反侧、椎心泣血,在施莺莺还需要他这个左膀右臂的时候,他就万不会真的急流勇退,放弃这难得的太平盛世与天下明君,只会继续像以前一样,继续把满怀心事全都藏起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继续做他的文章大家,朝云贤臣。


    但人是没有办法完全控制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的,所以周明德会在回家之后,为了抒发内心的积郁之情,偷偷写这么个近似赌气的折子,也很说得过去。


    ——然后这封折子,就被一直都在遵着施莺莺的吩咐,暗地监视周家异动的卫楚,给快马加鞭连夜送到了施莺莺的案头。


    施莺莺近些天来一直都睡得很晚,当穿着夜行衣的卫楚轻捷地从房梁上一跃而下,把尚带着夜露寒凉之气的这封奏折放在她面前的时候,年轻的朝云女帝还穿着白日里繁复隆重的正装,正就着远航的船队新带回来的琉璃灯的光芒批阅奏折。


    习武之人眼力好,就算卫楚无意窥探帝心,可匆匆一瞥之下,他还是看见了施莺莺正在批阅的奏折上,写的好像是要将这次的船队带回来的新东西进行拆解和仿制,然后薄利多销推广下去的命令:


    如果这种能用一点点灯油,就能将宫殿这种偌大房室照得亮如白昼的灯具能进入千家万户,那人们的生活也就能更加便利了,也能减少罹患眼疾的人的数量。


    除此之外,这次的船队还带回了新的作物,大量的数学、天文、水利、医学和生物的书籍,还有不少听闻天下共主的贤名,又受了新法的益,于是不远万里投奔过来的医者和手艺人。


    卫楚没敢再看下去,因为施莺莺听到了他落地的那点几近于无的声音后,便停下了笔,向他看去,机敏得简直不像个从未习武的普通人:


    “怎么,周明德也要有动作么?”


    当她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轻轻瞥过来的时候,即便批阅奏折到深夜,也无半点疲色,反而在这披星戴月的劳累中,更显出一种出鞘的利刃般的寒凉与锋锐来了:


    “这可不好,我不想看到我最倚重的人辜负我的一片苦心。”


    卫楚赶忙将那封奏折呈了上去,恭敬地低下头回答道:


    “陛下容禀,周明德虽然写了这封折子,但他写完之后,并没有要和他手边堆叠的那些奏折于明日一同递交上来的意思,反而夹在了手旁的书中。想来他也知道陛下的难处,不会轻易辞官,让陛下为难的。”


    施莺莺翻开这封半点也不正式的奏折一看,便知道卫楚说的是真话:


    朝云官场中,当下多兴“馆阁体”,为的就是这种四平八稳的秀美字迹能方便皇帝批阅奏折,要不等皇帝批阅奏折的时候,要面对一堆连笔连得活像鬼画符的狂草,该多扫兴?毕竟这是要谈论大事的正式场合,又不是什么书法鉴赏大会。


    而周明德身为曾经的礼部官员,当今的朝云丞相,自然也写得一手好馆阁体。


    只是这封辞官奏折不仅用的是龙飞凤舞的狂草,甚至还写在了不甚正式的毛边纸而并非宣纸上,很明显这人没有真的要辞官的意思,只是以此抒发内心的苦闷之情而已。


    施莺莺端详着这封不成样的奏折半晌后,突然微微一笑,喃喃道:


    “倒真是个君子。”


    能面对自己的本心,又能压抑自己的渴求,文采斐然又端方自持,怎么看都是个贤内助的标准模样。


    ——只是这原本应该十二万分动人的一腔柔情,却莫名地就被比得黯淡了下去,宛如萤火之光比拟天空皓月,终究不可追。


    因为施莺莺想起了谢北辰。


    于是她便悠悠地叹了口气,将这封奏折夹在了她桌案上随意翻开的一本天文杂论里,惋惜道:


    “如果我真的有整顿后宫的心思,凭着这份克制与谨慎,他也当得起中宫之位。只可惜他这一番情意,终究要付诸流水呀。”


    卫楚刚听到“整顿后宫”这四个字,浑身的警备就都被调动了起来,生怕施莺莺下一秒就会说出什么“那就成全他”之类的话;同时又心有不甘地想道,周明德也没那么好吧?如果真的要论对陛下的心意的话,他难道不出色么?


    可在听见了施莺莺的叹惋后,卫楚的心里除去松了一口气的“果然如此”之外,更多的茫然与挫败便争先恐后地涌了上来:


    连周明德这样诚挚的心意,这样完璧无瑕的人物,这样出身望族的尊贵身份,都无法打动他们的陛下么?


    那他只不过是一介死士,出身不好,于母族势力上对陛下并无助益;天下又渐渐太平,能用到他的地方也越来越少……他又凭什么打动施莺莺呢?


    正在卫楚陷入胡思乱想的关头,施莺莺倒转了手中的笔,轻轻在桌案上一敲,对他问道:


    “我记得你当年对我说过,如果我在和我皇弟的权力倾轧中落败的话,你有门路保我平安,送我出宫,让我隐姓埋名地过一辈子,对么?”


    卫楚心下顿时狂喜,是了,原来他还是有这个用处的!如果陛下不堪重负想要急流勇退,从此隐退于青山绿水之间,那他就是能够陪伴陛下快意江湖的唯一人选,他还是有用的!


    于是卫楚再次开口的时候,心境便和之前的沮丧截然不同了,可以说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自信满满地飞速答道:


    “正是!”


    为了避免施莺莺会对他产生“不务正业”的误解,卫楚又急急补充道:“虽然这些年来臣疏忽了和这些江湖上朋友的走动,门路有些生疏,但如果陛下想要用,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数日时间,便能重新理好。”


    “太好了。”施莺莺合掌一笑,说出了让卫楚半晌都瞠目结舌、反应不能的一句话:


    “你先把谢北辰带到我这里,再速去宫外驿馆请‘流水惜花’来——她自从多年前我登基那日起来了朝云就再没离开过,这点我还是知道的——让她把她的儿子带走。”


    卫楚当即便怔住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正殿里离开的,等他反应过来之后,自己已经站在了殿门外,被瑟瑟的秋风一吹,这才回过神来,苦笑了一声:


    哦,他明白了,他明白陛下为什么看不上周明德了,因为有个比周明德更痴心,更百折不挠九死未悔的人,在前面顶着呢。


    但卫楚也不是笨人。


    这些天来,大燕旧臣们掀起的风浪和周家激进派的蠢蠢欲动他都看在眼里,再结合施莺莺刚刚对他吩咐下来的事情,卫楚稍一思索就明白了,就算谢北辰能在施莺莺的心里占据一席之地,可从今天往后,他就再也不足为惧:


    一个要被迫假死出宫的人,是掀不起什么水花来的!


    于是卫楚动身去找谢北辰的速度就更快了,甚至还带上了几分“可终于少了个竞争对手”的轻快感。


    结果他在谢北辰的住处来来回回里里外外翻了三遍,也没找到这个往日里只要施莺莺一出声,就能比见到了兔子的猎狗都迅猛地赶过来的家伙:


    奇怪,谢北辰去哪里了?难不成这家伙也知道,大势之下他必死无疑,已经提前跑路了?


    遍寻宫室未果的卫楚不知道,此时的谢北辰和燕飞尘之间,发生了一场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的谈话。


    空气中药香袅袅,暖意融融,可这两位同出一脉的大燕前皇子的脸上,都半点轻快的神色也没有。


    最后还是耐心不太好的燕飞尘率先冷声开口,指着那锅炖在火上、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诡异的黑色泡泡的不明液体先发制人道:


    “谢北辰,你这是做什么?难道你就要为了那帮冥顽不灵的老家伙的指责,就扔下莺莺一个人面对他们么?一死了之可真是个蠢得不能再蠢的做法!”


    面对皇兄的指责,谢北辰处变不惊地点点头,淡然道:“皇兄说得很对。”


    然而还没等燕飞尘的脸上露出“我不信这个狗崽子怎么突然就对我友好了起来,这其中必定有诈”的怀疑的神色,谢北辰的下一句话就恰到好处地跟上来了:


    “那么我有一不解之事,还请皇兄为我答疑。”


    “你为什么会半夜来到药房,而原本应该不同药理的你,又为什么会认得这幅毒/药呢?”除非你已经偷偷地把毒/药的方子全都看了一遍,并打算自己动手熬一副,才会认得你本不该认得的东西。


    剩下的半句话甚至都不用说完,他们便心知肚明这是怎么回事了:


    谢北辰决定提前服毒自尽,不让施莺莺为难;而巧合的是,燕飞尘想的也一样。这对不合了一辈子的同父异母的兄弟,终于在此时难得地达成了一致。


    被骤然说破了心事的燕飞尘踉踉跄跄后退了数步,半晌后,才在谢北辰的注视下,狼狈地咬着牙,憋出这么句话来:


    “谢北辰,我不服你,凭什么你一直都比我强?”


    这话一出口,就像是打开了什么开关似的,一直执着于长幼兄弟之别的燕飞尘在最后关头,终于卸下了身上的重担,坦坦荡荡地承认道:


    “我不是为了你,谢北辰,你可千万别误会我这是要救你,如果你误会了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的。”


    谢北辰向来爱呛他,可这个时候,连他都难得地安静了下来,听燕飞尘将这么多年来的不甘和压抑尽数倾泻而出: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看你不顺眼。”


    “小时候我身体弱,要不是改换了女孩的装束,只怕早就见阎王去了;长大后我知道真实性别,想要重掌权力,却又受性别的桎梏,不能大展身手;还运气不好地碰上了莺莺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对手,最终还是像那位云游道士说的那样,做了个亡国之君。”


    “终我一生,都没有半点能得偿所愿的机会,什么‘长公主’、‘大皇子’的名头,到头来,也换不来她愿意与我白首……可你呢?”燕飞尘越说越激动:


    “你身体好,能名正言顺地习武,还能早早搬出皇宫自立门户,后来更是站对了队,连莺莺都喜欢你,你凭什么啊?谢北辰,你凭什么?!”


    他这最后一句话,都近乎是低吼出来的了:“是不是普天下的好事都要被你占尽了,你才甘心?!”


    谢北辰从头到尾都在安静地听着燕飞尘的抱怨,等他的话语告一段落之后,这才提起旁边桌子上的壶,给燕飞尘倒了杯水,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燕飞尘看也不看地一饮而尽,继续郁郁道:


    “而且这不是我的错觉,谢北辰。你还记得月氏国送来的那位小皇子吗?他还在塞外纵马的时候,也是一等一的好猎手,直觉准着呢,连他都觉得,你不是个正常人。”


    “可能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吧?”燕飞尘在自己的眼前虚虚比划了一下,冷声道:


    “你看我们的眼神,和莺莺看我们的一样……不,你甚至比她更高高在上,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你的棋盘似的,你可真是个傲慢的家伙。”


    “如果说她的这种眼神里,尚且带着点人类的温度,也正是这点温度让她成为了人人拜服的天下共主的话,那么你就真的不是人,谢北辰。”


    他这一番话说得颠三倒四,却终于让谢北辰素来吊儿郎当没个正形的神色也严肃了起来,沉声道:


    “你竟然能看出这么多东西来,果然之前是我小看你了,皇兄,你也是个不可小觑的对手。”


    燕飞尘惨笑道:“你这话可真欠打,谢北辰。莺莺身边的哪个对手你能小看呢?果然你从来都没把我们放在眼里过吧。”


    谢北辰不言不语地喝了口杯中的水,燕飞尘看他今晚竟前所未有地安静,虽心下诧异,可这能抒发内心之情的机会难得,便继续将积压了这么多年来的不甘倾泻而出,毕竟这可能是他死前说的最后的话了:


    “要我说,其实莺莺根本就没必要救你。像你这样游离于世间万物之外的人,就算接到了被赐死的圣旨,也肯定能化险为夷、起死回生的吧?”


    “可架不住莺莺喜欢你,要不顾大局地送你走啊,谢北辰。”燕飞尘这番话说得那叫一个颠三倒四,悲痛难抑,却又为他今晚打算主动赴死的行为,做了个最好的注脚:


    “我之前就说过,我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莺莺。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不想看她难过。”


    谢北辰终于喝空了他杯中的液体,将尚带着一抹深色的白玉杯往旁边的药柜上轻轻放下,便发出一声清响来,笑道:


    “不止吧,皇兄?”


    “我们可是一脉所出的兄弟,即便生母不同,可我的母亲离开得早,这样换算下来,咱俩从小都看着父皇的用情过深长大的,自然在某些事上的想法也会一致。”


    燕飞尘的脸色骤然更加阴沉了,他死死地盯着谢北辰,似乎在判断他果真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看穿了自己的谋划,而谢北辰也没给他多少猜测的时间,朗声笑道:


    “这套说辞,你拿去骗骗周明德、卫楚、阿史那多伽罗都好使;可你想来骗我?没门儿,我可比你懂多了!”


    “你只是知道,活人争不过死人,你才要去死,才要用命去搏到莺莺永远不会忘记你的地位——”


    窗外一道雪亮的闪电劈开浓厚的乌云,将室内两位大燕皇子对峙的场面照得清清楚楚,自然也照亮了谢北辰唇边正缓缓流下的一抹黑血。


    燕飞尘陡然看到这抹血迹后,整个人都不好了,都快要炸开了,就连紧随其后而至的滚滚的惊雷声,都无法掩盖住他惊怒交加的声音:


    “谢北辰!”


    这分明就是旁边的药锅上正在熬煮的致命毒药,才会造成的中毒迹象,可谢北辰是怎么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把毒药送进自己嘴里的?他们刚刚明明喝了从同一个壶里倒出来的水,怎么自己什么事都没有,可谢北辰却成功地抢在他前面了?!


    陡然间燕飞尘像是终于想到了什么似的,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药柜旁边,刚揭开壶盖,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药味迎面扑来:


    在漆黑的、已经见底了的药汁的另一侧,是一壶清澈见底的无毒的水。


    阴阳壶。


    “皇兄可真是越上年纪越记性不好,竟然连当年你对厉无殇厉大将军下手的时候,用过的阴阳壶都忘掉啦。”已经中毒至深、回天乏术的谢北辰反而冷静了下来,甚至还优哉游哉地整理了一下衣袖,这才笑着把刚刚的那句话给说完:


    “——可你没想到吧?我又能抢在你前面!”


    燕飞尘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只能目送着谢北辰大笑着离开,心想,我果然……


    又输了一局。


    谢北辰推门而出的时候,终于遇上了姗姗来迟的卫楚,这位江湖里的好手一看就知道,谢北辰已经没救了,反而空前地冷静了下来,甚至还侧身给谢北辰让出了一条路,低声道:


    “陛下要见你,快去。”


    在漫天潇潇的秋雨里,似乎有隐约的歌声从谢北辰离开的方向遥遥传来,两人凝神一听,便知道这是多年前在大理寺秘密处决厉无殇的时候,谢北辰曾弹剑而歌,以此送别燕飞尘的那一首: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卫楚闭上眼睛,颓然地靠在了门上,不一会儿,燕飞尘也倚到了门上,丧里丧气道:“让个地方给我,兄弟,我输得好惨。”


    卫楚一想,好家伙,自己好歹还是被势均力敌的陌生对手打败的,算不上惨;可这位大燕前皇子却是被自家兄弟给撬了墙角,输给自家人的感觉肯定不会太好——这岂不是就意味着“你有赢的可能但你就是晚了一步”么,更惨更不甘啊——便心生同情地往旁边挪了一下。


    两人随后再没说什么话,只听着最后一句歌声,被掠过回廊的长风遥遥送来,若隐若现地消失在连绵的雨幕中了:


    “……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


    施莺莺左等右等,一直没能等到谢北辰来,饶是耐心过人的她都有些急了:


    要是不能趁着晚上把谢北辰送出皇宫,等天亮了,她要怎么跟大臣们交代?她连“朕已赐死大燕余孽”的折子都批复好了!


    ——她从来就没想让谢北辰真的死掉,毕竟她当年承诺过;而只要是她认真发出的誓言,便如白染皂,一诺千金。


    正在施莺莺都逐渐变得焦灼不安起来的时候,姗姗来迟的谢北辰终于敲开了正殿的大门,笑道:


    “莺莺,你找我?”


    施莺莺回过头来,一句“你可算来了”还没说出口,她便看见了谢北辰唇边蜿蜒而下、愈流愈多的黑血:


    中毒成这个样子,就算华佗再世,请来大罗金仙,也没用了!


    这种被规划好了的全盘计划被尽数打乱的感觉,终于让施莺莺也难得地恼火了起来。她快步上前握住谢北辰的手,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恸声问道:


    “是谁逼你这么做的?谢北辰,我知道你武艺过人,精通药理,绝不可能是被人暗害到这个地步的。”


    她紧紧握住谢北辰的手,就好像要将毕生最后的誓言与真心话,全都凝聚在对此人的生死诀别里,只要她于此发下承诺,便要终其一生都践行到底:


    “你且说罢,我为你复仇!”


    谢北辰怔了怔,这才缓缓地对施莺莺摇摇头,温声道:


    “没有人害我,莺莺,我是自愿这么做的,因为我不想让你为难。”


    施莺莺彻底怔住了。


    哪怕在轮回世界里,她与各种各样的队友合作过,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敌人和路人,可从未有人愿意主动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另一个人的安稳。


    对,的确有父母愿意为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这么做,可血脉之情不能以常态而论。她施莺莺又何德何能,让与她本该素无瓜葛的一个人,对她做到这个地步?


    只可惜现在想什么都晚了,因为谢北辰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灰败了下去。


    很明显,他对竞争对手狠,对自己也更狠,给自己灌了一副无可解又起效快的剧毒,能强撑着从药房走到这里,都是他内力深厚才能做得到的事情。


    于是施莺莺收敛起全部的思绪,垂眸低叹一声,问道:“你死前还有什么要求?我成全你。”


    谢北辰沉吟片刻,便突然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的时候,数年前那种神采飞扬的辉光就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刹那间他还是那个靠在施莺莺怀里,即便虚弱得嘴唇干裂也要与她谈笑间看三十万樯橹不战而退的的敌国质子;是那个跟在她身后,为身着白衣的永平长公主撑着伞,护她登上墨池高台舌战群雄无一落败的盟友……


    更是那个在春寒料峭的夜晚,终于还是没能对敌国长公主下了那致命一刀的大燕皇子,谢北辰。


    当年那一刀他没能根除余害,于是在长刀落地的铿然响声、在饱含杀机与笑意的呖呖莺声中,他堂堂一国皇子,便把自己的一生也都搭进去了。


    “我要莺莺亲自动手杀我。”他含笑开口,定定看向施莺莺,平静得混不像在谈论自己的死期,而是在与施莺莺花前月下共论诗词歌赋似的:


    “因为我的莺莺,是个好薄情的姑娘。”


    萧萧秋风在这一瞬间卷过洞开的门扉与纸窗,将他们的影子摇曳在菱花窗上,被精工雕出的木质的花叶分割成浪漫的片段,恍然间便是共剪西窗烛,是海誓山盟与互相依偎——


    可明白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地久天长。


    大雨倾盆的声音格外响亮,在愈发盛大的雨声里,谢北辰笑道:


    “你爱美衣华服,玉盘珍馐,也爱金银珠宝,海誓山盟,你更是不世出的明君,仁爱无双……可你到最后能记得谁?莺莺,承认吧,你谁都不记得。”


    都死到临头了,黑白无常的锁链估计都套在他脖子上了,可谢北辰仍然没有说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是带着微妙的、“果然如此”的笑意,按照自己的步调问道:


    “要不你说说,我的皇兄叫什么名字?或者能说出你从你皇弟那里挖角来的,对你忠心耿耿的死士的名字也可以。”


    施莺莺陡然沉默了,就连系统也不想在这个时候给她举提示牌:


    谢北辰的眼光实在太敏锐,太毒辣了!


    他不仅能明白自己在施莺莺的心里占据了何等地位,更看穿了施莺莺潜藏在那张温柔多情的美人皮下凉薄的本质:


    跟这样一位心怀家国天下,可偏偏心里没有半点位置是留给爱情的人,跟她讲什么风花雪月,都是没用的。


    “我就知道莺莺说不上来。”谢北辰笑着拢了拢袖子,恍然间,他那种从容温和的气场,竟然与施莺莺有了几分相似:


    “那么你曾经的礼部尚书、现在的朝云丞相又叫什么呢?”


    生怕施莺莺想不起来他说的是哪一位,谢北辰还贴心地给她注释说明道:


    “在你还是永平长公主的时候,他便慧眼识英才地带着整个家族上了你的船,从此就和你捆在了一起,更别提他还是这些年来朝云国唯一一位三元及第的天才,数年前更是被你提拔成了朝云国自建国以来最年轻的丞相。”


    “要是莺莺对他上心的话,如此天纵英才,自然要记得名字吧?”


    长久的沉默继续蔓延在了他们之间,很明显,施莺莺也不记得周明德的全名,要不然她也不会天天“爱卿”“爱卿”地这么叫人。


    谢北辰在试图模拟施莺莺喜欢的模样多年后,终于明白了:


    他不必模仿任何人,因为施莺莺谁都不爱。


    既然如此,他就要找一个让她对自己铭记终生的办法!


    在谢北辰温和却直指要害的问话中,施莺莺终于无言以对了,她那曾能对战墨池边百人学子的好口才,在这一瞬间尽数哑火消音。


    谢北辰深深望了施莺莺最后一眼,心知看一眼便少一眼:


    “你最爱的,永远是不会背叛你的武器与权柄。可如果有来世,我还要做莺莺手上一把刀。”


    “我相信前世今生,所以我要死在你手里。我要你记住,再也不会有任何一把刀能胜过我,这样就能与你在轮回里,千百万次地践约重逢。”


    他的眼前已经模糊了,可施莺莺的容貌依然如此清晰,在明亮的烛光映照下,有着一笑倾城的好风姿……亦或者说,他其实已经看不清施莺莺的模样了,现在看见的,只不过是多年来,他在心底暗自描摹过无数遍形成的条件反射的残影:


    “可是我又不想让莺莺难过。你将来是要做天下共主的人,怎么能被这点小事就牵绊住呢?”


    他说完之后,强忍住喉间奔涌而上的腥甜,挣扎着靠在了施莺莺无意识间对他伸出的手上,却又偏过头去,不想让施莺莺看到他中毒至深、已经不再好看了的面容,喃喃道:


    “所以等我死了之后……你便忘了我吧,莺莺。”


    更深露重,帘幕低垂,秋意已浓了,因此帝王用来议事的批阅奏折的正殿里,早早就焚上了暖香,还是月氏国进贡来的最好的那一批。


    可施莺莺觉得,在她度过的无数个春秋里,再也不会有任何一天,比今日都要寒冷。


    在重重帷幕摇曳着垂下来的暗影之间,年轻的天下共主抱着谢北辰渐渐冷却的身体,终于明白了谢北辰究竟为何会为她做到这个地步:


    原来如此。


    这是我此生中最难得的、旗鼓相当的曾经的对手,又是和我一样聪明冷静又疯狂的盟友,还是这些爱慕过我的人里,和最真正的我以如此近的距离擦肩而过的人。


    施莺莺怔怔伸出手去,为谢北辰合上了他半阖的双眼,一时间心头万千思绪纷杂繁乱,竟连半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呢?明明我都安排好了他日后远离朝堂的命运,我想看他快意恩仇,江湖策马,替我去看更高远的天地,可为什么……他会挣脱我的安排呢?


    但她的脑海里此时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这极悲痛的时刻,用极冷定的声音自问自答了:


    当然会这样。


    ——因为从十余年前,他在那个深夜没能对我下得去手,对我弃刀投诚的那一刻起,便已经命中注定如此了啊。


    未来誉满史册的天下共主,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深秋的夜晚,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


    她就这样在空无一人的宫室里枯坐了好久好久,直至天光熹微,日光破云而来,才面无表情地落下一滴泪。


    那滴泪在她颊边停留了好久好久,才划过她凝脂般的侧脸,最后落入精致的锦缎衣领后,倏而不见,淡薄得仿佛她从未哭过似的。


    可对一个薄情的人而言,这一滴泪的重量,已重逾千金。


    《朝云史书·永平本纪》有载:


    【新帝自登基以来,夙兴夜寐,勤政爱民,雨露之恩惠及天下,化外之民多有来投,无人不叹君圣臣贤,实有盛世之象。】


    【然大燕余孽贼心不死,韬光养晦数年后,欲说旧主反,帝怒,勃然曰:素来仁以待人,未曾想竟有祸起于此之危!遂赐死谢。谢引颈受戮,未有怨词。】


    【又挥师渡江,戮大燕余孽,兼以军纪严明,不伤无辜,燕地之民念帝旧恩,又受新法之益,遂尽服。】


    【燕贼溃败,欲遁走,路皆闭户;欲渡江,船皆损漏。死伤惨重,存者不过十之一二,后又深夜遇刺,江湖侠盗亦不容之。或欲挑拨,遂告之旧事,然来者不惑,斩贼首献帝。】


    【帝授紫衣朱冠,欲告实情,来者笑曰,天下明主,竟困于此?不必多忧,吾早知矣。遂拜谢不领,辞封远去。】


    【后天下大丰,国库满盈,帝再建队远赴重洋,又多开丝路,与西域通,所过之处,扬名立威,无不俯首帖耳,人称天下共主。】


    【又十载,朝云突发瘟疫,宫中罹病者近百。月氏皇子亲焚神香辟之,帝感念,拟送其归国,月氏皇子谢辞,曰,陛下圣明,得沐浴皇恩,乃毕生幸之事,何人愿去?帝大悦,又念谢之旧事,遂使月氏皇子入太医所研习香药,远离庙堂后宫以自保。】


    【二十载后,天降暴雨,连绵十余日,然堤坝之固,竟能坚守不决,有惊无险。时任黄河总督叹服,始信永平当年决策神明。】


    ——不过那也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在多年后某一个也是风雨潇潇、秋意渐浓的深夜里,这位注定名垂青史的天下共主突然恍了神。


    彼时她的船队已抵达过大海彼岸,带回了“尚未开化不足为惧”的好消息;陆上丝路也成功将西域各国连通起来,互相牵制着成为一道牢不可破的屏障:


    这样一来,就算她现在陡然离开这个世界,也能为她的继承者留下个不错的和平局面。


    因此在这个衣食丰足的太平盛世里,再没什么事情能做的大臣们便纷纷将目光投向了依然后宫空缺的朝云后宫。


    于是朝廷上下,三省六部,简直前所未有地站在了一条线上,摒弃了这么多年来的不同政见,一起上书恳求他们的陛下:


    他们已经把标准放得不能更低了,只要陛下的后宫里有个人就行,或者说有个活人就行;他们甚至对性别都没什么要求了,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还是女装达人都可以!


    然而就连这么个愿望,朝云的臣民们都悲哀地发现,好像都不太好实现的样子:


    曾经最有希望上位的谢北辰已死,他同父异母的兄弟燕飞尘被外派去做了大燕王;周家在谢北辰死后终于反应了过来自己的本分,再也不撺掇周明德辞官了。


    如果说以上所有人都是非专业人士,他们的失败情有可原的话,那么月氏国专门献上来的这位皇子的遭遇就让尚未死心的劝婚人士全都心头一凉:


    阿史那多伽罗被他们的陛下送去了太医所,生生逼得人家一位专门“以色侍君”的美人变成了个救死扶伤的异国医者。


    不过愈挫愈勇向来是这帮人的优良品质,于是施莺莺当晚批阅的奏折里,十本倒有七八本全都在讲这件事。


    放在往常的话,她最多对此一哂了之;可今晚,她突然感觉前所未有的疲惫:


    因为多少年前一个十分相似的秋夜里,有人在死前问过她,自己是不是最好的武器。


    心烦意乱的施莺莺屏退了周围的人,随手翻开一本书打算静静心,可就是这么随手的一翻,便翻出了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的一样旧物:


    那本书里,夹着一枚凋零了多年的花朵。


    时隔太久,它的花瓣已经凋尽了颜色,早就看不出是什么品种来了;可从残留在书页上、已与书页一同陈旧了的深红色来判断,这就是当年谢北辰深夜前来,为还是朝云国长公主的她送来了“吉兆”的时候,顺手带来的那一朵。


    ——这是何等的巧合,何等的天意啊。


    漫天的风雨依然在不知疲倦地敲打着她身边的窗棂,风声萧萧,雨声也潇潇,一缕清苦与甜蜜交织的香气萦绕在身畔,宛如故人魂魄未去,便要在深夜重返,探望她来了。


    于是施莺莺的心,便很短暂地柔软了那么一刹那,迟来的悲伤如海潮般吞没了她:


    原来她也不是那么的无坚不摧——


    作者有话说:你看这一章,它看起来很虐吧,但是细细品味一下,是糖啊,是糖!恭喜谢北辰成为本咸鱼的历代男主里追人最快成功的人!他成功了!!!yeeeeeeee!莺莺对他心软并为他流泪了!!!!


    让我们一起为狗子的成功振臂高呼,yeeeeeee!!!!!!


    在这里还有一个存档点,请大家记好~


    想看【依然不懂感情但是却还是记住了谢北辰的女皇和她的后宫们】的故事的,请在这里直接跳转到番外!


    番外施工中~正文完结后的三大番外,1/3


    第50章 姓名 “谢、北、辰。”


    也果然就像谢北辰生前算到的那样, 活人是争不过死人的。


    就在他慨然赴死的第二天,直属于朝云女帝的御林军就尽数出动,越江而去, 对着贼心不死的大燕旧部发动了总攻。


    ——天子一怒, 伏尸百万, 血流漂橹。


    自施莺莺继位以来,谁都没见过她真正动怒的模样。


    这位过分年轻的帝王好像从来不会觉得什么事会棘手到难以处理,不管面对怎样的困境都能游刃有余;再加上这么多年来她贤明仁爱的名声愈盛,以至于让刚听到谢北辰死讯的大燕旧臣们都有了种错觉:


    她再怎么重视谢北辰,应该也不会为他太动怒吧?毕竟身为帝王肯定要懂得取舍,为一个没名没分的人就对一国挥师, 听起来也太不像是个明君能做出的事情来了。


    很明显,施莺莺做出了取舍。


    只可惜被舍弃的,却是以为这火烧不到自己身上的大燕旧臣。


    她终于展现出了身为贤明君主的另一面,甚至亲自披甲上阵号令三军,素白的披风在她身后高高扬起,那把多年不曾出鞘过的金错刀又一次佩在了她的身侧。


    只不过和多年前,她还是个没名分的长公主, 在从大燕国返回故土的路上, 甚至不得不亲自执刀对敌的情况不同,这一次,她的佩刀甚至都不必出鞘, 大军所过之处,便无人不战战兢兢,几欲先走。


    可也正是施莺莺重申的军纪和她这些年来的苦心经营,成功留住了这些人奔走的脚步:


    “我等只为清剿大燕余孽而来。”


    “与大燕余孽无勾结者,紧闭门窗, 待我等离去后即可;如有勾连,将其藏身处供出,可免一死;如有包庇、刻意隐瞒、知情不报者,罪加一等,株连九族。”


    施莺莺来得太快了,以至于这帮存心搞事的旧臣甚至都没来得及逃出昔日的都城,就被她来了个瓮中捉鳖。


    也有不少大燕旧臣本想仗着自己对都城的了解和这些年来的人脉逃走的,实在不行乔装改扮藏起来也可以,结果城内所有人,不论士农工商、男女老少、贫贱富贵,在此刻全都达成了一致:


    绝对不能庇护这些人,赶紧把他们送出去让朝云军把人带走了事!


    在这样一致对“外”的氛围下,甚至有人还是从自己的外室的宅院里被赶出来的,当朝云驻军赶到现场的时候,这位曾经位高权重的大燕旧臣,浑身上下能蔽体的衣物甚至只有一条中裤。


    更要命的是他还不能对自己的这位外室大打出手:


    有朝云女帝颁布的新法在前,他再也没有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和稀泥倚仗,上一个敢打自己老婆的人的头还挂在墙上风干呢。


    再者,他的这位外室也不是什么善茬。朝云女帝最新一批的远洋航队在带回玻璃灯的同时,也带回了超高效率的纺纱机和织布机,让这位曾经只能困囿在庭院里的外室轻轻松松就积攒下了一大笔钱,暗地里就把这座宅院给易了主。


    更要命的是,借着新型织布机和纺纱机让无数女人的口袋鼓起来的这股东风,施莺莺在大燕封地推行了最后一道新法,开女户,废妾制,除青楼。于是这位出身青楼的外室当天就向官府递交了和离书,现在把这位野心勃勃的曾经的当家人赶出门让他净身出户,都相当有理有据。


    难以置信的大燕旧臣在被朝云驻军带走的时候,还在难以置信地嘶吼呢:


    “我养了你这么多年,是条狗都要被养出感情来了,可你竟然就真的这么狠心,都不帮我?白眼狼,贱人,徒有一身皮肉的娼伶,我当年就不该赎你出来——”


    容色娇媚的女子倚在窗边冷冷地看着他,嗤笑一声,打断了这位到现在还执迷不悟的男人的话语:


    “你看,都到这时候了,你还把我看作是你的狗。”


    这种事情放在以前的大燕,那简直想都不敢想,抛头露面什么的可是女子的大忌。可现在她终于也能走出重重紧闭的深门,把曾经罔顾她意志、折辱她尊严、掌控她生死的人,反过来用最公正的手段毫不留情地送上刑场了:


    “你不是女人,自然没有这种感受,可朝云女帝把我们看作活生生的人。既然如此,我们也没有理由不对她效忠吧?”


    这一番话明明是发生在这对貌合神离的夫妻——不,甚至都不能算是夫妻了,是下堂的丈夫和扬眉吐气奔向新生活的妾室——之间的,可这条街上不知住着多少人呢,一时间竟纷纷隔着紧闭的门窗出声声援道:


    “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休要搬弄口舌作困兽之斗了罢!”


    “你们大燕男人知不知道我们之前过的是什么日子?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都压在我们身上,稍有不顺心就非打即骂,你们偷腥要我们擦屁股,擦不干净还要我们遭罪,外面的事半点不让我们知道,结果一出事诛九族的时候连我们全家都要带上……这是什么日子!”


    “就是,要不是朝云女帝颁布了这么多新法让我们有了个人样,你们现在只怕还骑在我们头上耀武扬威呢。”


    “陛下之于我等,便宛如再生父母,既然陛下有令要处置乱臣贼子,我等岂有不从之理!”


    在被拖到临时搭起来的断头台上的时候,这位大燕旧臣才模模糊糊地摸到了一件事的边:


    原来这帮之前对他低眉顺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女人,也都是人啊?


    ——只可惜他再也没机会往下想更多的事情了。


    鲜血飞溅间,又一颗新鲜的断首被送上了城墙,和他曾经的同僚们头挨头地晒太阳去了。


    据后来的老人们回忆起那一年来,朝云国对岸的大燕封地的都城,在朝云大军长驱直入后,呈现出一种十分割裂的景象:


    城外耕作照旧,城内家家户户门扉紧闭,杀声震天,从城内流出来的乱臣贼子的血,几乎都要将护城河染红。


    可第二天城门一开,青石长街上半点血迹都没有,家家户户都能照常营业,甚至因为那些天天只会嚼舌根的旧臣伏诛,想安生过日子的人都在额手称庆:


    “难得见到陛下这么雷厉风行的一面,老实说,有点吓人哪。幸好眼下余孽尽除,以后应该就不会再有这种事了吧?”


    “我听说咱们原来的那位长公主……不对,大皇子,要回来做燕王,陛下果然不计前嫌,有仁爱之心,只可惜了不得不一死自证清白的二皇子,哎,流言蜚语逼死人哪。”


    虽然谢北辰一直都背着个“不祥”的名号,可毕竟死者为大,当即便有人委婉地终止了这个话题:


    “不说这个了,听着怪难受的,说点别的事吧,陛下好像要在塞外那边植树?”


    “岂止呢,说是要把树从黄河中段一路种去塞外,你没看最近的招募令?正在重金求贤,找对植树种草和治理水土有经验的高人呢,也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用。”


    消息更加灵通些的人立马接过话柄,解释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工部那边的人说,只要能在这些地方种起树来,树根草根就能把泥沙给兜住,日后黄河决堤的次数就能大大减少,我们去西域那边跑商的时候,也不用去一趟就一嘴沙了。”


    “而且去一趟塞外二十年回来,就能给自家孩子挣一个功名。虽然不能袭承下去,但有这么个底儿在,等百年后我们也能放心了不是?”


    “此话当真?!”立刻有人反应了过来,这可实实在在是件天大的好事:


    先不说困扰了朝云和曾经的大燕两国多年来的水患问题能得到解决,便足以让这位年轻的统治者名垂青史;单看她愿意拿这么优厚的报酬出来,便足以让不少人都暗暗心动了!


    “那还有假?”接话的人将桌上的茶水一饮而尽,起身道:


    “陛下还恩准了,凡是一夫一妻的都能带妻儿一同过去,前五年赋税更是全免,我正准备回去跟我媳妇儿商议商议呢。我这一手种树的好本事可是多少年前在朱雀大道上种松柏的时候就验证过了,现在不拿出来再亮亮可说不过去,走了。”


    自此之后,原本隔江对立、各自为治的两国的格局终于彻底融为一体:


    原本的大燕国成为了全国的农业中心,负责向一江之隔的朝云和西域各国输送商品,产业兴荣但没有自主兵权,朝云驻军常年与红衣大炮一同镇守农业要塞;而一江之隔的朝云则借助着大燕封地的产物着手发展商业,又将原本数年一度的墨池学会大力发展了起来,改进科举的同时也有意不拘一格取人才,成为了经济、政治和文化重地。


    除此之外,海上与陆上两条丝路也终年贸易往来络绎不绝,再加上这些年来,施莺莺有意推行的植树种草的政策,以至于当她准备禅位的时候,闻讯从月氏国千里迢迢赶来的人,再也没有以往的风尘仆仆、憔悴不堪言的神色了。


    明明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但系统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众所周知,当施莺莺处于常年安稳的状态下的时候,她就随时都有可能搞事;但在她没有真正搞事之前,她看上去又是个无害而温柔的人。


    于是系统受坑害经验丰富的系统干脆把这种现象命名为“量子叠加状态的施莺莺”,并决定在施莺莺搞事之前,抓紧时间把她传送去下一个世界,让一切不确定的量子因素在这里都坍塌成可确定因素:


    “准备好了的话,我们就传送到下一个世界。”


    再者,原主的心愿也算彻底完成了。她付出了“朝云国国运”的代价请来施莺莺改变命运,只要求“能过得比她好就行”,可根据眼下的状况来看,这岂止是过得比原主好,这简直就是重新投胎的级别: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原主的这个要求太模糊了:


    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比她过得好?


    是要成功从偏心的父母和弟弟手下保全自身,还是嫁个良人逃离宫廷?是要让厉无殇回心转意,用爱情感化他,还是干脆把整个世界都改变一下,不光要保护原主一个人,更要保护千千万万无所倚仗的女人?


    于是这一刻,转换世界的选择权奇妙地落入了施莺莺的手中。


    和生怕夜长梦多,还在不断催促的系统不同,施莺莺倒是显得很平静,甚至还放柔了声音劝道:


    “都晚走这么多年了,不差这一会儿,且等我一等。”


    虐文系统打了个寒颤:“不,住口,不准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我的直觉告诉我,每次你这么说话就绝没好事。”


    而施莺莺也果然没有辜负系统的不祥的预感,在劝完系统的下一刻,她便起身,从墙上摘下了金错刀:


    “等我做完这次告别,你就开启自动传送。”


    这把刀自多少年前,还是朝云长公主的她从大燕国平安归来,又有了武艺冠绝天下的谢北辰护卫在身边之后,便再也没有出鞘过。


    直到今天,这把封存了多年的金错刀,才终于在施莺莺手中重新倾泻出一缕光辉:


    那是历经千锤百炼的昂贵金属才能有的寒芒,雪亮如白练,经年未改色,在盛大的夕阳映照下,竟与威势愈盛的天下共主,有着如出一辙的锋芒了。


    系统突然觉得不妙:“你——”


    它没能把话说完。


    因为下一秒,它的眼前便闪过了一抹飞起的血花:


    那把陪了施莺莺多年的金错刀,此刻竟半点犹疑也无地没入了它主人的胸口!


    在这痛彻心扉、冷彻骨髓的一刀下,施莺莺宛如念着情人的名字一般,将那个她多年来都再也没有提起的名字,在齿间辗转碾碎,吐露了出来:


    “谢、北、辰。”


    系统惊得当场来了个死机,幸好它在死机之前,还记得按照施莺莺的嘱咐,把她给传送去下一个世界:


    “你们一个两个的全都是疯子!”


    它崩溃的声音还未完全落定,头戴九龙冠、身穿山河社稷纹理锦袍的身影便骤然从室内消失了,只有留在桌上的那一道禅位的圣旨,能证明她来过。


    只是这道圣旨的边缘,终究还是留下了一点挥之不去的暗红色的血迹,与那朵被夹在书本里枯萎多年的花朵,有着如出一辙的颜色。


    身为最了解施莺莺的生物之一,系统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不是普通的殉情,或者说,施莺莺这辈子都不可能与这种“为爱痴狂”的设定挂上半点钩。


    换世界之后,不管是系统还是施莺莺,都会被来一次记忆清洗,可是她不想忘记谢北辰。


    而且谢北辰展现出来的缜密的逻辑和过分冷静的谋划,也足以证明,爱情这种本应令人软弱的东西,没有干扰到他半分。


    这样一位冷静而聪慧、却毕生都跟随在她的身边也毫无所求的人,终于在死前吐露了心声,那么施莺莺自然会做出回应的:


    不管她是因为“动心”而做出的回应,还是因为对旗鼓相当的对手的尊重而铭记下这一份人情,从此“谢北辰”这三个字,便要长长久久地在她心里留有一席之地!


    所以她选择了用死亡来铭记。


    这就是施莺莺最算无遗策的地方:


    在自称“虐文女主系统”的体系下,她会被清除上个世界的记忆,但是她在轮回世界里磨练出来的、对生死感知的本能是不会被清除掉的,否则她也不可能在当年卫楚前来刺杀她的时候,系统还没来得及给她发出预警,她就已经知道卫楚的存在了。


    对于这样一位在生死轮回里挣扎过,甚至磨练出了一身对危险的感知的本能的人而言,还有什么,能比借助这种方式记住一个人来得更保险?


    换而言之,就算她在下个世界里,又被清洗了记忆,但只要一在生死关头打转,甚至一牵扯上感情这种事,在对死亡的本能感知、以及上个世界留存下来的痛楚预警的帮助下,她就一定会想起谢北辰:


    因为她是念着他的名字而死的!


    而且哪怕日后,她有与谢北辰重逢的机会,也绝对不会认错人:


    这是死亡才能留下来的痛楚和经验,这家伙太菜了,不可能伤到我,肯定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我是欠过他的人情,还是辜负过他,以至于我必须用这种方式记住他?


    ——至此,谢北辰多年前在那个秋雨潇潇的夜里,曾经谋划过的事情,也终于尘埃落定:


    活人是争不过死人的。


    他这一死,在施莺莺的心里,又岂止一辈子?


    不过那也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在充斥着白色光芒的时空隧道里,施莺莺与一名面容清秀的黑发少女擦肩而过。


    这位黑发少女的身上还穿着喜服,脖子上一道淤青与深紫色交织的勒痕触目惊心,要不是这里是时空隧道,这个伤势就能要了她的命。


    可即便如此,在看到身穿帝王冕服的施莺莺后,她便露出了个真切的笑容来,哑着声音结结巴巴地对这位异时空的来者道谢:


    “谢、谢谢……”


    她边说话边拜了下去,完全不顾自己才是真正的朝云长公主的身份,要对这位人间至尊贵的天子行真心实意的叩拜之礼以示臣服:


    “……辛苦你……对不起,是我不争气,我……“


    施莺莺赶忙一侧身,稳稳地扶住了这位真正的朝云长公主,温声道:


    “何须自责呢,好姑娘。”


    说来也奇怪,明明这两人的身形差不多,都是一样的清瘦纤细,可施莺莺的那双手里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不仅能阻止得了原主这一拜,甚至还能抽出手来,卸掉自己发间的长簪,将那顶流光溢彩的九龙冠轻轻地、精准地扣在了闪避不及的原主头上:


    “你能醒过来,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黑发少女惊惶地连连摆手,可她再一开口,说话的声音都清越了起来,再不复之前上吊求死不得的沙哑:


    “我一无是处,当不起……”


    “你当得起。”施莺莺温柔而不容拒绝地握住了原主的肩膀,满含鼓励意味地将她轻轻往身后一带,从满目的白光中依稀可见,那是一片大好的锦绣山川:


    “你曾将朝云的国运送给我,以此为代价,让我来为你改变命运。”


    在两人错肩而过的刹那,满目繁华尽数倒映在黑发少女的眼底。


    常年居于深宫和内院的她从未见过如此恢弘大气的景象,一时间都看呆了;可就在这怔然间,有一种全新的东西,正在从她的心底以万般摧折都不可磨灭的气势破土而出,萌发枝芽:


    被白雪压制了一整个凛冬的春日,终于要姗姗来迟地降临了。


    在她目眩神迷,难以言语之际,施莺莺又开口了:


    “可是你也不想想,如果你不是一国正统的话,又怎么能轻易动用这东西呢?”


    施莺莺迎着原主满是震惊和茫然的眼神,快活地笑了起来,继续道:


    “就好像一个人走投无路得要去卖东西了,那放在典当台上的东西,肯定要是自己的吧?”


    “人生在世,最难得清醒,更难得心善,好姑娘,你二者兼具,又怎能不成大器?你只是缺一个读书的契机而已。”


    连原主自己都没能想到这一点。


    在施莺莺的点拨下,她踉踉跄跄地往未来行了一步,匆忙抬手扶住了险些从她头上滑落的九龙冠,就好像接住了她未来的命运。


    时空隧道里的这匆匆一会何其短暂,她再想回头看一眼这位异界来客的时候,却发现那位容色绮丽倾城的女子的身影几乎要消失在时空隧道里了,只有一句满含笑意的尾音,如呖呖莺声,久久不去:


    “且看,这便是我还给你的,全新的朝云。”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天下共主的消失并未引起多少水花。


    或者说,施莺莺太明白这个道理了,她可是个以毒攻毒的奇才:


    如何让人们对一个惊世骇俗的消息的反应不要那么强烈?只要再弄出另一件更加离经叛道的事情来就好啦!


    于是数日后,和她失踪的消息一同传出来的,是一道禅位诏书,且一公布全文便在全国上下引发了前所未有的轩然大波:


    “朕治国多年,永鉴四方,求民不瘼,因事必躬亲,常至于忧勤;纵夙兴昧旦,亦感力有不逮。时时惶恐,朝朝劳心,遂有还社稷于子民之念。”*


    如果说这道禅位诏书说得还算委婉的话,那么接下来这封堪称“补充说明”的圣旨,就把话给挑得不能再明了:


    “即日起,于各地举行选拔,单考‘时策’一门,但内容则细化为兵法、财政、法典、外交、工程等各部分,与六部一一对应,凡我朝云子民,均可前来一试。”


    “于全国范围内甄选良才百二十名组内阁,共商国是,匿名票决,依长幼之别十年一换;再以匿名票决之法,于其中另选十六人为内阁大臣,负责决议,若要驳回,则以半数之上为准,五年一换;再精中求精,明票选三人为左中右相,除领内阁外无实权,三年一换。”


    “内阁创立之初,由周明德奉命辅政。见我周卿,如见朕亲临。”


    虽然这道政令还有许多尚未尽善尽美的地方,但这“还社稷于子民”的概念,却是前所未有的将国家的命运交付到了人民的手里;随着教育的愈发普及,随着参政通道的逐渐打开,日后定然会有一代又一代的人才,用他们的智慧与热血,将这个国家往前引去的。


    果不其然,就在这道匪夷所思、却相当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学子参政热情和信念的诏书被公布开来,并数日内便传遍了大江南北的每个角落后,一位黑发的少女在空无一人的草屋中缓缓睁开了双眼,喃喃道:


    “……我竟然真的回来了。”


    她刚一起身,才发现自己的这具新身体大病初愈,实在太虚弱了,就算能强撑着上完学,只怕也挨不过严酷的考场和堪称折磨人的流程。


    结果她还没来得及苦恼上半炷香的时间,就有人敲响了她的房门。


    数息后一群人鱼贯而入,忙而不乱地按照多年来的新法推行的流程开始照顾这位久病初愈的少女,熟练得让人都想问问他们,同样的事情他们做了多少次:


    “伸手把脉,嗯,很好,没什么问题,接下来只要吃一些补药就可以了。那还是老规矩,你的父母是曾经去西域种过树的有功之人,你可以先赊账,国库帮你出药钱和诊金,不计利,以后立业了记得还,否则影响信用就没法科举了。”


    “等养好身体再回来上课,不急。现在跟以前不一样啦,只要考核合格就能有学上,甚至都不用交钱!不过等读了三年后再往上读,可就要花钱了。幸好你之前成绩不错,一看就是个考举人的好苗子,先生们一合计,觉得错过你这块良才美玉怪可惜的,就给你免了学费,等你病好后再去测一测,看看能赶得上这班就跟这班去考,赶不上就等明年吧。”


    “这是派发下来的玻璃灯、御寒的棉衣、被褥,还有足量的炭火和食物,吃饱了才有力气好好读书!也别管那帮老古板们说的什么士农工商,现在只要能自食其力,干什么活都行,别被他们给带歪了啊。”


    “今年你打算考什么?时策细化成六门之后可真让人头疼,哎,陛下——瞧我这记性,先帝——兴修的湔山和黄河那两段河道实在太精妙了,搞得水利年年人才辈出,要不咱们换一门?别再盯着一块硬骨头啃了。”


    饶是原主,也被故国这过大的变化给震得半晌没能回神,可即便如此,她的唇边也不自觉地露出个仿佛卸下了什么重担似的笑容来了:


    果然就像那位异界来客说的那样,这是一个全新的朝云。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仅短短八年后,朝云内阁便迎来了第一位女左相。


    她的父母是第一波前往西域种树的平民,除了一手侍弄树的本事外别的什么都没有,可就是这么个平民之家,却培育出了一代贤才:


    她先是在科举时策里成功过五关斩六将,放弃水利转投律法后如鱼得水、罕逢敌手;后以国榜探花名次上得金銮殿,面对先皇遗臣周明德也丝毫不惧,将想法娓娓道来,虽然火候不够,但已经能看出着眼大局的观念来了。


    于是第一批内阁一百二十人齐齐落锤,一位年岁渐高的老妪欣欣然起身,将位置让给了这位激动得满脸通红的少女,鼓励道:


    “年轻人,好好干!”


    于是她也果然好好干了。


    五年后,曾经只能被“挂在城墙上风干”的少女,成为了内阁十六大臣之一,并将先皇遗留下来的婚姻法补全至毫无缺漏;又三年,被后世称为“执笔掌天下家事,挥毫断风月乾坤”的左相成功当选;再三年,名满天下的左相功成身退,进入大理寺,专门负责断婚姻争执。


    在未来的左相还在内阁兢兢业业当社畜的时候,施莺莺在另一个世界狭小的房间里醒了过来,系统立刻尽职尽责地给施莺莺念起了这个世界的剧本:


    “这里是《一胎三宝:替身娇妻别想逃》的世界。”


    饶是见过各种风浪的施莺莺,都被这个名字给狠狠地震了一下,挣扎道:“不,等一下,这个名字……”


    可能因为施莺莺的挣扎实在太微弱了,沉迷书中剧情的系统竟然没第一时间听见,还在津津有味地复述剧情呢:


    “原主是流落在外的豪门真千金,小时候曾救过男主的命,并把自己随身的半块玉佩留给了他;而男主被她救过之后,从此对她念念不忘,一心想要找到那个‘在他最黑暗的少年时代带给了他一份温暖和光芒的纯真的女孩’。”


    “但原主对身边人未曾设防,于是假千金在得知了自己并非豪门父母亲生的结果之后,立刻潜伏去了原主身边,拿走另一半玉佩成功上位,占据了原主的身份、家产和前来报恩的男主。”


    “但原主一日不死,她就一日有暴露的风险。在爱情和金钱的双重驱动下,假千金唆使男主对真千金下了手,挖走了她的子宫,原主在单恋她的男配帮助下假死逃去海外,三年后带着三胞胎衣锦还乡……”


    施莺莺立刻比了个停的手势:


    “好了,你不要再说了。”


    系统正读到最精彩的地方,还意犹未尽着呢:“?别啊,莺莺,让我念完……”


    施莺莺面无表情:“接下来无非就是这三胞胎和男主长得太像了,简直就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似的,男主心生疑窦,追查当年旧事,发现自己认错了救命恩人之后悔不当初,开始追妻火葬场,最后成功打出大团圆大结局的故事。”


    系统立刻啪啪啪地像海豹拍打双鳍一样鼓起了掌,献上真情实感的赞美:“不愧是莺莺,正是如此!”


    随后系统又补充道:“在正常的剧情里,原主是借男配之手,假死逃走的;但是这里的剧情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工具人男配突然发生了一场剧情外的车祸,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能依靠轮椅行动,自顾不暇的他当然没有闲工夫去帮助原主,于是原主真的因为大出血而死在了手术台上。”


    施莺莺怔了一下,才回答道:“嗯,我知道了。”


    系统察觉到了她不对劲的地方,追问道:“你刚刚在想什么?”


    “没什么。”施莺莺沉吟片刻,望向一旁镜中的自己。


    镜中的少女有着与她本人极为相像的容貌,从鸦羽般的长发到暗蓝色的眼眸都如出一人。


    虽然不管哪个世界都不能完美模拟出她本人的样子,毕竟她的本体来自所有人类的基因均已极致完美的星际时代,这已经是小世界尽可能模拟后的成果了,本不该有太大违和感的,可施莺莺却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就好像她的身边缺失了某种极为重要的存在似的。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了,从门外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姐姐,你现在方便吗?我、我想跟你说说话……”——


    作者有话说:*《魏书·高祖纪》:朕永鉴四方,求民不瘼,夙兴昧旦,至于忧勤。


    瘼:病,疾苦。


    夙兴昧旦:形容勤奋。


    看看这个书名,我看了三本狗血替身挖肾挖子宫的虐文后,集百家之长写出来的名字,就问大家,味儿纯不纯,正不正,是不是让人拳头发痒想要痛殴狗男主!是的话请在评论打出【这味够正】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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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yan 10瓶;只是不能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三卷:豪门真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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