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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5

    第111章 见证历史


    冬至刚过, 家里吃了几天的羊肉,到处都飘着羊膻味儿。


    沅宁和方衍年一起出门把冯夫子给请进来,谢修远也在, 这家伙身体素质不如方衍年, 裹得跟个球似的, 毛茸茸的大氅看着就很暖和, 他却过着大氅都把脸给冻得通红。


    沅宁都有些可怜谢修远了, 把沅静出门时塞到他手里的暖炉给塞到谢修远手里,生怕这人冻死在他们家门口。


    “小静,给夫子拿个暖炉来!”沅宁吩咐沅静拿手炉,主要是,只给学生不给老师, 好像也不好。


    冯夫子摆摆手:“老夫身子骨还算硬朗,用不上这些。”


    说话间, 几人已经走进了游廊,沅宁让人在游廊外搭了厚厚的布,屋子里头的热气传出来,即使在廊下也不会觉得冷。


    就是因为棉布太厚, 让游廊显得暗了些。


    走进游廊之后, 谢修远才重新活过来,缩在大氅里的脖子都伸直了。他说:“我记得你们家不都是南方人么, 怎还会这样搭游廊?”


    “嗯……这不是很常见吗?”沅宁也不解,感觉……这也不是什么好值得惊讶的事情?


    方衍年:“书上见过。”


    谢修远一耳朵就听出来这小师弟又在敷衍他, 算了,他当师兄的不跟小孩儿计较!


    一行人来到了书房,方衍年在温书,他抄完那一箱子书之后就给冯夫子去了信, 冯夫子让他把书先收着,之后有空再慢慢还,方衍年就把书给放在了书房慢慢看,还是原汁原味的得劲,那俩小书童的字太丑了!


    冯夫子看到方衍年在用功,倒是很满意,一行人坐下喝了热茶,沅静很上道地将冬日新品给端了过来,得到师徒两人的一致好评。


    稍聊了几句冯夫子留下来考校方衍年的功课,沅宁就出门叫沅静准备羊肉去了。


    虽然才吃过,但是他们这附近某个临县,冬至有一道特别出名的菜,叫红汤羊肉。


    得是本地放养的黑山羊,浸泡放出血水去腥,加入橘皮白酒焯水,将剃下来的羊油放入锅中煸香,加入干辣椒、豆瓣酱,炒出红油,加上花椒、香料炒熟,然后下入高汤炖煮,将羊肉炖到软烂,起锅前一炷香的时间把羊杂放下去。


    这红汤羊肉麻辣鲜香,就连蘸料都很特别,得放辣味的毛豆腐进去,因为用的都是干辣椒面,蘸料香而不辣,光是这都能拌饭吃两碗下去,更别说蘸了羊肉之后,裹着咸香的毛豆腐蘸料,一筷子羊肉刚放进嘴巴里,下一秒就忍不住咽下去了。


    大概是在这边待的旧了,冯夫子和谢修远渐渐也能吃辣了,但谢修远还是被辣得满脸通红,越吃越热,最后换成了夏天穿的单衣回来接着吃。


    他吃得发了一身汗,感觉浑身都不太冷了,又开始怂恿沅宁把小卖部开到京城去,这样回京之后他就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啦!


    “是有在考虑,已经存下来一笔钱了,开店面倒是没问题,到时候还要请你来多捧场。”


    “那是一定的!”谢修远一边往碗里夹菜一边说,“我直接拉着马车去小卖部进货!”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从饭钱的小吃,到饭后的甜点,在外游学已久的师徒二人刚适应外面的普通菜式,一下子又被养刁了胃口。


    难怪冬至都过去好几天了,院子里还飘着羊肉味儿呢,这红汤羊肉怎么吃得腻啊!


    饭后,冯夫子和谢修远就在沅家住下来了,先前过来的时候没想到,现在整个溪山县,家里有炕的没有几个,谢修远又是个离不了火炕的。


    还好当初修房屋的时候沅宁就多考虑了一层,如今就算来了客,也有暖炕可以睡,就算人多,小买卖部那边还有三间带炕的屋子,随便塞个十来人不成什么问题。


    但谢修远这身子,着实是有些太差了,沅宁现在都比他经得冻。


    “家里还有多的羽绒被子,到时候送你几床,羽绒服你要吗?我的旧衣服你应该能穿上,要不要试试看?”虽然平日里各种和谢修远互怼,方衍年还是很认可这位“师兄”的。


    “羽绒被?羽绒服?”谢修远还从没听过这玩意儿,有时候他都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京城人士,怎么方衍年拿出来这些玩意儿,他一样都没见过?


    谢修远这还是因为来得晚,松花蛋的生意早就卖开了,否则他要是听人说松花蛋是京城传过来的吃法,怕是更怀疑人生呢!


    这个方衍年,吹牛草稿都不打,真当县里没有去过京城的人吗?


    别说,有去过的,但都住得不久,而且这里到京城一来一回,怕是半年一年了,更是不知道这么久过去,有什么别的变化,自然会为了证明自己去过京城,没见过的都说见过了。


    沅静去把家里多做的羽绒被给取了来,看着薄薄一层,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一只手就能掂量起来。


    谢修远怀疑方衍年在唬他,这么薄点儿的被子能干啥?


    方衍年不语,只是一味拿出自己的旧衣裳。


    谢修远倒也不嫌弃那衣服是方衍年换下来的,反而有些好奇,这衣服布料看上去分明挺新的,而且也没有多少穿着痕迹,怎么就已经换下来是旧衣服了。


    “这衣服是去年做的,那时候我的身体还没有现在锻炼得好,身形和你差不多。”


    现在么,去年的旧衣裳穿在身上已经有些紧了,方衍年每天雷打不动地锻炼,身上的肌肉也长得紧实,再穿去年的衣服,自然就穿不下了。


    谢修远看了一眼方衍年,要不是还有他们这俩客人在,方衍年都要热得穿短袖或者马甲了,而他呢,因为体虚,炕烧得这么热,还能穿两层,一层里衣一层单衣,否则还会觉得有点儿冷。


    谢修远把外头方衍年递过来的“羽绒服”穿上,这玩意儿看着轻薄,穿上身之后像是会呼吸一样,一下子就变得蓬松起来,方衍年还在他身上拍了几下,那些因为压箱底的羽绒就渐渐蓬松舒展开,衣服上一格一格的小包都变得鼓鼓囊囊的。


    不止谢修远觉得这玩意儿有点意思,就连冯夫子都没见过,冯夫子拿过那一床薄薄的羽绒被,翻看研究了会儿,随后只是将被子放在腿上,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已经热得像是在烤火了,赶紧把被子拿来。


    真是奇了!


    这么轻薄的料子,究竟是塞了什么到里面,怎么能这么暖和,盖起来像是能发热一样!


    谢修远不不过几分钟时间就发现了这个事实,他热得浑身像是烧起了火,隐隐还有些往外发汗的迹象。不过谢修远并没有羽绒服脱掉,而是推开门到了庭院里。


    就这么一件里衣、一件单衣、一件“羽绒服”,即使直接站在院子里,都不会觉得特别冷。


    虽然因为家里烧着炕,沅家的院子比其他地方都要暖和些,但外面天寒地冻的,风一吹还是很冷的。


    谢修远感觉自己的脸和身体像是分割成了两半,身体暖和得像是温着手炉,脸上却冷得更刀刮一样。


    “别在院子里站着,这羽绒服外面还要套一层,才能保暖得更彻底。”方衍年站在门口的廊下叫谢修远这个显眼包回来。


    然而谢修远还沉浸在这种新型的保暖衣带来的惊喜里无法自拔呢!


    往年他也是受不了冻,每年冬天都没办法在京城过,而得赴往南方,开春才回去,因此很少在家里过年。


    今年……


    谢修远想,有了这个在,即使冬天下的雪能把人都淹没,他也能穿着这身出门了。


    谢修远来了兴致,硬是要穿一整套试试看,方衍年叫人给谢修远拿了去年自己的一身衣服来,让谢修远换上。


    他用的是后世著名的三明治过冬法,贴身的衣服要严丝合缝,不让冷空气灌入,中间穿羽绒服或者棉服,让身体散发的热空气存留在羽绒之间,最后外面再加上一层高织的厚布,彻底将热气给锁起来。


    外面的冷风刮不进衣服里,羽绒服里也暖烘烘的,自然就不怕冷了。


    谢修远试了一下,发现这样穿之后,他总算能够像个人了,而不是在冬天把自己一层层裹成个球,关键还不保暖!


    “这羽绒服究竟是什么做的?为什么这般轻薄又这般暖和,竟然比棉花穿着还热乎。”谢修远不住感叹,他终于也有在冬天自由活动的时候了!


    “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方衍年和谢修远解释道,“这就是鸭子身上最软的那层绒毛,你想那些鸭啊鹅的,就连冬天都能在水里游,那层羽绒穿在身上能有多暖和?”


    谢修远一想,还真是这样!


    方衍年又解释,其实他们家普遍用的羽绒还是最次的一级,夹杂着很多杂绒,不过他们家后来开始收鸡鸭回来加工之后,就直接在鸭和鹅的胸脯拔羽绒了,那点儿绒才是最暖和的,尤其是鹅绒,要好几百只鹅的胸脯绒才能做一件马甲,方衍年只给他们家宝儿攒了一件鹅绒的羽绒服,就是为了拿去京城穿的。


    谢修远其实也想要,但是又不好和沅宁抢,谁不知道方衍年这个夫郎控,谁敢跟沅宁抢东西啊?!


    “不过——”方衍年话又说回来,“除了给宝儿攒的那件,另一件鹅胸脯绒的也攒了一件马甲了,本来是打算攒好了送给老师的。”


    方衍年没了父母,家里人去北方之前,用普通的杂毛羽绒服也足够,加上家里还有炕,也就自己不用好绒,给冯夫子攒了一件。


    冯夫子很是欣慰,这方衍年吧,调皮是调皮了些,但孝心还是有的。冯夫子不求方衍年把自己放在他那比眼珠子和自身都看重的夫郎前面,只要还能想到他这把老骨头,就很心满意足了。


    “罢了罢了,老夫一个北方人,也习惯的那边的天寒地冻,你这马甲就给你师兄做一件吧,免得回京的时候把他冻坏在路上。”


    谢修远也不和冯夫子客气:“谢老师割爱!”


    方衍年嫌弃看了谢修远一眼,让沅静给二人量了尺寸,在家休整这几天就将羽绒服给赶制出来,今年冬天就能穿上。


    家里普通的鸭绒还是存了很多的,冯夫子当天就拿到了合身的羽绒服,穿上果然轻便暖和,甚至还有些热。


    等到了北方,那天寒地冻的,应该就刚刚好了,到时候有了这羽绒服羽绒被,赶路都方便些。


    谢修远对这羽绒产品爱不释手,方衍年却拉着谢修远一起加入了每日了晨练。


    先前住一块儿的时候,这家伙偶尔还会跟着他跑动两下,这一个没看住,再见的时候体弱得比他们家宝儿都脆。


    谢修远也不想身体这般差啊,关键是他小时候生病,用错了药,人都断气儿了,福大命大救回来,那之后身体就不好了。


    别说磕着碰着,走路走急了都喘,完全是靠喝药把身体保起来的,都是跟着夫子一起出来游学之后,才好上一些的。


    方衍年:“你看,你这不是稍微多活动活动,身体就好些了么。”


    谢修远一愣,随后苦笑着摇摇头,说:“这倒是,你没说我都没发现。”


    方衍年顺带给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先天体弱多病,后来成为一代武术巨星;另一位则是小时候病得都拜石头当干娘了,后来七十几岁还能游长江。


    那些例子对于这个时代的人都太遥远,就拿他们家宝儿来说,锻炼之前一年有三百天都出不了门,大半时间都在喝药,现在么……


    沅宁一回想,好像他都快一年没有生过病了,连风寒都少有。


    这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么,沅宁一个哥儿都如此,更别提谢修远。


    “你看我。”方衍年指指自己,“我考童生那会儿,奔波一趟府城就差点儿病死了。”


    那回是真死了,但方衍年现在的灵魂穿越过来,才又将这条命捡回来。


    方衍年刚说完,就被沅宁捏了一下胳膊。人家冯夫子都知道避谶呢,这家伙怎么什么话都敢往自己身上放。


    “我错了我错了,刚刚说的不算数,我这人福大命大的,随随便便就能活个二百岁。”


    几人都被方衍年这没脸没皮的话给逗乐,还没见过谁这般夸自己的。


    方衍年也是聪明,还知道不能说什么向天再借五百年这种话,那可是犯了忌讳,这年头动不动就各种千千岁,万岁啥的,胡说可是要掉脑袋都。


    众人揭过了这茬,但锻炼身体这事儿吧,就连冯夫子也支持谢修远多活动活动,还说会监督他呢,方衍年也觉得好。


    两师徒在沅家借住了几天,喝了好几天羊肉汤,除了红汤羊肉,还有高汤羊肉、烤全羊、羊肉串儿,正好前些日子刚做过,现在还手熟,都给冯夫子和谢修远吃上火了。


    等府里的下人把路上要用的东西采买好,方衍年跟着蹭上顺风车,他才头一次知道,原来大户人家出行这么高调。


    光是行李都拉了足足三车。


    沅宁和方衍年的行李加起来才一车,混在庞大的队伍里,简直像个被压榨的小可怜儿。


    清早,谢家的家丁就来报说行李已经装上船了。


    此行他们北上,包了一艘不算很大的客船,因为行李装得多,吃水深,甲板上偶尔也会有奴仆扮作的乘客出现,加上船不怎么靠岸,大多数人都把这船当做普通的客船,而非商船,路途中还有招手想要上船的呢。


    有时候船还会停下,假装上人,实际上只是装模作样地让谢家的下人将新鲜的物资送上船,船上最主要的几人,从来没在外面露过面。


    沅宁也疑惑过,他好像低估了这位方衍年的师兄。


    如果是正常出行,起码每到一个地方,都需要通关文牒,核对身份,然而他们这一行,基本上都没和外人打过交道,谢修远还暗示江面上气温低,还是不要出门得好。


    如果不是知道冯夫子和秋闱的主考官认识,沅宁都要怀疑自己上了贼船。


    这客船一看就是特殊定做的,外面和普通客船一样,里面却装潢得十分豪华,沅宁自觉小有一点见识,自然年认出来,就连船舱内部随便一把椅子,用的木头都足够在他们县城买下一间小屋了。


    这般有钱,还仿佛有用不完的佣人,行踪密而不发,甚至能让官府让路。


    他家夫君这机缘,是不是太大了些。


    沅宁有些担忧,方衍年却心大地完全没当回事儿,每天光是应付课业就已经让他用尽了所有的脑细胞,哪还有心思考虑这些。


    毕竟,能坐船的好日子可不多了,等到靠近北方的地区,天冷的时候就连江面都会结冰。


    果然,因为今年寒冬,还没到北方的地界,江面就已经结了冰。即使是把冰敲掉行船,也快不起来,还不如走陆路。


    一车车的行李搬下船,那叫一个浩浩荡荡,简直堪比一个中小型的商队。


    岸边有专业的护卫接替他们一行人的安保工作,一辆辆外表平平无奇,进去之后内有乾坤的马车交错前行,让人打眼一看都分不出哪些车坐了人,哪些车装的货。


    那些个随行的个个护卫壮实得和沅令舟有的一拼。


    是的,这次上京城考试,沅令舟也跟着来了。


    沅令舟和秋草一起负责沅宁的安全,而家里另外买的两个护卫负责方衍年的安全。沅静负责照顾沅宁的起居,沅顺则是继续给方衍年当书童。


    算上他哥,沅宁觉得自己出行已经是很高调了,一个人身边伴着三个人伺候呢,可谢修远却是演都不演了。


    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有专门的人伺候,每个人还只负责一项工作,准确来说,有些工作甚至是由好几个人负责的。


    光说吃,路上同行的厨子就有两个,一个擅长北方菜系,一个擅长南方菜系,只不过溪山县地处西南,南方菜系的厨子倒是很少接触辣食,做的酸甜口和糕点一绝。


    沅宁也是在船上吃过真正的大厨做的饭菜,才觉得,果然他们家做的那些小吃都是小打小闹。


    沅宁觉得自家的小吃没有什么格调,方衍年却晃晃手指。


    非也非也,后世霸总和地主家的傻儿子最容易被路边摊征服,富家小姐更是能被一碗白粥俘获呢~


    虽然不是很理解,但别说谢修远,就连冯夫子都更喜欢在他们家蹭饭而不是吃这些专业厨师做的,就能看出来,还是大众喜爱的饭菜更香哈!


    但此行捎带方衍年上京赶考,来者是客,再让沅家的丫鬟做饭就不合适了,还是多少要以师兄的身份行待客之道的。


    沅宁也吃到几道喜欢的菜,方衍年看出来了,点名让厨子接下来有空多做几遍,倒是沅静,偷偷就去找厨子将菜谱写了下来。


    方衍年:大意了!竟然被这小丫头给比了下去!


    万幸的是,他们一行人都不怎么晕船。


    沅宁最开始不适应有点晕船,后面用了沅令舒提前给他准备的药就好多了。


    方衍年则是有过不少游轮旅行的经历,虽然这副身体没训练过,但也很适应行船。


    得知沅宁和方衍年都是第一次坐船的谢修远都震惊了,凭什么这两人一点儿不晕船!


    想当年他第一次坐船下江南的时候,一路走一路吐……


    方衍年拍拍师兄的肩,让他好好锻炼身体,等练到他这样别说晕船了,就算跳到水里一路游都跟得上!


    当然是夸张了。


    谢修远表示嫌弃并且当天就加练了一组深蹲,导致第二天腿酸得发抖,站都站不起来。


    为什么!究竟是什么原理!不就是下蹲几下么?为什么他的腿突然就废了!


    这般一边找乐子一边赶路,时间过得倒是快。


    就是有些太快了。


    他们十一月中旬出发,正月不到就下船了,还是在附近的府城过的新年。


    直到正月十五,都过元宵节了,距离上京还有将近一半的距离。


    方衍年怀疑这个速度根本赶不上今年的春闱,毕竟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考试了。


    虽然他们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走了一半的路程,但那是因为水路快啊!


    抵达北方的地界之后,即使新年过去开了春,外面也依旧是天寒地冻,白雪皑皑的,每日都要提前安排人扫雪才能前行。


    这样真的能赶上考试吗?


    方衍年倒是不着急,他本来就没指望自己能考上,他连举人功名都是海底捞捞起来的,怎么跟其他正儿八经考上的比嘛!


    虽然他看完了夫子给他寄的书,但四舍五入也就是刚学完课本,还在一轮总复习的高中生。


    总不能是夫子怕他给他丢脸,所以才让他赶不上的吧?


    方衍年的疑惑在正月十六这天得到了答案。


    京城的那位,薨了。


    而现在还在半道上的方衍年不知道的是,他的名字已经在整个宫廷火了。


    因为老皇帝离世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他乡试时写的那份策论——


    作者有话说:方衍年:临近高考,告诉我阅卷人没了,这叫什么个事儿[化了]


    第112章 沅宁(腼腆)


    老皇帝在位时间不算很长, 前后左不过二十年,虽然有功有过,在重文轻武方面多少有些矫枉过正, 但相对于永远在征战, 即使拓宽了玄国土地却让无数平民百姓民不聊生、家破人亡的先帝来说, 还是更受民众爱戴的。


    毕竟, 要打仗就要征兵征粮、苛捐杂税, 先帝在时多少男丁战死沙场,人们理解不了国家扩大版图的意义,他们只清楚,打仗是要死人的。


    不仅是自家汉子、儿子很大概率战死沙场,就连家里的女子、哥儿, 很多都因为吃不饱饭而饿死。


    而逝去的老皇帝虽然上位的时候便年事已高,在朝臣看来, 他算不得明君。


    老皇帝打压武官、重文轻武,当时朝廷重臣大多都是武官出身,这无疑会让他在朝堂上举步维艰。


    可老皇帝还是做到了,他不仅引发了无数本大历, 也就是本朝律法发放到各家各户, 还创办了教所有幼儿读书识字的官学,让年轻这一代的人都识得字, 读过书。


    老皇帝还积极推行新政,即使减少自己和后宫嫔妃的吃穿用度, 也要让百姓吃上饭,几乎每隔几年就要降一次赋税,也从来不修建行宫享乐,除了祭祀不可免, 就连逢年过节和庆生都是从简。


    纵使他没有很高的治国天赋,却也是为民的好君王,几乎所有听闻老皇帝薨逝的百姓,都忍不住感到难过。


    甚至是商人……


    先帝对商户的剥削到了近乎压榨的地步,不仅要捐钱,家中的子孙还不能参加科考,一旦经商,便是子孙后代都是社会的最底层,连乞丐——


    乞丐虽然没有收入来源,却是白身,能够参加科举,这点甚至比奴仆和商户更强。


    然而老皇帝却开了商户子孙科考的口子,甚至曾经是奴仆,只要赎回身契回归良籍,起码参考是没有问题的。


    可老皇帝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虽然他放宽了可以科考的户籍要求,却不知道,很多人无法摆脱自己的过去,即使考上也会因为他们曾经的身份遭受排挤,有的甚至连私塾都不愿意收……这些都是老皇帝短短二十年时间改变不了的。


    所以他越是到了年老的时候,就越是着急啊……他还有太多的事情没有做,还有太多的无能为力。


    老皇帝看到方衍年的策论,反反复复,一遍又一遍,不断感慨也不短悔恨,为什么曾经的自己想不到,为什么这个考生不能再出现早一点,为什么……


    直至老皇帝咽气,他那浑浊扩散的瞳孔也紧紧盯着那份画满圈点的试卷,只恨,生不逢时。


    这些,都是尚且远在千里之外的方衍年一行人所不知道的。


    他们是在近郊得知这件事的,老皇帝薨逝的情报传来,天下同悲,即使只是在近郊,也有稀稀落落的人家在门口挂上了白色的挽联。


    得知这个消息的方衍年大脑先是空白了一顺,皇帝病逝是国丧,加上春闱在即,今年的考试怕是来不及了。


    可……


    方衍年不动声色地看了看一旁的冯夫子和谢修远,冯夫子神色悲伤,带着惋惜和一些方衍年读不懂的情绪。


    而谢修远……


    谢修远叫停了马车,车里烤着暖烘烘的炉子,很是暖和,温度如春,人在车里,不用穿厚衣服。


    然而向来怕冷的谢修远,却就这么失魂落魄地下了马车,他甚至差点没有站稳,一旁的人却不敢上前扶他。


    谢修远踉跄几下才站定,随后郑重地,朝着某个方向行了最为隆重大礼,并且久久叩拜在地没有起身。


    不仅方衍年有些震惊,沅宁也同样有些不知所措。


    虽然,但是……


    薨逝的老皇帝是很好没错,但也不必做到这份上吧,难不成老皇帝对谢修远有过救命之恩?


    猜着应该是,毕竟谢修远的身份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不,应该说是高门大户才对,即使是富户,家里也请不起这么多奴仆和护卫。


    方衍年示意夫子自己是不是也需要跟着下去一起进行祭拜,冯夫子却对方衍年摇了摇头,让他跟着自己一起在车上行礼即可。


    照理来说,方衍年和沅宁也是应该下车行礼的,毕竟是国丧,但因为长辈在,他们就得跟在长辈后面行礼。倒是四周的奴仆护卫们,全都跟着谢修远一起跪下叩首了。


    真的太郑重了,郑重的都有些诡异了。


    但方衍年和沅宁都知道,现在不是探究的时候,两人默契地给这神秘的两师徒留出空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谢修远在地上跪了很久才起身,他身体本来就不好,冬天近郊的夜路满是泥泞,还是夹着冰碴子的泥泞,一阵跪叩起身,谢修远的额头、身上,几乎全是冰碴泥浆,他的额头、整张脸、双手,全都被冻得通红,一身狼狈却毫不在意。


    重新坐上马车之后,冯夫子才吩咐人去给谢修远煮姜汤,换衣裳,方衍年也接机带着沅宁一起换了辆车。


    在另一辆车上的沅令舟也注意到了这不同寻常的一幕,但沅令舟又不笨,全然当做没有看到,该怎么行礼怎么行礼。


    “这怕是……”几人回到马车之后,连说话都声音都给压下去,“国丧期间禁止一切宴会以及娱乐,禁乐百日,需茹素四十九日。”


    其实如果是在自己家里,只要别做得太过分,出门穿素衣佩黑角带,关起门来偷偷吃点儿荤腥也没事。


    可现在吧……


    看冯夫子和谢修远那样,估计这小灶是开不了了。


    果不其然,谢修远这一通直接病倒,队伍只到一个小镇上就再无法前行,找了个旅店宿下,连大夫都是派人去县城请的。


    县城的大夫医术不佳,又是冯夫子请人到府城、省城请了大夫来,一连留驻了快一个月,谢修远的病才好了个七.八分,勉强能够继续上路。


    “是我拖累了你。”谢修远被病气抽空了身体,一场大病下来,连脸颊都凹陷了下去,看上去跟一副骨头架子似的。


    他换下了低调的华服,穿的是素布麻衣,要不是怕他冻死在这儿,沅静都不乐得把那些羽绒服里的羽绒给拆出来,重新做了素色的衣服给谢修远穿。


    他们西南这边的人大概很难理解这群北方人的郑重,在他们家乡,若是老人年纪大了死去,还是喜丧呢,敲锣打鼓吹唢呐的,守灵的时候甚至能凑到一块儿喝酒聊天,热热闹闹地把老人送去下葬。


    毕竟孝心又不是死去之后哭两滴眼泪就能表现的,那不是亲人健在的时候就应该好生供养的吗?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文化差异吧。


    更何况皇帝跟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距离太远了,就算悲伤一下,也不至于这么……


    难以理解,但是尊重。


    方衍年为了老师和师兄的面子,跟着茹素了一个月,是真的一点儿荤腥都没沾。


    其实谢修远说过他不用这样的,但方衍年还是坚持了下来。


    他本人倒是就当轻断食了,不过他不能吃肉,不代表自家宝儿要跟着挨饿。


    此行出门的行李之中带了不少肉干肉脯,方衍年都是让沅静偷偷给沅宁拿去屋子里单独吃的,没让外面人发现。


    只不过这不吃肉,甚至不能吃蛋、葱蒜这些算是肉菜、荤菜的食物——


    所谓荤菜,并非是指肉,而是具有辛辣气味的菜,例如大蒜、韭菜、葱这些,从字面就能看出来,荤字是草字头,而不是提肉旁。


    一个月的纯素啊,方衍年还每天都要锻炼,人都差点儿吃得眼冒金星了,得亏还有豆制品,勉强补充一些蛋白质,不然方衍年真是要把身上的肌肉都给饿没了。


    一想到这样的日子还有十几天,方衍年就眼前一黑。


    算了,既然决定了,那就坚持到底!


    瞧瞧谢修远一个病号,还是个嘴挑又娇气的大户人家公子哥,都能吃素。


    方衍年忍不住摇头,难怪一个小感冒都能拖这么久好不了呢,身体营养跟不上,免疫系统半死不活的,能战胜病魔才怪了。


    原本以为谢修远那病还要养好一会儿,冯夫子却突然通知他们收拾行李,今天晚上要连夜启程。


    方衍年从中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回去之后就悄悄打破了禁忌,吃了好些肉脯补充体力,免得晚上赶路的时候摔坑里。


    沅宁也有些担忧:“怎么这么急突然就要走了?而且还是天黑赶路。”


    “前几日大雪,这不是天气好了,想早点去县城落脚,住宿条件比镇上好点。”方衍年担心把沅宁吓到,便这般安慰道。


    但沅宁哪里是不明白的,他比方衍年还要警惕一些,当即把他哥也叫了过来。


    “行,我去取来。”沅令舟一下子就看懂了沅宁的暗号。


    方衍年还不知道这两兄弟在打什么哑谜呢,沅令舟就很快取了一个盒子来。


    是先前方衍年闲着没事儿研究的木质武器,虽然没有木改铁,但子弹的材质进行了升级,弹头用了尖锐的小块儿铁刺,只要发.射出去,就能以不错的速度扎穿秋冬的棉衣,打进敌人的肉里。


    那铁刺上还涂了沅令舒特制的药,虽然不至于见血封喉,但也有放大疼痛和局部麻痹的效果,若是中弹过多,说不定还真能要命。


    方衍年:!!!!!


    这两兄弟什么时候研究出来这么凶残的玩意儿出来了!


    沅宁(腼腆):“其实之前我身上一直都带着一把小型的,这不是天气冷了,太小的冲力不够,顶多让人痛一下,跟挠痒似的。”


    方衍年:!!!!!!!


    不是,啊???


    但仔细一想,也确实,古代赶路可是件危险事儿,不仅可能遇到山贼劫匪,还有可能遇上毒物和猛兽,要不然沅宁也不会买这么多护卫,沅令舟也不会跟他们一起出行了。


    是因为谢修远的队伍太过安逸了,一路上岁月静好,那都是有人提前进行了清扫。


    一般来说,清扫的队伍是相互轮换的,而且上的都是夜班,趁着主人家在扎营休息的时候,提前把路上的雪铲了,若是遇上野物,也会用火把或者武器驱赶,所以跟着谢修远这一路赶路,他们半点危险都没遇到。


    承了人家的好,这时候抽.身.离去,多少是有些不厚道。


    方衍年:也行吧。


    他适应了一下新的武器,发现沅令舟做的这个不仅在他原本给的图纸上改良过,用的还是非常昂贵的硬木头,重量还挺压手,扎实不容易出错,威力也更大。


    真正好的硬木,也能和铁器掰一掰手腕的,这玩意儿……挺危险啊!


    难怪先前没拿给他。


    方衍年试了两发,手感还不错,这玩意儿能把土墙都凿个大坑,杀伤力可见一斑。


    一切都恐惧都来源于火力不足,揣上这把家伙事儿后,方衍年感觉心里都有底了!


    简单收拾好行李,主要还是奴仆们在收捡,沅静值得信任,就是贵重物品交给她保管也没问题。


    方衍年提前吃饱喝足还揣上了真理,整个人都神采奕奕地,和冯夫子他们集合之后,两人都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不理解方衍年怎么是这表情。


    相处这么久,二人自然知道方衍年不会猜不出其中关窍,甚至,冯夫子提前给方衍年打了招呼,若是方衍年害怕,回去和沅宁商议一番,两人留下,或提前离开,他们也不会怪罪。


    有句俗话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他们之间的师徒情、师兄弟情,满打满算加上中间没见面的时候,也不到十个月。


    方衍年能够跟着谢修远一起茹素一个月,谢修远都很感动了,冯夫子也不认为这不到一年的时间,方衍年就真能奉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把他当父亲。


    他们都见过太过……


    可方衍年回了房间一趟之后,收拾好行李整个人还有几分跃跃欲试。


    这小子究竟在兴奋个什么劲儿啊?


    当夜行是春游?


    冯夫子被气笑了,谢修远也觉得自己这个师弟实在有趣,连带着被呛到,咳嗽了好几声。


    “你可知此行危险,若是跟我们同行……咳咳咳……”谢修远一说话就咳嗽。


    方衍年给他递了杯蜂蜜水。


    “师兄,虽然我不过问,你也别真把我当傻白甜了成么。”方衍年有些无语,这些人总是把他的分寸感当成迟钝,搞得他看起来很笨一样!


    “虽然你不说我不过问,但还是能看出来,你身份应该不一般,说不定先前让师父给我来信让我不要急着去京城,大概就是猜到了今日吧。”


    方衍年说着还叹了口气:“说不定因为和你有交集,还有人会在路上找我麻烦,所以你才让我跟你们一起走的?”


    谢修远:“……”


    还真被这小子给猜中了!


    “傻白甜……这个词倒是形容得很恰当。”谢修远评价。


    方衍年:“差不多行了啊!”


    谢修远忍不住笑,一笑又咳嗽了好半晌。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和我们一起?”


    “那能怎么办?这辈子不去京城考试了?虽然也不是不可以……”


    方衍年说着说着,就在冯夫子瞪过来的凌厉眼神中心虚下去。


    咳,哪个老师会希望自己费心思教出来的学生不去考考试证明自己的?


    “我家能请的护卫有限,单独走说不定比跟你一起还危险呢,何况老师都不怕。”


    冯夫子:“老夫那是不怕吗?老夫那是早就做好了觉悟!”


    谢修远:!!!


    “老师您竟然是这么想的!咳咳咳……”


    冯夫子:“啧,喝你的水。”


    方衍年忍不住觉得温馨,有这样亦师亦友的老师,可真好啊。


    “所以,反正都不知前路几何,不如选个攻防高的。”


    “攻防高的……”谢修远琢磨了一下,方衍年说的,大概是他的护卫在进攻和防卫方面都比寻常人,甚至是比镖局的镖师都更厉害吧。


    嗯,还真是恰当。


    “那你为何还要和你夫郎一起出行?”谢修远问出了他一直以来不理解的地方。


    本来就知道此行危险,方衍年却还要带上沅宁,不知道把沅宁留在溪山县更安全吗?


    一提到这个,方衍年就眼睛一亮,有好一番话要和这两人说(秀)到(恩)说(爱)到。


    他们家宝儿那么聪明,怎么会猜不出来呢?当然是为了守在他身边才安心啊!


    方衍年也是这么想的,他不是个保守的人,与其把沅宁放在一个看起来安全,实则无法掌控的地方,等出事的消息传来他只能在千里之外干着急,那比杀了他还难受。


    还是在身边一起的好,他起码能够尽全力保护对方。


    更何况,留在家里就安全了吗?只要对方想,不论在哪里——


    这不,即使大雪封山他们停留在这样一座小镇,而且全程几乎没怎么露面、没有透露过行踪,不一样被发现了。


    就算是做一对亡命鸳鸯,也好过连死都没法死一块儿。


    当然,方衍年表达得还要委婉些,他一个后世经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好青年不信这些,但他们家宝儿还是很在意的,他自然就不会说这些让人不高兴了。


    冯夫子和谢修远:就多余问这一嘴!


    大晚上的狗粮都吃饱了。


    一行人悄无声息上了路,趁着夜色,由一辆不起眼的小车个拉走的,护卫出了城才骑着马出现,别的行李随时都能扔,只有人保下来了,一切才有后续。


    方衍年按着自家师兄吃了一个鸡蛋两片肉脯,谢修远原本是想拒绝的,但是夜里奔波,若是他在这节骨眼继续病倒,后面只会拖累更多对他好的人。


    因为太久没吃肉又重病,谢修远吃这么两口花了好一会儿,还差点吐了,硬是给咽了下去。


    但营养补充上来之后,效果也很明显,他的身体不再冻得发抖,即使裹得再多,怀里抱着暖炉也无法驱散的寒冷,竟然一个鸡蛋、几片肉脯就缓解了。


    沅宁准备了多了,也给冯夫子加了加餐,冯夫子一把年纪了还跟着茹素,真是让人看着心酸。


    一行人里就只有天天都有吃肉脯的沅宁还白白净净的气血充盈,这几个大男人全都吃素吃的脸色发绿。


    恢复好体力,再靠着车厢小憩恢复精神。这小车实在太狭窄了,装四个人都很挤,还别说多装了个沅令舟在,谢修远又裹得像个球。


    不过方衍年可以抱着自家夫郎,不仅节约空间,还跟抱着个暖宝宝似的。


    简陋的车厢呜呜往里面刮着风,车底也没有安装减震,晃得人浑身骨头都在疼。


    沅宁坐在方衍年怀里有些担心,本来直接坐着都难受,方衍年还抱着他,不会更硌得凶么?


    “你夫君我又不是豆腐做的,没那么容易坏。”


    两个人耳鬓贴着说着悄悄话,不管车里的其他人听不听得见,大家都闭着眼睛眼不见为净。


    颠簸了一两个时辰,夜深了,荒郊野外的林子里,连声鸟叫都没有,安静得有些诡异。


    沅令舟曾经身为猎户,常年住在山里,总觉得这动静不大对劲,他也是第一个提出疑问的。


    谢修远却解释,在北方这样的寂静很正常,冬天的雪堆积起来能有半个人那么高,会冻死很多植物和动物,因此北方的冬天相对南方要安静许多。


    像是百溪村这种冬天都不下雪的地方,冬日里进山打猎只是不好打到猎物,并不代表没有。


    而北方么……


    冬天在郊外活动,还是安静些更好,若是遇见动静,出现的东西那都是大型野生动物了。


    沅令舟还是第一次到北方,因此在得到解答之后,才暗暗记下,只是依旧没有放松警惕。


    北方出没的猛兽比南方要多,因为北方冬天太过寒冷,人们回家猫冬,猛兽就有更多的觅食空间。但南方人迹活动频繁,大型的猛兽大多都只徘徊在深山,所以并不常见。


    但……他们忘了,现在已经是二月中,今年却比往年要更冷,北方化冻更晚,大雪不仅阻挠了人们的行动,更是冻死了不少原本能够正常过冬的小动物。


    而靠着捕食这些动物为生的猛兽,因为夏天的异常炎热、植物枯死,导致了食草动物数目下降,再加上寒冬的威胁与冬期的延长,深山之中已经找不着任何食物了……


    前方突然传出马儿的嘶鸣,刚刚还在闭目养神的几人顿时深色清明。


    “都别动,我出去看看。”沅令舟按下几人,微微掀开车厢帘子的一角。


    瞬间就对上了一双在黑夜之中散发幽幽绿光的眼睛——


    作者有话说:其实,很早之前沅令舟就说要给宝儿弄只“大猫”的


    沅宁:好耶!猫狗双全了!


    咪咪:猫、猫科动物也是猫![三花猫头]


    第113章 遇刺


    沅令舟低声将情况告诉了众人:“是拦路虎。”


    还没反应过来的方衍年:路虎?什么路虎?


    哦哦, 拦路虎啊!


    还以为是遇到刺客了,原来是只老虎!


    方衍年并非传统的北方人,只在动物园见过东北虎, 那些个老虎平日里躺在院子里晒太阳, 动都懒得动弹一下, 偶尔有些条件好的动物园, 老虎的活力也不怎么高。


    都说真正想要看野兽, 还是得去非洲,方衍年不是没这个钱去,是那边的条件他着实不喜欢,要去草原上看还得打各种疫苗、蹲守很多天,靠运气才能看到, 不是像动物世界里那样随便就能碰到的。


    所以至今为止,方衍年都没有见过古代的老虎长什么样。


    他试着往车头掀开的那条缝隙看出去, 然而除了护卫们点起的火把,什么都看不见。


    沅令舟把方衍年给按了回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缝隙:“把宝儿藏起来,这些畜生机敏得很, 最是欺软怕硬。”


    不论是老虎还是熊, 这些个凶兽都有着动物最天然的本能——欺软怕硬。它们会专挑一群“猎物”之中最弱小的个体击破。


    因此护卫们骑着高头大马,将火把举得高高的, 张开双臂让自己的个头显得很大,这才没让那老虎立刻扑上来。


    但老虎也不蠢, 它还在枯树之间游荡着,压低身体放轻步伐,这种动物聪明得很,有时候还会故意装作不经意路过, 然后扭头就扑咬向猎物,别以为它被吓退了就万事大吉了。


    天色很黑,天上的云也厚,除了被火光照亮的地方,四下都黑漆漆的,也就个别视力很好的护卫能看个大概。


    “左边!它往左边去了!”


    沅令舟不愧是猎户,不仅对于野兽的习性格外清楚,夜间的动态视力也极好,外面的护卫举着火把,被火光晃得什么都看不清,他还能出声提醒。


    护卫们互送他们一路,也和沅令舟打过交道,私底下还相互切磋过呢,这时候也是信任沅令舟的,一群人在沅令舟的指示下渐渐移动阵型,组成了一个坚不可摧的堡垒。


    “吼——”老虎感到了威胁,发出低声的嘶吼作为警告,那声音跟打雷一样,来自猛兽的血脉压制让人听得不由心头一震。


    沅令舟虽然是猎户,但他也年轻,有没真正见过老虎,顶多凭借往常的经验判断。


    他的声音也很洪亮,和护卫们交流的时候并不避着老虎,反正老虎又听不懂人话,反而因为他这大嗓门,能够震慑住老虎不敢轻易上前。


    双方拉锯了好一阵,老虎自知不敌,想要退去,护卫中有人刚松一口气,也就这一口气的功夫,那头黑暗中的老虎突然发难,一把向护卫身下的马扑了过去,马匹受惊,一石激起千层浪!


    沅令舟再也坐不住,立刻就要跳下车帮忙,沅宁吓得赶紧拉了一下他哥。


    “别怕,你哥惜命。”沅令舟将挂在车头的弓箭给取下来,晃了晃,随后走出车门,翻身一跃就跳到了车顶上。


    夜色漆黑,他却能在一片黑暗中锁定那头老虎的影子,弯弓、拉弦。


    满弓射出的弦发出令人牙酸的破空声,光是利箭划破空气的声音就能听出其中威力。


    虽然这两年忙着帮沅宁管理店铺,但沅令舟一点儿都没有疏忽自身的锻炼,偶尔也会去山林里打些野物,这就是纯粹的爱好了,久了不用容易手生。


    试想连方衍年那个书生都能不忘锻炼,沅令舟能让自己被姑爷比下去么?


    那必然是不能的。


    宝儿给他分红的钱他还经常拿去请人吃酒然后请教他人教他一些密不可传的技术呢。


    正和老虎打得焦灼的护卫们听到箭羽的声音,还以为是有敌袭,正感慨怎么屋漏偏逢连夜雨,这群搞偷袭的刺客真不怕惹怒了老虎把自己搭进去,就听见老虎发出了更加愤怒的嘶吼。


    沅令舟那一箭,精准地扎穿了老虎的后脚,将它的脚狠狠钉在了地上。


    “受伤的人后撤,有武器的人上前,老虎暂时不能动!”


    一群护卫像是找到了主心骨,立马变得井然有序起来。


    “受伤不严重的将马匹牵走,稳定好马匹情绪!”


    护卫们腹背受敌,受惊的马要么乱跑,要么抬起马蹄,不少人都被马蹄给踩伤了。


    兵荒马乱的局面总算在一次又一次的协调之中变得井然有序。


    前前后后对抗了整整一个时辰,天色都蒙蒙亮了,才终于将那头老虎制服。


    几经反抗的老虎倒在地上,身上被扎满了武器,也有好几根利箭扎在同一处伤口上,让人很难想象这是夜里连人影都看不清的情况下,同一个人射中的。


    等天光渐渐亮起之后,车里的人才看清那头老虎究竟有多么巨大。


    即使饿了一个冬天,已经显得有些骨瘦如柴,但这头老虎依旧有两三米的长度,站起来比人还高。


    难怪古代的时候流放岭南是最高级别的罪刑之一,岭南的老虎又被称之为“虎患”,一头老虎就能毁掉一个村庄,若是跑进村子里,所过之处十不存一,甚至能将好几个村子的人挨着全部咬死。


    一些地方的虎患更是严重到平均每天都有三四个人被老虎咬死,就连路边都时常能看见被老虎吃剩的人都残肢断臂。


    就连方衍年都有些心惊,这玩意儿跟后世动物园里看到的根本不是一个品种吧?!怎么能这么大一只!


    即使那头老虎倒在了地上,也依旧和一座小山似的,让人感到震撼。


    护卫们彻底压制了老虎,这才过来请示,是将老虎就地掩埋还是连同尸骨一起带走。


    虽然老虎的浑身已经千疮百孔了,但是拿回去缝缝补补的又是一张好皮,更是让人骄傲的荣耀。


    如果不是老虎如此霸道,话本子里也不会把能打死一头老虎当做牛来吹了,这玩意儿随便一巴掌就能拍碎一个成年男子的胸骨。


    “带走吧,把打斗的痕迹处理一下。”谢修远还没忘记他们一行人正在被追杀。


    留下一部分人处理痕迹之后,还有不少护卫外出去找跑丢的马,一行人趁着天色还未大亮,立刻赶往另一处隐秘的地方,这才有空停下来处理伤口,喘一口气。


    这次遇到的老虎不仅没挫败护卫们的士气,反而让他们变得更加自信。


    刺客能有老虎厉害么!


    他们连老虎都能打死,接下来就算遇到什么都不会怕了!


    “欸,二哥呢?”沅宁下车活动,却发现他哥不见了。


    “沅……令州兄说他当过猎户,对于处理尸骨比较……感兴趣。”有护卫回答道。


    沅宁:“……”好吧,是他二哥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请沅家夫郎放心,您二哥身边也留了护卫,定不会让他受伤的。”护卫解释道。


    沅宁笑了笑,就他二哥,真是遇到危险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


    昨天晚上别的护卫都还穿着铠甲,他二哥一身布衣就敢往外面钻,老虎的弹跳能力很强,就算是站在车顶,也能被老虎给扑下来,也就他哥敢往外走了。


    所幸他们这休息的地方距离刚刚遇到老虎的地方也不远。


    没过多久,天色大亮之后,护卫们处理完了伤口,便要准备继续赶路了。


    沅令舟也是这个时候回来的。


    沅宁看了一眼他哥身后一同过来的护卫们,已经将虎皮虎骨都包装好,虎肉因为太老不适合吃,就地掩埋了。


    沅宁:“……”


    不愧是他哥,这手艺绝对是偷偷跟张屠户学过的!


    话说老虎和猪的结构差距应该很大吧?他哥是怎么做到第一次就能将骨头分离剃得这么干净的。


    瞧瞧其他护卫看向他哥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宝儿,你来,看我给你带了什么东西。”沅令舟脸上带着笑。


    沅宁对于这个笑容再熟悉不过,小时候每次他哥要捉弄他,就会这么笑!


    多大的人了,还当他会像小时候一样上当呢!他明明是故意配合让他哥高兴高兴的好么!


    “什么。”沅宁上下打量了一下,没发现沅令舟有私藏什么东西。


    “手来手来。”沅令舟让沅宁把手伸出来。


    沅宁又在沅令舟脸上看了看,没看出什么端倪来。


    算了,他就勉强配合他哥一下……


    沅宁伸出手,沅令舟得寸进尺:“你这手太小了,两只手捧着。”


    沅宁:?


    大庭广众的就这么拆他的台!


    他都听到其他护卫偷笑的声音了!


    沅宁脸颊臊得有点红,但还是把两只手伸出来捧着。


    沅令舟这才往自己怀里一掏,随后,一个花里胡哨的玩意儿就被丢到了沅宁手里。


    热乎的。


    会动的!!!


    沅宁吓了一跳,定睛一看,人差点昏过去。


    是、是迷你版的小老虎!!!


    沅令舟捉回来的这只小东西刚生下来不久,眼睛都还没睁开,应该是母虎营养不够早产的。


    虎崽崽就被下载附近的草丛里,那老虎也饿得厉害了成为了强弩之末,否则他们这点儿人,也轻易制服不了那么大一头成年的老虎。


    如果不是沅令舟心细,在其他护卫们处理老虎尸身的时候四处逛了逛,这个小东西大概就要冻死了。


    可是……


    老虎崽崽虽然小小一团,跟只瘦猫崽似的,看上去很可爱,但终究是老虎。


    他们昨晚还因为受到母虎的威胁把对方杀了,虽然听上去有些残忍,但如果不将那只老虎杀死,而心软放归山林,这条路是连通村镇和县城的小道,旁边不远就是官道,每日都有人路过,谁知道老虎为不会为了喂养崽子出来伤人?


    今日不杀,今后还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人会命丧虎口,就算是官府派人来绞杀,也不会很轻易。


    谢修远的护卫可个个都是装备齐全都精英,就这都还有不少人受伤,换作官府的衙役,杀死这头老虎估计也会搭好些条人命进去。


    这可不是能圣母心的时候。


    可是……


    “二哥,这个……也要杀吗?”


    沅宁不是会一时心软就让更多人承受危险的性子,他又不是承担危险的人,没有资格替他们做决定。


    可是这只幼崽,看上去真的很无害。


    它连眼睛都还睁不开,连叫声都柔弱的发不出来。


    “你拿着玩儿吧,能不能活都另说呢。”沅令舟倒是习惯,有什么好玩的都会拿给沅宁玩。


    以前沅宁身体不好,山里的野物是不方便给沅宁玩的,就会每次去城里卖了东西,买些其他哄小孩儿的逗沅宁。


    现在么……这小虎崽可是稀罕物,以前想玩都玩不了,沅令舟检查过,小东西没什么杀伤力,而且很干净,恐怕刚生下来不到一天,因为是早产的,柔弱得没拿稳摔一下都可能摔死,甚至连指甲和牙都没长齐,跟奶猫儿似的。


    赶路途中又没什么乐子,不方便下车买东西,留下这个小家伙在路上逗趣儿也成。


    谢修远不太赞同,怎么说也是野兽,养这小东西还是太危险了。


    “没事,养几天吧,我看着呢。”沅令舟的自信来自于他多年狩猎的判断,他不会完全把小虎崽给沅宁一个人养,加上,他也想知道,这老虎究竟能不能当猫养。


    等养一段时间,如果驯化不了,就想办法处理掉。


    之前沅令舟给沅宁训了一条小狗,但是不论细犬还是松狮都不适合带到北方来,冬天太冷了,容易被冻死,除非今后定居下来,才会把狗子一起接来。


    但这老虎就不同了,皮毛厚,经冻得很。


    谢修远:“……”


    算了,跟弟控没什么好说的。


    谢修远原本还想给方衍年做工作,结果发现方衍年比沅宁更积极,都开始找豆浆要给小虎崽喂奶了。


    算了,他们爱咋咋地吧,反正到京城之前,这小东西也长不到足够威胁人的大小。


    而且,京城的驯兽园里,也不是没有猛兽,到时候带到那边管教管教。


    其他人不知道,但方衍年是知道的,野兽是有一定天性的不错,但后天培养也占很大一部分。


    冷知识,狗其实是狼的另一种称呼,二者之间甚至还没有生殖隔离,狗却被广泛养作宠物。


    而后世还有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是某条路线的野狼被人类投喂到眼神清澈长出了蒜瓣毛,虽然官方一直在说千万不要下车,狼野性未驯会伤人,还将狼给运到了很远的地方。


    但是后面那些肥嘟嘟的狼还坚强地跑回了这条公路,对人类翻肚皮,不少不听劝的游客下车,实际上也没有长了蒜瓣毛的狼伤人。


    而且,国内虽然禁止饲养,国外却是有人家里养这些猛兽的。


    尤其像是动物园里那些,从生下来就被人类圈养规训,不仅不会轻易伤人,还跟大猫咪一样可亲人了。


    反正方衍年是觉得,可以养。


    就这样,小虎崽被留了下来。


    虽然没有奶,但有豆浆和米汤,凑合着也能活,等小家伙的眼皮睁开,蓝汪汪的发出咪咪的叫声,真是把人心都萌化了。


    沅静给沅宁配了个小包,包上开了个不大不小的洞,小虎崽揣在包里,能够被背着走,又能把小脑袋钻出来透气。


    不过洞口很小,只够把脑袋钻出来,虎头虎脑的小东西把脑袋探出来的时候,活像个装饰在包上的挂件。


    还怪可爱的。


    一行人走走停停,一改之前的风格,行进速度并不算快,甚至还有几分悠哉悠哉的味道,许是照顾谢修远的身体吧,毕竟他的病还没好全。


    虽然还没出孝期,但为了不拖大家都后腿,谢修远还是被按着每天吃了两个鸡蛋几片肉脯,其余时候大多都吃素,脸色倒是肉眼可见地好转起来。


    肉蛋奶果然是最廉价却最有营养的补物。


    就在众人以为接下来的路也会这么平平顺顺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几十根箭矢穿过树林,径直朝着队伍中最不起眼的那辆马车的车厢袭去,因为距离不算远,箭头用的还是精铁而并非民间的生铁,即使马车的车厢是用昂贵的硬木打造做旧,那寻常箭矢无法穿透木板,轻易就被穿破,更有箭矢顺着窗户的缝隙整.根.没.入车厢。


    “果然是想要你的命啊。”


    对方起码派来了五六十名弓箭手,其中大部分对准的便是那辆破破烂烂的马车,这辆车,正是前些日子谢修远带着方衍年几人夜里出逃的。


    别看这车破破烂烂的不起眼,甚至还有些漏风,但用的木材绝对是寻常人家寻不到的,而且特意做旧过,混在车队里很难被人注意到,只会让人觉得是用来拉无关紧要的货物的。


    几十个弓箭手对着这小小的车厢,四面进攻,一轮箭雨过后紧接着又是一轮,很快就把整辆车扎成了一个刺猬。


    护送的护卫们也各自行动起来,保护马车的保护马车,进林子捉人的进林子捉人。


    “咻——”附近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了烟花的声音,但因为距离很远,并没有人注意到。


    何况,就算有援兵来,车里的人也早都凉透了。


    除了主攻这边的弓箭手,还有大概六七名弓箭手瞄准了其他车辆的马匹,这次行刺的阵仗很大,摆明了是要将谢修远的命留在此地。


    呵,以为分成多支队伍分头行进就不会被他们找出来吗?


    这个办法确实有效,也花费了他们不少的功夫,但,这不还是被他们找出来了么!


    此时,大部分护卫已经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而目所能及的也全部被控制住,就连栓在车上的马匹也因为惊吓跑掉了,只需要等下确认了里面那人已被万箭穿心,将那人的脸皮割下来带回去,就能交差了。


    行刺的首领眼看场面已经比控制住,此时也走到了明面上来。


    “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人不禁感慨,此行过来刺杀的不过百余人,声势不敢做得太大,以免传出去了影响不好。


    但这位……也是真蠢,虽然是有点小聪明,知道分好几个队伍混淆视听,但也因此分散了兵力。


    若是所有的护卫集中到一起,说不定还能组成肉盾……让那人死得晚一点。


    就算这些个护卫个个是精锐又怎样,总共也只有几十人,还分散了那么多地方。


    这次刺杀的总负责人多少还是留了点心眼子了,并没有自己亲自上前查看,而是让人先打开马车的车门,将里面的人拖出来,把脸削下来。


    时间紧,方才那个烟花总觉得像是悬在人心头的一根刺,能行刺这位,负责人多少还是有一点头脑在身上的。


    被叫去查看的人不疑有他,走上前去刚把帘子掀开——


    甚至来不及发出叫声,就被一剑割喉。


    “有诈!”负责人随时注意着这方的情况,他站得比较远,但正对着车门,所以看清了车里的状况,车里的几个护卫紧紧挤在一起,加上四周用盾牌挡住了箭,根本没办法顺畅地行动。


    “该死,竟然是假的!”负责人立马撤开,让手下上前将里面的人抓出来,小小的车厢现在反而成了里面几人的保命符,木质的车厢箭矢能够穿透,但精钢的盾牌穿不透啊。


    “不可能,我分明已经确认过了,人绝对在这个队伍里!”负责人一边后退,一边想到什么,猛的回头看向了同行的其他几个车厢。


    随后,负责人想到了什么,飞快地往旁边撤开,并同时下令:“放箭!把这几辆车都给我扎穿!”


    都说刀剑无眼,就算是弓箭手,也不可能保证自己能每一箭都能射中,总会因为各种因素产生偏差。


    而这样的偏差,足够误伤到在场的其他人。


    负责人知道夜长梦多这个道理了,一个命令下去,自己先跑掉,其他正在检查和控制人手的手下没有得到命令,却不敢轻易撤退。


    果真是一群死侍。


    而几个被抓住当成俘虏的谢修远的护卫却趁机暴起,将周围的几个刺客抓过来,一把钻进了马车下面,那刺客的身体挡住第二场箭雨。


    看着瞬间倒下的十几个人,负责人恨得那叫一个牙痒痒!


    别看这一百多个刺客嘴巴说起来不多,他们可是为了任务随时能够去死的、最忠诚的侍卫,随便一个培养起来都要耗费多年的心血和金钱,现在却一眨眼就失去了十几人,怎能不让人痛心。


    负责人恨恨地盯着剩余的几辆马车,却发现,最大最豪华的那辆,隐约发出叮叮的声音,射向那辆车的箭矢也根本扎不深。


    竟然!负责人目眦欲裂,那狗日的竟然这么堂而皇之地就坐在最引人瞩目的马车里!


    还不等负责人发号施令让人将马车拿下,就听哗啦哗啦的声音……


    那早就砍断缰绳连马都没栓都马车,在平地之上,诡异地动了起来。


    而且越跑越快!——


    作者有话说:方衍年:机械革命,很神奇吧[墨镜]


    方衍年:心理博弈,很神奇吧[墨镜]


    方衍年:我在等CD,你在等什么[墨镜]


    沅宁:[加油][加油][加油]太刺激太好玩辣!


    第114章 铁皮车


    一刻钟前。


    当第一根箭矢射向马车前面的马的时候, 沅令舟就眼疾手快地砍断了缰绳,并且提溜着马夫的衣领嗖一下把人拽进了车厢里。


    沅令舟和伪装成车夫的护卫将车门两侧的铁板给关上。


    方衍年一直奉行准备万全、迎难而上,就像他会把沅宁放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地方保护起来一样, 他可不信什么躲躲藏藏就能逃过刺客的追杀。


    即使是伪装成普通的车辆, 路上就算遇不到刺客, 也有可能遇到山匪和打劫的。


    所以, 方衍年选择, 将马车改成坚不可摧的堡垒。


    其中,身为平头百姓……好吧,方衍年考上举人之后,现在已经是官身了,但他那点关系, 却根本弄不到这么多精铁。


    可谢修远可以。


    方衍年让谢修远弄些铁板来,将马车内侧焊成字面意义的铜墙铁壁, 这样除了对方放火来烧,不论用刀还是用箭,都别想伤到里面的人分毫。


    不过,因为铁板沉重, 普通的马根本拉不动, 在将里面的铁盒子焊好之后,外面的车皮就用的是最便宜最轻的木头了, 意思意思就行,减轻负重嘛!


    除此之外, 方衍年还改良了车轮,让马儿能拉得更轻松,这对机械专业的方衍年来说,简直是幼儿园难度!


    以前没这么做, 纯粹是他搞不来这么多的精铁,而且也没那个条件。


    现在好了,免费的材料,免费的工匠,方衍年和沅令舟可是爽玩了一把。


    不仅如此,方衍年还采用了一点点心理战术。


    大多数人逃命都不会这么高调,还会选择谢修远之前那样用小车走小路。


    方衍年就不同了,专门安排了护卫穿上护卫的衣服假扮成谢修远,然后他们一行人还是穿着原本的衣服,坐到原本的、整个队伍最豪华的车(铁皮版)里,并且,还给豪车假装配了几个护卫,专门用两匹马拉。


    至于护卫扮的假扮成护卫的“谢修远”,话有点绕,其实就是让行刺的人误以为小车里坐的是假扮成护卫的谢修远,方衍年还特意让小车周围的防备更严密,并且里面的人几乎不露面。


    而这严密的防备,在行刺者眼中,就变成了显而易见的“破绽”。


    行刺者恐怕还想,这群人真是愚蠢,只知道换成破旧的马车掩人耳目,结果是个怕死的,让这么多人保护,猜不出来正主在这辆破车里才怪了!


    方衍年:嘿,我其实已经预判了你们的预判!


    在后面的小车被乱箭扎穿的时候,方衍年还得意呢:“心理博弈,有意思吧。”


    谢修远笑着摇摇头,并非否认,而是真没招了。


    就没见过逃命逃得如此高调的,关键是这么明显的陷阱,刺客还就真就直接往里面踩了!


    这和谁说理去啊!


    所以一开始为了逃避刺杀而坐小车颠簸得药都要吐出来的时候,吃的那些苦算什么?算他能吃苦吗?


    方衍年:算你是个大馋小子。


    谢修远:)


    当师兄的不和小孩子计较!


    逃命关头呢,这俩还有心情说笑。


    别看他们这车里很安全,实际一点也不危险,但也就能防住刀剑,等被行刺的人发现之后,或许就要用火烧或者其他的办法,将里面的人困死了。


    于是,方衍年又整个了好东西出来。


    他直接改造了一辆“自行车”。


    虽然身为机械专业的莘莘学子,只要给够了他材料,方衍年搞个内燃机出来都不是问题,但这不是时间紧任务重嘛?


    而且发动机实在有点太高调了,就他的水平搞出来之后整辆车轰隆隆响,到底是跑路还是给人爆点?


    更何况,方衍年也没有真正手搓过内燃机,那玩意儿的原理是要让汽油在气室里面产生小型爆炸的,先不说汽油不好搞,光是这小型爆炸就很危险,还要制造出活塞、密闭环境、进排气、火花塞……


    别说几天给搞出来,就是一年之内能做出来实物,方衍年都觉得自己厉害。


    所以他选择了人力车。


    不过是需要一套联动系统,用链条带动轮轴转动,反正谢修远有的是工匠和精铁,加上沅令舟早就开始研究这方面的可行性了,甚至还做了个木头版的模型,不过几天时间,一个建议的人力自行车就安装到了车子上。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玩意儿蹬起来是真耗力,方衍年还设计的是双人联动蹬车呢,都必须两个人同时发力才能把车给蹬起来。


    沅令舟和装成车夫的护卫、方衍年三个人可以轮换来蹬车,真跑起来,速度倒是不比马拉的慢,而且动静也不大。


    于是就有了刺客头头看到的那一幕。


    没有栓马的车厢竟然自己动起来,而且越跑越快,几个呼吸之间就拉远了距离,像是一头脱缰的野马,更像一头巨兽,嗖一下就窜出去了!


    别说刺客头头,就连林子里的弓箭手们一时之间也没反应过来,等负责人叫他们放箭的时候,车都已经跑出了射程范围。


    “追!骑马追!”


    然而,原本还有一批隐藏在弓箭手后方的骑兵队却久久没有出现,刺杀的负责人有些慌了,该不会、该不会!


    他就说为什么捉住的护卫这么少,原来那些人不是逃了,而是从后方包围了他们!


    更要命的是,附近的对于收到了烟花的信号,很快就朝着这边包抄过来。


    “撤退,撤退!”追又追不上,人员损失还惨重,光是他们自己人杀死的都有十几个,更别提孤军奋战的骑兵,更是遭到了围剿。


    谢修远的护卫逐个击破,不去动那些弓箭手,毕竟弓箭手对于谢修远来说威胁并不大,真正能够追上和威胁到他们主子的骑兵,人数并不多,他们很轻易就把这些人解决了,还收了对方不少的战马。


    一场准备充分、甚至是有人数压制的、专业的刺杀,就这么几乎没什么损失地落幕了。


    甚至,谢修远这边都没有死人!


    沅宁都还有些可惜呢,他可是练了好久的木仓,竟然都没有派上用场。


    方衍年拍拍他的手:“我怎么舍得让你陷入危险呢。”


    沅宁心想也是,方衍年从来不会说大话,说在他身边更安全,就绝对保护了他的安危,真是个让人无比安心的男子。


    接触得久了,谢修远都已经能够熟练地忽视掉这两个秀恩爱的了。


    他们这边的自行车开出去没多久,就有护卫过来接替,换了两个护卫进来蹬车。


    至于为什么不栓马?


    护卫们对于这个铁皮箱子也很感兴趣啊!


    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只用在车子里面踩那个踏板,就能让这么大的铁皮箱跑起来!


    方衍年很难和他们解释,虽然原理并不算复杂,但就算知道原理,今后也用不上啊。


    自行车的链条可以说是整辆车最关键也是最难制造的部件,必须得用高纯度的精铁,这个时代的大部分民用铁器都是生铁,没法锤炼只能浇筑的。


    而精铁,大多都掌控在官方、军队手中,普通人根本没法复刻。


    就算能复刻,也绝对没办法量产。


    用精铁的数量过多,可是会被怀疑造反的!


    谢修远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即使方衍年拿出来了这玩意儿,他也没要图纸,还吩咐帮忙的匠人要将这东西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不能往外说。


    要是被某些人知道,呵……说不定还会变成杀头的罪呢。


    方衍年不知道这些弯弯绕绕,也不知道谢修远的身份,只不过他帮了谢修远这个忙,救了人一命,算是生死之交了——


    虽然这个过命的矫情一点儿都不惊险刺激,但也的的确确是救了谢修远、冯夫子,甚至是这么多护卫的命。


    所以他要的报酬,自然就是这辆车了。


    至于之后谢修远会不会再造一辆放着,他不会管,反正工匠在谢修远手里,他一般不会管太宽。


    谢修远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方衍年这从来不惹一点事在身上的性格了。


    从头到尾,包括他如何弄来这么多精铁、如何有这么多护卫和能工巧匠、为什么会被追杀,方衍年都没问。


    就像分明已经拜了师父,都还一同经历过生死,方衍年也没问冯夫子真正的身份,为什么能提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皇室的事情。


    反正,他们这些当老师的、当师兄的有难,方衍年不会不管,至于更多的,他也不会追问,真是不知道他是真关心,还是根本不在意了。


    但这样的分寸感,反而让冯夫子和谢修远有些,憋得慌。


    这小子为什么还不问?


    是不是他们不说他就真不问了!


    你倒是问啊!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会说!


    方衍年:哎嘿,我就是不问,就是玩儿~


    沅宁:你再不问真要把他俩憋死了。


    方衍年却知道一个道理,有时候,知道的越少,牵扯的越少,反而越安全。


    但这次被牵扯进来,也是没有办法,人家冯夫子和谢修远对他有恩,又是他的老师、师兄。


    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冯夫子待他也如亲子,谢修远更是和他处得想亲兄弟一样,方衍年不可能不帮。


    即使可能为暴露一些。


    但,他相信他们。


    事实也是如此,他不问二人的身份,两人也不深究他为什么知道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时候各自留一步,才是最好的相处方式。


    距离产生美嘛!


    铁皮车晃晃悠悠地开到了近郊,几乎所有没受伤的护卫都来体验了一把脚踏车的快乐,虽然最后都是腿酸地下车,但都觉得很有趣,恨不得再卖一把子力气。


    不过因为快要进城了,这铁皮箱子自己滚着走也怪吓人的,护卫们还是牵来了马,用马把车拉进了城。


    虽然中箭不如最开始那辆小车多,但铁皮车外面的木材用的薄,被精铁箭头的箭一扎,坏得有些厉害。


    护卫们将箭头都收起来,白送的精铁,融了还能用呢!


    感谢对面送来的武器材料!


    城中休整一夜之后,天刚亮就上路了。


    二月底,天气本来应该开始转暖了,但因为他们一路北上,追着雪线走,所以直到靠近京城的地界,都没被春天追上。


    倒是自从那场刺杀之后,就没怎么遇到大的危险了,毕竟再之后不远,就快到了京城附近,要是在这附近出事,难免会闹大。


    原本是打算参加二月的春闱,结果直到三月开春,积雪都融化了,方衍年一行人才终于抵达了京城的邻省。


    分明只有几步路就能进京了,冯夫子却是突然叫停安顿了下来。


    抵达北方的地盘之后,不论冯夫子还是谢修远都比在南方的时候行动更加如鱼得水,先是在一间很大的院子住下,随后便是各种人进进出出的。


    似乎是经历过那段刺杀,真成了生死之交,这两人倒是一点儿都不避讳让方衍年和沅宁撞见来往的人了。


    尤其是有些时候,冯夫子还在给方衍年上课呢,就有人来拜访,冯夫子还会介绍方衍年,说这是他新受的学生。


    来访者一开始还有些惊讶,冯夫子一把年纪了还收学生呢!后面一听这学生叫什么名字,脸色立刻就变得精彩纷呈起来。


    “这、竟是您的学生吗!”


    来访者有许多看上去都身居高位,但无一例外都对冯夫子非常尊重,方衍年心里也越来越没底。


    他老师,的地位,好像,比他想象的,高了不止亿点点啊……


    只是方衍年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些人总是一副认识他的模样,莫非是冯夫子曾经在信件中提到过他?


    方衍年被留下来,每日也没什么事情,就看书学习,倒是沅宁,冯夫子竟然亲自找上了他,说是有事要请他帮忙。


    这京城临省地界住的宅子是个四进院的大宅子,沅宁并没有住后罩房,而是第三进的院子里,跟沅令舟、方衍年住一起的、单独分的后院。


    这个院子就只住了他们一家人,冯夫子和谢修远住前院。


    这边的院子虽然不如前院宽敞,但绝对比沅宁在县城买的那个一进的院子宽了。


    除了自家出门带来的奴仆,谢修远还给他安排了别的奴仆,配备了厨子、小厮、丫鬟等方方面面地伺候着,住着日子可是舒心。


    沅宁也知道冯夫子这安排别有深意,便也不急,反正家里有人打理,不用急着回去。


    他每日没什么事情,就锻炼锻炼身体,养养小老虎。


    小家伙捡回来一个月了,沅宁才知道,原来当时沅令舟找到小虎崽的时候,一窝还有两只,但生下来就是死胎,被沅令舟给埋在了原地。


    这只一开始身体也不好,连豆浆都喝不下去,又给它找不着奶,最后是去抱了一只刚产崽不久的猫回来。


    乡下的猫,基本上半个多一个月断奶就把小猫送人了,大猫也都习惯了,这只大猫被抱来,即使面对那瘦小得毛都没几根、但是四只脚脚却有成年猫大小的小虎崽,也没有拒绝让小虎崽喝它的奶。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猫妈妈带大的缘故,小虎崽也跟着猫里猫气的,不仅走路是走的猫步,动作习性也一模一样,连那天生低沉都嗓音,也跟着夹起来,“哇啊”“哇啊”地叫。


    养了足足一个月,才勉强比五六个月的小猫大一点,站都还不太站得稳。如果是正常的一个月的小虎崽,差不多都应该有成年猫咪的大小了。


    还真是瘦弱得很。


    但随着小家伙的个头长大,身上的毛也渐渐变得丰厚起来,虽然那根尾巴依旧显得光秃秃直愣愣的,毛浅不说,还硬邦邦地翘着,像一根长着斑纹的筷子,和整只小虎崽都格格不入。


    小家伙的指甲也长了出来,但因为每天都被沅宁给抱着,沅静几乎天天都要盯着小虎崽的指甲,每隔几天就要拿矬子磨一磨。


    沅宁的皮肤实在是太嫩了,即使是这么大点儿的小虎崽,那带着倒刺的舌头舔一舔,皮肤也能被舔红一片,就更别说爪子了。


    小虎崽有次不小心把沅宁的衣服给挠坏了,跟个犯错的孩子似的,两只爪爪抱着脸,可怜巴巴地认了错,事后还用脑袋去蹭蹭沅宁的脚讨好他,跟小猫咪一模一样。


    也因为天天都要磨爪子,又从小被沅宁抱着长大,还是跟着猫妈妈生活的,小虎崽不仅亲人得很,还不会乱扑乱咬(这点是沅令舟教的),而且随便摸随便揉,就连爪爪也能随便捏捏,如果有人不小心把它捏痛了,它也不会咬人,而是先忍,忍不住了就跑,四只脚打架地连滚带爬,跑到沅宁那里撒娇,还会哭,哭得好不可怜呢。


    冯夫子找到沅宁的时候,小虎崽正在跟着猫妈妈学走路呢,别看它现在只比猫妈妈小一圈,那四只爪爪也圆滚滚厚乎乎的,但走路不仅顺拐,还左脚踩右脚,走得乱七八糟,把猫妈妈都给整无语了,还没见过这么笨的孩子呢。


    猫妈妈的孩子半个月就能跑能跳了!


    其实是因为老虎的成长期更长,一般两到三年才能彻底成年,而且这只小虎崽又是早产儿,当然没有一年就能成年的小猫咪发育快了。


    小虎崽一个左脚踩右脚摔了个脸着地,正好摔到了冯夫子的腿边,然后就地耍赖,扒拉着冯夫子的裤脚玩起来,被猫妈妈叼着后颈皮给拖走了。


    冯夫子一开始也不太看好沅令舟要送沅宁老虎养这件事,但一个月过去了,竟然看这小家伙有几分顺眼,有时候还让府里的人给小虎崽做猫玩具给它玩呢。


    冯夫子找到沅宁来,是想让沅宁的人帮他送信的。


    别看他们现在不在京城,而且在京中多少有一些关系,这附近还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即使是出门的时候见过什么人,买了多少东西,恐怕都有人记录。


    但沅宁不同。


    方衍年是冯夫子的学生,而且认识也不久,加上沅宁本身就是做生意的,在这边住了这些时日,想要把生意做到京城去,似乎也说得过去。


    冯夫子就是想利用这个借口,让沅宁的人帮忙把消息给传递出去。


    而且,因为要保沅宁的安全,这件事还不是让沅宁亲自去,而是让他派人出去就行了。


    这不就巧了么,反正没什么事儿可做,沅宁每天都可清闲了,加上沅静早就被他教会了如何挑选铺面。


    “铺子就当老师送你的,这信很重要,一定要……”


    方衍年也是知道这件事的,在经过综合的评估之后,自然是不反对的,但他自认为是“赘婿”,这事还得让夫郎做主。


    方衍年可没忘,他们家宝儿一直念着要能帮上冯夫子的忙就好了,这机会不就送上门了么!


    沅宁也高兴,立刻就将事情应承下来。


    他把带来的人都叫到了屋子里,没让院子里其他人听到,和众人说了要去新店选址的事。


    选店铺么,沅静肯定是要去的,问题是让谁跟着护卫着二丫去。


    沅宁叫过来的人,都是自家买的奴仆,他向来对下人好,这里的每个人都十分忠心,也都想争取这个表现的机会。


    秋草其实是最合适的,但他一个哥儿,沅静一个姑娘,两个人出门难免被看人下菜碟,即使秋草经过专业的训练之后,不仅力气比男子大,也赶得上镖局里的镖师,很是能打了,但若是换成男子在,不管能不能打,起码从阵容上就能免去不少麻烦。


    遗憾落选,秋草还有些失落呢,这都到京城门口了,还没见过京城什么样,天天都在院子里窝着,人都快憋出病来了。


    虽然沅宁并没有拘着他们,但是谁不知道这局势啊,顶多也就在院子里相互切磋切磋,就连采买都是这边院子的奴仆买回来的。


    唉。


    大家都想趁这个机会去京城透透风,沅令舟也跟着提出,自己想去京城看看。


    实在是,沅令舟比这几个人都还要更喜欢自由,而且论身手,一点儿都不比沅宁买回来的护卫差。


    最重要的,沅令舟以前当猎户,锻炼出来的身材好,光是走在路上都足够唬人,地痞癞子都不敢往他面前走。


    这倒是……


    沅宁也不干涉他哥的决定,其实他都想去逛一逛呢,不过因为事态还没稳定,他要出门方衍年肯定要跟着,到时候目标就太大了。


    “那好吧。”沅宁同二人再次强调了此行或许不会很太平,但也不会出事,毕竟那么多眼线盯着呢。


    沅静临走前,还对弟弟耳提面命,交代了好久要怎么管教小虎崽,怎么伺候好老爷,才出的门。


    临省距离京城不远,一天的时间就赶到了。


    二人进城之后也不着急,先四处逛了逛,还装模作样找了房牙子,带着他们看了几间铺子。


    沅静的专业水平让房牙子的冷汗都要冒出来了,这操着乡下口音、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怎么懂得这么多,根本不好坑!


    没谈几句,沅静就佯装生气,把房牙子赶走了,然后决定自己先去找看找看。


    这自己一寻摸,就寻摸到了要去送信的府宅附近。


    眼线们以为他们没有舆图,就是在城里瞎逛,所以根本没在意。


    谁知道沅令舟的本事,只需要口述,就能将整个京城的地图在脑海中策划个七七八八,他就是故意带着沅静往这边走的。


    甚至用精湛的演技,假装走错了路!


    走进小巷的时候,连沅静都忍不住在心里感叹,还得是老爷的二哥厉害,不动声色就接近了目的地。


    只是还不待他们找到后门、假装问一问路,就突然听到一旁的墙内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下一秒,一个衣着光鲜是少年就爬上了墙头。


    “闪开!”


    少年叫着,但下面的人已经闪避不及,沅静正想拉着沅令舟躲开,拽了一下没拽动,倒是沅令舟一把抓住了那个掉下来的少年的后脖颈。


    沅静:“……”


    沅令舟:这叫得来全不费工夫——


    作者有话说:沅宁:[吃瓜]我就看看不说话


    方衍年:[吃瓜]这瓜可真瓜啊!


    沅令舟:……


    少年:得来全不费工夫是吧(微笑)


    第115章 冤家


    少年年纪不大, 只比沅静高一点点,身材倒是匀称,看身手像是个练过一点, 但因为个头实在迷你, 被沅令舟提溜在手里, 跟提溜家里的小虎崽没什么两样。


    原本是想翻墙出来的少年, 在自家后院犄角旮旯的地儿撞见人就算了, 还差点把人给砸了,因为翻墙翻太快根本收不住,以为这回肯定要闹出来事情,到时候他把人给砸出个好歹来,被人找到家里, 好不容易翻出门的计划又失败了,正闭着眼睛等死呢, 就发现自己被一双非常有力的臂弯给托举住了。


    下一刻,他就像被拎住后颈皮的猫猫狗狗一样,被这个高大的男人的提溜了起来。


    十七年的人生里还从来没有遭受过这种待遇的少年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怎么会有这么粗鲁的人!


    然而下一刻,面前这个男人的话更是把他气得够呛。


    “小子, 光天化日的就出来偷东西, 也不怕被送官?”


    少年小猫一样的眼睛瞪得溜圆,气得大叫道:“偷东西?!你见过哪家……呜呜呜!”


    少年原本想反问, 你见过哪家偷东西的小贼穿得起这么华贵的衣服!结果就被一把捂住了嘴。


    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


    少年可不是好惹的,当即张嘴就往这汉子虎口上狠狠咬了一口, 要不是被拽住了后衣领,得两只手攀着那粗犷的手臂,他早一拳头揍过去了!


    在反咬一口的同时,少年还不忘收腰屈膝提腿往男人身上踹过去。


    然而沅令舟的反应更快, 手臂一伸,就把少年提溜着提远了些,他虎口上被啃出两排牙印儿,这狗崽子力气还不小,两颗虎牙印啃得最深,都隐隐往外渗血了。


    沅令舟也不留情面,重新掐住了少年的下颌,这点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不妨碍他黑着脸威胁道:“你最好老实点,否则我不介意卸掉你的下巴。”


    虽然一眼就能看出来少年的身份,但是没办法么,特殊情况特出出力。


    沅令舟将少年一甩,就把人给拦腰夹在了自己胳肢窝下面,浑圆的手臂都要有少年的腰粗了,勒得少年气儿都差点没喘过来,更是一巴掌重新按到了少年的脸上,捂住了他的嘴。


    少年大概也被沅令舟的气势给吓到了,这人说不定没说谎,可他也害怕自己是不是遇上了拐子,正想着要怎么才能逃掉呢,捉着他的汉子大步流星地就走出了巷子,走到了他们家的一处角门前。


    少年挣扎着叫起来,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刚才因为害怕被拐,眼泪都滚下来了,糊了这汉子一手,这人也不撒开。


    沅静一路小跑过去敲响了门,敲门的声音还挺大,那角门本身就常常有人经过,很快就被打开了,一看门口站着的一男一女,男的胳膊下还夹着他们家小少爷,吓得差点昏过去。


    “你、你你!”那小厮指着块头看着就牛高马大的沅令舟,“你快放开我们家小少爷!”


    沅令舟还在演:“小少爷?我看他是从你们家院子翻出来的,还以为是贼。”


    小厮定睛一看,才发现小少爷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身衣服,竟扮做了个男子。


    沅令舟接着演:“你可要确定好了,会不会没看清脸,我松开给你看看。”


    说着,沅令舟就撒开手。


    少年脸上被沅令舟给掐出了个巴掌印,两遍脸颊都是红红的指头印,哭的那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刚被松开就哇一声哭出来,那叫一个撕心裂肺,连话都说不出来。


    小厮眼前一黑,连忙上前:“你、这位好汉你先放开,这真就是我家小少爷!”


    沅令舟这才一副自己竟然抓错人的模样,将少年给放下来。


    “原来是你家少爷,我还以为……实在抱歉。”


    小厮:“……”


    小厮也说不出沅令舟的不对,虽然办了坏事,但人家的心是好的,毕竟谁家少爷没事会从院墙翻出去啊!


    要真说,这汉子倒还挺耿直,以为抓到了贼,还知道往他们府里送,毕竟也不关人家一个路过人的事,知道来找主人家。


    但、但是……


    后院这边的动静闹得打,很快就有人把管家请了过来,沅令舟见没事儿,就想告辞,那少年却总算哭够了,沙哑着嗓子大叫起来。


    “不准放他走!”


    少年看见赶来的管家,发号施令,让府里的下人把这两人给围起来。


    新来的下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小少爷还是认得的,尤其看到小少爷脸上这般狼狈,更是吓得魂儿都要飞了,直接抄起家伙就将沅令舟和沅静围了起来。


    还好是大户人家,这家的小厮也不蠢,方才开门的小厮连忙大声喊到:“误会!都是误会!千万别伤人!”


    其实,不仅管家清楚,就连府中的下人们也清楚,他们家这个小少爷是个混世魔王,做的事情有多离谱,所以即使仗势看着很大,却也没有人真的动手,把人控制起来也纯属是给少年一个面子。


    双方正僵持着呢,少年就又喊叫起来:“他欺负我!他!他刚刚还……我要找我爹!管家!把我爹叫过来!”


    少年正喊着,没把他爹叫过来,倒是把在另一间院子里练功的女子给叫过来了。


    “大小姐。”众人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就连语气里都充满了庆幸。


    从角门过来的女子穿着一身劲装,黑色的长发高高竖起,手上还提着一根火尖枪,那长枪的棍子都有少年那纤细的手腕粗,女子却轻易将火尖枪提着就过来了,力气可见一斑。


    竟是个习武的女子。


    习武之人并不少见,前朝……不,现在应该是再前朝的皇帝就是个爱征战的,那时候的武举十分盛行,习武之人也很多,但女子习武,还习得如此有模有样的,就连沅令舟也是第一次见。


    “发生什么事了?”女子提着枪过来,好不威武。


    “长姐!”看到自家大姐,少年哭得更伤心了,一把就扑进了女子怀里,呜呜哭得好不可怜。他个头小,甚至只到他长姐的肩膀,分明是副少年模样,却在他姐姐的衬托下,显得有那么两分小鸟依人了。


    要不是手上还是那少年哭的鼻涕眼泪,沅令舟都要忍不住捏一捏眼角,好辣眼睛的画面。


    要说这京城的世家子弟都像这小子那般不学无术吧,瞧瞧人家的长姐,一个女子都能如此英姿飒爽。


    可要是说京城的世家子弟都有出息,瞧瞧这翻墙出门还撒娇爱哭的小子,比他们家宝儿都娇气,哭得叫人头疼。


    那给方衍年开门的小厮也庆幸,还好大小姐来了,连忙解释,却不料被一旁的沅静插话。


    “这位姐姐好。”沅静在一旁看了半天都好戏,现在能说上话的人终于出现了,这才轮到她出场的时候。


    她三言两语就解释了事情的经过,并且帮沅令舟把不合理的地方圆了回来。


    沅令舟那套理论,就连少年自己都不信,怎么唬得过府里真正能够掌事的,但沅静说话又很讨巧,三言两语就解释清了误会,期间还不动声色地暗示了几句,别说外头盯着这方一举一动的眼线,就是在场的大多数下人,都没听出她的话里有话。


    可这提枪的女子却看懂了,教训了几句自家弟弟之后,便让管家送了谢礼,甚至还道了谢。


    少年百思不得其解,他不想放这二人走,尤其是,尤其是!!!


    因为对话就发生在角门,门口还是敞开的,沅令舟和沅静都没和这家人有什么接触,眼线们也就没当回事儿。


    等沅令舟和沅静离开之后,还绕了好几圈,问清了路,才总算从巷子里走出去。


    之后又和之前一样,看了几间铺子,找了家旅店住下,第二天又看了铺子,才定下最终的店面,一切都正常得看不出任何破绽。


    然而——


    少年即使再怎么坚持,长姐也将那两人放走了,他气得不行,转身就往内院走。


    “把这家伙给我抓起来,还敢翻墙跑!”女子下令之后,那少年跟兔子似的,拔腿就跑,后面还跟着几个下人大喊:


    “小少爷,您可别为难咱们了——”


    “实在抱歉,家中小弟任性了些。”


    送走沅令舟二人之后,女子才回到房间,少年因为被关了起来,还在那儿生闷气呢。


    女子对自家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弟有些无奈。


    “怎的今天气性这么大?”


    被奴仆们“请”回房间,擦洗了一遍脸上的污秽,面颊上的手指印子消去,少年的容颜才凸显出来几分。


    他和女子长得又六七分相似,而且五官线条更加柔和,哪里是个小子,分明是个小哥儿。


    “长姐!”一提起这事儿,少年的眼睛就红了。


    “你没看见那个、那个……”少年想说脏话,但是在他长姐面前,终究没敢说出口,“他把我的脸都掐破皮了,你看!”


    “长姐看看。”女子有些心疼地走过去,发现确实是破了一点油皮,也怪他这弟弟皮肤娇嫩,人家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也没下死手,肯定不是用指甲掐的,大概是手上的茧不下心挂到,竟然把小哥儿的皮都给刮破了。


    女子往少年的脸上吹了吹:“没事儿,啊,没出血,养两天就养好了。”


    少年的嘴依旧瘪得能挂茶壶,他扭扭捏捏半天,才说:“可是、可是!”


    说着说着便红了脸:“那登徒子不仅掐我的脸,摸我的嘴,他、他还摸都肚子!”


    这话还真是冤枉沅令舟了,当时捂这小子的嘴,纯粹是这小孩儿大喊大叫的,等下得把跟踪他们的眼线招来,情急之下才把他的嘴给捂了的。


    更何况。


    “谁叫你穿成这样,哪里像个哥儿,怕不是被人认成男子了?”


    少年有些吃瘪,那人的确开口就喊他小子,加上他这一身装扮,和寻常小哥儿的差距实在太大,没被认出来也很正常。


    可是可是!


    女子对他摇摇头,随后拉开了少年的衣领,从他怀中掏出了一封信。


    少年不蠢,登时眼睛都瞪大了,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女子对他摇了摇头。


    “好了,这事儿就过去了,你别出去乱说,其他人不知道的,到时候就说他捉到的是你四哥。”


    少年瘪瘪嘴:“可是四哥不是去屯田所了嘛?都好久没收到他的消息了。”


    “快回来了。”女子将信藏好,交代完自家弟弟之后,便离开了。


    少年还是有些不高兴,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把衣服重新穿好,又碰了碰自己的脸,发出“嘶”地一声,吩咐下人给他拿药,又把衣服换了回去。


    发生今天这种事情,他都不敢继续往外跑了。


    再说沅令舟这边,一切进行的都非常顺利,送完了信,又寻好了铺子,因为有沅令舟这个主人家在,直接替沅宁签下房契交了定金,随后又和沅静一起去互市买了人手。


    虽然沅宁不在,但沅静是深受沅宁真传的,看人的眼光足够毒辣,把最后两个奴仆的名额给买完,主要还是买来家用。


    沅静基本上很少干琐碎活儿了,接下来除了要买铺子,还要买院子,洒扫家务可少不得人来做,总不能还借谢修远的人手吧。


    将奴仆买下来——


    说来,不仅是奴仆,连人牙子都有些稀罕,这下丫头人看着机敏得很,年纪又小,竟也是个丫鬟!却能够替“主人家”做决定,挑人是她挑的,付钱也是她付,衬得跟她一起买人的沅令舟像个护卫。


    一开始人牙子还是看在沅令舟的面子上,只小小糊弄一下沅静,没想到这丫头不仅眼光毒辣,砍价更是一把好手,轻松就将整个互市最好的两个奴仆给买走了,价格还压得低,直教人大呼亏了亏了。


    买完人之后,沅静又去几条主街挨家挨户逛了逛,是每一间店面都会进,大多数东西的价格都要问一问,然后在一个小本子上写写画画。


    因为新买了人,这两个仆役便跟着沅静走,帮着拿购买下来的东西,那些个掌柜小二,还以为沅静是谁家的大小姐呢。


    可是世家小姐也不会出来采买这些啊,还问这问那的。


    关键是,沅静手里那支笔!


    “姑娘这炭笔做工倒是精致。”


    有人搭话,沅静也能轻松应付:“这不是炭笔,是铅华笔,南方带过来的稀罕物。”


    西南也是南嘛!


    一提起南方,就不免让人联想到江南,毕竟江南学子在学术上的造诣,可是全国闻名,就连那边的科考人数和录取人数都是全国最高的。


    商户们一听,竟然还有这种好东西,想买吧,又打听不到,还好沅静很贴心,铺面都才只交了个定钱呢,就知道给小卖部做宣传了。


    “是西街那头要开新店的东家送我用的笔。”


    “西街?”


    都说东富西贵,官僚举子们多定居城西,而城东是运输的枢纽,大多数富贵人家的仓库也建在这边,再加上商户多定居这方,才有了这说法。


    京城地界大,主街也有好几条,但以城西街道的商铺最为抢手,毕竟住在这边的都是达官贵族,指头缝漏出点什么来都足够平头百姓活一辈子了。


    当然这头的店铺是更难谈下来的,基本上本城东这头的世家贵族包圆了,店面都是内部流通,主要是各家的“陪嫁铺子”,母亲传给女儿的,哪儿轮得到外人去买。


    毕竟商户当不了官,但内宅妇人名下的铺子就不受这方面约束。


    那些商户们一打听就知道沅静说的铺面是那一家,先是惊讶,后面又释然。


    怪不得能拿出来这样的铅华笔呢!


    商户们歇了去南方进货的心思,转而讨好起沅静来,打听铺子什么时候开业,到时候一定要去买上几支铅华笔沾沾文人气。


    沅静:?


    她听不懂这些人打的哑谜,但也能看出来铺面背后的主人很厉害了,但这样的铺面竟然被老爷买了下来,他们家老爷才是最厉害的!


    沅静那叫一个与有荣焉,就连背脊都挺得更直了!


    不过她一个姑娘家,也打听不出来多少消息,还是得靠廖有伯走街串巷打听打听,他在这方面在行。


    沅静将这些事情一桩桩一件件记录得十分详尽,几天时间,将整个小本本记得满满当当。


    邻省的冯夫子都要担心他们是不是被眼线察觉什么控制起来的时候,沅静才跟沅令舟一起慢悠悠地回了宅院。


    她一进屋就同沅宁递了个眼神,说是事情已经办成了,随后就开始介绍城里的物价。


    京城不愧是京城,物价比溪山县小卖部的零售价都要高,沅宁依旧按照传统,小卖部里的东西定价要比外面贵个几文钱,以至于一些便宜东西,换到京城这边开的小卖部,比在县城的售价都要贵上一倍!


    还是大城市好啊,大城市真赚钱!


    沅宁拿到价目表之后就研究起来,仿佛真的不管冯夫子等人在忙活的事情。他把最重要的忙办妥了,其他的也插不上手,与其在那里干着急,不如想想小卖部要怎么开起来,如何在京城打开市场。


    京城和小县城可不同,小卖部的盈利模式虽然便利,但想要模仿还是很轻松的,不像县城里的商户那般不成气候,甚至还可能模仿得更好呢!


    但沅宁也不用太过担心,他们小卖部有不少垄断市场的商品,只需要在其他店铺模仿之前,把口碑塑造起来,之后就又能顺利制造品牌效应了。


    但不得不说,什么松花蛋豆瓣酱的,这些东西果然才是他们小卖部的底牌、王炸!沅宁还就指着这些东西来给自己拉客呢!


    着实是沅宁想多了,不说京城里至今还没有这般齐全的杂货铺,就是冲他那店面,都没人敢随意模仿。


    主要是得罪不起商铺背后的人。


    这个人并非指方衍年,而是冯夫子。


    现在的沅宁和方衍年都不知道,他们一行人聚在一块儿,正在聊沅令舟和沅静去京城的趣事呢!


    也不知道监视他们的人是怎么想的,眼线们跟踪了沅令舟二人几天后,这边的监视者就撤走了不少,大概真的以为他们放弃了吧。


    冯夫子也能够打听打听城里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沅令舟和沅静二人,一个对地形、来往行人的观察极其细致,只听人说过一遍城内布局,去了一趟京城之后,再形容时简直比本地人都还要更加了解。


    而沅静则是对商业系统比较敏感,冯夫子询问的一些问题,经过沅令舟的提示,立马就能回答出来,二人倒是带了不少情报出来。


    就连冯夫子都感慨,这二人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沅静对于给自家老爷长了面子这件事十分高兴,笑得都有些腼腆。


    聊了一大通之后,冯夫子才关心起来,当时送信是个什么样的状况。


    这方面就只能由沅令舟来讲解了,听到这二人竟然第一天就把事情办成了,而且还是将信件送到了主人家手里,都有些惊讶。


    “说来也是运气好,正巧遇见他们家的小少爷翻墙出门,就被我逮了个正着。”


    一提起这“小少爷”,冯夫子也有些印象,评价是个混不吝的混小子,但说完似乎又想起来什么。


    “不对呀!”冯夫子点着手指头算了算时间,“他家那混世魔王,这时候应该还在屯田所那边没回来呢!”


    “嗯?”沅令舟一愣,“不应该啊,那家下人的确说是小少爷。”


    冯夫子脸上的神色变了又变,多问了几句那小少爷个头多少,长什么模样。


    长啥样沅令舟没太注意,但个头确实不高,看着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


    “他们家可没有十二三岁的小少爷,最小一个都年满十七了。”冯夫子一下就把人给对上了。


    说是“小少爷”,也的确没错,但却不是出门历练的那个,而是他们家年纪最小的小哥儿!


    冯夫子脸色复杂地又看了沅令舟一眼,没有戳破,只是让沅令舟以后见着他们家的人,还是离远一些的好,那混小子也是个混世魔王,还记仇得很!


    要是人家未出阁的小哥儿被人捂嘴捏脸人都欺负哭了,沅令舟还往人怀里塞了信件的事情传出去,怕不是第二天就能把假装给抬过来。


    除了沅静,在场的人大概都还一头雾水呢,冯夫子却没有多说,把这件事给揭过去了。


    而且,他们也没空再纠结这些小事。


    因为没过两天,院子里就来了个了不得的人。


    明黄的龙袍和将院子里里外外“保护”起来的侍卫彰显出了此人的身份。


    来人却是对冯夫子拱手行了个礼,唤道:


    “老师。”——


    作者有话说:方衍年:你叫谁老师?!你老师是我老师的话,我老师是谁?!


    冯夫子:叫你不问清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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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卖关子啦,“小少爷”就是二哥cp,来一口体型差+年龄差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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