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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企图逃离黑泥文反派 1、穿越

1、穿越

    邬平安完了。


    各种意义上的完了。


    得知要去见的人是姬玉嵬时,她腿都是软的。


    倒不是因为害怕姬玉嵬在东黎朝只手遮天,而是他妹妹莫名死了,还和她还脱不了关系。


    她已经预感到自己会在这个,视人命如空气的朝代,被弄死的,连尸体说不定都没人会为她收敛。


    因为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她出生的地方距离东黎朝很远很远,远到一辈子或许都回不去的时代。


    她是南方人,出生普通家庭,毕业后在上千公里的城市打拼,一个月拿着四千出头的工资,独居、还养了一只白色的猫,算是新时代里普通得无法再普通的平凡人,没敢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穿越到有妖魔的地方。


    在没穿越之前,邬平安时常觉得自己就像是大千世界里的一粒尘埃,不起眼的杂草,但她一点也不觉得气馁,毕竟嘛,人活着才有一切。


    不过有时候人倒霉了,喝水都会被呛死,就像她,见义勇为都快跑了,却看见对方亮出了晃人眼的刀光。


    被刺中那一刻她还在想,如果死在路边,吓到人怎么办?


    不过她也想不了那么多了,当时邬平安怀揣担心的两眼一闭,双腿一蹬,死在了垃圾桶的旁边。


    邬平安以为自己死了,就真的死了,没曾想是上苍见她可怜,又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


    她再次醒来发现自己穿书了。


    穿的还是一本以低魔为背景,偏历史上魏晋风的架空虐文小说,好巧不巧刚好是她临死前看过的那本狗血虐文,内容黑泥致郁,时常让她感到头皮发麻,所以跳着看了。


    因为看得不多,导致她醒来后一度懊恼,当时没有全文背诵。


    不过后面在知道自己是谁后,她的懊恼就淡下去了。


    她仍是邬平安,一个没有身份,在坐骑是低种族妖魔的东黎朝,是最下等的人。


    甚至还在穿书第一天差点又要去见太奶了,运气好被同样为下等人的阿得救下。


    阿得本来叫阿黛,因为阿黛的‘黛’字比起‘得’太不适合了。


    东黎朝有名的贵勋氏族明小姐,名字里就有个‘黛’字,冲撞了贵人几条命都不够赔,虽然明黛小姐不会来这种贫民窟,她也还是为了以防外万一,改名字了。


    阿得解释名字来由时说得毫不在意,邬平安听呆了,隔了许久才缓缓感叹。


    “阿得,你好聪明啊。”


    阿得嘿嘿一笑,常年劳作偏黑的肤色牙齿雪白雪白的,梨涡在唇边莫名有些可爱。


    她说:“你是第一个夸我聪明的人,虽然我知道你是在安慰我,我也还是好高兴。”


    不是妄自菲薄,而是阿得小时候发烧,脑子差点烧坏后就有点反应迟钝,别人时常会说她笨,刚捡来的人是第一个夸她的。


    邬平安很认真地摇头,“不是,是真的很聪明,和贵人冲撞名字太危险了。”


    现在距她穿书已经好几日,已经简单了解了这个世道的规则,这里有许多变异的妖兽,而保护百姓的是会术法贵族。


    东黎与魏晋朝极其相似,都城乃后世康建原身:建邺城,地理位置乃南拥秦淮,北倚后湖,西临长江,东近钟山,极为宏大壮阔,而东黎也以四大家族姬、谢、崔、明掌控,其中姬为首。


    当朝独得帝王宠爱的皇后便是出自姬氏,再加之姬氏乃百年大族,非常人难及,姬氏可谓一手遮天,而阿得换名的明黛就是姬氏大公子的未婚妻。


    姬氏的大公子姬辞朝,明氏的明黛,就是她死之前看的那本虐文小说里的男女主。


    女主明黛身体不好,常年重病在榻,一心爱慕着男主,但一开始姬辞朝并不喜欢她。


    明黛一边重病哀怨,一边将一腔痴心付之他身,皆被他视若无睹,其虐心等级也就比她的命稍苦了些。


    虽然男主对明黛不在乎,但顾她是未婚妻,大多数时还会关心明黛。


    文中没有表现出来,是邬平安自己在玻璃渣里找糖吃,从细枝末节中找出的证据。


    但邬平安记忆最深刻的并非男主,而是里面生来本应该早夭,却活到二十几岁,年纪轻轻便术法高超的反派姬玉嵬。


    小说中对姬玉嵬的描述为:看似有着光风霁月兼瑶阶玉树郎艳独绝,此神仙中人,实际却有世家公子的恶劣品性,杀人如麻不说,为人极其阴暗。


    用现代的话来形容,他就是一团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阴暗黑泥,纯恶的反派,为男女主在一起添加了诸多麻烦的神经病。


    这本书之所以被称之为黑泥文,便是因为反派姬玉嵬,他自私恶毒又貌美无比的同时,还作恶多端,搅得那些人在他死后数年提起姬玉嵬,还是会有种毛骨悚然的寒意。


    邬平安知道自己不是主角,碰不上男主,更加碰不上姬玉嵬这种阴暗黑泥神经病,高兴又遗憾了许久。


    穿书一场不能近距离围观男女主的爱恨情仇,实在太可惜了,也不知道现在这两人发展到剧情什么时候。


    她在心中遗憾一阵,最后勉为其难地认为自己拿的一定是,‘翻身奴隶把歌唱’的积极向上剧本。


    所以她决定在没有找到穿书回去的方法,暂时和阿得相依为命。


    而在这个时代,平民不可与贵人的名同字,轻则贵人不计较亦或被迫改名,重则丧命。


    所以她才说阿得的名字改得很聪明,即便她们可能几辈子都摸不到这些权贵的一片衣袂。


    阿得是孤儿,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一出生就被丢弃在贫民窟里,是被一个小老头养大的,小老头在不久前刚去世。


    她把小老头拉去外面火化时,遇上了刚穿越来的邬平安。


    邬平安刚从天上掉下来,因为没见过什么低级妖兽,被吓得吱哇乱叫,阿得用普通百姓只能领一次,用来火化尸体的火符击退那只低等妖兽。


    阿得救了她,小老头的尸体却没了地方安置,又被拖了回来,现在还放在隔壁的木板屋里。


    邬平安原是提议入土安葬,阿得却急忙摇着头说不行。


    土地都是贵族的,她们能活在这片土地上,吃喝拉撒贵族都允许已经是天赐了,死后再让浊躯玷污贵族的土地,便是不知感恩,会下地狱来生沦为畜牲的。


    阿得坚持不让土葬,老头的尸体不能干放在木板上,邬平安说了很多劝解的话,阿得都坚持不能。


    最后她没办法,毕竟是为了救她才变成如今的局面。


    邬平安问:“那有什么法子,能得到火符?”


    阿得摇头,过一会儿又迟疑了。


    邬平安抓住她不经意露出的迟疑追问。


    阿得不够聪明,很快就被套了话。


    去建邺城内给打铁的做帮佣,说不定能得到一块火石,阿得原本就是想去,但因为被打铁的老板嫌弃太温吞,失败而归。


    打铁啊。


    邬平安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爽快答应了。


    但很快又面临着新的问题。


    她如今是个没身份的人,在这个时代相当于黑户,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当老鼠。


    好不容易有法子,就这样以失败告罄,邬平安实在不甘心,辗转反侧想了一夜,第二天她找到阿得,找她要了身份牌。


    她打算和阿得共用一个身份,反正建邺城里的人又不认识阿得,她可以去务工赚火石,尽早让小老头被火化。


    阿得觉得这样不好,一直拒绝,但实在不够聪明,三言两语被邬平安哄得晕头转向,待回神后已经将木牌给了邬平安。


    邬平安让阿得带自己去建邺城。


    阿得欲言又止,被邬平安捏着脸笑着道:“怎么,怕我卷走你的木牌啊。”


    阿得摇头,木牌表面虽然没有刻画像,但官府和会点术法的人有心要查,就能感受到里面的气息是否是持有人。


    冒充身份乃违反东黎朝的律法,她是担心邬平安被发现,若是被发现会被处以绞刑。


    阿得认真解释给邬平安。


    邬平安笑了下,说:“安心啦,我会小心的,总得要给你阿爹安葬吧,你们不是信奉死后要想投身好,就要得到安息吗?”


    阿得迟疑点头。


    邬平安直接拍手定下:“那我去试试能不能工作。”


    阿得找不出理由反驳,在担忧中同意了。


    第二天阿得就带她去了建邺城里。


    打铁的朝奉果然没有看她身份牌的真假,让她试用几天,这几日邬平安表现得极好,哪怕很不适应古代的一些说法,和一些封建的行为,比如见到贵族无论在做什么都得出来跪拜迎接。


    好在累了几天,那朝奉见她动作麻利,极为灵动聪明就让她留下了,她借机向他赊了一块火石。


    朝奉对这种事见怪不怪,很大方就给了,但说明会扣她半月的工钱。


    她同意了。


    解决了小老头的大事,就在她以为自己和阿得能这样不紧不慢的活着时,意外发生了。


    那天是她和阿得最开心的一天,因为她得了半月的工钱,阿得没见过这么多铜板,两人坐在破床板上数着铜板,掰着省着花,见还多出来一些,高兴得不行。


    为了感谢阿得救了自己,还给了自己住的地方,邬平安将余下的铜板都给了阿得。


    阿得不收,她还假装生气了好一阵。


    阿得虽然一根筋,但是也怕她真的不理自己,最后还是收下了。


    邬平安照常去打铁铺子,阿得总喜欢去等她,无论她说过多少次,阿得也还是喜欢在东街等她。


    直到那天,等邬平安干完一天的活累得,恨不得手脚并用去找阿得,却发现每次在东街等的阿得不见了,东街巷子里玩耍的小孩嘴里唱着歌。


    “无名鬣犬停阴冈,吁嗟乎!吁嗟命不淑,吁嗟乎!……”


    抑扬顿挫的调子一下踩到了邬平安的心,因为她看见,就在不远处,一位可怜的下等人被当成野外的鬣犬套上了项圈。


    牵着她的贵族女郎乌髻如云,身穿一看便知的精贵金丝绸缎,足蹬丝履革鞜,抬手间肌如凝脂落白雪的手腕坠垂下金灿灿的黄金镯,娇俏怜人。


    若是她牵着半死不活的人不是阿得,她或许会投去向贵女羡慕的眼光,然后可怜做鬣犬的人,回去和阿得抱在一起害怕。


    而现在,她看见眼前的场景只觉得血涌上脑子,脸颊涨得通红,想也没想就冲了上去。


    那些人没想到会有人忽然冲上来,直到邬平安将贵女撞退好几步,那些人才回过神,纷纷上前将她压在地上,嘴里面念着‘女郎’‘玉莲’之类的。


    邬平安耳鸣眼晃地倒在地上喘气,看着对面的阿得。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活不成了,连邬平安也觉得,人群中忽然有一婢子跑至贵女身边,神色惶惶道了句‘五郎君在东街。’


    不知那五郎君是谁,教贵女也吓得一哆嗦,顾不得教训邬平安,一句话都来不及吩咐就匆忙离去了。


    那些人丢下了邬平安,她劫后余生,顾不得喘气,上前解开阿得脖子上的绳子。


    彼时阿得的脖子已经呈扭曲状,她颤抖着手试探阿得的鼻息。


    冷冰冰的。


    阿得就是这样死的。


    那也是邬平安第一次清晰的感知到,这个朝代比她所想的更恐怖,下等人是供人玩乐的牲畜,是野狗。


    阿得的死让她对身处在陌生时代的恐惧,在这一刻达到顶峰。


    她哆嗦着背着阿得的尸体,回到落雨会滴水的破烂屋子,拿着阿得的身份牌去领了火化用的符咒。


    烧了阿得,邬平安从此以后没再去打铁铺,也没有再出过门。


    她太害怕了。


    可还不待她缓过恐惧,破烂的门被敲响了。


    当时邬平安已经惧糊涂了,惨白着脸如游魂般飘出去,打开了门。


    门口站着很多人,为首的中年男人面白皙,腰佩玉,穿了一身的好绸缎,笑得和蔼可亲,问她前不久可见是见过他家女郎的阿得。


    那段时日她做工,阿得从不出现在别人眼前,没人知道她和阿得共用一个身份牌,而邬平安也不知他家女郎是谁,也同样不知阿得是否有见过什么贵族女郎。


    她矢口否认,中年男子却微笑着,招来一颤巍巍的侍女。


    侍女飞快地看了邬平安一眼,浑身抖动着道:“就是她。”


    “阿得姑娘,是你,吾家女郎与阿得姑娘分开后就莫名丧命在妖兽的齿下,而你,也从那日不曾出过门,如斯反常,五郎君道现在要亲自见你。”中年男子面呈遗憾,仍维持着文人般的风度。


    邬平安连跑都来不及,被中年男子身边的下人五花大绑起来,打算‘请’她去见主人。


    而邬平安看着那名侍女,恍惚中似乎记起来了。


    侍女便是前不久,匆忙出现在杀阿得那贵女身边的人。


    原来是那贵女莫名死了啊。


    邬平安第一反应是出了口恶气,随后才想起来问是哪家的贵女,要见她的五郎君是谁。


    她猜测这位五郎君应不会是大恶之人,以东黎朝遗风,贵族要杀个贫民两唇一合,不会亲自来见她,说明应是讲道理的郎君。


    然这一切的幻想在中年男子说出那段话后化作了泡影,变成了一段她临死前的美妙幻想。


    “吾家女郎为姬氏女,排行十二,名为姬玉莲,而五郎君乃当世被称为‘神仙遗风,可使春朝复生’的姬五郎。”


    只道称呼,不道其名,一为尊重,二为此郎君于东黎朝人尽皆知。


    称得上神仙遗风的只有一人。


    姬氏,姬玉嵬。


    书中天生纯恶神经病反派,因出生高贵,拥有世人难企及的一切,他表面光风霁月,礼贤下士,却会在无聊抑郁时观豢养的两脚羊互生啖其肉。


    神仙容色,黑泥品行。


    落在姬玉嵬的手里。


    她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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