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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结】

    第271章 后记


    万万没想到,这本书居然写了足足两年零一个月的时间,这不仅是我第一篇算的上有头有尾的书,也是我第一本长篇小说。


    从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说,这本书带给我的成长是巨大的,虽然没有大纲,但我学会了用一个个高潮点的叠加来串联全文,知道了什么叫做节奏、张力、情节,最主要的是人物的塑造。我从这篇作品里感受到了创作的魅力,我第一次感受到人是真的可以为了热爱的东西赴汤蹈火。在写作这本书期间,我放弃了很多对于我这个阶段来说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我最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2035年的9月份,那时候我刚升大三,面临着庞大的学业压力,有一个场景我印象特别深刻,当时我坐在一间足有百人的图书馆自习室内,埋头苦写余四,大概有两三个小时没有起身,等我写累了站起来接水的时候,猛然发现我周围的同学都在备战考公考研,那种感觉,让我一刹那间就感觉自己像一个疯子一样。


    我居然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在这里做这种“离经叛道”的事情!


    别人考研考公不管好坏都是有结果的,但我写小说能否有结果俨然是个未知数。


    那段时间我很心慌。点开长佩一看,读者收藏35个,不信邪,哪怕再多一个呢,关闭长佩,过了十分钟打开,读者收藏22个,咋还往下掉呢?


    我曾一度认为这是老天的暗示。


    它在暗示我,放弃吧,你没搞头的。


    转向电脑屏幕,余四那章阴恻恻的脸还在盯着我。


    还有什么好说,不如直接开干。


    说到余四,他是我全书最满意的地方,最得意的塑造。我从未想过我能写出这样的章节,我知道有很多读者不喜欢那些章节,那也是我掉读者掉的最快的时候,对于一个角落里的糊逼+数据不够没榜单的可怜虫来说,掉读者就跟掉刀子一样。


    但是后来我仔细分析过,开弓没有回头箭,余四已经存在,就让我被千刀万剐吧。


    全书我最不满意的就是关于女性角色的塑造,没写透,没写实,没有将女性身上特有的光辉完全地发挥出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太着急了,缺乏耐心和思考,我应该深刻反省。希望下本书里能在女性角色方面的塑造上进步。


    说完人物的塑造,我觉得节奏的练习才是我最大的挑战。我写小说的初衷就是喜欢想象一些高潮情节,但以前没耐心,一上来就高潮,没有足够的铺垫,就算有也没有把该有的东西讲清楚说明白,文章写的像个自娱自乐的疯子。但是耐下心来铺垫的话,很多高潮情节写出来都会透着一股疲倦的感觉,为了二者兼得,我只好先写高潮情节,再根据高潮部分要用到的人物啊、工具之类的铺垫。比如我是先写余四死的那一章,再写的余四的出现、背景介绍巴拉巴拉——


    所以这本书也算是让我找到了一个自己的写作方式哈哈。


    抛开作者的身份来谈,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这本书的意义对我来说是超乎寻常的重大。它真正让我感受到了我这个主体、我个人存在的特殊性。


    实不相瞒,狗子出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从我家往北走十公里就到缅甸了。我从小到大就认识一句话:“知识改变命运”。


    所以我们全村都是小镇做题家,我们腾冲比周围很多县市都要卷教育,卷成绩。我身处其中,一度认为我这辈子下来就是为了考试而已。我没上过幼儿园,七岁开始从一年级读起,并且开始住校,学校-家这样的活模式贯穿了我人的十二年,期间唯一的娱乐项目就是:你要提名次,你要争气。


    高考后我一个人背着书包去了山东济南读书,当时有股强烈的动力驱使着我离开那无穷无尽的代码漩涡,去做一些有趣的东西,比如说阅读。为什么是阅读?因为我实在没钱干别的哈哈哈。


    大一的暑假我在济南华山区打工,附近有个泉城图书馆,我在那里开始了人中的第一次阅读。刘和平老师的《大明王朝1555》成了我的最爱。


    看完《十宗罪》后我第一次有了想写一本书的冲动,后来误打误撞看到了白先勇先写的《孽子》,非常喜欢,并大受震惊,于是开始接触耽美,舍友给我推荐了长佩,于是我就这样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哈哈。


    随着《青山落照》越写越多,读者给予我的肯定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原来小时候想象过的那种世界是可以被触摸或者靠近的,我的人不止一种活法。


    我可以去远方,去城市,去畅想。


    说到城市,我其实很心虚。尤其是写愁眠回北京之后的那些章节我真的很心虚。因为我并不了解城市的活。


    我和城市的接触最多只有四年时间,就是上大学那会儿,但我几乎不怎么出校门,很多关于城市的东西都是打工期间的见闻还有电视剧的普及。


    所以我很心虚。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在山的那边的那边的那边,第一次来的时候我真的惊呼,我靠,怎么还有比我家还偏的地方啊。


    时不时停水断电,时不时进村下河,拼搏四分之一,归来仍是山里人(不过也挺好)。


    去网上翻了些城市的照片,躲在山头上的我开始想象深圳、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的模样,我知道这里我写的很穿帮,感谢大家对我这个老农民的包容[膝盖留于此地]。


    有一个趣事想分享哈哈,当时我和同事们在测量山路,忽然瓢泼大雨,我们躲进一个山洞里,手机没信号,抖音刷不了,大家靠着闲聊,我在闲聊中微信打字,写完了李江南的死亡。


    刚刚写完,刚刚雨停。


    这也是他的命吧。


    总是在好日子到来之前错过许多东西


    唉,总之这本书还有很多遗憾的地方,可能也是这本书的命运之一。


    在说起写这本书的初衷,它原定只有三万字,我想象中就是一短篇小说,但当孟愁眠这个人物开始说话的时候一切就都变了。我在落笔之前从未仔细考虑过到底要写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单纯定了一个来支教的。


    他的身份来源于我小时候到我们那里支教的一个北京老师,她胖胖的,留着男士短发,会抽烟,总穿一身西装,带着又黑又大的黑色眼镜。上课就带着我们学英语,听流行歌,吹小说,我当时觉得很她新奇,充满魔力。


    她只出现了短短半年,但却深深地影响了我。后来读大学我也去参加支教,在贵州,从另外一个角度体会到了支教老师的不容易。


    所以我借用愁眠的眼睛来写初来乍到的观察与适应,以此为起点,来了解和想象这个人物的性格我并不想搞创新,让他给孩子们带去多潮流的事情,更不想让他带着学去做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我只想让他踏踏实实的教书。


    于是就有了开头很多关于上课的描写。


    徐哥的形象是模糊的,前三十章我都没想好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当时我就从愁眠的角度出发,想象他眼中能够让他动心的人会是是什么样,一点点铺慢慢就有了徐哥。


    后面跟徐哥熟了之后,我又从他的角度去看愁眠,想象他会喜欢什么样的,于是慢慢地我又为愁眠丰富性格细节,他慢慢从刚开始的傻傻呆呆、简单可爱,逐渐展现出自己的勇敢和主见,还有坚强、隐忍、聪明,并主动分担徐哥肩上的担子——这些对于徐哥这个崇尚奋斗和拼搏的人来说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如果愁眠从头至尾都是一个傻白甜的话,徐哥可能会有一时心动,但未必能倾心终身。


    当然,还有一个最最最重要的点,就是愁眠身上特有的大学气质,举手投足间的文秀气、话里话外的新鲜知识、不沾世故的清澈眼眸、庭院里翻书时虔诚认真的模样从一开始就让徐哥移不开眼。


    可能大家没注意,徐哥在孟愁眠第一次上课的时候就站在走廊上偷看过,只是当时徐哥自己不知道,你们也不知道。哈哈。


    当然啦,如果徐哥只有帅气,愁眠更多的可能就是单纯的观赏,他见色起意后看到的更多是徐哥从小到大的不容易,肩上的担子、心里的责任、早起学习的上进和勤奋都让愁眠很心动。


    还有就是,徐哥很温柔,不仅是对爱人很温柔,对身边的兄弟也很温柔,借用一位读者的话来说就是自带“寝室爹”的气质。


    可以说这两个主角就是在不断切换的视角里互相塑造的彼此。


    我在这里祝愿他们长长久久。


    再说说这本书的背景吧,里面很多的设定、社会关系都来自于我的童年,就是徐老祖和茶马道的故事原型是我的老祖,现在家里还有很多当年跑马帮时留下的各种马具。从我出就摆在那里,老祖当时还在世,但双腿残疾无法走动,我天天守着他,听他说茶马道上的故事。老祖读过很多书,说话很有文采,语气不紧不慢,时不时还能蹦出点大道理插在里面,也不让人厌烦。


    他的那种说话方式总是循循善诱,回味无穷。我每次写小说的时候总是会回忆那种口吻,默默在脑子里效仿,但还是有很咯噔的地方,我怕是练不到老祖那种讲故事的功力了,不过我会好好学习,积极改善我的咯噔文笔。哈哈。


    小说里穿插全文的就是夕阳落在青山头上的景色,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景儿。我小时候惯爱奔走田野中间,再上山下水、摸鱼捉鸡,和小伙伴们设计各种游戏和木板车,能玩一整天,笑一整天。小说里《钝角蓝》那几章里面的木车还有游戏全是我玩过,制造过的,那个游戏是我和我的伙伴们一起设计的哈哈,不怎么好玩,但伤脑子,三角形太多了哈哈哈——


    总之,这本书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来自于我的童年,也再次衷心地感谢大家愿意来这本书里听我吹完这场牛,再次感谢您们,我记得您们每一个人。


    最后的最后,


    ——我想谨以此书致我芳草碧连天的童年。


    第272章 外卷一:快问快答


    狗子:两位准备好接受采访了吗?


    愁眠:随便问,知无不言。(双手一摊)


    徐哥(伸手替孟愁眠整理衣领,再抬手检查镜头和麦克风,确认无误后点头微笑):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1.


    狗子:愁眠你在北方活了这么久,现在来到南方活,有什么特别不适应的地方吗?


    愁眠(略加思索):在云南的话感觉挺舒适的,就是受不了折耳根,但是我哥爱吃那个,所以我正在努力尝试接受折耳根的味道。


    狗子:具体怎么个尝试法呢?


    愁眠:简单,我哥吃了折耳根后我就猛亲他。


    徐哥:(突然咳嗽——)


    狗子:现在定居深圳呢?会不会害怕广东大蟑螂?


    愁眠:深圳发展很快速,新鲜玩样多,但我爱吃的不是很多哈哈。至于大蟑螂,它要出现在我面前得先过我哥那关(忽然羞涩捂脸)


    2.


    狗子:有计划到香港旅游吗?


    愁眠:有!


    (镜头转向徐哥,一个正在默默收拾行李打包的帅气男人)


    3.


    狗子:徐哥比愁眠先到深圳两年,学粤语也会更早一点,有没有教过愁眠说两句呢?


    徐哥:我也不是很会(谦虚),但日常使用到的粤语我会主动告诉愁眠,怕他一个人出去不方便。


    愁眠:我什么时候有机会一个人出去过?(手摸下巴),另外(突然压低声音),我哥说的粤语超级好听——


    狗子(略微无语):在你眼里你哥说狗屎都好听。


    愁眠:嘿、老登!


    4.


    狗子:这个问题点名徐哥回答,在你的前二十多年人里你的性取向都是女,在遇到愁眠后你是如何转换自己的观念呢?或者你是怎么从心理和理上都完全完成从直男到非直男这样的转变呢?


    徐哥(认真回忆,表情严肃):当时老杨问过我类似的问题,他问我愿不愿意牵一个男人的手,亲一个男人的嘴什么什么的,我当时根本没想过这些。那时候我满脑子都是愁眠,他的性格、他的好、他的优秀还有他完全真诚的感情已经超过了他的性别,提前一步到我心里,我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是我主动的,当时真的没想太多,就打心眼里喜欢他,很冲动,根本没顾上男人女人的事情,哈哈,后来就顺其自然,我们也越来越亲密,总之性别的事情被我自己的心动一笔带过了,哈哈(不好意思地偷瞄一眼某眠。)


    愁眠:感动ing


    5.


    狗子:互相说一下最喜欢对方的哪里。


    徐哥:眼睛。(毫不犹豫)


    愁眠:还能是哪里呀,嘻嘻——(猥琐一笑)


    徐哥:?


    5.


    狗子:请孟愁眠小同学说一件你哥不知道的事情。


    愁眠:虽然第一次我一直鼓励我哥往里//进,但我当时我真的好痛呜呜呜!


    徐哥:!


    愁眠:不过只要想到我能和他结//合,当家人,就是再痛十万倍都值!


    徐哥:心疼ing


    7.


    狗子:如果要送对方一件礼物,会选择什么?


    徐哥:白山茶


    愁眠:黑丝买来我自己穿。


    8.


    狗子:未来十年的打算?


    愁眠:当不了老师了,但我想成为一名儿童漫画家,用各种各样的漫画人物陪伴小学健康成长。


    徐哥:继续爱他。


    9.


    镜头转向梅子雨


    狗子:有读者好奇你的绯闻。


    梅子雨:没有绯闻,全是真相。整个云山镇,不管母的公的,都是我的子孙后代!


    愁眠(伸手猛敲狗头):说了多少次少在外边沾花惹草!明天就叫我哥阉了你!


    梅子雨:你是羡慕我吧?(莫名很自信)


    愁眠(声如洪钟):哥!!!!!


    10.


    狗子: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屏幕前的读者朋友们说。


    愁眠:谢谢大家!一路陪伴我的喜怒哀乐。希望我的故事能让大家更加勇敢,勇敢去爱喜欢的人,勇敢去选择自己想要的人。最后我还想说,不管经历多少挫折磨难,都不要忘记向上伸手,哪怕抓住的是刺手的荆棘,也要努力救自己于水火之中。


    徐哥:谢谢大家!从我自己的经验来说的话,我相信:天道酬勤,努力学习,先做一个上进的人,再做一个成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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