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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90

    [281]第 281 章:第二百八十章   “母亲!父亲!”苏全忠死里逃生归来,再见父……


    第二百八十章


    “母亲!父亲!”苏全忠死里逃生归来,再见父母,两眼泪汪汪。


    “孽子!汝可知错!”苏护训子。


    苏全忠认错,“儿知错,连累父母忧心,儿不孝。”跪下磕头。


    “行了,吃一堑长一智。”李司司道,“需知强中自有强中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说罢看向出使的二人,见向来沉稳的慧都难掩喜色,便知此事当十拿九稳了。


    果然,慧喜道,“幸不辱命!”


    郑伦高声道,“北伯侯已鸣金收兵。”


    “大善!”李司司道,“你二人表现勇武,救冀州于水火,可有什么想要的赏赐。”


    “末将不敢!”郑伦先开口,他看向苏护,“末将自幼相从君侯,承蒙提携,只愿效犬马之劳,不敢要赏。”


    看来这人是苏护的死忠。可看苏护的惊诧之色,大概是不晓得自己麾下竟有这样一员忠义猛将。


    李司司大笑,“汝忠将矣!”说罢令人送上金帛。


    再看向慧。


    慧也不要奖励,只道自己吃穿用度皆系于女君,便是奉上性命也是心甘情愿。


    “很好!”李司司开怀,“冀州有汝等忠诚良将,何愁不兴。”却不曾给慧送上金帛。


    在场众人皆不以为意,在他们看来,出使事成,定然主功在郑伦,慧一个小女子能有什么作用呢,不给赏赐也是应当啊。


    谁知,下一刻,就听李司司道,“欲赐汝’姬’姓,可愿?”随了自己姓,可就是自己的人了。


    “女君!”慧噗通一声跪下拜谢——她很聪明,甚至直接改了口,先前她都是唤李司司为“夫人”。


    在现今,只有贵族阶层的人才能用有“姓”。“姓”是血缘出身和贵族身份的象征,与政治、宗法、权利紧密相连。普通平民和奴隶是没有姓的。


    更不要说“姬”姓源自上古黄帝!


    慧没有得到金帛赏赐,却得到了远比金帛贵重的“姓”!从此土鸡变凤凰啦!


    不理会众人心思,李司司笑道,“姬,慧;姬慧,机会,确是个好名字呢!”


    第二日,天光大亮,喜报随着高升的太阳传遍了整个冀州城:“北伯侯退兵啦!!!”至于,西伯侯,那不是个老好人么,他定然不会来攻打的。


    冀州保住啦!


    “怎么就突然退兵啦!”


    “定然是昨夜的祭祀令祖宗神明们满意啦!”


    “好灵!”


    全城百姓议论纷纷。


    “昨夜祭祀就献上一只羊,竟然这么有用吗?”想往日祭祀,少则牛羊五六十头,多则还有宰两个羌人以示最高敬意。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一妇人压低声音道,“我常去侯府拉泔水,不意听到些只言片语。”


    “哦?!”顿时,好多人围聚上来,竖起耳朵仔细听。


    “听说啊”妇人声音越发低沉,听得众人只觉其中定有大秘密。


    “回回祭祀都是牛羊,要么生肉,要么炙烤,先祖们早就吃腻歪了!”


    “啊?!!”众人惊讶,不想还有这等说法。可设身处地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啊!


    “昨夜送上的祭品名唤血豆腐,乃是大巫精心炮制,集结天地灵气而出”


    不等妇人说完,一声插了进来,嚷嚷道,“我看见了!我看见了!大巫从空中抓取了什么东西,亮晶晶的,像雪一般,洒进盆中,那就是攫取的天地灵气吧!”


    “我也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众人附和。


    “停停停,还听不听我说啦!”那有内幕的妇人声音拔高,众人顿时闭嘴,听她的下文。


    “总之啊,以后祭祀肯定要不一样了,直接杀羊宰牛,老祖宗们觉得敷衍,必须要更加精细才行。”


    “原来如此。”众人若有所悟——如今可不仅仅贵族老爷们才需要祭祀,寻常百姓们的日常生活也与祭祀息息相关:建房子,杀头羊埋院子里祭祀;烧陶总是失败,杀个奴隶助助兴;要出远门了,祭祀问问祖宗能不能出门


    总之,生活处处需要祭祀。如今他们“偷听”到大巫的祭祀秘诀,自然是各个上心,记在心上。


    冀州城的百姓讨论着“祭祀秘诀”,城外的西岐军营内,西伯侯姬昌也在占卜推演。


    “怪哉怪哉?”姬昌看着卦象,总觉眼前像是蒙上了一层薄雾,前途难辨。


    正心生不祥,外头传讯:“北伯侯大军退兵了,退到冀州城外八十里处了。”这可不像是要困死冀州的样子。


    姬昌闻言,不祥之感越重,正要重新起卦,就在此时,军帐门帘掀开,出使冀州的散宜生卷着一身寒气进来了。


    “冀州侯看了伯侯的信件,幡然悔悟,同意停战,送女入朝歌赔罪。”说着重重向姬昌一拜,“伯侯大义,免天下生民遭难。”


    苏护的选择在姬昌意料之中,不觉有异,便问,“城中可有其他事情?”卦象怎在一夜之间变化了啊。


    散宜生道,“今早听闻,冀州侯之子苏全忠被北伯侯放了,而北伯侯之子崇应彪也回去了。两方应该和谈了。”


    “原来如此。”姬昌心道,怪不得北伯侯会突然退兵,原来是双方交换人质,达成了某些共识,如此,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冀州侯可有说何日出发朝歌请罪?”奇怪的卦象让姬昌不欲多留,想早日回归西岐,方才稳妥。


    散宜生道,“恐怕需要一些时日,毕竟也算是嫁女,许多物件需要准备。”


    姬昌点头,挥手令散宜生退下,口称辛苦,令其好生休息。散宜生自是感动不已,只觉君臣相得,这辈子值当了。


    散宜生退下,姬昌重新拿起刻刀,行占卜之事。


    冀州城外,西、北两只大军皆偃旗息鼓,城中百姓欢欣鼓舞,连日作战的将士们也得以松懈片刻,轮流吃肉喝酒,开怀放纵。


    可以说,冀州城内外,唯一忙得要死的就是李司司了——操控城中舆情,潜移默化引导百姓摒弃原本血腥野蛮的祭祀仪式:不就是祭祖嘛,后世又不是没祭过,该烧香烧香,该烧纸烧纸,不要搞得那么血刺啦的啦。


    除此之外,虽然北伯侯被说动暂时退兵,但这不是长久之计,且西伯侯也不会一直按兵不动。除非纣王开口,此事作罢,冀州才能真正转危为安。


    “你写一份认罪书送去朝歌。”李司司叫来苏护,将刻刀和竹简递与他。


    “啊?”苏护以为此事该是已经了了,怎么还要写认罪书呢?


    “你该不会以为祸事就这么结束了吧!”李司司无语,不耐烦道,“你按照我说得做便是!”


    “先写自己性情刚烈、冲动,冒犯天子,实在大不该。宫中上有三妃,下有嫔御,美人无数,天子岂会瞧上小女的蒲柳之姿。定是自己身为臣子行为有差,天子以此敲打自己。然自己愚钝,不能明悟天子苦心,反出言冒犯。”


    “再写自己为西伯侯所劝,已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苏护脑子里就是一团浆糊,只能被李司司牵着鼻子走,李司司说什么就是什么。


    “接下来你可以自由发挥一小段,主要写西伯侯如何贤名睿智,你如何为之折服,幡然悔悟”


    这些苏护会写,刻刀飞舞,全然是真感情,洋洋洒洒写了满满一卷。


    “再写,西伯侯劝你舍小节保大义,送女如朝歌恕罪。”


    “啊?”苏护愣住,“不是不送妲己去朝歌吗?”


    “让你写,你就写!”李司司继续口述,“然,吾觉此举大为不妥,将陷天子于不义。天子举兵,只为一女,岂不使天下后世皆知陛下修心不正,贪图美色,昏庸误国耶?”


    “这”苏护写着写着,察觉出不对味儿来,“岂不陷西伯侯于不义?”


    “没有啊。”李司司反问,“难道我们写的不都是事实吗?”就是姬昌建议送妲己入朝歌的啊!难道他不知道妲己进宫就是坐实纣王昏庸吗?他那么聪明的人,那能不知道?!


    苏护捏着刻刀沉默了:对啊他们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继续写!”李司司催促,“为保天子名声,臣断不会送女入宫,望陛下明察臣之苦心、忠心,望陛下以成汤基业为众”


    “最后,送上牛三十、羊五十,以作赔礼。”


    “这有点寒酸吧。”天子能看上这点东西?!


    “别说话,继续写。”李司司道,“最后写冀州民生多艰,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饿殍枕于道,经此大战,元气更伤,便是自己的夫人也只能出城掘草根、撕树皮,以充饥肠。”


    苏护瞥了眼红光满面的自家夫人,心道,草根、树皮这么养人的吗?当然,他也就敢暗自蛐蛐罢了。


    “最后的最后,写:臣泣血再拜,伏惟陛下圣鉴,祈愿拨付一年粮草,度过寒冬临表涕零,不知所言,惟愿天心仁慈”


    洋洋洒洒写完一篇认罪书,苏护整个人都麻了:还能这么玩儿?认罪变成要粮?


    “这这成吗?”苏护有些怀疑。


    “必成!”李司司深谙上位者的心态,相对于“痛打落水狗”,他们更愿意小施恩惠,以彰仁德。更不要说,小小冀州,纣王根本不将其放在眼中。这份认罪书送到朝歌,纣王眼里就只有“仁德的西伯侯姬昌”了。


    事到如今,苏护便是想反对也无从反对了,只得李司司说什么就什么。又问,“派何人出使朝歌。”


    李司司:“自然是我。”


    [282]第 282 章:第二百八十一章   冀州太落后了,李司司想去看看这个世界的生……


    第二百八十一章


    冀州太落后了,李司司想去看看这个世界的生产力水平天花板是什么样子!


    朝歌无疑是最佳选择。可以说,如今的朝歌城应该是整个华夏,甚至是整个世界最繁华、最顶尖的城市。


    “夫人要去朝歌?送认罪书?”苏护只觉不妥,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总感觉夫人此去便如鲤鱼入海,化龙不归了。


    “没什么不妥。”李司司打定的主意,没有更改的余地。


    “真的不妥!”苏护不同意。


    “你倒说说哪里不妥。”李司司不耐,她去朝歌,送认罪书是小,重要的是考察市场,更详细的了解此方世界,同时在朝歌埋下钉子,方便日后行事。


    “那那”苏护支支吾吾半天,找出个理由来,“那昏君是个好色之徒!”说罢顿觉对不住天子——天子虽然好色,可也不至于看上半老徐娘吧。只是苏护着实不愿自家夫人去朝歌,总觉得所有的事情都在渐渐脱离自己的掌控。


    李司司不知苏护心中真实所想,只当他是担心纣王那混不忌的看上自己,又惹风波——在李司司看来,自己这副身体的原主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母亲,但依旧风华正茂,风姿绰约,美得很啊。


    “这有何难。”李司司大手一挥,“我做男子打扮,混在使团队里便是。再有,我又不亲见纣王。”


    如此,堵得苏护哑口无言,便是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也只能应了。


    李司司又点了郑伦做主使,苏护这才稍微舒心一点——在苏护看来,郑伦是自己的死忠。


    在此前,苏护对郑伦无甚印象。可自打上回李司司派郑伦出使北伯侯,郑伦成功归来,却不邀功,反对自己表忠心,自此,苏护便将此人视作自己的死忠了。


    如今李司司点了自己的死忠做使团领队,苏护方才去了别扭——嗯,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下。


    李司司除了自己去朝歌,还点了姬慧随行,一对儿女也都带上,“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年轻的时候有机会就该多出去走走看看。


    “太好了!”苏全忠高兴地跳起来。


    苏妲己则忧心忡忡,她忧心其中有诈:会不会是把自己诓骗去朝歌的啊


    李司司见妲己听了消息,不见欢喜,反一脸忧愁,不禁问,“你不是一直想要去朝歌么,这会子真去了,又不高兴了?”


    “我”苏妲己嘴巴张张合合,像只吐泡泡的鱼。


    “你什么你。”苏全忠是个急性子,“有什么不能直说么?”


    苏妲己这才扭捏道,“真不是要把我送给天子赔罪?”说罢,垂下头,不敢看人——又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不错,算是有危机意识。”李司司夸道。


    “啊?”苏妲己诧异抬头——她以为会被训斥一通,没想到竟然反被夸了?


    李司司道,“涉及自己的安全、利益,想再多都不为过。”说罢,她将苏妲己领到桌案前,上头堆着小山一般的竹简,正是先是苏护写下的《认罪书》。


    “你自己看吧。”


    苏妲己展开一个个竹卷,越看脸上笑容越盛大,等看到“臣断不会送女入宫”时已经高兴得跳了起来,丢下竹简,扑上前去,原本想抱住苏护谢谢爹爹,跑到半道转而扑到了李司司的怀里:“谢谢母亲!”——事到如今,再看不清大小王,那可真是傻子了。


    “谢谢母亲救我。”妲己赖在李司司怀里撒娇。


    李司司摩挲怀中女孩儿绸缎般的长发,长叹了口气,“救得你一时,救不了你一世”


    “我知道!”不等李司司说完,妲己仰头高声道,“只有自己能救自己!”


    说罢,她钻出李司司的怀抱,跑到苏全忠的身边,扯着自家兄长的袖子撒娇,“阿兄,你教我骑马射箭吧!”其实妲己还想学兵法打仗,但她知道,自己不能说出口。


    “啊你个女孩子”苏全忠自然不乐意浪费自己的时间,可是瞥了眼母亲的神色,当即改了嘴,“行行行,只是你到时候别嫌苦喊累!”心里冒出个好主意来:让妲己这丫头吃吃苦头,她自然知难而退了。


    敲定好出使人员,众人轻装简行,李司司、姬慧、苏妲己均做男子打扮,伪装成出城采购的商队,悄无声息的上路了。


    北伯侯、西伯侯两方都自认已与冀州达成共识,因此对于冀州的动作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做不知。


    使团顺利出城,等行出三十里外,便舍了运货板车,全员换装上马,疾往朝歌方向。一路逢州过县,涉水登山,好不辛苦。然而,便是头次出门的苏妲己也紧咬牙关,不吐一个苦字。


    一日黄昏,众人抵达恩州,于恩州驿站落脚休息。


    谁知,驿站驿丞却上来劝阻,“诸位,这儿可不是个安歇的地儿,你们劳苦些,往前在走十里路,便能见到恩州城墙,在那边落脚休息才是极好的。”


    “老头,你莫不是瞧不起人?”作为使团明面上的领队,郑伦上前交涉——他以为驿丞将他们一众当做行商,瞧不起,不许他们投宿休息。


    “怎敢怎敢!”驿丞忙解释,“是咱们这儿三年前出了个妖精,以后凡有一应过往的老爷,俱不在此安歇。”


    闻言,郑伦大笑,“我还以为是什么,不过小小妖精,不足为虑!”只令驿丞给他们准备房间、热水、饭菜。


    “稍等。”李司司忽得出言,众人的目光顿时落在了她的身上。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咱们用过晚膳,继续出发,不留宿。”李司司想起来这恩州驿站是什么地方了,原著中,苏妲己便是在此被九尾狐给害了。


    李司司如今还处于猥琐发育阶段,并不准备和九尾狐碰上,准确说,不想和这个世界的女娲碰上——九尾狐要附身苏妲己,自己还能冷言旁观不成?如此,不如避开了好。


    “!”苏妲己一听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头回这般骑马长途奔袭,大腿内侧都磨出了血,每时每刻都在咬牙坚持,此时好不容易能休息一下,阿妈竟然听一个老头子胡言乱语就不休息了?!


    “舅舅!”行走在外,李司司的身份是苏家兄妹的舅舅。


    “舅舅!”苏妲己拽着李司司撒娇,“我真的走不动了。”


    “不成。”李司司很坚决,“此地不妥。”


    李司司占团队的绝对权威,她说不行,谁也不能逆了她的意思。众人只得匆匆在驿站用来一碗热汤泡馕,便又匆忙上路了。


    苏妲己委屈巴巴上马,随着马儿颠簸,她浑身散架一般没力气,腰都挺不直了,两条腿直打摆子,泪珠在眼眶里直打转,却始终咬牙不认输。


    如今的她已经不是天真不知事儿的小姑娘了,她深知,一旦停下前进的脚步,就会被落下,就会被抛弃,被牺牲!


    苏全忠在一旁看着很不忍心,开口向李司司求情,“妹妹不比我皮糙肉厚”


    苏妲己的难,李司司都看在眼中,只是眼下实在不适合停下,“再坚持一下,温州驿附近不可久留。”不是怕了九尾狐,而是如今就和妖族(女娲)对上,着实不理智。


    “我可以!”苏妲己不欲被人看低,竟是脚踢马肚,提速狂奔,冲到了队伍的最前头。


    “跟上!”李司司大喝一声,扬鞭追上。


    苏妲己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声,起了较劲之心,马鞭甩得啪啪响,竟又与李司司拉开了距离。


    “这小丫头”李司司暗道妲己是个倔种,忙呵斥道,“安全要紧!”话音未落,只听一声嘶鸣,旦见妲己所骑之马前腿双双折断,整个马身都翻滚出去,马背上苏妲己被掀翻出去,重重摔在地上,滑行了数十里才看看停下。


    “妹妹!”苏全忠尖叫,勒绳下马,冲上前去,李司司比他更快一步,直接飞身跃到苏妲己身旁。


    旦见苏妲己满头鲜血,双目紧闭,气息已然是出多进少了。


    “妹妹!”苏全忠上前要抱起苏妲己,被李司司呵斥住,“别动!”


    “阿妈何故如此冷酷无情!”苏全忠起了怨怼之心。


    “你懂个屁!”李司司忍不住爆粗口,她指着苏妲己道,“此时她摔下马,或许骨头都断了,你这么冒失一抱,断骨移动窜位戳破五脏六腑,那可就神仙难救了!”


    闻言,苏全忠呆滞住,双手悬空,再也不敢动弹。


    “我难道是见死不救的人吗?”李司司一边翻找适合的丹药,一边道,“我要真是冷酷无情,何必费劲心思救你出敌营,何必多方谋算,以小博大,不令妲己入朝歌?!”


    “妈”苏全忠被训得一动不敢动,嘴巴长得大大的,模样又傻又滑稽。


    李司司不再多言,找出一颗九转金丹喂到苏妲己的嘴里,就在这时,一阵风过,吹得众人浑身一个激灵。


    李司司立刻警惕,大喝,“警戒!”


    众人闻言皆手握兵器,眼睛瞪圆,可是,愣是眼睛瞪大如铜铃,也不曾发现个鬼影。


    全员戒备中,又一阵夜风卷过,清冷冷、鬼森森,吹得人毛骨悚然,都情不自禁想起方才那老驿丞所言:出了个妖精。


    “何方妖孽!”郑伦挥舞降魔杵,大喊,“藏头露尾算是什么好汉,出来一战。”


    回答他的是越发阴冷渗人的寒风,任是将降魔杵舞出个花来,不见有用。


    定然是九尾狐来了,她看上了苏妲己的身体!


    当下,李司司不再犹豫,五指一张,洒出一把符箓,大喝:“诛邪!斩鬼!”漫天符箓无火自燃,天空乌云密布,雷声滚滚。


    李司司上来就开了大招:原著中并没写九尾狐是怎么附身苏妲己的,李司司不晓得她的招数,因此不敢掉以轻心,也不徐徐试探,上来就是大招,以雷霆之力克之——雷霆是至阳至刚之力,妖魔鬼怪的克星。


    “咔呲呲!轰隆隆!”顷刻间,万道紫电自无尽黑夜劈向大地,照得天地间银白青紫一片。


    “啊!!!”随行士兵忍不住惊恐大叫,唯恐那雷电劈到自己,将自己劈成个炭渣渣。


    “莫慌,此雷只诛妖邪。”说话间,李司司又漫天洒出符箓,一道道雷电劈下,在苏妲己周遭构成一闪电牢笼,邪魔勿近。


    “哎呦。”雷霆万钧之声中,一声惨叫格外明显。


    干瞪眼了许久的郑伦终于看到了一道黑影,手里的降魔杵直接掷了出去,“咚”一声正中那黑影。


    “啊!”黑影细细叫唤一声,萎然倒地。漫天雷火下,众人看清那黑影的模样,竟是只毛茸茸的狐狸,奇异的是,这狐狸竟然有九条尾巴!


    果然是九尾狐。


    郑伦上前,准备了结这作祟妖精的性命,却被李司司阻止。


    “公子?”郑伦不解。


    李司司道,“她有些来历。”又到了不看僧面看佛面的时候——九尾狐的背后是女娲。


    “嘻嘻。”九尾狐听到李司司所言,竟然有恃无恐笑了起来,“还算有点见识!”说得是李司司。


    “还不快滚!”李司司一声厉呵含雷霆之力,惊得九尾狐浑身炸毛,撒腿就跑。


    “等等!”九尾狐真跑了,李司司又喊住她。


    九尾狐情不自禁停住脚步,心里一万个疑惑:自己今日怎么就这么听话啦!!!


    “又让我滚,又让我等,你耍狐啊!”九尾狐冲李司司龇牙咧嘴。


    李司司本不想多事,可看小狐狸的模样,分明有几分可爱,想到她日后结局,不免有些不忍心。


    女娲令轩辕坟三妖进入纣王后宫,惑乱君心,加速商朝衰亡。又叮嘱九尾狐三个,惑乱君心可以,毁了成汤气数也可以,但不可以残害苍生——这简直自相矛盾,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


    试问,哪个王朝末世不是民不聊生,哪次政权更迭不是生灵涂炭?九尾狐诱帝王昏庸,那自然而言就会干下许多残害众生的事儿啊。比如,宠幸奸臣,诛杀忠诚;比如,大兴土木,劳民伤财。


    所以,九尾狐几乎是接下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会儿还傻乎乎不知道,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被女娲看中,以后必前途无量呢。


    “你先别走。”说着,李司司一抬手,便将九尾狐给收了——眼下不是详谈的时机,只先拘了那狐狸再说。


    “妈?”近距离,全场目睹李司司除妖的苏全忠全然傻眼——他妈什么时候学了仙家道法的啦?


    李司司懒得解释,只以手扶额,冷嘶一声,装作体力不支的模样。姬慧赶紧上前扶住李司司,道,“女君耗费心神,体力不支了。”话音刚落,李司司顺势倒在了姬慧的怀里。


    好在姬慧担任女巫,可不是个花架子,很有些力气,竟然稳稳扶住了李司司。


    苏全忠不是个会看脸色的,还要再问。幸而此时妲己幽幽醒来,意识恢复的一瞬便察觉出不对:雷电威力下,方圆数里都成了焦土。


    “这怎么回事啊。”苏妲己茫然。


    “是这样的!”苏全忠倾吐欲一百分,拉住在场唯一不知情的苏妲己,巴拉巴拉将李司司除妖的壮举细细道来。


    “母亲,好厉害!”苏妲己两眼放光,追随、效仿之心越发坚定。


    [283]第 283 章: 第二百八十二章  收了九尾狐,解了“恩州驿狐狸死妲己”之危……


    第二百八十二章


    收了九尾狐,解了“恩州驿狐狸死妲己”之危后,冀州使团的行程便从容不迫起来,主要是李司司病了——当然是装的。


    “妈洒出的黄灿灿是什么?她说了什么口诀?”苏妲己当时坠马昏迷,没能亲眼看到李司司大发神威除妖孽的情形,因此便拉着兄长苏全忠问个不停。


    “我都讲了好多遍了!”苏全忠没了耐心,“起码十遍!”


    “再讲讲嘛!”苏妲己百听不厌。


    苏全忠不搭理妹妹,他瞥了眼身后的马车——李司司在里头养病。确定马车里应该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苏全忠冲妹妹道,“你有没有觉得妈有些奇怪。”


    “有什么奇怪?”苏妲己不解。


    “往日怎不知她有神通?也不曾听说她拜师异人啊。”自家妈突然变这么厉害,苏全忠总觉得怪怪的。


    “这有什么奇怪!”苏妲己不以为然道,“定然是天佑冀州啊!”而母亲是冀州的大巫,冀州的守护者,如此,上天赐母亲神通,好令她守护冀州,很奇怪吗?


    再者苏妲己心里冒出一个念头:倘若母亲还是以前的母亲,自己可就惨了,必然已经被父亲送去朝歌和老头子睡觉了。


    所以,还是现在的母亲好啊!虽然总是凶巴巴的,可是,那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督促自己上进自强!


    总结,还是现在厉害的母亲好。


    “是这样吗?”苏全忠被妹妹给说服了,细细一想,定然就是天佑冀州的缘故,不然,解释不通啊。


    “可是”苏全忠转念一想,小声嘀咕,“既是天佑,何不将神通赐予父亲,赐予我呢?”明明父亲才是冀州之主,而自己则是下一任冀州之主。如此,于情于理,都该他们拥有神通保护冀州啊。


    “凭什么啊!”妲己炸毛,“妈才是冀州大巫,主持祭祀,沟通神灵。你与阿爹,和神明很熟吗?”


    “啊”苏全忠被怼,挠头尬笑,“也是啊。”估计是祖宗神明们和母亲更加熟悉的缘故吧。


    挤兑了兄长,妲己心念一动:母亲是大巫,自己作为大巫的女儿,是不是也能成为大巫,为神明所庇护,掌无敌神威呢?


    顿时,苏妲己的心火热起来。就连朝思暮想的朝歌城近在眼前了,她都没了往日急切的心思。


    进入朝歌城后,李司司的“病”便好转了,她令众人兵分两路:郑伦作为明面上的冀州使团,向朝廷上递文书,等待天子召唤——可是,倘若要走正规流程,等着层层报批,那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将认罪书送到纣王手里。


    因此,歪门邪道必不可少。


    于是,暗地里,李司司令姬慧带着礼物去拜访鼎鼎有名的两大奸臣:费仲和尤浑。


    “母亲”苏全忠在一旁欲言又止——李司司“干坏事”的时候没有避讳一双儿女。


    “这这不好吧”苏全忠道,“阿爹当时”他爹当时就是不想同流合污,没有给两个奸臣送礼,将他们给得罪了。如今他妈这么一来,不是打他爹的脸么?


    李司司挑眉,“然后呢?然后冀州就遭难了啊!”没有掀桌子的实力,就老实窝着猥琐发育,又菜又要玩,就只有死路一条。


    苏全忠顿时没了言语。


    苏妲己则道,“那他们会见咱们吗?毕竟爹都得罪他们了。”妲己也恨费仲、尤浑,恨不得将他们千刀万剐。不是这两个坏东西,自己还是快快乐乐的伯侯之女,那会经历这等不堪?可如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东西到位,没什么不可能。”李司司让姬慧送的是一对白瓷碗。


    商朝以白为尊。日常用具除了青铜器就是陶器,青铜器金闪闪的,弄不成白色,陶器偶尔能烧制出白陶,但是表面粗粝。因此,李司司此番拿出了送礼的白瓷碗,绝对是大杀器,没有人可以拒绝。


    果然,姬慧出去小半日,再回来时,脸上带着喜色,冲李司司点点头——事儿成了。


    “慧姐姐,你快与我说说,是个什么情形。”昔日,妲己是绝对不会对一小小婢女这么热情的。但如今慧被赐姓,那身份可就大大不同了。而且,肉眼可见自家妈妈对其器重非常。


    姬慧向妲己行礼,然后看向李司司,笑道,“女君果然妙计如神。高门大户难登门,然我只将那锦盒打开一个缝,露出里面的宝贝。”白瓷碗,洁白如雪,冰凉似玉,放在眼下的生产力水平,那绝对是降为打击。


    门房小丞见着这等“宝物”,哪里敢耽误片刻,更不敢从中截胡,脚底跑得冒烟进屋禀告。没一会儿,姬慧便见着了关键人物——能够在纣王耳边说得上话的人物。


    “先时我家侯爷一时糊涂,不知上邦礼数,见罪于您”姬慧一通长篇大论,费仲全然听不进而,小心翼翼把玩着白瓷碗,眼中放光,口中称赞。


    “妙哉妙哉,此神仙之物耶?”费仲表示,自己便是在王宫之中都不曾见过这等美物,便是玉雕之碗比不上。


    等姬慧说完,立在旁边等了好一会儿。费仲才回过神来,恋恋不舍地将目光从白瓷碗上拔出,望向姬慧,问她何索求。


    姬慧只得将方才所言再说一遍,主题就是:冀州侯已经知错了,求贵人高抬贵手,绕过一命。


    “使者携《认罪书》已至王都,还望大人引见,多多美言。”


    “哈?冀州侯?”费仲诧异,“那老匹夫!”他这才知道,原来手中美物竟是冀州送来的。


    不过,一小小冀州他还不放在眼里,自己三言两语便能要了他阖家性命。


    唔费仲觑眼打量手里的白瓷碗,越看越喜欢——看在宝物的份上,饶他一回吧。


    “此事本官已经知晓,必不会冤枉忠臣良将的。”算是给了承诺。


    “尤浑那边也是这样应允的。”姬慧将送礼的详细情形细细道来,末了请示李司司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李司司指向苏家兄妹,“你带着他们两个在城里逛逛吧。”又令苏家兄妹务必谨言慎行,低调行事,遇事不绝,以姬慧的决断为主。


    将所有人都打发走后,李司司便将九尾狐给放了出来。


    九尾狐一得自由,撒腿就跑。只可惜,李司司早有准备,腰间幌金绳如灵蛇一般窜了出去,瞬时将九尾狐捆成了个粽子。


    再度失去自由的九尾狐心如死灰,只道吾命休矣:对方要是个男人,自己说不得还能以色惑之,可对方是个冷酷无情的大女子,那可真是一身本事无处可使,天要亡我矣!


    心生末路之悲,九尾狐的眼角噙上两滴晶莹的泪珠。


    唔看上去更加可爱了。


    “咳。”李司司干咳两声,强制收敛自己的“色心”——其实她挺喜欢毛茸茸的,一直没有养宠物,一则怕麻烦,擦屁股,挤肛门腺什么的,做不到啊!二则,害怕终将分离的未来,毕竟宠物的生命可比人短暂多了。


    “我与你无冤无仇”九尾狐可怜巴巴的,又保证自己日后绝对不作祟。


    “都不对。”李司司打断九尾狐,“第一,我们有仇,你不是准备杀了我儿,占了她的身躯吗?”


    九尾狐小声道,“那不是没成么。”


    “第二,你的保证都是骗人。”李司司看向九尾狐的黑豆豆眼,“女娲娘娘命你坏了成汤社稷”


    九尾狐脑中一声惊雷:这女人怎么知道女娲娘娘私下布置自己的任务?!


    “不作祟,不害人,你怎么坏了成汤社稷?”


    还没从第一声惊雷中恢复,第二道惊雷又劈下了,劈得九尾狐脑子成了一团浆糊:是啊,自己不干坏事,怎么能让商汤王朝亡国呢?不将那些忠臣良将都搞死,怎么亡国啊?


    “所以”李司司撸了一把九尾狐毛茸茸的脑袋——唔,软乎乎、温热热、滑溜溜的。


    “所以,我这是救你啊。”李司司捏捏狐狸的三角耳,叹息道,“你以为是前面是康庄大道,实则是死路一条啊。”


    “届时,你费心费力,将成汤社稷搅得天翻地覆,娘娘只需一句话,就能抹了你所有的功劳。”


    原著中,商汤覆灭,轩辕坟三妖逃跑,被女娲亲自擒获,交给杨戬,送上断头台——“我使你断送殷受天下,原是合上天气数;岂意你无端造孽,残害苍生,屠毒忠烈你罪恶满盈,理宜正法。”女娲一句话讲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封神演义》其实给女娲招了不少黑。


    “不可能”九尾狐又不傻,不相信自家的妖族之王,反相信眼前这个陌生女子,那不是蠢蛋么。


    “那我放你走,你该干嘛干嘛去吧。”李司司说着便收了幌金绳,放九尾狐自由。


    这番操作也是李司司一时兴起——主要是原著太不公平了。同是祸害苍生的反派,妲己起码是“依命行事”呢,反倒送命。而诸如费仲、尤浑几个,分明是自己主观意识上的主观作恶,最后竟然还被封神,上了封神榜。


    这还有天理?!


    自是没天理的。


    李司司对九尾狐的提点,也是出于不忍心。只是,九尾狐要是不听劝,李司司也不会强求。


    “你到底是什么人?”恢复自由,九尾狐反倒不急着逃跑了,她好奇打量李司司,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么个平白无奇的女人,怎么能知道女娲娘娘的秘密部署呢?


    她定然不一般!!!


    既然她不一般,来历非凡,那么其刚刚所言就该认真对待了,定不是胡言乱语。


    九尾狐一对黑珍珠一样的眼珠子滴溜溜转着,无端透出一股狡猾来。


    思索良久,九尾狐毛茸茸的大尾巴一抖,轻飘飘地扫过李司司的脚面——哼!不管男人女人都逃不过自己的手掌心!


    “那什么”九尾狐眼波流转,冲李司司抛了眉眼,“那您说我该怎么办?”


    李司司:“!”做了这么多年的任务,自己这还是头一回遭遇色诱呢!——之前西游世界四圣的美男计不算,一点都不对症下药。


    可这是个烂摊子,完全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唉。


    但是她着实可爱唉。


    “嗯?”九尾狐唧唧叫唤,一张毛乎乎的脸上竟然透着委屈巴巴。


    良久,李司司缓缓道,“容我想想。”


    ————————


    !!————————李司司:我堕落了!


    [284]第 284 章:第二百八十三章  朝歌城依淇水而建,原本是帝乙时期的陪都——帝……


    第二百八十三章


    朝歌城依淇水而建,原本是帝乙时期的陪都——帝王享乐之所,到了帝辛时期,也就是纣王登基之后,朝歌彻底成为了商朝的统治中心。


    “阿兄!那边就是王城了吧!”大事已经办成,妲己彻底松了口气,终于能放开手脚好好在朝歌城中玩耍一番。


    站在繁华热闹的市井大街上,苏妲己只觉自己一双眼睛看不过来,她遥指远处的宫殿建筑,不消说,那建在夯土高台上雄伟宫殿,定然是天子所居的王宫了。


    “好高啊”妲己仰着头,眼神闪动,呐呐道,“世间竟有如此高楼,似是手可摘星。”心知朝歌繁华,但不期竟然繁华至斯,简直是另一个世界。


    “别看了。”苏全忠扯扯看呆了的妲己,“王城就在哪儿,又跑不了,有你看的时候。”


    王城位于朝歌城的最中心,地势高,又建在夯土高层之上,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一般显目。在朝歌城的任何位置,只要抬头去看,都能感受到王城的巍峨壮阔,令人心起敬畏。


    “咱们去集市瞧瞧吧!听说可好玩啦!数不清的好物。”苏全忠是来过朝歌的,只是随父出行多有不便,回回被限制在驿馆内,不得自由外出。难得有此机会,他迫不及待要去逛一逛传说中“集天下之物于一地”的朝歌集市。


    朝歌的商业非常繁荣,因为商朝人的最初起源就是一个兼具“游牧”和“行商”的部落。他们赶着水牛游走在黄河下游的平原和湿地,一边放牧,一边将甲部落的特产运输到乙部落,赚取中间差价——以至于后世贩卖商品从中获取利润的人都被成为商人。


    兄妹两个领着侍卫,带着一大串贝币往朝歌城最大的集市去了。


    集市人声鼎沸、人来人往,便是自诩“见过世面”的苏全忠都看直了眼睛,脚下生根,走不动道儿了。


    “看看!看看!采自西昆仑仙山的珍贵宝玉,润如羊脂,白如雪花,冬暖夏凉,佩之延年益寿,延年益寿啦!”这是西边来的,卖的是玉石。


    “东海之滨,神兽骸骨,仅此一件,仅此一件,祭祀占卜佳品!”这是东边来的,卖得是鲸鱼残骸。虽是残骸,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单是一根骨头就有一人粗长。


    “我的天啊!”苏妲己倒吸一口,不期世间竟有此巨物,“全体才有一座宫殿大呢。”


    “去那边瞧瞧。”苏全忠发现了好东西,闷头挤过人群,往一处去。


    姬慧忙让侍卫跟上,寸步不要离开。


    竟是个“人市”——也就是卖人的。


    但这里是朝歌城,便是人口贩卖,也自与旁出不同。


    “天,那是什么妖魔。”苏妲己捂着嘴巴小声与兄长蛐蛐,眼睛却一错不错盯着那些被贩卖的奴隶——长得好生奇怪:有的全身漆黑如夜,就眼白处一点白;有的则是雪白白的,像是浑身的血都被放干了的死尸;还有矮小如猴子一般;还有的个子倒是正常,长得却很奇怪:脸像是发酵的馒头一般鼓鼓的,上头用刀子刺啦几刀,便是眼睛鼻子了。


    “这些都是异族。”苏全忠给妲己解释,“在海的另一边,有许多奇形怪种呢。”


    “海?”苏妲己没见过海,更想象不出海的另一边是什么模样,竟然能诞生出这么多奇形怪状的妖魔鬼怪。


    摊主见围观的人多,真正开口询价要买的人少,便大声吆喝起来,他将一个黑人拖拽出来,掀开他的嘴唇,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介绍道,“看看这牙口,身板塞骡马,吃的少,干的多,活的久,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阿兄,咱们走吧。”妲己看着浑身汗毛直竖,有点害怕。


    “啧。再等等呗。”苏全忠看着稀奇,“其他几种还没好好介绍呢。”


    说话间,摊主又将那白人提溜过来,一把撤下他身上披的烂布,顿时,那人就浑身赤裸裸地暴露于众了。


    “哇!”围观者发出惊叹——这人不仅皮肤白,竟是浑身上下无处不白呢。


    “走啦!恶心死了!”妲己受不了,扭头就走。


    苏全忠看不成热闹,只能也跟着走了。


    “妲己,你也太不中了,这都看不了。多稀奇啊,以后想再看,可就难了。”苏全忠有些遗憾。


    “你干脆买个回家慢慢看!”苏妲己没好气道。


    “我白费钱买那玩意做什么啊。”苏全忠嘀咕。


    兄妹二人一通乱走,不知不觉就走出了集市,周遭人群陡然就稀少许多,那高耸巍峨的王城又跟近眼前了——他们走到了更加中心的区域。


    “这里是工坊区。”苏全忠毕竟来过朝歌,他对妲己解释,“以王宫为中心依次向外,东边第一层是贵族、大臣们的府邸,第二层则是各家的作坊,第三层是平民区。西边第一层则是皇家工坊区,又分两层。”


    苏全忠压低声音,“内圈是冶铜的,重兵把守的禁区,外圈是制陶的,稍微松散一些。但也没什么好瞧的。”说罢,抓着妲己要往回走,“还是市集热闹,咱们还什么都没买呢!”


    “我不想逛了。”苏妲己觉着市集也无甚意思,“我要回去了。”


    “啊?”苏全忠失望,哀求道,“好妹妹,你就陪我一会儿吗。”妲己走了,他肯定也逛不成了。


    兄妹二人拉扯间,忽得一声惨叫冲破云霄。


    “啊!!啊!!!”男人的尖叫凄厉渗人,听得人大白天的生生打了个寒颤。


    “这是怎么了?”惨叫是从工坊区传出来的,妲己忍不住探头去看。


    “走吧!走吧!”苏全忠渗得慌,拉着妲己要走,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目光越过低矮破烂的窝棚,工坊区的一处空地上三四个赤裸着上身的人聚在一处,在他们中间是个被捆缚着手脚的男人——他们将男人捆成了个粽子,却没有堵上他的嘴巴,似是让他叫得越大声越好。


    “啊!!”施暴者们提溜着他的胳膊,踩着他的肩膀,宛如打地桩一般将他塞进地洞里。


    “天啊。”苏妲己两脚发软。


    “快走!”苏全忠硬拽走苏妲己,逃走一般地跑了。


    不知跑出去多远,直到那凄厉的惨叫声再也听不见,兄妹二人这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那是在祭祀,你又不是没见过,大呼小叫什么。”远离了是非地,苏全忠责怪起来。


    “咱们冀州的祭祀能和这个一样?!”苏妲己心脏砰砰直跳。


    冀州的祭祀虽也会用人牲,但次数极少。一则,冀州少有大事,犯不着用“人牲”这等高级祭品。二则,人牲难得,羌人难抓,用奴隶有舍不得——都是劳动力啊。


    “咱们可没将人活活钉地里头去,都是一刀子了结的。”那人牲被塞进窄窄的地洞里,一时半活儿还不会死——钝刀子杀人,好残忍啊。


    “朝歌是王城,花样自然比咱们多,怪不得祖宗神明们才会庇佑呢。”恐惧褪去,苏全忠的心底竟然升起一股崇拜来。


    “你!”苏妲己没想到自家兄长言语间竟然充满了嫉羡,心下发冷,不禁道,“兄长有没有想过,倘若当初冀州城破,你我不曾战死,便沦为奴隶。说不得,哪天被打活桩的就是你我了!”


    如今冀州城侥幸苟活,但是下一回呢?天子昏庸,说不得哪日又为奸臣所惑,又对冀州出手,怎么办?!


    “不至于吧。”苏全忠不以为意,“那些都是奴隶、异族、战俘,你我好歹是侯爷之子呢。”


    “我们难道不会成为战俘?”苏妲己懒得再说,扭头对身后的姬慧道,“慧姐姐,我想回去了。”


    李司司正在驿馆里与九尾狐商议糊弄女娲的对策呢,就见兄妹两个都冷着个脸,一前一后的回来了。


    “这是怎么了?”李司司问,“遇上事儿了?”


    苏妲己冷哼一声,先告状,“阿兄目光短浅,人无远虑。”


    “哈?”苏全忠觉得自己冤枉,“分明是你自己胡思乱想。”


    “行啦行啦。”李司司听得头疼,懒得给兄妹两个当青天大老爷,挥手令他们退下,让姬慧将事情细细道来。


    姬慧先将在工坊区外头看到人祭的场景讲来,“女公子居安思危,大公子则认为身为侯爷之子,不会落到这等境地。”言语间已经带上了偏向。


    苏妲己能够居安思危,那是因为她曾经差一步就沦为人牲——被送去朝歌服侍一个老头子,何尝不是一种献祭。


    因此,苏妲己知道,天底下没有一成不变的绝对安全。更知道强中自有强中手,父亲苏护在冀州是顶天立地的王,到了朝歌,却什么也不是。他护不住冀州,更不护住自己这个女儿。


    而苏全忠作为家中长子,顺风顺水长大,更没有遭遇过至亲的背刺。人生至今遭遇的最大危机就是冀州之危——还解决了,如此,他自然没什么危机感。


    “由他们去吧。”李司司将兄妹二人的事情丢到一旁——事教人一次就成,妲己的转变就是最好的例证。


    李司司转问起姬慧在集市的见闻。


    “集市极其热闹,西边的玉石,东边的海产,南边的粗刺,北边的皮草,无一不有。”姬慧出门可不是单单看孩子的,而是去考察市场的。


    “有酒肆,但不见专门卖吃食的。”


    李司司准备先窝在冀州猥琐发育,可是,也不能当个睁眼瞎,情报建设必不可少。


    自古以来,情报密集之处无外乎秦楼楚馆、酒肆茶楼、饭馆旅店。


    [285]第 285 章:第二百八十四章  “苏护那老匹夫,这回倒是乖觉了。”费仲、尤浑……


    第二百八十四章


    “苏护那老匹夫,这回倒是乖觉了。”费仲、尤浑二奸臣在王宫中碰头,便说起了冀州之事。


    “这逆贼,死到临头才幡然悔悟。”费仲张开手掌合实握起,“自诩诸侯,生死存亡具在你我掌握之中。如今他识相,便放他一回。”


    “哦?”尤浑闻言,呵呵笑道,“看来也去了你的府上啊。”


    “彼此彼此。”费仲对尤浑使了个“你懂的”眼神。


    正说着,殿内侍者来宣,令二人入宫觐见。


    二人携手入殿,称呼礼毕,俯伏上奏,“今冀州侯苏护送《认罪书》”


    不等说完,便被纣王厉声打断,“这匹夫,当日强辞乱政,欺藐朕躬,属实可恨,其罪当诛。难道如今送来《认罪书》就一切做罢?如此,寡人还有何威信可言,岂不是人人得以欺之?!”


    费仲、尤浑深谙纣王脾气,此时见他发怒,只一言不发,俯伏于地,恭敬无比。


    等纣王一通发泄完毕,费仲才开口,“贼子可恶,无法无天,合该诛杀。依臣之脾性,恨不得唾其面以羞之。然”费仲欲言又止。


    “嗯?”纣王顿生好奇,“然什么然?”


    “大王,要不,您还是看看那苏护匹夫所写的《认罪书》?”费仲小声道,“臣先时觉得苏护该死,可如今又觉着他不过一无脑匹夫,不足为虑,只叫嚣得厉害。真正可恶之人嗯,会叫的狗,不咬人的。”


    拿下一个苏护算什么,扳倒一方诸侯,那才是厉害——敌人越多、越强大,大王才会越需要、越倚仗他们这些朝臣啊。


    “哦?”纣王被这么一引导,立马令人送上苏护的认罪书。然后,越看脸色越铁青。


    “这西伯侯是什么意思?!”纣王发怒,“寡人是那等好色之辈吗?!”为了一小女子赦免冒犯天威之人,践踏王室尊严?这是令天下人觉着天子是昏庸好色之徒吗?!这是要动摇成汤根基吗?


    “寡人令他去攻打冀州,他按兵不动是要抗旨不遵吗?!”纣王发火。


    就在此时,使者来报,言是北伯侯使者求见。


    “那个废物!”提起北伯侯,纣王也是一肚子的火气,“这都多少时日了,一个小小冀州都攻他不下!”


    那使者赶忙解释,“天子下令,我家侯爷即刻领兵追击,半点不敢耽误。因着急行军,兵疲马乏,又无援兵,冀州占据地利,三次交战,两次失利,侯爷屡败屡战,身中数箭,仍然领军冲击,第三次大获全胜,生擒冀州侯之子。”


    听到了这儿,纣王的火气终于消了些。然而,使者下一句话又让他的火气腾了起来。


    “谁知,好不容易等来西伯侯大军,我家侯爷大喜,就要合军出击,一举攻破冀州。那那”使者磕巴一下,似乎畏惧诸侯之危。


    “那什么!是不是西伯侯不肯出兵?”结合苏护的《认罪书》,纣王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使者惊叹,“天子圣明,真是什么都瞒不过您的眼睛。西伯侯领军姗姗来迟不说,到了竟然按兵不动。我家侯爷过去责问他是不是无视天子号令,他却道兵者凶器也,还什么什么”


    使者请罪,“小人才疏学浅,之乎者也说不清楚。反正,西伯侯就是不发兵。我家侯爷心急如焚,本就身中数箭有伤,大公子又被抓了,军中士兵死伤无数,粮草见底。”


    说着,使者泪流满面,“侯爷无计可施,急派小人快马加鞭来朝歌拜见天子,呈明真相,请天子救命!”说罢,脖子一歪,昏死过去。


    “力竭了。”尤浑上前一探,回禀纣王。


    “唉,也是个忠心的。”天子令人将昏死的使者抬下去送医,感叹道,“北伯侯虽本事不济,却是顶顶忠诚的。”换句话讲,西伯侯虽有本事,却心不正!


    尤浑趁机火上浇油,“唉,西伯侯此人,以仁义贤德著称,便是路边的三岁小儿,提起他也是赞不绝口啊。”


    费仲打助攻,他冷哼一声,“非是天子仁慈,他们周人还在牧羊呢,焉有如今的好日子!”


    周人原本与羌人一样,都是游牧部落。后来周人投靠商朝,从草原迁至关内平原,拥有大片良田沃土。


    “说这些有什么用!”纣王越听越火大,又不能将那老匹夫杀了——自己贵为天子却行动荆棘,内有皇戚掣肘,外有诸侯不忠,哦,再往外,还有异族作乱!这天子做着有甚意思!


    “大王息怒。”费仲连忙道,“眼下当务之急是西伯侯,按照惯例,各地诸侯无诏不得入朝歌,更不能领军离开封地,如今西伯侯却大军在外咱们不得不防啊!”


    “哼!”纣王冷笑,“寡人就在朝歌等着他来!”嘴里这般说着,却令人拟旨赦免冀州侯,“念他有悔过之心,再饶他一回!”


    苏护无罪,攻打冀州的两路大军就也该撤了,西伯侯就没有理由领军逗留在外了。


    “大王仁慈,天子子民之福气也!”两奸臣马屁连连。


    “哼!”然而,便是彩虹屁漫天,纣王依旧高兴不起来——苏护要饶,西伯侯不能动,自己这天子还能做什么?


    费仲、尤浑两人见状,对视一眼,心有灵犀,两人重提选美入宫之事,“苏护匹夫不知事儿,女儿受宫闱之宠,乃是天大的幸事儿,说是鸡犬升天也不为过。”


    “然,天下还是有识之士占多,陛下不如传下旨意,择良家美女入宫,无论身份,不管贫富,只论容貌性情,充入后宫。”


    纣王闻言,微微一愣,随即大袖一挥,“准了!”心底却升起一股悲凉:贵为天子,竟然只能从小女子的身上找到帝王威严了。


    这厢,纣王做困兽之哀。另一厢,金亭驿站内,收到天子赦免冀州消息的众人欢欣鼓舞。


    “太好了!妈,我们快回家吧!”苏妲己迫不及待要离开朝歌。


    李司司挑眉,“为何?先时可是你日日吵着要来朝歌的,如今要走的也是你。”


    苏妲己吐吐舌头,撒娇道,“朝歌是好,可也怕人。”人到了这王城脚下似乎都变成了蝼蚁,不知什么时候就被一脚踩死了。


    “不要吧。”苏全忠不想走,“咱们才来几日啊。反正天子都赦免冀州了,咱们就不要着急回去了,下一回来朝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又道,“难不成两手空空回去?集市上那么多好东西呢。”


    “我没瞧见有什么好的。”苏妲己与他吵嘴。


    吵了半天,苏家兄妹齐齐看看李司司——他们吵翻天了也没用,做主的在这儿呢。


    李司司淡淡道,“不急着回去。”她准备在朝歌城开饭馆呢。


    将苏家兄妹打发走,李司司令姬慧落座,又朝空中招手。


    姬慧正疑惑李司司举动,就见一毛团从房梁上跳了下来,正是九尾狐。


    “这位是阿九。”李司司介绍——九尾狐小心得很,不肯吐露自己的真名,李司司便随口给她取了个名字叫阿九。


    “这位是姬慧。”李司司属意将姬慧留在朝歌打理情报,而九尾狐不敢违逆女娲旨意,势必要进王宫。如此,两人都在朝歌,可守望相助。


    “姑娘好~~~”九尾狐抖抖尾巴,张口吐露人言。


    姬慧吓了一跳——竟是个妖精!不过她很快稳定心绪,也点头向九尾狐问好,“阿九姑娘好。”


    “你是要我帮忙护着她?”九尾狐斜眼望向李司司,“有什么好处?”


    先时李司司与九尾狐商议了许久要如何糊弄女娲,奈何九尾狐是个胆小的,根本不敢开溜跑了,说什么都要进王宫去。


    “不入宫,那错定然在我。”九尾狐有自己的考量,“但是进宫后,能不能成事儿,那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反正,我不害人就是了。”


    可是对一只狐狸精而言,怎么在不害人的情况下成功进王宫,已经是见很难的事了。


    九尾狐一对乌亮的眼睛瞅着李司司。


    “我会给你安排个正规的身份。”纣王选美入宫,虽然不论出身,但是起码要有个人籍吧——九尾狐没有。


    “那可太好了!”九尾狐高兴地打了个滚,摇身一晃,变作一千娇百媚的女子,冲李司司抛了个媚眼,“还成不?”


    李司司撇开眼不看,与姬慧说起开饭馆的事儿。不是要开什么大酒楼,就那种小吃餐馆。在如今的烹饪水平下,李司司有信心将小饭馆做大做强。


    九尾狐媚眼抛给了瞎子,识趣地化作毛团子原型,蹲到了李司司的脚边。


    “辛辣血豆腐,在冀州时,你见我做过的。”如今只有甲骨文,李司司总不能用甲骨文写份菜谱留给姬慧,因此只能口述。


    “可以弄一块薄而大的石片,下头生火,将肉切薄煎烤。”原始版铁板烧。


    如今烹饪方式以煮、蒸、烤为主。受制于厨具,平民百姓只能用陶锅,主食、蔬菜,大多是水煮,肉食则可以炙烤,当然,平民很少能吃上肉。


    贵族人家讲究些,还有铜制厨具,肉也不缺。然而,烹饪手段依旧单一,又缺少调味。


    总之,眼下的世界就是美食的荒漠。


    “会不会太显眼?”姬慧有些担心。做探子的,最忌讳的就是太过高调显眼。


    不等李司司回答,九尾狐抢先道,“放心,有我在呢!”


    倘若没有九尾狐,李司司是绝对不会如此高调张扬的,只依照眼下生产力水平,开个不显眼的铺子就是了——当然,这也意味着可能没什么作用,收集不到什么情报。


    但是,九尾狐铁了心要入宫,凭她的魅惑之术,定能宠冠后宫。届时,有她庇护,小饭馆再招眼也不怕了。


    “姐姐你先别着急,等我进宫占得一席之地,你在外头再使劲儿。”九尾狐对自己很有信心。


    “明白!”听得详细计划,姬慧定下心来。


    [286]第 286 章: 第二百八十四章  以李司司如今的能耐,也就只在冀州能说一不……


    第二百八十四章


    以李司司如今的能耐,也就只在冀州能说一不二,想要给九尾狐这么个“三无”人员搞个明面上找不出错来的户籍,还是有点困难的。


    总不能把她落在冀州吧——冀州前脚才拒绝给天子献女,后脚就送了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这这就算不蹊跷,也有些打脸吧。


    总之,别看李司司在九尾狐面前多自信,实则心底有谱并不多——但也不是全没有头绪。


    李司司打算亲自见一见《封神》里的两位著名奸臣:费仲和尤浑。


    “此番冀州得救,多亏大人不计前嫌出言相助。”李司司带着化作人形的九尾狐,登上了费仲的府邸。


    费仲打量着李司司,心里啧啧称奇:谁能想到啊,粗鲁无脑的苏护老匹夫,竟然能有个长脑子且圆滑的夫人呢?


    “夫人真乃贤内助也,若非是你,冀州亡矣。”费仲不客气道。


    “大人谬赞。”李司司笑着将一个木匣子送给一旁的侍者。,“一点心意,不成敬意。”


    费仲见状,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忙不迭令侍者将木匣呈上。打开一开,笑容僵住:木匣里装的不是想象中的白瓷,而是两枚玉璜——玉虽然也不错啦,但是哪里比得上那洁白如雪、清凉似冰的白瓷呢!


    李司司手里白瓷碗、白瓷杯多着呢,可是,货多不值钱,每次送礼都送白瓷,那就不合适了。


    而且难免会引人怀疑:你既然能拿出这么多白瓷,是不是手里掌握了烧制白瓷的秘方呢?如此,反倒容易引火上身。


    费仲的失望在李司司的意料之中,她歉意道,“冀州荒凉,能拿得出手的东西着实不多,先前的白瓷碗和眼下的这一对玉璜乃是我娘家之物,唉”说着,李司司赶紧闭嘴,像是发觉自己多言了,又忙解释,“实不该与大人说这些,还望大人见谅。”


    费仲一听,心念一转,暗道:也是,那等品相的白瓷碗自己便是在王宫中都不曾见过,可见是极其稀罕珍贵之物。如此宝物,数目必然不会很多的。苏护这夫人兴许是祖上辉煌过,说不得是前朝贵族,如此方有那等珍宝。


    “夫人有心了。”费仲收下玉璜,“冀州侯倘若有你半分规矩,哪里会有如今的波折。”


    “您说得是。”李司司点头,同时一挥手,立在一旁的九尾狐立马迫不及待移步上前。


    “哦!”费仲眼力非常,九尾狐虽然戴着大大的兜帽,将容貌遮掩得严严实实,可就光刚刚那两步路,端是风姿绰约,弱柳扶风。


    “这位”费仲走下主位,上前两步想要打量九尾狐的容貌。


    九尾狐不等他上前,便自己一把掀了兜帽。一瞬间,费仲直接眼前一亮,屋中如有皎月高升,啧啧称赞,“岂非蓬荜生辉耶!”如此美人,平生未见啊!


    “夫人这是何意?!”费仲心中已有揣测——这等绝世美女自己是守不住的。


    “从冀州来朝歌,途径温州,偶遇阿九,如见明珠。此等仙姝,该伴君王左右。”李司司觉得九尾狐没必要进王宫,反正商朝早晚会灭,和有没有妖妃作孽关系不大。可九尾狐畏惧女娲娘娘,说什么也要进王宫。可要进宫,又不能害人附身,这就麻烦了。如此,便将主意打到了费仲的头上。


    “只是”李司司苦笑,“夫君先时那般作态,冀州便不适合献美了,可实在不忍心明珠蒙尘”


    说到这儿,费仲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当即道,“夫人考虑周到!”如此美女由自己上献给天子,那功劳可全都是自己的了。


    李司司忧心表示,阿九的身份有些麻烦。


    “这有何难!”费仲可是左右君心之人,为一个小女子杜撰个身份还不是信手捏来之事。


    “太好了!”九尾狐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就搞定了,欢喜不已。


    闻言,费仲拧眉,“粗鄙!轻浮!”冲李司司道,“此女需得好生训导一番,否则殿前失仪,反倒不美。”意思让李司司今日便将人留下。


    李司司有些犹豫——费仲这老色批不像好人啊!


    谁知九尾狐抢先应下,“求大人指点。”又冲李司司眨眼.


    李司司:是了。这位可不是弱女子,碰上她,还不知道是谁吃亏了。


    于是,李司司起身行礼,“如此,全赖大人运作了。”又道冀州忠君之心如明月昭昭,请大人多多美言。


    费仲懒得与李司司这“老婆子”多言,挥手赶人,又指着九尾狐道,“有此女在,夫人何虑之有?”等着鸡犬升天吧!


    将九尾狐进宫之事安排妥当,李司司便专注于在朝歌开铺子的事儿了——还真不是个容易的事儿。


    朝歌作为王都,权贵遍地走,有钱都不好使。


    “女君放心,我定然将事情办妥当。”姬慧倒是挺有信心的,她将自己的计划道来,“我得先在朝歌有一定的基础。”不能自上而下,那就自下而上——从平民区入手。


    姬慧准备在朝歌的平民区做巫医,等积累下一定的人脉和名气后,再去市集盘下一个铺子,“如此,阿九应该也在王宫扎根了,守望相助,正合适。”


    “妙!”李司司肯定了姬慧的思路。


    朝歌之行一共两个目的:1、送《认罪书》,解冀州之危;2、埋下细作,收集朝歌情报。


    如今两个目的都已经达成,该启程返航了。


    “这就走了?!”苏全忠大叫,万分不舍。他在朝歌刚刚认识两个朋友,正玩得火热呢,自然不想走。


    苏妲己在一旁告状,“哥哥天天早出晚归,在外头胡混!”


    “我哪里胡混了!”苏全忠大呼冤枉,“我干的都是正事,我昨日还进了大学呢,那可是只有王室子弟才能进学的地方。”


    朝歌的大学并不是后世的开放性大学,而是只对王室子弟开放的“私塾”,在那儿,王室子弟将会接受严格而残酷的战争训练。


    “吹牛。”苏妲己不信。


    “才没有!”苏全忠急急解释,“我昨天真去了!还一道训练了呢!你肯定不知道,他们平日训练除了陆战,还有水上作战呢,好厉害!”


    李司司闻言拧眉,“你那两个朋友是王室子弟?”


    “对啊!”苏全忠骄傲道,“他们气度不同寻常,一看就是出身高贵之人。”说着喋喋不休说起与朋友玩耍的事情——他们是在人市上遇到的,那两个王族子弟的“陪练”用光了,去人市“采购”。


    “阿兄,你别说这些了。”苏妲己不愿意听这些,她如今归心似箭——朝歌和自己想象中的一点都不样。繁华是繁华,可是繁华是别人的,不是她的。如今,她只想早点回到属于自己的冀州。


    苏全忠的快乐无处可以分享,他恳且地看向自家母亲,希望还能在朝歌逗留一段时日。


    李司司却道,“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啊?”苏全忠不解其意。


    “我看你也不比王室子弟差什么,不如等回了冀州,你也建一座冀州大学”


    不等李司司说完,苏全忠已经激动起来了,握拳大喊,“好!”


    “妈!我也要!”苏妲己不甘示弱。


    “那不如比一比?”李司司看向苏家兄妹,“我会给你们同样的钱币,人手、场地、训练项目,你们自行确定。一年后,大比拼,赢的人将会得到更多的投资。”


    “好!”苏全忠一口应下,冲李司司行礼,然后扭头就走,“妈,我去告个别,回来咱就启程!”如今却是半点不留恋朝歌了。


    竖着耳朵听着苏全忠远去的步子,确定对方彻底走了,苏妲己这才张口冲李司司道,“妈,这不公平。我自己骑马射箭还没学会呢,怎么训练队伍?怎么和兄长相比?”


    李司司却道,“我会偏帮你的。”


    “哈?”苏妲己没想到自家老妈这么直白,磕巴道,“这这成么?”这不是作弊么。


    “全忠已经被偏帮了十几年,我偏帮你一年又如何。”何来偏帮之说,两人本就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偏帮才是公平。


    “妈!你最好!”苏妲己高兴地蹦起来,直接挂到了李司司身上。


    李司司看她欢喜的模样,心里一软,和声道,“你自己也要努力才是。”


    “妈!我不怕吃苦。”说着,苏妲己从李司司身上跳下来,伸出自己的双手展现在李司司眼前:那双曾经洁白如玉的手如今伤痕累累,整个手掌心布满了厚粗的老茧。


    “你练的长棍?”李司司根据苏妲己前手掌上的条状茧痕推断。


    “是。”苏妲己点头,“郑将军练得是降魔杵,我求他教我的。”滞留朝歌的日子,苏妲己除了第一回出去逛了半天,剩下的日子都在驿管里训练。


    苏妲己求郑伦教自己武艺,实际上,她更想学到手的是郑伦的神通法术。只是这些小心思,她是断然不敢对外说的。


    “妈你为冀州之事忙得团团转,我不想打扰你,便央郑将军教我的。郑将军说我力量不足,不适合重兵武器,最好练弓箭。可如今又没合适的师傅”不得不说,如今的苏妲己虽不曾被九尾狐附身,可撒娇卖惨的本事也是一流的。


    便是“阅尽千帆”的李司司,哪怕心知对方的目的是什么,也忍不住点头应下,“我会教你的。”


    众人归心似箭,不曾想,临出行的前夜却又横生枝节。


    夜色正浓,驿站内众人正当熟睡。李司司霍然睁开眼,下一刻就听外头“泼刺”一声响,紧接着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草木摇曳之声。


    不欲惊醒驿站内众人,李司司提刀推门而出,就见一团黑影向自己扑来。


    “救命!救命!”那团黑影大声嚷嚷。


    李司司提刀格挡,剑柄一挑,看清黑影的模样,正是九尾狐——哦,算不得九尾狐了,黑暗中瞧不清楚,但一打眼,尾巴起码少了一半。


    “这是怎么了?”原著有这一出?九尾狐遇袭?


    “来了个臭道士!”九尾狐刚刚骂完,如墨的夜空明光划过,好似一道流星,却是一道士御剑而来。


    “就是他!”九尾狐直接钻进李司司的裙摆下头。


    “妖孽!”道士大喝呵斥。


    “小声些。”李司司皱眉,这大半夜的吵吵嚷嚷,有点公德心吗?


    “汝是何人?”那道士依旧嗓门老大,看得出来有些修为,起码中气十足。


    李司司无语,“你擅闯我宅院,反问我是何人?”礼貌呢?


    然而那道士像是听不懂人话,口气越发凌厉,“你要包庇那孽畜不成?”说罢,举剑刺来。


    “啧。”李司司无奈,只得提刀应对——果然,绝大多数时候,拳头大比嗓门大管用。


    追击九尾狐而来的道士乃是终南山上修道的云中子,阐教门下。原著中,云中子见朝歌妖气冲天,入宫献纣王斩妖剑。


    云中子确有些本事,那斩妖剑往宫门上一挂,还尚未近九尾狐妖的身呢,便直接令九尾狐倒下爬不起床来。


    可九尾狐也不是废物,捂着心口,哼哼唧唧两下,便让纣王烧了云中子的斩妖剑。


    云中子见朝歌城妖光复起,只道,成汤当灭,周国当兴,天意如此,非人力所及,便甩袖回山了。


    从此,九尾狐化作的苏妲己在朝歌城兴风作浪,前朝后宫被她杀了个遍——当然,李司司觉得根子还是在纣王身上。纣王早就想大开杀戒了,他就是火药桶,九尾狐不过是点燃火药桶的一个引子罢了。


    此番李司司半路抓了九尾狐,原著剧情被大乱。九尾狐没能附身妲己进宫,如今还在费仲府上学规矩礼仪。


    然而,云中子依旧望见了朝歌城中的妖气,便来除妖。


    原著中,九尾狐藏身纣王后宫,云中子不能直接杀进王宫,只得通过献斩妖剑,迂回地除了狐妖。


    此番,九尾狐还未进宫,云中子便没什么顾虑了,直接趁着夜色杀进了费仲府上。


    九尾狐也就魅惑之术厉害,其他并无本事,被云中子举剑追杀,半点还手之力都无,竟凭着本能,一口气逃到了李司司这儿。


    云中子也一路追了过来,他原不曾将李司司放在眼中,可等李司司轻飘飘与他刀剑相交斗了十几个汇合竟然丝毫不落下风,不禁惊诧,“你是何人?”又介绍说自己是阐教门下的云中子,来朝歌除妖。


    “除妖?”李司司不答他,反问,“为什么要除妖?”


    云中子当李司司天真无知,敷衍解释道,“妖孽害人性命。”


    “害人性命?”李司司面露疑惑,“君不见这朝歌城中每日都有无数人命丧黄泉,你怎不为他们打抱不平?报仇雪恨?”不谈别处,就朝歌城的作坊区,时时刻刻都有被祭献死去的人牲,这道士怎么不去管管。


    “那不一样?”云中子反驳。


    “何处不一样?”李司司步步紧逼,“商人、周人、崇人、羌人、东夷人,他们有什么不同?谁是生来就该死的吗?”


    “那是人间的事。”云中子意思,这不归他管。


    “哈?”李司司讥讽笑道,“道长着实太双标了”


    她一把抓住九尾狐的尾巴,将她提溜起来,展示在云中子面前,问,“她害人了吗?”


    “没有没有!”九尾狐唧唧大喊,“我在洞里修炼了千年,才刚刚出世,一个人都没害过呢!”她也不敢说自己是奉了女娲娘娘的命令来朝歌的——此时此刻,她方才清晰意识到:女娲娘娘命令自己霍乱君王之事似乎并不光彩,是无法拿上台面诉说的事情——如此,就算自己日后大功告成,真的能赐予自己正果奖励吗?


    九尾狐此时幡然醒悟,李司司和云中子还在对峙。


    李司司道,“她并未害人,你还要杀他?”


    云中子一口咬定,“她是妖!是祸害!”


    李司司不客气,“女娲娘娘也是妖,是不是”是不是也是祸害?


    “不是!”不等李司司说出,云中子抢先否定,他咬牙切齿道,“你这妇人休要胡搅蛮缠。”——好险!差点中了这妇人的陷阱。


    “哈哈哈!”李司司仰天大笑,“道长,你心不正,回去好生修炼去吧!”这般偏执,有何面目称自己是修道之人。


    “今日你定要护这狐妖?”云中子手里长剑寒芒闪烁。


    李司司朗声道,“护定了!我护的可不是她,而是天下正义大道!人也好,妖也好,皆天地所孕,偏谁不该活?!”说罢,将九尾狐丢到一旁,挥刀攻向云中子。


    “冥顽不灵!”云中子也怒了,手中花篮飞出,冲着李司司一照。李司司手里的长刀便脱手飞出。


    竟是个和金刚琢一般的宝物,能收天下兵器法宝。


    “你今天必要杀她?”李司司真不理解,如今九尾狐也不曾干什么坏事,这云中子怎就盯上她了?


    “这妖孽日后必致天下生灵涂炭。”云中子颇通掐算之术。


    “笑话。”李司司道,“道长这般会算,真不知道罪魁祸首是谁吗?”这是自欺欺人到了一定的境界。


    “前朝夏桀荒淫无道,以至国祚断绝,反说妹喜之过,妖妃误国,这算什么道理!”分明是男人的错,最后都要怪到女人身上。云中子这么会算,怎么不干掉纣王?扶持新君,说不得还能保成汤百年基业不倒呢。


    然而,无论李司司说什么,云中子根本听不进去,只一心要收了九尾狐,为成汤国祚续命。


    “通天神火柱!”云中子祭出终极大招——原著中,他便是以此法宝活活烧死了闻太师。


    “还真是看得起我。”李司司手腕一甩,拿出金刚琢。


    “等等!”躲在一旁的九尾狐终于按耐不住,她扑进战局,挡在李司司身前,急急道,“是女娲娘娘派我入宫的!”——君以性命相护,我以生死相酬。


    “什么?”云中子果然吃惊,他低头掐指一算,良久,叹息一声,“天意如此矣。”随即收了神通,飞身而去。


    “哐当”一声,长刀落地——云中子将李司司的长刀还了回来。


    “啊!吓死我了!”九尾狐吧唧一下倒在地上,四爪摊开,好似一块毛毯子。


    李司司环顾四周,发现她们这么大的动静,驿站众人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大概率是云中子布下什么阵法结界。


    这么看来,封神世界的法术神通比西游世界还要高出一级——简直人均如来。


    “一、二、三、四、五一、二、三、四、五”缓过神来的九尾狐抱着幸存的尾巴数来数去,数着数着眼泪就啪啪掉下,“呜呜呜人家好不容易修成的九尾,我可是全族的希望”青丘九尾,曾经的上古大族,如今也没落了。


    “这要怎么办啊”


    李司司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对于九尾狐而言,尾巴就是她们力量的象征,如今丢了四条尾巴,约莫是半条命没了。


    “云中子!阐教!”九尾狐收了眼泪,咬牙切齿道,“我记住你们了!”一副要报仇的样子。


    见状,李司司心里叹息一声:少年唉,在封神世界,云中子和阐教可都是正派来着。如此,自己岂不是在反派阵营了?


    正想着,九尾狐冲李司司嚷嚷道,“我要改名字!”


    “啊?”


    “以后,我就叫阿五了!”以此铭记今日之耻辱!


    李司司:这个名字听着不太聪明的样子啊。


    [287]第 287 章: 第二百八十五章  一夜激斗,天明前,九尾狐向李司司告辞——……


    第二百八十五章


    一夜激斗,天明前,九尾狐向李司司告辞——她还是要进宫去。


    “就算不进宫,在外头也不过是人人可以喊打喊杀的妖孽。”明明自己什么还没做。


    见九尾狐这般丧气模样,李司司道,“这不是你的过错,应该是历史遗留问题。”


    李司司猜想云中子这些人族修士之所以对妖族这般深恶痛绝,可能是因为上古时期,人族势微,妖族壮大——依照九头虫的说法,上古蛮荒时期是妖族的天下,而妖族喜欢圈养人族为食。


    如此,两族必然积怨深远。哪怕到了如今,人族天地霸主之位渐渐显露,妖族衰落,可那份刻在基因中的仇恨却依旧清晰。


    以至于,哪怕是云中子这等上阶修士,脑中也只有一个简单粗暴的念头:妖,该杀!他们才不会去分辨世上是不是存在没害人的好妖。


    “或许,可以从你自己做起。”李司司不希望九尾狐为了报仇,又走上原著中的道路,“你当个厉害的好妖,锄强扶弱,伸张正义,让他们无话可说。”


    “不要!”谁知九尾狐竟然一口拒绝,冲李司司翻了个大白眼,“当好人的都是傻子。”自己不要做坏蛋,可也不要当傻子。


    “我走了!”九尾狐跳上院墙,临走扭头冲李司司道,“你放心,我不会害人的。”


    “必给你裹嘴”浓厚的夜色中传来九尾狐嘀嘀咕咕的声音。


    裹嘴额,李司司猜想是什么方言,大约是不叫自己失望,不令自己被人打脸的意思吧。


    九尾狐阿五走了,驿馆内一片寂静,寒冷的夜里就连虫鸣声都没有,只有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的犬吠——刚刚,云中子来后,就连犬吠声都无,好似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啧。”李司司咋舌——封神世界比自己想象的难搞啊。


    兴许自己应该招揽一些手下。姬昌、姬发并无神通本领,可他们手下却有一群能人异士当“打手”。如此,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呢?


    一夜未眠,李司司脑中走马观花般将封神中出场的三百多好人物过了一便,筛选适合招入麾下的人员。


    封神中的势力可粗分为四个阶梯。


    第一阶梯:鸿钧老祖(天道化身、三清师父);


    三清:太上老君(大师兄)、元始天尊(阐教教主)、通天教主(截教教主)


    女蜗娘娘:上古正神,妖族之王。


    以李司司如今的实力,对第一阶梯的这五位只敬而远之。


    第二阶梯:天庭和西方教


    天庭势力在封神中属于小透明的存在,但是他们背后有鸿钧老祖撑腰,也属于暂时不能惹的存在。


    西方教就两个人,接引道人和准提道人。他们在封神世界相当于搅屎棍一般的存在,前期猥琐发育,后期两教大战,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西方教便是渔翁。一句“道友与我有缘”,孔宣、普贤、慈航等两教重要人物都进了西方教,其势力大增,也就是日后的佛教。


    第三梯队:阐教和截教。


    阐教有十二金仙,什么太乙真人、玉鼎真人、黄龙真人都属十二金仙之列,而十二金仙之下又有云中子、南极仙翁、哪吒、杨戬、雷震子等等——即,主角阵营。


    阐教,封神中的反派阵营。其他著名仙人有多宝道人、金灵圣母、赵公明、三霄娘娘等。这些仙人,要么身死上了封神榜,要么被西方教给度化去了。总之,故事的最后,截教四分五裂,彻底没落。


    第四梯队:妖族和散仙。


    出现在封神中的妖族数量不多,代表角色有轩辕坟三妖:九尾狐、雉鸡精、琵琶精;梅山七怪:白猿、猪、牛、狗、羊、蛇、蜈蚣,这七个妖怪脚跟一般,但实力不错,能和杨戬打个平手,是商朝后期抵御周军的重要力量。


    在封神世界的妖族如果没有能够加入截教,那基本属于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人人喊打不说,出了岔子,自家大王也不会罩着他们——梅山七怪最终被女娲娘娘的山河社稷拿下,九尾狐也是被女娲抓了送去了诛仙台。


    散修代表则有陆压真人、度厄真人、西昆仑散人等等。这些散仙各有偏向,有的帮阐教,有的帮截教,简单来讲,差不多是谁给好处,他们就会帮谁。


    综合来讲,李司司倘若想要壮大势力招揽手下有两个选择:1、和截教交好,做个渔翁得利的渔翁,抢在西方教之前捡便宜;2、招揽妖族和散仙。


    李司司想了一夜,直到天光大亮,妲己欢快的声音在院中响起,“妈!妈!启程啦!”她迫不及待想要回到冀州。


    众人归心似箭,朝歌虽好,但总呆得并不得劲儿。


    “好,出发!”


    又是一路疾驰,晓行夜住。渡过黄河,一路向北,终于在暴风雪中抵达了冀州城。彼时的冀州城外已然没了大军驻扎的踪迹——西伯侯、北伯侯都撤军了。


    打出令旗,城墙上的守兵认出,激动地大喊,“女君回来啦!女君回来啦!”


    ——冀州之战,李司司将天下风云玩弄于股掌之间,一举摆脱了“冀州侯夫人”的名号,成为当之无愧的冀州女君。当然,这也与她本身的大巫身份有关。


    “夫人!”城门轰然打开,苏护亲自来迎——便是先时对李司司还有些许嫉妒不忿,可在围城大军退去的那一日,苏护从此对李司司心服口服,唯其马首是瞻。


    追随强者,是生物的本能。


    冀州的冬天冷得要命,巴掌大的雪花纷纷扬扬,整个世界一片银白。在这样的冬日,李司司便是再卷,也只能下令全冀州休养生息,所有的“大计”都要等到明年春日再临。


    然而,严寒的冬日也阻挡不了天子选妃的迫切脚步。漫天风雪中,八十名美人被送入王宫,化名胡阿五的九尾狐正在其中。


    乌云叠鬓,杏脸桃腮,娇柔柳腰,真似海棠春睡,不亚九天仙女下瑶池——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纣王一眼看到了胡阿五。


    “那是谁家女郎!”纣王激动不已,急问左右随侍。


    似是感受到了纣王的急切之心,胡阿五微微抬眼,秋波流转间数不清的风情。


    纣王对上那一对弯弯凤目,只觉天灵盖一紧,骨软筋酥,好似魂游九霄,魄散天外,大手一挥,“封为美人!”


    如女娲所愿,九尾狐脱颖而出,成功走到纣王眼前。从此凤友鸾交,恩爱如胶似漆,朝朝宴乐,夜夜欢娱,朝政堕落。


    “大王~~”九尾狐歪躺在纣王怀里,玉葱一般的手指划过男人粗粝的喉结,“妾恨不得日日夜夜、每时每刻与大王在一起。可”九尾狐眉毛微蹙,眼波流转道不尽的风情。


    “乖乖!”美人蹙眉,纣王怜惜不已,忙道,“可有谁在你跟前胡说八道了。”纣王又不傻,自己荒废朝政,那些老家伙会说什么,他能不知道么。


    “妾只恐误了大王的江山。”九尾狐可怜巴巴说着。


    “哈哈哈。”纣王仰面大笑,“小傻子,什么美色误国,那都哄小孩儿的。”


    “可是听说奏折文书什么的,都堆砌成山了,真的没关系吗?”九尾狐不想商朝完蛋——既然女娲娘娘和那臭道士都说什么成汤将灭,周国将兴,那自己偏要与他们反着来!


    凭什么,是灭是兴,是善是恶,都是他们说了算呢?凭什么?!


    提起那推积如山的文书,纣王面色一暗,小声叹息道,“便是看了那些文书,又如何呢?”好似自己真的能做主一般。


    都说如今的商朝武有黄飞虎,文有闻仲,自己这个天子只坐享太平,好不自在。可这等自在,又何尝不是一种失权呢?


    “大王?”九尾狐听不懂纣王的意思,她眨巴着眼睛望着突然惆怅的天子,心道,原来天子也会有烦恼吗?


    纣王最爱九尾狐这双清澈懵懂的眼睛,见之忘却诸多烦恼,“美人,勿要操心。”这双美丽的眼眸不该染上俗世的忧伤。


    “来人啊!”纣王厉呵一声,“都有哪些人跑胡美人跟前胡言乱语了?!通通拖出去砍了!”


    九尾狐不期纣王的脾气说变就变,砍起人来像是切菜削瓜。


    “等等!”九尾狐忙捂住纣王的嘴巴,阻止他的暴行——他爷爷的!这些暴行最后都会结算到自己的头上。


    “大王怎么这么凶,都吓着人家了。”九尾狐两眼噙着泪珠,如梨花带雨。


    “寡人这不是替美人你出气么。”纣王不讨厌九尾狐的越矩,反而很享受这种新奇的感觉。


    “杀了他们就算是出气了?”九尾狐简直气笑了,“只是让妾做实妖妃之名罢了,日后怎么死的还不知道呢!”


    “”纣王何尝不知其中后果呢,他只是借此发泄一通心里的憋屈罢了。


    “直接杀了,太便宜他们了。”九尾狐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计上心头,附到纣王耳边,“大王,你这般这般软刀子杀人,才畅快。”


    纣王越听眼睛越亮,欢喜道,“爱妃,吾之蜜糖也!”


    当下,也不砍人了,改了旨意,以“行止僭越,窥伺内廷,惘议天家”为由罚了几个大臣三万石粟米,免费发给平民百姓度过严寒冬日。


    “皇恩浩荡,仁德如天,不忍以斧钺加汝身,汝等曲全性命,当感激涕零,悔过自新!”


    几个大臣被罚了粮食,还要感激涕零磕头领旨,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哈哈哈!”纣王听着当时情形开怀大笑,畅快不已。


    “大王。”九尾狐上前,搂着纣王的脖子,笑道,“臣妾的主意好不好?如此,既罚了那些个讨厌的家伙,天下人还都称赞您的仁德,真是一箭双雕。”


    “爱妃真乃寡人之伊尹也!”伊尹,先贤名相,商朝开国功勋,辅佐成汤灭夏建商。便是九尾狐也听过他的鼎鼎大名。


    胡阿五心想,这可是了不得的称赞了。当即道,“妾愿与大王携手共进。”


    经此一战,胡阿五可不仅仅是一个依靠美色上位的宠妃了。


    [288]第 288 章:第二百八十六章  春风送暖,冰雪消融,万物复苏之际,冀州城内却……


    第二百八十六章


    春风送暖,冰雪消融,万物复苏之际,冀州城内却一片哀鸿遍野。


    “不要!不要!”男人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


    “嚎什么嚎!”管事的鞭子甩得啪啪响。


    然而,任由他鞭子甩得再响,奴隶们还是一个个赖着屁股,一动不肯动弹。


    “救命!救命!”奴隶区哀鸿遍野,好似人间炼狱。


    原来,李司司空闲了一冬日,如今好不容易气温回升,便迫不及待准备大干一场了。她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大锅烧水,将全城奴隶集中在一起。


    李司司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冀州城的劳动力,将奴隶们洗洗干净,好生喂养,养壮实些,才能好好干活。


    然而,奴隶们哪里晓得其中的事情,管事们又懒得多言,只甩鞭子干事儿。于是,这一切落在奴隶们的眼中就成了:空地上升起了篝火,火上架起了大锅,锅子里的热水咕噜噜冒着热气。


    “衣服都脱了!脱了!”


    脱光溜溜冒着热气的大锅这这是要把他们煮了吃了啊!!!


    是了。每年初春都是最艰难的时刻,去岁的陈粮已经见底,新一年的粟米还不见踪影,每个人的肚子里都有一头失控的野兽,叫嚣着:饿啊!好饿!


    “不要!不要吃我!”这个“聪明”的奴隶自认从细枝末节中窥伺到了真相,瘫倒在地上,大声哀嚎。


    旁的不怎么“灵光”的奴隶们见状,恍然大悟,也哀声嚎叫起来——谁会想死呢,便是最低贱苟活着的奴隶们也想要活着见着每一日的太阳高升。


    “谁说要吃你们啦!”管事急得满头大汗,鞭子都甩不动了,“是女君交代的!”


    然而,对付奴隶们,便是抬出“女君”、“大巫”的名号也不得用——大巫庇护的是冀州百姓,他们这些奴隶不在祝福范围之内。


    奴隶们听到李司司的名号只更加害怕惊恐——大巫莫不是要拿他们去祭祀拜神吧!!!


    “你们也配?!”管事的气笑了。


    自从去岁李司司以羊血豆腐祭祀,得祖宗神明喜爱庇护冀州之后,冀州城的祭祀仪式就在潜移默化悄然改变了——李司司放出风声:祖宗神明吃腻了肉食,喜好新鲜玩意。


    于是,冀州城掀起了一股美食创新的热潮。有户人家的男主人年近四十没个一儿半女,他以蜜糖水佐嫩姜片上贡先祖神明。


    结果,隔月他妻子的肚子便大了起来——简直神了!


    至此,冀州百姓越发笃信:神明们都喜欢吃奇奇怪怪的新鲜玩意——好不好吃是次要,够不够新奇才是关键!


    李司司也听说了这事儿,令人去打听了一下情况——她才不信什么先祖神明保佑老蚌怀珠。


    一打听,果然另有隐情。


    “那家男人估计是不能生的,除了妻子,家里还有好几个女人。”侍女绘声绘色讲着那户人家的事情,“总不能所有女人都生不了吧,可见是种子不行。”


    “那男人心里肯定有数,但是就死不承认,又不好意思借种,那不等于承认自己不中用么。”


    然后,便将主意打到祖宗显灵上去了。趁着冀州城里掀起的“祭祀新风尚”,男人让家中女人都出去“借种”。果不其然,怀上了!


    “如此,左邻右舍也不疑有他,只道神明庇佑,还求着问他蜂蜜甜姜的做法,可把他给风光到了。”


    李司司闻言,莞尔一笑,暗道:“祖宗庇护,神明显灵”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儿搬,谁说先民愚钝的,这不是聪明得紧么!


    总之,如今的冀州城早就不搞人牲祭祀了,便是杀羊宰牛的都少,而是变着花样做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来祭祀。


    因此,奴隶们死活不肯洗澡,担心这是要将自己洗洗吃了,管事的只觉可笑——什么档次,还想当祭品?!


    “都给我脱!”一声令下,奴隶们被剥掉衣服,赤身裸体的赶进了热水池子里。


    下水的瞬间,黑脏的污垢犹如细小的小虫,密密麻麻散满了水面。


    “都知足吧!”管事瞧着眼热,“女君仁慈,你们方才享福。”就如今的生产条件,便是管事自己想要洗个热水澡也不容易的。


    洗干净身上的陈年老泥,奴隶们被赶进暖房,换上了新衣,人人还分到了一块干饼和一碗热乎乎的姜茶。


    干饼就着姜茶入肚,惶惶不安的奴隶们终于安心下来。


    “夫人这是作甚?”奴隶区闹出的动静,全城百姓都盯着了——大部分人的态度都是:不理解,但女君这般行事,必有道理。


    苏护也不理解,他憋了许久,等看到李司司连续三日给奴隶们吃干饼和热汤,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都是些贱奴,平白浪费粮食。”


    “虽是贱奴,可也都有手有脚能干活儿。”眼下李司司准备大干一场,自然要发动一切能发动的力量。


    如今的冀州与后世的冀州地理范围并不完全一致,封神世界的冀州“山海环绕,平原中开”:西北部地势高,西有黄土高原,北接太行山、燕山;东南部则是黄淮海平原,也就是冀州城中心区所在,是最主要的农耕区。再继续往东便到了天津、渤海。


    此外,冀州水系发达,四季分明。总之,以冀州的基础条件,完全能发展成为农业大国。


    然而,受制于眼下的生产力水平,整个冀州的开发程度不足百分之十——也就是以冀州城为中心,向外发散八十里这么个范围了。


    李司司想要将冀州发展起来,就要一手抓农业,一手抓军事。而这两点都离不开人口支撑,如此,解放生产力尤其重要。


    然而,李司司又不能一上来就迈太大步,将奴隶武装训练起来充作士兵——一般而言,时人也会送奴隶上战场,但都是让他们充作先锋送死,诓一波敌军的箭矢。


    于是,李司司便以“十抽三”的比例,从全城各家抽取奴隶,集中到一处开荒种田——时下人人圈养奴隶,便是平民百姓家中也有奴隶七八个。可人们喜好蓄奴,又不好好养着,不给吃不给喝,还要从事繁重的劳动,奴隶死亡率极高。


    “吃饱喝足了才有力气干活。”是要一个饿着肚子,走两步就要倒下的奴隶,还是要一个身强体壮,一口气能耕一亩田的忠心手下。这不是个很好选的选择题么?


    “天下将乱,我冀州该高筑墙,广积粮。”李司司深深看了眼苏护,“侯爷莫不是以为冀州之危已经过去了?”


    不说远的,就北伯侯在冀州吃了大亏。先时有姬昌拉仇恨,北伯侯暂时放过了冀州。可那崇侯虎不是个心眼大的,日后必定还会卷土重来。


    被提起黑历史,苏护成了锯嘴的葫芦,说不出话来了。


    “不变,则死。”改革实在必行。


    “夫人说得对。”苏护满脸通红,心道,每回面对夫人,自己都像个傻子一般。以后自己还是少问为妙。


    “练军重事便托付给侯爷了。”


    闻言,苏护总算舒了一口气:好在兵权还在自己手里!


    改革需要徐徐图之,步子迈太大会摔着的。倘若又搞社会制度变革,又动兵权,那必然触及太多人的利益,自己便是说一不二的大巫,也必然面临四面楚歌之困境。


    再有,谁说奴隶只能种田的?民兵民兵,春耕秋收,冬训夏练,平日是民,战时为兵。与一支成分复杂的老兵相比,李司司更想要的是一支绝对忠诚于自己的部队。


    奴隶们被好吃好喝养了五日,精神面貌已肉眼可见的变化饱满起来。他们被分组、编号、命名,带出了城外,开始干活。


    开荒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如今,农具都是石头的。将荒野开垦为适合种植的良田就是一场人与自然的博弈。


    首先,要选址。既要有水源,又不能太靠近水源——冀州的降水多集中的七月、八月,如此就容易春旱夏涝。良田太过靠近河流,到了夏季有淹水的风险。


    洼地、陡坡也不适合种植,洼地容易积水,陡坡容水土流失。


    “以上,明白了吗?”李司司说得口感舌燥——做了这么多的任务,封神世界是最原始蛮荒的,差多一切都要从零开始。


    农官听了一脑袋的良田选址要点,头昏脑涨的同时还满头大汗,只连连点头。


    选中适合的地方后,下一步就是刀耕火种了。将小树、灌木通通砍倒,然后一把火烧了。大火不仅能快速清除障碍,还能将土壤中的虫卵一并烧死,降低虫害,留下的草木灰也是极好的肥料。


    “要设立防火隔离带知道吗?”李司司提醒农官。


    “啊?”农官一脸茫然。


    “你们确定好清理地块后,在这个地块的四周挖一圈深沟,如此火烧起来,火势蔓延到深沟处就会停下。”


    “明白。”哪怕心里其实不明白,但农官心想:我只依命令行事,那指定不会错。


    火烧之后,就到了最最艰难的一步:清理树根和地里的大石块儿。


    没有适合的工具,奴隶们只能有手挖,用木棍撬。但是没有人觉得这样的日子难过——和以前那种没有吃没有喝的日子相比,如今一天两顿饭食,热水管够,轻易不会被打骂,简直是神仙日子。


    听着农官汇报开荒进度,李司司叹息:太慢了!实在太慢了——虽然百宝箱里装了数不清的粮食,但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冀州需要自己立起来才行。


    寻找矿山迫在眉睫。


    [289]第 289 章:第二百八十八章   商之所以能够推翻夏取而代之,从一个放牧游商……


    第二百八十八章


    商之所以能够推翻夏取而代之,从一个放牧游商为生的“蛮夷”部落一跃成为中华大地的霸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商人掌握了青铜冶炼之术——源自夏朝的先进科技。


    夏朝时,王族与手工业族群处于二元并立的模式,即:掌握制陶、冶铸技术的族群承认宫廷王权的权威,但同时拥有自主管理的权利——这种模式必然会走向分裂,而商人便是这场分裂中得利的渔翁。


    商人在得到先进的冶铜技术后,将其进一步扩大,手握青铜利器的他们对于周遭众多还处于蒙昧阶段的部落而言,那就是降维打击,终成统御四海的威势——当然,登顶之后就是下坡路了。


    天下纷争将起。


    做了这么多次的任务,李司司当过许多次的天下霸主,早就腻歪了。这次进入封神世界,她只想歇歇。当然,能够歇歇的前提是足够的武力保障—。


    虽然神原著中十分之八的内容都是神仙打架,但李司司认为阐教也好,截教也好,都只是红尘过客,唯有“人”才是永恒的主题。


    因此,李司司的重心依旧放在“人治”上——众中之重则是提高生产力,从改进工具做起。


    眼下世界的生产力天花板就是青铜冶炼术,那就打破天花板——李司司决定直接锻钢!


    和青铜相比,钢铁的优势非常明显:更坚硬!更锋利!此外,铁矿石在地球上的储存量远超铜、锡等金属。


    青铜其实是一种铜、锡、铅合金,而在中原地区,锡矿非常稀少——纯铜熔点高,且质地柔软,在其中掺加锡铅之后得到的青铜合金,不仅熔点降低,更容易熔化铸造,其硬度也大大提高,得以作为征战的武器。


    既然钢铁这么好,商人为什么不铸铁呢?原因只有一个:窑炉的温度达不到。


    铜的熔点是一千度,把烧陶的窑炉改一改就能达到这个温度——青铜的熔点则更加低。


    而铁的熔点则高达一千五百度。


    如此,就没法通过熔化重铸方式得到可以使用的铁器。除非,点燃新的科技树。


    而李司司手里最不缺的就是“新科技”。


    青铜器的生产工艺叫做铸造,而铁器则叫做锻造。一个“铸”,一个“锻”,就可以看出其生产方式的不同。


    在现有的熔炉条件下,将铁矿石和木炭一起丢进炉中加热。木炭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可以将铁矿石中的氧脱除,还原出金属铁——蜂窝状的纯铁块。


    将铁块反复捶打,排除掉炉渣之类的杂质,则可得到质地较软但纯净的熟铁。


    将熟铁块在木炭中继续加热锻打,使碳元素从表面渗入——强度、硬度得到加强。


    锻打、淬火、再锻打、再淬火这便是百炼成钢。


    简而言之,冶铁并不太难。如今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找到铁矿石。


    “往东北方向去。”李司司组了一只探矿队。


    后世华夏大地上最大的铁矿区鞍山、辽阳等地如今还是一片荒芜——可能有野人部落存在。


    “寻找红色、褐色或者赭黄色的石头。”——《管子》中就有记载:上有赭者,下有铁。


    “去溪水里寻找黑色、红色的砾石。”逆流而上,就能找到铁矿。


    带着李司司的两句话,数百人的寻矿队伍就这么出发了。而李司司则陷入了一种无事可做的状态之中。


    “干些什么好呢?”李司司支着下巴,百无聊赖地思索着——嘴上说着要躺平歇歇,但是长久的极限求生压力让她一刻都停不下。


    “拜师学艺?”封神世界神魔横行,上回在朝歌城和云中子打了个照面,李司司便如管中窥豹,对这个世界的仙法水平有所了解——简直人均孙悟空,太逆天了。在西游世界大杀四方的顶级法宝金刚琢放到眼下,仅仅是大通货而已,没什么稀奇。


    “可是”这个世界拜师学艺可没那么容易,第一点就是要脱离红尘俗世。


    原著中有两个情节令李司司印象深刻,一个是“雷震子救父”,一个是“黄天化救父”。


    西伯侯姬昌逃离朝歌,一路被追杀。云中子算到他有难,令雷震子去救:“徒弟,汝父有难,你可前去救援。”


    雷震子疑惑:“弟子父亲是何人?”——根本不知道自家父亲是谁。


    同样是救父亲。黄飞虎逃离朝歌,四面追兵围杀。道德真君让徒弟黄天化去救援:“你父亲有难,你可下山走一遭。”


    听得此言,黄天化和雷震子同一个反应:我爹是谁?我竟然有爹?!


    黄天化压根不记得自己有爹有娘有兄弟。三岁的时候,道德真君半路遇见他,见他相貌清奇,后有大贵,便一阵风将黄天化卷走,带回山里收做徒弟了——简直与人贩子无异。


    就这么两段“救父”的情节,便可推断出两点:1、封神世界的仙人道长们其实没什么道义礼仪,随心所欲得很,简直人均邪修。2、封神世界修仙是要脱离红尘,几乎斩断俗世亲缘——哪吒追杀李靖时,遇到两位兄长,也是见面不识。


    如此,李司司想要拜师学艺提升一下自己,还是比较难的——冀州是她的根基,她是万万不会抛下冀州的。


    “所以只能吃老本了?”这般想着,李司司调出系统界面,打开《法术书》——经过西游世界,《法术书》升级,眼下除了“反弹术”、“逃逸术”、“定身术”、“复制术”,四个空槽等待填充。


    “有这四个法术自保足以,但是”李司司回忆和云中子对峙时的场景。为了对付自己,云中子祭出了通天神火柱,足见杀心——原著中,闻太师就死在通天神火柱下,其威力非常:由八根高耸入云的火柱构成,敌人一旦被困其中,每根柱子内都会冲出四十九条火龙,同时柱顶打雷,如此上下夹击,直至敌人焚为灰烬。


    李司司自信孤身一人能从云中子手中活命,可是,未必能全须全尾得保住同在现场的九尾狐。


    思及此,李司司决定将法术五设定为防御罩,法术六设定为治愈术。


    正在忙着完善设定,侍女来报,送上了来自朝歌城的消息。


    大半年时间过去,姬慧靠着草药医术顺利在朝歌平民区打开一片天地。


    “受宋异人资助,赠商铺一间,临近朝歌城南门。”甚至没有动用到李司司留给她的“创业基金”,姬慧就凭自己的本事在朝歌白得一间店铺。


    “宋异人”李司司念叨着这名字——很熟悉!


    这不就是姜子牙的结义兄弟嘛!


    姜子牙拜昆仑山玉虚宫阐教门下,上山修行四十年,一事无成,被元始天尊点名下山:“你生来命薄,仙道难成,只可受人间之福。”令姜子牙下山扶持周室。


    实则是昊天上帝设立天庭,命阐教门下十二金仙称臣——给天庭打工。


    这些道长仙人自来逍遥快活惯了,哪里受得了束缚,都不愿意上天庭受管束。可昊天上帝的命令又不能不尊。


    于是,阐教、截教、人教三教并谈,最后讨论决定:都不愿意被收编,那就打呗。打输了的,打死了的,就上封神榜,去给天庭打工。


    恰逢朝代兴迭,天下大乱,阐教、截教趁此机会打着各为其主的旗号彼此决战——如此,死在混战中的无辜生灵的因果也算不到他们的头上。


    姜子牙奉命下山,明面上是匡扶周室,实则是元始天尊要尽最大能力保下阐教人员。


    姜子牙在山里修仙四十年,早就斩断了红尘,下了山后举目无亲,如失林飞鸟,无一枝可栖。凄惶之际,姜子牙想到自己在朝歌城有个结拜兄弟——正是宋异人。


    这个宋异人是个大富商,在朝歌城有三五十座酒家饭店。没想到姬慧能够搭上他的路子,如此,她便能够在朝歌埋伏更深,同时,说不得还能与姜子牙结交。


    除了自己在朝歌城的情况,姬慧还提到了阿五入宫后的情况——阿五,九尾狐为自己取的新名字。


    “胡妃入宫,天子甚爱,宠幸非常。”便是居住在平民区的姬慧都对天子新宠有所耳闻,可见其盛宠。


    “她这工作够认真的。”李司司喃喃自语。


    这厢李司司在想着九尾狐的事情,远在朝歌的九尾狐也在想念李司司。


    “悔悔悔!”琼楼玉宇之中,九尾狐仰天长叹,悔不当初——后悔没听李司司的话。


    九尾狐入宫大半年,深受宠爱,纣王恨不得将她栓在裤腰带上,走哪儿带哪儿。便是听奏国事,也要九尾狐相伴。


    于是,九尾狐的政治素养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虽不到翻云覆雨的水平,但也不是一问三不知的傻子了。


    涨了见识的九尾狐深刻意识到一点:殷商一时半会儿真亡不了!女娲娘娘给自己下的简直个完成不了的任务。


    此时的殷商,纣王虽然不做人,时不时想要搞事情,但是忠臣良将多如牛毛!


    武力方面,外有闻太师四海平乱,安定天下;内有武成王黄飞虎护卫朝歌,拱卫王驾——这两位都是殷商死忠,可以说,只要这两位活在世上一日,殷商不灭。


    治世能臣亦然不少:什么杜元铣、梅伯、比干九尾狐扳着指头数都数不过来。


    总之,在九尾狐看来,只要纣王啥也不管,殷商就亡不了。


    可惜纣王他做不到垂拱而治,他要从臣子手中抢夺权利。对此,九尾狐表示不理解:当个富贵闲人有什么不好?


    正吐槽着,纣王来了。他脚步匆匆,翻滚的袍角裹挟着雷霆怒气。


    “气煞寡人!”果然,一开口便是抱怨。


    九尾狐赶忙上前,贴心地给纣王揉揉心口,柔声问道,“又是哪个不长眼的惹大王生气了?”要九尾狐说,那些个大臣也该死,全然不会好好说话,都以忤逆天子为荣,好似他骂天子越凶,自己就越高洁厉害似的。


    “唉,爱妃。”纣王见着九尾狐,气消了大半,缓了口气将前朝的事情细细道来。


    “早春干旱,久不见下雨,那姓杜的偏说自己夜观天象,说什么朝歌妖气冲天”


    听到这儿,九尾狐的心顿时提溜起来:要死!好不容易走了个云中子,又来了个会看妖气的不成?!


    “天不下雨,与妖何干?!天不下雨,与寡人何干!”纣王根本不信司天台的那一套——天下一有异动,就是自己这个天子德行不修,这不是甩锅是什么?!


    “就是!”九尾狐闻言,深觉纣王真乃是知己——他们妖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了?什么脏水都往她们身上泼。


    九尾狐觉着纣王是知己,纣王何尝不觉得九尾狐是自己唯一的知心人儿呢!两人头碰着头,喝干了两壶茶水,唾沫都说干了,将满朝文武一个个骂了个遍。


    骂了个爽,两人又说起天不下雨的事儿来——这事儿,总要去解决的。


    “大王,您没觉得近几年来,雨水是越来越少了么,天也越来越冷。”住在野外山洞的九尾狐对天气的变化尤为敏感,“往年,还能看到野象呢,水草里时见鳄鱼,如今可不怎么见着了。”


    说到大象、鳄鱼,九尾狐忍不住吧砸一下嘴巴——昔年要是能抓捕到一头大象,那可不得了,一座小肉山,全族过年。


    纣王一低头,正瞧见自己的爱妃嘴角流下可疑的液体,不禁噗嗤一笑——纣王不是傻子,傻子也没法在众多叔伯兄弟中脱颖而出登上王位。


    九尾狐的异常,纣王早有察觉。可是,那又如何呢?她会与自己一道骂人,那便足以。


    九尾狐还不知道自己已经露馅儿了,听得纣王小声,不明所以,嘀咕道,“大王你笑甚?难道妾说得不对?往年朝歌城外水牛成群呢,如今越来越少了。”


    闻言,纣王也收了笑意,沉声道,“莫非天要亡商?”水牛、大象对商人而言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在很早很早以前,商人其实就是一只长在水牛背上的游牧部落


    彼时的黄河流域温暖且多雨,商人们骑在水牛背上,穿梭于湿地雨林,一步步壮大,成为这片丰茂土地的主人。


    水牛对商人而言就是半身般的存在。


    而如今,朝歌城外不见水牛踪迹,岂不是天降警示。


    “大王!”九尾狐却不这么认为,她大声反驳纣王,“水牛不见了,那是因为天气冷,降雨少了!咱们往更南边去不就成了!”


    “去南边?”纣王眼睛一亮,口中低喃,“去南边?”


    [290]第 290 章:第二百八十九章   李司司以为去东北方向寻找铁矿的小队要很久才……


    第二百八十九章


    李司司以为去东北方向寻找铁矿的小队要很久才能出成果,并且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他们找不到,那就只能自己亲自出马了!


    结果寻矿小队是谷雨时节出发的,天气还没热起来,他们竟然就回来了!


    不是空手回来的,而是满载而归。


    “咱们往东北方向走了一月有余,到了一处形容古怪的山。”寻矿小队的队长汇报工作,“那山上,草木稀疏,到处白惨惨的。一打听,这山还有个恐怖的名字,叫做骷髅山。”


    众人不敢多留,连夜赶路——女君让他们找的是红色、褐色的山,又不要白色的山。


    “结果路上遇见一小道童,提着花篮在采花。”小队长说起这段奇遇,满脸荣光,“那小道童久居深山,不曾见过外人,就与我们搭话。”


    “小的想着女君教导,在外头要与人为善,结善缘,便也不赶她走,与她细细分说冀州城的热闹事儿。”


    要说这些神魔小说的世界最怕什么,那就是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因此李司司管束手下的头一条便是:行走在外,不怕事儿,但也坚决不要惹事。


    正因为李司司的这一条命令,小队长耐着性子与小道童搭话聊天,这一聊就聊出一条大线索来。


    小队长欢喜说起当日情形,“那小童问我们去哪儿,我只说出门找一种红色褐色的石头。谁知,那小童说她们山上就有!”


    “小的以为她哄我,兴许是想把我诓进山里吃了。”小队长还是很有警惕心的——主要这山上打一眼全是白色,哪里有红石头?


    “真有!真有!”小道童着急要命,凭空变出一把铲子,哐哐几铲子下去就挖了两米深,扒开干白色的土层,下头竟然是红褐色的坚硬岩石!


    听到这儿,李司司心里已经有数了:干白色的土层,大概率是高岭土,而高岭土层之下便是铁矿层了。


    “骷髅山?”李司司脑中搜索,“骷髅山,白骨洞,石矶娘娘?”


    “女君神通,料事如神!”小队长激动不已,点头如捣蒜,“那山的名字叫的恐怖,可上头却住着以为好心的仙子娘娘呢!名唤石矶。仙子听说我们要寻红色的石头,就送了许多给咱们!”


    李司司没想成,自己寻铁矿竟然寻到了石矶娘娘的身上。


    小时候看《哪吒传奇》,石矶娘娘生的青面利眼,还吃人,是动画片里的大反派——李司司不喜欢大反派。


    可看过封神原著后,李司司只想叹息一声:石矶何辜!哪吒该死!


    李司司正琢磨着要怎么和封神里的仙人道长们搭上关系呢,石矶娘娘就冒出来了,岂不是缘分。


    当下,李司司决定亲自去一趟骷髅山。


    “妈?你要出门?什么时候回来?”李司司命人收拾行李,苏妲己慌忙找来。


    李司司点头,“去趟东边,大概两个月的行程。”算得来回往返需要的时间。


    “两个月?”苏妲己神色一暗。


    “有什么事?”从朝歌城回来后,苏家一对儿女都长进不少,也不用李司司督促,两个人憋着劲儿努力着。


    就说眼前的苏妲己,哪里还看出往日的面貌,整个人黑瘦了一圈,劲瘦干练,像是非洲大草原上奔驰的猎豹,小小一只却浑身充满了力量。


    苏妲己微微蹙眉,她与兄长的一年之约已经过去大半,这大半年里她风雨无阻、披星戴月地训练,可是效果并不理想,年底的大比必定要输。


    虽然李司司有承诺会偏袒她,但是苏妲己并不以此为倚仗,只自己憋着一口气,闷头努力。


    然而


    “我真的很努力了”苏妲己沮丧无比,她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手掌上老茧丛生,指头的关节更是在长久的训练中粗粝变形,可是


    “就目前看,年底的比斗我还是赢不了哥哥。单打独斗赢不了,整军作战也赢不了。”苏全忠的起点比苏妲己高出太多太多:一则,苏全忠自己习武多年,根基深厚,哪里是苏妲己一年半载能追得上的;


    二则,苏全忠原本就有惯用的部下士兵,而苏妲己则是拉起的一只全新的队伍,从部下的个人素质能力,到整个团队的协作配合,都远不如苏全忠手下的队伍。


    “儿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苏妲己甚至设计令郑伦教自己仙家道法,无奈没有仙根缘法,无论如何都学不会。


    眼看是必输的结局,唯一说过会偏袒自己的母亲又将远行,苏妲己这才找上了李司司请求帮助,给予提点。


    “你为什么觉得自己会输?”李司司问。


    苏妲己双手握拳,“论力量,我远差于哥哥,论战斗经验,我依旧是大大不如。哥哥的部下都是老手,而我的部下”说到自己的部下,苏妲己面上羞恼之色一闪而过,咬牙道,“我这儿是冷锅冷灶,谁愿意追随我呢。”


    “分析得不错。”李司司拍拍苏妲己的肩膀,“能看到并且承认自己的不足之处已经超过世间许多人。”


    “如此,扬长避短便是。”


    “力量不足,那就远程攻击,轻巧取胜,用弓箭,用鞭子,用陷阱,用阵法”


    “啊”苏妲己嘴巴张大,眼睛瞪圆——还能这样的吗?!


    “为了胜利,不是吗?”李司司要是个死钻光明正大的人,她早就游戏出局了。


    李司司揉揉苏妲己的脑袋,笑道,“开动脑筋。”


    “哦哦,明白!”苏妲己浑浑噩噩地应下。


    “再有。”李司司继续道,“你说自己是冷锅冷灶,招揽不来投靠之人。那边同样将目光放长远”


    李司司声音幽幽,苏妲己听得脑袋晕晕,如云里雾里,直到李司司提出训练奴隶,苏妲己才如一道惊雷劈醒,激动道,“那般卑贱之人怎可”


    苏妲己咬着嘴唇,非常委屈,“我要是训练奴隶为部下,那不得被笑话死。”


    “只要你赢了,谁能笑话你?”李司司道,“历史往前推,商人于夏人而言不过卑贱之民,但是商代夏为天下共主。再往前,女娲造人之初始,谁不是茹毛饮血、衣不蔽体的野人?谁比谁高贵了?”


    “一群不听指挥的部下和一众死心塌地的奴隶,谁能拱卫你?谁能拥护你?谁能为你万死不辞?那谁就是最好的选择!”


    “真的可以吗?”李司司说得笃定,苏妲己不禁动摇了。


    “反正眼下来看,你是必输之局,何不破釜沉舟试一试呢?”说着,李司司拿出一张图纸给苏妲己,叮嘱道,“好生运用。”


    李司司给苏妲己的复合弓图纸。


    苏妲己想要在短时间内胜过苏全忠,不上些科技狠活儿是万万不成的。复合弓的图纸是李司司早就为其准备好的,就等着苏妲己上门求助。


    普通弓箭从拉开弓弦的一瞬,手、臂、背就要一直持续发力,弓弦拉到最大时,发力最大。而发力的同时还要瞄准,这无疑对弓箭手的素质要求极高,很难做到,必须大量训练形成肌肉记忆。


    和普通弓箭相比,复合弓加上了滑轮系统,省力的同时还可以更长时间的稳定瞄准——只需在拉弦的最开始发力,滑轮越过临界点后,需要的拉力急剧降低,手臂背不需要持续紧绷发力,如此就能更好的瞄准了。


    “去找制陶匠,他会给你做出来的。”制陶匠,顾名思义,烧制陶瓷的工匠。但是自从上回李司司按着人家的头将烧陶炉改造成了青铜浇筑炉,还将天子赐下的祭祖大鼎给熔了,制陶匠自此便“名不副实”了——除了烧陶,啥活儿都能干。


    将冀州城的诸事安置妥当,李司司领着寻矿小队往东北去了。


    正值季夏,作为夏季的最后一个月,本该是烈日炎炎,暑气蒸腾之时,但或许因为冀州地处北方,以及一路植被茂密的缘故,虽然烈日高悬,但竟不觉炙热,反有种秋高气爽之舒适感。


    一路顺畅,在小队长的带领下,李司司很快抵达了传说中的奇怪白山——骷髅山。


    一行人进山的动静立马惊动了白骨洞的石矶,“碧云,你快去瞧瞧,又是怎么个回事儿。”心中暗自奇怪,自己居此山中千年岁月,一向清净闲适,怎这几日山里这般热闹了——骷髅山,听着多可怕啊,那些凡人不怕的吗?


    正疑惑着,碧云童子探查回来,一蹦一跳地来到石矶跟前,“还是上一回冀州来的那群人。”


    闻言,石矶面露不满,“又是他们,上回已经给他们许多石头,竟还不满足吗?”暗道凡人贪婪。


    “说是来道谢的,这回他们的主子也来了,是冀州女君,还带着厚礼,说要当面谢谢您。”


    石矶闻言只觉麻烦,挥袖道,“不见!”令童子打发对方走人。


    李司司一行在山下等了许久,远远瞧见小道童又下山来,只是见那童子的神色,估计事情不顺畅。


    果然,小道童冲李司司歉意道,“我家娘娘不见人。”


    李司司表示理解,“是我等贸然来访,唐突了。”说着,拿出准备好的贺礼,送给小童,“上回娘娘赠石,心中感激不尽,特送来贺礼。”


    小童收下礼物,表示自己会转送给石矶娘娘,又道,“你们快走吧,万一娘娘生气可就不好了,我家娘娘不喜嘈杂。”


    “多谢仙童提点。”李司司表示自己这就领人走,又道,“这礼物乃是用此山之土石煅烧而成,还望娘娘喜欢。”


    李司司送给石矶的谢礼是一套白瓷茶具——骷髅山上的白色土壤层正是烧瓷的重要原料高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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