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用说嘛!当然要选择剑修之道了!”
和过去一般, 墨瑾公子的新章节发出来之后,便在汴京市井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御街,朱骷楼茶馆。此刻正午饭之后, 小憩用茶的时候, 茶馆里座无虚席。
坐在靠二楼楼梯扶手位置的, 一个身穿狐皮大氅, 皮肤黝黑,蜂腰猿臂的年轻男子,高声回道:
“没听那个太上长老梁青石说么, 剑修可比那五行功法的威力强大,修炼到大成,还可以越级斩杀比自己高一境界的修士呢!男子汉, 大丈夫, 当然要选最强功法了!”
不得不说,古今中外, 任何一个年龄段的男人,都无法抗拒强大的力量。
“哈哈!这位兄台说的在理!我也觉得选剑修痛快啊!”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哈哈一笑,一拍大腿附和道:
“若是温宸学了剑修之道, 会那个什么, 身剑合一,以后随手一招岂不是就可以修士打败,那多爽快啊!”
“哈哈!是极是极!”
“我看未必吧!二者各有各的优缺点。那师父不是说了么,五行功法虽然和人斗法上吃亏一点, 但是容易突破瓶颈啊!而剑修之道虽然威力强大, 但修炼却不易,保险起见,温宸说不定会选则修行五行功法呢!”
“我也觉得五行之道好, 修炼快,破境快,温宸资质那么好,说不定能很快修到飞升呢!而且,之前那个驼背老者不是说了吗,五行之道到了筑基期,就可以学习五行遁法,赶路多快多方便啊!没见那个金樊空随便一个金遁都那么快么!”
“再快还能有那传送阵快嘛?”
“那倒是,瞬息而至,传送阵此物,确实神奇啊!”
“是极是极!若是咱们大宋有传送阵就好了,从汴京到大名府,一个瞬间就到了,可比车马方便多了啊!”
明明新章节才发出来不过几个时辰的功夫,可这些平常看正经书就头疼的男人们,却都已经对里面写的各种功法,遁术和修仙者的法器,研究的极为透彻,说的头头是道,七嘴八舌的讨论,简直比她本人还要在行。
“哈哈!也不知这墨瑾公子脑子是怎么长得,竟然能写出如此神奇的东西,尤其是这传送阵,此物,咱们就是做梦都想不出啊!”
“就是!不光这个,还有那个须弥空间!也很神奇,居然在空间裂缝里!”
“唉唉唉!你们说,这话本儿写的这么真,那墨瑾公子对这些修仙的事情,了解的这么透彻,他会不会就是修仙者啊!”
终于讨论着讨论着,楼开始歪了。
“嚯!你别说,还真有可能!你看那什么灵石,什么灵兽,还有剑修,五行功法,这要是自己没见过,编都编不出来的!”
“我也觉着她肯定是修仙者,不然绝不可能写的这么真!”
“刘兄说的在理!这样的人物,咱们得结交一番,坐而论道才是!”
“不错,但似乎那墨瑾公子神秘的很,从不露面啊!”
“那就去朱雀门小报!”
“同去,同去!”
“各位公子明鉴,实在不巧的很,墨瑾公子出门访友了,最近不在汴京!”
不得不说,话本儿写的太真实了,这种情况就会隔三岔五的出现。所以,朱雀门小报处理这样的事已经非常有经验了。
话术随口就来。
不过,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比如此刻暴脾气的祝老三,就瞪着眼睛一脸的不信:
“怎么可能!上次来就说墨瑾公子出门访友,不在汴京!这次还是这话!你这老头儿,分明是在糊弄洒家,莫不是看洒家好说话,沙包大的拳头吃得消吗!”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面对祝老三的威胁瞪眼,经验丰富,见多识广的大掌柜朱贵依旧保持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和一问三不知的职业操守。
好脾气的道:
“这位壮士,老朽说的是真的,墨瑾公子是真的不在汴京。”
“那你说,她在哪!”
朱贵一脸真诚:
“在哪老朽也不知道,天气冷,诸位不妨坐下来喝杯热茶消消气,若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写信给墨瑾公子,报房会代为转交的!”
“你!”
“算了算了,祝老三,还是写信吧!”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在一片欢乐和喧嚣之中,汴京人放完了最后一挂爆竹,吃罢了甜滋滋的汤圆,一年一度的新年佳节便到了尾声。
这是正月十六,是汴京新年结束后的第一天,是各行各业的打工人开始上工的日子,也是汴京各家学堂开学的日子。
卢天赐穿着一身儿浅青色的书生袍子,外面罩着一身儿雪白昂贵的狐皮袄,他是国子监祭酒卢珉老大人的大孙子,也是今年刚考入国子监的新生。
十五六岁的卢天赐,正是青春的年纪。但大抵是家学渊源,偏偏喜欢学着那些老夫子走路时的模样儿,喜欢昂着头,脖颈后仰十五度角,走路的时候右手总是悬在腰侧虚握成拳,仿佛要随时接住从天而降的御笔朱批似的,让人担心他脖子会不会累得慌。
卢天赐径直走进了国子监对面的苏家书坊,看到里面人头攒动,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
垫着脚尖放眼望去,卢天赐看到许多人都捧着架子上的话本儿看。这种话本儿卢天赐知道,都是那个什么朱雀门小报上的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被书商们集印成册放在书坊里卖的,明明跟那些小报上的市井八卦一样,不过是那些下里巴人看的无聊东西,偏偏还印成了书,跟四书五经一起摆在书架上冒充高雅。
“把这种书和圣人之言放在一所书肆,简直有辱斯文!明明就是哗众取宠的低俗糟粕!”
卢天赐心里面对这些看墨瑾公子话本儿小说的人很不屑,从袖口抽出雪白的帕子,捂着鼻子往里走。
他要去最里面的架子上买一本《礼记正义》,这可是是唐朝孔颖达先生奉太宗诏命编写的,对《礼记》最权威的阐释,是《五经正义》之一,对科考很有帮助的。
不过显然,书坊里没几个人在意这些,爱看“低俗糟粕”的人很多,把书坊的过道和角落中都占满了,卢天赐挤得满头大汗,才好不容易挤到跟前,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书。
拿着《礼记正义》,穿过这些看书人时候,卢天赐的眼中带着不屑的冷酷,心中格外的高傲。
哼,一群凡夫俗子!
“卢天赐!喂!卢天赐!”
伴随着爽朗的男声,卢天赐骄傲的转过头。
便瞧见了人高马大的同窗梁一飞,手里正捧着一一份崭新的朱雀门小报,往自己这边走来。
望着又高又壮,比自己高两个头还要多的梁一飞,卢天赐不由嫌弃的皱了皱眉。
这位同窗是江南盐商的小儿子,家里家资巨富,是家里送来国子监混日子的,平常不爱读书,最爱墨瑾公子的各种糟粕话本儿,在课堂上都要背着先生偷偷的读,咋咋呼呼的,很没有读书人的矜持斯文。
卢天赐抿了抿唇,心里暗骂一声“粗俗的大脚板儿”,还是规规矩矩的拱手行礼:
“哦,是一飞兄。”
“哈哈!果然是你啊!天赐,你也来买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啊!”
“我没有!”
卢天赐抱紧手里的《礼记正义》,瞥了一眼对方手里的小报,看到上面绝密,修仙的字样,顿时从做国子监祭酒的祖父那儿继承的说教毛病犯了:
“一飞兄,你该读一读圣人的文章才是!整天看那墨瑾公子的修仙话本儿,能学到什么!”
梁一飞也有点不爽卢天赐的高高在上:
“修仙话本儿怎么了,看的爽快就行了,人生在世不就图个快活么!我又不用考状元!”
听了对方的话,卢天赐眉头顿时皱的能夹死蚊子,哼了一声:
“夏虫不可语冰,那墨瑾公子不过是哗众取宠,沽名钓誉罢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铁杆粉丝,梁一飞对同窗这种不屑一顾的口吻十分的反感:
“好书就是好书!不一定读了圣人的文章就不能读话本儿了!别说国子监了,就是太学里,还有人爱看墨瑾公子的书呢!再说,你说不好书就不好了?哼!给你瞧一眼,你最推崇的那个独山居士是怎么评价墨瑾公子的。”
只见梁一飞走到书架边,刷刷刷从上面,翻出之前的《李氏小报》,指着其中一张说:
“你看好了!这是独山居士的点评,他可说墨瑾公子是汴京话本儿界的一代巨擎,凡是有汴京人的地方,就有人晓得她的名字!”
看了《李氏小报》上独山居士的书评,卢天赐脸色有点不好。
看着卢天赐不爽的样子,梁一飞越说越起劲儿,吐沫飞扬,喷了卢天赐一脸。
作为铁杆粉丝,梁一飞对于墨瑾公子的成就与有荣焉。他早就不在乎男女,成了墨瑾公子的拥趸,看到墨瑾公子的书被人喜欢,被人推崇,就心里高兴。
“怎么样?现在你服气了吧!”
又吐沫横飞的介绍了墨瑾公子当年打败清月散人书的战绩,梁一飞得意洋洋的看着这个总是自是甚高的同窗,以为对方也会转变观念,跟自己一起佩服墨瑾公子。
不过,他还是失算了。
卢天赐这个中二少年,格外的叛逆。
听他说了一大堆,最后依旧不为所动,一脸不屑的说了一个字:
“哦。”
说完。
还摆出了一脸 “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架势,仿佛不屑于和自己理论似的,这可把梁一飞气的鼻子都要歪了,恨不得胖揍他一顿。
不过,心里想想罢了,到底是同窗,揍是不可能真揍的。
但是,人高马大的梁一飞也有自己的办法,眼珠儿一转,第二日上课的时候,乘着对方不注意,便直接悄咪咪的把自己做的《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简报塞到卢天赐的书箱里。
嘿嘿!自命清高的小子!吃点儿细糠吧!
下午,等卢天赐课业结束后,背着书箱回到家,像以往一般,在书房里温习课业。
打开书箱的时候。
梁一飞塞进去的那本《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简报就被带了出来。
卢天赐眉头一蹙,顺手就要把书扔了。忽然又想起之前梁一飞说的那句,“凡是有汴京人的地方,就有人晓得墨瑾公子的名字!就连你最推崇的那个独山居士,都夸赞墨瑾公子是汴京话本儿界的一代巨擎。”
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
“哼!我倒是要看看这沽名钓誉之徒写了什么!”
第112章
是的。
卢天赐打算亲自以身试毒, 以批判的眼光来看一看这本被人吹捧的《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翻开第一章 ,《跳下禹王台》。
“温宸!你给老子站住,温宸!”
“识相点!姓温的, 若还想要命的话, 就把宝贝交出来!”
“别跑了, 我没有恶意, 温老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是书院的头名, 这个道理你该懂得才是啊!”
这是话本儿第一章 的开头。
卢天赐冷眼看完,一脸不屑的撇了撇嘴:
“粗鄙,语句粗鄙还要装高雅!偏偏写什么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故弄玄虚……”
不过鄙视归鄙视,心里终究是生出了一丝好奇心, 究竟是什么宝贝,惹得这帮子黑衣人追杀一个少年。
所以,他到底还是没把简报扔了, 皱着眉, 继续往下读去。
“居然是随侯珠!”
惊讶了一瞬,卢天赐的心里,瞬间生出无限的疑惑。
“这不是灵蛇之珠吗?可是镇国之宝啊!一个贫寒的少年怎么会有,这也太玄乎了吧!究竟是杜撰还是真的?”
他有心从书架上翻一翻史书, 确认一番, 却又莫名的不想放下手中的简报。
算了,不过是一本话本儿罢了,又不是科举策论, 不值得大动干戈的查阅史书,还是先看下去再说吧!
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卢天赐继续往下看。
此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错过了今晚唯一放下手上这本书的机会。
之后的他,就像是穿上了被女巫施过魔法的红舞鞋一般,再也没有停下来。
书院头名!好友背叛!黑衣人追杀!跌落悬崖!
这些初代男频网文的经典设定,节奏紧张,跌宕起伏,对于一个初次看网文的大宋中二少年来说,那效果简直是碾压级别的。
尤其是读到这个叫温宸的大宋少年,依靠着过人的胆识和智慧,竟然带着一个追杀自己的黑衣人一起同归于尽的时候,卢天赐身上的汗毛都一根根竖了起来,不自觉的摒住了呼吸,连脚趾都不由的攥紧了。
不是吓得,而是激动的!担心的!为男主温宸紧张的!
之后。
读到随侯珠突然发光,空间裂缝骤然出现,卷着生死一线的温宸进入新的世界!
嘶!
卢天赐倒吸了一口凉气。
“太神奇了吧!”
他不由的坐直了身子,攥紧了手里的简报。
天哪!不可思议!难以想象!
人怎么可能掉落悬崖不死,还穿越新的世界!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奇遇吗!
原本,卢天赐是抱着批判态度来看书的,但现在什么都忘了,他完全被话本儿的内容给吸引了。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将自己带入了主角温宸,心思完全沉浸在温宸的神奇境遇中。
碎叶岛!同音果!修仙!灵根!宗门!
蒋师姐!飞行法器!传音符!储物兜!曾寿丸!
这些牛逼哄哄,做梦也想不出的设定,让卢天赐大开眼界。跌宕起伏,瑰丽玄奇的修仙世界,简直颠覆了北宋少年的想象!把没见过市面的卢天赐唬得一愣一愣的!
灵兽!传送阵!五灵根!太虚剑体!
杨蔓娘的现代网文套路,眼花缭乱,天马行空,层出不穷。简直就是老母猪戴胸罩,一套又一套,看的卢天赐目不暇接,如痴如醉。
尤其是后来,温宸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拥有五灵根,太虚剑体的顶级修炼天才,被太上长老收徒,卢天赐只觉得酣畅淋漓,连脚趾头都不由的舒展了。
顶级大佬收徒!
这个男频爽点设定,对卢天赐来说,简直挠到了痒处。就像是自己科举金榜题名,在金銮殿上,被皇帝亲自点为状元一般!
一股子前所未有的爽快之感,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儿。仿佛有一股气在胸口回荡着似的,简直恨不得大喊一声,自己也变得和温宸一般!
“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君子”
他连忙默念圣人之言,才险险克制住了手舞足蹈的冲动,继续往下读。
因为平日里读的都是四书五经,经史子集,卢天赐看书喜欢咬文嚼字,所以速度不快,加上偶尔还得停下来想一想,回味一下之前的情节,所以,速度就更慢了。
但,至始至终,他都没有停下来!
不像平常读书,还喝口茶,吃点点心什么的。
这一晚上他都没有离开书桌,桌子上的茶都凉了,也没有顾得上喝一口!
甚至,没有去一趟茅房!
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很快便到子时了,书房的蜡烛依旧亮着。
他娘担心自家儿子读书太晚,用功伤了身子,特特的打发了身边的大丫鬟玉珠去书房外面敲门:
“大衙内!夫人说您读书用功别太晚了,早些歇息吧。”
“哦,知道了。”
正读到精彩处,怎么可能歇息。卢天赐瞥了一眼墙角的沙漏,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句,便继续埋头苦读。
唔,这玉虚洞居然在空间裂缝之中?
神奇啊!简直就是一个单独的世界!
嗯?功法两难?怎会?
继续看,哦,时间和寿元不够啊!
卢天赐已经将自己带入温宸了,想了想不由的点了点头。
“唔,确实,毕竟都是顶级的功法,这确实很难选择。不知道最后是选破境快的,有师尊指导的五行功法?还是选威力大却修炼艰难的剑修之道?”
卢天赐迫切的往下读下去,在心底幻想着,温宸究竟会如何选择!
接着,翻页。
然后,额,没有了。
没有了!
正到兴味处,竟然就没有了。
卢天赐愣愣的看着空白的简报,才发现整整一百多页的话本儿,竟然不知不觉已经被他看完了。
“这也太短了!”
话一出口,卢天赐顿时愣住了。
虽然此刻的书房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一向自诩君子的他,还是俊脸倏的红了,显出被打脸的赧然。
明明是打算批判的,结果没想到,自己居然就这么沉迷了,沦陷了!
看完了还嫌少!
“大衙内!该洗漱歇息了,明儿还要去国子监上课呢!”
此时,已经是子时二刻了,门外传来丫鬟尽职尽责的催促声儿。
“哦,知道了,进来吧。”
卢天赐合上手里的简报,没精打采的应了一声。
想起之前和梁一飞的争论,一想到明天居然还要去国子监,这一刻,他竟然想请假了。
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无故请假,除非他屁股先吃一顿祖父做的竹笋尖儿炒肉。
净面,洗脚,换衣裳,被丫鬟们伺候着洗漱罢,躺在床上。
卢天赐还是没什么睡意,意犹未尽。脑子里,还是不由的想着之前看的话本儿里的情节。
哎!可恶!实在是太少了!最后那温宸究竟怎么选的啊!好想知道后续!
好想穿越,好想修炼,好想做剑修啊!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个晚上,卢天赐翻来覆去好久才睡着,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被人一路追杀,跌落悬崖。
然后和温宸的随侯珠一般,身上佩戴的家传的玉佩突然发光,将他吸进了升仙岛,他成了宗门弟子,学了一身的修仙者的好本事,梦中的他,骑在一只金色的灵兽身上,手拿长剑跟人争斗,最后一剑斩杀恶贼,英雄救美。
第二天早上起来,梦中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睡眠不足的卢天赐眼下乌青,将桌子上的《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简报细心的摊平,看着封面上,工工整整的墨瑾公子四个大字,语气喃喃的道:
“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
第113章
对于自己的话本儿又征服了一个大宋中二少年的事情, 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元宵之后,汴京的天气便慢慢的开始回暖。尤其每天中午的时候, 外面都很暖和, 许多过日子勤俭的人家, 都白日里熄了屋子里的炭火, 搬着马扎去墙根儿下晒太阳。
而随着天气回暖,自然也到了汴京一年一度的做鞋季。
不像现代,工业发达, 鞋子都是买的。这个年代的鞋子,百分之百都需要手工制作,鞋帮子倒也罢了, 裁剪好了, 手巧些的妇人十来天就能做好,但做鞋底儿, 却是个大工程。
拨麻杆儿,搓麻绳儿,绕麻线团儿, 纳鞋底儿, 这一套流程下来,可是很费时间的,尤其是纳鞋底儿,费时又费力。
所以元宵之后, 每日里吃罢朝食, 一个新年都忙着待客迎来送往,没时间串门子的大宋中产家的小媳妇和小娘子们,便纷纷带着自家的鞋底子, 去相熟的人家纳鞋底儿,顺便聊聊闲篇儿。
杨蔓娘家自然也不例外,老三盼娘虽然性子跳脱,但该做的活计还是做的,尤其在文绣院学了一年,女工的水平是极好的,常常约了文绣院的同窗刘翠翠和孙小娘来家里一道做活计,每日里吃罢孙婶做的朝食,趁着太阳好,几个小娘子便把西厢房的梅花小几抬到廊下,一边晒太阳撸猫,一边搓麻线,做鞋底子。
杨蔓娘白天有时候写稿子没思路了,也会一道在院子里帮忙搓麻绳儿。
不过,她总是心里记挂着话本儿的更新,所以搓麻绳儿的时候,不免容易分心去想下一章写什么,所以,偶尔一个不注意,小腿上的绒毛便被麻绳儿绞进去了。
“嘶,嘶嘶!”
每次听到杨大娘子疼的嘶嘶声,一旁的刘翠翠便忍不住捂嘴儿笑,一旁的孙小娘的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儿,笑眯眯的指导她:
“大娘子,你要这样,把剥好的麻放在小腿最棱的地方才成的,这样一分三股子,搓起来就不容易绞住了。”
“额好。”
解开,再重新搓。
“嘶嘶嘶嘶嘶!”
老三杨盼娘看不过眼了,一脸哭笑不得的劝她:
“大姐,要不你还是看看书吧!”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地方,杨蔓娘最不擅长的大抵便是女红针线了,不过好在她能赚钱,实在做不出了,去做鞋的铺子里买现成的就是。
到底,增加存稿还是第一位的。
和现代有电脑打字,动辄可以日更上万相比。她如今写的是毛笔字,所以写书速度实在不算快,但毕竟在现代小说网站熏陶过,相比汴京其他的话本儿作者,她写书的速度肯定是不慢的。
两天三千字的更新,还是能保证的,这么久以来,从来没开过天窗,这一点她可是很自豪的。
伸了个懒腰。
研墨,扑纸,继续写新章节。
上回书写到,师尊梁青石问温宸究竟是选择剑修之道,还是选择学习五行功法。
也就是说,他未来是打算做剑修or 五行修士?
杨蔓娘勾唇一笑,嘿嘿,这还用说吗?
当然是all!两者兼修啊!
毕竟,这可是修仙金手指爽文啊 ,温宸可是主角,是宗门未来的高岭之花,是白毛天骄!
怎么能泯然众人,和其他修士一样。
当然要与众不同,要全都选,要做地表最强!
不过,这么设置是很爽。
但,讲究逻辑的读者肯定要问,凭什么!
凭什么温宸可以,别人不可以!
读者可以接受主角快速崛起,快速成长,但是这个崛起和成长,一定要有一个足够合理的让人信服的理由,要逻辑自洽,若是单单因为天赋异禀,那在说服力上还是差点儿意思。
毕竟,上古时期那位精才绝艳的女修士罗天骄,也和温宸一样天赋异禀,有顶级剑修体质和五灵根,最后却因为寿元到了,老死在洞府。
前车之鉴在此,主角温宸又凭什么能两者兼修,还成功呢?
杨蔓娘写的不是无脑小白爽文,成功全靠给配角降智,全靠主角光环,还是要讲究逻辑的。
所以,凭什么罗天骄不可以,他可以?
这个核心的逻辑一定要理清,要说得通,否则,对于读者来说就太出戏了。
不过这个问题,难不倒杨蔓娘,在最初设置一个境界增加一百五十年寿元的时候,她就已经考虑好了。
答案当然是金手指。
给他设置一个独有的,逻辑自洽的金手指!
面对梁青石的提问,温宸皱着眉头,低头苦思了片刻抬起头来,显然已做出了决定。
语气平静的开口道:
“师尊,请恕弟子无礼了!弟子在做出选择之前,能否亲自花一段时间研究一番二者的优劣?”
“呵呵!不错!你能如此谨慎,为师很欣慰!”
梁青石闻言不怒反喜,语气和煦的道:
“记住,对于我等修士来说,谨慎才是在修仙界保命的根本!”
说着,单手在腰间的储物兜上一拂,一黑一白两本书从中飞射而出。
“这两本书,一本是为师修炼的五行功法《通明一气诀》,还有一本《天玑剑》,是为师当年和师兄一道,飞渡蓝海去古原大陆游历,在一座上古修士的洞府九死一生得到的剑道功法。这两种都是蓝海最顶级的功法,无论你最终选择哪一种,都不会辱没了你的优越资质,切记不要好高骛远,步了那罗天骄的后尘。”
梁青石用耐人寻味的目光,定定的审视了温宸几眼,将两本功法书递给了温宸,又嘱咐道:
“吾等修士,从灵徒开始,便战战兢兢,潜心修炼,不敢稍有一日懈怠,放下修炼,去俗世享乐。但最终也不过比凡人多了几百年寿元,能飞升的又有几人呢,想当初”
梁青石本来是想勉励一下新弟子温宸的,但说着说着,也不知是回想起了什么过去的往事,脸色变得不怎么好,竟渐渐的闭口不言了!
转而再次轻拂腰间的储物兜,手中就蓦然出现了好几样物品。
“今日拜师,我也不能什么表示都没有。这件冰蚕袍是用蓝海玉蚕的丝编织而成的,虽然没有什么防御的作用,却清凉避尘,是做法衣的佳品。还有这件黄雀飞行法器和这把天青剑是我当年筑基期用过的,以你如今灵徒的境界,用起来也绰绰有余了。”
梁青石把手里物品都介绍了一遍,便把之前的两本功法,和它们一起都收进了一个新的储物兜,递给了温宸。
便开口送客:
“去吧!让金樊空帮你开辟洞府,好生修炼,若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为师!”
“是,师尊!”
温宸接过储物兜,心中不由的对未来多出了几分向往
修仙无岁月,转眼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
天瑞峰,洞府内,一袭白色冰蚕袍的温宸盘膝而坐,半晌未动,忽然间抬起了右手,直直竖起了中指和食指,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不一会儿,在温宸竖起指尖半寸高的地方,空气骤然一紧,“嗞啦”一声,凭空出现了一簇火苗。
火苗才一出现,便让人感觉到一股炎热的高温,弥漫到了整间屋子之中。
温宸依旧一动不动,他两眼死死的盯着指尖上的火苗,俊秀的脸上面无表情,只有指尖上的小火苗忽明忽暗,像个舞者一般,不断地在两个指尖来回跳跃,最终停留在了右手食指上,显得格外的醒目。
之后,温宸单手掐诀,口中念念有词,中指的指尖处突然发生了一丝空间波动,一道晶莹的水柱从指尖凭空射出,刚一现身,立刻就被旁边的火苗烤的“嗤嗤”声四起,激起一片片水雾。
按说水克火,但令人震惊是,一炷香的功夫过去了,二者谁也奈何不了谁。
面对如此水火交融的奇景,温宸的俊脸上依旧面无表情,只有指尖上的水球和火苗不断地交融,发出着“嗞啦嗞啦”的声音,和岿然不动的手指相比,显得格外的醒目。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水柱和火苗仍然保持着令人吃惊的旺盛活力,没有一点儿想要熄灭和干涸的样子。
可施法的温宸终于有了些不同的反应,他的额头上开始冒汗,右手吃力的微微颤抖,显然有些支持不住了。
终于。
又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指尖的火苗也缓缓的熄灭了,又过了两息,水柱也消失了。
之后,温宸就如同被人抽了脊梁骨似的,朝后一仰,无精打采的躺在冰凉的地面上,整个人显得疲惫极了。
“这法术还真是神奇啊,就是施展起来太耗费灵力了!”
温宸望着屋顶,自言自语的道。
这段日子,在师尊梁青石的教导下,他没有辜负自己的顶级天赋,在一同入门的其他弟子如今还在苦苦寻找气感的时候,他第二天便有了气感,七天的时间,便修炼出了第一缕灵气,如今更是已经能够释放低阶的法术,这迅猛的修行速度,让之前来找太上长老的掌门宁非卿知道后都目瞪口呆。
“接下来该打坐练气了!”
温宸有着强大的自制力。
只休息了片刻,便起身盘膝而坐,闭眼掐诀,五心向天,开始每日雷打不动的打坐练气。
像往常一般,一缕缕精纯的天地灵气缓缓的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朝丹田沉去,转化成法力。
在温宸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其中一缕灵气缓缓的流向他胸口的位置。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温宸突然感到一股冷冰冰的感觉,从胸口的位置传来。
他瞬间激灵的打了个冷颤,睁眼向自己的胸口望去。
眼前的景象,顿时让他惊讶了!
一缕缕银白色的神秘光芒,正缓缓的聚集在他胸口的位置。显然之前那冰凉的感觉,就是从这淡淡的银光中传过来的。
这熟悉的银白色的光芒,让温宸瞬间想到了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停止练气,右手缓缓的将一只被他挂在脖子上的随侯珠拿了出来,果然是它!
此刻的随侯珠,不再是灰扑扑的样子,而是和当初落下禹王台时候一般,散发着神秘的银色光芒,美丽神秘异常。
温宸的指尖轻轻一触。
便似被雷击了一般,猛地眼前一黑,整个人晕了过去。
与此同时,随侯珠散发出一道耀眼的银光,将他包裹了进去。
下一瞬,洞府里便空无一人了!
第114章
不知道过了多久。
当温宸额头一痛, 迷迷糊糊再次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熟悉的天瑞峰洞府中,而呆在一个极为昏暗的陌生的空间。
想到昏迷前发生的事情, 他心中一动, 连忙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随侯珠, 还好, 还在。
只是又恢复了之前那灰扑扑毫不起眼的模样,他沉吟片刻,单手掐诀, 试着和之前一般,将丹田的法力注入其中,但珠子也没有任何反应, 仿佛一个死物一般。注入其中的法力, 也是泥牛入海一般散佚了。
对此,温宸心中早有预料, 倒也没有慌乱紧张,抬手将珠子收了回去。
眯了眯眼,慢慢的适应了这昏暗的环境。
开始放眼四处打量, 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一处仿佛佛堂, 又仿佛书房一般的静室,面积倒也不小,约莫有十几个平方的样子。
室内的桌椅板凳,都是用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 也叫不出名字的, 散发着淡淡清香的浅绿色木材制成。
桌子上铺着一块如同流动的黄金一般,颜色金黄的名贵桌布,上面赫然摆放着一只笔, 一个笔筒,还有一个酒盅。
显然,有人曾在这里生活过。
温宸双目一眯,谨慎的没有随意去动这些桌子上东西,目光飞快的扫视,四下寻觅了一圈儿,可惜,这里大概年代久远,除了材质特别的,大部分东西都早已变成灰渣了,早已看不出本来的面目。
他四下扫视了一圈儿,终于转身,将目光落在了身后的那面墙壁上。
映入眼帘的是一尊十分高大,精美的神像,此神像几乎和屋顶一样高,身着月白色道袍,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
但是,当温宸的目光落在神像的脸上时,却眼角骤然一跳。
神色诧异!
这张神像,竟然是没有脸的!
当真是奇也怪哉!
但是,还未等他真将神像瞅个仔细,神像上传来一阵有节奏的“沙沙沙”的声音。
“沙沙沙沙沙沙”
如此绝对安静的地方,任何一点声音都会被无限的放大。
“怎么回事?”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温宸心头一跳。
难道是这里还有其他人不成?
这自然是不可能的!
温宸定睛一看,才发现神像的左手覆在身后,右手握着一只巴掌大小,翠绿欲滴,用极品绿玉雕刻而成的沙漏。
而那有节奏的“沙沙沙”的声音,就是从这沙漏里银色的流沙传出来的。
“这屋子里很多东西都已经化为齑粉,显然时间久远了,这沙漏无人翻转,按说沙子早就该停止了,怎么里面的沙子依然在流动?”
温宸微微一愣,有些不解的自言自语了一句。
随后心中一动,盯着沙漏凝神细望片刻,才发现上面似乎刻着米粒大小的几个篆字。
但是室内太过于昏暗,他看不清上面的字。
便凑上前去读。
“光阴之瓶”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前后脚的功夫,就在他认出上面的字,指尖刚刚触碰到沙漏的时候。
“嗡”的一声。
室内瞬间空气一紧,沙漏上碧光大放。
一瞬间,温宸的身影便猝不及防,被碧光彻底淹没了
下一刻,天瑞峰,洞府内。
碧光一闪,一名身穿白袍的人影在碧光中略狼狈的显现而出。
正是温宸。
此刻的他,有些怔愣的望着自己的右手,脸上还残留着一丝惊愕之色。
“这是怎么回事?”
想起在神秘静室内最后触碰的那个沙漏,温宸不由自主的瞥了一眼洞府墙角处计时的莲花沙漏。
这一瞥,却让他整个人愣住了。
“沙沙沙,沙沙沙!”
温宸望着三五息功夫,沙子便见底的莲花沙漏。
不禁沉吟了起来。
他记得很清楚,之前自己昏迷的时候,莲花漏里的沙子只剩下底部浅浅的一层,基本上几息的功夫就能漏完的。
可是自己明明在那静室空间里呆了不短的时间,莲花漏里的沙子居然还和之前一样多。
这怎么可能?
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不可能!温宸很清楚,自己能考上书院的头名,就是因为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这种小事绝不可能记错。
难道是?
想到最后触摸的沙漏叫光阴之瓶。
光阴?
温宸的心中生出一个荒谬而大胆的猜测,却又不敢肯定。
最后,他捏了捏脖子上的随侯珠,按耐住心中的激动,决定再重新做一次试验。
反正上一次被卷进随侯珠也没什么危险。
拿定了主意后,他便将墙角的莲花沙漏搬到身前,翻转,拿剑在底部沙子落下的位上刻了标记。
然后想到之前进去的时候,静室里的昏暗,不方便视物,他又将一支蜡烛握在手里,才再一次故技重施。
盘膝而坐,闭眼掐诀,五心向天。
温宸任由一缕缕精纯的天地灵气,缓缓的流向他胸口的随侯珠。
和之前一般,没一会儿,那股熟悉的冷冰冰的感觉,便再一次从胸口的位置传来。
随侯珠再次散发出银色的光芒,美丽皎洁异常。
温宸犹豫了一下,便和之前一般,用指尖轻轻触摸了一下。
然后他便和上次一般,被一道耀眼的银光,包裹了进去,迅速的从洞府里消失了!
“唔。”
下一刻。
短暂的眩晕过后,温宸的身影便再次出现在了之前的那个静室。
只是意料之中的,手里的那支蜡烛没有被带进来。
温宸对此也不是很在意,他眯了眯眼,像上一次一般,慢慢的适应了室内昏暗的环境。
这一次的他,比之前从容了许多,随意的瞥了一眼四周,便一边默默的计算着时间,一边沿着墙根在静室内踱步。试图寻找门窗,看一看这间屋子是否还有别的通道和出口。
但是温宸失望了,他在这间十几平米的屋子里,花费了大半个时辰的功夫,上上下下,一寸寸的搜索了个遍,最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那就是,这屋子根本没有门窗!
是的,它就像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屋子一般!浑然天成!严丝合缝!
这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虽然不可思议,但温宸暂时没有时间多考虑这个,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计算着时间,在自己进来大概有一个时辰的样子,温宸便停止了探索,再一次去触摸神像手里的光阴之瓶。
和之前一般,“嗡”的一声。
沙漏突然碧光大放,将温宸的身影彻底淹没了
下一刻,碧光一闪,一身白袍的温宸便回到了天瑞峰自己的洞府内。
此刻的他,定定的望着莲花沙漏上的标记,眼中闪过一抹欣喜。
“果然,时间停滞了!”
是的,终究还是被英明的读者老爷们猜对了。
时间停滞!
杨蔓娘给男主温宸设置了独一无二的金手指,一件可以让时间停滞的天赐至宝!
证实了心中的猜测,即使平时能心止如水,这个时候的温宸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
这个发现对他来说意义重大,意味着之前困扰他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从此不必纠结选修剑道还是五行功法,没有的寿元的忧虑,自然可以同时兼修两种功法了!
没有男人可以拒绝变强的诱惑!温宸自然也不能免俗!
握着手中的随侯珠,此刻的他心中愉悦,终于没了以往喜怒不形于色的冷静样子。
不禁勾唇一笑。
说实话温宸很少笑,他的笑容,同他皎洁如月光的发色一般稀有。
可是当他笑的时候,你就很难再移开眼。
那狭长的眸子闪烁的光芒,就像是七月的阳光,照耀在千丈雪山之巅,清冷而纯粹,明明没有任何温度,却让人难以忘怀。
第115章
安仁街, 国子学。
作为汴京基础教育的中坚力量,除了太学以外汴京学习氛围最浓厚的所在,这里几乎随处可见身穿青色儒袍, 头戴纱帽的读书郎。
由于常年的读书明理和君子六艺的熏陶, 他们之中几乎一大半都能满腹经纶, 出口成章。剩下一小半被家里送来混日子的, 唔,再教渝们戒尺的鞭策下,至少也能练出一笔好字回家交差。
今儿是朱雀门小报发新刊的日子, 因为迫不及待想要看新章节,卢天赐早早就爬起来,去书肆买了朱雀门小报, 才揣在袖子里一路小跑去了国子学乙班。
今儿的第一堂课是庄子, 乘着教渝还没来,他直接把新买的朱雀门小报拿出来, 放在书中夹着,看的津津有味。
连同窗梁一飞什么时候走过来都没注意到。
“哟!卢大才子这是看什么呢?不会是墨瑾公子的书吧!”
梁一飞嘿嘿一笑,故意揉了揉眼睛, 语气揶揄的道:
“是我眼花了吗?还是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哈哈哈!”
卢天赐抬起头, 瞪着他不说话。
他这两天看的入迷了,又买了好些墨瑾公子之前写的书,不分白天黑夜的苦读。
因为熬夜睡眠不足,怨气很大。
“额”
看到对方眼下的熬夜乌青, 就跟被人锤了一拳似的。
梁一飞莫名的有些心虚, 握拳虚咳了一声:
“咳咳,惹不起。”
溜走了。
梁一飞是个闲不住的,又交友广阔。跟几个同窗闲聊了几句, 又乘着上茅房的时候,一顺脚拐到隔壁丙班。
丙班第一堂课是棋艺。
就像现代上体育音乐美术课一般,没有教渝抽查背诵和提问释义,棋艺课对于学子们来说就是一节放松课。
外面下着纷纷扬扬的小雪,教渝还没来,学堂里,一群十五六岁的学子们聚在一起,惬意的围炉聊天。
作为国子学的活跃分子,梁一飞的嗓门一项都是最大的。
一进门便自来熟的高声道:
“哈哈,都干什么呢!看温宸了么?今儿的新章节?”
虽然他没有具体说书名,只是说了温宸两个字,但是众人显然都明白他说的什么,纷纷点头。
“自然看了。”
“哈哈,是一飞兄啊。当然看了,一早就买了!”
“温宸确实天才啊,才两个月的时间,其他人都没有气感呢,他竟然都能施展法术了!那个凭空生出火焰的法术和水柱法术可太厉害了!”
“确实太惊人了,竟然可以凭空生出水火,这墨瑾公子当真是个鬼才呀,他是怎么想出这样神奇的点子的?”
“哈哈,不瞒你们说,昨儿看完之后,不是书上有口诀和掐诀手法么!我还试着按书里说的那样盘膝而坐,念诵那火焰法术的口诀来着,可惜什么事儿也没发生,嘿嘿。”
“嘿嘿,我也是!同道中人啊!”
“哈哈哈!”
“我也试了!可惜!这法术可很实用呢!若是学会这个法子,出门在外可方便多了,也不用带火折子和水囊了,直接掐诀就可以点火烤野兔吃,哈哈!”
“暴殄天物!你这简直是用金子做的锅做饭!温宸生出的那个火焰可不是凡火,没看到墨瑾公子写了么,那种火焰可以和水共存哩!没准是用来炼丹的!若是用它来烤兔子,简直是亵渎法术!”
“怎么就亵渎法术了,修仙者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了!”
“修仙者就是不识人间焰火,之前墨瑾公子写了,修仙者到筑基期就辟谷了,温宸的师父梁青石就已经辟谷了,不用吃一日三餐的!”
“你!”
“别吵了,我倒是觉得最神奇的还是随侯珠,我原以为那东西穿越之后就没有用了,没想到里面居然另有乾坤!”
“是啊!我也没想到,里面居然还别有洞天!还有那个光阴之瓶!”
“时间停滞!太神奇了!墨瑾公子这是怎么想出来的!简直不可思议!”
不得不说,停滞时间这个现代网文的爽点,绝对颠覆了大宋人的想象!
“甭管怎么想的,反正很适合温宸,墨瑾公子写的可太对我胃口了!有了这个独一无二的法宝可太爽快了,从此以后,温宸就可以兼修剑道和五行功法了!”
“哈哈!说不定成为蓝海最强的修士!”
“什么蓝海最强!不是说还有陆地么,那个古原大陆,温宸应该做天下第一才是!”
什么是爽?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不得不说,金手指这个在现代网文无往不利的设定,在大宋也没有掉链子。
看了时间停滞,这个为温宸专门量身定做的金手指,众人顿时爽到了。
“哎,我若是能有那个光阴之瓶就好了,可以停滞时间,读书的时候就不发愁了!”
“哈哈,我也想要!果然英雄所见略同啊!”
“我也”
“哦?那也给为师一个?”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之际,一道凉凉的声音突然出现在众人的身后。
说话之人,正是棋艺教渝崔一帆。
他身量很高,俊眼修眉,穿着一身儿浅青色的儒袍,腰间配着一枚绣着一丛青竹的荷包,颇有一种文雅姿态。
此刻正覆手而立,笑眯眯的望着众人。
“嘿嘿,教渝!”
“崔教渝!”
众人顿时打个哈哈,作鸟兽散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二月不知不觉便过去了。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汴京的春便不知不觉来了。
草长莺飞,春江水暖。闷了一个冬天的汴京人,纷纷换上轻薄的春衫,尽情的享受灿烂的春日时光。
观音桥,杨家,后院西廊下。
去年秋天移栽的两颗杏树,今年也早早开花了,一朵朵粉的白的花朵,在明媚的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引来了几只小蜜蜂。
“汪,汪汪汪!”
“喵呜~喵喵!”
勤劳的小家伙们在花苞上飞来飞去采蜜,却惹得院子里的白绾绾和幽影如临大敌,上蹿下跳。
“白绾绾,幽影,别叫啦!去前院儿找孙婶玩儿去!”
书房里,正在写话本儿大纲的杨蔓推开窗户,抱怨的道:
“你们两个小家伙,都快把我的思路打断啦!”
是的,此刻的她,正在做话本儿后续的大纲。
说实话,作为一个有些感性的作者,她很多时候,写话本儿写着写着嗨皮了,就容易一脚踢开大纲裸.奔到岔路上。然后奔着奔着就发现不对劲了,再悄咪咪的找个岔路跑回大路上来。之前的那几本短话本儿还好,写偏了也总能把握得住。
但这次的修仙文比较长,从开文到现在,已经更新了五个多月快六个月了,从秋天更到了春天。比她目前写的任何一本书都要长,虽然令她欣慰的是,还没断更过。
但也有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基本上每更新个大半个月,就要较正一次大纲。
这不,最近写的太嗨屁,又偏离大纲了,只好再改一改。
“汪汪!喵喵喵!”
两个小家伙依旧闹腾。
她们显然是听不懂她的话的,还以为她是要推开窗户和自己玩儿。
齐齐一个助跑,双双跳到了书房的窗框上。
对着凑到近前的猫头和狗头。
杨蔓娘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罢了!真真是两个小磨人精!”
如今,《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这本书,已经写到了中段。
随着情节的深入,筑基丹,炼器,炼丹,法阵,灵花灵草,宗门大比,夺宝杀.人,妖兽,交换会,土遁术,木遁术,水遁术,魔道修士,鬼道修士,佛门修士,炉鼎修仙秘境,等等等等这些在现代修仙文里的经典设定,都如同一副真实的画卷,被杨蔓娘在话本儿里一一展现。
引起了无数汴京人的讨论和震惊。
而书里最重要的主角,男主温宸的宗门生活也已经走入了正轨,他兼修了《通明一气诀》和《天玑剑》,本就天赋异禀的他,又有了光阴之瓶的加持,努力修炼之下,修为可谓是一日千里。
如今,刚满两百岁的他,已经连续跨越了练气,筑基,结丹三个境界,步入了元婴期,是蓝海最年轻的元婴修士。
两百岁的元婴期修士是什么概念?
当然是,百万里挑一!天才中的天才!
要知道,整个蓝海的元婴修士也不会超过十指之数。而且,灵剑宗和羽灵门的掌门也不过才是结丹修士,而二者的年纪已经快五百岁了。温宸的年纪,却连二者的一半都不到!修为却比二者高一个境界,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宗门天骄!
尤其是二十年前,刚刚进阶元婴的他,带着升仙岛上六大宗门的弟子,乘着跨海巨舟一道去古元大陆秘境历练。
遇到三名炼虚期的邪修,要要掳走宗门师妹做炉鼎,为了保护宗门弟子,温宸施展身剑合一,以一对多,击杀了三名比自己高一境界的炼虚修士之后。
他本人的大名,无论在古原大陆修仙界中,还是在蓝海修仙界中,都已经是大名鼎鼎了!
任何一位修仙者,听到温宸的名字,都会立刻联想到不亚于炼虚境界的神通和实力,不敢有丝毫的轻视之意。
银发白袍,清冷禁欲。
用剑如神,蓝海天骄!
在杨蔓娘格外偏爱的笔触下,温宸这个人物,立体而完美,他的名声不光传遍了蓝海,被无数人夸赞的传诵,也透过杨蔓娘的话本儿,传到了大宋。
高岭之花温宸的人气,在汴京居高不下,被无数男男女女所喜爱。
甚至,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汴京小郎君们都喜欢传白色的蚕丝袍子,背后背一把青色的长剑模仿温宸。
当然,男人们更多的是喜欢温宸的实力强大,和身剑合一的拉风逼格。
而小娘子们则更纯粹一点,喜欢他银发白袍,清冷禁欲。
是的,清冷禁欲的男主天花板人设,让温宸被无数汴京小娘子们所迷恋喜爱,成为了无数闺秀宴会上的话题人物。
甚至,杨蔓娘还收到许多汴京小娘子的来信,说想收藏温宸的样子,让她像《梦回盛唐》那般出书,把温宸的样子画在封面上,然后办签售会,她们一定会捧场。
不过,这个要求杨蔓娘最近还抽不出时间来满足,一来是书还没有全部写完,印书的话不太合适。
另外一个,便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小动物们求偶的季节。
她要考虑男主温宸的终生大事。
是的!寡王作者杨蔓娘,又要开始操心笔下人物的终生大事了!
第116章
男方温宸是个什么情况呢?
两百岁的元婴修士, 宗门小师叔,实力强大,容貌出众, 洁身自好。
翻译成现代话, 那就是二十多岁, 身高一米八, 从清北毕业,开劳斯莱斯的集团总裁高富帅,婚恋市场上的抢手货。
所以, 温宸在蓝海修仙界也是妥妥的钻石王老五,虽然他向来为人冷肃寡言,但一点也不妨碍女修们对他的倾慕。
男频的两大爽点, 第一, 便是男主拥有绝对强大的实力,第二便是得到绝对的异性倾慕。
说实话, 自从温宸进阶筑基期,在宗门有了一定的地位后,许多男性读者在来信中, 都强烈的呼吁她给温宸三妻四妾。
什么一同进宗门的女弟子楚月啊, 掌门师侄宁非卿啊,还有许多温宸修炼路上遇到的漂亮女修啦。
总之,只要话本儿里出现一个容貌姣好的女修,和温宸说过两句话, 就会出现一波这样的呼声, 让温宸在新的世界开枝散叶,就仿佛温宸是大宋九代单传的火种,肩负着大宋的香火传承一般, 看得杨蔓娘哭笑不得。
而小娘子们的来信,则恰恰相反,许多来信,都是要求她不要给温宸找道侣,让温宸保持清冷,一心向道。
杨蔓娘原本是考虑,杨卿臣那本没开后宫,这一本既然是男性修仙爽文,不如就满足大宋男性读者的愿望,按着男频种马文的套路写,开个后宫,多设置几个工具人,让主角温宸得到绝对的异性钦慕,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
但是,收到这些小娘子的来信之后,想了下,还是默默的给男读者们说了声抱歉,把写好的种马情节给删了。
这一本,男主还是要从一而终。
她想的很清楚,温宸之所以与众不同,被小娘子们喜欢,就是因为他清冷禁欲,洁身自好。若是种马后宫,那还是禁欲的高岭之花吗?
当然不!
他会迅速的褪去男神光环,变成人尽可妻的贱男,身败名裂。
所以,杨蔓娘最终还是放弃了种马后宫文的写法。她不想毁了辛辛苦苦塑造的高岭之花。
恋爱还是要谈的,但是cp贵金不贵多,还是只写一个女主就好。
不过,什么样的女主,才能配得上他呢?
原本杨蔓娘是准备设置一个经典的清冷若仙的女主,毕竟在现代修仙文里,这一挂的女主,可是切切实实的在网文中占据了半壁江山,是无数宅男的梦中情人。
但是又想到自己之前在《杨卿臣的随身师父》里就写了一个神仙妹妹,再写一个类似的女主,似乎有炒冷饭的嫌疑。
而且,cp感不足。
那,女主要设置什么类型的性格才合适呢?
是温柔贤惠,夫唱妇随的贤妻良母?或者蠢萌咸鱼的可爱小徒弟?乖巧粘人的开心果小师妹?
首先,温柔贤惠,夫唱妇随的贤妻良母类型,无论是在升仙岛是大宋都比较普遍,写出来恐怕会很平淡,也没有太多火花。
蠢萌咸鱼的可爱小徒弟,也是一样,太平淡了,缺少一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冲击力。而且师徒这个设定,对于大宋人来说也有点违背伦理纲常。
Pass。
乖巧粘人的开心果小师妹类型呢,做妹妹可以,但是做道侣的话,面对如此高冷禁欲的男主,还是有点气场不够,没有那种可以镇压一切的说服力。
究竟设置一个什么样的道侣才好呢?
杨蔓娘托着腮冥思苦想半天。
突然灵机一动。
要不,设置一个极致反差互补的cp 。
一个妩媚撩人,风情万种的妖女如何?
杨蔓娘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可行。
坐怀不乱的正道天骄vs妩媚撩人的妖女!
毕竟,这世间万物阴对阳,矛对盾,黑暗对光明。
能抗衡极致清冷禁欲的,自然是极致的妩媚风情!
还有什么类型的女主,比妩媚撩人的妖女更适合高岭之花的?
凌霄寒山是古原大陆最北面的一座山,这里终年飘雪,天气极寒,几乎滴水成冰,飞鸟绝迹,是世俗凡人根本无法到达的至北之地。
其实别说是凡人,就是修为低浅的修士,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山雪地,也根本没有充足的法力驾驭法器飞行。每年为了寻找冰属性妖兽,获取妖丹,冻毙在山中的修仙者比比皆是。
这一日,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原上,却突然射出一道刺目白虹,在附近空中一闪即逝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到一刻钟后,白虹就出现在山巅。
光芒一敛,一个银发白袍的年轻男子现形而出,正是温宸其人。
他是凌霄寒山的常客了,几乎自从进阶元婴期之后,这二十多年,他每年十一月都要跨越蓝海,来这里斩杀冰属性妖兽,刺激自己的本命飞剑青鸾进阶灵宝。
“哞昂!”
突然,一声奇异的兽吼。
一只头上长着长长的弯钩,似豹非豹背长四翅的庞大妖兽,从冰原下的裂缝中一闪而出,往温宸的方向撞来,此兽已经到了元婴期的雪息兽,遁速极快,一般人根本看不清,许多修士都猝不及防下中招被其吞噬了血肉。
但是站在山巅的温宸,却毫不慌张。
他冷哼一声,手中剑诀一捏,背后的青色长剑发出一声龙吟般的剑鸣。
剑还未出鞘,但层层森寒的剑意已向四周弥散开来。
他淡淡看了那妖兽一眼,手一招,背上的青色长剑已经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一剑在手,温宸立刻散出一股锐利之极的气势。
剑诀一催,手中青鸾剑散出一道道凌厉之极的青色剑气,紧接着,一柄青色巨剑凭空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右手一挥,此剑光一个盘旋,如同惊虹般的横跨几十丈的距离,一闪的从那妖兽背部洞穿而过,再围着其庞大身躯飞快一绕,就将其斩成了两半。
斩杀之后,青色剑光并没有就此罢手,反而发出一声清鸣之后,一下化为密密麻麻的剑光,将那妖兽的两截身躯全部罩在森然剑光下,将其瞬间搅成了一片血雨碎肉。
“噗”的一声轻响!
温宸冲妖兽尸体处单手一招。一颗金银两色的妖丹从中飞出,一闪落入了他的手中。
温宸的脸上露出一丝满意之色,将手里的额妖丹收进腰间的储物兜内。
之后便习惯性的,往四处打量了一下。
当他的目光在扫到山峰西侧时,却蓦然停下了。抬手一招青鸾剑,语气冷冷的道:
“道友看了这么长时间,看够了吗?可否现身一叙!”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蓝海天骄!这只元婴期的雪息兽在阁下手中,竟然连片刻都没有抵挡住!”
一道女子的轻笑声传来。
慵懒中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甜腻,撩人的尾音,仿佛情人在耳边的呢喃。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我这“幽息术”,还从未被元婴期修士识破过呢!”
“不管我如何识破的,你还不现身,难道真让在下把你当一块冰,砍成七八块不成。”
温宸没有丝毫回答对方之意,注视着对方的藏身之处,语气淡淡的道。
“真狠心呀!”
女子娇嗔的声音刚落。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铃铛声,西侧七十丈外,一块巨冰白光一闪,缩小变形,竟化身为一个妙龄女子。
女子有着雪一般的肌肤,精致的眉眼,眼波流转间,仿佛一个精魅,美的令人心醉。
她身着一袭轻薄的红色纱裙,纤巧的赤足涂着蔻丹,轻踏在冰雪上,缓缓走到温宸的身前,嘴角勾起一抹妩媚的弧度,眼尾的光慵懒又撩人。
“我生的好看吗?”
第117章
妩媚妖女这种人设, 可以说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是古早网文和武侠电视剧里最经典的女二形象。可以说在古早的武侠剧里,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妩媚妖娆, 敢爱敢恨的魔门妖女, 和仙气飘飘的女主争夺男主。
几乎从圣女仙女类女主出现开始, 妩媚撩人的妖女便如影随形了。两者就像太阳和月亮, 黑夜和白昼,白玫瑰和红玫瑰。
一个极端的热烈,一个极端的清冷。
虽然女配的类型很多, 但不得不说,其中妖女的杀伤力最大。在所有类型的女配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清冷仙女势均力敌, 打的有来有回的, 也唯这样有至情至性妖女了。
君不见,当年大唐双龙里妖女绾绾的结局, 让多少观众意难平。
杨蔓娘在《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最新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搜肠刮肚,使出洪荒之力, 全方位的描述了女主的魅惑撩人。
却偏偏一直到结尾都没有提女主的名字, 更不曾点明她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悬念和遐想空间。
她写的嗨皮了,可却让隔天看到读话本儿的读者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最新拥趸,卢天赐对她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可谓是喜爱至极。
尤其温宸最初的大宋书院学子身份, 更是让他非常轻易的便带入了自己, 所以对于温宸在升仙岛的一切都格外的感同身受,憧憬至极,所以最近每一次新章节发售, 他都会打发小厮来贵第一时间买了来读。
偏巧这一日,是卢家老太君带着家中大小女眷,去城外老君观打醮的日子,祖父,父亲和二叔都要上朝当差,无法陪伴前往。作为卢老太君最看重的孙辈之一,卢天赐自然免不了要一大早起来,和家中兄长们一道随行护卫祖母。
所以,虽然国子监放假一日,他却也不得空闲。
一直到了天黑,回到了自己的院子,他才有功夫看今儿的最新章节。
开头对于凌霄寒山的介绍,和温宸的出现,是那么的相得益彰。银发白袍的温宸,就像山巅常年不化的积雪一般,高高在上,清冷孤独,不食人间烟火。
他站在雪山之巅,手中剑诀一捏,背后的青色长剑发出龙吟般的剑鸣。
剑还未出鞘,层层森寒的建议已经向四周弥散开来。
才刚刚看了个开头,温宸整个人就被吸引住了,不自觉的摸了摸桌边自己新买的佩剑。
自古以来剑为百兵之首,百兵之君,文人雅士多有佩剑,自从看了墨瑾公子的这本书,汴京佩剑的人就多了起来,就连卢天赐自己也是,也特地花了一半的月银,买了一把剑。
掐诀,剑鸣,剑出,闪现,灭杀,取丹。
杨蔓娘真的非常擅长渲染气氛,也擅长这种高逼格的战斗场面描写。
干净利落的斩杀,朴实无华的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大气滂沱的雪景。短短几句就将温宸的理智冷静,杀伐果断描写的淋漓尽致。
卢天赐是越看越喜欢,温宸强大的剑修之术,看的他心驰神往头皮发麻。
尤其是读到温宸用飞剑将妖兽绞成血雨碎肉的时候,卢天赐只觉得那股子酣畅淋漓的感觉,飞速的从脚底板儿窜到头顶,简直要从天灵盖儿喷薄而出。
这种冷酷至极,且干净利落的剑修之术,实在是太有逼格,太令人不自觉就代入其中了。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激动的脸色通红。简直恨不得自己也和温宸一般,学会那般高明强大的剑术,在千丈雪山山巅猎杀妖兽!
“大衙内,夫人让奴婢给您送一盏润燥的冰糖燕窝。”
看得正起劲儿呢,外面传来母亲的贴身丫鬟秋娥的声音。
卢天赐赶忙把手里的小报压在《论语》下面,才若无其事的道:
“进来吧!”
说实话,燕窝这东西,他是不爱喝的,但是奈何母亲的一片慈心,他总是不好辜负。
打发走了送汤的秋娥,卢天赐抽出小报继续读。
才刚舀了一勺冰糖燕窝,还没入口。
女主就出场了。
杨蔓娘在小说中,花了不小的篇幅,从声线,容貌,动作,情态,穿着,全方位的描写刻画女主的妩媚撩人。
她的娇嗔,她的姿态,以及和男主温宸的互动。
她一袭轻薄的红色纱裙,纤巧的赤足涂着蔻丹,轻踏在冰雪上,缓缓走来,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眼尾的光慵懒又撩人。
“我生的好看吗?”
生平第一次读到这样的女主描写,卢天赐的脸可疑的变红了,心脏忍不住砰砰直跳。
情窦初开的少年郎,怎么能拒绝妩媚撩人的大姐姐呢!
“好看!”
他几乎被迷住了,语气喃喃的道。
勺子里的冰糖燕窝,淅淅沥沥的全部滴在了白袍子上,他都没注意。
这样的妖女类型女主,在这个民风保守的年代,绝对是划时代的!
相比于这个年代推崇女子的含蓄,文雅和被动羞涩。
她们的身上更多的是现代女孩的特质,是自信的,主动的,我行我素的,火热的。
她的美是具有冲击性的,攻击力很强,仿佛一举一动都在逼着你承人她很美。
但,谁也无法昧着良心说她不是美的。这就是久经时代的考验,能和清冷圣女打的有来有回的妩媚妖女的魅力。
她无论是容貌,情态,嗓音,气质,还是出场的神秘。
都像晴天的一声春雷,轰隆隆的在汴京炸响了。
她是如此的妩媚动人,与众不同,如此的我行我素,任谁都会觉得惊艳难忘。
只是刚刚出场,且笔墨不多,甚至杨蔓娘都没有描写她的身世姓名。但是只是一个露面,整个人的形象就已经立来了。
红裙慵懒,丹蔻赤足。
一颦一笑,媚骨天成。
这个画面,让第一次读到的卢天赐深深的着迷。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般女子!
妩媚妖女的横空出世,安全颠覆了这个北宋少年郎的想象!让卢天赐不自觉就将自己带入男主温宸了,他越看越激动,迫切的想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
“这个神秘的女子究竟是谁呢?她那么的美貌,又那么的大胆!又赤足出现在那样寒冷的雪山上,难道她也是猎杀冰属性妖兽的修仙者吗?”
卢天赐在心底幻想着,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愣愣的看着空白的小报背面,才发现,没有了。
读到关键处,竟然就没有下文了。
“又断章!这么关键的地方!”
卢天赐虽然最近也了解了墨瑾公子断章的毛病,但此时此刻还是真的很想骂人。
他只好坐在书桌前,撑着脑袋,再次重读一遍看过的内容。
渐渐的,目光有些迷离。
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女子吗?
卢天赐今年虚岁十六岁,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祖母和母亲也已经开始为他相看妻子。
所以心里对于未来的娘子,少年慕艾的卢天赐心里是有所幻想的。
原本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妻子一定是一个知书达理,能和自己一起读书弹琴的大家闺秀。
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突然又不这么想了。
晚上睡着之后。
他还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被人追杀,掉落悬崖,拜入宗门,学了一身的好本事。然后登上雪山之巅,用飞剑斩杀妖兽,遇见了那位一身红裙的神秘女子。
她丹蔻赤足,笑容慵懒,缓缓的向自己走来
第118章
观音桥, 春明坊,杨家。
伴随着院子里幽影精力充沛的汪汪声和白绾绾不甘寂寞的喵喵声,天光大亮, 杨蔓娘缓缓睁开了双眼。
随着春日的到来, 汴京的天也亮的越发早了, 这会子按着现代的算法也才七点多, 黄澄澄的太阳就已经照在西厢的窗棂上了。
揉了揉眼睛,杨蔓娘躺在床上一遍雇涌着,一边伸懒腰。
“咚, 咚,咚!”
便听见门外老三杨盼娘兴奋又急促的敲门声儿。
“大姐大姐,快起来啦!今儿可是社日啊!我都听见社火队敲鼓的声音啦!”
社日, 起源于先秦, 而盛于唐宋。
一年两次,春社和秋社。其最初的目的是百姓为了祭祀土地, 祈求风调雨顺而举行的盛大集会,回报土地神给予一年的五谷丰登。社会这个词,也是由此衍生而来的。
古诗有云, 社日双飞燕, 春分百啭莺。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不同朝代的两句诗,都是说的春社,春社也是仲春最盛大最美好的节日。一般春社的时间, 便是春分后第五个戍日, 万物生发,春暖花开,燕子归来, 雨水充足,正是休耕了一个冬天,土地最有活力的时候。
大宋虽然商品经济发达,商人众多。但是官府对于农耕还是极为重视的。朝廷会在社日专门给官员们放假,让他们参与社祭,重农催耕。
莺歌燕舞,黄鹂在春日的韶光里鸣叫歌唱。
这般热闹又动人的日子,先生们也知道学子们上学的心思,所以各家学堂也都放了假,比如文绣院便是如此。
杨蔓娘姐妹俩到的时候,土地庙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空地上也早早的搭起了十几个大棚子,周围乡里的保正里长们早早的们带着村里的青壮男女昂首挺胸,敲着鼓点儿进城,精心的装扮着属于自己村的社棚,许多棚顶上都撒上花瓣,绑上新鲜的柳枝儿。
这会子还有些早,社祭还没正式开始,姐妹俩看了几眼各家的社棚,便转而开始先逛街。
社日这天,可不单单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也是各大商家做生意的好日子,土地庙两旁也早早被大大小小的摊子占领了,各种各样新奇又便宜的小玩意儿,吸引着一群群来看热闹的男女老幼。
有卖瓜果的,卖鸡蛋鸭蛋的,卖兔子鸡鸭的,卖针头线脑的,卖各种廉价首饰头冠的。
有那出售的各色水饭的,推着独轮小车儿卖爊肉和干肉脯儿,獾肉、野狐肉的,还有那跳着担子,卖自家制作的烧鹅、烤鸭、烧鸡、辣兔头、烤鸡皮、炙腰子的。
“羊白肠儿!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十二文!尝一尝嘞客官!”
“麻腐鸡皮、麻饮细粉,煎耍鱼!千层儿!辣脚子!”
“豆蔻山楂蜂蜜引子,雪泡豆儿水,酸甜可口,美容养颜哩”
那卖甜油糕的小贩正气势汹汹和一个赶牛车拉客的的汉子吵架,嫌对方的牛车挡住了他的生意。
行人摩肩接踵,各种叫卖声儿,此起彼伏。
“大姐,这味道闻着好香啊!咱们吃什么啊!”
老三杨盼娘抽了抽鼻子。
她一向喜欢买这些小食,尤其是逛街的时候。
“先买两串麻腐鸡皮垫垫肚子!”
杨蔓娘指了指不远处烟熏火燎的小摊子,笑眯眯的道。
俩人朝食就吃了一个鱼肉包子,本就是空着肚子出来的,就想着一边逛一边在摊子上吃点儿什么。
“大娘子!蔓娘!三娘!盼娘!”
正吃着麻腐鸡皮,杨蔓娘便听见旁边有人叫她。
一转头,却见不远处,是张嫂子在向她们姐妹俩招手,她家就住在南熏门,杨蔓娘刚穿越的时候,租住的便是她家的屋子,还买过她家儿子做的羊皮靴子呢。
“嫂子在这里做什么呢?”
见到是熟人,杨蔓娘拉着妹妹跑上前笑问道。
张嫂子笑眯眯道:
“家里冬天家里抱了些鸡蛋,孵出了不少小鸡仔儿,我婆婆说太多了,也不好全养着废粮食,我便想着趁这个社日拿来卖掉,蔓娘要不要买几只回去养?”
杨蔓娘这才注意到,这一片儿周围好些都是卖活物的摊子,有卖小猪仔儿的,卖公鸡鸭子的,卖兔子的。
张嫂子脚下放着一个大木箱子,里面垫了厚厚的麦草,麦草上,二三十只毛茸茸的黄色小鸡仔儿正叽叽喳喳的叫着,啄食着麦草里的岁粮食,格外的可爱。
杨蔓娘一向喜欢小动物,家里地方大,只有白绾绾和幽影两个,加上个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到底还是有些冷清,买几只小鸡仔儿倒是不错,遂点了点头:
“好啊,嫂子留六只给我吧,等我一会子逛完就回来拿!”
张嫂子第一个开了张,收了钱,顿时笑逐颜开:
“还是我们蔓娘爽快,放心吧!我一定给你留最精神小鸡仔儿的!”
辞别了张嫂子,杨蔓娘拉着妹妹继续逛。
大抵社日大家都出门逛了。这不,才走了没多远,便又遇上了认识的人,刘媒妇和她的小闺女幺娘。
刘媒妇是观音桥的中等媒妇,之前还上杨蔓娘家去过一次的。
“杨大娘子,出来看社戏啊?”
刘媒妇正跟相熟的人说话,瞧见杨蔓娘,便眼前一亮,笑吟吟的主动上前寒暄。
“刘嫂子好。”
刘媒妇热情的拉着杨蔓娘的手,给她介绍旁边一对四十余岁的夫妇。
那二人衣着光鲜,容貌富态,尤其那位夫人头上还戴着纱幔,显然很讲究的人家。
“这位是马官人和他家娘子,家住曲院街那边儿,开了一家绸缎铺子,他家铺子生意极好的。”
接着,她又给夫妇二人介绍杨蔓娘。
“她就是我之前说的杨家大娘子。”
杨蔓娘拉着妹妹一道施万福礼。
“马官人和夫人好!”
“杨大娘子好!”
夫妻二人还礼,仔细的打量杨蔓娘,尤其那马家娘子还掀起头上的纱幔,上上下下的细看杨蔓娘。
最后,夫妻二人对望了一眼,脸上露出满意之色。
“大娘子今年虚岁也十七了吧?”
马夫人率先开口问道。
虽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礼貌起见,杨蔓娘还是笑了笑回道:
“是。”
“早就听刘姐姐说大娘子是个贤惠人,独自一人带大幼弟幼妹,今日一件果然如此。”
马夫人主动上前,拉着杨蔓娘的手笑着问道:
“不过奴家听说,大娘子的弟弟很受朱员外重用,年纪轻轻便做了朱雀门报房的报房管事。想来等那朱贵回家含饴弄孙,将来做个大管事也是轻而易举,娘子也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额您过奖了。”
杨蔓娘干巴巴的道。
“我其实早就想和大娘子结交,但又恐贸然登门,惹得娘子见怪。”
马夫人笑着说罢,拿眼角睨了杨蔓娘一眼,显然是想让她主动邀请上门的。
但杨蔓娘搞不懂这位说话奇奇怪怪的夫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没有接话。
而是迟疑一下问道:
“马夫人找我是有什么事儿吗?”
马夫人叫做马丽华,有两个儿子,老大已经成亲有孩子了,如今夫妻二人都在家里的绸缎铺子里帮忙做事。
老二不能继承家里的铺子,所以夫妻二人便送其去学堂里读书,想着能考个功名,最不济也能多认字,做个账房什么的将来好养家糊口。偏偏这小子不争气,不是读书的料,十七岁了,一本三字经都没有背熟,算术也学不通,倒是结交了不少游手好闲二流子朋友,整日里斗鸡走狗,让马家夫妇二人担忧不已,生怕自己百年之后,这个小儿子会饿死街头。
眼看着儿子立不起来,马夫人便动了旁的心思。想着不如给儿子找一个家底殷实的娘子。但是街里街坊的,曲院街谁家不知道她家小儿子的德行,一听是她家来提亲,都能把上门的媒人给大棍子赶出来,所以,虽然一直在说亲,但马家小儿子的亲事还是一直没成。
眼看曲院街那边儿是不行了,只能往远处些找。好在马夫人和刘媒妇的关系不错,是手帕交。偶然听说了杨蔓娘家的事,晓得她家竟然能买得起观音桥的一亩半宅子,而且家里只有三个半大的孩子,好拿捏,顿时便心里有了攀亲的想头。
之前那次刘媒妇上门,也是为了这个,但是只是礼节性的拜访,还没探口风儿,杨蔓娘就因为写稿子忙拒绝了说媒。
刘媒妇也没了再登门的机会,这事儿自然也就没了下文。
谁想瞌睡送枕头,今儿个偏巧又遇见了。
见杨蔓娘出落的又标志,马夫人顿时便再次心思活络了起来。
若是小儿子能找个这样的儿媳妇,那自己可算是在曲院街那些长舌妇里扬眉吐气了。
马夫人越想越满意,生怕夜长梦多,这到嘴的鸭子飞了,连忙紧紧的攥住杨蔓娘的手,回头朝不远处招手道:
“幺儿,快到这边儿来!”
马天龙早就注意到自家娘身旁边站着的姐妹俩了,听到喊声连忙快步跑了过来。
走进了,杨蔓娘才看清他的模样儿。
只见他年约十七八岁,身材壮硕,穿着一件上等绸缎缝制的青色儒生袍子,腰间系着一条墨绿色的腰带,圆脸上嵌着一双小眼睛,眼神流转间没有一丝读书人的文雅,反倒给人一种猥琐的感觉。
“幺儿,这是蔓娘。”
那位叫名儿的马公子,偷偷看了一眼杨蔓娘,顿时满脸绯红的垂下头去。
“娘子有礼了!”
马夫人见儿子害羞的样子,顿时心中大喜,这显然是看上了。
要知道她之前可是给儿子介绍了不少的小娘子,虽然没成,但儿子每次见面都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呵呵,这是犬子名儿,在苏家私塾读书,最受先生器重的,如今马上就要参加考试了。”
“额,马公子好!”
看着马公子绯红的脸,还有马夫人一脸得意又和蔼的神色,又瞥了一眼旁边刘媒婆热情的眼神。
杨蔓娘的心头‘砰’的一跳,顿时有点明白过味儿来了。
这是在相看自己啊!
这?
头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杨蔓娘也有点懵逼。
“大姐!”
就在这时,她的手被轻轻的捏了一下,身旁传来的妹妹杨盼娘埋怨的声音:
“你别光顾着说话啊!你听!社戏开始了!我要看社戏!”
杨蔓娘顿时如蒙大赦。
“实在抱歉!”
连忙歉然一笑,对马夫人和刘媒妇道:
“两位夫人失陪了,我得先带妹妹去看戏了!”
马夫人见状,顿时柳眉倒竖,一脸的不高兴。
倒是一旁的马官人呵呵笑道:
“去吧!去吧!春社就是小孩子们玩耍的时候呢。”
做了表面功夫,杨蔓娘自然是没空管马夫人高不高兴,拉着妹妹行一礼一溜烟的跑了。
马官人拉着小儿子问道:
“名儿,你觉得这小娘子怎么样?”
马名望着杨蔓娘姐妹俩的背影,一脸憧憬的道:
“爹,孩儿喜欢,若是娶了她,孩儿定然好好收心读书,给你们考个状元回来!”
“哼!”
听到妻子不高兴的声音,马官人又连忙转头低声问妻子:
“夫人不喜欢她?”
“哼!”
马夫人自然满意杨家的条件,可她又恼火杨蔓娘姐妹俩不把她放在眼里,就这么走了,沉着脸道:
“我看这杨家小娘子缺少家教!以后娶进门来,可得好好调教才行!”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马家夫人对自己的评价。
此刻,社祭和社戏已经开始了,台子周围被民众围得水泄不通。
伴随着咚咚咚的社鼓声儿,和震天的喇叭声儿,穿着官服的土地神被请了出来,一筐筐的香烛也被搬了出来。庙前青烟缭绕,各家各户的老丈老妪们跪在庙前烧香烧纸钱,虔诚地祷告来年风调雨顺,保佑全家平安。
社祭之后,便是最热闹的社戏,就像一场盛大的露天表演,那几十个踩高跷桥,打扮得威武至极的天兵天将,抓着十几个装扮猥琐的妖魔鬼怪押上木台,一边鞭打,一边大喊着为民除妖。
引得看热闹的小娃子们惊呼,鼓掌,叫好声儿连连。
这会子是大人们最高兴,最愿意花钱的时候。那些挑着货担子的货郎们自然抓紧时间,在人群中流动游走,捏糖人、捏面人的,卖冰糖葫芦的,还有卖炒货的,纷纷兜售自家的小东西。
杨蔓娘带着妹妹在人群中游走,又遇上了老三文绣院的同窗刘翠翠和苏媛儿,索性买了四串儿冰糖葫芦,四个人一路边走边啃。
“盼娘,那边有打娇惜的!”
刘翠翠忽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打娇惜的摊子,顿时引起她的强烈兴趣,拉着老三飞奔而去。
“大娘子!快跟上来。”
“一起打娇惜去啊!”
“我不去!”
杨蔓娘吃着嘴里的冰糖葫芦,懒洋洋的道。
所谓打娇惜,也叫惜千千。是一种小孩子游戏,是一种用鞭子抽打在地上旋转的陀螺的游戏。陀螺的底部有点最早的秤砣,但是比秤砣要尖一些,一般是用木头制成的,大户人家也有用象牙做的。玩法也非常的简单,把它放在地上,用鞭子抽打让其一直转动,比时间长短,时间长的,便会赢一个小玩具,比如鸟笼、拨浪鼓,泥人儿,棋盒子,花灯这些。
杨蔓娘对这种游戏没什么兴趣。
她的目光被不远处大柳树下,一家叫“临海碎金阁”的卖贝壳首饰的铺子吸引住了。
那铺子门脸儿不大,掩映在细如烟的碧绿柳丝之下,整个墙壁不是时下店铺的白色,而是涂成一种深深浅浅的蓝,门头的牌匾也用各色的时令鲜花装点了一圈儿,非常的雅致。
门口的长桌上,铺着一片长长的洁白的带流苏的布料,上面撒着厚厚的沙子。沙子上散布着各式各样的贝壳,或大或小,或圆或长,形态颜色各异,宛如一个小型的海滩。
年轻的店主,穿着一身儿青色的袍子,坐在桌子前,把一个个色彩斑斓的贝壳贝壳尾部小心翼翼的磨平,然后对着阳光,用针轻轻地开了一个个的小孔,加上一颗珍珠,用金线将其穿成一条璀璨而珍贵的项链。
杨蔓娘足足看了小半个时辰,亲眼看着店主将这条仿佛星河洒落,熠熠生辉的项链制成。
“小娘子,可喜欢吗?买下来吧!”
店主笑着向她推荐道。
“这条项链多少银子?”
店主愣了一下。
他不过是随口招揽生意的话,没想到这小娘子竟然问价。见到珍珠,还能神色如常问价的,自然就是能买得起购买的客人。
店主不敢怠慢,连忙调整好表情,一脸笑吟吟的介绍道:
“小店只做贝壳珍珠首饰,这种珍珠项链难得,一般我卖三千两,但今天开张生意,而且我看小娘子你是真的喜欢,我就出个实在价,要两千五百两。”
杨蔓娘经常和曹家姐妹接触,倒也知道珍珠项链的价格。这项链上别的倒也罢了,那颗珍珠浑圆规整,色泽生晕,显然不是普通的七八百两银子的六七分珍珠,而是至少中等品质的珍珠,光这颗珍珠便至少两千两银子。加上金线和工匠的费用,大概能值个两千二百两左右。
这条项链确实贵,但也是物有所值,她如今也赚了不少银子,又确实喜欢。
能力范围内,买一件好的首饰愉悦自己还是值得的。
她只犹豫了片刻,便笑着道:
“便宜点儿呗,掌柜的,若是两千二百两,我就买下来!”
“哎呀!娘子您说笑了!别的倒也罢了,这颗珍珠可是上好的太湖珍珠,小店光买这颗珍珠便花了两千三百两银子呢。所以,这项链两千五百两银子真的是底价了。娘子行行好,给我赚点手艺钱吧!一口价,两千三百五十两怎么样?”
“唔,两千三百两,我就不再砍价了。”
杨蔓娘的话音刚落。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带着笑意的声音:
“掌柜的,两千三百两,给我包起来!”
“你这人……”
蔓娘有些恼怒的转身。
来人面容俊秀,皮肤苍白,身量修长挺拔。
一身文士白袍,腰束玉带,同时兼具了文人的光风霁月和武者的英姿勃发。
额上那一抹烟灰色,在午后的阳光下,如同三月的金明池湖水,波光粼粼。
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闪烁着深邃的仿佛能洞察一切的光芒。
四目相对。
杨蔓娘突然想到之前那位官媒云嫂子上门提亲,她虽然答应了,但是因为写书太忙,还一直没有定下具体的相亲日子。
此刻猝不及防的相见,不由的脸色微微一红:
“指挥使。”
第119章
随着自己年纪渐长, 傅劲光逐渐感受到了来自宫廷和朝廷越来越大的压力。自从新年超朝会上堂伯父傅仲虎因为派系斗争被左迁岳阳之后,皇城司和殿前司的水也开始暗流涌动。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他在皇城司的人事暗调也渐渐露出了水面, 重用姚小楼和罗斯年, 以及杨玉非这些嫡系手下, 打压可能会被政敌收买的非嫡系。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 势力重新稳固,在朝堂建立了新的动态平衡之后,才有功夫出来感受这汴京市井的春光。
不想, 居然就遇到了想见之人。
这,如何不是一种缘分呢?
傅劲光目光落在对面女子清秀白净的脸上,他从来都不是多言热络之人, 可是也说不清为什么, 偏偏每次见到这位杨家大娘子,心跳总是莫名的快上那么几分。
“一道去附近的芳林园走走吧!”
“好。”
春天的汴京, 不止是锣鼓喧天的春社。
还是深深浅浅,一街一巷的绿树新芽。是年少春衫薄,打扮俏丽, 相约在金水河边荡秋千的小娘子。
土地庙就在金水河南岸, 附近便是同文馆和法云寺,和大名鼎鼎的芳林园。大宋除了金明池和琼林苑,还有几处皇家园林也是对汴京百姓定期开放的。比如梁园、芳林园、药朵园、一丈佛园、景初园、奉灵园、下松园和玉津园,都是时下汴京人赏春探幽之所。各个都占地广阔, 四周由高大的院墙环护, 别院之间皆用彩色的花墙相隔。
尤其是芳林园的正门处,有一棵足有数百年的老榆树,树高足足有十几丈, 树冠亭亭如伞,一簇簇翠绿的榆钱儿将整大半牌匾都遮盖了。
几个身着彩衣的七八岁顽童,攀爬在树干上嬉戏打闹,两个上了年纪的妇人拿着竹筐子坐在树下的大青石上,一边说着闲话一边摘榆钱儿。
傅劲光见杨蔓娘仰着头,驻足在老榆树下,他停下脚步:
“想什么呢?”
“我之前住的南熏门那边儿,巷子口也有这样一株老榆树,之前春天的时候,还经常和巷子里的小孩一道摘榆钱儿,做榆钱儿饭吃。看到这棵老榆树,让我又回到了以前似的。”
杨蔓娘挠了挠头,下意识的道。
望着对面女子头上轻轻晃动的珠钗,傅劲光抬手摘下一支榆钱儿,递到她的眼前。
勾了勾唇:
“也可以生吃的,尝尝!”
“谢谢!”
果然,榆钱儿生吃更青甜爽口一些。
跟在傅劲光的身后,沿着林荫小道往园里走去。闻着榆钱儿清嫩的香气,她的心里有些忐忑,又莫名的期待。他会和自己说什么呢?是说相亲的事情吗?还是怪自己拖延太久了?
若是他约定时间的话,自己要怎么回答呢?要马上答应吗?
可是
“喏!”
就在杨蔓娘脑子里胡思乱想的时候,男子温凉如玉石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这里便是我少时常来的地方!”
杨蔓娘的思绪被打断,抬眼望去,只见一条丈余宽的小溪不远处的松林里蜿蜒流过,溪水清澈见底,小溪的两边种满了碧绿的垂柳和嫣红的桃树,周边的野地上还开着颜色各异的爬藤小花儿,一座小小的八角亭便掩映在这绿树花丛之中。
美景总是让人心生愉悦,杨蔓娘蹲下身,笑盈盈的撩起溪水,洒在身前一串像紫色的小灯笼的野花上。
抿嘴儿一笑:
“这里很美啊,指挥使!”
这里很幽静,杨蔓娘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去年也去过开封府顺天门外的金明池踏春,但因着是赛龙舟的日子,人山人海,很难有此刻这般曲径通幽的感觉。
“蔓娘平常也喜欢探幽么?”
叫出了一声‘蔓娘’,傅劲光的脸色有点儿红,他过去一直叫对方杨娘子,此刻他刻意改称蔓娘,虽然他已经尽力的想表现得自然一点儿,但显然效果不怎么样。
不过显然,杨蔓娘并没有发现他的异常。因为,她的脸也红了。
尽管在她心中,对这位光风霁月,帮过自己好几次的指挥使也是很有好感的。但,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在现代的时候,男女朋友之间若是确定了关系,出门在街上拉手拥抱都是常态。
但这样的事,在这个年代肯定是不可能的。
大抵是在大宋久了,她也变得入乡随俗,含蓄矜持了起来。明明俩人什么事儿也没有,只是被叫了小名,竟莫名的做贼心虚般脸红起来。
第120章
碧玉妆成一树高, 万条垂下绿丝绦。
春社之后,草长莺飞,万物生发。白日一天天长了起来, 整个汴京都弥漫着各色花木的清香, 春.色动人。
但存稿告急的杨蔓娘显然没有时间再出去踏青了。除了二十七那一日, 带着白绾绾去文绣院那边的瓦子里给老三杨盼娘过生辰, 又和几个小娘子们一道去城外放了纸鸢。她便一直在后院书房写存稿,几乎大半个月都没有怎么再出门过。
是的,你没听错!
就是这么巧, 白绾绾和老三是同一日的生辰。杨家本就人丁单薄,所以,白绾绾和幽影这两小只自然也要各算一口的。
微风习习。
一大早洗漱吃罢朝食, 穿着浅青色春衫的杨蔓娘, 坐在开满紫藤花的抄手游廊里,瞥了一眼院子一黑一白, 里叼着浅粉色绣球儿,上蹿下跳,你追我赶, 玩儿的不亦乐乎的两个小家伙。
笑着摇了摇头, 蘸着砚台里的墨汁儿,低头写话本儿的后续内容。
因着上一章最后赤足丹蔻的红裙女子出现,《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连载,已经进入了一个火爆的阶段, 无数雪片儿一般的读者来信, 每天都寄到报房这边,大家都好奇红裙女子的来历,以及她和温宸之间是否会发生什么, 或者依旧只是个过客。
所以,为了解决读者的疑惑,杨蔓娘自然也不会拖沓。
“我生的好看吗?”
伴随着天空中飞扬的雪花儿,对面女子丹蔻赤足,缓缓走来,仿佛很随意的说了这么一句。
但那声音听到温宸的耳中却心中大震,让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望向了对方。
女子仿佛早有预料一般,一双眸子也笑吟吟的迎向了温宸,目光中闪动着一缕异样的流光。
“郎君,可以把你猎杀的雪息兽妖丹送给我吗?”
四目相对。
一缕极淡的粉红色甜雾无声无息的笼罩住了两人。
此女竟打算对温宸施展魅术,夺取温宸之前斩杀的雪息兽的妖丹。
这一刻,温宸只觉得对面的红裙女子霎时间风情万种起来,充满了无尽的诱惑。
让人望后深深被吸引,竟一瞬间有种沉沦其中无法自拔之感,恨不得献上自己的所有,给对方予取予求。
“不对!这是魅术!”
几乎在整个人差点灵台失守,要答应对方的要求时,温宸脑中电光火石间闪过此念头。
心中顿时一凛,磅礴的灵气迅速运转,眼神瞬间变的清明冷冽起来。
对面女子见状,愣了一下。
她虽然境界不高,但一身魅术,是出自妖族的顶级功法《春日功》,自小成以来,配合狐妖的天赋,对敌从来都是无往不利,即使比自己高一两个境界的修士,猝不及防下,只要中了自己的魅术,在解除之前,无不乖乖听话。她根本没想到温宸意志力会这般强大,竟然能够这般快便摆脱。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她愣神的这一刹那,只见对面的温宸嘴边露出一丝冷笑,生硬的吐出一个“着”字。
接着对方似乎随意的抬了抬右手,一片青光乍起,眼前一花,青色剑芒就到了眼前。
女子心里大惊,她根本没想到对方速度这么快。她才刚刚掐诀,还没来得及挪腾,青色剑芒便毫不客气的击到了她的身上,同时毫不怜香惜玉的朝其胸口扎下。
她不敢耽搁,急忙抬手放出护体的如意法宝抵挡。
可是在青色飞剑的犀利攻击下,放出的护体法宝根本未能阻挡片刻,便四分五裂了。
接下来,女子不死心的又从储物兜里放出七八样护体法宝,却都挡不住温宸的飞剑一击。
“啊!”
眼看着要肉身挡飞剑,和之前的雪息兽一般陨落了。
女子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噗”的一声露出那对毛茸茸的狐狸耳,变成了半人半兽的模样儿。
“饶命啊,道友!俺刚刚开玩笑的!”
双手抱头,很怂的蹲在地上,小巧而精致的狐狸耳轻轻抖动。
解除了魅术的她,虽然依旧漂亮,但和之前呈现的狐媚妖娆完全不同,整个人变成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儿。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温宸瞥了一眼其身后那条火红蓬松的尾巴,并未召回嗡嗡作响的飞剑,语气依旧冷冰冰的,毫无收手的意思。
“咳咳,我叫朱曼儿,我是良狐啊,从不采阳补阴的。”
朱曼儿搓搓手,露出弱者的微笑:
“我会炼丹,还会采药,会打扫洞府,还可以给你做鼎炉。”
观众老爷们应该看出来了,女主的性格和外貌和初见相比反差很大。
变成能屈能伸,光速滑跪,还有些脱线蠢萌的兽耳娘。
是的,这是杨蔓娘特意安排的。她综合考虑了许久,还是没有让女主一直妩媚妖娆下去,毕竟外貌已经是妩媚妖娆了,若是性格也如此,那人物的形象就有些单薄脸谱化,而且不够接地气,没有活人感和新鲜感,让读者乏味了。
所以杨蔓娘考虑再三,还是给朱曼儿设置了一个和外形很反差的性格,制造一种反差萌。
毕竟温宸的人设,本来就是高冷,沉默寡言的。而这样不苟言笑的白毛高岭之花,想要单单通过外貌走近他的心,基本是不可能也不科学的。
毕竟,众所周知,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所以,必须要有一个足够接地气的,沙雕脱线的话痨女主,才能让他屡屡破防,引起他的注意,打破他高冷的外壳,产生有趣的互动和初恋般的化学反应。
“为何突然对我使用魅术?”
温宸冷哼一声。
“额这荒山野岭,孤男寡女的,我不是怕你是坏人,才先下手为强的嘛。”
朱曼儿挠挠头,一脸的憨炮样儿:
“我妹妹被独眼千面蛛咬了,毒性一直不散,需要元婴期的雪息兽的内丹入药,我才出此下策的。”
温宸看出来了,这姑娘似乎有些缺心眼儿,但心地倒也不坏。
“想要内丹,你可以跟我交换。”
“可是我没有灵石的。”
朱曼儿顿了顿,露出贫穷的微笑。
“嗯?”
“说起这个我就生气,本来我带了两百灵石的,可谁知刚出家族领地就遇到个骗子,他说自己有雪息兽的内丹,要带我去取,结果把我我身上的灵石都骗光了。”
说起这个,朱曼儿便不由的忿忿起来,人类真的太狡猾了,连狐狸都骗,要不是她机智,差点儿被那厮抓进灵兽兜里变成契约灵兽。
“丹药呢?”
“也骗了。”
“法宝?”
朱曼儿怂怂的瞥了一眼罪魁祸首,撇了撇嘴道:
“法宝刚才都被你的飞剑给毁了啊!”
“哦。”
温宸不理她了,掐诀收起飞剑,直接下山。
“喂!你别走啊!”
大抵是妖族的本能直觉,朱曼儿也感觉出了温宸虽然冷淡,却不是嗜杀之辈,她反而不害怕了。
为了得到雪息兽的内丹,她眼珠儿一转,打蛇随棍上。
跟在温宸后面,狗皮膏药似的碎碎念:
“道友!打个商量嘛!道友!”
“还有何事?”
“你把雪息兽的妖丹送给我,我可以报答你啊!”
“怎么报答?”
“以身相许呀!”
“”
温宸顿时无语。
“好不好嘛!”
“不用!”
“嘿嘿,别拒绝嘛!你看我这毛色,还有这尾巴!”
朱曼儿甩了甩火红的尾巴,一脸自信的高昂着脑袋。
“滚!”
“哎!等等我啊!道友!”
“道友!别走啊!”
“道友!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道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