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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1章

    汴京的夏天, 绿树成荫,阳光明媚。

    一大清早起来,后院儿廊下的牵牛花便早早的开了。粉的, 紫的, 白的, 一簇簇顺着窗棂, 开的生机勃勃,仿佛一个个鲜艳的小喇叭。彩色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勤劳的小蜜蜂已经开始辛勤的采蜜了。

    鸡贼的白绾绾团成一个雪白的线团儿, 暗搓搓的躲在碧绿的藤曼下假寐,偶尔一个虎扑,惊的花丛中的蝴蝶花容失色, 四散奔逃。

    俗话说, 春困秋乏夏打盹儿。

    春天,夏天, 秋天的时候,人总是很难早起。

    杨蔓娘自然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辰时, 睁开眼睛, 在凉席上顾涌了一会子,才打了个哈欠,换上清凉的碧绿纱衣起床。

    趿拉着特地在瓦子里买的草鞋,推开侧间的窗户, 呼吸着夏日清新的晨风, 悠哉游哉的伸了个懒腰。

    “喵呜~”

    调皮捣蛋的白绾绾见到主人,眼珠儿一转,抖了抖身上的花瓣儿。

    便一个纵身, 轻盈的跃上了窗台。

    “早啊!大娘子起来了!”

    窗外,正在拿着葫芦水瓢浇花的孙婶笑眯眯的道。

    她是个爱花之人,也是个勤快之人。自从住进来,每日总是早早的起来,将院子里的花草打理的整整齐齐,让人心情愉悦。

    “孙婶儿早!”

    杨蔓娘撸了撸白绾绾的脑袋,喂了她一条玫瑰小鱼干儿。

    扇着手里的竹骨团扇,慢悠悠的踱到前院穿堂,从放果子的木柜子里拿了一块冰浸的林檎。

    咬了一口,脆生生凉丝丝的感觉顿时充斥了口腔。

    “大姐!你起的可真晚哟!今儿是什么日子忘啦?”

    穿堂里,幽影正一脸惬意的摇着尾巴,在墙边儿啃着和自己脑袋一般大的骨头棒子。八仙桌前,放假回家的老三杨盼娘,穿着粉色纱衣,正坐在竹凳子是上喝着冰糖绿豆粥,见她过来,放下手中白瓷调羹笑嘻嘻的道。

    “自然记得呀!今儿是新科进士金明池捉婿的日子嘛!”

    天气热,本也没什么胃口,杨蔓娘舀了冰糖绿豆粥,随便喝了一口便放下了。

    摇了摇手中的扇子,挑眉调侃了自家妹妹一句:

    “催的这么紧,莫非急着去榜下捉婿么?”

    “大姐~你真讨厌!”

    杨盼娘虽然一直都性子大大咧咧的,还是被打趣的满脸通红,顿时朝食也不吃了,放下手里的调羹。

    跺着脚忿忿的道:

    “哼!还是做人姐姐的呢,也没个正形,不理你了!”

    “哈哈! 不逗你了!放心吧!老三,不会耽搁的。”

    见妹妹急了,杨蔓娘嘿嘿一笑,连忙安抚道:

    “我昨儿就跟孙伯说好了!快回屋换衣裳,吃罢咱们就坐车去金明池看捉婿咯!”

    却忆金明池上路,红裙争自绿衣郎。

    所谓绿衣郎,在大宋指的便是新科进士。榜下捉婿,在大宋是非常流行的,甚至很多青年进士的婚姻,都是如此促成的。比如曹溪之前闲聊的时候,就说起过她的一位堂姑父,当年就是被祖父和叔叔们带着家中壮丁,亲自去捉婿来的两榜进士。

    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在大宋朝廷的高官中,科举出身占据压倒性的优势。就拿正、副宰相来说,科举出身的就占据了九成以上。所以,时下人把科考仕途作为人生奋斗的终极目标,可以说这个年代,考中进士就跟现代人考上清北一样。

    所以,这也就导致了新科进士被疯抢,每年新科进士在金明池赴宴的路上,都会被官宦人家捉婿。不光那些朝中的王公大臣们,会趁这个机会为自家适龄的女儿物色东床快婿。就连官家也不能免俗,也会从中给自家女儿遴选驸马。

    所以,每年到了琼林宴这一日,便有无数人去金明池看热闹。

    杨蔓娘姐妹俩坐着马车,一路赶到金明池的时候,琼林宴还没有结束。但是,棂星门入口两旁的街道上,早已是人山人海,挤满了各色的男女老少,有本地的,也有外乡的。将本来宽阔的道路,挤的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车道。

    不时的,还能听见周围人大声的说着八卦。

    见多识广的汴京人,毫不吝啬自己的口才。口若悬河,眉飞色舞的给外乡人说起今年新科进士的八卦,甭管是真是假,反正从其外貌穿着,到家乡,到名次,说的头头是道。

    还有那心思活络的卖香引子的小贩,早早的占了位子,在路边儿撑开一把遮荫的大青布伞,伞下摆着方桌长凳叫卖。

    “卖解暑的南京金桃、水木瓜、冰镇紫苏香引子嘞!”

    “客官!凉丝丝的黄冷团子!细料馉饳儿,鸡头穰哩!”

    “冰雪凉水荔枝膏!酸甜可口凉丝丝嘞!”

    天儿热,一直站在就太遭罪了。杨蔓娘索性拉着妹妹,坐在香引子摊儿上,花了几文钱,买了一碗冰雪凉水荔枝膏,和一碗黄冷团子。

    一边吃着听八卦,一边等着。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作为一个穿越人,她自然想瞻仰一下这个年代进士的风采。

    “大姐,你瞧!那几辆坠着明珠的马车,都好富贵啊!”

    老三杨盼娘吃了一个黄冷团子,语气诧异的道。

    杨蔓娘闻言转头,便瞧见不远处,许多宽大华丽的马车停在道路两旁,还有许多膀大腰圆的仆役站在马车的四周。

    “哈哈!小娘子不知道嘛,那就是择婿车啊!”

    穿着褐色短打的中年摊主,闻言笑眯眯的道:

    “如今这择婿车可越来越华丽了,我记得七八年前的时候,择婿的马车上还只是用锦缎呢!”

    周围喝冰引子的客人纷纷附和道:

    “可不么!如今这是真舍得下本钱哪!”

    “嘿嘿,本钱多了才能赚的多哪!这样的东床快婿,谁家不想要呀!”

    “那倒是!进士就是将来的宰相大人哪!”

    “咚!咚!咚!”

    众人正七嘴八舌的说着呢,远处传来宴会结束的钟声。

    是新科进士要出来了!人群顿时沸腾了!

    “啊!进士老爷,进士老爷出来啦!”

    “快让一让啊,我该在前面的!”

    “哎呦喂,你别挤别挤我啊!踩着我的鞋了!我家的车先来的,我家可是是特地从岳阳府赶来的哪!”

    “岳阳府了不起啊,一个小地主也敢肖想进士!我家主人可是三品官呢!”

    “呸!三品说的好听,又没实职吓唬谁哩!我家舅老爷还是皇亲呢!”

    “呔!怎么说话呢!”

    “哼!谁怕谁,吃我一拳!”

    “这个狂徒!并肩子上!”

    “哈!走你!”

    “啊啊啊!”

    不得不说,各家各户,为了正争抢进士女婿,实在是下足了血本儿。

    你抓我挠,你追我赶,互不相让。

    随着进士们从金明池大门骑马出来,人群的气氛就更加的热烈了!

    身穿绿衣,头戴纱帽的进士们骑着马儿奋力的在前面跑,各家捉婿的健壮仆役们甩开膀子在后面追。

    围观的看客们掂着脚尖儿,伸着脖子用力的往前面挤。

    不时的,还发出一阵阵的捉婿成功的欢呼。

    简直比一年一度的赛龙舟还激动人心。

    望着新科进士们或主动,或被动的被捉婿的壮丁们夹击簇拥着,红着脸儿登上一辆辆坠着明珠的择婿马车,杨蔓娘莫名的有种唐僧师徒到了女儿国的感觉。

    像是心有灵犀似的。

    人群中,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句:

    “哎呀!怎么像是到了墨瑾公子笔下的女尊之国哪!”

    “嘿嘿!你别说,还真是!”

    “哈哈哈~”

    金明池附近,瞬间变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第132章

    虽然捉婿乐子多, 但各家各户的壮丁都不是白养的,捉了一个多时辰便鸣金收兵,圆满结束了。

    姐妹俩难得收拾打扮, 出来一趟, 自然不会很快便回家。

    今儿个正好是十六有庙会, 乘着时间还早, 看罢捉婿,杨蔓娘姐妹俩又打了辆牛车,转道儿去了大相国寺逛庙会。

    逛庙会, 是大宋民间百姓除了去逛瓦子以外,最普遍的休闲娱乐和做买卖的方式,有点儿像现代早些年时候农村的商品交流会。

    在汴京, 每月逢初一、初三、初八、十五、十六, 这五个日子,城内所有的寺庙都要举行庙会。而其中规模最大, 货物最齐全的便是大相国寺庙会了,若用现代的方式来形容的话,这里的占地有差不多一个半鸟巢那么大, 能一次性容纳上万人。

    之前, 杨蔓娘姐弟三人租住在保康门街的时候,闲暇时间就喜欢逛大相国寺的庙会,后来搬到观音桥,离得远了才不怎么来了。

    从前大门进去, 随着大批的逛庙会的人群, 拜佛上香完了,出来便是天王殿和资圣门的庭院,这里临时搭起各种各样的彩色帐篷, 穿着短打,收拾的极为利落的小贩们,支着油锅,烤的焦香冒油的签菜滋滋儿作响。

    卖小食油糕的,卖糖果子的,卖小吃冰引子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赵婆婆签儿菜!酥儿印!五香肉!好吃不贵!”

    “洗手蟹!洗手蟹!都是一大早捞上来的哩!鲜蟹剁块儿!黄酒腌渍,现点现吃呦!”

    “解暑的冰雪冷元子!蜂蜜足足的嘞!”

    出来半日,又坐了好久的牛车,肚子也开始饿了。

    杨蔓娘姐妹俩索性在小摊上要了十几串签儿菜,吃了两碗裹着蜂蜜,冰冰凉凉的冰雪冷元子。

    临走时,又要了一份有些像爆米花的炒糯谷,拿桐油纸包着,挽着胳膊边走边吃。

    往里的大殿前面,为了聚集人气,也临时搭建了巨大的乐棚,专门请来好些勾栏瓦舍中有名气的卖艺人,表演杂耍和傀儡戏。这不花钱的热闹,着实吸引了不少看客驻足,许多逛庙会的小郎君和小娘子都在小食摊子上买了吃食,用桐油纸裹着,边看杂耍边啃。甚至,还有许多住在附近的老人,一吃罢饭就领着孙辈儿带着小凳前来占位置。

    庙会的大相国寺寸土寸金,大殿周围的廊庑,摆的全是各种各样的露天地摊儿,摊主们或席地而坐,或坐在小马扎上,摇着蒲扇,热情的招揽客人。

    有那卖书籍图画,文房四宝的、卖土特产香药的,卖衣裳首饰的,卖屏风草席和农具马鞍的。

    还有各家庵堂里的师婆师姑们,也组团儿来凑热闹。她们占据了大佛殿两边儿的回廊,售卖自己庵里制作的丸药,头面、鞋样儿、抹额、幞头,竹伞和帷帽。

    杨蔓娘姐妹俩看了一场杂耍和一场花式蹴鞠表演,买了一小篮子杨梅。之后,又在一个高丽人的摊子上淘了一只葫芦笔筒,又从师姑师婆们的摊子上,买了一把做工考究的青竹伞和两顶防风的帷帽。

    逛了将近两个时辰,才随着人群,慢悠悠的往寺院的后门走。

    当然,寺院后门口一片儿,也是庙会的范围。也有无数搭着彩色的帐篷,卖各种舶来的珍奇异兽和本土的猫狗兔鸭之类宠物的小摊儿。

    老三杨盼娘一出门,便指着大树下的摊子,一脸兴奋的道:

    “大姐,你瞧!有卖鱼儿活的摊子嘞!”

    所谓鱼儿活,便是专门兜售金龟、玳瑁龟、灵龟、绿毛龟和金虾这些生活在水中的宠物的摊子。

    静养千年寿,重泉自隐居。如今,在大宋的文人雅士群体中,养乌龟特别流行。很多文人雅士不光喜欢养竹养兰,还喜欢在自家庭院的大水缸里面种上菖蒲,金鱼藻和碗莲,再买一只小龟放进去增加生机,陶冶情操。

    “大姐,我们文绣院的荷花池,鱼院正就养了好几只灵龟在里面哩!咱家那只虎头盆里光养金鱼有些空了,不如,也买只小龟养吧?”

    看着摊贩面前小瓦缸里,巴掌大的小龟们悠闲自在地游来游去,老三杨盼娘不由的意动。

    “这位娘子,买一只小龟吧!”

    坐在皂荚树下,摇着蒲扇的卖龟摊贩也瞧出谁是做主之人了,起身笑呵呵的推销道:

    “您二位一看就是雅人。您想想,将这小龟养在睡莲缸中,等到夜晚赏月之时,夏夜微风拂过,您一边赏月赏龟,一边读书作画,岂不惬意?”

    这小贩口才了得,说的杨蔓娘也有些有些意动。

    沉吟片刻,笑着问道:

    “小龟好养活么?平常都吃什么呢?”

    小贩见她想买,顿时介绍的更仔细了:

    “呵呵,有道是千年王八万年龟,乌龟虽然活不了一万年,但是五六十年的寿命还是有的。乌龟好养活的很哩!本身就能吃水草,比如水葫芦和浮萍这些。若觉得不够,您偶尔可以再喂些小个头的鱼虾,切成小块的鸡肉猪肉,或者一点点的青菜林檎就足矣。”

    “好吧!”

    听罢小贩的介绍,对上妹妹期待的眼神,杨蔓娘点头应允了:

    “如果你能保证好好对它,那就养一只吧!”

    “嘿嘿,放心吧!大姐!”

    杨盼娘早就想养一只小龟了,闻言连忙爽快的保证道。

    她俯下身,亲自从大瓦缸里挑了一只巴掌大小,龟背翠绿的小龟。

    将其捧在手心里,眉眼弯弯。

    “咱家终于又添丁进口啦!我肯定会好好照顾灵龟仙子的!”

    “灵龟仙子?”

    杨蔓娘挑眉。

    “嘿嘿,这是我给小龟取的名字啊!狐曼儿的妖族好朋友灵龟仙子,不就是一只化形的绿毛龟嘛!”

    “小娘子名字取的好!这恰好是一只雌龟!”

    摊贩一边将绿毛龟装进小竹笼里,一边笑眯眯的道:

    “这两日有不少小娘子来买小龟的!墨瑾公子的书俺也听过哩!书里不光有乌龟成精的,还有狐狸成精的嘞!那温宸的道侣,就是一只红狐狸呢!”

    “嘿!怎么偏偏是狐狸和乌龟啊!墨瑾公子怎么就不写个兔子成精呢,兔子也算妖族啊!”

    旁边的卖兔子的商贩便一脸羡慕的抱怨道。

    不过,显然没有人在意他的抱怨,一旦打开了话匣子,话题便迅速歪楼了。

    旁边刚刚买了一只玳瑁龟的年轻男子,一脸神神秘秘的道:

    “嘿嘿!说起红狐狸,有件事儿你们听说了嘛?”

    “哦?什么事儿?”

    “那国子监卢祭酒的孙子,叫什么卢卢”

    “嘿嘿!卢天赐!你也听说了?”

    “可不么!我听说那卢公子带着家仆去城外踏青的时候,就捉到了一只正在偷鸡的红狐狸,那红狐狸很通人性似的,眼中噙着泪,神色似乎在求饶一般。”

    “噫,莫不是狐曼儿么?”

    “哈哈,当时卢公子八成也这么想的。”

    “那后来嘞?”

    “后来啊,卢公子心软就准备带狐狸回家养。谁知刚一提起那后腿,您猜怎么着?”

    “怎么着?”

    “嘿!那东西屁股一撅,就放了一股子黄烟!哎哟喂,那味儿别提了!直接把卢公子给熏晕了!可怜的卢公子,醒来之后脸还黄了好几天呢!”

    “哎呦呦!这事儿闹的!莫非那狐狸真的成精了啊!”

    “怎么可能!什么狐狸精啊!那玩意儿跟本就不是狐狸!”

    “那是啥?”

    “是黄鼠狼!放臭屁的黄鼠狼!”

    “呜呼哀哉!”

    第133章

    姐妹俩回家的时候, 已经是黄昏了。

    伴随着下午清凉的晚风,巷子里顽童们打锤丸的嬉笑,闻着空气中淡淡的炊烟的味道, 牛车慢悠悠的驶进了春明坊。

    “大娘子, 三娘子回来啦!”

    听到牛车的铃铛声儿, 门房孙叔笑眯眯的从大门迎了出来, 帮忙搬东西。

    听到动静的白绾绾和幽影,也撒着欢儿一前一后的跑出了大门。

    “孙叔!二郎回来了嘛?”

    杨蔓娘俯下身,摸了摸两个小家伙的脑袋, 笑着道。

    “呵呵,回来了,小郎君今儿早早就回来了!”

    话音儿刚落, 一个穿着宝蓝色圆领袍子, 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清秀小伙儿,从前院穿堂迎了出来, 熟稔的接过杨蔓娘手中的杨梅篮子。

    微微一笑道:

    “大姐!”

    来人正是弟弟杨士林。

    时间会慢慢的改变一个人,无论外貌还是性格。如今的杨士林,虚岁已经十六岁了。

    身形挺拔, 个头儿已经超过姐姐杨蔓娘一个半脑袋了, 用现代的算法,差不多一米八左右。

    他是个头脑机灵,办事沉稳可靠的小伙儿,也是朱雀门小报最年轻的管事。因为差事的缘故, 他非常擅长和人打交道, 无论是在报房,还是在观音桥,都有很多人喜欢他。

    “大姐, 今儿把饭摆后院榕树下面呗!我还要顺便喂灵龟仙子呢!”

    老三杨盼娘刚得了小龟,显然正是新鲜的时候,一刻也舍不得离不开。

    杨蔓娘自然不会反驳妹妹的意见,摆了摆手:

    “随你!别喂它吃咸的就行!”

    “我晓得咯!”

    夕食虽然分量不多,但种类却着实不少。

    孙婶厨艺很好,蟹肉包子,酒蒸鱼、什锦萝卜条儿,玉井饭,东坡肉,蟹酿橙,还洗了一小碟儿刚买的杨梅。

    八仙桌摆在榕树下,姐弟三个坐在藤椅上,围成一圈儿。

    宋人注重食疗养生,饮食中格外推崇药膳,杨蔓娘对此也颇为赞同,所以,孙婶每餐都会做一道药膳,比如今日的粥品,便是健脾祛湿的山药薏仁粥。

    杨蔓娘肚子着实有些饿了,喝了一口粥,便随手夹起一个蟹肉包子吃了起来。蟹肉包子真材实料,每一口下去,都是满满的蟹肉鲜甜。

    姐弟三个都是长身体且能吃的年纪,吃饭速度都不慢,一桌子菜很快就吃的七七八八。

    尤其是老二杨士林吃饭最快,率先吃罢起身,从厢房里搬出来一个葡萄酒坛子,给她倒了一盏。

    “大姐,尝尝这个!”

    葡萄酒在大宋也是非常流行的。不过宋人酿的葡萄酒,和西域葡萄酒不一样,是不放酒曲的,只是用新鲜采摘的葡萄和糖来酿造,原汁原味儿,甜度很高,酒精度很低,喝起来没有涩味儿,反倒是有点像带了气泡的果汁儿。

    杨蔓娘浅尝了一口,只觉得冰冰凉凉的甘甜醇厚,拿帕子擦了擦嘴赞道:

    “很好喝啊!在哪儿买的?”

    “额”

    本是随口一问,老二杨士林闻言却眼神无辜,支支吾吾。

    好半晌,才挠了挠头皮,期期艾艾的道:

    “是别人酿了送我的。”

    杨蔓娘有些惊奇的看着一向沉稳的弟弟,清秀的脸慢慢憋的通红。

    不由的心中一动。

    不等她说什么。

    对面的老三杨盼娘便眼睛一亮,仿佛嗅到了什么似的,拉着长长的古怪调子打趣起来。

    “哦!~原来是嘿嘿嘿,别人送的呀?”

    少年情怀总是诗。

    对于弟弟的表现,杨蔓娘虽然心里有所猜想,但老二显然不愿意多说,便尊重他的感受,倒也没有追着刨根问底儿。

    但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出门玩乐了一日,话本儿更新自然是不能停下的。

    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羊毫笔熟练的蘸上浓墨,杨蔓娘开启了每日雷打不动的存稿。

    如今《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已经进入了后期。

    冬日的傍晚。

    穿着破旧的灰色皮裘的狐曼儿,站在覆盖着积雪的山丘上,望着远处炊烟袅袅,隐约的有住人的小镇子。

    沿着模糊之极的山路,用冻得发红的手拄着木棍,小心翼翼的往山脚下的镇子走去。

    乘着夜色,狐曼儿将脸上涂抹行炉灰,藏在了镇子北面那座废弃的土地庙里。

    这是她来到这个叫做大燕的异界,的第二年零六个月又三十三天了。

    除了最初三个月的养伤,之后她便离开了七里镇。这两年多时间里,她孤身一人,在以七里镇为圆心,以周围两百里为半径的所有村落和镇子上,搜寻打听着温宸的下落。

    她始终记得药师的话,温宸哥哥虽然法力高强,但其庞大的神识最多支持其幽精离体三年,一旦超过三年,幽精便会彻底留在异界面,再也无法返回本体。

    所以,她根本没有时间耽搁,几乎刚一能行动,便开始了寻找温宸幽精的旅程。

    靠着双腿走过了周边六十七个村子,三十九个镇子。脚底的水泡长了又好,好了又长,结成厚厚的老茧。为了打听温宸的下落,没有法力的她,被山贼鞭笞过,被豪门的恶奴追打用烙铁烫过,被狡猾的老鸨子利用她找人心切,骗的身无分文过。

    这些数不清的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让她变得小心谨慎,变得不爱接触人群。也不再如过去那般讲究干净,爱惜自己的容貌,为了躲避麻烦,她没有再穿过原本的那条红色裙子,甚至可以毫不犹豫的用马粪和炉灰涂抹自己的脸。

    这些事情,在过去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但让她真正焦急的是,眼看三年之期就要到了,温宸哥哥依旧杳无音讯。

    这是她踏足的第四十个镇子!

    这个新镇子并不大,只居住了两百多户人家的样子。如今正是冬天,除了镇子中心的衙门,只有一家医馆和一家包子铺开门,除了偶尔出门扫雪和喂牲口的,大部分人都猫在自家的屋子里,不怎么出门。

    有过太多次被打的教训,狐曼儿不敢像以往那样初来乍到就随意的尾随路人。

    一连在破庙里呆了三日,浑身都冻得麻木了。

    事情才总算有了转机。

    今日是每月逢五镇子上的大集。

    一大清早,镇子便热闹起来,各家各户涌出一大群青壮年,妇孺和幼童,欢欢喜喜的一道去集市。

    寒风中,狐曼儿趴在破庙墙头,一边咬着冷窝头,一边裹紧身上的旧皮裘。和往常一般,默默的辨认着每一个路人,生怕错过任何一个。

    不是他!

    不是他!

    虽然有些像,但也不是他!

    不知过了多久,当她被寒风吹的脸快要僵硬,以为自己依旧会和以往那般一无所获的时候。

    一个身穿白衣的青年出现了!

    看到那熟悉的面孔,狐曼儿浑身一震!

    手中的窝头掉在了地上!心脏仿佛被人攥住一般疼痛!

    这是老毛病了!丹田法力被界面之力剥离,每当她心绪起伏激动,心脏便仿佛被人硬生生攥住一般疼痛。

    这是跨界而来的后遗症,也是凡间大夫无法治愈的顽疾。

    狐曼儿眼中闪烁着激动,捂着胸口,目光死死盯着马车上的青年。

    是他!

    虽然青年头发是黑色的,但五官容貌完全就是温宸的样子。

    几乎一瞬间,狐曼儿便确定他是温宸幽精所寄附的身躯了。

    历经七百多个日日夜夜的寻找终于有了结果,她毫不犹豫的冲了出去。

    “温宸哥哥!”

    白衣青年转身。

    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仿佛看陌生人一般,望着蓬头垢面的狐曼儿。

    目光疑惑:

    “姑娘,你是谁?”

    第134章

    “天哪!怎么会这样啊!”

    一道带着抽泣的声音, 突然在耳边响起,吓了正专心致志写书的杨蔓娘一跳。

    不知什么时候,老三杨盼娘走了进来。手里正拿着她写的稿子, 眼圈儿都红了。

    杨蔓娘扫了一眼墙角的沙漏, 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戌时。

    将手里的毛笔搁在笔架上道:

    “什么时候进来的, 跟白绾绾似的悄无声息的, 我竟都没听见?”

    “早就来了,你写书太专心没发现罢了,还是我点的灯呢!”

    “不是明天一早要回文绣院么?”

    “我起得来。”

    杨盼娘撅了撅嘴。

    皱着眉将手里的稿子放下, 语气不满的道:

    “大姐,小狐妖也太惨了吧,为温宸付出了那么多, 受了那么多苦, 可温宸怎么能认不出她呢?”

    杨盼娘作为一个女子,自然更带入小狐妖, 对于其所有遭遇和付出自然是感同身受。所以历经千辛万苦,找到温宸,对方居然不认识她了, 自然心里不忍和酸涩。

    杨蔓娘起喝了一口桂花蜂蜜凉茶, 随手拿起桌上的团扇,慢慢的扇着风,不急不徐的给妹妹解释道:

    “这不是完整的温宸,人之三魂, 天魂胎光掌管生命, 地魂爽灵掌管智慧,人魂幽精则是情感之魂,掌管着人的情感和欲望, 温宸幽精离开本体,自然会陷入情感的困境,失去过去的记忆。”

    “可是话虽如此,但这样也太残酷了心心念念的人最后却把自己忘了。”

    现代电视剧里经典的心爱之人失忆桥段,在大宋也并没有水土不服。

    杨盼娘拧着眉毛,一脸难过。

    “好心痛啊!小狐妖太可怜了!心悦之人就在眼前,却忘记了自己,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心碎的事情吗?”

    显然,杨盼娘的感受,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共鸣。

    刘侍郎家,刘渺渺放下手中的朱雀门小报,趴在床上泪水涟涟。

    “难道温宸会一直如此吗?”

    是或不是。

    内心已经有决定的杨蔓娘默然不语。

    晚风习习。

    伴随着院子里的虫鸣和蛐蛐的叫声儿,她在书房里奋笔疾书。

    六个月后,大燕,京城。

    天星楼。

    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拉着一名白衣青年,毫不犹豫的从三层高楼上一跃而下。

    一阵剧痛后,两人双双落在了地上。

    女子虽然痛的眉头直皱,嘴角流血不止,但却目光定定的望着身边的男子。

    而男子虽然也奄奄一息,无法动弹的样子,但是却似乎没有察觉到一般,望向红衣女子目光变得奇怪至极。

    “你”

    不等红衣女子说什么。

    紧接着。

    男子身上诡异的浮现出一层青色灵光来,其身上坠落受的伤仿佛假象一般迅速消失了。

    原本黑色的头发,也一瞬间变成了月白色。

    狐曼儿眼中闪烁着激动的泪花。

    这已是她在异界的第二年零十一个月又二十九天了。

    从最初在镇子上找到温宸,她便一路跟随对方来到京城,从冬天走到夏天,从小镇的荒凉走入京城的繁华。

    为了接近他,她做过厨娘,侍女,杂役,马夫,甚至乞儿。

    每一次接近他,表明自己的身份,说起修仙界的往事,都收效甚微。

    温宸哥哥已经沉底沉溺到了异世界之中,根本不记得过去在蓝海之事,更不记得她了。

    面对对方那戒备的,仿佛看陌生人的眼神。

    她甚至没有时间为自己感伤和心痛,她的内心只有无尽的焦急和担忧。

    眼看着还有一日,三年之期就到了,最坏的情况就要发生了。

    她只好不管不顾,使用今日这种极端的方法,来刺激温宸哥哥,希望能唤醒他真正的记忆。

    银发白袍,面如冠玉。

    脸色苍白的狐曼儿定定的望着眼前之人,目光期冀:

    “温温道友,还记得那年在凌霄寒山,飞剑斩杀雪息兽之事么?”

    四目相对。

    温宸面无表情。

    却又紧紧的,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

    “你真傻啊!”

    少年时期的经历,让温宸对所有人都保持着警惕。

    他从不相信,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上,会有人这般纯粹的毫无保留,倾尽所有的对自己。

    不辞冰雪为卿热。

    这多傻啊!

    可是,这么傻的人,偏偏他却遇上了。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直到千年以后。

    他一路突破合体,进阶大乘,飞升仙界,成为高高在上,万界仰视的仙界九重天域之主。

    他依旧无法忘记从异界返回的那个夜晚。

    那一夜,她虚弱的说,温宸哥哥,我好想念在凌霄寒山的日子啊!

    漫天的星光下。

    他驾驭着飞剑,抱着失去灵根,奄奄一息的她回到凌霄寒山。

    回到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

    看着她在自己怀里,一点点从智慧变回蒙昧,从修士退化为野狐。

    毫无眷恋的跑向山林。

    从来骄矜冷漠的他,平生第一次流下了泪。

    “我叫朱曼儿,我可是良狐,从不采阳补阴哦!”

    “我会炼丹,会打扫洞府,会采药,还可以给你做鼎炉。”

    “打个商量嘛!道友!你把雪息兽的妖丹给我,我报答你啊!”

    “怎么报答?”

    “嘿嘿,我以身相许呀!”

    “好。”

    写到这里,已是结局。

    夜已经深了,外面已经是万籁俱寂,只有草丛中的蛐蛐还在歇斯底里的鸣叫。

    杨蔓娘按了按有些酸痛的眉心,轻轻的放下了手里的羊毫笔。

    原本,她还想再写一些后记。

    但提起笔,却还是放下了,总感觉难以下笔。

    不如让看到结局的读者们去评价。

    不过。

    显然,这样纯虐文的悲情结局,读者们不可能平静淡然。

    几乎第二日,杨蔓娘新章节发售之后,整个汴京便一片哗然。

    几乎所有看到大结局的大宋读者,即使是男性读者,都在为温宸成仙得道而欣慰的同时,也都都为女主狐曼儿的结局,感到难过惋惜,黯然神伤。

    不得不说,狐曼儿的性格魅力是少有的男女,通吃,她就仿佛一簇在雪水中涌动,努力燃烧的火苗。

    她对温宸那毫无保留的倾尽所有,不辞冰雪为卿热的纯粹感情,前期有多让大宋读者动容,她最后悲哀的结局,就多让读者惋惜遗憾。

    户部刘侍郎家。

    刘渺渺因着跟随祖母出门做客,所以看到《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时候正是下午。

    等她一边用夕食,一边打开丫鬟送来的朱雀门小报,看到大结局的时候,手里的筷子便停下了,泪珠儿一颗颗的从眼中滚落出来。

    “渺渺,你怎么了?”

    上门小住的表姐刘妙真,见妹妹突然流泪,顿时吓了一跳。

    “明明最后温宸都成仙得道了,可是为何我还是还是感觉心被揪住了一样难过!”

    虽然早有预感,但是结局真正来临的时候。那种弥漫在骨子里的伤感难过,让刘渺渺的心,就像浸在秋日绵密的雨水里一般,难过憋闷至极。

    刘渺渺哽咽着:

    “小狐妖曾说,爱一个人,就是要倾尽所有。可是爱过之后,她却再也不能修炼,不能开口说话,再也没有记忆了!”

    “她成了山野中茹毛饮血的狐狸!甚至不记得曾经那么深爱,为之付出一切的温宸哥哥,毫无眷恋的跑进了山林里,呜呜我太难过了!”

    “是啊,这结局确实太残酷了!”

    原本已经提前看过存稿的刘妙真,闻言也忍不住再次流泪了。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那么好的小狐妖,从此,再也没有了!”

    刘渺渺再也忍不住,扑在表姐刘妙真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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