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有些不明白,世婵尸体的处理方式,是不是太过草率了。
毕竟还没有搞清楚她的身份,警方却像是浑然不在乎了一样,完全不想着去查。
但是警官却跟我说:“十几年前,本地治安不好。像她这种没有身份,稀里糊涂的黑户有很多,个个都没有家人,死了之后,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警方毕竟警力有限。反正也没有人在乎,就也都是这么处理的。就连墓地的钱,都是我们出的。”
“那现在呢?还是一样?”我坐在车子上,透过窗子问他。看着魁梧,一脸横肉的警官。
不同于我们初次见面那样,他现在穿的,是便装。
一个灰白色的夹克,领子高高立起来,里面一个白半袖。
穿得很干净,厚重的肩膀将衣服撑得很大,就像是一只熊。
“现在……”他垂下眼眸,摇摇头,“已经不是这样了。”
我以前住的孙家寨,离幻乘市很远,根本就不了解这边的情况。既然不了解,自然也就无法对比。
“那变成样子了?犯罪减少了?”
“嗯,”警官笑笑,“可能是随着监控和指纹系统的完善,犯罪减少了,这倒是不稀奇。
“不过……最近几年,自首的倒是变多了。可真他妈稀奇。难道是教育变好,罪犯都开始改过自新了?”
“还有这种事情?”我觉得确实稀奇,但由于我并不关注社会新闻,所以都没有注意到这些。上次看的,还是世婵车祸死亡的新闻。
“嗯,现在的世界也不是以前的世界了。”警官告诉我,并把眼神,转向了其他的地方。
我顺着他的方向看去,看见一个人,在旁边畏畏缩缩的,躲在路灯柱子后面,正在看着我们。
他个头略高,一身灰色卫衣,这么热的天,外面还罩了一个黑色马甲,显得和其他人有些格格不入。
而且头戴黑帽,脸上罩了个白色口罩。
警官说我想是杀人犯穿搭,不过我觉得,他比我更像。
眼神锐利,像是在巡视着什么,又一边隐藏着自己的身影。
如同不小心闯入白天的一只猫头鹰。
等他发现我们在看他的时候,便立即反应过来,又藏在柱子当中了。
“这是……”我问警官。
警官叹了一口气:“估计又是来自首的。在警察局前面犹犹豫豫不敢进门的,都是这种。最近这样的,我可见多了。”
并走了两步,向那个人喊道:“自首的嘛,快点,现在人还少,等到中午那会,人就多了,待会你想自首得排队了。”
“……”
一股现实的荒诞感,突然向我席卷过来。我还没见过,这种需要排队自首的情形。
我按了一下车钥匙,不再干扰警方的工作,将世婵拉回家了。
而在我车子激活的刹那间,我看见路灯后面的那个男人,在犹豫之中终于出来了,迈着步子一步步地向他们走了过去。
……
之后,我连夜开车,回到海城公寓,坐电梯到十八楼。
回去之后,我开门,进入了仓库,并把行李箱打开。
银色的行李箱躺在地上,里面,是世婵的尸体。
她……几乎是光着的。
原本可以看出,她穿了一个黑色的短裙,但在车祸之后,她被拦腰截断。
短裙,也就坏掉了。
浑身上下,都是红色的血痂,一些内脏也留了出来,在地下殡仪馆里,已经冻得梆硬。
我并不想要具体描述她的样子,因为在我眼里,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
至少,会是那样的。
这个小仓库,平时我都是锁着,旁人进不来,她也从来没有进来过。
仓库不大,顶多七八平,里面有个小窗户,朝向西边。还挂了一个红色的窗帘。
西边那面墙,除了窗户,也就是靠着窗户右边,还有一个贡台。上面供奉着长生佛的雕像。
为善的长生佛,面向门,为恶的长生佛母,面向墙。
“你有什么样的信仰,就拜什么样的佛,做什么样的人。”这是外公曾经对我说的话。
而我,这些年来,拜的是善佛,所祈求的,也不过是一个健康长寿而已。
除了那个供桌,屋子里还有一个长桌子,有四人餐桌那么大,靠着东墙。
平时这里就摆上一些我练蛊的器皿什么的。但今天,我把它收拾干净了,东西都放到了地上。
而是将世婵,摆到了上面。上身与下身之间合好。就像是拼图一样,但我拼的,却是尸体。
我看了她,觉得有点不对,又开门出去了,在门口的五斗柜里,拿出来了还没有开封的针线盒。
这东西买过来,竟然还没有用过,这还是第一次,没想到不是用来缝补衣服,而是用来,缝补她的尸身。
而后我将黑色的线穿过针,拿着它们,又走回了仓库。
坐在木桌之前,尖锐的银色针尖,穿过她的皮肤。
她太冷了,我实在扎不动她。有时候,感觉针尖都那样脆弱无力,像是要随时崩坏一样。
我叹了口气,手指都在发抖。
世婵……
你变成了我不认识的样子了。
于是,我将空调开得很热,试图软化她的尸身。温度直接调到了四十度。
而我,却没有离开那里。就那么看着她。
浑身燥热,烦闷,甚至说难受。
下午的太阳光,透过那个飞扬的红色的窗帘,照在世婵身上的时候。
红色在她发青灰的白色皮肤上游动。她的整个身体,都像是流动着红色的血液。
那些冰霜,在她的身体上融化,一点一点往下流淌,流到桌子边,又往地下坠落。
“滴答、滴答——”
就像是血水一样。
还有脂肪溶成的尸油。
我的汗水也跟着一起往下淌着……
她的整个身体,又开始重新恢复成了过去的软,而后,腐臭的味道从仓库里散开,顺着门缝往外四溢。
让人几乎作呕。
这是以前的世婵绝对不会有的味道,过去她的身上,只有淡淡的香水味。
味道实在难忍,但还好,这里住的只有我。旁人并不会发现。
……
一小时过后,世婵的尸体终于恢复了弹性,我讲她重新进行了缝合。
虽然缝得丑陋,但好歹,是合上了。
并给她用了活尸蛊。
活尸蛊,是外公过去教我的蛊。
能让她像一个活人一样,恢复皮肤的弹性和温度,听我的命令进行行动。
当然,她还是死的,并没有自己的思维,只是一具能行动的傀儡,可对于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然后……
一个月之后,我将练制好的活尸蛊,倒入世婵口中。
可那种钻石般的皮肤色泽,又在灯光的照耀之下,回来了。皮肤恢复了弹性。
她的身上再没有臭味,那些丑陋的伤疤和缝合处,也开始奇迹般地自动愈合。
我把手放在她胸口处,能听见她的心跳。也能探到她的鼻息,看见她胸腔的起伏。
她有脉搏,有心跳,有温度,就像是……一个人类,一个活着的人类。
我的心,也随着她一起跳动起来了。
“砰砰砰。”相互应和。
“世婵。”我喊她,并叫她,“你睁开眼睛。”
她的眼皮就真的动了动,猛地睁开了,露出黑溜溜的眼珠来!
我吓了一跳,转而又笑出来,就像是当初看见我的金蚕蛊成功了一样。
那一刻,我真的很庆幸,我是一个蛊师。
她正看着天花板,却也不眨眼睛,是啊,她只会听从我的命令行事,就像一个机器人,我不让她动,她就永远这样睁着了。
但我并不气馁。那时,我脑子就像是灌了一杯热酒一样,沸腾着,已经完全想不起其他的了。
“世婵,你醒了!你还认识我吗?我是哈鲁尼,你的小兰。”
她对着我,做出那种无动于衷的表情。什么反应都没有,因为这不是一句命令。
我说:“你坐起来,眨眨眼睛,叫我一声小兰吧。”
她从桌子上起来,坐在上面,用有些打结的舌头跟我说:“小……兰……”
她就像一个木偶,说的有点混沌,但是我能听清楚。
“嗯。”
我看着她,发现她还是光着的,这样太不体面,“嗯,你的没用的兰回来了,撞你的人也找到了,是个糊涂醉鬼医生。现在在拘留所里正等着开庭呢。
“还有另一个,在群里发布你视频的人,我也和孝孝一起,帮你找到了,是俺谋。他说他追你,被你拒绝之后,恼羞成怒,在什么暗网eye之上看见了你过去的视频,就想毁了你。我已经对他下了蛊,让他双手双脚全都烂掉了。
“你要不要想要再惩罚他们一些?嗯?”
我把脸,贴在她的大腿上,她也不说话。
她还是不会回答我,也知道凭她那个乐观的性格,并不会喜欢折磨他人,她的答案我早已知晓,可我就想问。
想听她说。
之后,我给她穿了一件衣服。我本想从衣柜里,翻出来我自己的已读,先给她穿上。
却在衣柜的角落发现了一件世婵的裙子,那是她两个月前离开这里时,忘记带走的。
正好,我就把那条,给她穿上了。
对了,那条裙子,是深蓝色的。
……
……
因为食用活尸蛊的人,白天不能见太阳光,否则身体会腐坏。
再加上我又回到公司,恢复模特工作,所以,世婵平时只有晚上出来。
白天的时候,她要不就在卧室,要不就在卫生间里呆着。她什么都不做,就只是站着坐着躺着而已。
因为我既怕她弄坏那些巫蛊器皿,也怕她伤害到自己。
虽然,这样子可能会使她有一些无聊。但晚上,我会陪她玩游戏,看她喜欢看的电影和漫画书。
然后晚上,我抱着她,我们一起睡觉。
好像又回到了从前一样。
“世婵,你亲我。”我已经习惯了她的沉默寡言,变得脸皮很厚了,可以什么话都说,她也从来不会拒绝我。
不过,我最喜欢的时刻,就是我刚下班回家的一刹那。
作为活尸,她的嗅觉比视觉更灵敏,她有时候分辨不出绿色和红色的区别。
但她可以清楚地知道,身边是不是有人存在,是不是有活人靠近她。
而我对她的命令就是——当每一天,我第一次靠近她身体一刹那,她识别到活人的气息之后,就会像人偶一样,从身后紧紧地抱住我。
那时我也会回抱住她,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闭上眼睛,闻她的发香,细想我们过去的时光。
这是属于女尸的拥抱。
……}
第112章 文中文——你看见的是谁啊
“拥抱。”
沈昭陵听见淮映勿轻轻念了一下这个词,在短暂地专注于剧情之后,他又开始点入了自己的显示屏。
从直视,变成了低头。
因为他们两个坐在一个双人沙发上,靠得太近,所以即便是一些细小到不行的动作,也会引起沈昭陵的注意力。
见此,沈昭陵立刻就把视线也从显示屏上移开,移到了他的脸上。
往常他遇见的其他男人,往往喜欢在看电视的时候起哄,大吵大闹,或者像是在球赛直播的主持人一样,在那边解说点评。甚至于在电影院也是如此。
但淮映勿不一样。
他发现,淮映勿是一个很专注的人,在看书的时候并不会说话。
就在那看着,默默地,一声不响,只能偶尔看见他眼里的流光,和唇部轻微的颤动而已。
有时候,甚至会让沈昭陵觉得,这个人完全把他自己给忘了,忘记还有他这么一个人存在。
现在,沈昭陵微微把后背向后靠,然后眼睛瞥着他。
能看见他发尾的头发,暗金色的,长在脖颈之上,很短,就像是丛生的茅草。
给人一种肆意野蛮的感觉。
沈昭陵发现他再次点开了那本书,直接到第五章《偷窥的公寓》,然后用手指将进度条,一口气拉到了最后。
刚才的沈昭陵会误会他这种样子,是不专心的表现。
但现在知道了,这个人,只是在玩一种特殊的文本拼图游戏。
可真是个会找乐子的人。
小玫瑰那一页写的是——
【一个人,站在我(张无垢)身后?
其突然的行为,让我吓了一跳,我大喊:“你是谁!”
身后之人却没有回答我。
“呃……”
什么东西,勒在我腰前,我低头一看,看见那是一双手,从背后,用力地环抱住了我。】
*
这是那章最后的一部分。在这部分中,张无垢接受了smile的任务,去往哈鲁尼家里。
因为途中哈鲁尼突然回来了,所以张无垢意外躲入了厕所,却被一个身穿蓝裙的无头女尸拥抱住。
现在来看,蓝裙无头女尸就是世婵。
她之所以会动,是因为活尸蛊。
她之所以拥抱,是因为哈鲁尼的命令。她因为识别到了人类的呼吸,就把张无垢当成了刚刚回家的哈鲁尼,所以把他抱住了。
拼图,再次完成。
在看见这一段之后,淮映勿就像是放下了心一样,立刻又把这章给关上了。
抬头,然后用视线扫到了什么,一转头,就看见了沈昭陵在看他,眼神闪动一刹那之后,就立刻恢复成了他一贯的样子。
那双桃花眼会眼尾向下压,画出一个鱼鈎般的细小的弯,轻佻地跟他说:“嫂子,你看我做什么,看我好看呐。”
沈昭陵也抬抬下巴,随口讽刺他:“嗯,你最好看了。你全天下第一好看。比书好看得多,我不看你看谁。”
然后就会看见,淮映勿那张比他还要殷红的嘴唇,忍不住扯动了一下。
也要顺坡地回他一句:“那你看吧。”
沈昭陵:“……”
不要脸。
沈昭陵:“我发现你并不怎么喜欢说话。我以为你话会很多呢。”
淮映勿:“看是什么时候。”
“那这是什么时候。”
“和你看小说的时候。”
“你看小说都这样?”
淮映勿直视他的脸,眼神很坦白大方:“那不一定,看怎么有乐子,就怎么看。但现在,看这本,和你,我就想安静一会,慢慢看。”
没有暧昧,亦没有焦灼。
淮映勿说话,有一种爱明目张胆地撒谎与捉弄的感觉。
于是沈昭陵根本就分辨不出,这句话的重点,到底是“这本书”还是“和你一起”。
但是为了不那么自作多情,他就自顾自地理解成了他对这本书很入迷。
“你今天邀请我和你一起,你是觉得这本小说很好吗。”
作者的亲自提问,沈昭陵显然希望听到一点善意的谎言,心脏里像是有一个蝙蝠的翅膀在飞舞。
但淮映勿,显然不是那么善意的人,反而费解地看向他:“想看一本小说,和这个小说写的很好,这根本是两回事啊。”
“……为什么?”沈昭陵心里那个翅膀啪地一下停了,严肃地看向他。
淮映勿:“有的小说,就是想让你一边骂一边订阅。写的漏洞百出狗血淋头,但是还非得让读者看看,它写得到底有多烂。”
“哦——”沈昭陵饶有兴致挑了挑眉,拉了个长音,笑得寒气十足,“是吗,原来是因为写得太烂了,让你很好奇啊。”
【……】
系统已经龟缩起来,不敢多说一句话,在内心祈求着:
“小淮爷,求您别说了,您知道您面前的这位爷是谁吗。”
好在,淮映勿立即否认了,看他突然莫名其妙的态度,认真解释:“不是啊。我是说,往不往下看,这取决于读者对后面剧情的期待值。”
沈昭陵再次挑眉:“期待值?”
神态相似,但和刚才的态度已经不一样了。
系统注意到,沈昭陵问问题的时候,把身体稍微向淮映勿前倾了一下。
而淮映勿亦是如此,把脸靠近了一点。
两个人看小说的时候都是极其安静的。但打开没完没了的话匣子,往往只需要不经意间地一句话。
到底,哪来那么多问题呢?
淮映勿像是能够立即分辨出,沈昭陵就在这里,需要他几句清晰直白的解释,而且立即要说。
淮映勿眼眸微转,顷刻间便说:“比如说……悬疑。就是开头提出问题,主角查找问题,最后解决问题。
“一个作品是不是悬疑,不在于剧情有多么跌宕起伏逻辑缜密叙事宏大。而在于——它能不能勾起读者的解密兴趣。
“所以,谜底绝对不能太难了。至少要照顾大多数人的智商、思维习惯、见闻常识、知识水平。”
“如果悬疑效果到位,一瓶矿泉水是否中了奖,可能比一个国家的兴亡,更具有悬疑效果。”
淮映勿说的话,常常就跟他这个人一样,具有一种反叛精神,总是喜欢语出惊人。
沈昭陵也总是像是被上了弦的闹钟,会发出一声:“哦?”
淮映勿更凑近一些,低声道:“你有没有发现,哈鲁尼的视角和张无垢有一点对不上。
“比如,张无垢看见哈鲁尼拿着带血的行李箱,已经是花朝节车祸好几个月之后了。
“但哈鲁尼却说只是两个月之后。
“时间线对不上。”
“张无垢说看见盛玖出入哈鲁尼家,还和他纠缠。
“但看哈鲁尼,现在明显只有世婵这一个女朋友。也不像是什么三心二意的,或者会为了让世婵复活,而勾引盛玖的那种男人。
“人物也对不上。
“张无垢说,看见无头女尸身体腐烂。
“但哈鲁尼的活尸蛊并不会让世婵腐烂。
“尸体状态也对不上。”
“如果小玫瑰不是不小心写错了的话,那肯定除了长生蛊和活尸蛊之外,还另有隐情……”
然后,当系统看见两个人又在那边偷偷摸摸地咬耳朵,说悄悄话的时候。
它就知道,刚才沈昭陵心脏里紧绷的那根蝙蝠翅膀,已经彻底无事了,甚至直接从胸腔里吸满了血,飞了出去。
◆
◆
{我渐渐地习惯了和世婵的这种新生活。
早上,我醒来之后,会看见世婵的脸,就躺在我的身边。
那张脸,在我面前放大著。
那是很标准,很清丽的五官。眉眼紧闭着,但当我醒来的那一刻,她也会根据命令,立刻醒来,向我道一声安:
“哈鲁尼,早上好。你醒了啊……”
声带因为紧绷,而失去了声音之前的柔软。
但是我一样会摸摸她的头,然后右手摸过去,关闭床头柜上的金属闹钟。
再吻她的脸一下,告诉她:“嗯,我要起来上班了。你在家里等我。”
点头。
我在心里命令道,并不说出来。
她就会上下点头。我也可以催眠我自己,告诉我自己,这是她自发的行为,是她生命的活动,跟我没有一毛钱关系。
然后我照常起床,洗漱,穿衣,出门。
而她只是在床上,静静地躺着。
我收拾好之后,给她盖好被子,再最后看她一眼,锁上门,就出门了。
旁人只是怀疑,但我却知道,这世上真的有鬼魂。
我们孙家,祖传一种“招魂仪式”。
需在午时,朝南方向,结法印,念咒语,用香等用品摆在桌子上,进行辅助。
等到香开始冒烟的时候,就能够把鬼魂,召唤到自己身上。
此时施法者会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而留在现场的其他人,就能够跟鬼魂对话了。
仪式相对其他蛊术来说,并不复杂。我能够与鬼魂沟通,但却无法召唤世婵的魂魄。
因为活尸蛊,会锁住她的魂。
她的魂魄如果被召唤出去,离开尸体,尸体也会慢慢腐烂。
反之,也会是一样。尸体如果再次遭到破坏,魂魄也会慢慢飞离尸体。
她的身体是我好不容易修复的,我实在冒不起这个风险。
所以,我就只能忍住,暂时不和她说话了。
而后,我终于到了公司。
在公司里,我还是一样的定期化妆、换衣服、拍照。
其实我接的通告不是很多,工作对接也不是很积极。主动找我的活,我就接,没有我也不会强求。
在拍照的时候,我就站在那里,冷着脸随便摆上几个造型;走T台的时候,也就是提前到现场一小时,然后随便走走。
但是找我的杂志和品牌方却不在少数。
“哈鲁尼,你真的有一种与常人不同的气质,你的眼睛是绿色的,头发还卷,有点异域风。不像是世俗的人,而像是什么神秘莫测的……很冷血、很自然……像是从什么山林山洞里来的那种野生动物,”
片场,一个风度翩翩的银发白风衣摄影师离开三脚架,走到我面前,这样对我说,有点腼腆的样子,“抱歉,我就是说,你真的很出片,长相有记忆点。”
对此,我抿唇笑了笑,并不说话。随着举着反光板的工作人员都离开了,我也直接从他身边走过去了。
“那个……要不到时候一起吃个饭。”我身后,他的声音再次响起,“就在海兽饭店。”
我知道他的心思,我没什么耐心地回:“不用了。”
“你不是和世婵分手了吗。”
“……”听见这句话,我立马驻足,回头瞧了他一眼,说,“我没和她分手,我们俩好着呢。”
因为世婵死在隔壁市,在新闻中还隐藏了姓名,给脸部打了马赛克,所以消息并没有传到这边。
我也就可以胡说八道了。
而后世婵的朋友,化妆师孝孝走过来,看见我之后,也和我一起出了门。
在路上,她眼神奇怪地跟我说:“他是不是看上你了啊?”
我一低头,看见她圆圆的招风耳,从黑色短发里漏出来,更加显得面部小巧。
她喜欢穿红衣服,今天也穿了一个红色西装。倒是挺喜庆的。
“可能吧。”我颇为不在意地说。
“真是,你又不喜欢男的。”她白眼呸道,又问,“那你是不是还想着世婵?”
“我……”因为她是世婵的朋友,所以在出口时,我犹豫了,在考虑要不要告诉她真实情况,还是继续撒谎,让她以为世婵还活着。
并且人死不能复生,知道这件事之后,她除了伤心,也做不了什么其他的,徒留无用。
但是我如果撒谎说世婵去了隔壁城市,万一她心血来潮,想要和世婵见面通信,我又该如何圆谎。
所以,我一时之间,没有回话。
然后就听孝孝,说了一句话,让我瞬间毛骨悚然!
孝孝道:“对了,昨天晚上,她来公司大门口站着了,可能是还留恋着这里。我一看见她,就喊她,刚想走过去和她说话,她就跑了,真是气死我了!”
“……”
我听了,瞪大眼睛,吓得浑身冰凉,停下脚步,没有说话。我该如何告诉她。
世婵,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死了啊……
所以,你看见的是谁啊……}
第113章 文中文——不翼而飞
[!]
[惊悚味儿又上来了。]
[(瞪大眼睛)到底怎么回事!]
[咦~小玫瑰又吓唬我,所以我要坐小玫瑰怀里看。]
[小玫瑰:???你礼貌吗?]
*
“你看,说悬疑,悬疑就到了。”
看直播的时候,右耳边,传来淮映勿的声音。
沈昭陵听见之后,瞧他一眼,发现他只是说话,头却没转过来。
从这个角度看,能看见他的侧脸,鼻梁很高,微微上翘。
眼神有些百无聊赖的样子。
淮映勿又说:“怎么就这么巧合,小玫瑰是不是视奸我呢?”
眼睛不经意地往他这边溜了一眼。
对这种胡说八道的话,沈昭陵轻轻笑了一下,像是冷笑,又像是被逗笑了。
用手托着下巴说:“嗯……不太可能吧。”
◆
{“昨天晚上,你确定?”我又问孝孝。
“确定啊。”她回答。
“你确定是她?”
“确定确定确定!”孝孝瞅着我,很不耐心地回答,将眉头皱在一起,“哎,我还能不认识世婵吗?那天她虽然打扮的和以前不太一样,穿了一个挺臃肿的黑衣服,还戴了个兜帽,但是那个样子,一看就是她啊。没别人!”
“……”
孝孝是世婵的多年好友,绝对不会认错的。然而越是如此,我就越是紧抿嘴唇,头晕万分。
然而,孝孝还在说:“总之,她看起来挺憔悴的。但是也有点吓人。你说她在那大门口站着干嘛啊,叫她进来她也不进来,就在那边抻个脖子,往里面看,神经兮兮的,也不知道在看些什么东西。
“对了,她这阵子电话都打不通。说是欠费了,到底怎么回事,走了之后,也不想联系我了是吧!白认识他这个人了!”
她越说越生气,脸色越来越红润,还一边叹着气。
而我,则听得越来越冷。
我问:“除了你之外,还有谁和你在一起看见了?”
孝孝那双黑圆的眸子,往左边瞧,像是在细细思索说:“那倒是没有。昨晚我加班了,晚上九点钟才走。当时就我一个人出去啊。”
“你在哪看见的?”我有些神智不清晰了。
“我都说了大门,就大门,一楼!”她被我问得不耐烦了。
“九点多,具体几点?”我还在刨根问底。
孝孝:“我哪知道啊!你会记得你昨晚具体几点睡的觉吗?尤其是,我都熬夜加班了一天一夜没休息,整得我头晕眼花的,啊,不行了,又困了……”
她说着说着,又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抱怨道,“三天两夜加一起,我才睡了十个小时。要不是世婵的品牌方非得换人,我也不用那么辛苦……”
看她精神疲惫的样子,我的精神瞬间松懈了下来,回她:“那应该是你看错了吧。困得已经眼花缭乱了,才认错人,世婵不可能回来的。”
“是吗……?”孝孝擦了一下哈欠之后流出来的生理性泪水,又做出那副很明显的思考状,“也可能吧。你还真别说。不会是做梦看见的吧!卧槽!”
“……”
我抿紧嘴唇,将眼尾下压,低头睥睨她惊讶疑惑的模样。
孝孝是一个偶尔有些小糊涂的人,有时候连给模特的口红色号都能涂错。记性向来不怎么好。
看她自己都弄不明白的样子,真是虚惊一场,我也就没放在心上。
“她没回来,她在很远的地方,是回不来了。”我也就留下这么一句,实在是懒得和她再纠缠下去了,转身就走了。
“哎,等等!她去哪了!是不是换手机好了!哈鲁尼!”
她在身后问我,我也就留下一句“不知道”,没回头,便走了。
……
以前下班,我总是要在外面逛一圈再回家。
有世婵就陪世婵,没有,我就去酒吧喝酒,公园散步,书店看书,什么地方都去,找个地方,消磨消磨时间。
总觉得,不是很想回那个家。
那对我来说并不算是家,只是一个在大城市里落脚的地方,装着我自己的东西,让我不至于风餐露宿,晚上在外面住。
那个地方可以是海城公寓,可以是任何地方。只要不是孙家寨,在哪其实都一样。
但现在,世婵会永远在家里等我。
她竟然成了一名,没有职业的全职太太,没有家务的家庭主妇。
但这其实,是她最不愿意做的事情。
*
我记得有一次,世婵出差了半个月,回来得很晚,让我大晚上去机场接她。
那是淩晨到站的飞机,我去的时候,耳朵里戴着两枚降噪耳机,飞机场便出奇的安静。
那里只有如流水一般往外走的人,他们都低着头,行李箱拖在地面上,拖出很疲惫的洪水声,哗啦啦地响,洪水就撞击到石头上了。
我看见他,她穿了个长款粉色的西装外套,灰色西装短裤,到膝盖的白色骑士靴,头上戴了个白色贝雷帽,还拉着个玫瑰金色的行李箱。
她向来是一个挺精致的人,除了职业需要之外,她也很喜欢在业余时间去打扮自己。所以,我能一眼就看见她。
以往,她都像是不小心混入菜市场人群的t台模特一样,昂首挺胸,走路自带劲风,哪怕再拥挤的人群,看见她,也会给她让路。
但那天,她眼神很疲惫,脸轻微往下拉着。
手不像是游刃有余地拉着行李箱,而是靠着那个行李箱的拉杆的力量,去支撑她自己的身体。
她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倾了上去。
我甚至感觉她头上的白色羊毛贝雷帽都要掉了。
她是一个,很爱忍的人。
在t台上穿高跟鞋走秀,不小心崴了脚,下来都不会说,就自己忍着。
所以她这样,明显是很不舒服了。
我立刻走过去,搀扶住她,她的身体就由靠行李箱的左,转向了靠我这边的右。
右胳膊上来,揽住我的脖子,带来一身酒气。
“你晕机了?”我问她,我记着她以前不晕机。
“没,喝酒了。”她一开口,又是一股酒气。
“你坐飞机喝什么酒。”我的语气略有不好。
她只说了四个字:“客户灌的。”
我就立刻消气了。
干我们这行的,如果不是全国闻名,那就总要做点身不由己的事情。比如说,去陪各种没有礼貌的、说不喝酒就是不给他们面子的甲方喝酒吃饭。
“嗯。”
“就,有女的。挺正常的酒局,光喝酒吃饭了。就是那老板有些不讲道理。”她又怕我多心,解释道。
我没说话,而是搀扶她,出去了。我并不想误会这些事情,连怀疑都是毫无意义的。
外面,有着固定的机场大巴,但我是开车来的,就把她的行李箱,先放在了汽车后面。
听见一声开门声,等我把行李放好之后,看见她自己,先坐了副驾,然后直接仰躺着,脸靠在右边的玻璃窗上。
她的脸被挤压出一个圆圆的形状,像是她化妆用的粉扑一样。
白色的贝雷帽不见了,应该是掉了,只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
我记得那天,是一个很黑的夜。虽然机场开了许多灯,可我眼前的一切还是很重。
就像是在天上永远会担心飞机会突然坠毁一样。不相信它的重量,只相信地心的引力。
我过去上了驾驶座,刚要激活汽车,就听见她弱弱地说:“能不能先不要开车,让我躺一会,有袋子吗,我怕我会吐出来。”
我转头,看见她干涸起皮的嘴唇蠕动着,双眉紧锁,左手捂住肚子,像是很难受的样子,便鬼使神差地跟她说:“要不,你把工作辞了吧。”
总觉得一个人飞,总比两个人都摇摇欲坠要好得多。
然后她就清醒了,睁开眼骂我:“你说什么胡话。”
我说:“我一年,也能挣五六十万。之前还存了一些钱,不想租房,就拿出来买个房子,结婚算了。你就在家里,也不用……这样了。”
“不。”然后她二话不说,就拒绝了我的提议。
我不理解:“为什么,怎么了?模特这行吃青春饭,是不太稳定。但我们两个,省着点花,绝对是够的,大不了婚后你管钱。”
“不行。”她又固执道。
她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一向不喜欢拒绝我的提议,但是只要一谈到结婚和钱的事情,她就很固执了。
我们两个在一起,基本上花销五五开,因为一来,我们收入差不多;二来,她说她并不想欠我的,所以总是自顾自请客。
我还是试图跟她讲道理:“你不是也觉得干这行挺累的吗。你是不是不放心我?”
世婵:“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觉得,我得自己挣钱。模特也没有那么累,而且我也不会干别的。我想趁着年轻挣钱,有多少存多少,存够养老金,这样我才能安心。”
她是个乐观的人。
但唯独在婚姻关系这件事上,她非常的悲观。
“婚姻,就是把爱情变成亲情。爱情需要新鲜感和刺激感来维持。
“但亲情不一样,亲情血浓于水。两个人站在那里,哪怕相隔很远,什么都不说话,什么面都见不到,就有联系。
“但哪怕是亲情,都会有目的。更何况爱情。
“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无缘无故的供养。我也不需要你无理由地供养我。”
“请别说‘你养我’这种话啊。
“哈鲁尼。”
这也是世婵对我说过的话。
我也只能说:“行,那你接着存吧。”
与她同收入的女孩相比,她花钱不算多,衣服和彩妆都用品牌方的,出差旅游住酒店都靠公司补贴。
她不买房,不买车,不买包,也很少吃大餐。钱都存起来,不怎么花。
她在英格公司四年模特,少说估计也存了一两百万了。
也许对于她来说,有存款就是有安全感吧。
……
想起这件事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世婵死了,但是她的钱还没有被取出来。
她的钱并不存在银行,而是兑换成金条,在她家的密码保险柜里。
她说这样感觉更安全,之前我还有一些不理解,觉得家里也一样会被偷,而存银行里还有利息。所以为什么不存银行呢。
但现在……
我好像明白了。
世婵的身份证是假的,她可能没办法在银行里开户。就连那个工资卡,可能都是她不知道怎么弄来的。
大概是冒用的别人的身份证吧。
原来如此……
曾经想不通的事,如今一下子就想通了。
甚至她拖着不不愿意和我结婚,可能也有这个原因。因为她的假身份随时有被拆穿的风险。
于是下班之后,我直接开车,去了她的家。
她有我房屋的门卡,相应的,我也有她房屋的门卡。
但是她家里保险柜的密码,我没有。
她家保险柜我见过,是电子的,有密码,有钥匙,还有人脸识别。
这三重保障,可以说,这世上除了世婵之外,再没人能够打开。
但现在世婵死了,钥匙我没有,密码我也不知道。里面的钱还能拿出来吗。
虽然我并不需要这笔钱去做什么,但是把那么多钱就这么放着也不是什么好办法。
而且,世婵的房子也是租的。
原因无它,在我们这个绿湖市二环地段,租房要比买房更划算。
我记得她之前说过,世婵的房子租赁合同今年年底就到期了。
本来她之前跟我说,想要续约的,却没想到出了这档事情。
世婵去幻乘市,去得突然,当时距离她被公司辞退仅仅才一个月,所以我相信,那个房子没有退,大多数东西应该都还在里面。
世婵死了,房屋既然不会再续,里面的东西就应该都搬走才是。
*
我就开车,去另一片公寓看看。
她们家,就在常安公寓十楼,离英格公司不是太远,开车十分钟就到。
我用她给我的门卡,刷电梯卡上了楼,又刷门卡进入门,1006。
她喜欢白色,家里所有的一切家具都是白的。
从上到下,白色的石膏线吊顶,白色透明的水晶灯,白色的墙,白色的沙发,白色的桌子。
推门而入,就能看见脚底下的鱼骨拼地板。
因为没有开窗帘,所以房屋里有点黑。我就开了灯。
一些小物件应该都被拿走了,或者被收拾起来了,客厅里只放着地毯、沙发、电视、桌子这些东西。
应该两个月没有来人了,我原以为开门会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但是这里面却不是很闷。
然后我一转头,看见桌子上竟然有一瓶花。
花是白色的,白色的大花瓣向四周散开着,里面是黄黄的花蕊,好像是水芙蓉花。
它没有叶子,就插在透明水波纹玻璃瓶里。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这朵花它竟然还是开着的!开得异常鲜艳!
而此时,距离世婵死亡,已经一个月了……
我摸了一下那个花瓣,发现上面还有还有些许水渍,就像是谁给花换水的时候,不小心溅在上面的……
“草!”
我眯起眼睛,瞬间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有人来过,谁?
可这房门门卡只有我和世婵有。
刹那间,我想起今天孝孝跟我说的话,说她昨晚在公司大门看见了世婵。
难道说……世婵她真的没死!
脑子里炸起一声雷,想起那个保险柜,我急忙向着卧室奔跑过去。
“咣当——”
直接推开门,可眼前的景象,使我瞳孔骤缩。
只见床旁边,那黑色保险柜的大门敞开着,作出一副不合时宜的欢迎姿态。
里面世婵存了四年的,至少一两百万的现金竟然全都……
不翼而飞了。
……}
第114章 文中文——一朵白莲花
[……]
[代入打工人的视角已经要崩溃了。]
[人死了,钱没花完。好难受啊。]
[本来能让男朋友继承的,结果还丢了。更难受了。]
[谁偷的啊……]
[这种情况下能报案吗?]
[查一下楼道监控呗。看看有谁进来过。]
◆
{钱……没了?
我伫立在原地,脑袋哄的一声响。然后非常缓慢地,走了过去。
那个黑色保险柜,就那么大张着,如同一张深渊巨口。
然而,里面空无一物。
我走到那里,一只手扶在仅仅到我腰的柜门之上,听着它嘎吱嘎吱地响,却几乎站立不稳。
……
到底是谁把它偷走了。那可是世婵,这四年的心血。
世婵,真的是一个危机感很重的人。
她早早辍学,什么专业技能都不会,起步非常晚。
她不像我一样,我大学专业是服装设计,做模特只是半路转行。除了这个之外,我还有一身巫蛊师的本领。
我既可以接富人的巫蛊的活,又可以直接控制富人把钱给我。
虽然外公不允许我这么做,但只要我道德底线够低,我只要想要多少钱,就可以有多少钱。
可以说,无论这个社会如何变迁,我都饿不死。
所以,我总是随心所欲地活,并没有什么危机感。
但世婵不同。
她真的没有异于常人的什么知识技能,她总是觉得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所以更加异于常人地努力。
有时候,就在我们出差的间隙,我还能够看见她在机场的候机室里面,一个人,找了个相对安静的环境,就那么拿着平板计算机看。
……
候机室。
还有半个小时,飞机才会起飞,我和她托运完行李,安检过后,就会在候机室里面或耐烦,或不耐烦地等待一会。
我上完厕所回来之后,看见候机室的一面玻璃窗。
真的是蔚蓝色的,被各个小栅栏,分割成了一个个蓝色小长方形。照得黄木地板透亮。
一排排座椅,两两相靠,人们三三两两,在上面,或者玩手机,或者听歌。
或者跟公园的流浪汉一样,干脆找了个人少的地方,不管不顾自身形象,就那么直接横着躺在上面,睡觉。
但世婵不同。
她拿了一个平板计算机,在看。
人们外出的时候,要不就是带手机,方便。要不就是带笔记本,用来办公。
我们模特这行的工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从上到下——发型、妆容、衣服、鞋子。
总之,我们带个自己和手机就足够了。其他的具体衔接工作会交给助理来做。用不着带笔记本,更何况平板计算机。
可她就那么看着。
在椅子最边缘的角落,靠窗,那里只有她一个人。
那个电子的东西,在她纤细的手腕上,显得真的很大。大到几乎填满整个窗格。
“你在干什么。”我走过去,问她。
那天她穿了一身月白色的白西装,干练又简洁。
她抬头,我看见上面竟然是外文,然后坐在她身侧。
“看这个干什么,你不是看不懂吗?”我问她。
“没事,看不懂才要学嘛。”她说,然后还用电子笔,把其中一个单词用给红色的印记圈了起来。
像是在做笔记,还真是在学习。
“现在学……”我哼笑一声,“那不会太晚了嘛。你这个年纪,你又不考试。”
我过去,揽着她的肩膀,告诉她,那个单词的意思是:进步。
我以为她要故意任性地曲解我的意思,说我是不是嫌弃她老,结果她说:“正因为不会,才要学嘛。公司里数我的外文最差了,上次看见一个外国人,人家给我打招呼,结果我听不懂,我都不敢张嘴说话,还被误会是高冷了。”
她叹了口气,觉得很丢脸很懊恼的样子,垂下眼睫毛。
她鼻头圆,眼睛圆,脸也平整,做那种表情就跟一只小熊一样,真的有点好玩。
我就在心里闷笑。
“那你继续学吧。我不打扰你。”我捏了一下她的肩膀,然后戴上耳机,往右边窜了两个座位,自顾自听歌去了。
当然,音乐的背景是她。
蔚蓝色的长方窗格上,外面蓝天如海,散发著平和的光。
她一袭白衣,坐在窗户前,就像是一个小小的白色小帆船,航行在那蓝天之上。
耳边,熟悉的音乐响起:
“You are the boat that carry me through the waves,and you are the harbor.”
能带我劈波斩浪的帆船是你。
港湾亦是你。
……
我最开始和世婵表白的时候,只是荷尔蒙的刹那冲动,并没有什么深谋远虑。
那时我从没想过和她结婚。尤其是在知道了她被别人包养过之后。哪怕她是生活所迫身不由己。
但老实说,想起来,有点,膈应。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男人的劣根性,总觉得自己向往的东西,被别人当做一件商品拥有过之后,就会瞬间觉得很贬值,很不想要了。
除了我,她也是。
她也认为那是她人生无法避免的污点,而且从不加掩饰。
但表白之后,我们从来都不拿这件事出来说,我也不会主动去过问。
我一开始就是喜欢她,由内而外的生命力。喜欢她对我打招呼,叫我一声哈鲁尼,告诉我哪家餐厅好吃,问我有空要不要一起去吃吃看。
一开始觉得,她在一裙宛若被工作和生活打压的没有一点生气的行尸走肉之间,过于活力四射了,实在有点与众不同。
但是现在才知道,她太不同了。
她的生命力不是在她活泼的性格之上,而是由内而外散发而来,就长在她的每一寸皮肤之下,有一种很古怪很宁静的香气。
很多人,在二十岁毕业、工作、结婚这人生三个大门槛之后,就彻底定了型。
他们追求“固定的车房资产”、“稳定的工作”、“有数目的工资”、“养老保险金”,要花费那么大的力气,来让自己未来的日子,变得“稳定”。
稳定的疲劳,稳定的周而复始,稳定的无聊。
二十岁之后,一天从闹钟响起之后,就已经定好了,之后的几十年,也都是在“模仿”自己、“重复”自己罢了。
而世婵,是一个不稳定的琴弦。
她这根琴弦,出厂之时没有调好音,所以拨响之后,就可以是一切的音。
我可以估算其他人两点一线,化妆打游戏看偶像剧上班养孩子周末逛商场看电影给孩子开家长会偶尔加班过年回家看老人的未来,但却只能够想像她。
我不知道她未来会活成什么样子。
成功的失败的,可即便堕落,也会是蓬勃的。
这是我想娶她的理由。
不是把她娶回家,让她做饭生孩子刷碗暖床,而是创建一个家,把我们两个人,连接在一起。
我是想参与到她今后的人生里面。
这算不算是昏话。
至少我知道,如果我在约会或者相亲市场上这么说,肯定会被打一巴掌,或者泼一脸水,让我这个渣男别不切实际地做梦了,赶紧清醒清醒。
……
她偶尔学习学习语言,偶尔又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投资,甚至是一些店铺的开设。
她揽着我的胳膊走商场,也会在遇到商场里的熟人之后,打听打听店铺的租金是多少,客流量是多少,一年能挣多少钱。
我也会打趣问她:“你是不是以后想要自己开店。啊,世老板。”
她也会很认真地跟我说,她是个没有本事的女人,现在只有一张脸,老了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公司不再需要她,我对她的激情也会衰减。所以她得有个自己的事情做。
那个事情不需要有多复杂,否则她会搞不懂。也许投资一家实体店或者网店,也许是不错的选择。
我点点头,表示她说的可以。
“书店、服装店、日用杂货店、化妆品店、奶茶店。花店,你觉得哪个更好?”她又兴致勃勃地问我,指着商场墙上的玻璃里面的地图,问我。
我走近,看见那一家家店铺,摸她的头,笑道:“实体书店都倒闭了,这年头谁还看书。不如奶茶店吧。现在的人都爱喝奶茶,至少以后的十年,奶茶店应该都会很红火。”
“那花店呢?花店你不喜欢吗?”她又问我。
“花店……现在有人买花吗。”在我的印象里,坐落在深山老林之中的孙家寨,到处都是花,根本就不需要去购买。
“怎么没人买!对了,你还没送过我九十九朵玫瑰呢。”她眯起眼睛来,危险地看着我,装模作样生气。
“买买买买,现在就买。”我觉得她这样,也像是小熊,有点可爱,于是赶紧把她拐到了花店。
*
顺心花店。
推开玻璃门,一进门,就香气扑鼻。
许多花,插在各色各样的玻璃瓶里,里面都装满了水。红花绿叶密密麻麻地紧挨着,倒真的有点跟我的房子有点相似。
“要什么?”穿着灰色呢绒围裙,带着俩灰色大手套的花店老板,走过来问我俩。
她呵呵的笑,头发染成灰褐色,有点秃,走路滑稽,像一只肥仓鼠。
“九十九朵玫瑰。”我顺口说。
她一听,惊讶地摘下手套,看了看我和世婵,瞬间明白了我和她的关系。
“行行行……”然后鼠老板介绍着款式和价格。
在我们选完之后,她就走了。应该是这边的货不够,她去了仓库。
等鼠老板过去另一边之后,世婵就开始大摇大摆地在花店观赏起了这些花,甚至用手指摆弄。
“这个莲花好看。”她说,脚步停在一朵白色的莲花之面,看了许久,然后把它拿了出来,根茎还沾染着水渍。
她稀罕地低头,嗅了一下那多花的味道,问:“怎么只有一个?”
我调笑说:“一个不够吗?也得九十九个?花都有你拳头大了。”
她却摇摇头说:“想要两个。要是有两个就好了,有没有长在一个根茎上的两朵花?叫什么,双莲花?”
“那叫并蒂莲。”我无奈地纠正道。
“对,就要并蒂莲。”等鼠老板的脚步声近了之后,她问,“老板,有吗?”
“这,没有,那玩意很稀罕的……莲花也就这一个。”老板为难地说,“可仓库里的九十九朵玫瑰够,你们什么时候要,最快明天,我就能派人给你们送到家里。在这里留下地址。”
老板在玻璃柜台后,给我们推过来一个白色上翻页小记事本。
“哦。”我听见世婵懊恼的声音,彷佛那朵莲花才是她真正想要的,玫瑰只是作数的。
她在上面签了她的地址。
老板说,把那个莲花送给她了。
她却把花放了回去,告诉老板。
“如果只是一个,那我就不要了。”
……
她不喜欢形单影只的东西。
买莲花都会买两个,买玫瑰就买一群。
现在。
世婵的公寓。
而刚才我进门,看见的那个水芙蓉,也许是白莲花,它们很像,我实在分不清它们是不是一个品种。
那朵花,就像是刚买不久的,看花瓣的样子,至少不超过一周,否则它早就蔫吧了。
于是我又走出门,看见那朵白莲花,样子跟那天我们见到的,真的很像。
等等!
发觉到不对的地方,使得我瞬间头皮发麻,如果这花是世婵买的话。
那朵白莲花,它它它、它怎么会是一朵呢……
第115章 文中文——遗照
白莲花。
淮映勿眯了眯眼,总觉得这三个字似曾相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甚至产生了,到底是不是这本书里,到底小玫瑰有没有写过这个词的错觉。
眼前,《巫蛊师》的文本还在
直播间里持续滚动中。
那里的文本并不刺眼,散发出一种就像是白雾一样的光芒。
但是整篇文,推来推去,去而又复返,给人一种山重水复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就在那层雾当中,每次都朦朦胧胧地要接近真相了,又会被小玫瑰推一把,推向更远的地方。
小玫瑰,像是故意在用那种连环的东西捉弄他。
“花?之前像是见过。”
过去他从来都不说话,喜欢沉默寡言,因为如果不把北辰算在内的话,这个屋子里向来只有他一个人存在。
而且,他看东西的时候,从来都不开弹幕,因为他从来都不需要这种即时的反馈。
但现在,他居然说出声来了。
在他左边的黄铜落地灯,投射出一种,类似于落日黄昏般的光晕。
他能隐隐约约地从眼睛的余光,扫到一抹不属于他这个房间的红色,游来游去。
然后故意留下这个一句话,放下一个小鈎子,引着那个喜欢问问题的红鲤鱼上鈎。
果然,左边沈昭陵的声音传来了:“花,怎么了。”
淮映勿立马得逞般地把嘴角向上扬了一下,把脸转向左边:“我总觉得这个地方,像是在那里见过,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是不是smile给张无垢送过花?”
他发现,沈昭陵总说他不专心,但事实上,昭陵才是最不专心的那一个。
在那边坐着的时候,一会左看右看,一会低头抠抠手指,一会像是对鬼故事完全不感兴趣的样子。
就跟那些学校里的差生一样,听不懂课,然后百无聊赖的样子。
尤其看沈昭陵那清澈到没有一丝城府心计的眼神,真的挺像的。
“不知道,可能吧,怎么会这么问。”沈昭陵问他,冷冷淡淡。
淮映勿回他:“总觉得依小玫瑰的性格,若是写到什么之前没写过的情节,那肯定不用说,就是新陷阱。”
然后听见沈昭陵轻蔑嗤笑一声:“说得像你认识他似的。你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吧,就在那猜他性格。”
“男的。”淮映勿立刻说。
“……”沈昭陵就立马不笑了,像是受到了打击。
用左手食指的指甲,轻轻刮了一下鼻尖。
“对吗?玫瑰粉。”淮映勿逗他。
沈昭陵似乎很讨厌和保加利亚小玫瑰扯上关系,立刻义正言辞地拒绝,直视他:“我不是他粉丝,我又不认识他。”
淮映勿:“你不是喜欢他的书。”
沈昭陵抬起下巴,孤高冷傲:“我不喜欢,剧情很无聊,文笔很差,放个小狗在键盘上用狗爪扒拉一圈都比他写得强。”
沈昭陵难得用相对尖酸刻薄的词来评价小玫瑰,彷佛对其已经到了恨之入骨的地步。
淮映勿:“?”
疑惑。
最后末了沈昭陵却也不忘加上一句:“这你说的。”
刚才的疑惑一扫而光,瞬间明白了,这是在向他兴师问罪。
淮映勿眼睛微微眯起:“说着玩的,而且前面两句我没说。剧情挺好玩,文笔……”
他拉长了最后两个字。
“怎么,小淮爷,你要说什么,一言难尽?”沈昭陵冲他挑眉,带着些危险的味道。
“文笔……”淮映勿思路运转了一下,想起几个特别有意思的文笔小说,刚要说一下,结果看见沈昭陵看着他。
眼神略显期待,像是要听他讲故事。
他们坐在这沙发上,说话只能说个三言两语,一本小说也只能说个大纲。
故事因为不完整,吸引力相对于眼前直播显示屏上的鬼故事简直差了很多。
但他似乎发现,沈昭陵对小玫瑰的鬼故事浑然不敢兴趣,对他的故事倒是听得细致入迷。
像是在路边一看见糖果,就用眼神缠着他,眼神期盼的孩子。
于是,淮映勿那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算了,你还小,你不懂。”
嗯,沈昭陵果然冷淡地瞟了他一眼,瞬间将眼神从他身上拉远了。脸撇过去像是怄气了。
于此他就将嘴角扬得更高了。
◆
{“……”
这花,是单单的一朵花。并不像是世婵买的。
但是,如果不是世婵,还会是谁。
我想不清楚。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情,有人来过这个房间。
于是,我把这个房间从里到外地翻了一遍。看看是不是还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同客厅一样,世婵的房间全都是白色的。
白色吊顶,下面白墙和米白色的窗帘曳地。窗户正对着南面,不算多大。但是窗帘闭合著,只能隐隐约约透过光,看见窗户的轮廓。
白色的床,床头和床尾都是鼓鼓囊囊的软包。第一眼看上去,简直像是一个棉花团,又像是云朵。
这是一个宛若天宫的地方,干净苍白到,白色要侵吞一切颜色。
唯独,那个床头柜上面的照片,在吸引我的注意力。
黑色的方框,里面是我和世婵的照片。
那是一次夏季末,我和世婵一起去海上乐园玩的时候照出来的。
那天我穿了一个蓝绿色的泳裤,因为大太阳太晒,所以我戴着个墨镜。
世婵,则穿着个黄色连体泳衣裙,黄得有点像是香蕉奶昔的颜色,到是很趁她白皙的皮肤。
是吊带低胸露背装短裙。
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有些羞于穿出去,但模特早已习惯了被他人注视,也便无所谓的样子。
尤其是,世婵的后背,还有一朵白色的莲,穿露背装很好看。
那是纹身,很小,就纹在她的后背正中央。我早就见过。
干模特的,身上倒是可以有纹身,尤其是一些声望显赫的名模,造型寓意独特的纹身,反倒是更能够增加大众对他的印象,加重那种独特的魅力感。
但是对于一般模特来说,纹身会限制他们的呈现。
比如一个在手臂上纹了青龙的模特,就难以驾驭那些甜美的衣服,只会形成反差,达到和品牌方所要求的不一样的效果。
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修图师都会把纹身给修掉。虽然倒是不麻烦,也就动一下鼠标的事。
但没有纹身显然更方便,因此模特公司也倾向于接受没有纹身的,表达范围更大的模特。
世婵,倒是个例外。
她从四年前一进入英格公司开始,那朵后背上的白莲花,就在她身上悄然开放了。
很漂亮,也很适合她。
她到是真的喜欢莲花。
我早就见过,只觉得挺好看的,很适合她的气质,除此之外,也就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了,所以一直没有过问她。
但那天,在刚玩完好多曲型滑梯之后,我和世婵浑身湿透,都有些累了,想找个地方休息。
水上乐园里,有一排餐馆,都在一条街上,她说有些肚子饿,要不要先去吃上一点,其他的等着晚上再玩。
我同意,而此时,我们正好离那里不远,可以走过去。
我就在她身后,跟着她,能看见她后背上那朵莲花。
她把长头发扎成一个长长的马尾辫,白莲也就在那黑色之下,若隐若现。
她比我矮一头,我在她身后,故意揪她辫子玩。
“干嘛。”她没回头说。
“你这纹身,谁给你纹的。”我随口问她。
她怕我拽得她头发疼,就用右手柄辫子捋到了前面:“纹身师呗,你这话说的,还能是我自己不成!我后背又没长眼睛!”
“嗯。”
然后我伸手,摸了一下她的后背,摸到了一个小疙瘩。
她立马浑身一颤,像是没站稳,直接一个踉跄,然后转过身来,瞪着我:“都说了,哈鲁尼,你没事别总是摸我后背。”
“……”
她很少跟我生气,所以我有点委屈,心往下沉,但更多是担心。
我问她:“怎么,你那后背是什么。疙瘩?”
她冷了冷脸,眼皮下垂:“不,疤。小时候不小心被家里人弄的。”
“哦。”
“怎么弄的。”
“就……那么弄得呗。”她言辞闪躲,不愿意多说。
她向来不喜欢谈论他的父母,哪怕他们早逝,也从来不怀念,至少,我既没有听见她主动说,也没有看见她身边有什么父母的信物,亦或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祭拜一下他们。
她能记得公司身边的同事的所有人的名字和生日,每年过生日,也都给她们带去礼物。
所以依她的性子来说,这简直冷漠到无情。
我隐约间能猜到,父母和她的关系一般,那个“弄”字,很有可能是指“打”。
这才养成了她那种自立自强、不信感情的性格。
而这个白莲花,是用来掩盖疤痕的,就像是她左手腕的那个镯子,恰好可以用来触目惊心的割伤一样。
她讨厌我去触碰,那些,她不愿提及的过去。
“不摸了,请你吃饭。吃什么,披萨。”我看了一圈,恰好发现周边有个披萨小店,于是带着世婵走了进去。
店内都是蓝色,主打海洋风。
桌椅是像是帆船一样的白色木头。屏风隔断是渔网,就连头上的吊灯,都是船舵的造型。
我们俩,点了个八寸的牛排培根虾仁披萨,俩人吃一份。因为工作缘故,我俩吃得都不多。
她刚才的不顺心也很快消散了,跟着我讨论还有什么活动和娱乐项目没有玩到今天晚上之前一定要玩个遍。
等到二十分钟披萨终于上来之后,红红黄黄斑驳着,看起来还热腾腾的,香气四溢。
我等得有些不耐烦,刚戴上一次性手套,伸手要去抓,世婵就一下子把我的爪子打掉了。
“等会!没拍照呢!”她立刻把桌子上的手机端了起来,将相机对准了披萨。
“你是不是……你们女生是不是都喜欢拍吃什么……”可能我是个直男的缘故,不太理解吃什么喝什么有什么可拍的。
但世婵爱拍,尤其爱拍,每次我们做点什么新鲜事,她都要把她的手机拿出来,用那糟糕的摄像技术拍上一番,顺便用点滤镜。
她拍自己,拍别的,却从来不拍我。这点我倒是很不满意。
而且她跟别人还有点不太一样,拍完之后,不发朋友圈,也不发社交媒体。就自己留着存着,可能是种独特的爱好吧。
我不太理解,但也不干预。
吃完之后,我们又拍了很多照片。
尤其是一张,借由景区摄像师之手拍的一张照片,让世婵尤其满意。
照片之上,我和世婵在海上公园滑梯背景之前,穿着泳衣拥抱着,我左手摸在她后背的泳衣的绑带之上,因为她不让我摸后背,而右手拖在她的大腿处。
我们,就在景区的灯光璀璨之下接吻。
只拍了上半身。长焦镜头拍摄,景深很小,所以那些傍晚提早开启的路灯的灯光,都是糊住的。
反倒形成一种钻石般的闪耀,我们的脸部轮廓也因此朦胧而氤氲。
这张照片,她后来单独洗了出来,放在了床头柜上。而我也保留了一份电子版,发在了我自己的朋友圈。
因为我的朋友圈设置的仅一年可见,所以除了那些老照片之外,这是朋友圈里,我和世婵的唯一一张亲密双人照了。
在她死后,就成了遗照留念。
第116章 “谢谢你……”
[等等,这张照片好熟悉啊!是不是在哪出现过!]
[你们傻了吗?当初韩版言就曾经在盛玖手机里,看见过这个照片的啊!
[还有当初smile,给张无垢下达任务的时候,也是用的这张照片,指着上面的哈鲁尼,问他认不认识这个男人。]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想起来了!]
[可是当时看见的不是盛玖和哈鲁尼吗?包括张无垢那边?]
[那怎么……是世婵……]
[啊,我懂了!我懂了!!]
[我也懂了!]
[+1]
[+1]
[???你们都懂什么了,就我一个人没懂吗?]
*
看到这里,淮映勿那些刚才还稍稍有些困扰的地方,瞬间神智清明。
的确,这张照片在原文中,一共出现了三次——
第一次,是在《诡异的娃娃》中。
翻到前面,会发现原文是这样写的:
【而后我(韩版言)看到了一张半年前的照片——
夏天,背景像是海上乐园,有黄色的滑滑梯,和游泳池里好多游泳圈和人。
他穿着一件蓝绿色的泳裤,戴个墨镜,露出的腹肌足以让所有路过的女孩都为他侧目。
而且怀中搂着一个穿着黄色连体泳衣裙,身材火辣的女人。
看那个侧脸,就是我老婆盛玖无疑了。
只不过照片当中的她要更加青春洋溢,自信满满。
俊男靓女,实在惹眼。这个男人一只手搂在我老婆背后的内衣带上,一只手拖着屁股,手指弯在大腿外侧。
而他们,就在灯光璀璨、人群汹涌中忘我地拥抱接吻。
感情炽热到,足以将所有风景与人群推在身后。】
这张韩版言看见的照片,无论是海上公园的背景,还是穿搭,都和那张一模一样,而且都是在哈鲁尼朋友圈里发现的,应该就是同一张。
只不过当时的剧情是——
韩版言因为妻子盛玖性情大变,开始经常打扮外出,还突然想要孩子,就对盛玖产生了怀疑。
于是韩版言半夜查盛玖手机,看见了盛玖和哈鲁尼亲密的照片。
于是韩版言确定了盛玖出轨。
但在《巫蛊师》哈鲁尼自诉的版本里面,他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女朋友,那就是世婵。且非常专一。
到剧情现在为止,哈鲁尼甚至都不认识盛玖,这张照片也是和世婵拍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信息差?
答案其实很简单,只因为盛玖和世婵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韩版言把世婵的照片当成了盛玖的。
推测俩人应该是双胞胎。
所以,盛玖并不是出轨,只是韩版言错看了而已。
*
那么再结合之前《偷窥的公寓》里面的张无垢的摄像头偷窥视角:
1.盛玖和哈鲁尼早就认识同居。
2.盛玖和哈鲁尼在花朝节大吵一架,没有再回来,二人似乎分手,哈鲁尼从此抑郁。
3.哈鲁尼找到一个新欢,蓝裙女人,开始恢复生机。
4.盛玖回来,祈求哈鲁尼和他复合,却被哈鲁尼无情推开。
5.盛玖和哈鲁尼和好,成为朋友,一起吃饭聊天。
6.盛玖怀孕。
……
当时读者们,都以为这个人是盛玖,只因为这个女人的外貌描写和盛玖相同,都是美女。
而且之后这个女人怀孕大肚子,还抱着个红裙娃娃。
所以,所有读者自然顺理成章地以为她就是盛玖!
而这,却只不过是保加利亚的小玫瑰的另一重叙述性诡计。就跟他让大家顺理成章地以为孙邈兰就是孙法师一样。
既然在花朝节之后,世婵就已经死了。那么死人是不能怀孕的,怀孕的还是盛玖。
那么就可以推测出,张无垢视角里的一个女人,其实是要按时间段拆分成两个女人!
小玫瑰再一次运用双胞胎诡计欺骗读者!
“草。”淮映勿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然后淮映勿把剧情按照新推理,结合哈鲁尼的视角,对张无垢的视角进行了重新解读,就变成了这样:
1.盛玖和哈鲁尼早就认识同居。
(世婵和哈鲁尼早就同居认识。)
2.盛玖和哈鲁尼在花朝节大吵一架,没有再回来,二人似乎分手,哈鲁尼从此抑郁。
(世婵和哈鲁尼在花朝节前夕,因为在公司里被曝光了KTV视频,所以两个人选择了分手。
(世婵没有再回来,哈鲁尼从此抑郁。)
3.哈鲁尼找到一个新欢,蓝裙女人,开始恢复生机。
(哈鲁尼知道世婵死后,领回世婵的尸体,用活尸蛊让世婵重新动弹,并给她穿上了蓝裙子。而在张无垢眼中,这是一个新女人。)
4.盛玖回来,祈求哈鲁尼和他复合,却被哈鲁尼无情推开。
(同事见到了和世婵长相一样的盛玖,以为是世婵,于是把此事告诉了哈鲁尼。
(盛玖出现在世婵家中,用和世婵一样的脸,解开了人脸识别,并拿走了保险柜里世婵所有的钱。
(以及未来小玫瑰应该要写的——
(哈鲁尼发现了盛玖。俩人见面,两个人产生纠葛,但绝对不是感情纠葛。应该是哈鲁尼打算用长生蛊在盛玖身上复活世婵。)
5.盛玖和哈鲁尼和好,成为朋友,一起吃饭聊天。
(盛玖和哈鲁尼达成默契,结为朋友。)
6.哈鲁尼拿着带血的行李箱出入电梯,传来剁东西的声音。
(哈鲁尼制作长生蛊,企图复活世婵。)
7.盛玖怀孕。
(盛玖中长生蛊。)
8.张无垢进入哈鲁尼家中,被无头女尸拥抱。
(张无垢被中了活尸蛊的世婵当成了哈鲁尼,按照蛊术指令,就给了他一个拥抱。)
……
拆分成两个女人之后,至此。
《诡异的娃娃》韩版言视角。
《偷窥的公寓》张无垢视角。
《巫蛊师》哈鲁尼视角。
终于达成一致,形成逻辑闭环!
刚才萦绕在眼前的那层白雾,瞬间便消散了。
而要同时要控制三条时间线和人物线,小玫瑰还真是恐怖。
……
而要证实这个推论,需要什么呢?
淮映勿知道,只需要一些细节,一些盛玖和世婵的细节。
他的瞳孔开始缩小,又开始重新翻前面的章节,而这已经是不知道多少次了……
他看书,还从来没有需要一边往后看,一边往前看的体验。
从第一章《坏掉的手机》开始,重新找一遍!
线索!所有能证明俩个人认识的线索!
浑身都血液开始上涌。
他哼笑一声,真的是,非常非凡……
而要证明俩人外貌一致,自然要看外貌描写。
在第二章《循环的孕妇》原文中,盛玖首次在医院出场。她的外貌是如此被小玫瑰描述的——
【我(赵殿医生)低头,看向计算机,双击文档夹,再次打开了桌面上的文档,查看病人病例。
一个瓜子脸,黑直发的女人照片映入我的眼前。】
盛玖外貌特征是,瓜子脸,黑长直。
*
而在《巫蛊师》中,世婵的外貌是这样——
【最初,我(哈鲁尼)和她交接工作的时候,以为这只是简单的客套。
她(世婵)又高挑又漂亮,一头乌黑的长发,巴掌大的小脸,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
虽然个个面容精致,打扮俏丽,但是人群中最显眼的,确是穿着蓝色紧身碎花裙,黑长发,坐在最右边的世婵。
那张瓜子脸,搭配弯弯似月牙的眼睛。】
世婵的外貌特征是:黑长头发、巴掌大瓜子脸、笑起来弯弯的眼睛。
……
确实一样!
在当时来看,还以为小玫瑰是词穷了,没有什么词汇去形容美女,所以只会用这种千篇一律的描写。
但是现在,淮映勿瞬间懂了……
不是词穷,伏笔罢了。
前面还有一条更加直观的线索——
也就是,在哈鲁尼说世婵喜欢花,想开花店。她想买两朵白莲花,却因为只有一朵,而不买了。
世婵死后,家里桌子上出现了只有一朵的白莲花。
这段剧情在前不久,占用了很大一部分篇幅。
当时淮映勿有点没明白,虽然小玫瑰很喜欢用“出人意料”的小反转来踩节奏,但这段跟前文好像没什么太大联系,只能证明出现在世婵家中的人,可能不是世婵而已。
却写了好几千字数,实在有点水。
小玫瑰大可以用几百字,用随便一段细节,来替换掉这段无聊的回忆剧情。
且世婵死后,哈鲁尼总是有大段大段和世婵之间的回忆描写,完全不符合小玫瑰之前节奏快的写作习惯。
结果,不用多说,淮映勿往前一翻,瞬间又解开了这个迷题……
第三章的第一句话是:
◆
{我叫韩阪言。
今年35,天庆保险公司的一名保险推销员。
我怀疑我的妻子盛玖被鬼缠身了!
以及我为什么不想要盛玖的孩子,一直想打胎。
因为我怀疑那个孽种根本就不是我的孩子!!!
事情具体还要从差不多一年前开始说起。
……}
“啧,怎么又换人了?上章的主角不是赵医生吗?”淮映勿不知道从哪薅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自带一股不务正业的街头混子派头。
安娜鄙夷地瞧了他一眼:“你不是说你没看过吗?”
淮映勿眼睑半垂默默地来了一句:“我听别人说的。”
他心虚的时候,语气都弱了半分,像一只金毛狗崽。
“呵呵。”安娜干巴巴地笑了两声,显然并不相信。
“啊!我懂了!”长脖子女人感叹,“这就是……嗯……“留白”!”
淮映勿锋利的眼神瞥向她:“留白?”
长脖子骄傲地一抻脖,脸上多了些傲慢的美艳:“呵,这你就不懂了吧。那是一种绘画的”手法,就说画画不能画满。你得画七分,留三分,剩下的让读者自己去想像!”
众人:“然后呢?”
长脖子发表了她的长篇大论:“鬼故事也是一样啊。重要的是要让读者自己去想像,所以要适可而止。
“你如果把故事都写完了,把鬼的身世、具体数据、克制办法、到底死没死都写完了,那就不恐怖了!
“所以,故事要停止在最恐怖的地方,鬼故事才最好看!这就叫意犹未尽。”
“哦——原来如此。小玫瑰不愧是高手啊。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想法,就是不一样!”安娜也握紧了拳头,连连点头。
“可、那如果每个故事都这样,故事不就不完整了吗?”淮映勿提问。
他平时从来不看小说,不懂什么写作技巧,更不懂什么鬼故事。
但是也知道,如果每个故事都写到一半,那么没有一个故事完整,就会看的读者云里雾里,感觉被戏弄了。
“这……”长脖子回答不出来,又“啪”得展开了她的桃花扇,挡住自己的脸,“小玫瑰会有办法的。”
淮映勿心想,但愿如此吧。他可不相信小玫瑰会想那么多。
故事继续。
◆
{“我们要一个孩子吧。”
有一天我的妻子盛玖突然在晚餐时刻对我说。
我放下了筷子,看见她无比认真的表情。
那双黑黝黝的眼睛,就像是洪水巨浪中的石头,在河道中心岿然不动。
……}
“哎哎哎哎!盛玖是他的妻子?”长脖子指着显示屏上的字大叫。
“盛玖是谁?”史莱姆还是第一天看这个故事。
长脖子解释:“盛玖就是第二章那个,无限套娃孕妇,好像怀了鬼胎那个!”
“不知道。”史莱姆摇头。
“不知道你问个屁!别打岔了!好好看书。”
“无限套娃孕妇……”淮映勿噗呲一声笑了,“你们这外号起的还挺形象。”
“你不是说昨天你没看过这本书吗?那你怎么知道的?”安娜的黑眼睛又瞪了过来。
火红的头发如同魔鬼,再加上脸上的雀斑,颇有点可怖。
淮映勿脸色一变,推了一下她的头:“都说了是听说。别问了,烦不烦。”
“我懂了!我就说小玫瑰很厉害吧!他使用的手法是“打补丁”。”
长脖子又发表了她的感悟。
“打补丁?”
长脖子: “打补丁就是:在后面的章节,补充前篇故事。
“比如说,小玫瑰在第二章里写了,是之前的主治医生酒驾,撞死了第一章车祸视频里的女人,然后逃逸了。
“——这就是补充了第一章故事的丰富性。”
“嗯。”众人点头。
长脖子:“而在第三章,主人公又变成了第二章孕妇盛玖的丈夫,那么肯定会补充盛玖的故事,不就间接丰富了第二章的剧情吗?”
“这种一环套一环的结构……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就如同九连环一样,环环相扣,但是每个环还可以单独拆卸下来,作为一个单篇的故事!”
长脖子说完,脸色有一些绯红,已经陶醉其中。
毕竟星际的文学水平是什么落后的,写作手法也比较单调,都是用一个主人公从头写到尾,没有一丝变化。
而像小玫瑰这种一章一个主人公,但是主人公之间还有关联的故事,根本就是前所未有。
经过长脖子这么一解释,大家别管听没听懂,也纷纷起敬佩起来:
“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
“保加利亚小玫瑰果然深藏不漏!难怪书发表第一天就成功签约了!一定是编辑看到了他的潜力。”
难道这本书真有这么多说头?
淮映勿听此,也开始认真地对待这本书了。准备回去把之前的章节再看一遍。
*
而另一边——
系统问沈昭陵:
【哦,我懂了,你是不是想用多视角叙事结构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可以啊,沈昭陵!深藏不露啊!】
所谓多视角叙事,就是一个故事几个角色轮流讲,各人从各人的角度讲。
比如同一件事,在疯子和哲学家的眼里,可能感受和推理都是不同的。
这样就通过“信息差”,造成了一种扑朔迷离的悬疑效果,非常有戏剧性。
不过难度也比线性叙事高很多,因为要体现出每个人的“差异性”不说,还要每个都合理。
比如大名鼎鼎的黑泽明的电影《罗生门》,改编自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密林中》,就属于多视角叙事。
原著:
一个武士带着美丽的妻子路过荒山野岭,遭遇歹徒。
武士被杀害,妻子被侵犯。
最后,凶手、妻子、能召唤武士亡灵的女巫在官老爷面前,提供证词。
面对同一件刑事案件,每个人的证词确都不同,在证词美化了自己。
那一刻,人性的自私与虚伪,看的人拍案叫绝,冷汗连连。
属于很有挑战性的写法。
而要是能写好,那剧情绝对相当精彩了。这在星际更是从未有过的先例,绝对会把星际人震撼死!
难不成!!!
沈昭陵他要从此一书封神了!!!
系统已经激动到发抖。
“……不是,”沈昭陵温柔地微笑,眼睛弯成月牙,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吧,还多视角叙事。说的什么东西,奴家哪里懂得这些。
“你知道创建新一个人物有多难吗?得设计外貌、身世、性格。
“所以我当然是能用旧人物,就不用新人物啊,循环反覆利用盛玖这个人物,这样多省事。”
【……6】
【哎,我还是高看你了。(电子吸菸。jpg)】
第三章写娃娃,是系统临时决定的。
沈昭陵立马就采用了。
这样也就是说,第三章真的只是沈昭陵都突发奇想?而没有想后面的剧情?
这还能圆上来吗……到底怎么填上之前的坑啊……
系统可愁死咯。
完了。
但沈昭陵这个罪魁祸首,可看起来一点都不愁。
“接下来写什么呢?”沈昭陵眼神晃了晃,手托着下巴,坐在椅子上,观看眼前的显示屏,敲不出一个字来,
“不如写点狗血的吧?给星际人民来一点狗血文的震撼!”
而后,沈昭陵的嘴角弯起一抹略显邪恶的笑容来。
系统顿时预感到不妙:
【不好,星际人民,快逃!!!】
◆
{三个月之后。
盛玖面色平静地通知我,把产检单扔到了我的脸上,说:
“我怀孕了。”
……}
【啊?】系统如果有眼珠子,那么他的眼珠子此刻已经瞪了出来,
【盛玖你是去拜送子观音了是吧?说怀孕就怀孕?也太牛了姐。
【不,不对。这样跟之前《循环的孕妇》这一章节就连上了?哦,原来第三章的故事发生在第二章之前?这个时间是错开的?】
◆
{那天她穿着白色的碎花长裙,打扮得很漂亮。
一张小巧的瓜子脸上是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
她的眼睛双眼皮细窄,眼皮上两个肉条像是割出来的,却意外的动人。
我拿过来看着,许久没有说话,但上面的文本就是白纸黑字的实证:“这……怎么可能。”
我并不相信事情会有那么巧合。
但她笑着说,我不认也得认,难道我想反悔不成。
说起来奇怪,最近这段日子,盛玖似乎开心了不少。
经常喜欢出去逛街不说,打扮地也漂亮了。
不过开销实在巨大。
仅仅这么三个月,她就花了好几万块钱了。我们的家庭并不富裕,这可是比很大的开销。
此时,我突然想到,盛玖的表现简直就像是……出轨了……
否则她怎么会突然打扮起来,还花这么多钱?而我竟然没有看见她买过什么东西回来?
我不想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她,然而她真的跟以前太不一样了。
以前她根本都不会白天出去,到了傍晚才回来。
而且她现在没有工作,花店也没有开门,那她白天这几个小时去哪里呆着了?
我问她:“你最近的钱都花在哪里了。”
她的眼神闪闪躲躲:“做、做b超了嘛。”
我不是傻子:“那也用不着这么多。”
我并不想在自己成为爸爸的时刻和她吵架,但是她最近的表现让人怀疑。
“去美容院了,”她笑了笑,像朵芙蓉花一样,走过来牵住我的手,和我一起坐在沙发上,问我,“你没有觉得我最近变漂亮了吗。”
确实。以前的盛玖在家里并不会化妆打扮,很朴素。
自花朝节车祸之后,她的头发也乱糟糟的,体重一会轻一会重。
甚至因为作息不规律,脸上长了几个痘痘,气色极差。
但是现在,她的脸上抹了一层白霜,显得皮肤瓷白细腻。
身材好像也恢复了,穿一条鹅黄色的包臀裙,腰细腿长,大腿白白肉肉的,颇具神韵。
但……这个穿衣风格实在有点火辣,过于时髦,根本不像她。
可我并不是一个好糊弄的人,我这个人一旦有了怀疑就一定要搞得一清二楚。
因为在婚姻之中,信任非常重要。
所以我问她:“你去了哪家美容院。”
“我就……”她竟然含含糊糊地说不出来,眼神乱飘,随后怒火朝天,“你是不是不信任我!”
很明显是恼羞成怒。结婚这么多年,我再了解她不过。
就在这一刻,我就对她开始不信任了。
……
晚上,趁她睡着的时候,我打开了她的手机。
她的手机密码是她的生日:
农历二月初二。
手机的萤光晃着我的脸,我发现她最近的联系人竟然是——
一个陌生人。
网名叫:helloni
聊天记录很长很长,但是我粗略地翻了一下,大致是以下内容:-
helloni:盛玖,如果让你丈夫发现我们之间的事,你该怎么跟她解释-
盛玖:我现在已经顾不得他的心情了。只能先瞒着,不让他知道。或者,就让他一辈子不知道也好。我……如果他要和我离婚,那就随他的便吧-
helloni:你觉得这样做对他太不公平了吗-
盛玖:只要我女儿叫他一声“爸”,那不就算是他的孩子吗?……对吧?对吗?-
helloni:那好……那你下个星期三下午再来吧-
盛玖:好,正好下周他出差,没空在家。我们老地方见。
……
就在那一刻,我如坠冰窟,浑身刺骨的冰冷。
手颤抖着,手机没拿稳,啪的一下砸在我脸上,要把我砸哭了。
忽而又想起,她的花店,叫作《春色满园》: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支红杏出墙来。”
……}
一章,同时解决的两章的事。由此来达到这种一石二鸟的效果。
“……什么东西?”淮城南冷笑一声。
他生平,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文章。
每一章,都好像小玫瑰随手写就的一样,随意拼凑。
乱!
这书写的实在太乱套了!!!
人物众多,多到如果不做笔记,已经记不住到底谁是谁了?
线索众多,多到已经记不住到底有哪些线索了。
坑众多,多到已经分不清是伏笔还是bug!
每一章都好像鸡头凤尾!有时候又像狗尾续貂!
上一章写男的,下一章写女的,上一章还在都市,下一章就跑到了农村。上一章还在惊悚恐怖,下一章就开始自怜自艾。
写得破马张飞!横七竖八!五颜六色!七嘴八舌!上蹿下跳!
乱套!
但又乱中有序。
人物不是陌生的,而是你认识我;我认识你!
故事不是散乱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正常人看书,看了上一章,总会对下一章的内容,心里有一个估计。
比如说——
上一章写发生了案情,下一章便知道主角要去探案。
上一章主角去磨刀,便知道下一章主角要去杀人。
而小玫瑰写的文确是——
上一章主角发现了案情。下一章主角和十年后的凶手一起去吃了个包子……
上一章主角去磨刀;下一章不知名的隔壁老王在菜市场砍价……
根本没有一点时间顺序!没有一点因果关系!所以也就无法按照正常思维去推!
“这什么结构啊……”
看到现在,第五章了,淮城南仍然不知道下一章,第六章,小玫瑰到底要写出个什么东西来!
谁知道?
读者不知道,编辑也不知道,天知道!
要是玫瑰自己都不知道,赶着写赶着想,那才是真神了。
淮城南开始好奇小玫瑰这篇文的大纲到底是长什么样了。
现在的星际读者,怎么爱看这种东西?这精神状态?
淮城南心意动了动,又暂时退出直播间,照着这书瞧了一眼,发现,这书才写了几万字而已……
几万字,写成了意识流鬼故事?
“这东西写的……也太随心所欲了。这篇文章到底踏马什么结构?”
作为小说网站的老总,淮城南也了解一点叙事学。
一般来说,最普遍的写法,也是最经典的,存在于所有书的写法,就是三幕式写法——
第一幕:介绍故事的背景、主要人物及其面临的初始困境。
第二幕:展现角色之间冲突的升级和发展。在这一幕中,角色会经历一系列的挑战和转折,剧情会逐渐变得复杂和紧张。
第三幕:故事的高潮和结局,主角会在这一部分做出最终的决定或行动,解决之前所有的冲突和问题。[1]
主人公,通常是一个主角,或几个主角;
时间轴,通常线性叙事,偶尔夹杂一些倒叙和插叙。
而根据星际现有的知识体系,好像没有一种的小说体系,对完全得上《鬼故事》这本书。
恐怕以后……
会以创作者的名字命名,以《鬼故事》为例,创造一种独特的“小玫瑰写作法”、或者“玫瑰结构”。
淮城南不经意间,把这心里的问题说出来。
觉得这人颇有有意思。
有人在他耳后说道:
“恐怕是独创的回旋镖写法 + 一石二鸟写法。”
“有不少专家在骂呢。说小玫瑰破坏了传统文学,是异端、是魔种……”
淮城南听见这话,往网上翻了一下,确实发现了几个粉丝众多的大V专家。
还并不是他们公司雇的黑水军。就是自发的、真的很讨厌小玫瑰的人。
□星辰之笔(V):
“每个章节都写一半,你们是怎么看得下去这种东西的,啊?
“这什么书,写得顾头不顾腚,让人抓心挠肝的。差评!”
□娱乐棒棒看:
“从来没见过这种,主角做的事情没做完,搁置到一半,然后去写新主角的。
“这故事线并不完整,冲突呢!高潮呢!结局呢!happyending呢!小玫瑰,你到底要干嘛!!!(发怒。jpg)”
□花星日报:
“《论——小玫瑰如何在文学领域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对传统戏剧结构进行抹黑与误导!》
“这会对当下年轻人的认知能力……”
这篇批判论文,竟然写了足足有五千字!有理有据!用词讲究!引经据典!一看就花了不少功夫研究小玫瑰的书。
竟然有人还真情实意地、义愤填膺地写了论文来批判小玫瑰。
淮城南冷笑一声,没忍住,笑了一声:“闲的,呵呵。”
他不爱笑,这次倒是因为小玫瑰,薄唇罕见地翘了起来。胸腔起伏,闷闷笑了两声。
他搞小玫瑰,是为了自己商战,让自己公司赚钱。合情合理。
这些人……没想到还真被小玫瑰气成这样。不就看一篇小说,至于吗?
身边的吴秘书,给他沏了一杯咖啡,递到他手心:“骂归骂,看归看,一边骂一边看,一边看一边骂。”
淮城南:“呵呵。”
低头,瞧见那咖啡杯,接过来,抿了一口。
学院派,尤其是那些有点声望地位的老头,喜欢满口“故事架构”、“人物内核”,动不动就拿一副固定的标准,去衡量一个作品的好坏。
就像他们说女人的三围,非要九十六十九十,少一分一厘,那就不标准,就不能称之为美。
顽固又迂腐。
最不喜欢挑战权威、打破传统的人。
小玫瑰,无疑是那个刺头,也就包括西兰花在内的势力,架在了那风口浪尖上。被攻讦、被审判、被诋毁。
小玫瑰虽然是他对家零点APP现在的“王牌新人作者”,也就是他的“敌人”,但他其实一点也不讨厌小玫瑰。
反倒是好奇,更多。
如果可以,他更想把小玫瑰签约到自己的公司旗下。
他眼中闪烁,把咖啡杯搁置在手心片刻。
就那样悬空着,没有再喝也没有放下。
倏忽间,他想起当初在商学院,教授也曾在数字讲台之上说过:“这些经济学理论,虽然有用。但也只是理论,真正要到了实践,你们开公司、搞运营,那会遇到的事情,是千奇百怪的!什么样的问题都有!
“真正的企业家,能够做到随机应变。出来一个困难,就解决一个困难!再苦再难!人才确实、资金断流、技术停滞,你们都得根据实际情况,想出来决策,把他给踏过去!哪怕是根本没有人走过的路,你们去走!
“就跟那个真正的作家一样,不依赖于一些写作定式,他可以天马行空的用笔,想到哪便写到哪,有个锚定在那,写的再多再偏,也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了。”
那讲课的是个老头,讲的是经济学历史,把千万年以来,各个企业品牌的经典案例,按照年份,来给他们课上梳理。
讲的那些商业案例,有那么多,淮城南毕业那么久,早就已经都忘了。
但是,当时那老头须发尽白,身体佝偻着,穿一身紧身又干净的藏蓝色西装。
讲课时,激动到眉宇飞扬,白胡须颤动的样子,他仍旧记得。好像生怕他们忘了这句话,在那里恨铁不成钢的嘱咐一样。
再就是这句话。
那句完整的话,他至今记得。
一个真正的企业家/一个真正的作家……
手下/笔下……
的决策/的故事……
可以依照当时的具体情景/可以依照他自己的想法……
肆意发挥、独辟蹊径、变幻莫测、随心所欲、天马行空、无所不能……
窗外,乌云再一次压低,压低。
天色越发得黑。
若不是开了灯,淮城南几乎要分辨不出到底是白天还是晚上了。
窗前,淮城南褪去校服与青涩,远离学院,穿着和当初的教授一样的藏蓝色西装。
也是一样的板正又干净。
不同的是,他年轻又高大,可以将这件衣服撑得起来。
或许,他现在已经找到半个了。
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去玩弄文本,这家夥要么是个天才,要么是个疯子。
他看得出,这个人,他要搞创新。但其实在小说上,创新,往往意味着死路一条。
同质化才是安全的、具有可拷贝性成功的大势所趋。
人们,往往是对陈词滥调感到无聊疲惫,又会被新鲜怪诞事物创到的人。
市场和审核一样,都像婴儿般敏感脆弱。
他知道,小玫瑰这条路,一定会很难走。
也便偏要看看,小玫瑰是否能够挨过这次多方势力的围剿,从这个圈子里,站着活下来。
他倚靠在落地窗前,身后是无数的高空乌云。
团团团,软软软,黑黑黑,黑色。
只有一线一线的太阳金光,从黑色中勉强地挤出来,排整得像是龟甲上的裂纹。
他一头黑头齐整地往后梳,皮肤白皙,五官端正又舒展大气,身子挺直贵气。
眼中情绪万分,化不开。将米色椅子一转,转身看向窗户外面,面色却冷漠。
头颈未动,右手将那仅仅喝了一口的白色咖啡杯递给了身后的吴秘书,示意他拿下去罢:
“小吴,你说这咖啡……是不是苦了。”
第五章结束以后,全网一片哀嚎声:
[啊啊啊啊啊啊,我受不了了,我就知道!她噶定了!]
[为什么结局要这样!哭死了,呜呜呜!勇敢善良的小姐姐!]
[玫瑰老贼,拿命来!把郑恩琪还给我!]
[我的心脏受不了这个。你让我代入感这么强,我都想尽各种办法去探索了,去改变了,然后……哭了。]
[又是这个结局!我就知道!哎,我早有预感的,只是不愿意相信,没想到你还真这么写了。天杀的邓恩!天杀的长生村!坏事做绝!]
*
虽然大家心里都知道,这样安排结局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从心理上都无法接受。
因为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没有外援的女孩而言,要她一个人逃出这个封闭诡异的村落,逃脱成年男人的魔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后来有好多网友试图重写这一章,给郑恩琪安排了无数的逃跑攻略,也没有一个剧情合理的。不是天降神兵,就是反派降智。
但是,沈昭陵还是选择了相对温柔的结局。
他没有写郑恩琪到底怎么样了,没有把李纯儿都事情写在她身上,只是戛然而止,让读者自己去想像。
在父母山上,给了郑恩琪一个相对诗意的结局。
*
在西兰花编辑办公室里,室内更加昏暗了。
天空被乌云压得很低很低。甚至在办公楼内全都打开了灯,也压不住那种惊袭的黑暗。
白色背景墙上的暗红色圆形,不像是落日了,而像一抹血。
或者是父母山上,那最后一个晚上,被偷走的太阳。
一排种在墙里的绿植,密密麻麻地挨着,树叶巴掌大,形状像是鸭掌,椭圆形,又绿又油。好像在那山坡之上的森林。
森林之中,一个名叫郑恩琪的女孩,裹着肮脏的白半袖和牛仔裤,被永远埋葬在了土里。再也看不见那明天的日出。
两边,淡粉色的长桌也暗淡着,看起来有点像灰色,水泥墙的灰。
各个编辑们都在长桌两边坐着,不约而同地叹气,质问:“为什么啊……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本章,是本书最恐怖,最绝望的一章,后劲儿太大了……”有人直接趴在书桌上,脊背一起一伏,彷佛在无声哭泣。
整容脸女O眉头皱在一起,整容之后,她很少做这种大幅度的表情了,但这次,她却忘记了,直接用两只手拚命按压着自己的脸,发泄其中的愤懑:
“我倒是觉得,这一章的完全不同于前面,靠的并不是一惊一乍,而是一种思想,一种感觉,就是越想越害怕的那种感觉……啊啊啊啊啊啊啊——受不了了——”
“好绝望,哎——”坐在她对面的男O叹着气。
他一头鸡窝头。豆大的狗狗眼下垂着,手无力地在桌子上攥紧,也想要发泄着什么。
最后只是攥住了右边的马克杯,死死攥着,手指骨节突出,然后拿起来,往嘴里灌,拚命地喝着水。
落地窗前的淮城南坐在黑色座椅上,发现编辑们的脸色一个一都难看如猪肝。或垂头丧气一言不发,或脏话连篇暴怒输出。
总之,一个个都像疯掉了一般。
过去,这些编辑都很怕他,在他面前都老老实实的,装模作样,伪装那种老实本分阳光努力的模样。
但这次……
他们一个也没能忍住,全都失去了表情管理,东歪西扭地坐着,叹气着,甚至还脏话连篇。
完全把西兰花、把他们的职责,还有他这个总裁给忘了。
淮城南拽了拽领带,眼神飘忽着。并没有责怪他们。
他又再次转过身去,看着那黑黑密密的乌云,不知道这个时辰是不是已经是傍晚了。
潮湿阴冷的味道,彷佛从窗户里渗透过来。让他有一些寒意。
他的眼神飘远,飘远,把乌云想像成了文中的那个黑天。
他发觉,乌云已经没有缝隙了。阳光没有从云缝隙渗下,那乌云之上金色的龟甲图案也就消失不见。被堵得严严实实,没有丝毫生路。
“徒劳。”
他感叹。
右边,站立着西装革履的吴秘书。
银灰色的戗驳领西装,下半张脸的嘴唇紧抿着。上半张脸逆着光,隐于黑暗之中。
就连吴秘书看完,也喉咙里像吞了一个石头子一样,难受得不上不下。打算回去之后,把前面没看的四章给熬夜补上。
刚才他已经和零点内部的人打听到,小玫瑰签的是短期合同,这本书写完之后便是自由之身了。
那个时候也许可以把小玫瑰从零点挖过来,为他们西兰花所用。然后开发一个新的IP系列:鬼故事系列。
所以他弯下腰,试探着问:“淮总,这小玫瑰,我们还搞吗……”
淮城南摆摆手,示意他:“把黑水军撤了吧。”
吴秘书:“怎么?”
淮城南淡淡道:“没有用。”
“为何……”吴秘书不懂,什么有用无用。其实真实商战中的手段就是如此,并没有什么高大上的东西,总是直接低级又丑陋。
你只要故意针对它,那肯定是有用的。何来无用一说?
淮城南始终没有转过头看向他:“你有没有听过小说届流行的一个说法?”
“什么……说法?”吴秘书搜刮脑子,也没有想出来淮城南到底要说什么。
淮城南的手指不紧不慢地在黑色扶手上敲击着:“三流作家写故事,二流作家写人物,一流作家写情绪。”
因为室内昏暗,敲击声音变显得格外突出。
“哒、哒、哒。”
听得吴秘书想起鬼故事里的铁链声,心理都紧张。
但这句话,他没懂。
淮城南慢慢地道:“其实这句话并不完全对。最早的时候,是古典文学,那时候更加注重戏剧冲突。按照题材来分,也就是叙事类小说。那时候的小说脱身于舞台表演,所以更接近于戏剧,内容也都是有强烈矛盾的。比如复仇、出轨、谋反、相爱。
“人物形象大多扁平。后来,又有以表现人物形象的传记类小说出现。主人公才从扁平人物,变成了圆形人物。”
“到现在,几百年之前,古拉星又发扬起一种心理型小说。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都变得不再重要,而只注重感觉。这种流派影响了后来的印象主义文学、意识流……”
“……”
吴秘书点点头,他对星际的文学史略有了解,只是不知道淮总怎么突然会提起这件事情来。
淮城南缓缓看向他,眼神很平静:“那你觉得《长生村》这一章,写的是什么?一个用女人转生,来长生不老的村子的故事?一个努力想要逃出村子,最终却失败了的的勇敢女孩郑恩琪?其实……可能都不是。
吴秘书眼睛突出,惊奇道:“那是什么?!不就是写的东西吗?”
淮城南摇摇头:“小玫瑰写的是长生村,但贩卖的是郑恩琪的怀疑、孤独、恐惧、挣扎、痛苦与绝望……
“当人们看鬼故事的时候,他们看的不一定是故事。而是想要体验那种恐怖、刺激的感觉。鬼并不重要,它只是获得恐怖的媒介。
“你会发现,这章里,其实并没有鬼,甚至连血腥画面都很少,反派是人。是邓家人、村里的人,而不是什么超自然力量。
“但它的恐怖程度却一点都没有减少,甚至还比之前更甚。
“这章看似写了很多内容,但其实……你数一下字数。”
“……”
吴秘书听得迷迷糊糊,点点头,按照淮城南的吩咐,看了一眼显示屏左下方的字数统计。
三万字,这个字数甚至不足以上架。按照他们APP基本固定的五千字一章,这也就是六章的内容。
小玫瑰却利用这短短三万字,在一章之内便写了一个结构非常完整的、节奏跌宕起伏的鬼故事。
按照淮城南的说法,小玫瑰写了郑恩琪对于新环境的陌生、不适;对于邓家人的难受、失望、怀疑;对于浣衣女孩的同情、愤懑;
知道真相后的痛苦、害怕;杀人时的决绝与幸福;逃跑时的勇敢与坚强;迷路时的茫然与后悔;最后逃跑失败的绝望与释然……
小玫瑰写的仅仅不是一个故事。
还是一个完整的人,她的一个完整的情绪链,都隐藏在这个短小的故事之内了。
而长生村,只是它的壳。
这些相互矛盾的情绪排山倒海一般向读者们袭来的时候,甚至显得连这个故事本身讲的是什么,都不再重要了。
所以……
吴秘书轻轻侧目,这才理解了不远处,编辑们为何都愁眉难解。
也理解了淮城南的话,说把水军撤了吧,没用的。
就算把这个小玫瑰的号给搞掉了,他换个小号,也会很快东山再起的。即使禁了这个灵异题材,他也可以写其他的题材。
因为鬼故事,可以不是鬼,可以不是故事,而是一种感觉。
……
这之后,淮城南坐在那里,再没说这件事,吴秘书也没去问。
但每淮城南开始打听一个作者的过往经历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们淮总又要开始挖人了。
吴秘书低头,懂事道:“之前没听说过这号人,所有账号都是新注册的,所以,要我联系他吗。”
他看见淮城南摆摆手说:“我亲自联系即可。你下去吧,没你的事了。通知大家,今天到点就下班吧。”
“嗯。”吴秘书微微一笑,通知大家下班,没管编辑们的欢呼声,就离开了。
他离开那个办公室,在最后关上门的时候,视野里,是淮城南淡漠地看着左手腕上的手表,眼神不动,甚至忘记眨眼的表情。
他知道,那个漂亮的黑色银表价值两千万星币,是沈昭陵当初托沈家关系找手工大师专门订做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全星际只此一个。叫作南陵。
那大师两年前就去世了,这是他最后的遗作。
他知道,因为此表太过珍稀,再加上戴习惯了。所以即便淮城南不喜欢沈昭陵,在他离开之后,也没有把手表摘下去扔掉。
他也知道,当淮城南露出那种难解表情的时候,这也意味着一种情绪——
吴秘书轻轻地关上门,眼前坐在椅子上那男人因为逆光,而显现出黑色剪影的侧脸,逐渐变得窄小,再变成一条线,最后消失。
视线始终向下,凝固在手表南陵之上,都没有抬起头来。
吴秘书胸中的憋闷随即一扫而光,笑着摇摇头离开了。
——那种情绪,名曰
想念。
第三章《诡异的娃娃》原文——
【鲜花,让我(韩版言)想起了花朝节。
花朝节,是我妻子盛玖的生日。
盛玖她是个很喜欢鲜花的人,所以后来才盘了一家花店。叫做“春色满园”。
取自宋代诗人叶绍翁的诗《游园不值》: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花店不大,但是在闹市,交通很好,生意也很不错。
一个月的租金都要好几万,她竟然直接花费上百万给永久性地盘了下来。
我都不知道她一个售货员,是哪来的这么多钱。
后来她说,是她家人留给她的钱。
据她所说,她家里是农村的。农民能存这么多存款,也是不容易。后来父母都因病去世。
我还想着这要是她父母不死,也许,她还会过得更好,她父母也不一定会看得上我。
我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心情。】
……
盛玖,就是开花店的……
那么她的钱,其实来自谁,不用多说……
世婵当四年模特,究竟给了谁,也不用多说……
小玫瑰,终于还是那个写作习惯——
鬼故事当中,但凡有一个字数超过千字的场景,被细致描写,那么它一定是:
伏笔、铺垫、过渡、气氛、悬念、反转的其中一种……
绝无第二种可能!
就算现在不是,未来也会发现是。简直是细节狂魔。
淮映勿用手捂了一下额头,感觉额心已经开始隐隐作疼,后背有种发凉的感觉。
甚至,甚至,再往前翻,翻到第一章《坏掉的手机》——
【我(韩雯静)看见她(车祸女人)在一个桥上摆摊的人前突然站住了,黑色的高跟鞋啪嗒一声停住。
然后掏出手机,对准什么在拍,好像是在支付扫码,一俯身,从摊位上拿起了一株粉色的花?
这应该是她买的花。
不过和寻常的莲花不同的是,这一株上面长了两朵花,叫做并蒂莲,可是稀奇的很,想必也很贵。
而且我看见了她的侧脸,是小巧的瓜子脸,皮肤白皙,杏眼。仅仅是一闪而过,就能看出她的漂亮。
漆黑如瀑的长发,在她弯腰之时,就散落了下来。
这样的美女,年华大好,死了真是可惜了。我叹惋。
然后那个女人起身,又继续往前走去了。
高跟鞋“啪嗒、啪嗒、啪嗒——”
这段录像,应该是女人遭遇车祸之前的一段视频。】
……
——世婵,终于她在死的那天,买到了她一直想要的并蒂莲。
——因为一莲双生,那是代表她和盛玖的花啊。
——“”双生”桥+“花”朝节=双生花
——车祸的地点和节日,其实不是早就暗示了姐妹俩的关系。
——这其实是一个女人要用长生蛊,去复活亲生姐妹的故事啊。
——我早就偷偷告诉了你,你竟没有发现吗?
——保加利亚小玫瑰似乎在说。
*
“疯子……”
如果不是重看,谁会注意这些,又有谁会记得这些。
发觉此处,全网全都像是热了的锅一样,炸了起来,热血未凉。
这,就是所谓悬疑的力量。
淮映勿深呼吸一口气,罕见地点开打赏按钮,点进后台,给小玫瑰打赏了一星币。
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
然后听见左边身侧,传来带着酒意的鼻音。那人对他轻说了一声:“谢谢你……”
“啪嗒——”
一个手臂不稳,空着的啤酒瓶瞬间被淮映勿碰倒,掉在地毯上,最终滚落在了淮映勿的脚边。
随后,淮映勿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向沈左边。
只见沈昭陵的头侧躺在褐色皮沙发的左边,右手垂落在身前,无力的荡,指尖抵在地摊上。
赤发披散,几乎垂地,弯弯曲曲如同玫瑰花堆成的卷。
眼睛阖起,鼻梁两侧与脸颊都泛着醉意的红,不说话,呼吸极为均匀。
画面极为浓稠安静,宛若沙漠下的黄昏暮景。
淮映勿像是不认识这个人一样,看着他,蹙眉,将呼吸收紧,不可置信地轻声唤了一句:“保加利亚小玫瑰?”
心跳如花鼓震动。
可这次,沈昭陵却像是睡着了一样,睫毛下压。
没有回答他。
第117章 身体
之后,无论这一章《巫蛊师》的后面写了什么,淮映勿都再也没有把视线转移到那边。
他只是,一直,盯着沈昭陵看。
没有眨眼睛,直到灯光使得眼睛刺痛,他像是在重新认识这个人。
他知道,今晚的沈昭陵不会再回答他了。
但是,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鬼故事》仅仅出现了六天,六天前此书开始更新,六天前保加利亚小玫瑰在零点上崭露头角。
也是六天前,沈昭陵第一次走出他二楼那个屋子,开始要卖掉关于淮城南的一切物件,开始一个新的生活。
保加利亚小玫瑰,只请过一天假,就是前天。而那一天,他正好与沈昭陵呆在一起,房间里,几乎一整天。
“小淮爷,我想要一个键盘,好用一点的,得去哪买?沈昭陵曾对他如此说声音从沙发那边传来。
当时淮映勿自己正在书房里翻阅历史数据,门是开着的,但他没有回头,沈昭陵就在他身后。
他问:“要键盘做什么?”
他记得当时沈昭陵在说:“我在写小说,你信吗。”
还挺自信的样子。
他不信。
因为沈昭陵是公认的,语文极差,都拿不到及格分。厌恶文学,从不翻书,认字不全,病句极多。
和他自己的写作功底,简直不分伯仲。
他在请沈昭陵来这里之前,就已经了解了一下他的背景。
他知道沈昭陵最擅长的就是,一是追着他哥淮城南,二是花钱享乐,吃喝用度一向都要最好的。
刚来垃圾星的时候,也是这吃不惯,那不喜欢,嫌弃这里穷乡僻壤,没少和他因为这些生活琐事吵架。
但现在……
沈昭陵躺在沙发上,就像是一只红狐狸。
脾气小了,身体弱了,人变蠢了,爱吃爱睡了,也更好养活了。
从一个无法沟通的凶猛野兽,变成了他偶尔爱逗弄一下,就会羞愤暴躁的家养宠物。
他才刚开始觉得沈昭陵好玩。
现在又不确定是不是自己才是被玩的那一个。
“我刚才打赏小玫瑰的时候,他是不是跟我说谢谢了。”淮映勿再次不确定般地问北辰,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啊?北辰,回答我。”
北辰听见了他的话。
他是三年前,淮映勿自研发的ai,只属于淮映勿一个人。
他知道,他的主人淮映勿,是一个生活在人群当中,又脱于不属于人群的人。淮不需要陪伴,但需要沟通交流,需要智能便捷。
因此,他就诞生了。只属于淮映勿一个人。
淮映勿很少会露出如今这种表情。
他知道,主人是个聪明又善于自我调节的人,很少会遇到困惑。
很少,会这样盯着一个睡觉的人看,足足盯了两分钟。即便那个人显得如此人畜无害。
北辰:“……他确实说了谢谢,但没准,是喝醉了呢。”
“你觉得他是小玫瑰吗。”淮映勿又问。
北辰:“……”
“不是。”
“不像。”
北辰如此分析。
他们能透过一个作者的文,和聊天,粗略地勾勒一个人的身份背景。他们而给保加利亚小玫瑰描绘的性格是:
聪明、冷静、逻辑性强、富有好奇心、情绪充沛、多愁善感、善于观察、想像力丰富。
但又狡诈、伪善、处事圆滑、功利心强。
尽管和书粉们很热心,但他们能看出那种亲密感是伪装出来的。
小玫瑰的实际身份,应该是一个生活在阿尔法星的喜欢甜美弱O的腹黑男A。无论是文中还是文外,都以捉弄他人当作乐趣。
典型的自恋型、表演型人格。
和眼前这个沈昭陵,简直完全是两模两样。
北辰:“……他看起来,比小玫瑰那个奸贼要‘单纯’很多。”
北辰谨慎地用了“单纯”这个中性词。
淮映勿眼神冷漠,带着嘲讽:“瞅着是挺笨的,连个箱子都抬不动,而且我一说话他就脸红,要不是他眼神中没有那个意思,我真的都要误会他是喜欢我了。”
“哼哼。”北辰哼笑两声,“所以他真的不是……”
“所以他真的挺会演戏的,把我都给骗过去了。”淮映勿把这话接了下来,冷笑一声,笑声是从未有过的寒冷渗人,“去查一下这几天,书房的所有浏览记录,APP使用记录,与账号登陆。”
“……”
北辰看他这样,不敢多说话,赶紧直接走了。把空间,又重新还给了他们两个。
淮映勿从毛茸茸的褐色地毯上站起身,小心翼翼地把几个易拉罐酒瓶收起来,尽量不发出声音。
二十瓶,他俩一共喝了二十瓶。
沈昭陵只喝了两瓶,剩下都是沈昭陵硬灌着他喝下去的。
结果沈昭陵醉了,他没醉。
“什么酒量。”
淮映勿低头看着沈昭陵的侧脸嘲笑一声,他的朋友基本都是A,从来没见过有人身子骨弱到这种离谱的程度。
而后抬头看了下墙上圆形挂钟的时间,发现已经晚上十点钟了。
得睡觉了。
但是沈昭陵现在明显已经霸占了他的地盘,在褐色皮沙发上睡着了。
躺在那,双目轻阖,肤若凝脂,红发拂颈,像个瓷娃娃似的。
穿红色的丝绒衬衫,窝在那里,整个画面都暖得惹眼,露出一截细白柔韧的腰肢。
淮映勿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眸中红光跳跃。
随后走上去,像昨天那样,一手伸过他的膝弯,一手伸过后背下面,直接给抱起来了。
还挺轻的。
上楼。
昨天是人醒着,他直接扔床上。今天是人睡着,他不好再扔,轻飘飘地给人放在床上。
他发现沈昭陵没穿鞋袜,那再把被子什么的都给盖上,就可以下楼了。
结果把被子盖到沈昭陵身上的时候,淮映勿看见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沈昭陵的上面两颗衬衫扣子大敞着,露出一枚若隐若现的红樱。
淮映勿死盯着眼皮跳了跳,伸出手,停在那里,犹豫要不要给他扣上,只觉得酒气上头。
……
足足盯着,犹豫了一分钟。
最终还是认输般地挑了挑眉,直接上手,抓住了那个衬衫纽扣,笨拙地往中间扣。
“嗯……”
沈昭陵哼了个鼻音,随后竟然醒了。
便看见了淮映勿近在眼前的脸,那个距离。瞳仁倒影着对方,就连滚烫鼻息都在交融。
如同接吻。
“……”
一低头,看见淮映勿那双手,正在双手扯着他的衣服,而他的前胸从中漏了出来。
沈昭陵:“……”
淮映勿:“……”
画面一时凝固。
“你干什么?!”沈昭陵猛然坐起来,推了他一下。
“不是……我没……”淮映勿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我没。
沈昭陵冷笑:“淮映勿!趁我睡着耍流氓是吧?扒我衣服。”
“它自己开的!”淮映勿解释道。
“那你的手在我这干什么?”
“我给它扣上!”
“骗鬼呢。它自己开了你管它干嘛?你有这么好心?”
淮映勿:“……”
真是气笑了。
随后沈昭陵抬头,看见淮映勿的视线并没有离开,骂:“你还往这看?!”
“我就是看一眼还?”
“看一眼都不行!”沈昭陵顺手往后摸,不小心摸到了床头柜上的金属摆件,发觉在手里有些过沉,于是又默默放下了。
直到摸到了枕头,就直接砸了过去。
“哪有你这种人……”淮映勿正说着,就被枕头砸了一脸,“曹尼玛……”
等淮映勿把枕头拿下来的时候,桃花眼全无生气,眼底猩红,死死地盯着他。
“……”
系统刚才告诉他,确实是他误会的了时候。
沈昭陵先把眼睛错开了。
“看一眼都算耍流氓,”只见淮映勿忍着怒意,抿紧下唇点点头,“好,这是你说的。”
沈昭陵感觉接下来可能要大事不妙,舔了舔牙,往床板那边坐了坐。
随后淮映勿直接瞅着他,挑起眉,恶意满满地说了句:“那你可别看我,看一眼,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记住了,沈昭陵。”
沈昭陵还没有搞清楚,就看见眼前,淮映直接当着他的面,向上一拽,直接露出上身。
然后把那上衣往床上一扔,扔在沈昭陵的头上。
沈昭陵:“……”
眼前直接一黑,被信息素的味道罩住。
“你疯了!?”
“你刚才看我了,是吗。”淮映勿坏笑着,舔了舔唇,为抓到他错处而兴奋着。
“我没看!没看见!”沈昭陵内心无语至极,赶他,“刚才的事我误会你了,不作数了,求你赶紧走吧。”
却也没有把那衣服从脸前拿下来,正好用来挡着视线了。
眼前依旧一片漆黑。
随后听见一声嗤笑,还有一个更重的声音砸在他头上。包含着叮当一声金属响声,像是皮带。
而后一个低沉声音从他身前响起,温柔引导着:“沈大少爷,你不想知道AO身体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吗。你睁眼,我教教你。”
沈昭陵:“……”
神经病。
一瞬间,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你他妈到底脱了什么东西……
第118章 被逗笑了。
“淮映勿,你能不能正常一点……”刚开始没准备好的时候,看见了淮映勿的上身,身材还算健壮。两条人鱼线,从腹肌边缘滑落,没入下衣边缘。
现在,沈昭陵尽量控制自己,不要去想黑色之外的东西,并严辞警告他,“给老子把衣服穿上!”
“呵,我让你看,你不看,那我们扯平了。”
淮映勿撂下这句话之后,脚步声就逐渐远了。
直到沈昭陵感觉到那个人下了楼梯之后的声音,才把衣服从头顶上拿下来,被闷得热死了。
然后看见自己手上除了黑色半袖之外,还真的是一条黑色长裤。
除此之外,便没有其他的了。只留一些衣服上的辛香味道。
黑色,刺他的眼。
“……”
真的是流氓。
沈昭陵危险眯眼。抬头再看二层,也看不见那个人的人影了,想必是真的到了下面的一层。
沈昭陵冷笑了两声,把衣服二层直接撇了下去。
留下哐当一声,然后闷头,进了被子里,睡觉。
却在枕在枕头上的时候,也会去想,同为男性,AO的身体真的有区别吗。
然后沈昭陵偷偷去问系统。
系统平时回答地都很快,这次支支吾吾地,说它不知道。它只能说:
“在你眼中,你们是同性。
“但在淮映勿和其他人眼中,你们还是异性。
“应该……是有不同的吧,毕竟这这这……我也没见过。”
“哦。”沈昭陵从系统欲言又止的态度中,彷佛明白了什么。
原本因为醉酒有些困顿的大脑,又清明了许多。开始在舒服的床铺间辗转反侧。
完了,更好奇了。
*
阿尔法星。
一件两面落地玻璃窗的豪华酒店之内。
入了黑夜,房间却没有拉窗帘,留着外面霓虹闪烁的夜景。
形状复杂的立交桥,支在窗户之外,穿行在上面的车辆,就像是流水般的灯串,一辆又接着一辆。
银灰色的圆形大床之上,两个人,赤身裸。体,躺在床上。
就正对着窗户,像是浑然不怕别人看见。
其中一个,躺在床为右边的,是淮城南。
他就仰靠在床背上,抬眼看着窗户,从床头柜上拿出根菸,点上,抽。
左边那个,有着一头淩乱的黑长发,头发长度和颜色都和沈昭陵之前的挺像。
但是发质毛糙很多,整个五官端正,却更加粗矿一些,肩膀更加宽阔。
被子,已经被蹂。躏到充满褶皱,随意盖在他们的腰腹之上。
“淮总,你胳膊起来……压我头发了!”那男人没好气地说。
淮城南不经意地瞟一眼他,盯着他的脸看,觉得他细看的时候,又和沈昭陵有些不像了。
胳膊上肌肉太多,下巴略方,鼻子不够高挺,眼睛颜色不像,而且眼皮又宽又浅,从某种角度看,有点呆板的感觉。
不用刻意去嗅,就知道身上的味道也不对。一个alpha,怎么都没o软香。
他们才见一周,他不认识这个人,甚至早就忘了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个画画的。
当时坐车,在“萤”的画展上灵光一瞥,看见他的背景,觉得有点意思,就主动停下了车。
问他人住在哪,要去哪,要不要一起上车,把他送过去。
那人:“这展览是我举办的。”
淮城南挑眉问他:“你是萤?”
早就听说过这人的名气,今日没想到一见,是个这么年轻的。
淮城南眼前一亮。
那人微微扯唇说:“不是,我是他粉丝。”
身上带有一股搞艺术的独有的孤傲的劲儿。
淮城南懂了:“他授权你办的?”
那人:“没授权。”
淮城南透过窗户,看了一眼展厅里大大小小的萤的画,笑道:“那他不告你?”
私自用萤的画办商展,算是侵犯了萤的著作权。
那人眸子暗淡道:“他要是告我就好了,正好逼他出来呢,让我看看他是谁。只可惜,他好像并不把这当回事。”
“外面雨下大了,上车吧。”淮城南直接给他开了门。
他也就没推辞,顺便坐了后座。
当时淮城南盯着他的头发瞅了很久,还顺手摸了一把,怎么看怎么觉得顺手好摸。
现在带回来吃了几下,发觉也就那么回事。发质保养的不太好,不够鲜亮。
沈昭陵的头发,即便是仅仅在这种夜景的反射之下,是会发光的。发那种彩色的淡光,就跟玻璃糖纸一样。
很漂亮。
只可惜很久都没有见到了。
……
现在,淮映勿熟练地一抬左胳膊,让他把头发扯出来,又开始自顾自抽菸。
然后听左边那人用粗硬的嗓音说:“淮总,你连窗帘都不拉,你不怕被外面大楼谁看见啊。”
“我怕谁。”淮城南反问他,吐出一口烟圈。
“……”
那人没说话,像是被问住了。
他知道以前淮城南还有个未婚妻,大名鼎鼎的沈昭陵。
谁都不知道淮城南不喜欢那个饭。但耐不住沈家有势力,他不好明面上跟他们闹掰,所以肯定会躲着点。
但现在,沈家没了,沈昭陵走了。
淮城南单身,确实没什么可怕的。
*
“媒体呢?要是曝光了,总归对你们公司形象不太好吧。”那人又说。
“你情我愿,怕什么。”淮城南不是很想和他说太多。
他只是突然意识到,他和别人偷欢的时候,突然不需要背着别人了。
说睡就睡,简直太容易了。
以前他需要非常谨慎的,挑选口风严的漂亮猎物。
并让吴秘书给他打掩护,在沈昭陵给他打电话的时候,让吴秘书撒谎说他在公司里办公实在很忙,没空接沈昭陵的电话,让沈昭陵第二天再来找他。
他不敢开自己的车出入酒店,因为那台车是沈昭陵送他的限量款,全星只有他一个人有,实在太显眼了。
他只能坐个普通的车,穿一身黑,打扮的严严实实,和别人错开时间,进入同一间酒店房间。
完事之后,还要洗澡换衣服,清除所有痕迹。
等第二天有闲心的时候,再给沈昭陵回覆那一堆未接电话,撒一个不痛不痒的谎。
顺便让秘书买一点新上市的礼物,哄一哄沈昭陵。
好麻烦……
以前,他需要花那么大的功夫,才能跟别人睡上一觉。
觉得沈昭陵是困住他身体的笼子,绑住他手腕的锁链,猪槽里的糟糠。
别人,是笼子之外的蜜糖。随便舔上一口都是甜的。
现在,竟然随随便便就可以跟别人睡了。
反倒……
没什么意思了。
至少,淮城南刚刚结束之后,很平静。
没有了以前刚碰过别人,就想要故意在沈昭陵面前炫耀,看那个头脑笨拙心思敏感脆弱的人,会不会发现他偷腥之类的想法。
有点无聊。
甚至他在想,如果不是这个人不是因为一瞬间有着和沈昭陵相似的背影,他都不会把这个人接上车,又接上床。
到底,为什么呢。
他不太明白。
“你在想什么呢。”旁边那个人看他面无表情,揽着他的胳膊,贴在他身上笑着问他,又亲了一下他的脸,“你不会在想你未婚妻吧。”
淮城南没说话,但没等这根菸抽完,就把它扔了,在昂贵的银灰熊毛地毯上烧出一个坑。
那人调笑他:“怎么,你和沈昭陵以前也住过这个酒店?这个房间?现在你来带我住,你挺坏啊……”
笑声萦绕在他左耳边,呼吸也很烫人,他无故觉得这人有点烦,就把他顺手推开了。
淮城南说:“没,我和昭陵没睡过。你别胡说。”
那人纳了闷:“可我记得,沈昭陵长得挺好看的啊。那时候我在街上远远看过一眼,啧,可带劲了。我当时看了我都心动了。你就没一点想法?你真这么烦他?”
那人语气也非常震惊。
淮城南说:“挺烦的。”
昭陵好看,他是承认的。而且觉得比眼前说话的这个人好看得多。
烦不烦昭陵不知道。
但至少现在他心里挺烦,简直一团乱麻。
那人:“他就那么差吗……”
倒也并不是,以前并不是对沈昭陵没有一点性。冲动。
至少在沈昭陵因为发现他一点没有实在出轨证据的蛛丝马迹而吃醋,在他面前哭鼻子的时候,冲动还是有的。
沈昭陵哭起来,鼻头红,梨花带雨,特别好看。
但是,他都控制住了。
只因为沈家父母强势,要是知道他俩发生过实际关系,肯定会直接上门逼婚,要他负责。
淮城南为了省心,就只能忍着不碰了。
现在,当枕边人问他沈昭陵是否真那么差劲的时候,淮城南回他:“与你何干。”
自己骂行,但他不太喜欢让别人骂沈昭陵。尤其是眼前这个很随便的人。
淮城南没好气地回:“他连AO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都不知道。和你不一样,别随意揣测他。”
“行,哼哼。”枕边人冷笑两声,问他,“还做吗。”
手顺着他的胸膛,往下摸。
“不做了,累了。”
他觉得碰得有点难受,一下子起身,开始穿衣服,准备走了。
他不太想和这个人一起过夜。
以前也从来没有和别人过夜过,都是提上裤子就走。
但今天这个人明显不会看脸色,像是在故意激怒他:
“我听说你弟弟……叫什么……淮映勿是吧,听说挺帅的。在垃圾星共处一室,他不会看沈昭陵漂亮,就捷足先登了吧。”
那个人嬉笑着,在开着他自以为好笑的玩笑,“他俩要是成了,那你弟弟到时候得管你叫什么,哥?姐夫?舅舅?哈哈哈……”
“你再说一遍。”
淮城南停下扣纽扣的手,用凛冽如霜的眼神瞪着他,杀气四溢。
“……”
空气静止了一瞬。
那个人被吓得都没说话。
随后,淮城南穿好衣服,冷着脸直接摔门走了。
……
……
晚上。
沈昭陵左右睡不着,就在那里想像男性AO之间到底有什么生理差异,凭他在蓝星当了二十多年男人的经验,是想也想不清楚。
想不清楚就根本睡不着觉,于是打算上网搜一下,沈昭陵就在星网搜索框上输入:
“男性AO之间,身体上有什么生理差异?”并点击“搜索”。
这下子,总该解决他的回答了吧。
然后在沈昭陵万分期待之下,得到了答案——
“作为未成年人,您已绿色上网。”
“这些知识对您来说还太早,请不要浏览与你年龄不符的黄色信息。
“祝您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沈昭陵:“……”
瞬间眼前一黑。
“这什么几把玩意?”
【那个……这个智能手环是淮映勿在你来垃圾星第一天的时候,送给你的。
【可能是他帮你开启了未成年人绿色模式吧。】
沈昭陵没想通,头还是蒙的:“……为什么?可我明明是个成年人。”
【嗯……淮映勿可能是希望你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省的你被流氓软件、捆绑插件、骚扰电话和计算机病毒打搅诈骗?】
沈昭陵:“……”
“呵呵。真的有病。”
对那人,他再次无言以对。
……
刚想把这没有用的智能手环关了,然后就看见底部突然亮了一下,是有人给他发消息了。
他以为是淮映勿那个臭弟弟发的,刚冷笑一声,想着去骂一顿。结果打开之后,却发现不是。
淮城南:“昭陵,睡了吗。”
竟然是淮城南这个任务对象。
闲的?大半夜给他发信息。
沈昭陵现在有点不太想回他,便想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明天想起来再回。
结果在关闭信息栏的一刹那,又后悔了,心想这不就有个现成的人吗。
沈昭陵:“没睡。问你个问题。”
淮城南:“怎么这么晚都不睡,睡不着?”
淮城南还正在输入中,沈昭陵没管,就直接打断了他。
沈昭陵:“我问你,男性AO身体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啊。”
淮城南:“……”
沈昭陵:“真的有吗。”
淮城南:“怎么,你问这个干什么。”
显示屏之后,淮城南同样躺在床上,觉得有点不对劲。
沈昭陵以前从来不问这种露骨的问题。因为不好意思问。现在,这是怎么了。
眼神不安地盯着显示屏看,看见沈昭陵无所谓地回他。
…
沈昭陵:“因为好奇啊。”
淮城南:“好奇。你以前怎么不好奇。你又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谁告诉你的。
沈昭陵:“淮映勿。”
看见这三个字,刚才那个男人说的那句玩笑话,又被淮城南想了起来。
只觉得这个名字跟个刺一样,格外地扎眼。
淮城南:“草,他踏马都在那边教你些什么?他碰你了?你说话。”
然后给沈昭陵发了一串长达十二秒钟的语音。
“……”
沈昭陵一看见那么多语音,根本就懒得去点开。
只觉得这兄弟俩都一个性子,特别喜欢管束他。
沈昭陵:“你问题真多。你就说你知不知道就行了。”
淮城南:“你怎么这个态度。是不是他教你的。”
沈昭陵烦闷地抓了一下头发。
受够了。
和这个人说话好累。
沈昭陵:“我下线了。”
他留下这么一句话,就不再管淮城南了。
刚准备睡觉,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刚才智能手环的光把睡在楼下沙发的淮映勿给扰醒了。
就真的看见了淮映勿的消息。
沈昭陵还没从刚才被淮城南骚扰的管束烦闷中解脱,正想着淮映勿这家夥是不是也要因为刚才误会的事,来和他吵架的时候。
结果就看见——
淮映勿:“哎,我发现那个蜘蛛,突然不见了,好像是跑你床上去了。你找找看。”
沈昭陵:“……”
呵呵,有病。吓唬谁呢。
幼稚死了,这么大人还玩这种恶作剧,小孩子才会信呢。
沈昭陵冷哼一声,没去回他,直接关掉了信息,而是重新躺在了床上,盖上被子,翻了个身。
不过,被逗笑了。
第119章 我要小玫瑰作鬼故事区的King
虽然淮映勿在沈昭陵答应他之后,早早就关掉了直播,但是这一章的鬼故事却并没有结束。
后面的剧情发展如同淮映勿所猜测的那样——
哈鲁尼回到了家,见到了盛玖,只不过,盛玖并不是跟踪他的,而是主动出现在他面前。
这一片的最后是这样写的——
◆
{而后,我回到了家。查看世婵的尸体,然而不出我所料,世婵,并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的不同就是,当她看见桌子上,我带回来的白莲花的时候。
世婵的头,稍微歪了一下,目光不受控制地,看向了那朵花。
而这,却并不是我的命令……
我刚想去问她。
“铛铛铛——”
此时门却突然响了起来,这个时候,谁会找我,是孝孝吗。
我走过去,开门。
看见门外站了一个女人。
她戴着一个黑帽子,穿着一个略大的黑色牛仔外套,还有一个黑色的口罩。
看这身形,像是一个女人。
“你是……”我低头俯视她,问。
然后她摘下口罩,露出一张和世婵一摸一样的脸来!
她用疲惫绝望的眼神看着我,声音苍白无力:
“你好,哈鲁尼。
“我叫盛玖。”
……
——第六章【巫蛊师】完——
}
零点编辑办公室内。
随着那最新的一章结束以后,蓝环章鱼的头倒在弧形的桌面纸上,嘴唇如喇叭一般一动一动:
“哦……我的天爷,我就知道是她!你和世婵果然长得一模一样!”
对面隔间的女beta听见她的声音,眼中露出思忖的样子,像这边探出半个头来,露出一个额头和一个黑色的中分头顶:
“看来这个系列终于要顺利完结了。所以盛玖肚子里的孩子其实是……”
“世——婵——”粘液怪说,没有从办公桌隔间里露头,只把他的声音传递到了。
“是世婵!没错,就是世婵!事情再明显不过了,哈鲁尼接受不了世婵去世的事实,于是利用长生蛊,把世婵转生在了盛玖的肚子里。所以那个胎才会那么奇怪!”蓝环章鱼一下子又有了精神,从办公桌上弹了起来。
女beta鲜少地激动起来:“谁能想到几番推理之下,那怪胎竟然真的是那个出车祸的人,不过却是以这种方式!长生蛊!”
粘液怪:“既然哈鲁尼——给盛玖下——了蛊,那么盛玖到底是——自愿,还是——”
“自愿自愿?哦,你会自愿吗?蓝环章鱼啪啪地甩着他的触手,“粘液怪,看过来,如果你有一个生殖腔,而我快要死了,你愿不愿意奉献你自己生出我,来完成一个生命的传递?”
“我当然——不——不愿意了——”这一点上粘液怪没有去说谎,他犯不着去为了讨好那臭章鱼,故意隐瞒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女beta:“谁会为了另一个人,奉献自己的全部生命力,去怀胎十月把那人生下来?反正,我不愿意。”
“蠢蛋!大蠢蛋!所以盛玖定然不是自愿的。他只是被哈鲁尼盯上了而已。哦……可怜的盛玖……竟然成为了别人复活女朋友的工具……”
“我记得世婵曾经说过,让哈鲁尼千万不要使用长生蛊,没想到他还是违约了。”
“那只能怪他太爱世婵了。”
“他既然这么爱,为什么不自己一个移植一个子宫,自己去生!自私!这都是藉口!
“就算再爱,也不可以去伤害别人!这样世婵就算转生活下来了,她也不会幸福。”
几个编辑竟然纷纷放下手中的工作,七嘴八舌地吵了起来。
毕竟救一爱的人,而伤害一个无辜的人对不对这种问题,是永远争论不休的。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面红耳赤,引经据典,说的各有各的理,差点要在办公室里打起来。
只有几个人认为哈鲁尼为了复活女朋友,给盛玖种长生蛊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哈鲁尼这样做十分自私,与反派BOSS禽兽邓恩无异。
他不该让盛玖变成下一个郑恩琪!
*
突然,总编隐形人的声音不知道“你们不知道吧,昨天在“你问我答”APP里面,有一个热门问题——
“《如果你的父母得了绝症或者即将老死,你愿不愿意为自己种长生蛊,让他们以新生儿的状态重新活一回?》
“简单来说就是:《你愿不愿意为了父母长生不老,而放弃自己的生命?》”
“这么刺激的问题……”有人在底下小声接话。
而后想到,在长生村里的女孩子,不就面临这个问题吗?
比如那个在河边洗衣服,戴着脚铐的女孩。
她们生下来,不是人,只是练长生蛊的备用器皿。
她们最大的价值就是等父母老了病了之后,献出自己的身体,让父母长生不老。
长生村的女孩一生最大的课题就是——-
父母给了我生命,那我是不是应该献出生命反哺给他们呢?-
哪怕这长生蛊会让他们新生,却只会吸收我全部的生命力?让我死去?-
我该遵守这种“孝道”吗?这样对吗?对我公平吗?
“……”
大家想到这里,都沉默不语。
长生村是个多么沉重的故事。
“呜呜呜呜……”女beta想到这里,竟然趴在桌子上低低地啜泣起来了。
一方面是因为她实在是对那些女孩的遭遇颇感同情。另一方面是,如果这个问题换作是她,她竟然会犹豫。
“牺牲我自己——让别人长生我——肯定是不——愿意的,但如果是我妈妈的话——会犹豫。”粘液怪没有说更多了。
很多人没有出声,却在底下默默点头。
很多时候,能轻易的进行选择,只是因为两边天平上的砝码不够平等而已。
又有人问:“那如果牺牲别人,可以让你父母长生不老呢?”不知道又是谁说了一句。
没有人答应,只是大家相互看。
但也没有人说自己肯定不会这么做。
不过这个问题并不是他们第一个发现,论坛上早就有了关于《鬼故事》引发的几个热议点:
但是作为隐形人的总编,他的声音只在空气中回荡,让人捕捉不到实体:
“是啊,太刺激了。一本鬼故事能引发这么多人讨论,拥有这么多辩题,实在是难以想像……网上最近因为这本已经吵的不可开交了。不信你们打开看看“你问我答APP”里面还有好多问题:
“问题一:#什么是真正的长生?#
“是像哈鲁尼的外公一样自然地接受死去,还是像邓恩一样不断牺牲别人让自己长活?——观《巫蛊师》有感。”
“问题二:#你的孩子是不是你的孩子?#
“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就可以随意剥夺他们的生命,占用他们的身体吗?——观《长生村》有感。”
总编把上面的问题念了一遍,
“我原来以为鬼故事只是一个新鲜的火点,就像火柴棒落到水泥地上,燃一下就没了。
“但现在来看,它也许是一个火把,掉在了茫茫的林海之中,烧起来,扑也扑不尽。
“一个故事,只要它有争论,它就有一直有生命力。”
*
蓝环章鱼咯咯笑个不停:“没想到颤音APP虽然封杀了小玫瑰,但是他的故事竟然在你问我答APP上又火了起来!从一个流量战场,转向另一个流量战场!我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你们说——这一切——是不是都是小玫瑰故意——为之的?”
蓝环章鱼听了粘液怪的话,狂性大发,彷佛突然顿悟一般,慷慨激昂地发表讲话:
“你们说,他在码字以前,就已经构思好了这一切?啊,是的,没错,肯定是这样。据我和小玫瑰的几番对话,我发现他是一个睿智、冷静、自信,又控制力十足的人。
“他明明已经把大纲盘得这么细了。但是我问他下一本要写什么的时候,他却从来都不告诉我。不相信我。”
女beta若有所思地摇头,有她自己的见解:“不,我认为小玫瑰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不告诉你,只是还没有追求到至善至美的水平。”
总编听了之后,也连连称赞小玫瑰:“先天悬疑圣体。”
女beta眼中噙满了泪水:“其实我更想知道,小玫瑰写作的时候在想什么,简直了……又恐怖,又悲伤。
“韩版言,以为被妻子背叛,惨。
“张无垢,摊上虐童父母,惨。
“郑恩琪,被男友拐骗山村,惨。
“哈鲁尼,挚爱之人身死,惨。
“主角们真的、全都好惨啊……”
女beta这么一说,大家才发现,小玫瑰写的每一章竟然都是悲剧。
“小玫瑰——一定是——在思考人生吧——”粘液怪一声哀叹,“也许他是个不怎么开朗的人。人生也陷入了某种难题。所以——”
大家听了之后,连连点头:
“嗯。”
“嗯。对。”
“嗯。没错,肯定是这样!”
正当大家又开始猜测小玫瑰的身份经历的时候,总编先说:“他是谁,过得好不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得留在我们这。读者喜欢他。”
蓝环章鱼:“是是是,当然,总编,我一直在联系他呢。不过我刚才给他发消息,他还没有回我,应该还是在忙。
“不过,这竟然还不是最后一章吗?
“这章《巫蛊师》完全没有前面几章恐怖,因为它更多的是交个底,把前面几章串联起来。结果竟然还没有串联完……”
“一定是因为前面挖的坑实在太多了!导致小玫瑰这章写了这么多,结果还有几个坑没填呢!
“比如——
“1,红裙娃娃到底是谁?是不是世婵?
“2,鬼胎到底怎么回事?如果哈鲁尼给盛玖中了长生蛊,想让她生下世婵的话,那为什么生产失败了?
3,smile又为何找上张无垢?
“4.孙法师为什么去韩版言家里驱魔?孙法师如果想维护长生蛊,那么她不去不就行了吧。可是她又去了,她在做什么?
“5,如果世婵和盛玖是亲姐妹,那么为什么彼此的男朋友都不知道另一个人的存在?她们是在故意隐瞒吗?”
蓝环章鱼的这一连串五连问,让本来拨的云开见日明的编辑们,纷纷又陷入了疑惑当中。
是啊……
到底是为什么啊?
经过《巫蛊师》这一章,看似知道了一切。
但其实也只是知道了盛玖和世婵长相一样,知道了当初韩版言和张无垢都被双胞胎诡计欺骗了,仅此而已。
其他的,该不知道,还是不知道……
读鬼故事,就像是解谜游戏。
只要你开始尝试解密,那就永远有解不开的谜。
“到底是为什么呢……”
“其实我有一个想法!”女beta高声提出,“虽然哈鲁尼想用盛玖为世婵复活,但是他妹妹孙法师未必会同意。
“因为世婵活了,盛玖就会死,这并不符合当初他们外公告诉他们的道德观。
“所以,孙法师一个人去了韩版言的家,想要阻止这场长生蛊,她只是藉着给红裙娃娃驱魔的藉口,去给盛玖解蛊术。
“两个蛊术相互抵消。”
“所以,产房里,盛玖才没有把世婵生下来,而是生下来一个怪物。”
阳光男点头:“有道理……”
其他人也说:“确实是唯一的合理解释了。”
“不过——”阳光男叹气,“我再也不会相信有关于这本书的任何推理了。因为前面,我们一直在推理错误。
“我怕后一章再有反转。甚至于小玫瑰写盛玖和世婵其实根本不认识啥的,那保不住都是有可能的。”
女beta:“……”
面无表情。
说的也是啊。
她咳嗽了两声,还是掩饰般地低头收拾桌面,表示,那还是不猜了吧。
…
“对了,小玫瑰这本处女作还有多少章?”总编辑问蓝环章鱼。
蓝环章鱼算了一下:“他说他七天之内写完。结果第一天写了两章,请假一天,其他都是一天一章,目前应该还差最后一章?”
“明天就是这个系列的大结局了?”有人欢呼,“太好了!”
“嗯,那就好,来得及。”总编像是放下了心。
“哦。”蓝环章鱼立刻瞭然,“您是想,确实确实……”
“什么——来得及——”粘液怪问,没明白蓝环章鱼和总编到底明白什么了。
蓝环章鱼大吼说:“一年一度的世纪掌纹写作比赛!下周就开启了,每年秋天举办,你这都能忘吗?”
“以往都是长篇竞选,题材也都是一些老题材。不过昨天,我作为会员,跟组委会提出,选择了节奏更加快捷的短篇小说,题材而是刚刚才出的——惊悚恐怖题材!
“我以为那群老古董会恪守‘传统’,根本不会认同的。结果你们猜怎么着?当即有组委会委员,同意了。而那个人……
“竟然就是淮城南!”
“他二话不说,立刻就同意了!然后也有其他的委员和他穿一条裤子,也同意了。还有一些当场被他给说服了。我看这件事八九不离十了。”
淮城南,淮氏集团总裁,负责西兰花网文写作和淮海影视娱乐等一众业务,同时也是世纪掌纹写作协会委员之一。
总编提出今年比赛为惊悚恐怖,明摆着是想为小玫瑰铺路架桥。
可淮城南??
“淮城南怎么会同意啊……”女beta不解,“他不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吗?他手底下根本没有会写鬼故事的人!
“我敢说,这掌纹杯只要敢开鬼故事题材,那八成肯定就是小玫瑰得冠军。这对有什么好处?难不成小玫瑰早就被他挖走了?”
“不会吧……”蓝环章鱼有点不确定了,决定再去敲敲小玫瑰。
“管他呢。”总编想起来《偷窥的公寓》当中,小玫瑰写的关于暗网eye的分区设置,其中smlie作为一名黑客,是□□的King,
“管他什么偷。拍区的King,杀人区的King,我只要把保加利亚小玫瑰扶到世纪掌纹杯,他就必须给我赢得比赛,成为……
“鬼故事区的King。”
第120章 我会记得你今天的话。
早上。
沈昭陵从床上爬起来,去二层隔间的洗手间洗漱。
这边的洗漱室,显然比他那个二楼那个大得多。
地方宽敞了,墙也不知道是什么石材,米白色之中,还飘着像柳絮形状的点点黄色。
大型浴缸倒在地上,外黑内白,看起来足以容纳两个人。
沈昭陵看见,摸了摸那浴缸的边沿,很凉。
想进去泡,又想起这浴缸属于私人用品,所以还是收回了手。
系统看出他的心思,告诉他:【你管他借,他还能不给你。】
沈昭陵挑眉:“你觉得他有这么大方?这可是私人用品。”
【可……他再私人的东西,不都给你看过了么。也不差这一个。】
沈昭陵:“……”
想起昨晚惊鸿一瞥,看见某人上身的事情来,垂眸道一句:
“别说了。”
然后将手指张开,远离了那里。
*
他照着镜子,看见身上自己的酒红色衬衫。
本来昨天晚上应该脱掉换睡衣的,但是一想起淮映勿在他纽扣上的手指,就没有动。
于是他就这么穿着衬衫西裤苟了一晚上,只弄得浑身褶皱。
沈昭陵下楼去,需要经过三楼一层,去二楼仓库的木箱子里拿自己的衬衫。
结果这么一下楼梯,路过餐厅的时候,就看见那淮映勿自己一个人在餐桌上吃饭。
餐厅在客厅的沙发后面的门厅里,墙是黑色,桌子也是黑的,但是却不显得黑。
一个因为那窗户够大,弧形的,有木头方格,把外面的光都捕捉了进来。
另一个是因为,坐在上面的淮映勿,今天穿了一件灰色的卫衣,袖口和领口还带着一点薄荷绿,把那餐厅也衬得鲜艳起来了。
他俩这几天平时吃饭的时候,都是淮映勿做饭,沈昭陵吃。
每次在餐桌上,俩人都能就着食材聊上一会。沈昭陵也就知道了不少星际独有的食物。
但是今天,淮映勿抬头,那双冰冷的眸子抬头瞅了他一眼之后,又低头继续吃饭夹菜了。
居然没跟他说话。
跟没看见他一样。
没跟他像往常一样说:“沈昭陵,过来吃饭。”
沈昭陵挑了挑眉,也没过去。
*
随后沈昭陵就下了楼。
下楼,看见那灰衣服的装修工人小番,正在和另一个灰衣工人一起,往二楼抬钢铁梯子,经过他眼前。
沈昭陵往自己的房间瞅了一眼,还是毛坯状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装修好,让他住进去,远离那个人。
沈昭陵问他:“小番师傅,这什么时候能结束。”
“这……”小番师傅一张大白脸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身上脏兮兮的,像是刚挖过土,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快了,快了,很快。”
沈昭陵“嗯”了一声,说了句:“行。”
毕竟他又不懂这些,催促一声也就算了,具体怎么样他也指导不了。
就去右边的仓库,在木箱子里随便掏出来一个灰色的卫衣,换上了。
以前他出行会有随身的服装师和化妆师、发型师,联系品牌方,来按照他的日常行程,给他打造合适的造型。
保证他沈昭陵是红毯上、摄像头当中最亮眼的那一个。
但现在,来到垃圾星,他并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穿什么就是什么,吃什么也就是什么,住哪也都一样。
沈昭陵再次路过了那个窗口,看见淮映勿那个灰卫衣。
等他再次踩上那暗色松木地板,发觉到了有一点不对劲。
然后眼神震荡。
等等,这踏马不是情侣装吗???
沈昭陵:“……”
这事办的。
想及此处,沈昭陵立马转头,想要赶回仓库,赶紧把衣服给换下去。
谁知道听见脚步声,是淮映勿从他右边出来了,双手插兜,死板着一张脸,路过他旁边的时候,小声说了句:
“饭我吃不完了,你给它吃了,别浪费了。”
而后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现一样,从他身侧经过,就要下楼梯走了。看来什么都没发现。
沈昭陵这才放下了心,准备等淮映勿走了之后,就悄悄把衣服换掉。
谁知道,淮映勿却突然不走了。而是站在那里,突然转过头,瞅着他的衣服,眼神意味深长的,又瞅了瞅他自己的衣服,最终噗呲一声笑了。
沈昭陵:“……”
“巧合,”沈昭陵立马出口解释,先封了淮映勿的嘴,“你可别误会。”
淮映勿却故作糊涂地歪了歪头,桃花眼微眯,很狡猾的样子:“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你解释什么?”
沈昭陵:“……”
“哦,我知道了。”淮映勿笑着说了一句,“你不是故意想和我穿情侣装的。”
调子拉长,颇为阴阳怪气。
沈昭陵哼哼两声,表示:“你知道就好。放心,我一会就脱了。”
谁知道淮映勿却突然开口制止了:“别脱,至少等我走了之后你再脱,省的又说我耍流氓,你说是吧?”并冲他挑眉。
沈昭陵想起昨晚的误会,就送他一句:“滚。”
正要转身走去,身后之人开了口:“对了,沈昭陵,你认识保加利亚小玫瑰吗?”
“……”沈昭陵太阳xue跳动了两下,还是嘴硬道,“不认识。”
“真不认识吗。”身后之人又问。
语气很奇怪,不像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不容置疑的肯定句。
使得沈昭陵心脏直接漏了一拍,眉头皱起。
他用手指抠着自己的衣角,回顾自己到底露出了什么马脚。
空气,宛若紧绷的弦。
淮映勿又说:“你昨晚说,你就是保加利亚小玫瑰,你忘了?用不用我提醒你一下……”
“昨晚的事情。”最后一句话,几乎是从他脑后响起的,很近很近。
彷佛身后之人说话的时候,嘴唇能摩擦到他的发丝。
近到,让沈昭陵有一些不是,后背发凉。
“……”
“昨晚,发生了什么。”
沈昭陵默默问,脑子里一片混沌。
他回忆了一下,可是他就记得啤酒和什么蜘蛛,在地毯上爬,其他的什么,真的都一概不知。
“我给小玫瑰打赏的时候,你露馅了。”
然后,沈昭陵肩膀上忽然一沉,有胳膊,以一种几乎从背后环抱他的姿势,压了过来。
他看见工人小番,打开他二楼原来的门,从里面探出头来,一边走,一边清理领口上灰色的泥点。
结果工人小番在抬头,看到他们两个之后,立刻露出那种惊愕的眼神,然后转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冲着淮映勿,也许是他,点了点头,表示他都明白,又重新跑回去,赶紧关上了门。
沈昭陵看不见身后,但从工人的反应,他也知道,他现在到底是被淮映勿怎样着。
他能感觉到,淮映勿几乎把鼻尖,抵在了他的后脑上,能感受到那种滚烫的呼吸。
但如此亲密的姿势,只让他觉得……
毛骨悚然。
“你给……”沈昭陵说话一顿一顿的,差点说了“我”这个字,又接着,“小玫瑰打赏了。”
压他压得太狠,拥抱变成禁锢,真的就像是被鬼给缠上了,让沈昭陵一瞬间真的有一种想逃的感觉。
“你还记得吗?”淮映勿反问。
“好像有点印象……”
淮映勿冰冷的话没有任何情绪:“你还没跟我解释完呢。然后,我给你打赏完,你跟我说了谢谢。你在说谢谢我哦。”
听见这个事实,沈昭陵简直心梗。
“我有说过吗。”
他先是问系统,然后得到了系统令他绝望的回答:【是的,你说过。酒后失言。】
“……”
沈昭陵并不想这么快就暴露自己的身份。他不知道淮映勿会不会保密,但这对他做任务不利。
至少,现在,他想让大家以为,沈昭陵和保加利亚小玫瑰完全是两个人。
而且有时候,他自己也这么觉得。
谁也不要和谁有关,谁也不要让别人联想到谁。
“你、”沈昭陵却还是装傻地否认,“你听错了吧。我肯定不是说的这个,就算是,也只是胡乱说的,并不是回答你。”
淮映勿不置可否:“真假。”
沈昭陵发誓:“真的,我跟小玫瑰,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真不认识?”淮映勿像在给他下最后通牒。抱着他的力气,简直跟勒着他脆弱的脖颈没有区别。赤裸裸的危险。
“真不。”沈昭陵咬牙道。
“……”
随后,在致命的沉默之后,淮映勿哼笑了一声,直接松开了他,让他重新恢复了呼吸。
只说了一句:“那就好。我会记得你今天的话。”
然后,转身,走了。
……
……
等到沈昭陵满身的不适消失殆尽,回头之后,看见的,只有淮映勿灰色的背影。
把他一个人留在原地。
还有他自己的不爽情绪。
“淮映勿,你给我站住!”沈昭陵直接冷声呵斥他。
淮映勿突然被他叫名字,果然站住了,回头看向他,面无表情地表示:“怎么了。”
眼神有些混沌。
沈昭陵朝着他走过去:“谁允许你质问我的,你算个什么,谁给你的资格,来威胁我。”
淮映勿:“……”
突然看沈昭陵这么认真,用前所未有的新奇眼神看着沈,歪了歪头,眼神空洞,向沈表示……费解。
沈昭陵看着他,发现他比自己略高一点点,但也没有高太多。所以不需要抬头,只需要把眼神轻微向上,注视淮映勿即可。
然后冷哼一声,看着淮映勿卫衣的帽子,自顾自把帽子边的两个抽带系紧了,系成一个结。
并把淮映勿刚才质问他的话,一五一十地还给他:“我问你话,你是听不见吗。”
淮映勿:“……”
他抬眸看沈昭陵,发现他的傲气冷漠,隐在那看似柔弱可欺的外表之后。
像一根花茎下的尖刺,扎向他。
所以,他一时忘了说话。就盯着那杀气凛然的蓝灰眸子,回看。
两人注视。
直到沈昭陵手中的那个绳结,像个索命的白绫一样,把他的脖子勒起来,勒到他青筋暴起、喘息不得的时候。
他才用紧绷的声音说:“听见了。”
但沈昭陵丝毫没有收回手上的力气,反而傲气更盛,眼神平静,像是在欣赏他的狼狈。
把绳结勒得更紧了:“我说、你以后、不许、威胁我、听见没。”
淮映勿轻声表示:“我没威胁你……”
沈昭陵:“呵呵。那你勒我做什么。”
“我是……”淮映勿眼珠微微转动,像是在给自己找藉口,“胃疼,站不住了。昨天你喂我的冰啤酒太多,难受得一晚上没睡觉,刚才又疼,所以藉着你的身体靠一会儿。”
沈昭陵听了,睥睨他,有点半信半疑,手上力气送了半分。
沈昭陵哼声:“真的?”
“难受……”淮映勿耸起鼻尖,眼尾压低,轻声说,就跟撒娇似的。
见此,沈昭陵冷漠地“嗯”了一声。
像是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亦或是开始为昨晚自己灌淮映勿的行为而愧疚,这才放开了淮。
等到淮映勿像他刚才一样,得到喘息半刻机会的时候。
沈昭陵,又照着他的胃,给了他一拳!
砰的一声,毫不留情,疼到淮映勿直接闭眼骂了一声脏话。
沈昭陵瞅着他,冷血地说上一句:
“那也是你自找的。”
然后,转身,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