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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练过一种剧毒的金蚕蛊。
“这金蚕蛊啊,是个好东西,养了之后,家人健康,不爱生病,家里的畜生也长的容易些,牛羊又肥又大,不爱得寄生虫。要是对人使用使用金蚕蛊的话,就可以驱使他死后的灵魂为自己干活。不过……”当时,我外公是这么告诉我的。
他说话一向是如此,欲言又止。
我追问他:“不过什么?”
外公:“不过要在孤、贫、夭三个之中选择一种,法术才会灵验呢。也就是孤单、贫穷、夭折。所以,我不希望你用这个去害人。
“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盼来早与来迟。[1]"
说完之后,他抓起一只金蚕,让我看,让我自己做决定。
当时,那东西就在他粗糙宽大的手心里躺着。
这种金蚕圆圆滚滚的,长形,像根手指头似的,有八只脚。
总之肉肉的,想起它在那绿叶子上蠕动的样子,这只蠕虫,还真有点恶心。
我深呼吸着,去抓住它,它那身子就在我的两根手指尖弯曲。
触感很软,我已经想像到了我一捏死它,它就爆浆的恶心样子与臭味。
我的手指弯了弯,浑身上下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感觉到,非常地、非常地寒冷……
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滋味,却还是忍受着,一下子把它扔进了养蛊的器皿里。
这就是我自己所做的决定。既然学了蛊,就没有只学一半的道理。
这是我们孙家的传承。
我知道蛊是一种多么强大的武器,未来我少不了恨别人,也就少不了要用它对付别人,于是我选择了“孤”。
我打算一辈子孤独下去,不结婚、不生子。
那玩意有什么意思?有练蛊有意思吗?
开玩笑。控制别人的灵魂才是王道!
那一天,我笑了笑。
看着器皿之中那个漂亮的金蚕,舔了舔唇。眼睛闪现出异样的光芒。
那时的我才七岁,没有心爱的人,亦没有荷尔蒙的懵懂。
也不会意识到,是不是七岁之时的这个决定,上天惩罚我,让我真的在长大之后,失去那个很喜欢的人。
孤寡一生。
……}
[我决定了,我要去练金蚕蛊了,谁也别拦我!]
[都说了是假的,蠢货!]
[别说那你怕毒蝎子,我也怕。]
[抓不到虫子,抓两个虫族有用吗?蜘蛛纲目的,蝎子纲目的?]
[虫族:?]
[某个路过的雄虫:?你礼貌吗?]
[这步骤还挺全,编的跟真的一样。]
[话说这次的主角有一点自视过高啊,让我直接幻视《偷窥的公寓》里面的张无垢哥。]
[你还没忘无垢哥呢?都第几章了!]
[张无垢:我是正义的使者!]
[这次的文风有点可爱哦。]
[孤寡一生?——伏笔。]
◆
{后来,我抱着那器皿,把它埋在了我们村子里的路口处。
那个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说十字,也不过是一条大道和一个桥的交界处罢了。
毕竟村子里的人少,住所相对也比较集中。我从村头最高处这么一站,就能看见村尾。
那房子三三两两的,高高低低,灰不溜秋,撂在一起,就像麻将似的。
我拿着一个小镐头,是那种在山上挖野菜的小镐头,在土里挖出一个坑来。再把那个像是泡菜坛子一样的器皿,端端正正放里面,重新把土埋上。
跺跺脚,把土踩实了。
之后我就下那小河沟里用清凉的水洗了洗手,回家吃饭去了。
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细数着日子,我外公说这玩意要炼制个一共七七四十九天。
等着第四十九天一到,我就自己又拿了那个小铁锹,去了那路口,把那器皿又从土里挖出来。
黑色罐子,上面盖了一个黑色的瓷盖,全都是湿漉漉的土腥味,脏极了。
但当时的我,已经没有耐心等待了。在那边搓着手掌。
蛊啊蛊,多么神秘厉害的东西。
我早先看我外公摆弄那些奇怪的毒虫,自己就好奇的不得了了,想着总有一天,我能成为他,去炼制属于我自己的蛊。
但是直到今日,我才有了第一个蛊,就在我的脚下。
也许它成功了,也许它失败了,也许金蚕死了、发光、甚至飞到天上!
但怎么的都好。
那是我触碰“神秘”的第一次自我尝试,我永远都记得那个滋味。
记得那天的天,有多么的死一般的深蓝,村庄里多么安静,鸟雀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又鸣叫了几声。
……
我记得我是如何把那罐子放到村东头的大柳树下面,坐在洛满柳叶的那白色石林头上,用颤抖不已的小手,打开那个罐子的!
那时候发出来一个难以言喻的清脆响声,是瓷罐相互之间碰撞的声音。
而后——
我看见了那缸底,躺着一个黄黄胖胖的金蚕,在那里一动不动。
样子倒是没变,不过个子似乎比之前大了不少。圆滚滚的,泛着淡金色的光泽,看起来竟有一些可口。
这就是蛊吗?
应该是的吧。
否则怎么其他的毒虫怎么都死了?
从寻常的道理上来说,我不相信金蚕能把其他的蝎子蜈蚣什么的,都杀了。
但眼前的景象确实是,只有那金蚕的身躯泛着光泽,像个黄金似的,看着竟然有莫名的食欲,彷佛其十分鲜美。
而蜘蛛蜈蚣什的,早已成为了干尸,躺在那罐子里一动也不动。沦为它的陪衬、尘土。
这金蚕蛊还差最后一步就成了啊。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它,心脏咚咚咚地跳,既喜悦地想要赶快冲到家里,又怕有个什么闪失,让这器皿打坏了,就快步的走回去。
我记得,那天的风都特别好,吹在脸上凉凉的,而我的蛊有一种特别的香味。
我到了家,在正厅的供台下面拿出一个旧的铜鼎香炉,里面满满的都是灰色的香灰。
这香炉我家里许久不用了。我就把这金蚕,倒在了那香灰里面。
我以为它会沾上满身的灰,弄得一身脏。
结果没成想,它居然依然那么干净。好像这香灰是一种不沾身的土,不从它这条虫身上蹭过似的!
它很干净,还隐隐发著亮光,简直就像是圣物。
这圣物就是我的武器,我的成就,它发著光,就好像我也发著光。
那天我高兴得一晚上都没有睡着。
梦中我也变成了那只金蚕,静静地躺在一个看不见有多大的罐子里面。
上不见天,下不见地。却好像与天地融为了一体。
我静静地沉淀、把万事万物的声音、光亮和温度都吸收在我自己身上。
没有四肢的身体变得越来越燥热、越来越重、越来越……
发著光……
我睡着了。
之后,我早晚给那香炉供奉清茶,点上香,诚心地膜拜它。
我三跪九叩,把头磕的铛铛的响。
其实我哪里是跪它呢,我是在跪拜“蛊”这种神秘力量。
它是神明,我是能通神明的人。
以前古代都讲究个什么“天人合一”,什么“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与我为一”。
我觉得这金蚕蛊就是个媒介,我去触摸神秘与非凡的媒介。
或许,我是个蛊师,所以我生来就与众不凡,能聆听自然与神秘的声音。
“铛——铛——铛——”
每一次每一次,当我跪在冰冷的水泥地之上,膝盖被咯得僵硬,额头在地上敲击的时候,我都会这么告诉我自己。
……
七天之后,我已经在香灰里面,看不见金蚕了。香炉里面只剩下空荡荡的香灰。
蚕呢?
我不敢动它,就拿小树枝翻搅了一下,把那香灰翻出来,没触摸到软软的虫身,也没找到什么蚕的踪迹。
我就知道,这金蚕蛊是练成了。
它练成之后,无形无色,就放在这香灰里面,可杀人于无形。
我当时多高兴啊!
我告诉了我外公:“你看我这,是不是金蚕蛊!”
我外公那眼眶通红的眼睛,这么往下一瞧,皱起眉头,再拿起香炉捧在手中,翕动鼻翼这么一闻,就告诉我:
“是,是金蚕蛊。孙儿,你……有点天赋,行了,把这香灰倒了吧,倒在朱砂里,再加二两三钱水银,毁了这金蚕的药性。”
他把香炉又递给我,但我感觉我要死掉了,心都在揪揪地痛。
“为什么……”
我的唇很干涉,眼神上下颤动。
那时我始终没有抬头,始终看着我外公的腹部位置,觉得那衣襟上的黑色,像一个乌云,把我笼起来了。
外公的声音老辣沉着:“金蚕蛊剧毒无比,你还小,能练出来就已经不易,不要用它来害人。”
“可、蛊不都是害人的!控制人的!如果你不让我害人,那我练来何用!”我实在不解。
“我是……”我外公这一口气似乎没顺下来,脸憋得通红,“我是让你来保护人的!这蛊也是这么传下来的!最早的时候,山里有毒兽,蛊是控制它们不伤人的手段。后来用来治病,谁吸入了瘴气、谁的了急症,用蛊当做药来服用,再后来,寨子里有了山匪,这蛊也曾保护乡亲!”
他每次一生气,就要把我们蛊师的来历都再说上一遍。
说我们孙家祖上原本是巫医,学蛊是为了治病,不是为了害人之类的,巴拉巴拉的,我早就听倦了。
“……”
我没有说话,但我知道我说不过外公,于是我点头称“是”,便退下了。
不过就这样毁了我辛辛苦苦几个月炼的蛊,我又实在不舍得,毕竟我还没有见到它的神力。
我当然也不想杀人,虽然有几个人比较讨厌,让我一想起来就会咬一咬后槽牙,但他们还没到罪该万死的地步。
所以……
当时为了试验药性,我就给邻居家的鸡吃了……
别骂我,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相信任何人处在我的位置上,都不会这么甘心就把辛辛苦苦炼制了好几个月的毁掉,也不去试验一下它的威力。
那大公鸡,红鸡冠,身披红黄迷彩,尾巴上戴绿黑色的毛。
它叫声嘹喨,五更天就开始“咯咯咯”个没完,实在吵我的耳朵清净。
最重要的是,它啄过我,耀武扬威的追着我跑的时候,一低头,就在我脚背上刨出一个血坑来。
当时快把我疼死,我叫的哭爹喊娘。现在那疤痕还在呢,我当时还小,可恨死它了。
我把练好的香灰,从把黑缸里面倒出来了,倒在它的鸡食盆里。
那鸡一看地上的鸡食盆,两只眼睛瞪着,就这么一低头,一嘬,就进了它的嘴里。
我听见它嘎巴嘎巴的嚼了几下那秸秆,就咽进了肚子里。
它吃了之后,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异常,照常用它的两只脚走路,但是之后不救,它就开始很活跃。
说活跃倒也不对,更像是发疯!
它走啊走,跳啊跳!两只膀子扑棱起来,一下子飞的老高!像是一只疯癫的土凤凰。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
它叫个没完,那叫声不似早上那般嘹喨,反而多了些凄惨的味道,像是嗓子里卡着一个石头子一般。
我听说过有斗鸡这种东西,但我其实没见过,但我想,若是真有战斗中的鸡,应该跟那个鸡是一样的……
“咯咯咯!!!”
它上下的跳跃,往前蹭蹭蹭地跑,去撞墙,撞墙之后反弹到地上,几根羽毛散落一地。
却丝毫没有有损于它似的,又活了起来,扑腾着膀子,啄栏杆、啄墙!
“啪啪啪啪啪!”
它那个黄色的鸡喙,就那样疯狂地戳着石墙,像当初戳我的脚背一样。
不,比那还快十倍!我都看不清它的嘴了!像是出现了影子!
然而它那嘴都坏了,鸡喙歪在一边,近乎断裂,我都不敢想像那会有多么的疼……
它从中吐出了好多好多的血……
“哗啦——”
一大摊粘稠的血液掉在地上。这血液远超它正常鸡喙断裂的血量!
我瞬间闻到了一股难言的腥臭味,然后看见那血液似乎在地上涌动?红红乎乎的。
不,不是……
那不是血液在动,而是血液里面都东西在动!是……
一条八条腿的,浑身血红的……蜘蛛……
迈着它的腿,啪啪啪地向远处溜走了!
还有腿更多的,长条样子的蜈蚣……一跳一跳的,背上好多疙瘩的小蟾蜍……
它们都是从公鸡嘴里爬出来的!
“呕——”
那样子真让人恶心!我瞬间反胃的不行。
……
撞头!
公鸡像是自残自杀一样把自己的鸡头往墙上撞!撞得鲜血淋漓!
“砰!砰!砰!”}
第102章 文中文——神巫医
◆
{“咯咯咯!”
任谁来看,都会觉得这是一只战斗力太盛,已经发了疯的鸡。
我吓得立马离开了这里,躲在了自己家墙的后面,假装这并不关我的事情。
我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是我干的。否则我外公一定会教训我的。
而后,我就看着它这样把自己活活撞死了!
“砰砰砰砰!”一下一下的,敲在我的心上。
它死的时候,鸡头都歪了,鸡冠也碎了。
它死不瞑目,七窍流血。
而后,我吓得腿软,回到了家。
路上,金蚕蛊的香灰被我打翻了,我也没有去管,我蹲在卧室的角落里,去想尽一切办法忘掉那一切。
那个画面,那个声音,却像个蛊虫一样,住在了我的心里,在里面不断溃烂生疮。
……}
[我靠,这玩意真的有点吓人。]
[不能给人吃,所以给大公鸡吃了?]
[大公鸡:你礼貌吗?我虽然咬了你,你也不至于这样对付我吧。]
[话说,这个心理描写为什么这么详细?搞得我以为作者真是练蛊的!]
[所以小玫瑰到底是干嘛的?居然还没有人扒出小玫瑰的身份?]
[人肉别人是犯法的!但是……我也好想把小玫瑰的马甲给掀了啊。越来越好好奇了。]
一时之间,那个词条又反覆上了论坛热门。那就是:
#保加利亚小玫瑰到底是谁?#
书友们纷纷抢答:
[小玫瑰不是留守人。妻吗?]
[小玫瑰不是医生吗?]
[小玫瑰不是孕妇吗?]
[小玫瑰不是绿帽男吗?]
[小玫瑰不是变态偷窥狂吗?]
[小玫瑰不是女大学生吗?]
[小玫瑰:我人格分离是吧???]
[家人们,不说了,我去抓我的虫族邻居练蛊了。]
不知为何,读者们对于猜测小玫瑰身份这一件事总是乐此不疲。
*
沙发之上。
“嫂子,过来。”淮映勿在停止了咳嗽之后,突然说,“把手伸出来。”
沈昭陵:“?”
“干什么。”
转头,看向淮映勿,发现他被落地灯勉强照耀出的那片脸,表情既严肃又真挚。
“送你个礼物。”
沈昭陵,还送礼物,昨天不是都送过了嘛,送了个他自己制造的机械键盘。
臭弟弟怎么天天都有礼物送,搞这些小惊喜,人这么好?
沈昭陵挑挑眉,略感疑惑地把右手拿了出去,手心在上,朝着他手指抖了抖:“诺。给我吧。”
那双手手指细长且骨节分明,掌心温润如白玉。
淮映勿盯着他的手瞧了瞧,笑:“你手还挺胖。”
沈昭陵:“……”
冷笑:“呵呵,你有病没病,说这些。”
“别动不动就冷笑,嘴会歪,”随后沈昭陵那右手被淮映勿一手抓住,并且往里面塞了个小东西,“送你的,拿着。”
沈昭陵一时之间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感觉了一下手心,发觉这东西还不小,硬硬的,但外层好像还有一点绒。
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没想到淮还真有东西送他。
“打开看看。”淮映勿颇为期待地挑眉,怂恿他。
“嗯。”沈昭陵将右手心打开,然后看见里面是一只黑色的、毛茸茸的。
八角蜘蛛……
那黑色大蜘蛛还挥舞着脚,用八只眼睛和他对视,要顺着手腕往他的胳膊上爬去。
“草!”
沈昭陵脸色一白,手这么一抖,那黑色蜘蛛也就从他的手臂上下去,掉在地上,瞬间消失不见了。
随后,他冷冷地看向淮映勿,瞪着他。
谁知道淮映勿一笑,装出一副恼怒的模样,反倒责怪起他来:“送你练蛊用的,你看你竟然把它扔了,辜负我的一番心意。以后再也不送你东西了。”
沈昭陵:“……”
他脸色憋红,从那起伏的胸腔来看,仍然对刚才的事心有余悸。
却什么都没说,站起身,低头,不断在地上查找着什么。
“你干什么呢?”淮映勿看着他不断搜索的身影,觉得有点不对劲,问他。
沈昭陵:“找那蜘蛛。”
又往茶几底下瞅了瞅。
“那蜘蛛是机器人,怕什么,它晚上又爬不到你床上。”
淮映勿一开始以为他是害怕了,不过又觉得害怕虫子的人,并不会像沈昭陵这样主动去搜索。心想着是不是沈昭陵想要那个东西,
于是又劝诫,“别找了,指不定跑哪去了,你想要我明天再送你一个。”
沈昭陵却执拗道:“今晚我非找到它不可。”
还在低头找,固执得简直难以想像。
淮映勿:“为什么?”
沈昭陵回过头来,微微一笑,眼神却空洞。甜美的笑容中透着惊悚:
“找到它,给你泡酒喝。”
淮映勿:“……”
顿时毛骨悚然是怎么回事。
他立刻就不笑了,赶紧起身,去拉住沈昭陵的手,把他往沙发上拉:“坐坐坐坐坐、沈大少爷,别找了,蜘蛛丢了,找不着了,来,咱继续看小说。”
然后被沈昭陵狠狠地剜了一眼。
◆
{我低估了金蚕蛊,更高估了我自己。
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呆了有多久,直到“砰”的一声,一个红色的庞然大物突然被扔在了我的脚边。
满身裹着红色的液体,里面似乎是毛发,从这个样子我也能认得出来它是谁。
是那只死鸡。
恶心到……让我根本没有眼睛去看。即便我深刻地知道,那就是我造成的。
我一撇过头去,看见那双脚,穿着一双深蓝色的布鞋,黑袜子。布鞋的鞋面上大拇脚指处,被磨得发白。
我就知道,这是我外公。
那时,我没有抬头。躲避着,嘴唇直哆嗦,把我的身子尽量向后弯,假装没有发生这一切。
“你干的?”他问,声音如老树根。
我眨了两下眼睛,没有回答,死死地盯着那死去的公鸡眼睛。
它的眼睛突出来,像树上的红果,破了之后流出鲜嫩的红汁。
而我的眼睛也在痛。
“害怕了?”他总是能看穿我的情绪。
“嗯。”我发出一个气音,随后嘴唇皱在一起,感到窒息。
“这就是蛊,一旦下蛊,再想返还可就难了。将来那都是你的孽啊。哎——”
那天,他说了很多的话,给我讲了很多的事情。
“我也曾因一己之私差点害死过人,酿成大祸,当时……”他絮絮叨叨地讲了起来,而我脑子一片混沌,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完全没有听进去。
直到他开始重新命令我,感到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这样吧,待会我跟你去我房间里拿钱。你去镇上,买一只新的大公鸡。再给邻居送过去,道歉,说明实情的原委。这事就算这么过去了。小兰,听见没?”
“我知道了。”我说。
他叫我的小名。
我也只能答应,除此之外,我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但是我却不想说这件事情是我做的,或者说是我蛊做的。我想把它伪装成一个意外。
那一刻,我试图去隐藏我为之骄傲的蛊师身份。
而到底为什么,我自己也不明白。
而我外公彷佛打开了尘封的记忆,还在跟我说:“我外公,也是蛊师。当年他练过一种至阴至毒的蛊,名叫长生蛊。”
“长生蛊?”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来了兴致,抬头看向他。
长生……
听起来,像是一种很厉害的蛊。而这么多年来,我外公竟然都没有跟我提起过。
他的眼神如此疲惫,望向窗外,几层蜡黄的眼皮堆栈在一起,就像是一个老旧的蜡像。
他说:“几十年前,我外公,是一个远近闻名的蛊师,也是百年蛊术来的集大成者。
“他从小人就机灵,会拿话,模样俊秀,进退有度,跟着他妈妈学蛊,受到当地人的欢迎称赞。
“寒来暑往,一步一个脚印。抓虫、摘草、制蛊。
“别的蛊师是按部就班的跟着老祖宗的做,可是他不一样,他会自己创造蛊!他有着惊人的天分啊!
“什么转运蛊、星星蛊、驻颜蛊、水灵蛊……一个比一个神,一个比一个奇诡!
“蛊术、毒虫、咒法,就像他的手一样,他的脚一样。他可以自由地运用,如同泼墨一样在空中挥洒,画出他想要的图画来!
“他的蛊术就跟他的医术一样神,他用那些术啊,救了不少人。现代人治不了的白血病、淋巴瘤、艾。滋,在他那边都不是什么事,就跟头疼脑热一样。
“他挥挥手,叫旁人用个三五贴药,病也就治好了。真真是药到病除也!
“我从小遗传的荨麻疹,一吹风,皮肤上就起大片大片的红疙瘩,难受痒的不行。就是他给我洗了一个蛊虫浴,洗了几回澡,就给洗好了!现在成没事人一样了!
“旁人都叫他为‘神巫医’。”
“声名远扬不说,别的寨子里有毛病什么的,也都来这治来着。甚至还有更远的,别的省份的外来户。
“来了,看病,病好了,要嫁给他什么的。他都一一推了。”
我外公越说越激动,却突然叹了一口气来,喉咙里彷佛有着一口老痰,卡在那里不上不下。
我问他:“然后呢?”
“然后……”外公继续说,“一直到他四十八岁的时候,他才娶了他的师妹,结果没过多久,俩人离婚了,剩下两个女娃给他带。
“这一养孩子,又是二十年。
“二十年一过,他老了。
“他是蛊师,和其他人不一样。他心气可大著呢,认为自己是通天的人。说自己救了那么多人,有上天带来的功德。
“他不甘心就这么死了。于是对着长生佛母,研究了一种可使自己长生不老的转世之蛊,就叫长生蛊。”
“长生佛母?”
我只拜过长生佛。
长生佛,该佛本属是罗摩柯教,专司健康长寿。相传十六世纪初,从东奤国的高原传入国境内。
面容慈祥,肤色黝黑,拥有十臂,十个手臂的手相连着,象徵着生生不息的血脉。
逢年过节,用瓜果牺牲供奉它,可以保证健康多寿,子嗣连绵。
村里也有不少人供奉着的,并不算是什么稀罕的佛啊。
村子里好多百岁老人都是因为这个长生佛,才活了一百多岁还健步如飞呢。
但是奇怪的是,即便我外公是蛊师,专门搞这些神秘之事,我家里却并没有供奉它。
所以我外公年过七十,早已老态龙钟。
我问他:“可这长生佛并没有性别之说,又何来‘佛母’一言呢?”
然后我外公问我:“你注意到了吗?长生佛的后面?”
后面……
我并没有看过。
我知道这佛像是不能随意触碰的,只远远地见过,并没有亲手掰过去看看它后面是什么样子。
外公告诉我:“这长生佛,其实有两个面。算是双生身。两个身子背靠背。
“一面在前,一面在后。
“一面是善,一面是恶。
“善面为长生佛,恶面,为那长生佛母……”我外公粗略地讲了一下长生佛与其母亲的佛家典故,
“她与长生佛外表最大的不同就是,她有着一个——孕肚。”
“而长生蛊,就于此有关。”
“……”
善恶双面佛?
我的太阳xue飞快地跳跃着,感觉有什么东西,插入了我的脑子里,搅得我脑子好痛。
需以男性的骨血献祭,初一至十五供奉长生佛母,而后,便可以从长生佛母的佛像肚子上的肚脐中,刮下来一种粘稠腥臭的液体,也叫作“神液”。
“首先,要准备一个可备孕的适龄女子。
“再将老病之人的头颅斩下,与蝎子、蜈蚣等毒虫共同放在器皿之中,作出‘长生蛊’。”
“之后把“长生蛊”每日喂给适龄女子,还得……”
他讲到这里时,却突然停顿了,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我求知若渴,探头:“之后什么?”
外公摸摸我的头:“小兰,你现在还太小。这术法太邪,你心性未定,外公不能告诉你。”
“……”
我动了动唇,看了看地上那死去的大公鸡,没有办法反驳他说我“心性未定”的话。就没有再说话。
但我也明白,在一系列的蛊术之后,等到女子生产之日,就可以生出具有老人记忆与灵魂的新生儿。
换言之,这“老病之人”就是重新通过“出生变成婴儿”的方式。
实现“长生不老”了……
“……”
想到这里,我倒吸一口凉气!
让老人重新变成新生儿?这是何等荒诞不经的事情!
在听我的外公讲述完毕之后,虽然那女子不是我,我也感觉到肚子隐隐作痛。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了自己的肚子上。
“这就是邪术。”我外公的眼神非常深邃,红血丝爬上他的眼,其中还包含着某种痛苦,“当年神巫医用过的转生邪术!”
我问:“那、那个女人会如何?”
“会如何?会死!”我外公激动大吼道,“这是违背天道的巫术啊,那怀孕的女人,只被当成一个拥有子宫的练蛊器皿,她会痛不欲生的死在生产那天啊!”
“那神巫医、他……转生了吗?”我弱弱地问了一句。
“转了,成了!”我外公苦笑着,坐在一个腐朽的木椅上,整个人看起来一下子矮了许多,表情痛苦万分,
我追问:“他……转生成谁了?”
外公捂着自己的眼睛,声音艰难地从那边传出来,听得我几乎心碎:
“我外公变成了我的侄子……”
“什么?”一时之间,我竟然都没有想明白这句话。什么东西?
外公:“我妈妈有两个孩子,我上头有一个姐姐……”
有一个姐姐?
我怎么记得从我自小被生下来的时候,就没见过我外公有什么兄弟姊妹,他一直都是孤身一人。
难道说这个姐姐死了?
我数了一下子辈分。
那我外公的姐姐,岂不是就是神巫医邓恩的……亲外孙女……
他用自己的外孙女转世?把自己的外孙女——
刹那间,我的身体浑身发凉,像是被冰水浇了满身。
长大嘴巴,眼睛看向前方,说不出一句话来。
过去我外公曾说:
“蛊就像刀子,只是一种工具。蛊不邪,得看它到底到了什么人手里。
“而有些人,比那蛊还要邪上百倍。”
到那时,我才深刻体会到那一点。
最后,我问外公:“那神巫医叫什么名字?如今何在?”
外公答:“一百年前,这个邪术被曝光之后,遭到孙家寨寨民的强烈反对,把他抓了起来,说要找个日子就地处置他,把这个邪术捣毁,以后谁也不许炼制长生蛊。
“而有几个起了私心的族人,想要长生不老,半夜里把他偷偷放了出来,跟着他一起跑了。出去找,没有任何消息。想必是隐居起来,消息匿迹了。这么多年过去,更是不知所踪。
“而神巫医,他姓邓,我记得他好像叫——叫什么——
“邓恩。”
……}
第103章 文中文——愧见佛祖
[??????等一下!!!]
[什么东西?你的祖先是邓恩??]
[邓恩不是郑恩琪的男朋友吗?]
[郑恩琪是谁?]
[傻啦?什么记性!郑恩琪是第五章《长生村》的女主。邓恩是他男朋友。]
[邓恩用自己的外孙女给自己转生?我呸!真他妈不是人!]
[我要是郑恩琪,知道这件事,我都得恶心死。]
[如果盛玖中了哈鲁尼的长生蛊,那么盛玖不也就死了?]
[靠,没想到咱恩琪还搞了个大的,把老祖宗搞到手了。]
*
沙发上。
淮映勿看着茶几上,那一罐罐被自己喝空了的,银灰色酒瓶。
就那样盯着,没有眨眼,想了一下之前的剧情——
这章交代了,上一章长生村的来历。
“神巫医邓恩,因为一己之私,想要长生不老,于是供奉邪佛长生佛母,研制出长生蛊。
他在将死之际,用自己的亲外孙女给自己转生,成功变成孩童。
此事被村子里发现之后,要把他杀了。
结果一些也想要长生蛊的村民把他救出去,逃到了外面,就此不知所踪。
这样来看,他们逃走了,然后创建了长生村。现在村子里的村民,就是之前孙家寨里面的寨民。
而邓恩,才是那个真正的村长。
孙法师,则是邓恩的后代?
在第三章《诡异的娃娃》之中,孙法师首次出场——
身高一米六、比较瘦小的二十多岁小姑娘。黑色波浪短发,浅绿色的眼瞳,为人开朗大方。
和本章之中孙邈兰的外貌描写一模一样,就是孙法师。
他依稀记得,当时的剧情是——
“丈夫韩版言,因为怀疑妻子盛玖被红裙娃娃夺舍了,就想找到一个法师给自己老婆驱邪。
结果怎么找也没有找到一个靠谱的。
突然有一天,在自己家门口发现了一个暗红色的小卡片,就是孙法师的名片。
于是韩版言顺理成章地找到了孙法师给他家里驱邪。”
当时淮映勿读到这里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人很奇怪:
第一,孙法师来的时间实在太过凑巧。个人名片简直像是故意放在门口那里,让韩版言发现的。
第二,孙法师对于韩版言一家的事情知道的太多。
第三,孙法师欲言又止,似乎知道什么秘密。
第四,孙法师驱魔之后,没有要任何报酬。
这四重疑点,让人觉得那个孙法师就是一个知情之人。好像孙法师就是奔着这对夫妻来的一样。
而直到这一章,才揭开孙法师的身份——
一名巫蛊师,且是创造出长生蛊的神巫医的后裔。
根据之前的推测可得,盛玖肚子里的怪胎,就是长生蛊的产物。
是其同样来自长生村的哈鲁尼,为了给自己情人——蓝衣女人转生,所以给盛玖种了长生蛊。
那么孙法师,其实不是奔着韩版言或者盛玖来的。
而是奔着盛玖肚子里的长生蛊?
她是要通过查找长生蛊,来找到长生村和自己的祖先神巫医!
如此一来,剧情就又说得通了!
想到这里,淮映勿立刻翻了一下第三章《诡异的娃娃》的原文,重新看了一下孙法师的出场。
小玫瑰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我(韩版言)点开飞信,点击右上角,添加新朋友。在搜索栏输入账号:187616963jwnb
微信名:孙
性别:女
头像:一个黑色的雕塑,样子奇怪,面貌笑呵呵的,看起来很和善,但我从来没有见过。】
*
黑色雕塑、黑色雕塑?
“这个孙法师的头像……”淮映勿眼神闪烁着,将眼睛眯起来,感到不可置信,“这不就是长生佛母吗。”
果然如此!
刹那间,他感到脊背生寒。
“这剧情……”淮映勿念叨一句,往后倾倒着,倚靠在沙发靠背之上,看着还在滚动的直播显示屏,情不自禁干笑一声,“牛逼。”
他说出声来。
一转头,发现沈昭陵却在那边看着他呢。
沈昭陵笑意盈盈。
眼中,有种淮映勿说不出来想不明白的窃喜。
“你说什么?”沈昭陵明明听见了,却又故意重复问了他一遍。
“我说,这书挺有意思的,写来写去像是一个圈一样。所有的剧情和人物,都在那个圈里来回地转。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写的呢?”
淮映勿醉醺醺地回了一句,什么也不做,就看着沈昭陵,跟看画似的,黑眸发亮。
然后他看见,灯光之下,沈昭陵的头发,散发出那种漏光一样的金红色。
就像是有一层朦胧的薄纱,罩住他的脸,显现出油画的质感。
他竟然轻笑了一下,眼睛弯弯的,用手掩唇,笑容腼腆,道一句:
“是嘛,我也不知道。”
带有一股得到了夸奖之后,谦虚与骄傲并存的绮丽味道。
“……”
淮映勿缄默。
就那么看着他,简直忘记眨眼。
许久之后,才冷笑一声说:“你这话说的,好像你就是保加利亚小玫瑰似的。”
就看见沈昭陵立刻起了很大的反应,收敛笑容,脸色变了变:“开什么玩笑,我不是他。我当然不是。”
他目视前方,问心无愧。
不过,他脸部轮廓的那层柔雾效果,还是没有消失,好像离淮映勿很近很近,给人一种朦胧的、近在咫尺的感觉。
每当看他这么认真的时候,淮映勿就心痒,又想捉弄他了。于是说:
“那当然。
“看你的智商也不像。”
此话一出,果不其然就看见沈昭陵冷脸瞧了过来,眼神杀气腾腾。
“你踏马的?”
沈昭陵拧起眉头,逼视着他,冷艳十足。
淮映勿得逞般地勾勾唇。
他懂沈昭陵的规矩,趁着沈昭陵彻底发火之前,自己赶紧拿起了一瓶冰啤酒,跟他说:“我说错话了,自罚一瓶。”
“两瓶。”沈昭陵面无表情瞟他一眼。
“为什么?”淮映勿现在看见啤酒都想吐,一瓶都不想多喝。
沈昭陵冷笑:“蜘蛛的事,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淮映勿:“……”
认命般地深呼吸。
嗯,真拿你没办法。
◆
{长生蛊乃邪术,生的是孽胎,孕妇要承受的痛苦,比普通的分娩还要痛苦数倍。
也许那个我未曾见过的,外公的姐姐,就那样死在了产床上。
而她的外公,就这样从她的子宫里,脱去了老朽的身体,变成了一个新生儿,成功转世了。
“她怎么会同意呢……”
那个时候,我的脑子好痛。看着地上的死鸡的眼睛,也逐渐朦胧了起来。
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将我的腹部从里到外的撕碎了。
“用的是‘孝道’、‘愚孝’杀人啊!”我外公声嘶力竭,被一层干枯皮包裹住的喉结都在颤抖。
过往我总觉得我是神秘的传承者,是蛊术的护佑者。
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觉我们自己随时有可能只不过是一个“制蛊”的器皿。
我看着我外公的身体,他从椅子上垂下来的那只手,像一个老朽的树木一样。
血管凸起,手指变形,指甲黄黄,薄厚不均,缝是洗不干净的黑色。
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只老人的右手。
是啊,他也垂垂老矣了。
我怕他会像神巫医邓恩蛊惑他外孙女一样,蛊惑自己的外孙女,我的妹妹,来为他转世。
那个时候,我妹妹才不到十岁。
是个看见蜈蚣都会吓得跳脚,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姑娘。
但我外公如果执意要用我妹妹炼制长生蛊,我却并没有足够的力量阻止他。
妹妹又那么懂事,那么孝顺,如果外公想要她的身体,她也许真的愿意奉献她自己。
想起妹妹,我一阵心酸。
也许我外公当初面对神巫医邓恩的时候,也想要像我一样,去守护自己的姐妹,但他没有做到。
我也做不到。
我只能期待他良心未泯,不要把上一代人发生过的悲剧,再报复到下一代人身上。
……
后来,我和妹妹跟着他学会了很多的蛊。
我很认真,因为这是我唯一强大的办法。
比如说,星星蛊。
这也是当年神巫医发明的一种追踪蛊。
星星蛊,并不是一种蛊,而是在同一个器皿里一起养大的很多蛊虫。将它们分别种在不同生物的后背之上。
后背上,就会出现一个星星的痕迹。
每一个星星,都是星群中的一个。
而一个星星,能根据蛊虫之间的感应,找到其他的星群。
并且星星之间距离越近、血缘越深,星星蛊的感应越强。只有死,才能消除。
当时我大伯家的两只小鸡仔走丢了。就是因为他家的老母鸡身上有着和小鸡仔一样的星星蛊,而两个小鸡仔之间又走的特别近,才把小鸡仔找到的。
我总觉得,这个蛊虫特别适合给在草原养牛羊的的牧民,或者找被人。贩子拐走的儿童使用。
…
又比如说,活尸蛊。
死去的人身上种上这种活尸蛊,就可以按照蛊师的意愿能跑能跳,还会说话。
尸体皮肤红润有弹性,不会腐烂,简直跟活人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尸体还是死了,并没有自己的思想。只是按照蛊师的意愿活下去罢了。有点像是湘西赶尸当中的僵尸。
…
此外,还有招魂蛊、养生蛊、水火蛊……
我十六岁之前,各种各样的蛊,我都和妹妹学了一遍。
我因为年纪大,思想更成熟,掌握的蛊术也就要比妹妹好一些。成了一个真正的蛊师。
不过我最惦记的还是那个至高无上的邪术——长生蛊。
这个蛊,我外公却一直没有教给我。
这期间,外公每一次老去,我都每一次胆颤心惊。怕他对我妹妹下长生蛊。
但好在,他不是邓恩那样没有丧心病狂的人。
他并没有对我的妹妹下手,也没有对其他人的母亲、妻子、女儿、姐妹下手。
在八十岁那年,他就那样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死,接受了自己的老去。
正如他甚至没有祭拜长生佛一样,让他自己健康长寿一样,他好像并不在意自己的寿命。
…
他的房间很小,北边只有一个老木床。
南边一个正方形小木窗户,窗户扇也开得不大,房间里黑黝黝的。
逼仄肮脏极了。
每次进去,我都能闻见一股属于老人的难闻病气。看见红砖地面上,都是他干涸的粘痰。
他就躺在那不知道打了多少补丁,有些发黄的床铺之上,盖一个厚被子。
他长的就像是皱了的豆皮,又黑又黄,身上是点点的老年斑。
还咳嗽,咳嗽起来带痰。胸腔里彷佛有沙砾般粗哑。
那种老弱的感觉,完全看不出曾经是一个本领高强的蛊师了。
他侧耳倾听,那长了黑斑的耳朵都动了动。对我说:“小兰,我感觉我就要要去了。我好像听见了它的声音……”
他的眼神还是那么红,里面长了眼翳,像是擦不干净的玻璃。
他没有在看我,也没有看着房间中的空气,而是在看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
“我感觉,我要成它了。”
又突然留下这样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
粉黑色的下唇颤抖着,上面都是干枯的沟壑。
但,它是谁?
我并不知道。
长生佛吗?
好像又不仅仅是这样。
我顺着他的视野往外看去。
看着窗户,窗外的绿草、绿草上的露珠、树枝、树枝上的黑皮、看着飞翔的倦鸟、看着山里的山风、看外面台阶上那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毒虫……
我看见,万事万物。
眼睛脱离我自己,飞到了孙家寨很远很远的地方,变得很轻很轻。
我想我看到了他所看见的,也许,这就是蛊师的宿命,生前利用万物,死后又归于万物之中。
“小兰,看看床底。”他说,搭在床边的两根手指,往床下指了指。
“床底?”
我掀开米白色床单,看见了床下面有一个大木匣子?
“拿出来、拿出来。”他又催促我。
“嗯。”我知道现在的每一句,都可能是我和外公最后的谈话了,所以他生病卧床之后,我从来不违逆他。
我弯腰,把匣子拿了出来。
按照外公的吩咐打开。知道这可能是他留给我最后的遗产。
那一刻,我的心情,就像是七岁那年,打开那个金蚕蛊一样,惊喜,又忐忑。
知道里面可能是成功的金蚕、又可能什么也不是。
随着木盖子的声响,我看见里面好像是一个,黑色的雕像。
从这个角度,配合著房间里黑黝黝的光线,我只看见了它的头顶。好像有很多很多手,而且是双面身。
“长生佛吗。”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就是。
我已经等它,等了差不多十年了。
“对,长生佛。这是我们祖上供奉的长生佛佛。今天,我把它交给你。你不是一直想见它吗,现在我要死了。你以后要供奉,就供奉去吧。咳咳咳咳——”
外公说完,又激烈的咳嗽起来。
身体里闷闷的响。彷佛他那年老的内脏里面都积满了厚重的灰尘和油污。
再也洗不干净了。
那一刻,我意识到,那已经不是一具年轻人的身体,它真的到期了,要运行不下去了。
“今后,你要供奉善佛、还是恶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他又说,以一个八十岁老人的经历叮嘱我,
“你有什么样的信仰,就拜什么样的佛,做什么样的人。”
我把盖子盖上,将长生佛掩盖住,眼睛逐渐湿润。
然后跪在地板上,对着病床的方向,给外公磕了三个响头。
“铛!”
一叩首,报答养育之恩。
“铛!”
二叩首,报答教化之行。
“铛!”
三叩首,报答托付之心。
我的额头,撞击在肮脏冷硬的红砖地面上,伴随着腥臭的味道,一次比一次更响。
……
……
外公的声音在头上响起:“小兰,快起来吧。去,把你妹妹叫过来。我要把长生蛊,交给你们俩。
“为了防止你们的私心。我只能把前一半,教给你,后一半,教给她。
“今后你们要用这个蛊,就得你们两个共同达成一致意见才行。防止你们其中一个人……武断专权……咳咳咳咳——”
他又咳嗽起来,我抹了一把眼泪,连忙跑出去,大喊我妹妹的名字:“孙邈竹!”
……
那一天,我外公就在那个狭窄黑暗的病床里,将这个世界上最厉害最为阴毒的蛊,长生蛊,分别教给了我和我的妹妹。
我掌握了如何制作的长生蛊的办法。
我妹妹,则知道在女人怀孕之后,该怎么进行孕期维护。
换言之,如果我们想要用真正的“长生转世法”,就必须获得对方的允许配合才行。
这也是我外公给我们俩的一道“枷锁”,要我们每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这个蛊术。
我曾问他,既然不想这个邪恶蛊术传承下去,为什么还要把长生蛊分别教给我和妹妹。
外公表示,神巫医邓恩肯定还没死。
邓恩用自己的亲孙女的命转世之后,就走了,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但他想,像邓恩这样惜命的人,也许现在还活着,利用长生佛母祸害自己的、或是旁人的女儿。
他让我我一旦发现长生蛊、或者邓恩的踪迹,希望我与妹妹会和,利用一切办法杀死邓恩,彻底将这个长生蛊给毁灭。
邓恩既然会长生蛊。那么我们要克制邓恩,也必须要懂长生蛊才行。
这是我外公对我的要求,也是我们孙家寨未完成的使命。
我和我妹妹也都答应了。
……
他死了之后,我们按照他的吩咐,用一个写满了符文的红布,将他裹起来,扔到了山崖上。
而后我看见好多好多的毒虫被吸引过来,将他的尸体分食殆尽。
他的骨头成了毒虫们的温床。蜈蚣钻进他的耳道、蝎子扎进他的皮肤,竹叶青蛇顺着他的喉咙,进了胃里。
画面密密麻麻又恶心。
我的眼皮看得直跳,胃中一阵恶心。
妹妹则死死牵着我的右手,一直在那边低头,隐隐地啜泣着,传出微弱的哭声。
或许,相比邓恩那种,用不断成为新生儿的办法进行转世所获得的长生。
像我外公这种,死后化作自然的一部分,让蛊师回归于蛊,才是真的长生罢。
望着外公残破的尸体,我并不懂。
……
出殡那一天,是万家灯火的新年。
浓浓的黑夜,我看见孙家寨远方的天空,燃放了很漂亮的烟花爆竹。
在天空中,绽放出一个又一个很漂亮的花束。好像开在了黑色的山上,五颜六色啊。
砰砰砰砰,万家灯火。
人们都在那一个小小的吊脚楼里吃着年夜饭,合家团圆。
好多穿着鲜红衣服的小孩子们,手里拿着油壶做的小灯笼,在曾经我埋金蚕蛊的十字路口处追逐嬉戏。
他们的欢笑声,好像能飞过大山,吵进我的耳朵。
只有我和我的妹妹,在山崖上,打着手电筒,守着我外公逐渐被啃噬的尸体。
那一天,是除夕夜,明天我恰好十七岁。我妹妹十二岁。
我外公还是八十,他再也长不大了。
我们全家人,都在尸体前团聚了。
我想起,当我最后在床前拉着他的手,问他:“外公,你为什么没有祭拜长生佛呢,这样,你至少还能多活几十年,像村子里其他的老人一样活上一百多岁。”
他却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便撒手人寰。
他说,他不拜佛,并不是他不想健康长寿,而是我们孙家实在是。
“愧见佛祖。”
……}
第104章 文中文——世婵
◆
{后来我读书,考上外面的大学,和妹妹一起离开了孙家寨。
到了绿湖市定居。做过不少工作,凭藉自己的外表和技艺,先后跳过街舞,也当过模特。
就这样,过得浑浑噩噩,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
我没有发现神巫医邓恩的任何消息,也几乎没有用过几次蛊术。就保持着一个普通人的样子,生活在众人之间。
之后,我就遇到了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世婵。
我第一次见到世婵的时候,就是在绿湖市的英格模特公司。
她是一名时装模特,上过了不少杂志。
老实说,身在模特公司,美女什么的有很多。但是世婵却格外吸引我的注意力。
那是一个摄影棚里面,她刚拍完杂志,还没有脱下衣服。
当时她上身穿着一个裹胸,下身一个是喇叭花一样的裙摆,整个裙子是深蓝色的,又带着点白色渐变,简直如同一只蓝绿孔雀。
我自小手生活在孙家寨的山林间,一向对这些自然之物心生亲近,所以那天……
“嗨,我叫哈鲁尼。”
最初,我和她交接工作的时候,以为这只是简单的客套。
她又高挑又漂亮,一头乌黑的长发,巴掌大的小脸,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女孩一样,打量我一眼,然后说一句“我叫世婵”,就藉口说很忙,然后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地缓缓走开。
没想到她却像久别重逢的故人一样,黑眼睛晶晶亮的说了一句:
“嗨!!!你叫新来的?哇,你……真是太好了!”然后世婵激动地握上我的手,眼睛亮亮的,盯着我,便开始夸我,“你的鼻子长得真好看,像是模型一样,我能上手摸一下吗?”
然后她伸出细白如玉的手指,在我眼前虚虚地笼着。
我甚至能看清她的指纹,看见她的手腕上,有一个细长的白玉手镯,像是和田玉。
“……”
我吓到了。
我万分没有想到她如此热情,甚至热情的有一些过分了。
她笑的时候,粉色的唇弯弯的。
我能感觉道,这个叫世婵的女孩也有一股自然的香风,很像是喝着清甜的山泉水长大的女孩。
她透亮的皮肤,就像会呼吸一样,在那冰肌玉骨之上一起一伏。
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甜味的羊脂白玉”。
随后她摸了我的鼻子,轻轻地捏,露出一只小虎牙来。
“那我走啦!有事找我哦!”
我想她说捏的太用力了,以至于她走了之后,我的鼻子上还残留着那股压力。
随后,我们就成了同事。
……
这里我想说的一点是,世婵非常非常地具有生命力。就像在一间久久不开的窗户面前,挂上了一个风铃。
能让那尘封的窗棂听见声音。
她在本职工作,尤其是拍片上面,真的非常的出彩。
当模特的,有时候要表现自己身上穿的衣服、珠宝首饰、或者是妆容。
就像一个衣服架子,依靠夸张的造型,来让别人注意到我们。
但是世婵不是,不管她穿什么高定礼服,带着什么翡翠玛瑙,旁人都会一眼注意到她,而不是她身上的陪衬。
她就像是从黑土地里供出来的一颗小绿苗,那样的生机勃勃。
她实在是太抢镜了。
我有一个照片,照片上拍的就是我们几个模特在酒吧里吃饭的合照。
照片里,我们一同坐在卡座上,前面是玻璃桌子上放着一瓶瓶开启的绿色啤酒和黄色香槟。
身后是玻璃窗后的芭蕉树,一片片绿色大叶子错落有致。
我们十个人,五男五女,坐在卡座上,都在笑,比着各种手势。
虽然个个面容精致,打扮俏丽,但是人群中最显眼的,确是穿着蓝色紧身碎花裙,黑长发,坐在最右边的世婵。
那张瓜子脸,搭配弯弯似月牙的眼睛。
别的女人或者自信、或者可爱,或者性感,展现出各种各样迷人的气质。
可是世婵身上的气质不同,她会让人感觉到“她很幸福”、“她很快乐”、“她觉得生活在这个世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幸运”。
这事独属于世婵的神秘吸引力,好像靠近她的人,也会被那种快乐所感染。
这张照片我一直留着,到现在还留着,放在我床头柜里面。
在世婵离开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靠着它度过的,时不时拿出啦看看。
那之后照片之上流露出来的那种快乐,却只会使我痛苦。
……
当模特这行的,总要面见不少人。
因此为了广开人脉,模特们都会笑,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尽量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等到下班或者回家之后,那笑容便像麻袋一样卸了下来,脸上又带着点疲惫。
但是世婵的笑一直在发自内心的。
“哇,这个矿泉水好好喝啊,有点甜。”她会认真地观看矿泉水底,彷佛从那一片透明之中,能看出什么专属的色彩。
“你这身衣服很适合你,领子往下翻一下!”她会直接大大咧咧地走上来,替我翻领子。
“今天天气不错!你看那朵云!像不像一只大象!”下班的时候,她会立在一群忙碌的人中间,瞭望城市的天空。
……
总之,她的各种各种不同,让我和其他人都格外的注意她。
尤其是,那些别有用心的男人们,除了用那种欣赏年轻漂亮的女人那种打量眼神之外,还有另一种眼神,就像是看一朵花的眼神。
他们看待他们想要娶回家的这个女人,就像看待自己的女儿。
不少但她却一一拒绝,说自己既不打算结婚,更不打算生子。如果能接受这一点的话,再去追求她。
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女人都以结婚生子作为毕生使命。但像现在,这样打算一直单身的女性,也有不少。
尤其是她,年薪几十万,就算不结婚,养活自己也完全没有问题。对此,我表示理解。
再炼制金蚕蛊的时候,我曾经发誓,要永远“孤独”下去。
但是遇见世婵之后,我就……
我不知道自己是对她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总之,我害怕她落入别人手中。
我怕我看不见她的笑了,听不见她的笑话。我怕她路过我的时候,不会惊讶得瞪大眼睛,再说一句——
“嗨!你今天气色特别好了!是不是背着我偷偷敷了什么面膜。我发现有一家年糕火锅特别好吃,我们下班了要去试试嘛?我请客!”
她太活泼了,就算穿高跟鞋也能蹦跶。
我怕我看不见她穿天蓝色的连衣裙,用那漂亮的颜色洗涤我的眼睛。
就好像那样,上班的心情也会随之离去。
所以有一天,我突然下了决心,要和她告白。
我怕失败,又不像其他人那么怕失败,因为我有一种蛊,名为“情蛊”。
……
……
那天,我约世婵出门,我们两个人坐在鸣兰饭店的高层,从上往下俯视着夜空。
我只记得那天的城市是两种颜色,淡淡的橙,与晶亮的蓝。
两种颜色搭配在一起,显得窗外那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都像是淹没在鸡尾酒里面的一张老照片。
我们吃的什么,我都忘记了。
我只记得我买了一个新的冰蓝翡翠玉镯,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西装口袋里。
我那天吃饭饮酒微笑的姿势都非常正确,大概是怕压到那个玉镯一分一毫。
而世婵那天,穿着一条干干净净的蓝裙子,不带任何花纹。
我们谈起未来,她却只看着窗外。
霓虹灯辉映于她的眼瞳中,她就变成了一只优雅的白色波斯猫。
她说她的未来,就是在年轻的时候,多攒钱,以后老了,就算浪迹天涯,也没有后顾之忧。
这个倒是,我看她赚的虽然多,但是平常的开销似乎并不大。原来是都存起来了。
所以我没有问,而是直接告白了。
那是一个很笨拙、很笨拙的告白。
我说话的时候,牙齿都在打颤,像含着冰块似的。
这时她才转过头来,瞳孔中的映像从蓝黄的霓虹灯变成黑色的我的剪影。
然后她自在地笑了。
这是我第一次告白,我告白之后,她一笑,反倒显得我很尴尬了。
她的游刃有余,让我觉得她说一个情场的老手。
那一刻我手心都在出汗。
我身体情不自禁地活动起来,局促万分,似乎整个衣服都在缩小。
环静安静到,我能听见衣料上的纺线被绷紧的声音。
以及一声声“咚!咚!咚!咚!”的心跳声。
我以为她要说好,或者说不好。她会同意,亦或者拒绝。
可我万分没有想到她一开口竟然是这么一句:“我过去、被……包养过,你……真的要和我在一起吗?”
五雷轰顶。
我早就听一些公司里的人说过这些事情,可我一直以为那只是某些男人习惯性的对于得不到的美女造的黄。谣。
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是真的,并且由世婵亲口说了出来。
包养?
她的眼神坦荡,似乎并不觉得羞愧。反倒是我满脸涨红,显得有些无地自容了。
我把右手伸进口袋里面,差点把那冰蓝翡翠玉镯给捏碎。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
她说,没办法。
“我是孤儿,没有父母,没有钱,没有学历,没有技能,没有亲戚,没有人养,什么都没有。
“如果不依靠男人,我在这个大城市里根本活不下去。
“三年前,我才找到了模特这样一个干净又体面的工作。
其实我本来不想当模特的,实在是太抛头露面,但是、这已经是以我的能力能找到的,再不违反道德法律的情况下,赚钱最多的行业了。
“我真的……没办法……”
“在这个世上,活着,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喉咙里的话很生硬,气管里像塞着东西,眼圈也红红的。
她说如果我接受,就再考虑考虑。不接受就算了,我们以后还是好同事。
她对于自己的身世轻描淡写,不愿意说太多。
我一开始以为这只是她博取同情的手段,但是当我看到她的手腕的时候,我相信了。
因为我虽然一时之间无法接受,却还是欣赏她的坦荡,执意让她收下我送给她的冰蓝玉镯。
当我把她本来的和田白玉玉镯从她左手腕上卸下来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疤痕。
一个横向的疤痕,像一个肉色的虫子,在世婵左手腕的大动脉处横亘着,已经愈合好久了。
弯曲着,又像是一个微笑。
一个过去常常挂在她脸上的微笑。
然后我心痛一刹,握住她的手腕,感受着那处皮肤的起伏,说一句:
“我、我接受。”
……}
第105章 “你觉得,无聊到看困了是吧。”
[啊?]
[世婵?新角色。]
[不是,有点没看懂……]
[我有个问题,“我”是谁?]
[我去,这女的又是谁啊!啊啊啊啊!]
[哥们,你不是女的吗?怎么还有个女朋友!]
[女同是吧,我懂,我懂。]
[这个画面,真的让我幻视了韩版言和盛玖表白那一章。]
*
沙发上。
淮映勿眯了眯眼,有些迷蒙。开始怀疑本文中的这个“我”到底是谁?
和一个前文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女人在一起了?
“我”是女同?
还是男的?
孙邈兰,从这个名字来看,像是个女人,本文中只有孙法师是符合的。
而且孙邈兰好像也是来到了绿湖市,当过模特,跳过街舞。
淮映勿于是又翻了一下第三章《诡异的娃娃》之中的原文,进行确认,看见小玫瑰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我是教别人跳街舞的。”她(孙法师)回答我之前的问题。
我(韩版言)看了一下她的身材,确实很匀称,穿的黑色休闲装,看起来跳舞也挺方便的。
我:“那这……神婆?怎么?”
又当神婆,又要教街舞,她还挺辛苦。
她:“这年头,鬼多,但迷信的人不多啊。所以我买卖不多啊。有时候一个月也开不了张,光当神婆,可吃不饱饭。”】
孙法师,确实是跳过街舞的。
但是,除了孙法师之外,淮映勿可记得还有一个人也住在绿湖市,并且懂得长生蛊。
那就是——哈鲁尼!
就是一名男模。
哈鲁尼,并不是他的本名,只是因为他的外文名叫helloni,音译过来而已。
他的本名目前还不得而知。
淮映勿记得,哈鲁尼除了盛玖之外,还有一个女朋友,就是那个身穿蓝衣服的无头女尸。
难道说,这个新出现的世婵,就是他那个女朋友?
……哈鲁尼、到底长什么样子来着?
他冷笑一声。这书看得,没有点记忆力,还真的记不住到底发生了什么。
淮映勿于是又翻了一下第四章《偷窥的公寓》的原文,这里小玫瑰如此写——
【哈鲁尼,男,年轻,二十七八岁。
对外是一个阳光开朗的男人,我(张无垢)每次不小心见到他的时候,他都是笑着的,从来没有阴云密布的时候。和他那开朗爱笑的女朋友一样。
他一向喜欢穿着牛仔裤夹克衫衬衫等,很会搭配。走在人群中,那是十足十的焦点。
哪怕是他下楼倒个垃圾,被小姑娘看见,都会被一个个眼光在暗中盯着不放。
他有一头黑色自来卷的头发,五官立体深邃,黑绿的眼睛像是猫眼石。这种相貌并不太常见,所以格外叫我印象深刻。
宛如一只高贵的黑绵羊。
我记得他,他是英格公司的一名正当红的男模。】
一名开朗爱笑的女朋友……
这不就是世婵?
黑色自来卷、墨绿色眼瞳……
哈鲁尼和孙法师的外貌描写简直一模一样!
墨绿色的眼睛非常少见,全文里只有哈鲁尼和孙法师有。自来卷发,更是一种遗传特征。
其实小玫瑰早就在前文写了这两个人外貌的共同之处,只不过当初的文中,因为他们两个人没有交集,所以网上竟然没有什么人发现这一点!
淮映勿从斜着坐,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正着坐。细细思索。
如果“我”是哈鲁尼的话。
那么孙法师,应该就是他的那个妹妹。
有道理是有道理,不过、证据呢?
淮映勿重新翻看本章《巫蛊师》之后,又发现小玫瑰写的另一个全新的疑点,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推测,那就是——
在“我”得知了长生蛊之后,一直害怕年迈的外公会把我的妹妹做成长生蛊,从小担心到大。
疑点就是,“我”只担心过妹妹,却从来没有担心过自己。
为什么?
因为“我”深爱妹妹,所以只担心她,而从不考虑“我”自己?
淮映勿觉得不像。如此至阴至毒的蛊术,是个人都会害怕。
而“我”不担心自己的究极原因就是——
因为“我”个男的!根本就无法生育!
没有子宫,无法被做成长生蛊,自然也就不需要担心。
如此一来,说法就又合理了……
“草。”淮映勿情不自禁地骂了一声。
原来剧情点在这里等着他。他竟然有一点,被小玫瑰耍弄了的感觉。
这样两兄妹的真实身份其实是:
哈鲁尼——孙邈兰
孙法师——孙邈竹
无头女尸——世婵
孙氏亲兄妹俩人都会巫蛊术,在盛玖和韩版言这对夫妻身边行动。
哥哥给盛玖下长生蛊,妹妹则装模作样地给
所以真实的剧情其实是——
哈鲁尼喜欢世婵,因为世婵之后出了意外,所以哈鲁尼联合妹妹孙法师,企图找一个女人,用她做成长生蛊,给世婵复生。
就像是神巫医邓恩,欺骗郑恩琪那样,哈鲁尼也欺骗了盛玖的感情。当然他只是想利用她的身体罢了。
之后,双生桥车祸女人,寄生在红裙娃娃身上,作为一名女鬼她能感受到盛玖肚子里是一名鬼胎,所以她试图通过让盛玖流产的方式来挽救她。
盛玖把家里闹鬼这件事告诉了哈鲁尼。——证据是,张无垢曾经看见盛玖抱着红裙娃娃出入哈鲁尼家。
哈鲁尼为了保护盛玖肚子里的世婵,就让自己的妹妹,孙法师,去铲除红裙娃娃。
于是乎,孙法师故意把名片落在韩版言家里,去韩版言家里驱魔。
而世婵,则于产房之中,成功在盛玖肚子里转世。
……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神巫医邓恩是滥用长生蛊的恶龙,哈鲁尼和妹妹曾经是屠龙的少年,却也变成了恶龙。
只有盛玖和韩版言这对夫妻俩,遭受了无妄之灾。
如此一来,剧情竟然就说得通了。
淮映勿:“……”
他冷笑一声,真有意思。
他在智能手环里,合上了书页,看着《没有想好的鬼故事系列》这个看起来糊里糊涂的书名,竟觉得有些荒诞。
本书,初看是恐怖小说。
再看是悬疑小说。
到了现在,竟然已经变成推理小说了。
只不过,书中没有常规推理小说那样贯穿全文的侦探。
每一章,都是新线索。
而侦探,却只能是读者自己。
如果一目十行,很容易就把那些看似不经意地提醒给错过了。
淮映勿想起,在这章中,保加利亚小玫瑰其实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说孙邈兰就是哈鲁尼。
但小玫瑰却没说,彷佛是故意隐藏到了现在,让读者以为孙邈兰是孙法师,再自己去发现真相。
这是……故意混淆身份的叙诡?
*
沈昭陵发现,淮映勿并没有抬头看投屏,而是看自己的智能手环看入了迷。
就在那里微微低头,但是眼神并不聚焦,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沈昭陵有点好奇心,刚要凑过去,问他:“你看什么呢。”
就看见淮映勿把手环关掉,抬起头来,说了一个词:“叙诡。”
沈昭陵有点没听清:“什么?”
淮映勿瞧他一眼,彷佛没想到他会对这个感兴趣,又淡淡地重复了一遍:“叙述性诡计。”
叙述性诡计……
沈昭陵在心里默念了一下这个词,总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
“这是什么……”
他嘴唇上下一碰,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就问出了声来。
而后顿觉后悔,因为以淮映勿那个性子,肯定会嘲笑他的见识浅薄。
该死!
沈昭陵把目光赶紧瞥开,不敢看他的脸,装作没发生这件事,早知道这样就不问了。
哪成想,淮映勿这次竟然很严肃认真地给他解释道:“叙述性诡计,就是作者运用某些技巧,故意隐瞒或者误导一些事实,让读者误会的写作手法。
“在这本鬼故事中,因为结构独创,所以结构上的诡计实在太多了,根本说不过来,暂且不谈。
“就单论这一章,小玫瑰开头就隐瞒了孙邈兰的身份,让我们以为孙邈兰是孙法师。”
沈昭陵听见,立马又把眼神扭了回来,重新投射到了淮映勿身上。
将嘴角高高地翘了起来,瞧着他一脸认真的面容,问他:“你怎么突然这么认真地给我讲?”
比起什么无聊的叙述性诡计,沈昭陵觉得,这件事本身更有意思,更难以置信。
“被隐瞒的可以是某个角色的名字、身份、性别、目的……”淮映勿说到一半被他那意味深长的表情打断,瞧着他,“我怎么了。”
“没想到,你懂得还挺多。”沈昭陵瞧着他,弯弯唇。
淮映勿:“呵,别讽刺我。”
“我说真的,夸你都不行啦。”
沈昭陵挑挑眉,咽着满身酒气。他语气轻佻散漫,唯有但这句话倒是由衷的。酒意熏染,他觉得头有些晕眩。
淮映勿似乎,了解一些他不了解的东西,而且是关于他自己的东西。
沈昭陵想问,动动唇,又怕被骂。
结果淮映勿像是看清楚他的想法似的,给他讲了好多好多关于叙述性诡计的例子。一些蓝星所没有的,独属于星际的例子。
一个又一个。
就在那个灯前。
类型竟然全都不同。
他就听了,听得入了迷。觉得那不是一个单单纯纯的对话。
那时候他对于一些概念还太陌生,完全被困在文本的围城之外,看着那高高的城墙,有些害怕,不敢进,也进不去那个门。
他发现淮映勿,这个比他年纪少些的人,说话竟然非常地有条理,而生动,知道好多好多他所不知道的有趣事情。
从此,那个刻满文本的大门就向他敞开了。
沈昭陵眯了眯眼,彷佛喝醉了,嘴里多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生涩味道。
如同用厚重的土掩埋住对自己的失望,又自己蹦上去踩了踩,结果土里发了芽,长了树,结了果。
果子是一种全新的滋味。
就像是曾经对萤那个陌生人,所产生的滋味一样。
最开始是抗拒烦躁。
但现在有一点……忐忑的好奇。
身前显示屏上还在播放着的鬼故事,都变得更加明晰了。那些他曾经写就的文本,在直播间跃跃欲试地跳动着,亲耳告诉他,它们是什么。
“先看,看完再说吧。”随着淮映勿为刚才的谈话划上终止符,那些文本也就不就跳动了。
从显示屏上掉下来,噼里啪啦地全摔在地上了。
沈昭陵把目光的焦点,从淮映勿那张不知道为什么能说出那么多好玩剧情的那张唇上,挪了回来。
将支着自己脸颊的手掌收回来,孤零零地道了一声:“哦。”
撇了一眼无聊的直播间显示屏,剧情还在继续。弹幕也异常疯狂。
但这剧情都是他写的,每个字他都知道。
就像是人给自己挠痒,就不会笑一样,他看自己的小说,根本就尝不出什么滋味来。
他又瞥了一眼淮映勿,发觉淮有点认真,不知道为什么想打断一下,让淮继续刚才的话题说,别停下。
沈昭陵就找了个由头问:“我看你刚才在看别的,这章写的有那么难看吗?”
淮映勿却垂下桃花眼,眼中带笑反问他:“你觉得呢?”
像是在期待,在他俩刚才的一番探讨之后,他能说出些什么新的见解来。
为了不辜负那个眼神,沈昭陵特意在心里酝酿了一下,提前想好了一番缜密的逻辑说辞。
“我觉得——”
结果一阵困意突然袭来。沈昭陵用手掩唇,眯着眼,轻轻打了个哈欠。
淮映勿蹙眉,眼神讶异:
“你觉得,无聊到看困了是吧。”
沈昭陵:“……”
第106章 文中文——转折
◆
{就这样,我和世婵在一起了。
并在公司的建议下,取了一个新的外文名,helloni。
为了方便,同事都叫我哈鲁尼。
为了出行方便,很快,我搬到了公司旁边的公寓居住。那个公寓,叫作海城公寓。公寓很大,而其中的房东,是一个叫作张无垢的男人。
张无垢,住在公寓的最顶楼,三十八楼,平常似乎很少出门。我很少能够见到他。
只是最初的初见,他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当时,我跟着他一起看租房。
“这边空着的房间有很多,你随便看看吧。满意就定,价钱好商量。”张无垢用门卡,把1803的门打开,让我进去随便瞅瞅。
他身高到我的额头,大概一米八的样子,身材比较干瘦。
他当时,穿一个黑色的丝绒衬衫,还有黑色西裤,一身黑色,更显得身材纤细。
头发也黑黑的,看起来好久没有剪过头发了,刘海挡着脸,只露出一个极其锋利的下腭来。
鼻梁和嘴唇的线条都非常的陡峭。
他的身上有一股幽冷的味道,气质看起来,非常阴郁。
话非常少,简直不像是活在真实世界的人,而是地狱里爬出来的饿鬼。
有一股生人勿近的气质。
我有些不太想靠近他。
但奈何,这个房子足够合我心意,房子够大,南北通风。
价格相对于这个地段的租房来说,也相对便宜。面积一百一十平,月租一万。
我就给租了下来,和张无垢先签了为期三年的合同。
而后,我按照自己的居住习惯,将房间给布置了一番。我嫌弃前面的租客过去老气的猪肝红房门和地板,就大刀阔斧地进行了重新装修。
刷漆、粘壁纸、铺设新地板,还有买了好多好多的架子,来放我各式各样的收藏品。
就像是曾经的孙家寨一样,我喜欢把房间塞的满满当当的,一点空隙都不留。挂上那些我熟悉的花卉、羊头、乌鸦、鸟笼。
并在阳台,安置了许多的玻璃缸,里面养着一些我练蛊用的毒虫。
蝎子、蜈蚣、毒蛇、蟾蜍、蜘蛛,这些我熟悉的老朋友们。
这里,海城公寓1801,也就成了我和世婵的秘密基地。
……}
[啊?]
[啊?]
[啊?]
[大哥,你还真是哈鲁尼啊。]
[所以哈鲁尼不是长生村的,而是孙家寨的?]
[等一下,我在思考,别说话。]
[原来张无垢长这种样子——气质阴郁的清瘦帅哥吗?]
[我也……我都不知道咱无垢哥长啥样。]
[前面都没有!没有任何关于张无垢的外貌描写,甚至在他自诉的那一章《偷窥的公寓》都没有。]
[我看张无垢那个性子,也不像是会关注自己外貌的人。]
[之前张无垢去哈鲁尼的家,说他家装修的像是巫师一样,全是虫子……还真是巫蛊师。]
[我可记得你阳台的玻璃缸没有盖严实,蛇都跑出来了,给我们无垢哥吓一跳。]
[但是,我总觉得张无垢和哈鲁尼两个人的视角似乎有点对不上?……等一下,我再重看一下前面第四章。]
◆
{时间久了,我和世婵逐渐了解彼此,一起下班,一起吃饭,一起旅行。
世婵一向是一个活跃且大胆的人。
甚至世婵知道我是蛊师的时候,虽然惊讶,但也没有害怕。
“你是巫蛊师啊!好厉害!那你都会什么蛊啊!”她的眼睛瞪大著,眼神闪烁如星星。
我以为我的第二职业在世人眼中是隐秘的、邪恶的,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她却不怕我。
“你个小家夥,你能坏到哪去?”她会用手指挑起我的下巴,眼睛眯着,眼尾上翘像一个小勾子。那副挑逗的自信的样子,真的很迷人。
她的胆子很大,甚至不怕我养在公寓里的那些毒虫。
包括一掌长的千腿蜈蚣爬上她的白皙手臂的时候,她都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用空闲的那只手的手指头去戳蜈蚣的触角。
别说她这样娇弱的女孩子了,就算是肌肉大汉,也没有几个不怕毒蛇蜈蚣蜘蛛的。
所以,这个胆子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你怎么胆子这么大啊?”我把蜈蚣从她手臂上薅下来,扔进了玻璃箱里。
“地里有很多虫子啊,更何况……这东西也可以入药,没什么稀奇的。我见的多了。”她很自然地说。
她不怕我,也不怕虫,不怕蛊。这个时候,我就觉得我和她简直是天生一对。
……
她爱好广泛,爱和我一样打游戏,甚至她还对蛊非常感兴趣,会看一些关于蛊师的书。
哦,当然,还有鬼故事。
比如她曾经主动问我:“你知不知道有一种蛊叫做星星蛊?”
星星蛊,在《我是一名巫蛊师》这本小说上有记载,当时她正拿着那本书,指着上面的内容递给我看。
很多人以为这些志怪的书都只是小说,认为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怪力乱神。但我知道,它们其实都是真的。
我说:“知道啊。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这种星星蛊会分开种在好几个人之中,种在脑子里,只要其中的两个蛊相互接近,那么剩下所有的蛊都会感觉到,自动暴露出大致的方位。非常适合用来找人,找鸡鸭。”
我回答。
而后她眼睛便闪亮如星,坐在我怀里,蹭我,笑着问:“是吗,这你都懂啊?乖乖,那这东西到底怎么下,能办法去除吗?”
从这个角度,我可以看见她的头顶。她的头发很茂密,但是却从来不染烫,一直都是黑直发。
显得单纯又自然。
她体重很轻,穿一条紧身的酒红色短裙,坐在我腿上,一点也不压人。
“这我没有。我只是了解,听我外公说过,他说没有解除办法……”我也并不是所有蛊都会,就连长生蛊,我也只会一半,另一半在我妹妹那里呢。
“嗯,这样啊……”世婵笑了笑,垂下眸子,睫毛在眼下撒下黑色的阴影。
我看她的眼神略微有些失望,不想毁了我在她心中的形象,就告诉她:“我还有驻颜蛊。”
“驻颜蛊,什么?听名字不会是?”她果然又高兴起来,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眼睛投射出灯笼般的光。
我告诉她:“对,就是你想的那样,保持容颜不老的,比你花大价钱买的那些化妆品,水啊乳啊的,要好得多。”
“是嘛,你会吗?拿给我看看。”她直接向我伸手。
世婵,似乎把蛊当成了某种蛊师随手一挥就能施出的法术。
我耸肩,无奈道:“哪能现在就拿,那要好费劲呢。至少得炼制七七四十九天。”
世婵把手就撤了回去:“哦,那什么时候?”
她嘟着嘴,不同于那些让人总是平静让人看不清城府的女人,她是个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的人,情绪很好解读。
她想要什么就说,节日要什么礼物就伸手要,从来都不会藏着掖着。
我妹妹,孙邈竹,性格也和她一样爽朗,更是大大咧咧。
我母亲去世的早,而和我关系最为亲密的,就是这两个女人,所以我从来都没有体会过“女人心,海底针”这一点。
我看了一下她的颜色,她二十多岁,皮肤紧致光滑,就像被拨好了皮的熟鸡蛋。
只有眼尾有着些许的小皱纹,不过那是因为她过于爱笑,而挤出来的皮肤褶皱,完全无伤大雅。
所以我说:“以后吧,你看你你现在,这么漂亮,还用不着呢。”
然后,我挽了一下她的黑色长发,将其挽到耳后。
“哼,你这张嘴就会说。”她嗔怒着哼声,轻轻推我一下,从我腿上站了起来。
我一伸手,勾住她的短裙边缘,逐渐将其向上掀开。
“啊!”她叫一声,被我从后面扑住,俯身摔在了餐桌上,一只手按住后脑。
伴随着餐桌的震荡,然后那晚,她没回家。
……}
[?]
[?]
[???]
[发生了什么……]
[这是我能看的吗?]
[瞪大眼睛。jpg]
[小玫瑰,咱不缺这点流量,请你细说。]
*
{洗完澡之后,我和她两个人,身上空无一物,躺在卧室的床上。
风冷,我们也就盖上了被子。
世婵身上还带着未干的水渍,发尾湿漉漉地躺在我怀里。
要缠着我,让我再讲一些蛊术的事情:“再说点吧,你们孙家寨还有什么好玩的蛊术?”
“这么好奇?”
我歪头,看向她,看见她的头发乱糟糟的,贴在她的小脸上,就像是一片黑黝黝的海藻。
她的小耳朵尖从发间露出来,湿漉漉的耳廓,反着床头灯的灯光,像是一个小水洼。
那些头发也把白色枕头晕染出一些白灰色的水渍。
像是一条刚上岸的人鱼。
“嗯。”她点点头,眼波流转。
我难以拒绝她那双好气的眼睛,就给她讲了最秘密的长生蛊。讲了邓恩,也讲了长生佛母。
她就在那里,静静地听,一句话也不说,一个表情也不做。那个时候,我甚至感觉她要与那白床融为一体了,就这么陷落下去。
她听完之后,耷拉着眼睛,慢慢地说道:“那实在不是一个好东西,你的外公是对的。他不把完全的长生蛊交给你,就是怕你误入歧途。这世上,没有人能抵得了长生的诱惑。”
我点点头,称是。
她问我会不会自己长生,把她练成蛊,让她生出我来?
我笑着说我当然不会,摸摸她的头,让她不要担忧。
我是她的情人,若是又成她的儿子,那岂不是乱了辈分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希望你也不要对其他女孩做这些。我害怕……”她说完,就完全钻进了我的怀里。
虽然没有发出声音,但是我能感觉到胸膛的湿润。
那一晚,她很寂静,直至关了灯,也没有把脸露出来,就那样紧紧地抱着我,像是是被吓到了。
但我一直拍着向她保证,我绝对不是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拿他人练蛊。
这些年来,每当我有一些邪念的时候。我都会梦见那个中了金蚕蛊死去的公鸡。
它就在那黄泥地上抽搐,带着血色。染得我的梦境一阵漆黑。
……
……
我原本以为我们会一直生活下去。即便不结婚,也可以就这样在英格模特公司,一起过我们的二人世界。但是天,却总是不遂人愿。
那天,我刚出差两天回来,进入公司之后,就看见了世婵在公司里关系最好的同事,孝孝。
孝孝,我们公司的化妆师,穿着一身红色紧身小西服,穿着黑色高跟鞋塔拉塔拉地响,把我拉到一边,问我。
“世婵这几天,她连消息也不回,到底怎么样了。”
她火急火燎地不行,殷切地看着我,彷佛要在这里跺脚。
我纳闷道:“世婵,她怎么了?”
我这两天忙通告,简直二十四小时在连轴转,所以并没有联系她。
她眼神晃动着,黑短发,大耳朵,活像是一只惊讶的土拨鼠:“你不知道啊?她前几天被公司开除了!”
开除?
我脑袋一震,喃喃:“为什么……”
孝孝,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尤其是这么严肃的事情。所以我不疑有他。
“因为……哎——你,”她欲言又止,想说,又像在顾及着什么,就急得在那里直冒火,脸上都是汗,
“别人说,好像是什么暗。网。我也不懂。反正你自己看吧,就……咱们绿湖市模特经纪公司群里那个。你看看就知道了。”
我将信将疑地把手机拿出来,找到那个几千人的大群,找消息记录。
孝孝:“你往上翻,看视频。就前天的日期。前天中午不知道谁发的。甲方看见了,说毁他们品牌的形象,立刻给老板打电话,问怎么回事。
“然后要解约什么的,老板把世婵叫到办公室,然后世婵又承认了,然后就……啊——”
孝孝痛苦地喊了一声,用手挠着头发,“他妈的,到底是谁发群里的!”
而我也终于在昨天发布的视频之中,翻到了一个不同于其他官方宣传之外的,特殊视频。
当作视频截图的封面很模糊,只能看见是一团粉红色。
标题是视频格式的乱七八糟的域名。
直觉告诉我,这个就是,于是我颤抖着手点开。
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昏暗的粉红色灯光,暗红色的大沙发,和镶金的夸张背景墙。
嘈杂的声音在那里嗡嗡乱叫,还有人鬼哭狼嚎,这环境看著有点像是KTV。
视频有些晃动,不知道是谁在拿着拍摄。
而视频正中央,跪在地板上的,我心爱的女友,世婵,被一双丑陋粗糙的大手捏着,黑色长发披散,露出小巧的下巴……
满脸泪滴,衣不蔽体。}
第107章 文中文——沉默震耳欲聋
[啊……]
[为什么。]
[我就知道觉得不会这么简单。果然甜蜜之后,必有刀。]
[这,熟悉的感觉。幻视张无垢在eye看见枚那天的录像了。]
◆
{仅仅是刚刚打开几秒钟,我就颤抖着手关掉了。
回想起里面的内容来……
那张脸,毫无疑问是世婵的脸。只是她当时看起来还要稚嫩很多,是短发,身材也不如如今丰腴,像是过去的影像。
“哈鲁尼。”孝孝站在我面前,脸色苍白地叫着我的名字。
“那也……不一定是真的。”她又说,用那种探究的眼神看着我,安慰道,“也许是ai呢。”
但我们两个都知道,世婵是一个如何直来直去的人。如果那里面的人不是她,她一定不会承认的。
所以……
我想起,在我和她告白的那一天。我们两个在鸣兰饭店的楼层顶上。
拿着那个冰蓝翡翠手镯,笨拙告白的时候,世婵曾经告诉我,她被包养过,问我是否介意。
这个视频,应该就是发生在那个时候的事情。在几年之前,只是不知道是被谁曝光的。
最近世婵当上了卡兰服饰品牌的代言人,虽然在全国来说只是没什么名气的小众品牌,但在当地也是有竞争力,所以是,竞争对手吗。
那个时候,太多太多的信息,像是一堆乱码一样,往我的脑子里面挤。
“我、去找她。”我晃晃悠悠的,几乎站立不稳。
“你去哪?”孝孝在后面问我。
我脑子里嗡嗡乱响,并没有回答她。
“我是孤儿,没有父母,没有钱,没有学历,没有技能,没有亲戚,没有人养,什么都没有。”
“如果不依靠男人,我在这个大城市根本活不下去。”
“三年前,我才找到模特这样一个干净又体面的工作。”
世婵说的话又在我的我的脑子里盘旋。
她说什么都没有,只有这样,她才能活下去。
所以这就是你活下去的方式吗?
那天,我从公司出去,没有看见什么。只是觉得,道路上的车子格外的轰鸣。
一阵又一阵声音,高高低低,在我耳边乍现。
而后我抬头,就看见远方的层层高楼,五颜六色的灯光璀璨,交错地排在黑色幕布之前。
高楼林立。繁华万千,却冰冷如坟墓,没有任何人气,容下不我们两个人。
几个西装革履的男同事,从公司里一道出来,看见我之后,互相用眼神示意我,在那里不知道在笑着什么。
我知道,他们是在用眼神碾压我。就像是那车水马龙之中的,那一个个车轮。
他们明明是小声嗡嗡着,声音却比发动机的轰鸣声还吵。
……
在离开公司的路上,我先给她打了电话。备注还是那个“老婆”。
电话那边,先是一片忙音,而后她很快地接了起来。
往常,她会很甜地跟我说:“怎么了,给我打电话,想我了?”
叫我的小名小兰或者是哈鲁尼,有时候甚至是巫蛊师。
但是那时候,我听见了她很冷静和冰冷的声音,不像是一个活泼的小太阳,只是理性。
非常理性,像老板,更像甲方。
“哈鲁尼。”她说,“你都知道了吧。”
“嗯。你在哪!”
“我在你家。”她说。
世婵,她有我的房屋密码,可以随时进入我的房间。
这是因为我放心她的缘故,但是她以前却从来没有在我不在家的时候,自己去那边。
“你在我家里干什么?”我语气非常着急,有点像质问。
“……”
她许久都不说话,我怕她以为我是在责怪她,赶紧解释道:“不是,我不是说你不能来我家。我是说……你现在还好吗。”
我不知道如何去斟酌我的措辞。
我本来有车,就在公司的地下停车场里,但是那天我意外地不想跑这么远去开车,也没有那个心情,顺手在路上拦了一辆计程车,上车了。
白蓝相间的计程车,停在我的面前。
“去哪?”身穿黑衣、胖重的秃头男司机在后视镜里,看着我,问我。
“海城公寓。”我随口应付道,“师傅,麻烦开快点。”
这话一出,我听见世婵呼出一口气来:“我很好,不过我来,只是想把留在你家里的东西带走而已。”
“带走?你去哪?你要干什么……”仅仅是一天之间,我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就好像,什么都变了一样。
我有些崩溃了,声音颤抖着,主角听不见我自己的尾音。
我听见电话之后的她,深呼吸了一口气,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打算去另一个城市生活了。那个,原因你也都知道,我们分手吧。
“这次不怪你,哈鲁尼,是我的问题。我给你丢脸了。
“对不起。”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
“……”
这三个字一出,我就像是被一辆车撞到了一样。
明明是那么轻柔的声音,却像是有什么莽撞激烈的东西冲我撞过来,把我撞得体无完肤。
“……”
我知道,那时候的我该说上一番安慰她的话。告诉她这些都不是问题,她没有对不起我,我也并不在乎这些。
但我那时候,胸腔被压着,连喘息都是种折磨,所以什么都没有说。
因为我并不能够撒谎。
至少,在那些同事用异样的眼神看我的时候,我感觉他们在用针扎向我,脸又硬又热。
很快,电话就又是忙音了。她把电话给挂了。
而我却一直举着它,任那种有规律声音一直吵我。
“海城公寓,到了。”司机突然说。车也停下来了。
如果不是他突然地通知我,我可能都意识不到这一点。
“好。啊。”我哼哈地答应着。然后下了车。
之后,我进了楼。
坐电梯,到达十八楼,走到1803之前。开门之后,我就看见了世婵。
往常,因为工作的缘故,她穿的都比较花哨,不是高跟鞋,就是超短裙。
但是那天,她穿的却很素雅,就是一个白半袖,和牛仔短裤。连口红都没擦,嘴唇是干枯的淡粉色。
她刚刚把地上的玫瑰金行李箱扣好,拿起来,拉上了。正要往外走的时候,正好撞上了我。
“……”
我们两个相顾无言。
我问她:“今天就要走吗。这么急?”
她点点头,称是。
“其实,你也没做错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说的什么。
她看我一眼,就把手从行李箱拉杆上松开了。但也不坐着,就那么站着,不像是要久留的样子。
“没做错……”她重复这三个字,“但是至少,我也没做对吧。算了,这都是我自己选的。你们知道了,我也待不下去了,哈鲁尼。”
我问她:“那你想要去哪。”
“不知道,没想好。”她说,像是很烦闷的样子,但还是告诉了我,“应该不会太远,可能就还是不出省。”
“红山市?”
她说:“不,不去那里,可能去……幻乘市吧,也说不准……”
我问她:“能不能不走。”
我有种莫名其妙的预感,总觉得世婵就这么走了之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从此这房子即便是装满了很多的东西,也就像是少了什么似的。
她回我:“你遭不住的,哈鲁尼,我太丢人了,你有个这么丢人的女朋友,在公司里,你遭不住的。”
“……”
我们俩就这样,相顾着,默默不说话。
我以为她会缠着我,崩溃哭泣,或者是和我大吵一番,但她现在这个冷静到极致的样子,反倒是让我无处下手。
我们不吵架,从来都不吵架,即便现在也是一样。只是压抑,空气压抑到窒息。
但是我在堵着门,而她也没有强行破开,就这么僵持着。
过去的那些美好,和她那个视频,在我的脑海里交相辉映着。
这时候,我有种特别的祈愿。
我想的,并不是没有发生过那些事情就好了。
我是在想,如果世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就好了。那样我或许可以大胆一些。
直到我们不知道互相站立了多长时间站到房顶上的吸顶灯,都开始晃我的眼睛,把眼瞳照出赤红色,她终于动了。
用她那很白皙的右手,决然地拉住行李箱,从我身边擦身过去了。
……
“如果我们两个离开这座城市呢。”我没有回头,只是很小声地问她,说一些不切实际的问题。
她没有回答我。
只是关门的声音,比以往更是延长了许多。
……
她走后,我就跟公司请假了一个星期。
正好我那期间没有什么重要工作,老板也明白了我是什么原因。
只是在飞信给告诉我:
老板:“那行,你休息几天,散散心。
我:“嗯。”
老板:“有些不值得的人,你就让她这么过去就行了。没必要放在心上。”
我便冷笑一声,没再回他。
就那么在租房里住着,躺在床上,饿了就吃外卖,一步也不走出去。
一星期,都没有洗头洗澡,我知道床上已经脏得不得了。但是我懒得去动。
唯一愿意做的,就是去书房打开计算机,玩传传说,一直排位,一天几十场。
一边打一边输,一边输又一边打。输赢都来不及复盘,很快就开了下一局。
玩到疲惫不堪,手腕都在隐隐作痛。抬起来都费劲,身体好沉重,脑袋里像是塞了一个铅球。
一个人,沉甸甸的,只想往下坠,想往海里坠,只能坠在椅子上。
我玩的是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好几天,我没有点开任何通信设备。
手机在一直在鞋柜上充着电,甚至没有拔下来。
但我想应该也没有人联系我。
直到一则电话打给了我。
嗡嗡嗡响,实在太吵人了,所以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把它关掉。
我以为,那个备注会是……
“老婆”?
想到这里,我直接小跑着过去,谁知道确是,警局。
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
我感觉莫名其妙地,接了起来。
打电话的是一位男士:“请问一下,你和这位手机的主人认识吗?”
我:“是啊,怎么了,她手机丢了?”
“不是,很抱歉地通知您,昨天,二月初二。她被一辆银色汽车撞上,当场出车祸死了。司机已经逃逸,但正在抓捕中。
“而我们联系不到她的家人,就只能在她的手机里,找到了您。
“她给您的备注是,老公。
“所以请问一下,你们是夫妻关系吗?
“如果可以的话,请明天来幻乘市警察局辨认一下尸体,她就死在双生桥上。”
“……”
手机,从我手中滑落了,敲在地上,震耳欲聋。
像是那天的她的沉默声音。
第108章 文中文——世婵,是我的妻子
[啊啊啊啊啊啊啊?]
[所以,第一章死去的那个黑裙女人是世婵?]
[好啊,这回终于知道了。]
[哈鲁尼的女朋友,被李纯儿她爸爸开车撞死了?]
[到底怎么回事……]
[等会,我有点头晕了。]
[你女朋友不是盛玖嘛,所以你女朋友到底是谁!]
[世婵又不经常来,也许是之前没看见呢。]
[在张无垢的视角下,只是看见一个拿着红裙娃娃的孕妇,但又不一定这个人非得是盛玖不可啊???
[盛玖怀孕,咱世婵就不能怀孕吗?盛玖拿娃娃,咱世婵不能拿娃娃吗?谁比谁矮一头啊!反正我不管,世婵教万岁!]
[既无垢教,又来世婵教是吧?你们这都是什么邪。教!!!]
[邓恩才真邪。教。]
[有没有smile教,我加入一个。喜欢smile这款惹~梦一个他和张无垢的同人文。(害羞。jpg)]
[你们说……盛玖和世婵,不会是一个人吧……
[楼上你在说什么胡话,好嘛,大家果然已经被小玫瑰逼疯了。(裂开。jpg)]
◆
{我没有想到,仅仅是我们两个人刚刚一个星期不见面,世婵居然就这样死了。
昨天,是二月初二。
她却死在了花朝节的那天,死在了双生桥的双生桥上。
“不可能,不可能,你认错了,她叫什么,她长什么样子,也许是有人捡到了她的手机呢!”
我赶紧把手机捡起来,冲着电话的另一端吼道。
“请你冷静一点。”对面的人再次通知我。
“你怎么确认这就是她!啊!你说她,她是绿湖市的人,她怎么会跑到幻乘市呢,一定是弄错了!”
“……”
但是我紧接着又想到,分手那天,她垂下眼帘说:“也许要去别的城市,幻乘市,也不一定。”
那时候,她的眼瞳里闪现着奇异的光。就是在雾蒙蒙的灰色的回忆场景里,唯一的一抹亮色。
也许那个城市,对于她来说,是另一个怀揣希望,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地方。
她才被绿湖市抛弃,转到幻乘市,却又被抛弃了。
对方:“那个,我们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了,警局没有录入她的指纹,而且很久也没有人来认领她的尸体。所以一时无法确认身份。这才要找到她认识的人。
我问他:“她包里没有身份证吗?”
“嗯……”对方欲言又止,“是有一个,叫什么,世婵,是吧。”
“……”
听见这个名字,我心直接死了一半。
世婵,很美的一个名字。
以前我问过,为什么她会起这个名字。
当时,她坐在咖啡厅里,就在我对面。
那个咖啡厅很空旷,有着大落地窗,外面是阳台。阳台之下,是汹涌的海浪声,那是一家海边悬崖咖啡厅。
脚下是黄棕色的鱼骨木拼接地板。摆满了绿色小盆栽的黑色铁架子,就这么作为屏风,摆在她的身后。
这是一个寻常的,我和世婵在一起的惬意时光。
我问她:“你的名字,是千里共婵娟?”
她放下手中的白色咖啡杯,弯了弯眼睛,问我:“什么叫千里共婵娟啊?”
我回:“千里共婵娟,这你不知道?这不是初中,还是高中就学的诗句吗?”
世婵:“?”
她茫然的时候,很好辨认,眼睛会微微放大一点,把头微微像右偏一点,露出一副有点蠢又很可爱的模样,说她并不知道。
世婵是一个,并不会不懂装懂的人。她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她都会直接说,且并不以此为耻。
换句话说,她从来不介意在别人面前被看轻看扁,也不介意被别人教。
这一点,在人人讽刺好为人师这个行为的时代,倒是很难得。
于是我提醒她:“就那个,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她就笑着告诉我:“我不太记得了……你知道的,我初中毕业就辍学了。不如你再说说。”
她因为家庭原因早早辍学,而我,居然又提起她的伤心事了。但她好像浑然不在意的样子。
她很爱听我讲一些东西,即便是一些很简单的知识,她也会觉得我很厉害,夸我一句:“哈鲁尼,你还挺会的嘛。”
而我,也有着所有男人的劣根性,就是喜欢女人,尤其是她这种相貌的女人,用那种崇拜的眼神看得我。
我告诉她:“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意思,就是,希望人们可以长久地在一起,即便相隔千里也能够一起赏月。”
她“真好啊。长长久久,这个字真好,我取名字的时候,都没有想到这层意思!我没想到这个名字竟然这么好听。”
“你起的?”我挑眉。
“我爸妈起的。”她赶紧改正了口误。
我问她:“那你以前觉得这个名字很土吗?”
“不是,”她摇摇头,“只是没有想到而已。当时就是喜欢‘chan’这个音。又觉得这个字作为名字过于奇怪,于是就起了比较大众的女名,‘婵’字。”
我没听明白:“哪个chan?”
她又信口胡说:“缠绕的缠,小馋猫的馋,不过现在觉得,婵娟的婵也一样好。”
婵娟。
没了。
至今我仍然记得,我接到电话的那一晚,窗户大开着,窗帘敞着,厚重的织布压着地板。外面黑漆漆的。
没有月亮。
……
我情绪失控地质问:“有身份证,怎么还不能确身份?你不会对一下面容吗?”
而后对方也犹豫着,告诉我:
“可是,拥有她那个身份证号……236955,7619,6766,9123的那个人,并不叫世婵,而是外省的一个男的。身份证也是假的。
“我们警方已经在户口籍贯处确认过。
“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世婵这个人。”
“……”
[啊?]
[啊?]
[啊?]
[世上没有世婵这个人,那刚才我看的是什么东西?鬼吗?]
[哈鲁尼不会是有精神病吧,给自己幻想出来了一个女朋友!!!]
[幻想女友,一般都是完美女友吧,怎么会有人自己绿自己的……]
[哈哈哈哈哈。]
[笑死了,别的书粉的状态:好甜,好感动。
[而我们鬼故事书粉的状态:每天就是“啊?写的什么东西?”]
[玫瑰粉——一种很美丽的精神状态。(万岁。jpg)]
[别说了,最后这句话真的怪瘆得慌的。]
◆
{“你在说什么,什么叫不存在!”
我觉得他说的那句话实在是荒谬,但是又隐隐地害怕着,觉得他说的话可能都是真的。
毕竟,世婵是那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她的相貌、性格,还有经历,都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而今,警察说,这个人,不存在?
“你们什么目的,诈骗,逗我?”可我知道,给我打电话的这个号码就是报警电话。
“不是,你冷静一点,我不是说她这个人不存在,而是说,她的身份很可能是个假身份。
“也许,这是她偷的别人的,或者是办了假证,或者……
“”我并不是想恶意揣测她,毕竟十几年以前,偷渡到我们这边的人也不少,还有一些通缉罪犯什么的,也会用假身份。
“总之,如果你是那个人就是世婵的话,那我只能说,这个世上没有这个身份,至少,法律上,这个人并不存在。”
“你。”
我还在和他僵持着,他就把电话挂了,最后给我留了一句:
“请你来看看,好吧。辨认一下,给她领走。不然一直停在警察局,也不是什么办法。”
似乎并不想和我多说了。
……
我失眠了一整夜。
在床铺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那一个星期,我曾经住的很习惯的地方,如今成了垒满了针芒一样的窝,让我躺着都难受。
于是半夜,我直接打车到了公司的地下室停车场,又自己开车,到了隔壁的幻乘市。
这期间,我就经过了双生桥。
双生桥,这个地方我听说过。是两条平行但是不相交的桥,桥身轻盈,通体洁白,两个桥之间的距离,不过十几米。
分为左桥和右桥。站在一座桥上,甚至可以看见另一座桥上的人。
规定是左桥的车只能往南走,右桥的车只能往北走,最初是想着,这样可以避免一些车祸。
结果没想到,车祸还是发生了。
而现如今,我就慢慢悠悠地开着车,经过了这座并不算长的桥。
这一路上,它彷佛在滴着血。血迹从石灰土层钢筋里,沤到了下方的河水中。
一切,彷佛回到了七天前。
……
我就那么在警察局的台阶前面,呆坐了一整夜。风很冷,屁股底下的石板更是冷。
睡不着,很清醒,脑子里想了好多好多,都是关于我老板口中的,那个“不值得的人”。
直到早上八点开始开门之后,我才在晨光熹微之时,立刻走进去。
脸上像是上了一层霜,被冻得没有知觉了,摆不出任何表情。
有个人一身警服,高大魁梧而有力,当即冲出来,拦住我问我:“你是谁!找谁!有什么事!”
他挡在我面前,就像是一面黑色的墙。
面对他,我只是挺起胸膛,大声说:
“世婵,是我的妻子。
“我来接她回家了。”
……}
第109章 文中文——可世婵的血已经流干了啊
◆
{“世婵……”警官念叨了一下这个名字,瞬间懂了,“被撞死那个?”
“嗯。”我回答她。
那一夜之后,我已经不会自欺欺人了,接受了那个人就是世婵的事实。
“行,跟我来。”他重新瞧了我一眼,用那种很奇怪的眼神,然后立刻出门。
我问他:“世婵的尸体到底在哪?不是在警局吗?”
他说:“那女人是当场撞死的,腰斩,上身下身直接分离,根本没有治愈的可能。在救护车到的时候,已经断气了,手术台都没上。本来拉到警局是想确认身份的。结果也没确认到。好几天了,怕尸体开始腐烂了,所以昨晚就转到了医院的停尸间。”
我没说话。
只是想着世婵的那个腰,很纤细,有着轻微的马甲线。
作为模特的她,为了保持身材,甚至从来都不吃晚饭,躺下的时候,可以轻微地看见一点肋骨的痕迹。
那肋骨我摸过。
她早上的时候,躺在床上,睡衣不小心掀开,皮肤很白,在晨光下就会散发出一种钻石般的光芒。
我当时开玩笑说,这腰一撞就会断了。
但是她却不以为然,还跟我玩笑,说让我撞撞看。
我问:“她去那做什么?”
警官粗气地回:“不知道,看花车吧。那天是花朝节,双生桥上的人可不少。只有她一个……”
剩下的话他没说,但是我知道,他要说,只有世婵一个人比较倒霉。
看花车,我还没见过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花的。她也一样,爱得不行。每次去游乐园也要看那些灯车。
我问:“谁撞的?”
“肇事司机啊,名字叫作李纯忠,一个四十八岁的老头,好像是什么圣什么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本来是红山市的,不知道怎么的,开车到这边了。
“家里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对了,叫什么……李纯儿。她那个女儿大学刚毕业,就丢了。早就报案了,但是一直没找到。
“我估计李纯忠也是自己在找吧。所以才来到了这边。他老婆,跟我说他最近几个月老是喝酒来着。那天也是喝了酒。”
“警官偏头看了我一眼:“当然,我也不是想给他开拓,酒驾撞人,这件事确实是不对。已经找到了他了。昨天,他自己回家了,估计是,想看看他老婆,做个道别,然后就被抓了。
“至少三个月之后开庭。酒驾,加肇事逃逸,加致人死亡。这些行为加在一起,可够呛。
“我估计啊,至少得判他个七八年。所以放心。不过……对了,那个女的,有家人吗?”
我透过街边的玻璃窗,看着清晨,才刚刚开门不久的早餐店里的人们,还在吃着包子,喝着粥。
最近的一个窗户里,是一家三口。男的捧着一个饼,女的怀里抱着个红脸蛋的胖孩子,正给她喂粥。
清粥小菜饺子汤。
早上空气凉头脑清爽。
真美好的一天早上。
我弯了弯唇,想起以前,世婵,就喜欢让我那样抱着她。什么其他的都不做,就那样仅仅抱着就够了。
被挤压着,感受肌肤的相贴和温暖,就够了。
……
我说:“我就是世婵的家人。”
警官欲言又止,纠正道:“她不叫世婵。世上没这人。”
我平静地回他,扭头看向他:“那你说她叫什么?”
他:“……”
他没和我说话。
我知道他不认同我,但她就叫世婵。
之后,我们两个到了医院,一路有医生,把我们两个带到了冰冷的停尸间,让我去认领那个人。
我们坐着电梯到地下。
“砰。”沉重的开门声。
那里面很冷,像是把空调开到了最冷处。所以一开门,我就被冷空气盖了一脸。
眼前是淡淡的蓝色,十分幽冷。
里面除了一整面的钢铁墙之外。只有四个三人床。
离门最近的那个床上,有一个人形的轮廓,起起伏伏,盖了一块白布。露出两个脚掌来。脚掌正对着我。
我走近看,发现上面是熟悉的黑色的指甲油。
中间很大一块白布,都被血迹沤湿了。
空气中,出现了不会出现在她的身上的,臭味。
“辨认一下。”警官直接走过去,把那人脸上的白布掀开,让我看见她的脸。
小乔的瓜子脸,曾经的杏眼闭上,只有半圈黑色的睫毛,鼻梁不大,鼻头小巧。
只需一眼,就能认出她。
其实从那个脚开始,我就已经认出她了。
但是她不笑,我就看不见她弯弯的眼睛了。
“嗯,是世婵。”我点头,“就是她,所以我能把她带走了吗。”
警官把白布放下了,那张脸又被重新盖住:“那不行,现在还没有确认她的身份。至少也得一个月之后。”
他又在否定我。
而我全然不注意。
我偷偷地摸了她的耳朵,手指肚刮到她的时候,我注意到。
不同于以往,她的耳垂很硬,我的手指尖很冷。
……
“她没有家人,是孤儿。除了我没有人来辨认尸体了。”
“她唯一的家人就是我。”
“我们当然没有结婚证。”
“你说她是黑户。那就是吧。”
我用这些语言应付着警官。因为我对她的家庭情况并不感兴趣,也知道得不多。
也注意到,随着我的回答,警官也开始逐渐没有了耐心。对世婵采取轻慢的态度。
一来,因为世婵没有家人,没有人会追责他们。也没有人能得到肇事司机合法合理的经济赔偿。
二来,世婵的案子过于明显。根本不需要怎么调查。
他也懒得应付了。
“你回去吧。”
他开始直接赶我走。因为我和世婵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所以,我连替她签字的资格都没有。
“那我,什么时候能把她带走?”我最后问他。
“等着吧,最多一个月,要是实在联系不到其他认识她的人,你就过来,把她带走,殡仪馆,火化了吧。”
“嗯。”
“司机李纯忠……”
“你们自己看着办吧。我并不想见他。”
其实我对于,那个李纯忠,并没有多少仇恨,也并不好奇。
因为他很难说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凶手,我知道,这就是个意外。
就像是玩风筝的时候,一阵大风过来,风筝断了线,挂在高高的杨树的那种意外。
既不能责怪风太大,也不能埋怨线太脆弱,更不能说那个杨树长得位置不太好。
它就是个意外,没头没尾的意外。
使得我甚至无法产生任何情绪。就是平静,看着世婵熟睡的样子,单纯的平静而已。
当最后停尸间的关闭,警官推搡我出去的时候。
随着大门的关闭,我看着她脸上的那个白布。突然有一个想法。
她被白布盖着,一定很热很闷吧。
“等一下!”
我直接跑进去,在医生和警官不解的眼神面前,把她那脸上的白布掀开了。
这样,世婵就能透过气来了。
……
而后,我回了家。
我这一世,一共经历了两次重要的死亡。一次是我的外公,一次是世婵。
一个是寿终正寝,一个是意外横生。
不同于常人,我是巫蛊师,早已领略世上无人能理解之物。所以死对我来说,并不可怕。
而令我耿耿于怀的是——
在外公死之前,他每苍老一分,我对他要拿我妹妹做长生蛊的恐惧就多一分。
在世婵死之前,我始终没有勇气再去挽留她,或者跟她一起离开这座城市。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公寓1803的床铺上。听着阳台玻璃缸里传来的毒虫声音,辗转难眠。
回忆起。
在他们临死前,我给他们的,竟然只有怀疑、和疏远。
我真的是一个很糟糕的人。
世婵是我害死的。
……
……
我又跟公司请了一个月的假,但是没有说理由,公司都不知道世婵已经死了。
也许世婵的好朋友孝孝会哭。
也许老板知道以后,会为当初辞退世婵的行为产生些许的自责。
也许那个在群里发世婵视频的人,会害怕世婵变成鬼之后来找他,从此噩梦连连。
但是,我并不在意他们的想法。
别人的挽留、后悔、求饶、赞赏,都对我没有任何的情绪价值。
那一个月,我只活在和世婵的梦里。在这个曾经和世婵相处过的公寓里,始终一个人,没有出过门。
……
终于,一个月之后,警局通知我,让我把世婵领回家。
因为世婵除了我,再也其他人了。
医院也不可能一直给她在停尸间留一个床铺。
她生前,无人可倚;死后,无人来寻。
现在,我不能再让她无家可归。于是很快就开车,自己动车去了。
他们还贴心地给了我当地殡仪馆的联系方式,问我需不需要配备一辆灵车去拉。
我却告诉他们,我想按照老家的习俗,把世婵带到老家进行土葬。
他们尊重我,就把世婵交给了我。
而我把她两块尸体,用非常不体面的方式,带回了家。
是的,我用的行李箱。
警官在旁边默默看着我把世婵的尸块分别装进了两个行李箱里,他一直抽动着嘴角,难以接受,却又没有资格多说一句,就那么默默忍受着。
唯独临走的时候,他看着我头戴帽子和口罩,黑色手套,拉着个行李箱,浑身血腥味的样子。
警官眼皮抖动着,抽根菸,在医院小门门口,跟我说:“你现在的样子,真的特别像是个变态杀人犯……”
对此,我笑了笑,并没说话。
心里想着,我又何尝不是呢。
警官:“要是你的行李箱再滴着血,让别人看见,肯定会被吓死的。”
我笑笑说:“可世婵的血已经流干了啊。”
第110章 真的还挺让人嫉妒的
[等等,这个剧情,好熟悉!]
[是不是是前面那一个,在《偷窥的公寓》里,我记着哈鲁尼,曾经拎着一个带血的行李箱,就在电梯里!然后给张无垢吓了一跳来着!]
[无垢哥:……]
[所以其实真相是这样吗?]
[我的天,我当时以为那箱子里是他杀的人来着,没想到竟然是世婵。他的女朋友。]
[太悲惨了吧。(星星眼。jpg)]
[当时张无垢还差点以为哈鲁尼也是eye之下,杀人区的人。没想到,这误会可大了。]
*
淮家。
自从巫蛊师这一章开始之后,淮映勿翻动电子书的动作就没有停下来过。
写长生佛的事,他就翻《长生村》。
写孙邈兰的事,他就发现之前《诡异的娃娃》中孙法师的外貌与之相同。
每次这章写到与前面内容相映射的时候,他总要再去确认一下。
于是在旁边沈昭陵的眼里,他看起来并不专心,一直盯着自己的显示屏看,反而不看他们眼前的大显示屏。
淮映勿以前从不这样,他自认为,是一个记性很好的人,从来不会出错。包括这一次。
“你在看什么呢。”左边,沈昭陵终于忍不住瞧了他一眼,问,“怎么这么不专心。”
沈昭陵并不是一个喜欢强迫别人的人。
只是这样子,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在请别人看电影的时候,对方却坐在他旁边和别人谈生意。
似乎很不尊重自己的样子。尤其是这个电影,还是他自己亲手拍的。
虽然他自觉拍得并不怎么好看,但也不至于让淮映勿如此走神吧……
有那么无聊吗?
沈昭陵不满意地,对这臭弟弟,危险地眯了眯眼。
“你这样,我又要罚你了。”但沈昭陵也只是往那茶几上看了一眼而已。
当看见那十个空了的冰啤酒罐子的时候,他想要惩罚的想法,就浑然不见了。
喝这么多凉的,胃会难受的吧。
但他看淮映勿,只是脸色些许的难看,却并没有出言抱怨。
他只要给淮映勿,淮映勿就喝,从不推辞。无论淮是否真的说错了。
“没事,就是翻翻以前的章节。”
淮映勿不经意间瞧他一眼,然后像是刹车一样,把眼神停住了,纳闷:“你脸怎么有点红,你喝醉了?”
又莫名其妙地瞅了啤酒两眼。沈昭陵喝过的,常温的,确实只有两罐而已。度数还非常浅,只有3%—5%的酒精浓度。
这都能喝醉?
淮映勿露出一种,匪夷所思的眼神。
沈昭陵:“……”
“不是,我没醉,”沈昭陵用左手贴了一下自己的脸,发觉自己的左手心冰凉,不知道是不是对比出来的,“我就是觉得热而已。”
“大晚上还热?”淮映勿挑眉,更加不解了,“外面才十几度。要不你出去外面住?”
沈昭陵:“……”
他该怎么告诉别人,那就是小说里他原身的本体设置呢——一喝就醉。
只能尽量冷脸跟淮映勿说一句:“你别皮。”
淮映勿哼一声,没说话,继续翻页。
沈昭陵凑近,看见他的显示屏上是白纸黑字的书页,他能认出,这属于第一章《坏掉的手机》,是他自己写的最初韩雯静那段。
沈昭陵问他:“看这个干什么,你把以前的忘了?”
“没,我记得可清楚。不过……”
淮映勿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往前翻,好像就是单纯喜欢这种照后照应的感觉,
淮映勿眼睛灵气地转了转:“喜欢像拼图一样,把剧情拼凑起来。莫名其妙地觉得很有意思罢了,这倒是本书除了游戏之外最大的看点。嗯……就跟玩游戏一样。”
“玩游戏?”沈昭陵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概念,好奇道,直接把身体向右转,“看小说,和玩游戏不是两种娱乐方式吗?何况这又不是游戏类型的小说。”
他看见淮映勿先是停顿了一下,像是在细想如何来给他阐述“小说的游戏性”这种概念。
然后才说:“一般来说,小说就是电影,用文本去来描述那一帧一帧的画面。所做的就是两个字——展示。
“把作者所想的剧情展示给读者,对吧?嫂子。”
“对,”沈昭陵乖乖点头,“但你别叫我嫂子。”
“……”淮映勿抿唇一笑,“但是,游戏不同于小说的地方,就是在于他有一种高度参与性。”
“游戏除了看画面和剧情之外,还要听,还要学习新手攻略,甚至还要自己思考,并亲自动手操作。”
沈昭陵想了一下,总结:“换句话说,这就是“展示”和“交互”之间的区别?”
“聪明,”淮映勿弯了弯桃花眼,“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就在于读者的参与度有多高的问题。
“鬼故事里,并没有贯穿全文的主角或者侦探来给读者总结这些剧情之间的剧情。
“线索是分散在每一章中的,所以读者,需要像玩家一样自己进行分析总结。这就是游戏性。”
沈昭陵缓慢地眨眼。
小说的游戏性,果然是很有趣的概念。居然还有这种说法?
难道除了自己,其它读者都这么觉得?还是只有淮映勿?
沈昭陵:“所以你就当成游戏玩咯?你刚才是在玩游戏?拼图游戏?”
淮映勿点头:“不过比起游戏设计师。我更觉得小玫瑰就行一个很跳脱的电影导演。而且从来不遵循电影的技法。特别欠揍。”
沈昭陵:“电影导演?”
沈昭陵有些纳闷,淮映勿到底是怎么又想到这个的。就像是思维突然从一端,跳到另一端去了。
淮映勿向他招招手,示意他凑近,似乎要跟他说悄悄话:
“嫂子,你知道在侦探剧中,对于关键的线索,导演一般都用什么景别拍摄吗?”
沈昭陵莫名奇怪,怎么他俩在一起说话还要这样偷偷摸摸的?
那种感觉,就跟一个混不吝的男孩子说他捡到一个夜光的玻璃球,非要拉着他一起进被窝看似的。
嗯,他俩就是那么见不得人,那么稀罕。
可沈昭陵实在好奇,于是凑过去,细想了一下,又没明白他的问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少见多怪了,便不好意思地问他:“嗯……景别是什么?”
淮映勿也会简单地解释:“就是,远景、中景、近景、特写这些?简单说,摄像头和人与物之间的距离。”
这么说,沈昭陵就懂了,纵然他不太清楚前面那几个概念,也回他:“那当然是特写。
“比如关键的凶手血迹、指纹、脚印。导演都会为了提醒观众。而用镜头拉进这些线索。”
沈昭陵最后万分确定道,眼神坚定,“反正,我看电影都是这么演的。”
而后看见淮映勿没忍住地嗤笑一声。
沈昭陵轻打他一下:“你笑什么,我说的不对?”
“不是,你答对了。我就是觉得你有时候……”淮映勿用手摸了一下鼻子,斟酌着用词,最后说,“脑子看起来似乎不太灵光。”
沈昭陵气得又打他一下:“滚。”
淮映勿也找补:“不过挺可爱的。就跟那个家养的宠物猫狗一样。”
“滚!”这样找补之后,沈昭陵听着反而更生气了,“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又想喝啤酒了是不?”
“不不不,错了,错了,不喝,别喝了,喝不下了,真的。”
淮映勿稳住他,接着说悄悄话,“我是说,有写导演喜欢把线索用特写甚至大特写,直给观众。就怕观众注意不到。
“几百年前,这种拍摄手法倒是比较流行。但现在有些观众和导演觉得,这样特别不尊重观众智商。因为太直接了,就没意思了。
“但小玫瑰是个挺随心所欲的人。他有的会拉特写,比如那个《长生村》里那个男孩喝茶的方式很熟练,像是老年人。这个线索写的很明显,就是明显想引起观众的故意。”
“有的却切中景甚至全景。把线索深深隐藏起来,让观众不容易找。比如哈鲁尼和,孙法师的眼睛一样,都是绿色。证明可能有血缘关系。
“这俩都是重要线索,但是隐藏的程度不一样,这就是小玫瑰——随心所欲咯。所以我说,他不太喜欢遵循传统的电影技法。”
沈昭陵看着那能言善辩的唇,眼睛便没有眨过。
“我觉得到时候如果把鬼故事拍成电影,这样胡乱地剪辑,不遵循——‘景别之间必须相隔,先用远景全景创建环境镜头,之后再切近景,多特写。’之类的规律,拍出来肯定还挺有意思的。
“就像是电影拍男女主两个人跳舞的镜头,人家正常导演,都是先一个远景,拍舞厅的建筑外观,再用大俯角镜头拍舞池,来展示舞会的繁花热闹。
“然后切全景,或者中景,展示两个人的身份和舞池的身位置。”
“再切特写,拍女主旋转的衣裙特写,和男主的舞步,展示优美的姿态。
“最后拍两个人的笑脸近景,和牵手的特写。展示两个人的暧昧。
“可能还有窗外的月光远景,烘托浪漫氛围。”
“但如果——是下半身中景、外面的天空、舞裙特写、别人的特写、舞厅大全景,这样没有道理的胡乱切呢?
“这样的线索蒙太奇,”淮映勿又在那边自己不知不觉地创造了一个电影新名词,
“你不觉得很有意思吗,让人看得眼花缭乱,颠三倒四。更符合那种鬼故事那种迷乱惊悚的氛围。”
沈昭陵:“……”
鬼故事线索蒙太奇,竟然还有这一说。
当淮映勿说完之后,就把脸远离了,紧闭着嘴唇不说话,重新去看显示屏了。
刚才的热气与酒味瞬间在这里变淡。
彷佛这些有趣的东西,对于淮映勿来说,只是一个根本就不起眼的想法。
刚给自己展示的一个夜光玻璃球,在闪耀了自己瞳孔之后,又被他瞬间不在意地抛开了,说这种玩意他还有很多。
沈昭陵也挺起了身子,微微远离了他。耳中却仍然嘈乱。
真的,挺让人嫉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