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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酒酿绿豆冰汤圆(一)

    ◎江娘子,很有趣啊……◎

    “噼啪——噼啪——”

    一串鞭炮炸响之后,是雾腾腾的白烟。杏花饭馆被绕得云蒸霞蔚一般。

    江清澜站在门边,用手捂住团团的耳朵,看着虎子又去点树上的另一串鞭炮。

    杏花饭馆的左边,是一家卖酒的小作坊,右边是布店。

    两家的掌柜、伙计听见鞭炮声,都出来看。

    卖布的唤作孙娘子,是个矮矮胖胖的妇人,一脸的和气:“哟,这是开业啦?”

    江清澜早有准备,笑着把一碗酒酿绿豆冰汤圆塞在她手里。

    又对周围人道:

    “各位街坊邻居,妾姓江,初到此地,还请多多关照。”

    “小店今天开业,天热,绿豆冰汤圆冰凉解暑,免费赠送,请随意享用。”

    王蕙娘、团团和放完鞭炮的虎子,端着一碗碗冰汤圆,给大家分发。

    孙娘子体胖,怕热,日常是团扇不离手的。

    这下子,她捧着那碗冰汤圆,只觉泡在冰窟窿里一般,浑身都是凉气。

    她定睛再看:青花白瓷的小碗里,浮着一团团的绿与白,冒着丝丝冷气。

    如此颜色,光是看看,人的暑气先消了一半。

    原来,那白的小团子便是糯米丸子。因在成絮的酒酿水里煮过,有一股淡淡的酒香。

    绿的,却是熬煮得极软、极碎的绿豆,和碾碎了的冰沙混在一起。

    加了冰沙,难怪如此消暑。

    孙娘子的儿子才七八岁,是个小胖子。舀起满满一勺吞下,两眼放光:

    “哎呀,原来绿豆可以这么好吃?!”

    孙娘子听罢,老脸就是一红。

    原来,绿豆有清凉下火之效,孙娘子便经常熬煮绿豆粥。

    但大米粥本就味淡,加上绿豆,更是寡淡,小儿子说什么也不吃。

    如今,他在杏花饭馆吃到这个,只觉酒酿又凉又甜,糯米丸子软软糯糯。甚至绿豆那股难闻的气味,也变得香甜起来。

    对小孩子来说,口舌之欲大过天。小胖子也不管孙娘子什么反应,一双小眼睛又紧盯着竹簸箕里的卤肉。

    那里有卤鸡腿、卤猪耳、卤猪蹄、卤肘子各种,均是焦黄的颜色,散发着卤料与肉的香气。

    尤其可爱的是卤鸡蛋。

    它们都是被剥了壳的,一个个光溜溜的。身上却被划了三刀,好让浓香的卤水能够渗透进入,更加入味儿。

    另外一个簸箕里是素菜——卤海带、卤木耳、卤香菇,等等。有没被打捞完的川椒粒、茱萸片,藏在卤藕片的小孔、木耳的窝窝里。

    光一看这些,都觉得麻辣鲜香,令人满口生津。

    其他人也如孙娘子母子,有吹捧冰汤圆消夏解暑的,也有对卤肉卤菜感兴趣的,向王蕙娘等人打听价钱。

    正是啧啧称奇、吵闹混乱之际,一年轻郎君从外面进来:

    “江娘子,原来你上此处开饭馆来啦,叫我好找!”

    这人约莫十七八岁,下巴有些青茬茬的胡子。

    他那张年轻的脸上,写满了再遇故人的兴奋。

    但江清澜这人有点儿脸盲,在脑中搜寻一阵,着实没有印象。

    那人道:

    “哎呀,你不记得我啦!”

    “我姓高,在西山蹴鞠场,我领着人来买你的柠檬水。后来,咱们郭朝奉还买了你的神仙水方子。”

    “再后来,我去找你,你都收摊啦。我问那个卖瓜子的老人家,他说你在中瓦。可我去了好几次,也没瞧着你啊。”

    他这么一说,江清澜是想起来了。

    这高郎君是齐云社的,是第一批来买柠檬汁人。后来,还领了几个蓝衣球员来买。

    也不知,郭朝奉后来买她的方子,有没有高郎君的功劳。

    江清澜抱歉地一笑:

    “哟,对不住。妾忙着装修这儿,就没去中瓦了。是妾的不是。高郎君快进来坐,吃碗冰汤圆,消消暑。”

    说着,便引人进去。

    经过一小丫鬟身边时,江清澜忽觉有些不对劲儿,就多看了两眼。

    小丫鬟是隔壁酒馆的杂役,名唤彩珠。

    她倒伶俐,把眼睛从高郎君身上收回来,笑眯眯地道:

    “江娘子,这冰汤圆真好吃,我能再要一碗吗?”

    ——

    太阳下了山,夜风里带了些凉意。

    杨松捧着硕大一盆芍药,吭哧吭哧地下了八字桥。

    走了那么远的路,到杏花饭馆门口时,饶是凉风送爽,他也累得满头大汗。

    饭馆里客人穿梭不停,有买卤肉的,有买粥的,也有只来拿冰汤圆的。

    到处闹哄哄的,没人管站在门口的傻大个儿。

    杨松叉着手,歇足了气。正要扯着嗓子喊“江娘子”,忽的,从芍药绿叶、红花的间隙,他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登时,他瞪圆了小眼睛。

    “啊,言郎君。”他马上把叉着的手放了下来,行了个标准的大礼。

    见来人久没出声,便自己抬了头,有点儿好奇地问:

    “您不是说没空吗,怎么来了?”

    谢临川着一身天青色襕袍,举着一把洒金折扇,端的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街上行人,无论男女老少,无人不往这边张望。

    只是,他在杏花饭馆门口溜溜达达的,时而又将身子隐到树影的黑暗中去,很有些鬼鬼祟祟的意味。

    听见杨松的问题,他只白了一眼,并不回答,似乎对那丛姹紫嫣红的芍药更感兴趣。

    盯了一会儿,他微皱着眉问:“这是你……送的贺礼?”

    “是啊。”杨松脱口而出。

    然而,不过一会儿,眼见得谢临川除了一把扇子外,两手空空,眉头却越皱越紧,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

    杨松这人看着傻,却是大智若愚,不然,临安府尹也不会派他来应付谢临川。

    猛的一下,他豁然开朗,道:

    “不不不,这是我帮言郎君送的贺礼!”

    谢临川轻笑一声,唇角两个酒窝深深。

    他不再去想芍药花的事儿。

    往前走了两步,他让半边身子隐藏在树影之下,仰头看靛青色天幕中的酒旗。

    “杏花饭馆”四个大字,工整却不呆板,柔婉却不失筋骨。

    他自小对琴棋书画不感兴趣,却有一项本领——绘画、书法,只消看一眼,便能记住这人的走笔痕迹,识别是谁的作品。

    这字,他倒从未见过。

    难道,是她自己写的?

    杨松也跟着仰头看。

    “杏花?”他四处瞅着,皆是槐树、垂柳深浓的绿意,“没有杏花树啊?”

    谢临川道:“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陆放翁的诗。”

    杨松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言郎君,你还会吟诗呀?”

    他见过他写的字,铁钩银划的,像在舞刀弄剑。

    他如何也无法将言郎君这人,跟风雅的诗联系在一起——并且,还是自己没听过的诗。

    谢临川又白他一眼:

    “怎么?我不能吟吗?我就是懒得看。你们这些诗,小儿科,酸唧唧的。”

    杨松不敢说话了。

    其实,这事儿不怪杨松。这个时空的陆放翁,不像历史上的爱国诗人陆游一样有名。

    他只是个混迹市井的读书人,倒有些像柳永。

    谢临川之所以知道这首诗,是他年少时乱看闲书看到的。

    他记性极好,几乎过目不忘,一下就想起来了。

    而杨松这种人呢,为了考科举,从小苦读应试之作,就没看过这些闲书。

    但此时,谢临川没空理会那些。

    他心里想的是,江娘子如何知道这句诗的?

    她一个市井妇人、商户之女,竟会认字?

    这倒也罢了。便是富贵人家的女儿,读书也就是读些《女则》,断读不到这种闲书去。

    这个江娘子,很有趣啊……

    二人都在沉思,一道春溪漱石般的声音响起:“杨郎君——”

    第28章 酒酿绿豆冰汤圆(二)

    ◎这唇脂倒是配她◎

    江清澜快步走上前来。

    难得地,她今天穿了条鲜艳的、樱草色的长裙。

    鬓边簪一朵紫月季。

    樱唇上,淡淡的玫瑰色唇脂洇染开来。

    如此打扮,明媚又娇艳,恰如雨润芙蓉、烟笼海棠。

    她见杨松满头大汗,身侧芍药怒放,已明白了,口中道:

    “杨郎君这么客气,人来就是给妾面子了,怎的还带东西?”

    她说得客气,身侧的虎子却实诚得很,已着手把芍药往屋里搬了。

    杨松正要摆手,说这花不是他送的,却见江清澜已将目光投向了树荫下。

    那里,正站着衣天青色襕袍、执洒金扇子的谢临川。

    杨松忽然觉得,自己这时开口,好像有点儿自讨没趣儿。

    他这人何等乖觉,便把嘴巴闭上,一溜烟儿跟着虎子搬芍药花去了。

    江清澜看见谢临川时,明显愣了一下。

    什么叫“朗朗如日月入怀,灼灼如岩下灿电”[1],这下她算是知道了。

    她立刻把眼睛一垂,为自己耳朵发热找起了借口——许是天气太热了吧。

    垂着眸子,她行了个叉手礼:“言郎君。”

    谢临川目光在她的唇上略停了一下,心道:这唇脂倒是配她。

    他莞尔一笑,洒金扇子扇得发丝飞扬:

    “原来,江娘子是来此处开店了。我说,怎的在中瓦找不着了呢。”

    江清澜不是沉迷美色的人,刚才不过是一时不察。

    这时,她稳定心神,大方地道:

    “是妾的不是,忙着装修新店,忘了通知言郎君您。”

    说着,把人往屋里引:

    “言郎君请里面坐。咱们开了店,吃食更多了,郎君的五十两银子更有花处了。”

    歘一声,谢临川把扇子收了,施施然跟着往屋里走。

    他面上装得气定神闲,越走,心里却越慌。

    目光越过柜台旁那浓艳的芍药花,看见杨松正与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说话。

    也不知他说了什么,把小女孩逗得捧腹大笑,他自己也眉飞色舞、忍俊不禁。

    谢临川登时心头火起,把人捏死的心都有。

    这家伙!芍药花是谁送的,他给江娘子说了没有!

    谢临川以前与朱明他们去吃酒,脚踏进哪个馆子一下,就算是天大的赏光了。

    从来是掌柜的给他们送贺礼的,没颠倒来过。

    这下子,让杨松这硕大的芍药花一比,两手空空的他,就不像样子了。

    江娘子送他的茶莓,可还比送杨松的大呀!不行,面子万不能丢!

    他伸手,在腰间的囊袋里乱摸一气,竟真的摸到个圆圆的东西。

    “江娘子——”他忽的出声,唤住了她。

    在桌上放下一颗金色的小圆球,他脸上写满了神采飞扬:

    “这是我的贺礼。”

    那球有半节拇指大小,做得极圆,表面的花纹极为繁复。

    在灯火的照耀下,小球金光闪烁,展露着逼人的贵气。

    江清澜眼睛瞪大了。

    她送了茶莓丸,杨郎君回一盆芍药,是人之常情。

    这言郎君,送一颗金球是什么意思?难道,富二代都是这种豪气又土鳖的作风,除了钱就没别的送了?

    她把球往他那边轻轻一推:“言郎君,这……可太贵重了。上次那五十两,你还没用完呢。”

    谢临川却用扇柄一戳,小金球骨碌碌又往她这边滚。

    再往前,就要滚下桌子了,江清澜只好摊手接住了。看着手心闪闪的金光,她有些出神。

    “那就当下一年的饮食资费。”谢临川眸光闪动,神气十足地一笑,似乎有点儿为自己的机智得意。

    “左右你在这儿开店,也不会跑了。”

    江清澜有点儿搞不懂了,“也不会跑了”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以为她跑了?

    她又隐隐觉得,这个言郎君,虽然长得帅,又是个财神爷,但跟她、跟她这个小店儿,都有些不匹配。

    圈子不同,不好硬融。给他下请帖,许是不应该。

    但她一个做生意的,此时客人在店中,她总不能把他赶出去吧?

    以后,多注意些就是了。

    按下纷繁的思绪,她微微一笑:“言郎君,试试我们新出的冰汤圆吧。”

    ——

    杏花饭馆里热热闹闹,旁边的酒坊生意也不错。

    周掌柜把两坛松花酿装在马车上,吩咐彩珠道:“快快送去王员外家,务必赶在酒宴开始前。”

    彩珠得令,一骨碌翻上马车,对着马.臀就是一鞭。

    周掌柜看着马车远去,点点头,对这个新来的小丫鬟很是满意。

    他本来是为赶车才招人的。原想招个小子,哪知道,这个丫鬟自告奋勇,说她的腿脚比小子都快,价钱还便宜。

    周掌柜冷眼看了彩珠,着实如此,才放下心来。

    彩珠赶着马车过了八字桥,沿着御街一路往南,到了王员外家却没有停下。

    快到新开门了,才调转马头,拐进一条巷子里。

    砚书提着灯笼,早在陆府后门等着了。

    彩珠下了车来,手上捧着一个带盖的瓷碗,对柳树旁的黑影行礼:“郎君。”

    陆斐的身子笼罩在夜色的浓黑中,看不清面上表情。

    彩珠道:“今儿个傍晚,杏花饭馆开业了。江娘子给街坊邻居们赠送了这个,唤作冰汤圆。”

    陆斐接过瓷碗,任寒气从手上往四处流转,心道: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她是什么时候学会做的?

    彩珠又道:“有三个郎君,似是江娘子的故人。有两个,还带了贺礼来。”

    “郎君?”陆斐嗫嚅道。

    他并没有出声再问,但那只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却把碗攥得更紧了。

    【作者有话说】

    [1]出自《世说新语》。

    第29章 黄骨鱼糜粥

    ◎谢临川听得浑身一抖,真肉麻!◎

    昨日开业,冰汤圆估计送出去了三四十碗。

    卤肉呢,差不多卖完了,共得了二十来两的流水,一半的利润。

    卤肉与冰汤圆都是下午现做,粥却只能早上做。

    按照之前的打算,早上要卖的是猪肉胡萝卜粥、鱼糜青菜粥。

    前者好说,肉切丝、略腌一下,胡萝卜切粒,一起扔大米粥里熬就行。

    鱼糜青菜粥略麻烦一些,因为江清澜选的,不是普通鱼片,而是黄骨鱼。

    上辈子,在她的外婆家成都,黄骨鱼叫做黄辣丁,是专门用来做辣味干烧,或者烫红汤火锅的。

    但江清澜发现,这种鱼肉质细腻、味道鲜美,而且刺少,用来做鱼糜粥,再好不过。

    只有,它也有缺点——比较小。做鱼糜粥的话,要自己把肉拆下来。

    幸而,前几日她就在鱼市订了活鱼,鱼贩子服务周到,条条杀了洗净送货上门。

    窗户外才泛起蟹壳青,启明星还在闪烁,时候尚早。热锅里,猪板油已炼化,小火慢煸的葱姜蒜头散发出香味儿。

    接着,“刺啦”一声,一筲箕的黄骨鱼滑入锅中。

    油星迸溅,鱼朝下的那面很快变成了焦黄色,煸炸之后的鱼香味儿迅速在屋里弥漫。

    此时,团团正骑在厨房的门槛上,翻着花绳。

    因为起得太早,她脑袋还有点儿钝钝的,三两下把线绳缠在手指上,打了个死结。

    这时候,闻着鱼香味儿,她猛的清醒了,踮着脚、伸长脖子看锅里的炸物。

    江清澜铲出一块鱼尾巴,沾了一丢丢盐后,递给她:

    “先吃点儿,香个嘴儿。等鱼糜粥做好了,咱们才正经吃早饭。”

    黄骨鱼身形较小,所以鱼尾巴很薄、刺也软。经过热油炸制,整块儿儿变得香香脆脆的。

    另外,鱼尾与鱼身交接的地方,有一些肉——这些肉,是最鲜美、最细腻的。裹上热油的香、沾了盐粒的咸,入口即化,却回味无穷。

    团团嘎嘣嘎嘣,几下嚼烂了鱼尾巴,意犹未尽。但江清澜有言在先,她也不好胡搅蛮缠,便无惧热意,待在厨房里看阿姐做粥。

    方才炸鱼的油锅里,此时已装满了雪白的鱼汤。三根头白、身绿的小葱被挽作葱结,在白汤里咕噜咕噜翻滚着。

    所谓“原汤化原汁”,正在熬煮的黄骨鱼拆下肉来,是鱼糜粥里的鱼。

    白汤也不能浪费,放在粥里,更添一道鲜味。

    土灶中间的那一眼灶孔,坐着鼎罐。其中的大米粥已煮得黏黏的了,因为提前加了香菇片、干贝等食材,米粥的清香中有浓郁的海鲜风味。

    鱼汤与鱼肉一加,再浇些热热的明油,粥底便变作了微黄色。

    尝一口,哎呀,眉毛都要鲜掉了!

    青菜丝是最后加的,是为着避免热度把青菜烫黄,失了鲜嫩翠爽。

    见团团已经可怜巴巴地望了好久了,江清澜也不等了。她把缺了青菜的鱼糜粥舀了两碗,带妹妹去屋里吃早饭了。

    早上喝粥,爽口又养胃。黄骨鱼鱼糜融在米粥中,几乎看不见了,但只要一尝,就知别有洞天——入口鲜香,糜软嫩滑。

    美中不足的,只有一点,便是吃多了有些单调。

    这便是蔬菜的功效了。

    等快出锅时,放一把青菜丝下去,再吃,便有了蔬菜微苦回甜的味道,还有菜茎略硬的口感。这与软烂的鱼糜粥相得益彰、互相成就。

    两姐妹吃完早饭,团团翻一会儿花绳,又打起了瞌睡。左右吃饱了,她索性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此时,王蕙娘去东市买下午要用的肉去了,虎子也去了青萍书院,屋里再无别人。

    江清澜解开围裙,拆下襻膊,也准备打个盹儿。忽然,只听“啪”的一声,是腰侧的绣囊掉在了地下,几个散碎银子落在地上。

    江清澜弯腰去捡,捡到最后,桌子脚边,金光闪闪,赫然是一枚小金球——昨日言郎君送的。

    江清澜的瞌睡去了大半,把金球捡起来,凝神不语。

    昨日,言郎君坚决要送这个作开业贺礼。

    他说,大不了作以后吃饭的预付。但这个小金球,怎么说也值一百两银子。她这小本经营,记账,得记到什么时候去?

    她从穿来那一天起,就想好了,只与小人物打交道,少去大人物身边凑。

    这个言郎君,虽然只是临安府署的小吏,但出手就是百两,一定不是什么小人物。

    此时,天光已从靛蓝转为了亮白,天大亮了。河风吹拂柳树,也送来岸边卖荷花老翁的吆喝。

    “卖花嘞——新鲜的荷花——荷叶——莲蓬——”

    江清澜招呼人停下,买了一大捧荷花。她将它们插在柜台的梅瓶上,香远益清、亭亭净植。

    她拍了拍荷包里的金球,也想通了。

    何必庸人自扰、杞人忧天?既然开门做生意,就什么人都可能遇见,见招拆招就是了。

    再说了,目前看来,言郎君又不是什么坏人,他出钱买我的饮食,预存一些,又有何不可?

    ——

    “啊切——”,临安府署湢室里,谢临川打了个喷嚏。

    他有点儿莫名其妙,没觉着冷啊?

    因他自来怕热,冬日里也洗冷水澡。如今盛夏,他从刘长风那里出来,洗了澡再去财赋司,竟然打了个喷嚏。

    到了下午,他自以为知道了打喷嚏的缘由。那时,他腰抵靠在圈椅上,一双长腿搭在桌上,看《太白阴经》看得津津有味。

    “流光哥哥!”一道黄莺娇啼般的声音响起。

    谢临川听得浑身一抖。谁啊这是,真他.娘的肉麻!

    他偏头去看,一道绯衣身影翩然而至,像是美丽轻盈的蝴蝶。

    看清来人,他皱了皱眉,把书往身后一藏,跳下椅子:“以后不准那么叫我!”

    宝庆公主手绞着丝帕,噘着嘴说:“上次在中瓦,是你先叫我阿妹的,现下,我叫你流光哥哥,又有何不可?”

    老天,竟然很有道理!

    谢临川忍住浑身的鸡皮疙瘩,在额头上重重一拍,有些无奈地道:“你不在宫里待着,跑这里来干嘛?”

    宝庆公主笑嘻嘻道:“我到姑母家暂住,离这儿很近,王妃便说,可以来看看你。”

    宝庆公主的姑母,便是官家的嫡姐,安国长公主。她的府邸也在西湖边上,离东平王府并不远。

    谢临川眉头微蹙。

    宝庆住在长公主府,来找他,他并不意外,但完全可以等他回去,何必在上值的时候?

    说是王妃让她来?难道是来监视自己的?他这些日子早出晚归的,指不定让父母看出些端倪。

    当下,他便把一摞子牙帖、票据之类的东西铺了开来,以毛笔饱蘸了墨,圈圈叉叉地乱勾了起来。

    一面写着,一面严肃地道:“我忙着呢,一大堆单子要开。待会儿,还要和街道司去御街巡逻。”

    他看了看外面火辣辣的太阳,着重强调:“我们都是走着去的,可晒人了。”

    “啊——”

    宝庆公主也偏头看了一眼。太阳那般毒辣,她雪白的皮肤可经不得晒。

    她咬着唇,很是为难,那句“我跟你一起去”,到底没说出口。

    正在这时,杨松抱着一摞子文书,从外面跑进来。

    谢临川看他一副氓之蚩蚩的样子,展颜一笑,计上心来。

    他把杨松拉到宝庆公主面前,十分亲切友好地介绍:“这位杨郎君,叶子戏玩儿得特别好,让他陪你玩玩儿。”

    宝庆公主眼睛一亮:“真的?”

    叶子戏类似于纸牌游戏,自来在后宫中流行。宝庆公主是个中高手,也十分痴迷。

    她曾在一个月圆之夜,将夜明珠放在琉璃盏中,借着明珠与月色,与宫人玩儿了个通宵。

    此事被官家知道后,杖责了宫人,罚她禁足三个月。但宝庆公主仍不悔改,禁足期间,又偷了一副牌进去,熬更守夜地玩儿。[1]

    “岂能有假?”谢临川朝着杨松努嘴,“不信你问他?”

    天爷呀,杨松哪里知道,回来一趟,平白又背这么大一个锅?这二位,他又谁都得罪不起!

    “这这这……”杨松支吾半天,只好道,“在下只是略通一二。但这会儿,正上值呢。何况,咱们这儿也没有叶子戏。”

    “怎么没有?!”谢临川惊叫起来,“就在你案牍左边的那个柜子里,第三排第四格。好像还有骰子……”

    杨松魂儿都要吓没了!

    这些玩意儿确实是他的。有时候,其他人休沐,只他一个人上值,他就拿出来玩一玩。现在,被言郎君知道了……

    杨松脸色煞白,感觉自己的仕途快要完蛋了。

    谢临川见他神色,立马送上定心丸:“这里就三个人,你不说,我不说,她不说,谁会知道?”

    他收拾起文书,清清嗓子,正儿八经地道:“现在,我要上御街巡查去了*。此事,只有你们俩知道了。”

    说罢,他一溜烟儿就跑了,跟身后有鬼在撵似的。

    杨松眼睁睁看着他离去,一回头,正是宝庆公主那殷切而热烈的目光。他一哆嗦,赶紧跑去拿了叶子戏:“小殿下,请——”

    宝庆公主眼热叶子戏,连杨松知晓了自己的身份也没注意,一下把牌抓在了手里。

    ……

    从临安府署逃走后,谢临川寻摸着日头毒辣,需得找个地方遮阴。

    若是往日,自然是叫朱明等人吃酒去。但这些日子,他跟着刘长风,学了不少东西,渐渐的,就与朱明他们说不到一块儿去了。

    左右无事,他便沿着春波河溜达,胡乱琢磨着。

    小河两岸杨柳依依,太阳晒不下来,更有些凉风,吹得人十分惬意。

    不知怎的,那双脚好像自己有主意般,溜了一会儿,就到了八字桥下。

    一抬头,正是“杏花饭馆”四个大字。谢临川眉开眼笑,大步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说】

    [1]《同昌公主传》中记载,唐懿宗女儿同昌公主嫁给韦氏后,以红琉璃盛放夜明珠,光辉满室,便与韦家人通宵畅玩“叶子戏”。

    第30章 盐水毛豆(一)

    ◎动心◎

    如今虽天气炎热,人们食欲不振,但吃之一事上,也有许多好处。

    譬如,盛夏物产丰富,瓜果蔬菜、豆角茄茎都趁着热气,蓬蓬地生长起来。

    早上,卖荷花的老翁用一根担子挑两个箩筐。

    一个里面是碧绿的荷叶、粉红的荷花、硕大的莲蓬,另一个里面却是毛豆。

    江清澜买了一大把荷花,并几个新鲜莲蓬——此时的莲蓬,生吃最是清甜可口,还有清热下火之功效。

    这几个莲蓬,就留给团团当零嘴儿。

    至于毛豆,只要一看到,江清澜就要想起小时候,跟外婆住在农村的场景。

    家门前是一片一片、连绵不尽的水田。ha蟆藏在青青的禾苗里,呱呱地叫,与大槐树上的蝉鸣声此起彼伏、交相辉映。

    秉着物尽其用的道理,田埂两侧多栽有矮矮的毛豆苗,遍生毛刺。

    小孩儿穿着短裤、短裙从田埂上疯跑而过,柔嫩的腿上可能会被蜇红。

    然而,可爱的、小小的毛豆管们便结在这些矮苗上。把它们撸下来,丢在盐水里一煮,夏夜小食就有了。

    在月明的夜里,外婆手持蒲扇,坐在竹背靠椅上,一边吃着毛豆,一边给小小的她讲故事……

    童年光阴永远刻在人的记忆里,无论岁月如何流逝、距离有多远,这份情永远不变。

    如今,江清澜穿来了这里,也很想煮一些盐水毛豆,分给团团、王蕙娘、虎子他们吃,复刻一下当年家人在身边的温馨场面。

    把毛豆剪了两头,以便入味儿,下到放了花椒、盐的开水锅里煮,再少加一勺卤料即可。

    让毛豆保持嫩绿的关键在于,煮的时候,不可盖锅盖。

    看着小指长的、毛茸茸的小家伙们在锅里浮浮沉沉,江清澜又想到了花生。在盐水卤煮这一点上,花生是与毛豆并称的,所谓“花毛一体”是也。

    然而,到现在为止,她还没在这个时代见过花生。

    那些大量用花生的川菜——宫保鸡丁、蛋酥花生、口水鸡便都没做过。酒酿冰汤圆、水果冰粉里少了花生的脆香,也失了一道风味。

    如今,没有花生,先吃毛豆,慰慰乡愁吧。

    她方把毛豆捞在竹簸箕里,好让它们沥水,只见一颗胖球儿一溜烟儿从外堂跑进来。

    团团手里还捏着掰碎了半边的莲蓬,气喘吁吁地道:“阿姐,那个很好看、很好看的阿兄来啦。”

    谁啊,这么早?江清澜偏头看了看天光,心里嘀咕道。

    此时,太阳还挂在西天,衙门尚未散值,市井百姓也各自忙碌劳作着。一般要等到天黑,夜市与食店才会热闹起来。

    江清澜怀着好奇,与团团两个到了正厅。

    只见那人身着霜白圆领襕袍,手握着一卷书,正驻足在柜台前的荷花丛前。那身霜白色,与粉的花、碧的叶正是相得益彰。

    江清澜脑中蓦的冒出一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1]

    她欣赏了半刻,浮起笑意,迎上前去,客气道:“言郎君今日好早,吃些什么?”

    谢临川也一笑,说明来意:“不急,我就来避个暑,讨个清净。”

    他眼波流转,发现团团手里的莲蓬鲜嫩可爱,就道:“小妹妹,你的莲蓬给我吃怎么样?”

    团团一听,立马把手里的半个莲蓬背在身后,嘟着嘴说:

    “阿兄,莲蓬只有半个啦,团团的嘴巴、牙齿、舌头、肚子都想吃,不能给你。”

    她又把右手举起,张开五个胖胖的指头给他看:

    “这个莲蓬可不好剥。阿兄你看,我手指甲都剥黑了。阿兄你这么洁净英俊的,定然不想有个黑手指。”

    谢临川粲然一笑。

    这妮子,不给就不给嘛,竟说得这般有趣。

    他又看一眼江清澜,心道:冰雪聪明,真是有其姐必有其妹。

    江清澜上来赔笑:“言郎君,虽没有莲蓬了,却有毛豆。在淡淡盐水里煮过,新鲜可口。”

    这时离得近了,看清楚了他手上的书,她就含笑说道:

    “《诗经小雅》有《采菽》一篇,写周天子接见诸侯盛况。”

    “郎君手执《太白阴经》,是为以武止戈。天下大同时,诸侯朝见天子,如此,岂不是正与采菽(毛豆)相配?”

    谢临川虽然不精诗书,《诗经》还是知道的。

    闻言,他先是一愣,接着,把手里的书扬起来,哈哈一笑:“这么说,我不吃还不行了?”

    江清澜但笑不语,自去屋里取了盐水毛豆出来,放于水曲柳面桌上。

    谢临川抬眼看:

    白瓷碟子里,堆了小山一般的绿毛豆管儿。根根被掐头去尾,披着毛茸茸的外衣,有小手指那般长。

    它们有的是三颗豆,有的是两颗,都是鼓鼓囊囊的、颗粒饱满。

    这满眼的绿色中,还有些红色的茱萸皮、褐色的桂叶,是煮的时候加了卤料的缘故。

    绿中一点杂色,衬得绿愈发清新淡雅。

    然而,更美的,是捧着白瓷碟的手指,似青葱、如白玉。如何看,也不像市井商妇日久操持家事的手。

    一瞬间,谢临川那颗榆木疙瘩般的心,忽然生发了一点春芽。些许痒意,从他的胸口而起,如涟漪般涤荡开来。

    冬霰遇阳、枯木逢春,连他自己都觉得颇为怪异。

    他瞟了一眼,立刻别开眼去。

    【作者有话说】

    [1]周敦颐《爱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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