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翳重新回到路晨曦的办公室时, 路晨曦正开着手机公放,跟周墨和邢期添他们交流摸排刘婉晴最后行踪的进展。
沈翳走进去,一边听着他们讲电话, 一边将晚餐从餐袋里拿出来,一一摆放在办公室中央的桌子上。
“根据刘婉晴宿舍的那几张夜店老板的名片,我们找到了那几家夜店。老大,原来, 刘婉晴是想找工作, 做酒吧驻场歌手的。”电话里, 周墨向路晨曦这样汇报。
路晨曦走过来, 绕到沈翳的身侧,帮沈翳一起在办公室中央的案几上摆放外卖盒,开各个餐盒的盖子:“酒吧驻场歌手?……刘婉晴很缺钱吗?”
周墨:“不应该啊。史密斯先生之前说,给刘婉晴的零花钱并不少, 从刘婉晴家里的生活用品来看, 她的化妆品,衣服到所使用的包包,虽然都算不上是奢侈品, 但基本也都是很不错的牌子, 不应该缺钱的。”
“有没有可能,她就是爱好唱歌啊。”电话那头的旁边, 邢期添插嘴道。
“以她的条件, 爱好唱歌完全可以去参加选秀, 或者可以去签约偶像公司。夜场那么乱,她往那儿钻什么。”路晨曦在餐盘里拆开酱料,挤上芥末,给沈翳那边推过去, 又指了指中间的那盘刺身,眼神示意那盘最好吃。
沈翳点点头,夹了两块三文鱼,吃得挺满意。
周墨:“可,我们听夜店的老板说,刘婉晴多次问到驻场能赚多少钱,看来,她是真的很在乎费用多少。而且,应该很急用这一笔钱。”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突然急用很大的一笔钱,无外乎为了买奢侈品充面子、被套路贷、突然怀孕要打胎、或者沾染上毒品这几种糟糕的情况……根据尸检结果,先排除掉怀孕要打胎这个情况之后……哎,都是令人头疼的剧情走向啊……”
路晨曦叹了一口气,又问道:“刘婉晴宿舍的舍友说,这段时间,她经常很晚才回学校……她该不会,就是在酒吧驻唱吧?”
“这个还说不好,目前没找到刘婉晴驻唱的那家酒吧。可能是因为牵扯到命案,酒吧老板们都怕受牵连歇业,都没敢承认聘用过刘婉晴。”
“嗯……”路晨曦给沈翳和自己倒了两杯茶水,过来,放到了桌子上。
“不过,有酒吧的服务生说,在1月2号当晚,看到刘婉晴了,因为刘婉晴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所以记忆犹新。”
“是吗?”路晨曦惊喜,“具体怎么说的。”
“他说,好像是看到刘婉晴喝醉了,跟五六个男生混在一块儿,经过他们酒吧时,刘婉晴手里还拿着瓶酒。之后他们去了哪里,就不清楚了。”
“五六个男生?”路晨曦夹菜的筷子一顿。
根据韩云廷的描述,刘婉晴不应该是一个乖乖女么?怎么会跟五六个男生混到一起去了呢?
但,如果真是一个不喜欢吵闹,性格内敛的女生,也不会选择去酒吧夜店驻唱吧。
又是矛盾的线索。
“老大,您看,接下来……”
路晨曦:“你联系一下程菻,让他调查一下刘婉晴的银行账户这两三个月以来的资金往来情况。重点查一下入账信息,根据打款方,就能知道刘婉晴最近是否在酒吧驻唱了。”
“好!”
路晨曦挂了电话,看到沈翳只是吃了几片三文鱼,又喝了几口味增汤之后,就放下了筷子,满桌子的寿司和日式烧烤连动都没有动。
路晨曦刚拿起筷子想要吃,见沈翳优雅地擦了擦嘴,一幅已经吃完了的架势,愣了一下。
“你不是说,你喜欢吃日料吗?”
“嗯。但我已经吃饱了。”沈翳淡淡回答,又瞥了一眼铺了满桌,各式各样的日式菜肴,道,“路警官平日里吃得挺丰盛。”
“说什么呐,我平日里一天三顿饭两桶泡面就能对付。难得肯花时间,吃这么一顿呢。”
沈翳歪了歪头,疑惑地望着路晨曦。
路晨曦解释:“昨天你帮我找着了关键的线索,我说过,要请你吃饭答谢你。我路晨曦说到做到!怎么样,够守信义吧?”
沈翳像是在脑海里努力挖了挖过去的记忆,才回想起,沈翳在帮路晨曦找到那张写有《破茧》的卡片之后,路晨曦好似的确曾锲而不舍地要请沈翳吃饭,要作为答谢来着。
“路警官不必客气。”沈翳手指轻轻扫动着茶水杯沿,若有所思道,“反正,路警官您也知道,我会帮你,必然,也有我自己的目的。”
路晨曦抬眼瞥了沈翳一眼,沈翳正好端起茶水,以手挡住了大半张脸,抿了一小口茶水。
“之后,您打算如何调查破茧案呢?”沈翳迅速转移了话题,没有给路晨曦继续追问下去的机会。
“刚刚,我对周墨和邢期添行动的安排,你也都听到了。”
路晨曦对于这起案子的调查进展也没想瞒着沈翳,甚至于,他就是要观察沈翳对于路晨曦调查案件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态度,所以刚刚与周墨和邢期添电话时,才故意将手机开了公放。
“哦,这样啊……您就只打算从刘婉晴工作过的酒吧着手调查吗?”沈翳的语气听起来有点遗憾,“酒吧人来人往,客流往来频繁,就算找到了刘婉晴工作过的那间酒吧,在没有摄像头监控的情况之下,恐怕,也很难确定,刘婉晴最后跟谁走了吧?”
“……你还有其他的想法?”
沈翳又轻抿了一口茶,抬起了水蓝色的眼眸:“路警官您忘了吗?刘婉晴的死因是被注射了过量的GHB,在不夜城和芙蓉街,酒鬼可能数不胜数,但,兜售这种违禁药的,可并不算多呢。”
路晨曦颇为意外,放下了筷子:“听你这话的意思,你该不会,恰巧还知道这种药物的销售路子吧?”
“不算太了解。但,如果真想买,倒也并不是一件难事。”
路晨曦盯着沈翳,一侧的剑眉扬了扬,往沙发后一躺,勾起唇角一笑,意外道:“呵!沈教授!看不出来啊!瞧着您平日里斯斯文文,温言细语,像只小绵羊似的……没想到,您还是‘夜店小王子’呐?连这种药物的购买渠道,你都知道……哈,真是意外啊,你也会对这种药物也有需求吗?”
沈翳朝天翻了个白眼,冷着脸,轻蔑道:“路警官,请认真瞧一瞧我这张脸,再仔细思考一下您刚刚所说的话。您觉得,逻辑成立么?”
路晨曦瞬间反应过来,无话可说地一噎:“……那你是?”
“见多识广,交友广泛。不可以么?”
路晨曦张了张嘴,做了个不那么愿意相信的“哦”的口型:“沈教授混得圈子挺全面。”
沈翳有点不耐烦了:“所以,路警官,这条线索,你到底要不要查。”
“查啊!”路晨曦一幅理所当然。
且不说,目前GHB这条线索,是解开破茧案的关键,就算只是为了霄洲市民百姓的安全,既然现在有机会能端掉兜售违禁药物的线路,路晨曦就不可能会放弃。
“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比较好呢?”
“啧,抓坏人难道还用得着挑黄道吉日吗?当然是越快越好。我办案,可不喜欢拖着……”
“那路警官的意思是……”
路晨曦俯身上前,紧盯着沈翳那双幽深的湛蓝色双眼:“就今晚!就看,沈教授有没有这个时间,跟我一起去摸一摸兜售违禁药物的这根线。”
沈翳眼底流露出一丝满意的窃喜,再次端起茶杯饮了一小口,做出考虑了一番的样子,才故作勉为其难道:“那……好吧。”
路晨曦垂首继续吃晚餐,而沈翳的唇角微微漾起了一丝满意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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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时之后,晚上11点时,一辆足以闪瞎路人眼的巴博斯加足马力,一个漂亮扫尾,停在了不夜城的舞厅“梦幻之夜”的门口。
车门打开,路晨曦和沈翳,一个打扮得如雅痞的□□大佬,一个似哪家不知人间疾苦的清贵小少爷,依次从车上走了下来。
据沈翳的讲述,沈翳知道的兜售这种违禁药物的人,也不过是一个“三级代理”,通俗话来讲,就是一个兜售这种违禁药的二道贩子。不过,就算他只是一个小喽啰,只要抓住他,就有机会调查出他的上线、上上线,从而彻底捣毁兜售违禁药物的这条线。
为了能让对方信服二人的身份,来之前,路晨曦和沈翳特意去化妆店“捯饬”了一下,并进行了初始剧本的设定。路晨曦的人设,大概就是品位低,又土又爱装13的土大款,而沈翳,则是一个被家里惯坏,终日不着四六,靠沉迷药物荒废度日,路子走歪的富二代小青年。
为了贴合自己的人设,路晨曦刚一下车,就戏瘾上身地把脖子上的那根明晃晃的大粗金链子往外面又扯了扯,抬头,一捋油光发亮的背头,往舞厅酒吧的招牌望了一眼。
沈翳站到路晨曦的身侧,抬脚就要往舞厅里面走,被路晨曦及时一把扥住。
沈翳:???
路晨曦:“你确定,那二道贩子真在里面?”
沈翳:“我听人说,这种药的三级代理每天都混在这种舞厅,寻找客户,尤其是这一间,几乎每天都会有人来做生意。”
路晨曦不满:“搞了半天,你还不能完全确定啊?”
沈翳瞥了路晨曦一眼:“我又没买过。”
“那我们该怎么找那人?”
“各个场子都有那些人的眼线。只要你进去,表现得不差钱,确实像是可以重点发展的客户,不用你找,他们自然就会出现在你面前。”
路晨曦不满地盯了沈翳一眼:“也就是说,能不能抓着有用的线索——全靠我砸钱咯?”
“而且要砸得心甘情愿。”沈翳煞有介事地拍了拍路晨曦的肩膀,苦口婆心劝道,“那帮人的眼光都可贼可毒,真有钱假有钱,真猥琐假猥琐,他们都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分辨。”
沈翳低头优雅地理了理自己西装的衣袖,抚平每一丝褶皱,依旧是那副清冷的样子,缓缓道:“今晚钓鱼计划能否成功,全看路警官您的发挥了。”
说罢,沈翳已经朝着舞厅的大门走过去了。
路晨曦歪了歪脖子,活动了一下筋骨,紧随其后。在经过门口两个身穿黑西装,打领带的保安时,二话没说,先从怀里掏出了一沓百元大钞,随手每人抽出了二十多张,扔给他们了。又将车钥匙顺手抛给门口的一个保安,让对方去停车了。
行云流水的一套装13动作操作下来之后,路晨曦还不忘得意地走到沈翳跟前,一拢头发,一边打量舞厅里的可疑人,一边骄傲道:“怎么样,演技、财力都十分在线吧?”
“嗯……”沈翳的表情仍旧是那么平静,淡淡道,“我还以为,路警官会一人扔一沓呢。”
路晨曦一噎,脚下差点儿一脚踩空。
“不过土大款们都爱表面装阔气,实际还是挺在乎钱的。这一点,路警官拿捏得最为精准。恰到好处,也不错。”沈翳眼底似乎闪过一丝整蛊成功后的笑,犀利点评道,之后,就被服务生引着,去卡座那边了。
路晨曦恶狠狠地盯着沈翳的背影,很明显,自己应该是已经被沈翳给涮了——
“梦幻之夜”舞厅的规模不算小,晚上十一点多钟,舞池中央就挤满了摇头晃脑,来寻乐子的年轻人。
最前方的舞台上,DJ随着咚咚咚的鼓点,麻花辫在空中打着旋地蹦跶,几个少女扭动着腰肢,在忽明忽暗,色彩变幻的镭射灯光下就像没了骨头,黏黏糊糊地做着魅惑的动作,并不时向台下的观众笑着飞吻。
灯光下,舞池中央尽是些白花花的大腿和胳膊,都不嫌热似的,人挤人,人挨着人。巨大的音乐鼓点声直击心脏,Duang Duang Duang直扣天灵盖。
卡座里,路晨曦正被两个服务生缠着点酒。昏暗的镭射灯光之下,路晨曦费劲儿地在那儿瞧着酒水单,漂亮小姐姐服务员大概是听说了路晨曦刚一进门时极为阔绰的“壮举”,不住地向路晨曦介绍各种名贵洋酒,大约真把路晨曦当成了不懂酒的傻大款,土老帽,热情又贴心地做着推荐。
沈翳坐在卡座里路晨曦的对面,飞快瞟了一眼路晨曦之后,趁他没注意到自己,给顾喻之发信息……:【我们已经到了,你安排的人呢?】
顾喻之:【吧台边上,找最胖的那个就是。】
顾喻之:【你的暗号是:有刺激点儿的么?对方接头暗号是:我这儿尽是好东西,瞧瞧?】
沈翳看到暗号的内容,眉心瞬间一蹙,对顾喻之感到一阵无语,但眼下也没时间反驳什么,只好收了手机,视线穿越涌动的人群,往吧台那边张望,却也没瞧见什么肥胖的男人。
路晨曦实在禁不住两个服务生你一嘴哥哥,她一句老板地聒噪,先点了瓶皇家礼炮38年和一瓶人头马XO应付着,又给她们每人各数了10张现钞,好不容易才把她们都给打发走了。
可直到酒上来,他们两人都喝了两杯了,也没见有小贩过来推销药物。
眼看着那两个小妹妹又蠢蠢欲动地瞄着这边,跃跃欲试着要再上这儿来推销酒,路晨曦有些急了:“该不会,那二道贩子今儿没来这舞厅做生意吧?”
“不会,一般比较大的夜店,他们都会在里面晃晃。况且,这里的服务生大多都跟他们那些人有联系,收到有大客户到场的消息,他们没道理不过来看看。”
沈翳抿了一小口酒,打量着舞池和吧台附近,看到那边有一个身形略胖的男人,在沈翳几次注意他之后,那人向沈翳点点头,还不住地回头往这边望,观察着沈翳。
“咱俩扎堆儿往卡座这儿一坐,不像是来泡吧,倒像是来正经谈生意的。越这样拘谨,人越怀疑你的身份。这样吧,我去那边儿两人小圆桌坐坐,你也去舞池里摇摇,没准儿,那小贩就敢上前了。”
沈翳端起面前的那杯XO,起身离开了。
路晨曦还没来得及插话,沈翳就离开了卡座,只得左右瞧瞧,在晃眼的灯光中,眯着眼朝中央的舞池走去。
沈翳刚到旁边小圆桌坐下,吧台那边的胖子果然就朝沈翳晃悠着走过来了。
沈翳近距离朝胖子上下一打量,觉得这男人看自己的眼神,似乎不大对。
在沈翳的计划里,若想利用警方的力量,端掉“组织”在霄洲的药物管理总部,就必须得有一个像样的“线人”被路晨曦抓住,然后经过路晨曦的一番审问,这个“线人”如实说出这些违禁药物的购买渠道,警方顺藤摸瓜,从而查出“组织”在霄洲的整个老巢,再由警方连根拔除。
这样,沈翳和顾喻之不费吹灰之力,利用警方的力量,就能排除掉敌对“组织”深埋在霄洲的一方力敌。
沈翳和顾喻之已经通过之前抓到的那个“执行官”爪牙陈志强,找到了这条倒卖违禁药物的渠道,目前的关键点就在于,需要出现一个可控制,好操作的“线人”,将这条渠道,合理地、不被怀疑地披露给警方,让警方采取行动。
所以,才有了今晚,沈翳设计路晨曦来这间夜店调查线索。
GHB严格上来说,已经算是一种毒品了,过来接头的这个线人,无论提供怎样有价值的线索,免不了都得去局子里蹲一趟。顾喻之为了不引火烧身,必然不会派自己身边的亲信。所以,应该是高价买通,找了个肯愿意干这苦差事的街头混混,充当这一假二道贩子的假线人角色。
只是这假二道贩子的眼神,沈翳愈发觉得哪里不对劲,倒像是……
“嘿,小帅哥儿,看哥哥半天了,这么有感觉,跟哥哥走哇?”
这个满脑肥肠的胖子眼神油腻地上下瞄着沈翳,正咧着嘴,不怀好意地笑。
果然……
沈翳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儿,一口闷下杯中的酒,起身就要走,却被那胖子伸手扶住肩,给拦下了。
“别害羞哇,小弟弟,咱技术好着呢,保准让你享受得哭都拿不出声儿。”
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沈翳的下颌角轻轻抽动了两下,水蓝色的双瞳发出幽微的光,他周身散发着肃杀的寒意。若不是沈翳侧身站着,那胖子看不见他的表情——那胖子大概在接触到这目光的第一秒,就吓得夹起尾巴逃了。
沈翳捏紧拳头,扭过身正待要发作,不远处却传来一声清脆的口哨声。
沈翳闻声瞥去,一道黑色的身影已经从他身侧经过,直冲沈翳而来,一手揽过沈翳,另一只手已经把那胖子放在沈翳肩膀的手一把给拧了下来。
胖子侧身捋着自己的胳膊,疼得哎呦一声,然后被路晨曦一下翻了个个儿,摔在了地板上。
“Duang”得一下,整个舞厅仿佛都在跟着震动。
周围的人一片惊骇,纷纷都让开了老远。
“艹!你!你踏马谁啊!”胖子捂着腰,在地上哼唧着打滚,嘴里还不住地骂脏。
路晨曦听见胖子还不服气,斜睨了一眼,一脚踩在了那胖子的肩头,用力一压,胖子嗷得一声,这回,是连话都说不出一个字了。
路晨曦弯下腰,勾起唇角,一侧面颊上露出那道深酒窝,漆黑的眸子紧盯着胖子,森冷一笑,道:“肥仔,眼睛不用可以去捐了。没见这小孩儿身边还戳着个喘气儿的么?”
胖子疼得面色发白,冷汗直流,哭丧着脸,再不敢反抗,嗫嚅着连声讨饶。
周围都是夜店的常客,其中不乏有钱人家的贵公子,富二代。在或明或暗的灯光下,有人望见路晨曦的脸,不由一声低呼:“这不是……那谁!”
“谁?”
“路家的那浪荡子!之前在咱们圈儿挺出名!十四五岁的时候,一晚上连砸十三家霄洲顶级酒吧的那个!”
“是财富值排行榜,常年排在华国前五的那个路家?……那个路家大少?”
“嗨!除了那个混世魔王,还能有谁?!”
……
舞厅内,周围人的议论声渐起。
路晨曦眼看着要被这群富二代们给认出来,心里也开始打鼓。
甭管小时候干过多少操蛋的事儿。现在,他已经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今儿这一遭要是被局里的领导们知道,指不定又得写几万字的检查呢!
想到这儿,路晨曦脚下一松,又朝那胖子威胁道:“今儿老子出门不顺,心情正不爽着呢,再跟老子面前晃,你懂得?”
胖子拼命点头。
路晨曦抬脚,顺势朝那胖子的腚上又一踹,斥道:“滚!”
胖子起身,连滚带爬地逃了。
“那姓路的,不是好多年都不来酒吧玩了么?重出江湖了?”
“当年是为着什么事儿来着?”
“好像是一起凶杀案来着吧?”
“反正他身上就没少出事儿……”
周围人还在议论。
眼看着,今晚的这次行动算是因为这个胖子的搅局要黄了。想来,就算这舞厅真有卖违禁药的二道贩子,看了这一出儿,估计也不敢再往路晨曦和沈翳的跟前儿凑了。
路晨曦不想再听那些人议论他那糟心的过去,一手遮了脸,另一手直接扯起身侧的沈翳,先从舞厅里逃出去了——
不夜城的夜店街道上。
路晨曦走在沈翳不远的身后,看沈翳拿着湿纸巾,擦了不下几十次那胖子扶过的肩膀,忍不住笑。
刚刚,那胖子和沈翳眼神交流了不止一次,路晨曦不是没注意到,只不过,万万没想到竟会是这个剧情走向。
“小孩儿,虽然……”路晨曦抓了抓后脖颈,假装这话不大好开口,脸上是不着调地嬉笑,“人各有所好,别人管不着。但……就这样式儿的,说真的,咱实在犯不上……”
“眼光啊,还是得放高。你啊,到底还是年纪小,见得世面还太少!听哥一句劝,咱条件也不差,时间还长着呢,以后什么样儿的,你遇不上啊……?”
沈翳听着路晨曦的嘲讽,后背都开始僵直,一只手将骨节捏得清脆直响,强忍着,才没转过身去揍路晨曦。
路晨曦见沈翳难得这样一次吃瘪,更觉得有意思了,忍不住继续调笑:“……还是说,你就喜欢这种款儿的?哎呦,早说嘛,我说上次给你介绍女朋友,你怎么丝毫不带感兴趣的呢!敢情,你是好这一口儿……”
路晨曦仿若突然找着了乐子,就跟磕了药似的兴奋,零下几度的寒风都堵不上这张淬了毒的破嘴。
“哦!我想起来了!之前你说,‘到你那边去’,难道,也是这个意思?……嗨!你早说!直说嘛!我还以为你要搞什么非法交易,吓我一大跳……”
“欸,这也不能怪你!就凭咱这魅力,这长相!任凭谁跟咱这样亲密地相处两天,那不得犯迷糊啊?……”
“对你来说,确实不太好把持……我明白,能理解……!”
路晨曦呵呵地笑,沈翳终于忍无可忍,回转过身,目光如寒冰般刺向路晨曦:“谁说不是呢?谁能抵挡得住路警官这该死的魅力!‘一夜之间连砸过十三间顶级酒吧’呢……一般人可绝无可能有这样辉煌的战绩!”
沈翳优雅地鼓了鼓掌,笑道:“该说不说,还得只能是路警官您!……只不过,路警官瞧着也不像是他们口中所说,那样能生事的混世魔王啊?路警官过去会这样做的原因,我还真是有点好奇呢!听人说,还涉及到人命案……有趣。现在正好儿有时间,不如,路警官也跟我详细聊聊,我好作为我的写作素材?”
凛冽的寒风拍打在路晨曦的脸上,听到这儿,路晨曦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僵硬住了,笑模样立刻散了个干净。
这回,路晨曦刚刚的笑容终于转移到了沈翳的脸上。
只不过,沈翳好似也并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缠着路晨曦必须要解释个原委的打算。见路晨曦终于被怼哑了,熄了火,沈翳睨了路晨曦一眼,满意地冷哼一声,一幅懒得再搭理路晨曦的样子,又回转过身去,继续快步往停车场的方向走了。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路晨曦渐渐能明白,在沈翳这里,他嘴上大概是不容易讨到便宜的,于是插上白旗,偃旗息鼓,决定暂时先休战。
说来也巧,两人才过一个巷子口,却不知道突然从哪儿又伸过来了一只手,搭在了沈翳的肩膀上,位置正正好儿就是那舞厅里胖子扶过的地方。
“小帅哥儿——”
沈翳大概还在应激状态,对方话还未落地,沈翳已经二话没说,条件反射地一手拧了过去,一个过肩摔,将对方给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嗬,啧啧啧……”
路晨曦跟在沈翳不远的身后,远远瞧见这个场面直摇头,都替这倒霉鬼骨头疼。
瞧沈翳这身手。路晨曦刚刚竟然忘了,沈翳虽然看着身子单薄,但也算是有点子功夫在身上的,或许刚才在舞厅,就该让这小子亲自动手出出气,不该擅自插手来着。
这个体型微胖,浑身上下戴着山寨奢侈品首饰的微胖男人咚得一下被摔懵·逼了,紧接着,哼哼唧唧,在地上打着滚哀嚎起来。
沈翳不依不饶地上前,一把拎起那男人,还要挥拳,一解刚才的闷气,却见那微胖男人疯狂讨饶,口中还在不停地问着一句话:“我这儿尽是好东西,瞧瞧?……我这儿尽是好东西,瞧瞧?”
沈翳拳头一顿,马上反应过来——原来这人才是顾喻之安排对接的那“线人”!
可眼下这幅尴尬场面,无论如何也过渡不到自然而然,假装去向他购买违禁药品的戏码了。
之前写好的“剧本”不仅一个字都用不上,而且,身后那个直觉敏锐,眼光毒辣的“瘟神”还在不断靠近,说不准,所有计划全都会前功尽弃。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
说到就到。路晨曦此时已经走到沈翳的身侧了,一把掰过这男人的脸,目光就像扫描仪一般,上下一瞄,似乎明白了个大概,嘴上还不愿意积德,继续打趣道:“小孩儿,这男的我也帮你看了。不行。我说,你这条件也不算差啊,怎么老吸引这种货色!怕不是冲撞了什么!要不赶明儿,哥带你去庙里拜拜吧?驱驱邪!”
“是大意了。出门忘了看黄历。”
既然拳头都已经举起来了,就没有不落下去的道理。沈翳说罢,一拳就朝着这个男人的脸砸过去了。
那微胖男人捂着被砸肿了的脸,一脸的震惊,在沈翳和路晨曦的脸上来回逡巡了几圈之后,大概在认真怀疑自己是否是认错了人,然后,放弃了沈翳,开始直往路晨曦的那边儿凑,一边凑过去,还一边试图重复那句对接的暗号。
“我这儿尽……”
沈翳一怔,哪给男人露馅儿的机会,在意识到男人想说什么时,直接截住了男人,这回算是使了十足十的力气,扎扎实实两拳就朝着这个男人挥过去,微胖男人被揍得眼冒金星,直接被打趴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顾喻之是上哪儿找的这么个死心眼儿,要坚持完成任务的人,男人就算是被打趴在地,嘴里还嘟嘟囔囔着,不忘跟沈翳对接暗号。眼看男人嘟囔的暗号儿越来越清楚,沈翳狠了狠心,又上前,决定先把这货揍晕再说。
微胖男人算是彻底怕了沈翳了,见沈翳又要上前,直瑟缩着身子抱头,大概是把对接暗号儿当救命咒语了,嘴里还不断地念叨着:“我这儿尽是好东西……我这儿尽……”
不远处,路晨曦目光一动,大概是发现了什么异常,问道:“欸?他嘴里念念叨叨,都在叨咕些什么呐?”
“谁知道他念得哪门子的经!”
沈翳意识到不能再拖,一手拎起这个微胖男人的羽绒服领子,将他直接给提溜了起来,然后,又大力将他给狠狠推搡了出去。
本打算给这个男人一个堂而皇之逃跑的机会,奈何,这个男的看着虽壮实,身子骨却是个林黛玉属性的。沈翳只轻轻一推,对方就直接踉跄着,一个屁股墩儿又摔在了地上,挣扎着爬了两次才爬起身。
沈翳几乎气绝,已经快没眼看了。
为了赶紧让这个男人离开,沈翳举起拳头,又作出要朝这个男人追打的架势。
微胖男人终于意识到还可以逃跑保命,才扭过身,身后,另一道极具有压迫感的声音却在此时突然悠悠响起。
“站住!你们都等会儿!”
沈翳脚步一顿,浑身瞬间僵直住。
路晨曦该不会……已经看出什么来了吧?
沈翳保持着那张冷漠而面无表情的脸,转过身,却见路晨曦正半蹲在地上,捡起了从那个男人怀中掉落出来的两瓶药水。
“听话水、哇咔潮饮。”路晨曦冲沈翳挥了挥那两瓶药水,笑道,“这不巧了么?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沈翳心底长吁了一口气,这难道是……上帝保佑,佛祖显灵,虽然一晚上诸多周折,但终于,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了?
路晨曦将那两瓶药水往自己兜里一揣,抬脚上前,直接就朝着那个微胖男人走过去了。
“兄弟,你可以啊!玩得挺花!身上还有更刺激点儿的没?”
那微胖男人一半的脸已经肿起来了老高,话都说不利索了,听了这话,却仿若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一瞬间好似找到了革命的地下组织似的,望着路晨曦的那双眼倏然变得贼亮,在沈翳还没来得及去堵住他那张破嘴时,就已经颤颤巍巍,又激动又欣喜地朝路晨曦那边颠儿过去,说出了那句定好的接头暗号了——“我这儿尽是好东西,瞧瞧?”
沈翳在那一瞬间心脏仿若骤停,有种想就此冲上前,去毒哑了那小子的冲动。
“啊哈?”路晨曦一挑眉,“尽是‘好东西’是吧?”
路晨曦脸上的表情堪称恐怖,踩着皮靴,一步步朝那男人走过去,然后一只手抓着那人的头发,就将那男人的头给提溜起来了,又奋力一拉男人内搭卫衣的帽绳,狠狠扯住,直接三两下勒住了对方的脖子。
路晨曦另一只手从怀中掏出了警官证,亮给那个男人看:“看清楚点儿,知道这是什么吗?”
男人吓得面色发白,小鸡啄米般疯狂点头。
“那就回答!这是什么?!”路晨曦高声威吓,面色悚人得厉害。
男人哆哆嗦嗦,吓得不轻:“警,警察……”
路晨曦满意地点点头,松开那男人的衣领,一手呼噜到那男人的头顶,就像是抚摸爱犬一般,顺毛捋了捋那男人的头发,突然一把狠狠捏住了男人的后脖颈,一下掐住了这人的大动脉,却是温声道:“乖,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这药,你是从哪儿拿的?”
“从……从……”男人哆哆嗦嗦,眼睛咕噜噜地转,关键时刻,竟支吾起来。
这蠢货,该不会是忘了应该说是从哪个网站拿的了吧?
沈翳倏然捏紧了手,一阵紧张。
“我要听实话!不要逼我动手!”路晨曦瞪大眼睛,带着一种不容撒谎的威压,冲那胖子低吼道,“说!你的老板到底是谁!”
这男人彻底是吓坏了,忙不迭地回答:“顾老板!荼蘼花开的顾老板!……警官!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哇!我只是想赚点儿小钱!只是帮忙来送货的啊!……”
沈翳的目光一沉,抬头望天。
终于,悬着的一颗心可算是彻底死了。
很好。
现在,他只是想冲过去,直接一刀结束掉这小子了。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夜枭(2) “不是一路人……
门口的铃铛叮当一声响。
路晨曦带着沈翳突然闯进荼蘼花开酒馆的时候, 酒馆的服务人员和顾客们都有点儿懵,吵吵闹闹的一阵嘈杂之后,声音诡异地慢慢弱了下去, 直至鸦雀无声。
顾喻之听到消息马上就带着风涧从楼上赶下来了,站在旋转楼梯上打远一望,见一层的门口正一齐站着路晨曦和沈翳两座瘟神,脚步倏然一顿, 脑子里千回百转, 顿时出现了几百种可能, 但, 仿佛又全都不太能对得上号。
实际上,顾喻之和路晨曦本来就是认识的。顾喻之在芙蓉街的势利很大,其实是这一片幕后的真正“老大”。这事儿,警方和这一片的人都知道, 只是明面上都不提而已。
好在, 顾喻之虽然有一伙人在帮自己做事,但还算是踏实本分,没干过太出格的事, 再加上, 之前警方在办案时,顾喻之多次为警方提供帮助和线索, 警方和顾喻之之间, 也算是有默契地互不干涉, 互不添麻烦,所以一直相安无事。
路晨曦之前处理案子,曾到过芙蓉街,自然, 也就跟这位“老大”打过几次照面,所以,勉强还算是能说得上话。
顾喻之了解路晨曦的背景,更知道路晨曦的脾性和能力,在霄洲市警局,这是他顶不愿意招惹的一位主儿了。
可他那挨千刀的Darling——William·Feild,偏偏从美国刚一回国,就围着这个男人在打转,简直是两个催命鬼。
值得庆幸的是,顾喻之找的这个“假线人”脑子虽然被驴吃了,但顾喻之的脑子还是非常灵光的。反应了不到一秒钟,就乐呵呵地笑脸迎上来了,十分熟络地跟路晨曦打招呼。
“呵!今儿是刮得什么风!这不是霄洲英雄路支队!既然来了,咱们去二层的包厢?……风涧?怎么不拿酒来招呼上!没礼貌!”
“不用了,也就几句话的事儿。我来,是因为这小子……”路晨曦一伸手,才发现自己没把那关键的证人顺手给拎进来,随即,又折返回门口去提溜。
顾喻之趁着这个空档以疑惑的目光不住地给沈翳那边发送求救信号。
沈翳则以一种想一口吞了顾喻之的森冷眼神狠狠剜了顾喻之一眼。
顾喻之日常佩戴着一只眼罩,一只眼本就不大够用,现在这一出儿接着一出儿的,仅剩下的那一只眼,就显得更加迷茫了。
路晨曦回来,将手中的那个微胖的,一身仿制奢侈品链子的“假线人”扔在了顾喻之的脚跟前,说道:“这小子,身上一堆违禁药,涉嫌兜售毒品,这事儿,顾老板,您知道吧?”
顾喻之一怔,目光不经意又瞟了眼路晨曦身侧的沈翳,这一瞬,大脑的CPU实实在在都快给干烧了。
“我……应该知道点儿什么呢?”
顾喻之这话问得十分诚恳,也十足十地迷茫——
十分钟之后,路晨曦到底还是给了顾喻之这个面子,跟他到酒馆二层的包厢,私底下好好聊这件事。
风涧给路晨曦和沈翳殷勤地倒酒。顾喻之坐在长沙发的一头,翘着二郎腿,叼着一根雪茄,目光如刀,一寸寸盯着那个被束缚住双手,半跪在包厢中央的“假线人”,那视线,像是下一刻就要将他生吞活剥了一般。
假线人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这下,大概终于算是弄明白点儿情况了。
顾喻之过来,要给路晨曦点上雪茄。路晨曦挥挥手,自己从西装内侧兜里掏出来一盒黄鹤楼,眯着眼点上了。顾喻之又拿着雪茄,假意让一让沈翳,沈翳也彬彬有礼地摆手,顺便又递给了顾喻之一个死亡凝视。顾喻之偷偷冲沈翳摆了一个求饶的哭丧脸。
一通招呼作罢,顾喻之搭上戏台子,就正式开始演戏。
“路支队,这么些年,我这边儿的风吹草动,你们也都知道。我这儿素来就是给大家提供情绪价值的日式小酒馆。让大家喝喝酒,聊聊天的,哪敢干那种违法犯罪的勾当!这人,以前确实在我这儿打过工,可他所说的那个什么药……我是真没给过他。我给他那个干什么呀!?我对他又不可能有意思的!”顾喻之试图缓和着紧张的气氛,不痛不痒地开着玩笑,又冲那假线人厉声吼道,“那些药到底是从哪儿拿的!还不快告诉路支队?!”
“网……网上……”假线人断了线的脑回路终于重新又连上了。
路晨曦双腿岔开,往前探了探身子,黝黑的眸子紧盯着那假线人:“网上?……什么网?”
“就……”假线人说话时,目光不自觉又瞟了一眼旁边的顾喻之,“……一个卖香料的网站,说是调制的各种香水,但知道内情的都知道,那就是药。”
“什么药?”
“什么都有!种类齐全!像是听话水,催情类的这种,都算是最低级的了,只要是想爽……那儿什么品级的货,都能买到。”
“哪个网站,怎么交易?”
“就这个,这个!警官!我给您找!”那男人颤抖着上前,用路晨曦递给他的手机,轻车熟路地给路晨曦翻找那个网页。
从网站网页上来看,那就像是一个普通卖香水的店,店名叫夜枭,店里卖的都是独家私制特调,只不过,这些香水价格都贵得吓人,只是一小瓶,上千上万的都有。
“怎么下单?”路晨曦问。
“这个,得提前跟客服沟通好,想要什么类型的货,要什么品级。而且,得报给客服,自己的联络人是谁,若不是内部推过去的人,这家店,是不会往外卖货的,怕出事。”
“倒是挺谨慎。那你的联络人是谁。”
“陈,陈志强。”假线人打了个结巴,回答道。
陈志强,也就是顾喻之和沈翳之前抓到的那个组织内执行官派过来的狗腿子了。
目前,陈志强还在顾喻之的手上,但伪造了他还在外面活跃着的假象,所以,组织应该还没有发现陈志强已经被顾喻之给抓了。这假线人此次所拿的“货”,也是用陈志强为联络人的名义,从这个网站购买的。
“哦……”
路晨曦长叹一口气,又重新半躺半靠到沙发上,眯着眼,揉着太阳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沈翳敏锐地察觉到路晨曦这样突兀的沉默不简单,又给顾喻之使了个眼色。
顾喻之将抽完的雪茄丢在案几桌面上,于是适时冲路晨曦说道:“路支队长,您瞧,您问什么,阿斌也全都说了。您尽管去查,这个网站,幕后,如果有我顾喻之什么事,您尽管拿手铐来铐我就是了。”
“那他之前说,是你……?”
“路警官之前问我老板是谁,我以为……顾老板有点儿影响力,能平了这码子事儿,所以,就擅自报了顾老板的名号,给顾老板添麻烦了!对不住!”假线人终于算是机灵了一回。
“哦……原来是这样。误会啊……”路晨曦目光一黯,沉吟着。
顾喻之笑笑:“既然是误会,解开了也就行了。路支队,咱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我顾喻之什么性子,您还不了解吗?用这种糟烂手段去祸害小姑娘。我可瞧不上!”
这倒是。顾喻之是什么样的人,路晨曦多少还是了解一点儿的,他不会做这种下作的勾当,更不屑于分销违禁品这点儿芝麻小肉。
如果这事儿真跟顾喻之有关系,只能是一种情况——幕后的大老板就是他。但,瞧顾喻之眼下的态度,反倒巴不得警方赶紧一窝端了对方的架势,就应该可以确定,这个倒卖违禁品的团伙,与顾喻之没有利益裙带关系。
甚至,是他的死对头也说不定。
路晨曦闭着眼,靠在沙发上揉太阳穴,刚刚在舞厅酒吧里喝了几杯洋酒,刚下肚还不觉得,现在进了空气不流通的包厢,呼吸愈发沉重,酒劲儿上头,一阵阵地犯迷糊。
让旁边干坐着的顾喻之和沈翳倒是有点儿紧张。
“路警官?”沈翳坐在路晨曦身旁,打量着路晨曦的脸色,“……你是不是喝醉了。”
“嗯?”路晨曦呼吸一重,似乎打了个小盹,倏然惊醒:“哦,是有点儿……那洋酒后劲儿还挺大。”
路晨曦晃晃脑袋,用手掌在沙发缝隙里一撑,像是倏然间把什么东西给塞进去了,坐直身体,又道:“行!情况我大概了解了。今儿打扰顾老板生意了。”
顾喻之暗自松了一口气:“不打扰。警方若有事,您尽快开口,我顾喻之这边,向来是能帮就帮的。”
路晨曦点点头,又摸出手机发了个什么消息,说道:“正好,周墨和邢期添儿还在对面不夜城。这货,就先让他们铐回警局,慢慢审吧。连着两天大夜,我这身子骨,也是有点撑不住了。”
不多会儿,风涧就来敲包厢门,告诉路晨曦,周墨和邢期添两位警官已经到了。路晨曦提溜起那个叫阿斌的线人,要将他给送出去。
沈翳遂站起身,也要跟上。
“欸,你就先在这儿暖和会儿吧,我叫了代驾,得等会儿我们才能走。我把这孙子送到周墨那边儿,先交代两句,顺便,出去吹吹风,抽根儿烟清醒清醒。”路晨曦说完,拽上阿斌,就出了门。
沈翳也没反驳,停在了包厢门内。
顾喻之站起了身,打量着沈翳沉默冷峻的背影,感到气氛有那么一点儿不妙,头上顿时飘过了一阵省略号。
“顾喻之?”果然,沈翳回转过身,目光沉沉地盯向顾喻之。
“哎呦!快别提了!我也被这蠢货气得脑瓜子嗡嗡地呢!”
顾喻之坐回到沙发上,长舒了一口气:“下面人找的!没用的东西!关键时刻拉肚子去了!估计是屎拉懵了,脑子也忘在了厕所里,这顿折腾!真踏马地刺激!”
顾喻之将桌上的茶水一饮而尽,又继续说:“好在,这人把自己闺女当命根子,还等着我把他闺女送出国念书呢!不会有意背叛我们。除非,他那个脑子再掉线了……你说,刚刚,路晨曦看出来什么没有?”
听到这个问题,沈翳又飘过去一个想杀人的目光,顾喻之往后缩了缩,满脸讨好的笑。
沈翳重新坐回到沙发上,从桌上拿过酒馆用来给客人娱乐的国际象棋,垂眸,自顾自地玩起来:“不管路晨曦看没看出来,他既然已经拿到了这条线索,就不会放任组织在黑市倒卖违禁药品。他一定会将这条线给连根拔除。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哦……依着路晨曦的性子,确实。”顾喻之点点头,又一阵忧虑地抱怨:“你还说!William!全霄洲那么多的派出所!派出所里有那么多的警察!你找谁不好?哪怕是禁毒支队长!……你怎么就偏偏找了这个最难对付的路晨曦呢?!”
“路晨曦怎么了?我还准备把他拉入我们的阵营呢。”
“什么?”顾喻之平日里那只柔情似水的媚眼,瞬间瞪了三倍大,眼珠都快脱眶了,“William,别发疯了。他是警察,跟我们从本质上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走不到一起的!”
“不是一路人,也可以变成一路人嘛。”
顾喻之疑惑地望向沈翳。
“喻之,你知道如何完美地奴役、驱使一个人么?”沈翳平静地说,“启发他的思想,改变他的观念,甚至重塑他的意识形态。”
“将你所要达成的目的间接灌输到他的脑海,敲进他的骨髓中、融入他的血液里。”
“当他的思维都开始转变,意识无条件盲从于你的那一刻,那么恭喜你,他终于真正属于你了。这样的人,会永远忠诚于你,甚至甘愿为你赴汤蹈火,舍生忘死。因为,你已经成为了他的全部信念。”
“可路晨曦太聪明了,他的机敏聪慧,在整个华国刑侦系统里都负有盛名……你挑谁不好,挑这样的人供我们驱使?”
沈翳垂眸,捡起国际象棋棋盘上Knight的棋子,专注地望着。
“他是什么背景?!你难道不知道吗?”
“当然知道。所以,我才会特意选中他的嘛。这件事,必须由他来做,也只有他才能做得到。”
沈翳一下子将那枚Knight推到棋盘最底,直捣黄龙。
顾喻之观察着沈翳的神色,有种不祥的预感:“William,我年纪大了,心脏没你那么好……你该不会,又在策划些什么吧?”
沈翳望着棋盘,勾起唇角笑了:“喻之,我看到了很好的一步棋。我走给你看,如何?”
顾喻之一怵,望着沈翳,感觉自己就像正凝望着一座深渊,黑暗可怖,深不见底。
第46章 第四十六章 夜枭(3) 装醉赖在沈翳……
将近凌晨3点钟, 代驾才将沈翳和路晨曦先送到了沈翳所在的皇冠假日酒店。
路晨曦大概是真喝醉了,一路上,都靠在后车座靠背上, 迷迷糊糊地睡觉,直到车停下来,也不见有清醒的意思。
“路警官,路警官?”沈翳推了推路晨曦, 路晨曦喃喃地哼唧了些什么, 换了个更舒服的位置睡。瞧那意思, 是特别不耐烦沈翳随便动他。
“你家的地址在哪里?你得告诉代驾, 他才能送你回去啊。”沈翳的语气带了些不耐烦。
路晨曦没有反应。
沈翳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于是倾身过来,将手伸进路晨曦的两个裤兜,摸了摸, 又拍拍路晨曦西装的胸前, 正要伸手进去,从西装内里兜掏出路晨曦的手机。
路晨曦一把按住西装,拱开沈翳的手, 撒娇似的骂了一声:“干什么啊!流氓!”
然后侧身, 又睡过去了。
沈翳面色铁青地愣那儿了。
好家伙!这是打算闹哪出?
代驾坐在驾驶位,透过后视镜看了个全程, 也很无奈, 诚恳道:“算了, 算了吧,小兄弟!这是你朋友吧。看他醉醺醺的样子,我就是送他回去,他也不一定能找得着家门钥匙。喝成这样, 你让他一个人住,您肯定也不能放心。我瞧着最近的新闻呐,还有醉鬼晚上被自己的呕吐物呛死的呐!还是得多加小心呢!”
“他没醉!他没喝那么多……!”
沈翳咬着牙解释,还在用力地拍着路晨曦,带着一种巴不得捶死路晨曦的架势。
“起来!路警官!……路支队?路晨曦??!!”沈翳的声线虽依旧清冷,但确实能听出,他已经随时准备提刀杀人了。
可路晨曦就是赖在车座位上,没有反应。
“行啦!行了吧,小兄弟!这都凌晨3点钟了,这儿反正就是酒店,你好歹照顾他一晚上呗,万一真出什么事儿,我确实也不敢担待。”
代驾师傅大半夜赚点儿辛苦钱也不容易,看这情形,是真怕出点儿什么麻烦事儿了。
沈翳瞪着路晨曦,长吁了一口气,只好无奈道:“好,师傅。我一个人可能架不住我朋友,还麻烦您,帮我把我朋友送上去,我再给您额外发红包。”
“不用不用!您客气!”代驾下了车,过来扶路晨曦。
沈翳将车钥匙拿上,跟代驾师傅一起上了楼——
沈翳让代驾师傅将路晨曦安置在了自己酒店套房的沙发上,就给代价发了红包,客客气气地将师傅给送走了。
沈翳脱了大衣、小西装,扯开紧绷的衬衫领口,挽起袖子,先到连着客厅的厨房吧台上,找了瓶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了,然后走到路晨曦身前,用脚踢了踢路晨曦。
“路警官?人都走了,可以醒了吗?”
路晨曦哼唧着动了动,没有要醒的意思。
“成。那我给前台再要床被子,您就这样睡,行吧?”
路晨曦终于呢喃了一声,又挣扎了一下,微微睁开了眼,沙哑着嗓子问:“嗯?……这……是哪啊?”
沈翳一声冷笑。
实在难以配合路晨曦这拙劣的演技。
但,瞧路晨曦红着脸,眼神飘忽不定的样子,应该确实喝酒喝得有些上头,只是还没到醉晕的程度而已。沈翳扭身,从吧台上给路晨曦拿来一瓶矿泉水,递给了他。
“既然醒了,路警官,您也不能是差钱的人。再去开一间客房吧。”
“呕——”
半口水进去,路晨曦好似突然感到一阵恶心,直朝着厕所那边冲了过去,里面叽里呱啦一阵嘈杂,听起来,像是吐了。
几分钟之后,路晨曦将洗手间门开了道小缝,探出头来,卑微问道:“小孩儿。我不小心弄身上了,太脏了。我可以在你这儿,先冲个澡吧。”
沈翳背对着路晨曦,闭了会儿眼,许久才让自己忍耐下即将火山爆发的脾气,转过身时,依旧保持着往日那样的风轻云淡,道:“冲。”
冲完就给我麻溜滚蛋。沈翳这样想。
然后,十五分钟之后,洗浴间水流声停止,洗手间门框处再次探出来了路晨曦的脑袋瓜来:“小孩?我需要换洗的内裤。”
“我还有新的,我给你找。”沈翳咬着牙起身,觉得自己这辈子的耐心,都快在今晚用完了。
路晨曦看起来像是恢复了些精力,打趣道:“欸!别介!不用!咱俩size,能一样吗?再给我憋出个好歹来。”
“……那您是要?”
“酒店楼下,一般都有24小时便利店吧。辛苦你了。要最大号。”路晨曦朝沈翳眨眨眼。
“别为了面子,什么谎都撒。穿太大,那就是公然遛鸟,算耍流氓的。”沈翳幽幽道,然后一手抄起大衣,砰得一声摔上房门,出去了。
路晨曦一声轻笑,无奈摇摇头。
终于把沈翳从房间里给支出去了。
路晨曦裹了条酒店的浴巾,从浴室里出来,光着脚丫子径直去了沈翳酒店的卧房。
其实,打从沈翳在“梦幻之夜”酒吧和那个肥胖的男人“眉来眼去”,路晨曦就察觉出不对劲来了,只是,后续的发展,有点超出路晨曦的想象……直到,那个叫阿斌的线人出现,路晨曦才算弄明白了这一前因后果。
想来,沈翳在酒吧时是认错了人。而这个线人,应该本就是沈翳找人安排的。可是,路晨曦没想到,这件事,还能与芙蓉街的幕后老大顾喻之扯上关系。
说起来,程菻昨晚在调查沈翳的手机位置时,发现沈翳昨晚徘徊的地方,也是在芙蓉街。莫非,沈翳与顾喻之早就相识?如果是,他们之间又会是什么关系呢?
如果这个线人真是他们安排的,他们为什么要将这个线索放给路晨曦呢?他们到底是什么目的?
为了进一步获得蛛丝马迹的线索,路晨曦在荼蘼花开的酒馆再三考虑,决定先按兵不动,假扮醉鬼。之后,又故意厚脸皮地赖在了沈翳酒店这里,打算仔细探查一番。
沈翳今天一整天都跟路晨曦混在一块儿,还没有时间转移必要的证据和文件,眼下,沈翳又被支出了房间,正是路晨曦搜查房间的好时机。
客厅和洗手间,路晨曦在进门后没多久就用视线简单扫过了,没什么可以藏东西的地方,如果是贵重,不想被人找到的东西,还是藏在卧室的概率比较大。
路晨曦首先将书桌抽屉和行李箱打开,翻看了一遍,床头柜乃至床垫下也都检查了,没发现丝毫可供参考的线索,甚至,路晨曦竟然连沈翳的笔记本电脑都没找着,正经该藏东西的地方,放的反而都是名贵的咖啡豆,还有各种型号、大小、品牌的手摇咖啡机,电动咖啡机、咖啡胶囊机。
咖啡豆……咖啡机……咖啡豆……咖啡机。这小子……是什么咖啡树成精吗?
路晨曦一阵烦躁,愈发纳闷——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
手机随身带走也就算了,沈翳连电脑都没有吗?
那他靠什么登陆暗网的呢?
现代人,尤其是科研人员,即使是出差,也应该贴身带着笔记本电脑吧?
至少,也得有个surface或者平板啊!
一个强迫症加重度洁癖患者的房间,果然干净。
毛线都找不着。
当然,路晨曦不会知道,因为今天下午沈翳在华清大学图书馆使用了一下自己的电脑,所以之前,沈翳的电脑被风涧送去了华清大学图书馆,之后,又被风涧带回了顾喻之的酒馆。
正是因为今天沈翳一直都跟路晨曦形影不离,所以现在,他还没来得及把电脑从顾喻之那儿给拿回来。
路晨曦以刑侦警察的专业方式,搜索完整套套房,最终,只能望着那两袋搜出来的贵重咖啡豆发呆,以及,怀疑人生。
“路警官,您应该也是能够过目不忘的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沈翳竟然已经回到了酒店套房,正斜靠在卧室门口,好整以暇地凝望着路晨曦,“那就应该知道,像我们这种人,机要的文件和资料,是根本用不着留档的。”
突然听到沈翳的声音,路晨曦陡然一惊,回过头时,见沈翳正站在房间门口那儿冰冷地笑。
只见他指指脑袋,继续说道:“放在这里,最轻便,也最安全。”
路晨曦恍然大悟,恼火地瞪着沈翳。
沈翳嘲讽地笑笑,以一种诱惑的腔调,懒懒道:“路警官在怀疑些什么呢?直接问我,岂不是更直接明了?”
路晨曦起身,逼近到沈翳身前,眯着眼打量着他:“我如果直接问,你真的会回答吗?”
沈翳倒是丝毫没迟疑:“会啊。”
路晨曦一扬眉。
沈翳温柔地笑:“问题在于,就算我回答了,路警官,您是否真的愿意相信呢?”
“只要你肯说实话。”
“可以啊……您问吧。”
沈翳倒是痛快,就那样平静地望着路晨曦,波澜不惊,毫无情绪。
路晨曦张了张口,却突然觉得,根本没有问的必要。
沈翳见路晨曦一阵纠结,又笑了:“路警官,您瞧,不是我不肯回答你,而是你也明白,我没有回答的必要。因为,我无论说什么,你全都验证不了。就像是现在,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那还光溜溜地,站在这里做什么呢?”
被沈翳这样一提醒,路晨曦才猛然发现自己现在还半身赤裸着,下半身只包了一条半干不干的长浴巾,顿时感到一阵窘迫。但为了维持住自己高大帅气,严肃而具有压迫感的警局支队长的形象,路晨曦还是努力装出了波澜不惊,自己见惯了世面的样子。
“只是想找点茶叶解解酒,看把你给紧张的。”路晨曦突然勾起唇角,笑了笑。
“晚上喝茶可不好。路警官,时间也不早了,不如,早点睡?”
路晨曦终于找到话头闪人,刚要侧身经过沈翳,沈翳却又一伸胳膊,举起了手中提着那盒内裤的袋子,挡住了路晨曦的去路:“还有,您要的,XXXL号。”
“谢谢。”路晨曦还强装着最后的淡定,一把扯过那只袋子,然后飞速闪离了沈翳的房间——
这一通折腾完,已经是凌晨三点半多了。
路晨曦换上沈翳从未穿过的酒店浴袍,去前台重新开房,却被告知,根本就没有空房间剩下,最终,只能又灰溜溜地回来。
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沈翳法外开恩,没有再把路晨曦给赶出去,而是将酒店套房客厅的沙发,施舍给了路晨曦。
这样也好,至少,可以监视着沈翳的一举一动。免得他再暗地里给老子搞小动作。
路晨曦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盯着沈翳的卧室房门,迷迷糊糊的睡梦之中,还在这样想……
第二天,路晨曦是被一阵苹果的香气给唤醒的。
揉一揉惺忪睡眼,还没完全从睡梦中醒过神儿,在耀眼的阳光之间,却发现自己近眼前有一张精致白皙,五官干净而立体的脸。
沈翳坐在路晨曦身侧的茶几桌案上,翘着二郎腿,那双湛蓝色的清澈双眸正直勾勾地盯着路晨曦看。
一般情况下,醒来发现自己身侧坐了这样一位完美面庞,高贵气质的男人,本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问题在于,这个男人此刻目光虽然深邃迷人,但同样冰冷刺骨,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手中还拿着一把尖锐锋利的水果刀,此刻,就悬停在路晨曦胸口心脏的位置之上。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夜枭(4) 第一次协同作……
一般胆小的, 就这一眼,怕是已经吓出终身阴影来了。
但路晨曦回过神,发现是沈翳之后, 却出奇地淡定。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在经历过前世今生那么多痛苦的事情和巨大的打击之后,原来自己的心理素质已经被眼前这个男人锤炼到了如此强悍的地步。
就像是经历了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一样,路晨曦只是淡定地愣神, 然后以一种懵懂又安静的眼神, 回望向沈翳。
“嗯?醒啦?”沈翳弯起眉眼, 将刀刃上叉着的那块苹果送到自己的嘴里, 然后一边吃,一边又往路晨曦的身前探了探,提着那把刀,在路晨曦的胸膛前来回游走, 仿佛在挑选一个最佳的位置。
沈翳打量着路晨曦的胸膛, 仿佛有一双透视眼,能清晰地看到他体内每一个正在运转工作的内脏。他以一种清冷却诡异的声线,淡淡道:“路警官, 您知道吗, 如果我是完成‘破茧’案的那个变态恶魔,这把刀, 现在, 应该已经插在了这个位置上。”
沈翳用一根手指, 轻轻点了点路晨曦心脏偏上方的地方,又朝他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冷笑。
“这里,心脏主动脉的位置,我确定, 这把刀刺进去,不会有肋骨阻挡。任谁来了,都回天乏术。十五秒钟之内,你必会不治身亡。”
路晨曦眨眨眼,安静地望了沈翳一会儿,最终,只是淡淡道:“宝贝儿,大清早,玩这么危险的锐器……小心划伤。”
沈翳盯了路晨曦一眼,笑了笑,突然用力将那只水果刀一下插在了茶几的苹果上,然后起身,到连通客厅的开放式厨房去了。
“虽然路警官平日里对我冷冰冰,多提防似的,但其实,您内心对我还挺信任,挺有好感的吧?至少,就从没怀疑过,我会直接对您下手。单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还是十分欣慰,十分感激您的。”
路晨曦挣扎起身,活动筋骨,用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这话是从何说起,何以见得呢?”
“如果不是信任,一个刑侦警察,会在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男人房间的门口,睡得这么沉?瞧您这样,别说是看守嫌疑犯了,就是有一个团的小偷闯进来,轮番把房间给搬个空,我估计,您都不一定会察觉吧?”
“……我睡得很沉吗?”
“Like a baby!”沈翳抬起头,眉眼弯弯,望着路晨曦,犀利点评道,“Of course,baby 是绝不会把呼噜打得震天响的。”
沈翳说到这儿,冷笑着剜了路晨曦一眼,将餐盘从服务员送餐的小餐车上拿上来,没好气地丢在了厨房吧台的餐桌上。
原来是昨晚的呼噜声太响,吵到这家伙了啊。
路晨曦终于明白沈翳这一大早的火气是从哪儿来的了。
匆匆看了眼时间,竟然已经十点多钟了。路晨曦赶紧去洗手间收拾,路过客厅走廊时发现,昨天弄脏了的西装套装,已经干洗好,挂在了套房走廊的壁挂吊钩上。
这小孩,虽然脾气古怪了点儿,但做起事情来,却令人意想不到地周到。
路晨曦望见这一幕时这样想,同时又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沈翳对自己,好像与周围的其他人的确都有点不太一样。
但具体是哪里,究竟又为什么,路晨曦却实在是想不通,更无法理解和明白——
等路晨曦和沈翳回到霄洲市局的时候,杨阳洋和二队的同事们已经将昨晚抓获的那个叫阿斌的线人给审讯完了。
阿斌,原名朱斌,是个街头小混混,之前小偷小摸进出过几次局子,对里面流程熟得很,一整套审讯过程下来也都十分配合,对被关进去几天,似乎早已预判到。不痛不痒,见怪不怪了。
正如沈翳对顾喻之所说的那样,即使路晨曦发现了这个名叫朱斌的线人十分可疑,他可能与沈翳和顾喻之都有牵扯。路晨曦也没有放弃对这个“夜枭”网站的追查。
拿到朱斌在这个“夜枭”网站注册的账号之后,路晨曦让周墨假装朱斌的身份,继续与夜枭网站做交易,引蛇出洞,最好能查出对方的仓库和主要的幕后老板。
对方客服十分谨慎,在聊天的过程中,不时旁敲侧击地询问“朱斌”的个人情况,一来确认朱斌的确是一个有特殊癖好的小混混,二来,确定朱斌就是本人。
路晨曦和沈翳站在周墨的电脑屏幕前,看着周墨和对方的交流。周墨显然没有伪装成好吃懒做,猥琐小混混的经验,每一句话,都提前得跟路晨曦和沈翳确认好,才敢发过去。好在沈翳好似对这方面挺在行——毕竟,是华清大学心理学教授的得意门生,很能拿捏对方的心理,一句一句地指导周墨该如何回复。路晨曦反倒双手叉腰,在旁边干看着就行了。
路晨曦观察了会儿沈翳,发现沈翳对这事儿出奇地上心,心里好奇沈翳跟这个犯罪组织的关系,更想起底这个犯罪团伙,看看对方是什么来头了。
手机铃响,路晨曦接起了电话,得知是门口寄来了一大箱快递,让路晨曦过去签收。路晨曦这才想起,应该是前天在网站上购买的旧报纸到了,反正,瞧着这边,沈翳和周墨应该能搞得定,便交给他们,自己下楼去了。
之后,路晨曦就找了警局三四个壮小伙,把那一捆捆旧报纸,搬去了信息技术调查科的程菻那儿。
程菻看着那一摞接一摞的旧报纸被运送进自己狭窄的办公室,眼都直了,话也说不利索了:“路,路队,我,我……还得调查‘破茧’这个案子啊。”
“不耽误,没准儿两个事儿就是一个事儿。”路晨曦意有所指地说。
“……啊?”
“我让你调查的刘婉晴资料,详细的,你查到了吗?”
“您是说,您之前交代的,找刘婉晴之前曾住的孤儿院吗?查到了的。”程菻将桌上已经打印出来的一张纸递给路晨曦。
路晨曦接过那张资料纸,懵了一下。
“就,这么一页?……圣天堂孤儿院,关于她在孤儿院的事,就只有孤儿院的名字吗?”
“啊……”程菻揉揉鼻子,有点无奈,“就这,都是我废了老鼻子的劲儿才查到的呢。”
“她所在的孤儿院,该不会就是之前你所说的,资料被烧毁的孤儿院之一吧?”
“路队!您真是神了!您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果然。
当路晨曦听史密斯先生说,在沈翳小时候就曾见过他时,路晨曦就有所怀疑了,根据沈翳11岁之后的资料,沈翳自小上的就是寄宿学校,哪怕是从现在来看,沈翳与沈淮恩家里的关系都不算是亲近。史密斯先生如果去拜访沈淮恩,见到沈翳的概率根本就不大,再加上,史密斯先生对沈翳的态度……实在是太奇怪了,分明,像是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关系。
路晨曦唯一能想到的是,刘婉晴也出身自孤儿院。或许,刘婉晴和沈翳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关联。
比如说,他们本就是一间孤儿院的孤儿。
单从两人的孤儿院资料都被烧毁这一点来看,就基本已经得到了验证。
也就是说,沈翳在11岁之前,应该就在这间孤儿院——圣天堂孤儿院。
“圣天堂孤儿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还能找得到吗?”
“十年前就已经倒闭了,不好找吧。”
“尽力找。”
“……好。”
路晨曦放下刘婉晴的那张资料纸,正要走,无意间又瞟到刘婉晴被史密斯先生收养,更改户籍的时间,2005年9月30号,与沈翳拿到华国身份证的时间,2005年9月18号,仅差几天的时间。2005年,刘婉晴应该才五岁,对于普通人来说,应该是才记事不久的年纪,但韩云廷却说,刘婉晴父母的死,给刘婉晴留下了很深刻的阴影。
“程菻,刘婉晴的父母是死于一场火灾么?”
“对,我之前调查过刘婉晴亲生父母的资料信息,他们死于2005年5月的一场居民楼失火。”
“5月……也就是说,刘婉晴小时候并没有在孤儿院呆很长的时间,几乎在被领养到孤儿院之后,马上就被史密斯先生收养走了。”
“嗯……资料上来看,的确可能是这样。”
路晨曦蹙眉,沉默。从5月变成孤儿到9月完成领养手续,排除需要办理繁杂手续的时间,刘婉晴和沈翳应该是同一时间分别被史密斯先生和沈淮恩收养、找到的。刘婉晴甚至该是家中突遭变故没两天,史密斯先生就选择了收养她,可是,为什么呢?从昨天史密斯先生望见沈翳的表情来看,史密斯先生分明是那么在乎沈翳……就算是要收养,在同一间孤儿院,史密斯先生一定也会优先选择收养沈翳吧……局里的老人说,沈淮恩局长当初废了好多年时间,都没能找着沈翳。他是如何突然能获知沈翳消息的呢?……
为什么两人被收养、找到的时间这样接近,难道,仅仅是一场巧合么?
还是说,两人之间,有某种路晨曦还未发现的关联呢?——
路晨曦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时,电脑前,已经变成了沈翳在跟“夜枭”网站平台的客服对话。
周墨则在旁边吃着一只橘子看着,回头瞧见路晨曦进来,望向他的压迫性眼神,差点儿一口噎住。
“怎么样了?”
“咳,咳咳……沈教授不愧是专业级别的心理学专家!对方客服被哄得一愣一愣的!沈教授现在正跟对方侃大山呢!看能不能唠出点儿更有价值的线索来。”
路晨曦瞪了周墨一眼,周墨灰溜溜让开身。路晨曦一手扶住沈翳背后的椅子,一手扶住桌子,趴在沈翳身后,去看他和客服的对话内容。
“路警官,需要审阅一下吗?”沈翳往旁边靠了靠。
“嗨,说什么‘审阅’!都听周墨把你给捧上天了,我这不得‘学习学习’嘛。”
沈翳一哂,让开滑动鼠标的那只手。路晨曦随即捡起鼠标,翻了翻他和客服之间的聊天记录。
然后越看越被沈翳浑然天成的伪装天赋所折服。
也不知道沈翳是从哪儿学来的那些地道的黑话,只消三言两语就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生活失意,胆小又猥琐的loser形象,还详细描述了自己得知好友倒卖货品之后大赚一笔的经历,有鼻子有眼,言语之间满是羡慕嫉妒,连路晨曦看了都怀疑是沈翳亲身经历的程度。
这家伙,分明就是个变色龙,只要他想,大概能随意切换任何角色。
那么“路晨曦的刑侦顾问搭档”这个角色呢?也是沈翳为了骗取路晨曦的信任,而对自己的伪装吗?
路晨曦翻看那些聊天记录,下颌线紧绷,眼神越来越冷,表情愈加严肃。
“怎么。路警官是觉得,我伪装得有问题?”
“非常完美!无可挑剔!是连我看了,都怀疑你之前是不是专业搞这个的程度了!”路晨曦若有所指地开玩笑。
“我就当路警官是在夸我了。”沈翳无所谓道。
“对方答应当面交易了?”
“他们非常谨慎,周旋了一阵,算是同意了。”
路晨曦:“交货地点在哪?”
沈翳:“对方定的,旧钢厂附近。”
周墨马上搜索了旧钢厂的位置和周围的路况,说道:“这地方不大好。位置太偏,属于郊区中的郊区了,周围没有摄像头,人烟也少,道路四通八达,却又哪儿都不挨着,不好提前部署埋伏。”
沈翳:“我倒觉得,这个地方定得不错。至少说明,对方有一定的诚意,并没有怀疑我们的身份。”
路晨曦:“怎么说?”
沈翳:“一般这些违禁药物很难大批量运输到市区中心去,但却需要便利的入口渠道,所以仓库往往建在距离高速和货港不远,但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又安静的位置。这个旧钢厂离清河港不算远,又在郊区。刚刚,我们提出想看看更高端的药品时,对方也没有断然拒绝,他并不反感,或许……”
路晨曦:“或许,他会愿意带我们去仓库看看?”
沈翳点头:“有这个可能。只要,在过程中,我们没有暴露身份,引起他们的怀疑。”
“约定的时间呢?”
“因为位置比较远,我估计,你也还需要调人部署,所以约定了下午的4点钟。”
“不错。时间还来得及。这次行动没准儿碰上硬钉子。周墨,你去召集大家伙儿,目前还在队里的,手上甭管忙什么,全都先调过来。另外,准备好乔装的衣服和钱款,咱们俩这次必须得配合好……”
“等,等等!”沈翳站起身,“你们俩?……那我呢?”
“你?”路晨曦勾起唇角一笑,拍拍沈翳的肩膀,“当然是在警局等我们的好消息啊!……我让杨阳洋留下,陪你在警局打游戏怎么样?”
“路警官。你这是卸磨杀驴。”
“错!我这是在为你考虑。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对方要有武器,你又不是编制内的刑警,你拿什么保护自己?出了事儿,还得给我添麻烦。”
“我不用你负责。”
“你用不用,到时我都得负责!沈局第一个就能毙了我!再说了,你顶着这张一看就不是个纯种儿亚洲人的脸去现场瞎转悠,太显眼了,一下子就穿帮!你绝不能去!就这么定了!”
路晨曦撂下这话,转身就去二队调集人手了。
周墨在一旁听路晨曦话说得生硬,慌忙又替路晨曦找补:“沈教授,您别太在意,我们头儿有时说话就这样。不中听,但很中用!他其实就是担心您的安全。这事儿太危险,您确实不适合去。”
“好,我知道了。”令周墨意外的是,沈翳也没有像刚才那样锋芒毕露,强力坚持,反而马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彬彬有礼和客气,接受了这个现实的样子——
因为无法预料对方究竟有多少人,是否有黑市违禁自制枪,路晨曦没敢掉以轻心,调集了刑侦二队十多个警员参与这一次的行动,提前部署在了旧钢厂周围。同时,锁定了周围五公里内,可能是对方仓库的位置。
到了旧钢厂附近,已经乔装打扮好的路晨曦和周墨从指挥车上下来,装上隐藏式耳机,在衣服内侧穿戴好手枪,然后提上现金,正准备换乘朱斌平时会开的五菱之光小面包车,去约定的地点。不远处,路晨曦的那辆巴博斯却风驰电掣地从远处赶来,然后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他们的身后。
戴了一顶黑色假发帽,黑色美瞳,给自己套了一件像麻袋一样旧了的破棉服的沈翳从那辆豪车上下来,稳稳一关车门。白皙的皮肤,清冷的气质,饶是被罩上这么破旧的衣服,仍旧遮掩不住一身的贵气。
路晨曦眯着眼瞧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这是沈翳,而他的身后,就是自己的那辆心肝儿大宝贝,被改装了的高性能巴博斯SUV。
“嘿,我说你小子!倒是不客气!”
“我跟你去!”沈翳直接宣布道。
“什么?”
“我,假扮给你搬货的表弟。”
“呸!你看咱俩像是能有血缘关系的吗?”
“……那就小弟。”
“你见哪个马仔长你这样了?”
沈翳冷冷盯了路晨曦一眼。
路晨曦凑到沈翳跟前,盯着他,压低声音:“到底为什么非要跟着?”
沈翳朝不远处周墨和邢期添那帮警察瞧了一眼,低声与路晨曦对峙:“人是我约出来的。没有我,就凭你们那点儿小花招,瞒不过他们。”
路晨曦审视地凝视着沈翳。
沈翳抬眸:“你担心我会害你?”
“说实话?……”路晨曦一勾唇角,露出了左侧面颊上的那道深酒窝,“我确实是好奇死了你跟这帮人是什么关系。”
“如果你怀疑,就更应该让我陪你去了。”
“为什么?”
沈翳朝路晨曦又走近了些,道:“你明知道,这条线索是我给你的,可能会有危险,却还是带着大家来了……你可以把自己的命不当一回事,那周警官呢?他可是被蒙在鼓里。万一周警官出事……路支队长,你承担得起吗?”
路晨曦长久地凝视着沈翳,唇角抿成了一道直线,没有说话。
没错。路晨曦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与沈翳对弈,越是冒险的境地,路晨曦就越是偏想去亲自瞧瞧。他是绝不会服输的性格,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解不开的谜。要的,就是这个过程的刺激。
但,同在一个队的队友,他们是无辜的,没有理由为路晨曦的冲动和冒险来买单,路晨曦在没有十足的把握时,还不能将他们牵扯进可怕的危局里。
路晨曦又默了一会儿,一伸手,朝周墨挥了挥:“给他戴上隐藏式耳麦,让他陪我去。”
周墨惊讶得眼睛都瞪大了:“老大?!沈教授哪儿干得了这种糙活儿!歹徒有多凶险……”
沈翳却径直去给周墨摘隐藏式耳麦了,又微微一笑道:“周警官,那你是对我还不够了解。事实上,我参与过的行动,有比这个凶险得多的呢。”
不远处,正在准备手枪的路晨曦一怔,听了这话,朝沈翳的方向一抬眼。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夜枭(5) 路晨曦中计……
路晨曦开着朱斌的那个小破面包车, 载着沈翳来到了约定的旧钢厂前门处,等了没多久,就接到了接头人的电话。
“把车开进旧钢厂, 旧钢厂里面有辆小奥拓,车里有钥匙,也有咱们拿货的具体地址和要走的线路图。手机和用不着的,都放原来车上。只带钱过来就行。车上有实时监控和录音转播, 上车之后, 别乱出声, 对着摄像头, 把兜儿都掏干净。听明白了?”
路晨曦和沈翳交换了个视线,打趣道:“呵!兄弟,位置都这么偏了,至于吗?”
“少踏马废话!告诉你!这年头, 生意不好做!咱们都小心点儿, 对谁都好!”
“欸欸欸,好好好!成!”
“别耍花招啊,若有不对, 交易立即中止!咱以后永远没得做生意!”
“您放心!”
路晨曦爽快地答应着, 与沈翳交换了一个眼神,只得把手枪和手机全都锁在了面包车里, 只带着现金, 去换了那辆奥拓小汽车。
不一会儿, 一辆蓝色小奥拓从旧钢厂驶出,直朝着更偏远的小村落行驶去。
前方伪装侦查的邢期添发现路晨曦换了车,报告给了线上的同事。
“那还等什么啊!跟上去啊!”周墨着急道。
“恐怕不行,那条路是麦田, 本来是不通路的,贸然跟上去,一下子就穿帮了。”
“那老大的手机定位呢?”
不远处的指挥车中,程菻还在实时追踪路晨曦和沈翳的手机信号,道:“还停在旧钢厂,看来,是对方没让他们带手机。”
周墨一阵惊恐:“也就是说,老大和沈教授这一去,就没有任何后备支援了?”
线上,所有埋伏的刑警陷入一片死寂——
路晨曦按照车里图纸上规定的线路图七拐八拐,走了许多冤枉路,最终,总算是到了约定的地点。
规定的所在地,是在一个小村庄里,村里到处都是淳朴的农民,路晨曦按照指示,来到了一户老大娘的家,看见有两个花臂男,一个黄头发炸毛鸡,还有一个浑身金链子的男人站在老大娘家的院子里。老大娘的眼神好像不大好,正坐在小院的板凳上,跟他们聊天。
那个浑身金链子的男人,远远瞧见路晨曦和沈翳下车走过来,朝老大娘一点头,老大娘便提起小板凳,进房子里去了。
“呵!这一通地绕!怎么选在了这儿,你家?”路晨曦一上来,倒显得不认生。
“屁!我扯啊!选交易地点,选在自个儿家!这院子是租的!村子里出啥事儿好兜底。”
金链子男人上下来回打量了路晨曦好几眼,好似是没想到,朱斌竟然还长得这么有模有样,倒跟网上给人的猥琐气质截然不同。
“你就朱斌啊!长这样,还用得着这些个玩意儿?”
“嗨!这不……就好这一口儿嘛。太容易的,不刺激!”路晨曦朝金链子男人眨眨眼,坏笑着说。
金链子男人随即露出一副“我懂了”的眼神,呵呵地笑:“钱带够了没啊?”
路晨曦便往沈翳那边一使眼色,沈翳就假装十分费力地提起了那个手工编织布袋,拉开拉链的一角,里面全是人民币。
“一下子整这么多,你‘吃’得了吗?”
“老哥!你不懂!我认识的那圈,销路多!酒吧迪厅,几天也就都散完了……然后啊……”路晨曦随手从布袋里掏出了四搭钱,啪啪啪塞在在场的四个人手里了,“我这回来啊,就是想先表个诚意,主要是开开眼,看看,志强哥之前跟我说的,真正的‘高货’。”
“‘高货’?”金链子男人听到这个词抬抬眼,又朝旁边其他三个男人看了一眼,像是突然有了警惕。
“啊?……咱们线上,不早都说好了来着吗?”
金链子男斜睨着眼瞧路晨曦,将那一搭百元大钞在手心来回扒拉地直响:“嘿,我踏马还真是走眼了。我以为,你也就是随口吹吹牛·逼……没想到,小子,你胆子挺大,胃口不小啊?”
路晨曦装着相,嘿嘿直笑:“有钱不赚王八蛋嘛。”
金链子男盯着路晨曦,鼻子里哼了一声:“别怪我没提醒你。‘高货’肯定都在我们仓库里,可我们仓库,那不是一般人能去的地方。你要捅出了岔子……孙子,你尸块估计都落不到那帮警察手里,保准能消失得无声无息。你确定,一上来,就要冒这么大风险?”
金链子男说罢,又挑着眉,瞥了一眼路晨曦身后的沈翳。
“嗨!机会都是留给胆儿大人的嘛。老兄!您放心!我这边儿的人,嘴都严实,不会出问题!”路晨曦陪着笑脸,顺手又从布袋里掏出来了两搭钞票,塞那金链子男人手里了。
金链子男咬着一根牙签,掂量着手中几沓钞票的重量,视线又在路晨曦和沈翳的脸上来回逡巡了一圈,像是颇考虑了一阵,才勉强道:“那行吧……我跟上面去打声招呼。看看,你有没有这个福气。”
“那成呐,我们就在这儿等着!”
金链子男人掏出手机,回头进屋里,去跟上级打电话去了。
沈翳站在路晨曦的侧身后,透过玻璃门,眯着眼专注地打量着远处金链男打电话时的神情。
不一会儿,金链子男人又出来了:“兄弟!你这可得多亏是我替你说好话啊!老板这才松口,让你去仓库里瞅瞅!实话说,一般人,第一次做生意,可没这待遇!但咱话先说好!看了东西,知道了功用,别瞎到处去说,否则……我们老板的背景,你惹不起!”
“好嘞好嘞!您放心吧!我又不是第一天跟道上混,规矩我懂!都懂!”路晨曦点头哈腰,笑嘻嘻地。
“来吧!”金链子男朝旁边花臂男一抬下巴,旁边的花臂男从后裤兜便掏出一条长的黑色绷带来,要上路晨曦的脸上招呼。
“诶?这是?”
“仓库你以为是一般人能去的吗?得蒙上眼睛,他才能开车带你过去啊!”
沈翳却见只有一条黑色绷带,警惕着地问道:“那我呢?”
“你个小跟班儿算老几?还想看货?……在这儿跟我等着!”
“货品这块儿,我比我们老大熟,要不,我去?”
金链子男人瞅瞅沈翳,又看看路晨曦,一懵,似乎有点儿怀疑他们的身份了。
路晨曦观察着对面几个人的神情,怕沈翳再坚持下去露馅儿,忙一手捏住了沈翳的胳膊,将沈翳给拦下来了。
“说什么呐!不懂事儿!你就在这儿陪哥哥们聊会儿天儿。我去仓库那儿兜一圈,十分钟也就回来了。”
沈翳冷冷瞥了路晨曦一眼,还要坚持:“可是……”
“你听话——!”
路晨曦又用力捏了沈翳一下,递给了沈翳一个威压的眼神。
沈翳目光动了动,仿佛还要犟。
路晨曦有些着急了,恶狠狠盯着沈翳。
“我说,这位小兄弟……”
金链子男人目光一动,似乎发现了沈翳的长相太过清秀白皙,倒不像是一般会给人做小弟,打零杂狗碎工的。
就在金链子男人朝着二人靠过来时,路晨曦稍稍退后,已经捏紧拳头,准备反击了,这时,沈翳却突然回转过身,一下子抱住了即将做出防备的路晨曦,将脸一头埋在了路晨曦的颈窝里。
霎时间,时间仿若静止。
不光金链子男人,在场的所有人都被眼前的这一幕震撼到,所有人都止住了呼吸,愣在那儿了。
就连路晨曦也头皮发麻,浑身僵硬了一般,忘记了反应。
这小子——是唱的哪出戏?
怎么连个报幕都不带的呢?
“可是……人家也是担心你嘛。”沈翳软糯糯地说,撒娇的样子,完全就像是一个在意和对象短暂分开的热恋中的小情侣。
对面那四个花臂、金链子男人见了这一幕,眉头拧得那就跟麻花似的,不过,听了这句话,算是一瞬间明白了路晨曦和沈翳的关系,嘴巴纷纷都摆出了“噢”的口型,紧跟着,是一幅恍然大悟的表情。
金链子男吓得不仅止住了脚步,还跟着又倒回去了两步,叹道:“兄弟!你这……我就算明白,你说的‘刺激’是个啥意思了!那你是得要这药!一般男的,他肯定也不能跟你来这套!”
路晨曦脑瓜也算是快的,眼看着有了台阶,马上就闭了闭眼,摆出一幅无可奈何,与金链子男人相见恨晚,感念对方理解自己的神情,抱歉道:“大哥火眼金睛!小孩儿没见过世面,胆儿小,又不懂事,大哥见笑!”
“欸!”金链子男人一挥手,一瞬间又佩服起了自己的好眼力,感慨着:“我就说,这小兄弟长得白白嫩嫩,一看就不是真正能干这种糙活儿的小弟。你这么一整,我就完全明白了!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玩儿呗!理解!”
路晨曦满头都是黑线,只能僵硬地笑,然后,又假装哄了哄怀中的沈翳,轻轻拍了拍沈翳的后背。那意思,大概是,戏瘾过足了的话,就起来吧——该办正经事儿了。
“那你快去快回,我在这里等你。”沈翳温柔地叮嘱,然后从路晨曦的怀中起身时,竟然顺手捏了一下路晨曦屁股的位置!
你小子踏马地——
路晨曦瞳孔一震,刚要炸毛,视线却对上对面那四个正看大戏的吃瓜兄弟,只得玩儿命把这出戏给pia了下去……
“啊……好。乖。你乖啊。”
路晨曦顺手又揉了揉沈翳那头黄棕色的毛茸茸头发。心头飘过的弹幕全都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如果奥斯卡金像奖的评委看到这一幕,大概都得起立鼓掌,立刻封自己为奥斯卡影帝吧。
路晨曦被戴上黑眼罩时,这样绝望地想。
然后,他就被安排坐上了一辆黑色小轿车,离开了。
只是,路晨曦不知道的是,就在沈翳用力捏他屁股的同时,已经趁他不注意,将一枚微型定位芯片粘在了路晨曦的屁股兜里——
汽车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颠簸了十多分钟。
等到地点,路晨曦被摘下眼罩时,只看到一个大的货仓,门口有三个四看守的保镖。
花臂男下了车,跟门口看守的保镖说了些什么,又指了指不远处轿车旁站着的路晨曦。
其中一个保镖,就朝路晨曦走过来了。
“想看‘高货’?”
“啊……想看看都有什么品类的,下次好多准备钱呐。”
“走吧。”
那个保镖带着路晨曦往货仓的方向走,路晨曦一回头,发现那花臂男已经重新上了车,准备开走了,发现路晨曦正回头看,就探出头又嘱咐了一句:“你就跟着他们走就行!这边他们安排!”
路晨曦点点头,却又觉得哪里有些古怪,一时说不上来。
那个黑衣瘦高个保镖将路晨曦带进了货仓。路晨曦看到宽敞的货仓内,摆满了架子,架子上,分门别类地放着各种瓶瓶罐罐的药品和针剂,就像是一个药房的货房。
“想看什么类型、功效的啊?”那个保镖随口问。
“倒腾起来,利润最高的呗!最好是能让人嗨的!”路晨曦摆出傻笑,憨憨地回答。
保镖一声嗤笑:“那边!去看看吧!”
保镖随手一指,路晨曦笑着点头,快速浏览起架子上的药品名称来,有违禁药品,如甾体同化激素、肽类激素、遮蔽剂等,也有毒品,如□□,□□,□□,越往深处走,药品越是稀有,越是惊悚,最后路晨曦在后面的货架上发现了一个柜子,柜门上的锁已经被打开,上面写着——生物工程试剂。
路晨曦打开柜门,随便捡了里面几个各种颜色的瓶瓶罐罐,一时分辨不出这些试剂是做什么用的。但从保存状况来看,这些试剂很明显比那些毒品还珍贵。只是,这么珍贵的药品,柜门锁为什么是打开着的呢?
路晨曦倏然一惊,想到什么,回过头再去看时,果然,仓库门已经不知什么时候关闭,整个仓库现在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空气中飘着的这是……面粉粉尘!
路晨曦快速向门口跑去,同时寻找遮蔽物和掩体。
是路晨曦想的太简单了。计划这么严密的组织,怎么可能轻易给他一个初次进行交易的小喽啰看这么机密的货品。
这么重要的仓库周围也不可能只有四个保镖把守。还有那个花臂男,将路晨曦送到之后,就回了车里,径直要走,很明显,就是想让路晨曦有去无回!种种迹象早已显露,但路晨曦却被仓库里的东西所吸引,而全都视而不见!
按照目前的发展走向来说……
一个小火苗从窗户的缝隙扔了进来,路晨曦瞳孔瞬间扩大,抬头。
仓库外。
只听嘭得一声巨响,仓库登时爆炸,燃起了熊熊大火!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夜枭(6) 火场上,神秘……
轰隆一声巨响——
沈翳从院子的小板凳上猛然站起身, 朝声音来源的方向张望。
对面的金链子男倒没显得有多吃惊,照样儿坐在椅子上,悠悠用牙签剔牙。
“没事儿啊, 小兄弟,谁家嘣爆米花而已,用不着害怕。”
“我出去转转。”沈翳立刻转身,要往院外走。
三四个保镖瞬间出现, 阻挡住了沈翳的去路。
沈翳回头, 冷冷瞥向身后那个金链子男人。
金链子男人把牙签一丢, 站起身, 朝旁边啐了口唾沫,笑道:“久闻大名,一直都没得见着。你,就是William?”
沈翳捏紧了拳头, 斜睨了眼周围慢慢围上前的保镖, 将颈上的围巾扯了下来,卷一卷缠在手腕上,冷眼盯住周围往他跟前包围上来的壮汉——
轰隆——
刑侦二队的警员们开着警车, 正在村子的周围徘徊、调查车辙的痕迹, 突然听到这声巨响,意识到路晨曦这边肯定是出了事。
邢期添:“墨儿!右边!”
周墨和邢期添马上奔回雪铁龙SUV, 上车。
周墨一打方向盘, 激起一片飞沙石头, 调转了车头,邢期添将打开的警笛伸手放到车顶,汽车飞速循着声音的方向开了过去!——
沈翳喘着粗气,与周围的一众黑衣保镖们开打。
沈翳虽然短暂地练过一些功夫, 但正面与这些专业的练家子对上,体力相差还是十分悬殊的,再加上,沈翳的身板儿本就单薄,每一拳的收效都不是很大,虽通过灵巧矫捷的身形能短暂获得优势,但这样车轮战下去,绝对于沈翳不利。
果然,很快,沈翳就体力透支严重,精疲力竭了。
金链子男人站在院子的高台阶上看,随口吩咐那些人道:“别下死手,上头说了,要活的。”
于是,保镖男人们稍微留了些力,沈翳趁此机会,一脚将面前的黑衣男人踹翻,一手擦掉唇角的鲜血,寻机飞快翻过了小院的围墙,朝着他和路晨曦来时所开的那辆奥拓小汽车跑去。
“艹!追!”金链子男人一下子急了。
这时,不远处,传来了警笛的响声,金链子男人抬头,从声音分辨警车的距离,在撤与追之间犹豫不决。
沈翳拧开车钥匙,一脚油门,已经驶离了现场——
一声爆炸的同时,仓库里轰得燃起了熊熊大火。
路晨曦带着一身的伤痕,摔倒在仓库大门的角落。
爆炸时,他已经躲在仓库死角的铁钢板之后了,却还是被震飞了出来,五脏六腑都翻涌着,像碎裂了一般,向鼻腔、口腔涌动出一种血腥的铁锈味。
路晨曦唇角涌出了丝丝鲜血,意识也在渐渐模糊。
仓库里,药物被烧得哔哔啵啵直响,火浪一浪接一浪越漫越高,就像清河港爆炸那一次——那间恐怖的集装箱。
无数罹难者的求救声,再次响彻路晨曦的耳畔。
“路警官,求求你!救救我们!”
“路晨曦!你这个杀人凶手!你不得好死!永世不得超生!”
路晨曦浑身颤抖着,往仓库大门的方向爬,最终精疲力竭,仰躺在了地上。
最终,还是这样的结局吗?
或许,去年的12月15号那晚。他本就该死在那场大火里。
路晨曦缓缓闭上眼,任凭火舌向他席卷扑来。
咚——!
咚——!!
咚——!!!
紧闭的仓库门突然传来一阵怪声。
咚——!!!!!!
仓库门豁然被猛烈撞击开,整个门板轰然倒下!
在一片火光之中,路晨曦模糊之间好像看到了一辆车直接从外面飞冲了进来!
小汽车越过门板,急刹车尖叫着扫了个尾,重重摔在了倒坍的货架上方。
然后,一道人影踹开车门,左右望望之后,穿越弥漫的火海,径直向路晨曦的方向奔了过来!
就像清河港爆炸的集装箱里,那道清瘦的黑色身影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自己一样。
路晨曦在熊熊烈火之下,努力想睁开眼,却感受到对方只是将一只冰冷的手轻轻放在了路晨曦的颈上,去感受路晨曦微弱的颈部脉搏。
一如在清河港爆炸当晚,所发生的那样。
两场火灾,相同的场景,不断相交迭的画面,令路晨曦已经分不清,这一切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他是……THE KING
路晨曦已经完全失去了基本的逻辑判断能力,脑子里一片混沌,也不知道此刻所发生的一切,究竟是脑海中的想象,还是身处在现实之中。
在团团大火,哔哔啵啵的燃烧声之间,他好像听到了一个男人惊慌失措的呼喊声。
“晨曦?……晨曦?”
“醒醒!醒醒!……晨曦?!”
“路晨曦——!!!”
旁边,药架被燃烧得再次倾倒了下来,黑衣男人伸手挡了一下,掀到了一边,然后拖着路晨曦,往仓库的门口方向移动。
路晨曦努力想睁开眼,黑烟滚滚,他却根本看不清对方的样子。
这双手……好熟悉……
他应该就是THE KING了吧。
可,THE KING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又怎么可能,会冒着生命危险来救自己呢?
不,不是他。
是沈翳吗?
可沈翳好像……也从来都没有直接喊过他“晨曦”这个名字。
他们的关系,还远没有亲近到可以直接称呼对方名字的程度。
是……是谁呢?……
这个声音,这么近,又那么远。
仿佛来自灵魂的最深处,而对这一切,路晨曦本应该是十分熟悉的……——
“晨曦!路晨曦——!”
啪得一下,路晨曦被一拳打在肩膀上,随即咳了咳,慢慢动了动眼球,缓缓睁开了眼。
“少给老子装!还不踏马给老子起来!”男人还在骂骂咧咧。
路晨曦睁开眼。
光洁明亮的天花板,加湿器安静喷洒水汽的声音,和一股清新的花草与水果的香气。
路晨曦感受到罩在自己鼻腔和嘴巴上的氧气面罩,又朝周围望了望,干净整洁的白色床单和被罩,门口有经过的护士和医生。
这里是,医院?
然后,周围嘈杂声接踵而来,直扑向路晨曦的耳膜,仿若一下子将路晨曦从密闭的真空中拉回到现实。
“纪队,纪队!我们老大现在还病着!您消消气,消消气!”是杨阳洋的声音。
“踏马病个毛线!片子、核磁全都做了个遍!除了身上那些外伤和轻微脑震荡,踏马鸡毛事儿都没有!跟老子装什么死?!”
啊。好熟悉。
是纪严的破锣嗓。
“你给我起来!晨曦!你听到没有?!你给老子起来!”
“纪队,纪队!别,别这样!大夫、护士都说了,我们老大最近太过疲累,他需要静养休息。”旁边周墨伸手阻拦住纪严,耐心劝道。
“老子在外面出生入死,潜伏了半个多月!他倒好!修完半个月假,回来立马升职,又上这儿躺着带薪补觉来了?谁给他的脸?……路晨曦?!”
路晨曦尝试着动动身子,发现自己好像确实没什么大事,就是胸口震得还一阵儿一阵儿地发麻,随即偏移开了视线,去瞧另一边的纪严和周墨、邢期添、杨阳洋等人,清了清嗓子,道:“纪队。别叫了,叫得我脑仁儿疼。你放心,我就是死了,照您这叫法,魂儿都得被你给叫回来。”
“醒了?!老大醒了!”杨阳洋惊喜。
“醒了!”周墨紧跟着喜道。
“你踏马爱死不死!……你还有脸提?!路晨曦!你先跟我算算账!看我今儿!……今儿你要是不死,老子也得亲手弄死你!”
纪严涨红着脸,气急败坏,跳着蹦着,还想往路晨曦的跟前凑,周墨死死抱住纪严的腰,拼命阻拦。
周墨:“纪队,使不得!使不得啊!二队破案,还指望着咱老大呢!老大脑子要真被摔出个好歹!咱们局破案率就算是妥妥地完了呀!”
“用得着他这个损色?你给我起开!起开!!”
路晨曦狐疑地盯着纪严发神经,蹙蹙眉:“纪队。知道咱们半个多月没见,你指定得想我。但……你也用不着这么激动吧?”
“你踏马……”
纪严撸起袖子,还要往路晨曦跟前冲,邢期添和周墨手忙脚乱地阻止纪严,被及时赶到的没好气的护士长敲敲门,喊停了。
护士长:“干什么!干什么!不知道这里是医院吗!病人身体状况还十分虚弱!需要静养休息,你们那些闲杂人等!都给我出去!”
纪严、周墨、杨阳洋、邢期添顿时全都立正站好,彻底老实了。
纪严整整衣领,恢复了往日的严肃和刻板,临走前,还回头威胁性地指了指路晨曦,骂道:“路晨曦,你给老子等着!等你出院,老子再收拾你!”
周墨、杨阳洋、邢期添见路晨曦没什么大事,也要出门,路晨曦把周墨给留下了,说话之间,还有些有气无力。
“纪严,他又怎么了?吃枪药还是吃老鼠药了?怎么变异成这幅鬼模样儿。”
周墨擦了把冷汗,叹口气,坐到路晨曦病床前,给路晨曦开始剥橘子:“快别说了,老大,咱们这回,算是把纪队彻底给激透了,惹伤了。”
第50章 第五十章 夜枭(7) 发现与生物病毒……
“什么事儿?都说了他到更年期了, 你们又惹他了?”
“就……咱们起底的那个倒卖违禁药品的网站,‘夜枭’嘛,听说, 是纪队埋伏盯梢,铺垫了半个多月的窝,就等着那老大过来,一起收网呢。没想到, 没等来老大, 等到了咱们去横插一脚, 彻底把局面给搅乱了。结果, 这个违禁药品的老大没抓着,仓库也烧了个干净,什么也没留下。纪队当场就炸毛了,气咱们事先没通知, 半个多月, 他们一队全白干了。”
路晨曦摘了氧气面罩,坐起身,惊讶道:“纪严在盯着‘夜枭’团伙?……不是, 他这阵子, 不都一直在调查清河港爆炸案,追踪THE KING的行踪吗?”
“就是说嘛。据说, 这个‘夜枭’团伙, 就是和THE KING有关系的。反正, 是从清河港爆炸案中,逃窜走的劫匪中查到的,有两个劫匪,与这个团伙有关系, 而且,听起来关系还不浅。”
路晨曦心念神转,突然想到在那间仓库最里面的柜子里,那个被严密保管的生物工程针剂药品,本是上了锁的,大概是为了彻底销毁,才在点燃爆炸前,打开了柜门。
这些生物试剂会不会与前世THE KING在四一零行动中,所使用的生物炸弹有关系呢?
说起来,沈翳主要在做的研究,也是生物工程相关的。而且,在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他还带领着六个科研工作室的项目。
对了,仓库爆炸了,说明那伙人早已发现了路晨曦和沈翳的身份有问题,他们要将路晨曦一起葬送在仓库的火海,那么沈翳呢?
“沈翳呢?他在哪儿?他受伤了吗?”
“老大您别着急,沈教授他没事儿。昨天晚上,沈教授一直在医院这边陪着您来着,听医生检查完,说没什么大问题,这才放了心,今天回去休息了。”
“他没事儿?”
这口气,倒好似是希望沈翳有事似的。
“嗯。听说是因为仓库爆炸时,他被歹徒扣押在了村庄的小院儿,才逃过了一劫。后来,我们赶到后,那帮歹徒就跑了,没敢对他怎么样。”
“他……一直在小院?”
路晨曦感到更加惊讶,将手抚在自己的颈上,又回想起,在火海中,那个冲进仓库,朝自己跑过来的黑衣男人,还有那只冰凉而纤细的手放在自己颈上的触感。
“怎么可能!那我是被谁救出仓库的?他没有去过仓库现场吗?”
“哎,您说这事儿……”周墨剥完了橘子,递给路晨曦,无奈道,“当然是纪队啊。纪队已经盯上他们这个仓库很久了嘛,听到这边有动静,立刻就赶过来了,把您给救出来的……说起来,咱们这回,算是欠纪队一个大人情呢!”
路晨曦愈发感到难以置信:“……纪严?”
路晨曦懵了一瞬,脑海中努力回想那个似是幻觉又好似真实发生过的火海的一幕。
那个人唤路晨曦的名字,真切地担心路晨曦会有危险。
仔细想一想,这个人是纪严的可能性的确更大。
虽然纪严不苟言笑,平日里,对路晨曦极尽嫌弃苛责,但,好歹同事这么多年,又是校友,是有些交情在的,会紧张路晨曦的安危,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至于那些凌乱的记忆和画面……难道,是因为场面与清河港爆炸时的画面太过相似,而产生了记忆错乱吗?
路晨曦扶住额头,闭着眼想了又想。
周墨见路晨曦一直捂着头,愈发担心路晨曦会将这个聪明的大脑瓜给震出问题来,慌忙道:“老大,医生说,您轻微脑震荡,还需得好好静养,快再躺一会儿吧,别再想这些有的没的了。”
周墨不管路晨曦情不情愿,硬生生将路晨曦给按下去了,又将被子给路晨曦盖好,四周都给按严实了——
荼蘼花开酒馆的五层现在已经被装修成了古朴中国风的装修风格。
顾喻之身穿一身粉色民国风绣衫,给沈翳的胳膊和手腕上涂抹好烫伤药之后,用纱布轻轻将伤口处包扎好。
“这细皮嫩肉的,怎么搞成了这幅样子……大概率是要留疤了。哎。”顾喻之满眼都是心疼,道。
沈翳依旧是那幅冰冷沉静的表情,倒好像没什么所谓,伸手,还要拿桌上那杯红酒。
“有伤口!要忌口!”顾喻之手更快,先将那杯红酒给拿走了。
沈翳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看是碰到伤口还有点疼,又找了件白色长绒毯子披着,半个胳膊都露在外面。
顾喻之端着那杯红酒,走到一旁的皮沙发上坐下,点了根雪茄:“你进去的时候,仓库里的药烧得怎么样了?华国公安能清剿出药品来吗?”
“差不多都烧干净了。那么大火,悬。不过,就算是清剿出完整的试剂,按照华国目前的生物科研能力,恐怕也不能解析出成分和主要作用……再加上,有沈淮恩在,他清楚里面的利害关系。我估计,无论如何,有关组织的事情,都不会被翻到明面儿上来……我们也不会收到任何,有关华国政府对这件事的态度和消息。”
“好在,是拔除了组织在霄洲的药库。已经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我猜,Doctor现在正发火呢。华国的监督官又得换人了……”
顾喻之笑了,嘲讽的语气,又继续说道:“本来就是,你都已经回国了,他们竟然还敢用华国之前的监督官来对付你?不自量力。”
沈翳走到顾喻之房间的鱼缸前,从水草之间寻找顾喻之养的那条丑陋的小鱼,若有所思。
“怎么,你看起来,并不高兴?”
“没有,我只是觉得……这次,有点太容易了。”沈翳望着鱼缸中的水草,一字一句地道,“如有神助。”
听了这话,顾喻之的眉心也蹙了蹙——
除了身上因被碎玻璃渣割裂了一块,路晨曦本也没什么大伤,把几个过来看望的警员潦草地招呼走之后,路晨曦就摘了输液器,到病房的衣柜里摸索出自己的衣服来。
路晨曦在那件旧夹克内侧隐蔽的拉链兜里摸了摸,庆幸那两罐药剂还在。
在仓库时,路晨曦在看到不明生物试剂,却被最高规格保护的刹那,脑海里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前世发生在四月十号的生物病毒炸弹爆炸的事件。
周墨说,纪严在调查THE KING的下落时,追查到了夜枭组织。那么这些不明成分的试剂,会不会也与THE KING在前世,引发的生物病毒炸弹爆炸有关系呢?
如果提前知道了这个生物试剂的主要成分,再研制出对抗性解药,或许,也能提前预防,化解掉即将到来的那一场危机吧。
想到这儿,路晨曦一阵激动,忍住伤口的疼痛,换上便服,离开了病房——
路晨曦因家世背景相当不错,除了大学时,他一意孤行,一根筋地报考了公安大学,自小到大,家里安排他上的都是贵族式私立学校。身边的小学、初中、高中同学或是富二代,或是官二代,来历都不小。
其中,有一位家中四代都是国家实验室科研工作者的高中同窗,谈笠。
谈笠,现今在国家生物科学实验室工作,钻研一些生物工程相关的课题,也是个怪咖天才,话痨,思维跳跃,神经质。从这些特点来说,跟路晨曦就十分合得来。在路晨曦成为霄洲市警局刑侦警察之后,经常需要快速而便捷地非法化验一些东西,谈笠怀着一颗推理小说迷的心,经常帮他这个忙,在谈笠自己的戏称中,他们就是那个名侦探柯南和阿笠博士的组合。
如果这两罐试剂真的如路晨曦所预料,与前世四一零的生物炸弹是同一性质的话,那么无疑将会是一个能轰动世界的爆炸性消息。这个消息,足以改变当下许多事件的发生,也无疑会打乱路晨曦抓住THE KING的计划,所以,路晨曦需要将这两罐试剂,交给一个他绝对信任,又足够有这个分析化验试剂能力的人。
路晨曦趁着下午医院人员杂乱,偷偷溜出了病房,直接打了辆出租车,直奔国家生物科学实验室,亲自将这两罐试剂,交到了谈笠的手上,还煞有介事,神神秘秘地跟谈笠说:名垂千古的机会,就在此一举。
谈笠是个科学怪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也听惯了路晨曦神神叨叨地满嘴跑火车,没太当回事,念在与路晨曦的交情上,收下了那两罐药剂,答应了帮路晨曦化验,又再三向路晨曦保证了,自己绝对会替路晨曦,将这件事保密,绝对不会泄密,才终于将路晨曦这尊大佛给请出了自己的实验办公室区。
之后,路晨曦就折返回了医院,刚一下车,总觉得屁股后面的裤兜里有什么小东西一直在硌着自己,顺手一摸,从裤兜内侧掏出了一枚圆形的小芯片来。
路晨曦认真瞧了瞧,发现这是一枚微型定位器,另一个配套的微型耳机不仅可以获得这枚定位的实时距离,还能检测听到这枚微型芯片周围的声响。
路晨曦一顿,突然想起,在与“夜枭”组织接头的村庄小院,沈翳曾黏黏糊糊地靠近过自己,并且,还曾趁机占过自己的“便宜”——顺手往他屁股上捏了一下。
当时路晨曦以为,沈翳只是想在那些人面前做戏,争取能去仓库。原来,这小子是趁机在自己身上藏下了这枚微型定位器吗?
路晨曦又回想起,仓库的烈火之间,那辆车撞破仓库门板,带着一团火冲进仓库的画面,还有那个黑衣男人跑向自己时的场景。
难道,那不是梦?
那个人,莫非真是沈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