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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偷尸

    两天后,凌晨三点半。

    “叮铃铃铃”,宋芳笙被一阵突兀的电话铃音吵醒,睁眼发现窗外天还黑着。

    “谁啊……”

    她伸手抓住被子一角,枕边人以为她要掀被子下床,一把抓住她的手又塞回被子里,自己坐了起来。

    “躺着,别动。”

    顾均胜穿上拖鞋打开门,她就听到先是仆人登登登上楼来的声音,然后是顾均胜走进书房的声音。想着今日便是万宝珠和那说好的李家男鬼李正和举行阴婚的日子,她内心有种说不出的忐忑。

    周峰带回来的消息,那个叫李正和的男鬼生前是一名学校老师,二十八岁属兔,半月前死于一场意外:学校文艺汇演时一整根房梁带着幕帘砸下来,正中李正和头顶。等众师生从巨大的幕帘底下把人拖出来的时候,人早已断气多时。李是家中独子,含辛茹苦带大送进学校,正值风华正茂的年纪,加上死前才因为经济不理想的原因同来往两年的结婚对象断了关系,李母也一直有意替枉死的儿子寻一个伴侣。

    李家虽然在财力、地位上远远比不上万家,奈何李正和年纪、八字都与万宝珠极为匹配,加上死亡时间几乎也同万宝珠相近,是以万老太太在三个报上来的男鬼里一眼将他挑中。到底是万家亲生的女儿,老太太再嫌弃万宝珠的命运,也还是将她的后事挂在心上。

    家世、地位矮一头,万宝珠嫁过去,便是做鬼媳妇也要做得快活一些。

    凌晨的冬天总是好睡,宋芳笙在黑暗中胡乱想着,总感觉后背凉飕飕的不暖和,在心里念叨顾均胜怎么还不回来。

    可能以为她还睡着,男人声音很轻。没一会儿,书房传来电话挂断的声音,顾均胜回房上了床,被窝里瞬间暖和不少。

    “谁打来的?”

    “……”顾均胜没有正面回答,只伸手替她掖好被子道,“不用早起了,再睡会儿。”

    “啊。为什么?”她转过身去看他。

    “沈太太派到万家监视的人传消息回来,说万宝珠的尸体换上新娘服后被偷了。阖家上下正满祠堂附近找,无法举行仪式了。”

    “什么?!”

    再没有这个更意外的消息。她径直从床上坐起来,不可置信道,“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先生快派人去找找,贼人带着尸体那样的物件跑不远,应该不难找的!”

    顾均胜没睡够觉,心情也不好。他闭着眼睛,伸手一把将妻子拉回被窝道,“万家若是不报警,警察署高低插不上手。且等等,看他们会否报警。”

    太奇怪了,若她先前还怀疑宁家小童的失踪与万宝珠的死有关,那如今偷盗万宝珠尸体之人,与劫走小童之人又是否为同一人?

    外头天还黑着,她枕在顾均胜手臂却无论如何闭不上眼,在心里默默盘算着接下来查案的方向。

    阴婚一般会避开正午阳气最盛时,将仪式举行的时间定在黄昏或者上午。顾均胜动用警力,将正对李家的一栋三层宅院临时盘下来,只做查案征用。按照原计划,六点日出前后大家会在宅子顶楼的阳台上集合。如今看来,就算尸体被找回来,今日的仪式怕也是要改期。

    如果找不回来……

    她有些迷茫。

    这些时日的同床共枕,顾均胜对她睡着还是醒着的状态有了一定了解:妻子醒着的时候小动作不断,脚趾头、膝盖肘像是安上发条,总在被子钻来钻去,寻找更加舒适的姿势;睡着的时候则乖巧得很,呼吸似羽毛轻拂,微不可闻,双手会下意识抱住身边之物。有时是他的胳膊,有时是他的后背。

    她似乎把自己当成了取暖物。

    又或者像他幼时养在家中的猫,平日里想摸一下尚且不能,只有等到冬日才会贴上来,是难得的温柔。

    软绵的、甜腻的**,和他盖在一个被窝里,几乎可以做他的掌中物了。可她与这上海大多数小姐太太不同,有着遮掩不住的野心。

    感觉到她的脚趾头在被子里乱动,男人也不睁眼,抬起一条腿把人压住,“快睡。”

    “先生。”

    “嗯。”

    “据你以往经验,一般尸体被盗,都会有哪些原因啊?”

    她脑袋瓜还在想案情。

    “……睡醒再说。”

    “我已经睡醒了。”

    “我是说我。”

    此言一出,宋芳笙想起男人昨夜同议员和市长,就圣诞夜前后整个上海的巡逻安排,一直开会到深夜才回,到现在拢共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平日里在警署工作已经很累,回到家一刻不得歇,还得陪妻子继续查案。宋芳笙知趣地“哦”一声,转过身去面对他,双手扶在男人胸前,乖巧道,“那先生睡,我不吵你。”

    话是如此说,被子里某人扭来扭去的小动作却一点不停,顾均胜甚至能感觉到,她自黑暗中悄悄抬头看他时,眼睫毛扫过他喉结带来的异样触感。

    他长叹一声,伸手回来搂住她,开始说起以前办过的偷尸案。

    配阴婚自然是其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尤其是刚死亡不久的年轻女尸,盗尸者通常通过黑市交易牟利,像万宝珠这样的女尸价格不菲;迷信药用也有,部分中医偏方记载,尸体如鲁迅先生笔下“人血馒头”和“紫河车”都有药效,头骨、骨灰则销往南洋,用于巫师施法或者镇邪;最后一部分特殊原因可能是挟尸要价,用来敲诈勒索,向生者索要赎金,也有可能是存粹的私人恩怨,盗墓掘坟、辱尸泄愤。

    “万家财大势大,这几年颇有些树大招风的意思,我觉得最后一种可能性极高。先生认为呢?”

    宋芳笙在他怀里抬头,头发摩擦着男人锁骨的肌肤,像怀里抱着一只毛茸茸、软乎乎的小兽。顾均胜心情好转道:“那是一具成年女人的尸体,又不是一张黄纸,可以任人折叠揣进口袋,带离祠堂。再者今日是什么日子,祠堂内外一定围满了人。如果你非要问我,我认为,能在这种时候偷盗尸体之人,多半是万家中人,且尸体并未运离祠堂,可能只是被藏在某处。盗尸者的目的,或许只是不希望阴婚仪式举行,否则没有必要非挑选今日来偷。”

    这样说来也十分有理,远不是她这样新入行的侦探能想到的细致程度。

    只是谁会不希望阴婚举行?就之前得到的消息而言,未曾听说万宝珠生前在外头有情人啊。

    顾均胜怀里舒服得紧,她先一步犯困,胡思乱想之间眼皮开始打架,抱着人渐渐睡了。

    再次睁眼,半边床已经空置。与晨间报纸一同送来的还有警察署的好消息:一切正如顾均胜断言那般,万宝珠的尸体于一个小时前在祠堂找到,被人藏在后院的地窖之中,身上完好无损,还穿着新娘的衣服。

    在场万家、李家和请来抬尸做法之人,无一人承认此事与自己有关,气得万家老爷将所有看守之人连坐,待仪式结束后再行惩罚。幸而尸体发现得早,他们可以将仪式挪到黄昏进行,无需改期。

    顾不上吃午饭,宋芳笙复兴奋起来,接连两个电话打到沈宅和段宅,提醒两个姐妹改黄昏时分到李家对面相见-

    冬日室外阴冷,更别说前几日还下了雪。宋芳笙正逢这几日身上来了,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个严严实实,依照约定,于黄昏前半小时走进李家正对面民宅,上到三楼阳台,瞧见面前乌泱泱一群人。

    “先生?”

    “嗯。”顾均胜来得早些,身边周峰、李正一身便衣,见宋芳笙安全到达,向顾均胜点头致意后退了出去,各带一小队人马混入楼下来往人群之中,时刻盯着对面李家的情况。

    叶秋容身边站着段澄恩,正带着金丝边眼镜,双手撑在栏杆边眺望对面李家灵堂。看两姐妹递来的眼神,她小声道,“说是怕有人对我不利,臭老头这段时日都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呢,甩都甩不开。我不让他来,他就不准我来。”

    “无妨,”沈丽曼笑眼弯弯,“只要不是白扇周出现,他比顾少爷好说话,是罢?顾少奶奶。”

    宋芳笙咳嗽一声,知道沈丽曼是在嘲笑顾均胜做事死板。她看向女人身后,苏砚之正端着相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

    “就知道说我,你不也带了个拖油瓶来?今日是查案,不知道的还以为沈太太是来约会的呢。”

    要不说年青人耳朵就是好,苏砚之远远听见,连忙凑上来解释道,“是我自己硬要跟来的。这样好的新闻,人人都盯着,单我能拍到好相片,顾少奶奶不会赶我走罢?”

    不愧是能将沈丽曼收服的小鹿眼,湿漉漉地落在宋芳笙脸上,让她毫无招架力,比叶秋容那双狐狸眼还要厉害些。

    如果说叶秋容使的是勾魂夺魄的狐媚妖术,面前这个男人就全靠真诚和怜爱二字。

    宋芳笙被他水灵灵的目光看愣住,正想点头,身后一只大手把人拉过去,顾均胜冷眸淡扫道,“别拍到几位太太就行。”

    “没问题。”苏砚之应一声,从包里掏出三只小巧玲珑的望远镜来,交给沈丽曼,“这是我们报社里的望远镜,看着娇小,望出去清楚得很,长作盯梢、窥望之用。”

    沈丽曼接过来,分给身边两姐妹各一只。

    日暮将歇,天色开始由阴转暗。楼下电话打来,蹲在万家门口的眼线看着阴婚队伍已经出发,避开人群繁多的街道,浩浩荡荡往李家来。

    等待的间隙,三姊妹连带身边各自的男人也没闲着。周峰和李正不时上楼,向顾均胜汇报楼下的情况;段澄恩和叶秋容各自翻看着财务账目;沈丽曼坐在角落,同前来找她的堂口堂主商量着什么。

    “确定已经黄了吗?”

    “是,周老板说,兴隆布庄那边给出的价格比我们低,他们私下已经签了合同。我找人跟了他们三天,确认是有人把消息泄露给断刀盟,他们从中作梗。”

    女人脸色阴沉,染了豆蔻的指甲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桌面,“这是他们第几次截断我们的生意了?”

    “这两个月内,第三次了。”

    “给我查,”敲击声中断,沈丽曼抬头道,“如果真是帮里有人做了断刀盟的走狗,十日之内给我抓出来。”

    “是。”

    堂主带着手下离开,转身的间隙,一个黑皮寸头、长相英俊的年青男人看她一眼,被她捕捉到。

    “站住。”

    男人收回目光,停步道,“家主。”

    “叫什么?”

    王郁臣坦然抬头道,“阿七。”

    “我是说真名。”

    见沈丽曼把王郁臣叫住,一旁李正冷汗直冒,在心里默默祈祷不要出事。

    王郁臣远远斜他一眼,没当回事,“李郁臣。”

    “是吗。”一伙人都在李家门口,偏他就刚好姓李。沈丽曼还没来得及问更多,楼下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传来。宋芳笙一人站在阳台等候多时,举着望远镜兴奋道,“快来,万家的队伍来了!”

    第42章 阴婚

    李正和家门口街道,三辆黑色小汽车鱼贯而入,于大门口停下。

    万家老爷夫人一身黑衣、相互搀扶着从第一辆车下来。二小姐万宝珍在国外联系不上,二姨太和三少爷万宝泽坐在第二辆车,最后是万家其他的几个姨太太们。

    送婚队伍紧随其后,白色纸钱不断从送葬人手中洒向天空,平添几分凄厉。一众身着丧服之人抬棺走在中间,偏棺材正中一朵突兀的红色绢花,昭示着这不是一场简单的送葬仪式,两侧行人见着无不避让,生恐沾染到不详之物。

    万家人走在前头,李家走出来几个像是主家人出门迎接。宋芳笙举着望远镜,在送婚队伍最前面瞧出一个熟面孔。

    “姐姐、秋容快看,那是谁。”

    铺天盖地的白色丧服之中,柳三姑依旧穿着她五颜六色的神婆衣服,怀中抱着的似乎是万宝珠的牌位,口中念念有词,不时从腰间的布袋子里掏出一把黄纸洒向天空。

    她没来之前,上海并无出名的神婆。她既在,万家请她坐阵也是正常。

    李家属于一般二层洋房,大门进去就是宽阔的前院。一楼大门敞开,能瞧见里面既是灵堂,也是喜堂,新郎新娘的纸人站在正中,童男童女的纸人立于主位两侧,更后面应该就是李正和的棺椁。

    扶棺进了大门,柳三姑从布袋掏出一本红色的册子,扔进大门口正中的焚化炉内焚烧。宋芳笙之前查阅古籍,阴婚仪式前有制婚书这一步骤,需写明双方姓名、籍贯、婚配缘由,焚烧以告知阴间。

    双方棺椁就位,柳三姑上前牵住新娘的纸人,一名小道士则牵住新郎的,两个活人操纵纸人,视作新娘与新郎的替身,来到堂前参加仪式。

    众人站定,早已候在灵堂前,身着黄色道袍的老道士摇铃,开始诵经。

    此事天色已晚,水泥灰的天空阴云密布,单只有李宅灵堂内透出一星半点冷白色光,加上漫天飘洒白色纸钱与黄色符纸,不断落在象征喜事的红色绢花上,伴随两家人呜咽不断的哭声,说不出多渗人。

    叶秋容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场景,相比身边两个姐妹,宋芳笙心有戚戚,不断咽着口水,沈丽曼面色端然,带着敬畏,她难掩兴奋,抓着身边段澄恩不停地说着。

    “先生快看,那神婆和小道士带着两个纸人站到中间了,是准备拜天地吗?”

    “怎么还有鸡?”

    “啊呀,怎么鸡也要杀了陪葬吗?”

    中午通电话的时候,宋芳笙就将顾均胜早上的猜测告知沈丽曼,此刻她举着望远镜,目光不断在灵堂双方亲属与下人之间流转,开口同宋芳笙说道,“你瞧那万家三少爷的表情,是不是有古怪?”

    宋芳笙将望远镜举到眼前,在灵堂右侧万老爷身后寻到万宝泽的身影。

    年仅十六的富贵人家小少爷,一身黑色中山装,头上规规矩矩地戴着帽子,俨然一副学生模样。不同于身边大部分男人淡漠的神情,万宝泽神色隐忍,眼眶里的红一直未退,衣袖之下双手紧攥成拳。

    托望远镜的福,宋芳身甚至能看清他拳头上的青筋。

    灵堂之上,他好像把新娘纸人当成真的万宝珠,任何一个动作都牵动着他的表情。

    “是怜惜吗?”她放下望远镜,口气温软道,“长姐如母。自小一起长大的亲生姐姐,从生到死都不得安宁。换做寻常亲人,谁见着这个场面不哭上一哭?”

    沈丽曼始终举着望远镜,挑眉道,“我倒瞧出几分恨来。这位虽三少爷是姨太太所生,却是万老爷独子。他自小骄纵任性,只有万宝珠这个长他十几岁的姐姐说的话要听。如今看来,他对这场婚礼十分不满意呢。”

    “不会吧。”

    叶秋容难过神秘兮兮凑过来,“姐姐是说,小少爷对他亲姐……这可是**。”

    “到底伦上没有,谁知道呢。或许只是单纯可怜自己的姐姐,埋藏在心里的东西,只要不说出来,谁也管不着。”

    宋芳笙举着望远镜继续看,瞧见万老爷身后,一众仆人竟无一人哭泣,都双手端放于身前,冷漠地看着这一切。只有一个穿麻灰色棉袄长衫、戴瓜皮帽的男下人满眼泪水地注视着灵堂,不知道是否因为过于激动,身影在烛光下微微晃动。

    又一个爱慕者吗?

    谈话间,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灵堂内老道士的法事已经做完,纸做的聘礼、嫁妆全部焚烧完毕,柳三姑和小道士牵着两个纸人站到中间,准备拜堂。

    “一拜天地。”

    苍老喑哑的声音传来,柳三姑扶着纸人向灵堂正前方李家祖宗牌位鞠第一躬。

    “二拜高堂。”

    两侧奏乐声咿咿呀呀,听得宋芳笙心里发毛。她忍不住往旁边走两步,抬起顾均胜胳膊钻进他怀里,小声吩咐他“搂着我”。

    “夫妻……”

    “不要啊!”

    老道士夫妻对拜四个字尚没说完,先前躲在万夫人身后抹泪的男仆人终于还是忍不住冲了出来,一把抢过柳三姑手里牵着的新娘纸人,抱在怀中连连后退。

    “阿华,你做什么?”

    “老爷、夫人,大小姐肯定是不愿意的,你们就放过她罢!”

    “胡闹!”眼看着仪式将成,晦气的大女儿就要葬入他族坟地,万老爷看着眼前突然窜出来的男仆,激动到手都在抖,“没根的东西,你也配插手我们万家的事!给我把人拉开,带出去打死!”

    被唤阿华的男仆看上去年岁与万宝珠相近,眼角已经有了淡淡的细纹。他抱住纸人跪下,伸手去扯万老爷的裤腿,“老爷、老爷我求你,大小姐如果泉下有知,一定是宁死不嫁的!求老爷、夫人宽恕,让她留在万家罢!不然她一定好生难过,日日在阴曹里承受痛苦的呀!”

    “宝珠早就死了,哪来什么宁死不嫁?!她生前不就一直盼着嫁出去,我这个做爹的难道不该圆她心愿?要你来这里混说!我看,今早上偷尸体藏起来的人多半也是你。来人呐,快来人,给我拖走!找死里打!”

    “老爷、老爷!”

    方才还寂静无声的灵堂此刻乱作一团。李家人不明就里,不敢轻易上前帮忙,只有万家人一拥而上,一边想把纸人抢回来,一边把男仆往外面拖。

    怀中纸人被抢走,手又被踩上好几脚。那个叫阿华的男仆双眼猩红,仿佛豁出去一样,突然挣脱所有人朝着万宝珠的棺椁冲过去。众人应接不及,眼看着他冲到棺椁边上,一抬手就将棺材盖打开,露出里头穿红衣、戴黑纱的尸体来。

    万宝珠死亡多日,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与鲜红的嘴唇形成强烈对比。宋芳笙想起自己前几年曾与万家这两姐妹有过一面之缘,万宝珠与万宝珍相差一岁,长相上都与母亲十分相似,是有福的圆脸。据说这几年痨病伤了她的胃,死时体重不足八十斤,两颊凹陷、形容可怖。但女尸看着面部充盈饱满,应是用猪皮冻填充过遗容。

    “啊啊啊啊!”

    原本阴婚仪式不需要开棺。不少人看见尸体,吓得连连后退。阿华将棺中尸体略抱起来一些,声泪俱下道,“大小姐,对不起,是我对不住你,连你在人世间最后一点清誉也保不住……”

    “混账!给我把他抓起来!”

    混乱之中,一抹黑色的身影窜到灯下,众人就瞧见万宝泽冲在最前面,一拳打在阿华脸上,后者被迫松了手,摔在地上。万宝泽上前接住棺中尸体,伸手稳稳地托住尸体后脑。

    “宝泽做得好!”

    就在众人以为,万宝泽要把尸体放回棺中的瞬间,只见男孩瞧着面前万宝珠安详的面容,突然滚下一滴热泪,转过头去朝着万老爷吼道,“爸!姐姐她不想嫁,你别逼她嫁好不好!”

    万老爷气得头冒青烟,吩咐身边两个仆人把万宝泽赶紧拉走,指尖颤抖道,“混账东西!你当着你姐夫家人的面在说什么浑话!当初你姐姐和人家李家郎合八字的时候,三姑都说了,两人十分相配,那李家郎中意你姐姐,你姐姐也是同意的!”

    “姐姐没有!姐姐从来都没有同意过,都是你们到处去找的人来,她都不喜欢!”

    “混账东西还不住口!”

    就在这时,一阵阴风吹来,掀起万宝泽怀中女尸的头纱。众人瞧着万宝珠此刻在厚重脂粉妆点下,面容几乎与一旁的纸人无异,吓得惊叫不已。

    那股阴风持续不断,打着卷从灵堂而过,瞬间将整个灵堂内所有的灯笼和蜡烛全部吹灭,只留下宅子里几盏昏暗的钨丝灯。

    “啊!有、有鬼……有鬼啊……”

    柳三姑站在灵堂正中间,任凭阴风阵阵耳边过,双眼眨也不眨,与周遭人四处乱窜形成鲜明的对比。她嘴里嘟嘟囔囔,依稀能辨认出她在说“不对”、“不对”。

    哪里不对?

    宋芳笙最先意识到她不对劲,躲在顾均胜怀里,拿望远镜碰了碰沈丽曼,“姐,你快看柳三姑。”

    叶秋容简直可以改名叫叶大胆。她举着望远镜兴奋得很,像是买下前排门票来观看一场表演一样兴致勃勃。段澄恩抓过她躲避这阵风,她倒像是十分不舍一样。

    “诶,我也瞧见了。她怎么站着不动,难道是被鬼附身了?”

    宋芳笙直接把望远镜都扔了,“别瞎说,我害怕。”

    等到阴风过去,灵堂内终于安静下来。阿华托着红肿的脸站起来,想起查看棺中女尸的情况,刚迈开脚步,身后猛然传来柳三姑凄厉的吼声。

    “别动她!”

    众人旋即转身,全部将目光落在灵堂正中的柳三姑身上。

    她转过身来面对众人,双眼瞪大仿佛没有聚焦一眼,漆黑的眼瞳里不带一丝活气。她机械而麻木地转动着脑袋环视众人,最后把目光落在万家人身上,指着万宝珠的棺椁,双眼爆裂道,“不要!不要她!”

    “你们把人带走,带出我李家大门!滚!”

    接着她又看向李家人,双眼眼白完全被黑色覆盖,沓樰團隊像是两个深不见底的窟窿一样骇人,“我不娶她!爸、妈,快把她给我弄走!”

    有那上了年纪的李家老妪,躲在廊柱下看出名堂,颤悠悠说了句“是少爷,正和少爷回来了!”

    李正和附了柳三姑的身?!

    宋芳笙魂都要吓掉,搂住顾均胜脖子,整个人缩头乌龟一样埋在他胸口不敢睁眼。

    李家人哪里听得这话,李母第一个落下泪来,不管不顾冲过来抓住柳三姑的手,涕泪纵横说着“好好好”、“我送他们走”、“儿啊,别生气”一类的话。万老爷更是丢脸丢到外人面前,自家仆人和主子接二连三大闹一场不说,还被新郎的鬼魂当场退婚。

    他颤颤指着李父,问他们是否真的要退婚,柳三姑立刻疯了似的扑过来,一口咬在万老爷手腕上,众人拉扯在一起好久才将人拉住。

    隔着望远镜,沈丽曼看见万老爷手背滴血。他几乎气晕过去,被万家人抱着、抬着出了大门,宣告这桩阴婚算是彻底告吹。

    万宝珠的棺椁抬离李家大门的一瞬间,柳三姑原本疯狗一样的面容立刻沉静下来,被人抽走魂魄一样晕倒在李家人怀里。

    第43章 亲吻

    从看完阴婚仪式到回家,宋芳笙整个人就没有从顾均胜身上下来过。

    她整个人树懒一样挂在男人身上,一会儿觉得后背有人,一会儿觉得肩膀有风,一惊一乍直到回了卧室。

    “松手。”

    “不松。”她双手扒得死死的,手心全是汗,“我害怕。”

    “现在知道怕了。”

    “随便先生如何说教,就算重来一次我还是要去看的,但也不妨碍我看完害怕……你往前走点,把那窗户关上呀。”

    顾均胜耐着性子关窗、关灯,把人往床上放。

    “干嘛,我不松开。”

    “我去洗澡。”

    这好像是没办法一起……她恋恋不舍地松手,看着男人进了淋浴室,随即搬来一张凳子,贴着门口坐下。

    “先生。”

    “嗯。”

    “你觉得今晚的事奇怪吗?”

    “这世上没有鬼。”

    “那柳三姑那些话你作何解释?”

    “她是个聪明人,能将察言观色的能力发挥到极致。”

    “你是说她装神弄鬼。可她的确说出了万家家中假山造景啊。”

    “一品香旅社以南多富人居所,沾金带玉的山水园林造景多不胜数。”

    “那一儿一女也不过是哄我的咯?”

    里面水声哗啦啦作响。她屏气等上一阵,迟迟不见男人答话,望着偌大的卧室,哪儿哪儿都瞧着不对劲,着急起来,“先生。”

    “先生?”

    她起身推门,隔着屏风看到顾均胜劲瘦的身影就站在里面。他关了水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宋芳笙立刻捂住眼睛背过身去。

    “你怎么不说话?”

    男人径直朝她走过来,周身热气散到她身上,水汽氤氲,带着淡淡的香气。他伸手越过她,去够台子上放着的浴巾,低头瞧见她娇憨模样直笑。

    宋芳笙见他仍不说话,尝试睁眼发现他已经穿好浴衣,牵着她走出浴室。

    屋子里暖炉刚开,他坐在床上,将她抱上膝盖说道,“宁家小孩失踪的案子是周峰手底下人在跟,我让他明日把资料整理好备着,顺便带负责人与你认识,你想知道什么,想问宁家人什么问题,只管找他;万家人那边我知道沈太太一直在盯着,今日那个叫阿华的仆人惹事,恐有性命之忧,我已经派人去他们家打了招呼,以今晚两家人闹事,有人报警为由,让所有人明天都来警局录口供销案,所以他暂时也不会有危险,明日你来警署,有什么便让周峰审讯的时候一并问了;至于李家,我估计与万宝珠的死和宁家小童的丢失没太大关系,你若有想问的,我再另想办法。”

    没想到他考虑得如此周到。

    宋芳笙看着男人的眼,镇定自若中带着淡然,这些于他而言不过小事。她内心的恐惧消散,转而被安心填满。

    “原来先生都替我想好了。”

    刚洗完澡的顾均胜肤色泛红,身上肌肉摸着终于软上一些。

    四目相对,她甚至能感觉到男人眨眼间,浓密睫毛扇来的微风。这何尝不是一种引诱?

    双手环住男人脖子,她忍不住双腿发力,凑上去想亲他。

    意识到她的动作,顾均胜顺势伸手掐住她的腰身,朝着那双饱满的唇瓣低下头去。薄唇压下来的瞬间,她立刻尝到一丝微苦的气味。那是他古龙须后水的味道。男人身上湿热未退,呼吸交缠之间,每一次用力都在她身上点燃新的火苗。

    这一次男人明显进步很多,唇瓣厮磨的同时大掌扣住她后脑,指节深深陷入她瀑布般垂坠的发丝,令她退无可退。宋芳笙被吻到缺氧,张嘴的瞬间唇齿入侵,舌尖长驱直入,就这样闯进来。

    “唔……”

    一个姿势保持太久,她腿脚发软。恰好屁股下面又硬又硌得慌,她抬起来想活动一下,一股热流立刻自腿心溢出,吓得她挣脱顾均胜的手,低头瞧见男人大腿上的衣服见了红,才想起自己这几日身上正巧来了。

    “啊!”

    好丢人啊!!!

    顺着妻子的目光,顾均胜自然也瞧见了。

    宋芳笙待在男人腿上坐也不是,站又不好意思站起来,一时间僵在那里,脸红到滴血。

    “抱歉,我……诶。”

    话没说完,她被男人拦腰抱起,往浴室走。

    “你先洗澡,我去给你拿东西。”

    “对不起……”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她看着男人浴袍上的污渍,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你……你的衣服……”

    还有那个吻。

    如果她不是正好……或许今晚她会和他……

    顾均胜拿来换新衣服和卫生用品,脱下浴衣扔到一边,“看来你仍没有将我看作你的丈夫。”

    “这话怎么说?”

    他递来深深一眼,带着审视,“既为夫妻,这一生的不堪、狼狈和窘迫,都是对方最寻常不过的一面。”

    “我想在先生面前体面一些有错吗?”

    浴室里暖黄色灯光和煦,加上四周草绿色瓷砖墙面自有一片春意,照得男人眼神温柔。顾均胜替她摘掉身上的首饰放到台面,找了件新的浴袍穿上,“洗漱吧,我在外面,放心。”

    他换好衣服,带上门出去,留下她站在浴室里发呆-

    “所以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宅内,三个女人背靠壁炉围坐在一处,桌上咖啡和蛋糕的香气交织在一起,甜腻之中带着苦涩。段家的事暂告一段落,叶秋容今日总算又喝到了沈丽曼家的咖啡,舒适得直叹气。

    沈丽曼听完吟吟低笑,将咖啡杯搁在桌上说道,“自然是说你把他当外人,经血不慎沾到衣服上这样的小事也要同他道歉,伤了他的心。”

    不应该道歉吗?

    她也将咖啡杯搁在桌上,问道,“难道你们与先生发生这样尴尬的事,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叶秋容眼神往左上角看,回忆道,“印象里似乎是没有……我每个月那几天情绪都特别差,好几次大半夜弄脏了床,都是他把我抱到浴室去清理干净,然后换到客房去睡的。”

    “你让三少爷帮你清理!?”

    “我可没求他。”

    “那姐姐呢?”

    “我?”沈丽曼随即回忆起来,“我怀孕的时候,经常孕吐,一点车不能坐的。所以每次出门去医院,不得不坐车的时候,阳浦就提着袋子在我旁边候着,好让我在吐的时候有东西接着。不过我还是经常吐到他手上。”

    看出宋芳笙表情嫌弃,她笑道,“觉得恶心?”

    “难道不恶心吗?”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一刻,他只在乎我是否难受。就好像昨夜你弄脏了他的衣服,或许他在那一刻,满脑子只有你是否难受,而不是他的衣服到底脏没脏。”

    这下她听懂了。

    叶秋容吃饱喝足,想起正事,“对了芳笙,今天上午你去警署,万家那几个人可有说什么有用的信息?”

    女人转身从手提袋里掏出一叠资料,懒淡道,“都在这了。”

    原来那个叫阿华的男仆原名姚顺华,是万家大太太娘家邻居的儿子。万老爷发家前没钱置办宅子,一直住在妻子娘家,万宝珠自出生便同姚顺华玩在一起,是青梅竹马的关系。

    后来万老爷到上海发展,在万宝珠十五岁之时将妻儿接到上海同住,两人这才分离。

    据他说,分离的这些年他一直对万宝珠念念不忘。家中双亲过世后他来到上海,发现万宝珠已经成了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成了他高攀不上的人。原本已经打消对她的情思,结果她从三年前开始,接连遭遇退亲,身体也渐渐不好了,于是他隐姓埋名进了万家,甘愿做她的仆人,日日伺候她,守着她。

    “万宝珠没有认出他来吗?”

    “自然认出来了。”

    据他说,万宝珠认出他之后十分高兴,因为生病的缘故她不常外出,两人日夜相守,好像又回到在老家的日子。可惜万宝珠病入膏肓,药石无灵,他只恨自己不能替心爱之人去死。所以当他看到万宝珠就连死后还要被逼着嫁给不认识的男人,葬入他族坟地,才会情绪失控。

    “那偷藏尸体之事,他可承认是他做的?”

    “是小少爷万宝泽做的。”

    正如沈丽曼所观察到的,万宝泽对万宝珠一直有着不同寻常的感情。他出生之时万家的生意如日中天,万老爷根本腾不出时间关心自己最小的独子。

    二小姐万宝珍骄纵任性,野性难驯,对这个弟弟爱答不理。前两年更是直接跟着一个男同学远飞新加坡留学,至今已有两年未归。

    于是整个万宅里,他只有万宝珠一个姐姐可以依赖。这些年他看着自己的姐姐被家里人当作筹码,同这家订亲、同那家订亲,一点点将她原本高傲的性子磨没,生出病来,他不止一次有过想要带姐姐离开万家的念头。可惜自己念书尚且愚钝,心智也远不及年近三十的万宝珠成熟,她哪里肯跟自己走?

    知道万宝珠定下阴婚,他忍无可忍,于仪式当天凌晨,趁仆人给万宝珠换婚服之时,把尸体偷偷抱走,扛到地窖里藏起来,以为这样就可以躲过阴婚,没想到还是被找了出来,送进了李家的大门。

    “我知道男人的话不可信,所以同时向万宝泽询问了有关阿华的事情,也向阿华询问了小少爷同万宝珠的关系。万宝泽说万宝珠还活着的时候的确同这个仆人亲近些,但也只是这样,并无任何越界的行为;至于万宝泽,阿华只说他是个懦弱又乖戾的富家少爷,除了会给他姐姐惹事,什么也做不了。”

    “可就这些信息来说,万宝珠的死与宁家小童走失案完全没关系啊……”叶秋容放下资料,看着宋芳笙道,“宁家那边呢,可有说什么有用的?”

    女人摇头。

    “宁太太从头到尾只嚷着柳三姑是个神棍,要警察署定她的罪,送她去坐牢,死活不肯相信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

    “那柳三姑今在何处,要不咱们再找她占上一卦?死马全当活马医了。”

    “你如今还学会用俗语了,”沈丽曼笑她,“可惜柳三姑也病了,在医院里住着呢,恐怕不能如愿。”

    这条路走不通,三人只好回到原路上。一方面依照柳三姑畿语,在万家附近寻找宁家小童可能存在的尸骨,另一方面,只当柳三姑满嘴谎言,宁家小童还活着,盯着警察署的人满上海到处寻,直到寻到为止。

    两日后,圣诞夜。

    外滩每一家舞厅都营业到午夜,无数年轻女人和西装男人进进出出,香水味、烟味、酒味混杂在一起,汇聚成圣诞夜独有的气息。

    男人今日没能从舞厅里带走任何一名女伴,喝得醉醺醺地走出舞厅,独自一人走过霓虹灯光、喧嚣街道,拐入无人的小巷。

    月亮不知何时隐身,躲到云层后没了踪影。他凭借仅存的一点意识晃晃悠悠往前,隐约瞧见不远处角落杂物堆前,有一个人。

    是一个女人,她穿着红色的婚服,正背对他蹲在杂物堆前吃着什么。

    是什么呢……

    女人站起来了,转头的瞬间,惨白的面容与满嘴鲜血形成鲜明对比,她手上捧着的,分明是啃食到一半的小儿手臂!

    “不是人……是鬼,是女鬼!”

    第44章 伺候

    圣诞夜吃人鬼新娘的传闻登报第二天,传来第二名男童失踪的消息。

    这次失踪的孩子叫钱新志,是上海有名的钱庄老板钱有利的小儿子,时年七岁。小孩失踪那日,正逢钱庄年终盘点,大人们在里头忙得不可开交,他就同另外两个伙计的孩子到附近空地里玩耍。黄昏时分,大人们找过来发现孩子们仍在空地上打弹珠、滚铁环,唯独不见钱新志。

    加上那夜遭遇鬼新娘的男人,将女鬼手持小孩手臂,啖其肉、饮其血的模样形容得绘声绘色,众人不免将万宝珠与李正和阴婚未成一事代入其中,有关“万家大小姐阴亲再被退婚,化作厉鬼专抓男童活吃”的传言一时间遍布大街小巷,传得人尽皆知。

    与此同时,有晨起的老人在外滩公园长凳上拾到一只黑色布袋,打开来竟是一个男孩的头颅。经宁启恩一家确认,证实就是之前失踪的五岁男童宁天成的头。头颅头发已经脱落,面部皮肉发烂发臭,检测结果显示宁天成已死亡多时,初步估计在失踪三天之后就已经死亡。负责外滩公园那片区域的李正带着人,将整个外滩公园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尸体余下的部分。

    好像正如那夜男子所见,被鬼新娘吃了一样。

    如此一来,有关万宝珠的死,和男童失踪案正式关联到一起。

    女鬼吃小孩,有何用处?

    叶秋容联想到柳三姑身上,猜测是否与某种献祭或者宗教仪式有关。虹口帮这段时日生意受阻,沈丽曼抽不出空陪她们;段澄恩这边公司、工厂以及铺面的财产清点进入收尾阶段,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们夫妻俩。

    明面上的,暗地里的,防不胜防,谨慎一些总是好的。所以他也不允许叶秋容单独和宋芳笙出去查案。

    圣诞之后便是元旦。段家新丧,里里外外没有过多装饰,只有叶秋容的衣柜里多了几套颜色艳丽的皮草,作为她的圣诞礼物。段澄恩一身黑色丝绒居家服,拿着刚看完的几份合同上到二楼,就看见小妻子趴卧在沙发上看书,手边玫瑰花茶冒着热气。

    她如今虽然识字,却不是个爱看书的人。书柜里的书册子一概不动,愿意帮他处理陈年旧账已经是最大的妥协。

    “在看什么?”

    女人闻言转身,翘起的脚丫子顺势勾住段澄恩腰带,把人拉到面前坐下,将一本封皮已经泛黄的书放到他面前。

    《夷坚志》,男人侧眼看去,手边茶几上还放有《汉书》、《大黑天神经》、《大明律》和《西域记》。

    “传言不是说,是万宝珠化身厉鬼吃小孩么?如今又有小孩失踪,丽曼姐说恐怕这不会是最后一个。万一是遇上之前孙一围那样的连环杀人魔,还是要找出凶手犯案的缘由才行。”

    段澄恩将书还给她,手抚过她光裸的脚掌和小腿,确认她身上缓和继续说道,“所以你就找来这些方术杂书?”

    “可不是杂书,”她来了兴致,从沙发撑坐起来,大腿甩到男人膝盖上,整个人靠在段澄恩胸前,翻开某一页拿给他看,“这《夷坚志》其中一篇《九圣奇鬼》里写道,邪教团伙利用童男童女的命祭鬼,目的是为了向活着的人下咒。受诅咒之人被鬼缠身,短短七日内便会暴毙身亡;还有这一篇《降伏法》,里面讲密教法修之人利用人骨为皿,以血供养血尸,操纵尸体外出行凶杀人……不过,我翻遍了面前典籍,都没有找到女鬼专杀男童的秘术,里面这些邪门歪道大多讲究童男童女,一定要有男有女才行。”

    “女鬼属阴,或许是采阳补阴呢?”

    “那为何不杀男人,五大三粗的男人不比黄口小儿阳气重?”

    段澄恩把玩着她的头发,眉眼带笑道,“许是男人臭得很,入不了女鬼的眼。”

    他看似一本正经的玩笑话将她逗乐,叶秋容噗呲一声笑出来,双手长伸环住段澄恩脖子,软乎乎地贴上去。

    “先生不臭,先生香得很。我要把先生看紧点,免得被女鬼抓走,吸干了精气。”

    抛开她翻旧账和闹脾气的时候不谈,甜言蜜语对男人的杀伤力依旧。男人顺势回搂住她,一只手托住屁股一把将人扶到自己大腿坐好,另一只手捏住妻子下颚,迫使她微微张口,舌尖先嘴唇一步凑了上来。

    “唔……”

    段老太太去世,加上终日忙碌,两人已经有些时日没有亲近。叶秋容只感觉细细密密的吻不断落到她唇瓣、鼻尖、下巴肉,腿心热辣辣地张开,惊得她慌张睁眼。

    “还有人呢。”

    “都被我叫出去了。”男人呼吸粗重,眼里再容不下她以外任何事物,大掌按住她后脑勺,伸长脖子又立刻贴上来,把人往沙发上带。

    重新躺回沙发上,唇上的吻逐渐转移到胸口蕾丝绑带上,她浑浑噩噩脑子不太清楚,从嗓子里挤出几个气音。

    “嗯……上次在沙发上还没玩够吗……”

    冬日的衣服,即便是居家服也隔着好几层,男人自顾自忙活,抽出一点耐心答她。

    “记不清了,再来一次……”

    她可记得清楚得很。他说,他看上的是她伺候人的功夫。

    不行,这回该换一换了。

    真丝睡衣落到地毯,男人刚覆身上来,叶秋容红着脸从沙发上坐起来一些,双手撑在男人胸前把人推开。

    “先生。”

    他不愿冷场,脸凑过来与她耳鬓厮磨,闷闷“嗯”了一声。

    “先生这回也伺候伺候我,如何?”

    “伺候”这个词用得妙,他几乎立刻想起那晚在沙发上因为白扇周同她吃醋时说过的话,心下了然,双眼危险地眯缝起来。

    叶秋容提出这个要求立刻后悔了。他伺候她,如何伺候?难道还能男女互换,让她把人压在沙发上,艹/得他喵喵叫不成?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心里正想着如何圆过去,男人黑压压的身影忽的撤开,她立刻感觉腿心发凉,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贴了上来。

    他……他竟然在……

    先是试探的轻触,带着温柔好似凉风拂过,接着雨落声渐响,密密麻麻不留给她一丝喘息的机会。她口中气音胡乱叫着,脚趾头抓紧,声音越来越大。

    “先生……先生……”

    男人沉眼瞧着她眼神几乎失焦,屋子里弥漫着她身上独有的香气,简直快要了他的命。

    屋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丰沛的水渍打湿沙发。男人略抬起头,她立刻瞧见他嘴角、指尖都湿了,羞得面红霞飞,伸手去捂他的眼。

    “别看。”

    “很美。”

    “别说了……啊呀。”她闭着眼尖叫一声,下意识想要闭上那羞耻之地,却已经来不及。

    段澄恩喉结上下滚动,双手撑在沙发两侧,重新回到她面前,声音微哑道,“如何?我伺候人的功夫好吗?”

    她哪里敢属不,捂着双眼止不住点头。下一瞬耳边传来男人沉闷的低吟,她的人生彻底圆满。

    满到不能再满了。

    可这里始终是公共空间,她内心羞耻无比,一边配合他,一边求他快些。

    “被人看见我就死了。”

    “不会有人的……”男人热汗涔涔,掰过她的手捧住自己的脸,声线发颤,“……太太忘了,如今这宅子里只有你我……”

    是了。她的丈夫是掌权人,她如今是这宅子真正的女主人。

    可她记得,段澄恩之前不止一次同她提过,觉得这栋宅子颇为老旧。

    “先生不是嫌这宅子不好吗……为何不惜舍弃老太太的那部分财产,也要留在这里?”

    他抓着她再抬得更高些,从身后重新抱住她,低声道,“……新婚夜我曾问你,有什么想要的。你的还记得,你如何说的吗?”

    新婚夜?

    她嫁进段家那晚,听着门外全是段家亲人,娘家中人竟无一人留下闹洞房。刚好段澄恩事后问起,她便随口说了句,“要做这栋宅子的主人”。

    没想到他当了真。

    “先生是为我?”

    “嗯。”

    紧紧贴在一起已经无法满足他。段澄恩伸手捧住她的脸,让她转过头来看着自己,唇瓣再一次贴上去。

    “我已吩咐下去,将这栋宅子转至你的名下。今后,你便是这栋房子真正的主人。”

    她趴在沙发上默默听着,也默默地承受着来自身后的冲撞,想哭。

    吸鼻子的同时,小嘴跟着收缩,身后男人猛地愣住,浑身绷紧,少有地开口求她“放松些”。

    潮湿雨夜从傍晚一直持续到夜里十二点。最后一次她站在地毯上,脚踩着自己的真丝睡衣,没有灵魂的布娃娃一样任人摆弄着,叫嚷说抽筋了,哀求着想将自己另一条腿放下来。

    好不容易躺到床上,段澄恩一脸餍足,同身侧妻子说道,“二哥的公司收购仙乐斯舞厅的事,你也知道了。”

    叶秋容已经困得睁不开眼,有气无力“嗯”上一声。

    “那需要我给爸妈另找地方工作吗?或者干脆不工作了,休息也好。”

    她的父母尚在仙乐斯工作,以后免不了同段澄远和许小月打照面。可老两口在仙乐斯做了一辈子工,离了那里只怕很难再适应新的地方。她闭着眼摇头,抱住男人胳膊随意道,“不用,爸妈都只是舞厅里最不起眼的员工,没机会同他们打交道。再者老两口勤快惯了,我爸平时没什么朋友,就好同仙乐斯那几个叔叔喝口酒,就让他们待在那里罢。这也是他们自己的意思。”

    她闹起来的时候蛮横无理,乖起来的时候又比谁都温柔和顺。男人眸色沉静,不再开口,只是双手紧紧将她抱住,好像一松手,她就会从指缝溜走。

    月色清冷,床榻上两道身影渐渐睡着了-

    寒冬腊月,宋芳笙迈入人生新起点的一年即将结束。

    三姐妹最近各有所忙,近一周内没能找机会喝下午茶。第三名孩子失踪的消息传来,将原本已经逐渐恢复平静的上海再次搅动。

    这一次,叶秋容“女鬼抓男童,采阳补阴”的说法彻底推翻,因为失踪的是个女童。

    第45章 退婚

    失踪的第三名女童叫陈芳蝶,是大地主陈聚百的小孙女。说是女童,今年已满九岁,算得上半个少年。据来报案的仆人说,小姑娘当天原本在永安公司顶层天韵楼的游乐场,看魔术表演、坐电动小火车。直到她坐上旋转木马,母亲带着仆人去买了点东西回来再看,小姑娘已经不见。这个年纪的孩子通常已经开智,凡事都有自己的主见,绝无可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果说前两名孩童的失踪,可能是被人强行掳走,那到陈芳蝶这里,所有人都开始怀疑是有人使用了药物或者某个说辞,才能让这样的孩子心甘情愿地跟着离开。

    女童的母亲十分警觉,隐隐知道自己女儿的失踪一定同之前两件男童失踪案有关,当即报了警。李正带人赶赴现场,里里外外找了个遍,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旋转木马其中一只木马的座位下发现一只已经使用过的针筒,里面检测出残留“帕勒托”,是一种价格高昂的镇静剂。

    与此同时,同上一个男孩一样,第二名失踪的男童钱新志的头颅发现被人扔在码头,旁若无人地立在码头栏杆上,吓得第一个发现的渔民差点心脏病突发。

    丁法医对头颅进行检查,确定钱新志死于失踪后的第三天。也就是说,三天内没有找到陈芳蝶,再次见到她可能就只剩下一只头颅。

    了解到这些的时候,宋芳笙正在警察署里,同负责前两起男童失踪案的警察一起,将所有资料重新翻看,希望能得到新的线索,比如在宁天成和钱新志失踪地点附近是否也有疑似针筒的线索出现。

    沈丽曼和叶秋容前后脚赶到警察署的时候,她正坐在顾均胜的办公室,手边是已经冷掉的茶水。

    “找我们来做什么?”

    女人从一堆卷宗里抬头,看着叶秋容急切道,“之前你不是说,找不到几个孩子之间的关联吗?我把他们三个的生辰八字和家族背景、书塾老师这些资料全都要来了,事无巨细,你们且帮忙瞧瞧。”

    “我哪里会看什么生辰八字啊?”话虽如此说,叶秋容还是来开凳子,与沈丽曼一同坐下,开始翻看起卷宗来。

    档案上,三名孩童的生辰八字已经经过一轮解析,简明扼要地写在纸上。沈丽曼仔细端详一阵,眉头仍旧蹙紧道,“就表面看来,三人命格、生肖皆不相同,既无纯阳命格,也无极阴命格,都是最普通不过的人。但要说凶手杀人是为凑齐金木水火土五行,这钱新志与陈芳蝶又都属金木,五行重叠,所以凶手应该不是看生辰八字来择选目标。”

    “那再没有了,”叶秋容抬头说道,“三个小孩性别不同、性格不同,彼此之间无交集,更谈不上分属在不同的学校和保育所念书,哪里还有相似之处?”

    可三人都晓得,连环杀人犯选择目标一定都有一个标准。

    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卷宗,宋芳笙叹一口气,眉眼耷拉下来。

    “若非要说相似之处,宁家是上海娱乐巨头之一,钱家钱庄遍布上海各区,陈家老爷更是拥有半条南京路商铺的大地主,三家人财力雄厚,三个孩子若是还在,定是家中掌上明珠。”

    “那凶手的目标就不该装神弄鬼杀人,而是挟持人质,索要钱财才对。”看宋芳笙垂头丧气,沈丽曼亦是头疼。她揉着眉心,安慰她道,“好了,或许顾少爷那边,能追着现场留下的针剂查到什么线索呢?这警察署实在阴冷,不似咱们家中暖和,我们还是换地方喝茶吧。”

    顾均胜外出公办,不在警署。宋芳笙留下也觉无趣,点头后起身,同外头小警察交代几句,三人一起走了出来。

    与三人一起走出来的还有一名美妇人。她抱着四方木盒,里面隐隐透出难闻的气味,身边身穿白色大褂、戴口罩的男人送她出来,安慰她道,“宁太太切莫太过伤心,杀害小阿成的凶手一定会落网的。你若有更多消息,随时来警察署找我们。”

    宁太太?!

    宋芳笙三人对视一眼,立刻反应过来,这名美妇人就是第一个失踪小童宁天成的母亲,盒子里装着的应该就是孩子仅剩的头颅。

    宁太太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没心思打招呼,带着身后佣人走出来。叶秋容嫌腐烂气味难闻,拉着两人跟在后头,与宁太太拉开距离。

    一行人一前一后走到门口,宁太太不知瞧见了什么,手里木盒交给佣人,朝着面前一个人就扑过去,抓扯那人头发,表情狰狞。

    “都是你们!都是你们害的!”

    阴寒的冬日街道上,行人往来不绝。大家瞧见一男一女扭打在一处,皆驻足观看。宋芳笙小跑两步到了跟前,认出被宁太太扑倒的男人正是万家仆人,阿华。

    “宁太太怎么认识阿华的?”

    “我想起来了!”宋芳笙难掩兴奋道,“阴婚仪式第二日,他们都到警署来做过笔录,应是那时候见过。”

    宁太太疯疯癫癫,抓住阿华的头发不松开,一下下往地上磕。还好就在警察署门口,门口警察瞧见动静赶来拉劝,将两人分开,女人嘴里仍不依不饶,哭得比谁都与伤心。

    “都是你们那位大小姐造的孽!万宝珠……她就是魔鬼!明明不是我家老爷的错,为什么到死也不放过我们?她有什么不满,尽管冲着我来啊,为什么要伤害我的儿子、为什么啊!”

    阿华显然也被惊着,扯着沾满灰尘的衣服,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位太太……大小姐她什么也没做……不是她……”

    “怎么不是她!当初我家老爷与她退婚的时候,我与我家老爷根本呢尚未相识,绝不是那拆人婚姻之人!她就算死后有怨气,也万不能撒到我儿子头上来!我要你们万家人偿命!”

    宁太太仰天痛哭,嘴里不停念叨着“把儿子还给我”的话,被佣人搀扶着,上车走了,留阿华站在人群之中,默默接受着行人的议论。

    宋芳笙此刻哪里还管得了他,三个女人交换眼神,立刻掉头回来,冲着李正大喊道,“快,有件事需要你立刻去查。”-

    真相大白。

    在李正与沈丽曼手底下人的共同努力下,有关万宝珠与三个孩童失踪之间的联系终于盖棺定论。

    他们都曾与万宝珠有过婚约。

    第一个便是宁家少爷宁启恩,赫赫有名的电影明星,无数深闺小姐梦中情人。六年前,万老爷想要投资电影公司和娱乐产业,恰好万宝珠被宁启恩画报一样的面容吸引,便提出让万宝珠与宁启恩定下婚约,奈何宁启恩最是新潮的海归派人士,对于温婉守旧,说白了还有些无趣的万宝珠根本不感兴趣。两人看过几次电影、喝过几次咖啡,宁启恩就以出国留学,不愿意耽误万宝珠为由,无论如何要退掉这门亲事。那时万家与宁家的合作已经达成,万老爷见状也没什么意见,二话不说同意退亲。

    直到宁启恩第二年从国外带了个侨民之女回来,万宝珠才知道他不是不想结婚,只是不想同自己结婚。

    第二个自然就是钱家人。同宁家解除婚约不到一年,万老爷接连投资好几家歌舞厅和歌剧院失败,资金周转无能,只能向钱庄伸手。当时钱记银庄虽不及现在遍布上海,在当时财力也十分雄厚。那二少爷钱荣丰正值壮年,一眼相中万老爷身后温柔美丽的万宝珠,钱老爷便主动提了亲,将两人婚事就此定下。

    可正如张爱玲笔下“红玫瑰与白玫瑰”之争,两人订亲不久,钱二少爷就在万家开的歌舞厅里认识了一名性格泼辣的舞女,原本的白月光成了嘴边的饭米粒,吃也不是,吐也不是。万宝珠表面虽然不发作,内里性子却最是保守,哪里能接受未婚夫日日待在扑在别的女人身上,只是嘴上什么也不敢说。后来竟发展到他将那舞女带回钱家,钱家人也全然不当回事,只有万宝珠默不作声,坐在一旁落泪。

    这是落泪,也是落人口实。

    钱荣丰借势立刻指责她小肚鸡肠,没有容人之量。

    “我将来是要做大生意的。灯红酒绿、推杯换盏,光是和其他女人喝一杯酒你都要下脸色,往后夫妻五十年,可如何过得?不过也罢。”

    万老爷带着钱老板泡在自家舞厅好几个月,硬是没把这笔融资谈下来。他也恼羞成怒,将此事一并怪罪在自己女儿身上,就此答应,解除婚约,不再接触。

    自那以后,万宝珠的心气儿硬生生被至亲掐断,整日里没精打采,竟生出几分短命的光景。

    最后一个陈家自不必说,大地主家大业大,家里女人也都是泼辣狠戾的角色。万宝珠跟随父母到饭店与陈家四少爷相亲,光是应付那些多舌的女人就已经耗尽了她的精神。四少爷嫌万宝珠已经二十有七,气色看着也不大好了,全程只是摇头。万老爷卖女儿不成,最后竟提出让万宝珠给陈老爷续弦,去陈家做小妈,气得万宝珠当场起身,一个人走了出来,刚走到门口,一口鲜血吐在地上,从此落下病根。

    “所以,凶手压根就不是什么女鬼,抓小童杀害也并非用来做什么仪式,只是单纯地向对不起万宝珠的三家男人,做出如此残忍血腥的复仇而已。”

    宋芳笙放下茶杯,双眼望向窗外,仿佛已经看到破案的曙光。

    “那么接下来,就要看谁最有可能为万宝珠复仇了。”

    第46章 献祭

    清晨,天尚未亮透,灰蒙蒙的晨雾裹着煤烟,火车开动似的钻进厚厚的云层里,叫人抬头看见,像是被人掐住喉咙一样难受。

    宋芳笙睡眼惺忪,一旁的叶秋容也打着呵欠,只有沈丽曼精神抖擞,甚至是三人之中唯一化了淡妆的。三人蛰伏在屋檐下,看着街角豆浆摊热气滚滚,彼此提醒着打起精神,同时嘱咐守在另一边角落里,沈丽曼带来的手下不要做声,以免打草惊蛇。顾均胜派来的周峰和段澄恩派来的阿坤则躲在更远处,时刻盯紧两位太太的动向。

    一辆黄包车经过,他们终于听见铁门打开的声音。身穿黑袍的消瘦身影怀里不知抱着什么走出来,左右两边瞧上一阵,攥紧手里半个馒头,一边低头啃着,一边冒着风霜往外走。

    “黄包车。”

    那人要去的地方似乎很远,走出两条街后招手上了黄包车。叶秋容见状还想回头喊司机把车开来,立刻被宋芳笙按下。

    “车子目标太大,咱们也坐黄包车。”

    冬日的黄包车实在不是个好选择,三人顶着风霜只敢远远跟着,雨露和风打在脸上,原本干净利落的发型被吹成鸡窝,叶秋容冻得双手发青,直把手塞进屁股下面垫着。

    最前头的黄包车一路缓行,出城走到山脚下,男人下车付了车钱,开始往山上走。

    沈丽曼在山脚站定,盯着半山腰云海之中露出的一抹红色道,“这上头是城隍庙。”

    “他来城隍庙做什么?”

    “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山路难行,那人却好似毫无知觉一般,上山的路不做丝毫停留。临到城隍庙门口他却没有进去,转而从红色高墙下走过,一路往左边山路继续上行。

    城隍庙后面完全是未经开辟的山路,踏足之处寸步难行。那人从门口土地庙供台拿了一盏油灯点燃,猫腰走进山雾里。三人见状赶紧跟上,沈丽曼掏出火机点燃,走在最前面。

    山雾背后,是好大的一个山洞。洞口大部分被植被遮盖,只留下青石板上青苔隐约沾着露水,提醒他们可以从石板走过。

    眼看着男人消失在山洞内,好像煮熟的鸭子在自己面前飞了,宋芳笙火急火燎准备进去,被沈丽曼呢拦住。

    “等一下。”

    “不能等了,再等那女娃会有危险的!”

    “我可曾说过不让你救人了?”沈丽曼瞪她一眼,嫌她毛躁,“一切事成的前提是所有人的安全。你这样贸然进去,遇到危险该如何?周峰和阿坤身手好,让他们先进去。”

    若不是今日领了任务,要确保头儿的妻子安全无恙,周峰恐怕早就带人冲了进去。两个男人闻言应答不迭,掏出配枪、打开手电筒,装备齐全地走到最前面。

    洞内比外头还要冷上许多。宋芳笙只觉身上皮毛大衣形同虚设,总有看不见的风钻进衣服里。一行人脚步轻轻走上一段,瞧见不远处似有火光,周峰立刻关了手电,将几位太太护在身后。

    不远处男人手持油灯,将洞内其他几盏灯全部点亮后,宋芳笙连带所有人看着男人面前立着的东西,惊讶到说不出话来。

    是人,又不是人,或者说不是正常的活人。男人面前立着誻膤團對獨鎵一个“稻草人”,稻草人除脑袋真是稻草制成,面上贴着一道黄符,其他部分则全部由一段一段的小孩尸体捆绑而成。

    身子是两段小孩胸腹,双臂则是四只手臂拼接而成。余光扫到地面,宋芳笙瞧见角落里随意堆放着小孩的手掌、脚掌,心头一阵反胃,捂住嘴差点吐出来。

    “嘘。”

    沈丽曼嘘声示意道,“还没看见女娃,先别做声。”

    男人手持油灯蹲下,地面左下角一个巨大的包袱映入眼帘,所有人的心都被提道嗓子眼。男人将油灯放在地上,伸手揭开包袱顶端绳结,一个沉睡的女娃脑袋就从包袱里露了出来。

    就是现在。

    “住手!”

    叶秋容叫喊出声,所有人随即一拥而上,将那男人按倒在地。挣扎的间隙,油灯翻倒,火苗熄灭前最后一秒将男人面孔照亮,阿华老实之中带着错愕的脸就这样出现在众人面前。

    “你们……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帕勒托,你用来拐走孩子的镇静剂,又叫‘杀痨菌针剂’,应该是你从万宝珠生前常用的药里得到的,对吗?”

    “我不是为我自己!”

    沈丽曼嗤之以鼻,根本不屑与他继续交谈下去,越过他扑到装着女娃的包袱前,将包袱皮全部打开。

    “娃娃、娃娃你怎么样?你安全了。”

    掌心触碰到女娃脸蛋只觉冰冷刺骨。一个不好的念头涌上来,沈丽曼慌了神,一把揽过女娃搂在怀里,用手去探她的鼻息。

    好凉的身体。想也知道,阿华出门并未携带任何东西,可见女娃是提前放到山洞中来的。如此寒冷的冬天,她衣着单薄,不肖一晚就会有冻死的危险。

    宋芳笙和叶秋容见状也慌了,一左一右紧挨沈丽曼蹲下,捉住女娃的手不停揉搓、呵气,希望她醒过来。

    “怎么样?”

    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沈丽曼最终摇头,将女娃尸体在包袱皮上平放,左右折回来将她盖好。山洞之中一时间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她死了吗?”双手被缚,阿华仍不死心地探头发问。叶秋容立刻上前一拳打在他脸上,接着又揍了他好几拳。

    “你说呢!你这个禽兽、魔鬼!这么小的孩子你也下得去手,简直毫无人性!”

    阿华承受着拳打脚踢,不打算反抗,只是嘴里仍旧念叨着,“既然女娃死了,就让我把仪式完成吧!”

    “什么仪式?”

    沈丽曼嫌恶地看一眼那个“稻草人”,意识到他可能在举行某种神秘的仪式。

    “你在献祭?”

    阿坤和周峰一左一右,将阿华押回三人面前。男人抬头看向稻草人,深情款款的模样,仿佛在看着自己的恋人。

    “对,是献祭。只要仪式完成,大小姐她就能死而复生了!那女娃已死,不管我用不用她都不会复活,倒不如成全我!求几位太太开恩,让我把仪式完成吧!”

    “呸!”

    宋芳笙难得爆粗,蹲下身一把抓住阿华衣领,指着稻草人说道,“你当真是猪油蒙了心,以为这种东西就能让万宝珠活过来?”

    “当然可以,我每抓来一个,制成人甬安装上去,大小姐都会到这里来与我相见。三个孩子,就是全部了。我一定会让她活过来的!”

    “相见?你们如何相见?”

    “就在那里,”他转身过去,朝着洞穴深处一透光平台,仿佛那里站着他心爱的女人,“我每杀完一个,她就会出现在那里,对着我笑。”

    宋芳笙沉默地看着他,知道他多半已经疯了。叶秋容此刻又冷又困,面对阿华更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她两步走到男人面前,面露讥讽道,“什么狗屁献祭仪式,还死而复生?我告诉你,我现在深谙此道,你的这个法术根本就是查无实据,空穴来风,根本不可能奏效。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安心下地狱去,接受三个孩子和阎罗王对你的惩罚吧!”

    “不!管用的、是管用的!只要你让我完成,只差一步就可以完成了!”

    “带走。”

    如果不是被周峰和阿坤这样壮硕的人一左一右架住,宋芳笙尚且意识不到,阿华实在瘦得可怜。不算宽大的袍子下面是皮包骨的胳膊,鞋套在男人脚上松松垮垮,好几次差点甩掉。说是架着人,倒不如说周峰和阿坤拎着一根弯曲的衣架在往前走。万宝珠眼突皮凹的脸也浮现在她脑海。

    都是可怜人。

    人带出去,肯定是交给警察无疑。否则阿华活不过今日。沈丽曼指挥着手下,将另两具尸体拼成的稻草人一并带走,交给警察当作证据。宋芳笙并不敢直视那个稻草人,只凭借方才惊鸿一瞥的记忆,想起这具稻草人的拼接十分粗糙,尸块断口处处理得潦草,就连脸上那道黄符看着,也与柳三姑画的符完全不一样。

    “秋容。”

    “诶。”叶秋容嫌洞口冷,走在前头想赶紧出去,闻言回头道,“怎么了?”

    “你方才说,阿华举行的这个献祭仪式查无实据,你可能肯定?”

    “差不多罢。”

    叶秋容走回来,瑟缩在沈丽曼身边道,“图书馆里能借到有关方术、道法,甚至是邪门妖术的古籍我都看完了,与他所用之法有一半相似的都没有。就算是借尸还魂,大多也是需要完整且鬼魂满意的全尸,要么献祭童男童女多从头顶灌入水银生祭。他这个做法,我没有在任何一本书里看到。”

    说到这她上前两步,从稻草人面部揭下黄符,嗤笑道,“就连这道符都不对。神婆、道士画符,谁不晓得用朱砂、鸡血、黑狗血,你瞧瞧,他用的竟是红墨水。”

    的确潦草,但阿华为何如此笃定,他的邪术一定能让万宝珠死而复生?

    从山路下来,三辆小汽车已经开到山脚等候。宋芳笙没有立刻上车,走到警车边叫住周峰。

    “嫂嫂还有什么吩咐?”

    “我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

    “嫂嫂只管说。”

    “现在阿华人赃并获,你们后续还会去他的屋子里搜查吗?”

    “如若在他的证供之中,提到警方手中没有的证据,我们还是会去的。”

    “那我可以一起去吗?”

    第47章 制服

    冬月十五,元旦的第三天清晨。

    雪落了一夜刚停,警察署里不少人刚走进来,就瞧见顾均胜站在自己办公室门口,懒洋洋地斜靠在门边,神色冷淡。

    “头儿。”

    男人略点头示意,目光下意识往自己办公室门看一眼,接着里面便传来女人羞怯的呼喊声。

    “先生。”  ?怎么有女人在头儿的办公室里?

    顾均胜闻言转过身去,浓睫淡扫“嗯”了一声,“还没换好?”

    “这衣服忒难穿些,”木门打开一缝,一只白嫩纤细的手从门缝里伸出来一阵乱薅,隔着玻璃抓住顾均胜披风道,“先生快来帮帮我。”

    这……

    警察署不是无人之地,一时间不少准时报到的警察都往这边看过来,盯着那只染着豆蔻的手,抓住署长的披风不放。

    顾均胜回瞪一眼,所有人即刻收回眼神,吵吵嚷嚷假装忙碌起来。他尴尬咳嗽两声,推门进了办公室。

    堆满文件的办公桌前,妻子一身墨绿色警服背对自己站着,个子仿佛被警服外套压了一头,穿在她身上显得格外宽大。不仅如此,顾均胜还看见她光着脚。

    “这腰带到底怎么系啊?”

    宋芳笙低头胡乱比划着,突然被身后人一把抱起来,站上皮凳子。顾均胜接过腰带,环住女人腰身替她系起腰带来。

    这个姿势,她低头能看见男人头顶。浓密的头发里有两个旋,想起小时候母亲说,头上旋越多的人,性子越犟。难怪这个男人比驴还倔。

    “这衣服也太大了,我的手没办法从袖子里露出来,先生帮我挽两圈。”

    警服外套挽两圈起来,未免过于儿戏。但男人还是听话地替她收拾起来,动作温柔细致。

    “这已经是尺码最小的一套,你不想穿,可以脱下来,还给外头小刘。”

    那不行,脱下来她今天就不能跟着一起去万家搜查了。宋芳笙翻一个白眼,眼看腰带、衣袖男人都已经帮自己整理好,在皮凳子上蹲下来一点,刚好与他对视。

    “先生拿别的男人的衣服给我穿?”

    穿上警服的她既英气又透着妩媚,头发细细地扎成一束,颇有些干练女警察的意思。顾均胜就这样盯着她看上一阵,眼中微光闪动,突然抬手捏住她的脸。

    “哎哟。”

    “自然是洗过再给你拿来的,还有什么不满意?”

    看顾均胜去拾她的靴子,宋芳笙耍赖一样在皮凳子上坐下,把脚丫子伸到男人脸上,大脚趾头和二脚趾来回动个不停,“我何曾不满意了。先生能答应让我跟着去现场,就算是拿那腌了三年的泡菜衣服给我穿,我也愿意。诶,先把那边袜子拿来我穿上呀。”

    办公室的门虚掩,尚未完全关上,一大群人围在办公室门口,就瞧见完毕铁面阎罗王一样的男人蹲在自己妻子面前,替她穿袜子、穿靴。

    李正看得最是起劲,恨不能拿照相机给拍下来,大家看热闹之间你推我攘,把蹲在最前面的他直接推进了办公室,宋芳笙惊叫一声把脚缩回去,就看见顾均胜黑着脸转过来,把门口每一张面孔看在眼里。

    “滚出去!”

    “是!对不起、对不起!”

    吵吵闹闹一阵,上午十点十五分,她终于坐上警车,跟着周峰往仁福里万家宅子而去。她看着身边正襟危坐的男人,没好气道,“先生跟来做什么?”

    此案已了,警方今日到万宅搜查不过是因为她提出,想去阿华的房间看看。顾均胜目不斜视,身体随车辆微微晃动道,“只有我在场,万家人才不会对你的身份有所质疑。”

    “什么意思?”

    “太太以为,你换上这身警服,旁人就瞧不出你是女人了吗?”

    说罢目光下落,宋芳笙跟随他的目光,低头瞧见自己起伏明显的胸。

    是、是挺明显的。

    进到万宅,万老爷不在家,万太太看着精神头也不好的样子,知道是顾均胜亲自来,出来打了个招呼,吩咐下人好好招待顾均胜,也回了自己的屋子。

    宋芳笙问了阿华的房间,一边走一边随口同万家仆人闲聊。

    “怎么案子都破了,你家太太老爷还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

    下人是个老妈妈,看着就是平日里闲不下来的人,赶不及说道,“可是了,也不知今年是触了什么眉头,大小姐生病死了、小少爷闹情绪不回家,太太膝下就剩二小姐可以指望,偏她不愿意回呢。”

    她是记得,万家二小姐万宝珍这几年一直在国外。

    “她不晓得万宝珠死了,也不回来奔丧吗?”

    “不清楚,”老妈妈自言自语道,“打回来的电报说是忙得很,等以后再去大小姐坟前看望,现下回不来。不过二小姐一直都是这个冷漠性子。”

    仆人带头进了阿华的房间,宋芳笙甩膀子开搜,将衣柜、书柜、床头柜,连同大大小小各类箱子翻了个底朝天,什么也没搜着。顾均胜将她失望的脸色看在眼里,耐着性子问道,“你到底在找什么?”

    屋子已经乱到无从下脚。宋芳笙蹲在地上,撅嘴说道,“我想知道,阿华从哪里学来的歪门邪道。”

    “直接问他。”

    “他就是不说呢。”

    宋芳笙目光回落,斜斜地看向周峰,对方立刻恭敬道,“报告头儿,嫂嫂说得没错,叫阿华的仆人从昨日落网到今日凌晨,受尽拷打也不愿意说出自己从何处学来的献祭复活之法,要么就是在痛苦难耐之时,说‘自己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这样的谎言。”

    阿华的屋子在后院边上,茶色玻璃看出去正好能看见万家主宅二楼,一扇挂有白色蕾丝窗帘的窗户,应该是女人的房间。

    “那是谁的房间?”

    陪警察搜查的下人抬头看去,咽了咽口水,“那是大小姐的屋子。”

    “走,去看看。”

    万宝珠到底是不受待见,死后连屋子都无人打扫。二楼转角进来,屋内家具、床榻一律蒙了灰,整个屋子显得死气沉沉。相比白色绸布床单旧旧干干,四角湖水色湖绉帐子高高扎起,她倒瞧着床单下的床垫成色颇新。

    万家仆人注意到她的眼神,赶着解释说这是万宝珠死前两天刚换的席梦思,从大小姐往日最喜欢的百货公司订购,她亲自选的。

    屋内左侧墙做成了书架,从地面直到天花板,能看出屋子的主人生前应喜阅读。宋芳笙凑身上前,目光在书架上寻找着什么,周峰带着两个警察紧跟上前来,想要帮忙,手还未触碰到书架木质隔板,被女人开口喝止。

    “别碰。”

    “诶?诶、是。”

    她拿起派来,倒能看见几分顾均胜的影子,气势颇高。男人走到她身后,不知道她在忙什么,“怎么了?”

    “如果有人在万宝珠死后动过这里的东西,应该能从灰尘的痕迹看出来……”目光依次扫过一排排书籍,她眼前一亮,“……有了!”

    蒙上一层薄灰的书架之上,唯独第三排左侧中间留有约两个巴掌宽的擦痕,像是有人从书架上取书时,袖口扫过留下。她将擦痕处对应的几本书拿下来:一本《简爱》,一本《秋海棠》,还有一本不知道什么的画册,封皮上空白一片。

    她有了发现,身后几个警察投以赞许的目光。看着妻子进步斐然,顾均胜颇为自豪。

    “你如今能力见长。”

    开什么玩笑,她念书的时候一直都是最厉害的。

    宋芳笙表情得意,斜一眼身边男人道,“你和丽曼姐想事情总能更深一层、更近一步,我都有认真在学呢。”

    画册显然是旧了,书页两角翘边,闻起来有淡淡的霉臭,置于掌心仿佛就是她寻找了许久,真相以外的真相。宋芳笙内心激动,略稳住心神后,翻开了画册。

    顾均胜和周峰一并围过来,后者在瞧见画册上的图后大惊失色,说话结巴起来,“这、这……”-

    “这就是你找到的真相?”叶秋容粗略翻完,将画册扔回桌上,“什么方术杂书,既无书名也无出处,没有引经据典,更别说这粗糙的画风,全是胡说八道!给我三天时间,我也能出一本《秋容大仙还魂大法》的书出来!”

    沈丽曼翻开画册,看上面详细记录着献祭男童女童与复活死人的法术。有多详细呢?

    仪式所需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每一个目标年岁几何、大致居住在哪个方位,皆事无巨细地标注在画册上。沈丽曼越看,眉头皱得越紧,意识到不对劲。

    “的确有古怪。根据这书上的描述,就好像是对照着宁家、钱家和陈家的三个孩子来写的一样。”

    宋芳笙点头不迭,凑上前说道,“姐姐一语道破天机!所以我怀疑,是有人看阿华痴情一片,故意写了这书放在那里,引导阿华按照书上所写,将与万宝珠退婚的三家人的孩子全都绑走杀害。阿华的目的是复活万宝珠,却不知他只是个被人利用的棋子,背后之人真正的目的从来都不是复活万宝珠,而是替万宝珠复仇。”

    “会是万宝泽吗?”叶秋容从沙发里坐起来一些道,“他不是一直对亲大姐的是愤愤不平?”

    沈丽曼不以为然,“十六岁的半大少年,懵懂无知,阴婚仪式上连情绪也藏不住,不像是心思如此深的人。”

    “那就是万老爷。这些做生意之人心眼比针尖小,说不准他是个顶记仇的人,也不知道反省,将万宝珠的死怪罪在宁、钱、陈三家人身上。加上阿华那样的出生,他就算看出阿华与万宝珠暗生情愫,也一定是不同意的,将阿华恨到骨子里。所以万宝珠死后,他借刀杀人,既为自己和女儿报仇,也除去了阿华这个碍眼之人。”

    叶秋容对她的这个猜测颇为满意,扬起下巴等夸。宋芳笙与沈丽曼相视一笑,道,“你最近推理的功夫进步不少。不过有一点,阿华只是个下人,虽然现在社会,下人犯错只能被解雇,不会轻易被打死,但万老爷始终是主子,他看阿华不惯,直接将人扫地出门,更甚者雇几个人悄悄打死就是,远犯不上如此大费周章。再者万老爷虽然没有从宁、钱、陈三家人那里得到好处,但杀了他们的孩子也一样得不到,杀与不杀,结果不变。万老爷是生意人,没有回报的事,通常是不会做的。”

    那还能是谁呢?

    快到晚饭时间,丫头小春端来热毛巾,问两位太太可要留下吃饭。宋芳笙瞧着她两只大黑辫子,光滑油亮的样子,像极了许多男性作家笔下,奔跑在油菜花田里的懵懂的初恋爱人。

    情爱就是如此神奇,有人在得到之后嗤之以鼻,也有人愿意为此献出生命。

    她望着小春离开的背影,喃喃说道:“或许还有一个人。”

    第48章 装醉

    傍晚的公和祥码头,寒风萧瑟。

    一袭黑色皮草大衣的沈丽曼站在岸边,看一艘满载货物的船于江雾之中缓缓靠近,神色萧肃。

    “大家都到了吗?”

    经常跟在沈丽曼身后进进出出的阿肆闻言走到她面前,点头道,“老大,都到了。人数是往日接货兄弟们三倍之多,一定不会出问题的。”

    “那就好,”女人抽出香烟点燃,双眸低垂道,“今日这批货,决定帮里上百人这个年能否过好。加之断刀盟最近暗地里给我们使了不少绊子,今日无论如何要扳回一城。”

    “是。”

    身后乌泱泱大群人中,几个堂主站在前面,严阵以待,气氛肃杀。女人目光在阿肆身后看一圈,没瞧见之前那个黑皮寸头男人,一口烟圈吐出来问道,“阿七呢?”

    “阿七?在呢。”阿肆转过身去一个个找、一个个问,没一会儿,两个手下搀扶着王郁臣走上前来,她立刻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喝酒了?”

    挑这种时候?

    沈丽曼脸色难看得紧,阿肆赶紧上前啪啪两巴掌打在王郁臣脸上,赔笑道,“楞头小子不懂事,等他酒醒我一定让他把酒戒了。”

    她懒得管,挥手道,“不中用的人,没什么要紧。”

    王郁臣默默地听着,也不睁眼,只默默在衣袖里握紧拳头。

    得知断刀盟今晚来公和祥码头,抢走虹口帮在香港订购的一批货,多半要火拼一场,王郁臣决定先把自己灌醉,免得到时候不留神偏帮任何一方,被另一方看出破绽,他死几次都不够。

    年轻的男人,趾高气昂,之前在警校和警署更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哪里听得人说他“不中用”?

    可惜眼下不是证明自己的好时机,他任凭几个人抬着,放到角落里,继续装醉。

    当局对枪支弹药管控极为严格,是以帮派械斗多用刀棍。眼看日暮将歇,货船靠了岸,开始有条不紊地一箱箱卸货,帮派众人握紧腰际长刀、铁棍,警惕地盯着几个进出码头的必经路口。

    七点之后,码头已经完全黑了。昏黄色路灯照得路面雾蒙蒙的,看不真切。

    一片阴冷霜雾之中,似有噼里啪啦之声响起。众人凝神看去,东南边路口尽头,火红色的光逐渐显露。

    车轱辘咕噜噜转着,火光越来越大。阿肆定睛看清来人,转头朝码头上众人大喊道,“是攻火车!”

    接连三辆载满木柴的板车直奔码头而来,车上柴火熊熊燃烧着,逼近处叫人睁不开眼。

    是断刀盟的人。

    沈丽曼上前两步,大喊道,“水车!”

    女人一声令下,候在码头两侧,装满水桶的板车立刻推上来,迎头撞上攻来火车,木桶撞破的瞬间大量江水倾泻而出,将烈焰浇灭。

    烟尘、雨雾交织在一起,两边人止不住一边咳嗽,一边挥舞武器在迷雾里乱砍,双方打成一团。

    斜斜的,王郁臣躺在角落沙袋上,就瞧见方才还坐镇后方的沈丽曼脱掉大衣,露出里面黑色劲装,皮衣、皮裤加皮靴子,手上铁棍增光瓦亮,冲着断刀盟的人就冲了过去。

    她、她竟然还有这一面!

    夜色中,板车上余烬烧干,雨雾蒸腾,就看见沈丽曼带着帮众在人群中厮杀,她手起刀落、凌厉迅速,比粗笨的男人们不知灵活多少,出手时嘴角高高扬起,显出十分的不屑来。那些男人被她一棍一下敲趴在地上,捂着脑袋嗷嗷直叫。

    铁棍敲下去直颤,震得她手麻。王郁臣看女人打着打着,忽的把铁棍扔了,随手捡起地上一把长刀,起身灵活躲过一支挥来的木棍,一个转身砍在那人后背,接着一脚把人踹到地上,没了动静。

    浓雾隐去大部分人的面容,在王郁臣面前模糊成一根根单调的线。无数灰与白的线条中,那抹灵活又狠戾的黑色身影仿佛舞台中心的主人翁,目光所及他只看得见她一人。

    沈丽曼扎了发,打斗之中皮筋断裂,头发松散开来。有那猥琐阴毒的男人瞧准她长发披肩,从女人身后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往后拖,沈丽曼头皮吃痛,手上力道即刻松了,被人拖拽到地上。

    几乎是下意识的,王郁臣朝着那抹身影就冲了上去,随手抓起沈丽曼掉落的长刀与那人厮打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他来一个砍一个,来两个砍一双,浓雾之中有人看清他的脸,“王郁臣”三个字尚未喊出口就被刀抹了脖子。

    “你没事罢?”

    沈丽曼倒在地上,瞧他哪里还有一点喝醉的样子,双眼眯缝起来,没有说话。王郁臣瞧她捂着头不说话,以为她哪里磕着撞着,一边打架一边不停地回头看她,期间难免分心。趁他回头的瞬间,一根木棍照着他的后脑挥过来,王郁臣就看见地上卧着的女人眼神突然狠戾起来,伸手进长靴里掏出一把银色手枪,朝着他身后就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王郁臣转身看去,身后偷袭他的男人眉心赫然一个血洞,手中木棍掉落,双眼失焦倒了下去。断刀盟剩余帮众看带头人都死了,知道今日这批货无论如何是抢不到了,纷纷丢盔卸甲,狼狈地四散逃跑,喧闹的公和祥码头又恢复宁静。

    最后一箱货顺利上岸,众人悬吊的心放下,点燃火把开始善后。

    王郁臣看沈丽曼被人搀扶起来,坐在货箱上休息,迟疑着走上前,有些犹豫。

    “你……”

    “我什么?”女人干脆利落,抬手随意擦去脸上灰尘道,“你这酒,醒的很是时候。”

    他想了想,决定假装听不出她的阴阳怪气。

    看王郁臣不说话,沈丽曼只道面前男人是个贪生怕死,但紧要关头还算讲道义的人,看他一眼便挪开目光,指挥手下人有序工作。意识到自己被轻视,王郁臣也不知道怎么的,着了魔似的,就是不想离开,干脆直接在她旁边坐下,沉声道,“要扎头发吗?”

    顺着他的目光,沈丽曼低头看见自己的头发又脏又乱,男人手心里放着不知从哪里掏出来的一条手绢,脏兮兮的脸上带着诚恳。

    有意思。

    可她天生不太喜欢满足别人的期待,虽然面前这个男人看上去十分英俊,刚才也算保护了她。

    “不用了。”

    沈丽曼一手抓起桌上长刀,另一只手将头发挽成一束,手起刀落,将杂乱的发尾割掉一段,随手扔在桌上,起身催促他们抓紧时间收拾。

    短发齐耳的女人又是另一副样子。一双将醒未醒水杏眼,两道不浓不淡远山眉。黑色皮衣勾勒出活色生香的曲线,偏眼神又能将觊觎她的男人一个个杀死。

    这样的女人,不是以色侍人的妃,而是蛰伏已久,欲戴皇冠的王。不对,她此刻已经是了。

    寒风吹起她的发,发尾疏疏散散,一下下拂在男人心上。王郁臣心中不甘,望着她的背影站起身来,问道,“沈太太三番四次催促,是有什么急事吗?”

    一个凌厉的眼神递来,沈丽曼回头看他,“叫我老大。我是有急事要做,怎么,你感兴趣?”

    他当然感兴趣。从前如何暂且不提,现在他对她的任何事情都感兴趣。

    男人擦净了脸,站在火光之中,五官英挺俊朗,好看得很。他露出与硬朗外表不相符合的别扭表情,眼神移向别处,正揣度着准备开口,胳膊被人拉住,径直往旁边停车的地方来。

    “那正好,今晚就你陪我罢。”

    “诶?”

    男人被沈丽曼拉上车,侧眸看她表情淡然,前头司机表情也正常,不禁心里打鼓:今晚?陪她?陪她做什么?!

    怎么他们都是习以为常的表情,难道她不是

    第一回拉年轻男人上车了吗?

    沈丽曼全然不知他丰富的内心世界,拿手绢将身上擦净,脱下皮衣换上宽松衣服,最后在外面罩上一件白褂。王郁臣看她换了打扮又是一惊,心想难道这也是她喜欢的情趣之一?

    “口罩。”

    “什么?”

    沈丽曼看他一眼,指着他屁股底下,“你坐着那包口罩了。”

    “哦。”

    口罩、手套,面前女人俨然已经是一个医生打扮。他光顾着看她,车子开到何处也不知道。猛的一个刹车,他头撞到前座,才看见车窗外硕大的“上海市警察总署”几个大字。

    “这里是……警署?”难道她察觉到自己的身份了?

    沈丽曼把手套和口罩丢给他,带头下车往警署走。

    漆黑的甬道伸手不见五指,她打燃火机照亮,凭借之前在电话里,宋芳笙告诉她的路线,七拐八拐找解剖室。

    可惜接电话的时候她满脑子都是码头那批货,现在无论如何回想不起路线。见她迷茫地停下,王郁臣问她怎么了。

    “找不着解剖室。”

    “这边。”

    他毫不犹豫地指向相反方向,沈丽曼双眼眯缝,顺着他手指方向继续往前。不远处玻璃门出现微光,两人前后脚走到门口,她就看见两个姐妹和她做同打扮站在里面,叶秋容举着灯盏,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正在翻看台子上的尸体。

    大半夜往解剖室里来已经是前所未闻,更何况王郁臣看见里面还站着三个活人。询问的话没说出口,沈丽曼转头小声叮嘱他道,“口罩戴好,不该问的别问。”

    三人集合,宋芳笙瞧见她一头短发吃了一惊,忙关心道,“姐姐这头发怎么了?”

    “说来话长。”

    叶秋容见她还带了个小尾巴,口罩下笑弯了眼,“姐姐怎么这么晚?被美色绊住脚了?”

    “小蹄子,说正事。”

    宋芳笙跟着笑出声,转头看向一旁戴眼镜的男人,正色道,“丁法医,可以开始了。”

    第49章 假相

    再见阿华,他在监狱等待判刑的这段时日愈发瘦了,整个人形容枯槁,像看守服里面夹了一条软趴趴的长条酸菜。

    审讯室里黯然无光,他戴着手铐被带进来坐好,见面前坐着的是那天将他抓获的三个年轻女人,眼中毫无波澜。低头的时候,余光扫到桌上一本封皮泛黄的无名册子,眼神又猛地亮起,伸手想去抓,册子立刻被宋芳笙眼疾手快抢了回去。

    “看来你还认得这册子。”

    抓空的手悬于半空,他眼中死水微澜,怔愣着开了口。

    “这是大小姐的藏书。”

    “藏书?”叶秋容闻言嗤笑一声,“看来你果然不知。”

    “不知道什么?”

    “这书……”

    叶秋容话没说完,被沈丽曼立刻打断道,“……这书没有写完。”同时眼神示意她,让自己同阿华继续说下去。

    “万宝珠手里这本只是

    第一卷,我曾经在图书馆看过第二卷,关于如何让人死而复生,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这话好似一针强心剂打进阿华胸口。男人噌地站起身,又被身后狱警呵斥着坐下,急切道,“什么办法?”

    “想知道?”

    “……”

    “先回答我的问题。”

    “太太请问。”

    女人接过话语权,身体前倾倚靠在审讯桌上,语调慢慢悠悠道,“万宝珠去世那天的情形,你还记得多少?”

    这话勾出他眼中伤痛,声音不自觉低了下去。

    “医生说她的病治不好,她又不喜欢医院的味道,说不想住在全是病人的房子里,刚回宅子养病,才、才三天。那天夜里,守着她的吴妈贪睡,隔着屏风没注意到她在床上悄悄咽了气,等清晨我去看她的时候,人身子都僵了。”

    “那个叫吴妈的佣人,从入夜至天明,就算瞌睡也未曾离开过万宝珠的房间吗?”

    “她说中间去过几次茅房,另夜里肚子饿,期间去过一次厨房,抓了一个馒头蘸生鸡蛋蛋液吃。”

    “那你是如何知道这书的?你看着不像是会喜欢看书的人。”

    “是大小姐。她平日里最喜看书,张恨水的每一本书她都如数家珍,看了又看。这本书也是她爱看的,经常坐在床上翻阅。因着封皮上并无名字,我问起她这是何书,她才将里面的内容说给我听。她死后,我看见这书孤零零地放在床头,决定用里面的办法让她起死回生。”

    “哦?”沈丽曼闻言浅笑,“听上去,万宝珠同你感情很好嘛。从你去万家做活开始,她就对你如此好了?”

    面前男人摇头,笑容里掺杂苦涩,“最初还是冷漠的,她说她讨厌让人瞧见她那副样子,人不人、鬼不鬼。都是因为有下人背着她,议论说她瘦得像一只大蜘蛛,她知道的时候都气哭了,亲自拿鞭子打了那碎嘴婆子几十鞭子。好在今年秋天过后,她好像看开了些,不打骂仆人,也愿意对我笑了。”

    说到这,他苦笑起来,目光望向左边,透过审讯室厚厚的墙壁,落在心爱的姑娘脸上。

    “她还总说,她才同我重逢,没能在往后岁月里同我赏尽春花、夏雨、秋叶、冬雪,还没有再回到姆妈老家,再吃一次家乡甘甜的柿子。她好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她想活着。”

    苦笑渐渐转为悲伤,他双眉蹙起,低头落下泪来,一滴滴落在手背、手铐上,散乱地晕开,“都是我不好,没能替她完成仪式,是我没用。等我也死了,可有什么脸面去见她呢……可我实在太过想念她……都是我没用……”

    沈丽曼今日戴了眼镜,净透玻璃镜片反射出女人凌厉的目光。她右手中指扶了扶眼镜,桌下翘起二郎腿道,“那你又是如何得到帕勒托针剂的?”

    “那是大小姐每天都要注射的针剂。有时候是直接注射进身体里,有时候也打进点滴瓶中。她死前,万老爷才托人又买了好些回来,没等用完大小姐她就、就……我拿走这本书的时候,尚未用完的针剂就放在旁边药箱里,我细读全本,想起书中写,仪式必须使用活童献祭,为防止哭闹需使其安静,我便又偷溜进大小姐房中,拿走此物。”

    “你可知道,你杀死的三个孩子所属宁、钱、陈三家,都曾与万宝珠有过媒妁婚约?”

    “陈家四少爷同万老爷退婚那时,我已经在万家做了一阵活,又怎会不知道呢?关于大小姐这病来由,我也同其他人打听过,对上一个定亲的钱荣丰也略有耳闻。不过最前头那个宁启恩,还是听巡捕老爷们提起才晓得的。这或许也是天意,让他们三家人孩子的死,为自己的父亲赎罪,父债子偿……”

    “好一个父债子偿啊,”叶秋容面露轻蔑,将那册子举至阿华面前,激动道,“那如果我告诉你,这书根本是瞎编的,是有心之人杜撰出来,专门为引导你对宁、钱、陈三家三个孩子下杀手呢?你当如何?”

    “什、什么?”

    “还不清醒吗?”她挥动着册子,空气中一股浓烈的霉臭弥漫开来,“这书,全上海几乎所有我们能找到的神棍和道士都看了,里面所谓天地玄机、风水秘术,理论是真,术数则全是假的,与真正的风水阴阳之术可以说毫无干系!我们拿去同万宝珠的字迹对比,她是一个左右手都能写字的人,这上面字迹与万宝珠左手抄写的一本佛经上的字迹完全一样,所以这本册子根本就是她瞎编的!万宝珠将它念给你听、将它放在显眼处,就是故意为了让你知晓此书,相信这世上真有献祭活童、使人起死回生之术!”

    “这是她为你量身定制的杀人方案,目的就是借你之手,向曾经伤害过她的三家人复仇!”

    “不可能!”面前男人再一次激动起身,手铐、脚铐发出刺耳的哗啦声。他一把抢过册子翻看起来,双手因为激动的缘故不停地抖着,“这是真的、是真的!大小姐都死了!她如果不死,我根本不会做这些事情。那书里所写三个孩子的年龄都是固定,五岁、七岁、九岁,大小姐如果活过今年,那册子就无用了!难道她还会知道自己哪一天死吗!?”

    “她当然知道——”看着面前为爱痴狂的男人至今蒙在鼓里,好听点叫痴情一片,难听点就是蠢。宋芳笙眼神淡漠。

    “——因为死的那个人根本不是万宝珠。”

    “什么?”男人眼中闪过不可置信,瞬间又被笃定代替。

    他放下册子,头颅高高仰起道,“不可能,就算是我哭瞎了眼,认不出躺在棺材里大小姐的容貌,万家上上下下也一定认得。那就是大小姐。如果不是她,那还会有谁同她长着一样的脸呢?”

    “还有谁?当然是万家二小姐:万宝珍。”

    “太太越说越离谱。二小姐远在国外,就因为你们见不到她,就要拿她同大小姐的死做文章吗?”

    沈丽曼闻言坐直,面容从头顶钨丝灯下移开,重新隐于昏暗道,“那我来问你,你家二小姐万宝珍的容貌,可与万宝珠相似?”

    “是有七分相似,但二小姐是个健康的女人,甚至有些胖。大小姐生病几年,早就瘦得不成人形,容貌上再像,也能一眼辨出分别。”

    “那万宝珠去世,万宝珍为何不回来?”

    “国外往返上海,一来一回少说几月光景,光在海上的时间就超过半个月,二小姐哪里来的及?万家人皆知二小姐生性淡漠,和谁也不亲。再说她不是发了电报,说自己年后再到大小姐坟前看望?大小姐原也不在乎她,都是一样的……”

    “啪”的一声,沈丽曼将几份文件拍在审讯桌上,阿华躬身看来,一份写满密密麻麻的数据,排列格式与医院出具的病例有几分相似。

    “这是棺材里那具女尸的解剖记录:女尸的胃在生前有严重损伤,身体消瘦、面部凹陷确定是长期挨饿造成,而非生病。我们还检查了她的肺,确认女尸的肺十分健康,没有任何痨病劳损迹象。万宝珠额前一直留有整齐的刘海,我们问过万家其他人,她在死前三个月突然开始以‘剪头发不吉利’为理由,拒绝剪短刘海,任其长长,所以你们发现她死了的时候,额前刘海几乎完全将女尸的眉眼遮住。加上尸体面容乌青,瘦脱了相,所以你们才会下意识认为,女尸就是万宝珠,绝猜不到她是三个月前被万宝珠偷发电报叫回上海的万宝珍!”

    “不可能,那电报呢?”

    卷宗翻到下一页,正好是万宝珍此前发回来的那份电报。

    “万宝珍在美国威斯利安女子学院念书,她每次发回来的电报从一个叫MACON的地方发出,经LONDON中转回上海,但若仔细看,你就会发现从三个月前开始,到如今这最后一份电报,发出地写的都不是MACON而是MACOM,是一个人为杜撰的,根本不存在于英语词典里任何一个词的编撰词。并且也没有经过中转。这说明电报根本就不是万宝珍所发,三个月前她不知道被万宝珠用什么理由骗回上海,一回来就被囚禁起来,先是吃一顿饿一顿,将她饿瘦,最后再将她活活饿死。而你的大小姐,真正的万宝珠早已金蝉脱壳了!”

    女人起身,双手撑在审讯桌上,居高临下看着面前陷入沉默的男人。补上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恕我冒昧,她对你态度转好的日子,正好是她囚禁万宝珍,打算饿瘦万宝珍使偷梁换柱的时候呢。你说,她当初对你真情告白那些话,还能做数吗?那本书、那些几乎是为宁、钱、陈三家孩子量身打造的杀人之术,当真是你凑巧知道的吗?”

    第50章 万宝珠

    看守所没有四季。

    从入秋到春末,皆是寒冬。无数等待判决或者余刑不足三月的已决犯,在这里等待法官木槌落下的那一刻,裹紧发臭的棉袄瑟缩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宛若过街老鼠。

    眼前这个叫阿华的男人着实可怜,双眼死死盯住审讯桌上两份材料,眼睛要快瞪出血来。

    “不是……大小姐已经死了,否则圣诞夜街头的女鬼又是谁呢?”

    “应该是万宝珠故意假扮,否则你怎么会着急对第二个孩子动手呢?”

    当男人一无所有,剩下就只有他不值一提的爱情。阿华伸手抓过两份材料,一点点用力抓紧,将纸页撕下一角,声色颤抖道,“那具尸体……当真不是大小姐吗?”

    沈丽曼点头。

    “可她日日都在万宅,众人眼皮子底下待着,是如何做到的呢?”

    “她把万宝珍骗回上海后,使了什么法子把人弄晕,偷偷放到宅院的一处地窖里关着。我问过万宅其他佣人,万宝珠每日下午都会去到花园散步、看书,这时候如果旁边有人她便会将人赶走,说是吵到自己。我估计她就是在那时候去到地窖查看万宝珍的情况。我们在万宅其中一处地窖里发现了很多食物残渣、人类排泄物,墙壁上还有指甲留下的抓痕。台阶上的脚印显示经常有人出入,但仆人都说那一处地窖放的都是常年不用之物,无人进出。”

    “还记得万宝珠房间那张新换的席梦思床垫吗?那是她亲自选的,更换床垫的第二天人便死了。其实当日和床垫一起送进万宝珠卧房的还有万宝珍的尸体,她就睡在自己妹妹的尸体上,等待第二天晚上所有人都离开之后,偷梁换柱。我们将那张床垫翻转一圈,正中间一个人形孔洞里发现很多尸体的**残留。”

    “在她房间衣柜其中一格,底层木板上印有一双带泥的脚印。她完成偷梁换柱的把戏之后应是躲在衣柜里,等到众人都离开之后才找机会逃走的。”

    宋芳笙看他胸口快速起伏,知道他一时半会儿难以接受,但再晚一些,她怕万宝珠就此逃离,再也没有抓住她的可能。

    “说吧,万宝珠在哪里?”

    “我不知道,”他自嘲着笑道,“既然她对我所有的情意都作假,她又怎么会把自己如今的去处告诉我呢?”

    “那你仔细想想,她平日里可有常去的饭店、旅社,亦或是值得她信任,可以投靠的友人?再不济,她可有提过,有什么地方是她活着的时候一直想去的?”

    审讯室门打开,一阵阴风灌入,头顶吊灯摇晃不已。昏黄色灯光一下有、一下无地照在男人脸上,照亮他的表情。先是疑惑、消沉,顺着沈丽曼的话又好似想起什么,眼珠盯着地面快速闪动。他最终抬头正视面前,风格各异的三个女人,声音沙哑道。

    “我或许知道一个地方,但我有一个条件。”

    “你说。”

    “我要同你们一起去。”-

    徐家汇位于上海以南,三个在静安区出生、长大的女人很少踏足。宋芳笙只记得,这里有家叫“耘粹坊”的餐厅,所烹饪醉鸡和黑洋酥汤圆味道不错。

    圣衣会修道院便坐落此处,一改往日白鸽成群,只闻得几声寒鸦啼叫。

    西洋面孔的修女于寒风之中仍穿着黑色长袍、戴白色头巾,手持圣经从他们面前走过,面对警察的到访毫不关心。

    “他们都好冷漠,该问谁呢?”

    周峰回想来前那通电话,道,“主教是若望神父,另也有一名叫马尔达的修女,神父不在的时候由她管事,太太们在此处暂歇,我带人去找找看。”

    修道院同街道无二,梧桐叶落了满地,与周遭米黄色外墙、黑色筒瓦屋顶营造出萧瑟而静谧的氛围。叶秋容瞧着这里庄严肃穆,怎么也喜欢不起来,挽着沈丽曼胳膊抱怨道,“万宝珠真会躲在这种地方?别是他想趁人少逃跑,胡编出来哄我们的吧?”

    “阿华,你说万宝珠在这里,可有什么根据?”

    男人戴着手铐的双手被布包裹着,闻言也没什么反应,缓缓伸出一根手指,指向三人身后。顺着他的方向看去,方才那群修女正同一群衣着严肃的人走进教堂,宋芳笙朝警察示意,大家紧随其后,跟了进去。

    只走进教堂大门的瞬间,三人立刻明白,为什么阿华会说,万宝珠一定会在这里:

    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结婚仪式。

    纯正的西式婚礼,身穿洁白婚纱的新娘正满面娇羞,与新郎一同接受神父的祝祷,许下“无论生老病死,不离不弃”的恩爱誓言。

    示意警察看好阿华,宋芳笙三人悄声来到台下亲友之中坐下,同身边紧挨着的修女问话。

    听宋芳笙说的是英语,叶秋容一脸羡慕,让沈丽曼翻译给她听。

    “芳笙问她,最近修道院是否有陌生的中国女人进出,女人中等身材,消瘦、咳嗽。修女说有这么一个人,经常在修道院举行婚礼的时候加入进来,也不说话,就静静地坐在人群之中,直到仪式结束后离开。”

    “后面这几句呢?”

    “芳笙问她,那人是否住在这附近,能不能拜托修女找到她,修女说那人最近病情恶化,又不愿意去医院,他们就收留了她,如今正好住在修道院里面。”……

    西方修行同样讲究清心寡欲,是以修女的房间,除墙上挂的几幅宗教画作,和没有刺鼻的消毒水味外,几乎与医院病房无异。众人被带进万宝珠的房间,推门进来,万宝珠一身白色丝绸睡衣正躺床上睡着,听有人推门睁了眼,看见阿华的眼神死水微澜,竟露出轻松的表情。

    “还是被你们找到了。”

    女人打算从床上坐起身,阿华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想要上前扶她,被警察抓住胳膊,只能眼含泪水地看她吃力地从床上撑坐起来。

    “到底比不上家里什么药都有,我常常因着咳嗽睡不着,亦或是胸口闷痛,吃的止痛药没有效果,心里也会后悔,不该就这么从家里走了。咳咳咳……”

    “大小姐……”

    说话间她止不住咳嗽,手绢捂住嘴咳嗽一阵,再看手心,手绢已经被浓血打湿。

    “阿华,是我对不住你。明明我一个人死了干净,偏生出这些不甘心的念头来,白害了你……”

    “大小姐,你别这么说……”

    “要忏悔去找神父,”沈丽曼显然没空听他们说这些,冷声打断道,“万小姐,你这话就是承认,先杀万宝珍,后杀宁、钱、陈三家人的小孩一案,你才是主谋,万家仆人阿华只是做了你的傀儡而已,对吗?”

    万宝珠的意识已经有些涣散,缓慢转过头来看她,笑容颇为无赖,“是我,我不过一个将死之人,承不承认都活不长了,还怕什么呢?就是我做的。”

    这话叶秋容就不爱听了,“你这人,既说不管怎么样你都活不长,那为何又要做出这些事来,白害了这么多无辜人的性命?”

    “我死了便只我一人死了,宁启恩、钱二少爷、陈老爷,还有陈四少爷,都还好好的活着,结婚、生子、出名,享受着我再也无法享受到的,上海繁华的一切,可叫我怎么甘心呢!还有我父亲,我的二妹,我的死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死了一条狗,他们都如意了,我怎么办!就等着被他们埋进墓地,前两年来看过就丢开手,等我的坟头长草、土地干裂,再无人祭奠,从此消失在人世吗?”

    “我的人生从来都由不得我做主,宁家、钱家、陈家,本来联姻就非我所愿,不过孝顺父母,倒成了任人捏圆搓扁、逆来顺受的好性儿,谁都可以在我头上踩一脚,谁看得上我就同我好一阵,过了那阵又变脸!我无处说理,多一句都会被人骂怨妇!我是人不是货品!”

    她越说越激动,枯瘦如柴的锁骨连带胸口上下起伏,显出吃力的样子。

    “后面发生的事你们也都知道了。我父亲、母亲,拿我的尸体去配阴婚!我的亲生父母!我知道,他们是嫌我葬在万家,脏了万家的风水!殊不知那根本不是我,是我那个留洋在外的二妹妹……”

    “那可是你亲妹妹!”宋芳笙无法理解,不可置信道,“她一不曾像万老爷那样强迫与你,二不曾像宁、钱、陈三家使你难堪,你为何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了她?”

    “她怎么没有?如果她留在上海,父亲一定会改主意让她去联姻,用她的婚姻去换取万家的荣华富贵,是否我的苦难就会有所减少呢?我没办法不这样想。为什么我就要承担起万家的百年荣华,被困在这座囚笼里慢慢凋零,她就可以展翅高飞,飞出这座囚笼去追求自由和幸福呢?凭什么?!”

    “大小姐!”

    在场众人有动情者,其中阿华更是哭得声嘶力竭。他挣脱警察的束缚扑到万宝珠床边,扑通一声跪下道,“大小姐,我何曾不知道你心里苦,你只交代我,让我一个人去做啊!”

    说完这些话,万宝珠身体瘫软,重新躺了回去,也不看他,盯着天花板目光呆滞道,“我这一生,没有被任何人坚定地选择过。阿华,谢谢你。”

    “大小姐……”

    一想到面前两个都是害了无辜人性命的杀人犯,宋芳笙心里仅剩的怜悯消失殆尽。她侧过脸去,正准备提醒周峰抓人,围在门口的人群之中突然窜出一道黑影。

    一个人挤进房间,径直朝着万宝珠的床就冲了过去。电光火石之间宋芳笙只能瞧见她手中匕首闪烁的银光,接着只听得噗呲一声,这把匕首狠狠刺进万宝珠胸膛,鲜血登时喷溅出来,将女人雪白的睡衣染红。

    叶秋容即刻认出面前来人,惊讶到忘了闪躲。

    “怎么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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