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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章 崴脚

    料理完叶父后事,沈丽曼坐车回到家,儿子已经跟着奶妈睡下。

    王郁臣将她的包交给下人,站在会客厅门口懒洋洋地看着她,“不请我进去坐一会儿?”

    女人揉着眉心,无暇顾他。

    “阿肆最近事情多,便换成你来接送也可以。开院子里那辆白色的车走吧,明日一早接我去医院。”

    “你打算几点起?”

    沈丽曼摘下手套递给下人,又伸手摘耳环,“问这么多做什么?你尽管早来,我若没起,你就不能在下头候着?”

    带刺的玫瑰,起了采摘的念头,就要做好被扎的准备。王郁臣偏就喜欢她这个样子,十分享受地歪嘴笑。

    谁知刚进会客厅,她立刻瞧见餐桌边坐了一个人。苏砚之正低头写着今日新闻稿,钢笔划过纸页沙沙作响,与男人额前细碎刘海晃动,有好看的光打在他脸上。

    男人目光随仆人开门的身影一同看过来,瞧见她舒展了五官,几步上前,张开双臂将她抱住。

    “可算回来了,我好担心。”

    话刚说完,顺着门外倒影,他看见站在门口的王郁臣,沉下脸色道,“丽曼安全到家,你可以走了。”

    丽曼?他敢这样叫她?

    沈丽曼恍然想起,上次喝鸡汤那回,她意乱情迷答应了。

    看她不反驳,王郁臣心里窝火。越是如此说,王郁臣越没打算走。他斜斜地依靠在门边,双手抄兜。

    “我不走。”

    “为什么?”

    “老大还有东西没给我。”

    沈丽曼挣脱苏砚之的怀抱,转过来看他,“什么东西?”

    男人斜一眼院子,两人看到他身后那辆白色汽车。

    “车钥匙。”

    别扭的男人,两个都是。沈丽曼翻着白眼,甩开苏砚之一边继续脱身上笨重的首饰,一边开口叫下人将钥匙取来给他。

    王郁臣干脆也跟着走进来,没两步被苏砚之挡住,用眼神警告他道,“不用进来,拿了钥匙就能走。”

    他做出这副男主人姿态,沈丽曼想起他苏洪儿子的身份,心里一股无名火烧起来。

    “钥匙多,不好找,进来坐一会儿也行。杨妈,给他倒杯水。”

    “听见了吗。”王郁臣斜他一眼,故意拿肩膀把人撞开,懒懒散散进了客厅,一屁股在沙发坐下。

    苏砚之平复心情,想起自己表面给人以人畜无害的印象不能倒,复拾起温柔的笑,问沈丽曼饿不饿,他买了荣升计的虾肉生馄炖。

    “叶家伯父病故的消息我听说了,正准备写一篇抨击加害者的稿子,明日让报社发出去。”

    沈丽曼坐在沙发上揉自己脚腕,没什么心情理他。

    “那写完赶紧家去吧,夜深了,我一个寡妇家,留你不得。或者你带回去写,高低是一样的。”

    又拿寡妇的身份来压他。

    “我今日没抽出空到医院,其中好多细节不知道,得同你边问边写。”

    “那你快问,我也不吃馄炖了,不饿。”

    从下午开始,她就觉得脚腕酸酸的不舒服,裙摆略撩起来细看,隔着黑色丝袜,竟瞧着左脚脚踝不知何时崴着,高高肿起来一块,圆鼓鼓的,一按又痛又酸。

    “嘶。”

    站在近处的苏砚之先瞧见她脚踝红肿,坐到边上关切道,“受伤了么,这么不小心。”

    男人抬手准备来抓她的脚,被她躲开。

    “你知道怎么治吗?”

    “揉开不就好了?”

    “呵,”王郁臣懒在沙发上嘲笑他,“越揉越肿。”

    “你又知道。”

    “我闯荡上海各个码头混饭吃的时候,你小子毛还没长齐。”

    “真卖弄。”

    “假清高。”

    “啧。”

    “啧。”

    苏砚之一身白色衬衣外搭白色马甲,王郁臣则是棕色灯芯绒背心外罩一件拖地的黑色皮风衣。一黑一白两个男人谁看谁都不顺眼,你一句我一句当着沈丽曼互呛,把她夹在中间。

    女人耳边嗡嗡直响,不耐烦地蹙眉道,“好了。”

    她看一眼王郁臣,左脚抬高放到沙发上,堂而皇之使唤他,“那你来。”

    某人得意地看苏砚之一眼,起身问药酒在哪,转身跟仆人上楼取药。苏砚之恨得咬牙切齿,薄唇紧抿刚准备开口,女人立刻制止他道,“诶诶诶,别来那一套,不管用了。”

    “为什么,你喜欢他?”

    她不敢直视那双狗狗眼,心里想着无论如何要对他狠一些,“少打听。”

    “横竖我是没这个资格,”苏砚之委屈巴巴地低头,再说话带上浓浓的鼻腔音,“你既喜欢他,我便有几句话要交代给他。”

    “什么话?”

    “你是个不爱早起的,早餐别做太早,热上两回你嫌不新鲜,一定不会吃的。你爱喝鸡汤不放盐,吃米糕不沾白糖,还有……”

    “行了,”她心里没来由地一阵愧疚,态度软下来道,“治个崴脚就算喜欢他了?我的喜欢就这么随便。”

    “所以你不喜欢他。”就差身后有条尾巴止不住地摇,男人俯身凑过来,双手撑在沙发边缘,将她整个人罩在怀里,笑,“那亲我一下好不好?”

    “亲你一下,你就肯走了么?”

    “嗯。”

    王郁臣拿着药酒和棉花走下楼梯,正好瞧见沙发上的女人仰头,在苏砚之嘴角蜻蜓点水般亲了一下。男人鼻梁峻拔如峰,女人鼻梁纤巧秀挺,碰到一起的时候稍稍错开,像一幅绵延起伏的山水。他停在台阶上,手默默攥成拳。

    得了她的一吻,恰好耳边下楼的声音也停了。苏砚之抬头,目光越过沈丽曼头顶,满意地看见王郁臣黑了脸,伏在沈丽曼耳边轻声。

    “我走了。”

    门上挂有圣诞铃铛未取,关门时发出清脆的丁零声。

    沈丽曼回头看见王郁臣站在台阶上,知道他都看见了,一时尴尬万分,没有说话。

    她也有害羞的时候。王郁臣压住心头邪火,缓步走到她身边,正准备去那只穿着黑丝的脚,女人再一次躲开,声音听上去有些不自然。

    “不用了,东西搁在那里,我自己来。”

    东西放到桌面,发出“咚”的一声。他面对她坐下,目光微沉,“拿我刺激他?”

    他看出来了。

    “咳,”她心虚地咳嗽一声,棉花球扔进药酒里,镊子夹取给自己上药,“没有啊,这点小伤我自己也可以处理。时间不早了,你快回去吧。”

    “就这么喜欢他?”

    这些男人怎么都一个问题?嫌烦不嫌啊!

    “就不是一件事情。”

    他闻言又坐近一点,大腿几乎要贴到她脚心,“我说过吧,我比他们都有用。”

    “有用,什么有用,哪里有用?”

    她故意上下打量他,眼神赤裸,带着低俗的蔑视。偏男人爱惨她这股劲,心里又痒又挠不着的感觉上来,大掌伸进她裙摆,捉住那只还在乱动的脚,贴上自己胸膛。

    “哪里都有用。你想要什么,只管告诉我,我一定给你取来。”

    十九岁就是好,什么承诺都敢许,带着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只想博美人一笑。

    沈丽曼瞧着他耳垂泛红,浑身肌肉邦硬,知道小孩胜负欲上来,估计那什么也跟着来了,穿着黑丝的脚顺势在他胸膛,有一下没一下地踩着,蜷着脚趾头,勾他的下巴。

    “给我,我想要的。那你又要什么?”

    “你,”他丝毫不加掩饰,不管是声音还是身体,带着对她满满的占有欲,双眼充满侵略感,“我要你像刚才亲他一样亲我……不,比他更热烈、更认真,亲到我满意为止。”

    他当然还想要别的,但是他说不出口。羞耻心最终战胜探索欲,他伸手按住那只不安分的脚,顾及她脚上有伤,没太用力。

    “可以么?”

    原来他比苏砚之还直接。

    感觉到那只手略有些硌人,似乎是掌心有茧,她侧眸细看,瞧见他虎口也有茧,双眼眯缝起来。

    下一瞬,那只脚抽回去,他手心空荡荡,心里也空了一块。女人惬意在沙发躺下,开口赶人。

    “你先回去吧,等我想好要什么,自然找你开口。”

    夜色浓厚,男人的不舍更加沉重些。

    心口仿佛被那只脚揉碎了,他隔很久才缓缓起身,抓起桌上的钥匙,准备离开。

    大门打开,冬日泠冽的风钻进来,将沈丽曼的理智唤回几分。

    男人一只脚刚迈出大门,身后传来女人清冷的声音。

    “等一下。”

    王郁臣转身,月光将女人精致的面容照亮。她冷眼看来,声音也如同着冬夜一般冷。

    “你不会做出欺骗我的事情来罢?”

    男人的心骤然一紧,掌心微汗道,“自然。”

    她听完,没什么反应,眉毛挑动一下,躺了回去,“那就好,更深露重,一路小心。”-

    顾宅,深夜依然灯火通明。

    顾均胜从浴室走出来,瞧见妻子穿着睡袍、翘着脚,趴在床上看书,走近发现她看的是仙乐斯火场的调查报告。

    “还不睡?”

    床靠近浴室的一侧突然凹下去一块,男人大手从身后搂住宋芳笙的腰,吓得她手上资料洒了一地。

    “啊!这就睡,马上睡!”

    她挣脱他的手坐起身来,泥鳅一样钻进被子里,闭眼继续道,“我太困了,我什么也不能做。”

    妻子如此大的反应,他一时没明白过来,坐在床角看她。宋芳笙闭眼没等到他回答,悄悄睁开一只眼睛想偷看,与他的眼神撞上,干脆拿被子把头蒙住,躲在被子里叫嚷。

    “真的不能做,什么也做不了的!”

    他终于听懂了。

    宋芳笙在被子里又等了一会儿,身上骤然压上一个重物,沉得她喘不过气来。顾均胜把人从被子里捞出来,圈在怀里笑她。

    “我那晚吓着你了?”

    第62章 三次

    青纱帐幔摇曳,玻璃花窗上渠映一轮明月。

    顾均胜刚洗完澡,睡袍领口敞开着,左侧胸肌上一条斜长伤疤隐隐可见。

    宋芳笙盯着那道伤疤,想起那晚她晕过去之前,眼前模糊不清,只能看见那条伤疤在她面前疯狂上下,多的她也记不清了。

    所以她一把伸出手,将男人领口捂严实,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直摇头。

    “没有。”

    还说没有。

    男人嘴角勾起,手故意探进被子里,激得她炸毛,“那……”

    “……那那那也不行!”她伸手推他,把男人的脸推得变形,“我真的困了……”

    “就一次呢?”

    “我不信。”

    上次一共几次?四次?睡梦中还有一次。

    五次变一次,他又不是突然老了二十岁,她才不信。

    他弓身,宋芳笙登时感觉身上轻了,耳边听他满含笑意继续问道,“是觉得一次满足不了我?”

    “嗯。”

    “那我们商量好,几次,你是欢喜的?”她红着脸又想钻进被子里,被男人拉出来圈在怀里,滚烫气息不断喷洒在她脸上。

    两人在床上拉拉扯扯一阵,最终以顾均胜绝对的力量优势获得胜利。她被两条粗壮手臂圈在怀里,脸上全是某人蹭来蹭去时留下的味道。

    男人再开口,声音微哑,“我猜,三次。”  !

    他怎么知道的!她那晚有一半时间在哭,一半时间在哼哼唧唧,拢共也没说几句整话啊。

    敏锐捕捉到她惊恐的眼神,顾均胜把人稍稍放开,玩布偶一样摆弄着她的头发,沉声继续逗她,“因为从第四次开始,某只小猫不抓人也不挠人,实在太听话了……”

    那你还继续,她在心里抱怨。

    “……可是怎么办,听话的小猫我也喜欢……”

    孟浪。那晚过后,某人说情话来越发放肆了。不行,这个话题继续下去,被窝里热水瓶又要烧开了。

    宋芳笙不安分地扭动几下,背过身,弯腰去捡地上散落的文件。

    “怎么办,李正送来这些调查的报告我已经看了好多遍,怎么真就能把段澄远夫妻身边所有人都排除掉呢?不会是你们警署有内鬼,收了他们的钱,帮他们脱罪吧?”

    话题转移的不错。男人低头玩她的头发,眼皮不曾抬一下,“荣宅失窃案那回,整个警署上上下下已经全部排查过,贪财、好色、抽大烟的一律都赶走了。李正交回来的东西,他自己一定看过无数遍。”

    说话间,她一缕头发已经在男人手里变成了三股麻花辫,看着倒像模像样。她把头发抽回来,疑惑地看他,“先生还会扎辫子?”

    “刚学的,前两日小刘把八岁的妹妹带到警署,他会编,我在一旁看了会儿。”

    “学这个做什么?我又不喜欢扎麻花。”

    “女儿没准喜欢。”  !干嘛如此一本正经地说这种话?宋芳笙忍不住又翻白眼,“你又知道一定是女儿……哎呀不说这个,继续说案子。如果段澄远夫妻身边人都排除掉嫌疑,难道真的就只剩下仙乐斯舞厅的人可怀疑了吗?他们都烧死了啊。这些人我们查了,没有欠债,家里人也没有受到段澄远夫妻威胁。火灾发生以后,段澄远夫妻也装成受害者,说要同他们站在同一战线,去找叶家和段家要钱。难道这世上当真有人,愿意豁出性命,就为了帮不相干的人栽赃嫁祸吗?”

    顾均胜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心想自己怎么下了班还在工作:“凶手不能被烧死吗?夫人常看小说里如何说的来着,我记得你嘴里偶尔会念叨。Whenyouhaveeliminatedtheimpossible,whatever什么来着……”

    “……whateverremains,howeverimprobable,mustbethetruth。当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后,剩下的那种情况,无论看上去多么不可能,也一定是真相。”

    这是柯南道尔在1904年发表的《皮肤变白的军人》小说里,伟大的福尔摩斯说的。

    是啊,没人规定,凶手一定不会死在自己设下的圈套里。宋芳笙顺着这句话,心里渐渐摸到一点感觉,忽的双眼瞪大,心中豁然开朗道,“对啊,既然那些人看上去,不像是会愿意为栽赃嫁祸去死的人,那会不会,他们也被段澄远夫妻害死了!?”

    “夫人想到了什么?”

    宋芳笙掀开被子下床,光着脚把地上散落的纸页一张张全部捡起,翻来覆去地找,“没有……之前火场里调查情况的那些档案呢?”

    她没找到想要的东西,立刻开门打算去书房,被顾均胜一把拉住,“穿鞋。”

    “哎呀。”她急忙穿上拖鞋,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顾均胜看她干劲十足,满心满眼都是对她的赞许。没一会儿,书房响起女人高兴的欢呼声。

    “找到了!”

    她踩着拖鞋登登登回屋,把一张图放在男人面前,指着上面后厨位置说道,“死者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大部分都集中在前门和后门,为什么?这是因为他们下意识还存着一丝求生的意识,希望能从这里逃出去。其他死在卫生间、二楼的人也是一样。但先生你还记得吗,后厨房这里也有尸体:大堂经理黄有伦和两名舞女大班。可奇怪吗,后厨门堆满油桶和杂物,那些厨师和传菜的服务生都知道往外跑,尸体最终被发现在其他地方,为何这里还会有尸体?大堂经理会不知道后厨逃不出去吗,那他为何还会死在这里呢?”

    “夫人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后厨这里很有可能就是段澄远夫妻事先与纵火者说好,留给他们逃生的出口呢?大堂经理黄有伦和两个舞女大班便是凶手。他们在完成纵火与栽赃之后,原本想从说好的地方逃走,结果到了这里才发现,唯一的逃生出口被堵死,他们在这里挣扎、呼救,搬动货品企图离开,最终逃生失败,亦被这场他们亲手放下的大火活活烧死。所以我们才会一直留在原地打转,无论如何想不通。原来,纵火者并非甘愿赴死,而是被段澄远夫妻背后捅刀,算计而死!先生,你说我的猜测可有道理?”

    大掌抚上她后脑勺,顾均胜眼中写满赞赏。

    “非常有道理。夫人推理,字字珠玑,发人深省。看来,我要让李正和周峰那俩小子都来找夫人学习,如何寻找案件突破口。”

    男人从床上又坐起来一些,企图吸引他的注意,“如今有了明确目标,只待明日细查。夜已深了,不如我们……”

    “啪”的一声,宋芳笙甩开男人的手,起身朝书房跑去。

    “我要把这个发现赶紧告诉丽曼姐!”

    “……”

    “很有可能,”电话那头传来沈丽曼的肯定,“芳笙,做得好。”

    短暂的愉悦转瞬即逝,宋芳笙顺着这条线索往下想,情绪又低落下来,“可我如果没记错,黄有伦和那两名舞女大班的家人,我们之前也都盘问过,他们都对段澄远夫妻没有印象,不知道他们是否与自己的亲人有过频繁的来往,更惶谈知道他们之间是否有所密谋。如今三人都已经死了,这条线可怎么查啊?”

    沈宅。

    一身丝缎寝衣的女人翘脚坐在会客厅,手指把玩着电话线,一圈又一圈地绕着。她不似宋芳笙焦躁不安,对于接下来的查案方向有了想法。

    “如果你猜得没错,纵火者当真是这三个人,那他们在动手之前,一定与段澄远夫妻有着密切往来。其家人蒙在鼓里,双方多半只在舞厅内进行过交涉。”

    “这个我也知道。可他们见老板与员工来往频繁,多半也都只当工作需要,无人会多加注意。就算有人注意到了,如今也都死完了,难道我们还能把柳三姑从香港请回来,开坛做法,让死人开口吗?”

    “死人不会说话,我们还可以指望活人。”

    这话暗含玄机,宋芳笙的心提到嗓子眼,“姐姐是说段澄远夫妻,不太可能……”

    是完全不可能。说了就要枪毙的死罪,谁会说呢?

    “我是说,段澄远身边形影不离的四个保镖,和日日跟在许小月身后的丫头。他们一定见过自己主子与真正的纵火者密谋。”

    “我们去问,他们就会说吗?”

    电话那头轻笑两声,宋芳笙便知道,沈丽曼又有新主意。

    “活人问不着,我们可以让死人去问。”-

    段澄远夫妻夫妻有四个福禄寿禧保镖:阿福、阿禄、阿寿和阿禧。原名自然不叫这个,跟了商人做保镖,当然要尊崇商人迷信的规矩。福禄寿三个肌肉最壮实,臂膀硬起来比普通人大腿还粗,阿禧则是个司机,靴子里常年藏着一把匕首。

    沈丽曼找人跟了他们三天,发现这个阿禧脑子尚且灵光,另外三个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胸大无脑,于是便定下计划。

    这日晚,四人从主子家里出来,照例去一家北平菜馆吃涮羊肉、喝烧酒。待到酒足饭饱,阿福正要起身结账,就听得门外石子砸破玻璃的声音响起,阿禧意识到不对劲冲出来,瞧见段澄远夫妻指派给自己的车不但被人砸了车窗,左边前车胎上还被扎了一颗长钉。

    “哪家的小赤佬,他娘的。”阿禧一口啐在雪地上,只好转身同其他三人告辞,说得赶紧找地方把车修好,否则第二天怕是要吃枪子。

    剩下三人早已经喝得不知天多高、地多宽,放心放人走了,相互勾肩搭背,往住所的方向走。

    夜黑无云,天上还飘着小雪。三人踉踉跄跄走进弄堂,耳边骤然传来奏乐的声响。

    这乐声时而响,时而不响,像是上了年纪的人有气无力,吹一下、顿一下。三人听了好久才听出是熟悉的曲子,其中阿寿是个好看表演的,听出这是仙乐斯里乐队经常演奏的曲子,脸色刷地变白。

    “是、是萨克斯,是萨克斯的声音……”

    第63章 闹鬼

    借弄堂两侧玻璃窗透出点点微光,福禄寿三人赫然瞧见,巷口尽头站着一个佝偻的身影,穿着仙乐斯乐队的衣服,正在吹奏萨克斯。三人的酒立刻醒了大半,阿寿指着那道影子,恍恍道,“是、是鬼么,是那叶海生变的鬼……”

    话刚说出口,萨克斯的声音戛然而止,那道鬼影慢慢直起腰身,他们能听到可怖的,骨头卡巴作响的声音。

    “别过来……别过来……又不是我们害死你的……”顾不上细看,三人差点尿了裤子,挣扎着转身,打算往反方向跑。

    谁知刚转过来,巷道另一头赫然也站着三个人。为光照在三人身后,看不清脸,只看得见这三人,一个身材微胖,穿着仙乐斯大堂经理的衣服,另外两个穿着舞厅服务生的衣服,只是在胸口多别上一个领章,显示他们是管理舞女的大班。

    “啊!那不是黄经理吗!”

    为首的阿福吓个半死,不可抑制地往后仰躺,将其余两人压倒,三个人同时倒在地上,抱成一团。

    “头七、头七不是早过了吗?老爷和太太给他们烧过纸了啊……”

    “是、是黄经理吗?他们不去找老爷、太太,找我们做什么?”

    见两边巷道都被堵死,四道鬼影朝着自己走来,阿福吓得尿了裤子,颤抖着求饶道,“不是我们!都是,都是老爷、太太让这么做的,你们找他们去啊!”

    阿福、阿禄盯着这头,阿寿便死死地盯着叶海生这边,突然大喊道,“你要找的人,在那边!他们三个就是害死你的人!你找他们、找他们去啊!”

    “对对对,鬼先生们行行好,高低与我们无关,叶海生,你的仇人就在对面,黄经理,你要找,找老爷、找太太去!”

    一个人尿了裤子,另外两个人就憋不住,一股浓烈的腥臊味袭来,躲在暗处的宋芳笙和沈丽曼捂住口鼻,示意可以收队。

    瘫坐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三人立刻看见,四道鬼影发了疯似的朝着他们飞扑而来,三道尖锐的惊叫声响起,惊动弄堂两侧楼上住户。

    “啊!”

    “啊!!”

    “啊!!!”

    有人推开窗户往外瞧,却谁也没瞧见,只有雪地上一摊莫名的水渍,和满地凌乱的脚印-

    近邻年关,就连专属于工部局,用来诊治囚犯的警察医院也见不到什么人,大家各自能回家的都回家去,收拾着准备过年。

    叶秋容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失眠,躺在母亲身侧睁眼到天亮,脑子里塞满困顿和迷茫。

    听门口传来脚步声,她从病床起身,从病房门上的玻璃窗瞧见宋芳笙,病恹恹地下床走出来,扯出一个勉强的笑。

    “你们来了。”

    “婶母身子还好吗?”沈丽曼拉着她往外走,步行到走廊露台,递给她一杯热咖啡,她这才恍然,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和他们一起喝过下午茶。

    “老样子。任何东西稍微拿远些,眼睛便瞧不见了,偏还要逞强。”

    “叶伯父的事……”

    她捏紧咖啡杯,丝毫不在意有些烫手,“已经知道了。”

    “什么?”

    “嗯,”她苦笑一声道,“就在一间医院里住着,楼上楼下,怎么会不想呢?前几日她吵着非要上去瞧瞧爸,我和医生越拦,她闹得越凶,以为警察把爸爸送回看守所了。所以只能告诉她了。”

    叶母知道丈夫去世,生前还在遭受良心的谴责,死不瞑目,可不知伤心成什么样子。至于眼前消瘦到两颊已经有些凹陷的女人,只怕承受的痛苦还要加倍。

    露台上一时无人说话。叶秋容抬头看她俩,双手攥紧拳头,眼神忧郁,“阿坤和阿肆他们……找到三少爷了吗?”

    这还是她们头一回听见叶秋容如此称呼段澄恩,以前臭老头、臭老头的叫惯了,心下了然。

    “没、没呢……”宋芳笙犹犹豫豫,和沈丽曼对视一眼,赶紧转移话题道,“差点忘了,今日来找你,是有好消息要说——”

    “——纵火者已经能确定是哪几个人了。”

    那晚,两人设局引段澄远夫妻的三个保镖说出实情,将三人带到暗室又打了一顿,基本把事情说了个明明白白。

    段澄远夫妻接下仙乐斯舞厅后,认准黄有伦和另外两个舞女大班最是贪财好色之人,要他们帮忙一把火烧了舞厅,嫁祸到叶家父母身上,待事成之后,借此机会要挟段澄恩交出公司股份及家族掌权人的身份,再许以三人每人三万大洋。

    三万大洋是什么概念呢?一个普通工人在上海一个月的薪水大概在十到二十大洋。三万大洋便是他工作大约一百六十七年收入的总和。拥有三万大洋的普通人,直接跳过中产阶级,一跃成为顶层富豪。

    只是他们没等到这三万大洋兑现,而是在再次进入火场后,等到一扇被三个保镖用重物堵死的后厨逃生门。

    福禄寿禧四人事先将所有堆放在后厨房门旁边的重物用巨大篷布包成一堆,单留一个可以把握的提口。待黄有伦三人将叶家父母搬到后厨门外过道,再次回去将其他地方点燃,确保火势持续变大的时候,四人将后厨房门从外面关上,随后拉住提口,合力将门旁边摆放的重物拉到门前,将门完全堵死,不一会儿就听见里面撕心裂肺的喊叫声。

    听他们招供之后,周峰、李正摘下头套,表示要他们出庭作证,当面指认段澄远夫妻才是仙乐斯火灾的罪魁祸首,可惜三人宁死不从,说有家人在夫妻二人手里抓着,一旦供认便是死无葬身之地,说到激动时,阿福还撞了墙。众人不得已只好将三人带回警察署关押起来,对外就说他们喝酒闹事,还要再关几天。

    顾均胜这边,因着黄有伦已经浮出水面,他便将那名请假的舞女再次传唤至警署审问。再三威逼之下,她终于承认,是黄有伦提前一天主动找到她,要她第二日无论如何别去仙乐斯,至于具体原因,男人不肯说,只哄着她之后给她买钻戒,她便答应下来。第二日大火的消息传来,她猜到与黄有伦有关,偏自己是个见不得光的情妇不谈,她也不愿意同此事牵扯上关系,男人既然死了,她便彻底装聋作哑,将此事隐瞒下来。

    沈丽曼坐在叶秋容身边,轻抚她手背以示安慰道,“虽然现在还没找到办法,直接定段澄远夫妻的罪,但至少我们把黄有伦三人找出来了。只要我们能证明他们三人才是真正的纵火者,还伯父婶母清白的日子,指日可待。”

    “对,”宋芳笙也关切道,“均胜已经把租界的丁法医叫来,给黄有伦三人的尸体重新做尸检,相信很快就会有好消息传来。”

    在父亲病重之前,叶秋容也曾参加过案件调查,正好负责查看仙乐斯舞厅所有员工的档案资料。

    她闻言感激点头,想到一事。

    “这个黄有伦,是哪三个字?”

    沈丽曼在她掌心,以手指做笔,轻轻比划起来。

    “是他?我记得资料上,这个叫黄有伦的人,周遭人对他的印象都极为不好,说他为人阴险毒辣,不折手段,城府深得很,专躲在背后使阴招,叫人防不胜防,偏事后还抓不到他的错处。”

    宋芳笙点头不迭,“是了。否则段澄远夫妻也不会看上他做棋子。”

    “心思这样缜密、毫无错漏的一个人,最后还是栽在别人手里了么……”

    一语点醒梦中人。沈丽曼握着她的手又紧了紧,低头呢喃道,“你说得对。或许,他会有所防备,留下点什么也未可知……”

    可所有涉案人员的家里早就被警察署的人翻了个底朝天,若黄有伦有留下什么,他们早该翻到了才对。

    沈丽曼搂住她的肩膀,叫她安心,“尸检那边有我和芳笙盯着,你放心守着婶母……啊对了,今年好多地方大雪,年货减产,我将你和芳笙的那份早早备上了,是全送到家里,还是送一些到医院来?里头鱼胶、贝柱都极补,鱼油还可以明目,你叫下人炖了来给婶母喝。”

    女人这话,原就是为试探,试探她对段澄恩、对这段婚姻的态度。

    叶秋容闻言低头,眼里起雾,“多谢姐姐惦记。方便的话,全送到三兴弄去罢,我带妈回弄堂里过年。三少爷那边……离异书放在书房的,等他回来就能立刻离了,我听说现在离婚很常见,用不了几天。以后姐姐和芳笙若还愿意同我做朋友,我在三兴弄,随时欢迎等你们来找我。”

    “离异书?”宋芳笙没忍住重复道,“当真要和三少爷离婚吗?可如今我们就快要破案,还伯父婶母清白了。再者三少爷也不一定就是为躲避这事才失踪的,你这时候做决定,是否太早太莽撞……”

    “清白?清白能让我爸活过来吗?”她意识到自己语气重了些,复转过头去,低声道,“我知道这一切不能怪在他头上,爸爸死了,我伤心,他也伤心。可我若是还继续做段太太,我爸的死难道就这么过去了么?我妈心里会好受么?我没办法不去这样想。”

    眼看她又要落下泪来,沈丽曼赶紧打住道,“无妨,眼下还伯父婶母清白、找到三少爷两桩事最要紧,其他的,等三少爷回来,有什么事都能说清楚。你照顾好婶母,我们先走了。”

    送走两个姐妹,叶秋容站在露台边刚准备走,身后探出一只手轻拍她肩膀。她猛然回身,对上谢言西温润双眼。

    “你来了,是有他的消息了吗?”

    谢言西跳下露台,站在她身边懒洋洋道,“不是要离婚吗,这么关心他?”

    算她多嘴。

    叶秋容冷脸准备离开,男人立刻慌了,伸手拦住她说道,“城西外棚户区附近找到一辆车,不知道是不是他的。”

    “在哪里?!”-

    沈丽曼和宋芳笙告别叶秋容出来,找到医生千叮咛万嘱咐,好好照顾叶母,治疗她的眼疾,这才坐车出了警察医院,往警察总署来。

    丁法医从法租界过来,到时雪已经停了。知道今日要检查的尸体有三具,加上时间紧迫,关押在审讯室的三个保镖还有几个小时就要放出去,他还多带了两个徒弟,说是来帮忙验尸。

    冬日凄寒,尸体腐坏程度尚可。两人带上口罩,跟着丁法医进了解剖室,两个徒弟主要负责那两个舞女大班的尸体,丁法医带她俩检查黄有伦。

    这已经是两人第二次观看尸检,接受程度比上次好很多。丁法医依次翻看尸体手掌、面部,宋芳笙就在旁边一字不漏地记下来。

    “尸体衣服上有油渍,闻起来……是汽油。”

    “指甲缝里有火柴鳞屑,判断死前不久有过擦燃火柴,亦或是触碰易燃物之行为。”

    掰开尸体的嘴,丁法医打开手电细看,双眸微眯,“嗯?”

    第64章 珍珠

    跟随丁法医的目光,沈丽曼和宋芳笙也看过来。

    “怎么了?”

    男人示意她们帮忙接住手电,双手将尸体的嘴再掰开一点,指着口腔内部说道,“能看到一部分咽喉,这里,有异常的划伤。”

    “难道是生吞了什么?”

    意识到这可能是重要线索,三人交换眼神,即刻开始解剖。

    银色手术刀沿喉管一路划开至胃部,宋芳笙强忍住不适,看他从喉管一路翻找,最后在胃里一堆黢黑的腐败物里,将一颗足有成年男人拇指大小的珍珠掏了出来,整颗珍珠完好无损,在灯光下闪烁耀眼白光。

    宋芳笙戴着手套把珍珠接过来,放在掌心翻来覆去地看了,“他生吞这个做什么?上面也没有刻字啊。”

    隔着几尺的距离,沈丽曼一眼看出端倪,从她掌心拿走珍珠道,“这不是一颗真的珍珠,是塑料。”

    难怪她方才掂量着轻飘飘的。

    通体转上三圈,确认外壳上无刻字,女人突然发了狠,两指发力将塑料珍珠捏碎,一张指甲盖大小,对折好几次的纸条从里面掉出来。  !

    众人见状,心瞬间提到嗓子眼。沈丽曼摘掉手套,缓缓下蹲将纸条捡起,放到光线充足处阅读:

    【如果有人看到这封信,说明我已经死了。老板段澄远、许小月卸磨杀驴,指使我与陈和德、蓝省三纵火栽赃叶海生、王柳儿,证据就埋在仙乐斯舞池正中央地毯下方地板上往下数左边第三块地板下。但愿这封信永远用不上。】-

    段澄恩从病床上苏醒过来,瞧见天花板上挂着一盏结了蛛网的钨丝灯。他转动脑袋企图将四周看得再仔细些,脑袋一阵天旋地转地眩晕起来。

    “嘶。”

    阿坤被这动静惊醒,见段澄恩醒来差点喜极而泣,“谢天谢地,三少爷你终于醒了!”

    “我这是在哪儿?”

    “小昆山镇镇上医院。”

    他还想问什么,一个衣着朴素的农妇端着木盆推门进来,瞧见他醒了也高兴得很。

    “哎哟,你总算醒了,可动不得、可动不得,脑袋上好长一条口子,腿也才刚接上呢。”

    难道是她救了自己?

    农妇是个好讲话的,木盆放在地上,拧了把毛巾就要上来给他擦脸,被他躲开。但他低头看自己,衣服也换了、手脚也干净,便猜到这些时日都是她在照料自己。

    阿肆见状赶紧接过来,这才说起这些时日发生的事情。

    二少爷和二太太被捕了。

    丁法医在仙乐斯大火其中一名死者黄有伦的胃里找到一颗塑料珍珠,捏开来里面是一封绝笔信,死者以死指认段澄远夫妻为仙乐斯舞厅大火教唆者,他与其他两名舞女大班不过只是二人手里用完即弃的棋子。

    黄有伦信上还提到藏有其他证据,顾均胜派人重新搜索火场废墟,在舞池地板下方找到一叠购买大量汽油的票据,上面黑纸白字是段澄远亲笔签字。

    两人被带到警察署时见了票据,这才恍然大骂“不可能,那他当初当着我的面烧掉的又是什么”,方知机关算尽,终将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通过对段澄远夫妻连夜审问,阿坤这才知道,原来段澄恩独自驾车出市区是为了赴约,与他们二人签署股权让渡合同,以换取叶家父母的性命。他们在天马山下的宅子等了一夜也没等到人,再问茶社,发现段澄恩根本没有出现,以为他反悔不曾赴约,也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此事。

    顾均胜将此事告知阿坤后,男人带着手下,沿小昆山镇到义兴茶社的几条路线逐个排查却一无所获,直到有人找到他的手下,说自己在棚户区外一家农户家中看到段澄恩开走的车。阿坤顺着这条线索找到农妇夫妻,才终于在昨天见到尚在昏迷中的他。

    他因躲避野狗连人带车翻下田坎,是眼前这名农妇夫妻俩将他从车内拖出来送到医院。伤势检查得知右前额撞伤撕裂,中度脑震荡,加上左腿骨折,一直昏迷到刚才。

    段澄恩默默听完,低头看见自己打着石膏板的左腿,吃力从床上坐起来,“我睡了多久?”

    “从农妇将三少爷救起那日算,六天了。”

    这六日风云变幻,他的股权让渡合同最终还是没有用上。不知道阿坤说话避重就轻,段澄恩叹一口气放松下来,左右看看不见叶秋容,以为事情告一段落,她要么就还守在岳丈岳母身边,要么就纯粹是还在生他的气,柔声道,“秋容呢?”

    “太、太太?太太、她……”

    “好好说话。她还在生我的气?”

    阿坤眼神游移,颤抖着从床头抽屉拿出一份文件递过来。远远地,狗爬似的“离异书”三个大字映入眼帘,段澄恩登时心跳漏了一拍,冷眼没有伸手去接。

    “这是什么?”

    叶秋容的字他是认识的,一横一竖,那是他当初握着她的手,教她写自己名字时女人学会的用笔。她总说一个字就是一个整体,轻易不能分离,所以在打点的时候,会故意将点与其他笔画挨在一处,正如此时,“离”字头上一点和“书”字右侧一点,都与就近的笔画紧紧相连。

    阿坤何尝不知道他的脾气,就算接过去也会立刻撕碎。可若人回到家,发现老婆不见了,自己只怕会死得更快。他颤抖着收回书信,紧张到咽口水。

    “是、是太太留下的,早在叶老爷去世那天,她留下这封书信便、便搬了出去……”

    段澄恩心里又是一沉,声音跟着颤抖起来,“什么叫叶老爷去世?哪个叶老爷?”

    阿坤的小腿肚开始颤抖。

    “就、就是太太的父亲:叶海生,叶老爷。他、他五日前心脏衰竭,在医院去、去世了……”-

    还有十日就是除夕。

    吴淞江上吹来的风又腥又冷,街面两侧商铺屋檐下的红灯笼到了晚上也不会熄灭。

    宋芳笙和沈丽曼在约好的时间到了警察医院,叶秋容已经带着母亲早早起床,将病房里的东西收拾得七七八八。

    “早饭可吃了?”

    叶秋容的衣服很多,正一件一件在病床上摊开来,为怎么放进箱子里带走发愁,“吃过了。”

    她既如此说,宋芳笙手里拎着加了糖的黑列巴面包不知道放哪,随手搁置在茶几上,开始上手帮她们整理行李。

    “还有五天就过年了,家里东西齐全吗?要不要我喊两个人先回去打扫?”

    “谢谢你,芳笙,我昨天已经回去打扫过了。”

    叶母眼睛已经看不清东西,抓着病床扶手坐下,在怀里叠一些小件衣物。沈丽曼叫她交给自己,她说这点小事她还是可以自己来。

    “总要继续生活的。”

    虽然案子已经查清,这些时日,以往闹着要叶家父母偿命的受害者家属也都改了嘴脸,偶一两个上门来道歉,叶秋容顾及母亲都默默接下,没有发作,但时间已无法倒回,病房里仍旧弥漫着一股若有似无的悲伤。

    沈丽曼看叶秋容状态不好,心想着无论如何还是要说开,将身后宋芳笙的丫头小春和自家杨妈叫进来帮忙,姐妹两个拉着叶秋容到医院花园散心。

    “还在生气,还想离婚?”

    花园里长凳硬冷,两人一左一右把叶秋容夹在中间,比她还愁眉苦脸些。

    “阿坤打电话来求我,说你死活不肯见他,说是三少爷的消息一个字也不想听,我就知道你口是心非。今日你就是不想听也得听。他……”

    “姐姐,”叶秋容打断沈丽曼道,“看你们的态度,我便知道他没事。既然没事,再有其他的什么也与我无关了。你只帮我告诉他,离异书签完,再刊登一则离婚声明,这事也就完了。”

    “不行!”沈丽曼扳过她双臂面对自己,恨铁不成钢道,“你先听我说完再决定好不好!”

    “你知道三少爷一个人开车出城是为什么,为和段澄远夫妻签协议,把股份都给他们!是许小月耍心眼,要他一个人带着东西赴约,车开到一半翻在田里,人也昏过去,命几乎没了。被附近农户救起来送到医院,中度脑震荡加上左腿骨折,竟昏迷了整六日!如何,你可听清了?”

    原来是这样,又是为她。女人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鼻头红红的,再开口带着鼻音,“那他现在……”

    “知道问了?”沈丽曼斜她一眼,“他醒了。可要我说,还不如不醒呢。”

    “这话是什么意思?”

    “听阿坤说,三少爷看见那封离异书,整张脸跟抽干了血似的,刷地白下来。顾不上左腿还打着石膏板,下床说要来找你,抓扯之间又昏了过去,夜里发高烧,迷迷糊糊一直喊你的名字。他也不想想,昏迷这六天,身体早已经虚透了!就算这样,你也不愿意原谅他吗?”

    见她不说话,宋芳笙赶紧又道,“是啊,这几日,均胜带着手下给那两个害人精也审得差不多了。这一切主要都是许小月出的主意,人也是她一个一个找来。我日日催李正和周峰把资料准备好,等过完这个年就让他俩给叶伯父偿命。哪怕在牢里这个年也不会让他们好过,男犯人、女监狱,保管叫他们在活着的每一天生不如死。如此,你也消消气,到底回去和三少爷再见一面,好不好?”

    分明是相爱的两个人,怎么就生出这么多嫌隙与苦痛来?抛开两人是叶秋容的姐妹不谈,沈丽曼深知段澄恩是怎样一个偏执的人。如今父母双亡、兄弟离心,秋容是他在这世上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若两人真就此离散,她不敢相信段澄恩会怎么样。

    背负着家族的责任无法赴死,一旦将重担交出去,只怕也是活不长的。

    情深不寿。

    有眼泪自面颊滑落,叶秋容原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为段澄恩哭了。他的腿断了吗?那样骄傲、自负的一个人,若是成了瘸子,以后还不知道怎么样。可脑海里全是挥之不去的,父亲的面容。

    父亲为着他们死了,她还能心安理得地继续做这个段太太吗?

    最终,她还是抬起头,收敛眼泪道,“这婚,无论如何是要离的。”

    第65章 审判

    冬日的上海天寒地冻。

    三兴弄堂里的房子不似段宅装了英国锅炉,地板下埋着铜管,叶秋容一进屋下意识脱去外衣,觉察实在是冷复穿上,将母亲安置在房间之后,到厨房开始做饭。

    可她哪里会做饭?生米倒进锅里,想起可能需要接水过滤,手触碰到冰冷刺骨的水又缩回去,望着淘米的盆盛满水,不断从边上溢出,哗哗啦啦响个没完。

    一双手从身后拧紧水龙头,她回头看见母亲温润的笑,“还是我来罢,你别挑过年的时候把厨房给我烧了。”

    她赶紧抓住母亲的手道,“妈,你眼睛看不见,怎么做饭啊?”

    “在别的地方或许不行,这是哪儿?我们在这生活一辈子了。就算真瞎了,家里每一个物件放在哪,第几层第几个柜子,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我给妈打下手。”

    沈丽曼知道她要强,也知道姐妹之间不管怎样是要留着平等和体面,不能让她觉得离了婚,自己就矮两人一头。所以她们送来的东西皆一式两份,有叶秋容的一份,就有另外一位姐妹的一份:腊鸭、风鸡、火腿,奉天买回来的貂皮大衣,各类西洋饼干和巧克力,书法名家写的春联、福字,还有一台新式唱片机。

    窗外开始飘雪,她把窗户关好,跟着母亲蒸饭、炖菜,烧了温水洗菜、洗碗,就这样和母亲吃上了一顿简单的晚饭。

    没有父亲陪伴的晚饭。

    往常这个时候也是不见父亲的,他在仙乐斯。乐手要提前选曲子、练习,去得早些,母亲只需要晚上去给舞女梳头化妆,偶尔也在家里做饭。

    有吃不完的剩饭,通常就会成为父亲的宵夜。

    叶母拿着筷子夹菜,因着看不清楚,在碗里胡乱夹了好几次都没有把菜叶梗夹起来,筷子碰到盘沿,发出尴尬的当啷声。叶秋容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红了眼,强忍住泪水从母亲手里夺过筷子,换了一把勺子给她。

    “用这个吃罢。”

    “诶,”叶母答应着,两人又沉默了很久,她才忍不住开口道,“我听沈太太说,三少爷找着了……”

    “嗯。”

    “那你……”

    “我不想见他。”

    “……当真要离婚啊?其实这件事真不能怪他……”

    “妈,”叶秋容打断道,“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你放心,过完年我就出去找工作,我还年轻,养活你和自己没问题。”

    “妈不是担心这个。你那么喜欢三少爷,离婚不会使你痛苦吗?”

    “早已不是痛苦不痛苦的事了。”她不愿再谈,搁下筷子,起身去厨房收拾。

    窗外,雪下得更大了。

    搬家与劳累让她顾不上伤心,简单收拾之后,她伺候母亲洗脸泡脚,母女俩躺在一张床上,相拥睡着了。

    段澄恩在她家门口站定的时候,只看到紧闭的房门和屋檐下亮着的红色灯笼。

    昏暗夜色下,男人站了一阵,裤腿露出硬挺的纹路,里面夹着石膏板。阿坤停好车子走进来,累上一天,大雪里浑身冒着汗。段澄恩退烧醒来,几个人立刻就回来了。连家也没回,听说叶秋容带着母亲出了院,一刻不停地就赶了来。

    “少爷,要我去敲门吗?”

    男人静静地站着,任由雪落满头,最终收敛目光转身,“不了,今夜先作罢。回去之后你立刻给顾宅打去电话,说我问顾均胜要两个人。”

    “是。”-

    叶秋容睡得迷迷糊糊,胳膊伸出被子觉得冷,闭着眼睛喊人。

    “先生……先生……冷……”

    她唤了两声没人应,睁眼瞧见头顶乌青的床幔,反应过来,垂眸老老实实把手缩回,拢了拢肩头的被子。

    叶母拄着拐杖走进来,轻轻拍在被子上,“秋容,秋容。”

    “妈,再让我睡会儿。”

    “不是,院子里吵吵嚷嚷的,好像邻居说门口站了个人,你去瞧瞧,是三少爷不是?”

    段澄恩来了,他的腿不是断了吗?

    顾不上细想,她掀被子下床,披着外衫把门打开,看见段澄恩站在雪地里,一时有些恍惚。

    白花花的雪落了男人满头,恰与她在书中读到“白首不分离”的词一样情景。他也拄着拐杖,不同于母亲盲人专用的拐杖,他的拐杖用于帮助左腿发力。伤筋动骨一百天,他的腿一时半会儿好不了。

    他站了多久,腿不会疼、不会觉得冷吗?

    看着她从门内出现,段澄恩同样恍然。半月未见,生出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来:她瘦了,往日圆润的小脸变得尖细,皮肉贴在骨头上,显出极好的骨相来,只是气色不好。黑色貂裘遮不住她深陷的锁骨,两只眼睛带着疲惫,睫毛忽闪忽闪,愈发楚楚可怜。

    “三少爷是来送签了字的离异书么?如果是,给我你就可以走了。”

    三少爷?还是臭老头听着顺耳。看着她摊开掌心,男人眨眼,声音哑然,“跟我去个地方。”

    “三少爷休要纠缠。”

    他不理,“不是想离婚吗?跟我去个地方。”

    “可是我妈……”

    “让四妞和赵妈照顾她。你跟我走。”

    他的口气还是一如既往的霸道。叶秋容裹紧外衫,面上薄怒,“去了你就肯签字么?行。”她退回房间换好衣服,走出来见弄堂口停着三辆车。

    “阿坤,我坐你那辆车。”

    “这……”阿坤赶紧招呼两个手下坐上来,庆幸自己够聪明,“这车坐满了,太太还是去少爷的车罢。”

    “我跟你们挤一挤。”

    “太太!”人就差给她跪下了,“求太太别为难我们几个了!”

    段澄恩的车门开着,风雪也越来越大。她最终还是上了段澄恩的车,关上车门,离他远远的。

    “你要带我去哪?”

    男人的脸已经比锅底还黑。汽车一路驶出弄堂,浦东沿江进入一栋工厂,她认出这是段家产业名下的船舶修造厂,当初剪彩的时候,她到过这里。

    他带自己来厂里做什么?

    临近除夕,工人早早的回家过年,厂区寂静空无一人,只在入口处看见一个看守的老伯。她跟在黑脸男人身后下了车,穿过一堵又一堵淡白色石墙,眼前赫然出现一片空旷的开阔地带。

    此时天色大亮,虽不及晴朗的时候光线明朗,但阴霾总算散去,雪也止住。她侧眸扫过男人的脸,仰着头能瞧见他脸上没有刮干净的胡渣。

    “带上来。”

    一声令下,阿坤和几个手下押着两个穿绵夹袄的人从侧边小门走出来,衣服看着有些像她之前去提篮桥监狱,在囚犯身上看到的类似。两人带着黑色头套,手脚上的铐子哗啦啦作响,每走一步身体跟着颤,显示出极度的恐惧。

    “跪下。”

    阿坤抬脚踢过去,两人面朝叶秋容仓皇跪下,头套揭开来,段澄远和许小月一时间没有习惯天光,虚着眼睛瞧上一阵,看清面前站着的男人和女人是谁。

    段澄远最先认了怂,慌慌张张就开始作揖,带动手链哗啦啦直响,“三弟、弟妹,饶了我、饶二哥这一回吧!”

    两人满脸伤痕,衣服看着也破破烂烂,应是在牢里吃过不少苦。

    许小月是个不肯低头的,左右看看自己身处的环境,不怕死地叫嚣道,“这是哪儿?你们怎么能把我们从牢里带出来,私自处置犯人是犯法的!”

    “你这个时候知道提法律了!”阿坤又是一脚踢在她后腰,许小月直接往前方扑倒,摔了满嘴泥。

    她挣扎着起身,满脸泥污与怒气,正准备继续说话,就听得身后“咔哒”一声。

    众人循声看去,段澄恩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手枪,方才发出的声音正是子弹上膛。男人缓缓抬手,将枪口对准她。

    枪口黑漆漆的,像死神露出一只眼睛将她死死盯住。

    段澄远见他瞄准许小月,此刻什么夫妻情深、同甘共苦的誓词统统抛在脑后,跪在地上走过来说道,“就是她,这个恶婆娘!我做这一切都是她的主意!包括找人去医院刺激叶家父母,你、你快杀了她,替你岳丈报仇!”

    扳动保险杆,段澄恩却马上没有开枪,而是斜眼瞪一眼自己的二哥,对方随即闭嘴,不敢再发一言。

    “呸你这个没用的老东西!”许小月这下终于慌了,仰头落下泪来,躲着黑漆漆的枪口疯狂摇头,“不要、不要!三弟你不能杀我,你不能!我做这一切还不是因为你二哥,他贪财!我不是故意要你岳丈死的,那是意外!”

    “啪”地一声,叶秋容打在许小月脸上,因着太过用力,手止不住颤抖。她眼尾发红,眼中却闪着寒意,“到如今你还在狡辩!”

    说罢也不管不顾了,冲上去就开始厮打她,抓着许小月的头发,按住她的头往地上砸。一边砸一边喊着“把爸爸还给我”、“还给我!”

    段澄恩冷眼看着,对她终于发泄出来的样子感到一丝安心。身后传来汽车的声音,阿坤小跑出去,没一会儿又跑回来。

    “是大少爷来了。”

    多半是来劝和的。

    叶秋容正打得手疼,一只手从身后将她搂住,另一只手把枪递到她面前,耳边传来段澄恩温柔的声音。

    “我去应付大哥,这个女人,交给你来杀。”

    第66章 初见

    叶秋容不会使枪。

    段澄恩把枪放到她手心,拉过她食指扣住板机,“用力按这里就可以,记得对准。”然后带着人都走出去,空旷的场地内只剩下她和几个站在远处的手下,以及脚边两个罪人。

    眼前的女人远不及段澄恩冷血,许小月看到一丝生机,跪在地上往她脚边爬,肮脏的脸上写满哀求。

    “不要、不要杀我。秋容、三妹妹,我只是一时猪油蒙心,我错了、我错了!”

    “你的父亲也不想你手上沾血的,放了我、放了我?哪怕把我送回监狱都可以!我可以坐一辈子牢,在牢里日日为你父亲超度,为你母亲祈福好不好!”

    叶秋容看她丑恶的嘴脸,偏面容生得还算娇艳,想起宋芳笙给她看过的审问记录里,段澄远身边的保镖曾听许小月喝醉酒后,避开段澄远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缺钱吗?我不缺。我父亲在上海开创电影公司,赚得盆满钵满,我自己又是留洋回国的千金大小姐,我会在乎段家那几个臭钱吗?我就是不喜欢叶秋容。凭她是什么东西,能嫁给三少爷,为什么不是我嫁给名动上海的三少爷?为什么我嫁的是这个扶不起的阿斗!所以叶秋容有什么,我都要抢过来。哪怕是我扔在脚边的垃圾,我也不要叶秋容捡!】

    许小月哭哭啼啼,迟迟未见头顶上的人有反应,正准备抬头,冰冷的枪口忽地抵住她,将她下巴勾起,就瞧见叶秋容冷若冰霜的眼眸。

    “听说,你一直想嫁的是三少爷?”

    如此明显的占有欲,她在这一瞬仿佛看到了段澄恩站在自己面前。许小月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开口道,“没有的事!那都是我一时酒后失言,说的气话!再说,三弟心里从来都只装得下你一个!四年了都是如此!”

    嗯?

    男人心里有她这件事,她知道,只是这四年的日期,却是她自己藏在心里一天天数过来的暗恋岁月,此前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

    四年前,只有十五岁的她在仙乐斯奉茶的时候将茶水洒在段澄恩身上,茶杯碎了一地。也是那时,她对段澄恩一见钟情。

    那许小月口中的四年又是什么?

    顾不上脏污,叶秋容蹲身,与许小月对视,枪口依旧抵拢她下巴,道,“什么四年,你都知道些什么?”

    多说一句话,或许就能多一分活下来的机会。许小月双手去抓她的枪,死死握住她扣住板机的手指道,“我说!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你!”

    “那时候,三少爷已经二十七岁,老爷和太太一直惦记给他订亲,可他无论见了谁都不满意,转眼又扑到生意上,一走就是半年。四年前,大概、大概是春夏交替那阵吧,老爷病危,说无论如何都要看着他订了亲才肯咽气,他只好答应,同太太相看好的珠宝大王邱家的大千金邱锡龄订婚。可订婚仪式还没举行,姑娘人都没见上一面,他突然反悔,好说歹说把亲退了。后来同弟妹你订亲那天,身边仆人给我说你是在仙乐斯遇见的他,我才想起,四年前他突然反悔那日的头一晚,就是在仙乐斯里喝的酒。”

    “那之前,他几乎不与那些个浪荡公子一起出去喝酒,更别说是去仙乐斯那种地方。可自那以后,他就经常去了,换着衣服、变着打扮去,买回来的衣服也变了风格,以前都只黑白灰三色,那时候倒看他开始穿清水蓝、青山蓝一类年轻男人穿的颜色。我以为他爱上了哪个舞女,可偏又不见他带人回来。”

    “订婚不成,老太太一直对他没能完成老爷遗愿的事耿耿于怀,他就更加卖命的做生意。同你结婚之前,老太太每年也催,说他快三十的人,哪有不成家的道理,他就和老太太立约定,只要自己坐上中华商会会长的位置,老太太就不再逼迫他成家。”

    “我以为他生性如此,也就丢开手。可有一回他喝多了,嘴里一直念叨着‘再等等’、‘再等等’,现在回想起来,他说的就是在等你对不对?等你长大,等你可以嫁给他了,是不是?你瞧,他心里眼里装了你四年,等了你四年,我又算什么,说起来所有人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的!”

    她一边说,一边努力回忆,“对了,他有一只盒子锁在保险柜里,如今算起来差不多也有四年了,可与你有关系没有?我远远地看着,里头好像是一只碎了的瓷茶杯。定下结婚日期后,他好像找人寻了工匠,把一截碎瓷片镶在你们结婚的戒指上了!难道你竟不知道那是什么吗?”  !

    此言一出,她立刻回想起自己戴了一年的结婚戒指上,那段可疑的白瓷。

    所以,她疑惑了很久,也询问过很多次,问他为何要在婚戒上使用白瓷这种材料,他却总是反问她“不喜欢么”的东西,竟然是两人初次见面时,她故意打碎的茶杯上取下来的材料吗?

    送走大哥回来,段澄恩见叶秋容背对自己蹲在地上。伸手将她拉起来时,看见她脸上两道泪痕,瞳孔显出一丝慌乱。

    “做什么哭,她又说什么了?”

    叶秋容自顾自地哭着,耳边许小月求饶的声音渐渐听不着了,只剩下眼前男人温柔的抚慰,指腹温柔地划过她眉眼,擦去她眼角泪水。

    他明明受伤了,受了很严重的伤,鬓发里那条疤痕还没有完全愈合,隐隐翻着新长出来的皮肉。明明眼圈比她还黑,脸色比她更憔悴,却满是耐心地问她,问她“做什么哭”。

    她不是没有怨过他,怨他清白不分地吃醋。

    【看来,你当真喜欢他。】

    【你喜欢他什么,年轻?危险?还是神秘?我给不了你的东西,你就想从他身上得到,是吗?】

    她也爱他,爱他在父母面前毫无保留、至诚至真的告白。

    【她是我段澄恩此生唯一的妻子。】

    可如今,因为父亲的去世,一切都不同了。

    她若是再抱着留在他身边的念头,便真正的不孝。

    段澄恩看她不说话,只是望着自己不停掉眼泪,内心怒火上涌,抓起妻子的手扣动扳机,只听得“砰”的一声枪响,伴随一旁段澄远绝望的尖叫,许小月眉心中弹,眼神渐渐涣散,倒在地上没了气息。

    看着枪口徐徐上飘的黑烟,叶秋容显然也被吓着,任由段澄恩握着她的手,整个人瘫倒在他怀里,迟迟没有反应过来。

    男人见血起了杀心,抬起妻子的手又朝着段澄远瞄准,吓得对方屁滚尿流,拖起脚链满地爬,躲避枪口的同时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又是“砰”的一声,这一枪略打偏了些,断程远右大腿靠近屁股的位置豁开一个大洞,疼得他嗷嗷直叫。

    “不要!”叶秋容按住他正打算继续瞄准的枪,泪水滴在男人略带凉意的手背,“不要了……可以了……”

    他没想到她会劝自己住手。

    她知道段澄远该死,也希望他立刻去死。可她不希望是段澄恩来开这一枪。杀害至亲的罪名,谁也承担不起,“他是你亲哥哥……”

    “杀人偿命。”

    “许小月已经死了。”

    “还有仙乐斯五十几条人命。”

    “交给警察罢,他至多也就能苟活这几日了。”说罢,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涌上来,叶秋容放开他,丢了魂魄一样轻飘飘地往回走。

    男人没有第一时间跟上来,她听见身后传来刀刃擦过腰带的声音,接着是一种类似剁骨刀划过皮肉之声,她转身看来,段澄恩已经挥刀斩去段澄远一条胳膊,鲜血喷洒在泥地上,溅红男人鞋面。

    “啊!啊啊!!”

    看着抱着伤口在地上打滚的二哥,段澄恩扔掉刀,接过手帕略擦干净自己,走到叶秋容身边,想牵她的手。

    “回家。”

    她躲开了,“我们两清了。三少爷签好离异书交给见证人,若是你抽不出时间刊登离婚声明,我可以拜托丽曼姐,让她叫苏记者……”

    “休想,”有那么一瞬间,段澄恩脸上狠戾的杀意浮现出来,又被他强行压下,“我不离婚。你休想离开我。”

    他鲜有如此泼皮无赖语气说话的时候。叶秋容心里层层涟漪,转身不再看他。

    “三少爷还当现在是旧社会,丈夫不点头,妻子就要一辈子困在婚姻里脱不了身。我这样的女人到处都是,三少爷另找一个罢。”

    走出两步,段澄恩捉住她手腕把人拉回来,用力太大,他手指上戴着的婚戒硌得她生疼。周围还有人,空气却变得冗长、稀薄起来。每一次呼吸都带来难以承受的痛感,段澄恩眼眸微眨,干涩处分不清是凄冷还是滚烫,只定定地看着她,恨不得眨眼便是百年。

    “我说过,你是我此生唯一的妻子。我就是死也不会在离异书上签字。”

    “那就诉讼离婚,我不怕闹得很难看。”

    “你赢不了。”

    叶秋容懒得再说,用力打算抽回自己的手,拽着男人又拉又扯。

    他是高傲的人,轻易不肯询问缘由。可这一次,他没辙了,投降了,害怕了,妻子一个眼神便能将他凌迟。他从不知道,自己也会变成一个患得患失的胆小鬼。手略放松些,他看见她摘了婚戒,光洁纤长的无名指上依稀还能看出常年佩戴戒指的一圈凹痕,声色因为极致痛苦而微微颤抖道,“要怎样你才肯回到我身边?”

    叶秋容最害怕就是看见他这个样子。她的先生,原本许下承诺要相守一生的人,本就不是个热烈的人。他对生、死、钱、权都没有太大兴趣,只有自己花心思逗他,他才肯搂着自己笑一笑。那种无力感知一切情感的空洞和沉重的内核将他封锁在旁人无法触及的空间内,她总怕他会在某一个阴雨天悄悄死掉。

    感觉到他松了力气,她立刻抽回手,目光游移左望,看向灰白一片的天空。

    “除非爸爸活过来。”

    第67章 除夕(一)

    因为叶秋容和段澄恩闹离婚的事,下午茶三姐妹少了一个。这也不能怪他们,两人在这个冬天各自失去亲人,承受了双倍的痛苦,偏又是处在年关这样喜庆的日子里,她不敢去打扰他们。

    沈丽曼最近不知遇到什么,兴致也不高。每每邀她去尚在营业的咖啡店喝茶总推说没心情,宋芳笙很是郁闷。

    “所以你就完全不管过年的事了?”

    顾均胜手里拿着福字下楼,坐到她身边,她顺势扑到他身上,趴在男人大腿上鼓气。

    “秋容家里出了这么多事,新丧撞新年,我哪里还有心情管这福字该贴在哪扇门上面去?”

    “你有这个心自然好,别让爸妈知道。高低没有别家丧事影响自家过年的道理。”他把人抱起来站好,牵她走到大门口,把浆糊罐放到她手上。

    “拿好,我来贴。”

    宋芳笙是本地女孩,男人则是典型的北平胃、北方脑子。往年除夕,父亲宋家、母亲江家几乎没什么旧日礼仪,她跟着母亲出门看电影、跳舞,逛“大世界”、听电台。零点钟声敲响的那一刻,窝在母亲怀里看黄浦江上升起的烟花。

    眼前红色对联、红灯笼,英俊的先生脱了外衣,正背对自己,翘着屁股往门上贴福字,宋芳笙突然来了兴致,伸手勾住顾均胜的裤子往外拉,吓得男人一巴掌拍在自己屁股上,转头回来看她。

    “胡闹什么?下人看着呢。”

    “想看看我家老古董有没有穿红内裤。”

    “胡闹,”男人面容讪讪,又好气又好笑道,“那是本命年人穿的,我尚没到年纪。”

    如此听来,他还真打算穿不成?

    她连连摆手,“不行,不准穿,丑死了。”

    “过年不要说这个字。”男人贴好福字,猫腰把人抱起来,“那我该穿什么颜色?”

    宋芳笙双脚离地,双臂环住他脖子,被他抱着往里走,“先生这话,是要我给你买么?”

    “不愿意?”

    她倒没这样想。只是她还没有买过男人的贴身衣物,想想……怪害羞的。

    “愿意是一回事,不过,那、那个东西如何买呢?同寻常衣服一样,也看三围大小、肥瘦长短么?”

    两人回到会客厅,仆人们都识相地回避,留两人独处。顾均胜眉眼含笑,看妻子问得十分真诚,点头戏谑道,“我的三围大小、肥瘦长短,太太不了解么?”

    啊?

    她被绕进去,坐在他大腿上,瞳孔地震,“肥瘦还是知道的,长、长短是什么……这也不是个固定数字啊。”

    说完她脑子里全是不可以被细说的画面,羞得面颊滚烫,不想说了,“我不买,你自己去买。”

    “那我就买红色。”

    “不准!万一露出来好丢人!”二十二岁的男人也如此幼稚吗?

    “那太太帮我买。尺寸……现在就量。”

    说完把人扛在肩上,起身就往楼上走。

    “现、现在是白天,你疯了!”

    “晚上让你早点睡。”

    “强词夺理!”她待会儿只会累到爬不起来,哪里存在什么早睡!

    两人打打闹闹走到卧室门口,宋芳笙抠住门框死不放手,屁股上挨了男人两巴掌,闹得更凶。

    “松开。”

    “你打我!”

    “快松开,让你打回来。”

    “不要。谁稀罕打你的屁股……哎哟!顾、均、胜!”

    “喊一次全名多一次。”

    “救命啊!”两人正闹,大门口传来汽车的声音,夫妻俩停止嬉戏静待一阵,就听见宋母江婉容和顾母陆夫人两个有说有笑地进了屋子。

    妈来了?还是两个妈。

    宋芳笙被放到地上,目光随顾均胜往下,看一眼他的裤子,男人立刻尴尬咳嗽着进了卧室,留宋芳笙抓着扶手下楼,迎接两边母亲。

    “妈、妈,你们怎么来了?”

    宋母吩咐身后丫头把大包小包交给小春,坐下来笑道,“自然是来看看你们啊!你俩第一次在自己的宅子过年,要置办些什么,肯定不如我和陆夫人周到。诶,怎么不见均胜?”

    “他……他刚把衣服弄脏了,正换呢……”但愿二老看不出她心虚。

    “不管他,”陆夫人全然不在意自己的儿子,拉着媳妇到身边坐下,关切道,“芳笙啊,那些补身子的燕窝、阿胶都吃完了么,吃完了我再让人送新的来了。”

    “没呢,”猜到她要问什么,宋芳笙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太多了,还有呢。”

    宋母也凑上来,“那我让你带回来那些鹿鞭酒和羊肾羹呢,吃完没有?”

    早就扔了。这话不能说。

    “啊、啊那个啊,刚吃完。不过他不爱吃,我嫌味道大,也不想让他吃。”

    “那我赶紧让人送些味道淡的来。不过沾着内脏一类的补品,哪有味道淡的呢,到底补身子要紧,且将就些啊……”

    还补!还补!妈,你的女婿已经壮得跟一头牛一样了,你这是你叫女儿死在床上!

    可这话不能说,死字也不让提。

    宋芳笙拼命忍住满腹牢骚,握住母亲的手缓慢开口道,“真不用,妈,他才二十二岁,吃太早不好……”

    她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宋母和陆夫人似乎认同下来,默默道,“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总之啊,明年是虎年,生肖上再合适不过了,你们小夫妻结婚也没多久,蜜里调油的事,用不着我们操心,只算着日子,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提醒你们,抓紧、抓紧了。”

    两边母亲正抓着宋芳笙算日子,楼上传来顾均胜冷淡的声音,“抓不紧。”

    “啊?这是什么意思?”

    他下到一楼,把宋芳笙拉到自己身边坐下,目光慵懒随意道,“我们暂时不打算要孩子,缓两年再议。”

    想了想他又改口说“三年”。

    不光两位夫人意外,宋芳笙也满肚子疑问,当着长辈面不敢问:之前不是还老想着一儿一女么,不是还在提前学给女儿扎辫子么,怎么又改两三年都不要孩子了?

    男人刚洗完澡,猜测洗澡的水温不会太高,换了一身清爽的小立领衬衣、格子西装裤,衣服最上方两颗扣子没有扣上。他牵过宋芳笙的手,五指交握的同时,投来深情的目光。

    “现在就挺好的,除了她,我不想抽出时间分给任何人。她也一样。”

    原来为这个。

    陆夫人听完松一口气,过来人的口气笑道,“嗐,我当是什么原因,就为这个?新婚夫妻有这样想法很正常,我们也不是催,也是心疼芳笙,早点生没那么痛苦……”

    “是啊,”宋母不忘抛出女儿一直以来的心愿作为条件,道,“乖女儿,你早点把孩子生了,也能早点开始筹备你的侦探社不是?孩子和丈夫是可以兼顾的……”

    顾均胜嗤笑一声,看着身边一脸茫然的妻子反驳道,“她不行。有了孩子,恐怕这个家有我没我,再没区别了。”别说是孩子,他现在连猫猫狗狗都不打算让她养。她的眼里心里都只能有自己。

    陆夫人简直哭笑不得道,“这是什么说法?你这孩子想法是真幼稚。”

    “那好,我来问你:我出生以后,妈你可还操心过爸的事儿?”

    “我操心他干嘛?糟老头子一个。不是……”

    “我离家念书、工作,爸还健在那些年,妈你可有同爸单独出门散心、旅行过?”

    “我跟他出去干嘛,找不自在啊。不是,你听我说……”

    “还有,”顾均胜不依不饶,乘胜追击道,“每回你同爸吵架,跑出去整宿整宿喝酒不回家,说等着升官发财死老公,爸去接你,你都不回来,有没有这回事?”

    他自然知道父母是相爱的,可母亲这些年的确也做了很多任性的事。

    陆夫人被儿子问得抬不起头,干脆耍赖道,“啊就允许男人做梦升官发财死老婆,我们女人就不行么?”

    眼看催生组落了下风,宋母赶紧开口帮亲家母解释,“这都是酒后话,不值得拿出来说……”

    宋芳笙立刻斜她一眼,“妈你一样的。从我出嫁以后,每次回家爸身上老是那几件衣服,你已经许久不曾给爸买新衣服了吧?”

    “老酒换新瓶,他穿还能穿出花来么?不是……”

    两位母亲沉默了。

    顾均胜搂住妻子,两人甜笑着享受短暂的胜利。

    “好了,所以妈,你们来一趟到底有什么事?”

    “啊,对对对,差点忘了。”宋母往前坐一点说道,“就是来问问你们,过年怎么安排的,要随均胜和亲家母回北平过年么?”

    宋芳笙听完立刻从顾均胜怀里挣脱出来,嫌弃地看他一眼,“不去。”

    她从未去过北平,更何况还是一个人跟着他回去,心里不免打鼓。陆夫人听完尴尬沉默着,宋母见状,一个责备的眼神递过来。

    “均胜父亲那边的亲人都在北平,他的爷爷因着生病,你俩的婚礼都没来参加,你忘了?就盼着见你呢,别不懂事。”

    是啊,他好像提过,他父亲的亲人大多都在北平,其中还有自小最宠爱他的顾老爷子。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会是什么样的?

    思绪正浓,手又被身旁人握住。顾均胜第一次带着如孩童般期待的目光,热烈地迎上来。

    “让老爷子见见孙媳妇,好不好?”

    第68章 除夕(二)

    每逢除夕前一日,上海盘踞码头的各大帮派按照惯例祭码头,也会聚在一起,维持住表面岌岌可危的平和,那也是一年之中唯一一天,所有帮派和平相处、笑脸相迎的一日。

    这是二十五年前,第一个在公和祥码头创立帮派的人定下的规矩。那是上海繁茂海上贸易兴盛的五年,被后来人奉为黄金五年,所以就算如今,公和祥码头已经分裂出无数帮派,其中以断刀盟和虹口帮纷争最多不谈,大家都默许这个惯例一定会延续下去。

    往年的聚会,沈丽曼都带着儿子早早回了,是以从未参加过。今年看来是躲不过。不过嘛……

    她在被子里翻了个身,被子里另一个人立刻感觉到,手臂长伸过来,想抱她。

    “醒了么?”

    苏砚之的嗓子发哑。

    相较于沈丽曼,每次亲近,夜色中缱绻呢喃,他的话更多些。

    男人年纪小,就连皮肤也是年轻的,光滑白皙,什么疤、痣都没有,十九岁唤一声少年也可以。她由着那只手抱住自己,撞进他缠绵的眼神里。

    “明天是帮派的年宴。”

    他当然知道。早半个月前,苏洪就一直念叨着,儿子不中用,要多选几个人带去露脸,他不当一回事。眼看着半个月已经过去,老爷子一个人选没挑中,自己先病倒了,躺在家里骂骂咧咧,让他这个不孝子无论如何都要去一趟,免得外人道他们断刀盟后继无人。

    “朽木也是木,你一定要记得去,否则我就是死也不放过你。”

    去么,去了就算和面前心爱的女人正面撞上,他宁愿死。

    不去么,帮里上成千上百号人盯着,他又不能躲到天涯海角,从此与苏家断了联系。

    苏砚之眨眨眼,想到一个办法。

    “是吗。那种场合全是男人,想来一定乌烟瘴气,你能不去么?”

    狡猾的男人。

    她没有立刻回答,心里想着如何捉弄他,下床去开了窗,去摸放在床头的烟点燃。

    “你不想我去?我原还打算带你一起去呢。”

    你不是一直想要名分吗?跟着去了,堂堂正正我身边,站在虹口帮众人最前头,大家便再也无法忽视你的存在。

    正如她所预料那样,苏砚中眼中愉悦的光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懊恼与无奈。

    她知道他绝不会答应,所以邀请得干脆而爽快。

    或许是她眼中鄙夷与轻蔑太过明显,男人并没有因为这句话高兴太久,而是从床上坐起来,光/裸着上半身,定定地看她。两人就这样各怀心思地对视着,屋子里烟味与她的香水味交织在一起,让人分不清此刻是现实还是梦境。

    “呵。”最终,苏砚之先移开目光宣布败下阵来,下床走到她面前,伸手掐掉她的烟,放进烟灰缸内,再把人轻轻搂进怀里,坐到床边轻声。

    “说了多少次,少抽烟。”

    他身上还留着昨夜的的痕迹,零零散散,宣告着两人并不寻常的关系。沈丽曼依旧看着他的眼睛,重复道,“所以呢,要和我一起去么?”

    “去啊,”他松开自己,双手撑在床上笑,“我去。”

    这次,换她眼中慌乱一闪而过。苏砚之表面是在笑,这笑却未达眼底,眼眸半垂,似风霜拂过江畔,泠泠落落的,透着薄怒。

    屋内安静了有一分钟不止,像是无声的较量将空气都消耗殆尽。沈丽曼突然感觉到,她或许根本不了解眼前这个年轻的男人,至少他远远不像这几个月接触以来,表面上那么单纯。

    是啊,她怎么忘了,他是苏洪的儿子,帮派领头人的独子。不管他是否愿意,他从小就生活在帮派的明争暗斗之中,这其中见过多少背叛与算计,经历过多少死里逃生,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还在看着她,眼中带笑,“怎么不说话了,不会只是哄我玩的吧?”

    她忽然觉得好没意思,有些不耐烦地从他身上站起来,直接在男人面前开始换衣服。

    “我明天要去秋容那里,年宴就不去了。你若真想去见识见识,以后有的是机会。”

    “好。”

    不咸不淡的一声。

    沈丽曼换好衣服,把他的衣服扔回给他,“走吧。”

    “好,”可他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你就不能说点别的?”

    像是下定某种决心,面容清俊的男人最终站起身,拿着衣服走到她面前,难舍难分地在她额头落下一吻。再松开,浓睫不安地颤动,嘴角扯动两下,最终没有笑出来。

    “新年快乐。”-

    整整一上午,沈丽曼因上午的事,神情恍惚。阿肆连着喊了她好几声“老大”,她才反应过来。

    “做什么大呼小叫?”

    阿肆满脸无奈,“自然是问你,明日码头年宴到底怎么安排的,兄弟们都等着回家过年呢。你去么?”

    “去啊,为何不去?”

    “不怕碰见苏记者么?我可是听说苏洪卧病在床,多半会派苏记者替他参加。”

    “所以我要你对外告诉所有人,我病了,不会到场。”

    阿肆听完,转过身来看向车后座穿着羊绒大衣,内里一身滩羊皮黑色长袍的女人正在笑,明白她打算给苏砚之一个“惊喜”,内心提前可怜起那个只有十九岁的少年来:

    男人不管多大年纪,总是要吃一次爱情的苦,上一次女人的当。还好他结婚结得早,同家中太太青梅竹马,一路没经历多少波折,否则面对沈丽曼这样美丽又厉害的女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明白。我明日晚些时候避开帮里兄弟,悄悄来接老大。”-

    她也没想到自己会失眠一整夜。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那个十九岁男人清寒的注视。

    就像看着主人收拾他的物品,其实已经知道自己即将被抛弃的,属于小狗的眼神。

    可天还是亮了,亮得太早,早到她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

    脂粉勉强盖住她发黑的眼圈,车一路开往码头,她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咚咚、咚咚。

    日出码头,今日是难得的冬日暖阳。

    沈丽曼到的时候,宴席已经开始,各帮派堂主和掌权人都在最里头内间坐着,外面一个个精壮魁梧的男人们喝酒、划拳,笑容灿烂宛如一家人,只有细看他们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带了些刺青,或者是脖子上挂着的金属铭牌,才知道今天之前,面前站着的还是水火不容的敌人。

    今日参加年宴的女人不多,更何况是沈丽曼这样身材高挑、光彩耀眼的女人。见她从门口进来,只能在外面散席就座的众酒徒一时噤声,目光随着女人高跟鞋一步步啪嗒、啪嗒走进来,恨不得把眼珠子抠出来贴在她身上。

    “是虹口帮的女家主。”

    “不是说病着不来了么?”

    “兴许又好了呗。寡妇的事儿,谁说得清呢?”

    “也是,采阳补阴,效果奇佳……啊!”

    “啪”,出言调侃的男人话音未落,阿肆的巴掌已经打了过来。年宴有规定,所有人不得携带武器,有违者一旦被发现,其他人有权利将其立刻杀了,所以阿肆只能给他一巴掌。

    “你敢打我!”男人作势就要还手,被女人一个凌厉的眼神看过来,身后一群人随即围上来,两边分成两派,互相吹鼻子瞪眼。

    不到一分钟时间,男人被打的一侧脸已经高高肿起,让他原本就圆胖的脸看上去猪头一样滑稽可笑。沈丽曼目光下移,瞧见他手背上刺有一把断成两半的长刀刺青图案,知道他是断刀盟的人。

    “打你怎么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凭你是什么东西,当着老大的面嘴里全是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

    “那是你老大,不是我老大。采阳补阴不让说,难道真是我猜对了!”

    “你再说!”

    “说就说,是你们虹口帮先动的手,难道你以为我不敢打回来吗?”

    断刀盟的人群情激愤,纷纷在男人身后附和“对啊”、“打回来”、“不能让他们小看了我们”。其他帮派的人有的和稀泥劝上两句,更多的则是一边喝酒,一边笑着说有戏可看。

    就在双方即将动手的瞬间,内间门打开,一声清冷的男声传入众人耳朵。

    “住手。”

    断刀盟堂主邹荣守率先走出来,瞧见沈丽曼站在人群之中先是一愣,随即转身看向身后人,唤了声“少爷”。

    沈丽曼随众人一同看去,就这样在人群中与苏砚之对上眼神。

    他今日穿着一身黑色中山装,分明是类似学生的打扮,却带着让人不敢轻视的强大气场。男人看见她,眼中没有丝毫波澜,只匆匆一眼便移开目光,看誻膤團對着那个脸肿的像猪头一样的男人,慢慢走了过去。

    “少、少爷,”猪头男捂着左脸,略带胆怯地指了指沈丽曼又立刻收回手,告状道,“就是她们,今儿明明是阖众帮派一起过年的好日子,偏他们先动手打人……”

    “是么。”

    “是啊。”

    “沈太太的人断不会毫无理由的打人,一定是你做了什么。”

    “我、我何曾做什么,只是觉着沈太太这病,病得蹊跷,好得也蹊跷,随意猜测两句……”

    “啪”,没等众人反应过来,苏砚之又给了猪头男右脸一巴掌,眼看着他两边脸全肿起来,成了货真价实的猪头。

    苏砚之打完人,沈丽曼分明瞧见他掌心泛红,不知道他想做什么。男人转过身来,用另一只手向身后示意,身后人立刻斟满一杯酒递给他,他便端着这酒,面朝沈丽曼冷声道,“断刀盟的人嘴里不干净,是我们得罪沈太太。所有断刀盟的兄弟,端起酒杯,一起给沈太太赔不是!”

    第69章 除夕(三)

    海关大钟敲响到第三次,日光便从黄浦江面漫上来了。

    沈丽曼看着面前,端着酒杯,静待自己回应的少年,觉得有些陌生。往日明朗爱笑的苏砚之,和面前肃杀恭敬地苏砚之,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今日想要给他一个惊喜的目的看来无法达到,她勾唇轻笑一声,同样冲身后勾勾手指,大拇指与食指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眼神冷漠。

    男人不动声色地动了动喉结,带头饮尽此杯,身后传来无数吞咽的声音,夹杂着议论与不解。

    “不是什么大事,不要影响大家喝酒的雅兴。对了,听断刀盟的人叫你一声少爷,所以……”

    她明知故问,摆明了想要激怒他。苏砚之悄悄在衣袖里握紧拳头,一双小狗眼瞪着她,脸上似笑非笑。

    “我是苏洪的儿子,苏砚之。很少在帮派走动,沈太太不认识我,也是应该的。”

    “幸会。”

    他还想说什么,可惜身后已经有其他帮派掌权人挤上来,端着酒把沈丽曼围住,东一嘴西一嘴的问起有关生意与来年的合作。

    她接手虹口帮之后做的都是明面上的生意,严令禁止手底下人沾染赌博和大烟。道上久混的人都知道,少了这两样,男人几乎都会变得正派很多,轻易不会为了钱财内斗或者出卖自家人。

    虽然也有人提出女人掌权不合理,但看着兄弟们日益鼓胀起来的荷包,反对之声逐渐少了。

    “沈太太,明年纱厂生意考虑考虑新申啊,我们的要价一定比苏杭所有的厂子便宜,质量不会差的。”

    “沈太太,听说仙乐斯舞厅那几块地皮如今到了段会长手里,死这么多人,再拿出来开舞厅怕是不能,如果考虑转出来,能帮我们向段会长打听打听什么价儿么?”

    “哎呀我说,沈太太头一次参加年宴,先喝尽兴了比什么不强?都让开让开,沈太太,里面上座。”

    人群簇拥着沈丽曼往内间走,她余光扫过身后,苏砚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退至角落,用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男人之中或许有不爱钱的,但还真没有厌恶美的。沈丽曼独自一人端坐席间,身边无数道赤裸的目光像一条条舌头舔在她脸上,只是无人敢靠得太近。

    因为他们都看见女人旗袍大腿外侧别着枪托,猜测里面应是装有一把手枪。

    别人坏了规矩不能饶恕,她的美却令在场所有人臣服。

    帮派之间的生意,没有酒是谈不成的。她一杯接着一杯,喝烧酒、黄酒,到后来是洋酒、红酒、香槟,苏砚之坐在她右侧,看出她酒量远超自己,不禁在心里默默嘲笑着那个非要替她挡酒的自己。

    英雄救美的梦,从来只有他一个人在做而已。

    沈丽曼喝趴了一个又一个。桌上还剩三个人醒着的时候,她脑子昏沉,起身走到外面想吹吹风。

    内间与大堂中间隔着过道,天色黑下来之后没人记得来开灯,此刻黑漆漆、空洞洞的。她借着门内透出的微光,扶着墙壁摸索前进,脚下一个趔趄,高跟鞋不知踩着什么一下子失去重心,整个人往前扑去。

    身后一只大手忽的出现,勾住女人腰身把人捞起来。黑暗中沈丽曼被来人按到墙上,热烈的气息即刻贴上来,紊乱的气息不断喷洒在她鬓角、耳垂,像一只温暖的大狗,依靠嗅觉在辨别她是敌是友。

    “满意吗?”

    男人的声音听上去悲伤极了。

    酒精勾起她藏在心里的愧疚。沈丽曼侧过脸去,那股气息又蔓延到她脖子上,“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怎么,姐姐故意撒谎称病,中午又直接出现在这里,不就是想看我藏了如此久的身份被当众揭穿,面对你仓皇失措、心慌意乱又毫无办法的样子吗?”

    “没有你之前的隐瞒,我就算想这样做也做不到。”

    黑暗中她看不清男人的脸,只听到他的声音又低下去几分,“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我起疑的?”

    “在均培里遇到你同阿七在一起的时候。”

    “又是什么时候确认我身份的?”

    “喝鸡汤那晚。”

    原来这么早。

    沈丽曼听他在黑暗里笑,心里慌张起来,“你就没有想过,要是当初你不隐瞒……啊。”

    他突然发狠掐住她的脖子,因着靠得太近,耳边他沮丧又愤怒的声音震得她耳膜嗡嗡作响,“我隐瞒了又怎样呢?不照样被你查得一清二楚。你从头到尾只把我当成一条狗,高兴的时候逗着玩,不高兴便一脚踢开。又或许我连狗都不如,因为狗不会来找你诉说委屈,少不得要你装腔作势来敷衍我。所以你把我当狗,已经算是抬举我了,谁会去在乎一条狗说谎没有?!”

    “你……嘶。”

    脖子传来一阵痛感,苏砚之张口咬住,在她白皙脖颈留下牙印。酒意上涌,她只能无意识字喉咙里发出几个暧昧不明的气音,几次伸手欲推开他未果,才发现原来他的力气这么大。

    停留一阵,苏砚之松了口,舌尖还残留她后颈的香水味。她还是这么迷人,带着极致的诱惑,叫两人此刻近距离的亲热,几乎算是对他的恩赐。苏砚之留恋着她的味道,黑暗中自嘲道,“小狗是不是都这么咬人的?”

    趁他分心,沈丽曼一把将他推开,伸手去勾自己的高跟鞋。男人猝不及防向后摔倒,后背撞在墙上,发出不小的动静。见内间有人开门,她侧过身子想走,被苏砚之先一步拉住手,跑到隔壁无人的房间里躲着,关上门,并肩靠在门口喘气。

    室内温暖,她在喝酒的时候便脱了外套。门外断断续续传来几个脚步声,传来阿肆找她的声音。

    她刚想开口回答,身边男人再次凑上来,按住她后脑勺将人吻住,他嘴里浓浓的酒气即刻钻进她鼻腔。

    “唔……”

    屋子里开着灯,毛茸茸的光打在男人硬挺眉骨上,在她脸上落下一道阴影。他的拇指按在她颈动脉上,能明显感觉到她因为紧张而不断加速的心跳。这一吻满带侵略感,全然不似往日他的吻温柔而甜蜜,带着不死不休的意思,恨不得把她嚼碎了吞下去。

    沈丽曼只觉得舌头和嘴唇都是麻的,抓扯之中她提起膝盖顶在他大腿,男人闷哼一声反而把她搂得更紧,凌乱的呼吸声掩盖住她不满的气音,她只能尽力往后仰,躲避的同时伸手去摸自己别在腿侧的枪,揭开搭扣拔枪出鞘,枪口抵住男人额头,才让这个吻得以中止。

    他衣服乱了,头发也随意甩开,露出两道浓黑的眉毛。苏砚之笑得疯癫,反握住她拿枪的手,狠狠抵住自己脑袋说道,“开枪啊,我知道你舍得。”

    她没说话,静静地平复心情。

    “姐姐,出了这道门,你只当今日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不是苏洪的儿子,也没有和你吵架。我还做你的小狗,好不好?”

    “疯子。”

    沈丽曼放下枪,擦了擦嘴发现嘴边什么也没有,盯着他,打开门走出去-

    王郁臣来得有些晚。

    原本以为沈丽曼生病是真的生病,他前脚应付完帮派的人偷溜到她家门口,想看看她,后脚敲门被告知人被阿肆接走,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再次回到码头,说沈丽曼已经在里面喝酒了。确认苏砚之也在里面,他内心忐忑之中又带着兴奋。

    他苏洪儿子的身份藏不住了,以后应该不敢再来纠缠她了吧。她能喝酒吗,喝多少会醉?心里思来想去放不下,王郁臣告辞同桌人起身,打算去里面看看什么情况,刚走进过道就看见沈丽曼从一间屋子走出来,脚步踉跄不稳,带着仓皇。嘴唇与其说是丰盈圆润,不如说肿了。

    看见王郁臣,她下意识拢了拢头发想遮住脖子上的牙印,却多此一举,正好让男人瞧见了那道红印。王郁臣脸色刷地黑下来,上前两步把人堵在角落,一堵墙似的把她完全罩住,叫外人看过去竟没发现她。

    “是他咬的?”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准走!”他把人拉回来,低眉耷眼受了多大的委屈一样说道,“你都知道他的身份,为什么还要和他纠缠?”

    “何曾是我要纠缠……等等,你几时知道的?”

    “他带着断刀盟的人出现在这里,我怎么不知道,你真把我当傻子?”

    “闲事少管。”

    男人不依不饶,两道剑眉纠在一起看她,好像她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我偏要管。你若还认我是虹口帮的人,就不要和断刀盟的人在一处,连说话都不可以,叫兄弟们看了寒心。这嘴也是被他咬成这样的?”

    她躲开他的手,自觉心虚,“要你来对我说教,放手。”

    “我不放。”

    “你……”她挣扎着,想着如何叫他先放开,“承诺尚未兑现,你对虹口帮而言不过是个毫无贡献之人,有什么资格对我指手画脚?还不放开!”

    这话说得重些,显然伤了他的自尊。王郁臣不甘地松开她,郑重其事道,“我会兑现的。”

    说完男人后退两步,撇下众人从大堂走了出去。

    三兴弄这头,叶秋容搀着母亲上街买菜。

    腊月二十八、二十九这两日正是最热闹的时候,西摩路小菜场里吆喝声鼎沸,都指望着多赚些钱过个好年。冬笋、塌棵菜、黄豆芽是必备的,寓意着吉祥。这几日价格略涨上去一些,叶母看不真切,只知道耳边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说着“今朝勿买,今朝段档”。

    叶秋容提着新鲜蔬菜,在母亲指导下选鱼、选咸肉,最后走到豆制品摊前选香干、素鸡,正觉手酸时,身旁一只手将菜篮子接过去,她侧眸看来,瞧见谢言西温润的脸。

    “偏你阴魂不散。”

    “承蒙叶小姐夸赞。”

    叶母听见男人的声音,恍惚间以为是段澄恩,转头去瞧也瞧不明白,晦涩不明问女儿“是不是三少爷”。

    “伯母,我是……”

    “诶,”叶秋容瞪他一眼,不准他多话,转过头去对母亲小声道,“不是三少爷,是我的一个朋友。”

    第70章 除夕(四)

    有谢言西陪着买菜,叶秋容挽着母亲走在路上,恍然生出一种阖家团聚的错觉。

    母亲是个耳根子软的女人,当家做饭快二十年,买菜不会还价,老让菜场上的人看笑话。所以每每逢年过节,她总要拉上父亲陪母亲一起去买菜,专挑她爱吃的买,青鱼、火腿、糖豆包,一家人有说有笑,才算真正过年。

    没想到谢言西看着不食人间烟火,讨价还价的本事比她强。看他用一斤的价格买了一斤半芝麻油,老板拿着木匙子一勺一勺往瓶里灌,她盯着男人笑。

    “你怎么得空来,家里人不找么?”

    “家里没人,”谢言西穿着一身粗毛呢戗驳领大衣,里头亚麻条纹衬衣塞进灰色西装裤里,如此正式打扮提着菜篮子,路过行人多回头看他,“有人能做檐上飞贼么?非要说的话,收了几个徒弟,各自回老家去了,过完十五再回来,所以家里没人。”

    是这个道理。

    “老家就在上海?”

    “姥爷姥姥在哈尔滨,今年风雪太大回不去。父亲倒是上海这边的,亲戚淡薄,没再婚的时候尚且不走动,有了弟弟、妹妹他们更不会管我了。只当我都跟着姥姥这边过年。”

    原来是这样。他也是苦命人。

    叶母在一旁听个七七八八,开口让他留下一起过年,叶秋容干脆摊开手,管他要钱,“不能白吃。”

    “你去打听打听,白扇周从来都是从别人兜里拿钱,还有叫别人把钱都要走的时候?”

    “我拿你当哥哥,哥哥给妹妹花钱,不合理吗。”

    他听出里头的生分,心中登时缺了一块似的空空荡荡,表面还是笑,伸手去敲她的头,“你都有理。”

    三人有一嘴没一嘴闲聊,回到三兴弄家门口,叶秋容远远看见门口站了两个人,开始翻白眼。

    顺着她的眼神,谢言西瞧见之前在段宅见过的一名仆人,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白大褂、戴眼镜的男人。

    四妞见叶秋容回了,眉眼舒展道,“太太。”

    “别叫我太太,离婚了你不知道么。”

    她看一眼谢言西,面色尴尬,“你先带我妈进去。”

    “诶老太太稍等,”四妞上前一步,弯腰恭敬道,“三少爷让我把曹医生带来给老太太检查眼睛,顺便看看可还有什么其他要注意的没有,一并开了方子拿药来。”

    “什么老太太?这是我妈,不是你们家老太太。”

    “三少爷说了,原先那位老太太过世,今后咱们家只有太太的母亲一位老太太。”

    曹医生在门口站了一阵,手脚冰凉早就想走,见状赶紧迎上去,主动道,“倒别计较这些,高低给老太太看看眼睛,过个好年要紧。前几天我送来的药用着可还好?老人家这眼睛看着倒比之前亮堂多了。”

    他作势搀扶住叶母,迈步就打算进屋,被叶秋容拦住,“你也知道前几天刚来过,今儿又来什么呢?”

    说完转身向四妞继续道,“前天派厨子来做饭,昨天派裁缝来量衣,今儿你又来了!我拦着不让,你们就让人家站在门口、等在雪里,拿以前在段家惩戒下人的法子逼我点头,当我不知道这是谁的意思吗?”

    她不接受他的好意,就让下人成倍的受罚。能想出如此恶毒法子的人,自然只能是段澄恩。可他派了这么多人来,偏就他自己不来,好没意思。

    说罢她拉住曹医生走到四妞面前,不让他们进屋,“快走吧,今后别来了。谁都别来。”

    “太太、太太你行行好,让曹医生给老太太瞧瞧吧,否则等少爷回来知道了,我们谁也别想过好这个年……太太,别为难我们了……”

    等他回来?

    叶秋容瞧她一眼,迟疑道,“三少爷不在上海?”

    还有两天就是除夕,他还能去哪里?

    “少爷去北平了。”第二日来的是阿坤。叶秋容刚起床就听见敲门,隔着门缝见他站在门口。

    “北平协和医院有位叫李清茂的眼科医生,是治疗白内障和眼部黄斑变性的专家圣手。可惜他的门诊一号难求,我们找的四五个号贩子在门口通宵达旦地排队,都没拿到最近一个月李医生的号。少爷就想着亲自去一趟,等一切都安排好了,再回来接老太太北上治眼睛。”

    她听明白了,心里酸一阵、苦一阵,眼睛看向别处,嘴硬道,“有钱人就是随心所欲,在上海强迫你们日日来,在北平还要强迫人家名医,年都不过了,来看病。”

    阿坤只是笑笑,“哪里就不过年了,只是亲自拜访更显诚意,过完年再要找他看病,也方便些。”

    “那也不该挑这几日。谁家这几日不是老老小小、满厅满园聚在一处要照顾的,偏他喜欢强人所难,不拿过年认真……”

    她似乎想到什么,声音渐渐弱下去。阿坤摘下帽子,苦笑道,“倒要如何认真呢?容阿坤说句僭越的话,少爷一个人待在宅子里过年,与他一个人待在北上的火车上过年,没什么区别。我从小就跟在少爷身边,知道他是个话少的,也不喜欢热闹。好容易与太太结婚后,人看着有了活气,如今……如今话更少了。静静坐着的时候,我都好怕他就这么……就这么……哎。”

    不打算继续说下去,他从大衣口袋翻出两个纸包,闻着有淡淡草药香气,“这是昨儿曹医生给配的药,绿色绳子这包是老太太敷眼睛的,每日和以温热水,一早一晚暖乎乎地敷上一刻钟,到了晚上会舒服些。红色绳子这包是给太太的。太太不给瞧,可三少爷那边必须要交代,所以曹医生昨天给老太太看病的时候,就着面色给你开了三贴健脾胃、补气血的药,里头按少爷吩咐单放了蜜糖,太太煎药的时候记得拿出来,吃完药再吃糖。”

    “我不要。”

    “太太收下,就算是体恤我们这些手下人了。我自己冻坏腿不要紧,回去叫家里人看了着急。”

    知道他这些话都是段澄恩教的,拿她的善良和慈悲相要挟,她还是伸手去接了。

    “你要回家过年,四妞呢?周叔、吴妈,你们都要走么??”

    那他怎么办?真成孤家寡人了。

    听出她这句话背后的意思,阿坤心下了然,故意添油加醋道,“是啊,能回的都回了,早在少爷回来那两日就放了不少人,如今就剩三个家在本地的下人还守在宅子里,一个做饭一个打扫一个司机,冷清得很呢。”

    她没说话,抱着药包站在门口愣神。

    “那太太……”

    “不要叫我太太,”叶秋容眼神闪烁,开口道,“你先不着急走,进屋等我一下。”

    阿坤看到一丝曙光,点头不迭:“诶、诶,好。”

    这些时日,段澄恩陆陆续续派来的人都被她挡在门外,连口水也不曾喝。阿坤今日第一个进到屋子里,忍不住偷偷打量起这里。

    没有暖炉的房间,加上又是一楼,四面墙壁都透着阴冷。穿堂风好似一把剔骨刀,从凝结着冰凌花的玻璃窗里吹进来,他不禁将手中茶杯捧得更紧,尽管里面茶水已经变得温凉。接待客人的会客厅只有简单的茶几、沙发、收音机,窗台上两盆绿萝几乎枯萎,病怏怏地躺在已经干枯开裂的泥土上。

    接连内间卧室的门口放了置物架,赤金的铜盆、两条毛巾,墙上挂着方镜子,想来就是母女俩早晚洗漱的地方。厨房里隐隐飘来一股奇怪的味道,他起身走过去,掀起布帘一隅,瞧见叶秋容在里面忙活的背影。

    如此简陋、清寒,他想起往日大少奶奶何美龄和已死的许小月总说,叶秋容搬了不知多少段家的好东西送回她三兴弄那个家,心里又憎恨起这两个长舌妇来。

    房子隔音不好,楼上男人咳嗽声音听得清清楚楚,带着痰音的重响在板壁间共振,他咽着口水,心里觉得恶心。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只是个保镖,他住的房间比也比这里叶秋容和母亲两个人住的地方更大,窗户关上就不冷,炭盆里用的也是无烟碳。

    若是三少爷知道,太太带着病弱的母亲在这样的环境里过年,不知心疼成什么样子。

    过一阵子,叶秋容提着一个布包从厨房走出来,手上、脸上白花花地沾着类似面粉的粉末。

    “这里头是一包年糕和一罐酒酿,酒酿里头专门加了桂花,年糕也是切好的。你拿回去,除夕那天,叫赵妈做酒酿煮甜年糕吃,吉利。还有一罐干虾仁……我听说骨折的人要多补钙,拿这个炖汤、炒菜,都好吃。”

    是谁骨折了要补钙,又是谁需要在去旧迎新之际讨个吉利?阿坤想着自己这一趟终于有了收获,回去三少爷面前也算是能交差了,喜出望外接她手里瓶瓶罐罐,笑道,“太太明明还关心少爷,何不……”

    “想多了,”她没敢看他,别别扭扭解释道,“只是不想欠他人情。这些年糕和酒酿虽不值钱,能抵一点是一点吧。年后我找着挣钱的活,再一点点把给妈看病的钱还给他。你可以走了。”-

    段澄恩在除夕当天回到上海,洗去一身疲惫躺在沙发上,脸上胡子没刮,眉宇间满是颓废。

    年夜饭的菜一道道上,不管人数多少,独属于段家的排面不会差。十二小碟冷盘,陈年花雕腌渍醉虾醉蟹、四喜烤麸、熏鱼腊味拼盘,接着是热炒、汤羹,四妞端着酒酿煮甜年糕进屋子,问点心要不要晚点再上。

    一个人的年夜饭,仆人的数量比主子多。段澄恩心生烦厌,一道道菜的香气飘进鼻腔,在他脑海只有“她爱吃”、“她不爱吃”、“她没吃过”这些念头交替出现。

    眼看着酒酿煮甜年糕和干虾仁烩海参两道菜都上了桌,阿坤瞅准机会道,“这两道菜是太太专门吩咐让做的,材料都是她给的呢,爷多少尝尝。”

    换成往常,妻子那样要强的性子,既说出岳丈复活这样绝无可能的条件,他绝对能猜到,这些话只是阿坤添油加醋。可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她,思念、爱恋、愁肠百结,他起身走到餐桌边,夹起一块年糕放进嘴里咀嚼两口,搁下筷子,扔下满桌子饭菜转身往外走,让阿坤把他的大衣取来。

    “备车,去三兴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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