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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未婚妻

    正月十五的上海街头,依旧保留着浓郁的新年氛围:电影女明星胡蝶又代言了新的珍珠粉,穿着时新的洋装站在画报画框里微笑;商场橱窗里堆满促销礼盒,有太太牵着自己的孩子在里面挑选糖果;福桂斋餐厅新春特供依旧是八宝饭、黑洋酥和猪油汤圆。

    叶秋容提着手挽袋走进沙利文糖果行,在店堂左侧红色火车卡位造型的座位上找到沈丽曼坐下,开口向侍者点餐。

    “一杯咖啡、一盒杏仁起酥。”

    她今日穿了一身雪蓝色毛呢大衣,同色系丝绒发箍将头发全部梳至脑后,低低地挽成一髻,保留年轻女人娇媚与明艳的同时,举手投足间依旧是富贵太太的做派。

    “芳笙还没到吗?”

    “昨日下午才到的上海,估计要晚一些。”宋芳笙除夕前就随顾均胜和婆婆去了北平,剩她们两姐妹在上海,初五和初十都出来见过。

    温热咖啡入口,叶秋容舒服得叹气。这不她今年的第一杯咖啡,却远比前两次喝着顺口,“听说这里的油灯心糕很好吃,姐姐你要尝尝吗,我请客。”

    沈丽曼见她面色红润、眉眼舒展,方知她心情不错,“上一次见面还在跟我哭穷,怎么今日又大方起来了?”

    真心相待的姐妹,说话上没有任何忌讳,因为知道对方没有恶意。虽然叶秋容名义上仍然是段澄恩的太太,偌大段宅的拥有者,但她已经从段宅搬出来一个多月,手头上自然钱紧。叶秋容等的就是她这句话,抬眼笑道,“我找着工作了,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员,十七就去上班了。”

    说到这她又往外瞧,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等着宋芳笙,“虽然到目前,我还有一些生僻字不认识,但我的好记性却是馆长看重的。姐姐不知道,我当着他的面,把只看了一遍的借书记录表背出来,他惊掉下巴的样子多好笑。否则,凭我的学历文凭,他哪里能看上我?这都多亏当初在芳笙家里,你们一起教我识字写字……她怎么还不来?”

    “怎么不来,不来能听到你感谢我的话?”耳边传来明快的声音,宋芳笙满脸春风得意出现在身后,摘掉围巾坐下,从包里拿出两份礼物。

    “新年好啊,这是从北平给姐妹们买的礼物,快瞧瞧喜不喜欢。”

    两个四方礼布包,用的都是瑞蚨祥顶级绸缎,丝带拆开是荣宝斋带有木板水印的笔记簿,只有沈丽曼一个巴掌大小,内夹一支派克钢笔,上面各自印有两人的名字。

    叶秋容爱不释手,放在手心翻来覆去地看,“好漂亮!”

    一杯牛奶咖啡端上来,宋芳笙顾不上喝,难掩兴奋道,“去年提了好多次的女子侦探社,均胜和我爸妈终于同意了。所以我特意给你们定制了笔记簿和钢笔,以后探案指定能用上。”

    “顾少爷那个老古板、护妻奴,能同意你开侦探社?”沈丽曼一脸不信。

    她立刻支支吾吾起来,低头喝一口咖啡,“自然是拿了条件来换的……均胜的爷爷顾老爷子是家中长辈,没人敢对老爷子说一个‘不’字。我这趟去给老爷子哄高兴了,什么做不成、什么要不到呢?他反对无用。”

    “这么厉害,拿来交换的条件,一定很诱人罢?”

    她不敢看两人的眼睛,顾左右而言,说起顾家老祖宗完全不似长辈,倒比七八岁的孩童顽劣些。听陆夫人说,均胜从小跟着他,没少遭罪,是以才造就他如此成熟、稳重的性格。

    听到说叶秋容马上要去图书馆工作,她更加激动,“那不正好吗?以后查阅资料都不用拜托旁人,我们自己就能解决。秋容,你真是贴心。”

    两个妹妹开年大吉,都有好消息,倒也惦记沈丽曼。除夕前三人最后一次通电话,沈丽曼将苏砚之真实身份告知她们,着实带来不小的冲击。

    如今年已经过了,许多事情不想处理也要处理。叶秋容经历父亲去世和离婚,性子沉淀不少,提起苏砚之声音很轻。

    “那姐姐如今和他……”

    “不来往呢,”沈丽曼搁下咖啡杯,眼眸低垂看不清表情,“他倒是来找过我几次,我吩咐下人,门都不准他进。他来一次、来两次,都没见到我,应该不会来了。”

    可她的语气分明带着失落。宋芳笙和叶秋容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段少爷呢,你们离婚到哪一步了?”

    “没什么进展,”叶秋容拔出钢笔,在笔记簿第一页歪歪扭扭写下自己的名字,表情平静,“他除夕那晚来了,我当没看见。是我妈担心他在外头久站冻坏了腿,一个转身的功夫就招呼他进屋了。”

    “他的的腿还没好?”

    “好得差不多了罢,反正我没瞧出区别来。但是我妈说这种伤,就算好了以后刮风下雨也会痛,以后真成老头了。呵。”

    两人自然不希望他们真的离婚。两个相爱的人,各有各的苦,也各有各的缺点,一个偏执一个娇蛮,再没有比对方更适合自己的人。

    宋芳笙正打算开口劝上两句,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顾太太?”

    三人循声回望,坐在轮椅上的男人正在蛋糕柜前微笑,“林少爷,你也来喝咖啡?”

    林云启一身亚麻西装大衣,里面绿色条纹毛衣与他的面容一般温润,整个人透着暖融的气息。他举起手里包好的蛋糕,眼镜后面的目光带着笑,“我是带冰如来买蛋糕的。”

    说完他眼神向后看去,三人才瞧见轮椅背后站了个年轻女人。

    女人个子瘦高,穿一件红色大衣,脸盘粉红像刚过门的嫁娘,对林云启叫她“冰如”生出几分状若少女的羞赧与幸福。

    双方各自点头示意,林云启介绍道,“这是葛冰如,我的未婚妻。冰如,这是我先前同你提起过,唱歌十分动人的邻居太太,顾太太。另两位……”

    宋芳笙接着介绍,“这是叶小姐和沈太太。”

    “大家新年好。”葛冰如夹紧胳膊的样子很拘谨。她手上提着一个包,肩上还挎了一个,看形状像是装小提琴的。林云启注意到宋芳笙的眼神,高兴道,“冰如是小提琴音乐家,从法国回来就进了上海工部局交响乐团,我们也是在那里认识。对了,三天后我们在工部局礼堂举办新春音乐会,你们要来吗?”

    或许是宋芳笙三人过人的美貌令葛冰如感到压力,急于要找机会证明自己也是优秀的新时代青年。葛冰如随未婚夫连连点头,从提着的包里拿出三张门票,想了想其中两人都已经结婚做了太太,一视同仁,又拿三张出来,递给宋芳笙。

    门票都是精美的硬纸卡,用中英文双语印刷有场地、时间、座位号和价格等信息。这六张都是二楼包厢的贵宾票。

    宋芳笙三人自相识便经常结伴,流连于各大舞厅、剧院看戏、跳舞,一起听音乐会还是头一遭,点头谢着接了过来。

    “感谢邀请,我们一定准时参加。”

    “那我们就先走了。”

    六张票,宋芳笙自不必说,和顾均胜如胶似漆,一定是一起参加;叶秋容在和段澄恩闹离婚,打算带母亲出席;两人一同看向沈丽曼,“要带苏记者吗?”

    女人翻了个白眼,挥手叫服务生买单,“带我儿子接受艺术的熏陶。”-

    自从和太太两情相悦,顾某人每日到点一定在家,雷打不动。吃过晚饭,宋芳笙窝在他怀里发饭懵,被某人不安分的大手一路从胸口揉捏到屁股,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两张音乐会门票。

    “不去。”

    “为什么?”男人态度奇怪,倒让她想起之前,表妹还在家里那次,林云启同他久别重逢时他的反应,“你不喜欢他,是在军校的时候发生什么不愉快?”

    时代动荡,能进入军校学习都非等闲人。顾均胜自小被教导循规蹈矩,规矩和条例便是唯一的真理,团结和忠诚便是坚守的理念。大家每日进行体能操练,定期培训战术教育、武器操作和实战演习,卓越的能力加上非凡的背景,使得这里许多人都心高气高,眼高于顶。

    林云启便是其中一个。

    在顾均胜以及许多只想好好学习的人看来,他好胜心极强,从最简单的每日出操、学习,到定期演练、比赛,处处争先,恐落于人后。

    这原本不是一件坏事。直到一次实战演习中,一名叫做黄建华的男同学身上绑着的绳子松懈,同队的林云启为了夺得胜利,没有对他伸出援手,选择继续前行,最终导致这名男同学从十米高的树上摔下,造成终生瘫痪。

    而他代表自己的队伍赢得最终胜利。

    顾均胜搂住自己的妻子,用“道不同,不相为谋”来形容他和林云启的关系。

    “在我看来,队友的安全高于一切,团队胜利才算是真正的胜利。”

    男人好暖和,宋芳笙抱着他就像抱着暖炉,又像一只大狗狗。她怜爱地抚摸着他的头发,眉眼温柔道,“我同意先生的说法,不过这一切都已成过去。他如今在小提琴上有了成就,与你完全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我们也该放下过去了,先生说是不是?”

    他现在最怕她这张嘴,说什么他都舍不得拒绝她,真是磨人又甜蜜。男人最终在她唇瓣上轻啄,唇角上扬道,“就这么想去音乐会?”

    “嗯。”确认自己被爱着,她的眼睛比天上星更亮。

    “好,都依你。”

    第72章 音乐会

    新春音乐会的时间在傍晚七点。

    正月十七的上海街头,大部分商铺餐馆都已经开门。四马路馄炖摊夹杂猪肉和白菜的香味飘进宋芳笙鼻子,同坐车后座的顾均胜听见她咽口水的声音。

    “想吃?”

    “当然想,”她条件反射答了,又马上摇头,“但也只是想想。”

    “为什么?”

    宋芳笙今日穿了一身洋装。红色格纹小斗篷上衣加长裙,领口缀以白色丝带蝴蝶结,头上戴着同色系毛呢发箍,整个人宛如寒天白雪里一朵娇艳的红梅。她闻言斜自己先生一眼,一把抓起男人大手放到自己小腹,目光中带着责备。

    “你自己摸,可鼓不鼓?这个年过完,体重足长了六斤不止,连妈都说我脸圆。今儿是今年你头一回陪我出来听音乐会,我若是多吃把裙子撑得鼓起来,白叫人看笑话。”

    顾均胜今日一身黑色西装大衣,内里马甲上特意别了一枚红宝石压襟胸针,与亲爱的太太相配。他趁势在太太小腹上反复揉搓,语带笑意道,“那要是肚子待会儿咕咕叫起来,被人听见可怎么好?”

    对啊。这个情况在她预想之外。往日看戏也好、跳舞也好,音乐声远远大过周遭人声。可今日参加的是音乐会,观众席环境最是安静。到时候她肚子若真咕咕叫起来,也太不体面了!

    她思考着应对之策,将小腹上那只不安分的手握住说道,“若真有这样难堪的时候,先生就主动向左右观众道歉,推说是自己身体不适,替我解围好不好?”

    “就不能再吃点,下个拐角我让司机靠边停车,去面包店买点来你垫肚子。”

    “不行,女人节食美体那点事你少管,再耽误就要来不及了。”

    “不还有一个多小时么?”

    “先生忘了,我们还要去接秋容和她母亲。”

    原本叶秋容说不用,自己可以带着母亲坐黄包车去工部局礼堂赴约。可今日刚好是她第一天上班,图书馆每日闭馆时间在下午五点四十分,她约莫六点才能离开。从图书馆回三兴弄,接上母亲再去一定会迟到,所以便接受了宋芳笙替她接上母亲,再到图书馆接她一起去音乐会的提议。

    叶母上了车,顾均胜便主动坐到前排。宋芳笙瞧她精神尚佳,问她近日身体可好。

    “都好,段少爷将北平的医生接来给我看眼睛,说来真是神医。他开的药方子,加上隔日就到圣彼得医院去做治疗,已经能瞧清楚眼前事物大致轮廓。换做以前,我还真不知道,白内障和眼部黄斑变性还有好转的一日。”

    宋芳笙默默听完,从后视镜瞧一眼顾均胜,知道他和自己在想同一个问题。

    “那秋容同段少爷离婚的事,婶母是如何想法?”

    叶母眼中为数不多那点淡笑也从嘴角消失,低下头去深深叹一口气道,“秋容嫁人以后,家中就剩我和老头子。他昼伏夜出,平日里说不上两句话。但知道他在,心里多少总是踏实的。段家的纷争,白害了仙乐斯这么多条人命,老头子也丢下我走了,我没办法不恨他们。我也知道,这一切不能硬怪在段少爷身上,要他替他的家族背负一世苦难,那对他来说不公平。所以我接受段少爷的帮助,是想让他和秋容都好受些。不过这些话,我从未对她说起。”

    那便是了。对一个人,或者说一个家族的恨意,即便嘴上忍住不说,恨意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宋芳笙了解叶秋容,那样爱憎分明、看重父母的女孩,怎么会看不出母亲的痛苦与憎恨。她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替母亲原谅,所以她只能选择与段澄恩分开。

    难道事情就再没有转圜的余地?宋芳笙握着叶母的手没说话,车内一时陷入沉默。

    车开到图书馆门口,恰好也到了闭馆时间。宋芳笙嘱咐司机照顾叶母,自己下车去找叶秋容。

    远远的,馆内人三三两两鱼贯而出。顾均胜一眼瞧见人群之中段澄恩的身影,推说自己去面包店买面包,让宋芳笙进去接人。

    日暮将歇,开春前的夜依旧来得格外早些。段澄恩也瞧见他,缓步走近,金丝单片眼镜下的眼睛透着疲倦。

    “太太第一日上班,不放心来看看么?”

    男人眼睛看向馆内,轻笑一声道,“她哪里上过班?便是在仙乐斯的时候也没让她吃过一点苦。”

    “所以来看看?”

    “忙完商会的事便立刻来了,只是没让她瞧见。听阿坤说,今日做借书登记、又要帮人找书,好几次差点红脸吵起来,叫我如何放心得下。你们这是……”

    顾均胜把今日参加新春音乐会的事一五一十说了,“不如,段少爷与我们一同去吧。”

    “她不想看见我,”男人低垂眉眼暗藏几分苦涩,道,“虽然唐突,场内也只能拜托顾署长替我多照顾她。”

    “这是自然。”

    叶秋容对图书馆门口发生的一切毫不察觉。她今日原本也想着盛装,但母亲说上班没有穿貂皮大衣、待珍珠项链的道理,她只能翻了白色圆领大衣穿上,头发盘至脑后,戴上一顶白色毛呢缎带帽子。

    四人按时到达工部局礼堂,早有林云启安排的小厮在门口接待,进到包房发现沈丽曼早已等在里面,身旁还坐着一个熟面孔。

    叶秋容认出,此人是之前看万宝珠阴婚和给万宝珍验尸的时候,陪在沈丽曼身边的英俊男人,好奇心上来问道,“姐姐先前不是说,带儿子来接受艺术熏陶么,怎么成他了?”

    王郁臣见状也不解释,反而同其他人一起看向沈丽曼,看好戏似的等她开口。沈丽曼轻咳一声,不打算解释。

    “说来话长,音乐会快开始了,先就座罢。”

    “那便长话短说,”叶秋容今日心情还算不错,不依不饶起来,“姐姐不说,这位先生说说也行。毕竟你这个位置,以前可是断刀盟大少爷坐的。你坐着,不害怕么?”

    “怕什么,怕那个只会狐假虎威的白相人?”白相是上海话“玩”的意思。这个词原指那些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流氓、混混,后来也有人拿这个词来形容那些在舞厅、茶馆里打扮得油头粉面,来勾搭女人的男人,拿来形容苏砚之也算贴切。

    王郁臣好胜心上来,一把搂过沈丽曼到位置坐下,大手紧贴在她身上,怎么也挣不开。沈丽曼被夹在中间没好气,拿眼睛瞪叶秋容。

    “要你操心。今日若不是婶母在,你指定挨我的打了。”

    台上,烫着卷发的主持人手持话筒上台,宣布音乐会即将开始。包厢内六个人这才歇了话,各自两两就座,静候音乐会开始。

    大幕拉开,手持各类乐器的乐手各自站定。林云启和葛冰如出现在台上,只是葛冰如的站位更加靠前。

    那是首席小提琴手的位置。

    指挥棒轻轻挥动,丝竹轻语,由缓渐急,华丽的乐章由此展开。宋芳笙认真聆听着葛冰如的琴音,高音区响亮剔透、在空中久久盘旋;重低音色则如深沉的叹息一般丰润、温暖。她在前面演奏的时候,林云启便投以深情的凝视;葛冰如每表演完一段也会回头看他,当真是恋爱中的未婚情人,如胶似漆,连眼神都难舍难分。

    一曲结束,葛冰如又演奏了小提琴独奏《思乡曲》。台下观众之中似乎有她的狂热追随者,手举写有“葛冰如小姐惠存”字样的现金花牌,站起来鼓掌。其后有国立音专的师生乐队演奏欢快的《蝙蝠序曲》、《春节序曲》,中国风格与西洋古典音乐交织、碰撞,林云启也二次登台,与众人完成一次又一次精彩绝伦的演出。

    晚上九点半,音乐会结束,按照惯例,宋芳笙等人还要去后台送花。

    叶母上了年纪,到这个时间不免困乏,沈丽曼便叫自己的司机送她们先回去,再来接她。余下四人按照指引刚到后台,就瞧见里面乱成一团:先前那个手捧现金花牌的男人被众人从后台推出来,嘴里不停叫嚷着“葛小姐”、“葛小姐”。

    “怎么了?”

    看着像是乐队成员之一的人蹙眉说道,“冰如的追随者,是个疯子!”

    大家在前头忙着赶人,宋芳笙看向后台一扇扇亮着微光的房间门,一道粉色的身影一闪而过。

    顾均胜见她神色异常,搂住她肩膀轻声关心,“你看见什么了?”

    再晃眼,昏暗灯光下什么也没有,一切好似只是她的幻觉。眼看着众人把男人赶走,回到后台继续收拾乐器、换衣服、卸妆,宋芳笙带头询问,得知葛冰如和林云启的房间在106、109,和身后两个男人带着捧花继续往前,率先敲响106葛冰如的房间。

    咚咚、咚咚。无人应答。

    “葛小姐?”宋芳笙复敲门再三,门内始终一点动静也无。怎么回事?

    不大的走廊空间,门内隐隐有光自门缝透出,沈丽曼嗅到脂粉、鲜花和金属铁锈以外的气息,蹙眉低声道,“我闻到了血腥味。”

    第73章 血手印

    逼仄的后台过道挤满了人。

    经沈丽曼如此说,顾均胜凝神轻嗅,目光下落到106号房门下的缝隙道,“血腥味就是从里面飘出来的。”

    “怎么了?”一个年纪看上去约莫四十上下的西装男人走过来,宋芳笙认出他就是刚才站在台上的指挥。

    男人又喊了两声个并入的名字,无人应答后他转动门把手,轻易将门打开。

    原来没锁么?

    随着门被推开,106号房间内一切展现在众人眼前:黑色皮沙发上空无一人,桌上琴盒半开,露出里面小提琴与琴弓,其余类似调音器、肩托和擦琴布一类物品整齐码放在桌面右上角托盘内,整个房间充斥着擦琴弓所用,松香的味道。

    可要说房间主人有着良好的收纳习惯,偏一旁琴谱的摆放十分凌乱,地上、桌上、书架上扔得到处都是,用于摆放琴谱的谱台不知何时倒在地上,支架已经砸弯。与天花板一班高的衣柜打开,衣架上还留有一套女装,能看出就是葛冰如方才上台时穿过的其中一套。架子底下一个枕头大小的女士牛皮包,包口敞开着,里面是手霜、指甲刀一类女生常备物件,宋芳笙注意到里面还装着一个苹果。

    干净的、不然一丝杂陈的女生准备间,唯独不见葛冰如本人。沈丽曼和顾均胜因为闻到血腥味,目光环视着整间屋子,时不时看到可疑的物件,动手翻上一翻。

    “怎么会这样,人呢?”越来越多的乐手围过来,中年男人转头问他们,“你们可看见葛小姐了,她在外头没有?”

    一个女乐手也挤进来,摇头道,“没有啊,冰如从下台回到自己房间开始,我就没见过她出来过。”

    方才把葛冰如的追随者赶出去的时候,宋芳笙记得她站在最前面,“你确定么?你在哪个房间待着?”

    “我们学生不像葛小姐有单独的房间可以休息,不上台的时候统一在休息室里待着,右手边101到109号房间的人如果要出去,都会从我面前经过。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有无从房间出来,但绝对没有从我面前离开后台。”

    工部局礼堂的后台是类似圆勺的设计,进门先是一个圆形综合休息室,几乎所有表演人员都可以在这里休息换装、准备上台。穿过综合休息室才是单人休息间,一般提供给知名音乐家或者导师单独休息,门上会贴有他们的名字。

    听女学生如此说,中年男人显得十分不安,推开众人走出去,开始一间房、一间房地找。

    顾均胜和沈丽曼在房间里翻箱倒柜,寻找着血腥味的来源。书架下的柜子、两扇衣柜,能藏人的地方都看了。宋芳笙越看那颗放在牛皮包里的苹果越觉得可疑,走过去把苹果从包里拿出来,发现苹果下面压着一块黑色的布。

    “可是这个不是?”

    只伸手轻轻触碰,黏腻又冗沉的触感传来,顾均胜抓起那块黑布,手指立即染上乌黑的血迹。

    “是血。”黑布上沾满鲜血,用力拧甚至能将浓稠的血拧落到地板上,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人血。

    沈丽曼见状,将自己白色手绢拿出来,打扫卫生一样拿着手绢在屋子里擦来擦去,在房间中央其中一块地板有了发现。

    “这里也有血迹。”看着手绢上一条殷红血痕,连随意靠在门口的王郁臣也投以注目,站起身走到沈丽曼身边。众人看向被擦拭得干干净净的地板,一股未知的恐惧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地板上的血迹如果当真是被人用黑布擦拭,然后又将黑布藏在牛皮包中,压在苹果下面,房间内的人恐怕遭了毒手。

    那么尸体呢?最重要的尸体在哪里?死的人难道真的是消失不见的葛冰如?

    “冰如!”门口传来声音。众人循声让出一条路,林云启推着轮椅一头撞进来,脸上毫无血色,仰头向宋芳笙要人,“团长说冰如不见了,她怎么会不见呢?”

    原来那个中年男人是团长。

    被唤团长的男人找完一圈回来,脸色比方才更差,大冬天硬生生汗湿了衬衣。人群中瞧出宋芳笙几张生面孔,厉声询问他们是谁。

    “是我邀请的贵客,”林云启匆匆解释完,又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抓、乱问。顾均胜开口亮明身份,询问起在场人,都在什么时候见过葛冰如。

    女学生叫陈优莉,师生乐队里负责竖琴。她的位置就在综合休息室连接单人休息间的过道边上。她最后一次见到葛冰如,是八点四十葛冰如最后一曲独奏结束,回到后台休息室与她擦肩而过进了106房间,九点四十追随者进来送花牌,到十点宋芳笙四人出现,她都没有再看见过葛冰如。

    “那你可能记起,都有哪些人进过106号房间?”

    “我只看见林先生和团长进去过,林先生是八点半陪葛小姐一起进去的,过一阵就出来了,然后是团长,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就不得而知了。”

    顾均胜双眼微眯,试探道,“你似乎很关注他们。”

    “没有的事!”话虽如此说,女学生却低下了头,声音小得跟蚊子差不多,“我今年毕业,一直想加入交响乐队,成为一名真正的音乐家。团长那边我刚递了申请,一直没见着回信,是以才如此关注他……至于林先生,他行来过去,轮椅滚动的声音实在太大……”

    林云启自不必说,陪未婚妻待在房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据他说,自己离开的时候葛冰如一切正常,房间里也没有其他人;团长叫黄维生,是葛冰如父亲的挚友,也是带她进交响乐队的入门人。他找葛冰如不过是特意来告诉她,上一曲演奏时他听出音色出了问题,让她好好调试小提琴。

    “那个追随者呢,没有进到106去么?”

    黄维生看她一眼,像是在质疑她为何会问出这样问题,“那人叫高强,铜臭的生意人有几个臭钱,来了好多回,回回都闹得不得安生。大家都认得,不会让他进去的。”

    林云启越来越着急,推开众人,一边高声喊着葛冰如的名字,一边往外去找。想到外面还有八个房间,大家也跟着走出去,打算分头去找。

    众人鱼贯而出,106号房间内逐渐归于宁静。

    “啪嗒”、“啪嗒”,是液体滴落木板的声音。宋芳笙走在人群最后,听着声音回头,将目光落回衣柜前。

    声音就是从里面传来的。

    “怎么了?”顾均胜关切道。

    “我不确定……”说话间她缓步走回衣柜前,伸手抓住把手,轻轻拉开门。原本空无一物的衣柜底部木板上,两滴红到发黑的圆形血迹赫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顾均胜抬头上看,一个纵身跳起,将顶箱柜柜门拉开,循声回头的人们立刻发出尖锐而刺耳的尖叫声。

    “啊啊啊啊!!”

    是血腥味,这一次宋芳笙也闻到了,近乎窒息的浓郁气息,带着铁锈的甜与新鲜皮肉的腥,直冲她的鼻腔。

    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后退两步靠在顾均胜胸膛上,抬头往上看。

    原来这间屋子里的衣柜,顶箱柜并没有分成单个的格断,而是一条通透的空间,只不过分设四个柜门而已。葛冰如此时就躺在顶箱柜里面,脑袋右斜,双眼毫无神采地睁着,脖子上一条深深嵌入皮肉,几乎要把脖子切断的勒痕正不停地往下滴血,血液渗透木板,滴落到下层衣柜里。

    啪嗒、啪嗒。

    “是葛小姐!”

    林云启挤回房间内,看见葛冰如躺在上面大惊失色,张大嘴巴忘了闭上,发疯一样推着轮椅冲到衣柜边,伸手想去触碰躺在顶箱柜上的未婚妻。

    “啊!冰如!冰如!”挣扎之中他从轮椅滑落,整个人摔在地上,说不出多狼狈,涕泪交织,与嘶喊声混杂在一处,大家一面去扶他,一面去安抚身后陷入恐慌的学生们,场面混乱不已。

    两个小时前还在台上演奏的朋友,如今皮肉外翻躺在那里,宋芳笙被吓得有些呆滞。终究还是顾均胜稳住场面,指挥几个男人把林云启带到一边,自己和王郁臣踩凳子把葛冰如搬下来,确定她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致命伤在脖子,勒口整齐但不够锋利,嵌入皮肤很深但不足以切断脖子,伤口整个环绕脖子一圈,应该是鱼线一类的凶器造成。衣服口袋里有一把钥匙,应该就是106号房间门的钥匙。”

    说完他重新站上凳子,从顶箱柜里摸到一圈银白色丝线,上面还沾着血。

    团长黄维生看见他手中丝线,颤抖道:“那、那是葛小姐小提琴专用的琴弦!”

    顾均胜拿线与桌上琴盒里装着的小提琴对比,发现与琴上所用琴弦材质相同。

    沈丽曼陪在宋芳笙身边,将一切看在眼里,沉声总结道:“也就是说,有人用葛冰如的琴弦勒死了她,又把尸体和凶器一起藏进顶箱柜,清理现场后悄无声息离开了106房间。”

    学生们找来白布,将尸体盖住。宋芳笙这才回过神来,不可置信呢喃着,“凶手藏尸的目的是什么呢?如果是不想被大家发现尸体,直接用葛小姐口袋里的钥匙锁门不是很方便吗?”

    相比锁上房门,将一具成年人的尸体搬上顶箱柜显然费力了好几倍不止。顾均胜也同意地点头,再次踩上凳子爬上去,环看顶箱柜内里,有了发现。

    “这里。”

    宋芳笙跟着站上去,发现两只只有四根手指的血手印赫然出现在柜板边缘,缺少的两只大拇指印则出现在柜板底部,看上去像是有人抓住柜板往里面看时留下。

    第74章 女学生

    音乐会结束,原本散场时欢乐热烈的氛围一扫而空,只剩下后台几盏冷白色灯光照着脸色同样惨白的乐队诸人。

    白布下,葛冰如的尸体仍死不瞑目,保持着濒死时面目狰狞、下巴微微仰起的姿势,顾均胜轻轻盖上了她的眼皮。沈丽曼并没有那么惧怕尸体,蹲下身和顾均胜检查起尸体细节来。

    “勒痕呈环状一圈,前深后浅,后颈窝处位置只有浅红的表面伤,凶手应该是趁其不备,从葛小姐身后将她勒住致死。尸体双手手指和手掌内侧都有不同程度的勒伤,应该是反抗过程造成的。”

    她戴着黑色丝绒手套,将那卷带血的琴弦拿到灯光下端详,“琴弦两端无着力点,凶手如果要使用琴弦把人勒死,需要施加非常大的拉力,这就需要凶手强壮的臂力。”

    “不止,”回过神来的宋芳笙想到一点,“既然琴弦两端都没有着力点,而力是相互的,凶手在用力的同时,这根琴弦也势必深深嵌入他自己的手指里,带来的剧痛和割伤应该也不会小。对吧?”

    “凶手可能使用了手套或者某种布料包裹双手呢?”

    顾均胜起身,目光看向众人淡然道,“检查在场所有人的手就知道了。”

    命案发生,死的还是大家日日相对之人,深夜的礼堂后台此刻零零总总一共还剩下四十余人,皆噤声以待,猜测着凶手是谁。

    交响乐队二十人,国立音专师生乐队十五人,这个检查的工作量可就大了。

    宋芳笙犹豫的片刻,顾均胜已经在找团长问哪里有电话,他需要将警察署的人叫来帮忙。

    后台空间不大,总有人想挤进106房间一窥究竟。王郁臣反复提醒自己,收起警察的本能,不要去多管闲事,站在沈丽曼身后旁观。直到顾均胜叫他帮忙,把人先全部带到礼堂里等。

    于是李正带着兄弟赶到礼堂时,就瞧见王郁臣站在表演台上,配合顾均胜带人检查。

    他没看见沈丽曼,以为是他自告奋勇,臭着一张脸就要上来说他。王郁臣翻个白眼,等他走近些先一步说道,“不是我要插手,我只是陪沈太太来听音乐会的。”

    “听音乐会你小子在这帮什么忙?生怕别人看不出你是个警察么?赶紧交给我,你回沈丽曼身边待着去。”

    男人走出去两步,李正想起一事又把他叫住,“诶,听闻断刀盟最近打起了‘猪仔’贩卖的主意,你知道吗?”

    “知道啊,”男人转身回来,方才还懒散的眼神变得凌厉,“苏洪钱短,年前就在和几个大头的白相人接触,要把拐来的女人和‘猪仔’一起送往海外,大赚一笔。”

    “日子定了么?你盯紧点。”

    王郁臣盯着106门口那道忙碌的黑色身影,目光热烈,“放心罢,这次我一定要把断刀盟一锅端。”

    他需要这枚军功章,绝美珍宝一样双手奉到他喜欢的女人面前。一想到那个场景,年轻的男人热血沸腾。

    礼堂观众席间,宋芳笙跟在李正身后挨个检查所有人双手状态并一一记录。弦乐组成员因其乐器特殊性,每人手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旧茧和新伤,只是根据抚琴手法不同,左右手指尖与掌心的茧痕位置不同。例如林云启演奏小提琴,他手上的伤主要集中在左手指尖按弦处,陈优莉演奏竖琴,于是茧痕会同时出现在两只手指腹和指背。

    其他人中,手上有明显伤痕者还有两人:团长黄维生,他的茧痕皆源自常年手握指挥棒;礼堂专门负责后台帷幕的赵飞,升降帷幕给他带来厚厚的掌心茧。

    与此同时,沈丽曼在与106号房间相对,空置且并未上锁的107号房间地上捡到被撕成两半的手帕,经林云启辨认,确认是葛冰如平日随身携带的手帕,上面沾着血迹,依旧保持着包裹琴弦时卷成一团的形状,打开来上面有横钩状的划丝。除此之外,李正带人将所有人携带包袋、琴盒,现场公共、私人区域全部搜索完毕,没有再找到有用的线索。

    宋芳笙几人将手头线索简单汇总,发觉案件并没有想象中简单。

    “既然有手帕这条线索,就无法排除那些手上没有伤痕的人。凶手仍然藏在后台这三十六个人之中。”

    宋芳笙将乐队的人问一个遍,无人知晓那粉红色身影的去向,回106号房间看到失魂落魄的林云启。男人镇定下来之后就一直守在尸体旁边,抱着葛冰如的小提琴双眼无神,两颊泪痕干了又湿。她不忍多问,却知破案要紧,只能走到他身边蹲下,轻声道,“林少爷,你今日可有见过一个穿粉红色衣服的人出现?”

    目光缓缓左移,林云启牵丝木偶一样木愣愣转头看她,回忆好一阵才说有,“我在自己房间待着,那女人自己就闯进来了,说是喜欢我的琴音,特意来告诉我,希望我长长久久地演奏下去。”

    “她可说她姓甚名谁不曾?”

    男人摇头。

    “那你可还记得,那女人的模样、身量,亦或是身上其他特征?”

    “中等身材罢,衣服厚实辨不出胖瘦,头发盘在脑后,只是寻常的长相,没什么特别……她的衣服上别着国立音专的校徽。”

    时间已接近凌晨,不少学生撑坐在观众席间呵欠连连。不少学生家长见自家孩子迟迟未归,找到工部局礼堂来,在门口吵着要人。

    李正同顾均胜商议,今日搜查只能暂时结束,放他们离开。宋芳笙同林云启交谈完走出来,发现师生乐队的人都已经在往外走,只能站在门口随手抓一两个,问他们可有看到同校的学生来听音乐会。

    “你好,你有同学今日也来听音乐会吗?”

    “同学你好,你今日见过一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同校生么?”

    众人急着离开,人群之中不知谁推了她一把,宋芳笙脚下不稳向后仰倒,正好跌在一名背着乐器的女学生身上,乐器包应声落地,在地上发出一声钝响。

    还好只是装乐器的盒子落了地,而不是摔了乐器,宋芳笙起身同女学生道歉,继续去门口抓人问话。

    众人陆陆续续离开,硕大的礼堂门口仅剩宋芳笙他们,与头顶凄白的圆月。沈丽曼同她约定好,明日再找时间打电话,把案子告诉叶秋容,便告辞所有人坐车离开。林云启追着抬尸体的担架,被仆人病恹恹地推出来,刚来到台阶边上,仆人尚没来得及将身后拐杖拿出来,男人双眼一翻,失去意识就这么直直地从轮椅上摔下去,顺着台阶滚到地面,晕死过去。

    “啊呀,少爷!”

    来接林云启的车刚好开到门口,从车上下来两个人,架着林云启上车,仆人赶紧朝她们鞠躬告辞,拎着轮椅一路小跑下台阶,上车走了。

    宋芳笙不肯走。那么多房间,她不能一个个细看,实在不甘心。直到最后一辆车开出礼堂门口的花园环道,顾均胜揽过妻子,将她的手放在嘴边呵气,提醒她无论如何都该回去了。

    “李正留了人在里头看着,接下来的音乐会也全部取消了,你想再来看看,明日、后日都使得。”

    今晚见的人实在太多,宋芳笙想得起这个,就记不起那个,直到洗完澡从浴室出来,脑子混沌一片,坐在床上感叹“要是秋容在就好了”。

    顾均胜白日累了一天,晚上原本是打算陪太太放松一下,又被迫忙到深夜。他难掩面上倦色,俯身亲了她一口,起身解扣子去洗澡。

    “诶对了,”她盯着男人想到一事,“先生不觉得,那个叫黄维生的团长特别奇怪么?从我们敲葛冰如房间无人回应开始,他就显得特别慌张。发现人不见了之后更是一个人跑出去,将所有房间找遍,倒像是事先警觉到异常,怕她出事一样……还有那个穿粉红色外衣、别国立音专校徽的女学生,真的只是来同林少爷表衷肠的么?”

    “如今的确只剩葛冰如的追随者和你见到这个林云启的追随者没有问话,找到一切便清楚了。你早些睡。”

    这是今年的第一个案子,抛开死者和受害者都算是自己半个朋友不算,她实在是兴奋的睡不着。顾均胜洗漱完走出来,看她还坐在梳妆台前,走近看发现她正提笔写着什么。

    “可疑的人:黄维生、葛的追随者、林的追随者……你记这些做什么?”

    “就怕忘了……诶,”她一声惊呼,手中笔被他抢走,揽住腰被他抱起来扔在床上,宽厚的身体覆盖上来,“没写完呢!”

    就着光,她身上真丝开襟睡袍松散地敞着,于他而言便是无声的邀请。男人低头咬住丝带往下拉,自顾自忙着活,并不搭话。揉搓一阵,她酥了半边身子,嗔着推他,“时间太晚了。”

    某人腾不出嘴来,声音听上去含糊不清,“我让太太早些睡,太太不听,现在想睡也不能了。”

    “唔……”

    “砰”的一声,隔壁传来一声闷响,硬生生将两人打断。不等她开口抱怨,窗外又是一阵嘈杂吵闹之声接连响起,听得顾均胜蹙眉。

    他披上外衫走到阳台,见楼下几个仆人也被这动静吵醒冒了头,冷声吩咐道,“去瞧瞧怎么回事。”

    第75章 杀机

    小春披上棉衣出了门,宋芳笙倚在窗边,看路灯下那个白色的点一路小跑到林家门口敲门,同开门的人聊上一阵又跑回来,登登登上到二楼,隔着房门喘气。

    “少爷、太太,说是因着葛小姐被害悲伤过度,林少爷刚醒又从床上摔了下来,一会儿吵着要找凶手,一会儿吵着要葛小姐的琴,闹得正凶呢。”

    没想到这个林少爷对葛冰如竟如此情根深种。顾均胜屏退下人,回头看自己太太若有所思的样子,懒散道,“想什么?”

    “替两人可惜。他们不是快要结婚了么?林少爷虽说家世不俗,身体上终归有残缺,能找着不嫌弃他腿脚不便,愿意真心相待的大家小姐已是难得,更何况两人还都嗜琴如痴,未来事业也能携手并肩,简直是万里挑一的好姻缘,缺一个,另一个也疯了……诶,先生可知道,林少爷的腿是怎么瘸的么?”

    “曾听军校同窗提起,似乎是在哈尔滨爬树,就为从云杉上锯一块木头下来做小提琴面板摔的。当真是个琴痴。”顾均胜回到床上,双手撑在她头顶看她,“怎么,你就一点不怀疑他?”

    “我可没说,”她目光飘远,想起在咖啡店初见两人在一起买蛋糕时的场景,“至少有一点我是肯定的。”

    “什么?”

    “他们相爱。葛小姐看林少爷的眼神,还有林少爷同我们介绍葛小姐,说这是他的未婚妻子时,他抬头看向葛小姐的眼神,羞怯的、热烈的,带着藏不住好事将近的喜悦之情,视对方如珍宝的自豪感,无论如何是骗不了人的。”

    男人低笑,“这么肯定?”

    “嗯,”她嘻嘻笑着,目光落回男人身上,双手捧住他的脸哄他,“因为同样的眼神,我早见过无数次了……唔你慢点……啊呀……”

    ……

    纱帐慢慢放下了-

    好在顾均胜从来都只耽误宋芳笙睡觉,不曾耽误给亲爱的太太审问嫌疑人。

    宋芳笙这一觉从日出睡到日落,时钟来到下午四点半方自然醒。同叶秋容和沈丽曼通过电话,她没打算出门,捧着咖啡,腰酸背痛地坐在沙发上看报,顾均胜准时回家,将几名主要嫌疑人的审问记录放到她面前。

    那个叫高强的追随者是个外乡来的厨子,从第一次听葛冰如独奏《思乡曲》喜欢上她到现在,两个月时间。知道葛冰如死亡,他反应比林云启还惨烈些,抓着巡捕又哭又闹,又转身去拿刀子,不知道砍谁。记录里写他是同友人一起来的,音乐会全程可以确认他都和自己一起待在观众席,不曾离开。对于葛冰如与林云启订下婚约一事,高强也曾同友人说起,认为林云启一个残废配不上葛冰如的话。友人喜欢钢琴,散场后便由着他一个人到后台送花。从带着花进去到被赶出来,整个过程约莫十五分钟,远远不够将葛冰如慢慢勒死、藏尸和清理现场的时间。

    加上他对葛冰如而言只能算半个陌生人,她会不会放此人进房间另说,就算两人独处,葛冰如也也绝不会毫无防备地任由这个陌生人站在自己身后,拿她的琴弦和手帕悄无声息地勒死自己,所以他暂时可以排除嫌疑。

    女学生陈优莉也有杀人动机。李正询问过师生乐队其他人,很轻易就知道,原本交响乐队弦乐组还差一名成员,陈优莉作为国立音专里竖琴弹得最好的学生,已经递交申请,在众人看来有很大机会。葛冰如的突然出现让她失去了这个位置。不是没有其他乐队可以去,但融入一支乐队非一朝一夕,练好了曲子就无法轻易离开,要保证至少三年内都是稳定的。等么?交响乐队没有扩编的计划,她就只能去一些饭店和舞厅跟着乐队演奏。不等了?其他乐队她又看不上。

    葛冰如的琴技远在她之上,依旧无法打消她内心愤愤不平。这些不满她只对同学说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成为她的杀机。

    那天她一直待在离单人休息间最近的位置,不但可以做到进出休息室不让人察觉,还能提供其他人进出休息室的视角以摆脱嫌疑,加上常年演奏竖琴,她双手除大拇指外,指尖都有硬茧,作为凶手作案时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宋芳笙想起昨晚查看陈优莉双手时,女孩双手指尖刚好留有临时凹槽。虽然说这是独属于竖琴琴弦压力导致,她仍觉得十分可疑。

    因着公共休息室人多眼杂,有人看见陈优莉在位置上坐着,也有人看见那位置空了,她供述自己除上台表演外只离开过两次,一次是去盥洗室,一次是去听到台上有人弹错音,凑到幕布前看热闹。

    团长黄维生当晚使用的是104号休息间,刚好与106休息间挨着。陈优莉看到他进出过106房间一次,据他自己供述是去找葛冰如调试小提琴音色。黄维生本人离丧,如今独身,太太两年前因病去世,家中还有一儿一女。带葛冰如进乐队纯粹是因为与葛冰如的父亲葛老爷子有二十余年的交情,且葛家为音乐世家,为建成工部局礼堂和成立交响乐队都出过力,说白了就是享有特权的大家小姐,随时想进交响乐队都不过一句话的事。

    用黄维生的话说,哪怕陈优莉已经进了乐队,葛冰如也可以随时把她赶出去。

    不过葛冰如不似一般世家小姐,骄矜贵胄、眼高于顶。她温柔和善,更有着让所有人心服口服的高超琴技。加入乐队之后她对每个人都很好,也没有大小姐脾气,否则林云启也不会注意到她。她原本不是那种长相特别出众的小姐,圆脸、钩鼻,眼圈下几颗俏皮的雀斑,因着才华横溢,犹如书里走出来的少女艺术家。

    对于两人关系的建立,几乎是水到渠成的。葛冰如加入乐队后不久,林云启就对她青睐有加,不管是乐队里还是生活上多有关照,在外人看来完全就是求爱的信号。有人说他爱上的是葛冰如的温柔,也有人说他爱上的不过是葛冰如的琴技。

    两人见过父母,订下婚约后,林云启甚至主动提出将首席小提琴手的位置让给自己的未婚妻,两人经常一起练习、一同上街,感情如胶似漆,羡煞旁人。

    昨晚有他参加的演奏结束后,他先独自回到109号休息间休息,待葛冰如下台后到门口接她,两人同回106休息间,说了些夸赞她的体己话。葛冰如有些累着,他就让她一个人在房间沙发躺会儿,自己推着轮椅离开,期间也一直在自己房间睡觉,直到黄维生敲门说葛冰如不见了。

    要说林云启没有杀人动机无可厚非,团长黄维生在她眼里可不算得清白。男人那晚莫名的慌乱,在她看来完全就是心虚的表现。

    电话那头的叶秋容也表示赞同,“何止心虚,要我说,简直就是做了坏事,怕葛冰如说出去一样,眼睛离开她一秒都害怕。”

    宋芳笙眼珠骨碌碌一转,有了主意,“那不如,咱们明日亲自去瞧瞧。”

    “去哪儿?”-

    过了十五,仍在正月里。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内林荫道两侧屋檐下红色的灯笼尚未取下。

    此时正值中午,快到放学时间,黑色铁艺大门半掩,门楣上校牌名字体清瘦挺拔,下头站着两个穿校服的女孩。

    冬季的音专校服,外套是黑色,白色袖口外翻,上面金红相间的西洋纽扣像飞落到女孩们袖口的一只金龟子。灰色过膝百褶裙下面是黑色长靴,宋芳笙头发扎成一束,淡雅、素净之中显出十分的学问来。她看看身旁同样一身校服的叶秋容,左右两只麻花辫又粗又黑,衬得她脸蛋越发的小,鼻梁高而嘴唇厚,和张恨水笔下的青春女学生一个样。

    她不停地拨弄着头发、拉扯衣服,不自在道,“我穿成这样,可奇怪?”

    “哪里奇怪,简直太适合你,不去念书都辜负这身衣服!”

    “真的吗?”她竟认真起来,两道柳眉挤在一起,“可我已经嫁过人了,还可以念书么?再说我考不上的。”

    “你若是考不上,那多少人都考不上了!再者你如今日日在图书馆里坐着,不正好念书考试?”两人正说着,校门屋檐下金色的铜铃敲响了,穿一样校服的男男女女从不同的教室门走出来。

    她赶紧示意叶秋容做好准备,只等黄维生出现,立刻跟上去。

    黄维生在成为交响乐队的指挥兼团长前,一直是国立音专的任教老师,所以陈优莉才能找机会向他递交申请。

    她这次和叶秋容假扮学生混进来,不但能来看看黄维生和陈优莉,还能顺便打听那个穿粉红色衣服、戴校徽的女孩。

    两人在门口站一阵,进出校门的学生渐渐多了。左顾右盼没等到黄维生,宋芳笙一眼瞧见陈优莉一个人抱着几本书从校门口走出来。许是前几日命案的缘故,招惹口舌,她并不和谁交流,头低到尘埃里,自顾自往前走。

    顺着她的身影,宋芳笙还瞧见她身后有两个女学生指着她的背影小声议论,眉眼间皆是鄙夷,她嗅到了异常的气息,拉着叶秋容跟了上去。

    “嗨同学。”

    两个女学生警惕地看着她俩。

    “你们是陈优莉的同班同学吗?”

    “是又怎么样,你们是谁啊?”

    宋芳笙嘿嘿一笑,“我们是声乐系的。那天在音乐会上听她弹奏竖琴,觉得好厉害啊。”

    其中一个女学生闻言翻白眼,酸溜溜道,“有我们老师的‘亲自’教学,能不厉害么?”

    “诶,”另外一个女生立刻拿手肘戳了戳她,“别说了,小心隔墙有耳。”

    “我怕什么,说到底不是我在学校做了龌龊事,就不怕人听见。”

    话说如此说,她却也收敛,没有再在宋芳笙两个陌生人面前继续说下去。宋芳笙给叶秋容使一个眼色,叶秋容立刻矫揉造作地说道,“别是嫉妒人家优秀,明明没有证据的事,偏故意往人家身上泼脏水罢?”

    激将法起了效果,那女学生拉也拉不住,凑过来大声道,“怎么没有证据,我之前亲眼看见一辆经常出入学校,一看就是老师的车将她接走了!”

    “那你还记得,那辆车具体长什么样么?”

    第76章 邀功

    开年之后,公和祥码头一直不太平。

    从断刀盟堂主之一的邹荣守频繁接触白相人的消息传来,沈丽曼就一直怀疑苏洪把主意打到贩卖妇女上面,直到阿肆带回消息,说断刀盟的人还在四处搜罗外来人口和上当受骗之人,打算将“猪仔”和女人一起卖到海外。

    劳工和妓/女一样值钱。

    往前倒二十年,这是上海码头上这些帮派所不耻之行为。沾着人命的钱,花了折寿。帮派之人拜码头、拜关公,拜的是道义。苏洪如今愈发不知收敛,偏找不出一个人来治他。

    敌对帮派行事,稍加干涉就是两帮相争。沈丽曼逮着机会,遇到被断刀盟绑走的女人,能救一个是一个,每每听说哪里又有女人失踪,她恨得牙痒痒。

    或许是所有人都指望着这次大赚一笔,断刀盟诸人空前的团结,嘴也严实,对于交易的地点和时间竟无一人提起。她不得已只能拜托宋芳笙将此事告知顾均胜,将希望寄托于警署做事,留自己在每一个不确定的夜晚,为此事辗转难眠,连宋芳笙这边的案子也无暇顾及。

    入夜以后,天上开始飘雨。细细密密好似针织雨帘,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窗台上一盆绿萝被雨点打得歪了头,黑暗中静静地瞧上好一阵才起身去关窗。

    儿子在隔壁房醒了,哼哼唧唧吵着要妈妈。她脑仁疼得厉害,不愿意将坏情绪叫儿子看见,更怕波及到他,叫奶妈进屋子去哄。听隔壁房渐次传来低缓的安眠曲,她的心才稍稍静些。

    屋檐渐渐积了水,雨点子由最初的缠绵淅沥声变大,落在阳台滴滴答答响个不停,听着倒也催眠。她撑着脑袋斜靠在枕头上,刚有些困意,立即被外头突兀响起的敲门声惊醒,下意识去摸枕头下的手枪。

    但仔细一想,来人既然敢敲大门,应该不会来阴的。她坐起身来,在黑暗中静待片刻,听到门外仆人的声音传来。

    “太太,是阿肆。”

    能让他深夜冒雨上门的绝非小事,沈丽曼下床穿鞋,开了灯,“让他在楼下等我。”

    阿肆身上湿了,进门也没坐,就这么站着。原本以为见了他,嘴里多半是焦躁不安的坏消息,沈丽曼披着外袍下楼,对上的却是他兴奋的眼神。

    “老大,断刀盟那批货出事了。”

    三十六个女人、百余名“猪仔”,将三艘货船装得满满当当。这次不知道是警署里谁出的主意,直到三艘货船开出码头百余米,几十号巡捕才从四面八方跳上小船,带着巨大的渔网围过来,硬生生将货船截停不说,张开的渔网将跳船逃生的帮众全部抓住,其中堂主邹荣守对巡捕开枪,直接被李正射杀,尸体掉进海里,鲜血染红了海面。

    在长达两个小时的厮杀之中,死伤两个女人、五六个“猪仔”,但警署的人生擒两名堂主和十几个帮众打手,大伤断刀盟元气。

    阿肆躲在码头仓库的夹缝里看着这一切,直到警署的车开上码头,拉货一样把断刀盟的人一个个送上车带走,他一个悬着的心才落了地,确认消息无误后赶着回来告诉她。

    “苏洪在家里躺着,听见这个消息怕是要死在床上。”

    兴奋与畅快的感觉一闪而过,沈丽曼脑海里闪过王郁臣的面容,表情凝重起来,“你今日可见着阿七了?”

    “没有。他说家去看望父母,已经好几日没见着人了。怎么了老大,你有事要他去办?”

    窗外雨声又大了。她心头悬置,沉声说了句“没事”。

    “咚咚咚”,突兀的敲门声再次响起。

    这次的敲门声更粗鲁些,像是有人用整个手掌重重地拍在门上,和雨水混在一起,刺耳极了。

    屋子里包括仆人在内,所有人的表情都凝重起来。沈丽曼眼神示意阿肆到门边等候,自己则掏出手机,一步步走到窗边窥探。

    会是谁呢?

    只一眼,雨帘下高瘦的身影在夜色下显出清冷的蓝,又被雨点打散成许多的白,只有他鬓边黑色的寸头尤为显眼。

    沈丽曼的心揪痛起来,立刻走到门口,先阿肆一步把门打开。

    “你怎么来了?”

    王郁臣浑身湿透,仔细看来身上各处还有伤口,雨水和血水混杂着,在伤口上欢快地跳舞。他瞧见沈丽曼的表情一样是欢快的,双眼已经有些睁不开,偏嘴角愉悦地上扬着,气息微喘。

    “来、来找你兑现,你的承诺啊……”

    说完,他便失去意识,倒在沈丽曼肩头-

    王郁臣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天还黑着,只是雨已经停了。屋子里全是暖烘烘的黄色灯光,目光所及一片陌生。他挣扎着想要起身,扭动肩膀,一阵酥麻的刺痛随即传来,他才看见自己裸露上身,裤子换了新的,身上的伤也已经包扎妥帖。

    “别动。”沈丽曼推门进来,身上淡紫色丝绒外衫不知何时从肩头滑落,只是腾不出手来拢,端着托盘的样子,落在男人眼里成了一道风景。

    她把托盘放在床头,里面是一杯热水和一块毛巾,“医生刚走,伤口若是崩开,我可不会再替你上药换绷带。”

    她就面对他坐着,一伸手就能碰到她的头发。相比之前码头火拼,她齐肩的短发,如今头发长长不少,在肩头松散地打着卷,像一只慵懒的母豹子。王郁臣还是忍痛撑坐起身,斜斜地靠在软枕上,不敢碰她,只伸手去摸那道落在床单上的,她的影子。

    男人躺着还好,坐起身来,光打在他光/裸的上半身,肌肉之间的光影更深邃些,她看了一样就撇开,面颊发烫。回想起方才,叫来的家庭医生给他看病时,医生说他身上是被海水打湿,所有伤口都沾了海水,沈丽曼看他的眼神像看另一个疯子。

    “你是疯了么?身上有伤还不躲着点海水,不要命了?”

    虽然每一次呼吸都带着些许疼痛,他依旧高兴,笑道,“跳下去的时候疼的厉害,才想起身上有伤……”

    “疯子。”

    他抬眼看她,迫不及待邀起功来,“这次的行动我全程都跟了,抓猪仔、转运、上货,鞜樰證裡到最后硬是憋到开船出海后才向岸上巡捕发信号弹通知他们动手,不值得你夸我么?”

    “既然都通知巡捕动手了,你怎么还受这么多伤?”

    “装要装到底啊。这次行动原本是苏洪老爷子亲自出马坐阵,谁知道他没到过年就病倒了,到如今也不见好,只派了两个堂主来看着。万一这次没能将断刀盟连根拔起,我还要继续留在帮里,找准机会,谋划下一次行动。”

    “所以你就和巡捕火拼,”她拿起热毛巾给他擦脸,“下次怎么回去,苏洪不会起疑?”

    “我跳进海里了。至多等几天从某个渔民家里出来,就说自己被扔下去没死成……怎么,你心疼了?嘶。”给他擦拭的手故意在伤口上用力一按,沈丽曼翻了个白眼,直接把毛巾扔到他腹肌上。王郁臣底笑一声,拿起毛巾继续擦身,“那几个巡捕,下手还真不知道轻重,巴不得把我一起弄死,好在警察署那边独占头功。”

    “为何不让阿肆配合你?”

    “我也想独占头功,”男人直接了当道,“你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

    说话间他已经主动凑近,鼻尖贴着她的发丝,近到能感受到他睫毛扇动时宛若蝴蝶振翅的风。女人回头的瞬间,两人四目相对。他因为俯身嗅她的缘故,弯着腰,整个人一堵墙似的压拢,带来满满的入侵感。

    她当然记得他向自己要过什么,不过听他再要一次,似乎更有趣。

    沈丽曼目光缓缓扫过男人的脸,媚眼如丝道,“我答应过你什么?”

    无情的女人,她果然忘了。

    凸起的喉结不安地上下滚动,王郁臣发尖晃动,不安地盯着近在咫尺的红唇,口舌干燥。

    他伸手抬起她的下巴,炙热气息喷洒在她鼻尖、睫毛,热辣辣的,目光在她脸上贪婪地扫动。

    “我要的奖励。”

    呵。真是直接啊。

    “就这么喜欢我?”

    说到底只有十九岁,毛毛躁躁心思也简单。这话他回答不了,抓了抓脑袋有些烦躁的脸红,道,“你就说给不给吧。”

    曾经她以为苏砚之是单纯的小狗,如今看来,面前这只才是。

    妄图初尝情爱的男人,选了自己最渴望得到的一双唇。

    下一瞬,王郁臣脖子被染着豆蔻的手掐住,脸刚转过来就被沈丽曼吻住,她睡前习惯在唇上涂抹厚厚的椰油膏,此刻连同她身上的气味一同钻进他嘴唇、鼻腔,馥郁浓艳,引人沉迷。

    她好香啊。

    男人裸着上身,是以那只手可以随意地在他胸膛游移、抚弄,蜻蜓点水,上一刻掌心紧贴肌肤,下一刻又只感觉到冰冷的指甲划过。他哪里见过这样的亲吻,那张嘴明明只在他唇瓣轻触,却好似扫过了他全身每一寸肌肤。男人睫毛慢扫愣在原地,迟迟忘了回应。

    没想到这么硬的身体,倒长了一张极柔软的厚唇。沈丽曼自顾自享受一阵,眼睛微睁瞧他怔愣的痴傻模样,笑出声来。

    “呵。”

    她、她在笑什么!王郁臣的脸霎时红了,舔唇咽声,不舍那迷醉的香气远离,赌气似的追着贴上去,撞着她的牙齿,两人都闷哼一声。

    “唔。”毛躁的小孩。沈丽曼在心里笑。

    第77章 宣战

    牙齿相碰,发出一声闷响,震得王郁臣脑袋嗡嗡作响,却增添了渴望。他大掌扣住沈丽曼后脑勺,送上舌尖,加深这个吻。

    女人配合着他,一点点学习、体会,于是他变得大胆起来,大掌渐渐松开她,指尖游移到耳垂、下巴,划过脖颈、锁骨,摸到她睡裙真丝吊带边缘。

    耳边呼吸声再一次加重,几乎要盖过她全部感官。感觉到面前男人靠得更近,她刚打算睁眼,身后房门外传来刺耳的电话铃声。

    丁零零零,今夜看来注定是个多事的夜。

    沈丽曼伸手把人推远,媚眼如丝道,“好了,你好好养伤罢。”

    从仆人手里接过听筒,宋芳笙愉悦的声音响起。

    “姐姐,没打扰到你吧?”

    她擦拭着嘴角,意识到唇上椰油膏都被吃光了,低头笑,“且睡不着呢,你只管说。”

    宋芳笙和叶秋容在国立音专打听到,接走陈优莉的那辆车是黄维生的。交响乐队成立两年,在上海、苏杭、南京各处演出,挣到的钱远比他做人民教师来的多。去年年底他购置了这辆黑色奥斯汀小轿车,做日常出行之用。

    考虑到身份特殊,他几乎不曾把车开到学校,是以能认出这辆车的学生和老师不多,偏他开去接陈优莉两次,刚好被同班眼红的同学撞见,这才露了馅。根据那两名女生的描述,宋芳笙一个电话打到警察署,没一会儿便知道了车子的归属,陈优莉和黄维生的关系之谜由此撕开一个口子。

    有了这个发现,李正再次传唤两人各自单独进行审讯,陈优莉尚且遮遮掩掩,知道巡捕不敢对高知识女学生擅用私刑,咬死不承认。

    反而是黄维生一个大男人,李正不过说要将此事上报到校长处,他便立刻软了,将与陈优莉的私情承认得干干净净。

    自打两年前妻子病逝,他独身至今,早就动了再娶的念头。那时恰逢葛冰如回上海,拉得一手好琴不说,人也同他的前妻一般温柔内敛,不骄不躁。将她带进乐队,他存了一份私心,希望能多一些与她见面和相处的机会,说不定她会看上自己。

    毕竟是老夫少妻,对方又是多年老友的女儿,等二人真正交心,他再同葛老爷提亲也会容易不少。却不想葛冰如刚进乐队不到一个月,就和林云启那个残废人走到一起,不等他同葛老爷吹耳边风,年关一过就传来二人订婚的消息。

    竹篮打水一场空,他只能吃了这哑巴亏。幸而这时,陈优莉自动送上门来了。

    她多次递交申请,希望能加入交响乐队,甚至不惜提出私下单独约见,期间搔首弄姿、媚眼挑逗。

    新春音乐会当晚,陈优莉趁无人注意,偷溜进104房间与黄维生亲热,恰好被隔壁106房间葛冰如撞见,他这才追着葛冰如到了106房间,希望她替自己保守秘密。

    葛冰如为人正直不懂变通,说白了比顾均胜的死板好不到哪里去。她表示师生不洁、有违人伦,她作为后辈实在难以接受一个有失伦常的老师兼父辈好友,恐怕不能保守秘密。黄维生立刻表示会与陈优莉断掉一切关系,葛冰如说要冷静思考一下,把人赶了出去。

    “所以那时候他知道葛冰如不见了才会慌张,他还以为,葛冰如是跑出去告发他去了。”

    沈丽曼在电话这头点头表示肯定,道,“这样一来,黄维生和陈优莉都有杀死葛冰如的嫌疑,两人在时间和过程上也有大把机会撒谎。毕竟使用单人休息间的人只有104的黄维生、106葛冰如和109林云启三人。”

    “对,”宋芳笙犹豫道,“所以我跟秋容约好,过几日再去拜访林云启,看他在109房间还有没有听见其他动静,姐姐可有时间同去?”

    她闻言看一眼王郁臣的房间,脑海里浮现阿肆那句“苏洪知道怕是要气死在床上”的话,回绝道,“恐抽不出空来与你们一起,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再联系我罢。”

    公和祥码头的事宋芳笙也听顾均胜提起过,乖巧点头,准备挂断电话,“好。那案件有任何进展,我再打给姐姐。”

    “早些休息。”

    “晚安。”-

    一夜难眠。

    梦里苏砚之和王郁臣的脸交替出现,沈丽曼顶着黑眼圈眼睁睁看天际线擦亮,起床去了浴室。

    仆人取来今日的报纸,她翻看几页没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才想起已经许久没有看到苏砚之撰写的新闻登报。

    也不知道他最近怎么样了,应该在为昨晚的事头疼吧。眼帘低垂,手里咖啡也骤然没了味道,她吩咐下人照顾好王郁臣,叫人备车去帮里。

    车子开出沈宅,顺着晴好的日头一路开进窄巷,阴灰色道路堆叠出冗长的水泥路面,一辆白色汽车突然从拐角冲出来,横在路中间,生生逼停了她的车。

    司机脑袋撞着方向盘,转过头来看沈丽曼,“老大,没撞着罢?”

    她摇头,下意识去摸包里的手枪,“是谁的车?”

    苏砚之梳着大背头,一身格纹西装打开车门走下来,三两步走到沈丽曼的车边上,伸手打开车门就这样坐了上来,“沈太太介意稍我一程么?”

    不等她回答,白色的车已经开走,消失在窄巷尽头。她侧眸而视,对上男人淡漠的眼神,“苏少爷要去哪儿?”

    “公和祥码头。”

    她伸手拍了拍前排车座靠背,示意司机开车。

    太阳逐渐升起,日光照进车厢,照着男人因为消瘦而显得愈发尖细的下巴。两人并肩而坐,身体不时随车辆晃动轻轻摇摆,肩膀偶尔撞在一起,只有苏砚之动了动喉结。

    最终还是他先转过头去看她,故作轻松道,“沈太太昨晚睡得好么?”

    “应该比苏少爷睡得好。”

    她还真是直接。可他就是喜欢她的尖锐,听见她这样说话,心里舒服极了,“老爷子昨晚差点死了,三个长姐直到今儿早上才陆陆续续来了,单我守了整夜没合眼。”

    “就只守在家中,没去帮里?”

    男人眼中微光闪烁,嘴角勾笑道,“你果然知道了。”说完他凑近,鼻尖几乎抵在她侧脸,有毛茸茸的呼吸声传来,“是你找人做的么?”

    “不是听说,是十几个巡捕布下天罗地网,把你们的人都抓住了么,与我何干?”

    她正襟危坐,目不斜视。苏砚之也不答,冷冷地凝她一阵,恢复原本并肩而坐的姿势道,“邹堂主和甄堂主一死一伤,还有十几个兄弟关在警署,往日交好的巡捕顷刻间都消失了一样,花多少钱都叫不出来,恐怕拿钱赎人这条路也走不通了,难道不是有人暗中授意?沈太太,我可是听说,这次行动是警署里应外合、蓄谋已久的一次行动啊。”

    里应外合?她脑子里闪过王郁臣的脸,目光泠冽,“我最恨有人带着帮派的旗号,行拐卖女人行妓、贩卖人口出海的龌龊事情。那个十恶不赦、视人命如儿戏的人,是你父亲,你帮他也好,冷眼旁观也好,与我无关。但只要他一日作恶,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与你们断刀盟作对,我沈丽曼说到做到。怎么,你是来兴师问罪?”

    帮派行事从不与警署合作,这是规矩。苏砚之闻言轻笑,伸手替她将衣领最上面一颗扣子扣好,被她躲开后,不在意地收回手,慢道,“你做什么都可以,我都支持。只是我不能接受,有人拿我苏家的利益来讨你的欢心……他现在还在你家里么,睡在你的床上?那他知道,那张床我早睡过无数次了么?”

    知道他有意激怒她,沈丽曼没说话。受伤的神情自男人脸上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愤怒与冷漠。苏砚之默默攥紧拳头,冷声道,“我这次来是告诉你,我已经从申报辞职,将会从父亲手里正式接管断刀盟。”

    这是在向她宣战么?

    沈丽曼心里没来由地一阵揪痛,眨眼看向窗外道,“是么。”

    他伸手把她的脸掰过来面对自己,眼眶发红,好像又变回那个爱哭的斯文男人,“别急着做选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回到我身边的。”

    她久久地凝他,心疼也心酸,“走着瞧。”

    “……走着瞧。”

    车开到公和祥码头,苏砚之恋恋不舍地下了车,望着车窗上女人清冷背影出神。方才消失的那辆白色汽车复从角落现身,车上人喊了声“少爷”。

    苏砚之接过帽子戴上,坐上汽车后座,怅然若失好一阵没说话。

    天阴了,太阳躲到云层后面,江水泛着阴冷的黄。直到沈丽曼的车消失在码头,他才深呼吸收回目光,冷声道,“去提篮桥监狱”-

    林云启从葛冰如遇害那晚病倒开始,直到今天几乎闭门不出,除前几日去工部局医院做过一次检查外,其余时间都躺在家中养病。宋芳笙想起他那张惨白病弱的脸,特意让小春又多备了两份糕点,做待会儿上门拜访送礼之用。

    叶秋容坐黄包车到顾宅门口停下,手提布包打开来是一盒蝴蝶酥,“我妈妈做的,比淮海路上任何一家卖的都好吃,专门给你带的,不许送给那个瘸子。”

    她笑着叫小春接过来,起身穿大衣,“好好的叫人家瘸子干嘛?”

    “就是不喜欢他,说不上来为什么。”

    “待会儿到人家家里可收着点。”提上糕点,两人对视一眼,知道对方做好了准备,“走吧。”

    第78章 血迹

    林云启是坐在床上迎接她们的。

    相比半个月前,三人在工部局礼堂最后一次见面,男人又瘦一些,嘴唇一点血色也无,没精打采地靠坐在软枕上,扯了扯嘴角最终没有笑出来。

    “杀害冰如的凶手还是没抓着么?”

    宋芳笙为难的表情说明一切。她将糕点交给下人,说起团长黄维生和陈优莉的私情,“我们来是想问问,林少爷你那晚在109房间,可以听到什么、看到什么?”

    “那天表演结束后我睡得很沉,什么都没有听到。”

    “那葛冰如小姐可曾同你提起,比如黄维生对她热情过头,亦或是那个追随者多次骚扰她之类的事情么?”

    两人一问一答,宋芳笙低头将林云启的话一笔一笔全记下来。叶秋容听了半晌觉得无用,早上吃的蝴蝶酥在肚子里翻腾,问了卫生间的位置一个人下了楼。

    一楼卫生间不算大,四周碧绿色瓷砖搭配全木桌台,与她在段宅时住的房间卫生间陈设有几分相似。兴许是方便林云启一个瘸子进出,头顶灯光格外明亮,沐浴和马桶的位置也都装了扶手。她看看这个、瞧瞧那个,看完桌上香水、香膏的牌子,又低头去数瓷砖,一路从自己脚下数到墙边,发现洗漱台底下两块瓷砖板中间缝隙有一段可疑的黑色。

    是下人没有清洁到的污垢么?

    她收拾好自己蹲下,俯身趴在地上看那段黑色,没瞧出所以然来,掏出手帕沾湿擦了一下,闻到一股腥甜的铁锈味。

    竟然是血么?!

    出现在这里的会是动物的血么,下人绝不会到这里杀鸡、杀鸭,林云启未曾婚娶,据她了解林老爷与林太太也不在这里常住,所以这也不会是女人的经血。

    那就是人血了?

    多猜无用,她将手帕折叠收好,状若无事开门出来,回到会客厅。

    宋芳笙与林云启交谈完毕走出来,她立刻将手帕上的血迹拿给宋芳笙看,对方眼前一亮,“在哪里找到的?”

    “卫生间地板夹缝里,可隐蔽呢。你觉得是怎么回事?”

    家暴?打架?争吵升级?

    葛冰如是在工部局礼堂遇害的,这个血迹会和她的死有关吗?

    叶秋容看她表情疑惑,猜测道,“或许两人只是表面恩爱,实际并非如此也未可知,何不问问林家下人?”

    说问就问。宋芳笙问下人要一杯热茶,顺势问起林云启与葛冰如日常相处的情形。

    “两人最近可有为什么事情发生争吵,亦或是有意见不合的时候么?”

    上茶的是个老嬷嬷,闻言感慨不已,“哎哟两位太太误会大,咱们少爷与葛小姐感情那是真好!我从没见少爷对谁如此好过,筷子掉了不用捡、杯子倒了不用扶的,生怕她腰闪着了、手烫着了,手里心里捧着,一句她的错处没有的。有一回,葛小姐带着父母上门来,在葛老爷、葛太太面前,对咱们少爷是赞不绝口,满意得不得了,否则哪能这么快就订婚呢!”

    这话说的,几乎与葛家人在警察署接受询问时说的相差无几。宋芳笙不甘心,又叫了两个男仆人来问,得到一样的回答。

    林云启在自己父母面前同样对葛冰如十分满意,赞她为自己的灵感缪斯,此生唯一心灵相通的伴侣,并称已经在谱曲,打算在两人的婚礼上演奏独属于两人的乐曲。

    动手?根本不存在的。林云启克己复礼,大事小事几乎都以葛冰如的喜好为先,两人订婚至今从未红脸争吵,更惶谈动手。

    “那这个血迹会是谁的呢?”

    “少爷的吧,”老嬷嬷猜测道,“葛小姐出事那晚,少爷哭天抢地,闹了整夜不消停。好容易安静下来,我晚上听动静,他一个人进卫生间待了好久,期间呜咽啜泣声不断,听着真是让人伤心。第二天我给少爷擦身的时候发现他鼻孔有血,估计是那时候留下的。”

    “也说得通啊。”叶秋容默默听着,觉得也有道理,遂放宽心,端起水杯准备喝水。

    谁知道她刚端起茶杯,林云启的声音就在背后响起,“两位太太怀疑是我杀了冰如?”

    “诶。”叶秋容转头去看他,手抖没端稳杯子,茶水就直接洒在了身后林云启的腿上,深蓝色裤腿顿时湿了一大片。

    “哎呀,抱歉抱歉。”她蹲下身,下意识想帮他擦拭,意识到男女有别又停下,还是身边老嬷嬷拿着毛巾上前来,递给林云启将打湿的部分盖住。

    男人脸色如常,只是使不出力气说更多,摇摇头表示没什么。

    宋芳笙赶紧低头朝他摆手,“林少爷别误会,我们并非怀疑你,只是如今案情没有进展,任何线索都不能放过……”

    “我明白的,你们也是想帮忙,尽快找到杀害冰如的凶手,我不怪你们。”

    说话间,宋芳笙脖子上戴着的佛像玉牌露出来,在林云启面前晃。男人眼神倏忽间变得阴沉,虚起双眼端详一阵,直到宋芳笙意识到自己的玉牌露了出来,伸手把它塞回衣领里。

    “顾太太这玉成色真好。”

    “是么,是我母亲给我,自小就戴着的。”

    “这样啊。”他不再多问,借换衣服为由让下人推自己回房。

    两人再没有想问的、想看的,便顺势告辞走出来,往顾宅方向走。

    见身后林家下人离得远了,宋芳笙皱眉小声道,“我有一样的感觉了!这个林少爷真是奇怪。说不上哪儿不对劲,就不是正常人。”

    两人对视一眼,忽的异口同声道,“你也怀疑他是凶手?”

    说完,叶秋容最先反应过来,“不不不”否定道,“如果他是凶手,他就一定不是瘸子。因为瘸子不可能把尸体藏到顶箱柜里面去。可他是瘸子。”

    “说不定是装瘸呢?”

    “不是你说,他是从树上摔下来瘸的么?你假装摔一个试试?”

    “他是真瘸,”顾均胜从二楼走下来,看着回来的两人说道,“前几日他曾去工部局医院做检查,我们找他拿走了他当时所拍腿部X光照片,确认他左腿残疾无误。”

    “如果他是使用了某种装置,可以做到不用站起来也能把尸体放上去呢?”

    三人在餐厅坐下,小春带着下人把晚餐的菜一道道端上来。顾均胜贴心地将她的凳子朝自己拉近,淡然道,“那尸体或者衣服上也会留下痕迹。丁法医的尸检已经做完,在尸体身上只找到类似双手托拽的痕迹,还有柜板上那双血手印,势必也需要有人在那个高度双手抓住才能留下。”

    也对,那双血手印便是铁证,总不能把衣柜整个放倒吧。林云启站不起来,没办法将一具成年人的尸体放到顶箱柜里,现场没有任何可以辅助他托起尸体的装置,那宋芳笙和叶秋容此行算是白费。

    三人默默吃饭,面前一道赤豆杏仁豆腐看上去粉粉嫩嫩,倒让她想起一人,“那个穿粉色衣服、戴国立音专校徽的人找到了么?”

    既然有学生看到那个人出现在后台,宋芳笙也亲眼看见她从单人休息间走过,那这个人的嫌疑也很大不是么?

    顾均胜夹起一只鸡翅到她碗里,摇摇头,听到电话铃声响,起身去接电话。

    叶秋容专心致志吃着饭,与从前的样子相差无几。宋芳笙看她两眼,试探着开了口,“最近可还见着段少爷没有?”

    吃饭的筷子顿在当场,她略愣神片刻,又继续吃饭,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碗里翻搅,“经常见呢。”

    “哦?是来图书馆找你么?”

    “那倒没有。阅览室窗户正对着街对面一家咖啡馆的店面,我有一次发现他坐在那里,后来就经常看见他。有时是上午,有时是下午;他偶尔在那里坐五分钟,也有坐一两个小时的时候。我只当没看见。”

    宋芳笙啧啧称奇,“当真是个情种。”

    “你少替他说话。”

    “我说错了?段澄恩,中华商会会长,段家掌权人,钻石一样闪闪发亮的人物,你看不见,你当全上海这么多女人也看不见?他日日来这里守着你,难道是因为那家店的咖啡太好喝了?”

    叶秋容没出声。

    “不过也没关系,你若是回去继续做段太太,丽曼姐又总是忙,咱们的侦探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起来。”

    两人正说着,顾均胜黑着脸从书房走出来,径直走到大门口开始穿衣服。她赶紧站起来问怎么了。

    “提篮桥监狱有犯人越狱。”

    啊?

    回想起她们三人也曾去过一次提篮桥监狱,那里明明层层把守、戒备森严,怎么就能让犯人逃走了呢?

    “知道是谁逃了么?”

    “只说是一个重刑犯,我去看看。你待在家哪儿也不准去,听见了么?”顾均胜临走之前又看一眼叶秋容,“我让周峰来送叶小姐回家,在他来之前你们都别出门。”

    “好。你也要小心。”重刑犯,那他会有危险么?宋芳笙心里打鼓,起身将他送到门口,看着他的车消失在大门拐角。

    天色暗下来了。

    第79章 宋雄

    入夜后的提篮桥监狱,从外面看过去宛若一座巨大的水泥坟墓,高墙下冷黄色灯光好似跳动的鬼火,在夜色中闪烁不停。

    作为上海大部分重刑犯和长期罪犯的关押地,这里的警备级别远超其他监狱三倍不止,重重闸门将一切生机与希望隔绝在外,只留下一具具会呼吸的行尸走肉。

    顾均胜的车开进监狱大门,在空旷的广场停下,又立刻换乘另外一辆车进第二道闸门,如此反复再三,终于进到关押重刑犯的核心区域,与李正、周峰汇合。

    “逃走的人叫宋雄,据监狱里几个老狱警说,此人二十年前在公和祥码头统一了上海三大帮派,在当时是个只手遮天的大人物。我们调取了他的档案,当年他入狱的罪名是谋杀官员、残害妇女等等重罪。”说完表面的,李正说起私下的话。

    “不过就此人当年的身份而言,这样的罪根本不算什么。他当时认罪却认得十分爽快,从被抓到判刑仅三个月不到,看样子更像是自愿入狱,否则根本没人能给他定罪。”

    “何时发现他不见的?”

    “就刚才,”他带着顾均胜往里走,来到其中一间牢房,里面空无一人,“外号叫黑蛛刀的连环杀手死后,宋雄一直单独住一间。他早上吃过早饭突然过敏送去狱医那里,下午到晚上的散步时间就一直待在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异常。知道晚饭时间点名他迟迟没出来,狱警进来掀开被子才发现被子里全是衣服,人不见了。监狱长带人搜遍了整个提篮桥监狱也没找到人,只在其中一辆警备车里找到他换下来的囚服。”

    也就是说,人是怎么跑的都不知道。

    “他这段时间可有何异常,都有什么人来看过他?”

    “这正是我想说的,”李正看一眼周峰,两人胆怯的眼神让顾均胜意识到事情不简单,“据狱警说,宋雄和黑蛛刀住在一起,时间长了也学他,要了纸册子写写画画。以前都只是随便写点月亮啊、妻子啊,没什么特别,狱警检查一次、两次,左不过都是些无聊的感慨,也就不再看了。前几日断刀盟多人被抓的事又将帮派斗争带到大众眼前,所以有不少报社记者找到监狱来,点名指姓要见宋雄,申报、南京报、东方日报的都有。宋雄不见以后,我们在他床下找到他的册子,上面、上面……”

    递册子的手有些不稳,顾均胜低头看着,额边青筋突突直跳。他冷面接过册子翻开,一页、两页,没什么异常,直到翻到最后几页双眼倏忽间瞪大,浑身肌肉瞬间绷紧。

    仅两个巴掌大小的册子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宋芳笙的名字,其中不乏大量错别字,昭示着书写者本人根本不知道宋芳笙本人的名字到底是哪三个字:宋方生、宋芳生、宋坊笙、宋芳升。

    字迹也有所不同:收敛的、工整的,有时又变得凌乱、潦草,像是有人在喝醉之后手劲不稳时着笔写下。

    这样的笔迹一共写满三页,直到最后一页,“宋芳笙”三个字无比正确地出现在纸上,带着某种决心,一字字、一笔笔,苍劲有力、穿透纸背。

    男人看得两眼冒火,“啪”一声合上册子,命令周峰立刻带人赶回顾宅,确保宋芳笙和叶秋容的安全。

    “这个宋雄到底什么来历?马上给我查!”

    监狱长吓得大气不敢出,点头哈腰地往档案室跑。一小队巡捕从闸门进来,喊道,“头儿,围墙西南边发现有车胎印,一直往南边去了!”

    不管他是谁,抓回来就好。顾均胜皱了皱鼻子,抓起腰间的枪带头往外走,“备车,全部出发去追!”-

    宋芳笙一觉睡到天明,睁眼看着身侧空荡荡的床榻,意识到顾均胜整夜未归。周峰就睡在一楼沙发上,听见动静醒过来,看见宋芳笙从房间走出来。

    “叶小姐呢?”

    “我让手下送她去图书馆了。”他没有把宋雄册子上写满她名字的事说出来,只说是接了命令来保护她的安全,宋芳笙没有多想。

    “均胜那边可有消息了?”

    周峰没来得及答话,门外传来有车驶过的声音,他条件反射拔出手枪,吓了她一跳。

    “做什么就拔枪,怪吓人。”

    “是什么人来了?”

    小春跑出去开门,没一会儿远远吼一声道:“是老爷太太来了!”

    “爸、妈?”他们突然来做什么?

    宋父宋母相互搀扶着进了门,见女儿平安松一口气,目光四处寻找顾均胜的身影,“顾少爷呢?”

    “尚未回呢,”她看出父母神色有异,蹙眉问他们,“爸妈找他有事?”

    “是啊/没有。”

    两人各执一词,说完对视一眼,同时改口,“没什么事/有点事。”

    她听完眉头皱得更紧,“到底有什么事?”

    宋母一面拉着她往房间走,一面回头不停地冲宋父使眼色,“是你爸爸一个朋友的孩子,惹了点小麻烦被巡捕抓走了,拜托你爸帮忙呢,与咱们没关系,看看你这头发,怎么梳得如此毛躁,我陪你回房间好好弄一弄……”

    跑一趟顾宅没找着人,周峰给监狱去了电话,约莫一个小时后收到顾均胜从警察署的回电,老两口又撇开宋芳笙找到警署来。

    “爸、妈,急着找我是有什么事么?”

    “听说宋雄越狱了?”

    “你们怎么知道的?”脑海中闪过册子上密密麻麻的名字,顾均胜眸色阴沉道,“此事和芳笙有什么关系吗?”

    宋母听罢瞳孔地震,连连摆手,“和她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宋父呵斥一声,叹口气接过话头。

    “宋雄是芳笙的亲生父亲。”说起那段往事,两人脸上同时出现痛苦与幸福的表情,宋母眼角落泪,缩在宋父怀中不住地啜泣。

    “芳笙的亲生母亲江婉曦,是我同父同母的妹妹。那时候她不顾所有人反对执意要嫁给那个叫宋雄的帮派混混,离家出走之后再没了消息。没过多久我与你岳父也成了亲,只听说宋雄似乎混出点名堂,其他的也没多过问,姊妹俩也不见面。”

    “二十年前一个暴雨夜,我因着病弱滑胎,在家将养。深夜将睡未睡时,门外骤然传来婴儿哭声,下人开门,就看见芳笙被人放在门口,脖子上戴着妹妹离家时,唯一带走的那块佛像玉牌。那是芳笙外婆在世时戴在身上的物件,玉佛牌给了她,玉手镯给了我。我知道芳笙是自己的侄女,原本打算养着,等找到妹妹还把她还给妹妹,可没过几天,传来宋雄入狱、妹妹被人打死的消息,我便知道芳笙是她冒死托孤,于是便和维安骗过所有人,将她当亲生女儿养大。”

    宋父轻拍宋母后背安慰着她,一面低声说道,“这么多年,我唯恐宋雄在牢里不安分,买通狱警长年累月地盯着他。没想到昨晚他竟逃了。均胜啊,如果他知道芳笙还活着……甚至亲自来找芳笙……我不敢想……”

    宋母已经痛哭出声,“不能啊!千万不能让他找着芳笙!我的女儿,她向来矜贵自持,哪里能接受自己是杀人犯的女儿呢!均胜,你一定要保护好她,知道么!”

    没想到,自己的太太身世如此曲折离奇。蜜罐子里泡大的姑娘,镶嵌在锦服华袍上最闪耀的那一颗珍珠。总把“体面”挂在嘴边,哪里能接受自己一落千丈的身份?

    顾均胜暗下决定,无论如何要守住这个秘密,用力回握住宋父宋母,表示自己会处理好,只让他们千万别在宋芳笙面前露了馅。

    送走宋父宋母,他回到自己办公的房间,拨通一个号码。

    “喂,我找沈太太。”-

    毗邻公共租界的闸北地区,成片成片的廉价旅社成了外地来人聚集地。公用洗浴、公用厨房,扫不尽的灰尘与垃圾,如同床单被褥上除不完的虱子臭虫,甚至很难在其中找到一间单人房。一个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床上睡着的男人醒来,长长的胡子、头发粘在一起,只能从缝隙里看清面前景象。他从床上爬起来,拿起架子上的脸盆往公共浴室走去,刮掉胡子、剃掉头发,露出原本锐利而深沉的眼。

    不时有一两辆车开进老北站,拐弯开到一栋石砖外墙修的老宅门口停下,仔细看都是上海各帮派之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他们按照约定来到顶楼天台,见到收拾一新的宋雄纷纷露出欣喜之色,争先恐后道,“雄哥,真是你。”

    “雄爷,你终于回来了。”

    “雄哥这么多年都没变,只有我们老得不成样子了……”

    “雄爷不在的这些年,整个**派四分五裂,我们都盼着你回来。”

    大家七嘴八舌说着庆贺的话,宋雄没什么反应,只是摆摆手,示意大家听他说道,“这些事都暂且放一放,各位,我如今出来,是有一件事急于求证,还需要各位帮我一个忙。”

    此言一出,大家面面相觑,一改方才七嘴八舌,皆噤声不言,还有人下意识往天台楼梯处回望。宋雄瞧出异常,与众人一同看向楼梯口,只见一身穿黑色大衣、戴黑色网纱礼帽的女人款步上楼,越过众人走到他面前,他立刻认出,上次宋芳笙到监狱打算见黑蛛刀一面时,这个一身黑的女人便站在她身旁。

    沈丽曼站到最前面,略点头算是行礼,开口唤他,“宋叔。”

    太阳完全出现了,在阳台晾晒衣服的女人抬头看,“砰”,原本沉寂无声的旅社天台传来一声枪响,吓得她手上的衣服掉落,徐徐飘到楼下。

    有那宿醉未醒的流浪汉被这声音惊醒,恍然抬头什么也没看见,以为是自己酒醉生幻觉,砸吧砸吧嘴翻了个身,又睡下了。

    第二日便有报纸刊登一则消息,称前些时日从提篮桥监狱越狱的重刑犯宋雄已经被巡捕抓住,当场枪毙的消息。宋芳笙一边吃鸡蛋羹一边看着早上送来的报纸,目光扫过这则消息淡然没什么反应。

    用过晚饭,她开口叫来小春,起身去穿大衣。

    “叫司机备车,送我去兰心大剧院。”

    第80章 暗袭

    兰心大剧院在今天有一场清唱型音乐会,由上海雅乐社交响乐团演出。其中亨德尔的《弥赛亚》、海顿的《创世纪》尤为出名,宋芳笙曾陪母亲来看过一次,记忆犹新。

    案情没有进展,她在家中收到兰心大剧院院长送来的门票,心想闲着也是无用,多瞧瞧其他乐队演奏家的表演说不定还能有新启发,于是便在周峰的陪同下出发了。

    这场一年一度的大型清唱剧音乐会,规模和震撼程度都远超上一次在工部局礼堂举行的新春音乐会,多达八十位乐手同时奏响手中的乐器,单小提琴手就有二十余人。整个剧院沉浸在优美的乐曲与凄楚的氛围里,让她短暂忘记现实,仿佛走入《旧约》中基督生活的那个压抑的世界。

    表演谢幕,浓妆艳抹的女主持将几位首席乐手邀请上台,谈及各自的音乐心路历程。

    著名的小提琴手秦小丽上台向大家问好,宋芳笙注意到她手中的小提琴与葛冰如的那把极为相似。

    女主持红艳的嘴唇不停说话,问秦小丽是如何拉出如此柔美凄婉的乐声,是否与她本人丰富的内心世界有关。

    没想到这个秦小丽却是个极爽利的女人,不理会女主持和台下男性观众的渴求,撇开关系道,“那倒没有。经常听音乐会的友人知道,每一把小提琴都有着独一无二的音色。我这把琴用的羊肠弦,比其他小提琴所用金属弦更软、更柔,所以演奏出来的音色自然更加凄婉、柔和,不过缺点大概就是易断,我不得不时刻将备用弦放入琴盒,随身带着。”  !

    羊肠弦易断?!可不知葛冰如那把琴上所用琴弦是否也是羊肠弦?

    如果是,那扔在地上的琴弦便无法作为勒死葛冰如的凶器,真正的凶器一定还在别处!

    宋芳笙激动到站起来,不顾周围人投来异样的目光,离开观众席准备往警察署来,打算顺着这条新线索查下去。她刚走到剧院门口,负责她安全的周峰见她提前出来还没来得及问缘由,接送两人的车复开到门口台阶下,司机急匆匆奔至两人面前,气息微喘道,“不好了,少奶奶……刚沈太太打电话到宅子里,说叶秋容小姐不见了!”-

    一个小时前。

    兰心大剧院好戏上演的同时,夜幕悄然降临。

    叶秋容裹紧大衣,准时结束图书馆的工作,同馆长告别后走出大门,往家的方向而去。

    从弄堂的家到图书馆,步行大概要走十五分钟。最初她嫌冬末天阴冷,清晨晴得晚、黑得早,上下班总是坐车。如今开春回暖,她便选择走路回家。

    下了台阶,她下意识往街对面咖啡馆看去,看到段澄恩清瘦的背影。不知他今日几时来的,她明明五点半的时候往这边看还没看到他。

    男人正背对着她,同阿坤交代着什么,同时不停翻看着手里的文件,还在处理公事。顺着阿坤的眼神,段澄恩回身撞上她的目光,深邃的眼眸里浅藏一股暗流,代替嘴唇千言万语传递过来,只是无声。

    街道两侧路灯亮起,夜幕深蓝与灯下毛茸茸的暖黄色交织在一起,行人来来往往,皆化为虚影,她站在台阶上与他对视一阵,平静的、单薄的视线。

    距离他受伤已经过去很久了,他怎么……还是瘦得那么可怜呢。

    周围人似乎也已经习惯,段澄恩将这里当做日常办公的地点之一,见又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推门进了咖啡馆,径直走到段澄恩面前说话,她收回目光、戴好帽子,走进如织的人群里。

    接连走过三条商铺林立的街道,她在一盏路灯下拐进小巷,满脑子都是段澄恩欲语还休的眼神,身后不时传来细微声响,只当做路过行人,亦或是楼上有猫儿吵闹。

    走进小巷深处,身后一切声音都消失,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一阵寒风袭来,她浑身冷颤,不自觉裹紧大衣,瑟缩着脖子回头,好在身后只有冗长的深蓝色夜空和无人的巷道。

    就在她松一口气,转身打算继续往前,一块硬石从天而降,正砸中她头顶,又弹落到她肩膀,滚到地上。巨大的痛感袭来,她来不及出声呼救,眼前一黑倒在地上。

    段澄恩处理完事情回头,街对面图书馆门口站着的人已经不见。他明知道,无论自己守在这里多久,与她擦肩而过多少次,可能都不会有结果,但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里不见她俏丽的身影,心里仍旧不可控制地怅然若失起来。

    阿坤替他整理桌上的文件,小声道,“少爷,算着时间,太太应该已经到家了。等阿青回来复命,你也早些回吧,明日一早还要去医院复诊。”

    阿青是段澄恩派来的保镖。身边旧部叶秋容基本认识,如若出现在她面前,她多半都会排斥。所以这个阿青是他新聘来的,他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每日守在叶秋容上下班回家必经的路口,负责看着她安全到家,再来向段澄恩汇报即可,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用做。

    至于他的左腿,经过上海最出名的几位骨科医生联合诊治一个月以来,基本恢复如常人无异,只是医生提醒他,左腿伤患处到了阴雨寒冬日仍旧不免酸痛,所以要格外注意日常防护。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咖啡馆,等阿青如往常一样到他们面前汇报情况。没想到远远地,阿青跌跌撞撞从街对面跑过来,一脸惊慌失措被段澄恩捕捉到,男人心登时悬吊起来,快步朝着阿青走过去,抓住他的手。

    “怎么了?”

    阿青颤抖着抬手,段澄恩这才发现,他手上拿着的,正是叶秋容今天戴在头上的红色毛呢圆帽。

    “少爷,我、我在弄堂门口等了太太许久都没等到她,一路从三兴弄往图书馆,太太每日往返的这条路走,就在离弄堂口两条街的巷子里捡到这顶帽子,地上、地上全是砸烂的石头,还有新鲜的血。”

    血?!

    阿坤听完心头一紧,段澄恩更是直接甩开两人,径直朝着叶秋容失踪的小巷跑来-

    等宋芳笙和沈丽曼一同坐车到达图书馆附近时,街道已经进不去。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警察和商会的人。

    “怎么回事,继续往里面开啊。”

    一名巡捕站在路口把所有的车拦下来,不耐烦道,“戒严了、戒严了,车往外面拐,赶紧走。”还好认出顾均胜和宋芳笙的车,一路小跑到跟前,点头哈腰道,“署长夫人好。你们往里面开,署长和探长正带人在里头搜查呢。”

    “怎么不让其他人进去了?”

    “中华商会会长的夫人失踪可是大事,一个电话打过来,整个警署的人几乎都出动找人来了。夫人您瞧,咱们的人挨个查车、查人,商会的人也在一栋楼、一栋楼地找,三公里以内都要找呢。”

    原来段澄恩知道得比她们还早。宋芳笙与沈丽曼对视一眼,两人脸上的表情都十分凝重。

    “还好,秋容失踪刚一个多小时,如今周围戒严,找到她的概率很大。”

    两人的车开进小巷,在看到段澄恩之后停下。宋芳笙下车,趁沈丽曼向段澄恩询问详细情况,她低头看见地上血渍、碎石屑,还有一小段拖拽的痕迹,直到巷口拐弯处消失。

    “看来,袭击秋容的人应该是把她打晕之后一路拖到这里,抱着她双脚离地离开这里。”

    沈丽曼也跟着这条痕迹走到路灯下,目光黯然道,“从巷口卖馄炖的摊贩看到叶秋容走进巷子,到段少爷派来的保镖发现秋容不见,中间只有半个小时。如果是骑自行车把人带走,那她一定还在这一公里以内的某个地方,说不定就在附近某栋楼里藏着。”

    巷子左侧楼栋里段澄恩的人登登登下楼,表示没有找到叶秋容,段澄恩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带着人继续往更前面的楼栋找过去。

    宋芳笙将地上碎石屑放在手里端详,察觉到不对劲,“姐姐你瞧,如果袭击者拿着砖石直接从秋容身后袭击,这石头未免有些过于散碎,倒像是从高处掉落,砸碎成这样的。”

    接过石头碎屑,沈丽曼抬头往楼上看,“如果袭击者是从楼上扔石头,把人打晕后带走,那此人绝非临时起意,而是早早摸清秋容每日往返路线,知道这里是她回家必经的巷子,有鲜有人经过,才会选择在这里下手……她最近可有得罪什么人么?”

    只等把人找到再问。

    李正也刚搜完一整条街回来,走到宋芳笙前面,说顾均胜还在最前面指挥大局。眼前是人满为患的巷口和灯火通明的街道,她想到曾在书中看到过的一个办法。

    “噪音!噪音有用!如果袭击者带着秋容藏身附近,噪音能让他烦躁起来,无法思考,也没时间想对策冲秋容下手,就算无法把人找出来,至也能制止他继续伤害秋容!你快去告诉均胜,让他通知所有人,吹响手中哨子、鸣响警笛,再把警署和附近能找到所有的扩音喇叭找来,让整条街喧闹起来,快去!”

    众人听完眼前一亮,来不及夸赞眼前女人的聪慧,各自四散跑开,提醒身边人吹哨,开车的人回到车里,按响喇叭。

    不一会儿,尖锐的哨声、汽车鸣笛声与扩音喇叭的叫喊声接连在附近响起,楼栋内的住户与街上商铺知道丢的是个大人物,一句抱怨的话不敢说,捂着耳朵往屋子里躲。

    段澄恩又搜完一栋楼走下来,此时体能耗尽,刚痊愈的左腿也隐隐做痛。巨大的嘈杂声从四面八方传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袭来,他整个人宛若置身不真切的幻境,只要走出幻境,他的妻子,那个娇俏明媚的女人还站在图书馆台阶上与他平静地对视。

    就在宋芳笙快要被这些声音吵到耳鸣,弄堂外东南边骤然骚动起来。巡捕一个个传话、一个个跑,终于把话递到他们面前。

    “找到叶小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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