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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第21章


    黄桂琴边织着毛衣边看电视剧, 剧情演到关键处,女主的巴掌已经扬起来,马上就要落到渣男的脸上, 外面的门被敲响,她赶紧拿遥控器按下暂停键, 脚踩上拖鞋快步去开门。


    门打开, 黄桂琴愣住。


    门外面,林修远打横抱着睡着的安若, 面上没什么表情, 就是头发有些过于凌乱, 像是被谁给抓着薅过, 诺诺提着妈妈的包站在旁边,紧抿着唇, 一张白嫩的小脸儿前所未有的严肃。


    黄桂琴莫名觉得这一大一小之间气氛有些不同寻常。


    林修远先开口,对黄桂琴低声道:“安若在车上睡着了。”


    黄桂琴醒过神, 忙把人让进屋, 也压着声音:“她这段时间太累了, 一天都睡不上几个小时。”


    她给林修远指卧室在哪儿, 又伸手拉诺诺进屋,诺诺见到黄桂琴,小脸儿上绷着的严肃才算稍微缓了些, 她糯糯地叫了声“姨婆”。


    黄桂琴捏捏她的脸蛋儿,又弯腰拿她手里的包, 看到小姑娘指间攥着的几根漆黑的头发, 又是一愣。


    这头发肯定不是她自己的,也不是安若的,母女俩的头发都软得不行, 没有这么硬,也没有这么短。


    她抬眼望向已经走到客厅的林修远,好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但又没太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们家这个小姑娘可是连架都没跟谁吵过,更别说是上手薅谁的头发。


    诺诺看到那个大冰山要抱着妈妈进卧室,脸上又起严肃,连拖鞋都来不及换,撒开黄桂琴的手,小跑着就跟了上去。


    林修远把沈安若放到床上,脱掉她的鞋,脱掉她的外套,扯过被子盖到她身上,又给她掩了掩被角。


    一转身,诺诺就站在床边,脸上戴着个面具。


    面具上画着座山,应该是怕别人不知道这是座什么山,山的顶部还特意加了两个大字【冰山】,诺诺最喜欢粉色,所以这两个字被她用彩笔加重加粗地描摹成粉色,连山的边缘也被她画了一圈粉晕。


    冰山面具中间只有一双眼睛露出来,正一动不动地盯着林修远,防止他再想要偷亲妈妈。


    林修远看着这座粉色的小冰山,刚才被抓包的狼狈消失殆尽,他压下想要上扬的唇角,俯身将小姑娘抱起来。


    诺诺正观察着他的反应,所以对他抱她这件事也就暂时忘了排斥,她盯着他的眼睛仔细看,又低着声音严肃道:“你笑什么呀?”


    这怎么跟她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她是打算用这个冰山面具把他给吓跑的。


    林修远轻声回:“我没有笑,我是觉得诺诺这个面具做得很像我看到过的冰山。”


    诺诺原都已经打定了主意不要和他说太多的话,但她现在很需要他的意见反馈,听到他这样说,她马上问:“真的吗?我戴上这个面具,你是不是会觉得我冷冰冰的像冰块儿,连靠近我不敢。”


    林修远点头回:“确实。”


    诺诺眼里不显情绪,藏在面具后面的唇角没忍住,翘了翘,她就说她这个办法会管用的吧。


    林修远抱紧怀里的小姑娘,走到门口,回身看一眼床上的人,关上卧室的灯,又关上了门。


    外面的声音走远,躺在被窝里的沈安若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看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眼撑不住又慢慢沉下来,但也没再睡实,迷瞪了半个小时不到,还是强撑着精神起来。


    她不习惯穿着外衣上床,顺手把床单被罩全都扯了下来,拉开门走出卧室,黄桂琴正好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脏衣篓,笑着扬下巴点点客厅那头,小声道:“两个人在看视频。”


    诺诺本来对林修远手机里的视频没什么兴趣,但是他说他视频里有冰山,他在南极拍的冰山,她反正也还不困,看看就看看吧,她倒要看看南极的冰山长的都是什么样子。


    就算是看视频,诺诺也没有把面具拿下来,直到视频看到一半,里面出来一堆胖乎乎的小企鹅,她才把面具推到头上,身子也往前倾了些,眼睛不离电视,伸手指屏幕角落里的那个人,问林修远:“那个是你吗?”


    林修远看着她,“嗯”一声,嗓音干涩,他戴着帽子戴着墨镜围裹得严实,站的位置也并不显眼,但小姑娘直接就认出了他。


    沈安若悄声走进客厅,一眼看到视频里的人,有些意外,她没想到他真的去了趟南极。


    诺诺问完那个问题,就没再说话,注意力又回到小企鹅上,视频有些长,诺诺全程都看得很认真,就是视频一结束,她马上收起眼里的意犹未尽,坐直身体,又把面具给拉了下来,重新挡在了她的脸上。


    她顶着冰山面具转头看林修远,学他冷冰冰的说话口吻:“你在南极和小企鹅呆了多长时间呀?”


    林修远回:“半年。”


    他观察着小姑娘面具后的那双眼睛,斟酌道:“我在从南极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头受了伤,只能一直睡觉,醒来后,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也忘记了来找诺诺的路,花了很长时间才能想起来,所以现在才和诺诺见到面。”


    诺诺看了眼他的脑袋:“我已经听陈知聿说过了,他说你又回到了十八岁。”


    林修远笑了下,眼神温和:“也可以这么说。”


    诺诺歪头盯着他看了半天,又问:“那你也不记得妈妈了吗?”


    林修远一顿,有些口不对心的谎话,大人之间可以很容易就能说出来,但被这么一双纯真无邪的眼睛注视着,林修远没有躲避她直视的目光,换了一种说法:“我和你妈妈……我们在重新认识。”


    诺诺眨了眨眼,不明白什么叫重新认识。


    他们这些大人说话总是爱这样绕圈圈,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啊,这些问题有这样难回答吗。


    她刚要开口问清楚,余光里看到站在墙角的沈安若,眼里审问的严肃瞬间消失,她把面具推到头上,露出脸来,对沈安若笑:“妈妈,你醒啦。”


    林修远也回过头。


    沈安若看着望过来的两双肖似的眸子,有一刹的恍然,又回神,“嗯”一声回应小姑娘,走到沙发旁,揉揉她的头发。


    诺诺拉上妈妈的手,就没心思再放在别人身上,直接对林修远下逐客令:“我们要睡觉了,你可以走了。”


    林修远从沙发上起身,今晚能和小姑娘独处这么长时间,他已经很满意,有些事情需要慢慢来,至少她现在已经开始有问题想要问他,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对他半句话都不想理睬。


    他看沙发后面的人,沈安若也看过来,两人目光交错一瞬,又同时转开,都落到小姑娘的脸上。


    诺诺正仰头看着他俩,沈安若眼睛一滞,又看向林修远,林修远也看回了她,他开口道:“那我先走了。”


    沈安若眼里带出些自然的笑:“好,今天麻烦你了。”


    林修远视线划过她的脸,垂眼看诺诺,温声道:“诺诺,晚安。”


    诺诺看到妈妈在笑,眼睛也不由自主地想要弯下来,听到林修远的声音,又把面具从头上拉下来,冷冷回他:“你也晚安。”


    沈安若看清小姑娘脸上的面具,眼里的笑不自觉地又深了些,诺诺悄悄捏捏妈妈的手,让她先不要笑得这样好看,不然这个大冰山会一直想要看她,待在她们家都不想走了。


    林修远再看小姑娘一眼,转身的脚步有些慢,最终又大步流星地离开。


    诺诺在门关上的那一刻,把脸上的面具直接摘下来扔到一旁,扑到沈安若的身上,甜甜腻腻地喊“妈妈”,当冰山可太累了,她只戴个面具都觉得累,他整天背着一座冰山在身上都不会觉得累吗。


    沈安若将小姑娘从沙发上抱起来,搂到怀里,亲亲她的小鼻尖,又亲亲她的额头,犹豫半晌,又开口:“诺诺,他是……”


    林修远刚一出门就发现自己的手机没拿,大衣也没拿,门还没有关实,他还在门把上的手向下用了些力,门打开些缝隙,屋里人的声音传出来,他的手又停住。


    母女俩都没有注意到玄关这头的情况。


    诺诺双手圈上沈安若的脖子,奶声奶气道:“妈妈,我知道他是谁,但我要先观察他是不是在说谎。”


    沈安若怔了下,又看她:“诺诺为什么会觉得他在说谎?”


    因为刚才在车里,他明明就是想要偷偷亲亲妈妈,他却跟她说他只是想给妈妈解开安全带,她虽然只有三岁多,可也没有那么好骗的,他要是连她这个小朋友都骗,没准儿也会想要骗妈妈,她要保护妈妈。


    诺诺将妈妈抱得更紧了些,认真看妈妈的眼睛,不答反问:“妈妈,你喜欢他吗?“


    沈安若被小姑娘清澄澄的目光望着,默了片刻,轻声回:“喜欢过。”


    门外的人嗤笑了声。


    骗子,连女儿都骗。


    她要是喜欢过他,哪怕是一点,当初也不会在利用完他,就将他一脚踹开得那样干脆。


    他一直在等她的电话,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给他打过一个,连一条解释的信息他都没有等到她。


    第22章


    沈安若把诺诺哄睡着, 又去洗了个澡,出来后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小盒子。


    她拿起来,打开看, 眼神微顿,又合上。


    黄桂琴掐着点敲门进来, 看她手里拿着的东西, 解释道:“刚才林修远来拿他的手机和大衣,给你放下的。”


    沈安若点点头, 将小盒子随意地放回到柜子上。


    黄桂琴看一眼墙上的钟表, 秒针正好指到十二, 她把提着的袋子递给沈安若, 笑着说:“安若,生日快乐, 给你织了件毛衣。”


    沈安若高兴地接过袋子,拿出里面的毛衣, 直接穿在身上, 又转一圈给黄桂琴看。


    黄桂琴直道好看。


    沈安若伸手抱住黄桂琴:“谢谢桂姨。”


    黄桂琴顺着她耳边的头发, 柔声道:“早点休息, 多睡一会儿,不用着急起,东西我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宝珠她们不是下午才到,你睡到中午都不晚。”


    沈安若枕着桂姨的肩, 像小猫儿一样, 懒懒地道一声“好”,虽然她已经当妈好几年了,在桂姨这儿她是偶尔可以当当撒娇要糖吃的小朋友的。


    零点一过, 沈安若的微信上就开始进消息,都是来祝她生日快乐的,沈安若一条一条地回复完,又进来一条陌生号码的信息,【小安若,当上林太太的第一个生日快乐,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生日大礼,下次见面送给你】。


    沈安若信息都没看完,就直接将这个号码拉黑。


    有一件事骆驰说对了,她确实会找靠山,她现在和林修远绑在了一起,顶着林太太的身份,他再想做点什么,都得要先掂量掂量她背后林家的分量,他能惹得起她,却轻易惹不起林家,不管他身后的那个大人物是谁。


    沈安若接着跟冯宝珠和夏媛在群里聊天,其实主要是冯宝珠和夏媛在聊,她是她俩的观众。


    大周五的晚上,两个人由前男友送的那些奇葩生日礼物而开启的话题,尺度变得越来越大,沈安若看着手机的眼皮也越来越沉。


    她在迷迷糊糊中想,如果以后冯宝珠要是和那个李寒山在一块儿了,她跟夏媛姐不就成了妯娌,李家家风又严谨,有长辈在的场合,夏媛姐少不得要叫冯宝珠一声大嫂,也不知道两个人到时候会不会笑场。


    后面她俩再聊了什么,沈安若就不知道了,人在累到极点的时候,会睡得格外香,什么乱七八糟的思绪也很难再挤进到大脑里,临睡前虽然收到了骆驰那样一条威胁的信息,她也没再做回从前的噩梦。


    一觉醒来,已经快十点。


    沈安若在被窝里翻一个身,睁眼看到床头柜上的那个小盒子,伸手拿起它,眼不见为净地扔进了床头柜里,又卷着被子翻到另一侧,头压到放在枕边的相册,她眼里淌出笑。


    光看这个相册的封面,就知道是谁送她的生日礼物了,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妈妈和诺诺】。


    沈安若起身靠到床头,翻开相册,一页一页地看过,眼里泛出些热,小姑娘重新做了一本相册,她的每一张照片旁边都有一张小姑娘笑得阳光灿烂的照片,就好像她当初照相的时候小姑娘就在她身边一样。


    卧室的门悄悄打开些,诺诺从门缝里歪进头来,看到妈妈在看她相册,飞跑着进屋,一下子扑到床上,把还挂在脚尖上的拖鞋甩到地上,连滚带爬地窝到妈妈怀里:“妈妈,生日快乐!你看到我给你的礼物啦。”


    沈安若亲亲她的脸蛋儿,“谢谢诺诺,妈妈很喜欢这个礼物。”


    诺诺笑,用小手摸摸妈妈的脸:“妈妈小时候没有自己的妈妈陪,所以我就把我的照片和妈妈小时候的照片放在了一起,这样就像是我和妈妈一块儿长大的,有我陪着妈妈,妈妈再想到以前,就不会觉得孤单啦。”


    她说完又小小地叹一口气:“就是妈妈以前的照片都好少,我只找到了这些。”


    她本来想做厚厚的一本相册来着,她想多陪陪小时候的妈妈,可她翻遍了家里的相册,也就找到了妈妈不多的几张照片。


    沈安若压下眼底的潮湿,扬起唇角对小姑娘笑:“那妈妈以后多拍些照片。”


    诺诺高兴道:“我和妈妈一起照,我们照好多好多照片,等以后可以给我的宝宝看。”


    沈安若刮她的小鼻子:“我们诺诺也想有自己的宝宝呀?”


    诺诺点头:“嗯!妈妈有我这个宝宝,我也要有一个宝宝,然后我和我的宝宝可以一起陪妈妈。”


    沈安若想笑,眼眶却先红起来,她把脸埋到小姑娘的小肚子上,使劲亲亲她,小姑娘咯咯地笑开,搂上妈妈的脖子也要亲妈妈。


    昨夜的浓雾早已散尽,温暾的的阳光穿过窗帘倾斜到床上,漫出一室懒洋洋的暖意,让人心生眷恋。


    沈安若一起床,黄桂琴就给她端来一碗手擀面,还窝了两个鸡蛋,生日面刚吃完,门铃又响起,顺丰小哥送货上门,是她在北城工作时的同事向小园寄来的生日礼物。


    送走顺丰小哥,沈安若门还没关上,二楼刚生完宝宝的魏莎莎提着个蛋糕下来了,蛋糕是给沈安若的。


    魏莎莎把蛋糕递过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安若姐,我昨天听诺诺说了一嘴,今天你过生日,我平时就喜欢捣鼓些吃的,这个蛋糕是我自己做的,你别嫌弃。”


    沈安若双手接过蛋糕,眼前不由一亮,由衷赞叹道:“这么好看的蛋糕,我喜欢还来不及,莎莎你也太厉害了,光是照顾小朋友就够你忙的了,你还能挤出时间来做蛋糕。”


    魏莎莎听到沈安若的话,鼻子瞬间就有些泛酸,已经很久没人跟她说过她很厉害这句话了。


    她刚出月子没多长时间,原以为有了宝宝会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这段时间她却觉得日子尤其难熬,本来说的是她从月子中心出来后,婆婆会过来帮她带一段时间的孩子,但临了婆婆又变了卦,说老大家夫妻俩都上班,两个孙子离了她不行,还是让魏莎莎她妈过来帮她带吧。


    但魏莎莎她哥家刚添了二胎,魏莎莎她妈也来不了,魏莎莎现在就自己一个人在家带孩子。


    她本来觉得带个小宝宝,也没什么难的,现在网上什么都能查到,又有书做参考,她自己肯定能应付得来。


    可实践和理论一点都不一样,好多时候她完全都摸不清状况,宝宝总是哭,白天哭,晚上也哭,她甚至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她打视频问她妈,她妈开始还耐着性子回她,视频打多了,老太太也就不耐烦起来,直接甩过来话说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都不会带,连个妈都不会当。


    每天一到半夜,她抱着一直哭的女儿,耳边听着她老公一起一伏的鼾声,再看着窗户里映出的蓬头垢面的人影,她也觉得自己确实挺废物的,怎么别人都会当妈,就她自己不会。


    要不是前几天在路上碰到安若姐,和她聊了一会儿,她觉得她可能就会陷在那个旋涡里拔不出来了,那晚安若姐和桂姨还特意去了趟家里,教了她和她老公很多带宝宝的小技巧。


    这些天宝宝哭闹的情况明显少了很多,她也慢慢摸索到了一些门道,宝宝半夜再哭,她也不会再在那儿自怨自艾,而是一脚把老公给踹醒,孩子可不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她在摸索着怎么当好一个妈,他也得给她学着怎么当好这个爸。


    魏莎莎前阵子过得浑浑噩噩,也不是很清楚自己的状态,现在再回想起来,要不是安若姐及时拉了她一把,她最后没准儿得抑郁了,可她最亲近的人都没察觉到这一点,要么说她矫情要么说她事儿多。


    沈安若看魏莎莎情绪又有些低落,就问她要不要进家里喝杯水,坐一会儿。


    魏莎莎勉强笑笑:“不了,安若姐,宝宝在睡觉,我不能多待,等后面有时间,我带着宝宝来家里找诺诺玩儿。”


    沈安若回:“好啊,诺诺稀罕她这个新妹妹稀罕得不行,一直跟我说妹妹像她莎莎姨,长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魏莎莎发自内心地笑出来,上前一步,抱住沈安若:“安若姐,谢谢你,我已经好多了,不用担心我,我肯定能挺过来的。”


    沈安若感觉到濡在颈边的潮湿,拍拍她瘦削的背,想给她些力量。


    方大川拉开楼栋的防盗门,哼在唇边的歌猛地止住。


    他想安静地退出,满眼是泪的魏莎莎已经看到了他,他只能尴尬地站在原地和沈安若打招呼,本想说“夫人好”,被沈安若一个眼神看过来,已经到嗓子里的话马上又咽回去,改成“安若姐好”。


    新晋老板娘不喜欢被叫“夫人”,他差点就忘了他备忘录上最近新添进去的重要一项。


    魏莎莎也有些尴尬,不过一哭出来,她原本有些压抑的心情又好了很多,她擦掉眼泪,笑着跟沈安若道了别,匆匆上了楼。


    方大川这才敢往前迈步,解释大周末的来登门的原因:“安若姐,我来给老板送资料。”


    沈安若想说这些事情不用跟她说,直接去敲他的门就可以,话还没出口,对面的门就打开。


    林修远走出来,漫不经意地扫了眼沈安若,视线定在她眼角上两秒,确定哭的人不是她,才看向方大川:“进来。”


    方大川赶紧走过去。


    沈安若想起什么,叫住林修远:“你等我一下。”


    她回身进屋,把蛋糕放到茶几上,桂姨在厨房准备晚上要做的菜,诺诺坐在落地窗旁的小书桌前和视频里的外教练习英语,沈安若走去卧室,打开床头柜,拿出里面那个小黑盒子,又走去玄关,踩上双勃肯鞋,拉开半掩的门。


    对面门口已经没了人,不过门大敞着,沈安若走过去,敲了几下门,他的声音从里屋传来:“直接进来。”


    沈安若犹豫了下,走进屋,停在玄关处,没再往里走,那个方大川好像已经走了,陈瑾舟和陈知聿也都不在。


    两边房子的户型基本都差不多,他这边家具简单,所以面积显得大一些,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黑白装修的极简风,很像他这个人,冷淡又克制,不沾一点烟火气。


    沈安若大概看了眼屋内的摆设,就收回了打量的目光。


    林修远从卧室走出来,刚才的居家服已经换成了黑西裤白衬衫,衬衫半敞,他边走边系着扣子,从下到上,指间的动作慢条斯理,眼睛看着她:“怎么了?”


    沈安若把手里的盒子放在玄关柜上:“这个还你,没必要。”


    林修远穿过客厅,顺手将桌柜上方大川带来的文件袋翻了个面,这里面装的是骆驰的资料,他还没有看。


    他走到玄关,停在她面前,看了眼那个小黑盒子,又看她:“既然结了婚,该有的东西总得有,不然诺诺以后问起我求婚的时候有没有送妈妈戒指,我总不能拿张口就来的瞎话骗小朋友。”


    他最后一句话有些别的意味,像是在含沙射影什么,沈安若没心思猜他是不是话里有话,不过这一点她还算认同,如果可以,还是不要在小朋友面前说谎。


    她想了想:“那就等后面离婚,我再把这个还给你。”


    林修远听到“离婚”两个字,眉头不自觉地皱了下,协议是协议,和她结了这个婚,他就没有离的打算。


    再看到她脖子里露出的项链,眉头皱得更深,复又展开,从她身上移开视线,像不耐烦再看到她:“不用还我,你自己留着就行。”


    沈安若感觉到他的不耐烦,也不想再多待,只道:“我留着也没用。”


    里面的素戒或许值不了几个钱,但那枚钻戒应该不便宜,该她拿的钱在协议里已经写得很清楚,其他的她也不会多要。


    林修远又看回她,扯了下唇角。


    她这话说得还真是轻飘飘,他的东西留着没用,她那“前未婚夫”送她的这破项链她倒是保存得好好的,还时不时地拿出来戴一戴。


    林修远伸出手,挑起她脖子上的项链看了看,又放下,似笑非笑道:“我发现沈小姐的眼光好像不怎么样,真正的好东西不知道攥在手里握紧,却拿个破烂儿当宝贝。”


    沈安若脸色刹时变得纸白。


    这条项链是她爸送给她妈的定情信物,她妈死前又把项链给了她,她本来一直戴在身上,但有一天项链突然不见了,她一度以为是她自己给弄丢了,自责和愧疚一直缠绕着她。


    十年后,在她二十四岁生日那天,骆驰又把这条项链当成礼物送给她,他藏了这条项链十年,还指望她收到这件礼物时能感动,骆驰就是这样恶劣。


    现在她发现他比骆驰也强不到哪儿去,都是一样的恶劣而不自知。


    这条项链确实不值什么钱,但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她怕自己会再弄丢,也就每年的生日这一天,才会拿出来戴上,想让她妈和她爸陪她一起过生日。


    他就算不知道这条项链的来历,也不该嘴一张一闭就轻轻松松把她身上的东西定义成破烂儿,沈安若不想再和他多说什么,转身要走,脚又停在原地,仰起头看他:“想给你提个建议。”


    林修远冷声道:“说。”


    沈安若眼睛慢慢弯下来,笑得很甜,眼底却是冷的,她伸手轻点上他的胸口:“既然当了太监,嘴巴就要学会甜一点,不然一样傍身的本事都没有,只会越来越招人嫌。”


    林修远被她的笑晃了下神,听完她的话脸又一黑,伸手要抓她。


    沈安若已经先一步出了屋,又“咣当”一声甩上门。


    林修远看着摔在他脸上的门板,直接被气笑。


    他就算是那活儿真的废了,东西还在,他算哪门子的太监?!


    第23章


    方大川瞅一眼后视镜, 又把背往座椅上贴了贴,想降低一下自己的存在感,老板的心情今天不太妙, 晚上的饭局喝了些酒之后,心情好像更差了些。


    他再瞅一眼老板一直转在手里的那个小黑盒子, 判断老板心情不妙的原因难道是戒指没能送出去?


    戒指上的钻石是他遵照老板的指示去香港拍卖会上拍回来的, 价格相当于他在北城三环内看过的一套位置和视野都极佳的大平层,样式是老板自己给出的设计, 又专门请来国际上有名的珠宝雕刻大师操刀。


    昨天他回了趟北城把成品戒指给带了过来, 据他所知今天是安若姐的生日。


    方大川翻出夏媛新发的朋友圈, 点开其中一张照片放大仔细看, 安若姐的左手被挡住了一部分,看不到无名指上到底戴没戴着戒指, 他又点开下一张照片,这张看清了, 安若姐的手指空空荡荡的, 所以真的是戒指没能送出去。


    沉缓的声音突然从安静的后座传来, “手机给我。”


    吓了方大川一个激灵, 差点将手机滑脱,他眼疾手快地捞住手机,又将他刚才看的照片重新点开, 然后将手机捧给了后座的人。


    林修远拿过手机,淡淡暼他一眼:“你有她的微信?”


    方大川被老板这不冷不淡的语气弄得心里又是一紧, 他都不用琢磨就知道老板这个“她”指的是谁, 他小心地回道:“我是有安若姐的微信,不过这是夏媛夏小姐的朋友圈。”


    安若姐好像从来没发过朋友圈,不像他女朋友, 一天发上三回朋友圈都算是少的。


    就比方说今天,上高铁前拍了一张北城的天空发了出来,下了高铁又拍了一张江城的天空发了出来,到了他家,又拍了一张他家窗外的天空发了出来。


    方大川想到待会儿回到家一打开门,女朋友像小鸟一样飞奔着跑过来抱他的场景,唇角浮出笑,忽地意识到老板就在他身后,马上又把唇角给压了下去,他偷偷抬起些眼,在后视镜里观察后座看照片的老板。


    林修远面无表情地划着手机,一张一张地翻过照片,狭眸微垂,长睫半掩,让人看不到他眼底的情绪,划到最后一张照片,他指腹定在屏幕上,没有再动。


    照片里,沈安若和诺诺头挤着头挨在一起,鼻尖都点着一点奶油,笑得眉眼弯弯,明媚得如天上的星月。


    半晌,林修远从屏幕上收回目光,将手机递回给方大川:“最后一张发我。”


    方大川恭声回:“好的,林总。”


    他回身接过手机,暗下来的屏幕又亮起,进来一条语音信息,来自他的亲亲女朋友,方大川唇角又是一扬,他本来想把语音转成文字看,结果手一碰屏幕,语音直接外放了出来。


    他亲亲女朋友甜美又可人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方小狗~~你那冰山林扒皮老板放你回来了没,我等你等得都要睡着了。”


    方大川全身的血液瞬间都冻住,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老板。


    林修远也挑眉看着他,平静的目光里不带任何情绪,可方大川却觉得自己的冷汗都要冒出来了,老板的这种眼神是最有压迫感的,比皱眉或者不耐烦还要让人紧张。


    方大川僵住的大脑如同着了火的风火轮,飞快地运转着。


    先是想,要不要跟老板解释“林扒皮”的由来其实是女朋友嫌他陪她的时间少,一气之下才给他最最尊敬的老板安了个“林扒皮”的称号。


    想到最后,他明智地决定还是压根儿就不提那三个字,他试图转移女朋友那句话的侧重点,对老板嘿嘿一笑,想要缓解车厢里死寂般的气氛:“方小狗是我,我女朋友就爱这么叫我。”


    旁边的司机小张掐着自己的大腿,最终也没忍住,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方大川很想踹他一脚,我都要卷铺盖走人了,你还在这儿幸灾乐祸。


    他轻咳一声,磕绊解释道:“就是一种……情趣,谈恋爱肯定需要情趣,要不然我早就被我女朋友踹八百次了。”


    林修远听到“踹”这个字,皱了下眉:“你对谈恋爱倒是挺有经验。”


    有经验谈不上,至少……他给女朋友精心准备什么礼物,从来没有送不出去过,只不过这话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敢说出来。


    方大川硬着头皮胡诌白扯,话里话外还不忘卖些惨,他也不敢对着老板说,只能把小张拉进来:“我这也全都是自己慢慢摸索出来的,小张你是不知道,我女朋友其实一开始都不怎么喜欢我,说和我搞对象也只说是先试两个月,要是感觉还行,就继续处,要是不行,就一拍两散。”


    他边说着话,边在后视镜里探老板的神色,老板偏头看着车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但好像也没有不耐烦。


    他就继续道:“我肯定不想和她一拍两散啊,我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所以在那两个月里,我就卯着劲儿地观察我做什么事的时候她会开心,一条一条地记下来,后面就专捡着让她开心的事情做,只要能让她开心,别说叫我方小狗,我就是没事儿给她汪汪两声都行。”


    单身狗小张听得聚精会神。


    方大川把自己的老底儿全都掏心掏肺地掏了出来:“我事事都能做到她的心坎儿上,这样她就是想踹我了,也会舍不得下狠脚的,所以我俩就这么一直处下来了,今年已经是第四年了,我准备再攒攒钱,明年付首付买一套房,然后就跟她求婚。”


    小张咧嘴笑:“恭喜啊,方助理,我到时候得去喝一杯喜酒沾沾喜气儿才行。”


    方大川回:“肯定得请你到场。”


    他又偷偷看后视镜一眼,后座的人靠在椅背上闭眼在休息了,他忙止住声,抹一把脑门上的冷汗,“林扒皮”这茬儿应该算是掀过去了吧。


    方大川心里的那口气才要松下去,后座阖目养神的人开了口,是对司机小张说的:“小张,先送方小狗回去,他女朋友已经等着急了,别因为我这个林扒皮,再让他这好不容易追来的女朋友把他给踹了。”


    小张忍下笑,严肃着一张脸回:“好的,林总。”


    方大川在心里无声地哀嚎一嗓子,想死一万遍的心都有,他老板是谁,他是怎么敢的,竟然想在他面前耍弄心眼子。


    送完方小狗助理,再回到翠微园,已经十点多,车一拐进路口,就看到前面慢慢悠悠地走着的一大一小。


    沈安若和诺诺刚把冯宝珠跟夏媛送走,又去公园溜达了一圈,诺诺拉着妈妈的手,正歪头认真地说着什么,大概是说到了开心的地方,小脚还往起蹦跶了两下,帽子上耷拉下来的小鹿耳朵也跟着晃动几下,很是可爱。


    林修远让小张靠边停车,他推门下去,没有追上去,只不远不近地跟在她们身后,他自己清楚,小姑娘要是看到了他,现在的开心肯定立马就没了。


    沈安若俯身给小姑娘弄了弄被帽子压住的头发,警觉地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回头看过来,诺诺也跟着回过头。


    母女俩看到他,脸上的笑容都不约而同地淡了些,林修远眸光一暗,又走上前。


    诺诺看他一眼,又转头看妈妈。


    沈安若直起身,先开口:“刚回来?”


    林修远回:“对,晚上有个饭局。”


    两个人都很有默契,彼此间没有了上午的那种对峙和冰冷,语气和神色像是闲话家常。


    诺诺眼里的防备也跟着放松下来,她握着妈妈的手,轻轻晃了晃,沈安若捏捏她的小脸,对她温柔地笑,诺诺也弯眼笑开。


    林修远试着拉起她的另一只手:“诺诺刚才在和妈妈说什么?”


    诺诺小脑袋一歪,回得干脆:“不能告诉你的,这是我和妈妈的秘密。”


    她拒绝了回答他的问题,但没有拒绝他伸过来的手,只是不是像牵妈妈那样,全心全意地用小掌心将妈妈的手包裹住,只肯牵着他的一根食指。


    三个人走在林荫路上,昏黄的路灯将三个人的影子慢慢拉长,诺诺上上下下地晃着一左一右的胳膊,嘴里轻哼起不知名的童谣,软软糯糯的嗓音轻又柔,给冷寒的夜色添了些溶溶的暖意。


    正在值班的张卫军看到沈安若走过来,忙拿着手机推开保安室的门出来,看到诺诺另一只手牵着的林修远后,到嘴边的话又止住。


    他对这位新来的业主不熟,也就见过一两面,直觉这个男人跟他这种平民老百姓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每次一见到他,本能地就有些畏手畏脚的胆怯。


    诺诺高兴地跟张卫军打招呼:“张爷爷好。”


    张卫军看到诺诺脸上的笑,才恢复了些自然,笑呵呵地回:“诺诺好。”


    沈安若看出他应该是有事情,直接问:“怎么了,张叔?”


    张卫军忙拘谨地摆手,有些嘴笨舌钝:“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你那天给我说的那个剪辑视频的步骤,我又有些弄不清了,也不着急,回头我再问你,我自己先琢磨琢磨。”


    张卫军打算开一个视频号,挣点儿外快零花钱给外孙女买好吃的,视频号的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六旬老头的快乐保安生活”,他最近拿手机在练习剪辑视频,安若教过他两次,但他年纪大了,脑子也怎么不好使了,总是记住了这块儿就忘了别处。


    沈安若看诺诺:“我去帮张爷爷看看。”


    诺诺乖乖地“嗯”一声,沈安若又看林修远一眼,林修远上前一步,将诺诺完全护住,沈安若这才松开诺诺的手。


    妈妈走了,诺诺也就松开了左手牵着的那根食指,她低下头,踢了踢脚下的小石子,又看向远处的路灯,最后又看头顶那个男人,没好气道:“你看我干嘛呀?”


    林修远屈膝半蹲下身,和她平视:“我觉得诺诺好像又长高了一点。”


    诺诺眼睛不由亮了下,她喜欢别人说她长高了,但又不想把这份喜欢在他面前表现得太明显,语气有些平平的:“我今天早晨起床站在墙边量,我比一个星期前长高了这么多。”


    话到最后,扬起来的尾音还是泄露了心里的高兴,她伸出手,拿食指和拇指比划出小小的一截。


    林修远摸摸她的头:“诺诺以后肯定会长高高的个子。”


    诺诺问:“你怎么会知道呀?”


    林修远回:“你妈妈个子就高。”


    说到妈妈,诺诺又打开了些话匣子:“我妈妈有一米七二,就是一米再加七十二厘米,我知道的,宝珠姨姨说过。”


    林修远轻轻“嗯”了声。


    诺诺看了看他的头顶,又看向别处,过了会儿,又看回他:“你有多高啊?”


    林修远道:“一米再加八十七厘米。”


    诺诺点了点头:“那你好高,比怀章叔叔还要高七厘米。”


    林修远摸摸她的头,小姑娘好像很喜欢那个贺怀章。


    沈安若边和张叔说着话,一耳朵听着这头两个人断断续续的聊天儿,他很会找到小姑娘关心的切入点,诺诺完全接受他应该用不了两年那样长的时间。


    还是得想办法尽快摆脱掉骆驰,这样的话,他们的这段协议结婚或许比预想得能更早一些结束。


    沈安若回过神,怕张叔还会记乱,她跟着他进到保安室里,在纸上将重要的点全都一一写下来,这样张叔也能随用随看。


    远处刮来一阵大风,把粗壮的树枝都刮得呼呼作响,林修远揽住小姑娘,搂她到怀里,拿大衣裹住她。


    诺诺被前面摇晃的树枝吸引了注意力,很自然地靠到他的肩上,扶住自己的小帽子,“哇”一声:“风爷爷今天晚上好开心啊。”


    林修远因小姑娘的话,唇边牵出些笑,小姑娘眼里的世界总是有很多的美好。


    诺诺从远处收回视线,盯着他看。


    妈妈说……喜欢过他,应该是喜欢这样笑着的他吧,他冷冰冰的时候实在是不怎么讨人喜欢。


    林修远看着小姑娘的眼睛,低声问:“怎么了?”


    诺诺摇了摇头,听见他大衣里手机的震动声,提醒他:“你的手机在响。”


    林修远道:“诺诺帮我拿出来?”


    诺诺有些不情愿:“在哪儿啊?”


    林修远回:“诺诺左边的衣兜里。”


    诺诺在脑子里想了想哪边是左哪边是右,才伸出小手摸到了他的衣兜里,拿出手机,递给他。


    林修远一手揽着她,一手接过手机,是方大川发来的照片。


    方大川后半路的车程脑袋完全是懵的,早就忘了给老板发照片的事情,回到家,一开门,女朋友穿着一身兔子装直接奔向他,他一片空白的大脑更是连他老板姓什么都不记得了,眼里只能看到自己可可爱爱的女朋友。


    事情进行到一半,方大川才猛地想起老板交待过的事情,女朋友重要,饭碗更重要,不然拿什么养自己可可爱爱的女朋友。


    他着急忙慌地掀开被子,拿过手机,找出照片给老板发了过去,然后将手机直接丢到床下地毯上,拉回被子到头顶,接着继续,后面就是再有天塌下来的事情,他也不管了。


    方大川不知道的是,他精虫上脑,急中出了乱,把照片给发错了,他发过去的是他在李总办公室里拍下的那张照片,他一直想删掉,但都没舍得删,还总是时不时翻出来看两眼,他很想知道陈总被狗咬的后续。


    诺诺和林修远离得很近,一眼就看到了他手机上进来的照片,她认出了照片中间的那个人是他,不过她对他的照片没什么兴趣,刚要转开眼,又留意到什么,挨过来凑近些手机。


    林修远不知道方大川从哪儿搞来的这张照片,看小姑娘这么感兴趣,他又将照片放大了给她看。


    诺诺看着看着照片,眼眶突然就红了。


    林修远一慌,抱着看她:“怎么了,诺诺?”


    诺诺伸手指着照片角落里那个小孩儿,眼睛更红了些。


    林修远看一眼照片,又看诺诺,想给她擦眼泪:“诺诺认识这个人?”


    诺诺眼里蓄满了泪花儿瞪他:“这是妈妈呀。”


    他怎么连妈妈都认不出啊。


    诺诺再不想理他,她抹掉眼里滚落不停的泪,从他手里拿过手机,又仔细看。


    妈妈为什么这样小小瘦瘦的,风一吹好像就要把妈妈给吹跑了,诺诺举着手机,把唇贴到照片上,她要亲亲妈妈,这样妈妈就没有看起来的这么难过了。


    林修远终于看清照片里的那个小孩儿,蓦地怔住,又看向保安室里的沈安若。


    第24章


    沈安若的姑妈叫沈芳芸, 姑父叫唐斌。


    当年镇上的人要说起这夫妻俩,嘴里总会有一句话,那两口子都是难得热心肠的好人。


    唐斌是镇上模具厂的老板, 不像别的土大款那般豪横招摇,唐斌说话做事都低调谦和, 长得又文质彬彬的, 总戴着一副无框眼镜,说是个大老板, 其实更像是位做学问的儒雅人。


    镇上的路, 学校的操场, 都是他出钱修的, 谁家要是有个什么难处急需钱找上门,就没有空着手离开的, 哪家要是出了大学生,家里条件差供不起的, 他会包揽了大学四年的学费。


    镇上的人家或多或少都受到过他的恩惠。


    沈安若的姑妈沈芳芸原是一名护士, 自从嫁给唐斌后, 就辞职在家, 专心当唐斌的贤内助,操持唐家里里外外的大小事情,伺候卧病在床的婆婆。


    唐斌的母亲生病卧床十年, 沈芳芸就伺候了十年,喂水喂饭, 接屎接尿, 洗澡按摩,她从不假他人之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没有一天是不守在老太太跟前的,街坊邻居们都说,就是亲闺女都怕是难做到她的这份尽心。


    夫妻俩的感情也是难得的好,唐斌到哪儿都会把沈芳芸挂在嘴边,夸她明事理,夸她孝顺,说自己前辈子肯定是攒了什么福报,这辈子才娶到这么好的媳妇儿进了他们唐家的门。


    俩人唯一的遗憾,就是一直没能有个孩子。


    别人一提起这件事,沈芳芸给出的说法是他俩已经去医院检查过了,身体都没问题,可能就是老天爷给的缘分还没有到。


    要是有人把这话说到唐斌面前,一向好说话的唐老板会难得板脸一次,严肃道,我怎么没孩子,沈诚走的时候,我答应过他,安若以后就是我亲闺女。


    于是大家对唐老板的为人就又多了一条评价,重情义。


    也有人感叹沈安若命好,赶上了个好姑父,她爸妈弄出的那摊子事儿差点没把唐老板的厂子给搅黄,可唐老板不但没怪罪,还替他尽心尽力养闺女,唐老板可真是仁义啊。


    没人知道这位仁义又重情的唐老板背地里是怎样一副丑恶的嘴脸。


    沈安若七岁那年,过年的时候,唐斌带着她去骆家拜年,骆驰跟唐斌告状说,沈安若见到他没有笑,回到家唐斌就脱了她的羽绒服外套,让她在院子里站到半夜。


    又连着半个月,唐斌每天晚上都要教她见到人的时候要怎么笑,唇角要扬到什么程度,眼尾要怎么弯起。


    他要是看着不满意就直接上手打,不打脸不打手,专挑着人看不见的地方打,半个月后,他又带着沈安若去了趟骆家,专程让沈安若去笑给骆驰看的。


    骆家是唐斌厂子最大的客户,一年四分之三的订单量都是靠骆家给的,骆驰又是骆家三代单传的唯一一根独苗,唐斌对骆驰一向是有求必应,拿他当祖宗供。


    而骆驰又一向以折磨沈安若为乐。


    骆驰的父亲骆秉文和沈安若的父母是在同一场车祸中去世的,交警给出的结论是沈安若的父亲沈诚占主要责任,传到外头就成了沈诚是故意撞死骆秉文的。


    因为有人看到沈安若她妈苏荷和骆秉文在一家酒店里同进同出过,沈诚早就被戴了绿帽子,所以他一气之下带着自己媳妇儿和她的奸夫同归于尽了。


    有人说沈诚不像是那么冲动的人,立刻就有人反驳他,换你被你媳妇儿戴了绿帽子,看你能不能不冲动。


    有人又说苏荷也不像是会跟人搞破鞋的人啊,她跟沈诚都多少年的感情了,怎么可能会给沈诚戴绿帽子。


    又有人站出来叨叨,这年头感情算什么,哪有钱来得重要,苏荷那双眼,妖里妖气的,一看就是不安分的主儿,她当初指不定就是跟着沈诚私奔到咱这儿来的,这些年,你们有谁见过她的娘家人。


    她那种性子的人,自然是哪头山高就望着哪儿头,骆家那么有钱,她又有勾搭人的的资本,沈诚还整天跟骆秉文走得那么近,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媳妇儿创造了勾搭人的条件吗,他这顶绿帽子戴的那是一点都不冤。


    在沈安若很小的时候,每当街上有人议论她爸她妈,她还会上去跟人理论,说我爸爸妈妈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她一点点长大,也慢慢明白,事实的真相对别人来说根本没有那么重要,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想相信的那一面。


    骆驰把他爸的死全都安到了她爸妈头上,他说她活着就是在给她爸妈还债。


    就连沈芳芸都会跟着外人一起骂自己的弟弟弟妹,她觉得就是苏荷勾搭了骆秉文,所以才导致自己弟弟做下了错事,也让唐斌差点就失去了骆家这个大客户,苏荷就是个祸害精,苏荷的闺女沈安若更是个小祸害精。


    沈芳芸尤其喜欢干的一件事儿,就是有时间就带着头发跟狗啃过一样的沈安若在街上转一圈,还专往人多的地方走。


    一和人聊起天,话题就往沈安若的头发上带,说给沈安若剪这么个发型都是为她好,不然自家这个侄女儿长得太招摇,整天都有半大的小子们追在她后面跑。


    她这个姑妈实在是不好当,对小丫头管得宽松些吧,总怕她会走了她妈的老路,管得严些吧,说到底不是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就怕管最后,在小丫头这儿落不了好,反而落了埋怨。


    她这话一出,就跟摁下了什么开关一样,大家就会七嘴八舌地按着沈安若说,让她一定得理解她姑妈的用心良苦,你姑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你从哪儿找这么好的姑妈去,供你吃喝供你上学,还整天为你担惊受怕的,你得记着你姑妈的好,可不能当那不识好歹的白眼狼。


    每当这个时候,沈芳芸就站在一旁瞧着她,眼底藏着得意,这种得意是对沈安若的,更是对沈安若的母亲苏荷的。


    沈芳芸对苏荷的讨厌是从骨子里生出来的,她一在唐斌或是她那个卧病在床的婆婆那儿受了气,总会把气转到沈安若身上,用最恶毒的语言来咒骂沈安若母女俩。


    那些年,不论沈芳芸骂得多难听,唐斌有多变态,又或是骆驰隔三差五地想出什么损主意折腾她,沈安若都逼着自己忍下来。


    因为母亲曾在弥留之际,在她耳边一遍一遍嘱咐过她,要让她学会忍,忍到十八岁,她考上大学了,可以自己做主了,再去逃。


    沈安若很想听母亲的话,但是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她曾经跑过一次。


    为了那次逃跑,她从几年前就开始准备,她把沈芳芸每个月给她的那一点点零花钱存起来,又利用每天上学放学在路上的时间,在垃圾桶里捡瓶子纸箱,每天捡到的东西,她会先存放到一个隐蔽的破房子里,到周末再找时间去隔壁镇上的废品厂卖掉。


    尽管一天可能也挣不来几个钱,但一周一周地攒下来,几年的时间,也让她攒到一小笔对她来说还算可观的费用。


    她逃的时间选得很随意,就在日历上挑了个宜出行的双日子,在放学的路上拐了弯,到她的秘密据点拿上她早就提前准备好的包,悄无声息地逃离了那个让她窒息的牢笼。


    不能搭车,也不能走大路,都容易被唐斌发现,她就沿着小路一直走一直走,从天亮走到天黑,又走到天蒙蒙亮,一直到再也走不动了,她才停下来。


    她停下来的地方很漂亮,挨着山,临湖,湖旁有一栋淌在晨光里的别墅,好像没有人住,别墅后面有几个小木屋,是用来堆放杂物的,挨着山角最里面的一间没有门,里面也什么东西都没有。


    她太累了,走进那个小木屋,靠着墙坐在木板上想缓一缓,休息一会儿,可不知不觉中就闭上了眼,没床没有枕头没被子,却是她那几年里睡过的最安心的一觉。


    再醒来,是被一阵欢呼声给惊醒的,她睡了整整一天,从太阳升起睡到了月半挂树梢。


    外面像是在开篝火晚会,从木屋的门口正好能看到湖边的热闹,挂在树上的灯光将那里围成一个舞台,被欢呼着的人群簇拥着站到高处的男生,在她朦胧的视线里一点点变清晰。


    那是她见他的第一眼。


    乌黑的眸子漾着笑,清朗又恣意,下面的人不知道起哄说了句什么,他的笑容更深了些。


    底下有个男生跟猴子一样蹿上台,从旁边随意地捡起两根树枝,一根扔给他,一根自己留着,当话筒。


    是一首粤语歌,她听不懂他们唱了什么,他的嗓音低沉磁性,像是夜晚拂过山涧的风,歌唱到高潮,下面的人也跟着一起哼唱,他的唇角不自觉地扬起,眼里光华流转,似揉进了星光。


    她就像是个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贪婪地望着那一处,在她压抑的心底,不是没有渴求过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热闹,在一个有风有星星有月亮的夜晚,和三三五五的好友一起,或闹,或笑,或放肆地唱着歌。


    不过是几米的距离,却将两个世界明明确确地割裂开,他站在耀眼的光亮下,她躲在不想让人找到的阴暗里。


    歌唱完,他直接从台上跳下来,又朝着她这边走过来,沈安若本要迈出木屋的脚又一步一步往后退,直到退到木屋最深处的角落里。


    他停在木屋前,手机和人通着视频,视频那头应该是他的爸妈,原来今天是他十八岁的生日。


    她站在黑暗里,听着外头他和他家里的人对话,想象着自己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在做什么。


    最起码……肯定好过现在,也许会有人陪,没有也没关系,她会给自己买上一小块儿蛋糕,再点一根蜡烛,给自己唱一首生日快乐歌。


    她心里因为想象出来的这一点美好,多出了些自我安慰的雀跃,但下一秒就被掉到脖子上的冰凉给吓到心脏停止跳动。


    那种沾在皮肤上慢慢蠕动的触感,将那天早晨被她刻意忘掉的记忆又重新勾回到大脑里,浸着寒意的恐惧从她脚底一点一点往上蹿,漫过她的脊柱,冲到她的头颅。


    她僵住的手抬不起来,粘滞住的嗓子里也发不出任何声响,身体失去了控制,向旁边倒下去,不知道砸到了什么,咕咚咣当的声响引来了外面人的注意。


    有一点光亮照到她身上,紧接着是走进来的脚步声,又有更多的光亮和脚步声进到了小小的木屋里。


    在她渐渐迷糊的意识里,还可以听见一些或远或近的声音。


    “这小木屋里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小孩儿,别不是这里的山神变的吧。”


    “你是不是傻,看她这大包就知道这铁定是哪家的小孩儿离家出走了,躲在这儿的啊。”


    “我去,她脖子上有条大绿虫子,你们谁快给她拿下来!这虫子可真够恶心的,软趴趴的,看不清的还以为是条蛇呢。”


    昏沉中的沈安若听到某个字眼,齿间的打颤更厉害了些,有咸腥的味道涌到她嗓子里,舌尖上的疼反而让她感觉好受了些。


    “欸欸!她是不是在咬自己的舌头,这是犯什么病了啊,还是被吓到了?!她不会把自己给咬死吧。”


    沈安若想,自己就这样死了未尝也不是一件坏事儿,至少自己在死之前的那一刻,心里是开心的。


    一股清冽的气息朝她拢过来,颈边冰凉的触感消失了,可是心里的恐惧还在,紧咬着的齿关还没有松开,她的下巴被一只温热的手钳住,牙齿间松了些力,身体却愈发得抖,有什么送到了她嘴边,她又下意识地紧紧咬住,想要靠齿关的这种用力,压制下去那种消磨不掉的恐惧。


    有声音贴到她耳边,很低,又轻:“不怕。”


    和他拍在她背上的掌心一起,像是要给她添些力量。


    周围的嘈杂慢慢远去,她只能听到他的声音,在她耳边一遍一遍地说着,不怕。


    沈安若在心里回答,我不怕的。


    她慢慢掀开模糊的视线,在混沌的视野里看到一张坚毅的侧脸,然后她直接陷入到了完全的昏迷里。


    再睁眼,入眼是一片雪白,她被送到了诊所里,坐在床边的男生是陌生的,那男生见到她醒来,忙凑过身来,问她感觉怎么样,又问她父母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她这种情况得要通知家里人的。


    见她一句话都不说,男生又吓唬她,你要是不说,我们就通知派出所,小小年纪就学离家出走,幸亏是碰到了他们,要是碰到什么坏人,你哭都没地儿哭去。


    沈安若还是不说话,男生就以为她是哑巴,拿来纸和笔让她写字,沈安若还是没反应,男生惊了下,以为她也听不见。


    他跑去找医生,沈安若趁这个功夫,拔掉输液的针头,把藏在衣服里的一沓钱拿出来几张放在床头柜上,提着自己的包跑出了诊所。


    再见到他们,是在几天后的庙会上,她在垃圾桶里扒拉垃圾,他和那个在诊所里的男生站在玉兰树下拍照,他们应该是朋友。


    正午的阳光饱满又热烈,洋洋洒洒地倾泻在他们那一处,她站在阴影里,望着他的背影,像是受到什么牵引,在那一刻,她很想要靠近那抹阳光一点点,不用太多,一点点就好。


    脚还没挪出去,那头照相机的快门键已经按下,照相的人大喊着“OK了”,那个在诊所的男生转过身,眼睛无聊又随意地扫着,突然又定住,像是认出了她,急忙又拽上身边人的胳膊,指着她的方向给他看。


    她提着自己半袋子的塑料瓶子,在他转头看过来前,慌张地隐匿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里。


    她不想他认出她是谁,那一刻不希望,以后也不希望,她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没想过时隔几年后还会再见到他,在制定那个计划的时候,她也不知道她想要接近利用的人会是他。


    她入职林氏的那一天,天气真的很好。


    明媚的阳光穿过百叶窗洒在地上,勾勒出斑驳陆离的影子,她挺直肩背,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走近走廊尽头的办公室。


    那里面的人是她需要尽快拿下的目标,也是她的新老板。


    抬手敲三下门,两秒后,一声低沉的“进”。


    她手握上门把,沉一口气,唇角弯出最完美的弧度,推门走进去。


    他掀眼望过来,阳光落在他的脸上,她的笑滞在唇角,脚慢慢定在门口。


    原来……他叫林修远。


    沈安若在纸上写完最后一个字,抬眼看向保安室门外,对上他看过来的目光,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从前。


    相遇有对的时间,对的地点。


    也会有错的,时间或者地点错一个,都会是错的,之前他们的相遇全是错的。


    她想,这次也是错的。


    沈安若眼神微一顿,背对着她的小姑娘耸动着肩膀,像是在哭,她扔下手里的笔,快步走出去:“怎么了?诺诺。”


    诺诺听到妈妈的声音,忙擦着眼泪转过头。


    沈安若的视线落在小姑娘攥着的手机屏幕上。


    僵住——


    作者有话说:抱歉,来晚了


    第25章


    诺诺扑到沈安若的怀里, 捧起她的脸,豆大的泪珠滚落不停,嗓音里全是心疼:“妈妈, 你在照片里是被欺负了吗?没有警察叔叔来帮你吗?”


    沈安若脸有些白,僵住的大脑也有些转不开, 她没想到她当时出现在了他们的照片里, 更没想到小姑娘能把她给认出来,现在一味地否认只会增加她的疑心, 可她一时又想不出一个好的解释。


    她勉强笑了下, 给小姑娘抹着脸上的潮湿, 柔声安抚:“没有, 妈妈怎么会被欺负呢……”


    小姑娘眼泪汪汪地看着她,沈安若嗓子生涩, 再编不出别的话。


    林修远接过沈安若剩下的话:“我们这是在玩儿过家家。”


    诺诺湿漉漉的睫毛一眨,眼泪坠落到她哭红的鼻尖, 她不解问:“过家家?”


    林修远刮掉她鼻尖上的泪珠儿, 温声回:“对, 昨天在车上诺诺和陈知聿不是也玩了过家家, 诺诺当了Judy,陈知聿当Nick,你们一起抓住了瑾舟叔叔这个坏人。”


    他嗓音沉缓, 很容易就会把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诺诺听着他的话, 点点头, 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沈安若也被拽回些神,怔怔地看向他。


    林修远挨个指照片里的人给诺诺看:“这个在爬树的是瑾舟叔叔,这是寒山大伯, 这个是我,我们和诺诺妈妈是一个团队的,就像Judy和Nick那样,我们也要一起抓坏人。”


    诺诺问:“要怎么抓呀?”


    林修远回:“瑾舟叔叔爬上树,要观察远处的情况,我和寒山大伯站在显眼的地方,负责把坏人给引出来,诺诺妈妈扮演的是个很厉害的人,她要伪装一下,戴上眼镜,戴上假头发,不能让坏人很容易就发现她,这样等坏人出来后,诺诺妈妈就可以趁坏人不防备,直接把坏人给捉住。”


    诺诺汪着水的眼睛慢慢聚起些亮:“我知道的,就像扫地僧,要把自己的本领隐藏起来,让别人看不出他很厉害,实际上他是最最厉害的那一个。”


    小姑娘知道的东西很杂,喜欢让妈妈陪着她一起看《疯狂动物城》,也喜欢陪着姨婆听《天龙八部》的说书。


    林修远笑:“对,诺诺形容得很准确。”


    诺诺的眼泪止住了些,又看沈安若,哽咽道:“可是妈妈你那个时候为什么那么瘦呀?”


    沈安若压下嗓子里的涩然,给她扯扯帽子,故作轻松道:“因为妈妈那个时候挑食得厉害呀,有好多不喜欢吃的东西,不喜欢吃胡萝卜,不喜欢吃鸡蛋,也不喜欢吃青菜。”


    诺诺吸了吸鼻子,她和那个时候的妈妈一样,也有好多不喜欢吃的东西。


    她搂上妈妈的脖子,亲亲她的脸:“挑食不好的,妈妈以后不要挑食,我也不要挑食,我们要吃得饱饱的,不要让风爷爷吹跑 。”


    沈安若蒙着水汽的眼睛弯下来,也亲亲她:“好。”


    林修远目光沉沉地拢在她身上,带着些不明意味的重量。


    沈安若眼睫晃了下,想看他,又没有动,将怀里的小姑娘抱得更紧了些。


    诺诺头歪到妈妈肩上,也抱紧妈妈,虽然妈妈只是在玩儿过家家,她看到照片里的妈妈,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难过。


    张卫军不好上前打扰他们,站在保安室门口,扬声问:“安若,诺诺没事儿吧?”


    诺诺把眼泪在妈妈衣服上蹭了蹭,她自己回答,浓浓的鼻音很重:“我没事的,张爷爷。”


    张卫军这才放心下来。


    诺诺想到什么,又回头看林修远:“你说的不对呀,你和妈妈要是一个团队的,你刚才都没有认出照片里妈妈。”


    林修远一顿,回道:“我是想看看妈妈要是戴假发,戴了眼镜,诺诺还能不能认出妈妈。”


    诺诺又不太想理他了,她绷起小脸儿,很认真地回他:“我的妈妈我当然能认出来,妈妈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能知道她就是我妈妈。”


    林修远看着她红红的眼眶,也很认真地回:“我们诺诺很厉害,和妈妈一样厉害。”


    这还差不多,诺诺脸色缓了些,靠到沈安若肩上,软软糯糯地撒娇:“妈妈,我们回家吧。”


    沈安若眼窝泛着热,努力对她扬起笑:“好,我们回家。”


    又一阵冷风吹过,沈安若将小姑娘护在怀里,耳边的发被吹得凌乱,隔着飞舞在空中的发丝,她的眼撞进他的黑眸里,沈安若心头发紧,转开视线。


    林修远伸出手,给她压下翻飞的头发,慢慢拢到耳后,手没离开,指腹落在她的眼角,轻抚了下。


    沈安若又看回他。


    四目相对,静默无言,各自的心里都压着千头万绪的纷杂。


    林修远看着她的眼睛,一直看到她眼底深处,原来他们认识的那样早,他却一直没能把她认出来……


    她每次那样温柔地亲吻他肩上的那道疤痕,是知道那是她给他留下的吗?


    她在那样小的年纪又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那晚她被虫子吓到的反应明显不正常,更像是应激障碍,她之前都经历过什么,才会被一个虫子吓到咬舌昏厥。


    她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他现在已经记起了过往的所有,可对她身上的疑问却没有丝毫的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沈安若被他一错不错地注视着,背绷得挺直,他的神色在昏黄的路灯下更显深沉,让人很难猜透他在想什么。


    其实她有很多次都想问他,他现在的记忆只到十八岁,那是那一年发生的事情他都有印象?还是这一年的中间有一个时间节点,在那之前的事情会记得,之后的事情是全然的空白?


    如果可以,她不想他还记得他生日那晚遇到的那个小孩儿,更不想让他知道那个小孩儿就是她。


    他现在认出了照片上的人是她,没关系,跟诺诺不好解释,跟他,她可以想出好多个理由来应付她在照片里为什么会是那个样子,最简单的一个就是,和家里人吵架了离家出走了一阵子。


    离家出走是在叛逆的青春期里可能会做出的事情,可他生日那晚她被虫子吓到的反应太过反常。


    他可以认为她是一个坏人,是一个骗子,他也可以看不起她,但她一点都不想他可怜她,她拼尽全力,摆脱掉过去,一步一步走到现在,不是为了让谁来可怜她。


    沈安若偏头避开他的手,抱紧诺诺,转身要走。


    林修远叫住她:“沈安若。”


    沈安若肩有些僵住,不希望他再继续问什么。


    林修远看着她僵挺的肩背,默了片刻,低声道:“生日快乐,还没有跟你说。”


    那些问题他应该从她这儿得不到任何答案,钟叔调查回来的那份还没打开的文件大概可以。


    诺诺从沈安若肩上抬起些头,蔫蔫儿地看他:“你说得好晚呀,妈妈的生日都要过完了。”


    林修远伸手想把她抱过来,保证道:“下次不会这么晚了。”


    诺诺一扭头,不给他抱,又闷回妈妈怀里:“宝珠姨姨说,你们男人的嘴都是骗人的鬼,下次推下次,永远都是下一次,你为什么现在不做好呢?”


    空气里静了一瞬。


    林修远活到现在,生平的第一次挨训,是自己女儿给的。


    第26章


    诺诺每次哭过之后, 情绪总会有些蔫儿,睡觉也不踏实,沈安若等她完全睡熟后, 亲亲她的额头,小心着动静从床上下来, 坐在床沿, 看着透过窗帘缝隙穿进来的朦胧月色,一时没有动。


    明天有很多事情要做, 先去提车, 然后带诺诺去打预防针, 还得去趟商场, 上周答应了小姑娘的。


    今晚要早点睡才行,可是一点睡意都没有, 脑子里总是会想起那张照片。


    其实,就算他想起了那晚那个小孩儿是她,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以前会因为一条虫子就吓到晕厥, 现在看到虫子, 哪怕是上手把虫子从诺诺的衣服上拿下来,她也能面不改色。


    她已经不是那个只想躲在暗处的老鼠,也不需要从别人身上仰望自己内心的奢求, 她现在身后有倚仗,也能看得到自己前方的路, 曾经想要的一切, 已经全都有了,这些给了她足够多的底气,所以根本无需再惧怕什么。


    沈安若躺回床上, 闭上眼睛让自己睡觉,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


    深夜无眠的不会只有她一人,隔壁院子里的书房灯光明亮,林修远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电话里李寒山的调侃,手上翻看着那一沓文件,翻到后面,神情渐冷肃,一目十行地看到最后,眼底聚起黑云压城的寒戾。


    沈安若到客厅里处理了些工作上的事情,又关上电脑,去储物间拿了三罐啤酒,穿上羽绒服,拉开落地窗,来到外面,也没有打开院子里的灯。


    她坐到摇椅上,把三罐啤酒全都打开,自己留一个罐,另外两罐摆在桌子的两侧,一罐给她妈,一罐给她爸,在她遥远的记忆里,家里要是有什么高兴的喜事儿,他们总是会对酌一杯庆祝。


    现在已是凌晨,远处近处的楼宇都暗了灯,没了白日的喧嚣,浓稠冷冽的黑暗里有一种万籁俱寂的静。


    沈安若靠到椅背上,拿起啤酒,先和另外两罐各碰一下杯,慢慢地喝一口,仰起头看向远处的夜空,月亮藏到了云彩后,稀疏闪烁的星星多了些光亮。


    在那些年里,每次睡不着的时候,她就会打开床头那扇小小的窗,要是遇到个晴天,伸头就能看见璀璨的银河星空,她会在里面寻找哪颗星星是妈妈,哪颗星星是爸爸。


    虽然到现在她也没有找到哪一颗星星是他们变成的,但她知道,他们一定在上面看着她,也一直保佑着她。


    诺诺应该也是他们送到她身边的。


    之前她跟他说,她是在诺诺四个月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怀的孕,其实不是。那时她很早就察觉到身体不对劲儿,去医院做检查,和B超上还是小米粒的诺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她生日这一天。


    诺诺是老天爷给她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一晃时间已经过去四年,爸妈也走了二十年了,他们要是能看见现在的她,一定会为她开心。


    沈安若摸着颈间的项链,将眼底涌上来的潮气压下去,一口气将手里的啤酒喝完,啤酒进到胃里的凉克制住了心头的起伏波动,生日这天不能掉眼泪。


    那股凉又随着血液延至全身,不由打了个生理性的寒颤,她裹紧身上的羽绒服,手抄进兜里,想起身回屋,那会儿跟宝珠和夏媛姐已经喝了几杯红酒,现在又灌进去一罐啤酒,头已经开始有些犯晕,这个状态去睡觉最好。


    人还没离开椅子,指尖碰到什么,微一顿。


    沈安若掏出兜里的东西,看清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塞到她兜里的小黑盒子,心里生出些恼意。


    她回去屋里,从茶几上抽出些纸,随意地将小盒子包裹住,又来到院子里,走到栅栏旁,手抬起,直接把东西扔进隔壁院子里。


    去他的钻戒,谁稀罕。


    沈安若扔完,拍了拍手,回屋睡自己的觉。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那股因恼意生出的冲动慢慢散了下去,平静下来,别的思绪又漫上来。


    她拿纸裹住盒子本是想起个缓冲,不想把盒子里的东西给摔坏了,但万一他家里打扫的阿姨明天将那团纸当成了垃圾,再给扔了……


    她虽然不稀罕他的破钻戒,但真要让她赔,她也赔不起。


    沈安若被上来的酒劲儿困着,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很有可能会成真,她又认命地掀开被子下床。


    栅栏上的门,前两天已经做了出来,上面还装了个雨棚做遮挡,冯宝珠说他们这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暗度陈仓的事情肯定不会发生,现在倒是方便了她大半夜里当“贼”。


    他那边屋子里全黑了灯,应该是已经睡了,沈安若屏着呼吸,悄声将门慢慢推开些缝隙,脚刚迈进去一步,整个人都定住。


    仰靠在藤椅上的人正看着她,手里还端着杯酒,不知道已经在院子里待了多久。


    第一次当“贼”就被逮个正着,也是够倒霉催的,沈安若在月色下和他对望着,脚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难道要说她大半夜的想试试这个门好不好用。


    院子里黑漆漆的,地上什么都看不到,他或许都没注意到刚才有什么扔过来,只当是树上掉了个东西也说不准。


    沈安若还没给自己这半夜抽风的举动想出个合理的解释,林修远先开了口,也没问别的,扯过一旁的椅子到身边,看她:“要不要喝点儿?”


    嗓音有些沙。


    沈安若犹豫一秒,继续往里走,又将门反手关上,走到圆桌旁,扯着那把椅子往旁边拉了些,坦然坐下。


    林修远起身去屋里给她拿酒杯,沈安若趁这会儿功夫,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快速扫了一圈地面,想在他回来前,把东西找到,给他放到桌子上就走。


    但她连院子的三分之一都没扫到,他已经回来了,她只能坐回座椅上。


    林修远倒好酒,把杯子递过来,眸光落在她脸上,有些深,沈安若看他,他又转开视线,不知道是不是夜太暗的原因,他身上似拢着些颓丧。


    不过,应该只是她自己的错觉,这个世上又能有什么事情是会让他力不能及的。


    答案肯定是没有,至少她没有见到过。


    在还不知道他叫林修远的那些年,偶尔午夜梦回中梦到那个在她耳边说“不怕”的声音,她对他这个人不是没有过一些期待,她想象中的他应该是温暖的,就像是偏爱在他身上的那些阳光。


    可他跟她期待中的样子相差甚远,真实的他是冷的,像浸过冰水的刀锋,无坚不摧,他习惯掌控一切,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将他打动,他连笑都很少会有,也就在床上的时候才有些可以触摸到的温度。


    沈安若眼神顿了下,想到了可能会让他颓丧的原因。


    也是,都成了太监了,这事儿应该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住,哪怕心理承受力再强,大半夜的颓丧颓丧倒也正常。


    沈安若接过酒杯,眼睛又往院子的另一头扫过去,她刚才扔的时候劲用得不算小,也不知道那个团纸被她扔到了哪个犄角旮旯里。


    林修远把一条毛毯盖到她的腿上,沈安若收回张望的视线,想说不用,但毛毯很暖和,给身上带来了些热乎气儿,她没有再拒绝,从他手里接过毛毯,道了声谢。


    两人指尖碰上,又各自收回手腕,沈安若端起酒杯,喝一口酒,林修远转身打开院子的灯。


    明亮的灯光将夜色里的寒意驱散了些,沈安若放下酒杯,在光亮下又搜寻了一圈院子,但眼睛可以看到的地方都没有找到那个纸团。


    清冽的松脂香进到鼻子里,沈安若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他在院子里还装了个壁炉,火由星星一点燃起,又变大,风一吹,摇曳的火苗包围缠绕上松木柴,火势越来越猛烈,清脆的“噼啪”声响迸发出来,又湮没在安静里。


    沈安若望着火焰里缥缈幽魅的金色光晕,神思慢慢游离开,她好像又回到了那些游荡在外的日子,为了给自己壮胆,她也会在深夜里点起这么一抹暖黄。


    林修远在壁炉里填满柴,关上壁炉的门,回身看她一眼,给她拉了拉滑落的毛毯,不经意地开口问:“那年离家出走了多长时间?”


    沈安若朝他看过来,眼神里有些迷离的懒,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话里的意思,她托着下巴,慢吞吞道:“……一个月。”


    话音落了地,沈安若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猛地咬住舌,人也清醒了些,又看他。


    脖子里那条被他说成“破烂儿”的项链也掉了出来。


    第27章


    林修远目光定在那条项链上。


    那年, 也是在她生日这一天,他提前结束德国的行程赶回来,在楼下亲眼看到那个男人把这条项链给她戴上。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她收到喜欢的礼物时, 真正的开心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先是不敢相信,然后是打心眼儿里淌出的笑, 笑着笑着眼里又含上泪, 眼睛不舍得从项链上移开半分,男人将她抱到怀里, 她也伸手环抱住男人。


    这样好的感情, 连过路的行人看到大概都会为之动容, 但前一晚她才在电话里跟他柔情蜜意地说了, “我很想你”。


    他知道她说的是假话,可他还是赶回来了。


    他一直都清楚她是在跟他演戏, 她在他面前的笑是装出来,说掉就掉的眼泪是演出来的, 就连在床上, 最意乱情迷的时候, 她贴在他耳边呢喃说出的喜欢也掺着三分假。


    他看得明白, 但懒得去拆穿,他就是想看看她到底想要干什么,也想知道她打算把这出戏演到哪一幕才算结束。


    他预料到她胆子大, 只是没预料到她胆子大到敢给他玩儿脚踩两只船。


    刚才看完钟叔送回来的那份调查资料,他才知道她的胆量远不止于此, 脚踩两只船不过就是她计划中的一环而已, 她那一手反间计使得实在是出人意料得漂亮。


    所有事情的开端要从她和她那个“前”未婚夫的父辈沈诚和骆秉文开始。


    沈家和骆家原是住在一条胡同的邻居,沈诚和骆秉文打小一起玩到大,后来骆家靠做汽车零部件的生意发家, 搬出了镇上,但沈诚和骆秉文的联系一直没有断掉,沈安若和骆驰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沈安若的姑父唐斌能和骆家搭上关系,做成骆家公司的供应商,也是靠沈诚在中间牵线,当时唐斌的模具厂还只是个只有十几个工人的小作坊。


    唐斌极擅钻营,搭上骆家后,也和骆秉文称兄道弟地做起了好哥们儿。


    沈骆唐三家的关系也越走越近。


    变故发生在沈安若五岁那年,沈诚骑摩托车撞上了骆秉文的汽车,沈诚和骆秉文当场死亡,摩托车后座沈安若的母亲苏荷被送进了ICU,两天之后也因抢救无效去世。


    车祸的调查结果判定沈诚负全责,外界传言沈诚是为泄私愤故意撞上的骆秉文。


    车祸后,沈安若跟着姑妈姑父一起生活,骆家的公司被骆驰的二叔骆谦武接手,骆谦武说是骆驰的二叔,但他只是骆家的养子,和骆家的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骆谦武并没有因为他大哥的死迁怒到沈安若身上,更没有迁怒唐斌这个姑父。


    唐斌的模具厂依旧是骆家的供应商,甚至骆家给到唐斌的订单量比之前还要多,唐斌母亲去世的时候,骆谦武不但全程操持丧礼,还给扶了灵,足见两人关系的亲近。


    沈安若考上大学那年,骆家的公司成功竞标进了林氏集团的二级供应商系统,为了喜上加喜,骆谦武又安排骆驰和沈安若订婚,唐斌和骆谦武也算是成了亲家。


    一切看起来似乎还挺圆满,不过几年后,这种圆满直接分崩离析。


    先是唐斌指使人举报了骆谦武才是当年那场车祸的罪魁祸首。


    当初骆谦武和自己大嫂暗通款曲,偷情的时候被沈诚和苏荷无意中撞见,骆谦武既怕沈诚两口子跟骆秉文告密,又怕骆秉文知道后不会放过他,索性就设计了一出车祸,既能一石二鸟地解决掉三人,又能在骆秉文死后把骆家的那摊子拢到自己手里。


    举报人提供了相关证据,直接把骆谦武送进了监狱,因为这件事,又牵带出其他许多事,骆家人没一个是干净的,就连已经去世的骆秉文生前也干过不少违法的事情。


    紧接着骆谦武又反咬唐斌一口,行贿,挪用公款,猥亵,故意伤害,等等一系列罪名,骆谦武提供的也全是实证。


    两个人这些年表面上称兄道弟看着亲近,实际上嫌隙早就暗生。


    唐斌是那场车祸的唯一目击人,骆谦武为了让唐斌闭嘴,不断地加深两个人的合作,将他们的生意完全捆绑在一起,直到成为一条船上的蚂蚱。


    在最初的几年,唐斌确实一心跟着骆谦武干,但后面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唐斌的野心和欲望都在膨胀,他也越来越受不了骆谦武事事处处都压他一头,几次提出分家另干,骆谦武没同意,还在私下的饭局上跟别人骂唐斌不自量力。


    在唐斌五十岁的生日宴上,唐斌给骆谦武敬酒的时候,骆谦武在饭局上骂唐斌的场面直接在酒店大堂的LED大屏上播放了出来。


    最后的生日宴自然不欢而散,骆谦武事后跟唐斌道歉说那都是酒后胡话,唐斌也打哈哈说不介意,他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大哥骂几句也是应该的。


    这件事明面上算是掀过了篇去,实际上成了唐斌和骆谦武最终反目的导火索,唐斌是将面子看得比天都要大的一个人,不会轻易咽下这口气。


    骆谦武一直以为当年那场车祸唐斌只是看到了个首尾,手里并没有实据,所以他拉拢唐斌归拉拢唐斌,实际上也没怎么把他放在眼里,他不知道的是唐斌把当年那两辆事故车全都藏了起来,给自己留了把后手。


    唐斌以为把骆谦武拉下马他就能当老大,他没想到骆谦武也一直在防着他,这些年都在暗地里收集他的把柄。


    两个人最终把对方成功地送进了监狱,各自都得到了各自应有的惩罚。


    在这件事里,看似是骆谦武和唐斌狗咬狗落了个两败俱伤的下场,其实是有人在暗中推波助澜,这也是唐斌进到监狱后才慢慢醒过味儿来的。


    在事情一环又一环的发展中,他和骆谦武都忽略掉了一个人。


    沈安若。


    唐斌在监狱铁门的那头声泪俱下地和钟瑞峰控诉他那个好侄女是怎么一步一步把他送进监狱的。


    她那些年表现得太乖了,乖到她就像一个听话的木偶一样,让唐斌自以为他已经将她驯化好,完全捏在了他自己手里,而骆谦武一直以为她生性胆小,什么都不知道,一心只等着和骆驰完婚,做骆家的好儿媳妇。


    沈安若当初成功应聘进入林氏,做的还是林氏太子爷的助理,让骆谦武和唐斌既意外又惊喜,他俩都觉得她那个职位能给他们生意上带来至关重要的帮助。


    骆谦武开始让沈安若接触公司的核心业务,以便沈安若在关键的时候,能把骆家推到林修远面前。


    骆家这些年虽然还在林氏的二级供应商系统里,但已经处于边缘化的位置,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踢了出来,他要做的不只是林氏的二级供应商,他要带着公司再往前进一步才行。


    唐斌则在沈安若有意无意的遮掩里,发现她和林修远搞在了一起,这直接给唐斌日渐膨胀的野心又添了一把熊熊大火。


    骆家再厉害,和林家一比,连个蚂蚁毛都算不上,要是他能当上林家的亲家,那骆谦武到时候给他舔鞋都不配。


    唐斌一面在骆谦武和骆驰面前给沈安若打掩护,在事情还没有把握之前,不能让她和林修远的关系过早得暴露出来。


    一面又和沈安若暗示当年车祸的事情另有隐情,她要是能把林修远勾到手,有林家给他们做后盾,他们自然就不用再怕骆家什么,他也就能给她爸妈正名了。


    骆谦武和唐斌都觉得自己下了一盘好棋,压根儿就没想到他们从很早的时候就入了别人的棋局,就连饭局上的录像,也是沈安若事先安排人拍下,又在唐斌的生日宴上放出来的。


    被关进监狱要把牢底坐穿的唐斌只要一回想起当年的事情,都恨不得拿头撞破墙,他千算万算都没算到自己被一个小丫头片子给耍了。


    林修远想到那个姓唐的在录音里的咒骂,眼里起森寒。


    姓唐的干过那些事情,完全就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她那些年在她姑妈家的日子应该不好过,不然当年也不会离家出走,他根本不敢想她都经历过什么,才会因为一个虫子被吓到晕厥。


    她父母去世的时候,她不过也就诺诺这么大,她那些年一个人都是怎么熬过来的,又是怎么隐忍下来筹划着所有的事情,直到将害死父母的真凶给送进监狱。


    他厌恶她一直和他演戏,说谎,骗人,却从来没想过去深究她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他太过自负,自信自己掌控着全局,其实他看到的连冰山一角都不是。


    他当初哪怕是多问她一句她爸妈的事情,或者再早一些,如果当年他没从诊所离开,一直等到她醒来,再或者那天在玉兰树下,他在人群里再多看一眼,找到她,问清楚她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又或者……当初的分手,他跟随自己的心,回一次头。


    在这说不清的或者里,他哪怕是做到了一处,她这一路也不会走得那样艰难,他们之间的结局也不会如现在这般。


    沈安若不喜欢他现在看她的眼神,自以为是的怜悯和同情。


    她把项链塞回衣服里,又将羽绒服的拉链拉到顶,轻松的口吻:“就是和家里人吵架了,所以才自己出去玩了一阵子,那个时候正是闹叛逆的年纪,做出些离经叛道的事儿来也不稀奇。”


    林修远将壁炉往她这边推了推,顺着她的话问:“自己玩得还开心?”


    火的热度隔着玻璃烤到她身上,缓解了些她刚才骤然而起的紧绷,她又靠回座椅,点头道:“开心。”


    是真的很开心。


    她在那座山上找到了一个废弃的小屋,屋里有床板,屋外有灶台,她自己又去小卖铺添置了些东西,算是简简单单有了一个“家”。


    白天她就去捡垃圾,捡累了就看会儿风景,晚上回到“家”,再给自己做上一顿饭,偶尔遇到一天捡垃圾收获还算不错的时候,她就提早收工,去河里捕鱼捞虾,每一天都过得再满足不过。


    虽然在晚上听到外面的风声或者异动也会害怕,但那种害怕,跟在那个让她窒息的牢笼里的害怕,是完全不一样的,至少她是自由的。


    要不是骆驰最终找到了她,她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就那样流浪一辈子也挺好。


    林修远看着她陷在往事里的神情,眉心深蹙,如果那样的日子她都会觉得开心,那她在她姑妈家过得又是什么日子。


    那个骆驰在这中间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唐斌应该是被骆驰封过口,有关骆驰的事他一个字都不肯吐露。


    自从骆家出事后,骆驰和他母亲便跑去了马来,骆谦武前年在监狱突发心脏病死了,他无儿无女,前妻早些年移民去了瑞士,也是现在唯一一位还知晓些骆家旧事的人,钟叔已经启程去了瑞士,明天应该就能和骆谦武的前妻碰上面。


    骆驰绝不是什么善类,她之前见到骆驰的反应明显不对,可如果骆驰在这整件事里也是帮凶,她为什么又对他送的这条项链如此珍视。


    林修远拉起她羽绒服的帽子,给她戴到头上,指腹划过她的耳根,停一秒,又离开。


    沈安若回过神,意识到自己今晚说太多了,喝醉了不是一件好事,她将杯子还剩的酒直接喝完,放下杯子,掀开毛毯起身,边叠着毛毯边道:“那个戒指我刚才扔过来了,拿纸团包着,应该就在院子里,你明天可以让人找一下——”


    她看到他从口袋里拿出的小黑盒子,慢慢止住话,又平静道:“行,没丢了就好,丢了我也赔不起。”


    沈安若将叠好的毛毯扔到椅子上,想转身走,又定住脚。


    他总是这样,从前是,现在也是,看着她跟一个跳梁小丑折腾,他却一言不发。


    她仰起头看他,眼神里浸着冷:“林修远,你跟我道歉,”她又摇了下头,“不对,你要跟我爸妈道歉。”


    她从脖子里拿出项链:“这是我爸送给我妈的订婚礼物,我妈又把它留给我,你怎么也不该……”


    话到一半,沈安若又止住,平了下呼吸的波动,直视他的眼,一字一顿道:“你怎么也不该把它说成是破烂儿。”


    林修远看着她眼底的晶莹,耳边一阵轰鸣而过,心头似被万箭剜开。


    第28章


    这个生日过完, 沈安若的好运气好像突然多了起来。


    公司投资的事情最终顺利敲定了下来,定的是江城本地的那家投资公司,背景和实力在江城算是数一数二的。


    骆驰那个人似乎也销声匿迹了, 没有再一天换一个号码地给她发骚扰信息。


    就连她手里一只被套牢多年的股票这些天也出现了意料之外的涨势。


    那只股票是她刚进入林氏那年买的,那时公司提供宿舍, 饭也在公司食堂吃, 她的工资除了一些日常开销,基本能攒下九成, 转正后半年, 银行账户里已经存下了一笔钱。


    本着鸡蛋不能往一个篮子里放的原则, 她一部分钱存了定期, 一部分钱买了黄金小豆子,又拿小一部分钱买了一只行情看起来还算不错的股票, 打算试试水,结果半点水花都没试出来, 连一个星期都没到, 那笔钱成了沉入大海的石头, 被套得死死的。


    她当时虽然有些肉疼, 但也没有多后悔,投资本来就有风险,至少让她知道了她在股票这件事上没什么运气和天分, 后面她就没再碰过股票,手里一有钱攒下来就是存银行和买黄金这两条路。


    她也没想到时隔几年后那只死股还能活过来, 沈安若观察了几天, 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价位点,也不犹豫,直接全部抛出, 不但拿回了全部的本金,还小赚了一笔,也算是意外之喜。


    沈安若拿这笔钱买了三个黄金生肖吊坠,诺诺一个,桂姨一个,她自己一个。


    还余下来些钱,她又带着诺诺去了趟山姆,再从超市出来,已经一分不剩,这年头儿,钱不算经花,好在小姑娘想要的她都能满足。


    诺诺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毯上,正挨个分着新买回来的玩具和公仔。


    她把草莓熊的打印相机放到一旁,自言自语道:“这个是给可怡的生日礼物,她最喜欢拍照,”拿出小兔子玩偶放到另一旁,“这个要给馨月,她昨天送了我一个好漂亮的发卡。”


    她又拿起旋转木马积木,弯眼笑:“这个是给我的,我要和妈妈姨婆一起拼。”


    最后又翻出一个盒子,直接跳起来,跑到厨房找沈安若:“妈妈,我要去找陈知聿试试这个对讲机。”


    沈安若弯下腰,给她拢了拢头发:“去吧,穿上外套,别玩儿太长时间,一会儿就回来了,马上要吃晚饭。”


    诺诺连连点头应好,抱着盒子跑到客厅,从自己的小衣架上抓起件外套,一溜烟地跑去玄关,又止住脚,想了想,转身跑回屋,冲着厨房那头喊:“妈妈,我要从院子里过去。”


    话还没飘到厨房,诺诺已经踩上自己的小靴子进了院子。


    她一开始不明白为什么要在栅栏上开一道门,前两天她在院子里看到一只雪白雪白的鸽子,赶紧在电话里叫陈知聿快来看,陈知聿一推院子的门就跑了过来。


    有了这道门,陈知聿可以随时来找她玩儿,现在再加上这个对讲机,她要是想和陈知聿说什么事情,也不用再让姨婆打电话,她直接在对讲机里呼叫陈知聿就可以,就像小猪佩奇和乔治那样。


    虽然她不喜欢那个冷冰冰的大冰山,但有个好朋友就住在她隔壁这件事还是挺好玩儿的。


    栅栏上的门虚掩着,诺诺推门走进了那头,院子里灯光明亮,宽大的落地窗半开着,就像是在等着谁随时登门一样,诺诺头探进落地窗往客厅里看,小声叫着“陈知聿”,没有人回她。


    落地窗前摆着几双卡通小拖鞋,诺诺看着地上的拖鞋,抿了抿唇,最后选了双粉色的,换上拖鞋后,轻着脚步进了屋。


    沈安若在这头的院子里,看着小姑娘进了屋,才又回了厨房,有了这道门倒是方便了这两个小朋友。


    诺诺走到客厅里,就没有再往里走,又叫了声“陈知聿”,他应该在家吧,她和妈妈去超市前,他说要等她回来的。


    书房里,林修远在和李寒山通话。


    李寒山道:“协议和手续已经全都走完了,第一笔资金下周就会打到弟妹公司的账上,第二笔资金年后会打过去,所有的事情都是我那同学出的面,冯宝珠他们也不知道那公司背后的人是我。”


    林修远咳嗽两声,嗓子沙哑如破败的风箱:“多谢你。”


    李寒山笑道:“可别谢我,弟妹公司的前景本来就形势大好,想和他们接触的人不在少数,只不过冯宝珠她爸在圈子里发了话,冯老在江城的分量那可不是一般的重,大家少不得都要给他几分薄面,所以全都暂时观望了起来,这倒让我捡了这个漏。”


    他说着说着又乐:“再说钱是你出的,赔了算你的,赚了就进我兜,这划算的买卖落到我头上,我再不勤快点儿把这事儿可办利落了,老天爷都得看不过去,劈一道雷在我头顶。”


    林修远又止不住地咳几声。


    李寒山停下话头,关切问道:“老三,你真没事儿吧?我怎么听你比上午更严重了,要不要让白医生过去一趟,她离你那儿很近,不用十分钟就能到。”


    林修远回道:“不用,就是着了些凉,”他喝一口水,压下嗓子里的不舒服,又问,“盛家那边,你们家老爷子怎么说?”


    那个姓骆的背后是盛家人,盛家还想保他,既然这样,他干脆就连根拔起,他不可能会轻饶过那个畜生,他当初都过什么,总要让他连本带利地全都受过一遍才行,送他进监狱不过是最轻的一种惩罚。


    动盛家不难,但盛家和李家交情颇深,两家的老爷子是共患难走过来的老战友,他少不得要先和李家这边打个招呼。


    说到正事,李寒山语气严肃下来:“我正要跟你说这个,我们家老爷子的原话,他和盛家那边的交情就止步在盛家爷爷去世那天,盛家的这些小辈近些年做事着实荒唐,就差把天捅破了,你要是想出手做什么就去做你的,盛家的人到时候就算是求情求到了他那儿,他也不会让你难做。”


    林修远道:“等过了元旦,我去找他老人家讨杯茶喝。”


    李寒山又不正经起来:“你可快些来吧,别说我和李寒峻,就连我爸都品不来他那好东西,他骂我们是山猪吃不了细糠,整天就盼着你来登门,偷偷摸摸给你攒了不少宝贝。”


    林修远听见屋外小姑娘叫“陈知聿”的声音,先是一愣,又起身,和李寒山三言两语结束通话,大步流星走去门口。


    门打开,站在客厅中央的诺诺看到出来的是他,眼里刚聚起的亮散了些,她礼貌问:“我是来找陈知聿的,他在家吗?”


    林修远走近她,停在离她不远处,没有再往前,回道:“他在睡觉。”


    诺诺“哦”一声,“好吧,那等他睡醒了你可以让他过去找我吗,我有东西要送给他。”


    林修远忍住嗓子里的痒意,哑声回:“好,等他睡醒我就告诉他。”


    诺诺转身要走,又停住脚,盯着他看了一眼:“你身体不舒服吗?”


    林修远看着小姑娘脸上的认真,眼眸有些深:“可能有些发烧,不严重。”


    诺诺仰头望着他,稍作迟疑,又走近他两步:“你蹲下些身来。”


    林修远将手机放到旁边的桌柜上,屈膝半蹲下身,呼吸都变得轻了些。


    诺诺伸出小手,摸摸他的额头,又摸摸他的后颈,还跟他解释:“我发烧的时候,我妈妈就是这样摸摸我的。”


    林修远声音也是轻的:“我知道。”


    诺诺收回手,又看他,他是怎么知道的。


    客卧的门打开,迷迷瞪瞪揉眼睛的陈知聿看到诺诺,立马就精神了,他跑过来:“诺诺,你终于回来啦,我等你等得都睡着了。”


    诺诺的注意力被陈知聿带走,她将另一只手里拿着的玩具递给他:“我来给你送这个对讲机!蜡笔小新和康达姆,你喜欢哪个呀?”


    陈知聿高兴道:“你先选,你是不是喜欢小新?”


    诺诺点点头。


    陈知聿笑:“那小新归你,我要康达姆。”


    两个小朋友开开心心地拆起了玩具。


    诺诺想到什么,又转头看旁边的人:“你应该就是发烧了,你要吃些药才行,不然到晚上容易变严重。”


    她发烧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到晚上就会难受得更厉害,总是折腾得妈妈睡不好觉。


    陈知聿手上拆玩具盒的动作不停,对诺诺道:“Oswald已经吃完药啦,我那会儿看着他吃的,诺诺你不用担心。”


    诺诺“哦”一声,那就好,她也没有在担心他,他那么大一个人,干嘛需要她担心。


    她看到陈知聿拆出的小新,水灵灵的大眼睛晶晶亮地忽闪起来,唇角噙着弯弯的笑,小新眉毛粗粗的,黑黑的,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林修远目光拢着小姑娘,很长时间都没能移开。


    她是真的……很像她的妈妈。


    沈安若把汤端上餐桌,看了眼墙上的钟表,已经快半个小时了,小姑娘还没有回来。


    黄桂琴摆放着碗筷,笑道:“诺诺和小知聿一碰上,俩人就有说不完的话。”


    沈安若摘下隔热手套,又摘下围裙:“我去看看她。”


    今晚的天阴沉沉的,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远处雾气渐起,将树下的灯光氤氲成毛茸茸的一团,风一吹,那一团又散开了些,飘忽不定。


    沈安若将羽绒服的帽子扣到头上,挡住些风,快步走向栅栏那边,门大开着,她走到院子里,站在半敞的落地窗前探身往里看。


    客厅里只有灯亮着,一个人都没有,她叫了两声“诺诺”,没人应,叫了两声“陈知聿”,也没人应,又叫了一声“陈瑾舟”,还是没人出来应。


    还有一个名字在她嘴边转了一圈,又咽了下去,她喝醉那晚,可以理直气壮地叫出“林修远”,让他跟她道歉。


    现在却轻易说不出口。


    以前,工作的时候,她称呼他为“林总”,他们日常独处的时候,她想讨他的欢喜,会撒着娇刻意甜甜软软地叫他“修远”。


    “林修远”叫得也不算少,大多的时候都是在床上,被他惹急了,才会揪着的头发,发狠叫他“林修远”,连名带姓,藏着些不能为人道的亲近。


    现在他们这种关系,叫他“修远”感觉不对,叫他“林修远”感觉更不对,沈安若犹豫的功夫,林修远从厨房走出来,看她。


    沈安若对上他的视线,目光微顿,他整个人好像清减了不少。


    自她生日那晚后,今天还是他们第一次碰到面,那晚他跟她道了歉,她也就不想再跟他计较什么,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诺诺尽快接受他,所以维持表面的和平还是有必要的。


    林修远走过来,又将落地窗推开了些,嗓子哑得不像话:“进来吧,外面冷。”


    他说着话,手虚握成拳,抵在唇边,偏头咳了几声。


    沈安若看他一眼,等他咳完,才开口:“不进去了,麻烦帮我叫一下诺诺,该回家吃饭了。”


    林修远看着她脸上的疏离和淡漠,心头似被人拿钝刀在慢慢地剌,他低低地道一声“好”,脚刚动,又停下,沉默少顷,回身看她:“我有一件事也想麻烦你。”


    他话说得客气,沈安若也就随口问了句:“什么事?”


    林修远近她一步,话说得平淡:“我身上难受得厉害,也不知道是不是发烧了,”他腰弯下来些,头低到她跟前,“麻烦你,摸摸我。”


    沈安若警惕看他。


    脸苍白,唇刚刚浸过水,沾着潮润,眼尾不知道是不是被烧的,洇着些浅红,黑漆漆的眸子也没了往日的冷厉,像是淋了冰雨的狼狗,有点儿蔫巴巴的,他俯身一凑近,体温过高的气息烫又热。


    是她的错觉吗?


    她怎么莫名觉得,他现在这个样子不只是在发烧……


    第29章


    空气有些凝滞, 沈安若在他的目光里沉默不动,屋外寒风起呼啸。


    诺诺和陈知聿一前一后地从游戏房跑出来,又都不约而同地停住脚, 诺诺看到在妈妈面前弯腰低头的大冰山,明白了什么。


    她跑到妈妈身边, 仰头道:“妈妈, 我已经摸过他的头了,他是发烧了, 头很烫的, 脖子也是烫的, 你不用再给他摸了。”


    空气里更静了些, 外面响起的门铃声又将这种寂静打破。


    陈知聿以为是他Daddy回来了,转身跑去开门, 还不忘扭头对沈安若道:“若姐姐,Oswald已经吃过药了, 你不用太担心的。”


    刚刚才搭起了台子的一个角, 不到两分钟, 已经被这两个小朋友拆了干净, 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吃过的药劲儿上来了,林修远突然觉得头晕得厉害。


    沈安若回陈知聿:“我不担心。”这是实话,他不需要她来担心什么。


    又摸摸诺诺的头发, 柔声道:“去拿你的外套,我们回家吃饭了。”


    诺诺知道自己是玩得太开心了, 忘记了出门前妈妈嘱咐的话, 她握上沈安若的手“MuaMua”两声亲了妈妈的手背两下作为道歉,又蹬蹬地跑去沙发旁扯起自己的外套,边往身上穿边往回跑。


    林修远看着沈安若, 沈安若没看他,眼里只有跑过来的小姑娘,林修远的唇动了下,要说什么,陈知聿的大嗓门从玄关处传过来:“Oswald,有位姓白的医生姐姐来看你欸!要让她进来吗?”


    诺诺脚步有些滞住,想回头看,又看到妈妈在向她招手,也就不再管什么医生姐姐,跑着奔向妈妈,牵住妈妈伸过来的手,脱下拖鞋,又穿自己的小靴子,小靴子很好穿,她都不用弯腰。


    沈安若等她穿好鞋,给她拢了拢外套的领口,拉着她的手转身走,敞开的羽绒服拉链打到身旁人的手背上,林修远手抬起,想攥住她的胳膊把她留下,手抬到中途又垂落下,无力的指尖带着些颓然。


    陈知聿没等到屋里人的回应,跑进屋来看,他望着Oswald看若姐姐走远的神情,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


    白医生来得快去得也快,陈知聿把医生姐姐送出门,马上又跑回客厅。


    他看着坐在沙发上打吊针的Oswald,想到刚才医生姐姐的话,有些担心,他还以为Oswald发烧跟他发烧一样,吃些苦巴巴的药就能好。


    陈知聿蹲到沙发旁,碰碰林修远的手背,又低下些头,鼓起腮帮子,给他吹了吹被扎着针的血管,吹完又看林修远:“Oswald你疼不疼啊?你要是很疼的话,我再给你呼呼,呼呼就不疼了。”


    林修远眉眼不动,抽出两张纸擦掉满手背的唾沫星子:“不疼。”


    陈知聿感觉到了那么一点点不太多的嫌弃,他皱皱小鼻子:“Oswald,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想让若姐姐来给你呼呼?你刚才也是想让若姐姐摸摸你的头吧,我知道的,我生病的时候,也喜欢妈妈抱抱我,对我来说,妈妈比医生姐姐还厉害的,妈妈要是抱抱我,我的难受就会好很多。”


    他肉乎乎的小脸上是看透一切的傲娇表情,抻着脖子贴到林修远的耳边,偷偷问:“若姐姐是不是你的医生呀?她要是来抱抱你,你现在肯定也就不难受了对不对?”


    林修远轻咳一声,打住他的话:“你不饿?”


    陈知聿的话头立马被带走了,他拍上自己的小肚子,委屈道:“饿呀,你听,我的肚子都在叫了,咕呱咕呱的,像个小青蛙。”


    林修远身体有些沉地靠到沙发上,嗓音里压着疲惫:“你Daddy要很晚才回来,我现在给你做不了饭。”


    陈知聿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反应过来什么,一蹦三尺高地跳起来:“那我去诺诺家吃!我最喜欢吃桂姨婆做的饭了。”


    林修远道:“你就空着手去人家饭桌上蹭饭吃?”


    陈知聿已经跑去穿外套了:“我抱上一箱芒果,诺诺最喜欢吃芒果,诺诺说若姐姐也喜欢吃芒果。”


    他想起什么,又跑回来,拿起茶几上的康达姆对讲机,给林修远演示:“给你这个,你要是有事情就按这个键,说呼叫陈知聿,我马上就能跑过来了。”


    林修远揉揉他的小脑袋瓜,偏头咳几声,哑声道:“快去吧。”


    陈知聿的心虽然早就飞到了诺诺家的饭桌上,但看着Oswald白得跟墙纸面一样的脸,还是有些担心。


    他怀里抱着箱芒果,一步三回头,最后还是禁不住桂姨婆美食的召唤,又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撒开小腿跑进了院子里,他得先吃饱肚子,才能有力气照顾Oswald的。


    诺诺一碗南瓜粥吃完,还要吃第二碗,沈安若起身给她盛,一转头,看到正在敲落地窗玻璃的陈知聿。


    沈安若放下碗,边往客厅里走,边跟陈知聿招手示意让他直接进来就行。


    陈知聿拉开落地窗,抱着一箱芒果吭哧吭哧地进屋,小脸儿因为使力气都憋红了。


    他站在窗前,奶声奶气地跟走过来的沈安若解释:“若姐姐,Oswald现在在输液,没人给我做饭,我今天的晚饭可以在你家吃吗,我吃很少的。”


    沈安若接过他怀里的箱子放到一旁,又弯下身给他擦脑门上的汗,听到他的话,先怔了怔,听到最后,不由笑:“我们晚饭做得多,你就是吃很多也是够吃的。”


    陈知聿开心地拍拍那箱芒果:“若姐姐,这个芒果是给诺诺的。”


    沈安若脱掉他快要滑下肩的外套,放到衣架上,又捋了捋他的小炸毛:“谢谢知聿,诺诺最喜欢吃芒果。”


    陈知聿笑得眼睛都快没了,小肚子都挺了些,他就知道。


    诺诺听到他的声音,喊他:“陈知聿,你快来,姨婆做的南瓜粥可好吃了,你肯定会喜欢。”


    陈知聿哪儿还顾得上什么,跑着就奔向了餐桌。


    一个饭桌上,要是有两个小朋友,那这两个小朋友的食欲都会比平时要多一些。


    黄桂琴吃得快,吃完又去厨房忙活明天的早饭,沈安若也早就吃饱了,但为了陪两个吃得正欢实的小朋友,筷子还没有停下。


    诺诺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粥,陈知聿则是大口大口地吃着肉,沈安若看他吃得急,东西进到嘴里嚼了没两下就咽下去,她拿过纸给他擦擦鼻尖沾到的米粒:“慢点儿吃,小知聿,不着急。”


    陈知聿囫囵吞地咽下嘴里的东西:“不行的,Oswald自己在家打吊针,我要快点吃完,然后回去照顾他。”


    诺诺转过头来看他:“不是来了位医生姐姐可以照顾他的吗?”


    陈知聿回:“Oswlad已经让医生姐姐走了,那位医生姐姐是寒山大伯叫过来的,寒山大伯很担心Oswald。我刚才听寒山大伯在电话里说,Oswald上次好像也是发烧,烧得好厉害,昏迷了好几天才醒过来,万一他要是还像之前那样,睡过去一直醒不过来就不好了。”


    沈安若手里的筷子顿住。


    诺诺眉心蹙成一个小小的川字:“他发烧会这么严重吗?”


    陈知聿点点头:“Oswald的头受过伤,还没有完全恢复,发烧对他很不好的。”


    诺诺若有所思道:“他现在自己一个人,会不会晕过去呀?”


    陈知聿想了想:“我们可以拿小新呼叫他,我把康达姆留给他了。”


    诺诺马上拿起脖子上挂着的蜡笔小新,按下键,刚要说话,犹豫了下,又把对讲机递到陈知聿嘴边:“还是你来呼叫他吧。”


    陈知聿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开口:“陈知聿呼叫Oswald,听到请回答。陈知聿呼叫Oswald,听到请回答。”


    两个小朋友头碰头,一动不动地盯着对讲机。


    等了好一会儿,对讲机那头也没传来什么动静,陈知聿看诺诺,他们那会儿已经试过了,对讲机明明是可以用的呀,难道是因为距离变远了吗?


    诺诺凑近对讲机,直接按下通话键:“呼叫大冰山。”


    还是没有回应。


    沈安若放下筷子,也看向对讲机,神情凝重。


    诺诺又呼叫一遍:“诺诺呼叫大冰山,诺诺呼叫大冰山,大冰山你是睡着了吗?”


    对讲机里还是很安静。


    诺诺拿起对讲机,递给沈安若:“妈妈,你来呼叫大冰山。”


    陈知聿眼睛倏地亮起来,使劲点点头,就让若姐姐来呼叫Oswald。


    诺诺不解看他:“你高兴什么?”


    陈知聿挨到诺诺耳边,小小声道:“因为若姐姐是Oswald的专属医生呀,若姐姐呼叫Oswald,他就算昏迷过去了,也会马上醒过来的。”


    诺诺不解更多,妈妈怎么会是医生。


    她抬眼看向妈妈,沈安若也看过来,诺诺望着坐在灯光下的妈妈,思绪一时有些跑偏,她妈妈要是医生的话,那肯定也是最最温柔最最漂亮的那一个。


    陈知聿迫不及待道:“若姐姐,你快呼叫Oswald试试。”


    诺诺眼里也多了些期待。


    沈安若被旁边两双忽闪的大眼睛盯着,只能接过对讲机,她和眉毛粗粗的蜡笔小新对上眼,唇动了动,又闭上,一会儿后,唇又启开,手按下通话键,轻声叫:“林修远。”


    几道目光全都落在对讲机上,还是安静的,诺诺看陈知聿,陈知聿挠挠头,难道是他想错了。


    这时,对讲机那头突然传来电磁波的滋啦声,陈知聿和诺诺蓦地定住呼吸,连厨房里的黄桂琴都停下和面的手,探身往外看。


    林修远昏昏沉沉的声音传过来:“我在。”


    暖烘烘的屋子里有一瞬的静。


    陈知聿高兴地从椅子上跳下来,拉着诺诺的手左右地晃:“你看,我就说若姐姐是Oswald的医生吧!”


    第30章


    诺诺被陈知聿的亢奋感染到, 咯咯地笑开:“那我要是生病了,也要让妈妈当我的医生。”


    陈知聿举起手:“我也要!我也要!”


    “生病不好,你们两个谁都不能生病。”沈安若挨个扑棱了两下他们的小脑袋, 想到刚才对讲机里传过来的声音听着不像是清醒的样子,又对两个小朋友道:“我过去那边看看, 你俩吃完手里这碗就都可以了, 不能再吃了,不然小肚子吃太撑了, 消化不了, 待会儿睡觉会难受。”


    陈知聿点头都点成了拨浪鼓, 他坐回椅子上, 人还在兴奋中:“若姐姐,你去看看Oswald, 他肯定马上就能好,比打吊针都管用。”


    这个小家伙这张嘴是完全随了他爸陈瑾舟, 沈安若给他重新挽了挽掉下来的衣袖, 又看小姑娘, 屈指蹭蹭她的脸颊:“妈妈很快就回来, 嗯?”


    诺诺看着妈妈,也点了点头,虽然他是个大冰山, 也要是个身体健健康康的大冰山才行,她不想他生病的, 这跟她喜不喜欢他没有关系。


    沈安若起身往客厅走, 中途又停住脚,折返回来,进了厨房。


    黄桂琴才想叫住她, 见她又回来了,抿嘴笑,把刚盛到保温盒里的粥给她递过来:“还剩这些粥,正热乎的,给他带上,生着病不吃饭可不行。”


    沈安若将保温盒揣进怀中,进到院子里,开始脚步控制不住地有些快,过了中间那道门后,脚步又慢下来。


    她原本觉得开不开这道门也没什么区别,这才不过几天,她已经来来回回走过几遭,还走出了一种熟门熟路的错觉。


    落地窗拉开,她走进屋,一眼看到那个躺在沙发上的人,吊瓶里的药液输了三分之一还不到,他眉头紧蹙着,手边放着那个小不丁点的康达姆对讲机,有脚步声走近,也没有反应,像是昏睡了过去。


    沈安若将保温盒放到茶几上,俯下身,伸手摸上他的头,手又落到他的后颈摸了摸,烫得有些不正常。


    她叫一声“林修远”,他眼皮动了下,低低地说了句什么,沈安若凑近他一些,还是听不清他嘴里的话,她按上他的肩,再叫他一声。


    林修远此时全身都置在火炉的围绞中,迷迷糊糊地听到她的声音,睁开沉重的眼皮,模糊不清的视线里看到一个隐约的轮廓,他干涸的嗓子像是被撕裂开,喃喃叫她的名字:“沈安若。”


    沈安若不自觉地坐到沙发旁,又低下些身看他:“你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院?”


    林修远慢慢抬起手,抚上她的脸:“对不起……”


    沈安若怔了怔,腰直起,远离开他,眼里刚才起的急也散了些,以为他的这句对不起还是因为项链的事情,她淡淡回道:“你已经道过歉了,不需要再说了。”


    林修远嗓音缓沉沙哑:“不够。我做错了太多的事情,从一开始全都错了,我从来没有错得这么彻底过,甚至连改正的机会都没有……”


    沈安若的视线又落回到他身上,他目光有些涣散,还置身在梦中,墨黑的瞳仁里浸着层水,浓稠得似化不开的雾,话音里全是消沉的萎靡,像是直接给自己判了死刑。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样沮丧的一面,不会是公司里出了什么事情,她今天还在手机里看到林氏相关的新闻,公司股价又创下了新高,而且工作上面的事情也不至于会让他力不从心至此。


    难道是身体又出现了什么新问题?


    那场车祸给他身体上带来的伤害无疑是致命的,在床上昏迷了将近三年,他用了仅仅一年的时间就能恢复到与常人无异,她虽然没看到过他的复健过程,也能猜到其中的种种艰难。


    好不容易恢复到现在,要是再出了什么状况,再强悍的人也经不住这样的打击。


    沈安若看着他眼尾晕出的潮湿,心里一紧,迟疑问:“你,还好吗?”


    林修远没说话,指尖一点点抚过她的眉眼,眸光晦涩难懂。


    沈安若分不清他现在是清醒着还是烧糊涂了,她脸偏开些,避开他的手。


    林修远以为她要走,虚握住她的手腕:“陪我一会儿,我有些难受。”


    沈安若唇动了下,眼睛扫到他斜敞的领口下露出的疤痕,又闭上。


    林修远拇指摩挲着她的虎口,声音低若未闻:“十分钟就好。”


    沈安若冷声道:“你松开,”她顿一下,又开口,“我不走。”


    林修远仰头望着她,唇角扬起抹虚弱的笑,眼又慢慢阖上,攥着她的手没有松开。


    沈安若心脏蓦地漏跳一拍,母亲当初走的时候也是这样,前一秒还在跟她说着话,下一秒就闭上了眼,再也没醒过来。


    她倾身过去,伸手探上他的鼻息,感觉到他平稳的呼吸,失了序的心跳渐渐缓下来,她盯着他的脸,心里生出些恼,想直接掐上他的手臂把他给掐醒,看着他肩上那个清晰可见的牙印上,又迟迟没有动。


    她凝望那处许久,手伸出去,落到他的肩膀上,轻轻碰碰了凹凸不平的边缘。


    外面呼啸的风砸到玻璃上,将沈安若从过往中惊回神,她忙收回手,要起身,睡梦中的人似乎有所察觉,将她攥得更紧了些,他用的是打吊针的那只手,沈安若稍一用力掰他,他手背上的针管就有回血的迹象,她只能将手在沙发上放平,任由他握着。


    手机进来视频电话,是桂姨打来的,视频接通,屏幕那头是诺诺和陈知聿两张小脸儿。


    诺诺问:“妈妈,他怎么样啊?”


    沈安若轻声回:“他睡着了,”又给她看输液架上挂着的吊瓶,“等他输完这瓶液我再回去,不然没人给他拔针。”


    诺诺“哦”一声,乖乖地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陈知聿插进话来:“若姐姐,我和诺诺在吃芒果拼积木,你不用担心诺诺的,我会好好陪着她,还有桂姨婆。”


    沈安若眼睛弯下来。


    睡在沙发上的人听到说话声,在浑浑噩噩中掀开些眼,看到她还在,困乏的眼皮又落下来。


    沈安若和两个小家伙说完话,挂掉视频,低头看他一眼,又摸摸他的额头,烫劲儿比刚才轻了些。


    她从沙发滑坐到地毯上,背靠着沙发,从衣兜里拿出手机,回两条冯宝珠的信息,又将吴慧慧发来的文件看一遍,确认没问题,让她明天直接发给客户就行。


    吴慧慧这个小姑娘还是挺可以的,工作认真负责,人又细心,还有一股认准了一件事就一定会做到底的闯劲儿,交待给她的事情基本都没出过差错。


    她和冯宝珠还有贺怀章商量过了,年后公司的业务会逐步扩大,还是要给吴慧慧招一名助手,不然压在她手头上的活儿太多了,她会忙不过来。


    工资也要给吴慧慧涨一级,给员工天花乱坠画大饼画得再好看,也不如把钱给到人手里来得实在,要想留住人才,薪资和员工福利肯定是必不可少的。


    今年对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一年,加入了新的投资人,技术部那边项目的二期也顺利收了尾,比预计的计划整整提前了一个月,照现在的进度,明年春季公司最新一批机器人应该就能面市。


    所以年底的节点尤为关键,不能出现什么差池,为了鼓舞公司上上下下的士气,今年的年会也要好好策划一下。


    明天下午还要去参加客户的年会,需要穿的衣服待会儿回去得准备出来,沈安若想着零零碎碎的事情,一只手在备忘录上打字,慢慢捋出下个月的安排。


    眼睛盯屏幕的时间长了就有些酸,她将手机关上,放在地毯的一旁,抬眼望着“滴答滴答”的吊瓶有些出神。


    地暖散出来的热将屋里蒸得暖烘烘的,也将沈安若的身上蒸出些懒。


    她下巴搁到屈起的膝盖上,又偏过头,视线从他浓黑的眉毛,转到长卷的睫毛,又划过高挺的鼻梁,落到他薄薄的唇上,可能是烧得太厉害了,唇色都泛着白。


    她盯着他的唇,手无意识地抬起,抬到半空,才反应过来自己想要干什么,她收回胳膊,攥紧手,把脸埋进了膝盖里,不再看他。


    屋里很安静,时间一分一秒地走着,刻意放空的思绪只能听到自己轻微的呼吸声,沈安若紧绷的背慢慢松弛下来,也不是全然的放松,大脑里始提着一根弦,提醒自己别睡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脖颈里压过来一点绒绒的触感,沈安若在半梦半醒的昏沉中猛然睁开眼,扭背回头望。


    林修远在沙发上半撑着身,正用一只手扯着毛毯围在她的肩上,她一回身,唇擦着他的侧脸落在他的唇角。


    沈安若睫毛颤了下,手撑着地毯想起来,但坐久的脚上生出酸麻,膝上一软,人没能起来,又坐了回去,唇直接压到他的唇上,尝到了他气息里的滚烫。


    意外发生得太快,两人呼吸俱都凝住,谁一时也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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