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殿试误会解除 四年前为何选肃王
好好好!简直是老天开眼!若失去那些话本, 能换来任务变简单,她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的。
鹿文笙开心极了, 但不能表现出来, 毕竟还有小元需要安慰。
“小元啊,不哭,没关系的, 你看那几个口字,随便填几个字不就可以变成任务了。”
【可是任务必须维持原女配的阴湿人设才有用,这几个口口我不会填。】
鹿文笙抓了抓头发, 让小元将任务复述了一遍,又沉思片刻:“夜入东宫,喊醒太子, 并盗取他的胰子私藏。怎么样?这够阴湿了吧, 心里正常人干不了这事。”
小元打了个哭嗝:【都喊醒了算偷吗?】
“你别管, 重点是那块被沈鹤归用过的胰子,你想想, 如果有一只你的同类,偷走了你抹过重点部位的胰子, 变不变态,阴不阴湿?”
小元左右晃了晃脖子,犹豫着点了点头。
鹿文笙随意扯了个被角, 将它眼眶里的泪水擦干:“问题这不就解决了,没啥好哭, 天又没塌。”
【可是……】
“先别想太多,要先去做,不行再想办法, 而且万一不成,出问题倒霉的是我,你不还是你。”鹿文笙不动声色的将话题转移:“你这壳裂了,我找东西给你补补?”
小元回头看了一眼呈蛛网状的细小裂缝,毫不在意:【没事,等男主的好感度上去了,它自己会好的。】
“如果不小心将水撒上去了呢?”
【重启成功了就没事了。】
它的眼睛没有以往有神采,整只龟都恹恹的。
见小元闷闷不乐,鹿文笙又简单说了几句开导它,并承诺带它去摸鱼摸虾,这才好些。
安抚完倒霉系统,鹿文笙简单收拾后,打算出门吃早饭。翰林院编修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一,二十一有假放,所以她今天还要去上班。
昨日下过雨,今日依然是个阴天,天上铅云浓重,地上寒风瑟瑟。
从房门走到院门的这一小段路程,莫名让鹿文笙想起了来燕京过的第一个寒冬。
两世她都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南北方不仅饮食不同,气候也完全不同,刚开始她并不适应。
干冷的北风刮在人脸上像刀剑,刮的生疼,每个冬日的大朝会,都像在渡劫。
那时为了财不外露,她住的更偏远些,往往鸡都没起,她已经准备好去上朝了,寒风让她在去上朝的路上睁不开眼,喘不上气,眼泪不受控制地哗哗流,官帽几乎戴不稳,还必须用力低头顶风前行。
就算没有大朝会,翰林院辰时初点卯,她也是天不亮就得起,若遇上雨天,到翰林院的时候,天才蒙蒙亮。
如此日复一日的穷熬着,理所当然,她长了冻疮,手指脚趾又红又肿,奇痒无比。执笔书写,行走站班都变成酷刑,偏偏扮成男子,她还必须维持仪态,不能流露任何娇气。
好在都过去了,借了一年势后,她稳住了靠山,那些积攒的财物可以慢慢用肃王赏赐的理由调出来用,日子也就逐渐好过了很多。
她不差钱,只要沈鹤归别突然抽风来查抄她的底。昨日贸然带他来这里,还是有些冲动了。
鹿文笙拉开故意做旧的院门,目光触及门外的身影时,脚步不由得一顿。
白墙青瓦中,沈鹤归立在她家门前的青石阶上,正仰首望着屋檐。檐角处,一只通体雪白的猫儿正慵懒地趴着,白色尾巴一晃一晃的。
他今日穿着一袭素白长袍,清雅得几乎要与身后的白墙融为一体,像仙人下凡。
那白猫也不怕生,绿色的眼瞳眨了眨,伸出毛茸茸的爪子就开始撩骚。
猫与人一同入眼,根本看不出来是谁在逗谁。
此刻必定已过辰时,正常来说,迟到被大老板抓住,应该想办法跑掉,或者赶紧想个理由出来作为交代,然而鹿文笙并不想这样做。
“早安,殿下。”很平常的一个招呼。
沈鹤归收回招猫的手,缓缓转过身,也回了句早安。
鹿文笙脑中生出一闪而逝的错觉,仿佛她与沈鹤归是相处了多年的好朋友,他在等她一起去某个地方
沈鹤归:“我给你备了早餐,上车吃?”
“好啊!”此刻的沈鹤归在她眼里是极为贴心的,她长到十八岁,起床就有早饭吃的日子只有在宋枝蕴那里才能过到。
马车平稳的朝前驶去,不缓不急。
沈鹤归的马车,鹿文笙还是第一次上,她识货,所以知道车上的每样东西虽不起眼,但都很贵,用个词总结大概就是‘低调奢华’。
果然,从古至今国库再缺钱,也穷不到皇子王孙身上。
撇开一闪而逝的念头,鹿文笙喝着老姜鸡汤,想了想,觉得还是关心一下沈鹤归的伤比较好。
鹿文笙:“殿下的伤如何了?”
沈鹤归拿起绵软的白糖糕咬了一口:“无碍。”若非昨日那么多人见到他受伤,这伤口昨晚就应该长好的。
鹿文笙见沈鹤归将极为普通的糖糕吃成山珍海味的模样,也拿起一块,试着咬了一小口。
甜,甜到发腻,鹿文笙纠结的盯着手上缺了一角的糖糕,含在嘴里那点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还以为太子这儿的糖糕会好吃,结果还是一贯甜到发齁,难吃的要死。
“觉得难吃便吐出来,别为难自己。”沈鹤归搓了搓手上的糖霜,又拿起一块糖糕慢条斯理的吃着,桌上的鸡汤,蒸饺,包子,羊蒸卷他动都未动。
像是特到特赦,鹿文笙掏出帕子就将嘴里那点糖糕吐了出来,然后将手里那块缺角的糖糕也包了起来,打算拿回家沤肥。
沈鹤归将自己那份鸡汤推给了鹿文笙。他本体是冷血动物,并不需要驱寒。
等口中齁死人的甜味被鲜咸的鸡汤压下,鹿文笙终于缓过劲了,她将疑惑说了出来:“这糖糕齁甜,殿下喜欢这种口味的点心?”
“谈不上喜欢。”沈鹤归语气淡淡,“小时候不怎么能吃到,偶尔特别想吃而已。”
想起以前听到的传闻,鹿文笙掩饰性的拿了个包子吃,想不动声色的过了这个话题。
白嫩暄软的表皮被咬破,丰沛的汁水入口,带起牛肉独有的香味,好吃到鹿文笙双眼发亮。
牛作为农业社会的重要生产工具,是严格禁止私杀的,合法宰杀的只有老牛,病牛,或因意外丧失劳动力的残疾牛。她馋牛肉的时候,私下去黑市买过几次,结果次次踩雷,又贵又难吃。
沈鹤归见她喜欢,又将自己那份牛肉包子推给了鹿文笙,并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来燕京四年,想必有关于我的传闻你也听过……”
“咳咳咳……”
见沈鹤归主动挑起话头,鹿文笙成功被一口包子呛到。
沈鹤归大发慈悲的抬手帮她顺了顺气。
鹿文笙抓着包子连连道谢,硬撑着说没事,而后又咬了一口。
她的模样让沈鹤归想起了腮帮子特别会藏食物的仓鼠,可爱、柔软、毫无威胁,而冰冷狡猾的蛇类是它们的天敌。
他勾了勾唇角,收回手,将笑意压在眼底。
沈鹤归捏了捏手上的糖糕,又抬眸去看鹿文笙鼓囊的嘴角:“这几日,你的胆子不如以前大了。”
鹿文笙讪讪解释道:“那些传闻我听过,都不是很好。我不喜这些背后议论人的小话。”
什么叫不如以前大了?她以前见沈鹤归……不对,偶尔几次是调戏过他,算是非常胆大了,他这怀恋的语气,该不会……止住,不可能,一点都不可能,她与他明面上可都是男子。
沈鹤归将最后一块糖糕送入口中,神态闲适:“当面说便不是了,我想听听,我们知晓的是不是同一个版本。”
她确实不想说,但沈鹤归就这么沉默着,逼的她不得不说。
鹿文笙的目光落在那盘晶莹剔透的蒸饺上,“他们说先皇后是妖孽,所以才被抹除了所有痕迹;还说殿下是冷血小妖孽,非我族类;说殿下会给天下带来不详的灾祸;说这太子之位应该由肃王来坐,这江山也该是肃王的,毕竟他血统纯正。”这么好吃的早饭,遇不逢时啊!
沈鹤归:“你觉得他说的是真还是假?”
鹿文笙:“……”大早上就聊这么沉重危险的话题?这些流言也是好笑,说什么不要,偏说沈鹤归不是人,她在这个世界活了十八年,妖鬼神仙一个没见着,根本就信不了一点,而且小元给她的书她也看了,四十章的免费章节,一共三十八万字,出场的全是人类。
见鹿文笙不回答,沈鹤归又道:“这里没有君臣,说什么都不要紧。”
大抵是家门前那一幕,给了她勇气:“是真是假都与我无关,就算殿下不是人,那殿下也还是殿下,这皇位从来都是能者得之,至于灾祸归咎于一人,我则认为是因缺乏认知,无法解释其成因,便倾向于寻找一个具体责任人背锅。”
“就比如堤坝因超出承受范围塌陷,导致洪水淹没良田,颗粒无收,他们找不到人为原因,又想有交代,正急着。恰在此时,听说河道上游有克夫克子的女子投了江,那这位已无法开口辩解的可怜女子便会成为背锅者。当然,所谓的克夫克子也是荒谬之言,归根结底是贫穷愚昧的锅。”说出心底话,鹿文笙顿感轻松。
“你既这样想,四年前,为何选肃王?”沈鹤归道。
鹿文笙愣了一瞬才道:“应天巡抚是是肃王那边的人,最开始我受他庇护,自然也属肃王一脉。等后来,我意识到这点的时候已经没得选了。何况进了朝堂这个池子,想要没灾没祸的好好过日子,不就得站队。殿下是皇子,肃王也是皇子,在这燕京朝堂,都比我有根基。”
沈鹤归:“你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没得选?”
鹿文笙:“殿试前。”
沈鹤归:“既然如此,我意将你驳出三甲之列,你又为何不愿?离了燕京朝堂,外放做官,便是远离了我与沈照的斗争。以你的才能,定有再回京的一日。”
鹿文笙按了按被风吹起的帘子,没想着撒谎搪塞,一反常态的说了实话:“我有苦衷,必须留在燕京。”
原来四年前,沈鹤归并非故意刁难她,是为了她好;原来他也曾想招揽她;原来她可以不做这个弄臣。
可惜,一个人的出身与见识,会影响她的判断与决定,当初是她目光短浅,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
沈鹤归没再追问。
隔着车帘,传来锦衣卫的声音:“殿下,鹿大人,到了。”
第25章 密谋 好感加了一点
沈鹤归极为自然地抬手抹去鹿文笙嘴角的面屑, 道:“下车,我带你看场戏,一会儿别说话。”
“哦。”
鹿文笙抬手抹了抹嘴角, 耳尖泛起一点红。
刚才沈鹤归是在帮她擦嘴?!这动作也温柔了吧!就带他睡了晚私人小窝, 就被她攻略了?
鹿文笙抖了抖衣袖,沾沾自喜,在脑中喊道:“小元, 快帮我查查沈鹤归对我的好感度是不是到百分之百了。”
小元无语了一瞬,才道:【目前好感值为-200点,升了一点, 望宿主再接再厉,不要自恋。】
鹿文笙突然无法理解-200这个数字,平心而论, 如果她对一个人的好感度为负数, 应是白刀子进, 红刀子出才对,完全不可能用自己的手去给他擦嘴。
除非-200已是很高的好感值。
想到此处, 鹿文笙问道:“小元,那你能提供沈鹤归对皇帝与肃王的好感值吗?”
小元:【可以的, 男主对皇帝的好感值为负一个零,两个零,三个零, 四个零……第十个零……】
鹿文笙:“……”果然如此。
鹿文笙站在下马车的踏凳上,听着小元数零, 差点摔下去,因为她感觉右手臂突然被电了一下,非常麻, 还有点痛。
沈鹤归本就站在边上等她,见她突然失去平衡,便顺手扶了一下:“站稳,小心别摔了。”
鹿文笙随便找了个借口:“脚有点麻,殿下上前带路,我走两步就好。”
而后她对小元道:“我知道了,别数了,再数要被你电死了。”壳裂了,小元没事,但开始漏电,简直绝了,以后凡是要动脑的问题,看来都不能问它。
小元:【我把数据传给宿主吧,我有点数不清。】好多零啊!太为难它了!
话落,鹿文笙也被两大串没有分隔符与间隔的零冲懵了。
不用数,完全不用数,就冲这长度,皇帝与肃王还好好活着已经是祖宗保佑了。
她前方,沈鹤归停住脚步,本想开口让鹿文笙看路,再提醒前方有台阶与门槛,谁知话未出口,这人竟一头走入了他怀里。
“嘶——”什么玩意堵路上这么硬!她想也不想便抬手去推。
幽幽柔柔的熟悉香味传来,鹿文笙整个人仿佛被定住,推也不是,就这么收手好像也不对,对比着两个零与一串零,鹿文笙鬼使神差的夸了句:“殿下的胸肌蛮大,未来的太子妃有福了!”
沈鹤归垂眸看着胸口那只比平常男子小很多的手,并未生出反感,平静道:“好摸嘛?”
“好……好摸。”她敢说不好摸吗?这负数好感度就是个无底洞,她根本不敢想负二后面跟着一大串零的日子会是什么样。
不知为何,今日沈鹤归的耐心特别好,又提醒了一遍:“走路的时候别一心二用。”
“嗯,不会了。”鹿文笙也没想着要辩解。
走上最后一个台阶,鹿文笙抬头看了眼牌匾,上面写着‘玉华台’三个字。
玉华台是燕京最好的酒楼,她以前陪肃王来过几次,印象最深的是一份最普通的水煮花生,约莫三两左右,要卖三十文,比一斤猪肉还贵十文,就更别提其它吃食了,价格没有离谱,只有更离谱。
反正她不是冤大头,这价格,自掏腰包她吃不了一点。
余光扫到对面街角的乞丐,鹿文笙微微叹了口气,抬脚跟上沈鹤归。
经商人家在礼法上虽任居四民之末,实际日子却比农户好,至少年年能吃饱穿暖,不挨饿。
小农经济下,随便一场天灾就能让农民破产,失去土地,变为流民,再化为乞丐。而商人却能靠金银活下来,即使运气不好,在未来某一天做生意失败,只要抓紧时间培养出一个进士,就能保家族百年兴旺。
上二楼,过长廊,再走暗道去三楼,她被沈鹤归领到了一个雅间里。
雅间里没有别的家具,只有一张圆桌与凳子,桌边围坐着新任阁臣许升仁,占杏秀,几位幸存的御史,还有林守白与几位不认识的官员,再就是持刀静默的锦衣卫。
其中许升仁是原刑部尚书,占杏秀是原吏部文选清吏司司长,在鹿文笙的印象里都算是好官,刚正,勤勉,仁爱。
沈鹤归拉开了最靠墙的那面凳子,抬手示意鹿文笙坐下。
她还记得沈鹤归交代过的别说话,所以只能顶着所有人的视线坐到了主位。
沈鹤归坐到了鹿文笙边上。
在场的官位都比她高,还都不说话,主位上的鹿文笙简直坐如针毡。
干坐一刻钟后,她有点难以忍受雅间内的寂静,便自认隐蔽地扯了扯沈鹤归的衣袖,以眼神询问到底在做什么?
沈鹤归看着鹿文笙那求知欲满满的大眼,大发慈悲的抬起她的手,写了个‘等’字。
沈鹤归常年执弓握剑,手掌与指尖都是薄茧,简单的几个笔画,划的鹿文笙不自觉瑟缩了一下。
好痒,好暖,好糙,和她完全不一样。
沈鹤归写完‘等’字,又低声与林守白交代几句,很快便出去了一个便衣锦衣卫。
约莫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一个暖烘烘的手炉被沈鹤归塞入了鹿文笙手里。
雅间里的官员将沈鹤归与鹿文笙的所有互动看在眼里,酸在心里。
他们干坐了这么久,也是手脚冰凉,为什么没有手炉,而且他们的年纪都比这位鹿编修大,老人不是更需要被照顾?偏心,太偏心了!
就在这时,隔壁雅间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与交谈声。
“王大人这边请。”
“都别客气,先坐下喝点热茶,暖暖身子。”
鹿文笙一瞬支起了耳朵,这不是她死对头李崇科和户部左侍郎王敏之的声音吗?所以沈鹤归是带她来听墙角的?
鹿文笙转身后看,才发现她们雅间与隔壁雅间好像只隔了两道纱帘与两个屏风。
怪不得不让说话,场上也没站着的人,但凡有点人语声,又或者突然站起一个人,对面定能听到看到。
对面嘘寒问暖,场面话说了半柱香才终于进入正题。
“诸位都动动脑子,给个主意,那位要是活着回来,我们牺牲谁去顶,下一步棋又该如何走?”李崇科喉头滚动,最终没敢直呼沈鹤归的姓名。
“你怕他?名字都不敢说。”一人嘲讽道。
李崇科:“先别扯有的没的,时间紧,先将对策商量好!”顿了顿,又解释道:“我这不是怕隔墙有耳嘛!”
“整个楼我都包下来了!”
吃的最爽的瓜永远来自于敌人,短短几句话,鹿文笙手不冷了,人也不尬了,扒在圈椅背上听的津津有味,热烘烘的手炉被她下意识塞给了沈鹤归。
也不知对面是不是做贼心虚,大白天聚会还点了一堆蜡烛,五六个人影投在帘子上,像一群畏光的硕鼠。
王敏之:“别吵,先讨论下一步该如何走。”
户部左侍郎王敏之是首辅张勉之的义子,他原名王旦,认张勉之为义父后,才改的敏之,此地的密谋,他代表的就是张勉之,居主导地位。
李崇科位高权重,资历深,他捋了捋胡须,不言。
王敏之长着一双三白眼,阴冷的像毒蛇,冷嗖的视线没放过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要不我们寻些江湖死士试一试,若事情败露,就灭门!”有人顶不住压力,开口道。
“那沈鹤归就像地里的蚯蚓,庖厨里的蟑螂,十多年了,怎么都弄不死,应有二手准备。我看不如联系一下藩王或者守边大将,许以重利,请其‘清君侧’。”
角落里,一个一直沉默的年轻给事中忽然小声插嘴:“藩王与守边大将一齐入京,要是内乱与外战同起,又该怎么办……”
一瞬间,所有目光都钉在他身上,空气都好似凝固了。
王敏之最先笑了起来,声音像毒蛇划过深秋的枯草:“徐给事中年轻,心存仁念是好的。”
李崇科意味不明的冷笑了一声,提议道:“沈鹤归的母族来历不明,血统不纯,我看你们在行动的同时,不如编造一些歌谣,谶言,彻底摧毁他的声誉!这小半个月,他提拔的都是寒门子弟,就没几个士族,再这样下去定会动摇国本!”
“言之有理!”在场众人纷纷点头。
“都说他母亲不是人,是妖孽,到底如何你有没有见过?”一人问道。
李崇科年纪最大,活的最久,这下所有人的目光又落到了他身上。
李崇科:“我又不住内宫!二十多年前也没陪陛下南下游玩,你们问我,我问谁?!”
听到此处,鹿文笙默默扭头,满脸好奇的望向沈鹤归。她暗自替答:问谁,当然是问当事人沈鹤归啦!
隔壁传来茶盏与桌面相触的声音,又引回了鹿文笙的注意力。
王敏之道:“这世间,子必承父,你们回去搜罗一下族中美人,要是最后都失败了,就送女人,让她们想办法怀上沈鹤归的孩子,他若真是妖孽,继承他血脉的孩子就是证据!”
“可我族中没有适龄的貌美女子。”
王敏之恨铁不成钢:“没有就去外面找!这些年你也贪了不少,多花点银子都能解决!至于推谁出去顶罪,查到谁,就是谁。出了这扇门,在场的多想想家里人,想明白是一人死划算,还是全家人死绝了划算!”
……
商定好大致对策,他们又低声讨论了具体细节,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鹿文笙默数着一个个名字与对应职位,暗叹这燕京怕是又要掀起一阵血雨腥风。
她正入神,耳畔兀的传来圈椅拖动的声音,刺的鹿文笙心中一惊。
有奸细?!
她第一时间寻着声音看去,发现只有沈鹤归的位置空了。
下一刻,雅间内的锦衣卫全部涌到了隔壁,屏风撤开,纱帘被安放到银钩上。
对面是官,鹿文笙这边也是官,两方人马一时面面相觑,空气中泛起奇异的沉默。
沈鹤归大马金刀的坐到了对面,亲手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水,不言不语。
鹿文笙不自觉啃了几下指甲,替对面尴尬。
大抵是鹿文笙幸灾乐祸的太明显,来自对面的矛头第一个指向了她——
作者有话说:[狗头叼玫瑰]
第26章 要不跳车吧 可还满意结果
李崇科一双凹陷的眼袋微微抽搐, 轻蔑道:“鹿文笙,你无赖弄臣怎会在对面?”
鹿文笙一贯不主动惹事,却也不代表她就怕事, 立即反唇相讥:“因为你这个书读到□□子里的迂腐老头在, 所以我只能来对面了呀!”
李崇科被市井俗语气到脸色发青:“污言秽语!粗俗不堪!”
斗嘴,鹿文笙最在行:“你高尚,用一张缺牙烂嘴, 污蔑皇室正统血统不纯,又嘲讽先皇后来历不明,还想以小人手法毁人声誉, 排挤寒门。我看城外地里的五步蛇成精都没你毒。”
鹿文笙换了口气的功夫,李崇科张口就要回嘴。
鹿文笙眼皮一掀,立马接道:“你别说话了, 口气太重, 我担心你张嘴就拉。”她扬了扬下巴, 十分嚣张:“殿下在你们那边呢,我怕给熏坏了, 心疼。”
沈鹤归饮茶的动作一顿,心底竟奇异的明媚起来。
“你……”李崇科浑身颤抖的指向鹿文笙, 他气的够呛。
见李崇科站了起来,鹿文笙干脆拖着椅子,去到了沈鹤归身旁, 她边走边道:“早春天冷,李大人今晚记得多盖点土, 别着凉了。偶尔,我也挺搞不懂你们的,每次都吵不过我, 还硬要挑我的刺,我就一小小编修,到底哪里碍着你们了?”
王敏之捏了捏手心的汗,将李崇科拉回了坐位。
王敏之:“你手下的人和鹿文笙吵了三年多,哪次吵过他了?!”
他不提还好,一提李崇科更气了。
鹿文笙幸灾乐祸的抓了把桌上的瓜子开始啃,两三颗下肚,她干脆将盘子拿到了占杏秀等人面前:“玉华台的五香葵花籽滋味不错,这一大盘估摸着要一两银子,一起嗑点补充能量,反正不花自己的钱,不吃白不吃。”
想了想,她又伸手抓了两把,用衣摆兜起来,对众人道:“我去前面给殿下剥瓜子。”
对待同一阵线的朋友,她总是大方明媚,像冬日里不灼人的暖阳,自然而然地把轻松洒到每个人身上。
咔咔的裂壳声响起,不过片刻,沈鹤归这边,原本不怎么交谈的各路官员开始细细交谈起来。
两方氛围相差过大,无形的压力朝对面轰然泄去。
那位年轻的徐给事中最先受不住压力,跪地求饶:“求殿下饶命,我是父亲让我来的……”
沈鹤归微微颔首,一边的锦衣卫便将人拉下去审问了。
有人抬手擦了擦额上的汗,迟滞的惊惶渐渐涌上众人心头。
鹿文笙的手速很快,漫着香气的瓜子肉渐渐堆成了小山。
沈鹤归岿然不动,王敏之等人也沉默不言,两方就如此僵持着。
时间在沉默中流逝,胖胖的瓜子肉逐渐装满白玉茶盏,鹿文笙分了一半给自己,再将茶盏里的另外一半推给沈鹤归。
本意,她只是想客气一下,但万万没想到沈鹤归居然一粒粒吃了起来。
沈鹤归有点不对劲!鹿文笙喃喃自语道。
约莫一炷香后,甲胄声由远及近的响起,鹿文笙伸着脖子看了一眼,发现是罗江昇带手下来了。
罗江昇躬身行礼:“启禀殿下,凡在京涉事人员已秘密抓捕,送入昭狱。不在燕京的已安排人手秘密抓捕。”
王敏之豁然起身:“沈鹤归,你一下抓如此多的官员,不怕朝廷瘫痪?”撕破了脸,他连太子也不喊了。
沈鹤归不紧不慢的将白玉盏里剩下的爪子肉倒入白帕里,再放入怀中,同时道:“原来这就是你的倚仗,孤还以为,你在等张勉之那个老东西来救你。”
他狭长的凤眸勾出凌厉的弧度:“官这个东西,有的是人想当,孤的江山就不劳你操心了,王旦!”
“林守白,将人拉到你的场子里,好好审,至于这燕京第一酒楼,烧了吧。二月三,不是什么好日子,户部左侍郎王敏之与都察院右御史张崇科等人于此宴饮,不幸尽数丧生火海!”
林守白抱拳领命:“臣遵殿下令旨!”
沈鹤归起身离去。
王敏之跌坐回身后的圈椅上。
鹿文笙撇了撇嘴,转身最后看了一眼昔日里明明在同一阵线,却一直排挤她的王敏之等人。
想不到,她还有亲眼看见这些小人倒台的一天,真是爽!沈鹤归手握兵权又收揽了锦衣卫,已经不是当初的沈鹤归了,这些人怎么就看不透!
……
直到坐上马车,鹿文笙都没回过神。
倒不是被沈鹤归的雷霆手段惊到了,而是在可惜酒楼。
犹豫再三,鹿文笙道:“殿下,这酒楼烧了有点可惜,你不是缺钱吗?不如把老板招揽了,为你所用?”
沈鹤归睁开双眼,“你可知那酒楼的老板是谁?”
鹿文笙摇头。
太阳不知何时出来了,照在沈鹤归的侧脸上,为他渡了暖金色:“王敏之。”
鹿文笙一梗:“那还是烧了舒心。”
她与张崇科是口水官司,与王敏之却是人命官司,永远都无法握手言和。
前人经验:会咬人的狗不叫。
那是她做编修的第二年,王敏之暗中修改她起草的诏书,将赏田十亩篡改成了赏田千亩,得亏她养成了过手必查的习惯,才躲过一劫。
再后来,王敏之动用关系,想将她调去千里之外的苦寒之地,来个杀人于无形,她放下脸面,去求肃王,又躲过了一劫。
第三次,王敏之直接不做人了,派人来杀她,那次也是巧,撞上了遇刺的沈鹤归,她浑水摸鱼,祸水东引,拍拍屁股溜了。
当天她就去找了张勉之,让他好好管管这位义子,毕竟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再咄咄相逼,她保不准会干什么缺德事。
当晚,快四十的王敏之挨了顿打,还跪了祠堂,张家的祠堂。
“在想什么?”沈鹤归道。
鹿文笙收回思绪:“在想殿下这把火烧的好,王敏之那个卑鄙小人,殿下打算如何处置?”
沈鹤归好整以暇地靠在车壁上,没回答,反而慢悠悠道:“你不问问,我又要将你带去哪里?”
鹿文笙撩起半开的车帘,神态轻松地看向外面:“不是送臣去翰林院上值?”这怎么像是去昭狱的路。
难道沈鹤归要送她去坐牢?!
鹿文笙陡然一惊,黑漆漆的眸子不停转动着。她昨天才救了他,他今天就要搞她!果然狗改不了吃屎,咬上她就不放了?!
现在跳车跑还来得及吗?呸,撤回上上句话!
鹿文笙按着坐垫,微微支起了上半身,随时准备出其不意的跳车溜走。
“翰林院离昭狱并不远。”沈鹤归语气平常,听不出什么。
鹿文笙狠狠咬了咬后牙槽。
真棒!还真是去昭狱!她不想去。
鹿文笙装作看外面的风景,表情十分漫不经心:“是不远,也就半柱香的路程。”就现在吧,街上人也挺多。
借着宽袍大袖的遮掩,鹿文笙悄然支起了臀部,全神贯注的往外挪着,她从五开始,倒数着发力时间。
前三个数字都很顺利,到二时马车却猛的一颠,导致鹿文笙维持不了平衡朝前栽去。
她前方,沈鹤归眉舒展,眼半阖,坐姿端正,像尊菩萨。
鹿文笙刹不住动作,只能认命闭眼,沈鹤归的马车一直都很稳,她不信这是意外!
鹿文笙内心尖叫的喊着小元:“是你在搞事情,还是剧情在搞事情?”
小元:【不是我,是剧情,你俩坐的太近了。】
鹿文笙:“……”防不胜防且无力吐槽。
脸颊触到冰凉的衣料,来自沈鹤归身上的幽香冲入鼻孔,鹿文笙赶紧闭气,她记得上次在西廊庑,沈鹤归身上的香气让她断片了,然后原人设就借着她的嘴巴开始捣乱,这错误她绝对不会犯第二次!
自以为成功避过雷点,鹿文笙暗自得意,想借力起身,小巧的手掌按到了一个偏硬的凹槽里,又往上移了移。
什么玩意儿这么硬?这会软了,不过好像有点太软了,像没骨头的肉。
手感太奇特,她又抓了两下。
“鹿大人,可还满意摸到的结果?”
嗯?沈鹤归这话是什么意思?
鹿文笙抬起脑袋,视线从沈鹤归半黑的脸下落到自己闯祸的手。
鹿文笙倒吸了一大口凉气!握草握草握草……完了完了完了……
“殿下你听我解释!”
“还不把手拿回去!”沈鹤归用尽平生涵养,让自己冷静。
“我不是故意的!”鹿文笙飞速撤回,却忘记了自己还保持着抓握状态,扯的沈鹤归闷哼了一声。
“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真是造孽啊!但凡她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子,岂会犯这离谱的错,不过沈鹤归真的挺有料。
缓过绵长的余痛,沈鹤归咬牙切齿:“鹿!文!笙!”
“我知错了,要不……要不……”鹿文笙心一狠,决定放弃双手的清白:“要不我给殿下揉揉?”
沈鹤归用力攥起五指,语带三分嘲意,七分克制:“你想都不要想!”昨夜鹿文笙一直安分,亏他以为他终于走正道了,原来都是假象。鹿文笙就这么想得到他?
觑着快要吃人的沈鹤归,鹿文笙忙道:“生气伤身,充盈国库之法殿下想不想听?”她合理怀疑,再不找点别的话题,沈鹤归会气到想砍她。
听说那里是男子最为脆弱的部位,神经密布,疼痛敏感,想来是痛极了,沈鹤归才会如此生气。
沈鹤归倚着小桌案,揉着太阳穴,惜字如金:“讲!”一丝言语无法形容的莫名烦躁被他压在心底。
若他直接告诉鹿文笙,他不举,会不会就此歇息了心思?不行,他还不想杀他。罢了,忍忍算了,左右鹿文笙也只是占点小便宜,无伤大雅。
第27章 献策 带她见沈照
见沈鹤归突然揉起了太阳穴, 鹿文笙单纯以为他头疼,十分好心的想去帮他揉一揉。
“你坐回对面讲,别过来。”沈鹤归声线紧绷, 手上的动作戛然而止。他睁眼太急, 凌厉单眼皮瞬间撑成了狭长的双眼皮。
鹿文笙悻悻收手,退回原来的位置,她先解释道:“这个法子我也是后来才想到的, 先前在朝堂上并非藏而不提。”
她得好好表现一下自己是个学识渊博的官,是不可多得的良才,只要没进昭狱, 万事便都有转机。
沈鹤归点头,又往车门前坐了坐,悄然与鹿文笙拉开距离。
鹿文笙:“昨日在庙会上我见到了几个黄衣和尚, 他们一共四个人, 三胖一壮, 气色比衙署里大部分官员都要好。”
沈鹤归垂眸认真听着,很有耐心。
“我记得佛教的创教者给僧团定过一个规矩, ‘常游方,不定居’希望他们保持流动, 去不同的地方修行、传教。自古游方僧人不只靠化缘而活,还靠顺路从事的贸易活动,他们常常从一个地方买入商品, 再去另一个地方卖掉,赚取差价。可以说, 最开始的佛教就是与商业高度绑定的,僧人从来都非不食人间烟火,那些林立的寺庙, 具备很强的经济属性。”
鹿文笙停顿片刻:“佛教有一说法名为‘无尽藏’,观念认为,佛寺的资产以利息的方式增值,是善业的一种体现,说的好听,其实就是放高利贷。除了放贷,佛院还种茶制茶,办客栈对外租房,好地租活人,偏远租死人,发展殡葬养老业务。他们不仅是僧,还是商,士农工商的商!”
“我朝税收分为赋和役,赋为土地税、人头税等,役为徭役,即无偿劳动力付出。”一时嘴快,最后一句话出口瞬间,鹿文笙便意识到了过于直白,她瞄了一眼沈鹤归的神色,见他并无不快才继续说了下去。
“此刻,拥有合法度牒的僧人不仅免徭役,还减赋税。朝廷法度对僧民优待,授予寺庙‘常驻田’,不收任何赋税,本意是让这些田产的收入用于维持香火,供养僧众,可近十几年,为了筹集资金用于军费、赈灾等,朝廷开始大规模出售度牒,导致僧侣数量激增,而大量平民为了逃税,将自己的田产投献给了寺庙,名义上是捐赠,实则是成了寺庙的佃户。”
“天下税,主要从小民百姓来,而小民百姓成了僧或者主动投献避了税,导致国家基本税收大量流失,土地兼并进一步严重。”
“还有和尚放高利贷,逼死农户。我见过寺庙后院的账本厚如城墙,收受僧人贿赂的官员多如牛毛,那佛像下的功德箱,一进一出,赃款就成了善款。僧是民,商是民,待遇却截然不同!”
大抵是早上太冷,现在太阳出来了,她竟从寒风里体会到了些许暖意。
沈鹤归搭在膝盖上手细细摩挲着衣料:“所以你的意思是让我去查寺庙?”
鹿文笙点头:“想在最短的时间内筹集到最多的钱,官暂时动不得,那便只有僧了,而且巨商富贾多在南边,太远了,还要辛苦搜集罪证,没和尚庙来的快。去年腊月里就有一场逼良为娼出人命的悲剧,殿下可以顺着线索查;还有城外二十里地的尼姑庙,其实是个淫窝,里面的尼姑头子和燕京最大的和尚头,儿子都生了两个了。”
空气中的浮尘泛着细碎的金光,沈鹤归静默着。
鹿文笙被沈鹤归盯的十分不自在,她虚咳了一声解释道:“三教九流我全都混,所以不入流的消息比较灵通,那尼姑庙我可没去过,只有我喜欢的人才被允许触碰我的身体。”
“哦。”短短一个字,被沈鹤归应出了九转十八弯的效果,“孤知道了。”
鹿文笙没心思细品,她往前坐了坐,满脸期待:“我献了策,所以能不能不去昭狱?”
沈鹤归非常无情:“不行!”
鹿文笙:“……”狗太子!脑水白用了!她要是能出去,必须买十条胖头鱼补补!
马车载着满脑子脏话的鹿文笙停在了昭狱门口,不远处的树木随风摇摆,新芽上的绒毛被阳光染上了浓金色,充满生机。
树对面,鹿文笙抬手挡了挡阳光,看着沈鹤归孤零零的背影,忽然计从心起。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窜了出去。
察觉到空气流动异常,沈鹤归缓缓转身,挑起长眉。鹿文笙这又是要弄哪一出?
沈鹤归站在原地,抬手朝前一压,霎时从各种奇异的地方涌出一群人将鹿文笙围了起来。
沈鹤归淡淡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你要去哪里?”
与一堆壮汉面面相觑,鹿文笙的心里的气势瞬间矮了一截,认怂:“我……我尿急,尿急!”
想到那两碗鸡汤,沈鹤归信了:“茅房不在那边,我带你去。”
半晌后,鹿文笙满脸羞耻的走向了在十步外等她的沈鹤归,她是万万没想到,沈鹤归会与她一起来茅房解决人生大事。
嗯……听声音,完全配的上单手包不住的大小,很有力道。诶?止住,别整的像原人设一样,成为大黄丫头!
鹿文笙不自觉小声叨叨出了‘原人设’三字,小元的声音适时响起,它提醒:【宿主别忘了任务。】
鹿文笙用脚趾抠了抠鞋底:“不是没时间限制,等哪天沈鹤归回东宫再做吧。”得不来好处的事,能拖就拖,拖不了再说。
小元:【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我出了点故障没显示出来。】
鹿文笙:“!!!”
小元:【按理,主线任务至少48个小时打底,但保险起见,宿主还是快一些比较好。】
鹿文笙深吸一口气:“你和沈鹤归都是我的祖宗!”东宫那地方,沈鹤归回来后就没回去过,人家现在住皇宫!绝望,简直非常绝望!
与锦衣卫交代完事情,沈鹤归抬眸看向鹿文笙:“怎么了?”上个茅房而已,怎么满脸的生无可恋?
“没怎么。”鹿文笙有气无力,心如死灰:“殿下记得将我锁紧了,最好永远别放我出来,看在我献策的份上,饭菜吃食能不能安排一下,不求大鱼大肉,但求营养均衡,冬天再多送几床褥子给我,我怕冷。我要求不高,吃的也不多,很好关的。”
沈鹤归皱眉:“我何时说过要将你关在这个地方?”
嗯?!
鹿文笙抬头,眼底泛起光亮。
原来不是要关她!可是就算沈鹤归不关她,还有破任务等着她,不想做,难度太高了,想摆烂。
她眼底的光亮又瞬间熄灭了。
沈鹤归看了眼茅房,又看了眼鹿文笙,不知联想到了什么,他猜测道:“病了,不舒服?”
鹿文笙点了头,又摇了摇头。
沈鹤归只当她是讳疾忌医,并未再多言,他道:“我先带你见一个人。”
鹿文笙活人微死,正处于四大皆空的状态:“哦。”见吧,见谁都行,见鬼也不要紧。
昭狱内十分森寒,鹿文笙不远不近的缀者沈鹤归走,她能明显看出昭狱内被打扫过,没有任何脏物,异味。
越走越深,且路上没遇到任何囚犯,鹿文笙心有疑惑却没有开口的欲望,因为她满脑子都是‘东宫’。
做官四年了,东宫她没进去过,所以里面的路也不认识,就算把沈鹤归成功药倒,再想办法扛进去,估计出来也难,而且她这细胳膊细腿的,不可能抗得动又高又壮的沈鹤归。
想到一种侥幸可能,鹿文笙喊小元:“有没有可能是你看错了,是夜入皇宫,不是东宫?”
小元从衣袖里探出黄色脑袋:【我没看错,就是东宫。】
鹿文笙面无表情的将它塞了回去:“别出来,你还是在衣袖里待着比较好!”再多看几眼,她怕自己忍不住将系统炖了,虽然错不在它。
沈鹤归止住脚步,打开了昭狱里最大的水牢:“去吧。”
鹿文笙侧身看着沈鹤归:“殿下不去?”
“我在外面等你。”
“哦。”东宫都空了一年多了,应该也没有沈鹤归用过的胰子。
极高的窗口漏下一点光亮,鹿文笙漫不经心的抬眸,与对面水牢里的人来了个深情对视,两两相望。
“你怎么会在这里?”铁链哗哗响起。
“肃王?”鹿文笙上前数步,回神了。
“你归顺沈鹤归了?”牵扯到背上的伤口,沈照又退回去,站在了阴影里。
这不是一个很好回答的问题,所以鹿文笙避开了:“昨日在巷子里,殿下朝我射暗箭了?”
沈照意味不明的笑了,很大声,鲜血缓缓从伤口溢出,但他好似察觉不到痛意:“罢了,成王败寇,你令择明主也正常,我是朝你射了暗箭,可你不还好好活着!”
“你就没想过万一中了,我会死?”
沈照一笑:“你在下面看不分明,我在上面看的可是清清楚楚,沈鹤归将你护的比的自己还好,他怎会舍得让你中箭而亡,沈鹤归是妖孽,你知道吗?”
第28章 睹窝思哥 我不喜怕痛的男子
鹿文笙出生便有记忆, 又在人口密集的村镇长大,十八年里,她不仅听过很多次谁谁谁是妖孽, 哪里又出现异常有妖孽, 还亲眼见过那些普普通通的人,如何在愚昧与谗言的煽动下,被指为异类, 最终在众人的石块与火焰中,化作凄厉的惨嚎,丢了性命。
小时候看见却无力拯救, 长大来了燕京,这类事情却少见了,但不妨碍她依旧很讨厌妖孽这个词。
鹿文笙没想着科普反驳, 直言道:“妖孽法力无边, 不会稀罕人间皇位的。就算沈鹤归是陛下与妖怪生的, 他也有皇位继承权。殿下应该庆幸这世上并无妖孽,不然幼时不受人喜爱, 稍大时又受人排挤,出门流言漫天, 千夫所指,生性本恶的妖孽定会想办法报复所有伤过、害过他的人,这人世将永无安宁。”沈鹤归不是, 也不可能是妖。
沈照嘲道:“枉我对你那么好,两个月都没过, 你整颗心就偏向他了?!也是,沈鹤归一贯喜欢抢我的东西,我不怪你。”
铁链的脆响下伴随着水流被破开的声音, 沈照站到了窗户投射的四角光亮下。
鹿文笙的眼眸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的脸。
沈照主要继承了他母亲的平庸长相,不丑,但也没多俊,正常笑起来时有两个酒窝,很像她的亲哥哥鹿文胜。
在过往的所有记忆里,沈照是开朗煦和的,狰狞、嫉妒、癫狂等等负面情绪从未出现在他脸上过。没点油灯,视野里的光线很暗,有一瞬,鹿文笙以为见到了面容扭曲的罗刹。
她惊的后退了数步。
束于四肢的铁链被沈照牵扯到了极致,他的胸膛剧烈起伏,曾经盛满开朗笑容的双眼里满是阴狠:“你现在投了沈鹤归我不与你计较,但有一件事你必须说实话。”
铁链声让鹿文笙镇定,她道:“你想知道什么?”果然,皇宫里长大的孩子没几个性格是正常的。
“鹿文笙。”沈照几乎是咬着牙在发声质问:“当初那份圣旨在哪里?年后第一场大朝会你又为何没拿出来当众朗读?”
鹿文笙心中一颤,下意识想转身看沈鹤归是不是在外面听着。圆润整齐的指甲抠着手心,带起阵阵痛意,转身的动作被生生克止。
见她不言,沈照讥讽一笑,相处了将近四年,他其实非常了解鹿文笙,他挑明道:“你留着圣旨要挟沈鹤归留你一命?还是与他交换了什么?”
鹿文笙嗓子发干,心底发虚:“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休想栽赃于我。我就是听说你被抓了,好心来看看你。我救不了你,你要是缺什么可以与我说,我想办法带进来。”她不能再待下去了,以前怎么没发现沈照是如此冲动的人。
沈照冷笑:“我缺奉天殿里那张龙椅,沈鹤归项上那颗人头,你能带来?”沈鹤归那妖孽不会放过他的,他怕是很难重获自由了,不,应该是命不久矣,生在皇家,自由从来都是奢侈品。
鹿文笙边退边道:“我无兵无权,做不到这些,下午还要上值,殿下若无别的交代,我先走了。”靠利益维持的关系终究薄如纸,也没多少信任。
“滚吧!”沈照很爽快。
想到外面的沈鹤归,鹿文笙盯着脚尖,数着脚步,磨蹭着走回了他身边。
沈鹤归依旧站在原来的位置上,分毫未挪。
鹿文笙心底仿佛压了块不轻不重的石头,任务暂且被抛到脑后。
三十五步的距离也不是很远,沈鹤归应该全都听见了,下一步,他是不是要带她回家取圣旨了?然后问罪,算账?
“走吧,这里阴寒,出去说。”沈鹤归的语气像他的脸色一样平静。
鹿文笙想装作大方又自然的模样笑一笑,再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却发现连嘴角都勾不起来。
“好。”鹿文笙低低应了一声。
沈鹤归垂眸扫了她一眼,见人没哭,便如常朝前走去。鹿文笙刚满十八,未及冠,若在燕京的富贵人家长大,还是个千娇百宠的孩子,他是不是不该带他来见识人性的两面?
鹿文笙又上了沈鹤归的马车,这次她坐在了马车门边,沈鹤归坐到了里面。
一盏热气腾腾的茶被推到了眼前。
沈鹤归:“姜片桂圆茶,昭狱寒凉,喝点驱寒,午后了,你有什么想吃的?”
鹿文笙象征性的喝了一口:“我都可以,不挑嘴,没忌口。”
从昭狱里面走到外面,再上马车,总共花了不到一刻钟,鹿文笙的八个指甲已经被大拇指抠秃了,她视线发散,在等悬在头顶的利剑刺下。
沈鹤归瞥了眼鹿文笙手上的动作,低头饮了一口茶:“现在再让你选一次,你以后是想继续跟着沈照,还是跟着我?想清楚再答,事不过三。”
诶?不是应该逼问她圣旨在何处?怎么和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事不过三?什么事不过三?
鹿文笙抬头,嗫嚅了两下,想问却又不敢问。
刚才在水牢里,她看到了沈照后背上交错的伤口与完好的前胸,过往印象里沈鹤归一贯是这般恩威并施,既给体面又给惩罚,他的性格行动总是与他明月清风般的外表截然不同,他特别喜欢玩打击,支配,掌控,臣服这一套流程。
四个步骤走下来,若还冥顽不灵,十有八九不会有好结果,理智告诉她,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沈鹤归,可第六感却在阻止她,和她说危险,选沈鹤归是条不归路。
鹿文笙想借着喝茶的功夫拖一拖时间,纠缠的大拇指拉开距离,右手上抬,去拿茶盏。
“嘶——!”鹿文笙倒吸一口冷气。
衣料不知何时勾丝,嵌入了大拇指的指甲缝里,又因她的动作活生生撕开了小片指甲,鲜红的血珠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她想忍痛将手藏起来,当做无事发生。
一只骨节分明,干燥温暖的手比她反应更快的捏住了大拇指下边的软肉。
“怎么这么不小心?”沈鹤归抬眼看她:“我没催你,你不必如此紧张。”他还没对鹿文笙用什么强硬手段就紧张成这样,要是用了,这人岂不是早就属于他了?
“意外。”鹿文笙慌忙移开视线,嘴硬道:“我没紧张。”她的后背已经僵直了,因为她居然在沈鹤归脸上看见了温柔与怜惜!
幻觉吧!
如此想着,她又回眸偷瞅了一眼。
好像没看错。
“忍一下。”沈鹤归垂眸道。
眨眼功夫,沈鹤归手上便多了把尖头匕首,鹿文笙尚未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冰冷的刀锋已贴上她翻翘的指甲。
刃尖轻挑,痛的鹿文笙反射性缩手。好在沈鹤归早有预料,抢先按住了她的手腕,“是男孩子就别动,这点痛算什么!”
尖锐的疼痛让逆反心茁壮成长,鹿文笙往回挣了挣。
她又不是男孩子!十指连心,根本就不是一点痛!
刀刃削铁如泥,稍有不慎手掌都能削掉半块,沈鹤归抽空扫了一眼鹿文笙,温声道:“我不喜怕痛的男子,你忍一忍。”
鹿文笙:“?”沈鹤归不喜欢怕痛的男人与她有何关系?她又不需要他的喜欢。
寒光闪过,翘起的甲片被精准削去,淡黄的药粉淋上伤口,迅速止住了血。
沈鹤归擦去刀尖上的血,将匕首推回鞘内:“别沾水,特效药,明天就能结痂。”
鹿文笙想给自己吹吹,却发现伤口慢慢凉了起来,一点都不痛了。
这一打岔,鹿文笙心底又冒出些许勇气,她轻声问道:“事不过三是什么意思?”
“西暖阁我试着招揽了你一次,昨日的小巷是第二次,加上今天是第三次。”沈鹤归吐字不急不缓,带着特有的韵律,明明很温和,鹿文笙却听出了下最后通牒的感觉。
罢了,要不直接应了吧,她熬不过他,也斗不过他,何况还有亟待完成的任务。
“我……”鹿文笙想草率应下。
“不用现在答,你自己花时间好好考虑。”沈鹤归打断道,“沈照这个人耐不住大挫折,且从小心思毒辣,为人狭隘,善于隐藏,并非良主。”
鹿文笙弯了弯毫无痛觉的拇指,闷声道:“我知道。”她一直都知道,只是沈照的酒窝长得太像她哥哥了,每次她一看见,就忍不住睹物思人。
在‘父为子纲’的封建礼法下,她的父亲有当代所有男人的通病,整日表情严肃,不苟言笑,与子女刻意保持着距离,认为自己是家庭内部的君主,家里少谁都行,就是不能少他,少了就会散。还很功利,重男轻女。
她虽不喜父亲,却也感谢他,因为他和母亲生出了世上最好的哥哥,她得到的父爱并不多,但万幸,她的哥哥与母亲都很爱她。
只给长子的糖果点心,哥哥给偷偷分她一半;独给长子请的名师,哥哥会硬拉着她去上,再告诉她,读书明理,可开眼界;还有逢年过节的压岁钱,哥哥总会把他的那份偷偷给她,让她自己去买零嘴和漂亮首饰。
想到此处,失落感渐渐涌上她的面庞,都快十年了,还没有哥哥的消息。
沈鹤归的注意力一直落在鹿文笙身上,见她逐渐失落,他蹙眉不愉道:“我带你见沈照的真实面目,戳破他往常对你的伪装,看样子是办了坏事,竟让你如此失落!”
罢了,这饭不如不吃,反正他也不饿,沈鹤归啊沈鹤归,你不能被鹿文笙地牢里几句贴心窝子的话给收买,鹿文笙懂你又如何?喜欢你会发光的鳞片又如何?不讨厌蛇又如何?——
作者有话说:[让我康康]
第29章 三问 牲口
旧主难忘, 旧情难消,强扭的瓜又不甜,何必让自己变得如此低声下气, 鹿文笙自己都承认他是知道的。
莫名的怒气一下喷涌而出, 沈鹤归黑着脸,掀帘就想跳车,把驾车的锦衣卫吓了一跳。
俯视着青色的飞鱼服, 沈鹤归才想起来这是他的马车,不是鹿文笙的。
沈鹤归止步,被自己的行为气笑了:“呵!”
听到呵笑, 鹿文笙才意识到沈鹤归生气了,她急忙拉住他的腰带解释:“我失落不是因为肃王殿下,这是殿下的马车, 要走也是我走。”
沈鹤归将衣裳穿的一丝不苟, 毫无褶皱, 她都不好意思硬抓,只能拉腰带。
但拉完她就后悔了, 因为沈鹤归今日配的是如意勾宫绦腰带,她这么一扯, 肯定勒到了。
果不其然,闷哼声在下一秒传到入耳中。
鹿文笙咽了咽口水,假装没听到, 硬着头皮解释:“殿下的好意我都知道,刚才只是想起了小时候一起长的哥哥……他是我某个邻居家的儿子, 那位大哥哥待我很好,而且某些地方长的很像肃王殿下,奈何很久没得到他的消息了, 我这才有些失落。”
不能说是亲哥哥,也不能提是酒窝像,不然很容易被沈鹤归查出她的身份,若他继续追问,她便只能继续瞎编。
沈鹤归理了下朱红腰带,十分高冷的在鹿文笙对面坐下,他手长脚长个子高,空间一下子逼仄起来。
滚烫的温度穿过衣料,烙上鹿文笙的小腿,她不自在的想将腿移走,奈何左右两侧都被沈鹤归的长腿封锁。
算了,就这样吧,她现在和沈鹤归是同性,不用讲究。
沈鹤归并未计较鹿文笙扯腰带犯上:“没撒谎?”
鹿文笙用力点了下头,没说话。
沈鹤归被成功哄住,但不愉依旧残留在他心间,他情不自禁拿自己与沈照比了起来:“回到四年前,让你再选一次,你会选我还是肃王?”
知道沈鹤归是男主,注定会成为皇位争夺的胜利者,鹿文笙答的毫不犹豫:“选太子殿下!”
沈鹤归:“不可欺瞒,我要听实话,你觉的那皇位是我坐合适还是肃王合适?理由是什么。”
鹿文笙:“太子殿下合适。肃王身边小人扎堆,各自抱团,勾心斗角,太子殿下这边却多是做实事的臣子,斗争也不严重。”
沈鹤归很满意鹿文笙的回答,他说出了最想问的问题:“如果我真的是妖孽,你会如何打算?”
三个问题,兜头落下,没留任何思考的时间,所以鹿文笙成功被最后一个问题卡住了。
沈鹤归为何会问出这个问题?他又不是,问了也没意义啊!
沈鹤归见她沉默,催道:“很难答?”
“啊!”鹿文笙急忙摇头:“不难。”就是很意外,眼下情况还是说些甜言蜜语比较好,黑脸的沈鹤归看的心里发毛,消受不起。
“只要殿下还是殿下,未来某天变成妖也不要紧。话本里的妖怪都很厉害,还有法力,殿下若真化了妖,还当着人间的皇帝,那我这臣子肯定做的很开心。”
沈鹤归疑惑:“为何妖当皇帝你会很开心?”
鹿文笙睁着一双含情目就开始列举好处:“最大的好处当然是耐造,人吃五谷杂粮会生病,妖怪不会;人的精力有限,七个时辰左右就必须睡一次,一次至少要睡三四个时辰,妖怪肯定不用;遇刺被捅一刀,人大概率会死,不死也要养很久,妖怪肯定不会这样;还有打架,就算是群殴人肯定也打不过妖怪。”
鹿文笙抬手压着手指开始总结:“不会轻易生病,精力无限,耐造,不容易死,能活很久,纵观古今,这样的好主子,打着灯笼都难找。历史上有多少能臣是因为良主去世才没能实现抱负。”
鹿文笙抬头。
沈鹤归看她这是什么表情?怎如此诡异!
视线落在鹿文笙明丽的双眼上,沈鹤归动了动眼珠,徐徐开口:“可我听着你的形容,不像在说良主,倒像在说牲口。”
鹿文笙讪讪:“理是这个理,但殿下也不必讲的太直白,给牲口留点脸面。而且牲口熬几年,死了也就解放了,妖怪应该要熬成百上千年才能解放,这么一想,妖怪当皇帝,还怪可怜的,悠长的寿命全用来上朝处理政务了。人世缤纷灿烂,妖怪皇帝坐拥江山,却没有自己的生活,更没时间走出皇宫,去看看属于他的自由天地。”
沈鹤归:“……”他的寿命,是比人长些,政务的确很枯燥。
静默蔓延。
鹿文笙:“殿下怎么不说话,是觉得我哪里讲的没道理?”
沈鹤归深吸了一口气,开导自己:别听鹿文笙胡说八道,他不是牲口,也不可怜。
沈鹤归看向马车外的街市,心中那点不愉彻底消散:“下车吧,带你去吃午膳。”
朝食虽丰盛,但量不大,鹿文笙只吃了个半饱,其实早就饿了。
因此沈鹤归话落,她的注意力便被‘午膳’二字引走了。
鹿文笙探头看向外面极为普通的餐馆,感到非常意外。
那店面实在不起眼,灰扑扑的招牌边缘已有些卷翘,招牌上的字迹也十分黯淡,门脸窄小。从窗口望进去,里头似乎只摆得下四五张方桌,光线有些昏沉。这与她预想中沈鹤归这般身份会踏足的地方,相去甚远。
就这打量的一小会儿功夫,沈鹤归已经下车了。鹿文笙翘着大拇指,抓着衣摆赶紧跟上。
午未交际之时,街上往来的行人并不多。
沈鹤归撩开那半旧的蓝布门帘,柜台前正在算账的老板娘眼睛一亮,便熟络的迎了上来:“好久不见,你这小子又俊了不少。”她上下打量着沈鹤归,“正值饭点,外面乱,我带你去后院吃。”
“好。”沈鹤归虽惜字如金,鹿文笙还是听出了几许亲近感。
沈鹤归一走动,露出了他身后的鹿文笙,瞬间,老板娘的双眼更亮了,她带着善意打量:“呦!这是你朋友?这双眼睛生的好,可惜不是女娃娃,不然与你生出来的孩子肯定十分俊俏。”老板娘嗓音清亮,带着市井独有的热络与豪爽。
沈鹤归停步,转走话题,“嗯,我许久未来,一切可还好?”
“好的不行。”老板娘朝外面扬了扬头,“你给我雇那几个壮汉,啥都会干,还听话,前几日还有人跑来打听是从哪里雇的。”
老板娘好奇的瞥向鹿文笙:“这还是你第一次带朋友来,像你一样,真俊!”
沈鹤归与鹿文笙的容色衣着与此地本就格格不入,再加上老板娘的大嗓门,俩人已成了全场焦点,她红着耳尖,与老板娘打了招呼:“老板好,我叫鹿文笙,今年十八岁,还没娶妻。”这有点太热情了,夸的她怪不好意思的。
沈鹤归看着站在他身旁,乖乖巧巧的鹿文笙,微微翘了翘嘴角。
原来鹿文笙乖起来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像红豆馅的糯米团。
沈鹤归贴心解围:“他年纪小,脸皮薄。”
老板娘这才注意到来自四面八方的视线,“怪我,看见你来太开心了,咱去后院。”
说是后院,其实是老板娘自己的卧室,地方不大,也没外面亮,她贴心的点了一盏油灯才出去张罗饭菜。她走前,沈鹤归还特意交代,一会儿还有个朋友来。
鹿文笙抿了口橘皮热茶,没多问是谁要来,她现在比较好奇,沈鹤归与老板娘为何会如此熟络。
鹿文笙旁敲侧击,八卦之心溢于言表:“殿下与老板娘看起来很熟,以前经常来这里吃饭?”
茶碗缺了个口,沈鹤归将豁口转向另一边,十分优雅的饮了一口,才道:“偶尔来,以前经常来会害了她。”
他理了一下衣袖上的褶皱,抬眸:“想听故事?”
鹿文笙小鸡啄米般点了点头,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从昨日下午到今日午后,近乎一日时间,鹿文笙与沈鹤归称得上形影不离,二人一起淋过雨,下过厨,夜晚同室而眠,早上共进朝食,短短时光里,由不同立场造成的隔阂,已在密集的相处中悄然散去。
沈鹤归:“那你别让我等太久,定个期限,我便告诉你。”三月中便是会试,只有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了。
“行。”没想到沈鹤归会轻易松口,鹿文笙应的爽快,“那就二月中旬前,如何?”
“可!”
沈鹤归的语气很淡,仿佛在讲着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少时冲动,我曾逃离过皇宫,但一个十岁出头,分无分文且文不成武不就的孩子,其实很难在腊月里存活下去,我无处可去,便在风雪里茫然走了两日,最后寻了一处破庙准备等死。”
沈鹤归用食指抵了一下茶碗的豁口。
“那日半夜,飞雪大如鹅毛,密如柳絮,一位妇人带着一双早已死去的儿女也来了破庙。死人的味道并不好闻,所以我去了外面。”
沈鹤归垂眸,遮住眼底的情绪:“我以为我活不到第二日的,可醒来,却发现自己被那妇人抱在了怀里,用自己的体温暖着。她将我带下山,靠乞讨养着我,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宫里的人寻到了我,想带我回去。”
话到此处,沈鹤归再没继续说下去,但鹿文笙能猜到大概。
鹿文笙:“所以那个妇人就是老板娘?”
沈鹤归颔首。
鹿文笙心中一动:“那挺好的,她遇见了贵人,你也躲过命中一劫,活了下来。”这并不是一个听完能让人开心的故事,逼得孩子离家出走,那天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鹿文笙正愁着该如何安慰沈鹤归,饭菜的香气缠上鼻尖,老板娘豪爽的嗓门由远及近,“你带着朋友来的突然,只能简单凑活一顿。”
鹿文笙一脸感激,起身先道:“老板娘客气了。”鹿文笙垂眸看向菜色,“这菜色我看着……极好!”
哦豁!全是各种肉,只有里面的葱姜蒜是素的。
鹿文笙的视线在沈鹤归与老板娘之间来回移动。
说句实话,她亲娘宋枝蕴都没如此溺爱过她,一下做这么多的肉端上来,这是把沈鹤归当亲儿子养了。
沈鹤归眉目温和:“无事的,有的吃就行。”
“你俩慢慢吃,我还要去看店,”笑着拍了拍鹿文笙的肩膀,又丢下两句话,老板娘风风火火的走了。
光盘行动后,鹿文笙揉着肚子,消食。
房梁上落下一位劲装女子快速收拾好碗筷桌面,又从窗外翻了出去。
她出现的悄无声息,鹿文笙被惊的打了一个嗝:“现在的餐馆,收拾碗筷都那么高档了?”
沈鹤归挑眉:“那是便装的锦衣卫。”
“哦,所以老板娘知道殿下的身份?”
大概是吃的开心,沈鹤归身上难得散发着慵懒感:“知道。”
“殿下是来接走她的?”
沈鹤归摇了摇头,“她想靠自己的双手活着。你不妨猜一猜,当初她为何会流亡为乞丐?”
鹿文笙猜道:“丧夫?然后被抢了家产?”若她没考中进士,下场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说不定还真得学要饭。
沈鹤归:“她的丈夫另结新欢,想典妻卖子,偷听到丈夫与牙婆谈话的当晚,就立刻带着两个孩子逃了出来,一路乞讨,来了京城。前半辈子以为丈夫靠得住,结果真情错付,殃及子女,这后半辈子,她只想靠自己。”
独属于普通女子的悲剧,鹿文笙并非首次听闻。贫穷与贪婪,从来都是滋养罪恶的温床。那些兽性先于人性的男子,一旦作起恶来,最先伤害的是结发妻子,再是孩子。
人间的是非最难判,鹿文笙轻言道:“老板娘是人间清醒。想活的好,就得放下过去,向前看。世上有善恶之分,便有善恶之人,以后我若娶到心爱之人,定要将他放在心尖尖上,疼一辈子!”前提是必须乖巧听话。
看着意气风发,满脸真诚坚定的鹿文笙,沈鹤归心底蓦然一动,一粒隐秘的种子悄然落入心田。
鹿文笙低头吹了吹开始隐隐泛痛的拇指:“人和那树上的毛虫一样都是动物,都要历绝境,方能破茧,去成就与前半生截然不同的自己……”
“哒哒哒——”三声规律的叩门声响起,打断了鹿文笙的后半句话。
她循声望去,惊讶道:“这不是太医院的张院判?怎么会来此处?”是给沈鹤归看伤的?
张蝉逸笑呵呵的跨过门槛,“殿下喊我来的,没打搅到你俩吧?”
沈鹤归化去周身慵懒,正色道:“来的正好。”他转眸看向鹿文笙,“给鹿卿把下平安脉,他常常走路出神,还面容郁郁的出茅房,看看是不是讳疾忌医,身有隐疾。”
鹿文笙:“?!”她明明健康的不得了!
第30章 看医 刁难
“我年轻力壮, 不用看医,倒是殿下昨日受了箭伤,需要看看。”鹿文笙退着想跑, “我在翰林院还有点事, 就不打扰殿下看医了!”
沈鹤归端坐在原位上,抬手叩了两下桌面。
两个高壮的锦衣卫瞬间出现在了鹿文笙面前,挡住去路。
沈鹤归:“就请个平安脉, 一个字都不会传出去。”他就知道鹿文笙会跑。
鹿文笙觑了一眼张蝉逸白花花的胡子,心中发虚。听说男女脉象是不同的,这要是让中医头子把了脉, 不就露馅了!
想到此处,她又回头偷看了眼沈鹤归。
发现辛苦招揽了三次的良才,是个忤逆犯上的女子, 沈鹤归会不会气到脸黑如炭。印个月牙, 就可以去京兆尹府的公堂上, 当穿书版包青天了。
怎么样才能逃过一劫?
不能慌,要冷静!
鹿文笙飞速转着脑袋。
见鹿文笙站着一动不动, 沈鹤归起身朝她走去,步履轻缓, 悄无声息,似丛林里捕猎的豹子。
壮汉她打不过,沈鹤归一片好心, 不能硬刚,要不干脆承认她不行, 就是讳疾忌医,是个镴枪头!可万一,张院判让她脱裤子看诊怎么办?
不行不行, 还是得跑!鹿文笙的视线落到了一旁的窗户上。
门堵了,不代表窗户不能翻!先躲过眼下再说,哪怕来的是个普通太医她都能赌一把,偏偏是万里挑一的院判,这不等于是鸡落到了开水里,必死无疑!
想通就干。鹿文笙飞速窜到窗口前,抬腿就要翻。
欸!这衣裳怎么有点勒脖子?
她抬手扯了扯。
微凉的脖子接触到一片不属于自己的滚烫的肌肤,她缓缓扭头。
鹿文笙:“?”沈鹤归什么时候站到她身后的,这人走路又没声!
沈鹤归拎着鹿文笙的后衣领,垂眸道:“孤说话算话,今日若有一字外泄,在场所有人全家问斩,你不用怕。”他理解鹿文笙不愿看医的心情,却无法纵容他讳疾忌医。
鹿文笙心头一凛。
得,沈鹤归要亡她!实在不行,一会就把圣旨给他,再骗他自己打算回家养老。
鹿文笙认命放下腿,满脸凝重的坐回了位置上。
公家的饭果然不好吃,早知有这一出,她就不来吃了。
不过换个角度想,只要有保命符在手,天她都敢捅,小小马甲,只要没与沈鹤归牵扯上爱情,完全不是事儿。
意外看了场猫捉鼠的戏码,张蝉逸笑呵呵的将脉枕垫在鹿文笙腕下,眉目慈和:“看来殿下很喜欢你,千金一两的药粉都舍得给你用。”
鹿文笙弯了弯受伤的拇指,瞬间止住思绪,难以置信:“这么贵?”什么配方,怎么不去抢!
枯瘦苍老,但指甲上满是白色月牙的指尖按上鹿文笙的腕子:“以前殿下经常受伤,伤药必须不伤身又见效快。人活着能生钱,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救命的伤药,就是万金一两也值得。”他下巴上的山羊胡随着话语出口一颤一颤的。
鹿文笙好奇的捋了一把。
挺顺啊!保养的比她的头发还好。
沈鹤归插道:“多嘴。”
张蝉逸捋须的动作一顿,突然收了笑容,他对鹿文笙道:“换只手。”
鹿文笙见他眉头蹙起,很难不幸灾乐祸:“院判大人发现什么了?”他肯定把出来了。
反正躲不过,能吓一个是一个,反正她有保命符。
白花的胡须在视线上方颤动,鹿文笙抬手想再捋了一把,被张蝉逸躲了过去。
沈鹤归见张蝉逸突然敛起笑容,肃问道:“他病的如何?能不能治好?”
张蝉逸细细打量着悠然吹手指的鹿文笙,沉默片刻,收回了手。一个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真是物以类聚!
“回禀殿下,这位……鹿大人,只是肝气郁结,气血不足,阳虚内寒,暂时没什么大病,想来是是近期压力过大,又受了寒,只需开些疏肝解郁,理气健脾,益气养血的药吃吃,再放宽心就行。”
鹿文笙十分错愕的仰头看向张蝉逸。
什么情况?!太医院里都是人精,现在人精头子居然帮她撒谎?难道是有求于她?不可能啊!
沈鹤归:“人交给你调养,外头厨房里有药炉,将药熬好盯着他喝下再走。”
张蝉逸:“是。”
鹿文笙错愕的视线又落到沈鹤归身上。
沈鹤归何时如此了解她?知道她最喜欢将苦药偷倒掉。
沈鹤归长睫翕动:“孤还有事,就不送你去上值了,院外的马是留给你的。”人没病就好。
鹿文笙低低应了一声。
沈鹤归有点太贴心了,又带她吃饭,又带她检查身体,还送马。
亲眼目送沈鹤归的马车走远,鹿文笙才回头摸去了厨房。
热气顶着陶罐的盖子不停地发出咕嘟声。
鹿文笙凑上前,低声问道:“张大人就没把出点别的?”
张蝉逸从陶炉下抽出一根柴火,降低火焰的温度,他轻语道:“鹿大人还记不记得去年春天,向肃王讨要了一位面容清秀的女子,意欲纳她为妾,后来又谎称她宁死不屈,于家中自尽!”
明亮的火焰带来温暖的热度。
鹿文笙知晓张蝉逸没有恶意,静思半晌,终于有了点印象,她道:“好像是有这么回事,长相性格都那么温柔的妹妹,要是落入的肃王的后院,肯定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我只是顺手一帮。”
肃王那个花心大萝卜,后院堪比后宫,每天都很精彩,每月都会有女子的尸体被抬出。
张蝉逸对着炉口扇了两下,又加了根细柴:“那是我唯一的女儿。”他顿了一下,补充道:“比鹿大人大一岁。我就帮你这一次,没有下次,记得少生病。”
两人心照不宣。
鹿文笙抬手抱拳:“多谢!”做人果然得行善积德。
……
鹿文笙骑着马到翰林院时,已至申时,她打算混到酉时意思一下,然后准时下班回家。
将马牵到厩房,鹿文笙哼着小曲,背手走在长廊上。
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史官,官级在翰林院处于中等,上有五品学士、六品侍读侍讲修撰,下有八九品五经博士、典籍、侍书等。
以前这不上不下的官位倒觉得没什么,可近来半月,明里暗里想踩在她的人越发多了,他的顶头上司陈辛便是其中之一,是这群人中急先锋般的存在。
想曹操,便看到了曹操。
鹿文笙挑眉望向在院里坐着的陈辛——正五品翰林院学士。
她看见了陈辛,陈辛也看见了她。
隔廊相望,陈辛率先阴阳道:“呦!这太阳都快落山了,鹿大人终于想起来上值了。”
想着近半月陈辛给她带来的麻烦,鹿文笙的嘴没留丝毫余地:“这太阳都快落山了,您老还在这里晒太阳,是怕以后没得晒了?我刚被太子的殿下押着喝了苦药,现在很想骂人,但不骂你!”
陈辛是靠裙带关系得的官,肚里没啥墨水,人也不聪明,所以他没听出来。
陈辛不屑冷笑:“我看你这是酒喝多了,白日梦刚醒!”整个翰林院都知道鹿文笙和太子殿下的关系势同水火,眼下肃王跑了,首辅日薄西山,他鹿文笙就是个屁!
“你我相看两厌,陈大人有话快说,有屁快放!”陈辛这人,小肚鸡肠,嫉妒人才,翰林院落在他手里迟早要完。她看着也嫌恶心,偏偏当官还不能轻易辞职!
“我虽不能罢免你,但不要忘了,你的考核评语是我写的。”见鹿文笙浑身都在表达无所畏惧,目中无他,陈辛直接起身朝鹿文笙走来。
鹿文笙瞥了眼他身上的膘,“那你现在写,最好让都察院或吏部直接罢我的官。”
啧!都察院老大今早都被沈鹤归撅了,新任吏部尚书也是沈鹤归的人,她都不知道这蠢材是从哪里收集的勇气,肥膘里吗?
看着有恃无恐的鹿文笙,陈辛的火气蹭蹭上涌,他就搞不明白了,眼下鹿文笙既不结交同僚,又不巴结上司,怎的还是天天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明明他的靠山全都倒了。
陈辛拉着脸,十分高傲的将一张条子递给鹿文笙,吩咐道:“库里有些陈年旧档生了蛀虫,今夜你就辛苦一下,重新誊抄一份。还有几封文书需要起草,戌时前交上来,记得署上赵编修的名字。”
鹿文笙抬手,搓了搓手指。
陈辛:“你这什么意思?”
鹿文笙理所当然道:“给钱!难道你想白嫖?”
“这是上司给你的任务。”陈辛指了指条子上的印章。
“呵!”绝了,除了沈鹤归,从来没人白嫖过她,“要么给钱,要么找别人代笔!”
鹿文笙和陈辛争执没压着嗓音,很快屋里的人都出来看热闹了。
商廉与霍谦早就听出鹿文笙的嗓音了,奈何一直被上司盯着,无法出来帮忙,眼下事态扩散,终于能跟着上司走出屋门。
陈辛:“鹿文笙你放肆!”
陈辛脸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看的她直想呕。
胖蠹虫成精,再当上官,实在是太恶心了!
鹿文笙撸起衣袖,冷笑:“我还有更放肆的,你想不想试试?!”
两条白皙纤细的胳膊骤然落入了陈辛的眼中,刺得他心头妒火骤起。
陈辛阴阳怪气地嗤笑:“你这胳膊白细的和妓院里的娘们一样,也好意思露出来丢人现眼!”
鹿文笙用力舔了两下后牙槽:“俗话说的好,杀鸡儆猴,敲山震虎,我看今日,不如就将你当做鸡山,敬给那给想搞我的人!”——
作者有话说:陪妈妈出了趟门,所以晚了[捂脸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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