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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第31章 殴打上司 兔太子


    话落, 鹿文笙抬手就朝他揍去。


    陈辛嚎道:“哎呦!你居然打人……”


    她练过简单的拳脚功夫,打不过沈鹤归与锦衣卫,打个尸位素餐的朝廷蠹虫还是没问题的。


    这肉真厚!不如用脚省力。


    鹿文笙十分有技巧的踹向陈辛的腿窝, 将人放倒, 继续揍。


    陈辛:“鹿文笙!你要造反!哎呦……”


    欺君之罪她都犯了,根本不怕再加一条殴打朝廷命官的罪。


    鹿文笙专挑吃痛的地方踹:“不妨实话告诉你,不当这个编修我的日子也能过的很好, 这半月我按照官场礼节敬你让你,却不代表我鹿文笙怕你!若打你这条蠹虫是造反,那这反我能造成百上千次, 外面的流民百姓瘦如干柴,翰林院一个清水衙门,主事官却比猪还胖!我咒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你听不出来, 骂你不是人, 你也听不出来, 你个蠢东西!”


    霍谦本想上前劝架,被商廉一把拉住。


    商廉:“让小鹿出出气, 罪责我与他一起担,这半月小鹿帮陈辛起草过不知多少份文章、诏书, 不仅老是被打回修改,还没署名。”


    霍谦:“既然如此,那便也算我一个。近期, 每逢商议要务,陈辛皆刻意将小鹿排除在外, 经常将他急需的典籍文书提前调离书阁。还好小鹿本事大,自己克服了。”


    他俩独站一处,并不与众人为伍。


    噼啪的揍人声中, 夹杂着窃窃私语,却无一人上前阻止。


    鹿文笙心气顺了,补了最后一脚,啐了陈辛一口:“小爷我等着你去告状!”


    她抬头看向周围:“还有谁皮痒想挨打,站出来,我成全他!”


    窃窃私语声瞬间止住,人群集体退后了数步。


    以前鹿文笙就不好惹,但好歹没动过粗。没料到陈辛新官上任,毫发未伤的躲过了宫变清算,却没躲过鹿文笙的拳脚。


    陈辛缓过痛劲,摊在地上放狠话:“你就等着明早参你的奏折吧!这个编修你别想再当,这燕京官场有你没我!”


    鹿文笙吹了吹指甲,又踹了一脚:“最后一句话,有本事你去沈鹤归面前嚎。”


    陈辛:“你居然喊太子殿下的名讳,你……”


    鹿文笙将地上的纸条捡起来,撕得稀碎:“名字不就是用来喊的,沈鹤归沈鹤归沈鹤归,我就喊,不光喊,昨夜我还睡在了太子殿下身边!有本事你也去!肥蠹虫!”


    鹿文笙捏开他的嘴,将碎屑扬了进去:“突然心情不好,走了。”


    留下目瞪口呆的翰林院众人,鹿文笙拍拍身上的灰尘,翘班扬长而去。


    她一走,私语声骤然出现,且越来越大。


    “鹿文笙爬上了太子殿下的床榻?!”


    “我也听见了,他居然爬床!”


    “这太狠了,我做不到,我只能接受美娇娘。”


    “我也是,要是被我爹知道我走后门,我能被抽死!”


    “咳咳,都去干活。”侍读学士李延假咳了几下,扬声对众人道。


    他不禁又想起了在西廊庑的那顿午膳。所以鹿文笙这是表白成功了?!他成了殿下的人?!这男子能封妃吗?他得立刻去翻翻史书,以备不时之需!


    ……


    夕市人流如织。


    阳光斜照在脸上,刺得鹿文笙忍不住眯起了眼。她给自己买了羊肉烧饼,给马买了水灵的韭菜白菜。路边有截矮石墩,她随意坐下咬着饼子,马儿安静地立在旁边啃菜。一人一马,一站一坐,一同咀嚼着各自的零嘴,画面竟出奇地和谐。


    有游商路过她身边,又忍不住回头问道:“你这马儿毛色纯净,面容清秀,四肢修长,筋腱明显。蹄质坚硬如磐石,是匹难求的好马,二十两卖不卖?”


    民间的上等马,一匹售价在十二两左右,这个价格已十分有诚意。


    鹿文笙咽下最后一口饼,在马毛上擦了擦手,道:“不卖!”


    马匹交易受官家管控,民间市场上很难遇见好马,正因如此,当初她才选的骡子。


    那游商不死心,凑近两步,伸出三根手指,加价道:“三十两,兄弟我诚心想要!”


    鹿文笙顺了几下马鬃,马儿很有灵性的蹭了蹭她的手指,水灵的大眼一眨一眨的。


    鹿文笙笑着,一副拽样,道:“小爷我不差钱,加到三十两黄金也不卖。”她拍了拍马颈,话里带着股混不吝的劲儿,“进了我家的门,以后就是一家人,我还没穷到需要卖家人的地步。”


    “嘿,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冲!”


    鹿文笙:“我都说不卖了,你还在这里缠着不放,没揍你已经算是好的。”她今日一身便服,打起来也无所谓。


    那商人没料到,看着文弱可欺的书生,凶起来竟带着匪气,啐骂两句悻悻走了。


    鹿文笙嗤笑一声,然后将安静了整日的小元从袖中拿出来,放到了马背上。


    “吃饱了,带你做任务去。”


    小元:【现在就去?天还没黑呢!而且太子不是在皇宫里吗?这任务做不了吧?】


    鹿文笙翻身上马:“又没定死太子只能是沈鹤归,我去买一只太子不就行了,你是喜欢鱼太子还是虾太子,或者传统的狸猫太子?”


    小元犹疑:【……这……这能行吗?】


    马蹄踏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哒哒声,鹿文笙的嗓音随风逸散:“试一试不就知道了,或者你给我开个挂,把沈鹤归瞬移到东宫来。”


    小元缩了缩脖子,视线飘忽不定,小声道:【我没那个功能。刚才你是故意打的陈辛,想借他提前下值,做任务?】


    “小王八还挺聪明,当然也有泄气的成分。我是没想到,沈鹤归居然这么想我为他所用,我没答应前,他对我的容忍度肯定很高,今日不揍,更待何时!”


    小元纠正:【我是龟,不是王八。】


    “行,小黄龟!”


    鹿文笙带着小元逛了一圈水产市场,最后却两手空空的出来,在街边选了只白毛兔子,原因无他,水产这东西,太容易死,死了就喊不醒了。


    天边擦黑时,鹿文笙揣着兔子,终于在东宫围墙外的隐蔽墙角发现了狗洞。她四下张望,用布蒙住脸,手脚并用,蜷身钻了进去。


    与此同时,沈鹤归所在的宫殿灯火通明。


    沈鹤归:“这些空出来的官位,就按照名单上的补充,让翰林院那边连夜起草诏书,内阁与六科那边这两日也辛苦一下,今日就议到这里,都先归家吧。”


    “臣等告退!”脚步声渐远,殿门合拢。


    沈鹤归将长发散下,用玉簪半挽,而后斜倚在龙椅上揉了揉伤过的肩膀。


    沈瑞那老东西,倒是什么都不瞒着沈照,真是父子情深。


    硫磺,真是个碍事的东西!要不今晚……


    “殿下,殿下不好了!侍卫来报,有人夜闯东宫!”冯苟拿着拂尘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嗓音尖利。


    “人抓到了?”沈鹤归按着扶手起身,径自朝外走去。


    “没。”冯苟佝着上半身回道。


    “去备马。”东宫里什么都没有,会是谁的人?也是够蠢,一会儿抓住,正好送到昭狱一起审问,春日里,他总是难以入眠,正好送些蠢材去投胎。


    “喏!”


    沈鹤归才踏至殿门,一名身着大红飞鱼服的锦衣卫疾步上前,单膝跪地,递上一张叠好的纸:“启禀殿下,翰林院学士被鹿编修揍了一顿,鹿编修出翰林院后,下落不明!翰林院学士陈辛轻伤。”


    沈鹤归展开纸张,目光扫过,随即似是难以置信,又逐字逐句看了一遍。


    淡粉嘴角先是绷紧,接着控制不住地扬起一丝谬笑,最终又化为气笑:“鹿文笙真的在大庭广众下,高声宣扬,爬上了我的床榻?”


    沈鹤归吐字的速度极慢,除了恼火,还带着些许无奈。


    锦衣卫低着头,完全不敢抬头去看沈鹤归的表情:“是!”


    沈鹤归抵了抵眉心,下令道:“去花街看看鹿文笙是不是在那儿,若不在,便带着你的人去找,子时前,务必把人给我绑到皇宫来。”


    “是!”锦衣卫领命而去。


    望着天上闪烁的星子,沈鹤归在心底默念了数遍鹿文笙的名字。


    他要如何做,才能纠正鹿文笙,让他消了心思,好好娶妻生子,走正道。


    不仅殴打朝廷命官,还造他的谣,胆子愈发大了,不过鹿文笙那细胳膊细腿的,是如何打得过陈辛那条肥虫的?


    另一边,藏在柜子里的鹿文笙等到外面彻底消停了,才小心翼翼的开始找沈鹤归在东宫的寝殿。


    她现在非常后悔,填什么不好,偏偏填的胰子,东宫这么大,沈鹤归的寝殿到底在哪里?也不知里面会不会有胰子。


    鹿文笙走在黑漆漆的小道上,开始动歪脑筋:“小元,我现在能不能把胰子改成别的东西,比如他的凳子,他的衣裳,他的花草?”


    小元探出小脑袋:【我已经记上去了,不可以改,右边有侍卫来了,宿主小心,别被逮到!】


    鹿文笙急忙躲到假山后面。


    刚才也是倒霉,她才钻出狗洞,就遇上了来打水的侍女。


    “你你你,还有你,去那边,你们五个去殿下的寝殿周围看看……”岔路口前,领头侍卫举着火把,分配着巡查路线。


    小元好奇道:【你怀里兔子怎么都不动了?】


    打瞌睡,送枕头,天都在助她!鹿文笙悄悄跟上侍卫,抽空回道:“之前在柜子里挣扎的太厉害,我给它喂了点蒙汗药。”


    小元:【……这还能喊醒吗?】


    “急什么,这天才刚黑!”


    小元:【我觉得这兔太子,不太靠谱!】


    鹿文笙:“先试试再说,万一这BUG卡成功了呢!你快闭嘴,分心被逮住就麻烦了。”这要是被当场抓住,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第32章 找胰子 被逮住


    尾随着去寝殿查探的五个侍卫, 鹿文笙终于找到了沈鹤归以前住过的千羽殿。


    鹿文笙将小元掏出放到地上,打算来个物尽其用:“你爬远些,再制造点动静, 将人引走。”


    小元磨蹭:【我不想去, 怕黑。】


    鹿文笙想了想,将沈鹤归送她的那块月牙状玉石系在小元的脑袋上,“这样总可以了吧?”


    挺亮, 蓝幽幽的颜色也挺好看。回去编个同色的绳子戴脖子上,红色好似有点不般配。可以当手电筒用。


    鹿文笙一片好意,但小元用力甩着脖子, 十分抗拒:【不要这个,快拿走!】


    它宁愿摸黑也不要戴这个!上面的气息太压抑龟了。


    见它反抗剧烈,鹿文笙立马解开, 将其系到了自己的手腕上。


    “这玉挺好看的, 还会发光, 你不喜欢?”


    小元沉默片刻,屈服了:【我去, 别给我戴这个。】


    刚才在水产市场,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各种食物与天敌装死, 男主那家伙……诶!不想了,又不能告诉宿主,它得瞒住男主的真实身份!督促宿主好好做任务!


    小元挪着短腿超黑暗里爬去。


    夜色里, 小元黄色的身体其实挺扎眼,却又在个头上占了大便宜, 所以安安稳稳的爬到了数米外,成功推下数颗石子。


    石子碰撞落地接连发出脆响。


    “在那!”五个侍卫成功被骗走。


    鹿文笙趁机钻入殿内。


    此处虽非沈鹤归日常居所,却依旧每日有人洒扫整理, 十分整洁。


    借着腕间的淡蓝光线,鹿文笙摸到净室开始找胰子。


    抽屉里没有,柜子里没有,浴桶边上没有,脸盆边上也没有……


    鹿文笙像只无头苍蝇找了半天也没见到胰子,她坐在光洁的地面上,沉思了片刻,决定去净室外找。


    时间紧迫,鹿文笙翻找没留余地,衣柜里,床榻间还有各种奇怪的角落都被她翻了个遍,连花瓶里都没放过。


    半刻钟后,鹿文笙瘫坐在一片狼藉的殿内,很疑惑:“沈鹤归洗澡,难道不用胰子?是人都得用吧,不然很难洗干净。”


    小元抵着窗缝挤了进来:【宿主,你找到没有?时间不多,一会他们就回来了。】


    收到声音,鹿文笙急忙起身,将小元接进来:“你快翻翻原著,看看沈鹤归以前洗不洗澡!殿内一应俱全,就是没有胰子。”


    小元讷讷:【VIP章节的阅读权限我也没有呢!】


    鹿文笙:“那你帮我查查这书是谁写的?几十万字的免费章节,沈鹤归出场寥寥,还都是各种play的背景板,一点有用消息都没有!”


    小元缩了缩脖子:【没有署名,所以宿主应该努力刷好感度的,我们浪费太多时间了。】


    鹿文笙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不干,白天去翰林院上班,晚上还要去沈鹤归那里刷好感度,变相加班,我脑子秀逗了才会干这种蠢事!”


    鹿文笙撅着屁股,开始新一轮翻箱倒柜,她抽空回头,吐槽:“而且还没有加班工资!”


    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半晌后,鹿文笙终于在一个蓝色锦囊里找到了几块胰子。


    鹿文笙从鼓囊的怀里摸出兔子,对小元道:“你去门口望风,有人来了就喊我!”


    小元:【好。】


    乌龟的视野比较低,最开始门外有黑影晃过眼睛的时候,它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但为了安心,它用爪子抵开门缝,想借着体型优势查探。


    殿外,正欲推门的沈鹤归动作一顿,挑眉与门缝里那双大豆豆眼来了个猝不及防的深情对视。


    见到最不想见的男主,小元浑身一僵,瞬间把脑袋四肢全缩回了壳里!


    小元:要死要死要死!男主身上的味道好可怕!早知道换个陆地动物当身体了!这该死的血脉压制!


    修长劲瘦的五指捞起地上的缩头乌龟。


    这不是鹿文笙养的小宠,难道……夜闯东宫的是鹿文笙?


    沈鹤归透过门缝向内望去,却未见那道熟悉的身影。


    他不动声色地推门,闪身,阖门,动作如行云流水,悄无声息地融入了殿内的黑暗中。


    纱帘后,多了一道高大身影。


    鹿文笙坐在地上,毫无所觉,正专心用胰子搓着昏迷的兔太子,手腕上的玉片一晃一晃的,提供着稳定的柔光。


    “应该差不多了,每块都搓了一遍,下一步就是喊醒兔太子。”


    “可这中了蒙汗药的兔子该如何喊醒?”鹿文笙拎着兔子的耳朵抖了抖,夹着嗓子意思了两句。


    “殿下,快醒醒,月亮要来晒屁股了~”


    “殿下,再不醒,我就要吃掉你啦~”


    兔子没醒,但鹿文笙成功被自己做作的夹子音恶心到了。


    “殿下~呕——”


    帘外的沈鹤归眸子一暗,不自觉蜷了蜷手指。鹿文笙这是在做什么?这夹起来的嗓音竟比一般女子还要动听!


    “受不了!”鹿文笙将兔子丢到一边,开始翻找利器。


    蒙汗药没有解药,殿内又没有冰水,只能让兔太子遇刺醒来,而她必须紧抓兔子醒来的瞬间,念出台词:殿下,快醒醒!然后将胰子带回家,埋起来私藏。


    殿内空旷,毫无人气,导致鹿文笙也有点怕黑,所以此刻,她的嘴碎的不行。


    “要是刚才没被发现就好了,这高床软枕的,可以美美的睡一晚再走,这蚕丝被真软,要是能拿一床回家就好了。”


    鹿文笙在榻上摸索着,被子被她抖扯的像战后残骸:“沈鹤归这床怎么连个暗格都没有,难道匕首暗器啥的,是藏在枕头下面?”


    鹿文笙将长枕移开:“没有。”


    又将床单扒开摸索,敲打,“床板下也没有。”


    鹿文笙的视线落到了床头的烛台上,灵机一动,拿起掂了掂分量:“要不就你了,利器找不到,就只能上钝器了!老天保佑,千万被被我敲死喽!”


    鹿文笙爬下床,捞起绵软的兔子,比划了两下,念叨:“万一你被我敲傻了,记得去找沈鹤归,别找我,是他不按常理出牌,床榻周围没放利器!”


    鹿文笙偏过脑袋,扬了两下手,发现自己敲不下去。


    “这敲鸡敲鱼都好说,这圆毛兔子,委实有些下不去手。”鹿文笙放下兔子,坐在它边上,开始戳它的脑袋:“你快醒醒,你醒了我就可以回家了。”


    鹿文笙扬起三根手指,承诺道:“三个数,不,三十个数为期,只要你醒来,我就养你一辈子,再给你讨三十个老婆如何?让你从兔太子晋升为兔皇帝。”


    “你要知道,沈鹤归以后登基做皇帝,一辈子都娶不了三十个老婆。”


    鹿文笙趴在地上,用食指捋了捋兔子的眼睛,“就算沈鹤归能一年立一个皇后,三十年,他都成五十多岁的老头了,力不从心,洞房花烛夜肯定是蒙头睡大觉,无福消受。”


    “所以我对你多好,壮年就给你立三十个皇后,大家地位平等,草料同享,”鹿文笙停了片刻,不见兔子有丝毫要醒的迹象,又变脸威胁道:“再不醒,我可就撤回了!”


    等了十几息,白兔子没有丝毫要醒的迹象,鹿文笙泄气躺倒,情不自禁喃喃:“要是沈鹤归在就好了。呵!兔太子,假的就是假的,哪里有真太子好使!”要是被放倒的是沈鹤归,她绝对能下得去狠手。


    鹿文笙摸了两把柔软蓬松的兔毛,抬手晃了晃月牙玉片。


    “哎!”愁啊!早知道买条黑鱼了,那玩意一下敲不死,耐造。


    幽蓝的玉片在腕间左右晃动,将方寸之地照的十分亮堂。


    一片衣角毫无征兆地闯入这片光域边缘,惊得鹿文笙心头一跳,她慌忙循着衣料向上看去,如玉的脖颈,线条流畅的下颌,还有充斥周身,缭绕鼻尖的熟悉的淡香。


    沈鹤归?!


    他怎么会出现在东宫?


    虽然念叨着兔太子不好使,但真太子出现,鹿文笙满脑子只剩两个字:完了!


    沈鹤归嗓音低沉,情绪难辨:“你拿只……”他微妙地顿了下,“兔太子,来孤以前的寝殿,是想做什么?”


    鹿文笙想起身,但沈鹤归早一步料到她的动作,蹲身按住她肩头:“就这么躺着回话。”


    他抬眼,以同水平视线,不动神色的打量着被鹿文笙翻的乱糟糟的寝殿。


    东西虽乱,却并无异常。


    “我……这……这是……”死嘴,就不能自己编!


    鹿文笙隔着衣料握住沈鹤归的手腕,想将手移开逃跑。


    诶?感觉他没怎么用力,怎么会移不开?


    沈鹤归垂眸,目光紧锁鹿文笙那张写满心虚的脸。


    鹿文笙被他盯的更慌,脑子更乱了,口不择言道:“我这是来提前适应一下做太子僚属的感觉,今日下午,我好好思考了下人生,就突然非常仰慕殿下,恨不得未来日日能与殿下同吃同睡,弥补那些年错过的美好时光!我无意娶妻,愿把自己余生的时光,全送给殿下!”


    鹿文笙边扯谎,边去够兔子与胰子,想将它们用自己的衣袖盖住,藏起来。


    沈鹤归皮笑肉不笑的扬了扬唇角,毫不留情的将边上的兔子拎起来:“这又作何解释?”


    “啊……”鹿文笙咬了咬唇,目光游移,突然灵光一闪,胡扯道:“这这这……这是用来玩真心话大冒险的道具!对,我玩游戏输了,这才带着兔子来了东宫!”


    沈鹤归喉间溢出一声低沉的呵笑,完全不像信了的样子——


    作者有话说:[狗头叼玫瑰]


    第33章 利益联结 爱死你了


    鹿文笙的声音瞬间低了下去:“殿下是什么时候到的千羽殿?”他到底看见了多少?还有那些碎碎念, 又听到了多少?


    “你给这位新太子搓胰子的时候到的。”也是奇怪,之前的恼火生气,在亲眼见到不如不着调的鹿文笙时竟莫名的散去了大半。


    鹿文笙松开攥着沈鹤归腕子的手, 将自己摊在了地上, 生无可恋:“所以殿下全都听见了?”


    难怪这么久过去了,侍卫还没回来。


    沈鹤归拨弄了一下兔子的腿:“都听见了。”


    鹿文笙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心中尖叫着喊着小元, 重复质问它是怎么望风的?


    一开始小元装死,后来细声细语的回了一句:【你见过让老鼠去看蛇,最后老鼠活下来的例子吗?】


    鹿文笙:……


    极好, 真是极好!高科技系统居然怕纸片古人!


    俯视着耳朵与脖子变得通红的鹿文笙,沈鹤归大发慈悲的抬手放过了她。


    鹿文笙这摸样……罢了,先记着, 暂且放他一马。


    沈鹤归的视线落在鹿文笙的腕子上, 缓缓开口:“何为真心话大冒险?游戏输了, 不来东宫会如何?”


    鹿文笙闷声解释:“就比如多人猜拳,最后输的那个人必须在真心话与大冒险之间二选一。选真心话, 就必须诚实回答其他玩家提出的比较私密或尴尬的问题,选大冒险, 就必须完成由玩家指定的比较有挑战性的任务。”


    沈鹤归收回视线,看向她的脸:“你选了大冒险?”


    觉的脸皮已经丢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鹿文笙撑手坐了起来, “是的。”


    鹿文笙的眼尾被她捂揉的有些红,再配上因难堪而涌起的一层水色, 显得十分潋滟。


    桃花眼,天生的含情目,最易惑人心魄。沈鹤归的心尖仿佛被什么东西撩了一下, 心跳瞬间乱了节奏。


    他倏地抬手捂上她的双眼,给自己找着借口,“把眼睛闭上,我去点灯。”


    鹿文笙愣了愣,缓缓放下已触到沈鹤归指尖的手。


    月牙形的鳞片在白皙的腕子前晃动,沈鹤归的喉结不受控制的滚了滚。


    他眼底一黯,克制的移开视线,起身去点灯。


    鹿文笙就那么喜欢他的鳞片?居然贴身戴在手腕上,还有方才的话,是表白吧!鹿文笙要将自己送给他。可他配有伴侣吗?将来鹿文笙会厌恶他吗?男子与男子相爱……


    被升起的火苗烫到手,沈鹤归顷刻回神。


    呵,沈鹤归,你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九枝灯逐一亮起,鳞片的光被衬的几不可查。


    眼皮里颜色由黑到红,鹿文笙心中一动。


    把今日的所有行为全甩锅给大冒险,她夜入东宫与暴揍陈辛不都可以解释了。她可真聪明!


    鹿文笙睁开双眼,诱导着:“殿下就不好奇我大冒险的内容是什么?”


    沈鹤归转身去点另一个九枝灯,并不上钩:“扶持那只蠢兔子在东宫登基,然后给它找三十只公兔,在孤这里下崽?”


    “!!!”鹿文笙豁然起身,惊讶到嗓音都变形了,“殿下说什么?!”


    沈鹤归淡淡打量了眼鹿文笙脸上的表情,好心解释:“那是只正值壮年的母兔,三十只公兔,大概只够她用一刻钟。”


    鹿文笙怔怔跌坐回地面,满脸的茫然无措:“可摊主告诉我,它是一只被煽掉的公兔子。”


    完了,还是得靠沈鹤归帮她完成任务,可她其实也有点畏惧沈鹤归,就好难开口要求沈鹤归配合她。


    吹灭手上的火折子,沈鹤归实在看不过鹿文笙一副天塌下来的模样,他遵循本心去搀起鹿文笙,可又过不去心里那道突然长起来的槛,遂凛声先道:“原本你该是连中三元的状元,且也是男子,卵袋是没长还是被去势看不出来?”


    此刻的鹿文笙心如死灰,什么细节都不想顾,她摇了摇头:“就是没看出来。”


    如果没有这该死的任务,她的生活该是多么美好,如今只要系统一发任务,她的心口就好似落了一块巨石。


    “自己站稳,地上凉。”沈鹤归掐着她的咯吱窝,单手将鹿文笙拎了起来。


    怎如此纤瘦?看来还得让张蝉逸给鹿文笙开点补药,个子矮,瘦的也有点不正常。而且这手感,有点太软了,难道是营养不良?


    沈鹤归指节微蜷,克制着再去掐一把的冲动。


    罢了,帮下鹿文笙也无妨。


    沈鹤归:“今夜你带着母兔私闯东宫的罪孤可以不计较。大冒险的内容是什么?实话实说,不准扯谎!”


    再次听到母兔二字,鹿文笙心中一哽,消沉道:“夜入东宫,喊醒睡着的殿下,然后偷殿下洗澡的胰子,带回家藏起来,还有就是,挑个不顺眼的人揍一顿。”


    沈鹤归蹙眉,沉声道:“这游戏,你和哪个蠢东西玩的,喊醒孤再行偷窃之事,他是想害你!而且这东宫就是摆设,孤以前当太子时也很少住这里。”


    蠢东西·鹿文笙蔫蔫的应了一声:“哦!”


    她突然很想和小元换个身体,做龟多好,既不用上班,做任务,躲壳子里还不用面对沈鹤归这个封建大爹。


    “咕咕咕咕——”鹿文笙腹内发出一串声响,是她的肚子饿了。


    这下,沈鹤归的眉头锁的更紧了,他沉声问道:“晚膳没用?”


    鹿文笙低头摇了摇脑袋。


    她哪里还有心情吃东西,就算做完了眼前任务,后面还有无数任务等着她,大姨妈有绝经的时候,但任务绵绵无绝期,怕不是要做到进板材板。


    沈鹤拎起起兔子,特意嘱咐道:“在这儿等孤回来。”


    鹿文笙全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哦!”


    活着好累,想躺一躺。


    秉着反正沈鹤归暂时不在,可以破罐子破摔的念头,鹿文笙爬上了千羽宫的床榻,摊了上去。


    有宫婢轻手轻脚的进来收拾残局,鹿文笙扯过被子盖上了脸。


    她明白自己现在的心态有些不对,但她就是想摆烂,想逃避,想什么都不管。


    这不是她第一次买东西被骗了。当初哥哥卷入那场麻烦,最初的导火索就是她买回家的那筐面上完好,下面全是磕碰伤果的石榴。


    发现时,家中刚好有客,父亲当着几位叔伯的面,指着她说:“你这脑子真不像是我亲生的,一点做生意的精明劲都没有,又笨又蠢,生是赔钱货,活着也尽做亏本事。”


    当时她只是低头,没有辩解,因为过往经历告诉她,越辩驳,事态只会越糟糕。


    其实那天,她只是觉得卖石榴的老伯实在可怜,想着帮一下而已。如今细想,那筐石榴,还没她当天带的珠花值钱。


    外人的恶语她能一笑了之,而朝夕相处的家人恶语相向,总是格外让人难受,所以后来,她借着小孩的身体肆意嚎哭,想将心中的不愉全部发泄出来。


    她哥哥见她哭的脸色发紫,万分心疼,便去街上寻那老伯,想为她讨回公道,结果又遇上了另外一位卖妻女的老伯,了解到了闹得沸沸扬扬打的丝绢案。


    她劝过哥哥不要管,但他没听。也是,年少气盛,又熟读圣贤书,正是正义感爆棚的时候。


    鹿文笙躲在被子里偷偷抹了把眼泪,这些年她委托过好多人找哥哥,但都没有消息传来。


    那只兔子,也是觉得那街边的老妇可怜才买的,买前她还再三交代过,一定要挑只年轻健硕的公兔,不要母兔。


    整理寝殿的宫婢听见鹿文笙发出的抽噎声,使着眼色,派了一个矮个子的粉衣婢子去找沈鹤归。


    鹿文笙抬袖抹了把鼻涕。


    她好像总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沾染上“欺”与“骗”。


    石榴老伯的欺瞒,间接让她失去了哥哥。


    应天巡抚的诈骗,让她成了弄臣。肃王那人根本就不适合做君王。


    还有今日的这只母兔子……


    一阵凉风拂面而过,视野大亮,鹿文笙睁着通红的双眼,打了个饿嗝。


    粗糙的指腹拂去鹿文笙脸上的泪水,沈鹤归将她拉起:“男儿有泪不轻弹,哪个蠢东西骗的你?孤带你去杀了他!”


    泪水太多,他索性扯出怀中丝帕,毫不温柔地在她脸上胡乱擦了两下。


    鹿文笙没想到沈鹤归会回来,一时失措。


    沈鹤归轻扫了眼被他擦得微微泛红的肌肤,动作一顿,略一迟疑,又抬起手,用指腹轻轻抹去她颊边的最后一点湿意。


    十八岁的人类男子,皮肤都是如此娇嫩细滑?他都没用力道擦。


    鹿文笙眨了下眼睛,终于意识到了沈鹤归在做什么。


    太近了,而且他做的事情也太暧昧了。


    鹿文笙慌忙左移,拉开距离,解释道:“我就是突然想到了些不开心的事情,我以前买东西也被骗过,还因此挨过父亲的打骂。”


    手中一空,沈鹤归由意未尽的在她声旁坐下,两人的衣角在暖色烛火里相互纠缠。


    沈鹤归肃问道:“被骗的数额很大?”


    鹿文笙摇头,倾诉道:“没有很大,也就几十文。而且每次都是看街边的老伯,老妇可怜才花的,殿下,你说善良有时候会不会变成一种罪,害人又害己?”


    沈鹤归抬手轻点了下她的额头:“我还以为是成百上千两。你父亲孤没见过,但这世上多的是不爱子女的父母,不爱,那做什么都是错。你的人生才刚开始,永远不要因别人的恶,去扼杀自己善,被辜负你可以伤心,但不可以颓丧,更不可以自暴自弃!你是顶天立地的京官,是未来天下无数百姓的倚靠,更不可以哭!”


    鹿文笙抹了一把湿润的鼻子,眼睫上还挂着湿气:“殿下最后两句话说的,好像未来我会坐上首辅的位置似的。”


    沈鹤归的安慰极有说服力:“有何不可!历来三甲进士的平均岁数在三十至四十左右,而你是十四,比别人多将近二十年时间。”


    这话像一道光,骤然照进了她心底


    鹿文笙深吸一口气,胸腔中翻涌的情绪渐渐平复,甚至生出了几分顺着杆子向上爬的勇气:“殿下这么一提,我好像是挺厉害,我爹骂过我又蠢又笨,如今看来他是错的!等我以后进了内阁,我要给我娘挣个诰命夫人的身份!”


    看着重新焕发神采的鹿文笙,沈鹤归的眼底不自觉绽开点点笑意:“所以你这是答应真心实意的做孤的臣子了?”


    望着近在咫尺,与她平坐的沈鹤归,鹿文笙的心跳突然加速,如擂鼓般跳动:“若我现在答应,今晚殿下能不能配合我做下任务?”


    沈鹤归没有丝毫犹豫:“可!”


    转机来的猝不及防,巨大的喜悦如潮水般瞬间淹没了名为理智的堤坝,鹿文笙脑中空白一片,只会依照本能拥抱住沈鹤归:“殿下你怎么这么好!我真是爱死你了!”


    突如其来的拥抱让沈鹤归身形一滞,他正打算推开鹿文笙,又被她那句‘我真是爱死你了’制止了动作。


    骨节分明的手抬起,放下,又缓缓贴合到她的腰际。


    如果是鹿文笙,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沈鹤归顺势将下巴落到了鹿文笙的肩膀上。


    独属于少女的馨香一点点涌入沈鹤归的鼻尖,不断蚕食着他心底的防线,有白色的细鳞在他眼尾一闪而逝。


    鹿文笙既然如此喜欢他,不如就给他一个机会,何况牵扯上感情的利益联结,好像比纯粹的利益联结更牢固。


    第34章 任务 抱的是好姐妹


    只是得暂且委屈鹿文笙一段时日, 待局势稳定才可宣告于众。


    还有这分寸,他得仔细衡量,要给甜头又不可给太过, 更不可让鹿文笙近身, 发现他不行的秘密。


    做下重大决定的沈鹤归心思百转。


    记挂着任务,鹿文笙心中的喜悦来的快去的也快,便也没心思留意沈鹤归的行为神态。


    她松开沈鹤归, 去捡地上的胰子:“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做任务,我去打水,伺候殿下净手。”胰子得让沈鹤归用一用, 认个主才保险。


    沈鹤归十分自然的地拉住她的手腕阻止,温声道:“让下人去,孤先带你去隔壁用膳, 不差这一时半刻。”


    鹿文笙很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颈, 笑着应道:“好。”


    今天是怎么了?一天三顿, 顿顿吃着沈鹤归的饭,还别说, 前两顿都挺好吃的,所以这晚饭会是什么好东西?有点期待。


    还有沈鹤归方才拉她的动作, 也忒温柔了,看来成功招揽了她,沈鹤归很高兴。


    从此刻开始, 肃王成为过去,沈鹤归成为现在, 以后她就是男主的狗腿了!


    什么第六感,都滚一边去,人活着必须盯紧眼前!未来看不见又摸不着, 瞻前顾后花太多心思划不来。她一定要好好干,争做沈鹤归的第一狗腿!


    鹿文笙踌躇满志,自认隐蔽的揉了揉被沈鹤归拉过的手腕。


    将鹿文笙的神态动作纳入眼底,沈鹤归心中一动,只是拉个手腕,鹿文笙居然这么开心,看来以后可以多拉。


    两人心思各异,一前一后的跨出殿门,朝偏殿走去。


    主人归家,千羽殿周围的烛火都被点亮,照的夜如白昼。


    虽是偏殿,但内里的陈设布置丝毫不逊于主殿。


    踏上细料方砖,鹿文笙看着盘子里的烤兔愣了一瞬。


    方才她去捡胰子的时候,好像是没看见兔子,所以这是她的兔太子?


    鹿文笙抬眸,吞吐问道:“殿下,这兔子……”


    一心盘算着要给鹿文笙甜头的沈鹤归已贴心拿刀开始肢解烤兔。


    沈鹤归眉目温和:“将假太子吃掉,这件事就算过去了,今晚好好睡一觉,明早让冯苟带你去兽园,学习如何辨识百兽的雌雄,还有一些煽掉的,也带你看看。”


    厚薄均匀的兔肉被平铺在白玉盘上,色泽诱人,哪怕忽略香味,也足够令人食指大动。


    鹿文笙的确饿了,也不矫情,拿起筷子就开始大快朵颐,腮帮被烤兔肉装的鼓鼓的,她抽空感慨:“殿下以后一定会是慈父!”


    没想到沈鹤归心思这么玲珑,能看破错误症结所在,还明白如何让犯错的人避免犯第二次错,如果她爹是沈鹤归这样的,她也不至于对他又爱又恨了。


    沈鹤归对她这么好,不如借花献佛。


    鹿文笙拿起公筷,夹了片兔肉喂到沈鹤归嘴边:“味道挺不错,殿下也尝尝。”


    沈鹤归指尖微蜷,倾身将兔肉吃进嘴里。


    鹿文笙双眼含光,带着分享后的期待:“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嗯!”他亲手烤的兔子,居然这么合鹿文笙的胃口。


    淡淡的满足感渐渐涌上沈鹤归的心头。


    明日早朝定有弹劾鹿文笙的奏折,他顺手帮鹿文笙压一压也无妨。


    ……


    因为要做任务,鹿文笙理所当然的上了千羽宫的床榻。


    她睡里边,沈鹤归睡外边。


    窗外新月如峨眉,鹿文笙托腮守着眼睛睁的比她还大的沈鹤归。


    鹿文笙熬不住打了个大呵切:“殿下,你整天事那么多,那么忙,眼看这都快到子时了,怎么一点都不困?”


    原以为等个社畜头子睡觉会很容易,没想到沈鹤归比她还能熬。


    鹿文笙又连打了两个大呵切,而后眨了眨酸涩的双眼。


    她有点撑不住了,这千羽殿的地龙实在是太舒服了,还有这暄软的床垫,轻如浮云的被子,她为什么就没穿成现在的沈鹤归?


    穿不逢时啊!


    沈鹤归轻轻拭去鹿文笙因困乏涌出的泪水,沉哑中带着慵懒:“春日里,孤总是难以入睡。今夜允你宿在东宫,明早带着胰子去见朋友便可算是已完成了任务,不必如此实诚,睡吧。”


    鹿文笙虚着眼,灵活避开沈鹤归搂向她的手臂,低声反驳道:“那不行,做人得讲信用,‘勿以恶小而为之’,而且玩游戏,玩得起就得输得起!”


    她也想不实诚,可那小王八糊弄不了,只能装逼了。


    话说那小王八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臂中一空,沈鹤归干脆坐起身,靠在软枕上,淡声道:“那你得费些心思,哄孤睡觉了。”


    沈鹤归的头发不仅黑亮,还特别的长硬,拂过鹿文笙的手臂时,带起一阵扎痒感。


    她抬手挠了两下,腕上的鳞片一晃一晃的。


    沈鹤归不露声色地扫了眼自己的鳞片,又将视线落在鹿文笙皓白纤细的小臂上。


    鹿文笙绞尽脑汁想了个法子:“那……我抱着殿下睡?”她就没哄睡经验。


    见沈鹤归没答应,鹿文笙努力说服:“我小时候不想睡觉,都是我娘抱着哄睡的。”总不能把她娘喊来帮她做任务吧?


    不计较其它,她娘抱着沈鹤归怎么想怎么违和。


    嘶——其实她抱着沈鹤归好像也有点奇怪。


    不管了,就当抱的是好姐妹,可以手拉手约着上厕所那种。


    鹿文笙张开双臂,颇为豪迈:“殿下,我准备好了,我们开始?”


    沈鹤归掀起眼睫,考量着。鹿文笙比一般男子纤细,肤白,绵软。且身有体香,不似大部分人类男子不讲卫生,充满汗臭,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掀开丝被,移动身体,让了些位置:“还是你过来比较合适,万一孤真睡着了,占了你的位置,你今夜便只能坐着睡了。”


    鹿文笙扫了眼并不宽敞的床榻,毫不犹豫地钻入了沈鹤归的被窝。以后就是朝堂好姐妹,一起睡睡也不要紧,何况昨夜又不是没睡过。


    “今夜之前,我都不知道殿下贵为太子,寝殿床榻居然这么小。”她抬手去搂的沈鹤归,花言巧语道:“殿下今夜助我完成任务,改日我寻些上好的梨花木或紫檀木打张新床赠与殿下如何?”


    鹿文笙抬起的胳膊往下压了压。


    沈鹤归怎么僵硬的像棒槌?不是说好要帮她做任务?难道是要反悔?


    鹿文笙催促提醒:“殿下,你在榻上坐这么直,我不太好抱!”


    沈鹤归解释:“孤没被男子抱过,这是第一次,让孤做下心理准备。”锦被下,沈鹤归的五指已深深陷入床垫,指节也因过度用力而泛白。


    果然要落于现实,还是有些不同。可鹿文笙是百年一遇的良才,难遇更难求,为了能稳坐皇位,为了天下百姓,牺牲一个原本就不举的他是比很划算的生意。


    而且鹿文笙说过,会将心爱之人放到心尖尖上疼爱一辈子,只要他成为那个人,鹿文笙定会全心全意的助他!


    只要此刻他走出这第一步,被鹿文笙抱在怀里哄睡!剔鳞削骨的酷刑他都熬过来了,被同为男子的鹿文笙抱一下,又算得了什么!


    沈鹤归深吸一口气,闭眼缓缓靠了上去。


    终于能够如愿靠近他,鹿文笙应该很开心吧!


    沈鹤归的纠结鹿文笙一概不知,她带着迫切完成任务的心态抱紧了靠过来的沈鹤归,顺便偷偷吸了两口沈鹤归身上的香味。


    啧!真好闻,要是能将日常穿的衣裳放入沈鹤归的被窝里熏就好了。


    “殿下,姿势要是不舒服可以自己调。”沈鹤归的腰真细!这也算是福利了,朝堂上就没几个年轻的,出门是大叔老头,进门还是大叔老头。


    “……这样就挺好。”只是这样抱着,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鹿文笙的心跳隔着衣裳传入沈鹤归耳中,他又往上贴了贴。


    半晌后。


    鹿文笙小声试探:“殿下,你睡着了嘛?”


    沈鹤归数着鹿文笙的心跳打发时间,他低声回道:“并未。”


    鹿文笙撑了撑眼皮,鼓励自己:再忍一忍,等一等,前方就是胜利!


    她顺手帮沈鹤归理了理碎发,学着宋枝蕴的动作,一下下有规律的拍着沈鹤归的后背。


    要不要来个摇篮曲?


    不行,她五音不全,和她娘不一样,只能硬哄。


    沈鹤归这摸样挺乖啊!眼尾的睫毛这么长,鼻子这么挺,还有这唇形,一看就很有亲下去的欲望,要是烧香拜佛许愿有用,她好想要个与沈鹤归长的一模一样的儿子,然后看他谈甜甜的恋爱。


    好困啊!她得找点事做。


    鹿文笙压下上涌的呵切,机械性地拍着,然后开始数羊。


    一只羊,不能睡,两只羊,不能睡,三只羊,不能睡……第三百五十只羊,不能睡……


    因困乏而上涌的泪水,充满眼眶,方才鹿文笙本就哭过,眼下与红眼兔子也差不离了。


    “第三百五一只羊,不……能睡!”鹿文笙已困到大脑宕机,不小心将羊数了出来。


    沈鹤归换了个姿势,睁开毫无睡意的双眼,提议道:“要不还是换一下试试?孤抱你。”他能接受被抱,但被同性抱着,还必须入睡,这委实太难为他了。


    与眼中一片清明的沈鹤归对上视线,鹿文笙仰头呵出口仙气,自暴自弃道:“我不行了!”


    话落瞬间,鹿文笙将自己摊在了被面上。


    沈鹤归将彻底摆烂的鹿文笙捞入怀中,用力抖了两下,意图晃醒她:“男子不能说不行,你刚才讲过,勿以恶小而为之,要讲信用,输得起。”


    鹿文笙顺势倚入沈鹤归怀中,撑着最后一丝清明,闭眼喃道:“殿下,你就当那是个屁吧,我实在是不行了。”现在睡,早点醒过来喊沈鹤归也是一样的——


    作者有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论语[狗头叼玫瑰]


    第35章 盖被 喊醒沈鹤归


    小元那只呆龟, 当初应该选个高精力的卷王穿书的,而非她这个低精力的社畜。没切实好处的事情,她能坚持三分钟热度都不错了。


    默默感慨完毕, 也没等到沈鹤归再次喊她, 鹿文笙放任自己陷入酣甜的睡梦中,彻底失去意识。


    沈鹤归半搂着鹿文笙,难以置信的看她在十息内陷入沉眠。


    他抬手轻拍鹿文笙的脸颊, 沉声试探:“鹿文笙,醒醒,鹿文笙?鹿文笙!”


    回应沈鹤归的只有越来越缓, 越来越深的平稳呼吸。


    罢了!鹿文笙想反悔便反悔吧,左右也不是什么大事。


    说不清,道不明的重负缓缓释去, 沈鹤归毫不犹豫地掀开隔壁的被褥, 打算将鹿文笙送回。


    一条手臂利落地穿过她的腿弯, 另一条则稳稳揽住她的肩背,没料刚开始发力, 便将人轻松打横抱起。


    沈鹤归眉头一动,轻颠了两下, 生起疑惑。


    怎么如此轻?这分量,他单手都能轻松举起。


    心中莫名一沉,沈鹤归小心将人放下, 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鹿文笙不盈一握的细腰上,而后隔着衣料轻轻一掐。


    这么瘦弱, 哪里经得起半点朝堂风雨?


    忧虑悄然蔓延,沈鹤归又捏了捏鹿文笙的手臂,再与自己比了比大腿。


    这粗细, 还有这软肉,太不正常了,不行,他得好好给鹿文笙补补,再操练一番,壮壮身体。


    瞬间做好打算,沈鹤归将人抱回了自己的被窝,细细掖上被角。


    反正以后都要同床共枕,也不差这一晚了,就当提前适应。


    沈鹤归睁眼躺在鹿文笙边上,默默给自己做着思想工作。


    一刻钟后。


    正当沈鹤归勉强说服自己,准备闭眼假寐时,鹿文笙忽然翻身将将纤细的胳膊搭上了他的胸膛,整个人无意识的往他身上蹭了蹭,紧接着,一条腿也跟着架了上来,顺便踢翻了被子。


    鹿文笙小声嘟囔:“娘,我热。”


    她将脸埋入沈鹤归的颈窝,撒娇般无意识蹭了两下。


    温热的呼吸如轻羽,一下下拂过沈鹤归的颈侧与锁骨,带起难以言喻的麻痒。


    沈鹤归缓缓移动身体,想将自己剥离出去。


    “娘,别跑。”鹿文笙靠潜意识扒紧了沈鹤归。


    带着馨香的柔软身体骤然入怀,沈鹤归彻底僵在原地,动弹不得。他呼吸凝滞,五指紧了又松,松了又紧,最后选择了妥协。


    沈鹤归垂眸,用着低沉的气音提醒:“孤不是你娘,今夜让你如愿抱上,来日可得好好报答孤。”


    床边的烛台上,一点橘红的火焰轻轻摇曳了几下,似是倦极般低伏了下去,光线渐次昏沉,由亮转柔,由柔转淡,最终只余一缕细弱的青烟自灯芯袅袅升起。


    黑暗降临,鹿文笙腕间的鳞片重新泛起幽蓝的光亮,沈鹤归默默看了一会儿,倏然轻笑了一声。


    也罢,这世间哪会有十全十美,能有鹿文笙一个已是十分难得了,他没有资格挑剔的,他得想办法彻底说服自己。


    泛着华丽微光的雪白长尾自被面下幻化而出,灵活将鹿文笙踢走的被子卷起盖好。


    确认不漏风后,沈鹤归将自己凉凉的尾巴轻塞入鹿文笙怀里,自语道:“抱着这个睡就不热了。”


    怀中拥着那截微凉的尾巴,鹿文笙果然安分下来,也抱地更紧了。


    暖热顺着相贴之处源源不断的传来,乱着沈鹤归的思绪与心绪,他闭上眼,准备继续假寐。


    本以为又将是无眠的一夜,不知何时,他竟也睡着了。


    晨昏交即将际之时,小元壮着胆子从床底爬出。


    这么好的时机它可一定要喊醒宿主,让她做任务!


    小元抬起前爪,搭上了脚踏的边缘,随即后爪发力,笨拙地将整个身子拖了上来。


    它尽力伸长脖子,叼着床幔借力,两只前爪奋力扒拉上垂落的锦被,几番挣扎后,它终于上了床。


    沈鹤归的长尾,早在他陷入沉眠时就已重新化为了双腿。


    小元下心翼翼地避开天敌沈鹤归,爬到了鹿文笙的肩头,焦急喊道:【宿主,快醒醒!起床做任务了,宿主,宿主……】


    圆溜溜的龟眼,无意间扫到沈鹤归的眉头轻蹙,小元被吓的慌不择路,飞速躲进了鹿文笙的领口内。


    片刻后,它偷偷伸出一小截脖子,而后吐出深憋在喉间的一口气。


    还好没被男主发现!万幸男主没醒!


    它轻手轻脚的爬出,又转身帮鹿文笙理好衣襟,再次喊着:【宿主,我们还有任务没做完!快别睡了,一会儿天就亮了!】


    意识懵懂间,鹿文笙知道自己陷入了梦境,但就是醒不来。


    梦里,她娘居然带着她去泡温泉,那温泉水泡着又烫又热,十分难熬。她想跑,她娘偏抱着她不放,还劝道:“忍一忍,这次来葵水也能少受些罪。”


    她咂摸着都是假的,没必要做梦都受罪,便操纵梦境,变出十个身材、气质不重样的帅小伙献给她娘。


    果不其然,这回换她娘跑了,然后就是天降巨石,落入温泉,那巨石带着凉意且外硬内软,抱着十分舒服。


    她正享受着,那白色巨石忽然变成了小元那黄壳王八,还在那里吱哇乱叫,说着一堆她听不懂的鸟语。


    她不胜其烦,伸手想将它拨开,岂料它入梦都不让她安生,居然一口叼住了她的虎口。


    王八咬人,痛的鹿文笙呼吸一滞,被迫睁开了双眼。


    借着蓝色幽光,圆润的豆豆眼对上水润的桃花眼。


    小元诚恳又贴心:【对不起,我实在是喊不醒宿主才出此下策,趁男主还没醒,赶紧做任务吧!】


    鹿文笙:“……”


    她发誓,她上辈子伺候的狗老板都没这只龟系统敬业。


    鹿文笙压着涌上心头的无名火,在脑中与小元交流着:“现在几点?”


    小元的语气带着邀功的雀跃:【凌晨三点!任务黄金时间!】


    太阳穴突突直跳,鹿文笙咬牙道:“你就不能晚一个小时再喊吗?”


    小元仰起脑袋,扫了眼沈鹤归,小声辩解:【我害怕。男主睡眠浅,再晚一个小时,我爬床容易吵醒他。】


    鹿文笙:“你可以在床下喊。”


    小元觑着鹿文笙,迟疑道:【床上都喊不醒宿主,我躲在床下,能喊醒?】


    鹿文笙:“……去床榻里侧躲好。”脑子不大,但还挺有用。


    待小元藏好,鹿文笙轻手轻脚地松开了怀中的胳膊,又移走了沈鹤归搭在她身上的长臂。


    啧!怪不得做梦都在泡温泉,这地龙加上沈鹤归,温度委实有点太过了。


    鹿文笙偷感极重的起身,扯了扯微微汗湿的中衣,顺势在柔软的缎料上揩了两下汗湿的掌心。


    重新恢复干燥的手伸到半空,却又像被烫着似的猛地缩了回来。


    不行,大半夜的,扰人清梦不说,还显得她有些自私,而且这万一,沈鹤归也有起床气,她岂不是作了个大死,今日可是正式换主第一天,意义非凡,绝不能留下任何瑕疵!


    得想个办法,绝对不能直接喊醒沈鹤归。


    沉思中,鹿文笙一下下拨弄着鳞片。


    小元从枕头缝里偷看了半天也不见鹿文笙有下一步动作,关心道:【怎么了?】


    “深更半夜最好睡的时候,我直接喊醒他,感觉有些过分。”鹿文笙停顿片刻,“而且他知道我喊醒他是为了做任务,便不能直接喊了,太伤情分。”


    小元:【这好办!直接装作做噩梦被吓醒不就成了,只需一声简单的尖叫!】


    鹿文笙为难道:“你说的简单,尖叫是演的还是真的,沈鹤归这个人精一定能听出来。”


    小元信誓旦旦:【别担心,交给我,宿主只需好好演戏!】


    小元拱开枕头,努力划着小短腿钻入被窝,下嘴前一刻,它叮嘱道:【男主一醒,宿主记得第一时间将我藏好,男主……她们家可喜欢吃龟了。】


    “好。”沈鹤归喜欢吃乌龟?这带壳乌龟看起来就没肉,想不通有啥好吃的。


    疑惑刚起,尖锐的痛感便从小腿肚传来。


    “嗷——!”鹿文笙痛呼出声,方才的念头被瞬间颠覆:但会咬人的小王八一定很好吃!


    轻微的摩挲声响起,小元急道:【宿主快我把藏起来,男主醒了!】


    鹿文笙忍着痛,快速将小元塞到枕头下:“下次咬我别只叼点皮,这样咬最疼了!”


    小元:【收到!可千万别让男主知道我在床上!】


    鹿文笙努力催眠自己一点都不痛,端着僵硬的笑脸迎上沈鹤归的视线。


    “不好意思,刚做了个噩梦,吵醒殿下了!”小元助力的这个喊醒可太贴切了。


    门外传来极有规律的叩响,紧接着是冯苟恭敬的探问:“殿下,发生了何事?”


    沈鹤归带着刚醒的沙哑语调回道:“无事。”居然睡着了,而且还挺沉。


    沈鹤归不动声色地坐起,指尖在床榻某处轻轻一按。霎时,无数泛着幽蓝的鳞片如星子般浮现,光线盈了整座幔帐。


    这下,鹿文笙的笑容更僵了。


    是她太心虚了,刚才乌漆嘛黑的,笑的再好看沈鹤归也看不见啊!


    “时间还早,不如我伺候殿下继续睡吧?”


    鹿文笙的嗓音清亮平稳,听不出一丝噩梦初醒的惊悸。


    第36章 男风馆 取经


    沈鹤归眼底掠过一丝了然, 并未直接戳破,他随意支起腿,语气寻常:“任务完成了?”


    鹿文笙忙不迭点头, 抬手就去搂沈鹤归, 打算继续哄睡。


    鹿文笙维持着讨好的笑容:“也是巧,做了噩梦,本想晨起时顺便喊殿下的。”对着沈鹤归撒谎, 好心虚。


    沈鹤归不着痕迹的避开鹿文笙的胳膊,一时心绪纷乱:“孤还有点事情,就不继续陪你了, 见你很喜欢这种会发光的玉石,孤这里还有很多,允你挑点回去。”


    失了理由, 他暂时还做不到毫无芥蒂的被鹿文笙继续搂着, 还是在极为暧昧的床榻上。


    吐出一口憋闷的浊气, 沈鹤归干脆下床穿衣,破天荒选择了逃避:“你要是想回家, 可派人送你,想留下继续睡也行, 往后你我之间,不用顾忌太多,直来直往便可。”


    他顿了下, 补充:“更不可自伤。”


    鹿文笙改搂被角,硬撑起欢快语调:“记住了, 殿下你对我真好!”


    “嗯。”沈鹤归穿衣的动作不由快了几分。


    阖门声响起,鹿文笙低声对小元道:“我的演技很差吗?”她什么时候露馅的?


    小元双眼发直地偷盯着无数鳞片,没答。


    光线太亮不利于睡眠, 鹿文笙找到机关按了下去,自语道:“算了,没必要纠结,还是抓紧时间睡回笼觉比较重要。”


    这么舒服的床,她要睡到中午再起!翰林院那个破班,翘一次也是翘,翘两次也是翘,无所谓了。


    殿外新月隐入云。


    沈鹤归特意选了个风口站着,想借寒意让自己冷静。


    冯苟拿着厚实的大氅,躬身劝道:“晨风太寒,殿下还是披件保暖的大氅吧。”


    沈鹤归扫了眼冯苟手上的蓝色披风,突然灵光一闪,干站着说服不了自己,不如去趟男风馆取取经。


    沈鹤归:“这个时辰,燕子河畔应该还很热闹。你去给孤备身便服与面具,再唤个面生机灵的太监来,孤要去趟南风馆。”


    先前冯苟就见过鹿文笙对沈鹤归表白,更别提今夜还亲眼见证了两人共宿一殿。霎那间,如惊雷劈身,冯苟浑身的血液都凉了


    他颤声问道:“殿下,您真的要和鹿编修在一块儿,您不娶妃了?”


    寒风将沈鹤归的指尖冻的通红,同时也让他更明白想要的是什么:“一堆庸脂俗粉,从长远看,十个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鹿文笙有用!官宦子女嫁入皇家,其父想的是以外戚之身,行架空皇权之实,其本身眼中心中,无苍生,也无母仪天下之德,更与孤无感情!”


    何况,他还有妖孽般的原型,这不是谁都能接受的。


    “老奴会替殿下保守秘密的。”鹿大人那脸和性格的确招人喜欢,被殿下看上也不知是福还是祸。


    沈鹤归拿起披风披上,嘱咐道:“你在这守着,等天亮人醒,带鹿文笙去兽园逛逛,教他如何看雌雄,尤其那些煽掉的,一定要带他好好看。”


    “喏!”冯苟垂首嗫嚅了两下,终究没再多说。


    走出千羽殿前庭,沈鹤归又喊来值夜的林守白,让他去通知各处官员早朝取消,并交代:若有急务,递折子午后商议;寻常小事,明日再议。


    ……


    燕子河畔灯火通明,丝竹管弦之声不绝于耳,空气里满是酒香与浓郁的脂粉气。


    沈鹤归低调走进一家南风馆,由引路的侍从带入一间名为“漱石轩”的高档雅间。


    沈鹤归带着侍从刚撩袍入座,馆主便亲自领着几位风姿各异的少年鱼贯入内。


    “大人出手阔绰!”他笑将靠里的三位少年推上前,“这三个是新来的,干净纯洁,大人若满意可以都留下。”


    说罢,馆主娘里娘气的摇了两下羽毛扇,开始介绍剩下的三位:“这三位相公,长相艳丽的是流商,腰细的是白尘,这手格外好看的,名唤琴郎。琴郎是我们这儿的头牌,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你们还不快向新来的公子问好?”


    “公子好!”


    “公子万福!”


    “公子好!”


    几声问候高低错落地响起。


    自从见到馆主,沈鹤归心中的厌恶就没散过。堂堂九尺男儿,行为话语居然比女子还要扭捏做作!


    沈鹤归朝边上的冯易使者眼色。


    冯易是冯苟新收的干儿子,面容俊秀,娃娃脸,看起来斯文稚嫩,人也十分机灵。


    冯易将一袋沉甸甸的银子放在桌上,下巴微抬,带着世家豪奴特有的倨傲:“都留下,馆主你出去,我家公子不喜有人打扰。”


    馆主触到那饱满的银袋,脸上瞬间堆满了谄媚的笑容,仿佛见了亲祖宗一般:“谢大人的赏!”


    他将腰弯的极低,恨不得当场给沈鹤归磕上几个头:“您放心!这几个孩子定然能将大人伺候得舒舒服服!小人这就退下,绝不打扰大人的雅兴!”


    临到门口,馆主又娘里娘气地甩了下手中的羽毛扇,对几位少年尖声叮嘱:“都机灵着点儿!好生伺候着!”


    直到门扉彻底合拢,馆主那贪婪又奉承的笑声似乎还隐约回荡在室内。


    沈鹤归执起茶杯,停顿一瞬又将其放下。


    此处与他先前想的太不一样了。


    方才在一楼,他见到了大腹便便的男子枕在瘦弱小倌的腿上,等着以口渡酒,更有甚者,躲在角落里,已交叠在了一处,喘息与压抑断续传来,好似旁若无人。


    边上还散落着打翻的酒杯、果核、以及一些不清不楚,发着异味的水渍。


    靡丽的灯火下,毫无遮掩又扭曲的欲望直白到令人心惊。


    止住回忆,沈鹤归强压呕意,忍耐问道:“这南风馆的一楼,天天如此?”这燕子河畔,该好好整顿一番了!


    三位新来的瑟缩在一旁不吱声,流商与白尘相互交换眼神后一起看向头牌琴郎。


    琴郎努力忽略来自沈鹤归的压迫感,轻言细语:“我观公子这摸样,是第一次进男风馆吧?”


    沈鹤归脸色微沉,双眉紧锁,满脸嫌弃:“像个正经男子般好好说话,别压着嗓子学女子做派。”


    琴郎:“……”见过奇葩的,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既然点他作陪,不就是好男郎装作娇女嘛!


    琴郎作为头牌,内心十分强大,他瞬间调好心态,清了清嗓子,从善如流应道:“公子教训的是,您一下点了六个,是想我们如何陪你消遣作乐?”


    虽不见容貌,但他阅人无数,只需寥寥几眼便能断出,眼前这位公子定然非富即贵,且是个雏儿,只要他努力成为他的第一个男人,说不定有机会得自由身,享富贵!


    琴郎缓步走至沈鹤归身旁,想倾身坐到他腿上。心中算盘打的啪啪响。


    冯易早有防备,他上前半步,冷脸薅起琴郎:“你站着伺候便是,我家公子不喜外人近身。”出宫前,他干爹特意交代过,绝不能让不三不四的人男人接近太子殿下。


    沈鹤归淡看向在角落里瑟缩的三人,又复问道:“这南风馆的一楼,天天如此?”


    “他们哪里知道,还是我来答比较好……”琴郎不死心,想继续靠□□勾搭沈鹤归。


    “将这碍事的人绑起来,拖外间去。”沈鹤归沉声吩咐,满脸的嫌恶抗拒。


    这下,明眼人都能瞧出沈鹤归是极为厌恶男子近身的。


    冯易:“是,主子!”


    琴郎:“你们……唔……”还从未有人嫌过他碍事!


    冯易的动作极为利落,他掏出方帕捂上琴郎的嘴,随即扯下幔帐将人捆绑结实。


    待琴郎被拖走,角落里的三人才鼓起勇气,一人一句回着沈鹤归的问题。


    “天天如此,我被迫看了有大半个月了。”


    “公子来的有些晚了,子夜十分才是真热闹。”


    “外面是最低等的,阁楼雅间内还藏着更肮脏的交易,这里逼男为娼,草菅人命,无法无天,求公子救救我们!我们不想做兔儿爷!”


    沈鹤归转眸望向至始自终都十分安静的白尘与流商,正色道:“你们两个也是被强充断袖?有一句假话,今夜就别出这个门了。”


    沈鹤归目光凛然,带着十足的压迫与审视。


    “……是。”


    “……我也是,方才那琴郎不仅是头牌,还是馆主的相好。”流商怯怯道。


    沈鹤归皱眉:“你们这儿就没有两情相悦的男子?”


    男子与男子寻欢本就在违逆世俗伦理,原以为这南风馆会与妓院不同,没想到是殊途同归。


    流商壮着胆子:“倒是有一个,他为了供相好读书,将自己卖了进来。”


    沈鹤归:“你去将人带来,我有些问题想请教他,若结果满意,带你们离开这里也不是不行。”


    白尘眼中精光一闪,赶忙补充:“我也认识一个后天自愿的,我去喊他来!”


    沈鹤归颔首。


    见两人出去,冯易走进里间,躬身问道:“就这样放他们出去?会不会对主子不利?”


    沈鹤归起身将茶盏里的水泼向窗外,又将茶盏抛远:“怕什么,不利岂不是更好!”证据都不用找了,单谋害储君一项罪名都够受的。


    脚步声由远及近,流商与白尘领着各自的人进入里间。


    白尘抢先开口:“他名唤碧竹,公子的问题他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沈鹤归背手,悄悄掐着手心,冷声问道:“你当初……是如何说服自己,接受与男子欢好的?”——


    作者有话说:明天我尽量苟长一点,然后早点发[捂脸偷看][抱抱]


    第37章 荒谬 恶犬


    碧竹人如其名, 清瘦似竹,修长挺拔,他道:“家中贫穷, 我除了容色, 身无长物,这里来钱快且轻松,反正被睡一次也是睡, 无数次也是睡,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最后三句话不停回荡在沈鹤归耳旁,刺得他太阳穴突突的疼, 仿若针扎,他来回踱了两步,冷静片刻后又问道:“时间长了, 真的能毫无芥蒂的习惯?”


    碧竹:“我为娼, 来者皆为恩客, 谈不上毫无芥蒂。我观公子衣着气质皆不凡,冒昧猜测, 是有男子热烈追求公子,让公子为难了。这男子之间一对一的真情, 公子还是问承桑比较好。”


    白尘偷偷拉了一下碧竹,一脸的怒其不争。


    承桑是流商带来的公子,麦色皮肤, 身高体壮,一身的腱子肉,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那里拉来凑数的苦力壮汉。


    沈鹤归的目光转到承桑身上,许诺道:“你的回答若能让我满意,可为你更名换籍, 再送你与你的相好一起去书院读书,费用我出。”


    他憨笑着揉了揉后脑,实诚道:“这怎么好意思。我和相好在一起的时候没啥芥蒂,我们是真心相爱。公子若想试着接受那位真心追求你的男子,可以从简单的肢体接触开始,比如整理衣冠,共乘一车,每日说些贴心话。”


    见沈鹤归听的认真,承桑毫无保留的开始传授经验:“男子与男子相爱相守,违逆世俗纲常,多有阻碍,所以一定要又争又抢,年纪上来以后,若对方家中逼着娶亲,一定要从中做梗,清除所有潜在男女情敌,万不可让第三者介入感情。”


    承桑停顿片刻,整理着腹稿:“若对方主动提出想娶妻,传宗接代,也万不能同意,一定要软语相劝,让他放弃念头。若担心后继香火,可从宗族过继,或者收养几个穷人家养不起、遗弃的孩子。”


    “我那有好几本珍藏的春宫图,可赠与公子,对了,若以后,公子下定决心,要与另一位公子在一起,选择做下面那个的,一定要戒辛辣,还要备好花油。”


    涉及到知识盲区,沈鹤归缓步坐回案前,虚心求教:“何为下面那个?又为何要戒辛辣,备花油?”


    白尘轻笑一声,抢道:“不走寻常路可不就得另辟蹊径,被走的那个为下。谷物排出之道紧涩,需以花油温润扩张,方可承受雨露。这初次要是太过粗暴,不用我多说,想必公子也能明白,这往后数日会有多难过。”


    碧竹那个呆瓜,送到手的功劳都能让出去!还得是他自己来。


    沈鹤归一点就通,当即如腊月寒水兜头浇下,僵坐在了原地,他额角的青筋鼓胀,而后如虬龙般根根暴起,指尖青白,无意识攥破了衣裳。


    他既不举,必然是做下面那个,所以往后在榻上,须得同意鹿文笙对他那处……做那种事情吗?!这难免也太过荒谬了!


    沈鹤归的心底一角无声崩塌溃散,三观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内心在天人交战,面上却不显,只有冯易,隐约察觉到了主子内心的汹涌。


    来之前,干爹已将前因后果与他交代分明,当时听完,他心中如掀惊涛骇浪,不可谓不震惊,同时又非常敬佩殿下,忍常人之不能忍,行常人之不敢行。


    他净身已有两年,换位思考,他做不到,除非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逼他。


    脚边的琴郎一直在挣扎,冯易心中惴惴,遂用力掐起他的脸,悄声恐吓:“我劝你安静一些,不然等会儿有没有全尸留着都不好说!”这个没眼色的,可别闹出大动静牵连他。


    沈鹤归不言,屋内一时陷入无声的寂静,只有烛芯发出了几声“噼啪”爆裂声。


    承桑摸着脑袋,欲言又止。


    白尘瞥见边上新来的三个小崽子相互推搡着想说什么,又急忙抢先打破满室寂静。


    他扭腰上前半步,意欲邀功:“这种事情,用耳朵听与亲身体会是不一样的,无论是上还是下,只要熬过第一回 ,自然能得乐趣!”


    沈鹤归垂眸遮住眼底的晦暗与汹涌,咬牙问道:“下面那个……初次是什么感觉?是褪去衣裳……抹油直接开始吗?”


    白尘带着笑意:“哪有这般急躁的,自然也是有前戏的。我那里也有几本珍藏的春宫图,一会儿可赠给大人。”


    白尘挑衅的看了眼承桑,继续为沈鹤归解惑:“男子的第一次,如同女子一样会疼,若伴侣粗暴,第二日坐卧都会很难受,还有可能会流血……”


    承桑趁着白尘换气的功夫插话:“寻欢也不是只有这一个法子,其实后路还是少让人走比较好,半月前我认识了一个老倌,他年轻时没节制,所以后头漏了,一天要换好几次裤子……”


    晴天霹雳不过如此!


    沈鹤归的指节被他攥的噼啪作响。


    室内气压越来越低,空气好似凝滞,承桑人虽糙,但心思细腻,所以讲话的声音越来越低,到后面直接止住了话头。


    瞅着沈鹤归隐隐泛青的面色,承桑迟疑劝道:“公子要是实在难以接受,不如放过自己,拒绝那位追求你的男子。”


    他不劝还好,一劝沈鹤归手下的榆木桌瞬间四分五裂,茶壶杯盏落地,摔的粉碎。


    拒绝之语从沈鹤归的牙缝挤出:“不行,我已迈出第一步,主动留他同榻过夜了,不可反悔!”他深吸一口吸,停顿片刻,“你们都去外间候着,让我一人静静。”


    承桑叹了一口气,强拉着还想继续传授经验的白尘朝外走去。


    待冯易将纱帘放下,沈鹤归心烦气燥地起身,大步走至窗边透气。他的力气本就比旁人大,木头窗槛顿时被攥的稀碎,他倾尽所能的说服着自己:


    你可以的沈鹤归!只要鹿文笙温柔些,疼过第一次便好,你要克服,要接受。


    你是主,鹿文笙是臣,给不给,后面怎么给,一月给几次,还不是由你说了算!


    何况母亲在世时,特意交代过,不论付出什么代价都必须登基,不仅要坐上皇位,更要坐稳皇位,牢牢把控沈家的江山,再做个万人敬仰的好皇帝!


    这世上,单纯的利益联结从不牢靠,必须让鹿文笙爱你爱到要死,做他心尖尖上的那个人。你的野心,你的计划,都需要一个能让你安心露出后背的伙伴。


    沈鹤归一时心绪杂乱,将内忧外患与鹿文笙那些代抢文章全在脑中过了一遍。


    要是鹿文笙是女子就好了,他虽不举,但也有办法能让其快乐……


    罢了,假设无意义,想再多,让步再多也无意义!


    ……


    晨光破开浓云,全新的一天悄然拉开序幕。


    鹿文笙计划的很好,但巳时刚到,冯苟就将她喊醒,委婉告诉她:殿下让她去兽园逛一逛。


    没料到沈鹤归如此重诺,鹿文笙心中熨帖,被吵醒的不愉瞬间散去。


    一番梳洗用膳后,鹿文笙揣着小元,又顺走了沈鹤归昨夜特意用过的胰子,将其与那咬过一小口的糖糕放在了一处。


    今日的阳光格外明媚,照在人身上暖融融的。


    鹿文笙看了一堆形状各异动物的屁股后,有些腻了。


    她道:“大伴,我觉得差不多了,常见的不常见的咱好像都看过了。”方才仔细观摩过后,她已心中有数,绝不会被骗第二次。


    冯苟知道鹿文笙以后会是沈鹤归的枕边人,神态语气都格外恭敬:“鹿大人这是累了?要不去那边的亭子休息一会儿,咱还有刚骟过的没看。”


    眯眼迎向暖阳,鹿文笙心中一动,她随便扯了个理由:“不累。我们加快速度吧,突然想起今日还有些家事需要处理。”


    这么好的太阳,多适合边晒边睡觉。


    “好。”冯苟笑眯眯应道,“这块砖有些不平,大人小心!”


    拐过好几个弯后,一行人来到了一处矮房。


    冯苟让小太监喊来主事的人,又领着鹿文笙参观了一番。


    那些兔、猪、牛、马、羊等摊在地上,比不上站着的有趣,鹿文笙看的兴致缺缺,


    她行至后院,闲闲拨弄着桌上散落的药材,顺口道:“你们还挺人道,居然用曼陀罗和乌草镇痛麻醉。”


    冯苟笑着:“殿下让用的,不仅如此,这园子里还有专门伺候这些畜生的兽医。”


    “挺好。”她漫不经心的扫了眼不大的后院,突然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那狗的眼神,好熟悉!


    鹿文笙心头一跳,上前两步,试着吹了个口哨,果不其然,斜上方狗笼里的狼犬摇着尾巴站了起来。


    冯苟见状,立刻堆起满脸惊叹,开始拍鹿文笙的马屁:“鹿大人这口哨吹的真好,那恶犬听了,居然会和颜悦色的晃尾巴。”


    鹿文笙打着哈哈笑了两下。


    能对她的口哨有反应的狼犬,恐怕只有她亲手养大的裤衩儿了。只是它一向乖的很,并非恶犬。


    鹿文笙眼珠一转,不露声色的开始套话:“我看它那模样挺乖的,不像恶犬,那站姿多端正,多飒爽!”


    冯苟甩了下手上的拂尘,拈起手指,开始细述:“那恶犬是殿下回京后来的。正月里殿下繁忙,宫中又杂乱,就将几条猎犬养在了这兽园里,那群猎犬雌雄皆有,本来一切都好好的。”


    冯苟用手背拍了下手心,整张脸都皱的十分生动:“怎料从狗洞进来了个它,此犬不仅搞大了那群母犬的肚子,还咬死了所有公犬,连骟掉的都没放过!”


    鹿文笙目光游移,心虚了片刻,带着好奇开口问道:“所以有几只母犬怀了?”


    冯苟:“整整二十只。”


    鹿文笙:“……”


    第38章 狗阿狗 鹿富贵


    她以前不是没给裤衩儿找过老婆, 现在看来还是找少了。


    冯苟在边上掐指算:“这二十只烈犬生崽,平均算一胎三只好了,一个半月后就有六十只。紧接着就是哺乳, 又要将近两月, 这上半年,就因这条恶犬,殿下无法去猎场围猎了!”


    鹿文笙轻咳一声, 开始为裤衩儿找理由:“带不了犬围猎,殿下可以带人。而且春日里,这母犬迟早是要发情的。”


    万幸刚才没直接与裤衩儿相认, 这篓子捅的委实有点大,一两只她还能招架。二十只母犬,再加上近百只犬崽, 万一让沈鹤归知道这犬是她养的, 要她负责怎么办?


    沈鹤归的犬, 必然吃用精细,她这编修的人设, 就算不吃不喝估计也养不起。


    但眼下遇见裤衩儿了,也不能放任它在兽园里被关着。


    “鹿大人有所不知, 殿下每次去猎场,只带犬和马,不带人。”冯苟指向药桌, “畜生发情是天性,所以往年春日, 都会备药。”


    冯苟顿了下,目光扫过犬笼,又添了句:“有好几条母犬, 都是第一次下崽。”


    鹿文笙望着自家的狗,语塞难言,她极力绷住表情,扯开话题:“除此之外,它应该没再行恶事了吧?”


    没想到遭祸害的还有沈鹤归养的黄花闺犬!这要是东窗事发……不行,必须提前预备好对策!


    冯苟侧身看向身后的主事。


    那主事接到眼风,上前半步,低声回道:“正月里,兽园里的宦官杂役都被它偷过棉裤,咬的稀烂,没发现之前还以为是猛兽从笼子跑了出来。”


    主事当鹿文笙是想听趣事,绞尽脑汁的回忆着:“这犬没被关起来之前,是个惯偷!不仅常偷些鸡鸭之类的小畜生讨好母犬,连马槽里的精良草料也不放过,起先我们以为这犬是偷着玩,后来才撞破,它在外头偷养了只屁股有疤的骡。”


    鹿文笙随手扯了片叶子,硬扯出一个十分自然的笑,装作不经意一问,“有趣,那骡子如今何在?”


    她家裤衩儿从小就通人性,能干出这些事也不稀奇。只是,她的骡屁股上没疤,难道是流浪的时候被人伤了?


    “可不是!”主事陪笑,恭维,“那骡在偏院里干活!殿下说,这犬既然与那骡感情好,就让骡干活还债。也得亏了这骡能干,不然殿下肯定会去寻犬主人。”


    “呵……呵呵……”鹿文笙硬挤出几声笑,一时百味杂陈。


    闯祸的犬,她一定要带走,至于这骡,就留在沈鹤归这儿干活抵债吧,而且一路走来,她发现兽园的伙食很不错,住的也宽敞,比跟她回家好。


    何况沈鹤归昨日给了她一匹马,骑马上朝,比骑骡快多了。


    鹿文笙将手上的叶子揉的稀碎,抬手虚咳了两下,提步朝犬笼走去。


    主事怕鹿文笙在他的地盘被狗咬,急忙追上阻止:“大人,不可接近,这恶犬凶的很,万一将您伤了,小人赔不起啊!”


    被拦住去路,鹿文笙没急没恼,只仰头示意主事回头自己看:“你看它那尾巴,那眼神,好像很喜欢我。”


    鹿文笙侧身对冯苟道:“大伴,这犬与我有缘,我瞧着它也讨喜,正好我家缺条看门的犬,讨个情面,不如将它卖给我如何?”


    冯苟:“这……”


    见冯苟犹豫不决,鹿文笙决定再加把火,装下可怜:“我家中的情况想必大伴也知道,除了我,只有蚊虫是公的,这以后为殿下做实事,少不了夙兴夜寐,晚上不能没有看家护院的。”


    冯苟心中一动,觉得在理,遂提议道:“可这犬哪有人好用,不如我与殿下提一嘴,安排几个护院?”


    “不不不!”鹿文笙连忙摆手,搪塞道:“还是犬好,我与我娘都生了张漂亮脸蛋,无论安排男护院还是女护院都会招闲话的。”


    带几个沈鹤归的人回家,她的女儿身岂不是分分钟暴露。


    瞅着鹿文笙那张漂亮脸蛋,冯苟一时为难。


    这要是猞猁,猿猴之类的他能做主。鹿大人看上什么不好,偏偏是这捅了娄子的狼犬。


    冯苟为难:“鹿大人……”


    不待他说完,鹿文笙摸出小袋碎银硬塞到冯苟手上,她道:“殿下要是问起来,就说这犬我买了,省得以后他兴起逛兽园,看着糟心。”


    话毕,鹿文笙动作极快的将裤衩儿放了出来,并悄悄拍了拍它的头,让它别太兴奋。


    冯苟见裤衩儿安静坐在鹿文笙脚边,不见半分躁动,到底没再多说。


    天光清亮,风和日暖。


    出兽园后,鹿文笙右手接过小太监递上的缰绳,左手牵着失而复得的爱犬,心情舒畅的回家了。


    还好陪她逛兽园的是冯苟,不是沈鹤归,不然真不好糊弄。


    鹿文笙彻夜未归已有两日,宋枝蕴对此却习以为常。


    宋枝蕴拉过鹿文笙,关切地从头看到脚,眉梢一挑:“臭小子,又去哪里厮混了两夜?”


    “娘,这回你可真冤枉我了,我和太子殿下在一起呢!干的都是正事。”鹿文笙将宋枝蕴拉至室外,眉眼间都是掩不住的兴奋:“你看我带谁回来了?”


    “旺旺旺——嗷呜呜呜——”裤衩儿听见宋枝蕴的脚步声开始疯狂蹿跳摇尾巴。


    “诶呀!”宋枝蕴惊呼,上前抱着狗头就是一顿猛揉,“这狗你是从那里寻回来的?”她还以为缘分尽了,再也寻不回来了。


    “嘘嘘。”鹿文笙急忙示意宋枝蕴小声说话,而后略过骡子,将前因后果细细交代了一遍,叮嘱:“这狗从此刻开始就叫鹿富贵,外人若问,娘只需答是我从朋友家新买的,幼犬个头小,看不了门,且容易死,不如大的划算。”


    “娘晓得了,萤娘那边我也会叮嘱好,你放心。”宋枝蕴心细如尘:“只是,万一有人问起从何处买的,还有没有的卖,我该如何答?”


    鹿文笙想到裤衩儿捅的篓子,道:“你就说大的卖完了,只剩小的,还没生,要等到六月份,一口价五两银子一只。”帮着卖卖,能弥补一点是一点吧。


    “至于这从哪买的……就说是大官家里的狗,不方便透露身份。”鹿文笙停顿片刻,“若真有人问出处,娘看情况加点价格,高门出身的狗崽,贵些他们也能接受。”


    宋枝蕴点头,又与鹿文笙交换着信息:“你下午若是不上值,可千万别去燕子河畔的秦楼楚馆,今儿天刚蒙亮,不知出了什么大事,好多兵将整片花街围了个水泄不通。”


    鹿文笙没多想,顺口道:“那地方藏污纳垢,出事是迟早的,萤娘呢?”


    “选你们成亲要用的东西去了。”宋枝蕴将狗绳解开,打算带裤衩儿去熟悉新名字,“日子给你们定的三月十六。”


    “行,简单办办,走个流程就行,衙署里要关系好的就只有商廉与霍谦,所以备三份请柬就够了,他俩各一,最后一份给太子殿下……”


    鹿文笙推开使劲往她身上爬的裤衩儿,“备好纸墨,请柬我自个儿写,到时候提前半月通知邻里便可。”


    虽然沈鹤归不一定会来,但请柬还是要给的,就当表达亲近之情了。


    谈到亲事,鹿文笙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但宋枝蕴却开始忧心邻居会不会赏脸参加喜宴:“我们家独来独往惯了,这突然喊邻里来喝喜酒,他们会来吗?”


    鹿文笙稍稍用力拍了下狗头,想让它安分:“这简单,娘只需告诉他们不用随礼,宴上鸡鸭鱼肉皆有,且管饱,吃不完还能带走。”


    无本白嫖,对于一年只能沾几次荤腥的普通百姓来说,应该很有诱惑力了,这古代成亲真麻烦!为了真实不留把柄,还不能雇人撑场面。


    “倒是个好主意。”宋枝蕴点头,又想到了前天不请自入的几个怪人,“对了,前天白日里,有一伙蒙面人来家里乱翻,不知在找什么,你是不是在外惹祸了?”


    鹿文笙摸狗的动作一顿。


    前天,不就是沈鹤归知道她手中有份圣旨的日子,难道是沈鹤归干的?


    不对,沈鹤归没必要这样做,她人都在他身边,直接要不更快。


    鹿文笙眉头一皱,问道:“来了几个人,什么衣着,你与萤娘没伤着吧?”


    “没伤着,就普通的黑布衣裳,黑面巾,那些人还挺有礼貌。”宋枝蕴指了指角落里的菜地:“菜苗踩歪了几株,人家还帮忙扶正了,而且翻东西的时候也轻手轻脚的。”


    鹿文笙:“……”还好她惯常用的贴身衣物都放在萤娘哪里。


    她在脑中迅速盘算了一遍,并未咂摸出会做这样无聊事情的人。但有一就有二,还是做些准备比较好。


    “娘你等我一下。”鹿文笙快步走回房间,摸出沉甸甸的一袋银子交给宋枝蕴,“选个好日子,找几个匠人将咱家的围墙加高,等过些时日,我与殿下巩固好君臣之情,想办法弄些火器回来。”


    宋枝蕴面露难色:“这围墙已经够高了,再高,遮了日光,如何种菜?菜长不好,我们吃什么?”


    “咱家是真穷还是假穷,您心里没底。”鹿文笙停顿片刻,委婉道:“您是不是看中了什么大价物品?家里的钱要是不够,可以给南边去封信,让他们孝敬过来。”


    宋枝蕴:“这不太好吧!”


    鹿文笙摆手,“只要别太离谱,或者到手后大肆炫耀,一两件我还是有法子兜底的。还有入夜后,裤……鹿富贵也别拴着了。”


    “好,娘考虑考虑。”


    ……


    鹿文笙舒舒服服的过完了愉快的一天,又在第二日一早,托萤娘找到霍谦,帮她递了假条,因为她的葵水来了。


    鹿文笙摊在床上养腰,小元在枕边呼呼大睡。


    也不知是不是昨夜挥锄挖坑,藏胰子做任务的后遗症,这次的腰格外酸痛,量也大,幸而肚子一反常态的不疼了。


    不然前后夹击,那日子,不要太酸爽。


    想来前天夜里,她突然感性哭了一通,也是激素作祟。还有那陈辛,也是倒霉,偏赶上她快来大姨妈的时候找事,简直找揍。


    昨日无事发生,也不知今日朝会,还会不会有人参她,万一闹严重了,沈鹤归会不会传召她,不行,得去换条厚棉裤,万不能漏了。


    这边鹿文笙在忧心葵水量突然变大,那边沈鹤归正在朝堂上出神。


    奉天殿内闹哄哄的,吵的还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从哪里搞钱,充盈国库。


    沈鹤归淡然望向吵的脸红脖子粗的文武百官。


    昨日下午,他已密遣林守白彻查京畿及江南诸寺,窥一斑而知全豹,有无鹿文笙所说的状况今晚就能有结果。


    沈鹤归换了一个能让自己更舒服的姿势。


    吵吧,越热闹越好,省得他一人待着,心绪纷乱。且说不定,这帮老狐狸吵上头后,能挤出几个好主意——


    作者有话说:明天写完就发,然后好好在床上瘫一瘫,散散班味。[爆哭]


    第39章 支线任务二 黄小坑


    鹿文笙请了三天假, 也等了三天参她的折子,结果风平浪静,什么也没等到。


    第四日, 她不情不愿地骑着马去点卯上值了。


    虽说鹿文笙与肃王闹掰了, 但她依旧很怀念给肃王狗腿的日子:俸禄照拿,班还不用怎么上,几乎每天都很开心。


    将马安顿好, 鹿文笙踩着点,拎着大包东西走进了翰林院。


    穿廊过路,众人见鹿文笙揍了上级却平安无事的过了三日, 态度大变,都纷纷上前与她打招呼问好。恍惚间,竟让她生出错觉, 好像日子回到了肃王得势的时候。


    基层史官, 没有独立办公场所, 都挤在公共厅署办公,不挤但也不宽敞。


    鹿文笙想知道陈辛这三天都干了什么, 便走到霍谦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顺便递上一大袋零嘴,道:“给你和商廉带的。”


    商廉起身接过,才掀开一角, 眼睛便亮了起来:“卤豆干,五香肉干, 猪肉脯,酸甜梅子,酸萝卜, 板栗饼,豌豆糕,居然全是我俩爱吃的!”


    鹿文笙单手一撑,坐到了身后的书桌上。


    “我这三天在家,我娘闲不住做了很多零嘴,便想着给你们分点。”等商廉美滋滋的放下零嘴,鹿文笙才问起陈辛:“陈辛这三日都在忙什么?居然没让御史参我!”


    霍谦低声道:“挨了顿揍又丢了面子,他那小肚鸡肠,怎么可能不参你。我替你打探了,他连着参了你三日,只是折子都被殿下压了。那日你走的真是时候,太子殿下连夜递了份官员任命名录过来,陈辛带着赵编修等人起草到半夜才归的家,结果,第二日又被殿下批了顿,说他们笔墨措辞太烂!”


    “这样啊!”鹿文笙心中暗爽,目光扫过商廉的座位:“商廉呢?他一贯准时,怎今日还没来?”


    商廉转头看过去,回道:“他家里出了点事情,请了长假。”


    鹿文笙撇了撇嘴,不以为然:“怕是家中嫡母又作妖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她也不好多管,只能帮衬。


    想到明路上已归顺了沈鹤归,鹿文笙悄声对商廉道:“我现在是太子的人,过了明路那种,所以你俩不用太忧心未来。像以前一样,我在一日,便罩你们一日。”


    商廉心中一跳,并未觉得这是个好消息,他急问:“你与殿下做了什么交易?”


    难怪殿下会压参小鹿的奏折,可他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对,太子殿下他见过几次,绝对是心思深沉,不易相处的人。


    暂不提一朝天子一朝臣,背主之人,绝不会平安无事的待在原职上。


    商廉越想越忧心。


    边上来了位上值的同僚,鹿文笙抬手遮住嘴巴,商廉面上不显,微微倾身配合。


    鹿文笙没提系统与任务,只道:“放心,只是帮殿下出了几个小主意,殿下他人其实还不错。”


    商廉不可置否。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见大厅里的同僚陆续来上值,便坐回了各自的位置。


    于鹿文笙来说,只要是工作,都是乏味无趣的,且每时每刻都变得格外漫长,她眼巴巴的盼着下班,结果酉时初,冯苟居然亲自来请她,说沈鹤归要见她。


    鹿文笙试问能不能明天见,毕竟再过几刻钟,天都要黑了。


    冯苟笑咪咪的说不行。


    没办法,她只好顶着众人艳羡的目光上了沈鹤归的马车。


    有了隐蔽的场所,小元从衣袖的暗袋里爬了出来。


    它趁机问道:【机不可失,宿主要不要顺便做下支线任务,刷男主的好感度?】


    鹿文笙毫无犹豫的拒绝:“不做。”


    上次是吻上沈鹤归,万一这次是睡上沈鹤归,那她的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虽然睡沈鹤归也不难,可以用点手段吃自助。


    鹿文笙探了下小桌上的茶壶,发现是温的,顺手给自己倒了杯茶。


    鹿文笙:“你喝不喝?”


    小元摇头,带着自责与内疚,声若蚊蚋:【我有件事情与你说。这几日,宿主翘班,我也跟着翘了,刚才睡醒看了眼,发现这三日,男主的好感度一直在零至很多个零之间徘徊。】


    “咳——”


    突闻噩耗,鹿文笙喝进嘴里的水,直接从鼻孔冒了出来,她强压咳意,用变形的嗓音道:“你声音大些,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楚!”


    小元放开嗓门,直接将话吼了一遍。


    一时间,鹿文笙只觉脑内耳中都是嗡鸣声,眼中世界也失去了鲜活的色彩。


    瞅着呆愣住的鹿文笙,小元自知闯了祸,它极为懂事的爬下地,抬爪勾起鹿文笙的官袍将毛毯上水渍抹去。


    鹿文笙重重放下手中的茶盏,开始找原因。


    她这几天没出现在沈鹤归面前啊!为什么会这样?一定是这是懒龟出了故障。


    鹿文笙一把掐起小元的龟壳,连着抛出一堆问题:“我这几天没惹沈鹤归!你是不是因为壳子裂了,出了故障?你能将意识转移到别的龟身上吗?我现在就给你买个新身体?颜色这么黄的一时难找,但威武雄壮的龟肉身,还是蛮容易找的,你想当公龟还是母龟?”


    小元缩了缩脖子,不大的圆眼里居然能透出几分严肃:【我发誓,我只有反和谐系统失效,数据统计模块都是好好的,若骗宿主,就让我从母龟变成公龟!永远吃不到心爱的小鱼小虾!】


    鹿文笙突然觉得心口很梗,前途黯淡。


    她深吸一口气:“所以,沈鹤归现在对我的好感度是多少?”


    小元;【-100】


    鹿文笙瞬间松下一口气,好事,啥也没干,直接少了负一百。


    小元见鹿文笙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赶紧补充道:【男主对你的好感度跌破过负一千,好感值到负一千,代表男主想过杀你。】


    鹿文笙吸到一半的空气直接劈叉了,她呛咳一声,“可上次你给我看了沈鹤归对皇帝的好感度,人家那么多零都没死。”


    小元解释:【破负一千后,就不是好感度了,而是折磨值,零越多,代表落男主手里越惨。宿主的负一千,代表男主会给你来个无痛死亡。】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为什么不早说!”鹿文笙咬牙将字挤了出来,又担心生气的时候下手没轻重,会捏坏小元,遂将它放到了一边。


    小元委屈又愧疚:【不用到处流浪的日子有些太舒坦了,所以忘记了。】


    鹿文笙语塞。


    得!个子矮小,爬的慢,吃食不好找,再加上是个需要冬眠的变温动物。不得不承认,一心想混入人群的流浪龟,是比流浪猫狗更艰难的存在,


    虽想不出沈鹤归想杀她的原因,但这好感度监测也算是金手指了,严格来算,她应该感谢小元。只是这任务,她真的不想做。


    花时间又花精力,还得不到什么好处,就算把沈鹤归的好感度刷到百分百,他也不可能养她一辈子且事事依她,而且她也不用他养。


    可如今看来,这任务好像不得不做。


    小元:【……宿主】


    见鹿文笙陷入沉默,小元低低的喊了一声,语气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鹿文笙掐着自己的下巴肉,瞥了小元一眼,突然冒出一个十分大胆的主意。


    她垂眸问:“你与我能不能互换身体,我去当龟,你来当人做任务,刷沈鹤归的好感度,做完我们就换回来。”


    小元连退数步,直到尾巴壳碰到车壁,才敢开口:【我不要,做人太苦了,为了填饱肚子一天十几个小时都需花在上班上,做着无趣的工作,维持无趣的人际关系,晒太阳都不自由!而且我也没互换身体这个功能,宿主还是不要动歪脑筋了。】


    当然,还有最最最重要的一点,男主是它的天敌,它宁愿泡大粪也不要跑去攻略男主。


    听完小元的话,鹿文笙觉得自己的心口被扎了深深一刀,她朝小元勾了勾手指。


    小元没什么心眼,它犹犹豫豫的爬上前,精准接到了鹿文笙赏它的脑瓜崩。


    “找弹!你这周的小虾米没了!”脑子不大,看的还挺透彻。


    鹿文笙气消了些,将它放到温热的茶壶边上,问道:“所以我将沈鹤归的好感度刷到零,就永远不会出现负一千的情况了?”


    仔细想想,负一千沈鹤归才生杀意,脾气算是很好了,换做是她,负十都忍不了,更别说负成百上千。


    小元抬起小短腿扒了下脑袋:【不够,要到百分之百。】


    有小鱼也行,反正都比流浪好。


    鹿文笙:“那我要做几个主线任务和支线任务才能将好感度刷到百分之百?”她还没活够,赚的钱也没花完,万不能突然嘎在沈鹤归手里。


    眼下只能委屈一下自己。


    小元:【我做不了主。得看男主的反馈。】


    麻烦!不如走老路,把当初搞定肃王那套法子用在沈鹤归身上。埋胰子那晚,她爬起来查了三遍,好感度一丝都没动,代表做完两个主线任务与一个支线任务好感度才提升了一点。


    多出的一百点她估摸着也不是靠任务涨的。


    但能涨一点是一点,聊胜于无。


    鹿文笙认命:“说吧,支线任务是什么?”做吧,顺便堵上小元的嘴,省得它一直见缝插针的问她做不做任务。


    小元:【对男主说六句土味情话。】


    鹿文笙:“?!!!”


    她就知道!


    当初应该起名叫小坑,而不是小元!黄小坑!


    鹿文笙咬牙:“只是情话,不土行吗?”


    小元摇头,明显欢快了起来:【不行哦!宿主。友情提示:任务入耳即接受。】——


    作者有话说:宝宝们,申请的周二V,没看的记得把前面看完。爱你们~


    第40章 殿门倒了 掰扯


    沈鹤归的马车隔音效果极好, 鹿文笙的低语声未泄分毫。


    这几日,沈鹤归顺着户部左侍郎张敏之与都察院右御史张崇科等人‘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罢免贬谪了不少官员, 当然也抄家斩首了很多, 所获颇丰,代价便是白日里无片刻闲暇。


    鹿文笙到的时候,沈鹤归正在文华殿与诸臣商议空缺职位的填补, 后续政务调整,以及今年的恩科试题。


    交谈声透过门帘隐约传来,鹿文笙看了眼边上一直在催他进去的冯苟, 小声道:“里头商议正事呢!我就这么进去不太好吧?”


    虽然她也挺想快点将任务做完,省得像块石头一样沉甸甸的压在心头,时刻记挂。


    冯苟满脸的哀怨的轻推着鹿文笙:“没什么不好的, 鹿大人信我!殿下见到你一定会开心的。”


    这些天殿下的挣扎, 他皆历历在目, 如今殿下不仅人瘦了一圈,脾气也见长不少, 还特别能熬夜,熬夜也不是干正事, 要么去见成双成对的断袖,要么看一些歌颂男风的爱情话本。


    看也就算了,还拿着朱批御笔在话本上圈点批注, 继而问出些让他难以招架的刁钻问题。


    此刻,他已陪着殿下连熬了三夜, 这把老骨头实在有些支撑不住,只得提议让殿下见一见鹿大人,毕竟想象和现实还是不同的。与其在深夜独自苦苦思索, 不如拉上鹿大人一起探索。


    殿门口,鹿文笙与冯苟正僵持着,里头突然传来沈鹤归的怒喝:“我要的是能办事、办实事的肱骨之才,不是浸在烂菜缸里磨圆了棱角的石头!谁再敢拿资历说事,便去诏狱里好好醒脑子!”


    鹿文笙急忙扒住门框,用另一只手反推冯苟,悄声慌喝:“大伴休要害我!”


    她记得沈鹤归的养气功夫极好,一贯喜怒不形于色,可现在怎么像吃了炮仗一样。


    反正生气的沈鹤归她惹不起,这枪口万不能去撞。


    推不过冯苟,鹿文笙干脆用双手力扒紧门框,推托道:“我去逛一圈再回来!”


    冯苟软硬不吃,带笑悄声道:“正好拉殿下一起逛!”


    鹿文笙:“……”她不想,她不要,她坚决拒绝!


    鹿文笙瞅着冯苟咯吱窝下的巨大空隙,不露声色地偷问小元:“支线任务也是两日时限?”


    小元也听见了来自天敌的怒喝,它将自己缩成了一个龟饼,声似呓语:【支线任务没有时限。】


    真棒!她先跑为敬!任务以后再说!


    鹿文笙瞅准空隙准备发力!


    “吱嘎——咔!”令人牙酸的门轴的断裂声先响起!


    她一脸懵逼地望向发出声音的地方。


    冯苟立马想到被沈鹤归无意损害的门轴还未修,心脏几乎跳出胸膛,后背瞬起冷汗,他赶忙让人拉开鹿文笙。


    “快帮忙拉开鹿大人!这殿门好像要倒!”冯苟惊呼。


    鹿文笙被拉开瞬间,沉重高耸的殿门擦着她的鼻尖倒下。


    木屑飞溅,红漆碎裂,轰然倒塌之时,扬起一片尘埃,噼啪声久久回荡在这小片天地里。


    冯苟颤手轻轻点了下鹿文笙的颧骨,倒抽一口冷气:“诶呀完了!大人的脸被木屑伤了!都出血了!”这要是留了疤痕,以后还怎么争宠!


    冯苟一时心急如焚,慌忙让小太监去请太医。


    鹿文笙呆愣愣的下移目光,瞅了眼冯苟指尖上那抹几乎难以察觉的淡红血迹,又垂下脑袋,双目无神的望向四分五裂的殿门。


    好好休息了三天,她的力气已大到能扯坏快四米高的殿门了?!


    鹿文笙难以置信的抬起双手,缓缓攥紧拳头。


    早在冯苟惊呼出声时,文华殿内已停止了讨论。


    沈鹤归在殿门坍塌前一瞬便已判断出,那即将倒塌的殿门虽声势骇人,却伤不到鹿文笙分毫,他止步拦住后面的文武官员,静待轰然巨响尘埃落定才快步至鹿文笙面前,将人仔细打量了一遍。


    “殿下千岁!”


    见小太监跪了一地,鹿文笙才意识到她应该对沈鹤归行礼,而不是一直盯着自己突然变得力大无穷的双手。


    “臣拜见……”


    “你我之间不必行礼。”沈鹤归虚攥住鹿文笙的胳膊,制止,又温声吩咐:“将殿门抬走,碎屑清理干净。”


    除了冯苟,在场所有人皆不知最先破坏殿门的是沈鹤归,都以为是鹿文笙大力出奇迹,毁坏了文华殿的半扇殿门。


    在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毁坏宫殿门户者为大不敬,归属重罪,是侵犯皇家尊严与安全的行为之一,依据当朝《刑律》,当判绞刑。


    作为陈辛的岳丈,吏部左侍郎周复观正愁瞌睡没枕头,他立刻上前出言道:“太子殿下,《刑律》有言:凡失火烧自己房屋者,笞四十;延烧官民房屋者,笞五十;延烧宗庙及宫阙者,绞。文华殿属宫阙,眼下虽非火烧,但也算故意损毁,当判这位鹿大人绞刑!”


    鹿文笙原本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到绞刑二字瞬间清醒了。


    她心中咯噔一声,暗叫不好。


    忘记这是沈鹤归家里的门了,天生就精贵,沈鹤归刚发完火,应该正在气头上,虽不会杀她,但为了不落口舌,八成又要打她屁股!


    她大姨妈刚走,又要遭罪了?!


    鹿文笙自认隐蔽的抬眸,想偷看一眼沈鹤归面上的表情。


    结果不期然撞入了沈鹤归含笑的眼眸。


    鹿文笙:“?”


    为什么沈鹤归会用这样温柔的眼神看她,她扫了他的脸面,等于火上浇油,他不是应该更生气吗?


    不管了,眼下还是保住屁股比较重要!


    鹿文笙从沈鹤归的影子里走出,开怼:“正月刚过没多久,周大人就喊打喊杀的,不太好吧!而且你哪只眼睛看见殿门是我故意损毁的?”


    耍赖皮,她最在行了!冯苟是同谋,肯定帮她。


    鹿文笙循着周复观的目光看去,果不其然,他上前两步,将目光定在了正指挥小太监清理现场的冯苟身上,开口道:“冯大伴,您刚才一直在外面,想必亲眼瞧见殿门是如何倒下的吧?我们在殿内,可都听见了你那声惊呼!”


    冯苟是宫内老油条。眼珠子一转就是一个借口,他躬身道:“大人真是抬举我了,我刚回来,只看见鹿大人差点被砸到,周大人不妨问问别人。”


    冯苟端着和善的笑,心中却在诽复:想找死也别拉他做垫背!鹿大人以后可是殿下的人,就算点火烧了文华殿,估摸着殿下也不会追究。


    这周围只有小太监,而这宫里的小太监都归冯苟管,他一表态,所有小太监顿时成了锯嘴葫芦,皆满脸敬畏的对上周复观,纷纷推说“没看见”“没注意”。


    一时间,场面极其尴尬,倒像是周复观仗官高欺人,欲行构陷一般。


    将情况看在眼里,鹿文笙脑子一转,赶走为数不多的心虚,清了清嗓子,朗声道:“周大人就别逼这些无依无靠的小太监了。我知你是记恨我前些时日打了你那女婿,看我不顺眼。”


    周复观万没料到,眼下这事还没过去,鹿文笙居然敢提她殴打朝廷命官之事。


    周复观怒道:“你居然敢主动提!”


    鹿文笙嚣张道:“这有什么不敢的!陈辛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打了就打了。”而且她也与沈鹤归说过,大冒险的任务里包含“挑个不顺眼的人揍一顿。”


    陈辛在燕京官场的名声极烂,奈何他本身从未犯过大错,还有身为侍郎的岳丈保驾护航。


    所以眨眼间,在场的官员纷纷竖起了耳朵,开始吃瓜。


    占杏秀原本在吏部做事,早看不惯周复观的做派,想到玉华台的瓜子之情,便上前帮了鹿文笙一把:“我观这位鹿大人面容和善,如今又敢主动提起,想必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见有人帮她,鹿文笙眼底一亮,主意瞬涌心头。


    “大人懂我!”鹿文笙上前,如好友般勾住占杏秀的脖子,借机开始倒苦水告状:“陈辛那个王八蛋,居然拿我的考核评语要挟我,让我帮他起草文书,而且署名还不是我自己,当时都到申时了,他居然要求我戌时交上去!”


    她低头敛眸:“最过分的是,他还要求我连夜抄写成年旧档,说是生了蛀虫。那么多旧档我一人抄,就是不吃不喝的连抄一月也抄不完!”


    鹿文笙抬起衣袖,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而后抱住占杏秀,开始酝酿真眼泪。


    占杏秀育有两子,不爱与他亲近且都生的膀大腰圆,喜舞枪弄棒,因此猝然得知如此乖巧上进的鹿文笙居然受过如此大的委屈,心中顿起怜爱。


    占杏秀暗想:这位鹿编修中第时的文章他看过,妥妥的状元之才!要是他那些不成器的儿子,有一半此子的文采,他就是明天死,眼睛也能闭上。哎!眼下只能盼孙子喽。


    鹿文笙搂紧个子不高,人也清瘦的占杏秀,抬高嗓子添火加柴,她嚎道:“我在燕京无依无靠,过的好苦!那陈辛处处不如我,心生嫉恨便日日刁难我!压力太大,我这身上的膘是一点都不长!”


    占杏秀像哄孙一样拍了拍鹿文笙的后背,低哄道:“没事,殿下一定会帮你做主的,男儿有泪不轻弹。”


    鹿文笙抽空:“我才刚过十八生日,没加冠,能哭!”


    她不提年龄还好,一提起来,占杏秀又想到了家里的儿子,心头火瞬间着了起来,人家儿子十八岁都入翰林四年了,他的儿子别说秀才,字都没识全,但凡遇上生僻字,只会扯嗓子喊娘!


    正郁结,他忽又转念——眼下他得殿下赏识,入了内阁,不如想法子将两个儿子拉入好学堂,试着再教一遍,而后选个黄道吉日,让他们与鹿文笙交朋友,耳濡目染,日日熏陶,不说一甲,二甲,混个末尾的背榜也行!


    占杏秀暗自开始计划。


    小太监们的动作很麻利,只这片刻时间,就将文华殿前打扫的纤尘不染。


    在身后官员的窃窃私语中,沈鹤归敛眸站在原地,心绪翻涌不已。


    还真被冯苟言中,果然想象与现实不同。他本打算在鹿文笙看过来的时候装作温柔一笑,岂料,当他撞见对方偷偷打量自己的眼神时,温柔的笑意却不受控制地浮了上来。


    这三夜,他看了不少风月话本,一直无法接受男子与男子之间的亲密,可眼下见到鹿文笙,除了最后一步,好似其它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没宣布肃王的行踪,一部分是私心,想再折磨他几日,另一部分是为了鹿文笙,他知他的日子会没以前好过,但万万没想到,居然被欺到如此地步。


    抄书边缘化,文人最重要的署名权被抢夺。在他无法看见的地方,鹿文笙又受到了多少欺负,怪不得如此清瘦。


    沈鹤归心中顿起怜惜与自责,编修这个官委实太小,该升一升了。


    “一派胡言!”想到陈辛的伤,以及以泪洗面的乖女,周复观气到发抖,他抬手行礼,想请沈鹤归为他做主——


    作者有话说:我的大纲比火柴人还简洁,以后只能保三争六,下本我一定要弄好细纲再开。更晚点,我也能多写点,不然一完成三千字,就开始摸猫摸狗玩手机。下章小鹿就升官啦!然后就是一天24小时在沈鹤归面前上班。[狗头叼玫瑰],今天应该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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