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 周武完全不知道有方芳这么一号人。
如果对她的印象用“0”来代替的话,从那之后,对她的印象差不多就是“-100”了。
用钱来买他跟自己谈一天的恋爱?
这样的话她怎么能说得出口!
单凭这一句话,哪怕她长得赛过天仙, 他也绝对不可能会接受她。
但是, 方芳并不打算放弃, 她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刺痛了周武,可她却认为他不肯跟自己谈恋爱的原因是自己太胖了。
所以只要减肥,只要瘦下来,他就会跟自己谈恋爱, 对吗?
那一个暑假, 方芳很努力地在减肥,她每天都会跑步,每天都会吃更少的饭、干更多的家务。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 她瘦了, 从一百五十斤瘦到了一百二十斤。
可是,周武又有了新的女朋友。
那是一个看着肉乎乎的女孩,一米六五的个子,几乎和自己从前的体重差不多,都是一百四十斤左右的微胖体型。
他不是说不喜欢胖子吗?
高二分班后,方芳还在五班, 周武却被分到了最差的十班。
以前他们还能经常在同一层教学楼见面, 现在他们的交集就只剩下每周二下午,一起上的那节体育课了。
开学的第一节体育课, 周武破天荒地没有跟好哥们去打篮球,而是在操场旁边的小凉亭里躺着,一边抖着二郎腿一边听着耳机里流行音乐的磁带。
他的新女朋友, 就这么坐在他旁边,用手一颗一颗地给他剥瓜子仁。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女生把叠的小纸盒递到他手边,小声提醒道,“可以吃了。”
周武接过那一捧瓜子,一口气倒进了嘴里,随后又餍足地闭上了眼。
“有你真好~”
一百颗瓜子仁,只换来了他故作深情的四个字。
女生听到后却很开心,微笑时,小酒窝里满是甜蜜的笑,或许在她看来,这就是爱情该有的甜蜜吧。
除了瓜子之外,女生的口袋里还装了不少的零食,都是为周武准备的。
周武也一点都不客气,听歌、吃零食、看漫画,身边还有人伺候,俨然就是古代富贵人家里的大少爷。
约摸着快下课的时候,周武这才跟他的新女友从小凉亭离开,还是像跟别人谈恋爱那样,只是手拉着手,没有过多地亲昵。
他们走后,方芳也来到了小凉亭。
桌上、地上全是瓜子皮和零食袋,方芳却没有丝毫嫌弃,反而坐在了刚才周武躺过的地方,感受着还未完全散去的温度。
两个月没见,周武还是和她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她能闻得出来。
因为空气中还有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身上那股很暖、很热烈的阳光味道。
桌子上,那包辣条没吃完,里面还剩下了一两根。
方芳迟疑了片刻后,把它拿起来,趁周围没有别人看到,赶紧把里面剩下的塞进了自己嘴里。
同样的辣条,被周武吃过后好像更多了一丝丝的甜味。
闭上眼睛,她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一副,他们两人坐在一起谈恋爱,他主动把辣条递到自己嘴边,喂她吃的画面。
她不被允许靠近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稍稍宣泄心里对他的喜欢。
碰过他触碰的东西、尝过他吃过的食物……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就像是拿一片银杏叶当书签,就能从叶子的脉络中感受到银杏树屹立千年的光阴,而拥有周武留下的温度,也能拥有属于他灵魂的小小一部分。
那天之后,方芳陷入了一种近乎病态的暗恋。
她会在暗处观察着周武和他的女朋友,并且在他们离开后,迅速去触碰周武留下的痕迹:食堂里吃完的餐盘、随手丢掉的花、满是汗渍的篮球架,甚至是他从衣服上扯掉的线头……
开学后的一个月里,周武的女朋友又换了好几个,不过方芳不再介意了,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体会到了和他“恋爱”的感觉。
那天晚上,周武和兄弟们打球打到很晚。
因为走得太急,他把外套忘在了篮球场。
周武刚走后不久,方芳就像是兔子一样“蹭”地一下从暗处跑了出来,把他的衣服抱在了怀里。
被阳光晒过的淡淡皂角香,还有一些散不掉的烟草味……是独属于周武的气味。
紧紧地和衣服抱在一起,就像是和他本人相拥一样。
可就在她沉浸在想象中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自己。
“哦~好一个小偷,被我抓住了吧?!”
是罗子阳。
一步步朝方芳走过来,罗子阳脸上是一副捉贼拿赃后的得意表情,“偷衣服,要是告诉老师的话,你肯定得被记处分!”
“我,我没有!”
方芳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她想跟“偷”这个字撇清关系,却又不想把周武的衣服丢在地上,怕会弄脏。
来到方芳跟前,看到她脸上那抹害羞的红还没褪去,罗子阳不禁哼笑一声:“逗你呢,我告诉老师干啥,一件旧衣服而已。”
身为周武从小到大的好兄弟,罗子阳或许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了。
既然是最了解他的人,又每天呆在一起,怎么可能会没有注意到他身边发生的一些变化呢?
“其实我早就发现你了,周哥拒绝你,你就开始跟踪他、偷窥他。”
从她手里把那件衣服拿过来,罗子阳扫视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嫌弃。
方芳对周武的喜欢原本就见不得光,当从别人的嘴里指责出来时,有的只会是加倍的自卑。
方芳无言以对,因为罗子阳说得并没有错。
她以为罗子阳会说告诉周武,告诉她自己这种低劣的行径,可没想到他竟然说:“你想要留着他的这件衣服吗?”
方芳是自己听错了。
“问你呢,你想留着他的衣服吗?”
方芳原本是想着拿回家后洗干净,然后等晾干后趁没人的时候放回到十班的门口。
但如果可以留下的话……
罗子阳的话让她有些错愕,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点了下头。
“以后呢?”罗子阳又用更多的东西诱惑她,“想不想要周哥用过的笔?周哥看过的书?还有周哥的指虎?”
方芳的头点得更快了。
这些都是些小玩意儿,就算是丢了、找不到了,周武也不会在意,但是对方芳来说,这些都像是一片片的“银杏叶”,拥有的越多,就能拼凑出更完整的“树”,自己也能将幻想中的爱情拥有得更完整。
罗子阳没说话,只是搓了搓手指头。
方芳知道,他是想要钱。
方芳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交给了他,就当是“买”下了周武的东西。
罗子阳很满意,“以后想要什么跟我说,我帮你去拿。”
总是偷家里的钱也不行,卖一些周武不要的小东西,权当做是给自己创个业了。
同样,方芳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反而还十分感激地向他道谢:“谢谢你……”
靠着贩卖周武不要的东西,方芳的零花钱、压岁钱、饭钱很快就全部进了罗子阳的口袋。
当然,这件事情罗子阳并没有告诉周武,因为周武知道后一定不会允许他这么做。
星期六的下午,城中村里的某栋楼里。
罗子阳才努力耕耘了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
青春期的少年有精力、有力气,尽管结束得很快,但没休息一会就又恢复了,而这家按摩店的其他隔间里,他的兄弟们也都在享受着成为男人的快乐。
“爽,太爽了。”
“确实,比打手强爽多了。”
“阳子,你是咋知道这个地儿的?真得劲啊,就是贵了点。”
“刚才那个女的还问我多大了、叫啥名,还说有空想约我一块吃个饭。”
“哇靠,你跟她说了?”
“说了啊,但没说真名,我说我叫周武。”
“哈哈哈哈哈!你真贱,我也跟她说我叫周武,她们回头一合计不会觉得咱是骗她的吧?”
“管她呢。”
他们距离十八岁的生日,短则还有几个月,长则还有一年多,但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不仅穿得要像男人、吸烟要像男人,也要做些男人该做的事。
叼着手里的烟,罗子阳翻看了一下自己的钱包。
又没钱了。
可是方芳现在好像也拿不出多少钱,她已经收集了很多关于周武的东西。
现在的那些小玩意儿,对她来说好像已经失去吸引力了。
但,罗子阳可不想失去这个“钱包”。
看着钱包里那一只还没打开的小气球,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想不想嫁给周武?当他的媳妇?”
“真要结婚了,那他的身边可就只有你了,还怕他找别的女朋友嘛。”
“现在是还没成年,但等到高三,你不就满十八了吗?怕啥。”
“你想想,就算怀不上,他也算在你的身体里呆过,那可是别的女人从没有过的待遇。”
“如果你要的话,我可以想办法给你弄,一次二百。”
——
周武是无辜的。
在他被放出来的当天,罗子阳就被抓到警察局了。
面对警察的盘问,他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是欺骗了方芳,承认了那小气球里装得东西不属于周武,承认了自己才是孩子的爸爸……
罗子阳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也没想到当初随口教方芳的事,还真的让她怀了孕。
说到底,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未成年,对那方面的了解基本都来自于慌片。
他以为只要有那一层膜,就可以挡住东西流进去,却不知道那层组织并不是封闭的,也不知道哪怕小气球里的东西隔了一天,依旧有活性,更不知道成为父亲是一项多么沉重的责任。
尽管他在警察面前痛哭流涕,跪在方芳的父母跟前不停地磕头请求原谅,也难以弥补他的过错,道德和法律都会给予他最严厉的惩罚。
“一个真敢教,一个真敢做。”逛街的时候,程玉秀不禁感叹道,“那他现在呢?被开除了没?”
程天爽拿起那块桌布,在手里感受着表面密织的纹路,“肯定啊,估计还得被送去少管所呢。”
这件事在学校里闹得很大。
谁能想到呢?大家以为的混世魔王竟然是无辜的,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周武身边的小跟班,跟着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
可惜,罗子阳现在被警察抓起来了,否则说不定还能问出更多的真相。
就比如周武从小是不是真的办了那么多坏事,是不是真的偷了家里和外面的钱,还有周武把方芳肚子搞大的谣言,到底是谁散播出去的。
身为这件事的受害者,方芳和周武都选择了暂时休学。
办理休学手续的那一天,程天爽在学校的教务处见了周武最后一面。
小半个月没见,周武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那一头卷毛被剃了个干净,身上那一套自以为很帅的时髦衣裳也换成了普通的纯色运动衫。
跟在母亲的后面,他好像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小羊羔,完全没了往日趾高气扬的气势。
不过也难怪,被关在警察局那么多天,在七十二个小时里,要面对警察一轮接一轮地盘问,回答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
换成谁,都会被这股压力所击溃心理防线的。
“这个好,可以多买几条回去,”把那块桌布拿给程玉秀看,程天爽说道,“在麻将桌上铺一层布,打牌的时候声音就没那么大了,冬天还不用怕冰手。”
“嗯,确实可以。”
程玉秀的活动中心快装修好了,她们这次来批发市场是来置办东西的。
因为她的活动中心是办给村里人的,村长特地从公款里拨出了几千块给她,让她买一些结实的桌椅,权当是为村里的留守老人提前缴纳活动费。
这样一来,以后超过六十五岁的老人去她的活动中心,就不用再另外掏钱了。
而在装修方面,程玉秀也采纳了不少村里人的意见,也是听了村里人的推荐,她们才找到了这一处家具批发市场。
上午吃完饭就出来了,一直转到下午,累得俩人都出了一身的汗。
晚上程天爽还要回学校上晚自习,所以她们还得早点回去才行。
餐馆里,两人各自吃着碗里的牛肉面。
拿起手里的蒜瓣用力搓上两下,表面的那一层皮就掉了。
“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说着,程玉秀就往嘴里放了一整颗搓干净的蒜,同时把手里那几颗递给了程天爽。
程天爽没有拒绝,拿起一瓣从中间咬下一半。
咔嚓!
蒜的口感很脆,咬下去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辛辣味瞬间在口中蔓延,赶紧把碗里的牛肉粒塞进嘴里,又夹起一筷子的面,这才稍稍缓解了许多。
不过就像是她说得那样,有了大蒜的味道,汤面和牛肉的滋味果然更香了,再往碗里放一丢丢的辣椒油……嗯~香!
自从回到豫市后,程天爽就越来越像本地的姑娘了。
能吃蒜、能吃辣、性格也大大方方的,不仅能完全听懂村里的方言,时不时地还能学上两句,就是说话的口音还带了点南方味。
“你觉得我学个车咋样?”吃着碗里的面,程玉秀向她询问着意见。
“这样以后咱出门就不用老打车了,想去哪去自己开着就能走,也能带上恁姥和恁姥爷出去玩玩。”
“可以啊,”程天爽举双手赞同,“可以等活动中心装修好了,抽个时间去驾校问问。”
“中,我先学,等我学会了,你估计也高考完了,到时候我再教你!”
虽然点餐时已经各自都加了牛肉,但程玉秀还是把自己碗里的几块牛肉都挑给了她,“以后咱娘俩一人一辆车,想去哪都可以开着去!”
“好~!”
抬头看了眼墙上的表,程天爽加快了吃面的速度:“赶快吃吧,回去我洗个澡就得去上晚自习了。”
今年的天气有些不正常,这才刚十一月份,白天的温度还是二十多度呢,一到下午就开始降温,到了晚上就只剩下十度了。
嚼着嘴里的面,程玉秀在看向窗外时,原本弯下的腰不由得挺直几分:“咱去浴池洗吧?浴池有桑拿屋,我给你搓搓灰洗得也更干净。”
搓灰?
程天爽在家里洗澡的时候,经常看到姥姥和姥爷相互搓背,却还没有亲自体验过被搓灰的感觉。
在南方洗澡是不搓灰的,而且……她每天都很注意卫生,真的会有“灰”能被搓下来吗?
回来一年了,程天爽之前一直过不去心里的那一关,但是今天既然母亲主动提了,那就去试试看吧!
毕竟她可是北方人,哪有北方人洗澡是不搓灰的?
回到家拿上东西,程玉秀带她去了一处看着还不错的大众浴池。
程玉秀以前肯定是没少来,存东西、拿手牌、领拖鞋……所有流程都熟门熟路的,推开透明的帘子时,仿佛是回到了自己的第二个家。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进浴池,和她想象中的有点不同。
屋里氤氲着淡淡的雾气,每个人都赤条条地在屋里走来走去。
这不像是浴池,倒更像是专属于人类的“屠宰场”。
大池子负责把皮泡软,用来搓背的支架床负责对外皮进行粗加工,然后再去淋浴下打一点香皂、洗头水这些化学物品,最后进入桑拿房加热……
光是看着的时候,那种感觉还没那么强烈,知道自己也躺在支架床上的时候,程天爽才愈发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只待宰的小猪羔。
唰唰!唰唰!
新买的搓澡巾很硬,搓的时候程天爽感觉自己的皮都要被搓掉了。
在看到搓澡巾上没有多少皴的时候,程玉秀非但没有减轻力道,反而还更用力了。
唰唰唰!唰唰唰!
她坚信,一定是因为自己没使劲儿,所以才没搓下来什么皴!
而躺在支架床上,程天爽强咬着下唇不敢叫出声,就像其他床上的那些小姑娘们一样。
什么是痛并快乐着?今天她算是真切地感受到了。
搓澡就是这样一个痛并快乐的过程。
虽然浑身的每一块皮肤都被搓得很疼,但是看到皴从身上掉下来,顿时就有种重获新生、华丽蜕变的感觉。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搓澡,也是她活了二十一年后,第一次变得这么“干净”。
“小秀?”
“冬梅?红麦?恁咋来了?!”
“来搓澡啊,还能来干啥。”
“来了也不说一声,早知道一块了。”
“害,谁能想到恁也会下午来泡澡啊。”
真巧,程玉秀的那群好姊妹们也拎着来了。
想来她们之前应该经常来泡澡,所以才会同时在那么多家大众浴池中挑了同一家。
躺在支架床上的程天爽连忙起身,同村里的姨婶打招呼道:“姨好,婶好。”
感觉自己被搓得差不多了,而附近几张床上都有人,程天爽就准备下来给她们让个位置,“你们也搓搓吧?我搓完了。”
“不用不用,你快躺着吧。”
还没坐直呢,姜红麦就又把她给按下去了,“我们先去泡,等会再来搓。”
“呀~小爽长得可真白哎!”
“就是,瞧瞧这皮肤,嫩得都快能掐出水儿来啦~”
从程天爽的旁边经过,姨婶们纷纷夸赞着她。
“谢,谢谢姨……”
躺在床上,程天爽尴尬极了。
要是换成平常,听到姨婶们这么夸自己程天爽一定十分高兴。
但是在浴池这种地方,自己还这么赤条条地躺在支架床上,只会让她觉得姨婶们在夸奖一只白白嫩嫩的猪……
重新把手套给戴好,程玉秀正准备给她搓一搓背面呢,姚冬梅却把她拉到了一边,小声对她说:“你听说秋菊家的事没?”
“啥事?”
“这你都不知道啊?”姚冬梅惊讶道。
屋里大部分人都不是村里的,于是姚冬梅把她拉得更远了,声音也压得更低:“咱都是一个庄的,我也不瞒你了,我们今天这个时候来浴池搓澡,其实就是要……”——
作者有话说:程天爽:嗯?有什么是我不能听的?
第47章 第 47 章 老了就不能黄昏恋吗?……
“啥?捉……!”
后面那个字还没说出口, 姚冬梅就赶紧捂住了她的嘴。
意识到浴池里还有其他人,程玉秀也把她拉到了一个小的淋浴隔间:“不会吧?恁是不是搞错了?老李那么老实一个人,咋会办这事儿?”
“错不了,俺打听了一圈, 有人都亲眼看见他俩了。”姚冬梅煞有其事道。
躺在支架床上的程天爽, 如同一只被宰到一半的猪, 身上因为一直没有被浇热水,都变得有点凉了。
看她们估计还得聊一会,索性就准备先去大池子里泡着,等她们聊完了再搓。
不止是姚冬梅, 聊了几句后, 姜红麦和另一个婶子也跟着走进了那处小隔间。
知道的是她们在里面聊八卦,不知道还以为她们里面凑了一桌打麻将呢。
“小爽?”
“哎。”
程天爽应了一声。
坐在同一个大池子里,一旁的胡秋菊主动打开了话茬, “还是现在这个名字好听, 比之前那个慧贤顺耳多了。明年该考大学了吧?”
“嗯,明年六月。”
“好好学,争取好个好大学、读个好专业,出来后也能找个好工作,”用水瓢一遍遍往身上舀水,胡秋菊又语重心长地说, “虽说咱现在拆迁有钱了, 可也不能吃一辈子不是?还得是有本事才行,去哪去都饿不住。”
“对, 是这个理。”程天爽赞同地点点头。
胡秋菊的年纪比她们都要大,今年得有五十六七了,可头发却白了很多, 看起来更像是姥姥刘淑琴的同龄人。
胡秋菊的这几十年没少受苦,身上的皮肤皱得像枯树皮,哪怕被大池子里的水泡着,手肘、胳膊、手背的颜色也比别处要深。
她向来节俭,因为舍不得块八毛的门票,所以不常来浴池泡澡,要不是闹出这档子事后,这帮姐妹们拉着要替她出头,她肯定不可能自己来。
看到胡秋菊,程天爽好像看到了从前的自己,以及从前的自己苍老后的样子。
和村里的那些姨婶们不同,胡秋菊的性子要更加温和、安静,很符合那些男人们对老婆的要求。
一遍遍地扭头看向在淋浴隔间的那几人,胡秋菊心里还是有些不安稳。
泡了快五分钟,几人终于走了过来,不知道程玉秀听到了什么八卦,回来后的表情也变得和她们一样义愤填膺。
摘掉手上的搓澡巾在大池子里甩了甩,程玉秀对程天爽交代道:“一会你有点眼色,我跟恁姨动手的时候,一定招呼好恁秋菊姨。”
动,动手?
听到她们要动手,胡秋菊也惊了,赶忙拉着姚冬梅劝道:“咋还要动手啊?不是问问清楚就好了吗?这么多人呢,影响多不好啊。”
“问清楚管啥用?就得给她点教训。”
“就是!抢人家老头、破坏人家庭,管她影响好不好呢。”
“姐,你不用管了,今儿天塌下来也有我们扛着,这口气我们替你出了!”
都是一个村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自然是同气连枝、同仇敌忾。
想欺负自家姐妹?做梦!
一旁的程天爽也大概听明白了:胡秋菊的丈夫在外面有人了,她们今天是来抓小三的。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一点不错。
胡秋菊的丈夫李守民在村里也是个老实人,几十年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可谁能想到呢,拆迁后人立马就飘起来了。
今年年初,李守民学会了跳交际舞,还加入了一个跳舞的社团。
不仅每天都要去家附近的小公园跳舞,隔三差五还要去广场参加什么集体活动。
那个狐狸精,就是他在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要光是出轨的话,胡秋菊也能忍,毕竟他们夫妻之间早就没什么感情了,只要别闹得太大,让孩子们跟着操心就行。
可李守民竟然给那个女人花钱,前几天的下午,她发现家里的柜子放着一条金项链,结果他出去跳舞的时候,那条金项链便跟着消失了。
还用说吗?肯定是给外面的野女人买的。
这还是她看到的,看不到的地方,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呢。
胡秋菊原本还想打碎了牙和血吞,跟她们抱怨几句就算了,可是她们却认为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现在是买金项链,过几天呢?是不是要买金镯子?再过几天是不是要把存折和房子全给她?
醒醒吧!要是像曹敏那样,等苏世壮带几个孩子进家门可就来不及了!
虽然李守民这个年纪估计也没啥生育能力了,可任由他把他们的共同财产给出去也不是个事儿啊。
经过她们这几天打探到的小道消息,说是今天晚上他们那个舞蹈团就有活动。
姚冬梅又打听到,那个女人在跳舞前,会跟她的姐妹们来泡泡澡、吃吃饭,最后画上一个光鲜亮丽的妆去跟男人交际。
姜红麦还打听到,她们吃饭的地方是个叫胖子小馆的小店,泡澡的地方就是这一家宜民洗浴。
所以今天她们是来守株待兔的,提前给这个小三一点教训!
“那个女的长啥样?你见过没?”程玉秀问道。
胡秋菊摇摇头:“没,但是听说眼睛附近有一颗很大的痣。”
眼睛有痣?那可太好分辨了。
快速地在浴池里扫了一圈,她们并没有看到眼睛有痣的人。
看来小三儿目前还没出现。
可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巧合,几人正在池子里泡着商量一会的对策呢,就看到一个戴着大金链子的女人十分招摇地走了进来。
每进来一个人,胡秋菊都会下意识看一眼。
但在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胡秋菊赶忙把目光收了回来。
“是她?”
不止是她,姜红麦也认出了她眉心的那颗痣。
金项链、大黑痣,再配上那妩媚妖娆的走路姿势……简直是明晃晃地把“李守民的小三”这几个字写在了脸上。
女人长得很漂亮,哪怕年龄已经过了五十岁,看着也要比胡秋菊年轻很多,饱满的精神状态简直就是三十多岁的年轻人。
女人一看就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不像程玉秀她们看着那么粗糙。
她是和另外几个老姐妹一起来的,但在几人之中,只有她长得最漂亮。
难怪,难怪李守民会心动……哪有男人会不喜欢精致又漂亮的女人呢?
哗哗哗……
程玉秀几人几乎是同时从池子里站起来的,起身时,池子里的水位明显下降了那么一丢丢。
从池子出来后,几人径直地走向了淋浴隔间里的女人。
“你认识李守民不?”为首的姚冬梅语气冰冷地问道。
女人刚把手里的浴筐放下,扭头看向身后的四人,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咋了?”
她没有正面回答,但这样的答案几乎已经是默认了。
程玉秀:“你脖子上的项链哪来的?”
姜红麦:“还有你这金戒指,啧啧,也是别人新给你买的吧?”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女人下意识地用手挡住了脖子上的金项链,“你们找错人了,我不认识什么李守民。”
呵。
这时候再改口有点晚了吧?
姚冬梅二话不说,伸手就去揪她脖子上的项链,“找错人?项链可认不错!”
“你干啥!”
情急之下,女人下意识拽起自己的浴筐砸在了姚冬梅的头上。
咚!
洗头膏、香皂、搓澡巾哗啦啦地洒了一地,一时间,整个浴池里的人都侧目看向了这边。
这一下可把姚冬梅砸得不轻,虽然没破皮,但额头上瞬间就红了一大片。
“干什么干什么!”
“有话不能好好说是不?公共场合,非得动手?!”
看到自己的好姐妹被几个人逼问,和女人一起来的几人也赶紧过来帮忙。
“到底是谁先动的手?看看给我这头砸的!”
女人:“是你先朝我伸手的。”
“咋?这本来就不是你的项链,我们拿回来有什么问题?”
“不是她的项链,是你的?那你叫它一声,看它会答应不?”
“草恁姨一回,给我这儿耍不要脸是不是?今天不把你个鳖孙打服,我都不姓姜!”
声音越来越大,音调越来越高,火药味也越来越浓。
随着姜红麦一脚把地上的浴筐踢飞,这场婚姻保卫战被正式拉开了序幕。
“靠嫩妈!”
“你个赖孙,看我不抽死你!”
“妈来逼,你再给我兴一个?!”
“骂?你再给我骂?臭XX!”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看到程玉秀打架,啊不,不是打架,是第一次看到村里的姨婶们打群架。
不得不说,村里长大的女人们战斗力是强,完全就是单方面压倒的优势。
虽然程玉秀她们只有四个人,对方有六七个,但一挑二完全不是事儿,特别是姜红麦,可以说得上是一挑三了。
程天爽本来还想上去帮母亲的忙,可看到母亲把那女人按在地上,一次次肘击她的脊梁骨时……算了,还是照顾好身边的秋菊姨,不要过去扯她们的后腿了。
看到几个赤条条的身体扭打在一起,几只拖鞋和浴筐在空中乱飞,身为旁观者的众人谁敢上去拦啊?
生怕不小心会平白无故地挨一个嘴巴子,还没把人拉起来呢,一只脚紧接着就踹在自己肚子上了。
这才是对待小三该有的态度。
能把小三和小三的孩子养在家里的事,也只有曹敏能办得出来了……
最后,是匆匆赶来的警察结束了这场闹剧。
浴池的老板也想拦的,可那场面她又怎么敢上?只能打电话叫警察来阻止。
半个小时后,参与斗殴的所有人都被穿好衣服,带去了警察局。
还好程天爽没有动手,否则就赶不上今天的晚自习了。
经过警察的一番仔细地调查,一共得出了一好一坏两个消息:
坏消息,程玉秀她们打错人了。
女人虽然认识李守民,但并不是和李守民有来往的那个小三儿,脖子上的金项链、手上的金戒指也都不是他送的。
好消息,女人确实是小三,挨打一点都不冤枉。
她的金项链、金戒指虽然不是李守民送的,但却是另外两个不同的男人送的。
女人守寡多年,在她们的老年舞蹈团里一直立的是“单身人设”,因为长得漂亮、舞跳得好,不少男人都主动跑到她跟前献殷勤,而那些男人都是有家室的。
在等待家属来接的时候,女人勾搭过那些男人的孩子们先到了一步,而做错了事的当事人和他们的老伴,也在警察局里哭声连天。
“你还跟外面的女人买金项链?老朱,你哪来的钱?”
“爸,你老实说,除了给人家卖金子,还干啥别的事没?”
“怪不得呢,天天穿得那么齐整往外面跑,原来就是为了摸人家的手、搂人家的腰!”
“哎呀!我的老天爷,我的命咋这么苦,嫁给你这么个王八蛋啊!”
在警察局里,犯错的男人们一个个都成了缩头乌龟,任由妻子和儿女们怎么发泄,他们都不敢还口。
当那个年龄大的阿姨气得差点昏厥,坚持要跟他离婚的时候,男人竟然还“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声泪俱下地请求着她的原谅。
“秋菊,一会老李要是来了,你的心可不能软。”
姚冬梅嘴角的血都还没擦干净呢,就急着劝她道:“这事儿不能原谅,必须要让他把那贱女人带来,不仅要离婚,金项链也得要回来。”
可以预见,等会李守民和孩子们来的时候,估计也要闹这么一出。
既然注定瞒不住了,那就一定要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
“要是没别做的事,我就把项链讨回来就行了吧。”胡秋菊弱弱地说,“一把年纪了,这时候离婚多难看?只要没做出格的事,凑合凑合其实还能过。”
在胡秋菊看来,给别人买金项链或许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而已,只要没迈过那条底线,都是可以原谅的。
毕竟都一起生活几十年了,总有一些情分在。
“也行。”
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胡秋菊虽然心软,但只要有自己所坚守的底线就好。
“那一定得让他写保证书,下次要是再做这样的事,不管有没有干啥,必须净身出户!”程玉秀建议道。
胡秋菊点点头,“嗯,我知道。”
六点半,胡秋菊的大女儿和二儿子来了。
他们在听说父亲给外面的女人买金项链时气坏了,不仅坚定了立场要替她撑腰,还向今天这些来帮她出气的姨婶们表示感谢。
“姨,恁放心吧,今天这事儿必须让俺爸给俺妈认错!”
“对!保证书也必须得写,给俺妈一个交代!”
和胡秋菊一样,他们也在商量着一会李守民来后该怎么样。
要说什么话?要用什么样的语气?每一个细节都做了充足的准备。
可是……
七点,李守民没来。
八点,还是没见李守民的影子。
再等下去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想着有儿女们来接,警察做好笔录后就让他们把胡秋菊带走了。
别人家的事,一次性跟去太多人也不方便,于是只让身为妇女主任的程玉秀作代表,跟着胡秋菊回家替她撑腰。
八点半,他们到家的时候,家里并没有人。
李守民不知道去了哪里。
“警察不是给他打过电话了?他要是没去警察局,还能去哪?”
“会不会是去找……”
大女儿碰了碰二儿子的胳膊,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放着老伴在警察局不去接,反而去跟外面的小三继续跳舞?
不会吧,他总不会这么心大吧……
程玉秀陪着胡秋菊差不多等到快十点,李守民才回来。
“你去哪了?”
最先开口的是大女儿。
李守民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面对屋里的这几双眼睛,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情绪,只是默默地把头上的帽子摘下。
“出去转了一圈。”
看到他穿戴整齐,泛白的头发还喷了一些发胶,她的脸色阴沉沉道:“爸,你一把年纪了,咋还能干出这事?”
二儿子帮腔道:“是啊,你还给别人卖金子?俺妈跟你一块过几十年了,也没见你给她买过啥东西!”
“不管你跟她处多长时间,赶紧跟她断了,明天就把金项链给我拿回来。”
“就是!好好的日子好好过,以后可别瞎折腾了。”
虽然两个孩子的语气不好,也在责怪他的不对,但能听得出他们的字里行间,是希望这段婚姻能够挽留的。
李守民在听他们说了许多后,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情绪波澜,而是在默默了许久后,说了一句:“秋菊,咱俩离婚吧。”
胡秋菊愣住了。
她没想到他们的关系会走到离婚这一步,更没想到这句话会被李守民说出口。
她想要的,只是李守民认错,然后重新回归到家庭就好。
离婚?为什么?
“爸,你说啥呢?”
“是啊!你疯了?!”
李守民摇摇头:“这样没滋味的日子我过够了,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李守民刚才不是去跟小三跳舞了,而是一个人在外面漫无目的地瞎走,同时在心里思考着这段婚姻应不应该继续下去。
直到得出了结果,他才回来。
“为啥?我……”
“我实在受不了你了。”不等胡秋菊说完,李守民就打断了她,“天天盘算着家里的钱、盘算着家里的房、盘算着孩子们的吃喝拉撒,天天就这么点东西,还有啥可过的?”
胡秋菊不解:“过日子不都是这样吗?”
李守民摆摆手,“说真的,要是当初俺妈俺爸相中你,我绝对不可能跟你结婚,因为咱俩第一次见面我就没相中你。”
李守民淡淡然的一句话,全盘否定了她们这些年的夫妻情分。
在李守民的爸妈眼里,胡秋菊是个贤惠的儿媳妇,是那种“谁娶到家就能享福”的那种姑娘。
但李守民不喜欢,他瞧不上胡秋菊过得那么平庸,看不起胡秋菊对他言听计从、毫无主见的奴才样。
就像他说的,如果不是因为合适,他根本不会跟她过下去。
不止是胡秋菊,对待两个孩子他也生不出太多疼爱,因为他们是自己和讨厌的女人生下来的孩子,他们只是继承了李家的香火而已,并不是什么爱情的结晶。
以前在村里的日子苦,他没办法才选择将就,现在不一样了,他不用再为钱烦恼了,自然要放飞自我地去追求真爱。
李守民的话深深刺痛了胡秋菊的心。
她没有大喊大叫,只是默默地红了眼睛。
她一直以为自己才是在忍耐的那个,没想到,李守民竟然觉得自己比她还要委屈,比她还要苦,甚至对待孩子也……
“爸,你说实话,是不是那个女的让你这么说的?”
最崩溃的是大女儿,紧紧拉着李守民的袖子,她还坚定地认为他是被鬼迷心窍了:“你是不是办啥错事了,她是不是……”
“没有!”
李守民甩开了她的手,“俺俩清清白白、干干净净,除了跳舞,我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但我就是喜欢她,就是想跟她过一辈子!”
“你们也别说她骗我,金子、手镯、钱,都是我愿意买给她的,我愿意的!我的钱,我想给谁花就给谁花,谁都管不住!”
魔怔了,真是魔怔了。
程玉秀和李守民也算是当了大半辈子的邻居,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不顾一切。
这哪里还是个六十多岁的糟老头子?分明就是个年轻气盛的大小伙子啊!
“她是谁,你跟我说,她是谁!”
“我今天非得把她按过来打一顿不可,这个贱女人!”
李守民不想再跟儿子们争论什么口舌,只是看向了坐在那无声哭泣的胡秋菊:“秋菊,咱离婚吧,我也活不了多少年了,最后这些日子你让我过我想过的日子,中不?”
深深吸了一口气,胡秋菊站起来,用袖子擦掉了眼角的泪。
既然话到这个份儿上,她也没什么可挽留的了。
他过够了?呵,她才是最该解脱的那一个!
“那就离吧,明天咱就去民政局。”——
作者有话说:以为结束了?不不不~精彩的还没开始呢
第48章 第 48 章 去你的一日夫妻百日恩
胡秋菊和李守民离婚了。
为了证明自己对外面的女人是真爱, 也因为自己是过错方,李守民把家里以后的回迁房都留给了胡秋菊,钱也只分了一小部分。
不过,李守民目前还没有从家里搬出去, 两人属于分家不分居。
“还让他住家里干啥?赶紧把他赶出去啊!”扫地的时候, 姚冬梅替她不值道。
“就是, 婚都离了,让他赶紧去跟外面那女人过吧!”
活动中心的二楼,大家一边帮程玉秀打扫屋里的卫生,一边试着劝胡秋菊。
自从离婚以来, 李守民倒是没拘束了, 可是却苦了胡秋菊,天天一个人在家以泪洗面,回想着过去的几十年自己到底哪里做的不好。
未免她钻牛角尖, 这些天村里的老姐妹们都陪着她, 正好程玉秀的活动中心装修得差不多了,叫她来一起帮帮忙,手里有点活儿干,兴许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用抹布擦着玻璃上的灰,胡秋菊心里都清楚,她们是想着“眼不见心不烦”, 只要把李守民赶出去, 见不到他自己的心情也能好起来。
但,胡秋菊做不到这么狠心。
好歹也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 这大冷的天,让李守民一个人搬家,万一冻出点啥毛病呢?儿女们又不肯给他帮忙, 万一他自己不按时吃饭,胃病岂不是又该犯了?
“他好歹把房留给我了,就让他住吧,再过俩月就过年了,这时候搬也麻烦。”
“你呀,就是心太软。”
帮着胡秋菊换了一盆水,程玉秀不禁叹了一口气。
想起曹敏和苏世壮的事儿,程玉秀又问道:“姐,你可不能让老李把外面的女人带回来啊,到时候……”
“哎呀,肯定不会,”不等程玉秀把话说完,胡秋菊就赶紧说道,“我还没那么不精细,让他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让他一个人住就够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哪怕离婚了,胡秋菊也还记得李守民的好。
虽说他口口声声说对自己没感情,但如果少了他,这个家怕是也撑不了这么久,家里的一双儿女也不会像现在这么有出息。
所以就算是离婚,也是可以给彼此保留一点体面。
继续擦拭着窗户的玻璃,远远地她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李守民?
李守民正朝着活动中心这边走来,身边还有王祖生和另外几个村里的好哥们。
虽然李守民并不是走在中间的那个,但胡秋菊第一眼看到的却是他。
“呦,那鳖孙打扮得还怪齐整呢。”
李守民换了一件新衣裳,鞋也是擦得干干净净,还有头上的那顶帽子……啧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又要当新郎官了。
自从离婚以来,李守民的脸色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六十多岁的年纪好像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春,瞧他那满脸红光的模样,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高兴。
可惜他们还离得远,听不清在讨论些什么。
王祖生是来给姜红麦送饭的,李守民跟来干嘛?
“他咋来了?”
“不知道。”
“你让他来的?”
“没有啊。”
胡秋菊放慢了擦窗的动作,小声嘟囔着:“平常在家他都躲着我走,咋会悄默声地跑到这儿来了?”
“会不会是来认错了?”不知道是谁这么提了一嘴。
“不可能吧……”
胡秋菊嘴上说着不可能,但心里还是希望她说得是真的。
“我也觉得不可能。”
“其实我觉得吧,老李也没那么蠢,估摸着是意识到咱秋菊的好了,所以来讨后悔药来了。”
“啊?不会吧,那天老李的话说得可通难听呢,这才几天,就认错来了?”
“男人不都是这样,翻脸比翻书还快,兴许那天就是情绪上头?离婚后才意识到自己离不开秋菊,真要是那么烦秋菊,为啥一直不搬走?还不是方便以后反悔嘛。”
唔,她说得好像也挺有道理。
大家都比较认同她的猜想,唯独程玉秀,并没有像她们那样乐观。
说离婚的那个晚上,程玉秀亲眼目睹了李守民的决绝,当时的语气、当时的说辞,真的是把话说的死得不能再死了。
后悔?怎么可能?
把手里的扫把放下,姜红麦说道:“不用猜了,等他一会来了不就知道了?”
从窗户旁边走开,胡秋菊也还抱着最后一点幻想,幻想他真的能认错,他们的关系能回到以前……
推开活动中心的门时,几人把外面的那股冷气也带了进来。
“红麦?”
楼下,王祖生叫了一声姜红麦的名字。
“哎。”
姜红麦擦了擦手上的水后,一个人下去了。
刚才她们都商量好了,先问问李守民来这的目的,确定是来道歉认错的,再让胡秋菊下去。
自从王祖生和姜红麦结婚后,俩人的日子过得简直比蜜还要甜。兴许是这些年一直压抑着藏在心里的爱意,四五十岁的俩人过得比二十来岁的小年轻还要甜蜜。
王祖生上班的时候,姜红麦会给他备饭,这几天姜红麦来程玉秀的活动中心帮忙打扫卫生,他也会主动来给她送午饭。
除了装着饭菜的饭盒,王祖生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从路上买的热豆浆给她:“给,红枣豆浆。”
“净浪费钱。”
接过豆浆,姜红麦嘴上怪他,心里可是甜得很呢。
余光瞟了一眼李守民,姜红麦没好气道:“你咋来了?”
李守民也不低头:“来随便看看,马上就走。”
王祖生往楼上瞧了一眼,“秋菊不在吧?”
“不在,”姜红麦没说实话,喝豆浆时,眼神又落在了李守民身上,“咋了,特地来找她的?”
李守民轻哼了一声,没说话,只是伸手蹭了一下桌子上还没擦掉的灰。
“婚都离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嗨嗨,以后可一个躺在冷被窝里哭去吧~!”
李守民:“确实,也不知道哭的是谁?”
“你啥意思?”
“你真以为是我离不开她胡秋菊?是我一直在可怜她,要不早八百年我就把她从家里赶出去了,还会再过这么长时间的苦日子?”
李守民确实是飘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他哪里会说出这样的话?
姜红麦的火一下子就烧了起来:“苦日子?秋菊跟着你才是过了几十年的苦日子!你自己说说,你给她买过几件衣服?做过几顿饭?现在好意思说这话。”
李守民本不想跟她吵的,可当着这么多老伙计的面,他又怎么好意思把脸面掉在地上。
“那你咋不说她的衣服、家里的饭是哪来的钱?呵,不还是我一分一分赚出来的。”
李守民的一句话,彻底否定了胡秋菊的付出。
楼上,陪在胡秋菊身边的几人都注意到了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要只是这一句话也就算了,偏偏为了证明自己出轨没有错、自己离婚也是对的,李守民又继续说道:“别说是俺家了,当时结婚我给了多少彩礼?她家当年翻新房子,我没出力吗?现在说这话呢。”
胡秋菊忍不了了,快步从楼上跑了下来。
“姓李的,有些事我不想提,今天你非要把话说这么难听,好!那咱就好好算算账!”
“咱俩结婚你就给了俺家五块,结婚没俩月我是不是就拿回来让你修床了?还有翻新房子的事儿,你是出力了,后来我坐月子是不是也是俺妈来带小?我生完身体不好,有没有让你操过一天心?!”
李守民不服:“你身子不好怪我?你自己没养好,这都能怪在我头上?”
“我自己没养好?李守民,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咱家当时过得那么穷,每天锅里的稠的,菜里的肉、鸡蛋,我是不是都让给你了?为了让你干活儿有力气,我有给你抢过一点没有?”
“冬天做衣服,哪次不是我先紧着你跟小们?每次弹好的棉花不都是给恁做了?我衣裳里的棉花是啥样的,你摸过一次没?!”
“是我让你把好的都留给我的?”李守民反问道。
这句话一出,别说是胡秋菊了,在场没一个人是不生气的。
在一个村生活这么多年,怎么当初就没看出他是这么一个人?
把胡秋菊气得够呛不说,李守民这时候还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好了好了,以前那些旧事有啥可再掰扯的,我不是把房都给你了?也该知足了吧。”
众人:……
给房不是应该的吗?怎么还能说得好像自己很大方一样。
还有……这话分明是他先挑起来的吧?
“你?!”
见姜红麦有动手的架势,王祖生赶紧上去把她拉到了一旁,“别别别,真要动手那事儿可就闹大了。老李,你也是的,说两句就妥了,大老爷们的,话这么多呢?!”
李守民懒得再和她们计较,轻呵一声后,就推门离开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
呸!
胡秋菊想想自己之前说的话就后悔,原本她只是以为李守民对自己没感情而已,现在看来他从始至终就是瞧不起自己、厌恶自己啊!
深深地吸一口气,胡秋菊用力擦去了眼角的眼泪。
从前,她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没急着让他搬走,现在……
呵,赶紧给老娘撒丫子滚!!!
——
晚上吃完饭后,程玉秀主动拉上刘淑琴一起去散步消食。
平时她们都是去附近的商场门口转圈,离得不远,一来一回差不多半个小时就行。
但是今天,程玉秀却提出要去庆国广场转转。
不用她主动开口,刘淑琴也能猜到她的另一个原因:去见识见识李守民的那个小三。
这个小三实在是太神奇了,在认识她之前,李守民一直是很本分的一个人。
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怎么就突然变成这样了?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小三给他灌了“迷魂汤”,就像是段宝霞当时搞传销一样,用什么甜蜜的话给他洗了脑。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小三还真是个有手段的高手呢,所以程玉秀就更要看看她到底是何方神圣了,免得害完李守民离婚后,又去祸害别家的老头。
“小秀?”
真巧,过马路等红灯的时候,正好碰到了姜红麦。
姜红麦手里捧着一只烤红薯,身边的王祖生手里还拎着一兜糖炒栗子,要不是她说口渴了,王祖生到处寻摸着找卖杏仁茶的地方,还看不到她们在等红灯呢。
“恁这是要上哪去?”
“刚吃完饭,去庆国广场溜溜食。”
这话不诚实。
姜红麦一下就识破了她的借口:“连我都想瞒着?太不仗义了吧。”
“真是吃多了溜食,”程玉秀尴尬地笑笑,“……顺便去看看人家跳广场舞。”
得到程玉秀真实的回答后,姜红麦这才挽起她的胳膊,“俺也是,走吧,咱一块瞧瞧去~”
好奇的人不止程玉秀一个,尤其是今天白天,李守民和胡秋菊大吵了一场,姜红麦就更好奇这个小三到底是什么样的奇女子了。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
“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
广场上的喇叭里,放着一首李老师演唱的歌曲。
伴着这悠扬的歌声,许多对相拥在一起的男男女女,都默契地迈着相同的舞步。
那都是些年龄偏大的中老年人,最年轻的看着有四十多,最大的估计得有七十了。
和程玉秀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他们的舞蹈不是随便跳的,一看就是提前经过许多遍细心地排练,不止是脚上的动作整齐划一,就连弯腰、搭肩,甚至每一个眼神都相差无几。
这哪里还是广场?分明就是高档酒店里的宴会嘛。
不止是跳得好看,好多人都还穿着专门用来跳舞的长裙子。
深红色、墨绿色,每一次转身都是一朵绽开的花朵,头上那些亮晶晶的发饰看起来也让人赏心悦目。
她们跳得可真美啊~
难怪这么多人都想跳舞呢,程玉秀就是这么看了一会,也想跟着跳了。
谁说一定要去高端的地方才能跳舞了?就算是在广场上,也能跳出热爱生活的舞步。
“快看快看,那个是不是老李?”
程玉秀看得入迷,差点忘了这次来的真正目的。
顺着姜红麦指的方向一看,程玉秀果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嘿?还真是他!
穿着一件燕尾服,程玉秀差点没认出来!
这还是程玉秀第一次见他穿得这么“人模狗样”呢。
记忆里的李守民,一直是穿着深色布衫、经常戴着一顶塌帽子,双手背在身后走路时也耷拉着背,总给人一种沉默老实的感觉。
但此时此刻的他,不仅腰板挺得笔直,头发也梳成了锃光瓦亮的大背头,身上的衣服每一个褶子都熨的整整齐齐……
不是吧,这真的是跟土地打了半辈子交道的李守民吗?
而他搂着的那个女人和他一样,一边享受着音乐,一边感受着跳舞给她带来的快乐,女人瞧着差不多有五十多,身材也有些偏胖,不过她的舞步很轻盈,一点不比那些苗条的人差。
她应该不是李守民的小三,程玉秀猜测道。
因为两人虽然也有对视,但彼此的眼神里并没有那种你侬我侬的爱意,只有对彼此舞蹈的赞赏。
更重要的是,女人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痣,不符合之前打探到的特征。
很快,这首歌结束了。
以防被李守民看到,姜红麦赶紧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同时拉着程玉秀往一边走。
几十米外有一处小喷泉,周围有不少推着小车做生意的小贩,也有很多带着孩子来玩的人,于是她们就挑在这里当做“哨岗”,继续观察着李守民那边的情况。
“恁咋来了?”
身后传来的声音把她们吓了一跳。
是王蒙。
哦不,不止有王蒙,还有平时村里大家玩得好的那群好姐妹们。
她们都跟做贼一样,悄咪咪地朝那边跳广场舞的人观望着。
看样子,她们也是来看那小三的。
“那个狐狸精还没来呢。”
“这才七点多,她一般过了八点才来。”
陈英是最先知道李守民外面有小三的。
因为她住得离这处广场最近,所以经常会来广场兜圈,同时,她也是见过那“狐狸精”次数最多的人,眼睛附近有痣的特征还是她发现的呢。
不过陈英并没有近距离地见过那小三,每次都跟现在差不多,远远地瞧上一眼,生怕离得太近、看得太久会被李守民看到。
虽说现在李守民和胡秋菊离婚了,不需要再怕了,但正因为她俩离过婚了,太明目张胆地去看她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立场。
“那女的长得漂亮吗?”
“漂亮,漂亮得很,也不知道多大了,但化妆化得跟老妖精一样。”
“漂亮还能看上老李?是个瞎子?”
“这就不知道了,反正那女的和老李跳舞跳得最多。”
“那小三有老头没?有孩子没?”
“不知道,应该是没有吧,每次来都见她一个人,不像是有老伴的样。”
虽然陈英见那小三的次数最多,但对她却没多少了解。
家庭背景一概不知,身高体重也说不上来,唯一的印象就是漂亮,很漂亮,是那种是个男人见了都会沉迷的“狐狸精”长相。
听她说了许多,大家对这个小三更好奇了。
倒不是好奇她长得多好看,而是纳闷为什么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会看上李守民。
等了差不多快二十分钟,女主角终于出现了。
“来了来了,就是她!”
顺着陈英手指的方向,她们看到一个裹着大棉袄的女人朝广场走来。广场上给她们设了一处换衣服的临时更衣室,但女人已经提前把裙子穿在里面了。
陈英说得没错,女人长得确实漂亮,不过应该是她的妆画得漂亮才对。
黑色的眼线、深色的眼影、浓艳的口红,几乎看不出她原本的五官了,但确实是男人喜欢的样子,。
她的眼角确实有一颗很明显的痣,而且脖子上也带了一条金项链。
女人出现后,立刻就吸引了李守民的目光,哪怕他正在和另一个女人在跳舞,也不忘朝女人抛着媚眼。
呕!恶心!
脱掉外面那件大棉袄,她里面穿得是一件深红色的裙子。
那裙子不像是商场里买来的款式,更像是自己亲手做的,因为那裙摆真是好看极了,上面每一朵小花都很精致,花纹也很漂亮,穿在身上时,把她的身材修得极好。
这样的一个女人,别说是李守民,哪怕是别的女人见了也会忍不住多看两眼的。
那一首歌终于结束了。
音乐刚停止,李守民就朝她走了过去,不止李守民,还有好几个老头也积极地过去向她献殷勤,但女人还是坚定地选择了李守民,将手放在了他的掌心。
休息的时候,李守民扶着她到一旁先坐下,同时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手帕给她垫着。
因为离得远,不知道他们聊了些什么,但就像是李守民说得那样,他是真的喜欢她,虽然殷勤却并没有做出任何过分的行为,一直很尊重她。
李守民越是对女人尊重,程玉秀越是替胡秋菊不值。
对自己老婆不好,对外面的女人倒是关怀备至?真是贱坯子!
休息了差不多五分钟后,下一首歌开始了。
这次,李守民的舞伴变成了那个小三。
“你们看你们看!”
正跳着,李守民忽然停了下来,单膝跪地在女人面前,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只丝绒盒子。
一时间,其他人也都纷纷停了下来,围观着眼前这浪漫的一幕。
“他是在求婚?”
正好奇着呢,那些跳舞的男男女女纷纷朝中间聚拢,挡住了她们的视线。
“哎呀,挡着了!!!”
真讨厌,怎么到最关键的时候偏偏看不见了?
其实就算看不到,也能想象出是个什么样的场面……都单膝跪地了,都拿出小盒子了,不是向她求婚?难道是拿出指甲刀给她修指甲?
唉,这就是男人吗?刚离婚不到一个月,就急着向别的女人求婚?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一团热闹的中心,突然爆发出一声奇怪的尖叫。
“啊?!”
第49章 第 49 章 最懂男人的就是男人
什么情况?
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刚才的鼓掌声和欢笑声忽然都不见了。
虽然还是在起哄,但气氛中明显多了很重的火药味,有几个人受不了了,急着从人群中撤出来, 胃里一通翻江倒海, 扶着栏杆的时候差点吐出来。
不是在求婚吗?怎么……
有人晕倒了。
“来人呐!打120, 快打120!”
“救人!快快快,救人要紧!”
聚在一起的众人瞬间散开,几个舞蹈团的负责人也连忙跑向四处叫人来帮忙。
晕倒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守民。
离得太远, 程玉秀她们不清楚求婚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意外。
只看到李守民手里的戒指盒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而他的求婚对象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不, 不对, 她没有跑,而是蹲在李守民,试图把他的意识从昏厥中叫醒。
“等等,是不是我看错了,那是个男的?”
“你说谁啊,嘶, 那个穿裙子的男的看着咋恁眼熟, 是老李的那个小三?”
“不会吧,啥……我的妈, 好像还真是个男的?!”
“别在这儿看了,赶紧过去帮忙吧!”
李守民再怎么不是个东西,好歹也是一条命啊。
再说了,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出意外。
于是,在程玉秀的一声叫喊后,原本在吃瓜的老姊妹们赶忙起身朝那边跑了过去。
李守民晕倒了。
求婚的戒指没有丢,就掉在他的旁边,而他的手里攥着的那团东西也不是别的,正是他那“小三”原本戴在头上的假发。
穿着那条深紫色的裙子半跪在一旁,男人一边慌张地摇晃着李守民,一边叫着他的名字。
刚才远远地一瞥,瞧着还挺漂亮的,可当摘下那一头假发后,看起来就奇怪多了。
本该精致的妆容莫名变得丑陋,配上他那不阴不阳的声音……
虽然他还是个“狐狸精”,但现在的他,已经不是能勾人心魄的那种妩媚妖精了,而是要人性命的那种老妖怪。
姜红麦刚才没看错,她们口中的那个狐狸精,破坏李守民家庭的那个小三,确确实实是个男人!
难怪,难怪刚才还好好的人会突然晕倒。
她们在得知这个“狐狸精”是男人的时候,况且都吓得不轻,更何况是天天跟他跳舞,为他抛妻弃子,甚至还买了戒指给他求婚的李守民呢?
医院里,病房两边的走廊上坐满了人。
一边坐着姜红麦她们这些和李守民一个村的邻居,另一边坐着舞蹈团的几个负责人,那个被求婚的“小三”也在,不过是单独坐在了离她们比较远的另一张椅子上。
虽然他们都没说话,但每个人的目光都偷偷地在那“小三”的身上打转,希望能通过观察解决心里的一些疑问。
他为什么会是个男人?他怎么能是个男人?跟他认识这么久,竟然才发现他是个男人?!
因为李守民的家里人不在身边,住院手续是程玉秀帮着去办的,而王祖生则去联系胡秋菊和他的孩子们了。
“咋样了?医生咋说?”
见程玉秀拿着住院手续回来,姜红麦赶忙起身上前问道。
程玉秀叹了一口气,“没啥大事,就是血压高,脑子没缓过来晕倒了,医生让住院观察两天。”
说完,她又向舞蹈团的那些人问道:“老李刚才是咋晕倒的?”
虽然李守民大概率是被“小三”男人的身份吓晕的,但总该问清楚具体细节,一会儿警察还要来做笔录,最好提前把责任都划分清楚。
众人几乎是同时看了那男人一眼,然后身为团长的女人才难为情地开口道:“就,就是小莲把头发摘下来的时候,老李被吓了一下,一口气没缓上来就晕过去了。”
不止是李守民,其他人在得知这个“小莲”的男人的时候都吓到了,而那些跟他跳过舞的老头们,心口也是一阵犯恶心。
男人的真名不知道叫什么,但大家都叫他小莲。
听团长说,他加入他们舞蹈团已经有两年了,而这两年里,她一直是舞蹈团里最耀眼的一枝花,跟他跳过舞的男人数不胜数,却没有一个人发现他是男人。
今天的求婚仪式,李守民是提前跟她们通过气的,为的就是给小莲一个惊喜。
所以当李守民单膝跪在小莲面前时,大家都羡慕地围聚在一起,真心为他们庆祝。
“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看着李守民手里的那枚金戒指,听着众人的起哄祝福,小莲惊住了。
他平日里收到过不少礼物,却从没想过有一天有人会给自己递上一枚金戒指。
“小莲,我是真的爱你,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
小莲懵了。
他没想到李守民会为了自己离婚,更没想到他会向自己求婚。
他一开始只是想像以前对待别人那样,从他身上多捞点钱而已,怎么,怎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吻她!吻她!吻她!”
在众人的起哄下,李守民站起身,望着他那张姣美的脸蛋咽了咽口水:“小莲,从前我答应过你,只要我没离婚,就不会碰你。但现在,我已经为了你离婚了,我们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谈一场恋爱了!”
可当李守民猴急地扑过去,想拥吻她,给她一个惊喜的时候,小莲却反而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吓”。
李守民在强搂他的时候,不小心压住了他的头发,再加上小莲下意识往旁边一躲……那顶假发就这么水灵灵地被揪了下来。
那一声叫喊是小莲发出来的,因为恐惧,所以嗓子没夹紧,半阴半阳的声音更加暴露了他是男人的事实。
那一刻,时间好像凝固了,大家僵在脸上的笑容很快变得扭曲。
“对,对不起,我是……是男的。”
小莲的一句话让在场所有的男人都懵了。
男,男人?!
一想起之前自己和她有过比较亲昵接触,顿时一阵恶心涌了上来,尤其是看到他头顶的发网,更不敢回想自己曾在他耳边说过的那些悄悄话了……
差不多二十分钟后,警察来了,一起来到病房外的还有李守民的两个孩子。
王祖生没有通知胡秋菊,这么晚了,他不想打扰胡秋菊休息。
更何况现在俩人都离过婚了,李守民的事也跟她无关,还通知她干嘛?
“姓名。”
“王军。”
“年龄。”
“四十一。”
“籍贯。”
“豫市本地的。”
简单了解了一番情况后,警察开始给这个叫“小莲”的男人做笔录。
晕倒的事大概率跟他没关系,不用追究他的责任,但因为涉及到金钱往来,考虑到会跟诈骗有关,警察便详细地问询他和李守民这大半年以来的“爱情故事”。
小莲的真名叫王军,他从小就希望成为一个女人,而这个愿望也成为了他不能宣之于口的秘密。
王军结过婚,建立过家庭、也有过一个孩子,不过在他三十多岁的时候,他就因为感情不合跟妻子分开了,儿子也没留在身边。
而在离婚后,他也开始逐渐成为一个“女人”。
他开始化妆、穿女装,一开始他只是在家里享受做女人的过程,后来便是晚上偷偷化了妆、穿上女装去公园散步,再后来就彻底以女人的身份生活,用起了“王莲”这个名字。
王军长得很阴柔,骨架也比较小,再加上喉结并不明显,说话声音偏细,所以平常没人能发现他是男人。
两年前,他用“王莲”这个名字加入了这个舞蹈团,学起了交际舞。
起初,王军只是单纯喜欢跳舞,可后来发现,原来跳舞也是可以赚钱。
来跳舞的男人大多是过了退休年纪的老年人,他们有钱、大方,但是孤独,比起家里那张看了几十年的苍老面孔,他们更渴望新鲜的刺激。
于是很多男人都是打着跳舞的借口,正大光明地来擦边满足自己的刺激。
王军经常以“干净”的借口用手满足他们,事后又以不想破坏他们家庭的理由拒绝进一步的发展。
到底是男人最了解男人,谁不喜欢一个不粘人、又会让自己快乐的漂亮女人呢?
王军的手艺深得那些男人的心,再加上提供了丰富的情绪价值,于是,他便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换来了不少的金钱。
舞蹈团里很多人私下都跟他有过,但由于他处理得很好,所以两年里都从未翻过车。
直到李守民出现……
李守民是舞蹈团里唯一一个村里来的,本分老实的庄稼汉哪里见过这种温柔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彻底沦陷了。
王军的无微不至和妩媚贴心,让他以为自己碰到了人生中的真爱,殊不知王军看上的只是他的钱而已。
李守民当然想跟他亲近,但不是用手,而是像夫妻那样相爱相融,可每次王军都用“不想破坏你的家庭”拒绝,而愚蠢的李守民竟然真的信了他的话。
后来,听说胡秋菊知道了自己外面有女人,一番权衡之下,李守民决定趁着这个机会跟她摊牌,这样他就能正大光明地跟王军在一起了。
李守民本想找个合适的日子向他求婚,但因为跟胡秋菊大吵了一架,被赶出家后,他不想一个人住,便择日不如撞日地选在了今天晚上,没想到……
听完王军的描述,警察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界定他的这种行为。
因为他们也是听说两个男人谈恋爱,一个男人给另一个男人送礼物的事。
不过以防万一,还是劝王军把李守民以及其他男人送的东西都退了,这样就能减少当事人告他的几率,从而减轻影响。
跟着王军回到家,他把李守民这些年收到的大部分东西都翻找了出来。
金子,他收到最多的礼物就是金子。
有一部分被他卖掉了,而剩下的加起来差不多有小半斤那么重。
还得是退了休的老头有钱啊,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金光闪闪的盒子差点亮瞎了他们的眼!
而这些金子里,李守民也是有所贡献的。
两个金戒指、一个金吊坠、一条金项链……换算成钱的话,差不多有两万块了。
在收下他退回来的金子时,李守民的儿女都懵了。
两万块,他竟然送出去两万块!
要知道自己的母亲跟他在一起几十年,别说是金项链了,两个银耳环他都没有给买过一只!
就算拆迁家里有了钱,他也只是给胡秋菊买了一套一百多块的衣服而已。
原来真的像他说得那样,他一点都不爱胡秋菊,更没有什么夫妻情分,这么多年对他来说,只是单纯把胡秋菊当成家里的保姆罢了。
在收下王军退回来的金子时,姐弟俩没有想象中那么生气。
相反的,他们的心里甚至还感到十分庆幸。
庆幸王军骗了李守民,庆幸王军搅乱了他们原本平静的日子、拆散了父母几十年的婚姻。
因为要不是王军的话,他们也不会看清自己的父亲有一副这样虚伪的嘴脸,而自己的母亲,说不定还有被困在那个没有爱的牢笼里。
李守民已经脱离危险了,做好笔录后,守在外面的人都回家了,只有他的一双儿女还在外面等着他苏醒。
不是因为关心,是因为责任,要不是看在“父亲”这两个字上,他们也不想在医院呆着……
第二天中午,李守民终于醒了。
就像是做了一个很久的梦,他似乎忘了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醒来的第一件事竟然还是叫着“小莲”的名字。
“小莲是个男的,你忘了?”
“你昨天跟人家求婚,结果把他的发套扯下来了,这些事你都不记得了?”
护士替他检查完身体后,刚叮嘱过他们不要刺激他,要让他保持心境平和,以防血压再升上去,姐弟俩下一秒就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不想受刺激?那为什么还要做这么过分的事呢?
那天晚上坚持要跟母亲离婚的时候,他好像也没有考虑过母亲的心脏能不能受得了吧。
李守民哭了,意识到昨天发生的不是梦后,他的眼泪控制不住地从眼角落在了枕头上。
他的梦碎了。
以为自己能在耳顺之年碰到这辈子的真爱,没想到不仅是假的,对方甚至还是个男的……想想过去和他的点点滴滴,在他耳边说过的那些情话。
“啊……啊啊……”
捶着盖在身上的被子,李守民后悔极了。
儿女们并没有心疼他的眼泪,反而冷漠地把昨天拿到的那些金子放在了床头柜上,“既然你没啥事,俺俩就回去了。”
李守民声音沙哑道:“恁,恁俩可走了?”
“不然呢?在这儿讨你的嫌?”
“你的吃喝拉撒不用担心,俺给你找好护工了,一会就过来,有啥事你直接给人家说就行。”
李守民的嘴唇微翕,还想再说些什么,可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知道,上次是自己把话说得太绝了,没有给自己留有半点余地。
否定了和胡秋菊的婚姻,就相当于否定了自己对他们的爱,间接就是否定了情感上的父子关系。
他们是会安排人照顾自己,但这也仅限于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想从他们身上再得到更多的关爱,似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恁妈知道这事儿不?”
在他们走之前,李守民弱弱地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把包背在肩上,女儿的语气十分平淡:“不知道,恁俩已经都离婚了,你的事儿就没必要再告诉她。”
儿女们都不想告诉胡秋菊,一是因为李守民的事跟她无关,二是怕她知道李守民的遭遇后会心软,万一到时候因为可怜他再选择复婚……
可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
况且李守民自己也长了嘴,就算别人有意地瞒着胡秋菊,他也可以自己想办法告诉她。
住院的第三天,李守民给胡秋菊打了电话,不过他没有说出全部的真相,只说了自己因为血压太高住院的那部分。
“老李昨儿晚上给我打电话,说想吃我做的捞面条了。”
上午,胡秋菊来活动中心跟程玉秀她们一起布置棋牌室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恁中午谁陪我去一趟医院?”
众人:???
“他跟你说他为啥住院没?”
“吃捞面条?吃他大那蛋!孬鳖孙!”
“秋菊,你可不能糊涂啊,这婚都离了,你还管他干啥?”
“就是啊,他当初都那么说你了,你还去看他?我看你是昏头了!”
胡秋菊没说话,只是一张张地把麻将牌摆好。
她当然知道李守民发生了什么,就算李守民不说,吹到耳边的风也能把真相带给她。
不过,她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那我自己去吧。”
“去,我跟你去。”
话音刚落,程玉秀就跟着说道。
“我也去。”
“对,都去,一块去!”
不管怎么样,她们可不能再让胡秋菊犯傻了。
她这个人就是心太软,多个人跟着一起去,到时候要是她犯起傻来,还能有个人在旁边拦一拦。
中午,几个人陪着胡秋菊一起去了医院。
不过她们没有跟着进病房,她们没一个待见李守民,多看他一眼都觉得烦,索性就在走廊里坐着等,要是里面有什么动静了再进去。
于是,胡秋菊就自己拎着保温桶,推开了病房的门。
“你来了。”
短短几天没见,李守民似乎老了好几岁。
他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不仅憔悴,还没有什么血色,鬓角的白头发也多了很多。
但是在看到胡秋菊的时候,他那一双黯淡的眼神里还是生出了几分光彩。
跟他一起过了几十年,胡秋菊还是第一次见他用这样的目光看自己。
就像是看到一道明亮的光,而此时此刻,自己就是他生命里的那束光。
“嗯。”
走到他的床边,胡秋菊把椅子拉开坐下。
李守民抬了下手示意护工出去,他有一些话要单独跟胡秋菊说。
这几天的时间,胡秋菊的脸上也有了一些变化。
和他不同的是,胡秋菊的状态是变得更好了,不仅气色比记忆里的好,身上那套穿了几年不舍得换的旧衣裳,也成换了商场里的新款式。
“你带捞面条来了?”李守民又问。
胡秋菊理了理耳边的碎发,又“嗯”了一声。
拧开保温桶,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里面涌了出来。
亲手擀的面条煮得软硬刚好,再配上一勺放了醋和香菜的肉卤,向来是李守民最爱吃的。
这两天他一直吃医院的食堂,虽然有营养,但远远比不上胡秋菊做得香。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会想起胡秋菊的好。
“我记得咱俩刚结婚的第一天,你做的就是捞面条。”
“当时没有肉,你就往里面打了个鸡蛋,又滴了两滴香油,真是香得很啊,满满一大碗我全都吃完了。”
提起当初的日子,李守民的话里话外都透着怀念和不舍。
他好像忘了,当初逼着胡秋菊跟自己离婚时,是怎么说她的。
胡秋菊微笑道:“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啊。”
李守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咋可能忘,这么多年了,咱以前的那些事,每一样我都记得清楚着哩。”
说着,他便扶着床坐直了一些,然后伸手去接那一桶面条。
当他的手快要碰到保温桶时,胡秋菊忽然收了回去。
只停顿了一秒,随后便把桶里的面条当着他的面,全部倒在了脚边的那只尿桶里。
哗啦啦……
李守民根本来不及阻止,一眨眼的功夫,保温桶就被倒了个干干净净。
“你,你这是干啥?!”
李守民懵了,他没想到向来节俭的胡秋菊会做出浪费粮食的事,更不理解她为什么会这么做。
“想吃我做的捞面条啊?”
将手里的保温桶放在一旁,站起身后,居高临下的胡秋菊脸上的笑容变得更灿烂了,“那就继续想着吧,我做的捞面条,就算倒进粪坑里也不可能再进你的嘴!”
第50章 第 50 章 她可一点不像个女生
李守民后悔了。
从出院后, 他就成了一块狗皮膏药,天天跟在胡秋菊的屁股后面想着复婚。
胡秋菊也不傻,自从那次跟他吵过一架后,脑子就清醒多了, 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想再要回房子, 想着有人天天像丫鬟一样给他端茶送饭。
所以哪怕他再怎么殷勤, 也不会心软。
别说是胡秋菊了,村里的人也天天看李守民的笑话。
那段时间,只要提起“李”这个字,都会说起他被一个男人骗得团团转, 老婆孩子都不要了也要跟人家在一起的事。
走出伤痛最好的方式, 就是给自己找点事做。
忘记男人最快的方法,是重新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向。
胡秋菊虽然不懂得这些大道理,但她还是逐渐摸索着, 从离婚的阴霾中走了出来。
程玉秀的活动中心赶在年底前建好了, 胡秋菊成了活动中心的一名管理员。
活动中心的二楼是午托部,不仅给走读的学生们提供一顿午饭,还会安排睡午觉的地方。
胡秋菊和村里的马艳红主要负责午托部,日常的工作就是上午备饭、中午去接孩子们放学、下午送孩子们上学这些事,有些学生父母回来得晚,到傍晚还会再管一顿饭。
虽说程玉秀开这个活动中心的初衷, 是为了给十里堡的村民们提供方便, 不过别的村民或是市里的孩子们想来她也照样欢迎。
起初,她想着是以棋牌为主, 午托和老托都是顺带手的事,可当开起来后才发现,来午托的小学生是最多的, 三十个名额,不到半个月就报满了。
天天忙着接送孩子们上下学,又要给他们做饭,可把胡秋菊给忙坏了,哪还有功夫去想李守民的那点破事?
中午十一点,胡秋菊早早扛起了印有“十里堡午托部”的小招牌,准备去学校接孩子们放学,马艳红本来要一起去的,但家里有点事,只能先回家一趟。
快走到学校门口时,她老远就看到一个梳得油亮的大脑袋瓜,正蹲守在学校旁边的那棵大榕树下。
可能这就是生活几十年培养出的默契,胡秋菊只是看了一眼,李守民立刻觉察到她来了,连忙站起身去迎她。
“今儿咋就你一个人?”
李守民一边说一边帮她接过招牌,同时往她的怀里塞了一只热乎乎的烤红薯。
看着那只胖嘟嘟,表皮还流着几滴蜜的红薯,胡秋菊冷冷地“嗯”了一声。
李守民又换策略了?
刚开始是天天蹲在她家门口认错,后来又跑来活动中心打扫卫生,意识到活动中心的人不待见他,现在又跑来学校门口陪她一块吹冷风了。
可惜,就算他的花招再多,胡秋菊也不会心软。
“给你买的红薯你快吃吧,我替你看着,学生们出来了有我呢。”
李守民出院后,对待胡秋菊的态度和之前判若两人。
把事先准备的小马扎拿出来撑好,又站在她前面替她挡着呼呼的冷风,不知情的旁人看了,还以为他们夫妻俩的感情一直这么好呢。
胡秋菊不睬他,红薯也没吃,只是自顾自地看向学校里的那排教学楼。
叮叮叮~
放学铃响了。
很快,各个年级的小学生就排着队从学校里出来了。
小学生们像是一群小蝌蚪,走出校门后,有的找到了自己的爸妈、有的跟着爷奶,有的各自跑向了不同午托部的招牌,有的则保持着队形继续往前走。
胡秋菊按照名单核对完名字,确定三十个学生都到齐后,便带着他们回去了。
胡秋菊平常虽然不待见李守民,但他今天来得还算及时,有他帮忙,就能在路上看顾好这些孩子,省得她前前后后来回跑,耽误工夫。
回到活动中心的午托部时,马艳红已经从家里回来了,正在洗碗准备给孩子们盛饭。
胡秋菊不想吃那个烤红薯,就顺手塞给了孩子,让他们拿去分掉。
孩子是安全送来了,李守民却没急着离开。
他知道胡秋菊惦记着孩子们,所以主动去了大卧室,帮着孩子们把被子都提前铺好,让胡秋菊可以在楼下休息休息。
“胡老师,胡老师!”
胡秋菊正和程玉秀聊着天呢,午托部年龄最大的女生就急匆匆地从楼上跑下来,手里还攥着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是一条项链?金项链?!
女生把粘着红薯的金项链交给她,说:“这条项链在红薯里塞着,是不是卖红薯的不小心掉进去的?您看看,这该咋办?”
接过那条金项链后,胡秋菊和程玉秀对视了一眼。
“这项链是我的,不是卖红薯塞进去的,谢谢你啊,快回去吃饭吧。”
红薯里怎么会有金项链?想想就知道肯定是李守民干的。
以前没见他有这么多花活,离婚后倒是想出这么多制造惊喜的招了。
把项链上的红薯泥擦干净,胡秋菊想都没想就收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你这是原谅他了?”程玉秀试探地问。
胡秋菊用一种奇怪地眼神看着她:“不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原谅他。”
把衣服上褶皱抻平,胡秋菊又说:“这都是我应得的,他既然想送,那我就收着呗。”
胡秋菊算是想明白了,过去她跟在李守民身边,吃了太多没必要的苦。
一根金项链算什么?他不是还给外头那个叫“小莲”的男人也送过一条?
其实不止是金项链,这段时间,李守民想尽办法地给她送各种金首饰,少说得有几千块了,胡秋菊全部照单全收。
这都是她应得的。
既然他想送那就随便他吧,反正复婚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胡秋菊不想再聊李守民了,于是主动换了个话题,说起了程天爽:“对了,明天小爽就该期末考试了吧?”
“对,说是第一次模拟考试,照着高考来。”
胡秋菊提议道:“那中午别让她跑回家了,怪远的,直接来咱这儿吧。我多做点,正好吃完了还能歇歇。”
程玉秀:“中,我也是这么想的。”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一个学期就这么过去了。
为了准备第一次模拟考试,这段时间,程天爽每天都复习到很晚。
程玉秀不想给她太大的压力,又不知道该怎么帮她,只能在后勤这方面多做准备了。
二零零二年,一月七号。
豫市高三学生的第一次模拟考试,正式拉开了序幕。
程家的两个孩子都要上考场,为了他们考试能顺利,前一天,全家人都跑去大观音寺烧香拜佛,还给他们求了两张平安符。
和林市的考试流程差不多,三大主科加上文综理综,一共分在两天进行。
因为是全市范围内的模拟考试,所以差不多过了一周的时间,成绩才出来。
程天爽考了年级的文科第二,程望龙考了年级的理科第三十一。
“好,好好好,好好……”
中午的庆功宴上,程兵激动地脸都红了,举着手里的饮料一直重复着那个字。
“都是好孩子,都是好样的!”刘淑琴替他说道。
程家往上查几代别说是大学生了,连像样的读书人都没几个,不止是程家,十里堡村这么多年走出来的大学生也是屈指可数。
所以不管是年级第二,还是年级第三十一,都是家里的骄傲,都为程家争了光!
特别是程天爽。
年级第二啊,这不就相当于已经有一只脚迈入大学校门了吗?以后要是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去个全国排名靠前的一本呢。
一想到这儿,程玉秀就不禁庆幸,庆幸她能够及时把女儿接回来。
好不容易程家能有个读书的好苗子,要是一直跟在郭明德身边,那她的一辈子可就真的要耽误了。
“对了,恁年级第一是谁?考了多少分?”给程天爽夹了一块排骨,程玉兰好奇地问道。
程天爽:“叫吴胜男,比我高了十六分,是二班的应届生。”
“女孩?”
“嗯。”
“呦,那还怪厉害的,”一听是女孩,程新华也跟着感叹道,“女孩学理科本来就不占优势,还是个只上了三年高中的应届生,真是不得了啊。”
程新华这话说得没错,理科的年级前十里,一共就只有三个女生。
虽说男生更擅长理科,不过她和吴胜男能斩获第一第二,也算是为女生争光了。
程新华又向程新民问道:“吴胜男?是恁村那个老吴家的?”
程天爽:“不是,她的户口是市里的。”
“那她爸妈肯定都是知识分子,才会把闺女教得这么出色。”
提起吴胜男的爸妈,程天爽的脸色不由得顿了一下,她是不太想提起她父母的事的。
可程望龙那个大嘴巴,却一下就秃噜了出来:“吴胜男她爸在她小时候就去世了,她是她妈拉扯长大的,她妈好像是捡废品的。”
“啊……”
听到吴胜男的身世后,大家都下意识地收敛了几分欢笑。
他们也是经历过苦日子的,所以在听到她的家境不好的时候,很能理解她踩着苦难努力往上攀爬的不易。
她一定是付出了比旁人更多的辛苦,才能拿到今天的成绩。
不容易,真的是不容易。
“好了好了,不说别人家的事了。”
“来,咱再喝一杯,庆祝咱家小爽和龙龙第一次模拟考试取得好成绩!”
“干杯~!下次继续努力!”
……
为了提高今年高考的本科率,教务处根据一模考试的成绩,给文理两科的学生安排了加强班。
每天夜自习的后两个小时会改成加强课,从各班去阶梯教室集合,由各科的老师轮流来上课。
第一次上加强课,程天爽多少有些紧张。
这次她没有选择第一排的位置,而是坐在了中间位置的第三排。
年级前三十里,十班能来加强班的只有她一个人,不像其他人,多多少少都能碰到自己班里的同学。
文科班和理科班的加强课在不同的教室,所以这个班里,只有二四六八十这五个班的。
“你小声点。”
“嘘,别被她听到了。”
“放心吧,她肯定听不见……”
想着大家的成绩既然能排到前三十,性格多少会有几分沉稳,没想到还是听到一些奇怪的窃窃私语,而且全部来自于男生。
再过几分钟就要上课了,程天爽扭头看他们一眼,他们非但没有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反而又多了几个人加入到他们蛐蛐别人的行列。
嘴是真的碎。
“你们别乱说啊,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这有啥的,反正是实话。”
“是吧,我们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味。”
他们议论的人好像是吴胜男?
吴胜男来得最早,并且很主动地坐在第一排正中间的位置。
她晚上应该是没来得及买饭,在全神贯注背单词的时候,时不时会用勺子舀一点炒饭放进嘴里。
炒饭是食堂里最便宜的,三毛钱就能买一份,过了八点就会降到两毛钱,再加一点档口免费的小咸菜和菜汤,一起装进塑料袋里摇晃均匀,就是她每天的晚饭。
吴胜男的注意力都在书上,所以并没有把后排的议论声听进耳朵里。
那些男生真是无聊,成绩比不过吴胜男,就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来证明自己比她优秀,同时还要用她的家境再贬低她一番,好像家里的物质条件比她好,就是最大的胜利。
“黑板擦怎么在这儿?”
“估计是上完课随手放在后面了吧。”
“你去放回去,要不老师一会就该没法擦黑板了。”
“呵呵,你怎么不去?还要我去。”
“直接扔过去呗,反正离得不远。”
话音刚落,程天爽就看到一只黑板擦从后排“飞”了过去。
那男生一定是像投篮一样丢过去的,因为黑板擦在空中划过了一道很有弧度的抛物线。
可惜,他的准头和他投球的技术一样差,黑板擦并没有精准地落在讲桌上,而是不偏不倚正好掉在了吴胜男面前的英语书上。
啪!
黑板擦掉落时像是一颗“炸|弹”,把粘在上面的粉笔灰全都震了起来。
白花花的颜色不仅挡住书上的字,还溅到了吴胜男的脸上、手上,以及桌子下面那一袋没有吃完的炒饭里。
“扑哧!”
“你,你别笑,别笑了!噗……”
程天爽感觉自己走错了教室。
他们真的是年级前三十?他们几个人的行事作风,也不比十班的那些差学生好到哪里去啊。
只能说,学习成绩并不能和每个人的人品画等号。
放下手里的勺子,吴胜男转过头冷冷地瞥了他们一眼。
“不,不好意思啊,同学,我们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我没扔准。”
吴胜男用袖子擦了一把脸上的粉笔灰,语气阴沉道:“一句对不起就完了?”
“那你想咋?”男生反问。
“我的书被你弄脏了,剩下的饭也吃不了了。”
刚才扔黑板擦的男生无所谓地撇撇嘴,或许是不想在别人面前被下面子,所以故作大方道:“行,那我赔你呗,不就是几毛钱吗?”
“我的书脏了。”吴胜男再次重复道。
男生:“那你擦擦不就行了?”
“你弄脏的,凭什么我来擦?”
男生懒得搭理她,从口袋里拿出几毛钱朝前面丢了过去,只当是赔她的晚饭。
班级里大部分都是男生,面对班里爆发的冲突,他们都事不关己地冷眼看着,完全不在意他们谁对谁错。
倒是程天爽和几个女生看不下去了,替吴胜男开口道:“你们过分了,弄脏人家的书和晚饭很有理吗?”
“就是啊,本来就是你们的错,还摆出一副很大度的样子,太装了吧。”
那男生不服,“我都道歉了,也赔钱了,还想让我咋样?”
吴胜男没说话,而是拿起了桌子上的那块黑板擦,大步流星地朝男生走了过去。
不等男生反应过来,那一块黑板擦就呼到了他的脸上。
“你……”
男生下意识想要还手,却被吴胜男一把钳住了手腕,紧接着,他另一侧的脸上也多出了一块白色的长方形粉笔印。
双手揪住男生的领子用力往下一扯,原本比她高处半头的男生,就这么被迫地拉到了与她平视的位置。
“别以为你是男的就了不起,二百多斤的废纸壳我都能举的起来,你要是惹恼我,信不信我把你从教室里扔出去!”
男生的脸气得通红,可他却攥着拳头不敢还手。
这可能是他唯一符合好学生的特点:怂。
换做是班里的那些差生,这会儿早就跟吴胜男动起手来了,但他们毕竟没有真的打过架,也确实是自己先犯的错,以免把事情闹大,他只能强迫自己咽下这口气。
更重要的是……他意识到了自己可能真的打不过吴胜男,就算真动手,也是自己吃亏。
“松手,松手啊!”
男生用力甩了好几下,才把吴胜男的手甩开。
捡起他刚才丢在地上的钱,吴胜男没有收下,而是用力地扔在了他的脸上,然后学着他刚才那漫不经心的样子,嘲讽地说了一声“对不起”。
看着他被吴胜男羞辱,刚才凑一起说闲话的男生纷纷闭了嘴,而班里其他那些看热闹的目光除了震惊之外,也没有更多的情绪。
早就听二班的人说过,说吴胜男不像个女生,一开始他们还以为是因为她留了一头短发,不管是穿衣服还是说话都像一个男生。
现在才知道,是因为她的脾气不像女生那么好招惹,拳头更是比男生的还要硬。
高一高二的时候,她的成绩虽然也挺好,但一直都在年级十多名左右徘徊,所以没人会把过多的注意力留在她身上。
可是现在,她坐在了年级第一的位置上。
就像是古代那些南征北战的女将军,既然能通过厚积薄发立下战功,就注定不会是一个好欺负的软柿子。
回到座位后,吴胜男拿起自己的书把上面的粉笔灰抖了抖,随后继续坐下开始背书,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期末考试结束没几天,就迎来了全市学校放寒假的时间。
和高一高二不同,在高三这样人生中最关键的时间点,放假时间也被往后推移到了大年二十八。
偌大的学校里,大部分的教室都空了,就只有高三的那一栋每天都灯火通明。
连轴转了好几个月,每天早出晚归,周末还只放半天的假,程天爽都有点撑不住了。
尤其是早上去上学的时候,要在路上迷瞪好久才能缓过神来。
累啊,好想在被窝里舒舒服服地睡一个懒觉……
再坚持坚持,还有五个月!
等五个月后结束高考,就可以好好地睡一个懒觉了!
程天爽一边走一边这么给自己打气,这才在抵御冷空气的同时,也能保存好自己的体温。
这两天豫市一直在下雪,虽然今天的雪比昨天小了很多,但走在路上还是要把脖子缩起来,这样才不会让寒风把雪花吹进衣服里。
一大早的,街道上除了她之外并没有别的人,还没到七点,所以路边那一排橘黄色的路灯也还亮着。
在地上的积雪上一步一个坑地往前走着,快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程天爽忽然听到了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
“你再坚持一下!”
“别担心,消防员已经在路上了。”
“你的腿怎么样?先抱个热水袋暖暖吧。”
“好难受啊,我感觉的脚已经要冻僵了。”
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像是自己班里同学的说话声。
学校的宿舍楼和外面的马路只有一墙之隔,这声音就是从宿舍楼和围墙之间的缝隙中传出来的。
抬起头看向宿舍楼,二楼宿舍的那一排窗户果然全部都打开着。
那一颗颗好奇地脑袋瓜纷纷探了出来,大冷天的,他们好像一点也不困。
程天爽走到这边好像是男生宿舍,后面的那一栋女生宿舍也有几扇窗户开着,每个人都捂着嘴,对墙缝里的笑话指指点点。
咚,咚……
往声源处走近几步,还能听到里面传出的敲墙声。
什么情况?有人卡在墙缝里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