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经销商
梁氏抬头就看到了两张陌生的脸,吓得她险些没端稳手中的碗。她赶忙站起身,将林窈牢牢护在身后,神色警惕,“小摊已然收摊,二位公子有何贵干?”
林窈知道梁氏误会了,连忙站起身来解释,“嫂子,我们是识得的,此前两位公子还救了我与阿兄一命。”
“哦!原来是上次救你们的恩人,我就说,二位公子看着就一身正气,侠肝义胆!我方才多有冒犯,还望见谅!”梁氏性子直爽一开口便如竹筒倒豆子般说了一大串,随后又手脚麻利地搬出两张板凳,热情招呼他们坐下。
林窈示意他们坐下,“许公子寻我,可是有事?”
“我与小娘子也算相熟,便不绕圈子了。我想与你谈谈这水晶粉的生意,只是此地人多嘴杂,不便详谈。不如寻个清净之处,好好商议这笔买卖。”许之珩目光坦然,直言道。
林窈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生意上门,内心激动不已,如果一定要形容她现在心情,那就像是泡腾片被扔进了沸水里,瞬间炸开了花。可她面上仍保持沉稳,说道:“此事我一人做不得主,许公子不妨先去对面茶馆稍作等候,我去码头寻我兄长,再来一同商议,如何?”
许之珩微微点头,“如此甚好,那就有劳林小娘子了,我在茶馆静候小娘子与令兄。”
待许之珩的身影消失在茶馆门口,林窈立刻与梁氏一同,赶着驴车匆匆朝着码头奔去。梁氏出嫁前,娘家也有驴车,虽说许久未曾赶过,但关键时刻倒也不含糊,手中缰绳一抖,驴车便稳稳前行。
林窈到码头时,林诚正带着王小鱼和林崧,挑着摊位上的物件,准备往镇上去,“嫂子!阿窈!你们怎么来了?”林诚瞧见她们,惊讶问道。
林窈跳下驴车,顾不上擦去额头的薄汗,“阿兄,许公子想与咱们谈水晶粉的生意!”
林诚闻言,面上是抑制不住的惊喜。可他赶忙将扁担稳稳放在地上,整齐码放在一旁,说道:“嫂子、阿鱼,崧儿和这些物件就托付给你们照看片刻,我与阿窈去去就回。”
林诚拍了拍驴车,与林窈一同上了车。一路上,林窈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将许之珩的来意一五一十地告诉林诚,眼中满是期待。
二人来到茶馆时,许之珩早已等候多时。双方一番寒暄后,各自落座。许之珩率先开口:“实不相瞒,今日尝了你们的水晶粉,口感爽滑劲道,着实独特。我自小在混迹……”许之珩猛地一顿,往回找补,“我自幼便对各地美食有所涉猎,却从未尝过这般味道的粉,若能将这水晶粉的生意做大,其前景不可估量。只是你们若只是在这小地方售卖,实在可惜。依我之见,二位不如将这配方卖予我,我愿出重金购买。如此,二位也可免去制作之劳,坐享富贵,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许之珩话音刚落,林窈不假思索地拒绝了,“不卖。”
林小娘子先别急着拒绝,我出的价钱必定有诚意。“说着,他伸出两根手指,“我出一百两!”
林窈依旧毫不犹豫,“方子多少钱都不卖。”
林诚在一旁,看看许之珩,又瞧瞧林窈,选择沉默不语。毕竟这方子是妹妹苦心钻研出来的,理应让妹妹决定方子的去处。
林窈见许之珩被接连拒绝两次,却并未恼怒,便开门见山地说道:“我可以与公子合作,不过并非售卖配方,而是按分成合作。我出配方和手艺,负责监督制作,其余诸事由公子负责,盈利我们五五分成。”
许之珩闻言,原本转动扇子的手一顿。他思索片刻后说道:“林小娘子果然聪慧,这提议倒也不错。只是五五分成的话,我这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诸多,承担的风险也大,于我而言,并不公平。依我看,三七分更为合适,我七你三。”
许之珩没想到这小姑娘年纪轻轻,目光却如此长远。只是这要求,实在有些贪心。虽说方子珍贵,可依她所说,除了制作指导,其余劳力、工具、场地乃至本钱皆由自己承担。许之珩不禁思忖,难道自己平日里装得太过像个酒囊饭袋,让人觉得好糊弄?
林窈当然知道自己提的要求有点过分,但是商业谈判总是要留出一些讨价还价的空间的。她不想表现得过于急切,所以正在一步步试探许之珩的底线,听到许之珩提出三七分的时候,她简直高兴得要原地蹦起来,可表面上却仍不打算这么快敲定交易。
“七三分怕是不妥。”林窈目光灼灼,直视许之珩,“您今日也说,从前并未见过水晶粉。以许公子的家世与见识,能对这水晶粉如此青睐,足见其不凡。您想,凭借许公子的眼光与人脉,若将水晶粉推向府城、京城乃至更远的地方,必定能开拓出一个广阔的市场。届时,食客被这新奇美味的水晶粉吸引,生意必将火爆,盈利丰厚不在话下。如此一来,我这方子便如同会下金蛋的母鸡。我再许您京城独家经销权,分成六四分,您六我四,如何?”
“独家经销权?”许之珩对林窈所说的这个词颇感陌生。
“不错!若许公子获得水晶粉的京城独家经销权,便意味着在京城,唯有您能售卖我林二家的水晶粉,其他商家不得售卖。如此,公子可避免竞争,独占市场份额,获取更多利润。”林窈详细解释道。
这种说法新鲜,许之珩很欣赏林窈的深谋远虑和灵活多变,但他不得不给她泼盆冷水,“林小娘子,你如何能限制我在何处销售水晶粉?”
林窈心中一怔,她听出了许之珩的言外之意,是她想得太简单了,在这个特权时代,权势与财富往往能左右许多事情,仅凭一纸契约,确实难以完全约束许之珩。
许之珩见林窈陷入沉默,微微叹了口气,眼中闪过一丝不忍,但很快又恢复了商人的精明:“林小娘子,我并非有意为难你,只是生意场上,凡事都需考虑周全。”
“我明白许公子的意思,是我思虑不周了。”林窈整理一下思绪,接着说,“我同意七三分,但我还有一个请求。”
许之珩没想到林窈这么快就松口,回答道:“林小娘子但说无妨。”
“水晶粉干粉的定价,您需与我一同协商敲定。我希望寻常百姓家也能毫无负担地品尝水晶粉。至于这干粉到了您手中,您要将它制作成何种菜肴,卖什么价钱,那是您的本事,我绝不多加干涉。”说罢,林窈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茶水。
许之珩手指轻轻敲击桌面,思索片刻后说道:“林小娘子这份心思着实难得,那就依你所言。”
林窈走出茶馆时,初秋的风吹起她额前的发丝,可她却丝毫感觉不到凉意,满心满眼都是刚刚与许之珩敲定合作的兴奋与喜悦,怀里的契约仿佛还散发着阵阵温热。
现在离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又近了一步!林窈打算好好庆祝一番,拉着林诚去集市买了一只肥鸡、一条鲜鱼和一大块五花肉。
驴车还未到码头,林窈便听到了熟悉的呼喊声。
“阿窈!”
“师父!”
“阿兄!二姐!”
林窈刚从驴车下来,梁氏便急忙迎上前去,问道:“谈得如何?”
林窈轻轻拍了拍梁氏的手,示意她放心,说道:“我们回家再说。”
众人不再多言,将堆放在路边的物件一一搬上驴车,赶着驴车朝着林家二房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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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家门,林窈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抱起林崧欢快地转了两圈,林诚也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林窈将被逗得咯咯直笑的林崧放回地上,缓了口气,“成了!我们与镇上的珍馐楼签订了水晶粉的契约!”
梁氏听闻这个好消息,也为林窈三兄妹感到高兴。几个月前,她还感叹好人没好报。林家二房一家多好的人,当年若不是林二叔从熊瞎子手下救下刘大壮,她恐怕刚嫁过来便要守寡。后来林二家接连遭遇灾祸,她都忍不住咒骂老天不公。如今,这三个孩子终于要过上好日子了。
短暂的兴奋过后,林窈便开始筹划日后的分工。往后这段日子,她每日需抽出半天时间前往水晶粉工坊进行技术指导,直至工坊能够独立运转。但摊子这边,她也不打算落下,“嫂子,你与大壮哥日后可愿在我家做工?家中人手不足,村里我只信得过你和大壮哥。”
梁氏听到林窈的提议,想都没想便答应道:“愿意!愿意!你大壮哥每次上山打猎,我都提心吊胆。如今他能不必再在山中冒险讨生活,我们求之不得!我这就去和他说!”
送走梁氏后,林窈才有空与王小鱼交谈,说道:“阿鱼,这些日子,摊子上就要辛苦你和阿兄多操心了。往后,你与梁嫂子他们一同每日结算工钱。”
王小鱼连忙摇手,“徒弟为师父做事天经地义,我怎好拿工钱。”
林窈可不管古代这套说法,“在我这儿,只要做了活,就该拿工钱,不必推辞。有了工钱,王大爷也能轻松些。”王小鱼见林窈态度坚决,又想到阿爷每日起早贪黑做馍馍的辛苦,便不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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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炸鸡
林窈今日谈下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首个订单,心情格外舒畅,准备好好庆祝一番。“阿兄,今日定要好好庆贺庆贺。你去把王大爷接来,与咱们一同用晚膳吧。阿鱼,你随我来。”
进入灶房,林窈利索地挽起袖子,“今日我要做的菜,叫炸鸡与酸菜鱼。”
王小鱼从未听闻鸡肉还能油炸,不禁疑惑,“炸鸡?”
古代不是没有炸鸡,唐朝便已出现的葫芦鸡,堪称古代版的炸鸡。
葫芦鸡通常需用细绳将鸡捆扎起来,先煮后蒸,最后油炸,如此做出的鸡肉又酥又嫩,形似葫芦,故而得名①。但现在这个朝代极有可能早于唐朝。
林窈知道王小鱼没有听过炸鸡,便耐心介绍,“没错,就是用油炸鸡肉,炸是常见的烹饪技法,食肆里常见的炸紫酥肉,便是以猪肉油炸而成。既然猪肉能炸,鸡肉自然也能。”
林窈将鸡肉洗净,沥干水分后,把鸡肉切成块状,放入一个大碗中。
想要做出鲜嫩多汁的炸鸡,腌制至关重要。
林窈在大碗中依次加入盐、肉桂粉、大蒜粉、酒和姜片,抓拌均匀,让每一块鸡肉都裹满调料,腌制入味。
可惜他们所在的地方是南方沿海地区,远离北方和中部的草原,难以买到牛奶。
否则,在腌制的时候加入一些牛奶,炸出的鸡肉定会汁水更为丰富。
在等待鸡肉腌制的间隙,林窈将鱼置于案板之上,开始准备酸菜鱼要用的鱼片。
她将鱼身斜切成均匀薄片,每一片鱼肉都厚度适中,纹理清晰,“酸菜鱼的鱼片不宜过厚,否则不易入味,口感也会欠佳。”
切好的鱼片被她轻轻放入盘中,撒上少许盐和酒,轻柔抓匀,使每片鱼肉都充分吸收调料,去腥增香。
林窈转身从灶房角落搬出一坛酸菜,这酸菜是之前与酸豇豆、酸萝卜一同腌制的。
她打开坛子的瞬间,酸爽的味道扑面而来,直冲鼻腔,让人口舌生津。
她将酸菜切成小段,放入烧热的锅中煸炒。林窈不断翻炒,直至酸菜的香味被完全激发,才把它盛出备用。
随后,林窈在锅里倒入适量猪油,放入姜片、蒜末、茱萸和花椒爆香。
刹那间,浓郁的香味四散开来。
紧接着,她把片出的鱼骨倒入锅中,快速翻炒,直至鱼骨表面微微泛黄。
林窈往锅里加入足量清水,不多时,奶白色的鱼汤便咕噜咕噜地翻滚起来,鲜香扑鼻。
林窈把炒好的酸菜倒入鱼汤中,继续炖煮,让酸菜的味道充分融入鱼汤。
而后,她将腌制好的鱼片逐片放入锅中,轻轻推动,“酸菜鱼所用鱼片较薄,烹饪时间不宜过长。一入锅便要及时搅动,使鱼片均匀受热,防止粘连。”
王小鱼在一旁一边打下手,一边认真聆听林窈的讲解。待鱼片变色熟透,林窈撒上一把葱花、香菜,一盆色香味俱全的酸菜鱼便大功告成。
另一边,鸡肉也腌制好了。
林窈拿出两个空碗,一个碗中倒入面粉,另一个碗里打入两颗鸡蛋,搅拌均匀。“这是要裹在鸡肉外面的面糊,裹上面糊,能防止鸡肉内的汁水在高温下过快流失,导致鸡肉吃起来干柴,同时还能形成脆皮,丰富口感。”
林窈先将鸡块放入面粉碗中,滚动着让鸡块表面均匀地裹上面粉,轻轻抖落多余的部分,再把裹好面粉的鸡块放入鸡蛋液里,让它全身都沾上蛋液②。
最后,她又一次把鸡肉放回面粉碗,再次裹上面粉,这样炸出来的外皮会更加酥脆②。
一切准备就绪,林窈把筷子插入油中,只见冒出一串小泡泡,“阿鱼,此刻的油温是最适宜的温度。”她将鸡块放入锅中,锅中瞬间开出一朵朵油花。
一旁的王小鱼光是闻着味道就已经饥肠辘辘,但还是在努力记住林窈的每一个步骤。
林窈用筷子不时翻动着鸡块,不消片刻,原本生嫩的鸡肉逐渐变成诱人的金黄色,独属于炸鸡的香气从灶房飘到了院子里。
林诚带着王山回到家时,在院门外就闻到了这股香气,“阿窈,在做什么好吃的?味道都飘到了家门外了!”
林窈端着炸鸡放到院子的小桌上,“阿兄,这是炸鸡。王大爷,一会就能吃了,您先坐会,阿鱼替我去请相熟的大哥了。”
正说着,刘大壮和梁氏带着儿子刘大宝推开了林窈家虚掩的院门。
梁氏将手里提着的一篮子鸡蛋塞到林窈手中,说道:“阿窈,诚哥儿,这篮子鸡蛋是给你们的贺礼,也是多谢你们愿意照顾我们一家。”
林窈刚要推辞,梁氏便按住她的手,说道:“你大壮哥家里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贺礼,就这篮子鸡蛋还算体面。我并非与你客气生分,而是这两份活计对我和你大壮哥而言,真的是极大的帮助。你若不收下,我们心里不安。”
刘大壮抱着刘大宝,也在一旁帮腔:“你阿爹救过我一命,如今你们又这般帮衬我们,你们就收下这篮子鸡蛋吧。”
林窈看着眼前的一家三口,知道再推辞下去反而伤了情分,“既然大壮哥与嫂子都这么说,我们便不客气了。”
林窈把那一篮子鸡蛋放入灶房,又将酸菜鱼端出小院,还装了一大碗酸菜、酸豇豆和酸萝卜,招呼大家坐下一同用饭。
众人落座后,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炸鸡。刘大壮一家来得稍晚,不知这黄灿灿的肉块是何物。
刘大壮咬了一口炸鸡,外酥里嫩,鲜嫩多汁的鸡肉在口中散开,一时间,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这可是鸡肉?真嫩,真脆!”
林窈心里清楚,没人能抵挡炸鸡的魅力,即便千百年前的古人也不例外,“正是,这叫炸鸡。”
王山也吃了一块炸鸡,愈发觉得自己让孙女拜师的决定无比正确,“没想到鸡肉还有这般吃法,我们平日里煮的鸡肉,可真是浪费了。”
林窈给自己夹了最爱吃的鸡翅膀,忙活一天了,可不能亏待自己,“这炸鸡的做法我已教给阿鱼,大爷想吃,就让阿鱼给您做。”
王山看着孙女因刚从灶房出来而变得红彤彤的脸,欣慰点头,“好好好,我家阿鱼有这手艺,往后我可有口福咯。”阿鱼听闻,微微一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炸鸡虽香酥味美,但梁氏却更钟爱酸菜鱼,一碗汤下肚,酸辣鲜香,鱼片更是煮的恰到好处,轻轻一抿便散开,酸菜也极对她的胃口,她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林窈见梁氏的筷子在酸菜鱼、酸豇豆和酸萝卜之间反复横跳,便知道梁嫂子口味偏重,嗜酸嗜辣,倒和她的性格颇为相似。
一顿饭下来,宾主尽欢。
吃过饭,送走了王山爷孙,林窈开始和刘大壮一家商量接下来的工作,“大壮哥,如今我与阿兄这小摊实在是忙不过来,我们想请你与嫂子为我们分担一二。”
刘大壮知道林窈是有心照顾自己一家,自从有了孩子,每次上山打猎他都格外小心,早就不想再过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了。“阿窈,我明白你的意思。山中打猎危险重重,能有一份安稳的活计,是我和你嫂子要多谢你。”
“那我就不跟大哥和嫂子客气了。如今我要到镇上的工坊去制作水晶粉,嫂子需随我一同前往,日后这水晶粉监制的工作,是要交给嫂子的。码头的事,就交给阿兄与阿鱼。大壮哥每日需要把第二日出摊所需的食材准备好。”
林窈看了眼正在刘大壮怀里吐泡泡的刘大宝,继续道:“大壮哥年富力强,若只在家中准备食材,难免大材小用。我一会儿把魔芋爽与水晶粉的制作方法教给你们。往后,大壮哥只要把出摊食材备好后,余下的时间便可制作魔芋爽与水晶粉,越多越好。做好之后,可以如货郎一般去别处售卖。我只收取进货价,售出的盈利都归大壮哥所得。”
刘大壮没想到林窈连秘方都愿意教给他们夫妇,还让他们自由售卖,眼眶瞬间红了,说道:“这……这可是秘方,可不能这般轻易就告诉别人。”
林窈深知秘方在古代的重要性,却没想到刘大壮反应如此之大。
看着眼前这个一米八的壮汉红了眼眶,她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说道:“大壮哥与嫂子可不是外人。若没有你们,我们兄妹三人怕是难以活到现在。在我们心里,你们就是亲大哥、亲嫂子。如今我们有这机缘,自然不能撇下你们不管。我们一家人要好好的,一起赚很多很多铜板,一起过上好日子!”
听着林窈的话,梁氏也忍不住转身抹了把眼泪,又狠狠拍了刘大壮的背一下,说道:“去,没出息的家伙。阿窈说得对!我们一家人要好好的,赚钱,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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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引用自百度
第33章 水晶粉工坊
林窈与梁氏按照许之珩给的地址寻去,推开木门,两人都惊得一时愣在原地,她们眼前少说有百余人。
令林窈诧异的并非人数之多,而是这些人中有老人、孩童、妇女,甚至还有身体残缺的男子。他们目光齐刷刷地望向林窈,林窈则将目光投向许之珩,一时间安静得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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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之珩率先打破这份寂静,大手一挥,“如何?水晶粉工坊有如此众多人手做活,日产百斤定不在话下,远销各地也指日可待!”
听闻此言,林窈总算回过神来,忙不迭点头,“许公子所言极是。”
许之珩瞧出林窈眼中的疑惑,开口道:“借一步说话。”
许之珩领着林窈与梁氏来到工坊里供管事处理事务的小院,为两人各斟了一杯茶,“林小娘子不必忧心产量问题。这些老弱妇孺、伤残男子做活或许稍慢,但胜在人多。再者,我为水晶粉工坊配备了二十头驴,拉磨之事皆由这些牲口承担。”
林窈接过茶杯,并未饮,“许公子难道不担心方子被泄露出去?”
“原来是此事让小娘子担忧了。林小娘子无需挂怀,负责第一道与第二道工序的皆是我许家签了死契的工人。待食材运到这些老弱妇孺、伤残男子手中时,已然是林小娘子所说的红薯淀粉了,他们只需完成后续步骤即可。而且,但凡在水晶工坊做活之人,都签订了契约,一旦泄密,杖责六十,赔款一百两。”
林窈未曾料到所有工人都签订了如此严苛的契约。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捱六十杖,大半个月都难以行动自如,更何况这些老弱妇孺与残疾男子,怕是直接会被打死。不过细想之下,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没有哪个商人会将自己的商业机密置于不确定的风险之中,“还是许公子思虑周全。”
“许公子,我这儿还有一事想与您商议。”林窈侧身,抬手示意身旁的梁氏,“这位是与我家中相识多年的嫂子,我在家时已将水晶粉制作的要领传授于她。日后我还得兼顾摊子上的事务,若能让嫂子担任工坊制粉区的管事,指导工人操作,严格把控产品品质,定能为工坊水晶粉的出品增添保障,不知许公子意下如何?”
许之珩看向梁氏,上次卖酸辣粉时,这妇人便跟在林窈身旁,想来对水晶粉的制作应颇为熟稔,当下点头应允:“既然林小娘子极力举荐,那这制粉区管事一职,便由梁嫂子担当。”
梁氏面露欣喜,忙不迭地行礼,“多谢许公子信任,我定当竭尽全力,不负所托。”许之珩一走,梁氏就压低声音说:“阿窈,这许公子工坊里的人,看着与别家工坊大不相同。”
林窈微微颔首,“只要能做活就成,许公子许是有自己的考量。”
再次回到工坊时,众人正在搬运晒干的红薯淀粉。待所有盆子都搬到一个个锅旁,林窈清了清嗓子,“各位,这便是我们一会儿要用到的淀粉,接下来,便是要将这淀粉制成水晶粉。”说着,她伸手舀起一勺淀粉,展示给周围的工人看。
“首先,需在这淀粉中加入适量的水。像这样一个大木盆的淀粉,约莫需要五瓢水。水既不能多,也不能少。水多了,粉浆过稀,做出的粉条易断;水少了,粉浆太稠,根本无法漏成粉条。大家初做时,可以少量多次加水。”林窈边说边往盆里倒水,同时手持一根长木筷不停搅拌。不多时,原本干爽的淀粉便化作浓稠均匀的粉浆,色泽微微泛白,“搅拌至没有颗粒,呈细腻糊状即可。”
紧接着,林窈拿起用水瓢特制的漏勺,此前她已将此方法传授给许之珩,故而工坊里人手一只漏勺。她将粉浆缓缓倒入其中,“大家看,这漏勺便是关键工具。把粉浆通过这小孔漏到滚烫的锅里,便能成型。”她双手轻轻抖动,粉浆从漏勺底部的小孔中缓缓落下,直直坠入下方热气腾腾的大锅里。锅里的水早已烧得滚开,粉条一入锅,瞬间定了型,在水中微微翻滚。
“火候也至关重要,火太大,粉条容易煮烂;火太小,又难以熟透。需时刻留意,确保锅里的水始终保持沸腾状态。”林窈目不转睛地盯着锅里,手中的漏勺亦未停歇,源源不断地将粉浆转化为粉条。
不多会儿,锅中的粉条逐渐变得半透明起来,“待到水晶粉呈透明状,便可捞出过凉水。”林窈用长筷子将粉条捞出,放入旁边装满凉水的大盆中,“这一步能让粉条迅速降温,还能增强其韧性,吃起来更为劲道。”
过了一会儿,林窈将过好凉水的粉条捞出,沥干水分,整齐码放在竹匾上。“此刻,咱们的红薯粉便初步制成了。不过,还需将它们挂起来晾晒,让水分彻底蒸发,如此保存时间才长久。”
林窈示范完毕,抬眼望去,面前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有独臂的中年男子,有独眼的少年,有年近古稀的老妇,还有不少带着孩子的妇人……她收回目光,说道:“好了,现在大家都试着做做,若有不懂之处,可问我或者这位专门负责指导你们的梁管事。”
林窈走动在众人之间,耐心指导动作要领。这些人正如许之珩所言,虽说看似孱弱,可干起活来却毫不含糊。只是林窈心中仍有些好奇,寻常商人都为提高生产效率,挑选手脚麻利之人做活,难道他是个大善人,救贫扶弱?亦或是为了用更低廉的劳动力压缩成本?
林窈正沉浸在思绪之中,忽然感觉裙摆被一只小手轻轻拽了拽。她低下头,是一张包子脸,小姑娘约莫五岁,扎着俏皮的双丫髻。小姑娘身上的衣裳虽已洗得发白,却干净整洁,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满是好奇之色。“姐姐,你是许大哥的娘子吗?”小姑娘脆生生地问道。
听到女儿这般问话,谢三娘心中一惊,双手下意识地在围裙上快速擦拭几下,急忙伸手想把女儿拉回来,口中说道:“阿喜,莫要如此没规矩!”
林窈见状,赶忙抬手制止谢三娘,轻轻捏了捏小姑娘白胖的小手,“不是呢,姐姐只是与许公子一同合伙做生意。”
陈欢喜歪着脑袋,挠了挠头,接着问道:“哦?那是朋友吗?”
话音刚落,一只手臂从林窈身侧伸了过来,稳稳地将陈欢喜抱了起来。“是呀,大哥和林小娘子是朋友,一同赚铜板的好朋友。”许之珩笑着说道,他刚向工坊管事交代完事务,一转身便瞧见林窈被这小家伙缠上了。
许之珩抱着陈欢喜,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那笑容与他平日里故作潇洒,插科打诨的笑不一样,就像一个宠爱妹妹的兄长。许之珩捏了捏陈欢喜的脸,“阿喜,怎么一个人乱跑?”
陈欢喜眼睛亮晶晶的,小手捧着自己的脸,晃了晃脑袋,“我瞧见姐姐长得好看,比花儿都好看,想找她玩。”
谢三娘在一旁看着,今天是她第一次见到林窈,生怕林窈一气之下就不让自己在水晶粉工坊做活,心中很是不安,“林小娘子,这孩子平日里就活泼好动,没个规矩,您别见怪。”
林窈连忙摆手,“谢姐姐,你千万别这么说,阿喜天真可爱,我欢喜还来不及呢。”
许之珩也笑着附和,“阿喜这性子招人喜爱,林小娘子也并非心胸狭隘之人。”他将陈欢喜放到地上,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
水晶粉制作工序繁杂,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制作难度虽不高,但所需人手众多。林窈连着去了五天工坊之后,便彻底放手让梁氏独自负责。
另一边,刘大壮每日上半晌带着刘大宝,吭哧吭哧地挖魔芋、制作魔芋爽和水晶粉,下半晌便挑着两大箩筐的魔芋爽和水晶粉外出叫卖。第一天,鲜有人买他的东西,他便效仿林窈搞起试吃这一招。据他所言,几乎所有人在试吃魔芋爽后都会买上一点,只是水晶粉无法试吃,这几日任凭他磨破嘴皮,也仅卖出两份。
林窈对这结果并不意外。她在镇上只摆了一天摊子,便去指导与许之珩合作的工坊,码头虽有李大娘售卖水晶粉,但时日尚短,许多人还不知水晶粉究竟是何滋味。
林窈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得继续在镇子上售卖水晶粉,打开普通老百姓这个市场。只是若让阿鱼跟着自己去镇上,那林诚在码头必定忙不过来,如此一来,便需再雇一个人。只是村里她熟识的人也没几个了。思及此,她决定还是去问问梁氏。
“阿窈,你若信得过我,不妨雇你大壮哥的伯娘。刘大叔年前上山一趟,便……如今只留下妻儿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极为艰难。”梁氏补充道,“刘大叔一家都是老实人,你爹小时候还跟着他上山打过猎哩。”
林窈回想起来,正是自己刚穿越过来,准备上山时,林诚提及的那位死在山上的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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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扁食
林窈看着门外站着的两人,被唤做黎婶的中年妇人约莫四十多岁,身旁的半大小子看着十五岁上下。那妇人身上衣裳颜色陈旧,面容沧桑,可头发却梳理得一丝不乱。身旁的少年亦是如此,布料都洗得泛白,却十分洁净,看得出主人是个喜洁之人。
梁氏见林窈一时未语,生怕她是嫌自己多带了人来,显得自己在拼命为夫家谋好处,赶忙解释,“阿窈,旭哥儿是陪着黎婶子一道来的,这孩子放心不下自己的娘哩。”
林窈细细打量着刘旭,他长着一张国字脸,双目炯炯有神,身材结实。虽说与林诚年纪相仿,个头却比林诚高出一头,身形也更为壮硕。想来刘大叔在世时,家中日子应当过得不错。
刘旭挠了挠头,憨憨一笑,“阿窈妹妹,我陪阿娘过来看看。”
林窈微微点头,侧身让刘旭母子进门,“婶子,阿旭哥,进屋坐,外头风大。”
林窈把茶水递给黎氏和刘旭,“黎婶子,我们想雇您到我们的吃食摊子上做活,包午食,一日八文钱,您看如何?”
黎氏平日里虽与村里其他人来往不多,但因着刘大壮的缘故,也多少听闻林窈做起了吃食买卖。却没想到给出的工钱这般丰厚,她儿子刘旭打一只野鸡才卖三十文,如今这些钱自己做上几日工便能挣到。如此一来,阿旭不必再每日上山冒险,她也不用整日提心吊胆。黎氏忙不迭点头,“好好好!有什么活,你们尽管吩咐!”
刘旭在一旁蠢蠢欲动,他本想着今年过了盂兰节,祭拜了阿爹后,便去码头寻一份活计。在码头做长工虽苦些累些,但胜在工钱丰厚,无性命之忧,亦可叫阿娘安心。眼下听闻码头摊子上这般简易的活计,每日竟能挣得八文钱。他若能到阿窈这儿来做工,凭自己一身的力气,工钱想必也不会少,只是自己本就是陪着阿娘来的,如今贸然开口,只怕是会惹人嫌。
林窈一直关注着刘旭,所以这会也察觉到了他的异样,“阿旭哥可是觉得哪里不妥?”他连忙摇头,“没有没有,只是……”刘旭抿了抿嘴,“阿窈妹妹可还要人做工,我力气大,什么都能做,我可以不吃午食,若是不需要也无事。”
其实,林窈在瞧见他们母子俩的那一刻,便想着把两人都雇来为自己做事。这母子二人虽家境贫寒,却干净利落,正是做餐饮的合适人选,“阿旭哥,不必如此,码头摊子上的人手已然足够。”
听到这话,刘旭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整张脸黑中透着红,看着有几分滑稽,他结结巴巴地说道:“那……是我唐突了。”
林窈没料到刘旭反应这般强烈,赶忙补上后半句:“但镇上的摊子还缺人手,阿旭哥可以随我们到镇上的摊子去,同样包午膳,一日十文。”梁氏被安排到水晶粉工坊做管事,镇上的摊子就只剩她和王小鱼两个小姑娘,总归不太安全。有了刘旭加入,不仅多了个壮劳力,安全也更有保障。
刘旭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一日十文,一个月下来就是三百文,这得打多少只野鸡才能挣到啊。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忙不迭点头:“多谢阿窈妹妹,有啥脏活累活,尽管吩咐我来做!”
黎氏母子俩离开林家二房时,脚步都轻飘飘的。黎氏从未想过自己一天能挣下八个铜板,再加上儿子一天挣的十个铜板,娘儿俩一天就能有十八个铜板进账。这要是说出去,村里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她叮嘱儿子,“阿旭,你阿窈妹妹心善,帮了咱们娘俩。要是旁人问起,可别把工钱透露出去,财不可外露,别给阿窈招来麻烦。”
刘旭乖乖点头,“阿娘,我晓得。”
送走黎氏母子,林窈便开始琢磨镇上摊子的菜单。光有酸辣粉可远远不够,林窈决定加上扁食,古代的扁食就是现代的馄饨。如今市面上的扁食多为清汤口味,味道固然鲜美,但红油抄手和酸辣口味的抄手却还无人售卖。
除了扁食,林窈还打算做蚂蚁上树。这是她除酸辣粉外,最喜欢的一道用红薯粉制作的菜肴。不过,蚂蚁上树空口吃差点意思,还是得配上米饭。但要是只做这一道菜,又显得太过单调。不如……做盒饭!在现代,东北盒饭就是既经济又实惠的选择。林窈一想到这儿,顿时来了精神。盒饭的关键就在于量大实惠、菜品丰富,能满足不同人的口味需求。
林窈给盒饭设定了不同价位:一荤一素卖八文一份,两荤一素十三文,三荤一素二十文,凡购买就送一碗汤。
打定主意,林窈立马动手。第一次做盒饭,得打响招牌。蚂蚁上树是辣口的,那就再做个甜口的红烧肉、咸口的肉末茄子,外加一个素菜干煸包菜,汤就做猪骨汤。虽说猪骨头上的肉都被屠户剃得干干净净,但煮出来的汤仍有肉味。况且汤是免费送的,想必能吸引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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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盒饭这一选项,工作量大幅增加。林窈和林诚比往常提前半个时辰起床,王小鱼也来得比以往更早。天还没亮,几人就在灶房里忙得热火朝天。
三人刚把今日要用的菜备好,门外便传来敲门声。林窈打开门,见是刘旭站在门外。她与刘旭约好卯时来上工,此时离卯时还有两刻钟,“阿旭哥,怎么来得这么早?”
刘旭憨厚一笑,说道:“不早不早,平日里上山打猎,我起得更早。我来看看有没有啥能帮上手的。”
林窈把他引进屋,跟王小鱼介绍道,“阿鱼,这是大壮哥的弟弟,刘旭哥,日后与我们一齐到镇上出摊。”又回过身给刘旭介绍王小鱼,“这是我的徒弟,阿旭哥可唤她阿鱼。”如此两人也算是认识了。林窈将他迎进屋,跟王小鱼介绍道:“阿鱼,这是大壮哥的堂弟,阿旭哥,日后和我们一道去镇上出摊。”又转身给刘旭介绍王小鱼,“这是我的徒弟,阿鱼。”如此,两人就算认识了。
刘旭来得早,洗碗的活儿便交给他。为了在镇上卖盒饭和水晶粉,林诚到镇上采买了二十个大碗和三套桌椅,这样就不用再麻烦刘大壮一家把自家的桌椅碗筷借给他们了。
林窈和王小鱼开始往驴车上装今日到镇上出摊的物件。林窈拍了拍小灰的脑袋,幸亏买了驴车,不然根本没法把这么多东西运到镇上。
一切收拾妥当,林窈便带着王小鱼和刘旭前往镇上。一路上,碰到不少挑着担子赶路的人。今日恰逢圩日①,许多人会把自家攒的鸡蛋、菜干,以及猎到的山鸡野兔拿到市集上去卖,人流量比往常大多了。林窈三人抵达镇上时,上次他们占的位置还空着。林窈让刘旭停下驴车,“就这儿吧。”
王小鱼看了看这个靠后的位置,又瞧了瞧前面大片的空地,“师父,前边还没人呢,怎么不往前挪挪?”
林窈一边解开绑在驴车上的桌椅,帮着刘旭卸货,一边解释:“上回我和梁嫂子就是在这儿摆摊的。要是有上回的客人来,一眼就能看到我们。再者,这儿对面都是面摊,和咱们做的吃食类型相近。来这边的人大多是想吃粉面的,推销起来方便。”
王小鱼把驴车上的菜饭搬到摊位上,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等他们把摊子收拾好,天色已大亮,镇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林窈把做好的扁食摆到摊子上,开始吆喝:“来看一看,瞧一瞧啰,新鲜的扁食和水晶粉,有清汤的!还有酸辣味的!包您吃了就忘不了!”
林窈昨天仔细琢磨过,如今煮扁食大多用清汤,红油扁食和酸辣扁食尚未有人尝试。乍一看,市场确实大,但也难保大家一时难以接受这种刺激的口味。所以她打算循序渐进,先入乡随俗,再慢慢打开市场。
林窈先下了两碗红油扁食给王小鱼和刘旭,两人凌晨就到家里帮忙,想来还没吃早饭。刘旭接过那碗满满当当,明显比王小鱼那碗多了一倍的红油扁食时,还有些不好意思。王小鱼抿嘴一笑,“我胃口小,阿旭哥多吃点,你还没见识过师父的本事。一会可有得忙呢!”
刘旭点了点头,捧起刚出锅的扁食,喝了一口鲜辣的热汤,顿觉浑身舒畅。他夹起一个扁食,吹了吹便塞进嘴里。扁食的面皮浸染上红油汤底淡淡的辣味,咬破薄韧的面皮,里面是鲜香的猪肉馅。碗里的汤还冒着热气,可他早已被这香味勾得没了耐心,一个接一个地把扁食送入口中,吃得满头大汗。
吴猎户今日带着自己打的野鸡到镇上卖,走着走着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他循着香味走到了林窈的摊子上,见这小伙子吃得这般香,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问道:“小娘子,你家这扁食咋卖?”
林窈忙介绍,“纯扁食五文一碗,扁食加水晶粉八文一份,有清汤、酸辣或是红油口味,大哥可以按自己喜好挑选。”
吴猎户指着一旁埋头苦吃的刘旭,说道:“这小郎君吃的是啥口味的,我要和他一样的。”
“这是红油的,马上给您做!”林窈回道。林窈刚把扁食放入锅里,把笊篱递给王小鱼,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林小娘子,怎么把摊子开到镇上了?”
林窈闻声抬头,说道:“陈大夫!我做了新菜品,想来镇上试试运气,您快请坐。”
陈千远一听有新吃食,顿时来了兴致,“哦?有新菜?快说说都有什么。”
林窈开始报起菜单:“早饭有扁食和水晶粉,可以单点,也能搭配,有清汤、红油和酸辣口味。午饭有盒饭,有蚂蚁上树、红烧肉、肉沫茄子、干煸包菜,还有猪骨汤。”
陈千远略显惊讶,这小姑娘看着年纪不大,还挺能折腾,说道:“嚯,菜品不少呢。那我先来份扁食和水晶粉,做成酸辣口味的,这味道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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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盒饭
有了扁食的加入,摊位前吸引了不少人驻足。林窈抓住机会推荐水晶粉,煮了一大碗酸辣粉。但凡有人流露出感兴趣的神色,她便夹出一些放在棕叶芦上供客人品尝。一上午的工夫,带来的五大捆水晶粉便销售一空。
巳时末,前来赶集的人渐渐散去,林窈摊位前的顾客也少了许多。这半天下来,刘旭算是见识到了林家摊子的火爆,难怪当初林家二房被分出去时,孤儿寡母,穷得叮当响,可这吃食生意才做了没多久,竟连驴车都买上了,日子眼见着越过越红火。他瞧了瞧正在加热饭菜的林窈,又低下头,继续认真清洗手中的碗筷。
林窈从驴车上把酸豇豆拿了下来,吩咐王小鱼每桌都放一罐酸豇豆。之前,林窈一口气做了三大缸泡菜,起初只是打算包在苕皮里增添风味。但听林诚说,镇上东面有一家店,卖了十年咸菜,一份咸菜能卖到两文钱。既然咸菜受众这么广,她的泡菜或许也能打开市场。现在把酸豇豆放在桌上和小摊上供大家免费品尝,就是想先摸摸大家对这种口味的接受程度。
没多久,菜饭都热好了,几道菜的香气相互交织,勾得人直咽口水。林窈让王小鱼和刘旭他们俩自己挑选爱吃的菜。王小鱼早摸清了林窈的性子,挑了她没吃过的蚂蚁上树和干煸包菜,又加了一个最爱的红烧肉。可刘旭毕竟第一天来上工,怕吃太多惹林窈不高兴,只选了干煸包菜。林窈见他正是能吃的年纪,米饭倒是满满一碗,菜却只挑了素菜,便舀起一勺红烧肉,码在他碗里,说道:“阿旭哥,别见外,一会儿还有得忙呢,多吃点。”
“够了够了。”刘旭本想少吃点,没料到林窈直接往他碗里码几大块红烧肉。这么多肉,也就阿爹上山打到野猪的时候,他们家才能吃上一回。想起阿爹,刘旭眼眶一热,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赶忙低下头,闷头吃饭,生怕林窈和王小鱼瞧见他这副窘态。
林窈忙得脚不沾地,没留意到刘旭的异样,王小鱼却敏锐察觉到刘旭的情绪突然低落了下去。她一头雾水,还以为刘旭是怕吃多了林窈会嫌弃,便解释道:“阿旭哥,师父可大方了,不会怪你吃得多,只要咱们好好干活就行。”刘旭没敢抬头,只是含含糊糊应了声“好”。
三人迅速吃完午餐,便着手准备售卖盒饭。
午时一到,在镇上做工的人就到了午歇的时候,不少人开始到街上觅食。林窈见大街上又热闹起来,赶忙扯着嗓子吆喝:“盒饭!盒饭!有肉有菜!还送肉汤!”
徐木是镇上颇有名气的木工。今日,他刚和学徒给曾员外家做好三把玫瑰椅。曾员外家催得急,说是家中小娘子在别处瞧见这玫瑰椅,觉着好看,吵着也要。曾员外家有三位小娘子,干脆一人一把,省得日后争抢。虽说时间紧迫,但曾员外出手阔绰,徐木工便接下了这单活儿。他带着两位学徒熬夜赶工,今儿可算把三把玫瑰椅完工了,这会儿饿得肚子咕咕叫。
徐木在街上走着,路旁的店铺和小食摊他都吃过,毫无新意。眼看着就要走到街道的尽头,眼瞅着快走到街道尽头了,一旁的张帆饿得受不了,提议道:“师父,要不咱去滋味馆吃?”
徐木工不是那种苛待学徒的人,这单活儿交付后,给两个学徒每人发了三百文工钱。这俩徒弟难得有这么一大笔钱,早想着去好好搓一顿了。徐木工也知道自己徒弟的心思,本想着滋味馆也不错,正要点头,郑道眼尖地瞧见一个从没见过的小摊子,“师父,那儿有个新摊子!”
林窈见迎面走来三人,满脸热情地介绍今日菜色:“小摊的盒饭可以自选荤菜,荤菜有蚂蚁上树、肉沫茄子和红烧肉,素菜是干煸包菜。一荤一素八文一份,两荤一素十三文,三荤一素二十文,还送一碗肉汤!”
徐木对这些没听过的菜挺感兴趣,“你这菜名听着挺新鲜,给我来份蚂蚁上树、红烧肉和干煸包菜!”张帆也要了和徐木工一样的菜,郑道则只要了一荤一素,荤菜选的红烧肉。郑道平日里节俭惯了,今儿赚了钱,也想改善下伙食,但他可不敢像张帆那般大手大脚。张帆是家中独子,父母健在,自己家里还有七十岁的奶奶和五岁的妹妹,得省着点花。
盒饭的饭菜在家就提前做好了。三人点完菜,王小鱼和刘旭分工协作,一个装饭菜,一个盛汤。徐木工一上午忙得脚不沾地,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瞧见刘旭端来的汤,终于感觉喉咙的干燥,他喝了一大口,热汤顺着喉咙滑下,一直紧绷的肌肉瞬间放松了不少,他忍不住赞叹:“小娘子,你这汤不赖啊!”
林窈把装好的饭菜端上桌,笑着说:“客人要是喜欢,还能加!小摊的猪骨汤免费续!”
徐木三人看着桌上的饭菜,立马把猪骨汤抛到了脑后。汤汤水水的,哪有米饭和肉菜实在。尤其是张帆和郑道,两个半大小伙子,正是食量惊人的年纪。郑道瞧着油亮的红烧肉,狠狠咽了咽口水,都记不清自己多久没吃过这么大块的肉了。等师父一动筷子,他立马夹起红烧肉往嘴里送。他不像一旁的张帆狼吞虎咽,而是细细咀嚼,感受着猪肉的软糯,轻轻咀嚼就要在他的嘴里融化。郑道品味着口中咸甜交融的滋味,觉得这是自己记事以来最幸福的一天。
徐木和张帆比郑道多要了个蚂蚁上树。红烧肉他们吃过,可蚂蚁上树两人都没听说过,所以第一口都尝的是蚂蚁上树。徐木把蚂蚁上树送进嘴里,嚼了几下,惊叹道:“嘿!这玩意真神了,滑溜溜的,那股香辣劲儿,在嘴里就跟蚂蚁在树上乱爬似的!”张帆也吃得满脸惊喜,一边点头,一边含糊不清地附和:“就是就是,师父,您可真会选!”
徐木佯装要打张帆,虚指了一下,笑骂道:“你这小子,马屁拍得震天响。”张帆嘿嘿一笑,从碗里夹了一大筷子蚂蚁上树到郑道碗里,“阿道,你也尝尝,这味道可好啦!”
“多谢。”郑道接过张帆夹来的蚂蚁上树。张帆为人豪爽,有啥好吃的总惦记着他,两人情同手足。郑道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细细品味。可刚一入口,就被辣得龇牙咧嘴,赶忙端起桌上晾凉的汤水,喝了一大口。张帆瞧见郑道被辣得满头大汗的狼狈样,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
林窈的套餐里只有两块红烧肉。郑道再如何细嚼慢咽,也很快就吃完了。就着红烧肉,他吃了大半碗米饭,剩下的米饭只能就着干煸包菜吃。干煸包菜虽是素菜,可林窈放了不少猪油,每一片都泛着诱人的油光,边缘微微焦糊。郑道把米饭和包菜搅拌在一起,送入口中。先是感受到包菜的爽脆,接着茱萸的香辣味在舌尖散开,这股辣味让他越吃越上瘾。郑道从未想过,素菜竟也能如此下饭。
林窈在摊子上看着郑道、徐木、张帆三人吃得津津有味,心里踏实了不少。看来自己做的菜很对原住民的口味。她收回目光,继续扯着嗓子吆喝:“新鲜热辣的盒饭!有肉有菜,肉汤免费喝!”
陆续有路过的人被林窈的叫卖声吸引过来。原因无他,免费的肉汤实在是吸引人。小摊的座位很快就坐满了。徐木三人见人越来越多,自己也吃得差不多了,便把最后几口饭扒拉进嘴里,让出了位置。王小鱼把他们用过的碗筷收起来,递给刘旭去清洗。可郑道却没马上离开,他犹豫了一下,走到林窈面前。林窈抬起头,瞧见本应离开的郑道来到了自己的摊子前,问道:“客官,您有啥事儿?”
郑道搓了搓手上的老茧,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知摊主能不能单独卖我几块红烧肉?今儿吃了您做的红烧肉,软糯可口,我想着我家阿奶和小妹肯定爱吃,想买几块回去给她们尝尝。”
“当然可以!红烧肉两文一块,您要几块?”只要是来消费的,顾客想怎么买,林窈都欢迎。
郑道伸出手比了个“六”,“六块!”难得赚了点钱,他可不能自己一个人在外吃独食,得带点回去给阿奶和小妹尝尝。
“好嘞,单卖六块红烧肉,一共十二文。”林窈从背篓里拿出棕叶芦,把红烧肉包好递给郑道。郑道接过包好的红烧肉,从怀里掏出一个破旧的袋子,仔细数出十二个铜板,递给林窈。付完钱,郑道跑到徐木身边,“师父,我……”
徐木知道郑道这孩子向来有担当,吃到好东西就惦记家里的奶奶和小妹,“去吧,趁肉还热乎,赶紧拿回家给你阿奶和小妹尝尝。今儿你就回家休息一天,明天再来上工。”他又看向一旁正眼巴巴盯着对面汤饼摊的张帆,一巴掌拍在他后背上,笑骂道:“你这大馋猫,还没吃够啊?没吃饱回家吃去,今儿不用上工。”
张帆嘿嘿一笑,行了一礼,“多谢师父!”转身快步跑了几步,追上了郑道——
作者有话说:许之珩:闻着味我就来了
第36章 粉蒸肉
许之珩今日从武馆出来,听到两个小子正在讨论中午吃菜为何叫“蚂蚁上树”,听着很是新奇,便多问了几句。听说是在东街汤饼店对面的小摊上买的,便也想去尝尝。没想到走近一看,竟是林窈的摊子,“林小娘子,今日卖的是什么?”
林窈听到声音,赶忙抬起头。眼前这位可是她的大恩人兼重要合作伙伴,在她眼里,许之珩简直就是个行走的“钱袋子”,恨不得把他供起来。她满脸堆笑,“许公子!今儿个卖的是盒饭,量大管饱。只是公子来得稍迟了些,现在就剩蚂蚁上树和干煸包菜了,可来要一份?”
“无妨,给我来一份!”许之珩就是冲着“蚂蚁上树”来的,正巧可以尝一尝。当林窈端来一大碗水晶粉时,他明显愣了一下,“竟是用水晶粉做的,可这道菜为何叫‘蚂蚁上树’?”
“公子您瞧,这肉末紧紧贴在粉丝上,远远看去,形似蚂蚁爬在树枝上,因此得名‘蚂蚁上树’。”当然,还有另一种说法,林窈没说。据说这道菜与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有关,窦娥的婆婆生病,家中只剩一小块猪肉,窦娥便将肉切成末,和粉丝一起炒制。婆婆眼花,误以为粉丝上的黑点是蚂蚁于是这道菜被称为“蚂蚁上树”①。
许之珩没想到缘由如此直白,不禁赞叹:“林小娘子好巧思!”他夹起一筷子水晶粉送入口中,辛辣的味道在舌尖蔓延,让原本有些疲惫的他精神一振。他向来偏爱辛辣口味,只是到了南方后,饮食多为甜口,他也就入乡随俗了。今日难得吃到合心意的饭菜,登时胃口大开。
林窈卖完最后一份饭时,许之珩也吃完了碗里的饭菜。他把碗筷递给一旁的刘旭,“林小娘子,这个月十五,擒虎武行要去府城参加比武大赛,不知能否请娘子负责这一趟的餐食?”
这突如其来的大单子,让林窈一时没反应过来。这许之珩简直就是她的活财神啊!她连忙应道:“好嘞!不知公子需要多少人份的餐食?在吃食方面可有什么要求?”
许之珩略微思忖,这一趟去的大多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又是去比武,体力消耗大,自然是油水越足越好,“我们一行十八人,按三菜一汤准备,两荤一素就行,肉菜分量要足些。我们照价付钱,这是五两银子作为定金。”放下定金后,许之珩目光一转,又道:“只是我的那份……”
林窈见状,有些哭笑不得,这人可真是该省省该花花。她连忙说道:“公子的那份自然是不收钱的。”
许之珩爽朗一笑,“我就知道林小娘子最是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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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回到林家,林诚和黎婶子早已从码头归家。黎婶子正在帮忙磨红薯浆,林窈赶忙上前,“黎婶子,怎么不歇会儿?”她给黎婶子开的工钱,只是支付在码头出摊的活儿,可没要求她额外帮忙家里的事。家中这些磨浆之类的活,本是大壮哥和林诚负责的。如今这般,林窈感觉自己像二十一世纪的黑心老板,让员工拿一份工资干几个人的活。
但黎婶子可不这么想。她觉得自己在码头食摊上干的都是些简单活儿,对不起林窈开给她八文钱一月的工钱,心里过意不去,只能多帮着做些活,心里才踏实些。她说道:“都是些小活儿,回家也是无事可做,你开给我的工钱那样高,我做点这些是应该的。”
林窈还想再劝,刘旭在一旁开口了:“阿窈妹妹,你就让我娘在这儿帮你做点事吧。阿娘在这,我也放心。”
听刘旭这么说,林窈不好再坚持。她心里明白,刘旭这话一是为了让她宽心,二也是实情。如今村里都知道刘大叔没了,家里就剩孤儿寡母。黎婶子性子绵软,要是让人知道刘旭白天大半时间都不在家,保不准有人会起坏心思。
林窈把东西拾掇好,便给刘旭和黎婶子结算了今日工钱。走出林家,刘旭看着手心里躺着的十个大铜板,简直不敢置信,一天竟真挣了十个铜板!他又看看阿娘手里的八个铜板,他惦记着家里的主要要用光了,“阿娘,我去割一斤猪板油,炼完猪油,剩下的猪油渣还能拌饭吃!”
黎氏看着儿子满脸的喜悦,心中酸涩。儿子跟着自己受苦了,许久都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她把自己的八文钱也放到儿子手里,“阿旭,你再去打半壶浊酒,一会儿跟我上山去看看你阿爹。咱们遇到好人了,让他安心,别再牵挂我们,早点投胎轮回。”
刘旭紧紧握着还带着余温的铜板,用力点了点头,朝镇上的方向走去。自从阿爹死后,阿娘就对生活没了盼头,常常对着阿爹留下的水壶、弓箭落泪,一天比一天消沉。他刚刚瞧着,阿娘虽说还念着阿爹,但不像从前那般毫无生气,眼里有了生的希望。刘旭的脚步越来越快,最后跑了起来。如今有了这份活计,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他一定要代替阿爹照顾好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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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窈从怀里掏出捂了许久的五两银子,放在桌上。虽说这一个月小食摊没少挣钱,可来光顾的大多是平头百姓,结账用的都是铜板,故而林诚平日里很少见到银子。这会儿见林窈只是出了一天摊,竟带回来三两银子,不禁大为惊讶:“阿窈,镇上的人出手这么阔绰?一天就能挣五两?!”
林窈按住一旁想伸手摸银子的林崧,捏了捏他的小肉手,笑着解释:“想什么呢?今日带的吃食在镇上卖了七百三十文,这五两是许公子给的定金。”
林诚把桌上的银钱挪到林崧够不到的地方,“定金?”
林窈点点头,说道:“许公子的武行这个月十五要去镇上打擂台,我们负责这一趟二十八人的饭食,两荤一素,再加一个汤。”
林诚没想到妹妹去镇上一趟,竟能接下这么大的单子,激动不已:“阿窈,你想好做什么菜了吗?”
“那自然。”说着,林窈把在镇上跑了好几个猪肉摊才卖到的买的十只大猪蹄拿了出来。许之珩一行人是去打架的,同行的又都是青壮年,食量肯定不小,得做些硬菜,红烧猪蹄再合适不过。只是这猪蹄着实贵,一斤猪肉十八文,一只猪蹄差不多五斤,十只猪蹄花了就一两多银子。
放下猪蹄,林窈从五两银子里拿出一两。一只鸡大概四十文,十只就是四百文。她对林诚说:“阿兄,明日你和大壮哥去镇上买十只鸡,从后山绕路回来。莫要叫人瞧见了。”
“好,我这就去找大壮哥说这事。”林诚放下手里的活,往刘大壮家去了。
林窈从背篓里拿出在路上就开始浸泡的糯米和白米,她打算自制粉蒸肉。粉蒸肉,最重要的就是裹在肉上的粉。以前都是买现成的,好在这粉做起来不算难,林窈决定自己试试。
她先把糯米、白米、花椒、八角、茱萸、香叶一股脑倒入铁锅,开小火慢慢烘炒。灶膛里的火苗轻轻舔舐着锅底,发出轻微的噼啪声。随着林窈不断翻炒,米香渐渐弥漫开来,香料的味道也充分释放,丝丝缕缕钻进人的鼻腔,引得人忍不住深吸几口。
约莫一刻钟后,原本洁白的米粒渐渐泛起微黄。林窈拿起一粒放在指尖揉搓,感觉微微粗糙了些,知道火候差不多了。她把炒好的米盛出来,等晾凉后,倒入石臼里研磨成粉。要是有五香粉或者十三香,味道肯定更绝,可现在显然没有这些调味品,只能做个简易版粉蒸肉了。
林窈把五花肉清洗干净,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放入大碗中。她往碗里倒入少许酒去腥,撒上少量盐调味。每次到这时候,林窈就无比想念酱油,要是能加些酱油,这道菜才真正算得上色香味俱全。可眼下也只能想想,她可买不起。
随后,林窈把腌制好的肉块静置一旁,让其充分入味。趁着这空当,她把洗净的荷叶铺在蒸笼底部,荷叶清新的香气随着蒸汽在灶房里蔓延。荷叶是林窈回家路上摘的,如今夏末初秋,荷花早已凋谢,好在荷叶还不少。林窈拿起先前自制的米粉,慢慢倒入装有肉块的盆中,轻轻翻动肉块,让米粉与肉块充分融合,直到每一块肉都被裹得严严实实。
一切准备就绪,林窈把裹好米粉的肉块整齐码放在铺着荷叶的蒸笼里,肉块在蒸笼里排列得整整齐齐。她把蒸笼放在炉灶上,往灶膛里添了几把柴,火势熊熊,热气迅速在蒸笼内升腾起来。一盏茶的工夫,灶房里便弥漫起粉蒸肉那浓郁的香气,糯米粉的清香、五花肉的脂香与荷叶的清新交织在一起,引得林崧丢下阿兄编的蚂蚱,守在灶台边眼巴巴等着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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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红烧猪蹄
“林小娘子,今日怎么收摊这么早?”吴镖头押完镖返程,心心念念着那口卤猪下水,一路紧赶慢赶,硬是比往常提早了半日回到清泉镇,赶在林窈收摊前,买了两碗卤猪下水粉和一大碗红烧肉。
林窈一边手脚麻利地收拾桌子,一边回应:“是哩,今日得早点回家准备食材,擒虎武行的许师傅在我们这儿订了饭食。”
吴镖头一听,顿时来了兴致,“擒虎武行莫不是要去参加府城的擂台赛?”吴镖头刚从府城回来,在江临城时就听闻过几日有擂台赛。当时还遗憾自己来得不巧,要是晚几日去押镖,便能留在江临看完擂台赛再回来。
林窈倒也不奇怪吴镖头会知道,走镖的人向来消息灵通,“正是,吴镖头也去观赛?”
吴镖头摇了摇头,略带遗憾地说:“不好说,镖局里事儿多,还得看那几日有没有往府城去的货。”
“原来如此,挣钱要紧呐。我那日也得去府城卖几个新琢磨出来的菜式呢!”林窈心里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各种小吃在脑海里层出不穷,她正琢磨着,得挑个做起来简便、利润又高的。
吴镖头点头赞同:“谁说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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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
林窈三人回到家时,林诚和黎婶子已经从码头回来了,就连刘大壮今日也没出去忙活。几人赶忙把驴车上的东西卸下来,今日不仅要准备明日擒虎武行的饭食,更重要的是,得着手准备炸串的食材。
没错,林窈决定但府城卖炸串!
许之珩来找她那天,林窈就动起了心思。古代可没有手机,像这种大型活动,必然是人流量巨大,这么好的赚钱机会,她怎会轻易放过?正好趁着擂台赛那日大赚一笔。这几日,她一直在琢磨,哪种街边小吃利润高又出餐快,思来想去,还是炸串最划算。素菜所需的蔬菜,村里到处都是,至于肉菜,林窈选了五花肉和排骨,毕竟没人能抵挡住焦香的五花肉和酥脆的排骨的诱惑。
炸串用竹签串起来,炸好后顾客拿了就能走,特别适合这种比赛场合。只是所需竹签数量巨大。这几日,林窈让刘大壮暂停制作水晶粉,专心把竹签备好。刘大壮从小就和这些活计打交道,削竹子、做陷阱这类事没少干,削竹签对他来说,简单得如同家常便饭。才两日时间,就做出了满满一大筐竹签,少说也有六百多根。
林窈瞧着堆在院子里的包菜、韭菜、小火菇①、茄子,开始分配任务:刘旭和林诚洗菜,黎氏和梁氏切菜,刘大壮洗肉和切肉。这个朝代还有许多食材尚未出现,为了丰富素菜的种类,林窈决定自制豆皮。
林崧在一旁目光灼灼地盯着,林窈话音刚落,他就蹦到林窈面前,“二姐我呢我呢?崧儿要做什么?”
林窈思索片刻,给他找了个活儿打发时间,“崧儿去给磨加黄豆,盯着小灰磨黄豆,不可叫它懈怠!”
“好!我一定好好瞧着!”小家伙得了令,觉得自己也是家里的帮手了,屁颠屁颠地去看毛驴拉磨。
林窈带着王小鱼进了灶房,她们得把明日早起要用的食材以及炸串需要的调料准备妥当。头一件事,便是做红烧猪蹄。猪蹄炖得软糯入味才好吃,可这得花不少时间,明天早上时间紧迫,现做肯定来不及。
今日要处理十一只猪蹄,原本林窈只买了十只猪蹄,可想着第二日大家大清早就要忙活,大半日只能看着不能吃,实在煎熬,于是今日便自己掏钱又买了一只,等干完活,大家也能好好吃顿好的。
林窈先给王小鱼打了个样,她把猪蹄放在案板上,抄起菜刀,顺着猪蹄的关节,利落地将猪蹄剁成几小块。一旁的王小鱼依葫芦画瓢,跟着剁猪蹄,两人没一会儿就切出了一大盆。
剁好的猪蹄块被林窈放进一个装满水的大盆。没过多久,血水便渗了出来,把水染红。林窈开始换水,边换边解释:“泡猪蹄就是为了把血水浸出来,不然炖出来会有腥味。”
约莫过了一刻钟,林窈再次换水,这次泡出的水血色淡了许多。她把猪蹄捞出来,沥干水分。接着,在铁锅里倒满水,丢进去几段葱段、几片姜片,又倒了些许酒,往灶膛里添了几把柴。大火把水烧开后,林窈将一盆猪蹄倒了进去。沸腾的锅里冒出许多白色浮沫,林窈拿起锅铲,熟练地把浮沫撇去,“焯水能进一步去腥,这浮沫不仅是腥味的来源还影响卖相,得撇掉。”
林窈把焯完水的猪蹄捞出来,放在一旁。她把铁锅刷洗干净,往里舀了满满一碗猪油,看着和平时吃饭用的碗一般大小。王小鱼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这么一大碗油,他们家能吃一个月呢。林窈这次放的猪油比往常多,她解释道:“往后做这道菜,不用放这么多油。明日武行的人要去打擂台,油水得给足了。”
锅中猪油加热至微微冒烟,林窈抓了几把冰糖放进去。冰糖在油里迅速融化,变成了诱人的焦糖色,甜香味也随之飘散开来。林窈赶紧把猪蹄倒进去,不停地翻炒,让每块猪蹄都均匀地沾上焦糖色。此时的猪蹄,色泽诱人,香气扑鼻。
接着,林窈又往锅里加了八角、桂皮、香叶、花椒、茱萸,没有生抽、老抽、蚝油,就只能多加点盐。林窈使劲搅拌,让味道匀乎。最后,林窈盖上锅盖,小火慢炖,“红烧猪蹄炖的时间得够长,猪蹄才能炖得软糯,入味好吃。今晚就让它在这儿小火炖着,明早起来,猪蹄就能出锅了。”
林崧扒着灶房的门框,露出一个小脑袋,冲着林窈喊:“二姐!小灰拉完啦!”
林窈一时有些无奈,伸手捏了捏林崧日渐红润的小脸,纠正他,“以后要说小灰拉完磨了。”
林崧挠了挠头,他觉得自己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呀,不过二姐说什么他就听什么,“噢!”
院里此是弥漫着蔬菜的清香和豆香,林窈看到石磨下是满满一大盆豆浆,泛着白沫。不过此豆浆非彼豆浆,现在这只是磨成浆液形态的豆子,还混杂着豆渣,得经过过滤、煮沸后,才是能喝的豆浆。接下来过滤的活是个难题,这次做的量太大,要是单靠人力过滤,怕是要把人累瘫。
林窈打算做个滤袋。她从屋里取出一大块干净的白纱布,又找来两根竹棍。她把竹棍交叉放置,用长绳在交点处固定好,又在交点绑上一根粗绳,等会儿可以用这根绳子把滤袋挂起来。接着,林窈把白纱布的四个角分别与竹棍的四边绑紧,这样,一个简易滤袋就做成了。林窈把滤袋固定在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枣树上,试着往里面加了点豆浆,豆浆顺着滤袋的缝隙缓缓渗出,发出细微的滴答声。
王小鱼在一旁看得惊叹不已,她本想着这么一大盆豆浆要过滤,今日怕是得忙活到深夜,没想到师父捣鼓了几下,就做出了这么好用的工具,她看向林窈的目光里的崇拜更甚。
林窈把水瓢递给王小鱼,叮嘱道:“阿鱼,你在这儿过滤这些豆浆,留意固定的绳子有没有松动,要是松动了,就喊大壮哥他们帮忙固定一下。”
林窈一直在琢磨,做完豆皮剩下的豆浆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卖饮子,还是做成豆花。思量许久,最后决定直接卖饮子,不为别的,从镇上到府城有一个时辰的路程,走的还都是泥路,等赶到府城,豆花怕是都碎成豆渣了,口感和卖相都会大打折扣。
趁着等待豆浆过滤的间隙,林窈准备做五香粉。炸串得有调料才够味儿,可这个时代调料匮乏,既没有辣椒,也没有孜然,她只能自己动手调配五香粉。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她囊中羞涩,要是穿越成王公贵胄,她说不定就派人下西洋去找各种香料了。
林窈从背篓里拿出粗布包,里面装着她这几日跑了好几家医馆精心挑选的香料,有八角、鸡舌香②、花椒,还有蘹香③。这一包可花了她一两银子,幸好之前上山刮了不少桂皮,不然只怕还得多花几百文钱。
她先把八角和桂皮放在案板上。林窈拿起一把小刀,先将桂皮细细切碎,桂皮质地坚硬,每切一下都要费不小力气。接着是八角,林窈将其切成小块,方便后续研磨。林窈首先把八角倒入石臼舂捣。随着不断舂捣,香料渐渐碎裂,香气愈发浓烈,待到八角被研磨成细碎的粉末,林窈才把它倒出来,放置在干燥的碗中。接下来的四种香料也是如此,忙活了大半个时辰,林窈终于把所有的香料都捣成了细碎的粉末状。
林窈按照八角、花椒、桂皮、蘹香、鸡舌香,10:10:5:5:2的比例混合④,林窈再次拿起杵棒,将所有香料混合在一起反复舂捣,臼中的香料相互交融,那股麻与香交织的独特气息,在空气中飘散。林窈用手指捻起一些粉末,放在鼻下轻嗅,这味道甚至比现代的五香粉还要香上几分,也许是因为古代的香料天生地养,质量更好。
林窈把五香粉做好后把剩余的香料包好放在了柜子里,五香粉装到了提前买好的瓦罐里,被她放置在砧板旁——
作者有话说:码字不易,求一个收藏~
①小火菇是金针菇
②鸡舌香是丁香
③蘹香是小茴香
④引用自百度
第38章 辣子鸡
灶房外,王小鱼已经把豆浆全部过滤好了,林窈与她一起把木盆抬到院子里临时搭建起来的灶旁。
家里只有一个锅,要应付接下来的活计,肯定忙不过来,所以林窈提前让刘大壮在院子里砌了个简易土灶,还把他们家的锅也借了过来。
王小鱼熟练地生了火,又往灶膛里添了几把柴火。
林窈把木盆里的豆浆缓缓倒入锅中,随着温度的升高,豆浆表面渐渐泛起一层细密的白沫。
林窈沿着锅底顺时针搅拌豆浆,动作不紧不慢,“过滤后的豆浆要煮沸了才能喝,煮的时候要常搅拌,不能让豆浆粘锅,不然就有糊味,坏了口感。”
约莫过了一刻钟,豆浆就开始沸腾,接下来林窈让王小鱼把灶里的大木柴夹出,把火力降低,“现在就等着豆皮成型了。”
不消片刻,豆浆表面就出现了一层淡黄色的豆皮,林窈拿出一根竹签,她将竹签轻轻探入豆皮下,手腕微微用力,豆皮就顺势被带了起来,在蒸腾的热气中微微颤动。
她小心翼翼地将一张张豆皮平铺在一旁的竹匾上晾晒。
两人折腾了一个时辰,豆皮越做越多,竹匾很快就用完了。
林诚见状,赶忙找来两根竹竿,帮着架好。
最后,她们做了满满六个竹匾和两竹竿的豆皮。
虽说数量看着不少,可豆皮这东西,一口就能吃下一个,实在不禁卖,投入与产出严重失衡。
林窈揉着发酸的腰,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想再做豆皮了。
另一边,刘大壮几人从未时初到酉时末,忙活了三个时辰才将将把菜全部串好,装了两个大箩筐。
盆里还剩下小半盆豆浆。林窈往豆浆里放入两大块麦芽糖,搅拌至融化。
她把豆浆用大碗装好,和王小鱼一起,给刘大壮等人端去。
刘大壮和梁氏早已熟悉林窈的脾性,可黎婶子和刘旭还有些拘谨,不太敢接。
梁氏瞧着黎婶子母子俩磨磨蹭蹭的样子,干脆把自己的碗放下,从林窈手里接过两碗豆浆,直接塞到他们手中。
这动作幅度太大,碗里的豆浆晃荡了几下,吓得黎婶子和刘旭赶忙端稳碗。
他们刚刚可瞧见了,这豆浆可是林窈用一大袋黄豆磨出来的,更何况还加了一大块麦芽糖,金贵着呢,要是撒出来,可就太浪费了。
梁氏快人快语,“阿窈让你们喝,你们就喝,哪这么多的废话,阿窈端着也挺累的。这豆浆可是阿窈的一番心意,你们要是不喝,反倒扫了她的兴。”
黎婶子捧着那碗豆浆,神色略显局促,“这、这怎么好意思呢,本就是我们来阿窈这儿做工,还又吃又喝的。”
刘旭站在母亲身旁,低着头,看着那碗冒着热气的豆浆,心想这一碗豆浆拿出去,能卖好几文钱吧。阿窈妹妹说给就给了,要是自己也能像阿窈这样做生意,他和母亲的日子就不用过得这么紧巴巴。
林窈见状,连忙接过话茬:“婶子,您别这么说。原本只请您在码头食摊上帮忙,今日还劳烦您和阿旭哥过来,这豆浆您就喝了吧,对身子好哩!”
几人喝过豆浆后,便各自回家去了。
~
翌日。
今日,林诚和林窈寅时就开始忙碌起来。
府城的擂台赛辰时开始,算上路上要花费的一个时辰,林窈他们必须在卯时赶到镇上约定的地方。
好在昨日已经准备好了大半食材,今日只需做好辣子鸡、猪骨汤和豆浆就行。
林诚把驴牵到石磨旁,喂了一块红薯,轻轻拍了拍驴的后背,“小灰,今日可要辛苦你了,等我从府城回来,再给你上山割新鲜的草。”
林窈打算先做猪骨汤。
她把炖了一晚上的红烧猪蹄舀出,洗净锅,接着把猪骨、葱、姜、酒一股脑儿倒入锅中。待水烧开,撇去浮沫,盖上锅盖炖煮片刻。
趁着这个间隙,她开始腌制鸡肉。
辣子鸡做法简单,不过需要提前腌制。
她往鸡肉里加入酒、盐、五香粉和淀粉,搅拌均匀。
刘大壮等人也陆续来了。
王小鱼到灶房给林窈打下手,林诚和刘大壮则去做魔芋爽。
考虑到路途遥远,锅和铁板携带不便,即便打算做炸串生意,林窈也只准备了一个瓦罐和小火炉,所以只打算做些魔芋爽拿去卖。剩下的人在院子里帮忙做豆浆。
小小的院子里,大家各司其职,一片忙碌景象。
灶房里,林窈把猪骨汤盛出后,开始制作辣子鸡。
她把筷子插入油中,看到筷子旁冒出细密的气泡,便知道油温正好。
她将腌制好的鸡肉逐块放入锅中。土灶火力旺,鸡肉很快开始变色,肉香味瞬间弥漫整个灶房。
炸至表面金黄酥脆后,林窈把鸡肉捞出控油备用。
此时,锅里留少许底油,放入茱萸、花椒、姜片和蒜末,小火煸炒。
厨房里飘出浓郁的香辣气息。待茱萸和花椒煸炒出香味,林窈把炸好的鸡肉再次倒入锅中,大火快速翻炒,让鸡肉充分吸收茱萸和花椒的香味。
每一块鸡肉都被霸道的辣味包裹着,色泽诱人。
院子外的几人,在林窈煸炒茱萸的时候,就开始不停地打喷嚏。
平日里他们也用茱萸调味,可从没被呛到喷嚏连连,不知道林窈这次放了多少茱萸。
林窈把辣子鸡装好后,拿出提前盛出的猪蹄,招呼众人吃早饭。
几人看到红烧猪蹄时,都愣住了,他们可从没见过把红烧猪蹄这样的硬菜当早饭的。
林窈见没人动筷子,连忙解释:“今日要去府城,这一路肯定辛苦,大家得多吃点!不然半道就该饿了。”
~
林诚把驴车停在约定的地方时,林崧还躺在驴车上呼呼大睡。
林窈在路边摘了一株狗尾巴草,用狗尾巴草轻轻挠林崧的脸。
睡梦中的林崧脑袋往一旁偏了偏。林窈见状,咯咯直笑,手上动作不停。
林崧睡眼惺忪间,瞧见姐姐正拿着狗尾巴草逗自己,一下子就清醒了,坐起身来,伸手就要去抢。
林诚赶忙按住他,生怕他没轻没重,把车上的饭菜弄翻了。
林窈还想继续捉弄林崧,却远远地听到了许之珩的声音:“诸位早啊!”林窈回头一看,许之珩带着一队年龄各异的壮汉朝他们走来,气势汹汹。
要不是知道自己只是来给他们做饭的,她恐怕拔腿就跑了。
林窈连忙应道:“许公子早!各位大哥早!”
许之珩笑着朝林窈点点头,目光看向驴车上的林崧,调侃道:“这小娃刚睡醒,看着精神头不错。”
林崧被他一瞧,有些害羞地躲到饭桶后,只探出个脑袋,好奇地打量着这群陌生人。
林诚上前,与许之珩拱手示意:“许公子,都准备妥当了,咱们这便出发?”
许之珩大手一挥,“出发!去府城!”
一路上,驴车夹杂在队伍中间前行。林崧按捺不住好奇心,时不时从饭桶后探出头,观察着周围的壮汉们。
吕大志瞧见林崧探头探脑的小模样,哈哈一笑,脸上的络腮胡都抖了抖,他从腰间解下一个小木雕,递了过去,“小娃,拿着玩。”
林崧眼睛一亮,刚要伸手去接,又犹豫地看向林窈。林窈笑着点了点头,林崧这才欢喜地接过,脆生生地道谢:“谢谢大叔!”
吕大志摸了摸他的头,“真乖!”
走了一个时辰,远远地便能看见府城的轮廓,众人的心情愈发高涨。
城门口,人流如织,热闹非凡。许之珩带着众人顺利进城。
府城比清泉镇繁华许多,建筑也更为精美。
林窈看着那些古色古香的建筑,眼睛都看直了,这可不是现代批量化设计的景区能比的。
林崧更是兴奋得不行,拉着林窈的手直嚷嚷:“二姐,好多好玩的!”
林窈眼中满是笑意,捏了捏他的脸蛋,“别急,“咱们先去把事办完,一会儿再带你逛。”
林窈几人跟着许之珩来到一处宅子前。
许之珩介绍道:“这户人家是我在府城的友人,一会儿你们可以借用他们的灶房,把饭菜做好送过来。看到前面的擂台了吗?我们就在那儿。”
众人帮着把驴车上的物资搬下车后,许之珩便要带着壮汉们去擂台下。
林窈赶忙叫住许之珩:“等等!许公子,我们跟你一起去!饭菜我们在家已经做好了,只需加热就行,大壮哥和嫂子做好了会送过去。”
许之珩不以为意,“那也可以,你们跟着吧。”
擂台旁站着穿着各色服饰的队伍,有的身着仙风道骨的白色武袍,有的穿着扎眼的大红色劲装。
林窈看了看身旁许之珩的队伍,队员们穿什么的都有,只是统一在头上绑了一条红色发带。
许之珩见她两边来回打量,眼睛滴溜溜直转,忍不住问:“林小娘子,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林窈有些不好意思,“啊……哈哈,没什么,就是看别的参赛队伍都穿着统一的服饰,许公子你们怎么没有?”
金玉往前窜了一步,抢先说道:“还不是因为馆主抠……”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许之珩捂住了嘴。许之珩连忙解释:“打擂台靠的是实力,穿得再花哨也没用。”
这时,旁边正好有一队穿着黑色劲装的人路过。
为首的人听到许之珩说的话,不屑地嗤笑一声,转过头来,目光挑衅地看向许之珩。
“哟,这是谁啊?原来是擒虎武馆,没钱置办武袍直说,只要你们武馆今日有一人能胜过我百胜武馆,我就赏你们一百两置办武袍!”张鑫话音一落,四周顿时响起一阵哄笑声——
作者有话说:许之珩:这可是你说的喔~
张鑫:狗贼!
第39章 炸串
许之珩看到死对头又来嘲笑自己,不甚在意。要论起脸皮厚,他从来没有输过。许之珩拱了拱手,悠悠说道:“老大莫笑老二,咱们半斤八两,你我何必如此。”
张鑫被噎得说不出话,憋了半晌,才恶狠狠地开口:“哼,耍嘴皮子算哪门子本事!今日定要让你见识见识,我百胜武馆可不是好惹的!”
他转头看向身后的弟子,眼神中满是胜负欲,“都给我听好了,谁要是赢了清风馆的人,重重有赏!要是输了……可别怪我不客气!”
撂下狠话,张鑫便带着一队人扬长而去。
金玉不知何时悄然走到林窈身旁,轻声说:“我们公子只是不屑于跟这等小人一般见识。此人叫张鑫,是隔壁青石镇百胜武馆馆主的独子,平日里行事嚣张跋扈,只长个子不长脑子。”
林窈很少见金玉这么气愤的样子,看来两家是极不对付的,倒是许之珩,神色平静,丝毫不见情绪波动。
好心态决定男人的一生,这人有这么好的心态,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擂台周围,密密麻麻地挤满了观众,人潮涌动。
擂台的正前方设有一个贵宾席,上面坐着几位身着华服、气度不凡的人。擂台下,各路队伍集结,气氛热闹,
一个穿着锦袍、头戴方巾的中年男子走上擂台,手中拿着一面铜锣,“哐哐哐”地敲了三声,洪亮的声音传遍全场。
“各位乡亲父老、英雄豪杰,今日这场府城擂台赛,汇聚了咱周边数县的武馆!为的就是让大家瞧瞧咱大燕儿郎的飒爽英姿,也让各武馆切磋武艺!废话不多说,擂台赛现在正式开始!”说罢,铜锣又是一阵急响。
林窈在擂台一侧支起了自家的摊子。
昨日,她特意花了五个大钱,请来镇上的书生帮忙写了布幡。
此刻,那布幡在摊位上随风轻轻飘动,上头“林家食摊”四个大字格外醒目。
擂台上,首场比试已经开始。
百胜武馆派出的是一个身形壮硕的弟子,虎背熊腰,往那儿一站,活像一座小山。
而擒虎武行这边,则是个精瘦却目光如炬的年轻后生,林窈记得他叫谢冲。
两人互相抱拳行礼后,便拉开架势。
壮硕弟子率先发难,大喝一声,猛地一个箭步冲上前,砂锅大的拳头带着呼呼风声,直朝对方面门砸去。
谢冲却不慌不忙,身形一闪,灵活地避开这一击,顺势一个侧踢,直逼对手腰腹。
两人你来我往,林窈瞧着,擒虎武馆的后生也没有这么刚才张鑫所说的那么不堪一击。
林窈这个想法还没坚持多久,只见谢冲一个不留神,被壮硕弟子抓住破绽。
那壮硕弟子瞅准时机,猛地伸出蒲扇般的大手,一把揪住谢冲的衣襟,紧接着发力一甩,谢冲重重地撞在擂台边缘的麻绳上。
那壮硕弟子本以为这一击能让谢冲失去战斗力,正准备乘胜追击,却没料到谢冲借着麻绳反弹的力向他冲来。
谢冲双手快速出击,直逼壮硕弟子的面门。
壮硕弟子连忙抬起双臂格挡,可谢冲的拳法虚虚实实,变化多端,几招过后,壮硕弟子的手臂被击中数下,疼得他直叫,原本稳健的脚步也开始踉跄。
谢冲最后一个扫堂腿,壮硕弟子根本来不及躲避这一击,重重地摔倒在地,扬起一片尘土。
台下观众见状,爆发出一阵惊呼。“这后生厉害啊,还能反败为胜!”“是啊,看这身手,擒虎武行今年有两把刷子啊!”
监较宣布擒虎武馆胜后,林窈看向许之珩,果然,这厮正举着一只手指对着张鑫耀武扬威。
满脸得意之色。张鑫气得双眼通红,仿佛要喷出火来,恶狠狠地瞪着许之珩,那眼神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林窈收回目光,趁着两边队伍修整的间隙,开始吆喝:“新鲜豆浆,香浓可口嘞!还有现炸的炸串!酥脆香辣,包您满意!各位看官,擂台比武费神费力,来上一碗豆浆润润喉,吃几串炸串解解馋呐!”
她一边喊,一边手脚麻利地揭开豆浆桶的盖子,醇厚的豆香飘散开来,虽然经历了一个时辰的路途,豆浆早已经凉透,但正合适这种激烈的赛事。
吕大志听到林窈的叫卖声便走了过来,他刚刚为了给谢冲鼓劲,喊得嗓子都冒烟了,正想喝点水润润嗓子:“林小娘子,这豆浆咋卖?”
林窈笑意盈盈,赶忙回应:“吕大哥,四文钱一竹筒!”
吕大志点了点头,摸出几文钱,“给我来五筒,我和兄弟们都解解渴。”
林窈手脚麻利地盛好豆浆,递到汉子手中。
与此同时,王小鱼也在一旁熟练地翻动着炸串。
瓦罐里的油滋滋作响,一串串五花肉、排骨、素菜在热油中翻滚,逐渐变得金黄酥脆,香气四溢。
在一溜小摊里,她们的烟火气最为霸道。
三个半大孩子被香味吸引,围在摊前,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炸串,小声嘀咕着。
林窈瞧在眼里,笑着问:“小公子们,要来几串尝尝吗?可好吃啦!”
其中一个穿着朱红色交领衫的孩子舔了舔嘴唇,从怀里掏出一袋子铜板,仰起圆润的脸颊:“我要三串五花肉,再要一串炸排骨。”
林窈从袋子里数出相应数量的铜板,接过王小鱼递来的炸串,撒上特制的五香粉,放在棕叶芦上,递给孩子,“拿好咯,小心烫嘴!”
林窈看着几个孩子端着炸串,站在路旁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那模样像极了小时候的自己。
几个朋友在小卖部买完零食,总是刚走出小卖部,就忍不住开始大快朵颐。
同样是脑袋挨着脑袋,你一口我一口,吃得津津有味。
林窈今日无论是豆浆还是炸串的定价,都偏高。
这就如同后世景区的食物,价格往往会更贵一些。
毕竟他们花费了大量时间准备食材,又长途跋涉来到此处,这价格自然得匹配他们投入的人力物力。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今日都不需要她卖力推销,顾客就络绎不绝。
或许是擂台赛热烈火爆的气氛让大家情绪高涨,消费时没那么理智,又或许是炸串的香气实在太过诱人,让人难以抵挡。
他们准备的两大箩筐炸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减少,擂台下几乎人手一串炸串,生意好得超乎想象。
林窈掂了掂手里沉甸甸的铜板,心中开始快速盘算起来。
五花肉三文一串、排骨五文、豆皮三文、其余素菜一文。
此次一共带了一百五十串五花肉、六十串排骨、三十串豆皮、三百七十串素菜。
粗略一算,光是炸串这一项,今日就赚了将近一两银子。
看来这一趟真是来对了,收获远超预期!
许之珩走过来的时候,正好瞧见林窈一个人站在那儿傻乐,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也不知道在高兴些什么。“林小娘子,可还有豆皮卖?”
刚刚金玉给他带了一大份炸串,其中最让他觉得新奇的便是豆皮,吃起来油香四溢,酥脆可口,叫人回味无穷。
林窈正沉浸在赚钱的喜悦之中,许之珩这突如其来的一问,把她吓了一跳。她赶忙露出得体的笑容,“许公子来得不巧,所有的炸串都被刚刚那位客人一并买走了。”
许之珩听闻此言,在心里暗暗把金玉骂了一顿。
早知道就该只给金玉一串,那小子自己一个人就吃了三串,还跟他抢,结果他才吃了两串。
“如此,倒是可惜了。那豆皮的滋味,着实令人难以忘怀。”他心中一动,紧接着说道,“林小娘子,不若你我携手合作?我瞧着这豆皮在市场上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林窈微微一愣,不过瞬间便反应过来,笑着回应道:“自是极好。只是这制作豆皮,工序繁杂,讲究颇多,咱们不如改日再详谈?”
许之珩点头表示赞同:“林小娘子所言极是,此事确实急不得。不如就定在三日后,你到擒虎武馆找我,咱们好好商讨合作事宜,小娘子意下如何?”
林窈爽快应下:“行,那就说定了。”
许之珩走远之后,林窈没忍住笑了出声,王小鱼不明所以,“师父,许公子刚刚说了什么?”
林窈不打算现在就说,,毕竟还有正事要忙。“小事一桩,先把摊位上的东西收拾收拾,大壮哥他们该送午食来了。”话音刚落,林窈便听到了梁氏的声音。
林诚和刘旭赶忙上前帮忙搬今日的饭菜,只见满满当当几大桶,分量着实不轻,把几人累得够呛。
林窈见状,赶忙迎上去,接过梁氏手中的提篮,里面装着一大把筷子。“辛苦嫂子了,快歇歇。”
此时,正值擂台中场休息时间,擂台周围的观众们早已饥肠辘辘,空气中弥漫着的饭菜香气,勾得他们肚子里的馋虫愈发活跃,纷纷开始陆陆续续地朝着这边聚集。
一个身量高挑的白衣少年路过林窈摊位时,被扑鼻的饭菜香勾得挪不动脚步。“小娘子,你这饭菜怎么卖?”
林窈面带歉意解释:“这位公子,实在对不住,这些饭菜是擒虎武馆提前预定的午食。”
白衣少年听闻,眼中满是失落,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无奈饭菜的香味直往他鼻子里钻,“竟是如此,擒虎武馆的人真是好口福。”
吕大志带着人过来取午食的时候正巧看到白易在这,“白小子,怎么还不去用饭,到处乱跑,小心你爹又揍你!”说完,几人哈哈大笑起来。
白易被他这么一说,白皙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他幼时贪吃,有一次擂台赛午歇时,为了买糖人跑到了城西,他爹四处寻他不着,急得险些放弃比赛。
好在他买完糖人后,自己摸索着跑了回来。不过他爹抓到他后,就在擂台下当着众人的面,把他狠狠揍了一顿,那场面,他至今都觉得难堪。
吕大志见他脸红了,也不再继续逗他。“你这小子,脸皮还是这么薄。”白易没再多言,慌乱地行了一礼,便一溜烟跑走了。
几人拎着几大桶午食到队伍休息区,,一打开盖子,浓郁的饭菜香气引得擒虎武馆的弟子们纷纷侧目。
“老大捡钱了?这次的午食真是想啊!”“可不是嘛,闻着我的肚子就咕咕叫了!”弟子们一边嬉笑着调侃,一边迅速围拢过来。几人拎着几大桶午食来到队伍休息区,一打开盖子,浓郁醇厚的饭菜香气瞬间弥漫开来,引得擒虎武馆的弟子们纷纷侧目。
吕大志看着弟子们饿死鬼投胎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擒虎武馆平日里不给他们饭吃,笑骂喊道:“你们这群小兔崽子,平时亏着你们了?都别急,排好队,人人都有份!”——
作者有话说:林窈:天上要下钱了!
第40章 挨打
吕大志几人把饭桶打开,一打开盖子,扑面而来的肉香气缠绕在每个人的鼻尖,就连吕大志自己瞧见饭菜时,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他赶忙招呼身旁的人分发饭菜。
排队的弟子们,每人都领到了一份丰盛的午食,碗里装满了色泽诱人的辣子鸡、红亮软烂的红烧猪蹄,还有清爽可口的干煸包菜。吕大志见大家都吃上了饭,这才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迫不及待地狼吞虎咽起来。刚才分饭菜的时候,他已经闻了一刻钟的饭香,早就馋得不行了。
“这辣子鸡,外酥里嫩,香辣过瘾,太好吃了!”一个弟子嘴里塞着鸡肉,含糊不清地赞叹道。
另一个弟子啃着猪蹄,对林窈的手艺赞不绝口,“我倒是最爱这红烧猪蹄,软糯适中,肥而不腻!”
“你们喝汤了吗?这猪骨汤,浓郁鲜香,一口下去浑身舒坦!我觉得我还可以大战几场!”众人一边大口吃饭喝汤,一边说着话,好不热闹。
吕大志听着众人的夸赞,转头对许之珩说:“这次订餐可真是订对了,林小娘子的手艺果然好。”许之珩无暇回应,他正在吃辣子鸡,辣得他任督二脉都打通了。他一抬头,瞧见白易在一旁探头探脑,他现在正是浑身都是劲儿还没处使的时候,正想找个人切磋切磋,“白小子!你鬼鬼祟祟在那儿干啥呢!找事儿呢?!”
白易被许之珩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看着眼前这人,被辣得满头大汗,嘴唇肿得像驴唇似的,赶忙连连摇头,结结巴巴地说:“不不不,我……我是想吃。”
许之珩一听,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白易指的是想吃眼前的饭菜,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小子,想吃就直说,干嘛跟个小贼似的在这儿偷偷摸摸。”说着,他顺手拿起一个空碗,动作麻利地给白易装了一份饭菜。林窈做的量足,还剩下一些,正好分给白易。
“拿着,赶紧吃吧。”许之珩把碗递给白易,“林小娘子做的饭菜,那可是一绝,尤其是这辣子鸡,够味儿!”
白易接过饭盒,脸上满是惊喜,道谢后,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了,找了个角落坐下,大口吃了起来。刚把饭菜送入口中,他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不枉他丢下脸面来讨一口吃的,他的鼻子果然是最灵光的!
一个时辰后,擂台上再次响起响亮的铜锣声,下午的比试即将开始。上午,各武馆纷纷派弟子上台参赛,一番激烈角逐后,有十五人成功晋级决赛。下午,这十六人将两两对决,争夺三甲名次。在晋级的十五人中,百胜武馆有两名弟子,擒虎武馆也有两人在其中,其中一个就是许之珩。
林窈几人收拾好擒虎武馆用过的餐具,今天的工作便完成了。下午得空了,便打算去看擂台赛。林窈在现代看过不少打戏,可古代这种实打实的拳脚较量,她还没亲眼看过。
来到擂台边,只见周围早已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围得水泄不通。林窈几人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勉强挤到一个能瞧见擂台的角落。此时,首场决赛已经开始,对阵双方分别是百胜武馆的弟子和江临城云腾武馆的弟子。百胜武馆的弟子身形高大魁梧,肌肉高高隆起,一上台便气势汹汹,猛地大喝一声,犹如一头愤怒的公牛,朝着对手直冲过去,一记重拳带着呼呼风声,直逼对方咽喉。而云腾武馆的弟子身形极为灵活,神色镇定,不慌不忙。只见他脚尖轻点地面,侧身一闪,便轻松避开了这凌厉一击,紧接着迅速出腿,如闪电般直踢对手腰侧。台下的观众瞬间沸腾起来,呐喊声、助威声交织在一起,震耳欲聋。
林窈看得目不转睛,眼睛紧紧盯着擂台,一刻也不敢眨。古代的比武,没有现代影视剧中那些特效加持,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实打实的力量与技巧的比拼,比她想象中还要精彩刺激得多。身旁的林崧坐在刘大壮的肩头,激动得小脸通红,挥舞着小拳头,模仿着台上选手的动作。
就在这时,台上的局势发生了变化。百胜武馆的弟子被对手连续巧妙地避开攻击,渐渐恼羞成怒,攻势愈发猛烈,可破绽也随之逐渐显露出来。云腾武馆的弟子瞅准时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双手如鹰爪般迅速探出,抓住对手的手臂,猛地一扭,同时脚下一勾。百胜武馆的弟子顿时重心不稳,重重地摔倒在地。台下瞬间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林窈看着这一幕,忍不住龇牙咧嘴,光想想都觉得疼。正想着,下一场比赛的选手已经上台,其中一人正是许之珩。与此同时,擒虎武馆响亮的口号声骤然响起:“擒虎扬威,赛场称雄!”这口号声震耳欲聋,仿佛要将人的耳鼓震破,却也将现场的气氛烘托得愈发炽热。
许之珩身着一袭黑色劲装,头上的红发带随风肆意飘扬,身姿挺拔,昂首阔步地走上擂台,带着少年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嚣张。与他对阵的,是瑞广武馆的一位高手。此人身形精瘦,眼神中透着一股凶狠劲儿。两人相互抱拳行礼,动作干净利落,随后迅速拉开架势。
瑞广武馆弟子率先发难,只见他身形一闪,右拳高高扬起,裹挟着呼呼风声,直击许之珩面门。这一拳来得迅猛异常,周围的观众见状,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然而许之珩却镇定自若,就在对方拳头即将击中自己的瞬间,他微微侧身,轻松避开了这凌厉一击,同时左手迅速探出,死死扣住对手的手腕,紧接着猛地发力一甩。瑞广武馆的弟子顿时身形失控,踉跄着朝一旁跌了出去。
瑞广武馆的弟子稳住身形,脸上闪过恼怒。他再次朝着许之珩扑了过去。这一次,他的攻势更加凌厉,拳脚并用,招招致命。许之珩沉着应对,脚步灵活地在擂台上辗转腾挪,每一次出手都恰到好处,不仅化解了对手的攻击,还时不时寻机反击。两人你来我往,一时间打得难解难分,擂台之上,拳风呼啸,腿影翻飞。
台下的观众爆发出阵阵惊呼,林窈也不禁瞪大了眼睛,赞叹道:“许公子这身手,真是深藏不露!”可话还没说完,许之珩就被瑞广武馆弟子一记迅猛的扫堂腿突袭,来不及做出反应,整个人失去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台下瞬间一片哗然。
瑞广武馆弟子见许之珩倒地,眼中满是得意,趁着这间隙,他加速上前,高高跃起,曲起手肘,朝着许之珩的胸口就要砸下。这一招若是结结实实地命中,许之珩必定重伤。
林窈下意识地捂住了嘴,按照擂台赛的规矩,倒下者即为败,既然已经落败,对方就不应该再继续攻击。
许之珩躺在地上,强忍着摔落带来的疼痛,双手撑地,以一个狼狈且拧巴的角度迅速侧身翻转,惊险地躲过了这一击。这人是想要他的命吗?就在这时,监较赶忙跑上场,拦住了瑞广武馆的弟子,高声宣布:“擒虎武馆败!瑞广武馆胜!”
瑞广武馆的弟子这才停下攻击,脸上满是不甘,双手抱拳,转身下台。众人都只当是年轻人比武时热血上头,一时忘了规矩,可只有许之珩心里清楚,这人分明就是冲着废掉他来的。
许之珩下了擂台,吕大志和一众弟子立刻围了上来,眼中满是关切与焦急。“阿珩,你怎么样?那瘪三,眼里还有没有规矩了!”吕大志气得满脸通红,拳头捏得咯咯作响。许之珩摆了摆手,喘了几口粗气,“我没事,不过是一场擂台赛罢了,技不如人,输了便输了。”
休息了一盏茶的时间,擂台上又走下来一人。许之珩看到那张明显肿起来的脸,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哟,这不是百胜武馆的张鑫吗?张大公子怎么这么不小心,要是破了相,以后可就讨不到媳妇咯!”说完,还臭屁地拍了拍自己的脸。许之珩虽不是时下主流审美的清俊美男,但却是别有一番潇洒不羁的气质,浓眉大眼,五官深邃,长得张扬且热烈,是一个存在感极强的浓颜系硬汉。
许之珩这一笑,更是让张鑫恼羞成怒,脸上一阵青一阵红,那肿起的脸颊愈发显得滑稽可笑。张鑫本就长相平庸,最恨别人拿他的长相说事,当下气得不行。可一张嘴,脸上的伤口就被牵扯得生疼,半天也只说了一句,“你不也输了!”。许之珩瞧着快要把人惹急了,也知道适可而止,做了个鬼脸,便跟在吕大志身后准备打道回府。
林窈几人在许之珩下擂台之后就跟了过去。刚才许之珩和张鑫那幼稚的举动,都被他们看在眼里,几人心思各异。林窈一直觉得许之珩是个心思复杂的人,虽说他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但在这个人均早熟的古代,林窈可不会真把他当成小孩子。不管是之前多次在危急时刻救她,还是与她合伙做生意时展现出的谋划能力,都远比她这个二十多岁的现代人要成熟得多。可此刻,看着眼前这个与张鑫拌嘴的少年,林窈只觉得他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既有少年的意气风发,又有少年的顽皮淘气——
作者有话说:许之珩:略略略,气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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