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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

    第91章


    亚特兰帝国的帝都叫做圣亚特城, 这座城市的总人口甚至超过了十六万,是整个亚特兰帝国最繁荣,规模也最大的城市, 就是相比其他国家的首都, 圣亚特城也一点都不逊色。


    而且这十六万的人口之中,可以说将近四分之一的人数,不是贵族就是贵族后代。


    当然,这些贵族很多都是没有自己的领地, 属于空有头衔的落魄贵族,但更多的是已经没有贵族头衔, 但又不承认自己是平民的贵族后裔。


    毕竟亚特兰帝国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在帝国早期的副手,很多平民通过参加战斗获得功勋成为骑士进而改变身份等级,但他们的后代不一定还能继续当骑士, 自然也就不是贵族了。


    但就和其他那些落魄贵族的后代一样,没有成为骑士, 不是贵族的他们依然自誉为贵族中的一员, 而不肯承认自己其实已经是个平民了,所以他们称呼自己为贵族后裔,好像这样就真的不是平民了一样。


    圣亚特城内众多的贵族,许多就都是这样的身份。


    当然,作为贵族后裔,就算家族落寞了,不少人的情况也比那些真正的平民要好的多,于是他们也成了盘踞在帝都的居民中人数众多的一方。


    当然,这些人大部分是无法接触到真正的贵族圈子的,尤其是上流圈, 像弗利特伍德伯爵夫人举办的宴会,受邀宾客的名单里,是不会有他们的。


    真正能被路易莎写信邀请的之后那些权势不低的中高层大贵族。


    当然,介于大贵族们都有自己的领地,冬季大家也更喜欢在自己领地的城堡里和家人一起度过,而不是过于寒冷的圣亚特兰城内,所以现在这个月份,有很多本该在受邀名单上的贵族并不在圣亚特城内。


    但这并不妨碍弗利特伍德伯爵家的宴会举办的奢华又热闹。


    路易莎放在现代一定是个派对狂魔社交大人,她非常热衷举办和参加宴会,而很有商人气质,同样长袖善舞的费迪南德同样不排斥宴会,他们夫妻俩可以说在爱好方面很是合拍。


    连带的,管家仆人们也已经很习惯,当家主人和夫人手一拍就要举办宴会这种准备起来会让下人们忙的脚不沾地的事情。


    他们甚至能只用两天的时间就布置出一个非常符合路易莎要求的宴会场所,并且从装饰摆设到餐食饮品无一错漏。


    而且宴会上还特意准备了白兰地,白兰地由特蕾莎提供,数量不多只有一桶,但足够所有宾客都品尝一番了,这也是一个推广白兰地的好机会。


    虽然现在大部分的白兰地都还没有发酵好,但最早的一批距离半年时间也差不了多久了,现在进行推广正合适。


    路易莎让人准备宴会的时候,特蕾莎也没有闲着,她让费迪南德派个呃带她去他准备的店铺看了看。


    费迪南德准备了几个店铺供特蕾莎挑选,表示只要她看中,随便哪个都可以用来售卖丝绸。


    至于带路,费迪南德没有派别的人,而是找来了莱伊。


    “我弟弟对圣亚特城比我还要熟悉,我们家的店铺在哪里他也都知道,你可以让他带你去。”


    莱伊小时候每年都会跟着加人来圣亚特城住一段时间,长大点更是在这里读书读了很多年,空闲的时候也经常会帮家里处理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所以对这座城市以及店铺地址确实都很熟悉。


    费迪南德都这么说了,特蕾莎也没有拒绝,又带了几个人就跟着莱伊出门了。


    他们先去的是圣亚特城最好的商业地段,那条街上开的都是各种奢侈品店,往来的客人不是贵族家里的管事仆人也是体面的有钱人,甚至还有不少贵族也愿意到这里来逛一逛,可以说没点身份的人都不敢往这边来。


    当然,这里的店铺的价格和租金自然也是整个圣亚特城里最贵的。


    而弗利特伍德家在这条街上却有足足五个店面,而且不是租的,同时每一家店铺的占地都不小,可以说是非常财大气粗了,就是别的大贵族也不一定能在这条街上拥有那么多的店面。


    莱伊带特蕾莎最先去的是他们家开的一家高档布料店,这家店卖的是品质优良的细麻布和羊毛羊绒面料,还请了裁缝兼顾着做成衣生意,因为路易莎这位上流社会中颇有时尚夫人之名的缘故,店里的生意倒是不算差,可要说特别好也没有。


    这条街上的布料店就有好几家,而专门的裁缝店也有,能在这条街上开裁缝铺的裁缝手艺绝对是第一流的,弗利特伍德家雇佣的裁缝师虽然也不错,但比起那样的裁缝师,手艺自然是比不过的,何况一个裁缝师做一条袍子的工期不短,接单的能力有限,不想等的客人自然会去找别的裁缝师傅。


    费迪南德要和特蕾莎合作丝绸的生意,把丝绸放在布料店里卖是最合适也最方便的,店铺本身就是现成的不需要重新装修,有固定的客源,店里的员工也都是熟手,各方面都非常合适。


    当然,如果特蕾莎不满意这里,她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店铺,这方面都由她说了算。


    特蕾莎本身也不是个爱折腾的,放着现成的布料店铺不用选其他需要花时间装修的店铺,所以到布料店里看了一圈后,特蕾莎就拍板定下了这里。


    她回去以后就和费迪南德讨论起是不是现在就把丝绸放到布料店里售卖。


    讨论的结果是先放几匹丝绸到布料店里去,等过两天宴会举办以后,自然会有人问到店里去,再配合上饥饿营销,想来丝绸的名气很快就会传播出去。


    而等丝绸的名声传播开来,费迪南德再带特蕾莎觐见女王的话,那位年轻爱美的陛下一定会愿意见见她的。


    而原本费迪南德夫妇还担心特蕾莎准备的结婚礼服不好,可在看过成品以后,他们就不再担心了,特别是路易莎,简直要被那件结婚礼服迷死了,要不是这是给女王准备的礼物,她恨不得把那件漂亮的礼服抢过来套在自己身上再结一次婚。


    路易莎可以非常笃定的说,绝对没有女人会不喜欢那件结婚礼服,不想穿一次它的!


    这次带来的丝绸有好几百匹,是戈尔登堡去年产出的绝大部分丝绸数量,除了被费迪南德买走的那一批之外,特蕾莎自己也就只留了几十匹。


    当如果敞开了卖,特蕾莎和费迪南德都相信这么几百匹丝绸根本不够卖几天的,那些贵族恐怕会在第一天就蜂拥而来,把这些丝绸抢购一空。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对金钱嗅觉灵敏的商人直接包圆这些丝绸,然后再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


    特蕾莎和费迪南德可不想这么便宜了别人,所以送去布料店的丝绸只有二十匹,并且这些丝绸也不是一匹一匹的卖,而是只允许客人按自身的尺寸购买可定做一件衣服的量来购买,多的没有。


    最重要的是,只有贵族才能来购买丝绸。


    不是特蕾莎看不起平民,而是她想要打造出“丝绸是身份”的象征,就像法律明文规定只有皇室和贵族可以佩戴金银一样。


    如果他们大张旗鼓的把丝绸卖给平民,那么哪怕它再珍贵稀罕,也无法再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那丝绸的价值一定会大打折扣,这可不是他们想要看到的。


    而且丝绸的价格昂贵,根本不是平民买得起的,如果放开购买限制,最后便宜的也只是那些有钱人而已。


    所以这些丝绸只能卖给贵族,这样才能展现他们的价值,就和华夏古代很长一段时间里,能穿绫罗绸缎的,也只有社会上层人士,平民和商人穿都是犯法的。


    就这么满了两天,路易莎举办的宴会也终于开始了。


    因为冬日天冷,这次的宴会是直接从中午开始的,所以一大早特蕾莎就不得不起来为宴会做准备。


    这毕竟是第一次在贵族群体中路面,特蕾莎不得不多做一些准备,尤其身边还有路易莎这么一位对外表十分看重的贵夫人在,她希望特蕾莎能惊艳全场——尤其是那些爱慕莱伊的小姐们即使再嫉妒也无法在外表上攻歼她——所以特蕾莎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配合她的安排。


    一大早就起来对特蕾莎来说没有什么难度,她也只是放弃了一次晨练而已,但大早上起来洗澡洗头护肤护发,在这种天气里还真的有些煎熬。


    好在弗利特伍德家不缺炭火,室内温度控制在一个舒适的环境,而且他们家的宅邸之内还修了一个不小的洗浴池,浴池的热水源源不断的从野兽造型的铜管之中流出来,干净又温暖,大冬天的在里面洗澡护肤一点都不会感觉冷。


    鉴于特蕾莎这次只带了两位贴身女仆,平时倒是够用,可遇上这种时候就不太够用了,尤其两位贴身女仆并不会帝都这边流行的发型和妆容,如果让她们给特蕾莎打扮,最后特蕾莎很可能会被其他贵族女眷嘲笑。


    路易莎可不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她早早就调了几位擅长梳妆打扮的女仆过来服务特蕾莎,也顺便带一带两位贴身女仆,让她们快点掌握这些技巧。


    头发特蕾莎确实没办法自己弄,不过妆容她没让她们上手,现在贵族圈流行病态美,要求女孩们纤细娇弱,所以化妆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先在脸上涂抹上厚厚的一层铅粉,再进行后续的化妆工序。


    先不说铅粉有毒,特蕾莎绝对不会去用,就是她的肤色,也不适合把脸给涂白了,脸上身上完全两个色,如此突兀能看吗?


    好在特蕾莎也早有准备,她带了自用的化妆品,原材料都是无害的纯天然材料,其中的粉底也不是白色的,而是特意调成适合特蕾莎肤色的色号,特蕾莎也不需要别人帮忙上妆,她本来就很会打扮的,虽然工具欠缺,可娴熟的技巧让她足够用这些东西抬手间就给自己画一个合适的妆容。


    不是素颜妆,因为亚特兰帝国的贵族女性参加宴会不化妆也会被认为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尤其是晚上的宴会,在缺乏灯光的情况下,妆容不够浓,整个人也会显得寡淡,这个时候画素颜妆可不合适。


    而特蕾莎的长相本来就更适合浓烈一些的妆容,本来就是美人的她,画上合适的妆容后,就算肤色依旧不符合主流审美,也没人能说她不好看。


    反正等她打扮好从卧室里出来,早在外面等候许久,今天也是她的男伴的莱伊看到她的时候,眼中的惊艳让特蕾莎尤为满意地摇了摇手中装饰性多过适用性的绸面扇子。


    第92章


    扇子在贵族圈子里并不少见, 不过主要是女性们在用,而且都是类似团扇羽毛扇之类的。


    而特蕾莎手里拿着的这把扇子,则是一把精巧华美的折扇。


    扇子的扇面是微微偏黄的乳白色丝绸面, 上面布满金色的金百合图案, 这些金百合不是绣出来的,而是在织布时就用拉的比头发丝还要细长的黄金金丝织进去的,别看只是小小一块,实际上可是非常考验织娘们的技艺的。


    而扇骨用的是用白蝶贝的贝壳镂空雕刻而成,莹白中又透着特殊的光泽,也是时下贵族们钟爱的一种用来制作各种首饰和艺术品的珍贵原材料。


    扇骨的侧面同样用黄金镶嵌了戈尔登家族的家徽, 并以其他纹路作为点缀,可以说这无疑是一把过于奢华的艺术品,用它扇风都要小心会弄坏它。


    但贵族们就吃这一套,越是奢华稀罕越能体现身份的东西他们就越喜欢, 其他的反而在其次。


    除了扇子,特蕾莎身上的衣服也是丝绸缎面的, 不过和华丽的扇子不一样, 她的裙子是纯白的,但这并不会显得寡淡,丝绸的缎面特有的光泽令这条没有任何花纹的裙子散发出一种迷人的风采。


    裙子的款式也很不同,贴身的剪裁不同于时下长袍的宽松,裙子的上身是类似西装的设计,肩部加高,胸前交叉领,腰线收的极好,裙子贴着臀线往下,在膝盖处如鱼尾一样散开,穿在特蕾莎的身上有种大气优雅又英姿勃勃的中性美。


    而白色也并不会让特蕾莎的蜜色皮肤变得更黑,相反,此时的她看起来像是一颗罕见的黑珍珠一样美丽,看得人移不开眼。


    莱伊因惊艳而呆愣的表情令一干女仆忍俊不禁只能低头憋笑,被看的特蕾莎一点也不害羞,大大方方的任他看,手中的扇子轻轻摇了摇,心里其实还蛮高兴的。


    莱伊回过神来后,倒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失态和女仆们的反应不好意思,反而大大方方的夸赞起特蕾莎:“你今天可真漂亮,比最美的风景还要令人着迷。”


    莱伊此时有些明白曾经读书时,他的那些同学们为何天天给自己恋慕的女孩写情书了,现在的他也很想坐在书桌前,拿起笔,为眼前的人写上一首又一首的情诗。


    他想,只要是给特蕾莎写,怕是写上一辈子,也不会腻味吧。


    特蕾莎也喜欢听人夸奖,闻言也露出笑容,和莱伊一起出去了。


    宴会虽是下午开始,并不包含午餐,但贵族们每天置酒高会日日笙歌的,通宵达旦的参加宴会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别指望贵族们能起的多早。


    就像费迪南德夫妇,没有别的事情需要处理的话,他们参加完宴会,第二日基本也都是十点十一点才会起来。


    像特蕾莎莱伊这样天天早起还坚持锻炼的才是极少数。


    自然的,贵族们的早餐时间也不会太早,可以说是早午餐混合,这么一来下午三四点左右自然是需要再吃一餐,然后晚餐的时间也会延后到晚上七八点。


    ——这原本是十八世纪左右才会有的贵族生活习惯,但在这个世界也是如此。


    考虑到天气的原因,路易莎举办的宴会选的就是这个“下午茶”时间,正式宴会从两点开始,一直到六点前结束,客人们可以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回家休息。


    但出于礼貌和习惯,很多客人在十二点之后就会登门拜访。


    和特蕾莎之前为迎接费迪南德所举办的宴会不同,弗利特伍德家的宴会邀请来的宾客都是真正的上流权贵,个个身份不凡,就算是作为大贵族的费迪南德夫妇也需要保持主人的热情待客之道,很多时候都要亲自到门口迎接客人的到来。


    路易莎询问过特蕾莎要不要一起接待客人,这样她也好为特蕾莎介绍一下那些适合结交的客人。


    但和主人家一起接待宾客,代表她与弗利特伍德家族关系匪浅,又鉴于她的男伴是莱伊,旁人可不会把她当成是路易莎夫妇的好友闺蜜之类的身份,只会默认她和莱伊不是有了婚约,就是准备有婚约。


    但也确实如路易莎所说,能和主人家一起接待宾客,旁人对她也会高看一眼,不然就特蕾莎这样的乡下小伯爵,又是女性,恐怕很难在这样的场合真正与那些宾客结交。


    道理特蕾莎都清楚,而权衡利弊之后,她也选择了跟路易莎他们一起接待宾客。


    这样确实对她有利,特蕾莎也并不在意其他人是否会猜测她和莱伊的关系,更何况莱伊对她确实有想法,而特蕾莎也不能说自己就完全无动于衷。


    实际上,在发现莱伊在追求她以后,特蕾莎没有直接拒绝那些邀请,就已经是在释放愿意进一步接触一下的想法了。


    而莱伊何等聪明,自然没有错过她释放的信号,这也是他后来每天都积极和特蕾莎一起晨练。散步,时不时还会为她准备一点小惊喜的原因。


    而这些特蕾莎也都接受了。


    路易莎也是知道这一点,才会提出这样的主意,因为在她看来,特蕾莎和莱伊就算没有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估计也差不了几天了,所以现在让特蕾莎跟着她们一起招待客人,实际上也是对外暗示这一点,让大家都知道她和弗利特伍德家族的关系。


    而且,莱伊在圣亚特城内的爱慕者也不少,其中不乏出生高贵刁蛮任性的贵族小姐,有她和费迪南德给特蕾莎撑腰,那些人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刁难她。


    ——虽然,特蕾莎气势极强一看就不好惹,胆子不大的人估计一看到她就腿软,可谁又知道会不会有人被爱情冲昏头脑看不清这些呢。


    总之,在简单吃了一点食物当午餐以后,特蕾莎就去找路易莎了。


    今天宅邸里举办宴会,宴会厅和休息室里的壁炉都烧的旺旺的,尤其是宴会厅内,四周都有壁炉不说,角落里还摆上了铜制的碳炉,里面烧着无烟碳,四周的窗户只留了一点缝隙,整个室内都温暖的像是春天已经来临。


    相比起来,敞开着大门处温度就要低一些,不过低的也不多,这处宴会厅并不是宅邸的大厅,从大门进入,还要走上很长的一段走廊才能抵达这里,而走廊上依旧有碳炉供暖。


    所以不管是路易莎还是特蕾莎,两人穿的都不臃肿,丝绸礼服之内只有厚度正常的细麻衬裙,而礼服之外则披了一条带流苏的羊绒披肩。


    两位女士看到彼此的打扮时,都是眼睛一亮。


    特蕾莎就不说了,她的礼服风格独特,个人色彩极为突出,完美释义了她身上那种女战神一般的气势,而路易莎,她今天穿的丝绸袍子竟然不是之前那种宽大的袍子,而是有了明显的腰线剪裁,和特蕾莎以往穿的裙子的腰线设计很像。


    不过除了腰线,她身上的礼服其他部分还是现在的流行趋势,看起来就十分的复古,也让穿着这条红色收腰丝绸长裙的路易莎美艳妖娆的如一朵盛开的红玫瑰,看得人移不开眼。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妆容是时下流行的病弱妆,脸涂的很白,唇色也很淡,并不适合热情开朗又美艳的路易莎。


    特蕾莎正为她惊艳的时候,路易莎同样看着她移不开眼睛,张口就是惊呼和赞美:“哦,亲爱的,你这件礼服可真适合你,你看起来美极了!”


    无视在场的两位男士,她亲亲热热地把特蕾莎拉到自己身边,仔细打量她脸上的妆容:“这个妆容也棒极了,应该不是侍女们画的吧?”


    她送过去的女仆们化妆的手艺确实很好,路易莎也不会把手艺差的女仆调给特蕾莎,但她们显然不可能画出特蕾莎此时的妆容。


    路易莎很确定这种浓艳却不俗气,反而透着一股高冷与凛然的妆容可不是她的女仆们能画出来的,不然她早就应该拥有这样的妆面了。


    特蕾莎笑着点头:“嗯,是我自己画的。”


    “哦,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样的能力。”路易莎的眼睛更亮了:“那你能帮我画一画吗?我现在觉得自己的妆一点都不好看了。”


    特蕾莎自然点头道:“当然,我让人去把化妆盒拿过来,我们去旁边的休息室画?”


    路易莎闻言,亲亲热热地挽着特蕾莎就往宴会厅里的一处休息室去了:“好啊,我们现在就去吧,我实在是太迫不及待了。”


    现在距离宴会开始还有点时间,最早抵达的客人也是那种身份不够高的宾客,就算只是管家在此接待也不会让人觉得失礼,更何况还有费迪南德和莱伊在这里呢,女主人暂时离开一下,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第93章


    化妆是一件很需要时间的事情, 精致的妆容,尤其是那种出席正式场合的妆容,很多时候都需要花费好几个小时的时间去打造。


    但现在手头工具有限, 步骤自然也减少了许多, 所以重新给路易莎换了一个更合适的妆容,也不过用了半个多小时。


    特蕾莎放下最后一样工具,自有女仆过来收拾她的化妆箱。


    旁边有装着干净热水的水盆,特蕾莎一边洗手擦干涂上用蜂蜡橄榄油和几味药材制作的护手香膏,淡淡的香草气味混合着蜂蜡的香甜,闻起来甜蜜中透着一点清新,十分好闻。


    路易莎坐在椅子上,她的女仆拿着一面打磨的光可鉴人的镶彩宝雕花铜镜站在前面,举着镜子让她看自己此时的样子。


    由工匠精心打磨出的铜镜完全不逊色于现代镜子的清晰度,虽然照出来的人影无法避免的带着一种黄铜滤镜,但依旧能够让路易莎看清楚自己脸上的妆容。


    路易莎确实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人,但她的年纪和费迪南德差不了几岁, 今年已经快要三十岁了, 加上早早的就生了两个孩子,难免损害了身体,就算平日里十分注重保养,可有些东西是很难养回来的,现代都不行,就更别提在这个医疗技术有限, 也不注重养生的世界了。


    放在现代,喜欢保养的人即使三十岁了看起来也不比刚刚成年的女孩成熟多少,很多都还是一副大女孩的样子,可在这个时代,她们都能当祖母了,而且因为习惯使用含铅的化妆品,卸了妆后她们的脸大多要比实际年龄衰老许多,甚至不少人年纪轻轻的就香消玉殒了。


    路易莎本来就是个爱美的,脸上妆容自然也是日日不断,但她天生丽质,又注重保养并不追求那些用放血来增添的病弱美,所以卸妆以后脸上的情况看着倒还好,但也确实是显老的,甚至化妆的时候,她也只是看起来和真实年龄差不多。


    可此时镜子里的女人气色红润,眉目如画,看起来却像是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让路易莎仿佛在顷刻间回到了曾经年少时的样子。


    不,她感觉镜子中的人比那个时候的自己还要美,精致的妆容掩盖了她脸上的一些缺点放大了优点,让她看起来不仅变年轻了,还变的更漂亮。


    虽然之前就已经知道特蕾莎化妆的手艺高超,可路易莎也没想到放在自己身上,竟然达到这样的效果。


    “哦,亲爱的特蕾莎,你的手简直像是被神亲吻过一样神奇,相信我,只要我告诉其他夫人,我脸上的妆是你帮忙画的,她们一定会热情的簇拥在你的身边请教你这些技巧,你根本无需担心会融不进她们的圈子。”


    要说之前路易莎还有些担心外表不符合主流审美的特蕾莎会被那些挑剔又刻薄的贵族夫人们排斥,可在经历了她化腐朽为神奇的化妆手法以后,路易莎就完全不担心了。


    她很清楚,爱美的贵夫人们怎么舍得苛待一位能让她们重回年轻的人呢,至少在她们掌握这种化妆手法之前,特蕾莎到哪里都会成为座上宾的。


    事实也是如此。


    当她们重新回到大门处招待那些上门的宾客,每一位和路易莎有过交际的夫人小姐第一眼注意到的都是她比往常更要年轻美丽的漂亮脸蛋,这甚至都比她们身上的衣服要来得更加引人注目。


    当然,她们没有错过特蕾莎和路易莎身上流光溢彩的礼服,不过对于掌控家中权利,已经有些年轻的夫人们来说,衣服固然珍贵,可能让自己变得年轻更重要。


    在知道这些都是特蕾莎的手笔之后,她们对特蕾莎更加热情了。


    实际上,不管男女,这些贵族宾客在听到费迪南德夫妇介绍她的时候,都展现出了适当的好奇与审视。


    贵夫人们的注意力更多是在那些丝绸和妆容上,男士们的主意里则在她的身份上。


    单说戈尔登堡,他们绝大多数人或许都不知道这个地方,可要是说到戈尔登女伯爵,那整个亚特兰帝国大概就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毕竟这可是亚特兰帝国第一位女伯爵,而且还是现今唯一的一位。


    虽然现在一些贵族因为家里没有男孩,而开始考虑培养一位女性继承人,可那也只是在考虑和培养的阶段,唯一真正继承了爵位的女性,就只有这位戈尔登女伯爵。


    而第一和唯一,总是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也总是最容易被众人质疑与审视的。


    不过在弗利特伍德家族明确的表现出要为这位女伯爵撑腰,而弗利特伍德伯爵的弟弟很明显还和对方关系匪浅以后,其他贵族也心照不宣地收敛了自己的不友好,表现出了适当的善意,不管是真意还是假意,至少在明面上,他们看起来都很友善。


    而相比于男士们,女士们的反应就要更加热烈了。


    整场宴会之中,特蕾莎都是夫人小姐们最欢迎的人,她们甚至都不去跳舞了,全都聚在特蕾莎和路易莎的身边,和她们讨论服饰妆容,尤其是后者,要不是现在场合不合适,她们真的很像让特蕾莎帮她们也画一个能让人变得年轻漂亮的妆容。


    特蕾莎分身乏术,甚至除了开场时和莱伊跳了一支舞外,剩下的时间里,连和他说句话的时间都没有,这让莱伊十分无奈。


    就连费迪南德都没忍住调侃了莱伊一句:“看来你的魅力还是比不上那些能让她们变得更美的东西。”


    他这话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发现围绕在特蕾莎身边的女眷之中,还有几位曾经对莱伊表示过好感的小姐,而现在她们完全没有把特蕾莎当情敌看,反而一脸憧憬地听她分享化妆技巧。


    特蕾莎的气场强大,人看着也不是友善的那一挂,但这些没法阻挡大家的热情,而且在忽视这些以后,女孩们会发现她的长相其实十分的惊艳,是那种女性中少有的帅气,在她特意收敛自己的气势,表达出友善时,年轻的女孩就像无法招架英俊优秀的男性一样,同样会为了她而感觉心跳加快。


    整整一个下午,特蕾莎都在忙着交际,根本无暇他顾,但成果也十分斐然。


    她收到了许多贵妇人的邀约,参加她们举办的各种聚会,这比她原本所想的要简单的多。


    而宴会结束之后,她还收到了路易莎的合作邀请,表示想和她合作经营化妆品的生意,


    “看看今天那些夫人小姐们的反应,只要东西生产出来,一定会大卖的。”


    第94章


    合作的事情, 特蕾莎需要考虑,化妆品的制作在这个时代并不容易,主要是要保证制作出的化妆品安全又有效, 很多材料并不好凑齐, 就算凑齐,成本也会很高,不是一般人能消耗的起的。


    当然,对那些有钱的贵族富商来说, 以金币气起价的化妆品并不算是特别昂贵的奢侈品,毕竟买上一套能用很久呢。


    但戈尔登堡本身并不是原材料的出场地,从其他地方运送原材料过来会增加成本,而且考虑到人手的问题,特蕾莎原本是并不打算在近期考虑做化妆品的生意的,怎么也得再等上个几年,戈尔登堡再发展发展才可以考虑一下。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虽然知道女人对化妆美容这些事情都没什么抵抗力,但她也没想到效果这么好。


    看看那些贵夫人吧,一个个恨不得请她去她们家里做客,当然最好能带上她的化妆盒,不行的话,教一教他们怎么化妆也是可以的。


    这生意一看就很有钱途,但戈尔登堡现在确实分身乏术。


    贵夫人们大概也不会愿意等上那么久的时间,等得久了,难免会招惹抱怨。


    和路易莎合作是个不错的主意,所以特蕾莎没有考虑太久,就回复了她。


    她们合作,不过特蕾莎只提供制作配方, 制作、运输和销售这些都由特蕾莎这边负责,她们二八分成,她二路易莎八。


    这个分成比例在特蕾莎看来很合适,毕竟她自出个配方,其他什么也不用做,路易莎这边需要做的可就多了,所以拿大头是应该的。


    但路易莎觉得特蕾莎要少了,她是个识货的,特蕾莎那些化妆品护肤品有多好用她试过就知道了,现在市面上的同类产品完全没法比,而如果特蕾莎愿意做这个生意,即使没有她这个合伙人,只靠特蕾莎自己,也是能做起来的,顶多要稍稍费点力而已。


    所以二八分不行,路易莎表示要四六分——其实她一开始是想五五分成的,但确实她这边负责的事务会更多,工厂员工这些也都会放在弗利特伍德,多拿一成也是应该的,而且作为领主夫人,路易莎会给特蕾莎减税,这也算是两相抵消了。


    特蕾莎却不同意,觉得自己拿的太多了。


    最后两边各退一步,定下了三七分。


    这只是大略的商定结果,具体的细节和拟定合同的事情自然是由专业律师负责,自然没有那么快签合同,其他事情自然也要延后。


    而且现在的特蕾莎很忙,她每天跟着路易莎到处做客,和那些贵族打交道,不知道是因为丝绸和化妆品的作用,还是因为路易莎的带领,特蕾莎比她自己预想的还要轻松的融入进了这个圈子。


    尤其,因为她是第一且唯一的女伯爵,又很年轻,帝都圈子里最高层的那几位已经被确定为家族继承人的女性继承人们对她十分好奇,每次见面都会和她讨论各种如何当好一位贵族以及怎么经营自己的领地方面的问题。


    特蕾莎在这方面可以说是经验十足,她也很乐意和她们分享自己的经验,慢慢的,就和几位女性继承人们相处的越发融洽起来,甚至有了一个独特的小圈子,圈子里都是拥有第一继承权的小姐们,以及一些虽然不是第一继承人,但自问比自己的兄弟们更能干,同样野心勃勃的小姐们。


    特蕾莎不知道后者那些小姐们想要怎么夺权,但在了解过她们家族内部的情况后,她还是很乐意看到她们成功的,甚至如果需要的话,她也可以给与一些帮助,当然,是不犯法的那种,毕竟帮忙杀人放火这样的事情,她也做不出。


    在她在权贵圈子里混的如鱼得水的时候,布料店里的丝绸也确实开始大卖,限购虽然让不少贵族有些恼怒于自己不能通过特权第一时间买到心仪的东西,但不得不说这确实很能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尤其是那些成功买下并定制了丝绸礼服的人,当她们穿着新礼服踏入宴会的时候,总是能引来其他人羡慕又嫉妒的目光和恭维,再没有比这个更妙的了。


    而越是对丝绸和妆容满意,她们就越是喜欢特蕾莎,就连那些贵族老爷少爷们也不例外,爱美可不只是女人的事情。


    当然,除了这些东西本身极好以外,丝绸能够带来的利益也足以让所有人眼热,要不是有弗利特伍德家族庇佑,恐怕特蕾莎现在要面对的就是各种威逼利诱了。


    这日,特蕾莎跟着路易莎从内务大臣夫人举办的夫人聚会回来,费迪南德就兴高采烈地挥舞着一封带着皇室徽章的信件告诉她:“从皇宫里送来的信件,我们尊贵的陛下要召见你,就在明天。”


    这个时间有些仓促,特蕾莎几乎来不及准备什么,但她本来也没什么好准备的,该注意的事项,路易莎早就已经告诉过她,还特意带着她练习了一下觐见礼仪,而且觐见礼并不难,特蕾莎只学了两遍就熟练掌握了。


    不过知道明天要见到那位年轻的女王,特蕾莎还是有一点紧张。


    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第一次觐见女王,是要给女王带礼物的,这个特蕾莎也早就准备好了,一匹花纹足够华丽的紫色丝绸,虽然亚特兰帝国不以紫色为尊,但贵族们依旧钟爱这个很难染出来的颜色。


    那件由织女绣娘们忙碌了一个冬季才制作出来的结婚礼服自然也是礼物,但那是惊喜,自然要亲自送到女王陛下的面前。


    第二日一早,特蕾莎穿上了伯爵觐见的标准服饰,身上该有的配饰也是一件不少,和费迪南德夫妇一起坐上了前往王宫的马车。


    即使是提前约好的觐见,他们也需要在皇宫的等候厅里等待,这是规矩,时间长短视情况而定。


    但显然费迪南德夫妇和皇家的关系十分密切,只是等待了片刻,大概是侍从官通报之后,他们就得到了女王的召见。


    年轻的女王是一位美丽的女王,她的年纪比特蕾莎要小不少,今年只有十九岁,但已经到了要结婚的年纪。


    特蕾莎不止一次的在游戏相关的各种视频里见过她的样子,但看到真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她有着一头皇家特有的金色长发和绿色眼睛,面容柔美温婉,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高贵典雅的气质。


    她看起来是那么的温和无害,并没有多少身为女王该有的君王之气,但特蕾莎并不会因此就小瞧了她。


    继位时间并不比特蕾莎长多久的艾丽安娜女王还很稚嫩,在大臣贵族的辖制下,还没有结婚的她并不能真正的掌权执政,甚至,就算她已经结婚,那些贵族和大臣也并不会那么甘愿的就把到手的权利还给她。


    但特蕾莎知道,这位年轻的女王不仅手段了得,本事也十分厉害,不出三年,她必然真正掌权,成为名副其实的帝国之主,这可是《权玫》主线认证过的。


    而现在,艾丽安娜女王还没有展现出真正的能力,正是韬光养晦的时候,她的身边也没有几个真正的心腹,像费迪南德这样的大贵族虽然是支持女王的一派,但这也不妨碍他们争夺更多的权利,在行动上,他们更加趋向于中立,只有女王展现足够的能力后,才能真正获得他们的认可,在此之前,他们承认女王的身份,却不一定信服她的统治。


    没人会想当一个傀儡,心灵比外表坚毅,充满野心的女王陛下也不例外,但她现在确实缺少自己的力量。


    特蕾莎知道女王能成功,所以在这个时候投靠女王,站在她这边,绝对不会亏的。


    当然,现在的特蕾莎在艾丽安娜女王眼里,恐怕只是一个没什么用处的乡下贵族,她需要向她展现自己的能力,才能获得这位女王的看中,不然即使她开口表示要效忠她,对方估计也不会在意。


    第95章


    年轻的艾丽安娜女王在几位女伴和仆从的簇拥下召见了特蕾莎三人。


    这位女王就像她的容貌一样表现的温和可亲, 并不高高在上,她和费迪南德夫妇显然关系不错,两边完成了召见礼以后, 就邀请他们入座, 开始了谈话,而且谈话的内容十分的家常,并不像是一般贵族之间的客套和疏离。


    不过这也并不令人意外,弗利特伍德家族和皇家有血缘姻亲关系,费迪南德和莱伊的曾祖母就是皇家的公主,真算起来他们和女王可以算是远方表兄妹的关系,而路易莎的母亲曾经是女王母亲身边十分亲近的女官,她本人也曾经担任过艾丽安娜女王的宫廷侍女——这个侍女可和普通女仆不一样,皇室女王/王后/公主的贴身侍女实际上都是来自显赫家庭的贵族少女,而且还得是未婚少女,她们主要的工作是陪着皇室女眷学习玩乐,有点像华夏古代皇子皇女的伴读,这对贵族小姐们来说是个非常适合镀金的职业。


    路易莎在结婚之前就曾是艾丽安娜女王的侍女, 虽然因为年纪相差大的关系,她只在艾丽安娜身边呆了几年,但当时的艾丽安娜已经记事,再加上她们母亲的关系,即使路易莎结婚以后,两人也没有断了往来。


    而且不得不说弗利特伍德家族愿意站位艾丽安娜女王, 在她之前改革继承权的时候投出赞同票,或多或少都有路易莎的缘故,所以艾丽安娜自然承路易莎的情,对他们一家都很热情。


    连带的, 对于路易莎夫妻俩带来的特蕾莎,艾丽安娜也很有好感——毕竟这位不仅是路易莎他们带来的,还是她改革继承权以后的第一位女伯爵。


    可以说,在世人看来,特蕾莎天然就是女王一派的人,因为没有艾丽安娜女王的命令,她也不可能继承戈尔登伯爵之位。


    而对于这位自己颁布新法令之后上任的第一位女伯爵,艾丽安娜女王对她的关注度远比其他人想的要高。


    实际上从特蕾莎成为戈尔登伯爵开始,戈尔登堡领地内的事情都会有人定期汇报给艾丽安娜女王,所以对于近一年来戈尔登堡的各种变化,艾丽安娜女王其实都是有所了解的。


    而艾丽安娜女王本来也是一位看中民众,希望自己的臣民能够过得好的仁慈君主,特蕾莎在戈尔登堡的种种政策都是有利于她的领民的,这实在很合艾丽安娜女王的心意,再加上她的领地内总是有很多新奇的东西出现,而这些东西还能给帝国带来不少税收,艾丽安娜女王就更喜欢了。


    而见面之后,经过一番闲谈,特蕾莎不卑不亢,进退有度的表现也让艾丽安娜女王十分满意。


    于是,年轻的女王陛下主动邀请特蕾莎参加她的婚礼。


    邀请函被女王的侍女送到了特蕾莎的面前。


    来自皇家的邀请函,华贵异常,不管是那出自皇家徽章的变体纹路还是充满贵族格调的文字,都闪烁着金色的光辉——特蕾莎敢打赌,这些绝对是用黄金研磨而成的金粉纯手工书写和绘制出来的,不管是出于艺术价值还是本身所代表的特殊意义,它都是一份值得珍藏的邀请函。


    而这样一份邀请函,不可能是今天才临时制作的,这甚至不够特制的金粉墨水干透。


    特蕾莎的目光落在邀请函内受邀人的名字上:特蕾莎·戈尔登,那确实是她的名字,而且这个名字的字体和别的不一样,优雅娟秀的字体一看就出自女性之手,而且字体和邀请人处落款的艾丽安娜女王的字体是一样的。


    一般来说,皇家发出的邀请函都是格式化的,邀请函内的内容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由旁人负责书写,只有少数一部分,地位特殊的受邀人才会收到由邀请人本人全篇书写的邀请函以示尊重,但能够让皇家主动发出邀请函的人收到的邀请函里,至少邀请人姓名那一行,同样会是受邀人签名。


    比如女王给的这封邀请函,上面女王签名就应该是她本人的。


    当然,也可能会出现其他的情况,可看着上面两个女性名字处和新郎名字完全不一样的两种笔迹,特蕾莎还是倾向于这是艾丽安娜女王亲笔写的邀请函。


    心里有了这个猜测以后,饶是特蕾莎,也忍不住在心里“哇哦”了一声。


    在还没觐见之前,艾丽安娜女王就为她亲自写下了这份邀请,这个待遇对于特蕾莎这样一个偏僻小地方的领主,此前甚至还是查无此人的平民来说,可真是太荣幸了。


    就是那些常年混迹在圣亚特城内的贵族,也不一定能得到这样的殊荣呢,要是被那些贵族知道,他们一定会嫉妒死她。


    特蕾莎难掩激动的表达了对这份邀请的荣幸,同时不忘今天的另一个重要目的。


    “结婚礼物?”


    艾丽安娜女王在听到特蕾莎说,她还准备了一个小小的惊喜作为给她的结婚礼物,恰当的露出了好奇的神奇:“哦,虽然一般来说结婚礼物应该在婚礼当天送达,但既然你已经提前带来了,那我确实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它了。”


    这份好奇与期待其实半真半假,年轻的女王确实好奇自己的第一位女伯爵会给她带来什么样的结婚礼物,尤其这份礼物还是对方在第一次觐见时带来的,如此可见,对方对她准备的礼物有着绝对的信心,而且显然这份信心还得到了弗利特伍德伯爵夫妇的认可。


    但女王陛下也认为,作为一位拥有整个帝国的君主,她从小到大见过的珍宝实在太多了,所以不管特蕾莎献上的是什么样的礼物,她觉得自己大概都不会惊讶。


    结果是她错了。


    当特蕾莎把那件用木箱小心存放的结婚礼服拿出来的时候,就算是已经见过它的真容的路易莎都没忍住再次露出了惊艳的目光,就更别提是在场的其他人了。


    在场的所有女性看着那件礼服的目光都像是在发光,惊艳令她们失态的惊呼抽气,而她们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满心满眼都只有眼前那件被展开在眼前的礼服。


    曾经被游戏里的年轻女王所钟爱的结婚礼服是一款仿制西方历史上维多利亚女王结婚礼服的缎面蕾丝婚纱,白色的结婚礼服有着现代婚纱的雏形,但考虑到时代的原因,原本露肩低领的婚纱被改成了更加保守的小V领。


    宫廷风的婚纱有着高高的腰线,拉长身形的同时,搭配上蓬松的公主半袖更能展现出古典优雅的气质,不过袖子虽然是半袖,但特蕾莎让人制作了一副长及上臂的蕾丝手套,这么一来穿戴上手套后,就不用担心会露出手臂了,而手套还能修饰手臂的线条与手掌,让它们看起来更加的修长优美。


    当然,只是这样并不能让在场众人如此惊艳,实际上让她们失态的,是纯白礼服上那大片大片的金色蕾丝。


    这是蕾丝制品第一次在这个世界出现,而蕾丝的魅力,从古至今几乎都无人能敌,尤其是贵族,谁会不爱它的华美与珍贵呢?


    尤其是这些金色蕾丝还全部都是由金丝编织而成。


    和现代白色婚纱寓意纯洁不同,这个时代的纯白代表的是一种高贵的象征,甚至在某些国家和时代,它往往也和权利挂钩。


    而金色同样是权利和身份的象征,黄金制品更是只有贵族才能使用。


    于是乎这件以纯白缎面为底,黄金蕾丝遍布其上的婚纱,它所蕴含的就不仅仅只是一件婚纱了,还隐喻着艾丽安娜女王终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在看到这件婚纱以后,女王的呼吸就变得急促,她本就不能抵挡这件婚纱的魅力,更不能抵抗它隐含的寓意。


    她要穿上它!现在!立刻!


    艾丽安娜女王迫不及待地要去试穿这件礼物,她甚至已经计划着用这件礼物顶替自己那件准备已久的结婚礼服。


    那件耗费了快一年才制作出来的婚纱或许做工更加精美,用料更加昂贵,但依旧遁循传统结婚礼服而制作的宽大长袍哪怕缀满宝石,也完全不急眼前这件礼服的惊艳与独一无二。


    如果不穿着这条婚纱出席自己的婚礼,艾丽安娜女王发誓自己绝对会在今后的每一个日夜都懊悔不已的。


    当艾丽安娜女王换上这件出乎她意料的,简直不能再合身的婚纱,又在特蕾莎的请示下,让侍女为她挽起一个低低的盘发发髻,并在发髻上固定上那条足有五米长的蕾丝头纱时,她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只有这样的结婚礼服,才配的上她的婚礼!


    而此时的女王陛下还很庆幸,自己未来的丈夫并没有陪她一起接见特蕾莎,这让她能够把这份惊喜留到婚礼当天,她期待着对方在看到这样的自己时,会流露出怎么样的表情。 ——


    作者有话说:因为老公受伤的缘故,最近得帮他跑不少保险赔偿流程和其他各种事情,还得照顾小孩和处理装修的事情,所以更新真的不能保证,但不会弃坑的,这点大家放心。


    第96章


    结婚礼服的效果比特蕾莎预想的还好, 特蕾莎不仅得到了艾丽安娜女王的大幅度好感,还得到了大量的赏赐。


    这件婚纱的缎面部分做起来并不困难,一名足够优秀的裁缝师傅就能达到特蕾莎的要求, 难度全在蕾丝上面。


    一开始,特蕾莎考虑的是用金色的丝绸进行蕾丝的编织,那样能节省下不少的成本,毕竟用金丝制作蕾丝,和直接用金币做衣服有什么区别?哦,或许前者还要更加昂贵,毕竟还需要支付手艺人们一笔不菲的报酬


    但目前市面上的金色染料并不那么尽如人意——不仅是颜色不够纯正,也因为它们太容易褪色了。


    而且蕾丝编织是一个繁琐又复杂的工艺,特蕾莎自己并不精通,自然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教导处一批合格的蕾丝女工,反倒是金匠们因为手艺的需要,出乎意料的掌握着类似的技艺——或许并不太一样,但他们确实能把细细的金丝编织成各种各样的造型。


    当然, 他们也是在尝试很久以后才达到了特蕾莎想要的效果, 那时间更是早于她想为女王准备这件婚纱之前。


    ——都开始教女人们织毛线了,特蕾莎又怎么会错过蕾丝编织这种赚钱行业呢,只是目前这还处于尝试阶段,被选出来对此进行研究的一批心灵手巧的编织者们需要更多的时间研究它。


    当然相比辛苦又耗时的手工编织,她更希望能一步到位做出蕾丝编织机,她觉得这事或许可以尝试委托给莱伊,只是后者之前在忙着造机械钟,特蕾莎也不好开口去打扰他,倒是现在,如果莱伊没有别的什么课题要研究的话,或许他会愿意试试?


    特蕾莎非常看好莱伊在机械方面的天赋。


    当然,用金丝编织蕾丝一样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工作,也是一件非常耗钱的事情。


    光是这一条裙子上用掉的金子加上损耗,就足足有六斤,换成金币能有五百个还多,加上其他的成本,这条裙子要是拿去售卖,不卖个几千金币,都是特蕾莎亏了。


    显然艾丽安娜女王也明白这一点,而女王本人也是个大方的,不会亏待自己人的上位者,所以在特蕾莎结束觐见,从皇宫离开时,不仅得到了女王亲自给予的结婚邀请函,还有一大堆的赏赐。


    昂贵的金银珠宝,出自皇家工匠之手的器具,带有收藏价值的艺术品,甚至是直接赏赐下来的金币,堆在一起,都够特蕾莎再做好几天这种黄金堆砌起来的裙子了。


    赏赐之丰富,就连早有心理准备的费迪南德夫妇都忍不住咋舌。


    “陛下很看重你。”


    一般来说,初次觐见的贵族只要表现不差,都会得到一些皇家赏赐以示嘉奖,但像特蕾莎这样的还是少例,足以看出艾丽安娜女王对特蕾莎的看重。


    他们能看出这其中固然是有特蕾莎那条结婚礼服的作用,但也并不全因如此。


    夫妻俩彼此看了一眼,看在莱伊的份上,他们还是压低声音开口提醒特蕾莎道:“陛下对你的了解,比我们想的还要多。”


    这点特蕾莎当然也注意到了。


    从今天的谈话里,她就发现艾丽安娜女王对戈尔登堡的了解非常深,那绝不可能只是稍微了解过的程度,反而像是有在特意监控,那位女王连她领地里有哪些工厂都一清二楚,甚至还在询问特蕾莎新一年对领地的规划时,提到了她种植的冬小麦,并且对此十分感兴趣的样子。


    特蕾莎当时就怀疑艾丽安娜女王是不是有在派人监控戈尔登堡了——考虑到她当初买荒野的时候,就是在临近的摩兰卡境内找的皇家工作人员完成的手续,艾丽安娜女王派人监控戈尔登堡这件事也并不是什么特别令人意外的事情。


    好在特蕾莎问心无愧,从来没有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就算知道被监控,也不太担心,虽然是有一点不舒服,但没办法,人家是女王,想监控戈尔登堡,难道她还能阻止吗?


    而且这也不全然都是坏事,女王对她的关注度高的同时,明显也很欣赏她,这让特蕾莎甚至不用开口提出效忠,对方就表露出招揽的意思了,可省了她不少心思。


    而能够得到女王的支持,戈尔登堡以后的发展只会越来越好,只要艾丽安娜女王一直对戈尔登堡保持足够的好感,那么戈尔登堡几十年内都不需要担心上面没人的问题了。


    因为如果她的记忆没出错的话,官方可是曾经提起过,这位艾丽安娜女王的在位时间,可是能向现代那位在位时间最长的Y国女王的靠齐,而且就算没有达到七十年,也比第二位维多利亚女王的六十三年要久。


    这么长的时间,就是特蕾莎自己都不觉得自己能活那么久,用来发展戈尔登堡,更是足够了。


    说不定努力一下,在莱伊的辅助下,再收集到一批合适的人才,她这一辈子甚至能看到工业革命提前到来呢。


    当然,这些都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现在她还在和费迪南德夫妇讨论关于女王的事情。


    既然已提前达到了这次来圣亚特城的主要目的,那么剩下的时间里,特蕾莎也就能稍微放松一点了,而且有了今天这一出,等消息传出去以后,毫无疑问,特蕾莎能够立刻成为上流社会的新宠,贵族们邀请她参加宴会不再只是因为那些昂贵的丝绸和化妆品,而是看重她本身的潜力。


    虽然,他们的女王才刚刚上任不久,甚至都还没有独揽大权,可她马上就要结婚了啊,只要一结婚,其他达成贵族就再没有合理的理由抓着本该属于艾丽安娜女王的权利不放了。


    ——即使他们想不要脸面,继续厚着脸皮的继续抓着权利不放,女王以及女王的丈夫都不会允许他们那么做的。


    而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女王未来的丈夫了。


    亚特兰帝国未来的王夫,阿特纳亲王(王夫爵位)和女王本人属于表兄妹的关系,不过不是真表亲,只是两人的母亲是表姐妹,当然,这血缘关系其实也很近了,但总比亲姐妹的孩子关系要远一点。


    阿特纳亲王不是亚特兰帝国人,而是属于这片大陆上另一个大国,其本人是公爵之子,他的公爵父亲出自该国皇族,是该国现任皇帝的堂弟,所以父子俩都有皇位继承权,阿特纳亲王现在在自己的国家甚至享有王子头衔。


    来自另一个大国皇家,结婚对象是另一个国家的女王,这位未来的亲王不仅身份贵重,同时还是连接两国联姻的存在,也因此,只要他们结婚,艾丽安娜女王不仅能名正言顺的接管大权,还能获得另一个大国的友谊,其他大臣和贵族再想遏制她的权利,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尤其女王本人还能力出众,是位天生的政治家。


    所以特蕾莎作为艾丽安娜女王改革继承权后出现的第一位女性伯爵,艾丽安娜女王会对她投入关注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相反这其实是一件好事,上位者的关注往往意味着只有你表现良好,那么就离升职加薪的机会不远了。


    所以特蕾莎在觐见仪式中受到了女王的邀请和嘉奖,而她以后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再表现的好一点,女王陛下必然会把她捧得高高的,在其他人面前竖立一个榜样,让更多人知道女王的仁慈与大方,进而选择站在她这边。


    特蕾莎多少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也知道女王是故意表现的对她和她带来的礼物特别看重,其中其实还是有些水分,但无妨,好处她得到了就行。


    而在她如鱼得水的混迹在上流贵族圈里,并顺利的给自己领地内的工厂又签订了一些单子,女王的结婚典礼也要如期举行了。


    第97章


    婚礼这天的天气并不算好, 气温比之前要稍微回升了一些,但也没有突破十度,而且因为没有太阳, 空气总有种湿寒感, 让人不太舒适。


    而阴沉沉的天更是让人下意识的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适合举办婚礼的好日子。


    但早就已经决定的日子不可能因为一点天气上的小瑕疵就改变,典礼依旧要如期举行。


    教会在亚特兰帝国并不算势大,甚至不是唯一的教派, 但女王的结婚典礼依旧在教堂中举行,而为这对新人主持婚礼的还是最高神职者教皇本人。


    特蕾莎对教会没什么感触,虽然她是混血,外祖父母甚至母亲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但特蕾莎从小在华夏长大,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她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徒,虽然不算是彻底的无神论者,但也和大部分华夏人一样,对于神灵,也只是“有用就拜拜,没用换一个”。


    所以即使遇上了教会首脑来给女王主持典礼这种对于信徒来说非常激动的盛况,她也没有任何触动,甚至还有心情对比一下这位教皇身上的神职袍子和旁边主教们的有什么区别。


    得到邀请函的特蕾莎不需要在外面跟其他人挤在一起看马车游行,而是坐在教堂之内舒舒服服的观看仪式的全部过程, 甚至因为她的邀请函由女王本人亲自亲笔签名,特蕾莎还混到了一个比较靠前的位置,能把两位新人的样子看得清清楚楚,甚至欣赏一下她手下人精心制作了一个冬天才做出来的精美结婚礼服上那些漂亮的蕾丝花纹。


    艾丽安娜女王的出场, 如她所愿的惊艳了所有人,其中自然包括她心爱的丈夫——非常不可思议的,她和她的未来丈夫阿特纳亲王是自由恋爱而非长辈们定下的婚姻,所以两人的感情可以说非常好。


    在看到自己的爱人初看到自己时眼中毫不掩饰的惊艳与爱意,乘坐马车的这一路上更是无比殷勤地对她诉说各种情话——这可是一向有些古板的阿特纳极少会有的表现——艾丽安娜女王这一路的心情别提有多好了。


    今天的天阴沉沉的,看不到一丝阳光,而在这样昏暗阴沉的天气里,从马车上下来的艾丽安娜女王本人却像是在发光一样光芒四溢。


    聚集在教堂之外道路两边的民众都是来看女王结婚的,结婚典礼他们是看不到的,所以他们早早就来到了教堂前,守在阶梯下等着一睹女王陛下和亲王殿下的风采。


    皇家的游行车队缓缓而来,为首的皇家马车里坐着今天的主角,那对高贵又登对的新人。


    马车门打开,先下来的阿特纳亲王走到另一边殷勤地伸手牵引着自己的新娘从马车上下来。


    但当艾丽安娜女王从马车上被阿特纳亲王牵着走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被她此时的样子所惊艳。


    她的妆容精致又柔美,完美的契合她的气质与面容,金色的长发被编成辫子又低低的盘在脑后,一圈由雪滴花和橄榄枝叶编织而成的花环戴在她的发间,身上样式奇特但漂亮惊艳的结婚礼服像是用阳光编织的一样,在这阴沉的天气里流光溢彩璀璨夺目。


    尤其,当他们走上阶梯,进入教堂,满室的烛光聚集在那条流光溢彩的蕾丝婚纱裙子上,金丝反射着这些烛光,令她整个人像是在发光一样,熠熠生辉。


    所有人都被女王的打扮惊艳到了,等女王从他们面前走过,大家才注意到,在她的身后,半透明的蕾丝头纱被固定在她的发髻上,又披散下来,被六名打扮一样的“伴娘”侍女们牵着,展开的雪白头纱上,金色的巨大皇家家徽在烛光下如波涛一样起伏闪烁。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恐怕此时在场的女眷们已经围拢在艾丽安娜女王身边,打听这件婚纱的事情了。


    或者,去询问特蕾莎也可以?


    她们都能看出艾丽安娜女王身上的婚纱是用丝绸做出来的,甚至收腰的款式也和那位女伯爵日常的服饰剪裁有些类似,明眼人都能看出其中的共通点,而且消息灵通的贵夫人们也都知道艾丽安娜女王之前是找皇家的御用裁缝定制的结婚礼服,但那条礼服是什么样式的,她们同样打听过——这也是为了避免在今天这种时候不会和女王撞衫,哪怕是撞色都不行——传统服饰的款式看起来都差不多,只要颜色稍有相同,就很容易出现撞衫的效果。


    但不管怎么看,艾丽安娜女王现在穿的结婚礼服也不可能是之前定做的那一件,而丝绸出现在圣亚特城的时间实在太短——短的她们之中的大多数人甚至来不及用丝绸做条礼服参加这场结婚典礼——而女王陛下这条裙子一看就需要花费大把时间才能做出来。


    当然,消息更加灵通的贵族也没有错过戈尔登女伯爵前些日子觐见女王时,据说是给女王陛下准备了一份令陛下十分喜欢的礼物——虽然之前女王陛下要求保密,导致具体是什么礼物并没有被传播出去,但如今再看,她们还有什么是不明白的呢。


    这条前所未见,简直不能再符合贵族审美的结婚礼服,必然就是那位戈尔登女伯爵为女王准备的惊喜礼物了!


    瞧瞧那美丽的花纹,噢,它们是那么的繁复华丽,你能相信这竟然是用那沉重的金子制作出来的吗?它们怎么能看起来那么的轻盈飘逸? !


    要是她们也能有这样一条裙子,哦,哪怕只是一块头纱或者手帕也行,她们不知道那会是何等的万众瞩目,受人追捧!


    结婚仪式开始的时候,场上的宾客们看似在认真观礼,可实际上,她们的心思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大家的目光看似在看女王和她的丈夫,仔细看却会发现她们的眼里其实只有那条巧夺天工的裙子,心里幻想的也是自己穿上它的样子,根本没注意到那位教皇都说了什么。


    看似在认真观看结婚仪式的特蕾莎其实也是一心二用观察周围的宾客,显然她准备的这件婚纱,不仅获得了艾丽安娜女王的喜欢,同样也虏获了其他贵族女眷们的心,而她的丝绸,以及即将发展起来的蕾丝产业,完全不愁卖了。


    结婚典礼结束在两位新人在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后就是全城游行,这对新鲜出炉的第一夫妇将带着车队在整个圣亚特城内环游,而在礼堂内观礼的贵族们自然也有一部分有幸陪同,但大部分的贵族则是要去为晚上在皇宫内举办的结婚晚宴做准备,获得邀请的特蕾莎自然也不例外。


    这就导致,女王夫妇一走,特蕾莎就被一群出生高贵的贵族夫人们团团围住了,她们自然是来打听那件漂亮的婚纱的,但这次可没有一位善于交际的路易莎帮她应对她们了,因为费迪南德夫妇都跟着皇家车队去缠参加游行了。


    陪伴在特蕾莎身边的,只有莱伊。


    莱伊虽然没有贵族头衔,但他是弗利特伍德家族的人,和皇家本来就有一些血缘关系,加上其父兄的身份地位,想要参加女王的结婚典礼还是很容易的,更何况这次莱伊还是作为特蕾莎的男伴陪同出席的,自然就更没有什么问题了。


    以往莱伊在其他贵夫人眼里可是金龟婿一样的存在,别看他没有贵族爵位,但弗利特伍德家族势大,兄弟俩的关系一直很好,只要他的兄长费迪南德愿意帮忙操作一下,莱伊想要拥有贵族爵位甚至是领地都很容易,而且两个家族联姻,很多时候联姻对象是对方家族的次子反而会更合适,因为不用担心身为长子的男方借此机会侵吞女方家族的财富地位,就危险性上来说,次子之类的反而更加安全。


    但最近一段时间莱伊和特蕾莎经常出双入对,就算还没有特意对外公布,其他人也早就心照不宣的认定他们是一对了,虽然很多单身小姐大受打击也不愿意放弃,但贵夫人们更加看得开,少了这个联姻对象确实很可惜,但其他合适的联姻对象也不是没有,只要多费点心,总是能找到的。


    而且相比之下,一个已经差不多已经确定结婚对象的单身贵族青年,怎么也不会比交好一位眼看就要崛起的新贵重要,更别提这位新贵还有很多她们眼馋的好东西。


    所以,哪怕有莱伊帮忙,特蕾莎也没能逃过贵夫人们的围追截堵,只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她们的各种问题,一边期盼时间能走的快一点,让她有借口为晚上的宴会做准备而离开这个令人头皮发麻的人群。


    第98章


    不知不觉间, 冬神离开了人间,春天已悄然降临。


    大地回春,光秃秃的树梢发出了嫩绿的新芽, 路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 清风摇曳过花朵,带走阵阵花香。


    戈尔登堡的春天清新如诗如画,空气里都是泥土和花草的芬芳——或许靠近田地的地方会有那么一点点不太好闻的味道,但相比以前路上都是各种垃圾污秽导致空气糟糕的情况,那一点点因为使用农家肥而发出的味道根本不值一提。


    四月是美丽的季节,也是劳动的季节。


    春耕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 对于戈尔登堡的农夫们来说,今年这个春耕可以说是他们忙碌过的最轻松的一个春耕了。


    算算时间,去年的这个时候,差不多就是他们的新领主来到戈尔登堡的时间, 那个时候,这位年轻的领主大人带来了更好用的新犁和教导他们如何让牛变得听话, 从而把那些坏脾气的大家伙变成老实听话的耕牛。


    但去年新犁制作和给牛打鼻环花了不少的时间,最开始又只有领主大人的庄园里才有,一开始也是先紧着领主大人的耕地用,就算是庄园的农奴,也是在春耕接近中后期的时候,才用上了这些,庄园之外的领民知道这些并且真的看到实物,基本都是春耕结束以后的事情了。


    虽然之后秋播的时候新犁和耕牛都派上了用场,但他们秋天的时候基本只种了些用来过冬的菜,但很多农夫种菜的时候都不会去深耕土地,加上种植面积少, 也舍不得花钱租用耕牛,定做是租用一下新犁,所以普及度并不算高。


    但今年春耕就不一样了,首先是经过一年的时间,新犁的数量已经多到卡波里镇上都开起了相关的新式农具店,给牛打鼻环的方法也早就流传开来,现在戈尔登堡附近那些卖牛的商贩都需要找人给牛打了鼻环再卖,不然都没人愿意买他们家的牛。


    足够的新犁和耕牛,让需要他们的农夫可以很简单就找到租借这些的地方,尤其是领主大人的庄园不仅给农奴提供农具和耕牛的租用,周围的领民也可以去租用,而且价格十分低廉。


    而领地里的领民们去年一直在给领主大人打工,大家都赚了不少钱,去年还舍不得租用耕牛的他们虽然依旧会心疼那些费用,可他们也会算账,租用耕牛虽然是要付不少钱,可耕牛搭配新犁犁地的效率比他们自己拉犁的效率高得多,以前他们一块地要犁好几天的时间,而且要反复犁好几次才能达到效果,这就导致他们春耕往往要忙碌一两个月的事件,并且总是又忙又累,干完以后都要歇好几天。


    而现在,用了新犁,再租一头耕牛,一块地只需要一两天就能犁完,再加上其他好用的农具,整个春耕的时间都被大幅度消减了,这不仅是能让农夫们节省体力不那么劳累,更重要的是节省了时间,让他们能早点回去工作。


    是的,现在戈尔登堡里的人基本都有工作,大部分都是在领主大人的工厂或者工地中干活,他们春耕都是工厂或者工地那边给放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春耕假期让他们回家农忙。


    这确实是好事,农夫们有假期而不需要请假,就不用担心被扣工资甚至因为时间太长而不得不辞职,但假期里没有工资也是令人焦虑的事情,尤其领主大人给的工资还很高,只是日薪就够他们去租耕牛回来忙两天了,这少干一天,就相当于是所以哪怕假期其实很长,大家也更愿意早点忙完早点回去上班赚钱。


    甚至连农奴都被允许离开庄园去工作,虽然他们依旧需要给领主大人服劳役,但现在每家只需要出一个人就够了,并且一周三四天的劳役缩减到了两天——不过他们依旧要在领主大人的田地里一周劳动四天,只是剩下的两天是有报酬拿的。


    而且农奴要是不愿意到领主大人的地里服劳役的话,可以直接缴钱免劳役,这钱也是按天收,一天的金额和在领主地里干一天活给的报酬是一样的,收上去的钱会被拿去雇佣农夫代替农奴给领主大人干活,而缴钱的农奴就可以去外面工作了。


    甚至,现在领主大人也允许农民们缴纳赎金恢复自由民的身份。


    但很少有农奴会这么做,不说免除劳役需要缴纳的钱币和他们去外面工作获得的日薪差不了多少,而去外面干活同样需要另外缴税,工资却不一定能比给领主大人干活来的高。


    但在服劳役的情况下,这笔支出不仅能省下来,劳役之外的劳动还有报酬拿,而这部分还不需要缴税,同时他们依旧能兼顾家里的地,而且现在服劳役吃的也好,尤其是农忙的时候,中午一定会有肉,这个待遇算一算,或许收入没有去领主大人的工厂里干活来得高,但也比给其他雇主干活好多了,别的雇主可舍不得给他们吃好喝好,还有那么高的报酬拿。


    至于缴纳赎金从农奴变成自由民,那就更没什么人那么做了。


    本来这个时期的大部分农奴,就是自由民转变而来,原因虽然各种各样,总结起来却逃不过一句“活不下去”。


    而戈尔登堡历代的领主都是不错的人,这也使得农奴们的生活并不差,甚至很多农奴都觉得他们过的比外面的自由民好多了,


    以前他们都不愿意重新变回自由民,现在就更不愿意了。


    大家都很清楚领主大人的工厂现在也不是那么容易进的,但农奴的家里都有在她的工厂工地干活的人,他们不需要像外面的自由民一样去应聘,只要服从领主大人的安排,就能获得这份工作,报酬也和自由民一样。


    甚至一些重要的,需要保密的工作——比如制糖蒸馏酒这些——也只招收农奴,其他人别说去干活了,甚至连靠近都不可能。


    归根到底,就因为他们是领主的农奴,是“她的人”,相比那些外人,领主大人更相信他们。


    现在的农奴都觉得自己过得不比在城堡里干活的仆人差,对比去年,他们的生活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一点也不比从前在城堡里干活的仆人差——当然,现在那些仆人的待遇也好了,所以依旧让他们羡慕——但就连城堡招聘仆人,一般情况下,也是先从农奴里选拔的。


    所以,让他们放弃这样优渥的条件,从庄园搬出去成为没有领主庇护的自由民,他们是一点都不愿意。


    他们可是很清楚,那些自由民出生的农奴可都羡慕他们现在的生活,恨不得自己也变成农奴,只可惜他们的领主并没有再扩大农奴规模的意思。


    不过这个季节里,人们最关心的不是新犁和耕牛,也不是用金钱代替劳役和是否要重新回归自由民的身份,所有人,哪怕是那些并不种地的人,讨论的最多的,都是领主大人的耕地。


    耕地里有什么呢?自然是去年秋播时种下的小麦。


    那些小麦是特蕾莎从商人手里买来的北地小麦种子,原本就生长在更加寒冷的国度,去年秋天种下时,领民们一度开玩笑的说她是准备种来给家畜囤积新鲜饲料的,实际上谁都知道庄园里囤积的青贮已经足够家畜家禽们吃上一个冬天还有剩余的。


    可玩笑之外,大家也都认为领主大人让人种小麦应该是另有用途,毕竟她弄出来的新事物实在太多了,大家早已习惯。


    但没人想到领主大人竟然就真的是单纯想要种小麦,而且是在越冬季节里种植它们。


    很难说大家在冬日里看到田地中那些枯草一样的小麦苗是什么心情,可能五味杂陈,但心疼应该是最多的,毕竟那么多的地里都种了小麦,光是用掉的麦种可能就有几千上万斤或者更多,看着它们在冬日的田地里被冻的如枯草一样萎靡,仿佛随时都会枯萎死亡,没有任何一个知道粮食是多么珍贵的人能够无动于衷。


    但也没有人去说特蕾莎这么做不好,不说其他领主比这更铺张浪费的事情都做过,还经常做,他们的特蕾莎伯爵大人只是喜欢在冬天种一些麦子,除了损失自己的钱包外没有牵连任何人,大家心疼归心疼,却也不会认为她这么做有什么问题。


    而且大部分的人依然坚定的认为他们的领主大人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原因,所以即使特蕾莎离开以后,庄园里的管事农奴们,依旧按照她留下来的命令认认真真的看顾着这些田地。


    于是春天到来时,他们亲眼见证了奇迹的诞生。


    ——那些在冬季里看起来随时可能死亡的麦苗,在春天到来之时,也跟着复苏了。


    第99章


    一般的人还很难进入特蕾莎的庄园看到庄园内田地的情况, 但对于在这里面生活的农奴来说,他们的农舍就在耕地的旁边,甚至都不需要出门, 站在自家房子的门口, 就能看到不远处的耕地。


    去年秋播时,庄园里种上小麦的土地很多,这让农奴们可以随时看到那些小麦的情况。


    那些小麦是农奴们种下的,也是他们看着一点点长大,然后在冬季里变得跟路边的野草一样潦倒,再在开春以后见到它们重新挺拔起来。


    说实话,看到它们重新恢复精神,所有人都松了口气,虽然知道领主大人自有打算,可要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这些小麦死亡,谁都不好受,如今看着它们成功活了过来,大家自然高兴。


    当然最大的惊喜还是, 大家已经开始察觉领主大人的想法了——她并不是对这些小麦另有打算,而是真的在种植小麦,在寒冷的冬季里!


    老天,这是真的能做到的事情吗?


    从来没有人能在冬季里种植过什么农作物,在大家的观念里,冬天的土地是种不出什么作物的,就是最耐寒的蔬菜都会被冻死,就更别提向来娇弱的小麦了,它们难道不该在第一场霜冻的时候,就被冻死了吗?


    “真是不可思议, 它们竟然全都挺过来了,我本来以为它们会冻死的,那个时候这些小麦的叶子都枯黄了!”


    “是的,而且这些小麦看起来可真壮实!”


    小麦们复苏以后,庄园的管事就开始安排农奴去地里照顾它们,这也让农奴们可以近距离的观察这些小麦,在此之前,大家顶多能在路边看看——领主大人不在,管事们担心这些小麦出事,所以看管的十分严格,平时根本不允许其他人靠近。


    直到地里的小麦开始如领主大人所说一样复苏,需要安排人手照顾,被安排进地里干活的农奴们才有机会近距离观察这些小麦。


    种地多年的农奴们对小麦再熟悉不过,当时这些小麦底下的叶子都枯黄了,也就只是中心处有些绿色,以前这样的小麦即使救回来了,也已经伤了根本,之后再怎么精心照顾,也很难再长好,对于这种小麦,农奴们就算再觉得可惜,也是,马上拔了看看能不能重新补种。


    但领主大人让人种的这一批小麦却不一样,它们看起来糟糕透了,但扒开那些枯叶,却能看到底下的根茎长得很好,比印象里同样高度的小麦的根茎粗壮的多,而且扒开枯叶,中心处的新叶已经发芽,就算样子潦草了一些,人们也能感觉到它们旺盛的生机正在喷涌而出。


    熟悉农事的农奴只要仔细看过它们那时的状态,就能确定这些小麦不可能继续枯死下去。


    而在之后,小麦又陆续进入起身期和拔节期,倒伏在地上的叶片一天比一天挺立,新长出的叶子也越发的青翠欲滴,大家开始忙着按照领主大人留下的田间管理笔记给这些小麦浇水施肥,看着它们一天长得比一天好。


    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不少人怀疑这样的小麦就算重新“活”过来了,也会影响到后续的小麦产量,那在时间进入四月,地里的小麦开始抽穗以后,这种怀疑就完全被打破了。


    肉眼可见的,这些成功越冬的小麦根系比他们以前种的小麦粗壮发达,而长出来的麦穗,哪怕只是刚刚露了个头,也同样要大了不少,等到嫩穗被吐出,那上面的麦粒即使还没有灌浆,数量也明显比以前种植的小麦麦粒多且大。


    到了现在,整个戈尔登的人,都知道他们的领主大人成功种出了能够越冬的小麦,而且这些小麦的产量一看就不会少,大概率会超出他们往年的收成,而且不只是一点点。


    对这个农业还不够发达的世界来说,粮食对所有人来说都很重要,所以在这个消息传出去以后,不仅是普通的农夫,那些粮食商人、拥有土地的乡绅,甚至是贵族们,都开始打听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


    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试图进入特蕾莎的庄园,近距离去看一看她的那些田地里是否真如传闻所说,种着即使在冬天也能顺利存活并且产量不低的小麦。


    他们甚至派人去打听,这些小麦的麦种是从哪儿来的,要是打听不到,那那位戈尔登女伯爵愿不愿意把这批小麦结出的麦粒卖给他们?


    这件事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真的有小麦能够在冬天种植,那么说不定他们地里的小麦就能一年种两次,那产量不得直接翻倍?


    想想小麦的价格和它的主食地位,几乎没人能抵挡这个诱惑。


    当然,并不是谁都能够顺利进入特蕾莎的庄园的,本身庄园这样的地方就禁止外人进出,而且她的三个庄园里还有大量的士兵守卫,其他人想要偷偷潜入根本不可能,想要成功进入,就得走正式拜访的路线。


    本来因为特蕾莎不在自己的领地,其他人想要拜访也只能等她回来再送拜访帖子过去,而庄园的主人愿不愿意见他们还是一个问题呢。


    有身份的富商和贵族老爷们估计身份,想去特蕾莎的庄园参观得事先送拜帖过来,但其他人却不需要。


    特蕾莎是个仁慈的领主,她并不禁止领民和农奴进出自己的庄园,以前农奴们离开庄园都需要缴钱才行,但现在早就没有这条规矩了,甚至很多农奴每天都要坐马车离开庄园去外面工作,而这些农奴自然也有亲戚朋友在外面,亲戚们想要去庄园拜访他们,庄园也是都允许的。


    只要这些人不往制糖蒸馏的地方走,他们在田地附近看一看,是没有人会驱赶他们的。


    ——当然,这其中自然也是有特蕾莎特意叮嘱过格雷格管家们,不用对小麦地保密的原因,不然就她现在在领民中的名望,只要她下令保密,农奴们根本不会把这些消息透露出去。


    所以,虽然那些贵族富人们自己虽然没有亲自去看过那些麦地,可他们派出去的人,却是都看到了,等他们回去把自己的所见所闻一说,证实了那些传闻都是真的,别说一般的贵族富人了,就是如隔壁摩兰卡的领主这样的大人物都有些坐不住了。


    于是,当五月到来,特蕾莎终于从首都圣亚特城回来,还没踏入自己的城堡呢,就收到了一大堆拜访信,甚至管家还告诉她,隔壁摩兰卡领主派来的使者都已经在卡波里镇上住了有一段时间了。


    第100章


    特蕾莎在圣亚特城呆了一个多月才离开的圣亚特城, 返回戈尔登堡。


    这一个多月里,特蕾莎每天不是在忙着参加各种聚会活动,就是在参加活动的路上。


    贵族们真的是太过不事生产了,他们的生活里仿佛就像是没有“工作”这个词存在一样,每天都在吃喝玩乐,最热衷的也是举办各种宴会。


    就算特蕾莎喜欢聚会,这一个多月下来她也得因为过度社交而蔫吧了,更别提她也不是个喜欢聚会的, 尤其还是这种古老的,没有一点她这样的年轻人喜欢的娱乐方式的贵族宴会。


    但无奈,艾丽安娜女王不止一次在公众场合对她表示亲近,邀请她参加过好几场皇家聚会甚至是女王本人的私人聚会,再迟钝的人也能看出特蕾莎被女王看重,再加上她那些令人心动的东西,没有一个贵族愿意放过和这么一位新贵交好的机会。


    于是特蕾莎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上流社会的宠儿,几乎把整个贵族圈的大贵族们都认识了一遍。


    当然, 大家邀请她可不仅仅是因为她如今得到了艾丽安娜女王的看重, 也是希望能和特蕾莎交好,和她达成合作关系。


    贵族们都有自己的人脉和消息来源,以前他们是没有特意关注过特蕾莎,才不知道戈尔登堡的那些事情,如今开始重视她这号人了,那私下里自然是免不了调查一番的。


    戈尔登堡的好东西基本上也就藏不住了,除了这个季节已经停止生产的甜菜糖之外,其他戈尔登堡出产的东西也都映入了他们的眼帘。


    而这么一调查,他们才发现,原来早在之前,他们就已经用过或者见过戈尔登堡的各种特产了。


    别的不说,戈尔登堡出产的豆制品和毛线制品,每个贵族都使用过,前者如今是他们餐桌上的常客,在这种烹饪技术极为匮乏,食物种类少,大多数也不怎么好吃的时代,豆制品的出现简直是福音,不仅平民们喜欢它的容易烹煮和能够代替肉类的高营养,贵族们更加喜欢它多种多样的烹饪手法所展现出的不同风味,但凡吃过豆制品的人,就没有一个会讨厌它的味道,就算有人不喜欢其中一种或者几种,也总能在种类丰富的豆制品里找到自己喜欢的。


    毛线衣物就更是成了他们冬季里不可或缺的御寒衣物。


    毛衣线裤在现代人看来属于比较臃肿的衣物,可它们再臃肿,也不会比兽皮袄子臃肿,以前是没的选择,但现在他们可以在华丽的长袍和衬裙之间加上毛衣毛裤,甚至外袍也可以是毛线编织的,外出的时候再穿一件厚实的斗篷就足够保暖了,而在室内,不需要斗篷,有时候他们都会觉得壁炉里的篝火太热了。


    当然,贵族们可不愿意和普通平民穿的一样,他们的毛衣毛裤都是纯羊绒织出来的,而且不仅毛衣的颜色绚丽多彩,花纹更是华丽多变,比他们的长袍还要复杂,而这些有着新奇又好看花纹的毛织物,大多都来自戈尔登堡,也就是特蕾莎的纺织厂。


    除了这些,当然也少不了丝绸、白兰地这些一样来自戈尔登堡的产品——其实还有糖,只是现在还没人知道糖也来自戈尔登堡。


    而这些东西,绝大部分都是稀少珍贵又受到贵族追捧的奢侈品。


    而这样的商品,自然也代表了源源不绝的财富。


    这真的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了他们一跳,谁也没想到原本名不见经传的乡下地方,现在竟然有了这么多好东西。


    说实话,在知道戈尔登堡竟然拥有这么多能带来大量财富的好东西时,很难有人能不心动的。


    在调查过戈尔登堡后,很多贵族的第一反应都是开始思考能不能把这些好东西据为己有。


    但很快他们就只能遗憾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戈尔登堡确实是个小地方,要是在以前,他们只要用些手段就能轻松把那里的好东西据为己有,但现在这片领地的主人,不仅入了女王陛下的眼,身后还站着德拉蒙德侯爵和弗利特伍德伯爵两个大贵族,有他们保驾护航,其他人想要动特蕾莎就得好好掂量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了。


    当然,这种利益也不是轻易就能放弃的,


    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


    既然不能把好东西据为己有,那就尝试和戈尔登堡合作吧。


    于是邀请特蕾莎参加聚会施放善意的贵族络绎不绝,宴会之上,她也总是被人群围绕,当然,因为特蕾莎是位年轻且未婚的小姐,贵族老爷们也不好和她凑得太近,所以围绕在她身边的都是各家的夫人小姐。


    看起来,特蕾莎的宴会生活似乎和之前也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但实际上,那些夫人小姐们早就从单纯喜欢她带来的丝绸和化妆品,转为代表自己的家族寻求合作了。


    特蕾莎也十分配合,有费迪南德夫妇,以及在女王结婚前几日才抵达圣亚特城的德拉蒙德侯爵一家的帮忙,她不需要去特意打听那些贵族的消息,就可以轻松知道谁能结交合作,谁最好敬而远之。


    所以她很快在那些橄榄枝中选择了几根合适的,给戈尔登堡又签订了好几笔大单子和合适的原材料供应商。


    而这些贵族都有自己的领地,他们的领地之中一般都有一些别处没有的特产,其他商人还得上门求购,特蕾莎只是参加了几场宴会,就给戈尔登堡购入了不少缺少的物资,生意可以说是做的风生水起。


    当然,宴会对她来说是个结交人脉和做生意的好地方,但也是个麻烦不断的场合。


    那些贵族可不仅仅只是想成为特蕾莎的合作伙伴,他们的野心大着呢。


    众所周知,我们的戈尔登女伯爵是一位年轻的单身小姐。


    你说她有男伴,对方还是弗利特伍德伯爵的弟弟?


    哦,虽然他们看起来是有些亲密,但那不是还没有确定关系吗?只要没有订婚或者结婚,其他人就都有机会。


    甚至,就是结婚了也没什么,这年头的贵族夫妇婚后各玩各的也非常常见,做不成正式伴侣也可以做情人不是吗。


    绝大部分的贵族家庭,子女人数都不少,而除开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长子,次子之后的男性成员从小就知道,他们长大以后能继承的遗产很少,要想让自己过得好,要么自己努力学个谋生的本事,要么就找一个有钱,家庭背景又好的结婚对象。


    很多人都希望可以二者兼得,但他们不是家中长子,就算是去联姻,联姻的对象或许也并不能让他们足够满意,很多时候,他们能选择的,不是比自家条件差一些的小贵族家的女儿,就是一个家世好,但相貌平平,在婚姻市场上不是那么受欢迎的千金。


    而特蕾莎,虽然她的样貌不符合现在的主流审美,但谁也不能否认她的美貌,而且她的财富和地位还不是来自家族,而是来自她本人。


    一个拥有爵位,年轻又貌美的女贵族,绝对是最受欢迎的结婚人选了。


    只要能和她结婚,那不仅是能得到大笔财富,还有爵位——女伯爵的丈夫不就是伯爵先生呢,就和那些贵夫人一样,他们的夫人虽然没有爵位,但头衔却是被认可的。


    甚至,以特蕾莎目前在女王面前的得宠程度,为自己的丈夫求一个爵位想来也不是一件难事。


    精明的贵族们算着这笔账,纷纷督促着自家适龄的未婚青年去追求特蕾莎。


    于是,每一次参加宴会,邀请特蕾莎跳舞的人都能排成长队了,平日里找各种理由和她偶遇以及邀请她出去看歌剧欣赏马戏之类的帖子更是不知凡几,甚至她这段时间收到的情书,都能装满好几个废纸篓了。


    ——具体能装多少不知道,因为那些情书都被莱伊丢进壁炉里助燃了。


    莱伊也是很生气,这些人完全无视他的存在,又是给特蕾莎送礼物又是给她送情书,还邀请她出去约会,简直是没把他放在眼里。


    虽然他和特蕾莎确实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但特蕾莎每次参加宴会,男伴都是他,也基本只和他跳舞,这难道还不能证明他们的关系吗?


    要不是莱伊确定特蕾莎对那些人没有想法,并且还愿意把这些信件交给他处理,这态度也表明了她的态度,莱伊这会儿怕是也没那么镇定了。


    不行,他不能让事态继续这么发展下去,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出现一个更加优秀的追求者把他给比下去。


    虽然莱伊对自己足够自信,但他也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


    危机感爆发的莱伊顾不得原本想要徐徐图之的想法,决定立刻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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