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

    第41章 爆炒油煸

    叶榆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压低声音, 甚至用了一点小技巧,周围人肯定听见了,包括离得最近的那个柜台售货员。

    花菲菲他们一直生活在这个时代, 习惯了售货员的态度, 并不觉得他们的刁难有问题。

    甚至于在叶榆说这话时, 杨秀秀和赵春娇第一反应竟然是看向售货员,有点怕得罪了他们, 买东西困难。

    可店铺又不是售货独一家的, 柜台上有的东西他们还真能光明正大不卖吗?

    至于私下的瑕疵品,懂的人都懂, 叶榆他们与这些售货员又没一毛钱关系, 也从他们手里拿不到啊。

    售货员再把白眼翻上天又如何,叶榆他们还是买到了富强粉、挂面、盐巴、酱油、肥皂、蛤蜊油,以及最近上新对农民们还是有点奢侈的麦乳精、水果糖、饼干、瓜子等。

    叶榆除了一个保温瓶,买的都是零食,但凡涉及称斤的时候,一直盯着售货员, 他们也不敢缺斤少两。

    只是等他们离开, 几位售货员彼此交谈,知青们难搞的名声雪上加霜。

    他们调笑着说才不信这些知青们能把他们干嘛, 短短十几天,知青们闹得笑话可多了,没一个能成事的。

    再说法不责众,这世道哪家供销社不是这样子的?那些城里人比他们态度还差呢,也不见上面领导整改。

    门外,知青们也在商议。

    韩景一番思考过后,第一个举手赞成:“小榆的质疑是正确的, 那些售货员的确不应该是这种刁难顾客的态度,□□上都说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真的要写吗?”花菲菲有几分犹豫,“这会不会得罪平泉公社,我们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得罪他们,会不会被穿小鞋。”

    “写,”徐飞也投赞成票,“发现错误,纠正错误,帮销售员这一职位得到进步,正是我们知青应该做的不是吗?至于得罪平泉公社的事情,我们不止找错,也写了很多对农民同志的淳朴和漂亮赞扬。”

    叶榆吐槽:“预设这么多?你们写了又不一定能上报。”

    “……”

    绝倒。

    “记得模糊一下具体人名,用小花小草这样的化名。”

    叶榆觉得也可以写,利大于弊,不止是纠错售货员的问题,蔓延开来,下乡所见所闻见报,也是给下乡知青们提供一个遇见不公的投诉渠道。

    这并不意味着知青一定对,村民一定错,双方都有正常人和老鼠屎。

    只不过在当下,十几岁的知青相对村民来说,绝对属于是弱势群体,真的遇上极致的恶,甚至可能丢掉性命。

    在燕京附近的生产队表现可能还不明显,穷山恶水出刁民,那些阳光照不到的偏僻之地,知青才真的危险。

    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腐烂与闪光,这十年,肯定有一部分正值花季的少男少女们在这些土地不幸消失。

    叶榆:“越来越多的知青们文章上报,若是有专门板块负责此事,更是能让知青下乡更透明化,也是对本地村民的一种监督,让双方趋于平衡。”

    徐飞几个听得一愣一愣的,叶榆同志的思想视角和深度不是他们能比的,一个供销社售货员而已,竟能延伸如此多。

    可能徐飞、韩景、花菲菲还不是很能明白这个监督与平衡,与生产队矛盾日益加深的赵春娇和杨秀秀更能理解,他们看见了除了向本地人妥协以外的第三条路。

    徐飞:

    “那就写!”

    “我们也写。”

    “不止我们写,我写信让我某某某省的同学也一起写……”

    balabalabala。

    少年们不藏私,说干就干,意气风发,雄心比天高。

    但提出又延伸这个话题的叶榆却无心加入,或者说,她的目光已经被供销社隔壁的国营饭店给吸引。

    其他人:

    ……行吧,也饿了。

    与四九城国营饭店不一样,平泉镇的国营饭店不是报菜,可以现点,但限定范围时是厨师师傅的拿手菜。

    也因此,花样没那么多,多为京菜或已在京市流行的其他菜系。

    不过这个年代能当上厨子,能被叫一声师傅或师父的,都有一手,国营饭店又舍得添油加材料,味道绝对差不到哪里去,而且一个菜的量还挺大。

    但他们六个人还是点了九个菜,其中有三个菜来自叶榆,红烧肉必有,还有糟溜鱼片和爆三样。

    若非再点多了哪怕六个人也有可能引来更多关注,她还能再多点几个。

    丰富的菜有了。

    主食是各花各的粮票,买符合自己食量的大白面馒头,有肉票的还可以点肉包。

    杨秀秀和赵春娇有点不好意思,她们花的钱最少,只合着点了一道一品豆腐,徐飞点了一道素,剩下都是叶榆、韩景、花菲菲点的,叶榆花费最多。

    这样很不公平。

    但国营饭店卖的那么贵,她们家庭条件挺一般的,原本是打算中午啃干粮,顶多加一个大肉包子,两人分着吃。

    徐飞很能理解她们的心态,安慰说:“景四、菲菲、小榆他们不会在意的,而且,等下你不一定抢的赢。”

    在徐飞看来,他真的很幸运,三个知青同伴一个塞一个富,而且都很大方,不要看叶榆对吃的似乎吝啬,其他她这个人比花菲菲和韩景他们似乎更不注重金钱。

    相处久了,也发现叶榆的性格并不像她的长相气质那么冷,相反,只要不虎口夺食,她其实真的很好说话。

    很好说话的叶榆瞥了他一眼,为他也紧跟花菲菲、韩景改口的“小榆”,徐飞头皮一麻,条件反射露出微笑。

    但怕还是有点怕的。

    菜上来了。

    这个年代不会做红烧肉的大厨,只能叫厨师学徒,能当国营饭店大厨的师傅肯定不是这样,红烧肉必须门面啊。

    叶榆再次吃到了她心心念念的红烧肉,加入口中——

    好吃到爆!

    不同师傅做的红烧肉并不全然相同,虽然都是同样都是半肥半瘦的食材,但调料不同,口味也略有不同。

    机电厂师傅做得红烧肉焖得时间更长,焖到酥烂,会用酱油提亮,香而红润,而国营饭店的师傅油酱比例不同,红烧肉肥不腻、酥不脆、甜不粘、浓不咸。

    各有各的优点,而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都很好吃。

    糟溜鱼片也好吃,用的是野生青鱼,鱼肉特别鲜嫩;爆三样只猪瘦肉、猪腰、猪肝爆油滚炒,猪肉猪腰鲜香多汁,猪肝脆嫩可口,美味极了。

    其他荤素也特好吃。

    连白面馒头除了软软蓬蓬,还有一股适当的甜味儿,一口白面馒头,一口肉,一口菜,神仙日子都不换。

    徐飞说的对,杨秀秀和赵春娇不能再矜持下去,否则以叶榆的速度和食量,一点酱汁儿都不会给她们留,到时候哪儿是吃大户,简直是反过来被大户吃。

    与对面桌顾客的高谈阔论不同,他们这桌食速惊人,基本上没空讲话。

    饭后一杯茶是免赠的,不是什么好茶,几两茶冲一大桶水,味道很淡,但细细品尝也能尝出点回甘。

    叶榆离开国营饭店的时候最为不舍,韩景他们甚至有点害怕她会去后厨把厨子师傅绑走,拉着她离开了。

    下次再来。

    镇上除了国营饭店和供销社也没什么逛的地方,几人去了一趟卫生院,赵春娇和杨秀秀他们开了一些土槿皮之类治疗外伤的药膏,韩景花菲菲也跟风一把。

    最后再去平泉公社一趟。

    韩景他们原本打算打个招呼就撤,毕竟当前知青们在平泉镇的风评不好,公社似乎见到知青就一脸头大的表情。

    但今天似有不同。

    公社主任和干事对韩景他们难得恢复了刚下乡第一次碰面的模样。

    一打听,缘由与上午农副站的事情有关。

    先是叶榆那飞猪脚法实在惊人,和以往本地人对于知青的印象截然不同,再加上叶榆力气与外表的反差,亲眼目睹飞人的人简单就对人聊到这个八卦。

    平泉镇本来不大,今天来赶集的人又多,王家沟一漂亮女知青的事迹,也就一圈又一圈传开来,也符合流言的惯性,传的多多少少有一点点变异。

    公社干部也听到了。

    听到完整的故事后,他们的注意力从叶榆身上蔓延至四位王家沟知青,这些知青竟然和村民有说有笑一块儿交年猪。

    不管生产队如何知青由期望转失望,镇公社的干部不可能完全不管这些知青,毕竟上面还有人定时询问他们呢,每次搪塞过去,他们也很头疼。

    如今出了几个与生产队相处的知青,公社干部很是激动,夸他们的带头作用干得好,当场让人把他们当作典型汇报上去。

    还说年会上会对他们进行表彰,让他们到时候记得来参加,届时还需要一个知青代表上台讲话,所以需要提前准备。

    这种表彰大会一般都有奖品,不是很多,基本上都是一个红五角星的搪瓷杯、一个笔记本、一个钢笔之类。

    叶榆听到奖励白面都没一斤,顿时兴趣缺缺,而韩景他们却对这个意外之喜非常高兴,又是保证又是表决心,他们一定会和农民同志们一起好好建设生产队。

    第42章 小鸡破壳

    这个年代表是稀缺物, 乡下能够拥有它的人极少,但大多数人都很守时。

    不知道具体时间,他们就往早了计算, 以免错过集体回村的时间。

    六名知青当中, 花菲菲和韩景都有手表, 花菲菲的手表还是下乡前新买的,因为她之前的是华侨店里买的进口瑞士手表, 现在不用使用, 换成国内梅花牌。

    也因此,当叶榆几个擦着时间点到镇子口时, 大多数村民已经回来了, 见他们一来,又是挥手又是催促的。

    生怕他们迟到。

    驴车上已经放下很多负重,村民们还是凑了些空帮他们放稍微有点重的东西,轻便一点的,只能他们自己背了。

    叶榆压根儿没把身后的背篓放下来,韩景自告奋勇背上一个。

    这个时候, 刘红梅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又窜了出来, 这次带的不止王小虎,还有王小虎的双胞胎姐姐王小妹。

    有人注意到王小妹以及她背着一个大包裹, 忍不住问:“小妹不是在镇上读中学吗?这是要回村里?今年怎么这么早就放假了?”

    “还不是因为他们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差点被抓了,他们学校现在太混乱,很多学生都请假或辞学,老校长也没阻止,我也担心波及到小妹,让她回村先避一避。”

    刘红梅本来肚子里就憋了一匣子的话,被这么一问, 顿时就像倒豆子一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很多人听到这个第一反应都是不可思议,不住地惊呼:“被抓?怎么会?!”

    “与学校里那几个干啥啥不成的二流子有关,他们学点啥不好,偏偏学城里人瞎举报,若非老校长老师的人缘都好,平日里帮过好多家庭困难的学生,连G委会都有人是他曾经的学生,那些二流子的家长指不定也被他们教过,很有可能真被抓起来逛街。”

    回答的是一脸怨气的王小妹,她学习成绩一向不错,一直在同年级名列前茅,老师也说考上高中很有希望,可现在能不能继续上学都要打一个问号。

    上学肯定比下地干活轻松太多,她也不想一辈子被困在王家沟。

    留在学校王盼娣女儿李牡丹也是这么一个想法,她更是即便混乱也舍不得离校。

    村民们依旧不明所以,不太明白为什么校长被二流子举报就要被抓,这G委会的怎么不听校长的,反而听二流子的。

    他们又说起今天挂牌的那些个人,有人打听过据说里面有的大学教授呢,现在居然被打成黑五类,可怜那个丁点儿大小的女娃,居然得在劳改农场里长大。

    他们询问几个知青为什么,校长被抓,那他们也会不会被抓。

    这个问题实在是真的太过敏感,不好回答。

    最后,徐飞只言让他们避开着那些戴红袖章的,村民们根正苗红,一般不会犯什么思想错误,但切记不要搞封建迷信,现在这风向比之前还要紧张。

    这么一类比,村民们隐约能摸到一点,这个有点像先前打砸祠堂、关掉无名寺庙,都有些不可言说的原因。

    这还是有点不一样,相同的是普通人最好尽可能远离这些难以对抗的纷争。

    村民们纷纷点头,不过这些事情距离他们本来就很遥远,唯有王小妹真心纠结自己的学业和未来。

    她还是想去县城继续读书。

    但以现在这严峻形势,镇上都不安稳,老师们都无法安心上课,即便继续上,学生们也不知道学的什么。

    韩景仨闻言也沉默,中断学业的事儿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他们难道是不想考大学吗?当然不是。

    “可以只参加毕业考,考上再说。”叶榆出声打破宁静。

    花菲菲拍掌:“对啊,你们老校长老师都这么好,一定会同意的!”

    唯一的问题在于能不能毕业,考上高中或高中。

    可这也不是问题。

    村里有四名城里来的高中生,除了叶榆,剩下三个都是刚中断学业不久,省下上学的口粮择一个私教,再加上王小妹基础肯定不是问题,考上高中还不简单吗?

    至于王小妹考上后能不能去读,叶榆知道刘杏花他们一直想让王小妹嫁到城里,复制她妈王来娣的路,王来娣当年也是去县里读高中才因缘机会嫁到四九城的。

    有大姨王来娣在县城里,她被允许去读高中的可能性还是高的。

    既然王小妹想读书,叶榆也希望她在校园环境呆久一点,而不是村里许多女孩一样,还未成年就摆个简陋的酒席嫁出去,辛辛苦苦迷迷糊糊一辈子。

    刘红梅母女脑袋凑一块儿嘀咕商量,王小虎身上挂着大包小包安静立在一边,也不知道听懂没有,只是连连点头。

    一群人热热闹闹地从王家沟结伴出来,又热热闹闹回去。

    半路上,他们不得不与杨秀秀、赵春娇分离。

    杨秀秀赵春娇两人都眼泪汪汪的,非常不舍,又拉着花菲菲的手,说了好半天知青们来回拜访的事儿。

    其实,她俩更舍不得叶榆,但又不敢冒然和叶榆握手。

    顶多杨秀秀在末尾又强调从家里带来的干辣椒、野山椒、豆瓣酱,除了这些,还有冻粑和泡菜。

    其实还有烟熏腊肉的,可惜量少已经吃完了,若有猪肉,她可以指导如何烟熏麻辣口味的腊肉。

    但这可能性太低。

    猪肉太难得,即便过年,今年一共干没几天的知青们分到猪肉的可能性很少。

    “会去的。”

    叶榆难得慎重承诺。

    “哎!”杨秀秀应了一声,拉着还在抹眼泪的赵春娇一并离开。

    回到王家沟,村民们各回各家。

    值得一提的是,当王小妹兴奋邀请叶榆回家吃饭的时,话说到一半,被刘红梅掐了一把,给掐了回去。

    叶榆没打算去王姥姥家,但看见这个也觉得有趣,对王小妹眨了眨眼睛,同样承诺:“今个儿婶婶表弟表妹都累了吧,我也不打扰,改天再去探望姥姥姥爷,麻烦婶婶跟二老说一声,我一定会定时拜访。”

    刘红梅:“……”

    直到回知青点,花菲菲想到刚才看到的,刘红梅脸上的一秒笑容消失术,还有点可乐,虽然有点不厚道,但确实好笑。

    “叽叽叽!”麻雀从屋檐温暖的鸟窝里,飞出来迎接。

    花菲菲见麻雀朝着自己飞过来,本来是十分开心,却见麻雀与她擦肩而过,直奔叶榆,在距离叶榆半米处刹车,围着她转了一圈儿,最后停在她的肩膀上。

    再叫一声:

    “叽叽!”

    “白疼你了,”花菲菲气得肝疼,叉着腰一阵数落,“小白眼狼,我喂你的次数可是最多的,连景四和阿飞也逗过你好多次,你怎么又不记得我们了?”

    这么一大串话,麻雀根本理解不了,它歪了歪头,豆豆眼尽显迷茫。

    叶榆把手轻轻一伸,麻雀立刻领悟,扑棱扑棱翅膀跳入她的手心,蹭了蹭,这只麻雀除了当肉不多的储备粮外,唯一的优点大概是毛绒绒的,摸起来贼舒服。

    被炫一脸的花菲菲更恨铁不成钢了,他们当中就叶榆对麻雀最差,还取了个“储备粮”的小名,这只麻雀只认这个名儿,也不知聪明还是笨蛋。

    “聪明吧?”韩景笃定,“会认主人的动物都有灵性。”

    面对队友的背刺,花菲菲哼了一声,转身去房间里放东西、换鞋子去。

    等花菲菲换了鞋子出来,院外竟然没看见一人。

    咦——

    她的速度不是一向最慢吗?

    这时,东屋传来韩景的声音,夹着麻雀叽叽叫,问题一下子破解了,韩景他们仨都在东屋里。

    花菲菲眼睛一亮,也冲了过去,边冲边像个复读机一样问:“小鸡孵出来了吗?小鸡孵出来了吗?”

    “对对对!”站在炕边上的韩景回她,“三枚鸡蛋都碎了。”

    更准确地说,是有了裂缝,其中一只鸡已经露了半个头出来,身上绒毛很短,湿哒哒的,又丑又可爱。

    花菲菲、韩景、徐飞都在围观生命的诞生与神奇。

    唯独叶榆盘坐在炕上,呵斥麻雀停止任何丧心病狂行为的同时,嘴里含着今天刚买的水果糖,含糊不清地念叨:“水煮蛋、溏心蛋、荷包蛋、鸡蛋饼,辣子鸡、酱油鸡、香酥鸡、小鸡炖蘑菇。”

    花菲菲、韩景、徐飞:……毛都还没长齐,做个人吧你!

    不一会儿,另一个鸡蛋也裂开个大缝,最先出来的不是头而是一只小爪爪,小爪爪在虚空里踩了踩。

    竟然比第一只先爬出来。

    瑟瑟发抖。

    挣扎了几下,小juojuo终于支撑着它立了起来,声音尖细:“叽叽叽!”

    叶榆取名简单粗暴:“一号。”

    “叽?”

    麻雀伸脖子探头。

    又过了一会儿,二号小鸡也终于从蛋壳里爬了出来,三号小鸡同样露出大半个身体。

    待全部破壳后,花菲菲、韩景、徐飞小心翼翼地抓起一只又一只,轻轻擦拭,将它们身体擦干,喂了点水和提前准备的豆糠饼,又将窝里的蛋壳清理掉,这才把它们重新放回干燥温暖的炕窝。

    从今天开始,他们知青点也是有鸡的人了!

    第43章 奥林匹克

    这年头寄信件寄物品只能靠邮局, 因交通不便,速度非常慢,邮寄距离越长越慢, 烨国最北往最南寄能花上两三个月, 慢一点甚至于接近半年。

    好在王家沟距离燕京市很近, 燕京又是烨国首都,叶榆和韩景的信寄回家里只花了十多天, 这已经算快的。

    又因城里比山路平坦, 信件不会在邮局存放太久,每天都有专门的邮递员, 他们穿着蓝制服, 戴着五角星帽子,背着五角星斜挎包,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装着信件或物品,家家户户送件上门。

    “叶红军,王来娣, 帽儿胡同33号的叶红军、王来娣, 有你们的信。”

    假如遇见没人在家的情况,邮递员确认地址和姓名后, 会把信件留在一大爷或一大妈这里,再由一大爷或一大妈转交。

    这样的确有丢信的可能,但能当上胡同大院的领导者,基本人品是经过考验和观察的,假如被发现此类行为,这属于非常严重的偷奸耍滑作风问题,会受到严惩, 因而丢信的可能性并不高。

    今天是周末,倒不用麻烦一大爷和一大妈,叶保国和叶卫国都没去上学。

    叶卫国一听到有人叫自己爸妈的名字,一溜烟儿从院里跑出来,高声喊着:“在呢,在呢,我就是叶红军王来娣的儿子。”

    邮递员见他一半大孩子,可不敢把信直接给他,毕竟这个时代邮寄工资或大金额现金也是有可能的。

    还是叶保国也走出来,又有一大爷一大妈亲口指认,叶卫国才终于拿到一封信和半肥料袋的东西。

    “寄信人叶榆,这信三姐寄回来的?”叶卫国惊喜地问。

    叶榆在家的时候,叶卫国老是和她呛声作对,但叶榆离开了,他反而是最惦记着她的,每天都问她八百遍。

    连叶红军和王来娣都有点好奇他们姐弟俩的关系竟然如此好,叶杏叶兰嫁出去可不见叶卫国这样。

    “嗯。”

    叶保国应了一声。

    “你们三姐在乡下过的不错啊,这才多久,就大包小包往家里寄,是个能干的。”旁边的一大爷止不住夸赞。

    今年一批又一批知青下乡,只听说过家里养孩子下乡地寄东西的,或者乡下娃往家里发电报或寄信诉苦想要从乡下回城的,知青办天天能收到这些知青父母的请求与诉苦,后来不得不请G委会的人走了一趟才获得清静。

    往回寄东西目前为止还是头一份,稀奇稀奇真稀奇。

    叶保国性格内向不太会说话,听到这话也不知道回什么。

    叶卫国更是不懂什么人情世故,他现在只顾着好奇那肥料袋里装的什么,双手拎起来掂了掂,还挺重。

    “我先拿回去了。”他提溜着肥料袋一溜烟地跑了进去。

    “小心点,别摔着,”叶保国的话还没说完,叶卫国人已经不见了,他对一大爷他们笑了笑,追了上去,“你等等。”

    “哈哈,卫国这脚丫子得力啊。”一大爷又乐呵呵地说。

    一大妈点点头,也夸:“难怪才这么大一点,就有那什么体育局的教练看重他是个运动的好苗子,邀请他去参加那什么国际比赛,为国争光!”

    同住一个胡同就这样,上午有什么新鲜事情发生,下午整个机械厂家属院都知道了,指不定还传到厂里。

    叶家近日新鲜事与叶卫国有关。

    说来话长。

    首先,可能因叶家基因不错,叶榆自个儿武术领悟就高,稍微指点了一下叶卫国正确科学的锻炼,最主要的是这小家伙不仅天赋不错,为了达到目标理想,非常有自制力,不需要人监督也勤于锻炼。

    再说,今年正逢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瑞典恩舍尔兹维克举行,烨国依旧无人参加,或者说,暂时不被允许参加。

    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奥运会”,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全世界规模最大的体育运动会,由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

    这不只是一场体育运动会,更是国家国力的比拼与展现。

    烨国在奥运会参赛一事上也非常坎坷,建国前曾有参加机会,建国后五几年也参过一次,但现在暂无资格。

    难道不想吗?

    只是无话语权而已。

    六八年又会有夏季奥运会,但烨国仍然处于困难时期,被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可能性依旧不大,参赛可能性还是很低。

    目前为止,烨国能参加的最著名国际运动比赛只有乒乓球世锦赛。

    不管能不能参与奥运会,国家都开始逐渐重视起体育部门,体育部门也下令在全国上下招收培养运动员苗子,尤其是乒乓球运动员,争取在世锦赛上取得佳绩。

    体委部门在燕京市,他们第一个目标当然是四九城本地的中小学,身体素质很强的叶卫国便这么入了教练的眼。

    当然,不止他一人。

    而且现在也不是马上入队训练,还需要进行多次考核,才能最后决定名单。

    但这在机械厂家属院口中,便是叶卫国已经加入了。

    实在是出息啊!

    听说能入体育局培训的学生可是有工资拿的,和技术工差不多了,而且听说不止包吃包住,还每个月发训练服、鞋子、球拍等,而且未来还有可能为国争光。

    这阵子,胡同各家各户都催自己的儿子女儿和叶卫国一样早晚锻炼,不就是跑步?他们不信自己儿女不行。

    这真的是极好的事儿。

    叶保国也羡慕不已,叶榆教叶卫国的时候他也在,现在也爬起来和叶卫国一起训练,老实说,他确实体力有进步,但不管跑步还是拉伸蛙跳,都少那么一股冲劲。

    其他人的羡慕叶卫国看不到,他小小一个人但心还是挺大的,在纠结是当兵好,还是参加比赛为国争光强。

    叶红军和王来娣生怕他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只哄他说,进了体队也可以当兵,体育生报名参军当兵被选中的可能性更大些,而且这可是为国争光,若是能拿到第一名,那绝对能扬我国威!

    叶卫国还没被真正选上,已经在幻想得第一扬国威的事儿了。

    答应报名参试。

    叶红军和王来娣回到家,第一件事也问叶卫国有没有偷懒、叶忠国有没有进步。

    “当然不会偷懒!”叶卫国大声回答,“我可比我哥厉害多了。”

    又插他哥一刀。

    郁闷的叶忠国:“……”闷声闷气说,“三姐寄东西回来了。”

    “三丫?”

    王来娣又是惊讶又是惊喜,先是和叶红军一块儿把叶榆的信翻来覆去读了两遍,内容真的非常简单,开头称呼、问安、一切都好、寄的东西、嘱咐记得给叶杏带一点但不要给她家俩小的、落款。

    字数100上下。

    “又不是快报,多写几个字还能加钱不是?懒死她吧!”王来娣对于叶榆能在乡下还给他们寄这么多东西既欣慰又担忧,欣慰她果然如她所说过的不错,担忧些好东西从哪里来的,“那丫头不会下山吧?”

    叶红军:

    “别担心,三丫有分寸。”

    “有分寸个屁,那丫头打小就不知道分寸是什么,小时候一拳把大牛鼻子揍出血,牛老太太这些年一直拿斜眼看我,眼看着高中能懂点事了,谁知不能上学后性子又变了,变成了比过去变本加厉的吃货,你是没看见她看那红烧肉的目光啊,跟狼崽子一样。”王来娣扒拉扒拉翻旧账。

    越翻越揪心:“‘西山竹林,东山菇,翻过南山有野猪’,这是我们王家沟的口诀,南山可是有野猪的,不止野猪,狼老虎熊瞎子都出现过,这家伙不会是跑深山老林去了吧?不行,明天我就得把信给她寄回去,也寄给她姥姥问一问……”

    叶红军也不免担心起来,他没见过叶榆盯红烧肉的馋样儿,但自己三女看但凡是食物眼睛都不一样,还有可能天不怕地不怕。

    “野猪?老虎!狼?熊瞎子?”叶卫国听话永远只听一坨,“妈,我也要下乡逮野猪杀老虎砍熊瞎子!”

    这个时候,被叶榆家信吸引注意力的王来娣也闻到叶卫国他们口中的肉味儿,肉真的在这个时代太稀少,再怎么刷牙漱口,还是完全遮挡不住。

    “行啊,你俩还偷肉吃!”

    不一会儿,大院里传来叶保国叶卫国兄弟俩撕心裂肺的嚎哭声。

    闻了不少时间肉香的邻居们早忍不住了,纷纷满意笑了。

    啧啧啧,这叶家多少年没打过孩子了,叶保国半大少年都快说媳妇儿的人了却和小孩子一起胡闹,叶卫国体育好又怎样,不听话啊,未来莽夫一个。

    叶榆下乡果然选了个好去处啊,记得是王来娣的娘家吧?乡下好东西就是多,这女儿也没白养,知道惦记娘家,但谁家娶了这样的婆娘,怕是婆家得倒霉哇。

    “妈,我也要吃肉。”

    “吃什么吃!你还不如他们呢,跑个步都跑得这么差!”

    有个歇后语得好:“阴天下雨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不对,不是下雨,下雪了,今年四九城的第一场雪悄无声息降临,雪越下越大,从轻盈雪花到鹅毛大雪,不到一个小时,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

    第44章 瑞雪丰年

    四九城外, 王家沟也在下雪,比四九城里下雪的时间还要早些。

    下雪的时候,叶榆他们正在地里干活。

    一阵冷风吹过, 天空毫无预兆飘起了白色的雪花, 第一时间发现的那人不禁惊呼:“你们快看, 下雪了,下雪了。”

    “瑞雪兆丰年。”

    有人讨个彩头。

    没过多久, 大队长也派人来通知, 除了离不得人的几个岗位,其他人都可以提前下工, 回去歇息, 今天下午也不用来了,工分按半天计算。

    若是这雪明天还在下,到时候不用全部人上工,他会安排人轮值。

    队员们各回各家。

    叶榆也是,因最近二组三组都在一块儿干活,她与韩景、徐飞一起回知青点。

    到知青点时, 看见前院上空炊烟袅袅。

    自从年猪上交后, 花菲菲的工作更是越来越少,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各自去猪圈转一圈, 喂喂剩下两头猪,检查它们没有因失温冻死,便能回来。

    今天也是。

    回到知青点,花菲菲却也没完全闲着,喂了喂鸡,清理了下鸡窝。

    可能因第一次见证小鸡破壳很有意义,叶榆孵化前的工作, 在小鸡出壳后,都由其余三人交接。

    出生十多天小鸡浅黄色的羽毛已经长出来,毛绒绒小黄鸡,软呼呼的,正是颜值高的时候,比那只麻雀可爱多了。

    麻雀:

    “叽叽。”

    “叽叽叽。”长得都一个样不知道第几号的小鸡似在回它。

    一雀一鸡,一附一和,像是在对话。

    外面下雪了。

    透过窗户看见雪的花菲菲兴奋往外走,沪城也下雪,但不是年年下雪,即便下也很难有大的积雪,她是喜欢雪的。

    “阿欠——”

    屋外可真冷,风吹得脸生疼。

    花菲菲走向厨房,现在还不到午饭时间,她还是烧火煮了一大锅姜汤,又借着灶台的火,烤了十几个红薯。

    听到院门吱呀响的声音,说话音调高了两分,充满欢欢:“下雪啦,下雪啦,这雪下的可真大呀。”

    “对……嘶对对。”进入厨房,温暖的空气韩景和徐飞浑身一颤。

    “快喝姜汤驱驱寒。”

    花菲菲把三个搪瓷杯都盛上满满的姜汤,一一递了过去。

    递给叶榆时,无意中触及她的手指,温温暖暖的,吹了一句冷风的手,竟不比她在厨房里烧火的手温度低。

    这科学吗?

    王家沟村民们可能不知道,但住在一起的花菲菲他们很清楚,叶榆现在基本上还是每天洗澡,一桶滚烫的热水即可,甚至锅里热水不够还见过她往浴桶倒冷水。

    叶榆的棉衣里面穿得也不是和他们一样的毛衣之类,而是什么都穿,以夏季薄衣为主,甚至有见过她穿短袖汗衫或衬衫。

    简直丧心病狂。

    花菲菲一日三问:“你不冷吗?”

    “冷吗?”叶榆反问,姜汤的味道很是辛辣霸道,喝不惯的人就会像韩景徐飞脸皱一团,但她没有这个顾虑。

    一口闷下。

    “当然冷,不然你问问景四阿飞他们。”花菲菲实在忍不住白眼。

    “哦,天生的。”叶榆围着火炉坐下,伸手拿了一个香喷喷烤红薯。

    “为什么我没这样的体质?”

    花菲菲不仅没有叶榆这样怕冷的体质,烤火的时候也不敢靠火太近,过去在沪城没有感觉,到了王家沟,才知道北方和南方空气湿度大有不同。

    特别容易干燥。

    不止干燥,还会冻疮冰裂,连徐飞这样认为男人不该涂涂抹抹的男人,都乖乖和韩景一起抹蛤蜊油来缓解。

    叶榆也抹蛤蜊油,但抹出来的效果与他们简直天壤之别,不管在什么时候,她的皮肤都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嫩,村里刚出生的婴儿都不一定比得过。

    花菲菲羡慕,花菲菲不服。

    花高价从叶榆那里买了她用过的半个蛤蜊油,抹了几天,在她自己脸上的效果还不如从家里带来的雪花膏。

    凭什么?

    “天生的。”

    花菲菲甚至有种想要回炉重造也变天生的冲动,话说叶榆真的不是什么山野精怪变得吗?猪精虎精之类的。

    “不是。”叶榆认真否决,“是人,有影子的,吃喝拉撒,缺一不可。”

    花菲菲这才知道自己把吐槽说出了口,忙捂住自己的嘴巴,又看看周围,韩景、徐飞、叶榆都是熟人,松了口气,这种封建迷信的话可真不兴说啊。

    徐飞比了个“小心”的动作,话说他和韩景虽然不怎么在意外表,但对叶榆展现出的能力同样是十分羡慕的。

    不说了不说了,今天中午可供选择的食材有兔子、鸡、鱼、鹿。

    是的,你没听错,兔子、鸡、鱼、鹿三样都有。

    来自叶榆的打猎,这两天她的猎运不错,次次都有收获。

    关于狩猎,一开始,当叶榆拿出野兔野鱼时,花菲菲他们仨很是惊讶;到叶榆连续三五天都拿出野兔野鱼野鸡,他们仨已经不止用惊讶来形容,还怕她发生危险,尤其听本地村民说山里有野猪野兽。

    而这样的日子持续下去,是个人都会麻木、羡慕、佩服。

    不说徐飞,连韩景、花菲菲都在担忧自己钱包够不够鼓。

    当然,知青点天天吃肉的事情,也别想完全隐瞒王家沟村人,他们总算明白叶榆这样一个年轻漂亮有实力的姑娘为什么要下乡,感情是盯着村里的大山来。

    天生的捕猎手啊!

    也不是没人嫉妒,尤其是王老二王老三他们一行人。

    但他们抓不住叶榆现行。

    王老二王老三曾在下工后,偷偷跟着叶榆上过山,但那速度他们压根儿就跟不上,她是兔子变得吧,一溜烟不见了。

    晚上更不行。

    冻得鼻子冒泡,什么都没蹲到,过了两天发烧了实在熬不下去,不得不去卫生院买药。

    这年代可没医保,城里很多中药店被迫关门,西药贵死人了。

    而且叶榆逮住的猎物基本上都是现吃,或者储存到花菲菲他们也不知道的地方,王老二王老三想要捉住只能在饭点上门。

    但面对叶榆这个恶势力,他们敢吗?他们打得过吗?

    王老二在王家沟乃至于平泉镇横行霸道这么些年,从未想过还有他干不过的人,还是一个年轻小丫头。

    丢死人了!

    可事实即事实。

    不等王老二王老三鼓起劲儿上门,被嗡嗡嗡苍蝇骚扰的叶榆却懒得再等下去了,决定掌握主动权,主动出击灭蝇。

    又过半个月左右,在王老二王老三的三个儿子正在在院子里烤麻雀的时候,叶榆上门了。

    她发誓她真的什么武器都没拿,一个人晃晃悠悠孤身去敌窝。!!!

    王家却跟见了鬼一样。

    王老三的媳妇儿吓得失声尖叫;王老二的媳妇却一声不吭,缩在墙角生冻疮的手死死捏住衣服,像是长年累月受气的小媳妇。

    “请你们安静点?”

    叶榆的目标与她们无关,略过两人,扫一眼流鼻涕龙的脏兮兮小孩,对从屋子里出来的两兄弟问道:“小小年纪,挖社会墙角,是和他们爹学的吗?”

    “你不是也烤!这点麻雀和你逮的野兔野鸡比起来算什么?!”王老三扯着脖子吼,假如他不像是生根一样钉在王老二边上,这句话可能更有意思。

    叶榆:

    “大墙角小墙角都是墙角。”

    “你!”

    王老二和王老三不愧是兄弟,也像王老三那天一样举起拳头就冲过来。

    叶榆不退反进,一把手捏住王老三的手腕,王老三一米八的壮汉,发出杀猪一样惨叫,把王老二踢一边去。

    她又说:“何况我还真挖比不过你们,这村里有人能挖墙角挖的过你们吗?”

    这话是对终于从屋子里出来的前村长和前前村长说的。

    “村长一年接着一年干,想比累了不少家底,你们敢让人搜吗?”

    前村长和前前村长:“我们清清白白为村里干实事。”

    “老鼠洞?院地里?菜地里?房梁上?”叶榆不耐烦打断他的废话,“哦,原来是房梁上。”还以为会藏的更深,而且目光却不经意间暴露了。!!!

    叶榆飞檐走壁只需两秒,在房梁上找到一个与房梁同色的小匣子,打开里面票没多少,但有八百来块钱,以及红布包裹着的银镯子一个、银戒指两个、金耳环一对。

    不少也不算多。

    叶榆把小匣子放了回去,只留一只金耳环:“再瞎闹的话,我会把它还给你们,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

    王老二王老三可能没听明白,但前村长他们是人精,知道这个女知青是在威胁他们,打猎是约定成俗的事情,被抓住顶多狠批一顿,但这金银首饰可是会让他们家掉入深渊,他们也是能屈能伸,当下好话说尽。

    其实叶知青只拿一只金耳环,还是为了威胁他们,没有全拿,也够让他们意外。

    叶榆没拿是因这些数量看上去不像是牛大他们那样抢劫得来的赃款,且非到万不得已,她更懒得和红袖章打交道,更不想让他们打搅这个平静小山村。

    双方达成“共识”。

    大队长听到消息匆匆赶来,身后还跟着一大群吃瓜群众,当他们看见王家院子里的一幕时,简直惊呆了。

    天下红雪了吗?

    第45章 俩傻狍子

    只见, 叶榆非但没有跟王家人闹起来,还相处得十分“融洽”。

    王老三的媳妇用加了白糖的温热水,热情款待叶榆, 王老二的媳妇也从屋里端来瓜子、花生、板栗、葡萄干等小零食。

    几个小的吸着手指头眼巴巴盯着, 却被他们太爷爷和爷爷撵到一边儿去耍。

    王老二王老三则去了厨房, 煮饭招待贵客,即便没有肉, 他们家白面还是有的, 煮了一大锅面条,还打两个蛋, 怕贵客吃不饱, 还多煮了不少的玉米。

    天真的没下红雪吗?

    或者说下的真是白雪?

    围观吃瓜的村民们擦了擦眼睛,叶榆真的没有和王老二王老三干架,又擦了擦眼睛,他们相处得竟然如此好?

    假如不是王老二一瘸一拐走路与王老三脸上愤愤不平过于明显,他们可能还真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呢?

    但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心痒啊!

    可惜王老二家前后没什么邻居,他们恕于叶榆的武力值, 没有一开始靠近, 现在只有叶榆和王家本人才知道真相,偏偏这两边都不是容易打听真相的人。

    叶榆不仅自己吃零食, 还招呼其他人:“大队长来的正好,王二叔三叔他们正在辛苦做饭,不如留下来一起吃啊?”

    前村长嘴角抽搐,却并未反驳,甚至还点头,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志明啊,一起吃, 一起吃。”

    大队长算是看明白了,这王家有把柄被叶知青逮住了,对他来说,只要不干架闹大就好,其它的涉及王家他都当自己眼瞎,不过留下来吃饭嘛,这个建议不错。

    王家人惊呆了眼,自大队长退役上位后,他们与他争执过多次,至今仍不服气,只想着把张志明从队长位置上拉下来,就没想过在家里请他的事儿。

    他怎么这么不要脸?

    叶榆看了一眼这个一向正经偶尔促狭惊人眼球的大队长,挺上道啊,不过饭可以吃,零食可不能跟她抢。

    “……”

    往哪儿挪呢?

    他少你那点儿瓜子花生吗?这一眼把大队长也整无语了。

    围观群众也有胆大起哄的,问:“村大爷请客不要忘记我们啊。”

    被前村长和前前村长瞪了一眼,吃吃吃,吃你个大头鬼,真让全村上门白吃白喝他们家还要不要过日子。

    围观群众最后还是慢慢散了,留下来的作客只有大队长和叶知青。

    王家备的晚餐不全丰富,但量大,王老二王老三的手艺也还可以。

    叶榆敞开肚皮吃得老香了。

    吃得前村长一家人眼皮一直跳,饿死鬼投胎是不是,他们全家人加在一起都吃不过她,这饭量也未必太大了点,前村长捂着胸口表示难受的不得了。

    大队长本来脸皮没那么厚的,在叶榆大口大口啃玉米、大口大口咬菜喝汤的带领下,不知不觉吃的也比平时多。

    “……咳咳。”

    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大队长留在王家吃这顿饭,一来就是为了恶心王家。

    王家这一年来给他挖了多少坑,虽然他也有报复回去,但作为还未站稳脚跟的大队长总是避免不了吃一些暗亏,难得有机会能搭顺风车报复的机会摆在眼前,他如何忍心错过?

    第二嘛是为了叶榆。

    大队长知道靠山吃山,村里哪家哪户不上山挖野菜砍柴火,捡到野鸡野兔除了大食堂时期,也不见谁家上交生产队的,叶榆有本事狩猎喂饱自己他也钦佩不已。

    但人心最难测。

    知青点天天吃肉顿顿吃肉,十几天一个月还好说,时间长了,村子里眼红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多。

    看什么看!

    说的就是你们,王老二王老三!

    大队长摸了摸浑圆的肚子,他实在吃不下了,喝了口温白开,把碗放下,他的建议是让叶榆他们悠着点儿。

    一个王老二王老三叶榆能够应付得来,但一个村长七八成人就……人多势众,这也是外来人口在乡下不好混的原因。

    叶榆若有所思,她当然不会选择委屈自己肚子,也不想悠着来,唯一的办法嘛……有了,但想想——

    “哎!”

    叹一口气。

    “谢大队长提醒。”叶榆举着装着糖水的搪瓷杯与大队长走了一个。

    就挺有江湖儿女豪气的。

    这不禁让大队长怀念起当年在部队里与战友们意气风发的日子,笑了笑也叹:“明白就好,你们知青读书多,脑袋瓜子也灵光,说什么都领悟快。”

    一场其乐融融的招待宴。

    只不过,其乐融融的是叶榆与大队长,王家人在旁边吃饱了一肚子的气。

    回到知青点,花菲菲、韩景、徐飞几个也叽叽喳喳围上来,虽然叶榆很厉害,他们还是怕她吃亏。

    若不是叶榆没有事先告知他们,等他们得到信息时,叶榆已摆平王家,他们肯定不会让她一个人去。

    毕竟每次叶榆吃肉,都会分他们半勺汤,还有交换更多汤与肉的可能性。

    且就叶榆单独行事这一件事,花菲菲、韩景、徐飞都不赞同,花菲菲和徐飞二人联手推出韩景。

    韩景超大声说话:

    “你这样是不对的!”

    “我们是一个同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也可以帮忙。”

    “今天上工不累?”叶榆目光往下,打量了下他的小腿肚。

    “……”

    “但这不是累不累的问题,”徐飞把话题扯回来,“我们是希望在遇到困难时,我们也能出一份力。”

    花菲菲:

    “对,我也一样。”

    “哦。”

    叶榆应了一声,但并没承诺,事实上大队长提出的那个问题,她已经有了处理计划,带他们去干嘛?

    围观鼓掌吃宴吗?

    徐飞隐隐察觉这语言背后的陷阱,无奈有两个傻白甜队友已经在拍掌欢呼,对上叶榆目光后,他也哑了火。

    行吧,行吧,暂且这样,叶知青其他都好说话,但在原则问题上相当固执,现在这样有商有量已经不错。

    这一天深夜,叶榆再一次换上能完美融于黑夜的深色衣服,整装待发。

    “储备粮。”

    “叽。”

    麻雀听到自己的名字,立马扑棱扑棱翅膀飞过来,停在她的肩膀上。

    叶榆空间瞬移,和麻雀一起出现在知青点外几十米处。

    落地不到两秒,又连续四、五次瞬移,终至南山脚下。

    是的,南山。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山里出来活动的动物越来越少,东山西山已经不适合作为狩猎场所,叶榆的猎物大半都来自于南山。

    村里人很多都有猜测,但世世代代的居住口诀已深入人心,“西山竹林,东山菇,翻过南山有野猪”,除非面临饿死的极端情况,他们一般还不是不会上南山打猎。

    尤其是现在可是冬天!

    一个不慎,哪怕不遇见毒.蛇野兽,也有可能冻死在山里。

    只叹这叶知青的胆大包天,若生活在古代,怕是一个将军人物,这个时候,他们已经不思考女还是男了。

    叶榆往南山爬了十几米,又在一棵树的阴影下空间瞬移。

    目标是第一个猎物坑。

    在末世,绝大多数人都是绕着变异兽走,而且以变异兽的实力也不会掉入普通陷阱,因而叶榆不太会埋伏狩猎。

    现在的猎物坑是跟村里人学的,不管是坑也好,吊脚套也罢,还有防人误入标志,东山西山都有不少实物教程。

    再一点点改良。

    下陷阱的地方也在不断改良,在动物粪便、巢洞附近,若是再找不到,可以设在吃过啃过的植物附近。

    叶榆觉得自己天赋应该是不错的,在这样寒冬腊月,四、五个坑里总会出一两只猎物,有时候还更多。

    今天第二个坑就有两只傻狍子。

    狍子主要分布在烨国东北、西北、中部、西南地区,又主要以东北为主,燕山狍子数量并不算多。

    且因这东西确实有点儿傻,相对野兔来说,和野鸡一样抓捕容易,东山西山早已绝迹,南山数量也不多,得翻过南山才行,这一两只应该是走失过来的。

    狍子也是好东西,不仅可以炼油,也可以红烧、爆油、炸烤,还可以狍子肉包白面饺子,或制作肉干储存。

    叶榆把两只傻狍子放入空间,发现狍子不见的麻雀叽叽叫了两声,这家伙丁点儿一团,胆子倒是贼大,不然也不会在那一晚上闻到烤异兽香味飞蛾扑火。

    继续下一个目标。

    空间瞬移真的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技能,不到十分钟,南山近二十处捕猎点都被叶榆光顾,除了误补的一大一小两只,其余七、八只猎物都被收进空间。

    除了搜寻新的合适的陷阱之地,每晚上来一转就当郊游消食。

    末了再瞬移至南山山顶。

    整个南山上半坡只有山顶这一处人家,即守林员的居住之所。

    三间土屋并连一排,圈了个小院子,门口种了一棵大榕树,长得快遮天蔽日,护林员家不养鸡不种地,也很少与村人们来往,有点像一个寂寥的世外高人。

    叶榆也不知道护林员具体名字,只知道他姓王,村里都叫他护林员或王叔,是王家沟的本地人,有几把从祖辈继承下来的、曾杀过小鬼的□□。

    第46章 棋逢对手

    叶榆形容护林员是世外高人也是有点原因的, 她发现老护林员的五感相当敏锐,几乎抵达普通人能到的上限值。

    尤其是第六感。

    第六感的定义没有明确规定,大概率指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感以外的超级感官。

    很多人把第六感形容的很玄学, 也有人用科学解释, 第六感是通过眼耳鼻舌皮肤等一个整体感官, 传达至大脑,再由大脑分析得出的一种机体直觉, 护林员几十年的护林经验也包含在其中。

    上南山的第一个晚上, 叶榆和绕过村民房子一样绕过护林员家,她敢保证动作很轻, 也没有来得及野外烧烤。

    但护林员还是半夜起床, 在南山山林巡视了一圈。

    双方都发现了彼此。

    叶榆靠的是突破人体极限的敏锐五感,而护林员靠得是对山林的熟悉,他靠着树木草丛与山里动物也能寻到有人进山的证据。

    这真的太让人惊喜!

    如果说肩膀上的这只麻雀让叶榆意识到末世是现在和平世界的未来,那么护林员让她看见高手在民间。

    有一种棋逢对手的感觉。

    相信护林员也是如此,两人在漆黑的夜里进行第一次较量。

    叶榆没有使用空间异能,但敏锐的五官终究还是超越人体极限, 而护林员的机体直觉始终在人体极限范围内。

    也因此, 前者略胜一筹。

    不过因叶榆对南山的陌生,好几次都是靠惊人的速度与他擦肩而过, 虎口逃生,真是十分惊险又刺激。

    殊不知护林员也很吃惊。

    他今年六十八,已经是快古稀入土的年纪,年轻时他爷爷从一道士那里学了点强身健体的手段,后来教给他爹,他爹又教给他,他打小练这个, 比他爷爷他爹练的都顺。

    也因此,他一向很骄傲自己的身体,比村里那些个年轻人也不差,村里同龄人都有入土的,他还活蹦乱跳。

    再加上六十多年山林生存经验,护林员一度认为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这连绵青山,今天晚上却被人在南山打脸。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不得了啊!

    护林员虽然逮不住叶榆,却能找到叶榆留下的全部陷阱,陷阱与这个人在林子里的灵活截然相反,显得生疏、粗糙,比普通人村民留下的都不如。

    这就有点矛盾了。

    护林员实在想不出王家沟有谁有这样的本事,连是不是特.务逃到他们这座山都有想过,这真的不是大开脑洞,建国前,眼前可不是被那些小鬼里里外外搜寻过多次,他们村还联合军人一起打过游击呢!

    第二天,一年到头下山次数少于两只手指头的护林员难得下山,也不去其他地方,往大队长家里走去。

    他询问特.务的事儿。

    大队长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不是特务。”

    “不是?”护林员纳闷,“咱们村里什么时候出了这样天分的人,哪家的年轻人?”

    “确实是年轻人,一个知青,才十七岁。”

    “知青?什么知青?”护林员不太懂这些个新鲜词汇,他与村民打交道少是他懒得理会人,主动权在他手上。

    若非王志明当大队长后上山拜访过,再加上两人还有点沾亲带故的亲戚关系,指不定连换大队长大都不知道。

    “知识青年。”大队长无奈地把知青下乡的前前后后解释一遍。

    “村里来了四个知青吧?你怎么知道半夜上山的会是她不是其他知青?她是个女的吧?”不是护林员歧视女性,因生理局限,通常来说,女人的力量速度的确比不过男人。

    大队长想都不想回:

    “只有她有这样的本事。”

    护林员又听了一些叶知青的事儿,基本上把她身上的特.务可能性排除,一来谁家干间谍的会如此高调引人注目,二来谁家特务跑来一个山沟里刨土。

    但越发对于这个知青好奇了,和大队长说要去看一看,还道:“长这么大,老头子第一次对一个人好奇。”

    大队长其他人不理,但护林员他还是会理的,因他知道护林员身上是有真本事的,他当初能当上兵还麻烦王叔了呢,于是带护林员去地里看人。

    到了大豆地坎儿上,大队长指了指:“那个,长得最高挑最标志那个。”

    护林员一开始的确对这个女知青很能迷惑人的外表产生惊讶,但只片刻他便收敛这种怀疑,内行人看门道,他能看出她的力量明显大过常人,脚步轻快有力。

    叶榆的第六感同样不是催的,察觉两道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过久,抬头望去,对上护林员的视线。

    交锋半秒。

    叶榆也推测出眼前这个五十来岁男人的身份,在村里待这么久,她是第一次见到外貌年龄比实际年龄差这么多的老人。

    弯了弯唇,礼貌一笑,和大队长也隔空打了个招呼。

    “确实不错,”护林员叹,“比老头子年轻时厉害多了,这性子也很沉稳,是个干大事的料,前途无量啊。”

    现在局势混乱,大队长无法回答叶知青未来如何,只作补充:“叶榆同志还是狗剩叔的外孙女。”

    “王狗剩他家的?真看不出来,鸡窝里飞出了只金凤凰。”

    大队长假装没有听到这话,不过对于叶榆能把护林员也给引出来,他对这个很能搞事(?)的女知青

    又过一日,因下工时间早,叶榆不等晚上,白天便去探索南山地图。

    护林员对于她的到来更是心知肚明,但并未阻止。

    尤其是在知道叶榆遵守狩猎规则后,诸如挖坑记标志、不杀崽与带崽的、不乱烧火之类,毕竟他家以前也是猎人世家,还挺欣赏这样年轻的打猎好手。

    在护林员的锻炼下,叶榆收敛气息的本事也进步相当大,如今半夜进林,不一定会把护林员惊醒。

    南山地图点亮后,叶榆顺利通过翻过山顶,踏入绝大多时候王家沟人的禁区。

    翻过山顶,向阳面的南山比背阳面的南山林子密了好多倍。

    路更难走,或者说没有路。

    叶榆再好的身手,在半人高的杂草堆里也无处下脚,或荆棘丛生,或藤蔓缠绕,指不定里面藏着冬眠的蛇蟒,被惊吓过后,冷不叮咬你一口。

    下脚不行,那便上树。

    从一棵树直接蹦到另一棵树,粗的树枝作着力点没问题,细一点的树枝弹性不错,可以充当绳索。

    月光下,叶榆像一只灵活的猴子,在森林里蹦来蹦去。

    一段路程下来,弹跳力有了明显的提升,蹦跶真的非常减压。

    当然,翻过南山的猎物又增加不少。

    不过,叶榆近期目标不再是野兔野猪野鹿野狍子,而是更大体型的动物,用来堵住王家沟村里的嘴。

    那一句口诀“翻过南山有野猪”中的野猪就很适合。

    叶榆来到传说中的野猪坳,附近的林子还真生活着一群数量不少的野猪。

    目测好几百头。

    竟然这么多!

    叶榆现如今相信护林员的实力?

    他活着的时候,这些野猪要想翻过南山去王家沟的地里捣乱不太可能,但假如护林员寿终正寝后,这些野猪犯事的可能性很大,面临的大概是集体灭杀,顶多零零星星的野猪逃到大山深处。

    这也是未来平泉镇附近从未听说过野猪伤人的事情,可能护林员在生前已安排好。

    “叽叽。”麻雀叫了两声,一向胆大包天的它却不太敢去野猪群里闹,只盘旋在叶榆的头顶上飞来飞去。

    似乎在加油。

    叶榆嘲:

    “胆小鬼。”

    其实也不怪麻雀,不要看野猪家猪名字都带一个猪字,两者的战斗力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野猪身上的脂肪很少,基本上遍布肌肉,皮薄肉厚,它们不仅体型贼大,个头破两百公斤并不罕见,而且短时间内还能爆发出4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

    野猪还有两个粗壮尖利的獠牙,又喜欢群居,即便对上老虎熊瞎子都不恕,甚至能给予反杀,也因此,民间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

    叶榆却是不怕的,时速40公里每小时对她来说太慢了。

    搭着一根树枝飞入野猪群边缘,脚触及一头野猪时,将其瞬间收入空间里,又如法炮制,再次连收三头野猪。

    野外狩猎往往充斥着血腥,但叶榆是借空间杀猪,空间外不带一滴血,且动物没什么智商,同伴消失不见反应也很难,很多猪依旧吃自己的东西,或者瘫倒歇息。

    直到野猪首领通过嗅觉闻到有敌人入侵地盘,发出一声嚎叫。

    叶榆却早跑路。

    今晚的捕猎非常和平。

    原路返回,发现护林员家油灯亮着,好吧,这动静不惊动他才奇怪。

    叶榆抹了抹鼻子,非常肉疼地丢了一条菜花蛇在护林员院中,既是交保护费,也是向他报一声平安。

    等护林员听到声音出门时,一个人影都寻不到,看着院子里多出来五斤上下的菜花蛇,笑骂一句:“这丫头,老头子图你这丁点儿蛇肉不成?”

    夜风把这句话送到叶榆耳朵里的,她倒是想回一句:

    “不要可以还我!”

    第47章 分食山猪

    第二天, 叶榆和往常一样上工。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地里的活越来越少,现在都只剩些边边角角收尾工作, 很多老人和部分体弱的人干脆请假不出工, 毕竟若是倒霉生病发烧花的钱受的罪可比在地里干活承担多多了。

    叶榆也不想和其他人去争去抢那丁点儿工分, 杂事贼多,费时不讨好, 还不如平日里多干体力活。

    可惜请假因体力过于出众大队长没同意, 上工时间加入磨洋工小分队,眯着眼睛悠闲地像是遛弯儿的大爷。

    有时兴致一起, 和王大海他们一群小萝卜头爆蚕豆、烤麻雀。

    蚕豆的收获季节本来就在深秋季节, 各家各户上了新,还有的是小萝卜头们从地里拾秋得来,即队里收蚕豆晒蚕豆时,他们跟在大人屁股后头捡零碎。

    每家每户都有小孩儿,现在的粮食变量比五六十年代又有进步,对于这点边边碎碎, 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叶榆和小孩儿、小孩儿的家人换来一些蚕豆, 学着他们一样升起火,把蚕豆丢了进去, 不一会儿便开始滋滋滋作响,紧接着“砰”的一声,蚕豆爆开花。

    有点像过年放鞭炮。

    小萝卜头们欢喜鼓掌,叶榆闻着这浓郁香味儿,迫不及待扒拉出来,丢到嘴里,焦焦的, 无敌香。

    麻雀也一样。

    简单处理甚至不处理,把麻雀丢火里,熟了后灭掉火,检出麻雀,把糊得厉害的地方去掉,内脏啥的也不要,只撕中间的肉,一丝一个准儿。

    闻起来喷香,嚼着其实有点腥,但在缺肉少油的当下,绝对是美食。

    其他人看着叶榆他们爆蚕豆烤麻雀也心痒,不久也堆上了火,有的还拿花生出来烧,或者爆玉米花儿。

    上工之地顿时成了美食之地,这让大队长他们哭笑不得,但也没阻止,主要是现在这些工作都耽搁不了。

    下工后,叶榆先回知青点。

    今天的晚饭轮到花菲菲做,每到这一天,是其他三名知青最为期待的时候,因为花菲菲手艺好,花样多,冬天也能玩出点与众不同的特色来。

    现在厨房里新添了一个铁锅,共两口锅。

    一口用来蒸馒头,不是纯粹的白面,面粉里掺了不少红薯粉玉米粉黄豆粉,再添一点点白糖,蒸出的软乎乎馒头自带淡淡甜味;另一口锅煮先煎鱼,正面反面煎得焦黄,泛出肉香气儿,再点一个小葱拌豆腐。

    叶榆一口鱼肉一口杂粮饼,再一口豆腐一口辣白菜。

    有肉有粮有菜,这样悠哉闲哉的日子,当神仙都不换。

    晚饭后,叶榆在三人欲言又止的目光下,出了门。

    目标直指南山。

    又过了一段时间,天色渐暗,韩景他们有点担心,因为往日下工后去狩猎,叶榆通常都赶在天黑以前回来。

    有时甚至让人怀疑她不过是出门转了一圈,野兔野鸡便撞在她手上,这样的运气这样的手段,可真让人馋坏了。

    今天这个点却还没回来。

    “可能是冬天黑得更早?这和她十天前回来时间差不多。”

    正当花菲菲等人猜测和担忧时,外面隐隐约约传来很多人说话的声音。

    三人忙出了院子。

    声音似乎从山下传上来的,一个声音特别清亮的童音叫:“野猪,野猪,小姨逮住一头野猪啦!”

    等等——

    野猪?

    什么野猪?

    小姨?

    “好像他们叫叶榆就叫小姨。”

    “村里几个老婶子还说,叶榆面冷心热,不然怎么有那么多孩子喜欢她,混成了王家沟的孩子王。”

    也就是说——

    叶榆逮住了一头野猪?!!

    韩景、徐飞、花菲菲三个面面相觑,看见他们眼中的震惊,两秒后,齐刷刷往山下疾步跑去。

    几乎整个王家沟的人也都如此,这可是八百年未出现过的一次热闹。

    而且野猪——

    那可是猪啊!

    韩景仨的速度依旧不能与王家沟的村民比,不说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很多老人他们都比不过,到山下时,村民们已经里一层外一层把村社圈了起来。

    “让让啊,让让,请让一让。”

    韩景他们靠刷脸挤到最前面,但见中心处站着大队长、村会计、仓管员、妇女主任、民兵连长等村干部。

    以及叶榆。

    而叶榆的脚边倒着一头几百斤重的野猪,浑身深褐色刚毛,身上有一些被拖拽的痕迹,张着嘴,露出两锋利獠牙,脖子那里被刀开了口,正在冒着鲜血。

    这野猪血也是好东西,仓管员拿了一个大木桶接住。

    好家伙!

    还真是野猪!

    若是活蹦乱跳的野猪,在场人还有可能害怕,像是这样死透的野猪,只会让人嘴馋,他们看它眼睛里只有肉字。

    这个时候,能够维持正常理智的人不多。

    大队长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他揉了揉酸涩的太阳穴,这些知青们隔三岔五总要搞出点动静来,虽然惊喜比较多,也非常费干部。

    他问出关键:“叶同志是在哪儿遇见这野猪的?它们下南山了?会不会给村里的庄稼地造成影响?”

    “不会。”

    叶榆只回了最后一个问题。

    这样避重就轻的回答,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听得出来,“翻过南山有野猪”,她肯定是翻到南山那边去了。

    人们议论纷纷:

    “这知青的胆子可真大。”

    “要是你有叶知青这样一把劲儿,你能忍住不进山?”

    “当然忍不住,要是我有叶榆这身手,野猪别想活着出南山,我家还不顿顿吃香喝辣……”

    “南山危险,叶同志还是少去得好。”尽管护林员赞叶榆身手利落,大队长还是忍不住出声嘱咐。

    “哦。”

    叶榆糊弄学应声上线。

    她当然还会翻南山,甚至去南山那边的山那边的山,但不会是为了村民,升米恩斗米仇,这也是末世人亲身经历的血与泪,今年她都不会再当着村民的面杀野猪。

    为了转移话题,叶榆又指了指地上的野猪,闭上眼睛,简明扼要地说:“上交,分猪肉。”

    分猪肉?

    猪肉?

    肉?

    立马有小孩子欢呼起来,连大人们也个个开心议论起来。

    有藏不住事儿的已经当场计算自己能领多少斤猪肉,这样的热闹仿佛到了过年结算工分或者分年猪的时候才有。

    大队长的话又被人群议论声给堵了回去,他看一眼镇定的叶榆。

    行吧,这家伙前脚他提出天天吃肉吃独食会让人眼红,原以为她多多少少会避着点,后脚便猎得一头野猪上交。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村民们分得叶榆猎得的野猪肉,对于知青点天天顿顿冒肉香的事儿,再有意见也得掂量一二。

    这大概就是拉全村人下水。

    当然也有其他办法,比如把野猪上交公社,但这个办法哪怕大队长都不会同意,毕竟上交公社能不能分下来那可难说,即便公社长非常公平,分下来也少了十几二十分之一,这冤大头的事儿谁干哦。

    大队长确认叶榆的想法后,对大家伙说:“行,趁着现在猪肉新鲜,麻烦村会计称一称,按照人头分给大家,十二岁以下小孩的分大人的一半。”

    更热烈的掌声响起。

    叶榆虽然很抠,但还是考虑到一个生产队有好几百人,挑得野猪里的大头个,四百来斤,每个人都能得个一斤半两。

    人头多的家庭得的越多。

    野猪称斤重过后,村里技术最好的杀猪匠站了出来,在几位村民的帮忙下,剥皮、拆分,又将猪分出肉、骨头、下水、猪血、猪油等几大类。

    野猪没有多少肥肉,油也少,因是叶榆猎杀的野猪,油和猪血一并给知青点,猪下水也分了知青一半,剩下才是猪肉。

    村会计会用秤一斤一斤称重,每家每户都端着盆或拎着木桶排成长队领肉,排队的时候,他们看着猪肉的眼睛都在发光,好多小孩儿吸吮着手指流口水。

    这是知青入村以来,村民们第一次直观地面对知青的本事。

    他们对知青的好感更是噌噌噌上升。

    虽然目前只得利于叶榆,但好感从叶榆蔓延至全部知青,甚至于叶榆的姥爷姥姥他们一那大家子。

    王狗剩夫妇俩听到同队的人一直在夸外孙女,也是笑缺了牙,虽然他们有怨过叶榆太大方,有好东西也不知藏着掖着,也不来孝敬长辈,但在外人面前,那绝对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轮到王家人领肉的时候,他们都要强调一句:“这是我孙女/表妹/小姨猎的野猪,那个,还有后腿肉吗?”

    至于韩景、徐飞、花菲菲三人倒没有这么显摆,直到端着一盆肉回去,他们还有点晕晕乎乎的。

    回到知青点,为了避免被二次追问,叶榆抢先一步开口:“猪下水猪血坏的快留不得,菲菲,你会处理这个吗?”

    花菲菲下意识回:“草木灰可以处理猪下水臭味,猪血要用生姜水浸泡,我一个人干不了,需要有人帮忙才行。”

    叶榆:“韩景,徐飞,你们还愣着干嘛?帮忙啊。”

    “……”

    第48章 猪肉喷香

    猪下水通常指猪内脏, 包括猪大肠、猪肝、猪心等。

    对了,还额外附赠一根猪尾巴。

    猪下水好不好吃一看能不能洗干净,二看舍不舍得放料, 尤其是野猪比家猪的腥味更重, 也更难处理。

    第一点看韩景、徐飞俩个忙的满头大汗便知, 至于第二点,叶榆虽然也舍不得越用越少的调料, 但更不想浪费粮食。

    再加上花菲菲这一手让人拍案叫绝的厨艺, 肯定错不了。

    炸过的猪尾巴干香清脆,爆炒的猪杂碎油润多汁, 煮过的猪血旺嫩滑爽口, 再添加一些湘江带过来的辣椒,非常非常非常地下饭,一口气能炫一锅那种。

    硬菜端上桌,摆在正中央。

    大厨花菲菲一声令下,四人都忙着夹菜啃馍,安静得不像话。

    不对, 还有麻雀围着桌子叽叽喳喳的声音, 显然这被这麻辣鲜香吸引过来,但它顶多能叼三分一个干辣椒。

    好在麻雀并不知道自己如此可怜, 而且比起吃,它更喜欢闻,是的,就是如此变态,它喜欢满足莫名其妙的嗅觉。

    “叽!”

    香!

    花菲菲、韩景、徐飞摸着浑圆的肚子,看叶榆把剩下饭菜全部包圆,对于她的好胃口, 愈加羡慕不已。

    这一个晚上,王家沟各家各户都多多少少飘出一丝儿肉香。

    又以知青点为最。

    伙食已经让知青点成为王家沟人最羡慕最神往之地。

    若非叶榆头一天上工便怼了爱做媒的七大姑八大姨,来了句“智者不入爱河”,恐怕村里已经有媒人说亲上门,或者也有小伙子小姑娘自荐上门的。

    连村里不懂事的小屁孩,都叫着要去给知青当儿子女儿。

    他们的父母抓住就是一顿竹笋炒肉:“你们也不看人家要不要!”

    知青们狂汗:

    ……这是重点吗?

    还有,需要慎重其事纠正一点,不是知青点顿顿有肉,是叶知青顿顿有肉,知青与知青间还是有壁的。

    吃饱喝足后,轮到洗碗洗锅。

    因肉是叶榆猎的,花菲菲做饭有大功,这些杂物又落到韩景徐飞俩难兄难弟头上,不对,是猜拳输了的徐飞头上。

    俩兄弟当场表现了什么叫内讧阋墙。

    胜者韩景得意忘形,他抬出矮板凳坐到一边,边指挥边吆喝:“今天油多,热水去油,徐飞同志,你最好烧热水来洗,请洗干净一点。”

    听得徐飞额头青筋暴起,掀起水花往韩景那边丢,韩景不甘示弱,好在两人知道现在是冬天,一来一往都有分寸。

    “幼稚。”花菲菲摇头一叹,见叶榆看过来,把凳子往远着韩景他们方向挪,表示自己与他们绝对不一国。

    猪下水猪血吃完,第二天还有猪肉。

    野猪肉比家猪更腥,自然也需要事先好好处理,舍得下料,且口感上更柴,花菲菲选择闷锅红烧,焦香四溢,不带一点儿膻味,嚼起来十分得劲儿。

    与各家各户几斤猪肉炖N顿不同,知青点的猪肉中午晚上两顿光,任谁见到大概率都会说,这些知青不会过日子。

    没办法,有叶榆这个吃货在,花菲菲、韩景愣是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在吃完猪肉的晚上,韩景才吧唧吧唧嘴,和徐飞遗憾明天没有猪肉吃了,被徐飞砸了一个枕头。

    次日,轮到韩景早起煮饭。

    一入厨房,惊叫:

    “握草!握草!握草!”

    连续三声国骂,可见他内心有多震惊。

    但见厨房里,多出了两头前天在村社分食的一模一样的几百斤大野猪,伤口也整整齐齐,两个大木盆正在接猪血。

    野猪!

    两头野猪!

    两头几百斤的成年大野猪!

    韩景觉得自己一定是没睡醒,做梦呢,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眼睛,野猪还是在那里,抬头望了望,四周看了看,也没走错,还是知青点的厨房。

    “嗷,嗷,嗷!”韩景狼嚎三声,掉头就跑,冲到东屋房间,把还在熟睡的徐飞抓起来就是一顿狠摇。

    “???”

    “有病啊你!”

    被惊醒的徐飞回了他一巴掌。

    韩景:“……”

    “野猪!”

    “什么猪?”

    徐飞没有听太明白。

    韩景再次解释:

    “野猪,厨房里有野猪,两头!”

    可能因在睡梦中被叫醒,徐飞还是不太理解两头野猪什么意思,迷糊糊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两头野猪?

    脑子瞬间宕机。

    “野猪?”

    “对。”

    “两头?”

    “对。”

    徐飞也“握草”了一声,立马起床,披上大棉袄,和韩景一起冲出房间,屋外刺骨寒风冻得他一个激灵。

    不过也暂时顾不上冷了。

    他来到厨房,亲眼目睹两头几百斤大野猪,连发数声惊叹。

    这下子,韩景终于实心落地,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但徐飞飘了,脚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晕晕乎乎,他不会还没醒吧?

    然后,两人又一起去叫花菲菲起床,当然他们没有傻到闯女生房间,只在门口又是敲门又是叫。

    急性子韩景还蹦了两下。

    花菲菲起床气比徐飞还大些,臭着一张脸从屋子里出来。

    然后被惊呆了下巴,瞌睡虫瞬间跑掉:“野野野野野猪,哪里来的野猪?”

    问虽这么问,但任谁都知道这两头从哪里来,肯定和最后那一位有关,除了她,想不到还有谁往他们厨房丢野猪。

    但叶榆还在睡觉。

    碍于叶榆的“权威”,几人纠结是先叫人,还是先煮饭再叫人,选择前者,会不会被一拳打出来,和这野猪一样。

    知道不会,但可以脑补嘛!

    事实上他们无需纠结,叶榆早醒了,她又不是聋子,三人跟精神病病人一样在院子里瞎吼,她怎么可能睡得早。

    但温暖的被窝实在太舒服,像是长了手将她禁锢于其中,在被窝里滚了个十几二十分钟,这才爬起来。

    毛巾往肩上一搭,漱口杯、蛤蜊油放入木盆里,端着往外走。

    花菲菲和徐飞瞌睡虫早飞了,在院子里一边洗漱,一边蹲人。

    一见她,立刻问:“叶榆,厨房里那两头野猪不会是你半夜抓回来的吧?”

    “对啊,”叶榆点了点头,回答,“和前天那头同一陷阱抓的,为了避开其他人,昨晚才拖回来。”!!!

    尽管已做了无数的心理准备,亲耳听到这个回答,还是让人震惊。

    徐飞也知道叶榆口中避开的意思,即她没有打算把这头野猪和全队分享,这无可厚非,能够分出一头猪的肉在他看来已经非常大方,这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再说,常人也猎不到野猪。

    只是有一个问题,徐飞终于问出口:“大队长不是说南山很危险吗?有豺狼虎豹,还有熊瞎子和蟒蛇,五步·蛇和过山风,这些东西咬一口致命的。”

    叶榆答非所问:“对了,你们除了可以用物资交换外,帮忙处理猪肉,比如制作肉干、咸肉、腊肉都有酬劳,煮饭也是,上次的猪下水味道不错。”

    这话题转移十分生硬,花菲菲和韩景也不是没有察觉叶榆在转移矛盾,但她提出的条件真的很让人心动啊。

    这可是肉啊肉啊肉!

    “可以!”

    两人异口同声。

    花菲菲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还未褪去的婴儿肥,总感觉下乡以来人还变胖了,多亏一个神人队友的带飞。

    对上徐飞的目光,韩景又作补充:“但叶榆你还是少往南山走,村里人说山的那边真的非常危险。”

    “对对对。”

    “放心,不会有事,我很惜命的,指不定比你们还惜命。”叶榆只能这么回答。

    徐飞、韩景、花菲菲不知道深更八夜去杀野猪是怎么个惜命法,但他们也知道叶榆是个主意大的,已经下的决定不会轻易更改,只能相信她心中自有成算。

    咕噜咕噜——

    锅里的红薯肉冒泡了。

    早饭比昨晚更清淡,除了叶榆主食为肉外,其他人都吃素。

    叶榆吃肉也不是她非要吃肉,主要是她在村里换的粮食终究是有限,于她而言,粮食蔬菜比肉更难得,多吃肉能够减少对红薯玉米土豆等的消耗。

    这个借口可真“丧心病狂”。

    吃过早饭,四个人忙碌起来。

    今天下雪不上工,也没轮到他们值班,正巧有很多时间处理野猪。

    说到熏肉腊肉,不得不提到一人,那就是红旗大队的知青杨秀秀。

    大队与大队间的来往并没有他们想象那么频繁,这十几天他们也一直没出村,也是时候赴约了。

    花菲菲这才回忆起与杨秀秀他们分别时,最后一句话似乎提到猪肉,怕是那个时候,叶榆已经在打山上野猪的主意。

    叶榆爽快承认。

    除了赴约外,徐飞他们还想去镇上邮局看一下有没有杂志社的回信,顺便把这些天写的信再次寄出去。

    叶榆的零食与糖果都已耗尽,豆油盐等基础调料也剩不下多少,也需要再外出采购一批。

    于是在雪停过后,四人一同去向大队长请一天假。

    这次不像上次热闹,早上几人还起迟了一个多小时,到镇上已经临近午饭点,先去国营饭店吃了个饭才到的邮局。

    第49章 文章登报

    他们向邮递员出示名字、大队地址, 发现竟然每个人都有累积信件,地址还都来自于同一个地方,燕京市。

    叶榆和韩景收到的是家书。

    这家书不止有叶榆的, 还有让叶榆顺路捎给她姥姥姥爷的。

    这——

    难道是告状?

    叶榆好奇地拆开自己那一封。

    信是王来娣写的, 她妈这字儿写得真不错, 可能因这年代科技不发达,电脑手机即便发达国家也不一定人人用得上, 读书人大多都有一手好书法, 刚穿越未来那一两年,她还参加过书法比赛拿奖。

    信一共有三页。

    内容嘛, 主要还是拉家常, 几件事翻来覆去地叨唠,大概包括不要贪嘴懒惰,不要轻易和人起冲突,不要去山里冒险,与人交好,多拉近与姥爷姥姥关系, 遇见危险时, 他们还能帮拉一把。

    叶榆犯的事儿几乎全中,猜的这么准, 她妈可真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错是知的,但不可能改的。

    对了,信里还把叶卫国被体训队看中的事情也说了一嘴,说是体训教练比较好看他,只要叶卫国自己不犯错,他被选中的可能性很大。

    王来娣叶红军俩口子都是谦逊的那一类人,他们既然在信里这么说了, 也代表叶卫国被选中的可能性是真大。

    体训队?

    叶榆没记错的话现在烨国是被世界上很多国家联合抵制。

    也因此,六几年烨国连参加奥林匹克全球大型体育赛事的机会都没有,得等到七多少年来着,七九年。

    到时候她大概率已经回到城里,叶卫国也快满二十五岁了。

    好好保养一下,这个年纪也算运动员黄金年龄,加点油,为国争光,他这保家卫国的名字取得也不算白取。

    说实话,叶卫国这智商这性子,不够敏锐非常容易被激,更适合去干体训而不是当兵或干警察。

    而且他崇拜当兵可能是小时候王小二的故事听多了,更多是崇拜英雄主义,在和平年代,体育赛事更符合他的心性。

    叶榆向徐飞借了纸,又在提前备好的回信上补了两行,和前两天处理过的野猪肉酱一并寄回去。

    知道肯定会被骂,骂就骂呗,多补充点营养,至于担忧,等信到了,也基本上临近过年。

    肉吃到嘴里,到时候回家被马鞭打手心,还是鞋追杀似乎,都随他们夫妇,反正她皮糙肉厚痛不了。

    除了家书外,家里还寄来大半麻袋的东西,比韩景的两麻袋少些,但也少不了多少。

    叶榆也拆开大概看了一眼,多数与防寒有关,还有一小卷新布,她妈肯定又欠纺织厂同事一屁股人情。

    此外还有些吃的,一罐酱光瓜,一坛辣白菜,几斤老冰糖与糖霜柿饼。

    对于王来娣来说,买冰糖肯定比那些包裹着五颜六色糖纸的水果糖来的实惠,给女儿买的时候也下意识挑了这个。

    冰糖也的确很甜。

    叶榆含着冰糖,目光放到激动不已的花菲菲和徐飞那边。

    两人都来自南边儿,他们写的家书指不定才刚刚到家呢,回音自然也很慢。

    他们俩收的信来自燕京报社。

    花菲菲也没想过自己的文章竟然真能上报纸,她觉得自己写的和徐飞差距有点大,也不像韩景那样总说出一些鼓舞人心的话儿,知道了解的东西还不如村民。

    这么一看,会不会报社寄错了?

    报社当然不会寄错的,寄回来的除了信,还有几张现金。

    八毛钱。

    是的,只有八毛钱。

    不算多,但花菲菲登上报纸那篇文本来也不长,可能还不到一千字,这么想想,千字八毛其实还不错。

    那家报纸叫青年日报,收到知青的投稿很是惊喜,这正是他们需要的作者之一。

    花菲菲的文章也没有她自以为的那样糟糕,行文流畅,特别擅长描绘细节,笔下的人物故事都栩栩如生,尤其是知青下乡时孤独无助的心理,还有后半段在老乡的帮忙下清理猪圈写得又幽默又生动。

    因而被他们选择。

    花菲菲才不管稿费多少,能上对她来说就是天大的欢喜,这可是她人生第一次挣的工资,等下去称几斤瓜子分给同伴,还有村里帮助过她的人。

    徐飞也很开心。

    与花菲菲不同的是,他对稿费非常感兴趣,收获比花菲菲多得多。

    徐飞收到有大概七、八封信,他写的最好的那篇,几乎每家报纸都决定刊登,包括主流日报。

    剩下没刊登的,要么因在其他省在路上还没回复,亦或者他还没投递。

    主流日报,稿费自然也相对多一些。

    除了那篇最好的外,其他两篇也有被不同报纸登入。

    虽然说被选中的理由肯定和徐飞知识进步青年身份有关,但也不是什么知青的问都收录的,韩景的几篇文都落空。

    徐飞挠了挠头看向韩景,却见韩景除了一开始失望外,只剩下为他们开心,也好奇徐飞拿到多少稿费。

    “哇,这个一元。”

    “八毛。”

    “这个竟然有一元八!”

    “什么日报,我也要再投,万一他眼瘸看中我呢?”

    “一元,又是一元。”

    徐飞加起来的稿费有十来块钱,不少了,顶的上城里实习工一个月工资,何况他其他省的指不定还有。

    大丰收啊!

    徐飞一想到可以跟叶榆换肉,或者买东西跟叶榆交换,口水止不住分泌,他也有钱回请韩景和花菲菲了,忍不住笑出一口大白牙。

    “行啊!”韩景用胳膊肘碰了碰他胳膊,“赶紧的,把新写的一并寄了,下次收到的回信肯定更多来着。”

    说吧,两人一起又进行新一轮的投递。

    花菲菲还有点犹豫,这次她写的不止是夸赞,见徐飞和韩景投的这么爽快,果断也一并投了出去。

    他们还劝叶榆一起写,叶榆敬谢不敏,这样的好事不适合她。

    韩景又提议:“可惜镇上邮局只有人民报和燕京报,其他报纸都暂时看不到,咱们回去一定要拿给队长他们看一下,不对,现在去公社给公社长副社长公社主任也看一看。”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徐飞止不住脸红,局促地推了推他的眼镜。

    “有什么不好的?”花菲菲眼睛亮晶晶的,她可是第一次挣钱,文章还上了报纸,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她已经在回信里添了这个,相信她父母会把报纸读给自家全部亲戚听一听。

    看她们谁还敢说她吃白饭的。

    嘿嘿嘿。

    “去去去!”

    韩景高举双手:“去去去!”

    叶榆也没有意见,她当初提的预设,本来也需要知青们把名声打响,才能联通知青、报纸、公社三者的关系,从而让知青多出一个与外界联系的机会。

    四人往公社走去。

    其中,两人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徐飞收敛些,但也浑身上下写着意气风发。

    恰巧在公社门口遇见两干事。

    干事一见知青便头疼,又因徐飞他们四个算是最小有名气的知青团之一,与当地人相处的最和谐,脸色好看两分。

    顿了顿,又更难看了。

    他们可是公社内部会议上经常被拿出来举模范例的,不会是出了什么问题,和当地村民也斗起来吧?

    委婉一问:“你们是在王家沟生产队遇上什么事了吗?”

    “什么事?”

    “没事啊!”

    韩景、徐飞、花菲菲回的心虚,他们以为干事在说分食野猪的事儿。

    双方对话牛头不对马嘴。

    最后还是叶榆看不下去,或者说热闹围观够了,也怕韩景几个年轻没经验自投罗网,直接把报纸递给两个干事。

    “不是和生产队的事啊?”两名干事都松了一口气。

    等等——

    “报纸?”

    什么报纸来着?

    “上报纸?”

    “对啊对啊,”花菲菲自己的文看不见,但拿着徐飞登上的那份燕京日报也很开心,“看看看这里,有好大一个板块呢,上面平泉公社王家沟生产队徐飞这个几个字还加粗变黑,快看快看!”

    两名干事这才确认自己没听错,赶紧也扯着脖子望去。

    哟,还真是。

    “平泉公社王家沟生产队徐飞同志,”干事一个字一个字把落款读出声来,“好哇好哇,咱们公社上报纸来呢!”

    “哈哈哈哈,好呀!”

    “不愧是模范知青!”

    被点了好几次名,又被夸了又夸的徐飞脸熟得跟一个大苹果一样,有被夸赞的开心和骄傲,也有被不断点名的羞涩与窘迫。

    一名干事把这篇文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还把落款又多读了好几遍,着重点在平泉公社和徐飞几个字。

    另一名干事像屁股后面被火点燃的火箭一样,迫不及待冲进公社。

    他个子不高,一双腿却迈的飞快,一边跑,一边夸张地举起另一份报纸,大声且激情地呐喊:“社长,副社长,李主任,你们快出来啊,你们快出来瞧啊,咱公社出事了,出大事了!”

    叶榆:“……”

    这样抓重点和叙事表达的能力至今为止还没被开除合理吗?

    什么?

    这职业是带编铁饭碗啊!

    那没事了。

    第50章 喜大普奔

    现在正是午休时间, 公社领导和干事们有的在办公室休息,有的回家但也只是在附近镇上,还有的端着饭盒正在吃饭。

    一听见出了大事, 有打盹的从椅子上摔了下去, 有吃饭的把饭盒一扔往外跑, 还有在家里听到从家里冲出来。

    那位“呐喊”的干事实在是中气十足,那声音大的, 不说公社, 连公社的左邻右舍都听得清清楚楚。

    而围观热闹大概是烨国人的天性,这不, 有好几人伸出头来, 往公社里面瞧,一瞅见知青,他们反射性想的是这些知青是不是又搞出什么幺蛾子了?

    不知不觉中,公社围了一堆人。

    徐飞不知道后世有个词可以形容他现在的情况——社死。

    好想找个地缝钻下去啊啊啊!

    但不能。

    刚下乡的时候是副社长接待的知青,他记性不错,一眼认出叶榆几个来自王家沟, 也就是他们准备对外宣传的模范知青, 莫不是这些模范知青犯下什么大错?

    副社长忙问。

    “错?谁犯错了?”嗓门大的干事反而一脸茫然,他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解释, “不是错,是天大的好事。”

    好事?

    是好事你怎么嚎成那个鬼样子?他还以为有知青杀人放火了呢!

    副社长一看是干事小贺,立马明白怎么回事,这小贺干事热情也很仔细,但就是长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奇葩脑子,时常闹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

    想必现在也如此。

    他把目光看向另一位干事,另一位干事尴尬笑了笑, 她这不因太过震惊,忘记小贺一激动就容易出漏子的事吗?

    “小贺说的没错,的确是件大事,”一口气不断地继续又补充,“今年下到咱们公社来的两位知青徐飞同志和花菲菲同志,他们写的文章上报了,社长,副社长,你们看这燕京报和人民报,这里和这里,都写着投稿人来自平泉公社王家沟生产队知青徐飞。”

    “真的?咱公社上报了?”

    “喜事啊!”

    “这可是天大的喜事。”

    公社长、副社长、公社主任个个喜笑颜开,心情一下子顺畅起来,也不再计较小贺词不达意的事儿了。

    而围观的吃瓜群众也很吃惊,上报纸?全国多少公社啊,平泉公社竟然能上报纸?还有那王家沟,一直可是他们公社不咋样甚至排末端的生产队,完全比不上头几名的模范生产队,竟然也上了报纸?

    这都和知青有关。

    看来知青并不是有人嘴碎人口中说的一无是处,人家下地干活不行,但可以拿笔杆子写文章啊,人家可以把平泉社王家沟的生活情况写给大领导看,给全国人民看。

    更重要的是听说这文被登报非但不需要花钱,还能挣钱。

    围观的一位大婶家有亲戚在邮局,消息最灵通,她亲戚说亲自看见带眼镜那个知青从信封里取出钱,听说好几十(?)呢,快抵得上他们一年收入。

    也不知道其他队里的知青行不行,有人娘家也在乡下,也来了三、四个手不能提、脚走不动路的知青。

    这是根本没用对地啊!这王家沟的知青咋这么厉害呢!

    赵社长把报纸上的内容又大声朗读一遍。

    徐飞写的本来就激情昂扬,尤其是把当时韩景和花菲菲的“演讲”场景完全还原出来,末尾还有升华主题。

    当时,王家沟的人能听得热血沸腾,为知青们拍红了双手。

    如今也能。

    到后面,赵社长每念一段,都有人啪啪啪热烈鼓掌,吸引过来的吃瓜群众越来越多,掌声越来越响。

    甚至有人也开始偷偷上前两步,询问看上去最好说话的花菲菲和韩景,这标题里出现的“红梅赞歌”怎么唱,他俩也顺利把这首歌安利给了整个平泉公社。

    也因为这报纸上的内容,徐飞终于能平复心情,坦然接受自己的优秀。

    此外,虽然邮局没有知青报,但平泉公社社长那里有订购。

    花菲菲终于也亲眼目睹自己的文章,在报纸的正中下方,也算是黄金板块,还有以前她只听说过的名人写文夸奖他们王家沟的知青。

    她非常自豪,接过报纸,自个儿声行并茂地朗读。

    徐飞的文章可能还有围观群众听不太懂的地方,花菲菲写的他们都能听懂,下地喂猪,可不就是他们经历过得事儿吗?自然也更让人共情。

    情绪值低点的直接抹眼泪珠子,言:“知青都是些十几岁的小年轻,背景离乡那么远,我想起我远嫁县里的闺女,一年才能走一回亲戚,有啥苦都只能自己憋。”

    “县里距离咱公社可比知青家距离公社近多了,县里的生活可比乡下好多了,你闺女是去享福的,知青们是下乡受苦的。”

    “都是好孩子啊,哪怕再吃苦受累,还笑得那么灿烂,笑起来怪好看的。”

    “都是单纯的年轻人,刚来镇上,有两个知青给我家二娃吃糖呢!”

    “我家闺女也有……”

    更多本地人开始学着站在知青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当他们心理不再那么排斥的时候,自然也能看见知青的不少优点,比如年轻、有活力、善良、热心等等。

    公社社长也对徐飞和花菲菲大加赞扬,称他们为知青榜样,也不用等年会,当下发了一个带有五角星的搪瓷杯和一支钢笔分别给二人作为奖励,让他们再接再厉。

    对于韩景投稿失败和叶榆并未投稿也没失望,因为徐飞和花菲菲的文章中,二人出现次数都不少,而且都有不同的能耐,前者阳光积极,后者干活一把手。

    公社社长对于他俩也相当鼓励,一人给了一本有五角红星的笔记本。

    叶榆没想到自己也能得到蹭到好处,接过道谢,虽然不是吃的有点遗憾,这一本笔记本至少能写好多封信。

    花菲菲竟也能和王来娣一样,一眼看出叶榆心中所想。

    当然了,得到的好处肯定不止这些。

    例如,本来还在犹豫是否通过王家沟明年养猪指标的公社社长他们一商量,让韩景几个通知他们大队长来镇上填一下表格,这几乎就是通过的意思。

    王家沟一跃成为平泉大队最有名气的大队,肯定还会有许多隐形福利,其他不说,王家沟的人走出来都会让其他人羡慕。

    也因此,几乎每个与乡下知青沾点边儿的人都在想着要不要咨询一下,他们认识或者他们认识的人认识的知青能不能也写稿,把他们大队登记上。

    若能像花知青一样把什么某某婶提一嘴,那更好啦,报纸都能传宗接代的程度。

    徐飞和花菲菲并不因其他知青也可能投稿而担忧或失落,他们现在都充满信心,也希望与更多有志之士竞争,对于建设乡村更是充满希望,对于本地群众的询问,都是尽心回答,尤其是强调读书与知识的重要性。

    老百姓听得一耳朵,只把知识=稿费=金钱记得最牢。

    不少人念叨着,老校长说的对,这镇上的中学还是不能倒闭,家里的孩子还是得上高中,等学了这写文手艺,能像徐知青和花知青一样投稿挣钱,随随便便(?)顶一个人工资,这不比地里刨食强得多?

    四人艰难地出了公社,在平泉镇逛街仍然跟后世某明星逛街一样,走到哪儿都有人,比刚下乡那天还要像动物园里的猴子,不由加快了去供销社的脚步。

    一到供销社,同样得到热情招待。

    尤其是上次和他们起过冲突的售货员,更是三百六十度热情转变。

    和其他人不同,她一听到镇上有知青写的文章登报时,心里一个咯噔,莫非——再一打听,果然,她欲哭无泪:“哎哟,我怎么惹了这一群祖宗!”

    其他售货员也心有余悸,他们没有直接得罪知青,不会有事吧?连供销社主任都听到消息闻风而来。

    正因如此,叶榆他们四个来到供销社后,发现买什么东西都很足,包括一些不要票但贵的杏仁桃仁酥和本土零食,甚至有一瓶去腥神器的白酒和白胡椒粉。

    此外,有瑕疵但不影响使用的棉布、搪瓷盆、尼龙袜、铝饭盒、手工推剪、嘎斯灯等内部员工消化的紧俏货都拿出来了。

    但面对供销社和售货员非常关心的询问,徐飞和花菲菲还是老实承认他们已经写了并寄出去了,但还没收到回信。

    还有一个好消息,他们并没有特指平泉镇的供销社,更不会提及某一人,而是平等地针对整个烨国当前的供销社乱象,并且稍微举了些生活中处处皆有的小例子。

    听到这里,那售货员也不知道这口气是该吞下去还是吐出来。

    她被供销社主任瞪了好几眼,回头肯定少不了被痛骂,但也只敢把苦水往肚子里吞,不敢再得罪这些知青,还要露出难看的僵笑热情招待他们,可这笑竟也比平时她斜着眼睛看人顺眼多了。

    从这天开始,平泉镇的人去供销社买东西时,会发现他们的态度简直大变模样,尤其是其中一个小姑娘特别热心,称重计算都是又快又好。

    总之叶榆他们的采购大获成功,赶紧撤退,离开人们围观的视线。

    回程途中,再拐去红旗大队。
图片
新书推荐: 恶毒白月光被迫营业 [快穿] 虫族判你无妻徒刑 我对公爵始乱终弃后,他黑化了[西幻] 替身攻,但机械迷情 [综]身为恶役的我如何拯救世界 穿书后被恋爱脑黏上了 揣崽小可怜被大佬宠上天 长安街444号[无限] 叶幸司,给我火 失忆后怀了前男友的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