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捉虫) 闻战则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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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鲁州能走的人已都走了, 剩下的人,要么本来就是遭受压迫的底层者,要么就是随着薛狞堕落享乐的, 要么就是麻木沉寂,无视一切。
鲁州已从坚不可摧的要塞,变成了坑坑洼洼的朽木, 冲垮它的第一场“暴雨”, 来自于一支世家的奴隶商队。
就是很久之前,宇文霁惊诧于草原上汉人奴隶大行其道时,吕墨襟告诉他的世家奴隶商队。
除了奴隶,他们还带去盐、布匹、瓷器,甚至铁器。他们则会从草原上带走杂胡奴隶、牛羊马匹, 西域奇物等等。
薛狞宠爱的一位乐师,想从商队购买一块翡翠, 价格没谈拢, 他就直接杀了商队的首领和副首领。
商队的向导却逃了出来, 这种商队的向导也不是一般人, 多是脚踩汉胡两边。这位向导在大景和草原分别安了家, 各有儿女。在大景也是个管事了, 只是比不上商队首领, 在草原的部落里, 同样举足轻重。
被杀的商队首领, 正是向导的大舅哥。
向导串联了鲁州不满薛狞的几位胡汉将领——掌握实权的基层军官。
薛狞没建莺歌燕舞馆的时候,虽也歧视寒门和杂胡,却多少有点分寸,如今是彻底视其为奴,动辄侮辱打骂, 掳其妻女,害其性命。他们都是没能力离开,只能苦熬的人,如今这位向导却给他们指引了另外一条路。
大景最坚固的要塞,其城门被自己人打开了。
关外,此时托博人已将疾勒人驱赶殆尽,就此长驱直入。
宇文霁得到具体消息时,托博人已兵围岐阳至少一个月了。
“为什么距离岐阳更远靖安州蒲王先得到了消息?有百姓逃到了靖安州?”宇文霁对此有些奇怪。
吕墨襟眼神微动,但最终只是跟旁人一块儿摇了摇头。他有些猜测,可也只是猜测,目前没任何证据,还是不说为好。
可没来也得救,不止宇文霁这么想,丕州的多数文武都这么想的。立马关被破时,他们是不知道,否则也得派兵。薛狞不是东西,可依旧得阻挡异族入侵。且岐阳虽几经战乱,那座城中还是有着至少二、三十万人口,放着不管,难道都让托博人祸祸了?
——疾勒人是老对手,也怕汉人报复,且多少对汉人带点倾慕,在对待汉人时就已经够没人性的了。托博人初生牛犊,没挨过打,面对虚弱的汉人,会变成什么东西?
沉寂的丕州,终于要动了。
当年随宇文霁前往遂州支援的士兵,有很多已经退役回家了,调令一下,此时整装的,换成了他们的儿孙或弟弟。
“得胜归来!”
“必胜!”“哥,我也能去摸摸大王的铁骨朵了!”
“你部并非大王嫡系,有了机会必定要努力拼杀,否则难得军功。”
“父亲,我知!若不奋勇,莫说是首级,便是腿毛也捞不上的。”
“咱家只你一个入了军籍,务必要得首级回来。你儿女也与你一般健壮,家里吃食都会紧着他们,日后他们即便成不了军户、督亭,也可嫁娶健壮的男女,咱家当可繁茂。”
“父亲放心,我便是不要性命,也要挣个首级来!”
丕州的耕战授爵,已经深入民心,但只有前几级的爵位,能完全通过种田获得,第四级以后,必须有军功斩首。
就像游戏升级,就算经验爆了,不完成特定任务,也无法升级。
军功也不一定要在战场上获得,抓小偷、强盗、人贩子,或者杀掉害人的猛兽,都能得到。所以,丕州市井非常太平,就是有时候民风过于彪悍,会在街道上上演徒手生撕小偷的事情。
当蒲王的使者来到丕州,看见的就是各地自发集结的士卒,有的地方没有收到征兵的命令,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是士卒,还有女子们,却也集结,在晒谷场上由退下来的老卒率领,日日.操.练。
“杀!”“杀!”“杀——!”
这与其他地方的开战抓丁完全不同,分明是书中所载的闻战则喜。
使者叫陶芳,字叔梅。陶家乃靖安州的大家,陶芳却只是陶家的小人物。来丕州送信可是个苦差,外头怎么传丕州的都有,都说这地方白骨成山,腐尸盈野,来了就别想活着回去了。
可陶芳想,每隔三五月,丕州商队都来卖豆油啊。
他们最初说是小平王把百姓的口粮都抢了磨豆油,但一年年过去,豆油只见多不见少,来卖油的从一个老胖子,变成了一个年轻人,他们商队里的人马也都健壮,而且,他们很……大方?
不是滥好人或耀富的大方,是一种磊落、宽容。虽然靖安州的人总称呼丕州人为乡巴佬,可他们丕州商队面对靖安州内的奢靡之态,面上多是露出厌烦之态。
陶芳曾经偷偷和一个丕州人商队的人聊过,对方答:“家里比你们这儿似人。”
所以陶芳主动接了这次的出使任务,他要亲眼来看看,丕州的一个商队小伙计,怎么就敢说丕州比靖安州更似人?
他们小平王才多大?二十还没到呢,能治出个什么来?
此时陶芳感觉,这地方竟然不止似人,还吓人。安安静静的丕州,到底养出来了一个什么怪物?
“啊——!”当见到小平王的时候,陶芳忍不住发出惊呼——小平王本人,他就是个真怪物啊。
宇文霁见他时,身着半甲,按剑而来。远看有点大,近看一座山。
陶芳缺少准备,仰着头吓得连退两步,若非马蜂抬手拦了一下,他真得一个屁墩坐地上。
“求援的吗?”宇文霁问着,一手把陶芳手里拿着的圣旨抓过来了,“正好过两日前锋就能出发了。”
陶芳抿了抿嘴唇,把头低下来了。
宇文霁看了两眼,皱起了眉,又从头到尾把圣旨扫了一遍,眉头皱得更紧了,吕墨襟此时走过来,宇文霁把圣旨交给了他,自己看向这位从蒲王那儿过来的天使。
其实宇文霁也有点猜到了,真求救,是不可能跑到靖安州蒲王那儿再转一手的。但事实摆在宇文霁面前,还是让他有点烦躁。
“下官……见过平王千岁……”陶芳的嗓子,有点干有点涩还有点哑。
“让我按兵不动?只‘送’五千石粮食就够了?”
陶芳低着头,闭上了双眼,他的腿肚子在发颤,此时此刻陶芳唯一的希望,就是宇文霁给他一个痛快。
吕墨襟也叹了一声,他当日所想成真了,将圣旨递给了崔猖,过去抓住宇文霁的胳膊:“大王,这事该不是只对丕州,除了蒲王,其他藩王只要能联系到,收到的应都是如此旨意。”
宇文霁回头看吕墨襟,两人对视一眼,宇文霁明白了。
宇文厚和宇文鲜兄弟俩,都是藩王趁乱夺位,他们怕其他藩王有样学样。
“蠢货。”宇文霁冷哼一声。
陶芳夹紧双腿,这一声差点吓得他尿出来。
宇文霁却又对着他伸出了手来,他的手也大得惊人,常年与兵刃为伍,生了厚厚的老茧,手指的骨节也很突出,放现代能捏爆篮球,搁古代却只能捏爆人头:“拿来。”
这些狗屁使者,绝对不会只带着一道圣旨。
陶芳的汗水滴落在了自己的鞋子上,他却不敢擦,只快速从怀里掏出了另外一道圣旨。
这道圣旨,让平王宇文霁去“收复”鹭州,宇文霁看了两眼就把它扔回给陶芳了,陶芳差点给掉在地上,狼狈抱住圣旨后,又听见了刚才那个说“不是只对丕州”的声音。
“大王,叫停吗?”
“……”这个大厅直接安静了下来,仿佛除了大王和这位年轻的官员,其他人都消失了。
“不停!拖拖拉拉的蒲王,他怕是惦记着宇文鲜和他哥早死呢。我自去杀托博人,关他皇帝和蒲王屁事。”
“好。”吕墨襟笑着应他。
宇文霁回过头来,与他并肩走出去了。
在这一声应后,整个大厅再次活了起来,那年轻的君臣两人离开了,官员们有的退出去了,多数跟了过去。
只陶芳还留在原地,他的汗水,啪嗒啪嗒朝下滴落,他觉得时间已经过了很久,自己怕是要热死,站死在这儿了。
“喂,天使。”马蜂叫他,“能走啦。”
陶芳听见这叫他的声音,下意识气力一松,直接坐在了地上。
一束光从窗照进来,陶芳依稀记得,他刚进来时,那光也差不多是那个位置,所以,时间其实没过多久,只是他方才惊恐至极,因此度日如年。
“我、我能不走吗?”陶芳哆哆嗦嗦撑着两条腿从地上爬起来,问。
马蜂惊讶:“啊?”
陶芳立刻开始交代:“这在我们那儿是个送死的差事,我生母是妾,没娶妻生子。”
他生母就是没位份的家奴妾。陶芳出生后,倒是让生父认了,可生母依旧是妾,陶芳是被陶家一位寡居的姐姐养大的,甚至直到如今,陶芳也不知道生母是谁。毕竟,亲爹的宅子里,就没见过年纪大的侍女。
他亲爹孩子多,他排行都两位数了,像他这种,若没有十分出色的能力,日后就是给家里当个管事,其实跟家生奴差不多。他也是命好,小时候长得黝黑,他有个弟弟就因为年幼时长得嫩生生的,有一天被送走,再没见过人。妹妹们反而好些,毕竟女子是能正经嫁人的——
作者有话说:[撒花]大王的铁骨朵享誉全军
第92章 (捉虫) “我在古代过末……
092
“我早已想来了, 无奈不善刀兵。”他们这些无母的子弟,只教认字算数,不让碰兵刃。佩剑出行的, 都是兄长,或者有亲娘的公子。
马蜂好奇问他:“那你如何得了这差事的?”
“跟我父亲说了一声,他就高兴地将我带去见了伯伯们, 后来我又被带去见了蒲王, 如今就在这儿了。”靖安州上下都道这是送死的差事,小平王不会留使者活命的。
“蒲王出征前就安排你了?如何现在才到?”
“蒲王命我于其出征七日后,再行出发,说是要消耗你们的军心士气和粮草。”
陶芳知无不言,蒲王是清楚小平王在得知岐阳现况后, 必定会出兵的,他就是白让他准备。
马蜂摇摇头, 想骂一句有病, 可毕竟对方是藩王, 他们大王能骂, 马蜂不想给大王找麻烦。
陶芳却又道:“这位将军还是要提醒大王小心, 蒲王只带走了四成主力, 他已命留下命令, 若大王出兵, 则靖安州也要出兵攻打淘州。”
淘州水网丰富, 先前遭灾也是纯纯人.祸,官吏(世家)搜刮太过。风调雨顺,百姓饿死,再被栖州的盗匪一影响,就跟着乱了。
“那他就打呗。”马蜂大笑起来, 他们的官职也越来越大了,不可能都留在宇文霁身边当他的近卫,这一回马蜂就是留守将领中的一员,他正难受没仗可打呢。
陶芳闭上了嘴,闻战则喜,上下一致。
马蜂却又道:“对了,你留在这儿可别等着大王召见,不管什么身份,都得去招贤馆报名,然后等着今年的乡试。”
“多谢将军提醒。将军,可否帮我寻个新住处?且能够帮我避一避使团的其他人?”
“你继续在使团的驻地再住一阵子也没问题,或者想去招贤馆也可以。”
陶芳已经求马蜂避一避了,可马蜂还是自说自话,带着他按照来时的路,朝外走。陶芳无奈又害怕,却也没胆子再问。可一路下来,使团其他人方才停脚的地方,却都不见了人影,一直到出了王府,使团的车马更是连根马毛都没有了。
陶芳:“……”
怪不得人家理都不理呢。使团已经撒丫子跑了。
陶芳连回住处都有些困难了,他不认识路,且怎么想都知道,那些人不会给他剩下一个钱,一丝布,他吃喝都有问题。
马蜂已叫来了车马,径直将陶芳送去了招贤馆。
陶芳在丕州待的时间长了,发现这儿的人无论木讷还是外向,都和这位马蜂有着共同的特点——行胜于言,且行先于言。
这和丕州自身的情况也很像,丕州就是迈两步就停下来抱窝,把自己养壮了再迈两步,然后继续抱窝。不说话,只消化……
也和他本人挺像的,他不喜欢聚会宴饮,没有做诗词歌赋的才华,只想写写算算闷声干活。
陶芳,对此时的宇文霁来说只是小事,即便很快知道他留下了,也是“嗯”一声便放在脑后了。
前锋出发后三日,宇文霁祭天,出发。
宇文霁在熊爹、崔王妃、吕墨襟、刘害、郭淖,和素合的帮助下,穿上了他最新的全身甲胄。出征当日由家人穿戴的甲胄,也是一个小小的祝福仪式。
——素合本是没资格参加的,宇文霁早晨出发的时候,她偷偷塞了个小香囊给宇文霁,宇文霁挂脖子上了,谁知道崔王妃把她也给叫去了,虽然只能站在最末,递一递东西,可素合已经十分心满意足了。
不过宇文霁的甲胄,他穿完了没事儿,其他众人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旁人的甲,在考虑到灵活与防御的情况下,还得有负重,宇文霁也有上限,但十八岁的他,上限极高,他是真·力能扛鼎,在这个没有武功的世界,他是个BUG。宇文霁不但力大,他还个头大,一些技艺,做小了就起不到作用,或反成累赘,宇文霁的甲胄也没这个顾虑。
制甲的匠人们,就如厨子遇见了一个能吃爱吃的食客,把他们的一身本事尽情施展,所以,宇文霁的甲,只要能加防,就朝死里加。
这套甲朝哪儿一放,本身就是个怪物了。
它有三层,内层为加了细小连环锁扣的软衬,中层为牛皮所制札甲,外层为铁制环锁铠——正常人,内衬穿好后,中层或外层只能二选一。
宇文霁穿上铁靴,穿着这套铠,把头盔一戴,整个人庞大了两圈。
宇文霁刚要动一动,就听熊爹嚷嚷:“别蹦!地板要塌了。”吕墨襟和崔王妃还在一边擦汗喘气,他这铠甲用料也比旁人更重,选的都是最好的(别人想用最好的也不成,穿不动)。
宇文霁低头,环锁铠的头盔就像是个围脖,他低头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脚下面,但他听见了“吱哑”之声。
“我觉得……我不动也要掉下去了。”
“赶紧出去!”熊爹让路,本来还要说几句激励的话,现在也没功夫。
宇文霁就快速朝外冲,可半路还是给地板踩漏了,他想出来时,一度把坑踩得更大。宇文霁就听见崔王妃和墨墨,还有几个孩子的笑声。
唉……私下里把亲爹叫熊爹的报应啊,他妥妥是熊哥了,巨熊。
刚穿上时有多帅,一路走出来就有多困难。
宇文·熊·霁出来后跺了跺脚,甩掉腿上的木屑,崔王妃出来一见,又险些笑趴下。他把外头铺着的石板给跺碎了,熊爹看着自己这好大儿,是既得意,又有些生气:“一条石板可不便宜。”但宇文霁这是出征的,他这么一想就只剩下得意了,“我儿,这是好兆头啊,你这一路自然是要踏平敌人!”
“遵令!”
宇文霁对着熊爹一抱拳,走了。吕墨襟也憋住笑,深施一礼,跟上了宇文霁,这次他也要一起的。
其余将领,也都跟着去了。
在外恭候的仆人见了他,都倒抽一口冷气。在门口恭候的其余将领,也有不少惊呼出声的。
他们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宇文霁过去试穿全甲,都是在制甲匠人那,他在军营训练也很少穿全甲的——怕不小心把自己士兵弄死了。这还是他头一回穿戴整齐,出现在众人面前,这大山一样的模样,超出了众将的心理准备了。
宇文霁登上了他的战车,他一上车,坐在前头的驭手和副手就感觉车身朝下沉了一下。
宇文霁一扯皮带,刘咸;“驾!”
这辆大车在护卫的护送下,一路前往城外,道路的左右两边皆是百姓——他们全都站着,高高举着双臂,在看见宇文霁的时候,先是发出惊呼,继而发出欢呼。
“大王!”“麒麟子!”“小大王!”“平王!”“天大趾!”
百姓们叫什么都有,他们山呼海啸的声音重叠在一块儿,杂乱却热烈,撼动着丕州的天空与大地。
吕墨襟坐在后头的一辆车上,他没有掀开帘子,被呼喊声震动的车壁让他清楚地知道外边发生的情况。他不由得也有些激动起来,他们虽然是去救援的,但,这也是丕州踏出去的第一步。
孙惊蛰又来了,他身边带着一个脸上有疤痕的男子,可若仔细看,能发现她耳垂上有着耳洞,原来竟是个脸上有疤痕的女子,她其实是孙惊蛰的小女儿。
待宇文霁过去,孙惊蛰走了,少女自己走向了招贤馆,她报的姓名却是庞眉,她虽面上有瑕,丕州却是不在乎这些的,考过了就给官,。
用三牲五谷祭祀了刑天,宇文霁出征了。
出城二里大部队就停下了,重新整队。从宇文霁到小兵,都把重甲脱了放在车上,宇文霁也从战车上下来,穿着半甲,骑马赶路。就宇文霁这种力气足的,也不能穿重甲,一方面是增加战车的负担(运货的就交给运货的,让战马和战车保持最好的状态),一方面是穿这样,宇文霁自己上厕所都不方便。
现代电视里那种全身重甲赶路的军队……纯找死。全负重行军,一次行军少说十天半个月,这真不会死半路上?
在丕州和一半栖州境内行军十分快速顺畅,因为宇文霁对修路和修水利有着真·前世带来的沉迷,所有搞事被抓起来的犯人以及战俘,全都去修路、修水渠、河道。
一进入另一边的栖州,他们赶路就没这么松快了。虽然因为有孙家在,还算偶有人烟,但即便有前锋在,大军也常常需要安排给马车整修道路。
待出了栖州,进入潘州,宇文霁面对的就是大自然了。
当年救熊爹,宇文霁他们一行人是为了安全踩过城镇而不入,潘州虽萧条,但确实是有村镇城市的。现在,宇文霁一路就没见到人。
城墙还好好的,可城里边没人了,房舍全塌了,因为是冬天,植物枯萎的茎秆,历年累积下来后,在废墟上堆得老高,偶尔还能从植物的缝隙里,看见人类的骨骸。
完全就是“我在古代过末世”的场景,但不需要丧尸病毒,或极端气候,人类自己就能给自己带来末世。
这次前锋是穆迩,进入潘州的第四天,他放出去的探马发现了一支五千人的托博人队伍。对方的样子同样像是在行军,且他们也发现了他——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宇文大熊
大趾:[白眼]
第93章 (捉虫) 身子骨轻
093
丕州军的前锋两千, 皆是善战之士,探马说碰到的托博人却不像是同样出来探路的前锋精锐。因为后边的车马不是战时的辎重,是草原民族搬家时的车马。整个队伍行进的状态, 也不像是行军,更接近部落迁徙的状态。
“还跟我打招呼,说前边如果我们已经占了, 他们就改个方向……”探马都迷糊, 作为最前方的哨探,他们的打扮以轻便为主(最快逃命),所以马身上没披挂,他们自己也是羊皮袄加羊皮帽,而且哨探的十人队确有一半都是疾勒人, 弓箭和马刀都保留了部分本部特色。
对方真的就把他们当成了迁徙中偶遇小部落,还很友好地和他们交流水源, 甚至想用丝绸和奴隶购买些盐。
穆迩亲率八百人过去看了一眼, 都没把后队的一千两百人叫过来, 直接便把这五千人给包圆了。其实没到五千人, 就三千多, 还不到四千, 只是掺杂的奴隶、车马多罢了。
于是, 宇文霁得到了他的第一批俘虏, 也解救了第一批百姓。
不过宇文霁见都没见, 俘虏分类好了后,少数打死,其余直接送后方,或做苦力,或塞进村子里当良民, 他需要的只有情报。可是这些情报被宇文霁拿到手里,也看得他一直咧嘴,就没几条能信的。
只兵力一项,就在十万到百万之间滑动。不是对方故意说谎,托博人自己能不能数到一千还不知道呢。他们就是觉得自己人数很多,无边无际,于是说了个自己觉得很可怕的数量。
且与当年疾勒的二十万大军不同,疾勒是只算了点骑来的精兵,虽然也有跟随来的附庸与家眷,可都没算在内的,这次托博人却是整个部落男女老幼都搬进来的——托博大单于达耶奇,号召托博人内迁。
军中的疾勒将领都在笑这群托博人:“抢一笔还不赶紧跑?”
“刚入关就把家里人都叫来了?没见过世面。”
“一家子都给咱们大王开路吧。”
汉将和汉化严重的胡将:“……”
虽然知道这群人是站在自己这一方说话的,但他们这个态度还是让人觉得怪怪的。
宇文霁却沉默,因为他知道,中原确实有没挡住的时候的。当时入关的异族,可能最初也是存着抢一波的态度,但当他们发现这家里的抵抗太虚弱时,就直接取而代之了。
所以,宇文霁瞥了一眼胡将们,那群人的笑声渐渐低弱了,都规规矩矩站好。
“这群胡人鞑子!进来伤我兄弟姊妹,都该杀!”一位胡将大喊。
“该杀!杀尽胡人!全杀了!”
宇文霁抬抬手,喊口号的都闭嘴了:“不可轻敌,毕竟是从鲁州杀进来的。薛狞有万般不好,他毕竟不是降的。托博主力必定战力不俗,且岐阳守军不可能如遂州守军一般,为我们提供助力。我等需警惕。”
“喏!”
这一路上,丕州依旧在不停地收集情报。
薛狞确定已经是战死了,头颅还被托博大单于做成了便器。薛家全家四百余人,皆被害,连婴儿与孕妇也未能幸免。
鲁州近些年虽然被薛狞祸祸得厉害,终究是边城,民风彪悍,游侠著名。当年杀暴君戾宗的游侠便出自于此,百姓自发结阵顽强抗击托博人。即使鲁州大城皆已沦陷,郡县村庄的战火却并未停止。
达耶奇号召托博人内迁,应该就是试图用这些小部落,来淹没反抗的火花。其实来的不只是托博人。乱世中的草原民族有着灵活的身份认定,要不然托博人哪里在数年内变出这么多的人口?
被穆迩遇见的小部落把他们当成先到的定居部落也很正常——中原的某些传闻,托博人也信了。比如小平王一家子都是杂胡,把疾勒人放进来占据了四个州,这件事托博人可是羡慕很久了。
至于先前小平王杀了三个姓图穆的这件事,他们认为这是疾勒人内部的争斗。小平王之所以没去做疾勒大单于,因为当中原的大王显然比大单于快活。
竟然还挺符合草原人逻辑的。
这个倒霉的小部落,也是因为太弱小了,不敢去其他防线和托博人的大部落争斗,就朝传说中的丕州去了,想着最差也不过是归顺小平王。
现在就……也算是归顺了吧?
托博人比疾勒人,确实更肆无忌惮。
继续向前,他们碰到了更多的托博人部落,这就不是出来占地盘的,他们就是在这片区域驻扎、放牧的。
虽然现在是冬日,但能看出轮廓的农田,塞满了牛羊马匹。如今岐阳周边,以及潘州的小麦,是冬小麦,夏收,秋播,小麦是要越冬的。田地里,雪层下,覆盖的本该是明年收获的麦子,却已让牲畜刨了出来,连根吃净。
耕种它们的农民要么已经身死,要么被剥夺了一切财产,关在栅栏里,成为了奴隶。
战马的铁蹄踏过,战车的车轮碾过。
托博人认为今年能在富饶的中原过一个好冬,在他们驱赶、劫掠、杀戮了汉人,住在汉人温暖的房屋中,点燃木炭,享受温暖时,汉人的王爷,举着他的铁骨朵,来杀他们了。
岐阳就在前方,宇文霁收到了一封达耶奇的来信,送信的使者是个身着汉服的汉人。这位汉人使者,甚至还拿着一根不伦不类的节杖——棍子上吊着两根羊尾巴。
他看见宇文霁的时候,露出片刻的惊骇,但很快对宇文霁行了杂胡的抚胸礼,继而双手向宇文霁奉上大单于的信。
托博人还没有文字,一般用疾勒文,这封信,却是拗口的汉文。
翻译:我知道您是姓宇文的汉人王爷,但您的身上也留着胡人的血,您的朝廷对您和您的家族都不友好。我也是胡人,我们托博人从来没有伤害过您或者您的族人、臣民,我们也是可以成为汉人口中的“同袍”兄弟的。
宇文霁把信一放,本来想对吕墨襟说话的,却突然想起了什么,对这位汉使道:“你们单于还会汉文?”
使者立刻回答:“单于心中对中原一直十分向往,非常渴望结识您这样的中原豪杰。但小人看来,您与大单于,却应该都是草原上才能生出来的英雄。”
使者十分高兴,因为宇文霁用的是托博语,他自然也用托博语回应。
他的托博语,可是比宇文霁流利多了。
宇文霁也学了一阵子的托博语了,他还学了鞑科语。宇文霁打疾勒人的时候,吃了用语言蒙混的甜头。只是因为事务繁忙,学习的时间不够,所以现在说起来还是能听出怪异(生存果然是学习的动力)。
这个人已经学习了很长时间的托博语,甚至……托博人入关前,他就已经精通托博语了。
有可能他原本为了生计才会托博语的,比如做往来交易的,就如遂州和丕州会说疾勒语的也很多,宇文霁自己也是。但是,他给一个进入中原后搞大屠杀的异族,当带路党。
宇文霁眯眼:“拖出去,吊在旗杆子上,吊胳膊!”
使者大惊:“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宇文霁对这句话毫无反应,对宇文霁令行禁止的亲兵已经把人拖下去了。他那根破节杖掉在地上,被人一脚踏断,又被捡走,不知道扔进哪堆篝火当了柴。
吊胳膊比直接吊死更漫长与痛苦,吊起双手,手臂会慢慢脱臼,人可能会活活痛死,也可能因双臂坏死的坏血而亡。
吊这位使者的行刑官十分了解自家大王下此命令的用心,所以给使者的吊死,还是加码的——他用牛筋捆扎了使者的两根大拇指,系着大拇指把他吊起来了。
使者脚刚离地,就开始惨叫,叫声越来越凄惨,却又越来越低弱。
行刑官在下面道:“他身子骨轻,活该多吃苦头。”
重的话,手指头能早点拉断,不过,就算断了,届时也不过是换几根手指头来绑罢了。
至于跟随使者来的其他托博人,宇文霁都给放回去了——只砍了双手的大拇指,这些人看着九成完好,但已是废人了,无法射箭,握不稳兵刃。
刚把他们赶走,宇文霁遇见了古代来的第一次“骂阵”。
宇文霁:“在外头骂我?”
“是。”
原本众将听说大王竟然挨骂,都有些愤怒,一看宇文霁的脸,怒气都没了。他们第一次意识到,自家大王很年轻,对敌经验……既丰富,却又稀少。
再看周围,却有不少年轻文武,也是一脸好奇,包括他们的军师在内。
于是,大家呼啦啦地,都跑去望楼上围观。
宇文霁:“唉?还喊得挺整齐的。”
吕墨襟点头,朝外探头。宇文霁下意识护住他,宇文霁总觉得望楼摇晃得厉害,脑子里不断出现望楼塌了的情况,随时准备给墨墨当肉盾。
几十个大嗓门的托博人,在射程外,骑在马上统一高喊,大概意思就是宇文霁身为平王,竟然毫无君子之德,不知礼义,毫无廉耻,如此对待他们善意派遣的使团,实在是太小人了!
宇文霁即便将更多心思放在吕墨襟身上,依旧笑得发颤,他抹一把眼泪问如今军中资历最老的郭淖:“骂阵都这样吗?”
“嗯……”郭淖看着宇文霁,“都如此。”
其实,按现在的标准,这骂的挺脏的。郭淖就很生气,觉得小大王受到了严重侮辱,可宇文霁在笑啊,笑得胸腔震动,笑出了泪——
作者有话说:大趾:[亲亲]墨墨!
墨墨:[星星眼]
第94章 (捉虫) 别吵到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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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郭淖, 其他文武也都很茫然,同觉得对方骂的挺脏,可他们家小平王乐成这样……
然后, 他们发现吕军师也在笑,只是他没有那么外露,他用大袖子遮着唇, 但双目弯弯, 凤目眸光闪闪,他确实也很开心。
难道对方骂阵的水平,其实很差劲?
他们却不明白,宇文霁的欢乐确实是来自于对方差劲的骂阵技术。可吕墨襟的快乐,却来自于宇文霁——景光在意的或不在意的地方, 总是迥然不同。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弯弯的眼睛,也对他笑了笑, 将弓从背后摘下来了。旁边郭淖见状, 直接把宇文霁的箭壶从他腰间摘下来, 高高举在头顶。
其余将领不由扼腕:这老货心思和手脚都动得实在太快了。
疾勒人显然没有与托博人共享他们的战争经验, 骂阵之人现在的这个距离, 对小平王来说, 可算不上安全。
甚至, 不止他们不安全。
骂阵的士卒后边, 还有压阵的大军, 这是防备宇文霁被激怒出阵,或者说,他们就等着宇文霁被激怒出阵,恰好迎敌。原本将领该隐藏于军中的,但他们大概也很好奇宇文霁的反应, 且认为这个距离绝对安全,所以一群托博贵族就策马站在了军队前方。
——丕州军新至,兵马疲惫,且刚扎下大营,还没来得及进食。若他们被激之下贸然出击,托博人正好一击灭之。
宇文霁也想了,要不要干脆召集大军,杀一波。但扭头看了一眼营内,炊烟刚烧起来,便还是将命令咽了下去。士兵吃饭休息,养足精神更重要。
破空之声响起,声未至,托博军中,一名金盔将领的脑袋被箭穿过,箭又扎进了他后方一名将领的脖颈。
托博人反应迅速,立刻就要撤回阵中,后方士卒也立刻上前护卫。
宇文霁高站望楼,指如弹珠,箭如闪电神罚,一击又一击扎进托博人的人群。
待他们彻底安全下来,已有八名贵族死于箭矢,普通士兵伤亡者超十人。
不多时,托博大单于达耶奇的桌子上放了十二支箭,只有三支完好,其余大多折断,这些箭上,还带着血肉或脑浆。
达耶奇阴沉着脸拿起一支完好的箭,箭杆有拇指粗细,长且直,箭头是片状,拿在手中,极有份量。
且这支箭,极长。
若非它们已经杀过人,达耶奇会以为它们是萨满的法器——得有多大的弓,又得有多长的手臂,多大的力量,才能从汉人的望楼上,射.出这样的箭?
他也听说过小平王的传闻,草原上的传说里,他既是天神,又是魔王,疾勒人说他用大脚趾就能蹍死勇士。
达耶奇本以为这是疾勒人过于无能,才如此夸赞一个汉人王爷,就如他们过去夸赞汉人那样。
入关之后,达耶奇越发不明白,为什么疾勒人那么乐于说自己也曾经是汉人?甚至乐于内附,只会种草的汉人,明明就和羔羊一样好杀。若非他们躲藏在坚固的城墙后,早就被全部抓出来,做他们托博人的奴隶了。
达耶奇所认可的,是一部分汉人的狡猾,他们自己称之为权谋。
“啪!”达耶奇折了手上的箭,即便小平王如他的箭一般,与寻常汉人略有不同又如何?他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宇文霁头一个.射.死的,是达耶奇的长子。达耶奇让他率军压阵,本意是为他送军功,
扎营的第一个晚上,宇文霁听见了喊杀声,他耳朵动了动,便闭上眼睛,翻身进入了梦乡。
宇文大趾,芳龄十八,军龄10+年。宇文霁听出来了,呼喊声中没有自家示警的号角,那就代表没事。
丕州军,虽有多年未曾对外作战,可对内的镇压是最近两年才停的。士卒新旧掺杂,但新兵,也都经历过至少三年的军队训练。
汉人新兵多数都是家族传承教育出来的,这代表着他们跟宇文霁一样,五六岁就已经开始进行军事训练了。他们的袍泽就和宇文霁的陪读一样,也都是从小一起打闹起来的,信任且默契。
疾勒人的新兵,目前这个年岁的,正好也是草原上长起来的,骑射的本事都还没丢呢。
少数从平民中选拔出来的士卒,必定是身体状况远超常人的尖子——这个也没法不区别对待了,丕州军算是精兵制,平民大多是一米四上下的身高,没法跟高壮的军户子弟相比较。但是随着丕州各方面状况的优化,平民孩子的身高在赶上来。
原本军队中的肉刑被宇文霁彻底废掉,且他经常让陪读们或督亭卫的学员,穿着小兵的衣服在军队中溜达,巡察不法(越界的霸凌或欺辱)。如今除了做狱卒外,去军队历练也成了督亭卫的实习内容之一。
为了让士兵放松,宇文霁也常常组织杂耍和说书表演,军中无战事时,也有各类比武。
这样一支军队,其士卒自身稳定,纪律性极强,而且即便是第一次上战场的,他们所了解的战斗经验也不低。
托博人不知道从哪儿学的,先是夜袭。丕州虽刚刚扎营,却明暗哨配置合理(有军犬),又有陷阱拦路。结果夜袭不成,反而损兵折将。
托博人便又换了新招,在军营外,远远地喧闹鼓噪,甚至敲锣打鼓。
但二战的士兵能在炮火连天中入睡,古代的士兵,一样能在喧闹中高卧——至于夜惊、炸营,只要士兵对将领、对袍泽足够信任,即便会发生,也不会扩大规模。同营的伍长一巴掌过去,自己就老实了。
第二日起来,夜袭死了的,砍了脑袋,脑袋在杆子上挂一串,扎在营地外头。宇文霁依旧没准备出兵,今日士兵继续修整营地,加挖粪坑和排水,扩大营地规模,也扩大陷阱规模,修整武器装备。
没轮到工作的,就正常训练(日常训练六成强度),不能闲着,
还真别说,出发的时候明明一切都好,但一扎营,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一堆。鞋坏了,铠甲绳子断了,车轴断了……
还有人明明体壮,却腹泻严重,立刻报上来了,包括宇文霁和吕墨襟在内,全体将官都给吓了一跳,以为闹了瘟疫。即便是丕州军,一旦军中闹瘟疫,也只有一死一大片一个结局,古代军队太适合养蛊了。
结果刚配的军中巫医查了查,宇文霁看他写的报告,翻译过来就是紧张。虽然是虚惊,也不能让这人在军队里待着了,太容易把别人带歪了。
使者已经嘎了,他的尸首被吊着脖子吊在了夜袭失败后,被砍下来的那串脑袋旁边。
即使对面是汉人,这么干也算是正常操作。宇文霁也已经适应了,总之,现阶段,大家其实都挺野蛮,只要比最烂的好一点点,就是文明了。
托博人依旧变着花样地闹,也依旧都是无效操作,丕州军就是一台正在做着最后整合的战争机器。除了巡逻值守的,全军上下都无视了托博人的骚扰和叫嚣,只专注于自己的步骤。
“看来托博人里,汉人不少啊。”
吕墨襟笑了笑:“疾勒人里,汉人更多。”不是自认的,是真汉人。目前内附的都是中小部落,这种人几乎没有,那些大部落里,首领的智囊、亲信里,很多都是汉人。
“……”宇文霁被梗了一下,脸上有些讪讪,“他们干嘛好日子不过,跑去草原上?”
“这些人,要么是寒门出身,要么是在家里实在难出头。抱负难伸,便出关了。”
宇文霁眉毛皱了皱,世家说他是不遵礼法的杂胡,原来还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就是杂胡才多用寒门啊,不过这就是世家倒果为因了。挂旗杆子的带路党是活该,但也确实是他们堵死了向上的通路。
结论:两边都该挂旗杆子。
宇文霁正想着,就看吕墨襟抬起袖子遮着嘴,打了个哈欠。
他打哈欠也好看,优雅慵懒,仪态风流。假如世家都有墨墨的才智和外表,那……那这世道也不是这个样子了,大景现在不知要繁盛成什么模样了。
“墨墨,去屏风后头睡会儿?”
一路上行军,吕墨襟就常常会在白天去马车上补觉。昨晚上托博人鼓噪,宇文霁在内的糙汉们呼呼大睡,吕墨襟该是没睡好。
“嗯……”吕墨襟也不客气,抬手拔了发簪,放在了宇文霁桌上,顺了顺头发,便去后头了。
这是宇文霁的中军大帐,也是全军卫生状况最好的地方,被褥每日早晨都会换上新用艾草熏过的,且他的行军塌也是最大的。如今吕墨襟躺着,艾草的味道有点呛,却舒服得很,躺下没多久,他便睡着了。
宇文霁于是站到了大帐外头——有事在外头解决,别吵到墨墨!
站岗的、巡逻的,还有真有事儿来找宇文霁的,都绷紧了皮,要出声的当然也把声音放低了。
他们不知道军师睡在大帐里,纯粹就宇文霁这个身高,压迫感太强。虽然他没穿全甲,但内穿纯黑战袍,加套黑红皮甲,头戴银冠,再加上那黑压压的气势,朝那一站,只让人觉得自己还没他腰高。
小动物在大老虎面前,都会细声细气的。
临近中午了,宇文霁才回帐篷,站岗的也终于轮值下岗了,别人都能走,就他们走不了,回到自己帐中,皆是汗湿衣襟。
宇文霁本来想去把吕墨襟叫起来,结果走到屏风后一看,吕墨襟平躺着,双手将被子抱在胸前,鸦青的长发盖过枕头,铺在榻上,他眉目舒展,神情安适……
他好像没长大,可可爱爱的,睡觉还嘟嘴。
宇文霁手欠了一下,用指背蹭了一下吕墨襟的脸颊。指头上有老茧,太粗,怕把给他刮醒了,所以只用指背。
蹭过的……好像布丁——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我家宝宝好可爱!
墨墨:[害羞]Zzzz
第95章 (捉虫) 战车的初阵……
095
吕墨襟明明已经二十一了, 现代是快大学毕业,步入社会了。古代……该成家立业是几个孩子的爹,他虽然没成亲, 却也算是成就一番事业了。
可在宇文霁眼中,吕墨襟依旧年少,恍惚间, 他依旧是那个在脚踏上缩成一团, 卷着宇文霁一点被角的孩子。宇文霁一直想将他叫上来,想用被子把他裹起来,给他更多的温暖,保护他。
宇文霁恍然发现,当他依旧对熊爹和崔王妃心存恐惧的时候, 就已经万分信任墨墨了。
墨墨像是……不安孩子的小宠物?混乱黑暗中的一束光?
保护更弱小的墨墨,在那时候, 支持他坚强了起来, 推着他去和熊爹与母亲接触, 他要获得他们的宠爱, 他担心自己出事, 墨墨也会嘎掉。
小时候的自己, 过于谨慎小心, 甚至回头看时, 宇文霁怀疑他当时已经有些不正常了——假如不是今天的突有所感, 连宇文霁自己都不会意识到,墨墨曾对他有多重要。不,现在……也很重要。
宇文霁挪开一丝黏在吕墨襟脸颊上的头发。
柔情似水,却叹无人知。宇文霁自己见不着,吕墨襟闭目沉睡。
宇文霁不舍得叫墨墨起来吃午饭, 军中的文武虽然能干,可墨墨多思多谋,太耗精力了些,吃饭稍推迟些也可以,睡觉才能更好地恢复。
“嗡——!”厚重低沉的号角声传了进来。
熟睡的吕墨襟皱了皱眉头,宇文霁立刻伸手把他耳朵堵上了,看吕墨襟睫毛颤抖,宇文霁想都没想就低下头,将盖住他耳朵的左手拿开了一丝丝:“墨墨睡,没事儿。”
吕墨襟的手在被子上抓了两下,摸到了宇文霁胸口的衣裳,他呼出一口气,重新安稳下来。
宇文霁言辞虽然温柔,可他的表情,已从方才的温柔似水,变成了吓死厉鬼(阴阳童子实锤)。
虽一腔怒火,宇文霁却也意识到了,这是托博人要开打的号角,他该将墨墨叫起来了。号角声停了,宇文霁放下手,决定先把铠甲穿上,打理整齐再将墨墨叫起来。
宇文霁刚快步走出屏风,安静且迅速地为自己穿戴站起来,他刚穿上内衬——“大王!”穆幺儿的大嗓门,人还没到,声音先冲了进来。
下一刻,一群人呼啦啦冲了进来,伸手就帮宇文霁穿铠甲。
宇文霁就听见身后“噌”的一声:好吧,墨墨醒了。
吕墨襟听见了外头动静,他刚有些急,就见榻边小凳上,放着他的簪子。屏风那边,是黑乎乎的一团影子。吕墨襟笑了笑,他快速给自己挽了个发髻,跑了出去。
他也需要回自己的帐篷着甲戴盔——即便是军师,以防万一也要穿着。
穆幺儿看了一眼军师略杂乱的头发,神色有些异样,然后就让他哥哥们踩了一脚,大哥和二哥一人一脚,一左一右。穆幺儿立刻恢复了正常表情,他过界了。
而且应该是他想多了,大帐里只有艾草、皮革,和金属的味道。至于“男人味”,半丝都没有。
时间紧迫,穆幺儿他们是尽忠职守,宇文霁没道理对自己人发脾气,所以,把气都撒在吹号角的托博人上吧!
宇文霁握了握拳,将铁护腕更勒紧了一些。
年轻的将领们跟随在遮天蔽日的大王身后,只觉得今日大王的气势尤其足。
托博人没上来就直接冲营,丕州军的营地设在一处斜坡上,背靠山崖,还有泉水流下来。这地方本来有个托博人的营地,不过现在已经被踩在丕州军的脚底下了。
营地已经立起了木栏与箭塔,外围挖出了陷阱,又有刀车排排设置,这座营地虽小,可强攻造成的杀伤必定不小。
当然,若丕州军不出来,他们还是有方法的……
“大王,他们驱赶来了大量百姓。”刘去疾是今天值哨的将军,宇文霁到来之前,他已经大概查看过了敌情。
驱赶百姓,这一手历朝历代的侵略者,以及部分没人性的自己人,都会用。
“百姓在哪边?”
“左右军都有。”
达耶奇要给长子复仇,可他是一个老辣的指挥官。和姓图穆的几个不同,出身托博小部落的达耶奇,是完全凭借个人能力走到现在这一步的。
这是托博人的一次试探性进攻,进一步了解丕州军的战斗力,各部配合情况,以及将领的指挥能力,若局势有利,当然也可能转为真正的进攻。
随着士卒从丕州军的大营里涌出,达耶奇首先确定,之前丕州军的“不战”,不是畏缩。看来宇文大趾虽然年轻,但并非能轻易挑拨之人。他杀使者,切拇指,又足够果断和狠辣。
对汉人,达耶奇依旧轻视,但对这位小平王,达耶奇逐渐重视了起来。
宇文霁那支小小的战车部队夹在骑兵中间,他的战车上大旗飘扬,颇为显眼。
达耶奇……他没跟战车打过。他只是从汉人幕僚那儿听说过,中原形容战力强大会用“万乘之国”,乘即战车。战车被淘汰的原因,是它笨重,且战斗力弱于骑兵。
达耶奇一想,确实,车是跑不过骑兵的,又没有骑兵灵活,车上虽能带着更多的人,可不都是骑兵弓箭的活靶子吗?
如今看着宇文霁的战车,达耶奇对宇文霁的戒备,又降了降。他正寻思着,是否要与小平王在阵前喊话,对面的战车与部分骑兵,冲锋了。
达耶奇:“……”送死的?
冲锋的宇文霁,拎起了手上的兵刃——短矛。
宇文霁的身体,有一个奇怪的天份,他的肌肉,自己知道如何最协调地运用力量,好达到效果的极致。比如现在,他身体的动作和后世的标.枪.运动员有些类似,但运动员要的是远,他要的是直线的杀伤,所以略有不同,随着他前掷脱手,鸭蛋粗的短矛笔直地刺向了敌阵。
前头车辕上坐着的刘咸和刘饱,只听见头顶上“嗡!”的一声,头顶微凉,两人一齐向下缩了缩脖子,这与训练时的感觉完全不同,凉得很,回去可要多裹一层包头布。
而在他们正前方的敌人,就要洒出一腔热血了。
弯弓搭箭,准备攻击的托博人,先被串了串。
短矛带来的冲击力,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精神意义上,都比箭大得多了。
最前方的家伙,因短矛从脖颈穿过,脑袋直接飞了出去。一矛串三尸的景象,把站在旁边的托博人吓得直接呆住。
第二矛……已经到了。
短时间内,五矛送上。
在其他托博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情况下,挨了矛的托博前锋区域,已经要崩溃了。
中军的达耶奇听了士卒的禀报:“他们战车上有神弩?把人一串串扎死?”
——岐阳城墙上有床弩,乃是守城的利器。宇文霁的短矛比床弩的更细也更短,射程也更近,但是,他攻击更频繁,调整目标的速度也更快。
“从侧翼进攻!神弩难以转向,伤不到侧方的人,务必将神弩战车夺来!”达耶奇不怒反喜,这是送上门的宝贝啊。
同时,前锋两侧的士兵向中间挤压,要把崩溃部分的士兵替换下去。假如战车部队转去应付侧翼士兵,他们是能被替换下来的,但是,宇文霁无视了靠近的敌兵,甚至战车部队进一步提速,他的短矛也进一步提速……
托博先一步崩溃了,部分士兵甚至抽刀砍杀身旁的战友,好让自己逃脱。
随着靠近托博大部队,宇文霁终于放下了短矛,他拎起了链弹,就是两个铁球中间用一个锁链连起来,这在实心弹世代,是火.炮专门用来对人杀伤的。宇文霁的力量还是比不上火.炮的,但他用木人试过,被他投掷出去的链弹,依旧能带来“精彩”的杀伤。
链弹飞出时带起的声音,比短矛沉闷一些,就如它带去的阴影,比短矛更大一些,黑乎乎的,看不清到底是什么的一片。当托博人看清它的时候,它已经砸在了托博人的脸上,并且,深深嵌了进去。或者,托博人的脖颈恰好“拦”在了铁链的前方,引来了铁链的旋转,扭曲,勒紧……大好头颅直接勒断!
凄厉的哭喊声,从这群托博人的嘴里爆发了出来。
无数人直接转身,不顾一切地要躲开那辆恐怖的战车。这些托博人,倒像是成了宇文霁战车部队的开路先锋。
跑得慢的,皆被身披重甲的战马撞开,跌落在地,碾成肉泥。宇文霁短矛和链弹轮换使用,被串烧的、被砸爆的、被勒断了的……很快让其他托博人也跟着陷入了恐慌。
战车的集体冲锋,再加宇文霁这个怪物,达耶奇下令进攻的侧翼骑兵变成了衔尾追击,他自己的前锋,已经快速被凿穿。
链弹和短矛只剩下三成了,宇文霁提起了他的老朋友铁骨朵。
达耶奇快速向右侧移动,不与宇文霁正面对战,同时命令士兵移动,意图将宇文霁直接包围。后头,丕州军分别派出了两万、三万人数的两支骑兵,看方向,是进攻达耶奇的左右翼。
达耶奇看明白了,这是要救百姓——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请叫我炮台
第96章 (捉虫) 初战结束
096
达耶奇短暂犹豫了片刻, 他用来作为参考的,是鲁州汉人的战斗能力。汉人只有极少数的精锐骑兵,在没有依托城防的情况下, 其以.枪.兵为主的军阵,战斗力极差。
这就是达耶奇的错误经验了,当他大概完成了托博人的统一, 占据立马关塞外区域, 能够和汉人交手的时候,已经是鲁州刺史薛狞疏忽政务,开始为祸鲁州时了。
曾经能够硬撼骑兵的枪.兵,已经变得懦弱畏缩,士兵失去了手握长.枪, 组阵退敌的胆气与力量。
达耶奇认为自己优势兵力的大军,是可以彻底突入的丕州骑兵的, 但小平王和他的战车, 也很可能从他的大军里逃脱, 逃回他的丕州去。小平王没了, 他的军队自然溃散。抓来的汉人奴隶没了, 再抓就是, 反正入关后, 汉人遍地都是, 仿佛他们的庄稼一样, 割都割不完。
幻想中的神弩战车诱惑着达耶奇,他没有调整大军,只对左右侧翼的军队发出命令,让他们自由杀伤,不过是别让丕州军轻易劫走汉人百姓罢了。
宇文霁翻起一块车底的盖板, 又掀开了一块车顶,把大盾也拆了,这样他就能站在那儿用铁骨朵对战了——也只有他的力气,能在短时间内,将这些大家伙拆卸完。
冲锋距离太长,且地面坑洼颠簸(尸体),战车的速度有些降低了,但宇文霁还是傻站了一会儿……因为暂时周围只有被吓疯了的托博人,有多远跑多远,没朝上送了。
冲出这段距离,战车速度再次渐渐提高,托博人也开始过来了。有人意图射箭解决问题,但战车的防护,不是他们的箭矢能破防的。他们只能靠近,意图用兵刃解决问题。
宇文霁提着铁骨朵,帮助他们彻底地解决了:熊爹说得对,在骑兵朝上送,而不是远程打击的情况下,战车克骑兵。
宇文霁看了一眼托博单于的大旗,他现在有两个选择,去追杀大单于,或者杀一圈脱离。宇文霁本想选择脱离,因为他和墨墨商量好了,他来吸引注意力,墨墨派兵救百姓,现在应该救……
“大王!”宇文霁的传令兵大喊着,“咱们的援军杀进来了!”
穿着皮甲的吕墨襟裹着披风,手里抱着个暖炉,打了个哈欠:救什么救?托博人全杀光了,他们就得救了。
郭淖与马愤这对老少配合,带兵突然转了个弯,尾随宇文霁撕开的,还没完全合拢的口子,杀进了托博人大军——也就他们敢这么玩儿,全精锐骑兵的队伍,令行禁止,换一个势力,军队高速行进中突然转向的结果就是左脚拌右脚,陷入混乱。
达耶奇判断失误,且托博人短时间内膨胀过快,军队良莠不齐。他前一个命令是放弃汉人,收拢部队,包围小平王,再命令部队向外,得到的就是一团混乱。虽然有一部分托博人在外防守,奈何人数太少,根本起不到多大阻碍作用。
宇文霁立刻改变想法,准备专心追击托博大单于。
然后他就看大单于的大旗,快速奔向远方。
宇文霁:“……”
达耶奇跑了。
而托博人很快向宇文霁展示了,他曾经在疾勒人那儿见过的,草原人的神级撤退。他们仿佛被倒进沙里的水,向着四面八方快速地散去。
这时战车的慢速缺点就体现,确实追不上轻骑逃跑的骑兵。
托博人的散,也不是彻底就这么撒丫子各奔东西了,而是乱却有序地归拢进入了他们的大营。
草原民族这种退而不败,乱却不溃的情况,宇文霁还是很佩服的。反正他不敢让丕州军这么干,即使他的军队里很多杂胡,他也怕他们真就撒丫子没了……
在吕墨襟接应到宇文霁后,丕州军也开始撤退——大军摆开阵形,缓缓地,稳步撤退。
撤退的路上,宇文霁看见辅兵推了个车,正在零碎尸体里翻找他的短矛和链弹。
实战的感觉,还是短矛好使。他投掷的链弹远远达不到火.炮使用的威力,还不如直接扔铁球,铁球把脑袋直接砸烂,或者给人换一副铁石心肠,那个链子也只有恰好才能把人脑袋割断,它只有前排伤害。而短矛碰到的前两人,只要“蹭”到的是脖颈,最轻的伤害也是没了一半脖子。
少一半脖子,和整个脑袋都没了,血液喷溅带给人的震撼感,差不多。
链弹的杀伤最多三两个人,短矛是保底三两个,最多能五六个。
回收的时候,链弹也太难找了,短矛好找,朝着死一串的寻过去就好了。
还有链弹的盛装也比短矛复杂,链弹是两个球,必须用容器装起来。短矛扎一捆能堆老高,没什么空间浪费。
宇文霁回去后,链弹只留了一箱,以防万一,其余空间都换成了了短矛。
士兵的伤亡初步报上来了,挺好,伤亡不大。
待回了营地,各方聚在一块儿,说一说这一战的功过,以及对达耶奇的看法。年轻人都很兴奋,然后让年长的将领给泼了冷水。
这就是一场试探进攻,达耶奇轻敌,所以损失比丕州大点,但也仅此而已。即使达耶奇转身撤了,这也只能说丕州句在这次接触中占据优势,而根本没上升到胜负这个阶段。
——托博人刚才出动的,有二十五万上下,但地形关系,能顶在前边直面丕州军的,也就六万左右。可现实作战不是游戏里两边都能打到最后一个人,宇文霁中央突破凿穿托博人前阵,后方大军填入,托博人再不退,至少要被吃掉前阵的一侧。
至于那些百姓……全放了。
宇文霁也想大手一挥全管了,那他就完蛋了。
丕州这次出兵八万(正规士兵,加上辅兵和力夫,其实是十万出点头),被托博人驱赶而来的百姓,人数在三到五万之间。
把他们赶过来简单,骑着马抽鞭子就行了,不负责食物饮水和伤病,驱赶的路上,跑慢了就把脑袋砍掉,倒下了也要把脑袋砍掉。他们对百姓的“使用”,很简单方便。
宇文霁要管,吃喝拉撒住就都要管。
不提丕州军粮食物资的消耗,单纯从管理上,宇文霁都遭不住。现代的市民,超过一万人要管理,那都是一堆屁事。何况这群惊恐穷困,还对丕州军缺乏信任的百姓?
反而放了他们,这种看似最不负责任的方式,得到了百姓的感激,连连叩首着离开。有几千人主动走了过来,表示想为丕州军效力。这部分人还是被留下来了,把他们运到大营靠后的地方,另辟一个营地,分配军士管理,干点力所能及的活。
至于离开的那些,会不会走不出多远就再次被托博人或者其他杂胡捉住?只能祝他们的身体够好,能支撑到下一次被解救的时候吧。
接触战之后的第二天,丕州军齐出,行进了十里后,重新扎营。百姓营没动,旧营地太大,不适合他们。
就这么停两天,向前挪一挪,在与达耶奇几次交手后,宇文霁终于看见了岐阳的城墙。
宇文霁也先后接到了两份急报,一份来自于蒲王宇文凉,他表示自己也快到达了,且已经听闻了丕州军的勇猛,十分敬佩。
翻译:别打了,等我来了一块儿打。
宇文霁翻了个白眼,在心里给了他一根中指。
另一份来自于岐阳城内,是皇帝宇文鲜的血诏。前三分之一都是宇文鲜的哭诉,描述的是他在城里多惨,他的守城之心,有多坚定。中间三分之一是赞美宇文霁忠义,还有骂其他人各怀心思不够忠心。最后三分之一,宇文霁看了两遍,没看明白。
“接应?掩护?护送?迁都?”他把血诏交给吕墨襟了,“什么意思?”
“他要跑,还是让你保护他和他的子女逃跑。”吕墨襟道。
“……”宇文霁其实哪里是不明白,只是先前脑子里完全忽略掉了这个想法。
岐阳这座城市,对他这个外来人来说,都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象征。好像只要是汉人的皇帝,就一定要在这里定都,也只有在这里称帝的皇帝,才是汉人上法理最至高无上的那一个。
结果宇文鲜这个土著,反而比宇文霁的脑子灵活。
冒犯点说,已故王皇后的境遇,和这座古都类似。如今,这座城市也如王皇后一般,要被彻底抛弃了。
因为鲁州沦陷,立马关破败,岐阳将来将会随时面临来自草原杂胡的威胁。且近百年,尤其最近二十年,岐阳屡遭劫难,城防废弛,百姓凋敝。在经过这一场长期的围城,岐阳已经不剩什么了。
一片废地,对宇文鲜这种人来说,当然是扔掉的好。
“景光,你要小心被前后夹击。”
宇文鲜除了对他哥足够忠诚外,其余表现可谓卑鄙贪婪之至。他的次子蒲王宇文凉,也不遑多让,这父子俩再次聚于岐阳,很难说会干出什么事来。
宇文霁这次前来纯粹是出于公义,阻拦托博入侵来的,他对于权力斗争没有任何想法,可他不能不考虑其他人的态度,且其他人不可能认为他无意权力——很烦人。
想干脆地将托博人赶出去而不得,宇文霁脸上露出一些烦躁,但他还是道:“我们退后五里吧。静待他们的反应吧。”
“好。”吕墨襟应了,正常臣子应该在这个时候多说一句“大王英明”,再安慰一番自家主公,类似的话也确实在吕墨襟的脑子里变着花样地闪现,可他就是说不出口,觉得不对,太假。他这么说了,景光反而会觉得古怪。
可到底该如何应对呢?吕墨襟脑海里,逐渐浮现出了自己把宇文霁的脑袋抱在怀里的画面……——
作者有话说:墨墨:[可怜]想撸大趾
第97章 (捉虫) 准备接手岐阳……
097
吕墨襟在心中摇了摇头, 将有点诡异(想干)的画面甩掉。这情景里,他和景光的姿态,分明就是他曾经见到过的崔王妃与老大王的状态, 太“怪”了。
可再如何怪,公事面前,私事也只是过心就放。
“景光, 送信之人, 乃是孙峥。”吕墨襟继续道。
“孙峥?哪个孙峥?”
“对,‘那个’孙峥,当朝丞相。”
孙峥,是仅有的几个让宇文霁正眼看的世家名士之一,他任大司马时, 带着其余少数臣子留在了岐阳,维持朝廷运转的老人(他非栖州孙家, 他是净州人, 就是如今落在陆清月手里的净州)。
正因为他留下的义举, 得到了世家的敬佩, 因此他才能在宇文鲜手底下, 继续勉力支撑朝廷, 维持朝廷的基本权威。
——世家们真这么义气, 天下也不是如今的模样了。其实世家对宇文鲜朝廷的拥护, 不过是现在他们还没有找到一个适合的替代者罢了。他们在给岐阳朝廷提供了合理性的同时, 岐阳也将同等的合理性回报给了他们。若非世家们当年一时脑抽,惦记着分封,如今他们大多数人还在岐阳和宇文鲜和睦相处呢。
可宇文霁对孙峥的敬佩,也只维持在远观阶段。让他见这个人,他的脸上就露出反感了。但他也知道, 还是得见的,至少得了解一下岐阳的情况。
孙峥见到宇文霁之前应该是在喝小米粥,被召见就匆忙而来了,脏兮兮的灰色胡须上还有小米。他看见宇文霁,只是略略一怔,立刻便要拜倒:“大王,还请救救城中百姓。”
宇文霁托住老人的胳膊,将人托起来:“丞相快请起,还请说说城中的情况。”
城中情况,惨到不能再惨了。王皇后还在时,就连后宫都要挨饿了,后来官员也饿肚子了,上层都如此,百姓的家里还能有什么积攒?城一被围……吃人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情。宇文鲜还“贡献”了宫女、爱妃去做守城士卒的粮食,又命令城中世家贡献女子“充作军资”。
宇文霁听得喉头一哽,反胃至极。
吃人本来就该是人类迫于生存的底线了,谁能想到宇文鲜竟然还能把这个底线继续拉低。
偏偏都这个时候了,城里竟然还有卖粮食的——每斗一两金,而卖粮的,多为“内侍”。
换言之,皇宫里是有粮食的。这也不奇怪,蒲王宇文凉从靖安州送过来的粮食,都被宇文鲜存于宫中了。所以,他能哭泣着,送自己的爱妃进锅,却不舍得拿粮食出来喂他的兵。
孙峥走了,宇文霁坐在那儿闭了一会儿眼睛。
“景光……”吕墨襟沏了一杯热茶,放在宇文霁面前。茶叶里还掺了薄荷叶,清凉的香气飘进鼻尖,宇文霁睁开眼睛,看向吕墨襟。
吕墨襟还怕他被气坏了,可宇文霁睁开眼时,双眸清澈安稳。
时光荏苒,宇文霁的心,已渐渐硬了起来。他虽会气愤哀伤,但这些情绪已经不足以动摇他了。
“墨墨,孙峥是不是故意的?”宇文霁问。
“是,他已见了军中士卒的状况。照顾他的小将也道,孙峥向他问了不少丕州之事。孙峥该明白,你是什么人。”
其实不用问,孙峥都该知道宇文霁是个怎样的王爷。不止他,多数有些耳目的世家也都清楚。世家不来,真因为宇文霁残暴?不,世家不来,因为宇文霁心向平民,一视同仁,世家来此没有特权罢了。
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夺人特权,如杀了他们的祖宗八代。由此看来,宇文霁还真是个残暴至极的。若他中道崩殂了,留在后世史书上的,大概又是个纣王吧?
总之,孙峥其实很了解宇文霁,所以宇文霁一问,他讲述的,便都是城中百姓,不提世家。
他在戳宇文霁的痛处。
“景光,你可想杀了宇文鲜?”
“我想用金子塞满他的嘴。”宇文霁道,“给他换上一口金牙和金肠胃!”
他平静的双目陡然一动,眸光闪烁间,寒光暴涨,猛虎噬人前大概也是如此的模样,吕墨襟明明不怕他,却心跳一顿。不过这“顿啊顿”的感觉,吕墨襟也熟悉了,直接忽略掉。
宇文霁深吸一口气,把杀意收敛了起来:“可我不能杀他。”
吕墨襟也在心中道了一声果然,顿时心疼起大块头的主公来。
政治,就是这样一个怪物。电车难题这种事情,每一刻每一秒都在发生。
宇文鲜该杀,该为那些千千万万无辜者复仇。可同时,宇文鲜又确实是中原大地上最具有法理正当性的一位皇帝。北方和南方大部分的刺史,依旧是服从朝廷的,虽然这就只是名义上的,可有这个名义,就能保持一个最低限度的稳定。各州刺史之间,即便敌对也会维持表面上的面子。
因为目前除了陆清月外,其他所有的势力,还是脱胎于大景的原本势力之上的。要么是姓宇文的,要么是原本大景的官员。
连宇文德这个已经称帝了的家伙,也会对岐阳朝廷表示一定程度的恭敬。宇文德敢骂宇文鲜,说他得位不正,可同时又承认他是皇帝,说他是昏君,他不及先祖。
——中原北方大部分已经是地狱了,但地狱有十八层,目前仅仅是十七层,或者只是十六层。
再把宇文鲜杀了,不管上位的是谁,宇文家这个宗室的法理地位,都很可能会彻底崩掉。因为宇文家的皇帝更替,太频繁,也太“容易”了,杀了前任就上位……
“他死在城里多好?”
宇文霁叹了一声,闭了闭眼,吕墨襟又想抱抱他了,可于礼不合,他们是君臣,还是两个男子,没听说过臣子抱着主公安慰的。
可吕墨襟还是没管住自己的手,他抬起手,用掌心贴在了宇文霁的眼睛上。宇文霁惊讶之下睁开眼,睫毛刷在了吕墨襟的手心上,但很快就安稳了下来。
“景光,你要接手岐阳吗?”感觉他渐渐安稳下来,吕墨襟也放下了手。
“宇文鲜要是跑了,我必须要接手,毕竟后头还有鲁州。”
宇文鲜放弃的不只是岐阳,还有鲁州,这是中原的重要屏障。不管鲁州,这次来的是托博,下次就是鞑科,或者老朋友疾勒,中原就成了胡人的跑马场,遂州多年的坚持就成了笑话。
“那么,你一定要对孙峥说,宇文鲜不可烧毁宫殿与宗庙。”
“……”宇文霁更希望警告宇文鲜不能杀人,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放火这种最低限度的要求,确实更容易达成——不烧宗庙和宫殿,其他地方也不会大面积点火,房子保存下来,不至于让百姓无处避寒。直接说别烧百姓的房子?这是没用的。
宇文霁脸颊的肌肉抽搐,他模样,让吕墨襟又想抱抱他了,可只是摸了摸他的脸,没忍住,多摸了两下。
他家主公的脸,摸起来还是很滑的,就是不像摸人的脸,至少不像吕墨襟自己的脸,他摸起来像是光滑的皮革。
其实人皮也算是皮革的一种吧?那景光的皮绝对比旁人厚。
感觉到自己的想法越来越地狱,吕墨襟赶紧住脑。
在与吕墨襟简单商议后,宇文霁召集了众将,继而有快马送急报回辰丰——准备人手吧。本来以为是一次救援,去了就回来,结果是扩张。
倒不算是措手不及,其实来救援才是意外,近两年平王治下的全境,包括遂州都知道,小大王长成了,原先的山头不够他施展了,老虎要圈地盘了。
就连老百姓也对扩张充满了期待,说书的都说呢,外头都是荒地,小大王地盘占大了,就得让人移民,他们就有越来越多的土地了。
近四十万疾勒人的加入,近乎全境的打破重组,不能说没有坏事发生,可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绝对是好的。百姓得到更多的土地,更宽阔的眼界,更好的生活环境。
那些认为外来人夺走了自己好处的守旧势力是存在的,可目前都属于不敢吱声状态。
丕州的百姓,对移民不是畏之如虎的,甚至随着八年过去,孩子长大,有些人发出了“当年没多占点地,你们没赶上好时候”的感慨。送孩子当兵,既是为了爵位,也是为了土地。
也只有宇文霁,现在还觉得自家的地盘都是温顺踏实,老实求活的百姓,就跟他本人一样。其实从上到下,都磨刀霍霍地扫视周边,想吮血吃肉,填饱肚皮呢。
只是谁都没想到,一扩就扩到了岐阳去。
且那可是岐阳啊,虽然皇帝就要放弃,岐阳即将失去都城的地位,且岐阳已经废弃严重,但岐阳就是岐阳,可能要经过几代人,这座都城才会失去人们心目中的神圣性。
宇文家幼儿园(现在是初中了)的孩子们,知道要“回家”了,他们私底下集合起来,都要调到岐阳去,他们要去找母后,去找姐姐哥哥们,若他们被葬得还好,就为他们扫扫墓,若不好,那就为他们捡骨安葬。
可最激动的,却是熊爹。
他拿到急信的第一天,跑进了平王府的祠堂里,对着稀稀落落的牌位,号啕大哭——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弱小可怜又无助
老百姓:[愤怒]要吃要喝要土地
墨墨:[托腮]我是不是有心脏病?
第98章 (捉虫) 惊声尖叫
098
武烈太子一脉, 这一次,是能够真正彻底地回到岐阳了,回到这个祖宗之地。
“爹!娘!大母!大父!”
崔王妃吓得在扒在祠堂外头看, 她能进祠堂。武烈太子伤重而亡,她的太子妃就开始掌家,后头历代平王的生活中, 王妃的身影都十分明显, 祠堂上,武烈太子和当年太子妃的牌位是并列而放的。
但崔王妃知道,此刻宇文良需要一个人待着。她只是担心他情绪过激,再出点什么事。本来是送牌位去岐阳,他自己也变牌位被送过去, 可就不是喜事了。
还好,哭了大半个时辰后, 熊爹出来了。他一见崔王妃, 便将王妃搂了过来, 死死抱在怀里, 他的嘴唇贴在了崔王妃耳朵边, 压低了声音跟她说:“雅雅, 咱们都要好好活着, 活到……我做太上皇, 你做皇太后。”
带他松开了胳膊, 崔王妃抬头看他的眼睛,只见宇文良整个人都是振奋着的,充满了生机。老大的年纪,却让崔王妃忍不住回忆起当年那个年轻的小伙子。
“嗯。”当皇太后实在是太夸张了,可崔王妃却觉得, 或许,真行?
其实这也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了——神奇在丕州所有的知情人,都认为宇文霁都胜利地打完这场仗。就靠他那八万兵马,能顺利救下宇文鲜,能把几十万托博人打出关外,重新占据岐阳与鲁州。
孙峥被送回去的当天夜里,达耶奇正在端详一根短矛。
他最近一直在看,这根短矛的旁边,还放着一根床弩的弩箭,它们是不同的。短矛还是比床弩的弩箭更细小一些的,杀伤力更弱,进攻距离也更短,但除此之外,短矛的攻击速度更快,外加能够灵活调整攻击方向。
因为,他是个大活人,小平王,宇文大趾。
达耶奇龇牙,每次想到这个真相,都让他牙疼加头疼。他征战一生,见识过的猛将无数,但猛成这样的……
疾勒人的传说竟然不是假的。
至于先前说战车无用的汉人,已经让他剥皮挂在大营的营门上了。
让他们想办法应付战车,他们也只说以骑兵的速度优势,拉开距离,以箭矢攻击。
可这是正面战场,怎么让几十万大军和十辆战车拉开距离?战车再慢,也比大军的集体移动快。
即便退一万步,真这么干了,也只会带来己方阵形大乱的危险。因为十辆战车看似数量稀少,且战斗力却是颠覆认知的,是会给军队带来可怕伤亡的。
丕州军也不是干吃饭不干活的,每当小平王驾着战车“犁”地,后方的指挥者,每每都能抓住小平王创造出的机会,这些日子,他们被丕州军左一下右一下,损失的人马也过万了。
难道好不容易进来了,又要退出中原吗?
一夜过去,达耶奇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丕州军的大营,再次前移了。
先前丕州军的进攻态度不强,一直是达耶奇主动试探,甚至他们不久前还选择了后退。达耶奇现在也稍微了解了一些中原的情况,明白这位小平王在中原的状态其实不太好。他推测,小平王来救援也非自愿的,他也在防备着其他人。
但丕州军大营再次前移,这带来的信号就不好了。
“大单于!咱们的使者,全被砍了脑袋!”
达耶奇刚刚再次派出了使者,从他的角度看,他和小平王是可以共处的,就如他可以和鞑科人共处。中原和草原加起来足够广阔,他们携手,至少有二十年可以所向披靡,有什么事二十年后再说,不好吗?
达耶奇咬牙,决定不计代价围死宇文霁,他一死,战车队的威力将大规模下降,他的战斗力再惊人,用人堆也能堆死他。
他要征集巨力敢死之士,以巨盾、车墙围堵,然后将他烧死。他的车再怎么防火,也是木头的,况且火烧不着他,烟也能呛死他。
达耶奇开始征集敢死队,宇文霁在补充辎重。
他的短矛消耗严重,同时宇文霁彻底放弃链弹了,连最后那一箱也从车上撤走了。因为他发现,托博人在拿他的链弹打造武器。链弹是铁疙瘩,这玩意儿铁匠把铁链砸开,就能做一把简陋的圆头锤和小链锤。
这个发现把宇文霁气坏了,也是他自己的考虑不周。
相较之下,短矛就方便多了。因为短矛的大小就是为了投掷用的,拿它当武器既短又细,很容易折断。至于积攒矛头熔炼兵器……那花的时间和精力就太长了。
宇文霁对短矛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良”,彻底放弃金属矛头,让工匠把木杆子削尖就行。面对全甲的军队时,这种纯木矛的杀伤力就太弱了,但托博人只有大部落首脑是全甲的,其余士卒半甲的都少,就一件羊皮袄子,木矛正适合他们。
质量好的短矛车上也有准备,专门为了对付高价值目标。
宇文霁的战车还是很结实的,目前各个零件在工匠们的保养下,都在正常运作。
他的正副驭手,刘咸和刘饱都戴着个厚厚的皮帽子,把脑袋和脖颈子都包起来了。
旁人都奇怪,从辰丰出发至今已经临近春季了,虽有些倒春寒,可最冷的时候都过去了,怎么反而把自己包裹成这个样子?
两人一起摇头,道:“你们不懂。”
又两日,丕州军再次前移,托博人出来列阵了,丕州军停止行军,也开始列阵。
最初的半个时辰属于“垃圾时间”,两边面对面站着,朝着彼此射箭。
——双方都尝试过使用计策,但都没得到什么战果。老的经验丰富,少的沉稳异常,彼此都习惯按照自己的节奏行事。
两边都清楚,和对方只能正面对战。
丕州军的人数劣势……让他们不是人的小平王一个给抹平了。
这次的战场比较宽阔,丕州的八万人都能摆开,托博人前阵十万,后阵十五万。但两边都不是挤成一个大方块,而是按照兵种与将领,分散成很多小方块。
当丕州的中军从中间裂开,彼此都知道,真正的战斗开始了。对面托博人的阵营里,甚至出现了小规模的骚动。
宇文霁那支小小的战车部队,开始从裂缝中间前移。战车和骑兵加起来只有两千多人,在双方加起来超过三十万人的战场上,渺小无比,却又举足轻重。
宇文霁战车上,蓝紫色的大旗因为过于厚重,其实有点打蔫。
“啊——!”丕州军不知道谁发出了一声欢呼,这声音在寂静的战场上刺耳异常。随着这位不知名人士的呐喊,丕州军全军都呐喊欢呼了起来。
同时,一阵风,从丕州军背后吹来,吹起了宇文霁战车上的大旗,吹眯了最前排托博人的眼睛,本来刚刚就骚乱过一阵子的托博人战马,这次骚动得更加激烈。
托博中军的达耶奇听见了对面的呐喊,传令兵也带来了对面的情况。
达耶奇叹气,他曾经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不过那时候他还年轻,而且……发出欢呼的,是他的部族。他很清楚,这样的人,能爆发出怎样的战斗力。
明明准备好绞杀宇文霁的达耶奇,做出了撤退的决定。
说是不计代价,还是得计算一下代价的。他要在中原立足,还要和疾勒、鞑科争夺草原的权力,可以伤筋动骨,但不能残废。
他知道小平王的性格,对方不会追击的。
达耶奇也是老谋深算的将领,可他错误估计了一件事。
这次直面宇文霁的,依旧是他最精锐的部队,换言之,是宇文霁战车初阵时,被短矛和链弹轮流招呼,崩溃了的那支。
为了让士兵缓和情绪,达耶奇进行过几次轮换。可今天原定是要埋掉宇文霁的,这支军队自然又被安排了最重要的任务。
如今风吹得他们睁不开眼睛,即使勉强自己睁开眼睛,也很快就因为风吹起的沙尘而满眼泪水,难以视物。对面传来的是山崩海啸的欢呼,周围是人的咒骂和马儿的嘶鸣,听声音他们也不知道宇文霁的战车部队是否又开始冲锋了,此时,背后传来了收兵的锣响……
有托博人发出了叫声,对面的是发自内心的胜利欢呼,他是发自内心的垂死哀嚎。
他的惨叫却给其他难以视物的托博人带去了错误讯息——有人被杀了,对面的宇文大趾又来了。
这支达耶奇的精锐部队,炸营了,最开始只是几百人,但情况快速蔓延,在宇文霁冲过来之前,这两万人左右的托博前阵精锐骑兵,全乱了。
其左右本来就收到了撤退命令,见此情景,更是要赶紧退,可他们的军队多少受到了一些影响,撤退速度远不如前。
对面的宇文霁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不但率领着近卫冲杀,还点了一万骑兵,紧跟在后。
正撤退的达耶奇见此情景,却反而停止了撤退——撤走了那两万人就全完蛋了,这些骑兵对他来说与疾勒大单于的王庭卫队无异,是他最精锐的直属部队,且目前指挥这支军队的是达耶奇的第二子(原来是长子,但先前已经让宇文霁嘎了)——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我来啦
第99章 来呀,步战吧。
099
达耶奇知道, 炸营的军队有时候能爆发出极强的战斗力,且他的二儿子,同样是跟随着他从小征战的猛将, 在知道宇文霁危险的情况下,由他率领托博勇士,或许能按计划将宇文大趾杀掉。
达耶奇下令停止撤退, 托博人就停止撤退了, 即便方才紧挨着炸营部队的两部,在接到命令后也停了。达耶奇对托博的军队,同样有着绝对的掌控力。
而让托博人恐惧到炸营的短矛,正在宇文霁的手中爆发出它们该有的战斗力。他们的同伴,一串一串地被杀, 这情景不陌生,他们已经见过多次了。
这支精锐没有嚎叫地奋起反抗, 跟宇文霁拼了。他们嚎叫着, 开始逃命。当逃命的道路被同伴阻挠时, 他们举起长刀, 确实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
后方的吕墨襟见状, 留下一万骑兵预备队, 其余大军阶梯状压上。
战车上的宇文霁, 终于第一次让托博人的王旗进入了他的攻击范围, 毕竟先前达耶奇跑得太快。这次也只是看见王旗, 达耶奇本人在他近卫的重重包围保护中。
宇文霁把弓拿起来,瞄准了王旗,连.射三箭,毕竟旗杆子摇晃,宇文霁也拿不准。第二箭时, 王旗便掉了下来,第三箭飞了个空,可下抛的时候,还是扎中了一个倒霉蛋。
军旗倒了,托博人却依旧没乱,随着号角声响起,除了已经彻底失控的炸营托博人,其余人依旧稳定迎战,没有被宇文霁人马高喊的“达耶奇已死”带跑。
眼看着达耶奇的卫队要退出自己的视线,宇文霁完全是怀着“有枣没枣抽一杆子”的想法,又对着那个方向.射.出两箭,就彻底看不见他们了。
宇文霁忍不住在心里爆脏话:真TM能跑!
其实达耶奇只是转移了,这次不是撤退。
但宇文霁不知道,他的位置没办法掌控全军,只能看见周围炸营的。
“冲!”宇文霁放弃了追击,决定先把炸营的这万把人留下。
宇文霁不知道,有两千多托博敢死之士正在他们二王子的指挥下,静静藏于乱军中。宇文霁头一回冲阵没碰见他们,完全是因为(他们)幸运。
第二回,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宇文霁的战车,速度逐渐减慢,刘咸感觉情况不对,他拽过刘饱在他耳边快速说了两句。刘饱立刻转身,打开一个活板门,对车内的宇文霁大喊:“大王!前方恐有埋伏!”
——军队的前进方向,是宇文霁来决定的,刘咸察觉异常也只能告知宇文霁,由他定夺。
刘饱先说结论,因为情况紧急,接下来正要说原因,宇文霁已经开了口:“你们自行决定转向!”
“喏!”
宇文霁其实也觉得情况不对,现在这一路行来,马的尸体越来越多,人的尸体也有,可和马尸不成比例(人的尸体本该远多于马的尸体),但他的视线有阻碍,不能确定自己看到是否是全部。
刘咸成为了他的佐证。
战车左拐,可跑出没两步,刘咸眼睁睁地看着前方的托博人,连人带马被屠戮干净,人和马的尸体被高高堆起。屠杀这些托博人的,正是他们自己人。
“别下车!”宇文霁吩咐传令兵,传令兵挥舞着令旗时,宇文霁拎着铁骨朵已经跳下了马车。
宇文霁的铁靴落地,溅起一阵烟尘,尘土尚未落地,宇文霁已经狂奔了起来。他像是一头狂暴的披甲犀牛,或者是开了竞速模式的重装坦克……
铁骨朵撞在了一具马尸上,马尸飞了出去,直接撞在了前移的刀车上。
刀车是一种可移动的防御器械,丕州军也常用,托博人在得到了一些中原的脑子后,也正在从他们抓捕的中原工匠身上,得到越来越多的技术。
宇文霁迈过了其余尸体,他没有去管那辆被马尸堵住的刀车,而是冲向了另外一辆刀车,铁骨朵过出,刀车上的刀片纷纷断裂,宇文霁直接侧身冲撞了上去,后方的木板寸寸碎裂,藏在木板后,推动刀车的士兵紧跟着被撞飞了出去。
刀车之后,还有举盾士兵组成的方阵,但是,他们的大盾可是比刀车的盾脆多了。
“杀了你!你的战车就是我——!”一名比宇文霁更高些的巨汉举着一柄斧头冲向了宇文霁,铁骨朵第一下砸飞了他的斧头,第二下砸碎了他的脑袋。
二王子吓傻了,他向父汗拍着胸脯保证接下这个任务,因为他认为小平王从战车上下来,也就只是个强壮点的普通人,比如他军队里的那个巨汉,他们自己的猛士在拥有那辆车后,将会拥有更强大的战斗力。
谁能想到,眼前的小平王在弃车步战后,爆发出了更惊人的战斗力,他简直就是冲入羊群的猛虎。
除了最初的巨汉挨了两下,其余并无一合之将,他们倒像是送上去给他杀的。围都围不住,怎么用火烧?二王子考虑过放箭,但是以宇文霁的战斗力,以及他那身铠甲展现出来的防御力,二王子怀疑,他这么干只是杀掉自己人,顺便暴露自己的存在罢了。
他好像只剩下回去认罪认罚一条路了,更糟糕的是,他的父汗很可能不相信他看到的。
这位二王子迷迷糊糊地就被身边的人带着跑了。
这位确实吸取了他大哥的经验,他跟普通托博战士一样穿得破破烂烂,还冒险让近卫散开,宇文霁专注于面前的陷阱,还真没注意他。在战场最混乱的正中心,无人打扰地,给他的车队和骑兵重新开出了一条道。
宇文霁甩了甩铁骨朵上的杂碎,走向了战车。
他是一个陷于敌阵的落单的亲自上阵的敌军最高统帅,正常情况下,他的身边本该围满了渴望军功的敌军士兵,然而敌人全都哭爹喊娘地四散奔逃,有多远跑多远。
最佳观看位置的刘饱和刘咸:“……”在激动和骄傲之余,两人属实也有点完全出于本能的害怕。当宇文霁朝他们走来时,两人不由得一起看向了宇文霁的脚——是脚踏实地的,没踩着七彩祥云,只可惜小大王穿着鞋,看不见他大脚趾头到底什么样的。
完全不知道下属想什么的宇文霁上了车就下令:“冲!”
丕州大军包上来了,占据人数优势的托博人则(自认为)在反包围。
达耶奇还在等二王子的消息,二王子茫然地跑出老远后已经恢复了理智,他想回到中军,即便父汗不信,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回去,最好能劝父汗赶紧退兵离开,中原太可怕了。但目前的位置他需要绕一个大圈,短时间内回不去。
宇文霁依旧在简单直白地杀戮着,丕州各将领在他身后,与托博人进行厮杀。
目前托博人的状态像是个中间被切开的苹果,丕州军的状态则是一把打开的伞,伞柄的部分恰好割开了苹果。
吕墨襟没有进入战场,他依然在后压阵。
就在这个时候,岐阳城门开了!
大量车马涌出了城门,冲向了与战场相反的反向,而城内冒起了黑烟。
吕墨襟只看了一眼,便将注意力重新转向战场——宇文鲜在不做人这件事上,依旧稳定发挥。
当车马跑完后,终于开始有骨瘦如柴的百姓从城内跑出来,他们摇摇晃晃,仿佛活鬼,很多人刚跑出城就倒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岐阳城内的黑烟,越来越浓重,甚至能在城门口看见火光喷出来。
紧接着,吕墨襟收到了一份不能忽视的急报——蒲王宇文凉的军队,突然加快了行军速度,正在快速接近。
蒲王宇文凉早该来了,但他就是在二十里外游弋,说是道路阻断,大军难行,又说让宇文霁不要贸然和托博交手,等他来。干大事而惜身,见小事而忘义,说的就是他。
吕墨襟召集了大营里剩下的守卫及全部辅兵、力夫,辅兵其实就是丕州的新兵与退伍不久的预备役,他们的武器装备是充足的。力夫是服徭役的百姓,但也都受过基础的军事训练,装备虽然破败点,但站队是没问题的。
甚至力夫就已经是其他很多势力正规军的标准了,毕竟丕州的百姓不能说顿顿饱,但绝对不会顿顿饿。有体力,又能听懂指挥,这甚至是标准以上了。
这些人马拉出来就有两万多了,再加上刚才留下的一万预备队,近四万兵马排成的战阵,为前方战团压阵。
战团是真·团,两方兵马已经大量地挤压、掺杂在了一块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种情况在冷兵器时代时极其少见的,一般交战,谁的最前排先损失殆尽,基本上谁就先崩了。现在两边的最前排都看不见了,可是谁都没崩。
达耶奇虽然今天连续判断失误,但他还是认为自己的胜算更大,宇文霁总有力竭时,杀了他,其余汉人皆是牛羊,且岐阳已经门户大开,将来这里就是他托博人的牧马之地。躲在后头的达耶奇再次带着卫队前移,他甚至让卫队散开了一些,因为他觉得差不多了,待前线传来喜讯时,他想早一步亲手举起宇文大趾的人头。
如果……达耶奇有个无人机,此时战团里的情景,就会让他立马转身逃跑了。
他看见的:托博人包围了宇文大趾。
真实情况:托博人不但在和丕州军战斗,还在和越来越多(吓疯了)的自己人战斗——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埋伏?陷阱?
第100章 (捉虫) 射飞了
100
达耶奇也收到了越来越多各部首领“有乱军冲击我部士兵”的禀报, 可他认为这些人都是他的本部骑兵。达耶奇明确下达了命令:“冲击我部士兵者,皆可杀。”
他也没想到,经过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本部骑兵还没有恢复冷静。也正因此,他才下了皆杀令,因为这群士兵已经废了。即使战后将他们重新聚拢起来, 他们也不再是过去的勇士了。
达耶奇只是有些担心二王子, 他们的陷阱怎么样了?
二王子……他也想知道自己在哪儿。他被卷进了战圈里,已经彻底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达耶奇完全没想过,那些被吓疯了的士兵,很多都是刚被吓疯的“新鲜”士兵。甚至,他们当中的很多人, 在过去的拉扯中,根本没有跟宇文霁交过手。
这大概就是达耶奇一直没亲眼见过宇文霁战斗的坏处了, 他根本无法理解宇文霁的破坏力——当然, 好处是他活到了现在。
“小平王在此!”托博士兵跟前刚刚挤过去了一群嗷嗷乱叫的自己人, 就听见有人用托博语兴奋地大喊, 一群托博人立刻兴奋地冲了过去。小平王的人头, 能让他从一个大头兵变成一位首领。
有个年轻人却让他的哥哥拉住了。
宇文霁自己车上的短矛已经用完了, 但是其他车上还有啊。这是墨墨让装的, 曾经宇文霁看着自己车上塞得满满的短矛, 觉得让其他人装, 实在有点多余,现在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平王在此!”驾车的士卒和部分骑兵,兴奋地用托博语呼喊着,这是宇文霁灵光一现后想到的,果然十分好用。
短矛在人群里一串串取走人命, 当人和马的尸体堵路,宇文霁就下车,收走人命,吓破人胆。
当托博人成片地逃亡时,他也不追,再次冲向其他地方。
那位被兄长拉住的弟弟,幸运地逃出了性命,他们依旧不知道前方遭遇了什么,但看着那些勇猛的老战士吓得双目圆瞪面部扭曲,他们就知道,那是很可怕的事情。
这次又该转头了,宇文霁想着,抬头看了一眼,他看见了托博人的王旗……
虽然每次都让达耶奇跑了,可宇文霁一直把他砍了的心,一直不死。
“转向!”
宇文霁这次早早就拈弓搭箭,好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瞄准敌人。
可达耶奇也绝对是逃跑健将,士兵来报说小平王来了,他也不下令,自己转身就跑。
战车还在托博人的人群里,宇文霁刚看见旗杆子下的人,就已经只剩下他们转向、逃跑的背影了,宇文霁暗骂一声,无奈地松了手,毕竟都摆了半天姿势了,不能白干。可心情大概是过于糟糕,松手放弦的瞬间,宇文霁手指头完全没必要地动了一下:坏了,这箭射.飞了。真是彻底白干了。
他还真射.飞了。箭的飞行线路是一条枣核状的抛物线,从一干托博人的脑袋上飞过后,扎进了人群,根本看不出来有没有击中目标。
宇文霁叹一声,把弓一放,再次拿起了短矛。可刚投了两矛,原本那群达耶奇的卫队和托博贵族们,却集体朝着他来了。
宇文霁那箭,飞了,也中了。
中了达耶奇,从后脖颈穿透,把达耶奇坐骑的耳朵.射.碎,钉在了地上。
达耶奇还活着,但看着他喉咙上多出来的血洞,所有人都很清楚,大单于的死亡只是时间问题——割喉还能勉强救一救,但这是一个不断喷血的稀碎血窟窿。
托博人怀着深切的悲痛,举起他们的武器:“为大单于报仇!”
宇文霁抡起铁骨朵,双眼放光:“来送!”
铁骨朵砸碎了骨头,壮志激昂的复仇者们,不一会儿就变成了惊恐嚎叫的逃命人。
宇文霁会放过普通的托博士卒,却不会放过他们。这些托博的大贵族们虽然拥有比普通士卒更优秀的战马,但在混战的战圈里,多少的马也都只能拥挤着“蛄蛹”,然后等着那个魔鬼冲上来,把他们一个个敲死……
一个时辰后,蒲王宇文凉的军队终于出现在了战场边缘。他派了个使者过来,询问吕墨襟要不要支援,他的军队就不动了。
宇文凉也坐在战车上,但他的战车更偏向于防御,远远看去,仿佛一口保护严格的黑棺材。拉车的八匹战马也都是身披甲胄,精神抖擞。
他在等丕州军与托博人这一战的结果。
“这宇文大趾,还真是善战。”宇文凉坐在车中,他白面有须,威仪不俗,手搭在膝头,手指头敲着膝盖。
他的两位谋士坐在一旁,并不多言。其中一位若宇文霁看见,必定会觉得眼熟,这人就是曾为宇文霁的老师,可后来被宇文霁逐出丕州的方品,方家后来被崔王妃所灭,反而是他带走的这一支,成了方家的独苗苗。
方品还是当年的那个慈爱小老头的模样,虽没变得年轻,却也没怎么衰老。他闭着眼睛,揣手靠着车,并不多言。
另一位中年谋士长了一脸的络腮胡子,若非打扮,倒更像是个莽汉武将。他叫陶怡,陶安平,号定疆居士,他年少时,就有当时的一位大儒评价他“安国定疆,当倚此子。”他与孙家的孙惊蛰,并称两大隐世奇谋,没想到,他已出仕于蒲王了。
至于孙惊蛰,他却依旧居于尚粮郡的孙家祖宅里,安心教导孙家子弟,看样子还是半点出仕的意思都没有。倒是孙家的年轻子弟,已在各家崭露头角,尤其有一个叫孙季谦的,于宇文德麾下,颇有名望。
宇文凉的嘀咕,没得到任何一位谋士的回应。先前方品让他趁乱衔尾攻击,连疾勒人带着丕州军一块打乱。那个吕墨襟拉起来的队伍,应该多数只是被抓来的力夫,做做样子的,真驱使着上阵,他自己就得大乱,不足为惧。
但宇文凉没听,他想的是等两边打完了,不管谁赢,都消耗巨大,那时候他再上,更为稳妥。
两人都深知这位大王的性子,便都不再劝。
又过半个时辰,天色已经渐晚了,宇文凉忍不住问:“两位先生,若丕州军与托博人正要连夜作战,咱们也要守在这儿?”
方品道:“守吧。”
陶怡道:“嗯。”
宇文凉叹气:“若咱们安营,就怕布置到一半,对方停战,咱们失了好机会。可若不安营,难道就这么跟着站一晚上?吃食也不好做,难道要让士卒饿着?”
外头突然有传令兵跑来:“大王!托博人溃了!”
“哦?!再探!”宇文凉大喜。
可接下来的消息,却让宇文凉不喜了,因为托博人的溃,是真的溃,不是杂胡历来的散而不溃。宇文凉没想到,宇文霁竟然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托博人打跑了。
这群杂胡原来战斗力这么差的吗?
没人知道谁是第一个溃的,但在某个时间点之后,托博人突然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调转马头,在黄昏的血色阳光下,惨叫哀嚎着,不辨方向地奔逃。以至于有不少托博人,冲向了蒲王,甚至吕墨襟的军阵,即使还没靠近就被弓箭射杀,却依旧跑得前赴后继……
黑沉沉的铁骨朵抖动了两下,被宇文霁放在了地上,他也终于坐了下来,战车颠颠簸簸地驶出了战团,车辕上的刘咸和刘饱都快给颠飞了,宇文霁却坐得极稳依旧岿然不动。只是车轴有时候会发出不太好的声音,看来这次作战时间是真的太长,太难为这辆车了。
宇文霁把半个身子探出车外,朝后看去,他的卫队慢慢集结。战车没了两辆,有一辆车走得歪歪扭扭的,宇文霁示意让他们赶紧停下来别跟了,那辆车不甘不愿地停下了。自然有一队骑兵分出去,保护战车。
带着七辆战车,以及部分骑兵,宇文霁冲向了宇文凉的军队,为表示友好,他让士卒举着小旗先过去表明身份。
宇文凉听说之后,又开始嘀咕:“杀?还是不杀?两位先生说呢?”
方品:“不杀。”
陶怡:“不杀。”
宇文凉一愣,他看向方品:“怎么方先生也如此说呢?”
“其击溃托博人,士气正盛。”
“可宇文大趾近在眼前,难道我全军压上,还不足以杀他一人吗?”
方品沉默了一会儿,他想了想自己离开时宇文霁的模样,叹一声道:“大王,宇文大趾一人击杀两千禁军之事,并非谣言。当时,他年仅八岁。”
方品见过宇文霁杀崔家人,当时他更小,且赤手空拳,方品回去找了一块羊骨头在手里捏了半天,最后他是用刀背将骨头砸碎的,可宇文霁那种年纪捏碎一个人的喉骨,就已轻而易举。
他当时就很清楚,这世上若有万人敌,当是此子。可惜,他对宇文霁还是不够了解,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真的彻底无视了世家,无视了礼法规矩,身背骂名,却走到了现在。
陶怡也一怔,看向方品,方品很少谈及丕州的情况,更是避免直接谈论宇文霁,这是第一次——
作者有话说:宇文霁:[托腮]要不然以后都试试射飞了?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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