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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

    第101章 (捉虫) 入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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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品是真心拿宇文霁的战斗力举例的, 他又道:“大王,这样的人,除非是有什么不得不放手的牵挂, 否则他大军在此,想要逃的话,我们是拦不住的。”


    方品都懒得提蒲王军的战斗力, 别说现在凶神一般的小平王, 就是老平王带兵,蒲王军这群也就打打乱民的军队,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可他越这么说,蒲王脸色越难看。方品叹一声,闭嘴了。他也知道蒲王的性子, 只听得了夸奖,他原先也确实如此, 可现在这事儿实在是没法夸。


    陶怡此时开口了:“大王, 托博人新败, 若宇文大趾死、平王军溃, 托博人或许卷土重来。我靖安州虽说不上首当其冲, 但大王英明睿智, 却是附近最为富庶的州郡了, 怕是会引其来攻。我靖安州虽然政通人和, 军威赫赫, 但托博贼人袭扰,也是让人头疼的。”


    方品向陶怡投去敬佩的目光,竟然真的能夸呀。


    蒲王脸色也终于变好,目露犹豫。


    宇文霁等得不耐烦了,他饿了。他这身体是个标准的饭桶, 厮杀时肾上腺素爆表,感觉不到。现在停了手,馋虫就开始在他的肚皮里闹腾,胃像是在打鼓。士卒们不至于如他一般,但该也是饿了,宇文霁懒得再耽搁,就要让传令兵下令时,蒲王军从中间分开了,一位将军骑马出来道:“我家大王有请。”


    这位将军话音刚落,他的马就惊了,也不止他,附近的坐骑多有惊嘶的。因为宇文霁站起来了,他的战车还是方才的样子,前边几乎是敞篷,宇文霁一手铁骨朵,一手大铁盾,甲胄上是一层层敌人半干涸的血肉,风一吹,腥臭之气熏人欲呕。


    他突然冒头的震撼,跟现代大卡车突然展开,里边站出个变形金刚差不多了。


    宇文霁拍了拍车板,现在驾车的是刘饱,刘咸缩在边上正在休息,刘饱一甩缰绳,战马当即开始前行。


    宇文霁这支与敌人鏖战良久的小部队就踏入了蒲王的大军,走到一半时,那位将军大着胆子表示,其他战车骑兵不能跟随了。


    宇文霁:“不跟就不跟吧。”


    当看见宇文凉那棺材战车的时候,他又被要求下车。一手铁骨朵,一手铁盾牌,宇文霁跳下了战车。


    附近的士卒,明确感觉到,地面震动了一下。


    原本这一路上的要求,都是宇文凉的计策,宇文霁不答应,闹起来,便大军压上,将宇文霁杀了。他答应了,说明这人是个胆小怯懦之辈,宇文凉的马车周围早已安排了埋伏,也能将他杀了。假如宇文霁根本不敢进来,转身就跑,那宇文凉自然立刻追上,全歼平王军。


    ——虽然两位谋士都反对,但宇文凉还是想杀了宇文霁。他自认为这机会太好了,至于托博人的威胁……岐阳富庶,这群杂胡进来且要闹腾个两三年呢,两三年后,他该是都称雄天下了,自然能将杂胡赶出中原。


    可他没想到,宇文霁虽然全应了,这锐气却是半点未曾受挫。反而他初一亮相,就把棺材战车周围的官兵,狠狠挫了一下。


    宇文霁跺了跺脚,又将盾牌和铁骨朵在地面磕了磕,乱七八糟的,原来长在人类身上的小零件,掉了一地。


    宇文霁抬了抬右胳膊,肩膀处发出有点怪异的声音,他将铁骨朵靠在车上,走到车辕旁边,跟刘饱说:“甲片中间,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从刘饱的角度看来,肩膀有一处甲片确实看起来缝隙更大,他将手伸进去,很快摸出来了……半块还带着皮肉(嘴唇)的下颚骨。


    刘饱这个稳妥人难得促狭了一回,把这块下颌骨朝着旁边人群就扔了过去。人群一阵惊呼,匆忙后退,甚至有人被同伴绊倒,难以起身。全身重甲的步卒,倒下了就很难靠自己的力气爬起来,宇文大趾例外。


    刘饱和刘咸一块儿捧腹大笑起来,蒲王将军看了一眼两名车夫,这两人面上同样毫无惧色,只有嘲讽之色。


    “是不是兵刃也不能带?”宇文霁又问他。


    “啊?是。”


    宇文霁便将大盾和铁骨朵都靠在了战车上,径直走向了宇文凉——对方已经从棺材马车上下来了,能看见一边的罗伞,他还布置了桌椅板凳。


    宇文凉的表情现在有些复杂,事情发展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期。方品的话,其实还是有些作用的——让宇文凉不服气的作用。他决定在动手之前,先在气势上压一压宇文霁,最好能让他磕头求饶,宇文凉说不定能够亲手砍下他的脑袋,再提起这颗头颅去让方品看一看。


    宇文凉纯粹就是以己(他见过的所有宇文家的王爷)度人(宇文霁)了……


    宇文霁远看着只是魁梧,越近越不像是个人啊。他一路走来,地上留下深深的脚印,让人不禁怀疑他并非血肉之躯,而是铜浇铁铸的神像。


    宇文凉很想回到车上去,可最初是众目睽睽之下,他还要脸,后来是他吓得脚软了,随着宇文霁的靠近,宇文凉身子不断向后贴,以至于整个人都贴在了椅背上。


    宇文霁看着他,心知再靠近,这家伙就要摔到地上去了吧,便站在原地问他:“皇帝已带人逃出岐阳,你收到信了吗?”


    “收、收到了。”


    “接到人了吗?”


    “还……未曾。”


    宇文霁点了点头,道:“岐阳和鲁州,我都接手了。”


    “好、好好。”


    宇文霁对这个跟熊爹的名读音相同的家伙,没有任何好感,起名之间都要差族谱的,过世的长辈起个发音相同的也就罢了,还在世的这么起名,根本就是没把熊爹看在眼里。


    该说的都说清楚了,宇文霁转身便走。宇文凉看着宇文霁庞大的背影,神色变幻莫测。他身后有一员将领,闷不吭声把弓拉开了。


    “嗖——”“啪!”


    宇文霁耳听风声,头都没回,回手拍了一下,如打苍蝇一样,把箭拍飞了,他脚步未停,甚至步履节奏都未曾变化。在他前方的士卒,本也是精兵,但面对宇文霁都不是鸡崽子面对雄鹰,而是面对老虎,有种一巴掌自己就要变肉泥的压迫感。


    这支箭没有成为进攻的讯号,被宇文霁拍飞后,它弹在了一名士卒的身上,那士卒吓得大叫一声,直接扔了手中枪,双手捂头,蹲在了地上。


    其他士卒听见他那一声大叫,也纷纷大叫,有的也原地蹲下,有的转身就跑,竟然发生了一起小规模的炸营。


    宇文霁上了车,刘咸和刘饱看着这群人,其实很有点驾车碾上去的冲动,但大王的命令是回去,自然只能懒洋洋地驾车转向。


    宇文凉坐在那,气得浑身发抖,陶怡与方品都根本都没下车,但两人从缝隙中将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俩很明白为何宇文凉的军队如此——没打过硬仗。


    说好听是宇文凉会看时机,说难听他就如兀鹫一般,只会盯着将死之物,踩在不会反抗的尸首上耀武扬威。


    蒲王卫队的战斗力也曾经极强,但那是现在的皇帝宇文鲜还是蒲王的时候了。他杀了赵家小皇帝夺位,把自己的卫队全部带走,这些年在岐阳跟着他一块儿糟蹋人。如今守城的主力,也是这支原卫队,此时他们应该也不剩多少了。


    宇文霁与自己的卫队会合,卫队又离开了蒲王军,蒲王再如何生气,终究是没敢正经发令,对宇文霁动手。


    宇文霁却也是回营才知道,宇文鲜还是把岐阳给点了。


    “火烧得不大,已经扑灭。但不是我灭的。”


    宇文霁握了握拳头,就该把宇文鲜塞石头塞个半死,然后点了。


    吕墨襟最早占下了南门,却没第一时间下令灭火,因为城中还藏匿着身份各异的歹人,游侠盗匪、没跟着离开的禁军、破败世家的家丁,以及趁乱进城的托博人等等。少则三五人,多则上百人,藏匿在岐阳的街巷中,意图袭击平王军。因此贸然铺开军队,对丕州军十分不利。


    袭击原因自然也是五花八门,吕墨襟懒得挨个去问,一切袭击者杀无赦。


    丕州军逐步推进,将窝棚与破败建筑物都一块儿彻底推倒,同时架起大锅,开始熬小米粥。老实的百姓就算惧怕,也被粥引诱了出来。剩下的意图不明者,全部杀掉,投降?投降的挂旗杆子上。


    吕墨襟:“行盗匪之事,见势不妙跪地乞降便可坐享平安?置顺民百姓于何地?吾刀甚直,以其报怨,甚好。”


    这话传出去,喝着粥的老百姓挺高兴的,甚至有些人得意了起来。因为这代表着,他们在丕州军眼里,可是高了那些盗匪一等呢。那些是只能掉脑袋、吊旗杆的,他们能喝粥,能活命。


    杀气凛然的话,反而安了民心。


    虽然让宇文鲜别烧宗庙,是吕墨襟提议的,可即便宗庙真烧了,他也没太大的急迫感。真正意义上,彻底占领岐阳,才是他们的第一要务。


    然后皇宫的火就被其他人灭了。


    岐阳城内剩余的火光,就只有丕州大军燃起的火把、灶火与篝火。


    带人灭火的,却也是宇文霁的熟人——赵驹。


    宇文霁一边听,一边朝嘴里倒着羊肉泡饼,匆匆听罢,便又登上了战车,重新点了一万骑兵,将托博人的大营推平了,又在周围扫了一圈。


    虽黑灯瞎火,可达耶奇狡猾,宇文霁担心这家伙只是重伤,他要是缓过来,在宇文霁立足未稳的时候,给岐阳一下子,那可是够宇文霁受的——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亲自砍人


    墨墨:[撒花]命人砍人


    第102章 差一点


    102


    宇文霁的平推一路顺利, 托博人大营其实已经让他们自己人先踏平了。托博人劫掠的财富、粮食和青壮奴隶,大部分都还在。


    宇文霁追到天蒙蒙亮,停下来吃饭休息, 回过头又大概绕了绕。过午的时候,大军回城。


    此时已有宅子给他住了,宇文霁便在临时的宅邸里先见了赵驹。


    赵驹进来时, 若非吕墨襟事先提过, 宇文霁必定以为是恰好同名同姓的人。当年的赵驹,是个衣着华服的俊美大叔,现在的赵驹看着比乐箭老爷子还苍老,身着俭朴的灰黑色衣袍,头上的冠在刚进来的时候明明正过了, 行礼之后却又歪了,当年看着还乌黑的头, 如今却如他扎了一头枯黄的杂草。


    赵驹见到宇文霁也是被例行一吓, 虽然当年看这孩子就知道他将来会是个“大人物”, 可谁知道能大成这样, 他身上还飘荡着浓郁的“死亡气息”。赵驹在心里叹了一声, 上前行礼。


    “见过大王。”他的嗓子也哑得厉害, 一拜之后, 却又跪下, 道, “见过主公。”


    “不敢,赵大人快坐吧。”宇文霁赶紧将赵驹扶(提)了起来。


    若收下赵驹,涉及的不只是世家或考试的问题,还有官位的问题,赵驹在岐阳朝廷是什么官宇文霁不知道, 但他到了宇文霁麾下,至少也得给个类似的吧?


    这就会彻底打乱宇文霁自己的官员体系。


    且别看赵驹现在凄凄惨惨,待缓过来了,八成还是当年那位在宴席上龙吟的红叶居士。三国时,献帝与众臣刚被救出来的时候,也是对曹丞相感恩戴德,但时间久了还不是出了衣带诏的事?


    赵驹被按着坐下,惊讶地看了宇文霁一眼,宇文霁的一脸淡漠,让他明白对方是真的不准备接受他的投效。可赵驹也没纠结此事,只是心里为如今逆转的地位,以及他自身的败落自嘲了两句,继而开始讲起了岐阳的情况。


    宇文鲜带走了宗庙的牌位,但没敢烧宗庙。他点燃,是后宫。他将大量宫人驱赶入各处宫室,直接把门一锁,就点了火。


    他将带不走的粮食都泼了粪水,将同样带不走的布匹、珍宝也都给点了。


    率领禁军(早已被他用卫队大换血),又点燃了多处官署与世家私宅,多有官员和世家不想离开,可被火焰驱赶,却由不得他们。赵驹着重形容了一番官员和世家在火焰中,扶老携幼,被驱赶着无奈离家的悲惨场景。


    他看了一眼宇文霁,宇文霁只是翻了个白眼。


    赵驹:“……”


    接下来赵驹的话语就没那么多形容词了,十分简单直接。


    宇文鲜前脚离开,赵驹与部分幸存的官员就立刻率领家丁进宫灭火,可还是有大量宫人已被活活呛死、烧死。珍宝与财物也没能救出多少,被粪水污染的粮食……看情况更像是宇文鲜早就开始这么干了,简言之就是已经彻底污秽,别说人,就是牲畜也不能喂了。甚至这些坏粮食最好尽快清理,否则会养出瘟疫来。


    宇文霁点头:“赵大人辛苦,回去休息吧。城内最近宵禁,您和您的家人,暂时还是不要出门了。”


    赵驹起身本要离开,可终究是没忍住,对宇文霁质问道:“大王何至对世家不屑至此?”


    宇文霁道:“非不屑,乃是戒备。”


    “戒备?”


    “若不戒备,我已无命也。”


    “须知时移世易。”赵驹脸上发热,可还是要辩解一下的,“大王如今占据岐阳,拥兵百万,只需稍露招贤之心,天下必归。”


    “我要天下做什么?”宇文霁摆手,“乱世苟活罢了。且,我心不移。”


    宇文霁打了个哈欠,赵驹心知难以劝说,行了个礼,退下了。


    赵驹走了,宇文霁召集众将议事,岐阳的情况大致就是赵驹讲的那样。


    最让众人糟心的是粮食,即便是对“皇帝”敬畏最深的刘害,或者其实对人命没那么在意的穆家三兄弟,也跟着一块儿大骂宇文鲜。


    简直恶毒贪婪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糟蹋掉这么多粮食只为了膈应下一个夺城者(从粮食被糟蹋的状态看,粪水可不是被临时泼上去的,是累积了一段时间了),把女子推去当军粮,且从百姓那了解的情况,老人、孩子和稍弱的男子,也都被吃了。他们若再来迟一些,只人吃人,岐阳就完蛋了。


    城里民宅大火已经扑灭,也没什么伤亡——因为岐阳基本上没怎么重建,多年来破败毁坏的建筑,成为了灭火带。


    至于赵驹与其他人为何没有被宇文鲜驱赶,因为他们都是破败世家的。比如赵驹,赵家彻底完蛋了,赵驹虽然依旧有贤达之名,可孙峥和他情况类似,名声也更大,仓促间,宇文鲜就把他给落下了。


    这是一座被抛弃的废城,但对宇文霁来说,此地却也正是“百废待兴”之地。


    公事讨论完了,其他人都散了,就只剩下吕墨襟。


    “景光,你等上几个月了。”


    要等家里的人过来,最低限度,要等替换的军队过来,可军队过来的前提,是粮食和物资过来,毕竟这地方要什么没什么。


    且栖州和潘州也必须被划归为掌控范围内,这么一看,原来差点把丕州撑死的百姓,如今却又有些不够用了。


    待人员物资到达,岐阳也该入夏了。夏天是最不适合打仗的季节,比冬天更不适合。宇文霁这皮糙肉厚的,肩膀、后背和腰,都在夏天烂过——生痱子,系绳磨破了痱子,汗水一腌就十分酸爽了。


    那一身铁甲,晒热了能让人体会随身铁板烧的乐趣。


    “……”宇文霁本想直奔鲁州,这下不成了。


    岐阳别看现在被抛弃了,宇文霁一走,说不准就有某个混蛋想捡便宜了,甚至赵驹等人也不可信。


    必须先守住岐阳,堵住杂胡入关的路,也稳住丕州输送给养的路线,才能说别的。至于鲁州的百姓,只能暂时不理了。


    宇文霁和吕墨襟对视,两人都觉得差了点什么,却明明又不差了。最后也只匆匆道别,各自忙碌去了——军政都有的忙,士卒能睡,他俩却无法休息。


    次日一早,岐阳城内的士卒,继续向内铺开。


    士兵一排排前进,前排的遇见房屋便停下了,若是残破的,当即直接推倒残破的院墙或屋墙,确定没人,也没危险,这才叫力夫过来,整理砖瓦。


    这一排士兵干活的时候,后一排士兵就守在外头,随时接应。第三排的士兵继续前进,继续清理。


    若房屋尚算完好,且有人居住,那就询问人口身份后,告诫他们不可出门,再继续前进。


    另外一队士兵直冲宫中,护卫宗庙,清点宫中(可能剩下的)财物。这些人里专门有一队女督亭,她们是宇文霁在崔王妃的提醒下带着的,当时是担心接触到宫妃,结果现在果然用上了。


    宇文霁本来想继续带着人出城,鲁州去不了,可岐阳周边也还没彻底平复呢。却被吕墨襟叫住了:“你得给宇文鲜和宇文凉一点时间。”


    宇文霁皱了皱眉,应了一声:“好,我去城里帮忙。”


    皇帝宇文鲜跑出城之后,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上回宇文霁主要目标是驱赶托博人。宇文鲜虽然畜生,可还是有点战斗经验的,而且很惜命,他不会朝着那些地方冲的。


    可宇文霁大规模“扫图”,那就说不定会碰上他了。


    碰上了就很麻烦,宇文霁不想磕头下跪,不想把他接回京城,不想……让他活着。可他就是得让他活着,宇文霁咬牙切齿。有气也只能自己憋着。


    城外,宇文鲜。


    这位皇帝衣着光鲜,头发和胡子都干净整齐,在岐阳被围了一个多月后,他却依旧白胖臃肿,体格肥硕,他的士兵也个个身体健壮面容红润。


    宇文鲜摸着胡子在苦思,他是真没想到,宇文大趾赢了。他冲出来,完全是以为宇文大趾要败,城墙虽然高耸,可宇文霁和达耶奇又不是挨着城墙根打的。当时从城墙朝战场看,倒像是丕州军被彻底包围了,他见次子宇文凉大军将至,这才冒险逃跑。


    他怕宇文大趾杀他,他能杀赵家小皇帝,宇文大趾如何杀不得他?


    可他的亲儿子宇文凉,也不是那么可靠。


    思索良久,宇文鲜把孙峥叫来了,向他问计。


    孙峥道:“小平王不遵礼,却守义。他如今来援,也是不想天下大乱——”


    “行行行。”宇文鲜刚听两句就不耐烦地将孙峥赶跑了——宇文家还有仁善的傻子?


    最终,宇文鲜带着文武百官和后宫众人,与宇文凉接头了。同时昭告天下,大景迁都,自岐阳迁至靖安州的州府庞城。


    宇文鲜的无耻也实在是让人惊叹,他临走时竟还派人找宇文霁要粮食。宇文霁听闻要求时,瞬间瞪大的眼睛,险些把使者吓死。还是吕墨襟安抚了他,又给了使者一捆稻草,然后让人把使者“送”回去了——


    作者有话说:墨墨:[可怜]还是想撸……


    大趾:[托腮]我想对墨墨做点啥……做点啥呢?


    第103章 准备了惊喜


    103


    宇文鲜见占不到便宜, 没再多纠缠,只在心里给宇文霁记了一笔,暗道日后再讨。


    蒲王大军终于撤走时, 宇文霁正在搬一根皇宫的木梁。这是被火焚最严重的一座宫殿,已经彻底坍塌,但皇宫粗壮的木梁只外层稍有熏黑, 它还是硬实沉重的一根巨木。


    它压在瓦砾上方, 很是碍事,要搬走它,一群人有些困难,一个人(宇文大趾)就很顺利了。


    宇文霁也担心木梁扫到谁的脑袋,因此把它举了起来, 可在场的所有人还是下意识捂着脑袋蹲在了地上,他们脑袋发凉, 腿又软。


    宇文霁在一群人敬畏的目光中, 拍了拍手上的灰尘, 转身离开了。


    他不想居住在皇宫里, 未来熊爹和崔王妃来了, 他们想住倒是能住进来。


    走在宫道上, 宇文霁依旧再次忍不住感慨:怪不得这地方有数千的宫人。


    大景的禁宫全称大阳宫, 是一片层叠巍峨的宫殿群, 精致程度比不上故宫, 没那么多的雕梁画栋,可够大,够恢宏,数千宫人完全能很宽敞地住在这里。宇文霁去宫里的花园看过,那就是一片被围进皇宫的森林, 森林外围进行了人工修改,成了园林,森林内部还是森林。皇宫还挖有巨大的人工湖,以及环绕整片宫殿的净水河,恢宏壮阔。


    不过,在这地方养出来的宇文家子弟,全都是混账。


    ——他家里那群小小年纪就被当了牛马的宇文家子女,至少表面上都算正常,没什么夸张的秉性。结论:世家真坏!


    宇文霁想起来他第一个崔家的老师崔小熊了,那教的是什么玩意儿?他那群伴读……悔不该年纪小,下不去杀人的手,都不是好东西。后来的方品虽然正常,但他很可能只是吸取了前人教训罢了。


    若其他宇文家的子嗣,自小都是在这种伙伴的陪同下,受到类似的“帝王”教育,不成变态才怪了。宇文霁握拳,世家一点都不能沾,回来要把这件事给小家伙们讲一讲。宇文家有此下场,世家居功至伟。


    宇文霁回到他现在住的地方,就得面对两件事,第一,世家,就他刚才念叨的。第二,宫人。


    不只要处理目前依旧留存在世家的个人,还有世家的财产问题。


    “登记造册,没人的世家便将他们的宅院都推平了,全部收归国有。有人的宅院和田庄,跟他们讲好了丕州的税收制度,日后按律缴税。”


    城市里的老宅暂时算世家的私产,可城外的田宅,一定要弄回来!宇文霁也贪,贪土地。


    吕墨襟应了,这和他想的差不多,但有些决策,必须宇文霁发话才能动手,这是权威的问题。


    “宫人愿意出宫的——”宇文霁又道。


    “不行。”吕墨襟赶紧抬手,制止宇文霁,“若这样问,他们当面一定答应,但转过头怕是就得寻死。”


    “啊?”宇文霁怔了怔,可略一思索后,明白了情况。


    平王军与宫人,刚建立起了脆弱的信任。这些宫人们,在宫中当了几个月的“储备粮”。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让他们出宫,等同于送他们去给人吃。


    在全城清理期间,平王军找到了几处禁军的食堂,进去看的丕州士兵有人被活生生吓死了。宇文霁没再让其他人进去,从外头堆起柴火,让人点火烧,火势小了就继续堆柴浇油,再烧。最后剩下一堆焦土后,原地挖坑掩埋,这些地方已经标记好,日后不会再建房修屋,而是会移栽树木过来。


    ——不算世家,在宫外,岐阳活下来的平民,见不到孩子、老人,极少数存活的女子都是女扮男装。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跟着宇文鲜离开的禁军,让宇文霁都给杀了,因为他们除了受伤等特殊情况外,身体健康到令人发指。他们不仅仅是吃饱,还吃得很好,很足。


    前天,被统一管理,安排在帐篷里居住的百姓,还发生了大规模的夜惊。起因是有个百姓突然在梦中尖叫:“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所有听到的百姓全都跳起来了,一边尖叫一边疯狂地攻击周围。


    因为声音太大,他们还引起了其他营地百姓的夜惊,甚至开始进攻防守的平王军士兵,士兵只能反抗。


    最后死了三百多人……


    明明得救了,明明以后将有安稳生活了,却死成了一个笑话。


    去收尸时,还有人在角落里抱着一具尸体大啃,就让士兵一块儿砍了。因为很难确定,那尸体到底是死于昨天的骚乱,还是吃人者杀害的。而且,平王军供给的食物不能说让他们吃得肚子溜圆,但绝不至于饿到需要吃人,这明摆着是吃人吃出习惯了,还是赶紧送他上路为好。


    在掩埋尸体时,吕墨襟突发奇想,让百姓出城观看。在炼狱中活出来的百姓多是惧怕的,尤其怕把他们给骗出去杀了。


    “要杀早杀了,何必这些日子养你们花了这么多粮食?”去吩咐的校尉冷笑。


    其实百姓也没白吃,清理废墟残骸也是让他们动手的,因为这样能得到更多的粮食,百姓也算踊跃。


    总算有胆子大的被说动,跟着去看了。他们一脸平静地出城,满脸是泪地回来。


    “埋了!埋了!埋进土里了!还有庙!”有人回去后,张牙舞爪地与其他人宣扬,同样是状若疯癫。


    越来越多的百姓,自发前去观看。这一路上都有士兵警戒,还真抓到了十几个意图“狩猎”其他百姓的。


    没被吃,被完完整整地埋掉了,虽然没有墓碑,但已经够了。


    虽然这件事还没完结,但岐阳百姓的精神状况,能明显看出好了许多。从随时担心被吃掉的猎物,变成了遵守规则就能活下去的人。


    相比城外,宫人的情况更复杂一些,宇文霁要放他们出宫,当然是会提前安排好,不会把宫人直接和百姓塞一块儿,可确实危险。


    “让女督亭按照她们新学员标准,减至三成后,训练宫人。”


    “嗯。”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一边应,一边对宇文霁笑,“景光,你总是温柔得很。”


    “嗯?温柔?”


    “换了旁人,大概是直接将女子分给有功士卒。且这种分人的做法,还会被称颂为仁厚。”


    ——没有自己收为后宫,让人都活着,还帮她们成家了,还不够仁厚?


    “……”


    “所以,有人日后劝你将女子分给士卒,你不要生气。他们也是出自好意的。”


    “嗯。”宇文霁眉毛动了动,叹着气点了头。


    又过了几日,城内彻底安稳下来,宇文霁带着能用的五辆战车,点了八千骑兵,开始清扫更远的地方。


    宇文霁离开丕州时,就已特意点将,把王快和他那群兄弟都带上了——他们都是岐阳本地人,作为曾经的市井无赖混混,对地方上比一般人更熟悉。


    所以,这回宇文霁让他坐自己战车后边了。


    王快缩在宇文霁的阴影里,动作十分规矩,言语十分有用。


    宇文霁按照他所说的大庄子,一处接一处扫下去。虽然他们已经近十年没回来了,可多数路线还记得清楚明白,还知道一些只有本地人才了解的捷径。


    有些地方的托博人,竟真的没跑,远远见宇文霁到来,直接说要归附。


    宇文霁:“杀!”


    他们跑到草原,走正规渠道表示要内附,然后规规矩矩一切听从平王的指使,确实可能让他们内附了。但他们从外边杀过来,刀上的血还没干,身上的金银首饰明显是汉家风格,被蹂躏的汉人女性还在他们的帐篷里,汉人青壮奴隶让他们关在牲口棚里,住着汉人的宅院,牛羊践踏着土地,这时来说归附?


    宇文霁很仁善,但他又不是常常都仁善的。


    跟宇文霁同车的王快表示:悔不该没多带几条裤子。


    王快觉得自己的胆量也不小啊,目前为止他是唯一一个打劫了小大王还活着的人了吧?但明明是作为小平王的自己人,同车而行的王快,却已多次被吓尿了裤子。


    还好,车上血腥味重,小大王闻不到……吧?


    宇文霁“打扫”害虫,吕墨襟“整理”房间。两人互相辅助,在熊爹押着大量物资赶到时,总算岐阳像点样子了。


    吕墨襟本以为回来的宇文霁心情会很压抑,结果宇文霁却是心情愉悦,甚至在见到他后,便道:“墨墨……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过段日子,我带你去。”


    “?”本身宇文霁说给他找了个惊喜这件事,对吕墨襟来说,就已经是一件万分意外的惊喜了。岐阳城内已经足够荒废了,外边世界的模样,吕墨襟不畏惧,但他也不想知道。在外面恐怖世界的情况下,宇文霁竟然还会想到他,给他找惊喜?


    吕墨襟心情有些异样的雀跃,明明四周围没人,他也压低嗓音问宇文霁:“不告诉老大王吗?”


    “以后他会知道,但先不告诉他。”熊爹的脾气,告诉他,他就要把好地方占了——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以后要带墨墨出去玩


    墨墨:[星星眼]哇啊


    第104章 夕阳之下


    104


    吕墨襟笑了起来, 对这个惊喜很是期待:“那景光可要将老大王招待好了。”


    “不就是……接他们来岐阳住吗?”故地重游,但故地已经面目全非,宇文霁觉得, 熊爹最多有点嘚瑟吧?


    吕墨襟笑着摇了摇头:“景光,我知道你无视礼法,但孝道, 你还是要遵守的。”


    宇文霁茫然, 他对家里的三位长辈,不是遵从礼仪的孝,而是感情上的爱与敬。但假如一定要讨论孝顺,他也必定是孝的啊。


    吕墨襟已习惯了宇文霁的没常识,开始为他细细讲述。


    无论世家如何抹黑宇文霁的名声, 有一点他们没法污——小平王至孝。


    宇文霁九岁单身救父……虽然是事实,但即便是吕墨襟, 每次把这事想起来, 都有一种“太史公夹带私货, 八九岁的孩子怎么单身救父?”的荒谬感, 他亲历, 方才确定是真的。


    且这件事在百姓当中流传极大, 因为它就是很有意思。只是出了平王所辖之地, 其中的主角就变了, 变成前朝之人, 或者如陆清月治下,这事儿的主角变成陆清月本人了,老大王的应召进京,变成鹿仙人被诓骗进京讲道。


    但是将来真相总归会大白的。


    百善孝为先,现在至孝的名声看起来没大用, 但越到将来,越有用。吕墨襟必须要给宇文霁保住,甚至要给他发扬光大。


    不要世家,也得要百姓啊。至孝的名声盖过引胡人的名声,百姓才能来。


    宇文霁听着连连点头:“而且我也没道理把我做的事情送给别人赚名声。”


    “正是,另外,老大王应该很重视这件事。”


    “我知道父亲会重视,毕竟搬家了。但……墨墨你说的大概比我认为的,要重视得多。”宇文霁点头,“我听你的,我想家人开心,至少也不想惹他们生气。”


    宇文霁把手一摊:“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两人达成共识,吕墨襟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带着宇文霁去宗庙。


    宇文霁占领岐阳时,虽然派人保护了宗庙,但接下来就把这件事放下了。他现代时就是个彻底的城市青年,没老家,没听说过族谱,不知道宗祠。大学的时候听同学讲祭祖,对他来说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虽然有点羡慕,但他没有寻根的意思,他的根很简单——华夏人。


    今生在丕州他也年年祭拜(不跟人在外打架的时候),他也尊敬祖宗,但他对宗庙一直没什么想法。此时被吕墨襟带着,他才渐渐明白宗庙的重要性。


    吕墨襟带着他转了一圈,道:“景光你要认路,老大王来了,要给老大王带路的。”


    “嗯。”宇文霁乖乖点头。


    吕墨襟又给他详详细细讲解了在宗庙中如何祭祀。不是大祭,是私下里小祭,这里哪里有火折子,香烛在什么地方,他该怎么“请”牌位,以及和熊爹如何站位,如何跪,如何拜。


    说完了吕墨襟又道:“小祭之后,景光可能还要和老大王守孝一段时间。”


    宇文霁又点头,这个意思就是穿着麻衣草鞋,披头散发,吃没荤腥的寒食一段时间,至于到底多久,就得看熊爹的心情了。


    然后,宇文霁又给吕墨襟找了个新差事——在老大王到来之前,每天亲自打扫宗庙,而且每天叫两个将军过来,跟他一块儿打扫。


    这其实挺麻烦的,得到命令的将军前一天得禁食,来的当天早晨还得用冷水洗澡。然后披散着头发,穿着麻衣跟宇文霁从宫门步行到宗庙,在大门口还要三跪九叩。


    结果宇文霁说完,就看见众将的眼珠子都亮了,打仗时前头有个瘸腿的敌将,他们都不会渴求成这个样子。


    然后宇文霁就拿出来一个盒子,怪不得吕墨襟要他抓阄呢,这个前后顺序确实可能引起众将矛盾。


    他们自己写名字,宇文霁一天抓三个人。假如都抓完了熊爹还没来,就抓第二轮。


    待这天的会议散了,宇文霁无意中听见哨兵低声议论:“军师说的没错,小大王不去宗庙拜祭,就是等着老大王带先王们过来。”


    “对。”看不见人,但宇文霁能听出来他们语气里,明显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宇文霁冷汗直流,他没吱声,找了个破宫殿,坐在台阶上看天。


    有些事没戳破的时候,一切静好,一旦戳破,宇文霁发现自己的战无不胜就是个笑话。


    他的思维有时候还是太刻板,天真了。


    宇文霁的现代想法,就是打造利益共同体,他之下的多数人都会为共同的利益努力。


    他刚刚想了一圈目前其他崭露头角的大势力,杂胡的不算,其他人能立足,靠的可不只是利益,还有礼法、精神、道德、信仰。


    陆清月直接说自己是神仙,政教合一。


    宇文凉,他赋写的很好,是宇文家里文名最盛的,所以他的名声也很好,贤良、文雅、温和。


    占据梁州,把原百姓杀光取而代之的方剂——爱民如子,“现在”的梁州百姓皆称其为“方父”。


    吃人魔宇文德,这个人的名声更有意思了。底层出身、忠孝两全、仁厚爱民、爱兵如子、宽待士人、严以律己,谦虚纳谏等。


    宇文德不是嫡子也不是庶子,他甚至都不是妾生子,而是.奸.生子。


    上一代盘锦侯,一辈子都是个纨绔子弟,妻妾无数。宇文德的生母,是个布庄管事的妻子,她常常到盘锦侯的府里给侯府女眷量体裁衣,有一次被盘锦侯碰上后,被侮辱了。


    这种事女方明明是被强迫的,可她根本无法告发,就算告了,罪过也在她“勾引”侯爷,她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既然她不告发,那就是自愿的,是通.奸,世道如此。


    可没想到,就这一次,她就怀孕了。


    而盘锦侯呢……虽然妻妾无数,可他偏偏生的都是女儿,一个儿子都没有。


    孩子生下来后,宇文德的生母应该是不想要的,直接就把孩子送到了盘锦侯的侯府。盘锦侯一开始也不想要,他都不确定这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对宇文德的生母,也只是一时尝鲜。


    可他又不能不收下来,因为他没儿子,假如到死都没儿子,他的爵位就要被朝廷收回了。


    侯夫人同样不喜欢他,宇文德也是被他的一位姐姐抱养的。


    他之后的人生,当然是勤奋学习,文武兼备。虽不得父母所喜,然而依旧极孝,甚至盘锦侯重病弥留时,宇文德割了自己的大腿肉喂他,以至于后来宇文德走路一直有些跛。


    之后就是他率兵响应朝廷的号召,跟熊爹一块儿进京勤王了。


    世家们原本是不喜欢宇文德的,嫌他的出身,甚至有人在看见宇文德之后,掩面而走,宇文德却也不生气,他走就走了。


    但是,当宇文霁崛起,世家们就越来越喜爱宇文德了。他是宇文霁的对立面,是一个当今世道高尚道德的聚合体。


    一日数千百姓投奔……那时候缺人的百姓有多眼馋啊。当然,现在他也眼馋。名声对宇文德的增益有多大,对他的负面就有多大。历史上纯粹能打的猛将兄,但自己出来闯天下的,都没什么好下场。


    孝道的名声不只是未来有用,早就已经非常有用了。军队的精锐士卒尚且需要挖掘宇文霁的善,何况百姓?


    阴阳童子,需要有百姓能明白的阳面,


    宇文霁是有一点点伤心的,他努力让百姓吃饱穿暖,结果……如果没有墨墨给他找补,他可能早不知道被谁嘎了,再强壮的战士,也躲不开背后的闷棍。


    黄昏时,吕墨襟找来了。


    他的背后是血红的夕阳,对着宇文霁伸出手:“大王不饿吗?”


    “再把你拽倒了。”宇文霁摆摆手,自己坐了起来。他看着吕墨襟,想抱抱他,寻求安慰。可他又没难受到要哭的地步,就这么把人抱进怀里,可能太失礼了。


    但是看着墨墨,他的心情确实好了。而心情一好,宇文霁的肚子就叫了起来。


    “快出宫吧。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凭良心当个人吧。反正我本来也没法不做人,旁人不理解就不理解了。


    熊爹来的当日,宇文霁率众将出城十里迎接。


    哨探回来说看见老大王的旗了,众人便出了草棚子,宇文霁站在吕墨襟前边,给他挡着风,吕墨襟站在他后头,前头仿佛立着一堵厚实可靠的墙。


    待能看见熊爹的旗子了,宇文霁上前几步,直接跪下。众人随他跪倒,吕墨襟膝盖下面软软的,今天早晨起来时,宇文霁亲自给他裹的绑腿。


    熊爹来了,他从车上跳起来奔向高大的儿子,一把将他从地上扯起来,跟儿子抱头痛哭。宇文霁哭不出来,他也不敢抹蒜汁,熊爹闻见会把他朝死里打的,这时候只敢弯腰垂头。


    熊爹哭完了,拍了拍宇文霁的肩膀,转身走向他的马车,却没上车,而是对着马车(里的牌位)跪下了。宇文霁跟着跪,又跟着三跪九叩——


    作者有话说:[可怜]作者菌是个猪脑子,总是想着提示,然后忘记:赵驹在三十八章出场。


    第105章 (捉虫) 儿子管爹……


    105


    宇文霁被熊爹拉上了车, 其他人全下了车和马,宇文霁扭头看了一眼,大队人马跑步前进。


    “父亲, 车是不是慢点?”


    别人就算了,墨墨宽袍大袖还戴着皮弁冠,一身行头可不轻, 跑起来还累赘, 那么小的个子(一八五的大高个)还得跑在其他人前边,他又皮薄肉嫩,这要是一跤跌在地上,少说手脚要破皮。


    熊爹看了宇文霁一眼,应了一声。也过去拉了拉车上的皮带子, 车速缓缓降了下来。


    车一路进岐阳,九成九的人马都离开了, 主要文武还跟着。进皇宫, 熊爹和宇文霁下车了, 熊爹前边抱着一对牌位, 宇文霁后边抬着个大箱子。进宗庙的, 只他们父子俩, 其他人都在外头跪下了。


    这个仪式对他们的这个小势力来说很不起眼, 却又无比重要。


    宇文鲜走的时候, 把历代皇帝的牌位都带走了, 皇后的牌位散落一地。如今除了高祖和高宗的皇后,其余皇后都被摆在了一侧,王皇后的最显眼,因为牌位上写的封号最多……


    这么严肃的时刻,熊爹都忍不住好奇地看了一眼, 又叹了一声。


    接下来,父子两人开始将自家的牌位,放在正中,放在宇文霁新做的高祖皇帝和高宗皇帝之下。


    “老祖宗,你们一家团圆啦。”又把高宗旁边的一个皇后牌位拿了起来,放到一边去了——三代皇帝生母,三代上位后,先追封其为皇后,后又追封为太后。武烈太子的生母,高宗的正经皇后,反而是后被封为太后的。


    这两位女性当时都已经去世,三代皇帝差点把自己亲妈和太后都从墓里挖出来,再给两人换个位置,幸好因为这么干名声太臭,最后只是将他亲妈塞进帝陵罢了。


    现在熊爹也只是移开这位的牌位,放到一旁去,没做破坏之事。没必要。


    接着,父子俩从武烈太子开始,将三代平王夫妇的牌位都一一摆好。摆一对儿,拜一次。最后,熊爹摸着一块空着的台子,道:“日后我与你母当在此。”


    他的脸上,是幸福无比的满足。


    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又道:“把你生母放那儿吧。她应该也更乐意。”他指的是侧边的那堆牌位,三代皇帝的亲妈也在那儿。


    宇文霁道:“是。”


    他没说谢恩,虽然这就是好大儿的做派,可熊爹还是咂巴了两下嘴——这种回答,代表宇文霁没将熊爹的态度,当成父亲对儿子,家主对妾的恩德,他看起来也没多高兴。


    熊爹又想了想,忽然就笑了,抬手拍了宇文霁的肩膀。坚定厚实,仿佛能够劈山裂地的肩膀,他已经无法撼动分毫了。


    “大趾。”熊爹久违叫了宇文霁的乳名,“哈哈哈哈!”


    宇文霁被熊爹笑得莫名其妙。


    他本来就无所谓,至于亲娘素合,她还真更乐意这样在一边待着,她对熊爹没意思,对崔王妃是尊敬的——她不是来加入这个家的,她当年只是尽量做好一个妾该做的事,然后……希望年老时能安安稳稳地死去。


    深夜,当父子俩一起离开宗庙的时候,肚子比着叫。


    “咕噜噜!”“咕噜……”


    然后当然还得带着文武们一块儿跪拜,然后把外头洒扫一番,这才能离开。


    现在崔王妃还没过来,熊爹也不住宫里,暂时跟好大儿挤一块儿。


    宇文霁很久没跟熊爹一块儿行动了,忍着转身去找墨墨的习惯动作,提议道:“爹,咱俩是不是得吃素一阵子?”


    “素个屁,老子拼命一辈子,不是让儿孙饿肚子的。我告诉你,我死了,你越吃肉我越开心。”熊爹指着宇文霁说完,又仿佛自言自语道,“这事儿我还真得写下来,免得我死了,说不了话了,反而让些废物拿我这个祖宗当令箭,给你找麻烦。”


    “哦。”宇文霁应了一声,“爹,母亲说您肠胃不好,夜里少吃油腻的。”


    崔王妃:我虽不在,但有人帮我管着你。


    “……”熊爹的眼神,显然是很想劈了这个不孝子。老子处处为你着想,结果你竟然这样对待我!


    “爹,别瞪眼了,快回去吃饭吧。”


    虽然熊爹说不用,可最后父子俩还是表面上吃素了一阵子。让宇文霁吃肉尽孝,还是得等他真的“升级”成了祖宗才行,现在对着祖宗,他也是孙子。


    为什么说表面呢?因为墨墨给他们准备了看起来像素食的素食,比如山药糕,里边掺了大量猪油(对外说豆油)和饴糖,齁得腻人,可确实高热量。宇文霁也不挑了,能吃就行。熊爹和吕墨襟自己则十分喜爱。


    还有豆腐锅,上面铺着满满的豆腐,其实下面是羊排骨或整只鸡。


    即便闻到了肉汤的味道,文武大臣们也会感动地抹泪道:“老大王和大王至孝。”


    除了还没来的桶义,其他人还是很会看眼色的。


    随着丕州的人员到达,岐阳的忙碌上了两个台阶。


    待崔王妃和素合到了后,宇文霁特别开心地把她们俩带进了宫里,指着层叠的檐角给她们说:“母亲,这是您的了!”


    崔王妃:“……”


    素合根本没敢抬头,对她来说,这跃迁的跨度也太大了。


    崔王妃站在那,她觉得她应该感动,或者至少激动一下的,结果却只有一种面对恶作剧儿子的无奈。


    她想过自己当了皇后的,做梦时想的,醒过来笑了大半个月,只觉得自己太荒唐。老平王跟她说要当太后时,她依旧没有太大的真实感。


    她虽不是皇后也不是太后,但管理禁宫,这不正是多数皇后要做的事情吗?


    突然间,崔王妃竟也感到了几分惶恐,她退后了一步,看向儿子的眼神,带着求救。


    “母亲……您若不喜欢这儿,就去城里找喜欢的宅子。只是宫人还需要母亲受累管一管。”


    岐阳先安稳下来的,是平民。


    也有些蠢货,认为新来的丕州军“仁善”的,刚缓过些力气,就开始抢劫杀人的,但全都吊旗杆子了——砍脑袋还浪费刀,这个简单,吊胳膊的疼痛还会让他们惨叫不止,震慑力更强,宇文霁最近越来越喜欢这么干了。


    因为旗杆子缺乏,宇文霁还无意中创造出了更可怕的刑罚,短杆吊人。被吊时间长了胳膊疼,必须踮脚。踮脚时间长了体力不足或腿疼,只能让自己被吊着。受刑者不止身体上痛苦,精神上也要承受着漫长的煎熬。


    一排排被这么吊着,崩溃大哭的家伙,比什么教导都管用。当然旁边少不了说书人讲解这些人的罪过,百姓皆唾弃之。


    南城已清理出了两个坊市,地基也建好了,已经陆续开始建房。百姓按照职业技能划分之后,抓阄摇号入住,并非免费,要靠着给朝廷工作还钱的。没有特殊技能的,多数会被安排到城郊的村庄去种地,百姓听说要分地,还是乐意的。


    城外各处的良田被破坏得严重,但是,岐阳以西有“汤山”,此处有地热。在彻底将汤山的托博人驱逐后,宇文霁发现汤山各个庄子的珍贵花木让托博人祸祸得差不多了,这也免得宇文霁心里滴血了,直接平整土地,开始育苗。


    他们在岐阳还找到了修暖房的工匠,有些庄子的暖房也未曾破坏,暖房同等处理。


    开春后的土地将会补种豆子和小米,宇文霁希望今年能旱一点,让小米成功收获。


    宫人却很麻烦,因为大小两位平王,让他们过去应付旧主的经验,彻底白费。女督亭的训练,以及和女督亭的交流,虽然让他们对丕州,对平王略有了一些了解,可这种了解反而让他们更加不知所措了。


    宇文霁曾经召见过一次宫人,宫女和内侍都吓得趴地上,抖若筛糠。宫女大着胆子道:“大王威猛,若要招幸,三两个人怕是遭不住。”


    宇文霁:“……”


    公务太忙,想想母亲们要到了,宇文霁干脆就不再召见,等她们来。


    崔王妃最终还是留在了宫里,熊爹也乐颠颠进宫了。其实这不合礼法,即便岐阳再不是都城,这里的大阳宫也只是降级为行宫,


    立春,熊爹主持了一场大祭。


    此时家里的小朋友们也搬来了,一群萝卜头跟在宇文霁身后,不断跪拜磕头。宇文霁有多庞大,他们这细胳膊细腿的也就显得更细。


    鱼奴和恬奴终于有大名了,分别为宇文羽、宇文婷。


    大名依旧没叫“玉”,或任何和玉字沾边的字眼。


    鱼奴在得到大名后,只露出欣喜。


    这孩子如崔王妃当年所期盼的那样,对她和熊爹都没什么感情,却很亲近宇文霁。


    宇文婷稍好些,跟崔王妃有些亲近,会靠在崔王妃怀里撒娇,甜甜地叫母亲,但若宇文霁没同时在场,那一见到熊爹,她就会蹦起来跑走。


    而对其他依旧保持刘姓的宇文家孩子,他们来的第一天,宇文霁就给了他们一个盒子。里头放着的,是王皇后的遗骨。


    王皇后……是让宇文鲜一剑砍死的——


    作者有话说:熊爹:[愤怒]


    大趾:[无奈]


    墨墨:[哦哦哦]


    第106章 宇文霁训话


    106


    她死后, 宇文鲜甚至没想花心思妥当安葬她,只命令宫人“收拾”了。又过了一阵子,才对外说了王皇后病逝, 又说尸体已入葬了。


    留在岐阳的官员当时也有一再求问,王皇后葬在何处的,皇后也是有一套葬仪的。


    宇文鲜便道:“朕的皇后多得是, 谁管她。”


    再有人追问, 就让宇文鲜给杀了。


    百官于是不敢言。


    但或许,将王皇后交给宫人,反而是好事。宫人其实比外头的那群大臣,更感念王皇后,虽然他们没有谁为了王皇后赴死。宫人携手将王皇后的遗体藏了起来。又寻来华服金饰为其装扮, 先是将其放在宫中的冰窖里。


    可托博人来了,宇文鲜送宫人与士卒为食物, 先送出去的, 就是年纪大的宫女与内侍, 这些人也正是宫里管事的。


    宫里当时混乱了一阵子, 有人偷偷潜入冰窖, 盗走了王皇后的丝绸衣裳与首饰。这人到底是谁, 还活没活, 宫人到现在都不知道。只一提起来, 就咬牙切齿。因为他偷就偷吧, 可大概是怕被人发现,所以竟然将王皇后的遗体拖出来,一把火点了。


    宫人灭火及时,王皇后背部烧伤严重,可因是趴着的, 面部依旧完好,立刻便让众人认了出来。


    众人此时不由得担心,将来他们都死光了,王皇后怎么办?


    商议之下,宫人们寻来了个寻常的藤编箱子,将王皇后放进去掩埋在了宫廷的角落——不敢放随葬了,怕有人再给人挖出来。


    若非宇文霁来了后,命女督亭们打听王皇后入葬之事,可能王皇后的遗骨,会随着时间慢慢朽烂,并彻底为人所遗忘吧?


    王皇后的遗骨被挖掘出来的时候,没完全腐烂。宇文霁命人将其捡骨,剩下的半腐烂皮肉内脏放入土窑中,闷烧——简单的用柴火烧,只能得到一堆烧焦的肉。之后得到的尸灰和骸骨放在了一块儿,都在现在的盒子里。


    但王皇后的两个儿子和昌和公主的遗骨,却已再难寻觅了。有人说都让宇文鲜扔到城外乱葬岗去了,还有人说昌和公主让宇文鲜给吃了的。


    七个孩子都来了,围着盒子痛哭出声,但其他人都没碰,只最小的刘夭走向了盒子,扑在上面大哭。


    宇文羽和宇文婷也都在,这场景让他们的神色有些复杂。从身份上说,这些同伴比他们高贵,可如今对方隐姓埋名,寄人篱下。虽然父兄没有苛待他们,但小时候两人还没有察觉,长大了后,两人却意识到了在相处时对方的谦让和逢迎。


    宇文霁看了一眼,知道了刘夭大概是王皇后的亲生子,但也没多言,只安静地等着,直到他们渐渐缓了过来——宇文霁没走,这是有话要说,再伤心也得憋住。


    宇文霁问他们:“你们在岐阳时,是谁来启蒙的?”


    众人皆道:“是母后。”


    年纪最大的刘戮答得略慢:“主要是母后,但偶尔会有人进来,给我们讲课。我被母后收养得早,曾经跟哥哥听过几堂课。”


    原来此时皇宫内还没有内书房之类,集体教导皇子的学堂。虽然有太傅这个官职,可太傅是太子师,不是皇子师。多数儿女,皇帝是只管养不管教的。甚至不受宠,没亲娘的,直接死在某个角落,也就死了。


    “讲的是什么?”


    “《诗经》的一些段落,岐阳过去或现在的一些小故事。”


    岐阳小故事这个词点醒了宇文霁糟糕的记忆:“什么故事,你还记得吗?”


    “多数都忘了,也不过是说他们王家的某人为人高洁、有才学之类的。”刘戮道。


    其他几个年纪大些的孩子,听着他的话,也露出回忆中的神色,刘捡道:“想起来了,我偷听过两回,结果人名不同,故事却一样,我还问了大哥那人是不是记错了。”


    刘平道:“哪儿是记错,哄傻子呢。”


    回忆起童年,众人的嘴角稍稍上翘,却又狠狠绷住——当年的大哥,可不是刘戮,而是王皇后的长子。他身份特殊,没跟王皇后在一块儿,当时是住在王家的。王家说是保护大哥,结果呢?就是这种保护?


    想到此,伤害便成了愤恨,他们对王家的恨,尚且要高过对宇文鲜的。


    这也不是刘戮忘了故事,只是不愿给王家吹牛。


    刘戮接着道:“不过有个故事我记得极其清楚。”他脸上露出了厌恶之色,“说的是戾宗时,有一回他设宴款待群臣,歌舞之后,戾宗指着方才跳舞的少女们道‘可有要的?若无人要,就拉下去做肉糜。’”


    “当时就有数位大臣站出来说要,可戾宗说每人只能要一个。到后来,就只剩下了一位少女,原来是当时的王司马没有要。”


    “戾宗连问数次要或不要。左右大臣也劝王司马,让他要了。可他就是不要。于是,戾宗叫来厨子,在宴会上活生生将这位少女制成了肉糜。”


    “这还没完。”


    在场的人,无论年纪都经历了颇多人世的丑恶,听到这里还是都露出了略带惊色的厌恶表情。


    “戾宗道:‘想来是此女姿色太差,才让王司马不爱。’他便又让人拉来一群少年,让王司马先挑,又道,‘你不挑,旁人便不可挑,朕怎能让爱卿们为难呢?’”


    “王司马依旧不挑,这些少女便全都被做成了肉糜。如此再三……直到戾宗喝醉,这场宴会方才结束。”


    宇文霁想起了他进入大阳宫正殿的时候,曾在地上见到纵横的凹槽,当时还以为是花纹,现在方才明白,那是“水槽”,或者说“血槽”。


    “那人道,王司马之后也被同僚训斥,但王司马道‘陛下杀人,与我何干?即便我选了,他仍会杀人,不是这些宫女就是别人。’我记得当时那位王家舅舅说什么这才是人臣之道,而且他……他说戾宗想杀人就该让他杀……”


    宇文霁插嘴:“他想你们学戾宗。”


    “对。”刘戮颤了一下。他只是旁听,但他依旧记得当时那位王家舅舅给哥哥们讲课时,带给他的诡异刺激——当了皇帝,一切贱民皆可杀。世家就该护卫陛下,让陛下享乐。


    刘戮咬了咬嘴唇,道:“不怕你们笑话,我还真给他唬住了一段时间,整日殴打婢女内侍,还是母后让我明白了过来。”


    王皇后……把他打了一顿,又亲自拿刀抵在了刘戮的脖颈上。


    刘戮被吓得高烧数日,醒过来后还呆呆傻傻了一段时间。然后,宇文厚崩,宇文鲜入岐阳。他们这些年幼的皇子都吓得要命,很担心宇文鲜要他们的命,他跟兄弟姐妹挤在一块儿,仓皇地离开皇宫。


    后来刘戮在丕州看见了跟在母鸡身后,挤成一团的小鸡仔,他想:我还不如它们呢,至少它们尚且敢叫。


    在宫外,他们一群孩子挤在一间房里,轮流睡觉,一块儿如厕。但他们却又知道宇文鲜要杀他们,这么做也最多是让自己多跑两步罢了。


    后来南宫夭夭翻墙进来,王皇后问他们谁愿意走。有一半都不敢吱声的,他们……现在都不知所踪了。


    刘戮早已明白当时的自己有多蠢了,可每次回头去看那段过往,这种蠢感觉,就更上一层楼。


    宇文霁道:“世家不可信,但可用。我如今虽不用大世家,可过上个一二十年,现在的小家也会成为大家。”


    “还是我们宇文家的人可靠!”宇文羽大叫了一嗓子。


    宇文霁看了一眼这傻弟弟:“宇文鲜杀的宇文家人还少吗?”


    “……”


    “我也不会讲大道理,却只能告诉你们,多朝外看看,别让人的歌功颂德蒙住了眼睛和耳朵。如今大景的乱局,归根到底是赈济不足。说句难听的,宇文厚和宇文鲜还能比戾宗残暴吗?不过是祖宗挖坑,后人掉坑罢了。以后对你们的孩子,不要过分宠溺,听清楚了是不要·过·分宠溺,至少得让他们明白,不能无端杀害平民。”


    孩子们一起躬身道:“遵大王训!”


    宇文霁摆摆手,让他们散了。他也没想这一次训话就真能得到一个完美的结果,真的代代都听话,就没有王朝覆灭了,多聪明的祖宗,后代都有傻子,当这个傻子还自以为聪明,这个王朝也就完蛋了。


    宇文霁的训话后来传了出去——墨墨干的。


    结果众文武都开始在家中如此教训子女,未来常有百姓前往大阳宫门口焚香祭拜。此乃后话,暂且不提。


    岐阳的事务走上了正轨,一切都稳定了下来,眼看着天气越来越热,宇文霁知道,不能拖了,他要带着墨墨去他的惊喜之地了。


    宇文霁说是视察小米的生长情况,然后拉着吕墨襟就出去了。两人似模似样地视察了几个地方,然后直奔汤山。


    “温泉?!”吕墨襟看着清澈的池子,满眼惊喜。


    “嗯嗯嗯!”宇文霁点着头,“惊喜吧?”


    “对,太惊喜了,完全没想到。”吕墨襟看着宇文霁,笑得温柔——没想到……才怪啊——


    作者有话说:墨墨:[害羞]生活快乐的意义,在于给足彼此情绪价值。[害羞]而且我确实挺高兴得到礼物的。


    大趾:[撒花]哈哈哈!我给了墨墨好大的惊喜!


    第107章 (捉虫) 我心悦你


    107


    此地就叫汤山, 听名字就知道是什么地方了。


    这儿有一座汤山行宫,宇文霁初到时以为行宫早已荒废,毕竟已经有几十年皇帝登基后, 就不出岐阳了。结果,对又不对。


    ——行宫是废了,却是废于托博人之手, 让他们祸祸得不成样子后, 连带着里边的宫人,一把火烧了。迷你版本的八国联军了。


    而在此之前的几十年间,汤山行宫,是世家在“代管”。世家常在此欢宴聚会,这里的宫人, 都是不断更替的。如果没有托博人,现在的汤山行宫, 依旧是奢华高雅的宫殿。


    又有各大世家的温泉庄子, 宇文霁见了温泉后, 思索良久, 终于还是决定假公济私一回。


    他留下了一处设施最完好的小庄子, 还在杀托博人的过程中, 从解救下来的奴隶中, 搜罗了一部分看着顺眼的家仆, 让他们清理准备庄子, 这事儿私下里是郭锵(郭淖的小儿子)负责的。


    郭锵不适合战阵,在经商上却极有天赋,这两年他已经能独立带领商队。今年若没有这场战事,他会带他所负责的商队,前往更远的地方。不过开战了, 商队当然也停了。


    郭锵很高兴负责宇文霁的私事,尽心尽力,且口风极严。


    不过,宇文霁弄温泉小庄子的事情能瞒得过所有人,却瞒不住亲娘素合。可素合也是嘴严的人,为宇文霁守着秘密。


    至于吕墨襟……


    景光搜刮到的,值钱的东西都运回来入库了,他本人对美貌男女没兴趣,也从不会以送人来拉拢下属——下属之间的赠送他不管,可某些事做太过的人,会被他疏远,到现在,他的文武也都十分收敛了,属于良性的上行下效。


    且景光没有一回来就赠送他,而是表示了这惊喜在外头,得亲自去。惊喜是啥,太好猜了。


    宇文霁跟他来说时,他就知道是什么了。


    他的喜悦,是回应宇文霁的用心,也是真的高兴。当来到这地方,这种高兴甚至也出乎了他自己的意料。他原本只是“陪景光玩儿”的……


    两人在外边清洗好了,换上干净里衣,陆续进了池子——泡澡是穿衣服的,无论是在木桶里泡还是在池子里泡。目前的工艺多少还有点问题,尤其是被水浸泡的时间长了,不伤大雅的小问题可能会变大问题,比如木桶会有木刺,澡池子里有锐利的地方,穿衣服能尽量避免扎刺或划伤。


    吕墨襟先进去的,王府虽然有浴桶,但还是比不上这个不断流入活水的浴池。然后宇文霁进来了,沐浴后总是要下水的,宇文霁便没擦身,白里衣湿透了,贴在他的身上。


    吕墨襟坐在池子里,一眼看见了他刀劈斧剁般的上半身,眼神下意识闪躲了一下,这一“躲”,便瞄到了某个部位。


    抿着嘴唇,吕墨襟将头转向另外一边:个头很大。


    宇文霁进来后,眼睛也定在了吕墨襟脸上,难以挪开,吕墨襟湿透的头发披散着,乌黑发亮,水珠缀在他的额头、脸颊、睫毛,甚至……唇边。


    他身上的里衣比宇文霁的更湿,宇文霁这个古文废物,此时脑袋里也闪现了两句:白玉衬樱桃,净水濯芙蓉。


    当墨墨面上忽然一红,转到一边的时候,宇文霁其实脚步一顿,他还是决定加快脚步,走进池子里。


    他们一个坐在左边,一个坐在右边,吕墨襟朝左看,宇文霁朝上看。


    这温泉是半开放的,从外边看,就像是从房子里延伸出来的,挂了帷幔的亭子,边上点着熏香,还有个半人高的金色冰鉴(铜的)里边放着酒、点心和蜜水浸泡的水果丁。


    景光这个大惊喜里,其实掺杂着很多小惊喜。


    吕墨襟默默想着。


    很多东西都不是这个小山庄的世家有能力拥有的,除了这大冰鉴外,酒壶和点心、水果的餐具是一套上好的玉瓷,其色晶莹,瓷薄如纸,那酒壶甚至能依稀看见里头酒液的高度。


    四周围挂的帷幔,每一道乃是十层薄纱,风一吹,帷幔如烟似雾,层层涌动。这是碧落纱,这种蚕很小,吐出的丝极细,且带着天然的碧色。但正因为丝太细,纺成的纱人眼看来便是透明的(传说整张纱能从一个针孔里拽过去),必须叠上多层,才能看出碧色,如今这十层是看不出透明的。但这纱虽薄却又极有垂坠感,现在的帷幔就不会乱飞。


    “咳!墨墨,出来吹吹风,一直泡着,会不舒服的。”


    “嗯……”吕墨襟应了一声,两人的脖子终于能换一个方向了。但他俩还是有意无意让自己的视线避开了对方,几乎同时转身,从各自的身后撑着岸边上了岸。


    继而各自看着自己的脚趾,走到冰鉴旁边喝酒吃水果。


    梅子酒,也不知道宇文霁从哪家的私库翻出来的,吕墨襟舔了舔嘴唇——“扑通!”宇文霁下水了。


    他入水的速度极快,显然是实心的。


    宇文霁在外头时,却比在水里时还要热,从里到外烧着——他对墨墨起反应了。


    刚才看见墨墨的小红脸,他就有点不对劲了,可宇文霁觉得自己当时转身就走太奇怪了,他是带墨墨来玩的,不能还什么都没玩,就扫兴啊。另外,宇文霁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牲口,是能憋住的。


    他……高估自己了。


    或者说,一开始确实能憋住,但看着墨墨,越来越难憋住。


    宇文霁骂自己见色起意,又觉得不对劲。他上辈子做过健康的成年男性,他知道纯生理上的反应是什么样子的。说是热水加速了血液循环,给身体带来额外的热情,那也是自欺欺人。


    他的身体,再怎么泡,也不至于心跳成这个样子。


    吕墨襟:“?”他还想说两句话呢,结果宇文霁怎么就进水了?


    可从他的角度,只能看见宇文霁背部的肌理……乌黑的头发张牙舞爪地挂在他的肩头和背脊,看得吕墨襟呼吸有些沉——喝酒喝多了吗?梅子酒其实后劲大?


    要走吗?吕墨襟舔舔嘴唇,反而朝着水池走了两步。突然,吕墨襟停下了脚步,他低下了头,他(也)有感觉了。


    宇文霁正在闭着眼做着检讨的时候,吕墨襟也下水了。


    宇文霁在热水里打了个寒颤,从吕墨襟那儿荡漾过来的微微涟漪,却让他难以招架,晕头转向。


    吕墨襟压抑着自己的呼吸,免得喘息声太夸张。他庆幸景光闭着眼,如此他就能偷偷打量他了。


    景光很好看,剑眉星目直鼻菱唇,五官大小合宜,若精雕细琢后嵌在了那张方面上。但他太高大了,旁人让他那阴影一罩,就根本顾不得瞧他的脸了。


    吕墨襟寻思着,自己这样是不是书中说的“久旷成痴”?喜欢男子,但是一直没人,因而看着景光就起意了?可也不对,尤其是想想军中的其他人,吕墨襟立刻在心里撇嘴。


    可再将视线转向宇文霁,嫌弃下撇的嘴角,变成了温柔上翘的微笑。


    只有景光,他是特别的。


    宇文霁觉得,他要被煮熟了。但不是被温泉水煮熟,是“自热”的。


    他想赶紧跳起来转身逃跑,可现在让他稳坐不动的,已经不再是理智告诉他的“别坏了墨墨的兴致”而是感性了,一种跟着体温一块儿直线升高的贪婪。


    他不敢睁眼,可眼睛闭着,脑子已经开始不断闪现各种小片段。


    他的手掐着自己的大腿,这腿要是别人的,肉已经捏烂了。


    脑袋发热了半天,宇文霁总算反应过来自己的不对劲了。他这种反应,不是见色起意,倒像是……


    泡澡池子里的两个人,再同时经历了片刻的沉默后,心里同时意识到了一件事——我、大概、也许、可能、心悦景光/喜欢墨墨。


    两人几乎一起将视线转向对此,同为初恋的年轻人,神色间都有着喜悦、期待与彷徨,甚至畏怯。


    情人不情人没那么重要,倒是对方的存在很重要。有些事一旦说出口,就可能会破坏过去十几年间建立起来的感情平衡。彻底失去对方的代价,实在是太可怕了。且这个代价,不只关乎他们自己,还关乎无数人的性命。


    宇文霁:我先前都说将墨墨当弟……哥哥的,现在若是突然表白,怕是要把他吓坏的?不对,以墨墨的性格,他可能会同意。甚至会讨好逢迎我,他对于当“佞臣”这件事毫无芥蒂。对墨墨来说,手段不重要,结果才重要。要不,慢慢来?


    吕墨襟:景光对情之一字的想法,很怪。要跟他说了,他怕不是会吓一跳,甚至会破坏我们现在的情谊,让他疏远我。但放弃……不甘心!还是缓缓图之吧。


    他俩都是多思的人,不计后果,不是他们的性格。


    但在看见对方眼神的时候,两人便知道,不是自己在单相思,对方的心情和自己是相同的。


    宇文霁:“墨墨……”


    吕墨襟:“我心悦你。”——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


    墨墨:[害羞]


    [烟花][烟花][烟花]


    作者菌:剧透一下[无奈]俩人彻底贴贴还得等一阵子


    第108章 墨墨:我做不到啊!……


    108


    宇文霁眼珠子瞬间瞪大, 墨墨都先表白了,那他、他就先过去吧!他大着胆子走向对面。


    吕墨襟抿着嘴唇,他发现自己真正面对某些事时, 也没他想得那么泰然自若,此时心跳躁动面上灼烧,他不断舔着越发干涩的嘴唇, 坐在那儿等宇文霁过来。


    池子最深的地方在一米八左右, 宇文霁露个脑袋,且他的体重就像是个大秤砣,在这种池子里也是如履平地。吕墨襟坐那,池水刚过胸口。


    宇文霁走到了吕墨襟面前,抬手轻碰了一下吕墨襟的手, 吕墨襟反手握住了他的手指,下一刻, 宇文霁心满意足坐在了吕墨襟身边。


    时间缓缓过去了。


    吕墨襟:“……”我紧张期待半天, 你就碰我手指一下?至少抱一下吧?


    他斜眼瞥, 宇文霁笑得露出大白牙。


    感情观深受前世父母影响的宇文霁, 他的交往观是这样的——确定交往、握手、拥抱、接吻、明确立下终身誓言, □□做的事情, 同居。


    现在, 在他和墨墨确定关系后, 脑子里的小电影虽然也还在频繁播放着, 可另外一些纯情片段也开始频繁.插.播,里边都是他和墨墨手拉手在散步。日升日落,夏花冬雪,平湖大泽,高山险峡, 携手并肩,始终如一。


    而吕墨襟,就和宇文霁想的一样,他很放得开。


    所以这是一个拘谨的现代人,和一个敞亮的古代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吕墨襟低头看着两人拉住的泡在水里的手:“握手就这么高兴啊?”


    “嗯,墨墨,我喜欢你。”宇文霁美滋滋。


    这回宇文霁表白了,吕墨襟脸上又热了,看着宇文霁温柔笑了起来:这下要过来亲亲了吧?


    结果两人相对傻笑了半刻钟,吕墨襟先扭头,他笑得下巴有点僵。


    宇文霁道:“墨墨,泡的时间有点久了,咱们上去吧。”


    吕墨襟又可以了:哦,不想在热水里。


    吕墨襟故意没动,等着看宇文霁的反应:我都给你机会抱我上去了,还不抱?


    宇文霁上了岸,看墨墨红着脸坐在水里,以为他热到了,于是,伸过来了一只手:“我来拉你。”


    吕墨襟看着那只手:“……”


    来拉你。


    拉你。


    你倒是拿出你在战场上一往无前,有我无敌的霸道来啊!


    吕墨襟虽然在心里吐槽,但还是抓住了这只手,果然,他被宇文霁十分守礼地拉上去了呢。甚至比他们互相表白之前,还要守礼。其实,先前宇文霁没有这种意识,彼此接触时自然是无所顾忌的,现在有意识了,会躲避很多部位的碰触。


    宇文霁自己还出去拿了件薄披风,给吕墨襟盖上:“小心着凉。”他自己也拿了披风,却不是披着,而是扎在腰间。宇文霁又主动拿过蜜水泡过的水果,递给吕墨襟。


    吕墨襟看了看水果,又看了看宇文霁,手搭在了宇文霁的肩膀上:“低头。”


    宇文霁:“……”


    宇文霁虽然有自己的恋爱程序,但在爱人主动的情况下,那他当然也不会拒绝。宇文霁特别开心地低下头,得到了一个甜丝丝的初吻。


    可一吻结束,他睁开眼时,却发现吕墨襟的表情十分古怪,他鼻子眼睛都皱了起来,仿佛遇见了十分为难的事情。


    宇文霁下意识闻了闻身上:难道是我太臭了?不会啊,没有需要我的战事,作息正常后,我就天天洗澡了,绝对没有战场上的恶臭了。而且进池子之前也好好沐浴了,还泡了这么长的时间,我是真的没有味道。


    吕墨襟看他闻身上的动作后,却更绝望了——我实在是做不到啊。


    “景光……你个子太大了。”还硬邦邦的,老虎一样。


    年少长身体的时候,吕墨襟也曾经有过攀比之心,但到现在早没有这种想法了。即便喜欢,又有冲动,可当想到自己是主动的那个,吕墨襟就软了。征服强者的欲.望?他看一眼宇文霁,征服个屁,大山罩住自己很有安全感,可他不想去扑一座硬邦邦的山,撞个头破血流吗?


    “呃、我……吓着你了?”宇文霁下意识后退一步,又把扎在腰间的披风遮了遮。


    “我没办法……呃……主动……你。”


    “啊?”吕墨襟这磕磕巴巴的几个字,让宇文霁的脸红成了一片。


    吕墨襟:“……”完蛋,景光娇羞成这样了?


    还好,宇文霁捋清楚了墨墨的逻辑——两零撞号,墨墨想承担起重任,但宇文霁实在属于他不可承受之重,所以希望宇文霁能承担一下。


    宇文霁的表情也变得怪怪的,他和墨墨短时间内的表情变化,能凑成一套表情十分丰富的表情包。


    “墨墨。”宇文霁哭笑不得,意识到了古代和现代在感情生活上的差距。


    古代是封闭和开放的矛盾综合体,两个男的,尤其是有身份地位的男人,不需要“追求”这个过程。一方示爱,另外只要一方接受,就能进房了。如果对彼此都很满意,就一直进房。不满意?那就得看彼此身份高低了,身份高的不满意,身份低的很可能倒霉。身份低的不满意,憋着。


    另外一方从一开始就不接受?那就得看双方的身份、地位、利益纠葛了。也有明明是君王之尊,但另外一方是名士,君王拒绝,结果名士说君王看不起自己的,君王为了名声,认错之后反求对方轻薄自己的。


    当然除了特例之外,更多的是上对下的欺凌。


    男女?看王皇后就知道了。面对强权,她们更无力。


    宇文霁的观念,在现代都越来越少了。


    他看着墨墨,知道墨墨是真心期待着更多。


    宇文霁张开双臂,吕墨襟松了一口气,走进了宇文霁的怀里。


    当宇文霁将双臂合拢,把吕墨襟抱在怀里时,两人都僵了一下,却并非因某种恶劣的情绪,而是……过于自然了。


    过去,当他们俩和对方相处的时候,总会有一种不满足感,现在,这种感觉消失了。他们只觉得,自己合该如此。宇文霁的双手在吕墨襟背后扣在一起,吕墨襟的手也攀上宇文霁宽阔的背,心满意足的感觉充盈着彼此的身心。


    “墨墨,两个男子在一起,承受一方很易受伤。现在什么准备都没有,我们不着急,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宇文霁的手轻轻拍着吕墨襟的背。


    吕墨襟瞥了一眼,其实,这里侍奉的仆人很会看眼色,该准备的都准备的。那边花哨的瓶瓶罐罐,应该就是膏脂。但是感觉了一下顶着自己的小大王,吕墨襟觉得,确实可以慢慢来。


    宇文霁轻轻吻着吕墨襟的额头,两个男人在一块儿,以目前的医疗水平,墨墨被伤到,治都没地方治去。他想和墨墨在一起一辈子,即使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将来两人有了变故,他也不想给墨墨的身上留下什么一辈子的创伤。


    爱他,就要让他好好的,快快乐乐的。甚至,将来有一天我没有了,他擦擦眼泪,也能走向下一段人生——毕竟是当年随时准备嘎的宇文霁,他也怨恨老天爷,可他爱这个世界。


    “嗯……”吕墨襟应着。


    他有着过目不忘的天赋,但细细翻看记忆,对于被别人拥抱的记忆却极其稀少。是曾经家里长辈的疏离,却也是他自己的不屑。可是,明明自己也长得十分高大,吕墨襟却喜欢上了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怀抱。


    吕墨襟笑着抬头,宇文霁趁机亲了亲吕墨襟的鼻尖,和他亲到了一起。


    过了一会儿,两人抱着进了水。


    热水流过身体,终于还是激发了两个年轻人的热情。那条给吕墨襟裹身的披风,成了他们的垫背,两人在池边,完成了第一次赤诚相待。


    夜里,两人更是在小山庄里度过了快乐时光:黑龙缠青蛟,青山罩暖玉。坚冰淌热泉,春水润青山*。


    第二日清晨,睡眼惺忪的吕墨襟一边啃着包子,一边问:“景光,你为何不抓我的腰?”


    两人昨夜虽快乐,宇文霁不仅避免抓他的腰,还总是避免其他更多的类似于抓、握的碰触。


    “怕将你捏伤了。”


    嚼着包子的吕墨襟笑了起来:“我也算是个大汉呢。”他不弱,也是能挥剑、骑马的人,他在平王府接受了全套的世家子标准以上的教育,比正经的战将差的只是亲自上阵杀敌的数量。


    宇文霁的表情顿时变得十分古怪,想说什么,最终只是胡乱点了点头。


    墨墨和大汉这个词儿实在是不搭,墨墨很强,可墨墨又是让宇文霁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雨淋,揉在怀里怕碎了的宝宝……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明明小小的,可可爱爱的。嚼包子的时候,腮帮子还会一鼓一鼓的,这能是大汉?


    吕墨襟不知道宇文霁在想什么,只是见宇文霁看着他吃包子,笑得眼神迷离,忍不住也笑了:“你不饿啊?”


    “我……”“咕噜噜!”


    宇文霁低头,乖乖吃饭——


    作者有话说:墨墨:[托腮]谁嚼东西腮帮子不鼓?


    大趾:[求你了]好可爱


    大趾会登基


    *[可怜]本文的贴贴,应该都是作者菌的打油诗了……


    第109章 (捉虫) 小平王被老大……


    109


    “景光, 你如何知道,我喜欢温泉的?”


    “我不只知道你喜欢温泉,我还知道你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


    吕墨襟拿包子挡着嘴, 嘿嘿嘿笑了起来,他知道景光这是文雅的说法,他喜欢的, 不只是美好的东西, 还喜欢那些稀少的,昂贵的,奢靡的。比如现在飘荡的碧罗纱。曾经拥有它们的世家,奢侈到用这种正奇珍来做窗帘,吕墨襟连它做的衣裳都只在小时候见过一次。


    他也是世家, 他也喜欢享受的。


    只是他知道,情况不允许。所以他只穿蓝色或黑色的细麻衣, 只里衣是丝绸的, 他也只戴最寻常的冠, 不用什么精雕细琢的东西。


    宇文霁上身前倾, 将手伸过了桌子, 他本来想去拽吕墨襟的袖子, 可吕墨襟将手掌放在了宇文霁的手里。


    吕墨襟手指修长, 骨节有力, 手上也有练武磨出来的茧子。可当他的手放进宇文霁的掌心里, 彻底就……小巧了。能把人脑袋一把捏碎的大手,轻轻包裹住了吕墨襟的手,那情景就如牢笼捆住了白鸽。


    “权力,是最大的美好。在你身边,我从一开始就没受过任何委屈。我活下来了, 活得很好。我拥有了权力,并且握稳了权力。我得到这一切,不是为了辅佐你,是为了我自己。只是身份的改变,让我们有更多共同的利益和麻烦罢了。”


    墨墨的思维,极其理智。


    宇文霁一直以为,自己的伴侣,会是一个感性的人,不过,墨墨的态度没让他有半点失落感,反而觉得心跳加速——理性的墨墨,大概是把所有的感性都给了我,墨墨很宠我的。


    所以,墨墨越说,大趾笑得越开心。


    吕墨襟:“……”偶尔会见到崔王妃与老大王相处时的场景,常常是崔王妃不知说了什么,英明神武的老大王就傻乎乎地憨笑。这父子,可是真像啊。


    当然,老大王傻笑不久,崔王妃也会跟着笑了起来。


    所以,吕墨襟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知道崔王妃为什么笑了,因为那不是傻笑,那是暖融融的温柔爱意。没有拥抱,没有热水,只看着他的笑,涓涓暖流便从心里流淌出来了。整个人,都格外舒畅惬意。


    吕墨襟动了动,这才意识到他的手还在宇文霁掌心里呢。


    “景光,我喜欢你大手的触感,且你既然能把包子握在手里,就不至于真把我捏碎了。我的骨头还能比包子皮软吗?”


    “你确定喜欢这双手的触感?”


    宇文霁重新将手张开,他的老茧,厚到直接摸火炭,都要隔个一时三刻才能察觉到热度。若在现代当个木工,他打磨家具,都不用砂纸的——总觉得他老茧的材质都和正常人的不一样呢。


    吕墨襟他曲起指头,在宇文霁的掌心上敲了敲,确实跟敲桌子面没区别。他摸过茧子时,会有刺刺的感觉,是带着轻微疼痛的痒,手上的触感轻得多,昨天两人坦诚时,就清晰也刺激多了。


    吕墨襟脸上有点红,他曾觉得自己应该受得了,甚至带着些期待,但也许、可能,没那么受得了?


    “我若不适,会说的。”


    “你真会说吗?”


    “我又不傻。”


    “那一定要说啊。”宇文霁反手拉着吕墨襟的手,“我那时若是懵了头,你就咬我的耳朵。”


    吕墨襟闻言,俯身抬手去摸宇文霁的耳朵。他的耳垂肉乎乎的,不大也不小,而且,他连耳垂都是热乎乎的:“小平王,你的弱点被我捏在手中啦。”


    宇文霁看着他的眼睛,应了一声:“嗯……”


    吕墨襟心神一荡:“堂堂小平王,怎么乖巧成这个样子?”


    宇文霁:“啊?乖巧?”


    吕墨襟顿时大笑了起来。


    宇文霁:“……”到底谁乖巧可爱啊?


    这一日两人离开了小庄园,回归大部队,又在外头转了数日,两人回到了岐阳。


    在小山庄里只有纯粹的快乐,可回到了家里,烦恼就立刻找了上来。


    门开了,素合端着茶走了进来。


    宇文霁:“……”此时房里只有他一个,墨墨已经回他的住处去了,两人的情况暂时不能外露。但宇文霁看着素合,还是感觉到了一种做了坏事的紧张。


    能在朋友面前亲密如常的情侣,都不一定能当着爹妈亲热,何况宇文霁这样的小纯情。


    宇文霁与吕墨襟在一起,素合必定是第一个知道的。甚至,宇文霁觉得,他自己还闹不清感情的时候,素合就提议他找墨墨了。


    况且,总不能将来和墨墨亲密后,素合亲自给他们收拾房间吧?思及此,宇文霁的脸色顿时红得发紫。


    素合放下托盘,没有出去,而是坐下了。


    她给宇文霁倒了一杯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大王,其实您的年纪,女子侍奉您早已不太方便,原来以为会有夫人……我最近从宫里挑拣了些内侍。他们的品性都还过得去,也有几分脑子,正适合侍奉您。”


    对宇文霁的行为,素合不理解,但是了解。甚至她的了解,大概只在吕墨襟之下,崔王妃和老大王还要排在她后边。而且素合对宇文霁的关注,更偏于私人。她不在乎宇文霁的功业,只惦记着他吃没吃饱、穿没穿暖,开不开心?


    这次宇文霁回来,他很开心,可却又心虚。且他看着吕墨襟的眼神,变了。变得更深邃,也变得更黏糊。他们不只是兄弟、君臣了。


    “娘,那您呢?”


    “我依旧在您这儿住着,给您看着家。”这意思是,她会成为大总管,成为宇文霁家园的总体监控者,但不会再负责具体的事务。


    “娘,辛苦您了。”


    “景光,我想抱抱你。”


    “嗯。”宇文霁坐在那儿不动,素合站起来走了过去,待她走到身边,宇文霁还弯下了腰。素合张开双臂,将他的大脑袋抱在了怀里。


    “景光,你要康健、平安,快乐安定。”


    “嗯……”


    “墨墨也是个好孩子,虽然心眼比你多,但他是个内外有别的人,对内人的都是直心眼,歪心眼都朝着外头。”素合叹了一声,她一直很期待的小大趾,大概是没有了,毕竟她儿子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个人。


    宇文霁头一回听说,内外有别还能这么解释。


    “还有,这些事别瞒着大王和王妃,你直接去说,越早越好。早说,他们认为你有仪仗,说迟了,就是认为你心虚。”素合坚定地站在宇文霁的立场,为他出谋划策。


    “娘提醒的是。”


    当夜……小平王被老大王抽了一顿。


    老大王抽断了两根棍子,小平王站起来蹦了两蹦,对着老大王磕了个头,转身走了。


    宇文良回到房里,撑着腿坐在那喘粗气,他怎么也没想到,宇文霁给他来这一出。


    崔王妃坐下沏茶,她也同样意外。


    夫妇俩对宇文霁的了解不算全面,可他们清楚,自家大趾的脑子在有些方面很怪异,他要跟吕墨襟在一块儿,就是一辈子只跟他一个人在一块儿的意思。


    “我去把鱼奴杀了。”


    熊爹逻辑:大趾一定是以为鱼奴是继承人,这才放心跟吕墨襟在一起,没了鱼奴,以大趾的责任心,一定会去生孩子。


    至于动吕墨襟,这个想法在熊爹脑海中只是一闪而过。他舍不得,不是舍不得吕墨襟,是舍不得好大趾心疼。


    他的好大趾这辈子很少说他喜欢什么,即便外头都说他好战,其实好大趾最讨厌的就是战争。吕墨襟是头一个他喜欢的,还是很喜欢的。既然如此,喜欢就喜欢呗。熊爹不满的不是他喜欢谁,喜欢男喜欢女,是他很可能因此不生孩子。问题根本不在吕墨襟存不存在,在好大趾自己。


    崔王妃思索了一会儿,把已经站起来的老大王拉住了:“应该没用。”


    “……那把恬奴一块儿杀了?”


    崔王妃摇了摇头:“不是这个问题,大趾该是已经有自己的决断了。”


    “他没孩子,他能有什么决断啊?”


    熊爹只能说是被崔王妃部分说服了,没立刻动身去杀鱼奴和恬奴,但夜里躺下,翻来覆去了半天,最终还是起了身,提着他的刀去找鱼奴和恬奴了。


    虽然杀了或许没用,但杀了他们是熊爹能想到的唯一方法了。所以……先试试。


    宇文霁得了崔王妃的报讯,鞋都来不及穿,光着脚跑出了房,后又匆忙骑上了光背的玄雷,堵熊爹去了。


    目前岐阳严格执行宵禁制度,入夜后,坊市便锁死了,夜里能动的只剩下巡逻的士兵。


    先是老大王半夜从宫里出来,然后在宫道上不动了。接着就是小大王赤脚披发,从他的住处里跑出来,迎到老大王,士兵们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老大王自然知道崔王妃要给宇文霁送消息的,他也准备再给好大趾一次解释的机会,所以留在原地等着,否则宇文霁得到消息再赶到的时候,鱼奴和恬奴早就让熊爹嘎了。


    众目睽睽之下,熊爹没跟宇文霁争吵拉扯,父子俩上了同一辆崔王妃准备的辇车,默不吭声回宫去了。


    从始至终……宇文羽和宇文婷,都不知道自己差点被嘎了,这天夜里都睡得很香,第二天也只是和旁人一起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罢了——


    作者有话说:好大趾:[可怜]


    第110章 (捉虫) 挨雷劈了。……


    110


    怕出事, 一直在旁边守着的士卒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二日传出谣言, 说是老大王跟王妃吵架,被王妃赶出宫了。老大王就在那儿等小大王来,小大王后来赶来, 就是去劝王妃的。


    崔王妃淡定地深藏功与名, 宫女们出去传完了话,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过了两日,崔王妃没带老大王,自己带着士卒出去游玩了一圈,越发坐实了夫妻吵架这件事。毕竟, 他们老夫老妻吵架无妨,但若传出父子不和的消息, 事情就麻烦了。


    回到现在, 宇文霁和老大王没回老大王和崔王妃的住处, 而是随便找了个还算能看的宫殿, 两人进去了——宫殿里的状况竟然还算可以, 不是宇文霁想象中的一片狼藉, 甚至算得上干净, 就是黑灯瞎火的。但父子里也没必要点灯, 就在黑暗里坐下。


    “父亲, 我已有考量。”


    “……你没孩子。”


    “没孩子我也有考量。”虽然还是很迷糊的考量,现在让他讲,他自己也讲不明白,反而可能激怒熊爹,所以, 还是先忍忍吧。


    “难道吕墨襟能生?”


    “他是男的,我也是。”


    他没穿到ABO世界,这里更没双儿。不排除少数有先天疾病的人,但他和吕墨襟的身体都是正常的。他们的性向,不是疾病或怪癖,就是纯粹的性向。


    可能依旧是前世家庭特殊遗传情况的影响,宇文霁对于“繁衍”的欲.望极低,甚至带着一些抗拒和恐惧。且古代的医疗环境,死于生育,或因为生育落下病根,实在是太常见的一件事了。即使这真的是个特殊的世界,墨墨真能生,他也不会让墨墨生的。


    熊爹气成胖球,当即站起来,就想再把宇文霁抽一顿,可看他光着双脚,裤腿破破烂烂,里衣就挂在身上,遮不住什么,又觉得心疼。


    “你没子嗣……”熊爹想说(没子嗣,下属难以归心),可话没出口就意识到这话放在宇文霁身上就成了例外。


    外头的不管,内部的,所有小平王治下的百姓、官员,都会在进入这个体系后,用尽一切努力去维护这个体系,因为离开了这里,他们在外边不可能得到同等的利益。


    吕墨襟的理政能力,将宇文霁有时候天方夜谭一样的想法变成现实,逐年增加的法度,严谨的耕战授爵制度,仿佛两张大网,将松散的黎民百姓越来越紧地包裹在了一起。


    熊爹没想杀吕墨襟,外加觉得他们俩搞到一起没问题,这也是很大的原因,没有吕墨襟,好大趾的结果,八成就和那些以武力值享誉天下的武人一样。一个可以绝对信任的顶级文臣,这简直是所有君主的最大渴望。


    熊爹转而道:“老虎尚且有掉光了爪牙的一天,你若是说你长生不老,那当我没说。”


    “父亲,我真的已经有了考量,只是如今这个世道,能走到最后,才能实现这个考量,走不到最后,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就如当年您和母亲答应不催我结婚那样。”


    熊爹觉得宇文霁是在转移话题,外加拖延时间:“你走到最后,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


    宇文霁的脑子因为转动得太快,以至于都开始阵阵发疼——上次的借口这次不能用了,还有什么正常的借口,能说动熊爹吗?


    想着想着,宇文霁忽然灵光一闪。正常的不行,不正常的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父亲,墨墨和我,其实……是一道的。”曾经撒谎都脸红的宇文霁,现在开始睁眼说笑话,封建迷信就是他最好的借口,“不可背弃,不可伤害。而且我,呃……不能留后。”


    熊爹信了他才怪了:“若是真的,你为何不早说?”


    “因为不能说,说了我要受罚的,现在是迫不得已了。您且回去等着吧,就这两天,我一定会受罚的。”


    熊爹还是不信,这“受罚”还不好造假吗?宇文霁这两天坐车从车上摔下来,练武不小心给自己来了一刀,算不算受罚?


    宇文霁还真的正在琢磨要怎么从车上掉下去,不能把车弄坏了,也不能太匪夷所思,因为很可能会连累到工匠和车夫。


    知子莫若父了,属于是。


    熊爹琢磨着,到底是现在就指出来,还是等他从车上摔了再说话,就听“轰隆——!”一声炸响,宫殿的大门突然被撞开,随在熊爹身边的老仆扑进了房中:“大王快跑!宫殿遭雷劈了!”


    熊爹:“!!!”


    宇文霁:“???”


    虽是大惊,宇文霁还是一把将熊爹打横抱起来,奔出门外了。到外头一看,宫殿的一个檐角烧起来了。


    “轰——!”就在两人正看着的时候,又一道雷,劈在了这个檐角上。


    熊爹还被宇文霁抱着呢,当时就一个激灵,双手去推宇文霁:“快躲!你快躲起来!”宇文霁没反应过来,熊爹没推动宇文霁,反而把他自己给推得掉在了地上。


    开始下雨了,天空像是裂了个洞,不是瓢泼大雨,是盆泼大雨,所有人顷刻间就全湿透了。


    “父亲!”宇文霁吓坏了,老人可是最怕骨折。熊爹虽然壮得不像老人,可也是奔六的人了。


    “快躲起来!你们赶紧把他罩上!”熊爹被拉起来就扯下自己的外袍,朝宇文霁脑袋上罩,“别让他被打了!快!快!”


    宇文霁跟熊爹拉扯了两下,发现他没事,只能顺着他。然后宇文霁脑袋上就多了一堆湿乎乎的衣服,他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能随着熊爹的力道到处乱跑。


    最后云收雨住,熊爹终于把宇文霁脑袋上的一堆衣服拿下来了。宇文霁发现……原来他被熊爹赶到王皇后的墓来了。


    不是真的墓,骸骨已被移在宫外,但过去埋葬过王皇后的位置,还是常常被宫人们祭奠。掌管内宫的崔王妃觉得,这是应该的,她也佩服这位没有见过的王家姐姐。所以反而专门派了人手在此地洒扫,祭奠。


    还在周边移栽了一些王皇后最喜欢的月季,这里是目前整个岐阳,唯一一个开始进行园林建设的区域。


    宇文霁忍不住笑了,熊爹真有意思,这是想让王皇后庇护他?


    “笑!笑个屁!”熊爹给了宇文霁脑门一巴掌,扇完了,他又面色一变,觉得自己失言,对王皇后拱了拱手,又杵了宇文霁一下,“快跟大母说谢谢!”


    王皇后这个辈分……她儿子管宇文霁叫王叔呢。她最多也就是婶婶,但叫一声大母,宇文霁也是心甘情愿的。


    “大母勿怪。大母多谢。”给熊爹安心。


    宇文霁抬头看了一眼,还没天亮,当刚才那阵狂暴的雷阵雨过去后,乌云散开,月亮露了出来,现在还挺亮的。


    “父亲,快回去洗个热水澡。”


    “嗯。”这回熊爹让宇文霁搀起来了。


    宇文霁又对周围的宫人道:“你们也回去赶紧擦个身子吧。”


    众人瑟缩应了。


    宇文霁不知道,刚才是真吓人。方才大雨滂沱,黑云压顶,云中金蛇狂舞,感觉那一团雷云随时都会罩下来。


    然后等他们到了王皇后的墓前,突然就雨收云散了,如今还有月光洒下,分外清朗。


    “我指,你走。”熊爹拍了拍宇文霁,示意他蹲下,然后他就蹦好大趾背上去了。


    “哎。”


    其实都不用熊爹指,他的老仆就在前边跑,宇文霁跟着他就行。


    熊爹引着宇文霁到了个小宫殿,宫殿前边还有刚平整出来的演武场,这里有个小水房,他们到时,几个太监立刻钻出来,看一眼几人的一身狼狈,就立刻准备起了洗浴。


    没澡池子,但有大木桶。爷俩擦干净了身子,一人一个桶,背对背泡着。


    泡完了有巫医过来给熊爹检查,跌青了几块,手肘擦破了皮,骨头没事。虽然泡澡时就知道个大概了,但还是现在宇文霁才放了心。


    巫医走了,仆人也都走了。


    两人睡了一小会儿就天亮了,熊爹也没吃饭,一大早就拉着宇文霁出来了。回到昨夜遭雷击的宫殿前,熊爹抬起手,拍了拍宇文霁的肩膀:“我不问了,再不问了。”


    古代宫殿遭遇雷击,甚至大规模被烧毁的记载是挺多的,宇文霁觉得,他这次应该也只是巧合……吧?明明老天爷一直都不眷顾他的。


    出宫的晨曦中,一袭蓝衣的吕墨襟提着袍角,匆匆向他跑来。


    昨夜就有人连夜向他禀报了“老平王让崔王妃赶出宫中”的事情,可吕墨襟一听就知道,这不是老平王的夫妻事,这是他们的“男”事。吕墨襟的想法跟素合不一样,他是想尽量瞒着这件事的,说句不好听的,老平王最多活到七十。


    景光当年和老平王崔王妃定下的是二十年之约,他八成看不见那一天。


    即便老平王活得更久,活到八十,人都老的不成样子了,已经管不了他们了。时间,真的是大趾和他现在最大的优势——


    作者有话说:大趾:[无奈]我说好事老天爷不应验,我说遭雷劈,他立刻就给了我个大的[哦哦哦]我谢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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