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斗石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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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也缺粮食、牲畜, 你们看见的这些粮食,是今年脈州的税粮,这些粮食甚至没进岐阳, 就直接装船运过来了。大王从十几年前进入岐阳后,就没修过房子,现在大王的房子还到处漏雨、漏风。都知道大王爱吃猪肉, 因为大王觉得羊肉太贵了, 舍不得吃。”
江南百姓闻之,皆号啕。
没有百姓问“为什么大王还能吃猪肉,他就不能不吃肉吗?”
即便百姓认为,大王种地都是金锄头,这也说明他们潜意识里也笃定了, 大王使用的一切都该是昂贵又珍稀的,是他们认知中最好的上限, 这是大王应得的。这年头假如不是皇帝太混蛋, 老百姓对君父还是很敬重的。
这话传来传去, 就变成他们现在吃的粮食, 都是大王饿着肚子给他们省下来的。
宇文霁虽然是大肚汉, 可他饿着肚子也省不下来这么多人的粮食。但无所谓, 老百姓不需要逻辑, 反正结果就是大王真好, 他们得好好回报大王。旁的, 百姓也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但乖乖听话就对了。
即便有自私的,也只敢私下里跟人蛐蛐。不可能有人光明正大说“大王就该不管北边人的死活,赶紧发大军过江南。”
江南世家听闻平王军传出的“谣言”,却只是破口大骂, 半点都不相信。屁的兵力不足,狗屎的为了百姓饿肚子,就你那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兵,说这话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啊!
“宇文大趾太缺德了!”
“满嘴胡话!”
“不堪为君!”
“世风日下!豺狼当道!”
江南世家对宇文霁破口大骂,骂完之后,却一个又一个惶惶不可终日。因为他们都知道,等宇文霁真的说什么都不缺的时候,就是他大兵压境之时了。
江南要慢慢来,宇文霁准备明年冬天收梁州,彻底江南大概要用五到八年收服。其实宇文霁比谁都渴望江南,他渴望通过江南去天竺,大面积引进甘蔗和棉花。渴望船队去往更远的地方,引进辣椒、玉米、土豆和红薯。
他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秦始皇吃玉米,还有一个手下对始皇帝说“陛下,臣不想要荣华富贵,只想地瓜番薯度日。”
他那时候觉得正常,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美洲过来的。始皇帝那时候要真有地瓜番薯,那大概就是“世界只有一个华夏”了。
可十月时发生了一件意外,梁州要提前收回来了。
石允死了。
他有一个很喜欢的妾刘氏,带在身边近十年,每次这个妾生了男孩子,他就会把孩子杀掉,因为:“我这是保你的命,孩子长到五岁,按规矩要杀了你的。我宠爱你,不舍得吃掉你。”
不久前,刘氏终于生了女孩子,她很高兴,以为终于能够养一个孩子了,可女婴还是被石允杀掉了。
这次石允道:“我活不了多久,临死前是要带走你的,她孤零零一个,终归是要被杀掉,甚至烹食,与其让别人吃了,不如让我将她干干净净杀掉。”
就在石允让这个刘氏又一次侍奉他的时候,刘氏暗藏发簪,一簪子捅进了石允的某个物件里头,然后转身就跑。
石允看着壮硕,可他毕竟年老了,且这个壮到现在,更多是用他疯狂的名声撑起来的,实际他是肥硕,戳到他凶器上头的簪子,也如同给他整个人撒了气,剧痛中的他,没能第一时间追上刘氏。
刘氏跑出去后,立刻将门关上。她可不是鲁莽之下的单独行动,她已经联合好了侍奉石允的内侍、宫女和石允的其他妾室。
这些人一直都处在石允的生命威胁之下,过去也不是没人反抗,但石允凶残多疑,祸害年轻男女前,会把对方暴打一顿、断了手脚,或者他脾气好的时候也是要戴着镣铐的。
能四肢健全被他“宠幸”的,都是至少活下来一些年头,得到他信任的,如刘氏。这样的男女,必定是样貌、情商,以及身体素质都极佳的。但能熬到这个地步的人,一般脑子却也不会太正常了。有的甚至真的“爱”上了石允这个肥壮、残暴的食人魔。
刘氏没爱上他,刘氏只是想活下去。因为貌美,她是被石允的手下一路赠送,最终上供到石允手上的,其他人都觉得她奇货可居,因此没有伤害她,可她见到了其他人的遭遇。石允身边是噩梦,可只有在石允身边,她才能多活些日子。
石允是妖魔,但若石允死了。作为石允的妾,刘氏知道自己的下场会如何惨烈。
可一次又一次生育,一个又一个孩子的诞生,却已经让她不断品尝到了死亡的滋味……
而且,现在挣一把,还是有机会活下去的!
石允的寝宫被封了起来,门窗被一层层的木板钉死,又抵上柜子、箱子。自从将儿子们作为使臣派遣出去,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正经召集下属议事了,也没人敢跑来打扰他。
石允拔出发簪,这玩意儿虽然让他剧痛,可造成的伤害其实不大。他用刀去劈门窗,终于劈开了门,便朝外咆哮着:“我要把你们都扔进石磨,活活碾成肉糜!啊——!”
一盆热油泼向了石允,太监宫女们用棍子,把石允顶回了屋里,再次用家具堵上门。
他们若团结起来,其实也有可能直接打死石允。但石允积威甚重,隔着一定距离,不直面石允,靠着顽强的求活之心,众人还能反抗。若是要杀了他,混战起来说不准就要直面他,石允可是厮杀的熟手,他们虽然也在地狱中沉沦却没谁正经上过战场,到时候一旦有人被吓住了,哭闹着逃跑,那就全崩了。
即便石允当时杀不了他们,可给他跑了出去,所有人都得没命。所以刘氏只命令把人推回去,封住他就好,不要让他出来就好。
这些宫女太监都很年轻,多数看起来只有十五上下,他们都是来到梁州后,被梁州的各家送过来的。先前灵州的宫人,超过九成都被掩埋在了灵州的万人坑里。
他们侍奉石允的时间还不长,却已经学会了团结,因为不团结的死的更快,也更惨——有三两好友,至少在生不如死的时候,他们能给你个痛快。太惹人厌的,没人管的,就会被扔在那,痛苦挣扎着慢慢滑向死亡。
刘氏的决策也是对的,前几次给石允推回去,尚且有人做完了之后趴在地上大哭,甚至听着石允在室内的咆哮瑟缩在地,这若真的直接杀,绝对有过半顶不住的。
且刘氏每日都亲自带着人至少隔两个时辰巡逻一次,昼夜不停。即便里头没了声息,她也依旧不停。
接下来,便有人拿着石允的印鉴,还有刘氏伪造的石允亲笔信,离开了梁州。
石允一直说不会向宇文霁投降,但一路上他的下属听说要向宇文霁投降,也没觉得不对劲,反而欣喜不已。石允就是个性格反复的人,原来不降现在降了,也不是什么太难理解的情况。
他手下也不是没有想投降,可凡是当着石允的面流露出这态度的,就都让石允杀了。
石允的正经使者,宇文霁不会收,但这些假使者,宇文霁亲自见了。
他们从梁州进入净州,再从净州一路来到岐阳。早该心安,但宇文霁没从这些人脸上看见任何的安心,他们其实年纪都不大,但嘴唇干裂,皮肤粗粝,在看见宇文霁的瞬间三位使者吓得直接趴地上了,一个人甚至趴下去后,直接抽搐痉挛起来。
宇文霁:“……”
他这辈子吓着的人很多,但头一次把人吓得口吐白沫的。
赶紧有内侍上来,给那人嘴巴里塞上木块,然后把人拖出去了。
但那俩趴地上的还是不敢起来,一人用袖子直接盖住了自己的脑袋,不敢和宇文霁产生任何的视线交流。
宇文霁琢磨,他们是对高大强壮,又具有权威的男人,PTSD了。
宇文霁站了起来,那个没用袖子遮脸的少年,顿时一个哆嗦。宇文霁装作没注意到他们,柔声道:“房里有些暗,咱们出去说吧。”说罢便当先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这两人让内侍搀扶着也到了院子里。宇文霁坐在石凳上,他一旁的石桌上放着茶壶,身后是一株茂盛的紫牡丹,头顶上是蓝天白云,倒确实将他这个人柔和了许多。
而且,本身转换场合,就是一种善意的体现。
两人深吸着气,对宇文霁再次躬身见礼。吓成这样,举手投足还保持着礼仪规范,应该也是世家从小教养出来的。
站在宇文霁身后的总管梁安,看着两人眼睛里流露出几分同情——他们和梁安的处境类似,都是让世家挑拣出来,送出去的。
“我已派兵前往梁州。”宇文霁道。
这些使者的来意,早已有快马送到。听闻此言,两人一起痛哭了起来,却不是刚才恐惧的哭泣,而是开心——
作者有话说:大趾:[点赞]又是一位强大的姐姐
第172章 (捉虫) 天竺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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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霁等他们缓了缓, 又道:“你们所担心的人,不一定能活下来。”
两人赶紧抹一抹泪水和鼻涕,齐齐跪倒行礼:“可为小人出兵, 大王已是慈悲,不敢奢望其他。”
“……”宇文霁沉默了片刻,问, “你二人是要留在岐阳, 还是返回梁州?”
两人又齐道:“愿返回梁州!为大王尽绵薄之力!”
待两人走了,宇文霁自己一人在院子里喝茶。又过了一会儿,稳当的脚步声传来,吕墨襟来了。
虽然宇文霁说见使者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但他一直担心宇文霁见了人会难受,所以卡着点来了。
现在一看, 宇文霁的状况倒是还好。看着不像是忧愁痛苦, 吕墨襟当即松了口气。
宇文霁一见吕墨襟, 也就知道他是担心什么了, 不由得笑了起来, 一边笑一边拍着自己的大腿。吕墨襟给了他一个白眼, 宇文霁顿时就笑得更开心了。
他在现代的时候也没这习惯, 家人都说他老成, 可穿过来后, 或者说是和墨墨相好之后,他就越来越喜欢用小孩子相处的方式对待墨墨。而且,墨墨应该也喜欢吧?看他虽然翻白眼,但嘴角上翘地走过来,坐到他腿上, 就知道,应该是喜欢的。
吕墨襟确实是喜欢的,他喜欢宇文霁将一切嘈杂的外物都隔绝在外,用臂膀和身躯为他们俩创造出的独有的小世界。
“别担心,我当初做下那个决定,就已经有所准备了。我很清楚,梁州和江南不同。”他对江南的决策是动摇的,但对梁州的决策从头到尾都没有改变过。
梁州的情况若非要和江南对比,那梁州就属于是浓缩、扭曲的plus版。若当初直接收了江南,要产生恶劣影响,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短则三五年,长则十年)。梁州这个,宇文霁敢劝降,那边也会真降,然后在受降的当天,各种恶毒的危害就会一股脑爆发出来。
而且梁州的恶占比太大了,是九成九和一的区别。江南人,宇文霁不要的只是世家,是一锅粥里有几粒老鼠屎,梁州这个纯粹是一锅狗屎里有几粒米。这几粒米只能靠自己的能力坚持下来,活下去,宇文霁不到时机是不会去碰的。
刘氏,就是自救的。
梁州夺下来后,还是得杀一波,剩下的人彻底打散,分到各地。
大军从灵州、净州两地齐出。这些大军的攻城方式也是很“神奇”的,不打攻城战,到了城墙下面,就在弓箭射程外劝降,不降就扎营,降的就命令其大开城门,大军进城。
平王军基本上没怎么打。
虽然如今的梁州人深恨小平王,但他们再傻也知道,投降小平王还有可能活下来,不投降,只会被杂胡祸害死,他们当年驱赶真正的梁州人时,也是狠辣之辈。此时生死攸关,凶悍的劲头也生了出来。
平王军还没到,许多城里就自己打了起来。要么汉人胜,杀光了杂胡。要么杂胡胜,在城市里开始了大屠杀。汉人胜利自然开城投降,杂胡胜利也没剩下多少反抗之力了。
也有杂胡扮成汉人假装降服,埋伏平王军的,但都未能得逞。这些人当野兽当习惯了,无论怎么打扮都掩盖不了那份野蛮,别说平王军的汉人一眼就看出来不对劲,早就汉化严重的胡人士卒也一眼就能看出不对来。
梁州就是一棵早已生病的大树,结满了腐烂的果实。平王军开过来,敲掉那些腐烂的果子,救下一些完好的种子,过上些日子,这里还会生出更多的果实来。
人是很顽强的,宇文霁最早所占据的六州,人口已经进入了爆发式的增长期,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长成,奔向事业,组成家庭。
“盛世可期。”吕墨襟现在和宇文霁在茶楼里,他还是担心宇文霁心情不好,因此拉他出来散散心。两人如今在一个茶楼里,站在三层朝下看,街市上的百姓摩肩接踵,往来不休。
宇文霁是不能逛街的,他这个大块头,朝街道上一站,百姓就都知道他来了。
宇文霁在吕墨襟身后,双手搂着他的腰,从吕墨襟的肩膀上朝下看去,他有些脸红,因为被夸奖,还是很有成就感的,他正想和吕墨襟说两句甜言蜜语,突然“哎?”了一声。
吕墨襟:“怎么了?”
“和尚?”如今已经入冬,百姓衣着都厚实了起来,也有些衣着稍有不同的杂胡,但那几位的大光头,属实瞩目。
“和尚?你说的是那些乞食的比丘?”
宇文霁点头,依稀记得和尚也有比丘这么个称呼。宇文霁看着这些和尚,前世的某些记忆让他警铃大作——人骨法器、人皮唐卡。
虽然那不是中原佛教,但中原佛教没发展成那个状态,因为中原一直都是挂着君权神授牌子的神权君授,实权皇帝称作天子,实际乃是天王老子。
先前《封神榜》的传播,半官方的城隍庙体系的建立,也有宇文霁想抢占宗教版图的想法。轮回体系已经有了,求神拜佛就去城隍庙,城隍庙的庙祝……其实都是督亭卫,现在还掺杂着一些纪检司的暗探,许多年老或残疾的督亭卫干不了一线了,就当庙祝去了。
以防万一,庙祝也是各地轮流的,尽量减少长期在一地任职,和当地勾结的事情发生。
督亭卫探子的情报来源,城隍庙排在第一,茶楼还是第二。
人不敢对人说的话,对神却知无不言。
吕墨襟见宇文霁整个人都戒备起来了,又多看了几眼下方比丘们,道:“其实几十年前便有了,但北方养不活他们,过来的要么死了,要么就回了江南。少数被供奉的,也没掀起什么风波。如今江南乱了,江北局势好转,他们便过来的多了。”
“墨墨,给我再多讲讲他们。”吕墨襟就是个活的百科全书,后世总说人脑其实比电脑算力高,宇文霁一直都觉得这是碳基生物在挽尊,看见墨墨他才觉得那种说法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好。”
如今的比丘,和几千年后的和尚,区别很大。
这些比丘,他们不从事任何工作,每天就五件事:传教、修行、乞食、吃饭,睡觉。
传教就是讲述佛的各种故事,修行是随便找个地方盘坐念佛。乞食就是字面意思,托钵行乞,虽然他们也有禁忌,可实际上百姓给什么他们吃什么,给肉他们一样吃,且此时五荤三厌中的荤也不是后世认知里的肉食。但他们求布施也只求食物,不接受任何其他的乞讨,尤其不能接受金钱的布施。
有时候这些人甚至不吃饭、不睡觉,连续长时间保持站立,或别的动作,称其为苦修。
宇文霁又看向楼下,比丘们正被督亭卫驱赶。百姓来去匆匆,有一二停下的,也不认为督亭卫做的不妥,反而斥责比丘:“手脚俱全的人,怎么日日就吃乞讨?”
三个比丘,只有一个最年轻的在不断与人解释,说他们这是在打磨意志,戒除贪欲。
百姓不理解,摇摇头走了。
佛的概念还没有在百姓中建立起来,现在的比丘也还没有中原佛教“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矩。
宇文霁外边道:“将那几个比丘带上来。”
有人应了一声下去了,不多久三名比丘便被带了上来。带头的一个明显不是汉人,高鼻深目皮肤白皙,另外两个却明显是江南的汉人,且两人的双手虽然有些伤痕,却能看出不是日日劳作的农人,手指上的茧子都是拿笔用剑磨出来的。
看见宇文霁这个大高个,三人都是一愣,白人倒是还能稳得住,只一心念佛,另外两个汉人就有点遮掩不住脸上的狂喜了。宇文霁这太好认了,毕竟他这个头旁人很难伪装,还能直接从督亭卫手里把他们提出来的,必定是岐阳权贵,而岐阳权贵里这种身高的,只能是小平王宇文霁。
宇文霁看向那位刚才和其他人解释的年轻比丘,问他:“你想戒除贪欲,为什么不做官?”
正高兴的年轻比丘愕然:“做官不正是贪,如何就能戒除贪欲了?”
“那你说我终结乱世,做到如今这个‘大官’是贪吗?”宇文霁伸手指着自己的鼻子。
年轻比丘紧紧闭上了嘴,但能看得出来,他只是不敢,他其实想说宇文霁是贪的。
“我是贪的,我想过好日子。外头的芸芸众生,也与我一样,贪太平日子。而你们传教、守戒,也是贪的,你们贪功德,贪成佛。”
“阿弥陀佛。”天竺僧口宣佛号,打断了宇文霁的话,“大王,您——”
宇文霁却不看他,依旧看着那个年轻比丘:“身处金海,过而不取分毫,方为戒贪。穿破衣服,吃施舍,就是慈悲了?你还要传法让别人跟你一样不事生产,若真的世上年轻男女都去当了比丘、比丘尼,你们朝谁乞?活活饿死,登极乐世界吗?想度众生,为官为将,造福一方,庇护百姓,不比你们要一辈子饭有用?”
佛家能带来百姓的精神稳定,但大量百姓投入寺庙,放弃生产,就跟统治者是对立面了。宇文霁认同信仰自由,但佛祖不能跟他抢劳力——
作者有话说:大趾:[白眼]哼!都是我的牛马!
第173章 老鼠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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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霁这才看向天竺僧, 问他:“你的来处可有一种植物,能开出白色如丝的花来?”
能在早期出来传教的,除了虔诚外, 不会是真正的榆木脑袋。
天竺僧没有跟宇文霁纠缠先前的问题,不辨法,不解释, 只是道:“乃是我家乡的特产, 白叠花。”
“我要至少五百斤花种,你把花种带来,我在岐阳郊区给你一栋宅邸。只是宅邸,不是寺庙。”宇文霁揣着手道,“我不信神佛。”
在一边喝茶的吕墨襟面上未动, 心里却嘿嘿嘿乐了:需要的时候,老天会天打雷劈配合的人, 竟然说不信神。不对, 景光确实没必要信神, 他……信他自己就成了?
宇文霁这句不信, 却也激发了天竺僧的某些想法, 他下意识反驳:“我佛引我与大王在此相见, 大王——”
“再废话我便下令, 中原佛徒一经发现, 其子孙三代内不得科举。”
天竺僧立马闭嘴, 宇文霁看他这样子,也轻笑了起来:“看来对我中原已经很熟悉了啊。”
果然是有脑子的,他带来的弟子是南方的世家子,面对宇文霁时,却说得一口十分通顺的官话, 好像还带点丕州口音。这种高僧,真跟人家辩法,宇文霁是辩论不过人家的,但他敢辩吗?
宗教前期的传播,是一个筛选的过程,愿意信的人就信了。当信的人多了,不信的人也就被裹挟。当信成了传统,宗教就不是宗教,而是一个宗教民族了。
宇文霁对佛教有着十分明显的攻击性,这就不是天竺僧的目标客户。在势单力薄的现在,天竺僧面对普通的不信者都不敢多言,更何况对宇文霁。
所以天竺僧只是摆出和善的样子,闭嘴行礼。
“你手脚若太慢,我也可能自己去拿。”天竺麻烦的就是象兵,但现在宇文霁已经找到炼丹的道士了,已给他们画了个山头,让他们去琢磨火药去。纯粹听响的炮仗很简单,最多一两年就能弄出来。开通去往天竺的海上道路,也差不多要一两年。
大象本来就怕火怕响,天竺还是宗教氛围极强的国家,弄个鞭炮说是神雷,连人带大象一块儿吓唬。以后的西游记,猴哥就别取经了,穿着他的紫金袍跟大帅哥二郎神去西天开疆拓土多好?
宇文霁越想越美,表情也变得越发“怪异”,或者说是贪婪。
“……”天竺僧合十行礼,留下了个名字“马哈拉加”,便要带着两个教徒离开了。但走出几步,却发现年纪大的那个站在原地没动。
“师父,弟子要还俗。”年轻的比丘没被说动,反而年纪大的被宇文霁说动了。
年轻比丘有些愤怒,他涨红脸看向师兄。天竺僧笑了笑,道:“去吧。”又拉住了小徒弟。
把人大骂一通撕破脸吗?还不如留下几分香火情,说不定以后还能用得上。
待天竺僧和年轻比丘走了,中年比丘对宇文霁行了儒生礼:“小人当参加科考,只盼有朝一日能够造福一方。”
然后也走了,此时的他,并没有留下姓名。
而这个人叫刘孝谨,是三十年后的丞相。他其实没有看起来的年纪这么大,和宇文霁刚认识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出身江南一个小世家。他少年时,正是乱世的开始,江南消息闭塞,且很多消息传到江南时已经扭曲严重。
刘孝谨就有很长时间都以为宇文霁是个放杂胡入关的“杂胡王”,先是疾勒后是托博两个大单于先后入关,他每次听闻都哭到昏厥——很多关于宇文霁的正面消息,都被截了。后来听说皇帝都让杂胡给杀了,虽然皇帝不是好东西,但那毕竟是皇帝啊。
心灰意冷之下,刘孝谨遇见了来传教的马哈拉加,这才成了比丘。
可是最近几年,真实的消息开始传播,如今他又亲身渡江,他见识到了江北的稳定与繁华,其实某些想法早已经改变。今日和宇文霁机缘巧合一见,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
至于和佛门的善缘……是结下了,刘孝谨未来对于前来求助的佛徒,能帮就帮,但他再没有做传教之事,在他的家里也没有供奉佛堂,若有人以佛徒身份求他偏向,只会得到他的训斥和驱赶。
也有人问他为何如此,刘孝谨道:“因我入佛门,乃是绝望之时。”
“绝望之时,难道不是佛救了您吗?”
“佛不是救我,只是让我别看、别听、别说、别想。”现实依旧在那,但佛说一切都是虚无,这么想,也就好了许多。但现实还有的救,这时候如果继续什么都不管,只在一旁唱虚无,那就不是刘孝谨的性子了。
现在的宇文霁还不知道,他捞着了一个大牛。呃,比墨墨差,但也属于大牛了。
他完全是怀着能捞一个是一个的心思,这种能一路乞讨到岐阳来的,即便出家前是世家子,也得有些能耐。他本来以为年轻人更容易捞,没想到反而是年纪大的动心了。但这个年纪大的没有求官,而是干干脆脆,老老实实地去科举,
挺好,务实。
待旁人都走了,吕墨襟好奇地问宇文霁:“什么是白叠花?”
“又叫棉花,适合在西域种植。”
“棉……花,像木棉?能保暖的?”
“不只能保暖,还能如麻一样纺织。且产量更大,更容易采摘。墨墨,虽然江南还没彻底稳定下来,但咱们还是能开始海运的,对吧?”
“……对。”
“天竺那地方耕地多到惊人。我们能用商品换大米、黄豆。还有些地方其他的土地,一年三熟,现在也能试着占领了。”
“好。”吕墨襟先是点头,继而又问,“不占下来吗?我指的是天竺。”
宇文霁说的天竺的耕地,和一年三熟的地方,显然不是一个地方。为什么后者能占,前者却是购买呢?
“去天竺,现在海运比较方便,管辖不是很方便。”
“哦……”吕墨襟好奇心又起,笑得露出小白牙,“‘现在’是指多长时间啊?”
宇文霁手指放在唇前:“嘘。”
吕墨襟就像是知道了好大的秘密一样,笑得坏兮兮:“说,天竺的佛,是不是和你打过架?”
宇文霁想了想:“嗯,有一次他们气势汹汹就过来了,我们大爷爷想了十天十夜都没想明白,他们怎么敢的?还有一次他们是我们的盟友打的,结果刚上天就给盟友打下来六个,跑得屁滚尿流地。”
“真的?”
“真的。”宇文霁一脸认真地说着匪夷所思的事情,还说什么上天。吕墨襟觉得宇文霁该是在逗他,可是他的表情又像是真的。
“哈哈哈哈哈——!”因为过于不可思议,却又过于真实,吕墨襟笑得前仰后合。
次年一月,平王军搬开“王宫”外围堆起的杂物,找到的是石允被老鼠啃食了一多半的尸体。而且,他很可能是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被老鼠啃食了。督亭卫现在发展迅猛,已经有专门的仵作了。他们可不是贱役,属于技术人员。
石允虽然年纪大,但他的体格肥壮,早年间曾经流浪过知道如何求生,还有着旺盛的求生意志。
困住他的地方,是他的寝宫,这里原本就有糕点、水果和大量的美酒。如今还没有提纯工艺,很多酒放到现代就是有酒味的小甜水,他还收集起了自己的尿液与粪便,准备求生。
从宫殿内的情况看,石允正在准备从房梁爬出去,他应该也在等自己瘦下去。可他之前冲出去时,被烫伤的很严重,虽然天气不热,伤口还是感染了,结果引来了老鼠。
石允有虐杀和食人的习惯,他的宫殿(某世家的祖宅)内外,都有大量丢弃的人骨。明明他在这宫殿里居住了还不到两年,可宫殿内外的老鼠、黄鼠狼,甚至猫狗,都养成了啃食人骨,乃至于活人的习惯。
石允身上伤口的腐臭味道,引来了胆子最大,且无所不在的老鼠。
他还没顺着房梁爬上去,老鼠先顺着房梁爬下来了。
看得出来石允早期成功杀掉了老鼠,还将老鼠作为自己的食物,他如果再年轻十年、不,五年,或许真能跑出去。他很可能没扛过伤口感染,或者对他来说终究还是太过缺少食水了,被老鼠咬下第一口肉,就有更多的肉……
石允喜欢让别人上餐,如今自己也上桌了,算是践行了他的行事准则了。
而且,他的死亡八成是段很漫长的时间,很好,宇文霁稍微有一点点舒服了。
梁州的所有人,全部进行大移民,分散移居到全国各地。
宇文霁本来想见一见刘氏,因为这位妹妹是真的有勇有谋,但想想那位自杀的小王皇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别回来人家误会了。便让刘班(当年宇文霁在遂州八百骑出关的时候,遇见的那位杂胡向导)问她,可有什么想好的去处?但您也知道国家现在的情况,不能立刻安排,也是要让您学习一阵子的。
刘氏福了福身,道:“妾可能去慈幼院?”——
作者有话说:大趾:[好的]我们和好多神仙都打过
墨墨:[吃瓜]
第174章 (捉虫) 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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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石允宠爱时间最长的女人, 她还是比较了解宇文霁的政策的。
刘班没有直接安排,而是再次通知了宇文霁。本身这件事,他也安排不过, 这是地方上的人事安排,他只是带兵剿乱的将军。而且刘氏的身份特殊,刘班能询问, 却不能直接安置。
宇文霁听闻之后, 没立刻答应。
因为刘氏的经历,可敬又让人唏嘘,她必定是有心理阴影的。宇文霁佩服她,却不能让她就这么去教导孩子。
宇文霁先将她送到了丕州,让她住进了丕州督亭卫学校的宿舍里, 跟着督亭卫学习,也让她更了解宇文霁治理下的规则。其实宇文霁还怀着一点, 让刘氏参加科考的想法的。这位刘氏的坚韧与智谋, 宇文霁是很佩服的, 仅次于王皇后。
从她杀石允时的一系列安排能看出这位也是具有军事才干的, 文武都可以。
次年, 刘氏最终还是选择了进入慈幼院。宇文霁遗憾, 但也祝福。
刘氏从此隐姓埋名了下来, 教养了无数孤儿, 这些孤儿将来也出了不少的大人物。
可当刘氏去了的慈幼院后, 她的身份被一位嫉妒的同事泄露出去了。
便有人上奏折,那文绉绉的话总结起来就是:这刘氏太过凶悍残忍,她跟在石允身边必定也吃过人、杀过人,您不能因为她杀了石允,就认为她是个好人了。让她去教养孩子, 很可能教养出来一群凶悍无义之人啊。
宇文霁嘀咕:“MD,说这么多大道理,真想缝了你的嘴。”
有些人在其他事上明明挺像个人的,可是一碰上男女的事情,就变得不似人了。
就宇文霁的朝堂上,经历过乱世,吃过人的男人超过三成。他怎么先前不拿这件事说事呢?
可真拿这件事去骂,对方才会更来劲,只能当看不见冷处理。
放下奏折,宇文霁看了一眼自己的书桌,然后发现,果然,他的糖罐子没有了,不用问是让墨墨拿走了。宇文霁叫停了甘蔗进贡,在江南开办了糖厂,有了甘蔗也就有了红糖,有了红糖,吕墨襟的最爱就从宇文大趾变成了糖罐子。
墨墨的牙质一定特别好。
宇文霁大学同学就有完全相反的两位,一位从小到大没看过牙,经常懒了不刷牙,每天两瓶快乐水打底,没一颗蛀牙。另外一位特别注意用牙卫生,吃饭喝水各种小心,每次放假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牙医,就这样他满口牙还是都陆续换成了烤瓷牙。后者的牙有时候一夜过去就会突然多一个洞,真的是一夜过去,毕竟他每天睡觉前都会仔仔细细刷牙,检查自己的牙齿。
可墨墨牙齿再好也得管着他,因为没牙医。
牙医是多么重要的职业啊,年纪越大,宇文霁越害怕,尤其一家子都贪吃,熊爹爱高油爱肉爱甜,已是举世闻名了。
墨墨爱吃甜……一样举世闻名。
崔王妃看着不贪吃,其实她和熊爹的饮食爱好近似,原先她不喜欢奶制品的,现在也喜欢了。
素合也喜欢吃,过去宇文霁没发现,但素合自从放手了宇文霁的内宅事,就开始吃了。宇文霁现在最担心的反而是素合,因为她大概是年轻的时候太累了,现在不喜欢动了,就喜欢找个地方躺着、靠着。还得宇文霁跟下命令似的,让她每天出屋子遛达两圈,她才动动。
——不是借着这个让宇文霁见她,素合想见宇文霁随时能见,她这情况就是总算退休了,一闲下来发现……嗯,咸鱼真好。
至于宇文霁,那还用问吗?看他对猪猪深切的期待,就知道他也是个吃家。所以宇文霁才忧愁。
童年阴影真的十分可怕,牙疼疼死的三代皇帝,到现在宇文霁每想起牙疼就想起他,一想起他就觉得自己的满口牙都在隐隐作痛,妥妥的恶性循环。
“又什么事让你发愁?”吕墨襟都来了半天了,宇文霁一直双眼发直,眉头紧皱,在那里发呆。
宇文霁下意识道:“牙疼。”
吕墨襟神色一凛:“你牙疼?”
“不是,我担心你们牙疼。”宇文霁终于反应了过来,顺畅抬手,把墨墨拉到自己腿上,十分认真地抬起他的下巴,道,“啊——墨墨张嘴,让我看看你的牙。”
吕墨襟:“……”就这?
吕墨襟被他抬起下巴还挺高兴,微微眯着眼睛,等着宇文霁吻上来,结果要看他牙……
“啪!”他拍了宇文霁的爪子一下,宇文霁的大爪子自然是纹丝未动,吕墨襟委屈了,“手疼。”
“快让我看看!”宇文霁赶紧放开了吕墨襟的下巴,去看吕墨襟的手,“没事,我给你吹吹。”
吕墨襟一脸哭笑不得,被宇文霁当个孩子宠,他心里其实挺高兴的。否则方才手疼他也不会委屈了。
“景光。”
“嗯?”
“王妃说,想给夫人一个名分。”
崔王妃有点把他当儿媳看待,有些事明明能直接和宇文霁说,但总会先告诉吕墨襟,在与他达成共识后,再让吕墨襟转告宇文霁。熊爹?有些事熊爹知道,另外一些事,熊爹还得排在宇文霁之后才能知道。
吕墨襟的手勾着宇文霁的脖颈,又道:“你的生母,应该有一个名字。”
“嗯……”
宇文霁并不意外,他知道会有这一天的。
当宇文霁将这个消息转告给素合时,素合虽激动,但也没有意外,只有感激。对宇文霁的,还有对崔王妃的。
宇文霁不争气,素合就一辈子都是个默默无闻的妾。甚至争气,但不如现在争气,素合都不一定能有个名。
当日母子俩就进了宫,素合趴跪在地上,如她过去那样:“谢夫人恩典。”
崔王妃凑过来,又将她拉起来,摸了摸素合的脸:“叫姐姐。”
素合有点不敢,咬了咬牙道:“谢姐姐恩典。”
崔王妃便把素合抱在了怀里,又对宇文霁摆摆手:“滚吧。让你爹今夜自己找地方睡去。”
宇文霁老老实实行礼,正要滚,还是叫了一声:“母妃。”
素合看着他,眼泪流淌得更凶了。过去宇文霁叫她一声娘,也只是私下里的时候,如今“母妃”终于能正大光明地叫了。
但她转身就扑在了崔王妃怀里,一个劲地叫着姐姐。
宇文霁彻底滚了,出来就看熊爹也蹲门口呢。他凑到熊爹跟前:“父亲,母亲让您今夜自己找地方睡去。”
熊爹“哦”了一声站了起来,拍了拍下摆的土,背着手走了。
宇文霁刚走两步,熊爹又回来了:“哎!跟老子喝酒去。”
熊爹年纪越大,说话越混混了,当然,是在崔王妃没在身边的情况下。
“不去。我家里有人等着呢。”宇文霁看着熊爹,“母亲把你赶出来了,我家里还有夫君呢。”
熊爹瞬间红了脸:“呸!有你这样说话的儿子和大王吗?”还是个要当皇帝的王爷!脸呢?谁家皇帝说有夫君等着他回家啊?
“有,我。”宇文霁吐舌头,转身就跑。
熊爹就在后边追,宇文霁跑了两步,就听脑后风声传来,他一低头……后背还是让靴子打中了。然后宇文霁疯狂加速,跑没影了。
熊爹骂骂咧咧穿上了鞋子,四周围的宫人低着头,来去匆匆,都当没看见。早年间,他们还会大惊失色,甚至惊恐到以为会被杀,现在已经很淡定了。平王父子就这样。甚至有的宫人,私下里会有些羡慕,毕竟,他们会成为宫人,多数也都是家里的爹不当人的,少数爹妈都不当人。
熊爹穿了靴子,背着手找能住的宫殿去了。
老爷子嘴角带着一抹笑,其实他家的好大趾能躲开的,一只靴子都躲不开,他这种身先士卒的猛将,怎么活到现在的?他知道,好大趾是故意逗他开心。
恍惚间,熊爹想起来好大趾还小的时候,从小就是实心的,能跑能跳,父子俩也常常你追我逃。
这一年的秋天,宇文霁本来以为等马哈拉加带种子回来,要花上两三年,谁知道有商人直接供上白叠花的花种。
怕宇文霁认错,对方还带来了一盆已经开花的白叠花。
前脚宇文霁带着白叠花跟吕墨襟共赏,后脚桶义就来求见了。
宇文霁一脸无奈:“……”
吕墨襟在旁边哈哈大笑。
不用问,桶义是来劝谏的。
果然桶义一来,看见宇文霁桌上那盆花,便道:“还请大王烧掉此乱国之花。”
“烧个屁,这是农作物。”
来的路上准备了一肚子词的桶义,被宇文霁一句话说愣了,他看了看那花:“能吃?”
“不能吃,做衣服的,保暖的。”
宇文霁把雪白的棉桃掰了下来,递给了桶义:“自己摸。”
不知道是品种还是种植问题,这个棉桃特别小,也就是硬币大小,如今还是湿的,但桶义摸了摸,揪出来了丝丝缕缕的棉。他略一思考,顿时大喜:“劣于丝,优于麻,且是径直种的,此物一出,百姓有福了!”
他对宇文霁长揖一礼:“大王,臣错了。”——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不要牙疼
墨墨:[吃瓜]嗯嗯
第175章 (捉虫) 身后事
175
桶义大踏步地走了, 还一路走一路笑,到了王府外头,更是站在大门口哈哈大笑了半天, 这才上了自家等候在一边的马车。
宇文霁的王府门口是没有闲人的,桶义笑这么半天,其实都没外人看见, 王府的侍卫和宫人, 口风都极严,但这一场君臣奏对,很快就传得岐阳市井皆知。
宇文霁以为是桶义传的,但桶义没这个人脉,于是, 宇文霁看向了在吃拔丝苹果的墨墨。
副总管陶有春是个能人啊……就靠宇文霁的三言两语,硬是做出了和后世没啥区别的拔丝苹果。哦, 不, 还是有区别的, 苹果很酸, 但这样拔丝苹果反而更好吃了, 酸酸甜甜的。
“别空腹吃太多, 小心胃疼牙酸。”他已经吃了一盘子了。这是第二盘——宇文霁前些日子还担心家里人牙疼, 可现在他也做不到多说, 被墨墨的大眼睛盯着, 他意志力比豆腐渣坚强不了多少。
“哦。”嘴上应着,但吕墨襟还是在吃。
“你在我这儿一天,怎么传的消息?”宇文霁纯粹好奇。
“办公的时候送出去的公文啊,我虽然在你这儿一天,但大半天都在办公啊。”吕墨襟给他一个无奈的眼神, 嘴上还在吃,且不时舔着嘴唇的糖丝。
“我能尝尝吗?”宇文霁明明是来解惑的,但眼神看着吕墨襟就有些飘忽。
“啊?”拔丝苹果宇文霁是尝过了才端给他,吕墨襟不明所以地抬起头,而宇文霁则非常能抓时机地低下头,吻在了他的唇上。吕墨襟顿时笑着张开双唇,让宇文霁尝了个够。而宇文霁不只用舌头尝了吕墨襟,还用衣服尝了拔丝苹果。
衣襟全进盘子了。
“哈哈哈哈!”吕墨襟笑得像是个少年人,清爽又干净。
看着他,宇文霁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墨墨,我是不是老了?”
“瞎想什么呢?”吕墨襟边反驳他,边忍不住耳朵发热,每天晚上宇文霁可一点都不老,十八九的小伙子都没他这么能顶。就是宇文霁顾忌着他的身体,如今基本上都是御龙于野,十回里也就一回潜龙入渊。
他这情况要是老了,那吕墨襟别活了。
宇文霁跟吕墨襟腻歪了几句,便去换了衣服,一边换一边想自己和桶义这个君前奏对的故事传播出去的好处,桶义和宇文霁的名声自然都会UP,更重要的是,把棉花传播出去了。
新作物的推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尤其棉花不是用来吃的,还会对麻和丝的市场造成冲击。如今这个故事传出去,不能说解决了全部的问题,但至少砍掉一半。
而且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将来还会有人供奉植物。可现在好东西都在美洲呢,其他地界的植物,经过先前两朝的祖宗严选,基本上都在中原落地生根了,没过来的,属实是有各种问题的。
换完了衣服,宇文霁没出去,而是坐在了院子里看枫叶,吕墨襟见他半天没回,便出来找他:“怎么了?”
宇文霁向吕墨襟伸出手:“墨墨,委屈你了。”随时抓住时机,不放过任何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的机会,“无论有没有我,你都会是个大人物的。”
吕墨襟主动坐到了宇文霁的腿上:“因为有你,我才能肆无忌惮,且得一个善终。否则,我最好的下场也是个鸟尽弓藏。景光……”吕墨襟咬了咬嘴唇,给了宇文霁一个小小的荷包。
荷包绣得很规整,但这个手艺还是差了许多,不像是宫中之物。
宇文霁打开一看,里边又是一个更小的绸布包,还没等他去摸,吕墨襟已经告诉他了:“是我的头发和指甲,景光,能在你死后,把这个跟你放一块儿吗?”
“跟我放一块儿干什么?”
“……”
“你不跟我合葬吗?”
刚刚眼神黯淡了的吕墨襟,表情瞬间亮了起来,他极其稀少的扭捏了起来:“合、合葬……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宇文霁把荷包攥在手里,抱着吕墨襟,“咱俩睡一口棺材,怎么样?”
“越说越没边际了。”吕墨襟一边数落宇文霁,一边眼睛更亮了。
“那就说点有边际的事情,你想要什么陪葬啊?”
“做点好玩的陶俑吧。你呢?”
“瓷书。”
“瓷书?把书籍烧成瓷版?”
“对。不是单纯上色,是凹下的描字。”宇文霁道。
“你这么确定你的坟会被挖啊?”这就不是他的陪葬品,是留给后人的遗产。
“不只是我,将来有名有姓的,没几个的坟没被挖的。”
“那我可不想跟你葬一块儿了。”吕墨襟摸着宇文霁的下巴,亲吻他的脸颊。
“那咱们就弄两个墓,一个大墓。另外一个边远地方弄个小墓,大墓放随葬品,小墓就咱们俩。”
“好。”
两人这是私下里说的情话,也是正经事。宇文霁的年纪确实该给自己建墓了,多数权贵从掌权的那一刻开始,就在给自己建墓,他们谈论这个没什么忌讳的,身后事也是大事。
熊爹和崔王妃的墓在丕州,熊爹说过,他不想改地方。他的母亲和父亲都在丕州,他不想惊动老两口,待他死了,他想回丕州去给他们尽孝。
也没必要修改墓地的规制,不需要增加陪葬品。宇文霁在和吕墨襟聊过墓地之后,又去挨个问了长辈,这一次,熊爹的态度没有改变。
“东西越多,惦记的贼越多,人进去就行了。”熊爹一向敞亮。
他给宇文霁讲,当年还真有人盗墓,结果挖进去后,就在棺材上放了几块碎银,贼拿了碎银就走了,之后就再没人来盗了。
“那碎银子还是你大父让我放的,说贼不走空,若半点油水都没有,他们八成祸害尸身。弄点银子,虽然不多,但总归能让贼手下留情。”熊爹神情间是迷茫和怀念,他又看了看宇文霁,“大趾啊……我那时候也才十几岁。”
多少年都没被叫过大趾了(除了敌人),宇文霁也有一瞬间的恍惚。他当年可讨厌这个小名了,现在却觉得挺亲切的。
一直都很熊的熊爹,突然就在宇文霁的面前哭了起来。
宇文霁手足无措了一番,最后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把熊爹抱住了。
熊爹就埋在儿子的胸膛里,呜呜地哭。
宇文霁知道熊爹“缩水”了,老人年纪大了都会缩水,但熊爹现在真的好小一个。和当年把宇文霁从家里偷出去,在无数将士面前举高高的威猛模样完全不能相比。
哭了半天,熊爹也不好意思了,老脸通红地吸着鼻子坐直:“唉……当年真以为要死了,没想到生出来了你这么个宝贝蛋。不对,宝贝大趾。你小时候大脚趾头确实挺大的,长着长着就正常了。”
“……”这下脸红的变宇文霁了,感谢现在没手机,否则熊爹绝对是给孩子拍了视频到处发的熊家长。
“大趾啊,追封什么的,我无所谓。”熊爹抹了一把脸,“咱们这一代,在你之前,就想着活,没想别的。国家稳定才是重要的,名头无所谓。”
封号一般要追封祖宗三代,甚至多代。皇帝若绝嗣,让其他分支的孩子继位,一般这位皇帝都要追封自己的生父。历史上闹出来不少新皇继位为了追封生父跟大臣们对打的事情,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朝政的运转。
而且熊爹觉得他身体挺好的,绝对能坚持到宇文霁继位。那等到宇文霁继位的时候,就麻烦了。
宇文霁继位的时候,他的上一任皇帝本该是宇文鲜,或者是宇文德。那熊爹这个太上皇塞在哪儿?
普通人觉得这就是个名号的事情,但对于臣子来说,这是礼仪大事。现在大臣们私底下琢磨这事的人不少,这会是个麻烦。
“爹,您放心,我有打算。”
“有打算就好。大趾……景光……”
“叫大趾吧。爹,现在没人觉得叫我大趾是轻视了。”当年叫他的字,是因为他还太小了,依旧叫小名会让外人觉得是看轻他,但现在无所谓了。现在宇文霁就算真改名叫大趾,百姓也只会拍手称赞。毕竟老百姓八成都是宇文霁脑残粉。
“行。”熊爹点着头,苍老的手拍着儿子的大手,“大趾,我已经写好了遗书了,以后有谁用我的名义找你的麻烦,你就把遗书拿出来,骂他们。”
“爹……”熊爹一直在拼尽全力保护他,甚至惦记着死后依旧这样保护他。
“对了。”
“爹,您说。”
“你不让江南以绿孔雀上供,我懂,那是你上边熟人的后嗣。听说天竺那边有蓝孔雀,从天竺弄点蓝孔雀毛过来没问题吧?给你母亲做几件孔雀裘。”
“……好。”
“你不许给你们家吕墨襟弄!反正他就是个丞相,你母亲穿了,他也不好穿了!”熊爹不喜男子,可他审美正常。吕墨襟那么一个高挑的美男子若穿着孔雀裘,跟崔王妃那个小老太太站一块儿……
“……哦。”——
作者有话说:熊爹:[玫瑰]我老婆最好看
第176章 快称帝了
176
问完熊爹问崔王妃, 崔王妃也见富态,宇文霁猜测应该是更年期到了。但她面对宇文霁的时候,从来没发过脾气。
“大王在哪儿, 我在哪儿。”崔王妃道,“和他在一块儿的时间太长了,离不开了。不要什么陪葬, 不是说死了会转世吗?都用不上了。”
她看着宇文霁:“你治的好盛世, 可知道我现在惦着什么?”
宇文霁摇摇头。
崔王妃狡黠地笑着:“来世当官,娶你爹。”
“咳咳咳!”宇文霁差点让口水给呛死,“母亲,来世您若做官,必定是大官。”
“哈哈哈哈!”崔王妃笑着, 宇文霁突然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崔王妃笑时的姿态不同了。
过去她笑是大家闺秀, 用袖子挡着脸, 只露出一双微微弯着的明眸, 而且笑起来时, 几乎没有声音。
现在她不遮挡了, 笑就露出牙来, 笑声也爽朗清晰。
笑停了, 崔王妃道:“别听你爹的, 孔雀裘多好看啊,我就想看墨墨穿。我们俩穿着一样走出去,倒似是母子了。”
崔王妃是真心的,她现在就喜欢看好看的男孩子。大趾虽然也好看,可个头太大了, 让她怜爱不起来。墨墨个头也不矮,但他总和大趾站一块儿,在崔王妃心里他便小巧可爱了。
其实……连熊爹站宇文霁身边都很小巧。但那看了一辈子的糙汉子,可半点都不可爱。
“行了,你走吧。”崔王妃挥一挥衣袖,把宇文霁赶走了。
最后就是素合了,这个问题让素合有些茫然。她思索了半天,才迷迷糊糊道:“我竟也要琢磨自己的身后事了。”
她的意思不是“我竟然也到了这把年纪了”,而是“我竟然也有这样的资格了”。
她本是一个奴婢,即便是王妃的奴婢,即便是和平王有关系的妾,死后最多也只是一口薄棺葬在野地。作为崔家的家生子,其实她爹还在,随着宇文霁水涨船高,一家子早除了奴籍。
她亲爹还找过她来求官,然后回家路上就“跌断”了一条腿。腿还没好,岐阳迁居移民的事儿下来了,一家子老少就都给移民到允州了。
临出发前,素合还去送了。当面一顿哭,回来翻白眼——是不是亲爹还不一定呢。
她生母其实也曾是妾,后来年纪大了,其实也就二十几岁,就让夫人配给了一个小管事。这是好下场了,至少没送出去给那些同族的当妻。
谁家没有几个乞丐亲戚?世家大族多有在外头有的是穷困的族人,多有把侍女送出去的。
但她生母应该还是和崔家的老爷公子们没彻底断开的,素合五六岁就去了崔王妃身边侍奉,哥哥弟弟也去了几位公子身边,从小当书童。
而且,素合记得,小时候爹娘根本就不住一屋。她爹那时候对她娘,都是弯着腰的,不像是对妻子,倒像是对半个主子。
这些都是常事,公子们不一定,很多小姐身边从小陪大,又陪嫁的丫鬟,其实就是“姐妹”。
她小时候的同伴里,有个顶漂亮的,可脑子却不大好用,竟然对崔王妃生了嫉妒。她嫉妒她还不死死埋在心里,都表现出来,甚至私下里偷用崔王妃的首饰。
这可是找死。
果然没多久她就消失了,谁都不知道去了哪儿。
怨什么呢?嫉妒什么呢?上台阶都得一级一级上,站在一楼就想房顶,当你真的长翅膀了啊?真长了也得藏着,在笼子里扑腾什么?揪着机会再飞啊。
素合愣了半天,宇文霁就守在一边等着:“唉……年纪大了,就总喜欢想想年轻时候的事儿。”
素合叹息着,抬头看着宇文霁。她是真的没想到,她小时候最大的渴望,就是能过母亲那样的日子。陪主人们睡觉,就跟擦桌扫地一样,是个工作,然后就平平静静地生老病死。
“不去打扰夫人和大王。”素合摇头,“也没必要弄什么陪葬,反正转世就走了,墓里的东西怕是都便宜了盗墓贼,就找个……”
素合想说干净地方,可想想先前的乱世之中,有什么地方干净吗?便是皇宫里,都枯骨处处。
“能找个挨着你近的地方吗?”素合不好意思地看着儿子,“我有点害怕。”
“好,母妃,您的墓就在我旁边。”
“嗯!”素合笑了起来,她看着高大的宇文霁,“有时候,我都觉得神奇,你竟然是我的儿子。我怀你的时候,一直都以为你是个姑娘,你总是老老实实的,几乎都不动,但我生你的时候可畅快了,你一下子就下来了,个子不算大,但那时候就沉得很了。”
她叹了一声,稳婆说快生了,那段时间让她多走走,走着走着肚子就疼了,甚至都没来得及进屋,刚走两步就生在院子里了。
稳婆都说:“第一次见着头胎生得这么快的。这是儿子心疼亲娘呢。”
稳婆说完脸色就变了,连连告罪。
素合可不信,死老太婆是一时口误。崔家安排进来的,专门给崔家后院的女人接生的,能是管不住自己嘴的?说这话,就是想让崔王妃杀了她呢。毕竟她这个亲妈是最好的奶母,只有她死了,崔家的奶母才能上位。
“我此时想起来,对那稳婆还恨得牙痒!”
宇文霁完全是逗趣地说:“我替您罚她。”这稳婆是坏心,可现在都不一定活着了。
谁知道素合一挑眉:“我还等你这么多年啊?早杀了。”
“……”
“哈哈哈哈!我的儿,你心肠真软啊。”素合笑得越发畅快了,宇文霁也是头一回见她如此畅快。她摸了摸宇文霁的脸,她这一生很快乐。但若有下辈子,其实她是想试试当个女督亭的。
她从一个院子活到另外一个院子,少出宅院,却磨破了不知多少双鞋子。她想试试,提剑跨马,在外头来来去去的人生。
拜别了素合,宇文霁找到墨墨,一头扎在了他怀里。
“怎么了?”
“自卑了。”
“啊?”
“你们都是强人,感觉我比不上。”这辈子老天爷确实很优待他了,彻彻底底的顶级配置了,属于十连全是SP,然后他就一路被抬着称霸服务器了。
即便是看似不起眼的素合,她也为宇文霁提供了强大的后勤。宇文霁,以及和他长时间合住的吕墨襟,在衣食住行上没有任何的烦恼,而且两人的起居半点风声没有朝外露。一旦有点什么风吹草动,那都是他们主动向外透的。
这些人到了现代,一样会成功的。
“我还害怕。”
吕墨襟本来想取笑他的,可发现宇文霁这么大的块头,但确实是在发抖,便只是抱着他:“害怕什么?”
“害怕是个梦。”一切真的都太过美好了,宇文霁真的很怕一睁眼,看见的是医院病房的天花板,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他绝症昏迷中的一个美好的梦境。
如果这真的是他的人生,那他实在是太可悲了。
“梦?”吕墨襟搂着宇文霁,亲了他一下,“这也是梦吗?”
“……”宇文霁低垂着头,依旧垂头丧气。吕墨襟下意识朝他头顶看了一眼,没耳朵垂下来。
吕墨襟忍着笑,又多亲了几下:“去房里,我让你看看,是不是梦。”
“我、我可能……立不起来。”
宇文霁尴尬,但也实话实说,毕竟他心情过于沮丧了。
吕墨襟越发觉得好笑:“废话真多,进屋再说!”
“等会儿,先去洗洗。”宇文霁道,吕墨襟翻了个白眼,但跟着他去了。
墨墨……虽然又菜又爱玩,但他爱玩也是有资本的,毕竟博览群书。
两个时辰后,卧房里,宇文霁和吕墨襟一块儿懒洋洋地躺着。
“墨墨,咱们该起来吃饭了。”宇文霁玩着吕墨襟的头发。
“早该吃了,晌午就没吃。”吕墨襟随口应着,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两人都饿得肚子咕咕叫,可没一个想起身,吃饭都懒得去。
最后还是宇文霁先起来了,穿戴整齐去外边拿了饭回来,就这么一会儿,吕墨襟已经睡着了。宇文霁把他拎起来,给迷迷糊糊的吕墨襟喂饭,喂完了还给他用刷子刷牙——猪鬃牙刷。
他已经轻手轻脚了,还是给吕墨襟刷得牙床子疼,让他醒了。
等吕墨襟自己刷完牙,他也精神起来了,突然想起来要跟宇文霁说正事了:“江南快统一了。”
“嗯,我快称帝了。”
最早的胡晞那一波,是可以用土地换取岐阳的土地的,也只有这一波。因为后头宇文霁拒绝投降,逐步平推,所有当地世家都归类为反叛者,就算投降的也没有任何好处,直接没收财产,全族移居。
历来皇帝都是受降的,多有招安,他这个可真的是独一份。
江北的脈州、净州、梁州和允州都还有大片土地空置,亟需丁口。
江南世家早已意识到了急迫,总算不再内斗,开始团结,共同抗击平王军,但是,团结了也打不过……——
作者有话说:崔王妃:[加油]当丞相!娶老公!让他伺候我!
素合:[加油]当督亭!抓盗匪!走遍千山万水!
熊爹:[可怜]老婆威武
第177章 (捉虫) 质疑熊爹,理……
177
平王军已吸收了一定数量的江南士卒, 水军也进一步发展壮大,不过这个壮大不是他们自己建的,是水军自己过来投诚的。
——大型木造舰船除了需要造船的匠人, 木料也有许多特殊的要求,最低需求也是晾晒、定型,其他还有更多更复杂的工序。快速造船, 除非宇文霁有哆啦A梦的时间包裹皮, 否则不可能。
江南水军会投诚,还多亏了漫江水军的说降。
他们很清楚江南大小水军的情况,就一艘艘船去说。或针对船员,或针对船长,甚至针对水军将军, 让一艘艘船,甚至整支船队, 纷纷来投。
根据江南军报, 宇文霁惊喜地发现, 江南原来已经开始跟西域的海贸了。他们已经有安全的近海航线了, 然后宇文霁第一次看见了倭国……
就叫倭国, 它还没得到中原赐名。
倭国现在有两个大族, 一个自称中原后裔, 另外一个是本土倭。
宇文霁心痒难耐, 毕竟古代平行时空的穿越者, 但凡称王称霸的,就没有不渡海的。神风?高中学过地理的都知道季风期,宇文霁又不是头铁的夯货。
可现在的造船技术还差了些,船不大,走倭国航路很亏, 若要大规模进军,士兵运送就是个问题。
吕墨襟凑过来:“在想什么?”
“银矿。”宇文霁手指点着倭字,道。
“哦?”吕墨襟立刻来了个兴致。
国家缺钱了,不是财政有问题,是流通上出现问题了。国家缺铜、缺银。这也是很多王朝的大问题。
货币外流。中原的钱币,也是四周围很多小国家,包括草原上的流通货币。景朝从很久之前就明令钱币不得外流,但管不住,该流还是流。
另作他用。银和铜,都会有人熔化后铸造成其他物品,涵盖了日用品、首饰和神像等等方面。
好的铜钱和银锭,至少能摔打、耐磨、耐腐蚀。百姓积攒起来,穷人用铜,阔绰点的用银,都是能最容易获取的好材料。
道观的很多神像与大鼎、铜炉子的主材,就是用香火钱铸造的,真·香火愿力铸金身。
以及陪葬。这个不归在“另作他用”里,因为至少用了还是在地面上的,像宇文霁这种,把他逼急了,他是真能把神像融了造钱的,只不过现在没到这个地步罢了。这无论是直接放一罐钱,还是融成器物,埋了就没了。
吕墨襟给宇文霁讲过,其实多数盗墓的,把东西盗出来,就是直接融。他们也不一定是不识货,而是没胆子,真拿了太惹眼的东西,好处也落不到他们嘴里,反倒要弄死自己。
至于墓里的字画书籍、瓷器玉雕,反而是“后来人”拿出去,再栽赃在盗墓贼身上的,甚至盗墓贼和后来人就是打配合的。他们开个洞,好让有权势的人能够没有任何道德谴责地进墓去寻宝。
“若有人精于历史典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易经八卦熟用于心,你觉得他还会干盗墓吗?”吕墨襟当时说完,又摇了摇头,“我这话说绝对了,应该说,这样的人,‘还会偷偷摸摸盗墓吗?’”
“……”那不会,那是直接带兵平推。
宇文霁在现代看盗墓小说:哇啊,都是奇珍异宝。这群古代盗墓的都是大佬。
穿到古代再看:可怜。
至少现在这个年代以及之前,没有那种代代相传的大佬式盗墓贼。毕竟历史典籍都在世家的藏书楼里塞着呢,哪儿有大墓都不知道,盗也只能盗一些世家明摆着的祖坟,或一些过于有名的坟,多数是被迫无奈下的找死,少数是成集团的悍匪。
如今市井繁华,百姓从乱世蹦到大治之世。有些人是囤积癖,跟要过冬的松鼠一样,拼命干活,拼命积攒粮食和银钱。另外一些人则报复式消费,狂吃狂“用”。
但无论是这两种,还是比较正常的百姓,他们的大头都不是花费出去加入流通,而是如上面那样做成器物,婚丧嫁娶或者日用。
百姓们其实都挺满意的,觉得现在是前所未有的富裕。
朝廷——我钱呢?
市井越繁华,钱越少,也越贵。最近各地都冒出来了□□贩子,砍了两百多个脑袋了,还是屡禁不止。
百姓也很精明,材料差的假.钱,都拿出去花用,材料好的真钱,都拿回家用。反正都能用。这也不怪百姓,他们甚至不知道钱也有假的。朝廷公布后,百姓还乱了一阵子。
回到现在,吕墨襟看着倭国皱了半天的眉:“算了,把消息传出去就不要管了。”
要去倭国开银山,那就得发展造船业,就现在的船造出来,都得以十年为计算。更好的新型船……吕墨襟怀疑他和宇文霁都不一定能看见。
所以,还是让心有大志的人去吧。
有水军,有江南本地军人,他们对江南的地形以及城市已十分熟悉。且百姓心向平王军,只要有点能力可以跑去平王军范围内的,都在跑。许多世家为此开始抓捕,甚至屠戮百姓,以为震慑,可反而越发与百姓离心。
百姓倒是不跑了,都等着平王军来到之后,立刻反叛。
阵前反戈者,数不胜数。
也有部分难啃的骨头,那这时候就不啃了。道路一堵,不出几个月,城里就投降了。
围城数年也不投降的城市,是需要“后盾”的,要么是抗击外敌,要么是国家生死之战,如今平王军打江南,是收复失地,江南只是投降而不可得的叛逆。即便城内都是自家人,他们却也知道,继续顽抗,就是死路一条。投降了,虽然没有了荣华富贵,但至少还活着,且通过科举,总还是有再起之日的。
江南,如今是又哭又笑之地——被迫迁徙的世家以及世家的相关利益者哭,迎接平王军的百姓笑。
吕墨襟抬手去按宇文霁的眉头,提起称帝,他眉头皱成了个疙瘩。
“龙椅上没有刺,扎不着你。”
“哦……”虽然应着,可眉头还是没有展开。
吕墨襟叹了一口气,用两只手死死抓住宇文霁的脸皮,左右拉扯了半天。
拉得手指头疼,宇文霁终于笑出来了。他一边笑,一边给吕墨襟揉手指头,吕墨襟一个劲地用白眼看他。
“辛苦墨墨了。”当个丞相,却打好几份工,“等我年纪大点,皮就松了,那时候你就不用这么费劲了。”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抿着嘴唇沉默半晌后,突然冒出来两字:“死鬼。”
脑子里突然就冒出来这个词了,完全忍不住。
“……”两人四目相对,一块儿眨巴了半天眼睛。
“哈哈哈哈哈哈!”X2
宇文霁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浮现的,是很多年前。崔王妃挤毛豆,熊爹一口接住的样子。不过很快,脑海中的画面变成了墨墨挤毛豆,他张嘴接住。
就……质疑熊爹,理解熊爹,成为熊爹。
熊爹是他的榜样!
又一年,江南全面归附,家国一统。
整个国家一片欣欣向荣,而帝国的都城,岐阳,更是开始酝酿着一种奇怪的热情——他们的小平王,一定要登基了。
过去虽然确定了小平王要登基,但没登基就是没登基,小平王就不是皇帝,朝臣多少会有些不安感。现在就等着有人说,或者小平王自己说了。
每次开会,大臣们看宇文霁的眼神都写满了“怎么今天还不说啊?”“大王您到底什么时候说啊?”“大王您不会来一个草原未灭,何以为家吧?”“大王!登基啊!”
每个小平王没有正式宣布的日子,朝臣们都抓心挠肝的。可宇文霁威仪太高,大臣们着急得一把一把掉头发,还是不敢多嘴。
但宇文霁虽然没正式说,各种准备却是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了。
钦天监早就把黄历呈递上去了,有一本折子是特别单放的,里边都是“宜祭祀”的好日子。
熊爹和崔王妃这时候反而从皇宫里搬了出来,住在了宇文霁隔壁。总大吃大喝的熊爹突然开始养生了起来,放弃了武艺很多年的崔王妃也重新把她的棍子捡了起来,还拉着素合一块儿练武。
熊爹也很兴奋,虽然他很早就跟崔王妃说让她当皇太后了,可……事到临头还是兴奋,而且怕出事。
宇文羽和宇文婷也跑到了宇文霁的王府了求“住”,宇文霁让他们住下了。
宇文霁就是很确定不准备成婚了,这件事桶义都劝不过来。其实外边有些传言也不好听,说宇文霁不成,所以只能和男人相好。传就传吧,宇文霁懒得搭理。
甚至他私下里还觉得挺好玩的,有这个传言,说不定几千年后的电视剧里,他就是个美受受,墨墨是个恋爱脑忠犬攻,拱手河山讨你欢那种。
越想越觉得可乐。然后他就跟吕墨襟说了,说将来或许有人把他们编成这种野史小故事。
吕墨襟一听也乐了,但他说了一句让宇文霁意想不到的话:“那你还是该葬在大墓里,将来让他们看一看你什么样儿。”——
作者有话说:熊爹:[好的]
大趾:[星星眼]
第178章 (捉虫) 宇文婷
178
宇文霁还真动心了, 他前世也是遗体捐献的,对于身后事很看得开。而且他这个身体……去除被未知的某根金手指点过原因,但基地还是人类, 都是人类的基因,应该也是有研究价值的。
他前世临嘎之前,看过一个不知道真假的科普视频, 说是又找出来了一个古人种, 高大、健壮,骨密度极高。古人缺营养长不了太高……当人还不是古人,而是古人类的时候,他们还是猛兽大佬,跟老虎黑熊坐一桌的, 还群居。
只是脑子实在是个大杀器,人类最终成为了现在的恐怖直立猿。但其他古人类的基因也依旧在人类的基因当中存续。
宇文霁应该就是返祖加变异, 还是人, 但又不太是人。
——宇文霁其实怀疑自己就算是喜爱女子, 应该也属于不孕者, 种子有问题那种。
他这体格子, 如果能保存到古代, 属于难得的人类标本, 一样能给人类带来一些用处吧?
“你要跟我一块儿让人看到了。”
“看我有多好看吗?”其实吕墨襟还有点暗戳戳的心思:若后世真的看见我们合葬了, 那该多好?
用宇文霁的话说, 他想秀恩爱,在几千年后,向全世界秀恩爱。
宇文霁也越发心动,可是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却摇了摇头:“还是葬在小墓里吧。而且,我们以后要多弄几个墓……”
“为什——杂胡?”吕墨襟只愕然了一瞬,便明白了。
宇文霁准备的随葬品都是瓷书,这也不是什么秘密。百姓都知道,小平王喜欢读书,现在也只有爵位高的百姓才有资格以书籍随葬,很多爵位不够的人也会偷偷将书籍放进棺木。这件事朝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别太明目张胆就行。
吕墨襟早就怀疑,宇文霁这样给后世留书的行为,是因为将来要有大灾发生。尤其现在他已经平等天下,依旧不改初衷,这就说明不是他们这时候的事儿,是很多年后。至于到底是多少年后?
从宇文霁跟他私下里透露的只言片语来看,要以千年来计算。
但宇文霁将来怎么说也是个有大功的中兴之主——他毕竟姓宇文,不能算在开国皇帝天团里,吕墨襟即便爱宇文霁极深,也不会夸赞说他是圣祖贤君,他也要脸的,文臣阿谀到那个地位太恶臭了。
此时,宇文霁担心的不是有人挖他的墓,他弄那么多书,就是让人挖的。他担心的,是有人去毁坏。
他名声不错、墓里没值钱东西的皇帝,汉人皇帝只会偷偷挖,而且不会破坏他们的尸身,因为当皇帝的也得要点脸。即便将来出现宇文鲜和宇文德那种暴君,他们……挖都不会挖宇文霁的坟,因为没钱。
那要挖他的坟,还有可能毁坏他尸身的是谁呢?
石允那样的。
只有杂胡的当权者会祸害宇文霁,还有祸害他存的书,要统治就要断根。
杀百姓,行震慑。杀忠义,毁国脊。灭文脉,乱史书。
当宇文霁点头,吕墨襟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这本也不难猜。中原再弱点,先前不就差点吗?没宇文霁,疾勒和托博已经入关了,再加石允,至少北方半壁江山不保。
——在对杂胡这一点上,应该说世家确实比一些寒门有骨气。托博人从鲁州入关那时候,世家基本上都带着家丁抗争而死,只一二不肖之徒叩首祈死。反而是寒门,不少多年前去关外“侍奉狼主”的,跟着托博人重新入关后,尽显狗腿之能,祸害老百姓让托博人有时候都觉得他们不似人。
就……二鬼子常常比鬼子更鬼子。
“那咱们就别建小墓了,多建几个疑墓便可。而且,你的瓷书可以赐,也可以卖。”
“好!”
从此,宇文霁就多了一个习惯,喜欢向近臣赏赐瓷书。其实他原先就喜欢赏赐群臣书籍了。不过那种是日常看的,这个是随葬品。
官员们也不以为晦气,这属于荣宠。
不久,民间也出现了仿瓷书,比官窑出来的差一些,但也是瓷书。
——后景一朝,民间多以瓷书随葬,其书籍种类繁多,无以不包。
又过几日,宇文羽和宇文婷求见。
这俩求见现在也简单了,毕竟就住宇文霁家里。
两人都是为后嗣之事躲进来的,本身“躲”这个行为,就很明确地表现了他们的态度。如今更是来进一步表示亲近,跟他们大兄加深一下感情。
原本继位是没有女性出身的宇文婷什么事的,她之前,也常有皇后、太后,或公主主导政治权力,无皇帝之名,行皇帝之实,终究不是皇帝,
可随着女官势力彻底站稳脚,女帝就从不可能变成可能了。
所以就连她也跟着倒霉了,但同时也理解了宇文羽的心情,兄妹俩这些日子又都回到了宇文霁的王府里,虽然不是丕州了,可莫名就有点回到儿时的感觉,两人关系倒是亲近了许多。
俩人此时就都在对宇文霁“诉苦”,说的都是最近的事儿。
“……我门口来了个道士,大喊‘紫气在此’。”宇文羽看着沉稳多了,单看脸,比宇文霁都大(老)的那种沉稳。
宇文婷也叹了一声:“我那儿倒是没有这么明目张胆的,但前些日子有人送了我套头面,里边是龙簪。”她看着确实是妹妹,英姿勃发,神采奕奕。
“好看吗?”宇文霁忽然问了一句。
宇文婷怔了一下,继而想了想。他想的不是簪子,是宇文霁,终于还是答道:“是好看的,不过我给送回去了。”
果然,宇文霁面露遗憾,但很快就道:“谁送的?你叫一声,让他送过来。哪个匠人打制的?你戴不了就给母亲戴。”
宇文婷短暂的被吓住了:“母、母亲。”
龙簪啊,那是龙簪。即便日后母亲成太后了,她也只能是凤。
“嗯,好看再让工匠做男款。”
宇文婷讷讷应下了,从小就知道,大兄心大,特别大。
不懂事的时候,觉得这是傻,如今才知道,这是大智若愚。没有这么大的心,再怎么缺人也不可能在当年起用女官的。不,他都不会收下内附的疾勒人,那就不会有缺人这码子事。
宇文婷抓着自己的袖子,大兄当年的事。若换成宇文德之流,他们只会收拢部分杂胡,再驱赶其余杂胡入关劫掠,反正他是有能力守好自己的地盘的。待杂胡乱了中原,其再追击于后,灭杂胡,得人心,那宇文霁统一江北至少能提前五年。
大兄是真傻到不清楚吗?不是,他是重人命而轻天下。
而一件仅仅有些象征意义的龙簪,在他这样的人眼里,又能有多重呢?
她站起来,对宇文霁行礼。
她脑子其实是有些热,对成为女帝,是有些心思的。女官们看着她时,也眼含期待。她们希望她上去,进一步稳定自己的地位,宇文婷也希望如此。而且宇文婷自认,她在治国上,比宇文羽的能力还要强一些。
她会过来,更多的是展现一种无辜的姿态,顺便也想在大兄面前,表现一下自己。
现在,她冷静下来了。
女帝对于这个帝国来说,还是太早了。甚至女官都没能将自己的地位稳定下来。
她若登基,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必将大力任用女官,很可能会激化女官和男官之间的矛盾。而且,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有大能力的文武女官,还是太少了。
不是女性自身差,这就是教育偏向的原因。
一个普通家里有一儿一女在蒙学里,夫妻俩有了更多的孩子,他们需要人手,两个大孩子要回来一个,那回去的必是女儿,即便女儿学习得更好,也依旧是女儿。
从底层基数上,参与竞争的女子就比男子少得多,女官考中的人数自然也远远少于男官。可她们能以更少的人数与男官打到现在这个局面,因为女官考中的比例,比男官高得多。
可她们还是太少,也太艰难了。
因为现在的观念里,依旧是男娶女嫁,觉得教养出来也是便宜别家。且许多女官考中之后,直接立了女户,认为这比不上男性对家族的托举。
另外高位的女官“名声”也很多不好,因为女官们总是和家族分分合合,比如孙眉,孙家灭了,国玺的热度降下来后,便开始有人说她冷漠心狠。
除此之外,还有女性自身的一件影响——生育。这些年,陆续有十几个女官因渎职被撤,而她们渎职的原因,是因为她们怀孕生孩子去了,难以继续履行职责。
这不公平,但没办法。
就说县令,一轮任期也才三年,怀孕加坐月子少说要有半年是不正常状态。宇文霁曾经提议“产假”,但包括女官在内,但连女官都不同意。
她们很多生孩子也是借种生子,就不想和男的再有牵扯了。还给男的歇产假?何况他们就算放假了,在家里能有什么用?
男官更不能答应了,这产假是只管正妻的,还是连带着妾的?为了女人生孩子放假?这关他们什么事?——
作者有话说:[可怜]我记得我更新了……结果并没有,我是猪脑子
第179章 (捉虫) 嫡庶、妻妾……
179
正妻们也不乐意, 男人绝对会为了不休产假,多去妾那里。不是每个人都不在意丈夫的宠爱的,就算不在意的也得有个分寸, 长时间夫妻不睦,家里也是要出乱子的。
而女官一旦放产假,事情谁干?副职替上, 还是直接让候补官员替上?女官在产假之前实行的政策如果在她放假期间得到了较大的进展, 那这功劳算谁的?或者反过来,候补的做了事,女官回来了,功劳算谁的?
要不然就跟丁忧政策类似,女官生孩子就请假停职, 生完了再回来。
可是丁忧……这个说难听点,丁忧也就一个爹和一个妈, 孝顺点的加上大父大母。女子生育, 却说不准的, 女官再加上丁忧的事情……即便有重叠在一块儿的时间, 但也比男官在家的时间要长得多。
丁忧是可以逃避的, 皇帝能够“夺情”, 君父, 君在上, 父在下, 皇帝要求你尽忠,大臣是可以“不孝”一下子,回来工作的。被夺情的大臣尽管哭丧着脸,但心里还是乐意的,毕竟因为回去容易, 回来就难了。
产假不一样啊,皇帝能说“你把孩子打了,给我回来工作”吗?或者正坐月子呢,说“你别坐,回来给我工作”?这夺不了。
更重要的,丁忧死不了人,生孩子是会死人的。
和现代时宇文霁收获的很多刻板印象不同,古代如果面临保大保小的抉择时,其实大部分家庭选择的,是保大,当然这有个前提——正妻。
普通人家,妻子是成年劳力,娶亲在任何年代都是一桩花费巨大的人生大事,且男人还背上了克妻的名声,他再娶就只能向下娶,在男性没完成什么阶级跨越的情况下,继妻是极少比前妻身份高的(阶级跨越了?升官发财死老婆了)。
若这妻子前头已经有了孩子,家里还得担心后妈会不会苛待前妻的儿女。
高门大户,那就更麻烦了。他们的妻子往往还代表了另外一个家族,掺杂着政治利益,一个妻子去了,还能不能再在同一个家族里迎娶适合的女性?或换一个家族?
而且,不是选择了保大,就真能把大的保下来的。有时候保谁,甚至和婆家偏心与否无关,纯粹就是医疗手段不足。生不下来,俩都完蛋,强生下婴儿,产妇还有一丝生机。
——宇文霁现代看小说,也看过难产把孩子塞回去转一圈,按照正确的头下脚上的途径出来。来到古代后发现,这种手段有经验的产婆都会。甚至一些有能耐的产婆在生产之前,就能通过摸的,摸出来这孩子的大概位置(产婆的手艺过去只传儿媳,不传女儿,但现在宇文霁也给了她们出身,她们属于医官的一种,现在都大量带女徒弟),提前通过体外按压产妇的腹部,给孩子正位。这些靠着经验积累的专业人士,是很强大的。
还有些很血腥的保大方式,就是直接砍孩子。把孩子弄零碎了,保住大人。
可这根本不够,产妇的死亡率依旧大得惊人。甚至在某些地区安稳下来后,产妇死亡反而大幅度提高,因为安稳了就都生孩子了,可女子的身体亏空极大,根本撑不住。
初期的几批女官为何不成亲?因为这些女官都是世家出身,且经历丰富的,她们从一开始就算好了这笔账。
她们不是穿越者,不可能保证自己一举得男,不能保证自己生了孩子没有任何后遗症,更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死于生育,她们好不容易得到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为了一个孩子就冒这么大的险?这对她们来说,不值得。
宇文霁刚来的时候,不理解崔王妃对熊爹和别人睡时的平淡,但现在他也彻底理解了——命和男人哪个重要?
嫡庶也真没现代认为的那么魔怔,可同时又更可怕。因为还是那句话“父不认,从母”,亲爹认都不认,嫡庶个屁。宇文霁自己的亲娘,还有龙凤胎兄妹的亲娘,这两人很可能就是崔王妃的姊妹,这不就是明晃晃的例子吗?宇文霁是把素合认回来了,因为宇文霁够强,也因为素合足够谨慎,并且和崔王妃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
龙凤胎可半点没有把对方认回来的意思,对方也没来找过。因为他们很清楚,龙凤胎看似显赫,其实上头压着一堆山头。她回来认,她算什么?龙凤胎的亲娘?熊爹就得提着剑把母子三人全砍了。
认不认和她无关,熊爹以及崔王妃才是主因,即便二老故去,主因也是宇文霁。
因为法理上,龙凤胎的亲娘是崔王妃,宇文霁亲娘也是崔王妃。在外边宇文霁只能叫素合母妃,母亲永永远远都是崔王妃。
有庶子庶女的家庭,也是这种情况。不管谁肚子里出来的,亲娘就是父亲正妻。庶子庶女能跟父亲和“亲娘”坐一块儿吃饭,生母活着的时候都不一定能露脸,死了都不能入祖坟。
庶子有能力一样能得到家族资源的倾斜,庶女也可能比嫡女嫁得好(看她们出嫁的时候,赶没赶上合适的联姻对象),因为他们都是这个家族里的成员,是族人。妾不是啊,妾是奴婢。
若正妻亲爹死了,庶子庶女有出息,能不能把自己的生母扶成当家主母?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个样子可以,让她像正经主母一样,出席家族事务,外出交际?那这人就社死了。是庶子的,他老婆会赶紧跟他合离,不合离娘家人也会匆忙赶来把人带走,然后功名尽毁。是女的,夫家也会立刻跟她合离,把人送回让她服侍她生母去。
以妾为妻,一直都是华夏法律、道德和礼法所不容的。
但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例外——皇帝。皇帝历来都是教训别人讲规矩,但他自己最不讲规矩的。
只有皇帝,能以妾为妻,升妾为妻。诸侯王都不行,娶了侧妃,那她一辈子都是侧妃,即便王妃没了,她的亲儿子成了诸侯王,将来也只能说她是“老太太”,不可能是太妃。
所以宇文霁当皇帝,若二老去得早,她能让素合当皇太后的。但龙凤胎这时候依旧没资格认娘,敢认就轮到宇文霁砍人了,而且他砍人没人说他苛待弟妹。
得是龙凤胎向宇文霁求一个恩典,册封他们的母亲。这位生母,就得把她现有的家庭彻底舍弃掉,因为若册封,她就是熊爹的妃嫔,死后要入皇陵,侍奉左右的,那她现任的丈夫和儿女算什么,这是现任,不是前任。
她不离家但把人认回来?同时成了宇文霁的便宜爹了?
头有多铁,才会这么找死啊?
宇文羽或宇文婷若真的成了皇帝,他们才有一点点可能让自己亲妈在不合离的情况下也成太后的机会。当然,他若真这么干,他们的朝堂就得炸了……因为这还是等于也给宇文霁认了个爹,在宇文霁注定有巨大威望的情况下,即使那时候他已经嘎了,这依然会是新君的找死行为。
打破嫡庶的差距,很容易。
庶子女在正经情况下,唯一不可能明目张胆跟嫡子女持平的待遇,那就是分家,以及父亲去世的时候,庶子分得的财产必定比嫡子少(庶女嫁妆看她嫁什么人,对方如果很好,受家族看重,反比嫡女更好)。
若母亲(正妻)还在世且能把住家,要分家的庶子又能力不足,净身出户,甚至反过来欠家族的钱,也不无可能,毕竟让你吃穿不愁,还受到教育,长到这么大了。
这个说的是分家,是指从族里分出去彻底自立门户,成为新的一支,不是简单搬出宅子,在外边住。后者看他搬出的原因,是会得到家族的支持的。
凄惨的是妾,不是庶子庶女。无论对男主人或女主人,她们都是赏玩和生育的工具。
现在女官崛起,她们就都是独自立户,所以即便和家族和解,其实情况也有些尴尬。父权家族的架构里,还没建立起待这些掌权女性、以及未来家族女性的新模式,部分大家里,本来和谐的男孩和女孩们甚至已经开始闹起了矛盾。
原本,女孩和男孩获得资源原来不是一路的,女孩们乐意跟兄弟们建立好关系,以后可以帮衬自己或夫家,男孩们也乐意和姊妹们搞好关系,谁知道对方以后嫁给谁啊?
可未来女孩也要读书考官,那她们就成了男孩们的竞争者。同时,女孩放弃了考官,也还能嫁人,这在某些人来讲,就是占了家族的两份资源啊。
女孩:“你们也嫁女官呗,也有嫁妆。”
男孩:“我堂堂男子汉,怎可行入赘之事!”
女孩:“因为你们知道嫁不进去人家高官的后院,只能嫁给次等的,或给人家的姊妹供种吧?”
男孩:“!!!”
家中兄弟的反应,其实让很多女孩意识到了一件事——男人也知道,做嫁的那个不是好事。
姊妹们很快结成了党,考得上的就护着姊妹们,考不上的以后也不嫁,就去借种——
作者有话说:[吃瓜]华夏古代一直都是父系认同,爹是谁,你就是谁的儿女。妾的儿子们,足够有能耐想走文武的通道没有任何问题,女儿们想嫁人,看的是爹或家族的能耐。家族联姻,把人家的庶女娶过来当妾?这是打脸,除非是诸侯王,给个侧妃的位置。
做妾,凄惨的不是她的儿女,是她自己。
第180章 (捉虫) 相信后人的智……
180
小户人家有求学之心的女子……比较无奈, 因为她们的命运,往往决定于当地县令是否开明。若不开明,便如明珠入沙, 渐渐被时光消磨到也成为了一颗沙尘。这是当地的大势,一凡人之力难以抗拒。
现在的女官有一点是确定的,无论出身, 只要考上了的, 没人怀着“我考试是为了嫁个好人家的心态”,都到考上这一步了,她们的家人若是反对的,那已经差不多决裂,若是支持的, 也不可能想着供养出来一个女官,就给嫁了。
女官任职上, 往往比男官用心, 具体表现出来, 甚至让她们更强硬。因为女官都清楚自己是没有多大容错率的, 大错犯了, 女官们先跟她割席, 小错犯了, 男官们会揪着小错变大错。
现在没男官说女官柔软了, 反而常常说女官手段过于强硬, 不仁。
吕墨襟私下里与宇文霁闲聊时,就曾说,现在女官的位置,其实应该是新朝初开时,寒门新贵的位置——若没有科举, 会崛起一群新贵,但还会保持一部分前朝遗留的老牌子世家,比如孙家、王家、赵家等,按照过去的情况,至少得留下两家来。现在没有。
新旧世家会形成至少两股势力,让朝堂达成平衡。
“科举制让寒门崛起得太快了,现在想来,他们之前的闹,也是飘了。”吕墨襟的手指头敲着书案,细细地琢磨,“若没有女官……现在和寒门闹得最激烈的,就是……武将?督亭卫?”
宇文霁答他:“兼而有之。”
可不就重文轻武了吗?一代比一代严重,后头都有些魔怔了。
吕墨襟眼珠动了动,宇文霁这不是跟他一块儿猜测,是知道了答案,明确地回答。
他便又道:“先前乱世,世家损失惨重,孙家一灭,江南世家强行迁徙,世家朝好的说,有个五六十年或许能恢复一些元气,朝坏的说,以后就没有过去那般的千年世家,繁茂也就三四代,继而便盛极而衰了。”
“书香门第,耕读之家。”
吕墨襟“哦”了一声:“传还是能传很多代的,但繁盛不一定长。”
“是。”宇文霁又加了一句,“还有宦官。”
“那女官出现还真是对了。”
女官站稳了朝堂中和男官对立的第一矛盾,其他矛盾都给挡在后头了。她们也确实在督亭卫和在军中,有着更好的基础。
文臣得打倒了女官,才会开始寻找其他敌人。可一旦他们做到了,转头开始咬其他人,那人家就能重新把女官推出来。
毕竟,这时候少说得一百多年后,他和宇文霁都作古了。吕墨襟不信,都百多年了,女官都没出过几个惊才绝艳的人物,应该说现在这种人物就已经有了。孙眉、木蟾、宇文婷、崔茵、刘婧……这都是女官的中坚力量。
尤其前三位,说是有宰相之才,并不夸张。
出过大才,后人就能拿出来当大旗,即使一时被打趴下了,也能杵着旗杆子,重新站起来。
“女官,在朝堂的政争中,起到了很好的缓和作用。”吕墨襟最后总结。
宇文霁选用女官时,吕墨襟也还是年轻人,看着总干些惊世骇俗之事的,是怀着看新鲜事的想法的,如今的年岁回头看去,觉得宇文霁的很多做法,真是颇为让他惊叹。
回到现在,男官们也不是都脑子不清楚的,但部分男官干的事,也真的是让其他人无语。
比如,一方面,无论民间或大家,聘礼都越来越高。
民间是因为女少男多,乱世后平稳下来的现在,女子就是反而比厮杀的男子少了。每到这个时候,宇文霁就想起梁州石允宫殿旧址的那一个个万人坑,石允和手下那群大畜生,一坑就按照几万人那么坑,灵州女子近乎死绝。
还有允州、脈州菜市上的两脚“嫩”羊,男人抱着男孩站在一边收钱,老婆和女儿就那么卖了。
以及溺死、病死或因为各种各样原因,未出月便走了的女婴。
乱世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在打仗,可在江北大部分区域糜烂的情况下,女子死的不比男人少,而对于家长来说,他们更多选择杀掉女婴,尽力养活男婴。
现在男的不打仗,不乱跑,安定下来了。但刚安定下来的那段时间,还是有夫妇下意识地杀害女婴,好多积攒一些粮食,就怕再出了乱子,又落入之前的境地。到现在了,可不就女子更少了?
大家聘礼高,不是因为大家的女子少,而是大家的好女子少了,好女子许多都不嫁了,她们想自己考官,或者……将来给姐妹管家,管孩子。
出嫁也是干这些事,但出嫁了是得“侍奉”公婆,“侍奉”丈夫的。跟姐妹一起自梳,她们是平等的。有人说她们这种死后都没有宗庙祖坟,那还不简单吗?自己买地,建祖坟。
剩下来的女子,可能缺少一些勇气,或家庭过于严苛让她们难以了解到外界,或自己才学不行又没有能带着她们离开的姐妹,又或者确实脑子不开窍。
这些女子多数都是男人眼中温良和淑娴的,可同时他们又知道,这样的女子不是最好的正妻,许多在朝堂上崭露头角的才是,一家主母要能持家。
所以,在这些男人家里妾室、婢女甚至男.宠众多的情况下,他们上奏称女官带了坏头,女子都不生孩子了,且有女的家中父母视女子为奇货,价高者得,以至于聘礼日益高涨,就该取消女官让她们都回去生孩子去。
宇文霁把这些人都叫过来臭骂一通,让回家闭门思过去。
现在的大户人家,谁家里没年轻婢女?再加上妻妾,以及别庄上的婢女。他们一个人占着几十甚至上百健康适龄女子的有的是,非盯着女官的肚子不放。
这甚至包括宇文霁,宫里有宫女,王府也有侍女。
宁做大家妾,不为穷人妻。这就是很现实的问题,在大宅门的妾是惨,可如今乃清明之世,高官显贵没有谁有恶劣的嗜好,都还是人。就算这些有歪门脑子的,他也不会磋磨人,那做妾至少能衣食无忧,只要足够老实,能活四五十岁不是问题。
有时候大家族还会“放妾”,就如龙凤胎的生母,是放到外头去,不是让她们嫁给奴仆当管事婆子。虽然不知道她如今生活得怎么样,但只要她不是个懦弱的大傻子,那一定过得很好。
甚至宇文霁怀疑,这位妾室就是嫁给了熊爹的某个老兄弟,那些胡闹的老兄弟身上也有军职的,他们的妻子也都够得上夫人。
若妾室得了正室的喜欢,也有的会给她一份产业,让她自行婚嫁,主家成了妾室的半个娘家——不能从后世正妻、小三的角度思考现在的妻妾,现在的妾多数情况下,和主母是没有财产纠纷的。
主母甚至会成为妾的保护者,因为男人对妾的态度曾经是这样的。
“某某兄,我新得一美妾,某某兄快来与我一同赏玩一番。”
“某某弟,你如今要远离,路上辛苦,我有一美妾,送与贤弟,让其在路上服侍贤弟。”
赠妾,曾经是男人间被歌颂的美好友谊。
一个美妾,在兄弟、父子,甚至爷孙之间流转,也并非稀奇。
现在这种事的减少,因为女官最近开始“赠种”了。自从前些年出了学子背刺的事情,女官就不喜欢找学子了,她们开始自己养男奴,找那些高大健壮聪慧相貌上佳的,这些人很多也是世家出身,因为乱世中的各种原因沦落为奴仆。
这要是服侍得好,且其奴籍并非不可赦的,女官就会帮他解除奴籍,还会给他一份产业。
女官们的姊妹间还会互相赠送尤其能生女儿的,在女官之中一时传为美谈。男官们就越来越觉得不对味了。
这时代的女性本来在性上就不闭塞,女官有了和男官相互匹敌的身份和地位,那么也会有更高的性与生育的自主权。
但原本只是女官家中的姊妹负担生育的职责,可随着女官人数增多,或一部分女官年龄的增长,又或家庭与身边人的影响,渐渐便有女官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了,这同样是人之常情。
所以,关于有孕之事,最终结果,是女官有孕必须上报,若五年内两次产假,便革职。
这已经是宇文霁和女官们一起争取的结果了。
宇文霁也想折腾出个两全其美的制度来,但不可能,因为到了现在,生育依旧是属于女性的困境,他前世的母亲因为体质特殊,生他就是怀着一命换一命的想法生的。
宇文霁能想到的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点出“人造子宫”的科技点来,才能让女性彻底从怀孕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虽然那时候大概又会出现诸如,人造的孩子不聪明,天然的更聪明的之类的说法。
就该让那些人都穿到先前的乱世里,看看,这都是顺产的人,不似人不也车载斗量吗?
宇文霁也只能相信后人的智慧了——
作者有话说:其实还有些部分的,要写到大趾和墨墨南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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