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

    第61章

    三月二十六, 《梦回盛唐》的最新章节,也是大众最期待的章节在朱雀门小报发布了。

    标题便是非常显眼的五个大字。

    “大婚与政变!”

    雪梦萧虽然一度心悦秦王李世民,但是也深知尹家和秦王之间的矛盾, 是不可调和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 所以便不打算再纠结于过去的回忆之中, 果断理智地慧剑斩情丝。

    七夕灯会之后,便离开京城回洛阳给自己的父母扫墓。

    时光飞逝。

    很快,大半年时间便过去了。

    武德九年五月初四, 因为尹贵妃的再三请求,李渊下旨,将女主雪梦萧许配给太子李建成做侧妃。

    接到圣旨, 雪梦萧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再次返回了阔别十个多月的长安城。

    相比于第一次来时的无人问津,这一次她一路上被无数人殷勤的服侍, 盖因为她即将成为太子侧妃。

    但雪梦萧却有些茫然,她当然不反感太子,毕竟他一直以来, 都像兄长一样无微不至的关怀着自己。即使她在洛阳的时候, 他也常常派人来探望她,让她心中充满了温暖。

    “阿萧!”

    十个多月时间不见,太子李建成清减了不少,却依旧清雅矜贵, 温润如玉, 一言一行都彰显出君子风范。

    他眼里的笑意,仿佛六月的阳光照耀在太极宫的琉璃瓦上,温暖而真诚, 让雪梦萧的心突然柔软了起来。

    天家婚礼,自然不需要像民间那般慢慢攒嫁妆和彩礼,所以,正式的婚期就在后日,六月初四。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宫中人说起大婚这一日,都说这日的黎明时分,太白金星在白天出现于天空正南方的午位。这是变天的象征,是暴发内乱和当权者更迭的前兆,代表大唐将有发生大事了。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了,此时此刻,根本无人在意。

    《仪礼注疏》中有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

    所以,大唐的迎亲通常在黄昏时分,婚礼是在晚上举行,所以也被称为昏礼或婚礼。

    明德殿里,皇帝李渊和大臣嫔妃们早已等候多时。

    花钗青质连裳,青衣革带韈履,大唐的婚服是红男绿女,雪梦萧穿上新嫁娘隆重的碧色钗钿礼衣,层层叠叠,风姿端庄而绮丽。

    在宫廷侍女的簇拥下,和一身红色吉服的太子李建成一道入场。

    “喝合卺酒!”

    在礼官的声音中,雪梦萧举杯,和太子李建成交杯而饮。

    倏忽间。

    她瞥见坐在皇帝右下首位置的秦王李世民。

    四目相对,一身绯袍的李世民的目光顿了顿,率先垂下了眸子,慢慢的啜饮着杯中之酒。

    这一刻,雪梦萧突然想到了未来,想到了玄武门之变。

    只是她不是史官,也不曾读过完整的唐史。虽然知道玄武门之变,却不知道具体的时间。

    当被赐婚后,她便一直考虑着这个问题,她当然不希望玄武门之变发生,毕竟无论是李渊还是太子建成对她来说都是活生生的人,还都是一直对自己极好的人,还有尹德妃,无论她对别人如何,但是她对自己一直都不错,雪梦萧自然不可能背叛她。

    但是她能做什么呢?她没有任何立场去直接告诉李建成或者李渊,秦王会发动政变。因为根本不会有人相信,现在长安城的军队,都尽数掌握在李渊和太子还有齐王的手中,秦王能控制得只有自己的八百亲兵,根本没有造反的能力。

    她若是这么说了,恐怕反而还会被人当作失心疯,或者认为她挑拨父子亲情。

    当然,她也不可能去劝李世民不要发动玄武门之变,这本来就很荒谬,她虽然才回长安一日,但是也从宫人口中了解了不少情况,这大半年里皇帝李渊一直在打压李世民的天策府,限制他的权力,他的处境也并不好,似乎之前还差一点中毒。

    想不出两全之策,仪式结束的雪梦萧坐在东宫的华丽的婚房里,心情忍不住有些烦闷。

    突然,远处一阵隐隐约约的喊声。

    打断了她的思绪:

    “来人!”

    侍女沁玉飞快的从外面跑了进来:

    “侧妃有何吩咐?”

    “太子殿下呢?”

    “额,似乎是皇上紧急召见,太子殿下和齐王一道去太极宫面见皇上了!”

    “哦,怎么会这个时候召见,还是大半夜呢!”

    雪梦萧自言自语的道。

    李渊一般很少夜间召见大臣或者皇子,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日子。

    一般紧急召见,都是边关有八百里急报,或者是有什么宫廷大事发生

    宫廷大事!

    雪梦萧的脑袋像是被人敲了一下。

    “轰”的一声,突然浑身一个激灵!

    不好!

    太子和齐王,半夜紧急召见!

    雪梦萧瞬间想起之前宴会上秦王李世民的眼神,她顿时反应过来了!

    原来玄武门之变,就在今夜!

    显然她的判断是对的,远处的喊杀声,已经越来越清晰了。

    她甚至能够听见弓弦的声音。

    雪梦萧提着自己的长剑,推开婚房门,一路跑去马棚。

    “侧妃,你要去哪!”

    雪梦萧根本顾不上解释,飞身上马,冲出了东宫。

    快一点,再快一点!她不希望太子死去!

    她不由的想起在崇文馆的时候,他耐心的教自己读书写字,不厌其烦的纠正她“仁民而爱物”非“仁名而爱物”。

    他教导她音律,告诉她弹琴是一件雅事,要先整理衣冠,焚香,身体端正,方可清心定神。

    还有今日,他牵着自己的手一道走进明德殿行礼的时候,他说,阿萧放心吧!孤知道你心中有二弟,不会勉强你,孤可以等到你愿意的时候。

    雪梦萧也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会突然想起这些,只是突然很后悔自己当时的沉默。

    身下的马儿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焦急,跑的飞快,她甚至能够闻到夜风中的血腥味儿。

    她从来没有这么虔诚的祈求老天保佑,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希望玄武门之变还没有发生!

    但老天显然没有听到她的祈求,她来晚了!

    夜色中,当她风尘仆仆赶到玄武门的时候,那里的喊杀声已经停止。

    只余下满地的尸体。

    闻着空气中令人作呕的浓郁血腥味道,望着缓缓关闭的玄武门。

    雪梦萧泪流满面

    武德九年六月初四夜,秦王李世民告发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与后宫的张婕妤、尹德妃有染,皇帝李渊大怒,紧急连夜召见太子与齐王,令他们当面对质以阐明事情始末。

    而李渊始料未及的是,恰是他的这般做法,使得前来面圣的太子与齐王陷入了绝境深渊。秦王李世民在太极宫玄武门发动了政变,带领麾下士兵袭杀了进宫面圣的兄长太子李建成和四弟齐王李元吉。

    太极宫。

    秦王李世民一身甲胄,剑尖还在滴血。李渊老泪纵横,整个人几欲昏厥,他颤抖着手,指着穿着浴血的甲胄,跪在自己面前的李世民。

    “二郎,你你真的杀了大郎和你四弟?”

    “是的,父亲。”

    李世民同样眼含热泪。

    亲手弑杀了同胞兄弟的罪恶感,让他这一刻热泪横流:

    “父亲,是他们要先置我于死地,我原本已经打算罢手不争,去洛阳建立天子旌旗,但是他们不肯放我走,元吉甚至送我毒酒,是他们要先置我于死地的!”

    “哈哈哈!”

    李渊整个人都癫狂了,一下子痛失两个儿子,其中一个还是他多年的臂膀,陪伴他多年的心爱长子,一时间痛彻心扉。

    忍不住悲愤交加,吐出了一口鲜血:

    “父亲!”

    “不用说了!”

    李渊打断了他,脸上露出一丝心灰意冷,太子之争以这样残酷的方式结束了,一下子痛失两个儿子,他只觉得整个人很累,很疲倦。

    无力的道:

    “你够狠!二郎,打下我李唐天下你功劳最大,现在看来你是该拥有这天下!事到如今,你还想要什么?”

    秦王李世民眼中闪过一抹浓烈的伤感,他没有再辩解。

    执剑缓缓地起身,一字一顿的道:

    “我要,节制天下兵马!”

    第62章

    太子李建成终究还是死了。

    从此。

    武德年间璀璨的双子星, 只剩下一颗。

    杨蔓娘作为作者,当时写到这里都没有忍住泪流满面,更别说追读这么久的大宋读者了。

    虽然太子李建成玄武门被杀, 这个结局符合历史, 也在很多人的预料之中, 但是当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 依旧有很多人忍不住为之难过,为之感慨叹息。

    隐太子李建成是杨蔓娘写的非常用心的角色,在写他的时候, 她查阅了很多历史资料,细致的描写了他在李唐建国中的功劳,努力的还原这位后来被太宗李世民追封为隐太子的太子殿下。

    杨蔓娘笔下的建成太子, 雍容矜贵, 温文尔雅,待人谦和, 处理朝政时表现出卓越的智慧和判断力,是一个和秦王李世民势均力敌的出色对手。而且,在和女主雪梦萧的相处中, 太子殿下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谦逊从容的君子态度, 教导她,迁就她,帮助她解决遇到的各种难题,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理想型的哥哥类男主。

    所以, 他的最终谢幕和离开。让无数大宋读者为之不舍, 为之惋惜。

    许多看到最新一章节“大婚与政变”的汴京小娘子们,看到太子建成被杀的时候,都忍不住唏嘘感叹, 很多人更是情难自抑,泪水打湿了帕子。

    就连之前一直喜欢秦王李世民,希望女主雪梦萧和李世民在一起的小娘子朱秋雨,看到这里,也没忍住为太子殿下哭了好久。

    当朱旭回家,看到自家女儿的摸样儿,心疼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杨蔓娘写故事的本事。

    曹家大宅,族学里。

    一群曹家的小娘子,一大清早乘着先生还没来,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梦回盛唐》的新章节。

    “哎,你们瞧瞧我这眼睛,早晨还特地敷了鸡蛋青子的,就这还是肿得厉害。都怪那墨瑾公子,干嘛要把太子殿下给写死啊,我昨晚看到后面快哭死了。”

    说话之人身穿一件绿色的滚边儿石榴裙,圆圆的脸儿,头上带着一支别致的腊梅花簪子,正是曹溪二伯的女儿曹笲。

    和曹溪一样,曹笲也向来都是族学里的活跃分子。她的一席话,顿时打开了话匣子,引得其他小娘子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是啊,我也哭了好久,虽然我更喜欢秦王,可太子殿下被杀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难过了好久。”

    “对啊,虽然知道历史上太子就被杀了,看史书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但是真的从墨瑾公子的书里,了解他是一个么样的人之后,我就觉得无法接受。太子那么完美,温文尔雅,谦和有度,体恤下属。谁能不为他的死而难过呢,我一点都不想他死。我觉得其实他就是生错了年代,归根到底,就是他和秦王都太出色了,大唐容不下两个同样出色的皇子。其实,他们俩中的任何一个,放到其他的朝代,都是天选的储君。”

    “哎,也不晓得墨瑾公子怎么想的,怎么忍心把这么出众的太子写死啊,哪怕最后囚禁起来也好一点吧!而且,如今太子死了,也不知道雪梦萧的未来会怎么样,会不会牵连啊?”

    “我觉得雪梦萧应该没事,毕竟,秦王本身就喜欢她啊,要不是尹贵妃非求皇帝给她赐婚太子,说不定秦王和雪梦萧早都在一起了。”

    “可是,现在这样,雪梦萧都嫁给太子了,又怎么嫁给秦王呢?”

    “额,她这不算嫁给太子吧,都没有那个圆房,严格来说她应该算是望门寡。而且婚礼当日不是发生宫廷政变了嘛,再说了,当时民风开放,并不禁止女子再嫁的。而且,历史上李世民还纳了齐王李元吉的王妃杨氏入宫呢。”

    曹溪托着腮,有些遗憾的道:

    “哎,虽然秦王确实更有帝王的霸气和狠辣,但我还是更心疼太子殿下,我要是认识墨瑾公子就好了,直接求她改一改,不要把太子殿下写死。”

    “对啊,咱们要是认识墨瑾公子的话,不光可以求她不要写死太子殿下,还能提前看到后面的内容,哎,我都等不及了,我现在就想知道雪梦萧以后会如何,会不会和秦王在一起!”

    杨蔓娘的话本儿新章节威力不小。

    不光是后宅之中的女人们讨论不休。

    汴京的各大茶肆和酒楼里,男人们关于《梦回盛唐》新章节的讨论,也已经喧嚣尘上了。

    “节制天下兵马!太霸气了!李世民不愧是太宗!做事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是啊,这才是李世民,不感情用事!”

    “哎,就是可惜了李建成,这雪梦萧怎么就不能辅佐丈夫李建成干一番事业呢,还偏偏是两人新婚当天被杀了!这也太闹心了,这雪梦萧既然把李建成当哥哥,为何不能救他呢?”

    “谁说她没有救的,可兵变这种事情,若不是真的发生谁会相信,说出来都是大逆不道了。何况她只是一个小娘子,又没有多强的武力,还不知道玄武门之变具体在哪一天,要怎么救。况且这样的夺位之变,根本不是她提醒了就能避免的。玄武门之变的根子在于李渊的两个儿子,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之间的权力斗争。”

    “不错!李渊就不该早早的封太子,也不该把军权长时间的集中在一个儿子手上。那秦王李世民在反隋中立下赫赫战功,在军队中拥有极高的声望,这种威望和实力,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超越了太子,他身后的军功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拥戴他上位,而李建成作为太子,擅长处理内政,他的势力主要集中在朝廷和百官,深受朝廷百官的拥护。可太子之位只有一个,两个人又都太出色,任何妥协都难以满足双方的利益和期望。要我说玄武门之变就是必然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避免的,哪怕雪梦萧提醒了一次,太子躲过了,依旧还会有第二第三次,最终不是李世民杀了李建成,就是李建成杀了李世民。”

    “这位兄台说的在理,那高祖李渊作为开国皇帝,为何能称帝最快,统一天下最快,连许多雄韬武略的皇帝都没他这么快,归根到底就是因为他的这几个儿子,各个都能力不一般。比如李唐建国之初,长子李建成在长安辅佐李渊处理军国大事。而次子李世民经常领兵出征,平定了许多的割据势力,不断扩大唐的疆域,对唐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威望很高。按说李建成是长子,按照宗法和能力来说他应是太子,继承李渊的皇位。但那秦王李世民既有显赫的战功,身后的军功集团势力又大,一直对太子的位置虎视眈眈,可李渊明知道这种情况,却不早早的采取措施限制秦王的权利,也不给太子足够的军队支持,却为了自己帝位稳固,一直玩平衡,没有给足东宫太子的尊严,总是几个儿子一视同仁。使得东宫没有绝对的权威和绝对的地位,让兄弟们和百官敬畏,让住在北宫的李世民生出了夺位的野心,最后李世民登基,他自己落得那样的下场,也算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不错,玄武门事变之所以发生,李渊责任最大。史书上就说李渊对自己长子李建成摇摆不定,立了李建成为太子,却又经常对太子不满意,多次对次子李世明说要把皇位让给他,摊上这样的爹,除非李世民是天生的圣人,恐怕才能没有野心。”

    “可不嘛,自古以来,帝王总觉得让大臣一直掌握兵权不可靠,所以唐高祖李渊把兵权交到自己儿子李世民手上。可话说回来了,兵权在大臣手上,不到万不得已,大臣们一般是不会造反的,毕竟,江山不是他们的,造反了也得表面上立一个前朝傀儡皇帝。但是,兵权在皇子手上就不一样了,江山本来就是他李家的,造反了就能当皇帝,就算皇子本人不想造反,那追随他的势力也会怂恿其造反,所以,说白了,那个时候李世民本人就算不想造反,追随他的军功集团也不会愿意。”

    “哎呀,归根到底还是这书是个小娘子写的,见识不够,总想着情情爱爱那点事儿不爽利,若是我能穿过去,定要成就一番事业的。”

    “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写的好,符合历史!”

    “不错不错,李兄说的对!刘老三你一个杀猪的,穿过去也是杀猪匠啊,能成就什么事业!”

    “谁说的,我要是穿过去,那就跟着高祖打天下,直接封侯拜相!”

    “哈哈,就你那两下子三脚猫的功夫,连猪都抓不住,还想封侯拜相呢!看话本子过过瘾得了!”

    “唔,不过说起话本儿,我倒是发现,自从墨瑾公子的《梦回大唐》一出,最近市面上好多话本儿都开始写穿越,什么穿唐穿汉穿秦穿晋的都有,五花八门的。听说连清月散人都打算手头的这本结束,就写一本穿越到隋朝的书哩!”

    “大姐,最近咱们报房有不少人来投稿,我都看了,都是在跟风写你的穿越呢!”

    老二杨世林今儿下午一回到家。

    便有些愤愤不平的道:

    “大掌柜还让撰稿去看那些人的稿子有没有合用的,这不是跟你作对么。”

    在老二杨士林看来,是自家大姐的话本儿,把朱雀门小报带到今天的行业魁首之位。

    可朱雀门小报,如今却开始收其他人的话本儿,显然是不够意思,想卸磨杀驴。

    杨蔓娘闻言,拍了拍杨士林的肩膀。

    笑着道:

    “别担心,这事儿我知道,没事的,咱们并不吃亏。”

    对于市面上的这些动静,杨蔓娘虽然没有特意去调查,却也能猜的到。

    一个题材火了,自然会有人跟风,这是市场的自然规律。就像之前,她写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火了的时候一样,市面上也很快跟风出了不少同类话本儿。

    只不过,这些人很多都是不温不火,没有超越她写的那本。毕竟,他们不像自己这样,来自现代,背后有一整个现代文明的积累和支撑。

    所以,当穿越文火了以后。杨蔓娘就知道很快就会有很多人都开始写穿越。这是市场的必然规律,对此杨蔓娘自然完全能够理解。

    其实原本朱雀门小报是不收的,不过现在各大小报都改变了经营策略,开始扩大版面,大量刊登连载小说了。朱雀门若是依旧不收,都被其他小报收了。短时间没什么。时间长了恐怕会降低朱雀门小报的竞争力。

    当时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东主朱旭还担心杨蔓娘会不高兴,特意过来跟她说了,若是她不愿意的话就算了不收了。没想到,杨蔓娘却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强烈要求对方开始收。

    毕竟,穿越小说也不是她发明出来的,而是现代文明的产物。

    杨蔓娘也不觉得朱雀门小报就只能刊登自己的小说,这样做没什么意义。毕竟,她现在是拿分成的。只有报房越来越好,各种好的话本儿百花齐放,报纸的内容越来越有趣,才能吸引更多的读者。

    而吸引了更多的读者,才能卖出更多的报纸,自己的收入才会越来越多。

    说到收入,杨蔓娘不由得想到之前朱旭的一个提议,准确的说,是朱旭女儿朱秋雨的提议。

    自从《梦回大唐》出名之后,很多书商都主动联系报房,等完本之后,要把书集结成册,发售出去。对此杨蔓娘自然也是同意的,毕竟全书刊印发售,她本人也有分成的。

    可是后来朱秋雨给朱旭说,她和周围的几个闺中好友特别喜欢这本书,能不能把书的品质做好一点,不要用黄麻纸,最好是用上等的宣纸,有利于收藏。

    可是,书商们却都不愿意,毕竟她们购买的数量不多,却要求做的精致。上等宣纸贵啊,要知道,市面上上等的宣纸的成本是普通黄麻纸的二十倍还多。

    这样做,定价就得是普通书的二十倍。若是卖不出去砸在手里,就赔大了。朱旭本人虽然也疼爱女儿,却也不想用上等纸张一版只印几本书,毕竟印刷成本在那里,印的少了不划算。

    在他看来,话本儿重要的不是书本的外观,而是上面的内容。他并不觉明明内容一样的情况下,谁会愿意多花二十倍的钱,去买一本内容一样的书。

    不过,朱旭不理解,杨蔓娘作为一个老作者,同时也是老读者,却能理解朱秋雨的想法。某些时候读者喜欢一本书,更多的是这本书带给自己的感觉,以及书中创造的世界,她们愿意让这本书长久的陪伴着字迹,这是一种精神方面的需求,并不是单纯的计较钱多钱少。

    现代的很多书也分普通版和精装版,杨蔓娘倒是觉得这件事完全可行。

    和朱旭商量了一番,杨蔓娘将自己连载收益的三分之二都投了进去,来推动《梦回盛唐》精装版这件事。

    约定接下来的日子,朱旭那边负责和书商沟通,安排人校订错别字,排版印刷,纸就使用上好的宣纸。而杨蔓娘负责继续完成《梦回大唐》后续的内容,并且给精装本选一个合适的封面。

    是的,封面。

    现在的书,封面大多都只有一个书名。但是有些话本儿,还是会在封面作画的。杨蔓娘这本既然做的是精装,定价昂贵。当然不能只在纸上下功夫,话本儿的封面方面,也需要仔细斟酌一番。

    杨蔓娘原本以为这事儿很简单。毕竟她虽然不会画画,但在现代也欣赏过不少名家作品,看过不少电视剧封面。在她的心目中,对于女主雪梦萧和男主李氏兄弟,都有非常清晰的画像。

    在写书之余,抽空去了几家不错的画馆,想着和画师沟通一下,画出来应该都大差不差了。

    可是,几天后。

    当拿到几家画馆的画师交来的稿子,才发现自己还是想的简单了。左看右看,杨蔓娘都忍不住蹙眉。

    这些画,跟自己描述的女主模样儿,咋就那么不像呢?

    这几乎都是一样的大白脸,高高的发髻,除了两道八字眉,几乎看不出什么五官,身上穿着六福长裙的女子,真的是让太子和秦王都倾心的女主雪梦萧嘛?

    而且,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的。

    杨蔓娘拿着画师送来的画像,思索了很久,最后才恍然大悟。

    这,这不就是那种唐朝仕女图的感觉嘛!

    这个年代的画师,更擅长山水花鸟。对于人物的画像,都并不写实。基本上画人的肖像,无论是脸型,鼻型,眼型,眉毛,胡须,都会做一些符合相书中说的加工。

    比如这个眼型,代表这个人有威严,另外一个眼形,代表敦厚,这个眉毛代表狡诈,那种眉毛代表奸邪。

    相书中说,这样子的鼻子将来会有大成就,画师就会这么画,这个嘴巴长寿,画师也会画,反正本人长啥样不重要,画的好不好看也不重要,符合相书上好的寓意才重要。

    并且这个年代的画师还没有阴影和骨骼的概念,画出来的人物大多都是扁平的。所以,基本上画出一百个人,都是大体相似的。

    杨蔓娘望着手里的七八份画稿,不禁有些头疼。若是这样的画,作为最终精装的封面,她总觉得自己在坑人。

    “喵呜~”

    正有些为难呢,一声猫叫打断了杨蔓娘的思绪。

    白绾绾不知什么时候,从院子外面,跳上了窗台,歪了歪毛茸茸的脑袋。一双蓝汪汪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似乎好奇她在想什么。

    “白绾绾,过来。”

    杨蔓娘放下了手里的画稿,勾了勾手指。

    “喵呜,喵呜!”

    白绾绾很听话。

    一蹬后腿儿,灵巧的跃入杨蔓娘的怀里,长长的尾巴在桌子上兴奋的扫来扫去。

    然后,不小心将最里面的一张画纸扫在了地上。

    “哎呀,你看你。”

    杨蔓娘无奈的揉了揉白绾绾毛茸茸的脑袋,从地上捡起画纸。

    抖了抖上面的灰尘,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一副猫咪的小像。

    午后的树荫下。

    一只圆滚滚的白色猫咪,躺在太阳照射出来的圆形光斑里。伸出毛茸茸的爪子,露出粉红色的肉垫,拨弄着圆滚滚的线团儿。画里的猫咪画的非常真实,毛发蓬松,活泼灵动,巧妙的抓住了猫咪惬意放松的一瞬间,让人看着便不由的心生欢喜。

    金银不羡,与猫儿,岁岁年年。

    杨蔓娘顿时想起来,这副猫咪图,是那位叫高尧康的读者画的。

    之前只觉得对方画的好看,此刻再欣赏这副猫咪图,杨蔓娘却又瞧出了另外一番滋味儿。

    整个画面的布局,非常的简练和清新,造型也很准确、充满意趣,画中的猫咪的神态生动传神,于传统的笔墨之中掺了水彩用色,线和墨色的交融非常的完美。

    这位高公子显然非常喜欢画猫,也十分善于画猫,他笔下的这只猫圆滚滚的,胡须上扬,神态也很有个性,有一种惬意的富贵之气,一点都没有千篇一律的感觉,非常的真实,非常的有辨识度。

    望着手中的这副猫咪图,杨蔓娘心里瞬间生出了一个主意。

    何不,找他试一试呢?

    说干就干。杨蔓娘没有耽搁什么,便拿起毛笔给对方写了一封信,将精装书遇到的问题告诉了对方,并且委婉的表示,希望对方有偿帮忙。

    信送出去之后,说实话,杨蔓娘的心里其实也没底。

    要知道,一个能元宵节包下矾楼请客,能用的起珍贵稀有的澄心堂纸给自己写信的公子哥,真的会稀罕十几两银子的画工钱嘛?

    答案是。

    会的!

    户部尚书府,正院餐堂。

    当高尧康收到通过报房转交的信件之后,看到上面的署名墨瑾公子,整个人都是懵的。

    愣了好一会儿。

    才哈哈大笑,一蹦三尺高。

    紧接着,又因为牵动了屁股上之前被老爹打的伤,痛的哇哇大叫。

    这上不得台面的样子,让最近好不容易看小儿子顺眼些的高闽,忍不住眉头紧蹙,感觉手又痒痒了。

    “哎呀,老爷,康儿不对你尽管教他就是,可不能再打他了。”

    高夫人眼看情况不对,连忙劝道。

    她上次回了趟娘家,小儿子就遭了难,可把她回来心疼坏了。这会子见丈夫脸色不对,赶忙起身打圆场。

    高闽哼了一声,到底没有发作什么。

    “嘿嘿,爹和母亲慢用,儿子先告退了。”

    高尧康也不想屁股再遭罪。

    此刻,他迫不及待的想看信的内容。

    索性饭了不吃了,揣着杨蔓娘的信便喜滋滋的回了自己的院子。

    “康儿身子刚好,才吃了两口,老爷你又训斥他,败了胃口。”

    只有夫妻二人,高夫人自然也不需要给丈夫面子。

    有些不高兴的道。

    “这哪是因为我训斥他,看他那眉飞色舞的模样分明是有事儿。也不知道是哪个狐朋狗友写的信,饭也不吃就赶着去读了。”

    高闽可不想背锅,不客气的反唇相讥道。

    “大约是向家衙内或者蔡驸马的来信吧,康儿平常总和他们一道玩的,都是官宦子弟,怎么能算是狐朋狗友。”

    “哼,若是向家小子和蔡驸马找他,又何须写信?慈母多败儿,你就一天惯着他吧!”

    高闽语气不置可否。

    家里的两个大儿子,似乎也没这么难管教。

    偏偏为了老三高尧康的事儿,夫妻俩每每总是拌嘴。

    一旁的高夫人虽然嘴上反驳丈夫,但想起自家小儿子刚才看到信,那激动的手舞足蹈的摸样儿。

    心里也不免有些嘀咕。

    幺儿莫不是背着自己,跟谁家小娘子私定终身了吧?

    第63章

    高尧康可不知道自家老娘心里的荒谬想法。

    他此刻心里只觉得激动的不行。要知道, 从去年冬天开始,他就一直给墨瑾公子写信了。

    写的信,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四五十封了。除了第一次的时候, 得到了对方简短的感谢回复以外, 就没再收到任何回信。不过想到对方有那么多的读者, 高公子虽然心中失望, 却也能够理解。

    到了后来,知道对方是女子之后,他就更不奢望会收到回信了。

    谁知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世上的事情就是这般巧,当你快要放弃的时候,机会便悄然而至。

    一个普通的早晨, 他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收到了对方的信。就像是去官扑店压了自家队的蹴鞠赛, 以为一定不会中呢,谁知就突然水灵灵的捡漏中了, 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要知道,这可是墨瑾公子主动给自己写的信哪!

    高尧康心里又是激动,又实在好奇期待对方写了什么。按耐住激动的心情, 一路回到自己的院子, 进了书房,拿澡豆洗过了手,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手里的信。

    考虑到这个年代的男女大防,杨蔓娘的信内容很简单, 用词也很官方。先是郑重的感谢了对方一直以来, 对自己话本儿的喜欢。

    然后,没有闲聊什么,便直入主题。表达了对对方之前送给自己的猫咪图的喜欢, 赞赏了对方的画技出众,末尾,便委婉的问对方,能否帮自己的《梦回大唐》封面作画。

    杨蔓娘的信很短,只有一张纸,但高尧康却看了很久。

    尤其是那一段儿赞赏自己的画工的话,小衙内更是反复的来来回回读了三遍。

    “足下的画作,精湛绝伦,栩栩如生,那只猫咪,仿佛要从纸上跳出来了。”

    高尧康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莫名的觉得开心。他是个性子外向跳脱的人,不爱四书五经。平常瞧着有些纨绔,和一帮子官宦人家的衙内斗鸡走狗,似乎和谁都能称兄道弟,把酒言欢。

    但内心深处,却有着艺术家的孤傲,不打瞧得上那些庸碌之人。往常也有很多人夸赞过他的画技出众,甚至,去年画的一副冰雪寒梅图被蔡驸马讨了回去,还被公主赞过。可是,高尧康都不觉得有什么高兴的。

    但墨瑾公子的赞赏,却是不同的,莫名让他有种被认同被肯定的自豪感。

    想到对方信里拜托的事情,高尧康努力压下快要咧到耳朵根儿的嘴角,抽出笔筒里的紫玉狼毫笔,蘸上浓墨,迫不及待的给对方回信。

    于是。

    第二日的一大清早。

    杨蔓娘带着白绾绾才刚从街上吃了灌肺回来,便收到了高尧康托报房那边送来的回信。

    高尧康的回信很厚,里面字迹工整,内容竟然也非常的专业,没有说任何的闲聊的话。先是询问了杨蔓娘对于封面的设想,又提到了自己对于封面设置的想法,写了整整十七页纸。

    对方这样郑重的当一回事的样子,倒是让杨蔓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之前的态度太随意了。

    但不得不说,高尧康作为《梦回大唐》的资深读者,本身对于书中的人物就很了解,加上他又擅长作画。所以,对于封面人物的很多想法,都很接近杨蔓娘的期待。

    杨蔓娘也端正姿态,认真的给对方回信。在回信中讲了自己对于封面的设想,她不喜欢类似相书上的千篇一律的人物,对封面上男女主的要求就是足够真实,足够美型,让人一眼就喜欢上。对于绘画,杨蔓娘虽然是个门外汉,但是得益于现代网络的熏陶。还是了解一些肖像画的构图的方法,比如透视,阴影,明暗对比之类的技法。

    为了让对方画出的封面更符合自己心目中所想的样子,杨蔓娘将这些了解的技法在信里阐述给对方,高尧康看到后便如获至宝,越发的将杨蔓娘视为知己了。

    为了画出让对方满意的互作,高尧康屁股伤好之后,甚至没有和往常一般出门会友,去酒楼宴饮。而是一连十几日,都老老实实的呆在书房里作画。

    这番认真向学的模样儿,倒是让高闵和高夫人心中又是欣喜,又纳罕不已。

    不过这些事儿,杨蔓娘自然都无从知晓。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和高尧康商定好书的封面细节之后,她便没有再管封面的事儿,而是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梦回盛唐》的后续写作之中了。

    毕竟,每日的更新还是要更上的。

    却说玄武门之变四天之后,秦王李世民正式被李渊册封为太子。两个月之后,李渊正式禅位做太上皇,李世民登基为帝,成为大唐天子。从大业十三年晋阳起兵到如今,整整九年,李世民终于成功掌握了大唐的最高权力。

    但是,权力往往伴随着责任和风险,自古亦然。李世民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帝王的权力,危机便悄然而至。

    武德九年六月初四,玄武门事变,六月初八,秦王李世民被立为皇太子,八月初九,李世民正式登基成为大唐天子,十天后的八月十九,颉利可汗率领二十万突厥大军抵达泾州,八月二十四,突厥大军进逼高陵。高陵距离都城长安只有数十里,突厥大军一日便可抵达。

    而此时的长安城,所有守军加在一起不足两万人,人数只有突厥大军的十分之一。在所有人看来,长安城的陷落,似乎已成定局,唐军是无论如何都守不住长安的。

    这种情况下长安城里无论士庶,都人心惶惶,住在东宫的雪梦萧自然也听到了消息。

    玄武门之变后,秦王李世民诛杀了太子和齐王的十个儿子,却并没有降罪于其他人,在处理太子旧臣和亲属时,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克制和理智。太子和齐王的妻妾都送还娘家,她们剩下的女儿全部被封为县主单独教养,还有雪梦萧的姨母尹德妃,这个曾对他构成威胁的庶母,李世民也没有再继续打压,而是将其逐出太极宫,安置在宫外的别苑里。

    只有雪梦萧一个人,李世民没有被她送出宫,也没有其他的安排。她似乎被人遗忘了一般,平静的生活在旧东宫里。

    “侧妃,怎么办啊,突厥人来了,咱们要逃跑吗?”

    东宫里,侍女沁玉一脸担心的道。

    自从尹德妃离宫之后,沁玉便一直跟随着她,沁玉和雪梦萧同岁,比她大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她反而像个妹妹一样。尤其是听到突厥大军来袭,就更是六神无主了。

    “突厥人是骑马的,你两条腿能跑过四条腿吗?”

    “额,那咱们要怎么办啊?那可是二十万突厥大军啊,咱们若是被突厥人掳走,比死了还不如!”

    是啊,要怎么办呢!

    如何应对即将兵临城下的二十万突厥大军,这正是此刻太极宫里大唐君臣讨论之事。

    “陛下,如今东突厥颉利可汗率军南下中原,兵锋直指长安。陛下初登大宝才半个月,长安只有不到两万守军,防御空虚。不如暂时放弃长安往南方撤退。等到各地援军前来增援之后,再和突厥进行决战。”

    魏征一脸凝重的提议道。

    魏征的提议正是朝中大部分人的想法,刚刚经历了玄武门之变,李世民也从秦王成为大唐皇帝不过半个月,此时的他还没有来得及清洗地方上太子和齐王的旧部,对大唐各地的掌控还没有那么强,更重要的是,如今长安的防御力量极为空虚,两万对二十万,根本毫无胜算。

    “不能撤退!”

    李世民覆手而立,脸色凝重的摇了摇头。

    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帝王,魏征所说的情况他自然再清楚不过,但他依旧否决了魏征的建议,李世民很清楚,自己登基不过十余日,大唐很多偏远的地方,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登基的消息。一旦撤退,长安陷落,那些原本就不服自己的地方势力,一定会乘机蜂拥而起,自立为王。到那个时候,好不容易统一的中原就会瞬间分崩离析。

    房玄龄作为李世民最亲近的谋士,一直与李世民并肩作战,为其出谋划策。

    自然明白李世民此刻心中所想:

    “陛下说的对,从当下的局面来看,这似乎已经是一个无解的局,此刻撤退,大唐分崩离析。如果不撤,则长安危在旦夕。”

    房玄龄的话精准的揭开了当下大唐的危局,太极殿里的文武重臣一时间都沉默了。

    显然,新生的大唐王朝,已经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坚守长安!”

    最终李世民沉思良久,语气坚定的做了决定。

    “侧妃!秦王不,皇上派尉迟将军去打突厥人先锋了!”

    “侧妃!尉迟将军打胜仗了!”

    “侧妃!皇上”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雪梦萧不断地收到沁玉带来的各种前朝消息。

    李世民做出了和撤退完全相反的决定,采取防守反击策略,让麾下头号猛将尉迟敬德率领长安城内最精锐的军队,主动出击,和突厥大军的先锋在泾阳大战,击溃了突厥的先锋部队,生擒了突厥将军阿史德乌没啜,沉重打击了突厥军队的士气。

    而泾阳一战的胜利,让原本信心十足的颉利可汗不禁开始怀疑,长安或许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空虚。毕竟,如果长安真的兵力空虚的话,李世民怎么可能敢派兵主动出击?

    而正是颉利可汗的这种误判,为李世民之后实施空城计奠定了基础。八月二十七,颉利可汗率领二十万突厥大军抵达渭水河畔,兵临长安城下。但是因为之前先锋失利,颉利可汗也摸不准此时长安城到底有多少守军,所以抵达长安城下的突厥大军并没有立刻攻城。

    而恰恰正是颉利的这一丝迟疑,给了李世民一个天赐良机。八月二十八日清晨,年轻的大唐皇帝李世民仅仅率领六名文官,便骑马来到渭水河畔与突厥大军隔河对峙,怒斥颉利可汗背信弃义,违背了双方之前的盟约。

    李世民的表现让颉利可汗越发的断定,长安城绝对兵力充足。否则,李世民绝对不敢如此行事。正是在这种心态下,颉利可汗再也不敢进攻长安,只能沿河与李世民谈判,八月三十,李世民和颉利可汗在渭水便桥上会盟,签订了渭水之盟。

    “哈哈,就是这样,侧妃,那突厥的二十万大军,被咱们英明的皇上一出空城计,成功吓退。后来那颉利可汗也察觉到不对,想要通过进贡打探长安城虚实,却被皇上拒绝了。皇上还要求颉利可汗归还突厥之前掳走的咱们大唐的百姓。”

    “而且在颉利可汗犹豫的这十几天里,咱们大唐各地的援军也都纷纷赶到了。如今那颉利可汗就算明白上当也没法子啦。如今咱们长安城,已经兵精粮足,再也无惧突厥人的进攻啦!”

    显然,这段时间,李世民用自己过人的智慧和勇气,保护了长安百姓,带领大唐转危为安,完成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任务,让他本人在长安人心中的威望,达到了一个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就连原本对于他发动玄武门之变,一直心中颇有微词的侍女沁玉,此刻说起李世民,都是一脸的崇拜和自豪。

    “哦,既然你这么喜欢他,不如送你去太极殿做侍女吧?”

    看她眉飞色舞的样子,雪梦萧一边练字,一边开玩笑道。

    “侧妃~”

    沁玉脸皮儿薄,被雪梦萧打趣,顿时小脸通红。

    一脸扭捏的跑开了。

    但很快。

    外面传来沁玉惊慌失措的声音:

    “啊!陛下!奴婢一时跑的太急,冲撞了陛下,求陛下恕罪!”

    “无妨,你退下吧!”

    李世民的声音从外间传来。

    沁玉很快便退下了,屋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李世民一身绯袍,头戴垂缨冠,英姿勃发。

    他没有说话,安静的靠在门框上,注视着雪梦萧临窗的背影,想起了自己还是秦王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他,也常常这样怀中抱着剑,从远处默默的注视着她的背影。

    对于雪梦萧,这个他一直心悦的女人,因为两人之间横亘着死去的大哥建成,他的内心便很矛盾,既想见到她,又不想从那双眼中看到对自己的仇恨。

    虽然他以过人的心胸和理智,放太子的所有妻妾出宫。宽恕了曾经冒犯自己的尹德妃,仅仅流放了尹阿鼠。但是唯独对于她,他不想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所以这么久了,他都一直不自觉地回避着,迟迟下不了决心放她出宫。

    “嘻嘻你们等等我,我也要放风筝!”

    忽然。

    不远处的西内苑传来一阵阵宫女们的笑闹声,打破了室内的宁静。

    显然突厥人退兵了,太极宫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欢乐。

    “你还好吗?”

    沉默良久,李世民率先开口。

    “当然。”

    雪梦萧放下手里的毛笔,转身道:

    “恭喜你。”

    “你也为我而高兴吗?”

    李世民的眼神瞬间一亮,脸上露出一丝松快的笑意。

    “自然,我也是长安百姓的一员。”

    想到长安转危为安,雪梦萧也笑了笑。

    转而又神色一顿道:

    “你什么时候放我出宫?”

    “哦。”

    李世民眼中的笑意慢慢的褪去了。

    他眯了眯眼,定定的望着她:

    “你真的如此希望吗?”

    雪梦萧垂下眸子,轻声道:

    “是,我想回洛阳去。”

    自从太子死后,李渊成了太上皇,尹德妃被送去别苑,太极宫已经不是她熟悉的样子,变得陌生而孤独,她迫切的希望离开皇宫,回到一个让自己有安全感的地方。

    李世民眼神一暗。

    目光落在她鸦羽般轻颤的睫毛上。

    沉默良久。

    语气中带着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和不可抗拒的威仪。

    “若朕不准呢?”

    第64章

    可以说, 杨蔓娘《梦回盛唐》的新章节一出,大宋读者对于李世民的崇拜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几乎在汴京的所有酒肆和茶馆里都有相关的讨论。

    “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哪!昨儿个看了那一章, 我才发现那墨瑾公子写的一点也不夸张, 历史上还真是这么回事, 那李世民渭水之盟还真是带着六个人骑马去的,和突厥二十万大军就隔着一条河,佩服佩服, 这胆识这气魄,当真是一代英主啊!”

    “不过,当时为了保住长安等待援军, 渭水之盟大唐还是给了突厥不少财物的, 否则突厥也不可能愿意签订盟约,只是史书上没有详细说罢了。”

    一位身穿儒袍书生摸样的男子闻言纠正道。

    “这有什么, 大丈夫能屈能伸,那种时候,给了财物又如何, 能够让突厥退兵, 付出再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能保住长安百姓就是大功劳!更何况史书后来不是也写了吗,渭水之盟后的一年,李世民就着手清理唐朝内患, 将各个要职换成自己的嫡系。之后镇压了燕王罗艺叛乱, 粉碎了利州都督李孝常,右武卫大将军刘德裕的谋反。三年后彻底坐稳了皇位,就挥师北上, 一战便击溃了东突厥主力,还生擒了那颉利可汗。”

    “哈哈!生擒了那突厥可汗?爽快,太爽快了!那狗.日的敢来长安捣乱,就该剁碎了喂狗!”

    一个红脸汉子说道兴奋处,忍不住飙了脏话。

    不过这会子没人在意,大家都对那突厥可汗恨得牙痒痒。

    “我说太宗不愧是一代雄主啊! 太霸气了!我往日里只知道太宗厉害,却不曾读史书,不晓得还有这样的事情,被墨瑾公子写出来,我这心里就有一股子热血要涌出来似的,恨不得生在大唐,跟在太宗麾下,做一个小兵!”

    “我也是,太佩服了!”

    “俺也一样!”

    相比于酒楼茶肆里男人们对李世民武力和胆识的敬佩。

    后宅里,女儿家的讨论的方向,就略有不同了。

    曹家大宅里,今儿办了一场桃花宴,各家的闺秀们聚在一起,斗草赏花,弹琴赋诗。

    玩闹罢了,吃着各色应季的鲜花小食,众人一边喝着茶,不免讨论起了一直追读的《梦回盛唐》。

    “你们说,以后雪梦萧会怎么样啊,真的要回到洛阳去吗?还是会被秦王留在宫里做妃子啊?”

    说这话的,是户部侍郎的千金刘渺渺,她是《梦回盛唐》的狂热拥趸,之前她办春日宴还给杨蔓娘下过帖子。

    “我觉得应该不会回去,秦王都是皇帝了,君临天下,一言九鼎,想留下一个女人多简单啊!我昨晚还翻了野史,上面还说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还纳了齐王的杨妃呢,雪梦萧应该也会成为他的妃子吧!”

    曹晴吃了一块玫瑰酥,语气笃定的道。她昨晚上看了话本儿后就对秦王李世民崇拜佩服的不行,特地去家里的藏书楼借唐史,发现已经被手快的人借走了,最后便找了本野史回来读。

    “秦王主动开口打破沉默,并且听到雪梦萧说恭喜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还问雪梦萧你也为我而高兴吗,读到那里,我就觉得他是真的很喜欢她啊。”

    杨蔓娘之前的玄武门之变表现了李世民的冷酷和果断,这一章又用真实的历史佐证了他的智慧和魄力,毫无疑问,李世民是全方位无死角的六边形战士,帝王中帝王,但就是这样一个被所有男人佩服追随,被所有女人倾心爱慕的上位者,偏偏对女主雪梦萧是特别的,会被她的话左右情绪。

    这毫无疑问,是言情小说中最苏的最带感的强者低头设定。

    即使杨蔓娘写的很隐晦了,依旧被细心的曹韵瞧了出来。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君临天下的强大上位者为爱而低头,确实让女子心动。

    曹韵的话一出,顿时便引来了好几位闺秀的附和:

    “对对对,就是韵娘说的那种感觉!”

    “我昨晚看到那就好激动,怎么说呢,反正就感觉他好在意她啊!”

    “还有那里,他定定的望着她,说你真的如此希望吗?显然他不希望她去洛阳啊,天哪,那可是李世民啊,我要是雪梦萧我就留下。”

    “对对对,必须留下,一时一刻都不带耽搁的!”

    “我也是!”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的越发热烈。

    “她肯定会留下的,你们没看最后那句吗,李世民都说朕了,他之前和雪梦萧说话都自称我的,他说朕那就是帝王的身份嘛,肯定是强留她啦!嘿嘿,最后他还说话那么强势,怎么偏偏让人讨厌不起来,反倒觉得”

    说话之人是曹绵,她比划了一下,却很难形容出来那种感觉。

    只好对着空气挥了挥手,有些气馁的撅了撅嘴儿,对众人道:

    “反正你们懂的!”

    “嘿嘿,当然懂,脸红心跳嘛!”

    “懂,嘻嘻。”

    众人心照不宣,嘻嘻哈哈的捂着嘴儿应道。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中外,能让女人脸红和心跳加速的点都是共通的。

    那就是性张力。

    若朕不准呢?

    李世民最后的这句话,让他的身份从平等的情郎,转换成高高在上的帝王,但是这种反差感,这不但没有削弱他的魅力,反而是那种强势的上位者姿态,让他瞬间充满了性张力。

    也让看书的大宋小娘子们更激动,更心跳加速。

    就说,这位公元七世纪地表最强碳基生物,亚洲牧,年轻的意气风发的大唐皇帝李世民这么对你,你会讨厌吗?

    别人不知道,反正在坐的小娘子们都是不会的。

    “哎呀,好期待明天的新章节啊!好想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对啊对啊,好期待他们在一起!我都等不及了!”

    曹溪把玩着手里的桃花香囊,笑眯眯的道:

    “嘿嘿,墨瑾公子一定会让雪梦萧留下吧!”

    额。

    墨瑾公子当然。

    不会了。

    杨蔓娘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让雪梦萧留下,毕竟现代人都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若雪梦萧真的留下了,那结局如何显而易见。她会成为李世民的妃子,当然,一个是帝王,一个是妃子。他们不需要为柴米油盐发愁,但即便如此,他们就能幸福的在一起吗?李世民这样的位置,会因为喜欢雪梦萧就只有她一个女人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样胸怀天下的男人,他的心里充满了政治和抱负,儿女情长只是偶尔的点缀。他若是真的整日和一个女人你侬我侬,那他就不叫李世民了。

    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一种感觉,是一个瞬间。

    只有将这个瞬间永远的定格在记忆里,爱情才会变成永恒。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又是一年中秋夜宴。

    李世民大宴群臣。

    祭月,喝酒,舞剑,角力,轻歌曼舞。

    麟德殿里,伴随着乐师们的奏乐,舞女们身着华丽的霓裳羽衣,头戴步摇冠,动作轻盈柔美,仿佛从仙境中走出的仙女,翩翩起舞。

    李世民独居主位,臣子们轮番上前进酒。而他的目光却不由的望向坐在下首的雪梦萧。

    此刻的她穿着一条月白色的花间裙,坐的端正,脊背挺直,如一株雪山之巅的寒梅,以一种内敛的方式,傲人的独自盛开着。

    他记得头一次注意到她,便是武德六年的中秋夜宴。如今三年过去了,依旧是中秋夜宴,她依旧穿着那条月白色的花间裙,只是物是人非,他已经不再是过去的秦王,她也挽起了高高的发髻。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抹惆怅。他们之间就仿佛宿命般的,以中秋始,以中秋终。大抵这次离去之后,她不会再回长安了。

    那日,当他以皇帝的身份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她的眼中留下了泪。在他的印象里,她从来都是冷静坚强的,即使当初学骑射好几次从马上摔下来,打马球好多次被球击中,也不曾流过泪。

    那一刻突然的眼泪,让他平生头一次对一个女人妥协了。

    大抵是他的目光停留的太久了,她抬头望了过来。

    和武德六年的那个中秋夜一般。

    隔着夜宴喧闹的众人,四目相对。

    往昔所有,都在雪梦萧脑中如走马灯般浮现,她想起他们一道在崇文馆读书,在西苑骑马,一起游曲江池,想到了他送自己的玉佩,想到了那个七夕的相遇。时光如流水,这一切都随着光阴匆匆而逝了。

    从此一别,他便是大唐天子,是历史上开创贞观盛世的太宗皇帝了。

    人生南北多歧路,君向潇湘我向秦。雪梦萧的心中莫名的惆怅了一瞬。

    但很快又收拾好心绪。

    微微一笑,率先举起了身前的酒杯。

    李世民顿了一下,也缓缓举起了举杯,一饮而尽。

    中秋夜宴很长。

    宴会的表演很多,一舞结束很快便换上了新的舞蹈。

    伴随着欢快有节奏的鼓点声,一队队身着彩衣,胳膊上挽着铃铛的的青年男女入殿跳起了胡旋舞。这是大唐宫廷宴会最常跳的健舞,最初来自康国,因其极速的旋转而得名。

    胡旋女双袖高扬如雪花飘摇,如蓬草随风飞舞,左旋右转。而男子们则动作矫健阳刚,节奏明快,雪梦萧即使看了很多次,依旧对这带着浓郁的西域美感的舞蹈叹为观止。

    或许是舞蹈的感染力太过强大,很多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得聚焦在急速旋转的舞女身上,没有注意到那名男舞者手腕上突然射出的亮光。

    这是。

    袖箭!

    雪梦萧不经意间一瞥眼,恰好瞧见了那道箭光,以极快的速度射向李世民。

    箭尖上的那抹碧色,仿佛毒蛇吐出的信子,危险而美丽。

    “小心!”

    她大脑一片空白,但身体却先一步毫不犹豫的扑了过去。

    挡住了那一抹犀利的碧色。

    之后便觉得后背一痛,整个人似乎被抽去了所有力气,软倒了下来。

    耳边的声音很嘈杂。

    她感觉自己被人抱在怀里。

    她听到舞女们慌乱的尖叫声,听到侍卫们护驾的声音,听到宦官们喊御医的声音,听到尉迟敬德愤怒进言要关闭宫门,听到陈咬金恶狠狠的要杀了刺客。

    唯独没有听到李世民的声音。

    她感觉心跳的很快,整个人都很痛,血液不断从喉咙里往上涌去。她努力的克制着想要睡去的感觉,艰难的睁开双眼,只看到高高在上的他单膝跪地,眼中满是泪水。

    他不断的用手擦去她嘴角涌出的鲜血。

    那永远意气风发,从容坚定的脸上,头一次露出害怕和凄惶:

    “阿雪,求你不要离开我。”

    他这般唤她,如同当年同游曲江池时那样。

    但刺客的毒很烈,她已经听不到他后面说什么了。

    她就要死了。

    可是,真舍不得啊!

    她努力的抬起胳膊,去擦他脸上的泪。

    艰难的弯起嘴角:

    “知道吗,其实从武德六年的中秋宴上你向我遥遥举杯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已经经历了一场地动。”

    第65章

    清明时节雨纷纷。

    自从进了四月里, 汴京便几乎总是阴雨绵绵,但连日来的阴雨天,让人连个好好晒被子的机会都没有, 确实让不少人家的主妇懊恼。

    不过杨蔓娘倒是不在意这些, 她很喜欢下雨天。清凌凌的雨水洗去了汴京的尘埃, 让空气都清新了不少。每日里写书累了, 便独自坐在窗边听雨,欣赏着从院墙外探进头来的杏花,被淅淅沥沥的春雨打湿, 似乎内心也变得安宁清明了。

    社祭的时候,西厢房的廊檐下飞来了几只燕子,每日里进进出出, 唧唧喳喳的筑巢忙个不停, 惹得白绾绾每日垂涎不已,趴在书房的窗边儿苦练跳高, 倒是给杨蔓娘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一丝趣味。

    若说,写话本儿最快乐的时候是什么时候,那大抵就是写开头几万字的时候了。那个时候脑子里的灵感, 如同泉水一般喷涌而出, 每日里都有太多想表达的东西,恨不得一口气写出几千字才罢休。

    但越往后,就越艰难,思路也变得不那么顺畅了。需要考虑全文的基调, 要想想自己前面究竟埋了什么伏笔, 需要费尽心思的给每一个出场的人物,一个合理的交代。

    到了最后,基本上就开始每天为新章节挠头。可以说为了写女主雪梦萧的结局, 杨蔓娘这段日子是绞尽了脑汁。

    原本她是打算写,太子李建成被杀之后,女主断发出家,斩断红尘,从此青灯古佛过一生。但是又觉得这样的结局,算是双重悲剧,毕竟李建成被杀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喜欢建成太子的读者伤心了落泪,再把女主的结局设置的如此孤独,显得有点过于悲剧了。

    可若是让女主从此忘记玄武门之变,开开心心的嫁给李世民过一辈子,似乎也不太合适,显得女主太过于没心没肺,泯然众人了。

    杨蔓娘想来想去,便设置了女主为李世民而死的结局。

    有些事情,说起来就很奇怪,明明她在写书的时候,心里很清楚,这些都是自己的套路。

    但是写到大结局,女主雪梦萧死在李世民怀里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

    是的,嚎啕大哭。

    杨蔓娘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很伤心。甚至一度拿着毛笔迟迟难以下笔,整个人趴在桌子哭的情难自抑。

    连她这个提前有心理准备的话本儿作者都如此,可想而知,其他一直在追读的大宋读者了。

    曹溪看到《梦回盛唐》大结局的时候,正是早上用朝食的时候,这是她的习惯,每次墨瑾公子的新章节出来了,都是早早的买回来,先粗看一遍,开心一次,然后等下午从族学回来再细细品味一番,这样便有了双重的读书快乐。

    曹二夫人也习惯了女儿早上起来,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嘿嘿直乐的样子。

    但是今儿个早晨却不同,曹溪原本正在一边看小报,一边吃最爱的汤玫瑰芝麻圆子,可是看着看着,手里的勺子便停下了,小声的抽泣着,眼泪一颗颗的流进了汤碗里。

    “溪儿,你这是怎么了?”

    曹二夫人看一向活泼淘气的女儿突然默默流泪,顿时吓了一跳。

    “娘!她死了!”

    对上母亲关切的眼神,曹溪顿时再也忍不住,放下勺子放声大哭起来。

    “谁,谁死了啊?你别吓唬娘。”

    这一大清早的没头没尾的话,让曹二夫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雪姑娘死了!”

    一说出来,曹溪的眼泪就流的更凶了,开始嚎啕大哭。

    “啊怎么会这样!”

    曹二夫人也愣了。

    《梦回盛唐》这本话本儿在汴京卖的极为火热,她自然也是看的,但她到底是当家主妇,每日里要忙的事情很多,所以很多时候都是攒了五六章再一起看,原本她还和妯娌们闲聊着,说雪梦萧大抵能封个贵妃的,谁想到竟然是这样出人预料的结局。

    “娘,我心里好难过啊!”

    作为一个豆蔻年华的小娘子,雪梦萧在曹溪的心里,不单单是一个话本儿人物,更是一个寄托。

    曹溪早把自己带入了雪梦萧,看着她在夜宴上反击六公主母女,看着她在大唐交友,打马球,读书习武,看着她去西市和曲江池游玩,就仿佛自己也穿越到了武德年间。

    一直到后面,看着她和秦王李世民越走越近,她心里雀跃,和建成太子成亲,她为她的将来担心,经历玄武门之变,她为她难过,看到她决定离开长安去洛阳,她在心底悄悄地说不要啊,看到李世民挽留她,她嘴角偷偷的咧到了耳根。

    曹溪幻想着,后面的岁月,他们能真正的在一起,以深情共白头。

    就像往常看的所有话本里的男女一般,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但是。

    偏偏却事与愿违。

    她死了,死在了毒箭之下,死在了即将离别之时,死在了那个难忘的中秋夜,死在了心上人的怀里!

    “知道吗,武德六年的中秋宴上你向我遥遥举杯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已经经历了一场地动。”

    最后,雪梦萧那迟来的,带着悲剧色彩的唯美告白。

    仿佛冰冷的河水在琉璃上涌动。

    让曹溪的心,就像浸在清明绵绵密密的雨水里一般,难受的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be美学的力量!

    因为相遇极尽美好,极尽繁华盛大,所以当最后结局走向悲剧的时候,那种弥漫在骨子里的悲伤,无人幸免。

    所以,不光曹溪如此,几乎每一个追读的汴京的小娘子看了最新章节后,都是如此。

    难过,伤心,不敢置信!

    不敢相信雪梦萧就这样死了!

    几乎之后所有的闺秀聚会上,众人都在讨论着《梦回盛唐》的大结局。

    “雪梦萧怎么会死呢?这不可能啊,明明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啊!她应该还可以活过来的吧?”

    一向最活跃的刘渺渺率先不可置信的道。

    “对啊,我也觉得不会死的,好多话本里不是都有狐仙或者高人送药吗,说不定下一章雪梦萧就活过来了呢!总觉得不应该就这么结束,感觉还有很多可以写的啊,比如雪梦萧昏迷之后,大唐那边怎么样了?李世民又怎么样了?哎,总觉得还有好多疑问没搞清楚啊!墨瑾公子不会就这么完结了吧,这结局也太憋屈了!”

    按着以往的话本儿,男女主之间的障碍都没有了,他们就应该幸福美满的在一起,毫无例外。所以大部分人都肯不相信女主雪梦萧就这么死了,纷纷试图找出理由让她活着。

    “你在想什么呢,都说了中的是毒箭了,怎么可能活得过来,而且这一章已经是大结局了,应该不会再写了吧。”

    “是啊,这是历史啊,又不是岳阳老生的狐仙话本儿,再说了,历史上李世民就没有一个姓雪的妃子,所以她肯定不可能活着了,活着就没法子往下写了。”

    “可李世民不是皇帝吗?”

    “皇帝也有做不到的事情啊!生老病死,就是皇帝也没法子啊!”

    “可是,真的觉得好遗憾啊!”

    “是啊!明明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的阻碍,却不能在一起,哪怕雪梦萧去洛阳也好啊,也许还有机会再见的。可是偏偏就这么死去了,我觉得好难过啊!”

    “就是,她还死在了李世民的怀里,这也太让人伤心了,我感觉心被人揪住了一样,又疼又伤心!”

    “我大抵是忘不了这个故事了!”

    “我也是,明明很难过,但是我想缓一缓,还是会再看一遍的。”

    “世上哪里有那么多花好月圆,历史就是如此,他们之间从相遇起,本就是一个不可抵挡的悲剧。”

    最后,坐在角落里的刘妙真顿了顿,说出了这句颇有哲理的话。

    刘妙真这话说的不错,正是作者杨蔓娘心中所想。

    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花好月圆,世人嘴上说着遗憾,却最喜欢看浪荡者死于忠贞,自私者死于牺牲,向阳的牵牛花死于日出之前。

    只有把山盟海誓停留在柴米油盐之前,把一切都定格在那个中秋夜。

    他们的爱情才会变成永恒的遗憾,让路过之人皆惋叹。

    不过,杨蔓娘心里这般想着。

    当她一大清早,看到大掌柜朱贵送来的满满五大筐信之后,还是愣住了。

    “这些是?”

    要知道,前天才送来一匣子信的,这才一日,就这么多了?

    “这几筐全部都是昨天和今天早上报房收到的信,就这还有好些人往报房送呢!”

    杨蔓娘的读者很多。

    国人自古以来都是喜聚不喜散的,虽然有像刘妙真那样心里觉得遗憾,但默默接受的读者,但更多的人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悲剧的。

    “从昨儿个开始,就有好多衙内和小娘子来报房里,娘子你把雪梦萧写死,他们坚决不答应啊,都快要把报房给拆了,咱们东主愁的都快从二楼跳下去了。”

    朱贵抹了一把汗:

    “杨娘子行行好吧,可别把那雪梦萧写死了,不如明儿个再写一章,把结局修改一下,让人把她救活,顺便嫁给李世民吧?”

    朱贵虽然年纪大了,但他是报房的大掌柜,平日里替东主把控着朱雀门小报的走向,自然也能跟得上年轻人的想法,知道读者最期待什么。

    “额”

    杨蔓娘囧了一下。

    随手打开了一封读者来信。

    是一个叫曹七郎的人写的,开头便是痛骂那个刺客可恶,应该千刀万剐。之后又骂墨瑾公子不知道怜香惜玉,雪梦萧都能为了秦王挡箭,这么好的女人,世间能有几个,怎么能就这么死掉,一定要让秦王娶了她!最后还让她务必要这么写,因为一般英雄救美美人都会以身相许报答,反过来自然也没毛病。

    额。

    杨蔓娘顿了顿,又拆开第二封信,这封信是一个叫顾千山的人写的,这人显然是个有文化的,引经据典,先是阐述了李唐的历史,说史书上李世民确实没有一个姓雪的妃子,但是话锋一转又说,史书也未必作数,因为都是记录前朝大事,后宫的事情自然描述的不甚详尽,所以,也未必就不能有一个姓雪的妃子存在。

    他让墨瑾公子不要太执着于历史了,雪梦萧对李世民这样隐忍而又深刻的感情,试问世间男人谁看了能无动于衷,让她不要留下遗憾,给这个小娘子一个好的结局。

    说来也怪,杨蔓娘一连读了十几封信,男女比例基本上达到了一比一。

    要知道之前给她写信的,几乎百分之八十的都是小娘子,但是这次这一章之后,竟然有一半的信件都是男子写来的,而且还全部都是为女主雪梦萧惋惜遗憾的,认为她不应该死去。

    自古都是英雄救美,杨蔓娘反其道而行之美救英雄,居然一下子炸出了这么多的男读者,倒是让她始料未及。

    “如何?”

    朱贵眼巴巴的道:

    “杨娘子你看,不然就改一改,把雪梦萧救活吧!”

    “我既然已经写了大结局,就不会改了。”

    杨蔓娘一摆手,打断了朱贵劝说的话:

    “不过贵叔放心,我还写了后记,想来明日读者看了以后应该会满意的。”

    雪梦萧自然不可能救活女主雪梦萧。

    毕竟这不是雷人剧,主角都是打不死的小强,被打的吐血了还能飞天遁地,中了鹤顶红还能一路踢正步到拉萨。

    而且世人此刻虽然此刻说遗憾,但是若她改了结局,让雪梦萧成为李世民的妃子,过上高高在上锦衣玉食的日子。

    他们还会如此爱她吗?还会这么为她而惋惜吗?

    不会!他们会将她弃若敝屣。

    他们爱的只是那个为了心中的爱情而牺牲的雪梦萧。

    所以,女主在大唐必须死。

    死去的才是白月光,没的商量。

    当然,为了安抚大宋读者的情绪,雪梦萧自然还要写两章番外,分别交代之后的事情。

    哦。

    在大宋这叫后记。

    后记一

    毒素蔓延的很快,当腰间的那枚莲花玉佩“当啷”一声。

    落在了地上。

    雪梦萧便感觉脑袋里“嗡”的一声。

    眼前一黑,什么也听不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

    当她再次头痛欲裂,醒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而陌生。

    她想了好大一会儿功夫,才发现这就是自己昏迷前住的那家客栈。

    她竟然,已经回到了大宋。

    随着所住的房门的被推开,眼前很快出现了爹和娘那熟悉的脸。

    “啊!醒了!雪儿醒来了!”

    她娘又哭又笑。

    一个箭步上前,摸着她的额头,一脸关切的道:

    “雪儿?你没事吧?你昏迷的这些天可吓坏爹娘了!”

    “娘,我昏迷了多久?”

    雪梦萧愣愣的问道。

    “傻丫头,你睡了整整三天啊!”

    “哦是三天啊。”

    雪梦萧喃喃的道。

    她有些不敢相信,在大唐整整三年,那一幕幕过往,难道竟是假的,是一场南柯之梦吗?

    不经意间,她眼神一转。

    瞥见床头挂着的那只熟悉的莲花玉佩。

    轻抚玉佩上缺失的一角,她突然鼻头一酸。泪水仿佛断了线的珍珠般,一颗颗从眼角滑落。

    “雪儿,你怎么了?”

    母亲见状顿时急了,连忙抱着她关切的道。

    雪梦萧乖巧的投入母亲温暖的怀抱里。

    哽咽着,低低的道:

    “女儿没事,爹娘,女儿就是太想你们了!”

    后记二

    贞观元年,李世民手清理唐朝内患,将各个要职换成自己的嫡系。之后,镇压了燕王罗艺叛乱,粉碎了利州都督李孝常、右武卫大将军刘德裕的谋反。

    贞观四年开始,先后发动了对东突厥的攻灭战争,联合薛延陀消灭东突厥。之后趁机西进,灭高昌国,败西突厥,拿下了塔里木盆地,荡平了吐谷浑,灭薛延陀汗国,设置安西四镇,将大唐的疆域一直延伸到漠北。

    直到多年以后。

    当他腰间佩着那缺了一角的莲花玉佩,脚下踩着全盛时期的大唐。

    他依旧会想起武德九年的那个中秋夜。

    想起。

    她。

    写到这里,杨蔓娘轻呼了一口气,放下了手里的毛笔。

    原本她还想再写一点最后的感言。

    但是好几次提起笔,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总觉得自己想表达得全部都写完了,这种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显得多余。

    此时无声胜有声。

    杨蔓娘心里很平静的想,还不如让看到结局的读者自己去评价。

    不过。看书的读者们显然不可能跟她一样平静。

    昭庆坊,文绣院。丙院绣女寝房里。

    此刻,油灯下。

    一群小娘子正坐在通铺上,讨论的的热火朝天。

    “哎呀,这算什么结局?怎么看完了这后记,我心里更难过了!我的心好痛啊!为什么结局会是这样的啊?雪梦萧和秦王就真的这么分开了吗?他们从此要隔着几百年了!再有没有机会见面了,还有没有后记了啊?”

    一个穿着半旧的浅青色寝衣,瓜子脸上有几颗小雀斑的小娘子放下手里的朱雀门小报。

    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唉声叹气的道。

    小娘子名字叫陆甜水,来文绣院已经三年了,如今十五岁,平常除了学艺之外,最大的爱好便是看各类小报。

    其实,文绣院的小娘子,大多都是十岁到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对什么都好奇的时候,因为平常要学艺,自然不能随意出文绣院,所以很多都喜欢听小报上的新鲜事儿。

    只不过家里给的零花钱有限,平日买果子吃都来不及呢。小娘子们看报都是到门房老头儿那白.嫖居多,本身是舍不得花钱买小报的。不过,事情总有例外。自从那朱雀门小报上,墨瑾公子的小说《梦回盛唐》连载之后,小娘子们终于舍得花钱买报了。

    虽然碍于家里给的零花钱有限,做不到人手一份朱雀门小报。但是,朱雀门小报一个月总共发刊十次。

    一个寝房里十二个小娘子,轮流买。一个月下来,倒也不算太心疼。

    “谁说不是呢,雪梦萧是没有死,可这简直比死了好不了多少啊,这更遗憾了!真是让人白高兴一场,还以为后记会是团圆呢!哎呀,墨瑾公子也真是的,看的我好憋屈啊。”

    说话的小娘子鹅蛋脸穿着秋香色寝衣,名字叫古娇娇,住在旧酸枣门那边,家里开了个专门卖梨膏的铺子,算是寝房十二人里比较有钱的。

    “这怎么能算憋屈,雪梦萧最后回到自己父母身边了啊,这难道不是个圆满的结局?难道非要她在大唐做妃子,周围没有一个亲朋好友才算好吗?”

    坐在窗边的杨盼娘闻言,不赞同的反驳道。

    虽然她读到最终的结局,也很可惜雪梦萧就这么离开了大唐。

    但作为杨蔓娘的首席迷妹,她向来容不得别人说自家姐姐一句不好。

    “哎,盼娘这么一说,还真是啊,亲朋好友都不在身边,多孤单啊,做妃子好像也不是很开心了。”

    小娘子们的心思说变就变。

    很快便又换了新的话题:

    “哎,你们看这一段儿。直到多年以后,他腰间佩着那缺了一角的莲花玉佩,脚下踩着全盛时期的大唐。他依旧会想起武德九年的那个中秋夜。想起,她。”

    陆甜水托着腮,语气梦幻的道:

    “哎,看到这里真的好心疼秦王哦,总觉得他这样好孤单啊,明明富有天下,偏偏心悦之人却永远的离开了!”

    陆甜水非常喜欢李世民,所以每次说起他,总是不自觉的称呼为秦王,总觉得这么叫更亲切一点。

    “哈哈,那多简单,你可以穿越过去安慰他呀!”

    杨盼娘和陆甜水关系一向很好。

    闻言挽着她的胳膊,笑嘻嘻的调侃道。

    “哈哈,是极是极!”

    “妙啊,我看行哦,嘿嘿,陆甜水你穿越了没准儿可以做贵妃!”

    “哎呀呀,没错,不过你没有莲花玉佩,鱼院长会木工的,咱们可以让鱼院长给你做个木头的用”

    “嘻嘻贵妃娘娘”

    一群小娘子七嘴八舌,调侃着陆甜水,空气中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哎呀!你们你们这些烂了嘴的小蹄子!”

    众人的调侃,让陆甜水顿时脸红到耳朵根儿,羞的拿帕子捂住了脸。

    偏偏一想又气不过,忍不住转身便去挠罪魁祸首杨盼娘的痒。

    一边挠。一边抱怨道:

    “你个死小娘皮子痒痒了,惯会拿我取笑,今儿个定要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哈哈哈,饶了我吧!哎呀,我的好姐姐”

    杨盼娘一个不妨,被对方压在铺沿儿上,挠的浑身痒痒,上气不接下气儿。

    连忙识时务的求饶道:

    “好姐姐,我开开玩笑的,你就饶了我这一宗儿吧,赶明儿请你喝王家铺子的香引子!”

    一个寝房的小娘子,每日一道学艺,一道吃饭玩乐歇息。

    开开玩笑是常有的事儿,陆甜水自然不会真的生杨盼娘的气,闹了一会子,见她招架不住了,就丢开了手。

    哼了一声,借坡下驴提起了条件:

    “这次暂且饶你一回,不过想要我消气,王家铺子的香引子可不够,你明儿还得请我吃砂糖冰雪冷元子!”

    杨盼娘起身作揖。

    眼珠儿一转。

    拖着长长的调子,细声细气的:

    “遵命!贵妃娘娘!”

    “啊,你个死小娘!”

    陆甜水顿时炸毛。

    “哈哈哈”

    寝房里再次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第66章

    《梦回大唐》是如今汴京城最火的话本儿。

    虽然已经结局了, 但热度依旧不减。

    而且其最终的结局,不光在市井中引起了广泛讨论。很多人都讨论《梦回大唐》的时候,还会带上之前的那本《霸道王爷心悦我》。

    比较两者, 哪个更出色。汴京城的各家小报, 也纷纷腾出专门的版面, 就话本儿的最终结局做了点评。

    比如《新闻》上面的标题就是《黄粱一梦终须醒, 南柯一梦尽浮生》,撰稿人叫做“他山之石”。

    “黄粱一梦终须醒,南柯一梦尽浮生。这两句诗颇含禅意, 道尽了人生如梦之真谛。黄粱一梦中,卢生一枕黄粱还未熟,而时间已经过去了。而南柯一梦里淳于棼梦入槐安国, 在那里一辈子享尽了世间的荣华富贵, 一觉醒来却发现是一场空幻,世事已经经历了许多沧桑之变。

    而雪梦萧穿越大唐, 也是如此,在鄙人看来,这场穿越是一场荒诞而唯美的梦, 人生如梦, 富贵无常。显然造梦者墨瑾公子怀揣悲悯之心,这个梦是如此的凄美深沉,如烟似雾,丝丝缕缕, 让人痛彻心扉。

    很多看官都喜欢拿墨瑾公子的前一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和《梦回大唐》相比, 认为后者更好,更发人深思。

    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就像喜欢饶骨头的, 不在乎各家店子的汤料味道到底多雷同。爱喝香引子的人,会认准一家摊子的味道难以忘怀。这本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个人的口味罢了,比较起来毫无意义。

    不过在我个人来说,我也更喜欢《梦回大唐》。无他,但为穿越二字尔。

    穿越一词,自从在墨瑾公子的新书出现之后,几乎是风靡了整个汴京,出门和友人喝茶,三个人里,必有两个是讨论此事的。

    这些题外话暂且不提,我们且细品《梦回大唐》。犹记得此书刚刊登前三章的时候,那种震撼和新奇。最初穿越的雪梦萧,虽然是一个普通的大宋小娘子,但却清冷而明媚,勇敢且从容。锋芒毕露,像一把出鞘的宝剑,充满了戒备和攻击性。

    但是等后来融入到了武德年间的宫廷,她便渐渐的放松下来。用大宋的智慧造福大唐,整个人谦虚好学,读书习武。这个时候的她既有唐女的明媚洒脱,又有大宋女子的温柔婉约,或许是了解历史的缘故,整个人还带着一丝超越年龄的成熟,显得有些矛盾和表里不一。当然,也恰恰因为这样矛盾和表里不一,吸引了太子和秦王这样的人中之龙。

    墨瑾公子虽是女子,却笔力老辣,也显然读了不少史书,书中并没有一味的描写小情小爱,而是带着我们,跟随着雪梦萧的脚步和目光,一起走进了武德年间的大唐宫廷。

    李渊,李建成,李世民,驸马柴邵,长孙无忌,李孝恭,尉迟敬德,程咬金,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这些唐初的文臣武将,如同一幅历史的画卷,缓缓的展示在我们面前,他们不再是史书上的一个符号,而是那么的真实且充满喜怒哀乐,那浓郁瑰丽的色调和步步紧逼的剧情,在墨瑾公子的一支妙笔下,交织在了一起,从最初的轻盈明快,到最终弥漫出悲悯的气氛。李建成被杀,李世民继位,雪梦萧身死回到大宋。

    给这大气而不失柔美,残酷而不失决绝的悲恋画上一个终结。

    在鄙人看来,《梦回大唐》绝不仅仅是一本话本,而是一场被历史和毛笔描摹出来的梦,清丽而凄美。

    世事虚幻,一切都会转眼成空。正如我辈年老时,方觉得吾辈身处红尘,当知世事如浮云,名利似流水,少年人唯有修心养性,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方能超脱物外。警醒世人莫被梦中的繁华光景迷了眼,当珍惜眼前人,把握好当下的时光,方才不负此生。

    吾之老友山丘尊者尝作词云:“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莫待梦醒空悲切。”

    在此,愿以此文与诸君共鉴之,同悟人生之真谛。”

    而《小报》的标题,则是《梦回大唐之我见》。

    从一开篇,小报的撰稿人“秋明先生”就先声夺人,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原文其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

    “各位看官,对于本书的结尾,就不要纠结神伤了,从历史上来说,雪梦萧必须在李世民当上皇帝后就死掉,她不死,整个贞观年间的历史就都要变了。墨瑾公子显然是一个特别现实的人,不愧是官家都赞过的,对历史事件忠贞不二,笔笔都要落回实处,一笔虚的都没有,写到最后用这种方法把对方写死,让雪梦萧在大唐的历史中了无痕迹,就像不曾来过一般。

    不过鄙人私以为,这本话本儿的结局如此与众不同,大抵在于当时的墨瑾公子处于一种心思郁结之中,所以,这种情绪于字里行间缓缓渗出,尤其是雪梦萧临死前才承认了对李世民的情愫,给看书之人留下永久的遗憾。哎!这样的结局,让家里的内子和女儿都伤心欲绝,连我也看得眼圈发红了,呜呼哀哉。”

    “呵呵,这点评倒是有趣!”

    皇宫,大庆殿里。

    四个角落都放着专门降温的钧窑白瓷冰盆儿,即使是最热的三伏天,这里也清凉无比。

    一名举止优雅,皮肤白皙的中年男子身穿紫袍,头戴纱帽,正坐在靠窗的檀木玫瑰椅上。

    一边读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一边笑着道:

    “这邱明先生和他山之石的点评文章,引经据典,却又能雅俗共赏,倒是颇为有趣,似乎不像市井中人的手笔啊!”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官家。

    作为一个性格温和,且喜欢与民同乐的君主,官家每天午饭之后,都喜欢看一看小报。

    一来是为了消遣,二来也是可以从上面及时的了解一些民间的市井消息。

    “官家圣明,什么事儿都逃不过您的法眼哪!”

    旁边的内宫总管李齐躬着身子站在一旁。

    闻言笑着回道:

    “臣打听过了,如今正值春夏之交,各大书院游学之际,许多六大书院的学子们都来了汴京游学,不少学子读了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都自发的往各家小报投稿点评了,想来那邱明先生和他山之石应该是书院学子了。”

    作为官家的心腹,李齐能做到内宫总管的位置,可不是光靠着伺候人就行的,毕竟,宫里会干活的内侍宫女多的是,最不缺的就是能侍候的。他能爬上如今的这个位置,更多就是靠的能及时领会官家的心思。很多事情,甚至不需要官家说,就提前了解并且做好功课,这样被问起来方能对答如流。

    而墨瑾公子写的话本儿,官家之前就赞过一回的,李齐自然会着重了解。尤其是前一段日子,知道墨瑾公子是女子的时候,这位善于揣测上意的内宫大总管心思就更活泛起来了。

    想着是否要安排人将其找出来,和官家见上一面,若是个貌丑无盐女也就罢了,若是个相貌出色的才女,倒是可以纳进宫来给官家闲暇时红袖添香,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只是。

    后来又瞧着官家没有这个意思,才渐渐的歇了心思。

    “这位墨瑾公子写的书,倒是颇为新奇有趣,闲暇时间读一读打发时间也不错,就不知下一本会写什么?”

    官家将小报放到一边儿。

    起身一挥手里的玉骨折扇,颇感兴趣的道。

    “这臣就不知了,不如臣派人去报房问上一问,让他们把新书的稿子奉上来?”

    李齐虽不知道墨瑾公子在哪,姓甚名谁,但也并不在意。

    整个大宋,只要官家想,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就凭那朱雀门小报一介商贾,还能拒绝不成。

    “不必相扰,一切顺其自然就是。”

    官家摆了摆手。

    他自幼受到良好的儒学教育,奉行儒家的爱民如水。虽然作为高高在上的皇帝,却也很善于体察民情,以不扰为善政。否则,汴京城的商业也不可能如此发达。

    所以,即使对于墨瑾公子的新书有些兴趣,却也不至于破坏规则去强取豪夺,惹得百姓惊慌。

    不过杨蔓娘对于宫里的这些事情,自然是一无所知。

    此刻的她,正在朱雀门报房二楼。

    面前的长桌上堆放着一摞厚厚的新书,最上面一本书的封皮极为显眼,画着一个身穿华丽的大唐婚服的女子。大袖襦衫,下着碧色齐胸曳地裙,手臂上挽着长长的蜀锦披帛。

    其身左侧的男子身披甲胄,英姿勃发,手执一把长剑。其右侧则是一位身穿太子兖冕,温文尔雅的男子,正目光含笑望着女子。

    这画面中的人,显然正是杨蔓娘笔下的女主雪梦萧和两位男主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

    这封面样图是高尧康花了将近二十日的时间才完成的,期间还和杨蔓娘又通了几封信交流看法,但不得不说,画出来的效果确是极好。男的俊女的美,和杨蔓娘心中所想非常的接近,几乎就像现代的影视剧的宣传海报一样。

    而且,高尧康还用时下作画流行的朱砂、石绿、石青等天然矿物颜料,给画作上了色。就连女主雪梦萧大婚,身上的丝绸和头上的宝石发冠,还要秦王的甲胄和佩剑,都画的纹理清晰和真实。还有太子李建成的服饰,也极为典雅大方,在兖冕上装饰了细微锦缎花纹和豪华的镶边,完全彰显了其太子的身份和地位。

    使得整个画面,都非常的逼真传神,透露出一种盛唐独有的浓墨重彩。

    “呵呵,这五千本书可花费了不少力气啊,光是书封面上的那幅图,印出来之后,每本雇人单独染色都花费了不少功夫。而且每一页都是用上好的宣纸,算下来一本的成本都到五两银子了。”

    对面的鹿角椅上,东主朱旭摩梭着手里的新书,含笑问道:

    “杨娘子觉得成品如何?

    “很不错,非常精美,东主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售卖?”

    杨蔓娘没什么可挑剔的,这年代技术手段有限,书籍无法印刷出彩色的图案,五千本书,光用矿物颜料上色就是一个大工程了。

    这样的书别的不说,光是这精美的封面,用来收藏也是足够的,反正杨蔓娘自己是打算收藏一本的。

    “这五千本书,光本钱就花了两万五千两银子哪,虽然有娘子的出资,但也已经几乎花光了报房的所有现银,售卖自然越快越好。我打算每本卖十两,只是,目前还缺一个足够吸引人的噱头。”

    “噱头?这样精美的封面,还不足以做噱头吗?”

    杨蔓娘有些诧异。

    “呵呵,杨娘子说笑了,爱书之人岂会买椟还珠,这封面虽然好,却也不足以让人花十两银子哪!”

    “也是,这本书虽然制作精良成本高,但是定价也是市面上书籍的十倍了,一般人也买不起,就算是买的起的人,有普通版在,不是特别的喜爱,也未必愿意花大价钱买精装的。”

    杨蔓娘赞同的点了点头。

    就是她自己,如今因为有分成,赚了不少银子,还是自己的书才买来收藏的。

    在杨蔓娘原本的计划里,那些愿意买《梦回大唐》精装本的潜在客户,大多都是官宦人家或者有钱人家的衙内和小娘子,但最近才知道,自己有些想当然了。

    这些富贵人家的小娘子们的月钱也有限,拿出十两银子,来买这么贵的书恐怕还得咬咬牙。

    原本杨蔓娘还不了解,觉得官宦人家的姑娘们,不应该是噎金咽玉么,十两银子怎么会在意。但是最近和刘妙真还有曹家两姐妹接触多了之后,才知道自己是有些想当然了。

    就像现代的一些富二代一样,家里是可能有个几千万的资产,平常出门也是开豪车,去昂贵的餐厅挂账吃饭,但是,手头能拿出来支配的钱却不多。

    官宦人家的小娘子们也一样,平常确实噎金咽玉,吃穿不愁。出门都是丫鬟伺候,坐马车乘轿子,但这些金玉首饰,衣裳头面儿,都是家里的长辈一一置办的,每一样儿都由家里的丫鬟们登记造册的,损坏了也有专人拿去修补替换,自己是不可能随意变卖的。

    所以,小娘子们手头能自己支配的现银也并不多。

    在曹家,像曹韵和曹溪这样的嫡女,一个月的月例银子是六两,买一本精装本,就得花一个半月的月例银子,确实还是有些心疼的。

    “不过,我倒是有个主意,就不知娘子是否应允了。”

    也快到五月里了,天气也慢慢变得炎热起来。

    朱旭本身身量又重,一到中午就更是觉得热,拿出随身的帕子擦了擦汗。

    踟蹰了片刻道。

    “哈哈,这书卖了,我也是要拿分成的,员外是专业人士,有话不妨直说,若是能出一份力的,我自然不会推辞。”

    杨蔓娘喝了一口碗里的茶水,不在意的道。

    “哎,在娘子面前,我可算不得甚么专业人士。不过就像娘子之前在小报上说,自己喜欢吃孙家荣店的羊肉细粉羹,使得许多汴京的小娘子都慕名去孙家荣店用餐。我观很多喜欢《梦回大唐》小娘子,都想见到娘子本人,若是,精装话本儿发售的时候,娘子也能稍稍露一露面的话,恐怕就不愁卖不出去了。”

    朱旭知道杨蔓娘不喜欢抛头露面,他也不想让杨蔓娘这个摇钱树曝光。但是,现在两万多两银子,都压在这些精装书上,这几乎是朱旭小半儿的家底儿了。

    朱旭心里也慌啊!

    一天卖不出去,就担心一天。头发一把一把的掉,都快束不起发冠了。而且,自从这些精装书印出来,他就没有回家睡过觉,每天都住在报房库房里,就怕一不小心失火或者浸水,让自己的一半家当没了。

    “唔,这个嘛。”

    朱旭的建议,杨蔓娘倒没有一口拒绝。

    一本书卖十两,五千本就是五万两银子,减去两万五千两的成本。剩下的二两万五千两,三七分成。最后,她就能得七千五百两银子。

    七千五百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要知道,杨蔓娘到现在所有写的书赚的银子全部加起来,也不过才勉勉强强到两千两。

    按着如今的汴京房价,一间位于马行街的二进院子普通民宅,售价大约是八千两银子上下。

    所以。

    这七千五百两银子,无论是对于杨蔓娘自己来说,还是对百分之八十的汴京人来说,都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杨蔓娘自然要为其出力的。

    “怎么样?”

    朱旭见杨蔓娘半天不说话,忍不住又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细汗。

    眼巴巴的道:

    “娘子以为这个主意如何?”

    “不妥。”

    杨蔓娘摇了摇头。

    她习惯了自在的日子,并不想抛头露面。

    不等朱旭再劝,便抛出了自己的法子:

    “我倒是有个法子,应该不比亲自露面差。”

    “哦?是什么法子,娘子快快说来。”

    朱旭原本暗下的眼神,瞬间又一亮,一脸急切的道。

    “额,说这个之前先问一句,不知掌柜的,看过我之前偶尔在章节最后的的作者有话要说了吗?”

    杨蔓娘写文的同时,偶尔会在最后的作者有话要说里,分享一些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儿。

    有时候,突然想到在现代看过的某些搞笑好玩的段子,也会顺势分享一下。

    “自然,娘子章末的小句虽然简短,却都很促狭有趣。尤其是那句“女为悦己者容,男为悦己者穷”,这些日子在汴京很是风靡哪!”

    朱旭捋须笑呵呵的道:

    “我也格外赞同哩!”

    作为报房东主,他一直都在看杨蔓娘的小说,所以,章末的作者有话要说自然是看到了的。

    最初还觉得大约是小娘子写书无聊,随便发的牢骚。但偶尔其中蹦出的几句有哲理的短句,初看诙谐幽默,细读却又发人深思,倒是让朱旭颇为喜爱。

    “我的主意很简单,就是我打算在这五千本《梦回盛唐》精装话本儿中,选一百本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写上一句类似作者有话要说里那样的短句”

    杨蔓娘的法子,类似于现代的签售会加饥饿营销,做了这么多年的商人,如今报房还在经营广告,朱旭瞬间一点就通。

    杨蔓娘才一说完,精明的他便明白了。

    “哈哈,妙啊!”

    朱旭忍不住一拍大腿。

    双眼放光:

    “娘子这法子,当真是妙极了!”

    第67章

    炎炎日正午, 灼灼火俱燃。进入五月之后,日头也越发的毒辣起来。

    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动辄便要出汗, 汴京人也都开始想法子消暑, 不光街头卖冰镇香引子的摊子也多了起来。女子们也纷纷换上抹胸裈裤, 外面只罩一件素色的褙子, 或是那富贵人家,干脆便穿轻薄透气的纱衣。

    因为天气热,容易出现各种瘟疫和疾病, 所以民间也把五月称为恶月。而每年的五月端午节庆,便是以转恶为安为主。人们挂艾草,系五毒彩绳和香囊, 吃粽子, 互相问候端午安康。

    而这样的大节日,报房和文绣院那边儿自然也是要放假的。

    杨蔓娘昨儿晚上给《梦回盛唐》的精装本签名, 一百本书的签名加上小句,可是个大工程,忙到快子时一刻了才睡下, 早晨自然没有起来。

    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都起得早, 一大早便跟走街串巷的的卖花郎买了桃枝儿、柳枝儿、葵花、蒲叶和艾草扎成一束,挂在大门上驱邪庇佑。

    午时,等杨蔓娘起来了,姐弟三个又打了井水, 加上艾草和菖蒲熬成热汤轮流沐浴, 这是大宋人家家户户流传下来的习俗。据说这样做,可以保证一年疫气不侵。

    沐浴完毕,换上时下流行的艾虎纹的纱衣, 带上避毒虫的五毒香包,系上五彩腕绳。接下来便是吃粽子,这个年代的粽子种类很多。杨蔓娘一家三口平日都忙,自然没有时间自己包粽子,索性便去桑家瓦子里的老苏家糕饼店买了各色现成的。不光省时省力,价格实惠,种类还很多,菱粽、筒粽、角粽、锥粽,秤槌粽、九子粽,各个都包的极为漂亮精巧。而且这年头做生意的都格外看客人的需求,若是不想要普通的糯米粽子,还可以当场选了馅料,让其现包现蒸也使得。

    白糯米加上枣子、加赤豆、加葡萄干儿,加栗子、加柿干儿、加蜜饯都可以。摊子上有六七十中馅料,只有你想不到的馅儿,没有不能加的馅料。两个小的喜欢加多多的馅料,什么赤豆,枣子,蜜饯,红糖,凡是觉得好吃的,都一股脑儿都加在粽子里。杨蔓娘吃粽子的口味比较淡,选的粽子里只加了葡萄干儿和白糖。

    当然,端午除了吃各色粽子,有理气祛风和活血化瘀功效的菖蒲酒,也是少不了的。只不过,家里没有一个能喝酒的,索性便只买了一大竹筒加了菖蒲的香引子。

    “大姐,吃罢饭咱们也去金明池看赛龙舟吧?”

    老三杨盼娘就像住校生似的,在文绣院关的久了,出来一趟就格外的爱凑热闹,尤其喜欢往人多的地方钻。

    不过,端午赛龙舟也是宋人过节的一大特色,杨蔓娘自己也想看就是了。她上辈子就知道《清明上河图》是宋代大家张择端的风俗画传世杰作。后来机缘巧合下,在天津博物馆看到另一幅画作《金明池争标图》,才知道这竟然也是张择端大.师的画中精品。其中描述的,就是汴京城金明池一年一度的端午龙舟竞渡,非常的写实,印象极为深刻。

    金明池在汴京城外十里处,从城内到金明池一共有两条路线。一条是陆路,沿着御街一路向南,从南熏门出汴京城,再右转沿官道行走个一里多便到,这条道路宽阔规整,也是官家去金明池的出行之路。

    是的,似乎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有一颗与民同乐的心。当今圣上也不例外,自从即位以来,每年金明池赛龙舟,官家都要亲自参加的。

    还有一条是水道,从城内的汴河码头上船,由通津门出京城,到了渡口再离舟登岸,不远处就是金明池。杨蔓娘姐弟三人走的就是水道,平日里因为直线距离近,很多百姓多选择走水路出城。不过今儿赶上端午日,就不同了。

    因为出行去看龙舟比赛的人太多,河中舟棹相连,船挤船,航道堵塞难行。大人喊,小孩儿叫,让杨蔓娘不由的想起了现代过节高速路口的堵车盛况。

    “大姐,怎么这么多人啊!早知道还不如坐牛车去了。”

    天气热人也容易着急,老三杨蔓娘拿着团扇扇的呼哧呼哧的,撅着嘴儿抱怨道。

    “哈哈,盼娘妹妹,咱们这已经算快的了,再走个一里多就能靠岸了。若是你坐牛车恐怕还不如水路呢,今日官家出行,还有朝中大臣的车架相随,从宣德门一路到城外,都被看热闹的人围的水泄不通呢,恐怕坐牛车的话比水路还慢呢。”

    说话之人穿着一身儿桃红色的襦裙,头上簪了一支石榴花。正是杨蔓娘的好朋友吕小娘。杨蔓娘离开矾楼之后,吕小娘便调到了三楼做事。

    吕小娘家家境不错,有一艘中等规模的渔船,恰好今日端午她休假,便约了杨蔓娘一道去金明池看赛龙舟。

    “急也没用,反正这会子去了比赛也不会开始,倒还不如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每年的金明池争标,都是等官家到了才会正式开始的。普通百姓去的早了,多是在湖边的彩棚里等候,或是里面的酒楼和店子里逛逛,买一些风味小吃。

    杨蔓娘将出门带的小食盒儿打开,将里面的粽子递给吕小娘一个,又给了正在划船的吕大郎和杨士林一人一个。

    “对了,蔓娘,你还记得咱们楼里的王巧娘吗?”

    吕小娘一边剥粽子一边道。

    “记得啊。”

    杨蔓娘自然记得这个人,她自从那次当众怼了王巧娘以后,对方看她一直都不怎么顺眼,不过也没胆子来招惹她就是了。后来,杨蔓娘离开矾楼,倒是再也没见过对方了。

    “她已经嫁人了,不过,你一定想不到她嫁给谁了?”

    吕小娘一脸神秘的道,显然事情不一般,倒是让杨蔓娘有些好奇了。

    “她嫁给谁,是楼里的客人吗?”

    “不是,是大管事曹顺心!”

    “啊?”

    杨蔓娘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他记得大管事曹顺心看着挺正派的一个人,怎么会这样?而且他的年纪,怎么也得有四十多岁了吧,比王巧娘大了二十多岁,这两个人,怎么凑到一起去了。

    看到杨蔓娘一脸吃惊的表情,吕小娘瞬间满意了,笑眯眯的继续输出八卦:

    “嘿嘿,我当时知道这事儿,也跟你一样的表情,我原本以为,王巧娘的眼睛都在二楼三楼的的富贵人家公子哥儿身上呢,谁知道,人家不声不响的嫁给了大管事呢!”

    “额,我记得大管事家里有娘子吧,难道,王巧娘给大管事当小妾?”

    无论哪个年代,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虽然这个年代,三妻四妾是合法的。但是底层老百姓,可没有听过谁家纳妾,基本都是一夫一妻。

    养小妾可是个花银子的事儿。杨蔓娘来了这么久,除了知道曹韵和曹溪这样的高门贵女家里有小妾以外,周围认识的普通市井百姓,基本都是一夫一妻。

    这倒不是说,这些男人多么的忠诚于自己的妻子,忠诚于婚姻。而是经济情况不允许,归根到底就是两个字。

    没钱。

    所以,杨蔓娘有些不理解,曹顺心的月薪虽然不算少,但家里还有娘子和一儿一女要养活,再养个小妾,应该不够吧!

    “哎呀,你说的这都是老黄历了,自从知道大管事和王巧娘勾搭在一起,大管事他家娘子就和他闹和离了,如今俩人都和离快一个月了,已经过了官府审批了。说起来,大管事娘子也年纪老大了,王巧娘也是生作孽,真是不知道她这么做图个什么。”

    根据《宋刑统》的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意思就是,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两厢情愿地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不予干预。

    就像曹顺心和娘子和离,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再由长辈主持,宣布与对方好聚好散。有点儿类似于现代的协议离婚。

    吕小娘是万分看不上王巧娘做的这件事的,在她看来,王巧娘这个年纪,完全可以嫁给一个年纪相当的,再不然,就给有钱人家做小妾也使得。好歹,年轻和有钱能图一个。可她如今这般嫁给曹顺心,就算是做正妻又如何,曹顺心虽然和娘子和离,可还是要养儿子女儿的,王巧娘给比自己都大的孩子做后娘,日子实在够呛。

    “额,这可真是”

    杨蔓娘想了半天,到底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评价,默默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白米葡萄干儿粽子。

    不过,她还是有些庆幸,宋代民风还是十分开化的,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也相对较高,若是生活的不顺心,女子有权提出离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据她所知,如今的女子不仅可以离婚,而且离婚后还可以改嫁。而改嫁的女子,也不会被社会歧视。

    只希望,那位和离的曹娘子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后半段儿,船行驶的很快,不一会儿便靠了岸。

    一路行来,金明池入口两旁的街道上,早已挤满了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许多孩子骑在父亲的肩上,也在奋力地挥舞着小手。

    原本宽阔的道路,也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车道。街道两旁,身穿盔甲的禁军士兵正在维持着秩序,但也只是象征性的。

    因为此刻,官家的撵轿还没有到来。维护秩序的士兵们脸上的表情是放松的,甚至还挂着浅浅的笑容,尽可能用他们所知道的一切,来回答周围人各种各样好奇的提问。

    杨蔓娘也没有急着进去,拉着妹妹杨盼娘和吕小娘,一起在御道旁边等着。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她自然也好奇,想瞻仰一下当今皇帝的模样儿。

    显然,皇帝是个准时的人。

    离午时还有一刻钟的时候。

    “咚!咚!咚!”

    远处传来鸣金回避的声音,是天子仪仗来了!

    “啊!是官家来了!”

    “快让一让,让一让。”

    “哎呀,别挤啊我先来的,让我瞧一瞧啊!我可是特地从应天府赶来的啊!”

    “你应天府了不起啊,洒家还是从京兆府来的呢!”

    众人吵吵嚷嚷互不相让,眼见天子仪仗到了,人群的气氛更加热烈,发出一阵阵的欢呼声。后面的人看不见,便纷纷掂着脚、伸着脖子用力往前挤。

    今日来看端午赛龙舟的,既有汴京人,也有刚到汴城的外乡人。汴京人和外乡人,还是非常容易区分的。汴京人大都熟悉皇家出行的规矩,不光知道看御驾的重点在哪儿,还掌握着欢呼喝彩的节点儿。他们虽然很兴奋,但还是努力的保持着汴京人的骄傲,表现处一种见过大世面的克制。

    而许多外乡人则不同,完全没个章法,自始至终都表现的很亢奋大声呼喊。不过挤归挤,百姓到底还是敬畏皇权,大家也都大体遵守着秩序,保持着必要的克制,没有堵塞御道的通行。

    此刻,万众瞩目之下。

    官家正坐在御撵中,放松而随意,隔着长长的珠帘,打量着两旁狂热的人群,享受着臣民的欢呼。在这样狂热的氛围中,杨蔓娘虽然没有欢呼,但是也努力的伸着脖子去瞧。

    不过很可惜,距离太远根本看不到什么,而且官家的车架很快便走过了,只能看到长长的珠帘。之后是皇子公主和妃子的车驾,再之后便是随行官员。

    相较而言,随行的官员们倒大多数端着架子,显得有些拘束。

    不过,一些刚入职的年轻的官员,依旧被现场被热烈的气氛所感染,放下了平常好不容易才端习惯的架子,开始和旁边的百姓一样手舞足蹈、喜形于色。不过,这样的舒展只是暂时的。很快,这些年轻的官员便在周围同僚,特别是自家上级犀利的目光下,一个个的又迅速地收敛了原本眉飞色舞的表情,恢复了在朝房里喜怒不形于色的常态。

    而这前后的有趣变化,显然被周围的围观百姓们敏锐地捕捉到了,引来了大家的指指点点,和一阵阵并无恶意的哄笑声。

    “哈哈哈!”

    “哈哈你看那个穿蓝衣裳的,他都不笑啦!”

    就在一片欢呼声中和叫喊声中,皇帝的车驾出来到金明池。

    杨蔓娘跟在吕大郎和杨士林的身后,左手拉着妹妹杨盼娘,右手拉着吕小娘,也跟着着浩浩荡荡的人.流,往金明池入口走。

    不时的听见周围有人大声的说着八卦。这个时候的汴京人毫不吝啬自己的热情,口若悬河,眉飞色舞的给外乡人当起义务解说员。她旁边的红脸汉子,从太.祖太宗到当今天子,从朝政到宫廷八卦,从皇家典故到两旁的仪仗队伍。一边说还不时的一边指点,哪个是贵妃的车驾,哪个是公主和王爷的车驾。

    当然,介绍的重点必是皇帝的御撵。从从车辆的尺寸规格,是哪位大匠打造,到拉车的马匹来自哪里,御撵配饰的诸多讲究,都是信手拈来,让人不得不信服。

    说到兴头处,还得郑重而严肃的,提一嘴自己是某年某月的时候,亲眼见到了当今天子。天子与民同乐,高立在宣德门的城楼上,还向他的方向挥手示意了。而一旁听着的外乡人则是一脸的惊讶向往。

    这场景就跟说相声似的,让一旁的杨蔓娘听的直乐。

    老三杨盼娘显然是个好捧哏,该惊呼惊呼,该诧异的时候诧异。听了一会子,还笑嘻嘻的问那汉子:

    “您还真是见多识广,就给我们说说天子长什么样儿呗!”

    “额这”

    红脸汉子顿时噎了一下。

    这个问题,他显然没有考虑过,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

    摆摆手含糊道:

    “天子天子自然是,是真龙之貌,岂可随便描述!”

    “唏!”

    “哈哈哈那汉子,别是在扯谎吧!”

    周围人顿时发出一片揶揄声儿,臊的男子钻出了人群。

    说话间,便到了金明池。明池内外,早已人山人海。

    经过大宋几代人的扩建,金明池规模极为宏大,连片的建筑群,雕梁画栋、繁华奢侈,已经是皇家离宫的水准。沿着金明池的四周,还修建了蜿蜒迤逦的围墙,就连墙体所用的颜色都和汴京皇宫一模一样,也让整个金明池,更多了几分皇家气派。

    正东偏南的是正门是棂星门,修的最为气派,可容数辆马车并驾而入。此刻,皇帝的御撵,正穿过棂星门进入金明池沿着御道前进,不远处就是延伸到湖中的高大水殿。

    这座亲水宫殿,专为官家观赏龙舟赛而建。而以水殿为中心,附近得其他建筑,则是按照身份的尊贵程度,依次是官家的嫔妃和各位皇子公主,皇亲国戚,以及随行的王公大臣们的观赛休憩之处。

    当然,这些都跟普通百姓无关。普通百姓还是挤在搭在湖边临时搭建的十几个彩棚里。

    这些彩棚,都是朝廷专门为每年的龙舟赛准备的。棚子的屋顶上,缠绕着各色的五颜六色的彩带,看上去很是喜庆和热闹,有点像现代的运动会似的,而彩棚主要是为了遮挡正午酷烈的阳光,里面并没有桌椅,大家都得站着观赛。不过,这些彩棚胜在免费,人气还是最旺的。有人气,自然就能聚财。汴京城的各家商户们,自然不会放过这样赚钱的机会,他们沿着湖边修建了很多酒楼。有些还是京城正店的分号。

    比如,杨蔓娘之前上工的矾楼,就在金明池湖边南面有一家分号,位置非常好,楼高三层,修的极为豪华气派,尤其是靠湖的几间雅座,不仅可以俯视整个金明池湖面,甚至站在三楼的雅间,还可以望到水殿一半的景象。这样的雅间,普通人也消费不起。几乎都是提前半年,就已经被达官贵人预定完了。

    当然,相比于大酒楼的高高在上,更热闹人气更旺的还是一些小的酒楼和摊贩。各种卖风味小吃、特色香引子,赏玩的字画笔筒和各色有趣的小物件,和汴京城内的并无太大的分别,味道似乎还更好一些。不过价钱上,也要略贵一些,但也不多,就只是略贵一两成,价格也还算是公道。

    出门这般久,虽然路上吃了粽子,但众人还是不免饿了。恰好遇上卖红莲饭的,便要了五碗。红莲饭是时下非常有名的小吃,用红莲米烧制而成,香气和口感都颇为独特。再配上解暑消热的紫苏饮子,每一口下去都极为的清爽。

    卖红莲饭摊子的对面,还有那射粉团的摊子,一文钱两次。引得很多孩童们拿着从长辈那里讨来的零用钱,围成个半圆,眼巴巴等着轮到自己,偏偏那裹着芝麻的糯米团子被油炸之后,滑腻且难以射中,小童们频频不中,不免唉声叹气。

    期间,老三杨盼娘恰好遇上了文绣院里的几个小娘子,便央求着杨蔓娘允了她和一众同窗们一道去玩儿,杨蔓娘自己也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自然是允了。

    不过,随着锣鼓声的响起,热场的水上木偶戏开始,气氛瞬间便躁动起来了!

    大人的高喊声,小孩儿的喧闹声,加上两边商户的叫喊声,和锣鼓声儿混在一起,几乎要掀翻了天去。这样人挤人的场面,让杨蔓娘不由得想到之前的除夕驱傩!原本闲逛的人们再也无心逛小摊子了,都都纷纷呼朋引伴,撒腿往彩棚里跑,踩的鞋子都掉了,就为了找一个最佳的观赏表演的位置。

    原本和她一起的吕小娘,不知何时和吕大郎他们一道,被人群裹挟着去了西边的彩棚。人实在太多了,杨蔓娘挤不进去,索性也不挤了。离开彩棚站到南岸人少处,远远的瞧着水秋千表演。

    所谓水秋千,是一种秋千和花样跳水的结合,玩的就是一个惊险刺激。水秋千的架子设在船上,随着锣鼓和笙笛的伴奏,弄潮儿们身着彩衣,在秋千上来回的翻荡,每每荡到最高点时,便突然撒开秋千绳,或是鱼跃或是翻跟头的花样入水,引的周围的百姓阵阵喝彩,也引得临水阁上的皇亲贵戚们驻足。

    杨蔓娘到底不死心,努力的踮起脚尖,想瞧一瞧皇帝长什么样儿,但因为距离太远,只瞧见临水阁二楼,黄罗盖伞下坐着一个身穿秋香色的圆领长袍,头戴纱帽的男子。虽然瞧不清具体面容,但是看周围人都身穿统一的内侍服饰,想来应该就是当今官家了。

    水殿边的飞虹仙桥上,王公大臣和皇室成员们摇着折扇谈笑风生,看着水中的各色表演。杨蔓娘还在其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

    倒不是她的眼神有多么好,而是他年轻英俊,身姿挺拔,站在一众四十岁往上的高官里实在是鹤立鸡群,引人注目。

    此刻的他正侧身和身旁一位矮胖的中年官员说着什么,大抵是感受到了她的目光。

    不经意间,回首瞥了过来。

    距离太远,杨蔓娘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看到他额上那一抹烟灰色,如同端午的金明池湖水,波光粼粼。

    “咚!”

    突然的鼓声,瞬间打断了杨蔓娘的胡思乱想。

    水面之上,驶来一叶小舟。这是来向官家报告的,所有龙舟赛的准备就绪,就等官家下令比赛开始了。

    水殿围栏处,一名宦官模样儿的中年男子,端着一个托盘上了临水阁二楼。

    远远的,杨蔓娘瞧见官家举起托盘里黄色小旗,挥舞了几下。小舟上的人收到指令,随即便挥舞起一面红色的大旗,同时开始擂鼓。

    “咚,咚,咚咚”

    端午龙舟赛,正式开始!

    站在岸边彩棚里的百姓早已沸腾,一时间,金明池湖面上,百舟竞发,锣鼓喧天。

    规模最大也最为壮观的龙舟队,是皇家龙舟队。这些龙舟是由亲王指挥,气势最强,除此之外,还有各地也有地方龙舟队。这些龙舟队大多是由地方官员组织,规模和装备可能不如皇家龙舟队豪华,但技术不可小觑。

    当然这样的节日,天子与民同乐,比赛自然也少不了汴京民间自发组织的龙舟队。虽然民间龙舟队的参与度和影响力虽然不如皇家和地方龙舟队,但其中参加的很多都是熟人,所以得到的关注度和欢呼声也不少,杨蔓娘还在其中看到了卢亚威的身影。

    伴随着鼓声和号子声,所有的龙舟都你追我赶,奋勇争先。一会儿你在前,一会儿我在前。围观的人群也不时的鼓掌喝彩,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随着比赛的逐渐激烈,甚至还有一条龙舟太过急躁,没有掌握好力度翻进了金明池,惹得岸上的百姓连连惊呼。

    这样热闹的场面,就连那些坐在水殿里的官家妃嫔们,也难以保持以往的矜持,不时的从座位上起身,拿帕子捂着嘴连连惊呼。

    除了那次除夕看傩舞,杨蔓娘是第二次在大宋参加这样大型的活动。看着身边众人神情激动,高声喝彩的样子。恍然间一时不知今夕何夕,有一种在现代看运动会的错觉。

    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蹦跳着挥舞起手里的彩旗,跟这众人高声喝彩。

    “就这般快活吗?”

    倏忽间,身后传来一道带着笑意的男声。

    杨蔓娘转身,不知何时,傅劲光竟然来到了自己身后。

    今日的他和往日不同,穿了一身文士白袍,腰束玉带,兼具了文人的光风霁月和武者的英姿勃发,着实是让人移不开眼。

    四目相对,想到自己刚才旁若无人,又蹦又跳的样子,杨蔓娘不由的脸色红了一下:

    “指挥使。”

    傅劲光目光落在少女微红的脸上。

    挑了挑眉,意有所指:

    “又见面了,杨姑娘。”

    杨蔓娘顿时想起上次在虹桥相遇时对方说的话。

    做人当然要言而有信,便指了指岸边的一家叫芳菲客的酒馆,笑着道:

    “那,我请指挥使一道喝酒吧?”

    此刻。

    龙舟比赛已经告一段落了。

    宫廷乐师们在水殿周围奏乐,乐曲声渡水而来。伴随着欢快的乐曲,不远处的湖边,众人说说笑笑,跳起了传统的东篱舞。

    “不。”

    傅劲光摇了摇头。

    瞥了一眼不远处正在跳舞的人群。

    转头勾唇一笑,眸光温柔:

    “妹妹,你来舞东篱,我来喝酒如何?”

    第68章

    天街小雨润如酥。

    五月二十一, 热了大半个月的汴京城,一大清早起来便下起了下着绵绵细雨,整个空气都变得湿润起来。沿街的商铺廊檐处, 雨滴儿如透明珍珠一般, 顺着屋檐的瓦片上缓缓滴落下来。躲在屋檐下的燕子们, 三三两两的探头探脑, 叽叽喳喳,似乎在讨论着雨停了去哪儿觅食。

    这会子是五更时分,天还没亮。御街沿街的铺子, 都还没有开门。只有惯常在这儿卖早点的小摊儿,点着灯笼,支着雨篷, 在街道两边儿卖早点。

    “卖包子咯, 香喷喷的羊肉大包子,两文钱一个, 五文钱三个!”

    “灌肺,灌肺,老刘灌肺, 好吃不贵!羊脂韭饼、糟羊蹄、糟蟹!”

    “炊饼馒头, 七宝素粥”

    叫卖声此起彼伏,穿透了雨幕。给这凉爽的下雨天,添上了一丝温度。

    不远处,一高一矮, 两个身穿皂色公服的男子, 打着竹骨伞从街道司出来,不紧不慢的往卖早点的摊子上走去。

    走近了,卖早店的商户们纷纷满脸含笑, 热情的打招呼:

    “哎呀,是连大人,宋大人,您二位这么早就来啦!二位大人尝尝我家刚出锅的七宝素粥吧,加了糖的,甜着呢!”

    “您二位还是喝碗羊肉杂碎汤吧,保证羊肉足足的嘞!”

    御街之所以叫御街,是因为这条街北起皇宫,经过州桥和朱雀门,直达外城,总长度长达十余里,是供皇帝御驾出入,大臣们上早朝的主要街道。所以平常商贩云集,商铺林立,朝廷专门设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街道司,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处理侵街,以确保整个街道的整洁和秩序。

    这两位街道司的差役,就类似于现代的城.管,所以,这些小商小贩面对这二位的时候,不免态度殷勤一些。

    “我说老李,你这年纪也不小了,家里的二小子都娶上媳妇了,还下雨天出来摆摊儿,咋不叫儿子媳妇来?”

    高个子差役姓宋,名宋嘉诚,年纪约莫三十来岁,有些不修边幅,一脸乱蓬蓬的大胡子。他显然跟商户们都熟,哈哈一笑,打趣了卖羊杂碎的李老汉一句。也不等对方答话,便拉开摊位上的长条凳子,收起手里的竹骨伞。

    大马金刀的一坐道:

    “早上刚吃了炊饼,给我们兄弟俩,一人来一碗羊肉杂碎汤暖暖身子。”

    “哎,好嘞!”

    老李憨憨一笑:

    “年纪大了觉少。大雨天年轻人且贪睡呢,这早点摊子,哪里等得。”

    他年轻时候就卖羊杂汤,到如今也快二十年了。一边切羊杂一边说话儿,手下得动作却一点儿也不慢。

    “那倒是,二郎小两口儿新婚燕尔,晚上忙活的多了,早上自然起不来,哈哈。”

    宋嘉诚嘿嘿一笑,和另一位差役挤了挤眼,乱蓬蓬得大胡子都变得猥琐起来。

    这样说荤话儿在市井中是常有的事儿,老李也不在意。装了两大碗满满的羊杂汤,撒上一撮碧绿的葱花儿,端上桌子。

    笑呵呵的道:

    “忙活才好啊,明年能抱个孙子更好。”

    汴京正店脚店几千家,老李的羊杂汤虽然好喝,却也排不上号儿。但宋嘉诚却偏偏喜欢,当值的时候三五天总要来喝上一回。

    羊肉和羊杂的香气,夹杂着浓郁的葱香味儿,一口下去就暖到了胃里,舒坦!

    “吁!”

    伴随着响鞭的声音。雨中传来“吱嘎吱嘎”的车轮声儿。

    宋嘉诚抬头一瞧。不远处,缓缓驶过来一辆马车。外饰精美绝伦,车身上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拉车的马也极为高大,毛发光滑闪亮,显然都是来自西域的上等马匹,显然主人非富即贵。

    宋嘉诚的差事,大多时候都在街面儿上,自然眼睛也毒。一眼就瞧见了车辕上上面,黑色的三角小旗上的“高”字。

    “这是高尚书的马车?这个时辰上朝可有些迟了。”

    一起喝羊杂汤的差役连松和瞥了一眼马车,语气有些疑惑的道。

    “呵呵,这不是高尚书,尚书大人的马车不到五更就去皇城了,他家的随从还在我这里买了包子呢。”

    一旁给新来的客人切羊杂的老李,瞥了一行驶过去的马车,笑眯眯的道。

    “哦,那应该尚书大人家里的衙内小姐了,就不知这个时辰出来做什么,总不会是去潘楼逛早市吧?”

    宋嘉诚挑了挑眉。

    “哈哈,这样的人家,下人都多的用不完,哪里还要衙内和小姐们下雨天亲自去逛早市。不过,今儿个除了去上早朝的大人们,确实有不少官宦人家的马车经过呢?”

    “还有这种事?难道,是发生什么新鲜事儿不成?”

    “哎呀,你们这都不知道啊!”

    一名身形瘦削,身披蓑衣踩着木屐的食客有些诧异的道:

    “今儿个朱雀门报房办甚签售会,十两银子一本书,这不,好些喜欢墨瑾公子的衙内小姐们都早早的去排队了。”

    “嘶!这么贵!谁会买啊!”

    “确实太贵了,这一本书都够喝多少羊肉汤的了,我看八成是卖不出去的!”

    “哈哈,这你们就想错了,买的人多的很哩,自从那朱雀门小报放出风声来说总共五千本精装书,里面还有一百本书里有墨瑾公子的亲笔签名,好些不差钱的衙内就蠢蠢欲动喽!毕竟带签名的才一百本啊,狼多肉少,都怕去的晚了被别人买走了啊。”

    “何必这么麻烦,这样的人家,让报房直接把书送上门不就得了。”

    “往常自然可以如此,但是从报房那边端午放出消息之后,便有许多汴京的衙内和小娘子打发家里的下人来蹲点了,但是听说想打招呼插队的人太多,报房那边没法子,便规定先到先得,而且每人限购一本,多了不卖。”

    “哎呦,这么多条条框框的规矩,还有有银子不赚的啊,这朱雀门报房自从有了墨瑾公子这个摇钱树,倒是支棱起来了,连这些官宦人家的衙内和小娘子都敢得罪喽!”

    “就是,我看这次是要踢到铁板了,刚才那位不就是高家的小衙内嘛,听说那可不是个讲规矩的,别是去掀摊子的吧!”

    “啊这,不能吧!”

    朱雀门报房,此刻刚开门。

    这个时辰比平常早了一个时辰。这是大宋的第一场签售会,自然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大掌柜朱贵无师自通,用红布做了个“欢迎莅临墨瑾公子新书签售”的横幅挂在牌匾上。

    报房昨晚彻底做了一次大扫除,大厅还提前的装饰了一番,摆了十多盆鸢尾花和菊花点缀。杨蔓娘虽然没有来,但也专门去书画店做了一副裱糊好的“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的巨大广告牌,立在报房大厅应景。

    各家的马车都有序的停在街口。

    穿着华丽的小娘子和衙内们哈欠连天的下了马车,但是瞧见报房门口的布置,顿时也不觉得困了,反而有一种新奇的感觉。

    遇上认识的人,便一脸欣喜的互相问候。

    “啊,浣娘,我记得你之前不是买了一本《梦回盛唐》了嘛,怎么还来?”

    “嘿嘿,当然要来,那是普通本,今天这可是墨瑾公子签名的精装本啊,我自然要买。平日里就看普通的打发时间,精装本的当然要好好收藏起来呀!”

    “哈哈,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般想的。”

    “不过签售会这法子,倒是头一遭见,也不知朱雀门小报怎么想出来的,倒是挺有趣的。”

    “可不么”

    乘着还没有轮到自己,许多互相认识的小娘子都打着油纸伞,一边在门口排队,一边叽叽喳喳的互相寒暄。

    就算是彼此不认识的此刻也不显尴尬,毕竟大家都是墨瑾公子的拥趸,可以聊的话题实在不要太多。

    之前早点摊子的人说的所谓掀摊子的事情,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众人都有序的排着队入内,一本本的购买。

    不得不说,《梦回盛唐》的精装本做的确实非常出色,大多数人头一次看到封面就爱不释手。尤其是几个小娘子,看到上面画的太子和秦王,更是眼神都亮晶晶的。

    而且买到了书之后,客人都不急着离开,而是不约而同的翻开第一页去瞧有没有签名,当然大多数都是没有的,不过大家对此也有心理准备,遗憾过后,还是很珍惜的将书收好。

    此情此景,让因为担心客人会闹事,一直站在二楼观望的东主朱旭暗暗的松了口气。

    说实话,原本买精装本的人也不多,但是自从前几天报房放出消息,五千本精装书里有一百本是带墨瑾公子签名的,来打听买书的人就成倍激增,几乎快踏破了朱雀门报房的门槛儿。

    售书的事自然是不用再发愁了,但是新的烦恼又随之而来,几乎所有买精装本的,都是冲着墨瑾公子的签名来的,不少人还想打招呼让报房给预留,还都是些得罪不起的官宦人家,僧多粥少,给谁不给谁呢,朱旭为此就很苦恼和上火。

    他原本想着,不然就让杨蔓娘多签一些,或者干脆让报房的撰稿们帮着签也行。谁知道杨蔓娘直接一口拒绝了。也没有再解释什么,而是让他直接把一百本签名的书打乱放进去,正常卖就行了,谁买到算谁的,凭运气,就跟开盲盒一样。

    朱旭虽然不知这盲盒是何物,但大抵能明白这话的意思,对于杨蔓娘这不负责任的话,自然心中暗自腹诽不已。

    不过两人现在更多的是合作关系。而且从目前的供需关系来看,杨蔓娘还属于强势的一方,加上精装本她还投了银子,朱旭倒也不好再强迫对方什么,只能一边心里担心,一边暗暗祈祷一切顺利。

    “哎呀!太好啦!我这本是有签名的!”

    突然。

    一个兴奋的声音打破了排队队伍的宁静,也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朱旭也不由得低头往楼下望去。

    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穿着浅粉色交领襦裙,头戴莲花冠的小娘子,此刻这位小娘子正一脸兴奋的捂着嘴巴,抱着手里的书本蹦蹦跳跳,一点儿没有淑女的摸样儿。

    不过。

    周围排队的人显然也不在意,闻言迅速的围了过来。

    “哎呀,于三娘,给我瞧瞧!”

    “是啊,快打开瞧瞧,墨瑾公子在里面写了什么小句啊!”

    “对对对,快读一读。”

    后排的人,也都伸着脖子一脸的好奇。

    于小娘得了签名书心里高兴,自然也没有藏私。但扫了一眼书里的小句,脸色顿时变得有些古怪。

    但众人催的紧,她还是清了清嗓子,忍着笑意,将书上的小句读了出来:

    “锄禾日当午,读书真辛苦。一本小破书,一坐一上午。”

    周围排队的众人,先是一静。

    然后,便爆发出了一阵岔气儿似的笑声。

    “哈哈哈”

    “有趣,这小句实在有趣。”

    “嘿嘿,这墨瑾公子写的小句也太促狭了些!”

    一个读书人模样儿,身穿豆青色圆领长袍的年轻公子闻言,摇着手中的折扇文邹邹的道:

    “一本小破书,一坐一上午,知我者,墨瑾公子也!”

    书生的话音才刚落,队伍后面便传来一声哀嚎:

    “何止一坐一上午,我是一坐一晚上哪。我家老爹恨不得我晚上不睡觉,天天头悬梁锥刺股。”

    显然,这位仁兄也被杨蔓娘的小句戳中了读书的伤心事。

    有了小句的出现,之后排队的气氛越发的活跃。很多没有买到带签名和小句精装书的,买完也不忙着走了,索性在一旁等着,看还有谁能买到。

    五十分之一的几率,显然还不算太低。

    很快,下一个幸运儿出现了,一个穿蓝色圆领长袍的小郎君买到了带签名的精装本。

    “嘿!快读一读啊!”

    “对啊,那小郎君别藏着掖着,快念出来给大伙儿听听!”

    这次又延续了之前的情景,众人迅速的围在了蓝衣小郎君的身边。

    但小郎君翻开书,却是眼睛不可置信的瞪得老大。接着便忍不住抱着书哈哈大笑,前仰后合,都快要笑的流出眼泪了,惹得围观的众人越发的好奇。

    “那小郎,你倒是读出来啊,到底写的什么啊?”

    “就是,写什么了,为何笑得这般夸张!”

    “真急人,你倒是快读出来啊!”

    在众人的一再催促下,蓝袍小郎君终于终于止住了笑意。

    轻咳了一声。

    努力的绷着脸,一字一句,吐出了小句的内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啊,这”

    排队的众人跟小郎君之前一样,先是一脸懵,眼睛瞪得老大。

    然后,便爆发出哄堂大笑。

    “哈哈哈”

    “哎呀,笑煞我也!这墨瑾公子当真不拘一格,哈哈,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就连之前因为功课之事哀嚎的那位仁兄,此刻也是笑得前仰后合。

    这句实在是太促狭了,排在队伍里的小衙内高尧康,闻言也忍不住和众人一道哈哈大笑。

    笑罢。

    又忍不住抬头朝报房二楼打开的窗户望去,期待能够看到墨瑾公子的身影。

    说实话,自从之前的几封信件交往,对方提出的很多新颖的画画手法,高尧康就对墨瑾公子越发的佩服了,甚至有一种恨不相逢的知己之感,同时也不免对其本人越发的好奇了,只是碍于对方是女子,倒是不好再提要见面的话,但也对其样貌,也不免在心里有所幻想。

    所以,一方面是为了买书,另外一方面也是心里怀着某种期待。向来都不喜欢早起的小衙内,昨晚特地叮嘱侍女一定要早早的把自己叫起来。

    起来洗漱罢后,先是换了一身又一身儿的衣裳,然后对着家里的镜子照了又照。最后还不满意,又鬼鬼祟祟的从老爹高闽心爱的花圃里,采了一朵艳丽的芍药花簪在头上,打扮的新郎倌儿似的。

    才在大哥高尧斐一脸狐疑的目光中,坐上马车匆匆赶来朱雀门报房。

    只可惜,杨蔓娘显然没有什么默契。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小衙内仰着脖子,对着报房二楼瞧了半天,也没看到她人,只瞧见一个穿着绿色缎子衣裳,胡子拉碴的猥琐胖老头儿,在窗口探头探脑的,委实晦气的很。

    被嫌弃的朱旭:衙内,你礼貌吗?

    一人限购一本书,自然也没什么好纠结扯皮的,所以排队的队伍行进的很快,不一会儿便轮到了排队的高尧康。

    负责的管事微笑着将书奉上,语气客气的道:

    “公子,这是您的书,承惠十两银子。”

    高尧康看到封面上自己的画,不由的莞尔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他爽快的掏出荷包付了银子。打开书第一页,熟悉的娟秀字体映入眼帘,是墨瑾公子签名。

    哈哈!自己竟然买到了!

    小衙内顿时心里一乐,有种蹴鞠比赛的时候,在官扑店压中头彩的感觉。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再而衰,三而竭。”

    不愧是墨瑾公子哪!

    一如既往诙谐有趣又发人深思的小句,让高尧康忍不住会心一笑,读了出来。

    之后的情况和前面差不多,不时地便有买到签名书的幸运儿,被众人围住,央求念出上面的小句。

    这一场别开生面的签售会,差不多持续了两个时辰。

    倒不是有什么别的缘故,而是书卖完了。

    是的,全部都卖完了,东主朱旭原本还担心会剩下太多,没想到最后居然一本都没剩。就连原本答应给自家女儿留着收藏的那本,都被熟人好说歹说给求着买走了,可把朱秋雨给气得不轻。

    “我原本还想着这么高的价格,应该不会有太多人买的,想不到居然真的卖完了!而且好些衙内都没有买到带签名和小句的书,我还担心这些人若是不满该如何是好,没想到最后他们竟然没人找麻烦,当真是奇也怪哉。”

    卖完了所有精装书,自然也不用守在报房里了。这一把下来,净赚一万七千多两银子。经了大半辈子的商,朱旭从来没有觉得赚钱竟然这么容易。

    饭桌上,朱旭夹了一筷子松鼠桂鱼,一边细细品味,一边忍不住有些飘飘然的道:

    “那些衙内们也没有那么可怕嘛,今儿买书的时候,这些人都怪好说话嘞。”

    朱秋雨还在为没拿到精装本的事儿生气。

    闻言,撇了撇嘴反驳道:

    “爹爹错了。那些官宦人家的衙内平日里眼睛都长在头顶上,可不好说话的。只是他们觉得这样的签售会,墨瑾公子可能会在报房,才一个个都表现的那般斯文的。”

    朱秋雨外祖父家的小舅舅是大理寺的官员,所以她去外祖父家的时候,也接触过汴京的那些衙内们,虽然也有读书上进的,但也不乏那些不学无术,仗着家里的势力成日斗鸡走狗,而且大多不是什么好脾气的。

    “额 ,那倒是。要说这开盲盒的主意还当真不错哩!当初墨瑾公子说让直接靠运气买,我还觉得不靠谱,怕大家觉得亏不愿意浪费时间呢!”

    “这怎么是浪费时间,能得到一个墨瑾公子的亲笔签名多有纪念意义啊,而且大家是真的喜欢墨瑾公子喜欢《梦回盛唐》,才想要她亲笔签名的书呢,若是那些不喜欢的人签的名,别说买了,白给都不要呢!再说了,那些衙内们每天花银子如流水,又不读书又不用上朝,别的没有,时间是大把的,为了买书半夜起来排队算什么,这带签名的精装本,全大宋才一百本,多珍贵啊,以后拿出去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呢!”

    朱秋雨本身就是《梦回盛唐》发烧友中的一员,自然更能理解大家的心态和想法。可说到最后,又想起自己作为东家千金,居然一本都没的收藏。

    不免又耷拉着小脸,不高兴的撅起了嘴儿:

    “哼,都怪爹爹你把我的书卖给人了,不然我也有一本墨瑾公子签名的书可以收藏了。”

    朱旭见状只好哄道:

    “是爹爹的不是,下次一定不会了。”

    “那,爹爹打算怎么补偿人家?”

    朱秋雨眼珠儿一转。

    “什么都行,你说吧。”

    哈哈!等的就是这句话!

    朱秋雨顿时来了精神,心花怒放的就要提要求。

    “除了见墨瑾公子。”

    朱旭夹了一筷子什锦豆腐丝,不紧不慢的道。

    “额”

    朱秋雨顿时噎住了。

    半晌。

    没精打采的扁扁嘴:

    “那没事了!”

    第69章

    却说, 朱雀门小报这次的签售会,可谓是开了签售的先河。

    不说那些买到签名精装本的衙内和小娘们,回去如何的跟周围人炫耀, 惹的众人羡慕。也不提如今市面上, 那些被墨瑾公子签了名的一百本精装本《梦回盛唐》, 已经被二道贩子炒到了五十两银子一本, 就这还有价无市,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卖。

    单说《梦回盛唐》精装本上的那些小句,随着签售会的结束, 很快便传播开来,风靡了汴京。

    尤其是那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更是传到了皇宫里。

    这事儿, 要说起来就是巧儿她妈给巧儿开门,巧到家了。

    就是某天下朝会之后, 一个年轻的礼部朝官去求见官家。结果此人恰好囊中羞涩,没有银子打点内侍,被内侍给为难了, 故意让他多等了一刻钟, 所以该朝官后来拜见官家的时候,不免脸上带了一丝不忿之色。

    官家见状,就问他何故如此。然后此人年轻气盛,自然藏不住事儿, 便把事情如此这般告诉了官家, 最后还一脸郁色的表达了自己的心情,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然后, 官家听罢就先是一愣,然后被逗得哈哈大笑。

    再然后。

    额,再就没有然后了。

    听说这人还没出东华门,就被宫里的小太监们围殴,给打的鼻青脸肿了。

    后来这事儿就上了小报,传播的广为人知。再然后,杨蔓娘精装本上的这些小句就更火了。很快所有的小句一句不落,便被消息灵通的报探子们都给收集到了,《虹桥小报》还特意为此做了一期墨瑾公子小句合集。

    “智者不入爱河,淹死概不负责。”

    “人生在世不称意,不如自挂东南枝。”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爽。”

    这些小句简短诙谐很好记,很快便随着小报,传遍了汴京城的各个角落。加上这个时节天气暖和,又是各大书院的学子们游学的时候。又被许多来汴京国子监游学的书院学子们,带回了自家书院,私下口口相传。

    然后,某日。

    应天府书院,一先生讲学的时候,让某马姓学生背诵论语第十二章 《为政》。

    这位倒霉的仁兄,就嘴瓢了。

    一不小心就把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给背诵成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爽。

    然后,他就真的爽了。

    被先生当堂戒尺伺候,打的左手肿成了馒头。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的汴京各大报房,都被朱雀门报房签售会的法子给吸引住了,许多汴京的报房和话本儿作者发现,原来卖书还能这么操作?大家都是同行,自然大概能算的出朱雀门小报精装书的成本,再加上售卖的数量也是透明的,所以利润自然不要太好算。

    然后这一算之下,其他报房的东主自然受了刺激,各个都羡慕的眼睛发红,这朱雀门小报哪里是印书,这分明是在印交子啊!简直抢钱都没这么快的!

    这还了得!

    受到刺激之下,大家纷纷开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报房想着要不要也搞一个这样的签售会,有的报房则想着做精装书售卖,有的话本儿作者则想着,不如干脆学墨瑾公子,也在自己的小说后加一些小句吸引读者。

    不过,世上的事情,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比如搞签售会,场地的布置自然容易,各家报房买点花,做些横幅就是了,也花不了几个钱。关键是签售的话本儿选择难住了不少报房。签售会签售会,最重要的自然就是签售的书了,虽然不说能强过《梦回盛唐》吧,但至少也得说的过去,受读者喜爱啊,不然,做出精装本卖给谁啊!

    好多报房和书房跟风扒拉半天,也没有扒拉出合适的话本儿,最后便放弃了。

    倒是《李氏小报》和《小报》扒拉到最后,找到两本不错的。月下散人和岳阳老生的成名作,《梅花定情记》和《梁生志异》,两家报房都有自己的印刷坊,也不耽搁,用了上等宣纸,又花大价钱找人做了封面,最后不到半个月的功夫,便各自推出了精装本,一本十两,也搞起了签售会。

    当然,结果自然是不尽如人意了,与墨瑾公子签售会那天,大批人冒着雨排队买书的盛况完全没法子比。

    岳阳老生的《梁生志异》还可以,有许多男性读者喜欢,印了三千本,大概卖了一百多本。月下散人的《梅花定情记》却是彻底遭了冷遇,一共印了三千本,来的人仅仅只有小猫两三只,最后卖出去的还不到两个巴掌的数量,实在是扑到家了。也给月下散人气的整个人都不好了,好几日都在家里愤愤的咒骂墨瑾公子。

    说来也是奇怪,按说月下散人和岳阳老生是同一日办签售会的,他嫉妒岳阳老生也还勉强说的过去。却偏偏嫉妒起八竿子打不着的杨蔓娘来,你道原因为何?

    归根到底,就是觉得她是个女人,不该强过自己。在月下散人看来,输给岳阳老生一个男人,心里虽然不爽但还能忍。但输给一个女流之辈却绝不能忍,加上在他看来,本来自己的《梅花定情记》在汴京那么火热,很多夫人小姐都追捧的。就因为这墨瑾公子的《梦回盛唐》和《霸道王爷心悦我》出现,才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读者,害的自己的《梅花定情记》在签售会惨遭冷遇。

    清月散人本就不是个大度的性子,越想心里便越发的不服气,嫉妒之下便想要抨击对方。所以,一气之下便生了一计,反正自己也丢脸了,索性就不管那么多了。便直接在今日的《李氏小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公开讥讽墨瑾公子,还骂的挺难听。

    大概内容便是说墨瑾公子一介女流之辈,不好好读女则女诫,在家侍候服侍丈夫侍候公婆。不过识得几个字,就敢抛头露面,自诩才女,写出一些幼稚可笑,情情爱爱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哗众取宠,简直是牝鸡司晨。还不如早些放下毛笔回家相夫教子,免得贻笑大方。

    不过。

    此刻的杨蔓娘,自然还不知道这事儿。这个时候的她,正在家里数交子。

    是的,数交子。

    这次的分成,朱旭结算的依旧很利落。签售结束还不到二十天,便送过来了。当然,不可能是送来七千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了,毕竟那可要三百五十多公斤,搬过来不方便,而且杨蔓娘家里放着也不安全,连出门恐怕都得时刻惦记着。

    所以,朱旭拿来的都是一千两面额的交子。一共是七张,外加五百两的散碎银子。杨蔓娘还是第一次见到北宋的大额银票。交子的设计非常独特,首先纸张上就很特殊,纸的颜色是一种类似画卷,却又比画卷清淡一些的焦黄色,纸质坚韧细密,除了标注了最基本的面额以外,上面还绘着繁复的花纹和山水人物图案,仿佛在这薄薄的纸张上刻下一副时光画卷。

    除此之外,交子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写的警示语。警示语的字体是非常小的,和现代的微雕印章有的一拼,不过虽然整体较小,但是上面的内容却是非常丰富清晰的,杨蔓娘看的真真切切。

    敕伪造会子,犯人处斩,赏钱一千贯。

    真不知道,这些制作交子的人是怎么做到的。

    “这么大的面额,就不怕被伪造吗?”

    杨蔓娘总感觉和现代相比,这个年代的防伪技术还很落后。

    朱旭顿时笑了:

    “呵呵,怎么会。瞧见上面的那行警示语了嘛,敕伪造会子,犯人处斩。伪造交子一旦被抓,会被处斩,并且其所有家产也会被没收,一般人谁敢干?再说了就算有这个胆子,也没本事仿造,朝廷也设立了专门的造纸作坊作为制作银票的专用作坊,还采用特殊的纸张生产交子,这种纸张坚韧细密,根本难以仿制。”

    “不光如此,最重要的防止伪造的手段,便在于这些密密麻麻的警示语小楷上,这些字,字迹工整,出入皆法,就是最擅长书法的大家都很难写出这么小的字,一般人又怎么可能模仿的了。况且,就算以上所有条件,都恰好有人能够做到。但娘子想一想,这做到的成本就已经远远超过交子面额本身了,有这个本事,谁又会傻的去做这掉脑袋的事呢?”

    杨蔓娘一想,顿时恍然,也不由得笑了。

    也是啊,虽然这个年代防伪技术不发达。但是同样的,伪造技术也不发达啊,确实没什么好担心的。

    收起手里的交子,杨蔓娘喝了口茶,笑着换了个话题:

    “听说员外家的宅子在显仁坊?”

    “不错,是祖上留下来的老宅子,原本在皮场街上,旁边就是皮场庙,现在是万寿观了。怎么,杨娘子为何有此一问,莫非要打算买宅了?”

    朱旭哈哈一笑。

    “确实有这个想法。”

    杨蔓娘点点了点头。

    汴京是一个常住人口加上驻军和流动人口将近二百万的超级城市,所以,人口密度非常高,房地产市场自然也发达火爆,房价很高。

    房价基本可以媲美现代的帝都和魔都,算得上寸土寸金了。很多有宅子的人家,都是有权有势的皇亲国戚或者高官巨贾,亦或者是老汴京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普通小老百姓想要靠自己买房子难比登天。

    甚至,老汴京人还有句俗语,说汴京城的宅子,你生下来有就有,生下来没有的话辈子也没有。

    这话虽然有些绝对,但也不无道理,汴京很多人都因为房价太高没有房子。那些彻底买不起房子的底层穷人,买不起索性就只租不买了。可是很多有一定的收入,想要过体面生活的中产,就很烦恼。

    比如一个普通的县衙小吏,差一点儿的,一个月赚四五千文的俸禄,好的一个月七八千文。除了正俸外,还有衣裳钱、禄粟钱、添支钱、薪碳钱、盐钱、茶酒厨料钱、职钱、公使钱及一些年节的赏赐,若是地方官员还有职田,官员被外派差遣的话,还有出差的津贴补助钱。零零碎碎的算下来,一个月下来,收入最低也在三两银子以上,算是典型的中产收入了。

    这样的收入租房子很富裕,可买房子就不够看了。所以如今汴京城的大部分官吏,还都是租房蜗居族,一边租公租房,一边努力攒钱买房。比如大宋名人苏辙,也曾因为买不起汴京的房子而苦恼,还为此写过一句诗,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

    后来,在许州盖了三间新房,觉得人生一辈子,有个房子总算是值了。

    还写诗自嘲道:

    “平生未有三间屋,今岁初成百步廊。欲趁闲年就新宅,不辞暑月卧斜阳。”

    可想而知,时下买房的不易。

    不过,人总是渴望有一个固定居所的,尤其是对于已经连续搬了好几次家的杨蔓娘来说,虽然生活在慢慢变好,可偶尔内心还是不免有一种寄人篱下的不安定感。总感觉只有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是家,才算安定下来。

    所以如今手头有了银子,第一件事便是考虑买个房子。

    “唔,汴京的房价确实不便宜,不过以杨娘子如今的身价,倒确实可以考虑了,不知娘子还记得金牙人吗?”

    朱旭作为报房东主,自然知道杨蔓娘如今的稿费和分成已经快九千两了。这笔钱虽然买不了靠近大内的常乐坊,景福坊和寿昌坊这些地方的大宅子,但是买内城普通的两三进的民宅还是很轻松的。所以,倒不怀疑她的实力。

    “金三万?”

    一听朱旭提起这个名字,杨蔓娘脑中瞬间浮现出一个穿长袍的瘦削汉子,和一排黄黄的大门牙。

    “就是他,娘子也见过的,之前咱们第一次签约就是他去县衙办的。他虽不是汴京最出名的牙人,但为人还算妥帖厚道,在朱雀门这一片儿口碑一直不错的。”

    朱旭喝了一口茶,笑眯眯的道:

    “娘子若是打算买宅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他。”

    “好,多谢员外相告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

    “娘子不必客气。”

    朱旭摆了摆手。不过想到杨蔓娘说到相告二字,他的神色还是顿了一下,想起了早晨看的李氏小报。

    犹豫了片刻道:

    “娘子可看今日的李氏小报?”

    “还不曾,怎么,是上面有什么新鲜事儿吗?”

    杨蔓娘笑了笑,她也才刚从早市上回来。

    这段时间不写书了,每天就清闲了许多,晚上也不用熬夜,早晨直接睡到日上三竿,起来洗漱罢,便带着白绾绾去早市,给自己要一碗灌肺和七色烧饼,给白绾绾买一条小鱼干,一人一猫都吃的美滋滋,回来都快午时了,倒是还没顾得上看报呢。

    “我这里有一份,娘子一看便知,不过上面只是小人之言,娘子瞧了不要动气才是。”

    朱旭踟蹰了一下,从袖子里抽出李氏小报递了过来。他今日过来,一方面是为了送银子,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这个事儿。

    不要动气?

    杨蔓娘有些好奇的接过小报,第一眼便瞧见了首页上清月散人的发言。

    女流之辈?幼稚可笑?哗众取宠?牝鸡司晨?贻笑大方?

    这清月散人为了讽刺自己,不会是把这辈子学的成语全用上了吧?

    杨蔓娘挑了挑眉,突然嗅到了一丝故意引战的味道。

    朱旭是个商人,从来都是和气生财,当他早上看到报纸的时候也是气的不行,可是又怕杨蔓娘看了,年轻气盛会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事儿,才特地借着送银子跑来一趟。

    此刻见杨蔓娘盯着小报半晌不语,便有些担心,连忙苦口婆心的劝她息事宁人:

    “其实这上面的话都是那清月散人自说自话,根本不会有人相信的,娘子看过了也就罢了,咱们别理他就是。娘子是名贵的瓷器,他是路边的瓦砾,没有瓷器去碰瓦砾的理儿,反正那清月散人的书也没有卖出去,发发牢骚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员外错了,这可不是发发牢骚就会完的事儿。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世上的事情从来不是你不理就不会有的,我估计现在看报的人都吵翻天了吧!”

    杨蔓娘是个现代人,在网上见过太多的引战带节奏的帖子,自然瞧出了这清月散人想干什么。不得不说,对方还挺有心机的。

    “额,似乎是这样,我路过茶馆听到好些人都在说这个事儿,有的骂他有的支持他,不过,总的来说还是骂他的人多,真不知道这人图个什么。”

    “他图的自然是关注和热度了,我敢打赌,再过几日,他必定要开新书了!”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小报,喝了一口茶,语气笃定的道。

    朱旭闻言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不可能吧?”

    清月散人上一本才失利,精装本也没卖出去,会这么着急写新书?

    “怎么不可能,黑红也是红,他要是真的能蹭到热度,踩着我的名气C位出道,开了新书自然会有讨厌我的人去买账!”

    “啊这!”

    朱旭虽然不知道什么叫C位出道,但大抵结合杨蔓娘的话,也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杨蔓娘又不是交子,自然不可能让所有人喜欢,有忠实的读者,自然难免就有不喜她的,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朱旭自诩见多识广,这会子听了杨蔓娘有理有据的分析,也是目瞪口呆。但是仔细一想,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对的,还真有这种可能。

    事关报房的利益,朱旭顿时坐不住了:

    “那咱们可不能让他白白的蹭了热度,踩着娘子的名气C那个位出道。”

    朱旭才跟杨蔓娘学会一个新名词,说起来不免还有些拗口。

    “蹭热度这个,咱们是没办法的!”

    杨蔓娘摇了摇头,虽然这么说有些厚脸皮,但她如今在汴京确实算得上是家喻户晓了。清月散人在小报上公开骂她,这事儿绝对会被无数人关注和讨论,热度根本不是她想降就能降下去的。

    “啊!那怎么办?”

    朱旭顿时急了,他可不想那个什么劳什子清月散人踩着杨蔓娘上位,这不但损害朱雀门报房的利益,而且也太膈应人了。

    确实太膈应人了!

    “他既然要蹭,那我就让他蹭个够!”

    杨蔓娘哼了一声。

    她虽然i,但也从来不是个怕事的,人家都武武喧喧到自己头上来了,当然要接招了!

    “这戏台子既然已经搭好了,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唱独角戏,我自然也要奉陪的!”

    第70章

    墨瑾公子从不让人失望。

    第二日一早, 朱雀门小报头版便发了一则杨蔓娘的最新回应,名字叫《告清月散人书》,原文如下:

    “尊敬的清月散人前辈, 我原以为, 公既为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 在李氏小报之上, 在汴京父老面前,必有高论,没想到竟出此粗鄙之语!

    吾有一言, 还请足下静听!

    足下说我女流之辈,牝鸡司晨,我不知足下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 但想来应该不多, 毕竟唐诗有云,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不知足下穿着你口中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 这般狺狺狂吠之时, 是否会有一丝心虚脸红。

    另外,足下说我写出的话本儿只有情情爱爱,贻笑大方,我暂且先不辩驳, 毕竟事实胜于雄辩。但为了公平公正, 不如你我二人各写一本话本儿,让看书之人来评判。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呵呵, 朱雀门墨瑾在此,散人可敢一战否?”

    杨蔓娘这一段回应开头的灵感,来自老三国里诸葛亮骂司徒王朗,当时看电视剧的时候,就觉得诸葛亮非常的有智慧有学识有风度,竟然用三寸不烂之舌便将司徒王朗骂死了。在这里,杨蔓娘当然不可能把清月散人骂死。毕竟,清月散人可没有司徒王朗那么高的道德感和羞耻心。

    不过,这一篇《告清月散人书》也着实让无数汴京人开了眼界。

    御街,朱骷楼茶馆。

    这里是汴京七大茶坊之一,不光有最好的凤茶,还有最好的点茶娘子萧莲花,所以,每天来这里喝茶和休闲交友的汴京人络绎不绝。

    这些人里既有文人墨客,也有市井百姓。这会子正是午饭过后,品茶的时间,众人一边喝茶,一边热火朝天的讨论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之事。

    杨蔓娘之前的判断不错,以她如今在汴京的家喻户晓的程度,清月散人那般公开讥讽,确实掀起了不小的热度,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她回应的《告清月散人书》。

    “哈哈,钱兄,看了吗,墨瑾公子的战书?”

    因为杨蔓娘在《告清月散人书》的最后,问清月散人可敢一战,所以很多人干脆把这段回应称为战书。

    “看了,确实了不得啊了不得!要我说,我虽然是个男人,但也不得不说,这次清月散人的所作所为确实是落了下乘,那墨瑾公子实在是厉害有格局,一句事实胜于雄辩,就强过清月散人多矣!和她这高明的回应相比,这清月散人之前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话,确实都是不堪入目的粗鄙之语啊!”

    “确实!这《告清月散人书》明明怪有礼数的,也没有一个脏字,但里面的意思却实在是犀利啊,我看了都为清月散人脸红!说起来,墨瑾公子说的也在理,那清月散人确实是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没想到这么小家子气,居然在小报之出此粗鄙之言!说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这写话本儿还分什么男流女流的,各凭本事就是了!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骂的好!”

    “可不么,再说男子汉大丈夫,欺负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

    “额,他好像也没欺负过啊,瞧瞧如今给骂的灰头土脸的,似乎是那墨瑾公子占了上风呢!”

    “呔!那岂不是更丢脸了!”

    这样的讨论,在接下来的几日,已经是各大酒楼茶肆里的常态了,几乎所有的公共场合里,人们都在议论此事,如果大宋要是有个热搜榜的话,想来“墨瑾公子与清月散人”“墨瑾公子回应”“《告清月散人书》”这些相关词,估计后面会标注一个大大的hot。

    世上到底是明事理的人多,虽然一开始因为清月散人的讥讽,有不少人被带了节奏,都对墨瑾公子的女子身份颇有微词,但是杨蔓娘这篇《告清月散人书》一出,百分之九十的都熄火了。

    大家都发现,这小娘子虽然不露面,但这脾气却是真的刚,根本不是个会息事宁人的主儿,被惹了是真的会怼回来啊。尤其是墨瑾公子那句,不知足下穿着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这般狺狺狂吠之时,是否会有一丝心虚脸红,实在是骂的太犀利了,大家都有母亲妻子和女儿的,带入之下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儿,倒是对清月散人的做派越发瞧不上了。

    说起来,杨蔓娘的《告清月散人书》,除了这些,其实还为汴京带来了一个变化。

    那就是,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汴京人都不再说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贬低女子的话了,若是有人这么骂人了,旁人就用墨瑾公子《告清月散人书》里的话直接回怼回去,让对方臊得抱头鼠窜。

    许多汴京的妇人们,甚至是祖母这一辈,看了《告清月散人书》,也都觉得心里熨帖,不免对原本无感的墨瑾公子路转粉了,倒是让杨蔓娘有了不少姨母粉和奶奶粉。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此刻,对于墨瑾公子的忠实的女性书迷来说,和清月散人的纷争才刚刚开始。

    今儿个恰好是六月六,晒书节。

    无人到穷巷,长日守闲居。宿火惟烘药,新晴还晒书。自古以来,但凡有人类社会,必然会有沐浴清洁。

    究晒书节形成的原因,还要从南方说起。六月江南刚刚度过漫长潮湿的梅雨季,天气晴朗,是晾晒的好日子,所以这段时间家家户户清洗晾晒衣服书籍和家具,用来除去梅雨时节的霉变,所以,时间长了,民间渐渐约定成俗,在六七月里晒书晒衣裳。渐渐的便有了每年六月六的晒书节和七月七晒衣节。然后,这样的节日又从南方传到北方,变成了一年一度的晒书节。

    不过,相比于南方天气的潮湿,北方的天气干燥,书籍和衣物一般不会发霉,倒是用不上专门的时间去晾晒。所以在大宋,北方的晒书节更多的是一种风雅事,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所以,便渐渐的成为汴京年轻人以晒书为题聚会会友的日子。

    譬如今年的晒书日聚会,便是由户部侍郎刘直之女刘渺渺发起的,一共邀请了二十多位闺中密友,地点便是在刘家的藏书楼。

    此刻,刘家藏书楼前的凉亭里,榉木桌子上摆放着各色精致的点心果子和小食乳酪,一众穿着各色漂亮纱衣的小娘子们,围坐了一圈儿,一边用手里的团扇扇风,一边听站在中间的聚会主人刘渺渺读小报。

    是的,读小报。

    清月散人在李氏小报上讽刺墨瑾公子并且贬低女人的话,委实让喜欢墨瑾公子的小娘子们不忿。可是气愤之后,众人却苦于不知如何回嘴,毕竟如今的风气就是这样容易轻视女人,连孔圣人都说,为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众人虽然讨厌贬低女人的清月散人,却也一时间拿他无可奈何,只能气的暗自咬牙。

    所以,当墨瑾公子出面回应的时候,小娘子们便不约而同的期待起来,都希望她能压一压清月散人的嚣张气焰。

    “公既为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在李氏小报之上,在汴京父老面前,必有高论,没想到竟出此粗鄙之语!”

    刘渺渺才读了杨蔓娘《告清月散人书》的开头,众人便不由的笑了。

    “哈哈哈!痛快呀!墨瑾公子骂的好!粗鄙之语!”

    “哈哈墨瑾公子太有才啦!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早就该这么骂了,那清月散人就是个粗鄙之人!”

    “后面说什么了!渺渺快读下去!”

    人群中的曹溪一脸兴奋的催促道。

    刘渺渺轻咳了一声,继续读道:

    “不知足下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穿着你口中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这般狺狺狂吠”

    刘渺渺的声音抑扬顿挫,读到兴奋处,激动的脸色通红,还挥舞着手臂,好像在演讲似的,但是这时候的众人都根本不在意这些,大家此刻得激动一点都不比刘渺渺少。

    “哈哈,说的太对了!这人也不知道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就这般狺狺狂吠,简直无耻!”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这句说的太好了,我喜欢!可别瞧不起咱们女子!”

    “就是,那清月散人穿着咱们女人做的衣裳,却又瞧不起女人,当真是假仁假义!”

    “我看墨瑾公子说的不错,这人就是在狺狺狂吠,伪君子一个!”

    “对!伪君子!”

    众人风也不扇了,直接扔了手里的团扇,七嘴八舌的附和起来痛骂清月散人,将之前被清月散人挑起的怒火,全部痛快的发泄出来。

    不过。

    说着说着,众人的重点不由的偏移了。

    “对了你们看这《告清月散人书》最后,墨瑾公子说事实胜于雄辩,她要和那清月散人比试呢,说要各写一本书比一比高下,哎呀,《梦回盛唐》结束后,快一个月了吧,我就盼着墨瑾公子出新话本儿呢,可算是等着了!”

    “是啊,这一个月可好无趣的,虽然最近有不少话本儿也写穿越,但翻一翻总觉得不如墨瑾公子写的有意思,也不知墨瑾公子这次会写什么呀?”

    “大抵还是写穿越吧?毕竟,才穿了唐朝,还可以穿别的朝代啊,汉朝秦朝晋朝,能写的可太多了!”

    “嘻嘻,她写什么都好,好期待啊!”

    “喂!你们先别忙着期待啊,没发现墨瑾公子问清月散人可敢一战,那清月散人都没动静吗?这都快一天了,这清月散人怎么还不回应,不会是被吓得当缩头乌龟了吧!”

    刘渺渺不满的道。

    众人原本降下去的火气,又瞬间挑起来了。

    “是啊,还有那清月散人呢!这事儿可不能就这么算了,他既然有本事挑事儿,就该有本事回应哪!”

    “就是,咱们得盯着他,可不能让他糊弄过去,且看他这次如何收场,究竟敢不敢应战!”

    “对,盯着他!”

    却说,被小娘子们这般惦记的清月散人会如何回应呢?

    当然是,装死不回应了!

    其实,清月散人早上看了朱雀门小报上的《告清月散人书》就赶到大事不妙了!

    那墨瑾公子实在是犀利,句句没有脏字,却句句戳人心窝子哪,给清月散人气的连朝食都没吃。

    他原本想着自己是前辈,墨瑾公子年纪小,又是一介女流之辈,自己不过指点两句,对方肯定也不敢说什么,多半会选择息事宁人,那自己正好能乘着这机会,挽回一波之前签售会丢了的颜面。

    谁知道,这小丫头片子小小年纪居然这么泼辣,竟然直接在小报上怼自己。

    清月散人没有挽回颜面不说,一时间反而被捶的灰头土脸,加上这件事在市井中关注度高,倒是搞得他名声更差了。

    他这次算是领教了这小丫头片子的厉害,对方的话说的太漂亮了,此时回嘴无异于自取其辱,想着索性还是息事宁人吧,反正该有的关注也有了,这两日因为这事儿,他的《梅花定情记》精装本可卖了五六十本呢,倒也不算太吃亏!

    可古话说得好,请神容易送神难,清月散人太傻太天真了,一点都不了解新闻学,热度既然来了,怎么可能轻易冷却呢?

    蹭热度这种事情,可不是他想开始就开始,想停下就停下的。

    清月散人原本以为这事儿,自己不回应几日过去也就没事了。

    谁知,苦果几乎很快便来了。这两天不时的总有熟人问他,什么时候接墨瑾公子的战书啊?到底要不要比一比啊!实在把他烦的不行,自家人知自家事,他怎么可能跟墨瑾公子比,万一再被锤了,那岂不是把脸彻底给丢了,所以清月散人不想看见熟人,索性便住在李氏小报报房。

    谁知六月初九一大早,他正睡得香呢,就被报房外面一阵接一阵的喊声吵醒了。

    “清月可敢”

    似乎隐隐约约的喊着自己笔名,清月散人听不甚真切。

    索性便穿上鞋子,打着哈欠,起身推开了窗户。

    然后,就瞧见报房前面聚集着一群十五六岁的小娘子,身穿彩色纱衣蹦蹦跳跳的,喊着整齐划一的口号:

    “朱雀门墨瑾在此,清月散人可敢一战!”

    “清月散人,可敢一战啊!”

    看到这阵势,顿时惊得清月散人目瞪口呆。

    手里的窗撬“吧嗒”一声掉了下来,正好砸在了脚背上。

    “嘶嗷嗷嗷!”

    报房里瞬间传出阵阵嚎叫!

    发生在李氏小报的事儿,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她此刻正在忙活一件动物界大事。

    是的,你没看错。

    家里之前清明的时候不是来了两只燕子筑巢嘛,前几日小燕子已经生出来了,杨蔓娘午后偶尔在厢房的窗下纳凉,都能听见几声稚嫩的鸟叫声,也不禁为那对燕子夫妇而喜悦。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

    今儿个一早,燕子夫妇出去觅食了,窝里的小燕子大约吃饱了,有了力气,居然从窝里爬了出来,颤颤巍巍的站在了房檐伸出来的竹竿儿上,然后,正在巡视院子的白绾绾瞧见,顿时就兴奋了。

    “喵呜”一声蹦起二尺高。

    小燕子本来就小,突然面对天敌,吓得“叽”的一声,便两眼一翻摔了下来。

    恰好,杨蔓娘歇息了将近一个月,这两日静极思动,正在考虑新书要写什么,索性便将家里的书桌搬到了风雨廊下,泡了一壶茶,一边写大纲,一边吹吹廊下风,顺便欣赏着连廊两边盛开的桃红色石竹花。

    这会子听见廊下的动静,瞧见掉下来的小燕子,连忙将手里的毛笔一扔,使出运动会跑四百米接力的速度,冲刺过去险险的接住了。

    杨蔓娘累的大喘着气,一人一鸟,懵逼的对视片刻。

    望着这只翅膀上绒毛都没有长齐,有些丑丑的小东西,再看一眼旁边弓着身子盯着小燕子,一脸垂涎的白绾绾,杨蔓娘忍不住扶额,家里连个梯子都没有,真不知要怎么把这小家伙送回窝里去。

    额,对了,燕子夫妇回来不会误会什么吧!

    燕子夫妇是否误会,自然没有人知道。

    反正等下午杨士林回来,姐弟俩借了隔壁邱员外家的木梯子,在燕子夫妇的注目下将小家伙放回窝里的时候,白绾绾绝对是沮丧极了。

    “大姐,你今儿该出门瞧瞧的,哎,你是没看见李氏小报的事儿,简直太热闹了!”

    杨士林抱起白绾绾,一边撸毛,一边眉飞色舞语气兴奋的道。

    “哦,李氏小报怎么了?”

    杨蔓娘俯下身,闻了闻石竹花的味道,语气不在意的道。

    “嘿嘿,就是大姐你之前写的那个《告清月散人书》啊,不是在市面上火了么,然后都三天了,那个清月散人不是一直不回应嘛,你猜怎么着!嘿!今儿个一早,我才到报房的时候,就听见李氏小报那边闹哄哄的,竟然有好些小娘子在报房下面喊,要那清月散人别当缩头乌龟,让他应战呢。哈哈,还拉了横幅哩!”

    杨士林说罢便忍不住哈哈大笑。

    前几日自家大姐被清月散人骂的时候,他就气的不行,这会子看清月散人遭殃,可算是解气了。

    “额”

    杨蔓娘委实没想到会这样,她原本还想着就跟擂台pk似的,先跟清月散人打一段时间的嘴炮,有来有回的互喷垃圾话什么的呢!

    没想到,事情居然有这种诡异的转折,战场居然转移了。

    惹不住有些懵:

    “那然后呢?”

    “然后啊,哈哈,那些小娘子一直喊清月散人是缩头乌龟嘛!因为太热闹了所以好多人都跑了来围观,御街都被看热闹的人给堵住了,后来街道司的人来了,然后李氏小报的大管事就出来了,说让大家先散了,明天一定会让清月散人在李氏小报上回应的。”

    说到这里,杨士林越发的兴致勃勃:

    “大姐,你说明儿那清月散人会应战吗?”

    “当然会。”

    杨蔓娘语气笃定的道。

    “为什么啊?”

    杨士林不解,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清月散人不是自家大姐的对手,为什么还要应战呢?

    杨蔓娘没有解释,而是笑了笑反问道:

    “若你是清月散人,你会怎么做?”

    “额,我?”

    杨士林扒拉着白绾绾的毛,想了许久,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家大姐说的是对的。

    毕竟都折腾了一圈儿了,这个时候,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骂了缩头乌龟还直接认怂吧,那岂不是真成了缩头乌龟了,也太丢面子了,似乎也只能应战了。不过,为了保证取胜,应该也还是会提一些要求吧?

    不错。

    清月散人也正是这个意思。

    此刻的他正在李氏小报,和报房东主李邱合,还有大掌柜李渡一起商量对策,原本按着东主李邱合的意思是让他别固执了,索性直接认输得了。

    但清月散人这会子却死活不愿意了,毕竟被骂缩头乌龟的人不是李邱合。

    他据理力争,试图说服对方:

    “我并不觉得我会输!那墨瑾公子不过仗着自己是女人,懂女人的心思,所以才写出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引得汴京的小娘子都去看,我这次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我明儿就应战,然后规定主角必须是个男的才行,我就不信她一个小丫头片子,写男人话本儿还能胜得过我!我赢了她,那以后咱们李氏小报比朱雀门小报还火!”

    清月散人的话非常的有煽动性,东主李邱合眼神闪了闪,对于清月散人的话,一时间有些心动。

    不过虽然心动,却还是不免有些担心:

    “那她若是不同意呢?”

    “她若不同意,那咱们就直接也发个《告墨瑾公子书》,让汴京人瞧瞧到底谁才是缩头乌龟,不敢应战!哼!若她当真不敢应战,以后就封笔休想再写话本儿!”

    不得不说,清月散人这一招确实够狠的。

    第二日看到清月散人在李氏小报上的回应,许多墨瑾公子的忠实读者都急了,一边痛骂清月散人不要脸,一边又都担心起来,怕墨瑾公子不擅长写男子为主角的话本儿,怕她会输给清月散人,就此封笔。

    朱雀门报房,二楼。

    朱旭一脸忧心忡忡,对来商量买房事宜的杨蔓娘道:

    “娘子打算怎么办?咱们还要跟他比吗?其实如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他的奸计,他就是不想娘子继续写话本儿!咱们干脆不要理会他,直接写书就好了,反正咱们绝对不能封笔的。”

    杨蔓娘可是他最宝贝的摇钱树,朱旭自然不想杨蔓娘为了什么狗屁劳什子打赌,最后封笔。

    “男女无所谓,就随他的意好了!”

    杨蔓娘把玩着桌子上小瓷兔子,笑眯眯的道:

    “员外明日帮我发一个回应吧,就说我同意他提的条件,不过输了的惩罚要变一下。我若是输了,那我可以封笔,从此不再写话本儿。那清月散人若是输了的话,我也不用他封笔。只要他双手叉腰,脚后跟踢屁股,围着皇城跑一圈儿就可以了!”

    “脚后跟踢屁股,跑一圈儿?”

    朱旭愣了一下。

    有些懵逼的在脑中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顿时脸色变得一言难尽。

    额,杨娘子真是太善了!以后还是不要惹她的好!
图片
新书推荐: 攻略的反派竟是我自己?!(快穿) L.0-1 文案反诈,从我做起[快穿] 跳水,还是想要当冠军 汴京梦华 小阿飘被酷哥影帝强宠了 无限恐怖,但有猫猫 香江美人 小甜0和天选之1做室友后 医生今天找回魔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