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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

    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刻钟, 才沾着墨汁儿,缓缓地在纸上写下了新书的名字。

    《英琦,英琦》。

    是的, 这是女主的名字, 她思来想去, 还是决定写一个女主穿越女尊话本儿。

    书名有些朴实, 又略微带一丝古怪,不过,以她如今在大宋话本儿市场的号召力, 这已经不重要了。

    开头自然是喜闻乐见的穿越,鉴于之前她的穿越话本儿里写的是女主玉佩滴血穿,导致汴京的玉佩价格居高不下。

    所以, 这次来个比较环保不花钱的穿法, 直接睡觉穿。

    新书的主角依旧是一个大宋小娘子。

    “水”

    周英琦迷迷糊糊的从梦中醒来,感觉嗓子里干的冒烟, 还头痛欲裂,似乎脑袋里多了什么东西似的,但又隔着纱似的朦朦胧胧的想不清楚。

    “大小姐, 大小姐你醒了?”

    伴随着清亮的男声, 一个身穿蓝衣,侍从打扮的男子端着茶盘走了进来。

    温柔的帮她垫好了靠背,扶她坐起来喝水。

    苏英琦就着对方的手喝起了水。

    唔,这茶水的味道自己似乎没喝过啊。

    “这是什么茶?”

    “大小姐, 这是您常喝的丹桂聚气茶啊!”

    丹桂聚气茶?我常喝吗?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苏英琦蹙了蹙眉, 总感觉哪里怪怪的,可偏偏又说不上来。

    “大小姐!”

    不等她多想,一道粗犷的, 带着关切的男子声音便打断了她的思绪:

    “大小姐,您总算是醒了!怎么样,头还痛不痛了?”

    咦?

    不对,这是自己的闺房啊!怎么会有男子的声音?

    苏英琦愣了一下,抬头望去。

    只见一个约莫四十多岁,身高七尺,膀大腰圆,满脸虬髯的大汉,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床前,正一脸温柔的给她掖被子。

    “噗”

    苏英琦嘴里的茶瞬间全喷了出来,指着男子瞪大了眼睛:

    “你,你谁啊!”

    大汉顿时满脸委屈:

    “大小姐”

    “大小姐,你没事吧?苏叔是您的奶爹啊!”

    蓝衣小侍一边拿帕子温柔的帮她擦嘴,一边语气诧异的回道。

    “奶奶爹?”

    苏英琦呐呐的鹦鹉学舌。

    明明这两个字自己都认识,怎么组合在一起就不明白了呢?

    “对啊!”

    虬髯大汉泫然欲泣:

    “大小姐,您从小就是吃着我的奶长大的啊!”

    吃?吃你的?什么!

    苏英琦眼睛瞬间瞪大了!就跟被人一棍子给敲醒了似的,她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这,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屋子啊!

    她这一定是在做梦,还是一个噩梦!

    看着给自己擦嘴的蓝衣侍从明显的喉结,还有虬髯大汉泫然欲泣的脸,苏英琦再也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

    “嘎嘣”一声晕了过去。

    “噗咳咳咳!”

    杨蔓娘转头。

    就瞧见老二杨世林嘴里喝的水全部喷了出来,手里正拿着稿纸,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喂喂喂,老二,喝水小心点儿,别把我的稿子打湿了啊!”

    第92章

    “咳咳, 大姐这”

    老二杨士林拿帕子擦了擦嘴角的水,一脸震惊加纠结的道:

    “这个”

    “你觉得怎么样?给点儿意见。”

    杨蔓娘写了个放飞自我的开头之后,心里也着实有点儿没底。毕竟是女尊文, 而且这是在大宋, 不是现代。

    “开头确实挺有趣的, 只是男人做那个额, 奶爹,太离奇了,简直比神仙鬼怪都离奇, 堪比太阳西升东落了。”

    杨士林想了想,有些担心的道:

    “而且有悖于圣人之论,我就怕大姐会被骂的很惨, 说不定还会惊动”

    后续的话杨士林没有说完, 而是意有所指的指了指天。

    “唔。”

    杨蔓娘蹙了蹙眉,她自然明白杨士林的意思。

    而且, 不得不承认,杨士林说的是有道理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里千夜太后临朝,就已经被骂牝鸡司晨, 若这书一出, 恐怕要被骂倒反天罡了。

    挨点儿骂她倒是不怕,关键是人身安全问题,男尊女卑是封建男权社会最基本的逻辑,如果自己公然写女尊, 恐怕不会被朝廷接受, 若是被较真的老夫子们给开了盒,再用四书五经给砸死,那就太不划算了。

    罢了, 低调低调,她可没有上天入地的本事,还是放弃女尊文吧!

    杨蔓娘怂怂的吐了口气,将只写了个开头的女尊文稿子放在油灯上,正准备点燃。

    又突然顿住了。

    咦?刚才说什么?上天入地?

    杨蔓娘瞬间眼珠儿一转,福至心灵。

    对啊!上天入地,我可以写本修仙文啊!这种话本儿绝对不犯忌讳,说到哪儿都不犯忌讳。试问古往今来,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帝王将相,哪个不想寻仙问道,哪个不想长生不老?就比如那位赫赫有名的万寿帝君道长皇帝嘉靖,不就练得身形似鹤形,不怕宫女勒脖颈么。

    所以,修仙这个话题,绝对是这个年代的热门,修仙文也绝对是有市场的,而且,它也是少见的无论男女老少,高低贵贱,僧尼道俗都能get到其中爽点的话本儿题材。

    到时候,在自己的修仙文里,再把自己写的这个女尊文,作为其中一个小地图加进去,这样既可以丰富了修仙世界的宏大世界观,又润物细无声的夹带了私货,上了价值,岂不是可以两全其美了!

    欧耶!

    想通了这一点,杨蔓娘顿时又兴奋起来。

    抽出一张新的纸,开始重新列起了大纲和开头。

    首先,这本修仙文规模宏大,肯定得百万字数打底,为了避免后续写着写着不记得伏笔了,前期一定要写一个清晰的有逻辑的大纲。

    而且,自己的这本修仙文,一定要从根本上有别于过去的求仙问道的文。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对于市面上的话本儿,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这个年代确实有人写过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但脑洞和现代根本没法比。

    时下的求仙问道问,没有长文,基本都是五六万字的短篇。内容方面的话,也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便是某人做好人好事感动了上天,死后被阎王赦免,又还阳,增加了几年阳寿。第二类,便是某人无子或者家庭穷困,但是每天烧香拜佛,从不间断。诚心感动了上天,然后神仙显灵了,给了他一个儿子或者给了金银。

    总体来说,就是这两种话本儿,主角最后既没有成仙,也没有的道,只是多了几年的寿命,或者生了个儿子,得了点钱财,还是过着凡人的生活,和真正的能飞天遁地的成仙相去甚远,实在是不够爽。

    与其说是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不如说是寺院和道观里增加香火的软文。

    书里既没有法术法宝,也没有飞天遁地,更没有宗门和修炼斗法过程,和现代社会那些脑洞大开,五花八门的修仙文,完全没法子相比。

    杨蔓娘想了良久,决定写一个升级流的修仙文,给大宋人讲一讲修仙究竟是怎么个事儿。

    当年金庸先生写射雕的时候,为了让读者更有真实感和代入感,就把历史背景和武侠相结合,杨蔓娘的新书自然也不例外,为了自己的话本儿更可信,让大宋读者更有代入感,所以,故事开始的地点自然是定在汴京,男主也毫无疑问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宋少年郎。

    书名也是既真实又朴实,还带着一丝淡淡的故弄玄虚的小心机,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以杨蔓娘的经验,人都是有窥私癖和逆反心理的,你越是写什么绝密,不可以看,人就越是引人好奇,抓耳挠腮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绝密加修仙,这书名的吸引力绝对够本。

    书的开头自然也不能平淡,当然是喜闻乐见的跳崖设定。

    是的,主角要跳崖。看过书的老铁们都知道,网文主角要想快速崛起出人头地,老老实实按部就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可能的,必须要有奇遇。唔,想有奇遇,那最快效率最高的办法就是去跳崖。

    跳崖不但不会死,还会捡到秘笈,遇到神仙姐姐,遇到白猿,遇到高人,捡到灵丹妙药,穿越新的大陆。

    反正只要你落下悬崖,那,嘀!恭喜你获得一张奇遇卡!

    至于具体是哪一种奇遇,那要视小说类型而定。反正,不论哪一种,在这个年代都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虽然这种设定,对于现代读者来说已经快看吐了,一看到主角跳崖都要ptsd了,但对于大宋来说,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哩,绝对的fresh!

    “孙伯,你家就住在附近的巷子吗?”

    昨儿晚上下了一场小雪,给后院的榕树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从树下望去,颇有一种玉树琼枝的美感。

    杨蔓娘一大早起来,吃罢饭,写了一会子存稿,便换上羊皮裘和暖帽,带着活泼的白绾绾和刚刚会走路的幽影,在后院打了一套时下流行的八段锦养生。又给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送了一小把栗子,笑眯眯的跟正在扫雪的孙伯闲聊道。

    “回大娘子,我和老妻现下租住在观音桥南边儿的细柳枝儿巷。”

    “唔,那倒是也不远,等过段时间,咱们签了长契,你们夫妇就别租房子了,搬到前院儿的倒座房里住吧!”

    “好嘞,多谢大娘子!”

    老孙笑呵呵的应了下来。

    杨蔓娘前日便面试仆役,乔行老最终给她介绍了八个人,一个厨娘,三个门房,三个拆洗针线的,还有一个花匠。

    她原本是打算雇一个厨娘,一个拆洗针线和一个扫雪的门房的。只是那厨娘要求颇高,一直跟她讲原来的主家多好多排场,屋子里有什么好摆设,做饭用几个灶台云云,末了,又瞧杨蔓娘年纪轻,便有些轻视拿捏之意,还要求让自己的侄子和也来打下手,负责家里日常的采买。

    杨蔓娘是个怕麻烦的人,一看对方不是个省油的灯,避免以后麻烦,索性便直接不用了。

    之后又面试了其他几位,最后,她选中了老孙夫妻俩,他们夫妻俩都是四十来岁,面相憨厚老实,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已经成亲了,老孙之前给人家做过花匠,也做过门房,她娘子以往是专门做拆洗的,但毕竟自己家也开火,所以,孙娘子的茶饭方面也是不错的。

    杨蔓娘想了想,自己家里人口少,老三还经常不在家,活计也不多,总共才三床被子,两个人吃饭,倒也不必专门分什么拆洗人厨娘的。索性也不画大饼,直接给俩人增加了一倍的工钱,让他们夫妻俩一个做门房顺便扫雪,一个做饭,偶尔做一些拆洗的活计,老孙夫妻自然是喜的连连答应。

    正说着话儿呢,大门外便响起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儿。

    “咚,咚,咚!”

    “大娘子,我去开门吧?”

    杨蔓娘正准备去开门,新任门房孙伯放下扫把笑呵呵的道。

    “额好。”

    杨蔓娘忍不住扶额,差点儿忘了,自家如今可是有门房的人家了啊。

    “杨娘子,雇人了啊!”

    朱旭一进门,便笑呵呵的打趣道:

    “我还想着你这宅子也不小,若是再舍不得不雇人,我就让家里的仆役来帮你扫雪哩!”

    “东主哪里的话,我之前不是没时间么,哪里就舍不得了。”

    都是老熟人了,杨蔓娘嘿嘿一笑,不在意的道:

    “东主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过来所为何事啊?”

    “自然是好事!”

    朱旭瞥了一眼,已经去后院忙活的老孙,嗓音略低了些:

    “娘子你之前的那本《梦回大唐》,之前不是搞了一次签售会么,其中一本被一个懂汉语的高丽商人朴海元买走了,之后这人把这本书带回国,很高丽的贵妇人和小姐都喜欢,在开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朴海元似乎还被封了一个什么官儿,所以,这人尝到了甜头,如今又返回了汴京,想要和咱们报房合作,将你以后写的话本儿译成高丽语,然后印刷,带回高丽去卖哩!”

    “额倒确实是好事。”

    这事儿杨蔓娘倒是没有想到,不过能增加一笔收入,对她来说确实是好事。

    “哈哈,自然了,娘子的书如今可是名扬海外喽,是咱们大宋头一份哩!别的报房可没有话本儿被翻译的!”

    朱旭哈哈一笑道:

    “我准备把这个事儿,明天在咱们小报上宣传一下。”

    朱旭如今早就明白了流量的好处,随着广告越做越大,对于宣传的事情也是越来越在行,对于能增加自家小报关注度和名望的事情,几乎是无师自通。

    “对了,娘子新书准备的如何了?”

    “唔,才写了个开头。”

    “啊?真的写了啊!太好了!快给我瞧瞧!”

    朱旭顿时一脸的喜出望外,他不过随口问问,没想到杨蔓娘还真的写了,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瞌睡送枕头。自从杨蔓娘的书完结之后,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就下滑了,虽然最近朱雀门小报上,虽然有其他的话本儿在刊登,但是小报的销量还是断崖式的下降了,他正为这事儿发愁着呢!

    杨蔓娘知道朱旭很忙,也不叫他多等,便回书房取来了她这两天的心血之作,递给了朱旭,朱旭接过来便开始阅读。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绝密?修仙?

    杨蔓娘的判断果然没错,一看到绝密和修仙这两个词,朱旭瞬间来了精神和好奇心,对话本儿的内容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第93章

    “给老子站住, 姓温的!”

    “温宸,识相点!还想要命的话,就把宝贝交出来!”

    “温老弟, 别跑了, 我没有恶意, 我就是跟你商量商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是山阳书院的头名, 这个道理你该懂得才是!”

    不论后面追赶的黑衣人怎么喊话,温宸既不回头,也不回话。

    只捂着受伤的胳膊一味的往前跑, 他很清楚, 这些人的话,无论是发狠还是怀柔, 结果都不会变,自己只要停下,就会被后面的人杀死或者拷问。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温宸今年十五岁,是个孤儿,身无长物,唯一的财产, 便是父母临终前给留下了一个南熏门外的小院子, 并不值什么钱,但是也能让他不至于露宿街头。好在温宸书法写的好,经常给人抄书赚钱, 所以才能负担的起束修,在汴京山阳书院读书。

    可不知什么缘故,三个月前,书院开始有传言,说他祖父当年得到至宝随侯珠,后来传给了他父亲,他父亲亡故,如今传给了他,从那之后,书院里便经常有人来找他旁敲侧击。

    对此,温宸实在是烦不胜烦,他祖父当年确实是朝廷重臣,家里也富裕过,但那都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在他三岁的时候,家道中落,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他是一天富贵日子都没有过过,最穷的时候就差吃蚂蚱蝗虫了,又哪里有随侯珠那样的天下至宝呢。他唯一的愿望便是好好读书,考上功名,重新光耀温家门楣,完成父亲临终前的期许。

    原本今日是书院放假的日子,他和往常一样回到家,才一进大门,温宸便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为了防贼,他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小石子在踩脚的位置,摆成一个日字,这样每次一开门,就知道有没有外人来过。

    这么久以来,日字从来没有变过。

    但是今日,借着月光,温宸清楚的看到,日字少了一横。

    长久以来的谨慎性格,让温宸瞬间生出了警惕。

    有不速之客在自己家里!

    会是谁?不点灯?也不提前告知!藏在自己家里!原本温馨的老宅,在这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一只怪兽,张开大口,择人而噬。

    温宸的反应很快,他没有再合上门,而是将背上的书箱轻轻的放在地上,转身就开始往外跑。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见他没有进宅子,躲在屋子里的三人迅速的冲了出来,在后面紧追不舍。

    一刻不停。

    “哈哈!温宸!你跑不掉的!前面就是禹王台,除非你跳下悬崖,否则你今天插翅难飞!”

    “温老弟,你放弃吧,只要你交出随侯珠,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不把宝贝交出来,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追赶之人说的不错,前面就是禹王台,下面就是万丈悬崖。

    一路上,在三人的夹击下,他的右臂已经被刀划伤了。

    跑到无路可逃,温宸终究还是停了下来。

    气喘吁吁的道:

    “我就算交出来也是我的死期!”

    作为山阳书院的头名,温宸自然不是傻子,这三人都黑衣蒙面,还拿着刀,怎么可能让自己活下去。

    “呵呵,你小子还挺聪明!不过,至少主动交出来老子可以留你个全尸!”

    红脸汉子嗤笑一声。

    “你们杀了我也没用,东西我没有随身带着,我也不要什么全尸,你只要告诉我,究竟谁要这东西,让我做个明白鬼就行。”

    “呵呵,你小子死到临头,倒是要求还挺多,反正你也是个死人了,告诉你也无妨,是荣大公子!”

    “荣庆?”

    已经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温宸,眼中闪过一抹阴沉。

    因为孤儿的身份,又偏偏学业出众,所以山长非常的照顾他。这也导致他在山阳书院被许多人嫉妒,没有朋友,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这么多书院学子中,唯独荣庆愿意和他相交,他是他在山阳书院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温宸没有亲人,在心里将荣庆当作自己最信任的兄弟。

    想不到,竟然会是他。

    想到前几天,荣庆一脸真诚的让他把随侯珠藏好,别被人偷走了。当时他还以为对方是为自己担心,还诚实的告诉对方自己真的没有那个东西,而对方脸色微变,转而邀请自己去他家。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荣庆就已经想杀死自己了吧!

    温宸的心中翻江倒海,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愚弄和背叛。

    “没想到吧?乡巴佬,你不会真的以为大公子金尊玉贵,会把你当兄弟吧!”

    身材壮硕的红脸汉子哈哈一笑,不屑地道:

    “傻小子别磨磨唧唧的,快说,珠子在哪?老子忙完还去喝花酒呢!”

    “你附耳过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温宸捂着潺潺流血的右臂,语气虚弱的道。

    “你他娘的事情可真多。”

    红脸汉子吐了口唾沫,提着刀大大咧咧的走到了温宸身前,在他看来,自己这边三个人,这个半大小子,胳膊还受了伤,又能把自己怎么样。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凑近点。”

    温宸眼神一暗。

    “真麻烦。”

    红脸汉子不耐烦的嘟哝了一句,还是凑近了他。

    “珠子就在”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脸汉子分神之际,温宸趁机抬手,死死的拉住了对方的领子,一起往后倒去。

    “啊!”

    伴随着一声惊惧的惨叫,两人一起落下了悬崖。

    “ 啊!”

    看书的朱旭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接着往下翻,没有了。

    因为情节太紧张了,朱旭一直摒着呼吸,这一刻忍不住吐了一口气,将因为刚才看的太激动,捏的有些变形的稿纸放回桌上。

    头一次遇到这种跳崖的设定,朱旭一脸的震惊:

    “这,这这后来呢?温宸死了吗?”

    “额还没写呢!”

    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几本书的磨练,已臻化境。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还没有写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对跳崖之后的奇遇,还没有完全想好,是要捡到修仙秘籍,在悬崖底下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还是直接穿越到一个新的可以修仙的世界,拜入修仙门派学艺?

    这对于话本儿来说,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剧情走向,所以她自然要慎重一些。

    可是,究竟要为主角设置哪一种奇遇呢?

    首先,在悬崖底下捡到高深的修仙秘籍,这绝对是爽的,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也很爽,但这种爽是一时的,短暂的。

    这样的设定在武侠话本儿里算顶配了,修仙的话总感觉还是差点儿意思,在这个大宋背景的低武世界,主角就算学会了修仙又能怎么样?手刃仇人又能怎么样?之后的剧情根本无法推进,因为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对手,是无敌的。

    世界观不够宏大,没有奇幻宏大的修仙世界做支撑,这修仙就有点儿像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感觉。而且不能持久,可能写不到十万字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这显然不是她想要的。

    杨蔓娘撑着下巴,摩挲着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让男主跳崖,真身穿越到一个真正可以修仙的世界,去拜师学艺。

    她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首先,如今市面上所有的穿越都是玉佩穿和魂穿相结合,真身穿越在大宋还是头一次,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其次,不直接捡修仙秘笈,而穿越到修仙世界,可以更好的给大宋读者展示,更宏大而且完全不同于大宋的修仙世界观,让自己话本儿里的修仙更有说服力。而且,也可以通过主角的成长和脚步,在书里给大宋读者展示以往从未有过的,真正的修仙门派,长老,灵宝,灵兽,斗法,飞行法术,储物袋这些,让其成为一本真正的教科书般的修仙话本儿。

    当然这样的写法,有点慢热。最初可能会因为主角穿越,暂时无法去报仇而让读者觉得不够爽,但杨蔓娘相信,只要真正的情节展开,大家会喜欢上的。

    “娘子的话本儿完结后,最近市面上又出现了一大批类似杨卿臣随身师父的文,我本来以为这本新书也会延续之前的风格。没想到杨娘子又另辟蹊径,虽然我不知道这本书后面会如何,但不得不说很吸引人,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一直都是屏气凝神的,真的很为温宸紧张。”

    因为存稿到此嘎然而止,让朱旭有些意犹未尽。所以,他不免又花了一会儿的时间,复读了一遍。读罢,朱旭长长的呼了口气,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不瞒娘子,我才看了这么两章,就特别气愤那个背叛好友的荣庆,特别想知道温宸后面会怎么样!他掉下悬崖了,会死吗?以后还有机会找荣庆报仇吗?”

    显然,杨蔓娘笔力高超,开头三言两语便把男主温宸的生平和境遇交代了清楚,还同时设置反派和冲突,最后还制造了一个巨大的跳崖悬念,让看书人的情绪瞬间便被调动起来了。

    尤其是其中兄弟背叛的套路,虽然狗血,却很勾人。已经把朱旭这个久经世世事的老油条牢牢给钩住了。看了书之后,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就是温宸,经历了兄弟的背叛,被逼的走投无路带着一个敌人跳崖一般,可见杨蔓娘人物塑造之成功了。

    “哈哈,等我写完东主就知道了!”

    杨蔓娘没有剧透,而是卖了个关子。

    转而说起后天给杨士林办庆祝宴席的事情。

    “到时候,东主和大掌柜也要来啊,顺便把夫人和家里的孩子也带上,热闹一下!”

    杨蔓娘之前参加过朱家的喜雪宴,也参加过大掌柜家孙子的满月宴,和两家的夫人孩子自然也是见过面的。

    “那是自然,我怎么能不给杨娘子面子!”

    朱旭笑呵呵的答应罢,想起杨蔓娘的年纪,又不放心的道:

    “你这里东西齐全么,毕竟是头一次办宴席,不然我让拙荆来帮忙料理吧!”

    “哈哈!不用麻烦,本身请的客人也不多。我跟行老把要用到东西租来了,还有临时的帮闲和厨子也雇了,到时候夫人来了只管受用便是。”

    杨蔓娘在大宋虽然没办过宴席,却也参加过好几次,究竟该怎么办她心里也是有章程的。

    “对了,到时候只当我是世林的大姐就好,可别不小心把我的身份泄露了。”

    “哈哈,杨娘子放心吧,我省得。”

    送走了朱旭,中午吃罢孙婶做的热汤面,杨蔓娘就回书房继续写稿子。

    虽然朱旭没有催,但是他亲自过来,杨蔓娘就明白其中的意思了,显然是希望自己能尽快发新书,杨蔓娘自己也正有此意,反正冬天她整日猫冬,也不爱出门,原本就打算后天给杨士林办完升职宴,就开始正式连载的。

    还是先抓紧时间多存点存稿。

    伴随着失重的感觉,听着耳边烈烈的风声,温宸有些不甘,最后也只拉了一个狗腿子当垫背的,跟荣庆之间的仇,自己今生大抵是不能报了。

    他从领口掏出那颗灰扑扑的的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有些遗憾的想,自己马上就要落下悬崖死了,也不可能考科举,父亲的遗愿自己终究是无法完成了。

    正想着,突然,一阵强烈的冰冷感从右手上传来。

    让温宸在这炎热的夏夜里打了一个冷颤,他有些诧异的往右手上望去。

    突然被眼前神奇的景象震住了!

    一缕淡淡的银色光芒,从手中的佛珠里散出,照亮了他的右手,借着这光芒,温宸清楚的看到,那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他握在手上,在沾染上自己的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它是如此的光华流转,仿佛天上的星辰降落人间,以至于将死的温宸极力的忍受着冰冷的感觉,也未曾扔掉它。那如同月光一般银色光芒仿佛有生命力一般,开始从他的右手开始,往全身而去。随着身上的光芒越聚越多,温宸只觉得浑身越来越冷,几乎要被冻僵了。

    不过眼下性命堪忧,他即将掉落崖底,温宸顾不得细想此事,突然的光芒让他生出了新的求生的期望,他脸上带一丝紧张的注视着黑黢黢的悬崖下方,忍着周身冰冻僵硬的感觉,右手艰难的一拂,试图借着这突然出现的光芒,寻找可以减缓自己的下落速度的树木。

    但也正是这不经意的一挥手,让温宸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那银色的光芒,像带着尾巴的彗星从空中拂过,紧接着一枚透明的拳头大小的圆球,突然从夜空中诡异的浮现而出,并且银色光芒的注入下,迅速的变大扭曲拉长。

    几乎一转眼间,一道七八丈长、数尺宽的柱状通道,出现在了温宸身前。

    温宸一呆,甚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一道七色霞光就从这通道中,仿佛蛇类吐出的信子一般,一闪即逝的倾泻而出。

    因为距离实在太近,霞光速度又太快,对面的温宸没有丝毫提防的就被这霞光罩住。

    然后便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

    “啊!”

    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崖底传来红脸汉子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与此同时。

    离崖底堪堪不到一尺,眼看就要粉身碎骨的温宸,被霞光一吸而入。

    昏迷前的他,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第94章

    十一月十一, 是黄历上的好日子,宜宴会、入宅、求嗣、祈福、沐浴、开市、纳财。

    杨蔓娘一大清早起来,洗漱梳头罢, 便换上新做的兔皮袄, 去了前院。

    虽然天才刚亮, 但此刻的前院已经热火朝天, 前院的空地上,灶台已经垒好,大锅里正烧着开水, 雇来的帮工正在拿火钳燎猪头上的毛。

    小厨房里,雇来的帮闲娘子正在孙婶的指挥下,分工合作, 有的择菜剥蒜, 有的切着早市买来的猪肉和鸡肉。

    “大娘子起来了?”

    见杨蔓娘进来,孙婶指了指择好的菜蔬和切好的肉片儿, 笑着道:

    “都是现成的东西,朝食大娘子想吃什么,我现做一碗吧!”

    “热几个馒头, 再烧个豆腐汤吧!”

    起来太早也没什么胃口, 杨蔓娘再厨房里左右打量了一番问道:

    “二郎和三娘都起来了吗?”

    “家里没有准备酒水,二公子起来吃罢饭,去瓦子里买招待客人的酒了,三娘子应该还未曾起来。”

    “哈哈, 谁说我没起来, 我这不来了嘛!”

    两人正说着话儿,老三杨盼娘穿着和杨蔓娘一模一样的兔皮袄,从穿堂走了进来, 笑眯眯的道:

    “孙婶,给我也做一碗豆腐汤,等吃罢了,我和大姐去巷子口的鲜花铺子里买些花篮回来,今儿待客屋子里可不能没有鲜花。”

    宋人一年四季都离不开鲜花。多插瓶花供宴坐,为渠消受一春闲,这便是宋人风雅诗意生活的写照。

    大宋的街头巷尾,遍布着各色的鲜花铺子,一枚小小的马头竹篮里,盛放的是四季的花草葳蕤。与炎热夏日的浅色花篮不同,寒冷的冬日,花篮里鲜花的色调则更为鲜艳。

    姐妹俩吃罢饭,出门一进巷子口的苏家花铺子,便瞧见铺子门口的棚下,满篮子的带叶山茶花,红彤彤的,搭配着绿萼梅、腊梅、瑞香和白水仙依次插放,丰满错落的花朵,娇艳的绽放在这万籁俱静的凛冬时节,为洁白的天地增添了一抹亮色。

    “哎呀,大娘子和三娘来啦!”

    杨蔓娘是这家花铺的常客,正在修剪花枝的店主苏娘子笑眯眯的招呼道:

    “想簪什么花,或是买花篮,插瓶,随意选就是。”

    “好。”

    再过一个时辰客人也就陆陆续续的到了,杨蔓娘也不耽误时间,直接选了四篮子山茶花,又选了两篮子腊梅配白水仙,两篮子插好的红梅白梅。

    老三杨盼娘喜欢簪花,选了两小簇瑞香,加起来一共花了三百零三文。

    “阿鹤,快出来帮大娘子把花篮送过去。”

    因着选的多,苏娘子给抹了零,又转头叫后院的儿子出来帮忙送货。

    “晓得了。”

    不大一会儿,一个十五六岁,读书人模样的清秀少年从后院走了出来,正是苏娘子的儿子姜鹤。

    推着鹿车,帮杨蔓娘把花篮装上车,脸色微红的道:

    “大娘子,咱们这就走吧!”

    “好,多谢你。”

    杨蔓娘笑眯眯的道。

    她对这个腼腆的少年挺有好感的,当然这种好感不是指男女之情,大抵算是一种对弟弟的欣赏。姜鹤在城西的太白书院读书,不同于时下的很多读书人,只读书不事生产,姜鹤每次放假回家,读书之余,都帮着苏娘子送花做事,和自家老二杨士林一样,是个很懂事的少年。

    “哈哈,大娘子!我们是来早了嘛!”

    才进院门,便瞧见朱旭一家,报房的刘账房夫妻俩,还有朱贵一家已经来了,众人正站在前院新搭的灶台旁,一边烤火,一边寒暄。

    这就是中产宋人在自家办宴席的真实场面,没有太多的讲究,准备工作都在院子里,客人来了也都看得见,和现代农村大席有点像,在外面支起大锅,现炒现往桌子上上菜。

    不像那些富贵的高门大户,十几亩甚至几十亩的宅子,宴席自然是很讲究的,都是在室内大暖阁,由丫鬟婆子们把菜肴用食盒奉上,还有专门伺候漱口擦手的侍女,根本看不见厨房忙活的情况。

    “怎么会,外头冷,快进厅里喝茶说话儿吧!”

    客人到了,作为主家,杨蔓娘自然要陪客的。连忙把手上的活计交给老三,客气的上前呼道万福,招呼众人进前厅。

    朱旭带了夫人和大孙子还有小女儿,大掌柜朱贵则是和老妻还有小儿子夫妻一道来的,刘账房没有带旁人,就他们两口子。

    孙婶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各色果子,杨蔓娘一边倒茶,一边招呼众人吃果子。

    “大娘子,恭喜啊,你弟弟这般能干。不过今儿个怎么不见正主儿,二郎呢?”

    朱旭娘子笑着道。

    “他今儿”

    “哈哈哈”

    杨蔓娘正准备说话,外面传来一阵儿笑闹声。

    正是老二杨士林买酒回来了,后面跟着报房的几个撰稿,还有七八个报房跑腿儿的小郎君,嘻嘻哈哈一起抬着两大坛子酒进了院子。杨蔓娘还在一群人中看到了熟悉的面孔,好朋友吕小娘和吕小娘的哥哥吕大郎。

    连忙跟桌上的客人告罪,起身去迎。

    “怎么这么迟才来?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拉着吕小娘的手,杨蔓娘笑着抱怨道。

    “哎呀,我要不来,不得给你剩下一桌子菜了,我可没那么傻。”

    即使许久不见,两人见面还是自然的互相斗嘴,倒是让杨蔓娘想起了之前在矾楼的日子。

    安排吕小娘姐弟就坐,让雇的帮闲娘子倒茶,杨蔓娘又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今儿来的客人大概有六十多位,不光有报房的人,杨蔓娘的朋友,还有老三杨盼娘的朋友,还有很多相熟的邻居,比如之前给他们做鞋子的张嫂子一家,保康门开酒楼的王家娘子。

    这个年代就是如此,很质朴,很看重同行,同乡之情,左邻右舍之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很多就是一两次的而互相帮忙而认识,然后拉拉家常,慢慢走动,互相请着赴宴,慢慢的,就成了熟人。

    午时正,宴席正式开始。

    帮闲娘子们拖着掌盘开始给各个桌子上上菜,猪头肉,蒸丸子,东坡肉,八宝豆腐,蜜汁酥酪,每一道菜热气腾腾的,充满了烟火气。

    望着外面缓缓飘落的雪花儿,看着坐满了前厅和两边厢房的客人,听着众人的嬉笑寒暄,推杯换盏,杨蔓娘一时间神色不禁有些恍惚。

    又是一年冬来到,穿越大宋已经整整一年了,不知不觉之间,她竟然已经拥有了这么多,在大宋认识了这么多人。上辈子的事情,似乎真的成了上辈子一般,在记忆中是那么的遥远。

    “大姐!”

    不知何时,老三杨盼娘走到了她的身旁,拉着她的手,有些担心的道:

    “你怎么了,没事吧?”

    “没事儿。”

    望着因为脸上长了肉,小骷髅眼儿变成杏眼的妹妹。

    杨蔓娘捏了捏那婴儿肥的小脸儿,莞尔一笑:

    “就是突然觉得幸福!”

    此心安处,是吾乡

    今天是十一月十二。

    天公作美,没有下雪。

    也是杨蔓娘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正式刊登的日子。

    几乎所有早上出来吃朝食的汴京人,都会顺手跟小经纪买一份朱雀门小报。第一页,《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八个字标题被印刷的大大的,旁边便是杨蔓娘的笔名“公子墨瑾”。

    开头第一章 ,《跳下禹王台》。

    这一天,全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家,都读到了这章令人眼前一黑的标题。

    跳下禹王台?

    跳?下?

    大名鼎鼎的禹王台,汴京谁不知道。那里是春秋时候晋国的古吹台,有一百多尺之高,后来西汉初年,梁孝王喜好与文人墨客吹弹游乐,因此又增筑了吹台,将其增高了三十多尺,虽然后来历经几百年风吹日晒,磨平了一些,但那里依旧是一个悬崖啊!

    跳下禹王台,这标题简直是大胆又不可思议,让无数大宋读者又是震惊又是好奇!

    拜杨蔓娘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所赐,朱雀门小报增加了不少男性读者,如今小报的男女读者比例非常的均衡,几乎达到了1:1的健康比例,也就是说它在男女之中一样的受欢迎。

    曹家。

    今儿个大嫂子杨娇娇的生辰,因为不是整生辰,所以没有大办,只是家里的女眷们们聚在一起,叫了戏班子,在中庭的梅香暖阁里办了一场小宴。

    所以这一日,姑娘们自然也是没有去族学的。大家坐在大圆桌旁,一边吃茶吃果子,一边闲聊。

    “今儿请的是哪个戏班子?”

    曹晴瞧着戏子们有些眼生,显然不是家里养的的戏班子。

    “听说是春水班。”

    “哦?春水班么,他们最近倒是名气挺大的,我记得墨瑾公子似乎授权他们改编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故事哩。”

    小妹妹曹绵剥着橘子,笑嘻嘻的道:

    “正是哩!所以最近春水班才名声大噪嘛,好些人家做寿都请他们呢!”

    “也不知改编的怎么样了,可不要编的四不像,毕竟不是墨瑾公子亲笔。”

    曹晴是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铁杆拥趸,尤其喜欢杨卿臣对神仙妹妹的忠贞不渝,深怕戏班子会把结局改的面目全非。

    闻言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不放心的道。

    “我也担心呢,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多人喜欢神仙妹妹,他们若是改砸了,肯定得被人砸场子!”

    “之前小报上不是说,那位林班主,还专门找墨瑾公子上门讨教过么,想来改编应该不差的。不过,改编成戏可要花不少功夫的,再加上排练制衣裳,我琢磨着能看怎么都到过年前后了。”

    对面的曹溪舀了一勺荔枝蜜水掺进牛乳茶里,一边搅合,一边兴致勃勃的道:

    “不过,我现在倒是不着急改编的事儿了!哈哈,今儿早上墨瑾公子的书,你们都瞧了么?可太有意思了!”

    曹溪的话,瞬间打开了大家的话匣子,众人顿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哈哈!《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这个名字起的,又是绝密,又是修仙,谁能忍住不看才怪的!”

    “看了看了,自然是看了!哎呀,等了盼了快一个月才开的新书,能不看么!”

    “我一大早起来就让圆儿去买报了!”

    朱雀门小报上两日前便放出消息,说墨瑾公子的新书今日刊登的,所以一大早,曹家的小娘子们就都迫不及待的派自己的丫鬟去街上买报了。

    “哎呀,你们觉不觉得,墨瑾公子这一本新书,简直比上一本还要离奇啊!我怎么都没想到,那温宸居然跳下了禹王台!”

    “那不得死了?大家还记得吧,禹王台咱们去年重阳节登高的时候还去过去哩,那里那么高,怎么也得有一百多尺了?”

    “差不多,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温宸估计不死也得残废了!我实在想不出来,后面还能怎么样修仙啊,最可恶的就是那个荣庆,居然为了一只珠子背叛朋友,让人追杀温宸!”

    “呵呵,小妹,那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珠子呀!那是随侯珠,珠联璧合中的“珠”,指的就是这天下至宝随侯珠。它是春秋战国时候随国的珍宝,是和和氏璧齐名的春秋二宝之一,随珠和璧,这世上谁不想要啊!”

    博学的曹韵喝了一口茶,笑着解释道:

    “我之前在一本史书上看到过,春秋时候,随国的君王随侯有一次在出游途中,遇见一条受了伤的大蛇,便心生怜悯,让随从给大蛇治伤,伤好后又将其放归草丛。后来,过了几个月,这条大蛇衔着一颗璀璨的夜明珠来到随侯府,来报答当初随侯的救命之恩。所以这珠子叫随侯珠,也叫灵蛇之珠。”

    “啊!着珠子居然是这么有来历的嘛?我还以为是随便杜撰的呢,韵姐姐你懂得好多呀!”

    “不是我懂得多,是墨瑾公子博学,我也是偶然在藏书楼读到的。”

    曹韵谦虚的道。

    “说起来,这随侯珠既然是这么大有来历的东西,那确实是宝贝啊!难怪引人觊觎了!不过,你们说,那温宸究竟有没有随侯珠呢?”

    曹绵托着腮,有些好奇的道。

    “肯定没有!温宸都那么穷困了,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靠着给人抄书维持生活,墨瑾公子书里都写了,他日子最穷的时候都差点吃蚂蚱呢,又怎么会有随侯珠这样的宝贝呢!我总觉得他定是被人陷害了!”

    “我也觉得这里面有阴谋。”

    “哎呀,我想看下一章,下一章什么时候发啊!真想知道后续,好担心温宸啊!他不会真的跳下去死掉吧!”

    “我也是!温宸挺难得的,过的那么困难,还能奋发努力,考上书院头名,我不想他死掉!”

    “我也不想!”

    “额,就没有人担心那个红脸汉子么?”

    “呵呵,他?他死了才好!”

    “呸!”

    朱骷楼茶馆儿里,祝老三一脸忿忿,挥舞着蒲扇般的大手。

    一拍身前的桌子,吐沫横飞的道:

    “红脸汉子这等谋财害命的小人,死了才好!要是让老子遇上,肠头儿都给他挤出来!”

    时隔二十一天,朱雀门小报的销量,一夜之间便重新回到了顶峰,傲视其他所有小报。

    汴京各大茶馆酒肆里,也再一次掀起关于墨瑾公子新书的讨论。

    “对! 那荣庆背叛兄弟,更无耻!”

    “哎,只是可惜了温宸!给家门口做记号,察觉到危险转头就跑,那温宸小小年纪已经够聪慧机警的了,可惜就是太重感情,没有想到会被好兄弟荣庆背叛,才落得被人追杀,可惜了!”

    “可不么!最后受伤走投无路,临死前还能那般机智勇烈,拉着那个红脸汉子同归于尽,确实有胆有识,是条汉子啊!”

    “不错!一般人到那种境地,估计都跪地求饶了!”

    “是啊!不过我现在就担心禹王台那么高,温宸跳下去不会死了吧?”

    “额,应该不会吧!这话本儿不是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么,温宸可是主角,应该不会就这么死了吧?说不定被过路的神仙救了?”

    坐在靠窗位置,穿儒袍的青年语气不确定的道。

    显然,没有男人能抵挡兄弟背叛的狗血和主角跳崖的吸引力,杨蔓娘的新书只是一个开头,便引得读者们迫不及待地猜测书的后续。

    “额,那被神仙救了之后呢?”

    众人闻言,顿时都好奇的道。

    “救了之后肯定是惩恶扬善,神仙应该会给恶人降下惩罚,让温宸金榜题名。”

    儒袍青年想了想,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呔!你这不就是以往话本儿里求仙问道的写法么!没意思!”

    “就是!这有什么趣儿!”

    众人闻言,顿时“嘘”了一脸。

    “那还能如何?”

    见众人不买自己的账,之前说话的儒袍青年顿时不高兴了。

    撇了撇嘴,语气笃定的道:

    “都落下悬崖了,还能写出花儿不成?若没有路过的神仙救命,那温宸肯定得死,我打赌墨瑾公子后面肯定得按我说的这么写!”

    “你个书生懂什么!反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肯定是不一样的!”

    书生嘴皮子利落,祝老三争辩不过,直接喝了一大碗温酒,不耐烦的抱怨起来:

    “呔!这朱雀门小报怎么回事!第一张就这么短!”

    “就是!到跳崖这么关键的地方就断了?后面怎么样?那温宸究竟会不会死?怎么都不写啊!”

    “这断在这地方,吊人胃口,可太他娘的让人难受了!”

    “就是!根本不够看!墨瑾额,朱雀门小报不厚道,这东家太不是东西了!”

    众人纷纷抱怨,可到底还是没舍得骂墨瑾公子本人,只好转移矛头骂报房东主。

    朱雀门小报。

    二楼。正在品茶的朱旭,突然觉得耳朵有点发热。

    “不会有人在骂我吧!”

    摸了摸耳朵有些心虚的道。

    实话实说,朱旭被骂并不冤,因为这一次断章还真是他干的。

    当时杨蔓娘给了他两个新章节,准备一次连发两章,一直发到温宸激发随侯珠被七彩霞光吸入,但是朱旭拿到后续之后,对第二章 内容惊为天人,非要分成两天发。

    这也直接导致,时隔二十一日,平静了许久的朱雀门小报,再次被读者亲切的投石问候了。

    让得知情况的朱旭很是心虚。

    但心虚的同时,又莫名的有一股诡异的愉悦是怎么回事?

    第95章

    对于东主朱旭更年期复杂且诡异的心里活动, 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

    此刻的她,刚吃罢孙婶做的夕食, 正在书房里, 一边走动消食, 一边拿毛笔, 沾了朱砂涂挂在墙上的九九消寒图花瓣。

    这是时下人记录冬至后九九八十一日天气变化的法子,市面上卖的九九消寒图很多,通常是画一枝梅花, 上面有八十一朵梅花花瓣,然后从冬至那日开始,每日拿朱砂染红一朵花瓣, 等到所有的梅花花瓣都变红了, 春天便来了。

    “大姐,你怎么把梅花花瓣全涂红了?”

    老三杨盼娘从外面提着茶壶进来, 瞧见书房里,拿着朱砂笔涂了一朵又一朵的大姐,语气有些诧异的道。

    “额啊?”

    杨蔓娘这才发现, 刚才想事情想的入神, 居然不小心把九九消寒图上的梅花一下子涂红了一大半。

    “大姐,你没事儿吧?”

    “额,也没事儿。”

    杨蔓娘放下毛笔,有些心不在焉的道。

    瞧见大姐的神色, 老三杨盼娘眼珠儿一转:

    “大姐, 你是不是为今儿早上刘媒妇和王媒妇来的事儿烦心哪?”

    对于自己的妹妹,杨蔓娘倒是没什么好隐瞒的,点了点头。

    “嗯。”

    大抵是杨蔓娘家前几日刚办了宴席的缘故, 所以她家在观音桥这一片儿便有了一些名气,邻里关系也亲近了许多,但是任何事物事情都是两面性的,有好的一面,自然就有不好的一面。

    俗话说的好,人怕出名猪怕壮。就这么点儿薄名,便给家里一下子引来了两个媒婆。

    是的,你没听错,两个,媒婆。

    哦,不对,在大宋媒婆还不叫媒婆,叫媒妇。

    因为一场宴席,附近的媒妇们突然发现,哎呦喂!原来咱们观音桥还有个十六岁的小娘子没许配人家哪!

    这还了得!

    然后,宴席结束后的第二日,杨蔓娘刚和孙伯把租来的餐具桌椅还给乔行老,这一片儿唯二的媒妇,刘媒妇和王媒妇便联袂而来,敲响了她家的大门。

    “那大姐,你打算让王媒妇和刘媒妇,哪个来说媒啊?”

    “先打听打听吧,我也不知道。”

    杨蔓娘把玩着桌子上刻了牧童吹笛图的青石镇纸,摇了摇头道。

    入乡随俗,杨蔓娘对于成亲和媒妇上门,倒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抵触,她来大宋这么久了,自然知道在这个年代想自由恋爱,那是天方夜谭。大宋的传统观念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男人给一个女人最大的尊重,就是三媒六聘,明媒正娶。

    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妁之言,是古代男女婚配的必备条件。在大宋,婚配年龄的小娘子和郎君们,虽然有很多公共场合见面的机会,但是绝对没有可能单独私下见面相处的。这个年代的男女想要成亲,就必须先由媒妇从中牵线说合。

    若是谁家儿子女儿成亲,少了这一项流程,那么就等着吧,男女双方以及父母哥嫂,绝对会被吐沫星子淹死,被人骂上当地市井热搜,全家都身败名裂。

    而且,就算是男女双方并没有私下谈恋爱,是在双方父母的刻意安排下,彼此两情相悦了,那也绝对不能省去媒妁之言这一步。还是要两家人配合着演戏,假借媒人之口上门说亲,三媒六聘迎娇娘,凤冠霞帔娶进门,这门亲事才算合法。

    所以,像杨蔓娘这样适龄的小娘子,有媒妇上门说亲,在大宋是极平常的,熟悉之后,媒妇会不断的带人来相看,什么时候把亲事定下来,拿到谢媒钱才算完。

    “那大姐,你想嫁个什么人哪?”

    就姐妹俩在书房,白绾绾和幽影又听不懂,所以,老三杨盼娘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一边用剪子剪灯花儿,一边有些好奇道。

    “唔。”

    对于婚姻之事杨蔓娘比较随缘,不排斥也没有特别的期待。至于未来要嫁个什么样的人,说实话,她脑海里也没有什么人选。

    放下手里的朱砂笔,思索片刻,有些不确定的道:

    “至少,是个能让我脸红的人吧?”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第二章 节,在万千汴京读者的期待中,如期发布了。

    武学,校场。

    杨骄阳刚练习完一轮骑射,在场边休息,看其他人的发挥,但今天的他脑子里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今儿个该是墨瑾公子新书第二章 发布的日子了!

    杨骄阳算是武学里墨瑾公子最早的一批读者。

    那时候《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刚刚发售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就大半夜的蹲在路边儿看得如痴如醉,深深的为之着迷。后来开始追连载,每每读到精彩之处,便戛然而止,让他捶床无数次。

    后来好不容易完结了,他又去书店买了完本书,四十多万字的书,根本架不住他不分白天黑夜苦读。翻来覆去看了五六遍之后,如今书都快烂了。

    他太喜欢里面的故事了,尤其是十七郎这个角色,文能连中六元,做到太傅,武能安邦定国,成为摄政王开疆拓土,可以说十七郎这个角色,除了感情方面让人不爽以外,简直就是杨骄阳心目中男人的楷模。

    后来他还在武学里大肆推销,引的大批武学同窗,和自己一起喜欢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至今武学里还流传着一句话,做人当如十七郎!

    所以,如今墨瑾公子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发刊,杨骄阳自然更是不会错过。

    两日前把那节奏很快,又惊艳的第一章 看完,杨骄阳就激动的心跳加速,特别想知道书的后续会怎么样,想知道温宸到底有没有死,想知道书名上说的修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两日没有新章节发布的时候,他每天睡前都要读一读那一章,摩梭的小报边缘都卷起来了。

    就盼着新章节发布呢!

    “铛,铛,铛!”

    下课的铜锣声儿一声响。

    杨骄阳整个人立刻就精神了,亢奋的高喊:

    “梁成,陆三闽,快点走!今儿是墨瑾公子新章节发布的日子,得赶紧去西墙买,别被人给抢光了!”

    很快,另外两人便高声回应:

    “走走走!”

    一路小跑,路过蹴鞠场,十几个武学生正在踢蹴鞠,杨骄阳自来熟的高声招呼:

    “卫通,蒋明!我们去西墙买墨瑾公子的新话本儿,来不来?”

    两人头也不回的高声回应:

    “就来!”

    所谓西墙,其实就是武学西面靠河的那道墙,因为离学正和教渝教头们的住处远,所以,从这里翻墙出去的学子们最多,久而久之,这一道墙便头儿有一个浅浅的豁口儿,比其他的墙矮了那么几公分。

    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在武学大火,可武学的学子们白天自然是不可能翻墙出来的。可又想看报,那怎么办呢?

    汴京的卖报小经纪们,自然也很有生意头脑,针对这种情况,每日专门领了报纸,中午便蹲在西墙下面,守株待兔。

    学子们从墙那头儿撒币,小经纪们在这头儿扔报纸。

    杨骄阳,梁成和陆三闽到的时候,西墙这边已经围了不少人,和他们三人一样,大部分都是来买墨瑾公子《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第二章 的。而且很多人都是三五份的买,一买一寝房,人手一份。

    一来报纸的价格并不贵,二来大家都是墨瑾公子的忠实读者,小报买回去自然是要反复研读的,合买的话看得也不过瘾。

    买到了朱雀门小报,自然是迫不及待的看话本儿。

    三人去餐堂草草扒几口饭,又回了寝房,各自埋头苦读,那认真的劲头儿,堪比考状元了。

    看到无父无母的温宸被逼无奈跳下悬崖,把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遗憾再也无法完成父亲的遗愿这里。杨骄阳莫名的便带入了温宸,只觉得这一瞬有一股子气,在自己的胸口回荡着,敲打着自己的五脏六腑,似乎有无垠的愤慨随之而生。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这狗日的荣庆,狗日的红脸汉子!太可恶了!

    而看到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温宸握在手上,沾染了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杨骄阳心中又生出了无限的好奇,那颗珠子?还很冰冷?那是什么?越来越冷?几乎要冻僵?赶快扔掉啊!

    但是看到借着珠子的光芒,温宸即使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希望,还在寻找可以减速的树木之时,他的心里又不禁又是为其紧张,又佩服其胆识和顽强。

    之后,看到红脸汉子落下悬崖惨叫摔死,而温宸则在最后一刻,离悬崖底不到一尺的位置,被光柱吸了了进去,杨骄阳完全被这最后这神奇的情景描述给震住了,天哪,世上还有如此神奇的事情吗?

    而后便是无限的庆幸,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温宸就和红脸汉子一样的下场啊!

    杨骄阳紧紧的攥着手的朱雀门小报,心中又是激动又是庆幸。

    最后,看到昏迷前的温宸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瞬间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啊!

    杨骄阳瞬间头皮发麻,激动如尿崩。

    老天!原来这就是随侯珠!温宸真的有随侯珠!还如此神奇!真是想不到!

    他有一种苦苦追寻的谜底不经意间被揭晓的感觉!

    就仿佛回到了第一次在路边儿撅着屁股看墨瑾公子书的时候,那感觉像是火星子掉进了爆竹堆里,噼里啪啦!心中积聚的所有情绪,都在这一刻爆发!

    简直恨不得捶床,太他娘的精彩了!

    “他娘的!怎么没有了!”

    伴随着重重的捶床声,寝房里想起一道粗噶的声音。

    这句话可不是杨骄阳说的,而是同寝房的陆三闽。

    不过显然,他这话说出了杨骄阳心里所想,也说出了其他人的心声。

    大家顿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确实短!才刚看到关键处,就没了!这也太不过瘾了!”

    “没想到,原来那温宸真的有随侯珠啊!这墨瑾公子当真是鬼才啊!写的太抓人心了!我看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真想不到!他爹留下的那个遗物居然真的是随侯珠,当真是神奇啊!谁能想到,那么灰扑扑的珠子,居然就是被人觊觎的天下至宝啊!”

    “确实!我一直担心温宸掉下悬崖会摔成残废,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离奇的转折!这墨瑾公子脑子怎么长得,写的真是不可思议啊!若关键时刻要没有这随侯珠显灵,这温宸不得和那红脸汉子一样摔死了?”

    “红脸汉子本来就该死!不过这话本儿上说,温宸最后被霞光吸走了,这霞光是什么啊?不会是什么更大的危险吧?”

    “再大的危险还能有落下悬崖大?”

    “难说!”

    “哎!好短!又得等两天!”

    “是啊!这也太短了!真想看后续啊!”

    发生在武学的讨论,完全表达了汴京人的心声,新章节确实解除了温宸跳崖的危机,也解开了关于温宸是否有随侯珠的疑惑,但同时又制造了新的更大的悬念。

    基本上每一个看朱雀门小报的汴京人,看完新章节都先是兴奋激动和庆幸,接着又产生更大的疑惑和好奇。

    雪片儿一般的读者来信,再一次飞到了朱雀门报房,又飞到了杨蔓娘的书桌上。

    那最后的七彩霞光究竟是什么?温宸被卷去了哪里?究竟有没有危险?后续会如何?怎么修仙?

    书房里,杨蔓娘坐在书桌前,抱着白绾绾,一边撸猫,一边翻看报房送来的读者来信,基本上每一封信,话题都是围绕这几个疑问,但也有例外,其中有一个叫“杨骄阳似火”的读者最有意思,在来信里,写了满满的一页的多写点多写点多写点,看的杨蔓娘哈哈大笑。

    看来自己确实得多写点儿了。

    这两日正赶上来葵水,喝了一口红糖生姜桂圆水,杨蔓娘提起毛笔,蘸上墨汁儿,开始了每日雷打不动的话本儿存稿。

    上一章写到,昏迷的温宸被七彩的霞光罩住,然后在一股巨大的吸力下,在离地面还有一尺的位置,被光柱吞噬了进去。

    经常看话本儿的老铁肯定已经猜出来了,那最后吞噬温宸的光柱便是空间通道。

    是的,没错,随侯珠被温宸的血激发了,破开了空间,温宸被卷入了空间通道,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在一阵仿佛将头颅撕裂的剧痛传来后,温宸终于慢慢的从昏迷中醒转过来。

    此刻的他,只觉眼前一片黑暗昏沉,他感觉自己是平躺的,想要起身,却根本没有力气,想睁开眼睛看看四周,但试了几次,却觉眼皮重逾千金,根本无法抬起一丝一毫。

    温宸心中一沉,勉强忍住头上的剧痛,攥了攥右手。

    微微松了口气,还好,随侯珠还在手里。

    一会想到自己昏迷前的惊人情形,温宸心中翻滚不定,同时又不禁暗自侥幸,幸好有这个东西,自己才能逃得一命,否则此刻的他,大抵也和那个红脸汉子一般,死的不能再死了。

    只是不知自己此刻是在哪里?

    温宸闭着眼睛,暗自揣测道。

    四下似乎很安静,身体下面还很柔软,却似乎是一片草地。他能这么安然的躺着,起码应该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

    还有微风吹过?似乎有潺潺的水声。

    他虽然双眼无法睁开,但是从湿漉漉的略带一丝咸味儿的轻风中,大抵能判断自己应该身在水边,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海水边。

    难道禹王台下面还有海?这怎么可能?汴京可不临海!

    心中有太多太多的疑惑,温宸却无法找到答案,不禁有些不安。不过转念一想下,在之前那么危险的必死境地,他能活着就不错了,别的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身体糟糕的情况让他无法动弹分毫,温宸只能就这般默默的躺着,闻着咸味的水汽,想着要怎么做才能快速恢复体力,摆脱眼下这种境地。

    就这么躺着,当感觉自己快要躺的僵硬的时候,温宸眼皮一动,终于勉强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细缝。

    一片蔚蓝的天空和太阳顿时映入眼帘。

    唔,这似乎是白天。

    自己已经昏迷了一个晚上吗?

    温宸试着慢慢的扭动脖颈,终于勉强看清楚了自己此刻所处的地方。

    他之前的判断没错,他确实躺在青草地上,不远处竟然真的是一片蔚蓝的海,那潺潺的声音便是海浪的声音。

    作为一个内陆人,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大海,温宸的眼中露出一丝惊讶,不由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但立刻就痛的咧嘴,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浑身都变得酸痛异常。这是他十五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似乎随着自己被霞光吸入,体内还有什么东西,也被吸纳一空了似的。

    温宸心中暗自思量着,仍在草地上静静躺着,感受着海风的吹拂,海浪的声音。

    直到又过了大半日时间后,天空中的太阳黯淡,月亮升起的时候,他的右手臂的大拇指手指一动,似乎恢复了一丝力气。

    温宸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丝喜色,但是还没等他笑容彻底露出来,就神色一凝。

    因为就在这时。

    他敏锐的感觉到地面一阵的轻微的震动,还伴随着一阵低低的嘶吼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冲他这边飞速而来。

    温宸顿时心里一沉,是野兽?

    他完全无法想象,以自己现在的状态,遇到野兽有什么生还的机会。

    难道自己跳崖侥幸逃得一命,最终却要命丧野兽之口?

    “嘶赫!嘶赫!”

    伴随着一阵奇异而低沉的嘶吼声,几名身穿锃亮甲胄的骑士,举着火把,骑着一种似马非马的怪兽,簇拥着一名身穿蓝色宫装的年轻女子走到了温宸附近,停了下来。

    火光下,众人目光惊艳又诧异的望着躺在草地上的男子。

    男子年纪不大,约莫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样式奇怪的破烂白袍,但却偏偏面如冠玉,容貌俊秀,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头齐腰的银色长发,在皎洁的月色下,仿佛镀上了一层星光。

    躺在草地上的温宸头颅一偏,扫了这些人一眼。

    顿时微微松了口气,虽然这些人的穿着打扮古怪,和大宋完全不同,但只要不是野兽就好。

    “#¥##¥@&¥#?”

    很快,一名骑士便走到温宸的身前,叽里咕噜的说出一连串他根本无法听懂的话语。

    见他半晌不说话,为首的蓝色宫装女子眉头一蹙,又上前语气温柔的问了温宸几句话,但结果显而易见,温宸根本听不懂丝毫,他只能吃力的摇了摇头颅,表示自己听不明白。

    第96章

    “关门关窗, 防火防盗!”

    巷子外,观音桥更夫老纪头隐隐约约敲击竹板儿的声音,把杨蔓娘的思绪瞬间从书中拉回到了现实, 她忍不住停笔打了哈欠。

    转头瞥了一眼墙角的沙漏, 才发现写稿子的太专注了, 时间竟然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亥时, 二更天了,这个时辰按现代来算的话都快十点半了,老二杨士林应酬还没有回来。

    杨士林因为升了职, 就类似于现代的销售经理吧,所以最近下工之后的应酬也变多了,早晨走的时候就跟她说, 今儿晚上要跟几个其他酒楼和铺子的几个小管事, 一道去桑家瓦子吃饭。

    对此,杨蔓娘自然也很能理解, 在外做事这都是必不可少的交际。这年头,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交际圈子。

    往大了说,有做官的圈子, 皇族圈子, 衙内圈子,做商人的圈子,文人骚客的圈子。往小了说,有账房圈子, 佃客圈子, 牙人圈子,媒妇圈子,行老圈子, 茶博士圈子,香烛纸马圈子。基本上,人人身处在圈子里,又都渴望进入更高一层的圈子。

    比如杨士林以前做小经纪的时候,接触的自然都是各家报房的小经纪,如今做了报朱雀门房跑广告的小管事,自然又有了新的交际圈子,要结交其他店铺的小管事,和他们打好关系,为报房多拉一些广告业务。

    这个年代做生意就是这样,做到最后,都是要结交人脉,维护关系,生意才能做的起来。

    “喵呜~喵喵”

    杨蔓娘正思量着,白绾绾轻盈的跳上了书桌,把猫爪放在窗边的小鱼干的匣子上,蓝汪汪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瞪着她,仿佛在说,饿了!快给喵喵大王小鱼干儿!

    “汪汪!”

    长大了许多的幽影也跟着凑热闹,从八宝阁下的小狗窝里爬出来,一步一巅的,在杨蔓娘的脚边转圈圈。

    “好吧!知道了知道了!”

    “给你小鱼干儿!给幽影牛乳!”

    杨蔓娘也不厚此薄彼,放下手里的毛笔,便一边碎碎念,一边给两个陪伴自己的小家伙准备夜宵,又给虎头盆里的金鱼撒了一小撮儿鱼食。末了,又给自己的茶盏里添了一点热茶,喝了两口,吃了一块酥皮荔枝点心。一边在书房里走来走去的活动脖颈和手腕,一边做扩胸和踢腿运动,顺便欣赏欣赏瓷瓶里的梅花养养眼睛。

    说起来,这些几乎是她每晚写存稿中途都必做的事情,冬天太冷,出门的机会不多,在屋里锻炼一下,提高身体素质,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这年代的医学可没现代那么发达。

    一轮锻炼完毕,老二杨士林还没回来,反正也睡不着,杨蔓娘索性剪了剪蜡烛的灯花儿,提笔,蘸上墨汁儿继续存稿。

    书接上回。

    却说那温宸躺在草地上,颇为艰难的摇头表示自己听不懂对方的话。

    那领头的蓝衣女子见状,沉吟片刻,转头对其身后的中年甲胄骑士低声吩咐了一句什么,那中年骑士的脸上露出了几分肉痛之色,但低首看了看温宸,脸上阴晴不定一会儿后,一咬牙转身走到那似马非马的怪兽身边,从其身上的的灰色褡裢里,掏出一个颜色乌黑发亮的木匣子,将盖子打开。

    里面露出七颗龙眼大小的红艳艳的果子,鲜红欲滴。

    身穿宫装的蓝衣女子毫不犹豫的从匣子里拿出一颗红色的果子,俯下身递到温宸的嘴边。

    温宸微微一怔,这果子他竟然从未见过。

    “#¥%%#@@%。”

    蓝色宫装女子见他神色疑惑,又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但是又突然想到他听不懂,遂闭上了嘴巴,直接把果子又凑近了些。

    “我”

    温宸正犹豫要不要吃陌生人的果子之时,那嘴边的红色果子却像活物一般,乘着他张嘴说话之际,如同一种胶状物一般直接滑进了他的嗓子。若是他身体正常的时候,站在起来还能把这奇怪的果子吐出去,但现在他的身子根本没有力气动弹,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好在看这蓝衣女子的举动不像有恶意,温宸才能保持神色的淡定。

    这红色的果子在口中停留的很短,味道有点类似于熟透了的黄瓜,却又带一点鱼类的腥气,味道并不不好吃。但才一吃进去,温宸就感到体内有一股像薄荷似的,让人提神醒脑的凉气直冲天灵盖,让他忍不住闭了闭眼。

    不过好在这时间并不长,那股子凉气在头脑中转了几圈,就仿佛烟雾一般散开了,无影无踪。但与此同时,他的脑海中却突然浮现出一种全新的文字和语言,正是他刚才从甲胄骑士和蓝衣女子口中听到的那种语言。

    “现在能听的懂我说的话了吧?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为何会独自躺在碎叶岛边?”

    蓝衣宫装女子语气温柔的问出了一大串问题。

    “我是”

    话刚出口,温宸便顿住了。

    他发现,自己不但能听得懂女子的话,而且居然能直接脱口而出和女子同样的语言,仿佛天生就会一般。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温宸本就天资聪颖,否则也不可能成为山阳书院的头名。只这一会子功夫,他已经意识到了一个了不得的问题,那就是,这里绝不是大宋,也不是高丽,辽国,金国,甚至不是自己所知的任何一个国家。

    因为他在汴京读书,想过未来或许可以考鸿卢寺,闲暇时间也自学过许多大宋周边国家的语言的,但这些人所说的语言根本就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甚至可以说不是这世上的任何一种语言。

    想到之前随侯珠那神奇的异象,以及自己刚才吃的这颗功效神奇的红色果子,还有这些人所骑的似马非马的怪兽,温宸心中生出一种大胆又荒谬的猜测。

    那就是,自己流落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你怎么不说话?”

    蓝衣女子见他不说话,不由的蹙了蹙眉。

    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是个孤儿,又刚经历过好兄弟荣庆的背叛,温宸已然成长了许多,相比之前,为人处世越发的冷静和谨慎了,逢人只说三分话,不见兔子不撒鹰。在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他是绝对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来历的,不过不了解情况他也不可能瞎编。

    遂他一脸茫然,苦笑了一声,对蓝衣女子道:

    “抱歉,姑娘,我只记得自己叫温宸,其他的都想不起了,不知你刚才说到碎叶岛是哪国的?”

    “碎叶岛是蓝海上的一座岛,是升仙岛的子岛。”

    蓝衣女子显然没想到是这种情况,愣了一下,有些呐呐的道。

    “看这小子的样子,八成应该是开元大陆上的人,十几年前那会子,每年总有许多开元大陆上的犯事的人流放过来。”

    听了他的话,中年甲胄骑士却没有露出太多的奇怪之色,转身跟蓝衣女子道:

    “这小子命够大的啊,在这个地方这么大剌剌的躺着,居然还能活着,就不知是犯了什么事?”

    温宸原本还担心自己的说辞会被人怀疑,没想到,这中年骑士居然给他补足了身世,虽然被怀疑是流放的犯人,但他也不怎么在意,倒也省的他不明情况再瞎编了。

    “我看他应该不像是犯人,大抵是被人陷害了吧?”

    蓝衣女子目光落在温宸那月光一般皎洁的发色上,皱了皱眉,语气不赞同的道。

    “嘿嘿!大小姐可不要以貌取人,这小子虽说长得出色,但谁知道背地里如何,那些开元大陆上的人跟咱们岛民不同,一个个都奸猾的很,您忘了之前,七星岛上那罗三小姐的事情了?”

    “好吧,江叔,不过他瞧着挺可怜的,咱们遇上了总不能见死不救啊!”

    “也对!算你小子命大,躺在这里时间瞧着也不短了,居然没有被海兽吃掉。”

    中年骑士摸了摸下巴:

    “不过我看阁下的样子也是个普通人,这里是碎叶岛的外围,周围可没有结界。以你现在的情况,若是没人救你的话,等子时之后大批的海兽登陆,你还是必死无疑。怎么样,愿意和我们回岛主府吗?”

    温宸虽然不是很明白什么结界,也不懂什么海兽登陆,但是,大抵从中年骑士的口中明白自己此刻的处境很危险。

    不过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他神色镇定的道:

    “我要付出什么?”

    “算你小子识相!”

    火光下,中年骑士脸上闪过一丝狞笑:

    “当然有代价,外乡人!刚才已经我可是耗费了一颗珍贵的同音果在你身上,等会子还救你离开此处,作为回报,等你伤好后,你要为咱们碎叶岛岛主府效力三十年,才可以自由离开。”

    三十年!那自己都快五十岁了!

    温宸嘴角忍不住抽搐一下。

    “怎么样?你若是不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走!”

    “没问题,我答应了。”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温宸目光一闪,为了活命,他只略一犹豫,就答应下来。

    “好,小子,既然你答应了,那就为你印上咱们碎叶岛的标记吧。“

    中年骑士闻言哈哈一笑,跟身旁的蓝衣宫装女子对视一眼。

    蓝衣女子犹豫了一下,从脖子上身上掏出一个类似无事牌的青色东西,走到温宸身前,低低的默念了几句,将那东西往温宸额头上一触,那东西便开始闪烁起碧色的荧光。

    “现在,你在脑中默念刚才答应我的内容就行了,小子!记住不要乱耍花样,若不是心甘情愿,现心牌会惩罚你的。”

    中年骑士语气森然的警告道。

    “这现心牌是什么东西?”

    温宸原本以为所谓的效力,就是签个契约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如此诡异的情况,自然要问个清楚。

    “麻烦!”

    中年骑士眉头一皱,不耐烦的道:

    “你不用知道太多,这东西连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制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现心牌是飞仙岛上的修仙者大人们炼制的东西!只要你在现心牌的注视下,许下的承诺就会生效,除非你能成为修仙者,有了飞天遁地之能。否则一介凡人一旦反悔,哪怕逃到千里之外,现心牌里面的转轮鬼王也会瞬间取走你的魂魄,从此之后,你就变得痴痴呆呆,和活死人无异!”

    中年骑士的解释虽然粗糙,但温宸却听得心头大震。

    修仙者?飞天遁地?现心牌?转轮鬼王?

    自己究竟来到了一个什么地方?

    第97章

    “老天!当真是不可思议!这随侯珠居然把温宸整个人都带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身穿这个概念, 在这个年代,绝对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

    和以往的玉佩魂穿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新奇。所以才刚在最新章节一出现, 便瞬间震惊了汴京人, 在市井的酒楼茶肆里引起了热火朝天的讨论。

    “确实不可思议!这可不是普通的穿越, 随侯珠居然把温宸整个人都带过去了!天哪!这温宸究竟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也太神奇了吧!和大宋完全不同!这里的人居然生活在岛上, 还能驾驭那似马非马的怪兽?居然只吃了一个红色的果子,就能通晓对方的语言?”

    “那叫同音果!”

    黄尖嘴茶馆,二楼。

    一个摇着扇子书生摸样的男子, 闻言不赞同的纠正道。

    “哎呀!甭管什么果子!总之很有用啊,若是咱们能吃上一颗那个同音果,那岂不是也能通晓辽国金国还有高丽人的语言了?那往后出门做买卖可方便多了!”

    说话之人正是汴京有名的行商苏利三, 他每年都要带着自家商队深入辽国和金国收羊皮和玉食, 很多时候随行的懂当地语言的向导生病了或者临时有事,他做生意的时候都为得语言不通而烦恼, 所以,说起话本儿里能通晓语言的同音果,自然是一脸的期待和向往。

    “哎呀!那同音果算什么, 更离奇的应该是那个蓝衣女子拿出的现心牌吧!居然能不立字据就直接订立契约, 而且约定了还必须遵守,这东西要是大宋也能有的话,那牙人都该吃不上饭了!”

    作为汴京有名的牙人,坐在茶馆儿靠窗位置的苏生平, 自然听不得这种瞧不起牙人的话, 不高兴的道:

    “呵,墨瑾公子的书里可是说了,那东西是修仙者大人们炼制的, 在现心牌的注视下,许下的承诺可是不能反悔的,否则就算逃到千里之外,也会被里面的鬼王也会取走你的魂魄,变成痴痴呆呆的活死人。”

    末了,嗤笑一声:

    “再说,就算有现心牌,你就敢用么?”

    “额我,我不敢!那转轮鬼王,一听就有点可怕!我可不敢对鬼许诺啊!”

    “对啊,就不知温宸最后许诺了没有?”

    “肯定许诺了吧,不是那中年人说那里晚上会有可怕的海兽出没吗?人在矮檐下,能不低头么!温宸此刻连动弹的力气都没有,想要活命肯定得许诺的!”

    “呔!那岂不是受制于人了?那可是三十年哪!不成老头子了!”

    “三十年也比丢了小命强!不过那个海兽是什么?这么可怕!是海里的野兽吗?我只晓得海里有鱼!”

    显然对于大宋人来说,完全无法想象什么是海兽。

    “不晓得,我也好奇呢!不过我觉得温宸应该没事,不是写了吗,成为修仙者就可以摆脱契约的,温宸肯定能成为修仙者的。”

    “这修仙者就是长生不老的仙人吧?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地方吗!好想和温宸一样,去那个碎叶岛求仙啊!”

    “看书不仔细,有修仙者的是升仙岛不是碎叶岛!再说你怎么见识啊!还想去跳禹王台啊?”

    “做梦呢!没看到墨瑾公子写的吗!那温宸是有随侯珠跳下去才能穿越到碎叶岛,你若是没有随侯珠,跳下去就是红脸汉子的下场,摔得七零八碎的,连个全尸都没有!”

    “可随侯珠在哪啊?这样的天下至宝,大抵只有皇宫里才有可能有吧!”

    皇宫,大庆殿里。

    官家身前放着两个碧玉盒子,正盘腿坐在厚实温暖的白色的羊绒毯上,和玉清和尚坐而论道。

    “大师以为,墨瑾公子这话本儿上说的修仙之事,是真是假?”

    官家信奉佛法,所以玉清和尚作为大相国寺的高僧,经常被召来宫里和官家研读一道佛经,而玉清大师作为德高望重的高僧,自然熟读佛经佛法,闻言不紧不慢的道:

    “说实话,那墨瑾公子话本儿里写的是真是假,老衲不敢妄言。不过书里最后说的的轮转鬼王,倒让老衲想起了在一本梵文佛经中看到的轮转王,遮迦越罗王,五华威灵真君轮转大王,他便是身具十二法相的真法之王。因手持有金、银、铜、铁四种轮宝而得名。是十殿阎王之一,身处地府的第十殿轮回殿,掌管六道之轮回。”

    “啊?大师!那就是说书中所说的修仙之事是真的了?”

    说这话的人是内宫大总管李齐,他作为一个阉人,除了最喜欢的权势和钱财以外,自然最关注轮回和下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一时不查倒是抢了话。

    反应过来便连忙躬身请罪:

    “陛下恕罪,臣无礼失言了!”

    “无妨!”

    官家本就性子温和,很少责骂内侍,尤其对于常伴自己左右的李齐,私下里自然更没有那么计较,反倒笑呵呵的道:

    “正好朕这里有两枚随侯珠。”

    “两两枚?”

    李齐一脸懵逼,有些张口结舌的重复道。

    这东西不该是独一无二的才对吗?

    官家没有理会李齐的懵逼,一边说着,一边随手将身前的两个碧玉盒子打开。

    左边的玉匣子里,是一颗直径长达一寸的白色明珠,散发着淡淡的月光一样光辉。

    右边的匣子里,则是一颗手掌大小,蓝绿白混合的蜻蜓眼琉璃珠,琉璃珠上有七八十圈的圆目眼珠纹,就像是蜻蜓的复眼,看得人眼晕。

    “陛下,这两个珠子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啊?”

    “你以为呢?”

    “额,若按着那墨瑾公子书上所说,自然白色明珠更像是真的。”

    李齐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道:

    “不过那随侯珠最开始是灰扑扑的,很不起眼呢!”

    “呵呵!传言称,随侯珠在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便被始皇收藏。也没有人再见过它的踪影,所以不少人猜测,随侯珠是被始皇带进了他的陵墓。至于随侯珠的真面目,千百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说其是一枚夜明珠,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碧色的萤石,朕也无法确定。”

    “啊?那这俩都是假的?”

    李齐顿时傻眼,刚刚升起的穿越修仙梦,顿时就破碎了。

    “怎么,你想试试?和那温宸一般去碎叶岛不成?”

    官家把玩着白色的明珠,笑眯眯的打趣道。

    “臣不想,臣舍不得陛下,臣要一辈子伺候陛下!”

    李齐顿时目不斜视,一脸坚定的摇头。

    他不傻,一个不知真假的珠子,万一搭上自己的老命可不划算,一顿饱和顿顿饱他还是能分得清的。

    “老滑头!”

    相比于男人们对于对于修仙的同音果和鬼王的关注,小娘子们就更细心一点。

    曹家族学里。

    曹晴有些诧异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有点奇怪啊!那温宸之前是黑色的头发,如今到了碎叶岛之后,竟然变成了银色的头发了?”

    不得不说,当时设定温宸变成银发的时候,杨蔓娘心里还是有些虚的,但是考虑到他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下活命,总不能一点代价都没有吧,那也太儿戏了。但是设置身体上的残缺,肯定是不够爽的,那只能设置一个无伤大雅的代价,所以,她就把主意打到了头发颜色上。

    赤橙黄绿青蓝紫肯定不行,太汤姆苏了,而且有点过于挑战古人的审美。

    如月光一般的银发,无疑是最合适的。温宸未来自然要成为一方大佬的,总不能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独特的记忆点吧!

    毕竟君不见,哪本修仙文和修仙剧里里没有一个白毛大佬!

    而且银发是带有神性的,它像雪一样干净,纯粹,清冷。

    可以让优雅更优雅,高贵更高贵,疯批更疯批,仙尊更仙尊,反派更反派,总之,银发对任何气质都有无限的加持和突出作用。尤其在修仙世界中,银发白袍的高手,这绝对是非常拉风的,比黑发白袍拉风有逼格的多,也更有一方大佬的气质。

    “我也发现了,我觉得应该跟随侯珠有关系,上一章不是说,随侯珠的银色光芒浸入了他的身体么?不过我觉得银色的头发也没什么,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而且也还是好看啊,你看书里写了他面如冠玉,头发是月光的颜色,感觉是那种很清冷的与众不同的美男子啊!”

    不得不说,小娘子们对于美的东西,接受的速度很快。

    “我也觉得挺好看的!之前还不觉得,但是仔细想想,白袍银发,面如冠玉,确实非常的干净,更有仙风道骨的感觉!”

    “确实,银发白袍,面如冠玉,我都能想象的出温宸多出众了。”

    小妹妹曹绵显然是个白毛控,一脸憧憬的道:

    “要是能见到真人就好了!”

    显然,杨蔓娘不是审美荒漠,主角温宸的白毛设定,在北宋并没有水土不服,白袍银发,面如冠玉,这独特的设定,小娘子们不但没有反感,反而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激发了骨子里的白毛控。

    当然,这些市井和皇宫的讨论,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此刻的她,正在接待一位特殊的客人。

    一为官媒,还是一位衣着华丽,穿红色褙子,头戴紫色头盖的官媒。

    读者老爷们不是大宋人,或许不太了解这紫色头盖的官媒是什么意思。

    且听我细细为您道来。

    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大宋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便到了可谈婚论嫁的年纪。

    连《诗经》中也说,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所以说到谈婚论嫁,那自然少不了媒人。

    能做媒人的,就像现代的销冠一样,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善于察言观色,且口齿伶俐办事麻利的,否则也吃不上这碗饭。

    但在大宋,媒人也是分高低等级的,而且律法规定,不同等级的媒人,穿戴规范和说媒范围也是不同的。所以,一般只需看一眼穿着,就能知道是什么等级的媒人。

    比如,替普通贫民百姓说媒的媒妇们,一般穿着随意,没那么多讲究,甚至有些就是巷子里年纪大一些的妇人客串兼职,只赚个灯油钱。比如杨蔓娘刚穿来大宋的时候,那位给她介绍亲事的刘婆子便是如此。

    而为中等的大户人家说媒的媒妇,则就讲究一些,大多头戴冠子,梳黄包髻,衣着整洁,手里拿着清凉伞,一般都是两两同行,比如之前为杨蔓娘说媒的刘媒妇和王媒妇,便属于中等媒人。

    而为名门望族和朝中高官撮合婚事的上等官媒,则衣着华贵,穿红色褙子,戴紫色头盖。

    第98章

    今日来杨蔓娘家的, 便是这样一位上等官媒。

    “娘子请喝茶。”

    孙婶适时的往前厅里送上茶水和点心。

    “多谢!”

    官媒接过孙婶倒的茶,欠了欠身,便笑吟吟的对杨蔓娘自我介绍道:

    “奴家住宜人坊, 夫家姓云, 所以外头都唤我云嫂子, 今日贸然登门, 还请大娘子勿怪。”

    这位云嫂子身材微丰,双目含笑,长了一副和气的面孔, 一举一动都给人一种娴雅之感,倒不像是普通的媒妇,让杨蔓娘莫名的想起之前去曹家做客遇见的贵妇人们, 遂笑着回道:

    “怎会, 云嫂子客气了。”

    “家里就大娘子一个人么?”

    云嫂子喝了一口茶,放下茶盏, 笑呵呵的道。

    虽然上门之前,姚副指挥使就跟她说了这位杨娘子家里的情况,家里只有姐弟三个。但毕竟是彼此头一会见面, 对方又是个没有长辈的姑娘家, 总不能上来就给人说亲,那就太突兀太不懂礼数了,该有的拉近关系的闲聊还是必不可少的。

    时下的人与人的交际就是如此,杨蔓娘对此自然也是心知肚明, 闻言不急不徐的道:

    “我家弟弟和妹妹都有事出去了。”

    云嫂子的目光落在对面小娘子端正秀气的脸上, 真心实意的赞道:

    “大娘子一人带大弟弟妹妹当真不易呢。”

    “您过奖了,他们两个,都是极懂事的。”

    这几句话不痛不痒, 就像英国人见面讨论天气一样,没什么营养,但却是必不可少拉近关系的寒暄。

    寒暄过后,话题便自然而然的转到正事儿上了:

    “不瞒娘子,奴家今日上门也是受人所托,想为娘子说一门亲事。”

    见杨蔓娘面色如常,云嫂子心里佩服她端庄持重的同时,便顺势介绍起了情况:

    “男方是上护军,云麾将军、皇城司指挥使傅大人。”

    “傅大人?”

    杨蔓娘愣了一下,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她自然是认识的。只是彼此身份地位相差太多,杨蔓娘从未想过这方面。

    而且,几次接触,她也不觉得对方对自己有这方面的意思。自从那次几个月前,白绾绾吃了对方的鱼,她后来又回送了对方一筐桃子,对方很客气的收下之后之后,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又怎么会突然来提亲?

    杨蔓娘有些想不明白。

    “呵呵,看来娘子也有所耳闻,傅大人今年二十有三,和娘子年岁也相当。而且官高爵显,相貌端正,德行高尚,家境富裕,背景深厚,且在汴京有一座十亩大宅,若是与他成婚,婚后必定生活美满,令人艳羡。”

    这位媒人的话,用现代来说,就是男方家庭条件优越,有房有车,事业有成,为人正直诚实,有钱且人品好,是个上好的男孩。

    “不知大娘子可愿约定一个吉日,彼此相看一下,若是中意的话自然是极好的,若是不中意,也无伤大雅,奴家会定不会让双方失了体面。”

    “额”

    杨蔓娘踟蹰片刻道:

    “暂且让我考虑几日,再答复嫂子如何?”

    和傅劲光的几次接触,杨蔓娘对于和这位指挥使大倒是不反感,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想了想,还是没有直接拒绝

    傅府。

    “姚副使!”

    “见过姚大人!”

    姚小楼穿着一件冬季皇城司制服,一路行来,下人们都恭恭敬敬的行礼,作为指挥使傅劲光最信任的下属兼兄弟,姚小楼是指挥使府的常客,几乎每隔几日,都要过来一次,所以,府里的下人早就习惯了。

    “姚大人来了!”

    一进二院,亲兵都头罗顺便笑嘻嘻的上前打招呼。

    “你小子!”

    虽然姚小楼官职比罗顺高几级,但他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和底下的人从来都打成一片,揽着罗顺勾肩搭背的走到僻静处。

    左右瞧了瞧,又瞥了一眼的书房的方向,压低了嗓子:

    “大人身体如何?昨晚睡得怎么样?”

    “大人这几日身体好多了,不过睡觉还是老样子,一直到四更天才睡了一会儿,早晨又早早的起来了。”

    傅劲光有非常严重的失眠。

    究其原因,便是当年在西军的时候,和西夏人作战头部中箭受了伤的缘故,虽然最后活了下来,但是那支从额头射入的箭矢,箭头一直没有取出来,便留下了非常严重的后遗症。所以这些年,他一直都有非常严重的失眠和头痛,还有畏寒畏风的症状。

    畏寒畏风使得他不光冬天,连春秋两季天阴的时候都要穿厚厚的鹤麾。头痛没什么法子,基本上都是靠着强大的的毅力忍耐,这些年也算是习惯了。

    但是唯独失眠一直让他很苦恼,所以就常常想办法看书,找偏方,早年找到一个偏方,说吃蚕豆可以治失眠,所以便常年吃炒蚕豆,后来这几年又自己看医书,给自己开方子,谁知一个月前,写了一个新方子让亲兵去抓药,吃了之后便昏迷了三天,吓得得到消息赶来的姚小楼以为他不行了,当时就放声大哭。

    后来还是御医来了,才把人给救了过来。因为怕再出什么事儿,所以姚小楼这几日来的更勤了。

    “姚小楼!”

    两人正嘀咕呢,里面传来指挥使傅劲光的声音。

    书房里,桌子上摆着一盘炒蚕豆和一张地图。

    傅劲光裹着厚厚的鹤麾,整个人窝在太师椅上,脸色苍白,面容消瘦,正在批阅殿前司清早送来的陈条。

    “指挥使!”

    傅劲光眼皮儿未抬,低头批阅着陈条。

    傅劲光冷峻寡言,喜怒不形与色,永远都坚毅且指挥若定,他从来没有失态过,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连官家也说他,举止文静,内含勇猛。

    姚小楼和傅劲光虽然对外是上下级,但私下里却情同兄弟。有过命的交情,他是最了解对方的。知道他私下里其实是个很宽容的人,很少责骂下属。就算情绪激动时候,说话也声音不高,此刻这般,显然已经是不愉了。

    不免有些心虚:

    “额你找我啊?”

    傅劲光缓缓放下手里的陈条,从身前的白色瓷盘儿里,捻了一颗炒蚕豆。

    语气淡淡的道:

    “你派人去杨家提亲了?”

    “额你知道了啊!”

    不用想,肯定是罗顺那小子说的,难怪刚才看见自己就心虚。

    姚小楼心里忿忿的骂着罗顺,但还是老实的回话道:

    “确实是我找人去杨家提亲的。”

    傅劲光对那位杨大娘子的心思,旁人瞧不出,但跟着他多年的副手姚小楼还是能瞧出来的。

    “作为兄弟,有些话我不得不说。虽然我不知道那杨姑娘有什么好的,但这大半年,若是没有你在背后护着,他们姐弟三个日子又岂能那么安稳?你之前病的时候,已经有媒人上杨家说亲了,所以我才就找人去提亲,反正你罚我也罢,怪我也罢,我都要这么做,总不能眼看你心悦的女人嫁给旁人!”

    傅劲光抿了抿唇。

    过了半晌,才起身轻轻拍了拍姚小楼的肩膀,正色说道:

    “成亲不是儿戏,你应该知道,我的身体”

    “哥!”

    姚小楼打断了他的话。

    梗着脖子,一副打破砂锅追问到底的样子:

    “你真的放的下杨姑娘?看到她嫁了别人,被别人抱在怀里也无动于衷?”

    傅劲光闻言。

    俊秀的面孔瞬间变得冷酷无比。

    他眯了眯眼,语气冷冷的道:

    “死之后的事,我自然管不了!但我活着的时候,杨姑娘只能是我的人!”

    “谁敢用手碰她一下,我就剁了他的爪子!”

    第99章

    若说这段时间, 汴京最热门的关键词是什么。

    那十个人里,九个半都会告诉你。

    修仙!温宸!

    是的,自从杨蔓娘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连载以后, 上至达官贵人, 下至贩夫走卒, 随便找一个人, 都对话本儿里的内容说上两句。

    这不,王门蛮家正店大堂里,众人酒足饭饱之后, 便在讨论温宸在碎叶岛的事情。

    “你们看了昨儿个新发的章节了吗?”

    “看了啊,真想不到,我原以为一个碎叶岛也就是个巴掌大的小岛, 岛上人也跟乡下人一般, 没想到碎叶岛竟然有两个汴京大哩,还那般繁华, 有那么多奇异的香料和珍珠贝壳,而且这些岛上的人竟然能捕捞到和牛犊子一样大的鱼,当真是不可思议!”

    “书里不是说了么, 像碎叶岛这样大小的岛屿在蓝海上有九个, 这些都是升仙岛的子岛,连升仙岛的百分之一都不及,真不知那升仙岛会是什么样!”

    “我也好奇哩,不过像知道升仙岛什么样儿, 大抵得等温宸去升仙岛了!”

    “那不得等到猴年马月了, 温宸如今还在岛主府做马夫,呔!得做三十年哩!”

    “那不叫马夫,那叫飞龙杂役, 是专门照顾那似马非马的怪兽的。”

    “还不是一样么,在大宋不就是马夫么!跟那蓝采菱签了三十年的契约,居然就是伺候那些畜生,太憋屈了!”

    “就是!不是修仙么,温宸连个仙人都没见着!”

    “就是,温宸到底怎么求仙的,这都穿越到那碎叶岛快一个月了,也没个动静,太急人了!难道要做一辈子飞龙杂役不成?”

    这毕竟是升级流修仙,所以男主温宸最初的起点自然不能太高。加上最近这段时间,因为行文的需要,也为了让笔下的碎叶岛更真实,所以,杨蔓娘借着温宸的眼睛描写了碎叶岛的风貌,异域的奇特风貌让很多大宋读者都大开眼界,但是毕竟没有众人所关注的修仙内容,所以便有很多读者着急了。

    甚至写信到报房。

    对此,杨蔓娘自然也是知道的。

    所以,她自然不会让读者失望,这会子正在为大宋读者准备修仙的第一课,灵根和法器。

    这一日,温宸正在飞龙厩里给飞龙刷毛,这是他来岛主府这一个月做的最多的活计。

    突然中院里传来十八声清脆的鸣锣声。

    “咚,咚,咚”

    “温宸,快走了!去中院!”

    平常一道做活的杂役于东催促道。

    岛主府的规矩极为严格,每次十八声铜锣结束,所有人就要在中院集合,否则便要受罚。

    “今日是为了什么,这会子召集所有人?”

    “哈哈!你们还不知道吧,今日升仙岛的大金船来了!!”

    “啊!修仙者大人来了,是选徒大会!”

    “哈哈哈!终于赶上了!”

    温宸闻言有些好奇的道:

    “什么是选徒大会?”

    “你连这都不知道!哦,忘了你是外面来的了!选徒大会二十年一次,是升仙岛上的各大宗门的修仙者大人们来收徒的日子,只有有灵根的人才会被大人们看重,成为灵徒,修炼法术!”

    “做了灵徒,就等于二次投胎!不再是普通人了,可以横着走,就连岛主都得敬你三分!”

    “那什么样的人才有灵根呢?”

    温宸心中一动,他可没有忘记之前中年骑士说的话,自己身上的契约,除非成为修仙者才能解除。

    “这可不好说,灵根这东西挺玄乎的,不论贫富贵贱,年纪大小,也不分男女,命里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二十年前那次选徒大会,咱们碎叶岛几十万人里,似乎才出了五个有灵根的,还是最低等的水土双灵根。”

    “水土双灵根不好吗?”

    “唔,应该不好吧,听说似乎是灵根越多越好,五灵根是最好的!”

    “不对!是天灵根和雷灵根最好!听说尤其是雷灵根,天生就能掌握雷系法术!”

    “瞎说!明明是五灵根!金木水火土,灵根越全越好!”

    “你也不是修仙者!你才瞎说,我是听总管大人说的,咱们碎叶岛几十年前就出了一位雷灵根天才,被好几家宗门抢着要呢!”

    “那也”

    温宸没有再说话,轻抚了一把放在胸口的随侯珠,站在人群中,默默的听着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

    随侯珠自从来到这个奇异的世界之后,又恢复了之前灰扑扑不起眼的样子,即使他后来很多种法子,珠子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让他不免有些郁闷。

    “咚!”

    随着一声巨大的鸣锣声,整个中院瞬间安静了下来。

    岛主蓝瑜的声音从高台上传来。

    “大码头的登天阶已经开放了!今日是咱们碎叶岛二十年一次的选徒大会,也是分辨仙凡的日子,凡是这二十年新出生之人,以及从未测试过灵根之人,一刻钟内赶往大码头登天阶。”

    “是!”

    碎叶岛人有两次投胎的机会,一次是娘胎,另外一次便是选徒大会了。

    所以,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慌慌忙忙的赶往大码头,一眼望去,乌泱泱全是人头,温宸跟随着摩肩接踵的人群,走在去大码头的青石路上。

    差不多一个时辰左右,才终于到了。

    温宸神打量下眼前的情形。

    这是一个百余丈宽广的青石平台,四周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没有。但本地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一到码头便都跃跃欲试的抬脚踏上石阶。

    但踏上一阶之后,台阶没有任何的反应,便都垂头丧气的下来了。

    “哎!没有亮!我没有灵根!”

    “我也没有,本来还想着我是不同的呢!”

    “灵根本来就是万里挑一,又岂是人人都能有的!往年几十万人里才有几人,没有灵根才正常!咱们注定是凡人了!”

    虽然来测试的至少十几万人,但却进行的很快,几乎只要塌上石阶,就能迅速辨别有没有灵根,不到一个时辰,就测试了几万人。

    但一个有灵根的都没有。

    温宸站在人群中,很快便看明白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灵根,但是他肯定是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的,毕竟他也不想做一辈子的飞龙杂役。

    看着登天阶上的人越来越少,他也毫不犹豫的走了上去。

    “哗!”

    当温宸踏上第一阶的时候,整个台阶瞬间泛出金色的光芒。

    人群中顿时哗然!

    “有灵根!”

    “啊啊啊!有灵根!那白毛小子有灵根!”

    “他是谁!”

    在场的众人顿时议论纷纷,羡慕的眼珠子都红了。

    不过此刻的温宸,跟根本没空在意这些,眼前的情景让他震惊不已,在他塌上台阶的时候,眼前的白雾如同水波一般消散了。

    这哪是什么青石阶,分明是一条长长的白玉阶,玉阶的尽头,是一座还挂着一块写着“试炼阁”三个金字的匾额。

    而在巨匾之下站着两个三十余岁,身穿蓝衣,头戴金冠的男女,正冲下面茫然不知的人群,指指点点说些什么。

    看到让台阶显露异象的温宸,两人的眼中闪过一抹喜色。

    “哈哈!蒋师姐,咱们终于找到一个有灵根的!差点以为这一趟白来了。”

    “那小子,你快上来!”

    温宸并不是个喜怒形于色的人,虽然心中震惊,但还是一言不发的走上玉阶,在蓝衣男子的指点下,盘腿坐在一旁等待。

    两个时辰后,从山下的石阶又走上来一男一女两人,最后等太阳快要落山之时,选徒大会结束,试炼阁里加上蓝衣男女,已经一共盘坐了九个人。

    “我叫宗谢,是灵剑宗的弟子,蒋师姐是羽灵门的弟子,今年你们碎叶岛的灵徒,就是由我们两宗门来接收的,当然,若是不愿意进我们两宗,想去其他宗门的,也可以退出。”

    宗谢脸色肃然,说完这一句顿了一下。

    但显然大家都不傻,没有一个人退出的。能做灵徒就不错了,还有什么可挑的,大家都是普通人,连其他宗门在哪都不知道,退出才是傻子。

    “好,既然都不愿意退出,那么我来接下来的话,你们要仔细听。”

    众人不敢怠慢的纷纷站起身来,凝神恭听,温宸自然也不例外。

    大家都不傻,知道能否进入修仙门派,可就完全取决于眼前的两位,自然不敢给两人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见众人识趣,并没有乱成一团的样子,那位叫宗谢的师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登天阶只能测试你们是否身具灵根,却无法测试你们具体有几灵根,什么类型的灵根,这些都需要到宗门才能确定。”

    “本宗和羽灵门收录弟子的标准,诸位道友初次进入修仙界,想来还不知道。那在下就不在此说一遍。凡是双灵根以上,或者特殊灵体的,年龄十八岁以下的道友,就有资格加入本宗,成为内门弟子。”

    事关自己的利益,人群中一阵的骚动。

    唯一的一位女子灵徒起身问道:

    “那若是双灵根以下呢?”

    “双灵根以下,基本上修炼功法就比较艰难了,修炼资质太差,做普通人更好一些。若是不愿意放弃的话,也可以做外门杂役弟子。”

    宗谢冷扫了一眼女子后,平静的说道。

    众人闻言,都一脸担心,显然都怕自己资质不好。

    “好了,该说的都说完了,你们自己掂量,两派长老们还在等着呢,咱么先回宗门!”

    旁边的蒋师姐一抬手,一道蓝光从其袖口飞射而出,一个盘旋后,化为一块巨大的蓝色锦帕,在离地数尺高的地方轻轻漂浮着。

    “你们几个都上来吧,我先带你们回宗门,检验完修炼资质,若是不到入门标准的话自然会再你们送回来的。”

    那位蓝衣的蒋师姐身形一闪后,先站到锦帕法器上,面无表情的道。

    七人都是第一次见到法器,震惊的互望了一眼,一阵迟疑后,还是都上了锦帕。

    蒋师姐这才一掐法决,锦帕散出一阵蓝光,化为一团蓝芒,破天飞遁而去。

    众人盘腿坐在锦帕法器上,感受着两旁呼呼的山风,和飞快后退的景色,一开始还很害怕,到后面也慢慢适应了。

    开始闲聊起来,其实说是闲聊,倒不如说是众人在问,宗谢在答才对。

    “宗师兄,修仙者真的能长生不老吗?”

    之前发问的女子率先发问道。

    “呵呵,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修仙者也要划分境界的,修仙者的寿命可和修炼的境界息息相关。不同的境界,寿命也是不同的。你们现在只是灵徒,寿命和普通人无异,能活到一百多岁的,那已是长寿。一旦开始修炼,便可以进入炼气期,之后再修炼到筑基、结丹、元婴,每度过一层境界,寿命自然就增加一百五十年。”

    “那世上就没有真正的长生吗?”

    “自然是有的,元婴之后,度过炼虚、合体、大乘,之后再渡劫飞升仙界,自然就可以与天地同寿了。”

    第100章

    灵根?灵徒!

    筑基、结丹、元婴?渡劫飞升!天地同寿!

    这些新奇的修仙设定刚一出现, 便在大宋掀起了一片讨论的热潮。

    “哈哈!不愧是是墨瑾公子哪!这写的当真是绝了!”

    《新闻》报房里,岳阳老生拿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满脸钦佩的道:

    “也不知这墨瑾公子脑子怎么长的?原本之前那可以带真人穿越的随侯珠, 和能听懂异国语言的同音果就已经足够离奇, 让我自叹弗如了。没想到居然还有更离奇的!选徒大会?决定仙凡的灵根?当真厉害哪, 竟然写出如此天马行空的离奇情节, 这般修仙,简直颠覆了我的想象!”

    作为同行兼老迷弟,自从《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开始, 杨蔓娘的每一次新章节,岳阳老生都要第一时间看的,然后再和报房里的其他人一起讨论。此刻看到新章节中关于灵根的精彩设定, 情不自禁的读了出来:

    “夫灵根者, 乃修行之基,修仙者立身之本也, 乃修仙者体内灵气汇聚之处,灵根自先天而生,后天难移, 世间生灵, 非有灵根者不可修行。”

    这句话道出了修仙的根本,是杨蔓娘当时想了很久才写的。

    这毕竟是一本升级流修仙文,那么注定就是一个不断竞争和淘汰对手的过程,那就要不断地设置淘汰标准, 首先最大的淘汰标准就是灵根, 毕竟碎叶岛几十万人口,如果没有灵根这个设定,那总不能几十万人都修仙吧!大家都一样, 那还算什么爽文!

    所以 ,灵根就是一个共同的标杆!就是一个仙凡之间的分水岭!

    岳阳老生自己本身就是写话本儿的,自然知道墨瑾公子新章节的这些设定有多牛逼多抓人。尤其是这个灵根的设定,是一个完全不输于穿越和随身师父的设定!而且这些设定绝对是是独一无二,非常具有可信度的!

    岳阳老生几乎可以想象,这新的一章一出,必然改变大宋人对修仙的认知,灵根也会成为一个修仙的标杆!以后所有人说修仙,必然要提到灵根。

    “是啊!我原想着温宸去了碎叶岛,大抵会遇上仙人,被仙人点化成仙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不光有灵根,还有宗门!法器!而且修仙竟然还分那么多境界!这些东西想破脑袋都想不到的!当真是离奇啊!”

    一旁的撰稿刘思闻言,也语气感慨的道:

    “而且,练气,筑基,结丹,元婴,炼虚,合体,大乘,渡劫,飞升!每增加一个境界寿命增加一百五十岁,这墨瑾公子怎么想的!居然能写出这般多的境界!难道墨瑾公子这修仙手札上写的故事,当真是真事儿不成?”

    越详细具体的东西,人们越觉得越可信。就像绝大多数人都会掉入的一个思维陷阱就是,大家往往更容易相信那些更具体更详细的信息,即使它并不是真相。

    杨蔓娘的小说里,头一次将修仙量化,在书里具体的描述了修仙的必要条件,描述了各个境界的寿命,描写了宗门和法器,这样具体且逻辑自洽的描写,再加上书名的迷惑,让她笔下的修仙世界更加的真实,具有非常高的可信度。连刘思这样的资深撰稿,看罢一时间也有些分不清故事的真假了。

    “若是真的就好了!我也去修仙!”

    岳阳老生笑着道:

    “不过说实话,墨瑾公子当真是鬼才哪!每一本书都有新意,而且每写一本就有人跟风,之前谢写《梦回盛唐》,后面的书一股脑儿穿越的,后面写那个《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又是一大堆跟风的,如今这修仙一出,我估摸着,以后写修仙话本儿的,都不会写什么烧香拜佛,都得按着她划分的这个境界来写了!”

    不同于以往市面上的那些寻仙问道的话本儿和小说里,某人做好人好事,感动阎王增加阳寿的设定。也不像时下市面上的寻仙问道小说话本儿里,主角无论男女,也不管外貌,也不事生产,也不用干别的,只需要诚心烧香拜佛,就可以感动上天的唯心主义设定。

    杨蔓娘笔下的修仙,是历经时代考验的升级修仙流,强调的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神仙,也没有阎王,更不烧香拜佛。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修仙模式,一切都可以被量化,修仙不再是那么的虚无缥缈,被动的等着神仙赐予你什么,而是自己主动的由普通人去修炼成仙,这和以往的修仙话本儿完全不同!无论是主角的认知和魅力,还是修仙的境界设定,宗门,飞行法器的出现,都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是修仙话本儿中的顶配。

    灵根?会飞行的锦帕!像障眼法一般的登天阶!杨蔓娘话本儿里,这些这个年代的人,就算是做梦都想不出的东西,安全颠覆了大宋人的想象。

    两者相比,就好比一个是咸菜窝窝头,一个是帝王蟹龙虾,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所以,《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新章节才一发售,不到三个时辰。汴京的每一个茶坊,每一座酒楼,都能听到有关于话本儿内容的热火朝天的讨论。

    “老天!当真是太神奇了!没想到能不能修仙竟然要看有没有灵根!”

    灵根这个设定,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十亩竹园一根笋——独一无二!

    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是绝对是新奇的。所以才刚一出现,便让无数读者惊呼。

    “确实神奇!但也太残酷了!竟然不看出身,不看贫富贵贱,只看灵根,这岂不是说,一个人若没有灵根的话,就直接断了念头,根本不必想修仙的事儿!这也太不公平了!”

    “这是修仙,是追求长生!谁不想长生久视!又不是一人一个分果子!说什么公平!我觉得灵根这种说法,虽然有些残酷,但还挺可信的,修仙可不是小娃子过家家,人人都能掺和一脚,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书里说的对,修仙有门槛才是正常的!”

    “不错!仙人岂是人人都能修的!肯定有门槛的。而且那些烧香拜佛被仙人垂青的就公平了吗?谁家不烧香拜佛,凭什么仙人垂青你不垂青别人?难道你头顶比别人多长了一个角?我倒是觉得一切用灵根说话,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明明白白的,这样才是真的公平!”

    无灵根不可修仙,这个设定虽然有些残酷,但却很真实,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物竞天择。

    想要修仙,必须要有灵根!一切都是可以量化的,有条件的!是有规则的!虽然冷酷,但众人仔细想想又是那么的合理,似乎天生就该如此。

    “不错!确实如此!”

    “对!那灵根是与生俱来的,若是生来就没有那也没什么可怨的!”

    “相比于灵根,我倒是觉得那登天阶当真是神奇,那两个修仙者站在上面指指点点,底下的十几万普通人居然看不见?”

    “确实厉害!这应该是修仙者的障眼法吧!”

    “确实神奇!不过我觉得最厉害的还是蒋师姐!她袖口飞出的蓝色帕子,居然能带着这么多人飞上天空?真不知一块小小的帕子,是怎么做到的!”

    “是啊是啊!太厉害了!人居然可以飞到天上!”

    “简直不可思议!”

    杨蔓娘笔下的修仙世界才刚刚初露端倪,甚至都没有具体介绍宗门长老,修炼和储物袋这些。但只是一个飞行法器和一个登天阶的障眼法,整个修仙世界的逼格,就已经立起来了。

    这高大上的飞行法器,让大宋人对话本儿里的修仙世界才初窥门径,就惊为天人。

    就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这才是修仙哪!可以说,自从蒋师姐的飞行法器才一出现,便瞬间把以往那些跪在地上,烧香拜佛,感动天感动地的求仙话本儿,给一脚踹出了二里地!

    众人不由的赞叹起蒋师姐来。

    还有认真的人,一边说一边掏出自己的随身帕子,一边比划:

    “你们说这薄薄的一张帕子,怎么能承受的住那么多人呢?”

    “哎呀,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说了嘛,那个帕子是法器!是修仙者的法器!跟你手里那擦嘴的帕子可不是一回事儿!”

    “就是!那可是修仙者的法器!”

    “说实在的,我原本以为修仙就是被仙人点化,成了仙就长生不老了,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门道,还要划分那么多的境界哩。”

    “可不么,修仙不容易!墨瑾公子不是写了么,温宸现在只是灵徒,之后还有练气,筑基,结丹,元婴,炼虚,合体,大乘,之后还要渡劫,飞升仙界,才能成仙,长生不老和天地同寿哩!”

    靠窗的位置,一个摸样斯文的男子拿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读道。

    “哎呀!若是我也有灵根就好了!我要求不高,也不奢望修炼到合体大乘了,我算了算,一个境界章一百五十岁,我就修炼到元婴,能活个六七百年我就满足了!”

    说话之人胖乎乎的,穿着一身绿色锦袍,一脸的期待和向往。正是汴京有名的富商王满,他是汴京的药材大商人,家财万贯,几乎控制着汴京一半的药材销售,家财万贯,儿女双全,所以对于长生修仙是格外的渴望。

    “王员外!您这要求还不高呢!六七百岁,比那金明池里的王八都长寿了!再说咱们又不在碎叶岛,就算有灵根也没法子知道啊!大宋可没有登天阶哪!”

    “哎呀!可惜哪!真想和那温宸一样,能参加那个选徒大会!”

    “哈哈!灵根是万里挑一的东西!你没有灵根去也是白去!”

    “谁说的!今年清明烧纸的时候,我们老王家祖坟可是冒出一缕青烟的,呈祥云状,祖宗保佑,岂能没有灵根!”

    “哈哈!你就吹吧!隔壁街上要饭的老邹头儿,见天说他家祖坟冒青烟,还是官帽状呢!不还是个叫花子!”

    “哎呀,别争了,咱们就算有灵根也没用,大宋也没有修仙的宗门哪!没看墨瑾公子书里写的,那温宸有了灵根,还要那两个宗门师兄师姐引路呢!普通人就算有灵根,不能拜入修仙宗门也是白搭!”

    “也是,那宗谢不是说了么,羽灵门和灵剑宗收录内门弟子要双灵根以上,或者特殊灵体的,若是修炼资质不好,还要送回来的。”

    “不知温宸是什么灵根?能不能有两个灵根?”

    “对啊,温宸能不能做内门弟子?会进哪个宗门?”

    “他不会被退回来吧?”

    “好想看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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