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刻钟, 才沾着墨汁儿,缓缓地在纸上写下了新书的名字。
《英琦,英琦》。
是的, 这是女主的名字, 她思来想去, 还是决定写一个女主穿越女尊话本儿。
书名有些朴实, 又略微带一丝古怪,不过,以她如今在大宋话本儿市场的号召力, 这已经不重要了。
开头自然是喜闻乐见的穿越,鉴于之前她的穿越话本儿里写的是女主玉佩滴血穿,导致汴京的玉佩价格居高不下。
所以, 这次来个比较环保不花钱的穿法, 直接睡觉穿。
新书的主角依旧是一个大宋小娘子。
“水”
周英琦迷迷糊糊的从梦中醒来,感觉嗓子里干的冒烟, 还头痛欲裂,似乎脑袋里多了什么东西似的,但又隔着纱似的朦朦胧胧的想不清楚。
“大小姐, 大小姐你醒了?”
伴随着清亮的男声, 一个身穿蓝衣,侍从打扮的男子端着茶盘走了进来。
温柔的帮她垫好了靠背,扶她坐起来喝水。
苏英琦就着对方的手喝起了水。
唔,这茶水的味道自己似乎没喝过啊。
“这是什么茶?”
“大小姐, 这是您常喝的丹桂聚气茶啊!”
丹桂聚气茶?我常喝吗?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苏英琦蹙了蹙眉, 总感觉哪里怪怪的,可偏偏又说不上来。
“大小姐!”
不等她多想,一道粗犷的, 带着关切的男子声音便打断了她的思绪:
“大小姐,您总算是醒了!怎么样,头还痛不痛了?”
咦?
不对,这是自己的闺房啊!怎么会有男子的声音?
苏英琦愣了一下,抬头望去。
只见一个约莫四十多岁,身高七尺,膀大腰圆,满脸虬髯的大汉,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床前,正一脸温柔的给她掖被子。
“噗”
苏英琦嘴里的茶瞬间全喷了出来,指着男子瞪大了眼睛:
“你,你谁啊!”
大汉顿时满脸委屈:
“大小姐”
“大小姐,你没事吧?苏叔是您的奶爹啊!”
蓝衣小侍一边拿帕子温柔的帮她擦嘴,一边语气诧异的回道。
“奶奶爹?”
苏英琦呐呐的鹦鹉学舌。
明明这两个字自己都认识,怎么组合在一起就不明白了呢?
“对啊!”
虬髯大汉泫然欲泣:
“大小姐,您从小就是吃着我的奶长大的啊!”
吃?吃你的?什么!
苏英琦眼睛瞬间瞪大了!就跟被人一棍子给敲醒了似的,她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这,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屋子啊!
她这一定是在做梦,还是一个噩梦!
看着给自己擦嘴的蓝衣侍从明显的喉结,还有虬髯大汉泫然欲泣的脸,苏英琦再也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
“嘎嘣”一声晕了过去。
“噗咳咳咳!”
杨蔓娘转头。
就瞧见老二杨世林嘴里喝的水全部喷了出来,手里正拿着稿纸,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喂喂喂,老二,喝水小心点儿,别把我的稿子打湿了啊!”
第92章
“咳咳, 大姐这”
老二杨士林拿帕子擦了擦嘴角的水,一脸震惊加纠结的道:
“这个”
“你觉得怎么样?给点儿意见。”
杨蔓娘写了个放飞自我的开头之后,心里也着实有点儿没底。毕竟是女尊文, 而且这是在大宋, 不是现代。
“开头确实挺有趣的, 只是男人做那个额, 奶爹,太离奇了,简直比神仙鬼怪都离奇, 堪比太阳西升东落了。”
杨士林想了想,有些担心的道:
“而且有悖于圣人之论,我就怕大姐会被骂的很惨, 说不定还会惊动”
后续的话杨士林没有说完, 而是意有所指的指了指天。
“唔。”
杨蔓娘蹙了蹙眉,她自然明白杨士林的意思。
而且, 不得不承认,杨士林说的是有道理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里千夜太后临朝,就已经被骂牝鸡司晨, 若这书一出, 恐怕要被骂倒反天罡了。
挨点儿骂她倒是不怕,关键是人身安全问题,男尊女卑是封建男权社会最基本的逻辑,如果自己公然写女尊, 恐怕不会被朝廷接受, 若是被较真的老夫子们给开了盒,再用四书五经给砸死,那就太不划算了。
罢了, 低调低调,她可没有上天入地的本事,还是放弃女尊文吧!
杨蔓娘怂怂的吐了口气,将只写了个开头的女尊文稿子放在油灯上,正准备点燃。
又突然顿住了。
咦?刚才说什么?上天入地?
杨蔓娘瞬间眼珠儿一转,福至心灵。
对啊!上天入地,我可以写本修仙文啊!这种话本儿绝对不犯忌讳,说到哪儿都不犯忌讳。试问古往今来,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帝王将相,哪个不想寻仙问道,哪个不想长生不老?就比如那位赫赫有名的万寿帝君道长皇帝嘉靖,不就练得身形似鹤形,不怕宫女勒脖颈么。
所以,修仙这个话题,绝对是这个年代的热门,修仙文也绝对是有市场的,而且,它也是少见的无论男女老少,高低贵贱,僧尼道俗都能get到其中爽点的话本儿题材。
到时候,在自己的修仙文里,再把自己写的这个女尊文,作为其中一个小地图加进去,这样既可以丰富了修仙世界的宏大世界观,又润物细无声的夹带了私货,上了价值,岂不是可以两全其美了!
欧耶!
想通了这一点,杨蔓娘顿时又兴奋起来。
抽出一张新的纸,开始重新列起了大纲和开头。
首先,这本修仙文规模宏大,肯定得百万字数打底,为了避免后续写着写着不记得伏笔了,前期一定要写一个清晰的有逻辑的大纲。
而且,自己的这本修仙文,一定要从根本上有别于过去的求仙问道的文。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对于市面上的话本儿,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这个年代确实有人写过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但脑洞和现代根本没法比。
时下的求仙问道问,没有长文,基本都是五六万字的短篇。内容方面的话,也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便是某人做好人好事感动了上天,死后被阎王赦免,又还阳,增加了几年阳寿。第二类,便是某人无子或者家庭穷困,但是每天烧香拜佛,从不间断。诚心感动了上天,然后神仙显灵了,给了他一个儿子或者给了金银。
总体来说,就是这两种话本儿,主角最后既没有成仙,也没有的道,只是多了几年的寿命,或者生了个儿子,得了点钱财,还是过着凡人的生活,和真正的能飞天遁地的成仙相去甚远,实在是不够爽。
与其说是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不如说是寺院和道观里增加香火的软文。
书里既没有法术法宝,也没有飞天遁地,更没有宗门和修炼斗法过程,和现代社会那些脑洞大开,五花八门的修仙文,完全没法子相比。
杨蔓娘想了良久,决定写一个升级流的修仙文,给大宋人讲一讲修仙究竟是怎么个事儿。
当年金庸先生写射雕的时候,为了让读者更有真实感和代入感,就把历史背景和武侠相结合,杨蔓娘的新书自然也不例外,为了自己的话本儿更可信,让大宋读者更有代入感,所以,故事开始的地点自然是定在汴京,男主也毫无疑问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宋少年郎。
书名也是既真实又朴实,还带着一丝淡淡的故弄玄虚的小心机,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以杨蔓娘的经验,人都是有窥私癖和逆反心理的,你越是写什么绝密,不可以看,人就越是引人好奇,抓耳挠腮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绝密加修仙,这书名的吸引力绝对够本。
书的开头自然也不能平淡,当然是喜闻乐见的跳崖设定。
是的,主角要跳崖。看过书的老铁们都知道,网文主角要想快速崛起出人头地,老老实实按部就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可能的,必须要有奇遇。唔,想有奇遇,那最快效率最高的办法就是去跳崖。
跳崖不但不会死,还会捡到秘笈,遇到神仙姐姐,遇到白猿,遇到高人,捡到灵丹妙药,穿越新的大陆。
反正只要你落下悬崖,那,嘀!恭喜你获得一张奇遇卡!
至于具体是哪一种奇遇,那要视小说类型而定。反正,不论哪一种,在这个年代都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虽然这种设定,对于现代读者来说已经快看吐了,一看到主角跳崖都要ptsd了,但对于大宋来说,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哩,绝对的fresh!
“孙伯,你家就住在附近的巷子吗?”
昨儿晚上下了一场小雪,给后院的榕树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从树下望去,颇有一种玉树琼枝的美感。
杨蔓娘一大早起来,吃罢饭,写了一会子存稿,便换上羊皮裘和暖帽,带着活泼的白绾绾和刚刚会走路的幽影,在后院打了一套时下流行的八段锦养生。又给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送了一小把栗子,笑眯眯的跟正在扫雪的孙伯闲聊道。
“回大娘子,我和老妻现下租住在观音桥南边儿的细柳枝儿巷。”
“唔,那倒是也不远,等过段时间,咱们签了长契,你们夫妇就别租房子了,搬到前院儿的倒座房里住吧!”
“好嘞,多谢大娘子!”
老孙笑呵呵的应了下来。
杨蔓娘前日便面试仆役,乔行老最终给她介绍了八个人,一个厨娘,三个门房,三个拆洗针线的,还有一个花匠。
她原本是打算雇一个厨娘,一个拆洗针线和一个扫雪的门房的。只是那厨娘要求颇高,一直跟她讲原来的主家多好多排场,屋子里有什么好摆设,做饭用几个灶台云云,末了,又瞧杨蔓娘年纪轻,便有些轻视拿捏之意,还要求让自己的侄子和也来打下手,负责家里日常的采买。
杨蔓娘是个怕麻烦的人,一看对方不是个省油的灯,避免以后麻烦,索性便直接不用了。
之后又面试了其他几位,最后,她选中了老孙夫妻俩,他们夫妻俩都是四十来岁,面相憨厚老实,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已经成亲了,老孙之前给人家做过花匠,也做过门房,她娘子以往是专门做拆洗的,但毕竟自己家也开火,所以,孙娘子的茶饭方面也是不错的。
杨蔓娘想了想,自己家里人口少,老三还经常不在家,活计也不多,总共才三床被子,两个人吃饭,倒也不必专门分什么拆洗人厨娘的。索性也不画大饼,直接给俩人增加了一倍的工钱,让他们夫妻俩一个做门房顺便扫雪,一个做饭,偶尔做一些拆洗的活计,老孙夫妻自然是喜的连连答应。
正说着话儿呢,大门外便响起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儿。
“咚,咚,咚!”
“大娘子,我去开门吧?”
杨蔓娘正准备去开门,新任门房孙伯放下扫把笑呵呵的道。
“额好。”
杨蔓娘忍不住扶额,差点儿忘了,自家如今可是有门房的人家了啊。
“杨娘子,雇人了啊!”
朱旭一进门,便笑呵呵的打趣道:
“我还想着你这宅子也不小,若是再舍不得不雇人,我就让家里的仆役来帮你扫雪哩!”
“东主哪里的话,我之前不是没时间么,哪里就舍不得了。”
都是老熟人了,杨蔓娘嘿嘿一笑,不在意的道:
“东主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过来所为何事啊?”
“自然是好事!”
朱旭瞥了一眼,已经去后院忙活的老孙,嗓音略低了些:
“娘子你之前的那本《梦回大唐》,之前不是搞了一次签售会么,其中一本被一个懂汉语的高丽商人朴海元买走了,之后这人把这本书带回国,很高丽的贵妇人和小姐都喜欢,在开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朴海元似乎还被封了一个什么官儿,所以,这人尝到了甜头,如今又返回了汴京,想要和咱们报房合作,将你以后写的话本儿译成高丽语,然后印刷,带回高丽去卖哩!”
“额倒确实是好事。”
这事儿杨蔓娘倒是没有想到,不过能增加一笔收入,对她来说确实是好事。
“哈哈,自然了,娘子的书如今可是名扬海外喽,是咱们大宋头一份哩!别的报房可没有话本儿被翻译的!”
朱旭哈哈一笑道:
“我准备把这个事儿,明天在咱们小报上宣传一下。”
朱旭如今早就明白了流量的好处,随着广告越做越大,对于宣传的事情也是越来越在行,对于能增加自家小报关注度和名望的事情,几乎是无师自通。
“对了,娘子新书准备的如何了?”
“唔,才写了个开头。”
“啊?真的写了啊!太好了!快给我瞧瞧!”
朱旭顿时一脸的喜出望外,他不过随口问问,没想到杨蔓娘还真的写了,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瞌睡送枕头。自从杨蔓娘的书完结之后,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就下滑了,虽然最近朱雀门小报上,虽然有其他的话本儿在刊登,但是小报的销量还是断崖式的下降了,他正为这事儿发愁着呢!
杨蔓娘知道朱旭很忙,也不叫他多等,便回书房取来了她这两天的心血之作,递给了朱旭,朱旭接过来便开始阅读。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绝密?修仙?
杨蔓娘的判断果然没错,一看到绝密和修仙这两个词,朱旭瞬间来了精神和好奇心,对话本儿的内容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第93章
“给老子站住, 姓温的!”
“温宸,识相点!还想要命的话,就把宝贝交出来!”
“温老弟, 别跑了, 我没有恶意, 我就是跟你商量商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是山阳书院的头名, 这个道理你该懂得才是!”
不论后面追赶的黑衣人怎么喊话,温宸既不回头,也不回话。
只捂着受伤的胳膊一味的往前跑, 他很清楚, 这些人的话,无论是发狠还是怀柔, 结果都不会变,自己只要停下,就会被后面的人杀死或者拷问。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温宸今年十五岁,是个孤儿,身无长物,唯一的财产, 便是父母临终前给留下了一个南熏门外的小院子, 并不值什么钱,但是也能让他不至于露宿街头。好在温宸书法写的好,经常给人抄书赚钱, 所以才能负担的起束修,在汴京山阳书院读书。
可不知什么缘故,三个月前,书院开始有传言,说他祖父当年得到至宝随侯珠,后来传给了他父亲,他父亲亡故,如今传给了他,从那之后,书院里便经常有人来找他旁敲侧击。
对此,温宸实在是烦不胜烦,他祖父当年确实是朝廷重臣,家里也富裕过,但那都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在他三岁的时候,家道中落,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他是一天富贵日子都没有过过,最穷的时候就差吃蚂蚱蝗虫了,又哪里有随侯珠那样的天下至宝呢。他唯一的愿望便是好好读书,考上功名,重新光耀温家门楣,完成父亲临终前的期许。
原本今日是书院放假的日子,他和往常一样回到家,才一进大门,温宸便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为了防贼,他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小石子在踩脚的位置,摆成一个日字,这样每次一开门,就知道有没有外人来过。
这么久以来,日字从来没有变过。
但是今日,借着月光,温宸清楚的看到,日字少了一横。
长久以来的谨慎性格,让温宸瞬间生出了警惕。
有不速之客在自己家里!
会是谁?不点灯?也不提前告知!藏在自己家里!原本温馨的老宅,在这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一只怪兽,张开大口,择人而噬。
温宸的反应很快,他没有再合上门,而是将背上的书箱轻轻的放在地上,转身就开始往外跑。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见他没有进宅子,躲在屋子里的三人迅速的冲了出来,在后面紧追不舍。
一刻不停。
“哈哈!温宸!你跑不掉的!前面就是禹王台,除非你跳下悬崖,否则你今天插翅难飞!”
“温老弟,你放弃吧,只要你交出随侯珠,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不把宝贝交出来,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追赶之人说的不错,前面就是禹王台,下面就是万丈悬崖。
一路上,在三人的夹击下,他的右臂已经被刀划伤了。
跑到无路可逃,温宸终究还是停了下来。
气喘吁吁的道:
“我就算交出来也是我的死期!”
作为山阳书院的头名,温宸自然不是傻子,这三人都黑衣蒙面,还拿着刀,怎么可能让自己活下去。
“呵呵,你小子还挺聪明!不过,至少主动交出来老子可以留你个全尸!”
红脸汉子嗤笑一声。
“你们杀了我也没用,东西我没有随身带着,我也不要什么全尸,你只要告诉我,究竟谁要这东西,让我做个明白鬼就行。”
“呵呵,你小子死到临头,倒是要求还挺多,反正你也是个死人了,告诉你也无妨,是荣大公子!”
“荣庆?”
已经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温宸,眼中闪过一抹阴沉。
因为孤儿的身份,又偏偏学业出众,所以山长非常的照顾他。这也导致他在山阳书院被许多人嫉妒,没有朋友,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这么多书院学子中,唯独荣庆愿意和他相交,他是他在山阳书院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温宸没有亲人,在心里将荣庆当作自己最信任的兄弟。
想不到,竟然会是他。
想到前几天,荣庆一脸真诚的让他把随侯珠藏好,别被人偷走了。当时他还以为对方是为自己担心,还诚实的告诉对方自己真的没有那个东西,而对方脸色微变,转而邀请自己去他家。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荣庆就已经想杀死自己了吧!
温宸的心中翻江倒海,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愚弄和背叛。
“没想到吧?乡巴佬,你不会真的以为大公子金尊玉贵,会把你当兄弟吧!”
身材壮硕的红脸汉子哈哈一笑,不屑地道:
“傻小子别磨磨唧唧的,快说,珠子在哪?老子忙完还去喝花酒呢!”
“你附耳过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温宸捂着潺潺流血的右臂,语气虚弱的道。
“你他娘的事情可真多。”
红脸汉子吐了口唾沫,提着刀大大咧咧的走到了温宸身前,在他看来,自己这边三个人,这个半大小子,胳膊还受了伤,又能把自己怎么样。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凑近点。”
温宸眼神一暗。
“真麻烦。”
红脸汉子不耐烦的嘟哝了一句,还是凑近了他。
“珠子就在”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脸汉子分神之际,温宸趁机抬手,死死的拉住了对方的领子,一起往后倒去。
“啊!”
伴随着一声惊惧的惨叫,两人一起落下了悬崖。
“ 啊!”
看书的朱旭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接着往下翻,没有了。
因为情节太紧张了,朱旭一直摒着呼吸,这一刻忍不住吐了一口气,将因为刚才看的太激动,捏的有些变形的稿纸放回桌上。
头一次遇到这种跳崖的设定,朱旭一脸的震惊:
“这,这这后来呢?温宸死了吗?”
“额还没写呢!”
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几本书的磨练,已臻化境。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还没有写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对跳崖之后的奇遇,还没有完全想好,是要捡到修仙秘籍,在悬崖底下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还是直接穿越到一个新的可以修仙的世界,拜入修仙门派学艺?
这对于话本儿来说,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剧情走向,所以她自然要慎重一些。
可是,究竟要为主角设置哪一种奇遇呢?
首先,在悬崖底下捡到高深的修仙秘籍,这绝对是爽的,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也很爽,但这种爽是一时的,短暂的。
这样的设定在武侠话本儿里算顶配了,修仙的话总感觉还是差点儿意思,在这个大宋背景的低武世界,主角就算学会了修仙又能怎么样?手刃仇人又能怎么样?之后的剧情根本无法推进,因为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对手,是无敌的。
世界观不够宏大,没有奇幻宏大的修仙世界做支撑,这修仙就有点儿像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感觉。而且不能持久,可能写不到十万字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这显然不是她想要的。
杨蔓娘撑着下巴,摩挲着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让男主跳崖,真身穿越到一个真正可以修仙的世界,去拜师学艺。
她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首先,如今市面上所有的穿越都是玉佩穿和魂穿相结合,真身穿越在大宋还是头一次,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其次,不直接捡修仙秘笈,而穿越到修仙世界,可以更好的给大宋读者展示,更宏大而且完全不同于大宋的修仙世界观,让自己话本儿里的修仙更有说服力。而且,也可以通过主角的成长和脚步,在书里给大宋读者展示以往从未有过的,真正的修仙门派,长老,灵宝,灵兽,斗法,飞行法术,储物袋这些,让其成为一本真正的教科书般的修仙话本儿。
当然这样的写法,有点慢热。最初可能会因为主角穿越,暂时无法去报仇而让读者觉得不够爽,但杨蔓娘相信,只要真正的情节展开,大家会喜欢上的。
“娘子的话本儿完结后,最近市面上又出现了一大批类似杨卿臣随身师父的文,我本来以为这本新书也会延续之前的风格。没想到杨娘子又另辟蹊径,虽然我不知道这本书后面会如何,但不得不说很吸引人,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一直都是屏气凝神的,真的很为温宸紧张。”
因为存稿到此嘎然而止,让朱旭有些意犹未尽。所以,他不免又花了一会儿的时间,复读了一遍。读罢,朱旭长长的呼了口气,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不瞒娘子,我才看了这么两章,就特别气愤那个背叛好友的荣庆,特别想知道温宸后面会怎么样!他掉下悬崖了,会死吗?以后还有机会找荣庆报仇吗?”
显然,杨蔓娘笔力高超,开头三言两语便把男主温宸的生平和境遇交代了清楚,还同时设置反派和冲突,最后还制造了一个巨大的跳崖悬念,让看书人的情绪瞬间便被调动起来了。
尤其是其中兄弟背叛的套路,虽然狗血,却很勾人。已经把朱旭这个久经世世事的老油条牢牢给钩住了。看了书之后,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就是温宸,经历了兄弟的背叛,被逼的走投无路带着一个敌人跳崖一般,可见杨蔓娘人物塑造之成功了。
“哈哈,等我写完东主就知道了!”
杨蔓娘没有剧透,而是卖了个关子。
转而说起后天给杨士林办庆祝宴席的事情。
“到时候,东主和大掌柜也要来啊,顺便把夫人和家里的孩子也带上,热闹一下!”
杨蔓娘之前参加过朱家的喜雪宴,也参加过大掌柜家孙子的满月宴,和两家的夫人孩子自然也是见过面的。
“那是自然,我怎么能不给杨娘子面子!”
朱旭笑呵呵的答应罢,想起杨蔓娘的年纪,又不放心的道:
“你这里东西齐全么,毕竟是头一次办宴席,不然我让拙荆来帮忙料理吧!”
“哈哈!不用麻烦,本身请的客人也不多。我跟行老把要用到东西租来了,还有临时的帮闲和厨子也雇了,到时候夫人来了只管受用便是。”
杨蔓娘在大宋虽然没办过宴席,却也参加过好几次,究竟该怎么办她心里也是有章程的。
“对了,到时候只当我是世林的大姐就好,可别不小心把我的身份泄露了。”
“哈哈,杨娘子放心吧,我省得。”
送走了朱旭,中午吃罢孙婶做的热汤面,杨蔓娘就回书房继续写稿子。
虽然朱旭没有催,但是他亲自过来,杨蔓娘就明白其中的意思了,显然是希望自己能尽快发新书,杨蔓娘自己也正有此意,反正冬天她整日猫冬,也不爱出门,原本就打算后天给杨士林办完升职宴,就开始正式连载的。
还是先抓紧时间多存点存稿。
伴随着失重的感觉,听着耳边烈烈的风声,温宸有些不甘,最后也只拉了一个狗腿子当垫背的,跟荣庆之间的仇,自己今生大抵是不能报了。
他从领口掏出那颗灰扑扑的的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有些遗憾的想,自己马上就要落下悬崖死了,也不可能考科举,父亲的遗愿自己终究是无法完成了。
正想着,突然,一阵强烈的冰冷感从右手上传来。
让温宸在这炎热的夏夜里打了一个冷颤,他有些诧异的往右手上望去。
突然被眼前神奇的景象震住了!
一缕淡淡的银色光芒,从手中的佛珠里散出,照亮了他的右手,借着这光芒,温宸清楚的看到,那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他握在手上,在沾染上自己的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它是如此的光华流转,仿佛天上的星辰降落人间,以至于将死的温宸极力的忍受着冰冷的感觉,也未曾扔掉它。那如同月光一般银色光芒仿佛有生命力一般,开始从他的右手开始,往全身而去。随着身上的光芒越聚越多,温宸只觉得浑身越来越冷,几乎要被冻僵了。
不过眼下性命堪忧,他即将掉落崖底,温宸顾不得细想此事,突然的光芒让他生出了新的求生的期望,他脸上带一丝紧张的注视着黑黢黢的悬崖下方,忍着周身冰冻僵硬的感觉,右手艰难的一拂,试图借着这突然出现的光芒,寻找可以减缓自己的下落速度的树木。
但也正是这不经意的一挥手,让温宸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那银色的光芒,像带着尾巴的彗星从空中拂过,紧接着一枚透明的拳头大小的圆球,突然从夜空中诡异的浮现而出,并且银色光芒的注入下,迅速的变大扭曲拉长。
几乎一转眼间,一道七八丈长、数尺宽的柱状通道,出现在了温宸身前。
温宸一呆,甚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一道七色霞光就从这通道中,仿佛蛇类吐出的信子一般,一闪即逝的倾泻而出。
因为距离实在太近,霞光速度又太快,对面的温宸没有丝毫提防的就被这霞光罩住。
然后便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
“啊!”
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崖底传来红脸汉子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与此同时。
离崖底堪堪不到一尺,眼看就要粉身碎骨的温宸,被霞光一吸而入。
昏迷前的他,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第94章
十一月十一, 是黄历上的好日子,宜宴会、入宅、求嗣、祈福、沐浴、开市、纳财。
杨蔓娘一大清早起来,洗漱梳头罢, 便换上新做的兔皮袄, 去了前院。
虽然天才刚亮, 但此刻的前院已经热火朝天, 前院的空地上,灶台已经垒好,大锅里正烧着开水, 雇来的帮工正在拿火钳燎猪头上的毛。
小厨房里,雇来的帮闲娘子正在孙婶的指挥下,分工合作, 有的择菜剥蒜, 有的切着早市买来的猪肉和鸡肉。
“大娘子起来了?”
见杨蔓娘进来,孙婶指了指择好的菜蔬和切好的肉片儿, 笑着道:
“都是现成的东西,朝食大娘子想吃什么,我现做一碗吧!”
“热几个馒头, 再烧个豆腐汤吧!”
起来太早也没什么胃口, 杨蔓娘再厨房里左右打量了一番问道:
“二郎和三娘都起来了吗?”
“家里没有准备酒水,二公子起来吃罢饭,去瓦子里买招待客人的酒了,三娘子应该还未曾起来。”
“哈哈, 谁说我没起来, 我这不来了嘛!”
两人正说着话儿,老三杨盼娘穿着和杨蔓娘一模一样的兔皮袄,从穿堂走了进来, 笑眯眯的道:
“孙婶,给我也做一碗豆腐汤,等吃罢了,我和大姐去巷子口的鲜花铺子里买些花篮回来,今儿待客屋子里可不能没有鲜花。”
宋人一年四季都离不开鲜花。多插瓶花供宴坐,为渠消受一春闲,这便是宋人风雅诗意生活的写照。
大宋的街头巷尾,遍布着各色的鲜花铺子,一枚小小的马头竹篮里,盛放的是四季的花草葳蕤。与炎热夏日的浅色花篮不同,寒冷的冬日,花篮里鲜花的色调则更为鲜艳。
姐妹俩吃罢饭,出门一进巷子口的苏家花铺子,便瞧见铺子门口的棚下,满篮子的带叶山茶花,红彤彤的,搭配着绿萼梅、腊梅、瑞香和白水仙依次插放,丰满错落的花朵,娇艳的绽放在这万籁俱静的凛冬时节,为洁白的天地增添了一抹亮色。
“哎呀,大娘子和三娘来啦!”
杨蔓娘是这家花铺的常客,正在修剪花枝的店主苏娘子笑眯眯的招呼道:
“想簪什么花,或是买花篮,插瓶,随意选就是。”
“好。”
再过一个时辰客人也就陆陆续续的到了,杨蔓娘也不耽误时间,直接选了四篮子山茶花,又选了两篮子腊梅配白水仙,两篮子插好的红梅白梅。
老三杨盼娘喜欢簪花,选了两小簇瑞香,加起来一共花了三百零三文。
“阿鹤,快出来帮大娘子把花篮送过去。”
因着选的多,苏娘子给抹了零,又转头叫后院的儿子出来帮忙送货。
“晓得了。”
不大一会儿,一个十五六岁,读书人模样的清秀少年从后院走了出来,正是苏娘子的儿子姜鹤。
推着鹿车,帮杨蔓娘把花篮装上车,脸色微红的道:
“大娘子,咱们这就走吧!”
“好,多谢你。”
杨蔓娘笑眯眯的道。
她对这个腼腆的少年挺有好感的,当然这种好感不是指男女之情,大抵算是一种对弟弟的欣赏。姜鹤在城西的太白书院读书,不同于时下的很多读书人,只读书不事生产,姜鹤每次放假回家,读书之余,都帮着苏娘子送花做事,和自家老二杨士林一样,是个很懂事的少年。
“哈哈,大娘子!我们是来早了嘛!”
才进院门,便瞧见朱旭一家,报房的刘账房夫妻俩,还有朱贵一家已经来了,众人正站在前院新搭的灶台旁,一边烤火,一边寒暄。
这就是中产宋人在自家办宴席的真实场面,没有太多的讲究,准备工作都在院子里,客人来了也都看得见,和现代农村大席有点像,在外面支起大锅,现炒现往桌子上上菜。
不像那些富贵的高门大户,十几亩甚至几十亩的宅子,宴席自然是很讲究的,都是在室内大暖阁,由丫鬟婆子们把菜肴用食盒奉上,还有专门伺候漱口擦手的侍女,根本看不见厨房忙活的情况。
“怎么会,外头冷,快进厅里喝茶说话儿吧!”
客人到了,作为主家,杨蔓娘自然要陪客的。连忙把手上的活计交给老三,客气的上前呼道万福,招呼众人进前厅。
朱旭带了夫人和大孙子还有小女儿,大掌柜朱贵则是和老妻还有小儿子夫妻一道来的,刘账房没有带旁人,就他们两口子。
孙婶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各色果子,杨蔓娘一边倒茶,一边招呼众人吃果子。
“大娘子,恭喜啊,你弟弟这般能干。不过今儿个怎么不见正主儿,二郎呢?”
朱旭娘子笑着道。
“他今儿”
“哈哈哈”
杨蔓娘正准备说话,外面传来一阵儿笑闹声。
正是老二杨士林买酒回来了,后面跟着报房的几个撰稿,还有七八个报房跑腿儿的小郎君,嘻嘻哈哈一起抬着两大坛子酒进了院子。杨蔓娘还在一群人中看到了熟悉的面孔,好朋友吕小娘和吕小娘的哥哥吕大郎。
连忙跟桌上的客人告罪,起身去迎。
“怎么这么迟才来?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拉着吕小娘的手,杨蔓娘笑着抱怨道。
“哎呀,我要不来,不得给你剩下一桌子菜了,我可没那么傻。”
即使许久不见,两人见面还是自然的互相斗嘴,倒是让杨蔓娘想起了之前在矾楼的日子。
安排吕小娘姐弟就坐,让雇的帮闲娘子倒茶,杨蔓娘又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今儿来的客人大概有六十多位,不光有报房的人,杨蔓娘的朋友,还有老三杨盼娘的朋友,还有很多相熟的邻居,比如之前给他们做鞋子的张嫂子一家,保康门开酒楼的王家娘子。
这个年代就是如此,很质朴,很看重同行,同乡之情,左邻右舍之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很多就是一两次的而互相帮忙而认识,然后拉拉家常,慢慢走动,互相请着赴宴,慢慢的,就成了熟人。
午时正,宴席正式开始。
帮闲娘子们拖着掌盘开始给各个桌子上上菜,猪头肉,蒸丸子,东坡肉,八宝豆腐,蜜汁酥酪,每一道菜热气腾腾的,充满了烟火气。
望着外面缓缓飘落的雪花儿,看着坐满了前厅和两边厢房的客人,听着众人的嬉笑寒暄,推杯换盏,杨蔓娘一时间神色不禁有些恍惚。
又是一年冬来到,穿越大宋已经整整一年了,不知不觉之间,她竟然已经拥有了这么多,在大宋认识了这么多人。上辈子的事情,似乎真的成了上辈子一般,在记忆中是那么的遥远。
“大姐!”
不知何时,老三杨盼娘走到了她的身旁,拉着她的手,有些担心的道:
“你怎么了,没事吧?”
“没事儿。”
望着因为脸上长了肉,小骷髅眼儿变成杏眼的妹妹。
杨蔓娘捏了捏那婴儿肥的小脸儿,莞尔一笑:
“就是突然觉得幸福!”
此心安处,是吾乡
今天是十一月十二。
天公作美,没有下雪。
也是杨蔓娘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正式刊登的日子。
几乎所有早上出来吃朝食的汴京人,都会顺手跟小经纪买一份朱雀门小报。第一页,《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八个字标题被印刷的大大的,旁边便是杨蔓娘的笔名“公子墨瑾”。
开头第一章 ,《跳下禹王台》。
这一天,全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家,都读到了这章令人眼前一黑的标题。
跳下禹王台?
跳?下?
大名鼎鼎的禹王台,汴京谁不知道。那里是春秋时候晋国的古吹台,有一百多尺之高,后来西汉初年,梁孝王喜好与文人墨客吹弹游乐,因此又增筑了吹台,将其增高了三十多尺,虽然后来历经几百年风吹日晒,磨平了一些,但那里依旧是一个悬崖啊!
跳下禹王台,这标题简直是大胆又不可思议,让无数大宋读者又是震惊又是好奇!
拜杨蔓娘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所赐,朱雀门小报增加了不少男性读者,如今小报的男女读者比例非常的均衡,几乎达到了1:1的健康比例,也就是说它在男女之中一样的受欢迎。
曹家。
今儿个大嫂子杨娇娇的生辰,因为不是整生辰,所以没有大办,只是家里的女眷们们聚在一起,叫了戏班子,在中庭的梅香暖阁里办了一场小宴。
所以这一日,姑娘们自然也是没有去族学的。大家坐在大圆桌旁,一边吃茶吃果子,一边闲聊。
“今儿请的是哪个戏班子?”
曹晴瞧着戏子们有些眼生,显然不是家里养的的戏班子。
“听说是春水班。”
“哦?春水班么,他们最近倒是名气挺大的,我记得墨瑾公子似乎授权他们改编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故事哩。”
小妹妹曹绵剥着橘子,笑嘻嘻的道:
“正是哩!所以最近春水班才名声大噪嘛,好些人家做寿都请他们呢!”
“也不知改编的怎么样了,可不要编的四不像,毕竟不是墨瑾公子亲笔。”
曹晴是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铁杆拥趸,尤其喜欢杨卿臣对神仙妹妹的忠贞不渝,深怕戏班子会把结局改的面目全非。
闻言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不放心的道。
“我也担心呢,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多人喜欢神仙妹妹,他们若是改砸了,肯定得被人砸场子!”
“之前小报上不是说,那位林班主,还专门找墨瑾公子上门讨教过么,想来改编应该不差的。不过,改编成戏可要花不少功夫的,再加上排练制衣裳,我琢磨着能看怎么都到过年前后了。”
对面的曹溪舀了一勺荔枝蜜水掺进牛乳茶里,一边搅合,一边兴致勃勃的道:
“不过,我现在倒是不着急改编的事儿了!哈哈,今儿早上墨瑾公子的书,你们都瞧了么?可太有意思了!”
曹溪的话,瞬间打开了大家的话匣子,众人顿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哈哈!《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这个名字起的,又是绝密,又是修仙,谁能忍住不看才怪的!”
“看了看了,自然是看了!哎呀,等了盼了快一个月才开的新书,能不看么!”
“我一大早起来就让圆儿去买报了!”
朱雀门小报上两日前便放出消息,说墨瑾公子的新书今日刊登的,所以一大早,曹家的小娘子们就都迫不及待的派自己的丫鬟去街上买报了。
“哎呀,你们觉不觉得,墨瑾公子这一本新书,简直比上一本还要离奇啊!我怎么都没想到,那温宸居然跳下了禹王台!”
“那不得死了?大家还记得吧,禹王台咱们去年重阳节登高的时候还去过去哩,那里那么高,怎么也得有一百多尺了?”
“差不多,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温宸估计不死也得残废了!我实在想不出来,后面还能怎么样修仙啊,最可恶的就是那个荣庆,居然为了一只珠子背叛朋友,让人追杀温宸!”
“呵呵,小妹,那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珠子呀!那是随侯珠,珠联璧合中的“珠”,指的就是这天下至宝随侯珠。它是春秋战国时候随国的珍宝,是和和氏璧齐名的春秋二宝之一,随珠和璧,这世上谁不想要啊!”
博学的曹韵喝了一口茶,笑着解释道:
“我之前在一本史书上看到过,春秋时候,随国的君王随侯有一次在出游途中,遇见一条受了伤的大蛇,便心生怜悯,让随从给大蛇治伤,伤好后又将其放归草丛。后来,过了几个月,这条大蛇衔着一颗璀璨的夜明珠来到随侯府,来报答当初随侯的救命之恩。所以这珠子叫随侯珠,也叫灵蛇之珠。”
“啊!着珠子居然是这么有来历的嘛?我还以为是随便杜撰的呢,韵姐姐你懂得好多呀!”
“不是我懂得多,是墨瑾公子博学,我也是偶然在藏书楼读到的。”
曹韵谦虚的道。
“说起来,这随侯珠既然是这么大有来历的东西,那确实是宝贝啊!难怪引人觊觎了!不过,你们说,那温宸究竟有没有随侯珠呢?”
曹绵托着腮,有些好奇的道。
“肯定没有!温宸都那么穷困了,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靠着给人抄书维持生活,墨瑾公子书里都写了,他日子最穷的时候都差点吃蚂蚱呢,又怎么会有随侯珠这样的宝贝呢!我总觉得他定是被人陷害了!”
“我也觉得这里面有阴谋。”
“哎呀,我想看下一章,下一章什么时候发啊!真想知道后续,好担心温宸啊!他不会真的跳下去死掉吧!”
“我也是!温宸挺难得的,过的那么困难,还能奋发努力,考上书院头名,我不想他死掉!”
“我也不想!”
“额,就没有人担心那个红脸汉子么?”
“呵呵,他?他死了才好!”
“呸!”
朱骷楼茶馆儿里,祝老三一脸忿忿,挥舞着蒲扇般的大手。
一拍身前的桌子,吐沫横飞的道:
“红脸汉子这等谋财害命的小人,死了才好!要是让老子遇上,肠头儿都给他挤出来!”
时隔二十一天,朱雀门小报的销量,一夜之间便重新回到了顶峰,傲视其他所有小报。
汴京各大茶馆酒肆里,也再一次掀起关于墨瑾公子新书的讨论。
“对! 那荣庆背叛兄弟,更无耻!”
“哎,只是可惜了温宸!给家门口做记号,察觉到危险转头就跑,那温宸小小年纪已经够聪慧机警的了,可惜就是太重感情,没有想到会被好兄弟荣庆背叛,才落得被人追杀,可惜了!”
“可不么!最后受伤走投无路,临死前还能那般机智勇烈,拉着那个红脸汉子同归于尽,确实有胆有识,是条汉子啊!”
“不错!一般人到那种境地,估计都跪地求饶了!”
“是啊!不过我现在就担心禹王台那么高,温宸跳下去不会死了吧?”
“额,应该不会吧!这话本儿不是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么,温宸可是主角,应该不会就这么死了吧?说不定被过路的神仙救了?”
坐在靠窗位置,穿儒袍的青年语气不确定的道。
显然,没有男人能抵挡兄弟背叛的狗血和主角跳崖的吸引力,杨蔓娘的新书只是一个开头,便引得读者们迫不及待地猜测书的后续。
“额,那被神仙救了之后呢?”
众人闻言,顿时都好奇的道。
“救了之后肯定是惩恶扬善,神仙应该会给恶人降下惩罚,让温宸金榜题名。”
儒袍青年想了想,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呔!你这不就是以往话本儿里求仙问道的写法么!没意思!”
“就是!这有什么趣儿!”
众人闻言,顿时“嘘”了一脸。
“那还能如何?”
见众人不买自己的账,之前说话的儒袍青年顿时不高兴了。
撇了撇嘴,语气笃定的道:
“都落下悬崖了,还能写出花儿不成?若没有路过的神仙救命,那温宸肯定得死,我打赌墨瑾公子后面肯定得按我说的这么写!”
“你个书生懂什么!反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肯定是不一样的!”
书生嘴皮子利落,祝老三争辩不过,直接喝了一大碗温酒,不耐烦的抱怨起来:
“呔!这朱雀门小报怎么回事!第一张就这么短!”
“就是!到跳崖这么关键的地方就断了?后面怎么样?那温宸究竟会不会死?怎么都不写啊!”
“这断在这地方,吊人胃口,可太他娘的让人难受了!”
“就是!根本不够看!墨瑾额,朱雀门小报不厚道,这东家太不是东西了!”
众人纷纷抱怨,可到底还是没舍得骂墨瑾公子本人,只好转移矛头骂报房东主。
朱雀门小报。
二楼。正在品茶的朱旭,突然觉得耳朵有点发热。
“不会有人在骂我吧!”
摸了摸耳朵有些心虚的道。
实话实说,朱旭被骂并不冤,因为这一次断章还真是他干的。
当时杨蔓娘给了他两个新章节,准备一次连发两章,一直发到温宸激发随侯珠被七彩霞光吸入,但是朱旭拿到后续之后,对第二章 内容惊为天人,非要分成两天发。
这也直接导致,时隔二十一日,平静了许久的朱雀门小报,再次被读者亲切的投石问候了。
让得知情况的朱旭很是心虚。
但心虚的同时,又莫名的有一股诡异的愉悦是怎么回事?
第95章
对于东主朱旭更年期复杂且诡异的心里活动, 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
此刻的她,刚吃罢孙婶做的夕食, 正在书房里, 一边走动消食, 一边拿毛笔, 沾了朱砂涂挂在墙上的九九消寒图花瓣。
这是时下人记录冬至后九九八十一日天气变化的法子,市面上卖的九九消寒图很多,通常是画一枝梅花, 上面有八十一朵梅花花瓣,然后从冬至那日开始,每日拿朱砂染红一朵花瓣, 等到所有的梅花花瓣都变红了, 春天便来了。
“大姐,你怎么把梅花花瓣全涂红了?”
老三杨盼娘从外面提着茶壶进来, 瞧见书房里,拿着朱砂笔涂了一朵又一朵的大姐,语气有些诧异的道。
“额啊?”
杨蔓娘这才发现, 刚才想事情想的入神, 居然不小心把九九消寒图上的梅花一下子涂红了一大半。
“大姐,你没事儿吧?”
“额,也没事儿。”
杨蔓娘放下毛笔,有些心不在焉的道。
瞧见大姐的神色, 老三杨盼娘眼珠儿一转:
“大姐, 你是不是为今儿早上刘媒妇和王媒妇来的事儿烦心哪?”
对于自己的妹妹,杨蔓娘倒是没什么好隐瞒的,点了点头。
“嗯。”
大抵是杨蔓娘家前几日刚办了宴席的缘故, 所以她家在观音桥这一片儿便有了一些名气,邻里关系也亲近了许多,但是任何事物事情都是两面性的,有好的一面,自然就有不好的一面。
俗话说的好,人怕出名猪怕壮。就这么点儿薄名,便给家里一下子引来了两个媒婆。
是的,你没听错,两个,媒婆。
哦,不对,在大宋媒婆还不叫媒婆,叫媒妇。
因为一场宴席,附近的媒妇们突然发现,哎呦喂!原来咱们观音桥还有个十六岁的小娘子没许配人家哪!
这还了得!
然后,宴席结束后的第二日,杨蔓娘刚和孙伯把租来的餐具桌椅还给乔行老,这一片儿唯二的媒妇,刘媒妇和王媒妇便联袂而来,敲响了她家的大门。
“那大姐,你打算让王媒妇和刘媒妇,哪个来说媒啊?”
“先打听打听吧,我也不知道。”
杨蔓娘把玩着桌子上刻了牧童吹笛图的青石镇纸,摇了摇头道。
入乡随俗,杨蔓娘对于成亲和媒妇上门,倒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抵触,她来大宋这么久了,自然知道在这个年代想自由恋爱,那是天方夜谭。大宋的传统观念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男人给一个女人最大的尊重,就是三媒六聘,明媒正娶。
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妁之言,是古代男女婚配的必备条件。在大宋,婚配年龄的小娘子和郎君们,虽然有很多公共场合见面的机会,但是绝对没有可能单独私下见面相处的。这个年代的男女想要成亲,就必须先由媒妇从中牵线说合。
若是谁家儿子女儿成亲,少了这一项流程,那么就等着吧,男女双方以及父母哥嫂,绝对会被吐沫星子淹死,被人骂上当地市井热搜,全家都身败名裂。
而且,就算是男女双方并没有私下谈恋爱,是在双方父母的刻意安排下,彼此两情相悦了,那也绝对不能省去媒妁之言这一步。还是要两家人配合着演戏,假借媒人之口上门说亲,三媒六聘迎娇娘,凤冠霞帔娶进门,这门亲事才算合法。
所以,像杨蔓娘这样适龄的小娘子,有媒妇上门说亲,在大宋是极平常的,熟悉之后,媒妇会不断的带人来相看,什么时候把亲事定下来,拿到谢媒钱才算完。
“那大姐,你想嫁个什么人哪?”
就姐妹俩在书房,白绾绾和幽影又听不懂,所以,老三杨盼娘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一边用剪子剪灯花儿,一边有些好奇道。
“唔。”
对于婚姻之事杨蔓娘比较随缘,不排斥也没有特别的期待。至于未来要嫁个什么样的人,说实话,她脑海里也没有什么人选。
放下手里的朱砂笔,思索片刻,有些不确定的道:
“至少,是个能让我脸红的人吧?”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第二章 节,在万千汴京读者的期待中,如期发布了。
武学,校场。
杨骄阳刚练习完一轮骑射,在场边休息,看其他人的发挥,但今天的他脑子里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今儿个该是墨瑾公子新书第二章 发布的日子了!
杨骄阳算是武学里墨瑾公子最早的一批读者。
那时候《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刚刚发售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就大半夜的蹲在路边儿看得如痴如醉,深深的为之着迷。后来开始追连载,每每读到精彩之处,便戛然而止,让他捶床无数次。
后来好不容易完结了,他又去书店买了完本书,四十多万字的书,根本架不住他不分白天黑夜苦读。翻来覆去看了五六遍之后,如今书都快烂了。
他太喜欢里面的故事了,尤其是十七郎这个角色,文能连中六元,做到太傅,武能安邦定国,成为摄政王开疆拓土,可以说十七郎这个角色,除了感情方面让人不爽以外,简直就是杨骄阳心目中男人的楷模。
后来他还在武学里大肆推销,引的大批武学同窗,和自己一起喜欢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至今武学里还流传着一句话,做人当如十七郎!
所以,如今墨瑾公子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发刊,杨骄阳自然更是不会错过。
两日前把那节奏很快,又惊艳的第一章 看完,杨骄阳就激动的心跳加速,特别想知道书的后续会怎么样,想知道温宸到底有没有死,想知道书名上说的修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两日没有新章节发布的时候,他每天睡前都要读一读那一章,摩梭的小报边缘都卷起来了。
就盼着新章节发布呢!
“铛,铛,铛!”
下课的铜锣声儿一声响。
杨骄阳整个人立刻就精神了,亢奋的高喊:
“梁成,陆三闽,快点走!今儿是墨瑾公子新章节发布的日子,得赶紧去西墙买,别被人给抢光了!”
很快,另外两人便高声回应:
“走走走!”
一路小跑,路过蹴鞠场,十几个武学生正在踢蹴鞠,杨骄阳自来熟的高声招呼:
“卫通,蒋明!我们去西墙买墨瑾公子的新话本儿,来不来?”
两人头也不回的高声回应:
“就来!”
所谓西墙,其实就是武学西面靠河的那道墙,因为离学正和教渝教头们的住处远,所以,从这里翻墙出去的学子们最多,久而久之,这一道墙便头儿有一个浅浅的豁口儿,比其他的墙矮了那么几公分。
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在武学大火,可武学的学子们白天自然是不可能翻墙出来的。可又想看报,那怎么办呢?
汴京的卖报小经纪们,自然也很有生意头脑,针对这种情况,每日专门领了报纸,中午便蹲在西墙下面,守株待兔。
学子们从墙那头儿撒币,小经纪们在这头儿扔报纸。
杨骄阳,梁成和陆三闽到的时候,西墙这边已经围了不少人,和他们三人一样,大部分都是来买墨瑾公子《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第二章 的。而且很多人都是三五份的买,一买一寝房,人手一份。
一来报纸的价格并不贵,二来大家都是墨瑾公子的忠实读者,小报买回去自然是要反复研读的,合买的话看得也不过瘾。
买到了朱雀门小报,自然是迫不及待的看话本儿。
三人去餐堂草草扒几口饭,又回了寝房,各自埋头苦读,那认真的劲头儿,堪比考状元了。
看到无父无母的温宸被逼无奈跳下悬崖,把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遗憾再也无法完成父亲的遗愿这里。杨骄阳莫名的便带入了温宸,只觉得这一瞬有一股子气,在自己的胸口回荡着,敲打着自己的五脏六腑,似乎有无垠的愤慨随之而生。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这狗日的荣庆,狗日的红脸汉子!太可恶了!
而看到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温宸握在手上,沾染了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杨骄阳心中又生出了无限的好奇,那颗珠子?还很冰冷?那是什么?越来越冷?几乎要冻僵?赶快扔掉啊!
但是看到借着珠子的光芒,温宸即使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希望,还在寻找可以减速的树木之时,他的心里又不禁又是为其紧张,又佩服其胆识和顽强。
之后,看到红脸汉子落下悬崖惨叫摔死,而温宸则在最后一刻,离悬崖底不到一尺的位置,被光柱吸了了进去,杨骄阳完全被这最后这神奇的情景描述给震住了,天哪,世上还有如此神奇的事情吗?
而后便是无限的庆幸,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温宸就和红脸汉子一样的下场啊!
杨骄阳紧紧的攥着手的朱雀门小报,心中又是激动又是庆幸。
最后,看到昏迷前的温宸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瞬间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啊!
杨骄阳瞬间头皮发麻,激动如尿崩。
老天!原来这就是随侯珠!温宸真的有随侯珠!还如此神奇!真是想不到!
他有一种苦苦追寻的谜底不经意间被揭晓的感觉!
就仿佛回到了第一次在路边儿撅着屁股看墨瑾公子书的时候,那感觉像是火星子掉进了爆竹堆里,噼里啪啦!心中积聚的所有情绪,都在这一刻爆发!
简直恨不得捶床,太他娘的精彩了!
“他娘的!怎么没有了!”
伴随着重重的捶床声,寝房里想起一道粗噶的声音。
这句话可不是杨骄阳说的,而是同寝房的陆三闽。
不过显然,他这话说出了杨骄阳心里所想,也说出了其他人的心声。
大家顿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确实短!才刚看到关键处,就没了!这也太不过瘾了!”
“没想到,原来那温宸真的有随侯珠啊!这墨瑾公子当真是鬼才啊!写的太抓人心了!我看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真想不到!他爹留下的那个遗物居然真的是随侯珠,当真是神奇啊!谁能想到,那么灰扑扑的珠子,居然就是被人觊觎的天下至宝啊!”
“确实!我一直担心温宸掉下悬崖会摔成残废,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离奇的转折!这墨瑾公子脑子怎么长得,写的真是不可思议啊!若关键时刻要没有这随侯珠显灵,这温宸不得和那红脸汉子一样摔死了?”
“红脸汉子本来就该死!不过这话本儿上说,温宸最后被霞光吸走了,这霞光是什么啊?不会是什么更大的危险吧?”
“再大的危险还能有落下悬崖大?”
“难说!”
“哎!好短!又得等两天!”
“是啊!这也太短了!真想看后续啊!”
发生在武学的讨论,完全表达了汴京人的心声,新章节确实解除了温宸跳崖的危机,也解开了关于温宸是否有随侯珠的疑惑,但同时又制造了新的更大的悬念。
基本上每一个看朱雀门小报的汴京人,看完新章节都先是兴奋激动和庆幸,接着又产生更大的疑惑和好奇。
雪片儿一般的读者来信,再一次飞到了朱雀门报房,又飞到了杨蔓娘的书桌上。
那最后的七彩霞光究竟是什么?温宸被卷去了哪里?究竟有没有危险?后续会如何?怎么修仙?
书房里,杨蔓娘坐在书桌前,抱着白绾绾,一边撸猫,一边翻看报房送来的读者来信,基本上每一封信,话题都是围绕这几个疑问,但也有例外,其中有一个叫“杨骄阳似火”的读者最有意思,在来信里,写了满满的一页的多写点多写点多写点,看的杨蔓娘哈哈大笑。
看来自己确实得多写点儿了。
这两日正赶上来葵水,喝了一口红糖生姜桂圆水,杨蔓娘提起毛笔,蘸上墨汁儿,开始了每日雷打不动的话本儿存稿。
上一章写到,昏迷的温宸被七彩的霞光罩住,然后在一股巨大的吸力下,在离地面还有一尺的位置,被光柱吞噬了进去。
经常看话本儿的老铁肯定已经猜出来了,那最后吞噬温宸的光柱便是空间通道。
是的,没错,随侯珠被温宸的血激发了,破开了空间,温宸被卷入了空间通道,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在一阵仿佛将头颅撕裂的剧痛传来后,温宸终于慢慢的从昏迷中醒转过来。
此刻的他,只觉眼前一片黑暗昏沉,他感觉自己是平躺的,想要起身,却根本没有力气,想睁开眼睛看看四周,但试了几次,却觉眼皮重逾千金,根本无法抬起一丝一毫。
温宸心中一沉,勉强忍住头上的剧痛,攥了攥右手。
微微松了口气,还好,随侯珠还在手里。
一会想到自己昏迷前的惊人情形,温宸心中翻滚不定,同时又不禁暗自侥幸,幸好有这个东西,自己才能逃得一命,否则此刻的他,大抵也和那个红脸汉子一般,死的不能再死了。
只是不知自己此刻是在哪里?
温宸闭着眼睛,暗自揣测道。
四下似乎很安静,身体下面还很柔软,却似乎是一片草地。他能这么安然的躺着,起码应该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
还有微风吹过?似乎有潺潺的水声。
他虽然双眼无法睁开,但是从湿漉漉的略带一丝咸味儿的轻风中,大抵能判断自己应该身在水边,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海水边。
难道禹王台下面还有海?这怎么可能?汴京可不临海!
心中有太多太多的疑惑,温宸却无法找到答案,不禁有些不安。不过转念一想下,在之前那么危险的必死境地,他能活着就不错了,别的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身体糟糕的情况让他无法动弹分毫,温宸只能就这般默默的躺着,闻着咸味的水汽,想着要怎么做才能快速恢复体力,摆脱眼下这种境地。
就这么躺着,当感觉自己快要躺的僵硬的时候,温宸眼皮一动,终于勉强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细缝。
一片蔚蓝的天空和太阳顿时映入眼帘。
唔,这似乎是白天。
自己已经昏迷了一个晚上吗?
温宸试着慢慢的扭动脖颈,终于勉强看清楚了自己此刻所处的地方。
他之前的判断没错,他确实躺在青草地上,不远处竟然真的是一片蔚蓝的海,那潺潺的声音便是海浪的声音。
作为一个内陆人,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大海,温宸的眼中露出一丝惊讶,不由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但立刻就痛的咧嘴,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浑身都变得酸痛异常。这是他十五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似乎随着自己被霞光吸入,体内还有什么东西,也被吸纳一空了似的。
温宸心中暗自思量着,仍在草地上静静躺着,感受着海风的吹拂,海浪的声音。
直到又过了大半日时间后,天空中的太阳黯淡,月亮升起的时候,他的右手臂的大拇指手指一动,似乎恢复了一丝力气。
温宸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丝喜色,但是还没等他笑容彻底露出来,就神色一凝。
因为就在这时。
他敏锐的感觉到地面一阵的轻微的震动,还伴随着一阵低低的嘶吼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冲他这边飞速而来。
温宸顿时心里一沉,是野兽?
他完全无法想象,以自己现在的状态,遇到野兽有什么生还的机会。
难道自己跳崖侥幸逃得一命,最终却要命丧野兽之口?
“嘶赫!嘶赫!”
伴随着一阵奇异而低沉的嘶吼声,几名身穿锃亮甲胄的骑士,举着火把,骑着一种似马非马的怪兽,簇拥着一名身穿蓝色宫装的年轻女子走到了温宸附近,停了下来。
火光下,众人目光惊艳又诧异的望着躺在草地上的男子。
男子年纪不大,约莫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样式奇怪的破烂白袍,但却偏偏面如冠玉,容貌俊秀,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头齐腰的银色长发,在皎洁的月色下,仿佛镀上了一层星光。
躺在草地上的温宸头颅一偏,扫了这些人一眼。
顿时微微松了口气,虽然这些人的穿着打扮古怪,和大宋完全不同,但只要不是野兽就好。
“#¥##¥@&¥#?”
很快,一名骑士便走到温宸的身前,叽里咕噜的说出一连串他根本无法听懂的话语。
见他半晌不说话,为首的蓝色宫装女子眉头一蹙,又上前语气温柔的问了温宸几句话,但结果显而易见,温宸根本听不懂丝毫,他只能吃力的摇了摇头颅,表示自己听不明白。
第96章
“关门关窗, 防火防盗!”
巷子外,观音桥更夫老纪头隐隐约约敲击竹板儿的声音,把杨蔓娘的思绪瞬间从书中拉回到了现实, 她忍不住停笔打了哈欠。
转头瞥了一眼墙角的沙漏, 才发现写稿子的太专注了, 时间竟然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亥时, 二更天了,这个时辰按现代来算的话都快十点半了,老二杨士林应酬还没有回来。
杨士林因为升了职, 就类似于现代的销售经理吧,所以最近下工之后的应酬也变多了,早晨走的时候就跟她说, 今儿晚上要跟几个其他酒楼和铺子的几个小管事, 一道去桑家瓦子吃饭。
对此,杨蔓娘自然也很能理解, 在外做事这都是必不可少的交际。这年头,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交际圈子。
往大了说,有做官的圈子, 皇族圈子, 衙内圈子,做商人的圈子,文人骚客的圈子。往小了说,有账房圈子, 佃客圈子, 牙人圈子,媒妇圈子,行老圈子, 茶博士圈子,香烛纸马圈子。基本上,人人身处在圈子里,又都渴望进入更高一层的圈子。
比如杨士林以前做小经纪的时候,接触的自然都是各家报房的小经纪,如今做了报朱雀门房跑广告的小管事,自然又有了新的交际圈子,要结交其他店铺的小管事,和他们打好关系,为报房多拉一些广告业务。
这个年代做生意就是这样,做到最后,都是要结交人脉,维护关系,生意才能做的起来。
“喵呜~喵喵”
杨蔓娘正思量着,白绾绾轻盈的跳上了书桌,把猫爪放在窗边的小鱼干的匣子上,蓝汪汪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瞪着她,仿佛在说,饿了!快给喵喵大王小鱼干儿!
“汪汪!”
长大了许多的幽影也跟着凑热闹,从八宝阁下的小狗窝里爬出来,一步一巅的,在杨蔓娘的脚边转圈圈。
“好吧!知道了知道了!”
“给你小鱼干儿!给幽影牛乳!”
杨蔓娘也不厚此薄彼,放下手里的毛笔,便一边碎碎念,一边给两个陪伴自己的小家伙准备夜宵,又给虎头盆里的金鱼撒了一小撮儿鱼食。末了,又给自己的茶盏里添了一点热茶,喝了两口,吃了一块酥皮荔枝点心。一边在书房里走来走去的活动脖颈和手腕,一边做扩胸和踢腿运动,顺便欣赏欣赏瓷瓶里的梅花养养眼睛。
说起来,这些几乎是她每晚写存稿中途都必做的事情,冬天太冷,出门的机会不多,在屋里锻炼一下,提高身体素质,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这年代的医学可没现代那么发达。
一轮锻炼完毕,老二杨士林还没回来,反正也睡不着,杨蔓娘索性剪了剪蜡烛的灯花儿,提笔,蘸上墨汁儿继续存稿。
书接上回。
却说那温宸躺在草地上,颇为艰难的摇头表示自己听不懂对方的话。
那领头的蓝衣女子见状,沉吟片刻,转头对其身后的中年甲胄骑士低声吩咐了一句什么,那中年骑士的脸上露出了几分肉痛之色,但低首看了看温宸,脸上阴晴不定一会儿后,一咬牙转身走到那似马非马的怪兽身边,从其身上的的灰色褡裢里,掏出一个颜色乌黑发亮的木匣子,将盖子打开。
里面露出七颗龙眼大小的红艳艳的果子,鲜红欲滴。
身穿宫装的蓝衣女子毫不犹豫的从匣子里拿出一颗红色的果子,俯下身递到温宸的嘴边。
温宸微微一怔,这果子他竟然从未见过。
“#¥%%#@@%。”
蓝色宫装女子见他神色疑惑,又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但是又突然想到他听不懂,遂闭上了嘴巴,直接把果子又凑近了些。
“我”
温宸正犹豫要不要吃陌生人的果子之时,那嘴边的红色果子却像活物一般,乘着他张嘴说话之际,如同一种胶状物一般直接滑进了他的嗓子。若是他身体正常的时候,站在起来还能把这奇怪的果子吐出去,但现在他的身子根本没有力气动弹,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好在看这蓝衣女子的举动不像有恶意,温宸才能保持神色的淡定。
这红色的果子在口中停留的很短,味道有点类似于熟透了的黄瓜,却又带一点鱼类的腥气,味道并不不好吃。但才一吃进去,温宸就感到体内有一股像薄荷似的,让人提神醒脑的凉气直冲天灵盖,让他忍不住闭了闭眼。
不过好在这时间并不长,那股子凉气在头脑中转了几圈,就仿佛烟雾一般散开了,无影无踪。但与此同时,他的脑海中却突然浮现出一种全新的文字和语言,正是他刚才从甲胄骑士和蓝衣女子口中听到的那种语言。
“现在能听的懂我说的话了吧?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为何会独自躺在碎叶岛边?”
蓝衣宫装女子语气温柔的问出了一大串问题。
“我是”
话刚出口,温宸便顿住了。
他发现,自己不但能听得懂女子的话,而且居然能直接脱口而出和女子同样的语言,仿佛天生就会一般。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温宸本就天资聪颖,否则也不可能成为山阳书院的头名。只这一会子功夫,他已经意识到了一个了不得的问题,那就是,这里绝不是大宋,也不是高丽,辽国,金国,甚至不是自己所知的任何一个国家。
因为他在汴京读书,想过未来或许可以考鸿卢寺,闲暇时间也自学过许多大宋周边国家的语言的,但这些人所说的语言根本就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甚至可以说不是这世上的任何一种语言。
想到之前随侯珠那神奇的异象,以及自己刚才吃的这颗功效神奇的红色果子,还有这些人所骑的似马非马的怪兽,温宸心中生出一种大胆又荒谬的猜测。
那就是,自己流落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你怎么不说话?”
蓝衣女子见他不说话,不由的蹙了蹙眉。
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是个孤儿,又刚经历过好兄弟荣庆的背叛,温宸已然成长了许多,相比之前,为人处世越发的冷静和谨慎了,逢人只说三分话,不见兔子不撒鹰。在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他是绝对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来历的,不过不了解情况他也不可能瞎编。
遂他一脸茫然,苦笑了一声,对蓝衣女子道:
“抱歉,姑娘,我只记得自己叫温宸,其他的都想不起了,不知你刚才说到碎叶岛是哪国的?”
“碎叶岛是蓝海上的一座岛,是升仙岛的子岛。”
蓝衣女子显然没想到是这种情况,愣了一下,有些呐呐的道。
“看这小子的样子,八成应该是开元大陆上的人,十几年前那会子,每年总有许多开元大陆上的犯事的人流放过来。”
听了他的话,中年甲胄骑士却没有露出太多的奇怪之色,转身跟蓝衣女子道:
“这小子命够大的啊,在这个地方这么大剌剌的躺着,居然还能活着,就不知是犯了什么事?”
温宸原本还担心自己的说辞会被人怀疑,没想到,这中年骑士居然给他补足了身世,虽然被怀疑是流放的犯人,但他也不怎么在意,倒也省的他不明情况再瞎编了。
“我看他应该不像是犯人,大抵是被人陷害了吧?”
蓝衣女子目光落在温宸那月光一般皎洁的发色上,皱了皱眉,语气不赞同的道。
“嘿嘿!大小姐可不要以貌取人,这小子虽说长得出色,但谁知道背地里如何,那些开元大陆上的人跟咱们岛民不同,一个个都奸猾的很,您忘了之前,七星岛上那罗三小姐的事情了?”
“好吧,江叔,不过他瞧着挺可怜的,咱们遇上了总不能见死不救啊!”
“也对!算你小子命大,躺在这里时间瞧着也不短了,居然没有被海兽吃掉。”
中年骑士摸了摸下巴:
“不过我看阁下的样子也是个普通人,这里是碎叶岛的外围,周围可没有结界。以你现在的情况,若是没人救你的话,等子时之后大批的海兽登陆,你还是必死无疑。怎么样,愿意和我们回岛主府吗?”
温宸虽然不是很明白什么结界,也不懂什么海兽登陆,但是,大抵从中年骑士的口中明白自己此刻的处境很危险。
不过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他神色镇定的道:
“我要付出什么?”
“算你小子识相!”
火光下,中年骑士脸上闪过一丝狞笑:
“当然有代价,外乡人!刚才已经我可是耗费了一颗珍贵的同音果在你身上,等会子还救你离开此处,作为回报,等你伤好后,你要为咱们碎叶岛岛主府效力三十年,才可以自由离开。”
三十年!那自己都快五十岁了!
温宸嘴角忍不住抽搐一下。
“怎么样?你若是不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走!”
“没问题,我答应了。”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温宸目光一闪,为了活命,他只略一犹豫,就答应下来。
“好,小子,既然你答应了,那就为你印上咱们碎叶岛的标记吧。“
中年骑士闻言哈哈一笑,跟身旁的蓝衣宫装女子对视一眼。
蓝衣女子犹豫了一下,从脖子上身上掏出一个类似无事牌的青色东西,走到温宸身前,低低的默念了几句,将那东西往温宸额头上一触,那东西便开始闪烁起碧色的荧光。
“现在,你在脑中默念刚才答应我的内容就行了,小子!记住不要乱耍花样,若不是心甘情愿,现心牌会惩罚你的。”
中年骑士语气森然的警告道。
“这现心牌是什么东西?”
温宸原本以为所谓的效力,就是签个契约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如此诡异的情况,自然要问个清楚。
“麻烦!”
中年骑士眉头一皱,不耐烦的道:
“你不用知道太多,这东西连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制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现心牌是飞仙岛上的修仙者大人们炼制的东西!只要你在现心牌的注视下,许下的承诺就会生效,除非你能成为修仙者,有了飞天遁地之能。否则一介凡人一旦反悔,哪怕逃到千里之外,现心牌里面的转轮鬼王也会瞬间取走你的魂魄,从此之后,你就变得痴痴呆呆,和活死人无异!”
中年骑士的解释虽然粗糙,但温宸却听得心头大震。
修仙者?飞天遁地?现心牌?转轮鬼王?
自己究竟来到了一个什么地方?
第97章
“老天!当真是不可思议!这随侯珠居然把温宸整个人都带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身穿这个概念, 在这个年代,绝对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
和以往的玉佩魂穿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新奇。所以才刚在最新章节一出现, 便瞬间震惊了汴京人, 在市井的酒楼茶肆里引起了热火朝天的讨论。
“确实不可思议!这可不是普通的穿越, 随侯珠居然把温宸整个人都带过去了!天哪!这温宸究竟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也太神奇了吧!和大宋完全不同!这里的人居然生活在岛上, 还能驾驭那似马非马的怪兽?居然只吃了一个红色的果子,就能通晓对方的语言?”
“那叫同音果!”
黄尖嘴茶馆,二楼。
一个摇着扇子书生摸样的男子, 闻言不赞同的纠正道。
“哎呀!甭管什么果子!总之很有用啊,若是咱们能吃上一颗那个同音果,那岂不是也能通晓辽国金国还有高丽人的语言了?那往后出门做买卖可方便多了!”
说话之人正是汴京有名的行商苏利三, 他每年都要带着自家商队深入辽国和金国收羊皮和玉食, 很多时候随行的懂当地语言的向导生病了或者临时有事,他做生意的时候都为得语言不通而烦恼, 所以,说起话本儿里能通晓语言的同音果,自然是一脸的期待和向往。
“哎呀!那同音果算什么, 更离奇的应该是那个蓝衣女子拿出的现心牌吧!居然能不立字据就直接订立契约, 而且约定了还必须遵守,这东西要是大宋也能有的话,那牙人都该吃不上饭了!”
作为汴京有名的牙人,坐在茶馆儿靠窗位置的苏生平, 自然听不得这种瞧不起牙人的话, 不高兴的道:
“呵,墨瑾公子的书里可是说了,那东西是修仙者大人们炼制的, 在现心牌的注视下,许下的承诺可是不能反悔的,否则就算逃到千里之外,也会被里面的鬼王也会取走你的魂魄,变成痴痴呆呆的活死人。”
末了,嗤笑一声:
“再说,就算有现心牌,你就敢用么?”
“额我,我不敢!那转轮鬼王,一听就有点可怕!我可不敢对鬼许诺啊!”
“对啊,就不知温宸最后许诺了没有?”
“肯定许诺了吧,不是那中年人说那里晚上会有可怕的海兽出没吗?人在矮檐下,能不低头么!温宸此刻连动弹的力气都没有,想要活命肯定得许诺的!”
“呔!那岂不是受制于人了?那可是三十年哪!不成老头子了!”
“三十年也比丢了小命强!不过那个海兽是什么?这么可怕!是海里的野兽吗?我只晓得海里有鱼!”
显然对于大宋人来说,完全无法想象什么是海兽。
“不晓得,我也好奇呢!不过我觉得温宸应该没事,不是写了吗,成为修仙者就可以摆脱契约的,温宸肯定能成为修仙者的。”
“这修仙者就是长生不老的仙人吧?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地方吗!好想和温宸一样,去那个碎叶岛求仙啊!”
“看书不仔细,有修仙者的是升仙岛不是碎叶岛!再说你怎么见识啊!还想去跳禹王台啊?”
“做梦呢!没看到墨瑾公子写的吗!那温宸是有随侯珠跳下去才能穿越到碎叶岛,你若是没有随侯珠,跳下去就是红脸汉子的下场,摔得七零八碎的,连个全尸都没有!”
“可随侯珠在哪啊?这样的天下至宝,大抵只有皇宫里才有可能有吧!”
皇宫,大庆殿里。
官家身前放着两个碧玉盒子,正盘腿坐在厚实温暖的白色的羊绒毯上,和玉清和尚坐而论道。
“大师以为,墨瑾公子这话本儿上说的修仙之事,是真是假?”
官家信奉佛法,所以玉清和尚作为大相国寺的高僧,经常被召来宫里和官家研读一道佛经,而玉清大师作为德高望重的高僧,自然熟读佛经佛法,闻言不紧不慢的道:
“说实话,那墨瑾公子话本儿里写的是真是假,老衲不敢妄言。不过书里最后说的的轮转鬼王,倒让老衲想起了在一本梵文佛经中看到的轮转王,遮迦越罗王,五华威灵真君轮转大王,他便是身具十二法相的真法之王。因手持有金、银、铜、铁四种轮宝而得名。是十殿阎王之一,身处地府的第十殿轮回殿,掌管六道之轮回。”
“啊?大师!那就是说书中所说的修仙之事是真的了?”
说这话的人是内宫大总管李齐,他作为一个阉人,除了最喜欢的权势和钱财以外,自然最关注轮回和下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一时不查倒是抢了话。
反应过来便连忙躬身请罪:
“陛下恕罪,臣无礼失言了!”
“无妨!”
官家本就性子温和,很少责骂内侍,尤其对于常伴自己左右的李齐,私下里自然更没有那么计较,反倒笑呵呵的道:
“正好朕这里有两枚随侯珠。”
“两两枚?”
李齐一脸懵逼,有些张口结舌的重复道。
这东西不该是独一无二的才对吗?
官家没有理会李齐的懵逼,一边说着,一边随手将身前的两个碧玉盒子打开。
左边的玉匣子里,是一颗直径长达一寸的白色明珠,散发着淡淡的月光一样光辉。
右边的匣子里,则是一颗手掌大小,蓝绿白混合的蜻蜓眼琉璃珠,琉璃珠上有七八十圈的圆目眼珠纹,就像是蜻蜓的复眼,看得人眼晕。
“陛下,这两个珠子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啊?”
“你以为呢?”
“额,若按着那墨瑾公子书上所说,自然白色明珠更像是真的。”
李齐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道:
“不过那随侯珠最开始是灰扑扑的,很不起眼呢!”
“呵呵!传言称,随侯珠在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便被始皇收藏。也没有人再见过它的踪影,所以不少人猜测,随侯珠是被始皇带进了他的陵墓。至于随侯珠的真面目,千百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说其是一枚夜明珠,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碧色的萤石,朕也无法确定。”
“啊?那这俩都是假的?”
李齐顿时傻眼,刚刚升起的穿越修仙梦,顿时就破碎了。
“怎么,你想试试?和那温宸一般去碎叶岛不成?”
官家把玩着白色的明珠,笑眯眯的打趣道。
“臣不想,臣舍不得陛下,臣要一辈子伺候陛下!”
李齐顿时目不斜视,一脸坚定的摇头。
他不傻,一个不知真假的珠子,万一搭上自己的老命可不划算,一顿饱和顿顿饱他还是能分得清的。
“老滑头!”
相比于男人们对于对于修仙的同音果和鬼王的关注,小娘子们就更细心一点。
曹家族学里。
曹晴有些诧异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有点奇怪啊!那温宸之前是黑色的头发,如今到了碎叶岛之后,竟然变成了银色的头发了?”
不得不说,当时设定温宸变成银发的时候,杨蔓娘心里还是有些虚的,但是考虑到他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下活命,总不能一点代价都没有吧,那也太儿戏了。但是设置身体上的残缺,肯定是不够爽的,那只能设置一个无伤大雅的代价,所以,她就把主意打到了头发颜色上。
赤橙黄绿青蓝紫肯定不行,太汤姆苏了,而且有点过于挑战古人的审美。
如月光一般的银发,无疑是最合适的。温宸未来自然要成为一方大佬的,总不能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独特的记忆点吧!
毕竟君不见,哪本修仙文和修仙剧里里没有一个白毛大佬!
而且银发是带有神性的,它像雪一样干净,纯粹,清冷。
可以让优雅更优雅,高贵更高贵,疯批更疯批,仙尊更仙尊,反派更反派,总之,银发对任何气质都有无限的加持和突出作用。尤其在修仙世界中,银发白袍的高手,这绝对是非常拉风的,比黑发白袍拉风有逼格的多,也更有一方大佬的气质。
“我也发现了,我觉得应该跟随侯珠有关系,上一章不是说,随侯珠的银色光芒浸入了他的身体么?不过我觉得银色的头发也没什么,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而且也还是好看啊,你看书里写了他面如冠玉,头发是月光的颜色,感觉是那种很清冷的与众不同的美男子啊!”
不得不说,小娘子们对于美的东西,接受的速度很快。
“我也觉得挺好看的!之前还不觉得,但是仔细想想,白袍银发,面如冠玉,确实非常的干净,更有仙风道骨的感觉!”
“确实,银发白袍,面如冠玉,我都能想象的出温宸多出众了。”
小妹妹曹绵显然是个白毛控,一脸憧憬的道:
“要是能见到真人就好了!”
显然,杨蔓娘不是审美荒漠,主角温宸的白毛设定,在北宋并没有水土不服,白袍银发,面如冠玉,这独特的设定,小娘子们不但没有反感,反而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激发了骨子里的白毛控。
当然,这些市井和皇宫的讨论,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此刻的她,正在接待一位特殊的客人。
一为官媒,还是一位衣着华丽,穿红色褙子,头戴紫色头盖的官媒。
读者老爷们不是大宋人,或许不太了解这紫色头盖的官媒是什么意思。
且听我细细为您道来。
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大宋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便到了可谈婚论嫁的年纪。
连《诗经》中也说,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所以说到谈婚论嫁,那自然少不了媒人。
能做媒人的,就像现代的销冠一样,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善于察言观色,且口齿伶俐办事麻利的,否则也吃不上这碗饭。
但在大宋,媒人也是分高低等级的,而且律法规定,不同等级的媒人,穿戴规范和说媒范围也是不同的。所以,一般只需看一眼穿着,就能知道是什么等级的媒人。
比如,替普通贫民百姓说媒的媒妇们,一般穿着随意,没那么多讲究,甚至有些就是巷子里年纪大一些的妇人客串兼职,只赚个灯油钱。比如杨蔓娘刚穿来大宋的时候,那位给她介绍亲事的刘婆子便是如此。
而为中等的大户人家说媒的媒妇,则就讲究一些,大多头戴冠子,梳黄包髻,衣着整洁,手里拿着清凉伞,一般都是两两同行,比如之前为杨蔓娘说媒的刘媒妇和王媒妇,便属于中等媒人。
而为名门望族和朝中高官撮合婚事的上等官媒,则衣着华贵,穿红色褙子,戴紫色头盖。
第98章
今日来杨蔓娘家的, 便是这样一位上等官媒。
“娘子请喝茶。”
孙婶适时的往前厅里送上茶水和点心。
“多谢!”
官媒接过孙婶倒的茶,欠了欠身,便笑吟吟的对杨蔓娘自我介绍道:
“奴家住宜人坊, 夫家姓云, 所以外头都唤我云嫂子, 今日贸然登门, 还请大娘子勿怪。”
这位云嫂子身材微丰,双目含笑,长了一副和气的面孔, 一举一动都给人一种娴雅之感,倒不像是普通的媒妇,让杨蔓娘莫名的想起之前去曹家做客遇见的贵妇人们, 遂笑着回道:
“怎会, 云嫂子客气了。”
“家里就大娘子一个人么?”
云嫂子喝了一口茶,放下茶盏, 笑呵呵的道。
虽然上门之前,姚副指挥使就跟她说了这位杨娘子家里的情况,家里只有姐弟三个。但毕竟是彼此头一会见面, 对方又是个没有长辈的姑娘家, 总不能上来就给人说亲,那就太突兀太不懂礼数了,该有的拉近关系的闲聊还是必不可少的。
时下的人与人的交际就是如此,杨蔓娘对此自然也是心知肚明, 闻言不急不徐的道:
“我家弟弟和妹妹都有事出去了。”
云嫂子的目光落在对面小娘子端正秀气的脸上, 真心实意的赞道:
“大娘子一人带大弟弟妹妹当真不易呢。”
“您过奖了,他们两个,都是极懂事的。”
这几句话不痛不痒, 就像英国人见面讨论天气一样,没什么营养,但却是必不可少拉近关系的寒暄。
寒暄过后,话题便自然而然的转到正事儿上了:
“不瞒娘子,奴家今日上门也是受人所托,想为娘子说一门亲事。”
见杨蔓娘面色如常,云嫂子心里佩服她端庄持重的同时,便顺势介绍起了情况:
“男方是上护军,云麾将军、皇城司指挥使傅大人。”
“傅大人?”
杨蔓娘愣了一下,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她自然是认识的。只是彼此身份地位相差太多,杨蔓娘从未想过这方面。
而且,几次接触,她也不觉得对方对自己有这方面的意思。自从那次几个月前,白绾绾吃了对方的鱼,她后来又回送了对方一筐桃子,对方很客气的收下之后之后,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又怎么会突然来提亲?
杨蔓娘有些想不明白。
“呵呵,看来娘子也有所耳闻,傅大人今年二十有三,和娘子年岁也相当。而且官高爵显,相貌端正,德行高尚,家境富裕,背景深厚,且在汴京有一座十亩大宅,若是与他成婚,婚后必定生活美满,令人艳羡。”
这位媒人的话,用现代来说,就是男方家庭条件优越,有房有车,事业有成,为人正直诚实,有钱且人品好,是个上好的男孩。
“不知大娘子可愿约定一个吉日,彼此相看一下,若是中意的话自然是极好的,若是不中意,也无伤大雅,奴家会定不会让双方失了体面。”
“额”
杨蔓娘踟蹰片刻道:
“暂且让我考虑几日,再答复嫂子如何?”
和傅劲光的几次接触,杨蔓娘对于和这位指挥使大倒是不反感,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想了想,还是没有直接拒绝
傅府。
“姚副使!”
“见过姚大人!”
姚小楼穿着一件冬季皇城司制服,一路行来,下人们都恭恭敬敬的行礼,作为指挥使傅劲光最信任的下属兼兄弟,姚小楼是指挥使府的常客,几乎每隔几日,都要过来一次,所以,府里的下人早就习惯了。
“姚大人来了!”
一进二院,亲兵都头罗顺便笑嘻嘻的上前打招呼。
“你小子!”
虽然姚小楼官职比罗顺高几级,但他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和底下的人从来都打成一片,揽着罗顺勾肩搭背的走到僻静处。
左右瞧了瞧,又瞥了一眼的书房的方向,压低了嗓子:
“大人身体如何?昨晚睡得怎么样?”
“大人这几日身体好多了,不过睡觉还是老样子,一直到四更天才睡了一会儿,早晨又早早的起来了。”
傅劲光有非常严重的失眠。
究其原因,便是当年在西军的时候,和西夏人作战头部中箭受了伤的缘故,虽然最后活了下来,但是那支从额头射入的箭矢,箭头一直没有取出来,便留下了非常严重的后遗症。所以这些年,他一直都有非常严重的失眠和头痛,还有畏寒畏风的症状。
畏寒畏风使得他不光冬天,连春秋两季天阴的时候都要穿厚厚的鹤麾。头痛没什么法子,基本上都是靠着强大的的毅力忍耐,这些年也算是习惯了。
但是唯独失眠一直让他很苦恼,所以就常常想办法看书,找偏方,早年找到一个偏方,说吃蚕豆可以治失眠,所以便常年吃炒蚕豆,后来这几年又自己看医书,给自己开方子,谁知一个月前,写了一个新方子让亲兵去抓药,吃了之后便昏迷了三天,吓得得到消息赶来的姚小楼以为他不行了,当时就放声大哭。
后来还是御医来了,才把人给救了过来。因为怕再出什么事儿,所以姚小楼这几日来的更勤了。
“姚小楼!”
两人正嘀咕呢,里面传来指挥使傅劲光的声音。
书房里,桌子上摆着一盘炒蚕豆和一张地图。
傅劲光裹着厚厚的鹤麾,整个人窝在太师椅上,脸色苍白,面容消瘦,正在批阅殿前司清早送来的陈条。
“指挥使!”
傅劲光眼皮儿未抬,低头批阅着陈条。
傅劲光冷峻寡言,喜怒不形与色,永远都坚毅且指挥若定,他从来没有失态过,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连官家也说他,举止文静,内含勇猛。
姚小楼和傅劲光虽然对外是上下级,但私下里却情同兄弟。有过命的交情,他是最了解对方的。知道他私下里其实是个很宽容的人,很少责骂下属。就算情绪激动时候,说话也声音不高,此刻这般,显然已经是不愉了。
不免有些心虚:
“额你找我啊?”
傅劲光缓缓放下手里的陈条,从身前的白色瓷盘儿里,捻了一颗炒蚕豆。
语气淡淡的道:
“你派人去杨家提亲了?”
“额你知道了啊!”
不用想,肯定是罗顺那小子说的,难怪刚才看见自己就心虚。
姚小楼心里忿忿的骂着罗顺,但还是老实的回话道:
“确实是我找人去杨家提亲的。”
傅劲光对那位杨大娘子的心思,旁人瞧不出,但跟着他多年的副手姚小楼还是能瞧出来的。
“作为兄弟,有些话我不得不说。虽然我不知道那杨姑娘有什么好的,但这大半年,若是没有你在背后护着,他们姐弟三个日子又岂能那么安稳?你之前病的时候,已经有媒人上杨家说亲了,所以我才就找人去提亲,反正你罚我也罢,怪我也罢,我都要这么做,总不能眼看你心悦的女人嫁给旁人!”
傅劲光抿了抿唇。
过了半晌,才起身轻轻拍了拍姚小楼的肩膀,正色说道:
“成亲不是儿戏,你应该知道,我的身体”
“哥!”
姚小楼打断了他的话。
梗着脖子,一副打破砂锅追问到底的样子:
“你真的放的下杨姑娘?看到她嫁了别人,被别人抱在怀里也无动于衷?”
傅劲光闻言。
俊秀的面孔瞬间变得冷酷无比。
他眯了眯眼,语气冷冷的道:
“死之后的事,我自然管不了!但我活着的时候,杨姑娘只能是我的人!”
“谁敢用手碰她一下,我就剁了他的爪子!”
第99章
若说这段时间, 汴京最热门的关键词是什么。
那十个人里,九个半都会告诉你。
修仙!温宸!
是的,自从杨蔓娘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连载以后, 上至达官贵人, 下至贩夫走卒, 随便找一个人, 都对话本儿里的内容说上两句。
这不,王门蛮家正店大堂里,众人酒足饭饱之后, 便在讨论温宸在碎叶岛的事情。
“你们看了昨儿个新发的章节了吗?”
“看了啊,真想不到,我原以为一个碎叶岛也就是个巴掌大的小岛, 岛上人也跟乡下人一般, 没想到碎叶岛竟然有两个汴京大哩,还那般繁华, 有那么多奇异的香料和珍珠贝壳,而且这些岛上的人竟然能捕捞到和牛犊子一样大的鱼,当真是不可思议!”
“书里不是说了么, 像碎叶岛这样大小的岛屿在蓝海上有九个, 这些都是升仙岛的子岛,连升仙岛的百分之一都不及,真不知那升仙岛会是什么样!”
“我也好奇哩,不过像知道升仙岛什么样儿, 大抵得等温宸去升仙岛了!”
“那不得等到猴年马月了, 温宸如今还在岛主府做马夫,呔!得做三十年哩!”
“那不叫马夫,那叫飞龙杂役, 是专门照顾那似马非马的怪兽的。”
“还不是一样么,在大宋不就是马夫么!跟那蓝采菱签了三十年的契约,居然就是伺候那些畜生,太憋屈了!”
“就是!不是修仙么,温宸连个仙人都没见着!”
“就是,温宸到底怎么求仙的,这都穿越到那碎叶岛快一个月了,也没个动静,太急人了!难道要做一辈子飞龙杂役不成?”
这毕竟是升级流修仙,所以男主温宸最初的起点自然不能太高。加上最近这段时间,因为行文的需要,也为了让笔下的碎叶岛更真实,所以,杨蔓娘借着温宸的眼睛描写了碎叶岛的风貌,异域的奇特风貌让很多大宋读者都大开眼界,但是毕竟没有众人所关注的修仙内容,所以便有很多读者着急了。
甚至写信到报房。
对此,杨蔓娘自然也是知道的。
所以,她自然不会让读者失望,这会子正在为大宋读者准备修仙的第一课,灵根和法器。
这一日,温宸正在飞龙厩里给飞龙刷毛,这是他来岛主府这一个月做的最多的活计。
突然中院里传来十八声清脆的鸣锣声。
“咚,咚,咚”
“温宸,快走了!去中院!”
平常一道做活的杂役于东催促道。
岛主府的规矩极为严格,每次十八声铜锣结束,所有人就要在中院集合,否则便要受罚。
“今日是为了什么,这会子召集所有人?”
“哈哈!你们还不知道吧,今日升仙岛的大金船来了!!”
“啊!修仙者大人来了,是选徒大会!”
“哈哈哈!终于赶上了!”
温宸闻言有些好奇的道:
“什么是选徒大会?”
“你连这都不知道!哦,忘了你是外面来的了!选徒大会二十年一次,是升仙岛上的各大宗门的修仙者大人们来收徒的日子,只有有灵根的人才会被大人们看重,成为灵徒,修炼法术!”
“做了灵徒,就等于二次投胎!不再是普通人了,可以横着走,就连岛主都得敬你三分!”
“那什么样的人才有灵根呢?”
温宸心中一动,他可没有忘记之前中年骑士说的话,自己身上的契约,除非成为修仙者才能解除。
“这可不好说,灵根这东西挺玄乎的,不论贫富贵贱,年纪大小,也不分男女,命里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二十年前那次选徒大会,咱们碎叶岛几十万人里,似乎才出了五个有灵根的,还是最低等的水土双灵根。”
“水土双灵根不好吗?”
“唔,应该不好吧,听说似乎是灵根越多越好,五灵根是最好的!”
“不对!是天灵根和雷灵根最好!听说尤其是雷灵根,天生就能掌握雷系法术!”
“瞎说!明明是五灵根!金木水火土,灵根越全越好!”
“你也不是修仙者!你才瞎说,我是听总管大人说的,咱们碎叶岛几十年前就出了一位雷灵根天才,被好几家宗门抢着要呢!”
“那也”
温宸没有再说话,轻抚了一把放在胸口的随侯珠,站在人群中,默默的听着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
随侯珠自从来到这个奇异的世界之后,又恢复了之前灰扑扑不起眼的样子,即使他后来很多种法子,珠子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让他不免有些郁闷。
“咚!”
随着一声巨大的鸣锣声,整个中院瞬间安静了下来。
岛主蓝瑜的声音从高台上传来。
“大码头的登天阶已经开放了!今日是咱们碎叶岛二十年一次的选徒大会,也是分辨仙凡的日子,凡是这二十年新出生之人,以及从未测试过灵根之人,一刻钟内赶往大码头登天阶。”
“是!”
碎叶岛人有两次投胎的机会,一次是娘胎,另外一次便是选徒大会了。
所以,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慌慌忙忙的赶往大码头,一眼望去,乌泱泱全是人头,温宸跟随着摩肩接踵的人群,走在去大码头的青石路上。
差不多一个时辰左右,才终于到了。
温宸神打量下眼前的情形。
这是一个百余丈宽广的青石平台,四周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没有。但本地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一到码头便都跃跃欲试的抬脚踏上石阶。
但踏上一阶之后,台阶没有任何的反应,便都垂头丧气的下来了。
“哎!没有亮!我没有灵根!”
“我也没有,本来还想着我是不同的呢!”
“灵根本来就是万里挑一,又岂是人人都能有的!往年几十万人里才有几人,没有灵根才正常!咱们注定是凡人了!”
虽然来测试的至少十几万人,但却进行的很快,几乎只要塌上石阶,就能迅速辨别有没有灵根,不到一个时辰,就测试了几万人。
但一个有灵根的都没有。
温宸站在人群中,很快便看明白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灵根,但是他肯定是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的,毕竟他也不想做一辈子的飞龙杂役。
看着登天阶上的人越来越少,他也毫不犹豫的走了上去。
“哗!”
当温宸踏上第一阶的时候,整个台阶瞬间泛出金色的光芒。
人群中顿时哗然!
“有灵根!”
“啊啊啊!有灵根!那白毛小子有灵根!”
“他是谁!”
在场的众人顿时议论纷纷,羡慕的眼珠子都红了。
不过此刻的温宸,跟根本没空在意这些,眼前的情景让他震惊不已,在他塌上台阶的时候,眼前的白雾如同水波一般消散了。
这哪是什么青石阶,分明是一条长长的白玉阶,玉阶的尽头,是一座还挂着一块写着“试炼阁”三个金字的匾额。
而在巨匾之下站着两个三十余岁,身穿蓝衣,头戴金冠的男女,正冲下面茫然不知的人群,指指点点说些什么。
看到让台阶显露异象的温宸,两人的眼中闪过一抹喜色。
“哈哈!蒋师姐,咱们终于找到一个有灵根的!差点以为这一趟白来了。”
“那小子,你快上来!”
温宸并不是个喜怒形于色的人,虽然心中震惊,但还是一言不发的走上玉阶,在蓝衣男子的指点下,盘腿坐在一旁等待。
两个时辰后,从山下的石阶又走上来一男一女两人,最后等太阳快要落山之时,选徒大会结束,试炼阁里加上蓝衣男女,已经一共盘坐了九个人。
“我叫宗谢,是灵剑宗的弟子,蒋师姐是羽灵门的弟子,今年你们碎叶岛的灵徒,就是由我们两宗门来接收的,当然,若是不愿意进我们两宗,想去其他宗门的,也可以退出。”
宗谢脸色肃然,说完这一句顿了一下。
但显然大家都不傻,没有一个人退出的。能做灵徒就不错了,还有什么可挑的,大家都是普通人,连其他宗门在哪都不知道,退出才是傻子。
“好,既然都不愿意退出,那么我来接下来的话,你们要仔细听。”
众人不敢怠慢的纷纷站起身来,凝神恭听,温宸自然也不例外。
大家都不傻,知道能否进入修仙门派,可就完全取决于眼前的两位,自然不敢给两人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见众人识趣,并没有乱成一团的样子,那位叫宗谢的师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登天阶只能测试你们是否身具灵根,却无法测试你们具体有几灵根,什么类型的灵根,这些都需要到宗门才能确定。”
“本宗和羽灵门收录弟子的标准,诸位道友初次进入修仙界,想来还不知道。那在下就不在此说一遍。凡是双灵根以上,或者特殊灵体的,年龄十八岁以下的道友,就有资格加入本宗,成为内门弟子。”
事关自己的利益,人群中一阵的骚动。
唯一的一位女子灵徒起身问道:
“那若是双灵根以下呢?”
“双灵根以下,基本上修炼功法就比较艰难了,修炼资质太差,做普通人更好一些。若是不愿意放弃的话,也可以做外门杂役弟子。”
宗谢冷扫了一眼女子后,平静的说道。
众人闻言,都一脸担心,显然都怕自己资质不好。
“好了,该说的都说完了,你们自己掂量,两派长老们还在等着呢,咱么先回宗门!”
旁边的蒋师姐一抬手,一道蓝光从其袖口飞射而出,一个盘旋后,化为一块巨大的蓝色锦帕,在离地数尺高的地方轻轻漂浮着。
“你们几个都上来吧,我先带你们回宗门,检验完修炼资质,若是不到入门标准的话自然会再你们送回来的。”
那位蓝衣的蒋师姐身形一闪后,先站到锦帕法器上,面无表情的道。
七人都是第一次见到法器,震惊的互望了一眼,一阵迟疑后,还是都上了锦帕。
蒋师姐这才一掐法决,锦帕散出一阵蓝光,化为一团蓝芒,破天飞遁而去。
众人盘腿坐在锦帕法器上,感受着两旁呼呼的山风,和飞快后退的景色,一开始还很害怕,到后面也慢慢适应了。
开始闲聊起来,其实说是闲聊,倒不如说是众人在问,宗谢在答才对。
“宗师兄,修仙者真的能长生不老吗?”
之前发问的女子率先发问道。
“呵呵,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修仙者也要划分境界的,修仙者的寿命可和修炼的境界息息相关。不同的境界,寿命也是不同的。你们现在只是灵徒,寿命和普通人无异,能活到一百多岁的,那已是长寿。一旦开始修炼,便可以进入炼气期,之后再修炼到筑基、结丹、元婴,每度过一层境界,寿命自然就增加一百五十年。”
“那世上就没有真正的长生吗?”
“自然是有的,元婴之后,度过炼虚、合体、大乘,之后再渡劫飞升仙界,自然就可以与天地同寿了。”
第100章
灵根?灵徒!
筑基、结丹、元婴?渡劫飞升!天地同寿!
这些新奇的修仙设定刚一出现, 便在大宋掀起了一片讨论的热潮。
“哈哈!不愧是是墨瑾公子哪!这写的当真是绝了!”
《新闻》报房里,岳阳老生拿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满脸钦佩的道:
“也不知这墨瑾公子脑子怎么长的?原本之前那可以带真人穿越的随侯珠, 和能听懂异国语言的同音果就已经足够离奇, 让我自叹弗如了。没想到居然还有更离奇的!选徒大会?决定仙凡的灵根?当真厉害哪, 竟然写出如此天马行空的离奇情节, 这般修仙,简直颠覆了我的想象!”
作为同行兼老迷弟,自从《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开始, 杨蔓娘的每一次新章节,岳阳老生都要第一时间看的,然后再和报房里的其他人一起讨论。此刻看到新章节中关于灵根的精彩设定, 情不自禁的读了出来:
“夫灵根者, 乃修行之基,修仙者立身之本也, 乃修仙者体内灵气汇聚之处,灵根自先天而生,后天难移, 世间生灵, 非有灵根者不可修行。”
这句话道出了修仙的根本,是杨蔓娘当时想了很久才写的。
这毕竟是一本升级流修仙文,那么注定就是一个不断竞争和淘汰对手的过程,那就要不断地设置淘汰标准, 首先最大的淘汰标准就是灵根, 毕竟碎叶岛几十万人口,如果没有灵根这个设定,那总不能几十万人都修仙吧!大家都一样, 那还算什么爽文!
所以 ,灵根就是一个共同的标杆!就是一个仙凡之间的分水岭!
岳阳老生自己本身就是写话本儿的,自然知道墨瑾公子新章节的这些设定有多牛逼多抓人。尤其是这个灵根的设定,是一个完全不输于穿越和随身师父的设定!而且这些设定绝对是是独一无二,非常具有可信度的!
岳阳老生几乎可以想象,这新的一章一出,必然改变大宋人对修仙的认知,灵根也会成为一个修仙的标杆!以后所有人说修仙,必然要提到灵根。
“是啊!我原想着温宸去了碎叶岛,大抵会遇上仙人,被仙人点化成仙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不光有灵根,还有宗门!法器!而且修仙竟然还分那么多境界!这些东西想破脑袋都想不到的!当真是离奇啊!”
一旁的撰稿刘思闻言,也语气感慨的道:
“而且,练气,筑基,结丹,元婴,炼虚,合体,大乘,渡劫,飞升!每增加一个境界寿命增加一百五十岁,这墨瑾公子怎么想的!居然能写出这般多的境界!难道墨瑾公子这修仙手札上写的故事,当真是真事儿不成?”
越详细具体的东西,人们越觉得越可信。就像绝大多数人都会掉入的一个思维陷阱就是,大家往往更容易相信那些更具体更详细的信息,即使它并不是真相。
杨蔓娘的小说里,头一次将修仙量化,在书里具体的描述了修仙的必要条件,描述了各个境界的寿命,描写了宗门和法器,这样具体且逻辑自洽的描写,再加上书名的迷惑,让她笔下的修仙世界更加的真实,具有非常高的可信度。连刘思这样的资深撰稿,看罢一时间也有些分不清故事的真假了。
“若是真的就好了!我也去修仙!”
岳阳老生笑着道:
“不过说实话,墨瑾公子当真是鬼才哪!每一本书都有新意,而且每写一本就有人跟风,之前谢写《梦回盛唐》,后面的书一股脑儿穿越的,后面写那个《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又是一大堆跟风的,如今这修仙一出,我估摸着,以后写修仙话本儿的,都不会写什么烧香拜佛,都得按着她划分的这个境界来写了!”
不同于以往市面上的那些寻仙问道的话本儿和小说里,某人做好人好事,感动阎王增加阳寿的设定。也不像时下市面上的寻仙问道小说话本儿里,主角无论男女,也不管外貌,也不事生产,也不用干别的,只需要诚心烧香拜佛,就可以感动上天的唯心主义设定。
杨蔓娘笔下的修仙,是历经时代考验的升级修仙流,强调的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神仙,也没有阎王,更不烧香拜佛。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修仙模式,一切都可以被量化,修仙不再是那么的虚无缥缈,被动的等着神仙赐予你什么,而是自己主动的由普通人去修炼成仙,这和以往的修仙话本儿完全不同!无论是主角的认知和魅力,还是修仙的境界设定,宗门,飞行法器的出现,都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是修仙话本儿中的顶配。
灵根?会飞行的锦帕!像障眼法一般的登天阶!杨蔓娘话本儿里,这些这个年代的人,就算是做梦都想不出的东西,安全颠覆了大宋人的想象。
两者相比,就好比一个是咸菜窝窝头,一个是帝王蟹龙虾,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所以,《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新章节才一发售,不到三个时辰。汴京的每一个茶坊,每一座酒楼,都能听到有关于话本儿内容的热火朝天的讨论。
“老天!当真是太神奇了!没想到能不能修仙竟然要看有没有灵根!”
灵根这个设定,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十亩竹园一根笋——独一无二!
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是绝对是新奇的。所以才刚一出现,便让无数读者惊呼。
“确实神奇!但也太残酷了!竟然不看出身,不看贫富贵贱,只看灵根,这岂不是说,一个人若没有灵根的话,就直接断了念头,根本不必想修仙的事儿!这也太不公平了!”
“这是修仙,是追求长生!谁不想长生久视!又不是一人一个分果子!说什么公平!我觉得灵根这种说法,虽然有些残酷,但还挺可信的,修仙可不是小娃子过家家,人人都能掺和一脚,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书里说的对,修仙有门槛才是正常的!”
“不错!仙人岂是人人都能修的!肯定有门槛的。而且那些烧香拜佛被仙人垂青的就公平了吗?谁家不烧香拜佛,凭什么仙人垂青你不垂青别人?难道你头顶比别人多长了一个角?我倒是觉得一切用灵根说话,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明明白白的,这样才是真的公平!”
无灵根不可修仙,这个设定虽然有些残酷,但却很真实,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物竞天择。
想要修仙,必须要有灵根!一切都是可以量化的,有条件的!是有规则的!虽然冷酷,但众人仔细想想又是那么的合理,似乎天生就该如此。
“不错!确实如此!”
“对!那灵根是与生俱来的,若是生来就没有那也没什么可怨的!”
“相比于灵根,我倒是觉得那登天阶当真是神奇,那两个修仙者站在上面指指点点,底下的十几万普通人居然看不见?”
“确实厉害!这应该是修仙者的障眼法吧!”
“确实神奇!不过我觉得最厉害的还是蒋师姐!她袖口飞出的蓝色帕子,居然能带着这么多人飞上天空?真不知一块小小的帕子,是怎么做到的!”
“是啊是啊!太厉害了!人居然可以飞到天上!”
“简直不可思议!”
杨蔓娘笔下的修仙世界才刚刚初露端倪,甚至都没有具体介绍宗门长老,修炼和储物袋这些。但只是一个飞行法器和一个登天阶的障眼法,整个修仙世界的逼格,就已经立起来了。
这高大上的飞行法器,让大宋人对话本儿里的修仙世界才初窥门径,就惊为天人。
就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这才是修仙哪!可以说,自从蒋师姐的飞行法器才一出现,便瞬间把以往那些跪在地上,烧香拜佛,感动天感动地的求仙话本儿,给一脚踹出了二里地!
众人不由的赞叹起蒋师姐来。
还有认真的人,一边说一边掏出自己的随身帕子,一边比划:
“你们说这薄薄的一张帕子,怎么能承受的住那么多人呢?”
“哎呀,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说了嘛,那个帕子是法器!是修仙者的法器!跟你手里那擦嘴的帕子可不是一回事儿!”
“就是!那可是修仙者的法器!”
“说实在的,我原本以为修仙就是被仙人点化,成了仙就长生不老了,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门道,还要划分那么多的境界哩。”
“可不么,修仙不容易!墨瑾公子不是写了么,温宸现在只是灵徒,之后还有练气,筑基,结丹,元婴,炼虚,合体,大乘,之后还要渡劫,飞升仙界,才能成仙,长生不老和天地同寿哩!”
靠窗的位置,一个摸样斯文的男子拿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读道。
“哎呀!若是我也有灵根就好了!我要求不高,也不奢望修炼到合体大乘了,我算了算,一个境界章一百五十岁,我就修炼到元婴,能活个六七百年我就满足了!”
说话之人胖乎乎的,穿着一身绿色锦袍,一脸的期待和向往。正是汴京有名的富商王满,他是汴京的药材大商人,家财万贯,几乎控制着汴京一半的药材销售,家财万贯,儿女双全,所以对于长生修仙是格外的渴望。
“王员外!您这要求还不高呢!六七百岁,比那金明池里的王八都长寿了!再说咱们又不在碎叶岛,就算有灵根也没法子知道啊!大宋可没有登天阶哪!”
“哎呀!可惜哪!真想和那温宸一样,能参加那个选徒大会!”
“哈哈!灵根是万里挑一的东西!你没有灵根去也是白去!”
“谁说的!今年清明烧纸的时候,我们老王家祖坟可是冒出一缕青烟的,呈祥云状,祖宗保佑,岂能没有灵根!”
“哈哈!你就吹吧!隔壁街上要饭的老邹头儿,见天说他家祖坟冒青烟,还是官帽状呢!不还是个叫花子!”
“哎呀,别争了,咱们就算有灵根也没用,大宋也没有修仙的宗门哪!没看墨瑾公子书里写的,那温宸有了灵根,还要那两个宗门师兄师姐引路呢!普通人就算有灵根,不能拜入修仙宗门也是白搭!”
“也是,那宗谢不是说了么,羽灵门和灵剑宗收录内门弟子要双灵根以上,或者特殊灵体的,若是修炼资质不好,还要送回来的。”
“不知温宸是什么灵根?能不能有两个灵根?”
“对啊,温宸能不能做内门弟子?会进哪个宗门?”
“他不会被退回来吧?”
“好想看新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