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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1章

    “这是什么曲子?”

    对上白衣少女纯澈清灵的眸子, 杨卿臣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洞箫道:

    “这是我自己写的,叫《星河碧波曲》。”

    “夜静星河出, 耿耿辰与参。难怪我听到这首曲子, 有一种在浩瀚星空中遨游之感。”

    少女的眼中闪过一抹亮色:

    “只是此刻是白天, 若是在夜晚之时, 在河水中,星辉如诗,银河倾泻, 听这首曲子就更应景了,就是那句那句”

    少女的语气顿了顿,一时间想不起那句诗了。

    “醉后不知天在水, 满船清梦压星河。”

    “对, 就是这一句!”

    少女语气欣喜,从芍药花后走了出来。

    此刻, 杨卿臣才彻底的看清了她的容貌,少女一袭白衣,约摸十五六岁, 眉梢眼角, 颇有天真稚气,但却如同天上的仙子般清丽脱俗。

    他望着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句诗,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

    “你是谁呀?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叫杨卿臣, 是书院的学子。你呢?为什么在这里?”

    “师傅和娘都叫我千夜,我就住在书院后面的上清宫!”

    少女的脸上露出一丝天真烂漫的笑意:

    “我是乘着师傅不在,才偷偷溜出来的!”

    原本, 杨蔓娘是考虑将女主的性格,也设置成小龙女那样清冷脱俗、孤傲高雅一些。但是考虑了许久,觉得十七郎的性格,本来就不够外放,偏向沉默寡言,如果再设置一个气质过于冰冷的女主,恐怕会cp感不足,缺乏那种初恋的纯爱感。

    所以,她最终将千夜的性格,设置成一种不谙世事的至真至纯,像赵灵儿一样的小仙女。

    佛轻颦浅笑皆动人,千夜这嫣然一笑,如昙花盛开,美玉生晕,将身上的清冷冲淡了大半,让对面的杨卿臣也忍不住笑了,他将洞箫收回腰间,笑着道:

    “你是上清宫的女道士?”

    “唔,是俗家弟子!幼时总容易高热,差点夭折,后来师傅告诉娘说我命格轻会有劫难,要我在上清宫修行不见生人,等到十七岁还俗,便可一生顺遂了。”

    千夜也学着杨卿臣一般,坐在山石上,双手托腮,美目中露出一丝渴望:

    “我不到一岁便来这里了,再有一年就满十七,就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了!”

    杨卿臣听她这般说,心里顿时生出了一丝怜悯。

    暗想自己虽然从小无父无母,却也是自由的,千夜竟然十六年都不曾见过外面的世界。望着这个美貌却孤独的少女,杨卿臣的内心瞬间升起一丝不忍,他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

    “我带你去外面看一看吧!”

    “天哪天哪!十七郎居然用轻功,带着千夜出去了!”

    曹家族学,自从千夜这个女主出现之后,女子族学里,小娘子们又活越起来了,每天早上都叽叽喳喳的讨论新章节的内容。

    “就该出去,千夜好可怜哦!”

    曹绵拖着腮,一脸同情和不忍的道:

    “我看的都好想哭,千夜这么美,却过的这么可怜,她都从来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十六年啊,这简直是在坐监牢,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

    “就是,生病就去找大夫,千夜她娘怎么这么糊涂呢,将女儿放在道观里怎么能治病,这么多年,怎么忍心呢!”

    曹晴闻言,也忍不住附和道。

    她们这些大家闺秀,虽然不是说每天都出门玩儿,但是一旬也能出去五六天的,平日里也有姐妹们相伴玩乐,完全无法想象,千夜这样一个青春年华的小娘子,被关在道观里修行十六年是什么感觉。

    “也许是真的为了避开劫难呢?这种事情,肯定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千夜她娘也是爱女心切吧!”

    “再爱女心切,也不能这样啊,太残酷了。”

    曹溪有些感慨的道:

    “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段时间离开我娘,去外祖母家,我都哭了很久呢,也不知道千夜小时候偷偷哭过多少次!”

    “不过还好十七郎出现了!他们俩一起飞出围墙,去瓦子里玩儿,千夜还头一次看了傀儡戏,还吃了冰糖葫芦,天哪,千夜居然都没有吃过冰糖葫芦,她居然不知道那是咬着吃的,居然一直舔,还问十七郎这颗糖为什么长得跟果子一样,哎!为什么觉得她好可爱又好可怜哦。”

    曹溪展开手上的朱雀门小报,一脸又是心疼又是喜爱的道:

    “十七郎还给千夜买了十二生肖陶人儿。哈哈,你看千夜,她居然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银子的,居然看到陶人儿好看,拿了就走,真是单纯的让人怜爱哪!”

    为了表现千夜的不谙世事,杨蔓娘描写了许多这样的场景,倒是让看书的夫人们和小娘子们对千夜越发的怜爱了,都希望十七郎能多带她看看外面的世界。

    “你们说?十七郎会娶千夜吗?”

    “肯定会啊!千夜那么美,还听的懂十七郎写的曲子,他们明显是伯牙子期一样的知己啊,当然要在一起!”

    “就是,他们那么般配,当然要在一起!”

    “可是,十七郎如今这般出色,等他再中进士,不知多少人高门官宦人家会捉婿呢,说不定皇帝都会把女儿嫁给他,千夜怎么能抢的过!”

    “是啊,千夜这样不谙世事,又不懂管家俗事,若是没有一个高贵的出身,做十七郎的正妻恐怕不合适的!”

    “那可以做妾嘛!娇妻美妾多好!若我是十七郎,就找一个贤惠大度的正妻,让千夜做小妾,再好好照顾她不就是了!”

    一道声音,从门外传来。

    接话之人是曹家三郎曹珉,他刚从隔壁男子族学出来,路过女学听到家里的姐妹们讨论,便笑嘻嘻的插话道。

    他也是《杨卿臣的随身师傅》的读者,但是他更关注书里面十七郎的武艺和内力,所以考虑问题更多的是从当下现实的角度。大抵世上的男人都是这样自恋,长个猪哥样也觉得自己魅力无限,可以对女人挑挑拣拣的。

    可惜这里是女学!曹珉话音儿才刚落,便被家里的姐妹们给喷了!

    “老三你闭嘴!千夜那么美那么好,怎么能做小妾!”

    “就是,还小妾,老三你配吗!你好歹照照镜子,千夜是你能肖想的吗?”

    “三哥,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不量力!”

    被家里的姐妹们一顿秋风扫落叶的狂喷讨伐,曹珉顿时郁闷了。

    摸了摸鼻子,悻悻的道:

    “我就说说啊,不就一个道姑嘛,你们至于么!”

    “千夜才不是道姑,三哥!她是神仙妹妹!”

    曹珉转头,发现自家七弟正气鼓鼓的瞪着他。

    “额你小子凑什么热闹!”

    曹珉无语,这小子还是不是男人了,居然不站自己这边儿。

    “反正不许你污蔑神仙妹妹!”

    不得不说,曹家最痴迷千夜的人,非曹七郎莫属。

    从第一次看书,曹七郎就已经喜欢千夜了,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梦中女神,其痴迷程度,几乎和段誉第一次见到神仙姐姐的玉像不相上下。为了能见到神仙妹妹,他不光跑去太学后山吹箫,无功而返之后,又换了个法子,每晚睡前都碎碎念神仙妹妹,试图能在梦里见到。

    如今一听曹珉这么污蔑心中女神,顿时触发了曹七郎的愤怒属性,虎视眈眈的瞪着他,如果目光有温度,曹珉估计已经被洞穿了。

    “算了,你小子魔怔了!”

    曹珉无力吐槽,直接撤了。

    不得不说,曹七郎这一声神仙妹妹虽然有些突兀,但众人仔细一想,却并不违和。千夜可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神仙妹妹么!

    所以,神仙妹妹这个称呼很快便传遍了汴京。

    倒是让写话本儿的杨蔓娘知道后有些惊讶了,神仙妹妹,难道不该是神仙姐姐嘛?

    “怎么会是神仙姐姐呢?大姐,千夜才十六岁,十七郎十七岁,她比十七郎小一岁哩,当然是神仙妹妹啊!”

    老三杨盼娘一脸不解,显然不明白大姐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疑问。

    “大姐,你还没说神仙妹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她给十七郎说她有娘的,那肯定不会是天上掉下来的啦!”

    杨盼娘一脸兴致勃勃的分析道。末了,又一脸期待的道:

    “大姐,神仙妹妹会嫁给十七郎的,对吧?”

    “额”

    这个问题,是杨蔓娘这段时间被问到最多的,不光老三杨盼娘问,老二杨士林也问,东主朱旭也问,还有无数的大宋读者都写信来问。甚至,就连《新闻》上也专门点评,说十七郎和神仙妹妹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还公开催促,让墨瑾公子快点让这一对璧人成亲。

    甚至,街上还有不少铺子都闻风而动,都做了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小陶人儿售卖,引得汴京的小郎君和娘子们争相购买。

    书房里,杨蔓娘一边研磨,一边考虑接下来的剧情,不得不说,千夜身份的事情,还有嫁人的事情,现在写还为时尚早。

    她打算,先让神仙妹妹和十七郎先好好的谈一场纯纯的恋爱。如今的小说话本儿,男女主角一相遇,就开始考虑结婚生子,直接跳过了恋爱这个程序,但杨蔓娘不打算这样。

    所以,新章节里,杨蔓娘详细的描写了十七郎和千夜每一次相处,他带她去吃瓦子里的美食,看蹴鞠和相扑表演,教她怎么嗦田螺,怎么打锤丸。他骑马带她去郊外,看牛羊成群,看美丽的花海,送她蒲公英编的戒指,自制的风车。他带她飞上上清宫的屋顶,在美丽的夜色下,一起看烟火,坐在屋顶上看星星,教她吹奏那首《星河碧波曲》。

    总之,这是一场极尽纯粹,甜蜜,浪漫的相处。

    发乎情,止乎礼,却也藏于心。

    这甜甜的恋爱,看的小娘子们直冒粉红泡泡,只是看着他们相处的如此美好,却也从未彼此正式的表明心意,也把小娘子们给急坏了!

    报房那边,每天都会收到一大筐读者来信,都是催促她让两人快点在一起的。

    显然,他们已经忘了这是一篇男主事业文了。不过作为话本儿作者,杨蔓娘却不会忘。

    在描写两人相处期间,她就穿插描写了十七郎顺利的通过了乡试和会试,并且都中了头名。

    如今,自然是最重要的殿试了!

    今日是四月二十一,一年一度的殿试之日。

    一个时辰前,学子们完成了殿试考试。

    此刻是午时正,皇帝在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的最终结果。

    无数学子都屏息凝神,焦急的等待着自己的名次。

    “二甲第十一名,大名府学子,赵璀。”

    “一甲第三名,汴京学子,张帆。”

    “一甲第二名,岳阳学子,周墨。”

    “一甲第一名,汴京学子,杨卿臣。”

    最后一刻,听到自己的名字,一向沉着冷静的杨卿臣,忍不住握紧了拳头,眼中露出喜悦之色。

    “恭贺杨兄,考中头名状元!”

    “恭喜了,十七郎!”

    无数人向杨卿臣道贺,无数的朝官都一脸羡慕的看着杨老大人,能有这样出众的孙子。

    就连话本儿之外的汴京人,也是一脸的欢欣鼓舞,为十七郎高兴激动起来!

    “哈哈!不愧是十七郎!太争气了!”

    朱骷楼茶馆儿里,众人哈哈大笑道。

    “是啊!连中六元,这可是要载入史册的!”

    这可是状元哪!中了状元,还连中六元!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年代,这绝对是读书人最高的水平,是绝对光宗耀祖的成就!其实在以往的话本儿小说里,已经有不少男主中状元的描写,但是大家读罢也都是一笑而过,并不觉得怎么样。

    但是十七郎不一样,他完全是汴京人从小看着长大的,从一文不名受人欺负,到一步一步取得了今日的成就,吾家有儿初长成,大家又怎么能不激动,不觉得爽快呢!

    “哎呀,不容易哪!我感觉像是自己的儿子中了状元一样!心里那个美啊!话说,如今十七郎已经中了状元,接下来该成家立业娶亲了吧?”

    “哈哈,那肯定的,应该要娶那神仙妹妹了!”

    “当然要娶神仙妹妹,别个除非是公主,否则也配不上十七郎哪!”

    “墨瑾公子真是厉害哪!”

    茶馆里,看着激动的讨论着的人群,岳阳老生语气赞叹的道:

    “我原以为,她在书里一直迟迟不写十七郎的女人,大抵是女儿家面皮薄,不好意思写这样娇妻美妾的事儿,谁曾想人家这水平高啊,能另辟蹊径,哈哈,如今神仙妹妹一出,你瞧瞧,谁还记得别个?”

    “老岳你这段日子,可是对墨瑾公子推崇备至啊!”

    旁边的撰稿刘思喝了一口茶,笑着道:

    “不过说实话,这神仙妹妹确实风靡汴京啊!听说前些日子,太多学子跑去太学后山吹箫了,水平参差不齐,大晚上呜呜咽咽的,还挺吓人。后来太学学正干脆让人把后山给围起来了,再不许人上去。”

    “哈哈哈!竟还有这事儿?”

    “可不么,不光如此,我家儿子最近也学吹箫呢!”

    刘思放下手里的茶盏,哭笑不得的道:

    “还有我家的小闺女,最近缠着她姐姐也缝了一身儿白裙子,见天儿的穿着进进出出的学神仙妹妹,给我老娘瞧见了气的直骂,说是在诚心咒她。”

    “哈哈!这墨瑾公子可真是以一己之力,改了汴京人的习惯哪!”

    岳阳老生顿时忍俊不禁,哈哈一笑道:

    “看来,下一章十七郎该娶神仙妹妹了,这话本儿也要大结局了!”

    “不错,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结果算是彻底圆满了!”

    刘思笑呵呵的附和道。

    可以说,岳阳老生和刘思的想法,几乎是汴京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的想法。

    但,事情真的会如他们所想吗?

    第82章

    当然不!

    这可是男主事业文, 中状元怎么能算男主的结局呢?这只是开始啊,当然要继续写男主做官,继续奋斗了。

    按着惯例, 大宋状元及第, 在初授官职之时, 一般是从六品或正八品官, 具体职位包括将作监丞,大理寺评事,判官、推官、著作郎这些。虽然这些官职都不算显赫, 但却是步入仕途的重要起点,也是进士们锻炼才干的极好机会,若是做的足够出色, 升迁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比如, 大宋太宗时代的名臣吕蒙,他当初考中状元后, 最初就被授予的职位就是从六品的将作监丞,之后很快便担任皇帝的制诏,翰林学士、参知政事、户部尚书、最后更是三次登上了相国之位, 封许国公, 授太子太师。

    所以,十七郎状元及第后,最初被封为大理寺评事,也就是现代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一年之后又因为其出色的能力和才干, 被皇帝器重, 很快便破格提升他为从五品大理寺判官。

    其升官速度,已经达到了他这个年代的年轻人所能做到的极限。

    但是,在感情方面呢?他依旧是单身, 没有成亲,身边也没有一个妾室和通房,他拒绝了族长杨老大人的安排,也婉拒了上司和同僚的提亲。

    是的,他已经有了意中人。

    “什么?你要去于阗,那是在哪里?”

    “于阗在汴京的西面,是一个西域之国,那里地势低很热,毗邻且末、鄯善,莎车,盛产美玉,还有你喜欢吃的葡萄。”

    因为文武双全,办事干练有能力,所以,十七郎很快便在所有的新科进士中脱颖而出,得到皇帝的青眼和信任,安排他作为使节,护送四皇子出使于阗。

    “那里,很远吗?”

    千夜的眼中闪过一抹担心,心中万般不舍。

    “很远的,圣上让我明日就要出发,一来一去应该要半年,可能要错过你的十七岁生辰了。”

    十七郎的眼中闪过一抹歉意,还有七日便是千夜十七岁的生辰了,他原本是打算生辰当日和她表明心意,再商议去她家提亲的,如今看来,只能等从于阗回来了。

    他望着千夜美丽的脸庞,语气郑重的许诺道:

    “你放心!”

    十七郎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你放心,但千夜却明白了,可女儿家的羞涩,还是让她故作矜持。

    “没头没尾的,你叫我放心什么?”

    十七郎笑了,解下腰间的洞箫递给她:

    “等我回来你就知道了!”

    “才不要等你哩!”

    “那就我等你!”

    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一语成谶。十七郎和千夜都没有想到,两人最后的这句话,后来竟然成了真。

    按着原本的计划,十七郎半年便能回到汴京,但是因为中途出现了变故,回来的中途遇上了马匪,使团整整推迟了一个月才回到汴京。

    他成功的交接了差事,被龙颜大悦的皇帝,破格升为正三品中书侍郎兼翰林学士。

    这是真真正正的破格提拔和重用。相当于负责朝廷事务的同时,还兼职给皇子们授课。虽然,现在还没有立太子,但是未来的太子,肯定会从他所教授的众皇子中而来。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杨卿臣也算是为王者师了,这几乎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的最高理想和目标。

    可以说,十九岁的杨卿臣,深受皇帝的看中,他的仕途像坐火箭一样的顺利而高速,是大宋官场冉冉升起的权力新星。

    此刻的他,恨不得飞奔到上清宫去见千夜,向她表明心意,和她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爱卿此行有大功于国,先不要急着告退,你被西域的风沙吹了大半年,也该享受一番中原的富庶繁华才是。哈哈!今日是我纯懿公主和西夏王太子成亲的日子,朕在宫中赐宴,爱卿还是先随朕一道去赴宴才是。”

    皇帝显然是非常欣赏他的,自然不肯让他就这么出宫。

    “是。”

    杨卿臣只好克制住心中的急切,整理朝服,随皇帝一道来到大庆殿。

    杨卿臣到的时候,大庆殿已经坐满了人,皇帝,皇子公主,后宫嫔妃,来自辽国、西夏、高丽、大理、大食、金国,回纥、于阗,三佛齐国、真腊的各国的驻京使节,还有朝廷的文武百官、各州驻京城的进奏官汇聚一堂,但他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长公主身边,一身大红嫁衣的千夜!

    杨卿臣瞬间愣住了。

    她怎么会在这里!

    他怀疑自己是太想念她了,以至于眼睛出现的错觉。

    “哈哈,爱卿还不认识吧,我来为你介绍,这位就是长公主的女儿,咱们大宋的纯懿公主,千夜一直在上清宫修行,一个月前,朕为她定了亲事,才搬到宫中居住。”

    看杨卿臣盯着千夜发呆,皇帝笑呵呵的介绍道。

    “皇姐,千夜,这是朕的中书侍郎,名满京华的十七郎。”

    千夜,不,冷千夜,她居然是长公主的女儿!

    看着一身嫁衣,挽起发髻的千夜,杨卿臣宽大的朝服袖袍下,紧紧握住拳头不让自己失态,恪守君臣之间的礼节。

    “公主殿下!”

    “杨大人!”

    他们起身,隔着宴会的长桌,彼此生疏的行礼问候。明明距离如此之近,却像是隔着银河。

    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我心悦你。

    而是明明心悦彼此,却不能在一起。

    杨蔓娘在这一章节的最后,引用了这句泰戈尔的诗,顿时让无数读到新章节的大宋读者泪崩了。

    “啊啊啊!这是什么鬼啊!怎么会这样啊!千夜居然是公主,千夜居然嫁给了别人!神仙妹妹喜欢的明明是十七郎!”

    曹溪是看着两人一步步相识,相恋的,虽然还没有互相表白,但在她看来这都是水到渠成迟早的事儿,等十七郎回来肯定要成亲的。

    如今十七郎回来了,也走到中书侍郎的高位,神仙妹妹也满十七了,眼看着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谁想到猝不及防的,却突然来了个什么狗屁西夏王太子!

    这谁受得了!

    心悦之人成了别人的新娘,这么刀的剧情,顿时让曹溪破防了,感性的她忍不住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又气又哭:

    “怎么可以这样啊!神仙妹妹好可怜,才离开了那个牢笼,就要远嫁他乡!还要跟十七郎分开!啊啊啊!不可以!十七郎把神仙妹妹抢回来,一起远走高飞!”

    “应该不可能了!书里写了是西夏王太子看上了神仙妹妹,要求娶的,这是皇帝下的旨意,又关系到边境的安定,就跟昭君出塞一样,就是和亲!是关系到两国的大事!十七郎这个时候若是抢回神仙妹妹,肯定会引起战争的。”

    一旁的曹韵也很伤感这个结果,但还是理智的分析道。

    “况且皇帝又那么看中他,连续两次破格提拔,他要是这种时候带着神仙妹妹私奔,就有负皇恩了!哎!其实他也两难,一边是心爱之人,一边是君恩如山。”

    “可是,这也太过分了,十七郎就不能早点回来嘛,神仙妹妹就是一个月前定亲的,他要是按时回来肯定能赶得上的,神仙妹妹就不会嫁给别人了!”

    “就是!或者他离开之前就去提亲多好啊!为什么要这样啊,现在木已成舟都错过了!明明心悦彼此,却不能在一起,明明在大宴上相见,却是世上最遥远的距离!神仙妹妹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了!”

    “哎,她们初次见面的时候,神仙妹妹就说她师傅说,她十七岁前不能见生人的,不然会有劫难,果然有了,就跟命中注定似的。”

    “哎,好可惜啊!不会就这结局了吧?事情应该还会有变化吧?”

    曹家小娘子都一脸难过,内心期冀着奇迹的发生。

    而相比于女子这边的伤感和难过,男读者们都被这种女友嫁人,新郎不是我得剧情给刀了,各个拍着桌子义愤填膺。

    “不行!神仙妹妹怎么能嫁给那个劳什子西夏王太子!公主就是要嫁给大宋状元郎的!”

    “就是!自己的女人,怎么能嫁给别人!十七郎要是个男人,就用武艺去把神仙妹妹抢回来,带她远走高飞!”

    可以说新章节一出,市井中骂声和唾沫起飞。而且按着惯例,朱雀门报房又被扔石头了。

    对此,朱旭已经摆烂了,砸就砸吧!反正也不是头一回了!

    一封封读者来信,像雪片儿一样飞到了朱雀门报房,又飞到了杨蔓娘的书房里。

    其中一半是求她的,求她改一改,不要让神仙妹妹远嫁,让她和十七郎有情人终成眷属。另外一半则是威胁,说如果她敢把神仙妹妹嫁给别人,那就要她好看!

    额,杨蔓娘看罢这些信,也是忍不住亚历山大,但是该更新还是要更新。

    喝了口水,提笔蘸墨,继续往下写。

    大宴第二日,便是纯懿公主远嫁的日子。

    汴京郊外的长亭里。

    不光皇室成员,还有十七位在京三品以上高官也都来送别,杨卿臣站在送行官员的队伍里,眸光复杂的望着辇车上的千夜,明明内心已经心如刀割,天翻地覆了,却只能站在那里,在旁人看来,他只是比平时沉默了一点,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皇恩深重,教他无法选择。可世间又安得两全之法?

    公主辇车上,千夜也回望着人群中一身朱紫官服,如芝兰玉树般的十七郎,眼中闪过一抹浓重而深刻的感情。

    寂寥的秋风轻拂长亭外的古树,一片片黄叶从枝头落下。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在马车即将离开时,她终于还是没有克制住内心的情感,破例对皇帝提出:

    “舅舅,我要和这里的每个人告别。”

    不等皇帝答应,千夜便提着裙摆走下公主辇车,走向一旁的大臣队伍。

    她仪态端庄,跟送行的大臣们一一行万福礼。

    “蒋尚书保重。”

    “公主保重!”

    “高尚书保重。

    “公主保重!”

    大臣们都红了眼眶,回以揖拜礼。

    最后,她穿着凤冠霞帔,缓缓的走到杨卿臣的位置。两手放在胸前,微微俯首屈膝,真正的像一个娴雅端庄的公主模样,眼中却闪烁着泪花。

    “杨大人,珍重。”

    杨蔓娘写到这里,忍不住为千夜流下了眼泪。

    为了和你道别,我和所有人都道了别。这是千夜真正的内心独白,也是那这个年代特有的痛苦现实。

    大抵爱情本来就是痛苦的,它必须向现实低头,向环境让步。杨蔓娘设想了无数种可能,发现十七郎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带着千夜,去过世外桃源的日子,那他和她,就都不是他们了。

    她是帝国的公主,他是皇帝最看中的年轻臣子,他们都有自己要承担的责任,注定无法摆脱道德和礼制的约束。这是礼制和现实道德作用的结果,不是杨卿臣会高超的武艺就能改变的,他注定不是龙傲天,而是受儒家传统的忠君思想所禁锢的,克己复礼的君子。

    这份纯粹的至真至诚的感情,注定只能发乎情止乎礼,而终藏于心。

    第83章

    瑟瑟秋风中。

    十七郎一身朱紫官服, 独自站在京郊的长亭外,望着送嫁队伍的远去,那背影是那么的孤独与寂寥。

    “我感觉好难过啊, 我以为结局会不一样的, 最后会有反转的, 结果竟然没有, 神仙妹妹她真的和亲西夏了,怎么会这样啊!”

    看到这里的曹溪,心里又是难受又是郁闷:

    “她跟那么多人告别, 就为了跟他告别,为什么就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个西夏太子能不能去死啊!”

    “就是!怎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为什么啊!十七郎就不能任性一次吗, 就不能像第一次在书院后山见到千夜的那样,直接带她走吗?”

    族妹曹绵也难受的捂着胸口:

    “我不在乎什么克己复礼, 不在乎什么忠君和皇恩,神仙妹妹真的对他情根深种啊!我就想他抛开一切,和神仙妹妹在一起, 呜呜呜。现在神仙妹妹离开中原了, 西夏远在千里之外,这一别,他们此生还能再见面吗?”

    “十七郎太冷酷了,神仙妹妹都和亲了, 他居然没有流一滴眼泪。”

    曹晴也难受起来, 忍不住忿忿的道:

    “果然,男人都是铁石心肠,我再也不喜欢他了。”

    “他不是铁石心肠。”

    一直沉默的曹韵, 语气幽幽的道:

    “人太难过了,是没有眼泪的。十七郎虽没有哭,可是我看到了他心里的那颗眼泪。”

    曹韵这句带着文艺色彩的总结,顿时让众人一静,心里五味杂陈起来。

    不过。

    相比于曹家小娘子们的伤感和可惜,男读者这边的反应,可以说让人始料不及。

    一大清早,东主朱旭坐着马车来到朱雀门报房,心虚的东瞅瞅西望望。

    半晌,有些诧异的道:

    “老贵,报房居然没事儿吗?”

    “东主说什么啊?报房能有什么事儿?”

    大掌柜朱贵一脸黑线,外加不解加无语,哪有做东主的,天天盼着自家报房有事儿的?

    “咳咳。”

    对上朱贵的眼神,朱旭也觉得自己这问法有点问题,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轻咳了一声:

    “我是说,昨儿晚上报房没人扔石头什么的吧?”

    “额没有。”

    “那就好,那就好。”

    朱旭顿时松了一口气,他还想着杨蔓娘昨天的那一章,神仙妹妹不是和亲去西夏了么,会不会又让读者生气,来报房扔石头了呢!

    “不过”

    听到这俩字,朱旭刚松的那口气,顿时又提起来了:

    “不过什么?”

    “不过,昨晚西夏人的驻京会馆被人扔石头了!”

    “啊?这”

    朱旭顿时愣住了

    “什么?西夏人的驻京会馆?被人半夜扔了石头?还射了火箭?肇事者还似乎是一群太学生?”

    开封府衙里,听了手下捕头林七的禀告,府衙右少尹张子清一脸懵逼。

    作为开封府主管司法办案的二把手,为什么手下嘴里说的这些字分开他每个都认识,可是组合在一起,怎么就听不明白呢?

    “是的,大人,来府衙告状的西夏驻京使者是这么说的。”

    “哦,是因为什么缘故?砸伤人了吗?”

    “卑职听说似乎是因为看了墨瑾公子的书,具体倒是不晓得。倒是没有伤人,不过西夏会馆的牌匾被烧了,所以他们觉得不安全,要求咱们府衙去太学缉拿人犯!”

    “哼!什么人犯!什么时候开封府的事情轮到西夏人指手画脚了。”

    张子清眉头一皱,不悦地道。

    “可是”

    “可是什么?”

    “那使节说,若是大人不抓人,后果自负。”

    “哼!敢威胁本官!不理会他们!我倒要看看什么后果自负!”

    张子清气呼呼的一拍桌子,打发走了捕头林七。

    旁边的幕僚杜威有些担心的劝道:

    “这样恐怕不妥啊!不如,大人不然还是给西夏人一个面子,派人去太学随便随便问问,做做样子吧,西夏人不好惹啊!”

    “西夏人不好惹,太学生就好惹吗?”

    张子清哼了一声:

    “哼,若是我大宋在西夏的会馆被烧,西夏人会给咱们一个交代吗?”

    “这这话是”

    “哎!老杜你就别劝大人了,太学可不是软柿子,太学生和西夏人的事儿,连官家都管不了,大人又能怎么管?”

    另外一个幕僚孙嘉闻言起身劝道。

    三年前,西夏在汴京建立了驻京会馆,这些会馆里的驻京使节和士兵们骨子里便瞧不起大宋,所以出行常常对宋人恶语相向,买东西不给钱已经是家常便饭,动辄还要鞭打商贩,掀翻摊子,让无数汴京人敢怒不敢言,连官府也不敢管。

    后来,一个大宋卖柴鸡蛋的商贩于三儿,在虹桥桥市被两名西夏士兵掀翻摊子,当街鞭笞,打的死去活来。一个名叫张尉的太学生看不下去仗义执言,被那两个西夏士兵当街活活打死,砍下脑袋。

    这件事,在大宋民间引起了极大的愤慨,但是,碍于西夏人的淫威,百姓们敢怒不敢言,都不敢出头,主管的衙门也装做不知道,不愿意去招惹西夏人,张尉的家人更是苦苦求告无门。

    最后,是年轻的太学生们站出来了!

    当时是七月初一,汴京的三千名太学生围在皇宫门口抗议,在黎明中敲响了登闻鼓,吸引了将近一万多人抗议逼宫,皇宫中大臣们面对这样的情况都束手无策,最后是皇帝妥协了。下旨要求西夏驻京会馆交出凶手,最后,那两名凶手被群情激奋的太学生们用棍棒打成了肉泥。

    从那件事之后,无论是西夏人高丽人金国人,还是辽国人,在汴京做事都收敛了很多。

    也是那一次,太学生们的勇气血性和团结,让无数汴京人敬佩和感动,也使得他们成为汴京在野的一支庞大势力。所以,太学的事情都是由学正和太学生共治,一般情况下,连官府也不敢随意去太学抓人的。

    所以,张子清也根本不可能去太学抓人的!他可不想做西夏人的走狗,最后被太学生们揍死!还没人同情!

    “可他们毕竟烧了西夏人的匾额啊,闹出事儿来,总得有人出来抗事儿哪!”

    杜威还是有些担心,出主意道:

    “那不然,柿子捡软的捏,咱们找那个写书的墨瑾公子开刀吧,她就是始作俑者,这事儿还不都是因为她的书才闹起来的?”

    “你想死你就去!”

    张子清闻言,顿时愤怒的喷了他一脸,直接一甩袖子走了。

    留下杜威一脸不解:

    “老孙,这?”

    “老杜啊,你也是傻了,什么叫柿子捡软的捏,你看看那墨瑾公子是软柿子吗?”

    “怎么不算呢?她不就是个写话本儿的女流之辈吗?虽然在汴京有些名气,可是也没有一官半职的,抓来问一问又能怎么样呢?”

    “哎!老杜,你啊你啊!”

    孙嘉拍了拍杜威的肩膀,无奈的道:

    “你可真是你只瞧着人家是女流之辈,却不想想她写的东西,把多少男人都比下去了!你倒是瞧瞧,如今汴京有多少人喜爱她,人家有十几万的读者,随便办一个签售会,就几千人抢着买,随便发一个小句,半个汴京都在讨论。她在汴京的号召力,如今可不比太学生差哪!你今儿这般毫无理由的把人抓来,明儿这事儿就得上各家小报,不到一个时辰,咱们府衙就得被那些看书的人围了,搞不好你我二人,都得被人揍个半死。”

    “啊!这这女子居然这般厉害么!”

    杜威瞬间哑了,他先入为主了,竟从没想过这一层。

    见他不说了,孙嘉笑呵呵的劝道:

    “民心可畏,咱们可不能瞧不起女人哪!”

    “额好吧,那这事儿倒是不好办了。”

    “倒也没什么不好办的。”

    孙嘉眼珠儿一转:

    “老杜你刚才有句话倒是说对了。”

    “哪一句?”

    “柿子要捡软的捏。”

    “额你是说西夏人?”

    这时候杜威倒也反应不慢,想了想,瞪大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的道。

    “对!”

    孙嘉嘿嘿一笑:

    “反正墨瑾公子和太学生咱们都惹不起,我看这事儿还是拖一拖,让西夏人吃个哑巴亏吧!”

    发生在开封府衙的事情,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她这会子正合放假回来的老三杨盼娘在厨房腌菜,是的,你没听错,腌咸菜和酸菜。

    今儿个是九月十六,霜降的日子。

    汴京的气温开始大幅度降低,早晨在外面呼出一口气也变得白白的,人们出门也换上了御寒的冬衣。晚上睡觉已经开始点火盆儿了,地面有积水的地方,早晨起来已经开始霜冻了,在熹微的晨光下,远远望去,就像地面上铺着一面面晶莹剔透的小镜子。

    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汴京的冬天就要来了。

    所以,腌菜的日子也到了,这个年代,没有超市没有冰箱,腌菜是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活动,毕竟,对于普通人家来说,每天吃地窖里的秋菜,未免有些过于奢侈,还是搭配了腌菜吃,才能更心安理得一点。

    杨蔓娘家如今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腌菜还是必须要有的,偶尔吃一次调节一下胃口,而且冬天做大肉酸菜也很不错。

    昨儿个老二杨士林又雇了一辆牛车,去潘楼买了一车的霜菘和芦菔,又买了两个积酸菜咸菜的大缸,姐弟三个连夜将霜菘和芦菔洗干净控水。

    到今儿个水分也干了,倒是正好可以腌菜了。

    “大姐,反正活儿也不多了,不然我来做,你去书房写稿子吧!”

    前些年在南熏门的时候,姐弟三个每年冬天就靠吃各种腌菜叶子过日子,所以,老三杨盼娘腌菜的水平还不错。

    “没事儿,一起腌吧,等腌完了我再写。”

    杨蔓娘摇了摇头道。

    她这两日脑子有些倦,就想单纯的干活儿换换脑子。

    “大姐,如今神仙妹妹离开中原去和亲了,那以后,她还会回汴京吗?她和十七郎还会有机会见面吗?”

    作为《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读者,作为十七郎和神仙妹妹的cp粉,老三杨盼娘还是没法接受两人就这么分开,手里一边干活儿一边忍不住旧话重提,想从杨蔓娘口中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唔。”

    看着一脸好奇的妹妹,杨蔓娘倒是难得的又来了兴趣。

    勾出一笑,反问道:

    “为什么是她回汴京?难道十七郎不可以去西夏吗?”

    第84章

    “啊?十七郎去西夏?真的吗真的吗?他要怎么去啊?是做使节吗?”

    杨蔓娘话音刚落, 老三杨盼娘便瞬间激动扔下手里的盐罐子。

    双眼发亮的道:

    “哈哈,大姐,他们俩真的还能再见面呀?他们后来是不是在一起啦?”

    “额”

    面对喜笑颜开的老三杨盼娘, 一连串的连珠炮式的提问, 杨蔓娘顿时噎住了, 脑子有些混乱。

    我刚才说的是这个意思吗?额, 莫非我说的真的是这个意思?

    问:和忠实读者住在一起是什么感觉?

    答:随时随地有被套话剧透的风险。

    解决办法: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

    “对了,马上入冬了, 你们文绣院冬天放长假吗?”

    “到过年才放假哩。对了大姐,神仙妹妹”

    显然,转移话题失败。

    杨蔓娘正头痛的时候, 外面传来了有节奏的敲门声儿。

    “咚咚咚, 咚咚咚!”

    杨蔓娘顿时松了一口气:

    “我去开门!”

    来人正是东主朱旭,不过他还带了一个人。

    “杨娘子, 这位是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位春月班的班主。”

    “林班主,这位便是墨瑾公子。”

    门一开,朱旭便连忙给双方介绍道。

    “鄙人林春月, 见过墨瑾先生。”

    这位叫林春月的班主, 年纪约莫二十三四岁,长得非常的秀气,脖颈尤其的修长,举手投足间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风流雅致, 看到杨蔓娘年纪轻轻, 微微有些惊讶过后,便率先拱手行礼。

    半个月前,朱旭便跟杨蔓娘提过, 说《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太火爆了,汴京最出名的春月班打算将其改编成戏曲,问她是否同意,当时杨蔓娘考虑比较了一番后答应了,原本她是不打算彼此见面的。只是对方非常客气有诚意,想上门感谢,而且这个年代的人都是很注重礼数的,杨蔓娘若是反复推拒倒是显得瞧不起人了。

    所以,便有了今日的拜访。

    “唔,幸会幸会,二位请进来坐吧。”

    杨蔓娘连忙还礼,将人让进了前院客厅,让老三杨盼娘上茶。

    “知道先生喜静,原本不该唐突上门打扰的,只是先生允许春月班改编十七郎和神仙妹妹的故事,我心中实在欢喜,先生为人大度敞亮,我却不能不懂礼数,所以今日便略备薄礼前来,感谢先生给春月班这个机会,还望先生不要怪我唐突,敬请笑纳。”

    这个年代的人,做事讲究规矩和礼数。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故事,可以说是传遍了汴京,有非常好的受众基础,是改编戏曲的绝佳本子,基本上,汴京就没有哪个戏班子不想争取这个机会的,所以林春月得到了这个机会自然激动,自然也必须亲自上门感谢,这是做这一行的规矩,否则将来也会被同行耻笑。

    “林先生不必过谦,我也是久闻春月班的大名,看过你们的《罪虬龙》和《打金雀》,知道班主有这个能力改编,才将话本儿授权的,这次也算是互相成全吧!”

    杨蔓娘这话倒不是客气,这几个月随着《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越来越火爆,有五六家戏班子都托人问这个事情,她一直都没有答应,如今的她倒是不缺银子,自然不愿意将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让人胡乱糟蹋,也是精心挑选对比之后,才选中了春月班。

    “先生这话,实在让春月荣幸之至,我一定会好好改编,务必不辜负先生的信任。”

    林春月顿时脸红了,连忙起身行了一个大礼。

    达者为师,杨蔓娘虽然年轻,但是在话本儿届的地位,可以说是举足轻重,林春月能得到她的肯定,自然是心里高兴至极。

    之后,在朱旭的陪同下,二人一边喝茶,一边又深入的聊了聊话本儿的改编,差不多一个时辰,林春月才一脸意犹未尽的告辞了。

    送走了朱旭和林春月,天都黑了。

    杨蔓娘最后到底没有再和老三一起腌菜,而是回到了书房赶稿子。

    温暖的书房里,她坐在玫瑰椅上,一边研磨一边写后续的情节。

    虽然最近收到的很多读者来信,都要求她继续写神仙妹妹去西夏的过程。但既然十七郎是话本儿主角,这又是一本男主事业文,那男主就不能过度沉溺于男女私情,神仙妹妹的事情,从和亲之后,自然也就告一段落了。

    不过,这件事对于十七郎也不是没有任何影响,最直接的便是他不再笑了,其实他本来就是比较沉默的性子,只是如今性格变得越发的冷峻了,任何人都难以亲近,从名满京华的十七郎变成了冷面中书侍郎。

    但是对于朝政的处理,他却越发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成为皇帝最信任也最最器重的臣子。

    在接下来的五年里,他在皇帝的支持下,一路做到吏部侍郎,吏部尚书的位置,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刷新朝政,他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了繁重的朝务上。

    五年又五年,赏识他支持他的皇帝驾崩了,立了九岁的心爱幼子为新帝,那时候的杨卿臣已经荣升相位,为了保证幼子能顺利继位,先帝临终前,封他为顾命大臣,太子太傅,同时又加封他为摄政王,枢密院太尉,掌管全国兵马。

    此刻的十七郎,已经二十九岁了,十年的为官生涯,让他整个人更加的深沉内敛、举手投足间气场强大,他站在了帝国的顶端,权倾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甚至,被新帝尊为相父。

    但是他依旧孤身一人,这么多年,偌大的摄政王府,依旧没有一个女主人,让无数汴京女郎为之神伤。

    年幼的新帝即位,边境毫无意外的蠢蠢欲动。

    一个月后,八百里加急传到汴京,西夏寇边。

    为此朝中主战主和的大臣们议论纷纷,最后当主和派占据上风,要求再次送公主和亲时,杨卿臣头一次在百官面前露出了摄政王的威仪和强硬。

    “绝不议和!”

    他站在高高的金銮殿上,几乎无限接近明黄的摄政王服饰,刺痛着无数人的眼睛。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如今天子年幼,先帝既然托孤本王,那么就由本王来替幼主守国门,替先帝守大宋江山社稷。”

    他手按腰间的剑柄,目光冷酷的望着玉阶下的众臣:

    “胆敢言议和者,斩!”

    从此之后,朝中无人再敢议和。

    也是从此之后,他失去了清流的支持,他们散布他的谣言,说先帝选错了人,说他把持朝政有不臣之心。他变成了他们口中的篡逆之辈,将他比作篡汉的王莽董卓之流,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让他的名声在不明真相的百姓眼里急转直下,凶名赫赫,甚至可止小儿夜啼。

    但是这些,都没有让杨卿臣动摇,他没有任何的辩解。率领五万大宋军队,亲自出凤翔府,一路北上河中府延安府,最周在银州遇见了西夏军队的先锋。

    杨卿臣一身戎装,骑在高大黑色西域骏马上,大风吹动着他头上的红色盔缨,战刀和出征的将士们的长枪交击。

    “将士们!大宋百姓苦西夏久矣!无休止的战乱让我们始终无法和亲人真正团聚,遥想延州的三川口之战,多少我大宋忠魂埋骨他乡!再也无法回到故乡,儿郎们,今天我要你们和我一起,马踏连营,抗击西夏,让我大宋百姓永不再受战乱之苦!”

    这一战,持续了一个月,杨卿臣率领宋军成功的拦截了西夏的军队,斩杀了西夏先锋大将,并杀敌一万五千,将西夏军队赶出了大宋。

    一年后,西夏和金国结盟,分别从兰州和燕山府进攻大宋,杨卿臣紧急和高丽达成战略联盟,由高丽从辽阳府牵制金国,和高丽前后夹击,历时三个月共同击退了金国大军。

    两国一起瓜分完战利品之后,他亲自率领十万大宋军队穿过陇右,踏上了西夏的土地

    这一日,杨卿臣在帅帐里看着地图,这时,一名军士来报:

    “殿下,西夏的议和特使到了,要求见您。”

    杨卿臣率领大军来到西夏,在西凉府遭遇了西夏十六万军队的拼死抵抗,双方历时十一个月,在西凉府大战了十二场,均互有胜负,一直僵持不下,谁也无法彻底战胜对方。

    所以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长久的战争消耗国力,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被周围的辽国,金国还有高丽等乘虚而入,所以,双方自然要罢兵和谈了,重新确立边界线。从古至今,国与国之间就是如此,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抵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带他进来吧!”

    片刻,士兵将一名身材高瘦的西夏文官带了进来,他上前躬身施礼,用一口流利的汉语道:

    “西夏行军司马参赞田澜,参见摄政王殿下。”

    杨卿臣听他能说一口汉语,神色温和的点了点头,对他道:

    “使者无需客气。请坐吧!”

    “多谢殿下!”

    西夏使者在杨卿臣的下首坐了下来,这时,杨卿臣忽然发现他有点眼熟,有些好奇的道:

    “这位使者,我见过你吗?”

    田澜笑道:

    “殿下好记性,十二年前,纯懿公主离开汴京来西夏的时候,在下就是护卫的一员。”

    “哦。难怪,本王会得你有点眼熟。”

    杨卿臣的神色顿了一下。

    这位使者不经意的话语,让他的思绪瞬间回到了十二年前,想起了那年长亭外格外萧瑟的秋风,想起了,她。

    不,其实自从他率军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就想起了她。

    良久,他收回了思绪,语气淡淡的道:

    “纯懿公主她好吗?”

    “我家公主不,是皇太后她很好。”

    “皇太后?”

    这个陌生的称呼,让杨卿臣一时间愣住了。

    “是的,公主殿下如今已是西夏皇太后,三个月前先王故去,天子年幼,如今西夏由皇太后主政。她让我转告殿下,希望双方能停战,她想在马莲河与殿下和谈。”

    三日后,马莲河边,雾气袅袅。

    今天便是西夏和大宋停战和谈的日子,双方已经在旷野中扎下了一顶白色羊毛大帐,作为和谈的临时营地。

    当九月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雾气蒙蒙的水面上时,双方的军队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上,俨如两条长长的黑线,上下起伏着向马莲河边行进。

    嘹亮的号角声在旷野上吹响,在风中回荡。

    ‘呜~呜—’

    杨卿臣带着军中文武走到马莲河边,骑在高大的西域骏马上,眯眼望着河对岸越来越近的,由西夏骑兵护卫的皇太后辇车,神色复杂。

    良久,呼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的道:

    “这是一个分水岭,从此以后,攻守易形了。”

    第85章

    “怎么样?我这么写, 不会被人扣个禁书和妄议朝政的帽子吧?”

    朱雀门报房,二楼。

    杨蔓娘喝了一口观音茶,笑着问朱旭道。

    她本来是不打算写十七郎成为摄政王的, 只让他做掌兵权的太尉, 但是又考虑到他所做的事情, 必须要有足够的决策权才可以, 否则便很难在逻辑上顺畅,所以为了话本儿的可读性,还是坚持这么写了。

    不过把存稿交给朱旭之后, 她还是跟他咨询了一下其中的尺度问题,毕竟朱旭能经营朱雀门小报多年,自然背后也是有靠山的, 对于把握朝廷在这方面的管控, 还是很有经验的。

    “呵呵,娘子放心吧!这是大宋, 又不是焚书坑儒的秦朝。所谓禁书,说到底还是书本身给官家的感受罢了,官家不喜欢你的书, 你就是禁书, 喜欢了那就无所谓。咱们当今圣上,对于文人和写书一向都是很宽容的,早年就亲自说过文人写书写诗的尺度,写书只有一条禁令, 那就是不可以抨击大宋太.祖和历任皇帝, 其他的便无所谓了。”

    “而且,凡事必有因由,所谓妄议朝政, 都是朝廷上官员之间互相攻歼对手的由头,娘子不是男子,也不是朝廷文人,说你妄议朝政并没有什么好处,自然不会有人损人不利己,冒着得罪汴京十几万读者的风险,拿这个做文章的。”

    朱旭哈哈一笑,不在意的道:

    “更何况,娘子话本儿里写的是大宋打败西夏,又不是西夏打败大宋,只要还有点血性的大宋人,看了都只会欢欣鼓舞竖起大拇哥,除非他是西夏探子。”

    不得不说,朱旭不愧是在报房浸淫了两代之人,他的判断果然很精准。

    杨蔓娘的话本儿新章节第二日一经发出,顿时在市井中引起了一片好评。新章节非常的具有感染力和煽动性,基本上看了新章节的大宋读者,都忍不住心潮澎湃。

    “哈哈!痛快!十七郎用兵如神!不光打败了西夏先锋,还带兵去了西夏!”

    “不愧是十七郎!文能考状元,武能做太尉!生子当如十七郎啊!”

    “干!儿郎们,我要你们和我一起,马踏连营,让我大宋百姓永不再受战乱之苦!看到这句话,真的让人热血沸腾啊!”

    “不错!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也感觉心跳的厉害,胸中好像有一股子热血在沸腾!尤其是十七郎说的那句话,大宋百姓苦西夏久矣!咱们大宋多少忠魂埋骨他乡!当年我祖父当年便是被西夏人杀死的,再也无法和我们这些亲人团聚!我看到那里,简直恨不得追随在十七郎麾下,做一名小卒,跟他一道杀上西夏!”

    “对!若是真能追随在十七郎麾下,此生无憾矣!”

    “俺也一样!”

    皇宫,大庆殿。

    虽然如今已经入冬了,外面冷的冻耳朵。但宫里是有地龙的,所以,大庆殿里依旧温暖如春。

    东北角的嵌金兽头香炉里,青烟袅袅。

    一名举止优雅,皮肤白皙的中年男子身穿秋香色的长袍,头戴纱帽,正坐在殿中熏笼旁的檀木玫瑰椅上。

    读着手中的小报,神色若有所思的道: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话本儿里十七郎所说的话,倒是颇有气节和担当,这墨瑾公子虽是女子,倒是胸中颇有丘壑。”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官家。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一句为后世所传诵的典故出自明朝,当年大明永乐皇帝朱棣迁都北京,以御北方之敌,便是“天子守国门”的实例。而后来明末崇祯皇帝在城破之际宁死不逃,吊死在煤山,临死前留下遗言,任由李自成及其部下分裂自己尸身,也不要伤大明百姓一人,便是“君王死社稷”之悲壮。

    大抵掌控天下的君主,无论平庸还是贤明,内心总是有那么一瞬是相通的,所以普通百姓还不觉得,但官家读到这里,却感受到了这一句所彰显的君主的英勇与担当。

    忍不住有些感概的道:

    “若朕有十七郎这样,可以出将入相的臣子,那”

    听话听音,官家的后半句话虽然没有说完,但其旁边弓着身子的内宫总管李齐,却明白了他话语里的未尽之意,也明白了他对墨瑾公子浓浓的欣赏之意。

    闻言笑着回道:

    “圣明无过于皇上,咱们大宋虽无十七郎,但您手下也忠臣良将如云哪,而且这两日,臣听兵部刘尚书说,看了墨瑾公子这本书之后,这两日有不少武学学子,都报名要求去边境驻守,可见我大宋人才济济啊。”

    作为官家的心腹,李齐能做到内宫总管的位置,可不是光伺候人就行的,毕竟宫里会干活的内侍宫女多的是。他能爬上这个位置,更多是靠的能及时领会官家的心思。

    比方昨日,就有一位御史台的官员,觉得墨瑾公子一介女流之辈,写的书有煽动民意之嫌,上书提请官家封禁她的话本儿,但这位善于揣测上意的内宫大总管却对此嗤之以鼻,作为一个宦官,李齐不像一些官员那般迂腐,瞧不起女人的能力,看到女人出头就喊打喊杀的。

    他久在宫廷之中,深知女人的手段,一点儿也不比男人差。所以看人看事早已超越了男女,也更客观,并不觉得这样激励民心的话本儿有何不妥。更何况这位墨瑾公子虽然是一介女流之辈,可却是三生有幸得到了官家的关注,而且还不是男女之情的那种关注。

    或许,这位墨瑾公子自己都想不到,几个月前那日她在黄尖嘴儿茶楼里,那一番关于人是否能穿越过去杀死自己祖父的高论,就让官家关注了她,后来一查之下,发现她居然就是墨瑾公子本人,官家当时还笑着跟自己说可惜不是个男子,不能入朝为官,可见对其欣赏。

    所以,可以说墨瑾公子是官家看着一步步成名的,对其的期望,就如同一株自己亲自种下的小树苗,看着其一日日的长大一般,心中只有自豪和期待,又怎么可能亲自去砍了这棵树呢!

    所以,后来正如李齐所猜测的那般,那位官员的奏本被官家直接否了。

    “文人的笔,当真堪比千军万马。一本书便能振奋人心,引得武学学子人人奋勇争先,就不知这位墨瑾公子接下来又会如何写?”

    官家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放到一边儿,神色颇感兴趣的道。

    “这臣就不知了,不过按着臣的想法,为人臣者,乘事有功则赏。那十七郎受先帝厚恩做了摄政王,已是位极人臣,自然更要思报君恩,开疆拓土以报答先帝的知遇拔擢之恩才是。”

    不得不说,李齐能做到内宫大总管是有两把刷子的,时时刻刻都把顶头上司放在第一位,就连看个话本儿也不例外,也要顺便表忠心拍龙屁。

    “呵呵,你个老滑头。”

    鲁迅先生曾说,一本红楼梦,经学家从中看见的是《易》,道学家则看见了淫,才子佳人们看见了情谊缠绵,而流言家却看见了宫闱秘事。

    可谓是一千个读者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杨蔓娘的这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也是如此,市井众人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牺牲,武学学子们看到了为将者的功名和荣耀,为人臣者看到了功名与地位,而作为上位者的皇帝,则看到了为君者的担当和勇气。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更多的人,则更关注神仙妹妹和十七郎之间的后续。

    比如曹家的千金曹溪姑娘。

    今儿个是十月初一,汴京的冬天正式来临了,三日前已经下了一场小雪,气温骤降。为了避免冬天被冻掉耳朵,大宋人家每年这一日都有暖冬的风俗,家家户户都办暖炉会,大街小巷的空气中弥漫着各种美食的香气,这一日的曹家自然也不例外。

    暖炉会上,男人们自去外间喝酒锤丸作乐,家里的夫人和女儿媳妇们,则各取所好,有的去赏梅,有的在里间围炉烤鹿肉,有的则自己动手涮鲜蘑野鸡锅子,尽享其鲜美的滋味儿。

    “你们说,如今十七郎和神仙妹妹马上就要见面了,他们见面会怎么样啊?”

    说话之人正是曹溪,屋里热,她脱了外头的织锦大毛衣裳,只穿着一身银红的袄子,一边烤鹿肉,一边有些好奇的道。

    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事家喻户晓,汴京没有人不知道的,所以她这一句,顿时打开了里间众人的话匣子。

    “一别十二年,有情人再见,自然是旧情复燃,互诉衷肠了。”

    “不可能吧,神仙妹妹都是西夏太后了,事关国体,两人应该没可能了吧!”

    “怎么没可能!十七郎可以接神仙妹妹回大宋啊!”

    “矫情!”

    曹溪的三嫂刘绣儿喝了口米酒,一摆手大大咧咧的道:

    “那十七郎都守身如玉,旷了十二年了,两人见面自然要干柴烈火才对。”

    “噗!”

    “噗咳咳咳!”

    刘绣儿这角度清奇的虎狼之词一出,当真是男默女泪。对面的二嫂张堇和四嫂陆仙儿,才刚喝了一口暖身酒,就直接给呛到了,转身捂着帕子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姑娘们这边儿则更不必说了,全都沉默不语,只是一味的装听不懂垂头吃茶。

    “好你个泼皮破落户儿,酒还没吃两盅呢,你倒是先发起疯了!”

    大嫂子杨娇娇正好捧着一瓶红梅从外面进来,闻言哭笑不得的啐了她一口:

    “老太太和我不在,让你这个做三嫂子的带着她们姐妹们玩儿呢,你倒是好,不教些好的,偏没个正形的说这混话儿,也不怕让人笑话。”

    “哈哈!这有什么,这话儿男人说的,我就说不得啦!这里又没外人,在座的哪个不是咱们妯娌和姊妹们,晴儿他们几个小姐妹说话这一两年也该定亲了,这男男女女的事儿,早知道早好,省的将来什么都不懂的受欺负。”

    刘绣儿向来喜欢和底下的侄女们玩笑。

    说罢嘿嘿一笑,挤了挤眼,冲着年纪最大的侄女曹晴道:

    “对不对啊,晴丫头?”

    顿时,原本就脸红的曹晴,瞬间变成了一颗红苹果。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老太太今儿不在,你个猴儿还无法无天了!”

    见自家女儿被打趣的快把头垂到桌子底下了,大嫂杨娇娇也不甘示弱,直接霸气的一挥手,招呼另外两个妯娌:

    “老二老四,快来!给我把这没脸没皮的按住,我来罚她酒!”

    “哈哈!来了来了,大嫂!”

    “娘,我也来!”

    “嘿嘿,大伯娘,算我一个!”

    “还有我!”

    第86章

    发生在皇宫里的对话, 以及曹家暖炉会上的趣事,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尺雪抵寸雨,瑞雪兆丰年。汴京城昨儿个晚上又下了一场大雪, 地面和房顶都银装素裹。老二杨士林要去报房没有时间, 所以她一早上起来吃罢饭, 就扫了一条出门的小路, 又去西厢房那边儿,把地窖上面的雪清理了一番。

    此刻的她,穿着今年新做的羊皮裘和羊皮靴子, 头上带着暖帽,正和白绾绾在后院儿里用早晨扫起来的雪堆雪狮。

    是的,你没听错, 不是堆雪人, 而是雪狮。

    不同于现代人冬天堆雪人,宋人更爱堆雪狮这种有王者之气的瑞兽。十月虽然没有什么节序, 但一般遇到下大雪的日子,许多豪富之家都会办喜雪宴,邀请三五亲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伴着纷飞的大雪泡温室浴池, 联络感情之后还要堆雪狮、堆雪山,装梅花雪灯。

    而普通百姓之家,虽不办宴席,也没有温泉汤池沐浴, 却也可以用澡豆, 皂荚或者草木灰烧水沐浴清洁,再在院子里堆一只象征着威武和吉祥的雪狮,辟邪镇宅。

    “雪地里来了一群小画家, 嗯嗯嗯小鸡画竹叶,小狗画梅花!”

    雪狮的身子已经堆好了,杨蔓娘一边用准备好的炭块儿镶上眼睛,一边凭着记忆,断断续续的哼着不成调的儿歌:

    “青蛙为啥没参加?嗯嗯它在洞里睡着啦!”

    “喵呜~喵喵喵!”

    见主人高兴的唱歌,白绾绾也跟着凑热闹。猫脸上带着兴奋围着堆好的雪狮子喵喵叫,在雪地上留下一圈儿花瓣似的脚印,引得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也好奇的从窝里探出头来。

    “叽叽,叽叽!”

    杨蔓娘自然是听不懂外语的,不过这有何妨。在这样纯净的新雪天,有两只可爱的小生灵陪伴,已然是足够幸福了。

    堆好了雪狮,送了榕树上的孙大圣一把松子和核桃。

    杨蔓娘又花了一文钱,跟巷子里叫卖的卖花郎,买了两支红梅插在书房的细口大肚白瓷瓶里。便坐在桌边儿,看读者来信。她冬日里不怎么喜欢出门,看读者来信就是她每天最快乐的打发时间的消遣。

    这两日报房那边又积攒了两大筐的读者来信,朱贵昨儿个下午专门用牛车给她送了过来。

    杨蔓娘拆开第一封信,是一个叫曹七郎的人写的,这个人杨蔓娘印象很深,他是《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读者,也是神仙妹妹的狂热拥趸,基本上每隔两天都写信,字迹很工整很有风骨,只是内容嘛,额,就他总是在信里反复的问她本人是不是神仙妹妹,或者认识她神仙妹妹?又求她把神仙妹妹的住址告诉他,他发誓绝不会唐突佳人,只是觉得神仙妹妹像花一样美,想每天送自家暖房里的鲜花给她。

    对于这个段誉似的有些痴的读者,杨蔓娘是又佩服又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收在一边,直接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是一个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秦秋生”的人写的,是的,没错,就是这么长的一个读者名字。

    这个叫秦秋生的读者,显然对自己的名字很自豪,而且他是一个比较理智的读者,一共写了满满三页纸的簪花小楷,客观的分析了皇太后还朝的可能性,认为自古以来都只有公主还朝,还没有皇太后回朝。若是神仙妹妹作为一国皇太后回朝的话,她究竟算是西夏皇太后,还是大宋公主?她要如何自处?西夏会愿意吗?大宋百姓能接受吗?分析罢了,在信的最后,这位读者写了一句,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罢罢罢!这只是话本儿,还是不要太残酷了,让他们在一起吧!

    第三封是曹溪写的,是的,就是那个曹溪。

    杨蔓娘如今和曹溪的状况就是,她认识她,她也认识她,她知道她是给自己写信的曹溪,可是她不知道她是收她信的墨瑾公子。这种在熟人面前披着马甲的感觉,总让杨蔓娘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不过,心虚归心虚,该看的信还是要看的,曹溪在信的开头先是一顿彩虹屁狂夸她,说她这本书简直比以往除了《梦回盛唐》以外的任何一个话本儿都要动人,都要好看,实在是太有才了。看的杨蔓娘又是尴尬又是高兴。之后,便是可怜兮兮请求她,既然两人都要相见了,那就一定要让让神仙妹妹和十七郎在一起,一定要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信的末尾还一连写了好几个求求你了,让看信的杨蔓娘越发的心虚了。

    赶忙放下手里的信,喝了一口杯里红糖姜茶压压惊。

    然后提起毛笔,开始了每日雷打不动的话本儿存稿。毕竟,生活不只有读信的惬意时光,还有眼前未完成的话本儿。

    上一章写到大宋和西夏要和谈了。

    战争是促进和平的一种必要手段,战争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赢得话语权,然后再坐下来和谈。而和谈,则是胜利者将有利于自身的条件,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对方遵守。

    如今大宋在这场战争中略占上风,那么在和谈中自然也是一样。

    政治是一门妥协的艺术。白色的羊毛大帐内,布置得很简单,铺着三层厚厚的地毯,中间放一张长长的桌子,停战文本事先已经由双方共同敲定,用汉文和西夏文两种文字写出。

    内容并不多,双方皆同意停火,作为退兵条件,西夏将给予大宋七万只羊和五万头牛作为战争赔偿,换取大宋军队撤出西夏。

    自签字之日开始,三年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挑起战争,让两国百姓休养生息,以马莲河为停火线,确定彼此的势力范围。毕竟,这场战争大宋虽然略占上风,却也不是完全压倒性的灭国优势,所以双方的用词都非常谨慎,比如马莲河为停火线,而不是边界,还有涉及到商人的问题,双方还约定,放开贸易,允许商人到两国之间贸易。

    杨卿臣拿起了眼前的停战协议文书,仔细地阅读了一遍,主政西夏的皇太后冷千夜也是一样,拿起停战文本仔细阅读。

    片刻,杨卿臣放下了文本,提起毛笔蘸了蘸墨汁,在摄政王,太尉,太子太傅等的一连的串头衔下,正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杨卿臣。放下了笔,旁边的文书官加盖了印章,对面的冷千夜也用毛笔签了自己的名字,同时加盖了皇太后印和玉玺,然后双方交换文本再签。

    当最后一个红艳艳地大印落下后,西夏和大宋的新停战协议终于签署了。

    公事结束,下属们都退下了。

    大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杨卿臣坐在谈判桌后,目光望向对面一身白袍,头戴金冠的千夜。

    恍然如隔世。

    十二年前的秋天,面对她临行前的道别,他没有说一句话。当时,年少的他克制住内心汹涌的痛苦,心想只要他表露的愈少,那她就愈不会再挂念自己。

    可兜兜转转,命运还是让他们再次相遇了。

    在过去的十二年里,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他想象过无数次和她重逢的场景,但从未想过是现在这般,隔着长长的谈判桌。

    “你,还好吗?”

    他终于还是先开了口。

    “当然。”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光经年,他已年过而立,她也不复当初的天真稚气,但岁月对她依旧是偏爱的,她的容貌一如往昔那般美丽。

    隔着长长的谈判桌,四目相对间,那些过往尘封的记忆,似乎被打开了。

    那个阳光明媚的中秋午后。

    少女一袭白衣从芍药花后走了出来。一脸的天真稚气,却如同天上的仙子般出尘清丽。

    “你是谁呀?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叫杨卿臣,是书院的学子。你呢?为什么在这里?”

    “我叫千夜,我就住在书院后面的上清宫!”

    并肩坐在山石上,少女脸上的笑意天真烂漫:

    “我是乘着师傅不在,才偷偷溜出来的!”

    周围的一切,似乎在这一刻消散远去。

    记忆里那个站在芍药花下的少女和眼前之人慢慢重合,就仿佛时光回溯,又回到了十二年前的那个中秋午后。

    “千夜。”

    隔着长长的谈判桌,杨卿臣望着千夜,语气涩然:

    “你的心意变了吗?”

    “从没有。”

    对面的她毫不犹豫的道。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望着他鬓边操劳征战的风霜,她的心仿佛被针刺一般的疼。

    “那你还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杨卿臣伸出右手,带着一丝谨慎和期待的望着对面曾经的恋人。

    他背脊挺直,眼眸深邃如寒潭,依旧如记忆中那般芝兰玉树,却也比当年更深沉更有威仪了。

    千夜望着他笑了,欢喜的像一个孩子。

    可是笑着笑着,她的眼底却浮现出晶莹的泪花。她多么想答应呀!十二年了!这是她从少女时候便有的愿望哪!

    可她,终究不再是当年天真单纯的她。

    沉默了良久,她还是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不愿意。”

    杨卿臣的眼圈瞬间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它落下。

    这一生,分明从出生时开始,便经历了那么多程度更甚此刻的苦难,却偏偏这一刻却如此的痛楚。

    他紧紧的抿着嘴唇,修长的双手捂着眼睛,脆弱的仿佛一个稚子。

    “千夜依旧是千夜,但永远不会有十二年前的千夜了。我是西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后。这世上所有人都会谢幕,唯有权力永不长眠。”

    她起身背对着他,覆手而立,望着帐外流水滔滔的马莲河,任由泪水从脸颊落下。

    一字一顿的道:

    “这至高无上的权利,是我用十二年的青春换来的,我绝不会舍弃它。”

    往事已成空,他们终究还是回不去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两颗相互瞭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两颗星没有交汇的轨迹,而是纵然彼此偶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便无处寻觅。

    秋风萧瑟的马莲河畔。

    杨卿臣一身戎装,骑在高大黑色西域骏马上,望着千夜远去的辇车。

    沉默不语。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这一别,他们此生就如参星和商星一般,一个升起时,另一个落下,此生再难再相见了。

    “千夜,珍重!”

    第87章

    “哎!这结果还真是出人预料啊!可我怎么看到这里, 又有点难过,可又觉得也挺好呢!”

    曹家族学里,三姑娘曹韵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我也是!”

    坐在她前面的曹溪闻言, 也一脸赞同的道:

    “之前, 我觉得神仙妹妹最后能和十七郎在一起, 就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但是看到这里,才发现,居然还能有另外一种选择, 唔,神仙妹妹成为主政西夏的太后,也很好啊!说不定她以后会成为吕后和窦太后那样的人物, 留名青史哪!”

    曹溪之前还担心两人最后不能在一起, 专门给杨蔓娘写信呢,此刻却觉得自己之前的而想法太天真了, 墨瑾公子的安排反倒最合适。

    曹晴闻言也一脸赞同的附和道:

    “我也觉得,别人终究都是靠不住的,你看当年皇帝和长公主关系那么好, 神仙妹妹还是长公主唯一的女儿, 都被皇帝舅舅送去和亲了,谁又知道她在异国他乡的艰难,十二年好不容易到了今时今日的地位,怎么可能再放弃呢, 那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年纪最小的小妹妹曹绵还没有被现实毒打过, 比较感性,有些接受不了这么虐的结果,一脸难过的道:

    “可是, 十七郎对她也是真心的啊,他用半生来等待她,都没有成亲!他少年时候吃了那么多苦,被人那么欺负都没有哭过,但是千夜拒绝了他,他哭了,天哪,看的我好心疼啊。”

    大家虽然理解千夜的选择,但是本来心里就有些遗憾的,听了曹绵的感慨,也忍不住纷纷为两人叹息:

    “额,那倒也是,他们都没错,也都还心悦对方,但是太可惜了,时移世易,物是人非,现在的他们已经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十七郎要受先帝托孤,要为大宋鞠躬尽瘁,神仙妹妹也有自己的志向,只能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结局让我想起之前看墨瑾公子的第一本书,陆逸尘说的那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哎,若是时间永远停留在初见之时,该多好啊!”

    “人总要长大的。我倒是觉得,神仙妹妹虽然没有和十七郎在一起,但她这一生还是很圆满,既得到了十七郎的真心,又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又有哪个女人能做到呢?”

    “不错,神仙妹妹确实很让人羡慕。现实中又有哪个男人会像十七郎这样,用半生来等待一个人?又有哪个男人能有十七郎的心胸,愿意理解神仙妹妹最后的选择?”

    “你们说,既然神仙妹妹拒绝了他,十七郎会娶别人吗?”

    “当然会!”

    朱骷楼茶馆儿里。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一脸愤怒,蒲扇般的大手一拍桌子,忿忿的道:

    “必须娶亲!十七郎总得留个后!他可是摄政王,太尉,太子太傅,这么大的家业,怎么能没有人继承!”

    “就是!那千夜竟然为了权力,抛弃情郎,我实在是为十七郎不值!等她十二年干啥!他在大宋又不是娶不上媳妇!之前那大宋太后还说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的,那可是嫡公主呢!”

    显然,相比于女人们的理解和遗憾,男人们则都无法理解神仙妹妹的选择,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会胆大包天去选择权力,这还了得,这可是他们男人的专利啊!

    所以,这会子都看千夜不顺眼了,也不叫神仙妹妹了。

    一个个义愤填膺的讨伐起来:

    “呔!果然最毒妇人心,这女人狠心起来,当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就是,这千夜果然不是个好女人,不安于室!一点都不知道三从四德!”

    可以说,杨蔓娘的新章节一出,满京哗然,汴京人对神仙妹妹的态度可以说瞬间两极分化。

    女人们则更喜欢更心疼她了,男人们却恰恰相反,虽然不是全部,大几乎一大半男读者都很不爽神仙妹妹的选择,甚至很多男读者都写信要求杨蔓娘让十七郎也尽快娶亲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之前有多喜欢神仙妹妹,现在就有多不爽。

    就连《虹桥小报》上,也有一个叫章公非张公的撰稿人,很是阴阳的点评了最新章节。

    大抵意思就是,他原本是很喜欢神仙妹妹的,尤其是和亲之前的那次告别,让他看出了她的深情和身不由己,也让她在他的心目中地位非常的高。可是如今十七郎亲自求亲,她竟然为了权力拒绝了,难道之前的那般告别,都是惺惺作态不成?难道他对十七郎的感情是假的吗?

    这篇评论还引起了许多男人的讨论和认同。杨蔓娘自然也是看了的,不过她却没有时间回应什么。

    如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也写了好几个月了,已经到了最后的大结局,她必须全力以赴。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这是杨卿臣人生最后一次踏上西夏的土地,也是他和千夜最后一次相见。

    接下来的七年,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大宋,一直在南征北战中度过,率军深入大定府,击败了北方的辽国,金国,南下成都府和泸州,征服了吐蕃诸部和西南夷,后南下泉州,乘船出海,击败了当地驻军,占据了琉球。

    可以说,随着他的足迹,大宋的边境线在不断地扩张,他将大宋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的同时,他本人在军中的个人威望也在无限的拔高,是大宋将士心中当之无愧的军神。

    十年午时正,汴京各大城门全部开启,迎接军队的凯旋。这已经是大宋的惯例,当年他第一次击败金国,才十一岁的小皇帝便亲率百官迎接他归来,时隔近五年,当他从琉球归来,十六岁的年轻皇帝,再次亲率汴京六品以上官员,来陈桥门迎接自己入城。

    陈桥门外,杨卿臣在三千亲兵的护卫下,骑在高大的西域骏马上,横戈立马,望着皇帝身后朝服整齐,神色复杂的同僚们,面无表情。

    这两年他不在京,皇帝身边之人的心思便越发的复杂,朝中多了两名叫于晖和张齐的官员,一直进言说自己功高震主,有不臣之心,要皇帝罢免自己的摄政王和太傅职位,削减自己的兵权,甚至,两年前在他即将战胜辽国的关键时刻,于晖甚至说自己要谋逆篡位,联名百官逼迫皇帝下旨召自己回来。

    当时的杨卿臣距离京城太远,便一直隐忍不发。

    这二人便越发的变本加厉,不断地给皇帝进谗言,试图离间君臣之间的信任,在市井和朝官中大肆抹黑自己,使得虽然他在将士们心中有着崇高的威望,但在汴京百姓和朝官的心中,却和王莽董卓无异。

    杨卿臣没有下马,他一言不发,目光冷厉地投向了人群中的御史中丞于晖和张齐。

    这笔帐是时候算一算了。

    他这无礼的表现,让迎接的众官员都一阵愕然,面面相觑。

    对此,杨卿臣并不在意,他举起马鞭一指官员中的于晖和张齐,身边的亲兵便如狼似虎地冲了上去,将这二人按倒在地,捆绑起来。于晖心中惊恐之急,他被按在地上,口中大喊道:“杨卿臣,你要干什么?皇上在此,你敢无礼吗?”

    张齐则是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杨卿臣向皇帝抱拳道:

    “陛下,于晖和张齐身为御史台朝官,不思勤于朝政,谨慎安民,却渎职枉法,构陷同僚,离间臣与陛下君臣之情,按军规,其罪当斩,我愿以此二人人头,祭先帝在天之灵。”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杨卿臣便一声喝令:

    “就地处斩!”

    两名士兵踩住了于晖和张齐的头和身子,高高举起锋利无比的横刀,对准于晖二人的脖子一刀劈下,只听一声闷叫,二人顿时人头落地,脖腔中大量的鲜血喷出,附近的几名官员来不及躲闪,被鲜血喷了一身,竟吓得当场晕了过去。

    士兵们把人头高高举起,大臣们才反应过来,吓得一片惊呼,一连后退了十几步。

    杨卿臣看也不看,直接翻身下马,单膝跪在皇帝面前,高声道:

    “臣杨卿臣参见陛下!”

    三日前杨卿臣在陈桥门外,当着天子和数百朝臣的面杀人立威,无疑是给朝臣们一个警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此事顿时轰动汴京,也让他在民间的名声越发的妖魔化。

    憎恶他的大臣都骂他嚣张跋扈,当着天子之面杀人,简直是汉末董卓,要篡皇帝之位。

    可事实当真如此吗?

    摄政王府,内院。

    “亚父,你感觉如何?”

    刚满十六岁的年轻皇帝,一脸担心的望着靠在塌上,面色苍白的杨卿臣。

    作为先帝立下的幼子,他从六岁起便开始接受正统的帝王教育,心智比普通少年早熟的多,他很小就明白自己的处境,也明白自己作为先帝幼子,最终能在一群哥哥们的虎视眈眈下,顺利登上皇位,是亚父受父皇托孤,在背后全力支持的结果,他心中对杨卿臣充满了感激。

    他也明白于晖和张齐二人,是皇兄他们故意安排在自己身边的,今日亚父当街杀人,并非对自己无礼,而是在震慑其他心怀异心之人。

    “无妨。”

    杨卿臣脸色惨白,擦了擦嘴角咳出的鲜血。

    但连年的征战,也在迅速的破坏着他的身体,尤其是一年前率军进入西南夷的时候,被瘴气侵染,他就开始断断续续的咳嗽。

    如今又一路长途跋涉回京,他已经病的很重了,之前在城门口的立威,也只是强弩之末,提前用药强撑罢了。

    弥留之际,他吃力的将兵符和摄政王金印交还给年轻的皇帝。

    最后一次,语重心长的道:

    “臣走后,陛下一定要,要亲贤臣,远小人。”

    年轻的皇帝眼含热泪。

    “亚父。”

    杨卿臣终究没有辜负先帝的托孤,把一个强盛的大宋交到十六岁的少帝手里。

    当日,在摄政王府溘然长逝,享年三十八岁。

    他一生都没有娶妻,无子无女。

    他既是文臣,也是武将,他的所作所为,是一个臣子所能达到的巅峰。

    文正,还是忠武。

    少帝犹豫了很久,还是为他选了谥号忠武,为他的一生盖棺定论。

    很多年后,汴京的老人们说起当年摄政王出殡的那一日,还都记忆犹新。

    那个秋风萧瑟的清晨,白色的冥纸洒满了汴京城的天空。

    三军缟素,将士恸哭。

    西夏皇太后冷千夜风尘仆仆,从千里之外赶来。

    以妻子的身份,扶灵而行。

    她不顾世俗,破天荒的举动,令天下人轰动。

    “你的心意变了吗?”

    “从没有。”

    “那你还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十七郎,我愿意。

    第88章

    不得不说, 十七郎绝对是一个典型的美强惨男主。

    他的容貌毫无疑问是出众的,芝兰玉树,过分俊秀, 让人见之难忘。

    而他的强大, 就更不必说, 他是深沉内敛, 气场强大的摄政王,在文可以连中六元,做到太子太傅, 在武可为太尉,指挥千军万马,扩张大宋的版图。他能做到的, 是一个为人臣者的极限, 让无数人崇拜。

    但他拥有令人羡慕的容貌实力和成就的同时,他的童年也确实很惨, 没爹没娘,还从小生活窘迫,受尽欺负和白眼。

    后来做官之后, 虽然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风光无限,却同时也背负着沉重的托孤命运,一生都在回报先帝的知遇之恩, 一生都在为大宋而鞠躬尽瘁。

    他是位高权重的政治动物, 是守护大宋江山的摄政王。

    但他也是克制的,隐忍的,沉默的, 孤独的。

    千夜便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例外。

    尤其是他在马莲河,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隔着长长的谈判桌,他对千夜伸出右手,带着一丝谨慎和期待的,问她是还愿意做他的妻子的时候,那大抵是他这样克己复礼的君子,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感性时刻。

    所以,当千夜拒绝之后,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他闭上眼睛,紧紧的抿着嘴唇,用修长的双手捂着眼睛。

    这是这个强大的男人,最脆弱的时刻。但这无损于他的魅力,反而让他更吸引人了。

    那种破碎感,让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摄政王,而是让无数大宋夫人和小娘子们心疼的十七郎。

    最后,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从此娶妻生子,继承自己的事业,他却没有,他对千夜的那份爱,从少年时期开始,深沉炙热且始终如一。他鞠躬尽瘁,将一个强盛的大宋交给了少帝,完成了一个臣子的责任,又英年早逝。

    如同流星划过大宋的夜空, 短暂却璀璨夺目。

    杨蔓娘在全书大结局的时候,附上了这一首仓央嘉措的诗。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啊!这么会这样啊!我好难受啊!我不要十七郎死!”

    曹溪看到大结局,顿时难过了。

    “十七郎太苦了,他从小受了那么多的苦,那么多的欺负,可是他还是那么品行高洁,他甚至后来都没有再报复杨家的那个杨瑜和杨璇,他忠于先帝,就一生都为大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喜欢千夜,就没有娶别人,真的等了她一辈子。”

    不得不说,作为作为大宋的第一个美强惨男主,十七郎的英年早逝,杀伤力是巨大的。

    不光曹溪难过,闺中密友刘妙真也是一样,看着书里最后的那句诗,眼泪也忍不住落了下来: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呜呜呜,这句说的太好了,当年神仙妹妹离开的时候,十七郎大抵就是这样为难吧!”

    “可是他真的两全了!他没有辜负他们任何一个,他的后半生,没有辜负先帝的托孤,也没有辜负千夜。”

    曹溪泪流满面:

    “他只是辜负了他自己!他太孤独了!什么也没有,没有儿女,没有妻子!他明明还那么年轻!怎么会这样啊!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我宁愿他变了,像普通男人那样去娶妻生子,也不想他就这么英年早逝!”

    不得不说。

    这个结局,实在是太残酷了,不光后宅的小娘子们接受不了。

    男人们一样。

    “这什么结局啊,打下了这么大的江山,功成名就了,怎么能英年早逝呢!他才三十多岁啊!”

    “就是,太可惜了,十七郎实在是太可惜了!”

    “呔!这结局,真他娘的操蛋!”

    祝老三仰起脖子灌了一大碗酒。

    “祝老三,你是不是哭了啊!”

    “老子没有!是今儿这酒太烈了!”

    “不可能呀!酒还是你平常喝的乌蛇酒啊!”

    “滚蛋!老子说烈了就是烈了!”

    十七郎这个人物,随着杨蔓娘的笔触,早就深深的扎根在汴京人的心中。他们看着他从一文不名受人欺负的庶子,到连中六元,看着他做到中书侍郎,又到后来一步步走上摄政王之位,看着他带领大宋威服四夷,走向强大。

    他就像汴京人的儿子一样,那么的亲切,又那么的争气,那么的让人骄傲自豪。

    所以,当他最后英年早逝的时候,很多人都接受不了,无数人为之惋惜和流泪。

    甚至。

    《虹桥小报》还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在话本儿完结的第三日,他们在自家小报上刊登了一则《祭十七郎文》。

    这篇祭文,通篇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张扬的言辞。撰稿人的文笔非常的朴实,情真意切,祭文里按着墨瑾公子书中的时间线,整理叙述了杨卿臣的生平和成就,痛惜感叹杨卿臣英年早逝。最后,撰稿之人感慨的道:

    言有穷而情不可终,呜呼哀哉!尚飨!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话有说完的时候,而哀痛之情却无法终止,可以说把对十七郎的怀念和痛惜,表达的淋漓尽致。

    这篇特别的祭文一出,整个汴京都轰动了,自古以来只有给死去的人写祭文的,但是给一个话本中的人物写祭文,还是从古至今头一回,但却没有人觉得不妥,反倒是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和泪水,后来就连《新闻》和《御街小报》,也转载了这一篇情真意切的祭文。

    “没想到吧!”

    朱雀门报房里,东主朱旭挑了挑眉道。

    “委实没想到。”

    杨蔓娘有些感慨的道:

    “居然会有人为十七郎写这么情真意切的祭文!”

    杨蔓娘看着手里小报上的《祭十七郎文》,有些欣慰,有些感慨,更有一种受宠若惊。

    “呵呵,十七郎对汴京人来说是不同的,就像身边的儿子和兄弟一样。就连我娘她老人家知道十七郎之死,都在家里不自在了好几日呢。”

    朱旭语气感慨的道:

    “生子当如十七郎,可不是说说而已哪!”

    朱旭说的是实话,这个年代不像现代那样资讯发达,娱乐发达,人们每天接触的信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网络娱乐,人们都是沉下心去看一本书的,会为了书中之人的喜悦而喜悦,悲伤而悲伤。

    所以,杨蔓娘的结局章节发出之后,很多看书之人都难过了好几日,为十七郎惋惜。

    “对了,杨娘子,说到十七郎之死,我受林班主所托替他问一问,这事儿他实在不好意思跟你提,让我先问问你的意思。”

    话赶话儿,朱旭顺便说出了今日请杨蔓娘来报房的缘故。

    “什么?”

    “娘子也知道,因为十七郎的英年早逝,最近许多读者都接受不了,往报房寄信,求你改结局,不是没成么。然后他们知道你授权春月班改编成戏了,便去求林班主,希望把戏的结局改好一点。”

    “唔。”

    确实有这么回事儿,最近完结之后,因为最后千夜为十七郎扶灵,所以很多大宋读者都被刀了,同时也被两人这至真至纯的感情感动了。读者来信几乎都是希望她改结局的,希望给十七郎一个好的结局,让他和千夜在一起,不要天人永隔,甚至还有很多小娘子拉了横幅,来报房门口请求。

    但是这毕竟是正剧,结局里千夜的扶灵,就已经是她私心作祟,为十七郎破格安排的最后一点温情了。

    若是真的让两人在一起,那就彻底成狗血文了,所以,为了话本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杨蔓娘还是咬牙坚持住了,没有同意读者的要求。

    谁想到聪明的读者老爷们,居然消息这么灵通,能另辟蹊径。

    “咳咳,娘子你看,是不是?”

    朱旭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这种话确实不好说出口,毕竟这种改编的时候,想改人家结局的话,实在是说不出口。

    但他私心里也想给十七郎和神仙妹妹一个好的结局。

    “可以啊!我同意了。”

    杨蔓娘如此干脆的答应,倒是让朱旭愣住了。

    “杨娘子不会是恼怒了吧?”

    “怎么会。”

    杨蔓娘倒没有那么敏感肌,他知道这是因为大家都太喜欢十七郎了,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希望他有一个好的结局。

    杨蔓娘自然也喜欢十七郎和神仙妹妹,只是作为话本儿作者,她要为全书的逻辑负责,所以自然不会改变书的结局。

    若是林春月的改编,能让两人在戏里有一个好的结局,给读者一点安慰,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哈哈!太好了!”

    原本愁眉苦脸的朱旭顿时大喜过望,起身连连作揖。

    “多谢多谢,杨娘子!”

    这下子总算对林班主有个交代,也对读者老爷们有个交代了。

    “对了,今儿找娘子过来,一是商量改编的事儿,另外一件,便是那清月散人那边的事儿。”

    朱旭说到后面,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清月散人?他怎么了?”

    杨蔓娘挑了挑眉,朱旭要不提,她都快忘了这个人了。

    不过,她忘了对方,对方可没忘了她啊!

    不得不说,清月散人这段时间,日子过的有些水深火热。

    他的新话本儿比杨蔓娘早半个月完结,然后,这两日杨蔓娘的话本儿也完结了,便有不少人提起之前两人打赌的事儿,毫无疑问,如今的朱雀门小报,在杨蔓娘新话本儿的加持下,每次发刊量都到十五万份了,早就有远远的超过了李氏小报的两万份,所以,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二者打赌谁胜谁负,自是一目了然。

    所以,最近便有不少人来李氏小报,催促他快点儿愿赌服输。

    清月散人自然坐不住了,他一开始根本不觉得自己会输,所以自然没把杨蔓娘提的惩罚当回事儿,可最近几日,越来越多的人提起打赌的事儿,让他想装糊涂都不行,毕竟也在汴京有名有姓的人物,总不能输了不认,那以后还混不混了!

    所以最后,清月散人决定在十月十六,也就是明天,愿赌服输!

    “娘子明日要去看嘛?”

    “哈哈,当然要!”

    清月散人还是非常有人气的。

    当第二日,杨蔓娘站在乌泱泱的人群中,看着他一身长袍,双手叉腰,脚后跟踢着屁股,昂着脑袋撒欢儿小跑起来的时候,脑海中莫名的跟着配音:

    “马莲开花二十一”

    不得不说。

    清月散人真的很e,一点儿也不紧张,他别开生面的撒欢儿表演,确实给汴京人带来了不少的欢乐。

    同时也给两人之前的打赌,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回家的路上。

    老三杨盼娘啃着冰糖葫芦,笑眯眯的道:

    “大姐,你想好下一本书写什么了吗?”

    第89章

    “唔, 还没。”

    杨蔓娘囧了一下,手中的糖葫芦瞬间不香了。

    妹妹,我上一本书才完结几天啊, 生产队的驴都不能这么造的好吗?

    不过, 话虽如此, 但对于新书她还真有不少的想法。比如洪荒修仙类, 诡异文,基建文,武侠文, 之前写了大纲的宅斗文,甚至,她还想过写一个穿越成动物的话本儿, 总之无论哪种, 都是这个年代的独一份儿。

    不过,她暂时还没有确定究竟要写哪一种, 大抵上一本书脱离了舒适区,后期太高大上了,写国家之前的战争, 消耗了她不少情绪。所以最近总感觉写什么都差点儿意思, 情绪不足,也提不起劲儿,就想放空玩儿几天,再决定新书究竟写什么。

    杨盼娘作为妹妹, 知道自家大姐每本书结束之后, 都得休息一个月左右才动笔的,刚才只是每日例行一问罢了。

    转而把口中的糖葫芦咽下去,又转而说起了别的话题:

    “对了大姐, 你明儿要和曹家姑娘她们出去,那我能请张小娘和刘三娘她们来家里玩吗?”

    这几日,曹韵大嫂养的西施犬生了五个狗宝宝,她养不了那么多,曹韵便想起了杨蔓娘。因为杨蔓娘之前偶尔提过想养一只狗的,所以,心细的曹韵便记下了,昨儿特意下帖子邀她明天出去玩儿,顺便送她一只小西施犬。

    杨蔓娘最近不需要赶稿子,正好没事儿,自然是欣然答应了。

    “可以啊,你邀人家来家里玩的话,那咱们顺便去瓦子里买些待客的点心,可不要失礼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笑着道:

    “等会子回去再从地窖里搬一坛子蜜煎樱桃,你明儿待客用。”

    “大姐,你真好。”

    杨盼娘搂着自家大姐的胳膊,笑吟吟的道。

    老三杨盼娘这话说的完全是出自真心,她是个外向大大咧咧的性子,玩的好的闺中密友很多,经常被相好的闺中密友邀去家里玩儿,但是就没有哪一家的大人,像自己大姐这样,平等的对待她们这些半大孩子的,正经的待客根本没有,最多给一半块点心也就罢了。

    只有自家大姐,会把自己的朋友当回事儿,每次都专门准备待客点心,这也让杨盼娘在一众小伙伴里很有面子。

    虽然是冬天,但瓦子里依然很热闹,人声鼎沸。有卖东西的,有杂耍的,叫卖声和吆喝声此起彼伏。姐妹俩目标明确,直奔卖果子的店铺。汴京冬天最多的水果便是柑橘和柿子,基本上每家店铺前面都堆着的黄澄澄的。杨蔓娘买的多,索性便雇了辆牛车,柿子和柑橘各买了一大篓子,之后,又瞧见卖柿饼子的,又买了两斤,之后又去果子行,称了两斤待客的油果子和糖果子,还有一匣子的酥油泡螺。

    “大姐,你也得给曹姑娘买点儿什么吧,人家送你西施犬,你总不好空手就去啊!”

    “不用,我昨天已经准备好了。”

    “啊!蔓娘,这些书签竟然是你用真的树叶做的?”

    永安茶肆,雅间里。

    曹韵收到杨蔓娘的礼物,一脸惊讶和赞叹的道:

    “好别致啊!”

    杨蔓娘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树叶做押花书签的做法,就试着做过,挺漂亮的。

    所以到了大宋,夏天和秋天的时候,她每次写书累了,就会去外面走一走,顺便捡一些漂亮的树叶,回去风干做成书签,日积月累,水平越来越高,倒是也是越做越漂亮。

    而曹韵恰好是个很有雅趣的小娘子,所以,她今日便特地选了五张最满意的书签当礼物送给她。

    “对,这个是银杏叶子,这个是枫叶的,这个是香樟树叶的,这两张都是玉兰的。”

    “太美了!这些书签做的真的很雅致,看到它就像还在夏天一样,我很喜欢。”

    曹韵眼神亮晶晶的,杨蔓娘的礼物送到了她的心坎儿上,她对这样风雅又漂亮的礼物,完全没有抵抗力。

    “我的字太大了,我记得你可以写出蝇头小楷,可以试着在上面写一句诗什么的,应该会更好。”

    杨蔓娘建议道。

    “啊,等我回去得先在别的上面试一试,再在书签上写。”

    曹韵一脸兴奋的道。

    “蔓娘姐姐,你看这个,哈哈哈!”

    对面的曹溪将一边笑,一边将手里的《向家小报》递过来。她和曹韵两人总是成双成对的出没,杨蔓娘也都习惯了。

    “唔,某吏部张姓官员,在家孝期间纳妾,被御史参了,他称自己是因为后背有疥癣,才纳妾的,纳妾只是为了让小妾给自己挠一挠后背?”

    杨蔓娘读完,顿时囧了:

    “这,这是真的啊?”

    “哈哈!是真的,这个官员叫张阶,是吏部的一个主事,就住在你们观音桥那边哩,我听我爹爹说,昨儿他真的在早朝上这么辩白的!”

    “那然后呢?”

    “没有然后啦!他睁眼说瞎话,官家让他回家吃自己啦!”

    杨蔓娘顿时哭笑不得:

    “还真是一言难尽啊!”

    也不知道这个叫张阶的官员,怎么会想出这么奇葩的理由的。

    “哎,最近挺无趣的,小报上也就这些市井八卦还有点意思了,也不知道墨瑾公子什么时候开新书啊?”

    曹溪喝了一口玫瑰蜂蜜茶,收起手里的小报,突然将话题转到墨瑾公子身上。

    杨蔓娘闻言,习惯性的心虚了一下,咳了一声道:

    “没那么快吧!墨瑾公子上一本不是才完结没多久么?”

    “可是人家真的好想看墨瑾公子的新书啊!也不知她下一本些什么?”

    一旁的曹韵闻言,也笑着附和道:

    “我也想看哩!不过我想看墨瑾公子写女子做主角的书!希望她下一本能写咱们女子的故事。”

    “对对对,就像《梦回盛唐》那样的!”

    众人正说着话儿,雅间的蓝布门帘儿被撩起,一个穿兔皮袄的婆子提着一个铺着白色狐皮的小筐走了进来,笑吟吟的行礼对曹韵道:

    “三姑娘,奴婢把您要的西施犬送来了。”

    “蔓娘,你瞧瞧。”

    白色的狐皮上,趴着一只年幼的西施犬,它们的外貌和名字一样美丽高贵,全身覆盖着长长的黑色毛发,非常的精致可爱。黑色的幼犬耳朵下垂,头上的长毛密集的快要遮住眼睛,又深邃又神秘感,杨蔓娘几乎一眼就喜欢上了。

    曹韵见状笑眯眯的道:

    “给她取个名字吧。”

    “真可爱,就叫幽影吧。”

    杨蔓娘福至心灵,给狗狗取了一个非常拉风的名字。

    之后,众人给幽影喂了牛乳,三人又一道吃了饭,聊了会天。

    眼见天色不早,才便各自散了。

    “大姐,她这么黑,就叫黑仔吧?”

    一到家,老三杨盼娘抱着小奶狗,笑眯眯的试图取名。

    “额不行!她叫幽影。”

    “好吧。那就叫幽影。”

    杨盼娘倒是没有再纠结西施犬的名字,转而说起了正事儿:

    “大姐,我明儿回文绣院那边儿,能把咱俩的旧羊皮裘带过去吗?”

    杨蔓娘望着一脸懵懂的西施犬,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小幽影,你长大就感谢我吧!今天要不是我拦着,你就变闰土了。

    “不是给你做了新的羊皮裘了么,带旧的做什么?”

    杨蔓娘一脸诧异,今年刚一入秋,她便去苏家裁缝铺子,给姐弟三人都置办了新的厚衣裳。

    “额,不是我穿,我是想送给刘翠翠的。”

    不等杨蔓娘继续发问,老三杨盼娘便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其中的缘故:

    “刘翠翠她娘最近又生了个女儿,所以,她家钱有些紧,她上次回去把她的新羊皮裘留给她娘了,所以,最近都穿旧的,那旧的年头久了,穿着一点都不暖和的。”

    “唔,可以。家里还新做了一双羊皮靴子和暖帽,我最近暂时用不上,你也送给那个刘翠翠吧!”

    杨蔓娘没有犹豫便点头答应了,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一把别人,她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不过她还是有些不解:

    “你们文绣院不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么?刘翠翠家怎么会生了个女儿就日子紧了?”

    文绣院收学徒是看家境的,毕竟每年的学费不便宜,当初杨盼娘能入学,也是家里有了钱的缘故,如果是原本在南熏门那样的家境,鱼院长也不会收她的。

    所以,想来那刘翠翠能入学,家里的家境应该也不差的。

    “哎,别提了,翠翠她娘不是前些年连续生了三个女儿么,然后,她爹就盼着她娘这一胎能生个儿子,谁知道又是个女儿,她爹四十一了,怕自己无后,死后没人摔盆,前段时间便把家里的钱,一半给了她三叔家,说以后要和她三叔一起养侄儿了,等死后让侄儿摔盆,所以,她家如今日子就有些紧了。”

    “啊?那她娘呢?她娘没反对吗?”

    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自然知道如今这个年代,杨盼娘说的这种情况很普遍。世人都把生儿子,传宗接代作为首要任务,谁家若是没有一个儿子,那简直跟天塌了没两样。所以很多男人不管再穷都要生儿子,若是实在生不出,就过继,若是过继不了,那就是养侄子,拿侄子当儿子看待,就为了死后有人给自己摔盆。

    像她之前在话本儿里写杨卿臣一辈子都没有成亲,没有生子,很多男性读者对此都颇有微词的,甚至还有很多读者来信,要求她给杨卿臣过继一个儿子。

    “她娘一个女人又不当家,能有什么法子。”

    老三杨盼娘摇了摇头,一脸同情的道:

    “哎,世人都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光耀门楣,都把女儿当泼出去的水。”

    说着一脸忿忿,将一份小报递了过来:

    “你看还有这李氏小报上,最近还有人骂神仙妹妹牝鸡司晨哩!”

    “我瞧瞧。”

    不得不说,一个人不可能受到所有人喜爱,总有人会挑毛病,就连神仙妹妹也不能免俗,虽然被无数大宋读者所喜爱,但最后还是不免有人喷。盖因为杨蔓娘之前在书里写了千夜以皇太后的身份主政西夏,还改革了部曲制度,所以便戳到了某些人的肺管子。

    上面有一位叫“子曰先生”的,大骂千夜是牝鸡司晨,说朝政是男人的事儿,后宫就不该干政,应该三从四德。

    杨蔓娘看着手里的《李氏小报》蚌埠住了。

    我尼玛!又来!没完了是吧!你比西夏人都封建!

    谁说女人不能干政,要三从四德!

    毁灭吧!

    那就写本女尊给你开开眼!

    第90章

    “大姐, 咱们真的要请报房的人啊?”

    最近汴京的天气越来越冷了,外面滴水成冰。

    早上起来,老二杨世林洗罢脸, 换上羊皮裘出门的时候, 有些踟蹰的道:

    “那么多人, 可有些麻烦哩!”

    客厅里, 杨蔓娘哈哈一笑,一边洗脸一边笑着道:

    “不麻烦,家里有喜事儿自然要庆祝的。我心里有数, 保证妥贴的,你尽管请你们报房的人就是了,你们东主和大掌柜都请一下, 再把报房关系好的也都请来, 我再告诉老三一声,叫她到时候也回来, 我再叫上吕小娘他们兄妹俩,到时候咱们也热闹热闹,给屋子里聚一聚人气。”

    昨儿杨士林回来, 告诉她一个好消息, 他升职了,如今是报房对外拉广告的小管事,手底下管着三五个人,每月的工钱也比原先涨了一倍。

    杨蔓娘自然为他高兴, 所以便提议请客庆祝一番。

    其实, 原本夏天的时候,搬家就该办温居宴的,当时朱贵还提过一次, 只是杨蔓娘每天要写稿子没有时间,如今完结有了空闲,又赶上杨士林升职,正好便两件事儿一起庆祝。

    “那好吧!大姐。”

    杨士林答应了一声,带上暖帽去报房了。

    杨蔓娘可没有说大话,请客她自然是有办法的。

    洗漱罢,梳好头发,吃罢了朝食,她便留下白绾绾和幽影看家 ,换了厚衣裳,去了巷子口的行老家里。

    是的,你没猜错,她要雇人。

    如今家里的宅子虽然不算大宅,但一亩半的面积,也着实不小了。二进的宅子,房前屋后,加上厢房耳房,还有风雨连廊,地窖和边边角角的,夏天倒没什么,可冬天扫雪实在不是一个小工程。

    之前住南熏门和保康门那边儿还好,就一个院子,姐弟几个早起不多大功夫也就清理了,如今却不行,只有他们姐弟俩,还是前后院,上一次下雪,光扫一个出行的小路,就花了她不少的功夫还没扫完,后来还是老二杨士林回来扫的。

    除此之外,还有每天的一日三餐,要洗的衣裳被褥,打扫屋子的卫生,喂猫喂狗喂鱼这些事情,虽然都不是什么重活儿,但杂七杂八的,一样样干下来,也实在不少。

    如今老二杨士林又升了小管事,肯定更忙了,她自己也不久后就要再开新书,家务活儿两人自然就更顾不上了。

    所以,家里雇人这事儿,是势在必行的。

    “杨大娘子,最近少见啊!”

    观音桥这边儿的行老姓乔,叫乔福山,年纪瞧着约莫五十来岁,瘦削的脸,留着长长的山羊胡子,见人总是未语先笑,是个非常和煦的老头儿。一般这一片儿的人家,有什么雇人和租赁的事儿,都习惯找他。

    见杨蔓娘上门,笑呵呵的开门招呼道:

    “快进来吧。”

    “好。”

    乔老的腿脚不大好,走的慢。杨蔓娘也不着急,慢悠悠的跟着对方进了院子。

    说起来,杨蔓娘和乔老,只能算是互相认识的点头之交,不过老二杨士林和乔老倒是很熟,家里之前刚买宅找木竹匠人,老二杨士林便是从乔老这里找的。

    不过,杨蔓娘对这位乔老的印象也挺深刻的,他显然是个交友广阔的人,这一个夏天,她几乎每次走到街口,都能瞧见这位乔老拄着拐杖,提着一壶茶,坐在街口的大榆树下纳凉,不时的摘两串榆钱儿,一边慢悠悠的嚼着,一边跟往来的三教九流之人闲聊。

    来大宋这么久了,杨蔓娘自然知道,他这可不是不务正业,而是行老这个职业的习惯,就像之前开牙行的金三万一样,他们总是致力于认识跟多的人,和大家混个面儿熟,让雇佣和被雇佣的人都信赖自己,从而更好的为自己招揽生意。可以说,这个法子还是很管用的,通过这样的方式,观音桥这边儿,无论是老住户,还是新搬来的,这位乔老都能搭的上话儿。

    这不,像杨蔓娘这样不出门的宅女,要雇人了都是第一个找他。

    “呵呵,不知大娘子家里是要雇什么人?是要女使还是要人力?要会做什么的?拆洗人?本事人?针线人?还是厨娘马夫?”

    听了杨蔓娘的来意,乔老捋须笑呵呵的问道。

    在大宋女使是宋人对女佣人的称呼,人力则是指男佣人,而所谓的本事人就类似于贴身丫鬟,拆洗人顾名思义,就是负责洗衣裳的妇女,针线人和拆洗人类似,是负责缝纫的妇女,至于厨娘和马夫自然不必说。

    除此之外,还有身边人,乳娘,杂役,园丁等许多工种。大宋的家政队伍,可以说是非常的庞大且分类精细了。

    “大娘子吃盏茶吧!”

    乔老太笑眯眯的端着茶水过来。

    “多谢大娘。”

    杨蔓娘起身接过乔老太递来的茶水,笑着回道:

    “最近天冷了,家里的活计有些忙不过来。打算雇一个会拆洗针线的,一个厨娘,再要一个门房外加扫雪的,先雇一个月,工钱照给,若是合适的话,可以一次签三年长契。”

    宋朝的主仆关系,可不是签死契。宋律对仆人的权利也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在大宋奴仆交易是禁止的,仆人和主人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而是雇佣关系。主家雇佣奴仆必须要订立契约,契约上写明雇佣的期限和工钱,时间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即可解除。

    “这个容易。门房我这里有五位可选,拆洗针线人也有三位,都知道跟脚,老实可靠。”

    乔老翻了翻名册,笑着道:

    “至于厨娘,昨儿正好有一位从刘家酒楼出来的,手艺很是不错,明儿个一早我让他们到您府上。”

    “那就拜托乔老了。”

    杨蔓娘笑着道:

    “对了,一事不烦二主,我这边七日后,要摆酒请客,还要烦请乔老替我租赁餐具桌椅酒器这些。”

    “好说好说。大娘子瞧一瞧这册子上,有哪些要用的东西,我提前准备好,到时候提前一日让人给你送到府上。”

    乔老将物品清册递过来,笑眯眯的道。

    这样请客租赁碗碟桌椅的事情,在大宋是非常常见的。大宋民间有句话,凡合用之物,一切赁至,不劳余力。

    很多不常用、但偶尔又必须用的东西,一般人家买了也不划算,借还得落人情,所以大多选择租,比如新娘出嫁坐的花轿、要穿的衣裳、接待宾客宾的酒器、排办宴席的椅桌、甚至中产家庭的妇人们出席某些交际场合戴的贵重首饰,都可以租赁,非常的方便,杨蔓娘请客自然也是入乡随俗。

    选完租赁的器皿,从乔老家出来,已经是午时了。

    也到了吃昼食的时辰,一个人也犯不上开火做饭,索性便在老苏家食肆吃了一碟子旋炙猪皮肉,喝了一碗蘑菇汤。又在点心铺子买了一匣子玫瑰蜜合酥饼,顺便在旁边的宠物店里,给白绾绾和幽影买了小鱼干儿和牛乳。

    在宋代,士大夫和平民百姓都喜欢插花和摆放花艺,温室培育鲜花应运而生。所以商家们也投其所好,基本上随便进入每一家店铺,哪怕是冬天,里面都必然有鲜花装饰,有需求自然就有生意,也就使得几乎每条街上都有花店,春天卖桃花、杏花、牡丹、芍药,夏天卖石榴花,荷花和牡丹芍药,秋天有桂花、菊花,冬天则有梅花,山茶和腊梅和水仙。

    杨蔓娘路过街头新开的孙娘子鲜花铺子,被门外艳丽的山茶花吸引住了脚步,遂便进去选了一只白瓷瓶,让店主给插了一瓶好看的山茶水仙,才抱着一堆战利品,哼着歌儿心满意足的回了家。

    “旺旺~”

    “喵喵~喵呜~”

    最近几日,因为新成员幽影的到来,白绾绾很有危机感,每日变得越发粘人了,连叫声也无师自通变得夹起来。

    书房里。

    杨蔓娘挨个摸了摸两个可爱的小家伙,把牛奶和小鱼干儿放进猫碗和狗狗的碗里,笑眯眯的道:

    “快吃吧,等春天你们长大了,主人我呀,就买一匹马,咱们去郊外跑,左牵黄,右擎苍!”

    幽影小小的一团儿,闻言低头不语,只是一味的舔碗里的牛乳。而白绾绾则对小鱼干儿不屑一顾,傲娇的跳上书桌,舔舔杨蔓娘拿起毛笔的手背。

    “喵呜~喵喵~”

    陪我玩儿!

    快住口,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不要乱我道心!我要码字!我要写稿子啊摔!

    白绾绾歪歪头,猫猫一脸无辜。

    见杨蔓娘不理她,小家伙跃上八宝阁,轻巧的越过高处的瓷瓶,把那根带锦鸡羽毛的彩色旌旗逗猫棒扒拉到地上,又装没事儿猫似的,跳回书桌上。

    “喵,喵?”

    好吧好吧,不用暗示了,谁让你是咱家的嫡长猫呢!那就用逗猫棒陪你玩会儿吧!就一会儿哦!

    该说不说,逗猫棒当真是一个充满魔力的小物件儿,杨蔓娘手腕只是轻轻一抖,逗猫棒上的彩色锦鸡羽毛,便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白绾绾水蓝色的瞳孔顿时一亮,雪白的尾巴兴奋的高高翘起,紧紧的盯着目标,跳起来一个猛扑。

    额,扑空了。

    “哈哈哈”

    “汪汪!”

    杨蔓娘顿时哈哈大笑,吃饱喝足的幽影也来捧哏,空气中瞬间充满了快活的气息,连虎头盆里的鱼儿也不时地趴在缸沿儿凑热闹。

    “再来!哈哈!”

    杨蔓娘还是食言而肥,玩过头了。整整一个下午都没写字,一人一猫一狗一缸鱼,在温暖的书房里嬉戏。

    直到天擦黑的时候,老二杨士林回来,她才依依不舍的送走了两个调皮的小家伙,点上竹节灯,喝了一口红糖姜茶,开始在书房独自写稿子。

    对于即将要写的女尊文,杨蔓娘内心还是很有激情的,这对于话本儿作者来说显然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激情澎湃才能写出好作品。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第一个坎儿很快就来了!

    虽然没开文之前心里想的很好,但刚蘸上墨汁儿,准备下笔写主角名字,她就为难了。

    额,既然是写女尊文,那肯定要带穿越才有趣。

    可是既然要穿越的话,那么问题就来了!

    究竟是要让女主穿越过去,还是男主穿越过去呢?

    这次话本儿的主角是李雷,还是韩梅梅?这,绝对是一个问题啊!

    显而易见,女尊世界,如果韩梅梅穿越过去的话,那就是绝对的大宋女性爽文。

    可是,若让一个李雷穿过去。

    那额。

    试着想了想后续的情节和画面,杨蔓娘额头顿时开始冒虚汗,自己不会被大宋李雷们给捶死吧?

    扶额。

    李雷or韩梅梅,that is the question。

    究竟选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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