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文学 > 青春校园 > 小狗攻了豪门大佬后 > 15、一年期限情人

15、一年期限情人

    过了六点才下课。


    霍先生迟迟没有松口风,沈佑团团转地等了几分钟,还是决定去买一束花。


    还好之前打工的花店不算远,一点多公里,用跑就能以最快速度赶到,收到消息的时候他刚好到了店。


    迅速完成了挑选、包扎、装饰的步骤,他把花护在怀里一路跑回来,堪堪赶在六点二十八分前到了地方。


    还好,没迟到。


    “霍先生,这是送给你的。”


    沈佑笑起来,看着男人顿了一下,似乎有些迟疑地伸手接过他的花,明艳花瓣和那人冷白的肤色形成巨大的反差。


    他绕过车尾上车关门,耳边传来一道淡淡的声音。


    “谢谢。”


    沈佑转过头,看到霍矜年正打量着那束向日葵,神情已经恢复一如既往的平静,狭长眼尾微微下垂,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但我说过,你不用讨好我,下次人直接过来就行。”


    沈佑不甚在意地哦了一声,“也不算讨好吧。”


    闻言,霍矜年将花放在大腿上,转了眼看他。


    此刻天色渐晚,少年人逆着光的轮廓清俊柔和,他歪了歪头,一双桃花眼里笑意清浅。


    “之前不是说过我在花店打工吗?辞职前的那个下午,店里刚好新进了一批花,尤其向日葵开得特别好看。”


    他的语速很慢,像是在把什么一点点剖开,摊在阳光底下晒了晒,“那个时候我就想着,好想让霍先生也看看啊。”


    “不过当时有客人来,我就忘记拍照了,今天下午又想起这件事,还是很想让霍先生看看开得很漂亮的向日葵,所以就跑去买了一束来。”


    沈佑不觉得这有什么,却眼睁睁看着霍先生的神情从细微的惊异变成面无表情,眉峰蹙起,审视的视线上下打量着他。


    这个姿态压迫感极强,很少有人会在这个时候维持对视,早就速速低下头认错,一边流冷汗一边心里狂打鼓了。


    当然了,沈佑是那个胆大包天的例外。


    “怎么了?”


    他眨了眨眼笑道,不仅继续直勾勾地和人对视,还敏锐地嗅到那散发出来的不悦气息,并不是真的生气或怎么样了。


    反而有种——


    有种不知道该怎么办,反正先维持着凶相的虚张声势,和一点点纠结。


    有点可爱。


    沈佑心里刚冒出这个大逆不道的词,就见霍矜年倏地转过了脸,从大衣口袋摸出一包烟,随意磕出一根含在唇间。


    他没有点火,似乎只是用这个动作缓解情绪,而后声音低沉地给司机报了一个地址。


    “先去这里。”


    语速太快沈佑没听清,但猜测应该是什么酒店的名字。


    干这事确实去酒店比较方便,哪有人一开始就把情人带回家的?还是滚|完|床|单就各自提上裤子走人更合适吧。


    不知道会做到什么时候,能不能赶上最后一班公交,还是说在酒店里睡一晚,第二天再走?


    但是他没带换洗衣服,感觉又不是很方便……


    不等继续思考,车子已经在一栋大厦前停下。


    沈佑能看见门内灯火辉煌的商铺和来来往往的人流,觉得这应该是个很奢华的大商场,怎么都不像个酒店。


    霍矜年已经下了车。


    沈佑有些疑惑,但也跟着下了车,绕过车头跟上那人,“霍先生,是要买什么吗?”


    滚床单前专门要买的东西是什么?


    好像只有一种可能,他顿时耳尖微烫,又觉得疑惑未消。


    一般酒店里不都会配有吗?难道是觉得酒店的太劣质,要去买更贵更高端的吗?


    霍矜年道:“衣服。”


    “……”


    沈佑红着脸唾弃了自己一把,“我还以为总裁的衣服都是专人定制专人派送,然后直达衣柜的,完全不需要自己选购呢。”


    闻言,霍矜年看他一眼,“是这样没错。”


    沈佑猝不及防,而后一个荒谬的想法在脑海里升起,语气不由带了点试探。


    “所以,是要给谁买衣服?”


    “你。”


    沈佑睁圆了眼睛。


    下一秒,他的脑袋突然被按了一下,打断了所有胡思乱想的可能性,头顶传来一道声音。


    “没钱的时候不穿衣服,有钱了也不穿衣服,你是要成仙吗?”


    霍矜年仍然咬着那根没点燃的烟,说话时咬字有些含糊,显得冷淡而费解。


    他很快放开了手,余光瞥向那毛绒绒的脑袋,发现被压下去的头发立刻翘了起来,是和主人一样执拗的性格,又无意识摩挲了一下指腹。


    手感还不错。他想。


    “不是说了一次十万吗?”


    一次十万,用不了一个月就能赚三四十万,能说已经完全没有了还款压力。


    再笨的小孩都知道自己解放了,可以吃点好的穿点暖和的了,不用像之前一样勒紧裤腰带紧巴巴过日子了。


    在只有五六度的寒风里,穿这么一件一点绒都没有薄卫衣,可怜巴巴给谁看呢?


    “哈哈。”


    沈佑突然轻笑一声。


    他摸了摸被按的地方抬起头来,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心情很好,但还是笑嘻嘻地狡辩道。


    “但有个典故不是这么说的吗?”


    “爱因斯坦成名前,穿着旧大衣走在街上,有人劝他买件新大衣,他说穿得再华丽,也没有人认识我。”


    “但爱因斯坦成名后,还是穿着那件旧大衣在大学里上课,朋友劝他买件新大衣,他却说穿得再破旧,也有人认识我。”*


    “我没钱的时候就穿成这样,有钱了还是穿成这样,也没什么奇怪的吧。”


    霍矜年耐心地听完他的歪理,眉心刻痕愈深。


    “不管那大衣是新的还是旧的,至少都是件大衣,在秋冬不会冷,你看看你现在穿的是什么玩意?”


    他碰了碰这人的卫衣帽子,觉得这衣服简直和纸片一样劣质单薄,不过空有个御寒的壳子。


    “给你的钱呢?”


    霍矜年突然想到另外的可能性,比如隐瞒了债务的性质,比如修改了欠债金额,“说话。”


    听出男人的语气变化,沈佑也敛了耍赖的架势,认真道。


    “还在那里,我没动过。”


    他的真正打算是不可能让这人知道的,便若无其事道:“其实就是因为突然有钱了,没什么实感,忘记要用了而已。”


    霍矜年扫过这人无谓的神色,下意识蹙了蹙眉,一股细微的烦闷涌上心头,仿佛指缝间逃走了什么滑不溜手的东西。


    他收回手,不咸不淡道:“钱都能忘记用,真是前所未闻。”


    “好啦好啦。”


    沈佑看了看霍先生的脸色,妥协似的迅速改口,握住男人的手腕往车子的方向拽了拽。


    “下次我会穿多点来见霍先生的,现在还是正事要紧,我们回车上吧?”


    霍矜年却反手拎住了这人的卫衣帽子,不让他溜走。


    “跑什么,跟上。”


    ……


    这个国际商场很有名,位于寸土寸金的商圈中心,装修豪华恢弘,往来人流量极大。


    沈佑还以为会随便进到一家店里,买一两件保暖的外套就走了,却见霍矜年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卡,他们走另一条通道来到了顶楼。


    一抬头,霍先生已经坐在沙发上了,而十几个店员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将他团团围住。


    “客人,我给您量一下尺码,来,双臂打开……”


    “小哥哥长得好俊!平时喜欢穿什么款式的冬装呢,这里有一本册子,都是咱们品牌的当季新品,来挑一挑吧。”


    “看您选择有些困难,不妨来看看模特走秀?喜欢哪一套您告诉我们就好,andy安排一下!”


    霍矜年靠在沙发里,单手支着额头,看着沈佑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询问和走流程,紧张得用手直抠裤边。


    简直像只在农村里土生土长大,初来乍到大城市的泥腿子小狗,脏爪子踩在一尘不染的地板上,一低头就能看到的局促拘谨和格格不入。


    他觉得这人多半会朝自己投来求助的目光,再不济,也会露出一点茫然无措的神色。


    但当他抬眼看去,却只看到一张明亮的、好奇的笑脸。


    “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弄这个,首先应该要怎么做呢?”


    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这人就像湿漉漉的小狗甩毛一样迅速甩掉了被动和拘谨,再次将主动权拿在手上。


    从始至终,目不斜视。


    不管那双眼睛是在看他,还是正看向别的地方,似乎都一如既往,坚定明亮。


    “……”


    霍矜年一时竟有些失神,沉默许久后偏过了头。


    他不知怎么觉得不太痛快,抬手松了松领口,那种感觉却没有缓解多少。


    下一秒,身前突然投落一道影子,轻快的声音在耳边炸响。


    “霍先生,好看吗?”


    沈佑平举着双臂,像是索要一个拥抱一样敞开怀抱,有些孩子气地笑问道。


    这是获得众人一致点头的,他自己也很喜欢,但看到沙发上的男人抬起头,定定地看了他一眼时,又突然有些紧张起来。


    应该……是好看的吧?


    “好看。”


    霍矜年舌尖抵住上齿列,不知道止住了什么话,最终只吐出了言简意赅的两个字。


    确实不错,甚至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虽然这小孩长得好,行动又来去如风,一条破麻袋都能披出威风凛凛的架势,但陡然穿上了一身质感好的衣服,整个人还是亮眼了十个度。


    最重要的是,看着暖和不少。


    而后男人像是突然来了兴致,接过当季新品的厚图册,放在交叠的大腿上翻开,又挑了几套让拿上来。


    “喜欢什么颜色的?”


    沈佑先想了想,“都可以。”


    这个回答怪招人烦的。霍矜年翻看图册的动作顿了顿,淡淡道:“都可以是什么意思。”


    沈佑正忙着套上新衣服,闻言随便解释了一下。


    “就是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也没有特别讨厌的,什么颜色都能穿,也什么颜色都穿过。”


    “我觉得没什么差别。”


    眼看气氛不太对,一旁的工作人员连忙打圆场。


    “因为您皮肤白,又长得特别俊,什么颜色都能驾驭得住,都说人靠衣装,我看啊,在您这倒过来才是对的。”


    霍矜年瞥了那人一眼,突然将图册一合,对沈佑招了招手,“过来。”


    那衣服肩膀上有一个比较复杂的设计,被这人乱扣一气后看起来别别扭扭的,他让人弯下腰来,慢条斯理地解开又系好。


    “不过……好轻啊。”


    沈佑看着他指尖的动作,突然道:“原来羽绒服这么轻啊。”


    小学的时候家里一度很困难,夏天的时候还好,几条薄衣服轮流换着穿,再旧也没事。


    冬天却不行,很冷的时候他就会把全部的衣服一层层套在身上,但一百条薄衣服叠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件塞棉的厚衣服。


    那几个月,他两只手的手指都被冻成了胡萝卜,天天在座位上打寒颤,连笔都握不住。


    班主任实在看不过眼,便送了他一件家里小孩穿旧了的棉袄,很厚,但也很重,仿佛一套硬邦邦的盔甲。


    那盔甲陪他熬过了整整三个寒冬,直到再也穿不下为止。


    沈佑都不知道秋冬的厚衣服居然能做得这么轻,云朵一样轻飘飘的,却又像个天然的小火炉,自顾自暖烘烘地发着热。


    霍矜年手上的动作一顿,抬起眼去看这人的脸。


    但注意他的视线,那眉眼间难得流露出的些许怅惘,便如烈日下的积雪,转瞬便被一个灿烂的笑取代了。


    那晚张南理传了资料过来,他粗略看过这人的十八年。


    父亲在他六岁时车祸去世,母亲因此落下终身残疾,又在他十五岁时癌晚期去世。


    他在小县城的学校上完了初高中,休学一年半,跳过两级,高考开天辟地考出一个省状元。


    十七岁时独身跨越万里,来到这个北方城市上大学。


    想必吃了很多苦,才成长成现在这样的人。


    “好了。”


    霍矜年隔着衣服,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沈佑的肩膀,在他看过来时,又收回手避开。


    “刚才试过的几套全要了,送到这个地址。”


    而这样一个人,最多最多做他一年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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