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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娇气咸鱼也能当教皇吗? 2、CH.02

2、CH.02

    忽来一阵暖熏的南风。


    摇动枝头上的紫藤萝,那沉甸甸、连串星子一般的花簇便筛抖起来,掉落满地。一对双栖鸟在金丝笼里鸣叫。


    雪斐拘谨地坐在玻璃窗边,鸵鸟真皮皮革的白色长沙发里,上面铺着一块浅紫色的天鹅绒布。


    极软。他坐姿笔直,并不让自己往下陷。


    对面墙上则挂有精美的中东地毯,应当是订制,用金丝银线织出圣书中光明神的诸多显迹。


    他现在正在西区大主教的私邸。


    进行正式的拜谒、授柄。


    他本身家境富裕,幼时也曾去过宫廷。


    说实话,也不过如此了。


    芬芳馥郁的花香盈满庭院。


    阳光下,奇花异卉争妍斗艳地一块儿编出成片的、霞云一样的花光,穿透过蕾丝荷叶边、褶裥状的薄绸帏幔,绮惑朦胧地照在他脸颊。


    描出油画般,纤柔美丽的少年轮廓。


    雪斐自觉状态不佳。


    小半个月的颠簸。


    让他的脸色苍白如玉。


    却增添了几分荏弱之感,反而有种殉道者般的圣洁。


    哦,多么漂亮的小神父。


    区主教姗姗来迟,在见到他的一刹那,不由地欣赏。


    早听说过这一届的神学院有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小美人。


    果然名不虚传呢。


    他亲手拿起鎏金骨瓷茶壶,双指拈起花瓣那么大的银勺舀一点茶叶,沏上热水,杯盘叮当作响。


    放的是东方茶叶。


    雪斐闻出来了。


    十分清香,一盅黄金只能换一小瓷罐,颇珍贵,他家也有。


    区主教竟然随意地拿出来招待头一回见的客人。


    不知平日里奢侈到何等田地。


    例行公事进行了一些问询。


    雪斐对答如流。


    区主教笑着,微微颔首。


    心里想:这个聪明的小阿多尼斯,从此要被糟蹋在小山沟里了。


    美有什么用?权势比美更持久。


    “回风村那儿的教堂是个老教堂了,约有四五百年历史。是最老的一批。房子虽旧,但很结实。是个好地方呢,风景极美,没有污染。


    “上一任的神甫尽职尽责,和本地人关系不错。


    “我记得那还有个老修女在守房子。人手不知够不够用,你需要的话,到时候看着再招几个人,本堂的捐赠资金任你调配。”


    雪斐欲言又止:“……”


    听上去可没一毛钱啊。


    不过,好在他读神学院期间,不用花销,因此将父母和哥哥们所赠的钱都储在银行,存起不少一笔利息。


    他打算自费修教堂。


    事实上,会来这个教堂就出于心血来潮。


    在学校时,他常受男人们的骚扰。


    有一回,雪斐的玫瑰念珠不小心掉进河里去了,他还没反应过来,便看见就近的人一个接一个、噗通噗通的扎到水里。


    他没大在意。


    那串玫瑰念珠在翌晨被一个追求者找回。对方挟恩求报:“我帮你找回重要的东西,你却不感恩,都不愿意跟我约会?”


    “我哪时说那串珠子很重要了?”


    雪斐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他,“我有一整盒差不多的,又不贵,三个铜币买一串。”


    临近毕业。


    所有人都在为了去更富有的教堂而勾心斗角、出尽百宝,雪斐却毫不上心,最终迟迟没有定下归属的教区。


    为此,此人总是来纠缠他。


    因烦不胜烦,故而板起脸、教训似的说:“我们的职责是代替神来爱世人,穷困区域的人们更需要我们的悯恤和教化。”


    这时,旁边有个不知哪来的老神父热泪盈眶地说:“孩子,你有一颗真正纯洁神圣的心。”


    他被吓了一跳。


    哪来的糟老头子神父?


    他长着浓密的白眉毛,几乎埋住眼睛,胡子浓的像野生灌木丛。穿的是灰色羊毛长袍,袖子上依稀曾有刺绣,但是布料老旧,边缘洗的磨毛边,感觉像是从出生起穿到现在。


    他安静得像一只屏息冬眠的动物,无形无嗅,无害无益,直到出声都无人察觉存在。


    找到脱身借口,雪斐热心肠地迎过去。


    老神父握住他的手,温和说:“好孩子,你愿意去我的教堂吗?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乐意去,那儿太老太老了。但是,是个好地方呢。后山有一片传承百年的苹果林,和一口老泉眼,用它们酿的甜果酒十分美味。”


    然后,雪斐便来到这里。


    ……


    临别时。


    区主教按照习俗,将一枝代表光明神的金盏菊别在小神父领口的钮孔上。


    他目露深深的矜悯,轻声说:“祝你好运,孩子。”


    .


    回风村是个古老的村庄。


    其实名字只有“回风”二字,这儿曾经是个镇子,自两千年前的索兰王朝时期就存在,曾有过辉煌的历史呢。


    然而,古时易守难攻是优点,到现代,却是实打实的缺点,交通不便使得经济不能流通,于是逐渐人口凋敝。


    黑泽尔勒缰停马,翻身而下,站在山坡上的一处高地。


    清炯炯的一双眸子俯眺着回风村。


    群山环抱的小村庄,看上去只有巴掌那么大。


    初春,乍暖还寒,遍野的片片青绿仍是寒天衰草。


    其间星星似的点缀着又艳又干的各色小花,像珠宝匠打完首饰后剩的宝石边角料,随意地一洒。


    蔚蓝如洗的天穹望而无垠,一径延伸至地平线。


    此时,他并非王太子。


    而是个名为“奈特”的骑士。


    一个路过的、寂寂无名的骑士。


    前方是老师的弟弟雪斐所在的村子吗?


    他不确定。


    都怪他疏忽,居然没有问得更清楚。


    路边一辆马车经过。


    是乡下人自己改造的那种马车,两匹驽马拉着臃肿、肥大的车厢,生锈的弹簧吱嘎响,车辙上尽是淤泥。


    车上挤满进城赶集回来的农民和牲口。散发出一股鸡圈、臭汗、酸奶和厩肥混在一起发酵过的气味。


    黑泽尔却并不介意。


    他十二岁起便外出行走,打仗时,经常裹一张斗篷躺在泥水地里睡觉。


    下坡路。


    马车开着车闸,走得慢吞吞。


    他轻策马儿,亦骑亦趋地跟上前去,礼貌地问车夫:“请问你知不知道,前面村子里的教堂是否来了一位新神父?”


    “你好,骑士先生。”


    车上的妇女红着脸,抢白,“哦,是听说教堂来个新神父。但还没见过。去年发瘟疫,附近的好几位神父与修女都去世了。”


    是的。


    黑泽尔想。


    他也是来了以后,才知道恩人谷东西南北有好几个小教堂。与其费工夫寄信来回,不如直接找人问。


    “请问他叫什么?”


    黑泽尔说。


    “谁知道吗?”


    “我媳妇儿见过一面,说是个美男子。”


    “我认识,我认识,是一位极其勤奋的好人呢,每日不是研读圣书,便是调配药水,在笔记本上写满了功课。”


    “……”


    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黑泽尔一愣,皱起眉。


    研读圣书?调配药水?写满功课?


    ——这么勤奋?!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老师尼昂嘟囔的样子,半是埋怨,半是显摆:


    “我弟弟是天底下一等一娇气的人,他学不了武,小时候我教他练剑,夜里哭着说手臂疼,从此便不练了。读书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正想着。


    农妇的大圆篮子里“喔噢”一声,扑腾飞出一只挣开绑束的大白鹅。


    黑泽尔眼皮不抬一下。


    一边沉思着,一边随手掐住鹅脖子,递回去。


    “确定吗?那位新神父是个勤奋的人?”


    “绝无错误!”对方拍胸脯,“都是我亲眼见到的。”


    他抬头笑了一笑。


    嗯。


    那肯定不是他要找的娇气小公子!


    便不特意绕路过去了。


    他的原则之一,便是讲求效率。


    “多谢您,好心的骑士先生。”


    “没关系,不用谢。”说完,他转身离去。


    马靴和腰上佩剑相撞,呛啷作响。


    乡下无聊的很。


    有此遭遇,几个结伴的村民一直到村里,都还在兴奋。


    “刚才那位骑士先生真是威风,你看他的剑,一定斩杀了许多魔物,痛饮魔血。”


    “我看只是个小白脸。他的脸上都没有疤,那才是男人的勋章。”


    “又一个赏金猎人。第几个了?最近可真不太平。”


    “可也没谁见过魔物啊。”


    “一定是有的。我赶马车的风险也变大了,多危险啊,我真该多收几个铜子儿!”


    “别废话了。你快一些吧,等下天色晚了,说不定魔物真的跑出来,把我们全吃掉。”


    临近村口。


    教堂的钟楼震响幽远浑厚的清音,叫人心神涤荡。


    三个孩子攀在墙头偷窥。


    他们很喜欢雪斐。


    最近天天往教堂跑,明明以前都不耐烦做礼拜。跟漂亮的神父说话简直像弹琴,每一句话都是按下黑白键,蹦出个美妙的音符。


    看啊。


    神父又在看书,动情处,还为之落泪。


    他真是光明神虔诚的信徒呢。


    雪斐坐在一张古旧的老书桌前。


    他手里捧着厚厚的圣书,因怕被突然跑来的村民撞见。——里面则别有洞天,夹藏着一本市面上正流行的小说,讲的是一对罗密欧与朱丽叶式对头家的男女主爱恨纠葛的故事,他看得津津有味。


    唉。


    哭累了。


    接着,他合上书,起身前往药剂室。


    打开门。


    差点踩中睡懒觉的大黄猫,它伸长四肢和尾巴,像融化一样不动弹,睡死过去了。


    “咯咯咯。”


    肥母鸡叫嚷着跟着雪斐,身后还有一大群仔子。小鸡毛绒绒的,叽叽喳喳,像一朵朵黄色、发着光的蒲公英。


    孩子们也挪动墙头的位置。


    透过开着的窗,可以瞧见雪斐正煞有介事地用玻璃杯子、试管调配五颜六色的液体。


    最后杯子里盛着一杯浅红宝石色的水。


    雪斐尝了一口,满意地点头。


    “一定是在发明新药。”


    “他成功了吗?”


    当然成功了。


    雪斐砸吧砸吧嘴巴,舌尖洋溢着甜蜜的滋味。


    今天这杯果汁调得真不错。


    新配方!


    他自豪地想。


    一转眼,雪斐入职小教堂已过去一段时间。


    他承续上一位神父的志气,毫无扩张信徒的想法,在将屋顶、墙壁修补过后,摆上自己带来的家伙什物,已过起懒洋洋的日子。


    千里迢迢地赶过来。


    可累坏他了。


    不管别的。


    他必须先休息上十天半个月,松快松快再说!


    如今可没有人管束他了。


    他是本堂神父。


    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对了。


    他新起头儿的小说昨晚趁灵感写了两页纸,今天也写几个字吧。


    如此想着。


    晚饭后。


    雪斐点起一支白蜡烛,盖上圆肚玻璃罩挡风。


    烛光中,他打开笔记本。


    一脸严肃地拿起羽毛笔饱蘸墨水,接着笔锋游走地书写起来。


    老修女探头看一眼。


    感动地想:新来的小神父真努力,有这股劲儿,他们教堂何愁不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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