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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0

    第46章 寿星


    “哦,事情是这样的……二位有所不知,楼窗牖跟我说,他是个商人,全靠着低买高卖赚些辛苦钱。”


    “可这次为了运送这只花瓶,他来无冬一趟,根本没带其他货物。如今要返回江宁,总不能空手而归吧?可他之前一门心思扑在花瓶上,根本没打听无冬有什么货物好带回去,现在手忙脚乱的,连该买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他就求我,能不能让吴氏商行低价卖给他一批人参、鹿茸之类的草药,还有些皮毛特产……他说把这些东西运回江宁,转手就能卖出高价,赚来的钱就能覆盖这次的损失了。”


    “我当时琢磨着,大批量出货,本就要给些折扣。眼看就要入冬了,这无冬的天气冷得快,九月还热得穿单衣,十月初就要转凉,十一月说不定就大雪封山了,万一碰上天气突变,十月末甚至十月初就飘雪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到时候大雪封山,往来行人断绝,凇江三省和关内的生意就彻底断了,吴氏商行那些人参鹿茸、皮毛特产,就算再金贵,也得压在仓库里。与其等着好好的货物烂在手里,不如打些折扣卖给楼窗牖,这岂不是双赢的好事?”


    吴识曲说到这里,还不忘强调一句,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真的,阿茷你一定要相信我,我都是为了家族的生意着想,绝不是心疼那几十大洋,想留着钱做自己的小金库。”


    齐茷:“……”


    顾鸾哕:“……”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吴识曲那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辩解,只牢牢抓住了他话里的关键信息——楼窗牖宁愿在花瓶上吃亏,也要用近乎白送的价格换取吴识曲低价出售的草药和皮毛。


    结合事后的种种来看,这哪里是什么双赢,分明是楼窗牖设下的一个局,就等着吴识曲这个纨绔子弟往里面跳。


    可细细想来,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首先,楼窗牖行商多年,多次往来于关内关外,怎么会不知道关外什么货物在江宁好卖?怎么就沦落到“现在手忙脚乱的,连该买什么都不知道”的地步?


    其次,就算是临近冬天,吴氏商行要大批量出货,折扣也绝不会低得离谱。吴识曲就算是吴家的长房嫡子,也没胆子把商行的货物白菜价往外送。


    楼窗牖能从这笔买卖里赚多少,真的值得他费尽心机,宁可毁掉自己的名声、甚至不惜和吴家撕破脸?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草率与荒诞。


    齐茷缓缓收回目光,落在茶杯里沉浮的茶叶上——那茶叶竟有几分像此刻的局势,看似散乱无章,实则牵一发而动全身。


    思绪不停旋转,恍然间,齐茷竟隐隐觉得,这整件事不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反而更像是一场……阴差阳错的误会。


    萧瑟的风卷着霜叶撞在窗棂上,发出细碎的声响。无数疑惑在心头盘旋,密密麻麻扯不清。


    指尖摩挲着微凉的瓷杯边缘,齐茷眸色沉凝——


    毫无疑问,那只形貌成谜的花瓶是楼窗牖与齐雁斜达成共识后,千里迢迢从江宁运送到关外的。


    从江南水乡到塞北寒关,其间关山难越、路途遥遥,运送这样一件堪比人高的易碎瓷瓶,要动用多少车马人手、耗费多少银钱粮草?寻常商人绝不敢轻易涉足。


    可楼窗牖偏就做了——这背后定然是买家许了足以让他铤而走险的丰厚报酬,丰厚到哪怕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哪怕要赌上半生积蓄,这一介逐利商人也甘之如饴。


    可世事偏就这般吊诡,楼窗牖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花瓶送达,那位神秘买家却骤然变卦,分文不肯支付,硬生生让楼窗牖赔得底朝天,连回江宁的盘缠都凑不齐。


    更难堪的是齐雁斜,作为牵线搭桥的古董掮客,买卖黄了不说,还落了个“介绍不靠谱”的名声。


    换作旁人,遭此奇耻大辱,只怕是早已提刀上门讨要说法。可这两人竟像是被抽去了脊梁骨一般,别说连半分报复的心思都不敢有,硬生生将这哑巴亏咽进了肚子里,甚至连句怨言都不敢对外吐露半分。


    这般的反常,反倒让齐茷嗅到了不对。


    指尖不由轻轻叩击桌面,齐茷敛眉沉思起来——


    齐雁斜与郑莫道过从甚密,又借着古董掮客的身份游走于凇江三省的达官显贵之间,手眼通天,绝非没有报复的能耐;


    更何况,古玩行当最看重信誉,若是此事传扬开去,整个凇江三省都会知道,从齐雁斜手里接的买卖尽可随意反悔,这对他的声誉而言不啻于灭顶之灾。


    但凡有三分血性,也不会将委屈这般咽了下去,可偏偏齐雁斜就这般就认了栽。


    这几乎是明摆着的答案——那位从齐雁斜手中买下花瓶的买家定然是位权倾一方的人物,贵到齐雁斜宁可砸了自己的招牌也不敢有半句怨言,所谓的“名誉损失”在对方的权势面前,竟轻得像一片鸿毛。


    而楼窗牖与齐雁斜的关系,也绝非普通的合作伙伴那般简单,否则以商人逐利的本性,楼窗牖吃了这么大的亏,怎会不缠着齐雁斜要说法,反倒转头就自己找门路低价变卖花瓶?


    怕是两人之间早有默契——或是楼窗牖握着齐雁斜的把柄,或是齐雁斜许了他更大的后续利益,才让他甘愿咽下这口血亏。


    如此一来,楼窗牖低价变卖花瓶的举动便不像是作伪——这般盘根错节的利益纠缠、这般动辄倾家荡产的风险,楼窗牖疯了才会为了几车草药皮毛,就拿这桩关乎身家性命的买卖做赌注。


    如此看来,买家毁约是真,楼窗牖走投无路之下低价售出花瓶也是真。


    可若是这般,后续官司是怎么回事?


    既然这花瓶早已被他们弃如敝屣,为何时隔不久,楼窗牖又要反过头来打官司,执意要将这只花瓶从吴家取回?


    这举动太过反常,透着股说不出的诡异。


    齐茷抬眸望向窗外,霜叶漫天飞舞,像极了眼前混乱的局势。


    他缓缓拧紧眉头,心底冒出一个冰冷的猜测——或许,卖的时候,楼窗牖和齐雁斜是真的不想要这个花瓶,但随后不久,他们又忽然需要这只花瓶了。


    可为什么?


    这个疑问像块巨石,沉沉压在心头。


    一个猜测在齐茷心头盘旋,像深秋薄雾般挥之不去。


    指尖轻轻摩挲着袖口,齐茷白皙的脸颊上笼着一层浅淡的愁绪,连带着声音都染上几分迟疑:“识曲兄,这花瓶送进吴家之后……是不是发生过什么异状?”


    吴识曲被问得一愣,随即连连摇头:“怎么可能?这花瓶我特意嘱咐管家好生收着,别说碰了,连库房的门都没让旁人多进,哪能出什么事?”


    没有吗……


    齐茷微微垂眸,睫毛如蝶翼般轻颤,掩去眼底的失望。


    就在这时,顾鸾哕忽然懒洋洋地开口:“识曲兄,不知可否容我们去贵府一观?”


    吴识曲一愣:“鸣玉兄这是何意?”


    “在下只是忽然想到,”顾鸾哕指尖敲了敲桌面,目光似笑非笑地扫过吴识曲,“若是这花瓶真出了什么岔子,贵府的管家也未必敢如实告诉你吧?”


    “……有道理!”吴识曲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虽然他也不知道顾鸾哕的话有道理在哪儿,但一想到能邀请齐茷去他家中坐坐,吴识曲便当即拍板:“二位快随我去寒舍一观,不管是要查花瓶,还是要问什么,只要你们开口,我定然办到。”


    说着,他的目光又黏在了齐茷身上,语气软得像麦芽糖:“阿茷你千万别客气,只要是你开口,要我做什么都可以的。”


    顾鸾哕的脸“唰”地一下就绿了,酸意像潮水般从心底涌上来。他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胳膊,将齐茷牢牢护在身后,对着吴识曲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识曲兄,既然如此,那就请吧。”


    那架势,活像是护着狗盆里狗粮的狗,半点不肯让旁人越雷池一步。


    齐茷被他护在身后,鼻尖蹭到顾鸾哕身上淡淡的阳光的味道,脸颊微微发烫,像被秋阳晒红的霜叶。


    齐茷轻轻推了推顾鸾哕的胳膊,低声道:“鸣玉兄,不必如此。”


    “听话。”顾鸾哕侧头看齐茷,眼底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认真,指尖轻轻按住他的肩膀,不让他往前挪半步。


    ******


    吴家是无冬本地的望族,现任家主吴灯晦身居财政局秘书长之位,家族煊赫异常,老宅也坐落于寸土寸金的城南。由于历史悠久,吴家老宅并非新式公馆,而是古色古香的老式宅邸。


    推开朱漆大门,迎面便是嶙峋假山与潺潺流水,草木的清苦气混着泥土的湿润扑面而来。院墙内侧的枫树枝繁叶茂,绯红的霜叶迎着秋日暖阳,在青砖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几只麻雀落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着,给这座肃穆的老宅添了几分艳色与生气。


    吴识曲领着两人穿过抄手游廊,廊下挂着几串风干的桂花,香气清甜。路过花园时,还能看到几个园丁在修剪花枝,见到吴识曲都恭敬地躬身问好。


    吴识曲摆了摆手,一副纨绔子弟的做派,一路上却都挤在齐茷身边,打着给齐茷介绍园子的名义,不停地在齐茷耳边叽叽喳喳,吵得像八百只鸭子。


    顾鸾哕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的火气更盛,故意加快脚步,挡在齐茷和吴识曲中间,还时不时地跟齐茷说上几句闲话,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


    “阿茷喜欢这种老式的老宅?”


    齐茷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轻轻点头:“瓦有古意,树有禅心,风过回廊,草繇木条,千年风雅尽皆于此,设计此宅院之人,必是风流蕴藉、高情逸态之辈。”


    顾鸾哕听得心里一阵犯酸,偏偏顾垂云土匪出身,顾公馆是新式公馆,让顾鸾哕一句风雅都说不出口,只能憋着酸意说:“你若是喜欢这些,我也寻个清静的地方,给你建一座宅邸。”


    齐茷闻言失笑,刚想出言拒绝,吴识曲却直接凑过来说:“阿茷要是喜欢清静,我在吴家后院给你收拾一间厢房,你随时可以来住。”


    “不必了。”顾鸾哕抢先开口,话语中的酸意几乎要溢出来了,“阿茷住我那里就好,清静又方便,不必麻烦识曲兄。”


    齐茷:“……”


    他什么时候说要住顾鸾哕那里了?


    齐茷无奈地看了顾鸾哕一眼,却见对方冲他眨了眨眼,眼底满是威胁。阳光落在顾鸾哕的脸上,勾勒出他俊朗的轮廓,竟让齐茷一时语塞,没好意思拆穿他。


    穿过几重院落,终于找到了吴府的管家吴揽。


    这位管家约莫四五十岁年纪,是跟着主家长大的家生子,眉眼间带着几分老派的严谨,穿着一身青色的长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见到吴识曲时,他的神色才柔和了些,躬身行礼:“少爷。”


    “吴叔,”吴识曲摆了摆手,侧身让开身后的齐茷与顾鸾哕,补充道:“我带了两位朋友来府中,祖母此刻在何处?”


    吴揽的目光在齐茷的素色长衫与顾鸾哕的笔挺西装上扫过,随即躬身回话,声音压得极低,像是生怕惊扰了宅内的静谧:“回少爷的话,老夫人午间用过膳后便歇下了,这会儿还没醒呢。”


    他顿了顿,目光瞥向廊外斜斜拉长的日影,说道:“按老夫人往日的规矩,怕是还要再歇半个时辰才会起身。”


    吴识曲闻言顿了顿,转头看向齐茷与顾鸾哕,周身的纨绔气淡了几分,多了些难得的靠谱气息。


    “鸣玉兄,阿茷,”他抬手拱了拱,语气里带着几分歉意,“按道理说,你们初次登门,我该先引二位拜见祖母,这是应有的礼数。但祖母年事已高,近些年午睡愈发浅,稍稍一点动静就容易惊醒,醒后便要头疼半日,实在经不起折腾。”


    他带着几分歉意地说道:“今日便由我僭越一回,做主先不打扰祖母歇息。等改日祖母精神好些,我再专程带二位来拜见,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齐茷垂眸声音温润如秋水:“识曲兄言重了,老夫人安歇为重,礼数倒是其次。我们今日前来本就有琐事相询,原也不必特意惊扰老夫人。”


    顾鸾哕靠在廊柱上,指尖转着文明杖,闻言微微颔首:“识曲兄说的是,敬老为先,自然该顺着老夫人的规矩来。”


    见两人都无异议,吴识曲松了口气,转身重新看向吴揽时直奔主题:“既如此,那便先不说祖母的事了……我再问你,上次我给祖母贺寿时送的那只大花瓶,你还有印象吗?关于那只花瓶,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怪事?”


    听闻吴识曲询问那只巨大的花瓶,吴揽皱着眉想了半晌,才缓缓开口:“少爷说的是给老夫人贺寿的那只?我想起来了……当时少爷送回来后,我就把它锁进了西跨院的库房,派了专人看管,旁人连靠近都不许。”


    他顿了顿,语气里多了几分犹豫:“若是说有什么怪事……倒是表少爷之前提过一嘴,说那花瓶……”


    吴揽磨磨蹭蹭不肯往下说,直到吴识曲不耐烦地皱起眉,语气沉了下来:“吴叔,有话就说,吞吞吐吐的做什么?”


    吴揽这才硬着头皮补完后半句:“……会变色。”


    “变色?”吴识曲当场就笑出了声,拍着桌子道,“少爷我活了二十多年,还是头一回听说瓷器会变色的……那小崽子是怎么胡诌的?”


    吴揽自动忽略了“小崽子”三个字,恭恭敬敬地答道:“表少爷说,那花瓶平日里瞧着是雪白色的,但有一回他偷偷溜进库房,却见那花瓶变成了青色的……”


    青色的!


    东汉青釉绘玄鸟纹瓶!


    齐茷与顾鸾哕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


    齐茷站起身,冲着吴识曲拱拱手:“识曲兄,我们能否见一见这位表少爷?”


    “当然可以!”吴识曲当即点头,转头对吴揽说,“吴叔,去把南歌那小崽子叫来。”


    吴揽面露难色:“少爷,表少爷现在应该在演武场练拳,怕是不好打扰。”


    “练拳?”吴识曲愣了一下,随即嗤笑一声,“就他那小身板,跟小鸡崽子似的,还练什么拳?走,我们亲自去演武场找他。”


    ……


    吴识曲领着两人往后院的演武场走,一边走一边解释:“吴叔说的表少爷,指的就是我祖母的娘家侄孙。我祖母娘家姓盛,当年在凇江北省也是响当当的大户,世代驻守边疆,权势不比咱们凇江的顾吴柳杜差。”


    “祖母常念叨,她出嫁那年十里红妆,丹枫大街上都摆满了她的嫁妆,堵了整整一条路。”说着,吴识曲叹了口气,语气里多了几分唏嘘,“可惜后来清廷腐败,割了凇江北省的大片领土给俄国。盛家带头领着百姓抵抗拼死不服那些老毛子的统治……后来凇江三省总算把老毛子赶了出去,可盛家也就这么没了,男女老少都死在了战场上,就剩了那小崽子这一根独苗。”


    顾鸾哕闻言,脸上的轻佻淡了几分。他出身军旅世家,最是敬重这些为国捐躯的英烈。齐茷也微微蹙眉,眼底闪过一丝悲悯,轻声道:“盛家一门忠烈,令人敬佩。”


    “可不是嘛。”吴识曲点点头,“祖母心疼这孩子,自两岁起就把他接到府中抚养,视如己出。不过这小崽子性子倔得很,一点都不像我这般随和,整日里板着一张脸,跟谁都欠他八百吊钱似的。还总说要继承盛家的志向,保家卫国,简直比老古板还老古板。”


    说话间,几人已经来到了演武场。


    远远就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在空地上打拳,一招一式有模有样,虎虎生威。


    那孩子穿着一身缩小版的军装,腰间系着一根黑色的腰带,头发剪得短短的,露出光洁的额头,半点没有孩童的娇憨。


    “瞧见没,就是那小崽子。”吴识曲指了指那个身影,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


    顾鸾哕看得有趣,忍不住叫了声好:“不愧是盛家后人,小小年纪就有这般气度。”


    盛南歌闻言回过头来,齐茷这才看清,这孩子五官俊朗,眸若寒星,明明还是稚气未脱的年纪,却板着一张小脸,颇有几分小大人的威严。


    盛南歌的目光先落在吴识曲身上,眼底的嫌弃毫不掩饰,像在看什么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吴识曲,你又领着什么不三不四的人进府了?”


    吴识曲:“……”


    他刚想发作,就被顾鸾哕拦住了。顾鸾哕饶有兴致地看着盛南歌,觉得这孩子实在有趣。


    盛南歌的视线扫向顾鸾哕,落在对方一身笔挺的西装和手中的文明杖上,嫌弃更甚:“哪来的假洋鬼子……吴识曲,我不是早就和你说过了,你再交这些狐朋狗友,我就去找姑奶奶,让她把你的腿打断。”


    顾鸾哕:“……”


    他活了二十多年,还是头一回被一个八岁的孩子怼得哑口无言。


    齐茷在一旁看得忍俊不禁,嘴角微微上扬,像霜叶被风吹得轻轻颤动,看得顾鸾哕心头一软,连被怼的无奈都淡了几分。


    直到盛南歌看向齐茷,瞧见对方一身洗得发白的素色长衫,周身温润的书卷气,脸色才勉强缓和了些,但说出的话依旧带着股老气横秋的味道:“这位兄台瞧着倒是正经人家的读书人,吴识曲,你是不是又忽悠人家来陪你胡闹?”


    说着,盛南歌竟径直走到齐茷面前,规规矩矩地弯腰行了一礼,语气郑重:“这位兄长,若是吴识曲在何处冒犯了你,你尽管告知于我,我替你做主。”


    齐茷:“……”


    顾鸾哕:“……”


    吴识曲:“……”


    清清白白的纨绔少爷在自家表弟心里就这口碑,吴识曲的脸瞬间青一阵白一阵红一阵,半天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他张了张嘴,最后只憋出一句:“小崽子,你别胡说八道!我是那种人吗?”


    “你是。”盛南歌毫不犹豫地答道,语气斩钉截铁。


    吴识曲:“……”


    顾鸾哕在一旁看得哈哈大笑,文明杖在地上敲了两下,顾鸾哕笑道:“识曲兄,看来你在自家表弟心里的形象可不太好啊。”


    吴识曲恼羞成怒,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瞪着盛南歌,气鼓鼓地说:“我们来找你是有正事的!别在这里胡搅蛮缠!”


    齐茷也愣了一秒,随后连忙解释,声音温润如春风:“盛兄多虑了,我与识曲兄……嗯,也算是一见如故,并无冒犯之说。”


    “盛兄”二字让盛南歌眉眼舒展了些,“一见如故”也让吴识曲眉开眼笑,唯有顾鸾哕被这句“一见如故”酸得瞬间脸黑。


    他上前一步,再次将齐茷护在身后,对着盛南歌皮笑肉不笑地自我介绍:“小兄弟,在下顾鸾哕,字鸣玉,并非什么不三不四之人。”


    “东方小福尔摩斯”的名头,在无冬地界向来是“天下谁人不识君”。


    盛南歌一听“顾鸾哕”三个字,眼神微动,随即却撇了撇嘴:“原来是你啊……我听闻你出身军旅世家,却不务正业地做什么侦探,把家国天下抛在一己私欲之后,一门心思扑在儿女情长的案子上。我常常以你的例子自省,警告自己万万不可玩物丧志,更不能将私情置于家国大义之前。”


    顾鸾哕:“……”


    第47章 寿星


    顾鸾哕算是看出来了,吴识曲家的这小崽子就是个行走的毒舌机,谁说话怼谁。


    齐茷在一旁轻轻拉了拉顾鸾哕的袖子,示意他别跟孩子计较。


    顾鸾哕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无奈,对着盛南歌扯了扯嘴角:“小兄弟倒是有志向,不过查案并非玩物丧志,洗沉冤于尘寰,辨是非以清明,虽无战场热血,却亦是保家卫国之行。”


    盛南歌皱着小眉头,似乎在琢磨他的话,半晌,似乎是找不到话来反驳顾鸾哕的话,才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嘟囔道:“油嘴滑舌。”


    吴识曲听得倒吸一口凉气,连忙拉了拉盛南歌的袖子:“祖宗……”


    “我还没说你!”盛南歌转头瞪向吴识曲,半点面子都不给,“身为吴氏长房嫡子,不思进取也就罢了,还整日遛鸡斗狗、寻欢作乐。如今家国危难之际,你却只顾着自己享乐,世上再难找出比你更废物的人了!”


    “……”吴识曲声音干涩,“南歌,是斗鸡遛狗,不是遛鸡斗狗,顺序错了。”


    盛南歌当场瞪眼:“你还有脸说!”


    吴识曲瞬间闭了嘴,像只被掐住脖子的鹌鹑。


    顾鸾哕和齐茷在一旁看得憋笑,努力了许久才保住了自己的功德。


    盛南歌的目光再次落回齐茷身上。明明只是个八岁的孩子,眼神却锐利得像把小刀子,看得齐茷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等着他的批评。


    谁知盛南歌憋了半晌,竟憋出一句:“罢了……你出身穷苦,却能明白只读圣贤书救不了华夏的道理,愿意走出书本已是难能可贵,何必再苛求于你……”


    齐茷:“……多谢盛兄嘴下留情。”


    他垂着眼,长睫掩去眼底的无奈。


    顾鸾哕看得心头一软,忍不住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像是在安抚受了委屈的小猫。


    盛南歌抬了抬下巴,又问:“你们找我,是为了郑莫道的案子?”


    顾鸾哕挑眉,倒没惊讶这孩子的敏锐,只淡淡点头:“确实与郑莫道的案子有关。我们来找你,主要是想问一问……关于那只花瓶的事。”


    “花瓶?”盛南歌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你们说的是那个夜里会变色的花瓶?”


    “对对对!就是它!”吴识曲连忙凑上前,语气急切,“南宝,快跟哥哥说说,那花瓶到底是怎么回事?”


    求人的时候就改口叫“南宝”了,盛南歌十分鄙视吴识曲的见风使舵,他翻了个白眼,却还是认真回忆起来:“那都是去年的事了,好多细节我都记不清了,但有一点我肯定没记错——那花瓶在黑夜里,确实是青色的。”


    他皱着小眉头,努力回想:“应该是去年八月吧……当时我要去库房……嗯,找一样东西。”


    盛南歌含糊其词,没说要找什么,但看他这吞吞吐吐的模样,几人都心照不宣——那定然不是什么能让大人知道的东西,否则也不必黑灯瞎火地独自去库房翻找。


    顾鸾哕忍不住逗他:“小兄弟,你该不会是去库房偷东西了吧?”


    盛南歌的脸瞬间红了,瞪了顾鸾哕一眼:“胡说八道!我只是……只是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能用的旧兵器,想拿来练练手。”


    吴识曲吓得当场瞪大了眼睛:“祖宗,祖母不允许你碰这些的!要是让她老人家知道,你要让她去北平哭长城吗?”


    盛南歌闻言露出一口阴森森的白牙,赤/裸/裸地威胁:“你敢告诉姑奶奶,我就让表舅给你娶个河东狮,让她一天打你八遍。”


    吴识曲震惊的不由后退了一步,看盛南歌的目光像看什么恐/怖/分/子——没想到这小兔崽子背地里竟如此恶毒。


    吴识曲缩了缩脖子,再也不敢得罪这带着丹书铁券的小表弟。


    盛南歌继续说道:“那天夜里太黑,我走着走着就迷了路,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表哥放花瓶的库房……当时我看见一个大家伙盖着红布,好奇之下就掀开看了一眼,结果发现那竟是个青色的花瓶。”


    “我当时就觉得奇怪,”盛南歌的语气带着几分疑惑,“我曾听表哥说过,他给姑奶奶准备的寿礼是个通体雪白的花瓶,瓷胎白里透光,像上好的羊脂白玉。可我看到的那个,却是青幽幽的,和他说的完全不一样……我当时甚至怀疑过,这个花瓶是不是不是表哥给姑奶奶准备的那个……”


    “后来我又仔细瞧了瞧,发现花瓶上画的也不是表哥说的凤凰,而是一只黑色的鸟……”


    黑色的鸟!


    玄鸟!


    齐茷与顾鸾哕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难以掩饰的震惊。


    齐茷的指尖颤抖了三下,忙问:“盛兄,你确定那是黑色的鸟吗?”


    “我确定。”盛南歌说得斩钉截铁,“当时我还在想,表哥虽然平日里不靠谱,但涉及到姑奶奶的事向来谨慎,这次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在寿宴上送一只绘着黑鸟的花瓶,这不是咒人吗?我还想着要不要提醒他一下,结果第二天去看,那花瓶又变回来了。”


    齐茷连忙追问:“那之后呢?你再见过那只花瓶变色吗?”


    他屏息凝神,连呼吸都放轻了些。


    顾鸾哕瞧着他这副紧张的模样,忍不住伸手,轻轻按住他的手腕,用指尖传递了一丝安抚的暖意。


    齐茷微微侧头,对上他的目光,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了些。


    盛南歌点了点头:“我觉得这事太奇怪,第二天还真的又一次去看了一次。”


    此言一出,齐茷和顾鸾哕都屏住呼吸,就连吴识曲都好奇起来:“南宝,快说!”


    盛南歌的眼皮跳了跳,才让自己无视了吴识曲的不着调,说道:“我第二天特意找了个日头最足的时候去看。结果那花瓶又恢复了雪白色,上面画的也变回了红色的凤凰。”


    “我还以为是自己记错了,当晚就又去了一趟库房。谁知道差点被吴管家当成贼抓住,之后他就加强了库房的看管,我再也没找到机会靠近。”


    “再后来,我还没来得及再去确认,就听说表哥被那个卖花瓶的商人告了……”盛南歌说着,瞥了吴识曲一眼,语气里带着几分幸灾乐祸,“我就说你不靠谱,果然出事了吧。”


    吴识曲:“……”


    他现在严重怀疑,祖母把这小崽子接过来就是为了来气他的。


    齐茷的眸色瞬间沉了下去,一个想法在他的脑中缓缓呈现。


    齐茷看向盛南歌,意识到了一个问题:“盛兄,这花瓶会变色的事,你是不是告诉过别人……”


    若是这样,所有的疑点就都能说通了——神秘买家为了玄鸟之眼,从江宁买下这只东汉青釉绘玄鸟纹瓶。


    可等花瓶运到无冬,青釉变成了白釉,玄鸟变成了凤凰。买家以为自己被骗,当即毁约;齐雁斜可能也觉得是楼窗牖出了纰漏,不肯帮他斡旋;楼窗牖百口莫辩,只能含泪低价将花瓶卖给吴识曲。


    可没过多久,他就从吴府的人口中听说了“花瓶夜间变色”的怪事——这分明是与玄鸟之眼相关的神迹,他根本没有出错!


    楼窗牖与齐雁斜商议后,深知这只堪比人高的花瓶无法偷盗,又因是给吴家老封君准备的寿礼,吴家绝无再次售卖的可能,无奈之下才想出了打官司这一招,想名正言顺地将花瓶从吴家取回。


    如果真相真是如此,那整个事件就只差最后一块拼图了——


    盛南歌坦然点头:“说了……我觉得这事太诡异,就告诉了伺候我的女仆静渚姑姑。”


    果然!


    齐茷与顾鸾哕再次对视,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了然。


    秋日的阳光穿过枫树枝桠落在两人身上,绯红的霜叶留下光影斑驳,将这一瞬间的默契衬得格外清晰。


    秋日的风裹着霜叶,斜斜穿演武场而过,将青石板上的绯红卷得簌簌作响。


    齐茷立在漫天飞红里,垂眸看向身侧的盛南歌,长睫如蝶翼轻颤,语气平和得听不出半分探究,仿佛只是在问一个很平常的问题:“盛兄,不知对于这位静渚姑娘,你知晓多少?”


    盛南歌皱着眉头,小大人似的认真回想了片刻,才说道:“静渚姑姑是姑奶奶亲自派来照顾我的女仆,自从我来到吴府,就都是她在照顾我。”


    “她平日里话不多,性子沉着,做事情却极有分寸,府里的闲事半点不打听,比那爱嚼舌根的某人靠谱多了。”


    说到最后,盛南歌还不忘扭头瞪了眼吴识曲,无声地表示着这个“某人”到底是谁。


    吴识曲:“???”


    怎么这也点我?


    盛南歌没理吴识曲快要杀人的目光,而是转身问齐茷:“齐兄,你怀疑静渚姑姑?”


    齐茷闻言连忙摇头,清洌的嗓音像碎玉落银盘:“这说不上是怀疑……花瓶变色本就是世间罕见的异事,便是静渚姑娘随口对旁人谈及也实属寻常。更何况,我们连半分证据都没有,断不能凭臆测便将此事扣在她头上。”


    “还是齐兄明事理。”盛南歌松了口气,小脸上露出几分认同,“既如此,几位随我去见见静渚姑姑便是。她向来老实,我问她,她定然不会隐瞒。”


    顾鸾哕靠在一旁的枫树干上,指尖转着文明杖顶端的墨玉。风把他的西装衣角吹得猎猎扬起,与齐茷素净的长衫相映,倒像是一幅冷暖交织的秋景图。


    他挑了挑眉,语气里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调侃:“还是小兄弟痛快,比某些只会哭哭啼啼、抱着茶杯感怀遇人不淑的纨绔强多了。”


    这话精准戳中吴识曲的痛处,吴识曲瞬间炸毛,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差点跳了起来,脸红脖子粗地嚷嚷:“顾鸣玉,你少在这里含沙射影,我那是……那是触景生情,感念世事无常!”


    “哦?”顾鸾哕挑眉,缓步走到齐茷身边,极其自然地替他拂去肩头落着的一片霜叶,动作亲昵得像是做过千百遍。


    温热的气息拂过齐茷耳畔,顾鸾哕故意压低声音,却又恰好能让吴识曲听见:“感念自己花一块大洋买了个会变色的花瓶,转头就被人告上公堂,成了无冬城笑柄的‘无常世事’?”


    “你!”


    吴识曲气得浑身发抖,撸起袖子就要冲上来揪顾鸾哕的衣领,却被盛南歌眼疾手快地拦住。


    小家伙人不大,力气倒不小,死死拽着吴识曲的胳膊,皱着眉严肃道:“表哥,正事要紧,再耽误下去,天就要黑了,到时候想查也查不成了。”


    吴识曲这才悻悻地收回手,狠狠瞪了顾鸾哕一眼,嘟囔道:“算你狠!等这事了了,我非要跟你好好算算这笔账。”


    顾鸾哕嗤笑一声,半点没把他的威胁放在眼里,转头凑近齐茷耳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低声调侃:“阿茷你看,这吴大少除了会斗鸡遛狗、花钱买乐子,也就只剩嘴硬这一个优点了。”


    温热的气息扫过耳畔,带着淡淡的独属于顾鸾哕的味道,让齐茷的脸颊微微发烫,像被秋日染红的霜叶。


    他轻轻推了推顾鸾哕的胳膊,低声道:“鸣玉兄,休要戏言。”


    “好好好,听你的。”顾鸾哕笑得眉眼弯弯,眼底的不羁瞬间化作温柔,如同被春风融化的冰雪,“不逗他了,咱们正事要紧。”


    几人说着,便跟着盛南歌往他的住处走去。


    盛南歌的住处很是偏远,他们一路穿过抄手游廊,不远处的绯红霜叶被风吹得簌簌作响,在空气里交织出独特的秋意。


    吴识曲走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解释,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生怕顾鸾哕和齐茷误以为吴府苛待功臣之后:“原本南歌的住处在后院的内院,跟府里的姑娘们住得近,祖母说这样方便照顾。但这小崽子非要闹着搬到前院来,说什么不愿意做被人保护的懦夫,要自己历练……真不是我们苛待这孩子,让他住这么偏远的院子。”


    盛南歌闻言,下巴抬得更高了,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小胸脯挺得高高的:“我是男子汉大丈夫,自然要顶天立地!我以后要保护姑奶奶,还要保护表姐妹,怎么能天天跟姑娘们挤在一起?难不成以后还要靠她们保护我?那也太丢人了。”


    顾鸾哕听得有趣,忍不住逗他:“哦?那小兄弟打算怎么保护她们?就凭你这打拳的架势?”


    “自然能保护!”盛南歌梗着脖子,语气坚定得很,“我每日都在演武场练功,师傅说我进步很快,以后定然能成为像我祖父那样的英雄!”


    “有志气。”顾鸾哕笑了笑,倒没再调侃他。


    ——他出身军旅世家,最是敬重有报国之心的人,哪怕对方只是个八岁的孩子。


    齐茷也微微颔首,眼底带着几分真切的赞许:“盛兄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志向,实在难得。”


    说话间,几人已经走到了盛南歌的院子。这座小院地处前院的偏僻角落,远离了主院的喧嚣,显得格外清静。院门口没有精致的雕花,只有两株老枫树,枝桠遒劲,秋风一吹,绯红的霜叶纷纷飘落,铺了一地的艳色。


    院内的布置也极为简单,没有假山流水,也没有奇花异草,空荡荡的院子中央只立着一方青石桌,四周摆着四个石凳。


    石桌旁的枫树下堆着一小堆刚扫起的霜叶,显然是有人刚打扫过。墙角放着几个木制的兵器架,上面摆着几把尺寸小巧的刀枪剑戟,想来是盛南歌平日练功所用。


    院内的仆从也寥寥无几,齐茷放眼望去,只看到一个穿着青布衣裙的女仆正在低头打扫院子。


    这盛南歌倒真是非同寻常——


    吴家乃是无冬望族,盛南歌又是老封君的心头肉,什么奢侈之物不是招手即来,即便他想像吴识曲一样当个纨绔,看在他家中长辈已经尽皆血洒疆场、只留他一根独苗的份上,吴家老封君也只会心疼得由得他。


    但偏偏他住在偏僻无人的院子里,住处如此简朴,不见半分奢华——如此心性,将来绝非庸碌之辈。


    “静渚姑姑,我们回来了。”盛南歌快步走进院子,语气比在演武场时柔和了许多,像只收起利爪的小兽。


    那女仆闻言,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身来,齐茷这才看清她的模样,不由得微微一怔——他原以为“静渚姑娘”是个年轻姑娘,却没想到对方竟已有三四十岁的年纪,身材微微发福,眼角和额头爬满了细密的皱纹,但眉眼间带着几分天然的温和,笑起来时眼角的纹路弯弯,格外慈祥。


    静渚将手中的扫把靠在墙角,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快步走了过来,对着盛南歌微微躬身:“少爷回来了。”


    她的目光扫过跟在盛南歌身后的齐茷、顾鸾哕和吴识曲,连忙又行了一礼,语气恭敬:“见过三位少爷。”


    “静渚姑姑不必多礼。”盛南歌摆了摆手,直接开门见山,小脸上带着几分认真,“我今日带几位兄长来,是有件事要问你。”


    “少爷请讲。”


    “还记得之前我跟你说过的事吗?”盛南歌的语气沉了沉,“就是表兄买回来给姑奶奶祝寿的那只大花瓶,夜里会变成青色的事。”


    他顿了顿,目光澄澈地看着静渚:“这件事,你后来有没有告诉过其他人?”


    “花瓶……变色?”静渚闻言,脸色瞬间一白,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身体微微一晃,也不知是内心里脑补了什么,此刻竟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她这反应太过反常,几乎是不打自招,在场几人瞬间便明白了七八分。


    盛南歌见状,连忙上前一步,伸手将她扶了起来,语气温和,没有半分责备之意:“静渚姑姑,你别怕,我没有要问责你的意思……当初我告诉你的时候,也没嘱咐你不能说出去,现在自然也不会怪罪你……你只需要如实告诉我,这件事你告诉了谁?”


    静渚被盛南歌扶起来,身子还在微微颤抖。


    她看了眼盛南歌真诚的眼神,又看了看一旁神色平静的齐茷和似笑非笑的顾鸾哕,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些——她知道这位表少爷的脾气,向来是刀子嘴豆腐心,既然他说了不怪罪,那便定然不会追究。


    “是我糊涂。”静渚叹了口气,语气带着几分愧疚,眼眶微微发红,“按理来说,少爷告诉我的私事,我不该对外人提及。但我家那小儿子今年才五岁,正是调皮捣蛋的年纪,那日夜里突发高热,哭闹不止,怎么哄都哄不好,我实在没了办法,就把少爷说的花瓶会变色的事当成故事讲给了他听,想让他安静下来。”


    “那孩子听完之后,果然就安静了,乖乖地睡了觉。”静渚继续说道,声音里带着几分后怕,“我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不会有其他人知道。可少爷也知道,我住的地方是府里的下人房,几户人家挤在一个小院里,墙壁薄得像纸,隔音极差……我讲故事的时候,声音稍微大了点,就被住在我隔壁的娘家侄女听到了。”


    齐茷闻言,向前微微迈出一步:“不知你的娘家侄女叫什么名字?”


    “她叫桃枝。”静渚连忙答道,语速飞快,“那孩子命苦,父母在她年幼时就走了,一直跟着我长大。后来她长大了,我托人给她找了份差事,现在也在一户人家做女仆,平日里也能时常来看我。”


    “桃枝?”


    齐茷和顾鸾哕同时愣住,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与了然。


    这个名字,他们再熟悉不过——正是齐雁斜家中那个手脚麻利、看着可怜至极的女仆。


    为了确认无误,齐茷又追问了一句,语气依旧平和:“不知这位桃枝姑娘的主家姓甚名谁?”


    静渚皱着眉想了想,语气有些不确定:“这我就不太清楚了。我们做下人的,有规矩不能随意讨论主家的事,免得招来祸端。不过……桃枝每次来看我,提起她的主家时,都会称呼‘齐老爷’,说那位老爷……嗯……待她还算是好……”


    齐老爷!


    这三个字一出,院内瞬间安静下来,只有秋风卷着霜叶的声响,簌簌地落了一地。


    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但这么多巧合叠加在一起,事情已经洞若观火——桃枝的主家“齐老爷”,定然就是齐雁斜——


    作者有话说:我发现我真是个有骨气的人,这个班我说上就上说加就加,世界上几个人这么有骨气


    忽然发现我搞错了一件大事,就是关于时间线上的问题,为了维持一些必要的逻辑,所以我将顾垂云的生日从农历八月十三改成了八月初十,接下来的具体日期大家读起来可能会发现,嗯,不对啊,正文里的时间线已经过去好多天了,它不是现在标注的日期啊……


    (打个比方,我设定郑莫道的死亡日期是9月11日,根据原本的设定,赵非秋的死亡时间是9月21日,中间过去了10天,我正文也是按照10天的时间去写的,但是调整过后,赵非秋的死亡时间让我改成了9月16号,这样一来时间点就对不上了)


    对不起,都是我的疏忽,我发现的时候自己都是蒙的,这么重要的设定怎么能错……救命……现在重新调整大纲已经来不及了,求轻拍(跪下)


    第48章 寿星


    静渚的话将事情的经过说得明明白白,顾鸾哕站直身子,走到齐茷身边,压低声音道:“阿茷,如今看来,事情已经洞若观火。”


    齐茷抬眸看向他,眼底也明明白白地表示着了然。


    “没错,”齐茷的声音清洌如碎玉,一字一句地清晰说道,“这桩怪事里的所有的疑点,现在都能说通了——”


    神秘买家为了寻找玄鸟之眼,而决定买下远在江宁的、与玄鸟之眼的线索有关的东汉青釉绘玄鸟纹瓶。


    于是,他们通过齐雁斜牵线,让江宁商人楼窗牖从江宁本地的陆姓人家手中买下了这只花瓶,再由楼窗牖千里迢迢运送到关外。


    可等楼窗牖千辛万苦将花瓶运到无冬,花瓶却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在白天变成了白釉凤凰纹瓶。


    买家见状,以为自己被骗,当即毁约;


    齐雁斜或许也觉得是楼窗牖出了纰漏,不肯帮他斡旋;


    楼窗牖百口莫辩,又急需钱财返回江宁周转,只能低价将花瓶卖给了吴识曲。


    可没过多久,盛南歌无意发现了花瓶竟然在夜间会变色的秘密,但他还没来得及细究,就被吴府的管家当成了贼。


    盛南歌没有办法查探下去,便将这个故事告诉了照顾自己的女仆静渚。


    静渚为了哄因生病而哭闹不止的儿子,将花瓶会变色的秘密当成故事讲给儿子听,却因为房间的隔音不好,被住在一起的娘家侄女桃枝听到。


    桃枝就从静渚姑姑这里听说了花瓶夜间会变色的事,此事又不知为何流传到了齐雁斜的耳中。齐雁斜瞬间便明白了,楼窗牖千里运送的这只白釉凤凰纹瓶并非赝品,而是真正的玄鸟纹瓶,之前的变色只是奇异之物产生的异状——这恰恰说明了这只花瓶的不同寻常。


    齐雁斜与楼窗牖商议后,深知这只白釉凤凰纹瓶是吴识曲送给吴家老封君的寿礼,明抢不行、暗偷也难、更不可能再次购买,便想出了打官司这一招,想名正言顺地将花瓶从吴家取回。


    “如此一来,所有的事情都串联起来了。”顾鸾哕补充道,语气里带着几分嘲讽,“倒是没想到,这桩看似复杂的公案,竟然是因一个孩子的高热哭闹和一个女仆的随口讲述而起……当真是世事难料,充满了荒诞的巧合。”


    吴识曲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半天没反应过来。


    他不知前因后果,也没怎么听明白齐茷和顾鸾哕究竟在说什么,但有一点他却明白得很是清楚:“所以……我是被齐雁斜和楼窗牖那两个混蛋给算计了?他们拿我当冤大头耍?合着我花一块大洋买个花瓶,还得替他们背锅,被人告上公堂?”


    “不然呢?”顾鸾哕瞥了他一眼,话说得半点不客气,“不然你以为,凭你这连花瓶真假都分不清的智商,能摊上这么一桩‘奇事’?”


    “顾鸣玉!你又埋汰我!”吴识曲气得脸都红了,撸起袖子就要上前理论,却被盛南歌再次拦住。


    “表哥,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盛南歌皱着眉,小大人似的训道,“我知道你受了委屈,但那个花瓶和郑法官的死亡案有关,无冬市上上下下多少只眼睛都盯着呢,你可别搅和进去,反而连累了家里。”


    吴识曲一怔,所有的火气竟然在瞬间消了下去。


    齐茷见状提出了告辞:“盛兄说的是……识曲兄,此事牵连甚广,我与鸣玉兄就不耽误二位了……天色已晚,我们就先告辞了。”


    顾鸾哕也附和道:“此事确实不像你们想得那么简单,识曲兄,听我一句劝,这事你就别掺和了。”


    吴识曲觉得顾鸾哕这话说得很是难听,但他也知道事情的轻重——他一个纨绔子弟,什么都做不了主,哪里敢像个二傻子一样一头扎进去,给家里带来麻烦?


    吴识曲的目光落在齐茷霜白的侧脸上,一瞬间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半晌终是说道:“好,我送你们出去……”


    几人正准备转身离开,院门口忽然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一个穿着浅绿色衣裙、梳着双丫髻的小女仆快步走了进来,对着吴识曲躬身行礼:“少爷,老夫人醒了,请您和表少爷过去一趟。另外,老夫人也知晓了有客人来访,特意吩咐一并请两位客人过去见见。”


    女仆口中的“老夫人”指的便是吴府的老封君盛凤君。本来刚进府的时候,齐茷和顾鸾哕就应该先去拜见盛凤君,但当时盛凤君在睡午觉,吴识曲便做主先去找盛南歌。没想到他们要离开的时候,盛凤君竟然醒了。


    盛凤君是长辈,现在既然醒了,又特意遣人来告知,那么齐茷和顾鸾哕便没有不去拜见的理由。


    “祖母醒了?”吴识曲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转头对齐茷和顾鸾哕露出几分歉意的神色,“实在抱歉,二位。本来刚进府的时候,我就该带你们先去拜见祖母,只是当时……没想到现在祖母醒来,还特意让人来请,还请二位移步。”


    齐茷连忙摇头:“识曲兄言重了,如今老夫人既然已经午睡醒来,还特意相召,我与鸣玉兄是晚辈,自然要过去拜见,这是应尽的礼数。”


    顾鸾哕也收起了平日里的轻佻,语气沉稳了许多:“敬老为先,理当如此。老封君德高望重,能得她召见,是我们的荣幸。”


    见两人如此给面子,吴识曲瞬间松了口气。


    几人便跟着小女仆,转身往主院走去。


    一路上穿过层层回廊,秋风卷着霜叶,落在廊下的青石板上,又被风吹起,像一群纷飞的红蝶。廊柱上的朱漆虽有些斑驳,却依旧透着古朴的韵味,廊檐下悬挂的宫灯随风轻轻摇晃,灯穗扫过廊柱,发出细微的声响。


    吴识曲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给两人介绍吴家的布局,语气里带着几分难以掩饰的自豪:“我们吴家这老宅,可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当年我曾祖父选址建宅的时候,特意请了北平有名的风水先生来看,说这里是块风水宝地,能保家族兴旺。”


    盛南歌跟在一旁,听到吴识曲的吹嘘,忍不住拆台:“表哥,你又吹牛……上次你还说这老宅里有藏宝阁,藏着金银珠宝和武功秘籍,结果我找了三天三夜都没找到,最后被吴管家抓住骂了一顿,还罚我抄了十遍家规。”


    “那是你笨。”吴识曲脸一红,梗着脖子反驳,“藏宝阁藏得那么隐蔽,哪能是你说找到就能找到的?我告诉你,我小时候亲眼见过祖父进去过,里面肯定有好东西。”


    “我看你就是在骗人。”盛南歌毫不退让,眉头皱得紧紧的。


    “我没有!”


    “你就有!”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叽叽喳喳的,宛如八百只鸭子在斗嘴。


    齐茷走在后面,看着两人吵吵闹闹的模样,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苍白的脸颊上多了几分鲜活的气色。


    顾鸾哕将他的神色看在眼里,眼底闪过一丝温柔,故意放慢脚步,凑到他身边,低声调侃:“阿茷,你看,他们俩倒真是表兄弟,一个爱吹牛,一个爱拆台,搭配得倒是默契。”


    齐茷轻轻“嗯”了一声,侧头看向他,眼底带着几分笑意,清冽的嗓音软了几分:“盛兄性子直率单纯,识曲兄……心地也不坏,只是孩子气了些。”


    “哦?”顾鸾哕挑眉,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醋意,“阿茷倒是对他们评价不低。怎么,比起我这个‘油嘴滑舌’的侦探,你更喜欢他们?”


    齐茷闻言,脸颊微微一红,连忙别开目光,低声道:“鸣玉兄说笑了,各人有各人的性情,并无优劣之分。”


    “是吗?”顾鸾哕笑得眉眼弯弯,故意凑近了些,温热的气息拂过他的耳畔,带着几分蛊惑的意味,“可我总觉得,阿茷还是更喜欢我一些。毕竟……咱们可是共过患难的交情。咱俩才是天下第一好,对不对?”


    齐茷的脸颊更红了,轻轻推了推他的胳膊,示意他不要胡闹。顾鸾哕见状,笑得更开心了,也不再逗他,只是放慢脚步,与他并肩而行。


    不多时,几人便走到了盛凤君的院子。


    与盛南歌住处的简朴不同,这座院子虽然也透着古朴的气息,却处处透着精致。庭院中央有一方小小的池塘,池塘边围着汉白玉栏杆,栏杆上雕刻着精美的缠枝纹,水面上漂浮着几片残荷,虽已入秋,却依旧透着几分雅致。


    让人意外的是,这般精致的院子里,竟没有过多奢华的装饰,没有金银玉器,也没有奇花异草,只有几盆精心打理的兰花,叶片青翠,透着高洁之气,还有墙上挂着的几幅墨竹图,笔触苍劲,处处透着主人的清雅风骨。


    小女仆领着几人走进正厅,厅内的布置也极为简洁。


    正中央的主位上坐着一位头发半白的老夫人,她头顶戴着青色的抹额,穿着一身藏蓝色的老式袄裙,虽然年纪大了,脸上布满了皱纹,但精神头却极好,眼神明亮,透着一股久经世事的沉稳。


    这位老夫人便是吴府的老封君,盛凤君。


    她出身凇江北省的盛氏一门,祖祖辈辈都是凇江北省的封疆大吏,家世煊赫。后来嫁给吴家先祖,为吴家生儿育女、操持家事,将偌大的吴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晚清时期,还因德行出众,被朝廷封为五品宜人,身份极为贵重。


    “祖母!姑奶奶!”吴识曲和盛南歌同时走上前,躬身行礼,语气恭敬。


    盛凤君抬眸看向两人,眼神瞬间柔和了许多,像融化的冰雪,点了点头:“回来了。”


    她的目光随即转向齐茷和顾鸾哕,上下打量了两人一番,语气温和地说道:“听闻顾师长家的公子今日来访,识曲这孩子竟也不提前告知老身,如此失礼,实在该打,还望顾公子恕罪。”


    顾鸾哕连忙走上前,微微躬身行礼,语气恭敬又不失分寸,全然褪去了平日里的轻佻:“老封君言重了。晚辈顾鸾哕,字鸣玉,见过老夫人。我等今日来访,本就未曾提前递上拜帖,属于不请自来的恶客,能劳烦识曲兄招待已是万分感激。未能第一时间前来拜见老夫人,是晚辈的失礼,还望老夫人海涵。”


    他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既给足了盛凤君面子,也抬了吴识曲一把,全然不见在外时对吴识曲一句好话都没有的样子,没让人难堪。


    盛凤君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赞许,点了点头:“顾公子果然是将门之后,气度不凡,比识曲这孩子强多了。”


    吴识曲在一旁听着,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却不敢反驳,只能乖乖地低着头。


    盛凤君的目光随即转向齐茷。


    齐茷走上前,躬身作揖,动作标准而恭敬,语气沉稳:“学生齐茷,见过老夫人。”


    他立在那里,素色长衫衬得他身形清瘦,苍白的脸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像经霜的枫叶,带着几分易碎的温润。长睫低垂,遮住了眼底的思绪,只露出线条优美的下颌线,整个人透着一股温润如玉的君子之风。


    “好好好。”盛凤君连说了三个“好”字,语气里带着几分难掩的喜爱,“齐公子不必多礼,快请坐。”


    几人依次坐下,侍女很快端上了茶水和点心。茶杯是精致的白瓷杯,杯身上绘着淡淡的兰花纹样,茶水清澈,散发着淡淡的茶香。点心摆放在白瓷盘里,造型精致,香气诱人。


    盛凤君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语气亲切,像招待自家小辈一般:“你们一路过来也辛苦了,尝尝这道‘冰花白果’,看看合不合你们的口味,这可是老身特意让人做的。”


    齐茷看向桌上的点心,只见白瓷盘里摆着几块小巧精致的甜品,外皮金黄酥脆,上面淋着晶莹剔透的糖浆,撒着细碎的干果和冰糖碎,模样极为诱人。


    他拿起一块,轻轻咬了一口,只觉得入口甜而不腻,外皮酥脆,内里软糯,带着淡淡的干果香气,口感细腻异常,当真是一道珍品。


    盛凤君的眼神飘向远方,带着几分悠远的怀念,语气也变得轻柔起来:“老身记得,这道甜品是当年从白鹤城的道台府传过来的,据说是道台府的厨子做‘一品清廉’时出了差错,便用糖缠的面皮油炸后挂糖浆,撒上干果碎和冰糖碎,做成了这道‘冰花白果’。”


    “当年,我们凇江北省的孩子们都极爱吃这道甜品。每到节庆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做,整个街巷都飘着这道甜品的香气。”盛凤君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当年的孩子们都长大了,也不知道现在的孩子们还喜不喜欢这个味道。”


    “味道极好。”齐茷放下点心,语气诚恳地恭维道,“老夫人府上的厨子手艺精湛,这道甜品口感细腻、甜香醇厚,实属上上品,学生从未吃过这般美味的甜品。”


    盛凤君闻言看向齐茷,本是含着笑容在说话,但当她看清齐茷的脸之后,脸上的笑容却缓缓淡了下去,脸上露出几分诧异。


    她盯着齐茷的眉眼,目光里带着几分恍惚,像是透过他看到了许久以前的故人。那双明亮的眼睛里渐渐闪过一丝疑惑,随即又被惊诧取代,复杂的情绪在她眼底交织,看得一旁的吴识曲都有些紧张起来。


    檐外秋风卷着霜叶簌簌落在窗棂上,茶盏里的龙井还冒着袅袅轻烟,却压不住渐渐凝住的静谧。


    厅内的气氛渐渐安静下来,盛南歌啃着点心的动作也慢了半拍,偷偷拿眼觑着盛凤君的神色。


    过了许久,盛凤君竟轻轻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怅惘:“齐公子的眉眼倒是生得极好,瞧着……瞧着就叫人觉得亲切。”


    她抬了抬手,冲着齐茷温声招手:“孩子,你过来。”


    这话一出,几人皆是不明所以。


    吴识曲吓得猛地屏住呼吸,嘴里刚含住的半块冰花白果差点咽下去,张口就想拦着。可他抬眼瞥见祖母眼底那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时,到了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咽了回去,只敢缩着脖子,用眼神偷偷觑着齐茷,活像只被捏住脖颈的小鹌鹑。


    顾鸾哕眉峰瞬间蹙起,指尖下意识攥紧了文明杖,身形一动就要起身。


    他这反应快得像护犊子的野兽,却被齐茷眼疾手快地用指尖轻轻按在了手腕上。


    那力道极轻,带着微凉的温度,却像有安抚人心的魔力。


    齐茷侧头看了他一眼,长睫微垂,眼底藏着几分安抚的笑意,轻轻摇了摇头,示意他稍安勿躁。


    顾鸾哕喉结滚了滚,盯着他苍白脸颊上那点因起身动作泛起的红晕,终究是松了手,只是眉峰依旧皱着,目光死死黏在齐茷身上,活像在盯什么随时会被抢走的珍宝。


    齐茷收回目光,身姿端方地起身,素色长衫随着动作轻晃,下摆扫过青石地砖。


    他缓步走到盛凤君面前,腰身微弯,拱手作揖的动作标准得挑不出半分错处:“学生齐茷,见过老夫人。”


    “姓齐啊……”盛凤君慢悠悠地重复了一遍,尾音拖得有些长,带着几分悠远的意味。


    随后,她竟抬起手,用袖口轻轻擦了擦眼角,或许是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刚刚齐茷离得远,她远远只能看见一个身材挺拔的年轻人,等到现在齐茷离得近了,她才能看清齐茷的脸。


    盛凤君打量齐茷时,眼睛不由得眯了起来,像在透过这张年轻的脸,回望久远的岁月。


    那目光细细密密的,从他的眉峰扫到眼尾再落到下颌线,看得极其认真,连带着厅内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半晌,她才缓缓开口,声音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沙哑:“孩子,你的父母是做什么的?”


    齐茷垂眸,长睫掩去眼底的思绪:“回老夫人,家父在城中一家当铺做账房,平日里替人清点财物,还算安稳。家母……学生年少时从未见过,家父曾说,家母是在生学生的时候难产去世了。”


    “可怜的孩子……”盛凤君轻轻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怜惜。


    她抬起手,枯瘦的指尖带着微凉的温度,轻轻抚上齐茷的脸颊,那动作轻柔得像在触碰易碎的珍宝。


    她的眼神里渐渐漫上一层怀念,像蒙了雾的旧铜镜,映出模糊的故人身影:“你、你可愿做我的干孙?”


    这话一出,不仅吴识曲惊得张大了嘴巴,连顾鸾哕都差点把文明杖戳在地上。


    ——好家伙,这老夫人行事也太直接了点,见了没半炷香的工夫,就要认干孙?


    盛凤君说完,也觉得自己的话太过唐突,便补充道:“你别误会,老身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看你眉眼之间竟有几分我阿妹的样子,一时心有感慨,失了分寸。”


    她说着,眼角忽然泛起湿意,原本明亮的眼睛渐渐蒙上一层水汽,声音也带上了几分哽咽:“你们这些小辈可能不知道,我娘家还有个妹妹,她出生那天,府里的白鹤突然长鸣不止,父亲便给她取了个名字,叫作‘鹤君’。”


    “后来,父亲在一次宴会上遇到了一个从俄国留学回来的年轻人。那年轻人长得一表人才、器宇不凡,说起报国理想时眼睛亮得像星星。父亲见他是个可塑之才,又起了爱才之心,便主动将他收作女婿,许配的便是我的妹妹鹤君。”


    “我出嫁没多久,鹤君也被父亲送嫁,跟着那年轻人去了他的祖籍地山东兰陵。从凇江北省到兰陵何止千里,自那以后,我们姐妹俩就再也没见过面,只能靠书信往来,诉说彼此的近况。”


    “再后来……时局动荡、战乱四起,连书信都断了……”


    盛凤君的声音越来越低,双眼含泪,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眼看着就要掉下来。


    齐茷站在原地,神色依旧沉稳,只是眼底多了几分悲悯。


    他微微躬身,语气诚恳:“老夫人节哀。世事无常,或许鹤君夫人只是因为战乱断了音讯,未必便是坏事。”


    盛凤君用袖口擦了擦眼泪,吸了吸鼻子,看着齐茷的眼神越发柔和:“好孩子,你别怕,老身真的没别的意思……只是见你眉眼太像我阿妹,一时情难自已。说起来也是缘分,我阿妹嫁的那个年轻人,也姓齐……”


    “齐?”


    顾鸾哕眼皮猛地一跳,像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


    作者有话说:这个盛南歌就是预收《校园灵异事件调查报告》里主角盛所止的太爷爷~《校园灵异事件调查报告》会继续玄鸟之眼的故事,不过这本就是现耽探案文,而是灵异文啦~


    第49章 寿星


    姓齐、山东兰陵……


    几条线索在脑中盘旋,让顾鸾哕瞬间坐直了身子。他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文明杖上的墨玉纹路,脑子里的念头像走马灯似的转了起来。


    盛家是什么人家?那是凇江北省的顶级世家,盛凤君的父亲当年更是手握实权的封疆大吏。能被这样的人物看重、收作女婿的年轻人,绝对是人中龙凤,绝非寻常之辈。


    而人中龙凤,又怎么可能出生于贫苦之家?这年头,真要是饭都吃不上的穷苦老百姓,哪有闲钱读书习字,还能去俄国留学?


    而这个出身富家、年轻有为的年轻人却偏偏姓齐,祖籍是山东兰陵……


    顾鸾哕瞥了眼身旁垂眸静立的齐茷,想起他之前说过,齐茷的父亲齐照祖籍也是兰陵,家中原是兰陵大户。


    这么多线索凑在一起,像串珠子似的,串出一个大胆的可能。


    难不成,盛凤君的妹妹盛鹤君的丈夫,就是齐茷的祖父?若是如此,倒也能解释为什么齐照在家破人亡之后,没有去更加繁华的淮扬之地,反而千里迢迢北上出关,在关外定居。


    可转念一想,顾鸾哕又觉得不对。


    ——若是真有这层关系,齐照都已经费劲千辛万苦来到了无冬,怎么不来投奔姨母?


    盛凤君是吴家老封君,吴家在无冬是数一数二的大户,家道中落后投奔姨母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既不涉及尊严,也不关乎骨气。届时,有吴家的庇护,齐照何至于沦落到在当铺做个普通账房,连养活自己和儿子都费劲?


    他正思忖间,就听见吴识曲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祖母,我怎么从未听闻过这位姨祖母?府里的长辈们,也从未提起过她啊。”


    他这话问得直白,像个好奇的孩童,倒也打破了厅内的悲戚氛围。


    “你年纪小,不知道这些旧事也正常。”盛凤君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感慨,“我和阿妹最后一次通信,还是十几年前。她在信里向我抱怨,说她的儿子去日本留学一趟,回来就像变了个人,竟看上了个日本女人,要死要活的,非要娶那个女人进门,气得她丈夫差点犯了旧疾。”


    “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性子急躁,看了信之后火冒三丈,当即就写信去骂我的外甥,说他被日本的狐狸精勾去了魂,竟忘了自己的根,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要了。”


    “现在想来,我当时真是太冲动了。”盛凤君的眼眶又红了,“若我早知那是我和阿妹的最后一次通信,我定然不会那般苛责,定会好生劝慰她,让她放宽心,说说一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可如今,说什么都晚了……若是因我的信,让阿妹在家破人亡之际,和儿子的通话竟是责骂,我真真是……”


    眼见盛凤君又要哭出来,顾鸾哕连忙开口,语气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轻松,打破了这沉重的氛围:“老夫人,您也别太过伤感,说不定您的外甥只是一时糊涂,后来也醒悟了……不知老夫人可否记得,鹤君夫人的丈夫姓甚名谁?她生下的那个儿子,又叫什么名字?”


    盛凤君抬眸看向他,眼神里带着几分疑惑:“你问这个做什么?”


    顾鸾哕笑了笑,语气自然:“没什么,只是好奇罢了……您也知道,我是个侦探,职业习惯,遇到点线索就想刨根问底,这也算是我的职业病了。”


    他这话半真半假,但盛凤君信了。


    “原来如此……”盛凤君点了点头,倒也没再多问,闭上眼睛,开始仔细回忆起来,“让我想想……妹夫的名字,我还真记不太清了……当时父亲只看重他的才华和志向,我也没好意思仔细问过他的全名,毕竟是个外男……倒是我那个外甥,我记得,阿妹在信里提起他时,总爱叫他……”


    说到这里,她顿住了,像是在努力回忆那个久远的名字。


    顾鸾哕瞬间屏住了呼吸,指尖攥紧了文明杖,杖头的墨玉被他不停地摩挲。


    齐茷也微微低下了眉,长睫掩去眼底的所有情绪,只留下一片平静的剪影。


    檐外的秋风还在吹,霜叶落在窗台上,像在为这即将揭晓的往事伴奏着无声的序玉文盐曲。


    “他叫……”盛凤君斜倚在铺着厚厚锦垫的太师椅上,手指轻轻攥着一方绣着缠枝并蒂莲的锦帕,眼珠在眼眶里慢悠悠转了半晌,才缓缓吐出几个字,“我不知道他的全名,阿妹每次写信提起他的时候,都叫他……”


    空气仿佛在刹那间被冻住,连窗外掠过的秋风都放缓了脚步,屋内所有人的目光都黏在盛凤君身上,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


    这位盛家老封君虽已年迈,却自带一股久居上位的威仪,即便是沉默坐着,也让人不敢轻易出声惊扰,只静静等着那个或许能解开所有谜团的名字。


    盛凤君的声音带着老态的颤音,却依旧字正腔圆,一字一顿地说出了两个字:“安奴。”


    安奴……


    这两个字像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湖面,却没溅起预想中的涟漪——它和齐照齐庐川这个名字没有哪怕一星半点的关联,连偏旁部首都沾不上边。


    齐茷轻轻垂下眼睫,长而密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浅影,遮住了眼底的情绪。


    顾鸾哕挑了挑眉,心底那点刚冒头的期待瞬间落了空,杂七杂八的念头搅得他心口有些发闷。


    他沉默了一瞬,指尖漫不经心地摩挲着文明杖上的墨玉,压下那点莫名的失落,开口时语气已然恢复了平静:“安奴?这名字听着倒像个乳名,不像个大名。老夫人,敢问您的外甥大名是什么?总不能一辈子都叫这个小名吧?”


    盛凤君缓缓摇了摇头。她的脸上爬满了岁月的沟壑,却依旧能看出年轻时的精致轮廓。


    盛凤君的语气里带着几分茫然:“忘了……老糊涂了,记不清了……阿妹每次提及我那苦命的外甥,都只叫他安奴,几十年了,这名字刻在我心里,反倒把大名给忘了。”


    她顿了顿,眼睛里闪过一丝不确定,抬手轻轻拍了拍锦帕:“不过,想来应该就叫齐安吧……”


    竟真的不是齐茷的父亲齐照……


    ……不过也是,若是真的有盛凤君这样煊赫的姨母,齐照何至于窝在那个小当铺做个小小的账房先生,一辈子过得清汤寡水,连带着齐茷也受了那么多苦。


    盛凤君又颤巍巍地伸出手,手指轻轻搭上齐茷的手腕,冰凉的指尖贴着他温热的皮肤。


    她微微倾身,盯着齐茷的脸,眼底渐渐蒙上一层水雾,模糊了视线,语气里满是疼惜:“好孩子,你和我阿妹长得真像……眉眼、鼻梁,连这气质都一模一样……当年阿妹也是这样,一身的书卷气,温文尔雅,如芝兰玉树生于阶庭……我这才一看见你便情难自禁,拉着你不放,你别和我这老婆子计较……”


    齐茷试着抽了抽手,却被她轻轻攥住,骨节都隐隐发疼。


    他便不再挣扎,维持着俯身的姿势,声音温和:“老夫人请节哀……音信断绝未必就是遭遇了不测,如今战乱频繁,道路不通是常事,或许只是书信在途中遗失了,您的妹妹和外甥说不定还好好地活在世上。”


    盛凤君闻言却苦笑一声,眼泪终于忍不住滚落下来,砸在齐茷的手背上,带着点冰凉的温度。


    但不等别人劝她,她便自己就抬手用锦帕轻轻拭了拭眼角,声音中已满是悲伤:“好孩子,莫要安慰我这把老骨头了……快二十年了……我已经快二十年没有收到阿妹的信件了。这么长的时间,若是还活着,怎么可能一封信都不寄来?除了他们已经遭遇不测,还能有什么别的可能?”


    她的脸上满是绝望的苦涩,声音也带上了哭腔:“我和阿妹音信断绝的时候,正是德意志攻打山东的时候……听人说,青岛、胶州湾一带遭了大灾,到处都是战火,民不聊生。可我阿妹明明在兰陵,离胶州湾那边那般遥远,怎么也会……”


    话未说完,盛凤君的哭声突然变得凄厉,随即眼前一黑,身体直直地往旁边倒去,锦帕从手中滑落,飘落在地毯上。


    ——她竟是直接哭晕了过去。


    “祖母!”


    “老封君!”


    屋内顿时乱作一团,原本还算沉静的气氛瞬间被打破——


    齐茷被盛凤君死死抓着手臂,整个人被拽得微微前倾,想抽手又怕伤到昏迷的老人,只能僵在原地,霜白的脸上闪过一丝无措,整个人动弹不得。


    顾鸾哕见状,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齐茷身边,伸手就想去掰盛凤君的手指。可盛凤君虽已昏迷,手指却像焊死了一般攥着齐茷的手腕,顾鸾哕怕用劲太大会掰断老人的骨头,又怕力道太小没用,一时之间竟有些束手无策。


    吴识曲一个箭步冲到盛凤君身边,小心翼翼地扶住她软倒的身体,一声声焦急地喊着“祖母”,语气里满是慌乱,平日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盛南歌更是急得眼泪都出来了,转身就往门外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喊着:“大夫!快请大夫!”


    声音尖利得像被踩了尾巴的猫,惊得吴府的仆人纷纷从各处跑出来。


    一时间脚步声、呼喊声、桌椅碰撞声交织在一起,乱得像一锅煮沸的粥,却没人敢趁热喝了——这位老封君可是吴府的定海神针,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整个吴府怕是都要乱套。


    混乱持续了好一会儿,被匆忙请来的大夫终于赶到。众人七手八脚地将盛凤君抬到内室的拔步床上,大夫诊脉、施针,忙得不可开交。


    直到这时,齐茷的手臂才终于从盛凤君的手掌中解放出来。


    顾鸾哕第一时间就拉过齐茷的手腕查看,只见那截白皙如玉的手腕上,赫然印着一圈深红色的瘀痕,边缘处已经隐隐泛紫,与周围细腻的皮肤形成了刺眼的对比。


    “怎么伤成这样?”


    顾鸾哕皱着眉,语气里满是心疼,转身就从大夫那里要了一小罐治疗瘀伤的药膏,拧开盖子,一股清凉的草药味弥漫开来。


    他示意齐茷坐下,自己则半蹲在他面前,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挑了一点药膏,轻轻抹在齐茷的瘀痕上。


    他的动作轻得像在对待易碎的珍宝,抹一下就抬头看一眼齐茷的脸色,生怕自己弄疼了他。


    指尖触碰到那片温热的皮肤时,顾鸾哕能清晰地感觉到齐茷手腕处细微的颤抖,可这小君子却硬是咬着牙,脸上半点疼痛的表情都没有,眉头没皱一下,眼底依旧是一片平静,仿佛那圈狰狞的瘀痕不是长在自己身上。


    “你这小君子,脾气倒是比石头还硬。”


    顾鸾哕看得心头一阵发软,手上的动作更轻了些,还忍不住低下头,对着那片瘀痕轻轻吹了吹,温热的气息拂过皮肤,带着点痒意:“若是疼就喊出来,这会儿大家都忙着照顾老封君,没人会笑话你。”


    齐茷垂下眼,目光落在自己的手腕上,正好看见顾鸾哕那双蜜色的手覆在上面。


    那双手的皮肤比他的深了不少,是常年在阳光下暴晒才有的颜色,指尖并不细腻,反而带着一层粗糙的茧子,一看就不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该有的手。


    脑海中忽然闪过顾南行之前说过的话——


    “别盯着他看,这小子精得很,军旅出身,警惕性高得很——你别看他一副纨绔样子,实则是故意装出来的,不想和他大哥争家产罢了。”


    是了,眼前这个人哪里是什么不谙世事的纨绔,分明是个在军旅里摸爬滚打过的硬骨头,那些轻佻不羁不过是他的保护色而已。


    齐茷沉默了片刻,清冷的声音响起:“鸣玉兄,你手上的茧子,是打枪磨出来的吗?”


    “我的吗?应该是吧。不过也说不准……”顾鸾哕手上的动作一顿,随即若无其事地继续涂抹药膏,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我从小就野,养得糙,不只是枪,刀、剑这些武器也都玩过,谁知道是哪样磨出来的。”


    他拿起一旁的纱布,小心翼翼地缠在齐茷的手腕上,动作娴熟得不像话:“怎么忽然问起这个?”


    齐茷顿了顿,目光落在顾鸾哕的手上,缓缓说道:“只是忽然觉得有些奇怪……我看郑莫道先生的手也很粗糙,但却不是鸣玉兄的这种粗糙。”


    顾鸾哕缠纱布的手一顿,抬眼看向齐茷,眼底闪过一丝讶异,随即又恢复了轻佻的模样,指尖灵巧地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哦?你还懂这个?”


    齐茷垂眸,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浅影:“虽然邻里之间耕种的人家不多,但在下还是见过耕读之家的同窗的。”


    脑海中浮现出挚友赵自牧那双布满老茧的手,齐茷的声音柔和了几分:“在下挚友自牧兄便是出身耕读之家,幼时便要自己种田养活自己。在下所见,自牧兄的手掌心、指腹、关节处均有厚实的老茧,手指粗壮有力,手背上还有几道被野草划开的疤痕。”


    “而鸣玉兄的手虽是粗糙,茧子却多长在虎口、指根等位置,掌心反而相对平整。”他抬起眼,目光清亮如秋水,直直地看向顾鸾哕的眼睛,“依在下所见,郑莫道先生的手竟像极了自牧兄的手,是一双常年劳作的耕读人家的手。”


    顾鸾哕平视着他的目光,眼底的戏谑渐渐淡去,半晌才勾了勾嘴角,语气意味不明:“曲港也说了,郑世叔自己在家中开辟了一块土地,没事就会去种田,以警示自己不忘初心、莫要忘了先祖的筚路蓝缕。”


    “可郑小姐也说了,郑先生也会让郑小姐去填土。”齐茷的目光依旧清亮,“但郑小姐的双手却依旧白皙细腻,不像是做过粗活的样子。”


    “曲港毕竟是个女孩子,哪有让女孩子双手粗糙的道理?”顾鸾哕轻笑一声,伸手想去捏齐茷的脸颊,却被齐茷微微偏头避开。


    他也不尴尬,收回手,指尖轻轻点了点齐茷的鼻尖,语气带着几分调笑:“而且,想来世叔也不舍得曲港真的种地,不过是让她意思意思,体验一下罢了。但世叔是男子,既是要警示自己,自然要真刀真枪地干,双手粗糙也是情理之中。”


    说着,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怎么,小君子竟盯着人家女孩子的手不放?这可不是君子所为。”


    齐茷:“……”


    他瞬间就被顾鸾哕这句话堵得说不出话来,霜白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染上了一层红霞,宛如秋日里被晚霞染红的流丹枫叶,连耳尖都泛起了淡淡的粉色,衬得周遭的秋意都多了几分艳丽。


    顾鸾哕盯着他泛红的脸颊看了好一会儿,眼底的笑意越积越浓,像藏了一汪春水。


    这小君子害羞的模样实在有趣,比平时那副冷冰冰的疏离样子可爱多了,忍不住想再逗逗他,却又怕把人逗急了,只能强忍着笑意,收回目光,清了清嗓子:“阿茷,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觉得像郑世叔这样的权贵,必然不可能亲自下地种田,双手粗糙定是另有隐情,对不对?”


    齐茷抿了抿唇,没有说话,脸颊上的红晕却未褪去,依旧像熟透的枫叶。


    “可你有没有想过,这或许只是你的偏见?”顾鸾哕的语气认真了几分,“你所见过的权贵皆是人面兽心之辈,便觉得天下间的富人都不是好东西。按照你的这个逻辑,那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齐茷泛红的脸颊,细腻温热的触感让他心头微微一动,“那我问你,在你心里,我是什么样子的?”


    齐茷:“……”


    他沉默了片刻,抬眼看向顾鸾哕,眼神清澈,语气平静无波:“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顾鸾哕:“……”


    空气瞬间安静了下来,连窗外的风声都仿佛停滞了。


    顾鸾哕脸上的笑意僵住,像是没料到自己会被这么直白地怼回来,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随即低笑出声,笑声爽朗中带着点无奈:“好你个小君子,倒是一点都不嘴软……行,算你厉害。”


    ……


    内室里,盛凤君终于缓缓转醒,虽然依旧虚弱,却强撑着坐起身,由丫鬟伺候着靠在引枕上,神色倦怠。


    大夫叮嘱了几句注意事项,又开了几副安神的药方,便起身离开了。


    盛凤君挥了挥手,让丫鬟们都退下,只留下吴识曲在身边伺候。


    待一切安顿妥当,吴识曲才终于抽出空来,走到齐茷和顾鸾哕面前。


    他难得地收起了平日的吊儿郎当,整了整身上的衣衫拱手行礼,模样竟有几分人模狗样:“抱歉了二位,今日二位莅临寒舍,在下家中却出了这样的纰漏,实在是招待不周,还请二位海涵。”


    齐茷摇了摇头,语气温和:“无妨的,识曲兄……说来还要感谢识曲兄仗义相帮,今日若非识曲兄,我与鸣玉兄也不能这么快就得知这些往事。”


    “哪里哪里,举手之劳而已。”吴识曲摆了摆手,目光落在齐茷身上,带着几分真诚,“阿茷,你要是不嫌弃,以后有空常来玩。我家书房里有不少孤本,你要是感兴趣,随时可以来翻阅。”


    “不必了。”顾鸾哕在一旁听得脸色发黑,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了。


    他下意识地往前一步,将齐茷护在身后,手掌下意识地避开齐茷手腕上的纱布,确认没有碰到伤口,才抬眼冷着脸看向吴识曲,眼底的笑意彻底褪去,语气里的敌意毫不掩饰:“不劳烦识曲兄费心了。我与阿茷最近都忙着查案,可不是什么无业游民,想来近日是没空来贵府拜访了。”


    “无业游民”四个字被他咬得格外重,以至于吴识曲就算是再不学无术也听懂了顾鸾哕的话外之音。


    吴识曲当场脸色一黑,张嘴就想反驳,可话到了嘴边,他憋了一圈又一圈,愣是想不出什么像样的话术来反击,憋了半天,也只能憋出一句硬邦邦的话:“鸣玉兄且等着……吴某人不会一辈子都是无业游民的!”


    “哦?那我倒要好好看看,识曲兄日后能有多大的出息。”顾鸾哕挑了挑眉,语气里的敌意毫不掩饰,拉着齐茷的手腕就往门外走,“我们还有事,就不打扰老封君休息了,告辞。”


    说罢,不等吴识曲反应,便拉着齐茷快步离开了吴府——


    作者有话说:哕哕:老婆说我是坏东西,我能怎么办,那当然是坏给他看


    茷茷:???不是,你干嘛?


    以下省略八万字小黑屋


    第50章 大梁


    走出吴府大门,微凉的秋风扑面而来,带着点草木的清香,吹散了吴府里残留的沉闷。齐茷被顾鸾哕拉着走了几步,才轻轻挣了挣手腕:“鸣玉兄,松手吧,我的手腕不疼了。”


    顾鸾哕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拉着人家的手,他老脸一红,仿佛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错事,连忙慌张地松开齐茷的手腕,指尖却还残留着对方手腕细腻温热的触感。


    他轻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语气又恢复了惯有的轻佻随意:“怎么,小君子这是嫌弃我了?我不过是怕你走路不稳,好心扶着你而已。”


    齐茷没有接话,只是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纱布,又抬眼看向天边渐渐沉下去的夕阳。


    晚霞染红了半边天,将他的侧脸映照得格外柔和,霜白的皮肤泛着淡淡的红晕,像被秋霜浸染的枫叶,带着几分易碎的美感。


    顾鸾哕看着他的侧脸,心头忽然一软,那些轻佻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沉默地陪在齐茷身边,两人沿着街边的石板路慢慢走着,脚下的枫叶被踩得沙沙作响。


    ******


    夜幕彻底降临,无冬市陷入了一片沉寂。更深露重,月亮躲在厚重的云层之后,不肯露出半点真容,只透过云层的缝隙漏出一点惨淡的月光,洒在青石板路上,留下斑驳陆离的影子。


    没有太阳的夜晚,连风都带着刺骨的寒意,卷着地上的枯叶,发出呜呜的声响。


    赵非秋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身上的衣衫沾满了尘土,头发凌乱,脸色惨白如纸,眼神里布满了血丝,像一头受惊的野兽。


    他哆哆嗦嗦地抬起手,仓皇地敲了三下后门,指尖都因为用力而泛白。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道穿着黑色短褂的身影出现在门后。


    那人看到赵非秋,眉头瞬间皱了起来,压低声音呵斥道:“怎么这个时候来了?不知道现在风声正紧吗?巡警厅的人到处都在查案,你这个时候过来,是想把他们引到这里来吗?”


    赵非秋的声音中带着浓重的哭腔,身体抖得像筛糠一样:“我也不想的……可是,我会死的!他们会杀了我的!”


    他猛地抓住那人的袖子,指甲几乎要嵌进对方的肉里,眼神疯狂而绝望:“你们必须保护我,必须保护我!这是你们答应我的!”


    “赵先生,你冷静一点。”那人被他抓得生疼,却不敢用力挣脱,只能压低声音安抚,“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进来再说。”


    “我不进去!”赵非秋的情绪更加激动,声音都带上了几分尖厉,“我知道你们想干什么!你们已经打算对我卸磨杀驴了,对不对?我告诉你们,想都别想!”


    月色惨淡,透过云层的缝隙洒在他的脸上,将他脸上的疯狂与恐惧映照得淋漓尽致,宛如一只索命的恶鬼。


    他死死地盯着眼前的人,语气带着毁灭般的疯狂:“别人不知道他的来历,我却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郑莫道已经死了,死得那么惨,下一个就是我!你们若是不救我,我就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出去!到时候大家一起死!谁也别想好过!”


    那人的脸色变了变,随即又恢复了平静,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带着几分虚伪的安抚:“赵先生,你这是说的什么话?老爷怎么会抛下你不管呢?你为老爷做了那么多事,老爷都记在心里。你的要求,老爷不是都一一满足了吗?”


    他侧开身体,做了个“请”的手势:“赵老爷,请吧,老爷已经在里面恭候多时了。”


    赵非秋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眼神里充满了怀疑与恐惧。但他犹豫了半晌,终究还是抵不过心底的绝望,踉跄着走进了宅院——像是只想用力抓紧他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已然顾不上他抓在手中的,究竟是不是能够救命的稻草。


    ……


    屋内点着暖炉,跳跃的火焰将房间映照得暖意融融。赵非秋被寒风浸透的身体渐渐暖和了几分,可心底的恐惧却丝毫未减,依旧抖得厉害。他局促地坐在沙发上,双手紧紧地攥着衣角,目光不安地扫视着四周。


    不多时,一道修长的身影从内室走了进来。他径直走到沙发前坐下,动作优雅而从容。


    屋内的光线昏暗,光影明灭间,厚重的阴影挡住了他的脸,让赵非秋看不清他的神色,只能看到他嘴角微微勾起的弧度,带着几分冰冷的嘲讽。


    赵非秋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他颤抖着开口,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你……你得救我。”


    “慌什么?”那道人影轻笑一声,声音低沉而磁性,却带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你哪里会有危险?”


    “郑莫道死得那么惨……他肯定是因为玄鸟之眼死的!”赵非秋抖着身体,语气里充满了恐惧,“他们既然能杀了郑莫道,就一定能杀了我!我知道的事情那么多,他们不会放过我的!”


    那人却依旧在笑,笑声里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可是,谁会杀你呢?”


    他微微前倾身体,阴影笼罩着他,让他的声音都缥缈起来:“郑莫道私藏《商颂》,不听日本人的话,才落得那样的下场。你又没有不听话,日本人怎么可能会杀你?”


    “那他们为什么要用这么大的阵仗杀死郑莫道?”赵非秋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语气带着几分疯狂地质问,“他们是不是在警告我们?警告我们尽快找到玄鸟之眼?可是,这些年我们但凡找到有关玄鸟之眼的消息都送了上去,他们那么厉害都找不到,我们怎么可能找得到?”


    说着,赵非秋捂着头,蹲在地上痛哭流涕起来,声音凄厉而绝望:“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


    “别怕,不是为了这个。”那人的声音依旧温和,“齐雁斜私藏那只东汉的玄鸟花瓶被日本人发现了,日本人杀郑莫道,不过是杀给齐雁斜看、想逼他交出那只花瓶而已,和你没有关系。”


    赵非秋的哭声戛然而止,他猛地抬起头,脸上还挂着泪珠,眼神里充满了希望:“真的吗?他们真的是杀给齐雁斜看的?就为了让齐雁斜拿出那只花瓶?可是……”


    他的情绪瞬间又低落下去,眼泪再次涌了上来,哭着说道:“可是别浦死了……他们逼我杀了别浦……”


    提到“别浦”这个名字,赵非秋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脸上露出了极度痛苦的表情,仿佛承受着巨大的折磨:“你知道吗?别浦死的时候都三天没吃饭了,饿得都说不出话来,偏偏她的嘴唇一直在动,我看到了,她在问我为什么要杀她……”


    “她是我的女儿,是我和巧娘的女儿啊……”他的声音哽咽着,几乎要说不出话来,“我亲手杀了自己的女儿……我每晚都能梦到她,梦到她浑身是血地站在我面前,问我为什么要杀她……”


    那人坐在沙发上,静静地听着他的哭诉,脸上没有丝毫同情,反而闪过一丝浓浓的鄙夷。


    他见赵非秋哭得连头都不敢抬,连敷衍的安抚都不愿意了,只是用带着鄙夷的语气,不怎么走心地安抚道:“你不是还有清沔吗?清沔比别浦懂事多了,有她就够了。”


    “那怎么能一样?”赵非秋猛地抬起头,眼睛通红地看着那人,语气带着几分疯狂的质问,“在你心里,银钗的儿子和别的孩子能一样吗?”


    “啪!”


    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在房间里响起,打断了赵非秋的哭诉。


    赵非秋被打得偏过头,嘴角渗出了血丝。他捂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人,眼神里充满了惊恐。


    鲜血顺着嘴角蜿蜒而下,在下巴尖处凝成血珠,啪嗒一声砸在锃亮的皮鞋上,晕开一小团刺目的红。


    尖锐的疼痛顺着脸颊直冲颅顶,像是有根烧红的钢针在太阳穴里钻来钻去,硬生生将赵非秋那股歇斯底里的激动劲儿浇灭了大半,连带着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都难得清明了几分,明明白白地显露着色厉内荏的怂。


    他的嘴唇哆嗦着,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最后只憋出一句软塌塌的辩解:“抱歉……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别浦那孩子的死,我真的……真的肝肠寸断啊……那毕竟是我和巧娘的孩子……”


    这话一出,连他自己都觉得牙酸,那人却依旧沉默着,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周遭的空气仿佛被冻成了冰碴子,冷得人骨头缝里都打哆嗦。


    赵非秋能清晰地感觉到,一道冰冷锐利的目光正落在自己身上。那目光像是淬了毒的钢刀,刮得他脸皮发麻,仿佛下一秒就要将他的皮肉一寸寸割下来。


    这目光太熟悉了,熟悉得让他浑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后颈的汗毛根根直立。恍惚间,无数零碎的画面在脑海中炸开——


    昏暗的土路上,一个男人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哭得撕心裂肺,只为了求一个生的希望;


    沾着血的刀子被随意地扔在路边,刀刃上的寒光晃得人睁不开眼,上面还挂着半缕不知从哪里撕扯下来的碎布;


    还有那砰砰作响的磕头声,混着凄厉的求饶尖叫,像无数只爪子,一下下挠着赵非秋的耳膜,挠得他脑门生疼。


    嘈杂的声响搅得赵非秋的大脑一片混沌,到最后,所有的声音都汇成了一句轻飘飘的闲话,在他耳边反复回响,像是一道催命符——


    “听说那户人家死得好惨啊,连三岁的娃娃都没活下来……”


    “没活下来……”


    “没活下来……”


    赵非秋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牙齿咯咯作响,上下牙床撞得生疼。那些惨痛的回忆像是潮水般将他淹没,求生的本能在骨髓里叫嚣着,驱使着他做出了和几十年前如出一辙的举动——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赵非秋发现自己已经噗通一声跪在了那人面前,额头一下又一下地砸在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额头很快就磕出了一片红肿,火辣辣地疼,可赵非秋已经顾不上这些微不足道的疼痛,他只知道拼命地磕头,仿佛多磕一下,就能多一分捡回自己的命的希望。


    万幸的是,这一次,他磕头的地方不再是当年那片碎石子硌人的土路——当年那条土路磕得他额头开花,血珠混着泥土与冷汗往脖子里流,狼狈得还不如丧家之犬。


    如今他的身下却是一张价值连城的地毯,纯正的大红色,上面用金线织着白鹤翩跹、彩蝶婀娜,四周还缀着代表吉祥如意的万字纹——这是来自新疆和田的地毯,自大西北途经无数战乱区运送到关外,价格翻了一番又一番。


    ——当年那个穷困潦倒的土匪当真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当年那个穷书生也是一样,娶了富家小姐,如今也算功成名就,足以光宗耀祖。


    他有锦绣前程要奔,有无尽的荣华富贵要享,怎么能死在这种鬼地方?


    想到这里,赵非秋猛地抬起头,额头上的红肿蹭破了皮,正渗出丝丝血丝,赵非秋却顾不上疼,他的身体前扑,双手死死攥住那人的裤脚,脸上堆满了涕泪横流的哀求,模样比丧家之犬还要可怜三分。


    “救我……求您救救我……我不想死啊……我真的不想死……您大人有大量,就救我这一回吧……”


    那人终于纡尊降贵地低下头,目光沉沉地落在他身上。


    赵非秋不敢抬头,只能死死盯着那人锃亮的皮鞋——一双正宗的英国货,赵非秋还记得,不久之前这人穿着这双正宗的英国牛皮鞋到处炫耀,说是他的小儿子从英吉利留学回来时送给他的礼物。


    那时这人脸上带笑,一副温和慈爱的骄傲模样,以至于旁人都不敢提,他和他的小儿子关系并不好,他的小儿子从英吉利回来,给管家都带了好几样礼物,唯独他只得到了这一双普通的皮鞋。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赵非秋的膝盖都快要跪断了,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他瘫软在地毯上,像一摊烂泥,连呼吸都变得困难,那人才终于慢条斯理地开了口。


    他的声音很淡,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却让赵非秋瞬间如蒙大赦:“你放心吧,我会和日本人那边打声招呼……他们不会动你的。”


    这轻飘飘的一句话,却像是一道救命符,瞬间让赵非秋悬到嗓子眼的心落回了肚子里。他差点喜极而泣,连滚带爬地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朝着门外走去。


    他甚至忘了道谢,只知道拼了命地逃,像是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


    ……


    深夜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带着刺骨的凉意,浸透了赵非秋单薄的长衫,冻得他瑟瑟发抖。可赵非秋顾不上这些,只想快点回到自己温暖的公馆里,躲进那片安乐窝中,喝上一杯热茶,裹上一床厚被子,把这些糟心事都抛到九霄云外。


    赵公馆就在不远处,黑沉沉的夜幕里,只有那栋宅子还亮着星星点点的灯火,像是黑夜里的指路明灯。


    赵非秋心里清楚,这一定是他的小女儿赵清沔还没睡——那孩子最是孝顺,每晚都要等他回家才肯熄灯。


    一想到清沔那张娇俏的小脸,赵非秋的心里就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疼得钻心。


    他的别浦,他那个苦命的大女儿,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了。


    怎么就走到了这步田地呢?


    明明是为了保护别浦才不敢认她,怕她被卷进那些肮脏的是非里,怕她被日本人盯上,怕她落得个不得好死的下场……


    可到头来,亲手将女儿推向绝路的人,竟然是他自己。


    那些人……那些人真的不是东西啊!


    都是他们逼他亲手杀了自己的女儿!


    都是那帮人逼得他!


    悲戚如同潮水般在胸腔里翻涌,赵非秋缩着脖子,踉踉跄跄地走到家门口,正准备抬手敲门,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了大门上贴着的一张纸条。


    那纸条是用宣纸写的,被风刮得微微翘起,在惨淡的月光下,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诡异。


    赵非秋的目光像是被黏住了一样,死死地盯着纸条上那四个字,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手脚冰凉,像是被扔进了冰窖里。


    【临漳,洛阳】


    不过是两个再普通不过的地名,却像是两把淬了冰的匕首,狠狠扎进了赵非秋的心脏。他的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比头顶那轮被乌云遮住的残月还要白上几分,嘴唇哆嗦着,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


    这两个地名是埋在赵非秋心底最深的一根刺,让他连做梦都不敢轻易提起。


    是谁?到底是谁?


    一阵冷风卷过,掀起了纸条的一角,露出了背面的字迹。


    赵非秋的心跳快得像是要蹦出嗓子眼,咚咚咚地撞着胸腔,震得他肋骨生疼。他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手指抖得像是筛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纸条从门上撕下来,翻到背面。


    借着那点微弱的月光,他看清了上面的字——


    【今夜三更,城西破庙见。】


    “城西破庙”这个名字起得潦草,可在无冬城里,但凡有点年纪的人都知道这地方意味着什么。


    那时候还是晚清年间,具体时间赵非秋记不清了,大概是光绪三十年左右吧,小鬼子和老毛子为了抢地盘,把好好的关外当成了自家的战场,那时的凇江三省炮火连天、征战连年,凇江三省的百姓夹在两国之间,活得宛如蝼蚁、命比纸薄。


    那座破庙原本是一座香火鼎盛的城隍庙,飞檐翘角、雕梁画栋、气派非凡,庙里的五大仙神像威风凛凛,据说灵验得很,方圆百里的百姓都来上香祈福。


    可偏偏在那场战乱里,这座城隍庙成了日俄两军屠杀百姓的屠宰场。


    据说那一阵子,庙里的惨叫声响彻云霄,成河血流染红了门前的石阶,浸透了庙里的青砖,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被日军和俄军像宰牲口一样屠杀,尸体堆了一层又一层,连庙里的香炉都被尸体埋住了。


    从那以后,城隍庙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凶地,百姓们都说那里冤气太重,夜夜都能听见鬼哭狼嚎,还有人说,曾在深夜看见庙里飘着白影,听见女人和孩子的哭声。谁都不敢靠近那里,就连路过都要绕着走。


    久而久之,庙里的香火断了,神像蒙了尘,院墙塌了大半,渐渐就成了一座荒无人烟的破庙。


    后来华夏改朝换代,宣统皇帝退位,民国成立,凇江三省都被巡阅使姜铎控制。姜铎将督军署放在了无冬,大刀阔斧地整顿市容,重新规划城区。


    那座破庙因为地处偏僻,被划到了城西的荒郊野外,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地方,别说活人了,就连野猫野狗都不敢往那里钻。


    竟然有人敢约他去那个鬼地方?


    赵非秋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拒绝。


    ——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拒绝!


    他抬起手,指节都已经快要碰到冰冷的门环了——只要轻轻敲一下,管家就会跑来给他开门,他就能回到温暖明亮的家里,喝上一杯热茶,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鸡汤面,把这些糟心事都抛到九霄云外。


    可就在指节即将触碰到门环的那一刻,赵非秋却猛地僵住了,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一动不动。


    脑海中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又一次涌了上来,男人女人的哭喊求饶声、刀刃划破皮肉的声音,混合着刺鼻的血腥味,在他的脑海中盘旋不散,让他瞬间出了一身冷汗,后背的长衫都被浸湿了,黏糊糊地贴在身上。


    恐慌、愧疚、恐惧、绝望……无数种情绪在他的胸腔里交织翻涌,乱成了一锅粥。到最后,所有的情绪都汇成了一个让他毛骨悚然的问题——


    留纸条的人,到底是怎么知道“洛阳”的?


    洛阳……


    寒风刺骨,冷得赵非秋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哆嗦,牙齿咯咯作响。他看着那扇近在咫尺的大门,又转头望向城西那片漆黑的方向——那里像是一头蛰伏的巨兽,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他自投罗网。


    他的心里天人交战,一个声音告诉他,快敲门,快回家,那里有温暖的灯火,有可口的饭菜,有安逸的生活;


    另一个声音却在说,你必须去,你不去的话,你的秘密就会被公之于众,你会身败名裂,你会不得好死。


    最终,求生的本能还是战胜了一切。


    赵非秋咬了咬牙,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转过身,一步一步地朝着城西的方向走去。


    他的脚步沉重,像是灌了铅,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


    洛阳……


    他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在装神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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