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缫丝机不紧不慢的转动着,第一次接触它的女工还不够熟练,但这几位被选出来的女工纺线的能力很强,即使不熟练,她们也在一天之内纺出了一百五十多斤的蚕丝。
这些原始种的野蚕吐出的蚕丝品质自然是比不上家蚕的, 甚至它们的蚕茧个头都要比家蚕小上许多,三千多个蚕茧才能抽出一斤的蚕丝,质量上要特蕾莎判断的话,只能算是勉强合格。
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水质对蚕丝的影响就是了,特蕾莎隐约记得,用雨水缫丝的效果是最好的,此外就是河水泉水这些,井水的话要看水质,带咸味的井水就不能用,不过她们现在用的这口井的水质还不错,清澈甘甜,应该不会对蚕丝有太大的影响。
缫好的蚕丝被一捆捆的从飞轮上取了下来,再用线在上面扎上几圈,防止它们被弄乱。
几个原本负责给羊毛线染色的工人也被调了过来给蚕丝染色。
虽然他们都是第一次给蚕丝染色,但这其实和给羊毛线染色差不多,熟练的工人在特蕾莎的嘱咐下,直接就上手染好了这些蚕丝。
染好色的蚕丝被挂起来晾干,当然,蚕丝不能直接在阳光下暴晒。
蚕丝本身就是一种很容易褪色的蛋白质纤维, 现在用的染料也是纯天然的,这样的染料本身也比较容易褪色,用它们染出来的毛呢麻布这些布料本身也都是很容易褪色的。
不过特蕾莎还记得几种化学染料的制作方法,相比天然染料, 化学染料染出来的颜色或许不够传统,但颜色鲜艳也不易褪色,不仅是蚕丝能用,其他布料同样能用。
就是她虽然一直在让人帮忙收集原材料,但其中一些不是那么好找,目前还没有收集到,所以只能暂时先拖一拖了。
晒好的蚕丝还要再撑开放在放在一个转轮上,线头再固定在另一个滚轮上,进行绕线,绕出一个个线轴,之后才可以拿去织布。
至于织布机,工匠们也研究出来了,是踏板织机,同样造了几台样机,并且已经用麻线和羊毛线试验过,确定踏板织机不仅好用效率还高,织布女工一天能织两米半左右的布料,这还是在没有完全熟悉踏板织机的情况下的织布速度,熟练工应该还能再提升一些速度,每天织出三米左右应该不成问题。
更多的踏板织机同样在制造中,倒是更加复杂的提花机,因为工匠们实在分身乏术,特蕾莎就让他们延后研究了,所以暂时连样机都没有。
女工们熟练以后,缫丝机的速度也赶了上来,不过四天的时间,她们就把这一批的蚕茧都缫完了,最后缫出了820斤的蚕丝。
亚特兰帝国常见的一匹布的规格是长10米宽1.4米,特蕾莎计算过,织这么一匹布大约需要一斤七两的蚕丝, 820斤的蚕丝,差不多能织出482匹丝绸。
但速度上就没办法控制了,用踏板织机来织的话,差不多三到四天就能织出一匹布,可现在踏板织机就那么几台,想织完所有的蚕丝不知道要织到猴年马月。
而平民们自家织布用的是一种竖直织机,这种织机的速度很慢,一个月能织好一匹布就已经算快的了。
而且现在整个戈尔登堡的人都有活儿要干,女人们更是都在忙着织毛线,订购了毛线织物的商人实在太多了,好多都排到了几个月之后,她们根本腾不出时间去织布。
而且大部分的人可能也并不是那么适合担任织丝绸的工作。
和别的布料不一样,丝绸质地柔软又娇贵,对纺织者的要求很高,除开技艺,纺织者的手部皮肤必须足够的细腻,不能有厚茧细纹,不然就会勾住丝线,造成抽丝、断裂等问题,影响丝绸的品质。
而这个年头,绝大部分的平民,他们的手在日夜不停的劳作中,变得粗糙,而没有得到过保养的手上很多更是布满了厚厚的茧,不管男女都是如此,甚至那些五六岁的小孩,家长们也会特意让他们的手上早日长出厚茧来,这也是对他们的保护,早点长出厚茧,干活的时候就不容易受伤了。
但这样的手都是不适合用来织丝绸的。
被调过来织布的几位女工都是原本就常年织布,所以手上相对来说没有那么粗糙的,而且现在她们被要求每天都要用橄榄油擦手保养手部皮肤,效果是有,但是见效缓慢,目前来说,几个女工织布的时候都要很小心的尽量不去触碰那些蚕丝。
好在也不是完全没有适合的人选。
大部分的平民因为生活水平低而不得不为生活忙碌,手变得粗糙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有一些家里条件相对比较好的家庭,家里的女孩们日常大概也就是做一做家务,再跟着母亲绣绣花织织布补贴家用,她们的手就不会那么粗糙,而且多少也掌握了一些织布的手艺,如果能来给她当织女,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样的女孩一般都是居住在城镇里的,像卡波里镇上的女孩就有一部分符合特蕾莎的要求,不过她们现在应该在干别的工作,比如织毛衣。
但这没什么问题,反正现在织布机还没有造几台,招聘的事情可以先等一等。
不过特蕾莎还是让杰西卡放出了过段时间她要招织女的消息,并且注明了招募要求,有意报名的女人可以先登记,然后领一些橄榄油回去涂手。
对此感兴趣的女人特别多,虽然织女的工资没有公布,但大家都知道领主招人的时候绝对不会亏待他们,所以很多人都登记了,领着橄榄油回去认真涂抹,就连她们的家人,也因为知道领主需要手部皮肤细腻的女工去织布,特意不让她们干粗活,就那么好好的养着。
之后工匠们在造好了足够的珍妮纺纱机以后,终于可以抽出时间来造踏板织机了,这种机器的主要部分也全部都是木头,大部分的部件连学徒都能制作,众人合作下,一天就能造出十几台,用不了几天就能造出一批踏板织机。
连同之前的踏板织机一起,工匠们一共造了一百台的踏板织机,造完之后,他们就又去继续研究提花机了。
工匠们开始出货的时候,养蚕基地也建好了,附带的丝织品纺织厂也一并建好。
丝织品纺织厂并不在养蚕基地内部,占据的是另一片土地,但两者之间只有一墙之隔,各种加工蚕丝的机器都被转移到了这里,分别放置在不同的车间里。
新招的织女们也都在这里工作。
第一批织女一共只有五十名织女,一百台踏板织机有一半都只能暂时闲置。
实在是卡波里镇的镇民人数虽然不少,但会织布的女性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还有一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来纺织厂上班。
而特蕾莎这次只招了有经验的熟练工,因为现在大家都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新的织布机,都需要时间适应,根本没有人能去教那些完全不会织布的新手,所以她就干脆只招了有经验的织女。
至于剩下的织女,完全可以慢慢招。
这一批的蚕丝也不算多,不到五百匹的丝绸,分配到五十个织女身上,也就每人十匹,一个多月就能织完了。
当然,一个月后,下一批蚕茧也出来了,而且数量会更多,织女们不会没了工作。
而除了招织女,这处丝织品纺织厂也招了一大批其他岗位的员工和管理层。
养殖基地这边招的人就就更多了,毕竟一个这么大的养殖基地,需要的人手只会更多。
大部分的岗位都是对外招募的,但管理层,特蕾莎主要还是从几个庄园里选择可靠的人提拔上来的。
比如维拉庄园现在的总管事最终由资历更高的骑士文森特的父亲克里顿担任,而落选的大管事乔治亚就在这个时候被她从维拉庄园调了过来,成了养蚕基地的负责人。
而丝织品纺织厂的负责人是竞争女管家失败的高级女仆马丽娜。
两人的能力和忠心都毋容置疑,但资历都比自己的竞争对手差了一点,在彼此能力差不多的情况下,这两位最终还是因为资历的原因落选了。
不过因祸得福,现在他们同样成了一把手,薪水待遇并不比女管家和总管事差。
而选择乔丽娜担任丝织品厂的厂长,是因为她本身也很擅长纺织,同时还有一手精湛的绣工,而且特蕾莎也觉得,手底下大多数都是女员工的话,还是选择一位女厂长更方便一些。
同时,乔丽娜也因为养蚕经验是所有人里最丰富的,被提拔成了蚕房总管事,养殖基地的所有蚕房里的养蚕问题都由她负责。
现在乔丽娜手底下管着几十号的人,每月的工资也从原本的几枚银币变成了一枚金币以及其他一大堆福利,而原本跟着她的那几位养蚕女工也都升级成了小组组长,各自负责一个蚕房,工资也增加了。
这样的乔丽娜自然又成了婚姻市场的抢手货,但她本人似乎并没有要结婚的意思,每天在养蚕基地里干的风风火火的,俨然一副职业女性的派头,而且隐隐有像杰西卡一样不婚的念头。
九月底的时候,之前种下的那一批甜菜也可以收了,不过收甜菜的事情有管事和农奴负责,特蕾莎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那就是带人播种冬小麦。
特蕾莎早就知道,这个世界还没有冬小麦的出现,所有人种植的都是春小麦,秋播的时候,农民们种的主要是一些蔬菜,比如甜菜胡萝卜洋葱这些,而他们种菜也主要是为了过冬做准备。
在人们的概念里,没有什么农作物是能够在冬天生存的。
但特蕾莎知道,冬小麦要比春小麦长得更好,产量更多。
春小麦的种子和冬小麦的种子其实并不相同,但特蕾莎现在买不到冬小麦种子,就只能用春小麦种子代替了。
不过她用的不是戈尔登堡本地产的小麦种子,而是很早之前就派人四处打听,然后订购到的一批来自寒冷地区的小麦。
卖这些小麦的粮食商人来自一个寒冷的北方国度,那里的冬季非常冷,大雪纷纷的,冬季也十分的漫长,但那里出产的小麦品质却很好,口感香醇,这个国家的小麦在其他国家都很有名,并且很受贵族们的吹捧,自然的价格也不低。
特蕾莎觉得他们那儿的小麦应该更加抗寒,所以特意找商人订了一大批的高品质小麦打算用来做冬小麦麦种。
也是她订的及时,才能买下去年收割的高品质小麦,要是等现在再去买,去年的估计早就已经没有了,而今年的则远在异国,就算商人愿意帮她跑一趟买新的,怕是也要错过秋播时间了。
当然,来自异国味道更好的小麦价格可比本地出产的小麦价格高了不少,而特蕾莎还买了整整一个仓库足有十吨的量。
这么一仓库的小麦花了她一百个金币,要是换成本地小麦,估计连五十个金币都不要,要是在小麦收获的季节大量购买,这个价格还能再往下压一压。
不过特蕾莎觉得,种子的价格一向和粮食是不一样的,所以以这个价格买下这一批小麦,她完全不觉得心疼,反而有种赚到了的感觉。
仓库里的小麦她一直有让人好好保存,隔一段时间还会亲自去检查确保它们没有霉变,现在终于到了可以播种的时候了。
第62章
一大早过来给领主干活,并被告知今天要种的是小麦的农奴们不明白领主大人为什么要在这个月份种小麦。
难道领主大人不怕这些小麦入冬以后都被冻死吗?
有人猜测:“也许是为了给那些牛羊囤积冬天吃的草料?入冬之前就会割掉?”
“那也太奢侈了吧?这可不像是我们的领主大人会做的事情。”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领主虽然花钱大手大脚的,但那些钱基本都花在他们这些领民身上了,而她本人却并不是很在乎衣食住行,农奴们经常能看到领主大人在庄园里四处巡视,她身上的衣服来来去去的就那么几套,衣服还不怎么华丽(其实只是喜欢低调和耐脏一点的颜色),更没有佩戴首饰的喜好,整个人看起来十分质朴。
而且他们的领主大人还不喜欢举办宴会,日常也没有什么娱乐爱好,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看起来比他们都还要忙碌,这和其他贵族热衷宴会不屑工作的派头完全不一样。
这种朴素的风格,让所有人都不觉得她是一位会奢侈的用麦苗养牛羊的人。
那得消耗多少小麦啊。
另一个农奴也附和道:“是啊,而且你们忘了,特蕾莎大人之前可是在每个庄园里都挖了好大一个地窖用来储备过冬用的草料,那些草料足够庄园里所有的牲口吃上大半年的了,根本不需要再囤积什么草料。”
“而且现在让我们种的小麦也多的那些牛羊根本吃不完吧?”
其他听到的农奴纷纷点头, 管事给他们的任务,可是要把一百英亩(约等于607亩)的土地都种上小麦,这可是领主自留地大约五分之二的土地了。
而且管事让他们种植的,都是原本明年开春后预定种植小麦的土地,现在就种了小麦,明年还能再种吗?就是能种,恐怕也会导致明年种植的小麦减产吧?
农奴们对此担忧不已。
虽然现在田地里已经开始用上粪肥了,但因为此时还在秋播期,粪肥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农奴们对粪肥的威力好不知情。
所以农奴们都觉得,如果现在在这些地里种植小麦,不管他们是用来做什么的,等明年再种的时候,一定会影响收成。
一位十分推崇特蕾莎的农奴大声道:“想那么多做什么,领主大人肯定是另有安排,只是我们还没有领悟,总之,我们只要听她的命令干活就是了。”
觉得领主大人一定是有什么特殊安排的农奴甚至想着要不要向领主学习,也种一些小麦。
其他农奴一听也觉得他说的对。
反正这是领主大人下达的命令,他们只要听从就好。
出于对领主大人的信任,以及干活时能得到的食物和抵税的报酬,农奴们还是挥舞起了手里的新锄头开始干活。
和春天时新农具不够用,大家只能用那些木头和石头制作的破旧农具不一样,现在农奴们不仅有曲辕犁和耕牛可以用,其他的农具也都是新的,而且还是铁的。
当然,这些都是属于他们的领主大人的,但农奴们不仅在给领主干活的时候可以使用,平时也可以租借这些农具,价格还十分低廉,对现在收入比以前高了许多,税收却减免的农奴来说,他们已经不需要为租用农具而发愁了。
甚至有些家庭条件好的,都能自己去买一把铁质的农具了。
不过戈尔登堡的铁匠们最近都没空给普通人打造东西,所以他们要么从领主那儿把自己用的农具买下来,要么就是到卡波里镇上去买,镇上的店主和外来的商人们都不会错过任何赚钱的方式,在发现戈尔登堡的人开始变得富裕以后,来这里的商队更多了,以前看不到的商品也多了起来。
其中就有几个杂货铺的老板从隔壁莫西特堡购买了一批农具回来售卖,价格只比铁匠铺的价格稍微贵了一点,钱袋子慢慢鼓起来的农民们咬咬牙也能买下。
——戈尔登堡没有什么矿产,更不产铁,但隔壁的莫西特堡却又一条铁矿,所以铁器的价格反而会比戈尔登堡这边便宜一些,杂货铺老板赚的就是这个差价——或者再多一点。
以前戈尔登堡的铁也都是找隔壁莫西特堡买的,现在同样如此,按理说在戈尔登堡明显越来越好的情况下,莫西特堡那边应该会上调铁矿石的价格。
但特蕾莎的领地内多了许多原摩兰卡的自由民,她组建的商队和骑士队伍也经常往那边跑,相比小小的一个莫西特堡,显然摩兰卡那边能够买到的铁矿石更多,如果莫西特堡真的加价,那特蕾莎会第一时间选择去摩兰卡找矿石商人。
莫西特堡那边显然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才老老实实的没有加价,而且特蕾莎加大了购买铁矿石的量,莫西特堡那边质量非常一般的铁矿石卖出的更多,自然赚的也多了。
再加上还有德拉蒙德侯爵这个“靠山”镇场子,莫西特堡的领主怎么也不可能和她翻脸的。
而说到德拉蒙德侯爵,自然不得不提一下他那位已经在戈尔登堡呆了许久的外甥,莱伊·弗利特伍德先生了。
机械钟的模型终于被铁匠们造了出来,但很可惜的是有一部分零件设计的不够理想,机械钟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原本说模型做好就离开的莱伊再次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继续打磨他的设计图。
他招来的几个铁匠也没有回去,而是暂时借给特蕾莎使用了,条件是等他需要的时候,这些人得立刻回来继续给他干活。
能多些人手,特蕾莎自然愿意,不过考虑到他们并不是自己人,特蕾莎没有让这些铁匠参与那些需要保密的研究工作,而是让他们只单独打造某一种铁制部件,这样还能提高效率。
至于莱伊,特蕾莎觉得他很可能要留在戈尔登堡过冬了。
虽然现在还是秋高气爽的季节,距离冬天还有那么一两个月的时间,而戈尔登堡的冬季也并不寒冷,但那是在戈尔登堡,离开这里一直往北,很多地方已经开始降温了,再晚上一个月,不少地区都会开始下雪。
而莱伊,他最近可不是只在研究那个机械钟——实际上上在让铁匠们打造模型的时候,他就去研究别的东西了,具体是什么特蕾莎不太清楚,不过看起来一时半会儿的不会有结果。
不过莱伊的哥哥,在这期间又送来了礼物和莱伊的仆人,还给特蕾莎写了一份言词友好的信件,看在这些的份上,特蕾莎自然是随便他爱住多久住多久了。
而且说实话难得有个能聊得来,还不会因为身份地位的缘故对她过分恭敬的人在,特蕾莎觉得莱伊的存在算是满足了她的基本社交需求。
嗯,对方那张美少年的脸也是特蕾莎愿意和他聊那么多的原因之一,特蕾莎得承认他真的很养眼。
“特蕾莎大人,那些小鸡小鱼都已经安置妥当,目前看来一切都好,没有出现伤亡。”
庄园蚕房里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走了,但这处蚕房却没有空置下来,特蕾莎划了最边缘的两间蚕室出来,让人改成了鸡舍和鸭舍,在里面养了一大批鸡鸭。
这些鸡鸭都是半散养的,它们每天白天会被放出去在用带刺的藤蔓扎起来的区域范围——包括原本的那片桑树地——内自己觅食,而负责照顾它们的人会给它们喂一顿大餐,也就是野蚕蛹。
这些野蚕蛹都是缫丝时留下来的,蚕蛹本身的蛋白质含量高还有很多营养元素,对食用者有诸多好处,尤其适合营养不良的人,按理说是可以给人吃的,尤其这些蚕蛹还是新鲜蚕茧里的蚕蛹,不含任何化学成分,更加安全。
但这些蚕蛹到底是野蚕蛹,才刚开始驯养没有多久,特蕾莎担心它们身上携带着对人体不好的东西,再加上缫丝时,里面的蚕宝宝还没有完全发育成蚕蛹,不适合食用——其实晚两天缫丝的话里面的蚕蛹就能吃了,但特蕾莎就是感觉这批野蚕蛹不够安全,所以一开始就不准备让人食用它们,也就没有特意多留两天。
如果再养上几年,确定这些野蚕蛹完全无害之后,特蕾莎会考虑给人吃,但现在,还是保险一点的好。
不过这些野蚕蛹虽然不能给人,但用来喂家禽却很合适。
所以特蕾莎才特意从领民手里收购了一批刚刚孵化不久的小鸡小鱼,用来消耗养蚕基地那边以后会越来越多的蚕蛹和蚕蛾。
虽然是第一次大规模饲养,特蕾莎还是让人养了鸡鸭各五百只,这些鸡鸭大部分不会一直饲养下去,如果顺利,入冬的时候它们中的大部分都会被做成熏鸡熏鸭之类的肉食,只有最强壮和最会下蛋的会被继续养起来。
现在这些小鸡小鸭食量还很小,自然没办法消耗掉那么多的蚕蛹,所以特蕾莎还给养猪场的那边也分了不少蚕蛹,那些野猪家猪同样都能吃这个。
而蚕房本身占地足有一英亩,分了八个房间,每个房间的占地都有五百平,室内空间非常巨大,两个靠近桑树地的房间已经被改成了鸡舍鸭舍。
剩下的六间里,远离改造鸡舍的另一头的最外围的两间房间,也都被改造一通,一间放入了她定做的蒸馏器,准备用来蒸馏葡萄酒;令一间则用来制糖,剩下的则暂时用来囤积葡萄酒和甜菜。
用于蒸馏的葡萄酒是今年新酿的葡萄酒,不过不是戈尔登堡出产的,而是特蕾莎让商队从摩兰卡那边购买的,因为新酿不久,这批葡萄酒的价格要比陈酿便宜不少,她买了好几吨,甚至和几个信誉不错的酒商签订了持续供货的合同。
这片大陆的人都爱喝酒,却没有高度酒的存在,她不发展一下这方面的业务,都是对自己钱包的不尊敬。
至于制糖,新收上来的甜菜如她所想,因为增加了种植时间,让甜菜的根部有了充分生长的时间,根部变得更加发达,含糖量也上升了。
原本一个个只有乒乓球那么大的甜菜根现在膨胀了几倍不止,虽然还是跟现代动不动就三四斤重的甜菜根没法比,但一个个的也差不多有一斤多重了了。
于是一亩甜菜的产量也达到了惊人的五千斤。
当然,这里的惊人是对负责收割甜菜的农奴们来说,实际上后世的甜菜基本亩产都在八千斤到一万两千斤左右,而这还是普通种植的产量,最高记录甚至有一万七千多斤的,她这五千斤根本不够看。
但在现在这种条件下,用的又是原始种子,如果不是特蕾莎那毫无存在感的异能能完全掌控这种农作物的情况,不然恐怕连五千斤的产量都不会有。
所以能有这个收获,已经非常厉害了,因此特蕾莎一点都不沮丧,反而很骄傲。
她觉得,就是老师站在这里,也要夸她一句很棒了。
而特蕾莎让农奴们种了十亩地,所以总计收上来了四万斤,也就是20吨的甜菜根。
而这只是甜菜根的产量,还不包括甜菜叶的产量。
十亩地的甜菜最后出了一万两千多斤的叶子。
特蕾莎种植甜菜只是为了甜菜根,至于这些甜菜叶子,她原本是准备收割以后用来当饲料喂家畜的。
但在去查看收割进度的时候,她听到农奴们讨论甜菜叶的味道和吃法,还说地里的甜菜叶子长得真好,就改变了想法。
虽然那些叶子已经长的有些老了,但依旧能吃,对于一直缺衣少食的农奴们来说,菜叶子有点老根本不成问题,冬天家里快要断粮的时候,他们什么没吃过,只要能活下来,就算是土,他们都吃过,
而且甜菜叶本来就是平民们经常吃的蔬菜之一,只是稍微长的老了点,根本不成问题。
所有的甜菜叶子都在收割时被砍了下来。
甜菜根被放进了制糖室旁边的空蚕房里囤积起来,甜菜叶子则被特蕾莎免费送给了农奴们。
整个戈尔登庄园里的农奴和自由民(庄园里的管事、仆役和士兵,大多也是农奴出生,只有少部分是自由民),每家都分到了一百斤的甜菜叶子,而负责种植这些甜菜的农奴则每人多分了二十斤。
——没有给骑士们,因为贵族不吃甜菜。
这或许不值多少钱,但免费得到的东西总是让人觉得高兴。
而且这么多的甜菜叶子够他们吃很久的了。
不过就算整个庄园的农奴和平民都分到了甜菜,上万斤的甜菜叶子也还剩下大半没有消耗掉。
于是特蕾莎干脆就让另外两个庄园的人过来把剩余的甜菜叶子拉走分给其他庄园里的人。
当然,另外两个庄园的人分到的甜菜叶子就要少了许多,但这是领主大人免费赠送的,有的拿已经很好了。
甜菜根长大以后,含糖量也增加了,不过特蕾莎尝过,虽然已经很甜了,但和后世的那种甜到腻人的糖用甜菜根相比,甜度上还是要差了不少,用来制糖的话,她感觉出糖率估计也会降低。
分配去制糖的农奴按照特蕾莎交代的工序开始处理那些甜菜。
蚕房的边上也有一口井,农奴们井水把削皮的甜菜根洗干净,然后切成细丝再碾碎,放进加了水的锅里大火烧煮,逼出里面的糖分,然后捞出里面的甜菜丝,为了尽可能的获得更多的糖分,特蕾莎甚至让他们把捞出来的甜菜丝包在纱布里,然后用碾麦子的石磙来回碾压挤出里面的汁水。
这些碾干了的甜菜丝也不会被浪费,可以拿去喂家畜,还带着一丝甜味的甜菜片会很受它们的欢迎。
而煮甜菜的汁水会再经过几次过滤,彻底剔除杂质后再重新倒回锅中熬煮,这一道工序要熬煮上好几个小时,一直煮到把多余的水分都蒸发的差不多了,再往里加入石灰水不停搅拌。
加入石灰水的甜菜水很快就会变得粘稠,并在不停的搅拌中变成一锅棕褐色还冒着细密泡泡的糖浆。
糖浆被从锅里取出来放在盆中一边搅拌一边降温,最后在快要定型之前倒入刷了油的模具里压平,如此制作出来的糖浆在彻底冷却以后,就是红糖了(是的,甜菜也能用来制作红糖的)。
而熬煮的过程中如果不加入石灰水,而是在熬煮的差不多以后,就挺火让它自行冷却,那么里面的糖分就会慢慢沉淀成结晶,把这些结晶收集起来晾干,就是最原始的甜菜糖了。
和成块的红糖不一样,甜菜糖是褐色的松散颗粒,只要再进行脱色,就会变成白糖。
不过特蕾莎现在暂时还没有让他们做白糖,而是只做了红糖和甜菜糖这两种。
这个世界除了蜂蜜就没有别的甜味剂了,哪怕是特蕾莎去制作麦芽糖让人售卖都会是一大畅销商品——但她舍不得把那么多的麦草用来做麦芽糖,粮食可是根本——如今有了这甜菜制作的糖,哪怕它的味道不如白糖那么纯粹,也足够引得无数人挥舞着钱袋跟她买糖了。
而工艺更加复杂的白糖,完全可以等甜菜糖的销量打开以后,甚至是甜菜糖的制作方法被其他人破译以后——虽然特蕾莎很想保密,但她也很清楚甜菜糖的做法过于简单了,被其他人知道制作方法是早晚的事情,她能做到也只是把这个时间拖久一点——再拿出来当做秘密武器,以此保证戈尔登制糖业的领先地位。
第63章
最终, 20吨的甜菜根只出了不到2吨的糖。
这就相当于十斤甜菜根出一斤糖,这个出糖比例十分的低,后世的糖厂, 四五斤的甜菜根就能出一斤糖, 就算是一般的家庭制作,一般出糖率也会比这多一些,而她已经尽可能的让农奴去榨取甜菜根里的糖分了,效果却依旧不如现代的家庭制作, 只能说明这一批甜菜根里的含糖量确实比较低。
这和甜菜本身其实是叶用品种而不是糖用品种有很大的关系,但也免不了生长期间肥力不足的原因。
特蕾莎有一本专门的种植笔记, 所有种植的过程和遇到的问题她都会一一记录在册,方便以后改进。
收割甜菜地的时候,特蕾莎特意让农奴们把长得最好的一百棵甜菜留在了地里。
这种植物是二年生或多年生的草本植物,种植的第一年甜菜是不会开花结果的, 需要等到第二年才能收集到它们的种子。
特蕾莎想以这些甜菜籽为基础,一代代的继续培育下去, 相信早晚能培育出含糖量更高的糖用甜菜。
她想要培养的也不仅仅是甜菜,所有已经种植了很多年的农作物和新找到的农作物都是她想培养的,就算无法培养成现代那样超高产量的新品种,她也希望能优化这些农作物,让地里的收成变得更多,养活更多人的同时,也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好,至少不要动不动就被饿死。
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效果,但特蕾莎有前人的指引,知道正确的道路在哪里,这可以为她避开很多的弯路,直接奔向想要的结果,所以她有信心能够做到。
当然,需要培养的还有野蚕,每一次野蚕繁衍的时候,特蕾莎都会亲自去挑选那些飞行能力弱、茧丝质量优的个体,单独进行繁育,好得到更加合适的蚕种。
只是老祖宗们用了几千年的时间才把野蚕驯化成了现代的家蚕,她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能不能看到那样的结果,但至少从现在开始努力,下一代的野蚕总是要比上一代要更加贴近家蚕的吧?
两顿的糖一半是红糖一半是甜菜糖,红糖被切成了方糖一样的大小,和甜菜糖一样装进了一个个精美的糖罐子里。
糖罐是特蕾莎设计的,一种是普通的罐头款式,罐身没有任何的花纹,另一种的灵感来源于现代那些精美的欧式水晶玻璃带盖糖果罐,什么苹果款、圆柱款、花朵款、蒙古包款……罐子内壁光滑外面带花纹,还有一个漂亮的盖子,花里花俏的非常符合贵族的审美。
前者用暖木塞封口,放在里面的糖可以保存的更久,后者则是方便日常使用,现在的糖必然是只有贵族和有钱人才能享受的东西,包装做的好一些,太高逼格的同时,也能卖出更好的价格。
所有的罐子底部还印着名字,方便客人记忆。
特蕾莎设计好以后找商人订购了一大批玻璃罐子,这些玻璃罐子以棕色和绿色为主,每种都有大中小三种型号,花哨的糖缸分别可以装下一百克、两百克和五百克的糖,而橡木塞封口的糖罐则分为半斤、一斤和两斤装,容量要比糖缸大一些。
这些玻璃容器都是在摩兰卡定制的,商人做好以后也没有送来戈尔登,而是送到了特蕾莎在摩兰卡新买的一家店铺。
这家店铺位于摩兰卡最繁华的一条街道,那条街道上卖的都是各种奢侈品,往来的客人不是贵族也是有钱的体面人,这里的店铺租金自然也十分的贵。
但特蕾莎有钱,在毛线衣大卖的时候,她就让商队管事来摩兰卡买了好几个店铺,其中一个就是这里。
只是店铺易主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这家坐落于最繁华街道中心地段的店铺却一直大门紧闭着,只中间装修了一段时间,但在人们以为它会开始营业之后,它又关上了门。
往来的路人都很好奇这里是要做什么生意,只有旁边的邻居们最近有看到过摩兰卡有名的玻璃商人让伙计送了好些货物来,据说是店主人定做的器皿,因为数量看起来实在太多了,不少人怀疑这里要卖的会不会就是那些玻璃器皿。
但玻璃制品虽然也算珍贵,却比不上其他更珍贵的金银甚至水晶器皿,也算不上什么奢侈品,放在这条街上卖,真的会有顾客上门吗?
不少人对此摇头表示不看好,总感觉这家店看起来不太靠谱,就算开业,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关门了。
而今天,这家已经关门好几个月的店铺,终于开业了。
新的招牌被挂了起来,识字的人认出上面写的是“甜滋滋糖品店”,下面画着的是几个精美的玻璃罐子,打开的罐子里装满了一些小巧的方块和某种粉末,就和店里卖的东西一样。
这家店是两层建筑,后方还带了一个院子,但因为主建筑的占地只有五十平,比同街的店铺要小的多,所以虽然处于街道中心,却因为铺面太小而一直不太好出租,连续换了好几个租户,生意也没做起来,慢慢的就无人问津了。
所以原本的店主人一听有人要买,二话不说就把店铺给卖了。
此时打开的店门里,距离大门口往内两米左右的位置就被用一排长长的柜台给隔开了,显然后方的区域并不允许非店员进入其中。
半人高的柜台后方,又是一排更高的货柜,这些货柜只占据了店铺的右边区域,露出左边通往楼上的梯子和后面院子的门,也因此,室内的光线还算不错,没有因为柜子的遮掩而显得昏暗。
那货柜高度在一米七左右,最上方没有放东西,余下的几层都摆着一个个精美的玻璃罐子,罐子里装满了褐色的不知名物体,和外面招牌上的图画一样。
此外,整个店铺的装饰就只有门口的几盆花卉、柜台上花瓶里的鲜花以及鲜花旁边放着的一套铜制的玫瑰造型下午茶茶具。
如果不是柜子上那些玻璃罐子看起来确实很漂亮,这样的店铺就实在是太不起眼了,它甚至能让人想到那些穷人才会去的典当铺,而不是一家奢侈品店。
但只是玻璃罐?好像也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于是店铺开了大半天,提前受过训练的店员们也只能站在柜台后面无所事事地聊天。
好在,拥有好奇心的人哪里都有。
终于,在店员们怀疑今天是不是连一个客人都不会有的时候,几个打扮富贵的女孩走进了店里。
她们好奇地盯着柜子上的那些玻璃罐子,问着柜台里的店员。
“这里卖的是什么?那些玻璃罐子吗?”
终于见到客人上门的店员立刻打起精神,脸上扬起自然又亲切地笑容,开始介绍:“几位客人日安,我们甜滋滋糖品店卖的是各种糖类,目前有红方糖和红砂糖,客人们想要尝一尝吗?”
这里的红砂糖当然不是甘蔗制作的红砂糖,特蕾莎总不可能叫它们甜菜糖吧?那不就和直接告诉别人这是用什么做的一样吗?
所以她干脆就“抄”了这两个名字来用。
“糖”这个词汇在中世纪是没有的,所以几位女孩听到也不理解它是什么,就像是招牌上的“糖品”也一样没人看得懂一样。
但她们听得懂“甜滋滋”。
女孩们看了一眼货柜上的玻璃罐子,虽然不像,但她们还是问了一句:“那个什么糖,是用蜂蜜做的?”
“不是的小姐,糖是一种和蜂蜜一样甜美的东西,我保证你们会喜欢的,要试一试吗?本店提供免费品尝。”
店员的笑容依然甜美亲切,实际上这几位店员都是特意挑选的,不仅形象气质要好,最主要的是,他们的笑容都有很深的感染力。
而这个时代的人对甜味是没有任何抵抗力的,一听店员说可以免费品尝,几个女孩就来了兴趣。
“好啊。”
于是一名店员拿起了铜制的玫瑰茶壶,给几个特意同样做成了玫瑰花造型的杯子倒了八分满。
这些玫瑰茶杯的容量不大,大概也就一百毫升左右的量,里面的液体透明清澈,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水。
“这个是水果汤,不过没有添加蜂蜜和其他调味料,你们可以先品尝一下。”
几个女孩一人拿了一杯浅尝了一口,入口温热,正适合饮用。
这个时期的人吃水果都是煮着吃的,也会往里面加各种调味料,而贵族们更是喜欢在煮水果的时候往里面加昂贵的蜂蜜调味。
水果汤她们平时也没少喝,一喝就知道这个确实是没有加调料的水果汤的味道,有一点水果的香味,但是很淡,整体也是寡淡无味的。
店员在这个时候,从身后的货柜上取下一罐“红方糖”,用店里备着的小巧糖夹加出一颗,放进她们的杯子里。
另一位店员给她们递上了同样小巧的细长搅拌勺,勺子同样是玫瑰造型的,和她们手里的杯子其实是一套。
女孩们无师自通的拿过勺子搅拌起来。
甜菜糖的质地细密容易溶解,很快就在杯子里完全融化了,只是原本透彻的水稍微变得浑浊了一些。
不过在杯子的衬托下,倒也不是什么太大的影响。
一位女孩率先尝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惊喜地叫了起来:“啊,好甜!还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好好喝!”
其他女孩闻言,也纷纷喝了一口。
入口果然如同伴所说的一样,是非常甜美的味道,但又和蜂蜜的味道不一样,这种甜很纯粹,只有一种若有似无的糖香,而不是蜂蜜那种复杂多变的香味,可正因为这种甜是很纯粹的,也把水果汤里的果香激发了出来,变得更加的芬芳可口。
她们慢慢地品尝着其中的美妙,店员在一旁笑眯眯的介绍道:“这个就是店里的商品——糖了,和蜂蜜一样甜蜜稀少,但价格要便宜许多,这么一罐糖只要十个银币,还附赠这么精美的玻璃罐子,小姐们要不要买上一点?”
其实不要糖罐的话价格还会再低一点,但店员看几个女孩的打扮就知道她们不差钱,所以就没提。
店员这里介绍的是最小规格的糖缸,里面只能装一百克的糖,却要价十个银币,听起来简直像是在宰客。
但几位女孩闻言,却是满脸惊喜,一副“好便宜的”样子。
因为如果换成蜂蜜,相同等级的蜂蜜至少要三十个银币不止。
一个女孩直接指着柜子上最大规格的那种两斤装的糖罐问店员:“那个最大号的怎么卖?”
店员闻言,笑的更加热情了:“那种大罐的要一个金币,同时我们还会附赠一个其他型号的糖罐子,您可以自己挑选喜欢的款式。”
这个价格已经足够令人惊喜了,还能带走一个吸引她们进门的糖罐子,谁能不动心呢?
于是几个女孩在把“红砂糖”也品尝了一下后,就按照各自的喜好,一人买了一大罐的糖离开了。
如果不是身上没有带太多的钱,她们甚至会买更多,而现在她们急着回家通知家里人这里出现了这么一家神奇的宝藏店铺,让他们再来买更多的糖。
因为她们从店员们“不经意”的谈话中得知,这家店铺的糖数量有限,如果卖完了,可能就要等上好几个月——甚至可能是明年——才会有新货送来了。
所以现在再不快点去买,就来不及了!
第64章
新出现的“糖”在摩兰卡风靡开来, 很快糖品店前就围满了人。
想买糖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他们不是一罐一罐的买,而是想几罐甚至几十罐的买, 尤其是那些闻到利益像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样的商人, 上来就想包圆店里的所有糖,算盘打的邦邦响。
好在特蕾莎早有准备,之前就让糖品店搞了限购,没人最多能买两斤糖。
但即使如此, 也无法杜绝此类现象,哪个有钱人家里没几个仆人的, 他们直接就让仆人去排队购买,实在不行还能雇佣普通人去买,办法总是比困难多的。
于是两吨的甜菜糖,短短几天就卖完了, 空了的店铺自然也就关门了。
这可让不少消息不灵通来晚了的客人傻眼了,虽然是听说这家店的糖不多, 但没想到只是几天就没了, 这点还直接不营业了?那以后这里还卖不卖糖了?
卖自然是要卖的,但再快也要等入冬的时候了。
两吨的甜菜糖给特蕾莎带来了四千金币的收益。
这已经是以前的戈尔登伯爵两年的收入了。
而制糖的成本甚至连一百个金币都没有,绝对是暴利中的暴利。
其实她大可以把甜菜糖的价格再定得更高一点,哪怕是直接按照蜂蜜的价格来卖也不愁卖不出去,但特蕾莎几经思考,还是没有那么做。
蜂蜜在这个时候如此昂贵, 是因为这个世界只有野蜂蜜,而野蜂蜜可遇不可求,在野外采蜜也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所以野蜂蜜卖的自然贵。
而甜菜糖不一样,这糖只会越来越多——就算秋天种的这一批甜菜根系没有那么发达甜度也不够,但一样能用来制糖,只是出糖率低一些,可出糖率低架不住它产量大啊,要知道甜菜可是平民的主要蔬菜之一,每家每户都会种的,到时候特蕾莎不仅可以从自己的地里收获甜菜根,还能对外收购甜菜根,而这甚至不影响平民吃甜菜叶子。
糖会越来越多,而一样东西多了价格自然就会变低,糖价下跌是早晚的事情,虽然以目前的产量那可能是几年甚至几十年后的事情了,但那也是会发生的。
而且制糖的成本那么低,现在卖的价格就已经让特蕾莎有点良心不安了,再高,她自己都想把自己吊路灯上了。
最后的一个理由是,特蕾莎以后打算走源头工厂的路线,把制做的甜菜糖批发给那些商人让他们去别处卖,也不降价,她就卖这个价格,其他人能卖出什么就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
当然,现在还没有人知道那些糖是从哪里来的,她买铺子的时候很小心,安排的人明面上和戈尔登堡没有什么关系,送糖的时候也是偷偷送的,就为了拉长保密的时间,毕竟她现在可没有多的糖卖给其他人。
有了这一笔钱,特蕾莎就把修路的事情排上了日程。
现在往来戈尔登堡的商人越来越多,而且大部分还是从摩兰卡那边来的,这也是特蕾莎让人悄悄往摩兰卡运送甜菜糖也没有人发现的缘故,因为往来的商队是真的不少。
但摩兰卡和戈尔登之间没有路,商人们还好,小商队可以组团或者跟着大商队一起过来,人多也不会被野兽攻击,可那些想来戈尔登堡找活儿干的平民就不一样了,这条路不够安全,他们要么花钱跟着商队一起过来,要么因为没钱就只能放弃这个打算。
这对缺人的戈尔登堡可不是一件好事。
于是特蕾莎就又一次开始招人,然后安排人从摩兰卡和戈尔登的两边同时开始修路。
这条路她只修到了荒野的边缘,再往后就是摩兰卡的地界了,她不能也不愿意在其他贵族的领地里修路,那她多吃亏。
而荒野就不一样了,因为这里现在属于戈尔登堡。
决定要修路之前,特蕾莎骑马去荒野逛了一圈,把这一块土地的情况看了个大概。
这片荒野的面积不小,整片荒野的面积绝对超过三千英亩,目之所及没有一棵树,它是一块巨大又空旷的草地。
如果这里都是草地,荒野恐怕早就成了某位贵族的庄园,可就如它的名字一样,这里荒凉、野性。
草地是稀疏的,土质一看就不适合耕种,里面还夹杂着大量的石头,荒野之上有完整的生态链,所以这里永远不缺会对人类有威胁的动物,哪怕是食草动物,那些成群结队出没的鹿群也不是普通平民能够对付的,而野猪就更别说了,这种动物对居住在附近的平民来说简直是致命威胁。
甚至特蕾莎还在荒野上看到了一小撮野牛群的存在。
而猎物多的地方猎手自然也不少,狼群是荒野最危险的猎手之一,而且是对往来的商队威胁最大的动物。
这并不是一个适合作为领地的地方,它甚至连一户住家都没有。
可特蕾莎转一圈,却觉得这个地方也不是完全没有用的。
这样地方辽阔,土地平坦,虽然草木并不茂盛,可其实水资源十分丰沛,那条连接着伐木场的河流在这一地段不仅水面宽广,水流还有些湍急,十分适合建造一些水力纺车水力磨坊之类的大型工具。
而且这片荒野虽然看着荒,但努力养一养也不是不能养肥了变成耕地的。
戈尔登堡的土地虽然多,可到底是林地多耕地少,特蕾莎也不想一直毁林造田破坏生态平衡。
而这一片荒地就不一样了,虽然生活在这里的动物也不少,可根据特蕾莎的观察,荒野的食物来源少,这里的动物主要还是在附近的森林里生活的,人类占据荒地对它们的影响并不大。
何况这个时期人少动物多,狩猎不仅是为了填饱肚子,也是为了控制动物的数量增长,免得它们破坏了人类的家园,动物们还是到林子里去生活,才能让彼此更加的安全。
总之就是,特蕾莎想要这块地。
而荒野位于摩兰卡和戈尔登堡之间,以前一直都是一块无主之地。
当然在亚特兰帝国这样的封君封臣制度的国家里,所谓的无主之地,就意味着它实际上是属于这个国家的主人,那位年轻的女王的。
不过好在它没有自己的领主,本身也是一块荒野,这样的一片土地并不会受到重视,特蕾莎完全是可以花钱从女王的手上买下这块土地作为封地的。
——当然,仅限于贵族才能这么做。
她回到城堡里翻阅了亚特兰帝国的律法,最终确定了这一点。
并且不出意外的话,那片荒地的价格也不会很贵,毕竟这个世界本就是人少地多,这种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任何产出的土地是最不值钱,甚至皇家会很乐意有人愿意花钱购买它,因为这么一来,他们不仅能拿到一笔购买土地的费用,还能增加贵族的服役人数。
特蕾莎甚至都不需要去首都找女王购买,只需要到摩兰卡城找皇家的驻守官员就可以了。
而在开始修路之前,特蕾莎已经找人办好了这件事,她只花费了两千金币就买下了这片荒野,并且还包括了河对面的那一大块区域,比她之前推测的三千英亩的土地还有大了六百多英亩。
这么一来,荒野就成了戈尔登堡的一部分,而戈尔登堡的面积也从原本的一万两千英亩空充到了一万五千六百英亩。
当然,如果按照实际算的话,其实戈尔登堡的面积要更大,因为戈尔登堡一路往东都是广袤的森林,而森林之后有一条延绵的山脉,那森林的深处和山脉区域在法律上其实都属于戈尔登家族的领地,可它们具体的面积有多大,却没有人知道,因为当初划分领地的人不敢过于深入其中,只是笼统的把那一片算在了戈尔登家族的领地里而已。
所以戈尔登堡以前的面积说是一万二千英亩,实际上可能比这个大几倍都不止,特蕾莎也是在这次翻找关于领地的相关资料的时候,从那些古老的羊皮卷轴里发现的这一点。
当然,知道实际上的领地比她之前所知道的要大并没有什么用处,那样危险的密林,她难道还能去开发不成?
所以这些也就是看一眼就过去了。
荒野成了戈尔登伯爵的领土这件事并没有在摩兰卡和戈尔登堡引起太大的动静,但那位帝国第一位女伯爵开始让人修路就很吸引人了。
商人们在期待以后的商路变得更加安全好走,而平民们则纷纷涌入荒野报名参加修路的工程。
以前很多人就想来戈尔登堡干活,但路上的花费和危险阻挡了他们的脚步,现在却不一样了。
路是从两端开始修的,摩兰卡的壮劳力们是挤在摩兰卡的边境线上开始修路,不需要踏上危险的荒野,而且参与修路的人那么多,旁边还有士兵护卫,就算附近有野兽出没,也不敢靠近干活的地点。
而且那位女伯爵大人为了更快的修好这条路,是连女人也招,在这里,不管男女,只要有力气,干的活达到了标准,就能拿一样的工钱,要是干的好的,还能再多拿一些。
而那些身体不那么健壮的,甚至是没什么体力的老人小孩,也能过来做一些烧火做饭送饭送水之类的轻省活儿,拿的工钱不到修路主力们的一半,但光是包吃包住这一条就吸引了许多人。
于是很多平民干脆就一家老幼全都过来干活了,到时候赚到的报酬足够他们过一个轻松的冬天了。
本来大家来之前还觉得,包吃包住的条件估计不会好,可只要薪水给的多,吃住差点他们也能忍。
到了之后,大家才发现,虽然住的是帐篷,但人人都能领到一条洗干净的旧毯子(领民们淘汰下来被特蕾莎让人低价回收的),而吃的旧更是不错了。
在这里,大家吃的不是什么煮豆子和掺了杂物的面包,而是黑麦做的麦粥和馒头。
黑麦在这个时代是最便宜的谷物,只有穷人才会吃。
但别家雇主就算给雇佣吃麦粥也是掺了很多水的稀粥,黑面包也是不仅酸硬难吃,里面还会有碎石沙子之类的添加物,对牙齿非常不友好。
而这里的主食却是粘稠的勺子放在里面都不会倒的稠粥,那个黑麦馒头更是看起来黑乎乎的,可吃起来只有一点点全麦的粗糙感,里面不仅没有任何的“添加物”,味道还很不错,不废牙还越嚼越香,而且十分的饱肚子。
虽然不干重活的人只能每餐领到一碗麦粥或者一个馒头,但对这些早就已经饿小了胃的老幼妇孺们来说,每餐的食物根本就吃不完。
而负责修路的壮劳力们不仅能多拿一份主食,还有用骨头炖煮的蔬菜汤可以喝,甚至两天就能吃上一顿肉,不是一点点肉渣,而是大家打汤的时候,一碗汤里面不仅有蔬菜,还有两块排骨大小的带骨肉啊,运气好的,那么打一块肉里甚至都没有骨头的。
(肉是哪儿来的?领主大人开始秋季巡猎带着骑士们整个领地到处驱赶动物时,顺便打回来的野味,不得不说秋天的猎物就是多,而且又多又肥。)
最早的时候,很多人担心这样的食物并不会天天供应,他们会把食物偷偷藏起来跟家人分享,直到他们发现伙食一直没有变,甚至偶尔遇上女伯爵大人打猎大丰收了,就连干轻活儿的人都能分上一块肉。
这样的吃食,别说是他们出去给人干活了,就是自己在家也不敢这么吃啊!
可在这些第一次给特蕾莎干活的人们感叹这份好待遇的时候,那些从戈尔登堡被调过来带这些新人干活的壮劳力们却不以为意。
“这才哪到哪啊,你们要是去戈尔登堡给领主大人当工人,那才是掉进了福窝里了,吃住都比这里好呢,领主大人的那些工人,可是天天都能吃上肉,干的活也轻巧的多,工资更是比我们这种卖体力的高多了。”
说话的人一边说着一边大口咬着手里的黑麦馒头,馒头中还夹着一点腌制过又切碎的甜菜叶,这种吃饭最近在戈尔登堡很流行。
对于这里的吃食,他们这些调来的人并没有什么不满,虽然吃的是比之前差了点,但调人的时候管事就提前跟他们说了这边条件比较差,但他们被调过来是当小组长的,工资比之前要多了好几个银币,他们都是冲着这增加的工资来的,自然没人去抱怨吃食的问题。
而且只是吃的没有那么好,又不是吃的差甚至吃不饱,他们这些人早就习惯吃苦了,现在这个完全不是事儿。
但这并不妨碍他吹嘘在戈尔登堡的好日子。
而且那也不是他吹嘘,那都是他们的真实经历啊!
见有人不信,觉得现在这样的待遇就已经非常好了,怎么可能会有干轻松活计的人能天天吃肉的,那还是给人干活吗?那是去享福的吧。
“嘿,你们可别不信,我的妻子就在领主大人的纺织厂里上班,就负责织布,每天只工作八个小时,每个月还能有两天休假,可她的工资比我还高呢。”
这人的妻子正好就是特蕾莎新招的织娘之一,负责织丝绸的,也是目前所有女工之中工资最高的那一类。
而在男人们的感觉里,织布确实不是个累活,而且还是一天只织八个小时,比他们这些修路的不知道要轻松多少。
“不仅是工人的报酬高,就是那些在家里没有找工作的人,日常都能有不少收入呢,尤其是女人们,她们只要空闲的时候织织毛线,一个月也能有好几个银币的收入,不信你们自己去戈尔登堡随便找个人问问就知道了。”
男人一边说,一边不动声色的观察四周,确定很多人眼睛都在发亮,心中很是满意。
管事可是说了,如果能让更多人到戈尔登堡干活,等这边的路修好了,回去后就推荐他做个小管事呢!
这么想着,他说的更加卖力了,只可惜现在戈尔登堡迁入就送宅基地的福利暂时停止了,不然光是冲着这一条,这些人不得立马飞奔到戈尔登堡安家落户去啊。
同样的场景不止这一处,很多人群聚集的位置中央,都有几个戈尔登堡人,他们或是原本的领民,或者是新迁入的,因为得到了上头的命令,一个个的都十分热情地跟旁人说着戈尔登堡的好,力求吸引更多的人去他们戈尔登堡务工。
而天天听着这些话的人们少有不心动的,不少人都想着等这路修到戈尔登堡那边的时候,就去戈尔登堡好好的看一看,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如他们所说的一样好。
第65章
越来越好的戈尔登堡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人, 我们年轻的伯爵大人也在为每天日益增多的工作而头疼中。
底层的工人还算好招,但中高层管理者却不好招,这个世界的文盲普及率太高, 想招几个识字的人都难, 好不容易招到的也就只能做一些一般的文书工作,至今让特蕾莎感觉最满意的就是杰西卡,不过最近杰西卡最近回卡波里镇去当副镇长帮她监督卡波里镇的改造了,短时间没法回来给她搭把手。
其实三个庄园里, 不管是农奴还是仆人或者管事都有不少可用的人才,只是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教育, 甚至连字都不认识这点让他们大部分人的能力受限,提拔上来担任普通的管事倒是可以,再进一步或者分配去做一些需要专业能力工作就不太行了。
——连最基础的数字方面的记录都做不到的话,那真的是很难用的。
特蕾莎也在戈尔登堡各处以及摩兰卡那边放出了招募各种专业人才的公告, 但来应聘的寥寥无几。
戈尔登堡这边是因为富裕的人本来就少,能用的人才早就被特蕾莎网罗了, 漏网之鱼几乎没有。
而摩兰卡那边, 人才肯定是有的,但这样的人才基本都有稳定体面的工作,而且工资一般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让他们放弃自己的工作到戈尔登堡这个印象里一直很贫穷的地方,就算特蕾莎开出的工资要比他们现在的工资高一些,也没有人愿意来。
至于特蕾莎招募时写的是男女不限,那也是没有什么用的,这年头能识字的女人本来就少,亚特兰这边也没有女校供她们读书,女性接受的都是家庭教师的教育,而能请的起家庭教师的人家,家境都不会差,这样的人家也不会允许自家的女孩外出上班。
所以摩兰卡那边底层的工人招募的很顺利,中高层的管理根本就是无人问津,仅有的几个来应聘的,也多是虚有其表没什么内涵的草包,这种人特蕾莎当然不会留用,直接给赶走了。
招不到人,特蕾莎自然只能想办法自己培养了。
本来她是打算入冬以后大家都闲下来了再安排扫盲的,但现在看来,还是早点安排上吧,不然她想提拔几个人才上来都提拔不了。
于是一些特蕾莎重点考察过,能力不错,就是吃了文盲亏的管事/仆人/农奴就收到了通知,让他们每天晚餐以后到城堡集合,在那里接受扫盲教育。
负责给他们上课的是教堂里的神父,教会在亚特兰帝国的存在感不高,本地的神父原本还是庄园里的医生,但因为没有救回老伯爵父子而备受冷落,新伯爵,也就是特蕾莎来了以后,更是至今都没有去教堂参加过哪怕一次弥撒,更别提给教会募捐了,这也让神父们感觉焦躁。
这个世界还没有什一税的出现,教堂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信徒的捐献,但一般平民自己就过的苦巴巴的,就是想捐献也没有多少东西能捐献的,所以捐献这一块靠的还是那些贵族和富人。
以前的老伯爵虽然也不是虔诚的信徒,但还是会时不时的给领地内的教堂捐赠一些财物,甚至划了地给教堂,而且还是不收税的那种,虽然地不是很大,但也能给教堂带来一些收入。
可戈尔登堡现在的主人明显不是信徒,对教会完全就是不闻不问,虽然没有收回给教堂的土地,但秋天收税的时候却是按照普通平民的标准派了税务官过来,明显是不再给他们优待了。
而且以前戈尔登堡还有一部分人因为生活的困顿只能寄希望于信仰,越是穷困的人对教会就越是虔诚,所以来教堂参与活动,进行献仪的信徒也有不少。
可现在,戈尔登堡的人越过越好,但生活也越来越忙碌,根本抽不出多少时间去教堂了,也自然没法去献仪,而且神父们无奈的发现,以前的信徒信仰还算虔诚,可现在,似乎新领主在他们心中的分量要更重了,甚至比信仰更重。
教会的信徒在减少,这也意味着神父们的收入在减少。
而最让他们焦虑的是,这位新领主对教会的态度,作为领地的主人,如果教会得不到领主的认同,他们以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过。
所以在特蕾莎派人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教导一些人知识的时候,几个教堂的神父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就同意了。
不说这事他们其实没什么拒绝的余地,就是领主大人给的报酬,就让最近过的紧巴巴的神父们舍不得拒绝。
而且教堂的神父本来也会兼职老师的工作,戈尔登堡这个地方没有多少识字的人,乡绅们家里的孩子需要读书的,都是送到教堂来学习,或者直接聘请神父当家庭教师,这次又是领主大人要请他们当老师,他们更是没有理由拒绝。
当然,教导的学生是一群成年人,还是部分身份不分男女这一点,神父们其实还是有些抵触的,尤其里面还有农奴,这和他们以前教导的学生身份差太多了。
可那些农奴之中不少以前都是经常会来教堂参加活动的忠实信徒,他们要是敢露出一点嫌弃,这些信徒怕是一个都留不住了。
所以他们也只能摆正心态,每天去给这些人上课。
而被通知要去学习的人也很积极,因为通知他们的管事明确的说了,领主大小需要有文化的人为自己工作,所以扫盲课学的好的人以后升职加薪的机会就要比其他那些不识字的人大的多。
甚至他们作为第一批被领主大人亲自选拔出来的学生,每个人本身都是被领主看好的人才,所以只要他们努力学习完成扫盲,估计很快就会被提拔成管事或者其他什么中高级的职务了。
这本就是特蕾莎授意底下的人告诉他们的,而且不是在给他们画大饼,特蕾莎确实是想要提拔这些人的,所以什么时候能升职,就看他们自己的学习能力了。
也是因为这么一块大饼挂在前面吊着,所有被要求参加扫盲班的人都非常积极,上课也十分认真,让本来还有些别扭的神父们感觉有些欣慰。
他们安慰自己,至少这些成年人要比那些爱捣蛋的孩子好教。
扫盲班的上课时间是晚上六点半到八点半,特蕾莎对神父们的要求是每天至少教会学生五个单词拼写再教会他们基本的算数,明年开春之前,这些学生至少要记住绝大多数的常用单词和掌握基本的加减乘除。
不过学生们很给力,因为上课足够认真,白天工作时也是一边工作一边背单词,有空了就拿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进行默写。
他们的学习进度比特蕾莎定的要求快得多,甚至主动要求神父们每天多教几个单词,后来神父们就直接改成每天学十个单词,同时数学方面也没有落下。
而扫盲班的开设,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那些去扫盲班学习的人都有自己的亲朋好友,“上扫盲班有机会成为管事”这件事并没有被隐瞒,很快就在领民之间传开了。
其他人对此羡慕不已,没人不想过得更好,而从普通的工人变成小有权利的管事,这种事情哪个打工人没有想过呢?
而且就算不能当管事,学会读写算数以后,也能去做那些更加轻松的,不用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工作,能拿的工资还不比干体力活少,谁会不心动呢?
于是慢慢的,那些本来对学习不以为意的人也都改变了想法,开始觉得能掌握知识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了。
这在以前,开始只有贵族老爷们才能去掌握的啊。
这个想法在心里根深蒂固以后,等到天气变冷,地里的活儿干完,工地也不好开工的时候,特蕾莎再要求所有工人都去参加扫盲班的时候,几乎没有反对的人。
“所以你请我帮忙找一批愿意当老师的人过来,就是为了给他们当老师?”
莱伊坐在特蕾莎的书房里,看着书桌后面批改文件的特蕾莎,语气带着些惊叹,又或者说是不可思议。
特蕾莎百忙之中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我想我给了你足够的答谢,给那些人的报酬也并不吝啬,所以这并不是什么问题?”
她以为莱伊和其他贵族一样,觉得普通平民尤其是农奴并不应该获得教育的机会。
莱伊连忙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对此并没有任何的异议,也没有觉得平民不应该获得教育的机会,只是对你的做法有些惊叹,从来没有贵族会对自己的领民这么好。”
莱伊说的是真心话,他并不是那种愚蠢又恶毒,不把平民当人看的贵族,实际上莱伊因为是次子,又在外求学多年的缘故,他认识很多的平民,甚至同学中就有很多只是家里有钱但依然是平民的人,所以他对阶级的概念并没有其他贵族那么固执,也不认为平民有什么不好的。
莱伊就读的大学是亚特兰帝国最古老的大学,这一的学生虽然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水平,但他们能在这里读书的原因,凭借的不是自己的身份地位,而是聪明才智。
当然,不可否认因为贵族身份和家境好,所以从小受到了更好教育的贵族子弟们的入学概率要更大,可真正有天赋的平民子弟也不会被拒之门外。
不过平民学生毕业以后要想找个好工作,确实是要比贵族学生难了不少。
哪怕他们都有真才实学,可没有人脉和背景,想要找一份待遇足够优渥,又有前景的工作是十分难的。
所以,在莱伊给一些他觉得合适的平民同学写信,表示如果他们愿意来戈尔登堡担任一段时间的教学老师的话,那么之后他可以把他们推荐给自己的哥哥,很多人都同意了。
这也是那些真正的高材生们愿意来戈尔登堡这样一个小地方的原因,要不是莱伊出面,特蕾莎可找不到那么多适合的老师。
虽然让他们来当老师是有点大材小用,但很难说特蕾莎没有想看看能不能留下那么几个人才的想法。
当然,她也没有完全寄希望于此,她也了解过那所大学的情况,知道从那所学校毕业的学生都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人物,大概率就算她愿意高薪聘请,他们也不见得会愿意留下来,所以特蕾莎这段时间也没少让骑士团带队去其他大城市里招聘合适的人才,就是不知道最终愿意来的能有几个了。
“从来没有不代表以后也没有,而且你也知道我以前同样是平民。”
特蕾莎没法说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和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也不觉得莱伊会明白自己的想法,于是也只是含糊地回答了一句。
莱伊想到她的身份,于是理解地点了点头,但还是忍不住感叹道:“不过你为了让你的领民能有合适的老师,付出的也太多了”
能说动他的那些同学到戈尔登堡工作,主要还是因为莱伊说可以把他们推荐给自己的哥哥,而这个置换条件能够成功的前提是,莱伊的兄长,那位弗利特伍德伯爵会同意接受莱伊的推荐。
而莱伊和特蕾莎的关系可没有好到让他愿意不计成本的去说服自己的兄长,所以真正打动了莱伊和弗利特伍德伯爵的,还是特蕾莎给出的利益。
那我们的戈尔登伯爵做了什么呢?
第66章
特蕾莎只是把新织好的一匹丝绸送到了莱伊的面前, 然后告诉他,只要能帮戈尔登堡找几个好老师过来,戈尔登堡愿意和他的家族一起做这个生意。
当然,她把丝绸拿出来,可不仅仅只是为了兑换几个扫盲班的老师,更主要的是,丝绸的利益巨大,又不似甜菜糖这样相对容易隐藏,她要是单独做这个生意,很容易被其他贪婪的贵族盯上。
她倒是不太担心皇家,现任女王作为《权玫》的主线任务,玩家们效忠的对象,三观自然要正——不然过不了审——而现在的皇家人员稀少,除了年轻的女王外,其他都是旁支,而且和女王的关系很一般,只要女王不直接出面做什么,特蕾莎就不担心会受到皇室的威胁。
何况亚特兰帝国并不是华夏古代那样的君主专制,女王的权利甚至会被贵族限制,所有人明面上都要遵循帝国法律,就是别的贵族想要获得丝绸的技术,也不能直接以此对她发动攻击,他们至少得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当然,如果是派骑士伪装强盗偷偷劫掠戈尔登堡的话,那就另当别论,很多贵族私底下可都干着类似的勾当,亚特兰帝国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这样的“强盗”人数不能太多,不然帝国方面想要当不知道都不行,敢这么做的人也得掂量一下会不会自己前脚出兵,后脚就被别人告发,然后被人坐收渔翁之利。
而“强盗”的人人数如果不够多,那特蕾莎是完全没在怕的。
别看戈尔登堡只有二十几位骑士和几百名骑士,但那已经是几个月前的老黄历了,在戈尔登堡的人口增多以后,特蕾莎也增加了士兵的人数,因为待遇好,福利高,而且也不需要上战场,愿意给她当兵的人很多,在最新一次的人口统计里,现在的戈尔登堡本地人口已经超过五千,如果加上外来流动人口则已经过万,而特蕾莎也以保护自己的产业的名义,从各个村镇庄园又新选拔了一批士兵,使得戈尔登堡的士兵人数超过了千人。
士兵的训练方式也和以前不一样,新的训练方式由特蕾莎制定,没有到特种兵那种程度,但也比她大学军训时强度提高了不少,是军队里训练正规军的方法,这还得多亏了军训时经常会给他们讲军队生活的教官,和特蕾莎看过的那些相关的影视作品。
士兵的训练一向是由骑士们负责的,赫克托等人对于特蕾莎拿出的训练计划一开始还不以为意,后来却是惊为天人,并且十分严格的照着训练计划去训练手底下的那些士兵。
士兵们一开始也不习惯这样的训练方式,叫苦连天,但领主大人给的实在太多了,所有的士兵每餐都是有肉有菜,吃得饱还吃的好,他们的工资也比以前多了一倍不止,更别提服役满了一定年限,退役后还能得到许多好处,就算不幸受了不可挽回的伤势或者战亡,还能得到大笔的抚恤金。
没人舍得放弃这样的待遇离开军队,而愿意来当兵的很多都是穷苦的农奴,以前受的苦并不比训练少多少,何况现在只是累了点,但慢慢适应了以后就感觉还好,大家也就咬咬牙撑下来了。
除了这些士兵以外,各处的工厂还增加了不少安保人员,这些人名为保安,却也需要每天进行训练,训练的内容虽然和军训差不多,但军训的队列练习和军体拳联系都非常的有用,前者增加服从性,后者增加战斗力,一段时间的训练后,保安们的精神面貌都变了许多。
而骑士的数量虽然没有增加,但军队里表现好又有天赋的年轻士兵有不少被选入了骑兵队,骑兵虽然不是骑士,单个骑兵也不如骑士强大,但团队作战的能力可不是普通步兵能比的。
而且以前骑马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甚至很多骑兵在战斗中还非常容易从马上掉落,可特蕾莎让工匠制作了马鞍马镫和马蹄铁,骑马的难度就降低了许多,也增长了战马的服役年龄。
也因此,戈尔登堡现在的骑兵很顺利的从原本的一百人扩张到了三百人,并且还在继续增加中,至于能增加多少,就看特蕾莎能买到多少合适的马匹了。
当然,她在练兵的时候也没有忘记给他们灌输忠于自己的思想,免得再出现以前的骑士队长里昂那样的事情。
不过这些都是特蕾莎在未雨绸缪,合理的守护自己的领地,可以的话她还是不愿意有人来自己的领地搞事情,毕竟那样很容易造成领民们的伤亡,那可不是她乐意见到的。
所以特蕾莎给自己选了一个强大的合作伙伴,也就是莱伊背后的弗利特伍德家族。
她早就调查过,莱伊的家族足够的强大,在贵族中也是顶尖的那一批贵族,而且他们家族也是女王一派的,不用担心对方因为站错队伍最后被女王清算。
正好特蕾莎又想让莱伊帮忙招点扫盲班老师,就干脆借此机会顺理成章的和弗利特伍德家族搭上关系。
她也不是没有想过找德拉蒙德侯爵当合作伙伴,但现在对方估计忙于处理自己家族内部的纷争,可能没有那么多精力和戈尔登堡做生意,特蕾莎也不想被牵扯进去。
而且她现在已经和德拉蒙德家族搭上关系了,以后想合作随时可以,也并不需要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多一个强大的家族作为合作伙伴,对现在还弱小的她更加有利。
当然,找莱伊帮忙,特蕾莎也不会只给他的家族好处而忘记他本来。
特蕾莎也给了莱伊他会喜欢的报酬——她把自己闲暇时间记录的一些简单化学笔记给了莱伊,不过不是直接送给他,而是允许他自己抄录一份,她可不想以后自己还要把这些再默写一遍。
来到这个时代以后,担心自己把以前学过的东西忘记,特蕾莎是一有时间就会那纸笔把脑子里的那些知识记录下来,也因为羊皮纸并不是特别容易书写,特蕾莎也在戈尔登堡的各项工作差不多走上正轨以后,又分了一匹工人去建了一个造纸厂,目前造纸厂内就有一批人正按照她的要求去研究如何造纸。
因为造纸的工艺特蕾莎给了他们大致的方向,只是因为华夏人习惯用的造纸原材料——比如竹子——在这里基本找不到,所以能用什么材料代替,就是造纸厂的工匠们需要研究的事情了。
有了特蕾莎给的帮助,想来那些工匠要不了多久就能把纸造出来了。
给莱伊的笔记,特蕾莎当然不能说是自己研究的东西,都推脱到那位子虚乌有的老师身上,只说是这位老师和他的朋友们研究出来的。
莱伊拿到这本笔记简直可以说是如获至宝,哪里有心思去细想特蕾莎的话是真是假,只遗憾不能和她的那位老师认识。
而特蕾莎给他看的那匹丝绸,更是让莱伊觉得这事是他们弗利特伍德家族占了大便宜。
莱伊不会做生意,但他出生弗利特伍德这样的大贵族家族,从小锦衣玉食,见过的好东西不知凡几,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可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华贵柔软,像是用水流织造,珍珠染色的布料。
那光泽那触感,只要一上手,莱伊就知道这种布料绝对会令所有贵族为之疯狂,而且是不分男女的那一种。
所以见到丝绸以后,莱伊甚至没有先和自己的兄长沟通好,就直接给自己的同学们写信了。
他相信,只要兄长见到这布料,就绝对不会放弃这次合作。
事实也是如此,但莱伊的信和附带的一块丝绸制作的手帕被送到他的哥哥,现任弗利特伍德伯爵,费迪南德·弗利特伍德面前的时候,费迪南德连信都还没有打开,就被一同放在信封里的手帕给吸引了。
这是一块手帕,蓝黑灰的格子纹一看就是男士使用的,手帕的一角绣着弗利特伍德的家徽,还有费迪南德的名字缩写,一看就是给他的。
费迪南德拿起这块手帕摩挲了片刻,才打开了弟弟写来的信。
一开始他还有些漫不经心,觉得这个弟弟大概是又在信里找理由延后回来的时间,这种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莱伊喜好新奇的事物,出门的时候要是遇到什么新奇的事情就会延长停留的时间,他都已经习惯了。
不知道这次又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肯回来。
看在他送的礼物的份上,费迪南德决定如果理由合理的话,他就再原谅他这一次。
但看了信以后,他脸上的漫不经心很快变成了严肃,并且随着读到的内容越多,眼睛也越来越亮。
等看完信,年轻的弗利特伍德伯爵难掩兴奋地笑了起来,再看那块手帕的时候,眼神也更加的炙热,像是在看一件绝世珍宝一样。
它也确实是。
莱伊在信里说了那块手帕的来历,并表示用“接受莱伊推荐的人才”换取和戈尔登女伯爵做丝绸生意的机会。
虽然信里说的只是一个机会,但看到那块手帕以后,费迪南德立刻就明白了这个机会有多珍贵,而代价仅仅只是接受莱伊的几个同学到他这里工作。
对费迪南德来说,这只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何况他和莱伊读的是同一个大学,知道自己的母校出来的毕业生都是有能力的,而且这只是给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而已,如果那些人做的不好,他也不会看在弟弟的面子上留下他们。
而这么一点小事,就能换来一个和戈尔登堡交易丝绸的机会,费迪南德觉得自己赚大了。
这样的布料,简直就是为了贵族而存在的,想来那些夫人小姐,甚至是男人们都无法拒绝它们,费迪南德甚至在开始在脑子里构思获得丝绸以后他应该如何让它们在上流社会里绽放光芒,还有什么,比让他们年轻美丽又高贵的女王陛下穿着这种布料举办一场宴会,更能让所有人眼前一亮并为之疯狂呢?
想着想着,费迪南德突然一顿,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
——为什么那位女伯爵给他这个机会的条件竟然是让莱伊的几个同学来为他工作?
她和莱伊究竟是什么关系?
因为莱伊并没有把特蕾莎和他的交易详细地写在信里,所以费迪南德反复看了几遍信件也没有弄明白这件事。
于是,他更加怀疑这位亚特兰帝国第一位女伯爵和他的弟弟是不是有些什么。
毕竟,他的弟弟俊美多金又出身高贵,从小到大一直很受欢迎,戈尔登女伯爵会仰慕他不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吗?
但费迪南德在意的不是戈尔登女伯爵,而是他的弟弟莱伊。
费迪南德很了解自己的弟弟,虽然他从小就很受欢迎,但他并不是个风流好色的人,反而洁身自好,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位异性发展出不一样的关系,或者说,费迪南德就从来没见莱伊和那些夫人小姐有除了社交礼仪性的往来外的交际。
而这次,莱伊却和戈尔登女伯爵有了这样可以说直接一边倒的有益于他们弗利特伍德家族的交换,这可不像是他的行事风格。
费迪南德越想越觉得事情不简单,原本他就对这次的合作很重视,打算自己亲自走一趟戈尔登堡,现在感觉弟弟好像有情况,自然是更加确定一定要去了。
第67章
费迪南德·弗利特伍德伯爵要亲自来戈尔登堡和特蕾莎谈生意, 自然不可能连招呼都不打就过来。
他当即就写了一封拜访信让人送了出去,然后开始安排领地的事务,再为出行做准备。
他的妻子知道他要出门, 十分主动的帮他收拾行李, 好叮嘱他:“路上注意,早点回来。”
在费迪南德心中暖暖的准备给妻子一个热吻的时候,就听妻子继续道:“不早点回来也没关系,让人把那种叫丝绸的布料送回来。”
费迪南德:“……”心突然有点梗。
美丽的弗利特伍德伯爵夫人可不管丈夫现在是什么心情,一边只会仆人为丈夫准备行李,一边拿着那条小叔子送给丈夫的手帕,有些嗔怪地道:“莱伊怎么就只记得给你送礼物不记得他的嫂子呢?我平时难道对他不好吗?”
好当然是好的,费迪南德和妻子的年纪相仿,又是从小就订了婚的青梅竹马,莱伊可以说是他们一起看着长大的,感情自然不差。
费迪南德看着那条已经被妻子据为己有的手帕,还是想争取一下:“亲爱的路易莎,这是戈尔登女伯爵给我的样品,颜色和款式都更加适合男士使用,不如你还给我,等我到了戈尔登,请女伯爵给你做几条女士专用的手帕?”
妻子的回应是把那条手帕小心地叠好放进盒子里藏起来,明显不打算还给他。
“那就等你拿到女士专用手帕的时候再来找我换吧,哦, 至少要五条,我们亲爱的小伊莲娜也需要。”
伊莲娜是他们的长女,今年七岁,此外他们还有一个快两岁的儿子朱利恩,还不到需要这么精美的手帕的年纪。
不过用丝绸给孩子们做几身衣服却很合适,这种布料实在太柔软顺滑了,路易莎试过把那条手帕贴在手臂上,非常的贴身,感觉就像没有穿衣服一样舒服,不仅适合做华丽的礼服,还很适合制作贴身衣物和床上用品,路易莎都能想象睡觉的时候躺在这种布料里有多舒服。
看妻子的样子,费迪南德更加坚定这种从未见过的布料一定能够大卖。
莱伊说过,他的哥哥精明的不像是一位贵族而更像是一名商人。
特蕾莎也确实感觉到了他对这次合作的重视。
接到这位弗利特伍德伯爵的拜访信后,特蕾莎第一时间就拆开看了,确定对方确实是要亲自来拜访的时候,感觉头有点疼。
虽然弗利特伍德伯爵亲自拜访代表了他对这笔合作的重视,但一位大贵族到访,可不是简单的见个面谈个生意就完事了,按照现在的社交规矩,她得给对方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
在原来的世界,特蕾莎就对宴会的感觉一般般,毕竟正经宴会哪有年轻人开的派对有意思,而这个世界的贵族宴会就更没意思了,除了吃喝就是跳舞交际,一点意思都没有。
所以直到现在,从特蕾莎继承伯爵之位后,戈尔登城堡里都没有举行过一场正式的宴会,就算是之前德拉蒙德侯爵来访时也没有。
那位侯爵阁下第一次是低调前来,不适合举办宴会,第二次来访又比较突然,加上停留的时间不长,自然也没有为他举办宴会。
但这次不一样,弗利特伍德伯爵提前送了拜访信,定下来访的时间也在信件抵达的半个月之后,时间充裕,该有的礼节自然不能少了。
所以,一场符合规格的宴会必不可少。
足够丰盛的食物和供人畅饮的酒水,布置得宜的宴会场地,优美的音乐,还有受邀而来的宾客。
最重要的客人自然是弗利特伍德伯爵,但宴会不能只有他一位客人,作为陪客的其他宾客也必不可少。
不过戈尔登堡并没有多少贵族,除了特蕾莎以外,就只有一群骑士,其他人都是平民,哪怕是镇长和乡绅,他们也依然是平民。
但宴会只有骑士们作陪显然也并不合适,于是在管家询问要邀请那些客人的时候,特蕾莎稍作思考,就定下了名单。
“刘易斯镇长父女和卡波里镇上的几位乡绅都可以邀请,三个庄园的总管事和大管事、各个工厂的负责人也要请,另外再从来戈尔登堡的商队负责人里,选合适的发邀请函吧。”
这里的合适,自然是商队够大,和戈尔登堡的合作够深的商人。
既然弗利特伍德伯爵是来谈生意的,那她就直接举办个商务性子的宴会好了。
但正式的宴会还有一个问题。
“作为宴会的主人,您需要一位舞伴和你一起跳开场舞。”
中世纪什么时候有了舞会开场时,宴会主人需要跳开场舞的规定,特蕾莎不知道,但《权玫》这个游戏,宴会主人就是要跳开场舞的。
当然,考虑到作为地位最高的客人,他的哥哥弗利特伍德伯爵在信里说明这次是单独拜访,也就是他不会带上自己的妻子儿女,所以这场宴会也没有特别备注一定要带舞伴。
只有身为主人的特蕾莎是一定要跳开场舞的,要么提前选好开场舞舞伴,要么宴会的时候当场选一位舞伴。
特蕾莎不想和不熟悉的人跳舞,所以她也倾向于找个认识的舞伴。
那么问题来了,她去哪儿找舞伴?
特蕾莎的脑袋里第一个冒出来的就是莱伊。
而很显然,管家先生也认为对方是一个很好的人选,他甚至主动提议道:“如果您没有别的考量的话,或许可以问问莱伊先生?”
不管是论身份地位还是单凭两人的关系,莱伊也确实是最合适的舞伴人选,年轻高贵俊美,重点是他还是个单身汉,在戈尔登也没有别的什么熟悉的人,而这次宴会是为了欢迎莱伊的哥哥,那莱伊必然也是要参加的。
至于他愿不愿意,特蕾莎也没有多纠结,直接去问本人。
“舞伴?我吗?”
莱伊被找上门的时候,还有些意外,他第一反应就是观察特蕾莎。
以前想和他结伴参加宴会的女孩非常多,而且主动对他提出邀请的女孩也足够的大胆,并且毫不吝啬表现自己对他的倾慕,所以莱伊很清楚对他有好感的女孩会有什么样的表现。
但他没在特蕾莎的脸上看见这些,没有爱慕也没有羞涩,她的表情很坦然,显然这次的邀请并不包含什么暧昧的感情。
这让下意识想要拒绝的莱伊迟疑了。
特蕾莎见他犹豫,以为他不想当自己的舞伴,于是理解地道:“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我再想想有没有什么其他合适的人选。”
要不然从骑士里选一个舞伴?就是特蕾莎不太想让那些人想歪了,开场舞总是含有一些特殊的意义,要是骑士们因此升起什么别的想法,可不是特蕾莎想要看到的。
特蕾莎转身想走。
莱伊见状连忙制止:“等等。”
特蕾莎停下脚步。
“我没有不愿意,事实上我很乐意当你的舞伴。”
只是一场宴会,哪怕是开场舞,只要当事人双方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也就不存在什么特殊的意义。
但是……为什么这么想的他心里反而有点不舒服呢?
没有去计较那点微妙的不是滋味,莱伊的注意力放在了他的哥哥要来戈尔登堡这件事上。
“他真的要来?”
虽然莱伊对特蕾莎说,费迪南德像一个商人多过一个贵族,他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可真的知道费迪南德为了这门生意而亲自上门,莱伊还是有些意外。
但他也再次意识到,那些丝绸或许比他想的还要珍贵,不然也不会扰动兄长亲自前来。
莱伊完全不知道,他的哥哥费迪南德之所以要亲自走这一趟,除了丝绸确实珍贵以外,也有好奇他和特蕾莎是不是有什么,所以特意过来探查一下的缘故。
毕竟别看莱伊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像是一个长得高大的美少年,实际上他也快要二十五岁了,这个年纪即使是贵族男性,也早该结婚了,就算没有结婚,也应该定下婚约,但莱伊一直没有想要结婚的意思,而费迪南德又不想用兄长的身份强迫他结婚,所以日常除了唠叨几句也只能无奈的随他去了。
如今好不容易看到一点希望,他当然要亲自来看看。
这不仅仅是关系弟弟的感情问题,也是担心,毕竟他调查过这位戈尔登女伯爵,对方可不是一位传统的女性,光是资料里“力气惊人,战斗力强大”就让他忍不住去把这位女伯爵想象成一个满身肌肉比男人还男人的女战士,而完全忽略了资料里还有关于她十分美丽的描述。
每当这个时候,费迪南德就忍不住去想,原来他的弟弟喜欢的竟然是这样的女士吗?那也难怪他以前一直没有遇到心仪的对象了。
该死,他真的越来越好奇了。
莱伊可不知道自己的哥哥脑子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他只是在答应了特蕾莎的舞伴邀请以后,暂时放下了自己的研究,走出房门,和尽量抽出时间来的特蕾莎一起练习了几天的交际舞。
有时候游戏做的太还原了也不好,《权玫》的开发组如果把亚特兰帝国的社交性舞蹈定成现代常见的交际舞,特蕾莎还是会跳的,但为了追求那种电影里宫廷舞会一样的唯美画面,《权玫》里的社交舞种类很多,难度还不小,玩家不会跳还可以直接开外挂托管也游戏直接走个过场。
可到了特蕾莎这里,她就不得不从头学起来了。
好在莱伊的舞蹈水平不错,还能教导她跳女步,而他们也只需要跳一支舞就足够了,这才不至于让特蕾莎再另外找舞蹈老师来折磨自己。
第68章
费迪南德抵达戈尔登的时候, 已经是十一月的事情了。
天气不知不觉间已经转凉,人们身上的衣服也厚了起来。
和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的戈尔登堡人们并没有感觉到多少的寒意。
这里家家户户都有会织毛衣的人, 而大家又给领主大人打了大半年的工, 口袋都赋予了不少,入冬之前就已经用攒好的钱买回了不少纺织厂出场的毛线,给家里每个人都织了一套保暖的毛线衣毛线裤。
其实家里每人都有一身新衣服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原本就算钱袋鼓了一些, 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和舍得花钱去买毛线织毛衣。
但纺织厂每个月都会有一批滞销的“残次品”羊毛线低价出售,而且领主大人干活的工人还能打八折,不过有限购就是了。
本来价格就很低,再加上折扣,兜里有点钱的人实在没忍住,都买了不少回来织毛衣。
而且说是残次品,其实只是羊毛比较粗糙,织出来的线有些粗细不一和断裂打结而已,这样的羊毛线就算织成毛衣拿去卖,只要价格低一些依然有大把人想要买,根本不存在什么滞销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这是领主大人体恤他们这些领民,特意给大家留的福利而已。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领民的心早就被他们的领主大人捂的暖暖的,只要一提起特蕾莎, 每个人都是一脸虔诚和敬仰。
戈尔登堡的冬季本来就不算冷,有了保暖御寒的毛线衣毛线裤,这个冬天他们就更不觉得冷了。
最近一段时间,大家最津津乐道的就是领主大人即将举办的宴会。
收到宴会请帖的人一个个昂首挺胸, 别提多自豪了,他们之中的不少人甚至是农奴,却有机会参加领主大人举办的宴会,这在以前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更别提这是领主大人继承爵位和领地以后举办的第一个宴会,意义非凡。
而那些不是戈尔登堡人,只是来做生意的商人对此也十分看重,从他们打探到的宴会宾客来看,这很明显是一场商业性质的宴会,而举办宴会却是为了欢迎那位弗利特伍德伯爵。
和最近才渐渐有了些名气的戈尔登堡不一样,弗利特伍德家族的领地在整个亚特兰帝国都是有名的富裕,因为弗利特伍德领地之内土地资源丰富拥有多条矿脉,其中甚至有一条金矿和铁矿,光是这些就能为弗利特伍德带来众多的收益,而历代的弗利特伍德伯爵还很善于经营,整个领地十分的繁荣。
这可是他们以前连见都见不到面的大贵族,如今却有幸能近距离接触,要是能把握住这个机会,他们的生意绝对能更上一层楼。
所有受邀的人都在为了参加宴会而精心准备,特蕾莎是个很体贴的人,她知道自己手下的那些工厂负责人可能拿不出什么体面的礼服,所以统一给每人都送了一件礼服。
虽然因为是临时准备只能找裁缝买做好的成衣进行修改,但不管是礼服的款式还是材质都还算不错,毕竟是从摩兰卡那么买回来的热销款式。
骑士们那边也收到了,档次要比其他人要高了不少,怎么说他们也是贵族,在这点上还是需要注意的。
当然,这些算是员工福利,不仅是他们,其他给特蕾莎干活的人满三个月以上的人都能在这个月份收到一件兽皮袄子,大部分的兽皮来自特蕾莎今年春夏秋三个季度巡猎时打到的猎物剥皮后找皮革匠人处理过在让女工缝制的,不够的则是对外收购的,主要以野兔皮为主,底层管理者可以多分一顶帽子,能去参加宴会的负责人们多的就是那件礼服了。
士兵们的待遇和员工一样,骑士们则分到了羊皮制作的冬衣,今年戈尔登堡杀的羊比较少,因为打算发展羊毛业,明年特蕾莎准备扩大绵羊群的数量,所以只杀了一部分淘汰下来的绵羊和本就是作为肉食和皮革来源的山羊,减少山羊的养殖数量。
而同山羊一起准备宰杀的,还有养了半年的野猪崽子们。
这就又不得不提一下这些煽过的野猪有多能长了。
和华夏古代不一样,因为喂养的方式和文化不同,猪在这边是主要的肉食来源之一,也是贵族餐桌上的常客,而且因为猪长得比只吃草就行的牛羊慢,自然的猪肉的价格也不比牛羊低。
以前猪倌们放牧的猪,从年头长到年尾,能有个七八十斤就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不过因为放牧的家猪活动量大,身上的肉也是瘦肉比肥肉多,如果放在现在,这种瘦肉多的猪反而会比较受欢迎。
但在这个大部分人都缺少油水的时代,瘦肉可不如肥肉受欢迎。
而特蕾莎让人煽了的猪养了半年下来,体重却头头都在一百二十斤以上,养的好的甚至能有一百五六十斤,是原本养猪重量的两倍。
甚至,那些煽过的羊体重也比以前增长了许多,一头头膘肥体壮的。
而且因为是圈养,这些野猪没有了活动的空间,身上的脂肪堆积起来,一层层的,看着就是肥肉比瘦肉多的样子。
现在这些野猪崽子正式最长肉的月份,再过一段时间,它们长肉的速度就要慢一些了,但也依然能长,虽然不知道它们能长多少,可看之前长肉的速度,也知道一定要比以前养的猪快得多。
所以猪倌们都觉得这个时候就宰杀有些可惜。
但特蕾莎想要在入冬的时候宰杀一批野猪制作火腿和香肠,不仅能卖出一个好价钱,还能给明年即将诞生的小猪崽子们空出地方来,所以她也没有犹豫,只留了几头长得最好的留着过年时宰杀,剩下所有阉割的野猪和家猪就都让人宰杀了。
一口气宰杀将近两百头肥猪,显然工作量不小,戈尔登堡的杀猪匠们需要加班加点忙上好几周才能处理完,主要是他们的人数并不是很多。
不过杀猪匠虽然不够,但士兵却不少。
庄园里不需要站岗的士兵被特蕾莎调派过来,帮着杀猪匠一起杀猪。
虽然大多数的士兵没有杀过猪,可他们跟着领主和骑士大人们外出巡猎的时候,也是需要负责处理打到的猎物的,尤其是野猪,这是大人们最常猎杀的猎物,所以很多士兵都有处理野猪的经验。
他们帮着杀猪匠控制住这些野猪,由杀猪匠来一刀放血进行宰杀,猪血被一桶桶的接取好,留着之后和豆腐、猪肉一起做成熏制的血豆腐,这血豆腐的做法还是特蕾莎从室友那儿学会的,室友是个巴渝妹子,她们老家那边就会做这样的血豆腐,还是非遗呢。
每年过完年返校的时候,室友就会给她带她母亲做的香肠和血豆腐,所以特蕾莎知道的香肠做法也是巴渝那边的,正好她还收了一批花椒,就是辣椒没多少,所以没法做正宗的川味香肠,但不加辣椒也很好吃。
而且特蕾莎本身也不太爱吃太辣的香肠,她更喜欢室友母亲做的川式广味香肠,带着一点淡淡的甜味,但又和广式香肠不太一样,估计会更符合西方人的胃口。
而且这种香肠的配料表也更简单,正好制糖厂又新出了不少糖,蒸馏厂出的白兰地也勉强能代替一下白酒,再加上昂贵的胡椒和不含苦味的细盐,她能把这香肠卖出金子的价格。
杀猪匠们主要负责给猪放血,剩下肢解的工作则大部分交给了士兵们,肢解后的猪部件被庄园里的女人们清理干净,适合制作熏肉火腿香肠的部分由城堡厨房的厨师带着她们进行制作。
带着一些肉的猪骨和内脏同样被清洗干净,大部分送到各处工厂和修路队去,作为他们三餐的肉菜和熬汤材料,剩余一部分连同猪头一起被丢进放了许多香料的锅里卤煮。
空气里浓郁又熟悉的香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煽动起鼻翼,干起活来也越发起劲了。
那一锅锅的卤味之中,可是有他们来这里干活的加餐啊。
领大人的到来不仅让他们的钱包变得鼓鼓的,也让他们的舌头享受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的美食。
他们从没见过这么慷慨的人,为领主大人烹饪食物的厨师们学到了许许多多的菜谱,其中那些简单的,连平民也能制作的菜谱还会被允许在民众中公开,最先受益的就是庄园里的人,然后才是其他的领民。
像卤味这种,虽然需要不少调味的香料,但制作并不困难的美食,就是很多人最先记住的菜谱,甚至在卡波里镇上,还开了两家专门制作卤味的摊位。
当然,制作美食的店铺可不止这两家,其他的各种街头小吃也是越来越多,因为现在来戈尔登堡经商和找活儿干的人也越来越多,戈尔登堡本地人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愿意花钱买食物的人自然也多了,这些小吃摊的生意自然也都不错。
更有不少人把制作的方法学了去然后到别的地方去摆摊做生意的,于是慢慢的,亚特兰帝国各地都涌现了一批“戈尔登堡美食”。
以前那些对戈尔登堡可能连名字都没听过的人,现在一听到这地方的第一印象就是“遍地都是好吃的”,戈尔登堡都快成了人们口中家喻户晓的美食之地了。
这么一来,因为被美食吸引而来到戈尔登堡游玩的外地人士也越来越多,镇上不少人都把自家空余的房间改成了民宿,赚点游客的住宿费。
第69章
费迪南德·弗利特伍德伯爵抵达戈尔登堡的时候,也是被这里的景象吓了一跳。
去过不少地方的他,对戈尔登堡这样的小地方的印象可以说是很固定的:破旧落后的环境和衣不蔽体的穷人。
他已经做好了看到一个偏僻又封闭的乡下地方的准备,却从靠近戈尔登堡开始, 就发现情况似乎和他想的一点都不一样。
现如今要前往戈尔登堡有两条路, 一条是原来的老路,从莫西特堡过去,另一条则是还在修的从摩兰卡走的那条。
摩兰卡到戈尔登堡的路已经修了一段时间,虽然是两头一起修, 但是工期没个半年一年的怕是完成不了。
特蕾莎修的也不是什么小路,在这方面她一点都没吝啬,修的是罗马大道那种石板路,用的都是好料,保管修好以后好好养护的话,不出意外用过几十年都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但也因此修路的时间就长了。
所以这段路暂时没有启用,一般人也不知道这里在修路,费迪南德过来自然是走的莫西特堡——估计又要吓到那位莫西特堡的领主了。
而这条路虽然没有修,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土路,可路上往来的人却不少,一路上什至能称得上车水马龙,比费迪南德去过的一些中大型城市也不差什么了。
路上的来来往往的车队和行人都很多,但这里并不是在城门口处,甚至费迪南德进了戈尔登堡的地界后,路上只遇到几处简单的关卡,倒是每处关卡的不远处都在大兴土木的样子,据说是要在沿途建造几处名为“驿站”的地方供往来的商客歇脚休息。
想想也是,戈尔登堡的地界还是蛮大的,但村镇主要都集中在中心地带,从这条路抵达卡波里镇,怎么也得走个一天,路上连个歇脚地方也没有,很多人之前都是选择在莫西特堡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就赶路,到天黑才能抵达卡波里镇,要是正好错过了休息的地方,那就只能夜宿野外了。
好在费迪南德要去的是戈尔登庄园,相比卡波里镇还是要近了不少,中途稍作休息,下午也就到了。
他这次带了不少人来,除了随行的骑士和士兵,还有不少管事仆人,当然也少不了给戈尔登女伯爵的礼物和给弟弟带的东西。
前者倒是中规中矩的拜访礼,后者就多了,费迪南德是想着莱伊可能会在戈尔登堡过冬的想法,把他日常惯用的东西都带来的。
因为早就知道他会带不少人来,特蕾莎也提前做好了接待准备,管家格雷格和新上任的女管家珍妮丝带着仆人把整个城堡都打扫了一遍,所有空着的房间也都开窗通了风,收拾出足够的客房准备招待尊贵的客人,各种用品用具该清洗的清洗,该晾晒的晾晒,务必保证一丝不苟,让客人挑不出刺来。
特蕾莎总觉得他们慎重其事的样子有点过了头,不像只是在招待一位地位尊贵的客人。
其实还是觉得他们的领主大人和莱伊先生十分般配,不自觉把费迪南德当成了男方大家长来招待的众人:……只是担心这位弗利特伍德伯爵对特蕾莎的印象会不太好。
毕竟特蕾莎怎么看也不像是传统的贵族女性,估计没有哪个贵族老爷会喜欢她这样的女性,他们只会觉得她离经叛道,挑战了男人的权威。
连格雷格都不得不承认最开始见到特蕾莎的时候,他的心里也不是没有类似的想法的,只是他们的领主大人过于厉害,不仅一开始就用气势碾压了他们,之后又用强大的武力值震慑了他们,最后是那比金子和宝石还要贵重的脑子,她说出来的每一个点子都是那么的有用,带来的利益更是给整个戈尔登堡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有一位领民不为这样的变化而喜悦,现在的戈尔登堡领民简直是把特蕾莎当做神明一样崇拜尊敬,教堂里石头做的雕像根本无法和她比拟。
当让管家先生发愁的是,他们的特蕾莎大人越是厉害,好像就越是没有追求者存在。
时至今日,特蕾莎已经继承戈尔登伯爵的爵位大半年,虽然她不喜欢举办宴会,但日常出行并不少,见的人也多,甚至她身边还环绕着一群以赫克托为首的骑士团,而骑士团中也不缺和特蕾莎年纪相近的单身骑士。
按理说,这些单身骑士应该会成为特蕾莎的追求者的,毕竟这个年头的骑士就是这样,他们除了必须拥有一个效忠对象外,也要拥有一个倾慕的对象。
哪怕和自己的倾慕的对象没有什么交际,他们也会给自己倾慕的对象写情书、送礼物,然后在公众场合宣扬自己的倾慕之情。
按理说作为他们的效忠对象,美丽又高贵,富有且单身的特蕾莎,应该是大多数骑士们对于倾慕对象的首选的。
想想也知道,只要能得到她的芳心,整个戈尔登堡都会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但是!没有!一个都没有!
没有人当众表示过对特蕾莎的倾慕,他们只会宣扬对她的忠诚,没有人给她写亲属送礼,他们只会和领民一样对她献礼进贡。
这就是非常正常的上下级关系,没有哪怕一位骑士有涉及男女感情方面的想法。
如果格雷格懂现代的用语,他或许会大叫一声这不科学。
明明他们的特蕾莎大人不管是外貌还是家世都是婚姻市场里最受欢迎的那一类女性,可为什么她会连一个追求者都没有呢? !
这让格雷格不得不担心起戈尔登家族的未来了,要是特蕾莎大人也没有后代,整个戈尔登堡在她之后,可就不知道要便宜谁了。
而目前他看来看去,还是觉得莱伊先生是最合适的结婚人选。
贵族,身份够高,次子,那就有几率直接入赘戈尔登家族,最主要的是他长得好,和特蕾莎大人也投缘,看起来像是能发展一下的样子。
所以费迪南德的到来,就自动被格雷格管家带入了未来男方大家族的位置,那是怎么谨慎周到都不为过的。
正巧,费迪南德也有类似的想法。
他这次过来,不就是想看看自家弟弟是不是真的和戈尔登女伯爵有些什么吗?
而格雷格管家的担心,在他这里,还真的不是特别重要。
主要是他家弟弟莱伊也是个结婚老大难的问题儿童,如果他能喜欢上什么人,费迪南德高兴还来不及,哪里会去计较特蕾莎是不是不符合当下的女性审美。
甚至,他都做好了,就算戈尔登女伯爵长得像是穿了女装的壮汉,他也会面不改色的夸对方漂亮的准备。
但真的看到特蕾莎的时候,费迪南德还是没有控制好自己的面部表情。
不是被她的样子吓到,而是真的被惊艳到了。
在见到特蕾莎的那一刻,他脑子里金刚芭比一样的形象猛然破碎,只留下了眼前美丽又独特的样子。
或许这位女伯爵不是时下流行的白皙纤细病弱的贵族小姐,但她的美也是毋容置疑的。
她是健美而又充满生机的,如果其他贵族小姐们是花园里精心呵护娇养长大的花朵,她就是野外茁壮成长的大树,而这棵大树上还开满了花,浓烈又盛放,那种美不是一朵小小的娇嫩花朵能比拟的。
在看看站在这位女伯爵身边的弟弟,虽然莱伊长着一张娃娃脸,但他本人并不弱小,从小的锻炼就一直没有落下,不管是伸手还是能力都不逊色于费迪南德身边任何一位出色的骑士,这也是费迪南德敢让他一个人到处乱跑的原因,他有足够的资本保护自己。
所以,莱伊的气势其实也很强大,只是很多人在第一眼的时候容易被他的脸所影响,而忽略了这一点,但当其他人站在他的身边时,却总是很容易会被他压的毫无存在感,不管男女。
而这样这两个人站在一起,却有种势均力敌,又分外和谐的矛盾感,而费迪南德还看到了他们之间的亲近。
两人之间甚至只有一个手臂的距离。
这是一个有些微妙的距离。
费迪南德挑了挑眉,对自己的猜测更加坚定了,以前的莱伊和其他女孩呆在一起的时候,可都是会特意把彼此的距离拉开,免得造成误会的。
其实只是最近一起练舞,所以习惯了彼此的接近,而忽略了这点的莱伊可不知道自己的兄长在想些什么。
他看着从马车上下来的哥哥,因为许久不见,于是上前给了对方一个拥抱。
费迪南德也抱住了弟弟,然后发现他的弟弟好像又结实了一点?
吃得太好,沉迷研究又有些疏于锻炼的莱伊放开了哥哥,然后给他介绍起了特蕾莎。
特蕾莎友好的打了个招呼的同时,也没有错过对方探究的目光。
她只当对方是好奇自己女伯爵的身份,因为没有感觉到恶意,所以也并不计较这些,只是有些讶异莱伊和他的哥哥真的不太像。
本来以为又会见到一个娃娃脸伯爵呢,结果人家就是很正常的沉稳威严那一类的长相,也好在费迪南德年纪不是很大,也长得并不显老,不然如果撇开两人相近的身高,两人估计相比兄弟要更像父子一点。
因为费迪南德看他弟弟莱伊的目光,就真的很宠溺,像是在看自家不省心的小儿子一样啊。
如此想着,她手一抬,邀请费迪南德到城堡里说话。 ——
作者有话说:家里那位工伤住院了,情况比较严重,我要去医院看看,明天的更新可能会停,等确定了再挂请假条。
第70章
费迪南德本来就只是对特蕾莎的外貌有一点点的担心, 如今见到本人,虽然确实和时下的审美不太一样,可他也不用担心弟弟莱伊的眼光了。
所以放松一下后, 费迪南德就把注意力放在了此次来访的主要目的上——关于丝绸的生意。
和特蕾莎寒暄一阵后, 他就迫不及待地提出:“虽然现在就提出来有些冒昧,但我能先看看那些神奇的布料吗?”
他不好意思的接了一句:“我的太太很喜欢你们的布料,她要求我来戈尔登堡以后一定要尽快送一批布料回去,好让她做几套新礼服在举办宴会的时候惊艳所有人。”
其实何止是喜欢,应该说是爱不释手,他那块手帕至今都还被妻子强行征用了,而且她也不是拿去使用,而只是时不时拿出来欣赏一下,然后幻想其他颜色的丝绸能制作出怎么样的礼服。
费迪南德的妻子就是个很典型的贵族夫人,热衷于参加各种舞会, 也喜欢成为舞会的焦点,而丝绸显然能让她如愿。
特蕾莎本来还想当个好客的主人,安排费迪南德先去休息,之后再谈这件事,现在见费迪南德都开了口,自然也就顺着他的意思,抬手让人去拿丝绸。
第一批的蚕丝如今都已经织成了布匹,数量和预期的一样,正好482匹布。
这其中, 纯色的丝绸有,带花纹的也有,而且种类很多,平纹斜纹缎纹提花都有, 每一匹都是织娘精心织就而成,精美的像是艺术品。
出于私心和怀念,特蕾莎花了不少华夏传统的花纹,像是什么云纹、如意纹、蝙蝠纹、百花纹。联珠纹、宝花纹之类的,只要是她记得的就都画了出来让织娘们慢慢研究去,简单一些的花纹的在这批丝绸中就已经出现了成品,复杂的目前还在研究中,估计下一批丝绸里就能看到些样品了。
离家太远,她也希望在这个世界能有一点家乡的东西能够让她睹物思人。
因为母亲很喜欢华夏的传统文化,日常也偏爱旗袍改良汉服之类的穿着,特蕾莎对这些花纹也还算熟悉,至少不会画错了。
除开这第一批织好的丝绸,现在养蚕基地那边又有一批蚕茧正在进行缫丝,这也是今年最后一批蚕茧,因为养殖的规模比之前大,蚕茧的数量也更多,够织娘们忙到明年开春了。
织好的丝绸都被送到了城堡内储存,特蕾莎对蚕丝纺织厂那边的安保还是不太放心,现在戈尔登堡的人越来越多,难免会有些治安问题,虽然她加强了各处的警戒和安保,但还是小心点的好。
这批最早的丝绸,无论是蚕丝的品质还是织娘因为不熟练而产生的小瑕疵,都导致这批丝绸之中最早做出来的品质要比中后期的成品差了不少,所以特蕾莎让人拿来给费迪南德看的丝绸,也是分了不同品质的。
仆人自然不可能把所有的丝绸都拿过来,他们只是搬来了差不多二十匹,各种颜色花纹的都有。
费迪南德的眼光好,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丝绸的好坏,但哪怕是看起来最次品的丝绸,也比现今的麻布毛呢要精致不知道多少倍,也就最好的羊绒能和它们相比。
但羊绒胜在保暖,丝绸一看就凉爽丝滑,两者并不存在什么竞争,所以丝绸的出现也不会打压羊绒产业。
倒是细麻之类的布料会受到不小的冲击,但两者的档次又完全不一样,丝绸完全可以成为大贵族的专属奢侈品。
这个想法在知道特蕾莎现在手上的丝绸数量后,就更是加深了。
将近五百匹的丝绸听起来很多,可光是亚特兰帝国的首都的贵族就不止这个数,而且买得起丝绸的人不可能只买一匹,他们只会恨不得连家里的窗帘床品都换成丝绸的。
唯一有些可惜的是,现在已经入冬,丝绸在这个季节的魅力会下降不少,而且亚特兰首都在帝国北部,气候要比戈尔登堡冷的多,这会儿可能已经在下雪了。
所以如果费迪南德想要去首都做丝绸生意的话,估计得等到开春。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每年春日的四月到八月,贵族们都会前往亚特兰帝国的首都集中进行各种集会活动——是的没错,《权玫》抄的就是某国十八世纪的社交季——这个时间的首都也是贵族和富人最多的时候,而需要出席各种集会活动的贵夫人们的衣柜里总是缺少那么几条足够亮瞎人眼的华美裙子。
弗利特伍德伯爵夫妇一向也是社交圈的宠儿,费迪南德的妻子路易莎的新裙子就是为了前往首都而准备的。
现在才十一月?不需要那么早准备?
不,等费迪南德把丝绸送回他们的领地,中间就需要差不多一周的时间,冬日大雪封路,他们确实只会窝在自己的城堡里舒舒服服的度过寒冬,可要知道做衣服是需要时间的,而一位好裁缝的时间也同样宝贵,尤其是他们还要紧跟潮流。
当然,费迪南德觉得他的妻子大概率可以成为明年首都上流社会的时尚领航人,哪怕是随便用这种丝绸做一条礼服,估计都能达到她想要的效果。
所以她才会那么迫不及待的希望费迪南德能够早点把丝绸送回去,她要先让裁缝设计出最合适的款式,然后用一个冬天的时间为她量身定制几条完美的礼服。
费迪南德的目光在那几匹品质最好,花纹也最为华丽,又带着明显的异国风情,但他从未见过类似风格的丝绸上转了几圈,感觉自己的妻子估计会很喜欢它们。
费迪南德迫不及待的想现在就把这笔生意谈下来,但那显然有些太过性急了,他需要知道这到底是一锤子买卖,还是能够长久进行的生意,这会决定他们的合作将要以什么形式进行。
他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疑惑,然后得到了特蕾莎表示明天可以带他去参观纺织厂的回答。
“可惜现在季节不合适,不然我还可以带你看一看蚕房。”
费迪南德对她口中的蚕房有些好奇,但更多的注意力还是在纺织厂上。
来戈尔登之前,甚至直到刚才,费迪南德都以为这些丝绸是特蕾莎从什么特殊的渠道获得了,毕竟这种布料他很确定亚特兰帝国从未有过,而那些明显带有异国色彩的华丽纹路也正在像他证明这一点。
但戈尔登堡竟然要纺织厂?所以这位女伯爵也掌握了制作这种布料的原材料?
费迪南德猜测那应该是一种植物,毕竟丝绸给人的感觉不像是羊毛,他也想不出有什么动物能够拥有这样的皮毛。
他对参观纺织厂很期待,也注意到旁边的莱伊有些欲言又止。
不过这对象不是对他。
费迪南德暗自挑了挑眉,笑着应下明日的参观,并表示自己现在想去洗漱一下。
特蕾莎理解的点了点头,马车坐起来可并不舒服,他坐了一路感觉疲惫也是正常。
而此时的时间又有些不早不晚,距离晚餐时间还有段时间,但客人们显然现在就需要一些食物填饱肚子,而不是再等上一两个小时。
于是特蕾莎体贴的表示为了让客人感觉像是在家里一样宾至如归,所以今晚不会举办晚宴打扰他们休息,而是会让仆人为客人们准备好食物送到他们的房间。
“欢迎的宴会定在明晚,可能时间有些仓促,希望你不要介意。”
费迪南德矜持地笑道:“当然不会,是我要感谢你的招待才是,我很期待明晚的宴会。”
虽然戈尔登堡是个小地方,戈尔登伯爵的名头也不如弗利特伍德伯爵,但两人的爵位毕竟是同一级别的,所以两人之间的交流还是处于一种平等的状态。
特蕾莎转头询问莱伊:“你和你哥哥一起用餐吗?我让厨房把你的那份也送过去?”
莱伊从善如流:“好的,麻烦你了。”
兄弟俩对这个安排都很满意,他们确实有段时间没见,很有话说。
不过费迪南德要去洗漱的时候,莱伊还是留了下来,表示和特蕾莎有话要说。
等兄长一走,莱伊就迟疑着开口了:“蚕房的事情你也要告诉费迪南德吗?”
莱伊在戈尔登庄园里住了这么久,特蕾莎的诸多部署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甚至还经常陪着特蕾莎在花园里种地,蚕房那种地方也是去过的。
而丝绸的来历,别人可能不清楚,庄园,尤其是城堡内的人都一清二楚,当初特蕾莎让人缫丝的时候,可是直接在花园里进行的,莱伊因为对那些构造简单,但效率高的缫丝机十分好奇,还去近距离围观过。
所以他自然也看到了那些从水里被捞出来的蚕蛹,也知道蚕丝的来源。
但这种好东西,难道不应该做好保密工作,让人不知道蚕丝的来源吗?她就不怕有人盯上那些野蚕,然后偷了去吗?
但特蕾莎好像只是对外隐瞒了丝绸真正的样子,没有流出除了给他的那块手帕外的任何一点布料,却没有对此进行其他的保密工作。
似乎现在戈尔登堡的人都知道他们领主大人的另一家纺织厂里有一种神奇又珍贵的布料,却除了纺织厂的人见过之外而没有其他人见过真正的实物。
而这显然也让外界更加好奇了,甚至有不少商人去蚕丝纺织厂那边打探和寻求合作,但都被那边的管理者们给打发了。
但越是这样,越能激发那些商人的探知欲,各种试探层出不穷,要不是那里是领主的产业,日常有不少士兵和保安驻守,怕是都有人偷偷摸进去了。 ——
作者有话说:情况比较严重,但暂时不需要手术和陪护,所以更新应该还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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