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院子角落放着的那只旧花盆,被马秋冬带来的人一铁锨敲成了碎片。
“咱们这不是好好商量吗?上来就砸东西算咋回事?”
念着小时候一起读过书的情谊,再加上是自家女儿偷拿了他的东西理亏,所以沈山生说话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
结果这一铁锨敲下去,算是把他的好脾气彻底给敲碎了。
“好好商量?那也得能好好商量啊。”马秋冬的音调拔高了几分,“说了五百块,上来就说只给二百,你们这是好好商量的态度吗?!”
王冬梅解释说:“我们没说只给二百,这不是在问你嘛,看看给二百行不行,要是觉得少我们还可以补的啊。”
“补?我看你们可没想补。”
“你们就是想赖账,偷了东西不赔,一家子见不得光的腌臜货!”
“叔,还跟他们说啥啊,不给钱就砸!”
马秋冬带来的人瞧着是身形健硕,可肩膀上顶着的却都是些猪脑子,智商比他还不如。
这才刚开始商量,就急吼吼地动手砸东西,好歹现在也是文明社会,他们整的这一出跟村里的混混土匪二流子还有什么区别?
不用等马秋冬说话,身后的男人们就自觉地抄起锄头砸向了院子的那张饭桌。
嘭!
用了六七年的饭桌本就不结实,被这么一砸瞬间成了两半。
存水的水缸、挂在绳子上晾晒的药材、厨房里的碗筷,有几个人还直接冲进屋砸毁了电视,一时间,院子里各处都是噼里啪啦的声响。
这是来讨要说法的?呵,分明就是鬼子进村来扫荡来了!
听到沈家传出这叮叮咣咣的打砸声,周围的邻居还以为是来了强盗,纷纷从家里拿了家伙事儿赶来帮忙。
放眼整个清河村,谁没有让沈万山治过病?谁家有事没有让沈山生帮过忙?还有王冬梅,更是为妇女们撑起了一片天,所以在村民看来,沈家出事就是自己家出事。
不一会的功夫,沈家的院门外就聚集起了一批人,并且每个人都不是空着手来的,年龄最小的孩子手里都气势汹汹地攥着一根木头宝剑。
“咋咋咋?你这是弄啥嘞?”
“恁是哪个村了?来找事了是不?”
“上来就砸东西,真当俺村某王法了是吧!”
清河村的人声音凶,可进门时谁都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厉声质问着他们的行径。
“弄啥?这话恁应该问问恁的村长爹,还有村长他妞!”
马秋冬正愁事情闹得不够大呢,见清河村能抗能打的人都聚集在了门口,马秋冬立马踮起脚尖冲着众人叫骂道:“他们是贼!一家子都是偷了东西不赔的贼!”
“俺妞就拿了恁一块冰,也给你放过钱了,你上来就要五百,你这才是敲诈!”王冬梅也不觑他,强硬地回怼道。
说着,她就把那一碗粪水给端过来给大家伙瞧。
“看看,都过来看看,这么一碗厕所水要俺赔五百!这不是敲诈这是啥?”
不知道是不是院子里的气氛太过剑拔弩张,使得温度升高了几分,当王冬梅把碗端过来时,那股臭味似乎比刚才还要呛鼻。
骚得很,白天晒得太久还有一股臭味,夹杂在香味中显得格外怪异。
马秋冬:“啥厕所水,这是先天斗姥紫光金尊摩利攴天大圣圆明道姥天尊给俺的神仙水!”
不得不说,马秋冬连简单的九九乘法表都背不全,却能背得出这么长的一串神仙名……真是难为他了。
“你去到处问问,我这药救了多少人!多少人有钱都买不到这药!”马秋冬轻蔑地瞥了她一眼,“只有像你这样不识货的人才会当成是厕所水。”
在场的有人曾经买过马秋冬的“神药”,他们没见过原料,只记得味道闻着怪怪的,今天亲眼目睹之后,觉得自己是被骗了,又不想相信自己是被骗了。
“就因为恁妞把药给偷走了,今天我少治了多少人你知不知道?!”
说起这事,马秋冬更有的可说了,“哦对,还有恁家老爷子,白天为了来插队还装病,知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被恁给耽误了!”
马秋冬说得义正言辞、大义凛然,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万山和沈妙。
都是一个村的,他们不敢相信沈家的爷孙俩会做出这样的事。
偷别人的东西?平常碰到家庭困难的病患,可是直接把药免费送出去的;装病插队?沈万山向来庄重自持,也不像是……
这到底是为啥啊?!
马秋冬自以为站在了道德的最高点,说起话来也是不依不饶,当他注意到村民们瞧他们一家的眼神多了些不可置信和些许鄙夷之后,唇角不由得露出一抹得意的笑。
“既然这样,报警吧。”沈万山语气平淡道,“叫警察来处理这事儿。”
沈万山对马秋冬算是彻底失望了,他们这行径已经没办法用简单的“无耻”两个字来形容。
既然他想闹大,那就让警察来好好地评评理。
“要是警察让俺赔钱,该赔多少俺绝对一分不少赔给你。但是你把俺家给砸了,该买该换的东西恁也别想逃。”
“中!”
马秋冬答应得干脆,好像百分之百地确定警察和真理都会站在自己这边,“走,打电话叫警察来,我还是头一次见偷了东西还这么兴(厉害)的人了。”
一说报警,沈山生和王冬梅立刻走在了最前面。
还“神药”?他们还不信了,警察会看不出来他是在用“粪水”缺人!
*
清河村离市里最近的警察局也就十来里的路,电话一打,约摸着几十分钟的功夫就来了六七个警察,把沈妙、沈万山和马秋冬带来的人都带走了。
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主要是看这“神仙水”的价值几何。
如果真的是值钱货,沈妙的偷窃行为可是要在派出所蹲上十天以上的,可如果真的厕所接出来的粪水,不仅沈妙无事,还得追究马秋冬卖假药骗人非法牟利的官司。
那一晚,他们都是在派出所过夜的。
做完笔录后,还要把所谓的“神仙水”拿去研究所,所以第二天上午他也是在派出所度过的。
这还是沈妙第一次进派出所,即使确信自己是无罪的,可在听到警察走路时腰间手铐碰撞时发出的声响,还是不免害怕。
坐在沈妙身边的沈万山从始至终气定神闲,到底是经历过几十年风浪的过来人,他时而闭目养神、时而活动筋骨,并不觉得在派出所呆着有什么拘束。
等到快中午的时候,王冬梅和沈山生才带着饭菜来探望他们。
“我刚才问了值班的人,说是可能得明天才能放人了。”王冬梅一边说一边打开饭盒的盖子,才过了一夜的时间而已,她的脸上仿佛就多了几条皱纹。
听着王冬梅叹气,沈山生恶狠狠地戳了沈妙一眼,“
瞧你干得好事,捅了这么大的篓子。”
“你不用搁这说她。”
沈万山开口替沈妙挡下了她老子的怒气,他也是当老子的,辈份在上面压着,就没有沈山生说话的余地,“我倒觉得妙妙这事儿干得好,要是真查出来点啥,咱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都说医者仁心,可昨天沈万山算是体会到仁心太多的下场了。
就该强硬起来跟马秋冬碰到底,揭穿他的假面,否则他还真以为自己有本事了。
“等研究院那边的结果吧,快得话说不定明天一早就能回去了,慢的话可能得多等几天。”
正说着,就看到有警察拎着一兜盒饭从外面回来,朝关着马秋冬他们的房间走去。
那盒饭是从饭店里买的,又是刚出锅的米饭,从他们外面经过时能闻到很浓郁的饭菜香。不像沈山生和王冬梅带来的饭,骑车来的这一路虽说天气热没放凉,但早没了刚出锅的香味,菜色也是一般。
“给给给,拿两根!”
“不抽不抽,俺这上着班了不能收恁的东西。”
“这咋算是收东西啊?恁帮忙给俺买饭,抽两根烟是应该的,又不是钱。”
“那我拿一根就中,谢谢叔。”
“这烟好啊,味儿真正!”
“可不,俺村那谁从南方出差回来给带的,香得很。”
到底是生意人,马秋冬走到哪都能跟人聊得来。
这才在派出所呆了一晚上,就和负责看守的几个警察处上了,还说多亏了他们的照顾,要等到出去后请他们吃个饭呢。
隔壁的聊天声和欢笑声不绝于耳,偶尔还有几丝烟味飘过来,他们不像是来配合调查,倒像是来旅游的。
“有啥事记得给村里打个电话,我和恁爹就来了。”
“中。”
探望的时间差不多快结束了,沈山生和王冬梅准备走的时候,忽然有另外几个警察手里拿着报告,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走了进来。
“马秋冬?马秋冬在不?”
听到外面有人叫自己,马秋冬急忙应声道:“哎,在这儿,里面这个屋!”
他不像是在回答警察,更像是在跟隔壁的沈妙和沈万山显摆,那股得意劲儿,隔着墙都能听得清楚,生怕别人不知道要放他似的。
来人行色匆匆,脸色也冷如冰块,瞧着可不像是什么好事。
果然,走到隔壁后没两分钟的功夫,就听到了马秋冬激烈的反抗声。
“去哪啊?不是要放我回家?”
“你涉嫌贩卖假药,现在需要详细地调查,请跟我们走一趟。”
“假药?啥假药?我这药治好了多少人你去打听打听!凭啥说我这是假药?”
“检测报告已经出来了,你这里面并没有任何能够治病的功能。”
“报告?啥报告!你不用跟我说这么多,我就是没犯法!”
“犯不犯法的,你说得不算,老实跟我们走一趟接受调查吧。”
“我不去!恁这是冤枉人!我不去!”
很快,马秋冬就被带了出来,而跟他一起来的那些高大的壮汉也一同被押着带走。
因为他们昨天是一同来的,除了寻衅滋事之外,还要再深入调查他们对“假药”的事了解多少。
求仁得仁,这可多亏了马秋冬昨天做笔录时,声情并茂地一番叙述。
昨天晚上刚来警察局,马秋冬就不停强调着“先天斗姥紫光金尊摩利攴天大圣圆明道姥天尊”赏赐他的“神仙水”有多值钱。
说是无价之宝、说是比太岁还珍贵、说是哪哪哪的富商掏一万块他都不肯卖……听他把这“神仙水”吹得这么金贵,警察们自然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对待。
不仅把案件的重要级提高了三等,还上报给了更高级别的地方分局。
可就在几个小时前,他们拿到研究所结果时,他们这一腔想要破案的冲动却被浇了个透心凉。
“看清楚了,大肠杆菌、粪大肠菌、尿胆素原、粪臭素……这些都是屎里面才有的东西,一点跟药有关系的物质都没检测出来,你还说这不是屎?!”
为了让激烈反抗的马秋冬能配合,为首的那名警察恨不得把检测报告怼到他的脸上,“等会去局里你最好老实交代,或许还能宽大处理,要是还像现在这么拒不配合,那我们就只能从严法办了。”
既然检测出这“神仙水”并不名贵,沈妙偷窃的罪名自然不成立,不过事情可并没有结束。
盗窃天价的名贵药品是大案,非法贩卖假药也是大案,而且罪名还比偷窃更加严重。
毕竟据马秋冬自己口述,他可是靠贩卖这“神仙水”救治了起码几千人,哪怕每人只收一块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更何况还有好这一口重的人会多次回购……
不知道其他喝过这药的人会作何反应,起码跟马秋冬一起来的这几个人,当听到这“神仙水”就是粪水时,纷纷反胃作呕,有的还真把隔夜饭给吐出来了。
啧啧,看来他们应该都是喝过这“神药”的。
离开派出所后,马秋冬他们被拉上警车带走了,听留下来的警察说如果真的定下他贩卖假药、非法牟利的罪,不仅要没收非法所得,怕是还得蹲上几年的大牢呢。
沈妙和沈万山一边唏嘘着马秋冬自作自受,一边慢悠悠地从铁门里走了出来。还以为今天还得在这四方的屋里再呆一晚上呢,没想到这会儿就能跟着爹妈平安回家了。
离开派出所之前,在沈山生跟着警察做登记、办手续的时候,王冬梅再次对沈妙嘱咐道:“你呀,以后可千万管这种闲事,这次是没事,难保下次不会有事。”
在她看来,马秋冬有今天的下场是他多行不义,可也是沈妙太好操心才会沾上这麻烦事。
要不是她闲着没事儿瞎打听,也不会卷进来。
老天爷长着眼呢,迟早哪天会收了马秋冬的,用不着沈妙操心。
见沈妙不应声,王冬梅有用手指戳了下她的脑门,“听见没?闲事莫理、闲言莫说……”
“闲话莫听,”沈妙接着说出了后面的半句话,同时拱了拱鼻子道,“知道了,以后不会啦……”
平常沈万山最常跟她强调这几句话,今天在王冬梅告诫她时,他倒是什么都没说。
他虽然也不喜欢管别人家的闲事,但他的医德却不允许他在目睹糟践中医的行为后,视若无睹。
所以这次,他并不怪沈妙。
从派出所出来准备回家,倏地有两三个蹲在树下的人朝他们这边跑了过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们是昨天‘神仙水’被盗的当事人吗?”
“我们不是当事人,是受害人。”沈山生不悦地皱了下眉。
“对不起对不起……”
开口的是个年龄看着三十出头的女人,她的手里拿着纸笔,跟在她旁边的两个男人也拎着一只黑色的双肩包,看模样,应该是什么报纸或者电视台的记者。
沈妙正猜测着他们几人的身份,女人就主动从口袋里拿出了自己的记者证,“别紧张,我们是市电视台的记者,我们只是想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请问能采访你们一下吗?”
“马秋冬刚才不是被抓走了吗?你……”
啪!
沈妙刚抬起手想给他们指下警车驶离的方向,王冬梅的巴掌就落在了她的手臂上。
“刚才交代过你什么,忘了?!”王冬梅瞪了她一眼,厉声警告道。
揉了揉自己的手臂,沈妙怏怏地低下了头,把后面的话给咽了回去。
扭头时,王冬梅冷冷地替沈妙回道:“这些你们还是问警察吧,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市里的记者们一个个精得很,嗅闻八卦的鼻子比沈妙灵敏多了,警察那边还什么都没透漏呢,他们就闻到了爆、炸性新闻的味道。
他们也知道警察在调查清楚前,是不能随便跟媒体说具体细节的,可是为了能够抓住头版的头条,这才在警局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跟事件的相关人员打听一些消息。
可惜有王冬梅拦着,要不沈妙这嘴一秃噜说不定就说出来了……
*
回家后,沈妙本想着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后面调查的事交给警察来办就好,
可偏偏马秋冬的媳妇罗凤来也是个难缠的。
听说沈妙和沈万山被放了出来,自家男人还留在警察局,第二天一早就又带着人来砸场子了。
估摸着是怕像马秋冬一样被抓走,所以罗凤来并没有让人动手,而是叫了村里的一群老娘儿们来堵沈家的医馆。
最胖的那个拉个墩儿坐在大门正中间,稍微瘦一点的那个靠在门上,其余的则跟着罗凤来一起坐在村道上嗑瓜子,吐出来的瓜子皮全都喷在了医馆的门前。
正是农忙的时候,村子里没什么人,碰巧也没人来医馆看病,沈万山便没太在意,随她们在门口坐着也懒得理。
她们以为这样的“冷暴力”能逼得沈万山他们主动求饶,殊不知这么熬下去,受苦的人只有自己。
眼看着日头越来越毒,屋里的沈万山扇了扇手里的扇子,对沈妙说道:“跟她们说让她们回去吧,留在这没用,要等就去市里的警察局门口等。”
“中。”
沈妙正要出去,沈万山又补充了一句,“先别跟他们说检测报告的事,等警察调查完之后自然就跟她们说了。”
警察能证明他们是无辜的就够了,后面的事轮不上他们多余插嘴。
事情还没结束就还是会有转机的,不能急着下结论,万一报告拿错了呢?万一检测出了什么问题呢?所以啊,不管是好人坏人都由警察来当就行了,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没必要掺和。
沈妙点点头,好心地端了一壶水出来好给她们解解渴,然后再劝她们回去。
“婶儿啊,恁还是回去吧,等调查完警察自然就送他回来了,恁别说坐门口了,就算住到俺家也没用啊。”
意识到自己忘了拿杯子,准备回屋去拿的时候,罗凤来忽然叫嚷道:“那凭啥恁先回来?今儿必须得给俺个说法,要不这事不算完。”
沈妙刚答应过沈万山不说的,只好暗示道:“马叔他是卖假药被抓了,俺回来的时候他被送去别的警察局了,至……”
“呸!”
沈妙话还没说完,就被罗凤来一口啐了回去,“啥假药?凭啥说他卖假药?恁都是胡球说了!”
“咋不是假药,警察把那水都拿走化验,证明了不是药,跟俺有啥关系?又不是俺说的。”
“那谁知道你有没有往俺那‘神仙水’里放别的东西?”罗凤来胡搅蛮缠地怼了一句。
说着,她有用一种鄙夷又嫌弃的眼神上下扫了沈妙一番,“哦~我知道了,肯定是恁见不得俺好,故意往水里加东西冤枉俺!”
沈妙:???
不是,她有病吧?谁吃饱了撑的冤枉他们啊!
分明是他们想赚这笔不义之财,被外人无意中发现了好吧。
这不是冤枉,是报应。
沈妙正想骂回去,她旁边的那个婶子就跟着帮腔道:“这妮儿一看就不是啥好人。”
“就是就是,”那个最胖的婶子接着说,“都是开医馆了,她会不嫉妒恁家?这种人啊,迟早得遭报应!”
沈妙撇撇嘴,轻踢着脚下的那块小石头,淡淡地道:“确实,马叔已经遭过报应了,下个遭报应的估计就轮到你了。”
“你说啥?!”
天干物燥,再加上罗凤来本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是有这么多老姊妹陪着劝着才没有发火的,所以沈妙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讽刺,直接把她按着的火给烧了起来。
“别气别气。”
“消消气,咱可不能动手。”
还好其他的婶子们还算理智,及时拉住了罗凤来,这才没把事情闹大。
婶子们一边劝一边拿出一只保温瓶,倒了一杯浅褐色的液体递到她手里,“别急,气坏了自己可不值当,咱今天就在这儿等着,必须得等个说法出来。”
“放心,咱都陪着你,看谁熬得过谁!”
沈妙都不用看,光是闻着这奇怪的味儿,就知道那保温瓶里装的是熬煮过又加了其他药材的粪水。
光是自己喝还不够,罗凤来还给自己的老姊妹们分了点。
“喝点,我里面放了点菊花,败火的。”
“不用不用,这药贵得很,我还是不喝了。”
“白客气,都喝点,好好补补,咱还得跟他熬到底呢!”
沈妙一开始还想着提醒她们呢……呵,确实不该对她们有什么同情心,毕竟能和马秋冬睡在一个被窝里的,能是什么好人呢?
所以现在啊,还是让她们多喝点吧。
眼看时间不早了,想着爹妈都还在地里干活,沈妙就想着先回家做饭去。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时,远远就看到几个警察朝医馆这边走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昨天在警察局门口碰到的记者。
看到警察来,罗凤来她们跟苍蝇一般乌泱泱地挤了上去。
“警察同志警察同志,老马啥时候能放回来?”
“我跟你说啊,老马他是冤枉的,就是这一家姓沈的使坏!你们可得明察啊!”
“是啊,都是姓沈的嫁祸,你们是抓错人了呀。”
警察可没心思听她们诉苦,高高举起了手里的纸笔,示意她们退开,“我们来是有正事,请你们先让一下,不要妨碍我们办公。”
“好,好好,我们让。”
“您先忙,先忙。”
等她们都退离后,警察这才在她们之中扫视了一圈,问道:“你们谁是马秋冬的妻子?”
“我。”
罗凤来举起手,往前迈了一步,“怎么了?警察同志。”
“那些粪水的样本还有吗?”警察开门见山地向她询问道,“刚才去了趟你们家,你儿子说马秋冬把煮好的粪水都藏起来了,你知道藏在哪吗?”
罗凤来听得一头雾水,“粉水?啥是粉水?”
“粪,大粪的粪,不是粉笔的粉。”
靠在墙上,沈妙双手交叉叠在身前,慢条斯理地重复着警察刚才的话,“粪水,就是你刚才喝的水,就是你放了菊花熬的水,警察同志问你知道不知道他把剩下的藏哪了。”
第22章 你到底有几个男人?……
“粪,粪水?”
罗凤来艰难地咽了咽口水,脑子被这两个字炸成了一片空白。
低头看一眼保温瓶里飘着的那两朵雏菊,胃里更是一阵翻江倒海。
不止是她,嗓子眼浅的婶子在听到“粪”字的时候,已经跑到树下开始吐了,嗓子眼深的婶子则在弯着腰一个劲儿地抠嗓子,刚喝下的没有吐出来,倒是把眼泪挤出了几滴。
瞧她们一个个扶墙作呕的动作,几位警察同志纷纷皱眉,可又不敢直接掩住口鼻表露出嫌弃,只得下意识远离了她们几步。
“你们真不知道吗?马秋冬贩卖的不是什么‘神仙水’,是经过处理的粪水。”
“呕!”
警察话音刚落,罗凤来终于也跟着吐了出来,浅褐色伴着药味的粪水再加上早上还没消化的捞面条……啧啧,那味道真是不忍直闻。
经过昨天一天的详细调查,警察基本可以排除马秋冬“自产自销”的可能性,这样一来他的罪名就能减轻一点,不过还需要调查出这些粪水的具体来源,才能最后定罪。
而想要判断来源,就要看还没熬成药的粪水里有没有其他的物质。
前天沈妙带去的那么一小碗已经用完了,只好让警察去马秋冬家寻找,马秋冬的儿子说这些都是爹妈在管,自己不清楚粪水存放的位置,这才又从六里河村跑来清河村找罗凤来。
吐了一轮又一轮,把胃里的酸水都吐干净后,罗凤来这才一脸生无可恋地瘫坐在了地上,闻着空气中这股难闻的气味,她又作呕了几次,可什么都吐不出来了。
听到外面这“呕呕哇哇”的动静,沈万山也从院子走出来,当即被一股刺鼻的臭味给挡了回去,沈妙也不急着回家做饭了,赶紧扶着爷爷一同回屋,一同等待着事情的后续发展。
“爷,你说这粪水真能治病吗?为啥没人戳穿他?”
拿出两颗沉重的铁铃铛放在手里打转,沈万山慢悠悠地
叹道:“粪水肯定是治不了身上的病,但能治他们心里的病。”
前天去六里河村排队的时候,沈万山就发现了,真正跑来看病的人不多,大多都是想买一瓶回去当“延年益寿”的保健品来喝的,或者纯粹是凑热闹,也不喝,就在家屯着,等到真的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再喝。
十五块一瓶,有时候还会加价,普通村民哪里喝得起?只有那些有钱的人才会来买,而且还得是有钱并且有点迷信的人会买,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新“神仙水”的噱头。
大多数人在得病后,第一时间只会跑卫生所或是市里的医院,只有迷信的人才会想着靠“神仙水”来治病。
在中医的领域里,只要治好了心病,也会对身体产生助益,就像是徐志成那样,自从他的心病根除之后,他的幻肢几乎就没怎么痛过。
所以,马秋冬熬煮的粪水实际上是治好了他们的心病。
或许也有治不好的病人吧,但谁会想承认自己花大价钱买来的神药会没用呢?再加上外面关于神药的效果吹得天花乱坠,自然会当作是自己的问题,吃下这哑巴亏。
“那王琴不来奶的病……”
“你傻啊,”沈万山冲她翻了个白眼,“你天天又是药补、又是给她按摩都是白做的?就是效果起得慢了点,你真以为是这粪水给她催的奶啊。”
也对,自己那几天可是天天往周家跑呢,差点还真被这粪水抹杀了自己的功劳。
祖孙俩正在屋里聊着呢,和警察一起来的那几个记者慢步走进了医馆,礼貌地同他们打招呼道:“沈大夫,请问我们可以进来吗?”
“是有什么事?”
掀开门帘时,沈妙认出了他们,正是昨天守在派出所外面的女记者和她的两个小跟班。
今天他们不是空着手来的,个子高的男人肩上扛着摄像机,身材胖的男人手里拎着包,而走在前面的女人则拿着一只话筒,三人的态度看着很是和善。
女人又往前迈出一小步,“我们是想采访你们一下,关于‘天降粪水’这件事的一些细节。”
沈妙谨记着王冬梅的吩咐,于是回答她说:“不好意思,有什么疑问你们还是去问警察吧,你们不是一起来的嘛。”
昨天在派出所门口差点说漏嘴是她大意,回来后,沈妙仔细琢磨了一番,才反应过来这件事确实不能随随便便跟记者们说。
被带去警察局接受调查是什么光彩的事嘛?
更何况还是因为“偷粪水”被带去调查的,虽然最后的结果是,粪水不值钱自己被放出来了,但她可不想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医馆大夫偷窃粪水究竟为哪般》的新闻里。
回屋后,沈妙赶紧关上了门,“你们走吧,别问我们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记者都有直觉和敏锐的洞察力,直觉告诉女记者,沈妙肯定知道不少的内幕。
既然她想从沈妙这里了解更多真相,当然要坦白自己的真实目的:“是这样的,我们是要做一个普及科学的专题栏目,这次主要是想搜集一些素材。”
“近些年市里一直在弘扬科学、抵制迷信,我们觉得这个把粪水当成神仙水的新闻就很有代表性,可以让观众通过了解事情的全貌,更加走近科学。”
“而且马秋冬贩卖粪水不也是打着中医的旗号嘛,这也是划清封建迷信和传统中医的一次好机会。”
听女记者洋洋洒洒地说了许多,沈妙有点心软了。
她有些话说得没错,等到马秋冬贩卖假药的新闻传出去,肯定会影响很多人对中医的印象。
要是能通过这个啥啥栏目撇清中医和迷信的关系,或许也是件好事?
沈妙看向沈万山,用眼神询问着他的意见。
沈万山手上摆弄铁铃铛的速度逐渐变慢,看得出来,他也有些心动了。
不过他知道的细节并不多,不管是在排队时跟其他人八卦,还是跟喝过粪水的人闲聊都是沈妙做的,再加上他不是个好事的性子,所以他只说了一句“你看着办”就起身回内堂休息了。
你看着办=我同意了。
于是等沈万山回屋后,沈妙便再次打开了关着的房门:“那行,先说好,只聊关于这粪水的事,其他的咱们一概不聊。”
女记者点头如捣蒜,答应得爽快,“好!”
坐下后,他们向沈妙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女人名叫蒋小珍,是电视台奔赴一线现场的记者,另外两人是她的同事,一个叫张扬、一个叫徐峰。
听她们说,原本警察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是不会告知给媒体的,不过这次为了做好《科学与我》这个科普专栏,这才允许电视台一同跟随记录素材。
今天是案件调查的第二天,警察知道的情况并不多,所以他们不止会采访沈妙,之后还会询问更多的知情人,只是直觉告诉蒋小珍,沈妙一定知道更多的真相,因此采访她的优先级最高。
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没错,沈妙确实是个“百事通”,好多信息是连警察都还没调查出来的。
“发现这粪水的地点在哪?”
“田里,大部分都是在马秋冬他家田里发现的。”
“那他们怎么就能确定这粪水能吃呢?不害怕吃坏肚子吗?”
“老一辈的迷信,说这是无根之水,干净着呢。”
“马秋冬是通过什么方法来怎么贩卖这粪水的?这粪水化开后还是有味道的。”
“就是随便加几味中药,这样就能掩盖臭味。”
从粪水的来源讲到马秋冬这一路的发家史,别看沈妙是个局外人,可她把从各路听来的片段拼凑在一起后,还真的是个无比完整的故事呢。
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部告诉蒋小珍后,沈妙又压低了声音,说:“要是你们知道这粪水是怎么变成冰的,记得也告诉我一下。”
蒋小珍心领神会地点点头,“放心,有什么最新消息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
外面的警察还在和罗凤来谈话,想来估摸着还得过一会才会离开,左右等着也是等着,于是沈妙主动提出给他们都把把脉,“市里头的中医应该不多,坐下让我瞧瞧看?毕竟咱们村里学医的,可不都是马秋冬那种缺人的。”
“好啊。”蒋小珍欣然同意。
将手搭在她的手腕处,沈妙感受了几秒钟后,说:“昨天晚上睡前你吃生冷的东西了,是不是还喝凉水了?嗯,压力太大,睡眠质量也不好,昨晚做噩梦了吧,今天早上出门也没吃饭……”
短短几句话,震惊了蒋小珍一次又一次,第一次尝试中医,着实把她给震撼到了。
“天呐!你怎么知道?”摸着被沈妙把过脉的部位,蒋小珍一脸地崇拜,“中医竟然真的这么厉害啊!”
从小在市里长大,他们基本都是去街道诊所或是医院,关于中医的印象仅仅是闻着很难闻的药材味,还有电视剧里的江湖游医,从来不知道中医原来这么神奇。
被蒋小珍这么一夸,沈妙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板,不过脸上却保持着从容,“害,把脉是比较基础的,人的嘴巴可能会撒谎,但脉象不会。”
“我也试试,让我也试试!”一旁的张扬也迫不及待把手臂伸了过来。
再次把手指搭上去,过了一会,沈妙又慢声道:“你的身体还行,就是肝火和胃火有点旺,你多久没上大号了?”
张扬难为情地说:“三天。”
“哦?”
“七天。”张扬又改了口。
沈妙:“嗯?”
眼看实在瞒不下去了,他只好老老实实地坦白:“好吧,十天……没办法,一直拉不出来。”
徐峰:“我的妈,张扬,你是貔貅啊?只吃不拉的。”
蒋小珍:“你肚子不涨吗?”
见他说了实话,沈妙这才继续说下去,“拉不出来就吃点润肠的食物嘛,用手抠也不是个事,肠道都被你抠破发炎了。”
徐峰:???
蒋小珍:???
张扬:!!!
那一刻,那他真想
给沈妙跪下求她别说了,而蒋小珍和徐峰瞥了眼他那粗糙的手指头后,也默默地退远了一点。
他指甲缝里的脏东西,不会是那啥吧……
*
一周后,一档名叫《科学与我》的专题节目在豫省电视台上线了。
每天晚上八点半,在都市新闻报道结束后开始播放,第一期节目的名字正是马秋冬贩卖粪水的事件,节目的名字起得也好听——天降奇“冰”。
毫无疑问,这档节目最大的受众就是豫市附近的各个乡村,因为他们都是买过“神药”的人,要不是马秋冬被抓起来了,马氏医馆的招牌被警察没收,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每天晚上几乎都准时蹲守在电视机前,等着节目的开始。
“那神仙水到底是个啥?”罗英子刚把手腕放在脉枕上,就迫不及待地向沈妙问道。
这期事件一共被剪辑出了十二期,每期半个小时,昨天才播到了第四期,刚开始将马秋冬靠着“神仙水”发家的经过,估计还要再等个七八天才能解密。
虽然他们不知道后续发生了什么,但沈妙知道啊,所以身为好姐妹的罗英子趁着这几天地里的活儿不忙,赶忙排了个号来医馆听八卦。
还好今天爷爷出诊去了,沈妙这才敢跟她聊这事儿,不过想着外面还有很多排队的病患,于是说话时刻意压低了音量:“飞机上厕所里漏出来的水。”
蒋小珍答应过她,有后续一定第一时间跟她说,所以当搜集完素材后便来到了清河村,一是给她看摄像机拍到的画面,二是来帮张扬拿调理脾胃的药……
经过几天的调查,终于弄清楚了这“神仙水”的来源:是飞机的排污管泄露,飞过六里河村上空时,粪水便正好掉在了田里。
飞机上的排泄物在储存时以防发酵,所以会加入一些化学物质帮助微生物和细菌的分解。飞机在高空飞行的过程中,气温过低使得泄露的排泄物液体凝固在了机身,又在即将降落时温度升高,这才从飞机外壳脱落掉下来。
所以这粪水之所以没有它该有的颜色是由于经过了化学处理,而那奇怪的香味正是化学药品的味道。
听沈妙这么一说,罗英子一脸吃惊地捂住了嘴:“我的老天爷,那些买药的人岂不是都吃了屎啊……”
“谁说不是呢。”沈妙撇撇嘴。
“那姓马的得被判几年啊?”
“五年,不止赚得钱要被没收,还得变卖家产赔人家钱,”沈妙起身去药架子上拿了几片止疼膏给她,“婶子上次来拿的止疼膏估计用完了,你一会正好给拿回去。”
马秋冬这算是罪有应得,他家日子原本过得紧巴,好不容易过上了几天好日子,眼下出了这事算是把他一家都打回原形了。
前两天还听六里河村来瞧病的人说呢,说是好些人堵在他家门口嚷嚷着赔钱,马秋冬还在警察局里蹲着呢,只有罗凤来和他的儿子应付。
文明点的只是让他们把坑自己的钱赔了,不文明的直接开始摔瓢砸碗甚至大打出手。
还好,还好马家先把上次来家里闹事的钱赔了,否则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能要回来。
接过沈妙拿来的止疼膏,罗英子从口袋里拿出两张一块钱放在桌子上,起身时看到外面院子里排起的长龙,不禁感叹道:“排队的人真多啊,感觉咋还有市里头来的?”
沈妙跟着往外瞥了眼,“可不,最近来排队的都是市里的。”
这可多亏了蒋小珍给自己做宣传。
马秋冬当时卖药打着的是中医的旗号,纯粹是在给中医抹黑,为了节目播出后大众不被误导,在第一期的节目最后放了一段真实的问医过程。
没有画面,只有声音,是沈妙上次给人看病时张扬录下来的。
节目里旨在强调中医的神奇,拿中医的诊疗过程和马秋冬的作对比,证明中医并不是封建迷信,但还是有一些村民听出了是沈妙的声音。
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短短两三天的功夫,更多的村民都知道清河村的沈氏医馆了,再加上有些在城里打工的人原本就知道沈氏医馆,于是沈氏的名气也在豫市里传播起来了。
这几天来看病的,哦不,不全是看病的,因为许多都是慕名而来的,哪怕身体暂时没有什么不舒服,也想通过中医把脉来看看有什么潜在的毛病,有什么需要保养的。
毕竟如今老百姓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比起不舒服的时候再治病,更想着防患于未然。
这几天沈妙开了好多滋补养身的药方,有些身体没病却非要买点什么的,沈妙就卖他们一张爷爷之前写的食疗单子让他们回去照着做,价钱也便宜,五分一张、童叟无欺。
送走罗英子后,沈妙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同时叫着后面的号:“四十九号,四十九号可以进来了。”
“来了来了。”
四十九号是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瞧模样应该是三四十五,脸上画着一个不算太精致的妆容,一看就是市里头来的。
女人自然地坐在了椅子上,将挎包放在腿上:“小大夫,你瞧着真年轻,可真是年少有为啊!”
女人的声音很好听,软软的,配上几句夸奖听得人心里好舒服。
沈妙腼腆地笑笑,将病历往后翻了一页:“姐姐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我瞧着你气色挺好的,不像是生病的样子。”
“确实。”
女人甜甜一笑,扭头时见陪自己来的男人还站在外面,连忙招手示意他进来,“别傻站着了,快进来坐着。”
比起穿着斑点红裙的女人,同行的男人穿得就差了很多,两个站在一起完全不像是两口子,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尤其是年龄……似乎比女人小了很多,估摸着只比自己大了几岁。
不过男人身材高大,长得也算英俊,所以也勉强算是相互匹配吧。
甜蜜地挽着男人的手臂,女人继续说道:“是这样的,我一直没有个孩子,平时什么补药啊检查啊都做过,什么问题都没有,就想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沈妙点点头,示意她将手放在脉枕上。
几秒钟后,沈妙疑惑地皱了下眉:“姐,你那事是不是没准时来啊?”
“晚了七八天,不过也正常,我的日子一直不太准。”
又仔细摸了一会,确定是滑脉后,沈妙笑着回她说:“姐,你这不是晚了,是有啦!”
摸着自己的肚子,女人一脸地不可置信,“真,真的?我真的怀了?!”
沈妙点点头,“不到两个月,不过胎像挺稳的,是怀上了,没错。”
“为民你听到了吗?我怀孕了!真的怀上了!”女人激动地将头搭在男人的肩膀上,和他分享着自己的喜悦。
可是男人却兴致缺缺,只是干巴巴地扯了扯唇角,“好,真好。”
沈妙平常吃瓜无数,从男人的态度来看,他完全没有当了父亲的喜悦,相反的,这个喜讯对他来说更像是一座大山,压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看得出来,他为了不让女人扫兴,一直在努力地做着心理建设,搂着她的肩膀轻轻在她眉心吻了一下,比起刚才,语气变得更温柔了些,“我们有自己的孩子了。”
直觉告诉沈妙,这男的的反应很不对劲。
怀孕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喜事,怎么可能只有当妈的高兴,当爹的皱眉呢?
不过沈妙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她只是个医生,病患和病患家属的情绪与她无关,所以她只是尽她医者的本分,嘱咐了女人一些注意事项,又按照女人的要求给她开了一些安胎的药便作罢了。
“孩子,我要有自己的孩子啦~”
女人真的很高兴,离开时脚步仿佛踩在云朵上一般轻飘飘的,倒是男人的步伐变得更沉重了,替女人拎着包走在后面,肩上宛如扛着一座千斤重的担子……
巧的是,就在几天后,沈妙再次碰到了这个女人。
那是礼拜天的早上,沈妙还没到医馆开门呢,门口就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在等着了。瞧他们精神奕奕的模样,多半又是来花钱买安心的。
收拾停当后,沈妙坐在位置上开始叫号:“一号,一号可以进来了。”
“来了来了!”
那是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声音,几秒钟后就看到一个手臂下夹着皮包的男人兴冲冲地掀开了帘子,“我们是一号。”
男人手里攥着好几张褶皱程度不一的纸条,看样子,他是把前面那些人的号码都给买了下来。
见坐诊的沈妙不过二十出头,他也没有那么紧张了,而且还笑着夸赞她道:“呦,大夫瞧着年龄不大啊,啧啧,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女呀!”
这语气、这夸奖……怎么感觉莫名有点耳熟?
见同行的人迟迟不进来,男人又折回去扶她,“快点吧,好不容易抢到的号,还磨蹭什么呢?”
“都说这村的大夫厉害,让她给咱瞧瞧到底是咋回事,到底是因为啥生不出孩子,也别平时吃这吃那的瞎耽误功夫了。”
说着话的功夫,女人就这么被男人给搂了进来。
在看到女人的那一刻,沈妙的眼珠子都差点飞出来。
什么情况?她前几天不是刚跟她男人来看过吗?
等等,如果前几天的那个人是她的老公,那今天这个搂着她的男人又是谁?!
第23章 好烦,又要开始演戏了……
四目相对,女人紧张地理了理耳边的碎发。
她似乎很害怕沈妙会表现出认识自己的样子,所以目光相触的瞬间,就慌忙挪向了别处,装出第一次来的模样,打量着房间里的布局。
“呃,二位请,请坐。”沈妙定了定神,招待着两人坐下。
身为医生,她有责任保护病患的隐私,所以配合着她的态度装出是第一次见面。
镇定、稳住,一定不能露出任何破绽。
双手合十自然地搭在病历簿上,沈妙微笑着向男人询问道:“请问你们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
“我俩不能生。”
没有一点点防备,男人就这么水灵灵地把这句话给说了出来,意识到可能存在歧义,反应了一会后才继续补充道:“是这样,我们俩结婚也有十来年了,一直没个孩子,检查也做了、补药也吃了,一点效果都没有,就想来让你给看看,我们身体是哪里有毛病。”
比起昨天那个英俊但穿着土气的男人,今天这位直言直语,直接把“土大款”三个字印在脸上的男人才更像是女人的正牌丈夫。
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两人不管是做派还是言语都十分相似,只是今天的女人要比昨天收敛得多,像鹌鹑一样拘谨的举止,跟昨天的那个男人一样。
“好,那我先给你们看看脉象吧。”沈妙将脉枕拿出来,下意识放在了靠近女人的地方。
“中。”
男人应了一声后,主动把椅子往前挪了挪,将脉枕拿来后顺势把手搭了上去,“先给我看看,我媳妇怯生,让她先坐这儿缓缓。”
既然这样,沈妙也不好拒绝,只得先给他切脉。
乍一摸,男人的脉象还挺正常的,就是肾有点虚,应该是平常那啥过度的原因。胃火旺、心火旺、肝气虚……补药是没少吃,就是没补对地方,补得太杂,所以伤到了肝。
从脉象是看不出不孕不育症的,得做个身体方面的检查。
“身体上瞧着没什么大事,具体为啥怀不上可能得做个身体方面的检查,”沈妙一边在病历簿上记录着男人的脉象,一边说道,“我爷晌午出门了,估摸着一会能回来,要不你再等等?等他回来了给你检查检查。”
“中,不急,”男人大咧咧地将手收了回去,“俺们今儿一天都有时间,啥时候做检查都行。”
大金链子、大金表;鳄鱼皮鞋、小皮包,男人的这一身装扮那叫一个阔气,即使身材因为年龄大了走样发福,头发也有些要秃的迹象,但有这么多金钱地加持,还是能吸引一些目光的。
说罢,男人就挪到了旁边,殷勤地把脉枕放在了女人的手腕下面,“该给俺媳妇瞧了,劳驾。”
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等做好心理建设后,沈妙才把手指搭在了她的寸关尺处。
正因为她知道脉象的结果,所以她才会这么地紧张。
女人是怀孕的脉象没错,但该怎么告诉男人这个喜讯,才能看起来比较正常呢?
就像是过年包饺子一样,要怎么演戏,才能表现得很自然,不让爹妈发现自己提前偷看到哪些饺子里有硬币?这可是很考验演技的。
这几天接待的病人太多,沈妙已经记不得那天跟她的对话了,只能努力强迫自己把这段记忆删除,然后重新来过。
“你多久没来那事了?”沈妙问道。
不止是沈妙紧张,女人更是紧张到手臂的肌肉都时刻保持着紧绷地状态。
女人抿抿唇:“这个月晚了有七八天吧。”
见女人接住了自己的戏,沈妙这才放心地露出了几分笑意,像上次那样为她庆祝:“姐,你这不是晚了,是怀上啦!”
“真的?你说的是真的?!”
可惜,今天的情况和那天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本该由女人说的台词,被男人抢先一步给问出了口:“大夫,你没诊错,我媳妇真的是怀孕了?”
他俩绝对是亲两口子!
瞧男人那喜不自胜的模样,简直和女人那天的表情一模一样。
沈妙:“真的,不到两个月,但是胎像很稳,是怀上了,没错。”
“桂芳,你听到了吗?你怀孕了!”紧紧握住女人的手,男人激动地眼角都含着星点的湿润,“我们终于要有自己的孩子了!”
几天前的画面,今天再一次在屋里上演了一遍。
一个兴奋到差点痛哭流涕,一个面色微苦应付着陪笑,只是演戏的人调换了性别,身份也有所不同。
沈妙在一旁看得都有点恍惚,还以为自己穿越到几天前了。
听到媳妇怀孕的喜讯后,男人阔气地打开皮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张百元大钞拍在了桌子上,“大夫,麻烦你多给我媳妇开点安胎的药,什么人参啊、虫草啊,啥药贵就用啥,一定得让我媳妇和肚子里的孩子补好营养。”
嗯,这句话在几天前,女人也说过。
“现在还不能吃太多大补的东西,就跟平常一样,稍微多补充一点营养就行。”说完,沈妙便拿起笔在病历上写着和上次一样的安胎药方。
“对了。”
男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走出去朝守在院子外面的司机喊了一声:“小陈,把那包东西给我拿过来。”
不到两分钟的功夫,男人的司机就将一只黑色的塑料袋拿了进来。
司机的脚步有几分犹豫,但架不住男人的催促,还是咬咬牙硬着头皮把东西拿了进来。
在看到司机的那张脸时,沈妙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天爷,他不正是几天前陪女人来的那个男人吗?!
小陈,为民……
所以这个叫陈为民的男人并不是女人的丈夫,而是男人的司机?
难怪女人前几天那么高兴,陈为民的脸上那么难看,假如男人真的有不孕症,那么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就是……
沈妙不敢再往下猜了,而是急忙喝了几口水,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好奇心。
男人头上的这顶绿帽子太亮了,身为一名有医德的大夫,她可千万不能被这绿油油的光芒给闪瞎了眼。
“咋成塑料袋了?”
“牛皮纸沾了水,我就换了个袋子。”
“里面的药没少吧。”
“没,都在这儿了。”
“行了,你回去吧。”
将塑料袋里的东西拿到沈妙面前,男
人从里面掏了一把药材出来,“我前天见我媳妇好像在喝这些药,你帮忙给瞧瞧,看看对肚子里的孩子有影响不?”
沈妙大致扫了一眼,呃……这正是她几天前开给女人的安胎药。
沈妙:……
好烦,又要继续演戏了。
“没事儿,这就是些补气血的药,”沈妙闻了下药材的味道,放回去后,默默把刚开好的安胎药方里换了几味不同的药材,“她平常喝点对身体也挺好的。”
听沈妙这么一说,男人可算把悬着的心放了回去,但是女人心里的火却“蹭”地一下烧了起来。
“你是从哪找到我的药的?谁允许你翻我东西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我的错,”担心女人动气伤到孩子,男人连连认错,“我这不是前天回家闻到有药味就找了找嘛,我也是为了你的身体着想。”
女人背过身去没有理他,不知道是担心被他翻出更多的细节,还是真的生了气。
瞧男人半蹲在地上的模样,似是想要下跪认错,只是有外人在不方便,所以只是蹲着,“我错了,我的错,原谅我这一次成不?”
说着,他就把皮包里的钱包拿出来,把里面厚厚一沓一百块全部塞到了她手里,“拿去花,买包、买衣裳、买化妆品,好了好了,不生气了哈。”
这是沈妙第一次见到这么厚的钱!
得有一万块了吧?怎么感觉他这么掏出来的时候,像是掏一沓一分钱的那么不在意呢?
下意识抚了抚自己的小腹,女人也不再与他生气了,准备将钱收起来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看了眼桌子对面的沈妙,又说:“你钱都给我了,一会做检查的钱咋付?”
沈妙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们这收费便宜,这一百块钱还花不完哩。”
女人没搭茬,只是默默从那一沓钱里又抽出了十几张放在桌子上,然后温声向她道了一声谢:“谢谢大夫,谢谢你带给我们两口子这好消息。”
“不,不用了吧……”
“用的用的,”既然老婆做了主,男人便也把钱往前推了推,“一点小钱而已,你就收下吧!”
看着这桌子上的一千多块钱,沈妙不禁咽了咽口水。
分明是人见人爱的钱票,可怎么总觉得有点烫手呢?
她知道,这钱其实并不是为了女人怀孕的喜讯,而是自己配合她演戏的演出费,同样,也是让自己闭嘴,不能将真话告知男人的封口费……
既然怀了孕,自然就不用再给男人做检查了,于是他们夫妻俩就这么欢欢喜喜地回家了。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晚上沈妙准备关门回家时,女人却又折返了回来。
那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村路上很显眼,四个八的车牌号更是凸显她的富人身份。
从车上下来,这次女人没有让司机陪着自己一起,而是独自一人来屋里面对沈妙。
“沈大夫,今天的事,谢谢你。”
没有了第一次见面时的眉开眼笑,也不似白天诊脉时的紧张局促,此时此刻的女人不再是依靠在男人肩膀上乞求疼爱的贵妇人,三分客套七分凌厉的气场,要比她的丈夫更像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商场能人。
沈妙干巴巴地扯着唇角,“不用谢,应该的。”
外面已经没有来看病的病人了,她这个时候来一定是有话要说。
害,她就知道自己没有发财的命,这一千多块钱哪是这么容易就拿到手的?
于是不等女人开口,沈妙就主动打开了钱匣子,把白天她给自己的十几张百元大钞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这是你多给的诊金,一分没动,都在这儿了。”
女人笑着摇摇头,“给出的钱,我是不会再拿回来的。”
把钱重新推回去,女人扭头看了一眼守在院子外面的男人,意味深长道:“沈大夫,我知道你是聪明人,你应该能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
说着,女人再次打开了自己的手提包,从里面又拿出一叠钞票,叠放在了那一千多块钱上。
沈妙:???
沈妙看不清那一沓钞票有多少张,但肯定比十张加起来要厚得多。
原来这就是有钱人吗?百元大钞在他们的眼里真的是不值钱啊……
将目光从钞票上收回,沈妙定了定神后,努力让声音变得平静,回答说:“其实你不用这样。”
“哦?”
女人再次把手伸进包里,“嫌少吗?”话音刚落,又掏出一沓钞票放了上去,“这样够了吗?”
沈妙:???
是自己的表述有问题吗?女人怎么会觉得她这句话是嫌钱少的意思?
这么厚的一沓钱加起来,少说得有小一万了吧……
在与女人对视的那一瞬间,沈妙的脑海中倏地闪过了一个很坏的念头:咳咳,假如自己再说点似是而非的话,那她是不是还会往上加钱啊?
这万元户会不会当得有点太容易了?!
不过在最后,理智还是战胜了她想要滋生的贪念,因为从小她接受的教育就是“拿己所得、不图彼财”。
属于自己的,她一定会要,不属于自己的,她也不会贪图。
爷爷也常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既然选择当大夫就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不能用诊金的多少来衡量人命的价值,更没有先医后医、不医挑医的事。
“我是说真的,”沈妙踩着心里对这笔钱的渴望,硬是把这一摞钱都推了回去,“你真不用这样,不需要用钱来堵我的嘴。”
哪怕沈妙的态度已经足够诚恳,但女人的眼神里却仍然保留着怀疑。
或许是在商场上打拼得太久了吧,让她很难相信任何人,更难相信会有人会拒绝金钱的诱惑。
拉来一张椅子坐下,女人随手将包放在桌子上,习惯性地翘起了二郎腿,或许是意识到这样可能会挤压到肚子里的孩子吧,又赶紧将翘起的腿放了下来。
女人今天没有化妆,只涂了淡淡的一层唇膏,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平安降生。
“妹子,我跟你说实话,这个孩子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必须要把他生下来。”
比起刚才居高临下的态度,此时的女人变得柔软了很多。
她可以是温婉的,可以是强硬的,也可以是狠辣的,但只有此时此刻这个临近四十,正在走向人生下坡路的皮囊才是她最真实的自己。
“嗯,我懂。”沈妙点点头,表示理解。
其实她白天就猜测过,估计是男人一直想要孩子,于是给女人下了最后通牒,如果生不出孩子就离婚,所以女人才会想到借种生子和家里的司机……
只是有些细节她还没推敲明白,就是男人对她的态度挺好的,应该不像是会逼她离婚的性格,而且既然去医院做了检查也没问题,那她怎么就这么确信肚子里的孩子是司机的呢?
女人笑笑,“不,你不懂。”
女人将扣在桌子上的杯子拿起来,用茶壶里的水简单涮了涮后,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其实,这不是我怀的第一个孩子,第七?第八?我也快记不清了。”
沈妙:???
哦吼,有瓜吃?!
女人名叫吴桂芳,她的丈夫,就是今天陪她来的那个男人叫钱万里。两人二十岁就在一起了,今年是他们一起走过的第十八个年头。
年轻时家里穷,他们又都是个不甘心过苦日子的性子,于是便携手打拼赚钱。
他们第一个孩子是在南方打工的时候掉的,当时她才二十一岁,没有经验的她为了多赚一点钱,和钱万里一起当力工,结果在搬重物的时候不小心摔掉了,那时她才意识到自己怀孕了。
吴桂芳:“当时年纪轻,只顾着赚钱了,就没太在意,孩子嘛,想什么时候生都可以。”
后来赶上了时代的风口,两人赚到一点钱后便开始了创业,创业的过程是艰难的,也是辛苦的,经常要没日没夜地赶工程,还要为了一个单子在各地奔波。
当时吴桂芳也怀过几次孕,也曾跟钱万里商量着要把孩子生下来,不过钱万里每次都会
以公司太忙,没有精力去照顾孩子而拒绝。
就这样,为了能让孩子出生时有更优渥的环境,吴桂芳也选择了流产,送走了一个又一个的孩子……
如今他们的日子好起来了,生意也稳定,不用再为了区区几万块的单子奔波,可孩子却再没来找过他们。
为了能生孩子,他们去全国不少大医院都看过。
吴桂芳担心是自己流产的次数太多上了身子,可是医生告诉她,她还是有生育的能力;钱万里怀疑是自己得了什么病,经过几次检查后,也并没有问题。
“可能是报应吧,所以我们一直没有个孩子。”喝完杯子里的最后一口水后,吴桂芳的故事也就讲完了。
站起身,她漫步走到门口,透过门帘的缝隙看向了坐在车里等待的陈为民,眼神里看不出有什么真挚地爱情,只有对一副漂亮皮囊的欣赏。
在她眼里,陈为民也不过是一个被她利用的工具罢了。
两个人为了今天一路打拼十八年,早就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个共同体,不管是出于利益,还是钱万里对她的愧疚,两人都不可能离婚,于是她只好从别处想想办法。
听完吴桂芳的故事,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
不算是同情,也不能说是鄙夷,虽然说吴桂芳这么红杏出墙不算道德,但钱万里之前让她打胎那么多次,损了那么多的阴德,同样不是什么好人。
所以在这段三人关系之中,最可怜的或许就是这个司机陈为民了。
白天既要为老板当牛做马,晚上又要在老板娘的床铺上努力耕耘……唉,真是可怜。
“不知道我怎么说你才能相信,但我确实不会乱说,”沈妙再次向她保证道,“我只会告诉病患我诊脉知道的事实,至于是谁的孩子、来看病的人是谁陪着,不是我该操心的事。”
沈妙的好奇心是大了点,但也是有医德的,不会随便讲病人的闲话。
更何况她现在也不能说吴桂芳的孩子百分之百是陈为民的,自然不会淌这趟浑水。
见沈妙再三保证,吴桂芳这才勉强信了她几分。
“行吧,那我就先走了,等过段时间安胎药吃完了我再来找你开点,沈大夫。”
放下手里的杯子,吴桂芳再次恢复到之前那个高高在上的姿态,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时间不早了,送走吴桂芳后沈妙也准备回家了。可等她们从院子里出来时,发现车子的灯还开着,可是一直守在车里的陈为民却不知了去向。
把医馆的门关上后,沈妙看了看村路的两头,问道:“他去哪了?”
“应该是找小卖部去打电话了吧。”吴桂芳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不以为然道,“嗯,七点了,是他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的时间。”
家里?
什么意思?这个陈为民也是有家的人?!
沈妙:“呃,他,家,唔……”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这件事,这突如其来的信息有点重,她还需要一点时间来理一理。
“怎么?你是没想到他已经结婚了?”吴桂芳笑着拉开了车门,随手将包丢在了后排,“我当初也是看上了他那几个孩子都生得漂亮,否则也不能找他。”
几个?孩子?
正在消化着刚才那条信息的沈妙,这下大脑是彻底宕机了……
老天爷,敢情这个陈为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难怪他前几天陪吴桂芳来时会是那样的态度,原来他也知道自己对不起自己老婆啊!
第24章 呵,算你是个男人
入了夜后,温度降了不少。
吴桂芳不想站在冷风里等太久,又不想独自摸黑去村子里找人,只好拜托沈妙回家的时候顺路帮忙,要是见到陈为民的话,让他打完电话后快点回来。
而她则坐靠在车里,听着广播里悠扬的音乐声放松心情。
清河村里只有两家小卖部装了电话,一部在村西头、一部在村南头。村西头小敏家的小卖部离得最近,想来陈为民应该是去那里了。
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沈妙找到小卖部时,果然远远就看到了陈为民靠在墙边打电话的背影,负责看店的小敏则在扒拉着碗里的面条,时不时瞥一眼电话上的时间。
“来了,要买点啥?”
怕打扰在打电话的陈为民,沈妙刻意压低了几分声音,从兜里掏出两分钱递给她,“拿根老冰棍吧。”
靠在墙上,陈为民佝偻的背影瞧着有些疲惫,背对着小卖部外挂着的灯泡,他就像是一只阴沟里的老鼠,下意识躲避着头顶的光亮。
“王奶奶今天做了什么饭呀?”
“嗯,大宝真懂事,一定要看好小宝,让他吃饱肚子,听见了不?”
“恁妈回去了没?啊……中吧,行,我啊?我今天回去的晚,别等我了。”
“在家锁好门,谁叫门都别开,听见没?睡觉之前把电关好,天冷了,盖好被子。”
晚上很安静,所以隔着好几米也能依稀听到电话里稚嫩的声音。
好像是个小女孩?年龄听起来不大,但却很懂事。
听陈为民打电话说得这几句话,沈妙猜测他的孩子们应该是住在城里的某个类似于“大杂院”的地方,自己当司机,老婆也在外面打工赚钱,所以年龄还小的他们会到院子里的爷爷奶奶家吃饭。
陈为民很疲惫,但在打电话时却充满了父亲的关爱,即使他不住地揉捏着眼角,语气依然是平和又温柔。
瞧他这副疼爱子女的模样,或许在家里会是个好父亲吧,但一定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否则也不会背着自己的老婆跟雇主的老婆纠缠在一起,更不会把自己的种……
唉,算了算了,反正又不是自家的事儿,管他呢?
吃着手里的冰棍,离开时,沈妙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医馆的方向示意。
陈为民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又简单地嘱咐了孩子们几句后便挂断了电话。
“她有点累了,让你快点回去。”等他挂断电话后,沈妙才淡淡地同他说了一句。
陈为民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一块多放在了电话桌上:“好。”
他的模样有些心虚,就像是被当场抓包的小偷一样,他的目光闪烁,躲避着沈妙的视线,似乎是很害怕在她的眼神里看到鄙夷和瞧不起的情绪。
呵,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么不光彩。
沈妙没和他多说什么,话说完后就吃着冰棍朝家的方向走了,而陈为民也在付完钱后,收拾好情绪,快步赶回到了吴桂芳的身边……
兜里揣着吴桂芳给的几千块,沈妙走起路来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她一直没敢数到底有多少钱,反正肯定是一笔大数字,顶得上他们开医馆好几年赚得了。
不是自己该得的钱,沈妙不想收,可吴桂芳又没有要拿回去的意思,她只好想着先揣回家放好,免得在医馆的钱匣子里放着不安全。
回到家时,院子的门正敞开着,好些人都在自家门口围聚着,有的磕着一把瓜子,有的捧起碗筷就着一瓣儿蒜吸溜着碗里的面条。
院子里不知道是谁在坐着,只听到了那人委屈又凄凉的哭喊声,还有撒泼打滚耍无赖的动静。
见到沈妙回来,在院外看热闹的婶子连忙上前迎她,“我的妮儿啊,你可算回来了!你上哪去了?去店儿里也没找见你人。”
“我上西头买了个根冰棍,”在婶子的搀扶下,沈妙跟着往家里走,“咋了这是?”
“恁家碰上医闹啦!”
走进院子时,院子里一共有七八个人,可即使是有人挡着,沈妙的目光也能精准地落在了这出大
戏的主角身上。
是李桂花和周民这两口子。
周民还算讲理,没有做出什么丢脸的事,只是拿着一根燃了一半的手卷烟和其他几个男人站在旁边唉声叹气,而李桂花则盘腿坐在地上,身子一边前后摇晃,嘴里一边发出“呜呜呜”的哭喊声。
当然,只是有声音而已,并没有看到她掉什么眼泪。
“这是弄啥了?”
听见沈妙的声音,李桂花连忙从地上站了起来,走上前一把抓住了她的袖子,王冬梅和几个婶子担心她对沈妙动手,也赶紧走过来准备拦她。
“俺小了?你把俺小藏哪去了?!”李桂花眼神怨毒地问道。
沈妙一脸懵逼地将她推开:“你没事儿吧,恁小去哪了,我咋会知道?”
“肯定是恁把他藏起来了!说!你把他们藏哪了!!”
沈妙懒得跟她撕扯,于是扭头向王冬梅询问道:“妈,这是咋回事?”
王冬梅叹了一口气:“周强带着王琴她们娘儿几个跑了。”
沈妙:???
跑了?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啊,这有什么可哭的?
李桂花和周民原本是想去医馆砸场的,见医馆锁了门才找到了沈家,一进门就嚷嚷着要他们把儿子给还回来,把沈山生和王冬梅都给惊到了。
后来听周民一说,才知道周强他们是离家出走了。
原来就在几天前,王琴的身子又开始不舒服了,经常会头晕,手脚也冰凉偶尔使不上力,于是周强就说带她来医馆住几天,调养调养。
大前天一早出门时,招娣和盼娣主动说要跟着照顾,周强也没拒绝,就把她们娘儿仨都带走了,前天又说招娣和盼娣忙不过来,于是把迎娣、来娣、有娣一同给接走了。
李桂花正愁家里的这些丫头片子太多,烦得她上火呢,巴不得一下子全都送走,所以她就一直没操心,每天做饭还能少放几勺米。
直到今天,他们走了三四天后,李桂花和周民才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
王琴和丫头们不信儿也就算了,怎么儿子也不回来吃饭了?
等到收拾屋子时,他们才发现柜子里的衣服少了一大半,一些生活用品也都不见了,这个时候他们才意识到不对劲,等今天来找人时,果然扑了个空……
没有音信,也没留下只字片语,他们又能去哪找呢?所以就跑来沈家闹,非让他们把自己儿子还回来,倒是没提一句儿媳妇和孙女们。
“你们这黑心的医馆!把俺小藏哪去了!把俺小还给俺啊……”李桂花哭喊了半天,终于勉强从眼角挤出了几滴眼泪。
要是不清楚他们家发生的这事儿,光是听她这么悲恸的哭喊,还真会让人以为是沈家把周强他们给藏起来了。
可是沈家也冤枉啊,这没凭没据的,总不能就因为周强的一句话,他们就要把责任扣在自己头上吧。
“她婶儿啊,你现在哭也没用啊,人不在我们家,你再闹我们也变不出人来。”
“还是去别的地界找找吧,俺是真没见到恁家人,这整个村的人都能作证。”
“这时间不早了,快回家吧,说不定过两天他们就回来了。”
任凭周围的人怎么劝,李桂花硬是站不起来,两条腿就跟得了软骨病一样使不上力气,好不容易帮着把她扯起来,还没迈开步子呢,又坐在了地上。
“小啊,我了小啊……你就这么不要恁娘了啊……你咋这么狠心啊……”
刚才是哭沈家藏了她的儿子,这会儿又改哭儿子不孝顺,哭自己命苦,生了个有了媳妇忘了娘的白眼狼。
明明只是带着老婆孩子跑了而已,可李桂花这嚎啕大哭的架势,却像是死了儿子一样,吵得人耳根子都是疼的。
“哎呀!你别哭啦!”
沈妙实在是忍不住了,提高音调冲着她喊了一句:“恁小带着媳妇和孩儿跑了是好事儿,不跑难道留下来看着她们受罪吗?!”
“妙妙!”
王冬梅拉了一下沈妙的袖子,示意她不要再火上浇油。
沈妙偏不,因为今天要是不把这股火烧尽,以后还有的要闹。
反正沈妙是局外人,跟他们周家扯不上半点关系,所以说起话来也就不需要留什么情面了:“你光说恁小丢下恁俩跑了,你咋不说你想把恁小的孩送人呢?招娣才多大,你都想着把她送出去嫁人,有你这么当奶奶的没?”
沈妙这话一出,院里院外的气氛倏地停顿了一下。
哦吼?手里这蒜的味道咋感觉不对劲儿呢?
“逼王琴跟恁小离婚的事儿先不说,还有那迎娣跟有娣,想背着恁小把她俩卖了的事,也都是你也做过的吧?”
此时此刻,沈妙可没把李桂花当成长辈。当初听他们村人说这些事儿的时候,她就瞧不上,现在跑来自家撒泼,又何必再给她什么脸面?
“冤枉王琴跟别的男人有来往;带着有娣去赶集,偷偷把她扔了;小时候来娣生病了不给她看,还跟邻居说病死了正好,你就说吧,这桩桩件件哪件事不是你干的?”
听沈妙这么一说,刚才扶着李桂花的几个婶子纷纷撤了手。
虽说家里一连生了六个丫头是挺让人惋惜的,可李桂花这个当奶奶的也实在是太孬孙了点!
好歹也是自己的亲孙女,咋能说扔就扔呢?还给自己儿媳妇泼脏水……都是女人,这事儿做得未免太绝了。
李桂花自知理亏,哭喊的音调顿然减少了大半。
那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好几次都想骂出口,可如果不是这么多人管她家的闲事,她也闹不起来,所以只得强迫自己把这句话咽下去。
最后见李桂花脸色实在是太难看,王冬梅才勉强扯了一下沈妙的袖子:“好了好了,别说了。”再说李桂花可就真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沈妙这一张小嘴儿还真是随了沈老爷子年轻时的模样,嘚啵嘚啵跟淬了毒似的,当局者疼、旁听者爽。
沈妙:“不说让你多体谅王琴,代入到你自己身上,假如恁婆子还在把恁小悄默声给扔了,还冤枉你跟别的男人有来往,你心里是啥滋味?周强哥偷偷带着她们走,没跟恁吵一架算他脾气好,恁可该回家烧高香吧!”
李桂花眼瞅着自己说不过沈妙,于是看向一旁沉默的周民,“姓周的,你倒是说句话啊!强子是恁小不是?”
周民还是不说话,只是狠狠地抽了一口手里的烟。
一是因为好男不跟女斗,他不想跟沈妙这个小辈一般计较;二是因为沈妙骂得句句在理,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话可以反驳。
将抽完的烟屁股丢在地上碾灭,周民拍了拍衣角上的烟灰,走过去将李桂花从地上拉了起来,“算了,走吧。”
“走?小还没找着,走哪去啊走?!”
周民难得提高音调,把她那句反驳给压了下去,“小也不在这儿,你赖在人家家他就能回来了?”说着,他又帮着拍了拍她裤子上的土,“走吧走吧,白搁这丢人了,小真要走咱谁都某法。”
“你,你……!”
沈妙知道他们家不少事,不管是听村里的人说,还是前段时间来家里治病时周强和王琴的埋怨,家里那点拿不上台面的腌臜事不说全部知道,但也肯定听说了个七七八八。
为了保住最后一点脸面,周民只好强拉硬拽地把李桂花给带走,天晓得万一真的把沈妙给惹急了,她会不会爆出自家更大的瓜来。
来时风风火火、气势汹汹的李桂花,在离开时简直犹如丧家之犬,尽管嘴上在强硬地叫嚣着,但脸面早就被碾得粉碎了,而且还多胀了一肚子的气。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这不像是来找儿子,倒是跑来自取其辱了。
等他们走后,沈万山一本正经地向沈妙
问道:“他们儿子离家出走的事,你知道不?”
沈妙挠挠头:“应该……不知道吧。”
沈万山:???
上次去周家时,沈妙听招娣提了一句,说是那天晚上睡觉时听到爹妈商量着把她们带到城里去住,当时她也没太在意,想着不过是周强安慰王琴的话而已。
毕竟要是真的为她们娘儿几个好的话,早就会把她们接走了,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没想到,周强这次竟然是来真的,果然把她们母女几个全都带走了。
搬走了好啊,这样一来,她们就不用再受那恶婆婆的气了。
不错不错,算他周强是个敢作敢当的好男人!
*
过了差不多半个月,沈妙正在医馆坐诊时,村西头的小敏托人来喊她,说是有人打电话找,沈妙没多想,就跟着小敏去了。
这两年村里有不少人搬去了城里,有些能干的还在城里买了房把爹妈接过去享福。
城里的医疗条件要比村里好得多,不过他们还是更相信沈万山的医术,所以当老毛病犯的时候,依然会给村里打个电话,让沈万山帮忙写个药方抓来吃,或是托他下次进城带些止疼膏药。
不止是村里的人,有些城里想来沈氏医馆治病的,也会提前打个电话约号。
但是今天给沈妙打电话的,既不是清河村的人,也不是城里人,而是……
“喂,请问是哪位?”
“喂,是我。”
电话那头的人一开口,沈妙就听出来了是周强。
倒不是他的声音多么有辨识度,而是因为她从电话中听到了他身边有招娣、盼娣和有娣的声音。
“爹,我能和沈姐姐说句话不?”
“我也说,让我也说一句。”
“喂喂喂?沈姐姐,你能听见俺说话不?”
离开了那个压抑的家,几个小姑娘的声音听着像风铃一般清脆,字里行间都带有自由和无拘的畅快。
“哎,能听到。”
周强把电话拿低了些,让她们能够听到沈妙的声音。
“沈姐姐,我们搬来市里啦,和俺爹住在一起。”
“是呀是呀,我们现在过得可得劲儿了,每天都能吃到肉啦~”
“俺六妹起过名字了,叫家宝,好听不?”
几个小姑娘你一言我一语地冲电话说着这段时间的喜讯,她们在村里过了太久的苦日子,所以如今不管是大事小情,对她们来说都是很好很好的消息。
“好了好了,我跟沈姐姐聊点正事,盼娣啊,你先带妹妹们玩去。”
“中。”
重新把听筒拿到耳边,周强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道歉:“对不起啊,妹子……当初我们走之前,找了个去你们医馆调养的借口,俺爹妈肯定上你家找麻烦了吧。”
“没事儿,就来了一次,没找到人就走了,也没咋闹。”沈妙淡淡地道,同时又问,“对了,你们现在在市里住得咋样?”
“挺好的。”
他们一下子超生了六个,被抓到肯定是要罚款的,而且不是一笔小数目。
之前把她们留在村里是想着村里查得没那么严,又有爹妈帮着照顾,可自打出了这档子事之后,他只能冒着风险把老婆孩子都接到身边了,哪怕危险,但起码能让她们不用再看人的脸色过日子。
电话费每分钟挺贵的,简单寒暄了几句后,沈妙便主动问道:“打电话是有啥事吗?”
“你嫂子她身体不得劲,想问问你能不能给开点药。”
自从生下他家老六后,王琴就一直在折腾,再加上她年龄大了,所以落下了经常头疼,而且头一疼起来手脚就会跟着发抖的病根。
周强带她上医院检查过,可是医生给开的药太贵了,并且治标不治本,吃药的时候不疼,一断药就又会疼,这时候他想起了沈妙的医术,便想着能不能靠中医帮着调理。
“药不能乱开,我得看看她到底是啥情况才行。”沈妙顿了顿,问道,“你啥时候带嫂子来一趟,我给她搭个脉瞧瞧?”
“啊……这样啊……”周强有些为难,“妹子,你看这样行不?我给你个地址,你来市里一趟,来回的车费我给你报销,诊金和药费我按双倍给。”
周强现在是一个小包工头,工地上每天都有事等着他处理,虽说来去一趟顶多折腾一天,但他之前已经请过一个多月的假回家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请假了,只好麻烦沈妙跑一趟。
沈妙想了想后,答应道:“也行,我过两天正好去市里再进点药,可以顺路去一趟。”
“真是麻烦你了啊,来了一定要在家里吃顿饭,恁嫂子一直说要谢谢你呢。”
“害,不用客气!”
让小敏拿来纸和笔,沈妙按照他说的记下了一个地址:红旗街与政七路交叉口,南果村1-16号,6楼12户。
是市里的一处城中村。
虽说是村,但城中村和他们这些城边村可不一样。
这些年听说豫市要推动城市化发展,改造市内的城中村,所以等到他们一拆迁,肯定各个都是有钱的主,不像城边村的人,只能靠种地过日子。
唉,真是同村不同命,羡慕啊……
到了礼拜三,趁着今天医馆里没什么人,沈妙便独自骑着装满药材的三轮车去了豫市。
医馆的收入来源大头来自于看病,小头则是靠卖自己和爷爷亲手晒干的这些药材,以及一些药膏贴,卖掉医馆多余的、再买点医馆需要的,这么一来一回每次都能赚个十来块。
等忙完正事后,沈妙按照周强给的地址来到了市里的南果村。
南果村像是“井”字一样,被四条马路隔在了正中间。
为了能够容纳更多的人,村里的楼房建得明显要比周围那些家属院更加密集,楼层也都在七层以上,走进村子后,并不算宽阔的水泥路上,人流也比外面的马路多了不少。
问了两遍路,沈妙终于找到了地址上那处1-16号的楼牌。
村子里的路修得比较窄,大多是骑着自行车或是三轮车的人,偶尔能看到拉着水果或是蔬菜的木板车在走动叫卖。
但是在1-16号的楼外却停着一辆豪华的黑色小轿车,而那辆小轿车的车牌有着最标准的炸、弹号:豫AQ8888
是钱万里的车?!
第25章 还敢带到家里来?……
不止是沈妙,但凡是从附近路过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停在楼门口的轿车。
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里面铺着真皮的坐垫,后排还放着几只名牌的购物袋,一阵风吹过,还能闻到从车里隐隐飘出来的香水味……嗯,它的拥有者一定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
这年头能买得起桑塔纳的人都很少,更何况这还是辆奔驰?
尤其是在看到四个8的车牌时,眼神里羡慕的情绪随即收敛了起来。
车贵,车牌更贵,能开得起这样豪车的人家,不是他们这等平民能够直视的。
可是,这辆车为什么会停在这?条件简陋又鱼龙混杂的城中村?
看着购物袋里还没拆开包装的母婴用品,沈妙更加确定了来人正是吴桂芳,此时此刻,她应该正在这幢加盖到八楼的筒子楼里。
她为什么会来这儿?
“三个字!”
“我说过‘三个字’了,你抓我就不算了。”
“他走了,我在三楼呢,快来摸我一下!”
“你是猪!你是猪!”
“你说晚了,我都抓到你了!该你了,该你当鬼啦!”
……
城中村的筒子楼和市里头规划的楼有点不太一样,不是一层两户、四户的长方形构造,而是真的像“筒子”一样的圆形构造。
这样一来,同样的面积就可以分割出更多的房间,容纳更多的家庭,而“筒子”正中那一片透光的空地,则为住在楼里的孩子和老人提供了一片休闲娱乐的场地。
楼里住着的孩子不少,还没
上学烦恼的他们正在玩着名叫“三个字”的游戏,每一层都会时不时传出叽叽喳喳的欢笑声。
今天的天气不错,坐在楼下的老人有的在听收音机,有的围在一起下棋,各有各的乐趣。虽然钢筋混凝土把一个个家给隔开来了,但这里温馨的氛围和城边村里是一样的。
沈妙进来时听到了来娣和迎娣的声音,一抬头,就看到当“鬼”的来娣故意给迎娣放水,放着跑不快的妹妹不抓,而是去抓往楼上跑的小男孩。
“来娣?迎娣?”
听到楼下传来沈妙的声音,迎娣的小脑瓜“蹭”地一下就从栏杆里伸了出来,兴奋地朝她招招手:“沈姐姐!”
“不玩啦不玩啦,先暂停,我得带沈姐姐回家找俺妈。”
“谁是沈姐姐?”
“说了你也不认识,我沈姐姐可厉害了,还上过电视呢!”
上次见来娣和迎娣时,她们还穿的是姐姐们往年的旧衣裳,今天她们从楼上跑下来时已经换上了属于自己的新衣裳了。
看这针脚应该是王琴自己买布给孩子们做的,不过做得很好看,款式一点不比市场里卖得差。
许久没见,来娣和迎娣似乎长高了一点,小脸儿上也有肉了,笑起来时小酒窝里满是甜滋滋的蜜。
带着沈妙往楼上走时,来娣紧紧地牵着沈妙的手,嘴里一直念叨着自己在市里见了多少新奇的事物,模样好不快乐,沈妙则一边听她说,一边环顾着这里的环境。
筒子楼的每一层都建得一样:十间三十平米的四方形房间,两个公共卫生间,至于做饭和晾晒衣服则都在走廊或是在窗户外面搭个竹竿。
城中村里住的大多数城边村进城打工的人,从外面的视角来看,这里聚集着乱七八糟的人十分不安全,但只有住在这里的村民才知道,这是他们在城里唯一可以抱团取暖的地方。
来到她们家时,招娣正在屋里择菜,盼娣则在给小妹换尿不湿,听到门外传来“沈姐姐来啦”的叫喊声,有娣也赶紧帮忙收拾着屋子。
“沈姐姐!”
进门时,有娣热情地跑过来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
虽然她们和沈妙不过是大夫和医患家属的关系,但是在她们眼里,沈妙就是自己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好姐姐。
三十平的房间里放着两张上下铺,是女孩们睡觉的地方,而王琴和周强那张一米八的床则在靠窗的一侧,中间用堆放着衣服的柜子隔开。
墙角放着一张可以折叠的圆桌,平时只有吃饭的时候会打开,不过打开后屋里的空间就显得更加逼仄了。
这里是比不上家里那么宽敞,没有院子、没有空间,甚至阳光都只有下午才能照进来,但她们生活在这里却很开心。
沈妙听招娣说,王琴知道她今天中午要来吃饭,所以刚才特地去买菜了,一会就回来。
等王琴回来的这段时间里,沈妙则给她们最小的妹妹家宝做了个简单地检查。
还好,虽然王琴是大龄产妇,孩子的先天发育可能会比同龄的孩子差一点,不过他们还是将她照顾得很好,不算白白胖胖,却也健健康康。
“迎娣!迎娣!”
门外,一个小姑娘欢喜的叫喊声正在朝这边靠近,还有小皮鞋踩在地上时“啪啪啪”的响声。
一路从楼下跑上来,女孩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一只手扶着门喘气,另一只手则紧紧攥着一只系有蝴蝶结的塑料袋。
“安安,你咋来了?”
那名叫安安的女孩主动走到迎娣的床边,把塑料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哗啦啦……
是巧克力?
和一分钱一枚的“金币巧克力”不一样,塑料袋里的每一颗巧克力都是用写着英文的糖纸包起来的,透过半透明的纸可以看到可可脂最纯正的深褐色。
“哇!”
看到那堆成小山的巧克力,女孩们同时发出一声惊叹:“好多巧克力啊!!!”
她们没有主动去拿,只是稍稍凑近些嗅着巧克力散发出来的香气。
“你们快拿着吃呀,”安安主动抓起一把往姐姐们的手里塞,“我家里还有好多呢,快吃快吃!”
女孩们以前在村里吃过最多的就是麦芽糖,巧克力?她们只见村里的其他孩子吃过。
迎娣剥开一颗试探着放进嘴里,入口是苦涩的,可是很快就有一股很浓的香味在嘴巴里蔓延开来,轻轻把外壳咬碎,里面还有甜甜的奶油夹心呢!
“嗯!好吃!”捏着糖纸,迎娣满脸惊喜地冲着安安眨了眨眼。
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糖!
看到她家来了一位陌生的大姐姐,安安也很大方地往沈妙手里塞了一颗,“姐姐你也吃啊~”
“谢谢。”
这个叫安安的小女孩年龄和迎娣差不多大,大大的眼睛、粉扑扑的脸蛋,模样漂亮极了,身上的衣服是名牌kappa的,脚下的小皮鞋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看着就很贵。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像她这样精致得如同瓷娃娃一般的小女孩会住在这里。
看着手里那枚巧克力的包装,从里到外都找不到一个汉字,大多都是英文再往下还有两排龙飞凤舞的不知道哪个国家的文字,想来是从国外带回来的。
“这是沈姐姐,之前上过电视的,可厉害了。”往沈妙身边贴近了些,迎娣主动向自己的好朋友介绍道。
女孩往嘴里也塞了一颗巧克力,鼓着腮帮子向沈妙道了声好:“姐姐好~我叫陈安,有耳朵的那个陈,平安的那个安。”
沈妙点点头:“你好啊,安安。”
提起上过电视,陈安还有个好消息要跟周家的各位姐姐们分享,“对了,我家今天就要装电视了,一会都来我家看电视呀~”
“电视?你家要买电视?!”来娣惊讶道。
“那以后是不是就能上恁家看小木偶了?”
“真的假的,俺爸说电视机可贵了。”
“真的呀,”一屁股坐在床上,陈安前后晃着脚,“工人叔叔正在家里装呢,不信的话一会恁跟我回家看看就知道了。”
正说着,门外就传来了催她回家的声音。
“安安?你跑哪去了?”
快步跑到门外,陈安趴在栏杆冲楼下回了一句,“我在迎娣家玩,一会就回去啦。”
“快点回来准备吃饭了,下午再去玩。”
陈安不太情愿但还是拖长音地“哦”了一声。
唔,这个声音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虽然说得是本地的方言,但是……
沈妙跟着从屋里出来,往楼下看去的时候,果然对上了那一张有两面之缘的面孔。
陈为民!是陈为民!
原来陈安是陈为民的女儿?!
是啊,陈安的眼睛那么漂亮,又是姓陈,况且钱万里的车都停在楼下了,陈为民自然也该出现在这里才对……
四目相对的瞬间,陈为民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错愕和惊讶,他似乎没想到沈妙会出现在这里。
然而,当沈妙看到他的手臂上挂着一件女式的风衣外套时,同样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
真是个贱男人啊,在外面风花雪月陪老板娘也就算了,竟然还把人带到家里来!
他到底有没有考虑过孩子的感受?!
“害,不急,让安安在朋友家再多玩会嘛。”
正说着,一道巧克力色的香甜身影也来到了走廊,用手替他拉了拉衣角,动作好不暧昧,“反正电视还得再装一会,让她回来也是要等着。”
吴桂芳的指尖轻轻从陈为民的脖颈旁划过,或许是因为被沈妙看着,又或许是担心被孩子们看到,所以他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下意识地将她的手拿开了。
顺着他方才的方向往上看,吴桂芳也看到了沈妙。
“沈妹妹?好巧啊,你怎么也在这儿?”
吴桂芳的话里话外没有一点羞耻感,好像自己原本就住在这里一样,瞧她眼神里的那抹惊喜,好像很期待着和沈妙的重逢。
倒是沈妙有些尴尬了,“我,呃,我来给人看个诊。”
“看完了吗?”朝沈妙招了招手,吴桂芳的态度很是热情,“好久没见,正想着啥时候再去找你看看呢,下来说会话啊。”
两人在隔空说话时,陈为民如芒在背,他很想从这个场合逃离,却又无处可逃,当吴桂芳邀请她下来时,更是吓得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知道自己带人回家的行为有多么不光彩,所以不想被沈妙用异样的眼神看待。
“我,呃,还……”
沈妙正想找理由拒绝,吴桂芳就又开口打断了她的话,“算了,我直接上去吧。”
“不用不用,你现在身子不方便,我下去就行。”
吴桂芳那一身贵气逼人,沈妙不想影响到周家的女孩子们,所以只好主动从楼上下去同她说两句话。
只盼着出去买菜的王琴能早点回来,这样她就有理由抽身了。
来到三楼时,这里的卫生情况明显要比楼上差得多,地上已经被常年堆积的油污染成了黑色,许多房间的门也都是破破烂烂的。
这层楼的住户不固定,经常是住几个月就走,只有几个年迈的老人和合租当宿舍的工人们常住。
能出来租房子住的都是没什么钱的人,闲暇之余,多是靠着收音机里的广播打发时间,像陈为民这样在出租房里安电视机的,还是头一回见。
跟着陈安一起来到陈为民家,可以看得出来,他家的条件明显要比周强和王琴更加拮据。
房间里只放了两张床和一张桌子,其他什么家具都没有,甚至门口连个用来做菜的煤气罐都没有,只有架子上放着的几只掉了瓷的搪瓷碗。
很难想象,这里是他们住了大半年的地方。
但是今天,他们的“家”迎来了改变。
一名工人正在安装接收信号的天线,还有两个人在拼装给孩子用的学习桌和学习椅,全新的衣柜、十几套崭新的衣服还有几袋子零食……原本空荡荡的屋子被填进了不少东西。
陈为民不止一个孩子,另一个小男孩正在屋里安静地坐着,一边含着嘴里那颗巧克力,一边等着工人安装好天线,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打开电视机屏幕了。
“陈平平,快出来跟沈姐姐问好,”陈安走到小男孩身边,把他从屋里带了出来,“迎娣说这个姐姐上过电视,可厉害啦!”
小男孩长得也好看,换上漂亮的新衣服后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般,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黑得发亮。
来到沈妙身边,小男孩礼貌地道了一声好,也从兜里摸出了一颗巧克力递给她,“吃巧克力嘛?可好吃了。”
陈平和陈安是一对双胞胎,兄妹俩都继承了陈为民的颜值,哥哥腼腆、妹妹活泼,真是越看越讨人喜欢。
看样子,吴桂芳也很喜欢他们,所以今天才会给他们家里送来这么多的好东西。
不过沈妙觉得,或许也有吴桂芳肚子里孩子的缘故,这台送给孩子们的电视机就是给陈为民日夜耕耘的奖励。
“安安乖,先跟哥哥去玩,我跟你沈姐姐说点事。”吴桂芳一脸宠溺地揉了揉她额前的碎发,语气很是温柔。
陈安懂事点点头,“嗯啊。”
这对兄妹对待吴桂芳很有礼貌,大概是因为她今天送了自己这么多礼物吧,在仰起头看她时,眼睛里堆满了亮晶晶的小星星。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他们只知道这个阿姨很好,却不知道她的出现会伤害到自己的妈妈。
“妹妹啊,你上次给我开的药喝完确实好,每天睡得都很香。”
吴桂芳拉起沈妙的手走到一旁,像是跟自家亲姐妹一般自然地说起了话,“就是这两天每天都想吐,而且闻不得一点腥味和肉味,稍微吃两口东西就吃不下了,你帮我看看是咋回事呗?”
沈妙有些无所适从。
她们今天这才是见的第三面而已,还没熟到这个地步吧……
唔,难怪他们两口子赚得盆满钵满的,这么吃得开,怕是在生意场上,所有人都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吧。
沈妙简单给她把了个脉,安慰她说:“胎儿的情况挺好的,你这是正常的妊娠反应,饮食注意清淡,多吃水果蔬菜会好一点。”
听沈妙这么说,吴桂芳悬着的心勉强放下了一半,将手收回去后,她又问:“妹啊,你说我之前流产那么多次,年龄也这么大了,这个孩子,我……”
“你的身体很健康,不用太担心。平时注意营养、注意休息,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那就好。”
摸着自己还未隆起的小腹,吴桂芳不禁又扭头看了眼屋里的陈平和陈安,“要是生下的孩子能像平平安安这么活泼健康就好了。”
沈妙:???
沈妙一时分不清她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跟自己说话。
余光看向陈为民,他就像是一个透明人一样,手臂搭在栏杆上,静静地看着楼下大门的方向,不知道是不是在担心孩子们的妈妈会回来。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沈妙是不希望孩子们的妈妈回来,免得撞见这一幕后情绪崩溃,最后上演什么原配打小三、丈夫护原配、孩子们坐在地上哭的烂俗戏码。
“一会一起吃个饭吧,听说中医有好多保健按摩的手法,正好你教我几个,完事了我再让为民开车送你回去。”再次挽起沈妙的手,吴桂芳又发出了吃饭的邀约。
“不了不了,还是你们吃吧。”沈妙连连拒绝,“楼上的王姐还没回来呢,我得给她看看,而且中午答应了跟她一起吃饭的。”
吴桂芳可惜地叹了口气:“那好吧,等下次我去找你了咱们再吃。”
说完,她又走到门口,温声对屋里的陈平和陈安问道:“平平安安,阿姨带你们出去吃好不好?中午想吃什么?”
“出去吃?真的吗?”
“好耶!谢谢阿姨!吴阿姨真好!”
一听说可以出去吃饭,陈平和陈安的眼睛都在发光。
“不用了吧,我一会买点回来给他们吃就行。”陈为民拉住了吴桂芳的手臂,连忙替孩子们拒绝。
吴桂芳推开他的手,不容他反对,“我请孩子们吃饭,又不让你掏钱,你这么急干嘛。”
陈为民对钱很敏感,当吴桂芳说出这个字的时候,他的自尊在不经意之间被刺痛了一下。
“阿姨,我们真的可以出去吃吗?”陈平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向她问道,“坐在饭店里的那种。”
“当然啦~”
吴桂芳用手刮了一下他的小鼻子,“而且想吃什么都可以,想吃多少都没问题。”
“吴阿姨你真好!”
“哇哦!谢谢吴阿姨!”
兄妹俩一左一右地贴在吴桂芳身边,紧紧抱住了她的腰,而吴桂芳也将孩子们搂在怀里,在他们的脑门上轮流留下了一个香香的吻。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们的身份好像发生了调换:陈为民就好像是那狠心的后爹一样,不仅苛待孩子还生了一副黑心肠,而吴桂芳则是那亲生的母亲,疼爱着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和女儿……
约摸着又过了几分钟,终于看到王琴买菜回来了。
沈妙总算有理由可以离开了,于是赶忙下楼帮王琴拎着满满登登的两只菜篮子:“呀,嫂子,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菜啊!”
“害,不多不多,还是麻烦你了啊,跑这么一趟。”
一起上楼时,王琴瞥了一眼陈为民的家门口,在看到吴桂芳时立马把目光收了回去。
“沈妹妹,下次咱俩一定得吃个饭呀~”
沈妙硬着头皮挤出一丝笑意:“哎,好……”
见到沈妙和吴桂芳相互认识,王琴有些意外。
她一开始没说什么,等到上楼后才小声问道:“你们认识?”
“嗯,”沈妙点点头,“她之前来医馆看过病。”
过了一会,沈妙也后知后觉地试探道:“你也知道……她?”
王琴也“嗯”了一声。
进屋后,王琴把肉和菜拿给了招娣,然后洗洗手准备做饭。
她那欲言又止的模样似是有话要说,只是孩子们都在,不太好意思开口,直到沈妙出来说要帮忙,这才找到了机会跟她说:“陈家这俩孩子也是可怜得很,摊上这么一对爹妈。”
“是啊,”沈妙刚搭腔叹了一句,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于是改口道,“当爹的办事确实不地道,当妈的是咋了?”
王琴愣了一下:“啊?你不知道?”
第26章 你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
低头择着手里的那一簇平菇,王琴脸上的情绪有些复杂,光从她的表情看不出她要表达的意思。
但是直觉告诉沈妙,一定有更劲爆的瓜可以吃。
沈妙没有急着接话,而是帮她把筐里的肉用水冲了冲,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害,算了,不说了。”
王琴干活的速度很快,三下五除二地就把平菇给择好了,“人家家里的事,咱外人也不好掺和,知道了还不如不知道呢,免得气到自己,你说是吧?”
沈妙:……
吃到瓜把自己气到是不值当,可吃不到把自己急得上蹿下跳同样是难受得很啊!
可既然王琴不想说,她自然不好再问下去,只得顺着她的话说道:“是啊,咱顾好自己家就行了,别人家的闲事能不管就不管。”
站在外人的角度来看,王琴这么不操闲心、不谈八卦的做法是对的;但是站在沈妙的角度,她是真的想知道后面没说完的半句话是什么。
就算不聊开聊深,光是听两句也好啊。
陈为民他媳妇怎么了?两个孩子怎么就可怜了?
快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周强回来了。
周强摘掉安全帽、换掉身上那件脏兮兮的衣裳,接过了做饭的活儿,这时候沈妙才有功夫给王琴看病,顺便听她说说家里这段时间的变化。
王琴的病是月子没做好,气血不足、缺乏营养导致的,只要能好好休息,再辅以一些温补的药就能慢慢恢复。
但是根据他们现在的情况,让她卧床休息怕是不太可能了,恐怕想完全复原要花更长的时间。
没办法,既然他们选择带着孩子出来生活,就要做好撑起这个家的准备。
周强的工资跟大多农民工比起来算高了,一天能有五十块,比一些坐办公室的文员还要高,但同时,他们家每天的开销也是一笔巨款。
六个孩子的吃喝拉撒,最小的家宝也正是最花钱的年纪,还有房租、水电……他的工资刚刚能维持这个家的运转,为了让他能够轻松一点,王琴也找了一个在附近饭店洗碗的工作。
虽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一家人能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
沈妙跟周强他们商量了一下,以后她每星期来市里买卖药材的时候,会给王琴带够七天的药,这样多少也能帮他们省下一点钱。
吃完饭后,周强和王琴送沈妙离开时,再次看到了吴桂芳和陈为民他们。
他们应该也是刚吃完饭回来,吴桂芳的左手拉着陈平、右手拉着陈安,模样好不幸福,而陈为民则拎着打包的剩菜默默地跟在后面。
“阿姨,我下次可以再吃一次炸鸡吗?”
“当然可以呀,有机会的话,阿姨再带你去吃。”
“好耶~!”
他们是从另一边的楼梯上楼的,没有看到在这边楼梯下去的沈妙和周强他们。
但是除了沈妙之外,楼里还有不少吃完饭出来消食的人都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站在栏杆前睨了眼三楼的方向,几乎每一束目光都是嫌弃和鄙夷。
原来住在这里的人都知道陈为民的事。
他们和沈妙一样,都认为带别的女人跟自己的孩子接触是不知廉耻、不害臊的。
只是沈妙好奇的是,他们是不是也听说过陈为民他老婆的事……
*
自从入了秋之后,时间就过得飞快,一眨眼的功夫七天就这么过去了。
沈妙按照和王琴他们的约定,去市里买卖药材的时候,顺路把她调养身子的药给送了过去,只是来到她家时,她却并没有在家。
“今天饭店检查,俺妈中午不回来吃饭了。”
坐在门口给土豆削皮,招娣的动作很是熟练,虽然她也不过十来岁,但已经可以独自照顾好自己的妹妹们了。
周家的这几个女孩各个懂事,爹妈不在家时,她们也没有只顾着和筒子楼里的小伙伴们玩,而是帮着姐姐一起打理家务:
盼娣和迎娣哄着刚吃奶睡觉的小妹,有娣负责打扫家里的卫生,来娣则跟招娣一起洗菜择菜。
今天爹妈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中午回不来,所以只好她们自己给自己做饭吃。
都是吃着苦长大的姑娘们,她们都能照顾得好自己。
蒸米容易得很,把米洗好倒进电饭锅,插上电后把按钮按下去等着跳起来就好。
就是这炒菜……
从前在村里住的时候,她们用惯了烧柴火的灶台,虽说每天都见爹妈用燃气灶炒菜,但还是不太熟悉这煤气罐。
啪!
招娣正在研究怎么用这煤气罐呢,一回头就看到来娣打碎了一颗鸡蛋。
招娣赶忙拿来一只碗,把蛋清和蛋黄弄到碗里,生怕浪费了一点。
这可是花钱买的,浪费就可惜了。
“姐,对不起……”来娣小声地道歉道,“我就是想摇摇鸡蛋,看里面的黄散了没。”
招娣没有怪她,而是拿着抹布擦了一下她的手,“不碍事。”
昨天王琴买菜一共给她们留了五个鸡蛋,让她们可以在蒸米的时候放进锅里蒸着吃。
现在有一颗蒸不了了,只能炒着吃,但也得让她弄明白怎么用这煤气罐才行。
“还是我来吧。”
沈妙主动捋起袖子,从招娣手里拿过了那只打火机,“你把土豆再切得细一点吧,太粗了不容易炒熟。”
煤气危险,她们一个个的年龄都还小,万一出点什么意外可就不好了。
“中!谢谢姐!”
瞧她切了不少的土豆,水池里的青菜也有不少,沈妙不禁问道:“这菜会不会有点多了?你们五个吃不完吧。”
“还得给俺妈送呢,”招娣一边说一边从橱柜里拿出一只饭盒,里面已经提前放了一点小咸菜,“俺妈中午加班肯定没吃饭,一会盛一碗给她送去。”
当妈的心疼女儿,女儿也心疼自己的妈,真好。
正是中午吃饭的点儿,筒子楼里的每一层都散发着不同的饭香味,不用去看,光是闻着飘上来的味道就能知道做了哪些菜:酸味很重的酸辣白菜,呛鼻的辣椒炒肉,嗯?还有腊肉的味道,拌着米饭的滋味香得很嘞!
沈妙的厨艺一般般,芹菜炒鸡蛋、炒土豆丝、蘑菇炒小咸菜,都是很家常的菜色,可是偏偏就有那么两双小眼睛,一直在偷偷盯着这几盘不那么可口的菜。
刷锅时,瞧见藏在楼梯口的那两人时,沈妙试探地叫了他们一声:“平平安安?”
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了,陈平和陈安这才难为情地趿拉着步子朝这边走来。
“都中午了,你们快回家吃饭吧,等吃完饭再来玩。”
陈平没说话,只是看着身旁的妹妹,陈安双手背在身后,脸上泛起了两团羞赧的红晕,小声道:“刘伯伯没在家……”
沈妙没理解他们的意思。
刘伯伯没在家,跟他们中午吃不吃饭有什么关系?
正在盛饭的招娣见平平安安来了,主动招呼他们道:“来俺家吃吧,沈姐姐炒得菜可香啦!”
“是啊是啊,”迎娣也从屋里出来,对自己的好姐妹邀请道,“恁俩快点回家拿碗来,再慢点锅里可就没饭啦。”
她们好像习惯了邀请陈平和陈安来自家吃饭,屋里的妹妹们听到陈平和陈安,还会自觉地挤一挤,好给他们让出点位置。
听到迎娣的声音,陈安也不再紧张了,而是快步跑到她家屋门口,邀请她们说:“要不来俺家吃吧?俺爸俺妈都不在家,咱可以一块看电视一块吃饭。”
看电视?!
这三个字对孩子们的诱惑力太大了。
一时间,妹妹们的目光都看向了家里的大姐,而招娣也下意识看向了沈妙,想听听她的意见。
“那就去吧,”沈妙没有拦着她们,“端着菜和饭,下楼的时候慢一点别洒了。”
“好耶!”
下楼时,沈妙随口向
招娣问了一嘴,“他妈呢?中午不回来给他们做饭吗?”
招娣解释说:“孙阿姨上班忙,很少会回来,陈叔叔也是只有晚上才回家,所以平平安安一般都是在别人家吃。”
难怪上次去陈为民家时,只在门口看到了碗筷并没有厨具,当爹的白天奔波、当妈的又不回家,家里确实没有生活做饭的需要。
听招娣说,每天早上陈为民出门前都会找楼里的邻居帮忙,即使他说要给饭钱,但有时候也要求上一圈,才会有人愿意给他们兄妹做口饭。
周家搬来的时间不长,不过迎娣和陈安的年纪相仿,平时玩得也最好,因此陈安他们来楼上蹭饭的次数最多,周强和王琴也会多知道他们家的一些事。
每每看到陈平和陈安,王琴不免想起自己女儿们曾经过的苦日子,所以哪怕再瞧不上他们爹妈,也会给他们多做一口饭。
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是孙悟空哎!好厉害!”
“看我七十二变,我变变变!”
“有娣,你声音小点,我都听不到电视机的声音啦。”
围坐在桌子前,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电视里播放的《大闹天宫》,孩子们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好像只要有电视机和不停播放的节目,他们就不需要大人们的陪伴了。
吴桂芳上周才给他们家里才换了新家具,至今还是一股崭新的味道,不像平常家庭那样,买回家几天就会很快褪去原本那股特殊的木头味。
衣柜的门是敞开的,里面都是陈平和陈安的新衣裳,床上的被子随意地堆在里头,几张纸上是他们上午画了一半的涂鸦,地上还有一些没扫干净的瓜子皮。
这个房间好像只有他们兄妹俩住一样,除了木头沙发上搭着两件陈为民的外套,完全看不出有大人留下的痕迹,更找不到一点关于他们母亲的蛛丝马迹。
与其说这是家,倒不如说是一个用来豢养“宠物”的笼子,只需要偶尔给他们提供一些食物和生活必需品而已,并不需要住进来。
虽然城中村里有很多情况像陈平和陈安这样的孩子,但他们被父母“抛弃”地更加明显。
还好,还好他们有像招娣、迎娣这样的小伙伴,否则真不敢想象他们这样被笼养的生活该多么无趣,长大后会不会因此变得孤僻。
嗒嗒,嗒嗒……
细跟高跟鞋的声音从楼下传来,与那些穿着时髦的摩登女郎不同,门外的脚步声更加着急慌张,不像是阔太贵妇那般轻松自在。
随着声音越来越近,来到三楼后,脚步声径直走向了孩子们在看电视嬉笑的房间。
“平平?安安?”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听到那温柔的声音叫着自己的名字,陈平和陈安的眼睛都跟着亮了,“蹭”地一下就从床边跳了下来。
“妈妈?”
“是妈妈回来了。”
两人光着脚一前一后地跑到门口去开门,在看到门外的人真是妈妈后,激动地搂住了她的腰,用他们的脑袋瓜不停磨蹭着妈妈身上的味道。
和城中村的粗鄙和破烂不同,站在门口的女人完全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烫了一头蓬松的卷发,脖子上和手上是圆润华贵的珍珠首饰,身上那一套中式旗袍一看就是老师傅手工定做的,不仅衬得她身段婀娜,更添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风韵。
沈妙一直觉得陈家的双胞胎是继承了父亲的英俊,直到今天亲眼看见她,才意识到他们的基因完全是继承了母亲。
她很漂亮,真的很漂亮,有点像是电视剧里的女演员,不过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女主角,而是白璧微瑕的女二号。
女人虽然长得漂亮,穿着打扮也很时髦,但是她的双手看着有些粗糙,皮肤也不像从小娇养着的富小姐那么光滑细腻,一看就是曾经经常干农活,只是近年才开始保养的。
“你们看,我没缺你们吧,我妈妈可漂亮啦~”
周家搬来得晚,这是孩子们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妈妈。
陈安一脸骄傲地拉着女人的手,向迎娣炫耀着,“我妈妈做饭也可好吃了,下次你来我家,我让妈妈给你们做。”
女人将手里提着的两只塑料袋放在桌上,微笑又友善地同每一个孩子打招呼,“你们好啊,谢谢你们平时来陪平平安安玩。”
看到笼子,哦不,家里添了新家具,孩子们也穿上了漂亮的新衣服,还有柜子上放着的彩色电视还播放着动画片,女人眼神里的情绪倏地顿了一下。
不过她并没有询问这些东西的来源,而是若无其事地解开了塑料袋,把里面的塑料饭盒依次拿了出来。
“妈妈今天跟领导在家附近吃饭,就给你们带了一点饭店里的菜,快尝尝吧。”
比起碗里没有油水的家常素菜,当饭盒被依次打开时,里面装着的菜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
红烧肉、酱板鸭、清炒野山菌……甚至还有两只比巴掌还要大的螃蟹耶!
“哇!”
孩子们原本吃米饭都快要吃饱了,可当看到这丰盛的菜时,瞬间就又开始流口水了。
这一看就是从豪华大饭店买来的。
这么精致的菜,她们平时别说是吃了,就连味道都没闻过,只有从饭店外经过时会通过包厢的透明玻璃看到。
周家的姊妹们很懂事,她们知道这位阿姨带来的饭菜不是给自己的,所以只是羡慕地睁大了眼睛看着,手里的筷子还是老老实实扒拉着碗里切得乱糟糟的土豆丝。
“给你~”
陈平把螃蟹的大爪子掰掉一支,主动放在了沈妙的碗里,“沈姐姐最大,要吃最大的钳子。”
这碗里的蟹钳让沈妙有些受宠若惊。
陈平一向腼腆,想不到他的心里竟然惦记着自己。
不只是陈平,陈安也用勺子给自己的好姐妹们分着那一盒红烧肉。
你一块,她一块,直到最后才连肉带汤地倒进自己的碗里。
都说吃人家嘴短,看着碗里的蟹钳,刚才还猜测着女人做什么工作会赚这么多钱的沈妙,立刻停住了脑海里乱想的念头。
看到孩子们把菜都分完后,女人欣慰地笑笑,不住地抚摸着平平和安安的脖子和小脸儿,许久不见自己的孩子,她很想好好地亲亲抱抱他们,像其他母亲那样搂着他们睡一个午觉,可……
“平平安安乖,那妈妈就先走了。”
女人进门不到十分钟,连坐都没坐一下就要走。
“啊……”
听到妈妈要走,陈平和陈安仰起头,依依不舍地拖长音道。
不过他们似乎习惯了妈妈这样,知道挽留没有用,也知道妈妈离开是为了赚更多的钱,所以只好乖乖地跟妈妈说再见。
“妈妈再见……”兄妹俩异口同声道。
“再见。”
低下头,在他们的额前一人吻了一下后,女人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那一道破烂的房门就像是一层结界,迈进来是母亲,迈出去便又是光鲜亮丽的摩登女郎。
嗒嗒嗒,嗒嗒嗒……
红色高跟鞋的声音越来越远,最后彻底在筒子楼里消失,而两个孩子的失落也很快被美味带来的喜悦覆盖,抬头继续看着电视机里的《大闹天宫》,好像妈妈不曾来过一样。
只有周家的姊妹们,还在羡慕着他们那漂亮的妈妈。
“你妈妈的衣服真好看。”
“我妈妈长得也好看~”
“你妈妈身上都是香香的哎。”
“今天这个还不香呢,上次回来的时候可香啦!”
“你妈妈是当大明星的吗?我看电视机里的明星头发就是卷卷的。”
“是吧,我也觉得我妈妈是大明星~”
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妈妈,孩子们对她的时尚和
美貌充满了好奇和崇拜,电视机里的动画片似乎没那么有意思了,聊天的每个问题都是关于他们的妈妈。
不过,陈平和陈安也不是所有问题都能回答得上来,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做得是什么工作。
听他们说,他们刚搬来市里的时候,妈妈是在大公司打扫卫生的,后来干得很好就升职了,因为工作很忙所以没办法在家住,只能偶尔回来跟他们见一面。
大明星不就是这样嘛,经常要在电视里呆着,没有办法回家。
至于他们的爸爸陈为民,似乎也并不在意她的工作,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地照顾着他们。
哦不,其实他也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因为照顾他们的是他们自己,还有住在筒子楼里的那些好邻居。
女人的菜送得有点晚了,再加上买了有七八样那么多,所以吃完后还剩下了一大半。
正好今天陈为民晚上回来晚,等放在家里的新冰箱后,晚上还能再吃一顿。
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周家的姊妹们也不舍得全吃干净,而是一人在碗里留了一点,等着回去放到王琴的饭盒里让她也尝尝。
半块红烧肉、一块鸭脖子、还有两块排骨,原本只有素菜和咸菜的饭盒顿然变得丰盛起来。
“恁妈在哪个饭店上班?我跟你一块去吧。”沈妙不放心招娣自己去,于是主动提出送她一起去,顺道就回家了。
招娣高兴地点头答应,于是叮嘱妹妹们要照顾好小妹后,便拉着沈妙的手一起出门了。
王琴工作的地方不算远,出了南果村后往南走两条大马路就到了。
那是一家叫明珠大饭店的豪华酒楼,已经过了饭点,门前的停车场里只稀稀拉拉地停了几辆车。在进门时,沈妙不由得看向了停在停车场正中的那辆车。
豫AQ6666
嘶……这车牌好眼熟啊?
感觉跟钱万里的Q8888很像。
不止是车牌,车的款式也是一样的,就是颜色是深灰色的。
这不会也是钱万里的车吧。
驾驶座的位置是空的,只有副驾驶上有人在翻找着什么东西,走去后门的路上,沈妙不由得放慢脚步想看看那人是谁,直到那人拿着大哥大从车里出来后,沈妙和招娣同时惊讶地瞪大了眼。
“姐姐姐!她,她不是……”
“平平和安安的妈妈吗?!”
第27章 你老婆是我老婆;我老公……
是她没错,那身旗袍、那双高跟鞋……绝对是平平安安的妈妈没错!
她并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两束灼热的目光在盯着自己,从车里出来后,她又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对着化妆镜补满了唇上的颜色,这才无奈地转身离开。
小轿车、大哥大,这是多少人奋斗大半辈子都积累不到的财富,但女人的脸上却看不出有丝毫的愉快和自在,倒更像是被关押着的犯人,哪怕尽力挤出几丝笑意,眼角眉梢也尽是疲惫。
“陈阿姨好有钱啊……”看着女人离开时婀娜的背影,招娣不由得感叹道。
回了回神后,她又产生了几分好奇,“可是既然陈阿姨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把平平安安接走去住大房子呢?”
这可问住沈妙了。
沈妙也不清楚她是怎么想的,分明自己赚了这么多钱,俨然从农民阶级跨越到了小资阶级,怎么就不能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享福呢?
在明珠大饭店吃一顿饭,得顶得上他们平常一个月的伙食费了吧。
根据她以往吃瓜的经验,只会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得意忘本,觉得丈夫和孩子给自己丢人不想跟他们有来往;二是这钱不是她的,她不过是表面风光而已,就像是商店里摆在收银台上的招财猫,招财但无财。
小孩子的好奇心重,在碰巧碰到另一颗好奇心时,两两加乘,双方都会同时增大胆量。
她们没有急着去给王琴送饭,而是手拉着手和女人一样从大门走了进去。
很少有人会独自来饭店吃饭,沈妙猜测,王琴一定是跟什么人一起来饭店吃的,所以她想看看,和王琴在一起的人是何方神圣。
再过几分钟就到下午两点了,按理说,过了两点饭店就会暂时休息打扫,等过了五点之后,再重新开门迎接晚餐点的客人。
只是今天是周末,饭店里有不少趁着空闲时间喝酒应酬的客人,在一楼大堂剩余那几桌客人离开之前,这里的服务员都要随时待命。
女人进门时,有两三个服务员在前面带路,可等到沈妙和招娣进来时,则变成了两三个服务员阻拦,所以她们并没有办法像女人一样走进内部的大堂。
“我们是来找王琴的,她在这儿当清洁工。”沈妙解释道,“第一次来不知道该咋走。”
服务生:“找人从后门进,前门不让走。”
趁着沈妙在和服务生解释的时候,招娣稍稍往一旁挪了几步,踮起脚尖看向了屏风后的大堂,因为没有什么食客,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抹显眼的明媚。
“姐!你看!你快看!”
顺着招娣手指的方向,沈妙看到女人坐在了靠窗的一张圆桌前,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彩菜色,同样的菜,装在精致的陶瓷盘中就是要比一次性盒子更加高档。
而在圆桌的另一边坐着一个男人,一个身材发福、满脸横肉的丑男人。
不对,不能说是丑男人,应该说是想要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因为他的眼神里满是对女人的贪图和垂涎!
招娣不认识那男人是谁,只觉得他是个很坏很坏的人,不该和陈阿姨坐在一起。
但是沈妙却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以至于在认出男人的身份时,整个人都愣住了,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钱万里?!
坐在女人对面的男人是钱万里!吴桂芳的丈夫,钱万里!!!
女人原本坐在钱万里的对面,但当女人坐下后,钱万里却又站起身坐在了女人旁边的位置,光是坐着还不够,他的两只手甚至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
一只拉着她的手,疼惜地摩挲着,另一只手则缠在她的腰间,手指……
沈妙看不下去了,跟服务员道了一声抱歉后,赶忙拉着招娣离开跑去了后门。刚才的视觉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哪怕找到了还在后厨刷盘子的王琴,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们咋来了?”
“想着你中午没吃饭,给你送点。”
“红烧肉?哪来的?”
“安安她妈今天回来了,给他们带的。”
“你见着她妈了?”
“嗯……她现在还在饭店前头,跟个男的一块吃饭。”
虽说孩子们的友谊和当家长的无关,但王琴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跟陈平和陈安的爹妈有什么接触,因为她怕自己的孩子接收到什么不太好的影响。
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的村里人,不像城里人花样式玩得那么多,所以她得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们。
见沈妙的神情有异,王琴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于是说道:“见到他们妈了吧?”
“嗯,”沈妙点点头,“可她咋会跟姓钱的在一块?他可是吴……”
招娣还小,沈妙也不想她小小年纪就吃到这么一口噎人的瓜,于是及时收住了后面的话。
王琴开始还很惊讶沈妙怎么会认识钱万里,后来一想吴桂芳曾经去找她看过病,便理顺了这段逻辑。
王琴原本是不想跟沈妙说别人家的是非,不过既然沈妙已经知道了,她也只好把自己听说过的事都告诉她,免得以后见到这一家人后会再被吓到。
陈为民的媳妇,也就是陈平陈安的妈,名叫马素华。王琴他们才搬来南果村不久,一开始只听说过有一户扒着有钱人吸血的寄生虫,后来才知道邻居们说的就是他们俩。
陈为民和马素华刚带
着孩子搬来时,穷得只有一只装着衣服的行李包,听他们的口音不像是豫省的,像是从南边哪个省跑来的。
没人知道他们家里的事,只知道他们很穷,很穷很穷,穷到在交完房租后都没有钱吃饭了,是陈为民连夜去找了个临时工干,第二天才买来一些饭,而且只有一些馒头和咸菜,因为这些很便宜,多买一些就能吃得久一点。
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陈平和陈安年龄小但却很懂事,爹妈白天出去打工的时候,他们会安静地在家里呆着,偶尔和楼里的孩子们一起玩,但从来不会跑出筒子楼让大人们担心。
后来,陈为民找到了一份给公司老总当司机的工作,又引荐马素华去公司里当了保洁工,从那之后他们的生活才算是逐渐好起来了。
其实不能算是好起来,应该说是“飞”起来了。
陈为民刚给老总开车没多久,有一天,邻居们看到他带了个中年女人回来看孩子,那人正是吴桂芳,而他们来的那天,陈平和陈安则在邻居家里看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视。
人人都知道陈为民干了什么事,也知道他和吴桂芳不正当的关系。当时他们都很心疼马素华,心疼她是这段关系中的受害者,直到那天有人在街上碰见马素华也挽着一个胖男人,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们两口子都不是什么好人。
从那之后,邻居们就不再管他们的腌臜事了,只知道陈为民每天要“耕作”到晚上才回来,而马素华为了“工作”基本不回家,就算回来也只是匆匆坐一会陪陪孩子而已。
“唉……”
故事讲得差不多后,王琴手里的饭盒也空了,盖上盖子,她不禁叹了一口气:“长得也都是排场人,咋净好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现在孩子们还小不懂事,长大了叫他们咋办?”
当爹的给老总夫人当男小三,当妈的给老总当女小三……明明是两家人,非得过成一个被窝里睡的关系,他们有脸做,旁人都没眼看。
而他们这么做确实也让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了,所以说,他们这两口子可不就是寄生虫吗?而且是只寄生在一户人家里吸血的寄生虫。
沈妙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不停地喝水。
是啊,有手有脚的两个人,干什么不行?非要靠这样的方式赚钱……确实,受伤害的就只有孩子。
见时间不早,沈妙也该回家了。
说来也真是巧,沈妙刚要送招娣回去,前脚离开明珠大饭店,后脚那辆豫AQ6666的车牌就跟着从后面出来了。
开车的人戴着墨镜,眼里只有前面的路,可坐在副驾驶上的人却看到了人行道上的沈妙和招娣。
电光火石之间,她们的目光快速地碰撞了那么一下,沈妙却在那一瞬间中感受到了她的郁闷和无可奈何。
可是当钱万里的小三不是她自愿的吗?又有钱花,又有衣服穿,还有好东西吃,甚至还有更豪华的大房子可以住,一切都是如她所愿,她又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回到南果村时,沈妙远远就看到几个大人正急匆匆地拉着三轮车往外跑,在前面开路的则是周家的那几个女儿。
“让一让!都让一让!”
沈妙和招娣以为是家宝出了什么事,赶忙快步跑上前,可跑到三轮车旁时才发现,躺在上面的是陈平和陈安。
一个小时前兄妹俩还好好的,此时他们却无力地躺在床上,浑身满是呕吐物,陈平的身上还起了密密麻麻的小疹子。
看到沈妙,陈安难受地捂着肚子,她不想哭,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哗哗哗”往外流。
“姐姐,我疼,我好疼……我想要妈妈,要妈妈……”
看到陈安这般可怜,沈妙不由得想到了马素华那光鲜亮丽的模样。
她这个妈当得跟甩手掌柜似的,也不知道她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这样难受,会是什么样的心境。
“别怕别怕,有姐姐在,你妈妈,你妈妈她一会就来了。”
沈妙一边安抚着她的情绪,一边替她做着简单的检查,杂乱的脉象、泛白的舌苔,还要肚子的疼痛……是中毒的症状。
沈妙下意识把下毒的人和马素华联系起来,因为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心狠的坏女人为了过上更好的日子,不惜杀害自己的孩子……
不过理智还是提醒着沈妙,他们的中毒和马素华无关,因为刚才的饭菜她和周家的女儿们也吃了,真要有毒,大家肯定都有反应。
“平平安安他们刚才吃过什么别的东西吗?”沈妙向一旁的盼娣问道。
盼娣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们一直在楼下玩,然后李爷爷回来的时候把买的柿子分给我们吃了。”
“啊?那你吃了吗?”招娣担心妹妹们也中了毒,急忙检查着来娣和迎娣的手臂,“肚子疼不疼?身上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
来娣把柿子从口袋里掏出来,“爷爷就给了我们两个,我们等着大姐你回来一起吃呢。”
妹妹们惦记着大姐,没有馋嘴地尝尝酸甜的柿子,这才躲过一劫。
确定只是食物中毒,沈妙稍稍松了一口气,解释说:“柿子没问题,是不能和螃蟹一起吃。”
螃蟹是寒凉之物,碰到柿子就会产生反应,造成腹痛、呕吐的中毒症状。
住在筒子楼里的人家庭条件大多不太好,平时别说是吃螃蟹了,见都很少见到,自然不会知道螃蟹和柿子不能一起吃的禁忌。
再加上陈平身上一下子起了红疹,都会以为是得了什么怪病,所以着急忙慌地就找了辆三轮车拉着孩子们就往医院跑。
不过沈妙也替陈平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疹子是因为过敏,不是什么怪病,多半也是因为吃了柿子的缘故。
了解情况后,沈妙便陪着一起去了医院。
虽然沈妙也算是半个大夫,但是像这样食物中毒的疾病,还是西医的效果更好一点,催吐、洗胃、打点滴,基本上很快就能缓过来。
要是用中医的法子治也不是不行,只是她没有带东西来,而且治起来可能要耽误一些时间。
送去医院的急诊后,约摸着半个小时的功夫两个孩子的情况就稳定了下来,医生们说只要把这几瓶药打完后就能回去。
当然,治病的速度是快,要花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沈妙今天来市里卖药一共有赚了十来块,付账单的时候直接贴进去了一半。
真贵啊……要是她带上药箱来,顶多两三块就搞定了。
拿着付费单,沈妙肉疼了好久,不过她可不打算当这个大方的好心人,而是想着让他们的父母来付这笔钱。
父母给孩子治病天经地义,更何况他们也该知道孩子生病住院的事。
沈妙问了一圈送他们来的大人,都说不知道他们爹妈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上哪能找到人。说得难听一点,假如陈为民和马素华没良心一点,真的想抛弃他们,大家就算是再好心也没什么办法。
最后,沈妙灵机一动,想到了给钱万里的公司打电话的方法。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方丈。既然陈为民是钱万里的司机,那公司里的人应该都知道他,联系到公司里的人,他们自然就能帮忙找到陈为民。
于是沈妙先打听到了钱万里公司的电话,给公司的前台打了电话,接电话的女人也很热心,听说陈为民的孩子出事住院后,赶忙说会想办法联系。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看到那辆挂着豫AQ8888的车牌驶进了医院的停车场,随后就看到陈为民着
急忙慌地从驾驶座上下来,疯一样地跑进了住院楼,而和他一起的吴桂芳也是神情紧张,加快了同行的脚步。
沈妙把孩子们的情况大致地说了一下,虽然陈为民就这么明晃晃地把吴桂芳带来了,但她还是隐瞒了关于马素华的事,把平平安安食物中毒略过,细说平平对柿子中毒的事。
可是没想到,吴桂芳会主动追问:“食物中毒?好好的,是吃了什么中毒?医生说了吗?”
“螃蟹,”坐在走廊长椅上的迎娣脱口而出,“医生叔叔说是螃蟹和柿子一起吃才食物中毒的。”
“螃蟹?”陈为民皱了下眉。
来娣跟着说道:“是呀,今天陈阿姨回来了,给平平安安带了好多好吃的呢,有螃蟹、有烤鸭,还有……”
童言无忌,孩子们哪里懂得大人世界里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只是老师地陈述着今天发生的事。
陈为民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的事吗?知道自己的老婆当上别人小三的事吗?
应该知道吧,毕竟马素华基本不回家,有什么工作会需要住在外面呢;当然,也有可能不知道,没有哪个男人会愿意戴绿帽子,更何况,这绿帽子还是自己的顶头老板的。
沈妙不确定,所以只能留意着陈为民的一举一动,靠他的反应来猜测。
“柿子也是她买的吗?”吴桂芳又问道。
“不是,”迎娣摇摇头,实话实说,“是李爷爷给的。”
吴桂芳舒了一口气,将手搭在陈为民的肩膀上,温声道:“你别怪她,她也只是想让孩子们吃得好点,意外而已。”
真是奇怪,这句安慰本该是茶香四溢的一句话,可是从吴桂芳的口中说出来,却是真情实感地在为马素华说话。
同为女人,又即将成为母亲,她相信马素华不是故意想伤害自己孩子的人,这只是个意外。
陈为民没说话,而是推开了房间的门,关心着自己还很虚弱的一双儿女。
“好点了没?”
“嗯啊,肚子已经不疼了。”
“是爸爸不好,是爸爸没有陪着你们。”
“爸爸没事,医生叔叔说,我的疹子很快就消下去了,不会留疤的。”
“爸爸,妈妈今天带了好多好吃的回来,我们给你留了烤鸭、红烧肉,还有大螃蟹呢。”
……
透过门上的窗户看到他们一家父慈子孝的画面,吴桂芳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唇角也勾起了一抹宽慰的笑。
假如自己的孩子长大要能像他们这么懂事就好了。
回过神来,吴桂芳主动提陈为民表达了感谢,“谢谢你啊,沈妹妹。”
“没事儿,都是应该的。”
说着,吴桂芳就像之前那样从包里拿出几张百元大钞,像花一块钱那样塞进了沈妙手里,“医药费我帮他出了,真是麻烦你了,费劲巴拉地这么跑一趟。”
沈妙本想着要回自己垫付的钱就好,没想到一下子又拿了几百块……
沈妙心里有点喜欢吴桂芳了,这么大方又有气质的富婆姐姐,别说是男人了,就连她都难以拒绝了。
简单又聊了几句后,沈妙便准备带着周家的姑娘们走了,“时间不早了,我得送她们回家,然后赶紧回去了。”
今天折腾的时间实在是有点久了,一眨眼都已经下午五点了。
要是再耽误一会,怕是真的要摸黑骑车回家了。
“别呀,一会我让为民开车送你回去,”吴桂芳拉着她的手臂道,“这么晚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回去多不安全?等他这边忙完了,让他送你。”
“会不会太麻烦了。”
“不会,这是他应该的。”
打吊瓶估计还得两个小时,市里到村里一来一回顶多就一个小时,来得及。
很快,陈为民也从屋里出来了。他眼神里的情绪还很波动,但是在人前的动作却保持着拘谨:“谢谢你啊,沈妹妹。”
“我去给平平安安买点零食,时间不早了,我一会开车送你回去。”说完,他又看向了一旁的吴桂芳,“芳姐,我……”
“你去吧,我留在医院帮你看着。”不用他主动开口,吴桂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
沈妙越来越看不懂他们的关系了。
吴桂芳不只是在利用他吗?何必对他这么好呢?又陪他来医院,又要帮他陪孩子,完全不像是金|主该有的做派,倒像是关系很亲近的亲人。
陈为民点点头,随即转身下楼去了小卖部。
过一会就该走了,想着他们平时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于是沈妙便带着周家的女儿来到病房里,想着让他们相互说一声再见。
傍晚的风有点凉,担心平平安安吹到风会着凉,她便走到窗边想把窗户给关上。
病房在三楼,一低头就能看到距离病房楼不远的小卖部,陈为民刚给平平安安挑选着零食,这会正要去医院食堂打饭。
而这个时候,一辆深灰色的奔驰车急匆匆地驶进了医院的停车场,车牌正是沈妙中午在明珠大饭店看到的那一串数字:
豫AQ6666
第28章 你们四个把日子过好,比……
“需要我陪你上去吗?”开车的男人拉住女人的手,温声关心道。
抬头看向病房楼,女人此时没有心思去应付身边的男人,于是把手缩了回来,“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他,应该在上面。”
他,指的是陈为民。
不管他知不知道自己和钱万里的关系,今天这样的场合,她想,他应该都不希望见到别的男人出现在自己孩子的病房里。
钱万里理解地点点头,“那你去吧,我在车里等你。”
“等一下。”
下车时,钱万里又叫住了她,随即从车的后排拿来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放你包里,一会好去交医药费。”
不知道她的孩子们生了什么病,所以在来的路上,他临时取了一万块钱,应该是够用的。
这笔钱对她来说太重要了,看着身旁这个对自己这么好的男人,马素华不由得给了他一个拥抱,并在他的耳边轻声道了声谢,“谢谢……”
钱万里并不是为了让她投怀送抱,只是轻拍着她的后背,说:“好了,快去吧。”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远在几十米外的病房里,沈妙全程看到了他们在车上你侬我侬、卿卿我我的画面。
虽然不清楚他们在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但沈妙知道,身为一个母亲,在儿女中毒住院的时候还在跟“情夫”谈情说爱的行为是极其过分的!
要来看孩子们就快点,在车上和男人磨蹭个半天是怎么回事?
不止是沈妙,从食堂里出来的陈为民也注意到了那辆熟悉的小轿车,和小轿车上坐着的两人。
左手拎着热腾腾的饭菜,右手拎着一袋零食,从食堂回病房楼的路上是要路过停车场的,不过只有几十米的一段路程而已,陈为民却没有回来,而是定定地站在那一片绿植后面。
他看到了,看到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领导厮混在一起。
但是他并没有沈妙想象中,像一个热血方刚的男人被戴绿帽时那般愤怒,相反的,他更像是一个窥见别人私隐的小偷,不敢被主人家发现,只好继续躲在暗处。
那一刻,沈妙明白了。
陈为民心里一定是知道的,他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那见不得光的事。
可是,他为什么不敢上去给自己的孩子讨个说法?是因为他和吴桂芳的事同样心虚?还是担心钱万里的权位?又或是怕撕破脸之后赚不到更多的钱?
“在看什么呢?”
见沈妙一直站在窗户前,吴桂芳也跟着走了过来。
“哦,没,没什么。”
沈妙想把神游的思绪跟玻璃窗一同拉回来,可已经来不及了。
顺着沈妙的目光,吴桂芳看到了自家的另一辆车。她并不意外,而是淡淡地说:“嗯,想着她应该也要来。”
公司前台知道平平安安去医院的消息,第一时间肯定是要联系钱万里,然后再由钱万里通知吴桂芳,让吴桂芳转告给她当
司机的陈为民。
既然钱万里都知道了,自然也会告诉身边的马素华,身为亲妈,听到孩子出了事肯定是要来跑一趟的。
吴桂芳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沈妙更惊讶了,正在疯狂运作的大脑,因为一时无法处理过多的信息,瞬间宕机了……
吴桂芳她,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的事?
而且看她的态度,她应该是接受了自己老公和自己司机老婆乱搞的事。等等……
“你们……”
沈妙克制着心头的讶异,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正常一点。
“很奇怪是吧,”吴桂芳不觉得她的问题冒犯到了自己,反而替她把后半句话说了出来,“为什么明明是两家人,却相互都要装作不知情地吃着一口锅里的饭。”
打开手提包,吴桂芳下意识地想拿一根香烟解解乏,这才想到自己已经怀孕了,包里的烟早被她换成了更加养生的陈皮糖。
于是她一边剥出一颗放进嘴里,一边如蜘蛛吐丝般地解答着沈妙心头的疑惑。
“陈为民家里欠了钱,三十万?五十万?总之是一个他们还不起的数字。”
陈为民不是生来就这么穷的,他和马素华原本是南方某省一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夫妻俩,靠着自己的努力勉强在市里站稳了脚跟。
男的开大车、女的卖菜,生活条件比不少家庭都要好,可偏偏他们摊上了一对不靠谱的爹娘。
老两口种了一辈子的地,被接来城里后眼看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便以为儿子儿媳以后肯定能赚更多的钱,闲在家无事的他们不知不觉染上了坏习惯。
赌,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能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
一开始陈为民他爹玩得很小,顶多是几毛几块的麻将,后来被人做了局,在外面玩了一晚上,回家后直接带了十几张盖有他手印的欠条,大大小小加起来一共几十万。
几十万,在这个万元户都不算多的年代,对所有的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可能偿还的天文数字。
当天,老爷子就自鲨了,老婆子也因为接受不了突发心脏病去世。
几十万的债务就这么落在了他们两口子的身上。
卖掉了房子、卖掉了村里的地,他们东拼西凑也凑不齐这么多的钱,可收债的人说他们要是不还钱的话,就要把他们的儿女给抓走卖掉,他们只好连夜带着平平安安背井离乡地来到了豫市。
可债务只要一天不还清,就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剑,于是他们必须想办法赚钱。
他们的命不好,摊上了一双不靠谱的爹妈;他们的命也算好,生了一副俊帅、漂亮的脸蛋儿。
于是,在陈为民给钱万里当司机的时候,吴桂芳看上了他的样貌和踏实能干,背地里给了他一份“高薪”的工作。
而当钱万里无意在公司碰到年轻貌美的马素华时,同样提出了交换的条件,为她解决家里的难言之隐。
所以他们这是各取所需,或许这几段关系都见不得光,但他们都能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
钱万里得到了面子和快乐,带着漂亮的女秘书出门,不管是心理和身体都能得到极大程度的满足;
吴桂芳得到了孩子,这块困扰她多年的心病,终于被陈为民所解决;
陈为民和马素华得到了钱,并且保住了他们这即将支离破碎的家……
听完吴桂芳的解释,沈妙大致明白了他们之间这种相互满足、相互给予的关系。
就像吴桂芳说的那样,只要不刻意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哪怕彼此心里都清楚,日子也能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沈妙不太能理解他们这样的关系,但还是选择尊重。
嗯,只要他们四个能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见马素华从车上下来,吴桂芳也拎着包准备离开了,“走啊,咱们也带姑娘们去吃点东西吧,一会再回来。”
沈妙知道,吴桂芳这是刻意地回避马素华,避免见面时太尴尬。
“行。”
与此同时,或许是因为躲在树后的那双目光太灼热了,以至于马素华在去病房楼的路上,一扭头就看到了身后的陈为民。
四目相对,陈为民不再逃避,而是装作无事发生一样笑着朝她走来。
“你来了。”
“嗯。”
“平平安安没事,就是吃错东西了,医生说打完针就能好。”
“那就行。”
他们相互都知道彼此为了赚钱而付出了什么,可即使是这样,在见面时还是不免有些尴尬,尤其是看到马素华这一身新买的手工旗袍,正是他前几天帮钱万里跑腿从裁缝店拿回来的。
一条在她身上,一条在吴桂芳的衣柜里。
见面的气氛有些尴尬,分明是曾经携手共进的夫妻,此时此刻,他们一前一后地往病房走时,却像是久别重逢的前任关系。
上楼时,马素华打开包,将那只装着钱的信封交给他,“算上这些,这个月的应该够了吧。”
“这个可以放到下个月,”陈为民捏了捏信封的厚度,笑着回她说,“这个月的我已经给过了。”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马素华试着往他的身边靠了靠,“快了是吗?”
陈为民没有躲开,而是腾出手来搂住了她的肩膀,还像以前那样温柔地回答说:“是啊,快了。”
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们时刻都在为赚钱而伪装着自己,只有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他们才能一点点恢复到夫妻的状态。
快了,只要再努努力就能把欠的钱还清了。
等到把钱还清,他们就不用再过这样像寄生虫一样,见不得光的日子了。
来到病房之前,陈为民还在担心她们会碰到,还好……估计是刚才在楼上看到了,所以及时离开了吧。
“妈妈!”
“呜呜呜!妈妈你终于来了……”
“平平乖,不哭不哭了~”
不管平时的生活怎么样,此时此刻,一门之隔的病房里面就只有他们一家人,只有幸福融洽、和和美美的一家四口。
*
陈为民他们四个人的关系太复杂了,沈妙第二天跟沈万山说的时候都在反复地感慨。
“爷,你说真的有人会为了钱,能接受自己的男人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用药杵反复捻着钵里的药材,沈万山撇撇嘴回道:“你一个黄毛丫头,没事琢磨这些男人女人的事干啥?”
“好奇嘛。”
她从小见过太多为了点鸡毛蒜皮而吵架的夫妻了,别说是让别人怀自己的孩子,就连多看别人几眼,当媳妇的都要气得大打出手,更别说是这样两夫妻同时给别人当小三了。
等以后还完钱了,他们还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过下去吗?
“都是为了孩子,有啥不能过的。”伸手捻了捻药末,沈万山不紧不慢地说道,“咱们住得离市里近还好点,你要是再往山沟沟里去,就知道有多少户人家是五六个人一起搭伙过日子了。”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沈万山是深有体会,尤其是西南那边更加偏远的山区。
沈万山小时候跟着他爹出省游医过十来年,这种两两交叉的夫妻关系并不少见,不过他们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生下能传宗接代的儿子。
山区里头穷得很,多少男人都娶不到媳妇,就算是娶到媳妇了,也不会想着女孩将来不愁嫁,而是盼着能添个带把延续香火的男丁。
谁家的婆娘能生儿子,那就是香饽饽,花十来斤粮食借老婆来自己家生孩子是常有的事,有的甚至一家四五个儿子共用着一个老婆,生下了孩子就一起养着,反正是自家的血脉,不必分得那么清楚。
将药末倒出来后,沈万山又抓了一把药放进药钵里开始研磨:“你呀,别把他们想得那么好,你看到的日子未必是人家真实的日子。”
沈妙看到的是一对苦夫妻为了孩子,被迫寄生于一对有钱人身边的画面,但沈万山听完她的描述,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四张丑陋的人性面孔。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陈为民为了钱给吴桂芳当姘头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他不是个好人。
“这世上被逼到穷巷的人多了,咋没见
所有人都去偷去抢去杀人放火的?”沈万山轻哼了一声,随后自问自答道,“因为他们有节操,这种不要脸的事他们做不出,陈为民既然做,那他就是个不要脸的人。”
“还有那个马素华,给谁当二奶不行,非得找自己老公的主人家。你也说她长得漂亮了,你难道就敢说她没想过借生孩子转正?把吴桂芳给踢下去,自己当大太太?”
到底是见过世面的老江湖,看待事情的角度就是比她要深刻。
沈妙觉得他们可怜,沈万山则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没有底线、没有脸面,就是他们可恨的地方。
将磨好的药粉依次分成几份,沈妙不禁又问:“那他们以后还完钱了,是不是就该离婚了?”
“离不了,”沈万山直截了当地回她道,“破锅配烂碗、臭锣搭坏鼓,俩人般配得很,肯定离不了。”
不止是陈为民和马素华,就算以后钱万里知道吴桂芳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知道自己头顶戴了一顶绿帽子他多半也不会发作。
因为这大半年都没能让马素华怀孕,过去十来年吴桂芳的肚子也一直没有动静,他大概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所以,他是不会自己把“亲爹”这个名号和绿帽子一起从自己头上拿掉的。
看似复杂的关系被沈万山这么一捋,竟然是全员恶人。
稍微恶得不明显的就只有肯跟沈妙坦白的那个吴桂芳了,起码她坏得坦荡、烂得明白,不像其他人总要为自己的出轨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还好,还好沈妙没有圣母心泛滥,掺和太多他们之间的事,否则指定要给自己惹一身的骚。
“所以啊,别人家的事少问、少管,咱光给人治病就行了,懂了不?”
“哦……”
沈妙低下头应了一声,老老实实地将分好的药末给放好。
时间不早了,估摸着爹妈他们也快从地里回来了,沈妙便收拾着院子里的药材准备回家做饭。
“妙妙,你市里的朋友打电话找你。”
刚端着箩筐进屋,沈妙就听到院外的小敏在叫自己。
市里的朋友?王琴?还是吴桂芳?可是她们顶多都算是自己的病患,算不上朋友吧……
沈妙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准备去接电话,临走时,被沈万山怨怼地戳了一眼,他嘴上虽是没说什么,但沈妙还是听到了他在心里暗骂自己和病人走得太近的事。
千叮咛万嘱咐不能和病人做朋友的,瞧瞧,没事就该打电话找你了吧?
顶着沈万山的目光出了门,沈妙感觉后背都是凉的。跟着小敏来到小卖部,在接电话的时候沈妙刻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冰冷一点,就像爷爷叮嘱的那样,和病患们保持适当的距离。
“喂,哪位?”
“是我,听出来了吗?”
不是王琴,也不是吴桂芳,而是蒋小珍,之前来找她采访的,省电视台的那位女记者。
“刚才小卖部老板问我是谁,我说是你的朋友,这样说可以吗?”蒋小珍的语气有几分谨慎,似是在求得她的同意。
见电话那头的人不是自己的病患,沈妙的语气顿时软了下来,“当然可以啦。”
她可是省电视台的记者哎,能跟她当朋友当然好啦。
而且沈妙还借了她不少光呢,上次也多亏了她,自己才吃上了一口香喷喷、水灵灵的瓜,而且还当上了一手的发瓜人,村里人每每来找她打听“天降神冰”的事,她都得意地不行。
“打电话是哪里不舒服要来看病吗?”
蒋小珍本想绕个弯子的,可实在没什么闲话可说,只好开门见山地说:“其实,我是有事想请你帮忙……”
上一次的“天降神冰”的新闻爆了,连续半个月的热度都居高不下,于是电视台决定将《科学与我》这档节目继续进行下去,多拍一些看似离奇实际可以用科学解释的事。
身为节目的参与者,蒋小珍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接到了不少投稿,最后经过讨论确定了下一期的主题:发疯的天才。
这是几天前从省人民医院递过来的案子。
发疯的是一个二十多岁正在读书的男人,听他的家人说,他打小就聪明,是他们巷子里学习最好的孩子,小学开始就是年级第一,努力奋斗了十年后,大学更是考到了海市数一数二的高校。
可自从他上了大学后,就得了一种怪病,经常会在晚上发作,发作起来的症状就是发疯然后胡言乱语,像是失去理智一样打砸东西,而要想医治的话,只能靠平时经常吃人参来抑制。
人参可是很贵的,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不是什么家庭都能负担得起。
为了治好儿子这怪病,他的父母便带着儿子去医院检查,可是几套里里外外的检验和检测都没查出是什么问题,只好请电视台来帮忙,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蒋小珍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沈妙,毕竟她的医术自己是见识过的,要是她能治好男人的怪病,那新一期的节目题材也就有了。
“……所以我想请你来看看,这男人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蒋小珍郑重地向她发出了邀请。
“我们会给你结采访的素材费的,要是治好的话,诊金什么的他父母也一定不会少给。”
“好啊,”沈妙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等话说出口了,才意识到还有一关要过,“不过我得回去跟爷爷商量一下。”
这听起来是件好事,要是真能治好男人的疯病,能借着上电视的机会给医馆做不小的宣传呢,不过毕竟家里是爷爷说了算,所以沈妙还是要回去询问他的意见。
“可以呀,”蒋小珍回答说,“要是沈爷爷也能一起参加节目就太好了!”
挂断电话后,沈妙飞快地跑回家跟沈万山说了这个消息。
“中啊,咱啥时候去?”
一听说要去给人治病,沈万山一口就答应了,而且看起来还对这个发疯的男人十分感兴趣。
当了几十年的大夫,沈万山救治过不少的疑难杂症,越是难医治的病,越能激发他的兴趣,就像是学校里最拔尖的尖子生一样,普通的习题做起来乏味无趣,只有刁钻的难题才能让他生出想要战胜的欲望。
“真要去吗?”沈万山答应后,沈妙反而有点不放心了,“她说那男的疯起来会摔东西打人,万一不小心打住你……”
“哦?”
沈万山一手抚着自己的长须,同时慢慢地举起了另一只手。
霎时间,只听“啪”地一声,被三根指头夹住的那根木棍就断成了两截,断成了,两截……
“妙妙啊,你可太小瞧恁爷了,恁爷可不是那娇滴滴的糟老头,他真要疯起来,我可有的是力气和手段!”
第29章 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
几天后,沈妙和沈万山应邀来到了省电视台的办公楼。
这是他们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
看着周围的摄像机和镜头,还有那些只在电视机里见过的面孔,一想到自己过不了多久也会跟他们同框出现,沈妙在兴奋之余,心里更多的还是紧张。
为了上电视的时候好看点,沈妙特意换了一套新衣裳,平时不爱打扮的她,今天也在头上别了一枚浅色的发卡。
倒是沈万山来时还穿着自己那朴素的蓝布衫,烟袋锅随意地往腰间一塞,一点都不像是来电视台拍节目的。
知道他们要上电视了,昨天沈山生可是特地带他去市里兜了一圈,说要给他好好捯饬捯饬,给沈家多年的“老招牌”刷点金漆,看着也更体面。
可父子俩转了一天后,老爷子就只买了半斤的烟丝和一点时鲜水果,自己一身新衣服
都懒得试,倒是给自己用了多年的烟袋锅换了个新的嘴儿。
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
沈万山才不在意这些虚头巴脑的假把式,真正有本事的人,就算是衣衫褴褛也难掩才华,所以他懒得在面子工程上耽误功夫。
水洗到快掉色的墨蓝色外衣,穿得透薄的长裤,还有那双踩了四五年的老布鞋……
沈万山这一身穿得随意,可他本人的精神头却极好,挺拔的腰板、沉稳的下盘,尽管已年过七旬,但仍旧是面色红润,一副气血很足的模样,比这里办公楼不少年轻人的气色都要好。
因为蒋小珍被叫去开会了,所以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他们先来到了休息室暂时休息,听带他们的男人说,一会还有别的大师会来,要等到所有人员全部到齐才会开始。
来到休息室时,这里已经有人提前到了,正在一边看着今天的报纸一边等着其他人。
那是一个年龄约摸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
男人穿得十分板正,胸前的口袋里别着一支笔,一看就是位满腹诗书的知识分子。
见来了人,男人主动起身握住了沈万山的手,自我介绍道:“您好您好,我是梁,单名一个旭,在豫市第八人民医院的精神外科任职。”
沈万山点点头,不卑不亢地同他打着招呼:“沈万山,清河村沈氏医馆的第八代传人。”
第八人民医院,精神外科?
嗯,很合理,中西医结合起来诊断+治疗,效果应该会很好。
沈万山第一次接触精神科,所以在等待的时候听他说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和病例,也了解了一些在治疗精神病时的方法。
精神和身体看似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其实在治疗起来的方式也是很相似的,都是通过镇定精神的方法让身体安静下来,只是用的药剂有所不同而已。
正当两人聊得兴起时,又有人推开了休息室的大门。
是一位膀大腰圆的大娘,估摸也是为了上镜做准备吧,她穿了一身的红,腰间还别着一只布兜口袋,口袋里装的应该是像小石子一样的东西,走起路时里面会有“哗哗哗”的声响。
女人瞧着应该有五十多了,头发剃成了方便打理的板寸,脸上却化了一个粗糙的妆,或许是她也不习惯这样的打扮吧,左边唇角的口红有些花了自己都没意识到。
“各位来得早啊,不好意思,路上车胎漏了,到得有点晚。”
女人名叫张荣,不仅性格像男人一样爽朗,名字乍一听也跟男人一样,大大咧咧的做派有点像是村头那些热心好事的姑婶姨奶,给人一种很好相处的感觉。
听说她自己说,她是豫市西边远门村的“神婆”。
没错,是她自己对自己的形容就是神婆。她说她年轻的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从那之后就有了能见到“鬼”并且跟“鬼魂”沟通的能力。
中医+西医,现在又来了一位可以和“鬼魂”沟通的神婆……这治得是不是有点太全面?
张荣对自己“神婆”的身份很是自豪,聊天时说了自己不少通灵的经历,帮助不少人解除被鬼纠缠的事迹。
她说得神乎其神,抑扬顿挫的语气跟说书似的,就差直接给他们亲自表演一段自己驱鬼的过程了,可是梁旭却是兴致缺缺,应了几声后便低头继续看着他的报纸。
看样子,他是个唯物主义者,是不相信她那套鬼神之说的,所以哪怕她说得再天花乱坠,他也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说实话,沈妙也不信。
她也见过不少神婆,又是会看风水、又是会看病,实际上全都是坑蒙拐骗的那一套,可奇怪的是,沈万山却听她说得认真,时不时还会跟着应和几句。
“这么邪门啊?”
“那可不,他爷就是放不下、不想死,所以想拉他当替身哩!”
“那最后你是咋给他治好的?”
“用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瞧,就是这。”
说着,张荣解下了腰间的布兜,从里面抓出了一把各色的豆子:红豆、黑豆、绿豆,还掺杂了几颗花生仁……这就是她说的“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
沈万山一脸惊讶地打量着这些“煤灰”,说:“能给我一点不?我回头放家里避避邪。”
见沈万山这么捧场,张荣的模样好不得意,于是捏了一小撮放在他的掌心,然后交代他道:“给,你回去放在床头,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保准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敢再招惹你了。”
“哎,好。”
聊得时间长了,张荣都有些口渴了,于是找到工作人员去外面接了杯水喝。
等她走远后,沈妙这才敢凑到沈万山旁边问他:“爷,你真信她能跟鬼说话?”
“不信啊。”沈万山回答得干脆。
“那你还找她要什么太上老君的煤灰?”
沈万山摩挲着手里的豆子,嘲讽地哼笑了一声,“逗个乐呗,反正坐这儿闲着也没事,听她吹会牛X,总比揭穿后跟她吵架了强。”
这也是沈万山总结出的人生经验之一。
他最瞧不上的就是这种借由神鬼之说来缺人的骗子,换做是他年轻的时候,他一定会把他们骗人的方式一一拆穿,然后宣扬个十七八里地,让所有人都警惕她的骗术。
现在不一样了,他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演戏,就像是看一个小丑在奋力地表演一样。
因为他知道,假的永远也真不了,就算不用自己出手,迟早有一天他们也会被揭穿,与其自己浪费精力和人争执一番,不如省省力气多看会戏。
眼看它高楼起,眼看它宾客齐,眼看它高楼塌……也别有一番趣味。
当初马秋冬卖“神药”就是这样,若不是对方欺人太甚,他也不会由着事情闹大。
话说回来,有个“神婆”同行也挺好,这样才能跟真正能治病的中医和西医有所对比。
本以为参加节目的就他们几人,等到蒋小珍开完会来到休息室时,才知道原来还有一位高人要同行。
这位高人来得最晚,是一位年龄看着三十出头的男人,瞧他穿着一身蓝色的道袍,头发也留长盘起,想来应该是道家修炼的人士。
男人的话很少,只说了自己名叫王云峰,在豫省的一处深山道观修行就结束了他的自我介绍。
虽然他同在场的人说话时还算客气,但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傲气,用鼻孔看人的态度好像在对所有人说“你们都是一群菜鸟”一样,让沈妙觉得很不舒服。
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各个年龄段都有了;
学医的、学道的、学仙的,各个领域的也集齐了。
说是去给人治病,但沈妙总觉得这么浩浩荡荡的架势是要去集体做法降魔,那个发疯的男人要不是个什么妖魔精怪、齐天大圣,都对不起他们发动了这么多的人。
在出发之前,沈妙这才听蒋小珍说,除了自己和梁旭之外,其他人都是男人的父母拜托她寻找的。
为了治好儿子的病,他们什么方法都用过了,这也是实在无计可施,才想着找些旁门左道的能人,看看他们能不能有治疗疯病的锦囊妙计。
唉,也是,要是吃药能有用,谁会愿意相信跳大神呢?
在去男人家的路上,蒋小珍又重新跟大家叙说了一遍他的情况:男人名叫宋晨,今年二十二岁,三年前患上了偶尔发疯的病,只有经常吃人参才能稳定病情,减少发病。
“……所以今天请大家来,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宋家父母,看看宋晨到底是生了什么病。”
“交给我们,你就放心
吧!”
蒋小珍话音刚落,张荣就接上她的话,信心满满道。
蒋小珍:“那就辛苦各位了。”
“这病真是闻所未闻,听着确实邪得很。”沈万山低声嘀咕了一句。
沈妙这还是头一次见他犯难。
之前虽然也碰到过什么疑难杂症,但他多少能摸到一些头绪、理出一些线索,今天这个病……唔,目前还真不太好说啊。
*
省电视台的大巴车在城市中一拐又一拐,终于停在了一处家属院的门口。
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翘首等待了许久,在看到印有电视台的大车朝这边驶来,脸上焦急的情绪才稍稍放松些许。
“各位老师好,麻烦了,真是麻烦各位了!”
“这一路辛苦了,不好意思,给各位添麻烦了。”
“你好你好,不用这么客气。”
夫妻俩很有礼貌,在看到车上接连下来了几位老师后,不住地弯腰向他们鞠躬表示感谢。
他们没有准备什么昂贵的礼物,只提了一兜新鲜的橘子和几袋豆奶,下车时恭敬地将自己这一片微不足道的心意递到大家手里。
这是豫市棉花厂的家属院,能住在这里的都是厂里的员工。
市棉花厂可是国企,能在厂里工作的人工资都不低,光看家属院里面停着的那几辆小轿车就能看出来,棉花厂员工们的生活质量应该是高于市平均线的。
可是来迎接他们的这一对夫妻却是衣衫褴褛,脸色也十分憔悴。沈妙比他们的儿子年龄还大两岁,按理说,他们和沈妙爹妈的年龄应该没差多少,可头上却已遍布白发。
男人叫何新军,女人叫王娟,得了疯病的是他们的儿子,何胜伟。
他们是棉花厂的老员工,原本再过两年等着儿子大学毕业,他们就打算退休享享清福了,可如今为了给儿子治病,不仅白天要在工厂工作,晚上回家后还要接点零碎的杂活儿。
跟着他们来到家里时,何胜伟还没回来,听说是去书店里看书了。
这间六十平的房子是厂里分给他们的,因为这两年连续不断地给儿子买人参治病,家里的家具基本都卖掉,只剩下一些破旧的桌椅,和一台外壳碎掉了一半的收音机。
何胜伟的疯病应该没少发作,家里到处都有被摔砸的痕迹,桌子上那一处凹下去的坑看着还很新,估摸着是这几天刚留下的。
听他们说,何胜伟读大学之前还好好的,是读了大学后才开始发病的,发作起来就是大喊大叫乱摔东西如同一只疯牛。
这时候,要么得用绳子绑着,靠意志力硬挺着疯劲儿过去;要么就得及时吃人参,才能恢复平静。
“人参?大概是什么样的?多少年份的?剂量一次多少?”沈万山问道。
“必须得是超过二十年的,”何新军回答说,“剂量……发病的时候得吃一口,平常吃多少都不一定,反正他感觉不舒服了就得吃。”
二十年啊……
听到这个年份的时候沈万山都不由得惊了一下。
人参的年份越大,里面人参皂苷的含量就越高。一般十年左右的人参仅能起到日常保健的作用了,要想调理身体和治病,确实需要二十年以上的人参。
不过沈万山倒不是惊讶于此,而是他把二十年的人参当成水果,时不时就要吃上一点……这么大补元气的药,吃完不得天天流鼻血啊?
沈妙和沈万山对视了一眼,同样感叹道:“二十年的人参一克在药房得卖十块左右,一根下来少说也得几百块了……”
“是啊,”王娟跟着叹了一口气,“药房卖得贵,有时候还买不到……唉,头开始一个月也就吃两三根,我们多少还负担得起,现在一个月要吃十来根,我们家真的是负担不起了。”
当父母的,谁会希望把自己孩子的伤口揭给全天下的人看?
他们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总不能让孩子一辈子被这么个怪病给拖累了吧。
“那他这个病是怎么造成的,你们知道吗?”蒋小珍拿着话筒继续问道。
“都怪我们……”
提起儿子的病,王娟的眼眶瞬间就湿润了,一开口,眼泪便跟着落了下来:“是我们给小伟定的要求太高了,总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怎么也没想到……”
听王娟说,他们从小就对儿子有很高的期望,再加上儿子确实要比同龄人聪明许多,他们就更加期望儿子能够成为飞出鸡窝里的金凤凰了。
因为儿子是在学校发病的,他们也不知道具体原因,只是常听儿子自己经常念叨学得头疼,心里憋得慌,所以便猜测可能是压力太大造成的。
简单了解一番情况后,蒋小珍将话筒递给了一旁的张荣,问:“张老师,根据您的经验,您觉得何胜伟的病因是什么呢?”
当镜头转过来时,张荣不禁坐直了几分,临说话前还特地清了清嗓子,“不急,让我先算一算。”
说着,她就解开了腰间的布兜,从里面抓出了一把豆子放在手心晃了晃,然后洒在了桌子上。
哗啦啦……
豆子洒在桌子上,如同漆黑夜空中的点点星辰,用手在上面无规律地随便摸了摸后,张荣不禁摸了一把自己的短发,随后叹了一口气:“嗯,我就感觉是碰上了什么脏东西,果然没错。”
沈妙好奇地看了一眼,并没有看出什么门道来。
张荣让了让位置,拉着王娟来到身边,“你看,黑豆基本都聚集在这里,说明了阴气重,正因为阴气重所以才需要阳气最足的人参来补,否则早就被鬼给夺舍了!”
“天呐,这么严重啊?!”
天呐,她真的信啊!
心急则智缓,王娟就是太担心儿子的情况了,所以张荣说什么她都信。
什么阴气重啊?她一口气抓了这么多的黑豆,就算想不让它们聚集在一起也难,要是刚才多抓一点红豆,估摸着就该说是阳气重了吧。
王娟:“张老师,那有什么破解的方法吗?”
手指继续摸着桌子上的豆豆们,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有神通,张荣继续问道:“我先问几个问题,你看看你家孩子能不能对得上。”
“行。”
“你家孩子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吧,发烧起码两三天那种。”
“对,小学一年级那会,淋了雨烧了正好两天!”
“你家孩子平时的人际比较……嗯,让我想想怎么来形容,大概就是那种不是人人都喜欢的吧。”
“差不多,小伟有点内向,不怎么爱和人交流。”
“他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有去世的没?”
“老一辈的都不在了,他小时候姥姥姥爷就没了,十来岁的时候奶奶和爷爷也……”
张荣的每一个猜测都在王娟这儿得到了印证,好像把他们儿子过去的这二十来年都看了个清楚。
何新军虽然没说话,但他眼神里崇拜和惊讶的情绪是遮掩不住的,说到最后,就差直接给她跪下磕个头,求她救救自己的儿子了。
或许这就是当局者迷吧,他们夫妻俩被问得一愣一愣的,一旁的沈妙和沈万山表面上没有说什么,可每每对视的时候,都会意味深长地抬一下唇角。
算出来的?这不是她一句一句给问出来的吗?
从头到尾这个张荣用的都是“是不是、有没有、对不对”这样的疑问句,等到王娟说出后面的情况她才会补出下半句,就算说得不对,她也能找到理由找补。
就比如“他是不是谈过女朋友”?在王娟回答说“应该没有”的时候,她会说“单相思的喜欢其实也算,应该是有的”这样的话。
所以经过她这么一番“问答式”的调查,沈妙更加确信她是个江湖骗子了,只是王娟和何新军他们身为父母,当局者迷,才一直被她带着走。
听完她的初步诊断后,身为记者的蒋小珍没有急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而
是把话筒和镜头又交给了话最少的王云峰道长。
“菜根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凡是有因必有果,检点自己的言行,才能避免灾祸。”王云峰没有看镜头,而是闭上眼,用极轻柔的语气念叨着这样一句话。
他没有解释,不过王娟和何新军大概猜到了他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孩子如今生病,都是自己种下的恶因,是因为当父母的错,孩子才有了这样的灾祸……
应该……是这样吧?
王娟揩去眼角的泪,点头向他认错:“是是是,是我们的问题,我们知道错了。”
“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王云峰没有听她说下去,打断了她的话后,自顾自地又念了一句话,“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比起装神弄鬼的张荣,这位王云峰道长确实更有深度一点,开口就是引经据典的高深大道理,可是听他说了半天,大家也没明白他具体要表达什么意思。
只是大概猜到了是“因”和“果”之间的关系罢了。
见众人一脸懵地看着自己,王云峰这才稍稍抬起几分眼睑,说道:“他这是遭受了果报,是因为自身阴德有损,才会致使神智有所混沌。”
沈妙:……
一开始听他说了那么多大道理,还以为他真的会是什么得道高人,结果他这句话一出,沈妙瞬间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得,又是个骗子。
第30章 瞧瞧,遭报应了吧
可同样是骗子,他们的话术却并不完全一样。
张荣把何胜伟发病的原因归咎于“鬼”,是因为有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他,才会让他时而变得疯癫。
但王云峰是把原因扣在了何胜伟的头上,是他自己“遭了报应”。
“人的气运都是一定的,何胜伟的八字太轻,承受不住这么多的才气,所以才会出现反噬。”
“就像是你想用纸去装黄金,自然会被撑破个洞。”
“你们家照不到文曲星的光,他的成就越高,就得付出越多的代价,这才能保证这个这个这个……的平衡。”
比起张荣的说辞,王云峰的这番“因果论”乍一听确实要更靠谱一点。
不过骗子就是骗子,只要仔细推敲一番就会意识到他完全是在瞎胡扯。
要是每个人的才华都是一定的,那就不会有那么多从深山里走出来的状元了,每个人也都不用努力学习了,因为学得太多就会遭报应,就得跟何胜伟一样吃人参。
蒋小珍和刚才一样,既没有表示出赞同,也没有反对,还是重复着刚才问过的问题:“王道长,那您觉得小何的这个病应该怎么治?能治得好吗?”
“治是能治得好,不过……”
说着,他又再次闭上了眼睛,恢复到刚才那样老龟入定的架势,“要修身养性,放弃那些功名利禄,否则这病迟早还会再犯。”
沈妙:……
张荣顶多是想要骗点钱,王云峰可好,干脆要直接毁了人家。
何胜伟寒窗苦读十多年,现在要让人家放弃学业在家修身养性……这跟让古代好不容易登基的皇帝脱下龙袍去当乞丐有什么区别?
沈万山听得有点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鲠在喉,尤其是当看到王娟和何新军两人被王云峰唬得满脸绝望,刚止住的眼泪又“唰唰唰”地流个不停时,真想开口骂他一句“考恁娘来个笔”!
可是这么多人在,又有摄像机拍着,他也不好太没素质,只能默默地拿出自己腰间的烟袋锅从屋里走了出去。
他的耳根子浅,听不了太多浑话,要不容易骂娘……
听两个骗子叨叨了大半晌,蒋小珍终于把话筒和镜头挪到在一旁保持着沉默的两人,见沈万山的座椅是空着的,沈妙便小声地跟她解释了一句,说是屋里太闷爷爷出去透气了。
不过就算爷爷不回来,沈妙一个人也能应对得过来。
“梁医生,根据目前何家父母提供的情况来看,您觉得小何的这个病是怎么回事呢?”
“现在还不好说,”梁旭扶了扶眼镜,回答得很干脆,“我得亲自见一见小何才行。”
沈妙跟着点点头,“对,得见一下小何本人才好给出判断。”
医生和骗子不同,三言两语就能编出个像模像样的故事,医生给出的诊断书上,每一个字都得是有理有据的,必须要符合病患的情况。
何胜伟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还没见到,总不能光凭何家父母的一面之词就急着下定论。
他们说儿子疯了就是真疯了?他们说儿子一天要吃一根人参就真的是这样吗?其中有没有夸张和隐瞒的成分,目前谁都不知道,所以必须要见到本人。
即使沈妙心里大致有了几分猜想,在见到何胜伟之前也不能说出口。
正好,何新军和王娟被那两个骗子吓唬得够呛,这会也能稍微定定神,把破碎的情绪重新收拾一下。
在何胜伟回来之前,蒋小珍又跟何新军聊了一些更多生活上的细节,摄像机也在屋里拍摄了几段镜头,为后续的剪辑提供更多的素材。
从何家父母的字里行间,沈妙能够感觉出来何胜伟曾经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就很独立有自己的主见,虽然身边的朋友不是很多,但每个人对他的评价都很高。
这么一个优秀的孩子突然“疯”了,也难怪当爹妈的会难以接受。
“你们是谁?”
正聊着,敞开的门外传来了一个男孩的声音。
他的声音很警觉,如同在巷子里游荡的流浪猫忽然见到了人,在弓起背的同时,也不忘亮出自己的爪子。
目光在屋里的人之间打转了一圈,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你们在我家干什么?”
他就是何胜伟。
唔,和想象中的有点不太一样……
刚才听何家父母的描述,何胜伟应该是一个高高大大、样貌平平看着有点书生气的普通人才对,但是眼前的这个何胜伟,不仅不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帅气。
不是男女审美的那种帅气,而是经过包装、打扮的那种帅气,就像是同样是一颗水果糖,放在集会上可能平平无奇,但是放在商场的橱窗里会显得极其美味一样。
何胜伟,就像是被拿到橱窗里的水果糖。
他的气质完全不符合这个家的贫穷,并且这种气质不像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带来的,而是他身上那件牛仔套装,和脚下回力牌的小白鞋所赋予的。
当目光短暂触碰的那一刻,沈妙似乎看到了一抹负面的情绪:是厌恶?是抵触?她也形容不出来,这种情绪不止是对他们这些外人,还有对他自己的父母。
“别怕别怕,他们是来帮忙的。”
见到儿子回来,王娟连忙起身走过去安抚道:“他们是电视台的记者还有医生们,都是来给你治病的。”
很明显,何胜伟并不知道父母让人来给自己治病的事。
进门后随手将包丢在椅子上,他无视了家里其他人的存在,自顾自地将王娟拉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问道:“我的药买回来了吗?”
“还,还没……”王娟紧张地搓了搓衣角,扭过头看向其他人,似乎是在向他们寻求帮助,“先让大夫们给看看吧,说不定能治好呢?要是治好的话,今天……”
咚!
王娟的话还没说完,何胜伟的拳头就落在了一旁的桌面上。
这样的情况王娟经历过不止一次,但每一次发生,她都会被吓到,不敢相信从前那个乖巧懂事的儿子会变成眼前这个跟自己大呼小叫的“疯子”。
“妈,你知不知道我忍得有多难受?!去医院医生都说治不好了,你还找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来干什么?!”
何胜伟的音调越来越高,嗓门也越来越大,好像下一秒他的拳头就会落在自己亲妈的身上一样。
“小伙子,你别这么跟你妈说话,你妈也是为你好。”张荣走上前,试着帮王娟开口道,“要是俺们真能把你的病治好,恁家的负担也能小点不是?”
“治治治!咋治!你告诉我咋治!”
很明
显,何胜伟并不领她的情。那颗看似美味的糖就在这么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变成了一颗杀伤力极高,随时都会爆开的炸、单。
“治了多少次了!是不是都没用?嗯?”
咚!咚!
何胜伟一边大骂,一边又冲着桌面捶了两下,“这么耽误功夫有个屁用,最后难受的不还是我吗?恁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啊!啊啊啊!”
这,这是已经开始发疯了吗?
沈妙有点被何胜伟的反应给吓到了,他的面目太狰狞,手掌也被他捶得发红,好像下一秒他就会调转枪头,把屋里的每个人都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可是站在她旁边的沈万山却没什么反应,目光里除了冷漠之外再无其他的情绪。
唔,有点像小时候不想读书,想跑出去玩时躺在地上撒泼,爷爷看自己时的眼神。
就静静看着自己“发疯”,等作闹完了,再抽出自己的鞋底好好地教训一顿。
“小伟啊,你别急,我和恁妈也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
“啊!啊啊啊!”
不知道是真的失去了理智,还是不想再听何新军说话,何胜伟又开始了更高分贝地叫喊。
张荣:“疯了疯了,这孩子又被小鬼给制住了!”
张荣这不叫唤还行,这句话一出,何胜伟身体里的“邪气”就跟听到什么指令一样,瞬间霸占了他的身体,也不管周围的人谁是谁对着就是一通地张牙舞爪。
“滚啊!都滚!都给我滚出去!”
意识到儿子又疯了,何新军也顾不得难受了,赶忙一下扑在了何胜伟的身上,防止他会伤到周围的人:“绳子,快点拿绳子来!”
看到儿子犯病,王娟的眼泪也再次涌了出来,可她也不敢耽误时间,赶忙跑去厨房把一指粗的麻绳给拿了过来。
“别绑我!滚!都给我滚!不许拍!把你的破玩意扔了!”
看到负责摄像的人一直拿摄像机对着自己,何胜伟更疯了,一边挣扎着要从桌子上起来,一边用力朝他踢着腿,想把他的机器给踢下来。
眼看着何新军一个人即将压制不住他,一旁的梁旭和另外一名摄像师也赶忙上前帮忙。
又是绑手、又是钳胳膊,折腾了好半天才勉强将他制服。
最后,当何胜伟被放回到他卧室的床上时,如同一只刚从锅里捞出来的粽子:未免他发疯伤到别人或自己,他的手脚都被牢牢地绑死了,同时嘴里也用一块布堵住,以防他咬到自己的舌头。
可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没办法安静下来,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每一个人,泛红的眼白几乎快要渗出血了。
看着何胜伟的手腕被绳子勒得通红,腿上还有刚才挣扎时不小心磕到的淤青,王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跑进卫生间后关起门来独自嚎啕大哭。
“儿啊!我的儿啊!你咋会成这样啊……你让恁妈以后咋,咋过啊……”
听着王娟无助的哭声,沈妙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呼吸时鼻子一酸,眼眶也跟着湿润了。
砰砰……
等屋里乱七八糟的气氛稍微平静下来后,有人敲响了何家的门。
“王姐在家不?”
是住在同一栋楼里的邻居,住在六楼的,和王娟都是一线三车间的工人。
何新军用毛巾擦了一把脸,开门时勉强挤出一丝笑脸,“她有点不太舒服,找她有啥事吗?”
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交给他,说:“我听俺娘家姐说,这个医生治疯病治得可好,有空恁联系联系试试,看看能不能给小伟的病治好。”
“中,”何新军将纸条收下,感激地冲她点点头,“谢谢刘姐,谢谢……”
为了让何胜伟能快点冷静下来,何新军暂时将蒋小珍他们从家里带了出来。
而在等待着的空档,蒋小珍也采访了几位与何家相熟的邻居,通过他们的角度,对何胜伟有了更多的了解。
某位邻居大妈:“小伟啊,小伟这孩子聪明得很,打小就听话,从来没让他爹妈操过一分钟的心,谁见了都得夸他一句话。”
某位高龄爷爷:“小伟可是俺院的状元呐,哪一年期末考试都是他考得最好,唉,他咋会落个这病啊……”
某位小学生:“伟哥对俺们可好了,原来经常带着俺去玩,从海市上学回来还给俺带那的糖哩~”
家属院里,上到八十岁的老太,下到六七岁的小孩,不管是谁对何胜伟都是赞不绝口。他就是棉花厂家属院孩子们的标杆,是一众长辈们的骄傲,当然,这都是在他得疯病之前……
看到曾经懂事听话的孩子成了这样,任谁都不禁感到惋惜,所以都想方设法地去打听有什么治疯病的法子,不管是真是假,只要是有一丝希望,都会主动告诉何新军夫妻俩,让他们赶紧去试一试。
在外面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屋里的声音终于减弱了许多。
“一会让我先去跟他聊聊吧,”跟着何新军上楼时,梁旭主动抽出了衣服口袋里的钢笔,又从外裤的口袋掏出一只小册子,“我想多了解观察一些小何的症状。”
沈妙偷偷瞥了一眼册子里内容,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动得笔,上面已经写了几个字了,不过都是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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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没完全看清写得是什么,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不等何新军开口,张荣就不耐烦地咂了下嘴,“啧,现在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再观察想要弄明白是咋回事也没用,关键是得治。”
说完,她就又解下了腰间的布兜,信心满满地对何新军说:“老弟啊,具体是什么情况我现在也知道了,还是让我来吧,我有信心,肯定能把咱孩子给治好!”
她这包票说得太肯定了,一旁的沈万山听了眼睛都不禁睁大了几分:这骗子的胆子真大。
“中,谢谢张师傅!谢谢,真是谢谢了!!”
走到家门口时,还没进门,张荣就正式开始了她的表演。
“太上老君驾到,妖魔鬼怪速速闪开!”
哗啦啦!
她先是冲着屋里大喊一声,随后便抓起一把豆子用力地丢进屋里。
各色的豆子在撞到墙后四处分散,本就狼藉的地面顿时变得更乱糟糟了。
随后,张荣的嘴里一边念叨着什么一边朝着何胜伟的卧室走去,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地上的豆子上,同时手指也对着空气比划起各种动作。
负责摄像的人跟在她后面很是认真,生怕漏拍了她的任何一个动作,真要是有用的话,后期剪出来就是正面素材,要是没用的话,也能竖起个反面典型。
“滚!滚啊!”
看到他们回来后,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何胜伟又开始发疯了。
“都给我滚!我不想看见你们!啊啊啊!不想看见你们!!”
比起刚才,何胜伟疯得更厉害了。守在一旁的王娟实在是撑不住了,于是抹了一把泪,准备出去,“他爸,我还是去给小买人参吧,要是治不好就别治了,疯了也比丢了命强啊……”
不止一次地亲眼看着儿子在面前发疯,自己却没有半点办法,哪个母亲能够接受?
所以她选择了妥协,选择了认输。
治不好就不治,哪怕砸锅卖铁,她也愿意养他一辈子!
“别急。”
张荣拦了她一把,同时又从布兜里抓出一把豆子:“他需要的不是人参,是小鬼在闹他,喂他吃一把太上老君的煤灰就好了。”
太上老君的煤灰是万能的,能驱邪、能治病,还能赶小鬼……
害,怪不得当年孙大圣非得钻他的炼丹炉呢,原来是眼馋他的煤灰啊!
张荣继续念着嘴里的咒语,然后走到何胜伟的跟前,猛地把豆子砸在了他的身上。
“赶紧滚,赶紧滚,妖魔鬼怪赶紧滚……”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一把接着一
把,先是砸他的肚子,然后又砸他的腿,连他的后背也砸了一遍……豆子看着不大,可这一把的份量砸在身上也是很疼的,更何况是她这么近距离地砸。
瞧她那架势,根本不像是在给何胜伟治病,倒像是把他当成个可以随意发泄的出气筒。
最后,她又抓出一把豆子念了一段很长的咒语,随后示意王娟帮忙掰开他的嘴,好把这“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喂给他身体里的“小鬼”吃。
何胜伟原本只是单纯地发疯,被张荣这么用豆子砸打了一番后,眼神里明显多了些怨毒的意味,呼吸声也更加地粗重。
就在张荣走过来想把豆子喂进他嘴里时,何胜伟瞅准机会猛地弓起身,挣开了王娟的束缚,一口咬在了她的手腕上。
“哎呦!我的老天爷哎~!”
张荣没想到疯癫的何胜伟会张嘴咬人,手一松,那一把豆子就这么“哗啦啦”地全洒在了地上。
何胜伟这一口可是奔着出血去的,完全没有留一点余地,就这么一下子,涔涔的血珠瞬间就顺着她的手滴到了地上。
还好王娟发现后及时帮忙把她的手拔了出来,否则何胜伟再用用力,手腕上的这块肉就真的要被咬掉了。
看着手腕那一圈牙印,张荣吓得连连退后,小腿肚子都在不停地发抖。
见张荣的手见了血,何新军也赶忙跑去拿来了一条毛巾帮她包着,也顾不得什么消不消毒了,只想着快点把血给止住。
“老天爷哎,我了个老天爷哎……”
坐在椅子上,张荣的额头疼得直冒汗,看样子她是真的被何胜伟吓到了,没想到他身体里的“鬼”竟然会这么难对付。
“恁家小身体里的鬼道行有点高啊,我这,我这……”张荣咽了咽口水。
她没再说下去,估摸着也是不想这么明白地认怂吧。
毕竟距离她刚才信誓旦旦地保证才过去不到半小时,被何胜伟咬了一口后就说自己治不了,未免有点太快了。
看着被血洇透的毛巾,沈万山只是沉默地撇撇嘴,没有说话。
他早就料想到今天会有好戏上演,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出好戏,听她那颤抖地哀嚎声,差点没能忍住笑出声来。
“我刚才就说过,治不好的,必须要彻底放下尘俗,修身养性才能补回来。”
同样没忍住的还有这位王云峰道长,不过他嘲笑的方式是用最不屑的语气,说着最风凉的话,“你这是想强行干预别人的因果,看看,遭报应了吧。”
张荣:……
原本张荣就疼得喘不过来气,被他这么一说,脸一下更黑了,要不是在场有这么多人看着,她非得站起来呼他一个血巴掌不可。
王娟:“先别治了先别治了,快去买点人参吧,先让小恢复过来再说。”
不知道是不是沾了血,屋里的何胜伟更疯了。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王娟只好让何新军出去买点人参,先稳住儿子的情况。
“不用去买,我带的有。”
沈万山一边说一边摸着口袋,“听说他病得重,今儿出门我特地往兜里装了一点参。”
沈妙:???
什么时候装的,她怎么不知道?
何新军回答说:“不中,普通的参片不管用,得是超过二十年的参才行。”
“我这就是超过二十年的参啊,”说着,沈万山就掏出了一只小布包,“这可是长了超过一百年的老参,俺爹那一辈传下来的,我一直没舍得用。”
沈妙更懵了。
家里有参片是不假,二十年的参片也有一丢丢,可啥时候有超过百年的老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