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百年的老参吗?”
“那岂不是都修成人形了?”
二十年生的人参效力已经很强了,百年的人参更是不在话下。
大家之前谁都没有见过这种长了超过一百年的人参,只是平常听人提过一两句,所以当沈万山将布包拿出来时,周围的人全都挤了过来,想要一睹这“百年人参”的真面目。
沈妙也想看一眼,看看家里什么时候有的这么贵的参了,结果上凑上前,就被沈万山给瞪了回去,“这么多人呢,你在这儿挤啥挤?”
“我……”
“我啥我?上一边去,天天在家守住还没看够啊,还凑这热闹?”
沈妙:???
我啥时候在家守着百年的人参看了?!
沈妙刚要开口为自己分辨几句,沈万山的眉头微微一皱,瞬间就把她要说的话给压了回去。
好歹是亲爷孙,又是跟在爷爷身边学了二十来年的医,有时候两人之间无需多言,只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的用意。
在一众的目光和摄像机镜头之下,沈万山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那一层层包着的小布包。
只见里面装着的是几根短短的参须,还有几片干燥的参片,不知道是不是被布包压到的缘故,参片和参须都是断的,但是因为和身子只隔了一层布,经过体温的加热,能闻到一股很浓郁的清香。
那是独属于人参的香味,细闻还能从中品到一丝丝的苦味。
“这么是……碎的?”
看着他的手心里只有一点人参的边角料,张荣问道。
沈万山不急不缓地解释说:“人参被摘下来后不妥善保存的话就会变质失效,把它制成这样的参片可以保存得久一点。”
扛着摄像机的人将镜头推近,给了参片一个近景特写。
“药店的人也这么说,”张新军跟着说道,“不过我们一般还是买整个的,毕竟晒干的参片里面或许会掺了假,所以……”
意识到自己的话可能有些冒昧,张新军连忙补充道,“不不不,您别误会,我没有怀疑您的意思,我是说……”
“没事没事,”沈万山没有在意,而是爽快地摆摆手,“我这绝对是在地里正经长了超过一百年的人参,不信的话,咱们这儿有这么多能人呢,让大家伙都看看,少一年,我直接把医馆赔给你。”
沈妙:……
在听到沈万山打包票的那一刻,沈妙差点给他跪了。
爷,咱不是说好来治病救人的吗?你怎么也开始在这儿招摇撞骗了啊!
随后沈万山果然捧着那几根碎人参片给大家看。
梁旭大概扫了一眼,并没有仔细地拿起来看,“我不太懂这些中药材,还是给其他老师们看看吧。”
“我来看一下?”
王云峰轻轻拿起一根须子,有模有样地从鼻子前快速划过,细品着参须的味道,随后又用手指轻轻地捻搓了一番,“是百年的没错,应该是一百一十三年或者一百一十四年的。”
随后他恭敬地把参须放回去,向沈万山求证道:“不知道我说得对否?”
“具体的不知道,但是应该是一百一十年出头的。”说着,沈万山一脸崇敬地冲他竖起一根大拇指,“真不愧是修道的大师,王云峰道长真是高人呐!”
“哪里哪里。”
王云峰抚着自己的须,模样好不得意。
等张荣手上的疼痛缓过来一会后,她也跟着凑热闹鉴定起了他手里的参片。
“嗯,不愧是超过一百年的人参,都已经被摘下这么久了,我还能感受到它的灵气,”比起王云峰,张荣的表情更加夸张,“别看只有这么一小撮,就着一点的药效都比普通的整颗人参强得不止一星半点呢!”
瞧她这么给自己捧场,沈万山笑着从其中折下了约摸着指甲盖一半的一截,客气地交给她,说:“您刚才被咬得这一下可不轻,快含一点补补气血吧。”
“好,好好好!多谢沈大夫了!”
接过那一小截人参的时候,张荣的眼睛都在冒光,小心地放在舌头底下含着,约摸着一两分钟的
功夫,刚才还疼得浑身发抖呢,不仅恢复了过来,精神头也比今天来时更好了。
“这绝对是百年人参!劲儿就是大,补得我都快遭不住了!”
一旁的沈妙看她那夸张的表情,不由得暗自感叹道:张荣不愧是靠着洒“太上老君炼丹炉煤灰”来骗人的,这演技就是比一般人的高。
有这演技,天天在村里头骗人多屈才啊,应该去电视台拍电视剧、拍电影,多少能捧几座奖杯回来给家里争光。
瞧他们一个个那故作惊叹的模样,要不是沈妙早就知道真相,还真会被他们的这一番做派给唬过去。
什么百年人参,就是普通的参片冒充的!别说一百年了,连十年都没有,估摸着是刚有药效就从地里被拔出来做成片儿了!
沈万山知道年份不同的人参在大小和形状会有差别,所以特意在布包里就把它捻碎了,这样就没那么轻易被人识破。
不过,他显然是高估了这帮骗子的实力,别说他们没有看出真假了,甚至连人参里面掺了那么一星半点的党参都没看出来。
又是一百一十三年,又是灵气充足,呸!这还不是骗子吗?!
将参片放在桌子上,沈万山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口气:“怎么样,这下可以相信了吧?用我这参,绝对比去药房里买来的参管用。”
“谢谢沈大夫,这参得多少钱?我,我们一定一分钱不少地给您。”
“先不急着谈钱,”沈万山继续说,“先让小何吃了,把他的情况稳定下来再说。”
说完,他又将参拿起来交给了沈妙,“快去烧锅水熬一碗参汤出来。”
“不用不用。”
王娟跟着说道,“一般小伟都是直接吃,不用特意熬水。”
沈万山:“那不一样,这是百年的参,火可比二十年的参大得多了,必须得熬水才好喝下去。”
沈万山一边说一边站起身,余光瞧了一眼何胜伟房间的方向,说话的声音稍稍提高了些许,“信我吧,你家小伟这病我碰到过,情况跟当初那个小差不多,不过当时用的不是人参,按我说得去熬水,肯定不会有问题。”
“那中。”
随后沈妙便跟着王娟去了厨房,用那口黑色的砂锅开始熬煮参汤。
沈妙明白爷爷的意思。
他拿来的毕竟不是真的百年人参,真要入口的话,还是能尝出味道的不同,可要是用水熬煮,把里面的有效成分全部融到水里,再熬成浓浓的一小碗,或许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只是沈妙不理解的是,何胜伟之前吃得都是二十年生的人参,爷爷带来的这些“宝宝参”就算煮出来口感和味道没有差别,但没有作用该怎么办?
那最后他们不就也成了缺人的骗子了嘛……
不过既然爷爷走这步棋,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不管了,眼下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按照爷爷的要求炖药了。
沈万山带来的人参不多,先是用三碗水熬成了一碗水,然后又用小火把一碗浓缩成半碗。
或许是里面加了党参的缘故,熬出来后的颜色要比正常的参汤颜色深一点,人参味也更加浓郁,乍一看还真像是老人参熬出来的。
端着这一碗汤来到何胜伟的房间,王娟轻声唤着儿子的名字:“小啊,起来喝药了,喝完身子就舒服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半个多小时,不管是谁都会被耗尽力气,看到跟着王娟进来的还有摄像机,何胜伟刚平静了片刻的精神再次紧绷起来,恶狠狠地盯着站在门口的众人。
为了不再让他受惊,他们只好暂时退开,等着王娟把参汤给他喂下去。
还好,虽然何胜伟咬伤了张荣,但是并没有伤害自己的母亲。一勺接着一勺,王娟总算是把药给他喂了下去。
当王娟端着空碗出来时,沈妙紧张坏了,就怕这几年生的参片不起作用,没能压制住他的疯病不算什么,万一疯得更厉害了可怎么办啊?
可将这参片带来的沈万山却悠闲得很,一边讲着这百年人参的来历,一边讲着曾经和他那位情况相似的病患的故事:
“七八年前,有个来看病的小孩,跟恁家小伟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必须得一直吃羊肉,一顿不吃就不得劲,浑身抽搐口吐白沫跟羊羔疯差不多。”
“还有个小是光说胡话,才七八岁啊,正是上学的年纪啊,啧啧,只能天天在家呆住,当爹妈的一点招都没有。”
“我小时候村里那个小妮儿才可惜哩,是不敢干重活,稍微累住一点就抽抽,唉!”
沈万山说的这几个故事,沈妙全都知道。
大部分说得没错,可是真实的情况却和他说得有点出入:
第一个那个要吃羊肉的小孩是装的,就是嘴馋了想吃肉,又不知道该怎么跟家里开口,被爷爷灌了几副苦掉牙的中药就老实了;
第二个那个说胡话的小孩也是装的,纯粹是不想上学罢了,后来爷爷诊断完之后跟他爹妈一说,药都不用开了,直接一顿“鞋底炖肉”、“皮带炒屁股蛋儿”就给治好了;
第三个如今沈妙见了面是要叫她一声姑姑的,这位姑姑的抽抽当然也是假的,不过是娇气的公主病罢了,可架不住她命好,找了个疼她的男人,随时没治好她的娇气,但也不耽误她正常过日子……
爷爷说的这三个故事里的人,一开始都是“疯了”、“病了”,闹到最后才发现其实是他们装病罢了。
所以,爷爷的意思是……
“那俺小这病还有的治吗?”何新军急切地问道。
沈万山摆摆手,“没得治,咱外人帮不上一点帮,只能看他自己了。”
没人能叫得醒装睡的人,也没人能治得好装出来的病。
说了这么多故事,他就是想表达这个意思。
“醒了,小伟醒了!”外面正聊着,屋里倏地传来了王娟欢喜的叫喊声。
众人蜂拥到卧室门口时,王娟正在替他解着绑在身上的绳子,而何胜伟的眼神里也没有了刚才那样熊熊燃烧的敌意。
他的表情有些呆滞,像是刚从一场噩梦中苏醒,缓缓地从床上坐起来,双目无神地扫视着站在门口的几人。
“妈,我,我是不是又发疯了?”看着王娟有些凌乱的头发,何胜伟自责地问道。
“没事儿,”王娟擦了一把鼻涕,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能缓过来就行,是妈不好,没给你买人参,要不你也不会犯病。”
拉着母亲的手,何胜伟说是在向她道歉,可沈妙却丝毫没看出他有什么歉意。
或许是看人演戏看得多了,是真情实感还是虚情假意,沈妙多少能分辨出一些。
何胜伟呢?口口声声说着对不起,可眼神里还是漠漠然的情绪,唇角既没有愧疚也看不出抱歉,除了那一声道歉有那么一丢丢的颤音之外,完全感觉不到他的情绪。
呵,这演技还比不上刚才跳大神的张荣呢。
瞧他清醒的这么迅速,沈妙可以断定他是在装病了。
不是说要吃二十年生的人参才有用吗?爷爷带来的参片可都是几年生的,其中还混了点党参,怎么喝完参汤就清醒过来了?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根本分辨不出人参的年份,完全是刚才听到爷爷说这是百年的人参,才会信以为真。
至于他为什么会分辨不出来,那当然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吃过,而那些人参……
“小伟,你现在感觉还好吗?”梁旭走到前面来,温声地对他说道。
何胜伟点点头,有些不安地抿了下唇。
“那我们可以聊聊吗?”为了让他放松,梁旭尽量表现得很随和,同时拉来了一张椅子坐下,“聊什么都行,别担心,这不是治病的什么过程,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你的生活、你的学习、你的朋友。”
梁旭
的态度很平易近人,完全不像是给人治病的医生,尤其是说话时唇角含着的微微善意,就像是邻家很暖心的大哥哥。
“我姓梁,你可以叫我梁医生。”
“梁医生好……”
“听说你大学学的是土木工程?”
“对。”
“这专业好啊,我们那个年代学土木的特别吃香,我当年差点就报了土木工程。”
“还好吧。”
“今年大四了吧?学业课程多吗?”
“不多了,都在为毕业实习做准备。”
“嗯,那毕业后你是准备回来,还是留在海市?海市的发展前途好像挺不错。”
“想留在海市,然后等工作稳定下来再把我爸妈接过去。”
不愧是专业的心理医生,从他坐下的那一刻开始,手里的笔就时不时地在本子上做笔记,为了不让何胜伟紧张,他还会时不时地把自己做的笔记拿给他看。
没有什么专业名词,也没有什么疾病的代号,只有一副简笔画,画的是何胜伟的侧脸。
不过沈妙有注意到,有几笔他刻意加重的笔墨。
应该是在不被何胜伟发现的情况下,在图画里做着标记,这样一来,就既能了解何胜伟的情况,也不会引起他的警惕心。
真是妙啊~!
聊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梁旭的画终于完成了,关于何胜伟的病情他也有了大概的结论。
“呀!”
从一开始的有所防备,到后面的越聊越投机,何胜伟正准备下床倒杯水喝时,鼻血却顺着他的鼻孔流了出来。
“快快快,快点拿纸!”
王娟赶忙让何新军把纸拿来,撕下一点后扶着儿子的头,帮他堵住不停往外流的血。
“之前吃人参出现过流鼻血的症状吗?”沈万山随口问道。
“没有,”王娟替他回答道,不过想了想后又问,“你在学校吃的时候流鼻血吗?”
何胜伟摇摇头,“没,一次都没流过。”
“可能是百年人参的劲儿太大了吧,他平常吃的都是二十年生的,”张荣跟着猜测道,“更何况还浓缩成了那么小小的一碗,肯定是要流鼻血的。”
沈妙不以为然地撇撇嘴。
应该说他根本就没吃过人参才对,所以哪怕喝点普通的参汤都会流鼻血。
不敢想象,要是真的让他生吃一整根的二十年生的人参,他不会直接吐出血来。
沈万山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又问,“那你是怎么发现,你在发疯之前得靠吃人参才能好的呢?”
“是我同学说的,他说我这可能是需要补气,就让我试试人参,然后我试完发现确实有用,而且人参的味道会让我感觉心里很安稳,所以我就开始,嗯……”
“那为什么非得是二十年生的呢?”沈万山紧接着又抛出一个问题。
“我也不知道,”何胜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是觉得那个味道很有用。”
在沈万山同他说话时,梁旭看着手里的简笔画,用笔在上面圈了几下,然后抬起头与沈万山对视了一眼。
或许都是学医的缘故吧,只一个眼神的接触,两人就明白了彼此心中所想。
“你们先出去一下吧,”沈万山搓了搓手,然后捋起了袖子,“我来给小伟做个身体检查,你们在这儿可能不太方便。”
“我留下帮你吧。”何新军主动请缨道。
他是怕儿子万一再发起疯来会伤到他,毕竟沈万山的年龄大了,要是真的有个好歹……
“不用,”沈万山笑着拒绝了他,“放心吧,人参的劲儿大着呢,小伟不会有事的。”
这可是“百年人参”,平常二十年生的人参都能起效果,要是这都制不住他的病,那才出了逼邪呢。
梁旭:“那我等等你?等你断完了咱俩合计合计再说。”
沈万山点点头,“好。”
从卧室出来后,梁旭什么话都没说,同时把手里的笔记也给合上了。他很守承诺,说了要等着沈万山一起给出诊断,就一定会等他。
隔着一道门,再加上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所以在外面听不清他们聊了什么,差不多等了十分钟左右,沈万山这才和何胜伟一起出来。
这时候沈万山也没有跟众人说明他的病因,而是把梁旭也拉到了屋里,又过了两分钟才开门出来。
“他的怪病是邪气冲到大脑所致,巧的是,我这百年人参起了效果,我刚才给他检查的时候发现他头部的‘邪气’已经都通过鼻血排出来了。”
这是沈万山给出的诊断。
“没错,我刚才也是有一点问题存疑,所以跟沈老师沟通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梁旭点点头,赞同着他的诊断,“虽然病因暂时不清楚,但确实是治好了。”
“真的吗?”王娟一脸惊喜地走到何胜伟身边,“小啊,你感觉咋样了?有没有觉得哪不一样?”
何胜伟十分勉强地扯着唇角,同时揉了揉额头,回道:“我,我觉得好多了,感觉气顺多了,脑子也清醒了不少。”
沈妙:???
什么情况?他不是装病的吗?怎么会……
“还得是百年人参有奇效啊!”
“是啊,要是早知道百年人参能直接把病治好,就用不上花这么多钱了。”
“百年人参的修为高,应该是替他补上了亏空,所以病就好了,刚才的鼻血就是他彻底恢复的征兆。”
“能治好就行,能治好就行。”
本来还以为会有什么重大收获,没想到这么稀里糊涂地就用一根“百年人参”把何胜伟的病给治好了?
“沈老先生,那请问他的这病因是什么?您能跟我们说说吗?”蒋小珍拿着话筒再次向沈万山问道。
沈万山摆摆手,拒绝了她的询问:“哎呀,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歪打正着地给治好了。要我说啊,恁今天这节目就别拍了吧?换一家再看看。”
今天拍了不少的素材,要是剪出来肯定能够两期节目的,可是这结尾……
“你们说呢?”沈万山又对何家的夫妻俩说道。
既然这么快就把儿子的病给治好,自然就没什么再拍下去的必要了。
何新军:“谢谢你啊,蒋记者,要不……就这样吧?”
王娟:“是啊,我们这……嗯……还是谢谢你帮我们找到这么多厉害的老师,真的谢谢啊。”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来拍了这么长时间,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蒋小珍心里自然是不舒服的,可事实如此,她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他们来录节目也是希望帮到何胜伟,如今何胜伟的病能这么轻松就痊愈,也算是好事一桩。
所以尽管她于公有些失望,但于私还是为他高兴的,于是在接受了他们的谢意后,便带着大家离开了。
别说是蒋小珍,沈妙也不理解为什么爷爷不直接当面戳穿何胜伟的谎言,告诉大家他是在装病。
“爷,他是不是装的?”
“你白管。”
“你为啥不说啊?”
“你白问。”
“到底你跟那个何胜伟说啥了?跟我透个底呗?”
“哎呀,你咋话恁多了?”
回家的路上,任凭沈妙怎么问,沈万山都一个字不肯说。
可他越是不说,沈妙就越是好奇他们在屋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爷爷向来最不待见骗子了,这次怎么就肯帮着何胜伟隐瞒呢?
直到几天后,她再次接到蒋小珍打来的一通电话……
“喂,妙妙,你还记得前几天采访的那个不吃人参的何胜伟不?”
“嗯,咋了?”
“我昨天感冒去药店买药碰见他妈了!”
“啊?他不是都已经好了?他妈还去药店干啥?”
“我跟你说,这个事儿有反转!大!反!转!”
第32章 你去坐小孩那桌
听蒋小珍的意思,三两句话应该是说不清楚,趁着今天她
休息,索性让她来清河村找自己一趟,听她说瓜的同时,顺道再给她开点治感冒的药。
蒋小珍一口答应了下来,挂断电话后立马骑着自行车准备出门。
虽说蒋小珍和沈妙认识的时间不久,可经过这两次的事件后,也算是建立了一段友谊。
所以在听说何胜伟家的事后,蒋小珍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沈妙,因为她知道,沈妙一定会想听这段八卦。
“何胜伟又‘病’了,病得比上次还要严重。”
来到沈妙家的医馆后,蒋小珍迫不及待地先用一句话概括了她所知道的情况。
沈妙一脸诧异,“咋可能?他根本就没病,咋可能会病得比上次还严重?”
自从上次结束拍摄,沈妙就没有再向爷爷问过何胜伟的事。
她知道,爷爷既然选择沉默就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理由,反正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她可以确定何胜伟没病就够了。
可是爷爷上次不是跟他父母说“治好”了吗?怎么会……
想着爷爷这会应该正在家看电视,沈妙决定带蒋小珍去一趟。爷爷平常是不爱理会别人家的事的,不过要是知道自己治好的病人又犯了病,或许他会有所改观。
“你说啥?”
果然,听蒋小珍这么一说,沈万山的脸上“唰”地一下就阴了下来,“你再说一遍,他真的又犯病了?”
“真的。”蒋小珍点头如捣蒜地向他保证道,“我燕儿个碰到他妈,他妈亲口这么跟我说的。”
说来事情就是这么巧,蒋小珍去药店买药的时候,偏偏就碰到了急着买人参的王娟。
自从那天从何家离开后,她们就没有再联系过,这次见面时,蒋小珍客气地同王娟打了个招呼,可王娟的态度却有些逃避,似乎很不想碰到她。
聊了一番后才知道,王娟这么做是何胜伟的意思。
“俺小说恁上次找来的都是骗子,根本没治好他的病,带来的人参也是假的,里面不知道放了啥东西,头两天还好,后来身子就变得更难受了,现在一天不吃人参都不中。”
时间拉回到几天前,当蒋小珍和沈万山他们还没离开时,一家人都在为他们治好自己儿子的病感恩戴德。
可第二天一早,何胜伟就又发病了,而且病得比之前更严重,等到缓过劲儿来后,他才气若游丝地跟爹妈说明了昨天的情况:
他说,他一早就看出来这些人是骗子,他们就是想来骗钱的;
他说,电视台的记者也不是真的想帮他们,只是把自己当成马戏团里的猴子,靠拍他发疯去博人眼球;
他说,他昨天压根就没好,只是不想要爹妈担心,不想让他们继续被骗子欺骗,所以才装出痊愈的模样……
见儿子发疯时浑身发抖的模样比之前更严重,王娟和何新军这才不得不相信他的话。可他们不过是平民老百姓而已,又怎么能跟电视台和骗子们斗法呢?
就像是受了伤的兔子找到狼,说是它咬伤了自己,狼可不会讲道理地解释,只会再在它身上咬一口……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他们,所以他们便听从儿子的建议吃下这个哑巴亏。
“放他娘的猪驴屁!”
还没听完蒋小珍的话,沈万山就忍不住痛骂了一声。
气愤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沈万山指着豫市的方向叫嚷道:“你让那个鳖孙来跟老子对质!还说俺是骗子?倒反天罡了真是!”
“他……应该是来不了。”蒋小珍面露难色。
“不来?中,那咱再去他家一趟,叫上上次的那个梁大夫,咱坐一块把话说清楚,到底是才是骗子!”
沈万山可以接受别人说自己医术不精,可以被人骂自己无能,但绝对不能被人把“骗子”两个字扣在自己头上。
他这辈子的原则就是要么不治,治了就给人治好,绝对不会随意糊弄了事。
好一个何胜伟,他这是故意砸自己招牌是不?!
见沈万山气得面色通红,蒋小珍和沈妙担心他把自己气出个好歹,赶忙站起来帮着他顺气,“爷,别气别气,为这种人生气不值当。”
“是啊,沈爷爷,咱先缓缓,咱自己的身子最要紧。”
“妮儿啊,”拉住蒋小珍的手,沈万山努力试着平复自己的呼吸,“走,你带我咱走一趟,今天必须把这话给说清楚不中。”
“咱去了也没用,那个何胜伟已经回海市上学去了。”
何胜伟这次回来的时间不长,虽说大四的时间比较宽裕,但是他还要抓紧时间找实习工作,所以今天就走了。
王娟昨天去买人参就是方便他带着走的,这会想来他已经坐上火车了吧。
好啊,好一招金蝉脱壳!
他是料定自己只要离开豫市,事情的真相就死无对证了。
和沈妙一起扶着沈万山重新坐下,蒋小珍连忙给他倒了一杯水,沈妙担心爷爷气坏身子,也跑回屋里去拿他的速效救心丸。
等沈万山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些许,蒋小珍这才试探着问道:“沈爷爷,那天到底是怎么个情况?何胜伟真的没生病吗?”
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沈万山勉强将心头的火压了下去,“这鳖孙根本就没病,啥发疯要吃人参都是装的!”
沈万山这一辈子阅人无数,从那天看见何胜伟的第一眼,他就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人没有病,起码他的精神是正常的。
疯了?
呵,疯子发起疯来应该是语无伦次的,哪像他这么每句话都说得这么清楚?
还有他那眼神,也和正常的“疯子”完全不一样,疯子的眼神是混沌的、看不清的,绝对不像是他那样,能精准又稳稳地落在每个人身上。
尤其是当他喝完参汤很快就醒过来后,他就更加确定何胜伟是在装疯了。
还是那句话,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既然知道何胜伟是在装病,沈万山也明白不管节目组怎么拍,这些骗子怎么糊弄,只要何胜伟不愿意清醒过来,那就没人能拿他怎么办。
当然,沈万山当时是想着直接跟蒋小珍说他是在装病,毕竟除了自己之外,梁旭的诊断也算是能够证明证据。
啥啥表演型人格?啥啥心理障碍?还有啥啥啥症?
沈万山也记不清楚梁旭说得那些专业术语,但是两人在私下交流时,梁旭确实说过他心智正常,即使确实有些心理疾病,也和疯癫无关。
不过事情难就难在张荣和王云峰说他有病。
两个人说他没病是装疯,两个人说他确实有病,让何家的两口子该听谁的呢?
于是沈万山便想着给何胜伟一个台阶下,看他愿不愿意主动停止自己的把戏。
那天他们在屋里聊了很多,沈万山没有问他原因,只是说他的父母供养他二十多年不容易,没必要用这样的方式从他们的手里要钱。
他也没有问何胜伟要钱是用来干嘛,只说适可而止,如果他还要装下去,那他一定会和梁旭戳穿他的谎言。
当时何胜伟答应得挺好,口口声声说明白了,出来时一家人感激涕零的画面也演得不错,可谁能想到他会是这样的人呢?不仅倒打一耙,还把沈万山的宽容污蔑成了他也是骗钱的一份子?
要说起来,王娟和何新军也是愚蠢,竟然真的信了儿子的话,把电视台的记者也当成了帮凶……
蠢啊,真是蠢,这么蠢的两口子,难怪会被儿子骗!
把事情的经过拼凑在一起后,蒋小珍大概明白了是个什么情况:
何胜伟一开始就是在装病,为了不想通过电视台报道出去把事情闹大,他选择假装痊愈,等到大家离开后,他又突然变脸不仅冤枉来的人全是骗子,也说记者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只可惜,现在何胜伟已经回海市了,上次她也跟台里的领
导说了重新换个题材,所以没办法跟他当面对质,把事情掰扯清楚……目前来看,这件事就只能这么不了了之。
“不中,这事不能这么算了,要是传出去,俺沈家的招牌不都叫他给抹黑了?”
沈万山又问,“这鳖孙啥时候从海市回来?我必须上门戳穿他不中!”
蒋小珍为难地叹了口气,回答说:“估摸着还得两三个月吧,等到过年的时候他应该会回来。”
过年?这才刚到十月中啊,还要再等这么长的时间!
听蒋小珍这么一说,沈万山闭上眼一边抚着自己的心口,一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好好好,他等!他一定要等到这个孬孙回来,亲手撕扯开他的谎!
*
自从那天知道何胜伟说自己是骗子后,沈万山就一直闷闷不乐的。
他嘴上虽然不说,但沈妙和沈山生都能看得出他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害,也难怪,老爷子清清白白一辈子,难得动了恻隐之心想着帮何胜伟隐瞒,结果反倒被他泼了一盆脏水。
沈万山想来看重沈家的口碑,即使这事儿没从何胜伟口中传出去,他心里也膈应。
“妙妙?”
那天晚上,吃完饭后见沈万山又耷拉着脸回屋独自听收音机,沈山生便朝沈妙招了招手,示意她过来有话要说。
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红包,沈山生交到了她的手上,“清平村恁那个姓赵的哥,明儿在村里办事儿,你带住恁爷去一趟吧。”
“多见见人,说不定心里会舒服点。”
王冬梅一边说,一边把盘子里剩下一点的菜都拨到自己碗里,未免浪费,即使她都快吃撑了,还是继续往嘴里夹菜,“我和恁爹明天得去市里开会,去不了,你和恁爷就代表咱家去一趟。”
“清平村?姓赵的哥?”
沈妙仔细想了想,勉强从老旧的记忆里搜寻到一张模糊的脸,“哦~是赵泉哥吧!”
赵泉比沈妙大了两岁,俩人之前在同一个初中念书,不过赵泉的成绩好,考去了市里的高中,后来俩人就没怎么再联系了。
上学那会,赵泉经常受伤,在同一个学校里,沈妙时常给他带些跌打酒和膏药,一来二去的,他们的关系也就这么熟络了起来。
至于他为什么会受伤……唉,说起来也是他家里的一桩丑事。
赵泉他爹年轻的时候有本事,赚了不少的钱,可是嫌弃他娘丑又不聪明,就经常呆在外面不回家,听说还在城里找了个小三儿。
过了几年后,好像是生意做得不顺,每次回家都拿他们娘儿俩撒气,尤其是喝醉酒后,打得头破血流是常有的事,再后来赵泉他爹丢下他们进了城,后面他家的事沈妙就不知道了。
赵泉和他娘日子过得苦,还好赵泉有本事,毕业后在市里找了份好工作,听说他媳妇也是个能干的,想来以后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赵泉他娘还惦记着从前沈妙给他们家的那些药,所以前天去市里买东西时特意拐了一趟清河村,给沈山生送了一张红请柬。
既然人家念着这段往事,自然要给个面子去喝一杯喜酒,红包里塞的十块钱,就当是他们家的一点心意了。
好久没有去喝喜酒了,沈妙上一次去酒席还是五月份呢,清河村离得不远,正好休息一天带爷爷出去好好放松一下。
“俺爷够呛会去。”沈妙晃了晃手里的红包,无奈地撇撇嘴。
“那可不一定,”沈山生嚼着嘴里那颗花生米,“你跟恁爷说,恁市里的那个秦奶奶也会去,他肯定就去了。”
“亲奶奶?”
“秦,”王冬梅用筷子在半空比划着,“秦楚燕韩的那个秦。”
秦奶奶?市里的秦奶奶?
关于亲奶奶的记忆实在是太过久远了,好像是在自己小的时候来医馆看过病吧?然后还给自己带了市里头的糖?至于别的事,她就记不得了。
“这个秦奶奶是谁啊?”沈妙好奇地问道。
沈山生:“恁爷的一个妹妹。”
“啊?俺爷不是独生嘛?哪来的妹妹啊?”
沈山生虽然没有卖关子,直截了当地告诉了她,不过却没打算跟她说得太细,“哎呀,不用问那么多了,那时候你才多大点啊,说再多你也不认识,反正你就知道他俩好长时间没见都中了。”
爷爷的人缘很好,附近几个村子里大多数人他都认识,不过关系特别好的却不多。尤其是爷爷年龄大了,许多跟他同龄的好友早些年都……
要是这位秦奶奶真的和爷爷关系很好,那让他们见面的话,或许还真能让他心情好起来呢。
沈妙拿着红包来到沈万山屋里时,沈万山正听着那一出《精忠报国》的戏叹气。
听着收音机里那角儿铿锵的唱腔,他心里一定想着:要是可以的话,他也要杀到海市去,揪着何胜伟那鳖孙的领子,跟他撕扯一番不可。
不过在看到沈妙后,他还是匆忙收起了脸上的情绪,同时把收音机的声音调小了一点。
“咋来我屋了?”沈万山不想被她看出心里不高兴,于是佯装着不耐烦地唠叨了一句,“今天的病历都整理好了?让你看得书都看完了?”
沈妙:……
她是来给爷爷送好消息让他高兴的,爷爷倒好,非要说这么扫兴的话题。
“明儿咱去清平村吃整桌吧?俺那个赵泉哥结……”
“不去。”
沈妙刚把红包掏出来,还没把话说完呢,沈万山就兴致缺缺地拒绝道:“你跟恁爹去吧,让我搁家歇歇。”
“真不去?”
沈妙又晃了晃手里的红包,用轻飘飘的语气说:“俺爸说,俺那个姓秦的奶奶也会去,就是住在市里的那个奶奶。”
沈万山没说话,看着手中收音机的眼神也是怏怏的,可在听到“秦”这个字的时候,还是被沈妙捕捉到了那一抹一闪而过的欣喜。
“她去就她去呗,跟我有啥关系。”沈万山继续嘴硬道。
沈妙:“俺爸说恁都十来年没见了,她可是恁妹妹呢,你就不想见见?”
“啥鳖孙妹妹啊。”
沈万山慢悠悠地床上坐起来,从沈妙手里拿过了那只红包,本想着解释一番,可话到嘴边后还是咽下去了。
看一眼红包里塞的钱,沈万山没说话,而是扶着床慢慢站了起来,走到了衣柜前:“吃整桌……那我得看看我明天穿啥衣服去。”
这么说,他是答应了?
沈妙笑着帮他挑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这件吧,看着精神点,里面再搭个白布衫。”
沈万山点点头,很满意沈妙给他挑的衣服,不过将衣服放在椅背上后,他又回到了衣柜前,继续在最上面那一格的帽子里挑选着。
光是穿一身好看的衣服还不够,还得挑一顶帽子……
啧啧,这位秦奶奶到底是谁啊?竟然能让爷爷这么重视。
妹妹?呵,沈妙才不会相信呢!
*
清平村离得不算远,往东北差不多十来里地就到了,骑三轮车的话也就一个小时左右。
开席的时间一般定在中午的十二点,关系不是特别近的亲戚不需要去帮忙,只需要在快开席之前交个红包,然后找个位置坐着等开饭就行。
所以沈妙想着九点半左右出门,时间正好,可沈万山一直在家催她,最后还不到九点他们就骑着三轮车出门了。
沈万山今天收拾得很立正,早起时洗了洗头,又让沈山生帮着修了修胡子,衣服也是王冬梅帮着熨过的,再戴上一顶干净的帽子,别着一杆烟袋锅……
不知道的,还以
为他是要去当新郎官呢。
一路上,沈妙都没有提起那位“秦奶奶”,因为她知道,就算自己问了他也不会说,弄不好还会拎起烟袋锅敲自己的头。
反正一会吃席的话,附近几个村的人都在,到时候听听姑婶姨奶们聊聊八卦,说不定就知道秦奶奶到底是何方神圣了。
如今日子一天天地好起来了,好多人都兴去市里的饭店摆酒席,可沈妙倒觉得还是在村子里结婚更热闹,又是放炮、又是闹洞房的游戏,可比只能在宴会厅干坐着有趣极了。
赵泉结婚摆了一共二十桌,男女老少的都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有来往的人。
沈妙只跟少数几个人相熟,其他大多数人都只是见过叫不上名,可只要来打个招呼,聊上几句后就会发现多少能和自己沾上点关系。
这个是王冬梅的初中同学妹妹的夫家的小姨子,那位是沈山生年轻时好朋友的邻居的弟弟的闺女,还有那个得叫一声奶奶的,是她家邻居的娘家姐姐的婆子……
总之大家都是豫市附近村里的,所以都是亲戚。
沈万山在附近村里名望很高,来到后不少人都拉着他说话,在他跟各个村的人之间应酬时,沈妙则负责去前面交红包。
“清河村的,沈万山,万千的万,高山的山,两位。”
“多大了?”
负责记账的人看了沈妙一眼,随口问道。
“二十三,虚岁二十四。”
“嫁人了没?”
“没。”
写完最后的金额后,男人朝靠近屋门口和靠近院门口的桌子分别指了一下,“等会恁爷坐一桌,你坐十九桌。”
村里办事男女都是分开坐的,同时也会按照辈分、年纪亲疏关系再详细地排一下。
一桌不用说,自然是最重要的,不过十九桌……
“十九桌?那不是小孩坐的?”沈妙向他确认道,“我跟小孩坐一桌?”
男人愣了一下,“你没结婚,可不就是小孩嘛。”
沈妙:……
按理说,他这么说确实也没什么错,可看着桌子旁边坐着的那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她这个“小孩”的年纪会不会有点太大了?
走向十九号桌的时候,沈妙又朝着爷爷要坐的一号桌看了一眼,因为时间还早,大家都还没入席,都在凉快的地方吸烟聊天,十个人的座位只坐了两三个人。
有一个穿着深灰色外套的奶奶格外显眼,或许和这里大多数的人都不认识,她没有和人闲聊,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喝着杯子里的水,时不时同身边路过的人打个招呼。
直觉告诉沈妙,她就是那位来自豫市的秦奶奶。
第33章 儿子打爹?打得好!
秦奶奶一看就是从市里来的,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气质明显与旁人不同,倒不是说她有多优雅高贵,而是她待人时的礼仪、说话时的语气,要比其他的奶奶们更温婉一点。
秦奶奶看着年龄好像比爷爷小得多,一头短发大多都还是黑色的,眼角的皱纹也不甚明显,模样像是六十岁左右。
似是沈妙盯着她时间太久了,意识到有人在看着自己,秦奶奶也扭头看向了沈妙。
四目相对,秦奶奶没有认出她是谁,但还是客气地颔首示意,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里充满了长辈对晚辈的善意。
倒是沈妙,有种偷看被抓包的感觉,于是紧张地冲她抿了抿嘴。
“妙妙?是妙妙不?”
沈妙正要喝一口水缓缓呢,一位胸前别着大红花的大姨慌里慌张地走到她旁边,“呀,这么多年没见,妙妙变漂亮了呀。”
“王姨?恭喜恭喜啊~”
即使多年没见,沈妙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就是今天新郎官赵泉的母亲,王春草。
都说喜气养人,这句话一点都不错。
记得小时候见王姨时,她总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如同拴在家里经常挨揍的看门狗,见到人会下意识地低下头,不敢多说一句话,每次见她都是穿着长袖长裤,用来掩盖身上被她丈夫赵军打的淤青红肿。
如今赵军离开家后,他们娘儿俩日子可算是好起来了。没有了那些伤痕,王春草脸上的笑意透着几份沁人的红润,好像身型也圆润了不少。
“好几年没见,您又变漂亮了!”沈妙站起身,拉着她的手热络地同她打招呼道。
“哎呦,哪啊,你这小嘴儿还是那么甜!”被她这么一夸,王春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几分,“我这都四五十的人了,哪有啥漂不漂亮的,不老成丑八怪都中。”
寒暄了几句后,王春草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明来意,“妙妙啊,能进来帮看个病不?那个谁的手被扭了一下,你帮看看要紧不。”
王春草本来是想去找沈万山的,不过见他在同人说话就不太好意思过去,毕竟不是啥体面的事,这大喜的日子她也不想闹得太多人知道。
正好今天沈妙跟着来了,便想着让她帮忙瞧一眼,要是不严重的话,就搁不住拉走跑一趟。
“中。”
沈妙答应得爽快。
反正她坐着也没事干,同桌的都是小孩跟她没什么话题,倒不如跟她走一趟。
“那个谁是谁呀?”跟在王春草的后面,沈妙随口问道。
“恁哥他爹。”
王春草没想着瞒她,可是又不想承认他的身份,所以只叫了他这个名义上的称呼。
按血缘,赵军是赵泉的亲爹不错,但是按情按理,他都不能算是这个家的人。
沈妙:???
赵军不是跟着小三儿跑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赵军没住在他们家新盖的楼,跟着王春草出来后往南走,来到了他们家之前住的老院子。
村里盖房不是随便盖的,拆房也不是随便能拆的,都是按照人头的平方来算,每个人有多少平方可以住,觉得不够住可以用钱买,觉得房子老也可以盖新房,但是要用旧的面积去抵。
赵军当年给家里买过不少平方,王春草和赵泉盖了新房子搬走后,这老房子的面积正好就是他当初买的加上自己分的面积,大虽大,却是破破烂烂的,家里也就只住了他一个人。
跟着王春草进屋时,屋里有两个姨姨辈的,和两个年龄稍大的大伯在。
赵军正侧躺在床边“哎呦哎呦”地叫个不停,地上那一地被摔碎的玻璃和撕碎的“喜”字,也还没来得及收拾。
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想当年见赵军时,那叫一个意气风发,一副标准的暴发户做派。挺着个啤酒肚,梳着个大背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赚了钱似的。
此刻的赵军却消瘦了许多,佝偻着背,身上的衣服也看着挺旧的,完全看不出是当年那位叱咤风云、打妻虐子的风云人物。
“白叫了,叫叫叫,恁小结婚的好日子,晦不晦气?!”
从前被欺压的王春草,此刻成了说话最有份量的人,随意地踢一脚地上的碎玻璃碴,好像他要是不听话的话,下一秒她就会抓起一把塞进他嘴里。
即使都病在床上了,赵军的嘴也是死硬死硬的,“呸!我可没生过他这样的白眼狼!”
“够了啊,”一旁的大伯冷冷地说了他一句,“赶紧让人家看看伤得咋样,不重就歇着,重了就送去卫生所,非得在这吵吵吵,闹大了不嫌丢人呐?”
这位应该是他们老赵家的长辈,虽然是向着赵军的,不过字里行间也都是对他的嫌弃和鄙夷。
见气氛稍微好一点了,沈妙这才走到赵军的床前,仔细地替他检查着手臂。
“有点脱臼,”沈妙轻轻摸着他凸起的骨头,“不像是摔的,是被谁扭的吗?”
“恁赵泉哥打的。”王春草淡淡地道。
沈妙:???
几年前,赵军带走了家里的所有钱跟着小三跑了,谁都找不到他。
一个女人拉扯着孩子不容易啊,谁都替王春草感到可惜。
还好有邻居们帮衬,再加上赵泉自己也有出息,总算是挺过来了,这些年不仅盖上了新房子,还娶了个如花似玉的新媳妇。
眼瞅着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偏偏这时候赵军回来了……
事情发生在大半年前。
赵军病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也就是常说的冠心病。
是他在
出门的时候晕倒后,被好心的路人送去了医院,在医院的ICU住了好几天才脱离了危险,赵军刚能睁眼说话时,一开始他让医院联系的是他的小三儿,结果发现小三儿竟然带着他的钱人间蒸发了,没办法,这才让人来清平村找王春草。
赵军的年龄大了,早就没了年轻时赚钱的本事,近些年全靠存折里的存款过日子,他一直盘算着将来能去南方卷土重来所以房子也没有买一套,如今钱被小三卷走后,就只剩下一条烂命了。
当年两人没有领离婚证,所以还是夫妻关系,王春草心善,念着好歹夫妻一场,家里的房子也有他的面积,所以不仅把他从医院给捡了回来,还允许他继续住在老院里。
要是他老老实实不作闹,日子倒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偏偏他自己要作死。
今天是赵泉的大喜日子,赵泉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参加,因为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父亲,家里的长辈也表示同意,毕竟他这事儿实在放不得台面,所以想着结束后单独带着新娘来给他敬一杯酒就够了。
偏偏他不同意,从昨天晚上就在闹,说自己是新郎官他爹,凭什么不能上座?说自己好歹养了他十几年,凭什么不能吃一口热饭?
然后今天早上父子俩吵起架时,赵军一气之下就扇了赵泉一巴掌,还想抄起棍子打他。
赵泉今年二十五六了,可不再是当年那个没有还手能力的孩子,于是反过来把他按在地上暴打一顿,还把他的胳膊给拧脱臼了……
该啊,真是活该!
虽说儿子打爹会被天打雷劈,但要是老天爷有眼,知道赵军是这样的父亲,也会对赵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咯吱~!
为了给当年的赵泉哥出一口气,沈妙趁着赵军分心之际,猛地帮他把错位的骨头给掰正了。
“啊!”
赵军疼得大声地喊了出来,估摸着是不小心扯到了身上别处的伤,狰狞的表情看着很是痛苦。
同屋的长辈们个个脸色嫌弃地皱着眉,不想被他的鬼哭狼嚎脏了耳朵。
“好了,没什么大事,就是伤到了筋膜,静养两天就行。”起身后,沈妙同样无视了赵军,而是扭头对王春草说道。
“中,谢谢啊!”
“害,小事儿,不用谢~”
说着,王春草就招呼着沈妙和屋里的其他人一起离开,“走吧,快开席了,今儿找了厨子水平可不错,都尝尝咋样。”
靠在枕头上揉着自己刚复位的手,赵军朝着门口的方向张望了一眼,却不敢再闹着去儿子的婚宴了。
如今赵家是赵泉当家,他这位抛妻弃子的爹,也该尝尝寄人篱下是个什么滋味了……
沈妙跟着王春草他们回来时,已经开始上第一个热菜了。
四个凉菜、八个热菜,一咸一甜两个汤,最后再上一份缀着红枣的大馍,附近几个村子办喜事差不多都是同样的配置。
大人们的席面上没怎么动,上来的菜都只是简单夹了两筷子,都知道鸡鱼这样重头菜在后面,所以这会儿都在相互聊天。
坐着小孩的两桌吃得最快,他们只顾着埋头干饭,那一盘刚端上来的皮肚已经只剩下几根青红椒了。
坐下后,沈妙看了眼一号桌的方向。
那是今天的主桌,只有新郎新娘家辈分最高的人以及父母们能坐。
王春草回来前,沈万山和那位秦奶奶看着也是挨着坐的,可中间却空了小半米的位置,一直等到王春草回来入座后,他俩才挪着凳子坐得近了些。
沈妙料得不错,秦奶奶和爷爷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兄妹关系。
虽说爷爷比秦奶奶大了十来岁,可坐在一起时,倒像是一对相处许久的饮食男女。
秦奶奶还像来时那般安静,她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地听着身旁人聊着儿孙们的事。
而爷爷则会更主动一点,会在她听不懂时介绍着说话人的身份,和她家是什么关系,也会给她的碗里夹一些她爱吃的菜。
看着爷爷对秦奶奶这么好,沈妙看得有些出神:
沈妙的奶奶在她还没出生前就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一张奶奶的照片,关于奶奶的一切她都是从爷爷的口中听说的。
所以在看着他和秦奶奶坐在一起时,脑子会不自觉地将她代入到自己奶奶的身份。
可是,她并不是自己的奶奶。
“你是……冬梅的闺女,妙妙吧?”
正看着,身旁倏地有个女人伸过来了一只杯子。
“对。”
沈妙端起自己的杯子与她碰了一下,只是一时没有认出她是谁,“请问您是?”
“恁妈她娘家三姐他男人的小妹的邻居她嫂,”女人笑得像是一朵花似的,从自己桌上夹了好些她没吃到的凉菜到她的盘子里,“忘了?你满月的时候我抱过你的,你还冲着我笑呢~”
“啊……”
难怪沈妙想不起来呢,这段记忆确实有点久远了……
“大大好。”
“啥大大啊,你得按恁妈那边叫,管我叫姨。”
“哦哦,姨~姨好~”
听女人说,她是住在北关村的姓陈,叫陈秀兰。
北关村和南关村一样,都是在豫市里头的城中村,她和王冬梅年轻时打过几次照面,又曾经来沈家的医馆看过病,所以四舍五入也是和她认识了几十年了。
陈秀兰瞧着家庭情况应该很好,金镯子、金戒指、金耳环一个不落,说话时没有一点长辈的架子,身边还哄着一个别家的两三岁的小娃娃,一看就是个实诚的热心肠。
沈妙正愁跟小孩们坐一桌无聊呢,没想到陈秀兰也是个爱吃瓜的性子,聊了几句后,两人很快就熟了起来。
沈妙原本不怎么认识今天到场的人,可跟陈秀兰这么边吃边聊,没一会儿就把各家的情况摸了个清楚。
那桌那位剃了光头的是姚家的,沈妙得叫一声姑姑的,年轻时被男人骗得不轻,于是便把自己的头发给剃了,性格也随之大变,至今没有找婆家;
三桌那个穿得很破烂的男的,姓张,别看瞧着年龄大,按照辈分他还得过来叫沈妙一声姨呢,早年家里那个富啊,可惜后来生了个败家子沾了不该沾的东西,把家里的财产全败完了。
还有她坐得这一桌,看似是小孩桌,其实也有一位她的长辈,就是坐她对面的,小名叫明明的,他可是李家老爷子的老来子,要不是老爷子年龄大了不爱动弹,今天就亲自陪着他来了……
左一口瓜、右一口菜,今天可算是把沈妙给吃爽了。
谁能想到呢,原来家家户户都有点不为人知的大瓜啊!
沈妙和陈秀兰聊得投缘,陈秀兰瞧沈妙也是满眼的喜欢,于是主动邀请她到自己家去玩。
“下个月十五俺村有会,热闹得很,到时候喊住恁妈,咱两家儿去玩啊?”
庙会分春会和秋会,春会一般从过完年开始,秋会一般在快入冬前开始,每一个村子赶会的时间都各有不同,是按照农历的日子定的。
上个月东边这几个村子的集会才结束,想不到轮到市里的城中村就要下个月了。
“中啊!”
沈妙答应得干脆。
沈妙最喜欢吃庙会上卖的一种糕点,她叫不出是什么名字,只知道它表皮涂了一层蛋液,撒上芝麻烤出来是酥酥的,内馅儿是软软的板栗或者紫薯,一口咬下去直掉渣,仔细嚼还能吃出瓜子和花生碎。
嗯~香得很嘞!
这糕点只有庙会上有,每次她都会上两斤,然后省着吃上一个多星期。
这次去正好再买点,顺便见识见识城中村的庙会和他们这些城边村的有什么不同。
聊着聊着,桌子上终于开始上咸甜汤了。
舀了一碗米酒汤圆,沈妙索
性拉着凳子坐到了陈秀兰的旁边,“对了,姨,你认识俺爷旁边的那个姓秦的奶奶不?”
顺着沈妙示意的方向看去,陈秀兰一边嚼着嘴里的蛋花一边点点头,“咋不认识,之前还给恁村住过呢。”
又看了沈妙一眼,陈秀兰这才反应过来她问这句话的意思。
“你这儿妮儿还怪会打马虎眼了,你是想问她和恁爷的关系咋样吧~”
沈妙“嘿嘿”地笑了两声,往陈秀兰的身边又凑了凑,“那你跟我说说呗?”
从小跟在爷爷身边长大,沈妙常听的都是些爷爷在行医上的故事,好像爷爷的一辈子都在跟药材打交道,没有一点自己的生活,爹妈也很少提起爷爷年轻时的事。
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她当然要听听看关于爷爷的八卦啦。
把碗里的蛋花汤喝完,陈秀兰拿起两片梨子递到嘴边,慢悠悠地讲起了她知道的往事:“那是三四十年前的事儿了,我当时也还小……”
听陈秀兰说,秦奶奶名叫秦荷,是从小在豫市长大的城市里的姑娘。
一九五八年,正赶上上山下乡,原本她是要下放去外省的农村,是家里托了关系、花了钱才把她送来了距离豫市最近的清河村。
身为知青的秦荷来到清河村后,就住在他们沈家,村子里的人都说沈万山是“牛郎碰上了七仙女”,白捡了个送上门的媳妇。
因为那一年的沈万山已经三十多岁了,只顾着跟沈妙的太爷爷学医,再加上家里的情况不好,所以一直没娶上媳妇。
当时瞧着秦荷天天给沈万山送饭,沈万山也会给她补磨破的衣服,人人都觉得俩人情投意合一定能成,可没想到最后会是悲剧收场……
现实不是神话,穷苦的牛郎是娶不到九天仙女的。
秦荷来村里不到三年,他家就又托关系想办法一步步把她重新调回了城里,沈万山从一开始就知道两家的悬殊,一个乡下的土郎中是娶不起城里的大小姐的,所以在知道两人的未来无望后,便毅然决然地亲自送她回城,斩断了这段关系。
“啊……那俺爷肯定可不舍得她吧。”
听陈秀兰说完,沈妙的心里莫名有些酸。不是为了爷爷和秦奶奶那段可惜的过往,而是自己的奶奶。
按照自己吃瓜的经验,接下来的发展,应该就是爷爷在失去人生中的光亮后,为了家里的香火能够延续,在后来的某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生下了一个孩子,然后继续过着了无趣味的一生。
所以,爷爷这辈子最爱的人,是秦奶奶,并不是自己的亲奶奶……
可是陈秀兰却拍着她的肩膀,打断了她的幻想:“傻妞,这有啥不舍得的,你是没见恁奶去的那一年,那才叫真的不舍得哩。”
“啊?”听她这么一说,沈妙又来了兴致,“快快快,再给我说说,俺爷跟俺奶又是咋回事!”
陈秀兰微微一笑,故意卖了个关子,“下回吧,等恁娘儿俩来俺村赶会了,我再好好跟你说说~”
沈妙:!!!
哇,哪有吃瓜吃一半的嘛。
我的好姨姨啊,你就快点告诉我吧!!!
*
吃完赵泉家的喜酒后,沈万山的心情果然好转了很多,笼罩在心头的阴霾总算消失了。
准确来说,是阴霾转移了,转移到了沈妙的头上,换成她在为每天时间过得太慢而着急,因为她太想听陈姨说爷爷和奶奶的瓜了。
虽然自己的亲爹妈应该也听爷爷提过一点,从他们口中或许也能问出点什么,但肯定不会有陈秀兰这么爱吃瓜的人知道得多!
就这么等啊等啊,终于让沈妙盼到了农历十一月十五这一天。
多少年没联系过了,王冬梅都快忘了这段不怎么熟络的关系了,可是既然沈妙答应了她自然是要赴约的。
那天,沈妙和王冬梅起了个大早,两人一起骑着车去了市里。去人家家总不能空着手去,于是便拐到了最近的农贸市场,想着买些新鲜的水果和干果。
市里的农贸市场早上人很多,除了市场里面固定的门面和商贩,外面也有不少从村里来摆摊卖菜的三轮车。
买了三斤苹果和两斤橘子,王冬梅还想再买点瓜子和花生,带着沈妙往前走时,远远就看到去干果区的那条道上挤满了人。
“哎呀呀!我的菜啊,赔我的菜啊!”
“明知道脑子有病还带出来干嘛?你是咋当妈的?”
“飞咯飞咯~坐飞机咯~”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
附近的人都在围着看热闹,不像买卖菜时讨价还价那般喧吵,并且默契地让出一个正圆的空间,生怕扰了中间那些人的发挥。
王冬梅是不爱凑热闹的,本想绕个路走,可她刚转身,就发现自己那一生爱吃瓜的闺女已经快挤到前排去了。
“让让,让让,麻烦让一下,谢谢……”
沈妙手里拎着的水果成了她开道的武器,没一会地功夫就挤到了最里面。
可当她抬起头,看到那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像孩子一样傻乎乎地哇哇乱叫时,整个人如同被雷击中一般完全愣在了原地。
何,何胜伟?!
第34章 他,真的疯了
“飞咯~坐飞机飞咯~”
眼前的这个男人手里攥着两片白菜的叶子,嘴上喊着是坐飞机,却是学着鸟的样子上下扑扇,而围观群众给他让出的这片空地就是他的飞机场,一圈又一圈地绕着飞个不停。
何胜伟,他是何胜伟没错。
尽管沈妙只见过他一次,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可是,才过了短短一个多月,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比起上次在他家见面时,何胜伟瘦了很多,乱糟糟的头发也没了优等大学生该有的意气风发,他身上的衣服还是上次见到时穿得那件,不过多了好几处补丁,用来固定裤子的腰带也变成了一根简易的粗麻绳。
沈妙可以确定,他这次真的是疯了。
沈妙之前一直很好奇,爷爷是怎么一眼就能分辨出是装疯卖傻,还是真的失了心智,直到今天看见何胜伟这副模样,才发现原来真和假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就像是装着水的木桶,看似都沉甸甸的,但实际上滚动的声音会有很大不同。
此时此刻的何胜伟,眼睛是飘忽的,是“看不到”人的,他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而上次在他家见到他时,他的眼睛是有神的,即使发疯,他的目光也会定定地落在某个人的身上。
除此之外,他的肢体好像也是不受自己控制的,他的手在抖、脚在颤,有点像是小孩子穿着大人的衣服,很难把布料完全撑起来,顾及到这边的同时,另一边又会耷拉下去。
豫市真小,竟然能在这里碰到他,可……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沈妙眼神里灼热的情绪,正在“飞”的何胜伟忽然调转头,朝沈妙跑了过来。
“姐姐,你要跟我一起坐飞机吗?我可以开飞机带你呀~?”
四目相对,何胜伟的眼睛里装满了和孩童一样的天真,他好像忘了沈妙是谁,只把她当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说话的语气也像个小孩子。
“我,呃,这……”
沈妙还没把话说完,何胜伟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说:“来呀来呀~我们家的飞机可大了,我带你飞上天呀~!”
都说疯子的力气大,这话一点都不假。
别看何胜伟的语气像个小孩子,可他到底是个成年人,这么猛地一下,就把沈妙从人堆里拽了出来。
还好沈妙下盘够稳,手里还有几袋水果的重量压着,要不早被他拽得摔个趔趄了。
那边的王娟的何新军正在跟人家赔礼道歉,看到儿子又要闯祸,赶忙跑过来把两人给拉开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
习惯性的道歉让王娟的腰一直是弯着的,知道抬起头时,才惊觉跟前的人是曾经想要帮助他们的沈妙。
是抱歉?是羞愧?是自责?那一瞬间,沈妙同时在她的瞳孔里看到了好多种情绪,可到最后全部融化在了一抹黑暗里。
王娟老了很多,鬓角的碎发完全变成了白色,分明她的年龄和自己的亲妈没差几岁,身形却像是七十多岁的老妪般沧桑,双手的皮肤也比王冬梅这样的庄稼人还要粗糙。
这一个多月以来,在他们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好了好了,别看热闹了!”
“该买菜的买菜,该卖菜的卖菜,忙完都快各自回家!”
没一会,别着红袖头的农贸市场管理员就一前
一后地来了,手里拿着个扩音喇叭,驱赶着堵在路上看热闹的人。
他们好像认识何新军这一家。
看到地上那一摊狼藉和嘻嘻哈哈的疯儿子,不用想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几次了?老何,我问问你,这是第几次了?”
男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不敢声音太大,生怕吓到何胜伟,只能尽力克制着语气,“这道也不是你们一家的,你们再这么弄,还让不让别人家过了?”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俺小他,他……”比起王娟,何新军弯着的腰比她还要低,嘴上一个劲儿地道歉,惭愧的汗珠也顺着他的脸往地上掉。
男人摆摆手,随意地踢开了挡路的那几片烂菜叶,“最后一次,真是最后一次,要是哪天再闹个这事儿,我也帮不了你了。”
农贸市场里的店面是要租金的,但管理员也不是不通人情,平时任凭外面的人来小道里摆摊,只要是不影响别人,他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但是碰上何新军这一家,他就算是把两只眼睛都闭上,这懊糟的声音也能直钻进他的耳朵眼儿。
他都数不清自己放了他们家多少马了,自从他们来摆摊后,几乎每天都要闹这么一出,可就算如此,他还是强迫着自己要“通情达理”。
因为他们家摊上这么个儿子后已经算走上末路,都是苦命的人,他也不想再让他们家的冬天过得更冷了。
管理员走后,王娟和何新军赶忙收拾着地上的狼藉,或许是那股疯劲儿过去了,刚才还要坐飞机的何胜伟这会已经安静了下来,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蹲在墙角,静静看着爹妈为他的失智买单。
又是亏本的一天。
收拾完的烂菜叶王娟没有扔掉,而是用袋子兜了起来,卖是卖不出去了,但洗洗干净再切掉踩坏的地方,剩下的还能自己吃。
跟着他们一家从市场出来,等到何胜伟的情况稍微稳定一点后,她试着掐一下他的脉象,又给他做了一个初步的检查。
肝肾不足,气血运行不畅,脉搏沉静而细,指尖像是拂过一片很涩的滑片,又像是按在一条老朽的竹子上,沉下水后许久才会回弹上来。
随后她又看了看何胜伟的舌苔以及眼白……
她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一类“癫狂”的病患,只觉得他哪哪都和正常人的有区别,知道他的大脑受了损,却说不出病因,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治。
怕是得爷爷亲自来看一看,才能给他们解释清楚情况吧。
“姑娘啊,我知道你是好心,谢谢你啊,”抹去眼角的泪,王娟用抹布帮何胜伟掸去身上的脏东西,“不用治了,好些个医生都说他治不好了,就这样吧……”
前些天沈万山心情一直不好,王冬梅多少知道是因为这个叫何胜伟的人。
能把老爷子气得成天闷闷不乐,她一直以为这个何胜伟是个头脑精明、满腹心机的人,可亲眼看到时,这个眼神清澈只知道傻笑的少年却让她感到意外。
“咋会成这样?”王冬梅不禁问道。
何新军叹了一口气,“报应,都是报应……”
一个多月前,何胜伟刚回学校没几天就说人参不够吃了。
说是找工作的压力太大,说是还有什么论文要写,让何新军他们再多给他寄一点钱,帮他撑过在学校最后的这两个月,还说只要能找到工作,他就能用自己的工资买人参,不需要家里寄钱了。
可这次要寄多少钱过去呢?
五千,整整五千!
可王娟和何新军他们俩每个月的工资才不过三百多,更何况之前给他买人参就已经把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哪里还能再找出五千块来?
没办法,为了让儿子能够挺过这段时间,他只能借钱。
听说了他们家儿子的事,棉花厂当然是表示支持的,好歹是棉花厂员工的孩子,又是厂里培养出的第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于是当天厂里就组织捐款。
五千块,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筹够了,还多出了一千多块。于是第三天一早,何新军就立刻把钱给他汇了过去。
想着何胜伟独自一人在外地举目无亲,万一发起病来需要人照顾,厂里给了他们五百块还放了他们一个月的假,让他们可以去海市照顾儿子。
可没想到意外却在这时候发生了:
——
九十年代的华国不管是经济还是国力都在迅速发展,海市也借着时代的东风,成为了东海之畔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海市白天最繁华的是当属南城街,这里拥有着全市最大的百货商店,还有最热闹的商业街,城市中最多的目光都聚焦于此。
等到入了夜,另外一条黄江路则靠着霓虹装点的美食,吸引着许多老饕,觥筹交错之间、纸醉金迷之处,不知道又有多少的合同敲定在这一盘盘珍馐美味之中。
香满园,黄河路上最豪华的饭店,只要进了那扇的旋转门,就会来到一个新的世界。
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老总”,每个人都会得到服务员的盛情招待,整整三本五十页的彩印菜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什么澳龙、帝王蟹、东星斑都是小儿科,只要你想吃,他们甚至能从后厨端来一盘火焰大王蛇!
像这样高档的饭店,一般接待的都是商务接待或是富家豪门的宴请,不过在十月的最后一天,他们却接待了一桌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不是一楼大厅的那种散台,而是二楼低消两千块一桌的高档包厢。
“何老板,以后发财可别忘了我们这些老同学们啊。”
“不会不会,哪里的话。”
“要是我找不到好工作,就去豫市投奔你,你可得在棉花厂给我安排个好工作。”
“害,你这么有本事,还需要来找我吗?”
“欸?你还真别说,咱胜伟可是棉花厂的皇太子,老刘啊,你要是去了豫市的棉花厂,胜伟不得给你安排个经理的位置坐坐?”
“你们可别消遣我了,快喝酒吧,你这杯酒我可盯着看快半天了啊。”
接连几杯白酒下肚,快速上头的酒劲儿让何胜伟的脑子有些迷糊。
比起刚上大学时连喝啤酒都会吐,此时能忍受白酒的灼热刺喉已经是他极大的进步了。
夹了两口菜后,何胜伟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从包间跑了出来。
“老总好。”
从包间出来时,正巧碰到两个刚送完菜的服务员。
穿着紧身的中式旗袍,服务员用娇滴滴的声音向他问了一声好,不过他却没有在意她们说了些什么,只是扶着墙快步跑去了洗手间。
难受,很难受……
双手撑在洗手台上,快速地用凉水给发烫的脸降温,过了好半天,他才把那股想要吐的反胃感给压下去。
不能吐,这酒可是三百块一瓶的五粮液,身上的衬衫也是二百块一件的高档货,哪怕刚才用来压酒的凉菜,也都是五十块一盘。
所以,他不能吐,因为这些都是用他爹妈的血汗钱换来的……
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何胜伟挤出了一个极难看的笑,他的嘴角分明是在上扬,眼里的情绪却很苦涩,比他小时候吃得中药还要苦。
于是他用手指蘸着水,帮镜子里的自己把眼睛里的情绪抹掉,可这样的自己看起来更难看了。
今晚,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成为了在场人人都追捧的人,成了每个人都羡慕的“何总”。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路走来有多么地艰难。
三年前,当他背着行囊从豫市来到海市时,他对未来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向往,也想象着自己能够凭借恒心和
毅力,在这片更广阔的天地有所作为。
等到住进了学校寝室,才逐渐发现这里和他想象得不太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要拼命努力才能考出高分,不是所有人都要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除了书本之外,一个朋友都没有。
年级里的第一次联谊,何胜伟碰到了那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这一次,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她做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何胜伟,胜利的胜,伟大的伟。”
女孩对何胜伟的单纯呆傻并不反感,于是也大方地向他做了自我介绍。
同样是城市出身,可出生在海市的女孩背景要比他更为出色,父亲经商、母亲是工程师,一家子都是很有素质涵养的高级知识分子。
轮到何胜伟时,在面对女孩优越的条件,他第一次产生了自卑的心理。
他没有细说自己父母的工作,只说他们都在市里的国有棉花厂上班,不曾想,这一次模糊的自我介绍却让他在第二天成为了“棉花厂的大少爷”。
不知道是谁传的,反正不是那个女生。
何胜伟入学后不怎么跟人交际,也甚少参加集体活动,大家自然对他的背景十分好奇,于是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他就成了国营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一开始何胜伟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身边的人对自己格外热情,不仅上课会主动给他让座,去食堂打饭也会帮他打一份,后来当何胜伟被人叫“少爷”的时候,才发现是闹了个乌龙。
学校里不乏有钱人,可像他这样家里有钱、长得又帅、学习又好的男生可是凤毛麟角,于是不管男女都会想要和他亲近。
这是何胜伟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追捧,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受人欢迎、成为焦点是这种感觉。
为了能够一直成为“万人迷”,何胜伟决定将计就计,继续扮演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可既然是国营棉花厂的大少爷,何胜伟就不能再过之前那种寒酸的日子,名牌衣服、名牌鞋,文具也要是从百货公司买的牌子货。
在他精心的包装下,曾经那个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一个月六十块钱生活费就足够的小镇做题家,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了不需要努力,读书不过是丰富自己生活的阔少。
当然,这样的变身魔法是有时间限制的,金钱就是限制。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来维持自己的光鲜亮丽,需要慷慨地请客、随意地做东来保持他的体面。
他不能也不敢告诉父母真相,思来想去决定用装病来骗钱。
大病父母回来,小病花钱,最好是生一种慢性病,不仅去医院查不出来,并且不容易被识破的突发性疾病——疯了。
对,疯了!
疯子是治不好的,无论花多少钱都是打水漂,几番考虑和犹豫后,何胜伟决定用装疯来找父母骗钱,而用来治疗他发疯的特效药就是人参。
人参好出手,就像是明码标价的黄金,不用担心折价的问题,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人参,有时候甚至还能多卖出几十块钱。
何胜伟就这么装着装着,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三年,每个月上千块的开销一点点透支着家里的存款,直到今年,一向省吃俭用的父母终于被他“吸干”了,再也榨不出一点价值。
于是父母便向电视台求助,希望能够借助社会的力量帮帮自己的儿子。
后面便有了何胜伟从图书馆回家,撞见记者和几位大师的这档子事儿。
像他这样还没步入社会的野狐禅,顶多是骗骗疼爱他的父母,在碰到沈万山这种“千年狐狸”,他那点不入流的小把戏根本不值一提。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沈万山竟然给了他体面,并没有当面戳穿他。
那一刻,何胜伟有反思、有后悔,面对沈万山给他的台阶,他是真的想要脱下自己伪装了三年的画皮,用真面目示人,也是真的想要让自己的“病”痊愈。
可……
最后一次,他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只要请了这顿散伙饭,大家都各自出校去找实习工作,他就不再装了,只要让他唱完这最后一出大戏,他就彻底谢幕,做回他真实的自己。
所以为了演好这唱戏,他不得不再向父母要一笔巨款,而在他拿到汇款的那一天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份好的实习工作,赚更多的钱弥补这三年对父母的亏欠。
调整好情绪后,何胜伟终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
快了,快了,过完今晚,他就可以做自己了……
回到包厢,何胜伟继续和班里的同学喝酒吃菜,勾肩搭背地聊着过去的友谊,畅想着未来美好的明天,直到包厢的门从外面被推开。
“小伟?你,你?!”
“爸……妈……”
是王娟和何新军,他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他没想到他们会亲自来海市,没想到他们会去学校,更没想到他们会拎着大包小裹的行李出现在海市最豪华的饭店包厢门口。
一边是穿着光鲜亮丽的阔少,一边是两个衣服上还打着补丁的乡巴佬。
他们竟然是一家人?不会吧……
“何少,他们是谁啊?”
“你爸不是棉花厂的厂长吗?他们这……”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不会真的是一家人吧。”
一时间,所有人眼里的情绪都从尊敬、崇拜变成了鄙夷、嫌弃,放下手里的酒杯,他们看何胜伟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异类,一只看似光鲜亮丽实际是满身脏污,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
那一刻,何胜伟没有被识破谎言后的愧疚,而是歇斯底里地发泄。
“谁让你们来的!你们来这儿干嘛!”
谁能想到,撞见儿子的谎言并不是最崩溃的,更崩溃的是他们向来以为乖巧的儿子竟然是个骗子,骗走自己的血汗钱去宴请那些同学,却从未想过给他们买过一杯白水。
什么治病?什么人参?全都是一场谎言。
“小伟,我们就是这么教你做人的?这就是你学了二十年的道理?”
“何s……胜伟,所以你是骗我们的是吗?你根本不是什么棉花厂的大少爷?”
“你这也太过分了吧!”
“就是就是,亏我们还把你当朋友,你就这么骗我们!”
……
这是何胜伟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曾经他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是父母心中的骄傲,是邻居口中的标杆,是朋友脑海中最慷慨的阔少。
但这一刻,他失去了一切,所有的脸面都被撕扯成碎片,最后一点尊严也没骂进了尘埃。
他的情绪不断积累压缩,如同一颗升温的蘑菇弹,直到酒精开始发挥作用,成为点燃那颗蘑菇弹的导火索……
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在他的意识海中绽开,所有的记忆和理智都随着他的自尊和面子一起烟消云散了。
“我是!我是!我是棉花厂的少爷!我不认识他们!”
“他们不是我爸妈,不是爸妈,我是少爷,我真的是少爷啊!!!”
何胜伟,他真的疯了。
第35章 两个好哥哥
“唉,这孩子还是太虚荣了。”
听完沈妙讲的故事,陈秀兰一边给她们娘儿俩沏着菊花茶,一边惋惜道,“为了自己的面子,把一家人都搭进去了,何必呢?”
何胜伟的事后劲儿太大了,以至于到现在,沈妙的脑海里都还是他方才在市场里发疯时的模样。
他这次是真的治不好了。
听王娟说那天在饭店他刚嘶喊几声,就一口气没缓上来晕过去了,等醒来后就是现在这一副痴痴呆呆,谁也不认识的模样。
带他去医院的检查结果是,酒精和情绪刺激到了大脑,导致大脑皮层受损,从而影响到了记忆,以后都只能时而疯狂、时而癫傻,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了。
这事儿成了棉花厂家属院里的丑闻,自家孩子骗了这么多钱,王娟和何新军没脸再干下去了,于是两人引咎辞职也搬出了家属
院,带着已经疯癫的儿子靠摆摊生活……
“好了,不说他们了。”
陈秀兰把洗好的水果端来,主动转移话题道:“这会儿摊儿还没都摆全,等会吧,稍微等一会咱再去。”
“中。”
沈妙和王冬梅到她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周末原本人就多,又赶上庙会,村里到处都是来凑热闹的人,中间的那条主路早就堵得水泄不通了,可谁能想到这才刚刚开始。
不得不说,陈秀兰的性格是真的过于开朗了,四十来年加起来一共和王冬梅没见过两面,却能聊得像是来往多年的知心老友,总能找到聊不到头的话题。
“你还记得恁那个姐不?她去年都抱上外孙啦!”
“王霞吗?这么快,她妞不是前两年才结婚?”
“这还快呀,你之前高中那个同学记得不?我忘了叫啥了,嘴特别大的那个。”
“嘴特别大……嘶,啥丹,叫啥丹来着,我也记不清了。”
“她今年才四十六吧,都抱上二孙了!”
“咦~这才快呢,对了,她是嫁到哪了?”
开始王冬梅还有些拘谨,没过多久就跟陈秀兰聊得不亦乐乎了。
她们俩坐在客厅里聊着闲话家常,沈妙则借用了陈秀兰家的座机给爷爷打了个电话。
沈妙的肚子浅得很,藏不住瓜,要是不早点把何胜伟家的时告诉爷爷,她这一天怕是都会坐立不安。
和自己一样,沈万山在听说了何胜伟的事情后觉得解气之余,更多的还是唏嘘不已。
眼看他苦学二十年考进了海市的名牌大学,父母折腾大半辈子供养他,最后却落得个因为疯癫而被迫退学的下场……
何胜伟确实是可恨之人,不过可恨之人也的确有可怜之处。
“妈!我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呢,楼道里就传来一个爽朗的叫喊声,几秒钟之后,就听到了他“咚咚咚”敲门的动静。
“说曹操曹操到,俺家这土匪真快可回来了。”陈秀兰掸了掸衣服上的瓜子皮屑,起身走去开门。
“妈,想……”男人刚进门就要往陈秀兰的怀里扑,看到沙发上坐着人,这才赶紧收住动作,连带那句没说出口的话也给咽了回去。
“家里来客人啦?”男人礼貌地冲着沙发上的王冬梅躬了躬身,大方地同她打招呼道,“阿姨好!”
胡噜着男人的头发,陈秀兰替他补充道:“这是恁清河村的那个姨,姓王。”
“王阿姨好!”
母子俩的性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同样的大眼睛、同样大大咧咧的行事风格,再加上那一张抹了蜜的小嘴儿,真是一对讨人喜欢的活宝。
男人名叫姚恒,是陈秀兰唯一的儿子,和沈妙同年马上也快二十四了,不过月份却要比沈妙大了三个月。
王冬梅常说沈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透着几分孩子气,今天见了姚恒才发现,原来比沈妙还幼稚的成年人大有人在。
姚恒一看就是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的,眼睛里干净得没有半点杂质,说话也是直来直往,会毫不掩饰地夸赞王冬梅的气质,也会提醒沈妙的嘴唇有点干,需要喝点水润润。
“好了,别跟个窜天猴样的乱蹦了,坐好,”陈秀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伸手替他理着额前的碎发,“看你这几根狗毛剪的,难看死了。”
“哎呀!啥狗毛啊,这叫刘海,学校里时髦着呢。”姚恒撇了下嘴,重新把刘海给梳好。
姚恒就在豫市的大学读书,明年就毕业了,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每到周末都会回家。
兴许是一直读书,没怎么在社会上飘荡过,白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满是书卷气,有那么点《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感觉。
“俺爸了?”
“还没回来,”陈秀兰看了看墙上的时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去饭店吃个饭吧?吃完饭咱再去会上好好转转。”
“别别别,去饭店吃太破费了,俺娘儿俩都准备坐坐就回去了。”
“回去弄啥?这还没开始逛呢,”陈秀兰下意识要挽留她,可拉的却是沈妙的手,“难得来市里一趟,等下午玩够了再回去呗。”
“不想出去吃,那我一会去买点菜,咱搁家做着吃也中。”
陈秀兰的盛情难却,王冬梅和沈妙只好答应。
想着四个人一齐去买菜没必要,陈秀兰就让姚恒带着沈妙先去庙会上逛逛,自己和王冬梅去买菜,等到饭菜都做好后再回来吃饭。
姚恒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就算陈秀兰不主动提,他也没打算和沈妙在家干坐着等。
陈秀兰说话的这会功夫,姚恒已经开始往兜里塞零花钱,准备带沈妙出门了。
“庙会人多,去看看恁辉哥忙不忙吧,不忙让他带住恁逛。”临出门前,陈秀兰特意交代他道。
“中,知道了。”
跟在姚恒身后下楼,沈妙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错觉,脚步也不由得轻快起来。
就像是村里的大哥哥领着她们这群妹妹们去赶庙会,哥哥会用零花钱买各色的粘牙糖和一吹就响的玻璃鼓,而妹妹们则会乖乖拎着哥哥买来的玩意儿,寸步不移地当着小跟屁虫。
“恁村有庙会不?”
“有啊,人也是可多。”
“恁那也有套圈?摸奖?”
“当然了,俺那还有搭台子唱大戏的,还有会耍猴的。”
“可以啊,还以为城边村太远,啥都没有呢。”
“那你可想错了,就是因为偏,地方大,玩得才多呢!”
从两人认识到现在才不过半个小时,沈妙发现姚恒竟然是一个比陈秀兰还要有趣的开心果。
他和陈秀兰一样,话匣子一打开就闭不上了,听他“嘚啵嘚啵”地说个不停,向来自认为话多的沈妙此刻竟觉得自己有些内向了。
好久没碰到这么有意思的人了,跟他聊着天,感觉自己的心情都跟着变好了。
快到村里的主街时,人流逐渐拥挤了起来。
“跟紧我,前面人可多。”
“往前走吧,我跟着呢。”
沈妙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和他有一米的距离,可稍微脚迈得慢了一步,旁边就会有人把她给挤开。
眼看着沈妙和自己的距离被拉得越来越远,姚恒索性转过身,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拉到了自己身前,“你往前走,我在后面跟着你。”
姚恒的个子不算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穿上带着跟的球鞋也就比沈妙高出一点点,可当他护着自己一点点往前走时,沈妙却觉得他的身型仿佛变得高大了许多。
姚恒的身上有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是柠檬味的,被晒过之后还有阳光留下的余温,暖暖的,闻着很舒服。
扑通扑通……
唔,这种感觉好奇怪,分明他只比自己大了两个月而已,沈妙却不由得想要仰视他。
尤其是他用手护在自己身体两侧,以防别人会在混乱中碰到自己时,更是忍不住想要像鹌鹑一样缩进他的怀里。
“妙妙?”
因为离得很近,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更低沉了几分,很有磁性。
“嗯?”沈妙稍稍偏过头看向他,“怎么了?”
姚恒:“我给你变个魔术吧。”
“魔术?”
话音刚落,姚恒就抬起手放在她的头上,然后快速地胡噜着,说:“你看你看,下大雪咯~”
沈妙:……
看着自己肩膀上散落的头皮屑,那一刻,沈妙感觉自己从社会的一定程度上来说,大概是死了,死得不多,微死而已。
不过既然自己都要“死”了,趁着人多攮他一刀应该也不过分吧!
穿过主街一直往南走,姚恒带她来到了一家门脸挺大的商店。
“侯哥,我回来了!”
瞧了一眼坐在收银台前看店的临时工,姚恒跟来到自家店一样,随手抓起一包架子上的巧克力拆开,只从中拿了一颗,剩下的都塞进了沈妙的怀里。
沈妙:???
别说你认识猴哥,就算你认识玉帝也不能到人家店里这样吧?
等等,这包巧克力的钱……
“好,你先坐,我在仓库理货,等会就出去。”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商店尽头的门后面传出一个十分稳重的声音。
“中。”
听到“侯哥”的回答后,姚恒更加肆无忌惮了。
虽说马上快入冬了,可这两天天气热,尤其是快中午这会儿,温度都在二十度以上,从架子上挑了一瓶荔枝味的汽水打开,仰起头“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然后把起子也递给了沈妙。
“挑一瓶喝吧,别客气,把这儿当自己家就行。”
沈妙不怯生,可说到底她并不认识这位“侯哥”,所以做不到像他这么从容地从货架上拿东西,“不了不了,刚才喝水喝得有点多,这会不渴。”
姚恒看出了沈妙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没有勉强她。
“对了。”
话音刚落,他就从食品区跑到了日用品区,再次折返回来后,见沈妙两只手里都有东西,便将那一根小东西塞到了沈妙的口袋。
“是什么?”沈妙没看清,只瞥见是圆柱形的。
“唇膏,”姚恒继续喝着手里的那瓶荔枝汽水,“你不是大夫嘛,得经常跟人说话,冬天嘴唇容易干,没事多抹点唇膏嘴巴就不起皮了。”
想不到他还挺细心的……
低头瞥见口袋里露出来的粉色一截,不得不说,沈妙真的有被他感动到。
“草莓味的,很适合你。”
抿了抿唇,沈妙暗暗庆幸刚才没有表露出想攮他的念头,刚要开口跟他说声谢谢,没想到姚恒又补了一句,“你嘴巴大,记得要涂得稍微厚一点。”
沈妙:……
后悔早了,应该早点攮的……
在外面等了几分钟后,终于见到了这位“侯哥”。
是个模样看着三十多岁的精壮男人,兴许是在仓库里干活太累,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热淋淋的汗打湿了背心的边缘,依稀能看到下面古铜色的皮肤。
他的身材很好,一米八四的身高看着很是挺拔,腹部的肌肉轮廓若隐若现,任凭是谁看到他的第一眼都会忍不住多停留几秒,而他的样貌则不算特别出众,五官端正,没有特别亮眼,也没有什么缺陷,普普通通而已。
“你小子真是土匪啊,一回来就上我这搜刮来了。”
从姚恒身边经过拿起衣服时,侯哥像逗小孩子一样揉着他的头发,“谁给你剪得毛?真丑。”
“你懂屁,”姚恒不高兴地推开他的手,重新把头发整理好,“这叫刘海,很时髦好吧。”
见姚恒身边还跟这个女孩,侯哥一边穿衣服一边向他问道:“这位是……”
“俺那个清河村姨家的妞,得叫妹妹的。”
两人明明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从姚恒口中说出来,倒像是他亲妹妹一样。
不等沈妙做一番自我介绍,姚恒又主动跟她介绍了这位侯哥,“这是侯文涛,你跟着我叫哥就行。”
侯文涛的妈和姚恒的妈是好姐妹,他妈比陈秀兰大了十几岁,因此侯文涛也比姚恒大了十几岁。
侯文涛的妈几年前去世了,不过两家却没有断了来往。
侯文涛家是开商店的,姚恒他爸是在两省跑运输的,有时候会带些南方时兴的玩意儿来卖,所以两家不仅是私下,生意上也有交集。
妈妈们有交情,他们又是从小一起长大,所以他们的关系就像是亲兄弟一样。
“呀!只顾着出来赶会,忘了把书给你带来了!”
看到侯文涛在本子上登记着入仓库的货单,姚恒这才想起来忘了给他带书。
侯文涛小时候没好好读书,长大后才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所以在姚恒上大学后,会时常让他帮忙从图书馆借书学习。
“没事,”放下圆珠笔后,侯文涛拿起一旁的外套穿上,“先带妹妹去玩吧,晚上等我没事去恁家拿就行。”
临出门前,他也跑到了超市的日用品区拿来一只发卡递给了沈妙,“给,今天风大,别上头发就吹不乱了。”
“谢谢侯哥~”沈妙收下了他的好意,回以一个甜甜的笑。
好巧,他送的也是粉色的草莓哎。
三人一同出门时,姚恒在左、侯文涛在右,如同童话故事里的骑士一般保护着中间的小公主,事实上,沈妙也确实享受了像公主一般被捧在手心里的待遇。
“吃撒子不吃?给你买点吧。”
“买一点点吧,多了吃不完。”
“套圈玩不玩?我瞧着那个兔子怪好看的。”
“中啊,那来十个圈试试吧。”
“这小玩意做得怪好,买几个放家里吧。”
“好,买一个就行了。”
从主街的东头一直走到西头,沈妙的嘴巴就没停过,吃了好多小贩现做的特色小吃,每样一口,吃不完的就给两个哥哥吃。
手里的东西也是越来越多,拿不下的也是两个哥哥帮她拎。
从头玩到尾的这一路,沈妙一分钱都没掏,全是姚恒和侯文涛买单。准确来说,应该都是侯文涛买单,因为姚恒的手里拎了太多的东西,腾不出手掏兜拿钱。
有他们陪着自己玩,沈妙真的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她曾经一直幻想过自己能有个哥哥或者姐姐,如今,当两个哥哥左右架着她去看台子上唱得大戏时,她感觉自己的幻想好像成真了……
这是沈妙今年玩得最开心的一天,开心到让她忘了早上还在为何胜伟的事遗憾,甚至晚上回家的路上和王冬梅聊天的话题也是这两个哥哥。
今天去豫市玩得这一趟,沈妙可谓是满载而归。
好多从庙会上买的小玩意儿,唇膏,零食,还有自己爱吃的那个酥点,哦对,还有套圈时套中的一只小白兔,车篮子装得满满当当的,后面的座儿上也夹了一小瓮陈秀兰自家腌的糖蒜。
坐在院子里收拾着给小白兔编得笼子,沈妙把今天的好心情都写在脸上了。
“恁今儿跟去何家没?”从医馆回来时,沈万山问道。
“没,在路边聊了聊就走了,”沈妙随口回答说,“他们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所以我就没追问太多,既然他们知道当初误会了咱就够了。”
碰到何胜伟的事,沈妙目前就只跟沈万山说了,本来也想跟蒋小珍八卦一下的,可仔细想想,这毕竟是人家的痛处,拿到明面上说不太好便作罢了。
见沈妙的脚边多了一只兔子,沈万山又问:“这兔子哪来的?”
“俺姚恒哥套的,他家没地方养就送我了。”提起这个刚认识的哥哥,沈妙好不得意。
“姚恒?”
收拾好从屋里出来准备做饭,王冬梅替她回道:“陈秀兰家的小,跟妙妙一般大。”
提起陈秀兰,沈万山一时想不起来是谁,说起她曾经来吃过沈妙的百日宴,才勉强有点印象。
前几天沈妙就说要去北关村赶会,原来说的就是她家啊。
系上围裙,王冬梅好奇地问道:“妙妙,恁今天在会上玩得咋样啊?”
“挺好的啊,”沈妙自顾自地编着竹筐,“姚恒除了嘴巴贱了一点人没啥别的毛病,还有侯哥,话少,但是人可好。”
见沈妙对姚恒的评价不错,王冬梅跟着笑了笑,“那就中,我瞧着那小也不错,又有学历、又有模样,北关村离咱这儿也不远,信(嫁)到他们那也挺好。”
沈妙:???
“啊?信谁啊?”
“姚恒啊。”
沈妙更懵了:“谁要信他?”
王冬梅也没反应过来:“不是你吗?”
“谁跟你说我要信他啊。”
王冬梅反问道:“你不想信,今儿非拉着我去人家家干啥?”
沈妙:……
谁说去人家家就是想嫁啦,她是想去吃瓜的啊!
第36章 你拿我当婆媳,我想当你……
见沈妙吞吞吐吐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
然,王冬梅又问:“你真不喜欢他?”
“喜欢啊,但不是你想的那种喜欢。”
沈妙很喜欢和姚恒玩,不是男女之间那种喜欢,而是哥哥和妹妹的那种喜欢。
倒不是姚恒没长在她的审美上,而是他给自己的那种感觉,很温暖、很细心偶尔还会毒舌两句活跃一下气氛,让她有种被当成小孩子哄的幸福感。
而且她能感觉到,姚恒也并不喜欢自己,单纯的他眼神里装满了纯粹又明媚的阳光,甚至比她更加不清楚,男女之间的爱意是种什么样的情绪。
“为啥喜欢就非得在一块,当兄妹不好吗?”用手指磨蹭着身旁那只小白兔的软毛,沈妙总会不由得想起他今天胡噜自己脑瓜时的动作。
他一定也是把自己当成妹妹看待的。
“是吗?”王冬梅撇撇嘴,一边掰着豆角一边说道,“我看陈秀兰挺想让你当儿媳妇的。”
沈妙神经大条,只顾着跟姚恒出去吃喝玩乐了。
可同样身为母亲,王冬梅却一眼就看穿了陈秀兰的心思。
或许是觉得沈妙和年轻的自己很相似,也可能是听说了沈妙跟着沈老爷子行医的事迹,陈秀兰很喜欢沈妙。
今天在她家聊天时,她的眼神里满是对沈妙的喜欢,就像是婆婆挑中了自己心仪的儿媳妇,尤其是让姚恒带她出去玩时,见两人熟络得这么快没有丝毫的生疏,更是老怀欣慰。
说是邀请沈妙和王冬梅去逛庙会,可这换个说法,不就是两家人带着孩子彼此相看嘛。
王冬梅起初还以为是沈妙自己长大了,想着操心自己的终身大事了,没想到她是一门心思只顾着玩,完全没明白陈秀兰的用意。
沈妙:“啊,那咋办啊?!”
“咋办?下次找个机会跟人家说清楚呗。”王冬梅淡淡然地回道。
可话说完后,她的手倏地顿了一下,随后又改口重新说:“要不……先跟人家多相处相处、了解了解?谁也不是见了一面就喜欢上的,说不定相处一俩月,你就改主意了。”
不止是陈秀兰瞧上了沈妙,王冬梅也觉得姚恒是个靠得住的小伙儿。
她看人的眼光向来不错,她有预感,像姚恒这样家庭条件好、长得又俊的大学生,身边肯定有不少小姑娘都对他动心呢。
而且话又说回来,沈妙这过完年就二十四了,村里像她这样大的姑娘早都嫁人,家里的孩子都不知道生了几个了,如今跟着老爷子学成了医术,也该盘算盘算自己下半辈子的大事。
“改主意?我看够呛。”
坐在一旁的沈万山一直没说话,直到王冬梅说完这句话,才慢悠悠地擦燃一根火柴点上自己的烟袋锅,“这跟熬药是一个道理,它要是药,熬的时间越长就越浓,但它要是块木头,那再咋熬也治不了病。”
难得听到爷爷能说出关于“爱”的这么有哲理的话。
印象里的爷爷是很少表露自己感情的,即使是对待自家人,也从来没有特别柔软的时刻,有事就老老实实说事,没事就别故作矫情。
沈妙记得小时候向爷爷撒娇,尽管他最后都会满足自己,但态度却总是淡淡的,哪怕是最温柔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是冷冰冰的。
但是今天,当爷爷说出这句话时,字里行间却有着万千难以表露出的感慨。
缓缓吐出一口烟圈,沈万山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扶着把手从椅子上站起身,他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后,随后便慢吞吞地走回了屋里。
看着爷爷的背影,沈妙又想起了今天没有从陈秀兰那吃到的瓜。
轻手轻脚地走到王冬梅身边,沈妙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嘀咕道:“妈,你知道俺爷跟俺奶的事儿不?”
“不知道,”把择好的菜放进水池里冲洗,水流的声音也很好地盖过了她的说话声,“我嫁给恁爹的时候恁奶已经走了好多年了,从来都没听恁爷提过。”
“那俺爹知道不?”
“他更不知道了,他那时候才多大?估计这么些年,连恁奶长啥样都忘了吧。”
亲爹不知道,亲妈不了解,亲爷爷又不愿意提……看来只有哪天从陈秀兰口中,才能听到这段尘封超过快四十年的往事了……
没过几天,陈秀兰就又打电话邀沈妙去家里玩了。
这次她找的理由是托人从南方买了几匹布料,可惜颜色太艳了她穿不了,给家里的亲戚们分完之后还剩下一匹,眼看着离过年没几个月了,正好让她拿回家做衣服穿。
担心沈妙会拒绝,她又说自己的腰疼得很,想买点沈家的止疼膏药。
沈妙反应再迟钝,上次经王冬梅提醒后,也明白了陈秀兰的意思,她多半又是想给自己和姚恒制造相处的机会呢。
所以她便想着顺水推舟,趁这次去她家跟她把话说清楚,自己只把姚恒当哥哥,没想着结婚的那档子事。
沈妙来到北关村的那天刚好又是一个周末,刚好也是上午,如果时间掐算得不错的话,应该再过一个多小时姚恒就该回来了。
简单同陈秀兰聊了几句家常后,沈妙便将自己把姚恒当成哥哥的想法说了出来。
陈秀兰并表现出意外,她说的话和王冬梅一样,都是说给个机会多了解了解彼此,要是能走到一起最好,实在不合适也没什么可遗憾的。
说完,她便从衣柜里拿出了那匹新布在她身上比划一番,然后用皮尺给她量尺寸,说是等送去裁缝店做好了再让她拿走。
得,看来下次还得再跑一次……
为了自己能够常来和姚恒碰面,她这主意可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啊。
在她给自己量尺寸时,沈妙不禁问道:“姨,外面的好姑娘多得很,姚恒哥又有那么多同学,你咋不试着让他多相相别人?”
“跟她们不熟,不像咱,都是知根知底的关系。”
沈妙:……
唔,其实也没有那么“知根知底”吧。
陈秀兰没有什么太大的虚荣心,不想让儿子找个城市里的姑娘,她更希望姚恒能够找个村里踏实本分的姑娘,结了婚以后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行。
“咱之前也没咋见过,你咋会知道我踏实呢?”
“恁爹信(娶)了恁妈,几十年没吵过架拌过嘴,可不就是踏踏实实地在过日子嘛?还有恁爷跟恁奶,过去日子多苦啊,俩人不也是相互拉扯着走了那么多年?”
听陈秀兰这么一解释,沈妙更好奇了:“俺爹俺妈都不咋知道俺奶的事,你是知道的?”
陈秀兰让沈妙转了过来,在用皮尺给她量袖子时,得意地撇了撇嘴:“小时候听俺妈说的。”
因为事情实在是太过久远,再加上是他们更老一辈人的事,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但只要是生活在三十多年前的豫市周边的村里人,都会知道沈万山和蒋素琴的事。
蒋素琴,就是沈妙的奶奶。
三十多年前,就在秦荷回豫市后没两年,豫省有好几个市都闹了灾,饿死的人不少,活下来的人也多有疾病,当时为了能够活命,不少人都在往豫市跑。
豫市接纳不了那么多的人,没办法进城的他们便在附近的村子暂时落脚。
当时,沈万山和沈妙的太爷爷每天都在各个村子之间跑,给生了病的难民治病,也是那个时候,他认识了蒋家庄的蒋素琴。
蒋素琴是蒋家庄村长的独生女,因为位置距离城市最近,当时难民涌进他们村子时,惹出
不少乱子。
她虽为女儿身却能抄起家伙带着村民维护着村子里的安定,也是她让自己亲爹跟附近的各个村子商量,将难民分开安置,并且管理着他们的行为以防再发生什么意外。
一个负责给难民治病,一个负责管理难民,他们就这么挑起了救灾的大梁,同时搭上了线,然后一丝一缕地将线拧成了绳,拉着彼此走到了一起。
他们的婚姻在外人看来是复杂的:蒋素琴离过婚,那个年代的女人离婚可是件大事,不过碰巧沈万山的年龄也三十多了,所以这么看来,两人大抵是凑活着搭伙过日子罢了。
但他们想错了。
结婚后,蒋素琴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沈万山可以专心行医,沈万山虽然赚得不多,可他们的小日子过得却是有声有色,忙忙碌碌之中溢着人人都看得出的幸福。
直到蒋素琴在生沈山生的时候难产大出血,身为大夫的沈万山当时是从阎王爷手中扯回了她一条命,但最后……
蒋素琴去世的那天,沈万山在一旁守了她两天一夜,任凭儿子怎么哭他都不理会,从那之后,沈万山便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了中医里,同时把最柔软的情绪和蒋素琴埋在了一起。
他们的感情或许听起来没有那么感天动地,可是在那个搭伙过日子、凑合讨生活的年代,沈万山对蒋素琴的情谊便显得尤为可贵。
陈秀兰正是因为小时候听过这些老故事,所以也想嫁给幸福,只可惜……没关系!就算自己这辈子没戏了,只要儿子将来能找到个好女人,两人能彼此相爱地过一生就行。
在赵泉的婚礼上,陈秀兰意外地见到了沈万山,脑海里一下子就想到了沈家还有个闺女,正巧听说她还没有嫁人……
当爷爷的深情,当爹的又老实,那她的品行自然差不到哪去!
于是她便想着撮合沈妙和自己的儿子,争取让儿子得到自己一直以来所企盼的美满婚姻。
“感情嘛,就是一点点相处出来的,跟恁爷恁奶一样,”把最后几个量好的数字记在小本子上,陈秀兰继续道,“他们当初也是不咋熟,就是靠着这么一天天的接触,哎~最后就走到一块了。”
在听到爷爷和奶奶的故事之前,沈妙多少还是觉得“日久生情”这四个字是有说法的,可在听完之后,便更加确定并坚信了爷爷关于“药材和木头”的那番话:
它要是药,熬的时间越长就越浓,但它要是块木头,那再咋熬也治不了病!
爷爷当初应该是喜欢秦奶奶的,不过正是知道自己和她不是一路人,俩人不合适,所以才会在送她离开时那么决绝;
而对于奶奶,爷爷更多的是爱。
他爱奶奶,哪怕奶奶曾经离过婚,他也一样爱得死去活来,所以在奶奶离开时,他才会那么痛苦,迟迟缓不过来。
所以沈妙觉得,爷爷跟奶奶不是什么日久生情,而是一眼就认定了彼此,所以他们这一剂药放在锅里才会炖得越来越浓。
“嘶……”
陈秀兰准备把柜子下面的鞋盒抽出来,结果一弯腰,一阵酸疼让她迟迟缓不过劲儿来。
“是闪住腰了吧?”沈妙赶紧扶着她到床边坐下,“慢点,来来来,等缓一会我给你按按。”
“不是不是。”
陈秀兰把手指放在后腰的位置上用力按了两下,疼并舒服着。
“是这里面疼,最近这一段也不知道是变天还是咋了,酸疼。”
陈秀兰平常不干活,按理说不会是因为腰肌劳损。
于是沈妙便给她做了个简单地诊断。
“是这儿疼?”
“下面,下面一点。”
“这儿?”
“对对对!就是这里面。”
确定了疼的地方后,沈妙又给她搭了个脉,同时让她伸出舌头检查着她的舌苔。
舌苔淡白、眼下有些乌青、眼白浑浊……而且她还把到了弱脉,弱脉在按压的时候会感到无力,缺乏跳动的力度,一般会在肾气不足的情况下把到。
唔,再结合她的腰疼。
如果她判断没错的话,陈秀兰应该是由于那啥过度导致的肾气不足,因为年龄比较大了,再加上虚耗过多,所以症状会相对明显。
当然,腰疼也有一点扭伤的原因在,应该是姿势不对,所以……嗯……
病因是知道了,可这该让沈妙怎么说得出口?
姨,你以后别跟姨夫造小孩造得那么频繁?
就算已经绝经了,也不能这么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
即使要放纵,也得找个好一点的姿势?注意身体?
呃,这话多少有点说不出口。
摸了摸鼻子,在脑海里构思了好半天,沈妙才想到一个让彼此不那么尴尬的台阶:“姨,你这是肾不太好,可能是累住了吧,赶明我回去给你开点药,你吃完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别再累着自己就行了。”
瞥见沈妙脸颊上的红,陈秀兰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讪讪地点了点头,“中,那我躺着养几天。”
越和陈秀兰熟悉,沈妙越觉得她“可爱”。
虽然她比自己大了几十岁,是个应该叫她姨姨的长辈,但她的性格和心理,还跟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一般单纯。
或许是因为从小生活得太好,嫁得也很好,她没有吃过太多生活上的苦,因此在跟她聊天时能听到很多她的美好幻想,尽管不切实际却让她十分向往。
尤其是她对自己是真心地好,聊起八卦时的观点,两人的观点也出奇的一致,更让沈妙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陈秀兰是想跟她当婆媳,但沈妙……想跟她当姐妹!
到了中午差不多十二点左右,姚恒回来了。
“欸?妙妙来了?”
姚恒看着心情好像不太好,但在看到沈妙时,眼神里却快速地略过了一丝欣喜。
像是写作业写太久的小孩子,扭头时看到窗台上趴着一只小憩的猫咪,再有什么疲惫感也会瞬间一扫而光。
“今天洗头了没?”
沈妙:……
好吧,他的一张毒嘴巴还是一如既往地欠打。
“洗啦!”沈妙甩了甩头,蓬松的头发里是洗发水淡淡的香味,“昨天晚上洗的,干净着呢。”
放下包,姚恒正准备换鞋时,忽然听到几声叫喊从楼下传来。
“姚恒学长,你就答应她吧~”
“学长,姗姗真的很喜欢你呀~”
陈秀兰家住在六楼,依旧能听清楚那几个女声在叫喊什么。
“谁啊?”
沈妙和陈秀兰异口同声。
姚恒皱着眉,不悦道:“学校里的几个女的,烦死了,跟了我一路。”
懂了,他这是惹上桃花债~
那几个女生不知道姚恒家在几楼,便只好在楼下帮自己的姐妹告白。
要说起来,这些女孩子也是真的很有勇气,丝毫不顾及别人的眼光,当然啦,也是现在时代不同了,要是回到几十年前爸妈那个年代,她们可就要被当成“女流氓”逮走了。
偷偷从窗户往下看一眼,一共有三个女孩,因为住得太高,看不清她们的脸,但瞧着都是白白净净的,梳起的马尾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一直在叫姚恒名字的是两个女孩,而喜欢姚恒的主角则只是守在楼下,眺望着楼上的许多扇窗,希望姚恒能够下来见她一面。
“恒哥,你挺有福气啊,这么多女孩喜欢你呢。”转头看向姚恒,沈妙故意揶揄他道。
“福气?”姚恒白了她一眼,“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姚恒学长~你就答应姗姗吧!”
“姗姗喜欢你好久啦!真的好久好久啦!”
姚恒被她们的声音吵得有点头疼,陈秀兰也跟他说,让他下楼跟那几个女孩子说清楚,大中午的,别让楼里住着的住户跟着看笑话。
重新穿上鞋准备下楼,姚恒出门前,忽然想到了什么。
“帮哥个忙?”转过身,姚恒对沈妙说道。
“行~!”
看在姚恒对自己很好的份儿上,沈妙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要说“挑拨离间”、“棒打鸳鸯”这事儿沈妙多少还算是擅长,等会只要她出马,不愁赶不走她们。
跟着姚恒一起下楼,沈妙见到了那几个跟他同校的女生。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一点没错,三个女生瞧着很是文气,一看就是肚子里有墨水的知识分子,再配上一张张白皙的面孔……戏本子里的祝英台,大抵就像是她们这样吧。
看到姚恒从楼里下来,那两个替姐妹
告白的女生主动迎上前,可在看到他旁边的沈妙时,却倏地收起了脸上的笑意。
不止是她们,那个心仪姚恒的女孩子,在于沈妙对视的一瞬间,也能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一丝失望和落寞。
“学长,你终于下来了,姗姗等了你好久了。”
“这位妹妹是……?”
沈妙只比姚恒小了三个月,按理说她们的年龄都比自己要小,不过沈妙长得比较显小,穿得也……土,所以自然会被当成妹妹。
不过她们说得没错,自己就是姚恒的妹妹啊。
沈妙都想好了,她一会准备扮演一个刁蛮任性的小妹,然后跟她们说自己的哥哥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要再来纠缠他。
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姚恒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她不是什么妹妹,她是我喜欢的人。”
两个女生:???
女主角:???
沈妙:???
哥,你啥意思,不通知我一声就擅自演上了?
沈妙试着想把手抽出来,结果发现被他攥得紧紧的。
沈妙:……
这入戏的速度是不是有点快了?
要不说她和姚恒能这么快处成兄妹呢,快速地与他对视了一眼,沈妙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想要劝退一段爱情,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另外一段爱情让对方知难而退,就算是假的也没关系。
收起了眼神里的惊讶,时刻保持演员素养的沈妙立刻进入到了角色里,顺势挽起了姚恒的手臂:“对,没错,姚恒哥哥也是我喜欢的人。”
第37章 三个人?一点也不挤,刚……
看着他们两人依偎在一起的甜蜜模样,那个喜欢姚恒的女生脸上写满了挫败。
她不理解,自己到底比沈妙差在哪。
论样貌,她不敢说自己毛若天仙,可起码也算得上是漂亮;论身材,她可是她们系里啦啦操的队长;论衣品和审美,她更是比眼前的沈妙高处不少……
姚恒凭什么会看上她,而不是自己?!
沈妙感受到了“姗姗”眼神里的敌意,可她非但没有退缩,反而还十分亲昵地把头靠在了姚恒的肩膀上。
要放在平常,沈妙是最不忍心看到漂亮妹妹伤心了,有漂亮妹妹去跟人告白,她帮忙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用演戏来刺激她?
没办法,谁让她和姚恒的关系更亲近呢,身为妹妹,自然要帮他这个忙。
“她是咱们学校的吗?”
“怎么之前没见过?”
姗姗的两位好姐妹替她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姚恒不急不缓地说道:“妙妙她已经不上学了。”
一听沈妙不上学,两个女生眼里的情绪又变得复杂了几分。
“她是大夫,家里世代都是中医,”将手从沈妙怀里抽出来,又搂在她的肩上,姚恒的语气更加温暖了,“就算不读大学,她在我心里也是最出色的。”
扑通扑通……
好奇怪,当沈妙看着姚恒瞳孔里自己的倒影时,又有了上次那种很奇怪的感觉。
不过这次消失得很快,因为沈妙知道他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现在这么说只是在演戏,真要像上次那样聊天,保不准又要怎么毒舌自己呢。
“怎么之前没听你提起过她?”那女生继续狐疑地问道。
这次,换作沈妙接上了她的话:“单纯谈个恋爱而已,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没必要搞得全天下都知道吧。”
将头又往姚恒怀里凑了凑,她又弱弱地反问道:“姐姐,你不是说喜欢恒哥吗?难道在追他之前,都没了解过他有没有心上人吗?”
为了帮姚恒,沈妙被迫出演了自己最讨厌的性格,这时候要是有水淋到她身上,那收集起来可就是一壶飘香四溢的龙井了!
果然,率先闻到这股茶香的姚恒第一个表示有被“熏”到,即使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略带嫌弃地拉开了和沈妙之间的距离。
沈妙:???
干嘛!想过河还要嫌桥旧吗?
眼神在沈妙和姚恒之间转了数十个来回,那个叫“姗姗”的女孩终于慢步走上前,试探着对他开了口:“学长,我不知道你已经有……,我只是想约你晚上一起看个电影。”
说话时,姗姗完全无视了沈妙的存在。
说是邀请他看电影,不过在沈妙听来,这更像是最后一搏的深情告白,借着看电影来探听姚恒有没有再选择自己的可能性。
沈妙瞥了一眼她伸过来的两张电影票,一红一绿,代表着单数和双数的座位。
泰什么尼?什么……
沈妙还没看清上面手写的电影名,姚恒就决绝地把她的邀请给推了回去,“不用了,我难道回一趟家,今天说好了要带妙妙出去玩,你还是再约别人吧。”
为了不让姗姗再对自己抱什么幻想,在搂着沈妙转身上楼时,他又停下脚步,补充了一句:“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不希望有人来打扰我和妙妙之间的关系,谢谢你,拜托了。”
姚恒拒绝姗姗的话听着是无情了点,不过却让沈妙对他刮目相看。
对嘛,这才是斩断一段桃花最好的处理方式,不要给对方留有任何的幻想。
不像某些渣男,欲拒还迎、婆婆妈妈,又想当表子又要立牌坊。
快走到四楼的时候,姚恒这才松开了搂在沈妙肩膀上的手,蹑手蹑脚地走近楼道的窗户旁悄咪咪往下看,果然看到了姗姗扑在她姐妹怀里痛哭流涕的画面。
而那两个女生也在一边轻声哄着她,一边带着她离开。
“喂,我瞧那姗姗长得挺漂亮的,你真不喜欢人家?”沈妙戳了一下他的手肘,小声问道。
“不喜欢,”姚恒回答得干脆,“谁说长得漂亮就得喜欢人家了。”
姚恒的桃花旺得很,今天来的这个姗姗算是他一众追求者里最主动的,平常在学校的时候,他每天不知道要收到多少封情书,在路上被搭讪多少次。
可是他一个都不喜欢,无关外貌,就是单纯地不喜欢。
见沈妙问了这个问题,姚恒又把话头拽回到了她身上,“当然,我也没有恋丑癖,丑得我也不喜欢,就比如你。”
沈妙:???
“去死啊!你才丑!”
沈妙抬腿就要踢他。
姚恒这人果然是忘恩负义,刚才还佯装跟自己恩爱呢,这会又拿自己开涮!
“早知道不帮你了,让那个女生在楼下缠你一整天!”
“逗你呢逗你呢,”姚恒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像哄小孩子一般哄她道,“咱们妙妙一点都不丑,长得有鼻子有眼的,比那吃人的老猫猴漂亮多了~”
沈妙:……
她到底在期盼什么?她怎么能幻想姚恒的狗嘴里能吐出象牙!
怎么办,好想把他溺死在尿盆里啊!!!
“不过说真的,妙妙,我不喜欢你。”开完玩笑后,姚恒这才借着这比较愉快的气氛说出了实话。
他当然知道陈秀兰邀沈妙来家里玩的目的。
第一次见面他就知道是相亲了,只是没有明说而已。
沈妙并没有感觉被冒犯,随意地耸耸肩:“无所谓啊,反正我也不喜欢你。”
姚恒有些意外:“那你……?”
“没办法,你妈找借口让我来的,”沈妙走近了些,顺势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而且我觉得你这个人贱是贱了点,不过跟你玩得还挺开心,所以就来了。”
整天在医馆给人看病也是无趣,偶尔来市里转转,跟他一起玩也挺好的。
最重要的是,可以随便跟陈秀兰这位“好姐姐”聊八卦,还不会被爷爷教训,简直不要太快乐了好吗?!
趁着这个机会把话给说开后,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想着要是这次相亲不成,陈秀兰还会给自己再找别的女生,姚恒索性跟沈妙商量继续以“相处”地名义接触着,只要她想,随时都可以来找他玩,这样既能让陈秀兰放心,也可以替他挡挡那些桃花。
“那你为啥不想找个对象早点结婚?”沈妙问道。
“没喜欢的。”
姚恒一句话就堵住了她后面要问的问题。
现在可不是从前父母和媒人一介绍就能结婚的年代了,如今崇尚自由恋爱,最讲究相互喜欢、彼此接纳。
靠在栏杆上,沈妙又问:“那你干脆跟恁妈说清楚嘛,没喜欢的,她再怎么急也没用。”
姚恒的唇角往下又耷拉了几分,并没有正面地回答她,“你个小姑娘家,懂啥?”
既然话说开了,楼下的那三个女生也都走了,沈妙便和姚恒继续上楼回家了。
“对了,刚才她要请你看啥电影?泰啥啥的,是啥片?”
“泰坦尼克号,”姚恒反问,“你没听说过?”
沈妙摇摇头。
城里的电影票挺贵的,再加上不怎么往市里来,所以沈妙一般只在放戏的人来村里时,才会和大家伙一起坐在村头看露天电影。
《地道战》、《小兵张嘎》、《少林寺》……一般露天电影播放的都是这些,泰什么尼克号?一听就是国外的片子,她自然是没看过的。
“是爱情片,讲俩人在船上谈恋爱的。”姚恒的概括能力很强,一句话就解释完了。
想着下午在家也没什么事,姚恒便主动提出要带她去看电影,“想看吗?我请你去看?”
“想啊!”话刚说出口,沈妙就有点后悔了,“可是票很贵吧,算了算了,还是不去了。”
“不用咱花钱,有侯哥呢。”
姚恒继续解释说:“侯哥认识电影院里头的人,要是场里没坐满的话,可以安排咱进去。”
姚恒说,他经常跟着侯文涛去蹭电影看,让她不用担心,沈妙这才答应一起去。
也好,两个人去看爱情片确实有点太奇怪了,三个人一起去挺好的。
而且沈妙对侯文涛的印象也很好,多一个大哥陪着,何乐而不为呢?
*
和姚恒一样,侯文涛也很疼爱沈妙这个活泼开朗的小妹。
去看电影之前,还特意让店员带她在自己的商店里拿些爱吃的零食。
“吃爆米花不?”
“吃~”
“奶油味的、巧克力味的还是原味的?”
“奶油味的吧。”
店里有一台摇爆米花的锅,是侯文涛自己亲手做的。
和那种老式的爆米花锅不同,他的爆米花锅是用普通的铝锅改的,所以不需要将锅口封闭,然后等到锅里的压力上来后一脚踢开压力阀。
小火慢点,然后不停地搅拌锅盖上的把手,就能听到锅里那玉米粒爆开时“噼噼啪啪”的声响,甜甜的暖香味能顺着风飘出好远。
“油快用完了,”打开油壶看了一眼后,侯文涛说道,“我去仓库里再倒点。”
姚恒:“那我跟你一块去。”
蹲坐在店员的旁边,沈妙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等着爆米花出锅,一双眼睛只顾着看爆米花锅上的把手了,完全没在意他们俩。
“我能试试吗?”
“可以啊,”店员将位置让了出来,教她怎么搅动把手,“保持一个方向转,对,慢慢的,很好……”
噼噼啪啪!
几分钟的功夫,沈妙就崩好了一锅热乎乎、甜滋滋的奶油味爆米花。
每一颗云朵状的玉米粒都均匀地裹满了奶油,抓起几颗放进嘴里,味道可比那种高压锅崩出来的好吃多啦!
简单地把锅里清洗一番后,沈妙想试试做点巧克力味的,不过这次她没有放玉米粒,而是改换成了大米。
唔,虽然平时吃的崩米花都是原味的,但创新一下的话,味道应该也会更不错吧……
在店员的指导下,沈妙的牛皮纸袋里混合了三四种口味的爆米花,每样一点,颜色各不相同。
等从爆米花锅前站起来时,沈妙才意识到姚恒和侯文涛好像去了很久。
“侯哥?恒哥?你们找到油了吗?”吃着手里的爆米花,沈妙朝仓库的方向走去。
“嗯,找到了。”
快走到门口时,两人这才一前一后地走了出来。
摇了摇手里的油壶,侯文涛下意识用手臂蹭了一下嘴,“放得有点靠里了,找半天才找到。”随后又说:“爆米花做好了?还有啥想吃的没,再拿点。”
“够了够了,”沈妙摇摇头,举起手里两只装得满满登登的袋子,“已经很多啦,拿太多吃不完。”
姚恒用手理了下额前有些凌乱的刘海,说:“那咱们走吧,去晚了电影可就开场了。”
“好。”
离开前,姚恒从沈妙身边经过,去前台拿外套的时候,沈妙忽然发现了一丝异样。
“等一下,你的脖子是咋了?”沈妙指着姚恒脖子上的那一片红道。
伸手帮他把领子往下拉了一点,那一片红从他的下巴直接蔓延到了他的左侧锁骨,像是抓痒时留下的红肿,不过这肿块却是分开的、成片的,好像七八只蚊子叮咬的蚊子包。
“疼吗?”
“不疼,就是有点痒。”
姚恒抿了抿唇,这时候沈妙才发现他的嘴唇好像也有一点红。
“你这是过敏了。”简单检查一番后,沈妙说道,“不严重,抹点过敏药就行。”
奇怪,去仓库一趟,怎么会过敏呢?
稍微又靠近了一点,沈妙在他身上闻到了一丢丢芒果的酸甜味。
沈妙怀疑地看着他,问道:“嗯?你刚才吃芒果了?”
“没啊,”姚恒又用手背蹭了一下嘴,本就红的嘴唇又肿了两分,“可能是刚才喝的果汁里有芒果,我没注意吧。”
“啊,那要不去医院看看吧?万一……”
“不用不用,我就抿了一小口,不碍事。”姚恒连忙紧张地拒绝道,为了转移沈妙的注意力,他生硬地把话茬拽回到了沈妙手里的那袋爆米花上,“咦~这爆米花咋是这颜色?你是把米花扔了,把炭装袋里了?”
“哪有!就是巧克力放得有点多嘛!”
事实证明,不管做什么东西都切忌灵机一动,做得好也就罢了,但做毁的几率更大……
“好了,咱快走吧,要不真来不及了。”
侯文涛稍稍弯下身,主动从沈妙的手里拿过了那两包零食。
可就在他开口说话时,沈妙也从他的口中闻到了一股芒果味,是比姚恒脖子上更浓郁的味道……
周末,电影院里的人很多。
和去村里放露天电影的电影队不同,市里电影院播放的片子都是近两年上映的新片,而是都是彩色电影。
今天一共有四部电影上映,一部是大陆的电影叫《活着》,另外两部是港台的《食神》和《古惑仔》,最后一部就是他们今天要看的《泰坦尼克号》。
来看电影的大多是小年轻,这两年港风正火爆,所以绝大多数是冲着港台的电影来的,年龄稍大一点的则喜欢现实向题材的《活着》,最后选择看《泰坦尼克号》的人就比较少了。
一是因为语言不通,只看字幕太累;二是因为电影时间太久,整整三个小时,很少有人愿意坐这么长时间,放映的时间一长,票价自然也比其他高出了一截。
这样一来,侯文涛不需要怎么费功夫就弄来了三张电影票。
连号的,中间靠后,很好的观影位。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一段时间,侯文涛去和电影院的朋友聊天去了,姚恒也说去买几瓶汽水等会喝,剩下沈妙一个人拎着零食找了个不那么挤的地方站着,等待着电影的开场。
嘶?
好像有什么东西碰了自己一下?
沈妙扭过头时,正巧有个男人从自己身边经过,她便没太在意。
唔,应该是自己的错觉吧。
继续看着海报上关于电影的简介,没过一会,她又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碰自己的腿。
因为她穿着棉裤,所以感觉不太明显,只觉得……
“你在干什么!”
沈妙还没反应,就被身后
一声义正言辞的训斥吓了一跳。
转过身,只见一只手被高举起来,并牢牢地攥住了手腕。被攥着的那只手羞怯地蜷着指头,另外那只钳住他的手则紧紧地保持着严厉的动作,不容他挣脱。
“有手有脚干点什么不好,偷人家小姑娘的东西?!”
一时间,周围立刻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妙的方向。
说话的是个身高近一米九的男人,他穿的外套很休闲,可腰板却挺得笔直,字正腔圆的言辞更是极具威慑力,让人不由得想起学校里严厉的教导主任。
不过男人要比教导主任年轻得多,顶多只比自己大了几岁。
相反,在他高大身形的衬托下,那个一米七出头的男人则显得獐头鼠目,低下头时,恨不得用头上的一顶帽子挡住自己全部的脸。
“同志,快看看自己有没有丢了什么东西?”男人对沈妙说道。
“哦哦,好。”
沈妙放下手里的零食后,赶紧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还好,兜里的九块一毛六分钱没丢,车钥匙也还在。
方才是她大意了,忘了自己是在鱼龙混杂的市里,在外面不像是在村里,不仅要防着被骗,也要提防被偷。
沈妙松了一口气,向男人鞠躬道谢道:“什么没有丢,真是谢谢你啊。”
“那就好。”
听什么这么说,男人这才松开了小偷的手,同时又警告他说:“下不为例,再被我抓到可就要带你在警察局蹲几天了!”
“知,知道了……”
小偷对沈妙小声道了一声对不起,将帽檐压低后,赶紧夹着尾巴跑出了电影院。
抬头看着男人的脸,沈妙发现他不止举止正派,就连长相都是透着一股正气凛然的端正,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
“同志别紧张,我是警察。”
比起刚才,男人的语气稍稍缓和了几分,不过沈妙还是有种被审问的感觉,“一个人来看电影吗?”
难怪声音这么有威慑力。
虽然他没有穿警服,但光凭这铿锵有力的语气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份。
沈妙下意识把头垂低了一些,“跟我哥来了,他们去买东西了,我在这儿等。”
“在公共场合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小心扒手。”
沈妙不敢看他的眼,分明自己是受害者,可她总有种犯错后被教导主任抓包的错觉:“嗯嗯,我知道了,谢谢啊……”
小偷走后,电影院的大厅又恢复到了之前的状态,简单叮嘱她两句后,男人便离开了。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十分钟时,姚恒和侯文涛又一前一后地回来了。
沈妙把刚才的事说给了他们听,他们都表示自责,自责没有一个人留下来陪在她身边,不过还好,碰到了正义的警察同志,这才没有丢东西。
电影开场了。
进入放映厅时,里面只坐了一半的人,来到电影票上的位置后,姚恒和侯文涛还想上次去逛庙会一样,一左一右地坐在了她两边。
一个人怀里放着零食,一个人手里端着汽水,沈妙则像是小公主一样随意地享受着他们的投喂。
这是沈妙第一次在市里看电影,也是她第一次看外国片。
实话实说,这确实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
她从来没想到,原来男女之间的爱情也可以这么地震撼!
一开始的一个小时还没觉得有什么好看的,看到中间才发现男女主角的爱情是那么短暂而甜蜜,到后半段的时候,更是跟着女主角一起哭出了声。
“呜呜,呜呜……”
沈妙也不想哭的,可眼泪偏偏控制不住地往外流,想用纸去擦,可眼泪却是越擦越多。
从男主角死后哭到片尾曲,沈妙哭得眼睛都有点疼了,仰起头像靠在椅背上缓一缓,却被搭在上面的手给硌了一下。
嘶……
沈妙只压了一下,放在椅背上的手就立刻撤走了。
可她却觉得有点怪怪的,因为她的脖子感觉到的不是一只手,而是两只,并且那两只手……好像还是紧紧握在一起的状态。
第38章 她打,他捶,俩人插翅难……
沈妙的注意力一直在电影情节里,完全没有意识到有哪里不对劲,倒是有一只手在松开时顺势揉了揉她的头。
“好了,别哭了。”
姚恒把她的那瓶汽水递给她,“你又不评奖,人家女主角哭得都没你这么起劲儿。”
“哼,你连个对象都没有,就算说了你也不懂。”沈妙戳了他一眼,接过汽水后赌气地猛喝了一大口。
在沈妙说出“对象”两个字时,姚恒并没有反驳,只是他的目光下意识地穿过她看向了侯文涛,紧接着又像是碰到了什么灼热的东西,急忙挪到了别处。
从来没谈过恋爱的沈妙,此时还不明白姚恒为什么躲避,更没看出他眼神里的情绪代表着什么。
过了好大一会,她才逐渐反应过来,不怀好意地坏笑道:“哦~我懂了~”
“你懂什么了?”
那一刻,姚恒害怕极了,更加回避着她的目光。
是啊,沈妙她那么聪明,怎么会看不出来呢?更何况刚在他们在背地里的动作,都被她发现了,还有在仓库时、在等电影开场之前……
唉,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终究是被她给看出来了。
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他红得发胀的脸,沈妙毫不犹豫地刺破了他的秘密:“什么不想谈恋爱啊,其实你也很想找个对象对不对?还说我爱哭呢,刚才看电影你是不是也偷偷抹泪来着?”
姚恒:……
好吧,看来还是自己高估了沈妙的洞察力。
在很多方面,她确实很聪明没错,但是在感情方面,她简直就是个白痴,半点蛛丝马迹都看不出来啊!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捧着两兜零食吃了三个小时,沈妙早就吃饱了,本想着看完电影后直接回家的,但他们还是非要带她去吃饭不可。
等到吃完晚饭,时间都快到九点了。
入了冬后,天黑得本来就早,再加上马路上的行人不多,就显得更加清冷了。
侯文涛还要去店里理货、算账,所以把他们送到楼下就走了。
“我送你回去吧。”见沈妙在给那辆大二八开锁,姚恒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家。
沈妙:“不用了,村外的路灯关得早,你这一来一回的不安全。”
“没事儿,”姚恒把她手里的锁拿过来后,又把车给锁上了,“俺家有辆摩托车,我骑摩托车送你快,来回顶多几十分钟。”
说完,他就让沈妙在楼下等着,自己上楼拿钥匙去了。
姚恒这一趟上楼去了好久,沈妙在楼下等了快十分钟都没见他下来。
抬头看了好几眼楼道的窗户,见靠近六楼的那一层一直是黑的,于是沈妙便上楼准备去找他。
咚!
还没走到五楼,就听到从楼上传来的一声闷响。
他们住的楼是一层两户,声音从哪家传出的都有可能,但直觉告诉沈妙,这声不太好的动静是从姚恒家出来的。
再往上走了半层,沈妙看到了坐在台阶上的姚恒。
从家里传出的动静让他不敢进门,只能像小时候那样捂起耳朵躲在家门口,期盼着里面那场暴风雨能够早点结束。
此时此刻的姚恒,没有了平日里的阳光开朗,就像是一只雨夜里被抛弃的小狗,蜷缩在寒冷街道的一隅瑟瑟发抖。
“嗯……你……呢?!”
“我……这么……离!”
墙壁的隔音很好,沈妙只能勉强听到断断续续的几个字。
是姚恒他爸回来了,听起来,好像是在和陈秀兰吵架。
不,不对,不止是吵架,好像他们之间还动了手。
咚!
又是一声响,是什么重物砸在墙上的声
音。紧接着,女人抓狂的音调就压过了男人歇斯底里的气势,占据了这场冲突的高位。
这不是单方面的家暴,而是一次势均力敌的互殴,一次东风压倒西风、西风盖过东风的博弈,正因为实力相当,所以难以决定输赢,分不出胜负高低。
稍稍抬起头,姚恒在看到沈妙时,比起失望和难受,他瞳孔里更多的是想要闪躲。
家丑不可外扬,他也不想让沈妙看到这一幕,可此时此刻,他无处可逃……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屋里的声音此起彼伏,她一个外人听得都不舒服,更别说是姚恒了,于是她主动上前拉着他的手臂,想把他从家门口带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从楼上下来后,姚恒仰起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似是想把心里的负面情绪全都倾吐出来。
他们没有走得太远,而是买了两瓶热牛奶后找了处安静的地方坐下。
寒风吹得比刚才更冷了,让姚恒不禁打了个寒颤随后扯起了衣领。
“现在你应该知道,我妈为什么想我早点结婚了吧。”
姚恒的语气平淡,两只手捧着温热的玻璃瓶,脸上的笑容微微苦涩。
姚恒平日里元气满满、活力四射,并不是因为真的快乐,不过是不希望被人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不想被人同情罢了。
但是此刻,在沈妙撞破他家的情况后,他还是决定向她坦白。
他从小就是人人羡慕的孩子,父亲疼、母亲爱,家境优渥、无忧无虑,可没有人知道,他们家其实就是个充满硝烟的战场,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一场惊天动地的冲突。
姚恒的父母很爱他,可唯独就是不爱彼此,就像是两个被迫生活在一起的仇人一样,怎么看彼此都不顺眼,两句话不投机就要跟对方动手。
他们倒是打得爽了,被夹在其中的姚恒却要透不过气来了。
一边是把自己捧在手里的父亲,从小就满足他所有的要求,在他小时候生病时,会守在床边一整夜寸步不离。
一边是把自己含在口中的母亲,将她所有的爱和关心都倾注在了自己身上,在他成长之路的每一步,她都不曾缺席。
帮谁?劝谁?
手心手背都是肉,让姚恒根本就做不出决定。
小时候他不懂事,觉得一定是一方做错了才会惹得另外一方生气,所以他会主动拉架,会跪在父母中间求他们能够停手,希望能够解决矛盾,以后好好地过日子。
可后来姚恒发现,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他们只是单纯的性格不合。
有时候可能他爸随口嘀咕一句菜炒得咸了,他妈就会气得拍桌子;有时候可能他妈抱怨一句家里的地砖铺得不平,他爸就会觉得她意有所指,然后暴跳如雷。
总之,他们其实谁都没有错,真要有错那就是结婚生下了自己,然后被迫和彼此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相互折磨。
姚恒累了,实在不想再看他们吵架了,所以宁愿在门口坐着等,也不想再进去做无谓的劝架。
“既然这样,那他们……”
沈妙本想问“他们为什么不离婚”,可下一秒她就自己想出了原因。
不离婚还能为了什么,当时是为了姚恒。
即使如今离婚不再是什么丢脸的事,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还是影响很大的,好多家庭不都是为了孩子才一直将就着过下去的吗?
姚恒喝了一口快凉了的牛奶,低头苦笑道:“所以我妈想让我早点谈恋爱结婚,因为她说,只要我成了家她的任务就完成了,就可以解放了。呵,真不知道是谁给她布置的任务。”
不过现在比起他小的时候好多了,如今他爸会跟着公司一起跑车,经常不在家,见面少了家里的火药味自然也就变淡了。
“但是你妈也是真的关心你,”沈妙今天刚和陈秀兰聊过,所以便替陈秀兰向他解释道,“虽然急是急了点,但她希望你能过得比她幸福,不要像她一样结了婚一地鸡毛。”
品着嘴里的那一口牛奶,沈妙原本还想要劝他想开一点了,可话到了嘴边,倏地感觉有点不太对劲。
今天她给陈秀兰把脉做检查的时候,她应该像是经常被“滋润”的才对,他爸要是跟他妈感情不好的话,为什么会做那些事呢?话又说回来,假如他爸经常不在家,又会是……
哦不,不会是这样的吧……
见沈妙出神地盯着地面,脸色也有了些许变化,姚恒疑惑地抬起手在她面前晃晃:“在想什么呢?”
沈妙尴尬地摇头道:“没,没什么。”
她好像明白了,明白到底为什么他们夫妻俩的关系会这么不好,可是即使是猜到了原因,沈妙也不敢把心里的猜想直接告诉他:
哥啊,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妈给你爸戴了绿帽子,一个不服、一个不忿,所以他们才会经常互殴呢?
第39章 干啥啥不行,添乱第一名……
那天之后,沈妙有将近小半个月没有去姚恒家,说要给她送的药也是托沈山生进城时顺路给捎去的。
原因无他,主要是怕她尴尬。
姚恒说,每次他们大打出手身上都会挂彩,青了鼻子、红了眼睛是常有的事,这几年好多了,兴许是年龄大了,惜命,早些年他小时候,经常头破血流地一起去医院。
既然听说了陈秀兰的苦,就不必再拿到明面上了,索性就当做不知道这事儿。
陈秀兰性格和自己一样,都是个要强的人,想来她也不愿意让沈妙知道自己这一摊子事。
不过就算见不到面,陈秀兰也没断了和沈妙的联系,在家只要是闲了就给沈妙打个电话聊聊家常,经常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
说说东家长,谈谈西家短,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
“对了,下礼拜三你有事某?”方才和沈妙聊得太投机了,快要挂电话的时候,才想起儿子交代自己的事,“小恒让你去他学校找他玩,说是学校有个啥活动。”
再过一个多月就过年了,听说前段时间姚恒又是期末考试、又要写什么论文,连周末都不怎么回家。既然现在约自己去学校玩,想来是应该忙完了吧。
“中啊,那我到时候去找他玩。”
许久没见姚恒,还真有点怪想他的,想扯一扯他那张十分欠揍的嘴巴。
陈秀兰:“那到时候让文涛骑摩托接你去吧,怪远的,也省得你自己蹬自行车了。”
“好~”
侯文涛一起去,沈妙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他们的关系可是比亲兄弟都要好的。
现在总流行说什么“代沟”,说不同的年龄之间有“代沟”,可沈妙却瞧着他们俩好得很,十来岁的年龄差完全不能成为拉开他们距离的“沟”。
沈妙跟陈秀兰在电话里定好了,让侯文涛礼拜三早上九点来接自己,结果礼拜三早上还没到八点半,侯文涛的摩托车就停在了沈妙的家门口。
沈妙才刚进洗手间刷牙,见侯文涛提前半个多小时到了,赶忙加快了洗漱的速度。
认识这么久,他们早就处成兄妹了,所以在来到沈妙家后侯文涛也一点不拘谨,在等她的时候,主动同院子里正在打太极的沈万山打起了招呼。
“爷,我瞧您这太极拳打得好啊,下盘怪稳的。”
“嗯?行家啊,你也练过?”
“不不不,我哪算啥行家,就是偶尔练几招,动作都做得不标准呢。”
“那跟着我打两圈,我帮你看看?”
“中阿,那我站你后头,你带着我。”
“好,那咱从头开始。”
看着侯文涛跟着爷爷在院子里打太极,沈妙的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了一抹笑意。
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是那种很
沉稳的性子,可随着她了解姚恒越多,越能在他身上看到姚恒的一些特点。
按理说,姚恒是他从小陪着长大的,姚恒应该会受到侯文涛的影响才对,可他们偏偏是反过来的。
可能是姚恒这颗“小太阳”太明媚了吧,以至于捧着他的人手心都会留有他的温度。
“侯哥,我收拾好了,咱走吧。”沈妙挎上包后,快步从屋里跑了出来。
包里有她昨天煎得几张饼,还有一盒小菜,这样中午饿了随时都能拿出来吃,再下面是给陈秀兰开的一些滋阴养身的药,其中加了几味补血的成分,尤其对女人好。
还有最最下面的那只小包包,里面装着她亲手做的几只香囊。
一只红色的,两只蓝色的。红的那只给陈秀兰,另外两只蓝的给姚恒和侯文涛。
每次去市里找他们,都是他们在像对待小公主一样照顾自己,沈妙自然也希望给他们带一些礼物,太贵的礼物她买不起,便做了几个代表自己心意的香囊。
香囊里装得是一些安神驱邪的草药,时不时拿出来闻一闻可以帮助放松精神。
坐上摩托车时,沈妙见侯文涛上衣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便问道:“侯哥,你兜里装得啥?要不放我包里吧,要不路上该掉了。”
“行。”
说着,侯文涛就从口袋里摸出两只包着塑封包装的娃娃。
这是侯文涛上次进货时让姚恒他爸从南方带的,是机器猫的造型,肚子上的口袋是可以按下去的,按下去的时候机器猫的眼睛就会切换到不同的眼神。
“给你和小恒的,你俩一人一个。”
沈妙隔着塑封包装按着娃娃上的按钮,看着机器猫的眼神从微笑变成花心,又从花心变成坏笑,不禁笑出了声,“谢谢侯哥~”
两只娃娃的颜色有点不一样,所以沈妙没有打开,等着拿到学校后让姚恒先挑。
这样的塑料娃娃,应该是小孩子会喜欢的玩具吧,看来侯文涛的眼里,是把他们都当成小孩子了~
姚恒的学校在豫市的北边,算是豫省之内最顶尖的大学了。
骑着摩托开了快一个小时,这才看到了豫市大学的大门。
今天是学校的开放日,看门口摆放的几副海报,应该是想在大学生放假之前宣扬一波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
在学校开办安全活动的同时,也允许学校里的学生带着亲属朋友在校园内观光浏览,这样也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安全防范知识。
姚恒身为优秀学生干部,又是成绩优秀的尖子生,要在安全宣传大会上进行演讲。
宣传会就快开始了,来到大礼堂听讲的人不少,大家都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寻找着座位。
姚恒提前跟学弟们打好了招呼,所以沈妙和侯文涛来时,直接坐在了中间靠前的位置。
礼堂上放了一张长桌,坐着今天应邀参加的各位嘉宾。
坐在上面的校领导正在翻看着一会要用到的稿子,比起需要提前打草稿的领导,那些受邀宣传安全教育的医生、警察和消防队员,则在准备着一会要用到的各种道具。
“侯哥~妙妙~”
后台的方向,穿着板正的姚恒掂起脚尖,卖力地挥着手里的演讲稿跟他们打招呼。
“恒哥~!”
沈妙也从座位上站起来,朝姚恒也招了招手。
大会快要开始了,台上的人都各自忙着自己手头上的事,却有一双眼睛,在沈妙同姚恒嬉笑着相互致意的时候,看向了台下的方向。
那人的位置和姚恒在同一条线上,只要沈妙的目光稍稍往左移动一点,就能看到他的警徽和放在桌子上的警帽。
事实上,沈妙也确实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他。
他?他!他是那天在电影院抓小偷的那个警察?!
男人穿了一身深藏蓝色的警服,站在长桌靠近中间的位置,刚才他正弯着腰跟几名志愿者谈论正事,可当他直起身子时,高大宽厚的身型立马就引来了沈妙的目光。
果然,比起寻常的外套,还是这身板正的警服更符合他的气质。
让人一眼看过去,就确信他绝对是一个“好人”,而且不敢生出半点不好的念头,因为会被他如鹰般锐利的眼神立刻发现。
沈妙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沈妙,并且认出了她。
微微抬了下唇角,勉强算是打了个招呼。
不知怎地,将手放下后的沈妙莫名有些紧张,有种在学校外面犯了错被教导主任救下后,又好死不死地在学校里迎面碰到他一样。
嘶,后背有点凉……
差不多十分钟后,安全宣讲会正式开始了。
一开始是学生的开场介绍,然后就是姚恒有关安全主题的演讲,以及学校领导对假期安全的强调。
都是一些很干巴巴的话,听起来挺枯燥的,没多大一会的功夫沈妙就有些昏昏欲睡了,一直等到消防员和医生陆续端着“道具”上台,沉闷的气氛才逐渐活跃了起来。
消防员向大家示范了如何使用灭火器,还有家里不小心着火时的应对方法;医生则用担架上的假人,演示着如果受伤后该怎么包扎,和溺水后的抢救方式。
他们用很生动的方法,把这些安全知识传授了出来,听起来确实要比学校老师“假大空”的倡导要有趣。
“……接下来,有请骆嘉麟副局长来为我们演示一些基础的防身术。”
随着主持人一番简单的介绍,男人这才沉稳地从座位上站起了身。
副局长?骆嘉麟?这应该就是他的名字。
消防员讲解灭火,医生演示急救,刚才关于家庭安全和外出安全,另一位警察同志已经简单讲解过了,不过为了保持宣讲的趣味性,所以也安排了有关的示范。
“各位同学们好。”
离开桌子走向台上空旷的地方,骆嘉麟一边说一边解开了外套的扣子,同时,负责配合他的志愿者也在手臂和身上固定好了护具。
“下面我来教几个大家平常可能会用到的防身技巧。当然了,学归学,不过我还是希望大家以后都没有机会用到。”
说话时,他挽起了衬衫的袖子,一时间,沈妙好像听到了许多小声的“哇”,还有倒吸气的动静。
不止是那些女学生春心萌动,有那么一瞬间,沈妙的瞳孔也跟着放大了些许。
骆嘉麟的身材很好,一米九的高个子配上一身薄肌,简直就像是一个行走的衣架子,而且他长得也是正气凛然,稍显成熟的五官,是属于那种越看越有味道的类型。
尤其是当他握紧拳头时,手臂上微微浮起的血管,还有衬衫下若隐若现的肌肉轮廓……简直就是“阳刚”这两个字幻化成的人。
“我们先想象一下这样的场合:在人多的地方,有人想趁乱从你的口袋里偷钱。”
“这时候你应该怎么办?”
沈妙:???
点我呢?是不是点我?!
一说偷钱,沈妙立刻就想到了那天在电影院发生的事。
同样的,骆嘉麟在举出这个例子的时候,扫视的目光也下意识地略过了沈妙一眼。
“首先,我们在不确定对方是否携带凶器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硬碰硬;其次,应该拉开和对方的距离……”
骆嘉麟先是告诉大家最好的应对策略,随后就开始了在逼不得已情况下的示范:“……假如对方想要攻击你,手里有东西的话可以把东西朝他丢过去,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这样。”
“啊!!”
与他一起演示的人做好了准备,但很明显没有做足准备,还没等骆嘉麟说完话,他的膝盖就被踢了一脚。
不止是志愿者,台下的观众大多也没看清楚。这一脚踢得飞快,像是在拍电影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落在了他的膝盖处。
有护具保护着并不算很疼,但他还是差点一个踉跄摔在地上。
“抱歉抱歉,我以为你准备好了。”骆嘉麟及时拉住了他,同时向他道歉道。
“没没没,我的问题。”
等到和他搭档的志愿者准备好后,骆嘉麟便往下继续讲解。
先是遇到小偷,然后是遇到歹徒,最后是遇到色狼……总之,骆嘉麟把遇到所有坏人的情况都做了一遍防身示范,仿佛在学生们出了学校之后就会掉进狼窟,会有各种各样的坏人对他们虎视眈眈。
从踢膝盖到掰指头,从插眼珠到过肩摔,骆嘉麟把比较实用的二十四招防身术都示范了一遍。
不知道别人学得怎么样,不过沈妙倒是学到了不少,尤其是那招过肩摔,确实够实用,真要是碰到身高悬殊的坏人一定用得上!
临近中午十二点,安全宣讲会终于结束了。
从大礼堂出来后,三人在后面的教学楼碰了面。
下午音乐系那边还有文艺汇演,所以姚恒说中午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等看完文艺汇演再一起回家。
沈妙是第一次来大学,高大的教学楼、宽阔的操场,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很新奇。
想着这会儿食堂的人正多,姚恒就带她先在学校里逛逛,错开时间再去吃饭,还好沈妙来时带了煎饼和小菜,可以在逛校园的时候暂时垫垫肚子。
光吃煎饼有点干,于是侯文涛便让他们先逛着,自己去找个超市买点水。
“我今天演讲得怎么样?”
“凑合吧,除了有点做作,别的都挺好。”
“那不叫做作,那叫抑扬顿挫,演讲都是要这样的。”
“切~哪有眼睛和眉毛都跟着顿挫的?你那就是做作。”
和姚恒认识得久了,沈妙的这一张小嘴也变辣了不少,从前只会被他怼,现在也知道要怼回去了。
姚恒说不过她,就整小学生抢东西那一出,把沈妙放在一旁的包抢了过来,“你这包里装了什么啊?鼓鼓囊囊的。”
“给恁妈的药啊,还有……哎,你轻点,包有点不结实。”
姚恒幼稚得很,见连在包上的带子很长,便像玩大摆锤一样甩着沈妙的包。
啪!
还没等沈妙把话说完,包带便在甩到最高处的那一秒倏地断开了。
包,连带着包里的东西,像天女散花一样在半空中分开,过了几秒钟又像雨点一样“啪啪啪”地落在了地上和旁边的草地上。
“哎呀,都跟你说过不结实了。”沈妙抬起手在姚恒的肩膀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
“我也没想到这么不结实……”看了眼手里的包带,姚恒尴尬地抿了抿唇,“对不起,下午回去了我再给你买个新的。”
沈妙也没跟他计较,还好药材包得结实,掉出来的时候没有散开,几只香囊沾上的灰拍拍也就干净了。
“不用,反正也该扔了,坏了就坏了吧。”
把掉在地上的东西都捡起来,检查一番后,沈妙发现少了一样。
“有啥摔坏了?”
“没,”沈妙继续翻找着,又看附近的地上有没有,“侯哥给咱买的机器猫玩具少了一个。”
原本包里的塑封包装是两个的,现在只剩下一个了。
不用想,肯定是刚才甩出去的时候不知道掉到哪了。
刚才药包是掉在草地上了,循着草地的方向看去,沈妙果然找到了另外一只玩具。
阳光照在塑封的包装上反射着明亮的光,此时此刻,那只机器猫玩具正静静地躺在冰面上,巧的是,机器猫那张微笑的脸正好对着他们的方向。
还好湖面结了冰,要是真的掉进水里怕是早就飘走拿不回来了。
“你要干嘛?”
见姚恒朝冰面伸出了脚,沈妙赶紧拉他回来。
姚恒:“没事儿,这冰厚得很,我去把它拿回来。”
今年温度低,月初学校里的湖就开始结冰了,刚才他用脚踩上去试了试,冰面没有开裂,人在上面走应该不成问题。
玩具掉得不远,距离湖边有大概四五米远,折腾人来帮忙太麻烦,自己走过去就能捡回来了。
看姚恒又想伸脚下去,沈妙再次拉住他,“算了算了,还是我去吧。”
女孩子体重轻,踩在冰面上的压力没那么大,更安全一点。
“没事,我……”
“哎呀!听我的!”沈妙坚持道。
说完,她便提着裤腿轻轻地踩在了冰面上。
冰面比她想象中要结实,踩在上面很稳,于是她滑着步子朝那玩具靠近了一点,等到距离差不多后便用手里的树枝把它往自己这边拨动。
“快了快了,再过来一点。”
眼瞅着岸边的姚恒快用树枝碰到玩具了,结果沈妙在转身时稍稍弯了下腰,当她的重心朝着左脚压过来时,脚下的冰面瞬间破了个洞。
啪!
扑通……
当沈妙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她慌忙地想要把脚从冰水里抽出来,可另外一只脚也快速陷进了冰窟窿里。
紧接着便是一股刺骨的寒意从脚蔓延到小腿,然后是全身……
“妙妙!”
学校的人工湖只有两米多深,但对于只有一米七出头的沈妙来说还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冬天,接近零度的水瞬间穿过她的棉袄刺痛着她的皮肉。
还好沈妙反应够快,用两只手臂及时扒住了冰面,这才没有完全掉下去。
看到沈妙落水,吓得姚恒脸色都变了,也不管什么三七二十一,丢掉刚捞上来的玩具就朝着沈妙跑了过来。
紧接着下一秒,原本结冰的湖面就又多出了一个冰窟窿……
“妙,妙妙!”
说是来救自己的,可姚恒沉得速度比自己还要快,并且看样子,他好像并不会游泳,只会用双手不停在冰面上扑腾。
“妙,救,救命?!救命啊!”
姚恒的大脑反应速度明显没有跟上他的下意识。
等到他开始呛水,开始被刺骨的温度麻痹手脚时,才反应过来自己并不会水。
“你别乱动!别动!”
“救……救救……!”
沈妙倒是会游泳,但这水的温度实在是太凉了,再加上她也没有做热身,生怕动作太大会让手脚抽筋。
她现在是自身难保,只能靠声音让姚恒冷静下来。
扑通!扑通!
手臂在水面上溅起了一朵又一朵的水花,被吓到的姚恒根本听不到沈妙的引导声,只能胡乱地蹬着腿,试图从水里抓到什么可以依靠的东西。
靠又靠不近,帮又帮不了……此时此刻,沈妙的身体是冰冷的,脑瓜子却是恼火的,恨不得抄起一块冰把胡乱扑腾的姚恒给敲晕。
眼看着姚恒的体力消耗速度过快,扑腾起来的水花越来越小,也没力气喊叫了,沈妙只好仰起头大叫着求救:
“救命!救命啊!有人落水了!谁来救救我们啊!”
冬天的湖水实在是刺骨,再加上姚恒在挣扎的时候消耗了太多力气,还没等到人赶来,他就逐渐开始沉底。
沈妙:……
你个鳖孙可真是个缺心眼!真是的,明知道自己不会游泳还下来添什么乱?!
第40章 请你别这样
“小恒!”
还好侯文涛离开不远,买水回来的路上听到沈妙的呼救声,赶忙加快脚步冲了过来。
一个箭步冲到人工湖旁,看到姚恒已经沉下去时,水面冒起了“咕嘟咕嘟”的泡泡,他也顾不得脱衣服、脱鞋了,丢掉手里的水瓶后一个猛子就扎了下去。
扑通!
侯文涛跳进湖里时溅起了一个巨大的水花,用力地拽着姚恒的衣服将他从水里托举起来,如同一只粗犷的巨人捞着一只孱弱的小兽。
被冰冷的湖水冻得时间有点长,又急得呛了几口水,
姚恒已经失去了意识。仰头靠在侯文涛的肩膀上,脸上的红润也被冻得惨白。
听到有人落水,越来越多的人也从各处跑过来帮忙。
“来人帮忙啊!有人落水了!”
“救生圈!快找救生圈!”
“校医室呢?赶紧去校医室叫校医!”
没一会的功夫,湖边就聚集了几十号人,能帮忙的人急着脱衣服下水,帮不上忙的人则在到处喊人找东西。
很快,在四五个人的帮助下,姚恒和侯文涛终于被捞上了岸,只剩下沈妙还独自困在更靠里的冰面下。
姚恒是刚踩在冰面上就掉下去了,距离岸边不过一两米的距离,而沈妙是走出几米后才掉下去的。
同样是冰窟窿,沈妙周围还有一圈的冰没有碎,冻结的湖面宛如一个“回”字,就这么把沈妙留在了中间的小“口”中。
沈妙被困的位置不太好营救。
现在看来,冰面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结实,要想走过去救她的话,大概率也会像她那样不小心掉下去,所以最好还是把她身前的冰给碎开,或者是用绳子套在她身上,把她从冰窟窿里拽出来。
“绳子?找根长点的绳子!”
“先用拖把把冰砸碎,快去拿个拖把来。”
“没用,用铁锨,铁锨砸得快!”
“铁锨呢?去找找清洁工用的铁锨放在哪了。”
还好沈妙会游泳,尽管浸在水里的下半身冷得快要失去知觉,但还是靠着撑在冰面上的手,让身子不继续沉下去。
沈妙很冷静,她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保持镇定才能减少身体热量的损耗,才能够坚持到岸上的众人来救自己。
等等,只要再等一会,等到冰面被敲碎,自己就能获救了。
看着众人在岸上为营救自己而着急,沈妙的脑海里倏地浮现出了电影《泰坦尼克号》里的画面:
当泰坦尼克号沉没后,杰克和萝丝就是这么在冰冷的海水里等待救援的。
可惜,她不是娇贵的萝丝,刚才和自己一起掉下水的人也不是杰克。
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出神地扫视着岸边那些敲击着冰块的人,沈妙的耳边跟着响起了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不知是再次被电影里的情节感动,还是被众人感动,她的鼻子莫名有点酸……
“让开!让一下!”
忽然间,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人群中走到了前面来。
看到大家在用拖把敲打着冰面,半天也只是碎了一点点后,他没有丝毫犹豫,脱掉身上的外套后,随手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便跳进了水里。
“别害怕,稳住!”
骆嘉麟的声音犹如一道划过长空的火焰,径直地刺入到这层寒冷之中。
听着他中气十足的声音,连带着自己身体里的血液也稍稍加快了流速。
咚!咚!
抄起手里的石头一下下地敲打在冻结的冰面上,即使不能每一下都把冰敲得粉碎,也能留下一片逐渐迸裂的白纹。
当骆嘉麟在向自己靠近时,沈妙脑海里的画面又产生了变化。
此时,她不再是泡在海水里的杰克,他也不是柔弱不能自理的杰克。他们也不是在浪漫的爱情片里,而是热血的爱国片。
骆嘉麟就是那英勇无畏的董存瑞,而自己则是他付出一切乃至生命也要靠近的“碉堡”……
唔,虽然这样的画面有点过于“红”,但谁让他的声音那么板正,朝自己靠近时的表情又那么坚决呢?
要不是知道他是来救自己的,单看他那坚定的表情,沈妙真害怕他会把自己当成“碉堡”给一下干掉。
一下,两下,三下……
白纹逐渐蔓延到了一起,随着又是一记猛烈的砸击,冰面碎裂后瞬间激起了一片水花。
丢掉手里的石块,紧接着下一秒,骆嘉麟就稳稳地拉住了沈妙的手腕,随后他又像演示过肩摔那般稍稍一用力……沈妙便水灵灵地被拽了过去。
不过和示范过肩摔不同的是,沈妙没有撞在他的后背,而是一头栽进了他的怀里。
刺骨的湖水并没有让他的体温降低,隔着那件衬衫触碰时,沈妙甚至能感觉到他依旧温热的体温。
或许担心沈妙在水中泡得太久消耗太多体力,骆嘉麟用双手稳稳地扣在她的腰上,努力将她从水中托举起来,尽量让她离开水面。
“慢点,慢一点。”
“好好好,我拉住她了,你松手吧。”
很快,在岸边众人的合力帮助下,沈妙也被从水里救了出来。
“要不要紧啊?”
“怎么样?身上有没有哪里受伤?”
“热水热水,对,来先喝一口热水暖暖!”
就在几名女学生在为沈妙披上衣服的同时,几米之外的空地上,也传来了几声吐呛的声音。
姚恒被从水里捞起来时已经昏迷了,在大家忙着救沈妙时,在等着校医赶来之前,在今天安全宣讲会上的几名医生正在对他进行急救。
只是因为湖边的场面太过混乱,所以盖过了医生们口中“一二三四五,呼吸;一二三四五,呼吸”的心肺复苏术的抢救声。
“咳咳!咳!咳咳!”
还好,姚恒呛水的时间不长,经过医生们的一番抢救,总算帮他把卡在气管里的水都吐了出来。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刚刚“死”过一次的姚恒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失神的目光扫视着在场围观的人,他只觉得自己大脑一片空白,最后的记忆便是自己掉进水里被湖水淹没的那一刻。
“小恒,小恒你好点没?”
将姚恒护在怀里,侯文涛紧张地用手在他眼前摇晃,确认他是醒着的,“看看我,能看到我是谁吗?”
“哥,侯哥……”
随着呼吸声逐渐平复,姚恒的意识也跟着变得清醒起来。
冷,好冷。
他的手脚都是疼得很,刚才被医生抢救时猛力按压的胸口更是疼得要命,准确的说,他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是好的。
“没事没事,已经没事了。”将姚恒护在怀里,侯文涛的眼里满是心疼。
侯文涛把自己披着的衣服也盖在了他的身上,同时不停地搓着他的手哈气,给他取暖。
看姚恒难受,侯文涛也不忍心责备他太狠,只能尽力克制着自己的语气:“你和妙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会掉进水里?!”
侯文涛这么一提,姚恒才想起那只还没拆封的塑料娃娃。
急忙想要起身去寻找,结果刚坐起来,他就在站满了人的草坪上看到了那只反着光的塑封袋。
那只微笑着的机器猫,此时此刻正在一群人之中被忽视着。
“它。”指着机器猫的方向,姚恒怯怯地回答说,“我不小心给丢湖里了。”
“你是傻子吗?!”侯文涛一个没忍住,厉声训斥他道,“为了个玩具,你连命都不要了啊!”
抬起头定定地望了他半天,开口时,姚恒的眼眶倏地一下就湿润了,“因为是你送的。”
因为是侯文涛送的,所以他必须要找回来,更何况还是差点被自己给弄丢的。
从小到大,侯文涛送自己的东西他都珍而重之地收着,这次也是。
看着
姚恒那委屈的模样,侯文涛的心口似是被狠狠地揪了一下,随后紧紧地将他抱在怀里,庆幸着自己没有失去他,也在感激着老天爷送给了自己这一颗难得的真心……
“喂,喂?你怎么样了?”
十几米外,医生也在为沈妙检查着身体情况。
“啊?你说什么?”
“你有哪里不舒服吗?”医生再次问道。
“没,没有啊。”
下意识地把盖在身上的毯子捂得严实一些,沈妙又扭过头看向了侯文涛和姚恒的方向。
她确实没什么事,就是被冻得有点冷了而已。
可她的反应却让医生很不放心,于是又换了个女医生向她问道:“你是不是扭到脖子了?还是脖子很疼?”
沈妙:“也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头一直是歪着的?”
歪着?
沈妙:……
女医生这么一提醒,沈妙才意识到自己的注意力一直在那边的姚恒和侯文涛身上。
其实也不能怪她不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因为她也是刚刚才发现,自己之前一直守在一个巨大的瓜田旁并且还浑然不知:
姚恒和侯文涛,他们俩之间有情况!!!
认识他们这么久,自己竟然今天才发现!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除了自己之外,周围都没什么人去吃他们俩的瓜呢?
自己只是落水弄湿了衣服而已,那边的情况,可是浓情蜜意地两个男人正在迸发着火花哎?!
*
“恒哥,你是不是跟侯哥他……”
沈妙这肚子里向来是憋不住事的。
在学校里的时候不敢问,跟着他回到家后,她第一时间就把心中的疑问给说了出来。
坐在被窝里的姚恒,前一秒还困得睁不开眼,下一秒眼珠子就瞪得跟铜铃一样。慌忙地坐起身看向门外,生怕她的话会被厨房里的母亲听到。
不用开口回答,单凭他的反应,沈妙就猜到答案了。
沈妙起身去关门,说话的音量也减小了几分:“放心,我不会告诉陈姨的,我就是问问而已。”
慢慢扶着床坐好,姚恒分明没有发烧,脸上却泛起了两片红晕。
此时的他,有点像是怀春的少女,娇滴滴、羞怯怯的,不敢将自己的爱意摊在明面上。
眼看瞒不过沈妙,姚恒只好点头“嗯”了一声。
他喜欢侯文涛,从小就喜欢他,哪怕他们之间有着将近十岁的差距,他也喜欢他。
姚恒算是侯文涛带着长大的。
小时候侯文涛的妈妈和他的妈妈关系好,所以时常带着侯文涛来家里,那时候姚恒就很粘着这个高高壮壮,话不对但却很照顾自己的哥哥。
后来稍微长大一点后,这种粘人就变成了喜欢,看到他和别的女生聊天会不高兴,看到他跟别的女生相亲会吃醋,那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是喜欢上他了。
直到他高中毕业考上那年,侯文涛再次相亲失败,姚恒便鼓起勇气向他告白,并且主动献出了自己的初吻……从那天之后,他们便算是在一起了。
姚恒没那么贪心,他只希望能跟侯文涛这样当一辈子的“兄弟”,他不结婚、自己不结婚,等到老了就当两个没人要的老光棍。
可是姚恒毕竟不像侯文涛没人管,他还有陈秀兰,有个希望他能够早早结婚,这样自己就能够离婚的母亲。
一边是这辈子唯一爱的人,一边是这辈子最爱自己的妈妈……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还好,还好碰到的是沈妙,有她能帮自己打马虎眼,起码能糊弄一段时间。
“放心吧,我是不会告诉你妈的。”沈妙向他保证道。
姚恒和侯文涛对自己都很好,况且今天才刚刚见证过他们“誓死不渝”的爱情,她又怎么忍心棒打鸳鸯?
姚恒勾了勾唇角,抬手揉着她的头,“我就知道,还是妙妙最好了。”
“这还用你说?我也知道我很好,”沈妙推开了他的手,“好了,快睡吧,侯哥说晚点还要来家里看你呢。”
沈妙的身体素质好,这么冷的天,落水上来后跟没事人一样,倒是姚恒被呛了水后身子一下子就虚了,沈妙给他把了脉后确定是受冻着凉。
不过还好,等陈秀兰把姜汤熬好后喝完睡一觉,发发汗就能恢复了。
没过多久,陈秀兰就捧着一碗姜汤快步走了进来,“来,小,喝碗姜汤,喝完了再睡。”
听说了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事,可把陈秀兰给吓得不轻,她也在感叹,幸好今天是侯文涛陪着一起去了,要不还指不定要出点啥意外呢。
当然,沈妙并没有说姚恒落水的真正原因,只说他是不小心掉下去的。
“妙妙,你没事吧?要不你也喝一碗吧。”
沈妙的衣服湿透了,所以换得是姚恒宿舍里的衣服。姚恒的个子高、身板宽,他的衣服套在沈妙身上大了不少,长了一截的袖子都在手腕处堆成了一坨。
沈妙摆摆手,“不用不用,我挺好的,没有一点事儿。”
说完,她又看向客厅阳台处的洗衣机,问:“姨,我的衣服甩干了没?我换完衣服也该回去了。”
“你那衣服不能直接甩,指不定湖里沾了点啥脏东西呢,得重新洗一下。”抬头看了眼挂表上的时间,陈秀兰又说,“走,趁着时间还早,咱去服装市场再去买几套。”
“不不不,不用了,我……”
“哎呀,你就听我的吧!”
拉着沈妙的手,陈秀兰不容她拒绝,“今儿都怪姚恒拖累了你,要不你能掉水里啊?走吧走吧,就让姨给你买两身衣服,全当给俺小赔罪了!”
盛情难却,沈妙只好跟着她一起去服装市场买衣服,正好让姚恒在家里休息会,这样等一会侯文涛来的时候,还能给他俩腾出个二人世界。
要说还得是跟陈秀兰投缘,跟着她出门,两人手挽着手跟亲姐俩似的。
一路上,陈秀兰又跟沈妙说了不少八卦,在提到侯文涛时,不禁多聊了几句。
“可惜他妈不在了,要不咱姐儿仨肯定聊得好,说不定还能经常凑到一块打麻将呢。”
听陈秀兰说,侯文涛的母亲是她刚嫁来北关村时认识的。
侯文涛命苦,出生不久父亲就没了,由他母亲王芬芳一个人拉扯着长大。
当年陈秀兰刚嫁来时,王芬芳还是他们家的邻居,陈秀兰和姚恒他爸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闹得整栋楼都鸡犬不宁的,也只有王芬芳明白她心里的苦,时常来家里劝她。
毕竟嫁都嫁了,除了咬着牙继续过下去还能怎么办呢?
后来陈秀兰的丈夫做运输生意发了财,他们盖起了自家的小楼,可两人并没有断了来往,王芬芳还是经常带着姚恒来陪她解闷,有时候王芬芳上班忙,侯文涛也会自己来。
直到几年前,王芬芳得了病去世,她们这段姐妹情才画上了句号。
不知道是不是太过思念王芬芳,在提到她时,陈秀兰的脸色很不好,只有在提到侯文涛很争气,自己撑起了家这才有几分欣慰。
“那侯哥一直没结婚,你不替他妈操心吗?”沈妙好奇地问道。
按理说,陈秀兰和王芬芳的关系那么好,不仅当了十几年的好姐妹,侯文涛也是她看着长大的,身为他的“姨”多少也会替他操心婚事的才对。
听到一家女装店前,陈秀兰随意地看了眼门口摆出来的衣服,淡淡地说:“主要是没合适的,他的眼光高,挑得很。”说着,她就把那件衣服拿了下来,对老板问道:“老板,这件儿衣服咋卖的?”
“四十。”
“四十?!太贵了吧,二十,我再拿一件。”
“二十太少了,卖不了卖不了。”
“那二十五,哎呀,我又不是只买这一件儿,拿两件你给我便宜便宜呗。”
“你先看吧,看看要哪两件,价钱好说。”
“中,那俺俩好好挑挑!”
沈妙本来还想多问点侯文涛的情况呢,可见她在跟老板娘聊衣服,便只好停止了这个话题。
这一下午
,陈秀兰带着沈妙可没少买。
一开始说是只买两件,结果从上衣到裤子还有鞋,一下子买了三四套,而且不止给沈妙买了,还给姚恒和自己也买了几件。
最后直到俩人手里一点缝儿都没了,这才从服装市场里出来。
出来后,陈秀兰先给沈妙打了辆车让她拿着衣服回家,然后说自己还有点别的东西要买,就独自去了别的地方。
回到家时,姚恒已经睡醒了,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见只有沈妙一个人回来,忍不住喜滋滋地从被窝里跳了出来。
陈秀兰有事出去了?那就意味着起码要好几个小时不回来,这样一来就能让侯哥过来陪自己了。
屁颠屁颠地跑到座机前,姚恒熟练地按了一串号码。
“恒哥,你叫侯哥来不会是……”沈妙欲言又止地蜷起了手指。
咚!
姚恒没正面回答她,而是抬手在她的脑门上敲了一记脑瓜崩,“胡思乱想什么呢?我和侯哥可不是那种人。”
姚恒是真的喜欢侯哥,不是单纯□□上的那种。
他和侯文涛之间顶多就是亲亲抱抱,最多也就是摸一摸,从来没有真的迈过那一步,一方面是因为姚恒不敢,另一方面也是侯文涛心疼他,怕他疼。
所以姚恒只是想让侯文涛来陪陪自己,能像小时候那样窝在他的怀里看电视,对他来说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喂?侯哥呢?让他接一下电话。”
“啊……那好吧,嗯嗯,我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见姚恒有点失望,沈妙便问道:“他不愿意来?”
“他没在店里。”
沈妙:“可能是在家,毕竟他的衣服也湿透了,肯定要换一套衣服。你给他家打个电话不就行了?”
“也是,可是他家没有装座机,只有店里有,”想了想后,姚恒又对沈妙说道,“妙妙,你帮我跑一趟吧,你就跟他说我有点发烧,哦不,不对,你就说我烧得很严重都开始说胡话了,让他赶紧来看看我。”
沈妙:……
原来不止是女人,男人也会在喜欢的人面前装柔弱啊。
既然姚恒都求出口了,沈妙也不好拒绝,只好按照他给的地址帮着跑了一趟。
还好都在一个村里离得不远,过两条小街就到侯文涛他家了。
老房子的隔音并不是很好,来到他家门口,沈妙还没敲门就先听到了里面传出的说话声。
“你别这样。”
嗯,侯文涛确实在家。
“哪样?我哪样了?”
等等……陈秀兰怎么也在他家,她不是说有事吗?
